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漂向内战(第4/5页)
大约1800年,炮手发动暴乱。此事刚好发生在船舰的后甲板上,有一个人已经倒下了,另外一个人受伤了。(国家海事博物馆,PU8487)
炮架的设计对英军战胜西班牙无敌舰队至关重要,因为西班牙人使用的炮架更适用于陆地,却并不适用于海战。
英格兰人采用的是可运输(以其小木轮命名)炮架,在船上只占很小空间。大约在1620年往后,火炮可以由后膛绳索控制,移位到可以重新上膛的位置。一卷旧绳捆住火药和炮弹塞入炮筒后,炮尾的绳索控制它们无法发射出来。当准备就绪时,需要炮架两边拖动滑轮的士兵负责把炮弹从炮口发射出去。直到大约1780年时,引爆火炮还需要将点燃的火柴扔进点火孔。大约1780年之后,用于步枪的燧发装置开始应用在火炮上,让火炮得以同时开火,这让英军在瞄准目标方面享有战略优势。
国王建造巨型战舰的政治意图显然被民众忽视了,民众的躁动开始呈现出起义的态势。查理对苏格兰的长老会主教征税却遭到反抗。为平息叛乱,查理从东海岸起航向福斯湾(FirthofForth)发动进攻,国王握有天时,却不具地利、人和。相较于查理军中练得半吊子的强征军,苏格兰训练有素的职业军在质量上要优越得多,且在人数上也远超查理军。与此同时,荷兰和西班牙相继进犯海域,在肯特岸边的唐斯(Downs)与英军纠缠。被迫无奈下,国王只能于1640年再次召开议会,筹集再次征战苏格兰的军费。末了,征战仍以失败告终。
直至1641年春,议会都是这个国度内颇具效率的机构。它意图将国王特权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议会取消了许多陈旧的封建特权,这么做部分出于捍卫公民自由,更多的是为了凸显议会自身的重要性。船费被判为非法,所有以船费为财源的基金都被勒令归还。毋庸置疑,1642年内战将至时,皇家海军的海员们肯定是支持议会的。一月,来自查塔姆的2000名士兵进入伦敦,相信“伟大的舰船之母——议会,其完美之可贵可匹敌整个王国,而此时却摇摇欲坠、岌岌可危。”25随后,议会任命沃里克(Warwick)伯爵执掌军队。当他到达查塔姆的时候,除了5艘战船拒绝听命于他,其他舰船均表示归顺。据一位保王派领袖说:“船员对国王的忠诚被严重扭曲,他们非但没有掉转船头远离是非,反而将他们的船长逮捕,移交给伯爵;伯爵命船员拘捕船长,船长们被当作罪犯一样被遣送至议会。”这位保王派还说,这使得国王“在所辖三国之内,无船可用”,这“对于国王来说,后果不堪设想,致使他的同盟军和大陆领国的君主们选择袖手旁观,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国家的统治权已经旁落别家了”26。
之后的内战主要在陆地之上进行,但议会仍需要海军。一来防范外国干涉;二来阻止保王党人私运军火,用以围攻诸如莱姆(Lyme)和普利茅斯这样的港口城镇;三来保卫他们的贸易和供给,以防备私掠船和海盗的袭击。议会软硬兼施,招募了新的海军。到1643年初,海军的月薪从原来的15先令上涨至19先令。与此同时,1642年一道法令将强征兵役的政策延续了一年,而之后又数度顺延,直至1660年。在1643年4月的一纸令状中,酒馆和旅店被迫“接纳并招待所有被强征入伍的海军、水手、船员,无论他们是服役于议会军船还是充作战船的商船。军鼓擂击、令状宣读之后,号令即时生效,船员就应登船备航”27。即便我们假设船员强制服役的薪饷早已付清,那在鼓鸣令宣后就要入伍,这仍然昭示了强征之野蛮,难免让人忆及亨利八世的时代。
在内战期间,海军在夏季约有6000名士兵,冬季则维持在2000名左右。虽也有新造船只入列,但多是小型快速的护航艇。因此,海军所需的海员数量与征收船费时期相差无几。议会的组织更有效率,财源较国王来说也更为宽广,因此能够给海军士兵们高薪良饷。第一次内战于1646年告一段落,国王查理对苏格兰投降,被移交给议会,惨遭囚禁。直到此时,议会仍坚信其初衷是从佞臣手中拯救国王。但是由于革命派内部就如何处置国王一事争执不下,而对胜利之后的革命深度和广度也意见不一,这一初衷越发难以维系。内部的分化给了王党可乘之机,1648年,他们再次举旗反击。这一次,相当一部分海军投向保王党,其原因并不在于他们如1642时那般缺衣少食,而只是对议会妄图撇国王而专统的行径感到不齿。虽然也有船员的支持,但是叛投保王党的带头人主要还是军官。国王年轻而勇猛的侄子鲁伯特亲王(PrinceRupert)发号施令,带领着他的部下前往荷兰。此时的议会军满是政官将帅之才,轻易俘获大部分叛军。当败势昭然时,绝大多数船员与其叛船一道重归议会军营。来年年初,查理一世被处以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