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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这时候点着她那双残脚,不紧不忙地去给外公生火做饭了。永远是姜丝萝卜丝豆腐丝白菜丝的疙瘩汤。外婆说,喝醉的人睡醒后喝上一碗这面汤,不伤胃,不烧心,清醒得快。

说起远近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闻名的理由就是她那个先生爹不准她缠脚,外婆的母亲缠一次,外公喝令放一次,三缠三放之后,我外婆的脚彻底残了。外婆一生都认为一个携带着一双大脚的女人,且是半残的脚,连天足都称不上,这个女人就是丑女人。当年嫁不出去的我外婆打好了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准备,没料想休了不会生养的媳妇的我外公来娶她。即便自己从城里嫁到了山里,心里却是感激的。这感激嫁接在另一个女人的痛苦上,使得我外婆觉得她的感激需要噤声。

被外公休了的女人后来占有了外公的染坊,这是外公的赔偿,所以我外公每次进城都醉,我外婆总以为是外公的良心逼迫外公醉酒,所以外婆从不拦挡外公进城,不阻挡外公喝酒。

等后来孩子们长大了,外公外婆弃了山里的老屋,搬到川道来住。我外婆甚至把自己变成了外公的同好,外公喝酒的时候也给外婆倒半杯。老头一杯,老太半杯,我这两个祖先半辈子的早上都是这样开始的。早、中、晚各一杯酒,不知从哪天起,成为我外公保持到老的生活习惯。

尽管喝了一生酒,我外公却说自己辨不出酒好酒坏。给他好酒喝,他自己说糟蹋了酒,说啥酒在他嘴里也只是个辣。只要便宜的酒。散的苞谷酒正合他的意思。要是嫌花钱少心里过意不去就买西凤大曲,四块钱,够了。我外公嘱咐给他送酒的晚辈。

西凤大曲在相当长的时间都是我们去看外公的必备礼物。

直到外公去世那天,外公床后的酒积攒了满满一箱。外婆说,酒还放在那里,她每天喝半杯,看看这酒还能折去几瓶?

外公走的前一天晚上,外婆梦见外公给她说话,嘱咐外婆要叫孩子们在他新屋前栽迎春花,外婆梦中答应了外公,就走出了梦境。枕上纳闷,想,外公在哪里有了新屋?只听见脚下一声紧似一声的我外公的呼吸声。外公晚年患有哮喘,外婆惊慌地爬过去看,就见外公给她眨巴眼睛,头一歪,去了。

外公是八十四岁去的。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都别嚎,我明年也要去的。大家算一算,外婆这年正好七十二岁。

外婆如她预言的那样,果然在满七十三岁的那年去了,从容,如归。老衣早已招呼几个舅娘帮她裁缝好了。外婆是在腊月天去世的,送她去墓地的人都看见外公外婆坟头的迎春竟然爆出了星星点点的黄,看着暖送葬人的眼。走在黑漆漆的人群里,我第一次觉得,死亡原来也有温暖的意味。

我回忆外婆说话的神情,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不准嚎。

静默着送外婆,这是我们能够给予逝者的尊重。

假若树能走开

我是一个林场看林人。

在林场还叫林区的时候,我就在这边工作。那时我是个伐木工人,后来禁伐了,我的伙计们陆续去山外另谋生路。我实在舍不得林区才会有的这股子好闻的味道,我甚至觉得,若是我离开林区,我会死于肺病,于是我设法留下来,用两条贵烟换来林场看林人这份差事。

我就像一条老狗,除了对故园的忠诚,几乎没有用处。打这比方的是我的场长,他说,林场要创收,要不你真就活成了一条可有可无的寂寞老狗。

场长比我年轻二十多岁,他不喜欢寂寞是很自然的,他需要更多的钱也是自然的。好在他的点子比林子里的蘑菇还多。他说,我们要趁市里开发旅游的好势头,让林子恢复禁伐前的热闹。靠山吃山,我们终归要在“山”字上动脑子。

春天,这一带绵延百里的杜鹃花吸引很多城里人来看,一时间,蜿蜒的山道挤满了不辞路远前来赏花的城里人。安静了小半年的“农家乐”也一时火爆起来。王场长眨动眼睛,想出了一条他认为绝好的创意。他找来林区仅存的一个画匠,帮他把创意实现在一张广告牌上。广告牌上画的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巨树,巨树藤萝缠绕,仿佛天宫里的场景。但我知道这棵树在现实中有原型,它的原型是山林中那棵据说有一千九百八十八岁的红豆杉。一群白颊噪鹛、灰喜鹊、黄臀鹎在红豆杉的枝杈间闹腾,真是生动极了、美好极了。看见的人都夸赞说,这真是张有想法的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