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家(第4/10页)
当天晚上,蒂凡尼上床睡觉后,她“碰巧”听到了父母的争论。要是你“碰巧”把玻璃杯倒扣在地板上,后来又“碰巧”把你的耳朵放到杯子上,那你就很容易“碰巧”听到楼下人的说话声了。
她听见她爸爸说,蒂凡尼根本没必要离开这里。
她听见她妈妈说,所有的女孩都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儿,所以最好还是让她出去看看。而且,她还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女孩,她有一个好使的脑袋。只要她努力,没有什么理由说她不能在某一天给某个了不起的人物当佣人,就像赫蒂姨妈一样,还能住在一座带厕所的房子里。
她爸爸说,她会明白擦地板的活儿在哪里干都是一样的。
她妈妈说,噢,那样的话她会感到厌倦的,再说她一年后就会回来。对了, “炉火纯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高超的技能。”蒂凡尼心想。他们家里是有一本旧字典的,但是她的妈妈从未打开过它,因为她一看见那些字就心烦意乱。蒂凡尼已经从头到尾读过一遍。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这一会儿已是一个月后,她正在把那双她每个姐姐都穿过的旧靴子裹在一块干净的布里,然后把它塞进了妈妈买给她的那只二手箱子里。这箱子看起来像是用破纸板做的,已经像豆腐渣,得用绳子绑着才能合起来。
说再见的时候到了。她流了一些眼泪,她妈妈流了更多的眼泪,小弟弟温特沃斯也大哭着,似乎这样哭可以得到一块糖似的。她爸爸没有哭,而是给了她一枚银币,语气粗暴地要她答应每个星期写一封信回家——这是一个男人流泪的方式。她还跟牛奶房里的奶酪、羊圈里的羊和一只名叫鼠袋的猫分别说了再见。
最后,除了奶酪和小猫——啊,还有那些羊儿,每个人都站在大门边,朝她和蒂克小姐挥手,一直望着她们,直到她们走到了那条通向村口的白色小路的尽头。
四周很安静,她们的靴子走在碎石路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应和着头顶上云雀那不停歇的歌声。现在是八月下旬,天气很热,新靴子紧得脚发疼。
“我要是你,就把它们脱下来。”过了一会儿,蒂克小姐说。
蒂凡尼在路边坐了下来,从箱子里取出她的旧靴子。她不必费神去问蒂克小姐是怎么知道新鞋子紧脚的。女巫们总在注意观察事物。穿着那双旧靴子,即使她得套上好几双袜子,还是比新鞋舒服得多,走起路来着实方便。这双旧靴子在蒂凡尼出生很久以前就开始走路了,它知道这活儿该怎么干。
她们重新上路了。“我们今天会见到……小个子吗?”蒂克小姐问道。
“我不知道,”蒂凡尼回答说,“一个月前,我告诉他们我要走了。每年这个时节,他们都很忙。不过,总有一两个小个子在守护着我。”
蒂克小姐迅速扫了一眼四周。“我什么也没看见,”她说,“也没听到任何声音。”
“没错,正是这样我才知道他们在这儿,”蒂凡尼说,“他们守护我的时候,周围总是比平常安静很多。但是看到你和我在一起,他们是不会现身的。他们有点怕巫婆——这是他们对女巫的称呼。”她很快又加了一句,“这完全与你是谁无关。”
蒂克小姐叹息了一声。“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很想见到小精怪。” 她说,“我把一小碟一小碟的牛奶都拿了出来,当然,后来我才知道这样做也没用。”
“是的,你应该用烈酒才对。” 蒂凡尼说。
她瞥了一眼树篱,只是一秒钟的瞬间,她相信自己看见一头红发闪过。她笑了,微微有点儿紧张。
曾经,也就那么几天的时间吧,蒂凡尼是唯一一个可能成为菲戈女王的人类。大家都知道,她要被噼啪菲戈人称作凯尔达,而不是女王。如果你想和噼啪菲戈人打架的话,那你当面叫他们精灵就行了。另一方面,噼啪菲戈人总是兴致勃勃地在找人打架。要是没有人和他们打,他们就自己对打,要是只有一个噼啪菲戈人,那他就踢自己的鼻子当作练习。
他们曾经居住在精灵国,但是后来因为酗酒被驱逐了出来,因为只要你曾经做过他们的凯尔达,他们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所以他们一直就在蒂凡尼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