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不懂你漫画里的水晶鞋(第4/7页)
张蒙真是个傻孩子,凡事都想得那样简单。
5{安以铭,你让我哭一哭,只要哭一哭,我很快就会好的}
接下去的时间,我一直没见到安以铭和周亦心。
景安大学那么大,我和安以铭念的系隔了几千米的距离,再加上我的刻意回避,想遇见还真是一件困难的事。
我和张蒙,骆奇和思佳组成了四人组,一有空闲就一起外出,看电影、吃饭、打网球、爬山,骆奇对思佳细心体贴,张蒙对我也关怀备至,天气晴朗的时候我还是保持在安河边行走的习惯,赤脚踩在安河边的鹅卵石小路上。
张蒙提着我的鞋子,在我快要每次假装摔倒的时候将我抱住,我靠在他的怀里,有时候会掉下眼泪来。
我知道我对张蒙,顶多只算得上喜欢,喜欢依赖人的感觉,喜欢靠在他的怀里把疲惫的心放进去。
我看过好几次安以铭的画展,他已经是景安城里颇有名望的画画新人,他有自己的陈列室,有忠实的支持者,他每个主题画我都会去看。
每次我总是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想念那个夜晚他嘴角边的笑容。
我戴着墨镜,穿红色裙子,白色球鞋,用纱巾把自己包裹成印度人的样子,我想这样,即使他遇到我,也不认得我。
可是我从未在他的画展上见过他,每次只要一听到他来的广播,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我不过是大千世界最微小的分子,安以铭身边的周亦心才是和他最相配的那个人,就比如我一直钟爱的小脚,在那天临阵脱逃的途中被铁丝刮了一道很重的口子,伤口好了,疤却始终没有淡化。
几个春夏秋冬过去了,我再也没穿过高跟鞋,唯独在那个新生晚会的表演中,穿了弹钢琴同学的高跟鞋,然后,遇见了张蒙。
张蒙陪我从大一一直走到了大四。我以为我和他会这样一直走下去,带着我对安以铭的思念,我们可以这样安稳地走下去。
大四那年,所有人都在找工作,忙论文,申请研究生。
我没问安以铭的去向,我在超市申请了一份临时工作,是卖咖啡,按小时给钱。公司规定一定要穿四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我在超市打工的第一个星期,穿了一双黑色的短跟鞋去上班,刚好四厘米,有点挤脚。
张蒙天天来接我回学校,给我煮木耳莲子汤带来,来得早的时候还会帮忙。还真奇怪,他往那一站,总是有很多女生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接着就买了大份大份的咖啡。领班和我开玩笑,你男朋友这么帅,你可要小心点,别让人抢走了。
我喝着莲子汤责怪他,我说又没有提成拿,你比我还卖得起劲干吗?
他站在旁边傻愣愣地笑,洁白的牙齿在灯下像璀璨的星星。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是爱我的,即使在他妈妈阻止我们往来之后,我对这份爱的相信都没有递减分毫。
是的,张蒙的妈妈,是一个尖锐又刻薄的商人,她和我说,她儿子前程似锦,她说他很快要去法国读经济学的研究生。她说,她儿子不会为了一个平凡的女生放弃扩大家族的生意。
那天晚上他妈妈和我说了很多话,回家的路上我穿着卖咖啡没有换下的红色衣服,褶子裙,把鞋子拎在手上慢慢走,脚走红了走破了都没有停下来。
我突然想起我高中校园的那面宣传栏,我飞奔而去。我在翻校门的途中被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说,你应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给了他两个字的解释,怀旧。
保安恼了,他说你再不说实话我就把你送公安局去,前阵子学校计算机房正好丢了一批电脑,说不定和你有关系。
我翻翻白眼说,我都毕业快四年了,你还和当初我读高中的时候一样思想丰富。
正当我和保安争执不下的时候,安以铭骑着一辆名贵的“IGUANADISC”自行车停在我们吵闹的门外。
安以铭,他和我那些留不住的青春一样风风火火地就把我带走了,连解释的时间都不给。
安以铭把我载到了青茗街,可是掏了半天的口袋才发现什么都没带,他说,你站在这里,等我回来。
八点多,景安青茗街的街口,往前走一百米就能转到安仪街,再右行八十米就是红娘巷。
那是我十六岁第一次和安以铭奔跑过的三条街,是景安缘定三生的街道。可是这个传说真不灵,我和安以铭在六年半的时间都是以一个说过话的陌生人在相处。这让我再也不相信美好的姻缘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