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5/5页)

“这应该是最好的键盘了吧?”牧云笙问,他之前来温肃柠家就注意过这款键盘,只不过那时候没多想。

温肃柠:“嗯,原价要两千多块,用起来会比较省手。”

“这么贵的键盘打字多了也还是会手疼。”牧云笙看到他电脑屏幕上“大神码字”的图标,用鼠标指针回头问温肃柠,“这个是码字软件吗?”

“是。”

“那我能看看吗?有没有存稿什么的。”

“你看吧。”温肃柠答应了,反正他每天只比读者早几个小时知道更新内容,牧云笙再怎么翻也只能找到他看过的部分。

牧云笙点开软件,震惊于界面上的各种功能,左侧栏会显示每天的码字字数和好友列表,他看着接连七天长达10000多字的蓝色长条,唏嘘道:

“之前追文的时候都没觉得你每天要写这么多,现在一看突然感觉好辛苦啊……诶?这个鱼鱼是你朋友吗?今天写了31000字,时速6800???”

温肃柠:“嗯,她是触手怪,什么时候我要是能有她这个速度,做梦都能笑醒。”

温肃柠今天已经完成了任务,牧云笙注意到他的软件昵称叫[酥宁],字数10027,速度2280,差不多正好是鱼鱼的三分之一。

“好牛啊,一个小时6800字,键盘不会起火吗?手指都得磨出来茧子吧。”

温肃柠:“我也挺好奇的,她在群里发过码字的视频,基本上完全不用思考,一直在打字,而且用的双拼打字速度也会更快一些。”

牧云笙作为资深读者,终于有了近距离接触作者们生活的机会,简直就是各种好奇。

他摸索着找到温肃柠的文稿箱,慌不迭地地点开最新一章,却失望地发现是他已经看过的内容。

好吧,温肃柠每天要更新4章呢,估计也不太可能有存稿。

“我能看你写文吗?”牧云笙问道。

“你不是看过么?”温肃柠坐在床边,“在医院的时候我还码着字陪你看书呢。”

“那时候我又不知道你是枫糖云杉。”牧云笙将光标移动到文稿最后,思考了几秒钟,打出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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