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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朝着迈克西姆望了一眼。他笑笑问:“喜欢吗?”

我气喘吁吁地说了声“喜欢”。却不知自己讲的是否是实话,因为我素来都将石楠看作普普通通的家花,或呈紫色或呈粉红色,整整齐齐排列在圆形花圃内。这儿的石楠花简直是怪物,密密匝匝直插青天,美得反常,大得出奇,根本不像植物。

我们离宅子已经不远。果然不出我所料,车道由窄变宽,伸向一片开阔地。汽车在两旁血红色石楠花的簇拥下转过最后一个弯,终于来到了曼德利。啊,曼德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多年前我的那张彩图明信片描绘的曼德利!它典雅,妩媚,精雕细琢,完美无瑕,躺在平展的草地和绿茸茸的草坪怀抱中,游廊延伸向花园,花园延伸向大海,甚至比我梦中的曼德利还要迷人。汽车驶到宽大的石阶前,面对着敞开的房门停了下来。透过一扇直棂窗,我看见了大厅里挤满了人,接着迈克西姆压低声音骂了一句:“那女人真该死,她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一套。”随即,他猛地踩住了刹车闸。

“发生什么事啦?”我问,“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恐怕你得应应景啦,”他怒气难平地说,“丹弗斯夫人把家仆和庄园里的雇工都召来欢迎我们。没关系,你不用张口,一切由我应付。”

我摸索着找车门把手,心里有点发毛,由于坐车时间太长,身上感到很冷。正当我乱摸门锁时,管事步下了台阶,身后跟着一个男仆。他为我打开了车门。

这位管事是个面孔慈祥的老人,我仰脸冲他笑笑,伸出了手,可他似乎没看见,而是拿起了毛毯以及我的小化妆盒,一边扶我下车,一边就把身子转向了迈克西姆。

“啊,我们总算到家啦,弗里思。开了一路车,累散了骨头架子,需要喝杯茶。我没料到还有这套仪式。”迈克西姆说着,把头朝大厅的方向偏了偏。

“老爷,这是丹弗斯夫人吩咐的。”管事毫无表情地说。

“我猜就是,”迈克西姆生硬地说,“走吧。”他转过来招呼我道,“反正时间不会长,完了就可以喝茶去。”

我们俩一起登上了台阶,弗里思和那个男仆抱着毛毯以及我的雨衣尾随在后边。我感到心口隐隐作痛,由于紧张,喉咙发紧。

至今,我闭上眼睛回忆往事,仍能记起自己当时的情形:穿着针织裙,汗湿的手抓着一双长手套,身板单薄,窘态十足,站在门槛上。我仿佛仍能看见那宏伟的石砌大厅,那朝着藏书室敞开的大门,墙壁上彼得・莱利[8]和范戴克[9]的画作,以及通向吟游诗人画廊的华美楼梯。大厅里是一片人的海洋,一行接一行地一直排到石砌甬道和餐厅,他们就像围在断头台四周的观众一样张着大嘴好奇地盯着我瞧,而我则好比一个五花大绑的犯人。有个又瘦又高的人从人海中钻了出来,一身深黑色衣服,高高的颧骨、深陷的大眼睛以及惨白的肤色使她看起来就像一具骷髅。

她朝我走过来。我伸出手,打心眼里羡慕她高贵和镇定的气质。可握手时,我却发现她的手软绵绵、沉甸甸,跟死人的手一样冰凉,似一种没有生命的东西躺在我的掌心。

“这是丹弗斯夫人。”迈克西姆介绍道。她开口说话时,仍把那只僵死的手放在我的掌心,一双深陷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我的双眸。我动摇了,不敢跟她的眼神对峙。直到这时,她的手才在我的掌心蠕动起来,一下子恢复了生命力。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也感到自惭形秽。

现在我已记不清她的话了,只记得她代表她自己以及全体家仆雇工发表了一席演讲,欢迎我到曼德利来。她的辞令都是预先准备好的、干巴巴的,纯粹是逢场作戏,声音冷冰冰缺乏生气,跟她的手一个样。她讲完话后,仿佛要等着我致答词。记得我当时脸像块红布,结结巴巴说了几句感谢的话,慌乱中把两只手套掉到了地上。她猫下腰为我把手套捡了起来,递给我时,我看见她嘴角闪过一丝轻蔑的冷笑。我当即就猜出,她一定笑我缺乏素养。她的表情有些异样,使我感到芒刺在背,即使她退回人群中时,她那黑色的身影仍是那般突出、醒目和与众不同。她缄口不语,可我知道她在用眼睛死死盯着我。迈克西姆挽起我的胳膊,简短地致了答词,显得十分从容,一点窘态也没有,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然后,他拥着我进藏书室用茶,随手关上门,我们又进入了两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