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章 梦的证词(第18/34页)
“结果,”事务官继续说明。“有一天男人又相中了当律师的学弟,两人相谈甚欢,就在准备离开时,他又将自己的公司和电话号码写在对方的名片上,律师接过来一看,脸色大变......”
“哦!”
“原来上面写的电话号码跟自己的事务所一模一样,律师当然吓了一跳。但毕竟是搞法律的,逼问之下,才让男人招认犯罪手法......”
“于是也挖出他其他的欺诈和侵占等犯罪罗?”
“没错。这份解交书写得实在很生动,我读了都忍不住笑出来。”
“有这么胡搞的解交书吗?”
“不是,它是一字一句地纪录男人所说的话。换句话说,这是事实本身就很可笑。”
“男人是怎么说的?”
“男人写下的电话号码是4975。他不管到哪都会给对方这个号码,理由说来很妙。男人是这么说的,因为自己干的不是正当事,所以电话号码也用了谐音字‘事非正当’(注:事非正当的日文发音为yo-ku-na-i,数字4975的发音为you-ku-nana-itsutsu。),所以就是4975了。”
事务官边笑边说明。这时检察官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发亮的眼睛几乎要穿透事务官的脸,看起来好像在责备他一样。
“对不起。”事务官说。“我一时失控,说了些不太正经的事......”
“不是的,”检察官眼睛不动定定地说道。“我应该感谢你才对。”
“什么?”
“谜底解开了。你刚刚告诉我的事破解了宇月的不在场证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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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草检察官难掩兴奋的语气说明。
“宇月的不在场证明是基于伊泽秋子在晚上十点打电话到大雅庄的事而成立,可是我现在就可以断定,她并没有打电话到大雅庄!”
“你是说秋子作伪证吗?”
“不是,秋子说的是实话。”
“究竟是怎么回事?”
“秋子的电话是打到木户早智子家。”
“为什么会是这样?”
“你回想一下刚刚那个白木田雄助的案例,他总是给对方一个瞎编的电话号码,假装是自己公司的电话。”
“啊!”事务官惊叫了一声。“宇月给了秋子早智子家的电话号码。”
“没错。宇月在案发当天头一次去找伊泽秋子,所以地不可能知道宇月家的电话号码。宇月离开时还特别交代,如果自己十点还没到露娜的话,就请她打电话到他住的地方。当时他可能编了名片掉了之类的借口,随手在纸片上写着大雅庄的名称和早智子家的电话号码。”
“嗯......”
“另一方面,宇月肯定是在十点之前就去拜访木户早智子,还跟早智子说自己今天晚上跟其他人有约但去不了,所以将这里的电话号码给了对方,所以可能会打电话来找他。到了晚上十点,等不及的伊泽秋子便拨了电话到大雅庄,其实拨的是早智子。电话一响,宇月便接起来,难怪伊泽秋子会认为是大雅庄......”
检察官一如再确认自己的推理有无错误般地一字一句慢慢说明,他的眼晴看着半空,仿佛在探时的情景。
“和秋子说完之后,宇月要求和店里的老板说话,这也是为了证明是自己的伎俩。两人结束通话,时间是十点八分。”
“木户早智子是在那之后才打电话给河村芳枝的罗?时间是十点十分。可是千草先生......”事务官一脸怀疑地说:“如果早智子没有打电话到河村家那怎么办呢?”
“的确,”检察官点头说。“这一点对宇月的不在场证明也很重要。然而他很有把握,让早智子打那通电话也是他的计划之一。”
“他是怎么办到的......”
“我猜宇月应该是用电视台想播映《小小灯火的纪录》为借口去找早智子的吧。早智子很高兴地答应了。宇月接完自己的电话,立刻跟早智子说有关改编成电视剧的事应该跟出版社说一声,你最好马上打电话告诉河村先生 ”
“嗯,所以早智子才打电话到河村家。”
“没错,这一点从早智子最后说的话也能推断出来。她说托你们的福,那本书现在......而当时宇月悠一就站在早智子的背后,手上拿着绳子套在早智子细弱的脖子上。她发出哀叫声,时间是十点十二分。就这样突显出做案的时间,而他的不在场证明也因此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