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最漫长的旅程(第9/12页)
步枪啪的一声,仿佛拍了一张照片一样给时间定了格。保尔森扣动了扳机,似乎是手指自作主张,但其实是日常训练控制了手指的动作。步枪在反冲力作用下向后猛撞,狙击手已经动手拉动枪栓、重新填充弹药了。大风偏偏选在这个倒霉的时刻呼啸起来,将保尔森的准头向右方稍微刮偏了一点。子弹没有钻进拉塞尔头颅的正中,而是偏向前方打中了他耳朵前的脸颊部位。子弹击中头骨的那一刻就炸成了碎片。目标的面部被炸得从头骨上剥离下来。鼻子、眼睛、前额都炸成了一片血雾,一无所有了。脸只剩下了一张嘴巴,拉塞尔的头部仿佛是一只莲蓬头,血从伤口处突然喷泻而出,张开的嘴巴还在尖叫。拉塞尔虽然不行了,但还没有死,他猛扣扳机给了摄影师一枪,然后才向前倒在女记者的身上。摄影师也倒了下去,新闻记者还僵立在那里,她甚至没有时间顾及溅在衣服和脸上的血污碎肉。拉塞尔在倒下的那一刻还下意识地用双手抓了一下已经不复存在的脸。保尔森的无线话筒在高声喊叫:“快、快、快!”但是他几乎什么也没注意到。他将第二颗子弹推上枪膛,辨认出在建筑物的一扇窗子里有一张面孔,他认出来照片上有这张脸,那也是个监视目标,一个恶棍。窗里有一支武器,看上去好像是一支陈旧的温彻斯特长枪,正在瞄准目标。保尔森的第二射比第一击准确得多,直射入二号目标的前额,此人名叫威廉·艾姆斯。
时间这才重新起步。人质解救小组成员冲进来,他们身穿黑色防弹背心。两人将新闻记者扶走,另两个人走向仍旧抱着索尼摄影机躺在地上的摄影师。又有一个人向破碎的窗子里投掷了一枚闪雷手榴弹,而丹尼斯和另外三名队员俯冲进敞开的大门。再也没有开过枪。十五秒钟之后无线电再次吱嘎作响起来。
“我是队长,房屋搜查已毕,两个目标已被击毙。二号目标是威廉·艾姆斯。三号目标是欧内斯特·索恩,胸部两次中弹,看来已毙命一阵子了。目标的武器均已肃清。发案地安全。重复一遍,发案地安全。”
“上帝!”这可是利里投身联邦调查局十年以来第一次开枪。保尔森先清理了一下武器,而后站起身,将步枪的双脚支架折叠起来,快步奔向那座房屋。当地特工组长已经先他一步到了房子里,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站在约翰·拉塞尔俯卧的尸体上方。拉塞尔的头部已经严严实实地遮盖了起来。他身上的鲜血现在都淌到了遍布裂缝的水泥人行道上。
“干得好!”特工组长对大家说。这是他连连失误的一整天里犯的最后一个错误。
“你这个无知小子、臭狗屎、恶棍!”保尔森一把将他推到刷了油漆的墙体上。“不是因为你,这些人不会死!”利里跳到他们俩人中间,将保尔森从莫名其妙的特工组长身边推开。丹尼斯·布莱克随后出现,面无表情。
“把这团乱七八糟的东西清理好,”他说。他想赶快把自己的队员带走,免得后面再发生些什么情况。“两名记者还好吗?”
摄影师仰卧着,还拿着索尼摄像机在拍。新闻记者双膝跪倒在地,大口呕吐着。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一名特工已替她擦过脸,但她那件昂贵的上衣上满是血污,未来几个星期里做噩梦的时候恐怕全都是这件血衣的样子了。
“还好吗?”丹尼斯问。“把那个烂东西关了吧!”
摄影师放下摄像机,将闪光灯关掉。他摇晃着脑袋,摸了摸肋骨正下方的一处地方。“多亏你的建议,兄弟。我该给制作这件防弹衣的人寄封信。我真的是——”他突然不出声了。最后,他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这才开始惊恐失措起来。“噢,上帝啊,噢,亲爱的、仁慈的耶稣!”
保尔森走到自己的勤务车前,把枪严严实实地锁进枪匣子。利里和另一名特工围在保尔森身边,说他的所作所为非常正确。他们劝慰着保尔森,希望他尽快从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这并不是这名狙击手第一次杀人,虽然每次事件的情况都有所不同,但后果全一样,都会有令人遗憾之处。不会像电视里放的那样,在一阵射击之后便会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