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投书(第5/5页)

拜访松永健三已成多余。我正欲告辞时,这位老板娘,极力挽留,要我既然来了就该喝杯茶才走。她并说她也正口渴想喝。并且由货架拿出昂贵的和平牌香烟来请客。

盛情难却我只好坐下来了。这时男主人从里面出来,很礼貌地招呼之后,说有一件事要拜托我。原来他家共有:三十岁的老大,以及二十八、二十六岁等三个女兄。他略微显不好意思地说,能不能把要介绍松永家的对象,介绍给他家的女儿。这一下,差一点吓破了我的胆子。我那有女婿候补人,只不过随便乱扯而已。只好支吾其词地应付着。这时,老板娘拿出三张照片放置我面前,是女儿们的相亲照片。

她说照顺序,应由老大先嫁。但此时此刻不必考虑那么多,只要对方中意那一个都可以的。并且一个个地介绍她们的学历与星座。老大学洋裁,老二是算盘高手……简直是强迫推销。

她要我先告诉她,对方的姓名地址。让她能去拜访认识。并要我向对方联络见面的方便时间等等,把我的冷汗都逼出来了。事至如今,也不能亮出底牌,说我其实是上田分局的刑警,是为侦查命案而来的事实。只硬着头皮说,近日中再度正式来贵府拜访做搪塞,狼狈不堪地出来。

今后一段期间,丸山镇方面是鬼门关。如果有朝一日被那位好人似的老板娘见到,我非被撕成碎片不会被罢休的。

——泷井侦查主任之笔记

1.投书明信片附着之污渍,判明为机械油。刮剥掉的文字无法再生与辨明。

2.墨水指纹,对照分局档案指纹,无相同者。

3.木曾刑警持回的打火机、钢笔采取的阵场夫妇指纹与投书的指纹不符。

4.山野刑警带回火柴盒验出的指纹(江津子母亲)亦不一致。

5.由命案现场采取的二十余种潜在指纹,与投书的指纹也不相符。

6.已派鉴定人员至县警局,做核对之中。结果明天可知晓。

7.对于投书,木曾刑警之意见,深具价值。不轻言放弃江津子涉嫌主张、不可灰心。

8.动机?

9.凶器?

10.行凶时刻,那条巷子处于密封状态。除居民之外,无外人出入事愈明显(探访没有中断)。

1l.地检处指示,除戒子外,务求其余物证之发现。本局并没有放松。

12.伪钞案件,县警局来函照会。之后没有再使用之迹象。孩子玩笑之主张占优势。

当晚。

上田分局值夜室的电话声响。打盹中的值班员,揉揉惺忪睡眼接听,霎时间他的脸孔兴奋不已。

“什么?找到了?”

他那只拿桌上便条纸的手,奇妙地抖颤着。他吞下口水,调整呼吸道:“你请说。”

电话是由派遣至县警局的鉴定员打过来,报告找到指纹符合者的。值斑员在便条上,迅速潦草地抄写下来。

明信片采到的指纹,对照结果与前科犯征部用吉(现年三十五岁)的指纹符合。

征部,出生于长野市北堀。在各处,从事以观光客为对象的纪念摄影照像业。这当中,昭和二十六年,因猥亵罪判刑六个月。同二十九年,因强暴未遂,判刑一年三个月,曾在长野监狱服刑。现在迁居于妻子故里,北佐久郡望月镇。据传仍同样从事照像业。他与木崎江津子,或须贺俊二之关系,县警局档案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