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5/5页)

“这真的是猪肉吗?我一点都没吃出来,一点都不腥。”

“这么香,里面加了多少香料啊?伯爵夫人真是太大方了。”

“我尝到了甜味,里面一定加了糖,难怪这个汤汁看起来有点红,肉的颜色也太漂亮了。”

“这个红的是辣椒吧,之前伯爵大人的香料铺子里就有卖这个的。”

尝过红烧肉以后,所有人再不觉得猪肉难吃了,他们纷纷表示还要买,这种食物买回去,配着面包吃,就是比木棍还硬的黑面包,他们都能吃下去!

这些红烧肉都是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在摊前次的人可以直接用摊位提供的碗,外带的话就需要自己带碗来装,如果实在没有,又想带走的,摊位也给提供可以包裹肉的大叶子,沥干的红烧肉整齐的摆在里面,叶子裹起来用绳子一捆,除了少了汁水,带着倒也方便。

不过大家都是人精,知道煮肉的酱汁味道好,哪怕不吃肉,只这些简直配着面包都能让他们胃口大开,甚至有人想多带一些酱汁回去,自己加点水和盐,再切点肉放进去煮,煮出来的肉味道应该也不差。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跑回家或者直接在市场里买个碗来装肉,顺便还能分到不少的汤汁。

而随着红烧肉的美名传出去,大家果然也知道了萨丁森郡的猪肉不仅不腥还很好吃,做出来的食物比最上等的牛肉羊肉都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