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失意的恺撒(第7/9页)

谢天谢地,澳洲终于到了,一望无边的黄色沙漠横展在机翼下。大家都出了一口长气。可是,达尔文港的机场刚遭到日本飞机空袭,跑道上弹坑累累,无法降落。

布斯特罗姆上尉决定改降巴克勒机场。巴克勒离达尔文港五英里,跑道很短,不适于B-17这种重轰炸机着陆。又是危险。从科雷吉多尔到澳大利亚,每一海里,每一空里,死亡不离左右,一条短跑道实在算不得什么。布斯特罗姆是空中老手,平稳地把B-17降到跑道尽头,连一英尺余地都没有了。麦克阿瑟一行人总算是逃出了樊笼。

“将军”又显得兴致勃勃。他同参谋长萨瑟兰开着玩笑:“这段路很近嘛。”他似乎忘掉了九小时的危险航程,平淡地补充道:“战时飞这条航线,生死成败都在眨眼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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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一切,使麦克阿瑟感到被颠倒的世界重新颠倒回来了。他从一个逃亡者重新变成了“将军”。他们被澳大利亚政府当成贵宾,从北到南纵贯澳洲全受到国王般的接待。从达尔文港到阿利斯斯普林斯的八百二十英里航程,澳大利亚政府给他们派了一架DC-3型专机。简有了波音B-17飞机的体会,吓得脸色发白,诅天咒地不肯乘道格拉斯的DC-3。人们告诉她,广袤的澳洲内陆,只有荒原和沙漠,飞机是唯一的交通工具。她这才上了飞机。

DC-3飞得平稳极了,飞行员的技术使整个航程无懈可击,足以媲美泛美航空公司的正规航班。人们惊魂甫定,才想起澳洲乃昇平盛世,一路风险几乎使他们成了惊弓之鸟。澳洲内陆极为干旱,机翼下是寸草不生的沙漠——当地话叫“吉伯石旷野”。陪同“将军”的澳洲政府官员莫里斯给他讲了“澳洲的麦克阿瑟”的故事,十九世纪初,一个叫约翰·麦克阿瑟的英军中尉到达了悉尼。他既经商,又贩酒,还致力于金融业和改良种羊。由于他的勃勃雄心,澳洲终于获得了最优秀的西班牙种美利奴羊,它成为本地外贸的支柱。那官员问“将军”,祖上是否同约翰·麦克阿瑟同源?“将军”笑而否认。如果莫里斯提到本地人对约翰·麦克阿瑟的评价是“锋利如剃刀,贪婪似鲨鱼”,那“将军”也许就不会带笑了。

一路顺风, DC-3机降在阿利斯斯普林斯机场。临下飞机,麦克阿瑟打听了驾驶员的姓名。阿利斯斯普林斯是个媚人的小镇,恰好横跨南回归线。因为它位于澳洲的地理中心,周围八百英里内全是沙漠。本地人称它是“澳洲的肚脐眼”。“将军”站在这个沙丘起伏、岩石遍地的寂寞小镇上,深深意识到澳洲的辽阔广大,带有一种无边无际的纯朴的美。现在,他就要统帅美国和澳洲的军队,来保卫这片几乎同美国一样大的土地。

晚上,当地官员和圆通的莫里斯请麦克阿瑟夫妇看电影。他们走过镇上,看见的都是单调的灰色铁皮屋顶房屋,知识渊博的莫里斯对简说,本地人管此镇叫阿利斯,是由创建本镇的托德爵士用他妻子的名字来命名的。简心有所动,也许有一天,世界上的一个地方会用她的名字命名,她毕竟是大名鼎鼎的麦克阿瑟的夫人嘛。

电影是一部老掉牙的美国片,大家仍看得兴致勃勃。在巴丹,电影仿佛是另一个星球上的事情。第二天,简到当地的一座路德教堂去作弥撒,又买了几块本地特产的蛋白石。

他们还要启程。简这回是死活不乘飞机了。她已经打听到有铁路。妇女们一旦顽固起来,绅士们也会束手无策。澳洲政府连忙准备了专列。一辆老式蒸气机车拖着几节车厢在大沙漠中吭哧吭哧地走着。景色单调凄凉。无穷无尽的新月形、金字塔形、抛物线形沙丘上点缀着沙蒿和野草,巨大的蜥蜴和袋鼠出没其间。铁质的山丘随着太阳的移动变幻色彩:早晨孔雀蓝,中午鳄鱼灰,傍晚的绿色像菲律宾的一种翠鸟。有时候,可以看到与铁路平行的公路上对面开过来一辆汽车,车后拖起长长的烟尘。有时候,也可以见到一两匹萎靡不振的骆驼。莫里斯说,牵骆驼的是修筑这条铁路的阿富汗人的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