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若干礼制与王朝品位结构的一元化(第9/18页)

魏晋官品的主要来源之一,就是汉代朝位。作为等级手段的“朝位”有两大特点:“涵盖性”和“大排队”。所谓“涵盖性”,是说其容纳了齐聚朝堂的各色人等,进而也就等于容纳了各种位阶;所谓“大排队”,就是说在朝位这种礼制之下,各色官爵不但要排出高下,而且要排成一个纵向单列,某官位在某官上、某官位在某官下,有如雁行鱼贯,有条不紊。再来看魏晋官品吧,恰好就显示了这两个特点。从“涵盖性”看,官品把文官、武官、散官、军号、爵级都熔铸一炉;从“大排队”看,在一品之内,官品继续以“居前”、“居后”来排比官职位次。例如诸公和“诸位从公”同在第一品,然而诸公在前,“诸位从公”在后,则前者高于后者。又如三省长官都在第三品,然而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在前,次为尚书令,次为中书监令,这就表明了它们位次有异。这种同品官职以位次定高下的做法,显然从朝位而来,却是禄秩所不具备,同秩的官职并无高下之分。所以我们认为,九品官品的诞生,与朝位有密切关系。九品官品通过“涵盖”与“排队”,令事实上已形成的、在朝位中体现出来的一元化等级秩序,正式化和制度化了。

当然,说魏晋官品提升了品位结构的一元化程度,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在官品初生期,列于其中的各种位阶仍存在着若干疏离参差。比如,魏晋南朝的禄秩与官品并行,但禄秩与官品并没有完全一致化,存在着品高秩低、秩高品低,以及同一品级列有不同秩级的情况。又如军号,它与官品在一定程度上整合起来了,出现了“某品将军”概念;但一定程度上军号仍是自成序列的,有自己的迁升次序;某些品级上军号寥寥,某些品级上却堆砌着众多军号。又如,散官有一定的起家迁升规则,但其在品级上的分布却不匀称。有很多散官是“清官”,而“清浊”高下与官品也不完全一致。直到南朝,还存在着“多更互迁官,未必即进班秩。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的情况(50),就是说,会有某些清官品阶低而清望高,某些浊官品阶高而清望低。前述梁十八班与官品的不对应,也是官资与官品不完全一致造成的。

虽然如此,“一元化”毕竟是位阶制的发展趋势。魏晋南朝的官品与其他位阶的疏离参差,在北朝明显改进了:北朝放弃禄秩而专用官品,军号、散官逐渐依品级而做整齐排列;所谓“清浊”也明显向官品靠拢,“清官”看上去成了官品的一种微调,即:某些官职因其“清要”,可以享受稍高级别的礼遇。也就是说,帝国品位结构的“一体化”程度,在北朝又上了一个台阶。

到了隋唐,我们就看到朝位与官品展示的高度一致性。据《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

凡文武百僚之班序,官同者先爵,爵同者先齿。谓文武朝参行立:二王后位在诸王侯上,余各以官品为序。致仕官各居本色之上。若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则文散官在当阶职事者之下,武散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若以爵为班者。亦准此。其男巳上任文、武官者,从文、武班。若亲王、嗣王任卑官职事者,仍依王品。郡王任三品已下职事者,在同阶品上。自外无文、武官者,嗣王在太子太保下,郡王次之,国公在正三品下,郡公在从三品下,县公在正四品下,侯在从四品下,伯在正五品下,子在从五品上,男在从五品下。(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3页)

其“二王后位在诸王侯上,余各以官品为序”一句,唐《公式令》说得更清楚一些:“二王后位在诸王侯上,余各依职事官品为叙。”(51)“职事官”是权力、事务和责任之所系,乃是帝国命脉之所在,因而“职事官品”被规定为朝位的最基本依据。文散官、武散官、勋官,均列在同品阶的职事官之下。

“官同者先爵”,意味着“官”高于“爵”。“其男已上任文、武官者,从文、武班”,封爵者若有官,则不依爵而依官定朝位;在职务相同的时候,再以爵排序。只有亲王、嗣王例外,“若亲王、嗣王任卑官职事者,仍依王品”。“郡王任三品已下职事者,在同阶品上”,也算是一种优待。若无职事官,又该怎么办呢?那就按“嗣王在太子太保下,郡王次之,国公在正三品下,郡公在从三品下,县公在正四品下……”的规定,来确定其朝位;而这时其朝位,就明显低于爵号的自身品级了。例如,国公自身是从一品,但其朝位在正三品下;郡公自身是正二品,但其朝位在从三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