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成功的皇帝,失败的父亲(第6/9页)
不久,康熙三十三年,发生了一件本来很小、后来却变得不算小的事情,再一次证明康熙皇帝是如何种下恶因,从而结下恶果的——
这年三月,礼部向皇帝报告祭祀奉先殿时的礼仪安排。报告中注明,将太子殿下跪下磕头时用的垫子,摆在大殿的门槛里面。皇帝批示,让礼部尚书沙穆哈把太子的拜垫挪到门槛外面去。沙穆哈请皇帝下旨,记录在案。康熙大怒,下令严加议处。议处结果是,沙穆哈下刑部议罪,两位吏部侍郎撤职。最后,皇帝决定将沙穆哈撤职,两个侍郎姑且饶过。
这是一件特别明白的事情,表明此时太子殿下的骄纵失德已经到了令人畏惧的程度。礼部官员害怕降低太子的拜垫位置会引起他的记恨,未来招致报复,所以才请皇帝下旨,记录在案。康熙对这些官员的处置,和他对皇子老师们的处置如出一辙:通过惩罚老师,遮掩儿子们在学业上的过失;通过惩罚官员,遮掩儿子们在品德上的不足,并以此让他的儿子们、老师和官员们想想清楚:谁是主子?谁是奴仆?
康熙三十六年,在最后一次御驾亲征噶尔丹时,有人告诉皇帝,一些不入流的人和太子殿下往来密切,使太子殿下的表现有些令人担心。皇帝回北京后,立即下令调查,最后,将太子身边的厨师、茶房、仆役小厮杀掉了几个。其中,没有一个士大夫。当时,太子殿下二十四岁。
作为太子,他是皇帝之下第一人,是帝国未来的国家元首,为了满足他的物质需求,康熙皇帝专门命令由凌普担任内务府总管,原因是,凌普的妻子,是从小把太子奶大的奶妈,由她的丈夫担任内务府总管,可以方便太子殿下的予取予求。按理说,在这种情形下,太子殿下应该是没有什么可求的了。他愿意整日和这批不入流的人厮混在一起,想必有他自己的考虑。想起来,似乎让人只能往下流处去猜。至于,他们干了些什么,有什么值得皇帝大开杀戒的,仍然是个谜,想来已经没有人能够知道个中究竟。
皇太子可以到内务府去索取需求,其他的皇子自然也各有各的高招。
明朝对皇室子孙管理极严,皇子全部有自己的封国,成年后,他们就必须到各自的封国去居住,没有皇帝的命令,不许随便离开封地,他们被严格禁止干预行政事务,甚至在人身活动范围上都有明确规定。清朝在几乎所有方面都承袭了明朝的制度,唯独在这一点上不同,原因可能和清朝皇室子孙控制八旗的制度有关。因此,康熙时代,他的众多成年皇子差不多都参与过国家事务的处理。许多重大或机密事项,康熙皇帝都交给自己的儿子去办,致使他的儿子们成了一批炙手可热的特殊人物,势必也为他们聚敛财物、贪纵不法提供了无人可及的条件。
大清朝官方史料中不可能记载这些,朝鲜使节们则在给国王的报告中,记录了不少此类事迹:康熙皇帝子女甚多,他们时常受贿卖官。比如漕运、盐务等职位,根据其肥缺肥差的程度,定有不同的价格。而且,他们经常勒索京畿地区的富裕之家,多的可以达到数十万,少的也都累计万金,夺占田园人畜的事情可能发生过不止一次。他们花样百出,“侵虐万端必夺乃已,而不禁”,意思是,他们若想得到什么,必定想尽一切办法巧取豪夺到手才算完,没有人敢于或能够制止他们。就连雍正皇帝登基之前,也曾经以贪渎致富;当了皇帝之后,才将所夺占的财产还给原主,并且曾经训谕诸兄弟:过去,我虽然也没有免俗夺人利己,但从来没有伤害人命,对你们杀人伤人之事,我十分怜悯。你们所夺民财,限一年之内还给主人。不然,如果有人告到我这儿,我决不会徇私宽贷。
据说,京畿地区受灾时,皇三子胤祉、皇五子胤祺、皇九子胤禟都曾经囤米居奇,不许发售,等到米价飞涨之后赢利。(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第4382-4383页)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的确可以看成是康雍乾时代社会的缩影。曹雪芹的祖先曹寅,深受康熙皇帝信任,被皇帝派往南京担任江宁织造,实际上肩负着许多特殊使命。他不但是皇帝派往江南的耳目喉舌,还负责为皇家处理所有不足为外人道的事务。其间,不仅要输送江南美貌女子进京,为晚年的康熙皇帝充实后宫,为皇帝的儿子们购买苏州女子,可能也是一项经常而重要的业务。(《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