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剑穿心(第3/5页)
小方道:“我就是。”
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
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
小方仍然保持镇静。
“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
心跳得更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
小方却像是没有看见,淡淡地接着道:“只不过这次要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要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
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
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
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转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
“如果你们有这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
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生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
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
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
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也没有人能从你手中夺去这柄剑。”
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
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
小方没有回答。
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他甚至想到了卜鹰。
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
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都是不可能的。
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
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
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
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
小方叹了口气:“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他说的是真心话。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
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
驼子又在吩咐:“明天我们不走,谁也不能离开队伍,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没有练过武,都要加入警卫。”
他忽然也叹了口气:“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
长夜将尽,帐篷里已经有了朦胧的曙光。
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蜷伏在那里,用毛毡盖住头。
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睡得很熟。
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
小方坐下来,想掀起毛毡看看她,又怕将她惊醒,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
就在这时候,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手里提着双式样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皮靴。
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他忽然跪下来,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
“这是喀巴沙。”他说,“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就好像你只有一把魔眼。”
小方虽然听不懂“喀巴沙”三个字,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子。
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不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
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其贵贱的悬殊,绝不是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
小方虽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们所穿的靴子中最华贵的一种,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
加答又接着说:“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我的脚有臭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可是我现在献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