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所做之真实证言(第6/6页)

“最后,我只需要提醒各位这一点:你们所要做的事,就是认定检方所提出的证据究竟是否能证实谋杀的罪名,这是各位要做的痛苦工作,也是唯一的工作。如果你认为检方无法在合理怀疑之下证明所指控的罪名,你也必须毫不迟疑地善尽你的责任。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各位,检方对被害人为什么突然与嫌犯对立一事提不出什么理由。但是,我会证明这一点不是重点所在;这个问题的重点是,这样的对立态度对嫌犯有什么影响。两人对立是事实,而各位也许认为这是一连串事件的开端,我们应该让各位知道。所以,如果各位认为这个案子检方已经相当能证实的话,各位就不要让嫌犯在性格上的弱点成为他提出辩护的奇怪理由的一环;而各位也必须毫不迟疑地对他依法处以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