主题变奏(第37/52页)

「是的,爸爸。」

我有些厌烦他们这种,唱一合,但仍然保留着友好的表情。「蒙迪,你还没有告诉我有几个人。」

「哦,只有三个人。可我们能吃六个人的饭。」他拍着大腿,为自己说的话大笑起来,「是不是,丹?」

「是的,爸爸。」

「让那些蠢骡子赶紧开步,丹;我们现在有理由赶路了。」我打断那孩子的附和,「等一等,蒙迪。没有必要让你的骡子太劳累。」

「为什么?它们是我的骡子,孩子。」

「它们是你的,你可以按照你的想法来使唤它们。但我要赶在你们前面回去,这样史密斯夫人才有时间给你们准备晚饭。我看到你戴了一只手表,」我瞥了一眼我的表,「女主人会在一个小时以后迎接你们。如果你们需要更多的时间赶路,加上给骡子卸鞍具、饮水,那也成。」

「蠢骡子没事,吃完晚饭以后再照看也没事。如果早到的话,我们就坐一会。」

「不,」我坚决地说,「一个小时以后,不要早到。你也知道,一位女士对她还没有准备好就到来的客人会有什么感觉。她会手忙脚乱,可能会毁了你们的晚餐。骡子就随你们的想法办吧,但离我们住所很近的地方有一个小河滩,在那儿可以很方便地让它们饮水。你们也可以在那儿清洁一下,准备和一位女士共进晚餐。但是,别在一小时还没到的时候就到我们家。」

「听上去,你的妻子很挑剔……在这么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

「她是这样的。」我回答道,「回家,比乌拉。」

开始是一溜小跑,然后比乌拉开始大步往回跑。在肯定我已经跑得够远了、不会成为别人的靶子以前,我一直感到后心发凉。世上只有一种危险的动物,但有时你还必须假装他们纯洁可爱得跟眼镜蛇一样。

我急匆匆地走进屋子,没有停下来给比乌拉卸鞍。多拉听到了我叮里咣啷跑回来的声音,她站在院子门口等着我。「出了什么事,亲爱的?有麻烦了?」

「可能。有三个男人,我不喜欢他们。但我答应招待他们吃晚饭。孩子们吃了吗?我们能不能让他们到床上去,还要让他们相信,如果他们胆敢窥视,我会活活剥了他们的皮?我刚才没说我们有孩子,过会儿也不要向他们提起。我得赶快检查一下,看外面有没有什么能让他们想起『孩子』的东西。」

「我尽量吧。还有,我已经让他们吃过了。」

整整一个小时以后,拉撒路·龙在院门口迎接了他的客人。他们赶着车从他描述的那个河滩方向过来,所以他推测他们已经给骡子饮了水。他仍旧有些不快——晚饭会花不少时间,可这些人并没有给骡子卸鞍具,一点儿也不在乎它们。但他很高兴地看到三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梳洗了一番——或许他们还不至于那么粗鲁。也许他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待得太久,让他觉得遇到了麻烦的第六感变得过于敏感了。

拉撒路穿着他最好的衣服——全套的苏格兰方格呢短裙,只是新匹兹堡出产的衬衫有些褪色,影响了整体效果。这的确是他最好的衣服,只在孩子们过生日的时候才穿。其他日子里他只穿工装裤,或者什么都不穿,视他要干的活计和天气状况而定。

蒙哥马利下了骡车,他停下来,打量着男主人。「啊,挺时髦的嘛!」

「是为了向你表示尊敬、先生。我只在特殊场合才穿这个。」

「是吗?你真是太客气了,莱德。不是吗,丹?」

「是的,爸爸。」

「我的名字叫比尔,蒙迪。不是『莱德』。你们可以把枪放在骡车上。」

「啊!这可不是很友好。我们总是随身带枪。是不是,达比?」

「是的,爸爸。还有,如果爸爸说你的名字叫『莱德』,你就叫莱德。」

「不,不,达比,我可没那么说。如果莱德希望别人叫他汤姆、迪克或者是哈里,那是他的选择。但如果没有枪的话,我们会觉得自己没穿衣服。这是事实,比尔。我甚至上床睡觉的时候也带着枪。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