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实际发生的经过(第7/8页)

“你们知道我是到哪里去找证人的,也知道原因何在。可是有件事始终让我很烦心,一直让我烦心到审判的第二天。那就是,史本赛·胡弥究竟和那件肮脏的行凶杀人有没有关系?

“我的意思是说,我拿到了那只箱子。可是箱子从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起,就一直存放在帕丁顿车站里。哎,如果艾蜜莉亚和史本赛是共犯的话,她应该老早就会要他赶快去把箱子取回来,免得有哪个多事的家伙开箱看里面有什么吧?那一个多月里,她虽然发烧,却也没有不省人事啊。而一直到我去过车站的一个礼拜之后,才有一个男人——不是史本赛——到车站去,笨头笨脑地打探那个箱子的事。

“我有时候这样想,有时候又那样想:一直到开庭第一天的晚上,史本赛·胡弥逃跑了;还写了封信给玛丽,发誓说他亲眼看到詹姆士·安士伟行凶。这封信有种他平常引经据典说的话里所没有的真实感。可是我却知道那想必是个漫天大谎,到太阳出来的时候,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透过这个案子,艾蜜莉亚·乔丹呈现的是一个单纯无辜的形象,而史本赛叔叔则代表了令人不齿的机巧形象。而史本赛叔叔最大的问题是,他实在过分天真了。十四年来,那个单纯而讲求实际的女人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相信,也许他会相信有他的道理吧。她告诉他说,她真的看到安士伟行凶,而他就相信了。如此而已,你们难道没注意到他所说的那些听起来很了不起的陈腔滥调,他都真的深信不疑吗?她的做法非常简单。她告诉他说她参与了艾佛瑞的小小计谋,拿了他的(史本赛的)箱子把酒瓶、酒杯以及其他相关的东西运走,她告诉他说她必须把那个箱子扔掉——她在供词里说是扔进了河里——而他只好承受损失。因为,如果有人在他的箱子里发现那些东西的话,他就会惹上大麻烦了。当然,关于十字弓的事连一个字也不提。结果史本赛就此闭嘴。他甚至为了不背叛她,连给玛丽的信里都不说他的消息并不是第一手的。我想我们对史本赛叔叔是真的看错了。”

“可是,不对!”我抗议道,“到底是哪个男人去了帕丁顿车站打听箱子的事呢?显然是在你去过了一个礼拜之后。你问过证人这件事,我还记得,因为这事大出我意料之外。我原先很确定犯了那件谋杀案的是个男人。是谁去了帕丁顿车站呢?”

“雷金纳·安士伟。”H.M.用很满意的语气说道。

“什么?”

“我们这位雷金纳,”H.M.继续用非常柔和的声音说道,“要因为伪证罪而给关上个两年;你知道的吧?啊哈,他站在证人席,发誓说他真正看到行凶过程。我本来就要他作证。只要他想玩什么花样(我其实很希望他会玩花招),那我就能马上把他给钉死在墙上,比眨个眼还快;因为要定他威胁取财的罪名,证据还不够。哦,不错,你知道吧。我告诉他说他所收到的传票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大概根本不会传他作证,我当然不希望他像史本赛叔叔一样地逃跑了——要是我让他知道我打算提起他勒索玛丽·胡弥的事,他是绝对会跑的。所以他不以为意,还想要整我来回报我的一番好意,结果是他得因为伪证罪坐两年牢。可是在这件事上最漂亮、最了不起、最妙的一点就是,除了在他所说的那个人是谁的这个小细节之外,他所说的基本上是真的;实际上他的确看到行凶的过程。”

“什么?”

“一点也不错。他并不知道我晓得他和葛拉贝尔谈过话的事——我是说他知道胡弥偷了他手枪的事——一直到了审判的第二天。他因为我在他坐在律师席上的时候提起勒索问题而对我恨得要命,所以他要报复我。可是他所说的话里,前面一部分都是真的,他确实去了格鲁斯维诺街,他真的走进了那两栋房子之间的通道,他也的确走上了通到侧门的台阶——”

“可是该死的,你自己在法庭上证明了他不可能透过一扇木头门看到任何事物——”

“你还是忘记了一件事,”H.M.柔和地提醒我说,“你忘了那两杯威士忌酒。”

“两杯威士忌酒?”

“不错。艾佛瑞·胡弥倒了两杯酒,给自己的一杯他碰都没有碰(不想把安眠药喝下去嘛),另外一杯给他的客人,对方只喝了半杯。你也听到艾蜜莉亚·乔丹后来把这两个酒杯放进一个皮箱里。呃,我可以告诉你她没有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她没有把那两杯威士忌酒倒在皮箱里,她一定得把杯里的酒倒空,可是附近没有水槽,她也不想开窗,怕会破坏了密室。所以她就把侧门打开,把酒往外面一倒,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