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嫌疑人群(第3/3页)
屋后庭园里的一片郁金香花床上,有一只早起的乌鸦正在兴致勃勃地猛啄一件反光的东西。我沾着露水,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然后弯下身一看——是一把几乎埋在泥土里的左轮手枪!我用鞋尖刮掉枪身上的泥土,再把它捡起来,塞进自
己的口袋里。一直到回到房间里,在门上上了两道锁之后,我才敢拿出手枪来仔细察看。只消一眼,我就能确定,那把枪是哈尔斯的。就在前一天,我还曾拿出这把手枪,放在他刮胡子用的搁物架上。我不会搞错的,他的名字就刻在枪柄的
一块小银板上。
眼见一张大网就要罩在我侄儿身上了。但是,我相信他是无辜的。那把手枪——我很怕枪,但因满心疑虑,使我有勇气再去察看那把手枪——里头还有两颗子弹。我真想大声欢呼“谢天谢地”,让我在观察力敏捷的刑警搜寻之前,先行一步找到了这把手枪。
我决定在有充分理由拿出我所发现的线索——袖扣、高尔夫球杆和左轮手枪——之前,先把它们藏在安全的地方。袖扣已被我放在浴室小几上的手饰盒内。
想要再确定一下,我打开盒子,准备探手去拿——却不寒而栗的发现,盒子是空的!袖扣竟然不翼而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