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孤独(第5/12页)
受伤后的行动能力,因受伤部位不同而异,是解剖鉴定上最难鉴别的。大竹义明尸体的解剖结论,没有断定已经死亡。假设大竹义明受伤后还活了一段时间,那结果又怎样呢?
结果可以证实,大竹美和没有作案时间之说是站不住脚的。也就是说,大竹美和行凶后返回候机楼大厅,而大竹义明是带着伤痛与秘书吉井君通话的。
证实这一说法,还有一个有力的证据:大竹义明没有为大竹美和送行。唯一的女儿去蜜月旅行,作为父亲,无论如何应该送行,再说当时就在空港的宾馆里。尽管如此,他却留在房间里没有去送行,也就是说,大竹当时正处在想送行却不能送行的尴尬窘境。
如果真是这样,他为什么不向吉井君发出求救的呼喊呢?
当时,大竹义明处在报警和父爱的悲伤交加的十字路口。所谓杀人行为,加害人和被加害人都将成为憎恶的化身。憎恶的质变,酿成杀人结果。被害人心理当转换成对凶手的憎恨时,便气绝身亡。
庇护凶手的被害人,也是存在的,遇上子女杀害父母亲的场合,被害人也许在临死前不以相同的仇恨目光朝着凶手?
“快逃!快逃!”
被害人尽管身负重伤,濒临死亡。可为使孩子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不让杀人罪名玷污自己的下一代,必须最后保护凶手。从法律上说,杀害长辈亲属的罪行,比杀害其他人加重处罚,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即便杀害养育亲属,量刑时,与杀害长辈亲属同样论处。
杀害渡过大半人生的父母亲,行凶的子女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将在监狱里渡过余生。
“你别管我,快逃!剩下的,我自己想办法!”
身负重伤、行将消失的意识,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出现一种有意识的最后挣扎。这种时候被害人的意识,显得特别清醒。当时,也许大竹义明拼命地挥手,示意女儿逃走。
放跑女儿后,大竹义明为了伪装自杀现场,关上房门,挂上安全搭扣,再捡起女儿行凶后留在现场的匕首攥在手里,并且一把握住锋利的刀刃。
将房间作成密室、伪造自杀现场后,还是不能死。女儿是否安全逃离了?尽管父亲受到女儿致命刺伤,可仍竭尽全力延长即将媳灭的烛光,以祈求女儿逃到安全区域。
是父亲那颗慈善的心,延长了危在旦夕的生命。
女儿美和离开房间的时候,大概没有让人发现吧?大竹义明这时候的心情,也许无比壮烈、痛苦不堪?
大竹美和新婚旅行的出发时间,已经迫在眉睫。察觉大竹义明没有为女儿送行,无疑有热心肠的人给大竹义明打电话,原打算在有人打电话前或者有人前来迎接自己的时候,制造密室房间内的自杀现场。但是,有人打电话来的可能性极大。果然不出大竹义明所料,秘书吉井君的电话打进了房间。
大竹义明忍受伤口的剧烈疼痛,以十分平静的语气在电话里对答如流,成功地制造了大竹美和没有作案时间的假相。
当电话里确认自己的女儿平安无事后,大竹义明挂断电话后便安心地咽下最后一口气。因此,大竹义明脸上没有出现痛苦和不安的表情。这种表情,是父亲的那颗善心所铸就的。
在他临终前瞬间的意识里,也许浮现出女儿幸福的家庭?或许尚存一丝没有见到外孙的遗憾?
然而,大竹义明没有来得及注意匕首的握法。当时,他的意识无疑处于恍恍惚惚,模糊不清的状态。
由于刀刃与伤口不相吻合,以致他的良苦用心化成泡影。他的错误握刀方法,成为强有力的他杀证据。
那须警长把自己的想法,一般脑地端给了大家。他的“子女杀害父母与被害父母逆向维护子女”论点,使在场的警官肃然起敬,刮目相看。可要真正使大家对那须警长的这一论点心悦口服,还必须解释两个疑点。
其一,室内的安全搭扣。即便大竹义明自己挂上,也还是存在大竹美和如何躲开来自服务台的监视视线。根据死亡推断的时间段,先后在服务台值班的两名工作人员,都一口咬定没有人员进出314房间。
从晚上六点到九点,是保安员江森君代替值班。九点之后,是女服务员大石小姐值班。假设大竹义明在吉井君打电话之前已经遇刺,行凶时间应该是江森君值班的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