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8/10页)
随后,黑脸男用一篇外国小说做启动仪式发言。为省字
数,我代替黑脸男,用最少的字介绍这位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书中说的是两个淘金者带着金子从极地返家,他们饥饿、寒冷、疲乏。其中一个感觉腿每迈动一下,骨头在关节臼里的转动都让他痛苦。他那叫比尔的同伴也好不到哪儿去。在又一次艰难抬腿时,这个人扭伤了右脚腕,伤得厉害,他向死寂荒原里唯一的同伴求救,但比尔不看他,走远了。天黑了又亮了几次,这人已无力计算,他早已丢弃全部金子,匍匐爬行。他吸吮狼啃过的还残留有一丝肉腥味的驯鹿骨头,他用石头将骨头砸碎,吞下去。某一天,他看到了比尔的枪和金子,以及摊在地上的人骨。他无声地注视并走开。不久,他发现一头和他一样孱弱的病狼,正尾随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舔舐他留下的血迹。狼一定是希望他先死,好吃掉他。而这个被饥饿弄得奄奄一息的人也这么想。最后人赢了,他用牙齿磨破了狼的皮,狼血流进他的胃……现在这个人几乎失明,只能像虫子一样在地上蠕动,虽然缓慢,但一直在动。终于,一条捕鲸船上的科考人员发现了他。三个星期后,他在捕鲸船上醒来。再后来,这个人的余生只对一件事情感兴趣,那就是偷面包,把面包藏在屋子里,席子下。“好了,”黑脸男最后说,“你们七个人,都可以自比小说中幸运活下来的人,且把对方当成‘比尔’,你们是与比尔同行,明白了吗?一切靠自己。出发!”
这仪式特别,叫我喜欢。
前五公里,我如风般地走在前面。我闻见空气中树叶和百草千花混合出的迷人味道,在心里一次次借用古人诗句抒发情怀。接下来五公里,我依然保持匀速前进。又一个五公里过去了。渐渐地,有人超越了我。渐渐地,我落在了后面。渐渐地,我距他们越来越远。这时我想起以前听一个登山者抱怨自己不该跟一个专业登山队去冒险:“你撒一泡尿,就需要三小时才能再次赶上他们,假如他们不停下休息,你真就追不上了。”这一瞬间我心里想,我得努力别落下太远。我的背上像有一条小溪在流淌,脸上的汗滴在脚下石头上的声音清晰可闻。鸟呢?林中鸟为啥不叫了?我突然听见一声脆响来自我的右脚踝,一股火苗顿时蹿过右脚脚背,我大叫一声,蹲坐在地。
等我脊背一片冰凉地站起来,试探我的右脚,钻心地疼痛让我确定自己不能再前行了。我抬头,向嘎日山熠熠生辉的峰顶无声遥望,万般沮丧。
我把身子挪进一片山毛榉林中,我试图弄断一根树枝充当拐杖,好依靠它的支撑返回山下。时间过去一小时了,我在前有队友后无救援的登山半道上把那句“与比尔同行”的话重温无数遍。
但前面有人返回了?我早上没有看清的我六个队友中的某张脸突然现于眼前,这次我不能再漠视这张脸了,我认真打量这张脸,方正、亲近、可信。
“猜你遇见麻烦了,半小时前我才发觉。”同伴说,“我慢慢向前走,走得很慢,希望你能赶上来。二十分钟过去,却总不见你。”同伴又说,“前后不见人,我心里闷得慌,开始担心你,这担心一直困扰着我,我把我登上山顶的畅快情景,与知道你有麻烦却不回转的困扰对比了一下,发现我只能原路返回了。”方脸队友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手册里说,我们都是彼此的比尔。”我有气无力地回应。
“可我首先是警察。”说这话时,他的表情让他那张脸看起来格外动人。
“不论职业,不论性别,一切靠自己。”这句我在手册上读到的话我再没有说给我的同伴听。因为傍着他的手臂行走大大减轻了我的疼痛和恐惧,我的心里早已升腾起无比踏实且温暖的幸福感。
又 见
我用十句中国式英语,给侯森解释一见钟情的意思,他摇着那颗卷毛脑袋,紧皱眉头,似懂非懂。他看我的眼神使我心碎。他一次次地说,只要我看见你的眼睛我就懂得,但是,现在,我让他看见,他其实还是不懂,我一时悲从心生,想,还有多难逾越的障碍横在我俩之间?其实侯森的英语也好不到哪儿去,果然,他说,在他的祖国,他说阿拉伯语。他却反问我,你想学英语还是阿拉伯语?为了证明我喜欢他的程度,我说,我想学阿拉伯语。侯森想了想说,你先学习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