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晴天霹雳(第6/7页)

老李耐心地说:“多数人被捕,总是火气极大,特别是那些自认为无罪的人,呼喊顶撞,拍桌子骂娘在所难免。我们一定要沉得住气,要以理服人。我们司法人员的道德、修养、认识、情操都要很高才行啊。”

“老李,这些大道理我都懂,但是他的案子太特殊、太复杂,也太奇怪了。他在军统干了10年,可他自己却不承认干过对不起共产党的事,一件也没有,这可能吗?”

“可能不可能都不能凭猜测,一定要有证据,我们对人家要负责任。有人硬说他一定干过对不起共产党的事,我现在还看不到证据。”

老潘不以为然,“证据?你看他那副样子,一副眉眼不正,哼,心里一定有鬼!”

“老潘,我们搞司法的,千万不能以貌取人,不然,很可能会出冤、假、错案。”

“我办的案子都是铁案,对这种老反革命更没有什么冤假错。”

老李劝道:“老潘同志,我们执法人员在定案之前,头脑中绝不能先认定被审问的人有罪,不然就是先入为主,不可能客观公正地办案。你说他干过对共产党不利的事情,有证据吗?还没有嘛。他的上诉材料里提到曾经给新四军搞过一批重要的兵工厂机器设备,我看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老潘双手一摊,“怎么证明?这些新四军干部上哪儿去找?解放后,这些干部转业的转业,提拔的提拔,调离的调离,原单位早就解散了。”

老李道:“要去找,总能找得到,事在人为嘛。实在没人去,我去。”

“老李,对一个国民党军统的人,没必要这么认真,也不值得你这么重视。军统在国民党逃跑前杀了我们多少同志啊?你还要去调查,我看最后,你查了一圈了,他该是啥还是啥,说不定还是个潜伏下来的特务呢。”

老李说:“作为一个审判员,要设身处地为人家想一想,如果你也无端被捕,你的心情会如何啊?况且,他也为革命作过很大贡献,他老婆也是个老地下,是个女英雄、女烈士,这一点无可争辩,我们更要认真对待,慎重处理。”

老潘实在说不服老李,就打个圆场道:“老李同志,你觉得15年重了?重了?那就10年吧。判决书你也看了,你签个字就行了。”

“我服从组织的决定,但我保留个人意见。”老李站了起来,重重地合上了卷宗。

杨锦帆被关进军管会的特别监狱已经3个多月了,期间经过多次提审,该调查的口供已经调查清楚,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旁证材料也都齐全了,但杨锦帆自己陈述的事实因为无法证实,没有旁证,所以无效。军管会专案组为他的案件已经开过多次会议了,各种处理意见虽然一开始有分歧,有争论,但后来还是基本达成了共识,适时作出了最后的判决。

这一天,预审室里,几个审判员立正站好,审判长夹着一本厚厚的卷宗走进房间。

审判长宣布:“带犯人杨锦帆。”

杨锦帆被几个军人押了进来,他戴着手铐,一脸的沮丧,被带到审判席前。

审判长宣布:“全体起立。”全体人员起立站好。

审判长从档案袋里取出一张盖有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大印的决定书:“现在我宣布‘决定书’,军办秘二字第10662号决定:被告人杨锦帆,因参加国民党军统局特务组织,前后共10年,虽然参与破译日军密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但毕竟对中国人民犯下过严重罪行,但念其在反动军队中没有残杀和迫害过共产党员,也没有危害革命的行为,并曾协助其妻子也即我地下党员郑艳芳同志(注:已牺牲)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且能投案自首,现特予宽大处理,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50年1月5日。”

杨锦帆腾地一下涨红了脸,挣扎起身高呼道:“我抗议!我抗议!我抗……”他一下晕倒在地,几个军人扑上来抢救。

监狱医务室。杨锦帆躺在病床上,几个医务人员正前后忙碌,一个护士在为他输液。

老潘轻轻走来,立在病床前看着他,轻声问医生道:“怎么样,2538号是什么病?”

医生答道:“他是急性休克,经检查,他心脏不大好,还有点高血压。”

老潘叮嘱道:“他是犯人,为了他的安全,我看还是把他抬回监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