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之再建(上)【清代入主】(第3/5页)
天启二年与王化贞争事上疏:“臣以东西南北所欲杀之人,适遘(gòu)事机难处之会。诸臣能为封疆容则容之,不能为门户容则去之;何必内借阁臣、外借抚道以相困?”又云:“经、抚不和,恃有言官。言官交攻,恃有枢部。枢部佐斗,恃有阁臣。今无望矣。”
崇祯元年袁入对,言:“以臣之力,守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又言:“恢复之计,不外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旁着。法在渐,不在骤;在实,不在虚。驭边臣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为边臣甚难。中有所危,不得不告。”又其时对流寇常以议抚误兵机,对满洲又因格于廷议,不得言和,遂致亡国。若先和满,一意剿贼,尚可救。
五、汉奸之外附。
孔、耿之去,已挟军队俱降。洪承畴、吴三桂部下,皆御外之精卒,扫数十万人外附,【吴三桂宁远兵号五十万。】中国何以复守?甚后如刘良佐、高杰等军队,陆续降者尚数十、百万人。
六、流寇之内溃。【脏腑既烂,四肢何用?】
二、明末流寇
流寇起于陕西。先是明室以辽军起,屡次加赋。
神宗万历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三年,以辽东起兵,先后共增五百二十万。【通三年,亩加九厘为定额。】毅宗崇祯三年,又加一百六十五万有奇。【亩加九厘外,又增三厘。】两共六百八十五万有奇,综名“辽饷”。嗣又增“剿饷”二百八十万,【十年。】“炼饷”七百三十万。【十二年。】先后共加一千六百九十五万两。正统以前,天下岁征共二百四十三万两,【万历初至四百万两。】所增殆超出七、八倍。民穷财尽,为蕴乱之源。
又值荒年。
陕西延安一府吃榆皮石块,乃至以小儿为食。【明代北方旱荒时见。成化时,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藉,仅存无几。(李俊、汪奎传。)嘉靖时,山西大旱三年,百余里不闻鸡声,父子夫妇互易一饱,名曰“人市”。(王宗沐传。)】
于是叛卒、【崇祯元年陕西欠饷一百三十八万两,乃有逃兵。】驿夫、【崇祯二年议裁驿站冗卒。】饥民,结伙群起。
最先,其魁酋曰高迎祥,窜扰秦、晋、豫、鄂四省。
崇祯二年,自号闯王。崇祯四年,洪承畴督剿克捷,关中患定,走山西。六年又渡河而南,复窜陕。八年大会荥(xíng)阳,有十三家七十二营,分五部纵掠。
李自成、张献忠继之。
崇祯九年,孙传庭捕诛高迎祥。李自成为闯王,走甘肃。时明廷以卢象升专办东南,洪承畴专办西北。张献忠为卢象升所败,走湖北。
所过悉掳壮丁【十五至四十。】为兵,【逃者杀之。】亦有号令法律。
不得藏白金。所过城邑,不得室处。不得携他妇人。寝具一单布。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爨(cuàn)者十人。一兵倅(cuì)马四匹。剖人腹为马槽。军止,则出较骑射。渡水皆径过。攻城,迎降不杀。守城一日,杀十之三;二日,十之七;守三日,则屠。虏获以马匹为上,弓铳(chòng)次之,币帛、珠宝为下。散所掠财物,赈饥民,唱口号,曰:“迎闯王,不纳粮。”有举人李信、牛金星为之谋主。
攻襄阳为襄京。
时寇谋直逼北京,嫌其遇败无退步。又主下金陵,绝北方粮,嫌其势缓。遂主攻关中、山西,再向北京。【清代洪、杨革命,既得武汉,即走第一、第二路。林凤祥、李开芳北上败后,洪、杨踞长江十余年,而北庭自若。李闯本起关陕,是其熟路,故卒取第三策,而明都遂不保。】
是年,清太宗卒,第三子福临立,年仅六岁。【睿亲王多尔衮摄政。】而流寇直从山西扑北京,吴三桂召清兵入。【吴梅村圆圆曲云:“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盖吴有爱姬陈沅,名圆圆,为寇所得;其父吴襄亦没于寇。襄招三桂,三桂为妾不为父,遂决议纳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