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亲信可疑(第3/5页)

由于以上理由,排除了大人物作案的可能性,但是,不能说他们的亲信没有漏出的破绽。

下田的说法,同样否定了那须认为隐藏在原有人事关系中的犯人的说法。至少可以认为与其追溯被害者的生活史,不如搜查她身边的对象更为合适。

议题再次转入到动机上面。

“假定在死者生前新结交的关系中有人仔有杀人动机,那么,设想会出现怎样一种情况呢?”

“假如染子一方,由于燃烧的情火冲昏了头脑,不是给对方添了麻烦吗?”

“男的只打算玩玩,女的却当真了,于是,男人就有些手慌脚乱,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如果竹村或者其他的VIP的亲信与她发生了关系,那么染子曾威胁他,要向他的头目告发。”

“就是说他自己打算意寂改变人生的方向,对方却不能改变。”

通过搜查会议,打开了新的视野,制定了以下的搜查方针:

一、彻底搜查每一个与被害者有关系的重要人物的亲信;

二、追寻留在狗嘴里的纤维断片;

三、调查以痴情怨恨为主体的杀人动机;

四、再次探寻和调查现场进出者。

隅野刚士有一种感觉,好象家田干朗获释的消息救了他,同时,又被仅仅触及到一条漂起的大鱼又让它跑掉了这样一种复杂的感情压抑着。

家田身边有极其腐臭的东西,警察也疑惑不解,他们似乎希望检察插手。关于搜查对象检察拥有指挥警察官的一切权力。可是只规定警察在极个别的事件中有配合的义务。所谓一般的指挥权,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双方未必能够友好地合作。而且,如果双方追查问一事件,免不了明争暗斗。

况且一不起诉,警察的心里就蒙上了一层灰,好不容易抓来的嫌疑犯,因为检察不起诉、搜查工作就前功尽弃了。在警察看来,对不相信自己搜查结果的检察,如同是嫌疑犯的同伙一般,常怒目而对。检察没有直接参与搜查部门的实地工作,不习惯也不能去一个一个地调查核实。检察受理案件一个月平均五六十件,自然而然地以警察的搜查为依据,决定其起诉或是不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不加分析地完全以警察的搜查为依据,是很危险的。检察首先要严格地查对警察的搜查记录,双方的合作关系,容易终止法律上的空文,变成实际工作中的对立关系。自从开始搜查杀人案件以来,搜查二科就有插手的嫌疑。达也许因为杀人动机与财、政界有关系吧。但是,面对这不封闭的结构,很难说警察会有什么真正的远见卓识。

被害者是现任财政大臣没有公开的情人,包括她的公寓都是企业方面配备的,因此,从这里就能找到企业与财政界之间的暧昧联系。

但是,感觉告诉隅野,“封闭的结构”决不是如此简单,吉野染子及其公寓是树枝的顶端,在它下面隐藏着巨大而腐朽的根须。如果追查家田干朗,一定能从树叶追到树根,这种预感一个劲地在他脑海中盘亘。

大里在隅野的指导下,悄悄地对睦陵美会的周围展开了侦察,虽然大体摸清了睦美会的主体是鹿谷建筑派的贿赂代理机关,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具体的证据。

“巧妙地加以伪装,表面上经营由共同利益结合起来的福利事业,给各政治家安上顾问或者讲师的头衔、贿赂则以顾问费、讲师费等名目支出。”大里作了报告。

“仅这些项目应付不了庞大的贿赂需求吧?应该有贿赔本身的没能表露出来的肮脏交易,我们要查明的正是这方面。”

“对贿赂现场作了谨慎的选择,使人无可乘之隙。”大里根据侦察的经验提醒说。

贿赂的证据,取决于当时的记录和可疑者的供词,以及关系者或第三者的证词,这些只存通过强制性的搜查,扣押证据、拘留可疑者、审问可顺藤摸瓜地追下去,方可获得。

但是,以强制见长的检察,在决心进行强制性搜查之前,要积累犯罪证据,任意搜查,但不能靠行使权力来收集证据。所以,需要毅力和时间,从案件的周围去沉着细心地发掘展开工作。正因为贿赂被称为“秘室犯罪”,所以收集证据是极为困难的。

任意搜查过程中,倘对方有所觉察就会销毁证据资料。所以,必须绝对保密和不走漏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