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清宫外史下 第六六章(第7/13页)
“臣不敢瞒,也没有什么好瞒的。李莲英这趟跟臣出去,他的行动举止,实在是臣想不到的。”
不待慈禧太后动问,醇王便大赞李莲英如何守规矩,知分寸,尤其是谢绝外客,苞苴不入,那种操守,着实难及。因此,大小衙门的官员,对他不但佩服,而且敬重。
醇王是由衷地赞扬,情见乎词,一无虚假,最后当然归结到“颂圣”上面,说北洋官员的议论,无不敬仰皇太后知人善任,法度严明,所以派出去的太监,才会这样守法尽礼。
这对慈禧太后来说,当然是极好的恭维,同时也觉得李莲英确是可以充分信任的。不过她心里虽很看重此事,表面却颇淡漠,听醇王很起劲地说完,只答一句:“他能懂规矩,就算他的造化。”接下来便谈到拆迁北堂之事。
拆迁北堂的交涉,进行得很顺利。敦约翰不负使命,说动了教皇,同意拆迁,电示教廷驻北京的代表樊国梁,回罗马面商移堂的办法。
这是三月底的事。李鸿章接到敦约翰的电报,便托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邀约樊国梁到天津会商。移建的地点,原有成议,是在西安门大街路北的西什库地方。这西什库又称西十库,明朝在这里设甲、乙、丙、丁、戊、承运、广盈、广惠、广积、赃罚等十库,专贮丝绢、颜料、油漆之类的什物,及抄家没入官府的赃物。入清以后,西什库归内务府接收,曾经三十多年的封锢,到康熙年间,才略加清点。其地荒僻,而十库所贮,久成废物,所以内务府一向弃置不问,正好用来供北堂迁移之用。
照最初所许的条件,朝廷不但要另拨建堂之地,而且要照原来的式样,代为兴建。而户部及内务府造办处,都不愿承办这一工程,因为价钱不好开,照实开报,相形之下会显得正在兴修的三海工程,过于虚冒虚滥。如果照一向承办宫宛工程的例规来开,这样一座大教堂,工价算它五十万银子也不为过,又那里来的这笔巨款?而况有洋人参预,事事过问,处处顶真,最后必是好处不曾落到,麻烦多得不可胜言,因而都敬谢不敏,推托之词只有一句:“洋房不会造,天主教堂更不会造。”
这样就只好折价,让天主教自己去造了。李鸿章要跟樊国梁蹉商的,主要的就是折价的多少。而在谈钱之先,还有件更要紧的事,先要说妥,就是北堂的钟楼,高达八丈四尺,俯瞰禁苑,十分不妥。文宗在日,对此耿耿于怀。同治年间,亦曾多次交涉,希望北堂将钟楼拆低而一直不得要领,此刻迁堂,自然力戒前失。李鸿章以极坚决的态度告诉樊国梁,为了风水的关系,西什库新堂的钟楼,以五丈为度,断断不准高出屋脊。
原来以为樊国梁必有难色,那知他竟一口允诺照办。李鸿章喜出望外,对于折价的数目,手便松了,而樊国梁的本意,亦是拿这个让步,换取实益,所以李鸿章一许二十万,他意犹不足,一直加到三十万,仍旧要再添五万。
就在这时候,醇王到津,李鸿章向他请示,照三十五万两定议,订立了合同五条。
醇王此刻要面奏的,就是五条合同的内容。他特别提到第五条,规定北堂所收集的“异方珍禽异兽”,一切古董,以及传教唱诗所用的风琴、喇叭等等,经李鸿章力争,樊国梁终于不得不答应,“全数报效”,载明在合同以内。这些东西,价值不赀,折算扣除,给价实在不到三十五万银子。
“总而言之,这一次仰赖皇太后的鸿福,交涉极其顺利。避过法国,直接跟教廷接头,这个宗旨,定得很高明。”醇王很兴奋地说,“国运否极泰来,如今军事、洋务,都有起色,臣与李鸿章内外支持,勉图报称,总算有了一点结果。不过,臣的才具短,总要求皇太后时时教诲。”
听了醇王这番表功的话,慈禧太后少不得有一番嘉勉,然后又将话题拉了回来:“北堂什么时候迁移呢?”
“从明年正月初一起,以两年为限,迁移完毕。”醇王答道:“新堂地基,预备十一月里交,动工要在明年,因为今年西北方向不宜破土。”
“风水是要紧的。”慈禧太后急转直下地问:“北堂迁移,已经定议了,那么三海工程什么时候可以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