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故乡只在我梦索(第5/14页)

所有有关李不还杀人的消息,都是她吃饭喝酒之时,告诉任何一个在他旁边的人的。

所以李不还第八天就找到她。

见面地点是在西湖边的柳浪闻营。

那儿有一大片碧茸草地,宽阔处五七百个人一齐拼命厮杀也不嫌小。

江南三月,莺飞草长。

可是现在皓月当空,黄莺都已睡觉。另一方面谁也没有心思去欣赏岸滨柳浪和湖波月色了。

李不还仍是一身白衣,左手握住连鞘长剑。

他外表虽然是潇洒,但一望而知,他丝毫不敢大意,在左手的剑,右手随时都可以拔出。

反而苗谢沙两手空空,似乎比他有气派得多,她猛然掀开船娘那种斗笠,便露出一张女性面孔。

三十多岁,不美也不丑。

李不还迷惑地皱眉道:“你本是个老头,忽然变成一个女的,我可是应该认识你才对?”

“相逢何必曾相识!”苗谢沙居然抛了一句名诗!她又接着说道:“今夜不论我是生是死,是胜是败,总之我让你看见我的真面目,也让你知道,我叫做苗谢沙,这样就足够了。”

“好吧,你很爽快,我先谢谢你。”李不还不但人长得漂亮,风度也如翩翩佳公子,又道:“我李不还从前可曾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没有,一点都没有。”苗谢沙回答之时,心中忽然明白,无愁仙子为什么要她杀李不还。

像他这等风流人物,如果不想跟他要好,又恐怕无力拒绝他的话,毋宁早早杀了他,免得牵肠挂肚为是。

她又说道:“总之我要杀你,别的话就不必说了。”

李不还微微而笑,道:“原来你也是杀手那种人,但我瞧你凶悍有余而奸狡不足,你一定还不算是第一流职业杀手。”

苗谢沙口中漫声应道:“我当然不是职业凶手……”一共说了九个字,李不还却已数出一共有多少个动作。

所谓动作,意思是专指苗谢沙而言。

首先她解下腰间的紧带,样子就像现代人们使用的皮带。

由于这极扁扁薄而又狭窄的腰带匝绕她腰身两圈,而她的腰围若以廿四寸计算,两围的长度就有四十八寸了。

那条腰带自然不是用来束腰紧裤。

那其实是一把扁、软、窄的剑。

套在外面的剑衣大概是某种特异罕见的蛇皮。

而苗谢沙第二个动作就是褪下剑衣,那把软剑忽然抖直,也闪烁出银蓝色光芒。

与此同时,她左手的剑衣也已迅即缠绕在掌上了,除了还有指尖露出来之外,整只手掌好像戴上手套一样。

接续下去的动作就是攻击。

虽然剑势迅快连绵,每一剑之间几乎找不到连接间隙,但李不还却仍然数得出她一共刺出十六剑之多。

正因为剑势连绵不断,找不到衔接痕迹。

更使人看来好像一条毒蛇缠卷过来。

李不还数她的动作数到这时为止,脚下也已移动了八步,当然长剑也已经出鞘,用右手稳稳握着。

他现在真正领教当世名剑之一的南疆缠绵毒剑真是多么厉害。

他记得自己自从出道以来,与当世高手拼命次数不少,但还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连退了八步之后,还没有法子悍然反击的。

那苗谢沙剑招连绵不断,剑剑相黏。

好像针线一定会相连,滕树一定相缠一样。

她剑上可能有毒。

但李不还却敢打赌“缠绵毒剑”其中这个毒字,一定不是指毒药之毒,而是那种黏上了就一定杀死敌人。

甚至不妨连自己也一齐杀死,那种心肠恶毒之毒。

这当然是极可怕的毒,远比毒药为甚。

李不还退了八步仍然不能不退,幸亏这西湖八景之一的柳浪闻莺地方够大,也够平坦的。

所以如果李不还非退不可的话,大概退一两百步都不至于掉落湖里。

李不还却没有退那么远。

由第二次计算起,第七步之时他的剑忽然闪电射出。

“铮铮铮”一连三剑,都刺中敌剑薄刃,而且剑尖落点都是刺中苗谢沙扁薄剑身靠剑尖四寸左右之处。

登时那黏黏连连,宛如毒蛇的剑势立刻裂解散乱。

尤其是李不还再攻三剑之后,虽然苗谢沙—一封住,但她的剑法就更加没有丝毫“缠绵”意味。

反而像一盘散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