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北方政权之新生命【北朝】(第5/5页)
齐律尤为隋、唐所本。
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北朝尤以齐律为最。由唐及清,皆本隋律,隋律则本于齐。【魏拓跋焘定律,出崔浩、高允之手。浩长于汉律,为之作序。(史记索隙引。)高允史称其“尤好春秋公羊”,盖冶汉董仲舒、应劭公羊决狱之学者。其后代有名家,太和中,改定律令,君臣聚议一堂,考订之勒,古今无比。此为北系诸律之嚆矢。渊源当自汉律,不尽袭魏、晋之制也。】则齐政虽称昏乱,其士大夫之贡献亦甚大。
西魏则宇文泰虽系鲜卑,【或匈奴。】然因传统势力入关者少,更得急速汉化。苏绰、【少好学,博览群书。】卢辩【累世儒学。魏太子及诸王皆束脩礼受业。叔父同,注小戴,辩注大戴。】诸人,卒为北周创建了一个新的政治规模,为后来隋、唐所取法。将来中国全盛时期之再临,即奠基于此。
绰依周礼定官制,未成而卒,辩续成之。【西魏正式行周礼建六官,在恭帝三年。同脩者尚有崔献,薛。】
苏绰的六条诏书,
一、先治心,【“治民之本,莫若宰守。治民之礼,先当治心。其要在清心,次在治身,躬行仁义、孝弟、忠信、礼让、廉平、俭约,继之以无倦。”】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四、擢贤良,五、恤狱讼,六、均赋役。
悬为当时行政官吏的新经典。
文长数千言,周主常置座右。又令百司诵习。绰又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此如汉初张苍为计相事,隋室之盛即本此。】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官吏在政治上的责任,现在又明白的重新提出。
而当时官吏的任用,尤能打破历来氏族门第的拘絯。
六条之四曰“擢贤良”,其言曰“自昔州郡大吏,但取门资,不择贤良。夫门资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今之选举,不限资荫,惟在得人。”
于是以前的官吏,为门资所应得;而此后的官吏,则将为民众负责任。此种意识,不可不说是当时一个极大的转变。
北史卢恺传:“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恺摄吏部,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氏流。”又北史陆彦师传:“转吏部侍郎。隋承周制,官无清浊,彦师在职,凡所任人,颇甄别于士庶。”盖北周僻在关西,洛阳鲜卑贵族,去者无几,故苏绰得教宇文泰打破门第,拔才任用。如此,则鲜卑族自见湮沉,汉人自见腾驤,实为北周汉化一更要关键。【隋文非有大功盛业,而北周大臣如韦孝宽、杨惠、李德林、高炯、杨穆,皆翕然归奉,此恐亦有种姓之见存。】至隋时,政治转换,已上轨道,故卢恺、薛道衡等重提士庶之别,此并非反对北周之制,实为依照苏绰用意,作更进一步之甄别也。
周礼是他们政治理论的根据,一时君臣皆悉心讨究。
此书在魏孝文时已见重。西魏因推行周礼,故公卿多习其业。北齐熊安生精治此经,名闻于周。周武帝灭齐,安生遽令扫门,曰:“周帝必来见我”,已而果至。
僚吏俊彦,旦理公务,晚就讲习。
北周文帝于行台省置学,取丞郎及府佐德行明敏者充生。悉令旦理公务,晚就讲习,先六经而后子、史。又于诸生中简德行淳懿者侍读书,河东薛慎等十二人应其选。
从学术影响到政治,回头再走上一条合理的路,努力造出一个合理的政府来。【此指能切实贡献于民众,而非专为保门第、固权荣而言。】
从此漫漫长夜,开始有一线曙光在北方透露。到隋、唐更见朝旭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