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五二章(第7/15页)

周瑞清无奈,只得乖乖地跟着走。

不过,周瑞清到底只是解任,并非革职,所以刑部司官亦不敢过分难为他,邀到部里,以礼相见,围着一张圆桌相谈,就算是“传质”了。

问话的三个人,预先作过一番商议,不必问崔、潘贿托之事,就问了他也决不肯说,不如侧面探询他跟崔、潘的交情,或者蛛丝马迹,有助于案情的了解。

这样,问话的语气恰如闲谈交游。周瑞清字鉴湖,便称他“鉴翁”,鉴翁长,鉴翁短,相当客气,周瑞清亦就不能不据实相告。他说他与潘英章一向熟识,跟崔尊彝在以前没有见过面。只因他有个捐班知县的侄子,分发云南,跟崔尊彝一起在军营里当差,交情很好。他的侄子在云南因为水土不服而得病,全亏崔尊彝尽心照料,所以他亦很感激其人。

光绪元年开恩科,周瑞清放了江南的主考,取中的举人中,有一个崔应科,是崔尊彝的堂弟,加上了这一层渊源,才通信认为世交,崔尊彝的信中,称他为“世丈”的由来在此。他亦承认,崔尊彝对这位“世丈”,常有接济,但小军机无不如此,逢年过节都有外官的馈赠,无足为奇。

“鉴翁,”沈家本问道,“有件事,不知有所闻否?听说潘道由昆明进京的时候,就不打算再回云南了,在云南的产业都已处置净尽,一家十三口灵柩,亦都盘回安徽。”

“这倒不甚清楚。”

“据安徽奏报,潘道至今未归,他是六月底出京的,现在九月初,计算途程,早该回家。不知道他逗留在那里?”沈家本紧接着说:“鉴翁跟他至好,自然有书信往来,可能见告?”

周瑞清想了一下答道:“我没有接到过他的信。不过他一家十三口灵柩,都寄停在荆州,或者因为迂道湖北,耽误了归程,亦未可知。”

这话就颇为可疑,话锋中听得出来,崔尊彝的行踪,他是知道的。不过,既然他不肯承认,亦就无可究诘,很礼貌地将他送了回去。

案子搁浅了。整个关键在崔尊彝和潘英章身上,这两个人不到案,就是将在逃的书办抓到了,依然无用,因为没有对证,便可抵赖。

就在这个时候,刚毅升了官,外放为广东的一个好缺,潮嘉惠道。潘祖荫指派赵舒翘接手,主办本案。他手里原有件王树汶的案子,因为涂宗瀛调职,接任河南巡抚的李鹤年,听信任恺的话,力主维持原谳,河南京官大哗,言官纷纷上奏指摘,弹劾李鹤年包庇任恺,因而又指派河道总督梅启照复审。而梅启照居然又跟当年杨乃武一案中的胡瑞澜一样,站在巡抚这一面。所以赵舒翘建议堂官,由刑部提审,估计全案人犯解到,总在年底。有此一段空闲的工夫,正好接办本案。

阅过全卷以后,他提出一个看法,认为正本清源,先要就事论事,查核云南报销案中,那一项可以报销,那一项不可以报销?

潘祖荫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并且引伸他的看法,确定了办理此案的宗旨,将案内所有涉嫌人犯汇齐。审讯对质,要问枉法不枉法,当以应销不应销为断。

于是传讯户部及工部的承办云南报销案的司官,各递“亲供”。有的说:“军需用款,均按照同治十二年前成案办理”;有的说:“查照咸丰年间例案核办”;有的说:“遵照同治九年奏定章程核销”,各人一个说法,各人一个根据,纷歧叠出而语焉不详,刑部只知道其中必有毛病,却不知毛病何在?

这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奏请饬下户部、工部堂官,指派干练的司官秉公核算,一时帐簿纷繁,算盘滴答,刑部大堂,热闹非凡。

这一来,王文韶装聋作哑就有装不下去之势了,因为说他受贿巨万,他可以表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所以越泰然便越显得问心无愧。但在他署理户部尚书任内,已经核销结束的案子,奉旨重新核算,便无异朝廷明白宣告:王文韶不可信任。

不但他自己如此想法,清流也在等候这样一个时机。自然又是张佩纶动手,等慈禧太后万寿一过,便上了一个“请饬枢臣引嫌乞养,以肃政体而安圣心”的折子,将王文韶贬得一文不值,说他“即无秽迹,本亦常才,就令伴食中书,束身寡过,殆未能斡旋时局,宏济艰难;今屡受弹章,望实亏损,度其志气消沮,愤懑不平,内发叹咤之音,外为可怜之意,久居要地,窃恐非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