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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时有风
作者：绿亦歌
内容简介
大梦十五年，她最好的青春，最好的爱，全都给了他。 那些陈年往事，终究无处再寻觅。 超人气作者绿亦歌 全新起航 继《岁月忽已暮》后携手魅丽文化又一催泪巨献， 最初的青春，最后的爱， 自你以后，我再也没能爱上别人 爱似空气，久了久了，就忘了是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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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2014年的尾声，胡桃辞职去了云南。她住在山脚下，木屋的门被风吹得咯吱咯吱响，头顶黑云密布，沉甸甸似要坠下来。夜色来临时，木屋外老旧的路灯一盏盏亮起来，胡桃眯起眼睛看，才看到天空落起了雪。
老板给她端来火盆，乐呵呵地问：“见过雪吗？”
胡桃垂下眼睛：“见过的。”
岂止是见过，她差一点点，就为此葬送了性命。
大约是因为下雪的缘故，让人莫名觉得孤独，胡桃这天夜里做了一个梦。
她梦到十七八岁时的一个下着雪的冬天，教室里没有暖气，大家都抱着热水袋缩着脖子。老师在黑板上写“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然后点起林向屿让他来解释。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高大男生从座位上慢慢站起来，他的肩线流畅，声音低沉。
林向屿悠悠道：“回忆起旧日这些事情，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真让人忍不住放声大哭。”
彼时，窗外是被泡涨后发白的天，黑板上高考倒计时的数字一天天减少，日子却仿佛永远都只是这样，做不完的习题，考不完的试卷，道不完的再见。
胡桃想，真是美得不可思议的一幕，它一定有一种超越了生死，超越了时光的壮阔。
那是胡桃第三次梦见这个场景，她在夜里哭着醒过来，她想，这大概是此生最后一次了。
所有的年少都已停留在那个大雪肆虐的冬日。
他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她终于失去了他。

第一章 1999年，当时的月亮
1.
胡桃和林向屿相识于1999年的秋天。
诺查丹玛斯曾预言这一年是世界末日，恐怖大王将从天而降，全世界人心惶惶。
开学第一天，胡桃“光荣”迟到。
司机将车停在十字路口的转角处，胡桃跳下车抓起书包小跑过去，校门外面已经稀稀拉拉地站了一排人。值周老师正拿着本子一个一个登记他们的名字，听到胡桃的声音，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用手中的笔指了指末端的位置，语气冰冷：“你，过去站着。”
有高年级的男生侧过头来看她，吹了声口哨：“哟，小学妹真好看。”
胡桃扯着书包肩带，埋下头走到队伍的末端。
她旁边的男生穿着黑色套头衫，上面印了一个夸张的骷髅头，在一群蓝白相间的校服中尤为抢眼，短而平整的头发像刺猬一样立着，皮肤比大多数女生还要白净，应该是整条队伍里除了自己以外唯一的初一新生了，好歹死活有个伴儿，胡桃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不一会儿，值周老师就走到了他们面前，转着手中的笔，头也不抬地问胡桃身边的男生：“你，什么名字？”
男生懒洋洋的，不疾不徐地回答：“周星驰。”
“噗！”
周围一群高年级的学生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值周老师使劲瞪了他们一眼：“笑什么笑！”
然后又回过头继续问那个男生：“哪几个字？”
“夏商周的周，星河的星，驰是……”男生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不过似乎一时没想到怎么组词，卡住了。
“驰骋的驰。”胡桃在一旁小声答道。
男生抬了抬眼皮，意味深长地看了胡桃一眼，然后点点头说：“就是那个。”
老师欲言又止，胡桃咬住下嘴唇，生怕自己笑出来，她相信在场的学生除了她，剩下的人也都能准确无误地写出最后一个字。那正是周星驰开始走红的几年，一部《大话西游》虽然在香港票房惨淡，但是在内地却掀起了轩然大波。年轻人张嘴就是“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
“你，什么名字？”
值周老师下一个就走到了胡桃面前。
“胡……”胡桃才说了一个字，立刻想到身边男生的小把戏，大家都是新生，她也不愿意一开学就在老师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朱茵，草字头下面一个因为的因。”
她一时想不起什么明星，慌乱之下，沾了旁边的“周星驰”的光，想到了《大话西游》的女主角。
登记完最后一个名字后值周老师将本子一合，目光从每个学生的身上扫过，严厉地说：“开学第一天就迟到，成何体统！我现在就去找你们班主任来领你们，两个一年级的，更是不像话，养成些懒散的习惯！统统在这里站好！”
等老师健步走进校园里后，胡桃一下子慌了，她可不是真的叫“朱茵”，这下该怎么办？
胡桃把希望放在了自己旁边的男生身上，她清了清嗓子，试探地问：“哎，你真的叫周星驰？”
“你又真的叫朱茵了？”男生似笑非笑地反问。
胡桃用余光瞟了眼老师离去的方向，焦急地说：“那等会儿被发现我们用假名就死定了！”
“周星驰”耸耸肩膀，挑挑眉毛表示无所谓。
胡桃没有他那么看得开，迁怒道：“都怪你，耍什么小聪明！”
男生并未同她计较，倒是仰起头看了蓝天白云好一阵子，然后目不转睛地开口：“你再说下去，老师就该回来了。”
胡桃回头望了眼值周老师已经消失不见的背影，蹙眉：“那怎么办啊？”
男生这才慢悠悠地开口，用下巴指指某个方向，然后颇为嫌弃地看了胡桃一眼，“好心”给她指出一条明路：“条条大道通罗马，你就不知道另辟蹊径？”
顺着他的目光，胡桃看到了学校矮矮的围墙。旁边有几棵高大的梧桐树，笔直地站在那里，让人觉得有机可乘。墙角边是一些大石块，可以当作踏板踩着翻过墙去。胡桃看了看自己崭新的运动鞋，又估量了一下围墙的高度，最后爽快一笑：“行！”
这下“周星驰”倒被吓了一跳：“你摔下来我可不负责。”
他原本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吵，随口一说吓吓她。
胡桃担心值周老师突然怒气冲冲地回来，拉了拉自己的书包带子就朝围墙走去，却不忘还嘴：“谁要你负责了？”
等胡桃走到围墙下，正思忖着这样直接翻过去比较利落还是踩着旁边的树干比较安全时，眼前忽然有一个黑色书包飞过围墙，“咚”的一声沉沉落地，惊得四周草地上的雀儿们拍着翅膀急忙逃走。
胡桃惊讶地转头，“周星驰”耸耸肩膀，一副拿她没有办法的表情：“算了，总不能让女生打头阵。”
话语间，他已经踩在地上最大一块石头上，纵身向上一跃，双手找准时机抓住墙头，一个引体向上，单脚跨过去，就那样骑坐在墙头。
他动起来的时候，身体敏捷如猎豹，和刚才生无可恋的懒洋洋的样子截然不同，像是换了人。
他骑在墙上，修长的双腿来回地荡着，回过头，眉毛高高挑起，对胡桃勾勾手，像是在挑衅。九月正是天高气爽，蔚蓝的天空澄澈如洗，梧桐树枝在他的身边舒展开来，绿色的叶片苍翠欲滴，阳光微微倾身，吻向少年的脸，照出一轮淡淡的光圈。
却只见他气定神闲地笑。
那是青春刚刚开始的时候，似朝阳喷薄而出，似新条抽出绿芽，似溪水驶向远方，似流云散至天边。
似他出现在她的生命中，措手不及。
等胡桃回过神来，他又已经“嗖”地一下就蹿到了墙的那边，身手干净利落。
“喂，”男生在墙那边喊道，“你先把书包递过来。”
胡桃点点头，才发现他看不见，于是又应了一句：“好嘞。”
她急忙听话地把书包递过去，让它免于刚才同类被扔过去的悲惨命运。
“啧，你书包里装的全是石头吗？这么沉。”
胡桃没有听到他的抱怨，只是挽起袖子：“那我过来了。”
“哎，你等等。”
男生在那头说道，胡桃双手正贴在墙壁上，还没等她开口问，对方已经又翻了过来。
“怎么了？”
“怕你跳不上来，你踩我手上。”
胡桃有些犹豫：“这怎么好意思？”
“女生就是麻烦，”男生蹙眉，不肯退让，“废话那么多。”
胡桃眉头一挑，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笑：“看我的。”
话语间，胡桃向后退了几步，然后助跑、起跳，重复了刚才男生的一系列动作，胡桃虽然做得有些费劲，但也算是一气呵成。
“真行啊你，干得漂亮。”男生也跟着翻了过来，随意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颇为赞许的打量起胡桃，“我叫林向屿。”
胡桃正欲开口自我介绍，却看见值周老师气势汹汹地向这边走来。她吐吐舌头：“糟了！我们分头跑吧，下次有机会再见。”说完就拔腿开溜。
等她绕到教学楼，一间一间地找到初一三班的教室时，年轻的女班主任还在自我介绍。胡桃心里有鬼，立刻换上一副柔弱温顺的模样，轻轻叫了一声：“报告。”
三班的班主任姓吴，才从师范毕业的女学生，一副脾气很好的样子，并未责备胡桃的迟到：“快进来吧。”
胡桃慢吞吞地走向全班唯一一个空位，目光扫过全场，没有发现刚才的小“周星驰”，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底竟然有微微的失落。
上午第四节课快下课的时候，班主任忽然从后门悄悄地走进教室里，拉拉胡桃，然后指指外面。胡桃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站起身跟着她走了出去。
走廊上隐约能听到各个班老师们上课的声音，吴老师不忍心出声打破这气氛，就一路沉默着带着胡桃到办公室，叹了口气，用下巴指指里面。胡桃忽然灵光一闪，猜到了肯定是早上的事情被发现了，却只能硬着头皮走进去。
“周星驰”已经负手站在那里了，他的背影颀长，但是微微驼着背，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胡桃抿嘴笑笑，然后大步上前与他并肩站在一排。
正在打瞌睡的“周星驰”似乎察觉到了身边有人，不情不愿地抬了抬眼皮，看到是胡桃，挑挑眉，没说什么。但是胡桃觉得，他似乎终于肯站直身体了。
“小小年纪就学会说谎！还敢私自翻墙！这都是哪里带来的习惯！”年级主任身材高大，话语间慷慨激昂，还不忘指着林向屿的骷髅头T恤，“还有你，穿的这是什么，像什么话！”
“按照校规，私自翻墙是要记过处分的！”
一旁的两位班主任神色大慌，急忙开口说好话求情。其实年级主任也只是说来唬唬这两名新生，看着这两名学生并未如他所想般流里流气，就觉得或许只是小孩子淘气。
林向屿的班主任咳嗽了一声，凑到年级主任的身边，低声说：“主任，这个孩子姓林，林向屿。”
年级主任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五颜六色”起来，最后他瞪了林向屿的班主任一眼：“怎么不早说？”
然后在对方无奈的神色下，年级主任回过头，打量了林向屿和胡桃一眼，再开口，语气都温柔了不少：“但是惩罚是难免的，我这也是为了你们好，做事之前一定要考虑所要承担的后果，这样吧，教学楼背后的那条小路，就由你们来打扫吧。”
“啊？”胡桃和林向屿均是一愣。
2.
一中坐落在城市北区，学校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是远近闻名的百年老校，因此吸引了大批对青春怀有美好憧憬的学子，胡桃也是其中之一。可是当她和林向屿拿着扫帚来到年级主任口中说的教学楼背后的小路时，不禁开始后悔起自己当初的选择了。
“不……不是吧？”
这是一条“小路”没错，可是，胡桃吞了吞口水，为什么年级主任没有加上“两旁种满了银杏树，道路上铺满了银杏叶，清洁员已经一整个暑假没有打扫过它了”这样准确的描述呢？
胡桃偷偷瞥了一眼身边的林向屿，他正悲哀地颤动着眉毛，恨不得把“生无可恋”四个字刻在脑门上。
“你……还好吧？”胡桃小心翼翼地问。
“死不了。”男生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胡桃的斗志昂扬在众多树叶面前终于渐渐被消磨殆尽，扫到一半，胡桃就累得停下来坐在路边休息。她无聊地扭着手腕的时候，正巧看见了脚边的一片完整的银杏叶，长长的叶柄像是有流苏的折扇，十分漂亮。她伸手将它捡起来，小心翼翼地用手拭去上面的灰尘，举起来给林向屿：“你看，这片叶子真好看。”
“这里一地都是，有什么区别。”男生不以为然。
“区别大了。”胡桃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多捡几片当书签，语文、数学、外语、地理、生物、历史……还有啥？”
“心理健康。”男生双臂环抱，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
“哦，”胡桃便弯下腰再捡了一片，然后一愣，反应过来林向屿是在取笑自己，便将手一扬作势要向他砸去，“好哇，你笑我？”
“别。”
林向屿故意用手抱住脑袋：“你等我一下。”
然后只见林向屿单腿起跳，像一条流畅的线条，他伸手摘下一片还挂在树枝上的银杏叶。那片叶子正好一半黄一半绿，也只有大自然才能造出如斯美物。林向屿笑着将这片奇妙的树叶递给胡桃。
胡桃将它夹在自己最初的日记本里，直到多年后她出国前整理房间时才在泛黄的纸张里重新找到它。
胡桃凝视它良久，才轻轻用手将它拿起，可是失去了水分的叶片，就像极薄极薄的蝴蝶翅膀，只微微一碰就碎成了许多片。
而那些陈年往事，终究无处再寻觅。
等两人扫完一地的银杏叶，已经过了下午六点，好在夏末秋初，天色尚是微明。
林向屿拿起被两人放在树下的书包，单肩挎在肩上，问胡桃：“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胡桃知道胡近会派司机来接她，胡近是她继父，是本市赫赫有名的商人，背景复杂。胡桃不喜欢张扬，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世，虽然还想要和林向屿再说说话，但她还是忍住了：“不用了，我爸爸一会儿来接我。”
说话的时候，林向屿走到她面前，胡桃还没反应过来，他说：“别动。”
胡桃眨眨眼，看到少年伸出手，在自己头发丝间扯下一片枯黄的树叶。他笑起来，在胡桃面前晃了晃。
“……谢谢。”
林向屿耸耸肩：“那我先走啦，明天见！”
“明天见！”
3.
开学后不久，胡桃和林向屿都成了年级里的风云人物。
男孩子要出名，似乎总比女孩子容易一些。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榜单贴在楼梯口的公告栏上，第一名赫然就是“林向屿”三个字，还有学生故意嚷嚷着问：“最后一个字，是不是念‘与’啊？”
“林少的名字都不知道，你是文盲吗？”站在公告栏前的小子被人拍了一下头，“看到我们学校新修的水上图书馆了吗，就是林家捐钱修的，据说是他爸给他的升学礼物。”
“林家？那个超级暴发户？”
“嘘——小声点！”
而此时此刻，林大少正在篮球场上投出一个三分球，一个漂亮的弧线，“哐当”一声稳稳当当地落进篮筐，裁判吹响比赛结束的哨声，周围一片欢呼。队友冲上来，一人一拳，开心地捶在林向屿肩膀上。
一时间，林向屿名声大噪，风头盛到了连食堂做饭的大妈都对他赞不绝口。
林向屿每天骑山地车上学，他的山地车大概能排上全校“十大拉风神器”。大家都骑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的老式自行车，他却有一辆进口的山地车，线条感十足，后轮上的挡泥板高高翘起，简直帅翻天际。
而且林向屿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并不介意将自己的帅气展示给人看。他每次骑车冲过学校那截长长的下坡路时，会离开车座，身体前倾加速，像是迎风飞起。
很久以后，胡桃学到了一个词，“骚包”，她恍然大悟地想，这两个字，要搁在林向屿身上，绝对是象形字。
林向屿知道以后，理所当然地收下了这个形容词，还一脸无所谓地回答胡桃：“骚包配暴发户的儿子，不正是绝配吗？”
不过林大少光芒太盛，很快就引来了祸端。
初三一群自称“地头蛇”的学长，看不惯林向屿的高调行事，将他堵在了学校门口。
“小子最近挺嚣张的啊？”
林向屿转着手中的篮球，抬了抬眼皮，面无表情地说：“哦。”
他的态度一下子惹恼了对方，对方上前拎着他的校服领子：“臭小子，别那么嘚瑟，你爸妈没教你怎么做人？”
“狗拿耗子，”林向屿似笑非笑，“您还真是操碎了心。”
“你这小子，给脸不要脸了是不？”
林向屿轻轻抬了抬手中的篮球，五指并拢，朝自己的方向勾了勾，挑衅意味十足。
对方彻底被激怒，从书包里扯出一根棍子，几个人上去围住林向屿，一棍子砸下去，可是还没反应过来，林向屿已经将篮球砸到了所谓的老大的脸上。然后他的双手在面前交叉，挡住了棍子的攻击。
下一秒，林向屿抬起脚，一脚踹去，杀了对方几人个措手不及。有人从背后一个手刀切中林向屿的后脖，他头也不回，手肘发力后击，正中偷袭者的肚子，疼得对方倒退几步。
林向屿一对五，不过显然他从小深谙此道，出手又快又狠。刚开始的时候还能耍耍威风，打到后面，就是一身狼狈，防都防不过来。不过好在是在学校门口，很快由于围观的群众队伍太过庞大，惊动了学校的保安，顺便也惩恶扬善了一番。
第二天，林向屿上学，脖子上戴了一条大金链子，将头发梳起来立着，像是刺猬，惊动了全学校。大概是他的行事风格太乖张，和女生们心中那温润如玉的白马王子形象相去甚远，人气反而一下子跌了下去。
可没想到，昨天找他麻烦的那几个人，不知道受了什么威胁，竟然整齐划一地站在林向屿教室门口，给他道歉。
“道歉就不用了，”林向屿一脸瞧不上他们的样子，撇撇嘴，“不过我的篮球呢？”
当天下午，林向屿的桌子上出现了一个篮球，被擦得闪闪发光。
人红是非多，接下来，又开始有人传言，说林向屿的考试成绩都是靠作弊得来的。不过这话信服力十足，毕竟林大少上课从来不听讲，都是躲在最后一排看课外书。
这个谣言在年级里传得沸沸扬扬，一大帮成绩优秀的学生表示不服气，闹到了老师办公室里，要他们给个说法。最终的结果是第二次月考的时候，林向屿被隔离到了办公室，在一众老师的火眼金睛下考试。
成绩出来，所有人都被扇了个大巴掌，林向屿并没有如他们所说露出了狐狸尾巴，除了语文作文外，其他科目都是满分。
“你这链子还挺好看的，”胡桃说，“借给我戴戴？”
林向屿满不在乎地将链子取下来，递给胡桃，胡桃却没有戴，就握在手里把玩。
“你想表达的意思是不是，你们都说我有钱，那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真的暴发户？”胡桃指着手上林向屿的大金链子，哈哈笑着问。
林向屿挑挑眉，被胡桃说中了。
过一会儿，胡桃将链子还给林向屿，说：“其实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你上课到底都在看些什么书啊？”
林向屿冲她抛了个飞吻，眨了眨眼睛，唱起来：“我有一个小秘密小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胡桃嘴角抽搐，强忍住一巴掌拍死他的冲动。
至于胡桃，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大多还没有长开，像胡桃这样天生的美人坯子，在人群中就更加引人注目了。她身材比同龄女孩高挑，含苞待放，头发又黑又长，盘成一个髻，露出修长白皙的脖子。
然后有几次，被班里其他同学看到有豪车接送胡桃上学放学，戴着白手套的司机毕恭毕敬地打开车门，帮她拿书包。那时候的奔驰比如今高贵稀少不止百倍，许多人有生之年看都没有机会看一眼。
胡桃立马被贴上了“有钱人家的大小姐”的标签。周围人看她的眼神，从“她好漂亮”变成了带着讨好的尊敬，小心翼翼的，奴颜婢膝的。
无论在哪个年代，金钱总是能代表地位。
胡桃没有办法适应这样的友情，不知道如何回应。
“哎，胡桃，你家是不是很有钱？”
“你爸爸是做什么的啊？”
“听说你去过香港？”
面对周围同学的热情，明明知道他们没有什么恶意，胡桃却只能尴尬而僵硬地微笑。
久而久之，又被加上一条“高傲冷漠”。
有个词语叫“同病相怜”，因此“满身铜臭”的林向屿和“高傲冷漠”的胡桃惺惺相惜，又加上被年级主任强行要求打扫校园，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自然而然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两个人每次一见面，冲对方惨兮兮地耸耸肩，然后不约而同地咧嘴笑起来。
有些话，不说彼此也能懂的。
在看到林向屿靠着山地车在学校里大放光彩的时候，胡桃也不愿意再让司机接送，便对给林向屿提出，能不能教她骑自行车。
出乎意料的是，林向屿竟然爽快地答应了。
“这么好说话？”胡桃吃惊。
“嗯？”林向屿转过头，看了胡桃一眼，理所当然地说，“我们是朋友啊。”
胡桃一愣。
那一年她十二岁，却第一次有人对她说，我们是朋友啊。
胡桃垂下头，轻声问：“为什么……为什么选我做你的朋友呢？”
“你帮过我啊。”林向屿蹙眉，好像胡桃问了什么废话。
“什么时候？”
“第一次见你，”林向屿说，“周星驰的驰。”
“这样也算？”
“为什么不算？”
“这么简单就可以成为朋友吗？”
林向屿不耐烦地摆摆手：“哪来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女生就是麻烦。”
林向屿说到做到，第二天，他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辆四个轮的儿童自行车，推到胡桃面前。
“这是什么？”胡桃哭笑不得。
“你不是要学车吗？”林向屿说，“这可是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无敌冲锋号，好不容易从我家储物间找出来的，特意给你擦得干干净净！”
胡桃被他逗得乐不可支：“大帅哥你不要这样自毁形象啊！”
嘲笑归嘲笑，胡桃还是乖乖坐上了那辆黄色的无敌冲锋号，在无人的小径上，按照林向屿的指示来回蹬着走。
过了几天，林向屿拆了无敌冲锋号后轮两旁支出来的轮子，把它正式升级成了两轮。胡桃信誓旦旦，跳上去将车骑得飞快，结果方向控制不好，车把开始东倒西歪，胡桃却忘了要刹车。
“小心！”林向屿口上说着，人却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根本没打算伸手去扶胡桃。
毫无悬念，胡桃摔在了地上，她怒目瞪向林向屿。
“男女授受不亲嘛！”林向屿挑着眉毛，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胡桃倒是干脆利落，又爬起来，继续骑。等她能完全控制无敌冲锋号后，林向屿终于从车棚里推出了他的山地车，将车座往下调到最低：“试试这个。”
好在胡桃腿长，虽然有些吃力，但还是跨了上去。她的背弓起，跟着林向屿的指示调了赛车的挡速，却有点害怕，不敢踩脚踏板。
“别怕。”林向屿帮她掌着车把手，皮笑肉不笑地威胁胡桃：“你不骑，我可要放手了。”
“不要！”
“真的放了，我数一二三。”
“不要！”
“一——二——”
胡桃认命地闭上眼睛，在林向屿还没数到“三”的时候，咬牙冲了出去。等过了几秒，她迟疑地睁开眼睛，看到两旁的梧桐树在飞速倒退，凉爽的风打在脸上，远处是朝霞漫天，城市的屋顶被勾勒出光晕，万家灯火，一盏一盏亮起来。
胡桃没有忍住，偷偷回头看了一眼。
男生将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胡桃。
她忍不住勾起嘴角笑起来。
作为奖励，林向屿请胡桃在小卖部吃麻辣烫，她一连吃了两碗土豆粉，还加了一份土豆。林向屿还戴着他的大金链子，坐在破烂不堪的小卖部里，格外显眼。唯一能和他搭配的，就只有旁边的胡桃，唇红齿白，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
“看到没，我学会了！”
“别高兴得太早，”林向屿不忘泼她冷水，“上街和在没人的地方骑车完全不同，很危险的。”
“没事，慢慢来。”
她整个人看起来生机勃勃的，林向屿笑起来，伸出手，胡桃嘴里的粉还没咬断，丢下筷子，用力和他击掌。
吃完土豆粉，他们同往常一样，一起走到车棚分别。
“胡桃，”林向屿忽然叫住她，胡桃回过头，看到男生满脸愧疚，真诚地说，“刚刚不是我不扶你，而是学骑车，总要多摔几次才行。”
淡紫色的夜色里，昏黄的路灯下，少年的眉梢带着浅浅的温柔。
很多年后，胡桃回忆自己的少女时代，想起这一幕，他说的是学骑车，可又何尝不是人生呢？
漫漫长路，总要自己摔几次，才能长大，才能学会放手。
4.
就在胡桃对自己的新生活一天比一天期待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她再次跌入地狱的事。
生活总是这样的。
学校为了增强校园安全，新招来了一批保安。但大概是学校也出不了什么高价，请来的这批人质量堪忧，年纪小的看起来只有十八岁，瘦不拉几的；年长的就终日窝在保安室里抽烟打牌，整天穿着绿色的保安服，脏兮兮的，说话的时候满牙让人倒胃的烟垢，说话总是带着脏字。
但是他们面对学生群体却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自卑感，所以看到学生们时总会眼里闪着羡慕的光彩，或许在他们心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大概是因为人多力量大，以前围绕在学校附近的地痞流氓也确实少了许多。
有天下了体育课，班里同学穿着红色的运动服一齐从操场往教室走，胡桃走在人群后方。正好巡逻的几名保安迎面而来。
忽然一名保安停下来，站在学生们的对面，大家不明就里，却听见他似是不可思议地开口：“杨桃？！”
学生们都愣住，停下来，面面相觑。
男人大跨步走到胡桃面前，欣喜之色溢于言表，又大声叫了一遍：“杨桃！”
胡桃抬起头，看到他的第一眼，她的脑海一片空白，然后慢慢地，像是用了一个世纪那样久，她终于想起来了，这个人是谁。
她嘴唇微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男人咧开嘴笑，露出有厚厚烟垢的牙齿，他的嘴唇因为常年失去护养，皱皱巴巴的，脸上有刀伤一样的皱纹，他说话有一股浓浓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市人，他说：“我是爸爸啊。”
这五个字在现场顿时炸开了锅，所有人都兴奋起来，无比激动地欣赏着眼前的闹剧。
胡桃的大脑终于又开始运转，她努力回想自己最后一次见到这位生父的情景。应该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从赌场回来，二八月的天气里，只穿一件真皮夹克衫，眼睛因为熬夜而布满了血丝，但耐不住一张脸长得英俊，像是电视剧里的玉面书生。
他那晚大概是输了很多钱，把院子里的门踹得哗啦作响。胡桃的母亲披上衣服起床，给他端上夜宵，煲了好久的鸡汤，一揭开，热气盈满整个客厅。
却看见他喝得走路颠三倒四，扶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进来了。女人穿一件青色旗袍，披着白色貂皮大衣，踩着高跟鞋，屁股比脖子扭得还厉害。
“哟，还有人在等你回家呢。”女人说话尖酸刻薄，挑衅地看着胡桃的母亲。
他笑得一脸猥琐，看着桌子上的汤，踉踉跄跄地挽着女人走过去，只是浅浅喝了一口，“啪”的一声把整个陶瓷汤锅摔碎在地，一口汤水吐到她母亲身上：“这是什么？这么难吃，想毒死我吗！”
小小的胡桃站在房间的角落里，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那时候，她还叫杨桃，用的是他的姓。
也就是那一天，她和母亲被赶出家门。
他那时候多嚣张多飞扬跋扈，全城谁不知道杨家的三少爷，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而现在她对面的男人，来回搓着手，一脸殷勤，挤出讨好的笑容：“真没想到，我找了你好多年，一直没找到你。”
胡桃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头发白了一撮，乱得像鸡窝，打着结，肯定已经好几天没有洗过，他还穿着劣质廉价的军绿色外套，根本挡不住任何风寒。
和曾经的纨绔子弟判若两人。
胡桃却有些文不对题，她轻声说：“那么大的家，还是被你败光了吗？”
男人像是触电一样，突然收回了悬在半空中，想要去摸一摸胡桃的手。他沉默地看着她。
另外几个保安走上前来，狠狠捶男人的肩膀，哈哈大笑：“发什么疯呢，你女儿？你有女儿？你女儿能长这样？也不拿镜子照照，别砢碜人家啊！”
几个人拖着男人就往回走，男人直立着身子，一动不动，只哀求地看着胡桃。
胡桃静静地开口说：“我知道，是你。”
另外几个保安吓得张大了嘴巴，看看胡桃，又刻薄地打量着面前的同事。
他们说他不配生出这样的女儿，那是因为没有见过他年轻时候的模样，连胡桃母亲都说，她这副好皮囊，全是遗传自父亲。
她那风流倜傥，欠了一屁股桃花债的父亲。
胡桃的心开始难受，缩成一团，要命般地难受。
她曾经无比恨他，在心底诅咒他，恨不得他去死，立刻马上必须。
可是时至今日，当她看到他这样落魄、穷困潦倒的样子，看到他陷入窘境，看到命运对他如此残忍，看到他被生活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失去尊严、卑躬屈膝，脸和身体上都是苦难留下的丑陋烙印，她竟然一点点也无法承受。
到头来，她居然看不得他过得有一丝不好。
骨肉相连，可能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仇恨，大得过天地和血脉。
体育课之后，胡桃忽然感觉到周围人对她的态度有了180&#176;的转变。
她一走进教室，全班骤然安静下来，这样刻意的沉默在走廊闹哄哄的对比之下，让人异常尴尬。胡桃就在这样难堪的气氛里，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的座位。
可就在她坐下来的一刹那，她的同桌突然之间伸出手拉开了自己的桌子。桌脚和地板摩擦，发出难听的咯吱声。与此同时，胡桃周围的人，都毫不掩饰地挪开了自己的座位。
胡桃没说话，拿出练习册和钢笔，开始写作业。
也不知道胡桃的反应哪里刺激到了他们，开始有人很大声地说话：“这么努力学习，装什么装！”
“不是说是大小姐吗，有钱人家的孩子也需要努力学习？”
“我们学校那群保安，都是一群土鳖的乡下人！”
“是啊，我看到他们拿抠完脚的手去挖鼻屎！恶心死了！看到就想吐！”
胡桃很快写完了练习册上的选择题，完成了今天的内容。她面无表情地合上本子，又从书包里拿出随身听，放入英文磁带，戴上耳机开始学单词。
“apple”，苹果。
这天正好是周五，不用打扫公共区卫生。胡桃背着书包离开学校，经过门卫室的时候，她步伐没放慢，倒是男人先出声她叫：“杨桃！”
胡桃停下来。
她看着站在门边的男人，他的背佝偻许多，但是依然很高，快及门顶。
胡桃挺直了背，说：“当年你说的话，你是一个字都不记得了？”
他盛气凌人地指着胡桃和她母亲的鼻子，像疯狗一样大嚷：“滚！滚出去！”
胡桃继续说，语气里带着不符合年龄的叹息：“既然没有缘分，也就不要强求了吧。我和妈妈现在过得很好，请你不要再来打扰。”
她说完，才发现周围围了许多不相干的同班同学。他们的目光已经从白天的好奇变成了赤裸的恶毒。
胡桃将目光漫不经心地从他们身上挪开，然后径直跨出了校门。
胡桃回到家中，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母亲。
“就当是做了一场梦吧。”她这样对自己说。
可是下周一上学，胡桃才发现，这件事远远没完。她十分敏锐地发觉，不止他们班，全年级的人都开始有意无意地孤立她。以前那些相互不太认识，但是见面总会热情地跟她打招呼的人，瞬间人间蒸发，一个也不剩。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退避三舍。
那些交头接耳的声音小而碎，人性里的恶意却被无限地放大。
“你们知道吗？她爸爸是咱们学校的保安呢。”
“那她还整天鼻孔朝天，一副傲得不得了的样子？！”
“……”
“喂喂，你们知道三班的胡桃吗？她根本就不姓胡，她妈妈给人做小三，被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包养！”
“真的吗？”
“千真万确！所有人都知道了！”
“这么恶心啊？”
“对啊，上梁不正下梁歪，我看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
“那个胡桃啊？我从来都不觉得她长得好看，你们不觉得她左脸和右脸特别不对称吗？”
“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真不要脸！”
世界上如果有什么东西传播的速度大于光速的话，那一定就是流言蜚语。
和那些阴暗的、扭曲的、嫉妒的心。
这场闹剧持续了很长时间，校园生活原本就枯燥，也只有这些带着八卦的消息能够成为饭后闲谈，不厌其烦地被重述。
胡桃每天依旧孑身一人，对周围的是是非非不予理睬，她对此已经无比习惯。她从来没有向母亲提过半分学校里的事，她母亲是再嫁，胡近虽然对她们母女俩很好，可是胡桃母亲需要操心的事实在太多了。
比如胡近的亲生女儿，比胡桃小三岁，正在念小学的胡琳。因为失去母亲，胡琳从小被胡近捧在掌心里当宝贝养大，是真的又高傲又刁蛮，特别是对待胡桃母女，鼻孔朝天，变着法子要把她们赶出家门。
自己对于周围人的好脾气，胡桃想，说不定也是被胡琳给磨出来的。
5.
可是胡桃万万没想到，这件事情落幕得也很草率。
——男人辞职了。
有天她经过学校门口，不知道为什么停了下来，透过又脏又厚的玻璃往里望，另外三个保安在里面玩桥牌。年纪最轻的那个看到了胡桃，说：“你爸爸走啦。”
胡桃没说话。
没有说“他不是我爸爸”，也没有问“他去哪里了”或者“他有没有说什么”，她一如既往地扯了扯书包肩带，迈过学校铁门径直向教学楼走去。
那天放学后，胡桃没有去打扫卫生。
她去了一趟学校楼顶的天台，已经放学了一段时间，不止天台，整个校园都变得空空荡荡。
都说上天是公平的，从你身上夺走了什么，那么就一定会用别的东西弥补。
那它给了我什么呢？
胡桃独自站在天台的围墙边上，风吹得她头发猎猎飞舞，她慢慢地想，它给了我什么呢？
“你摆这个POSE，是在模仿《泰坦尼克号》里的Rose吗？”
一道似笑非笑的声音响起来，一颗石头滚到胡桃脚边。
胡桃回过头，不出意外，看到了林向屿。
他将手插在校服的口袋里，单肩背着书包，向她走来。他反扣着一顶黑色棒球帽，脖子上的金链子晃呀晃。
他开门见山：“我听到很多人都在说关于你的事。”
胡桃扬起讽刺的笑容。
那你是来干什么？安慰我？可怜我？还是嘲笑我？她在心底无不恶毒地想。
林向屿却说：“真是可惜了，那个人打篮球很厉害，我和他单挑过，十分钟输得一塌糊涂。”
胡桃一怔，没想到他会说这个。
“我每周都和他打篮球，他的球技很好，虽然体力比我差一点，但是弹跳力不是盖的，哦，还有，投篮很准，十发九中。像我这样的高手，知音难求，以后不能和他一起打球了，有点可惜。”
他声音听起来是真的十分惋惜。
胡桃忍不住笑出声。
“干吗？”林向屿看了她一眼。
“没有啦，我只是觉得，你迟早会超过他的，”她笑着说，“还有好多年呢。”
“是啊，那当然啦，也不想想我是谁，”林向屿竖起手指，比了一个“V”，模仿《灌篮高手》里樱木花道的样子，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我是天才！”
下一秒，他又摆出一张扑克脸，模仿流川枫的样子：“白——痴——”
“你还是周星驰呢！”
“是啦是啦！”
“……”
夕阳西下，风吹过来，打了个卷，将少男和少女的声音送到了很远的地方。
“带你去个地方。”林向屿说。
“什么地方？”
“一个——”林向屿顿了顿，皱起眉头，“哪来那么多问题。”
“你这人怎么变脸比翻书还快？”
林向屿懒得跟她争论，只懒懒地跨坐在自行车上，问：“去不去？”
“去去去！”
胡桃一路上猜了许多地方，还是没想到林向屿会带她来到水族馆。
这是她第一次来水族馆，除此之外，游乐场和电影院一类的娱乐场所，她也从来没有去过。
水族馆算不上很大，因为是工作日，也没有什么人。工作人员自顾自地干着手里的活儿，连检票都有点漫不经心。
林向屿轻车熟路，显然不是第一次来了。他先带胡桃去了水母馆，一踏进去，温度骤降，光线也暗起来，模仿大海的深处，不时能听到海底生物们吐泡换气的声音。走道两旁透明的水缸被隔成一格一格，每一格里漂浮着不同种类的水母，墙壁的斜上方有暗暗的蓝光投下来。
其实除了体型，胡桃不大分得清每一种水母的种类，却还是装模作样地看着简介。
林向屿陪着她慢慢走，不时停下来给她做常识性的讲解。不知道为什么，一到了这里，林向屿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胡桃觉得，他整个人都变得神采奕奕。
好像全身都在发光一样，胡桃想。
“水母是一种低等的无脊椎浮游动物，肉食性。据统计，水母的出现比恐龙还早，可追溯到6.5亿年前。全世界的水域中有超过250余种的水母，它们分布于地球上各地水域里。水母美丽，但是凶猛、有毒。”
少年的声音冷冷清清，落在这深蓝色的梦中，却温柔地包围着她。
胡桃看着走在她身边的少年，他穿着宽松的校服，校服拉链一甩一甩的，还有淡淡的青草香气。此时的他，和那个戴着大金链子，趴在课桌上睡觉流口水的少年判若两人。
她忽然十分舍不得走完这趟旅程，只希望时间就这样停止。
转了一个弯，胡桃忽然发现水母馆中别有洞天。
这里的水缸忽然变得十分巨大，占据了整面墙壁，这间屋子的灯光似乎也比来时的暗道里更明亮一些，各式各样的水母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荡。
胡桃趴在玻璃上，望着水里的水母，忍不住感叹：“真想变成一只水母。”
“为什么？”
“因为没有烦恼啊，”胡桃轻声道，“什么烦恼都没有，活着，就仅仅是活着。”
“那样真的会让你快乐吗？而且，水母就真的没有烦恼了吗？”
胡桃抬起头，看向林向屿。
“你很喜欢这里吧？”胡桃问他。
“不，”林向屿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我很讨厌这里。”
“为什么？”
“为什么？水族馆本来就是让人讨厌的存在啊。”林向屿说，“我讨厌水族馆、动物园，就像鸟笼一样，我们为了给自己的世界增加乐趣，束缚了这些生灵的天性，它们会让猎豹忘记草原、让鲸鱼忘记海洋……世界上总有一些灵魂，不能生存在属于它的地方。”
“胡桃，其实所有束缚你的事，让你不快乐的事，都是不重要的事。”林向屿终于侧过头，对胡桃说。
“你的过去，你的父母，你的家庭，那些诋毁和流言，都不重要。”他摘下脖子上的围巾，跨一步到了胡桃面前，在她的脖子上一圈一圈围上，围巾很长，将胡桃的嘴巴和鼻子都遮住了，林向屿伸出手指压了压围巾，露出她美丽乌黑的大眼睛，他顿了顿，继续说，“重要的，是我们将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
胡桃觉得眼睛有点涩，努力眨了眨。
“忘掉它们吧，忘掉所有让你不愉快的事情。”
林向屿将手收回来，放进衣服的口袋里，微笑地看着胡桃。
只是他没有想到，十几年后，他这一句话，竟然一语成谶。
胡桃喉头一动，认真地说：“谢谢你。”
“没什么，我们是朋友啊。”林向屿转过头，再一次给胡桃指了指他身后的水母，整面墙壁的水母慢悠悠地向上涌动着。
胡桃那一刻心有灵犀，脱口而出：“你说得对，猎豹忘记草原、鲸鱼忘记海洋，都是很悲哀的事情。而这些水母，也不是真的快乐。”
“或许吧，说不定它们能闻到海洋的味道，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可是，”少年怔怔地看着这些透明美丽的水母，冷静而残酷地说，“终其一生，它们都无法再回到大海。”
林向屿仰起头，说：“几年前，我爸爸曾经带我去美国的海洋公园。那里很大，有很多很多的海洋生物，我们走了一天，在傍晚要离开的时候，去了最后一个水族馆，鲨鱼馆。”
“在那些鲨鱼的面前，立了一个红色的电子警戒牌，上面写着，截至此刻，今日内已经有四十四万头鲨鱼被捕杀。”林向屿看着胡桃的眼睛，重复了一遍，“四十四万头，可那一天还没有结束。”
“我当时浑身颤抖，站在水族馆中央，哇哇大哭起来。”林向屿不好意思地笑，用手指揉了揉鼻子，“那可能是我这辈子做过最丢脸的事了。”
“不，”胡桃摇头，“没有。”
“那时候我就跟爸爸发誓，说我要成为一名海洋生物学家，我要保护它们。在我有生之年，尽我一切的能力，哪怕微不足道，哪怕一无所获，我仍甘愿为此献上自己的生命。”
还有一句话，林向屿没有说出来，但是胡桃觉得自己听见了。
听见他一字一顿，滚烫的闪闪发光的誓言：“那是我的梦想。”
过了一会儿，林向屿才说：“我并不知道要如何才算问心无愧地度过这一生，但是我想，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总不会错的。胡桃，你有什么梦想吗？”
胡桃想了想，轻声说：“我就想要好好地读书，不让妈妈操心。希望大家都身体健康，平平安安。”
林向屿笑起来，拍了拍胡桃的头：“那不叫梦想，叫心愿。”
“那梦想是什么？”
“这个我也不知道，”他又恢复那副懒散的样子，不疾不徐，似乎天塌下来也和他无关，他透过蓝色的玻璃，像是看到了大海，目光深邃而温柔，他说，“但是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所谓成长，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告别，所谓梦想，就是舍到无可再弃之时，你所剩下的唯一。”
水族馆一片安静，玻璃后的水母一张一翕地游动，一墙之隔，却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世界。淡蓝色的灯光落在少年的脸上，他像是从远古的海洋里走出来的神祇，悲天悯人，对人世有着深深的眷恋和热爱。
他向胡桃伸出了手。
那是她灰暗而孤独的人生里，唯一的一道光。
“胡桃，很高兴认识你。”
1999年，诺查丹玛斯曾预言的天灾并没有降临，地球仍然转动，每天都有人死亡，有人出生。
2000年，周杰伦出道，发行同名专辑，没有人会料到，这个吐字不清的小伙，会成为一代人的青春。
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震惊世界，纽约世贸中心双子楼坍塌，死亡人数不明。
2002年，非典席卷全国，人人自危，病毒疯狂蔓延。
2003年，张国荣跳楼自杀，给所有人开了一个玩笑，此后数十年，也只得一个风华绝代。
那几年的夏天好长好长，蝉鸣声连绵不断，少男少女们穿着白色的校服，衣袖妥帖地挽起来，能闻到淡淡的洗衣粉的香气。
而未来还很远。

第二章 2004年，我的爱
1.
下课铃声响，高二四班的学生埋头倒下一半。
程可欣趴在桌子上转着自动铅笔，拿起桌子上的语文试卷：“作文！又是作文！我最恨写作文！八百字！凑不够啊！！”
正在埋头整理英语笔记的胡桃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同桌一眼，笑着问：“什么题目？”
“假如今天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将如何度过？”
“这么深沉？”胡桃吐吐舌头。
“是啊！胡桃，你语文好，快给我说说，这要从何下手？”
“不知道，要想得高分的话，肯定得写点理想之类的。”
“那要是不想得高分呢，说认真的，你想怎么度过？”
“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呗，我们的每一天都是平凡的，也都是最特别的。”
“有道理。”程可欣一知半解地点点头，铺开试卷，扭开钢笔帽，可是真要落笔了，又不知道写什么好。
“那，换一种问法，”程可欣又问胡桃，“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有没有什么最想做的事？”
“有，”胡桃放下手中的笔，认真地点点头，“我特想让林向屿把他欠我的红烧猪蹄补上。”
“我跟你说正经的。”
说曹操，曹操到，刚准备过来找胡桃要作业的男生听到自己名字，挑了挑眉毛，语气阴森森的：“嗯？偷偷说我什么坏话呢？”
一听到他的声音，程可欣就绷紧了身子紧张得不敢再开口了，胡桃在心底偷偷笑她没出息：“身正不怕影子斜。”
然后胡桃正襟危坐，对着林向屿说：“说你坏话还需要偷偷的吗？”
“算了，你就这点爱好，我不剥夺。”林向屿一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样子，大气地摆摆手。
程可欣生怕林向屿误会自己也在说他的坏话，在桌子下面拉了拉胡桃的衣摆。胡桃一边将自己的作业本找出来一边开口：“林向屿，看见今天的语文作文了吗，假如今天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有没有什么不做就死不瞑目的事？”
“有，”林向屿也是斩钉截铁，看着胡桃的眼睛，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我特想让你把抢我的那盘周杰伦的磁带还我。”
“我的红烧猪蹄呢？！”胡桃瞪圆了眼睛。
“你还我磁带我就请！”林向屿慢悠悠地说，嘴角扬起底气十足的笑。
“不请就不还！”胡桃赖皮道。
“不还就不请！”林向屿依然不疾不徐，气定神闲地顶回去。
他身体晃动，脖子上的金链子跟着一闪一闪，简直亮瞎了胡桃的眼。
“所以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把你的大金链子给取下来啊？”
林向屿无辜地眨眨眼睛：“等我满口金牙的时候吧。”
“到底有没有人能来拯救一下你的审美了？”
“我的审美有什么问题吗？”
“究竟有哪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会像你这样酷爱金色啊？！现在五十岁的大妈都不流行戴金了！能不能有点气质？！”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林向屿一脸坚定。
周围人翻着“又来了”的白眼，见惯了胡桃和林向屿斗嘴，都捂着耳朵继续做题。
等上课了，程可欣还捂着嘴巴乐不可支地笑。
“有什么好笑的？”胡桃不好意思地用书挡住自己的脸。
“我觉得你们两个在一起真逗，芝麻大点的事也能吵得有板有眼的。其实我好羡慕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和他说话。”
“因为我们只是好哥们儿嘛。”胡桃无所谓地耸耸肩。
可欣侧过头去看胡桃高高扎起的马尾，在风扇的吹动下一摆一摆，神采奕奕。胡桃是公认的美女，杏眼红唇，身材也玲珑有致。年级中流传一个笑话，当初学《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一班的语文老师在课上说：“只有四班的胡桃担得起这样的赞美。”
“我真搞不懂他怎么想的啊，胡桃，我如果是男生，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胡桃抿嘴笑：“怎么，不是男生就不能喜欢我了？”
“不是不是，”可欣急忙摆手解释，“我是说，我会送你巧克力，给你买你喜欢的东西，保护你，把最好的都给你。”
“有我们的林大帅哥在，你怎么舍得把最好的给我？”胡桃揶揄她。
程可欣被胡桃说中了心事，红着脸害羞地拉了拉胡桃的校服衣袖，把手指放在嘴唇前比了一个“嘘”，急急忙忙向四周打量，生怕被人听到了。
胡桃被她逗乐：“我觉得你在考虑世界末日之前还是专心做完这份英语卷子吧。”
“英语差才能证明我爱国啊！”
“谁稀罕你证明？”胡桃撇嘴，“你啊，还是多做对两道，才能证明你爱你爸妈。”
提到她的父母，可欣就泄气了，她知道自己的成绩让他们很操心，便抓起笔铺开英语卷子做起来。
“哎，胡桃，这道题选什么？”
女生细细的声音传来：“这个是Therebe句型，就近原则，所以你要看后面这个名词……”
没多久，下课铃响了。这是周一的第二节课，紧跟着就是一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女生们赶紧跑到厕所里换上校服，像胡桃这样懒点的，直接躲在桌子下面，和程可欣互相挡挡就行了。
换完衣服，胡桃从书包里摸出小梳子，刮了两下自己的刘海。
程可欣很兴奋，推了推胡桃：“胡桃！加油！”
胡桃不好意思地摆摆手。
这是她和林向屿相识的第五年。
这五年里，他们从初中毕业，顺利升入了一中的高中部，从原本的校友变成了正儿八经的同班同学。新的学校里，胡桃和林向屿依然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一中的直升生很少，再加上大家都长大变得懂事，没有人记得他和她曾经遭受非议的过去。
新的班级里，同学们都很喜欢胡桃，人又漂亮成绩又好，当之无愧的女神，而林向屿更是一跃成为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
升旗仪式上有一个诗歌朗诵节目，每个年级轮流表演。胡桃和林向屿是他们这一级的代表。两个人往台上一站，就是万丈光芒。
这一次，他们选的是舒婷的《致橡树》，林向屿将胡桃朗读部分的中文翻译成英文。
胡桃和他正好相反，她把全诗在信纸上工工整整地誊了一遍。可是她刚刚走到话筒前，却被线给绊住了，她一个趔趄，手里的稿子慢悠悠地飘到了台下。
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对着话筒大眼瞪小眼，声音都堵在喉咙里，紧张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这时候，站在她身边的林向屿顺势拿起话筒：“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缘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男生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却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明朗，让人怦然心动。他穿着熨烫得平平整整的白色衬衫，扣子解开两颗，能看到锁骨。
然后他把话筒递给胡桃，胡桃下意识张口就来：“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等胡桃背完全诗，林向屿把话筒收回来，用英文翻译：“IfIloveyou…”
林向屿的祖上是个败家子，一朝散尽千金。到了他爸爸那代，靠着挖煤矿，一夜暴富，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发户。听说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你们这儿最贵的拿出来。”
标准的电影台词，引得众人暗自嘲笑。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文化，小学都没上过几天，林向屿的爹对他很是用心，从小就给他重金聘请外籍老师，教他三门外语，励志将自己的儿子培育成才。
林向屿却天天插科打诨，变着法子地偷懒，在他爹面前，一张嘴就是标准的“Chglish（中式英文）”，只有胡桃才知道，他其实能讲一口流利的英式口语。
原本应该一句中文、一句英文的模式，被林向屿临时改动，却也没有人指责他，全场掌声如雷。胡桃侥幸完成任务，转过头去看林向屿，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挑着眉头，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上午九十点钟的太阳，明亮而温柔，落在他英俊的脸庞，胡桃慌忙地别过脸，在心底默念：“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台下，程可欣给胡桃竖起大拇指。
程可欣和胡桃同桌两年了。作为青春期的少女，程可欣心中有个小秘密，为这，她每天都要拉着胡桃说悄悄话。胡桃很羡慕程可欣，她性格简单，从小被父母呵护着长大，没经历过什么挫折，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考试不及格，不过听说这件事在她父母心中根本不算事。程可欣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见到林向屿，虽然林向屿到现在都还会把她和班上一个叫“程可颖”的女生弄混。
“可惜没带相机，不然真应该拍下来，”等胡桃从台上下来，程可欣一个劲儿给她鼓励，“特别美！”
胡桃不好意思地笑笑，目光穿越人群落在林向屿身上，他正在扭头和身边的白冬远说话。可是他的声音尤在她耳畔萦绕。
“Wepartakecoldtide,thunderstorm,firebolt;Togetherwesharebrume,flowingmist,rainbow;Asifweseparateallthetime,Actuallyweforeverrelyoneachother.(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发什么呆呢，回去上课啦。”程可欣拉了拉胡桃的衣摆。
2.
回到教室，班主任老师占用了一点下堂课的时间，向大家宣布学校要组织奥林匹克竞赛的事情。
一中向来没有在奥赛得过奖，都给同市的四中独揽了。今年新换了校长，自己就是数学老师出身，决心好好抓这块，也弥补一下这所百年老校缺失的遗憾。
竞赛得奖的诱惑很诱人，能保送去重点大学，不用再经历地狱式的一轮二轮三轮考试。班主任一扔下这颗“炸弹”，全班立刻沸腾起来，大家都七嘴八舌地开始讨论。
“真想去。”
程可欣趴在桌子上，哀怨地叹了口气，她成绩太差，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胡桃瞟了一眼林向屿，他把课本立在桌面上，偷偷弯着身在看课外书，肯定是那本《海洋生物图鉴》。那是他十七岁的生日礼物，他爹专门飞去美国给他买了一套，一套十本，一本要三四百美元，折算成人民币要好几万元。
林向屿从小就喜欢看这类书，在初中的时候，别人都以为是没营养的课外书，害得他被举报他考试作弊。
胡桃看到许成给林向屿写字条，揉成一团从后面抛过去，也不知道林向屿是不是后脑勺长了眼睛，居然一把抓住了。
“林向屿肯定会去，他那么聪明，绝对是头号种子选手。”
“那也没什么，大家都是为了高考，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你不是说你妈妈让你恶补一下，去考美院吗？”
“唉，”程可欣再一次叹气，“真是嫉妒那些聪明的人，感觉和我呼吸的空气都不一样。”
果不其然，下课的时候，全班同学都蜂拥到了数学课代表林向屿的桌前，都想要报名试试。林向屿一个头两个大，他这个课代表当得本来就不称职，哪次不是主动发放作业给大家抄？也正是因为如此“贴心”，才会每一学期都连任啊！
“食堂抢饭也没见你们这么积极啊，一个一个来嘛，自己把名字写本子上。”
林向屿抱着头，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看到胡桃坐在后面，用笔帽戳了戳她的背。
“你不报名？”
“我不去，”胡桃摇摇头，“这个太占用时间了，我妈妈怀了小baby，我得多陪陪她。而且我自己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我属于不偏科、稳扎稳打型，和你们这种上课睡觉下课胡闹的天才型选手不一样，就不要去高攀奥林匹克了。”
“Takeiteasy.”林向屿竖起手指摇了摇，“不要凡事都急功近利。”
林向屿懒懒地将手臂搭上胡桃的肩膀，说得头头是道：“我觉得学习的过程，主要是学习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锻炼自己的逻辑和分析能力，尤其是理科。你去听点奥赛的课，可以收获很多新奇的思路，这些东西都是没法用分数衡量的。”
真不愧是林向屿，一句话让胡桃转变心意。
“那那那，那也给我报个名啊！”
胡桃晚上回家，正好胡叔叔带着她妈妈从医院做了检查回来。胡琳是第一个回家的，坐在沙发上，故意把遥控器摔在地上，借此大发脾气：“爸！遥控器又不好用了！看个电视都一堆破事！”
胡桃懒得搭理她，她按照惯例给妈妈做了会儿按摩，宝宝发育得很好，胡桃十分开心，隔着肚皮贴上去听里面的动静。又陪着妈妈听了会儿古典音乐，母女俩面对面地坐着，胡桃再摸摸自己的肚子，撇撇嘴：“晚上吃烧烤吃多了，现在肚子还火辣辣的。”
“活该，不知道节制。”胡母笑话她。
“没事，我晚上还要熬夜写作业呢。”
“年纪轻轻熬什么夜。”胡母不赞同地摇摇头。
“就是年纪轻才敢熬夜啊，我要努力读书，长大才能养你嘛。”胡桃一边说着，一边用钢笔帽把刘海别起来，摊开书就开始写作业。
胡母笑起来：“一眨眼，你都这么大了。”
“对啊，我把你的好时光都偷走了，对不起啊妈妈。不过你放心，我会陪你一辈子的。”
胡母早早睡去，到了夜里，胡桃戴上耳机听广播。主持人声音低沉悦耳，在和听众们聊着三毛，聊她的文字，她的梦想，她的流浪，她的爱情……
胡桃一不小心听入了迷，她用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轻轻叩打桌面，她想，真想给妈妈说说林向屿，他是她见过的最优秀的男孩子，他的三分球百发百中，在半空画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等高考结束吧，胡桃想。
可胡桃的美梦还没做完呢，她卧室的电源突然断掉，眼前一片漆黑。胡桃咬牙切齿，推开门走到走廊里另一间房门口：“胡琳，你干吗？”
“我要睡觉了。”里面传来一道傲慢的声音。
“你睡觉断我电干吗？”
“我开心，我乐意，你管得着吗？”胡琳顿了顿，用极其慢、极其冷的声音说，“这个家里，有什么是你管得着的吗？”
胡桃沉默。
胡琳说得并没有错，家中阿姨尚可管今晚饭桌菜肴，唯独她，什么也没有。
胡桃在原地站了许久，然后回到自己房间里，从抽屉里拿出几根蜡烛点燃，滴几滴烛泪在桌子上，立好蜡烛，就着烛光继续写作业。
那一刻，胡桃忽然想最好是有一场大风，把这排蜡烛统统吹倒，烧得这里寸草不生。
3.
第二天胡桃依然笑嘻嘻地去上学，早餐的时候她正在吃三明治，胡琳走下来，咬了一口，“呸呸呸”三声吐到地上：“这是喂猪吃的啊？”
胡桃装作没听见她的讽刺，慢悠悠地喝完一杯牛奶，背起书包，在胡琳面前顿了顿：“大小姐，还真说对了，整个家里，就您一个人长得跟猪最像。”
胡琳从小娇生惯养，是个小胖妞，被胡桃一句话堵得忍不住破口大骂。
胡桃耸耸肩，哼着小曲上学去了。
下午放了学，胡桃约着林向屿一起吃晚饭。两个人相识五年，彼此的口味都记得很清楚。林向屿嗜辣，胡桃不吃菇。饭店里放了一口滚烫的锅，胡桃拿两双筷子去烫，林向屿舀两碗汤。
多来过几次，老板闲的时候就跟他们聊天，冲胡桃挤眉弄眼的：“感情真好啊。”
“才不是！”胡桃赶忙吞下口中的饭，抬起头反驳道。
“慢慢吃，你急什么？”林向屿瞟了她一眼。
老板还是乐呵呵的，胡桃倒是想起一件事：“我妈最近在翻字典给小baby取名字，你快帮我想想有什么好听的。”
“胡啊？胡梨怎么样？”林向屿用筷子头在桌子上写了写。
“你才狐狸呢！”胡桃瞪他。
“不然怎么说你是文盲呢，”林向屿说，“我是说梨，梨子的梨，和你的桃子对应起来了嘛。而且你继父的女儿不是叫胡琳吗，也挺接近的，正好也不争宠。”
“你这样一说倒真的挺不错，不过我的桃不是桃子，是桃花的意思，”胡桃顿了顿，她转过头望向街头轻声地说，“我生父姓杨，我原名叫杨桃。”
林向屿没有说话。
胡桃看着街道行人的目光忽然间变得有些迷离：“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这是我名字的出处。”
“真是一首好词。”他难得温柔地同她说话。
“那你知道接下来是什么吗？”胡桃转过头看向林向屿，一字一顿，她慢慢地说，“从别后、忆相逢，几度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女孩面若桃花，字字珠玑。
真是不能背后说人。吃过饭后，林向屿送胡桃回家。快到胡桃家的社区时，前方迎面走来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看起来有点黑，正拎着书包低着头在走路。
胡桃停下脚步叫她：“胡琳！”
胡琳抬起头，恶狠狠地剜了胡桃一眼。
这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胡琳。胡桃尴尬地笑了笑，跟在胡琳后面，不想让林向屿看到自己和家里人关系这么恶劣，便找了个话题：“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司机没去接你？”
胡琳停下脚步，冲她翻了个大白眼：“烦死了你，话那么多，”然后又看了一眼胡桃身边的林向屿，冷嗤一声，“和你妈一样只知道勾引男人！”
胡桃怔住，气得浑身发抖，一时间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她和胡琳向来不和，胡琳一张嘴尖酸刻薄。平时胡桃能忍则忍，可是这一次不一样，她心爱的男孩站在她的身边，胡琳字字诛心，甚至侮辱她的母亲。
“胡琳！你给我道歉！立刻！马上！”
胡琳没有理她，继续往前走，倒是一旁的林向屿出声了，他好整以暇地说：“这位小妹妹，你最好收回你刚才说的话。”
胡桃和胡琳一齐向林向屿望过去。
这是胡桃第一次见到他一脸冷漠的样子，他的语气更是冰冷：“年龄小和阅历少并不代表你可以肆意妄为，语言也不是用来攻击和伤害人的武器。你在这个世界上哪怕只活一天，也应该学会尊重。”
林向屿表情严肃，他身材高大，简简单单地立在那里，遮住了夕阳余晖。从小嚣张任性的胡琳竟然被他训得说不出话来。
林向屿一动不动，盯着胡琳。
胡琳使劲抓住书包肩带，看了胡桃一眼，垂下眼说：“对不起。”
胡桃受宠若惊，没有想到小公主也有低头的一天。此时她的气也消了一大半，木讷地站着。
林向屿又恢复了平时懒散的样子，他拍了拍胡桃的头：“傻了吗？”
胡桃回过神，刚想对胡琳说“没关系”，对方已经冷冷地“哼”了一声后转身走了。为了表达她对胡桃的厌恶，胡琳小步往前跑，没多久就消失在人群中。
林向屿将胡桃送到家门口，胡桃向他道谢。
“别让自己随便被欺负。”林向屿说。
没想到一直到了夜里八点多，胡琳才回家。她进门的时候胡桃正坐在沙发上和胡近聊天，胡琳看到她，张嘴就开始号啕大哭。
起先在街头遇见的时候，夜色笼罩没看清楚，现在进了家中，胡桃才看到她一身狼狈，脸还是肿的，像是被人打过。
“怎么了？”胡近连忙走上前问道。
胡琳只是摇着头哭，不说话。胡桃歪着头看她，懒得掺和着跟着一起哄小公主，便提了书包准备上楼。这个时候，小公主倒是娇滴滴地开口了：“姐姐打我，不准我回家。”
相处几年，这倒是胡琳第一次叫她姐姐，胡桃挑挑眉。
胡近和胡母都转头看胡桃，等着她辩解。胡桃看了一眼胡琳身上的伤，有模有样，不像是假的。胡桃想了想，觉得说不出什么特别酷的话，只得摊开手：“换一招吧小公主，段数这么低，可不是你的风格。”
“胡桃！怎么说话的！”胡母眉毛竖起，生气地说。
“我就是这么说话的！”胡桃莫名其妙地被胡琳冤枉，心中也是一团火，“你们看看，都把她惯成什么样子了！”
“胡桃！她是你妹妹！”
胡琳这一次乖得出奇，只是躲在沙发里哭。
胡桃站在楼梯口，盯着她：“胡琳，你把头抬起来。”
胡琳没有理睬她。
“抬起来！”胡桃怒声，“你说我打你，不准你回家，你倒是说说，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今天放学我在路上碰到你，是和我同学一起的，他把我送到家门口。之后我一直和胡叔在看电视，你说啊！”
胡琳还是不吭声。
胡桃冷冷一笑，不再搭理这件事，回到自己房间。
第二天上学，胡桃若有所思，低声对林向屿说：“我家小公主昨天被人打了。”
“昨天？我们遇到她那会儿？”
“嗯，”胡桃皱眉，“回头还想嫁祸给我，你说她会不会花钱雇人把自己打一顿装的？”
林向屿想了想：“那你多注意一下。”
“谁知道，她最近回家都挺晚的。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明明读初二了，还一天到晚只知道整些幺蛾子。”
“别胡思乱想，”林向屿努努嘴，“字都写错了。”
班主任老蒋今天领了奖金，特批全班今晚不用交作业。晚自习的时候他特意来给大家放电影，他让学生们把窗帘都放下来，在教室门的透明窗户上贴上白纸。
老蒋装模作样地咳嗽两声：“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电影的开场，奥利佛与珍妮在哈佛的图书馆相遇。一部年代已久的电影，将少年们带回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
程可欣凑到胡桃面前嘀咕：“没想到老蒋还看爱情电影。”
“你别看老蒋现在发福了，”胡桃也低声回答她，“说不定人家年轻的时候还是个大帅哥呢！”
“我才不信。”程可欣吐吐舌头。
“走着瞧，说不定林向屿三十年后还秃顶呢，看你到时候后悔不后悔现在喜欢他。”胡桃越说越玄乎。
听出胡桃在打趣自己，程可欣用书捂住脸，满脸通红。胡桃忽然回过头向林向屿望去，颇为认真地想了想三十年后他会是什么模样。林向屿却浑然不知，全神贯注地看着电影。
故事情节缓缓展开，两个爱斗嘴的可爱年轻人，在彼此的目光中找到真爱，下着雪的校园，两个人在雪地里打滚、堆雪人，脸冻得通红却掩藏不住眼底的笑意，幸福仿佛在此时定格。只是世事往往不如人意，一场病最终夺去珍妮的生命，电影的结局只留奥利佛一个人孤独地坐在雪地里。
一时间，全班的女孩子几乎都哭得不能自拔，没有哭的人为了让自己显得不另类，也努力酝酿情绪哭两声。男生们一反常态地沉默下来，那个年代，学生们大概都没看过多少外国电影，以为爱情最悲伤也不过是梁祝，生死相随，化蝶高飞。
老蒋上前关掉投影仪，他一反常态地没有唠唠叨叨，只是隔了很久，忽然低低地说了一句电影中的台词：“Lovemeansneverhavingtosayyou&#39;resorry.”
放学回家的时候胡桃一路沉默，林向屿走上来拍拍她。她回过头去看他，他的眼睛明亮干净，如同电影中的奥利佛。胡桃不禁喃喃道：“真想看一次那么大的雪啊。”
“多简单的事啊，”林向屿不屑地轻声笑，“等以后长大了，我们一起去雪山看日出，我带你滑雪。”
“真的？”胡桃转过头去看他。
“什么蒸的煮的，”林向屿挑挑眉，“我像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吗？”
“那我不管，我们拉钩。”
“多大年纪的人了还拉钩，幼稚不幼稚，”虽然话这样说，林向屿却还是松开了推着自行车把手的一只手，伸到胡桃面前，“喏，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哎，林向屿，我们大学考到同一个城市吧？”
“好啊，”林向屿歪过头来看胡桃，“你想去哪里？”
“不知道……”胡桃想了想，“要不然，去上海吧？”
“好啊。”林向屿说，“那就一起去上海喽！”
他们正值青春年少，爱太沉重，而生生世世太遥远。很近很近的，是水里的月亮，天上的星星。

第三章 2004年，七里香
1.
学校的奥赛班很快组建了起来，一个班四十个人，放学后要去指定的教室里上课。
和林向屿关系要好的白冬远也入选了，白冬远此人十分神奇，看起来冷冰冰的，除了林向屿还有胡桃他们这几个人以外，都不和别人讲话。平时成绩惨不忍睹，一到了大考就文曲星附身，居然也进了奥赛班，一时成为黑马。
林向屿跟胡桃说过：“白冬远才是真的天才，深藏功与名，你们以后就知道了。”
胡桃没有考上奥赛班，失落了一阵子。林向屿见她闷闷不乐，便主动提出周末给她补课，把他觉得有用的方法都教给她。那时候麦当劳、肯德基刚刚流行起来，还没有学生拉帮结伙去那里赶作业，两个人按照老规矩，选了市里的图书馆。
结果到了图书馆门口，胡桃才发现忘记了带图书证，她有些丧气，林向屿拉了拉书包背带，安慰她：“你等等啊，我帮你借一个。”
“太麻烦了，不用了吧。”胡桃迟疑地说道。
林向屿努努嘴：“喏，这不是有人出来了吗？看校服，还是我们学校的呢。”
“你认识吗？”
“不认识，不过我是谁？堂堂林大帅哥，借个图书证有多难？”林向屿不以为然。
说完，林向屿走上前，跟对面走来的女孩说明来意。女孩子人很好，把书中夹着的图书证抽出来给林向屿。
“谢谢，你也是一中的吧？我下周一还给你。”
“嗯，”女生点点头，“高二七班，许然然。”
“这么巧。”林向屿说。
林向屿走过来把图书证递给胡桃，还不忘挑挑眉毛：“我一出马，保证没问题。”
“臭屁，”胡桃撇撇嘴，小心翼翼地接过林向屿递过来的图书证，为了保险，她自己先默背了一遍上面的证件号，“哎，还是个美女呢。”
林向屿没什么兴趣，只是瞟了一眼图书证上的照片，兴致索然地说：“再美也没你好看，总行了吧？”
“我觉得她有点古典美，我和她照片完全不一样，怎么办啊？”胡桃担忧地说。
“什么怎么办，你等会儿就埋着头，在登记册上写名字，记得别写错名字和证件号了。”
市里的公立图书馆历史颇久，里面还陈列着文物，胡桃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走，以示敬畏。
林向屿在窗边找了个座位放下书包，伸了个懒腰：“我去找几本书来看。”
林向屿最爱的是金庸，他家里有一套典藏版的全集，那是他妈妈的最爱，林向屿根本不敢动。他在底排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找到一本《白马啸西风》，递给胡桃。胡桃疑惑地翻了翻，压低了声音问：“这是金庸写的吗？我怎么没听过。”
“头发长，见识短，”林向屿摇摇头，也压低了声音，“‘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你总听过吧？这本就是里面的‘白’。”
此时两个人都蹲着身子，为了小声说话也能让彼此听清，他们距离很近。胡桃微微侧过头，抬起眼就能看到林向屿的睫毛，根根分明。她心跳如雷，便干脆将书抱在怀中，站起身装作要回座位上。
林向屿把他们奥赛班老师编写的书拿出来，用红笔圈了几道题后递给她。胡桃随手拿过林向屿桌面上的作业本来看，刚开始两道基础题她还能做，到了后来根本就不知所云。胡桃有些沮丧，在草稿纸上写上问题递给林向屿。他接过来，在上面写好解题思路，然后又从书包里抽出教辅书，翻到那个知识点，用钢笔画上，一齐推给胡桃。
是老师课上没有讲过的知识点，胡桃心生疑惑，写在纸上问：“考试也会考？”
“都说了别那么功利，要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明知道他没有嘲讽自己，胡桃却十分失落，她虽然成绩不错，但是和林向屿比起来还是相差太远。
从图书馆出来，经过市里的体育馆，道路两旁贴上了王菲的大海报，短发的女人，穿着一袭白裙，拿着话筒，站在黑暗之中，垂下眉眼，谁也无法猜到她究竟在想什么。
胡桃停下来，抬头仰望：“真美。”
林向屿耸耸肩：“‘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你们女生就喜欢这种。”
胡桃忽然想起一件事：“你去听过演唱会吗？”
“没有，怎么？”林向屿瞥她一眼。
“没怎么，你是不是还有很多磁带在我那里？我们以后一起去听演唱会吧，听一场我还你一盘，我数数啊，都有些谁，王菲、周杰伦、蔡依林……”
林向屿在一旁瞠目结舌，胡桃此人脸皮也真不算薄。
“美得你！”
“磁带要不要了？”
林向屿举手投降：“去去去，不去是小狗。”
2.
“你有没有觉得，林向屿加入奥赛班以后，就像变了个人？”
有天上课的时候，程可欣偷偷跟胡桃说。
胡桃朝林向屿的位子看去，发现他桌面上的书破天荒地收拾得十分整齐，他还装模作样地架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竟然是在好好听课。
林向屿这个人，生得风流倜傥，戴起眼镜来，就成了斯文败类。
“活见鬼了！”胡桃吓了一跳。
“对吧？”
胡桃想了想：“我下课去问问。”
结果下课的时候，胡桃被程可欣拉着一起去上厕所，等回到教室，林向屿已经不见了踪影。阴错阳差，胡桃一整天都没机会和他单独说话。
一直到放学，胡桃才抓住和林向屿在一个篮球队且关系要好的许成。
胡桃问他：“林向屿呢？打篮球去了？”
“还打什么篮球啊，上奥赛班去了。”
“奥赛班？”胡桃皱着眉头想了想，“他在奥赛班是不是遭遇滑铁卢了？居然好好学习了！”
“算，也不算吧。”许成话中有话。
胡桃有些疑惑：“怎么了？”
“你直接去问本人吧，”许成摊摊手，“某人最近红鸾星动哦。”
胡桃从他含糊的话句中已经猜到他的意思，她站在原地，仿佛有一道雷从天而降劈中了她，让她觉得浑身使不上力气。
许成伸手在胡桃眼前晃了晃：“胡桃？”
胡桃这才努力提起一口气，听到自己轻声问：“是谁？”
许成没有看出胡桃的反常，还一五一十地同她说：“七班的许然然，也不知道怎么认识的，你知道他这个人啦，口风紧得很。我见他最近跑得最勤的就是图书馆和课后的奥赛班了。”
胡桃觉得电光石火之间，有念头从她脑海闪过，只是她没有能抓住。
她张了张嘴，半晌才发现嗓子眼太干，说不出话来。
走廊上几个男生走过来，喊了声许成的名字。他和他们笑着击掌，回过头，看到胡桃还站在原地，他说：“你手里抱着什么书？我帮你拿吧。”
胡桃这才回过神来，麻木地将书摊开给他看。
电光石火间，胡桃反应过来，七班的许然然？当时那张借来的图书证上，不就是这个名字？
她十分艰难地开口：“那个女生，是不是头发很长，有点像诗词里描写的江南女孩？”
“好像是，”许成挠挠头，“不过我记不太清了，女生不都长得差不多吗？”
然后他偷瞟了胡桃一眼，又坚定地说：“除了你。”
胡桃却无心同他开玩笑，怔怔地站着。旁边的许成还在出着馊主意：“他们补课的教室就在后面那栋楼，走，我带你去偷窥。”
奥赛班在另外一栋楼，和胡桃他们平时上课的教室用走廊打通，胡桃还从来没有去过那边。
许成先神神道道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拉胡桃在墙角躲着。胡桃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林向屿。
他坐在老教室里的倒数第三排，一边转着笔，一边侧过头和身边的女生说话。胡桃站在窗户外面，有点不着边际地想，他的头发好像长长了，有点盖住额头和眼睛。
正好这个时候，林向屿身边的女孩子抬起头。胡桃站的位置只能看到她的侧脸，夕阳余晖笼罩在她的身上，看起来像是童话世界。
这是胡桃第一次见到林向屿露出如此温柔的表情。她记忆中的他，永远都是那个坐在墙头笑得无关风月的少年。
没有想到，一晃五年，原来时间已经走了，他也已经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还在等。
胡桃一直在教室外面站着，也不知道带她来的许成是什么时候走的。一直到林向屿放学，老样子，吊儿郎当地单肩搭着书包走出来，看到胡桃，挑挑眉：“在这儿愣着干吗？”
“没，本来有事找你，突然给忘了。”
“你那记性，”林向屿笑笑，“正好，请你喝奶茶。”
林向屿话音刚落，许然然背着书包从教室里走出来，低着头，神色匆忙的样子。林向屿连忙大声喊：“许然然！”
她回过头，看了看林向屿，又看了看胡桃。
林向屿笑着挥挥手：“拜拜。”
“拜拜。”她小声地回了一句，然后跑开。
胡桃问：“你不送人家回去？”
林向屿愣了下，反应过来她的意思，破天荒地有点不好意思，挠挠头：“还没那么熟啦。”
胡桃点点头，转过身，忽然眼前一黑，整个人晃了一下。林向屿及时伸出手扶住她：“小心。”
胡桃摆摆手：“站久了，腿有点麻。”
3.
第二天上学，胡桃犹豫了一下，决定不把许然然的事告诉程可欣。
“还没影子的事呢。”她在心底安慰自己。
可是，如果真的是没影子的事，她又怎么会辗转反侧，一夜不眠？
所以程可欣关于“林向屿最近有点不对劲”的猜测，胡桃打着哈哈，欲盖弥彰地解释说：“这不是要升高三了吗，听说要重新分班，根据这次期末的成绩来定。”
“不是吧。”程可欣说，“学校也太歧视我们这种差生了。”
胡桃无奈地耸耸肩。
“哎，胡桃，我跟你说件事。”程可欣趴在桌子上，冲胡桃勾了勾手指，等胡桃凑过来，她才小声地说，“我爸妈要把我送去北京学美术了。”
“啊？”胡桃一怔，“已经确定了？”
“嗯，我成绩太差了，拼死拼活也只能上个三本。我本来也喜欢服装设计什么的，我爸妈就让我去培训一下，以后就往这个方向发展，还能出国。”
胡桃想了想，其实程可欣分析得挺有道理，便说：“那你高三还来吗？”
“不来了吧，暑假就要去北京。”程可欣叹了口气，可怜兮兮地瞅瞅胡桃，“胡桃，你别看不起我啊，我知道，你们成绩好的，最看不上我们这种走艺体的了。”
“说什么呢！”胡桃用笔敲了她一下，“我不会看不起任何人。其实我很羡慕你啊，能找到自己的路，不像我，只知道考试，根本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
“好什么好！想我小的时候，成天烦恼着长大了读清华还是读北大，现在才知道，我真是想太多！”
胡桃捂着嘴巴笑。
“你知道林向屿想考哪里吗？”
胡桃有些犹豫，说：“应该是上海吧？”
“上海啊，”程可欣握拳，志气满满的样子，说，“那我要回去查查，上海有什么美院，我爸妈想让我去中央美院，我哪儿考得上啊。”
“别妄自菲薄，梦想还是要有的。”
正好胡桃和程可欣说到这个话题，下午的时候，这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就定了下来。同时公布的还有上一次月考的成绩，年级前三百的同学才有希望上重点大学。
刚刚三百出头的女生竟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时间人心惶惶，大家都在叽叽喳喳地讨论，大多数人都没办法再静下心来看书了。
胡桃再次跻身前一百，林向屿每周给她开的小灶功不可没。老蒋在班会上表扬了她，还专门把她叫到办公室询问她的想法。
胡桃说：“想……考上海。”
“上海学校多，”老蒋说，“只是分数线都挺高的，得加油啊。”
“是啊，我还没去过上海呢，想去看看外滩的夜景。”
老蒋点点头：“年轻人是该多去大城市拼搏几年，开阔一下眼界，能够接触和认识许多不一样的人。”
“还有一年，加油！”
走出办公室门，映入胡桃眼帘的就是蔚蓝色透彻的天空，澄碧如洗，一排排的梧桐树枝繁叶茂、翠绿欲滴，万物都是生气勃勃的。
胡桃舒心地伸了一个懒腰，回到座位上，在字条上写了一行字，贴在桌子上用胶条保护起来。
——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等她写完，程可欣伸着脖子探过头来：“你可真励志啊！”
“是吧？”胡桃笑了笑，拍拍桌子，“等我毕业，非得把这张桌子搬回家留作纪念。”
胡桃没想到，她的无心之举倒掀起了一番热潮。班上的人纷纷效仿她在桌子上贴字条励志，连林向屿都跟着凑热闹，摸摸下巴对胡桃说：“你的字比我好看，你帮我写好了。”
“写什么？”胡桃问。
“‘红色法拉利’吧。”他一脸严肃地说。
“这就是你的梦想？”
“不敢当不敢当，”林向屿“不好意思”地摆摆手，“这是全天下男人的梦想！”
胡桃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你家不是有辆兰博基尼吗？据说是我们全市第一辆兰博基尼。”
“哦，之前不是连续下了一个星期的雨吗，停车库里太久给忘了。我爸那天突然想起来这车，一脚油门下去，发动机报销了。”
“你爹真是个人才。”
“是啊。”
林向屿闭上眼睛，想象了一下自己那个胖乎乎、圆滚滚的亲爹坐在酷炫的跑车上，“嘤嘤嘤”地哭着，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求救的样子，仿佛在说：“儿子啊，快来拉你老爹一把。”
想到自己那暴发户的老爹，林向屿忍不住在心底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
胡桃白了他一眼，不过还是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全新的白纸，工工整整地写上“红色法拉利”，连透明胶和剪刀一起递给林向屿：“拿去。”
林向屿笑嘻嘻地接过去：“大恩不言谢，等我买到爱车之日，一定第一个带你兜风！”
“可别折煞我，林大帅哥你的副驾驶座多少人排队候着啊。”
“说得也对。”林向屿认真地点点头。
胡桃被他噎得半死，伸出脚踢他：“别挡我光，让开让开。”
等林向屿真的被她踢走了，胡桃又有些后悔。她想问问他关于许然然的事，可是又不知道该从何开口。
到了这周周末，胡桃像往常一样在图书馆门口等林向屿。他出现的时候，却不是一个人。
“来来来，介绍一下，”林向屿突然从胡桃身后出现，吓了她一跳。他拍拍胡桃的肩膀，指了指自己身后的许然然，“许然然，七班的，你上次的图书证就是借的人家的。”
然后林向屿转向许然然，推了推胡桃：“这是我们班的胡桃，胡大美人，我最好的朋友！”
许然然笑着伸出手：“你好，胡桃，久仰大名。”
胡桃摆摆手：“别听他乱说，上次借图书证的事，谢谢你了。”
“在路上正好碰到许然然同学，正好我们可以一起做功课。”林向屿一副三好学生的样子，恨不得在胸前系上一条红领巾，“许然然同学专攻数学奥赛的，和我这种半路出家的不同。胡桃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她。”
胡桃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三个人进了图书馆，许然然先去了还书处。
胡桃忍不住挤对林向屿：“你前两天还说，没那么熟的。”
林向屿再次破天荒地顿了顿，他将胡桃扯到书架的另外一边，比了一个“嘘”的手势：“小声点，揍你哦。”
胡桃吐吐舌头，努力用夸张的表情来掩饰自己的失落。
找到位子坐下后，胡桃习惯性地坐在林向屿对面。许然然还完书，林向屿赶紧拉开自己身边的座位让她坐，她伸手把头发绾起来，就随便找了一支铅笔盘住。胡桃用余光偷偷打量她，却正好看到许然然和林向屿不小心碰在一起的手肘，心底难受得发堵。
他们桌上摆的是同一本书，奥赛班才有的内部资料。林向屿正在和许然然讨论一道题目，因为图书馆里禁止高声喧哗，两个人的头凑得很近。
胡桃看到林向屿自然而然地拿过许然然手中的笔，然后飞快地在草稿纸上写着什么。等他说完，许然然思考了一下，又接过笔，在图上画了一道辅助线。
他们并排而坐，是那样默契般配，佳偶天成。
“你们在说哪道题啊？”胡桃鼓起勇气，小声地问。
林向屿抬头，在书上圈出题号，推到胡桃面前。
“……柯西不等式？”胡桃蹙眉，“这是什么？”
然后她看着许然然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微积分》递给她。
“不，不用了。”胡桃讪讪地笑着摆摆手，“你们继续。”
许然然点点头，将书收回来，却发现钢笔没有墨水了。林向屿将自己的笔递给她，然后自然而然地帮她加墨水。
胡桃左手压着习题册，头埋得很低很低，右手不停地写字。可是究竟在写些什么，她根本不知道。
究竟是哪里出了错？胡桃怔怔地想，就在不久以前，她还有一种错觉，她和林向屿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之间的默契和羁绊，是没有人可以打破的。
原来，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一个人。
这个人突然地出现，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她毕生所求。
命运从来都这样不公平。
晚上回家，胡桃想了很久，还是拿出手机，坐在床上，给林向屿发了一条消息：“以后我周末不去图书馆了，谢谢你给我开了这么久的小灶。”
他的消息很快回了过来，手机屏幕一闪，胡桃点开来，林向屿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胡桃斟酌着用词，来来回回删了好多遍，“要期末考试了，想集中火力。”
林向屿很快回复：“好哒。”
屋子里关了灯，很远处的月光落下来，在飘窗镀上一层薄薄的银色。胡桃捂着脸，还没反应过来，眼泪已经落了下来。
像小蟹，密密麻麻爬了一脸。
对她而言，他是那样特别，特别到如果他给她的，和别人是一样的，那她宁愿不要。
4.
第二天，白冬远下课从教室后面经过的时候，被胡桃一把拽了过去。
“干吗？”脸和名字一样白净的男生，面无表情地盯着胡桃。
胡桃努努嘴，指着自己的理综试卷：“讲题。”
白冬远狐疑地看了她一眼，程可欣立即起身让位，白冬远顺势坐下来，仔细审视胡桃的试卷。
“这道题，”白冬远语气平淡地说，“老师的答案错了，你是对的。”
“啊？你确定？”
白冬远瞟了胡桃一眼，点点头。
胡桃赶忙自己给自己在总分上加七分，然后换下一道题：“这道呢？”
没一会儿，上课铃声响了，白冬远还在给胡桃讲题，这一节课是自习课，学习委员上台管纪律。白冬远对一旁的程可欣说：“要不然你先去我那里，我们这节课换个座位。”
程可欣一听，脸“唰”的一下通红，看了看白冬远的课桌，旁边的林向屿正在拿圆规作图。她看了看胡桃，发现胡桃正低着头，听白冬远讲题。程可欣在心中暗自给自己打气，随便拿了两本书，弓着腰小跑到白冬远的座位上。
程可欣深呼吸三次，想要跟林向屿打招呼，却发现他似乎根本不在意自己身边坐的人是谁，只是很认真地在计算一个不等式。他鼻梁上还是架着那副眼镜，度数应该不高，只有上课的时候才会戴。他还是戴着那条招摇的金链子，下摆落入衣服领口里，若隐若现。
程可欣用余光偷偷打量他，看到男生长长的眼睫毛，眨一下，再一下，像是小扇子。
过了许久，林向屿才抬起头，和程可欣四目相对。
“同学，”他终于开口，指了指程可欣的桌面，“书拿反了。”
程可欣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没过几天，不管是程可欣，还是白冬远，还是班里其他同学，都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
“你们两个吵架了？”
“没有啊。”胡桃知道白冬远说的是谁。
白冬远盯着胡桃看了三十秒，确定她没有在说谎后，点点头：“那就好。”
“哎，白冬远，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白冬远一怔，没想到她会突然冒这么一句。
他闷声道：“有。”
“那你会告诉她吗？”
“我喜欢你，”白冬远对着胡桃，漫不经心地说，胡桃还没回过神，他已经挪开了视线，“像这样表白吗？然后呢？”
“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是这样的。喜欢一个人，应该让自己变得强大，我想要为她遮风挡雨，帮她把整个世界都撑起来，告诉她，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用害怕。”白冬远顿了顿，“所以我觉得现在的自己还不够资格，还要再努力、再成熟、再长大一点——”
“像真正的男人一样站在她面前。”
“真是败给你了，”胡桃垂头丧气，“感觉三观都被你洗涤了一遍。”
正好林向屿和几个男生拿着篮球从教室门口走进来。
“你们俩干吗呢，坐那么近！”
和林向屿同行的一个男生看到了面对面坐着的胡桃和白冬远，立即大声打趣道。
胡桃抬起头，正好对上林向屿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还一副“我懂的”的样子，冲胡桃抛了个媚眼。
她在心底默默地叹了口气。
等白冬远被林向屿拉去了奥赛班，程可欣才抱着她粉红色的书包回到座位上。
“你对白冬远……什么个意思呀？”程可欣问。
胡桃没说话，她不知道如何解释。
“白冬远是很不错啦，”程可欣开始分析，高中女生躲不开的八卦魂在她身上瞬间被点燃，“就是太冷冰冰了，我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笑。”
“那你的林向屿呢？”胡桃打趣程可欣，“他们两个，谁比较帅？”
“私心来说当然是林向屿比较帅，”程可欣小声地说，“但是公平点来说的话……完全不是同一种类型啦！我投白冬远！我希望所有人都不喜欢林向屿，全世界只有我知道他的好。”
胡桃无可奈何地扯了扯嘴角：“好啦。”
谁不是呢，希望他是只属于自己的秘密，可是怎么可能呢，胡桃心底难过地想，他就像太阳一样，闪闪发着光。
5.
无论学生们如何不愿意，这一学期的期末考终于还是来临了。这一次期末考没有什么刁钻的难题，大家都考得很轻松，最后一道大题依然难倒不少英雄好汉，反正要丢的分，怎么也强求不来。
林向屿一贯地提前交卷，考完就开溜，绝对不对答案。等考试结束，胡桃追出门去的时候，才发现他正在门口，趴在栏杆上和许然然说话。
“你也喜欢听周杰伦吗？”林向屿站在许然然身边，没话找话。
胡桃上前，踢了林向屿一脚：“不要脸。”
林向屿转过头，看到胡桃，挑挑眉毛：“你再踢，再踢就没暑假作业了！”
胡桃内心挣扎了一下，还是决定以大事为重。
“后天我们去KTV唱歌，你去吗？”
“去，”林向屿也不问都有谁，直接点头，然后他侧过头问身边的许然然，“你去吗？”
许然然摆摆手：“不行不行，我唱歌要命的。”
“去嘛，考完试了，就当放松。”
许然然还是摇头：“不行的，我要帮着家里做事。”
林向屿有些遗憾，胡桃却在心底松了一口气，后天周末去唱歌，其实是她为程可欣组织的。期末考试结束，程可欣就要去北京进修美术了。
胡桃不想让程可欣知道有许然然这个人，那种滋味太难受，胡桃不愿意让程可欣也体会。
可是纸包不住火，一个人要是喜欢另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又怎么可能瞒得住呢？
那天胡桃和程可欣提前到了KTV门口。程可欣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胡桃愣了愣，因为这根本不是程可欣的穿衣风格，喜欢穿白色连衣裙的人，是许然然。
“第一次见你穿这么素的裙子。”胡桃笑着说。
程可欣十分紧张，手心里全是汗，扯了扯裙子：“胡桃，林向屿他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胡桃顿了顿，安慰她：“你别乱想。”
“我看到过，有天放学，他给她撑伞。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那么温柔地对一个人，自己肩膀全在伞外面被淋湿了。这样也好，他要是真的有了喜欢的人，我也可以断了念想，”程可欣说，“真的，接下来的一年很关键，也见不到你们……我很舍不得你，也舍不得他，但是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就只希望他能记得我。”
“别说得那么伤感，我们一起考去上海，大学还要在一起。”胡桃说。
“嗯！”
“说好了哦，明年见！”
“好！明年见！”
两个人正说着话，男生们也来了。程可欣和大部分的女孩子一样，不怎么同班上的男孩子打交道，最后还是胡桃叫上了白冬远和篮球队的几个男生。
“林林林、林向屿同学，”程可欣紧张得舌头都捋不直，“你们好。”
林向屿虽然在胡桃面前没个正经，但是对着外人，还是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子。他把手里提着的芝士蛋糕递给程可欣和胡桃：“路上看到就买了，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不。”
“无事献殷勤，有诈。”胡桃说。
林向屿无辜地耸耸肩，指了指一旁的白冬远，举起双手：“大白教的，我是纯洁的。”
胡桃冲白冬远点点头：“谢谢。”
白冬远没说话。
许成一进包间，就一屁股坐在点歌机前，麻利地点了一大串歌，然后幸灾乐祸地对林向屿说：“来来来，给你点好了，全部是周杰伦！”
林向屿拿起话筒，一脸无奈地看着屏幕上的《晴天》，说：“谁和我一起？”
许成瞟了一眼正在吃水果的胡桃，手肘捅了捅她：“美人儿，你来你来。”
胡桃看了程可欣一眼，她连忙捂住脸，胡桃知道她不敢。有林向屿在，程可欣整个人状态都不对，刚刚还唱破了好几个音。
胡桃接过话筒，站起身。
林向屿先唱第一段：“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他侧过头去看胡桃。KTV幽暗的光落在他的脸上，只有一双眼睛明亮得惊人。胡桃一愣，慌忙地挪开视线。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
胡桃死死地盯着屏幕，不去看林向屿，那一刻，竟然是真的有想哭的冲动。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一曲歌毕，其余的几个人象征性地拍手捧场。林向屿把话筒抛给了白冬远，走到胡桃面前坐下。胡桃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桌子上最后一块西瓜，犹豫着要不要吃掉。林向屿贼贼一笑，拿起西瓜，一口咬下去。
胡桃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他一眼。
“我们和好吧。”林向屿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胡桃莫名其妙：“我们根本就没有吵架啊。”
“不知道，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认真地说。
“是我自己的问题，”胡桃决定坦白，“我很羡慕你和许然然，觉得你们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和我是不同世界的人，觉得自己很笨，根本没资格做你们的朋友。想要自己努力一点，能够追赶上来。”
林向屿伸手，给了胡桃一记栗暴。
“笨不笨，做朋友哪里需要什么资格。”他说，“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胡桃一瞬间又想哭，低着头：“那说好了。”
“说好了。”
“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长大以后，我们好像每天都是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并没有什么长进，也没有什么改变，生活单调得像是流水线上的产品。
可是年轻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年轻的时候，每一天都宝贵无比，三两年就是一辈子。爱过的、恨过的、老死不相往来的，都在那么朝夕间。
少年们嘴里说着“明年见”，却没有预料到，在命运无情的冰川之下，再相见时，彼此的人生都已经换了一副模样。
谁也没能幸免。

第四章 2005年，葡萄成熟时
1.
过了十二月，林向屿和许然然都入选了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的决赛，地点在北京。
林向屿打电话来给胡桃说：“我给你写了明信片，寄了挂号加急。”
胡桃哭笑不得：“明信片而已。”
“这可是我第一次写明信片，不准丢掉！”
胡桃每天三次往学校收发室跑，终于在寒风中收到那张“挂号加急”明信片。故宫的城墙外，桃花灼灼，好一幅春意盎然的景象。林向屿在明信片上写道：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不会一场空。
他的字龙飞凤舞，就像他的人，永远生机勃勃。
“什么时候开始听王菲了？”回到教室，胡桃欣喜地问林向屿，在心中揣测是不是因为自己，让他有了一样的喜好。
林向屿探过身子，看了看自己在明信片上写的话，耸耸肩：“本来想写天天开心，被然然制止了，说女孩子喜欢文艺一点的，我就只好抄歌词喽。”
胡桃觉得他的笑容无比刺眼，再低头看看手中的明信片，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他对许然然的称呼，也已经从“许同学”变成了“然然”。
和北京的明信片一起来的，还有最后的奥赛成绩。
林向屿竞赛得了一等奖，一时之间被各大高校看中，承诺给他保送资格。许然然成绩也相当不错，全国二等奖，会有高考加分。
“这事必须请客啊！”许成摇头晃脑，“我们要去喜来登！”
“那家味道不行，”林向屿语气诚恳，“掌门大厨是我家厨师的小徒弟，我请你去我家吃。”
许成被林向屿气得牙痒痒：“我真的很烦你们这群有钱人！我告诉你林向屿，我可是个有骨气的！敢不敢拿钱把我给砸死了？”
“不敢，”林向屿依然语气诚恳，“我怕手疼。”
“要是不介意的话，”一旁的许然然忽然开口，“我让妈妈做麻辣烫给你们吃。”
这次不仅是胡桃，连白冬远都有些诧异。
许然然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你们不要嫌弃，干净卫生的。”
胡桃这才知道，原来许然然的家境窘迫。她母亲在小学门口摆摊卖麻辣烫，父亲在工地搬砖干活，平时许然然也会帮着母亲去街上卖小吃。
她学习很用功，每天清晨五点起来，和母亲一起准备好今天的食材，给父亲做好盒饭，然后在老旧的居民屋外背单词。
冬天的时候，许然然说，没有热水，都是用冷水洗脸，手被冻得全是冻疮。
“不过也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常常你们叫我一起出去玩，我都不能赴约，抱歉。”许然然微笑着说。
难怪林向屿喜欢她，温柔、美丽、聪明、懂事，她样样都占了。
许然然母亲的小摊开在实验小学的门口，因为是公立学校，学生大多都是自己回家，三五成群的学生在小摊上吃麻辣烫，桌子上摆满了汤汤水水。许然然说，这些都是熟面孔，谁喜欢吃藕片谁喜欢吃豆皮，许妈妈记得一清二楚。
林向屿看来不是第一次光临，他笑着同许妈妈打过招呼，挽起袖子走到锅边：“阿姨，你去歇一会儿吧，我来就好。”
许妈妈可不许：“你和然然取得了好成绩，我也只能请你们吃这个了。”
许然然去烫筷子，又在一旁的小卖部里买来五瓶豆奶，林向屿忽然想起来：“胡桃，你家小公主好像就是实验小学毕业的？”
“嗯，”胡桃淡淡地点点头，“她现在在九中。”
许成和许然然都从未听说胡桃有妹妹，他饶有兴趣地问胡桃：“怎么没听你提起过，九中不是和你家反方向了吗？怎么不来一中，跑那么远？”
“不知道，不想看到我呗。”胡桃耸耸肩，她忽然发现，虽然同胡琳同住一个屋檐下，但是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她了。
许妈妈的麻辣烫很快就端上来了，一清二白三红四绿，让几个人都忍不住食指大动。
胡桃跟着林向屿一起待久了，口味也渐渐和他相似，她跟着他嗜辣。许然然吃得清淡，连盐都不用加，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吃，见林向屿的豆奶喝光了，许然然把自己未动的那瓶推给他：“还是温热的。”
林向屿笑着推回给她。
胡桃坐在他们对面，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多余的。
许然然和胡桃的关系算不上好，大概是没有眼缘，始终做不成朋友。胡桃扪心自问过，如果没有林向屿，自己会不会和许然然做朋友。答案是否定的。她没有办法亲近那些看起来就很美好的事物，因为只会显得自己更加狼狈。
许成在一旁大笑：“哈哈哈，向屿你这是害羞了吗？”
“找打啊？”林向屿扬起手，作势要揍他。
“我错了错了！好好吃饭！来来来，大家一起干一杯！”
大家都举起豆奶瓶，“哐当”一声，在空中相聚。
“祝祝祝——祝我们都高考成功！林向屿就免了，一边儿去。”
林向屿挑挑眉，笑吟吟地看着许成：“我怎么就免了？我祝大家心想事成。”
下一个轮到胡桃，她垂眼想了想：“那就祝大家……心想事成？”
“你俩词一样，不算，换一个。”
胡桃哭笑不得：“那就……热爱生活？”
许成还想说什么，白冬远瞟了他一眼：“差不多得了，你等会儿可别说‘笑口常开’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词。”
吃过麻辣烫后许妈妈生意正好好起来，几个人就顺便帮忙招呼客人。小孩子们一边聊着天一边探过头来对胡桃说：“大姐姐你真好看。”
胡桃笑：“谢谢你。”
女孩子继续认真地说：“我要是像姐姐一样好看就好了，我喜欢的人就能喜欢上我了。”
胡桃失笑，将桌面擦干净：“不是长得好看就会受欢迎，”说到这里，她顿了顿，侧过头看去，林向屿正在同许然然一起收钱，他同她说话时会微微弯腰。胡桃飞快地回过头，恍惚间像是在自言自语，“大姐姐喜欢的人也不喜欢大姐姐呀。”
小女孩不相信一般睁大了眼睛：“你骗我。”
“我没有骗你，”胡桃轻轻笑，对女孩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你要替我保密哦。”
这时候白冬远探过头来：“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胡桃眨眨眼睛：“秘密。”
白冬远顿了一下，看了胡桃一眼，回过头没再多问什么。
有一些秘密，就让它埋在心底，酿成酒，化作风，落为雨，成为一个年少的梦。
一直忙到学校里的小学生都放学走光了，胡桃他们才又帮着许妈妈把摊子给拆掉，桌子凳子收起来。凳子腿上黑黢黢的全是污渍，握在手上油腻得很，许然然走到胡桃边上，过意不去地对她说：“我来吧。”
收拾完东西，许成提议一起去KTV里唱歌，许然然犹豫了一下，有些沮丧地说：“下次可以吗？最近爸爸身体不舒服，我想早点回家。”
林向屿转过头问：“伯父没事吧？”
“还好，就是太累了吧。”许然然摇头。
胡桃装作没有看到林向屿停留在许然然身上的目光，只是开口说：“要不然这样吧，等高考结束，我们再一起去唱歌，现在你们三个好学生，就先回家做作业吧。”
许然然和母亲一起回家，林向屿自然而然地走到胡桃身边，将书包甩在身后：“走啦，送你回去。”
胡桃有些心不在焉，强打着精神：“不用啦，正好想去逛逛街，快到春天了，买几条裙子。”
话虽然这样说，可是等真的和林向屿在十字路口分手后，胡桃又开始后悔，觉得自己这样很没意思，有什么必要较劲呢？
做不成情人，她仍然是他最好的朋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不是吗？
何况，林向屿也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他对许然然的心思。
2.
过了冬天，就是第一次全省模拟考试。今年胡家姐妹一个要升大学一个要升高中，再加上胡母的预产期将至，家里人人都如临大敌，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胡桃早上睡了个懒觉，十点多起来的时候正巧撞见胡琳和她爸爸胡近在吵架，胡母无奈地站在一旁，劝都劝不住。
“怎么了？”胡桃小声地问。
“你胡叔工作上有急事，要去北京一趟。”
这边胡琳眼睛都红了：“我中考你都不陪我！那我也不考了！我不读书了！只知道谈生意，钱钱钱！”
胡桃在一旁瞠目结舌，心说小公主你公主病怎么又严重了？
胡近再三跟胡琳保证，他只是离开一星期，保证在她和胡桃考试前赶回来。胡琳不依，随手拿起一旁的花瓶就开始摔，胡近终于发火，提起行李就走。
见到父亲真的动怒，胡琳也不敢再闹，“咚咚咚”地跑回房间，将门关得十分响亮。胡桃吐吐舌头，慢悠悠地走到沙发旁坐下，削了个苹果递给母亲：“这么小就学着欺软怕硬，真是了不得。”
胡母瞪了胡桃一眼：“你少幸灾乐祸，胡琳这孩子挺可怜的，她妈妈是生她难产去世的，她刚生下来才两斤多，一直在医院里抢救，你胡叔把她养活过来别人都说是奇迹。她从小就没妈妈，身体差，每年都要去医院住一阵子，你胡叔又工作忙，根本照顾不到她。”
“我还从小没爸爸呢。”胡桃顶嘴。
“她小时候，周围人都欺负她，骂她是扫把星，害死自己母亲。没人愿意和她玩，你多让着点她，你至少还有我呢。”
胡桃看着手里的苹果，顿了顿，又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放在盘子里。然后她站起来走到二楼胡琳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回应她的是不知什么东西被狠狠扔在墙上的声音，她没吭声，将水果盘放在地板上走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胡琳还黑着脸，胡桃也懒得跟她怄气，转过头同妈妈说话：“明天我去买点虾仁和鲜肉，我们在家里自己包饺子吧，反正这两天也看不进书了。”
“行，胡琳，你想吃什么不？让姐姐明天一块儿买回来。”
胡琳冷冷地反问：“谁是我姐姐？”
胡桃一反常态没有回她一句“你以为我乐意当你姐姐”，她自顾自夹了一块猪蹄给妈妈：“喏，今天蹄子炖得又香又软。”
胡母也笑着转了话题：“天气预报说过几天全国都要下雨，你们这几天都把伞带上。”
然后她看了看鞋柜旁的伞架：“哦，胡琳，你爸好像忘记带伞了，你回头给他打个电话提醒他一声吧。”
“关你屁事！”胡琳头也不抬地说。
胡桃最见不得胡琳为难自己的母亲，将筷子一放：“胡琳你适可而止啊。”
“看不惯我？”胡琳冷哼一声，“看不惯我你就从我家滚出去啊！”
胡桃“腾”地一下站起身，正准备发火，胡母开口制止了她：“吵什么呢，你们怎么就不能明白呢，你们是姐妹啊，世界上有那么多与你们无关的人，你们都不舍得去伤害，为什么非要去伤害自己的亲人？”
胡桃本想说“她不是我的亲人”，胡琳已经先喊了出来：“亲人？难道还想要我叫她姐姐叫你妈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就是看上我爸有钱吗？你想当我妈妈想得要疯了是吧？好啊，我妈妈是生我难产死的，你也给我爸生一个然后去死好了！”
胡桃气极，一巴掌向胡琳扇了过去，胡琳也不是好惹的，端起桌子上的菜盘就向胡桃砸过去。
胡桃被她这么一淋，反而冷静了下来，她冷冷一笑，字字清楚：“你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吗？大家都说你是灾星煞星，是你害死了你妈妈。你想赶我和我妈走，不就是怕你爸哪天不要你了吗？你怕我妈妈生个孩子争了你的宠是吧？你怎么不拿镜子照照自己，小小年纪就这么恶毒，真是罪有应得。”
胡琳浑身发抖，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将手边所有的东西全部拼命砸向胡桃。胡桃直直地站着，脸上被盘子碎片划伤也不为所动，冷冷地看着胡琳。
胡琳见自己根本没办法真正伤害到胡桃，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她将手中的碗狠狠地朝胡母砸过去。好在胡桃反应及时，伸出手臂挡住，瓷碗在胡桃手上碎开来，鲜血一下子喷出来。
在一旁劝架的阿姨尖叫了一声，胡桃立刻捂住伤口，也不管感染不感染，忍着痛：“妈，你别看。”
胡母一直有点晕血，胡桃手臂上流血太严重，盖不住。
“胡琳，干得好，”胡桃舔了舔自己不断流血的伤口，恶声笑，“你刚要是真砸中了我妈，你信不信我会找你拼命？”
胡琳毕竟年纪小，被胡桃这么一笑反而害怕了。胡母看着胡桃一身的伤，脸色发白，嘴唇发抖。胡桃眼尖地发现了她的异样，也不顾自己的伤：“妈？你没事吧？妈？快，打电话！”
胡母捂着肚子痛得汗水涟涟，救护车来得很快，胡桃和家里阿姨跟着上了车。距离预产期提早了两个星期，胡母躺在担架床上，胡桃一把抓住她的手哭，反反复复地向她道歉：“妈，对不起、对不起……”
胡母声音微弱地说：“是妈妈对不起你……”
“妈！”
“我当年、当年就不该和你爸离婚，让你跟着我吃了这么多苦，我的幺儿呀……”
“妈，你别哭了，那种人渣你不和他离婚才是害了我一辈子，你这一辈子，都是被我连累的啊，我对不起你，我不该惹你生气惹你伤心……”
下了救护车，胡母被推入医院，护士将手术单递过来。胡桃未成年没有资格签字，最后是胡母强忍着痛楚，歪歪斜斜地自己写下名字。
胡桃从未如此时般痛恨过自己，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恨不能一夜长大。
胡母是高龄产妇、提前分娩，在救护车上医生就告诉了胡桃这种情况实在太危险，算是提前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等胡母进了产房，阿姨把手机递给胡桃后就先回去了。胡近在电话那头焦急地问胡桃情况如何，胡桃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胡近顿了一下，柔下声来安慰她：“胡桃，别哭，别哭，没事儿的，没事儿的，别着急，过一会儿就好了。”
那一刻胡桃觉得无数念头和画面在脑海里飞闪而过。
她手心还似留着母亲的余温，耳边还似听着她的叨念，眼前还似她在向自己走来。
胡桃恨不得所有的神明显灵，恨不得献上自己的一切，恨不得时光倒流，她终于哭着开口对胡近说：“胡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只要妈妈能好，我什么都不要。”
“真的，什么都可以不要，我发誓……”
在命运和灾难降临之前，我们总以为那是别人的故事。
胡桃把电话放在一旁的凳子上，有护士上前帮她清理碎片。本来是要让胡桃自己去外科处理的，护士长看到她一个孩子守在手术室外也怪可怜的，帮她包扎好伤口后叹了口气。
那是胡桃一生中最难熬的一夜，偌大的医院，外面是茫茫的夜，一层楼寂静无声，走廊尽头窗户没有关上，冷风飕飕地吹打，只剩下她一个人。
手术灯熄灭，医生一脸凝重地走出来，看到候在外面的胡桃，问：“只有你一个人吗？”
“我……”胡桃慌张地抬起头，一把抹掉脸上的眼泪，“医生，我妈妈她怎么样了？”
医生叹了口气：“节哀顺变。”
胡桃一怔，犹如晴天霹雳。
“不可能，”胡桃对自己说，“我一定是在做梦。”
助理医生们也跟着从手术室里出来，胡桃猛然上前，结果腿部发麻，她一个趔趄，跌倒在地。医生们赶忙上来扶她：“唉。”
胡桃却坐在冰冷的地上不肯起来，她一把抓住旁边另外一名医生的白大褂：“医生，我妈妈呢？”
她一个一个地问过去，企图抓住最后一丝希望。
没有人回答她。
最后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的，是胡母的遗体。衣服和床单上血迹斑斑提醒着胡桃，她的母亲曾经经历过一场生死攸关的手术。
母亲安安静静地躺在手术床上，双眼紧闭，身体明明还有温度。胡桃轻轻地、轻轻地伸手，握住她母亲的手。那双手大而纤细，手掌有薄薄的茧，一到冬天就会生冻疮，怎么保养都没有办法，是多年前落下的老毛病。
胡桃死死地抓住母亲的手，不停地摩挲上面的老茧，想要让她活过来。
想到冬天，胡桃又想起母亲怕冷，有很严重的风湿，天气不好的时候，总是翻来覆去疼得睡不着觉，走路都不方便。她母亲这一生实在坎坷，就算后半生遇到了胡近，嫁了个风风光光，可是也没有真正过上了好日子。
“妈妈，你醒一醒，你醒一醒啊，”胡桃泪眼婆娑，哭得近乎昏厥，“妈妈，我是胡桃啊，你看一看我啊。”
这具身体，几个小时前，还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还笑着叫她的名字：“胡桃。”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不应该这样，不是吗？母亲的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宝宝，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好，她连名字都取好了，胡梨。她无比期待，宝宝出生以后，她要当一个好姐姐，将她在童年失去的一切，都弥补上。
明明一切都越来越好了。
根本没有电视剧里“要孩子还是要母亲”的选择。进入手术室前签的手术单页页在目，胡桃跌坐在地上，头痛欲裂，心痛得想要就此追随母亲而去。她一瞬间什么也记不起来，只是愣愣地对着空气说：“妈妈、妈妈……”
怎么敢去想象，失去母亲以后，要面对的人生？
生命不能承受的痛，却要让十八岁的她独自承受。
一定是梦，胡桃终于后知后觉，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起来。泪眼婆娑中，还是晚餐的时候，她笑着跟母亲说：“明天我去买点虾仁和鲜肉，我们在家里自己包饺子吧？”
胡母包的饺子是最好吃的。那几年她们母女俩刚刚来到这座城市，人生地不熟，住在房租最便宜的巷子里。胡母每天出去找工作，一整天只吃一个馒头，省下来的钱就给她煮面条吃，再苦再穷也要加一个鸡蛋，胡桃总是能将面汤喝得干干净净。后来母亲找到了工作，在超市当收银员，晚上回到家里都八九点了，赶忙洗了手给胡桃包饺子吃。胡桃饿得要命，趁母亲不注意就偷偷扯下一块生饺子皮吃。
等母亲转过身，看到她嘴角的面粉时，忽然心疼地抱着胡桃哭起来，那时候母亲也是这样，反反复复地说着是妈妈对不起你。
哪里有什么对不起，无论是贫穷、苦难、病痛还是风雨，我们都是彼此活在世界上的羁绊。
“妈妈、妈妈……”
你怎么能剩我一个人。
3.
胡近连夜坐飞机从北京赶了回来，胡桃在医院不肯离开，一向意气风发的中年男子似乎也在一夜之间憔悴，他走到胡桃面前，声音沙哑：“胡桃，我们回家吧。”
回家？
胡桃抬起头看他，她的双眼肿得不像话，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胡叔叔，”她呆滞地说，“可是我没有家啊。”
没有人知道，每一次胡琳冲她吼着“从我家滚出去”的时候，她是多么想立马摔门而出，可是一次又一次，她都忍受了下来。因为她知道，天大地大，却没有一个她和母亲的容身之所。
她也想要有一个家，有一个真正的家。
她一直想要好好地活着、努力地长大，长成一棵能够让母亲放心依靠的参天大树，能够保护母亲给母亲一个家，让过去的伤痛、命运的不公从此远离自己的母亲。
她甚至还来不及长大。
她最爱的人，长逝于她十八岁的春天，留她一人去面对那漫长的、孤独寂寞的余生。
这是第一次，胡桃觉得，生无可恋，原来是这样让人绝望的一件事。
“傻孩子说什么呢，胡叔叔这不是要接你回家了吗？”
“我要等妈妈一起回去。”
胡近叹了一口气：“胡桃，跟我回家吧，别等了，等不到了。”
“胡叔叔，”胡桃十指交叉，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她已经累得快要崩溃了，“今晚的梦，真的好长啊。”
胡近千方百计，最后把胡桃哄回了家。胡桃开门后看到的第一个人是胡琳，她站在玄关处，赤脚踩在地板上，第一次向胡桃低头，声音里带着哭腔：“对不起。”
胡桃站在原地没有动，灯光落在胡琳的身上，胡桃将目光放远一点，可以看到已经收拾得干净整洁的餐厅，根本看不出昨日的鲜血和狼狈。
沙发上还似有母亲的身影，那一盘没吃完的米花糖，今生都没有办法再吃完了。
一瞬间，她真的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是上一世了。
她目光混浊，看着落地窗外的绿树繁枝，有鸟儿停在上面，天色昏暗，风雨也许即将袭来。
“胡琳，”她缓缓地开口，声音低沉，是全然不属于这个年纪女孩的严肃，“我出生的地方离这里很远，算是村镇，我生父一家思想都很封建，我妈是县城里的人，家里条件好一些，一直打工供我生父读书。后来我妈嫁过去没少吃苦头，连饭桌都是不能上的。我妈怀我的时候都要去干活，后来生了我，我是个女孩，那里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没有人待见我妈和我，特别是我爷爷奶奶，有几次试图从屋顶把我扔下去。后来我断了奶，他们连水果都不肯给我和我妈吃一口。他们不让我妈坐月子，我妈落了一身的病，下雨吹风全身都疼。我从来没有见过比我生父更不负责任的男人，在外面赌钱酗酒，回家就打我和我妈，欠一屁股的债让我妈来还。”
“这些我妈都忍过来了，后来我大一点了，我爸不让我读书，还在外面乱找女人，有一天喝了酒带着别的女人回来，指着我妈和我让我们滚出去。”
胡桃闭上眼睛，她永远记得那个寒冷的冬日夜晚，她和母亲穿着单薄的衣服被赶出门外，她们身无分文，无处可去。她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都被冻得发痛，她紧紧抱着母亲，两个人最后在乌烟瘴气的车站椅子上过了一晚。
不远处的椅子上还有流浪汉和乞丐，胡桃被吓得哭起来。胡母脱下衣服盖在她的身上，让她用头枕着自己的大腿，而自己浑身被冻得冰冷。
“后来我妈为了我和他离婚，他一分钱的生活费也不肯给。我妈带我来这里，最开始她找工作处处碰壁，我们住那种临时工房里，我去上学，周围都是城里的小孩，他们都来笑话我，笑我土气，笑我的口音，笑我不会认字，笑我什么都不懂。我一路过学校的假山，他们就把我往水池里推，我从来都不敢跟我妈妈说，怕她难过自责。
“我妈干过很多工作，经常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你总是跟你爸顶嘴说他只知道挣钱，那是因为你从来不缺钱，你不知道它有多重要，你没过过没水没电被房东骂的日子。你没见过自己最爱的人卑躬屈膝的样子。
“我从小就发誓一定要让我妈快乐，一定要变得很厉害很厉害，她的上半辈子过得这么苦、这么不快乐，那么下半辈子，我一定要让她好好的。”
说到这里，胡桃顿了顿，她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哭出来。心脏明明痛得让她觉得呼吸都很困难，一想到母亲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她下一秒就可以疯掉，可是这些痛已经不能再让她流泪了。
“每个人都有难过的过去和苦难，活在世界上，谁都不容易。你别总觉得老天就只对你一个人不公平，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吃过苦，我和我妈，都没亏欠过你什么。”
而胡琳也无须道歉，因为胡桃心底明白这不是胡琳的错。昨天夜里，她一个人坐在医院的时候，她怨恨过很多，怨老天、怨命运、怨生父、怨自己，但是唯独没有怨胡琳。
造化而已，谁也斗不过的。
4.
胡桃没有去上学，老蒋上课时也没有提过这件事，所以下课的时候，每个人经过林向屿的课桌前时，都会随口问一句：“胡桃生病了？”
“不知道，”林向屿趴在桌子上，“我觉得我也生病了，我也想请假啊。”
许成一本书拍在林向屿头上：“林大少，您生什么病了？”
“就是不知道，所以才要去医院啊！”林向屿理直气壮地说。
整个教室的人哄堂大笑，作为人群焦点的林向屿是真的没有想到，此时此刻，他最好的朋友，正在遭遇些什么。
林向屿嘴里虽然说着不知道胡桃去了哪里，下课的时候，他还是偷偷溜到走廊的角落里，拿出手机给胡桃打电话。胡桃的手机关机，她本来就不太爱玩手机，忘记充电是家常便饭。林向屿没办法，一连发了好几条信息过去：“大小姐，开机的时候，麻烦纡尊降贵，吱一声啊。”
可是一整天过去，林向屿都没有收到回复。
第二天，胡桃依然没有来学校。这下子，大家都觉得不对劲了。
老蒋不得不出面解释：“胡桃同学因为家里有点事，请了几天假，大家不用担心。”
能出什么事？林向屿坐在讲台下蹙眉，算了算胡母的预产期，难道是提前了？
这天放学，林向屿推掉了篮球队的训练，去胡桃家里找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胡宅大门紧闭，管家和保姆都不在家。
林向屿站在胡家大门口，一脸凝重，隐约猜到了不会是什么好事。
没有胡桃音信的第三天，林向屿在办公室缠着老蒋，软磨硬泡了半天，想要套点什么出来。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她叔叔打来的电话请的假，别的什么都没说。”老蒋被林向屿挠痒挠得举手投降。
“您真的不知道？”林向屿狐疑地看了老蒋一眼，“要是超过七十二小时，我可是要去报警了。”
老蒋哭笑不得：“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相信大人，你别说‘抱井’，你投湖也没用啊。”
林向屿才没理会他，下午放了学，再一次爽掉篮球队的训练，往市里最大的医院跑去。林向屿一路直奔妇产科，问护士站的护士：“两三天前送来的，四十岁左右，短头发。有两个女儿，姓胡，一个在念初中，一个高中，大点的那个有这么高，头发很长，很漂亮，见过一定不会忘记。”
护士茫然摇头：“没有你说的这个人。”
“您再想想？”林向屿不依不饶。
“真没有，”护士说，“我都值三天班了，这几天没有高龄产妇。”
林向屿没有办法，只好又冲出医院，骑着他的自行车，去往下一个医院。市区里正规点的医院都被他跑了个遍，却一无所获。
当天晚上，林向屿回到家，累得趴下。幸好他白天在学校里写完了作业，洗过澡后，他躺上床，总觉得心里发堵，破天荒地睡不着觉，只好翻身起来。他坐在床上，把被子搭在头上，打开电视，把声音调到静音，躲在房间里看球赛。
这时候，林向屿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
林向屿侧头去看，屏幕上显示有一条新的短信，只有一个字：“吱。”
林向屿歪着头，怔怔地看着胡桃的短信。然后下一秒，他从床上弹起来，抓起椅子背上挂着的外套披上，迅速关掉电视，打开房间门，蹑手蹑脚地走出去。
一出了家门，刚刚还偷偷摸摸的男生，一下子脚上像是踩了风火轮，向着夜色深处拼命奔跑。
胡母的后事是胡近亲自操办的。
胡近知道了当晚胡桃和胡琳打架的事情后，扬手给了胡琳一巴掌。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竟教出了你这样的女儿！”
这是他第一次动手打胡琳，也勒令禁止胡琳参加胡母的葬礼。
胡琳站在原地，低下头，没有哭也没有歇斯底里。
胡母葬礼那天阳光明媚，宾客很多，还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他穿着一件灰色立领短袖，不伦不类的打扮。胡桃最后一次见到他，还是在六年前，他站在狭窄的保安室门口，对她欲言又止。
胡桃慢慢走向他，他头发理得很短，面容沧桑疲惫，却隐约看得出年轻时候英俊的模样。她的母亲和生父都是相貌堂堂而出众的，所以她也侥幸有了一副好皮囊。
恨他的这些年，胡桃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再见他。毕竟无论多恨，骨子里终究又有一些不忍心，不忍心看到他自作自受，过得潦倒落魄，想来想去，还是不见最好。后来真的再见到，他把她的生活搅得翻天覆地，她却忽然不恨了。不但不恨，反而从恨意的源头，生出不舍和怜悯。
胡桃走到他面前，他抬起头，嘴角微动，胡桃却自顾自地开口了：“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酔颜红。我和我妈妈都不想再见到你，过去的事情其实没办法过去，我们就不要再提了吧。”
“好。”
他点点头，也不说别的，走到胡母遗像前拜了三拜。一日夫妻百日恩，曾经撕破了脸、闹得鸡飞狗跳，结婚以后从来没真正一起过过日子，非要到了真正说再见的这一天，才知道悔恨与难过，人生这么短，终得入这么一次魔。
胡桃静静地看着他鞠躬，阳光落在他的头发上，竟然已经白了大半。胡桃想起当年每次他赌博输了回家打她，瓶口粗的实心木棍朝着她打下来，她背上立马青紫一片。
可是她不能哭，一哭惹他心烦，就打得更厉害了。
三拜完毕，他从裤兜里摸出用白纸包着的钱，看不出有多少，他的手背上有条狰狞的疤痕，烧伤还是刀伤，胡桃分不太清。
他将钱递给胡桃，胡桃看得出他过得不会宽裕——他也从来没有过得宽裕过，可是她不收他大约也不会好受。胡桃垂下眼帘，淡淡地说：“算了吧。她现在已经不缺钱了。”
他再次动了动嘴角，却没有说话，他走上前，将钱放在蜡烛边上，然后转过身离开。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胡桃才松了一口气，她的心底涌上一股不明不白的微楚和酸痛，然后才钝钝地想起来，忘记对他道一声谢，他给她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她宁可他同当年一样黑心肝、残暴和不堪，那么她依然可以向他发出最恶毒的诅咒，表现出最深的厌恶。
这天夜里，按照胡桃的要求，胡近带着胡琳去了酒店，让她一个人和母亲再相处一夜。黑暗中她似乎看到眼前出现了一个男孩子，他背最简单的黑色书包，四月的桃花被风吹得簌簌落下，他踏花而过，回过头来冲胡桃笑，脸上净是阳光，他说：“胡桃，快点跟上来。”
他是她生命中仅剩的阳光。
胡桃从梦中醒来。
“胡桃。”
她忽然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胡桃胆子算不上大，这一次却一点也不害怕。她站起身，推开大门，昏黄的路灯下，她看到跑得大汗淋漓的林向屿。
在他出现的那一刻，胡桃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
她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来，轻声说：“林向屿，我妈妈不在了。”
林向屿在看到灵堂的时候，就明白了一切。他一步一步走向胡桃，努力平复呼吸。他生就一双桃花眼，在夜里更是灼人他就用这双漂亮的眼睛看着胡桃：“抱歉，没有能一直陪在你身边。”
胡桃摇头：“没有的事。”
林向屿伸出手，轻轻抱住胡桃。
她听到了他的心跳声，咚咚咚，强烈而有力。让胡桃想起高山和大海。
“你看，你不是孤单一个人。这个世界不是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胡桃，不要害怕。”
男生锁骨分明，他身上有好闻的味道，像是薄荷，又像是柑橘，是微酸却带着甜的。他是年轻的，美好的，温暖的。
亲人会老，爱人会走，时间不回头。
那么在这样大的世界里，有什么是我们可以相信，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的？
胡桃伸出手，紧紧抱住林向屿，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璀璨星空下，有一阵风，温柔地穿堂而过。
她在心底这样对自己说。

第五章 2005年，夕阳无限好
1.
大半个月后，胡桃重新回到学校。
她母亲去世这件事，也无须隐瞒，早就像长了翅膀一样，所有人都知道了。
胡桃因为请假落下很多功课，可是时间不等人，高考迫在眉睫。她一大堆试卷没补上来，而且上课的时候根本集中不了精神，右手才刚刚能写字，扯着肌肉有点疼。
胡桃三模的成绩非常差。她落下了那么久的课程，虽然能勉强跟上进度，但是大脑是要定期维护的，久了不用，就只能生锈。
胡桃本来就是心思细腻的女孩子，她情绪波动太大，生活中任何小事都能引起她的哀伤。这导致她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上课的时候看着老师嘴巴一张一合，说了什么，连左耳都没进，更别说右耳出了。
每天回家，望着空荡荡的沙发，胡桃就崩溃到想哭。
自从胡母去世，胡桃夜夜不能入眠。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关于母亲的点点滴滴，从前生活困顿，好多年她都是和母亲一起挤在一张单人折叠床上睡觉。母亲的身体很温暖，胡桃喜欢拉着她的手，用大拇指指腹摩挲母亲手心，光滑细腻，母亲总是嘲笑她还没断奶。再后来，因为常年做粗活，胡母连手心也变得十分粗糙，她就不再让胡桃触碰。
事事都能叫她流泪。可是她必须装作若无其事，必须让周围的人都以为，她已经渐渐好起来了。
而此时林向屿已经决定了保送的学校，有高考加分，对方学校承诺只要他能够上一本线就一定会收到录取通知书。而按照许成的话，“林向屿闭着眼睛也能上一本线”，但是他放心不下胡桃，还是每天坚持出席。不听课的时候，他就找来许多与海洋保护相关的书籍，大多是英文版，厚厚一摞，令人咋舌。
胡桃偷偷把三模的试卷藏起来，不让林向屿看到，怕他担心自己。
为了这件事情，老蒋隔三岔五找胡桃去办公室。
“……总不能耽误了自己的学习不是？你看你成绩，比最近股市跌得还厉害，你母亲要是知道了，也是会伤心难过的。”
胡桃只顾低着头，让人看不出心思。老蒋也不敢讲重话，丧亲是至痛，别说十七八岁的小女孩，换作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也承受不了。
胡桃从老蒋办公室出来，一走入教室，所有人都抬头看来。胡桃不喜欢这样的感觉，那些目光里全是同情和怜悯。从她返校以后就是这样，周围的人说话小心翼翼，生怕伤害到她。
这样反而更加伤害她。
胡桃只当统统没有察觉，拿出书本写作业。她右手上还缠着纱布，脸颊上的伤口已经结疤，医生说过注意的话应该不会留下疤痕。
胡桃不习惯用左手写字，钢笔老是握不住掉地上，每掉一次，和她隔一个过道的白冬远就弯下身帮她捡一次。胡桃很过意不去，给他说了很多次谢谢，白冬远淡淡地点点头：“专心听课吧，有人帮你做笔记。”
胡桃一脸疑惑，可是白冬远已经埋下头继续全神贯注地看武侠小说，拒绝回应她。一直等到放学的时候，林向屿走到胡桃面前，递给她一个笔记本：“这段时间的笔记都在这里了。”
胡桃翻开来，林向屿是从来不做笔记的，他的书每一本都崭新得跟没用过似的，可是此时胡桃手中这厚厚的一本笔记上的字迹却无比工整，大概是林向屿这辈子写过的最认真的字了，而内容详细到连老师也不会相信。
“谢谢。”胡桃低声说。
林向屿拍拍她的头，在她身边坐下来，递给她一只耳机。他们还是同往常一样，一人趴桌子的一边，戴上耳机听歌。天空澄澈，歌声响起，周杰伦依然发音含混不清：“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胡桃忽然转过头，林向屿不知何时也转过头来看着她，他用手支起下巴，冲她笑了笑，一曲终了，他收起耳机：“不听了，带你吃东西去。”
胡桃坐在林向屿自行车的后座上，他也不说去哪里，冲过一个下坡道的时候他的衣角被风吹得猎猎飞起，街景和树荫飞快地往后退去，路上行人统统与他们无关，好像就此驶向不可知的未来。
这一刻，胡桃心中顿时涌起千万思绪想要向他诉说。
“昨天胡近跟我说，我做他一天女儿，就是他一世女儿，让我哪里也别去，就留在这里，他供我一辈子。”
“其实我和他都知道，我哪里还有可以去的地方，不过就是他可怜我收养我而已，说起来，寄人篱下，我应该是从小就懂了。”
胡桃慢慢地说着，林向屿不出声，也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听到。
他载着她穿梭在旧城区里，爬山虎爬满了一整面墙壁，风一吹，像海浪一样呼啦啦地摆动。拿着蒲扇赶蚊子的老居民说一口地道的方言，嚷嚷着这天儿可真热啊。
路边的烧烤油烟缭绕，卖酸梅汁的老板自己先喝光了两碗，林向屿这才在一家糖人摊前停下来。老板是位穿着藏青色短袍子的老人，六七十岁的样子，头发花白，满身都是旧时光干净的味道，声音温和地问林向屿：“要写字还是画画？”
“写字吧，”林向屿转过头，看了胡桃一眼，回答老板，“就写‘不开心’吧。”
老板拿起装糖浆的木头勺子，手腕青筋暴突，手臂又平又缓地悬在大理石画板上方，“不开心”三个字写得龙飞凤舞、一气呵成，糖浆很快凝结，老人拿着竹签递给林向屿。林向屿接过来，将写好的“糖”字伸到胡桃嘴前：“张嘴。”
胡桃依言张嘴，“咔嚓”一声咬下去，然后自觉地接过林向屿手中的竹签，慢慢地将“不开心”三个字吃得干干净净。
夕阳西下，天边火烧云翻滚成一片海，衬得眼前少年眉目愈发清晰英俊。他站在胡桃面前，挡住了原本如排山倒海似的向她袭来的难过，他声音低沉，却又像是有魔力般，他说：“胡桃，笑一笑。”
等到两人要离开的时候，林向屿才发现自行车的气门芯不知道被谁拔掉了，两人只好推车回家。
胡桃大步走在前面，忽然尖叫一声。林向屿连忙上前，原来是路边停了一排癞蛤蟆，疙疙瘩的皮肤，肚子一鼓一鼓，有节奏地“呱呱”叫。
胡桃被吓得不轻，林向屿笑得直不起腰：“怕什么？它们又不会吃了你。”
胡桃瞪他一眼：“我小时候在镇子上被野狗咬过！”
“这是蛤蟆，又不是野狗。”林向屿摇摇头，努努嘴指向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胆子真小，坐上去，我推你过去。”
胡桃赶紧跳上去，坐好了又伸出手：“我帮你拿书包吧。”
林向屿啼笑皆非：“还不是我推。”
林向屿的书包很轻，他平时就不怎么背书，胡桃一用双臂环抱住，书包就泄气一样瘪下来了。他慢悠悠地推着胡桃，胡桃将脚盘在前方的横杠上，走到癞蛤蟆最多的地方，林向屿故意停下来，胡桃“哇哇”乱叫两声，路边一群癞蛤蟆“呱呱”叫两声然后飞快地跳入了黑夜里。
“你看你多吓人！”
“你才吓人！”胡桃还嘴。
“喂，林向屿。”胡桃忽然叫他的名字。
“嗯？”男生低低的鼻音，在夜里有一种让人心跳加速的魔力。
“以前约好了，要考去同一座城市，大学还要一起吃喝玩乐轧马路……”胡桃顿了顿，故作洒脱地说，“抱歉，我可能要失约了。”
“说什么呢。”林向屿轻笑，像是轻蔑，又像是低喃，让胡桃捉摸不透，他说，“胡桃，我相信你，如同相信我自己。”
车轮碾过地上的水坑，破碎的月光轻轻飞舞。
我相信你，如同相信我自己。
寂静的街道上，只听到自行车轮转动的声音，那一刻，胡桃有一种错觉，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向前，驶向天荒地老。他说得对，胡桃抬起头仰望漫天繁星，心想，当黑夜过去总会有阳光。
2.
无论胡桃再如何挣扎和痛苦，决定命运的六月还是到来了。
六月七日高考，学校按照惯例，要设考场，提前几日放假。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大家都很浮躁，没有人静得下来。同学们正左顾右盼地闲聊的时候，不知道谁大声提议了一句：“干脆把课本和笔记本都拿到高二去卖了吧？”
“这个主意不错！”
说做就做，大家立刻把柜子和抽屉里的资料全部翻出来，按照科目在讲台上分类，不一会儿就堆起了一座山。
林向屿坐在讲台前的凳子上负责指挥，他大大咧咧地坐着，手里甩着粉笔，一下一下的，瞟了一眼旁边的资料：“这堆这么多的是什么？语文？真头疼，你们赶紧先拿下去卖了吧！”
大家都兴高采烈的空当，白冬远扔了瓶矿泉水给林向屿，然后一边拧着瓶盖一边用手指了指胡桃在的方向。林向屿看过去，她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凳子上，埋着头在纸上涂涂画画，在杂乱喧嚣的教室里一下子显得另类起来。
自从母亲去世后，胡桃性格变化很大，不太爱凑热闹和参与班级活动。她一夜长大、失去至亲、寄人篱下，远远地望着同龄人，她仿佛成为了生活的旁观者。
“一个人坐这儿干吗呢？”
胡桃抬起头，看见是林向屿。她撇撇嘴，把试卷上的空栏指给他看：“‘莫待无花空折枝’上一句是什么啊，记不得了。”
“有花堪折直须折！”他一边轻佻地笑着一边轻而易举地从胡桃手中抽出钢笔，“别写啦，走，带你挣钱去！”
胡桃从来不会拒绝林向屿，她跟着他走到讲台边，他抱了一摞书，努努嘴指了指桌子上的水：“美女，你负责拿水啦。”
等胡桃和林向屿来到高二的走廊，场面已经如火如荼了。先到的许成最是卖力，站在被丢在外面没人使用而全是灰尘的桌子上，他把试卷卷成喇叭形状，扯着嗓门喊着：“卖书啰卖书啰，便宜又好用的辅导书啰！”
“买一赠一，亏本大甩卖！”
“年级前十独家笔记，堪比《葵花宝典》！”
“月考试卷，一块一套！全校最低！”
“高考真题模拟，假一赔十！”
“含泪清仓大甩卖！”
胡桃瞠目结舌。林向屿用膝盖抵上抱着的书本，把它们向上抬了抬，侧过脸对胡桃扬扬下巴：“别愣着，一起来啊！”
胡桃笑着拿起最上面一本，拍了拍，迎面向众人走去：“少在那里耍帅了你！”
林向屿亦步亦趋地跟在她的身后：“喂喂喂，话说清楚，我可不是耍帅，我是真帅！”
林向屿和胡桃在高中部知名度挺高，有低年级的学生认出他们，一拥而上，留短发的女生眨着眼睛问：“学长，这里有你的书和笔记吗？都卖给我吧！”
“啊，我找找，”林向屿把书放地上，随便翻找着，“喏，这本是我的，不过我劝你还是别买了，我的语文书至少九成新，也就写了个名字。”
“没事没事，学长这个多少钱？要不我原价给你？”
“哈哈哈，哪儿能啊，”林向屿笑笑，提高了音量喊，“许成，教科书你们卖几块？”
“三块！”
林向屿回过头来，伸出手指比了个数字：“听到了吧？三块。”
小学妹赶紧拿出钱要递给他，林向屿摇摇头，拍了拍胡桃：“回神了，收钱还不积极点？”
胡桃瞪了林向屿一眼：“谁卖的谁收！”
林向屿一脸无辜地眨眨眼：“我负责卖书，你负责收钱，分工合作啊。”
正好过来帮忙的白冬远用胳膊肘顶了顶林向屿的后背：“有没有搞错啊，没看到人家小妹妹对你有意思吗？”
林向屿淡淡地回答：“是吗？”
胡桃冲白冬远耸耸肩：“他呀，朽木脑袋。”
“到底谁朽木脑袋了？”林向屿似笑非笑地向胡桃看过去，“刚刚是谁嚷嚷着一本两块，两本五块的？”
胡桃一脚向林向屿踩过去。林向屿“咝咝”两声，抱着膝盖装作很疼的样子。
有女生举着手抢着问：“学长！我最讨厌数学了，上次考试才考十八分，我是不是没救了？”
“这个嘛，”林向屿故弄玄虚地摸摸下巴，忽然将胡桃往前一推，“这位美女学姐最有发言权了。”
还在偷偷看林向屿的胡桃被他一推，猛然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她站直了身子，回过头狠狠地瞪了林向屿一眼，然后不好意思地说：“是这样的，我刚刚升高一的时候数学也特别差，于是我自己做了个错题本天天看，错题不在多，但一定要是典型的例题，然后就是一定要反反复复地看这些错题。什么时候学习都来得及，永远别放弃。”
“可是做错题本好浪费时间。”
“你不要手抄啦，直接把题目剪下来贴本子上。错误嘛，谁都不想面对，可是只有逼自己面对了，才能有进步。”
胡桃说完，大家不禁不约而同地拍掌。林向屿拍了拍她的头：“说得不错。”
高三年级其他班的人听到风声，都不想复习，也一窝蜂地跑下来卖书了，市场竞争太过激烈，一时场面火爆到不行。
这个时候不知道谁通风报信大喊了一声：“阿童木来啦！快跑！”
“阿童木”是教务处主任，被大家戏称为“四十多岁的老处女”，留一头短发，有点像阿童木，于是在学生之间都这么传开了。学生们都很怕她，她只有一个必杀技——请家长，芝麻绿豆大点的破事，也要请家长。
一听到“阿童木”来了的警报，大家顿时一哄而散，抱着书的，拿着钱的，跟夜市上小贩们撞上城管的架势差不了多少了。
“往楼下跑！笨！”
“大家分头跑！”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不要绕道！”
“……”
大家在教学楼后的操场上集合，把卖书得来的钱都交给了生活委员，她清算了一下，卖了一百多块钱：“平均分了大家自己去买零食吃。”
一个人没分到几块钱，每个人却高兴得像是中了头彩。胡桃跟着林向屿、白冬远和许成去小卖部，男生自己贴钱买了冰可乐，胡桃选了半天，选了一支娃娃头雪糕。林向屿买了两篮子的零食小吃，两份一模一样，结账的时候胡桃跟在他身后，知道他是买给自己和许然然的。
学校里一片绿意盎然，天空蔚蓝，经过操场的时候能看到低年级的学生们在做广播体操，许成看到了，非要装模作样地摇摇头：“老了，老了啊。”
他们走在路上随意聊着天，话题总也逃不过毕业和高考，许成用手枕着头望着天空：“不知道啊，我成绩这么烂，英语选择题都只能靠蒙。有书读就不错了。”
“少说丧气话了，还没试过就放弃，可别说我们是同学！”
“就是就是，少丢我们的脸了！我们可是全市优秀班级！”
许成“嘿嘿”一笑，有些感动地别过头，将手中的可乐瓶子高高一抛：“说得对，谢谢你们，大家都要努力啊！为了明天加油！”
全班嘻嘻哈哈地闹了这么一下午，放学的时候却又都依依不舍起来。胡桃刚背着书包走到门口，林向屿就骑着自行车从她面前飞快地掠过，刮起的微风吹得他衣袂飞扬，胡桃还没反应过来，他在前方不远处画了个弧线又绕回她跟前：“走啦，考试加油。”
“你也是。”
“考试别大意，不要犯低级错误，不要像一诊的时候那样，答案写到密封线里！”
胡桃作势要踢他的车轮，可惜林向屿身手敏捷，已经先她一步骑走了，他穿着白色衬衫的背影在阳光下越来越远，下一个转角，终于消失在了胡桃的视线里。
3.
胡桃“不负众望”，高考栽了个大跟头。
这一年高考题考得刁钻，得益的最大群体是金字塔尖的优生和垫底的差生。前者大多发挥正常，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后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反正都是猜题，平均分越低，对他们而言越有利。
语文作文遇上命题作文，《我最爱的人》，胡桃写不下去，强忍着没在考室里当场大哭。她坐在靠窗的座位，窗外是一排绿意盎然的梧桐树，头顶一排老旧的电扇，怕吹走试卷，监考老师不让开。
树影婆娑，胡桃漫不经心地想，这命运，对她还真的是一点不给甜头。
交卷铃声响起来的一刹那，胡桃的笔滚过课桌落在地上。
她一动也不动地坐着。
老师经过他们身边，一张一张试卷收上，再回到讲台上，“咚咚”地抖两下，然后扎上密封线。
蝉鸣声此起彼伏。
在那阵绵软的风吹过的瞬间，胡桃忽然有一种感觉。
属于他们的夏天，结束了。
第二天下午考完理综，胡桃从考场走出来，林向屿站在考场门口，拿了只米老鼠的大红色气球，旁边围了一圈小孩子。
“这个不卖的，真的不卖。”林向屿哭笑不得。
见胡桃走过来，他松了一口气，好不容易突出重围，郑重其事地将气球交到胡桃手里。
胡桃满心的郁积顿时一扫而空，看林向屿将气球的绳子捆在自己的小拇指上，主动交代：“我觉得考得不好。”
林向屿拍了拍她的脑袋，指了指空中飞着的气球：“米奇都知道笑起来才讨人喜欢，别哭丧着一张脸。事在人为，问心无愧就好。”
等高考成绩那天，一帮人聚在林向屿家的别墅里蹭饭。
正值夏日，林家的泳池每天换水，胡桃的泳衣还是以前买的，白冬远不会水，坐在太阳伞下看小说，冷不防，脚边冒出许成和林向屿的头，两个人一人扯一只脚，把他从岸边拽到了池子里。
“扑通”一声，白冬远挣扎着露一张脸在水面上，大呼救命。
胡桃笑嘻嘻地游过来，抓起一个哆啦A梦的透明卡通游泳圈，从白冬远的头顶上罩下去。白冬远像看见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抱住游泳圈，大口吐水。
另外三个人笑得在水里前俯后仰，游泳圈上，哆啦A梦正在开心地吃铜锣烧。白冬远浑身湿透，他的皮肤在阳光下白得发亮，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的好友们。林向屿和胡桃用手臂压住游泳圈的一左一右，游泳圈撑不住，连同白冬远一起沉下了水。
于是泳池里又传来白冬远的哀号。
林向屿和胡桃相视一笑，伸出手，在空中击了个掌。
许成连忙捂上眼睛，嘴里念叨着：“非礼勿视。”
晚上吃过晚饭，保姆阿姨将饭后的甜点端上来，四个人一边啃着西瓜，一边说起高考。班级的QQ群都要炸开了，人人都在里面求爷爷告奶奶，烧香拜佛，誓言从头做人。
“我死定了，等会儿你们帮我查。”胡桃垂头丧气。
“不行，”林向屿推了一块蛋糕到她面前，“这个必须自己来。”
“会死人的！”
林向屿态度坚决，大家看着墙上的时钟，时针指到八点，四个人一个一个打电话，林向屿是第一个，660分，意料之中，QQ群里的喝彩声快都把手机震爆了。
白冬远从一模到高考都是一个分数，成了林向屿外的第二个奇迹。许成只有四百分，却也不算发挥失常。胡桃是最后一个查成绩的人，机械的声音重复念了好几遍，她都没有回过神来。
胡桃转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林向屿。
她轻声说：“425。”
不只是林向屿，白冬远和许成都怔住。以胡桃以前的成绩，考不上全校前十的大学，考所重点大学总是没问题的，这一跤摔得太厉害，但又有谁忍心责备她。
屋里开着中央空调，丝毫感觉不到夏日的炎热，胡桃的头开始沉沉地疼，心口堵得难受，前途好似一片灰暗。
要是让妈妈知道了，一定会很难过。胡桃想。
对不起，她想要道歉，却不知道该向谁说这三个字。
4.
胡近得知胡桃的分数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苦了你了。”
他是真心把胡桃当女儿疼，看到她低着头不敢看自己的眼睛，胡近觉得，这丫头的命，是真的苦。这个分数，足以说明她这些日子有多难熬。
胡近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动用自己的关系帮胡桃打听，怎么填志愿才稳妥，看有没有什么别的机会。胡琳的中考成绩也出来了，没比胡桃好到哪里去。
胡桃一肚子的愧疚感，胡近越是安慰她，她越是过意不去。而胡琳直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见。好端端的一个家，如今真是全靠胡近一个人在撑着。
大家都忙着填写志愿，QQ群里交流得热火朝天，胡桃点了屏蔽，反正林向屿也没怎么发言。
倒是老蒋给她打过一次电话，鼓励她不要沮丧，要振作起来，说填志愿是第二次高考，要好好填，人生的路还很长。
胡桃心存感激，可是人生的窘境，很难靠着他人的三言两句爬出来。
第二通电话是林向屿打来的，离提交志愿的时间还剩下两天。
“选好了吗？”他问。
“嗯，”胡桃说，“我这分数，刚刚过二本线，我们市里不是有所师范吗，以我的分数勉强能被录取，选不到好的专业，只能服从调剂。胡叔帮我打听过了，一学期之后可以转专业，通过考试就行。”
“那你想转去什么专业？”
胡桃说：“英语吧。总觉得那样离你们近一点。”
林向屿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说什么呢。”
“真的，”胡桃认真地说，“总觉得以后你们就是那种在职场叱咤风云的人，出口都是流利的英文，会去到很大很广阔的世界，会认识很多很多很厉害的人，所以我也要努力一点……”
“崇洋媚外。”
“都说了不是了！”
“好啦，”他说，“你想好了就好，这几天都不敢给你打电话，怕打扰你。”
胡桃苦笑：“哪有，是我自己考太差……抱歉，上海对外地生的分数线太高了，我这个成绩过去，可能连三本都读不了。”
“其实……”林向屿欲言又止。
“什么？”
林向屿不肯再说，转移了话题：“许成打算去学土木工程，白冬远读医，本硕博连读，要八年。”
“许然然呢？”
“她也留本市，要照顾爸妈。”
“她挺不容易的。”
林向屿淡淡地说：“谁都不容易的。”
挂了电话，胡桃还没来得及喝口水，铃声又响起来，她接起：“你好。”
“胡桃，是我！程可欣！”
胡桃很惊喜：“是你啊！好久不见了！”
“对啊对啊，高三真是压榨死人了！这下子终于解脱了！”
胡桃一听她兴高采烈的语气就知道她成绩一定不错，笑着问：“高考如何？艺考如何？”
“考上了！中央美院！”
胡桃由衷地为她感到开心：“恭喜你！”
“你呢？考得如何？”程可欣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刚开始想去上海的，说好了在上海见，你不要怪我啊。”
“怪你干什么？中央美院更好啊！我也不一定去上海的。”
“那……林向屿呢？”
胡桃咋舌：“你还惦记着人家呢？”
“他考得很好，全省前十，想去哪里都可以，”胡桃说，“恭喜你啊，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一定呢，这边还有很多手续要办，回来找你吃饭！我们一起去逛街！”
“好啊。”胡桃笑着应下来。
可是一整个夏天，她们都没有见面。而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就此越来越少。许多时候，我们嘴里约定着“下次一定要见面哦”，可是越长越大，就不得不承认，那只是一种客套的怀念。
毕竟一路走下去，在途中失散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一个月后，白冬远将“国家游泳二级运动员资格证”和“救生员职业资格证”甩到众人面前。许成拿着证书，翻来覆去确认真伪。
林向屿乖乖举起双手，摆出一副投降认输的姿势，挑着眉头笑：“惹不起。”
而这个时候，各校的录取通知书也都陆续抵达。胡桃是最后一个拿到通知书的，无论如何，有书读了，她还是喜上眉梢，打电话给林向屿：“学校门口见，请你吃饭！”
夕阳西下，胡桃守在大门口，看到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在转角处出现，白色的T恤衣角被风吹得扬起。林向屿一个急刹车，在胡桃面前停下，他单脚撑在地上。
“我有书读了！”胡桃高高举起自己的录取通知书。
林向屿笑了笑，他单肩背着黑色书包，顺势拉开拉链，也拿出一个航空信封，递给胡桃，笑着说：“Surprise！”
两个人互相抽出对方的录取通知书。
林向屿：“……”
胡桃：“……”
胡桃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一代美人，差点被气疯：“这是怎么回事？！”
林向屿的录取通知书，并非来自他提前获得加分的大学，而是本市唯一一所重点大学，C大。
与此同时，林向屿一张波澜不惊的脸十分罕见地流露出吃惊的表情：“你要去上海？”
胡桃没有告诉林向屿，她在提交志愿前最后一刻更改了大学。
“三本就三本吧，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总是好的。”胡桃对着志愿表想，“大不了复读一年。”
胡桃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路上都在想象等会儿林向屿知道真相的反应。
他一定会很开心，又会强行憋住笑意，一副没办法的样子，说：“那就继续带着你混喽。”
“一定要狠狠宰他一顿，”胡桃想，“还要装作不经意地告诉他，我可是为了你才去的上海。”
他会猜到她的心意吗？
会还是不会？
她心里幻想过许多许多的场景，却唯独没有这一幕，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怔得说不出话来。
“到底怎么回事？”胡桃一把夺过他的录取通知书，盯着“林向屿”三个字，恨不得盯出个洞来，“林向屿，你不是上交大吗？”
林向屿没说话。
“不可能，你高考全省第六，”胡桃斩钉截铁地说，“第一志愿不可能落榜。”
林向屿耸耸肩，勉强地笑了笑：“没有落榜。”
“胡桃，C大就是我的第一志愿。”
胡桃怔怔地看着林向屿，问：“你说什么？”
林向屿摇摇头，指了指胡桃的录取通知书，另一只手捂住额头，苦笑道：“恭喜你。”
“恭喜什么？”
胡桃惨淡一笑，有一阵子，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命运啊，天意啊，从来没有怜悯过她半分。
为什么呢，胡桃使劲捏住那张浅色的录取通知书，上面留下一个深深的印迹。那是她心头抹不去的无能为力。
想要和他在一起，她已经那么那么努力了。
林向屿和胡桃在篮球场边的石阶上坐下来。夜幕终于降临，球场上的灯一盏盏亮起来，刺得胡桃眼睛有点疼，她伸手揉了揉，觉得好像眼泪都要被揉出来了。
有风吹过，送来夜来香的气味，那是属于夏天的味道。
“好啦，”林向屿叹了口气，皱着眉头，“以后一个人去了那么远的地方，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知道了。”
胡桃双手抱着膝盖，目光平视前方，篮球场上，白色的线已经褪色，等开学的时候，大概会请工人重新刷一遍。可是他们都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别不开心啦，会认识新的朋友的。”
“知道了。”
“我们可以打电话，发邮件，上网聊天，现在通信这么发达。”
“知道了。”
“放寒暑假回来，请你吃大餐。”
“知道了。”
“遇到不开心的事情，记得第一时间告诉我。”
“知道了。”
“别不开心了。”
“知道了，”胡桃顿了顿，“你刚刚说过了。”
“是吗？”林向屿回忆了一下，发现确有其事，摊开手，不说话。
胡桃一动也不动地坐着，恨不得这一切都是梦，因为实在是太痛了。
黑板上的倒数计时一天天减少的时候，她没有太难过；坐在考场上写不出作文的时候，她没有太难过；甚至在知道考试分数的时候，她也没有一刻比此时更清醒地知道，她就要离开他了。
十八岁这年，她终于和她的男孩分开了。
她要去的远方，再没有他。
他们毕业了。
有一个问题，堵在胡桃的心间，问不出口。她想要问林向屿，为什么？
究竟为什么，你要放弃你唾手可得的大好前程？
答案昭然若揭，反而让她失去了问出口的勇气。
这一年，全校收到C大海洋生物系录取通知书的人，除了林向屿，还有一个人——
许然然。

第六章 2006年，如果没有你
1.
胡桃买了一台蓝色的拍立得，十块钱一张的相纸，被大家轮流顶礼膜拜。
许成一边慷慨激昂地陈述“腐败的资产阶级”，一边手不离机，拍了许多张。胡桃偷偷拍了许多林向屿的照片，他骑在自行车上的背影、他的白色T恤、他干净的运动板鞋、他头发竖起来的样子……
胡桃做了一个手工相册，每一张相纸下都用荧光笔写上文字。一整本人物贴满后，胡桃决定拍拍这座城市。
胡桃喜欢夜景，白天的尘土飞扬和鸡飞狗跳都安静下来，整座城市流光飞舞，生动而美丽。
不知不觉，胡桃走过了最热闹的市中心，路灯一盏盏亮起来，路上不时有车飞驰而过，欢声笑语也渐渐远离。胡桃漫无目的地晃荡着，她来到这座城市已经好几年，可是每一次独自走在街上，她还是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匆匆过客，她不属于这里，可是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属于哪里。
经过一条巷子的时候，胡桃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都是女声，骂骂咧咧的，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像是在打架。胡桃向来没有同龄人该有的好奇心，她正准备绕道走开，忽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虽然声音不大，但是胡桃听出了是胡琳的哭声。胡桃有些疑惑，停下脚步，觉得大概是自己听错了，可是她突然想到，胡琳的学校正是在这个方向。
胡桃连忙倒回去，小跑着冲进巷子里，她每向前一步，巷子深处的对话就越清晰一些，她听到有女生趾高气扬的声音：“胡琳你这个丑八怪，看着你我就觉得恶心！”
说话的女生有一头扎眼的酒红色卷发，手上戴了三个黑色皮手环。她扬起手，正准备一巴掌呼向她面前的胡琳，胡琳一边哭一边闭上眼睛，却久久没等到想象中的火辣的疼痛。她颤抖地睁开眼睛，看到胡桃一把捏住了安颖的手，昏黄的街灯下，只看得到她面若冰霜，而周围的女生都因为胡桃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
胡琳不可思议地抬头看着胡桃。
胡桃却看也不看她一眼，使劲捏着女生的手腕，冷冷一笑，挑眉道：“哦？丑人多作怪，原来说的是你啊。”
“你！”女生恼怒地将手一甩，挣扎着想要摆脱胡桃的钳制。
胡桃却在这一瞬间忽然松手，让女生一下子失去平衡，身子一晃，“啪”的一声，胡桃的巴掌落在她的脸上。
终于一旁的几个女生反应过来，有人先冲上来，想要扯胡桃的头发，胡桃身材高挑，在对方还没靠近自己的时候，就一脚踹了过去。对方是一群小太妹，一起向胡桃扑上来，胡桃根本不管那么多，逮着领头的女生不要命地狠狠踢，一直踢到她滚到地上大声哭着求饶，胡桃才停下来。
胡桃一只脚踩在她的小腿上，笑着问：“胡琳哪里招惹你了？你干吗要打她？”
领头的女生结结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哇哇”地哭。
胡桃不说话，没有人敢吭声，等了一会儿，女生终于忍无可忍，尖叫着说：“我就是讨厌她！看她不顺眼！又胖又丑！还天天穿名牌炫富，有个有钱的爹了不起啊！”
她的尖叫声在寂静的街道里回荡。胡桃“啪”的一声，又扇了她一巴掌，然后用极其慢的语速说：“这一巴掌，是想让你知道，人得为自己说的话负责。”
“以多欺少，觉得很了不起是不是？”胡桃淡淡道，“小小年纪，心思龌龊，说话这么没教养，打你都让我觉得挺恶心的。”
然后胡桃松开了她。胡桃靠在一旁的柱子上，说：“以前的事情我不再追究，下次就跟我去警察局吧，总有人治得了你们。”
几个女生一下子变了脸色，她们处在叛逆的青春期，将胡琳当作随意欺负和发泄的工具，哪里想过这样做的后果？领头的女生一脸痛苦地站起来，十分不心甘情愿地瞪了胡桃一眼，然后咬牙带着一帮同党跑了。
她们的脚步声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大道上。胡桃这才回过头看向胡琳，她的眼神里看不出喜怒，只像是刚刚发现这里还有别人。
胡琳此时狼狈得要命，脸上红肿了一块，坐在水坑之中，浑身发抖，畏缩而又胆怯。
胡桃看到她这副不堪的模样，想起的却是五月那个烦闷的夜晚，她尖叫着喊道：“我妈妈是生我难产死的，你也给我爸生一个然后去死好了！”
她一生也不会忘记那个夜晚。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倒下。
胡桃茫然地看着胡琳，她向巷子口的方向迈了一步。
可是，她又忍不住停下脚步，她知道，她脑海里那个飞扬跋扈的小女孩，正满脸痛苦地看着自己。胡琳嘴唇翕动，像是在祈求自己的怜悯。
她才十四五岁，她只是一个因为缺乏爱而性格有些恶劣的小女孩。她的人生还很长，她的青春甚至还未开始，那成长的痛与罪恶，为什么偏偏要让她来背负？
下一秒，胡桃转过身，大步走上前，将蜷缩在角落里的胡琳紧紧抱住，她轻声说：“别怕，还有我。”
胡琳的泪水潸然而下，滚烫的眼泪一滴一滴，全部打在了胡桃的肩膀上。胡桃低着头，觉得背上灼伤一样疼。
脑海里回想的，是胡母生前说过的话：“你们是姐妹啊，世界上有那么多与你们无关的人，你们都不舍得去伤害，为什么非要去伤害自己的亲人？”
那时候她们不懂，等她们明白的时候，教会她们这个道理的人已经不在了。
我不会再让你孤单一个人了。
2.
第二天胡琳还缩在被子里睡觉，忽然听到“砰”的一声，自己卧室的门被人一脚踢开了。胡琳迷迷糊糊中，感觉到有人一把掀开了自己的被子。
胡琳下意识地想要尖叫，却被人用手瞬间捂住了嘴。
胡桃冲她翻了个白眼：“这都几点了还睡，真当自己是猪啊？”
胡琳正想还口，意识稍微清楚一点，立刻想起来昨晚自己抱着胡桃大哭的情景，她脸“噌”地红了，再面对胡桃，觉得十分别扭。那个张扬跋扈的胡琳又回来了，在心底不断地骂着自己，昨晚为什么做出那么丢人的事情，真是恨不得揍自己一顿。
胡桃却假装没有察觉胡琳的尴尬，她随手把衣架上胡琳的内衣丢在她头顶上，说：“给你三分钟时间，收拾好。”
“做什么？”
“跑步！”
胡琳终于还是成功地尖叫了出来。
五分钟后，胡琳被胡桃拎着衣服领子出了门，清晨六点，胡琳从来没起得这样早过。她们住的地方远离市区，雾气散开，树梢和草坪里全是露水，空气好得让人心情舒爽，还没亮透的天空给人一种安宁的镇定。胡琳闭上嘴，埋着头跟着胡桃沿着路边开始跑起来。
胡琳严重缺乏锻炼，没跑多久就气喘吁吁。胡桃看了她一眼，把速度降下来，说：“实在不行了你就用走的，但是不能停。”
胡琳大口换气，双腿沉重得像是绑了铅块。好不容易拖着身子回到家中，胡琳大汗淋漓，洗过澡出来，看到了餐桌上的早餐，豆浆和苹果，孤零零地和她对望。
胡琳终于忍无可忍：“你就给我吃这个？”
“对，”胡桃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胡琳简直想要掀桌，踢了凳子腿一脚，想要瞪胡桃，却又不敢，只得闷声坐下来，故意大声地咬了一口苹果。胡桃没理她，去衣帽间换了衣服梳好头发，戴着耳机出去了。
胡琳本来以为每天晨跑半个小时这样就算完了，可是等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看到桌上的饭菜，胡琳马上有了不祥的预感，然后立刻跑到自己的房间一看，果然发现钱包已经不见了。
胡琳看着除了蔬菜就只有一个鸡蛋的午饭，咬牙切齿：“算、你、狠！”
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胡琳就坚持不下去了。半夜被饿醒，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干脆光着脚，偷偷摸摸地跑下楼梯，去厨房里想翻点东西吃。结果找了半天，连粒生米都没有，胡琳心中猜测，一定是被胡桃藏进了她自己的房间。
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跑上楼梯，偷偷推开胡桃的房门。胡桃的房间比胡琳的小，一眼就能看到放在墙边的大纸箱，胡琳屏住呼吸，一步一步走上去，轻轻地掀开箱子，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别找了，”身后突然响起胡桃的声音，把胡琳吓得差点坐到地上。胡桃扭开床前灯，淡淡地说，“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减肥，我陪你一起挨饿，我能忍下来，你胡琳怎么就做不到？”
一种复杂的情绪涌上胡琳心头，她看着从床上坐起来的胡桃。胡桃的长发睡得有些凌乱，她穿着淡蓝色的吊带睡裙，整个人沐浴在暖黄色的灯光下，美得像是一幅画。
胡琳闷声说：“你管我做什么？连我爸都不管我了，你还管我做什么？”
胡桃不说话，扭头看向窗外。午夜一两点，不知哪里传来一声鸟叫，在这样寂静的夜里，却让人觉得无比安宁。
往事一幕一幕，在她脑海中飞逝而过。十年前，她的父亲用扫帚指着她和母亲让她们滚出去；母亲在夜里无人的乡间路上抱着她痛哭；她长年坐教室最后一排靠垃圾桶的位子；第一次见到胡琳时，胡琳冲自己吐口水……
隔了许久，胡桃才终于开口：“哪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快去睡吧。”
胡琳欲言又止，最后低着头走到房门口，她手握着门把手，顿了顿，又回过头去，对胡桃说：“谢谢你。”
3.
胡桃去上海的时候，C大已经开学。新生统一被送去了军营，手机没收，不能与外界联系。
一直到这个夏天结束，胡琳整整瘦了二十斤。胡桃制止了她动不动就想去剪头发的行为，胡琳扎不好头发，胡桃就每天给她编一个短短的蝎子辫。
胡琳看出来胡桃最近情绪不佳，她和胡桃的关系还是奇奇怪怪的，不冷不热，见面也不会好好打招呼。
有一次胡琳实在忍不住了，问胡桃：“你怎么了？月经不调吗？”
胡桃当时正在削苹果，被她这么一问，差点把手指给削下来。
胡桃瞪她：“小孩子家家的，怎么就不能好好说话？”
“拜托，”胡琳翻了个白眼，“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
胡桃冷笑一声，把苹果塞她嘴里，站起来上楼了。
胡琳开学前，胡桃硬是把她那些嘻哈风格的服装全部扔进了垃圾桶，胡桃一边翻看她衣服的商标一边啧啧感叹：“好白菜都被猪给拱了。”
胡琳在一旁抗议无效。她被胡桃逼着每天敷面膜，吃蔬菜，脸颊和额头上的青春痘都消掉了，整张脸变得干净光洁。胡桃把她的刘海剪平放下来，巧妙地弥补了她眼睛小的缺点，让她看起来乖巧可爱。
胡桃把胡琳一点一滴的改变都看在眼里。每隔一段日子，胡桃都会偷偷用相机拍下胡琳的照片，冲洗出来，贴在本子上，写上日期和一段给她的话。胡桃坐在床上，一张张照片翻过去，自己都忍不住感叹，她虽然才十八岁，但是对于胡琳，还真是又当爹又当妈了。
胡桃坐飞机走的时间，没有特意跟谁提起过。胡近倒是知道，不过他在北京开会，没有办法赶回来，给胡桃的卡里打了一大笔生活费。胡桃早餐和午餐还是和往常一样，强迫胡琳吃她不想吃的蔬菜，胡琳嗷嗷大叫，全屋子的人都听见了。下午胡琳去健身房的空当，胡桃就拖着行李箱出门了。
她行李不多，就几件衣服和日常的护肤品，还有几个没用完的本子，床上用品都是到了学校里统一买。
胡桃拿到机票，摸出手机，给朋友们群发了一条消息：“本桃去魔都了，寒假见！”
发给林向屿的那条，也是一样的内容，不过胡桃没有群发，而是照着内容一字不差地单独打出来。发件人那百转千回的情绪，到了冰冷无情的屏幕上，早已看不出半分。
可是她依然虔诚，因为那是属于她独一无二的感情。
看到手机上的“发送成功”四个字，胡桃才长舒一口气，关掉手机，准备去排队安检，刚走了一步，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叫自己。
“胡桃！你浑蛋！”
胡桃回过头，看到跑得气喘吁吁的胡琳。
胡桃哭笑不得：“你怎么来了？”
胡琳从脸红到了脖子根：“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胡桃不说话了，两个女孩子面对面地站着。安检口的航班信息不断更新，胡桃忽然“扑哧”一声笑出来，学着林向屿揉自己头发的样子，揉了揉胡琳的头发：“乖姑娘，快回去吧。”
“我送你。”
“送到这里就够啦，又不是去多远的地方，上海而已，放假我就回来。”
胡桃轻声说话哄着胡琳，忽然想到那个夏夜，林向屿对自己说“你不要不开心啦”，他那时候，是否也同现在的自己一样，心底又无奈又柔软。
“胡琳。”
胡琳抬起头，听见“咔嚓”一声，胡桃手中的拍立得闪了一下，一张相纸缓缓出现。
“谢谢你来送我。”
上海的夏天像个大蒸笼，光在马路上站着，汗水就能浸透全身。
一间寝室四个姑娘，都睡上铺，下铺用来做书桌和衣柜。和胡桃头抵头睡的女生叫项洁洁，脸圆圆的，戴一副黑框眼镜，说话就像在打字，噼里啪啦一大串。胡桃对面铺的齐悦是第一个来寝室的人，她的东西乱七八糟地摊在桌子上，全是一位当红明星的周边，公仔、钥匙扣、鼠标垫……让人瞠目结舌。靠门边的女孩是上海人，唐菀静，长得很精致，皮肤又白又嫩，樱桃小嘴，说话声音也细细软软，名副其实的江南女生。
四个人中，只有胡桃是一个人来报到的。看着别的女孩子的父母为她们忙前忙后，贴心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她用勺子小口小口吃着西瓜，也不觉得羡慕或者心酸。
胡桃觉得自己已经习惯，她和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
胡桃奔走了两天，买好了急需的生活品，也大概清楚了学校周边的设施。晚上她回到寝室，还没来得及吃上饭，就接到了林向屿的电话。
林大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得以重现江湖。他在电话那头扬扬得意，说等胡桃下次回来，让她看看自己的八块腹肌。
他军训刚好赶上最热的一段日子，被晒成了实实在在的小麦色。林向屿把照片发给胡桃看，穿着迷彩服的大男孩，站在操场中间，阳光落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他脸部的轮廓。
胡桃鼠标停在这张照片上，忽然忍不住热泪盈眶，这就是她最爱的男孩，笑容灿烂，英俊得一塌糊涂。
感谢上天，让他一直如此美好优秀，只有这样，她才能理直气壮地继续爱着他，哪怕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远到她没有力气再追上。
胡桃给他讲自己在上海的生活，抱怨食堂饭菜：“味道太清淡。”
“超市里有老干妈吧，广大学子的女神，你去买点。”
“你知道吗？”胡桃喋喋不休地说，“他们吃火锅，竟然用麻酱碟，也不吃黄喉和鸭肠，没有花椒的火锅，我第一次看到被惊得不知道怎么动手。”
林向屿幸灾乐祸：“要不要我寄几包火锅底料给你？”
“寄过来也没用，寝室里又没有厨房。”
“寝室不让用电饭锅，我们准备自己做个变压器。”林向屿回答，又想起一些琐事，都一一讲给胡桃听，“有人邀请我加入学校的学生会，我还想加个社团，户外运动之类的吧，我想学攀岩和潜水。”
“危险吗？会不会受伤？”胡桃担心地问。
林向屿轻松地回答：“你说的是攀岩还是潜水？攀岩的话，哪里会那么容易受伤，又不是写小说。从简单的路线学起，做好保护措施，没问题的。如果有可能，我以后还想要去云南试试。潜水就更简单了，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有潜水资格证，明年夏天想去考个教练证。”
胡琳在心中默默记下他说的话，又针对户外运动提了一些问题，深感自己一无所知。
“军训有什么有趣的事吗？”胡桃好奇地问。
林向屿哑然失笑道：“哪有什么有趣的事，等你自己军训之后就知道了。”
“我们学校很变态的，要等到明年暑假才军训。好生生一个暑假都没有了！”胡桃欲哭无泪。
林向屿便又挑了几件军训时候的趣事给她讲：“我们班有个女生特别牛，站着都能睡着。教官弯腰在她面前打量她半天，然后冲她比了个大拇指。”
说到女生，胡桃忍不住多问了几句：“你和许然然在一个班吗？”
“没呢，她在隔壁，二十三班。”
“那么多人？”
“不是从一班开始排的，也不知道这个班级数字是怎么取的，全年级也就四个班。”
“你们班……女孩子漂亮吗？不是说理工学校女生都……都不太好看吗？你们班男女比有多少？”
林向屿想了想：“八比一吧，女生都是货真价实的国宝，都挺好的。”
然后他顿了顿，在电话那头煞有介事地对胡桃说：“不过她们都没有你好看。”
胡桃笑得两眼弯弯：“我知道。”
是啊，她多么美，人人都夸她芙蓉如面柳如眉。刚刚开学，就时时有男生在路上礼貌地拦下她，询问她姓甚名谁。
两个人聊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到胡桃的手机没电。胡桃放下手中的“烫手山芋”，项洁洁顶着没吹干的头发，抱着洗浴用品，看了她一眼，自来熟地问：“男朋友呀？”
胡桃摆摆手：“不是，高中同学。”
“哦——”项洁洁拖着长音，意味深长地看了胡桃一眼。
4.
一学期一晃就过去了，大学的日子仿佛和中学用的是不同的计时方法。还有许多人，还没有从刚刚抛弃校服的青涩中回过神，等待他们的却是像宇宙一样无边无尽的复习范围。
胡桃很快就成为了全校的风云人物，最重要的原因也许是长得美，另外就是她每节课下课都去讲台前提问，一百多人的大教室，目光全部落在她身上。
胡桃渐渐习惯了江南的生活，而林向屿在第一次和她通完电话后，寄了一箱子的老干妈和火锅底料给她，被全寝室的人起哄评为“居家旅行必备好男人”。
总是有男孩子在学校里礼貌地拦下胡桃，想知道她姓甚名谁。胡桃对他们全无兴趣，她的室友们也帮她挡了不少桃花，项洁洁给胡桃支着儿：“你直接告诉他们，名花有主。”
结果这一招依然不管用，追求者们纷纷表示，男未婚女未嫁，要求公平竞争。胡桃不胜其烦，连搭理都懒得。
而升入高一的胡琳在新学校过得如鱼得水，还被学校选中在这年圣诞晚会表演钢琴独奏。胡琳一开始嫌麻烦不愿意参加，直到班主任把电话打到胡近那里，胡桃才知道这件事。
“去！怎么不去？”
“要去你自己去！”
“算了吧，胡琳，”胡桃说，“我要治你方法多得是，别在我面前嚣张啊。”
胡琳委屈地闭上嘴，她极度怀疑胡桃已经提前进入更年期。
胡琳的节目排在倒数第三个，化完妆后，她给胡桃发了一张照片。胡桃点开来，看到当初的小女孩穿着一条黑色小礼服裙，坐在镜子前，猝不及防地回过头，眼角的光影像是要飞起来。
“将就能看。”她发短信回去。
“将就能看？明明很漂亮好不好！胡桃你有没有做姐姐的自觉，鼓励教育不懂吗？”
胡桃笑着读完胡琳的“控诉”，合上手机，没有再回复。
胡琳一直等到上场，还没等到胡桃的消息，不满意地踢了一脚墙壁。她穿着浅粉色的小羊皮鞋，还是临时从胡桃的鞋柜里找出来的。台上灯光一暗，胡琳站在灯光下，不断地朝台下张望，终于看到了台下的胡近。
她和自己的生父隔着一整个舞台的距离，那么多的人，一眼就看到了他，看到他微微抬起手，看到他挺得笔直的背。
胡琳垂下眼，觉得眼泪就要掉下来。
她演奏的是李斯特的《爱之梦》，恰恰是胡桃母亲最喜欢的一首钢琴曲。
在起身谢幕的那一刻，有人捧着白色玫瑰花走上台，花束挡住了来人的脸，胡琳接过来，沉甸甸的一大束，压得她差点抱不住。
林向屿眼角眉梢都是笑意：“你姐送的，平安夜快乐。”
胡琳不知所措，台下掌声如雷。她结结巴巴，喘不上气来：“她、她、她以为，谁稀罕。”
林向屿继续笑：“小姑娘，上一次见到你，才那么一点儿高，都快认不出来了。”
他身材清瘦颀长，和胡琳说话的时候，会体贴地微微弯点身。胡琳觉得他和胡桃很像，具体哪里像又说不出来，大约是神色，笑起来两眼弯弯，像是偷了腥的狐狸。
“谢谢。”
“要说谢谢，给你姐姐说去。”
“才不要。”
林向屿摆摆手，转身走下台。
幕布缓缓合上，在最后的一眼里，胡琳再一次看到了胡近，他站起身，还在笑着为她喝彩。
那一刻，胡琳觉得自己终于得到了救赎。
过去的那些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一幕一幕，终于在最后一个音符下，尘埃落定。
而爱，如梦似幻。
元旦之后，胡桃结束了最后一门考试。胡近给她订了回程的头等舱，她过意不去，把票退了，用学生证买票坐火车回去。
她提着大包小包，给朋友们买了一堆江浙沪的特产，各式各样的糯米团子，又重又占空间。三十多个小时的车程，距离胡桃上一次坐火车已经很多年了。有带着小孩子出行的女人，女儿梳着两条麻花辫，趴在窗户边，看着外面的景色兴奋地大吵大闹。
很多年前，她和母亲，也是在这样拥挤嘈杂脏乱的列车上，离开了故乡。
一来一回，她已经从一个哭鼻子的小女孩，成长为了稍微能独当一面的大人。
林向屿开车来火车站接胡桃。他暑假就考了驾照，从家里开出了一辆车，平时也没有什么用，停在学校的停车场，一天三十块钱，一个月下来快赶上胡桃的生活费了。
胡桃好不容易挤出火车站，寒风猎猎，她脖子上围了黑色的大围巾，鼻子呼出热气，落在围巾上，有一点点湿气。
“胡桃！”
胡桃望过去，林向屿穿着黑色的中长外套，手里拎着一袋周黑鸭。胡桃放下行李，朝他挥挥手，然而，下一秒钟她却整个人怔住。
一个女孩子从林向屿身后走出来，她戴着一顶灰色的针织帽，因为怕冷，把手放入了林向屿的衣兜。
胡桃一直记得那天的火车站，出站口很大，没有什么人。一旁的栏杆和树都有些老旧了，不远处有一排商店，有游客零零散散地坐在外面的台阶上，林向屿站在她面前，说：“胡桃，我有女朋友了。”
天空沉沉，可是没有下雨。新闻里说大规模降温，冷得让人说不出话来。
停车场外有一家报刊亭，在卖关东煮和卤蛋，热气蒸腾，让人熏了眼。
没什么意义的细节，她却记了很多年。
林向屿开的是一辆越野车，许然然坐副驾驶，胡桃坐在后排，她摇下一半的车窗，一阵风灌进来，呼啦呼啦。
林向屿隔了半年才见到胡桃，突然之间话变得很多，一边开车一边找她聊天。胡桃像是提线木偶，只简单地“嗯”或者“是”。
“你少说两句啦，”许然然忍不住说林向屿，“好好开车，胡桃刚刚下火车，你让人家休息下。”
林向屿也察觉到胡桃心绪不佳，问她：“在火车上没睡好？”
“嗯，”胡桃不想过多言语，只随便找了个借口，“小孩子晚上吵。”
“刚刚接你电话还精神抖擞的。”
胡桃苦笑，没有再回答。
林向屿在胡桃家门口将她放下，原本约她去看电影，被胡桃拒绝：“饶了我吧，才不要当电灯泡。”
“我们过几天打算回学校看老师，你要不要一起来？”许然然问她。
“看时间吧。”胡桃说，“白冬远他们也去吗？”
“还没问他们。”
“嗯。”胡桃接过林向屿从后备箱搬出的她的行李，伸手抱了抱许然然，“你们好好玩。”
黑色的越野车发动，有一片枯黄的梧桐树叶正好落下，他们很快就驶远了。
胡桃站在原地，看着渐渐消失的车尾。她想起曾经有个无忧无虑的夏天，她和林向屿在地板上面对面地坐着，比谁吃西瓜吃得快，一大口咬下去，汁水溅出来，一旁呼啦呼啦的风扇吹得两人头发胡乱飞舞，他们指着对方哈哈大笑。
在她心中，他永远都是那个神采奕奕、意气风发的少年，可还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他就再也不属于她了。
他开车的样子很好看，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目光看着前方，侧脸线条流畅。
可是坐在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她。
住在他心上的人，不是她。
让他第一次体会到情动的滋味的人，不是她。
从此以后，他想要保护、相守的人，也不会是她了。
5.
C大还没有放寒假，林向屿和许然然还有三门考试，最后一门被安排在下一周，归心似箭的学子们叫苦不迭。
周五的时候，林向屿给胡桃打电话，问她要不要来C大逛逛。
“你不是老念叨吗，想吃我们学校的大盘鸡。”
“都说了，我才不去做电灯泡。”
“别这样，然然也希望你过来玩。”林向屿怂恿她说，“还叫了冬远和许成。”
“不来了，回来那天好像吹风着凉了，有点发烧。”
“没事吧？”
“没事，”胡桃顿了顿，又加上一句，“开了一大堆药，家里有人照顾。”
“对了，老实交代，你和许然然在一起多久了？保密工作做这么好，吓我一跳。”
“也没多久，”林向屿轻描淡写，“跨年那天晚上的事。”
“这样，”胡桃死死捏着手机，“还以为……你们早就在一起了呢……你从高中那会儿就喜欢她，别以为我们不知道。”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上奥赛班的时候啊，许成天天和我说你们两个的八卦呢。”
“你们整天不好好学习，乱七八糟瞎猜什么呢，”林向屿不以为然，像是解释，又像是随口一说，“那时候我是挺欣赏然然的，又聪明又独立，她喜欢看书，我们很聊得来，要说喜欢的话，还不如说是当个竞争对手。”
“那现在呢，你喜欢她吗？”
林向屿似乎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背景变得很安静，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更加轻柔，胡桃喜欢他这样说话的语气，他们从很多年前起就是这样互诉心事。
他似笑非笑，像是在发问，又只像是在低喃，他说：“究竟怎样，才算爱上了一个人？”
“等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林向屿失笑：“别犯矫情，要起鸡皮疙瘩了，谈恋爱这件事上，你可没资格说我，自己还单身着呢。”
胡桃沉默了一下，然后破釜沉舟似的，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林向屿一怔，觉得有什么在心中飞快而过，可是他还来不及整理，胡桃已经故作轻松地转移了话题：“所以是她跟你表白的吗？”
林向屿没回答。思绪回到那天，许然然约他一起看电影。在C大的湖边，有个露天咖啡厅，每天晚上会放不同的电影，那天正好是怀旧日，放了一部很老的电影，女主角轻声说：“Lovemeansneverhavingtosayyou&#39;resorry.”
一句念错了的对白，却成为了永恒。
林向屿盘腿坐在垫子上，头顶是满天繁星，他忽然想起胡桃来。想起两三年前，老蒋在教室里给他们放了这部电影，他们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一个晴朗的夜空，胡桃说：“真想看一次那么大的雪啊。”
他满不在乎地说以后带她去滑雪，然后他们约定考同一所大学。
而现在，才短短一眨眼的时间，他们就已经真正地长大成人，曾经的约定，却一个也没有实现。
林向屿觉得没来由地情绪低落，他很少有这样的时刻，他总是神采奕奕、生龙活虎的样子。
而这个时候，许然然眼里噙着泪水，转过头，轻声对他说：“林向屿，我喜欢你。”
林向屿心不在焉地听着，点点头，“嗯”了一声。
许然然怔住，不知道他的“嗯”是不是自己所想的意思。见林向屿没有继续说“但是”，她才在心底松了一口气，忍不住再一次热泪盈眶，伸手搂住林向屿的脖子，将头埋在他的怀里。
林向屿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答应了什么。林向屿低头看着怀中的许然然，她的头埋得很低，大概是害羞。她的手臂温暖，贴在他脖子上。
林向屿整个人一愣，身体僵硬，正准备推开许然然。
这时候，许然然的手机铃声响起，许然然接起来，压低了声音：“爸爸。”
不知道许父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许然然猛然站起来，茫然地看着林向屿。
“怎么了？”
“爸爸说妈妈的摊子遇到人闹事，把摊子砸了，她现在一个劲儿地哭，让我过去一趟。”
林向屿蹙眉，也跟着站起来：“我跟你一起去吧。”
两个人跑出校门，好不容易拦下一辆出租车，林向屿一路安慰许然然：“别担心，人没事就好，交给我来。”
等许然然和林向屿赶到实验小学门口，只剩下一地狼藉，许母一个人坐在街道边的台阶上哭，旁边开小卖部的大婶在一旁好言安慰。许父还在外地的工地上，根本没有办法赶回来。
“妈。”许然然开口。
许母的小摊子每天下午五点钟小学生放学开始营业，一直会到凌晨三点，到了晚上来吃夜宵的，就大多是些地痞流氓，或者是没钱的小混混。今天晚上赶上两拨人言语不合，当场动手打了起来，许母的摊铺被砸得乱七八糟不说，还惊动了附近巡逻的警察，把闹事的人给带走了，顺带着把许母这个违法的摊子给收了。
“唉，你也别怄气了，”小卖部的大婶安慰许母，“这种事，一年总要遭几回，没有办法，就当今天下了个早班。”
许然然搂着母亲的肩膀：“妈，好啦好啦，人没事就行了，钱没了还可以再挣不是？我上个月做家教的钱拿到了，请你吃好吃的。”
许母心中难受，不说话，她穿着深蓝色的毛衣，戴了一双紫色的袖套，头发花白了大片，妥帖地别在脑后。许母疏于保养，四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像五十岁，但是她一双眼睛清亮，年轻时候是个美人，只是生活对待她太过苛刻。
已经十点多了，街上没什么行人，时值寒冬，晚风里夹着凉意。林向屿将外套脱下来，递给许然然，然后自己走到路灯下，打了个电话。
十分钟后，一帮人骑着摩托车出现。黄色的照明灯，刺人眼睛。许然然捂住眼睛，知道来者不善，心中一沉，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结果几个人停好摩托车后，很快把一地的狼藉收拾干净，然后走到许母面前，整齐划一地鞠了个躬，拿出一个大信封，道歉说：“兄弟几个不懂事，给您添麻烦了，实在是对不住。”
许母和许然然还有小卖部的大婶都愣着没有反应过来，倒是林向屿走过来，对许然然努努嘴，说：“拿着吧，他们的人砸了你妈妈的摊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许然然这才把信封接过来。几个人又道了一阵子的歉，最后还走到林向屿面前，叫了一声“林公子”，才骑着摩托车离开。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林向屿大大方方地摊开手，跟许母说：“阿姨，你今天就回去休息吧，刚刚那位阿姨说得对，就当给自己放个假。”
许然然低头轻声说：“谢谢你了。”
“你陪你妈回去吧。”
“不用不用，”许母摆摆手，“她明天还有早课，你们寝室还要点名，没事的。小林啊，真是麻烦你了，这大晚上了，还在外面，没耽误你们上课吧？”
“没呢，”林向屿笑了笑，“阿姨你别客气，许叔叔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好和然然在一块儿。”
说到这里，林向屿和许然然都一同想起了，许父的那通电话前，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许然然的脸立刻通红，隐在黑夜里看不太出来。
许然然低下头伸出手，偷偷勾住了林向屿的手指。
这一幕被许母看到，她捂住嘴巴偷偷笑，摆摆手：“好啦好啦，不管你们年轻人的事了。”
许然然抬起头，晃了晃勾着林向屿的手指，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揉了揉鼻子，说：“从今天起，就请多多指教了。”
想要解释的话卡在喉咙间，林向屿几次欲言又止，此时再开口，好像说什么都已经为时已晚。
“喂，林向屿，你怎么不说话了？”胡桃在电话那边问。
“没什么，”林向屿说，“谁先表白很重要吗？”
“觉得她还不错，所以就在一起了，是吗？那就是说，谁都可以？”胡桃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我也可以吗？”
林向屿终于舒展开眉头，似乎是很愉悦地笑了：“你不行。”
胡桃的手指死死掐住自己的手心，痛得钻心，她只觉得心中有一面墙轰然倒塌。
“为什么我不行？”
“不知道，”林向屿伸了个懒腰，表情夸张地说，“喂，难道你可以想象吗？我和你谈恋爱的样子？”
“说得也是，”胡桃继续故作轻松地说，“仔细想一想，让我们两个人手拉手一起喝一杯珍珠奶茶，在大庭广众下抱着亲来亲去，想想我鸡皮疙瘩都掉一地了。多谢林大少爷手下留情，没有指染臣妾。”
“什么指染，”林向屿哭笑不得，“那叫染指！真是的，怎么考上大学的。”
这天晚上，林向屿去学校后门的小吃街买夜宵，室友和他一起，肩负整个寝室的任务。两个人在烟雾缭绕的烧烤摊子前站着，老板用绳子吊了一个灯泡，有小飞蛾在围着飞来飞去。
室友从包里摸出打火机，递了一支烟给林向屿，他摇摇头。
“忘了你不抽烟。”室友笑着将烟别到耳朵上，用手肘捅了捅他，“想什么呢，一直发愣。”
“没，我这是盯着老板，怕他手抖，孜然放太多。”
“孜然就是要多放点才好吃呢。”
林向屿笑笑，没有回答。
他不想承认，站在最喧嚣热闹的街头，此时此刻，他忽然想起了胡桃。他总是时不时地想起她，毕竟他们相识太久，关于这个人的回忆实在是太多。
想起她插科打诨地问他：“为什么我不行？”
可惜这个问题的答案，要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能真的懂得。
而此时此刻，城市另一端的胡桃，踩着宽松过头的拖鞋，推开阳台的门。她走到栏杆边上，看得见城市的车如流水马如龙，人来人往，也不知道每个人都有着怎样的命运。
胡桃想起平安夜那天晚上，林向屿从胡琳演出的礼堂出来，给她打电话，汇报任务圆满完成。他问她有没有苹果吃，胡桃对着一箱子的苹果，睁着眼睛说瞎话，说没有。
她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要报C大？”
“说出来肯定被你骂，”林向屿漫不经心地笑，十二月的气温已经降下来，胡桃能想象，他说话的时候嘴边会哈出一团热气，他说，“不是约好了吗，要一起念大学，吃喝玩乐轧马路，要一起认认真真地浪费青春，胡桃……我答应过你的。”
“你呢？”林向屿还是不紧不慢，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让人分不清他只是随口一问，还是在心底藏了许久，他问胡桃，“那时候我给你打电话，你不是说，留在本地念师范吗？”
那天她是怎么回答的？胡桃自己都不记得了。
有风从阳台吹过，送来盈盈暗香，一月已经剩不下太多的花了。胡桃想，大约是提前绽放的蜡梅，才能在寒冬里停留那样久。
夜空里难得看得见星星，一闪一闪，最亮的那两颗靠得太近，让人误以为它们会永远在一起。可让人遗憾的是，这早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发出的光。再美丽再耀眼的星辰，或许都已经在无边无垠的、寂寞的宇宙中灰飞烟灭了。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他们曾经那样、那样近过，只差一点点。
一点点。
奈何缘浅。

第七章 2006年，最佳损友
1.
大一下学期，胡桃开始找一些兼职打工，做家教、发传单、出礼仪、当模特。二月份的冷空气还没散开，她穿着超短裙站在大街上，晚上回到寝室用体温计一测，38.5℃。
她给林向屿发短信的时候，正一个人在校医院的走廊上坐着打点滴。夜已经深了，胡桃坐的位子正对着窗户，窗户半开半掩，看得见学校里的一座山丘，树影婆娑，月光似水。
她把手机设置为了震动，握在没有输液的那只手里，没多久，林向屿的短信就回过来了，他问：“方便接电话吗？”
林向屿在电话里不满地问她：“你干吗这么拼命？”
胡桃实话实说：“我想存点钱，不想再用胡叔的钱。”
胡桃轻声说：“我很早以前就想过了，我迟早得独立出户，胡叔待我再好，没亲没名的，始终不好。我小时候就特别渴望能自己挣钱，现在终于能存一点了，虽然不多，但是至少让我觉得安心。”
林向屿无言以对，胡桃向来早熟，她肩膀上的负担、考虑的未来，始终比同龄人多太多。
林向屿想了想说：“上海消费本来就要高一些，你全靠自己，你胡叔和胡琳都不会答应的。”
“我也没打算这么早告诉他们，胡叔的钱我都留着，毕业的时候，都还回去。”
林向屿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像胡桃这样的女孩子，她的安全感永远不是别人给得了的。
“要不然这样吧，”林向屿说，“我教你做理财，本金我出，等赚了你再还给我。”
高考结束后，林向屿的父母给了他两百万的启动资金，随便他投资。林向屿脑子聪明，找关系让许成承包了园林工艺，他负责资金，很快就赚了一大笔。
胡桃想了想：“这样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林向屿蹙着眉头，显然已经有些不悦，他说，“你一个人在校医院打点滴就很好吗？还要多久？”
胡桃估算了一下时间：“两个小时。”
“那你等会儿怎么回寝室？门都关了吧。”
胡桃哑口无言，低头认错：“我知道错了。”
林向屿干脆也不睡觉了，去寝室的客厅里给胡桃发短信陪她聊天。两个人挂着耳机打着电话，不说话也没有关系，胡桃知道，他在就好。自从寒假结束后，他们两人已经很久没有这样长时间地打电话了。
彼此间的话题越来越少，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连天天在网上刷明星的室友齐悦都察觉出来，问胡桃：“你和男朋友是吵架了吗？”
“没，”胡桃苦笑，百口莫辩，“他不是我男朋友。”
“真的吗？”在床上敷面膜的项洁洁“噌”的一下坐起来，含混不清地说，“我手上有好货，你要不要考虑看看？”
唐菀静听不下去了，对项洁洁说：“女孩子怎么能这样说话。”
唐菀静的男朋友是她的直系学长，两个人都是上海本地人，高中就是同校，一起创办文学社。他常常请唐菀静全寝室的人吃饭，两个人志同道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唐菀静会一改往日的安静，整个人都生动起来。
项洁洁曾经摇头晃脑地点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是让人羡慕不已啊。”
唐菀静数落完项洁洁，又转过头跟胡桃说：“不过她说的也有道理，喜欢你的男生那么多，不要对每一个都拒之千里。”
“就是就是，你翻翻你的通讯录和校内网的好友，性别男、爱好女的，五根指头都数得过来。”
胡桃笑：“你们怎么都不去说说齐悦？”
齐悦一把抱住自己桌子上的胡歌的公仔：“我有我的逍遥哥哥就够了！”
项洁洁冲她翻了个白眼，走上去戳了戳“胡歌”的眼睛，戏谑地说：“是是是，月如妹妹。”
齐悦拼死护住自己的周边们，让它们免遭项洁洁的毒手。
正好这周有学院篮球比赛，唐菀静要去给男朋友加油，项洁洁是学生会的干事，必须到场。
“明天八点起来吧？”
“八点？”项洁洁夸张地鬼哭狼嚎，“会死人的，我好不容易才从中学生活脱离出来！八点起床是绝对不可能的！”
唐菀静无奈：“那我先起来，帮你带早饭。”
“万岁！”
齐悦忽然开口：“菀静，你帮我也带一份吧，我也要去。”
“你去？”项洁洁打量了齐悦一眼，“有诈。”
“哎，不是说和经济学院的打吗？他们队里有对双胞胎，集齐了世间的大爱！啊啊啊，兄弟爱什么的，完全就是我的萌点啊！”齐悦捧住脸，眼冒爱心。
项洁洁决定不再搭理她，将目标转向胡桃，煽动她一起去：“走吧，整天窝在自习室里，人都快窝出病了，你看你脸色那么苍白，就跟没晒过太阳一样。”
于是第二天，全院的人首次见到了院花胡桃出现在篮球场边。胡桃打扮得很普通，只穿了普通的白色T恤加牛仔裤，头发扎成马尾辫，扣一顶棒球帽，看起来高高瘦瘦。日常生活原本就无聊，大家便开始交头接耳，猜测胡桃出现的原因。
英语学院的男生们都没想到胡桃竟然会来当啦啦队，一个个兴奋得跟刚下山的猴子一样，隔着大老远就开始吹口哨。经济学院的人见了这阵势，也频频回头来看胡桃，对她指指点点。胡桃硬着头皮，在观众席上坐下来。
经济学院的人穿红色球衣，十分打眼。他们的队长穿10号球衣，和林向屿喜欢的那件球衣一模一样，胡桃习惯性地多留意了两眼。
这一看，胡桃倒是吃了一惊，“10号”的身高体形和林向屿都很相似。运球的时候左手会向后摆动，也是林向屿的小习惯。
胡桃一动不动地盯着他，想起林向屿，觉得很难过。
想起他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想起他们现在分别在两座城市。
不知道他此时此刻，正在做着什么。
“经济学院打得挺不错的。”胡桃说。
“是啊，他们队长人气超高，是个富二代，长得也帅，有兴趣吗？我给你介绍介绍。”项洁洁随口说道。
“……不用了。”
这场球赛打得很衰，炎炎烈日，大地都快被烤化了，胡桃他们学院被全方面碾压，输了十四分，遭到一片嘘声。唐菀静跟着男朋友走了，两个人约好了要一起看电影，不过看学长的心情十分低落，胡桃她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情绪低落的人不止唐菀静的男朋友，还有齐悦，她的双胞胎兄弟都没上场，连个人影都没有，就算经济学院赢了，她也觉得自己被骗了。
项洁洁却十分开心，因为英语学院被踢出局，她终于解脱，从此再也不用来当跑腿的小妹。上了大学，大家似乎都没有什么集体荣誉感，什么团结一致啊，优秀班级啊，中学时代的凝聚力，如今说起来都觉得幼稚可笑。
“不过，经济学院的人长得可真帅啊。”项洁洁一把勾住齐悦的脖子，咂吧着嘴，“对吧，胡桃？”
她们走到小卖部门口，胡桃在思考买冰淇淋还是酸奶，有些心不在焉，点点头，随口说道：“嗯，10号球技挺不错的。”
但还是林向屿帅一点，胡桃偏心地想，啊，好想看林向屿打篮球啊，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机会了。
“真的吗？你真看上他们的10号了？那个男生叫——”项洁洁忽然住口。
胡桃不解，看了一眼项洁洁，然后顺着她僵硬的视线望过去，看到一群穿着红色球服的男生站在自己面前，个个脸上都带着意味不明的笑容。
胡桃心里“咯噔”了一下。
果然，站在中间的男生手指转着篮球，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接上了项洁洁剩下的话：“——周珩。”
当天晚上，英语学院院花胡桃看上了经济学院风云人物周衍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火速传遍全校。两个人的社交网络下，突然多了一大堆不明来路的留言，比如“还我男神！！！”“我女神会看上你？呸！”“不要脸！”“有种来单挑！”……
项洁洁在寝室里兴奋地现场播报，胡桃毫无兴趣，背着书包出门去上自习了。
2.
大二上半学期，林向屿发表了两篇很有分量的SCI论文，关于海洋生物保护和环境检测，得到了学术界一致好评。林向屿从来没有向胡桃提起过这些，还是几个星期后许成在班级QQ群里，吵着嚷着要大科学家的签名，她才知道。
胡桃觉得林向屿是自己见过的最神奇的人，理所当然地吊儿郎当着，可是面对决定要做的事情，又努力认真得让人害怕。
胡桃打电话去给他道喜。“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林向屿实话实说，“发表论文，并不算得是荣耀，只是对自己学习成果的一个总结。”
“接下来呢，有什么打算？”
“最近在抢托福考位，”林向屿哭丧着脸，“要是这个月再刷不到，就只有打着飞的去考试了。”
“好啊，飞来上海，请你吃蟹黄小笼包。”
“你还真希望我没有考位啊？”
胡桃吐吐舌头：“我们学校规定十二月才能报名，我周围同学也有考托福雅思的你是要出国吗？”
“有这方面的打算，在生物保护方面，欧美发达国家确实做得比我们好很多，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我一直在看外国的文献，被他们的思想所震撼。他们的教育方式和我们差别很大，对于自然和生命的理解，也让我大为佩服，觉得自己真是井底之蛙。”
林向屿难得严肃认真，他的声音低沉，又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朗：“我所见过的只是这个世界极小的一部分，我想要看得更多，走更多的路，遇见更多的人。”
胡桃趴在自习室外的栏杆上，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风吹得她发丝飞舞，她由衷地感叹：“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总有一个人，会让你觉得，能生于世上，是那么好。
他是欢快的、明亮的、充满希望的。
林向屿告诉胡桃，C大有去美国的2+2项目，明年有一个TOP 10的名额，对方的教授看过林向屿的论文，主动给他发邮件，钦点了他的名字，并且破天荒地拨出全额奖学金。现在双方学校正在进行前期的准备，一等到他的托福成绩出来，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以你大三就要去美国了？”胡桃倒吸一口凉气。
“不出意外的话。”林向屿说，“那名教授曾经获得诺贝尔生物学奖，以前曾经小时候我爸带我去美国，曾和他有过一面之缘，但我从来没有奢望过，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他的学生。”
林向屿的论文刊登以后，收到许多国际学术会议的邀请，开始频繁地往欧洲跑。他不常更新自己社交网络的状态，但是每到一处，都会写一张明信片给胡桃。海外邮寄时间长，等上一个月是常有的事。看着明信片上林向屿说夏天海岛的味道，说炙热的阳光和金色的沙滩，而上海已经进入梅雨季节，雨水绵绵不断，天空郁积了厚厚的乌云。
许然然主攻的方向是海洋环境治理，据说跟了在国内鼎鼎有名的一位导师，她是实验室里最年轻的学生。听说她常常一个人四处跑，做考察和测量记录，胡桃看过她最新的一张照片，整天风吹日晒的，黑了不少，但是神采奕奕。
胡桃很少过问他们二人的感情，那毕竟再和她没有半点关系。
他们在各自的命运上行走，终于越来越远。
这周五，胡桃中午午休时被闹钟吵醒，她关了手机，利索地下楼梯。
寝室里另外三个人还在床上，齐悦睡得迷迷糊糊，问胡桃：“你要去教室吗？”
“嗯。”
“下午‘马哲’帮我占个座。”
听到“马哲”两个字，项洁洁和唐菀静也清醒不少，表示也要占座。
“要后排的！后排的！”齐悦强调道。
胡桃笑着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让她安心继续睡。
马哲课在第二大节，是公开的必修大课。胡桃提前到了教室，用本子占好座位，来得晚的同学，就只能去坐前排了。上课前五分钟，学生们陆续来了，项洁洁和唐菀静跑着进入教室，气喘吁吁。
“齐悦呢？”胡桃问。
“别提了，起床失败。”项洁洁摆摆手，从书包里拿出高数的作业，再立一本马哲的课本在桌面上。
这时，两个男生从教室的后门走进来，站在走道上，看着全场爆满的情景，耸耸肩：“走吧，翘了。”
胡桃没有注意，忙着和项洁洁说话，得知齐悦不来后，顺手将右手边占位子的书收起来。两个正准备转身的男生一愣，用奇怪的目光打量胡桃。
其中一人认出了胡桃，捅了捅周珩：“哟，这不是英语系那个美人儿吗？还特意给你占位呢。”
他这一开口，周围人的目光全部聚集过来，在胡桃和周珩之间来回扫视，再看看胡桃旁边的空位，异口同声地发出“哦——”的感叹。
周珩双臂环抱，用有趣的目光盯着胡桃，然后拉开椅子坐下来，顺便给好友一记飞吻：“要翘你自己翘，别拉上我，我可是好学生。”
“重色轻友啊重色轻友！”
胡桃抬头瞟了周珩一眼，撇撇嘴，没说什么，低下头继续写作业。
这节马哲课，全班恐怕只有作为当事人的胡桃上得最为认真。她甚至听到了手机拍照的“咔咔”声，胡桃无奈地在心底翻着白眼，偷偷给齐悦发短信：“这辈子都甭指望我再给你占座！”
而在寝室里，刚刚醒来的齐悦揉了揉眼睛，点开这条消息，发出死得不明不白的惨叫声。
不过胡桃和周珩的“缘分”，显然远远不止如此。周末的时候，胡桃她们一寝室的人按照惯例去学校外面打牙祭，改善伙食。
四个人走进她们聚餐最爱去的那家火锅店，才发现今天被别的学生包场了。四个人馋虫上脑，胡桃和齐悦还在和老板好说歹说，问有没有空出来的座位，项洁洁忽然大声说：“咦，菀静，那不是你男朋友吗？”
于是一寝室四个人终于顺理成章地留了下来。
可是胡桃系好围裙坐下后，赫然看到了正坐在她对面的周珩！她挑眉看了看自己寝室的另外三个女生，只见一桌子的人，除了她和周珩在大眼瞪小眼以外，其他人都开始左顾右盼，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胡桃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无论如何，总归是有肉吃了。
吃饭的时候倒没有出什么让人尴尬的事情，一盘接一盘的肉下去，一群人不用自我介绍，自然而然就熟了起来。
“毛肚好了！”
“快！把鸭肠捞起来！”
“慢着！土豆要最后放！会败锅的！”
“强烈要求再来一盘肥牛！”
“猪脑猪脑，谁吃？”
“王老吉，辣死我了，我要王老吉！”
“……”
项洁洁她们大概是做贼心虚，不断地给胡桃夹菜。她的碗满得冒出来，胡桃低头在寝室的QQ群里说：“回去再找你们算账！”表面上却仍带着微笑，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解决完了面前的“小山”。
中年人吃火锅，讲究一边摆龙门阵，一边慢慢涮，从中午涮到华灯初上，一杯酒一个故事，打燃锅再来一轮。而年轻人吃火锅，大多速战速决，风卷残云，酒足饭饱后，相约下次再聚，青春的劲儿，从筷子尖一路传递到胃里。
吃到散场，有人提议转战KTV，一群人开开心心地附和着。周珩举手：“今晚有事，算我头上。”
然后他站起身，拿起外套准备离开。项洁洁赶忙一推胡桃：“等一下！这里也有人要回去，你们结个伴吧。”
胡桃一脸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回去了？”
齐悦冲她挤眉弄眼：“是的呀，来的路上，你自己说晚上还要背单词，快走快走，作为祖国的栋梁，一定要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周珩将外套搭在手臂上，好整以暇地看着胡桃，一副“别演了，我已经知道你想要跟我单独相处”的眼神。胡桃百口莫辩，抓起背包，硬着头皮走到了他面前。
从火锅店回学校不远，两个人走路回去。周珩走在靠马路的那一侧，他身材和林向屿相似，都是高高瘦瘦的男生，他将手插在衣兜里，和胡桃保持着安全距离。
好在周珩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但是话不多，没有刻意找话题，那样只会显得更尴尬。
胡桃看着前方的路，不知为何，心中有些酸楚，想到如果身边的人是林向屿，如果他们还是中学时候的彼此，他一定会说很多笑话逗她开心，还会做鬼脸，还会唱歌给她听。
绿灯亮起，过马路的时候，周珩忽然扯了扯胡桃的背包，将她拉到自己的左边。胡桃有些诧异，抬头看他，周珩睨了胡桃一眼，撇撇嘴，没说话。胡桃这才反应过来，右边是车来的方向。
“谢谢你。”
这是胡桃对周珩说的第一句话。
这天晚上回去，学校的BBS再次炸开了锅，有人拍到了胡桃和周珩并肩走在一起的画面，标题劲爆：“公开恋情！少男少女心碎之夜！”
胡桃坐在电脑前，哭笑不得地点开照片，夜晚黑再加上拍照的手机像素低，只能看个大概。项洁洁凑上来，指着屏幕上的周珩说：“看看，这身高，这侧脸，货真价实的美男子啊！”
胡桃面无表情，抓起后背的靠枕向她砸去。
3.
胡桃流年不利，刚刚才在学校的网络上出了一下名，晚上从自习室出来，刚好楼道的灯坏掉了，她下楼梯时没踩稳，摔了下去。
林向屿正好打电话来问她，最近过得如何，胡桃哭丧着一张脸，告诉了他这个“喜讯”。
“那你是回不来了？”林向屿幸灾乐祸，“我们吃火锅的时候，一定会给你发来亲切的问候。”
“禽兽啊！”胡桃说，“见色忘友，还说是最好的朋友，有了女朋友，连假惺惺慰问一句都给省了。”
“哈哈，你想要怎么慰问？”
“我想吃提拉米苏，想吃芒果千层蛋糕，”胡桃咂着嘴，躺在病床上，腿上打着石膏，“还要吃猪蹄。你不知道，我们学校美食街上有家烤猪蹄，多么多么好吃。”
林向屿哈哈大笑：“好的好的，没问题，我会替你全都吃一遍的，至于你嘛——大白天的，就别做梦了。”
胡桃恶狠狠地挂了他的电话，正好项洁洁她们提着一袋鸭脖推门而入。
“亲人啊！”胡桃眼泪汪汪地看着她们。
项洁洁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拿出手套和鸭脖，和唐菀静、齐悦一起，坐在胡桃的病床前，一边啃一边聊天。
“等等！也分给我一份啊！”胡桃有气无力地哀求。
“你啊，早该受罪买个教训，以后走路小心点，还有，晚上那么晚了，不要一个人走路。”
“知道了，鸭脖鸭脖。”
项洁洁她们却是铁了心不让胡桃如愿以偿，当着胡桃的面，把一袋鸭脖啃得干干净净，还不忘把垃圾一起带走。
“你们都给我记住！”胡桃躺在病床上，看着自己肿起来的腿，对着病房的门大哭。
这时候，有人推门而入，好奇地问：“记住什么？”
胡桃抬起眼，看到了抱着一大束白色玫瑰的周珩。
“你——”胡桃一愣。
周珩不耐烦地看了看胡桃，更不耐烦地看了看自己怀中的玫瑰花，像是很嫌弃地把它丢在胡桃的被子上：“早日康复。”
胡桃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谢谢你。”
周珩摆摆手：“正好路过。”
话虽这样说，周珩却似乎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拉过床边的椅子，面朝椅背坐下，看着胡桃，不说话。
胡桃躺得百无聊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周珩看到了，一声不吭地走上来，帮她把枕头抽出来放在背后，扶着她的身体，让她慢慢坐起来。
林向屿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一幕。
胡桃低下头，靠在男人身上，冲他露出温柔的笑容。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落在两个人的身上，像是撒了一层金色的细粉。
林向屿脑海“嗡”的一声炸开来，许多画面飞过，最后定格在那个夜晚，她在电话里跟他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林向屿下意识地往后一退，离开了病房。走廊上只有他一个人，手中的塑料袋勒得他手指有点疼，他垂下眼，看了看袋子里的东西。
提拉米苏、芒果千层蛋糕、烤猪蹄，还有她最喜欢的车厘子。
他是在结束了和胡桃的电话后，立刻赶到机场，买了最近一班去上海的机票。下了飞机后，直接打了个车来胡桃的学校，这是他第一次来，好不容易才打听到胡桃说的美食街上那家好吃的猪蹄。
就在几分钟前，他提着沉甸甸的食物，嘴角还噙着笑，想象出现在胡桃的病房的那一刹那，她一定会激动得尖叫。
到那个时候，他就能摆出一副嫌弃的样子，说：“吃成猪了，可没人要你。”
而她就会像从前一样，迫不及待地撕开食品包装，吃得满嘴都是奶油。
剧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吗？林向屿的笑容还在脸上，究竟是哪里出了错？
年少的时候，他们总是形影不离，并肩而行，夕阳落下，他们的影子紧紧靠在一起。
那时候，可能就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过，会有分开的一天。
短短几年而已，他有了亲密女友，她也有了心上之人，在她需要的时候，第一时间赶来，出现在她身边为她挡风遮雨的人，不再是他。
或许，她再也不需要自己了。林向屿想。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一年许下的承诺，是不是也走到了尽头？
林向屿走出校医院，正好看到不远处的垃圾桶边，一只小猫在翻着垃圾找吃的。他苦笑了一下，走到小猫面前，把给胡桃买的蛋糕拿出来，用勺子挖下来一点点，递到小猫嘴边。小猫“喵”地叫了一声，伸出舌头舔了舔蛋糕。
林向屿失落地笑了笑，将蛋糕全部拿出来，放在垃圾桶边上，然后站起身，静静地看着流浪猫将它们吃掉。
上飞机之前，他拿出手机，想要给胡桃发一条信息，编辑好了内容，“好些了吗”，却久久按不下发送键。他的手指顿了顿，最后又一字一字删去，关掉了手机。
航班在夜晚起飞，这是今天离开上海的最后一班飞机。林向屿低下头，想到要是当初，没有那一念之差，他们仍然在同一座城市，朝夕相伴，是否就不会有今日的这一幕？
匆匆一瞥，竟然连见一面的勇气都没有。
4.
胡桃不知道林向屿曾来过上海的事情，她脚伤痊愈出院的时候，还给林向屿打了个电话：“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好啦，好啦，”林向屿在电话那头淡淡地说，“你的提拉米苏、你的芒果千层、你的烤猪蹄，吃成猪了，可没人要你。”
“这个你就别担心了，”胡桃没有听出他情绪不佳，照往常一样和他开玩笑，“追我的人可多着呢。”
“是吗？”林向屿用肩膀和耳朵夹着手机，翻着桌子上的论文，顿了顿，说，“有个人照顾你，也是好事。”
挂了电话，林向屿的手指还夹着打印着论文的A4纸，他的目光却无法聚焦，脑海中想起自己曾经问胡桃，究竟怎样，才算是爱上了一个人。
她回答说，等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就会知道了。
她就在他的身边，他就在她的身边。
突然实验室的门被推开，许然然抱着专业书走了过来，叫林向屿：“向屿。”
林向屿回过头，恍惚地看着她。
许然然问：“你看到我发给你的邮件了吗？就是上次提过的印度尼西亚的那个岛，据说最近有出现虎鲸的消息。我给教授提了申请，他愿意拔一点资金给我，资助这次旅程。我好开心！可以和你一起去潜水了！”
林向屿看着许然然，没有说话。
“怎么了？”
“然然，”林向屿说，“抱歉，我们分手吧。”
许然然的笑容凝固，她眨了眨眼睛，像是没有听清楚林向屿的话：“嗯？你说什么？”
林向屿深吸一口气：“对不起。”
“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林向屿有些艰难地开口：“我好像，一直以来都弄错了一件事。”
“很重要吗？”
“很重要。”
许然然垂下眼帘，看到自己的裙摆，还有自己的鞋子，远一点，是林向屿的篮球鞋，火红的颜色，看起来又骚包又扎眼。“骚包”这个词自己是从哪儿学会的？许然然想了想，似乎是胡桃，她总是这样嘲笑林向屿。
还有什么？许然然问自己，眼眶渐渐涌上泪来，还有什么是关于他的？
良久，许然然才开口：“我知道了，但是……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最后一件事。”
她从书中抽出早已打印好的行程表，递给林向屿：“和我一起去看虎鲸吧。”
转眼又是一个月，托和周珩几次莫名其妙的巧合的福，胡桃这段时间的生活确实比大一时丰富了不少，也出名了许多。不过她也因此更加讨厌社交网络，不再更新自己的状态，每次上网，也只是去关注林向屿的动静，他的每一条状态她还是都会留言，在每一张照片上点“喜欢”。
她每天都勤恳而努力地活着，常常一个人走在路上，听着歌，看着人来人往，觉得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至少她和自己的孤独相处融洽，各得其所。
直到胡桃接到那通电话。
当时胡桃正在上《西方文学鉴赏》课，手机铃声响起，屏幕上显示“未知号码”，胡桃以为是骚扰电话，直接挂掉。
可是打电话的人并没有泄气，又打来一次，胡桃弯下腰，躲在桌子下面，接起来：“喂？你好。”
回答她的，是叽里呱啦一长串带着浓浓口音的英文。胡桃蹙眉，隐约听到“Mr.Lin”，她预感到什么，弓着腰从教室后门溜出去。
等到了走廊上，胡桃不得不打断对方，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事。那头背景声嘈杂，信号很差，所以胡桃不得不重复了两次：“Pardon？”
对方放慢了语速，胡桃终于听清楚了，像极了每一部电视剧里那冰冷无情的台词，他问：“请问你是不是林先生的家属？他在潜水时发生意外，现在正在医院进行急救，希望能够有与病人相关的人在场。”
而她是他在潜水前签署的安全责任书里的紧急联系人。
地址是印度尼西亚的一座小岛，位于印度洋赤道以南，要不是林向屿曾经在电话里向她提起过这里，胡桃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听说这个地名。
更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去到那里。
胡桃魂不守舍，一路狂奔回到寝室，撞上出门扔饭盒的齐悦，被溅了一身的菜汤。她顾不得换衣服，赶忙上网订机票，从衣柜里扒拉出行李箱，往里面塞衣服，动作进行到一半，她却停了下来，跌坐在地上，像是没有灵魂的木头人。
齐悦走过来，担心地问：“胡桃，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什么。”胡桃微笑着眨眨眼睛。
“要真没事的话，你怎么哭了呢？”
这个时候，正好项洁洁和唐菀静推门而入，项洁洁看到胡桃，松了口气：“胡桃，你怎么课上一半就跑了，担心死我们了。喏，书包给你拿回来了。”
“谢谢。”胡桃低着头，整理行李箱。
唐菀静也瞧出了她不对劲，问：“怎么了？”
“要出去一趟，”她说，“朋友遇到点事，我不在的时候，查寝和点名就只能麻烦你们了。”
“什么事？严重吗？你要去多久？去哪里？”项洁洁问。
“我也不知道。”
胡桃露出苍白无力的笑容，她茫然四顾，看到自己桌子上放的笔筒，从高中用到现在，林向屿总喜欢往里面投硬币，说那是许愿池。
而此时，他们相隔几万公里，他生死不明。
如果真的有许愿池，那么她只剩下一个心愿。
只求他平安。
从上海飞去印尼的航班，绝大部分要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转机，中间有整整十个小时的等待时间。
机场冷气开得过低，胡桃一个人坐在大厅的椅子上，被冻得嘴唇乌青。有善良的旅客拍了拍她的肩膀，胡桃抬起头，看到一名白人妇女，浅色的卷发和蓝色的眼睛，她递给胡桃一杯热咖啡。胡桃近三十个小时没有休息，双眼布满血丝，脸色惨白，接过她的咖啡，十分诚恳地说：“谢谢。”
对方点头微笑，在胡桃身边的座位上坐下来：“你看起来很不好。”
“是吗？”胡桃手里捧着纸杯，终于感受到了一点温暖。
女人和胡桃随意聊起了天，胡桃虽然是英语专业，但是她的英文算不上流利，她此时脑子又乱作一团，说话有些颠三倒四，讲了半天对方终于大概明白了她此时的处境。
“我每年都来这里，做义工，今年是最后一次了。”女人说，“我身体出了点毛病，以后要一直住在医院里。”
胡桃很惊讶：“我很抱歉……”
“可是我并不觉得太难过，能一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已十分知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生活总不会只有苦难。”
胡桃最后抵达目的地时，已经是凌晨。她在机场叫了一辆收费昂贵的计程车去医院，她的电话没有信号，只好去医院的服务台询问，有没有一名叫“林”的病人。
护士还在电脑上进行搜索，忽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胡桃的肩膀。
她猛然回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林向屿，他站在灯光下，高高瘦瘦的，影子缩成一团。他们确实有一些日子不见，此时此刻，他猝不及防地出现，胡桃觉得时间就此停滞。
他面色苍白，眼眶通红，有气无力地驼着背，看起来很累。胡桃心疼得要命，想知道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才会把疲惫全都刻在了脸上。
林向屿走到她面前，从包里拿出手机，在上面打字：“你怎么来了？”
胡桃终于回过神，时间一秒，滴答，她的心跳就一下，扑通。
她抱住林向屿，在异国他乡，众目睽睽之下，终于号啕大哭起来。
此时已经是凌晨，万籁俱寂。林向屿见胡桃面色憔悴，嘱咐她不要再多问，先回到酒店休息。胡桃知道林向屿此时不欲多言语，见他平安无事，她心中的巨石落地，这两日马不停蹄的奔波和劳累，在这一刻终于席卷而来。
胡桃睡得很沉，她做了一个梦。梦到高中最后一次运动会，林向屿报的是跳高，她混在人群里给他做啦啦队。
裁判口哨吹响，林向屿弯腰向横杆冲过去，天空澄澈，他身上的蓝色是地上的水，和天上的海遥相呼应。那一刻，胡桃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他背跃过杆，她的世界也只剩下他来过的阴影。
胡桃醒来的时候，才早上八点，她坐在床上，回想刚才的梦，有劫后余生的庆幸，又隐约觉得不安。胡桃在酒店的海边找到林向屿，他蹲在沙滩上，一动也不动地望着远方的海。海岛临近赤道，一年几乎有三百六十天艳阳高照，偏偏这天天气阴霾，乌云密布。
胡桃走到林向屿身边坐下，从包里摸出耳机递给他一只。林向屿摇头拒绝。
耳机里传来周杰伦的歌声：“汹涌潮水，你听明白，不是浪而是泪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胡桃心底的焦虑越来越重，她终于忍不住开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那时候接到电话，他们说你在潜水时发生意外，我、我、我从上海赶来，以为你真的有什么不测。”
林向屿的声带暂时受损，医生嘱咐他尽量不要说话。他拿出手机想要打字，胡桃早有准备，拿出一个黑色硬皮笔记本，递给他。
林向屿写得很慢，胡桃转过头，耐心地等他。他的手指很好看，洁白修长，骨节分明，有一种蕴藏着无限力量的美丽。
一会儿后，胡桃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这座小岛属于印度洋，偶尔会有虎鲸出现，林向屿和许然然就是为此而来。林向屿已经取得了高级潜水资格证，一连一个星期，天天都下水。最后一天，还是没有任何收获，在他们决定放弃的时候，听说有游客真的发现了虎鲸，于是他们决定再多留一天。
在胡桃往后漫长的一生中，回想起这件事，她还是忍不住想，造化弄人。
如果林向屿和许然然没有多留这一天，那么他们所有人的命运都会截然不同。
他们在潜水时遇到小型的海底地震，他的仪器失控，险些丧命海底。最后他被救生员从海底救起，警察在他下水前签署的安全责任书上找到了胡桃的电话号码，通知了胡桃。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胡桃拍着胸口，长舒一口气。
她抬起头，却看见林向屿怔怔地看着自己。
他的眼睛里似乎住了一片海，海面平静，而海洋的深处却是波涛汹涌，他是如此深沉而哀伤，他就这样，静静地看着胡桃。过了许久，胡桃终于听到了他沙哑的声音，他说：“然然死了。”
不远处海浪拍打，乌云渐渐散开，能看见一束金色的阳光射下，仿佛在救赎众生。可胡桃却觉得如遭雷劈，她不敢相信地看着林向屿，耳朵再次嗡嗡作响。
两年前，她母亲去世的那一幕重现在眼前，她站在空荡荡的医院走廊上，听到医生说：“人死不能复生。”
恍惚间，胡桃觉得自己的梦还没有醒。一定是因为自己太嫉妒许然然了，是的，她嫉妒许然然，可是她从来不肯承认，还总是虚伪地让自己去祝福。
自己从第一眼看到许然然坐在林向屿身边的时候就嫉妒她，看着她顺理成章地走在林向屿的身边，夺走自己的心上人，怎么能不恨呢？
一定是这样，她才做了这样一个恶毒的梦。
生离死别，她比谁都要明白其中的痛。她跪倒在母亲灵堂里哭得昏厥的那日，还仿佛只是昨天。那是她第一次遭遇身边的人离世，没有想到，第二次，竟然是许然然。
死亡究竟是什么？我们降临在这人间，活着的每一刻，都是在向死亡迈进，那离开，究竟是结束，还是开始？
5.
胡桃陪着林向屿，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将许然然的尸体火化。他们在电话里通知了许然然的父母，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承受不住这样的噩耗，许然然的母亲当场崩溃。但由于他们没有护照，所有的手续和签字，都是委托给林向屿来办理。
林向屿捧着许然然的骨灰盒坐上飞机，在飞机起飞的时候，胡桃透过机窗，看到脚下一片汪洋大海。雨后初晴，阳光普照大地，天空中浮现一座七色的彩虹桥，一层一层，明亮热烈的色彩交错，在蔚蓝色的大海之上，瑰丽磅礴，照耀整个人间。
她轻轻拍了拍林向屿，指着窗外：“你看，奇迹。”
那一刻，胡桃想到在机场遇到的外国女人，她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生命总不会只有苦难。
胡桃眼角湿润，拼命止住渐渐盈眶的泪水。
他们转机两次，历经二十三个小时，终于回到C市。
林向屿一路不言不语，他的车停在机场，交了上千元的停车费。他先将胡桃送回家，之后准备去许家。
“我陪你。”胡桃说。
“不行。”林向屿第一次用这样严厉的语气和胡桃说话，他转过头，见胡桃面色担忧，才放缓了语气，“这件事和你没有关系，我做错了事，自然是自己去承担。”
胡桃知道他心意已决，她也无可奈何。防风玻璃前挂着一个绣着“平安”的香包，随着车身一起一停微微摆动。胡桃在心底叹了口气，打开车门的时候，胡桃回过头，对林向屿说：“你知道的，无论如何，我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林向屿忽然叫住她：“胡桃。”
胡桃回过头看他。
林向屿有一下没一下地叩打着方向盘，看着她的眼睛，问：“你说，人在死亡前最后一刻，会看到什么？”
胡桃想了想，说：“会看到，自己对人世最后的眷恋吧。”
林向屿盯着胡桃，沉默了许久，低声问：“是吗？”
“是吧，”胡桃笑了笑，“三千红尘，总有舍不得，求不得。”
胡桃见林向屿沉默，她鼓起勇气，问：“你……那时候，看到了什么？”
极乐世界，还是九重地狱？
林向屿用他黑似深潭的眼眸看着胡桃，摇摇头，静静地开口说：“什么都没有。”
胡桃心中难受，仰起头，不让眼泪流下来。
她知道，他一定说了谎。
他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刻，究竟看到了什么？
下车以后，胡桃看到林向屿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才向许然然家走去。许家住在远离市区的老城区，一大片破旧的老平房，鸡飞狗跳，四处都是垃圾堆。胡桃担心林向屿，心中惴惴不安，躲在墙后，偷偷跟着他。
几分钟后，林向屿出现在许然然家门外，里面传来许父怒气冲冲的声音：“滚！”
林向屿抱着许然然的骨灰盒，静静地站在门口，一动也不动。
也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房门终于打开。许家的大门用的是最古老的防盗门，推开门的时候，会发出“吱呀”的沉重声。
许母推开门，同时一个碗从空中飞过来，林向屿不偏不倚，挨了个正着。碗角砸在他的额头上，登时砸出一条血淋淋的口子。
“啊！”许母被吓了一跳，尖叫出来，然后心有余悸地转过头，对屋中的许父破口大骂，“你干什么！这是要闹出人命来吗！”
“已经出人命了！”许父大吼，“一命偿一命！”
在许母侧身的时候，窗外的阳光直直地射向林向屿的眼睛，一瞬间他眼眶发涩，几乎落下泪来。林向屿这才看清了许家父母。
几个月不见，他们像是苍老了十岁。林向屿是来过许家的，虽然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总是打理得干净整齐，而此时，家徒四壁，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倒显得房间宽敞了不少。
林向屿怀中抱着许然然的骨灰盒，看着坐在椅子上的许父，直直地跪了下去。
男儿膝下有黄金，林向屿天生在蜜糖罐子里泡着长大，连神佛也不跪，却在此时，就这样跪了下去。
这下，就连许父也吃了一惊：“你——”
“这是干吗啊，”许母赶忙来扶他，“有话好好说呀，你这孩子。”
“对不起，”林向屿说，“我没有保护好然然。”
一室沉默。半晌后，许母才叹了一口气，她面色憔悴，身形瘦弱，遭遇了这次剧变，整个人都没有了精神，她说：“其实然然都告诉我们了，你们已经分手了，对吗？”
“不，”林向屿摇摇头，“和我们是否在交往没有关系，然然的事故，是我的责任。”
许母看着他一脸认真的样子，想起第一次见到林向屿这孩子的那天。许然然做完了功课，来摊子上帮忙，有男孩骑着自行车在摊子前停下来，咋咋呼呼地问：“老板，还有菜吗？”
“有有有。”许母抬起头，看到一个穿着夸张的黑色骷髅头短袖的男生，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一看就不是善茬，许母心里想着可别是来闹事的，一边回答，“小伙子要点啥？”
林向屿却已经看到了正在收拾碗筷的许然然，他冲她挥了挥手：“哟，许然然，是你啊。”
他应该是认识许然然的同学里，第一个知道她家境如此窘迫的人。但是他非但没有嘲笑她，还因此对许然然特别照顾，有空的时候，经常到许母摆的摊前，帮忙搭把手。
外人都看得出他家境优渥，林向屿却丝毫没有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该有的样子，做起事来，也不嫌脏嫌累，自己的女儿能遇到这样的男孩子，许父和许母别提有多开心了。
每个人的命里都有劫，而林向屿，无疑就是许然然的劫。
遇上了，欢天喜地，在劫难逃。
“起来吧，”许母无力地叹了口气，捂住眼睛，“我没有办法原谅你，但是如果是然然的话，一定会原谅你。”
没有办法原谅他的，又岂止许家父母，林向屿咬紧牙关，手握成拳头，青筋暴突，他垂着眼帘，心想，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了。
胡桃在墙后等了一会儿，才看见林向屿出来。他手中已经没有了许然然的骨灰盒，他埋着头，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向屿终于停下来，他用手撑在一棵树上，另一只手捂着眼睛。
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是那一刻胡桃知道，他哭了。
她最爱的那个男孩，那个告诉她“不要害怕”的林向屿，正为着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流泪。
她却不能像当年一样，陪在他的身边。她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冲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他。不能对他说，你的难过和痛苦，都让我来承受。
Howmanyroadsmustamanwalksdownbeforetheycallhimaman？
6.
过了两天，胡桃接到林向屿母亲的电话，她在那头语气很焦虑，问胡桃是不是在C市。
“是啊，怎么了？”
林母叹了口气：“桃桃，你过来这边一趟吧。”
林母在电话里告诉胡桃，学校的老师联系上她，问她家中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林向屿原定的去美国2+2的项目，原本一切都按照原计划进展，林向屿却忽然向校方递交申请，要放弃这个机会。
“我知道他这次出了事，可是山洪海啸，大自然的事，也要赖在他的头上吗？桃桃啊，现在也就你说的话他能听得进去了。”
胡桃说：“阿姨，你别着急，我现在过来。”
林母让人开车来接胡桃。从她家到林向屿家的这条路胡桃实在是太熟悉了。每一个路口，每一家卖场，她的青春，几乎就是刻在这一砖一瓦之上的。
胡桃在林向屿的房间门口站了很久，她轻轻靠在门上，闭上眼睛，觉得无法呼吸。过了好久，胡桃才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她敲了敲林向屿的房门，没有应答，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睡觉，只好出声：“是我。”
隔了好久，才听到里面窸窸窣窣的声音，林向屿趿着拖鞋打开房门，一言不发。
在印尼的时候，林向屿本身也受了伤，但是为了不让胡桃担心，加上还要处理许然然的事情，他一直是靠着精神力在强撑。而此时此刻，看到他糟糕的状态，胡桃才终于明白，他一直承受着多大的痛苦。
“林向屿。”
林向屿淡淡地应了一声，然后才侧身让胡桃进自己的卧室。里面的摆设还是胡桃记忆里的样子，她也不客气，坐在了书桌前的凳子上。
胡桃搜肠刮肚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林向屿的行李包还丢在墙角的阴影里，一眼就能看出从他回家到现在根本没有打开过，他像是刻意遗忘了它。胡桃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只好硬着头皮，说：“你还记不记得，高中的时候，学校操场围墙边上有棵树，我说那是梨花，你说不是。前几天我买了本有关植物鉴别的书来看，原来你是对的，那不是梨花，是琼花。”
林向屿没有开口，等她把话说完。胡桃顿了顿，继续说：“传说隋炀帝就是为了看琼花而修的大运河，扬州人说琼花离开了扬州就不能活，结果你看，它比人们想象中还要坚强。”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想说什么，你别笑我。”胡桃低着头，怔怔地看着地板，“琼花是四五月份开的，明年琼花开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琼花吧？你别搪塞我说等以后，以后的琼花是以后的，我就是想看明年的琼花。”
“那句话怎么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林向屿，我真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可是，有些命运我们无力反抗，只能接受。”她一个人絮絮叨叨地说了这么多，还如此文绉绉的，林向屿居然没有个反应，胡桃不由得提高了音量，“下周你去上学吗？”
还是没有回答，胡桃毫不气馁：“林向屿？”
他这才抬起头来，眼里满是痛楚，他说：“别闹了。”
“我没有闹，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是难过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胡桃一字一顿，“无论你多么难过，她都已经离开了。”
她看到林向屿捏紧了拳头，是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她知道自己言重了，可是她不得不说，她得拉他一把，让他站起来。她说：“抱歉。”
林向屿沉默了很久，才用生硬的逐客的语气说：“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手上还打着石膏，笨重的一大块，胡桃想起高中的时候林向屿打篮球骨折的似乎也是这只手，不由得担心地问：“你的手没事吧？”
“福大命大。”林向屿自嘲地说。
等他走到自己身边，胡桃才看到林向屿刚才挡住的书桌上放了一个水晶相框，上面是他和许然然的合照，两个人肩并肩站着，一脸微笑。
胡桃镇定地收回了目光，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先走出了房间。
“妈，我送她回家。”林向屿声音低沉，对自己母亲说。
林母欣慰地点点头，在她看来，只要他肯走出房门，说说话，怎么都是好的。
林向屿在两个人出门后到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他一语不发地看着对面的人群，胡桃觉得他的身子在微微颤抖，这不是一场事故的后遗症，这是他不能接受的一场告别。胡桃一语不发，站在他身边。几十秒后绿灯第一次亮起，林向屿没有动，然后是下一个红灯，人来人往，车如流水，他们一直这样站过了五个红灯，他才终于开口：“走吧。”
说话间，他伸出手紧紧地抓住胡桃的背包，生怕她会消失不见似的。等到他们小心翼翼地过完马路，林向屿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竟然已是大汗淋漓，他终于松开手，对胡桃说：“谢谢。”
胡桃背对着他，说：“带你去一个地方。”
林向屿没有多问，跟着胡桃沉默地走了好长一截路，等抵达小巷子的时候，摆糖人摊的手艺人还在当初的那个位置，穿着浅绿色罩衫，他竟然还认得胡桃和林向屿：“两个人都长高了啊。”
胡桃笑了笑：“祝您身体健康！”
老人摆摆手：“要写字还是画画？”
“写字。”
“写什么？”
胡桃瞟了眼身边不吭声的林向屿，说：“写‘不开心’吧。”
老人拿起盛满糖浆的勺子很快行云流水般写完了三个字，胡桃接过来，举起手递到林向屿眼前晃，不用说，林向屿也猜到了她要做什么。
她大口咬下去，三下五除二就解决完了手中的糖，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棍子上残留的糖丝：“怎么样，很简单吧，吃掉了‘不开心’。”
林向屿看着胡桃认真的脸，想到高三那年两个人在这里的对话，他终于弯起嘴角淡淡地笑了。
胡桃看到他脸上浮现出来的笑容，挥舞到半空的手不由得停顿下来，她呆呆地仰着头凝视他，心中莫名地一热，竟然落下泪来。
林向屿一愣：“你怎么哭了？”
胡桃伸手遮住自己的脸，她微微仰头，想停止流泪，可是没有办法，越是努力，那泪落得越快。她哽咽地开口：“你终于笑了。”
林向屿脸上的表情凝结，化作淡淡的哀伤，他轻声说：“抱歉，让你担心了。”
胡桃一边哭一边拼命摆头。因为她知道，林向屿刚才脸上的那个笑容，是专属于她的。因为她努力地吃掉了“不开心”，笨拙地手舞足蹈而露出的微笑。
我愿守在你的身后，珍惜你的每一个笑容；我愿陪在你的身边，分担你的喜怒哀乐；我愿挡在你的身前，为你承受所有苦难。
两人没有坐公交车，而是心照不宣地选择了走路回胡桃家。冬季的夜来得早，远处火烧云浮浮沉沉，有成群结队的大雁掠过天空。他们又陷入新一轮的沉默，但是胡桃觉得这次同刚才不一样，林向屿的心一定得到了些许宽慰。
走到家楼下，胡桃站稳了身子，说：“那我进去了。”
她向他挥手道别，才没走几步，夜风吹在脸上，只觉得薄凉一片。她觉得自己突然迈不开脚步了，她只想陪伴在他的身边，分担他的哀愁，为他抚平眉头，一刻也不想同他分开。
“胡桃！”他忽然在身后大声喊她。
胡桃回过头来，看到他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看到夜色沉沉，看到街边路灯上扑火的飞蛾，看到百里之外波涛汹涌的江水，看到万里之外巍峨不倒的泰山。
“是她救了我。”他一字一顿，说得极其缓慢，像是将全部的力气都用尽了，“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林向屿回想起那一幕，他和许然然一起潜入海底深处，隐约中，他看到一道白色的身影，似乎就是传说中的虎鲸。可是海流在这一刻改变了方向，海底掀起小型地震，使他失去平衡，将他向斜下方拖去。他的意识开始模糊，只觉得海洋的深处在呼唤着他，据说在深水强大的压力下，人会产生一种类似醉酒一样的迷幻感，称为深水麻醉。
林向屿感觉到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死亡渐渐逼近。肺叶传来剧痛，皮肤被海水刺激得无法承受，他似乎看到许然然在向自己靠近，他竭尽全力抬起了手，想要做手势告诉她不要靠近，却终于失去了意识。
他在医院醒来，大脑嗡嗡地响，五感麻木，最后医生才告诉他，许然然将自己的浮力控制装备给了他，而自己却因抢救无效身亡。
林向屿静静地看着胡桃，每一个字都是落在他心头的重斧，他却偏偏要重复道：“你知道吗？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胡桃和林向屿面对面站着，沉默许久，她才开口：“所以呢？”
“她用她的生命，换得你好好地站在这里，所以呢？所以你就要放弃你的梦想？你努力了这么多年，这么、这么多年啊，林向屿，”胡桃直视他的眼睛，她愤怒、痛苦、伤心、难过，千言万语在她体内碰撞，她微微发抖，“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所作的决定，你现在所放弃的，才是她的生命？”
她是那样爱你。
以自己的生命去爱你。
胡桃内心悲恸万分，眼泪流满脸庞，却咬着牙，对他说：“你不要告诉我，说你忘记了，1999年，你站在水族馆，对我说过的话。你说，在你有生之年，尽你一切的能力，哪怕微不足道，哪怕一无所获，你仍甘愿为此献上自己的生命。”
满天繁星，一闪一闪，天上的星，地上的人。每一道风，都是一个祝福，终有一天，它会越过万水千山，越过人山人海，降临在爱人心上。
活着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让人热泪盈眶。

第八章 2007年，会呼吸的痛
1.
胡桃买了从C市回上海的机票，在林向屿生日过后的第二天。
她很早以前就给他准备好了生日礼物，她买了一个牛皮纸本子，在上面用荧光笔画了三百六十五种Q版的海洋生物，第一张是她最喜欢的中华白海豚，那也是林向屿教她认识的第一种海洋生物。成年的白海豚是粉红色的，漂亮得像是天使。
而最后一只，天意弄人，却是虎鲸。
如今这件礼物，她也不敢送给林向屿，怕他睹物思人，心中难过。
林向屿生日那天，林母给胡桃打电话，说他一大早就出门了，一直没有消息。
胡桃手指绕着电话线，轻声说：“阿姨，我知道他在哪里，你放心吧。”
放下话筒，胡桃叹了口气，换了衣服准备出门。拿钥匙的时候，胡桃看到自己摆在桌子上的本子，她指尖摩挲过泛黄的牛皮纸，在扉页上，看到自己写着：有些人命里有风，必不为贩夫走卒。
她想让他知道，他就是那样的人。
胡桃出门后，给司机报了一个地名。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胡桃一眼，皮肤雪白的女孩子，神色冷淡地望着窗外，她就像是从不属于这里。
出租车在城外的墓园外停下，胡桃沿着大道往前走。幸好还未落雪，不然这样萧条落寞的地方，光是站在围栏之外就能叫人流下泪来。树叶早早地就落下了枝头，就连野草都变得毫无生气，寒风瑟瑟，天空阴霾。
胡桃就是在这样一大片一大片安静的墓碑之间看到了林向屿。他的身高已经有一米八五，只穿了件黑色的薄羽绒服，站在许然然的墓碑前，伸手碰了碰，又很快收了回来。
胡桃鼻子发酸，可是她只能这样默默地在他身后看着他，看到初见时那个身手矫捷爬上围墙冲自己咧嘴微笑的少年，被命运磨得如此隐忍内敛。
林向屿从一大早就来到了许然然的墓碑前，他也不知道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手指碰到冰冷的墓碑上的文字，就像刻在了自己心头一样，横竖撇捺，触目惊心。
他有多悔恨？如果不是他一开始没有弄清自己的心意就和许然然在一起，如果不是他提出分手，如果他没有答应和她一起去潜水，如果他们没有多停留那一天，那么多如果，如果有一个实现了，许然然就不会躺在这里。
隔了一会儿，林向屿眼角的余光看到自己后方不远处有人站着，影影绰绰的一个身影，或许是来祭拜其他人的吧，林向屿心想，便没有回过头去。
一直等到天黑下来，他才抬脚离开，转身的时候，林向屿下意识地朝刚才的方向望过去。胡桃赶紧蹲下身，光线太暗，他没有看到她。
他没有看见她，便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曾站在自己身后，默数自己所有的伤痛。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曾有一个人，那样绝望而热切地爱过他。
就像她永远不会知道，那个黄昏，他曾靠在病房外的墙上，数着自己的心跳。
所有的深爱，都是不能说的秘密。
这一年终于要过去了，新的一年就要来临。
胡桃抬头仰望夜空，心想，新的一年，真希望能有好事发生啊。
第二天中午，胡桃抵达上海，回到学校时正好是上课时间。三个小时的飞机，她稍微睡了一觉，去澡堂洗了个澡，见室友们都还没下课，就坐在椅子上敷面膜。
没过几分钟，胡桃听到开门的声音，她转过头，看到项洁洁的脸。下一秒，项洁洁“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又过了几秒，寝室门再次被打开，项洁洁盯着胡桃：“嘿！吓死我了！还以为大白天撞见鬼了！你这一走就是半个月！知道不知道我们过得有多惨！”
胡桃撕下面膜，一边洗脸一边问：“怎么了？”
项洁洁摆摆手：“也没什么，不过你的事解决了吗？”
胡桃神色一黯：“算是吧。”
晚项洁洁一步的唐菀静和齐悦回到寝室，正好听到她们的对话，唐菀静拍了拍胡桃的肩膀：“和那个叫林向屿的有关吗？”
胡桃笑笑，转移了话题，说：“谢谢你们帮我签到和写作业，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就只好以身相许了。”
项洁洁看着胡桃，正准备说什么，被胡桃的手机铃声打断。是一串陌生的电话号码，胡桃接起来：“你好。”
“胡桃。”
这声音似曾相识，胡桃顿了顿，又看了一遍电话号码，在记忆里过了一遍，确实不知道这人是谁，然后听到他说：“是我，周珩。”
周珩！
胡桃蹙眉，看了自己的三位室友一眼，发现她们都正竖起耳朵，悄悄往这边看。胡桃无可奈何，只好走到寝室的阳台上，问周珩：“请问有什么事吗？”
周珩低声笑：“怎么？没有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了？”
胡桃被他将了一军，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周珩在电话那头咳嗽了一声，然后说：“胡桃同学，今天是我的生日。”
胡桃在心底翻了个白眼，想你生日关我什么事，但是嘴上不敢这么说，她笑着说：“生日快乐呀！”
“所以我决定实现你一个心愿。”
胡桃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心想这人是周珩吗？真的是周珩吗？不是哪里跑出来的神经病？
“我……我没什么心愿。”
“别装了，”周珩有些漫不经心地说，“你不是喜欢我吗？”
胡桃：“……”
胡桃觉得这下是五雷轰顶！
虽然“胡桃喜欢周珩”这件事确实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但是胡桃从来都懒得去解释，因为无所谓。
而且周珩这个人，怎么说呢，从传闻里听来，就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对感情的事很不上心，胡桃是瞧不起这样的人的，甚至会十分偏见地将他划分到自己生父那一类人中去。长了一张风流脸，欠了一屁股的风流债。如果非要说她对周珩能有什么好感，那也一定是因为他打篮球的样子像极了林向屿，叱咤风云，胜券在握。
那是她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男孩的样子。
胡桃拿着电话，不怒反笑，说：“所以呢？”
周珩没想到她会这样不紧不慢地反问一句，又清了清嗓子：“所以我决定实现你的心愿，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胡桃语气十分真挚诚恳地说：“谢谢您，不用了。”
然后没有给周珩继续说下去的机会，她直接挂了电话。
胡桃从阳台回到寝室，一肚子莫名其妙的火，深呼吸三口气才平复下来，看到正在倒水的项洁洁，问她：“对了，你刚刚想说什么？”
项洁洁吞了吞口水，说：“没什么，我就想告诉你，帮你写作业和签到的人，是周珩。”
“啪嗒！”胡桃手中的手机摔在地上。
她刚刚说什么来着？
胡桃捂住耳朵，可是齐悦已经先一步将她心中所想说了出来：“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就只好以身相许了。”
2.
关于周珩的闹剧暂时算是拉上了帷幕，新的学期，胡桃调了课表，把这个人彻底从自己的生活里抹去。林向屿的申请进展一切顺利，他托福考了118分，还在校内网上引起了小小的轰动。
据说他去美国使馆办签证的时候，提了一口袋的房产证，放在桌子上，还没来得及亮出别的材料，就成功通过。
胡琳眼看就要升入高三，她成绩不好不坏，好在自己心宽，一点都不慌。胡近周末的时候给胡桃打电话，说想要把胡琳送出国，征求她的意见。
“我看这孩子平时挺喜欢平面设计一类的，心思又没真放在学习上，送出国也好，磨炼磨炼，说不定还真能学到点什么。”
胡桃笑：“胡叔叔，您确定真的舍得？”
“你们一点点长大，我一天天变老，总没法护一辈子。”
胡桃十分感动，却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只说：“胡叔叔，你要是想好了，我可以帮你跟她说说。”
当天晚上胡桃就给胡琳打电话：“如果你自己也有这方面的想法，我把你向屿哥的电话给你，你可以和他聊聊，他下半年要去美国，你以后过去，也有个人照顾。”
胡琳很诧异，蹙眉道：“他要出国？”
胡桃说：“你这孩子，怎么大惊小怪的。”
胡琳还是蹙眉：“他出国了，那你怎么办？”
胡桃却被她问得一脸莫名其妙，说：“什么我怎么办？他出国，关我什么事？”
胡琳冷冷地哼了一声：“别假惺惺了，你那点儿心思，以为我看不出来？”
胡桃闭嘴不吭声。胡琳得寸进尺，反倒数落起她来，说：“你喜欢他，就直接跟他说呗，藏着掖着这么多年，我都替你害臊。”
“小孩子家家的，一边去。”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趁着胡桃看不见，胡琳对着手机翻了个大白眼，“我说胡桃，你究竟是怎么想的，你觉得你哪点配不上他了？我承认，向屿哥确实很优秀，长得英俊、脑子聪明、家里又有钱……不说了，再说我都要爱上他了，你看你吧，虽然是……差了点，但是我们胜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是吧？”
胡桃在电话那头咬牙切齿：“胡琳，你皮痒了是不是？”
反正是打电话呢，胡琳有恃无恐，耸耸肩，连样子也懒得装，继续问：“说说呗，你到底怎么想的？那他去了美国，还回来吗？他真的要献身给你说的那个，海洋保护事业？那他家族那么大个摊子，谁来继承啊？”
胡桃不胜其烦，只得回答：“就这样吧，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也习惯了。至于他回不回来，那是他的事，我无权过问。”
胡琳难得沉默，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才说：“算了，不说了，我晚上还有晚自习，懒得逃课。对了，你放了暑假，早点回来，上海就那么好吗？成天只知道在外面瞎晃，多大的人了，还让人操心。”
胡桃：“……”
胡桃觉得自己脑门青筋暴突，什么时候养了这么个会说话的小鬼头，好在她早就习惯了胡琳的脾气，伸出手来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有气无力地说：“行行行，大小姐你说了算。”
在胡琳心满意足地准备挂电话的时候，胡桃又叫住了她：“胡琳。”
“干吗？”
“你还年轻，要是以后遇到喜欢的人，他也正好喜欢你，就好好珍惜。这世界上，不缺真心，不缺缘分，但是两情相悦实在是太难了。别成天到晚作，你那臭脾气，没几个人受得了。”
胡琳好像不习惯和胡桃说这些，她不耐烦地摆摆手，对着手机说：“知道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吗？再说了，我现在还没毕业呢，那叫早恋。早恋你知道吗？真是的，怎么能乱教小孩子呢。”
胡桃拿她没有办法，挂了电话后，一个人去外面散心。在上海，她最喜欢的一条街道是淮海中路，倒不是因为它繁华的格调，而是走过最热闹的一段，有藏在角落里的咖啡厅，安安静静，像是停住了时光。
道路两旁有许多许多的梧桐树，那总会让胡桃想到林向屿。
胡桃拐进一个巷子里，看到有一家音像店。如今买唱片的人越来越少了，很难再找到音像店，胡桃走进去，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看得出来老板有钱，店里的天花板装饰得很好，唱片本来就薄，偌大的一间店，胡桃粗略估计，几十万张碟少不了了。
胡桃挑好唱片，问店员：“你们这里可以帮忙邮寄吗？”
负责收银的年轻人点点头，结账以后找来一个木盒子，帮胡桃把唱片一一放进去。胡桃写上林向屿的地址，心想就当作是送给他的出国礼物。店员检查包裹的时候，看到放在最上面的唱片，笑了笑，说：“天后啊？可惜了，好久没她的消息了。”
胡桃点点头：“从小听到大。”
“你最喜欢哪首？”
胡桃想了想，轻声说：“《蝴蝶》。”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
“哦，那首，我记得的，收录在《只爱陌生人》里，是很久很久之前的歌了。”
“是啊，”胡桃点点头，“1999年。”
1999年，胡桃遇见林向屿，人海茫茫，世事汹涌。预言中的世界末日终是没有降临。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3.
胡桃暑假回家，林向屿来接她，车里就放着她寄回来的CD。
“什么时候走？”
“八月中旬。”
“嗯，东西收拾好了吗？”
“嗯。”
林向屿变得沉默了一些，胡桃还是习惯坐后排，在她的意识里，总觉得这辆车的副驾驶座永远都只属于许然然。
“今年夏天有什么打算？”林向屿问胡桃。
“想去一趟峨眉山。”
正好遇到红灯，林向屿轻轻踩下刹车，转过头看了胡桃一眼，然后收回视线：“一个人？”
“嗯。”
“我陪你去。”
胡桃一愣。林向屿说：“以前不是答应过你的吗？”
胡桃不是本地人，她出生在峨眉山底下。那时候金顶上连栏杆都没有，她年纪小，大人们不敢冒险带她上去。后来被父亲逐出家门，她母亲带她从峨眉山门口走过，对她说，以后你长大了，我们一起上峨眉。
那一年她母亲难产身亡，胡桃坐在灵堂里，哭着给林向屿讲了许多自己过去的事，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她这辈子，再也不能和母亲一起爬峨眉山了。
当时林向屿就说：“以后我陪你去。”
胡桃万万没想到，林向屿竟然还记得这件事。
“好啊，”胡桃开心地笑了笑，“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我都行。”
胡桃想了想：“那就明天吧，再往后拖就是旺季了。你别开车了，我们坐火车去。”
林向屿老实交代：“我还没坐过火车。”
胡桃：“……万恶的资本主义。”
第二天清晨，胡桃背着书包和林向屿在火车站会合。因为时间早，火车站人并不多，胡桃打了个哈欠：“好久没起这么早了。”
林向屿给她买了煎饼果子，胡桃一口咬下去，酱汁沾在了鼻尖，林向屿拿出手机，趁胡桃没反应过来，“咔嚓”一声拍了一张照。
胡桃没理他，继续专心地吃早饭。林向屿没说话，用手肘戳了戳她。胡桃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竟然看到胡琳拖着她的粉红色HelloKitty行李箱一脸不满地向自己走来。
“你来干什么？”胡桃惊讶道。
“你们出去旅行，我不放心。”胡琳白了她一眼。
胡桃蹙眉：“别闹，回去。”
“怎么就不行了，”胡琳说，“你们玩你们的，我玩我的，碍着你什么了？”
“胡琳！回去，信不信我打电话给你爸，让他现在就把你给抓回去？”
“打啊，”胡琳一脸灿烂，“要不是他告诉我，不然你以为我是怎么知道的你出来了？”
胡桃咬牙切齿，可是又拿她没有办法。
倒是林向屿饶有兴趣地站在一旁看着姐妹俩吵，最后才对胡桃说：“带你妹妹一起呗。”
“谁是她妹妹！”
“谁是她姐姐！”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喊出来，嫌弃地看了对方一眼。话虽然这样说，但是既然林向屿都开口了，胡桃也只能硬着头皮带上胡琳。
这下林向屿算是有了个伴，胡琳也是第一次坐火车。两个人在铺位上坐下后，东瞧瞧西瞅瞅，扯扯这个拉拉那个，胡桃在一旁哭笑不得：“我怎么觉得自己带了两个大龄儿童出门？”
六月底正是夏天最好的时候，火车窗外绿意盎然，天空碧蓝如洗。虽然只有几个小时的行程，他们还是买了软卧，胡琳坐在铺上吃饼干，被胡桃瞪了一眼。
胡琳也瞪回来，用脚踹她：“这铺是我的，你别坐这里，要坐坐他的铺。”
胡桃心想还真是养了个白眼狼，只好挪到同样是下铺的林向屿旁边。林向屿笑笑，从耳朵上取了一只耳机递给她。
那时候，周杰伦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他拍了人生第一部电影，发布同名单曲，咬字不清地唱着：“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林向屿转过头，看到胡桃的侧脸，她把头发扎起来，从鼻尖到下巴勾勒出流畅的线条。她好像还是十五六岁时候的模样，青春无敌。他凝视着这张太过熟悉的脸，久久挪不开目光。
窗外又是一大片绿色的麦田一闪而过，停在电线杆上的鸟儿拍着翅膀全部飞走了。麦田的尽头，是蜿蜒的河流，上面漂浮着荷叶田田。
胡桃前一天夜里收拾行李到深夜，在轰隆轰隆的车轮声中，睡意袭来，她闭上眼睛，头一点一点的，很快就不知不觉靠着林向屿的肩膀睡过去了。胡琳吃完饼干，抬起头来，看到这一幕，正准备开口叫胡桃，林向屿把手指放在嘴唇边，冲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摇了摇头。
过了午后，火车就在眉山市停靠了。胡桃和胡琳不愿意同住一间房，三个人住了三个房间。晚上吃过饭洗过澡，他们就在旅馆的中庭里聊天。林向屿点了一壶峨眉雪芽，站起来，微微弓着身体，给胡桃和胡琳斟茶。
茶香袅袅，山脚的温度有些低，胡桃伸手去捧茶杯。胡琳正低着头玩手机游戏“俄罗斯方块”，一局完毕，屏幕上的“GameOver”让她甚是火大，她烦躁地抬起头，听到林向屿讲了一个笑话，逗得胡桃露出一个微笑。
胡桃刚洗过澡，还来不及吹头发，半干半湿的头发垂在胸前，有淡淡的槐花的香味。她在睡裙外套了一件米色针织小外套，整个人温柔得像是住在天上的神仙。胡琳用余光偷偷向她望去，任她平日里再怎样“丑女人”地喊胡桃，也不得不承认，她再也没有见过比胡桃更迷人的女孩。
后来的许多年，每次当别人提到“美人”两个字，第一时间浮现在胡琳脑海里的，永远都是那个月光如水的夏夜，披着米色开衫，湿漉漉的头发散开，坐在庭中的石桌边，右手托着下巴，一心一意地同对面喜爱的男生说话的胡桃。
那是她最年轻的时候，坐在她对面的，是她最爱的男孩。
旅途的第二日上午，三个人都睡到日上三竿。胡桃去敲林向屿的门，男生顶着一张没睡醒的脸，穿着人字拖来给她开门，他头顶翘起两根呆毛，胡桃笑着踮起脚帮他压下去。
结果下一秒，头发又“噌”地竖起来了。
“明天再去爬山吧。”
胡桃知道林向屿是想给时间让自己在附近转转，她想了想，说：“一起走走吧，很多路我自己都不记得了。”
是真的不记得了，胡桃走在两边种满了梧桐树的街道上，茫然四顾，心想，十二年，已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
胡琳还在旁边叽叽喳喳：“我不许你去找那个男人！他都不要你了，你去找他干什么！”
她挡在胡桃面前，生怕她跑了。看着她一脸紧张兮兮的样子，胡桃忽然笑起来，用手指弹她的脑门：“你成天想些什么，我说了我要找谁吗，随便逛逛买点零食不行吗？等上了山，有钱都买不到。”
胡琳将信将疑地看着她。
胡桃没有再多解释。过了一会儿，林向屿走到她身边，说：“他毕竟是你父亲。”
胡桃想了想，轻声回答：“他给了我生命，没有给我灵魂。大千红尘，有些牵挂，不要也罢。”
4.
胡琳信誓旦旦，说自己是正值青春，体力好，一定不要坐缆车，要靠自己爬上金顶。
“这样才能显得虔诚，虔诚你们懂不懂，”她还顺带不屑地看了胡桃一眼，“老太婆。”
二十分钟后，三人出现在观光车上车点，乖乖掏钱买票排队。
林向屿拼命憋住笑意，胡桃冲胡琳翻了无数个白眼，而胡琳哼着小曲，全然装作没有看见。
等三人下了观光车，去转缆车的途中，遇见了野生的猴子。峨眉山的猴子大名鼎鼎，胡琳喜欢猴子，蹲在路中央，和猴子大眼瞪小眼。可是下一秒，猴子“嗖”地站起来，然后一群小猴子从树枝上冒出头，“猴视眈眈”地看着胡琳。
林向屿和胡桃还来不及制止，猴子已经一把扯住胡琳的粉红色挎包，蹿了两下，没了猴影。
“天啊！”胡琳不敢相信地眨了眨眼睛，“我的包！”
“算了，你们都是猴子，五百年前是一家，就当送它们了。而且我跟你说啊，这峨眉山的猴子比你珍贵多了，别人看到都是绕道走的，你自己要往枪口上撞，怨得了谁？”
胡琳嘟着嘴巴，可是猴子们来去如风，难道还能让她把全山的猴子都抓起来？
胡琳吃了个哑巴亏，还好胡桃答应送她个全新的。
在峨眉的第一晚，三人从半山坐缆车直达金顶。他们提前预订的房间被人捷足先登，找来找去只剩下一间三人间，“小公主”看过房间后表示自己没有问题，胡桃和林向屿在心底松了一口气，不然这荒山野岭的，难不成真的就露宿山头？
半夜山中气温骤降，酒店的空调时好时坏，冷得人瑟瑟发抖。胡桃又冷又饿，和林向屿一起翻出背包里的方便面，两个人裹着厚厚的被子，在房间的飘窗上面对面坐着，泡方便面吃。
“胡琳，你吃不吃？”
“不吃。”胡琳睡得迷迷糊糊，翻了下身，捂住脑袋。
等面泡开，胡桃一边吃面一边小声问林向屿：“明天几点起？”
“四点半吧，”他想了想，“起得来吗？”
胡桃点点头。她晚上没吃什么东西，此时饿得饥肠辘辘，林向屿看不下去，把自己那碗推给她：“别吃那么急。”
“我吃不了那么多。”
“一人一半好了。”
两人小声说着，忽然听见“咔嚓”一声，回过头去，看见胡琳拿着胡桃的拍立得，冲他们露出得意扬扬的笑容。照片缓缓地出现，从胡琳的角度拍出来，两个人头抵头，像是亲密无间，室内的灯光是暖橘色，窗外是宁静而沉沉的夜。
胡桃怕照片被林向屿看到，连忙背在身后藏起来，装作生气的样子对胡琳说：“你不是睡了吗？”
“骗你的。”胡琳吐了吐舌头。
“明天看日出，起不来可别怪我。”
胡琳哼了一声，伸出手：“照片还我，丑女人，凶巴巴。”
第二天凌晨起来，三个人裹着租来的军大衣，第一批抵达了观景台。周围还黑魆魆一片，胡桃有些担心，不知道能不能看得到日出。
“没有关系，今天等不到，我们就等明天。”林向屿安慰她。
胡桃和林向屿等得无聊，干脆就席地而坐，拿出扑克牌来玩。胡琳在一旁连连鄙视他们没有情调，有谁一边打扑克一边等日出的？
话音刚落，忽然听到旁边的游客发出一阵惊叹声，胡桃抬起头，看到辽阔的山间，一轮红日穿破天际，晨曦笼罩了整个天地。
在这样壮观的满目的红光中，林向屿忽然转过头，叫她：“胡桃。”
胡桃猛然抬起头，看见了他的笑。
他处在男生与男人之间的年纪，比起少时的眉目俊朗，多了一丝男人独有的魅力，他眼里是流光溢彩，很容易让人沉迷。胡桃的心跳猛然加速，扑通扑通，这个人，无论她看过多少次，每一次，都能让她心动到想要流泪。
林向屿没有说话，他站起身，望着远方红日升起，仿佛能够俯瞰整个尘世。他手插在裤兜里，笑着转过头，为胡桃唱了一首《最佳损友》。
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别人如何明白透。
茫茫红尘，漫长的道路她走得是如此孤独，可是她一生中曾有过这样一个瞬间，就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5.
林向屿在北京转机，飞往华盛顿。他出国那天风和日丽，T 1航站楼算不上拥挤，林家一向对他放任自流，林母把车钥匙给他：“你停在机场就行，回头我让人开回来。”
林向屿走得很低调，没通知谁，只有胡桃去机场送他。胡琳胡搅蛮缠，非要胡桃带上她一起。
林向屿穿着胡桃送给他的白色衬衫，头发短成刺猬，反扣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看起来神采奕奕。他的行李不多，一个黑色背包，一个二十四寸的旅行箱，看起来不像是要出国留学，更像是去海边度假。
胡桃皱眉：“你就带这么点东西？”
林向屿打趣她：“哪个像你，爬个山还要背双高跟鞋。”
“对了，”林向屿忽然想到什么，放下书包拉开链子，从里面摸出一个东西，递给胡桃，“一直忘了给你。”
他递给胡桃的，是一个金色的福袋装的护身符。
“什么时候买的？”
“上次在金顶上给你求的，我偷偷摸摸去找方丈给我开后门，说了不少好话，嘴皮子都磨破了。”
胡桃看着自己手中这小小的护身符，上面还残留有林向屿的体温。他大概是再也不愿意看到自己身边的人出事了吧。人生在世，最大的奢求，不就是平平安安吗？
“谢谢你。”胡桃低着头，要将护身符戴上，心里暗想，无论发生什么事，自己都一定不会把这个护身符取下来。
林向屿笑了笑，说：“我帮你吧。”
胡桃用手将头发拢起来，林向屿低下头，帮她将挂护身符的绳子打了一个结。
胡桃一边用手抓了抓头发，一边笑着说：“前几天在书上看到一段话，大概是说，人生无非是一边走一边选择，每选择一次，就放弃一次，遗憾一次。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我高考失利，你给我说过的话？”
林向屿漫不经心地笑：“都那么久了，怎么可能还记得。”
“可是我记得，”胡桃说，“你说，路是自己选择，要努力地走，好好地走，哪怕再艰难再坎坷，都不要回头。现在把这句话原封不动地送给你。”
“我知道了。”
胡琳在一旁玩手机游戏，看到林向屿要进安检了，才老大不情愿地放下手机，说：“向屿哥。”
林向屿伸出手，准备像以前一样摸摸她的头，可是又想到胡琳也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于是又将手收回来，对胡琳说：“好好学习，你可别把你姐吃破产了。”
胡琳说：“就她那寒酸样儿，打一个月的工赚的钱还没我一个星期零花钱多，我才看不上。向屿哥，你去美国才是要好好学习，可不要找女朋友。”
林向屿挑挑眉。
胡桃生怕胡琳乱说话，连忙给她使眼色。虽然胡琳压根就没有理会，但她还是没有真的出卖胡桃，她冲林向屿挥挥手：“说好了啊。”
林向屿背起放在地上的书包，冲胡桃挥了挥手，向安检口走去。
“拜拜。”
当年她去上海念大学，他没有机会送她。仔细算来，这竟然是他们相识八年来，第一次真正的分别。
而从此以后，等待他们的，将是一次又一次的告别。

第九章 2009年，突然好想你
1.
大学时代的最后两年，没有了林向屿的日子，对胡桃而言，乏味而索然，似乎只是一眨眼，伸一个懒腰的工夫，时间已经悄然走了。
华盛顿和北京之间隔着十三个小时的时差，林向屿刚刚抵达美国，诸多不习惯，做实验写报告，大大小小的考试，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好在他本身适应能力强得不像话，再乱七八糟的事情也能被他做得井井有条。
而胡桃升入大三，专业课一下子多起来。胡桃和林向屿之间的联系渐渐少了很多，对着各自的天亮说晚安。
想他的时候，她就背单词。
林向屿给教授做RA，每个月有一笔不菲的补贴。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他给胡桃买了一双粉红色高跟鞋，千里迢迢寄回中国。
“都说女孩子要有一双好鞋。胡桃，希望这双鞋，能够带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电话里，他这样说。
任何想去的地方，胡桃抱着鞋盒，怔怔地想，她想要去的地方，就是他所在的远方。
而如今看来，是只能越来越遥远了。
胡琳不同意出国，据说她关起门来和胡近谈了许久，最后妥协的人是胡近。胡桃其实心里很开心，以前那个只会大吵大闹的小姑娘，终于学会管理自己的人生，对自己负责了。
胡桃记得林向屿大学开学时候说过的话，他喜欢攀岩和潜水，胡桃不敢去学潜水，总觉得会叫林向屿难过。于是她用自己做家教攒下来的钱，请了私人教练，跟着对方学攀岩。上海攀岩馆不少，安全系数高，很受年轻人的喜欢。
胡桃辅导的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女孩子，很喜欢胡桃，有个周末，女孩子的父母双双出差，麻烦胡桃去接她放学。胡桃已经许久没有回到中学的校园，现在学生的校服比他们那时候好看了不少，穿在身上崭新笔挺。正值校庆，胡桃站在教学楼下的公告栏前，看到有一个女生追着男生跑，一边追一边喊：“有本事你站住！”
男生回过头，冲女孩做了一个鬼脸。
胡桃驻足观望，不由得笑了出来。
每个人都走在向前的道路上，只是有一些东西留在回忆里，再也捡不回来。
大四下学期，胡桃回到C城实习，去四中当英语老师。能回到当年的城市，有几分是胡桃的自身努力，又有几分是胡近在她身后偷偷打点，她已不得而知。
而林向屿大学毕业后继续留在美国读研，他的导师希望他直博，被林向屿拒绝，他说：“我读书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能投入实际，真正地做些什么。”
国外的放假时间和国内不一致，林向屿忙得不可开交，寒暑假也没能回来。可是每年许然然的忌日，他无论身处哪里，都一定要请假回国，给她扫墓，送花，说说话，然后又是辗转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马不停蹄地赶回去。
他跟着导师全球跑，从海水和岩层里采集各种数据，胡桃很偶尔很偶尔会和林向屿视频聊天，看到他坐在电脑前读文献，作数据分析。难得这样隔着几万里见一次面，也没有太多可以说的话，彼此各做各的事，阳光从窗外落进来，也不觉得尴尬。
对着电脑时间长了，林向屿鼻子上会架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胡桃总是说他斯文败类。胡桃把头发扎起来，露出一张清秀好看的脸。
林向屿把毕业照发给胡桃看，他站在历史感厚重的图书馆前，穿着学士服，对镜头做了一个鬼脸。胡桃把压箱底的初中毕业照和高中毕业照找出来，扫描了发给他：“一个少年的成长史。”
林向屿自我感觉良好：“依然这么帅，绝代风华。”
胡桃输入一排呕吐的表情，再把照片里的自己用红色粗线圈出来：“这才叫绝代风华。”
两个人互相嫌弃，自我吹捧结束，胡桃又发了一张林向屿高中时候学生证的照片给他。
一脸青涩的少年，却已经长出好看的轮廓，愣愣地看着镜头。脖子上还挂着那条大金链子，说什么也不肯取下来。
“黑历史！”林向屿大呼救命。
“哼哼，我这里你的黑照数不胜数，”胡桃扬扬得意，“看你以后敢不敢轻易得罪我。”
一张张照片翻过去，林向屿感叹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十年前，他们还只是在课堂上偷偷翻着漫画书，放学吃路边摊的小小少年，而如今，他行走在异国他乡，她已经被学生们恭敬地称为老师。
这十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痛苦，都已经是沧海桑田，那些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人，来来去去，或许还会回来，或许人海再难相遇，自始至终陪伴的，也不过是彼此。
2.
胡桃的毕业答辩在六月初，紧跟着就是毕业典礼。晚上所有人将学士服脱了往肩膀上一搭，去吃散伙饭。
胡桃难得地喝了酒，她其实酒量很大，大约是遗传了她那位醉鬼生父。大部分女孩子喝酒上脸，她却不，越喝脸越白，眼睛越是亮得能发光。
项洁洁也能喝，她们两个坐在一起，别的人来劝了几次酒，就再没人敢来了。
唐菀静和男朋友在一起。齐悦走过来，吵吵嚷嚷，说要吃冰淇淋。
“我去给你买吧。”胡桃说。
胡桃出了饭店的门，拐了个弯，去给齐悦买冰淇淋。走到巷子里，有个年轻男孩跌跌撞撞地向胡桃冲过来，胡桃没来得及躲闪，被他撞了一下。
胡桃被撞得不轻，倒吸一口凉气，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回过头，理了理自己的鸭舌帽，恶狠狠地瞪了胡桃一眼，嘴里叽里咕噜着不好听的话，然后转身又继续跑开了。
胡桃被他搅得一肚子火，却又无可奈何，人家一溜烟跑远了，她追也追不上。胡桃只好自认倒霉，揉着被撞的胳膊，“咝”了一声。
齐悦喜欢吃娃娃头，胡桃买了三支，她们一人一支。掏钱的时候，胡桃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她钱包不在了！
动动手指也知道，肯定是刚刚那个男孩偷的。
胡桃气不打一处来，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胡桃回过头，来人穿着黑色T恤，身材高大，面目英俊，竟然是周珩。胡桃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周珩了，大二结束以后，他们再没了一样的公共课，作息时间也大相径庭。
胡桃偶尔在学校里看到周珩，他身边总有着一群，男男女女，周珩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热闹非凡。他不主动跟胡桃打招呼，胡桃也觉得他们两个人确实不太熟。
“你？”
周珩将手里的钱包抛到胡桃怀里：“还真不让人放心。”
胡桃接住，是自己刚刚被偷走的钱包。她拿着钱包，十分感激：“谢谢！”
周珩看着胡桃，笑了笑，然后他侧开身，胡桃这才看到刚刚撞自己的男孩子，他站在阴影里，耷拉着脑袋，刚刚还盛气凌人地骂骂咧咧，现在就歇菜儿了。
周珩努努嘴：“过来。”
男孩走过来，走到胡桃面前，“扑通”一声跪下来：“对不起，姐姐，我错了。”
胡桃被这阵势弄得哭笑不得，她出门买个冰淇淋而已，怎么成了这样？
“没事了，”胡桃说，“你走吧。”
“你清点一下，看有什么东西丢了没？”
胡桃摇摇头，打开钱包却没有数，只是抽出十块钱递给冰淇淋店老板。
男孩还跪在地上，看看胡桃，又偷偷瞟周珩。周珩不耐烦，摆摆手：“你走吧，长点眼色。”
男孩连滚带爬，混入夜色里跑远了。
“你怎么在这里？”胡桃问周珩。
“刚刚吃完散伙饭，正好看到你一个人，想跟你说说话，就跟过来了。”
“什么话？”
胡桃又多买了一支冰淇淋，撕开包装袋，递给周珩。
周珩犹豫了一下，接过来，一口咬下去：“现在没什么了。”
胡桃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周珩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走在她旁边陪着她，把冰淇淋带给齐悦和项洁洁。
项洁洁看了看周珩，又看了一眼胡桃，媒婆之力又在心中翻涌起来，她说：“胡桃，我们等下吃完去唱歌，你去吗？”
胡桃不去KTV，这是寝室里大家都知道的规矩。倒也没有别的原因，胡桃不喜欢唱情歌，每一首歌，都让她想起林向屿。
“不去了，”胡桃果然这么说，“你们慢慢玩。”
项洁洁和齐悦拼命给周珩使眼色，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倒是笑着给胡桃鞠了一躬：“走吧，我的公主，让我送你回去。”
胡桃摆手：“不用，我没怎么喝酒，清醒着，自己打个车就回去了。”
“走吧，”周珩坚持说，他看着胡桃的眼睛，说，“最后一次了。”
胡桃欲言又止，想到周珩刚刚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妥协道：“那就麻烦你了。”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这样并肩走在路上，他们还在读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们联手，请君入瓮。那时候他们两人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所有的人都以为胡桃死皮赖脸地追着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周珩忽然开口同她聊天：“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胡桃点点头，“我们两个学院打球，我还记得你穿的球衣，10号，对吧？”
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还记得啊。”
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却继续说了下去：“其实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胡桃“哎”了一声。
“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高中的时候，我那时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妈吵架，一怒之下买了机票去C城。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哥们儿在那里读书，我打他电话，打不通，就去他学校里找他。”
胡桃停下脚步，和周珩面对面站着，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站在邮筒边，低着头在读信。”
周珩说完，打开钱包拿出一张拍立得递给胡桃。
胡桃接过来，看到穿着浅蓝色衬衫长裙的自己，站在邮筒旁，头发垂下来大半，没有阳光，天气是大雨滂沱前的阴霾，却更衬托出她侧脸的美。
“哦，”胡桃想了想，笑着把照片还给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
是林向屿从北京寄过来的明信片，上面是他用黑色钢笔龙飞凤舞地写的：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胡桃，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胡桃抬起头看周珩。
这世间，有无数种爱情的形态。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怎么会不信。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学校老旧的围墙边，看到了一个男孩，怦然心动。一生就此改写。
周珩没有等到胡桃的回答，六月的夏夜里，蝉鸣不停歇，他玉树临风地站着，目光沉沉，说：“有一件事，想了很久，觉得还是要告诉你。”
胡桃停下来，说：“你不必说了，我……”
“每一次在学校里看到你，我总是忍不住多看你一眼，然后又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你也没什么不同。就算是漂亮，世界上比你漂亮的人也多得很……可是，偏偏是你，让我惦记了好多年，一直惦记着，久了，好像就成了魔障。”
胡桃认真地看着眼前的男孩子，他的头发很黑，有一点点长了，他的眼睛很好看，狭长的丹凤眼，他穿着黑色的T恤，白色的鞋，他生得漂亮，天生带着风流。
胡桃欲言又止，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你喜欢我哪一点？”
周珩认真地回答：“喜欢你的孤独。”
第一次，有人向胡桃告白，说让我心动的，并不是你的美。
胡桃觉得有点浪漫，又有一点索然，因为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心，她此时此刻，脑海里只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肩线流畅，锁骨分明，说话的时候会体贴地弯下腰，眼角眉梢都是笑。
他在KTV里为她唱过的歌，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究竟有多少年了，她的世界里，只有林向屿一个人。春夏秋冬，一季一季过去，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一生也将这样过去了。
周珩说，他喜欢她的孤独。
可他不会知道，她的孤独，是林向屿给的。而能带她走出这孤独的，世上也只得林向屿一人。
这天夜里，周珩将胡桃送回寝室。寝室楼门外有两盏路灯，一左一右，泛着旧旧的黄，有夏日的飞蛾扑火，散发出岁月的气息。
周珩停下来，笑了笑，没说话。
“那我进去了，”胡桃说，“谢谢你。”
胡桃刚走了两步，忽然周珩从她身后一伸手，一把拉住她，胡桃没站稳，正好跌入男生的怀里。
周珩一步上前，紧紧抱住胡桃。胡桃的脸搁在他的肩膀上，看不清他的表情。
“胡桃，”他问，“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胡桃轻轻地闭上眼睛，诚实地回答：“也许不会了。”
周珩松开手，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正好，我也不想再见你了。”
胡桃张口：“对不起……”
她话还没说完，周珩弯下腰，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放在胡桃的唇前。他们之间的距离极近，四目相对，胡桃甚至能看到他眼里自己的身影。
人潮褪去的校园，花草树木茂盛，路灯旁的几棵樱花树，开了又谢，已经过了最美的时候。如今隐在夜色里，只剩下光影重重。
周珩笑起来，丹凤眼微微上挑，说：“胡桃，我才不是非你不可呢。”
然后他站直了身体，双手放进裤兜里，往后退了两步，对胡桃笑了笑：“拜拜。”
胡桃觉得那一刻，她很难过很难过。
她甚至说不上自己为什么这样难过。
她还是按照周珩所希望的，转过身，只留下一个背影给他。
我们谁不是呢，总是眼睁睁地看着爱人的背影，渐渐远离。爱得那么深，爱了那么多年，最后得到的，也只是一个不会回头的背影。
胡桃回到寝室，另外三个女生还没有回来。到了毕业季，学校特别开恩，不再在十二点断电断网。可是胡桃没有开灯，她有些疲惫，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旁边的窗帘拉开，月光泻进来，静静地落在她身上。
她手里握着手机，想给林向屿打一通电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知不觉，胡桃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手机屏幕一闪，有新信息，她没有看到。
凌晨的时候，寝室大门被“咚”的一声打开，项洁洁气喘吁吁，打开灯，看到坐在椅子上被惊醒的胡桃，问：“胡桃，你看到菀静了吗？”
胡桃茫然地摇了摇头。项洁洁哀号着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说：“她没回寝室。”
“怎么了？”
“唉，”项洁洁叹了口气，“失恋了。”
胡桃一个激灵，睡意全无，坐起来，看着项洁洁：“菀静？”
项洁洁点点头。
“找不到人了？”
“刚刚还在一起喝酒，她说要一个人静静，齐悦那个傻姑娘，就真的让她一个人走了。”
胡桃眉头皱起：“给她男朋友打电话了吗？为什么分手？”
“具体原因没说，打了，他也到处找呢。”
“会不会是回家了？”
项洁洁摇摇头：“不知道，没她家里电话，她男朋友应该有。”
下一秒，项洁洁的手机响起来，齐悦的声音大得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兴奋：“找到了！找到了！在操场！快过来！”
项洁洁和胡桃连寝室门都来不及锁，跑到寝室楼下，发现大门关了。值班室的灯还亮着，她们两个人吞了吞口水，蹑手蹑脚，偷偷绕过值班室，走到了围栏边上。
项洁洁问胡桃：“翻墙会吗？”
胡桃白了她一眼：“你看我会吗？”
项洁洁叹了口气：“要不然你先回去等着，人找到就没事了，你晚上喝了那么多酒，等会儿再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也别想再在学校里待下去……”
项洁洁婆婆妈妈，还没啰唆完，发现胡桃已经身手敏捷地攀上了围栏，然后踩在栏杆的顶上，纵身一跃，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地上。
项洁洁看傻了眼。胡桃拍拍手，甩甩头发：“你忘了？我还在学攀岩呢。”
“也不知道这一幕被那群男生看到了，多少人会心碎，”项洁洁感叹道，“女神原来是个女汉子。”
两个人匆匆忙忙地跑到操场，操场也上了锁，好在有防护网破了的地方，能让她们两个人钻进去。
偌大的操场，有一辆改造的看台车，唐菀静和齐悦坐在顶端。
齐悦看到她们两人，很开心，远远地就开始挥手。
她们两个人爬上去，坐到唐菀静的身边，看到她身边丢了一堆啤酒罐，喝过的，没打开的，零零散散丢了一地。胡桃随手拿起一罐，捏了捏，问唐菀静：“这是怎么了呢？”
唐菀静转过头，醉得乱七八糟，脸红得像是煮熟的虾一样，她头痛欲裂。
这是唐菀静人生中第一次失恋，可能今后的路上，她还会失恋很多次。可是大概再也不会像这一次一样刻骨铭心了。
“我们相识七年，相恋四年，彼此都是初恋。彼此都见过家长，我以前一直以为，我们会就这样一直牵着手，结婚生子，一直到白发苍苍。书里不是都说吗，一生一世一双人。”
可是究竟是哪里出了错呢？
从哪一天起，他们面对面坐着，看着彼此，说不出一句话来，想破了脑袋，也再也没有话题。他先进入社会，面对的是买房买车、升职加薪，而唐菀静还心心念念着风花雪月，去国外度假旅游。
他无可奈何：“菀静，你说的那些书，我已经很久不读了。”
唐菀静回答：“可是你说的炒股、大数据、P2P，我也一窍不通。”
他们都不愿意再去庆祝每一个纪念日，再费尽心思地讨好对方。麻木地向彼此问好，一周一次共进晚餐，像是例行公事。
谁都没有错，只是时间将曾经相似的我们变成了陌生的我和你。
“是我提出的分手，”唐菀静说，“我没有办法继续下去，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死了。”
唐菀静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水，一闪一闪的，她转过头问胡桃：“胡桃，为什么你可以做到，这么多年，一直爱一个人呢？”
胡桃笑了笑，打开啤酒罐，举起来像是与天地干杯，她“咕噜”一大口下去，说：“因为那个人是林向屿，所以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胡桃，”唐菀静想了想，认真地问她，“你会一直爱他吗？”
“接下来的五年、十年……哪怕他爱的那个人一直不是你，你也会继续爱他吗？”
胡桃苦笑，又喝了一口啤酒，浓烈的涩在口腔里扩散开，她说：“不是哪怕，是不会，他不会爱我。可其实放弃也是一种勇气，我自问做不到。”
齐悦和项洁洁侧过头来，也看着胡桃。
胡桃笑了笑：“你们不要看我现在这样，其实在遇见他以前，我的人生还蛮惨的，然后遇到一点事，被周围的同学孤立。那时候他行事特别高调，大家也不愿意和他一起玩，我们两个同病相怜，就凑在一起。他是那种，有没有朋友都可以自己玩得很开心的人，和我不一样，我总是很自卑、敏感，于是他就带着我一起玩，逗我笑，把我当重要的朋友，才把我从一个人的世界里拉了出来。”
“后来，我母亲去世的时候，”胡桃吸了吸鼻子，“那时候我真的好绝望，觉得失去了世上唯一的爱，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那天晚上，他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胡桃，不要害怕。你看，你不是孤单一个人。我发誓，我一定不会比你先死去。当时我就想，我还有他，这里还有我想要爱的人，我怎么能随随便便去死呢。”
这是胡桃第一次同旁人提到自己对林向屿的感情。
“对我来说，他是太阳，照亮我这苍茫半生。”
莫文蔚唱，吞下寂寞的恋人啊，试着辛苦地去了解，却是遗憾少见有谁如愿，真是让人不服气啊。
“你看你看，”喝醉了的唐菀静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直扯着胡桃的衣摆，胡桃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乌云散开，半轮明月在夜空中露出来，唐菀静笑起来，说，“你看你看，月亮的脸。”
胡桃拿出手机，想要拍一张照片，可是光线太暗，始终拍不出来夜空的美。在她决定放弃的时候，发现了手机里的未读信息。
是林向屿发来的。胡桃手指颤抖着点开，他说：“恭喜毕业，以后的人生，还要多多加油。胡桃，很高兴遇见你。”
胡桃手指停留在屏幕上，简简单单的话。她忍了好久好久，好多年好多年的眼泪，终于在这一刻决堤。
她毕业了。
她的学生时代，终于结束了。
这十年来，多少人换了姓名，换了模样，换了居所，换了梦想，换了伴侣，换了人生。
还剩下一个她，站在往事的海洋里，不肯离去。
3.
研究生开学前，林向屿好不容易得到两天的假期，在家里蒙头大睡，突然接到室友方子望的电话：“兄弟！江湖救急！”
林向屿呈“大”字形瘫在他舒服的大床上，翻了个身：“说人话。”
“帮我去机场接个人，我姑父的小姨子的妹妹的邻居的干女儿，今天来华盛顿，让我帮忙照顾一下，这样拯救祖国花朵的重任，我当然义不容辞……你帮我去接个机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向屿整个人陷在床里，好不容易抬起头，呼了两口气，“你怎么不自己去？”
“我昨晚开车去朋友家玩，撞栏杆上了，我查了皇历，说我这几天流年不利，忌出行，吓得我现在还在别人家里蹲着呢，不敢出门。”
林向屿简直不想理他，鄙夷道：“拜托，兄弟，你爸妈辛辛苦苦把你养到二十四岁，送你漂洋过海师夷长技以制夷，不是让你来传播封建迷信的。”
“我给你讲真的，你也知道，我今年本命年，你看我这开门就摔个四脚朝天，菩萨保佑，是不是兄弟就看这一次了。”
林向屿懒得理他，问：“什么时候的飞机？”
“中国时间的十五号上午九点，也就是说，”方子望吞了吞口水，“还有半个小时降落。”
“你开什么玩笑？”林向屿从床上坐起来，“那女孩也是可怜，摊上你这么个不靠谱的。”
林向屿匆匆套了一件连帽衫，抓起车钥匙，看到桌子上昨天在超市买的曲奇饼和巧克力，也一并带走了。
林向屿一路猛踩油门，狂飙着抵达机场。夜晚的机场冷冷清清，有个女孩子站在出口，身边两个三十寸的大箱子，站在路灯下看书。
林向屿松了口气，走上前：“你好，请问是顾岑吗？”
埋头看书的女孩子猛然抬起头，四目相对，林向屿觉得时光仿佛就此停滞。
女孩子穿着白色短袖，黑色牛仔长裤，背了一个帆布包，眉目如画，露出光洁的额头，不施粉黛的脸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顾岑笑了笑，说：“你好，你是方子望吗？”
“不是，我是他室友，他有点事，我来接你，”林向屿将手里的零食递给她，“飞机上东西不好吃，你先垫下肚子。我叫林向屿。”
“双木林？”
“嗯，”林向屿心不在焉，提起顾岑的两个行李箱，“你想吃什么？西餐还是中餐？”
“没关系的，我也不太饿。”顾岑客气道。
林向屿停下来，没说话。
顾岑不明所以，也跟着停下来，等着林向屿。两秒后，她的肚子发出“咕噜”的声音。
林向屿笑了笑，继续向车库走。顾岑满脸通红，跟在林向屿身后亦步亦趋，用极其小的音量说：“……中餐。”
林向屿决定回去告诉方子望，他今天不来接机简直亏大了，这个学妹真是个宝。
林向屿开车载顾岑去吃自助中餐，她大概是真的饿坏了，自助餐盘能叠成一座小山。她偷偷抬起眼打量林向屿，看到他凝视着她身后的窗户，神色恍惚，不知道在想什么。
顾岑伸手在林向屿面前晃了晃：“Hello？”
林向屿回过神，抱歉地对她笑笑：“还想吃什么吗？旁边有家奶茶店，我去给你买。”
顾岑的住处和林向屿只隔了一个街区，送过她后，林向屿一个人回到车上，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也不动。过了许久，他才像是大梦初醒一般，插上钥匙点火，可是连点了三次都熄火。
他双手止不住地颤抖，最后长舒一口气，靠在座椅上。他想了想，给胡桃发了一条消息：“有空吗？给你打个电话。”
胡桃毕业以后，结束了实习期，转正成为四中的英语老师。好在她的课时不多，但是上班以后有上班的规矩，林向屿每次给她打电话前，都会先确认一下她有没有在忙。
胡桃直接回了一通电话过来：“有空。”
林向屿握着手机，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沉默了半晌才说：“我今天见到一个女孩子，长得很像她。”
胡桃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然然。”
林向屿苦涩地笑了笑，大概是在嘲笑自己的自欺欺人。
胡桃顿了顿，不知道该说什么：“很像吗？”
“嗯，”林向屿说，“但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你打算？”
“没什么打算，”林向屿语气平静，淡淡地说，“刚刚我坐在她对面，看到她狼吞虎咽地在吃饭，我就想，如果然然还在的话，一定也能这样快乐。”
那你快乐吗？胡桃在心中轻声问，依然活在这个温柔的世界的你，快乐吗？
“你不要难过了。”她说。
“我没有难过。”
“你有。”胡桃说。
“我……”林向屿欲言又止，最后轻轻叹了口气，“胡桃，你知道吗，我有多少次希望时光能倒退，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了，拿自己这条命，去换她平安如意。”
许然然遇难的事情发生后，林向屿几乎不再提起她。不是遗忘不是逃避，而是每个人心底最深的痛，是刻在生命的年轮里的，年岁越深，那痛越是血淋淋。
他不愿将这伤口示人，惊动死者在天之灵。他不让自己好过，来惩戒自己还侥幸活在人间。
相片里的许然然还一如当初那么年轻美丽，再也不会变老。
她的生命已经在二十岁那年戛然而止，一朵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刻。
可是她将一直活在他的生命里，永生永世。

第十章 2010年，陀飞轮
1.
第二天白天，方子望听说林向屿要亲自下厨做午饭，也忘了什么“流年不利不能开车”的禁忌，风一样地赶了回来。
林向屿系着围裙，看到方子望那被撞得凹进去的车前盖，还有让他心疼不已的保险费，大发慈悲，多给他煎了一块牛排。
“昨天谢谢你了。”方子望凑过来，给林向屿打下手，帮忙递点调味品，难得正经，“不过听说我姑父的小姨子的妹妹的邻居的干女儿是个大美女？”
林向屿好笑地瞟了他一眼，手中的锅轻轻一扬，牛排在空中打个滚，落下来的时候稳稳当当翻了一面。林向屿接过方子望递过来的黑胡椒，漫不经心地问：“你这个姑父的小姨子的妹妹的邻居的干女儿……是哪里人？”
“当然和我一样，北京人，”方子望一脸莫名其妙，“怎么了？真的看上了？”
林向屿懒得理方子望的人来疯，淡淡地说：“没，像以前认识的人。”
“谁？”方子望十分八卦，贼兮兮的语气说道，“难道是前女友？”
林向屿：“……”
“……大哥！这么老套的搭讪方式！你可千万别告诉她！会被笑掉大牙的！你真是太窝囊了！把妹都不会！”
林向屿一脸嫌弃地将煎好的牛排放在餐桌上，倒上醒好的红酒，方子望屁颠屁颠地拿起刀叉：“林向屿你真是居家旅行必备，哪个女生能嫁给你，一定是五百年，不，一千年修来的福气！”
浑然忘记了自己刚才还在数落人家。
林向屿坐下来，手机切换到QQ的页面，有新的好友提示，他点开，顾岑的QQ名叫“今日的山”，林向屿犹豫片刻，还是通过了好友验证。
吃过午饭，林向屿坐在客厅里打游戏，方子望自觉地去厨房洗碗筷。林向屿的手机响起来，他瞟了一眼来电显示，顿了顿，关掉游戏接起来：“你好。”
顾岑有些紧张，问：“是林向屿学长吗？我是顾岑，想麻烦你帮个忙……”
林向屿站起来，拉开窗帘，淡淡地说：“不用叫我学长，我和你一级的，有什么事你说。”
“我想去买点家具，不知道能不能麻烦你？”
林向屿瞟了一眼正在哼着小曲刷碗的方子望：“没问题。”
林向屿挂了电话，冲方子望说了什么，方子望眼巴巴地望着他：“要去一起！”
“这不是你姑父的小姨子的妹妹的邻居的干女儿？”
方子望认命，洗好碗，换了身衣服，打开门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啊，下雨了。”
林向屿耳朵尖，偏偏听到了这一句，他烦躁地将游戏机一关，走到门口，低头换鞋：“我和你一起去。”
两个人一起坐上车，林向屿打开雨刷，视线一下子清晰起来。
“林向屿，”方子望心里琢磨着，“你这不对劲啊。”
林向屿不动声色：“哪里不对劲？”
“奇奇怪怪的。”方子望说。
林向屿诧异地瞟了坐在副驾驶的室友一眼，心想他这第六感，和女人有得一比。
顾岑生活讲究，需要添置许多物件。林向屿和方子望陪她满城跑，遇到景点和名胜古迹还停下来，给她慢慢讲解。
路过先锋广场，因为雨天的缘故，没电视里的白鸽飞舞，也没多少行人。可是顾岑还是兴致勃勃，非要下车拍照，她也不麻烦林向屿和方子望，让他们在车里等她，自己撑着伞下去，“咔嚓咔嚓”连拍了许多张。然后坐回车里，一边修图一边问副驾驶座上的方子望：“你看哪个滤镜好？”
方子望选了一个：“LOMO的。”
顾岑偷偷瞟了林向屿一眼，趁着车子在红灯前停下来的时候，顾岑从后面凑过来，装作不经意地问他：“哪个好？”
林向屿随口回答：“原图就挺好的。”
一分钟后，顾岑的FACEBOOK有了新的状态，雨中的华盛顿，没用任何滤镜。
这天是林向屿最后一天假期，商场换了一家又一家，顾岑画掉清单上最后一样物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九点。林向屿和方子望被她折腾了一整天，她心底也十分过意不去，为了表示感谢，她买了三个龙猫的抱枕，三个人一人一个。
“我觉得有戏。”
回去的路上，方子望戳了戳抱枕上龙猫的大肚皮，一脸郑重地对林向屿说。
“什么有戏？”林向屿心不在焉。
“我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的经验告诉我，这女孩肯定是看上你了。”
林向屿没说话。
“唉，算了，我也只是随便说说，我知道你心底有喜欢的人，”方子望说，“就是你经常打电话的那个女孩子是不？别把人家女孩子耽误了，唐僧取经还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呢，区区异国恋，十三个小时时差而已，挡不过真爱无敌。”
前面一辆卡车突然变道，林向屿一个急刹车，躲过一劫，方子望被吓得半死。
林向屿面色不改地继续行驶，脑海里却想起四年前，胡桃隔着电话，似乎是在开玩笑，她说：“谁都可以，那是不是我也可以？”
雨点渐大，一条路的距离，雨刷却已经挡不住这来势汹汹。
来时的路已经不可见，而未来，隐在夜色里，看不清模样。
2.
不过虽然方子望吊儿郎当，但是他说的话林向屿还是往心里去了。
林向屿也察觉出来顾岑对自己的态度，她认认真真地在林向屿过去的每一条状态下点LIKE，时不时会发消息给他，说新发现了一间很好吃的冻酸奶店，邀请他一起品尝。
林向屿自诩自有分寸，这么多年来，他的追求者甚至比胡桃还多了不少，他总是能处理得当。唯独面对顾岑，他承认他没有办法做到心如止水。
于是他开始刻意疏远顾岑，她发消息过来，他回得客套疏远，正值新学期开学，他本来就一身的事务要处理，找起借口来得心应手。
可大概人与人之间的际遇就是如此奇妙，林向屿越是回避顾岑，越是每天都能撞见她。
偌大的一个学校，食堂、超市、实验室、广场、图书馆、星巴克……哪里都能遇到她。
她身边偶尔有别的女生，但是出国留学，大多数时间她都是孤独的。
林向屿不敢直视她，可是每次见到她一个人时，他还是多会留意两眼。有次林向屿和方子望一起去星巴克买咖啡，他老远就看到了顾岑的背影，目光落上去，就很难再挪开。顾岑的状态看起来似乎不太好，她一个人走在前面，走得很慢，没走几步，好似身体不支，在草坪的边缘上抱着头坐了下来。林向屿不禁蹙眉。
林向屿顿住脚，推了推身边的方子望，指了指顾岑，装作不经意地说：“我在这里等咖啡，你过去看看怎么回事。”
方子望这个人间歇性犯二，一时也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你不自己去问问”，就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脸上挂着十分担忧的表情走了上去。
过一会儿，方子望脸色尴尬地回来了：“……来大姨妈。”
林向屿和方子望面面相觑，看着对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倒是顾岑自己觉得不好意思，捂着脸偷偷跑开了。
“你看看你。”方子望说。
林向屿看着手中的热咖啡，没说话。
时间一晃到了这一年许然然的忌日，林向屿同往年一样，向导师申请了假，飞回中国。
正好是个周末，胡桃人也在C城，她周末没事做，买了一箱子的零食去找胡琳。胡琳上了大学，高考发挥正常，读了挂在C大名下的一个三本院校。
“今天向屿哥回国吧？”胡琳一边喝着奶茶，一边翻看手机日历，“你怎么不去找他？”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回来做什么的，”胡桃白了胡琳一眼，“好好吃饭，手机脏！”
“你怎么越管越宽了。”
胡琳嘴里虽然这样说，还是老老实实放下了手机，也没有再提刚才的话题。
胡桃的意思已经很明显，林向屿回来祭拜许然然，她如果以此为借口见他一面，总觉得是对死者的不敬。
林向屿第二天的飞机回美国，又是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航班。胡桃去送他，说是送，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嘱咐的话。她买了一箱好吃的特产和火锅底料，给林向屿打包好，让他托运过去。
“熟食过不了海关的。”
“过不了再说。”
林向屿笑了笑：“那我走了。”
“一路平安。”
就再没有多余的要说的话了，这几年来，他们聚少离多，已经渐渐习惯了别离。
林向屿的行李果然在海关处被扣押，他被叫到单独的房间里，盘问了许久，最后人没事，东西一样都不能带走。林向屿开车回家，停好车后想起来下周的食物还没买，给方子望发了条短信，他没回。
林向屿便自己出门去买，好在超市离他住的小区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即可，也算是方便。走到半路，天色全部黑下来，不远处有个小小的人影，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是顾岑。
林向屿这才反应过来，华盛顿下雪了。
C城很少下雪，胡桃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想看一场真正的大雪。
顾岑在林向屿前方慢慢走着，深一脚浅一脚的，林向屿想了想，跟在她身后，没有叫她。顾岑没走几步，脚下一个踩滑，顺势跌在了地上。林向屿想上前扶她，最后还是停下了脚步。看着她自己慢慢坐起身，又站直，拍拍屁股上的雪，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快到超市的时候，顾岑忽然一个转弯，人不见了踪影。
林向屿跟着转弯，看到她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谁？！”顾岑从包里摸出一个防色狼喷雾，颤抖着转过身，对着暗处的街道紧张地大叫。
林向屿举起双手，无可奈何地从阴影里走出来。
顾岑松了一口气，一下子脱力，手中的喷雾瓶“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正好要去超市买点东西，看到你一个人走，这条路路灯都坏好几天了。”
林向屿弯腰将喷雾瓶捡起来，似笑非笑地递给顾岑。
顾岑说：“你说一声就是了嘛，吓我一跳。”
林向屿有些尴尬：“我……没来得及。”
他心中矛盾，不愿意和她走得太近。
林向屿只得硬着头皮陪顾岑逛超市。女孩子逛超市，十分麻烦，想买芝士，顾岑把各种牌子摆一排，对着“热量”那一行，一个一个比。想吃冰淇淋，各种口味各拿一桶出来，点兵点将，点到了巧克力味，又心心念念着香草味。
林向屿一个头两个大：“都买就成了。”
“不行！热量太高了，要长胖。据说每个留学生平均增重十斤！十斤！”顾岑鼓着眼睛，表情夸张地说道。
林向屿无言以对，只能乖乖地帮她推购物车。
好死不死，正好碰到方子望，他一只手拿一个小南瓜，放在眼睛前，对着超市的橱窗扮鬼。林向屿十分嫌弃地捂住脸，想装作不认识他，谁知顾岑已经先他一步，开开心心地挥手大喊：“方子望！”
方子望转过头来，手里还一左一右端着两个南瓜，林向屿想用手里的牛奶砸死他。
“林向屿？你回来了？”
他话音刚落，才反应过来刚才叫自己的是顾岑，看看林向屿，又看看顾岑。方子望挑挑眉毛，对着林向屿一副“你老实招来”的表情。
林向屿为了防止他说出什么让人尴尬的话，冷冷地看着他，说：“夜宵我做可乐鸡翅。”
方子望乖乖闭了嘴，笑眯眯地看着顾岑，和蔼可亲地问：“这边的生活还适应吗？林大少人还好吧？”
顾岑被他盯得不好意思，胡乱在果蔬区选了很多食物，一股脑儿地丢在购物车里，很快就堆了一座小山。她不知道该和林向屿说什么，只好埋着头买买买。
林向屿觉得好笑：“你一个人，吃得了这么多吗？”
“没问题，”顾岑伸出手臂，元气满满地挤了挤自己的肱二头肌，“我做饭可厉害了。”
林向屿不置可否。
第二年夏天，顾岑来美国一周年。
他们玩得好的一帮中国人组织自驾游，去海边露营。那时候所有人都知道顾岑对林向屿有意，大家故意将林向屿和顾岑分到一个组，林向屿倒是大方得体，对她招手：“过来搭把手。”
晚上吃过海鲜，顾岑犹豫很久，还是拎了两瓶冰锐去林向屿的帐篷找他，摇了摇自己手里的瓶子，问他：“你喝不喝？”
两个人吹着海风坐在岸边，旁边还有三五个别的同学，坐在篝火前打扑克，欢声笑语传到海的那一头。
顾岑声音里带着哽咽：“为什么我不行？”
林向屿失笑，摇摇头：“和你没有关系。”
“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你是我的初恋，我不知道你初恋的女孩子是怎样的一个人，但是……”顾岑说，“他们都说你没有女朋友，你为什么不肯和我试一试？你不喜欢我哪一点，我都可以改。”
“你总是对我忽冷忽热，忽远忽近，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我很喜欢很喜欢你，我想要和你在一起。你明明对我也有感觉的，对不对？你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林向屿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冰锐，顾岑毕竟不好意思明目张胆地找他喝酒，这是女孩子才喝的饮料。他最清楚烈酒的猛烈，每喝一次，许然然出事前的情景就在他脑海浮现一次，有什么东西狠狠地碾过他的心头。
他初恋的女孩子是个怎样的人？
他曾经向胡桃袒露，他并不喜欢许然然。可是她却化作了一汪清泉，留在他的心底。这些日子，他依然会梦见许然然，梦见那个燥热的天，他背着重重的潜水设备，沉入无边的深海里，他对她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可是当他醒来，不在的人却是她。
可是他又挪不开停在顾岑身上的目光，他想多看一眼，再看一眼，她的脸比哪一次梦中都要来得清晰。
他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的？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只有一个人才当得起这样的美。
林向屿淡淡地笑，晃了晃玻璃瓶，将里面的酒慢慢倒出来。看着海浪拍打着岸边，他终于开口：“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讲个故事给你听。”
3.
胡桃接到林向屿的电话时，她刚好回家洗完澡。
胡桃转正以后，最大的好处就是学校分给她一间单人宿舍，在员工宿舍的顶楼，小小的一个隔间。没有空调和风扇，好在有热水器，平日里吃饭可以去食堂。这样普通的条件，却足够让胡桃心满意足。
倒是胡琳胡大小姐一如既往地挑剔，处女座的特性展露无遗，蹙着眉嫌弃这嫌弃那：“这样的地方也能住人？”
“这么小的床你睡觉不会滚下去吗？”
“你每天待在这里不会窒息吗？”
说了这么多，大小姐终于舍得点明中心思想了——“你干吗非要在这里住！你马上搬回去！”
胡桃哭笑不得：“别人都能住得下来，我怎么就不能住了？”
“我不管！”
胡桃也拍过寝室的照片给林向屿看，向他抱怨：“哪里有胡琳说的那么差劲。”
“小孩子口是心非，心疼你，”林向屿一边安慰她，一边说，“不过你这房子……真的太差了，我都看不下去了，你还是搬了吧。”
胡桃哭笑不得：“什么跟什么！你们这些万恶的资本主义，离我远点。”
林向屿没有再多说什么。第二周胡琳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把钥匙，得意扬扬地扔在胡桃床头：“向屿哥在你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子，酒店式公寓，精装修，游泳池、健身房、高尔夫球场，设施配套齐全，拎包入住。”
胡桃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
“你也知道，他人在国外，房子买了没人照看，多不安全啊。他说了，你搬过去，就当帮他个忙。”
胡桃去向林向屿求证，林向屿十分满意胡琳的办事效率：“你家小公主真是可塑之材。”
“你也知道自己远在国外，那你买什么房子？”
“房价涨太快，买房是大势所趋。”
“别给我打哈哈，”胡桃翻了个白眼，“我知道你名下还有一栋写字楼。”
“糟糕！”林向屿说，“我今天有个程序还没跑出来，我得去实验室看看，具体的你和胡琳说，我先挂了，拜拜！”
然后他不由分说，挂了胡桃的电话。
“说不过就跑？”胡桃一愣，“骨气呢？”
最后在胡琳和林向屿的坚持下，胡桃下学期搬去新家，但是房租一分钱不少给。
这天晚上，林向屿打电话来，给胡桃说了自己和顾岑的事。
“然后呢？”胡桃握着电话，坐在床上，问他。
然后呢？
林向屿坐在海边，将自己和许然然的事告诉了顾岑。他认真而抱歉地对她说，你要的情，我给不了。
顾岑怔怔地望着漆黑的大海，没有想到他竟然有过这样的一段往事。海浪拍打沙滩，一下一下，打在她的心头，是一种钝钝的痛。
“没有关系，”顾岑说，“如果你愿意，我不介意……”
“顾岑，”林向屿打断了她的话，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你是你，她是她。”
“你这人，真是太绝情。”胡桃叹了口气，说，“你总要重新开始的，为什么不给彼此一个机会？”
林向屿哭笑不得：“你到底站哪边的？一会儿让我不要活在过去，要往前看，一会儿又说要给彼此一个机会？”
“我不知道，”胡桃也有些茫然，“你知道的，我比谁都希望你幸福。”
“胡桃，幸福并不一定真的要和爱情有关，”他说，“活在人间，父母安康，有知己好友，阳光普照，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身就足够幸福了。”
胡桃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拿着电话沉默。
林向屿想了想，说：“那你呢，不是说……有喜欢的人吗？”
胡桃轻描淡写：“他不爱我。”
林向屿一顿，用力握紧电话，说：“那为什么不考虑别人……总要有个人照顾你。”
“我不需要。我家的那堆破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天长地久，也不相信这个人……”
她顿了顿，后面没说完的话，也打消了要说出来的念头。她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天长地久，甚至不相信这个人间，可是她相信他。
“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对的人。”林向屿难得认真，“胡桃，我还记得你曾经说过，你想要有一个家，我也一直相信，你会有一个很好的家。”
胡桃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儿，意兴阑珊地挂掉了电话。
他说，你会有一个很好的家，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给她一个很好的家。
4.
林向屿提前修完硕士生的课程，跟导师打了报告，上了一艘从美国出发去北极的科考船。
科考船上有一小队的科学家，一方面是帮助保护鲨鱼，更重要的任务则是记录北冰洋附近鲨鱼的洄游路线。这些年全球变暖，这些海底生物们不得不打破了种族默认的洄游路线，被逼得快要无处栖息。
这艘科考船接受了一家海洋咨询公司的赞助，使用遥控潜水器来跟踪海洋生物。林向屿的导师也在受邀之列，但是他手中课题繁重，实在抽不出时间，原本是要派一名博士后的师兄去参加，林向屿主动请缨，教授知道他心中抱负，也明白他完全可以胜任，便把出海的任务交给了他。
出发前林向屿曾给胡桃打过一通电话，他在电话里十分高兴，对胡桃说：“我们准备启动一个可持续的太平洋附表和卫星设备观测系统，加强对海洋变动的了解，以此改善天气和气候预测。”
“恭喜你！”胡桃打从心底感到自豪，为他所从事的行业，为他所做的事情。
这人间，有大爱有小爱，有大善也有小善。她做不到像他一样伟大，但是她真心祝福。
林向屿一去接近一年的时间，有网的时候，他会在微博上更新一些航海的照片。他照相技术很好，而且不赞同修图。
“大自然本身，就足够瑰丽壮阔。”
没有想到，林向屿的微博被一个粉丝百万的大号发现，转发了他的照片。一夜之间，无数网友被他照片里的世界所吸引，科考船此次出航的目的也被公之于众，一时上了热门，林向屿的粉丝每天成倍增长。
连林向屿本人也被人肉出来，他的生活照在网络上曝光，一米八五的大男孩，猝不及防地回过头，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笑容，英俊迷人，轻而易举俘获百万女网友的芳心。
竟然有人给他取了外号，叫“波塞冬”，那位希腊神话中的海神。
胡桃在微博热门里刷到他的照片，哭笑不得。以前年少的时候，偷偷把他当作一块宝，恨不得藏在怀里藏着掖着，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他的好。
后来挡不住，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她也开始认命，知道他不会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一直到现在，她才肯承认，其实他从来没有属于过自己。
而此次出行，更成为林向屿人生中重大的转折点。只是那年他站在寂静的船头，对着北冰洋迎风破浪，并没有看到命运的旋涡。
林向屿这一去大半年的时间，回来的时候顾岑搬了家。他于心有愧，但是也不想骗她，或者将她当作许然然的替身，这对谁都不公平。
胡桃打电话给他：“你每天微博都有上万的转发，这是明星才有的待遇啊！快去加个V！”
林向屿哭笑不得。
“不过跟你说真的，一中校长邀请你回来做演讲，你好歹也成了知名校友，今年校庆的时候，赏个脸回来吧？”
“有什么可以讲的，讲我怎么吃喝打诨，上课开小差吗？”
“那你今年冬天回来吗？”
“应该不回，”林向屿说，“来美国还没出去玩过，想给自己放个假。”
“哦。”胡桃大为失望。
“你来吗？”林向屿问，“我带你去迪士尼。”
胡桃无奈地说：“又不是三岁小孩了。”
“你不是说没有去过游乐场吗？”
胡桃笑着说：“都过了那个年纪了。”
“来吧，”林向屿说服她，“包吃包住。”
胡桃被他说得心动，她对国外没有太大的向往。但是是真的想要看一看他生活的国度，林向屿在那片土地待了四年多，她熟悉得能背下华盛顿每一条街区。
“来吧来吧，给你拍照片，”林向屿继续游说她，“你知道的，我从来不给别人拍人像。”
话说到这份上，胡桃实在找不到可以拒绝的理由。趁着寒假来临，她开始着手准备美国旅游签证的事情。她英语倒是没问题，但是因为紧张，第一次面试签证官的时候，结结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被秒拒。胡近知道了这件事，大笔一挥让人给胡桃办了个财产证明，这次，签证官什么都没问，直接盖章通过。
“这世道真是……”胡桃在电话里感叹。
“得了便宜还卖乖，”林向屿失笑，“把护照号码给我，我给你买机票。”

第十一章 2011年，星空
1.
这年冬天，胡桃坐了十四个小时的飞机，抵达美国华盛顿。
她拖着酒红色的旅行箱走出机场，看到穿着黑色夹克的林向屿，他摘下墨镜，笑着与她在空中漂亮的一个击掌：“嘿。”
副驾驶座上，方子望抱着龙猫抱枕，探出个头：“女神你好，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胡桃从行李箱里拿出“偷渡”过来的周黑鸭，犒劳林向屿同一屋檐下的这位活宝。
胡桃习惯性地坐林向屿的后座，把车窗摇下来，风吹得头发呼啦呼啦，胡桃无比感慨：“小的时候，住在小镇上，听《新闻联播》说美国，那时候美国就已经是超级大国了，我甚至以为全世界除了中国，就都属于美国了。”
林向屿笑着问：“那现在呢？”
“现在觉得，”胡桃说，“大的是世界，人类太渺小。”
华盛顿的冬天寒冷萧瑟，风吹过来，有海的咸湿。可是天空依然澄澈，夜晚星星点点。林向屿早就准备了一大堆材料做菜给胡桃吃，方子望也跟着享了口福。
三个人放着音乐喝着酒涮火锅，胡桃打量着林向屿的住所，想着原来这就是他异国的生活。
胡桃倒了两天时差，第三天的时候，家里食物不够，林向屿带她出去兜风，顺便让她见识一下国外的超市。
华盛顿刚刚落过雪，大雪虽然停了，但是路面湿滑，不好行走。胡桃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超市，COSTCO的水果一箱一箱地卖，还有各种口味的薯片，比她的脸还大。胡桃站在货架前不肯走，眼巴巴地看着林向屿。
“买吧，”林向屿似笑非笑，“有方子望在，别担心会剩下。”
“他很瘦哎。”
“你也瘦啊。”林向屿随口回答。
胡桃脸上一烫，偷偷瞟了林向屿一眼，看到他把自己指过的商品全部丢进了购物车。
“怪不得他们都说来美国要长胖。”
“是啊，顿顿都是芝士，”林向屿说，“刚刚来的时候，我吃不惯芝士，一吃就过敏想吐。”
“现在呢？”
“现在啊，活得好好的。”
“也没见你长胖。”
“你懂什么，都是肌肉。”
胡桃笑：“给我看看。”
林向屿耸耸肩，作势要撩衣服，胡桃捂住眼睛：“林向屿你也太不要脸了！”
林向屿哈哈大笑：“逗你玩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付完款走出超市。林向屿一左一右，拎着两个超级大的塑料袋。胡桃穿着雪地靴，走了两步路，一下子没注意，踩到水坑，脚下一滑差点跌倒。林向屿无可奈何地看了她一眼，伸出胳膊：“喏。”
胡桃看看林向屿，又看看湿漉漉的地面，小心翼翼地扯住他的外套，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只敢抓住一点点，又不敢靠太近。胡桃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怦怦怦，呼之欲出。
结果没走两步，听到“哗啦”一声，走在他们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女孩子滑倒在地上，她手里抱着刚刚买好的东西，也跟着全部散落，“骨碌骨碌”滚在水坑里，看起来狼狈异常。
林向屿和胡桃小跑着上前，想要帮她一把。林向屿蹲下身，帮她捡落在地上的东西，有好几个圆溜溜的橙子滚了出去。胡桃弯腰，扶着女孩子，让她站起来。
“谢谢。”
女生大概是被摔痛了，“咝”了一声，一边站好身子一边向胡桃道谢。
胡桃愣住，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子。
黑色长发及腰，眉目如画，不是许然然又是谁？
胡桃明明知道不可能，还是忍不住出声：“许然然……”
顾岑蹙眉，这是她从第二个人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
顾岑立马低下头，装作在拍衣服上的泥土，淡淡地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许然然。”
胡桃也很快反应过来她是谁，用余光瞟了一眼抱着东西走过来的林向屿。
正想着怎么这么巧，林向屿已经走到了两人面前，看到顾岑，他却先笑了：“原来是你。”
顾岑也愣住，看看林向屿，再看看胡桃。
冬天的行李太占旅行箱位置，胡桃没带多少衣服，此时身上穿的还是林向屿的羽绒服。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好一对璧人。
顾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垂下眼帘，胡桃站在她身边，都能感觉到她有多难受。胡桃张嘴想要解释，可是又觉得，有什么可解释的呢？她和林向屿，有什么可以解释的？
“一个人吗？”林向屿问顾岑，“没事吧？”
“没事。”
顾岑咬住下嘴唇，她长得和许然然实在太相似，胡桃心中涌起无法言说的哀伤。
纵使相逢应不识。
林向屿说：“你回家吗？我开了车，送你回去吧。”
顾岑摆摆手，想拒绝。但是她实在摔得厉害，刚刚走了两步路，就走不动了。
林向屿笑：“别逞强了。”
上了车，顾岑先一步坐上后排的座位。胡桃没办法，只好坐到林向屿旁边。她的手机自动连上车内的蓝牙，胡桃怕车内气氛太尴尬，就开了音乐。
五月天的《星空》：“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
顾岑一直望着窗外，指甲深深掐着手心，虽然很痛很痛，但是这样比较好受。
胡桃想起，好多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冬天。林向屿和许然然去火车站接她，她也是这样，坐在后座，望着窗外，一言不发。
造化弄人，而命运，究竟是什么，谁又能真的说得清。
顾岑的新家和林向屿家在两个方向，他没有问她为什么要搬家。
林向屿和胡桃帮顾岑把东西送到家门口，林向屿跟她说：“有空去考个驾照吧，买辆车方便很多。”
“嗯，”她点点头，“知道了。”
林向屿想了想，觉得没有什么要嘱咐她的话了，就说了再见。
回到车上，胡桃打趣着问他：“刚刚是不是特别尴尬？”
林向屿奇怪地瞥了胡桃一眼：“哪里？”
胡桃本来想说“旧爱新欢”，转念一想，她和顾岑，谁都不是旧爱，也都成不了新欢。想来想去，只能算是同病相怜，半个情敌。
他的心是一座孤岛，再无人能抵达。
胡桃没想到，这天晚上，顾岑来加她的人人网好友。顾岑的头像是个龙猫，又软又萌，看起来很眼熟，胡桃一时没有想起来在哪里见过。她犹豫了一下，通过了好友验证，然后点进了顾岑的主页。
女生对于情敌天生好奇，胡桃坐在床上，刷着手机，把顾岑的状态一条条看过去。她和每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分享美食、美景和音乐，偶尔会有生活照。顾岑不爱化妆，素颜就足够美。胡桃看得出来，这是个善良简单的女孩子，大概人生一路平顺，家庭和睦，沐浴在阳光下长大。
胡桃慢慢浏览，一直拉到了顾岑来到美国时发的第一张照片上。
大雨倾盆，淋湿了整个广场，几百年历史的旧城区。红瓦和老街，在雨中透出朦胧的时光的美。
她在标题上写：华盛顿，一见钟情。
胡桃叹了口气，关掉手机，睡不着觉。她穿着拖鞋，蹑手蹑脚地起身，去厨房接水，没想到碰到在阳台上抽烟的方子望。
“不好意思。”他赶忙掐灭了烟。
胡桃摆摆手，表示没有关系：“我来这里住，才是打扰到你了。”
“你过来玩，林向屿虽然嘴上没说，但是我知道他很开心，”方子望说，“我很少见到他这么高兴，比上一次他导师同意他出海还高兴。”
“是吗？”胡桃笑笑，“我和他认识很多年了。”
“多少年？”
“十二年。”
方子望倒吸一口凉气：“那真的很久了。这样的情谊，一辈子能有一段就够让人羡慕了。”
胡桃淡淡地笑：“是我运气好。”
“问你个问题，你别介意，”方子望说，“你相信男生和女生之间有纯粹的友情吗？”
“不相信，”胡桃趴在阳台上，望着窗外的星星，一闪一闪，她说，“我做贼心虚。”
“我之前……拼命把他和另外一个女生凑一块儿，你别介意。”
胡桃摆摆手：“你误会了，我和林向屿，真的没什么。我当时的心愿，和你是一样的。他们要真的能走在一起，我真心祝福。”
“你不会难过吗？”
胡桃想了想，认真地回答：“会难过，但是我难过总好过他难过。”
2.
林向屿说到做到，买了机票去洛杉矶，把胡桃连拉带拽地拖去了迪士尼。洛杉矶的迪士尼是全球最早的迪士尼，游客络绎不绝，人人脸上都带着笑容。可惜胡桃实在对游乐场没有兴趣，嫌弃小孩子太多。
“有必要跑这么远来吗？”胡桃问。
“有，”林向屿说，“我很喜欢加州，这里阳光充沛，和华盛顿的阴雨绵绵截然不同。而且我第一次来迪士尼，就是这一间，所以也带你来看看。这里的烤火鸡腿很好吃。”
“你不喜欢小孩？”林向屿问，“女生不都喜欢吗，都说特别是外国的小孩，跟小天使一样。”
“我不喜欢，”胡桃冷冷地说，“小孩子有什么好，又吵又闹，跟胡琳一个样。”
“对啊，你家的小公主，怎么不带她一起来？”
“问过，她说她没空。她最近在学剑道，看见我就想砍，所以我才最烦小孩了。”
“那你以后呢？结婚了总不能不要小孩吧。”
胡桃摇头，把她的尾戒秀给林向屿看：“我是单身主义。”
林向屿没把她说的话当真，只是调侃着问：“什么时候买的？还挺好看。”
“好久以前了，”胡桃淡淡地笑，“早不记得了。”
胡桃说谎了，她其实记得的。四年前，她送林向屿从浦东机场去美国。胡桃坐地铁回学校，她独自走在黄昏的道路上，看到橱窗里的戒指，鬼使神差，走进去把它买了下来。等第二天才后知后觉地觉得心疼，那是她至今为止买过的最贵的东西。
可是那又如何，世界上还有一些东西，任你用尽金山银山，也买不到。
林向屿在迪士尼给胡桃买了一只火鸡腿，胡桃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眼前硕大的火鸡腿，不知道从何下口。
林向屿哈哈大笑：“别在乎你的口红了，趁热吃吧。”
胡桃鼓起勇气，一口咬下去，沾了一脸的油。
林向屿举起相机，恰好捕捉到她抬起头的一瞬间。
“御用摄影师。”他说，“只此一家。”
等到日落时分，他们正好排队上了摩天轮，胡桃弯腰走进去，林向屿把手放在舱门的上方，以防她磕着头。他向来如此，体贴绅士，风度翩翩，温柔起来能够杀人。
摩天轮缓缓上升，整个迪士尼都沐浴在柔和的暮光之中，真的像是童话城堡。林向屿坐在胡桃对面，戴着白色的耳机，转过头向窗外望去。
他的鼻梁挺拔，他的侧脸英俊得好似雕塑。这么多年了，胡桃在心中闷闷地想，林向屿，你究竟有什么魔力，这么多年，我依然对你没有半分的抵抗力。
“怎么了？”林向屿问。
“没，”胡桃连忙别过头去，指着窗外，“有点恐高。”
“得了吧，”林向屿声音拉得老长，像是十几岁的时候那样，“当年在峨眉山金顶上，你还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胡桃“嘿嘿”笑了两声：“那时候年幼无知，就不许后天性恐高症？”
林向屿挑挑眉：“你真的怕？”
“骗你的，”胡桃吐吐舌头，“这么美的日落，一辈子也就看得了这样一次，哪里舍得晕。”
林向屿认真地说：“你这一辈子还长着呢。”
“那不一样。”
哪不一样？
下一次、下下一次、下下下一次……都不会再有你了。
等摩天轮上升到顶端，离天空最近的时候，胡桃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你在这里，过得开心吗？”
林向屿失笑，他后背懒懒地靠着座椅，双手搭在上面，说：“一个人要是不快乐，把他搁在天涯海角，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他都不会快乐。我一直都挺好的，不用担心。”
从迪士尼回来，林向屿开车带胡桃去格里菲斯天文台。车顺着山路盘旋而上，胡桃本来想数数究竟拐了多少道弯，数到后来干脆意兴索然地放弃。林向屿停好车，他们从车上下来，正好撞见前面一对情侣，靠在车边，身体紧紧拥抱在一起，旁若无人地激吻。
胡桃羞得面红耳赤，扭过头左顾右盼一副非礼勿视的表情。
林向屿倒是从容得多，扯了扯胡桃衣服后面的连帽，似笑非笑：“走这边啦，笨。”
等走远了，胡桃才松一口气，压低了声音抱怨：“美国人真是开放。”
“拜托，”林向屿夸张地说，“你多大岁数的人了，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吗……”
说到这里，林向屿忽然顿住，然后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啊！胡桃……算起来，你还真的是没吃过‘猪肉’呢……”
被他这么一说，胡桃都替自己觉得憋屈起来，她二十四五岁了，竟然还没谈过一次恋爱。
我这都是为了谁啊，胡桃心酸地想。
她想反驳说，那你和谁接过吻？许然然还是顾岑？可是转念一想，这样的话说出口，伤人伤己，何必呢。况且，她也没有那个资格去打听他的隐私。
胡桃对天文星座没有兴趣，林向屿就陪着她在天台边上俯瞰整座洛杉矶。灯火通明，整座城市像是流动的火焰，蜿蜒至远方。远远望去，给人一种隐约的错觉，以为自己是出世的灵魂，正静静地望着曾经有过喧哗的前半生。
浩瀚灯海，究竟哪一盏，才是心之归处？胡桃微微侧过脸，去看站在她身边的林向屿，他正一心一意地望着远方，不知道此时此刻在想着什么。
像是察觉到了胡桃的目光，林向屿忽然开口说：“璀璨的夜景和无人的公路，是我觉得美国最美的两种景色。”
“可是中国也有啊！上海和香港的夜景，新疆的无人区，有什么不同？”胡桃小声争辩。
林向屿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他咳嗽了一声，说：“放心，我毕业就回国。”
“我没那个意思……”
林向屿笑：“管你什么意思。”
在洛杉矶待了三天后，他们回到了华盛顿。林向屿打开洗衣机，把一篮子的衣服丢进去，洗衣机发出“轰”的一声后开始工作。
胡桃坐在一边问他：“接下来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哪里都可以？”
“哪里都可以。”
胡桃想了想，一脸期待地看着林向屿：“我想看雪，我想去最北边，美国和加拿大交界的地方，那里不是有五大湖吗？”
“初中的地理了，亏你还记得。”
“哎，我初中成绩很好的，别瞧不起人。”
“谁说瞧不起你了？”林向屿失笑，“那就快起来，收拾东西。”
“干吗？”胡桃疑惑。
“你不是要去看雪嘛，总不能穿短袖去看雪吧，小心把你耳朵冻掉。”
两人说走就走，晚上林向屿就开始收拾东西。胡桃好奇地去他的房间参观，看到书桌旁边有一个箱子，瞅着眼熟：“这是什么？”
林向屿从衣柜里扒出厚点的衣服，头也不回地说：“自己看。”
胡桃把箱子打开，里面放着的，竟然是以前自己寄给林向屿的那一小箱子唱片。
胡桃觉得不可思议，伸手拿出来：“它们怎么在这里？”
林向屿终于舍得回过头看胡桃一眼：“哦，这不是你给我的吗，我放行李箱里带来了。”
“你……”胡桃苦笑，“带这个过来干什么？”
“也没什么可以带的，就带上了。”林向屿漫不经心地回答。
胡桃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些现在都买不到了。”
林向屿挑挑眉毛，嘲笑她：“你不是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吗？”
胡桃恶狠狠瞪他一眼。
3.
第二天早晨起来，林向屿给胡桃做了一顿早餐。胡桃看着烤过的面包片和华夫饼，它们有着让人食欲大开的香味，上面用蜂蜜画了一个笑脸。胡桃拿起刀叉，不知道从何下手。
“怎么了？”林向屿问，“可别给我说你想吃小笼包，我会揍你的。”
胡桃摇头，轻声说：“不是，我就是想到，我们好多年没有一起吃过早饭了。”
“是啊，”林向屿也有些感慨，“还记得念初中的时候，每天早上一起去早点摊吃早饭，你连两根油条都吃不完。结果一眨眼，已经是十几年了。”
胡桃内心没来由地一阵酸楚，不知道说什么，埋下头切面包。
林向屿笑了笑，递给她一杯热牛奶。他给胡桃热牛奶总是最细心的，用小火慢慢熬，加两勺白糖，有一种淡淡的香。
林向屿自己的车是一辆跑车，为了长途方便，专门去租了一辆越野车，黑色悍马，看得胡桃直吹口哨。
车子在路上行驶了两天之后，胡桃才意识到不对劲，她问：“我们到底去哪儿呢？”
“哦，你不是说了吗，美国和加拿大交界处，我们开车去最北边。”
“啊？可是，美国有这么大吗？”
“你还说自己地理成绩好呢。”林向屿笑。
胡桃懊悔不已：“你怎么不告诉我，我们坐飞机过去就好。”
林向屿安慰她：“没关系，你难得来一次，而且今年毕业之后我也打算回国了，就当作纪念吧。”
“真的？”胡桃两眼放光，“你毕业就回去？”
“嗯，已经在做规划了。”
“不继续读了？”
“不继续读了。”
“有什么打算？”
“还没谈成呢，”林向屿低声笑，“等敲定再告诉你。”
比起年少时候的心比天高，他是真的越来越成熟稳重。
渐渐地，一路上风景已经有了北方的特征，白桦树都成了荒芜的一片。白茫茫的雪簌簌地向下落，不放歌的时候，车里也能听到车窗“唰唰”的声音。
这样的景色看多了就会让人觉得心底发麻，胡桃不禁发问：“我们还要走多久？”
“我也不知道。”林向屿将车停下来，仔细辨别地图上的位置，“应该是这条路没错。”
然后两人再次上路，硬着头皮又开了三十多公里，根本看不到小镇，更别提在网上预订的酒店了。时间尚早，可是天色已经很诡异了，能见度越来越低，雪越下越大，有点像暴风雪，或者冰雹。
“要不要停下来看看？”
胡桃话音还没落，发动机忽然熄火，只听到“轰隆”一声。林向屿低声咒骂了一声，打开车门下去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轮子陷入雪中，无法再继续行驶。他赶紧掏出手机，可是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这里根本搜不到信号。
幸好林向屿准备齐全，在后备箱里带上了铲子。他嘱咐胡桃乖乖待在车里，自己拿着铲子去铲车轮两边的雪。他穿着黑色的冲锋衣，将帽子扣上，铲子扛在肩上，背后是茫茫一片雪山，像极了电影海报。
一会儿后，林向屿铲完雪，将车挂到一挡，慢慢加速，试着将车往前开。车轮慢慢转动，形成一道很深的车辙，胡桃刚刚松了一口气，又听到“轰隆”一声，再次熄火。
林向屿蹙眉，又打开车门。他走到不远处，折了几根树枝，走回来将树枝垫在车轮下。
“你是要把车撬起来吗？”胡桃问他。
林向屿瞥了胡桃一眼：“可能吗？这车有两吨重。”
胡桃被吓了一跳，吐吐舌头。
林向屿给她解释：“我这是在增大摩擦，可以加强车轮抓地的力量。”
“有用吗？”
林向屿摇摇头，表示不确定，他回到车里，试图发动车子，车轮开始转动，势头不错。可是下一秒，又是“轰隆”一声，车子又瘫痪了。
胡桃蹙眉：“我们再多找点树枝来？”
此时她已经开始觉得寒冷，脖子缩着，哆哆嗦嗦。林向屿看了她一眼，摇摇头，推着胡桃进车里：“别被冻着了。”
“现在怎么办？”回到车上后，两个人被冻乌的唇色才渐渐恢复，胡桃先开口问道。
“别担心，我一路上都有和朋友们保持联系，他们联系不到我们，自然会报警。再说了，运气好一点，遇到别的车我们就搭着回去了。”
林向屿嘴里这样宽慰胡桃，可是他心里却没有这样开朗，他大脑飞速转动，试图再想到别的办法。
坐以待毙这件事，实在太让人糟心了，他十分清楚，在这样冷的天气里，他们两个人也许无法支撑到救援的到来。两个人都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谁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状况？
林向屿担心油不够，不敢把车里的暖气温度开得太高。好在他们来的路上，每到一个城市都添加了干粮，暂时倒不用担心饿肚子。两个人在车里枯坐几个小时后，终于忍不住睡意，将车椅放下来睡着了。
第二天，胡桃被冷醒了，睁开眼睛，林向屿正把手搁在方向盘上，死死地望着前面。
“怎么了？”
“没油了。”他扯出一个笑容，麻利地脱下身上的衣服给胡桃披上，“冷不冷？”
胡桃赶紧把衣服扯下来，硬是要塞回给林向屿，两个人对峙良久，林向屿蹙眉，淡淡地说：“别闹。”
胡桃知道他会真的生气，也不敢再犟，拿了衣服穿好。
然后他们试图打开车门，才发现门已经被一夜的大雪封死了，除非从窗户爬出去，不然没有办法出去了。外面更冷，两个人都打消了出去的念头，只把车尾的食物搬出来，食物都已经冷得咬起来十分吃力了。
“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胡桃笑着扬扬手中已经冷掉的比萨。
林向屿无奈地扯了个笑容，还有心情开玩笑：“某人吵着怕长胖，高热量的东西我们都没买，现在后悔了吧？”
“那我不后悔，死也要死得苗条。”
饭后两个人无所事事，低温下又不敢再轻易睡去，胡桃一边搓着手一边说：“我给你唱歌吧。”
林向屿靠在座椅上，笑着说：“好啊，好久没有听过了。”
胡桃闭上眼睛，熟悉的旋律在脑海里浮现，她的食指一点一点地打着节奏，轻声唱出来：“隔了这么久你还在哪里走，是否迷失回家的路，牵挂跳在心口，有爱不能远走。时间不停走，爱却在那里留，我的路就是你的路，情陷爱的出口，为你我舍得走。我的爱就是你的路，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无论回家的路有多遥远，你我一起走……”
唱到最后，都能看到有哈气从嘴里冒出来，胡桃又低声近乎是在念出来：“无论回家的路有多遥远，你我一起走。”
车内和外面漫天的风雪一起沉默，这是胡桃此生见过最壮阔的雪景，却正一分一秒地剥夺着他们的性命。
“如果能活下去，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买一辆悍马，报答救命之恩。”胡桃开玩笑地说道。
“好啊，”林向屿说，“我给你买。”
“你不要你的跑车了？”
“跑车会有的，悍马也会有的。”林向屿舒展开眉头笑。
然后林向屿想到什么，从窗户跳出去，在后备箱里拿出他的背包，胡桃跟着跳下车，看到他摸出一台单反相机。
“胡桃，来。”
林向屿将相机挂在脖子上，牵着胡桃的手走到车前，然后用力托起她，让她坐在车前盖上，再细细地将上面的雪用手扫干净。
林向屿举起相机，退后几步，调了焦距，弯着腰：“一二三，笑一个。”
胡桃十分配合，对着镜头龇牙咧嘴地笑起来。
林向屿不停地按下快门，听到相机发出的“咔嚓”声，他对自己说，无论如何，我要让她活下去。
过了一会儿，雪又大起来，天色阴沉，乌云密布。两个人赶紧回到车里，林向屿把相机递给胡桃，她低着头，一张一张照片翻看过去。
“我们好像都没有合照。”胡桃想了想，将头凑到林向屿肩膀边，努力伸长手臂，把单反举得越远越好，然后用手肘捅了捅林向屿，“看镜头！”
胡桃喜滋滋地收回相机：“拍得不错嘛，可以当遗照了。”
林向屿恨不得给她一巴掌：“呸呸呸。”
“向屿，”她想了想，问他，“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胡说什么不吉利的话！”林向屿白了胡桃一眼。
“我是说真的。”胡桃异常认真地问。
“……不会。”林向屿说，“我陪你一起死。”
胡桃怔怔地看着他，没有再说话。
“胡桃，我会让你活下来的，”林向屿淡淡地开口说，“我早就应该死了，可是你不能，我绝对不会眼睁睁地再看着别人死在我的眼前了。”
车内越来越冷，两个人说话都开始吃力了，只能不住地用吃食物来补充热量，可是谁也不愿意主动去碰食物，量是有限的，他们都尽可能地想要留给对方。胡桃朝窗外看了一眼，天昏昏沉沉，已分不清白天黑夜。
“我的爱就是你的路，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无论回家的路有多遥远，你我一起走……”
这些年来两人相处的一幕幕在胡桃低沉的歌声中历历在目，清晰如昨，他和她一路走来，他一直是她活下去的动力、她生命的唯一，如果他死了，她又怎会苟活呢？
胡桃觉得困意越来越强烈，全身的力气都已经被掏空了，在睡去前一刻，胡桃想，啊，原来已经是一世了。
如果有下一世，林向屿，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因为，所有的爱意，所有的回忆，今生今世已经足够，已经再也没有力气重新来过一遍了。
“胡桃，胡桃！”
等胡桃睁开眼睛，林向屿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刚刚抱着胡桃为她取暖的手这才放开来：“都告诉过你了！不准睡觉！”
胡桃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她人瘦，体质本来就不算好。她吃力地坐起来，接过林向屿递过来的食物和水大口吃了起来：“你说，他们会来救我们吗？”
“人命无价，相信我，他们会来的。”
胡桃点点头，两个人都不再说话。
“告诉他吧，”这个念头在胡桃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另外一个声音响起来：“不，不，胡桃，都到了这种时候，你还想让他更心烦吗？”
胡桃头痛欲裂，又不敢睡过去，只能在心底不断地嘲笑自己。
而坐在她旁边的林向屿并不知道胡桃内心的纠结，他只是微微侧过头，看到她的模样。他很少这样认真地打量她，大概真的是认识太多年了，每次有新认识的朋友惊叹胡桃的美时，他都不再有感觉。
对他而言，胡桃就是胡桃，和美丑、胖瘦这些形容词都毫无关系的一个人，他找不到任何一个形容词，可以描述对他而言的胡桃。
林向屿收回目光，看着车上挂着保平安用的佛珠串，平安平安，心中苦笑。
当初胡桃问他，谁都可以，那她呢？
中国有句老话叫“近情情怯”，很多时候，因为她是胡桃，所以他不敢去想象。
他有这个资格吗？
给胡桃幸福？
许然然去世以后，他甚至觉得，自己这样的人，已经不配再去谈论爱情。
林向屿看着胡桃，终于开口：“胡桃，其实……”
与此同时，胡桃竟然也开口了：“林向屿，其实……”
两个人看着对方，笑起来。
“你先说。”胡桃说。
林向屿手臂懒懒地搭在方向盘上，给胡桃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胡桃起初也就是一刹那的犹豫，现在看着林向屿的眼睛，又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她只好笑笑，说：“没什么……就是想到你曾经问过我，人死之前会看到什么，我其实也挺好奇的，自己临死之前会看到什么。”
“不准说晦气话！”林向屿蹙眉，瞪了她一眼。
可也是胡桃这么一说，让林向屿想起了四年前的那个冬天。许然然，这三个字在他心中飞快地刺下去。
当年胡桃也问他，在他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看到了什么？
在许然然用命救他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什么？
“你呢？”胡桃笑嘻嘻地问，“要跟我说什么？”
林向屿顿了顿，回答：“以后再说吧。”
为什么不能是她？她曾经开玩笑般随口问他。
胡桃……林向屿捂住眼睛，难过地想，因为我于心有愧。
一直到夜里，大雪终于停了，昏昏欲睡的两个人忽然被刺眼的黄灯晃醒。林向屿急忙打开车窗，让胡桃在车里等他。林向屿一边挥手一边大声地喊“Help”，还不时转过头来，以确保胡桃在车里。胡桃看着他的背影，只需要一眼，她的热泪已经滚滚流下来。
八九十个小时的孤立无援，她和林向屿差一点点就命丧于此。在漫长到近似无尽的寒冷里，她和他的心意是相通的，她和他之间的羁绊，早就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她和他所并肩走过的，是风雨、暴雪、阳光、雨露，四季之外的另一个四季。
用生命去爱一个人，将所有交付于他，这样的际遇，此生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4.
林向屿果然没有失约，毕业以后，就直接回了中国。
“你别想了，”胡琳一边吃寿司一边慢悠悠地对胡桃说，“就向屿哥那个专业，牛校海龟，你知道他导师是谁吗，给你这种不懂的人打个比方，就跟学术界的爱马仕一样，我大学课本就是他写的。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总之向屿哥这样的人才，‘北上深’抢着要，谁还会回来？”
胡桃将盘子里一整块芥末丢到胡琳的碟子上，狠狠瞪了她一眼：“谁让你吃饭话那么多的？”
“你怎么就不急呢，”胡琳干脆把筷子放下，“他要是不回C城，外面那么多美女，还有你什么事？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再谈恋爱，肯定是奔着结婚去的啊。”
胡桃嘴唇翕动，没有回答。
“就你那出息，是不是向屿哥走哪儿，你跟哪儿啊？”
胡桃真是恨不得用筷子戳死胡琳：“我就那么犯贱呢？”
胡琳斜着眼睛看着胡桃，然后顿了顿，说：“其实，我倒希望你犯点贱。”
结果，这一次，胡琳又说错了。
林向屿直奔着C城，一落脚，就把他这些年投资的钱取出来，办了个文化公司。他这个举动，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
“都派我来问问你，是不是吃错了药。”胡桃笑着道。
林向屿只好慢慢解释给她听：“多大个人了，淡定一点。”
林向屿的文化公司，从科普海洋的漫画和图书做起，他在美国的这四年，认识了许多人，费了不少心血才买到许多权威著作的中文版权。
“给儿童看的绘本，少年看的漫画，以及二十多岁的人看的专业科普书，”他说，“然后是视频、动画，甚至电影。《海洋》你看过吗？拍得很好，惊心动魄，但是还是太小众了，目标群体年龄层次偏高、都是文化程度很高的人。其实对这一部分人，根本不需要过度宣传环保，他们本身就能做到。
“这个想法的形成，是我在华盛顿的时候，有一次遇到一群中国游客，听他们说吃黄唇鱼的经历。黄唇鱼是国家保护动物，三四十岁的中年女人们说得眉飞色舞，还不停地怂恿自己的同伴去吃，”林向屿叹了口气，“比自然变迁更可怕的是人的思想。而她们活到那个年纪，观念已经形成，我无力回天。
“后来去北极那次，我的微博莫名其妙火了，很多人来关注我，给我留言。说他们还去特意百度了许多与海洋保护有关的知识，开始抵制鱼翅。也有人来找我做广告，我才发现，现在网络时代的兴起，有好有坏，但是好处总是大一些。人们对于新的事物的接受范围更广，也更愿意去学习，人心总是向善的。
“我觉得可以尽己所能，去给我们这一代、比我们更年轻的一代，去传播海洋保护的思想。让那些美好的种子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他们才是世界的未来，等到他们长大的时候，这颗星球才有希望。”
胡桃看着他的眼睛，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很开心，你一直在坚持自己的梦想。你说得对，比自然变迁更可怕的是人的思想。祝你梦想成真。”
一直行走在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上。
一直一直走下去。
一定会遇到志同道合、能够并肩作战的伙伴。
她是真的开心，她倾慕多年的男孩，一直这样优秀而美好。
在开公司之前，林向屿做了一件轰动全市的事情。
他拿了两百万，办了一个公益展览馆。地段就选在林父自己开的购物中心，林向屿买了二十年的租期，上下两层楼。
第一层是艺术展品，每个月会变换主题。
第二层是海洋环保专题，在照片展区，他购买了人类残忍捕杀海洋生物，还有严重的海洋污染，以及曾经一片澄澈的海洋风光的照片。墙壁的屏幕上，循环播放纪录片《海洋》。
开业的第一天，胡桃起了个大早，想去帮林向屿打下手，却发现他把一切都布置得井井有条。展馆对外免费开放，网络宣传做得很出色，九点钟一开门，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
一楼展区的中央是水晶做的展台，里面却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这是什么？”胡桃好奇地问。
这天阳光灿烂，他和她站在展馆的中央，阳光从顶端倾泻而下，一切都是那样美好，过去的年月，苦涩到无法下咽，只能在深夜痛苦的时刻，都好似在一瞬间烟消云散。
林向屿手心里全是汗水，他喉结一动，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紧张过。
“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问你，怎样才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你说当你遇到这个人的时候，自然就会明白，”林向屿顿了顿，“我现在知道了。”
胡桃抬起头看他，不知道他为何会突然说这个。
林向屿正准备说什么，忽然有人出现在展馆门口：“胡桃？”
林向屿和胡桃一起转过头去，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周珩。
胡桃吃了一惊：“你怎么在这里？”
周珩靠在门口，揉了揉眼睛，不可思议地问：“真的是你？”
然后周珩笑起来：“到这边开会，来市中心随便逛逛，正犹豫着要不要给你打电话呢，结果就见到你了，我是在做梦吗？”
胡桃笑了笑，向他走去：“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林向屿站在原地，看着胡桃向周珩走去。这是林向屿第二次见到周珩，上次还是三四年前，胡桃腿受伤，他出现在病房里，胡桃轻轻靠在他的怀中。
直到周珩的出现，才终于让他看清了自己的心意。
回想起那个让他心碎的傍晚，林向屿又想到了自己和许然然的结束，想到那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想到在深海之下，许然然凝视他的眼神。或许，他根本就不可能给人带去幸福，他早就失去了那样的资格。
周珩下午没事做，胡桃便带着他四处转转。
“胡桃，”周珩叫住了她，“其实，这次有事找你，“听说你现在是英语老师。”
胡桃点点头，周珩继续说：“我认识墨尔本大学的校长，他们最近开了一些交流学习的项目，你要不要参加？我觉得英语老师出国去走走是必要的，感受一下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度的生活和文化。”
胡桃摇摇头：“不用了，谢谢。”
“你先别急着拒绝我，”周珩一眼看穿了胡桃的想法，举起双手，“好好好，我坦白，我确实是有私心的，但是这个私心能有多大？我还能在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不成？你那时候不就一直想出国吗？”
胡桃问：“那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什么想出国？”
“现在大概猜到了，”周珩将手插进西裤兜里，撇撇嘴，“今天在展厅外看到了那小子的简介，你是为了他，是吗？”
“既然知道，那你还——”
周珩说：“两个月的短期学习而已，胡桃，不是什么大事。我或许不够了解你，但是你不觉得自己的人生太狭窄了吗？你身边甚至没有别的朋友，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没有梦想、没有欲望、没有野心，没有更辽阔的天地……胡桃，你的人生不应该只有他一个人。”
胡桃笑起来，发丝在风中轻轻飞舞，她叹了口气：“因为他就是我的全部了啊。”
周珩在C城待了三天，走的时候没有告诉胡桃，等他回到墨尔本，飞机落地，才给胡桃打了一个电话。
胡桃接到他的电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知道你不待见我，”周珩满不在乎地说，“给你说的事你考虑一下吧，什么时候想好了，什么时候给我说。”
“谢谢了。”
“不用，我说过的，我是有私心的。”
正巧这天林向屿去胡桃学校找她：“前两天展馆的事情太多了，你朋友远道而来，一起吃个饭吧。”
胡桃无奈地摊开手：“他回去了。”
林向屿也很吃惊：“这么快？”
“他事情蛮多的吧。”
林向屿带胡桃去吃的日料，清酒倒在杯中，却看见胡桃心不在焉。
林向屿垂下眼帘：“你在想什么呢？”
“想我朋友走之前给我说的事，”胡桃夹了一小块烤鳗鱼，“他问我要不要去澳大利亚。”
林向屿一怔：“那你——”
“再说吧，”胡桃说，“太突然了，我还没准备，雅思也没考。但是我还挺想去……想看看澳洲是什么样子的，不然总觉得……又被抛下了。”
林向屿的手握紧成拳头，又不得不松开。他想说，别去了，澳大利亚那么远，被分割在南北两个半球，你别去了，留下来，好不好。
可是他有什么资格呢？林向屿在心中问自己，以什么样的身份，去阻止她实现愿望，她的梦想？
自己当初去美国，胡桃又何曾说过一句“不要去”？她总是支持他，鼓励他，站在他的身边。这一次，换作他来送她离开。
她等了那个人那么多年，自己和胡桃之间，至少有一个人能够幸福，就够了。
“去吧，”林向屿端起自己面前的白玉瓷酒杯，轻轻碰了碰胡桃的酒杯，说，“去看看传说中的黄金海岸。”
“对了，那天在展馆，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胡桃问。
林向屿笑了笑：“有吗？我都不记得了。”
“算了，肯定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林向屿点点头，目光从胡桃的身上挪开，透过打开的窗户，看着远方，轻声说：“是啊。”
很远很远的地方，他想，这个世界上啊，最难不过两情相悦，其次才是天长地久。
展馆的开办大获成功，甚至有人从别的城市赶来。尤其是青少年，三五成群，他们站在大屏幕面前，看着蔚蓝色的大海，窃窃私语，不知道是谁大声地说：“等我长大以后，要当一名航海家，在海上乘风破浪！”
“我要当一名兽医！可以治好很多很多受伤的动物！”
“那我要做科学家！让人类听得懂海豚说的话！”
林向屿站在一旁，不知道为什么，一时间感动得眼眶发红。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他在心底嘲笑自己，好似看到了十二岁的林向屿，对胡桃说，这是我的梦想。
你一定也会为我感到骄傲的吧。
这天，展馆打烊，游客都离开后，林向屿一个人在展馆的楼梯上坐了很久，他想起了一些没有太多意义的陈年往事，然后拿起地上的微型操控器，按下按钮。
中央空白的水晶展柜发出轻微的声音，下格打开来，托着一张照片升上来。
她问他，那天有什么话想要对她说？
他想说的是，喂，胡桃，其实你不知道吧，我还有一个梦想——
展馆清冷的灯打在照片上，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女孩子坐在悍马的车前盖上，对着镜头露出灿烂的笑容。
她的背后是漫天大雪，她一头漆黑的长发垂下，唇红齿白，惊鸿一瞥。
“如果我死了，你会为我哭吗？”
“不会，我会随你而去。”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最好的朋友，林向屿苦涩地笑，也是最好的束缚，最好的枷锁。

第十二章 2012年，那些年
1.
一晃一年多过去，林向屿的公司开得如火如荼。
林向屿公司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胡桃这一年带初一的课，任务不重，他的公司所在的写字楼离四中又很近，于是胡桃没事就去那里晃晃，帮他们的冰箱填充一些食物。
“哎，”胡桃看着冰箱里都快坏掉的提子，转过头冲林向屿大声喊，“你们到底几天没吃水果了？”
几个男人凑在一起，一个人面前放两台显示器，根本没空搭理她。那大概是林向屿人生中最邋遢的一段时间了，每天过得日夜颠倒，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胡桃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为他披上一件外套，将空调温度调高。
每次看到林向屿疲倦的睡脸，胡桃都会觉得自己真是没用，她能为他做的，实在是太少了。要是有一天她能变成超人就好了，就算拯救不了世界，至少能替她心爱的男孩分担喜怒。
好在除了本身的能力外，林向屿运气不错，这一年国家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再加上他资金充足，家中靠山牢固，公司的运营还算轻松，还开发出一款APP，少年版的“果壳”和“知乎”，很快就上了正轨。
林向屿的生日在十二月，射手座A型血。高考结束以后，两个人身处两座城市，胡桃已经很多年没有给他庆过生日。他生日那天，胡桃天还没亮就起来，在厨房忙前忙后，勉勉强强烤了一个蛋糕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包好，去找林向屿。
林向屿住的房子远离市区，好在有高速，去软件园很方便。那是他家自己开发的房产，林向屿留了两套，一套自己住，一套给胡桃。胡桃没有收下，还住在当初林向屿给她的LOFT里，每个月上交房租，于是软件园的那套房子就这样空置着。
林向屿竟然已经早早起来，穿戴整齐，神清气爽的样子，看到胡桃，一愣：“你怎么来了？”
胡桃无可奈何，扬了扬手里的蛋糕：“上周不是说好了吗，给你过生日。”
林向屿认真地想了想：“是今天吗？我自己都忘了。”
“你在家怎么穿成这样？要出门吗？”
“嗯，”林向屿点点头，抬了抬表，“要去一趟然然家。忘了和你约好的是今天，要不然……你和我一起去？”
林向屿还在国内念大学的时候，每次回家都会去看望许然然的父母。刚刚回国创业那段时间，他一个月也就只能轻松一两天，其他人都选择好好补觉，也就只有他，还会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去陪许父许母拉家常，做家务，逛逛街。
胡桃把蛋糕放在林向屿屋里的冰箱里，换了一个颜色的口红。林向屿特意挑了不堵车的时间出发，一路飞驰。胡桃将车窗摇下来，狂风一股脑灌进来，她笑着说：“找时间我也去把驾照考了。”
许父许母还是住在原来的老式居民区，他们坚持不要林向屿一分钱，说他如果真的有心，有空来家里坐坐就好。小区里没有停车位，林向屿在几个街区外停了车，和胡桃一起走过去。
林向屿在水果摊前停下来，老板腆着肚子出来：“哟，小伙子，又来了？”
林向屿点点头，也不劳烦老板，自己一样一样地选着水果。胡桃本来想帮点忙，但是又觉得，或许他不愿意让别人帮忙，因为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老板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他和胡桃：“头一回见你带女朋友来啊，你们一看就般配，啧啧，这男才女貌的。”
林向屿笑着抖抖塑料袋，摇头道：“不是女朋友，初中同学。”
胡桃站在一旁，矜持地冲老板点点头。
因为是老式的小区，也没有什么交通规划，红绿灯就跟摆设一样，没人在意。遛狗的居民牵着狗一边打哈欠一边过马路，花坛的防护栏已经锈迹斑斑，树木遮天蔽日，将这里与闹市相隔绝。
过了人行道，胡桃犹豫再三，还是停下来，说：“要不还是你上去吧，我不太擅长同人聊天，冷场怪尴尬的。况且……等会儿他们误会我们也不好。”
林向屿也不强求她，他耸耸肩：“那你在哪里等我？”
“前面不是有家面馆吗，我正好没吃早饭。”
林向屿点点头：“那行，今天许叔要出去上班，我也待不了多久。”
林向屿顺着楼梯上了楼，还不需要按门铃，许母听到他的脚步声就赶紧来开门了。
林向屿笑：“阿姨，前几天下午，您风湿有犯吗？”
“好久没犯了，你还记得啊，”许母笑着弯腰把拖鞋拿出来，“吃饭了吗？”
“和朋友约好等会儿一起吃，”林向屿在沙发上坐下来，给许母倒了一杯水，“您别忙活了，好不容易休息一天。”
许母试探着问：“什么朋友啊？男生还是女生？”
林向屿没在意：“胡桃啊，当年我和然然拿了奖，还一起去吃您做的麻辣烫呢。”
“记得，记得，”许母眯着眼睛回想，“好漂亮的女孩子，也工作了吧？有男朋友了吗？”
林向屿一一回答：“是啊，她一直长得好看。早工作了，在四中当英语老师，还没男朋友呢，白长这么大了。”
许母瞪他一眼：“好意思说人家……小屿啊，你这都二十六岁的人了，你爸妈不催吗？”
林向屿不好意思地揉揉鼻子，说：“不催。”
许母瞪了他一眼，林向屿正襟危坐，改口道：“我妈也催我这个，但是我们公司清一色的单身男人，好不容易有几个女同事，个个立志嫁给胡歌，我也没办法，我妈妈天天催我招点女同事呢。”
许母皱着眉头，犹豫了一下，说：“哎，向屿，我给你说个事儿……”
许母早在几年前就不再摆麻辣烫的摊子，从失去女儿的打击里恢复过来后，她开了家灌汤包店，节俭惯了的人，也存下一些积蓄。许家虽然贫穷，但是讲道理，许然然的生死责任书上，是她自己签的字，出了人身意外，不能赖别人。
刚开始的时候，许家人也不愿意见林向屿。但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林向屿一遍一遍地登门拜访道歉，两位老人年纪大了，膝下如今没了子女，也就真的把林向屿当了亲生儿子。
许母的灌汤包店生意很好，开得如火如荼，时间久了，就爱和一些老顾客聊天，有个女孩子，模样气质都很好，和林向屿一样年纪，在广告公司上班，许母和她聊得来，觉得女孩子礼貌又懂事，想介绍给林向屿。
林向屿在心中哭笑不得，难怪大家都说给人介绍男女朋友是中年妇女一大癖好。他母亲也给他提过很多次，都是门当户对的大小姐，什么法子都用尽了，林向屿就是不肯买账。但是当着亲妈随便怎么拒绝都行，对于许母的要求，林向屿是从来不会拒绝的。
他笑笑：“行，您定就好，就当交个朋友。”
2.
下一个周末，林向屿便推掉了所有的饭局，早早就开车去接许母。见面的地方是林向屿定的，一家私人西餐厅，但是位置却很好找，市中心最高的写字楼上，透过落地窗可以眺望整座城市的景色。
女方也很准时，林向屿他们刚坐下没多久，就看到穿着淡粉色连衣裙的女人，提着白色包包走了过来。
走近了，林向屿彬彬有礼地伸出手：“你好。”
可是对方却是一怔，然后呆呆地盯着林向屿，最后犹豫着，不可思议地问：“林向屿？”
林向屿挑挑眉：“你认识我？”
女人笑起来，伸出手握上林向屿的掌心，唏嘘地说：“岂止认识，我是程可欣，你还记得我吗？”
是世界太小还是命运太奇妙？许然然的母亲给林向屿介绍的相亲对象竟然是程可欣！
对于程可欣，林向屿其实是没太大的印象的，女大十八变，要不是她说出自己的名字，林向屿真的认不出她来。
“我知道你，”林向屿一边回忆一边说，“你是胡桃的同桌。”
许母在一旁看了，也忍不住问：“你们认识呢？”
“是啊，我们也是高中同学，”程可欣笑笑，她冲林向屿眨了眨眼睛，“那你知道不知道，我那时候，暗恋了你整整三年？”
林向屿愣了愣，一双风流倜傥的眼睛似笑非笑地扬起来，似乎是诧异程可欣的坦然大方，说：“谢谢你。”
“有什么好谢谢的，”程可欣大大方方地说，“我从来都没有为你做过什么。”
林向屿在她对面坐下来，勾起嘴角笑。
许母一看两人竟是旧相识，便铁定了有戏，连借口都不用找，直接说：“你们年轻人好好聊，叙叙旧，重新认识一下，我就先走了。”
重新来过，新的人生，新的彼此，林向屿一时之间有些恍惚，他的左手边就是落地窗，华灯初上，车如流水马如龙。
回到最初的时候，没有许然然，没有顾岑，只有无忧无虑的少年郎，穿着红色运动背心，耍酷似的用手指转着篮球，站在讲台上大声吆喝：“放学和二班打比赛，谁去？”
“林向屿？”程可欣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他淡淡一笑：“看到你，一下子想到好多以前的事。”
“是啊，”程可欣摇了摇红酒杯，“许姨女儿的事我听她说过，你别太难过了。”
林向屿不置可否地笑笑。
程可欣想了想，试图转移话题：“我大学考上了中央美院，胡桃有给你说过吗？哦，对了，胡桃，你还和她有联系吗？后来我电话本丢了，就一直没怎么和大家有联系了。”
“还有的，”林向屿点点头，“我这里有份通讯录，回头发你一份。”
“她现在还好吗？你不知道，那时候我真的好羡慕她，全班那么多女生喜欢你，可是只有她能同你搭得上话。”
林向屿轻笑：“哪有那么夸张。”
“有的，”程可欣认真地说，“全学校的女生，谁不知道你，直到现在，别人说到白马王子，我脑海中浮现的人就是你，讲真的。”
程可欣笑着说：“不过后来我就移情别恋啦！去北京学画画的时候，喜欢上了我的同桌，他也跟我表了白，但最终我留在北京，他去了广州，就没在一起。后来又谈了两次恋爱，都是因为距离分手了，我大概和异地恋天生犯冲吧。”
两个人随意地聊着天，话题不算多，却也没有冷场过。牛排火候拿捏得好，一口下去，鲜嫩多汁。
吃过饭后，林向屿开车送程可欣回家，正巧路过一中，程可欣摇下车窗，问林向屿：“下次有机会，一起回去看看？”
“好。”林向屿点头，“回国之后，每天都经过，但是还从来没回去好好看过。”
“我也是，”程可欣不好意思地说，“一个人回去追忆青春怪没意思的。”
“你才多大年纪，”林向屿笑，“追忆什么青春。”
林向屿将程可欣送到她家楼下，她关上车门，走了两步，又忽然想到什么，转过身来敲车窗。林向屿将车窗摇下，程可欣说：“你知道吗？我的高中时代，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你能够送我回家。”
“谢谢你，今天终于实现了我的愿望。我很开心。”
林向屿失笑：“你也说了，那是高中时代，都多少年了。”
“可是我还是很开心。”程可欣说。
林向屿一时间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淡淡地笑：“快上去吧，早点休息。”
开车回去的路上，林向屿给胡桃打电话：“睡了吗？”
“没呢，”胡桃打着哈欠，“在看电影。”
“什么电影？”林向屿好奇地问。
“法国电影，《一天》，”胡桃说，“你肯定没听过。”
“确实没有，”林向屿十分诚恳地说，“好看吗？”
“就是部爱情片，”胡桃说，“有句台词还不错。”
“是什么？”
她顿了顿，听起来有些不耐烦，却还是干瘪瘪地念了出来：“我遇见那么多人，可为什么偏偏是你，看起来最应该是过客的你，却在我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林向屿手搭在方向盘上，失笑道：“有点感情好不好，多浪漫的一句台词，怎么被你念得跟政治答卷一样。”
“爱听不听，”她又打了一个哈欠，“打电话找我什么事呢？”
林向屿这才想起来正事：“你知道我今天见到谁了吗？”
“谁？”
“程可欣，你高中同桌。”
“啊？”胡桃一愣，才反应过来，“真的吗？可欣？你怎么见到她的？”
林向屿这才把许母给他介绍女朋友的事告诉胡桃，末了，有些感叹：“这座城市真小。”
发现对面的人没有回答，林向屿不禁出声：“胡桃？你还在听吗？”
这时他才听到电话有动静，胡桃还是懒懒的样子：“在啊，我这不是在看电影吗，刚刚演到高潮。”
林向屿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哎，你刚刚送她回家是吗？那你有她电话没，发给我吧，改天约她出去逛街。”
“行。”
“那我挂了，困了，拜拜。”
挂了电话，胡桃一动不动地坐在凳子上。因为要看电影，她关掉了房间内所有的灯，只剩下电脑屏幕泛着淡淡的光。
她不知道坐了多久，直到电影全剧终，片尾曲响起，开始滚动演员表。
胡桃伸手一抹，发现自己脸上挂满了泪水。
“我说错了，”她心想，“这不是爱情，是童话。”
3.
过了些日子，许母天天催着，林向屿只好抽出时间，陪程可欣回了一趟高中学校。
学校大门重新装修过，看上去金碧辉煌，题着“鹏程万里”四个大字，气势磅礴。林向屿和程可欣还没来得及感叹，学校保安就出来把他们拦下，问他们：“上课时间，闲杂人等不能进入。”
“现在管这么严了啊？”林向屿疑惑地说，“我们是校友，回来看看。”
“证件呢？”
林向屿语塞，转过头去看程可欣，没想到她竟然真的从挎包里拿出当年的证件照，笑眯眯地递给保安。
进了学校，林向屿说：“你居然还留着。”
程可欣笑了笑：“有一次我证件落在食堂了，你捡到了还给我。之后我就一直很宝贵这个学生证，毕业之后锁箱子里，也是昨天想起来才翻出来的。”
林向屿欲言又止：“你真是……”
绕过学校里面的花坛，就是教学楼。教学楼的变化倒不大，只是在一旁新修了一栋楼，作为高中部。两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从当初上课的教室走过去，去走廊最里面的办公室找老蒋。
没想到偏偏这么巧，有人拿着公文包从办公室走出来，三个人打了个照面，林向屿笑着说：“蒋老，您真是一点没有变，十年如一日。”
老蒋一愣：“林向屿？”
林向屿开心地笑：“您竟然还记得我！”
“你是？程可欣吧？”老蒋说。
“是我！”程可欣点头。
“你们个个都是我的心头肉，怎么会不记得！”
老蒋一边说着，一边推开办公室的门，把他们带进去。一个办公室四个人，老蒋的桌子最整齐，用一个茶叶盒来装笔，还是当年林向屿他们那届毕业时候凑钱买来送给他的。
看见他桌边一摞厚厚的试卷，林向屿问：“批试卷呢？”
“是啊，刚刚期中考完，”老蒋说着，抽出一张给他们看，“要现在让你们来做，还能拿几分？”
“我不行，但是林向屿肯定行啊，”程可欣连忙摆手，指了指林向屿，“高考全省前十呢。”
林向屿客气地笑笑，把试卷接过来：“我们正好没事，要不帮您批点试卷吧。”
“哪需要啊，你们过来，聊聊天就好。”老蒋说。
“没关系嘛，一边聊一边看，阅点选择题还是不成问题的。”
程可欣也自告奋勇，两个人就把试卷分成两摞，拿着笔改起来。一边批，一边和老蒋聊天。
老蒋笑眯眯地喝了一口盖碗茶，说：“真没想到，到最后竟然是你们两个来看我。”
老蒋话中有话，林向屿和程可欣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告诉他这是个误会，因为刨根究底，这又并不是误会，许母让他们见面，说是交朋友，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就是相亲，奔着结婚去的。
程可欣试着解释：“我们……”
老蒋继续笑眯眯地说：“小丫头，你当年就喜欢他吧？上课还对着人家背影画素描，别以为我不知道啊。”
程可欣无比震惊：“你怎么知道的？”
“那当然了，”老蒋扬扬得意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你们这些学生的小动作，我们老师其实都看得一清二楚，只要不犯大错，没做什么出轨的事，我们都也就装作不知道了，谁没青春过呢！”
程可欣好奇地问：“蒋老，那你年轻时候喜欢过什么人没有？”
老蒋笑笑：“那么多年前的事了。”
程可欣也懂事，没有再问。他们陪着老蒋说了说当初班上大家的近况，提到胡桃，林向屿说：“挺好的，也在当老师。”
“那个丫头运气真的太不好，”老蒋摇摇头，“她妈妈去世后，她家里一个亲戚都不肯要她，最后还是跟着继父过。十七八岁的孩子，哪里经得起这种打击，她后来能够站起来，我觉得已经很了不起了。”
“嗯，”林向屿低下头，淡淡地说，“她对得起自己就好。”
聊了一会儿，老蒋家中还有事，先离开了。林向屿和程可欣便继续逛校园，当年觉得好大好大的学校，如今看起来，原来是这样小。
而那时候觉得好小好小的世界，长大了才发现，它其实大得浩瀚无边。
操场彻底修整了一番，原本全是泥沙的跑道也铺上了干净整洁的塑胶路。篮球场对面的双杠换了新的，位置却还没有变。程可欣很是开心，小跑上去，试着想要爬上去。
“小心。”
林向屿说道，从她背后给伸手扶着她坐上去。林向屿这天穿了一件印着恐龙怪兽的套头衫，加简单的牛仔裤，也轻而易举地爬了上去，和程可欣并肩坐着，看起来和普通大学生没什么两样。
“以前每次上体育课我都坐在这里偷偷看你，”程可欣说，“喏，你看，这个位置多好，一眼就能看到篮球场，但是别人又不会觉得其实你在看篮球场。”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最单纯了，只要能看到他的笑容就够了，只要他开心，就算他什么都不知道，我也觉得好幸福。后来长大以后，感情就变得复杂了，喜欢一个人，想要占有他，想要他只喜欢自己，彼此折磨，好像才能够证明爱得深……”
说着说着，程可欣自嘲地笑，甩甩手，伸了个懒腰。
“果然还是校园时光最美好了。”
程可欣说话的时候睫毛微微颤动，却说得轻描淡写，那一刻的神态，林向屿觉得十分熟悉，像极了一个人。
是谁呢？他明明知道，却没有勇气承认。
4.
自从知道林向屿和程可欣约了一两次会后，许家和林家都炸开了锅。
林向屿之后每次去许家，都能“正巧”遇见程可欣，许母张罗着做一大桌菜，心思显而易见。
更巧的是，听说有天林向屿的母亲和程可欣的母亲在搓麻将的会所遇到了，相谈甚欢，出门的时候，已经“亲家亲家”地喊上了。回来的时候，林向屿的母亲就在林向屿耳边吹风：“唉，我这把老骨头，差不多是要退休了，就指望抱个大胖孙子，一辈子就不缺什么了。”
林向屿的父亲是个“妻管严”，在一旁点头如捣蒜：“就是就是，儿子啊，赶紧给我们生个大孙子。”
林向屿哭笑不得，每次面对他憨态可掬的老爹，他就彻底什么脾气都没了。
“翻过年你就二十七了，”林向屿的母亲还在数落着他，“先不说你了，人家姑娘二十七了，你还好意思拖着？”
“妈——”林向屿无奈，“我们就是见个面吃个饭而已。”
“你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知根知底的。听你妈一句，我周围婚姻幸福美满的，都是老同学。学生时代的感情纯啊，人家姑娘又对你掏心掏肺的，你差不多得了，别作。”
“其实你小的时候，我还以为你能和胡桃那丫头走在一块儿，你们那时候多好啊，怎么就一直不来电呢？”林母摇摇头，“不过也好，你们两个要真在一块儿，估计就没那么好了，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知道了，生活本身就是这样的，不如诗。”
林向屿沉默。
林母叹了口气：“你老实给我说，是不是还惦记着然然那姑娘？”
提到许然然，林向屿就更沉默了。
“人总要向前看的啊。”林母担心地说。
“知道了。”
让林向屿头疼的是，不知不觉，到了这年春节。但凡适婚的单身男女，无一没经历过被催婚的“十八铜人阵”。等林向屿好不容易赔着笑闪身进了屋内，沙发上赫然坐着一年前奉子成婚的表哥，几位长辈都围着他怀里抱着的宝宝使出各种绝活，也不在乎丢人，只为博君一笑。林向屿暗自撇了撇嘴角，咳嗽了一声，终于有人回头招呼他：“向屿啊，什么时候才吃得上你的喜酒啊？”
林向屿抬头看自己父母，发现两个人都眼泪汪汪地看着自己。
过了年，胡桃按照惯例去林向屿家拜年，坐沙发上陪林母看电视，林向屿在厨房里忙前忙后。正好电视机里的小品演到催婚，林母有感而发，幽幽地叹了口气，转过头跟胡桃说：“桃桃呀，你也这么大姑娘了，家里不催呢？”
“谁催我啊？”胡桃揉了揉鼻子，笑着说，“胡叔自己还单着呢，我看胡琳也是一副不想谈恋爱的样子，我们一家三口人，就这么凑合着过吧。”
林母瞟了一眼还在厨房忙前忙后的林向屿，拉着胡桃的手说：“阿姨我就一个心愿，桃桃啊，你可得帮我去给向屿说说，二十七八岁的大男人了，还这样没个着落，像什么话？可欣父母那边都着急着，过个年，问候得比谁都勤快，总不能拖着人家姑娘不是？他们两个的生辰八字我们都拿去算过了，配得很，是个好姻缘。”
胡桃点点头：“我知道的，阿姨。”
“程可欣是许家介绍的人，意义不同，”林母说，“这孩子，这么多年，就没从那件事里走出来过。他从小就死心眼儿，总觉得是欠着许家的，所以许家介绍的人他不好意思拒绝，要是我去跟他提要相亲，当场就翻脸不认人。这么多年了，你说说，难道真要这样记一辈子？”
“是啊，”胡桃笑着点点头，“总不能记一辈子。”
恍惚间，胡桃似乎看到窗台的白色蜡梅上停了一只蝴蝶，她眨了眨眼睛，蝴蝶便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这样冷的冬天，又怎么会有蝴蝶呢？
当年方子望问她，你就不会难过吗？
她回答说，她难过好过他难过。
戴着微笑的面具，若无其事地忍痛走下去，这就是命运教会她的全部。
吃过晚饭，林向屿开车送胡桃回去。要下车的时候，胡桃问：“你和可欣，怎么样了？”
“就那样。”林向屿心不在焉地回答。
“我觉得可欣挺好的，你不知道，高中那时候，她天天在我面前念叨你，我耳朵都要生茧了。她去北京前，我不是还约你一起去KTV，她紧张得都不敢和你合唱一首歌。”胡桃说。
他应该从许然然的悲剧中走出来了，太多年了，那噩梦一直纠缠着他。他一直给自己加上无形枷锁，背负万千罪名，一刻不得超脱。
而她，也该飞过这片沧海了。
“原来如此。”林向屿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看着前方的道路，“从那个时候开始，你就一直打着这个算盘？”
胡桃说：“你别误会啊，我没有说你和许然然不好的意思，她们两个我都挺喜欢……你和她们中的谁在一起，我都……都挺开心的。这么大岁数的人了，别任性了，大家都很担心你。”
“是吗？”林向屿轻声问。
“是啊。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我会有一个很好的家，我也希望你有一个很好的家。等以后你们结婚了，我还可以去你家找可欣蹭饭，你们要生个大胖娃娃，认我当干妈……”
车窗外是街道斑斓的光，影影绰绰地落在林向屿的脸上。他垂下眼，轻轻地“嗯”了一声，叹了口气，在心中对自己说，就这样吧。
情爱使人欢愉，使人纷扰，使人窥见极乐天堂，使人堕入阿鼻地狱。
他再也不愿谈情说爱。

第十三章 2013年，致青春
1.
林向屿和程可欣在一起后，胡桃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林向屿。是她刻意躲着林向屿，毕竟他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再和她交往密切实在不合适，胡桃不愿意引起误会。
胡桃加了程可欣的微信，能从她的朋友圈得知两个人去了一趟夏威夷。在无边的蔚蓝色大海边上，程可欣趴在林向屿背后，头发上别了一朵鸡蛋花，冲镜头露出幸福的笑容。
两人给胡桃带了纪念品回来，手工香皂，精油，还有成套的餐具。林向屿在电话里约了胡桃几次，她都借口说学校有事，让他把东西寄给自己。
“多大座城市，送点东西还得用快递？大小姐架子越来越大了。”林向屿抱怨道。
没想到最后，是白冬远开车把东西带给胡桃。
见胡桃过意不去，白冬远安慰她：“不是，我来这边办事，是顺路的。”
胡桃把他送来的东西放回宿舍，非要请白冬远吃饭。
白冬远说：“你不是跟林向屿说忙得晕头转向见一面都难吗，我看挺闲的。”
胡桃大方承认：“我们不见面，不是迟早的事吗？”
“不会觉得可惜吗，这么多年的情谊。”
“没办法的。”
胡桃叹了一口气，正值金秋十月，路边的银杏树叶黄了，脚踩在上面，听得到细细的碎裂声。
她重复了一遍：“没有办法，我们都长大了。总有一天会成家立业，有了小孩，每天烦恼的事就不再是考试成绩或者又长了青春痘，而是买房、买车、孩子该不该上辅导班……再深的情谊，也抵不过时间。”
白冬远陪着她肩并肩走在学校里，因为是历史颇深的百年名校，这些年只是翻修了年份太久的楼房，没有大规模的拆改，还是原来的模样。
他说：“我有时候做梦，梦到我们还在上学那会儿，穿着校服，每天艰难地从被窝里爬出来，早餐总是鸡蛋牛奶，学习委员七点半准时收家庭作业。”
胡桃笑：“我也是。”
白冬远在学校的喷水池边停下来，他忽然说：“我那时候，有个很喜欢的女孩。”
“哦？是吗？”
“嗯，后来就不喜欢了……其实也不是不喜欢了，就是……我也会爱上别人，和别人谈恋爱，真心真意的，但是想到她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很开心，很温柔。”
“真好，”胡桃伸了个懒腰，“是我执念太深。”
“不，你这样挺好的，”白冬远说，“世界上，总要有一种人，活得纯粹而热烈。”
送走了白冬远，胡桃想了想，打车去了林向屿公司楼下。
那里有家烧烤铺子，林向屿公司刚起步的那段时间，几乎每顿晚饭都是和胡桃在这里吃的。后来公司上了正轨，他们一周还是会来吃一次，是正儿八经的VVIP。
胡桃走过去，菜单也不用看，张嘴就说：“老板，一斤花甲，一斤香辣虾，一份铁板炒饭，多加点辣子。”
也是这个时候，一道熟悉的男声从另外一侧传来，与胡桃不约而同：“老板，一斤花甲，一斤香辣虾，一份铁板炒饭，多加点辣子。”
胡桃抬起头，看到了站在她对面，也是一脸错愕的林向屿。
狭路相逢。
隔着呛人的烧烤烟雾，看着不远处身材高大的男人，胡桃忽然有点想哭。
倒是林向屿，抬脚走到她面前，习惯性地伸出手，拍了拍胡桃的头。
他笑意吟吟：“这么巧？”
“是啊。”
然后他表情夸张地说：“大小姐！好久没看到你了！现在见你一面，真是比登天还难。”
胡桃胡乱找了一个借口：“在准备雅思考试，忙。”
林向屿顿了顿，长长的睫毛垂下，他轻声说：“这样啊。”
过了一会儿，烧烤做好了，老板端到一旁的小桌子上放好，胡桃拿出一包纸巾擦碗筷。林向屿去旁边的自动贩卖机买了两听饮料，走到胡桃对面，轻轻抛给她。胡桃轻车熟路，头也不抬，伸手就稳稳当当接住。
老板还真是下了狠心放辣椒，胡桃没吃两口，就眼泪汪汪，一听雪碧没两口就喝空了。
“你慢点成不？”林向屿一脸的看不下去。
“好久没吃辣，吃不动了。”
“我再给你买瓶水去。”
林向屿扯下一次性塑料手套，又去买了几罐汽水。回来的时候，一阵冷风吹过，林向屿跺了跺脚，胡桃吃掉一只虾，抬起头问他：“怎么今天想着吃这个？”
林向屿用纸巾擦了擦嘴，回答道：“就突然想起了。”
胡桃点点头，两个人同时沉默。不一会儿，晚饭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林向屿顿了顿，还是开口道：“你今天晚上有空吗？”
胡桃原本想借口有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点点头：“怎么？”
“既然正好碰到，陪我去挑个东西吧。”
胡桃忽然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心里惴惴不安，还是开口问：“什么东西？”
“……求婚戒指。”
2.
钻戒代表爱情，蒂凡尼代表美好和希望，所以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梦想能有一枚蒂凡尼的钻戒。
钻戒款式太多，陈列在橱柜里琳琅满目。林向屿让胡桃参考，她也犯了难，最后两个人达成共识，无论如何，挑钻大的那枚总是不会错的。
“要怎么求婚想好了吗？”胡桃问。
林向屿如实回答：“没有。”
胡桃冲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你呢？”林向屿反问，“有想过有一天结婚的情景吗？”
胡桃笑了笑：“我不会结婚的。”
林向屿垂下眼帘：“你还在等那个人，是吗？”
“是啊，”胡桃耸了耸肩，看着远方，“最好的爱，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除了他，我再也没有办法爱上别的什么人了。”
林向屿没有说话。满室灯光，冷冷地刺着眼。
最后林向屿选中了一款，三克拉的钻戒，款式简单大方。胡桃以前同程可欣比过，她们的手指差不多粗细。她试了试，没有问题。
“如果尺寸不对，可以来换的。”导购小姐笑吟吟地说，生怕错过了生意。
胡桃有些出神地看着那枚钻戒，脑海里想起不久前自己跟白冬远说的话。
“没有办法，我们都长大了。总有一天会成家立业，有了小孩，每天烦恼的事就不再是考试成绩或者又长了青春痘，而是买房、买车、孩子该不该上辅导班……再深的情谊，也抵不过时间。”
命运真是不公平，她用尽一生想要追寻的人，许然然为之付出生命的人，顾岑放声大哭也没有办法在一起的人，就这样，拱手让给了十年前那个羞红了脸，扯着自己衣角低声说“怎么办，我大概，有点喜欢林向屿”的程可欣。
距离他们的十八岁，已经这么多年了。
林向屿生命中的四个女子，许然然是春，温柔动人；顾岑是夏，热烈短暂；程可欣是秋，硕果累累；而她，她是白雪漫漫的冬，旷日持久，却无人想要为冬停下脚步。
而她却一生都活在这样的寒冬里，举目四望，天地寂寥。
命运再一次把他推向别人，连胡桃都能感觉到这是最后一次了。
在林向屿纷繁而漫长的感情线上，自始至终，她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点。
有些问题，没有答案，便永远不必问。
林向屿拿出卡交给导购小姐，回过头却发现胡桃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绕过店里巨大的玻璃柱，才看到她在另一侧，一边捋头发一边在选项链。
林向屿笑着走过去，问她：“有喜欢的吗？”
“没有，随便看看。”
林向屿探头看了看导购小姐摆在胡桃面前的项链，最经典的那款心形项链，两颗心重叠在一起，他说：“挺好看的。”
“嗯，”胡桃回答，“但是买了也用不上。”
林向屿朝她脖子上望过去，胡桃从衣领里拿出一个锦袋，是他当年出国前在峨眉山顶为她求的护身符。林向屿一愣：“你还戴着？”
“是啊，”胡桃耸耸肩，“没遇到更好的，就一直没有取下来。”
没遇到更好的，所以一直爱着你。
她绾起头发，露出干净白皙的脖子，就好像十几岁的时候，扎一根马尾，坐在围墙上一晃一晃。林向屿被她的头发晃得不耐烦了，问她几时才能将它们悉数剪去。
后来她真的将长发剪去，又重新留长，烫过一次卷发失败了，又重新剪短再留。
多少个春夏秋冬的交替，他们才走到了这里？
“包起来吧，”林向屿跟导购小姐说，然后他侧过头跟胡桃说，“就当你去澳大利亚，我给你饯行的礼物。”
胡桃正准备开口说“两个月就回来了”，林向屿的手机忽然响起来，程可欣刚刚加班结束，问他能不能来接她。
程可欣说话的语速很慢，声音是年轻女子特有的甜美，让人觉得心平气和。这么多年过去了，程可欣似乎还是当年那个坐在操场看台上，穿着整齐的校服安静地看林向屿投篮的女孩。
“好的，我马上过来，我现在……”
胡桃摇摇头，将手指比在嘴边，示意林向屿不要说和她在一起。
挂了电话，林向屿说：“没什么的，可欣不会介意。我先送你回去。”
“和她公司是反方向吧？”胡桃说，“没关系，我叫了车，你去接她吧，下次见。”
正好导购小姐把包装好的首饰放在两个袋子里，满脸笑容地递给林向屿。林向屿拿了其中一个，然后将另外一个递给胡桃。
胡桃正埋着头，没有看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橘黄色的灯光落在她后脖子细致的皮肤上，像是细腻的时光在一点一点地吻上去，林向屿有片刻的失神，然后他终于开口：“胡桃。”
两年前在铺天盖地的大雪中，两个人相依为命、相濡以沫，他抱着她瑟瑟发抖的身子，也曾用这样萧索的语气叫过她，胡桃。
胡桃没有抬头，也没有吭声。
“胡桃。”
林向屿耐心地再叫了一次她的名字，站在原地，认认真真地看着她。
这时候，胡桃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五月天在唱：“我不愿让你一个人，一个人在人海浮沉，我不愿让你一个人，承受这世界的残忍……”
“哦，”胡桃按断电话，终于抬起头，接过他递来的项链，眉目间似乎有着不耐烦，“知道了，快走吧。”
3.
这个周末，胡桃去接胡琳。胡桃心不在焉，连闯了两个红灯。胡琳忍无可忍，把她从驾驶位上拽了下来，自己来开。系好安全带，胡琳语气生硬地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胡桃摆摆头。
“有事就说，别藏着掖着，烦。”胡琳干脆地说。
胡桃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为什么，真的说了出来：“他要结婚了。”
胡琳不笨，自然猜得到胡桃口中的“他”是谁。
她不可思议地问：“怎么会？”
也难怪胡琳如此惊讶，林向屿回国后，每天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身边又有胡桃这样的大美人守着，怎么可能有别的女生接近。
胡琳不停地追问，胡桃不得不把程可欣的事情和盘托出：“他相亲认识的，那个女孩正好是我们高中同学，两个人挺合适的，就在一起了。”
“胡桃，”胡琳认真地问，“为什么，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是你？”
正值下班高峰期，整座城市的交通堵得一塌糊涂，到处都是亮着红灯的车尾。这样喧嚣，好像永无止境。
胡桃想了很久，才回答：“我配不上他。”
胡琳像是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你倒是给我说说，你究竟哪里配不上他？”
胡桃心平气和：“爱情的世界里，没有配不配得上，只是我在这里，而他不打算往这里走。”
“你甘心吗？胡桃！你回答我，你甘心吗？”
“不甘心又能怎样？”胡桃说，“我对他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我一个人的自作多情。看了那么多小说和电视剧，我也以为啊，我可以等啊，等他看够了风景，有一天走得累了倦了，回过头对我说，胡桃，原来你还在这里……可是我有什么办法？”
用尽了所有力气，搭上了一生一世。
“你去告诉他啊！”
胡桃看着胡桃，胡桃的眼睛很美，像是会说话，可是此时空荡荡，她轻声说：“我累了，胡琳，我累了。”
很多年前，她在书上看过一段话，说赤道深处有一种鱼群，每年都会从赤道游回远方的大洋。她不知道赤道深处的大洋是否会同她一样遗憾，但是它们势必会原谅那些无法陪伴的鱼。
可她连说原谅的资格也没有。
她只是遗憾，此生再也不能陪在他身边。
胡桃转过头，发现胡琳竟然哭了。二十好几岁的大姑娘，哭起来还是那么难看，眼泪鼻涕稀里哗啦一起流。
“浑蛋，胡桃你浑蛋！”
她一边哭，一边擦眼泪。
拿到雅思成绩以后，胡桃开始准备辞职的事情。离开C城，这个念头由来已久，只是当初林向屿决定回国在C城发展，她舍不得他，便没有走。
胡桃是英语老师，学校最不缺的就是年轻的英语老师，每年师范院校毕业生大把大把，她的同事更是巴不得有人走，这样一个星期可以多上几节课。
胡桃找到胡近：“胡叔，我可能不在学校待了，想出去一阵子。”
胡近倒不太诧异，学校的工作本来就没太大的发展，只是图个稳定。他看着胡桃长大，但是似乎也没有真正懂得过这个他视作己出的女孩到底想要什么。
胡近点点头：“那以后有什么打算？”
“没想好，可能以后……就不在这个城市待了。”胡桃嗫嚅。
“想去哪里？”
“要不就回峨眉山，”胡桃故作轻松地说，“也算是我老家了，去个课外培训班，带点学生，至少不愁衣食。朋友帮我申请了去澳大利亚学习的项目，还要一段时间才出结果，手续也要办一阵子。”
“也不用那么着急决定，”胡近说，“你先出去玩玩，散散心，等想定下来我们再从长计议。”
“谢谢胡叔。”
胡近淡淡地笑：“哪里的话。”
胡桃这才发现，他已经两鬓斑白了，瞧得出来是染过的，可是旧的还没盖完，新的又长出来了。胡近原本就比胡桃母亲长几岁，胡桃在心底算了算，才惊觉他已经快六十岁了。
“胡叔，”胡桃迟疑地开口，试探着问，“你就没想过……再找一个吗？老来也能有个伴。”
胡近的事业一直发展不错，市里好几座人气颇高的商场都是他旗下的地产，城外还有一些休闲山庄和红酒庄园，近几年还开始投资影视行业。所以胡琳人前人后地被众星捧月，也和胡近身家殷实有很大的关系。
“不了，”胡近淡淡地笑，“和你母亲在一起，虽然没几年，可也是我最快乐的几年了。”
“能遇到您……我妈妈这一生，也算是值得了。”
胡桃告辞了胡近，没想到第二天胡琳就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胡桃想也想得到，是胡近晚上吃饭时随口把这件事告诉了大小姐。
胡琳非常不平静，恨不得把胡桃的房门给敲坏，等胡桃一开门，她大声质问胡桃：“你要去哪里？”
胡桃摇摇头：“不知道，我只是不想再待在这里。”
“你就想这样逃避吗？”胡琳愤怒地问，“躲到他结婚生子，你也再不回来？”
“那又有什么关系？”胡桃轻声问，“我逃到天涯海角躲起来，又有什么不对？”
胡琳一时怔住，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
“他不爱我，”胡桃低下头说，“说与不说，又有什么关系？喜欢一个人，最起码，不应该成为他的负担，不应该让他为难。”
这世间，究竟有多少如胡桃一样的女子，爱而不得，甚至比两败俱伤更为惨烈，伤口腐烂在心底。岁月灌之以土壤、以雨露、以日光，但终究是要以你的深情作为肥料，却再不希冀能开出一朵灿烂的花。
胡桃伤筋动骨一番，可是到了真正要离开的时候，却发现需要割舍的人和事寥寥可数。胡桃给林向屿打了一通电话，只说：“请了几天假，出去玩玩。”
林向屿没有察觉哪里不对劲，他打了个哈欠：“去哪儿呢，记得给我带礼物。”
胡桃语塞，突然看到桌子上摆着的茶花烟的空盒子，脱口而出：“云南吧。”
“云南啊，好地方，”林向屿说，“你记不记得，我大学的时候攀岩队还去过那里，阳光充沛，空气清新，和北京一比真是天上人间。”
胡桃笑着：“是吗？那一定要去看看。你们当时是在哪里攀岩？”
“你要去吗？”林向屿不放心地说，“你第一次尝试户外，不要去挑战那个难度，而且你一个人，没人做保护，不要随便攀岩。”
“别那么认真，我就随口一问。”
“这样，”林向屿松了口气，“在西山，这个时节去还挺好，不是雨季，可以去逛逛。岩壁是赤红色的，山谷的水也清澈，客栈里能听到马铃，远离闹市。”
胡桃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句。
挂了电话，胡桃便上网买了机票。
临走的那天，胡桃给胡琳打电话，胡琳心中不满，直接挂断了电话。胡桃早就习惯了她的脾气，一口气按了十几个夺命连环call。
最后胡琳实在受不了，发了一条短信：“你走吧，有多远走多远，我不想再见到你！我没有你这么个没出息的姐姐！”
胡桃苦涩一笑，提着行李箱，关上门离开了。

第十四章 2014年，青春常驻
1.
胡桃在大理落脚后，辗转到了西山，几年前林向屿曾经同他的队友们来到这里，试图征服这面峭壁。
胡桃在店里租来攀岩用的道具，她隐约记得当初林向屿他们规划的路线。他们为此准备了近一年的时间，胡桃却在林向屿出发前一夜受伤，林向屿接到她的电话，千里迢迢从云南赶去看她。
事到如今，胡桃想，那就把曾经欠他的都还给他。
胡桃小腹和腿部肌肉线条流畅优美，攀附在峭壁上，轻盈灵活。她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在脑海里思考着最省力的方法，想要借此摒除一切的杂念，将那些叫人伤心的过去一并忘记。
在最后要攀到山顶的时候，胡桃脑海里忽然响起林向屿的声音。
他站在华灯初上的夜里，年轻而英俊的脸上写满了疲惫，他声音低沉，对她说：“胡桃，我要结婚了。”
胡桃猛然一阵钻心刺骨的疼，抓住岩石突起的右手脱力，整个人向后倒去。
胡桃在空中坠落，生死一线的刹那，她伸出手，拼命想抓住什么。风从她的指间呼啸而过，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无能为力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胡桃在心底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叹息。这是她对这人间最后的些许眷恋。
听到胡桃出事的消息的时候，林向屿正在江边陪程可欣散步。程可欣正兴高采烈地同他商量：“婚礼要办西式还是中式？我想要西式，不知道我们父母会不会同意。”
林向屿没来由地心里发闷，像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的预感，江面一片波光粼粼，他心不在焉地回答：“你要是不嫌累，办两场，中式西式都办。”
“真的吗？”程可欣眼睛都亮了起来，一闪一闪的，她快步走到林向屿前面，转过头跟他说，“上次许成的婚礼就办得很好，不用太多人，但是很漂亮，满庭院的香槟玫瑰，不知道是哪家公司策划的，明天我去问问。”
夜色温柔，落在江边水面，江对面的高楼似乎在一夜之间成了林，跨江大桥雄伟壮丽，上面车来车往，像长着尾巴的流水飞过，热闹得不似人间。
仔细听才发现有歌声，隔着江水，远远传来。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不凋零的花，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那些为爱付出的代价，是永远难忘的啊……”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一曲歌毕，歌声慢慢淡去，林向屿心脏一阵骤疼，他被这突如其来的疼压弯了腰。他一只手抓住栏杆，一只手捂住胸口，疼得几乎不能呼吸。
电光石火的刹那，他的少年时代像是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飞速闪过，那些遗落在旧时光中的画面，那一年漫天纷飞的大雪，竟已真的成为昨日，鲜衣怒马不再，烈火鼎盛不再。
就在这个时候，林向屿的手机铃声急促地响起，白冬远在电话那头慌乱地问：“向屿，你现在在哪里？”
林向屿汗水涔涔，强忍着剧痛回答他：“江边，怎么了？”
“你来医院一趟，”白冬远连说话都在大口喘气，他平日里总是穿着白大褂笑得一副人畜无害的鬼样子，这次反常得厉害，音调都不对了，“胡桃出事了！”
林向屿怔住：“你说什么？”
“……从岩上摔下来，现在ICU抢救。”
“啪”的一声，林向屿的手机摔在地上，他脑子乱作一团乱麻，转身拔腿就跑。他开的是一辆加长悍马，买这辆车，还是因为胡桃在美国时候的一句玩笑话，她说，我们要是能活下来，我砸锅卖铁也要买一辆悍马。
等林向屿慌张地赶到医院，第一眼看到的是坐在病房外长椅上的胡琳。她正用双手捂着脸啜泣，医院天花板上的白炽灯光照射下来，她整个人痛到瑟瑟发抖。
听到脚步声，胡琳抬起头，在看到林向屿的瞬间，她立刻站了起来。
胡琳双唇颤抖，挡在林向屿面前，不允许他再上前，她问他：“你来做什么？”
林向屿一怔，说：“胡琳，是我啊。”
胡琳冷笑：“我知道是你，我拦的人，就是你。”
林向屿蹙眉：“你怎么了？”
胡琳眼里布满了红血丝，她整个人都处在崩溃的边缘，她大声质问他：“你以为她为什么要去云南？！你以为她为什么要去攀岩？！你以为！你以为她现在为什么会躺在这里？！”
林向屿停住脚步，他在那一瞬间忽然知道了胡琳接下来要说的话。
“因为你！林向屿！这全部都是因为你！”
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记闷雷，打在林向屿的心头。
“林向屿，你听清楚！她爱你！她爱了你十五年！人一生能有多少个十五年？你根本就不配！”
“轰”的一声，林向屿整个人愣在原地，他的心头像是被重锤狠狠砸下，砸得他魂飞魄散。
许多画面在林向屿的脑海飞闪而过，过往青春历历在目，竟然统统都是胡桃。
她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她说：“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天长地久，也不相信这个人。”
她说：“我遇见那么多人，可为什么偏偏是你，看起来最应该是过客的你，却在我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她说：“最好的爱，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除了他，我再也没有办法爱上别的什么人了。”
他真是一个混账！
他竟然从未想过，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因为太害怕失去，只能打着“朋友”的幌子，彼此试探，不断靠近，又不断远离。
十五年！林向屿只觉得一阵天昏地暗！
整整十五年啊，那样好的时光，那样漫长的岁月，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意，他和她，究竟都错过了什么？
而她现在，正躺在急救室的这扇门后，生死未卜。
“胡琳，”林向屿钝钝地抬起头，目光混浊，眼眶通红，他麻木地说，“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现在你先让我过去，我要见她。”
林向屿低声又重复了一遍：“我要见她。”
“做梦！”胡琳忽然歇斯底里地喊道，“你这一辈子，都不要再想见到她！我绝对不会再让你见到她！”
“胡琳，”林向屿强忍住心头无能为力的绝望，看着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让我进去，我要见她。”
胡琳怔怔地看着他，她的眼泪拼命往下掉，一滴一滴，全是悔恨和愧疚。为她年少轻狂时所犯下的种种罪孽，她比谁都明白，正是那些不被宽恕的罪，造成了如今的种种。
终于，她缓缓开口，轻声说：“向屿哥，你放过她，好吗？你就此从她生命中消失，就当是为了她好，就当是我求你，好吗？”
胡琳穿着白色短裙，“咚”的一声跪了下去。
林向屿不可思议地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女孩子，她可是胡琳啊，飞扬跋扈，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胡琳。
胡桃把她当成小公主，供奉了小半辈子，别说下跪，胡琳活得放肆恣意，杀人放火估计都有人帮她在后面收拾残局。
林向屿仰起头，心中五味杂陈，开口时声音里全是颤抖，他说：“胡琳，你起来。”
胡琳倔强地看着他，眼里却充满了恨意。
林向屿深呼吸一口气，闭上眼睛：“我答应你，你起来。”
胡琳这才站起身。林向屿转过头，这时，他耳边响起胡琳没有感情、像是脱力般的声音，她问他：“为什么是你？”
胡琳的话，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一个字一把斧头，一下下砍向林向屿——“十五年前，出现在她生命里的那个人，为什么要是你？”
林向屿绝望地闭上眼睛。一室之隔，胡桃就在这扇门的背后，她生命垂危，他却再也没有力气往前一步。
胡琳说得对，全世界任何一个人都有资格站在这里，除了他。
这一世的纠缠，究竟是谁成全了谁，又是谁，辜负了谁？
2.
胡桃在ICU抢救了三天，最后度过了危险期，才得以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在这期间，她一直昏迷不醒，身体状态很糟糕。医生说幸好抢救及时，云南的医院虽然经验不足，但好在迅速地将她转移回了C市。
胡琳寸步不离，一直守在病房门口，不让林向屿再靠近一丝半毫。两个人僵持到深夜，胡琳身体实在扛不住，她坐在病房外的长椅上，靠着椅背，累到虚脱地睡过去，头靠在墙上，一点一点，睡得又沉又不安稳。
林向屿站在离胡琳五六米远的走廊上，刺眼的白炽灯光逼得他眼眶通红。
再远一点，就是胡桃的病房。她依然生死未卜，在经历怎样的痛楚，外人无法得知。
巡夜的护士见了林向屿，叹了口气。
医院上上下下都猜着这三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怎么会僵成这样。
“哪有什么好猜的，”护士A发话了，“准是男方出轨，女方为情自杀，女方妹妹在这里打抱不平。”
“没有没有，听说是争财产，女方还留了遗书的。”
巡夜的护士虽然也百思不得其解，但还是走到林向屿旁边，轻声说：“小姑娘睡着了，你要想看就赶紧吧，不过也就能隔着玻璃看两眼了。”
林向屿嘴唇干得有些裂开，他动了动嘴，声音沙哑地说：“不用了，让她睡个好觉吧。”
护士惊讶地说：“你……”
想问你们是什么关系，他竟然对胡琳如此体贴。胡琳对林向屿又吼又骂，第一天夜里闹得全院都被惊动了，刚开始还以为是闹医患，不然还有什么仇能如此不共戴天。
林向屿猜到了她想问什么，淡淡地笑了笑：“她是我妹妹。”
护士又瞧了两眼胡琳，林向屿的目光越过她，落在病房外，而走廊的尽头，明晃晃的灯光落下来，像是行驶在苍茫的大海上，灯塔在远方，希望那样微弱，却一直都在。
林向屿也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睡去，他本来就睡得不安稳，半夜被一阵大哭声吵醒。林向屿半梦半醒，睁开眼睛，发现是胡琳在哭。
他走过去，蹲在她面前，轻声问：“胡琳，你没事吧？”
胡琳挂着眼泪抬起头，她捂着脸，努力想停下来，可是眼泪肆虐，布满了她整张苍白的脸庞。此时她情绪濒临崩溃，脆弱得不碰也能碎掉。也顾不得眼前的人是林向屿，她猛然伸手抱住他，环着他的腰，像是三岁小孩，“哇哇哇”地大声哭出来。
“我梦见她走了，”胡琳痛苦地说，“我去送她，她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同我说。”
林向屿握紧了拳头。
“没事的，胡琳，”他低沉安慰她，“她不会有事的。”
“如果我懂事一点，体谅她一点，理解她一点……”胡琳浑身都在颤抖，“我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想再见到她……”
“姐姐……”胡琳泪如雨下，“我错了，姐姐……”
第二天清晨，白冬远做完两台手术，衣服也没换就赶了过来。胡琳眼巴巴地看着他，问他：“冬远哥，你是医生，你告诉我，我姐姐会没事的，对吗？对吗？对吗？”
他安慰胡琳：“没事，我向你保证。”
他心虚，说完后将目光投向林向屿，两个人四目相对，彼此都很难受。
忽然，林向屿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林向屿。”
他回过头去，看到程可欣抱着一大束鲜花走来。
她走到林向屿面前，林向屿才想起来自己在江边丢下她的事情，他向她道歉说：“对不起。”
程可欣惨淡一笑，她一宿未眠，脸上还挂着化开的妆容，她说：“没事，我打电话给冬远才知道是胡桃出事了。”
“抱歉，”他说，“我手机没电了。”
程可欣说：“没有关系，胡桃是我们共同的朋友，你关心她是应该的……其他的事，之后再说吧。”
“不用之后，”胡琳站起身，她向来讨厌程可欣，十分冰冷地说，“你们现在就离开医院，我姐的事，才是和你们没有关系。”
“胡琳！”林向屿蹙眉。
“我说错了吗？”程可欣出现后，胡琳浑身的刺都竖了起来，她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程可欣和林向屿身上，“你，收起你那假惺惺的同情，还有你，带上你的未婚妻，滚出去！”
三个人正要吵起来的时候，病房铃声大作，胡桃的身体开始有意识，医生匆匆忙忙赶来，忙前忙后，给胡桃做了一系列的检查。
最后他们才通知病人家属可以进入病房探望，但是只有二十分钟，要保持患者情绪稳定。
胡琳站起身，恶狠狠地瞪了程可欣一眼，跟在医生后面走了进去。
过了两三分钟，胡琳从病房走出来，她站在门口，手握着门把手关上门，低下头顿了几秒，最后选择走到林向屿面前，她说：“她醒了。”
“嗯。”林向屿轻声回答。
胡琳发现他的手指不住地颤抖。
她欲言又止地在林向屿面前站了一会儿，才开口：“你……去看看她吧。”
林向屿在原地站了几秒，才动了动身体。
程可欣在他身后喊他：“向屿。”
林向屿转过头，对她笑了笑，然后轻轻走进病房。
胡桃虚弱地靠在床头，身后靠着枕头，看见林向屿，眼睛亮了起来。
林向屿走到她面前，声音沙哑着开口：“你感觉怎么样？要喝水吗？”
胡桃点点头，也不知道是在回答他没问题还是要喝水。
林向屿去一旁的饮水机给胡桃接了一杯温水，怕她喝不了太多，用勺子舀了一勺给她。
胡桃说：“谢谢。”
林向屿站在她面前，垂着眼，没说话。
“他们刚刚说你叫……啊，不好意思，我记不得了，你叫什么名字？”她轻声问。
林向屿猛然抬头看向胡桃，他手中的杯子打翻在地，水顺着地板蔓延开去，一直流过他的鞋。
他颤抖着，看着胡桃：“你说什么？”
胡桃眨眨眼睛：“你是谁？”
“胡桃，”他一动不动地僵硬着，“你在开玩笑吗？”
胡桃被他强烈的反应吓了一跳，往后缩了缩，结结巴巴地说：“他们说，我从岩石上摔下来，脑震荡，失忆了。”
林向屿深呼吸一口气，想到进门前胡琳欲言又止的表情。
她知道！她为什么不告诉他？
怪不得胡琳会让他进入病房，想必她一定认为，胡桃失了忆，还会记得他林向屿？
林向屿扯出一个难堪的笑容，他此时心头空空荡荡，却也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会存在她忘记了全世界、独独记得他的童话。
不，或者说，对胡桃而言，林向屿才是她最想要忘记的世界。
关于他的回忆，最后带给她的，只有伤心和难过，不是吗？
在她昏迷不醒的这几天里，他一直在想，这十五年来，她究竟是用怎样的心情，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
忘记所有的爱与回忆，对她来说，才是真正的治愈。
“我叫林向屿。”他声音颤抖，“双木林，向南的向，岛屿的屿。”
然后他摸出手机，想打给她看，才发现手机已经因没电自动关机。于是林向屿拿了床头柜上的笔和纸，认真地写给她看。
“哦，”她说，“你的字真好看。”
林向屿笑了笑，在下面写上胡桃的名字：“你的名字，他们给你说了吗？”
“说了，”胡桃点点头，“古月胡，桃子的桃。”
“不是，”林向屿摇头，“是桃花。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他轻声说着，忽然想起十年前，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黄昏，他同她一起去学校外的饭店吃晚饭，她坐在他的对面，长发披肩，夕阳在她身上打出一圈光影，她转过头来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缓缓低声道：“从别后、忆相逢，几度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胡桃伸手在林向屿面前晃了晃，林向屿才回过神来，看着她的脸，努力对她挤出一丝笑容：“突然想到一些过去的事。”
那一刻，林向屿觉得自己的心已经痛到几近麻木。
“和我有关系吗？”她问。
“嗯，”他说，“很多年前了，我们是同班同学，我们一起在学校外边吃晚饭，你总是点牛肉面。”
胡桃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都记不得了。”
林向屿凝视她，这种感觉很奇特，坐在他面前的，是他最熟悉的人，可是此时，他们却又彼此陌生，没有丝毫干系。
她忘了一切，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林向屿说：“医生让你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乱想。”
胡桃点点头，见林向屿转身准备离开，忽然问：“你明天还来看我吗？”
林向屿愣住，回过头看她：“你希望我来吗？”
胡桃想了想：“你是我男朋友吗？”
“不是。”
“哦，”她继续问，“那我有男朋友吗？”
林向屿摇摇头。
她有些失望，没有再说话。
林向屿安慰她：“我明天来看你。”
胡桃又疑惑地问：“那你喜欢我吗？”
林向屿看着她，没有回答。
“那我们是什么关系？”她疑惑地问。
“朋友，”他艰难地开口，几乎要落下泪来，他说，“我们只是……朋友，认识了许多许多年的朋友。”
林向屿走出病房，胡琳站在门外，特意在等他。
“她脑震荡严重，脑部有瘀血，导致记忆力受损。”胡琳说完，顿了顿，带着残忍的快意说，“林向屿，或许这就是你们的结局了。”
3.
接下来几天林向屿去病房，胡桃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她有时会醒来，侧着脸埋在枕头里，冲林向屿眨眼睛。
只有胡琳不在的时候，林向屿才能多待一会儿。他拉了一张椅子在胡桃床边坐下来，她很虚弱，口渴的时候也不能喝水太猛，只能用勺子润湿她的嘴唇，然后她再慢慢舔掉。
“你不用上班吗？”胡桃好奇地问。
“我有很多时间，”林向屿轻声说，“……很多时间可以陪你。”
“你为什么总是向我道歉？”
林向屿欲言又止。
“所以我现在这副样子，是你造成的吗？”
林向屿看着胡桃的眼睛。
回答“是”，是否太看得起自己；回答“不是”，又像是推卸责任。
良久，他才开口：“因为我让你不快乐。”
你的痛苦，源自于我的残忍。
屋子里很安静，过了许久，胡桃才静静地说：“我想恢复记忆。”
她抬头，看着林向屿：“你可以帮我吗？”
你可以帮我吗？
“不行！”
胡桃和林向屿一齐侧过头，看到了站在门边的胡琳，她伸手抓住门把手，情绪激烈地说：“不行！”
然后她死死地盯着林向屿，盯得林向屿头皮发麻，她说：“你出来。”
林向屿揉了揉鼻子，起身离开病房。他跟着胡琳，两个人一直走出医院。外面停满了车，医院门口总是交通拥挤，人流不断。胡琳走到一棵梧桐树下，从包里摸出烟和打火机，娴熟地点燃。
她一头乱糟糟的短发，靠在树干上，轻轻吐了一个烟圈。
当年那个圆滚滚的小姑娘，如今已经亭亭玉立，看起来无所畏惧，可是又那样陌生。
胡琳转过头，迎着林向屿的目光，弹了弹烟灰，挑衅地问：“很惊讶？”
然后林向屿听到她低低地笑：“林向屿，你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要被你姐看到，非揍死你不可。”
“现在不会了。”胡琳说。
两个人一起沉默。
胡琳说：“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就这样吧，别让她再想起来了。让她重新来过吧。”
“不。”林向屿说，“不，她是胡桃，她永远都是。”
“林向屿！”胡琳暴怒，“你没有资格！你凭什么？让她想起自己的身份，让她想起那些过去？她的母亲？她那所谓的家？想起你？想起我？想起我们曾经带给她的伤害？”
“我没有资格，你也没有。有选择权的人是她。”
胡琳连抽了两支烟。等她和林向屿回到病房，才发现他们的争吵根本没有意义，胡桃的床头往上抬起，病床上支出的一张小桌上摆着一个本子。她艰难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本子。
“她手里的是什么？”林向屿问。
“是我之前——”胡琳满是内疚。
胡桃认真地看着桌子上的相册，十分吃力地伸手去翻，她手上打着厚厚的石膏，手指被绑得太粗，试了许多次都翻不动。
可是她似乎不想放弃，不停地笨拙地翻着。
“胡桃。”林向屿叫她。
过了好久，她抬起头，怔怔地说：“不记得了，我什么都想不起了。”
林向屿这才发现她的脸上挂着泪痕。林向屿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又开始紧紧地缩成一团，如坠入冰窖的疼。她曾怎样难过和伤心，恨自己的无力，他都无法得知。
“不要了！”林向屿忽然厉声说，“不要了！”
他大步走到胡桃面前，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相册，狠狠地摔在地上。他低着头，窗外夕阳的余晖落下来，勾勒出男人修长的身影，他的影子被拖得很长，一路延伸到了胡桃的床下。
相册静静地躺在地上，画面上，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男孩，一只手拿着奖状，一只手拿着奖杯，用胳膊去卡住身边少女的脖子，女孩被他勒得说不出来，吐着舌头伸手去掐他。
“咔嚓”一声，照片就此定格。
那年，他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一等奖，在北京给胡桃写了第一张明信片，可是直到他凯旋，她才收到。
那是他们记忆里最后一个美好的夏天。炙热、躁动、热烈，万物生机勃勃，梦想和誓言犹在耳边，在命运的急转弯来临之前，他们所拥有的，最后一个夏天。
林向屿心痛如刀绞，太阳穴突突地跳着，感觉身体快要炸开来，却怕吓到胡桃，只是深呼吸一下，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温柔平静，他说：“算了吧，不要再找回来了。”
胡桃一愣：“你说什么？”
“忘了吧。”林向屿麻木地重复道，“既然已经过去，再也找不回来，那就忘了吧。”
那些年少时的梦，也就算了吧，散了吧，忘了吧。
“我们是好朋友吗？”
林向屿顿了顿，说：“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胡桃笑了笑，“是不是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很久？”
“是的，很久很久。”
“有多久？”
“别问了，”林向屿颤抖着说，“你这样对我太残忍了。”
真的，太残忍了。
胡桃啊，那些年的欢笑和眼泪，你统统不记得了。留他一个人，站在时光的彼岸，回过头却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
而向前，前方只有白茫茫一片，那样孤独。
真正遥远的，并非漫漫年月，而是两三件再不可挽回的小事。
地久天长，误会一场。

第十五章 2014年，上好的青春
1.
胡桃出事以后，林向屿就像在医院里安了家，每天鞍前马后。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老板的心上人发生意外，好像还失忆了，要找老板就去医院，一找一个准，带着请假条和合同去最好，老板不习惯在医院办公，好说话得很。
胡桃的身体慢慢好些后，林向屿才回到家中，调整了一下工作和生活。偌大的屋子，黑黢黢的，没有人，林向屿只开了一盏很暗的壁灯，站在落地窗前，对面也是三层的独栋别墅，因为无人打理，显得异常荒芜。
那是当初林向屿买给胡桃的，两栋楼王，风水宝地，她没有要。
这一刻，林向屿前所未有地觉得孤独，要是她在就好了。至少亮一盏灯，放一段音乐，留一个背影。他在国外独自生活了四年，甚至去过极地露营，银河就挂在头顶仿佛伸手可得，被冻得瑟瑟发抖的时候，只有北极熊做伴，又或者是漂泊在看不见天日的大海之上，两处茫茫皆不见。
可是从未比此时更感到孤独。
夜深千帐灯，原来对一个人来说，失去为他而亮的那一盏，就真的是失去了全世界。
林向屿想了想，站在阳台上，打电话给程可欣。
程可欣压着一肚子的火，问他：“胡桃醒了吗？”
“醒了。”他没有多说她的病情。
“那好，”她说，“如果可以的话，林向屿，我们是不是应该聊聊？”
“好。”他有些疲惫，头痛欲裂，腾出一只手来，揉了揉太阳穴。
程可欣握住电话，沉默了许久，然后开始哭。
开始的时候很小声，细细的，然后越来越难过，越来越大声。
然后林向屿听到她说：“我们分手吧。”
“我以前就知道你不爱我，我们也说好了，不谈情说爱，找个人过一辈子，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可是到此为止了……我们都知道，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如果那个人不是胡桃，我不会选择退出，但是我自知比不过她，你和她啊……很多很多年前就应该在一起的。”
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对不起。”林向屿轻声说。
“我说过了，”程可欣还是隐隐约约地哭着，说话的时候一抽一抽的，心里揪着难受，她说，“你实现了我少女时代一个遥远而虚幻的梦，别说对不起了。一段恋情而已，谁都没有办法保证一生一世的。”
过了一会儿，程可欣破涕为笑，说：“钻戒我就不还了，这是我收过的最值钱的礼物了。”
林向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想，自己这一生，是不是真的没有让别人幸福的能力。
半生荒唐，好似一梦。
彼此沉默了几秒，林向屿本等着程可欣挂电话之前臭骂自己一顿，谁知道等了很久，她却忽然说：“林向屿，我爱你。”
然后程可欣挂掉了电话。
手机里传来忙音，林向屿维持着接电话的姿势。过了好久，他放下拿电话的左手，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状态，打电话给林母。
“醒了就好，等过几天能够探病了我熬点汤去看她，这姑娘还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林母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就是命苦了点。”
林向屿静静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他轻声开口：“……妈。”
林母这才停下来，安静了几秒钟，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说不爱的是你，如今后悔的，也是你。”
林向屿没有说话。
林母继续说：“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她。我见过很多女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她。要不是以为你心里一直装着许然然，我又怎么会去撮合你和别人？”
见林向屿还是不说话，林母猜测他此时心里一定不好过，叹了口气，问：“你现在怎么想的？”
林向屿终于开口：“我不知道。我们认识太多年了……我不知道，我是否能以同等的感情，回报她。”
林母说：“你自己想吧，也只有年轻人能够这样肆无忌惮地挥霍爱，大动干戈，伤筋动骨。如果爱让两个人都痛苦，那就放手吧。”
胡桃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人生遭遇如此巨大的变故，似乎连带着周围所有人一齐看开了。
“我知道了。”林向屿说。
他住的地方远离闹市，夜深人静，只能听到心碎的声音。
第二天，林向屿在医院里遇到了白冬远。
“听说你和程可欣掰了？”白冬远说。
林向屿苦笑：“现在的消息都是以光速传播的吗？”
白冬远见他状态不好，拍了拍他的肩，指着医院外的空地：“聊聊？”
白冬远递给他一支烟，林向屿摇摇头：“我不抽烟。”
白冬远笑笑，叼上烟，从包里摸出打火机，轻轻打燃，点上烟。
林向屿说：“我以为医生都不抽烟的。”
“浮生若梦，醉生梦死。”白冬远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林向屿没说话。白冬远站在空地间，安安静静地抽着烟。
半响，林向屿才开口：“她刚刚出事的时候，我守在她病房外，胡琳说她做了个梦，梦到胡桃没有醒过来，离开了人世。其实那天夜里，我也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放学后，在教室门口等她收拾书包，然后别人问我在等谁，我说胡桃，大家就笑起来，问我胡桃是谁，然后我问了所有的人，都没有人认识她……她从来就不曾出现过。”
“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了，”林向屿说，“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有一个人，一直在你生命里，你以为你一生都会拥有她……然后才发现不是这样的，可能只是一眨眼，一个转念的时间，你就永远失去了她。”
“她现在好点了吗？还是记不起来？”白冬远问。
“嗯。”
“你希望她记起来吗？”
“我不知道，”林向屿实话实说，“或许她内心深处并不愿意记起，所有人都说，她的命不好，运气也不好。”
“有一件事……”林向屿艰难地开口，“那一年，我和然然在海底遇难，我遭遇深水麻醉，意识模糊，知道自己就要死了。可是那时候，我脑海里出现的唯一的画面……我看见了她。”
鬼门关、奈何桥、忘川水、上穷碧落下黄泉，他在生死的那一刹那，看到的人，是她。
白冬远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其实那时候，我喜欢过她。”
林向屿很诧异，但是又觉得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她和同龄的女孩子都不一样，”白冬远说，“很多时候，我虽然看见她在笑，但是都觉得她其实不属于这里。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觉得她就像一个正常的十五六岁的女孩子，会脸红、会害羞、会难过。”
“为什么要告诉我？”林向屿问。
“因为，我希望她能够恢复记忆，她绝不会想要忘记了你。”
白冬远抽完最后一口烟，拍了拍林向屿的肩膀，转身走了。
剩下林向屿一个人站在原地，阳光落下来，照在他的身上，他浑然不觉。
2.
第二个周末，林向屿处理完公务，他们做的公益广告和央视谈好了合作，所有人都面带笑容，松了一口气。林向屿忙里偷闲，又去了医院一趟，胡桃的气色看起来好了一些。
“胡琳呢？”他问。
“刚刚来过，找医生去了。”
“你身体如何？”
“已经有知觉了，”胡桃说，“医生说没什么大碍，等一段时间就会好起来。”
林向屿点点头，拉了椅子在病床前坐下来，见胡桃无事可做，他用手机找出音乐，放给她听。
林向屿很了解胡桃，她饿了或者渴了，不需要说话，林向屿已经将东西递到她面前。
胡桃不知道该说什么：“你……”
林向屿淡淡地笑了笑。
胡桃问他：“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林向屿说，“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很痛苦迷茫，是你陪着我走过来的。”
林向屿坐着给胡桃剥柚子。他手指修长，力气又大，很快就把柚子掰成一瓣一瓣的，又把皮慢慢剥掉，放在水果盘里。
胡桃鼓着腮帮吃柚子，她瘦了一大圈，身上还裹着纱布，看起来像一只年轻的木乃伊。谁都没有说话，一室宁静。
他剥一瓣，她吃一瓣，吃到最后，胡桃举手投降：“吃不动了。”
林向屿刚想开口，病房的门被推开，白冬远拿着扑克走进来，反手关了门，问：“打扑克吗？”
林向屿：“……”
胡桃：“……”
胡桃问：“怎么打？”
林向屿问：“医院可以打扑克？”
“没事，”白冬远说，“这里是VIP病房，没人查。”
胡桃好像对扑克很感兴趣：“怎么玩？”
“有很多玩法，”白冬远说，“让林向屿教你，他打牌从来没输过。”
胡桃转过头看林向屿：“你这么厉害？”
林向屿笑笑：“每次赢了钱都被你们吃光了。”
白冬远给胡桃解释：“他数学好，出过的牌记得一清二楚，很会算，和他玩牌特别没劲。”
“那我们两个玩吧。”胡桃说。
林向屿瞪了白冬远一眼，白冬远哈哈大笑，给胡桃解释：“我们可以玩抽王八，谁输了就在额头上贴一个王八。这个不用技术，纯靠运气。”
过了一会儿，胡桃输得一败涂地，脸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纸条。她嘴巴一吹气，满脸的纸条在飞。
林向屿拿出手机，给她拍了一张照。
“给我看看。”胡桃好奇地凑过来。
林向屿把手机递给她，他的手机很干净，没什么乱七八糟的APP，图片也很少，胡桃翻小图预览，根据时间排列，看到了他在美国时候的照片。
胡桃点开一张，问林向屿：“这是什么？”
林向屿一边洗牌，一边探过头来看，回答她：“这是在美国的时候，我们遇到了雪灾，被困在雪地里，你说要死得漂漂亮亮的，所以拍了这些照片。”
胡桃照了照镜子，十分沮丧地说：“我觉得我那时候比较好看。”
“你现在是病人，”林向屿安慰她，然后想了想，又改口，“你怎样都好看。”
于是胡桃喜笑颜开。
白冬远在一旁，被恶心得推了推眼镜，蹲下身，十分专注地寻找起他的鸡皮疙瘩来。
过了一段日子，胡桃身体没有大问题了，她主动申请出院。
“在这里待着太闷了。”她烦躁地说，“我只是失忆，又不是疯了！”
医生表示完全能理解，并且希望家属尽快办理出院手续，还建议道：“多出去走走，对她心理有好处，不然情绪淤积在心里，更容易出事。”
出了院，下一个问题是去哪里。
“我以前住哪里？”胡桃问。
“你住……”
林向屿还没说完，就被胡琳打断了：“你是我姐，当然住我家。”
胡桃疑惑地看了林向屿一眼，林向屿想到她大病初愈也需要人照顾，便没有再说什么。
林向屿开车将她们送到家门口，下车的时候，林向屿把放在副驾驶位的蛋糕递给她们。胡琳对他态度时好时坏，知道那是胡桃最喜欢的提拉米苏，接过来，不情不愿地说：“谢谢。”
第二天，林向屿接到胡桃的电话。
“我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她说。
林向屿叹了口气：“现在这样不好吗？”
“我想要恢复记忆，你能帮我吗？”她说，“胡琳不肯帮我，我不明白原因。我们不是姐妹吗？我同她关系不好？”
“不，”林向屿自嘲地笑笑，“你真的愿意想起过去？或许并不美好。”
“怎么可能没有美好？”胡桃笑笑，“独自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心中必然会有支撑我活下去的人和事。”
林向屿沉默半晌，点点头：“好。我答应你。”
下午的时候，林向屿去接胡桃。这天下雨，他没有开车，撑了一把黑色的伞，站在她家门外。胡桃从窗户望下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好像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他就一直站在那里，等待她推开窗户，如蝴蝶翩然起舞，就这样跳下来，跳进他的怀中。
胡桃披着外套下楼，问林向屿：“我们去哪里？”
“初中学校。”他把伞撑在胡桃头顶。
那也是他们相遇的地点。
3.
“就是那里吗？”胡桃指着学校外的围栏。
“对，”林向屿点点头，“我撒谎说自己叫周星驰，你说你叫朱茵，我们翻墙溜进学校，被抓住，罚扫了大半学期的卫生。”
“哈哈，好惨哦。”胡桃咬着奶茶的吸管，“咯咯”地笑，“你对我第一印象是什么？”
林向屿想了想，阳光落在他身上，他眯了眯眼睛：“我想，这个女孩长得真好看，像……”
“像什么？”
“像冬天的雪。”他肯定地说，“干净又凛冽，白茫茫一片。”
“后来呢？”
“后来我带你去水族馆，你很喜欢水母，问我等你长大以后有钱了，能不能养一只……”
“后来呢？”
“后来上了高中，我和你一个班，你老是抢我磁带。”林向屿无可奈何地说，“有一年新年，我们去跨年，你怕被胡琳发现，就让我在下面等你，你翻窗户逃出来。”
林向屿还记得，那天胡桃穿着大红色的棉服，头发垂下来，像个讨人喜欢的玩偶，一派喜气洋洋。
林向屿骑着自行车，穿过大街小巷，还不忘嘲笑她：“跳窗户你也敢穿裙子？”
胡桃尖叫一声捂住自己的裙子。
“好啦好啦，”林向屿停下来，把自己的外套丢给她，让她罩在腿上，“我骑慢点，你坐好了。”
街道上的商铺灯火通明，行人也是熙熙攘攘，有欢快的音乐传过来，小孩子拿着卡通图案的气球到处乱跑，父母跟在身后又宠溺又无奈地笑：“慢点，慢点，别摔着了。”
等到了广场，约好见面的许成一行人不见踪影，林向屿带着胡桃找了他们半天，最后决定放弃。
“算了，”林向屿说，“分头玩吧，你饿不饿，我们去麦当劳吃点东西。”
两个人坐在靠窗边的位子吃冰淇淋和鸡翅，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广场的大屏幕上在放电视节目，人人都是喜气洋洋的。
胡桃忽然突发奇想，问：“你说，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会在哪里？”
“不知道，到时候肯定不会只请你吃麦当劳。”
林向屿扬了扬手里的薯条，涂满了番茄酱，递给胡桃。
胡桃望着窗外人来人往：“你想考哪里呢？”
“谁知道呢，”胡桃用手撑着下巴，“你不是要考上海吗，我估计我考不上，上海分高。”
“别灰心，不要皱着眉头过年。”林向屿伸手，点了点胡桃的眉心。
胡桃“咔嚓”一声咬掉最后一口甜筒，站起来故意在林向屿衣服上擦了擦手。林向屿扬起手，作势要敲她，胡桃哈哈大笑着躲过他的攻击。
等两人再回到广场时，夜空开始升起烟花。地上的喷泉和天上的烟花遥相呼应，千人同时抬头仰望，“啪啪”几声，霎时间唤醒世界的美。在这样绚烂的色彩中，林向屿微微侧过头，用余光看他身边的女孩，她年轻漂亮的五官，在烟火中影影绰绰。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阵低呼，胡桃再次抬起头，才发现天空飘起了细细的雪。这并不是一座年年冬天都会下雪的城市，也从未下得如此应景过。
瑞雪兆丰年，看来明年的每一天都将是圆圆满满的。
林向屿微微弯下身问胡桃：“冷不冷？”
胡桃明明已经冷得打哆嗦，却还是咬着牙摇摇头。林向屿没理她，把刚刚给胡桃挡风的外套扔在她头上，将她整个人都罩住了。胡桃一把扯下衣服，林向屿又将衣服罩她头上。三番五次后，胡桃终于乖乖地穿上了外套。
最后十秒钟全场一起倒数计时，人人都大声地喊着“十——九——八——”
“三——二——一——”
远处钟声响起，广场周围的灯光同时亮起。
林向屿和胡桃相视而笑，四处都是烟花爆竹的声音，两个人捂着耳朵异口同声地祝福对方：“新年快乐！”
十二点钟声过后，人群终于渐渐散去，林向屿眼尖，终于瞧见许成一行人，挥着手叫住他们。
许成说：“怪不得哪里都找不到你们，原来是来这儿过二人世界了！”
林向屿抓着他衣领作势要捶他，你一拳我一脚，不一会儿两个人就嬉嬉笑笑地打闹开了。
不知道是谁开始荒腔走板地大声唱歌：“过去的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刻画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泪的青春……”
也只有少年人，才能将如此伤感的歌唱得欢快而不知愁。
离开广场的时候胡桃最后回望一眼，刚刚还人山人海的广场此时已经空空荡荡，只留下孤独的路灯照着雪花漫天飞舞，雪落无声，落地即化。
“胡桃，快跟上！”林向屿回过头喊她。
回忆淡去，林向屿露出一个难过的笑容。
“再后来呢？”
“后来高考，你考去了上海，我留在C城。”
“啊，”胡桃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你不是说，我们约好了要一起去上海吗？”
“是啊，”林向屿低声说，“说好了的。”
为了遵守这个约定，他们各自放弃光明前途，放弃本应走的康庄大道，没有想到，最后却因此错过。
胡桃好奇地问：“你为什么总是皱眉，你很不开心吗？”
“是啊，”他看着她的眼睛，胡桃的眸色很深，黑漆漆的，他怔怔地说，“我做错了一件事。”
“很严重吗？”
林向屿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他没有回答胡桃，撇过目光，说：“走吧。”
那天夜里回去，胡桃做了一个梦。
那梦似幻似真，她无从分辨。
她梦见自己坐在公交车站里，外面细细地下着雪，吹了好大好大的风，就像林向屿说的，白茫茫一片。她很冷，一动不动地坐着，有一辆公交车经过她面前，车前两盏黄色的大灯异常刺眼，像是一双大眼睛。
车停在她面前，没有人下车，等了一会儿，车又重新出发。胡桃没有上车。
就这样反反复复好多次，她一辆车都没有上。
她一直坐在冰天雪地里，等啊等。
可是她等的人，一直没有来。
4.
林向屿没事就溜达着来找胡桃的事，胡琳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了。她先是拼死拼活地阻拦林向屿，后来抵不过胡桃坚持，于是放弃。
林向屿发现，胡桃这个妹妹，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一面对自己的姐姐，什么伪装都卸甲投降。
“今天晚上你有空吗？”
胡桃无奈地笑笑：“我每天都很有空，我倒是想找点事情来做，在我恢复记忆之前，我有什么可以做的吗？”
林向屿说：“你可以去我公司玩，我们最近在做一部动画电影，类似《海底八万里》，奇幻探险类的，很有趣。”
“原来你是做电影的，”胡桃说，“好像很厉害……你为什么要做电影？”
林向屿淡淡地笑：“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等我的电影上映的那天，你要不要去看？”
“好啊。”胡桃笑着应道，“晚上你找我有什么事？”
“带你去听演唱会。”
林向屿从包里拿出两张演唱会的VIP门票，说：“黄牛那里都没得卖了，想追忆个青春都那么难。”
“周杰伦啊？”胡桃说，“你快藏好别让胡琳看到了，她上次没抢到票，在家里发了好久的脾气，把胡叔的古董花瓶都砸了。”
晚上的时候，胡桃换好衣服，站在窗户边。林向屿站在下面，提心吊胆：“你确定你要跳下来？”
“你不是说我们以前经常这样做吗？”
“可是……”林向屿吞了吞口水，“那是十几年前，年少轻狂……”
胡桃没理他，踩在窗台上，踩着水管，一点一点往下挪，然后在最低处跳了下去。林向屿张开双臂，稳稳当当地接住了她。
林向屿抱着胡桃，一脸严肃认真：“……重了。”
林向屿开车赶到体育馆，外面人挤人，人人手上都拿着荧光棒，女孩子头上戴着发光的牛角发圈，脸上还贴着“JAY”，现场热闹非凡。
胡桃低头看时间，林向屿趁机扣了一个牛角的发圈在她头上。
“好傻哦。”她说。
“好啦，难得来看一次演唱会。”林向屿说，“快，摆好姿势，我拍张照发朋友圈，@胡琳。”
胡桃：“……”
两个人被人潮推着进入体育馆，他们的位子在前排，看台上大多都是学生，尖叫声能把夜空都掀过来。
全场放着周杰伦的《晴天》，胡桃坐下来，也跟着轻轻哼：“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你记得？”
胡桃点点头：“这个旋律，我记得。这首歌很老了吗？”
“不算吧，”林向屿说，“我们会老，但是青春本身不会老。”
林向屿话音刚落，周杰伦走上台，他穿一身黑衣，一边走一边低头整耳麦，全场都沸腾了起来，像一簇烟花，在体育馆上空轰然绽放。
时光如流水。
多少年的光阴，就在他上台低头，说“晚上好”的那一刹那决堤。
也就是在这一刹那，林向屿忽然明白了，胡桃对于自己的意义。
他的生命，大半的岁月都是和她连在一起的。直到有一天，她忘记了过去，忘记他，忘记一切，他才知道，自己变得一无所有。
有个人，陪你经过生命中某段特定的时期，那么之后的人再好，也永远比不上了。
谁还记得年少的林向屿？谁还记得年少的胡桃？
有些时候，我们告别的不是一个曾经深爱的人，而是一段再也无法回去的时光。
开场第三首歌《回到过去》，周杰伦已经很久没有在现场唱过这一首歌。大概是因为他现在生活幸福美满，过去就让它过去，再不用缅怀。
“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全场合唱，偌大的体育馆，处处都是抽泣声。
这薄情的人间啊，究竟有多少人，从并肩而立的小小少年，走到了穷途末路。
爱不到永远，等不到白头。
林向屿转过头，在人山人海的喧闹中，静静地看着胡桃。
胡桃感受到他的目光，也转过头，正好四目相对。细碎的光落进林向屿的眼睛，他们身后是荧光棒汇聚成的海洋，胡桃觉得，他的眼里也有一片海洋。
她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
却也是唯一的一粒。
那一刻，胡桃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昏暗的KTV里，他们曾对唱过一首情歌。
“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胡桃不明所以，只觉得自己的心无法抑制地痛起来，痛得近乎窒息。
演唱会结束，粉丝们歇斯底里，杰伦回场“安可”了两首歌。所有人都拿出手机，打开闪光灯，聚成光的河，竟然比天上的星河还要明亮。
就在舞台灯光暗下去的那一刻，天空突然乌云聚集，开始下起细细的小雨，像是在挽留那位转身离开的巨星的背影。
人群渐渐散去，场上还剩着一些粉丝，站在雨中疯狂地喊着：“杰伦——杰伦——”
无论多盛大的宴席，终会有落幕的一刻。无论多美好的青春，也终会有过去的一天。
林向屿出门前看过天气预报，可是这场雨来得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好在林向屿穿了外套，他将外套脱下来，双臂举起撑在胡桃的头上，为胡桃挡住一片雨。
胡桃回过头看他，林向屿挑挑眉毛笑：“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帅？”
胡桃：“……”
出了体育馆，雨水笼罩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车灯和路灯在眼前交错，周围有一种很安静的热闹。歌迷们还没有完全散去，手舞足蹈地打着电话，或者是拍照，有人在笑，有人在哭，大家都仿佛一夜之间年轻了十岁。
雨水顺着树叶的脉络一点一点地往下落，打在胡桃的头上，她抬起头，又落在脸上。林向屿停下来，一手撑着外套，一手擦过她脸上的雨水。
他的手指温暖，和寒风一起落在她的脸颊上。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阿嚏！”胡桃打了一个喷嚏。
“没事吧？”林向屿担忧地看了她一眼。
“头晕。”胡桃说。
车堵在路上，林向屿想了想，说：“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林向屿带胡桃去的，是她出事以前的住所，他在学校外买的那间LOFT套房。胡桃走前，将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大概是真的没有想过要回来了。
门口还摆着拖鞋，一双粉红色的。林向屿打开鞋柜，还有一双深蓝色的拖鞋，应该是买给他的，但是他一次都没有来过。
“这是你家吗？”
林向屿摇摇头，蹲下身帮胡桃解开鞋带，把胡桃吓了一跳。他为她穿上拖鞋，说：“这是你家。”
“那你为什么有钥匙？”
林向屿不得已，只得告诉她，这套房子在自己的名下，胡桃只是租客。
“你为什么把你的房子给我住？”
“我希望你过得好一点。”
“为什么？”
林向屿吸了吸鼻子：“因为我见不得你过得不好。”
胡桃大病未愈，又淋过雨，很快就头痛，开始发低烧。林向屿想把她送去医院，她执意不肯。
“不想去医院，”胡桃神色里满是厌倦，完全是潜意识的反应，“我讨厌那里。”
林向屿也没有强求，好在她还在家中备了药箱。每一种药分门别类，旁边还有字条清清楚楚地写着用量和保质期。林向屿想她大概是写给自己看的，虽然不知道自己何时才会来这里，但是总算有备无患。
她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做了许多小事，恐怕连她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
“睡一觉，要是还不好，我们就去医院？”
胡桃点点头。
林向屿坐在胡桃身边，看着她沉沉睡去。
脑海里还是演唱会的热闹喧嚣，听过的歌似还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放，林向屿伸手，轻轻去触碰胡桃的额头，他的手悬在半空中，然后收了回来。他俯下身，在胡桃的额头落下轻轻的一个吻。
那样轻、那样温柔，以至于无人察觉。
就像蝴蝶，飞过茫茫沧海时，落脚在一根漂流的树枝上。
他欠她一个吻，欠了太多太多年。
可是它来临的这一刻，她却睡着了。
天光乍亮，很远的地方，深蓝色的夜空已经被一片淡淡的红所侵染。
林向屿坐在床边守了胡桃一夜，突然之间胃病犯了，他读书时身体挺好，回国后创业的这几年，昼夜颠倒，作息不规律，整个公司的事都要他过目，时间久了就得了胃病。
胃痛得像是穿了孔，林向屿痛得全身汗涔涔，药房里有胃药，但是他不敢走动，怕吵醒了胡桃。
他胃里翻江倒海，胃疼起来真是要命。
可是也不会比她更痛了，林向屿想，她从山崖上坠落在地上的那一刻，会有多痛？
而如今，她静静地躺在自己面前，酣然入睡。一想到差一点点，他就不能再见到她，与她天人永隔，林向屿想，就是把他的胃生生挖去，他也觉得值得。
她曾经说过，活着，本身足够让人热泪盈眶。

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
1.
第二天胡桃醒来，烧已经退了，只是头还昏昏沉沉的。她打量着卧室，翻了翻书架上的书，发现全是海洋类的科普书。她转过头看林向屿，林向屿看看书，又看看她，抿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付给你的房租还有剩余吗？”胡桃问他。
林向屿说：“还剩好多呢。”
胡桃她想了想，也不管他说的是真还是假，说：“那我能继续住在这里吗？”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林向屿将钥匙递给胡桃，胡桃接过钥匙，打开钱包放进去。林向屿拉开窗帘，金色阳光洒进来，胡桃一看时间，原来她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
“要和我一起吃午饭吗？”她问他。
林向屿想了想：“正好今天周末，不介意的话，我做饭给你吃吧。”
“你会做饭？”胡桃有些惊讶，“你做饭好吃吗？”
林向屿无可奈何地摊开手笑：“会的，我在国外待了四五年，要是不会做饭估计就该饿死了。你以前很喜欢吃，不知道现在口味有没有变。”
胡桃说：“应该没有吧，失忆而已，又不是换了一个人。试试吧。”
林向屿回国后就很少做饭了，别说手生，就连厨房长什么样他估计都快忘记了。他心里也是忐忑不安，万一烧煳了，自己一生英名就毁了。
他开车去超市买食材，胡桃跟他一起。林向屿去的是一家新开的超市，卖的大多是进口商品，价格高昂，所以人并不多。胡桃看到了一对陶瓷的摆件，两只长脚的兔子，呆呆地坐在货架上，一红一蓝，一个手里捧着红色的爱心，一个手里捧着老旧的时钟。
胡桃觉得很有趣，站在它们面前，不肯走。
林向屿从她身后伸出手，拿下来，递给胡桃：“拿好。”
“你说，为什么它们一个手里捧着心，一个手里捧着时钟呢？”
林向屿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有些难受地说：“可能是在说，我爱你的时光如此长久。”
胡桃点点头，又看了看怀里的两只兔子。
林向屿说：“我刚刚回C城的时候，要装修房子，我自己画的设计图，内饰和摆件都是你去买的。”
“是吗？”胡桃有些兴趣，“你有照片吗？我看看。”
林向屿拿出手机，找了几张照片给她看，三层楼高，房间太大，只住他一个人，显得空空荡荡，不能算得上是一个家，只能说是住处。
“这些都是我选的吗？”胡桃饶有兴趣，很开心的样子，“挺好看的。”
林向屿问她：“要不然买完东西，我们过去看看？”
“你住的地方远吗？”
“不远，”林向屿说，“那里全是银杏树，吹风的时候，全部飞起来，像蝴蝶，你以前很喜欢的。”
“那我喜欢的到底是银杏，还是蝴蝶？”胡桃问他。
林向屿被问住，他一怔，才想起来，他是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她喜欢的，到底是银杏，还是蝴蝶。
这些年，他对她，究竟知道多少？
林向屿做了一盆水煮鱼，番茄牛腩和麻辣香锅，饭后甜品是红豆芋圆。
“你也吃鱼吗？”胡桃好奇地问。
林向屿失笑：“我们所宣传的生物保护，是反对人类过度地捕杀和对环境的污染，特别是稀有生物。并不是极端要求所有的人不能杀生，必须吃素，人类本身就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拥有选择食物的权力。一架天平，无论是朝左还是朝右，只要过度倾斜就会失去平衡。”
他突然顿住。
胡桃不明所以：“怎么了？”
然后林向屿才用轻得近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可能所有的事物都是这样。”
包括爱。
胡桃对林向屿做的饭菜赞不绝口，他心中的悬石落地，松了口气。
吃过饭，林向屿系着龙猫的围裙，在厨房里洗碗。胡桃走进他的书房，看到一面墙的磁带，书架前方挂了一块白色幕布，正对着一架投影仪。
胡桃探出头，问：“这是做什么的？”
“看电影，”林向屿用毛巾擦干手，走到书房，“要看吗？”
光碟机里还是《一天》的光碟，林向屿将它取出来，光碟架里放着许多部电影光碟，胡桃选了一部，是刘若英和古天乐的《生日快乐》。林向屿给她找来抱枕，去厨房给她做了一杯红枣桂圆茶，一会儿后，他端着玻璃杯打开书房的门，看到她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地在看电影。
屏幕上的光落在她脸庞上，影影绰绰。
“啊，你来了。”她说。
林向屿点点头，在她身边坐下来。影片里，多年以后，刘若英在日本留学，古天乐从香港坐飞机去找她，他们一起挤在狭小的房间里，裹同一床被子，看着对方，想笑又忍住，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
刘若英说：“好奇怪，你真的在日本了。”
胡桃入迷地看着电影，看着屏幕里扎着马尾辩的女孩子，想，她一定等了他很多很多年。走路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吃饭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出太阳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下雨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
一个人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很多很多人的时候也想，他在这里就好了。
所以她才会说：“好奇怪，你真的在这里了。”
“你知道吗？”林向屿忽然开口，“在生物学上，有一种共生关系，是指两种不同生物之间所形成的紧密互利关系。如果分开，两方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或一颓不振，或死亡。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没有共生现象，地球上可能就不会存在生命。”
胡桃想了想说：“你是想说，世界上没有真正单独存活的生命？”
“就像他们？”胡桃指了指屏幕里的男女主角。
林向屿看着她的眼睛，没有回答。
不，他想说：“就像我们。”
2.
眼看着这一年就要结束，胡桃渐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她每个月定期去医院检查，脑海里偶尔会有画面一闪而过，她最初总是忍不住去捕捉那种转瞬即逝的光，时间久了，她也不再执着。
她甚至觉得，要是有一天恢复记忆，说不定才是一场灾难。
虽然偶尔会觉得寂寥和茫然，但是生活本身，并没有再亏待她。
一直到平安夜前夕。
胡桃接到一通陌生的电话，来自上海。胡桃偶尔也接到一些外地的电话，都是宣传和广告，但她还是耐心地接起来：“喂，你好。”
“胡桃儿！！”电话那头是一声热情的叫声，“想我了吗？！”
胡桃：“……呃。”
“哦，对，这是我新换的手机号码，我是项洁洁啊！我来上海工作啦！现在在等菀静来吃饭！我们都好想你啊，校庆你会来的吧？”
“啊？”胡桃没反应过来，“什么校庆？”
“一看你就是八百年没登录过邮箱了吧，一点都不关心母校！”项洁洁说，“百年校庆啊！我们毕业以后都没有聚过，来嘛来嘛，真的很想你啊。”
胡桃尴尬地举着电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胡桃？胡桃？你在听吗？”
“嗯，”胡桃定下神，作了决定，“我去，不过有件事我要提前告诉你。”
一刻钟后，项洁洁目瞪口呆地站在上海的街头，她周围人来人往，只有她一个人，像个雕塑一样一动也不动。
“你的意思是……你失忆了？没有开玩笑？”
“嗯。”
“一点儿都记不起了？”
“倒不是，”胡桃说，“会有一些潜意识的行为，记忆很模糊，觉得是自己的，又好像只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然后自己想象出来的。”
项洁洁无比犯难：“那你会……很难过吗？”
“有时会，有时不会，不去想就好了，”胡桃说，“如果你还愿意见我一面的话，我确实想要去上海看看。”
“说什么呢！当然愿意！”项洁洁说，“来啊，这可是你生活了四年的地方！半个故乡了！你来了一定会很开心的！我们去把淮海中路再走一百遍！带你去看外滩的夜景！带你吃吃吃吃到吐！”
“谢谢。”
“说什么呢……”项洁洁说，“我要谢谢你才对，你为什么选择告诉我？对现在的你来说，我也只是个陌生人吧？”
胡桃说：“因为你刚刚在电话里说，你很想我。我觉得很感动，我也想知道，你想的那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这件事可以告诉菀静和齐悦吗？”
胡桃问：“她们是？”
“是你的大学室友啦！我们关系很好的，”项洁洁说，“真的，很好的，毕业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在操场上喝酒看星星，还说以后每一年都要见面，回学校去装嫩，结果……”
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曾经约定的未来，都很难很难再实现。
胡桃轻声“嗯”了一句，像是答应，又像是在安慰她。
项洁洁这个人，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立刻重新振作了起来：“那我们在上海等你！”
“嗯。”胡桃握着电话微笑。
“胡桃，别怕，有我们呢！”
“好。”胡桃握着电话想，以前的自己，应该是一个还不错的女孩子呢。
3.
“你要去上海？”胡琳咬了一口蛋糕，看了胡桃一眼，“我也要去！”
胡桃有些苦恼，不知道该不该带上自己的这个“妹妹”。
胡琳使出撒手锏：“你以前说带我去的。”
胡桃无可奈何，让胡琳订了两张机票。胡桃和胡琳提前一天抵达上海，胡琳开启买买买模式，逛了一整天的街，胡桃脚都要断了。
第二天是校庆，胡琳知道胡桃要和大学室友聚会，正好在上海有一场国际画展，她提前买好了票，两个人分头行动。
白天都是校庆的固定项目，校长讲话和一些文艺表演。胡桃她们一寝室的人对这些都毫无兴趣，就坐在学校的湖边随意聊天。
“对了，”项洁洁问，“你见过周珩了吗？”
“啊？”胡桃一愣，“周珩？谁？”
项洁洁缩缩脖子：“……没，就是随口问问。”
“我应该见他？”胡桃蹙眉。
“也不是，”项洁洁说，“我只是听说他为了这次校庆专门从澳大利亚回国，就想着……”
项洁洁还没说完，唐菀静扯了扯她的衣服，看了她一眼：“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也对，”项洁洁说，“哎，总觉得昨天还在念大学，今天竟然就毕业这么多年了。”
胡桃也就没有太在意她们口中的“周珩”，毕竟她记不得的人太多了。
她们四个人在学校外面的餐厅吃晚餐，虽然这一天食堂免费对校友开放，但是唐菀静嫌弃那里太吵闹，实在不适合老友聚会。
胡桃坐在餐厅靠窗户的位子，无意间看到对面的酸奶店，深棕色的墙，红色的木头门，装修风格看起来像是童话里的小镇，她有些好奇：“我想过去买杯酸奶。”
“啊，那家酸奶店重新装修了啊，”齐悦看着“安妮的酸奶店”说，“老规矩，我要芒果味的！”
胡桃过街，排了一小会儿队，提着酸奶过马路的时候，正好接到胡琳的电话。胡桃猜这位大小姐应该是看完了画展，肚子饿约不到人吃饭，她低头去接电话：“画展如何？我在学校……”
胡桃话还没说完，忽然觉得身后有人一把将她拽过去。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胡桃还没站稳脚，正欲发火，就看到一辆车驶过刚才自己站立的地方，奔驰而去。
胡桃这才反应过来不是遇到了疯子，而是自己被人救了一命。她心有余悸，听到身后一道男声：“你不要命了？！”
“谢谢你。”胡桃说。
电话里胡琳不明所以：“怎么了？”
胡桃一边点头向身边的人道谢，一边拿起手机对胡琳说：“有点事，等会儿再聊。”
胡桃挂掉电话，才看清眼前的男人。
他穿着黑色呢子大衣，脸像是精雕细琢的，白且瘦削，他怔怔地看着胡桃，皱起眉头，像是遇到了什么千年不解的难题。
“我看着背影像你，”他自嘲地笑笑，“没想到真的是你。”
胡桃猜测应该是大学时候的同学，于是她露出一个自认为没有差错的笑容，看起来热情十足：“啊，是你啊，好久不见。”
男人的眉头却皱得更深了。
“胡桃，”他淡淡地说，“我是周珩。”
周珩，这是她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
两分钟后，胡桃端着酸奶重新回到餐厅，身后跟了个大活人。
“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这事没完。”项洁洁捂住额头。
等了一会儿，周珩听胡桃面无表情地叙述完自己的经历，他一只手拄在桌子上，撑着自己的头，乐不可支：“不是吧，胡桃，你真的失忆啦？这么炫的技能都被你开启了？”
胡桃觉得这个人敌友难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只得求助地看向自己的三位室友，谁知道她们吃酸奶的吃酸奶，看菜单的看菜单，剩下一个东张西望，谁也不理她。
“真好。”
周珩说完“真好”，却又留了大段的沉默给胡桃。他的手指轻轻扣住玻璃杯，过了一会儿，他却忽然笑起来，说：“那她们有没有告诉你，我是你曾经的男朋友？”
胡桃一怔，呆呆地看着周珩。
周珩差一点点被她逗笑，整颗风吹日晒的心啊，都忍不住跟着柔软了起来。
胡桃太过惊讶，以至于忽略了身边三位室友的反应，她们嘴巴张得老大，能硬塞下一个鸡蛋，然后六目相对，飞快地用眼神交换了一下信息，再收到周珩警告的一瞥，立即又闭上了嘴巴。
所以等胡桃满头问号地询问她们时，看到的是三道埋首认真玩手机的专注的倩影。
胡桃只好对周珩摇摇头。
“嗯，”周珩说，“所以你现在知道了？”
胡桃眉头都皱在了一起，这事确实没有人给自己提过，不过想着项洁洁她们第一次提到他时欲言又止的样子，她猜想，大概按照她自己的性格，没有太公开。
所以现在算是见了旧爱？胡桃低着头，又忍不住偷偷抬起眼帘，用余光打量周珩。他看起来比林向屿要更成熟一点，举手投足都带着男人的魅力，可是接触下来，又发现他似乎不是那样的人。
她和他曾经交往过？胡桃觉得无法想象，自己会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吗？她觉得自己生命里有一个非常非常特别的人，但是遗憾的是，她认为这个人不是周珩。
那个人是谁？
胡桃收回了目光，喝了一口咖啡，在心底露出一个无奈的笑，那个人是谁，人人都知道。
周珩见胡桃没有吭声，张嘴正欲继续说下去，胡桃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胡琳在电话那头不耐烦地问：“我在你学校了，你在哪里？”
胡桃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这天才过一大半，怎么脑子像是要炸开一样。她征求了桌上另外几人的意见，最后告诉了胡琳自己的地址。
胡琳很快出现在餐厅，看到坐在胡桃身边的周珩，眉头立刻皱成了“川”字。
她招招手，叫来服务员，指了指胡桃和周珩之间：“加凳子，这里。”
周珩抬眼瞟了胡琳一下，手指头都没挪一下。
看来这顿饭注定吃不安生了。
这可能是胡琳最想念林向屿的时候，胡琳对他态度算不上彬彬有礼，但平时还是能好好说话，即便有天大的不满意，至少表面上还是和睦的。
“为什么呢？”胡桃其实问过胡琳一次。
胡琳皱着眉头，不情不愿地说：“向屿哥……是个值得尊敬的人。”
而此时，胡琳和周珩相持不下，胡琳旁边的项洁洁站起来让位子，胡桃淡淡地瞟了胡琳一眼：“胡琳，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今天是来参加校庆的，你不要胡闹。”
胡琳惊讶地发现，胡桃身上的一些东西在慢慢回来，比如那“你再闹下去看我怎么弄死你”的眼神。
她“识时务者为俊杰”，坐到了周珩对面的空座位上——忍字头上一把刀。
胡琳对着周珩大眼瞪小眼，过了一会儿，胡桃的手机震动，她点开来，是胡琳发来的微信：“这人是谁？”
胡桃想了想，如实回答，慢吞吞地打字回复：“可能是前男友。”
下一秒，胡琳整个人“轰”的一声站起来，又愤怒又呆滞，感觉像是要把桌子掀了。胡桃的三位室友吞了吞口水，却看到周珩不以为然，若无其事地把面前的牛排慢慢切成一小块，然后将盘子推到胡桃面前。
胡桃有些发愁地看着面前的盘子，拿起刀叉，又不知道该不该下手。
胡琳突然一伸手，勾过胡桃面前的盘子，顺便给了周珩一记白眼：“我姐大病初愈，吃不得这些。”
“怎么就吃不得了？”
“我说吃不得就吃不得，”胡琳说，“我姐要有个三长两短，你负责？”
周珩乐了：“对啊，我负责。”
胡琳无言以对，她“兵败如山倒”。
吃过一顿剑拔弩张的晚餐，周珩和大学的兄弟们还有一场聚会，就先让司机送她们几人回去。唐菀静和男朋友分手后一直单身，项洁洁谈过一场有始无终的恋爱，而齐悦还在等着她的男神。
坐在车里，项洁洁说：“以前还在猜是谁会先嫁出去，结果成了四个大龄剩女。”
唐菀静说：“我那时候投票给胡桃，我现在依然坚持。”
“为什么？”
唐菀静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到了她家，她和项洁洁住得很近，两个人一起下了车。关车门的时候，唐菀静对胡桃笑了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胡桃回到酒店，洗过澡，累得要死，躺在床上倒头就睡了过去。胡琳在她对面坐下来，一副“你要从实招来”的架势。
胡桃无比艰难地动了动眼皮：“别问我，我也不知道。”
胡桃昏昏沉沉，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终于被电话铃声吵醒。
“我在你酒店外，”周珩说，“你能下来一趟吗？”
胡桃说：“好。”
这下轮到周珩惊讶了：“我还以为会被拒绝。”
胡桃说：“你找我应该是有事吧，总不会平白无故找我。”
周珩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就是平白无故。”
胡桃没理他，换了一件黑色的长外套出门，外面风大，她系了一条暗红色围巾，戴着黑色的羊毛帽。
胡桃从酒店的电梯出来，周珩没在大厅等她，他在旋转门外，长手长脚，整个人融入了上海的夜色，像是从旧时的繁华走出来的剪影。
“我今晚来，是向你道别的，”周珩说，“我三个小时后的飞机，回墨尔本。”
“今晚？”胡桃有些惊讶，“这么急？”
“嗯，年末的事情很多，这次也是好不容易逃出来的。”
“那干吗非要回来，坐长途飞机多累啊。”
周珩回答得理所当然：“……来见你一面。”
胡桃住在茂悦，黄浦江畔，出门就是外滩，便和周珩一起走到了江边。此时游客散去，外滩看起来又寂寞又璀璨，可是那样的寂寞中，又掺杂着骄傲和不可触碰。
胡桃和周珩趴在栏杆上，他侧过头问她：“冷吗？”
“还好。”
周珩开口：“胡桃。”
胡桃转过头，看到周珩直直地看着自己，然后他轻轻俯身，将头向胡桃挨近。
一点，一点，他的脸离她越来越近。
然后在只差几厘米，他的嘴唇就要碰到胡桃的脸颊的时候，周珩忽然停住了。
他眨了眨眼睛。
胡桃再一次呆住，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
“哈哈哈，”周珩忍不住笑起来，然后重新站直了身体，“被吓到了吗？以为我要亲你？”
胡桃老实地点点头。
“其实是骗你的。”
“我知道啦。”
“不，我是说，骗你的，”周珩将手放在栏杆上，眺望远方灯火辉煌的陆家嘴，“我们根本没有交往过，我被你拒绝得很惨。”
这下换作胡桃不好意思了，她尴尬地站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胡桃，我才没有在等你呢。”
胡桃笑了笑。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以为你喜欢我，就装高冷男神，每天都臭屁得要命……然后发现是我自作多情。”
“胡桃，能够再见你一面，我很开心。”
“胡桃，”他们面对面地站着，风将他的头发吹起来，这一刻的周珩显得异常温柔，他双眼弯弯，说，“如果有一天，你想起一切，觉得无家可归，就来我身边吧。”
“我虽然没有在等你，”他笑着说，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但是这里，永远为你留着。”
十年前，她还是穿着浅蓝色衬衫的乖学生，他长途跋涉，带着一身的戾气，与她擦肩而过，然后停下来驻足回望。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没想到啊，那惊鸿一瞥，至今仍刻骨铭心。
4.
胡桃和胡琳回到C城，胡琳让胡桃跟她回家，胡桃不肯，胡琳一肚子不满，又舍不得胡桃，于是跟着她回到四中附近的屋子。
胡桃打开门，客厅凌乱，像是被人翻过，她把钥匙放在茶几上，面色凝重，没有说话。
“怎么了？”胡琳问她。
“好像……有人进来过。”
“向屿哥吗？”
胡桃摇摇头：“不……”
胡琳马上反应过来：“家里进贼了？！你快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丢了。”
胡桃有些茫然：“什么东西？”
“重要的东西啊，证件啊银行卡什么的！”
胡琳见胡桃还是站着没动，知道胡桃自己也不知道哪些东西算是贵重物品。胡琳摇摇头，开始帮她收拾东西。
好好的一个屋子，被弄得乱七八糟，搞得胡琳心烦意乱。她打开电视机，当地的卫视正好在播法制节目，提醒电视机前的广大观众朋友们，年关将至，要注意财物安全。
“注意个屁！”胡琳说，“现在的小偷也太猖狂了吧！”
胡琳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手机打电话报警：“我不管，这事你们得给个说法，出去一趟回家家就变这样了，以后还怎么安心住下去？人身安全还有没有个保障了？”
说到这里，胡琳脸色一变，似乎想到什么，然后她匆匆忙忙挂了电话，又给胡近打了一通电话。胡琳在电话里说得天花乱坠，以假乱真到了似是遭到入室抢劫的程度。
胡桃以为她只是太生气，没有多想。没想到，胡琳挂了电话，然后笑嘻嘻地凑上来。
“我爸说了，”胡琳幸灾乐祸，脸上的笑意都懒得掩饰一下，“让你回家住，要过年了，外面不安全。”
胡桃没有办法，看着一屋子的狼藉，胡琳说得没有错，她也不敢再住下去。
“我回去开车，”胡琳说，“你收拾收拾，我等下来接你。”
“不用，我打车过去就行。”
“我不管，”胡琳开心得要跳起来，“我先走啦。”
胡桃拿她毫无办法，只好找到旅行箱，开始收拾东西。
她的衣柜很大，冬天的衣服都很厚，胡桃费力地将它们一件一件往外拿。在衣柜的最里面，有一个方方正正的香槟色盒子，上面还缠着红色的丝带，系成漂亮的蝴蝶结。胡桃很好奇，把盒子拿出来打开。
盒子里放着的是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十厘米的细跟，尖尖的头，脚趾处两道道交叉的细带，看起来精致得如同艺术品。
看到这双粉红色的高跟鞋，胡桃觉得大脑“轰”的一声炸开，无数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她弯下腰，伸出脚，穿入鞋中。
大小十分合适，宛如正为她的双脚定制。
粉红色的鞋，衬得她的脚十分白皙，漂亮得像是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
耳边响起当年他的声音，她拆开礼盒，他说：“胡桃，希望这双鞋，能够带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那是他在美国当助教领到的第一笔工资，他为她买来全商场最美的一双鞋。
十二岁那年，他说，胡桃，很高兴认识你。
十八岁那年，他说，胡桃，你不是孤单一个人。
十九岁那年，他说，胡桃，我有女朋友了。
二十四岁那年，他说，胡桃，我陪你一起死。
二十七岁那年，他说，胡桃，我要结婚了。
过往画面，一幕一幕，是真的快乐过，也是真的痛彻心扉、伤心绝望过。
她想起了一切。
她是胡桃，他是林向屿。
一阵长风起，半透明的白色窗帘被高高吹起。
胡桃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蹲在镜子前，捂着脸，号啕大哭起来。
兜兜转转，原来她只是做了一场黄粱美梦。可是为什么，她的梦里梦外，统统都是他。
胡桃呆呆地蹲在地上，手机铃声响起来，是胡琳打来的电话。胡桃头痛欲裂，把手机设了静音，没有接。
胡琳不死心，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来。没过多久，门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胡桃没有办法，叹了口气，去开门。
“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刚刚睡着了，”胡桃揉揉通红的眼睛，“有些累。”
胡琳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
胡桃这才发现，胡琳手里拿了一块大木板，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捡来的，胡桃又好气又好笑：“没事了。”
胡桃想了想，跟胡琳说：“我东西有点多，今天晚上先跟你回去，明天再回来，等我整理完了，再搬回家里，可以吗？”
她难得语气这么和善地同胡琳说话，胡琳受宠若惊，点头如捣蒜。
“对了，”胡桃漫不经心地问，“我刚才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自己以前的日记，林向屿他，是不是有个未婚妻？”
在她失忆的这段时间里，谁也没有向胡桃提起过程可欣。
胡琳吓了一跳，然后耸耸肩：“分手了。”
“为什么？因为我吗？”
“是啊，”胡琳说，“你出事的时候，他天天守在医院里，两个人就崩了。”
“他为什么天天守在医院？”
胡琳理所当然地说：“这不是废话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为什么出事，他要再不来医院看看，真的就是狼心狗肺了，也枉费你……”
胡琳终于意识到自己言多必失，乖乖闭了嘴。
“枉费我什么？”
胡琳摇摇头不说话。
“枉费我爱他那么多年，对吧？”胡桃嘴角带着讽刺的笑，“没关系，我知道的。”
5.
胡桃把自己关在家里一天一夜，她躺在床上，将自己荒唐的前半生好好地回忆了个遍。
黄昏的时候，她从床上爬起来，拿出手机，她在云南出事时手机被摔坏了，现在的新手机通讯录里的人名少得可怜。胡桃打开微信，翻到程可欣的微信，她想了想，发语音过去：“可欣，你有空吗？”
胡桃和程可欣相约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厅见面。
这是胡桃出院后，程可欣第一次见到她，她们也算是年少时的好友，却走到如今尴尬的地步。程可欣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胡桃，叹了口气，坐在她对面。
程可欣想了想，先开口说：“如果你是来问我和林向屿的事的话，就不必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胡桃一愣，想要解释：“我不是……”
“没有关系，”程可欣说，“我没有怪罪你，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曾经坐过同桌……我们曾经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只是女孩子的友情，实在是太脆弱，太不堪一击。
“他现在陪在你身边，这样挺好的，”程可欣说，“你们两个人，也算是各自求仁得仁。”
“等你记起一切你就会知道了，他不爱你，”程可欣说，“他如果真的爱你，你们早就在一起了。十五年啊，你们之间，谁也没有办法插足，许然然也不行，所以你们不能在一起，不过是因为他不爱你。”
程可欣笑了笑：“你失去记忆一天，他陪你一天，你恢复记忆，你们之间就互不相欠。无论如何，你们都无法相爱。你知道他真正爱的人是谁，他爱的是许然然。你现在只是利用他的愧疚感，来道德绑架、束缚他。你明明知道，许然然那件事，他从来没有走出来过。他太过善良，不忍心再有人为他做出牺牲。他不能再让你成为第二个许然然。而你，你只是在用自己多年的付出要挟他、提醒他，他永世不得超脱，不是吗？”
天边晚霞一点点沉落，放学铃声响起，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的学生们鱼贯而出，一下子挤满了学校大门。
孩子们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嘻嘻哈哈，勾肩搭背，少年不识愁滋味。
胡桃一动也不动地坐着。
幸福啊，对她来说，始终是一件太难的事。
她穷尽一生，那样刻骨铭心地爱过他，只换来他的同情，却比他的不爱更让她痛苦。这就像一记闷锤砸在她的心头，叫她五脏六腑都疼得叫嚣。
情何以堪，原来，这才叫情何以堪。
和程可欣告别后，胡桃去了一趟林向屿的公司。
她像往常一样，给他打电话：“下来吃烧烤。”
林向屿有些疑惑：“……胡桃？”
“嗯？”
“你……记起来了？”他声音里似乎有些颤抖。
“什么？”胡桃装作迷茫，“记起什么？”
“哦，没什么，”他说，“怎么想到来找我吃烧烤？”
“听胡琳说的，我们以前常常一起吃夜宵。”
林向屿有些失落地笑：“是我多想了。”
林向屿公司楼下的烧烤铺还是那个味道，老板一看到胡桃，就大声地和她打招呼：“好久没来了。”
“是啊。”
“还是老规矩？”
胡桃想了想，重新点了一些菜，都是她以前和林向屿不怎么爱点的。
林向屿从楼上下来，老板正好把菜端上来。他伸出手，又不知道拿哪一串吃。
“不喜欢吃吗？”胡桃明知故问。
林向屿摇摇头，拿起一串他最不喜欢的韭菜吃。
胡桃欲言又止，一顿夜宵，两个人吃得都很沉默。
胡桃抬起头，发现林向屿在看着自己。
那一刻，胡桃没来由地觉得愤怒，她收回手，挪开了目光。
他的身上，全是她的过去。
她好似在尘世的泥土里苦苦挣扎，她忘记前尘往事，所以看不到自己有多狼狈，可是他懂，他什么都知道，却在这里陪着她演一出戏。
有意思吗？她想。
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她在心底问。
我已经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真的，她什么都没有了。
6.
这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林向屿开车去找胡桃，窗外飘着细细的雪，C城虽然是南方城市，这几年，反而开始积起雪了。
她还没吃饭，林向屿脱下大衣，在冰箱里挑挑拣拣半天，颇为嫌弃地去厨房给她做饭。胡桃过意不去，说要搭把手。
“去沙发上坐着吧，给你倒好了桂圆蜜茶，还是热的。”林向屿一边挽起衬衣袖子，一边说。
胡桃低下头，轻声说：“谢谢。”
这天胡桃异常沉默，一顿饭吃得相对无言。
“不合胃口？”林向屿问她。
胡桃说：“嗯，想吃点辣的。”
“你大病初愈，要忌口。”林向屿笑笑，“算了，人生苦短，下次带你去吃火锅。”
胡桃点点头，没说话。
吃过饭，离开的时候，林向屿在鞋柜边穿上鞋，没来由地心口刺疼，疼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皱起眉头，回过头，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胡桃。”
胡桃站在回转楼梯的扶手处，冲他露出一个微笑。
有光落在她年轻而美丽的脸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会走路的梦。
林向屿觉得心安不少，他挑眉笑了笑：“钥匙放在这里了。”
“好的。”胡桃微笑着回答。
林向屿点点头，推门而出。
他将门关上，渐远的脚步声传不进屋内。胡桃保持着刚刚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过了好久，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慢慢流下，她才终于回过神来。
她在这天夜里匆忙离开，搭乘夜里飞往墨尔本的航班，十二个小时，从北半球到南半球，八千多里。
那里和她的国度昼夜颠倒，四季相反，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去往何处。
除了钱和护照，胡桃什么都没有带走。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要离开的时候，却身无物。
胡桃留给林向屿一封信，用他放在鞋柜上的钥匙压着，他临走的时候，还问她，记不记得回家的路。
胡桃内心悲恸，她咬牙仰起头，用力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等到走出花园外的铁门，胡桃最后一次回过头，望了一眼笼罩在黑暗中的家，没有星光，也无灯火，这样安静而孤独，仿佛她的前半生，茫茫而无依无靠。
林向屿是在第二天知道胡桃离开的消息的。
他像是有什么预感似的，给胡桃打了好几通电话，语音提示已经关机。然后就收到胡琳的电话，她一边哭一边问：“向屿哥，你看到我姐了吗？”
林向屿一怔，心中沉甸甸的：“怎么了？”
“我早上起来，收到我姐的短信，她说她离开C城了。”
林向屿翻了翻手机，他并没有收到胡桃的消息。
“向屿哥，你那里是不是有她屋子的钥匙，我现在就在屋外，进不去。”
林向屿匆匆赶去，看到胡琳坐在地上，靠着门，眼泪挂了一脸。林向屿打开门，他昨天才来过，明明屋内没有任何变化，他却明显感觉到冷清的气息。
鞋柜上静静地躺着一封白色的信，上面是胡桃的字迹，写着“林向屿收”。
林向屿伸手去拿胡桃留在鞋柜上的信，一把钥匙而已，握在手中，却沉甸甸的犹如千斤重。他颤抖着打开那封信，是已经泛黄的信纸，有好些年岁了，她向来迷恋这些带着旧时光味道的东西。
空荡荡一张纸，上面只有简单的两行话，她说：“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勿念，再见。”
——再见。
再见，我的少年。
再见，我的青春。
再见，我最爱的人。
她这一生，同他说过许多次再见。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的再见，竟是再也不见。
她终于，舍得飞过这片沧海了。
林向屿倒退一步，靠在墙上，低着头，许久说不出话来。
原来她已经记起一切，原来她终于不胜其烦，不再爱他。陈年往事，如同一场大梦，她在梦中被鬼压了魂，只能苦苦挣扎，如今她终于醒来，过去就当过去。
又或许，她记起了一切，唯独记不起如何爱他。
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办法让他们回到从前了。
7.
在林向屿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疯了一样找寻胡桃的下落的时候，林向屿的公司来了一名意外访客。
从上午九点开始，林向屿接连开了三个会议，一直到下午黄昏时分，他浑身疲惫，助理过来，跟林向屿说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屿一听到“胡”字，就猜到了来者何人。
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来的胡近。还没走几步，林向屿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没有和他过多寒暄，坐下来后，只是微笑着，说：“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个关系很好的男同学，老师们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赞不绝口。我同你们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来，只是林公子没有子承父业，所以一直没有缘分见面。”
林向屿摸不清他的来意，作为小辈，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这样说，是我游手好闲。”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经过，记得你的公司是在这里，就想着择日不如撞日，上来转转，同你说几句话。”
“桃桃这些年，多谢你照顾了。”胡近说，“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我脸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亲的身份自居。她出事以后，每次我去医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错开了时间，我想你们年轻人的事，应该给你们年轻人一些时间。”
林向屿静静地听着，知道胡近专程来一趟，总不只是为了看他一眼。
“那么我这个长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你听个一二。”
林向屿还是说：“叔叔您讲。”
林向屿看着胡近，他已经老了，脸上的皮肤松弛。虽然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向屿，却不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他。
在林向屿还在念初中的时候，某年元旦参加市里所谓的上流社会举办的晚会，曾瞧见过胡近一眼。他听到周围的人介绍，说那位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胡近。而不远处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谈甚欢，手中拿着红酒杯，姿态潇洒。
林向屿还是少年心性，对成年人的世界毫无兴趣，心不在焉地听着旁人的介绍，也只有在听到“胡近”两个字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印象，心想，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过的继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胡近正处在人生的鼎盛时期。有着中年男人持有的威严和庄重，举手投足气场强大。
那时候他还想，这样的人作胡桃的继父，一定不会亏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过半百，头发染得再黑，也遮挡不住岁月的痕迹。
然后，林向屿听到他开口说：“我希望你，离开胡桃。”
林向屿觉得那一秒异常漫长，他手里握着茶杯，垂下眼，不动声色，等着胡近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桃桃这些年一直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你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和谁真的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这些年受的苦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机会重新开始，就放过她吧。”胡近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后半生，能远离那些情啊爱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儿，能真的活得像个公主一样，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
“放过她，你失去的只是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她却能因此过得比过去幸福。听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这样对他说，放过她吧。
他们都认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边，对她悉心照顾，只是在弥补心中的愧疚，只是迫于道德压力。
没有人相信，他爱她。
是啊，林向屿想，年少往事，那么多那么多，如果他曾有过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么他和她，也不至于走到今日。
很长很长的沉默后，林向屿等着心中飓风一般的痛楚渐渐消散，他才终于开口：“胡叔叔，您是长辈，按理说，您要指教，我总应该受着。”
林向屿平视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几年前在酒会上他看到胡近西装革履的身影，觥筹交错间，光阴飞逝，当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长成风度翩翩、肩膀宽厚的男人，他说：“唯独这一件事，我办不到。”
“我已经错了十五年，您不能让我错一辈子。”
窗外，一群候鸟由北至南，飞在归乡的途中。
人生路遥遥无期，浪子天涯，明月几时，何日归家，何处是家？
“我的人生，”他缓缓地说，“可以没有金钱、荣耀、权力，甚至没有阳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没有她。”
胡近从林向屿的公司出来，林向屿将他一路送到停车场。
胡近停下来，望了一眼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奋斗着。
他忽然说：“还有好多年啊。”
林向屿没有问他什么还有好多年。
他或许是说，等林向屿长到他如今的年龄，理解他所说的话，还有好多年。又或许在说，自己这样孤独活着的时光，还有好多年。
过了两天，胡琳去林向屿家里找他。
胡琳非常开心：“我想到了，她应该是去上海了，她在那里读的大学，我们前不久还一起去上海参加校庆。”
胡琳没有察觉林向屿的沉默，继续兴致勃勃地说：“我记得她一个室友的名字，这几天一直找人帮我打听，没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对了，向屿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准备，我一直没来得及跟你说……我姐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
林向屿终于有了点反应，抬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见到他了……是还不错啦，就是有点惹人烦……但还是挺不错的。”
林向屿轻声问：“是吗？”
“所以别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来吧。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选一个，还是你好。”
胡琳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抬头看林向屿：“你怎么了？”
他垂下眼帘：“以后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诉我了。”
“你什么意思？”
“让她走吧。”
胡琳像是没听懂一样：“你什么意思？”
林向屿没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为什么？！”胡琳愤怒地大喊。
林向屿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离开这个决定的人是胡桃，这是她的决定，她的人生。”
她那仓皇的前半生，为母亲活，为林向屿活，甚至为了胡琳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为自己活过？
“为什么？”胡琳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就因为这样，所以你说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辈子，再也见不到她？”
“原来如此，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你了！我姐走了，你觉得自己终于甩掉了一个包袱！对不对？又不是你赶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没关系，对不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对不对？再没有人可以来指责、道德捆绑你了，对不对？！”
胡琳怒极反笑：“就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她？”
胡琳太过愤怒和伤心，以至于没有看到，林向屿垂下的手握成拳头，青筋暴突。他的脑海里，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对话——
“你的人生不能没有她，所以你要以爱的名义将她捆绑在身边，相互折磨、相互纠缠，把彼此最后的爱意都磨得一干二净？哪怕她再也不会快乐？”
胡近继续说：“我听胡桃说，你学的是海洋生物保护，每次提起你，她总是两眼发光，自豪骄傲的。”
“那么年轻人，你告诉我，什么是爱？”
林向屿沉默以对。
胡近轻轻“呵”了一声，像是轻蔑，又像是嘲弄。
“爱是把飞鹰还给天空，把犀牛还给草原，把鲸鱼还给海洋——把自由，还给爱人。”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屿的肩膀，“桃花笑春风，就让她随着风，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起风了。
短暂的沉默后，林向屿才慢慢将手放开，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气。
他身心俱疲，强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轻轻地说：“胡琳，算了吧。”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他的余生，即使再也不能见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后，林向屿搬入了他在市中心买给她的LOFT公寓。她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他只带了一台电脑和一些换洗的衣服。
林向屿搬家的事，谁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发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煮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端上饭桌却让人没有了胃口。
胡桃卧室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护身符，是当年他在峨眉山金顶给她求来的，她说过，她永远不会摘下来。
还有一个硬皮的记事本，翻开来，第一页用黑色记号笔写着“生日快乐！”，右下角有个大大的笑脸。里面每一页都画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边写着一些相关资料，学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种属和简单的描述。
记事本的最后，是他高中时候的学生证，那时候他眉目清秀，一脸青涩，呆呆地对着镜头，剑眉斜飞。学生证的边缘已经卷起来，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东西了，上面的字迹都褪了色，却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着。
就像她被时光酝酿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屿单手撑着桌面，心痛如绞。
那年月有多好，怎么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户上，哗啦哗啦，倒像是敲门的声音。
“胡桃，”他对着空气轻声问，“是你吗？”
“胡桃。”
“胡桃。”
你在哪里？
你去了哪里？
男人捂住眼睛，靠着空荡荡的墙，竟然落下泪来。一滴两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伤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我不会。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39;re sorry.
她曾经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

尾声
1.
胡桃走后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屿终于收到了关于她的消息。
是胡琳冲到他的办公室里，将厚厚一沓照片“啪”的一声摔在他的办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说，“你们都不愿意再见她，我恨你们。”
她看着林向屿的眼睛，一字一顿：“林向屿，我恨你们，恨你们每一个人。”
林向屿坐在办公椅上，没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静地看着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发泄完，才淡淡开口：“我请你吃晚饭吧，想吃什么？”
胡琳是真的怒极，冷笑两声：“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了人！我真的对你太失望了！”
然后她“砰”的一声，把门摔得惊天动地。
而她身后的林向屿，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转回椅子，对着电脑屏幕继续回复标着“紧急”的邮件。他的手放在键盘上，眼帘垂下，却久久没有敲下一个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屿才从那一动不动的僵硬中回过神来，颤抖着伸手去拿起那沓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卡其色的背带裙，曾经齐腰的长发被一刀剪下，短发及耳，看起来真是青春无敌。
一张一张照片翻过去，最后一张，是个下雨天。她穿着一件白色风衣，走在市区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撑一把黑色的雨伞，雨水顺着伞面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没有拍到男人的侧面，胡桃低下头，用手指把头发拢到耳后。
照片的背后，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钢笔写上地点：Melbourne，Australia。
林向屿用手轻轻摩挲着照片，似乎生怕惊动了里面的人。他闭上眼睛，有风吹过，桌面上剩下的照片一阵哗啦作响，翩翩飞舞，落了满地。
“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勿念，再见。”
命运最残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把你错过的，一件一件摆在你面前，让你明明白白看个清楚。
而直到那个时候，你才知道，你已经永远地失去了。
这天夜里，林向屿在办公室枯坐了许久，夜晚整座城市灯火通明，他已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过神的时候，他的手指停在开灯的按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他在黑暗里静静待了一会儿，然后走到书房，找出一张电影光碟，《一天》。
偌大的书房，屏幕发出淡淡的光，林向屿想起曾经有个夜晚，胡桃打着哈欠，满不在乎地念着电影台词给他听：“我遇见那么多人，可为什么偏偏是你，看起来最应该是过客的你，却在我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原来她不是不在乎，她只是努力地在掩饰她哭了。
他这一生，伤得最深的，却恰恰是最爱他的人。
那个人啊，总是一脸笑意地出现在他面前，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他需要她的时候，他总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她。
那个人啊，用了一整个青春来爱他，然后又用余生去忘记他。
胡桃啊。
窗外不知何时开始飞起了雪，时光轻盈地落在雪花上，踮起脚尖，只剩往事历历在目。深蓝色的夜幕渲染开来，不知从何而来，又将驶向何方的车灯如流水般缓慢向前。然而万家灯火，哪一盏才是彼此的归路？
一个月后，C城的冬天还未结束，天气预报说还会有最后一股寒流席卷中国大陆，林向屿踏上了去墨尔本的航班。
飞机起飞的时候，林向屿忽然想到那年他和胡桃一起从印尼回到中国，那是他们唯一一次一起坐飞机。
那时候，他满心荒芜，悲恸得近乎抑郁，却又不得不装作若无其事，然后听到她说：“看，彩虹。”
想到这里，林向屿朝机窗外望去，乌云密布，沉沉一片，分不清是雾还是霾。
出发前，他去找胡琳打听胡桃的近况，胡琳依然愤怒不已：“不是你自己说要放弃的吗？你现在又来找我做什么？！”
林向屿沉默。他和胡琳僵持不下，最后还是胡琳败下阵来：“向屿哥，你答应我，把我姐带回来。”
他摇头：“这个我没有办法承诺。”
“那你去干什么？”
林向屿抬头看了看天空，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说：“梦里见到的人，醒来后就应该去见她。”
他还想再见一次，他生命里的彩虹。
十二个小时的飞行时间，飞机在墨尔本落地。南半球的夏天，阳光强烈灼眼。林向屿按照胡琳写给自己的地址，找到胡桃住的公寓，他紧张地站在公寓门口，手心汗涔涔的，按了门铃，没有人应答。
林向屿猜到她大概是出门去了，于是走下楼，在公寓便利店旁的长椅上等她。林向屿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坐下来读，这样容易让他的心平静下来，时间也会过得快一些。
他保持着每天都要学习和阅读的习惯，即使毕业好几年，也从来没有间断过。
天色不知不觉暗下来，林向屿合上书，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正好一束车灯照过来，车停在公寓的门口，有人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走下来。
胡桃穿着深蓝色高腰牛仔短裤，将上身的白色衬衫束进去，短发扎成一个小小的髻，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她手里提着超市的购物袋，沉甸甸的，站在窗边冲车内的人挥手再见。
林向屿坐在长椅上，他静静地看着她。
那一刻，林向屿有一种非常、非常奇妙的感觉。
她好像生来就在他的生命里，永远在那里。
可是她又确确实实离开了他。他们之间，隔着往事的洪流，隔着岁月的仓皇，隔着天涯和海角，隔着白昼与黑夜。
胡桃没走两步，忽然身后的车亮了双闪，有男人从车上下来，大声叫她：“胡桃！”
胡桃和林向屿一齐向他望去。
周珩笑着说：“生日快乐。”
胡桃也笑起来：“谢谢你。”
他站在马路边，欲言又止，只好伸出手，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胡桃走上去，也伸出手，然后按住男人的左手，把它放下去，又抓住他的右手，放下去。
胡桃继续笑：“我过生日还是你过生日？”
“你过生日。”
胡桃点点头：“知道就好。”
然后她转回身，背对着男人，挥了挥手：“路上小心，早点回去，你明天——”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胡桃一只手还保持着挥手的姿势，另一只手脱力，购物袋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便利店的白炽灯灯光透过落地窗落在林向屿身上，她看见了他。
胡桃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在这一瞬间凝固，是梦吗？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向屿放下手中的书，站起身后，挡住了他身后大片的光。
他走到胡桃面前，习惯性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
像这十六年来的每一次一样。
上百次，上千次。
他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恍如一梦，他说：“生日快乐，胡桃。”
胡桃憋了好久，才把涌到眼眶的眼泪憋回去。她努力眨了眨眼睛，挤出一个笑容：“谢谢。”
林向屿故作轻松地耸耸肩，指了指她的头发：“短发很好看。”
胡桃又想哭又想笑：“以前你就说过了。”
“嗯，”林向屿说，“南半球的天气真好，C城都下雪了。”
“是吗，”胡桃说，“真好。”
林向屿想问，下雪有什么好的，可是他没有。
他们像老朋友一样，云淡风轻地聊着天气，绝口不提分开的时光。
等胡桃想起来，回过头，才发现周珩已经走了。她手机震动了一下，拿出来看，是周珩的消息，他说：“我先走了，祝你好运。”
胡桃握着手机，想回复什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回包里。
2.
胡桃带着林向屿回到她住的公寓里。屋子面积很小，但是干净明亮，和胡琳的凌乱邋遢截然不同，胡桃就是那种，总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女孩子。
胡桃问他：“你怎么来了？”
“出差……”林向屿还是不习惯对她说谎，眼睛不停地向两边瞟。
胡桃笑了笑，没揭穿他，她自顾自地说：“我在这边做中文老师，不知道是不是这边阳光充足的原因，长高了两厘米。”
“是吗？来量量。”
胡桃就真的找来了卷尺，脱掉拖鞋，赤脚踩在地上，让林向屿量。
“……真的高了啊，”林向屿看着卷尺上面的数字，“我在美国待了四年也没见长高，华盛顿的日照不足。”
“你已经够高了。”胡桃笑着踮起脚尖，去碰他的头顶。
林向屿笑笑，站在原地让她摸个够。在胡桃的手碰到他头发的时候，他忽然开口：“胡桃。”
胡桃抬眼看他。
开了口叫她，林向屿却没想好要说什么，他的脸微微泛红，别过头。
胡桃问：“大家都还好吗？”
“嗯。”林向屿不得不回答她。
“你呢？”
“挺好的，”他说，“公司发展得不错，C大今年还邀请我去讲课，海洋生态学。”
“真好，你一直都那么厉害。”
“那你呢，想过要回国吗？”
胡桃抬头看他。林向屿眼里带笑，可是手心的汗水又涔涔渗出来。
“不了，”胡桃摇摇头，“我喜欢自己现在的生活。”
“是吗？”
“挺好的，”她说，“简简单单，不会太开心，但是也就不会不开心。”
林向屿欲言又止。
胡桃打断了他：“谢谢你。”
“谢我什么？”林向屿苦笑。
“谢谢你来看我。”她说，“我很开心。”
“……我也是。”
胡桃伸了个懒腰：“困死了，睡觉吧。”
胡桃住的是单身公寓，只有一张床。她把被子抱出来，在沙发上给林向屿铺了一个临时的床。
过去的时光里，他们很多次同睡一室，初中的时候，她去他家中打游戏，两个人玩《仙剑奇侠传》入迷，天天因为赵灵儿和林月如吵个不停，有些时候玩得忘记了时间，林母就将胡桃留在家中过夜。
后来她去美国找他，他把自己的房间腾出来，去方子望的房间睡地铺，半夜两个人偷偷爬起来，在厨房吃夜宵，煮红酒。
再后来，他回国，刚刚创业时，常常就和大家一起在公司过夜，胡桃便陪着他们熬夜，斟茶倒水的事，她也做得甘之如饴。
许多许多个夜晚过去，今夜是最安静的一次。
也是最后一次了。
“林向屿，晚安。”
“晚安。”
一轮明月挂在天边，孤零零地照在他们身上，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相遇和离别，也没有什么不同。
有些人没想过要失去，此刻却永远失去。
第二天胡桃醒来，才发现林向屿一夜未睡，他坐在电脑前，正在和别人开视频会议，为了不吵到她，他戴着耳机，没有说话，一直在打字。
“你醒了？”
“你没睡啊，”胡桃说，“有什么急事吗？”
“嗯，”林向屿苦笑，“突然收到一个消息，是个好消息，但还是要处理一下……胡桃，我等一会儿就要回国。”
“回国？”胡桃一愣，“这么快？”
“是啊，”他说，“事发突然。”
“啊，还说带你在墨尔本玩玩，”胡桃遗憾地耸耸肩，故作轻松地说，“下次吧。”
林向屿静静地看着她，回答：“好。”
可是他们都知道，不会有下一次了。
3.
林向屿提起随身的小行李箱，然后想了想，他又放下箱子，张开手臂，同昨晚的周珩一样，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
胡桃一步上前，扑入他的怀中。胡桃心中悲恸，知道这或许就是他们此生最后一个拥抱。
他紧紧抱住她，她那样瘦，背后的肩胛骨像是蝴蝶的翅膀。
而她终于飞过了这片沧海。
在分开的那一刹那，林向屿的嘴唇贴着胡桃的耳朵擦过，她听到他的低喃：“我爱你。”
然后他松开了手。
林向屿退后一步，站在门前，微微鞠躬。像是很多年前，他们一同在升旗仪式的台上讲演，舒婷写“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他们并肩站着，向台下鞠躬。
那时候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那时候她多么爱他。
那时候他们多么年轻。
你永远不会明白，当我遇见的人越多，我就越想念你。因为这使我明白，在这片孤独的蓝色星球上，你是独一无二。
下一世太遥远，阴阳轮回，谁也不知道会遇见谁。
可是这一世，在这样漫长的一生中，遇见你，爱上你，已经是我所拥有的全部了。
终于，林向屿转过身，下楼离开。
林向屿离开后，胡桃若无其事地回到房间里。
她今天还有很多很多事要做，要洗衣服、要打扫房间、还要浇花，去交电费。
可是此刻，她什么都不想做。她走到电脑边上，想找首歌来听，对，一定要是欢快的节奏，这样干起活来比较轻松。
胡桃打开浏览器，原本想要输入歌名，字打出来，却成了“林向屿”。搜索网页飞速运作，马上就显示出了结果。
第一条新闻，发布的时间是三个小时以前。
胡桃点开，是一个动画短片，讲了一头从开天辟地起就生活在大海里的鲸鱼，它活了太多太多年，经历过大陆漂移、地壳运动、海平面升降、全球变暖……亿万年的光阴，它一直孤独地活着。
它亲眼看着自己的朋友们变成生物化石，看着它们从数以万计到种族灭绝，看到它们因为环境污染和人类的捕杀被迫迁徙，离开祖先生存的地方，然后生于海洋，死于海洋。
最后一个镜头，它从海面高高跃起，然后一头扎向海洋深处，它屏住呼吸，终于渐渐下沉。
巨大的水花溅起来，竟然遮住了高空之上的太阳。
它坠入无边无际的黑暗，永永远远沉睡于此。
它死于孤独，或许每一种生物，最终都会死于孤独。
包括人类。
短短三个小时，视频转发量上万，挂在网站的首页头条。这只是今年即将上映的电影的预告片，旁边有花絮，采访林向屿，他穿着鲸鱼样式的人偶外套，看起来又呆又萌。
“最困难的时候啊？”打扮得像鲸鱼的男人想了想，然后歪着头说，“没有什么最困难的时候，曾经有个人给我说，路是自己选择，要努力地走，好好地走，哪怕再艰难再坎坷，都不要回头。”
他怔怔地对着屏幕，顿了顿，说：“这头鲸鱼，如果从出生开始，就不曾有过同伴，它不知道什么是孤独，就不会感到孤独。”
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他所说的，不只是鲸鱼。
也是他和她。
如果这十六年来，他们不曾有过彼此的陪伴，不曾知道过去的年月有多好，便也不用对未来感到绝望。
失去你以后，我就成为了这个地球上，最后一头鲸鱼。
胡桃终于忍不住，眼泪如断线的珍珠，滚滚落下。
她抓起钥匙，不顾一切地飞奔出门，拦下一辆出租车，止不住脸上的眼泪，对司机说：“去机场。”
窗外景致一幕幕往后退，快速变化。她的心狂跳不止，全身无力，却又不知道在害怕什么。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墨尔本机场，林向屿从候机厅里站起来，拎起自己的行李要往外走。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林向屿说：“我要出去。”
“可是先生，您的航班即将开始登机。”
“没有关系，”他礼貌地说，“我忘了一样东西，我必须找回来。”
“先生，请问是很重要的东西吗？因为这会使您无法赶上这趟航班。”
“是的，”他轻声说，“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胡桃从出租车上下来，拿出手机，一边拨打林向屿的电话一边在机场外的过道上狂奔。手机一直占线，她穿梭在人群中，一边大口喘气，一边搜寻他的背影。
电话终于被接起，林向屿的声音问：“喂？胡桃？”
“喂……”她停下来，望着对面的玻璃，“你在哪里？”
他沉默了十几秒，然后出声：“你转身。”
胡桃转过身，看到林向屿举着电话，对她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你怎么出来了……”
“因为有一件事，”林向屿说，“如果不现在说的话，恐怕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他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下一秒钟，他单膝跪地，打开手中的盒子，一枚晶莹夺目的钻戒静静地躺在其中。
胡桃怔怔地看着他。
“胡桃，”林向屿站在风中轻声说，他的头发被吹得凌乱，但是他的眼神是那样温柔，可以盛下一整片海洋，他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
已经记不得是哪一年，他说：“你会有一个很好的家。”
你愿意嫁给我吗？
你愿意和我在一起，走过下一个十年、二十年……一直到你白发苍苍的那一日吗？
胡桃捂着嘴巴，眼泪像是决了提，大滴大滴落下，她一边哭一边说：“我愿意。”
墨尔本多云转晴。
爱你时有风，时有滂沱大雨，可是因为那个人是你，所以我相信，我总会等到彩虹出现。
对我而言，你本身就是奇迹。
4.
林向屿和胡桃一起回到C城。长途跋涉让两个人都疲惫不堪，倒头就睡。
胡桃醒来已经日上三竿，林向屿敲开门，探出头问她：“要不要吃早餐？”
胡桃哭笑不得：“十二点了，吃什么早餐？”
她穿着拖鞋推开门，发现真的有早餐，豆浆加油条，她在澳大利亚最想念的食物之一，看得她眼泪汪汪。
“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比你早一点。”林向屿说，“刚刚给你热好的，快吃。”
胡桃知道他说谎，他住的地方远离市区，没有专门卖豆浆油条的小摊。他一定是清晨就开车出门，去到市区里买回来，再重新给她热好。
“好吃吗？”
“好吃，”胡桃说，“能吃一辈子。”
林向屿露出舒心的笑容，伸手拍了拍她的头。
“吃完带你去一个地方。”
林向屿带胡桃去的地方是C城的墓园。
胡桃的母亲和许然然都长埋于此。林向屿在墓园外买了两束白百合，放在两座墓碑前。
许然然的墓地在胡母之前，林向屿牵着胡桃的手，站了一会儿，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然然，”最后要离开的时候，他终于开口，“然然，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你不应该救我，我总是会想，你如果还活在世上，你会拥有怎样的明天。你一定会比二十岁时更快乐、更幸福，你会有一个家，会有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会有可爱的小孩……抱歉，然然。”
“然然，谢谢你。”
胡桃想了想，张开嘴，又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和许然然告别后，他们来到胡母的墓前。那里摆了一束新鲜的白玫瑰，胡桃知道一定是胡近来过。墓地干净整齐，在她母亲下葬的时候，胡近就已经买下旁边的墓地，生不能同室，死定要同穴。
林向屿说：“阿姨，我是林向屿，不知道您还记得我不？我一直记得您，您做的杨枝甘露最好吃了，您离开后那么多年，我都没有吃过更好吃的杨枝甘露。”
“我把胡桃从墨尔本带回来，不知道您会不会同意，”林向屿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然后认真地问，“阿姨，您可以把胡桃交给我吗？”
胡桃站在一旁，一直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可是在听到林向屿郑重其事地问“阿姨，您可以把胡桃交给我吗”的那一刻，她忽然泪如雨下。
一阵风吹过，胡母墓前的那束白色玫瑰开得正好。
他们离开墓园，回到车中。
“接下来去哪里？”
“回家吧。”他说，“我做饭给你吃。”
“好，”胡桃想了想，又试探着提出要求，“可以放辣椒吗？很多很多辣椒。”
林向屿笑着点点头，大概是觉得太安静，他伸手打开车里的电台。
“这档电台还在做啊，”胡桃说，“高中时候最喜欢听了，每天放学回家，戴着耳机用手机听电台，你还记得吗，我那时候的手机还是粉红色的呢。”
“记得的。”
电台的音乐流泻出来，主持人说：“想必所有的听众朋友都知道了，今天，2015年1月17日，周杰伦和昆凌在英国塞尔比教堂举行婚礼，多少人的青春因此落幕。”
主持人颇为伤感：“2000年，周杰伦以同名专辑《JAY》出道，一晃十五年过去了，那时候听周杰伦的小小少年们，如今都已经长大成人。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还会听周杰伦？不知道那时候陪你听周杰伦的那个人，现在在哪里？你们还在一起吗？你们还记得彼此吗？”
等待红灯的间隙，林向屿的手指轻轻搭在方向盘上，他忽然低声开口：“上一次在书上看到一段话。”
胡桃侧过头去听他说，他下巴坚毅，鼻梁挺直，侧脸有着漂亮的线条，这么多年，他越发英俊，上帝对他可真是偏爱。
林向屿认真地说：“如果每个人都是一颗小星球，逝去的亲友就是身边的暗物质。我愿能再见你，我知我再见不到你。但你的引力仍在。我感激我们的光锥曾彼此重叠，而你永远改变了我的星轨。纵使再不能相见，你仍是我所在的星系未曾分崩离析的原因，是我宇宙之网的永恒组成。”
我愿能再见你，我知我再见不到你。
胡桃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怔怔地看着他，轻声说：“谢谢你。”
“而我将继续存在于你的宇宙之中，为你发光发亮，直到世界末日、宇宙爆炸的那一日。胡桃，”他凝视她的眼，窗外是纷飞的大雪，“我爱你。”
“我也不知道未来还有什么在等着我，但是胡桃，我爱你，我想要为你阻挡所有的风雨。”
她在漫漫寒冬里的等待，终于迎来了那足以融化万丈冰川的阳光。
她仰起头，眼泪还是止不住地落。她声音哽咽，几次欲言又止才真的发出声来：“我也爱你。”
一阵长风刮起，卷起记忆里那一树桃花，飞舞着飘向远方。
飞过万千昼夜，带走所有的思念。
我爱你，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用我全部的生命，爱着你。
这是C城最最平凡不过的一天，五六点的黄昏，交通堵塞，红灯亮成一片寂静的河。可是每一个人都在耐心地等着，因为知道，总会有畅行的时候，就像人生，就算身处暴风雨中，等一等的话，就能见到雨后初晴的彩虹。
再等一等，就能回到温暖的家中。
车里的电台在放周杰伦的《晴天》：“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胡桃的脸被热空调吹得泛红，她靠着车窗，迷迷糊糊，似乎就要睡去。林向屿的手从方向盘上落下，轻轻地覆上她的手背。
胡桃抵挡不住睡意来袭，抬起眼帘又合上。在闭上眼睛的前一刻，她再一次看到了林向屿摆在车前的摆件。两只陶瓷做的兔子，一只兔子手里捧着爱心，另一只手里捧着时钟。
“从今天起，我就把自己的心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好好保管。”
“好，从今天起，我就把我的余生交给你，希望能陪你一生一世。”
我爱你的时光是如此长久。
胡桃做了一个梦。
她在梦中回到了第一次遇见林向屿的那天。
他骑在墙上，修长的双腿来回地荡着，不疾不徐地回过头对自己笑。彼时九月，天高气爽，蔚蓝的天空澄澈如洗，梧桐树枝在他的身边舒展开来，绿色的叶片苍翠欲滴，阳光微微倾身，吻向少年的脸，照出一轮淡淡的光圈。
他冲她露出一个帅气的笑容。
那是他们青春刚刚开始的时候，似朝阳喷薄而出，似新条抽出绿芽，似溪水驶向远方，似流云散至天边。
似他出现在她的生命中，措手不及。
他伸出手，笑着对她说：“你好，我是林向屿，双木林，向南的向，岛屿的屿，很高兴认识你。”
“我是胡桃，胡杨的胡，桃花的桃，很高兴认识你。”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朝暮最相思。
（全文完）
绿亦歌《岁月忽已暮》第二部——《致岁月迢迢》将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上市，敬请关注！

后记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这个故事的构思是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比《岁月忽已暮》要早很多，原名叫“任时光寂静如海”。
那时候我想写的故事很简单，我想写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子，笑起来两眼弯弯，整个人像太阳一样。他又聪明又英俊，三步上篮帅气得一塌糊涂。然后我还想写一个女孩子，她陪着他一起长大，他们一起走过了春夏秋冬，走过人生的高峰和低谷，他们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甚至不能用朋友、情人、亲人来定义。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在这又漫长又短暂的一生中，我们渴望过很多东西，美貌、金钱、成功、自由……可是最终的最终，也不过是想要有一个家。
时隔多年，我终于真正地写完了这个故事，为故事里的他们，圆了一场长达十五年的梦。写到最后，在凌晨三四点多，一个人泪如雨下，觉得我的青春，也跟着他们一起结束了。
从此以后，无论有多想念、多不舍，都是无法回头。
这个故事很普通，没什么亮点，也没什么噱头。爱似空气，“我爱你”三个字太过郑重，一旦说出口，也许是得到，更可能是失去。所以许多感情，终其一生，都只有一次表白的机会。
那么多欲说还休的心事，也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这本书里，有许多许多我的回忆。
在曾经觉得孤独而仓皇的青春里，我们偷偷喜欢过的人、许过的诺言、并肩走着的好友、憧憬过的未来、黑板上的粉笔灰、蝉鸣不断的夏天，还有很远很远的蓝天白云。
成长就是慢慢接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过程。不是美少女战士，没有命中注定，不能拯救世界，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变成了人海中最最平凡无奇的那一个。而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写作陪伴着我，让我觉得，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
然后靠着这一点点的安慰，拖拖拉拉着不肯长大。
写最后一章的时候，林向屿说：“这头鲸鱼，如果从出生开始，就不曾有过同伴，它不知道什么是孤独，就不会感到孤独。”
失去彼此以后，他们都成为了这个地球上，最后一头鲸鱼。
我觉得很难过，耳机里歌手唱“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于是忍不住哭了。
林向屿是我非常喜欢的男主角。与上一本《岁月忽已暮》里的江海和顾辛烈不一样，如果要用一个词形容他的话，我会选择真实。他是那么真实，又美好又真实，像极了我们少女时代里，每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男孩子。
也是这个原因，我把自己无能为力的梦想，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2015年的夏天，妈妈来香港看我，我带她去海洋公园玩。经过鲨鱼馆的时候，我和林向屿看到了一模一样的情景——在那些鲨鱼的面前，立了一个红色的电子警戒牌，上面写着，截至此刻，今日内已经有四十五万头鲨鱼被捕杀。
四十五万头，可那一天还没有结束。
说起来是真的丢脸，我当时站在人群中，抬头望着那块电子牌，眼泪哗啦哗啦就流出来了。
也差不多是同一时间，朋友推荐我看了一本书，《逝者如渡渡》。讲述了三十多种已经灭绝，或者正在灭绝的生物。薄薄的一本书，我看哭了几次，最后合上书的时候，我问自己，我可以做些什么？
我可以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
我想要为它做些什么，就像林向屿所说的，在我有生之年，尽我一切的能力，哪怕微不足道，哪怕一无所获。
我开始关注环境保护和海洋生物方面的新闻，那时候我很迷茫，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也是2015年的夏天，我独自去青海甘南旅行，在景区的观光车上，遇到一群兴致勃勃地讨论黄鱼怎么做才最好吃的中年人，还不停地强调“这是保护动物，比大街上那些鲫鱼鲢鱼好吃多了”。我十分愤怒，和他们大吵一架，但是根本没有办法说服对方，最后我气急败坏地跳下车，自己走回宾馆。
朋友安慰我说，你没有办法改变已经腐朽的思想和灵魂。于是我想到了写作，想到了自己的读者，你们都还那样年轻，能做许多许多我做不到的事情。
文以载道，我如果真的，能做一点什么就好了。
我想哪怕只是简单的一句“不吃鱼翅、不穿皮草”，话说了一百遍，总有一个人能记得。
那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我想要继续读书，去念一些和我想做的事相关的专业，学以致用，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慢慢讲给我的读者们听。
活到老，学到老。这个想法到现在也没有改变，但是要实现，可能还需要自己做很多很多努力。
我常常在微博上收到许多姑娘的私信，给我分享她们的心事，她们的暗恋、单恋、失恋，她们为考试发愁，对未来感到迷茫，又或者是不喜欢自己的专业，没有办法和父母好好相处……
我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了，一路走来，确实有许多许多想要同你们分享的贴心话。比如不要过分地让爱情消耗你、不要太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比如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好好学习，比如少刷微博，比如用空闲的时间多读点书，比如学习一两项有趣的运动。
可是我知道，这些话都是没有用的，你们必须亲历其中，挥霍青春，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都尝个遍，才能更懂得人生。失去一些，然后获得一些。
而对于自己，我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勤奋、更加温柔。我多多少少过上了自己曾经渴望的生活，对于命运给予我的一切，我要学会感恩和珍惜。
如果此时此刻，你真的陷入人生的困境，或者遇到了后悔却无法挽回的事情，那请你相信，凡事都有两面，一定会有好的结果在生根发芽。
我们总是会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喜欢上对方喜欢的歌手、电影、书籍，或者冰淇淋口味，甚至去接受许多曾经不喜欢的事物，或者探索许多从未知晓的领域。
很多时候，我们爱一个人，就是在模仿，所以爱一个美好的人，会让你的生命也更美好一些。
你在那风华绝代的万千人中，偏偏特别喜欢的那个人，应该是有一半像你自己，另一半像你今生无法实现的理想。
当我的人生变得越来越无趣的时候，我想要再见你一面，因为你是这世界上最绚烂的色彩，只有你才能让我记起，我曾对生命有过多么炙热的渴望。胡桃和林向屿之于彼此，大概就是这样的存在。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遇的。
最后的最后，将五月天的《星空》送给你们：“细数繁星闪烁，细数此生奔波，原来所有所得所获不如一夜的星空……”
愿你们每一个人，都能在茫茫的大海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座岛屿。
我们下一本书再见。
2016/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