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江南辛卯科场案(第7/8页)

没过几天,关键证人泾县知县陈天立突然上吊自杀。他上吊后,被看守官通判发现了,及时救下,于是没死成。第二天,看守官将情况禀告张鹏翮、赫寿二人。张鹏翮竟然说:“陈天立不过是吓唬人,不要理他。”结果,三天后的五更时分,陈天立在床上自缢而死。张鹏翮、赫寿二人假模假式地还发文书给安徽巡抚梁世勋(泾县属于安徽),要他追查陈天立的死因。陈天立家属却坚决地报称是因为病发而自缢,并无人逼勒灭口。

而另一个重要证人李奇竟然被判立即充军新疆,于押解途中染病身死,并有当地县衙的文书为证。

不管陈天立是自杀还是他杀,李奇是病死还是被害死,最直接的结果就是造成了死无对证的局面,一切对噶礼不利的证据都消除了。但江南士民人心不服,开始聚众闹事。有人在闹市传唱歌颂张伯行的歌谣,四处张贴揭帖,到各衙门投递呈文,要求张伯行留任。也有人贴出文章为噶礼抱不平,并将噶礼大门用砖石堵住,不准他交还总督印信。双方支持者你来我往,煞是热闹。

曹寅将陈天立自杀一事密奏康熙皇帝后,康熙皇帝朱批道:“众论瞒不得,京中亦纷纷议论,以为笑谭。审事也不是这样审的理,但江南合省都甚没趣了,想比(必)满洲恨不得离开这差才好。”于是密令安徽巡抚梁世勋暗中调查陈天立的死因。几天后,安徽巡抚梁世勋汇报说,江南刑狱官员,上自臬司,下至州县提点刑狱,均为噶礼亲信,封锁消息密不透风,证人陈天立之死因难以查明。言下已经暗示噶礼与证人之死脱不了干系。

不久,张鹏翮、赫寿二次审案的结果就出来了:科场一案,副主考官赵晋,同考官王曰俞、方名及所取士子吴泌、程光奎交通关节,夤缘贿卖,应按科场舞弊律论罪;张伯行生性多疑,随便“诬告”噶礼,造成江南人心浮动,应当撤职,拟徒准赎;噶礼与张伯行“互参”,有失体统,应降一级留任。

这个调查结果与康熙皇帝之前的基调完全一致,除了对张伯行稍微严厉了些,其余的处理差不多正是他想要的。然而,就在他要下令结案的时候,突然出了一点意外。康熙皇帝到后宫去给孝惠章皇太后(顺治皇帝的第二位皇后)问安时,刚好遇到了他的乳母——也就是噶礼的亲生母亲。康熙皇帝一时感慨,询问噶礼到底与张伯行有何个人私怨。不料噶礼母深明大义,不但揭发了噶礼贪污受贿的行为,还主动替张伯行辩护。噶礼母的态度对康熙皇帝的态度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他后来很是动容地说:“其(噶礼)母尚耻其行,其罪不容诛矣。”(《啸卒杂录》)

此时,曹寅的密奏再次送到,说“此案亦有未妥,人心不能悦服”,张鹏翮如此潦草了局,在江南声名大损,人人说其糊涂徇私,而其人竟然不等案情了结,便已经动身前往福建,导致扬州民心不定,议论纷纷。康熙皇帝感到如果按照二审的结论结案,尤其是只处置清名在外的张伯行,而放任胡作非为的噶礼,实在难以向江南民众交代,于是下诏斥责张鹏翮等人“掩饰和解,瞻徇定议”,下令撤换张鹏翮、赫寿,而改派户部尚书穆和伦、工部尚书张廷枢前往江南,令其务必严加审明。

到了这个时候,前往江南的钦差要调查的重点已经不是科场案,而是督抚互参案。康熙皇帝的本意,只要保全张伯行,大致处罚一下噶礼,令江南人心稳定下来就了事了。然而,穆和伦、张廷枢却没有弄清“圣意”,也不愿意得罪噶礼和两位前任钦差。二人一到江南,不但不立即问案,还立即派人前去找张伯行说和,以噶礼“党众”为由,劝他向噶礼低头。但张伯行却依旧坚持己见,给了两位新钦差一个大钉子。

两位新钦差商量来商量去,最终决定大做表面文章——一连十几天,轮流提审科场案的人犯,煞是热闹,大有要明察秋毫、伸张正义之意。但结果一出来,还是叫人大失所望。

康熙五十一年(1712)十月初五,科场案案发一年后,穆和伦、张廷枢将三审结论奏上:主考左必蕃纵容舞弊,革职查办;副主考赵晋,同考官王曰俞、方名因受贿判斩立决;程光奎、吴泌等生员贿买考官,骗取功名,分别拟绞或枷责;两江总督噶礼卖举无迹,但审案不力,该受切责;江苏巡抚张伯行捕风捉影,诬劾朝廷重臣,当革职论处;噶礼参张伯行各款“俱实”,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