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相伴三年胜万年(第13/15页)
方氏毫不思索,道:“小辛叔叔真心当我是大嫂,我真心当他是弟弟,所以就会知道。”
老于抓头扯耳,满脸茫然之色,道:“如果他没说,别人又没告诉你,你怎会知道?我不懂……”
朴实真挚的感情含有智慧,是直接透彻的了解。老于当然不懂,小辛却若有所悟。
方氏又道:“小辛叔叔快回家啦,他还未吃饱,我得张罗一下。”
老于讶道:“你怎知道?”
方氏道:“你们男人家不会懂的。我一想起儿子,若是心里欢喜,儿子就快到家了。小辛叔叔也是一样。他喜欢在家吃饭,所以他一定是空着肚子回来。”
老于只能够傻笑一下,女人的道理往往如此,但却很灵验。因为小辛已踏入屋子,左手提着一大坛黄酒,右手两只大肥鸡和猪肉牛肉等一大堆东西。
老于笑得嘴巴快裂开,见到小辛他是由衷的欢喜,快乐得从心底直涌出来。其他的人如王老大李强陈大头等,一回来见到小辛亦莫不如此。
简陋木屋中扬溢友情欢乐,也溢出酒肉香气。
欢聚了三天之后,小辛终于走了。他留给两百多户贫苦人的是一间药材铺和肉店。五千两银子至少可以亏蚀很久。方氏用她自己的方式找可靠的人经营,小辛一点也不担心。
但他却不禁想到自己还有没有再来此地的一天?还能不能和这群贫苦好朋友饮酒欢聚,还见得到慈母似的大嫂方氏么?
圆型云石桌上,摆着四碟小菜,共计毛豆、小排骨、螺狮、泡菜四种。一碗凉面,用姜葱蚝油拌的,蚝油和虾子面都来自领南,好得不能再好。小壶——半斤装——的陈年绍兴花雕。黄褐色的液体散发出浓郁酒香。
两个人——一男一女——走到桌边,男的斯文清秀,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女的年轻一点,白皙丰腴,尤其是黑绸衣裳更衬托出她肌肤的白嫩光滑。她长得很媚,那对眼睛永远含着销魂笑意。
清秀的男子心满意足地饮酒吃面,如此细腻风光的柔情蜜意,已经享受了三年之久。
他不过是一个落第又落魄的文人,程士文这个名字不见经传,但在那成熟美丽的女人荀燕燕心中,却是无价之宝——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程士元不但有情,而且是她平生唯一的知己。
荀燕燕这个名字却不简单,三年以前,大江南北几乎很少人不知道这个名字,因为她代表戏曲最高成就。
她启朱唇高歌一曲,真能绕梁三日,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偏僻的乡下,荆钗布裙,泥垣陋屋。现在的荀燕燕光芒尽敛,如同乡村的妇人竟无区别。为什么辉煌的灯光,震天的喝采和掌声,公爵王侯王孙公子的盛宴,珊瑚百尺,明珠千斛?为什么清寂平淡的生活却可以取代这一切?
荀燕燕美眸中闪动爱情光芒,而她眼中只有一个人——程士元。
原来如此,爱情,真挚的爱情可以使泥土变成钻石黄金。清淡的水也可以变成最馥郁的美酒。
面只吃了一半,青花碗忽然“啪”一声碎裂。荀燕燕吃惊地用布抹拭。程士元拿起酒壶,道:“小娘子,不要紧。古人说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啪一声酒杯也忽然碎裂,所以程士元乐天安命的哲学也讲不下去。
荀燕燕美丽的双眸中涌出泪珠,神色变得很凄惨。
程士元柔声道:“现在已经到了该讲明的时候,对不对?”
荀燕燕道:“你知道了多少?”
程士无道:“不多,因为我不愿意追究。”
荀燕燕道:“相信你也明白,是另外一个男人。回想起来我有点对不起他。”
程士元道:“既然如此,不必说了。咱们认命就是。”
荀燕燕道:“不,有一点我一定要说明,他虽然全心全意爱我,我亦很钦仰尊敬他。然而我对他却不是爱,比起你完全不一样,你可明白?”
程士元凛然道:“我明白,我们都没有遗憾。让他来吧!”
屋顶右角突然暴响一声,瓦木纷飞中现出一个洞。接着一条人影飘落地上,阳光恰好从洞口斜射入屋,照得此人全身特别明亮。
他是个三十岁不到的男子,脸庞瘦削,眼睛显得很大,浓黑一字的眉毛很冷酷无情。
他有两把剑,一把斜插背后,一把用左手握住剑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