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聚如浮沫(第7/14页)
她精灵古怪地扮着鬼脸,“人家说,如果你总是看某人,时间久了,就会像起来——不如我天天使劲看你吧!”
她曾经那么怅惘,“湘裙,我到底觉得那个阿修罗的佛像很像你——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也有人说我们长得像,可惜,我始终没有你好看!”
可是后来她却如此无情和决绝,“人人都说我们生得像,你哪有资格和我像呢?”
……
我和翩翩各怀着心事,谁也没有开口,倒是酒保的问询打破了我们的沉默,我正拿酒单研究,翩翩却翻也不翻地点了加度葡萄酒。她不喜欢波尔图,嫌雪利味道重,嘱咐再三只要白马沙拉。我暗暗笑起来,翩翩还是这么随性——她也许是我们这些人当中唯一有资格随性的吧!我似乎看到了多年以前,那个充斥着繁华舞会的美丽夏日,少年的翩翩果然翩翩如美玉,脚上的每一双舞鞋都价值不菲,她扬起水晶一样的面颊,痴迷地对我说:“湘裙,我只希望此生日日是舞会,我便是脱茧而出的蝴蝶,流连花间不思返……”
“翩翩,”我端起自己面前的高脚杯,柔声唤她,“我记得你幼时说过的每句话——我是多么爱你那些论调,”在酒吧幽暗柔和的灯光下,水晶玻璃杯里映泛出金黄莹绿的光泽,还未入口,就散发出一股微酸的怡人果香,“你告诉我漂亮的男孩子是大自然的杰作,比银杏玫瑰更为稀有和清纯,而且只绽放这么一季——任何人对他们那种直指心肺的美都不会有抵抗力……”
“我说过这些话?”翩翩喝得有些急,呛得咳嗽两声,旋即飞红了脸,然而又叹息起来,“的确无法有抵抗力——怎么会有抵抗力呢?”她的声音是如此寂寞,如同上涨的潮水,慢慢地淹没所有的灵魂。但是这样娓娓道来,我却不觉得伤心,只是深刻地绝望,“我一直希望做小王子的玫瑰花,可以编织温馨的梦幻——自惊鸿一瞥就开始怦然心动,即便落英翩迁又有何妨?至少整个世界曾柔和生动过,所有爱怜曾脉脉宣诸过,我的记忆曾美伦美奂过,哪里还用去计较终生永世这样长远的事情,只觉得不枉白来这世间一遭了……”
温煦的光线照得人略有些发懒,而我觉心里洞明平然,我的人生,这么不易察觉,就倏忽过了一半,如同世间流转起伏的情缘。于是我轻轻附和着翩翩,仿佛又退回到中学时光,并可以延续到永远,“小王子的玫瑰是多么幸运——小王子是一个水晶做的孩子:他认为他的玫瑰单独一朵就比整个花园的重要。他亲手浇灌,他搭建花罩,他除灭毛虫,他倾听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她的沉默。小王子对玫瑰没有所求,只是喜欢她,甘愿为她花费时间……”
翩翩的神色无限安静,仿佛被我的话深深安抚,并且越来越静,如水流到深远的海底。但这安静里有充分的满足,满足于这一刹的时光,而她笑起来的样子丝毫没变,还是课桌后面塞给我糕团的小女孩,“的确,还可以和他一起听星星唱歌,可以和他一起驯养小麦色的狐狸,可以和他一天看四十三次日落——想想看,一天四十三次,真的很奢侈啊,我却只要一天一次就满足了。”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你说得对,翩翩。喜欢一件东西,就无法靠它太近,一天看四十三次落日,会让心脏承受不了那种幸福而爆裂——我甚至不如你,连一天一次都不奢想……”
不知怎的,那已经淡忘的记忆此刻鲜明地浮现在我的心头:我和蓝剑分手那天,也是个黄昏——看着天幕渐渐暗下,我第一次没有浪漫的感觉,呆呆看着浸染了整个天空的太阳在一瞬间黯淡,最后天边弥漫起了血气,红到发紫,绚烂到极致后,很快就涅没了。我孤单得之发冷,天空也被染成了一片迷离的紫蓝,不知过了多久,只见黑色袭来,什么都看不到了。
翩翩似乎会读心术,缓缓看我一眼,不知是在安慰还是在叹息,“夕阳到底是无限好的。”
是的,夕阳无限好。不必感叹什么只是近黄昏。
从下午开始,北风就一直没停,这会儿竟夹杂了大片的雪花席卷而来。从玻璃窗望出去,很多人家都提前开了灯,远远的灯光连成一片,映着漫天的飞雪,有一种温暖又萧瑟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