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探讨联邦政府之前有必要研究各州的过去[1](第24/33页)

参阅标题为《宾夕法尼亚州法律选编》的合集中的下述内容:估税员、收税员、治安官、济贫工作监督员、道路管理员。也可参阅《俄亥俄州一般性法令合集》第412页,1824年2月25日法令,其与城镇有关。其次,对不同的城镇官员做出的特殊规定,比如,城镇文书、托管财产管理者、济贫工作监督员、护青员、财产估价员、城镇司库、治安官、道路管理员。

[76]参阅《纽约州章程修订版》第一部分第11章,第一卷第340页;第一部分第12章,第一卷第366页。参阅《俄亥俄州一般性法令合集》,1824年2月25日法令,其涉及郡行政长官,第263页。参阅《宾夕法尼亚州法律选编》中涉及郡税和征税的内容,第170页。

在纽约州,每个城镇选举一名代表,这名代表既参与郡的行政工作又参与城镇的行政工作。

[77]在空白处:“≠咨询路易斯和博蒙是否有必要为这部分内容添加注解。这里可以添加非常详细的注解,也可不添加任何内容。≠”

[78]“比如。

“立法机关对中间机构充满羡慕。

“在新英格兰,由治安法官制定郡的预算;随后将预算交由立法机关投票表决。而在纽约州,由郡的代表对税收进行投票表决,但它的权限被限制在非常窄的范围内。”(YTC,CVh,第五册,第13页)

[7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你似乎不能断然地告诉我们这些行政官员都是由居民自行选择的,因为你在上文说过治安法官的人选是由州长决定的。”(YTC,CIIIb,第二册,第111页)参阅注解48。

[80][﹡]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根据田纳西州的法律——大概所有弗吉尼亚人都适用这一法律,与郡法院有关的治安法官或行政官员(他们因良好的品行而获得了自己的职位)负责处理全部行政工作。我认为这是不折不扣的英国制度。

[81]甚至在南部各州,郡的行政官员(u.)负责解决行政工作的所有细节问题。参阅《田纳西州法令集》中的“司法制度”“税收”等内容。

u.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如果在有些州中,地方法庭负责行政工作的所有细节,那么作者如此引以为傲的城镇精神又是什么呢?”

“从本章末尾处似乎可以看出,某些州已经开始察觉到地方分权过度化的缺点。作者在下一章中应该权衡这方面的内容。”(YTC,CIIIb,第二册,第77页)

[82]“没有等级、没有中央集权,是美国行政的特点。因此,相较于法国的城镇,美国的城镇拥有更多的权力和行政官员,但他们都是独立的。”“那些责任人之间的权力分配使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后,当他们集结在一起,它属于司法机构,也就是说,它是合法且远离专制[制度的奴隶]的。”(YTC,CVb,第16页)

[83]比如:管理公共教育的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手中。立法机关任命被称为评议员的大学成员;该州的州长和副州长则为评议会的当然成员。(《法令集修订版》,第一卷第456页。)大学的评议员每年视察各个高校,并向立法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他们对学校的监督管理并非有名无实,尤其是根据这一原因:为了成为可以买卖和占有财产的法人,学校需要特许状;但这种特许状是立法机关根据评议会的报告颁发的。每年,州将鼓励教育的专门基金的利息分配给各个高校。而负责分配这笔钱的人就是评议员。参阅《法令集修订版》,第15章“公共教育”,第一卷第455页。

每年,公立学校的负责人需要向州主管教育的部门提交关于学校工作的报告,《法令集修订版》,第488页。

[84]当某个人认为学校理事(这些人是城镇官员)的某些行为侵害了他的权益,他可以向小学监管者控诉,而小学监管者的裁定是最终裁定。《法令集修订版》,第一卷第487页。

你在纽约州的法律中随处可以发现与我刚刚引用的例子相似的规定。但总的来说,这种中央集权化尝试作用不大、效果不强。虽然州的最高官员被赋予了监督和管理下属官员的权力,但他们不拥有奖惩下属官员的权力。同一个人不能既负责发号施令又负责惩治违抗行为;因此,他拥有命令权,但他不具备使他人服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