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8(第6/13页)

从贝斯纳尔格林到电缆街的旅途确实让我们穿过了几个伦敦城最贫困、最脏乱的街区,这段旅程通常不会让人心情愉快。我认得路,因为我经常和弗洛伦丝一起来这里,我知道哪个法院最冷酷无情,哪个工厂让工人干最重的活,哪个出租房里住着最悲伤绝望的家庭。但那天晚上我们是出去玩——就像弗洛伦丝说的,是为了享乐。尽管这么说可能有些奇怪,但我们这一路确实十分愉快,好像我们路过的风景都和以往不同了。我们路过了好多卖琴酒的小摊、廉价剧场、咖啡店和酒吧,今晚它们都不再沉闷无聊,而是闪闪发亮,充满了温馨明快的色彩,传来阵阵欢声笑语,还有啤酒和肉汤的香味。我们看到了拥抱的情侣,帽子上缀着樱桃的女孩,她们的嘴唇也和樱桃一样红。孩子们捧着冒着热气的纸袋,里面装着牛肚、猪蹄和烤土豆。谁知道一两个小时候之后他们会回到一个怎样悲伤的家庭呢?然而在这一刻,他们给这个街区增添了一种神奇的魅力——迪斯街、斯克莱特街、黑尔街、时装街、管道街、可乐街、品客因街、小珍珠街——所有他们走过的地方。

“伦敦城今晚看起来可真快活!”弗洛伦丝惊讶地说。

这是因为你,我想说,为了你和你的新衣服。但我只是冲她笑了笑,挽着她的胳膊。“看那件外套!”我说。我们经过一个穿着黄色毛毡外套的男孩,在布里克巷的阴影下,明亮得像一盏灯笼,“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哦!她肯定会喜欢那件外套。”

我们很快就到了电缆街。向左走,然后向右转,在这条路的尽头看到了一个酒吧,我猜这就是目的地了。那是个低矮的建筑,屋顶是平的,门上紫红色的阴影下有一个煤气灯,还有个花哨的标志——护卫舰,这提醒了我,我们已经离泰晤士河很近了。

“这边。”弗洛伦丝拘谨地说。她领我走过大门,绕了一圈,从后面一个更小更黑的入口进去。一个坡度很陡的楼梯把我们带到地下,那里肯定曾是个地窖。最下面有一扇磨砂玻璃门,门后那个房间——“船上的男孩”,我记得是叫这个名字——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房间不大,但很阴暗,我一直在借着光考量屋子的面积,滋滋作响的火焰、煤气灯、玻璃、镜子,还有吧台的白蜡烛照亮了它们之间的阴暗。我猜屋里大约有二十个人,有的坐在一排小凳子上,有的靠在柜台上,有的聚在最远、最亮的角落里,那边好像是一个台球桌。我不想再看了,因为我们来了以后,他们都抬起头看,我突然不好意思起来,不知道他们会怎么看我。

我低下头,跟着弗洛伦丝走向吧台。吧台后面站着一个方下巴的女人,正在用一块布擦啤酒杯。她看到我们,放下了杯子和毛巾,笑了笑。“哦,弗洛伦丝,又看到你真是太好了!你今天真漂亮!”她伸出手握住弗洛伦丝的手,高兴地看着她。然后她转向我。

“这是我的朋友,南希·阿斯特利。”弗洛十分羞涩地说,“这是斯温德尔斯太太,酒吧老板。”斯温德尔斯太太和我互相点了点头,笑了笑。我脱下外套,摘下帽子,用手捋了捋头发,斯温德尔斯太太看到我的动作,眉毛扬了扬,我希望她是在想,就像安妮·佩奇说的那样,嗯,弗洛伦丝找了个新的叔叔,没错!

“你想喝什么,南希?”弗洛伦丝问我。我说和她一样就好,她犹豫了一下,要了两杯朗姆酒热饮,“咱们拿过去坐着喝吧。”于是我们走过房间,走向一张两条长凳之间的桌子——地板上有沙子,我们的靴子踩在上面咯吱作响。我们面对面坐着,搅拌着杯子里的糖。“那么,你过去是这里的常客了?”我问弗洛。

她点了点头,“我好久没来了……”

“哦?”

“自从莉莲去世。说实话,这种地方还是年轻人来卖弄风骚的。我没有这种心情……”

我盯着自己的朗姆酒。突然,我身后的椅子上爆发出一阵笑声,吓了我一跳。

“我说,”一个女孩的声音,“‘这种事情,先生,我只和朋友做。’‘埃米莉·佩廷格尔’,他说,‘你让她舔你舔了一个半小时’—这肯定是假的,但是,‘舔是一回事,先生,’我说,‘这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你想让我……她,’”她一定是比了个手势,“‘那你得付给我钱,很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