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年(第3/6页)

人弃我取,刘縯便先从这群人招揽起。刘縯豢养宾客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造反。这群人既然连人都敢杀,难道还怕造反?消息传开,亡命之徒纷纷来奔,刘縯客无所择,皆善遇之,不出两年,麾下便聚集了数百之众,威震南阳,号为豪杰之首。

看官问了,这天下不是还没大乱吗?哪来的这许多杀人之徒?

杀人之徒众多,固然有杀人者的主观因素,但更重要的,却是杀人受到了国家的怂恿和鼓励。一个国家,居然会怂恿和鼓励杀人的发生,听起来不免难以置信,然而却是确有其事,问题就出在西汉和新朝的频繁大赦上:西汉共大赦八十七次,平均两年半一次大赦。新朝共大赦九次,平均二十个月一次大赦。

换而言之,如果阁下你杀了人,在西汉只需要逃亡两年半,在新朝只需要逃亡二十个月,然后便可以跟没事人似的,一切重新开始。譬如说阁下你正在杀人,倘若当场被抓了现行,那算你倒霉;如果没有当场被抓,那就好办了,逃呗。可别说你逃都懒得逃,你还是得逃,你得给官府这个面子,不然,你杀了人照样在原籍大摇大摆地晃悠,官府想不抓你都不好意思。你这一逃,自然需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能至少每天管顿饱饭,睡个好觉。嗯,听说南阳的刘縯不错,他那府上,号称是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哦,这位仁兄,你刚刚也杀了人,那好,同去,同去。于是同去。

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是故人君惜赦。后世西蜀偏弱,而诸葛亮以不赦为治,遂能鼎足三分。汉帝与王莽虽不及见此,然《管子》却早已预警在先:“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久则不胜其祸。”频繁之大赦,不仅严重破坏现存法律,更大大降低了犯罪的风险成本。倘若犯罪的风险成本降低为零,这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或许正应了王尔德那句著名的戏言:如果所有人都能够随便杀人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一天之内,人类就将彻底灭绝。

No.4:原罪

刘縯当时声望之隆,由以下细节可见一斑:在南阳境内,但凡提及刘縯,无人直呼其名,而是习惯性地称呼其字伯升,以示敬意。至于四方之豪杰,甭管是否真认识刘縯,都是一口一个“我的朋友刘伯升”,摆出一副和刘縯烂熟的样子,以借光长脸,自抬身价。

然而,不厚道地说,刘縯养客赚来的这点声望,就和水浒传中的宋江一样,大半还是靠钱砸出来的。刘縯提供给门客的待遇,虽然不可能像战国四公子那样奢侈铺张——平原君之门客,“刀剑室以珠玉饰之”;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然而数百门客的衣食住行,即使仅仅维持在一个温饱水准,其花费也是可想而知。

自父亲刘钦死后,刘縯一家骤然中衰。以中衰之家,养数百宾客,必然是捉襟见肘。然而,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宾客,刘縯一切以养客为重,对自己则是能省便省,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羹,自奉之薄,无以复加。刘秀初回舂陵,见了刘縯的生活质量,不免大吃一惊,贩夫走卒都过得比这强呀,于是责问刘縯何必自苦如是。刘縯不想刘秀为家中的经济状况担心,强自掩饰道:“锦衣玉食还不简单!我所以不为者,乃是效法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以志亡国之耻。”刘秀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于是信了刘縯。

实在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刘縯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想法赚上一笔快钱,以解燃眉之急。俗谚曰: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要想发财,最快莫过于经商。什么,经商来钱还是太慢?那你还不如去抢了。没错,刘縯及其门客正是去抢。他们多的就是暴力,有暴力,当然就要追求暴利。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刘縯等人瞄准的行当便是劫道。至于劫完道之后,顺便劫个色什么的,这种事情咱们并不敢说一定没有。劫完道之后,遇见胆敢反抗的,顺便捅上那么几刀,这种事情咱们也不敢说一定没有。

用今天的价值观来衡量,刘縯及其门客完全应该定性为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然而在当时,像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暴力强取豪夺、鱼肉地方,早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即便是官府,也只能默认现状,听之任之,并不敢多加干涉。何以如此?如果能有幸采访到某位官府高层,并且在同意隐去其姓名的前提之下,他将向你透露:其实,他们也是有苦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