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恐怖大亨(第6/12页)

轰的一声,土制炸弹闷响,郑汝成的汽车被浓重的硝烟裹住。

当时郑汝成就惊呆了:有没有搞错?这里可是租界啊,难不成革命党真的要疯掉了,居然敢在租界里搞恐怖活动,难道他们就不怕帝国主义列强干涉吗?

他们不怕,党人有的是绝招对付。

党人的绝招就是,他干完了活,再栽你头上来,你敢不服,就大起战争,直到彻底把水搅浑为止。

就在郑汝成还没把这一切想明白时,掷炸弹的长衫人就已经纵身跃起,直攀到汽车的脚踏板上,手举毛瑟枪,对准郑汝成只管乱射,一边射还一边在喊:打死你这个恐怖分子,打死你,打死你,叫你再搞恐怖活动!

郑汝成委屈地哭了,他真想对刺客说一句:拜托大哥,明明是你在搞恐怖活动,居然还来骂我……可粒粒铅弹入体,那疼痛不是一般地难受,让郑汝成丧失了说话的力气。

汽车后面又冲出来一个刺客,追逐着汽车不停地射击,也在大声地呐喊着:坚决消灭恐怖分子,反对一切恐怖活动!呐喊声中,砰砰砰,又是一连串的铅弹,击碎了汽车的后窗玻璃,打入郑汝成身体里,子弹透胸而入,连他胸前的一枚勋章,都被打得弹飞了出去。

这时候两名英国警探听到枪声,匆匆跑来,见此情形吓坏了,急忙躲在树后面,大声喊道:请你们立即放下武器,放下武器,否则开枪了。

两名刺杀者充耳不闻,将枪口抵在郑汝成的车窗上,砰砰砰又发射了一连串的子弹,这才撇下一条武装带,掉头匆匆逃进树丛中。

两名英国警探小心翼翼地持枪走近那条武装带,左顾右盼,确信刺杀者已经离去,这才蹲下身,把武装带上的子弹数了一数。

这条武装带,共装有子弹198发,射击16次。

也就是说,两名刺客中的一名,把16枚弹丸射进了郑汝成的身体。另一名刺客射击的数目也大致相同。

郑汝成已经不太有可能再活过来,他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革命党人宣称对此事件负责。

执行这一刺杀计划者:陈其美,蒋志清。

当陈其美坦承他的职业刺杀者身份之时,时间已经到了1915年11月10日。

而在此之前,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但出于政治目的而被刻意隐瞒,导致了我们对这段历史的表述,陷入了枉费徒劳之中。

【07.革命党的批斗会】

说所有人,都知道陈其美的身份,这话有依据没有?

有!

话说孙文、黄兴、陈其美及李烈钧等党人会师于日本之后,就经常开会批判黄兴,认为二次革命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黄兴不乖,不听领袖孙文的话,所以黄兴必须要承担全部责任。

陈其美是批判黄兴的主力,有天开批斗会,他率先发言,曰:怪就怪黄兴不听领袖的话,领袖早就说过啦,要及早发动,越早发动越好,越早发动,我们取胜的把握就越大。可黄兴他偏偏不听,非要抬杠,结果怎么样?你们都看到了吧?失败啦,这就是黄兴不听话的结果。

李烈钧在旁边听着,越听越别扭,陈其美意在批判黄兴,可字字句句,无不是对着他李烈钧而来的,因为他李烈钧是率师发动的军事领导人。气急之下,李烈钧争辩道:

话不能这么说,把全部责任都推给黄兴一人,是有失公允的。你看看这次起事的情形,自打辛亥革命胜利之后,同盟会有些老同志,不思进取,利欲熏心,都想着做都督,一时闹出了无数的野鸡都督,个个趾高气扬,人人自由行动,导致最后成了一盘散沙,难道这个责任也应该由黄兴来承担吗?

听了李烈钧这番话,陈其美拿眼睛看着李烈钧,说了句:散会。

谈及这段事情,刘秉荣先生在《护国大战》一书中,援引相关资料说:

时人都知道陈其美是个口齿捷、主意捷、手段捷、动作捷“四捷”著名小人,谁和他闹翻,谁就要吃亏上当,谁就要预作安排,来应付他凭空制造出来的纠纷和无端挑惹起来的矛盾。

在这里,史学家将为革命流血流汗流泪的陈其美,一竿子戳到了底,将其人品做了彻底的否定。除指摘暴脾气的老陈是卑鄙小人之外,还断言,举凡惹到老陈之人,都不能落个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