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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
作者：十月瘦瘦子
内容简介
 本文原名《天呐，大秦居然没有亡》更名为《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 一朝难得投个好胎做公主，不吃吃喝喝享富贵简直就是浪费投胎指标啊。 什么？现在是秦朝？感恩这个世界的扶苏太爷爷当了秦二世，这大秦居然没有亡！ 吾儿甚体贴，深得朕心。秦宣帝言道。 大秦有美十分，江山可占七分，姝姝胜有三分。秦睿帝言道。 姑姑最好了，我最喜欢姑姑了！年仅三岁的秦太子言道。 大金链子小烧烤，大闸蟹呀停不了。一天三块小发糕，咸阳生活乐陶陶！ 这是一个万千宠爱的小公举在秦朝吃吃喝喝的美食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充满烟火气息的咸阳，一个渐渐走向繁华的大秦。 只是，她的肚皮这么那么牛逼？她的每个儿子好像都不太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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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龙凤胎
在明华宫的偏殿，宫人们端着接生的工具，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树上的蝉不住的叫，太阳的暴晒下，殿前的青石板晒得都快冒烟了。
已经临近中午了，熬了近三个时辰，小季氏肚子里的孩子都还没诞下，皇后大季氏的心急得像在油锅里烤着似的。
十年了，陛下登基已将近十年，可是子嗣一直不丰，除了一个常年咳嗽病怏怏的大皇子，和一个淘气得跟猴儿似的不爱读书的二皇子，宫中再无婴啼。
皇后大季氏并非善妒之人，也未曾对宫中女眷们下过毒手，她比谁都想要陛下多子多孙，恨不得宫中嫔妃个个有孕。
因为近年来，由于陛下子嗣太少，民间关于“大秦杀戮过甚，天罚绝嗣”的恶毒谣言竟然屡禁不止。“祖宗庇佑，保佑妹妹能顺利诞下皇子吧，不，即使不是皇子，诞下个公主也好。”皇后在心中默默地祈祷着。
去年秋天，妹妹小季氏有幸怀上龙裔，这对于大秦皇室，季氏一族而言，可是天大的喜事。小季氏是皇后大季氏的陪嫁媵妾，也是大季氏的庶妹，从小到大，姐妹俩在家里的关系就一直很好。
小季氏的生母虽是奴仆出身，可她是夫人的丫鬟，忠心耿耿，因为夫人举荐才服侍老爷的，小季氏和母亲一直住在主母院子里的偏房。大季氏是嫡女，跟着夫人一起生活，小季氏自然成为大季氏的玩伴。
到了适婚年纪，承蒙皇恩，大季氏被选中成为皇后，妹妹小季氏出身较低，只能嫁给咸阳城里官员家的庶子，很难挑选到好的夫家，说不定还得受公婆磋磨。
大季氏心疼妹妹，俩人一合计，小季氏干脆打包和大季氏一起进宫，吃喝不愁，上无公婆，姐俩在宫中还能相互着帮衬。
听着产房里小季氏已经叫得声嘶力竭，即使有宫人在旁边打伞，大季氏的额头也不住地冒汗，身后一名小黄门急急忙忙地拜见，大季氏眼前一亮，说道：“季美人生产艰难，可曾通报了陛下？”
话音未落，皇帝嬴礼已踏入宫门，“季氏生产得怎么样了？”看着嫔妃生产不顺，嬴礼的眉头皱了起来。他已经三十岁了，在寻常百姓人家，都已经可以做大父（爷爷）的年纪，可是宫中却只有两个儿子，还都看着不着调，这皇位怎么传承，可把他愁的……
“哇哇哇……”突然，一阵阵婴啼从产房传出，天边竟然也传来阵阵雷声，随之降落的细细雨丝一解咸阳城夏天的闷热。看着生产顺利，宫人们都争相笑得露出了褶子，让皇帝皇后高兴呢。
“回禀陛下，季美人诞下了一个健壮的小皇子。”一个接生嬷嬷来不及擦拭接生弄脏了的衣服，一个劲儿地给嬴礼磕头道喜，期盼陛下能多赏赐些好东西。
“大善。”皇帝嬴礼忍不住笑得裂开了嘴角，盼了多年的皇儿，嘻嘻嘻，有啦！
“哎呀，美人肚子里还有一个！”产房里的其他接生嬷嬷惊叫一声。小季氏本来已经精疲力竭了，这时却隐隐约约闻到了一股清幽的香气，浑身又好像来劲儿了，一鼓作气，腿间一滑，“哇哇哇……”这次却是诞下了一个小公主了。
那股清幽的香气不是幻觉，越飘越远，殿外的宫人们和皇帝皇后都闻到了。
“好香啊，这是什么？”
“我也闻到了，你闻到了吗？”
这时，小季氏的宫女翠儿从产房中出来，向皇帝行礼，说道：“回禀陛下，季美人又诞下了一位小公主，公主身上自带此香。”
“似兰非兰，少了几分孤寂，却多了几丝甜意。”闻到这股香气，皇帝嬴礼也精神一振，回想起前几日做梦，祖宗说有一女将会福及大秦。不由暗喜，嘿嘿，我的女儿肯定有大福气，我一定要好好待她。
看着陛下乐得喜笑颜开，皇后大季氏心中也是喜悦非凡。妹妹立此大功，理应奖赏。“恭喜陛下，季美人生产有功，不如位份升为季夫人，也给后宫姐妹们作为表率。”大季氏出言建议道。
《礼记》有云，“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小季氏出身不好，夫人位份少且难得，此时不争，更待何时。
“善。”刚多了个儿子和女儿的皇帝嬴礼心里乐开了花，当然不会吝啬这点位份。况且平日里小季氏素来懂事，服侍体贴，与宫中众人又无争执，自然无人有异议。

第2章 大家都来喝豆浆
刘静前世是个爱好美食的宅女，平生最爱美食，人生的生活目标就是“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她不爱旅游，但喜欢美食。
作为一名顶级吃货，为了美食，她跑遍全国各地去品尝。新疆的哈密瓜，瓜肉橙红，甜得流汁；内蒙古的烤全羊，外皮酥脆，内里柔嫩；福建的大青蟹焖糯米饭，一入口甘醇鲜甜。
可惜，她的人生终止在二十五岁那年，在前往东北吃鹿肉的过程中车祸身亡。
一睁眼，刘静发现自己在一个红红的袋子里，旁边还有一个红红的小怪物，这可把她吓坏了。
天呐，这是哪儿？我被外星人绑架了吗？
急于自救的刘静伸出双手双脚拼命挣扎，这可把她的母亲小季氏折腾得不轻。
“今天的孩子可真活泼，不知道是个调皮的小皇子还是个小公主呢。”看到肚皮上的突出的小拳头，小季氏虽然难受，心里可美得很呐。孩子有精力伸手伸脚，证明这是个健壮的孩子，“孩儿莫怕，娘一直都在。”
听到红袋子外面陌生但温柔的女人声音，刘静愣了。我……我这是投胎了？
刘静想起来车祸的一瞬，对于现代的父母虽有不舍，但也只能开启下一段人生了。
“旁边这个大概是我的兄弟姐妹吧，真丑。”看着旁边那个红红的小怪物，刘静有点嫌弃，却浑然忘了自己其实和隔壁那个胎儿长得一模一样的事实。
叶子落了又长出新芽，在皇帝皇后的关照下，小季氏的胎养得极好，刘静和隔壁的兄弟也快速成长着。
在小季氏和旁人的交谈中，刘静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大秦居然没有亡！当年扶苏成为了秦二世，从此，这个世界的历史和种花国的历史开始不一样了。
她的父亲是秦朝的第五任皇帝，叫做嬴礼，皇后姓季，她的母亲也姓季，是皇后的妹妹。
了解到这儿，刘静的心情不禁开始乐了，天呐，我居然是公主！一想到以后吃吃喝喝当米虫的悠闲生活，这简直不能更满意了。
转眼间，刘静已经三岁了，皇帝嬴礼给皇女取名嬴静（以后改称呼主角为嬴静），小名姝姝，取自《诗经》中《静女》一诗，希望女儿美丽贞静。他给三皇子取名嬴荣，有草木茂盛之意，希望儿子能像野草一样长得壮壮的。
说话流利后，叫嬴静继续喝奶娘的人奶，那也太难为情了。
“娘，豆子又圆又白，豆子磨成浆一定很好喝吧。”为了喝上豆浆，头上扎着两个小啾啾的嬴静，晃着脑袋，拉着小季氏的衣袖撒娇。
“姝姝是想玩做饭吗？那去玩吧。”小季氏享受着女儿的撒娇，同意了女儿的玩耍要求。
在她看来，豆浆可没什么好喝的。黄豆那是穷人家果腹的食物，吃了又容易胀气。不过豆子不贵，女儿在宫中也没有什么玩伴，想要玩，当然是全力支持啦。玩过的豆渣拿去喂马好了，即使陛下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
“姝姝想要玩什么，我帮你。”很有兄长风范的嬴荣看到有得玩，别提多高兴了。
宫女翠儿提来一升黄豆后，嬴静拉着嬴荣坐在地上捡豆子，瘪的不要，发绿的也不要。她心知同胞兄弟以后很有可能会当上皇帝，可要好好带他捡捡，要让他知道“粒粒皆辛苦”的道理。
两个小孩儿好不容易挑好了黄豆，满打满算只剩下大约半斤。嬴静吩咐翠儿把那些不太好的豆子拿去喂牲畜，饱满大颗的黄豆，洗净泡好拿去石磨里面研磨。
一夜过去，本来就饱满的黄豆吸满了水，涨得更大了，这魔法似的一幕让嬴荣兴奋得拍手。宫人们推磨，没一会儿，白花花的豆浆就顺着缝儿流出来了。
小季氏看兄妹俩玩得高兴，让人把石磨抬到正殿上去磨，丝毫不觉得这笨重的大石磨和恢宏大气的宫殿格格不入。
“姝姝，这豆浆腥腥的，不好闻。”豆浆越来越多，豆子独有的豆腥味也更浓了。嬴荣虽然喜欢和妹妹玩，但还没爱屋及乌到喜欢腥腥的生豆浆。
“哥哥，不如我们把它煮一下吧。”生豆浆当然不好喝，还有毒呢。嬴静让人把豆浆倒到釜里去煮。
自以为看穿了女儿玩火企图的小季氏，批准了女儿的玩火申请。“姝姝是想要玩火吗，要和娘说哦，不可以偷偷玩。”
只要女儿不火烧宫殿，带了一千米宠女滤镜的小季氏，都是有求必应。
“娘——”听到小季氏这样说，嬴静心里暴汗了一下，果然是小孩不好当啊。
过滤加热后的豆浆腥味减少了很多，可是还是不符合现代人的口味。嬴静拉着小季氏的手，撒娇着要往里面加饴糖。在没有蔗糖的年代，麦芽做出的饴糖可是个金贵的东西。
加入了饴糖的豆浆，口味香甜顺滑，胜过路边小吃摊的兑水豆浆前百倍。“这可是有机无公害的天然豆浆啊。”嬴静在心里赞叹。
“姝姝，这个好喝，不好闻的豆子味道变香了！”看嬴静喝得有滋有味，嬴荣也忍不住尝了一口，瞬间被这个香甜醇厚的味道征服了。对于先秦人士而言，这是从来没有尝过好滋味啊。

第3章 公主戒奶记
宫人们在公主和皇子喝豆浆之前，都已经品尝过豆浆，生怕公主和皇子喝了出问题。现磨甜豆浆特有豆香味萦绕在众人的舌尖，淡淡的甜中带着黄豆的醇香，砸一砸嘴巴，还有点像奶香味呢。
他们平时喝惯了清水和茶，豆浆的丰富滋味，是他们以前难以想象出来的。
之前一直爱着米汤和蜂蜜水的嬴荣也立刻贪新厌旧，喜欢上了豆浆的味道。年幼的嬴荣舔了舔唇边，不想放过任何一丝豆浆的甜香味。
他大声夸道：“嗯，姝姝真聪明，玩都能玩出来好吃的，姝姝真棒！”
“娘，你尝尝，我煮的豆浆可好喝了。”嬴静听到兄弟的夸奖，可骄傲了，吩咐宫人把还带着温热的豆浆，用红陶小碗盛着递给小季氏。
在种花国早餐小摊占领销量冠军多年的豆浆，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乳白色的豆浆在红陶小碗里面晃着，在碗边晃出一圈圈浅色的波纹。宫女翠儿小心翼翼地把豆浆奉到楠木小几上，为小季氏挽起曲裾的衣袖。小季氏看着儿女和宫人都不住夸赞，对豆浆的味道，早就满满好奇了。
“唔，果然滋味甚美。”小季氏细细一品，也点头肯定，没想到平常难以下咽的豆子变着法子一煮，竟然能变得如此美味。
看到母亲肯定自己的劳动成果，不想再喝人奶的嬴静当然要乘胜追击，“娘，我就说了，豆子煮出来的浆水儿肯定好喝。娘，以后我喝豆浆好不好，我不想再喝奶娘的奶了。”
一听女儿不想喝奶，小季氏的眉头先是皱了一下，人奶可是好东西。咸阳城里的贵族家里养育小孩子，谁不是供了四五个奶娘来喝人奶的？女儿不愿喝奶怎么行。
嬴静见小季氏神色不似同意，心道不好，“娘，要不我们先喝几天豆浆，我就是想喝豆浆嘛——”嬴静特意眨着猫儿似的大眼睛撒娇，“好嘛，好嘛。”
嬴静扯着小季氏的衣袖边，仿佛是一个想要玩具的小孩子，满脸写着“我超乖，我超萌”。
“娘，你就答应姝姝吧，我也好想喝甜甜的豆浆。”关键时刻给力的队友嬴荣同学发挥出有力一击，撅着小嘴，和妹妹一起前后拉着小季氏的衣袖。豆浆甜甜的，他也好想天天喝豆浆啊。
在萌娃暴击下，小季氏被萌得血槽已空，答应了嬴静和嬴荣的恳求。“那就允许你们先喝三天豆浆吧，不舒服要和娘说哦。”小季氏扶了扶髻边的玛瑙步摇，养个小孩子真是不省心啊。
“好耶！”“好耶！”嬴静和嬴荣异口同声的欢呼起来，高兴得在殿上蹦蹦跳跳。明华宫的宫人也都忍不住面露笑意。黄豆不是太金贵的东西，夫人宽仁，喝过豆浆后，他们也能跟着尝点味儿。
这几天明华宫附近，都飘荡着一股豆浆的甜香味，路过的好些宫人都不住大吸一口香气，即便喝不到，闻闻味儿也好。
嬴静“无意”和亲妈小季氏吐槽，手沾过豆浆变得更白嫩。小季氏更是积极地吩咐宫人每日提一斗豆浆进内殿供她独自饮用。
在一旁装小孩和嬴荣玩耍的嬴静撇了撇嘴，秦代一斗有十几斤，谁一天喝那么多豆浆啊，肯定是小季氏偷偷拿豆浆来洗澡美白了。
小季氏虽然在后宫处处与人为善，但并不是毫无心机之人。豆浆能美白这个小秘诀，现在可是只有小季氏知道，小季氏傻了才会宣扬得满宫皆知了。
她本来就长得属于清丽一挂，相貌极美，人才二十出头，在嬴静看来正值青春。如今偷偷美白了近一旬，皮肤更是变得白皙水润。
这不，皇帝嬴礼这几天本是想来看看嬴静嬴荣兄妹俩的。没想到小季氏一出现，就看得眼都直了。
几日不见，发间仅插着白玉桃花发簪的小季氏徐徐走来，脸上并无浓重脂粉，仅是双唇上淡抹了少许胭脂。她在鹅黄色丝质曲裾的衬托下，居然如此白皙动人，仿若刚入宫时那般。几年的时光一点都没在她脸上刻上痕迹，反倒因为生育孩子，身材变得更加迷人。
皇帝嬴礼抱着儿女俩聊天逗趣了一会儿，嬴静人小鬼大，总能顺着父皇的心意有说有笑。她还偶尔特意犯个傻，逗得小季氏和嬴礼笑得肚子都疼了。嬴荣年纪小，还不懂得父母为什么笑，不过看着大家都乐得笑，他也乐呵呵的跟着傻笑。
在一家人欢乐的笑声中，皇帝嬴礼因连日朝堂大事而烦躁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快要入夜了，用过晚膳，眼瞅着父皇都恨不得开车的嬴静，自然很有眼色地拉着嬴荣说犯困，要去偏殿休息了。

第4章 分享美容秘方，姐妹独俏
接连几日，皇帝嬴礼频繁临幸明华宫，小季氏是个聪明人，自然是用心服侍。不过小季氏也不是吃独食的人，自知宫里人多眼杂，豆浆美白的秘方难以长久保住，能占一时风头已是不错。
没过几天，她就带着嬴静和嬴荣前往皇后大季氏的玉坤宫，联络感情之余，顺便和姐姐分享这一秘方。
“哎呦，受尽宠爱的季夫人终于记起我这个黄脸婆啦。”
看到白皙动人的小季氏，皇后大季氏的语气不由一酸。最近小季氏宠冠六宫的事情大季氏早有耳闻，虽然这是妹妹，但是大季氏的心里还是忍不住吃醋。
谁又能容忍自己的丈夫宠爱别人呢？看到小季氏居然变美又受宠，大季氏说不嫉妒是假的。
听着大季氏的话，稚嫩的童声响起，“母后骗人，母后明明还是那么好看！”看着皇后大季氏吃醋，小季氏的嬴&#183;贴心小棉袄&#183;静当然是要打圆场，安抚皇后的情绪。
行过礼后，嬴静和嬴荣都围着皇后大季氏身侧，“母后真好看！母后的头发又黑又长，我什么时候能有那么多的头发呀！”
故作羡慕的嬴静揉着自己小得像老鼠尾巴的小辫子，伸着小手，想要摸摸皇后大季氏的高髻。
给力队友嬴荣不亏是同胎出生，心有灵犀技能点max，也跟着夸赞皇后大季氏衣服上的熏香：“母后，你身上好香，我好想你，我好多天都没有见到你了。”
看着两个玉雪可爱的孩子跟自己撒娇卖痴，皇后大季氏被哄得浑身舒坦。她爱怜地摸了摸他们头顶的小碎发，温柔地说：“乖。都乖，都乖。”
大季氏心想，如果这是自己的孩子，那该多好啊，乖巧可爱又懂事。可惜自己刚入宫时候年纪小，不注意滑了一胎，伤了身子，不然自己的孩子大概也都跑得飞快了。幸好妹妹又生育了这么一双儿女，万一将来皇位……那季氏的将来可不可小觑啊。
“姐姐，妹妹最近可得了个好方子，能使肌肤变白哦。”小季氏特意压低了声音，挑了挑眉。
皇后大季氏心中了然，立刻挥退了身边的宫人，同时也让贴身侍女菲儿把嬴静和嬴荣抱下去偏殿玩耍，怕他们人小不懂事，不小心泄密了。
见宫人都退下去了，小季氏兴奋地拉着皇后大季氏的手，进了内殿，柔声言道：“姐姐，姝姝和荣儿最近不是爱喝豆浆吗？我发现了豆浆沐浴肌肤，能使肌肤变得白皙柔嫩。为防不妥，我还试验了一旬，发现并无害处，因此特来和姐姐禀报。”
小季氏不傻，知道自己受宠数日，宫中嫔妃多有不悦，姐姐大季氏肯定也不例外，就这一番话，不仅解释了自己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向皇后禀报豆浆美白的好处，而且还突出了自己的好妹妹形象。
听完小季氏的话，皇后大季氏心中隐隐的嫉妒如清晨的露水见到太阳般散开了。上阵亲兄弟，打虎父子兵，妹妹是她在宫中极少数可以信任的人。
皇后大季氏拍了拍小季氏的手，满脸感动地言道：“妹妹真好，我在宫中可以信任的就只有你了。我这儿可有不少地方上供的好东西，你好好挑挑，带些回去罢了。”
在小季氏离去后，皇后大季氏即刻就吩咐宫人按明华宫呈上来的方子制作豆浆。到了十五这日，皇帝嬴礼按例到大季氏的玉坤宫中歇息。没想到，相处多年的皇后居然也变得年轻了不少！眼边那条因管理繁多宫务而生出的小细纹，也淡化了许多。
心中把皇后大季氏和夫人小季氏的的情况一联系，皇帝嬴礼瞬间明白了季氏姐妹最近肯定是掌握了什么美容的秘方了。不过后宫的女人年轻美丽，享受的可是自己。于是，皇帝嬴礼面上不言，行动上却经常留宿小季氏的明华宫和皇后的玉坤宫。
季氏姐妹一时风头无两，两宫中豆浆消费直线上升，而此作俑者嬴静，深藏功与名，有点喝腻了豆浆的她，开始有点想念豆腐了。

第5章 豆腐与黄河鲤鱼的激情碰撞
季氏姐妹最近深受宠爱，这可把后宫嫔妃恨得牙痒痒的。
六宫嫔妃可都不是傻子，去拜见皇后的时候一看俩人的容貌，就知道季氏姐妹肯定在偷偷用什么秘方。虽然皇后大季氏很想保密豆浆美白这一小秘诀，但是宫里毕竟人多眼杂，稍一打听，便知道明华宫和玉坤宫最近都多了喝豆浆这一习惯。
女人们面上不言，但豆浆却悄悄在皇宫里流行了起来。身为贴心小棉袄的嬴静还特意呈了一升豆浆给皇帝嬴礼，得到了傻爸爸嬴礼的爱心举高高一刻钟。
“其色润白，豆香甘甜。”得到皇帝高度评价的豆浆，从此进入了咸阳城贵族的餐桌。豆浆中丰富的植物蛋白和维生素，对于当时还没有面膜护肤的贵妇们而言，美容效果还是很显著的。
达官贵人们发现自己的妻妾们的皮肤，都渐渐变细腻了，回想起年少时夫妻相互扶持的岁月，一时间相处气氛竟融洽了不少。豆浆，开始取代蜂蜜水变成贵族们的新宠，但此时距离豆浆摆上老百姓的餐桌，还有一段故事呢。
得益于小季氏的受宠，尚食令最近可使劲儿拿好东西来讨好明华宫。今日，尚食令派了好几个健壮宫人，抬着一条将近十斤的黄河鲤鱼到明华宫来，想要一搏季夫人的欢心。
看着遍体金黄、体型修长的大鲤鱼，嬴静开心得眉开眼笑，这可是在种花国难以吃到的顶级食材呢。黄河鲤鱼作为中国的四大名鱼之一，肉质鲜嫩，肉香清甜。可惜由于环境的污染和过度捕捞，上辈子想吃到那么好的野生黄河鲤鱼可没那么容易。
顶级吃货嬴静头一次感慨，这辈子投胎成封建统治阶级，能吃上那么原生态的黄河鲤鱼，不亏！
兴奋地搓了搓手，最近很想念豆腐的嬴静既想吃豆腐又想吃鲤鱼，可是小孩子肚子就只有那么大，不能吃太多。小孩子才做选择题呢，内心是大人的嬴静当然选择一起吃啦——豆花烤鱼！
想到冒着热气的烤鱼锅里，香辣的汤汁、嫩白的豆花和肥美的鱼肉，嬴静不自觉嘻嘻地傻笑着。
“姝姝，想什么啦？那么乐，和娘说说。”看着女儿那么乐，不知其乐的小季氏抱着嬴静，就是想逗逗她，觉得这小孩子可真神奇，一会儿笑的一会儿哭的。一旁的嬴荣也好奇地拉着妹妹的小手，看着妹妹高兴，也跟着嬴静乐呵呵。
摸着亲妈那青春无敌的脸，嬴静晃着脑袋上扎的小铃铛，活像一只娇软撒娇的小猫咪。她拉长着嫩嫩的小嗓子，撒娇道：“娘，我要豆浆，我要鱼，我想玩儿——”
天天装小孩撒娇的嬴静也很无奈，没办法，现在年纪太小了，要是直接说出种花国八大菜系，肯定会被当成妖怪的，只能拿玩耍当借口，“无意”中发明些新菜品改善一下伙食。
亲妈小季氏已经习惯了嬴静爱食物玩过家家的爱好，女儿乖巧懂事，不是有意浪费粮食，况且公主天生就是坐享富贵的，吃喝不缺，因此，她都不会拒绝女儿这一小爱好。虽然这条黄河鲤鱼是宫人特意送来讨好自己的，但并不算难得，女儿想玩，少吃一顿鱼也没什么关系。
宠女狂魔季夫人挥了挥手，宫人们把还张着鱼鳃吸气的大鲤鱼抬下到水井边，准备听从公主的吩咐“玩耍”。
人小鬼大的嬴静在一旁认真地比划着，说道：“把鱼打鳞杀好后，砍掉鱼头，我还有用。现在只要身子，不要切成块儿，要把鱼洗干净，在表面上斜斜地划伤几刀。”
旁边的嬴荣虽然不明白妹妹为什么这样吩咐，但是拥有吃货天赋的他隐隐约约感知到，又将要有好吃的了。看着宫人杀鱼，他虽然有点小害怕，但是还是忍不住伸长脖子好奇地张望着。
“姝姝，你好厉害哦，居然不怕那么大的鱼。”有点害怕但依旧强装镇定的嬴荣躲在一个宫人身后，想看杀鱼又不敢看。
他紧紧地捏住嬴静的手指，看着妹妹淡定自若，不由得对嬴静升起一股崇拜，自己真是太胆小了。年幼的嬴荣暗暗给自己鼓劲，不行，他不可以害怕，他要勇敢地保护妹妹。
接收到兄长崇拜的眼神，假小孩嬴静得意得抬高了下巴，脸上还故作谦虚地一笑，仿佛在说：“不算什么。”唉，重新投胎做小孩，嬴静连心智都开始变得幼稚了。
接着，她吩咐宫人把姜切成片、葱切段后，放盐和酒一起腌制鱼肉。得益于皇权的威严，宫人们服从性极高，都投入地陪着公主“玩耍”，按照嬴静的命令执行，没有一个人敢怀疑嬴静的话。
看着小厨房里面的材料，嬴静长叹了一口气，要想吃美食，生产力必须要提高啊。在秦朝这个生产力还不是很发达的时代，宫里的盐还是粗盐，酒的味道也极淡，只能聊胜于无。要想做出媲美夜宵大排档中香气四溢的豆花烤鱼，不知道能不能行。
趁着鱼肉在腌制，嬴静决定要开始制作豆花了。在没有石膏和卤水的情况下，醋点豆腐，是嬴静可以想到的唯一制作豆花的方法。她记得在大秦，醋好像是被叫做别的名字，问道：“有没有味道酸酸的调料？”
“回禀公主，醯（和“西”同音）就是酸味儿的。”看到公主神色一顿，小厨房的管事连忙递上装醯（醋）的陶壶。
原来这醯就是醋啊！嬴静吩咐宫女把豆浆煮开舀走泡沫后，接着让嬴荣把水倒入煮开的豆浆中进行降温。孩子静悄悄，一定在作妖。一直想要玩（作妖）的嬴荣已经渴望了很久了，体贴的嬴静当然要带着哥哥一起搞事情啦。
“姝姝放心，我一定行。”以为妹妹要和自己一起玩（作妖），熊孩子嬴荣兴奋得像地下党接头一样，还特地压低了声音和嬴静保证。
没有量杯，嬴静约莫按照一比五的比例在水中稀释醋，然后估摸着锅里的豆浆温度降下来了，就把稀释好的醋分三次慢慢划圈搅拌着放进釜内。渐渐地豆花开始凝结了。
“好神奇啊……”没有见识过豆花的嬴荣看呆了，流动的豆花居然变成了絮状！
在大家好奇惊讶的目光中，嬴静让宫人们把灶火加大，让豆花充分凝结。几分钟后，宫人们把筛子上的豆花用纱布包好压紧，嬴静长吁了一口气，这回制作豆花应该算成功了吧。
豆花做好了，鱼肉也腌制得不错，嬴静让宫人把油往做饭的小鼎上一倒，油热后先煸炒五花肉，再把切好的姜片、葱段、茱萸碎、花椒粒、豆豉、薤沫、酱、往上一泼。高温下油脂瞬间点燃了各味调料的灵魂，四散而来的霸道香气便瞬间充满了众人的鼻腔中。
这是从未闻过的浓烈香味！不仅小厨房里面的众人被这股浓郁的油爆香气吸引住了，路过这宫墙外的宫人也不禁驻足。祖宗啊，这到底是什么美味啊，竟如此吸引人！
看哥哥嬴荣都沉浸在香气中无法自拔，嬴静洋洋得意，露出睥睨之态，这可还不算什么呢。紧接着她让宫人把鱼肉放进油里炸，又让嬴荣往鼎里倒水和豆花。熬出鱼汁后，豆花也变得极入味儿。烤鱼的香气越发浓厚，这大秦简易版豆花烤鱼算是做好了。
在没有油烟机的年代，小厨房里面传出的浓郁烤鱼香味，顺着空气飘进了明华宫的内殿里。小季氏原本还以为这条肥美的黄河鲤鱼遇上两个贪玩的熊孩子肯定得浪费掉了，没想到居然被他们玩出了名堂。
贴身侍女翠儿刚刚被派去小厨房查看，回来后也一脸兴奋，把那滋味描述得是“香辣可口，平生所尝可称第一”。
小季氏心想，看来这黄河鲤鱼被烹调得味道颇佳，陛下口味重爱吃辣，这可是个增进感情的好机会。她让宫人夹了少许呈上来，认真尝试了几口，果然不虚，便派翠儿前往皇帝嬴礼平日办公的咸阳宫。
“你去陛下那里禀报一声，就说姝姝和荣儿弄出了好吃食，香辣的黄河鲤鱼实在美味，相邀陛下待会儿来明华宫小聚一餐。”

第6章 黄金鱼鳞冻
小季氏的话音未落，两个穿着嫩绿色绣荷丝衣、身系白玉龙凤环，热得小脸红扑扑的垂髫小孩已经跑进了内殿，如乳燕投怀般扎进小季氏的怀里。这正是嬴静和嬴荣两位小朋友。
“娘，娘，我们做的鱼可好香啦，你吃过了吗？”在厨房里热得后背冒汗的嬴荣，胖胖的三头身在小季氏的怀抱里扭来扭去，满脸期盼地看着小季氏，眼中的神采写满了“快夸夸我”这四个大字。
丝毫不介意儿子浑身汗的小季氏，在膝盖上抱起嬴荣，温柔地给他擦拭额上和手里的小细汗，说道:“荣儿和姝姝都好棒，娘好生欢喜。”怕小女儿没有抱到吃醋，还摸了摸嬴静额前被汗水打湿的小碎发。
看着这母慈子孝的一幕，嬴静心里也很快活，这样和谐美好的家庭氛围在封建皇室中是很难得的，她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全家人一辈子都幸福安乐。”
小季氏让翠儿和嬷嬷把儿女领到偏殿更衣，一刻钟后，重新换过衣服、梳过头发，打扮得粉粉嫩嫩的嬴静和嬴荣围着小季氏闲聊。这时，皇帝嬴礼身边的内侍黄柯在明华宫外请求拜见季夫人，向母子三人行礼完毕后，他带来了皇帝嬴礼处理完政务后会过来用膳的好消息。
听得这个喜人的消息，母子三人都眼中都带着笑意，不过有外人在，嬴静和嬴荣都坐得很端正，仪态极好。黄柯退下后，“好耶！”“好耶！”嬴静和嬴荣都乐得围着内殿互相追逐打闹，小季氏笑得眉眼弯弯，也并未阻止。
“娘，光是豆花烤鱼，还是不太够，厨房里还剩下一个黄河鲤鱼的鱼头，我想让宫人再做个鱼汤吃。”豆花烤鱼的大伙成功让嬴静充满了信心，眼珠子一转，决定乘胜追击，大展身手，顺便在父皇嬴礼心中留下“喜欢烹饪”的印象，以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拿出新菜品。
“姝姝想吃鱼汤吗？去吧。厨房里面热了就出来哦，别在里面闷到了。”
知女莫若母，心思细腻的小季氏早就察觉了嬴静在厨艺上的天赋，心想，女儿天生不凡，上辈子大概是天宫中善灶的仙女吧，才会懂得那么多天上才吃能的到的美食。
“谢谢娘！”
得到批准的嬴静开心地一蹦而起，大声地在小季氏的脸上“啵”了一下，羞得小季氏脸都泛红了，一瞬间风情无限，粉脸含羞的美貌让嬴静看呆了。从殿里出去后，嬴静摸了摸自己还没有长开的小脸，喃喃道:“要是我长大能有娘那么美就好啦……”
“姝姝，我们再出去玩吗？”被豆花烤鱼的美味征服到的嬴荣看到妹妹又想去“玩”，连忙跟着从殿里跑出来。
“我们一起。”
嬴静拉着嬴荣的小手，一同走向小厨房。她看着天色还早，父皇一向勤政，应该没那么快过来吃饭，还来得及再做两个菜的。决心大展身手的嬴静，打算把今天送来的黄河鲤鱼做个一鱼三吃。除了豆花烤鱼外，再煮个清淡鲜甜的鱼头萝卜丝汤，大鲤鱼的鱼鳞也不浪费，做个冰凉爽口的鱼鳞冻吧。
小厨房里面的烤鱼香气还没有散去，消息灵通的宫人们得知皇帝今晚驾临明华宫吃饭，早就把豆花烤鱼盛起来，准备收拾好灶台再做几个自己拿手的好菜。不过看到公主和皇子又来指点他们做菜，见识过烤鱼美味的宫人们心悦诚服，不敢因为兄妹俩年纪小而轻视他们，都积极地询问主子们要给皇帝陛下做什么好菜。
嬴静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给厨房里的各个宫人们分工：“你们一人把鱼头洗净处理好，一人把萝卜去皮切成丝儿，一人切葱花和姜片，再来一个人去把鱼鳞洗干净。”
看着掌案的宫人刀工不错，萝卜丝切得又细又均匀，远胜过自己以前在家用不锈钢刨子刨出来的萝卜丝，嬴静赞赏地点了点头，表扬了一句，“做的不错。”
得到公主的肯定，掌案的年轻宫人耳尖都红了，激动得差点都切到了手。
材料处理好后，嬴静看到早上做烤鱼时掌勺炸鱼的那个宫人，嗯，他灶上手艺不错，可以培养一下。
“你叫什么名字，来把锅烧热，放少许油，油热后把鱼放进去，先不要翻动它。记住，这种烹饪方法叫煎。”
被点名煎鱼的宫人欣喜若狂，先是给嬴静磕头，回到：“奴婢叫李山，奴婢一定好好做菜。”
李山低着磕头的脸笑得嘴都咧开了，没想到，早上其他宫人怕公主淘气，不肯靠近油锅，却让他在公主面前露了脸。现在公主传授烹饪技法，可不是谁都能学得到的！没看到别的宫人嫉妒得脸都绿了吗？
在嬴静的指导下，鱼头的表皮渐渐煎得金黄焦脆，鱼头那股令人作呕的腥味在高温下转化成浓郁的肉香味，“好香啊，没想到刚才脏脏的鱼头那么香……”一旁的嬴荣深深地吸了吸鼻子，原本他是有点讨厌甚至害怕鱼头的，不过现在闻着很不赖嘛。
鱼头煎得上色了，嬴静估摸着一家四口的分量，让宫人往煎鱼的鼎里面加水烧开，放入萝卜丝煮汤的同时不忘加入姜片和少许酒去腥。在灶火的加热下，鱼汤渐渐变成奶白色，汤汁像新鲜的牛乳一样浓稠。嬴静加盐尝了尝咸淡，默默给自己点了给大拇指，嗯，好喝。
鱼头豆腐汤做好了，收获了众人敬佩的目光，嬴静终于腾出手来制作鱼鳞冻。尚食令送来的大鲤鱼鱼鳞泛着金光，嬴静心想，做出来的鱼鳞冻可能很漂亮哦。
因为给陛下做菜，宫人们不敢马虎，早已把鱼鳞清洗得干干净净，等待着公主的指点。大家都很好奇，平常都是直接扔的鱼鳞能做些什么。
嬴静吩咐宫人先用酒把鱼鳞浸泡一刻钟，然后再把陶盆中的鱼鳞捞出来清洗。看到有些机灵的宫人已经把鼎清洗干净，嬴静便把鱼鳞放入鼎中，加入好几碗清水和一竹筒酒，直至没过鱼鳞。然后，她再把准备好的花椒、桂皮、茱萸、姜片、葱段倒入锅中，让宫人加大火烧开，并不断搅拌。
看到这种前所未有的烹饪方法，宫人即使在灶边热得冒汗，也卖力地干活。
嬴荣看见妹妹又热得小脸都开始泛红了，心疼妹妹的嬴荣把嬴静拉到厨房外面歇凉。
嬴静正想着今晚做一桌好菜给父皇嬴礼尝尝呢，哪肯临阵退缩，但又不忍心让真小孩嬴荣陪着自己在厨房里面热，就说道：“哥哥陪我玩真辛苦，哥哥先回去吧。”
“不苦不苦，我要陪着妹妹。”妹控嬴荣见妹妹不肯离开，只好唤来宫女给自己和妹妹擦汗，他自己也不想走了，他想陪着妹妹。
想着鱼鳞冻快要熬好，嬴静吩咐宫人去凌室（宫里藏冰之室）取冰，从鼎里面细细滤出来的汤汁倒入最薄的陶碗里，碗外用冰镇着，加速鱼鳞冻的凝固。
黄昏，心情不错的皇帝嬴礼迈入明华宫，左手抱住梳着包包头的嬴静，右手抱住头顶扎了个小啾啾的嬴荣，来了好几个爱的魔力转圈圈，父子三人乐得哈哈大笑。
“哈哈，爱妃，姝姝和荣儿为朕都准备了什么美食，都呈上来让朕看看。”
小孩子都是最治愈的，转了好一会儿，身心舒坦的皇帝嬴礼在主座上歇着，想要看看孩子们都玩了些什么花样儿。
“陛下，这道豆花烤鱼，最是香辣入味。豆花是荣儿和静儿用豆浆制成的，入口软滑香甜，鱼肉是今日尚食令送来的黄河鲤鱼，肉质很是细腻鲜美。这一道是鱼头萝卜丝汤，喝起来清清爽爽，其中的萝卜丝吸足了鱼汤的鲜味，臣妾觉得比鱼头还要好吃。
还有这个冰凉的小碗里面，金黄色的是鱼鳞冻，是用鱼鳞熬制而成的，浇上酱和茱萸炸的香油，暑气都散了大半。这真是太神奇了，臣妾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菜式……”小季氏做足了功课，眉飞色舞、十分自豪地向皇帝嬴礼介绍孩子们的劳动成果。
看到这几样从未见过的新菜，皇帝嬴礼的好奇心早就被勾起来了，首先品尝的是豆花烤鱼。
天呐，怎么可以这么好吃！
虽然豆花烤鱼做得有点早，鱼肉已经开始变老了，但是对于只吃过鱼肉切块直接煮熟的嬴礼而言，这味道实在是太丰富了。豆花实在是太嫩了，在喉头一化，还没尝出什么味道就已经咽下去了。
作为一个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关中汉子，皇帝嬴礼没爱上柔软的豆花，却被烤鱼给迷住了。咸香麻辣几种味道争相进攻他的舌尖，他辣得大口灌了一大盏茶水，却不舍得停下筷子。虽然辣，可实在是爽！
他吃得头都不抬，含糊地夸赞道：“嗯，嗯，难得美味！姝姝和荣儿有心了。”
皇帝嬴礼过足辣瘾后，小季氏很有眼色地给他盛了一碗鱼头豆腐汤。嗯，这个不怎么辣，但也很不错，再来一碗。没怎么见识过种花国美食的皇帝嬴礼美滋滋地喝了两碗鱼汤，萝卜丝吃了一大半。
肚子有几分饱意时，他决定端起冰凉的鱼鳞冻溜溜缝儿。金黄色的鱼鳞冻不用咬，一抿就滑进了喉咙，清凉的滋味爽得他打了个饱嗝。不知足的嬴礼开始嫌弃自己宫里面的小碗做的实在是太小了，这玩意儿真好吃，除了有点少，朕起码能吃三碗。
对于皇帝嬴礼而言，这是完美的一顿饭，简直好得要上天了。但是对于两个小孩子而言，尤其是嬴静，可能就不是那么完美了。因为握住小勺子想要舀豆花烤鱼和鱼鳞冻的嬴静，在将要触及美味的那一刻，被无情地阻止了。
“姝姝，这两个是辣的哦，你们现在太小了不可以吃辣哦，不然肚子会疼疼哦。鱼肉里面太多刺啦，等你们长大点才可以吃哦。”
贴心的老父亲嬴礼凭借大手优势挡住了嬴静的筷子，真&#183;体贴地给嬴静的小饭碗里面舀了好几勺鱼汤，只给嬴静留下半碗软烂的萝卜丝，滑嫩的鱼头肉被他真&#183;顺手地倒进自己的碗里面。
接受了老父亲的关爱，嬴静恨恨地嚼着那几根萝卜丝。她想给自己截一个表情包——
“好气哦，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第7章 大秦童话故事
吃过这么丰盛的一顿，皇帝嬴礼摸了摸吃得有些过饱的肚子，满足地打了一个饱嗝，趁儿女玩耍无人注意，还悄悄松了一下腰带。
小季氏知情识趣，柔声聊起两个孩子日常生活的趣事，在青铜灯盏的浅黄色灯光下，气氛一时极好，和睦得使人内心充满温暖和依恋。
这种感觉对于皇帝嬴礼而言，就像是桃花源一样自在。无论在外面被咄咄逼人的大臣搞得多么焦头烂额，只要躲在这小小的内殿里面，他就是妻儿的一片天空，妻子温柔体贴，儿女天真又可爱，玩耍中“嘻嘻”“哈哈”地笑着，不为世事所扰，真好啊。
“既然姝姝在烹调之间天赋甚广，便不应阻挠，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女儿在宫中没有玩伴，难得有个爱好，当然要全力支持。还回味着烤鱼味道的皇帝嬴礼，挥了挥手，大方地批准了嬴静的做菜申请，还顺势留宿在明华宫。
“父皇最棒啦！”
获得官方许可，嬴静激动得抱着亲爹嬴礼的腰，笑得大眼睛都弯成了一条缝，在心中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种花国美食，我来啦！
看到女儿如此高兴，真&#183;慈父嬴礼也笑着摸了摸女儿嫩嫩的小脸，心想，男女有别，再过几年就不能摸了，嘻嘻，现在多摸几下。
见妹妹可以去“玩”，三头身的嬴荣急了，也想要争取一下。他举着胖嘟嘟的小手，扶着皇帝嬴礼的腿，一蹦一蹦地喊着：“我也想去！想去！”
“你去什么去？《诗经》背完了吗？《论语》读完了吗？《礼记》会看了吗？读书不刻苦，你倒肥得像个大老鼠。”
看到儿子想玩，皇帝嬴礼有点恨铁不成钢，头顶的“慈父”光环瞬间被摘下，俨然成了望子成龙的真&#183;严父。虽然儿子年龄小，不过贪玩的习惯可养不得，荣儿以后说不定能继承大秦的皇位，怎可如此贪玩？
就像送读幼儿园儿子去上兴趣班的爸爸一样，皇帝嬴礼对于嬴荣的要求可是很高的。
第二天一早，想要体贴父母的嬴静准备做甜豆花和咸豆花来当早餐，而苦逼的嬴荣小朋友被叫进去内殿，接受皇帝嬴礼一对一指导的幼儿早读课。
在咸阳这儿，主食主要是麦、粟、黍、菽做的死面饼、干饭和粥。虽然嬴静上辈子天天喊着粗粮减肥吃粗粮粥，但那也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
这辈子天天吃粗粮粥，即使宫人把粟和黍认真磨过好几遍了，但那也把嬴静细细的喉咙折腾得够呛。饱受折磨的嬴静，今天再怎么说也不想吃粗粮粥了。
豆花上淋上浓稠的红糖浆，甜香软嫩，挖一口，就好像在吃洁白柔软的布丁一样。咸豆花咸鲜可口，加点辣油爽得额头冒汗……
回想起种花国的甜豆花和咸豆花，滋味各有千秋，嬴静馋得要死，忍不住吞咽着口水。身为甜党的嬴静当然是爱吃甜豆花了，又香又甜，含在嘴里都要化成一泡甜浆了。
不过求同存异嘛，当然是两种豆花都要做出来。
此时，小厨房里的宫人早就把灶台打扫得干净整洁。昨天嬴静提出做菜要注意个人卫生，今日的宫人们不仅把手洗干净，还把指甲都剪了，大家站得整整齐齐，好奇又紧张，希望公主能指点自己几道好菜。
看到这一幕，嬴静赞许地点了点头，问道：“今日你们的豆花做得如何？”
领头的管事呈上陶盆里面的豆花，恭敬地说道：“回禀公主，小的按照公主的吩咐，做得一批豆花，不知合不合公主的心意。”
昨日学了豆花的做法，小厨房里面的宫人可兴奋坏了。他们琢磨了一晚上，连夜做了好几批豆花，熟练程度上升不少，清晨做的这盆豆花，虽然醋还是多了少许，细品之下有一点点泛酸，但是算不错了。
嬴静给了个满意的眼神，开始了早餐教学：“今日的朝食是做甜豆花和咸豆花两种。你们先把饴糖用水化开，熬成浓浓的糖浆，淋在豆花上面即可。至于咸豆花，较甜豆花步骤稍多一些。先准备好酱，茱萸花椒炸出辣油，再把咸菜、咸肉洗过、切碎爆炒，切出葱花，再把这些材料都撒在豆花上……”
宫人们听得竖起了耳朵，生怕错过一个细节，要是他们会写字，大概会把嬴静说的每一个字都找个小本本写下来吧。以后出宫能做出这一手豆花，那说不定就是安身立命的资本！
虽然宫人们对嬴静都有种天然的信任，觉得做出的甜豆花和咸豆花一定好吃。但相比麦芽糖版甜豆花，嬴静有点担心咸豆花的味道能否做好。
在大秦这个时代，芝麻还在西域长着，火腿丁还挂在活猪身上，紫菜和虾米更是在海里飘着，这几样鲜味主角都不在，也不知道能不能撑起一碗鲜美的咸豆花。
当然，对于没吃过咸豆花的大秦人民而言，嬴静的担心是多余的。
“姝姝做得真好，这咸豆花辣得够劲得很！”给自己多加了一勺辣油的皇帝嬴礼吃得浑身冒汗，作为一个早餐能吃一斤饼的关中壮汉，他还无师自通了三明治的做法！
他把辣劲十足的豆花抹在饼子上，在上面又覆盖了一个饼子，正拼命往嘴里塞。要是这个年代有照相机，他肯定能打败吃热狗的王先生，成为新一代网红！
尝过甜豆花后，小季氏更喜欢吃咸豆花，咸香味儿多好吃啊。不过她吃相比皇帝嬴礼斯文多了，她小口小口地吃着，心里美极了。
看陛下吃得多畅快，小季氏心知皇帝嬴礼少有这么放松的时刻，也希望他能多松快松快。又看看白白胖胖的儿女，这都是上天赐予自己的珍宝，如今的快乐是几年前的她不敢想象的。
嬴荣年纪小不能吃辣，但没想到他居然也喜欢吃咸豆花。他满足得眼睛都眯起来，吃得小肚子都鼓起来了，直到今夜睡觉前都一直和嬴静讲咸豆花有多好吃多好吃。
身为全家唯一甜党的嬴静，在这一顿早餐中，听着父母兄弟对咸豆花的夸赞，抵挡了多次咸豆花的进攻。独自吃着甜豆花的她，感觉自己受到了人生最大的背叛。
“开战吧，咸党！甜党绝不为奴！”
……
豆腐的出现，不仅丰富了秦宫里面的膳食，更渐渐流传到咸阳贵族们的家中，深受贵族们的喜爱。爱吃豆花的贵族少年们，因为甜党和咸党争吵不休，谁也不肯认输，一时间青少年动手事件频频发生。
皇帝嬴礼有所听闻，笑而不语，这也算是个趣谈，不是吗？
皇帝嬴礼的知道黄豆价贱，吃了容易腹胀，但偏偏产量不低，便在咸阳闹市中贴出布告，向百姓公布豆浆和豆腐的吃法。他鼓励百姓在餐桌上吃豆腐，还赞其如白玉一般。
不仅如此，炫女狂魔嬴礼还在布告中指出，豆浆和豆腐都是公主嬴静发明，公主心善，不忍百姓挨饿，特将此技法无私传授给百姓。
就这样，豆浆和豆腐开始走向大秦各地，好多往日吃不饱的百姓，吃着软嫩的豆腐，心中都感恩公主的无私传授。
几年之后，边城小村庄里面，热腾腾的豆浆第一次出锅，虽然没有加糖，但是这对于贫苦的老百姓而言，可比汤水还要滋补哇。一个头发干枯发黄的小女孩，珍惜地小口喝着豆浆，这可是半个月才能喝上一回呢。
她心想，公主大概是每天都能喝豆浆喝到饱吧，真是让人羡慕啊。她摇着母亲黑瘦的双手，撒娇说道：“娘，娘，你再给我讲一遍公主的故事吧。”
“在遥远的咸阳城里，有一座又高又广的宫殿，里面住着一位白玉公主。她的皮肤很白，比上好的豆腐还要柔软，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她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
她心地善良，知道百姓们都吃不饱，她苦苦向神仙哀求了八十一天，终于求来了做豆浆和豆腐的方法。她心念一动，黄豆就变成了热腾腾的豆浆，接着，她又使出一个法术，流动着的豆浆瞬间变成了香喷喷的豆腐……”
炫女狂魔嬴礼没想到，他写的布告，在若干年之后，被人理解错了，女儿嬴静在民间被百姓亲切地称呼为“白玉公主”。千年之后，大秦早就亡了，但这篇大秦童话居然在历史中流传了下来。
“小朋友们，今天老师给大家讲一个关于白玉公主的故事。相传在秦朝，有位很美丽的白玉公主，她有着像豆腐一般洁白的肌肤……”
一位幼儿园老师在小孩子们专注的目光中，又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述白玉公主的故事。小朋友咬不了太硬的肉，豆腐顺势占据了幼儿园菜谱的C位，白玉公主的故事可是小朋友们最喜欢的童话了。
嬴静要是在现场，肯定会满头黑线吧，自己做个豆腐，居然被叫成白玉公主。不过白玉公主也不错啦，要是被说成豆腐公主，那她恨不得在豆腐上撞死吧。
对于这一切不知情的小公主嬴静，又美滋滋挖了一大口甜豆花，甜得心都要化了，忍不住哼起了小调，“吃一碗呀扔一碗，乐陶陶啊，乐陶陶——”

第8章 小公主开车啦
在嬴静的美食贿赂下，皇帝嬴礼最近频繁驾临明华宫，乐得亲妈小季氏的眉眼如桃花般动人。见风使舵一向是宫人们的特长，季夫人受宠，好东西便源源不断地流进明华宫。
今日早上，少府（皇室生活事务管理机构）派了一个宫人到明华宫，想要特意讨好季夫人。他恭敬地行礼，完毕，说道：“禀告娘娘，数月前，皇苑里面的母牛新下了数只牛犊，其中有一只骨架异常瘦小，估摸是长不大的。娘娘若是需要，奴婢就宰杀好送到明华宫来。”
在小季氏身旁的嬴静一听，心中震惊，没想到皇苑农场里面居然有侏儒牛犊！最近嬴荣被真&#183;严父嬴礼捉去读皇家幼儿园小课班，独自在明华宫呆久了，有点无聊的嬴静，想要养只宠物的想法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上辈子城市里面长大的嬴静，别说牛犊，连大牛都没见过。嬴静喃喃说道:“养只牛犊似乎也不错。”已经联想到给牛犊喂草、起名的种田文美好生活，嬴静的眼神都亮了起来。
在大秦这个年代，百姓们都还没吃饱，猫狗也还没成为家庭宠物的主流，嬴静身边连根猫毛狗毛也没有见过。在大秦，耕牛虽然金贵，但是侏儒小牛算残疾不能耕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嬴静想想疼爱自己的小季氏和嬴礼，她撒娇想要养个侏儒小牛，应该是可以被满足的。
“快，快，牛犊不要杀，我还没看过牛犊呢。”心里已经被牛犊勾住的嬴静，赶紧下令阻止宫人要杀牛。
她动着自己的小短腿，从塌上爬下来，闹着要健壮的宫人抱自己去看牛犊。嬴静这个懒货，趁着年纪小又受宠，除了在亲妈小季氏和皇帝嬴礼面前跑着要抱，可不是个爱走远路的人。
“姝姝想去看看牛犊吗？可是皇苑那里很臭哦。”嬴静自小娇生惯养，小季氏生怕女儿嫌脏。她摸了摸嬴静的小辫子，女儿的头发真柔软啊，像丝绸一般顺滑。
“不怕，不怕！”嬴静晃了晃小脑袋，恨不得下一秒飞到皇苑里面。
这是嬴静第一次离开明华宫那么远，从明华宫到皇苑，宫人们可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幸好嬴静人小不胖，健壮的宫人抱着也不太累。
嬴静以一种考古的心态，认真观察秦宫的宫殿群。秦宫建筑以青灰色为主调，梁柱上雕刻着各种嬴静不认识的瑞兽。细长的走廊上还系着祈福的五彩布条和铃铛，檐角像欲飞的燕子翅膀，虽然不如北京故宫精致，但有一种苍凉大气之美。
为秦宫之美心中赞叹的嬴静，抱着宫人的脖子，不知不觉中来到了皇苑。皇苑在秦宫边缘的东北角，不仅种植着各种时令瓜果，还养殖着各种牲畜，为皇帝妃嫔们提供最新鲜的食材。
接到公主驾临皇苑看牛犊的消息，皇苑里面的宫人们赶紧把准备宰杀的牛犊给放了。他们怕牛棚的腌臜臭味污着公主的鼻子，还特意给母牛一家洗了个澡，好让它们干净一些。众人又喜又恐，既希望能得到公主的赏识，一步登天，又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惹怒了公主。
宫人抱着嬴静来到养着母牛一家的草棚，嬴静一眼就认出来那一只侏儒小牛，因为它实在太瘦小了。刚刚洗过澡的牛犊，头上顶着小巧的牛角，身上的黄色毛发还沾着水珠。和同胞的健壮小牛相比，它矮了一头，肚子上没什么肉，稀稀疏疏的牛毛下隐约可见几根肋骨，看到有人走来，它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嬴静，似乎知道是嬴静救了它。
嬴静推开了要继续抱着她的宫人，伸出小手要摸摸那只侏儒小牛。小牛犊粉的尾巴一甩一甩，粉红色的舌头不停地舔着嬴静的手，痒得嬴静哈哈大笑。养小牛犊做宠物的想法更加坚定了，嬴静开口说道：“谁会养牛，我想把这只牛犊带回去明华宫。”
“奴婢会！奴婢养牛十多年了！”
“奴婢自少家里养牛！”
“奴婢能把牛犊养得比小山那么大！”
能到明华宫服侍这个消息，无异于炸弹一样在皇苑宫人中炸开了。宫人们七嘴八舌地向嬴静自荐，希望能得到公主的青睐。那可是明华宫，明华宫啊！明华宫受宠在宫里谁人不知？有这样一个好机会，尽管是养牛，大家也争先恐后。
“你，你，还有你。”嬴静点名了三个长相老实的宫人，他们的手都很粗糙，应该是干活的好手。看到公主指着自己，能去明华宫的那几个宫人，不停给嬴静行礼磕头，激动得话都说不清了。其他没有选上的宫人则一脸失落，嫉妒那几个人的好运气。
“你呀……真是个小讨债鬼。”明华宫的院子里，看到女儿的新宠牛犊，一进院子里就撒了好大一泡尿，小季氏又好气又好笑，伸出纤细手指在嬴静的额头轻轻敲了好几下。
嬴静怕小季氏不同意，抱着小季氏的腰赖着不肯走，不停地撒娇说道：“娘，不要敲啦，敲得变笨啦。我想养头牛犊嘛，就一头——”
“朕的小公主要养什么？父皇准了。”没想到小季氏还没说什么，宠女狂魔嬴礼倒是牵着嬴荣走进了院子里。嬴荣第一次看到牛犊，高兴极了，伸着小手摸了摸牛犊身上的黄毛。
皇帝嬴礼在宫里面的眼线不少，嬴静要养牛犊的事情，在半个时辰前就被侍卫禀报到他的案前。嬴礼心想，女儿懂事，挑的是头不能耕地的侏儒小牛，不像大牛那样破坏力极强，在明华宫里养了也没什么不好的。唉，还是钱不够啊，以后修个大园子，女儿要是喜欢，别说大牛，南越进贡的大象和孔雀也养得……
二十年后，谁也猜不到，已经名扬大秦的灵囿动物园，最初的建设动机，是因为公主嬴静要养一只侏儒牛犊。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年幼的嬴静，得到一头侏儒牛犊，已经很满足啦。
就这样，这头牛犊在明华宫可算是安家了，嬴静给它取名叫做发糕，希望它能像发糕一样，发得大大的。发糕也没有辜负它的名字，它的骨架虽然小，但是在明华宫不用和兄弟姐妹抢吃的，日子好过多了，肌肉也是不停地长。发糕的父母都是大名鼎鼎的秦川牛，能长到六百多斤，发糕虽不如父母那样高大，但也长到近三百斤，远远看着像一堆黄色的小丘。
一些擅长木工的宫人们，为了讨好公主嬴静，还模仿着青铜马车的样式，用上好的木料给嬴静做了一辆木头牛车，方便发糕拉车带嬴静在宫里游玩。牛车的顶部有一个盖子，可以阻挡雨水或者太阳的暴晒。车身使用了抛光、雕刻、镶嵌工艺，所触之处，不仅刻着瑞兽乘黄，以一些圆润的白珍珠为饰，还贴心地打磨得光滑不扎手。
说到这乘黄，刻在牛车上可是最美好的祝福。相传，黄帝可是坐着乘黄成仙的。《山海经》上写到，“有乘黄，其状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寿二千岁。”真&#183;文盲嬴静听了父皇嬴礼的解释后，瞬间被这辆高档大气上档次的牛车给征服了，这可是古代悍马啊！
开着这辆悍马，不，悍牛，小公主嬴静开始了她在秦宫里的游玩之旅。发糕刚开始可不乐意拉车，但是在嬴静的威逼利诱下，还是选择乖乖服从，小主人对它那么好，它要听话回报小主人。之前嬴静这个懒货不爱走路，一直很少出去明华宫。自从有了这辆悍牛，今日去咸阳宫给亲爹送个爱心靓汤，增进一下感情，明日去玉坤宫找皇后姨母聊聊首饰发型，日子别提多充实了。
宫中的嫔妃见小季氏借女儿到处争宠，别提多恨了，要是皇儿托生在自己肚子里面该多好啊。真是好气啊！但是公主尊贵受宠，不是她们可以嚼舌的，只能在后宫里面暗自生恨了。
对于这些后宫风云，嬴静虽然察觉到，但也没有停止自己的秦宫之行。后宫本身就是残酷，亲妈受宠了，别人就肯定落寞，这是难以避免的。最近，经常开着悍牛，满宫到处逛的嬴静还结交了两个新伙伴，大皇子嬴彦和二皇子嬴禄。
大皇子嬴彦比嬴静大七岁，一直身体不好，十岁的小男孩瘦得像六七岁一样。他很少出去母亲张美人所住的流绮宫，这天看到流绮宫多了个小女孩，可惊讶得瞪大了眼。缺少玩伴的他对于妹妹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看着嬴静驾着牛车别提多羡慕了。
对于两个小孩而言，悍牛做得很宽敞。嬴静看出嬴彦心中的渴望，邀请他上来一起坐牛车。虽然没有出流绮宫，只是在院子里面让发糕慢慢走上几圈，但是嬴彦已经兴奋得脸蛋红扑扑的。
“妹妹记得来多找我玩！”一个下午就这样快乐地度过，看着嬴静要离开，嬴彦眼眶都湿了，满是不舍。对于这个身体虚弱却对自己很好的大哥，嬴静也很喜欢他，临走时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希望大哥能健康长大。
另一个新伙伴嬴禄可和嬴彦不一样，他是自己送上门的。听闻明华宫这儿有一辆精美的牛车，在向父皇嬴礼索要牛犊用来拉车无果后，淘气开朗的他主动上门来找嬴静玩。开着悍牛的他，一脸激动，嘴上不停地喊着“架！架！”，把牛车开出赛车的气势。
因为嬴禄开车，旁边坐着的嬴静差点被颠吐了，二哥有做赛车手的潜质，可惜不是生在现代啊。

第9章 鹿肉葱馅大饺子
“今天吃什么好呢？”在小季氏的监督下，终于写完好几页大字的嬴静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托着腮思考的今天的菜谱。难得不知道吃什么好的嬴静，决定先看看有什么食材再说。
嬴静懒洋洋地开口：“翠儿，你去小厨房问问今日尚食令送来了哪些份例。”
片刻后，翠儿轻轻迈入内殿，向小季氏和嬴静行礼。“回公主，今日尚食令送来了鹿肉、菘菜、青鱼各五斤，还有一些豆角、大葱、萝卜、韭菜。粮食上，有粟、麦、稻、黍（黄米）、荅（小豆）和菽（大豆），麦磨成的面粉也有。”翠儿数着手指，认真回忆看到的食材，生怕有遗漏。
听到有鹿肉，嬴静的兴趣一下子就勾起来了，从榻上坐直了身子。上辈子听说东北有一家鹿肉馆的蜜汁鹿肉、烤鹿肉、烩鹿尾做得肉香软烂，特别地道好吃，她还特意坐车去品尝。没想到途中出现事故，她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大秦。这次有机会吃到野生鹿肉，她一定要多吃上两口，不，三口。
“你让小厨房先把鹿肉和大葱洗净，面粉也再细细磨上几遍，我要过去看看。”
鹿肉虽然具有高蛋白、低热量、瘦肉多，肉质细腻，久煮不柴的优点，但是始终带有一种野味独有的膻味，光是鹿肉可不好入口。配上大葱，应该能掩盖掉一些膻味，而且大葱本身带点甜味，还能给鹿肉提鲜。经验丰富的美食家嬴静打算把鹿肉和大葱配在一起，包个鹿肉大葱馅饺子。来到大秦这么久，真有点想念饺子啊。
在这个时代，大秦已经能生产出面粉，但秦人还没琢磨出面食的数千种做法。概因大秦皇朝以战建国，战国时期以来，大秦都顾着征战六国，在咸阳这个美食沙漠，谁会用心想吃想喝？吃起来又干又硬的死面烙饼，在嬴静看来扔给狗都不吃。可因为没有对手，这种难吃的死面饼，竟轻松成为了咸阳面食的C位。
嬴静知道父皇嬴礼是个极爱吃面试的关中壮汉，一顿饭能吃一斤烙饼。但如今她手头上没有酵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馒头、包子、花卷这些蓬松柔软的面试都做不出来。贴心小棉袄嬴静决定先把饺子做出来，饺子皮不用发面，应该难度不大。
在小厨房中，宫人们已经按照吩咐把面粉磨过好几遍了，但是其中还参杂着麦麸。嬴静看了看手心里面浅黄色的面粉，麦麸被磨得很细，对口感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她自我安慰地想着，就当是全麦面粉，还更有营养呢。
嬴静开口说道：“先称一斤面粉，加半斤清水和面。”
和面？谁不会啊。以为公主要传授新技法的宫人们有点失望，这可难不倒他们。经验丰富的宫人们卖力揉面，没一会儿就把面团揉得光滑细腻。
注意到宫人们的热情一下子就散了，嬴静心想，要包饺子，这可还没完呢。
她让揉面的宫人把面团放进陶盆里，往上盖上一层湿布，醒面一刻钟。然后，嬴静口述，经验最丰富的管事在嬴静的指导下，亲自在案上撒了干面粉防粘，把面团揉成条状，再切成每个长约一寸的剂子，用木棍把每个小剂子擀成圆饼的形状，饺子皮就弄好了。
和面大家都会，不过到醒面这步，宫人们就不会了。众人收起脸上的失望，目不转睛地盯着管事擀饺子皮。宫人们一脸好奇，期待公主会做出怎样的美食。
轮到饺子馅的部分了，“取一斤鹿肉剁馅，加盐，酱，花椒粉，姜蓉，和一个鸡蛋搅拌。再把三根大葱细细剁好，拌入鹿肉馅。”
宫人们有的是力气，加上因为学到东西而兴奋，一时间小厨房里面剁菜声剁肉声不绝于耳，还不到一刻钟，饺子馅就已经拌好了。
怕馅调得不对味，嬴静还亲自先包了一个饺子，煮熟了尝尝咸淡。“唔，不错。”刚出锅的饺子有点烫，嬴静把饺子含在嘴里，含糊地说着。
得到公主的认可，看到嬴静怎样包饺子的宫人们，都有样学样的包起了饺子。不亏是管理严格的大秦机构，宫人们认真地给每个饺子折起褶子，出来的成品跟从模子里面倒出来似的，一模一样，整整齐齐地排在案上。
关中不盛产小麦，面粉价高，宫人们还特意往里面多塞肉馅，把饺子包得圆滚滚。从薄薄的面皮里面，隐约透出里面暗红色的鹿肉和绿色的大葱，别提多诱人。
中午，小季氏的小几前摆着好几碟饺子，虽然包的是一样的鹿肉大葱馅，但是水饺、蒸饺、煎饺风味各异。水饺里面汤汁最足，蒸饺肉馅味道最浓郁，而煎饺焦脆金黄的表皮让人吃了一个还想再吃一个。
“哈哈，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啊。”
不请自来的嬴禄想要找嬴静借悍牛玩玩，没想到刚踏进明华宫，就被一股陌生的香气吸引住了。浅黄色的饺子皮十分柔软，一入口，鹿肉鲜美的肉汁就在嬴禄嘴里迸溅开来。在大葱的加持下，鹿肉的膻味转化成香浓，嬴禄吃着嘴里，看着碟里，只恨人小肚子小，不能把饺子包圆了。
一只猪不吃糠，两只猪吃得香。本来小口吃着的嬴静，看见嬴禄因为年龄优势，夹饺子一夹一个快、准、狠。她嫌弃地看了二哥一眼，也加快了自己的吃饭速度。
小季氏看到嬴静这样幼稚的一面，捂着嘴偷偷笑，女儿老爱装大人，这样幼稚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
“来，禄儿，多吃几个。”
眼看着饺子要吃完了，小季氏把碟里剩下的几个饺子都夹到嬴禄碗里，得到嬴静哀怨的眼神一枚。真&#183;慈母小季氏摸了摸嬴静的头顶，好心好意地劝到：“乖，姝姝你年纪小，不要吃太多了，不然肚子会难受哦。”
“谢谢季夫人——”有礼貌的嬴禄小朋友大声道谢，在嬴静羡慕的目光下，珍惜地把剩下的几个饺子都吃了。
这个鹿肉大葱馅的饺子实在是太好吃啦，他控制不住频频伸向饺子的双手。饭罢，他揉了揉有点突出的小肚子，打了个葱味儿的嗝，向小季氏告辞后，满足地离开了明华宫。什么？悍牛没借到？在饺子的猛烈进攻下，借车的事情早被他忘到脑后了。
睡了个饱饱的午觉，嬴静开着悍牛，要到咸阳宫给亲爹嬴礼送饺子。凭借对亲爹的了解，她觉得皇帝嬴礼应该会很喜欢吧。
不巧，有大臣在外面等着觐见皇帝嬴礼，嬴礼没时间和嬴静来几个爱的举高高，只好亲了亲女儿可爱的小鼻尖。他手快地把一个饺子丢到嘴里尝尝味儿，剩下的都赶紧藏到红漆雕花小柜的抽屉里面。
没尝过滋味的时候，还不知道饺子味道有多好，一尝，可不就坏事了。
一向勤政的皇帝嬴礼，回味着味蕾上的感觉，一脸不耐烦地开会。他一脸不善地盯着几个滔滔不绝的大臣，心早就飞走了，这个叫饺子的吃食，比烙饼软，还带馅儿，有汤汁，以后谁爱吃死面饼谁去吃，反正朕是不爱吃了。
大臣走后，皇帝嬴礼迫不及待地从抽屉里拿出饺子。这可馋死他了！
虽然饺子已经凉了，但是凉了也好吃哇！吃着饺子，心情从阴转晴的他，很机智地吩咐近身内侍黄柯温来一壶好酒，喝一口啊吃一口。举着青铜飞雀酒樽，肉汁从牙缝向喉咙里面流去，美得他差点连亲爹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秦史》记载，秦宣帝尤爱饺子，百吃不厌，每逢献岁，喜以酒佐之，赞之有云：“饺子就酒，越吃越有。”
从他开始，种花大地上就开始了过年吃饺子的习俗，即使朝代更替，也没有改变。千年之后，秦宣帝嬴礼被称为“饺子之祖”、“饺子皇帝”。他过年吃饺子的这个典故，还被改编成小品，上过大年初一的SSTV新春特别节目，被百姓所熟知。
近年来，在各大城市里面流行着38元一位的水饺自助，好多店里面都挂着秦宣帝的画像，以祈求包的饺子好吃，生意兴隆。
“小朋友们，今天老师给大家讲一个秦宣帝吃饺子的故事。相传在很多年以前，有个叫秦宣帝的皇帝，他很爱吃饺子……”那名爱讲故事的幼儿园老师，又给小朋友们在讲故事啦，小朋友们围在一起，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老师，秦宣帝吃的是鹿肉大葱饺子，我们今天中午可以吃到吗？”一位小朋友被老师描述出来的鹿肉大葱馅饺子吸引住了，忍不住举手发问。
“今天中午没有鹿肉大葱馅饺子，不过，”这位调皮的幼儿园老师故意停顿了一下，把小朋友的注意力都勾起来了。她深吸了一口气，宣布了一个好消息：“今天中午有猪肉大葱馅饺子！”
“哇！”“好棒！”“嗷嗷！”小朋友们开心得哇哇哇地大叫，大声欢呼，课室内瞬间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第10章 大秦版张骞
今日，咸阳宫内灯火辉煌，人人脸带喜色，举杯换盏，好不热闹。身穿彩衣的美丽宫娥来往不绝，载歌载舞。皇帝嬴礼特意让人呈上饺子、豆花烤鱼、豆腐肉丸子汤等新鲜吃食，打算好好奖赏博望侯窦庆。
话说这位叫做窦庆的侯爷，原先本是咸阳城内的一名小商贾，但他眼光卓越，能力非凡，以薄资起家，到身价万贯也不过数年时间。在嬴礼还是皇子时，他效仿吕不韦“奇货可居”，给嬴礼大力投资，从此便成为皇帝嬴礼的心腹，官拜中郎将。
他心知皇帝嬴礼一直苦于大秦与西域商路不通，每当派人往西域重金买优质战马，都因了花钱如流水而心疼不已。平日因出身不好被其他大臣看不起的窦庆，体察到圣意，觉得这是上天给自己的一个好机会。
身为商人，他口才极好，能把人哄得花了大价钱还哈哈笑。他向皇帝嬴礼请缨，愿意亲自往西域跑一趟，去为大秦打通商路。这样一走，他可吃尽苦头，被匈奴骑兵追过，在沙漠上迷路过，有次还差点被狼咬死了。
这一路他上多次想过要放弃，但只要想想家里的妻儿，他都咬咬牙坚持了下来。自己离开咸阳的时候儿子窦原才刚会爬，他还要给儿子挣富贵啊。可怜天下父母心，想着儿子嫩嫩的小脸，窦庆不顾风沙入了眼，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条丝绸之路他足足走了七年。
今日，终于成功归来的窦庆，背着一大包西域作物的种子，带着西域地图，上殿拜见皇帝嬴礼。皇帝嬴礼看到瘦得不比猴儿好多少的心腹，别提多感动了。
原本长着娃娃脸的窦庆，因为这几年的风吹日晒和劳累奔波，瘦得脸都脱相了。嬴礼走下皇座，亲自把窦庆扶起，并执壶给窦庆斟酒。窦庆嘴上说着感谢隆恩的话儿，含泪喝下甘甜的酒液，咸阳城啊，他终于回来了。
君臣一番寒暄后，窦庆解开大包，给皇帝嬴礼呈上自己暗中记下的西域地图。西域从往年的五十国，现吞并为三十六个小国，有国：乌孙、龟兹、焉耆、大月氏、若羌、楼兰、大宛等等。
知道军中需要优良的战马，窦庆还偷偷从大宛走私了几匹汗血宝马。这种马速度极快，不但能日行千里，奔跑后的肩膀位置还会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一直为大宛贵族所爱。可惜爱马的大宛国王不肯出售大宛马，窦庆只好发挥大商人本色，重金收买国王随从，走私了几匹汗血宝马。
除了地图和宝马，更让人惊喜的还在后头。
窦庆在出使西域的途中，圆滑嘴甜，哄得不少西域小国的国王都愿意与大秦建交。从他之后，汉夷文化交往密切，大秦文明通过这条商路，走进了西域腹地。因为窦庆的名声大噪，前往西域的使者和商人，都喜欢以博文侯窦庆的弟子之名自居。往来之间，大秦华美的丝绸在西域贵族中最受欢迎。这条商路，也因此被后人称作“丝绸之路”。
“……臣还带来了茄子、大蒜、黄瓜、绿豆、甜瓜、西瓜、核桃、香菜、芝麻、葡萄、蚕豆等种子，滋味颇佳，不知在大秦能否成功种植。”
喝着小酒，吃过烤鱼的窦庆继续解开了十几个小纸包，向皇帝嬴礼展示自己带回来的果蔬种子。
对于这些闻所未闻、不知道长什么样的植物，能否成功种植，皇帝嬴礼保持怀疑态度。不过姝姝应该会很喜欢吧，她那么喜欢新鲜吃食。宠女狂魔嬴礼听到“美食”标签，不由得想起自己可爱懂事的女儿。
窦庆继续在大包里面翻找着，递上一个装满葡萄干的油纸包和一根褐色枝蔓，脸上有点好意思地说：“……陛下，臣在西域品尝到极美的葡萄，恨不能与陛下共享。无奈只能带回来一些葡萄干和一根葡萄藤，望陛下不要嫌弃。夷人说过，这葡萄藤扎进土里，若能不死，来年能结出好些葡萄。”
皇帝嬴礼尝了一颗葡萄干，不错，挺甜的，就是甜得牙有点疼。唔，姝姝应该会喜欢。
宴会结束后，皇帝嬴礼带着那包葡萄干和葡萄藤来到明华宫，得到妻儿的热烈欢迎。嬴静看到葡萄干，眼珠子一转，乐得呵呵地笑。
嘿嘿嘿，酵母来啦！
第二天睡醒，一想到酵母发面，能做出来香甜的大馒头大包子，嬴静就动力十足。在明华宫里面，她吩咐宫人用开水把一个坛子洗过一遍，再细细称过二两葡萄干和二两凉水，放入坛子里面。
接着连续三天，葡萄干开始变得饱满，上浮，并产生气泡。嬴静每天都开坛放气，摇晃坛子里面的液体，保证葡萄干都浸泡在水里，避免发霉。一旁的小季氏心里好奇，看着嬴静笨拙的小手扶着坛子晃啊晃，笑得前合后仰，逗得她肚子都疼了。
“娘——”嬴静看小季氏不厚道地取笑自己，小小的眉头不满皱了起来。她这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给一家改善伙食嘛。
“好了啦，娘不笑你。”看见嬴静快要恼羞成怒，小季氏摸着女儿的小脸，承诺不再笑了。不过满含笑意的眼睛还是出卖了她心中的想法。
制作天然酵母的第五天，嬴静一打开坛子，一股酒香扑鼻而来，旁边的小季氏啧啧称奇。看着葡萄干都已经浮到水面上，泡沫极多，还有传来了小泡泡破裂的声音，酵母液可算是做好了。为了大量繁殖酵母菌，嬴静吩咐翠儿把另一个小坛子用开水消毒，放到不烫手后，把约莫一两酵母液倒进去里面，又加入一两面粉，混合，封坛。
“哇，这面团发得好大！太神奇了！”
到了下午，打开小坛子，众人看到原本不到坛子一半的面团，被发至三倍大，几乎要盛满整个小坛子。小季氏被这神奇的一幕惊呆了，顾不上仪态，忍不住抱着嬴静大叫起来。众人眼里火热，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女儿（公主）当真是天宫上面的仙女，居然懂得如此壮面之法！
在秦人看来，酵母发面这个由小变多的壮面之法，实在是太神奇了，这是神仙才会的技法吧。行事严谨的小季氏派人请来了皇帝嬴礼，要向陛下请示。
没一会儿，皇帝嬴礼迈进了明华宫，全程旁观的小季氏以女为荣，认真地描述嬴静制作天然酵母的步骤，明华宫的宫人们也一脸自豪，与有荣焉。
“这壮面之法到底是否可行，还是得品尝一下才可以判断。”检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秦集团董事长嬴礼下令要把发面制作成食品，进行产品测试，之后再考虑是否实行产品推广。
小脑袋里装满了各种发面点心制作方法的嬴静，打算先教宫人们先做馒头和包子。加入牛乳和面的全麦馒头，浑圆筋道，还透点甜味。浓郁的麦香和奶香结合在一起，一个成年男人拳头大小的馒头，皇帝嬴礼能吃三个！要不是还要留着肚子吃包子，他觉得自己能吃六个！
吃过馒头，包子没多久也出锅了。
受到鹿肉大葱馅的饺子启发，最近小厨房里面的宫人致力于研究各种肉馅，成果颇丰，现已开发出豆腐木耳芹菜的素馅和鱼肉羊肉鲜虾混合的三鲜馅。听到嬴静说包子里面要包上馅儿，机灵的宫人们取来备好的饺子馅，包进了包子里面。
和饺子一个馅儿，包子的美味是可以预见的。一掰开淡黄色的包子皮，带着油花的汤汁就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滴到了地上，打得众人一个措手不及。与饺子不同，蓬松的包子皮吸满了肉汁，有肉味却吃着不腻，小季氏甚至觉得包子皮比里面肉馅好吃！
吃得满嘴流油的皇帝嬴礼，看到发面做出来的食物如此美味，当然要大力推广。今年冬天的咸阳城，一位老得牙齿掉光的老王爷，专注地把馒头掰细，丢到羊肉汤里面泡软，好让馒头变得更软更香。
吃罢，他满足地长叹了一声，躺在院子的榻上，好享受难得的阳光。年纪老了，除了口吃的，已经没有什么能吸引到他了。老王爷对着手掌哈了一口气，闻了闻，还带着羊肉香味呢。他满是褶子的脸带着笑，身上暖洋洋的，渐渐睡着了。
不料家道中落，二十年后，老王爷的孙子赵力无奈从商维持家计。他从小没学过什么本事，记忆中少数的光点，是小时候天天陪着大父（爷爷），吃的那碗羊肉汤泡馒头。决定碰碰运气的赵力，在咸阳闹市开了家食铺以营生，名曰“老翁泡馍”。
在小时候吃过的配方上，他进行了改良，把馒头改成了更圆更大的发面烙饼，又加入西域传来的新食材大蒜、香菜、和公主研发出来的粉丝。没想到，这羊肉泡馍成为了咸阳一绝，顾客盈门，生意兴隆。
这一辈子，赵力的“老翁泡馍”在咸阳城开了三家分店。当他像大父（爷爷）一样躺在院子里面晒太阳时。他的孙子赵午已经把羊肉泡馍传遍了关中大地，正要往南边开分店呢。

第11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为表彰窦庆对大秦作出的卓越贡献，皇帝嬴礼特许，窦庆之子窦原入宫给三皇子嬴荣伴读。纵观各个皇子的表现，大皇子嬴彦体弱多病、二皇子嬴禄调皮逃课、三皇子嬴荣聪明肯听话。
在旁人看来，嬴荣很大可能会是下一任即位的皇帝，皇帝嬴礼让窦原进宫伴读，那可是做未来皇帝的心腹，给窦家许下了一门泼天的富贵啊。
其他官员羡慕得眼都红了，要是进宫读书的是自己的儿子该多好啊，不愁后继无人啊。
不过我们的男主角窦原可感受不到这份美意，人人羡慕的好差事，他可嫌弃得很。伴读要早起？不想去！他从小身边就没有爹，母亲李氏对他可是千依百顺，天天可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做了皇子伴读要天天早起，他可不乐意。
伴读要认真读书？不想去！他爹只认识字，不会作赋不会写文章，不也一样赚大钱、当大官？八岁的窦原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随随便便认识几个字就行，反正娘说家里的钱多得到他孙子出生都花不完。
最近爹从西域回来了，他可高兴了，他也有爹了。以后附近要是哪个小孩子敢再嘲笑他没有爹，看我窦原不整得他摔个狗吃屎，我窦原跟他姓！
“但要是天天早起读书才有爹，那爹还是不要的好。”不孝子窦原在心中默默地说着。
幸好这话他没有说出口，不然窦庆肯定能把他打个半死。老子在千里之外的西域拿命去给你挣富贵，你这个小兔崽子为了不读书，居然连爹都不想要了。
李氏看到窦原还想继续赖在床上，毫不留情地一把掀起他的被子。窦原白白的小肚子瞬间暴露在空气当中，凉得他浑身一激。李氏虽然平时溺爱儿子，但是天大地大皇帝最大，皇帝都下令让儿子去伴读，儿子再怎么不愿意也必须乖乖去读书。
“娘——”
窦原把一张白净的娃娃脸耷拉成一张苦瓜脸，一脸不情愿地穿着裤子。李氏无视儿子哀求的母光，帮他打扮妥帖，给他的腰上坠上一枚青玉佩环。
“你不是很羡慕隔壁家的大娃，有个小妹妹吗？三皇子也有个同胞小妹妹，小公主长得像小仙女一样好看。你和三皇子好好相处，说不定三皇子肯带你去和小公主一起玩玩。”
看到儿子不乐意，窦庆决定使用物质激励法。唉，儿子老是闹着想要个妹妹，自己回来才几个月，要是能多出来个女儿，那都是些什么事啊。
“好吧。”听到有漂亮小妹妹可以看，窦原勉强答应去上学。
他心想，要是那公主长得丑，他再也不要去上学了。
……
太傅还没来，窦原在书案前有点坐不住了。他自来熟地拉了拉三皇子嬴荣的衣袖，拿出平时和邻居小朋友玩耍的态度，开始滔滔不绝地长篇介绍：
“三皇子你好，我叫窦原。我爹是特别有钱的大商人兼特别大的官，我家里有特别多特别多的钱，能用钱摆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你被人欺负尽管找我，我罩你！”
嬴荣面无表情地听着窦原长篇炫富，心想，这人该不会是傻子吧。居然有人跑到皇子面前炫富拼爹，看来他是智力有问题，真可怜啊。怀着关爱失智儿童的心态，嬴荣对于窦原种种不爱学习的行为都异常包容，新同学脑子不好，不能对他要求太高。
假&#183;智障、真&#183;心机的窦原，在心里也乐呵呵地笑着。嘿嘿，聪明如我，不认真读书也不用被太傅骂，没见着三皇子对我也很包容嘛。不过这三皇子真是太蠢啦，那么容易就被骗到手。唉，我以后要多看着他点，他太容易上当受骗了。
互相把别人当傻子的俩人，对于对方都异常包容，写了几篇大字，太傅讲了一篇《诗经》和一段《论语》，一个上午就这样和谐地度过了。
“姝姝，发糕，我在这儿！”中午下课后，看着一头壮实的黄牛拉着一辆精美的小牛车从远处行来，激动的嬴荣挥动着手臂，好让妹妹和宠物看到自己。
中午的阳光打在嬴静的脸上，显得她的肌肤隐隐泛出白玉一般的光泽。她穿着水红色的曲裾，袖间绣着一朵朵白色的梨花，脸上扎着一个花苞头。下车后她提着一个红木瑞兽食盒，迈着两条小短腿，跑到了嬴荣身边，亲密地拉起了哥哥的手。哎，自从嬴荣小朋友报读这个精英幼儿小课班，她和哥哥相处的时间少得太多啦，真有些想念以前一起玩耍的美好时光啊。
“这位是窦大人家的公子吗？我叫嬴静，我们一起来吃点心吧”知道嬴荣身边多了个新同学，有点慈母心态的嬴静今天特意教宫人们做了樱桃夹心小蛋糕，想通过小点心帮哥哥和新同学打好关系。
“我……我……我叫窦原。”刚刚滔滔不绝和嬴荣侃大山的窦原，看到可爱的小公主，居然害羞得有点结巴。
天呐，小公主好漂亮，皮肤很白，脸蛋看着比天上的云朵还要柔软，她的嘴唇红红的，应该比夏天最成熟的樱桃还要甜。隔壁家大娃那个皮肤黄黄的小妹妹，怎么可以和公主相提并论，公主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小姑娘。
一个时辰前，他还在心里吐槽太傅讲课，什么“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要是等了半天才得到根野草，心里还乐呵呵，那个人肯定是个大傻子。现在，他开始有点理解太傅刚才说的那篇诗经了。这篇《静女》完全就是为小公主所写的，公主的名字就叫嬴静！别说是野草，只要小公主肯跟他出去玩，公主空手来、扛着一大包东西走，他都愿意！
“哇！”“哇！”嬴静打开红漆食盒，理所当然地获得两位小朋友好奇惊讶的叫声。
只见食盒里面放着四块从未见过的嫩黄色的点心，轻轻一摸，不由得被手上松软的触感所惊叹。
窦原以为抹了蜂蜜的牛乳馒头已经是大秦最好吃的点心了，没想到这个被小公主叫做“蛋糕”的点心，竟然乳香味比那种牛乳馒头还足，吃起来比牛乳馒头还软！阵阵乳香味钻进他的鼻腔，那块静静地躺在手心的小蛋糕，无声地喊着：“吃我！”
窦原把蛋糕掰开细细观察，里面还涂有些许暗红色的果酱。他伸手指舔了舔，嗯，是他最喜欢的樱桃酸甜味。美食当前，窦原忍不住三两口就把小蛋糕给吃完了。看到小公主猫儿似的大眼睛看着他，窦原有些懊恼，天呐，他刚才吃得太快了，仪态那么差，小公主肯定不喜欢他了。
樱桃夹心小蛋糕那么受追捧，嬴静心里美滋滋的，嗯，我果然是美食家。她看到新同学窦原似乎很喜欢这个口味，笑了笑，贴心地给窦原小朋友又递上了一块小蛋糕。
“谢谢——”窦原不住地向小公主点头道谢，鬼知道他是有多激动啊，小公主居然给了他两块蛋糕，两块！连三皇子都只吃了一块蛋糕！慢慢回味着嘴里的酸甜樱桃味，窦原这一天嘴角都是笑着的。
嬴荣瞅了瞅，隔壁这新同学又犯病了。看来是病得不轻，嘴角都抽了一天了。嬴荣对窦原更加宽容了，唉，这新同学不仅脑子不好，连脸上都有病。
在十年之后，窦原屡次想要和公主升华一下友谊，都遭到了同学嬴荣的大力阻挠，为何啊？嬴荣答曰：“他小时候脑子不好，脸上还经常抽搐。”
到底谁是傻白甜，谁是白莲花？呵呵，反正现在心机boy窦原，对于自己这个“装傻就不用认真读书”的主意还是很满意的。
晚上吃饭时，窦原看了看亲爹窦庆，一脸认真地问：“爹，我喜欢小公主，我怎么才能把小公主带回家？给钱可以吗？”窦原想起街上那些商品，给钱就能带回家，要是皇帝开价就好了，他就能把公主带回来。
“噗，”窦庆没忍住，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儿子可真敢想啊，居然敢喜欢皇帝的女儿，还想给钱？
“如果小公主愿意，你才可以把小公主带回家。公主太尊贵了，爹没有那么多钱。”
“唉。”窦原叹了一口气，原来家里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有钱啊。我爹只会吹牛，之前还说家里有的是金山银山啊，看来我要自己动手挣大钱啊。八岁的窦原给自己换了个小目标，他打算先挣它一个亿。他托着自己的腮帮子，陷入了沉思，一个亿……应该能把公主带回来吧。
窦原想着，他不羡慕隔壁的大娃，也不想要爹生个小妹妹，只要有小公主，他就很满足啦。
小公主到他家之后，他就可以天天吃到樱桃夹心小蛋糕。他自己吃一块，喂小公主吃一块。如果小公主喜欢逛街，他就给小公主付钱。小公主如果喜欢什么玩具啦，丝绸啦，珠宝啦，他就统统都买回来。小公主那么好看，他想要买五彩的丝衣送给她……已经快联想到，婚后孩子叫什么名字的窦原，想象着人生的美好，香甜地睡着了。

第12章 番外：爱情买卖
八岁的他，第一次见到公主的时候，她正开着一辆镶嵌着珠宝的华美牛车，从远处而来。她下车后小跑过来，亲密地牵起他……身边的三皇子赢荣的手。
公主请他吃了两块散发着牛乳香味的小蛋糕，蛋糕浅黄色的，软得像天上的云朵。但他觉得公主的脸比天上的云朵更好看，舔一口应该又嫩又甜。蛋糕夹层上抹了暗红色的樱桃果酱，那个甜蜜的味道，他记住了一辈子。
这个公主好可爱，他想把她带回家看一辈子。爹说过，街上的商品，只要付了钱就可以带回家。可是回家后他向爹提出申请时，爹无奈地说，“爹能给你买世间上所有能标价的东西，可是公主无价，爹买不起。”
这是他头一次觉得自己家里穷。爹以前说，家里做大生意，穷得只剩下钱了。可现在他想把娇娇软软的公主买回来，爹却说买不起。
思考了一顿小蛋糕的时间，八岁的他决定自力更生，自己赚钱把公主买回来！公主出美食方子，他出酒楼，他要赚大钱，他要买公主！
他一向不爱读书，爹说过，能认个字就行。爹读书不多，不也一样赚大钱做大官？为了接近公主，即使不爱读书，他依然每天高高兴兴地去陪三皇子上学。公主每天都会给三皇子送来好吃的点心，他一边蹭着赢荣的点心，心想，公主好看又会做那么多好吃的点心，买公主这件生意绝对值得投资！
半年后，和太傅学了不少道理的他，明白了公主是不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是他还是想把公主“买”回家。心机boy的他没有放弃，他依旧按原计划和公主合伙开酒楼，公主出菜谱，他负责经营。公主问他酒楼想要叫什么名字，他回答说:“豆记酒楼。”
公主以为他想以自己的姓氏为名，又不好意思，故以“豆”通“窦”。其实，他表达的意思是，想要把豆蔻年华的公主“买”回家。
果然，开了豆记酒楼以后，他和公主的接触更多了。他成为了公主身边最忠实的伙伴，这一年的他，九岁。
十岁那年，豆记酒楼里的各色菜式，连西域来的使臣都大赞美味。豆记酒楼火上加火，他因擅长经营，被咸阳人称为神童。他不太喜欢别人夸他的话，却很喜欢别人夸豆记。
因为每多一个人夸豆记，他心里面埋藏着的爱恋，仿佛就多了一次祝福。
十七岁那年，公主正值豆蔻年华，他顺利和公主定亲，交换了庚贴。“买”公主这笔生意，算是有了突破性大进展，签下了“买卖合同”。
二十岁那年，他和公主成亲。公主终于“买”到手了。虽然公主有时天马行空，花钱的时候眼都不眨，但是他肯定，这笔生意一定是赚的！
八十岁那年，他躺在摇椅上歇凉，孙子问他，作为一名富可敌国的大商贾，这辈子做过最赚的生意是什么。
“我这辈子最赚的生意，就是把你们的大母(奶奶)买回来啊。”他赚的钱比他爹还多，全天下的奇珍，无论是东海的珊瑚，还是车师后国的白玉，他都砸钱可以买回来。唯独公主，是他花了一辈子时间，用感情“买”回来的。
“大父(爷爷)骗人。”自以为大父开玩笑的孙子，撇了撇嘴，一下子跑开了。
他笑了笑，小孩子还是不懂感情啊。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八岁那年一见，他的人生就已经注定了。
这一辈子，他从来都没想过要做大官，他想要成为最有钱的大商贾，为公主买来她想要的一切。他想要为公主穿上最华丽的丝绸，为公主的髻间戴上最耀眼的明珠，喂公主吃上最精致的食物。万一公主想要当皇后，他甚至考虑过搞掉西域那些不安分的小国，抢个王位当当。
……
“静静，静静，最近有一家豆记酒楼超网红耶，听说那个老板不仅年轻英俊还超舍得砸钱，居然敢把秦朝的古董摆在大堂！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哇？运气好还能看到帅哥老板呢。”闺蜜陈思思拉着刘静的手，热情地邀请她一起去网红餐厅打卡。
“豆记……豆记……窦原……”刘静喃喃地重复着，过去事仿佛还在昨天，已不觉泪流满面。千年之间，沧海桑田，那个爱她的人，一直都在。

第13章 豆记酒楼
今日，喝过公主送来的茉莉蜜茶配肉松小蛋糕后，窦原舔了舔还带有甜味的嘴角，打算和小公主商量开酒楼赚钱的大事。公主懂得那么多他从未吃过见过的美食，要是不拿来赚小钱钱，多可惜啊！
“你想要约我一起开酒楼？”听到窦原的合作邀约，嬴静瞪大了眼睛。玩了好几年后宫种田模式，终于要开启酒楼经营副本了吗？
“是呀，公主懂得那么多，我们——的酒楼肯定能赚钱的，赚很多很多的钱……”推销生意的窦原，特意拉长了“我们”两个字。
他想要把公主带回家了，那时候，他们就能成为真真切切的“我们”。生怕公主不同意，他还重点描述能赚来很多钱！不是一般的多，是超多！
“好呀——”因为宫中生活无聊，嬴静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合作一起开酒楼。
哈哈，开了酒楼后，身为合作者的她，就可以借题出宫逛逛啦！她还没出过秦宫，没逛过咸阳城呢！
各怀心思的俩人，就这样商定了开酒楼的计划。至于酒楼能不能红红火火，懂得种花国无数美食的嬴静根本不担心。食物的味道，是顾客检验酒楼的唯一标准！
不过嬴静要做生意，向大秦集团的董事长嬴礼申请新项目批准，是不能少的。为了提高项目通过率，嬴静还特意向亲爹嬴礼撒娇，说要赚大钱给父皇花。这可把皇帝嬴礼感动得泪汪汪的，长这么大了，还头一次有人说要给他花钱啊（窦庆投资的几个亿被他选择性忽略了）！连他爹、他娘，都没有主动给过他钱！
把小公主扛到肩头上骑大马的傻爸爸嬴礼，心里别提多美了。他大手一挥，同意了女儿开酒楼的申请。还贴心地询问嬴静的酒楼要不要人手，每年宫中都有宫人按年龄退休。
为了提高退休宫人的离宫就业率，嬴静决定，这家酒楼的用人都是从他们当中挑选。能在秦宫这个大型国有企业中干到退休，这些宫人，基本上都是人品可靠、勤劳能干。
“窦原，你说酒楼叫什么名字好呀？”嬴静托着脸，好奇地问。在取名方面，她不太了解这个时代的审美偏好，这个大锅，她选择丢给投资商爸爸&#183;窦原。你办事，我放心！
“就叫豆记酒楼，黄豆的豆。”暗恋公主那么久，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的窦原，早就决定好酒楼的名字。爹说他还小，不能把公主带回来一起住。他给酒楼取这个名字，是想要把豆蔻年华的公主，娶回来家。
以为窦原想要以自己姓氏为名，又不好意思直接说的，善解人意的嬴静当然是同意了这个名字。这个“豆”字选得的确很不错。
自从皇帝公布了豆浆和豆腐的吃法，关于黄豆的各种话题量可是很大的！豆记酒楼这个名字，绝对能蹭一波流量，流量可都是金钱！
至于菜式方面，嬴静打算先主打卤肉。一来，是因为对于人工要求不高，不用像炒菜那样，把厨师忙得大汗淋漓；二来，是因为材料垄断，在味道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小茴香，是窦庆从西域带回来的，外面的酒楼里还没有这一味调料。
第三，就当然是因为卤肉烧开时的香气！当一锅烧得沸腾的卤水里面，浸泡着软嫩入味的肘子、卤蛋、五花肉。只要有行人路过时，都会被那股霸道的肉香所袭！那个馋啊，就像嬴静路过麻辣烫店，总会忍不住放慢了脚步一样。
黄昏，抱着卤水坛子回家的窦原，受到了窦庆和李氏的热烈表扬！尤其是卤肘子，色泽红亮，猪皮软糯，瘦肉嫩滑，肥肉不腻。各色香料的作用下，酱香肉香双面夹击，一咬，肥美的肉汤顺着嘴角流出来，差点滴到了窦庆的衣襟上。
还有那茶色的卤蛋，蛋白鲜美，蛋黄香醇。不仅有蛋香，还充盈着浓郁的肉香。和猪肉在一起的同居生活，把鸡蛋内心伸出的爱激发了出来。它，是最美的蛋！它，是好吃的蛋！
一家三口吃得满嘴流油，窦庆用手往脸上抹了一把，擦了擦嘴上的油。啧啧啧，窦原这个臭小子，居然还没有放弃公主。不过要是有个公主儿媳妇倒真不错啊，天天吃上这样香喷喷的肉，那是神仙都不换的日子呐……
月初这一天，咸阳人惊奇地发现，东市那家三层高的酒楼终于开张了，兴奋得他们奔走相告，把这个消息大力宣扬。
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这家的厨子在做什么，经常都有一股从未闻过的诱人肉香，从这里飘到街上。这股肉香，不同于平时家里婆娘炖肉的味道。家里的肉吃在嘴里是美，可是闻着没有那么香啊。一位商人提了一斤肉回家，家里的孩子吃得拍手直乐，可是自己却吃不下嘴。天呐，我肯定是生病了，连肉都不爱吃了！
这样的情况不止是一家，附近开店的人家最近可是吃尽了苦头。酒楼还没开业，他们想花钱都没处花，遭罪啊！
其中最惨的那个，当属酒楼正对面街卖布的张麻子。衣服布匹最容易吸味了，天天对着酒楼，闻着衣服上的卤肉味，张麻子都快要馋死了！因为嫌弃婆娘连肉都做不好，他引发了数场家庭危机，夫妻关系一时跌入了冰点！
不过这些嬴静都不知道，为了提高酒楼的生意，她也是想了很多办法。结合现代自助餐经营和儿童免票福利，她大胆提出了一个新想法：酒楼每旬加设一次自助餐，父母同行，年龄在垂髫（女孩七岁，男孩八岁）以下的子女可以免费！
想要酒楼顾客多，就要尽量把所有年龄层的客户一网打尽。但是如今酒楼的客户大多数是成年人，小孩子客户并不多。深知子女对于家庭的影响力极大，为了争取儿童客户，嬴静特意提出了这个主意。
夫妻同去，妻子喜欢酒楼的菜式，丈夫下次能不带着妻子来吗？子女免费，当然是要把孩子带上啊！孩子喜欢？那下次就再来这家！自助餐一旬才一次，平时孩子上店里吃饭，不也照样要给钱嘛。
为何不天天搞自助餐？饥饿营销呗。
而且，顾客会不会带别人的孩子冒充子女、儿童年龄作假的问题，在大秦严格的户籍制度下，压根不是事儿。秦律规定，户籍中除了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信息以外，还必须登记年龄、健康等项目。冒充他人子女、年龄改小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发现，不仅这一家要受到严厉处罚，附近五户居民都会受到牵连！
只要菜品味道不差，价格合理，这就将会是一个良性循环。嬴静一提出来，窦原瞬间想通了这一点，眼神一亮，这个真是个好主意！这个让无数咸阳食肆痛恨的经营模式，就这样被两小拍板决定了。
……
在咸阳城南，带着孩子吃完自助餐的何大宝夫妻，身后跟着四个孩子，打着饱嗝，慢吞吞地走向家门。
何大宝从发黄的牙缝里剔出一条肉丝，望旁边的草丛里吐了口唾沫，毫不留恋地把那一小根肉丝弹到了地上。他娘啊，今天可是这一辈子他吃得最撑的一天。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美事！
豆记摆着的可都是肉啊！肥汪汪的五花肉一含下去都快要化了，不知道怎么炖的，满嘴都是香，家里的婆娘可炖不出那么香的肉。今晚他想吃多少吃多少，还能不花钱把孩子带去一起吃。他家那四个臭小子，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见到肉就猛地往嘴里塞。小四嘴小，学着几个哥哥，还差点噎到了。婆娘黄氏也真是，也不看着点小四，不抬头一直吃……
哈着嘴里的肉味，腆着鼓鼓的肚子，何大宝心满意足地和邻居们分享（炫耀）他们今晚的战果。
你们去豆记吃了吗？豆记的肉香得隔着三里地都闻得到！
孩子能免费吃肉啊，你不带孩子去解解馋吗？
豆记自助餐太贵？你们知道吗？肘子，大的，随便吃！
嘿嘿，你想带外面的相好去？不行啊，要带家里的婆娘才有优惠啊！
你想要明天去？不行，一旬一次，每逢初一十五才搞这个自助餐啊！
这一夜，何大宝夫妻成为了他们这条街的明星。好多街坊都好奇地向他们询问新开的豆记，他们乐得宣扬，一遍一遍地重复着今晚放开肚皮吃肉的美好。
同理，孩子们也是一样的。附近人家的小朋友围成了一圈，何大宝的四个儿子坐在圈里的C位。兄弟几人眉飞色舞，绘声绘色地讲述这次难忘的吃肉经历，引得小朋友们“哇！”“哇！”“哇！”的大声尖叫。
收割了一波羡慕的眼神，兄弟四人手拉着手回家了，丝毫不知道会给多少家庭造成多大的风波。
“娘——我要吃肉！去豆记，去豆记，何铁柱（何家大儿子）都去过了！”
“爹——何铁狗说（何家二儿子）豆记的肉不要钱，要去！”
“大父——大父——何家兄弟都去过了，就我没去过豆记！”
今晚，何大宝家附近的房子里面，无数小孩撒泼打滚，鬼哭狼嚎，就闹着要吃肉。片刻后，像是约好一样，打孩子的啪啪啪声阵阵响起。老子整天辛辛苦苦赚钱，你还闹着要吃肉，豆记的自助餐有多贵你知道不？咋不把你爹给吃了！
虽然家家打孩子，但是父母内心都是很疼爱孩子的。豆记隔了三条街的叔公说，在家里坐着都能闻到豆记卤肉的香味。李大忠想了想，还是决定在十五那天，带妻子和孩子去豆记，吃那个什么自助餐。
虽然那个自助餐要一文一位（秦代三文可以买十几斤米），足足可以买两斤肉啊，真贵啊！但是别人家的孩子都有得去，就自己家的儿子没去过，多可怜啊！
李大忠咬了咬牙，带着妻子和儿子走进豆记里面。看到陶碗里面，切得方方正正的一大块卤肉，花钱时候的肉疼被李大忠一家抛之脑后。何大宝一家说的是真的！豆记的肉真的很好吃！吃多少都行！
儿子李小豆用小手抓着一块猪蹄，啃得小脸上面都是油，笑得比过年都开心。
李大忠吃完肘子，把每根骨头里面的骨髓都吸得干干净净，他看着儿子和妻子的笑脸，一点也不后悔来豆记吃这一顿。
唯一后悔的就是，他只有一个孩子，太少啦。何家可是带了四个儿子呢，他只有一个，吃自助餐亏了啊！李大忠寻思着今晚回去要多生孩子，以后就可以带几个孩子来吃豆记！
嘿嘿嘿，今夜无眠啊。

第14章 咸阳美人
“今天你喝下午茶了吗？”
在咸阳城内，最近最多人谈及的话题，除了豆记的卤肉自助餐，就是豆记的下午茶。听闻，下午要吃下午茶这个习惯，是从秦宫里面传出来的。
据有幸目击的大臣所言，皇帝嬴礼每天都要喝下午茶。斟上一盏茉莉蜜茶，配上精美的小点心，难怪人人都说皇帝是天底下最会享受的人！
为了向国民偶像看齐，买偶像同款，到豆记喝下午茶的顾客，可是络绎不绝。
如果有人问，豆记的点心真的是皇帝同款吗？那他肯定会得到旁人鄙夷眼神。
在咸阳城混了那么久，你连豆记是公主开的都不知道吗？天呐，你真是太落伍啦！
开业的第一天，嬴静在酒楼里面偷偷观察过，叹了口气，来喝下午茶的女性还是不够多，只占了两成。为了解放妇女、让妇女们走出家门（其实就是赚女人的钱），嬴静和窦原商量把二楼开辟成女性专区，设有多个小包间，减少女性在在一群大老爷们旁边喝下午茶的尴尬。
并且，为了鼓励女性顾客多来光顾，在嬴静的建议下，窦原设计了一款奢华简约的鎏金美人卡。薄薄的黄金卡片上，用了抛光、掐丝等工艺，凸显出一个丰满美人S型的身体轮廓。对于秦人而言，这可是极其强烈的视觉冲击！
幸好嬴静和窦原都有个身家不菲的爹，不然像他俩这样搞法，肯定都得先被亲爹打了个半死。为了全力支持女儿的事业，宠女狂魔嬴礼还特批了一批御用工匠，用全国手艺最高超匠人们来制作这批美人卡。
这一批鎏金美人卡，只有不到一百张，被送往了咸阳城最顶尖的贵族和官员们家中。结伴去喝下午茶的夫人们，因为这张美人卡，结成了一个又一个贵妇姐妹团。
想加入姐妹团？抱歉，我们不和没有美人卡的人玩。
夫人们在乎这个美人卡能打八折吗？大家在乎的是这张卡代表的身份啊！
而且，每当豆记推出新菜式，这张美人卡的主人有机会被抽中，参与试吃。提前试吃的机会，意味着你能比别人知道更多的消息，意味着时尚的潮流！
很多夫人们品尝过新菜之后，都会大力宣扬，就像女明星在小粉书上分享心得一样。要在咸阳做一个永不过时的网红，大家都是很不容易啊。
豆记二楼
坐在窗边，感受着外面暖暖的阳光，梁王妃芈氏端起一盏杏仁牛乳，听小姐妹们分享最近咸阳城内的趣闻。
她以前并不喜欢喝牛乳，总是嫌弃牛乳有股膻味，但是现在她很喜欢喝豆记的杏仁牛乳。丝滑的杏仁奶滑进她的喉咙，甜杏仁的果仁香味让牛乳的膻味变得更容易让人接受。芈氏听得入神，口中吞咽的速度却丝毫不慢。
豆记的娘子（服务生）说过，杏仁牛乳有个最佳赏味期，最好在一刻钟之内喝完。因为甜杏仁里面有丰富的油脂，放久了喝下去会略显油腻。
尽管如此，杏仁牛乳在贵妇圈中，一直颇受好评。因为杏仁油能滋养容颜，使得皮肤光泽红润。听说，隔壁那条街的卖酒西施，之所以长得那么好，是因为她小时候家里有颗杏树！是能产甜杏仁的那种！
小姐妹分享的卖酒西施美容日记，把芈氏的注意力勾了起来。这是真的吗？那个卖酒西施，她坐马车时远远瞧见过，似乎的确是个美人。
忍住了再来一盏杏仁牛乳的冲动，芈氏用红木筷子夹起了一块豆沙一口酥。豆记的豆沙一口酥的尺寸做得极好，如棋子一般大小，刚好能让一个女性以优雅的姿态在口中咀嚼，避免了一边吃一边掉渣的尴尬情况。
暗红色的豆沙细腻绵软，配上酥脆的外皮，让芈氏忍不住连吃三块。吃完三块豆沙一口酥，芈氏让丫鬟把她的手细细擦净，轮到她分享故事了。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起了豆记的经营者窦原……的父亲窦庆的西域之旅。这可是梁王昨晚跟她讲过的，窦庆出使之行算是机密，在咸阳了解内情的人可不多。
“听闻这家豆记啊，除了公主啊，博文侯一家给是给了不少钱入股经营的。对，就是出使西域的那个博文侯窦庆，他家儿子不是进宫给三皇子伴读吗？今天我打算讲讲他在西域的故事。
那天他在草原上，遇到了一群野狼，张大了嘴，扑上来要吃他。他急忙一闪，躲在了狼群的侧面，头狼接着向他一扑，他又躲过去了。狼群急啊，眼里都冒着绿光……只见他左手一拳把一只灰狼打残，右脚一踢，居然把头狼踢死了！”
梁王妃芈氏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力，即兴进行文学创作。窦庆狼口中仓皇逃命的经历，被她说成了跟武松打虎似的。她的口才极好，加上肢体语言，把故事描述得跟真的一样，吸引得小姐妹们连连惊呼，这种惊险刺激的故事，可是不常有啊！
难得来视察新项目的秦氏集团董事长嬴礼，在包间外听到关于秘书窦庆的惊险故事，感动都眼眶都湿了。有这样的手下，夫复何求啊！为了发展西域区业务，秘书连命都不要了，以后有机会，必须要给他升职！他拍了拍身边窦庆的肩膀，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自己的逃命的狼狈经历居然没描述得如此勇武，窦庆的娃娃脸尴尬得脸都红了。幸好他在西域晒得黑，脸红了也察觉不出来。
他什么时候说过自己猛战群狼了？他在草原上遇到的分明只有一头野狼！凭借着长腿优势，他侧身一闪，拼尽全身力气跑走了。那头狼可能是太老了，追不上来。
包间内，梁王妃的精彩故事被评为今日最佳，芈氏故作谦虚地笑了笑，和小姐妹们约好明天再来。她打包了三块肉松蛋糕和三个樱桃小挞，快活地坐车回府了。
昨晚为了换这个故事，她可答应了梁王嬴启不少要求，其中一点，就是要给他带豆记的肉松蛋糕。也不知道豆记是怎么做这个肉松的，甜咸味儿吃着不腻，吃着一块还想吃下一块。不仅梁王爱吃，一向不爱吃甜食的儿子也爱吃。可惜，豆记打包每种点心不能超过三块，不然她肯定起码买二十块！
至于酸甜可口的樱桃小挞，当然是自己回家偷偷吃。在茶话会上，姐妹们都装小鸟胃，害得她多吃两口都不好意思。嘿嘿，回到家之后，她要坐着吃，躺着吃，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只要家中稍微有钱有地位，为了追逐潮流，妇人们都喜欢到豆记吃上一回下午茶。各式点心甜蜜的味道，对于秦人而言，都是美好的滋味。其中，高油高糖的酥皮点心，最受人们喜欢。
吃多了甜食，只要不是消化不良，身上多多少少都肯定会长肉。渐渐地，咸阳城的妇人们腰身粗了一圈，这样多美啊，这可羡慕死其他地方的女人了。不信？《诗经》中的《陈风&#183;泽陂》有这样一段：
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寤寐无为，辗转伏枕。
那边有个美女哟，身材肥胖又端庄。我日思夜想睡不着，辗转反侧多烦恼哟。

第15章 西域来客
九月二十日，从龟（读音通“丘）”兹来的萨比尔坐在咸阳宫末排的席位上，努力把身板挺直，装出一副知礼的样子。
今天可是皇帝嬴礼的生日，因为丝绸之路的开通，作为西域使臣的他，有幸在咸阳宫中获得一个席位。萨比尔理了理身上的新袍子，想要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点。能和国王在一起吃饭，是三年前的他在龟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一切都归功于窦庆。
三年前，萨比尔顶着太阳，在龟兹城外放羊时，远远地看到一个游人从远处草丘上走来。那个游人似乎是中暑了，走路踉踉跄跄，还一路摔了好几跤。第三次爬起来后，他又无力地跌在地上，彻底躺下不动了。
这么热的天，中暑晕在地上，可是要死人的！
萨比尔不忍，跑过去把那个游人抱到干爽的草垛上，又喂他喝了些新鲜的羊奶，好湿润一下他的嘴唇。片刻后，游人醒了，他用不太熟练的龟兹语说，他叫窦庆，从很远很远的大秦来的。
大秦是萨比尔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国家，萨比尔熟悉的邻国，是每逢冬天就会来劫掠的匈奴。听到窦庆来自那么遥远的地方了，萨比尔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要离开家，跑来那么远的地方呀？”
窦庆翻着自己脑袋里不多的几个龟兹词汇，结结巴巴地说：“我们的国王，丝绸，很多！换马！”
丝绸？天呐，窦庆家乡的国王居然有很多丝绸！这可是把萨比尔惊呆了。
萨比尔出身龟兹的没落贵族，以前他的达达（父亲）还在的时候，因为家里有一整匹丝绸，被附近的邻居羡慕了好久。丝绸衣服，是最尊贵的老爷们才有资格穿的好东西。可惜后来达达死了，那匹丝绸被其他贵族抢走了，只分配给他为国王放羊的这个“好差事”。
在善良的萨比尔帮助下，窦庆很快就恢复了。他不急着求见龟兹国王，反倒留在了萨比尔居住的草棚里。窦庆白天帮助萨比尔放羊，在晚上积极地学习龟兹语。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了解龟兹的贵族圈，即使巧舌如簧的窦庆，也没把握能说服龟兹国王开通商路。
“窦庆，你给我讲讲你们家乡的故事吧？”忙完一天，累得躺在草席上的萨比尔，想要听关于大秦的故事。这是他艰难的放羊生涯中，难得的娱乐。
学习龟兹语颇有成效的窦庆，回忆起家里的美好，眼神多了分暖意，流畅地给萨比尔介绍咸阳：“我的家乡是一个叫做咸阳的地方，人人的房子是都青色的，不像龟兹的黄色房子。
咸阳附近有一条很大的河，那里的鱼又大又好吃。大鱼鲜嫩肥美，熬出来的鱼汤泡着饼子吃，能让人吃得吸溜吸溜停不下嘴……”
咸阳的一切又一切，通过窦庆的描述，在萨比尔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天神呐，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地方？不仅有大鱼吃，还能住上青砖房子！
住着草屋的萨比尔，深深地羡慕着咸阳人的大房子。即使他达达还在的时候，家里的房子也不是砖砌的，是用黄土堆出来的。他还没住过青砖房子，要是能去咸阳看一看该多好啊……
而且听窦庆说，咸阳的姑娘还很白呢！这一点让萨比尔更加向往了。龟兹城中，吹着沙漠刮来的大风，大多数姑娘的皮肤，都是黄黄的，还不如新出生的羊羔白嫩。不过国王帐中的美人倒是挺白的，但是他又不能带回家，长得天仙一样也不关他事啊。
三年后，又一批大秦使臣来到了龟兹。已经混成了国王身边随从的萨比尔，没有看到熟悉的故人身影，失望极了。这批使臣不仅带来的丝绸和大秦皇帝的建交文书，还邀请龟兹派使臣到国都咸阳城作客。
大秦对于龟兹贵族而言，还是一个远在天边的国家。沙漠风大，草原狼多，搞不好出使一趟连命都丢了，龟兹贵族们均一脸拒绝，不大乐意担任使臣，出使大秦。
咸阳？咸阳！
这个词勾起了萨比尔的回忆，他还记得在窦庆的故事中，咸阳有宽敞的青砖房子和肌肤白皙的姑娘。怀着对咸阳的憧憬，萨比尔在贵族们不解的眼光中，向国王表忠心，争取出使大秦的机会。
龟兹国王看到随从积极效力，大喜，不仅赏给萨比尔一串艳如鲜血的玛瑙项链，还派人给萨比尔做了几套新袍子。萨比尔跟着回国的大秦使臣，背着着国王给大秦皇帝的礼物，在驼铃声中，高高兴兴地往东去了。
咸阳
踏进咸阳，眼前的情景，让长途跋涉的萨比尔大开眼界，忘记了身上的疲倦。
原来窦庆说的都是真的！咸阳的房子是牢固的青砖房子，不怕风吹日晒；咸阳的人们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关键是，咸阳的姑娘们皮肤真的很白！而且腰身还有点粗！她们家里肯定过得很富裕，在龟兹只有天天大口吃肉的王妃才能有这样粗的腰身！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萨比尔羡慕极了。他有点想要留在这个城市。他想住上青砖大房，然后娶一个肤白腰粗的咸阳姑娘，再生下三四个调皮的巴郎（男孩）。如果儿子不听话，他会用马鞭狠狠抽他的屁股，三下，不，一下就行了。
这时候的萨比尔，愿望朴实且美好。他拒绝了邀请他一起吃饭的典客（掌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官员）李林玉，想要快点见到老朋友窦庆。
博文侯窦庆如今可是陛下眼前的红人，没想到这个龟兹使臣居然和博文侯有交情。窦庆平时除了陪着嬴礼处理事务，就是喜欢在豆记和老爷们闲聊。李林玉知情识趣，便要把萨比尔送到豆记酒楼。
离着豆记还有一条街，萨比尔就闻到了一股神奇的香味。这种香味，有点像龟兹的茴香烤肉，但是比烤肉更香！萨比尔像一只馋嘴的小狗一样，伸长了脖子，用鼻子四处搜寻美味的来源。
接待过很多使臣的典客李林玉，对于这种表情已经见怪不怪了。每个第一次光顾豆记的外乡人，闻到豆记最有名的卤肉，都会是这个馋样。
他露出和种花国导游一样的职业微笑，以一种骄傲的神态向萨比尔介绍：“这家豆记酒楼，是咸阳最有名的酒楼。它是大秦公主和博文侯的儿子窦原一起经营的。哦，博文侯是谁？博文侯就是出使西域的窦庆大人，我带你到这儿来应该能找到他。唔，你闻到的这股浓郁的肉香，是豆记最有名的卤肉散发出来的……
除了卤肉，豆记有名的还有下午茶，就是在下午吃喝东西。最近豆记下午茶的菜单中，有杏仁牛奶、蜂蜜红枣茶、茉莉蜜茶、酸甜青梅汁、樱桃小挞、肉松蛋糕、蜂蜜牛乳馒头、豆沙一口酥……”
天呐，这些都是什么？为什么我听不懂点心名字，但是也感觉有点饿啊！
萨比尔之前一直觉得自己的雅言学得不错，三年前和窦庆一对一辅导了那么久，听说能力应该都是不差的。但是这位典客大人介绍的点心，他一个都听不懂！馒头是什么？肉松是什么？小挞是什么？哦，牛乳他倒是知道，在龟兹他天天都在喝。
不过听不懂并不妨碍他享受美味，从典客大人的表情看得出来，这些点心应该都很好吃。
异族人长相的萨比尔走进豆记，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灰绿色瞳孔的人可真不多见啊，而且他的头发还带着卷呢！
“萨比尔？是你吗？”看到在西域帮助过自己的老朋友萨比尔，窦庆又惊又喜，连忙开了一个包间，亲自接待。
萨比尔看到故人，开心地笑了，用力地点了点头。他把右手放在左边胸前，身体前倾，给老朋友说了一句：“萨拉木来坤（祝福）”
为了招待萨比尔，虽然现在是上午，但窦庆让人提前把下午茶的点心也一并端上来，让老朋友好好尝尝。盛名之下无虚士，豆记的菜式也确实好吃，萨比尔对豆记的食物也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他最喜欢的不是卤肉，而是各式甜蜜的点心。从龟兹而来的萨比尔，从小吃肉的机会不少，虽然不是顿顿大口吃肉，但是两三天吃一次总是有的。因此，他对于卤肉虽然也喜欢，却不如吃甜点那样热情高涨。
在龟兹，葡萄干是日常人们甜味的主要来源，在那里没有这么精致的甜点。虽然有从西边国家那边贩来的石蜜（固体蔗糖），但是那种糖价格很贵，一般人吃不起。萨比尔也是当上了国王随从之后，才买过几次石蜜来泡水喝，过过嘴瘾。
啊，听说这些点心都是大秦公主发明，不知道我进宫拜见皇帝，能不能遇到公主呢？
捧着樱桃小挞的萨比尔，一边吃着，一边想着。这个樱桃小挞的外皮是用杏仁粉做的，不仅有果仁的清香，还比普通牛油酥皮更加酥脆。挞馅是加入了樱桃汁液的牛奶布丁，粉粉嫩嫩，就好像少女们美丽的脸蛋。在布丁馅的上方，铺满了暗红色的樱桃果肉，当季的樱桃果汁充沛，咬一口，这是初恋的感觉！
因为甜点而粉上公主嬴静的萨比尔，他是幸运的。在下午进宫觐见陛下的路途上，他就遇到了开着悍牛到处溜达的嬴静。
见到偶像，萨比尔激动得脸都红了。公主会做那么多好吃点心，肯定是天神一样的人物啊！就好像霓虹国的宅男见到偶像一样，年轻的萨比尔忍不住大喊了起来。
“公主——公主，我叫萨比尔，从龟兹来，我有宝物要献给公主！”萨比尔掏出龟兹国王赏给他的那串玛瑙项链，压抑住心里的兴奋，恭敬地献给公主嬴静。
嬴静接过项链，仔细看了看，不错，是天然玛瑙，没有染色的那种。收了别人的礼物，嬴静甜甜一笑，礼貌地道谢：“谢谢你哦，我很喜欢。”
嬴静把项链在手上缠了两圈，如血色一般的玛瑙挂在她的手腕上，显得她的皮肤更加白嫩。想到回礼，嬴静拿出悍牛座位上一个装有点心的小食盒，送给了萨比尔。
结束了一天的行程后，回到驿馆的萨比尔，打开了公主给的精致食盒。只见里面有装着两个圆圆的金黄色酥皮点心，掰开一看，不仅有他早上很爱吃的红豆沙，还有一个流油的咸蛋黄！
吃着蛋黄酥，甜食控&#183;萨比尔身上的疲劳一扫而空。甜豆沙吃多了会腻，咸蛋黄吃多了也有点腻。但神奇的是，两者结合在一起，居然一点也不腻！金黄色的酥皮一边吃一边掉渣，萨比尔来不及接着，都掉到了袍子上。酥皮也好吃啊，萨比尔舍不得把饼渣掸到地上，细细捡起来吃完了。
洗过了手，躺在床上的萨比尔，对于明天的皇帝寿宴也更期待了。公主做的点心那么美味，皇帝陛下的酒席应该是天神都会馋嘴吧。

第16章 秦皇宴客
“人都到齐了吗？”
“大家都去把手洗干净，把案板、砧板、盛菜的碟子都用开水烫一边！”
“那个谁，你的头发都快要垂到锅里了，赶紧梳好！”
“这个，对，说的就是你，指甲那么黑，快剪一剪！”
九月二十日这天，天还蒙蒙亮，空气中还带着露水，善厨的宫人们就已经齐聚膳房。明华宫小厨房的管事，正扯着破铜似的嗓子，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在皇帝嬴礼的御用膳房里面指手画脚。
虽然对于管事这种狐假虎威的态度有些不喜，但是公主嬴静并没有制止。因为膳房里面的宫人们确实不太注重个人卫生，有的人指甲缝里面还藏着泥。他们如今并没有“下厨要保持干净卫生”这个概念。瞅瞅那个高个子的手，黑得像摸过火炭似的。
今天是父皇的生辰，为了准备晚上的宴席，嬴静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她认真地看过膳房里面的各式食材，心中有数，便给宫人们分配任务。为了能让宴席的菜品都能顺利呈上，她打算把宫人们分成三组，轮流完成任务，避免疲劳作业。
嬴静扫了众人一眼，大声地询问：“你们各自都擅长些什么？”
“回禀公主，奴婢做鱼是一绝！”
“公主，公主，奴婢刀工很好，能切得比头发还细！”
“奴婢能烧得羹汤又浓又稠！”
“公主，奴婢最近把豆腐菜式都钻研透了！”
众人七嘴八舌地回话，紧张得脖子都红了，争相要在公主面前露脸。宫中谁人不知，明华宫的公主，是宫里最会料理膳食的人，发明了豆浆、豆腐、饺子、馒头等制作方法。大家都想跟公主学上两手，出宫后说不定还能去豆记当主厨！
按照各人的长处，嬴静把他们分成了配菜组、肉案组、河鲜组、甜品组和主食组。父皇嬴礼的寿宴，按照三道凉菜、三到热菜、三道主食、三道甜品的顺序上菜。
《道德经》有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在秦人看来是个吉祥的数字，嬴静也喜欢这个数字，希望父皇长寿安乐。而且压轴的甜品，是她为父皇嬴礼准备的一份惊喜，希望他能够喜欢。
咸阳宫
黄昏的咸阳宫华灯初上，穿着青色曲裾的宫人们来往不绝。身穿粉色舞衣的舞姬已经候在了偏殿，准备为陛下献上一舞。
萨比尔在博文侯窦庆的带领下，坐到了末尾靠右侧的位置上。他刚刚在路上看到了有群舞姬，忍不住放慢了脚步。领头的那个姑娘长得真好看啊，长长的眉毛像树上的弯月，殷红的嘴唇代表着健康和活力！她还向我笑了笑，好像是最纯洁的塔格莱力斯（雪莲花）。可惜她的腰不是很粗，不知道能不能生三四个孩子。
被萨比尔评头品足的舞姬梁玉儿，此刻正怀着紧张的心情，开始盘鼓舞的表演。大殿正中间摆放着六七个直径三十多厘米的小鼓，欢快喜悦的琴声徐徐奏响，明快的鼓上舞蹈看得众人目不暇接。
满头珠翠的舞姬们，在鼓上蹑足轻跃，踩踏出富有节奏感的韵律。主舞梁玉儿飞舞着粉红色的衣袖，或下腰，或倒立，或单腿立于鼓上。只见她身姿轻盈，体态矫健，宛如一只美丽的鸟儿。
这段优美的舞蹈，把萨比尔深深地吸引住了。龟兹的舞女闻名西域，萨比尔的舞蹈鉴赏能力可不差。之前，他一直以为龟兹的舞蹈天下第一，没想到，千里之外的大秦皇宫里居然有如此精妙绝伦的舞蹈！尤其是那个领舞的姑娘，她的腰肢多柔软啊！如果她跳起了龟兹舞蹈，那一定能吸引住龟兹国王的目光。
萨比尔的注意力，并没有被梁玉儿吸引太久。因为，一阵阵食物的香气从宫门外传来，这，代表着要开饭了！
青衣宫人分成左右两排，从门口鱼贯而入。他们手中托着木质托盘，其中摆放着一种黑色的凉菜。一位年轻的宫女朝萨比尔羞涩地一笑，把一碟凉菜放到萨比尔的案上，柔声说道：“大人，这是黑玉荟萃，请慢用。”
这道“黑玉荟萃”，其实就是凉拌木耳。萨比尔并不认识木耳，但他猜到这大概是一种黑色菌类。他用筷子把木耳夹了起来，酸中带辣，很开胃。而且这个“黑玉”吃起来口感嫩滑，有点像他小时候挖的地衣菜，不过更加肥厚一点。
黑色的木耳中点缀着些许胡萝卜丝和香菜碎，这两样配菜，萨比尔都认识。在龟兹，他都不爱吃这两样，总觉得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不过这秦宫里面的厨子真厉害，能把那种难闻的味道做成一股清香味，吃起来爽口极了。
萨比尔还没吃完第一道，第二道凉菜又被呈了上来。这会儿，那个小宫女笑得自然一些，“大人，这道是冰中游鱼，请慢用。”
鱼？是窦庆说过的，咸阳附近黄河的鱼吗？鱼还能在冰里面游？
来到了咸阳那么久，萨比尔还没有吃过鱼。他精神一振，双眼冒着精光，对于窦庆描述中鲜美无比的黄河鲤鱼，他早就馋了很久。
这道“冰中游鱼”其实就是南方羊城的一道特色小菜——凉拌鱼皮。萨比尔迫不及待地挑起一块透光可见的鱼皮，冰凉的口感让他头皮一激。大口咽下去，冰凉的鱼皮把他胃里的暑气都化开了，一个字，爽！
用冰水浸泡过的鱼皮，配上芝麻、姜丝和香菜，一点也不腥，在炎热的天气里，能让人欲罢不能。如今虽说是农历九月，但是一百多号官员贵族挤在一个宫殿里面，大家互相呼吸、哈出热气，让咸阳宫里面别提多闷热了。
凉拌鱼皮的冰爽口感，有效缓解了萨比尔身上的燥热。他身上穿着出发前龟兹国王赐给他的羊皮袍子，热得后背都冒汗了。萨比尔一口又一口地吃着，珍惜这份难得的凉爽。
对比起刚刚那道“黑玉荟萃”，爽脆的凉拌鱼皮没有那么浓重的酸辣味，更加清淡，反而突出了黄河鲤鱼本身的鲜甜。
已经习惯了宫女投喂的萨比尔，两三口就把凉拌鱼皮吃完了。他眼巴巴地看着门口，渴望着青衣宫人们的再次出现。为了安抚着自己饿得抗议的肚子，萨比尔端起案边的酒樽，打算喝点酒填填肚子。
酒一入口，萨比尔就发现不对劲了。咦？这酒居然是酸酸甜甜的！有点像他在豆记喝过的酸甜青梅汁，估计这个是青梅酿的酒吧。酸甜的果酒好入口，不知不觉中，萨比尔喝完了满满一樽青梅酒。身旁有贴心周到的宫人，不用说话，就又把他的酒樽斟满了。
天神啊，喝过这个酒，萨比尔反倒更饿了！
像萨比尔这种情况的，不止他一人，幸好，皇帝嬴礼也没有让大臣们挨饿的习惯。一道泛着油光的手撕鸡，拯救了快要饿死的萨比尔。
宫女还没有走过来，萨比尔就闻到了手撕鸡上面的芝麻香气。鸡皮上洒满了芝麻，与鸡油缠绵热恋的它，仿佛迸发出爱情的第二春，散发出比往日更浓厚的香味。
鸡皮覆盖下的鸡肉，取自鸡大腿和鸡胸肉。在嬴静指导下，厨子们把火候把握得刚好，鸡肉不但不柴，反而还挂着晶莹的肉汁。
萨比尔被咸香可口的手撕鸡征服了。胃口大开的他，此时有点怀念家乡的麦饼。若是在麦饼上裹着这些鸡肉，一卷，再浇上一勺鸡汁，那该有多好吃啊！
思绪飘回龟兹的萨比尔，吃鸡的速度丝毫不慢。这时，门口边传来“哇——”的惊叹声，把萨比尔从家乡拉回到秦宫。
他探出身去，想要看看是什么回事，一惊，也跟着众人“哇！”了一声。天神呐，这可真是太神奇了！

第17章 上了热搜
吃过三道凉菜，这次要端上来的热菜，不是盛在陶碟上，而是盛在一个椭圆形石盘上，石板下面还垫着一块厚厚的隔热木板。
这次端菜的不是之前那个年轻宫女，而是一位健壮青年。石盘上热着一块手掌般大小的牛排，约有半寸厚。可以看到，暗红色的牛排上，分布着大理石般的油脂花纹。除了有牛排，石盘的底部还有些许酒液。
只见青年拿着火折子的手，在石板边快速晃过，红色的火焰瞬间在牛排上燃起！萨比尔惊得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这火，差点就要烧到他的眉毛上！
天神呐，这太吓人了！
视觉冲击力极强的火焰牛排，震撼着众人的心。在一阵阵惊叹声中，青年用小刀把牛排切成刚好能一口吃完的大小，请萨比尔品尝。
酒液的帮助下，燃烧过的牛排变得七分熟，还多了一丝丝酒香。萨比尔夹起一块牛排，惊奇地发现，这块牛排不像西域的烤牛肉那么费牙，而是软嫩得像黄油一样，入口即化。不用怎么嚼，他就可以感受到牛肉的肥美和充沛的汁水。
火焰牛排让萨比尔惊喜，接下来的红焖羊肉更是没有让他失望。他很喜欢里面的胡萝卜。
红焖羊肉醇厚的汤汁，把胡萝卜本身的微甜激发了出来。软烂的胡萝卜上挂满了浓稠的汤汁，又香又软。萨比尔决定，他不要再讨厌胡萝卜了！
当然，羊肉也烧得很好吃，肉嫩味鲜，酥而不烂。酱香、肉香、大料香，大口吃肉的萨比尔更想念家乡的麦饼了，蘸着肉汤的麦饼绝对会让国王都心动的。
天神呐，请赐我一张麦饼吧！
热菜的上菜过程比凉菜快了很多。吃过很多次酒宴的嬴静深知，上菜速度加快后，案上摆着满满的菜式，可以让客人们看得目不暇接，提高内心的满足感。看着那么多菜，这个吃两口，那个吃两口，多美啊！就像天子选妃一样，每道佳肴，都是值得宠幸的爱妃！
萨比尔心心念念的麦饼，在皇帝的寿宴上是没有的。不过，幸运的他，得到了一份比麦饼更好吃的葱油饼。
在第三道热菜酸菜鱼被端上来后，三样主食：饺子、馒头和葱油饼也纷纷登场。
这道酸菜鱼，嬴静采用的是川菜做法，放了大量花椒和茱萸，配上秘制的酸菜，酸辣咸鲜，给众人的舌尖造成了强烈的灼痛感。这可真是又辣又爽！滑嫩的鱼片上沾着辣油，辣得萨比尔额头冒汗，吞下去后，一路烧到了胃里面。
为了压下那股辣劲，他伸手撕开葱油饼，大口嚼着，满嘴葱香油香。川式酸菜鱼的确很辣，但是辣劲过后，萨比尔又忍不住夹了一块。这次，有抗辣经验的他是就着馒头吃的，麦香味裹着鱼鲜味进到了肚子里，别停，使劲造啊！
事实证明，虽然这道酸菜鱼很辣，但众人对它的爱丝毫不弱，官员贵族们把汤都快要喝光了！吃完鱼肉，萨比尔不舍得鲜美的汤汁，还把饺子泡到了鱼汤里面，珍惜地一口一口吃完了。
哎呦，肚子真有点撑！
猛吃一通的萨比尔，摸了摸凸起来的肚子，又添了几杯酸梅酒，好让自己能接着吃上更多的美食。一阵甜香味开始从门外飘进来，萨比尔的饱意顿时散了几分。
天神呐，居然还有甜点！
豆记下午茶的头牌——肉松蛋糕和樱桃小挞，让众位大人们喜笑颜开。因为日常要上班，他们有空去吃下午茶的机会并不多。这次不用求家里的夫人帮忙带点心了，他们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吃个够！
而且，压轴的甜点最让人惊喜！
只见一群宫女好像仙子一样，每人用托盘端着一个泛着粉红色的特大蟠桃，徐徐进场。
哇！这肯定是天上的桃子，居然跟婴儿的脑袋一样大！
众人惊得屏住了呼吸，生怕多吹一口浊气，这天宫上摘来的仙桃就要飘走了。
据说，在战国时期的著名兵法家孙膑，他十八岁离家，拜鬼谷子为师学习兵法。与母亲一别多年，他对家里一直都十分想念。在母亲八十岁生日那天，他请假回去看望母亲。临行前，鬼谷子送给他一颗桃子，作为给他母亲的生辰礼物。
没想到，孙膑母亲吃完桃子后，立刻返老还童！
今天寿宴上的桃子，能不能有返老还童的功效？肯定是不能的。
这是公主嬴静特意送给父皇嬴礼的惊喜——寿桃包子。桃子寓意着长寿、健康，是对皇帝最好的祝福。
因为是惊喜，所以嬴静不想让亲爹提前知道。这些寿桃包子，都是她在窦原家里制作的。
在学会做馒头、包子后，用面团揉出寿桃的形状倒是不难，难的是包子里面的桃子馅该怎么调味。为了调出酸甜浓郁的果香味，窦原不惜重金买来了一筐筐最新鲜的桃子，供嬴静使用。
成熟的桃子虽然味道香甜，但并不如菠萝、芒果那样拥有浓郁的果香。刚开始，桃子熬成的果酱，味道虽好，但是总会显得有点寡淡，勾不起食欲。
“不如加点醯（醋）进去，就像樱桃酱一样酸酸甜甜。”联想到自己最爱吃的樱桃，窦原一拍脑袋，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哇！行的！你真棒！”加点醋？这个方法应该可行！找到解决办法，嬴静乐得抱住窦原一跳一跳，不吝夸奖。
在两小的齐心协力下，大秦第一个寿桃包子，终于在皇帝生辰的前三天做好了。寿桃上面的粉红色外皮，是窦原用樱桃汁液，极其专注地染上去的。
看到嬴静满意得眉眼含笑，窦原觉得，再累也值得！公主的脸蛋粉粉的，比刚出锅的寿桃包子还要好看哩！
今晚皇帝嬴礼的寿宴可以说是圆满成功。随着一群吃得腆着肚子的官员贵族们，陆续离开秦宫后，咸阳的热搜排行榜上迅速多了几个新话题：
“宫宴吃什么？”
“陛下寿宴。”
“仙桃包子。”
听着宫人们实时直播寿宴上的精彩过程，嬴静十分自豪，捂住小嘴不停笑。
她，是最棒的！
她，是天选之女！
还有十天就要过年了（秦朝新年十月初一），豆记生意很好，年末结算的时候，窦原估计会给她送来一大笔利润。开店之前，她说过要赚钱给父皇嬴礼。可是父皇富有四海，估计那几个小钱钱，他是看不上的。
希望亲爹开心的嬴静，结合今日寿宴的盛况，突然想到了一个花钱的好办法！
不如，给父皇再买个热搜吧……

第18章 过年特惠
《信南山》中有言：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大田中间有房屋，田埂上面有瓜果。削皮切块腌酸菜，献给伟大的先祖。他们的后代福寿双全，这是因为上天的庇护。
因此，为了求得保佑，在过年（秦朝是十月初一）这几天，秦人不仅要吃酸菜，还要吃始皇帝最爱吃的鱼肉和酱肉。
皇帝嬴礼的生辰刚过，咸阳人对于皇帝寿宴的好奇心还持续高涨，“宫宴吃什么”也一直挂在热搜榜的榜首。嬴静打算，在过年这几天，在豆记中推广酸菜鱼这一道寿宴菜品，既美味，又应季，还能蹭一波流量。
那上一章说到的嬴静买热搜，是怎么一回事呢？
当然是公主贴点小钱钱，咸阳群众好过年。
皇帝最缺的是什么？
是民心。
为了让全国主席嬴礼在民间的支持率再上一层，嬴静打算把酸菜鱼推广为过年特惠菜，亏本赚吆喝：在十月初一至十月初三，与年过半百的长者同行，只要点上一份酸菜鱼，无论消费多少，都可以在里面免费添加豆腐！而且，还能获得寿宴同款的仙桃包子一份！
对于嬴静这个亏本的做法，商人本质的窦原是不太支持的。要知道，虽然黄豆便宜，但如果免费添加，积少成多，还是会造成很大的成本。而且现在关中的桃子将要下市了，桃子的价格升得比坐火箭还快。寿桃包子的成本，比豆记卖得最好的肉松小蛋糕还要高！
窦原无奈地摊了摊手，回想着豆记的账目。唉，忙活大半年，一朝回到解放前。但是公主善良，也是为了咸阳百姓过年期间能够吃好喝好。谁叫自己喜欢她啊，当然是——支持她啊！
尽管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已经会腌酸菜了。但是嬴静采用的酸菜腌制方法，并非是传统的那种，而是嬴静前世向一位川菜师傅学来的秘方。
传统的大秦酸菜，是直接用芥菜腌制的。除了酸，还是酸，口味大同小异，不能给人带来最佳的味觉体验。
而嬴静制作的改良版川味酸菜，不仅放了芥菜，还在坛子里混合了萝卜、竹笋、生姜、茱萸等材料，让酸菜中有着笋的鲜味，带点胡萝卜的微甜，还能不失姜的辛辣，味道层次丰富，回味无穷。
在皇帝寿宴前十天，博文侯府的院子，就变成了临时的酸菜作坊。
太阳下，院子里面已经堆好了上百斤叶片肥厚的芥菜。嬴静兴致勃勃，恨不得一眨眼，酸菜就能全部做好。她在窦原身边一蹦一跳，大声地喊：“高点！高点！绳子系好就能开始啦！”晒芥菜，是制作酸菜的第一个步骤。
急于在女孩子面前表现的窦原，把绳子的两头往柱子上绑好。然后，宫人们在绳子上挂好一颗颗芥菜，萝卜、竹笋、生姜和茱萸分别在草席上晒着。
一夜之后，芥菜开始变软，在阳光下无力地耷拉着。嬴静摸了摸，现在的咸阳城空气质量优秀，蔬菜上也没有沾着多少灰尘。嬴静吩咐宫人们把芥菜简单清洗，再次进行晾晒。
又过了一天，该是酸菜预发酵的时候了。宫人们早已用开水烫过数十个泡菜坛子，嬴静往里头放入三分之一的水，按照一斤水三两盐的比例，加入适量饴糖、茱萸、花椒、大蒜和酒，搅拌均匀后密封。
宫人们看到嬴静如此专注，更加期待了。公主这样认真，做出来的酸菜可能比肉都好吃吧。
第二天，宫人们往泡菜坛子里面加入晾干的芥菜等材料，又用蒲草在院子里面搭了个临时草棚，好为坛子挡着中午猛烈的阳光。公主说过，这酸菜娇贵得很，不能晒坏，要在阴凉的地方放着。
眼看着万里长征走了大半，嬴静放心地上车回家。临行前，她拉着窦原的衣袖，认真交代注意事项：“记住啦，坛沿水千万不能烤干。看到水快没了，你记得在坛子边缘上加点水，如果看到泡菜水里面有白色霉点，就往里面加点酒……
窦原，辛苦你啦，你真的很棒哦！过年那几天，我请你到咸阳城里面玩！随便玩，我花钱！”为了激励小伙伴干活，嬴静还不惜画了一个大饼。
窦原的心神，被最后一句话重重的一击，直到嬴静的马车远去了，才反应过来。天呐，公主这是要和我约会吗！公主这是要包了我吗！
回想着公主的话，窦原在家里就经常偷偷乐着，搞得李氏和窦庆都一脸懵逼，不懂儿子在想什么。他天天认真照顾那十几坛酸菜，比照顾亲爹还体贴。
有了他这个得力助手，十月初一那一天，酸菜鱼这个过年特惠菜，成功把“宫宴吃什么”刷下热搜榜，占据了榜首的地位。
豆记
这是张二平第二次光顾豆记酒楼。
之前，在邻居何大宝的大力宣传下，他带着儿子、女儿来到豆记吃过一次自助餐。各种卤肉、卤蛋的美妙滋味，在他脑子里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天过年，为了讨老父亲高兴，他邀请父亲和他们一起来吃一回豆记。
父亲熬了一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张二平他是老来子，张老爷子快四十岁才生下了他。今年张老爷子都将近七十岁了，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
儿子孝顺，但是张老爷子一听去豆记吃，就摇头拒绝：“豆记？那么贵，我不去！不去！有钱买点饴糖，给傻蛋和妞妞两个，甜甜嘴儿不好？我这个死老头子吃了作甚啊！你们自己去吧。”疼爱子孙的张老爷子心里高兴，但是心疼钱，不舍得去。
他都是黄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享受那么多干嘛？还不如留点钱，给傻蛋以后娶媳妇儿。
张二平无奈，给儿子和女儿使眼色。两个机灵的孩子一人拉一边，就要把张老爷子往门外带。
大儿子张傻蛋可不傻，他明白亲爹的意思，在地上开始撒泼打滚，“大父（爷爷），去嘛，去嘛！你不去，我吃肉都不香！”
女儿妞妞也在一旁帮腔：“是呀，爷爷，我们都想和你一起去。你要是不去了，妞妞也不去了。”
“爹，您也一起去吧。我连钱都付过了，就等着您呢，您要是不去，那钱也退不回来。”为了让公爹一块儿去，张二平的婆娘史氏加了把火，还编了个善意的谎言。
一听给了钱没办法退，张老爷子也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只好在儿子的搀扶下，出发去豆记吃饭。
他们坐下后，训练有素的小二带着微笑，向他们介绍这几天推广的过年特惠菜：“这几位客官，在过年这三天里，豆记特意推出酸菜鱼这道美食。和陛下十天前的寿宴上，那道酸菜鱼是一样的……
而且，为了感谢大秦建国以来，长者们为大秦所作出的贡献，陛下花自己的私库，请阿翁吃饭。只要与年过半百的长者同行，点了酸菜鱼的客官，可以无限量往鱼汤里面加入豆腐，不要钱。还有，阿翁您可以获得一份仙桃包子。对，也是不要钱的，是寿宴上陛下吃过的那款仙桃包子。”
有这么好的事？免费吃豆腐？还能送包子？
那还等什么，当然今晚要吃酸菜鱼！自助餐？下回再吃！
吃着绵软的豆腐，张老爷子是真的高兴。原本以为今天要花很多钱，没想到陛下仁德，竟然请他这样的老朽吃饭。
白嫩的豆腐吸满了鱼汤的鲜味，最适合他这种牙齿掉光的老头子了。他太老了，味觉开始退化，平常吃饭都已经尝不出滋味，吃什么都一个样。没想到这道酸菜鱼口味重，又酸又辣又香，居然让他尝出了味道！
张老爷子大口大口地吃豆腐，把鱼肉都让给孙子和孙女吃。突然，他的陶碗中出现了一块鱼片。
“大父（爷爷）也吃。”
“好！好！”
这鱼片真香啊，好久没有吃过那么好的东西了。张老爷子满是皱纹的老脸笑得开怀，对陛下请他们吃的仙桃包子，更加期待了。
“哇！大桃子！”
“有桃子吃！”
小二端上来三个仙桃包子，两个垂髫小儿欢呼了起来。张老爷子尝了一口，有点酸，有点甜，里面的桃子馅快要流出来了。傻蛋和妞妞一人捧一个包子，开心极了。桃子很贵，他们家从来没买过桃子。
张傻蛋吃着，瞪大了眼，这就是桃子的味道吗？好甜啊。他嘴小来不及吃，手上都沾着桃子酱。他把手指上的果酱吮得干干净净，睡觉前闻闻，好像还有桃子的香味呢。
在过年这三天，数百个长者吃到了豆记的酸菜鱼和仙桃包子。他们当中最老的那些人，因为父母是六国人，所以在年轻的时候，都有过被人看不起的经历，他们对于大秦的归属感也一直不强。豆记这一顿饭，让他们第一次作为秦人，而感到幸福。
陛下多好啊，请他们吃饭！还特别贴心地请他们吃豆腐，这是他们能吃得动的少数食物了。
“过年特惠”上了实时热搜，民间一股歌颂陛下的风潮刮了起来。皇帝嬴礼感动极了，女儿做得真是太好啊！他长这么大，被人骂过暴君，被人诅咒过没儿子。除了公布黄豆吃法的那回，这次是第二次，有那么多百姓真心实意地夸他！
陛下开心了，天天喜笑颜开。不过这时，小季氏却开心不起来。

第19章 渣男亲爹
过年这几日频繁宴饮，舞姬们载歌载舞，当真一番升平景象。其中，当属节奏欢快的盘鼓舞最得陛下欢心，每逢表演歌舞，就必有梁玉儿带领着众舞姬，在鼓上翩翩起舞。
女人的直觉都是很敏感的。小季氏发现，一向不太欣赏歌舞表演的皇帝嬴礼，每逢盘鼓舞表演，必定聚精会神地观看！大部分时候，陛下的目光都是落在领舞梁玉儿的身上！
天呐，她这是要失宠了吗？
近年来颇受宠爱的日子，让进宫多年的小季氏迷了眼，陷入了爱情的漩涡当中，以为获得了陛下的真心。过年这几日，她就像一个失恋的少女一样，面对着一个疑似出轨的男友，内心失望、伤心、无奈。
一时百感交集，小季氏想要骂醒自己，不要对皇帝的爱情抱有希望。但又忍不住憧憬，要是陛下只对她一个人好，那真是死了也值得了。
看出亲娘不开心，在一旁的嬴静抚开她皱起的眉头，开口询问：“娘，娘，你这是怎么了？”
心中苦涩的小季氏，抱住一向贴心的女儿，不禁大吐苦水；“这大半年以来，陛下一直都对我颇为怜爱，我自以为得到了几分真情，一直把陛下放在了心上。虽说入了这秦宫就不应该再追求爱情，可是我忍不住啊……
陛下是这般好的人，是我太贪心了。最近陛下频繁观看歌舞，我瞧着，他分明就是看上了那个在鼓上跳舞的梁玉儿！哼，我明天也去学跳舞，看看我到底是哪儿不如她！”说到动情之处，小季氏眼眶都红了，眼泪如断线的珠子一样流了下来。
听了亲妈的一番控诉，嬴静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于亲爹寻新欢这个做法，她身为公主，也没有权力去制止。封建社会，天子坐拥四海，没有几个爱妃美人，那还叫皇帝吗？
有句话说得好哇，一个巴掌拍不响。梁玉儿这不是还没有成为嫔妃吗？嬴静决定明天先去探探她的口风，看看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若是梁玉儿打算“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在后宫出人头地，嬴静自然不好阻挠她的好机缘。但如果她不愿意陷入后宫牢笼里面，想要出宫，那嬴静当然要伸出援手，好让她心愿达成。
听完女儿的分析，小季氏觉得有道理。她擦了擦脸，在脸上重新抹过胭脂，怕被宫人瞧见泪痕。她并非没有容人之量，只不过一时被爱情蒙了眼罢了。也好，先了解一下梁玉儿的志向，说不定，别人对妃嫔这职业不感兴趣呢。
第二天，嬴静借口说喜欢盘鼓舞，到舞姬们所住的莲花台观舞。
梁玉儿不知道嬴静心里的想法，以为公主是真心喜欢舞蹈。她穿着粉色的舞衣，在鼓上快速旋转跳跃。她整个人都洋溢着自信，回眸一笑间，如盛开的鲜花一样动人。
众人舞毕，嬴静用力鼓起掌来，盘鼓舞确实很好看，她都入迷了。嬴静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她一脸天真地说：“领舞的那个美人，跳得可真好！你留下来，我要重重赏你。”
其他舞姬看到梁玉儿又出尽风头，神色嫉妒地退了下去。梁玉儿深深地弯腰行礼，只听见公主认真地问：“梁玉儿，你的志向是想干些什么呀？”
志向？
梁玉儿想起前几日姐妹们调侃自己的时候，说自己以后要是当上嫔妃，不要忘记提携她们这群苦命人。梁玉儿心里发慌，连忙回话：“奴婢，奴婢并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奴婢只喜欢跳舞，想让更多的人看到我跳舞。”
最近不少妃嫔都派人来试探她，以为她能攀上陛下这高枝。可是她从不渴望成为嫔妃。
她喜欢跳舞，喜欢别人被她的舞蹈所惊艳。当了嫔妃之后能否受宠，她不知道。不过她知道，她要是成为陛下的女人后，她就将会是困在后宫里的鸟儿，没有机会再在众人面前表演舞蹈。
怕公主不相信，梁玉儿跪了下来，拼命向嬴静磕头，又继续说；“请公主相信奴婢，奴婢说的全部是实话。奴婢小时候家乡发大水，我跟着同村的小孩到山上玩耍，而逃过了一劫。日子艰难，奴婢同村的叔父让我进宫，混口饭吃。奴婢这才到了宫里面，被嬷嬷看中传授舞蹈……
公主若不相信，就请公主助我离宫，奴婢愿做外面飞翔的鸟儿，也不想困在这金笼子里面！”
梁玉儿回忆幼时的经历，心中哀伤，痛哭流涕。在那场大水之前，她还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宝。她天天和小伙伴们奔跑在山涧的泥路上，累了就躺在草地，渴了就喝一口山涧上的泉水。那么多年，她一直困在宫里，真想念在外面世界的自由啊。
嬴静把她扶起来，心中感慨，这又是一个被命运左右的苦命女子啊。她给梁玉儿戴上一只白银虾须镯子，又用手帕帮梁玉儿擦干净脸。
离开莲花台前，嬴静柔声地说:“你若是真心想出宫，我定助你。你若是说了假话，我可饶不了你。”
听到出宫有望，梁玉儿眼中充满了光彩。
可以出宫了吗？
她，真的可以离开这里，到外面跳舞了吗？
三天后，皇帝嬴礼再次召见梁玉儿，遭到她抱病婉拒。陛下思念美人，特来莲花台探望，一瞅，吓得他后退了两步。这哪里是美人啊？满头疹子，肿得跟猪头一样！
梁玉儿佯装惊喜，要往嬴礼身边靠。没想到嬴礼把她一把推开，快步离去。从那天起，皇帝再也没有召见她了。
对不起，渣男已把你拉黑。
这梁玉儿是个狠人，为了出宫，搞得自己满脸的疹子。她知道自己对芙蓉花的汁液过敏，皮肤沾之，就会长出好多大颗的红色疙瘩。嬴静离开后，又过了两天，她摘了些芙蓉花，揉了几下，就往脸上抹。
这回，美丽的容颜没有了，陛下应该就不会看上她吧。
嬴静得知梁玉儿自毁容颜后，信守承诺帮助梁玉儿离宫。她和小季氏商量过后，决定找皇后大季氏给梁玉儿身上戳一个“重病不治”的章，让她病退。
同时，嬴静还找到窦原，让他做好接应工作，把梁玉儿接到豆记的三楼，好好恢复身体。三楼装修好后还没有开始投入使用，可以当作酒店，给梁玉儿住着。
十月初九，梁玉儿头戴纱帽，离开了这个呆了十年的秦宫。回头望了望这座古朴的宫城，虽给她留下了很多记忆，但这并不是她人生的全部。
十年了，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变成什么样的呢？更坏？更好？
如今，咸阳城的一切，对于梁玉儿而言，都是新鲜的。
她坐在豆记三楼的窗户旁边，脸上带着笑，看着豆记门口前来来往往的人们。今天刚好是十五，好些个小孩子拉着父母的手，一蹦一蹦地喊着要吃卤肉自助餐。父母宠溺地看着子女，一家子温馨极了。
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男子，还把女儿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乐得小女孩扯着他的头发，哈哈大笑。
这样的人间烟火，是梁玉儿在秦宫里面感受不到的。她也想拥有这样一个家庭，生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把她捧到了手心，给她最好的一切。
半个月后，梁玉儿已经恢复了昔日美丽的容貌。不过因为其中一个小疹子被不小心弄破了，在她的眼尾处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子，好像被点上了一颗鲜红的朱砂。这让她看起来更妩媚了。
听闻公主今天会来豆记，她特意把自己收拾妥当，拿上包袱，准备向公主辞行。她呆在豆记太久了，一直白吃白喝，真是过意不去。
梁玉儿走下三楼，在楼梯口中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男人，抬头一看，这俩人都呆住了。
这，不就是那个在寿宴上看呆了的西域使臣吗？
天神呐，我的塔格莱力斯（雪莲花）怎么会在这里？
梁玉儿差点要摔倒，萨比尔连忙伸出有力的手臂，把她一把抱住。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袭向梁玉儿的心神，羞得她脸都红了。
看到自己喜欢的姑娘躺在自己的臂弯，萨比尔心里别提多美了。虽然梁玉儿快速把他推开，但是他的袍子上还沾着美人的脂粉香味啊。
想要和心上人多聊一会儿的萨比尔，随意开口一问：“你，你这是要去哪里呀？”
“我想要离开这里了，找个能跳舞，养活自己的地方。”被萨比尔抱过之后，梁玉儿对他似乎多了一份信任，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她之前在宫宴的路上和萨比尔见过一面，捉弄地朝他笑了笑，这个绿眼睛的异族人就呆住了，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在宫外认识的人不多，这个“熟人”标签，就这样被戴在了萨比尔的头上。
“是吗？我，我有一家食铺，卖马奶酒和烤羊肉。需要有姑娘跳舞来招揽生意，你愿意来吗？”
寿宴过后，萨比尔向龟兹国王写信，说要“在大秦学习，日后回国效力”。这样，他留在了咸阳。他用这几年的积蓄在豆记附近买下了一间小房子，后面住人，前面卖些龟兹特色的食物。
梦想中的青砖房子住上了，现在还差个肤白貌美的咸阳姑娘。萨比尔眼珠子一转，决定把心上人骗去自己的食铺里面工作，好日久生情，娶得美人。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你跳舞很好看，一定能吸引很多客人的……所以说，你来我的店里面，不但可以天天跳舞，还能给我赚钱，两全其美，多好的事啊！”
趁着梁玉儿没反应过来，萨比尔抢过她手中的包袱，拉着她就要往自己的店里带。
生性单纯的梁玉儿，被他说了一通，头都大了，没怎么思考，就跟着萨比尔一起走了。

第20章 西域食铺
清晨一早，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从临街的门口传来，把萨比尔吵醒了。他知道，这个时间来的，是卖羊肉的赵屠户。他连忙用凉水洗过脸，醒一下神，蹑手蹑脚地走出去了。
“来，看看，这可都是半夜里刚宰的羊，新鲜着呢！一宰好，我就给你搞来了！”满脸横肉的赵屠户，扯着打雷一样的嗓子，自卖自夸。
“嘘，小声点！屋里有人。”萨比尔拍一下赵屠户的肩膀，生怕他吵醒了在里面睡觉的梁玉儿。
“哟，你这小子真行啊！没多久就抱上婆娘啦！”赵屠户满脸“我懂”的猥琐表情，挤眉弄眼。
“那是！”
萨比尔手上翻看的速度丝毫不慢，他认真地检查羊肉的新鲜程度，灰绿色的眼睛里面一直含着笑意。烤羊肉串是西域食铺的招牌特色，别具风味的羊肉串，一直很受咸阳年轻人的喜欢。
要判断羊肉的好坏，一要看颜色，新鲜的羊肉色泽鲜红均匀，肉质细腻紧密，反之则肉色深沉，肉质松弛；二要摸手感，新鲜的羊肉有弹性，按压后能恢复原状，反之则皮肉松弛，有大量的粘液。
萨比尔仔细观察，赵屠户送来的羊肉，鲜红有光泽，摸上去不黏手，闻着还带有羊膻味。赵屠户说的话应该是可信的。
检查完毕，萨比尔从口袋中掏出两文钱（秦朝物价很低，一文钱可以买十几斤米），递给了赵屠户，算是今天的羊肉钱。
赵屠户拿到了钱，满意地点头。他向萨比尔挥了挥手，推着木车去下一家送货了。
萨比尔在院子磨刀霍霍，正准备处理羊肉。梁玉儿被磨刀声吵醒了，脸上一红，整理了一下，赶紧从耳房里面出来。老板都开始干活了，哪有员工还在睡大觉的道理？
她看着干得起劲的萨比尔，不好意思地问：“萨比尔大哥，我能帮你做些什么吗？”
刚起床，梁玉儿的的眼神还带着一份迷糊，看起来就好像小兔子一样清纯。有美人在侧，萨比尔的内心甭管多荡漾了，随口一说：“给我扇扇风吧，我有点热。”
这农历十月的天，还热？骗鬼吧！
也就是梁玉儿这个傻闺女信了，她卖力地在一旁扇风，吹得萨比尔的头顶直发凉。
萨比尔在心里默默地想着，天神啊，为了心爱的姑娘，我愿意忍受寒冷！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萨比尔动力十足，刷刷刷地就把羊肉切成小块。他取出一个干净的陶盆，放入羊肉、盐、芝麻、花椒粉、茱萸、小茴香和少许面粉，搅拌均匀。
梁玉儿在一旁看着萨比尔专注的侧脸，突然发现，这个男人，似乎有点可靠。
一个时辰后，萨比尔把羊肉按照肥瘦相间的规律，在竹签上穿好，放在碳炉上烤制。梁玉儿打开了前面食铺的大门，浓浓的烧烤香味顺着门口，飞到了大街上，把人们肚子里面的馋虫都勾了出来。
“萨比尔，来三串羊肉！”
“我先来的，给我五串！”
“有马奶酒吗？一壶马奶酒和十串烤肉！”
“我不要烤肉，只要马奶酒。”
少年们好像装了雷达一样，西域食铺一打开门，他们就闻着味儿蜂拥而至。风味独特的烤羊肉外脆里嫩，吃一口唇齿留香。刚烤好的羊肉串冒着热气，滋滋地要往外冒油。少年们人人手握一大把羊肉串，端起香醇适口的马奶酒仰头一喝，好不惬意！
马奶酒是种花国蒙古族的美食，为了帮助萨比尔在咸阳立足，嬴静特意传授给他制作的方子。这种奶酒的制作过程并不复杂，除了马奶，还可以用羊奶、牛奶、骆驼奶制作。按照嬴静的指导，萨比尔把鲜奶装进牛皮水袋中，用木棍在里面反复搅动，使温度升高，牛奶发酵并分层。最后，奶酪沉积在下面，上浮的乳清便是酸甜可口的马奶酒。
临近中午，烤肉还剩下一些，马奶酒已经卖完了。萨比尔打算关铺子，自己前往咸阳城郊区的马场里面买马奶。
“萨比尔大哥，不如我帮你再看一会儿铺子吧，烤肉没卖完怪可惜的。”今天都是萨比尔忙着切肉烤肉，梁玉儿没有帮上些什么忙，她惭愧极了。于是，她主动申请要看铺子，想要证明自己不是吃白饭的。
萨比尔不放心，梁玉儿独自一人留在铺子里怎么行！万一遇到了登徒子怎么办？
但是梁玉儿十分倔强，一直坚持要帮他干活，如果不让她看铺子，她干脆离开好了。她梁玉儿可不是光靠男人才能生存的！她想要养活自己！
萨比尔无奈，只好把铺子继续开起来。为了安全，他不仅让梁玉儿戴上脸纱，挡一下花容月貌的脸，还到附近的豆记跟伙计说了一声，如果梁玉儿有危险，一定要过来帮忙！
这会儿无人光顾，梁玉儿忍不住哼起来各种舞曲，腰上还一扭一扭，做起了各种舞蹈动作。片刻，她越跳越起劲，裙摆像蝴蝶一样翻飞，眼神中光彩流动，衬得这间简陋的食铺，如皇宫般富丽堂皇。
她跳得开心，却不料到惹来了麻烦。
一个穿着黄色衣服的小青年，看到美人，调戏之心蠢蠢欲动。“呦，哪儿来小娘子，腰扭得好骚啊！”他伸出一双咸猪手，想要把梁玉儿的面纱扯下来。
梁玉儿不悦，侧身一闪，瞪了他一眼。“关店了，客官慢走不送，这儿的东西都卖完了。”要点脸吧，都赶客了，还不快走！
不过她低估了色狼的不要脸程度，刚才那一瞪眼，看得小青年浑身都酥了。梁玉儿不知道，她眼尾的一点红印，衬得她更加迷人，瞪眼的动作跟抛媚眼没什么区别。
被电到的小青年，看到美人销魂的眼神，更要赖死不走了。他浪里个浪，想要做色狼的想法更加坚定。他的咸猪手伸得更前了，想要搂住梁玉儿的腰。梁玉儿躲闪不过，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逞强看铺，正当她心中绝望之时，一道清脆的童声拯救了她：
“你在干什么？住手！”
有人要调戏女性，身为咸阳市民的嬴静当然要见义勇为！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她刚从豆记出来，就遇到这样一幕。定睛一看，居然还是熟人梁玉儿！
一瞧，是个小女孩在制止自己，前一瞬间有点心虚的小青年，又开始色胆包天。他叉着腰，牛气冲天地说：“你这个小屁孩不住家里呆，竟然敢坏小爷我的好事？找死吧你！”
一旁的便衣随从，看到有人敢辱骂公主，立刻上前，要把这名身穿黄衣的小青年抓起来。被抓时，这名小青年心中不服，嘴里一直嚷嚷：“我爹是李钢！你们敢动我，我让我爹把你们都抓到大牢里！”
呵呵，嬴静长那么大，还第一次看到有人跟她拼爹呢。
她骄傲地抬起头，跟便衣随从说；“你们告诉她，我到底是谁？”
“我们的主子是大秦的公主！”
“我们的公主是陛下唯一的女儿！”
“瞅见旁边的豆记没，就是我们公主开的！做菜超好吃！”
嗯……似乎最后那句画风有点偏？不过也没关系啦。炫了一把身份的嬴静，看到小青年似乎不信，从衣袖里面掏出一个做工精美的黄金卡片。
豆记的常客都知道，咸阳顶级贵妇们人手一枚鎏金美人卡，而作为主人的公主殿下，则持有一枚金镶玉美人卡。据说，公主的那枚美人卡，身上的美人图案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白玉镶嵌上去。不过见过的人不多，公主很少向别人炫耀这枚金镶玉美人卡。
看到抽卡的嬴静，这个小青年彻底瘫在了地上。他只是想调戏一下美人，却不想得罪了公主！天呐，他还不想死！公主不要把他砍头啊啊啊啊！
嬴静在一旁瞅着这个十几岁的小青年，哭得一脸鼻涕，裤子也尿湿了，真是惨啊。她原本想要重重惩罚他的心思，也减了几分。如果在种花国，这个小青年应该还是初中没毕业的年纪吧。
不过不罚不行，当街调戏女性，一定要好好惩戒一番！
“我要罚你做三件事：第一件事，你要向这位姑娘道歉，亲自写下万字的道歉文书，不可找人代笔，五天之后我会来查收，你可能做到？”
“能，能，小的能做到！”第一个要求并不难，小青年连忙答应。
“第二件事，你要写十封推荐信，邀请十个朋友来西域食铺吃饭。朋友来了吃饭才算，不来就不作数。”
“行，能做到。”小青年连连点头，写就写吧，虽然在朋友圈里有点丢脸，但还是保命要紧啊。
“第三件事，是罚你每天中午，把豆记附近这条大街都打扫一遍。为期一个月，可能做到？”既然中午闲得调戏别人，那就忙起来吧。
“这……这……”小青年满脸尴尬，说不出话来，扫大街？那太丢脸了！
嬴静听到他不乐意，眉毛一挑，吓得他赶紧应承下来。
这位“我爹叫李钢”的小青年，经过一番改造，会变成什么样子，暂且不提。
片刻后，远远听闻出事了，萨比尔慌得马奶都快洒光了，飞快地跑回铺子里。他又悔又怕，紧紧地抱住梁玉儿，再三确认过梁玉儿没有受到伤害，才松开了手。
犹豫了一会儿，他鼓起勇气说；“玉儿，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梁玉儿太美好了，以后肯定会有更多人喜欢她。经过中午这一回，他等不及了，决心表白，自私地想要把她牢牢地拴在身边。
梁玉儿羞得满脸通红，她垂下了眼，只是轻轻说了两句：“答应你可以，但是我有一点要求：我喜欢跳舞，即使在成亲后也希望能表演舞蹈，你不能阻挠我。如果做不到，我离开便是。”
中午在危险发生时，她首先想到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灰绿色的双眼。她确信自己有点喜欢他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谁不是嫁呢？大概，嫁给这个大傻子，还不坏？
萨比尔用力地点头，答应了梁玉儿的要求，笑得像个真&#183;大傻子一样开心。
龟兹人大多数热情爱舞，萨比尔自然是善舞之人。小时候家里还没有败落的时候，阿娜（母亲）每逢高兴，也喜欢在众人面前翩翩起舞。年幼的他嘻嘻地笑着，也跟着众人一起挺胸，旋转，举着小手跳起舞来。
没过多久，咸阳人就发现了，那家很火爆的西域食铺，多了一位美丽神秘的老板娘。她总是带着面纱，眼角的红痣衬得她妩媚非常。她很喜欢跳舞，不仅会跳时兴的舞蹈，还会跳据说是西域那边的龟兹舞。
不过，她不会轻易跳舞。只有老板在的时候，她才会兴致勃勃地跳上一曲。老板十分疼爱她，给她砌了一个小舞台。每逢聊到兴处，夫妻俩人都会上台共舞。他们的舞姿，深情优美，充满异域风情，引得无数咸阳少年争相一观，因此成为咸阳一景。

第21章 番外：娱乐圈大佬
唐朝白居易的《胡旋女》有云：
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
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
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人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
梁玉儿本身精通盘鼓舞，又在萨比尔的指导下学习了龟兹舞蹈的精髓，不到半年，夫妻俩就创造出急速旋转、动作轻盈的胡旋舞。美丽的舞女在鼓乐声中起舞，像飘在空中的雪花，连飞奔的车轮都不如她疾速。她转啊转啊，仿佛不知道疲倦，转眼间已经转过千万圈。
因为节奏明快，旋如飘雪，胡旋舞在梁玉儿第一次登台表演后，就在咸阳城内爆火。秦人纷纷以观舞为荣，连带着西域食铺的营业额大幅度上升。
为了追逐时髦，章台街（歌舞伎一条街）的网红小姐姐们纷纷找上门来，要想拜师学舞。梁玉儿欣然接受，认真教导，连带萨比尔也被小姐姐们亲切地称呼为“师爹”。一时，萨比尔夫妻弟子无数，只要萨比尔到章台街的乐户家里送外卖，必定会有无数貌美小姐姐从窗户中伸出头来，热切的打招呼“师爹！”“师爹！”
因为在咸阳城内卖着独具风味的烤羊肉串和马奶酒，萨比尔很快就攒到了一笔启动资金。他知道梁玉儿很喜欢跳舞，又喜欢传授舞蹈，便在咸阳城中买了一间更大的院子，支持梁玉儿的事业。
这样，咸阳娱乐产业的霸主——西域娱乐有限公司，就形成了雏形。
五年后
“第一排第三个，你的手太低了，抬高点！”
“最后面那个穿黄色衣服的，对，你的动作有力点行不行？早上没吃饭吗？”
“对，对，就是这个节奏，大家跳起来，活力一点！”
已经是娱乐圈大佬的萨比尔，在公主嬴静的建议下，在咸阳城内重金打造一个叫做“明日偶像”的造星节目，要选出咸阳城内最多才多艺的美人。年度决赛后投票最多的七位美人，不仅能签约成为西域娱乐的艺人，还能获得咸阳城商家提供的数十个商演机会，名利双收。
一时间，咸阳城内无数少男少女为之着迷。年轻人们争相为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打call，不仅在同龄人的圈子里面拉票，还要求父母叔伯也为女神们投上一票。
之前，好多父母辈的老古板们，认为“明日偶像”哗众取宠，一看，真香！
瞅瞅，那个清风楼的林姗姗，跳起舞来气场全开，把隔壁明月楼的李艳儿都比下去了。
还有，那个翠绮阁的舒珍珍唱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调都歪到天上去了，家里婆娘都唱得比她好听！
哇，那个穿红衣服的刘小雨身材好劲爆啊！衬得旁边的吴诗诗跟竹竿一样！
在咸阳闹市的节目舞台下，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女神们的表演，看到兴起，还要评上一评。
十多岁的少年们，脾气就火爆多了。什么？你居然喜欢那个那个丑不拉叽的张湖儿？她长得萌？
她萌不萌，我不知道，不过你眼瞎，我倒看出来了。
意见不合，少年们在台下动气手来，也是常有的事。萨比尔为了这件事，也是苦恼了很久。众人喜欢他的节目，当然是好事，但是动手闹起来，那也太难看了。
嬴静想了想，提了个建议：“以后要是谁还敢动手，就取消他的投票资格，一整季节目都不许他投票。”
“明日偶像”这个节目的唱票环节，都会念出投票人的昵称或者名字，宣布这个新规则后，台下的动手事件明显减少。作为一个混圈的时髦青年，朋友们没听到自己投票，多丢人啊！
萨比尔，身为娱乐圈大佬的你，身边诱惑你的美人是不是特别多啊？
那当然是多啊！
成为西域娱乐的总裁后，想要通过萨比尔上位的美人，一年里面没有十个，也有七、八个。那么多美女投怀送抱，说不心动，那是假话。不过只要想到梁玉儿的笑脸，他就不喜欢那些满身脂粉的美人了，他想让梁玉儿一直开心地笑着，笑得和雪山上的塔格莱力斯（雪莲花）一样美丽。
十年后，几乎为舞蹈事业贡献一生的梁玉儿，终于离开了她心爱的舞台，以三十岁的高龄，为萨比尔诞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萨比尔很喜欢这个女儿，他给她取名叫做曼丽坎木（寓意公主），希望她一辈子都能过得像公主一样无忧无虑，自由快乐。
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的美好祝福，长大后的曼丽坎木五官深邃，一双绿葡萄般透亮的眼睛，能让人不自觉沉迷于她的风情当中。十六的时候，她嫁给了长公主嬴静的儿子窦宇，被心爱的男人捧在手心，宠成了一辈子的小公主。
这辈子，本想着生三四个巴朗（男孩）的萨比尔，终究只有一个女儿。
老得连羊肉都啃不动的时候，头发灰白的梁玉儿，拉着萨比尔的手，问他：“这一辈子，我没能给你生三四个儿子，娶我，你后悔过吗？”
萨比尔握紧了妻子的手，摇了摇头，他一点都不后悔。他还记得几十年前的咸阳宫大殿里，那个穿着粉红色舞衣，在鼓上跳舞的年轻姑娘。她的笑容里面洋溢着青春，散发着对舞蹈的热爱。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他有点喜欢上这个美丽的姑娘。知道她喜欢舞蹈，他就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创办了这家西域娱乐，好让她的笑，她的舞，能传遍到整个关中、甚至整个大秦。
“外祖父，外祖父，你给我讲讲你年轻时候的故事吧！”
“我偷偷告诉你哦，我当年可是把你外祖母从皇帝手里抢过来的……”
一旁的梁玉儿没有理会萨比尔胡扯，她笑了笑，理了理头发，拿出小镜子一照。很好，今天又是一个美丽的小老太婆。她又在唇上淡淡地抹了层胭脂，提着包包，兴冲冲地出门了。
她，如今可是咸阳广场舞老人大队的领舞！
哼，在跳舞这方面，她敢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没瞧见，年轻时候当过“明日偶像”，风靡万千少男的周老太太，也得乖乖跟在她后面跳广场舞！

第22章 冬日野餐
又到了旬休日，难得阳光明媚，天朗气清，适合出游，嬴静提议去咸阳附近的渭水边上野餐游玩。嬴荣和窦原两个被学习压得喘不过气的小学生，自然无所不允。
渭水是黄河最大的支流，流经咸阳附近，盛产肥美的大鱼和各类虾蟹水产。秦朝的渭水河边还栽种着荷花，每逢夏日，舒展的荷叶几乎能铺满整个河面。可惜现在不是赏荷的季节，水面上只剩下一些干枯的荷叶杆子。
不过能和公主出来约会，窦原已经很开心啦。当然，如果嬴荣不来当电灯泡，他会更开心的。诗经名篇《关雎》描写的是心上人在河边采莲的美丽景象，带着约会的美好心情，窦原很应景地在马车上放声歌唱: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关关和鸣的雎鸠哟，在河流中小洲互相依偎。美丽温柔的姑娘哟，真是君子好伴侣啊。参差不齐的莲蓬，被姑娘从左边、右边不停地采。美丽温柔的姑娘哟，我在梦中醒来都难以忘记她啊。
窦原唱得很卖力，青春期的少年声音并不好听，但胜在感情相当充沛。嬴静和嬴荣两兄妹，本着鼓励同学的心情，大声喝彩！一时间，路上欢声笑语一片，也是相当自在。
到了河边，自然有侍卫们为他们捕来新鲜的大鱼。河水湍急，健壮的青年侍卫光着膀子，在河中围成一圈，撒开大网。岸上，嬴静带领着好几个年轻宫女，拿出好几只腌制好的整鸡，架上烤架，等待着吃烤鸡。
这次野餐吃的烤鸡，是属于偏甜的蜜汁风味。在出游前两天，嬴静就专门挑选了肉质细嫩的童子鸡，处理干净后佐以姜葱、花椒、饴糖、豆酱、盐、酒进行腌制。幸好现在天气转凉，鸡肉不容易腐败，为了更加入味，腌制过程长达一天。一天后，宫女们将腌好的童子鸡用绳子捆绑，挂在小厨房的房梁上晾干表皮。
看着火候差不多，在火舌的进攻下，鸡身泛着金黄色的油光，嬴静开始了蜜汁烤鸡的最关键一步：“松儿，快，再刷一次蜂蜜！”
为了保证蜜汁烤鸡的甜香味，在烤制之前，嬴静已经吩咐宫女松儿刷过一次蜂蜜。但是想要吃到外脆里嫩的鸡肉，只刷一次蜂蜜是不够的。宫女松儿领命，拿起刷子蘸过蜂蜜，又在烤鸡的表面薄薄地刷上一层。
蜂蜜的甜蜜附在烤鸡上，配合着火力的加持，融合成一种近似焦糖的诱人味道。整只蜜汁烤鸡，色泽红亮，用小刀在鸡身上一敲，可以听到“咚咚咚”的脆皮声音。
嬴荣夹了一块鸡腿肉，浓郁的鸡肉香味在他的口中化开，鲜甜无比。唇齿之间，还可以听到酥脆的鸡皮，在咀嚼下发出了“咔嗞”“咔嗞”的声音。
天呐，这肯定不是我！
我这种讲究礼仪的高贵皇子，是不可能吃得那么大声的！
嬴荣一边吃着，一边捂住嘴巴，被人听到吃东西那么大声，真是太丢人了。即使如此，他吃鸡速度一点都不慢，还专挑脆皮最多、最肥美的鸡肚子夹！
吃着烤鸡，健壮的侍卫们也举着一条条大鱼，像打了胜仗的勇士一样回到了岸上，受到众人的热烈欢迎。
天气有点冷，喝口热乎乎的豆腐鱼汤，既能品出鱼肉的鲜味，还能暖胃。这回放的豆腐不是一般的豆腐，而是冻豆腐。冻豆腐上面有着疏松的小孔，能更多地吸收鲜美的鱼汤。奶白色的鱼汤上面浮着一星星油花和绿色的葱末，煎得焦黄的鱼肉在碗底下沉着。
嬴静端起小碗，喝了一口鱼汤，忍不住“啊”地长叹一声，实在是太舒服了。今天中午虽然有太阳，但是时值初冬，还是隐隐有一股寒意。微微烫口的鱼汤里面放了生姜，喝过后浑身都是暖洋洋的。
出来野餐，除了蜜汁烤鸡和豆腐鱼头汤这两样，没有甜品怎么行？
宫女松儿打开红木漆盒，递过来一碟乳黄色的莲子糕。熬了一天的莲子蓉，被模子压成花朵形状，顺滑细腻，入口即化。与饴糖的热情相拥，让它更加香软，浓浓的莲子香味仿佛把人带回到夏日的渭水河边。而且因为气温比较低，莲子糕入口变得更加凉爽，和种花国的冰皮月饼有异曲同工之妙。咽到腹中后，刚刚吃过烤鸡而带来的上火不适，被清热降火的莲子解了大半。
诚然，嬴静并不是喜欢自己吃着、让别人看着的变态。她和小伙伴们人小，吃得不多，没一会儿就吃得肚子饱饱了。她挥了挥手，让宫女和侍卫退下去吃饭。
她特意带来了多余的鸡肉和豆腐，让宫女们继续制作，供她们和侍卫们食用。而且，侍卫们在这么冷的天气下水捕鱼，嬴静担心他们受寒，还特意多给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生姜，让他们驱驱寒意。一时间，众人眉开眼笑，纷纷向主子们行礼道谢。
太好啦！公主请他们吃饭！
不但有又甜又酥的烤鸡！还有热气腾腾的鱼汤！
宫里谁人不知明华宫的公主是天上善灶的仙子，跟着公主，有肉吃！为了夺得这次和公主一起出游的机会，侍卫们抢得都快要打破头了。今天能来伴驾的十名侍卫，都是好不容易争取才得到机会的。他们，是宫中比武大赛的前十名！
片刻后，河岸上越发浓郁的烤鸡香味和鱼汤香味化成一道白烟，笼罩住整个河岸。嬴静站在黄河边上，有感而发，还颇有兴致地放开嗓子，唱起了前世的经典歌曲：
“大河向东流呀，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嘿嘿，参北斗呀，生死之交一碗酒哇！说走咱就走啊，你有我有全都有啊……嘿呀，依儿呀，哎嘿哎嘿依儿呀！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呀，风风火火闯大秦哇！”
“好！”
“唱得很棒！”
“姝姝好厉害！”
生性豪爽大气的咸阳人，对于这首歌，都十分喜欢。公主（姝姝）编的歌词真是太合他们的心意了！相隔千年的文化差异，并不阻碍秦人理解这首歌的精髓。尤其是热血好武的侍卫们，对这首歌喜欢得更甚。他们觉得，这首歌比那些咿咿呀呀的诗经好听多了，多爽快啊，该出手时就出手！
吃过午饭，把河滩收拾干净干净，再三确认过火苗都扑灭后，嬴静一行人就开始了回家的旅程。
侍卫们驾着马车，纵情高歌中午学会的“大河向东流”，一点儿也不亚于后世种花国卡啦OK里面的麦霸。可惜，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唱得跟破铜锣一样，引得后面的嬴荣三人和宫女们嗤嗤发笑。
突然，行驶中的马车来了个急刹车，侍卫们的歌声也戛然而止。
嬴静的体重最轻，在刹车的那一瞬间，她身体往前一倾，差点要摔倒。身旁的嬴荣和窦原赶紧一人拉她一边，把她扶回了座位上。嬴荣张开嘴皮子，正要问问是什么情况，只听得马车外传来一把陌生的苍老声音: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请救救我们吧！”

第23章 救救孩子吧
救命？
这是怎么回事呀？死人啦？有冤案啦？
前世看多了包青天、狄仁杰等一系列断案神剧，嬴静的猜测也是很传奇类的。
被点名的嬴静从马车上走了下来，只见地上跪着一个穿着单薄、头发灰白的老翁，不停地磕头喊救命。
嬴静让侍卫们把老翁扶起来好好说话，看他在风中冷得发抖，又吩咐侍女们给他递上一盏热茶。
老翁接过茶水，嘴上不住地道谢。他用衣袖擦了把脸，又接着说：
“公主殿下，小人是渭水附近大河村的张大勇。中午的时候远远听到河岸上有人声，又看到公主的车驾，小人就特来向公主求情。公主慈善，豆记向我们村子里大量收购鲜鱼，本来是件好事。
可是最近天冷，活鱼出水没两刻钟就要不行了，豆记不收死鱼，村里人换不来银钱，孩子们的冬衣还没有着落呢，那么冷的天，孩子们冻得脸上发青。公主您看，能不能让豆记通融一下啊，也收一下死鱼啊。”
老翁说得一脸可怜凄惨，还挤出两滴眼泪。为了增加可信程度，他还捧着热茶，不停地哆嗦。
嬴静听着，刚开始还是挺同情这位老翁的，但是听到后来，她的心里有点生气了。这哪里是救命？分明是看着她人小脸皮薄，好让她做冤大头！
豆记作为咸阳城的高档食肆，只收购活鱼这一条规定，是嬴静和窦原商量着定下来的。死鱼和现杀的活鱼，滋味相差甚远，为了保证菜品的味道，这一条规定是不可改的。
没见着，咸阳城其他酒楼也供应酸菜鱼，但是味道总不如豆记，除了因为豆记有改良版酸菜，还因为豆记只选用最鲜活的大鱼！
豆记还没向大河村收购鲜鱼的时候，村民们冬天的日子就过不下去啦？死鱼就卖不出去啦？豆记支付给村民们的买鱼钱，是其他酒楼的三倍，还不知足？还想用三倍的价格卖死鱼？
嬴静的小嘴紧紧地抿着，神色十分不悦。她知道，以往的冬天，渭水附近的村民们，会背着冻得硬邦邦的大鱼，走街串巷地叫卖，根本不会弄到孩子们没有冬衣可穿的地步。如今看来，这位老翁言过其实，她姑且听听就算了，不必放在心上。
嬴静没有说些什么，来上这么一遭，今天出游的好心情，全部都被破坏掉了。她回头走上马车，想要开口吩咐侍卫们赶车回宫。
那名老翁瞧着公主不高兴，连忙整个人趴在马车前，想要挡住不让嬴静一行人离开。他的确是夸大其词，想着公主年幼爱面子，说不定就同意了呢。没成想，公主看穿了他的私心，根本就不搭理他。
这怎么行？他还指望着多卖点钱，给家里的孙子看病啊！
铁蛋病得那么重，整天咳嗽不停，小脸一天比一天瘦。之前到城里叫卖冻鱼的钱，压根就不够给铁蛋看病。无奈之下，他才出此下策，企图多换些钱来。
“公主，公主，小人说实话，请听小人一言！刚刚小的的确存了蒙骗之心，可这也是没有办法啊！刚入冬日，家里的孙儿就患上了伤寒，整日咳嗽不停。
城里药贵，卖冻鱼换来的钱，还不够铁蛋吃两副药。这几日更加冷，铁蛋吃得更少，眼看就熬不下去了。求公主救救孩子吧！救救铁蛋吧！”
原来是有一个小孩子生病了吗？
听到这里，嬴静的脸色缓和了一下。不过鉴于刚才这位老翁欺骗她的行为，她觉得不可尽信。
听完全程的嬴荣，明白妹妹的意思，他吩咐老翁带路，让侍卫们驾车进入大河村，看看事情的真假。
一刻钟后，十几匹神骏的褐色大马，拉着三辆刻有云纹和夔龙纹的青铜马车，“踢踢踏踏”地走进了大河村。这对于大河村的村民而言，可是件新鲜事。
天呐，居然有贵人们来到他们的村子！
孩子们见到如此豪华的马车，脸上好奇，却远远地围着，却不敢上前。爹娘说了，这可都是些贵人！要是得罪了贵人，他们全家都得倒霉吃苦！
嬴荣仔细看了看村里的孩子们，他们身上都裹着填充了杨絮或柳絮的麻衣，脚上穿着脏脏的布鞋。虽说肯定不如他身上的鹿皮小袄暖和，但也没有老翁说的那么凄惨可怜。
嬴静想亲自去看看老翁孙儿铁蛋的病情，不料被嬴荣和窦原双双拉住了。
在这个时代，伤寒是一种能致人于死地的大病，传染性极强，好多几岁的小孩子因为患上伤寒，都不幸地离开了人世。嬴荣和窦原对嬴静都极其疼爱，当然不能让她冒这个险。
无奈之下，嬴静让最强壮的侍卫进屋去查看，看看老翁的孙儿是否真的患上了重病。
一会儿后，侍卫从草屋里面出来，认真回忆着铁蛋的病情特征：
“回禀三皇子殿下和公主殿下，铁蛋确实患有伤寒。奴婢观察，他不停地咳嗽，咽喉发痒，鼻子堵塞，舌苔发白。而且铁蛋他娘也说，铁蛋是从初十那天下水玩耍，回来后才开始流清鼻涕，痰也是清的。”
哦？清痰清涕？舌苔白色？冬天下水？
多半是风寒感冒！
嬴静听到侍卫的回复，若是属实，那铁蛋是因受凉而患上风寒咳嗽。她又向老翁要来城里大夫抓的药包，可以分辨出里面有菊花、桑叶、枸杞、甘草等物。
怪不得铁蛋病了那么久都不好！
无良大夫给风寒感冒患者，开医治风热感冒的药方啊！这岂不是雪上加霜吗！
嬴静想了想，向老翁问:“你们家里有花椒吗？”
“有的，有的。”
“我打算传授给你们一个方子，治疗铁蛋这种病的。如果连吃三天，早晚各一次，应该能对症治好。”
嬴静想起前世她好几次患上风寒感冒，多亏了邻居的陈阿婆做的冰糖花椒蒸梨，每次效果都很不错，她吃三四天就好了。她打算用这个简单易学的方子，救救铁蛋。
“你们把梨子带皮洗净，靠近果柄的地方切开，把梨核挖掉，再放入花椒粒。哦，梨子我待会儿会让宫人送来，不过这不是白给的，我要带走几条大冻鱼。”怕日后经常被人当作冤大头的嬴静，打算以物易物，不能白送。老翁家里穷，意思意思收几条鱼就算了。
治病要用梨子，可把老翁的脸愁得都要皱起来了。在这冬天买梨子可不便宜，家里的钱已经花光了，没钱买梨子。紧接着他又听到，公主同意用冻鱼换梨子，他的心又放了下来，脸上也挤出一丝微笑。
老翁的心情可谓几起几伏，嬴静没有放在心上，她顿了顿，又继续说:
“然后你们把切下来的果柄盖上，用竹签固定后，开水上锅蒸二十分钟。早晚让铁蛋各吃一个，蒸出来的汤汁也要喝掉。”
这个方子不复杂，看到嬴静信心十足的样子，老翁也觉得孙儿的病有救了。最近几日他照顾孙儿，并没有打鱼。不过大河村里家家有鱼，他去邻居家顺利借来几条大冻鱼，高高兴兴地递给了那个最强壮的侍卫。
回宫后，嬴荣三人都看不上这些冻鱼，他们让侍卫们把冻鱼都分了，进屋观察病情的那位侍卫能多分两条。
傍晚，侍卫们回忆着中午的那顿美餐，提着冻得硬邦邦的大鱼回家，别提多开心了。
同时，大河村的老翁一家也很开心，铁蛋的咳嗽有好转了。
宫人们送来一篮子大雪梨后，铁蛋她娘连忙把花椒雪梨蒸好，一勺一勺地喂给了铁蛋。
刚开始吃的时候，花椒味比较重，有点麻麻的，并不十分好吃。可是习惯了那股花椒味后，铁蛋品出了梨子的香甜，长大了小嘴，好像嗷嗷待哺的小鸟一样急切。
公主送来的梨子太好吃了！长这么大，铁蛋还没有吃过这么甜的梨子！
这一篮子大雪梨，成为了病号铁蛋的专属。连他颇受宠爱的小弟弟狗娃，都没能吃上一口。
三岁的狗娃围在床边，看着铁蛋一口接一口地吃着梨子，馋得口水都流到衣服上了。铁蛋享受着弟弟羡慕的目光，觉得碗里面的梨子更加甜了。
铁蛋他娘见不得狗娃的馋样，待铁蛋吃完后，把碗中的一小口汤汁给狗娃喝了。
“哇哇哇！”尝到梨汁的狗娃嘴巴一撇，更加委屈得大哭。
这真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哥哥能天天吃上甜甜的蒸梨！我也想要天天吃梨！
十多年后，咸阳的人口快速增长，造成果蔬需求急剧上升，这对咸阳周边的农村造成了很大压力。
为了满足人们餐桌上的需要，嬴静大力支持在郊区搞农副产品基地建设，鼓励村民们大量种植蔬菜水果。
其中，大河村的张铁蛋和张狗娃两兄弟，第一个站了出来，承包了两座山头，就要种植梨子！
他们两兄弟一边打鱼，一边往山上栽种果树。在他们的精心伺候下，两年后，梨树回报给他们几千斤爽口多汁的大雪梨，让他们赚了好大一笔钱，笑得合不拢嘴。
因为他们家的梨子特别甜（两兄弟用卖不出去的死鱼沤肥），他们家的梨子走进了咸阳贵族的餐桌上，两兄弟也成为了远近闻名的“雪梨大王”！
后来，有人问他们俩人为什么喜欢种梨子。
嬴静送梨子治病的这回事，已经被年幼的他们忘记了。不过他们一直记得梨子的好滋味，梨子很甜！特别好吃！

第24章 大秦有神功
回到宫中，嬴静想起白天发生的一切，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没想到，在现代人看来，并不可怕的感冒，在秦朝这个年代，居然能拖垮一个家庭，甚至还夺人性命。如今大秦的生产水平不高，想要像种花国一样进行医保补贴，并不靠谱。她不甘心，想要做点什么，帮助像铁蛋这样的小孩子，远离疾病的困扰。
不想花钱？还不生病？
那只能是风靡种花国数十年的中小学生广播体操了！
“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广播体操，舞动青春，现在开始！预备节，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
回忆着读高中时候的广播体操，嬴静的四肢比划了起来。没一会儿，她的额前就冒出了一层薄汗，身上也是暖洋洋的。
此事大有可为！
咸阳宫
“父皇，父皇，我想要找侍卫们，设计一套能强身健体的广播体操，让全天下的小朋友们都跟着练！今天在大河村，我看到一个叫铁蛋的小孩子，他病得都下不来床了，多可怜啊！呜呜呜呜呜……”
嬴静趴在父皇嬴礼的怀里面撒娇，为了博同情，她眨着猫儿似的眼睛，硬是挤出了几滴眼泪。
这可把皇帝嬴礼心疼坏了！
天呐，他的乖女都吓得哭了！
什么广播体操，推广！一定推广！
宠女狂魔嬴礼，抱着嬴静举高高，再三和她保证，一定会把这个广播体操，推广到全天下的小朋友都会练。反正不怎么花钱，写个布告，派些侍卫示范一下就成，他是愿意答应的。
嬴静看心愿达成，心里高兴，面上顿时收起了伤心的表情。她坐在父亲的怀里，吃了两块小点心，父女俩又聊了一会儿天，心情颇美地结束了这次会面。
女儿离开后，皇帝嬴礼寻思，在民间推广广播体操这个事儿，能帮助百姓们锻炼身体，确实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但至于怎样推广才能达到最佳效果，那就是值得认真思考的事情了。
三天后
前来咸阳宫开会的大臣们，发现陛下在大殿前面比划着什么。看着好像是在打拳，又加入了跳跃、踢腿、伸腰、扩胸等动作，陛下身姿矫健，看起来有点厉害啊！
不明觉厉，他们赶紧向陛下身边的侍卫打听，这个到底是什么呀。
“哦，偷偷告诉您，原来这个东西是叫广播体操。不但能强身健体，还能延年益寿！据说是一位年过八旬的高人编的，他是战国名医扁鹊的孙子！他们家每一代人，都活了将近一百岁！”侍卫李庆故作神秘地向一位大臣挤眉弄眼，刻意压低了声音说话。
延年益寿！这可是连始皇帝都梦寐以求的事情！
大臣们惊得捂住了嘴巴，眼睛瞪得都快要上天。没想到，陛下竟然偷偷在练这种好东西！
趁着还没有开始政务会议，他们给李庆塞过去一颗浑圆雪白的珍珠，让他交班后到他们的府上吃顿“便饭”。既然有如此神功，他们当然要跟着练，他们也想要长命百岁哇！
这天晚上，皇帝嬴礼的书案前放着那颗明珠，又多了几枚做工精美的玉佩。他看了看，满意地笑了。
半个月后
大臣们日日习得广播体操后，确实精神头好了许多，感觉浑身舒坦了不少。他们把这套广播体操传授给自己的家人，也得到了一致好评。
“练了这个之后，吃饭都香了。配着豆记的卤肘子，我能吃一个半大馒头！”年近六十的老父亲如是说，他脸色红润，声音洪亮。
之前，他天天吃过饭后，不是坐着就是躺着，面色发黄，胃口也提不起来。儿子教给他这套广播体操后，他很有兴致，闲着无事就练上几回，就当是个消遣，好打发时间。
不曾想，陛下练的神功，竟真的有效果！练了几日，他的老腿就没那么酸了，常年疼痛的胳膊也能抬高一点，睡得也香甜一些。
察觉到好处，他更加积极，还带着小孙子惠儿一起练习。小惠儿以前一到冬天就经常咳嗽，早晚锻炼广播体操后，咳嗽的次数减少了一点。
惠儿他娘，在豆记和贵妇姐妹团成员喝下午茶的时候，听闻宫中有个“蜂蜜炖雪梨”的方子，治疗小儿咳嗽特别好。小惠儿吃过几天，在今年的冬天，再也没有犯过咳嗽了。
这样的情况，并不止一家。白给的东西不稀罕，偷偷学来的才是真宝贵呢。
皇帝嬴礼深谙此道，又等了半个月，“陛下神功”已偷偷排上了咸阳热搜榜的末尾。他见时机已到，就派来二十多个孔武有力的侍卫，组成“广播体操”小队，在咸阳城的大街上传授广播体操。
三庙街
辰时（上午八点），三个身穿制服的侍卫，在布告栏上贴出了一张告示，大声宣读：
“大家，大家，安静一下！安静一下！陛下今天特意写来布告，派我们来给大家传播一套广播体操。哦，什么是广播体操啊？就是广泛传播，能强身健体的一套动作！
练了之后，孩子们身体能变好，能少生病，还不用花钱吃药。这不比什么都强？怎么练？每日辰时我们都会来到这个地方，给大家传授这套广播体操。记得把家里的孩子都喊过来，过时不候！”
一听如此，百姓们都震惊了，陛下居然把延年益寿的神功传授给他们！
他们早就听闻，陛下在宫里练一套能医百病的功夫，好些个贵族老爷们也偷偷学来跟着练，听说效果确实很好。
没看到，太尉大人家里的老父亲吗？
之前好几年，他都窝在家里，几乎没出过门。最近这几日，他天天带着孙儿上豆记吃饭。瞧着他老人家，腿上有劲，气色好，胃口也不差。
豆记招牌的卤肘子，他能吃半个，还能吃上好些馒头，不比年轻人差了。
一时间，百姓们不但喊来家里的子女们，还纷纷呼朋唤友，大人也站在孩子后面跟着学。一大群小学生年纪的孩子们，在侍卫的指挥下从矮到高，排成了一个大方阵。
“舞动青春，现在开始！预备节，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转个圈，接着做，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一位声如洪钟的侍卫，担任播音员，大声喊着广播体操的口令。
至于为什么叫“舞动青春”？这算是嬴静对前世的一点小怀念吧。
侍卫们一节一节地认真教学，连教三遍，百姓们有问题请教，也悉心讲解。尤其是那位担任播音员的侍卫，连喊了近一个小时，声音都嘶哑了。
百姓们见侍卫如此辛苦，纷纷端来凉开水和凳子，供他们休息。一位家里稍微富裕一点的妇女，还给水里面添了些饴糖，端来家里刚做的馒头，要请侍卫们吃。
侍卫们喝过水，吃过两口馒头，又投入了广播体操的教学过程中。
周小牛今天学得很认真，回到家中，他还念念不忘地喊着广播体操的口号。
再过几天，姐姐周小娟就要远嫁到汉中郡的富户家里，因此今天她忙着准备嫁衣，并没有出去学习广播体操。
“姐，你看看，我今天学的广播体操，陛下练了都说好！能强身健体呢！”周小牛拉着姐姐周小娟的衣袖，要把广播体操教给姐姐。
姐姐远嫁，他们一家人只能光是担心，但也照顾不了姐姐。如果姐姐学会了陛下的神功，不怕生病，那就该多好啊。
“姐，你听着，第一节是预备节，你跟着我的口令一起做，一二三四，二二三四……”
周小牛挥动着自己的小胳膊，教得很认真。周小娟感动弟弟心里有她，也跟着动着胳膊，学着广播体操。
嫁到了婆家后，周小娟又向丈夫和公婆传授广播体操。不曾想，居然比陛下的政令还要迅速！
这可把周小娟的婆婆骄傲得不行，周小娟这个咸阳媳妇，当真是娶对了！他们家比别人家早一步学会神功，傍晚街坊们一起练习，她可是当仁不让的领操员！
这可把隔壁的李二嫂子气坏了！哼，就是要气死她！她一向掐尖爱抢风头，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娘，我蒸了些馒头，趁热吃吧，软乎着呢。”周小娟捡起来一筐馒头，出门招呼着婆婆过来吃饭，再次引来了街坊们羡慕的眼神。
李家婆子对着儿媳妇点了点头，又和街坊们约好晚上练功，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
谁都知道，李家这个新娶的咸阳媳妇，没有带来了成堆的金山银山，却带来了咸阳城最新的一些美食做法。她不但会熟练做出滑嫩的豆花，还带来了壮面之法的引子，会揉出软绵绵的馒头和包子！
这在汉中郡，可当真了不得啊！
周小娟自从嫁过来之后，就很受婆家宠爱。丈夫体贴，公婆也不为难她，相比其他被婆婆磋磨的新妇，她过的简直是天上的好日子啊！
她双手各递给公爹和婆婆一个馒头，得到李家婆子满意的眼神。当然，丈夫也不能忽略。周小娟夹给丈夫一块炒得咸香可口的豆干，笑了笑，又摸摸自己的肚子。
这个月的月事，推迟了小半个月还没有来。她想，会不会是有好事情呢？

第25章 室内暖融融
进入了农历十一月，天气越发寒冷。虽然宫人们在内殿燃起来好几个碳炉，但在被窝里的嬴静还是感知到脚底隐隐发寒。
这可怎么是好哇？这冬天的日子也太难熬了。
以往的冬天，她并不觉得如此寒冷难耐。也许是因为最近连连下雪，听宫人们说，湖上已经结了一层薄冰，枝头上的好些鸟儿都被冻死了。
宫中有什么取暖神器？花椒墙啊！
一想到父皇提议给自己居住的偏殿修个花椒墙，嬴静心里就开始暴汗。
取暖用花椒墙？你咋不撒点孜然把自己腌入味啊？
其实，皇帝愿意给嬴静修建花椒墙，那可算得上是万分宠爱了。贵族们将花椒视为一种防寒保暖的材料，捣碎成泥，修建而成的墙壁，是这世间最昂贵的取暖方式。
在宫中，除了皇帝嬴礼的寝宫内装有这种神器，就只剩下皇后大季氏的偏殿内也有一面花椒墙。
前几日，嬴静去过皇后的玉坤宫玩耍过一次，在炭火的烘烤下，墙壁散发的那个味道啊……让她想起了萨比尔在西域食铺卖的羊肉串！
咸阳宫
“父皇，父皇，我不想要花椒墙，想要一个火炕，好不好呀？”
这几天越来越冷了，即使往被子里面塞个铜制小暖炉，也捂不暖里面的温度。难以忍受的嬴静打算把火炕造出来，背靠暖暖的炕面，睡得该多香啊。
想想就觉得十分美好！
还能做成那种，能躺上好几个人的东北大炕！她能在上面打着滚睡！
“火炕是什么？”
“火炕就是在房子里面修建一些烟道，烟火气带着热，能把整个屋子都弄热啦！烟道的一头是灶口，用来生火做饭，另一头是烟口，用来排走烟气。而且，还可以造一个用土垒成的大炕，下面铺了好些烟道，晚上睡觉就会特别暖和！”
皇帝嬴礼听了女儿的解释，脑子不笨的他瞬间就明白了火炕的原理。若是这样安上火炕，不仅能用灶上做饭的热气取暖，还能把烟气都排出去，避免烟毒（一氧化碳）。当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他喜上眉梢，忍不住抱着嬴静亲了几口，女儿真是上天派来的福星！这可帮他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每逢冬天，皇帝嬴礼最怕的事情，就是又有百姓中烟毒身亡的汇报。近日来，咸阳城中百姓们都烧起了炉子取暖，他们烧的碳不好，最是容易引发烟毒。
每年烧炉取暖的人群中，总会有几个人死于烟毒！中毒之后，他们的皮肤变成樱桃红色，即使抢救过来，好些人的脑子已经坏掉了，连自己爹妈是谁都认不出来。
若是这火炕真能做成，那日后百姓过冬，就再也不用怕无声无息地在烟气中死去。这可是值得载入史册的大功一件！
意识到火炕的好处，皇帝嬴礼大手一批，批准了嬴静的新项目申请。他送来了十多个精于建筑的匠人，让他们好好给公主盘炕。
这个时代的匠人们精通鲁班之术，多有巧思，技艺高超。他们听过嬴静的描述后，觉得此事十分可行，便几个人围在一起，不断地研究、探讨盘炕的方法和技术。
嬴静这个半吊子，只会说，不会做。而且她从小生活在城市里面，火炕给她的记忆，仅限于在东北旅游住过的几晚。要让她真刀真枪地指挥匠人们盘火炕，那可不成。
幸好，这些匠人们都是有着真本事的。他们以青砖制坯，添以草木沙土，又配上火炉，最终达到了屋里无烟、温暖如春的美好效果。
不到半个月，他们就真的把火炕做出来了！
皇帝嬴礼躺在炕上，趁着四下无人，还毫无仪态地抠起脚趾来。这个火炕，实在是太舒服了！
窝在上面热乎乎的，连骨头都酥了。他近年来工作压力大，在冬天，颈椎和腰上总会隐隐作痛，躺在炕上暖了一会儿后，身上舒坦多了。如果不是要开政务会议，他都不想要下去！
皇帝嬴礼大方地奖赏给这些匠人们每人五头羊，把他们乐得十分欢喜。有了那么多肉，家里的妻子儿女，这个冬天都算是吃喝不愁了。抽个空回家给孩子们盘个火炕，估计这些小崽子们只想躺着不想下地，连陛下传授的神功都不愿意去练了！
匠人钟有田牵着羊，高高兴兴地回到家，这可把一家子乐坏了！
肉！有肉吃！
大儿子磨刀霍霍，准备杀羊做汤，好让难得回家的父亲补补身子。二儿子烧来热水，正要给羊拔毛。年纪最小的小三也不甘落后，他跑到街上的酒肆，给亲爱的父亲打来了一壶浊酒。
这一晚，钟家人喝上了热乎乎的羊肉汤，又吃上了几块发得蓬松柔软的烙饼。钟有田和大儿子、二儿子推杯换盏，喝起酒来，十分快乐。年幼的小三用筷子偷偷蘸了点酒，把他的小脸辣得皱成一团，引得其他人哈哈大笑。
为了延续欢乐的气氛，饭毕，钟有田又爆出了一个大雷：
“明天我的好友们，会到家里来给屋子盘火炕！能把屋子烧得和春天一样暖和！”
这对于钟家人而言，还是难以想象的天荒夜谈。能温暖如春？多神奇啊！这是神仙才能做得到的吧。
这天晚上，躺在床上的小三，久久不能入眠。爹说了，再过上几天，他就可以睡上暖暖的床，不用再像现在一样，盖着冷硬的被子，冻得瑟瑟发抖。
他想把他最好的朋友——陈小福和陈小桂请来，好好欣赏他的新床，感受一下这难得的暖意。如果陈小鱼也像其他陈姓兄弟一样好脾气，那他就勉为其难，也把陈小鱼请来玩。
三天后，钟小三如愿以偿地赢得了陈姓兄弟羡慕的目光。就连一向与他不和的陈小鱼，也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只求能到小三的新床上玩玩。
小三的新床上热乎乎的，屋子里也暖暖的，不用闻到难闻的烟气。小三他爹还在小三的房间里面安了个小灶口，可以用来烧水温饭。为了给小伙伴们示范，小三装模做样地在小灶口上烤着栗子。
两刻钟后，栗子熟了，爆发出焦糖一样的甜香，羡慕得其他小朋友眼都红了。
一群小孩子们盖着被子，吃着又粉又甜的栗子，有说有笑，其乐无穷。直到听到街上传来自家亲娘的呼唤声，他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小三温暖的小房间。
今天，对于小三来说，是个快活的日子。对于钟有田而言，也是一样。
在嬴静的组织下，匠人们组成了一个“火炕施工队”，为咸阳城的官员和贵族们盘火炕。他们这群施工队的成员们，每天不仅能收取盘炕的费用，还能领到大人们的赏赐。
当然，这盘炕费用，是要和公主五五分。但是赏赐，是完全归属他们的！
大臣们这几日在咸阳宫里面开会，感到殿内气温的上升，他们就打听到陛下得了个叫“火炕”的新事物，不仅暖和，还能防烟毒！
竟然有如此好物，那还等什么？当然要抢啊！
为了抢先盘炕，他们个个都向皇帝嬴礼诉苦:
“陛下，微臣家中的母亲已经年过七旬，夜夜苦寒难熬，睡不着觉啊！”
“陛下，微臣的儿子才刚满月，冷得直发抖，连奶都喝不进去了！”
“陛下，微臣的妻子怀孕八个月了，冷得饭都吃不下了，大夫说在这样下去，胎儿危险啊！”
“陛下，微臣的儿媳妇刚嫁进来，冷得孙子都怀不上了！”
在皇座上的嬴礼一听，心情十分无奈。大家为了抢得盘火炕的机会，也是蛮拼的，这种馊借口都能说得出来。
前面那个说他老娘冷，他还可以理解。后面这几个呢，天冷和怀孕有啥关系啊！
你当朕不知道哇，你家每年冬天闲着没事就造人，生得比我还多，我还没嫉妒呢！
皇帝嬴礼强忍着心里的嫉妒，同意让施工队给家中有老人和幼儿的大臣，首先安排盘炕。至于只会生孩子的那两位，你们就等等吧，孩子出来之后，肯定能用上暖炕的。
一时间，盘炕施工队接来了无数单子，嬴静也赚了个盆满钵满。贵族老爷们用上火炕了，但是百姓在家里面还冷得跺脚呢。
当初只有十多个匠人的火炕施工队，在半个月内，已经发展到有五十人的三个小队。只要家中有两个闲钱，百姓们都争相向施工队发来申请，想要享受一下火炕的舒适。
天呐，这火炕实在是太棒啦！活了那么多年，他们第一次知道在冬天，还有这样的活法。
“你家盘炕了吗？”也取代了“陛下神功”，荣登实时热搜榜的榜首。
至于那些没有能力支付盘炕费用的贫困家庭，嬴静打算按照咸阳户籍，进行抽签，抽取部分家庭，进行盘炕。不过，获得抽签的家庭，这盘炕项目虽不用支付费用。但是他们在之后的好几个月里，都要出力给嬴静打工干活。
吃腻了萝卜、菘菜这几样冬日菜蔬，嬴静的心痒痒的，她想要吃到更多的美食！
她暗暗有一个计划，不但能提供好些个就业岗位，还能促进大秦GDP的增长，丰富人们的餐桌。

第26章 就业项目
火炕的技术被匠人们苏出来后，嬴静打算，在咸阳内新建一个需要用火炕保持温度的作坊——豆芽作坊。
这个作坊，大概需要近五十人，能提供一部分就业岗位。嬴静决定招聘贫困家庭里面的妇女，鼓励她们走出家门。女人们手里有钱，底气也足，女性地位也能提高一些！
天天吃萝卜和菘菜，嬴静早就想念爽脆清甜的豆芽了。醋溜豆芽、清炒豆芽、干煸豆芽、辣呛豆芽……小时候，每逢老师布置动手实践的作业，必会有发豆芽这一项！几天的时间内，就能发出来满满一大盘豆芽。
几块钱一大袋的豆芽，在菜价急升的季节，是麻麻最喜欢做的家常菜！
黄豆豆芽粗壮爽口，绿豆豆芽细腻无渣。尤其是水煮牛肉里面，裹满辣油的豆芽，又脆又辣，是嬴静的最爱！想想都要流口水呀……
之前天气太冷，豆芽不好生长，还容易烂根，所以嬴静的豆芽作坊投资计划，并没有提出来。现在，有了火炕的加持，能大幅度提高室内的温度，正是该发豆芽的好时候！
今天，好多家贫的妇女们，都聚集到城北的一座院子前面，听候管事的吩咐。因为家里享受了免费的火炕，所以她们要来公主的作坊里面上一个月的工，作为回报。
感谢公主，帮他们这些穷人家盘炕，今年的冬天好过多了。家中的老人舒坦了不少，孩子们也不怕在床上冷得睡不着了。
人工不值钱，她们打三个月的工，也挣不来盘一个火炕的钱啊！
而且，她们还听管事说，一个月的工期结束后，公主会雇佣她们继续做工，一个月能挣二十斤粟米。这不少了，能顶上一个壮年男人的工钱呢！
若这话当真，家里的男人就再也不敢小瞧她们了。如果还能有些富余，还能给娘家的爹娘送上几斤粮食！
“你们，你们这三个，是甲组，负责浸泡豆子。”一位白脸无须的管事，指着朱娘子她们几个，给她们安排任务。
“诺。”朱娘子几人心里怀着憧憬，乖巧地点头称是。
“左边这四个，你们是乙组，负责下种，把豆芽放到陶缸里面，不可把豆芽损坏！”
“好的，小人一定用心负责。”
“站在后排的五个，你们是丙组，负责浇水。一般来说，一天浇三四次水就行，不可用太冷的水，要稍温的，如果房间里面温度太低，你们要往火炕加点柴，但也别太热！”
“能做到，能做到的。”
管事分配完任务，妇人们分组站开，各安其职。
朱娘子他们负责的是发豆芽的第一步，管事严肃着脸，一再交代注意事项，弄得她们几个人心里十分紧张，生怕耽误了公主的大事。
豆芽？这是什么？
管事从屋里面提出来一个覆盖着白布的篮子，一掀开白布，吸引住众人的注意力。
只瞧见篮子里面有好多比手指略长、像竹签一样细的根茎。根茎的顶部，是两片分开的豆瓣，有的还长着两片鹅黄色的小叶子。管事们给妇女一人发了几根豆芽，让她们仔细观察，记住这个豆芽的模样。
在管事的指导下，朱娘子从仓库里取来了几斤豆子，准备进行浸泡豆子这一步。
“泡豆子的水不能是凉的，要和你们的体温一样暖和才行，而且要足足浸泡两到三个时辰。当你们发现豆子吸水胀满到两倍大小，但还没有破裂的时候，你们的工作就完成了。然后，你们把豆子交给乙组。”
由于是第一次制作，朱娘子等人没有经验，管事指导得格外认真。怕她们做得不好糟蹋了豆子，管事也没有让她们用太多豆子来发豆芽。
中午，妇女们准备离开作坊，回家吃饭。没想到，管事喊住了她们。
以为自己做错了些什么，她们个个像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一样低头站好，等待着管事的训话。
“公主仁慈，只要你们来做工，中午包饭。今天中午的餐食里面就有豆芽，你们好好尝尝，记住这个味道！若是你们敢辜负公主的恩德，看我不扒了你们的皮！”
白脸管事板着脸，面无表情地向众人宣告这个好消息，但是他带着笑意的眼睛，出卖了他的心情。
公主真是太善良了，居然还包饭！不愧是我粉了那么多年的偶像，心性品德绝对是棒棒棒！
中午这一顿，是朱娘子的记忆中，少数能吃得饱的一餐饭。
她吃了满满两大碗辣呛豆芽，里面还有猪油渣，油水足足的！而且，拳头那么大的馒头，她拿了两个，吃了一个半。剩下的半个，被她偷偷塞到了衣服里面，打算拿回去家里。
家里的闺女太瘦了，长得就跟中午吃的豆芽差不多，瘦不拉几的，她想把这半个馒头留给她补补。
傍晚回到家中，朱娘子掏出来半个馒头，递给了闺女小丫。捂了一下午，馒头还带着体温，很有嚼劲，小丫捧着有她的小手一般大的馒头，甜甜地笑了。
朱娘子摸着小丫头顶发黄的头发，看着她没有几两肉的小脸，决心一定要在公主的作坊里面好好表现，给小丫挣钱吃馒头！公主给出的待遇如此好，一定会有很多人想要竞争这些岗位。她可不能被淘汰出来！
半个月后
“豆芽，豆芽，又脆又鲜的豆芽！快来看看哟！三斤一文钱，三斤一文钱！”
“豆芽，最新鲜的豆芽，不但能炒着吃，还能做成汤吃！”
好多打扮整洁的妇女，背着一个篓子，走上了咸阳的街头，沿街叫卖。公主嬴静给她们划分好街道，每人抓阄负责两条街道，卖豆芽。
豆芽？听说是种新蔬菜！
百姓们好奇，纷纷围过来观看。这是一种他们平生未见过的新蔬菜，瞧着确实十分新奇。瞅瞅那白色的根叶，一掐就断，嫩得冒出汁水来。若是吃上一口，应该很爽脆吧。
“来，我要两斤！”
“我要一斤试试！”
“我有钱，我买十斤！”
朱娘子今日只背了二十斤豆芽出来叫卖，没想到遇到了富户，一下子就买去了一半。她手上动作利索，拿称子称好斤两，连忙递给了顾客。今日运气好，卖得快，中午回去作坊入账后，下午她就能回家干些家务活，也陪陪小丫。
中午在豆芽作坊吃过饭，朱娘子接过卖豆芽的提成，笑得鱼尾纹都露了出来。如今，她也不再偷偷摸摸带半个馒头回家了，她手上有了些钱，能给小丫买饴糖吃，硬气得很那！
马车中，嬴静掀起了帘子，看到这一幕热闹景象，开心地笑了。隔壁的起点男总说，“穿清不造反，X花套电钻”，她难得投了个好胎，不造福一下人民，对不起党和国家多年以来的教育啊。
富民之路，任重而道远。
大河村
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背着满满一筐豆芽，走在了铺满积雪的路上。她前往的方向，是咸阳郊区的大河村。
天冷路滑，还飞舞着雪花，但她一点都不怕。想想筐子里面的三十斤豆芽，能卖得十来文钱，除去交给作坊里面的大头，她能留下来的，足足有两文钱呢！能买十斤粟米了！
其他人都抢着在咸阳城里面卖豆芽，她可不，她特意瞄准了郊区的大河村。她知道，大河村临近渭水，村民们卖冻鱼赚来的银钱可不少。他们有鱼又有钱，自然舍得花钱吃喝，是理想的目标客户群。
“来咯，三姑来咯！有好吃的咯！”
远远地瞧见一个背着筐子的妇女，村长家的张娃子，拍着小手，笑得大板牙都露了出来。他知道，最近这几天，每逢远嫁到城区的三姑回到村子里面来，必定会背着一大筐豆芽回来。
别人家向三姑买豆芽菜，都要三斤一文，他们家不用，三姑只收成本价，四斤一文！足足能多吃一斤豆芽！
张娃子最喜欢喝鱼头滚豆芽汤，奶白色的鱼汤里面，泛着些辣油，辣辣的喝下去，浑身都暖了。汤里面的豆芽吸足了鱼味，更加地鲜了。他很喜欢黄豆芽，不太喜欢绿豆芽。黄豆芽即使滚过汤之后，吃着还是脆脆的，绿豆芽吃起来就太软啦，一点都不好吃。
“铁蛋，过来，三姑又来卖豆芽啦！”
又有好吃的，怎么能不和小伙伴分享呢？邻居张铁蛋，是张娃子最好的小伙伴，他也很爱吃豆芽泡汤。眼瞅着三姑的豆芽都要卖了大半，张娃子连忙大声招呼铁蛋。
“来啦，来啦！”
一听到有好吃的，铁蛋连忙下炕，往脚上套上只鞋子，急急忙忙地跑出门了。
“哥哥，等等我！”
身后的狗娃追着，无奈人小炕高，等到他下炕出去家门后，三姑的豆芽已经卖完了。三姑正擦了擦额头的汗，收拾着筐子，喝着水在歇息。
狗娃左看看，又看看，没能看到白嫩嫩的豆芽，失望地大哭了起来。
不过，狗娃并没有失望太久。那天晚上，铁蛋他娘不但做出来，他们最爱喝的鱼头豆芽汤，还自创出了鱼头泡饼！
在炖鱼的同时，铁蛋他娘把饼子擀得很薄，抹上油，认真地放到小釜里面煎香。几分钟后，又薄、又脆的白皮饼，就被做好了。切成菱形的煎饼，蘸上浓稠的鱼汤，夹上些脆脆的豆芽，吃得狗蛋像小猪一样满足。

第27章 冬菇大赛
今日下午一睡醒，宫女松儿就给嬴静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公主，公主，前几天您吩咐收购的芝栭，已经买到了，是村民从秦岭里面刚挖的。芝栭附近的泥土，也按照您的要求，一起带过来了，都放在小厨房里面。”
何谓芝栭？
《礼记》中记载，“芝栭……皆人君燕食所加庶羞。”菌菇啊，是君王宴席上常见的美食！
听到松儿带来的这个消息，嬴静大喜，等了多天的蘑菇，终于要到了！
在火炕的帮助下，豆芽作坊的发展十分顺利，每日能给咸阳供给上百斤豆芽，大大丰富了百姓们的饮食。豆芽作坊的成功，这让嬴静看到了希望。
这暖房里面，豆芽能种得，那么蘑菇能不能也种得呢？在她的前世，马爸爸家七元一大包的蘑菇菌包一直卖得很火啊！家庭种植，多带劲啊！嬴静还买过两回，收获了两茬平菇。
若是能成，这个冬天的饭菜就能更加多种多样了！清淡爽口的小炒口蘑、肉香四溢的杏鲍菇烧牛肉、鲜美多汁的冬菇酿肉、浓郁嫩滑的小鸡炖蘑菇……
越想，嬴静就越馋，现在肉有了，就缺蘑菇！
在大秦，蘑菇比肉还金贵，全靠天生天养，十分难得。父皇嬴礼的寿宴上，每人一小碟的凉拌木耳，在种花国人看来，只是道普通的小菜。但是在这个时代，是天子才吃得上的佳肴，村民们搜刮了小半个秦岭，才凑齐了寿宴上需要的分量。
心怀种植蘑菇的伟大梦想，嬴静脸上带着笑，一路带风地走到了小厨房里面。宫人们会意，给她递来了一个用竹子编织的小篮子。小篮子上面还覆盖这一块旧布，防止天太冷了把蘑菇冻坏。
嬴静掀开了篮子上的白布，定睛一瞧。
哟，这不是熟悉的冬菇吗？
真是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冬菇又名香菇，口感香甜软滑，香气横溢，不但能和各种素菜搭配爆炒，而且能配合着各种肉类，炖出鲜美的汤汁。
最令嬴静满意的是，冬菇对于温度的要求并不是太高，是少数能在冬天生长的菌菇。只要把暖房的温度维持在十几度左右，它就能从孢子中破壳生长。
为了种植冬菇，嬴静在明华宫里面新盖了一个暖房，用这一小篮菌子作为菌种，来大量繁殖。怕冬菇不适应宫里面的生长环境，她还特意让侍卫挖来秦岭上面的泥土和朽木，用作菌包的材料。嬴静努力回忆前世种蘑菇的记忆，提出了几点要求。
“你们几个，记得要保持通风，如果暖房里面太闷了，要打开一下门和窗户。”
“还有，每天要保持暖房里面的湿度，不能太干燥。”
“暖房里面如果变得太冷，你们要及时加温！”
宫人们听到公主如此重视这些芝栭，纷纷点头称是。芝栭难得，众人皆知，若是他们能够种植出来，一定能得到很多赏赐吧。
而且，公主是天上下来的人物，她说行，就一定行！
这群死忠粉宫人，怀着对嬴静的盲目信任，干劲十足，每天都十分精细地伺候这几个菌包。没几天，在温暖的蘑菇房里面，白色的菌丝在冬菇菌包里面蔓延，还冒出了几个褐色的小冬菇。
嬴静看到这一幕，高兴得又蹦又跳，再过几天，她就能吃上香喷喷、油汪汪的冬菇炖鸡！
有这样一个好消息，当然是要和父皇嬴礼分享！她想要开个蘑菇作坊，让更多的女性能有工作岗位，也让百姓们都吃上蘑菇！
咸阳宫
皇帝嬴礼的书案上摆放着一碟刚采的冬菇，十分新鲜，还带着一层薄薄的水雾。
这几日，他听说女儿一直在搞什么蘑菇房，想要种植芝栭。没想到，真让她做成了，她把这种褐色肥厚的芝栭叫做冬菇，收获了好几斤呢。
快要冬至了，皇帝嬴礼正为赏赐什么给大臣而发愁，既要体面，又想要便宜。冬天多雪灾，北边的雁门郡一带已经连下五天大雪，为了赈灾，皇帝家里也没余钱啊。嘿嘿，如今多了个冬菇，正好是一样好礼。
“姝姝，这个冬菇，父皇有用，不能去给你开作坊。”
嬴礼轻轻地拉着女儿的小手，拒绝了嬴静的蘑菇作坊投资计划。听女儿说，这种冬菇是用菌包培育在暖房里面出来的，成本极低，若是赏赐给大臣作为冬至礼物，又能省下好大一笔。
唉，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嬴静脸上失望，小嘴一撇，一向对她千依百顺的父皇，居然拒绝了她的提议。她昨天晚上为了蘑菇作坊的建设，还写了好几百字的计划书呢！但她知道，父皇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她点了点头，只好放弃了她的蘑菇作坊。
这天晚上，皇帝嬴礼临幸了明华宫，顺便视察了嬴静的蘑菇房。他看到里面的菌包均长出了冬菇，给了管事一个满意的眼神。而且，他下令宫人们对于蘑菇房的一切，都要守口如瓶。在大量培育菌包的同时，他们不能透露出去半个字！
蘑菇房后面的发展，连嬴静都不知道了。她想问问父皇，父皇也是常常笑而不语。
冬至
梁王嬴启带着一家子吃过宫宴后，得到陛下赏赐的一个泥包。陛下一脸神秘地跟他说，把这个泥包放进去温暖的房间里面，剪开个小口，每天在上方洒点水，就将会有神奇的事情发生。
神奇的事情？能变成金子？能变成美女？
看多了各种神话故事，梁王嬴启的脑洞也是很大的。
不过，他托着泥包，看来看去，也只是发现它——是一个普通的泥包，里面还多了一些烂木屑。
检查过后，没有发现什么新东西，梁王对这件御赐的礼物失去了兴趣。他把这个“神奇的泥包”丢给了梁王妃母子，让他们每天按照陛下的吩咐去处理这个东西。
没想到，三天后，世子嬴连兴奋得一脸通红，飞快地跑来找到他。
“父王，父王，那个泥包，泥包上长出了芝栭，千金难买的芝栭！”
因为跑得太快了，又十分激动，嬴连大口喘着气，连话都说得结结巴巴。
这个爆炸性消息，吓得梁王一下子从炕上面跳了下来，急急忙忙套上鞋，就奔向梁王妃芈氏的院子里。
芝栭！这就是陛下所说的，神奇的事情吗？
天呐，陛下远在宫中，怎么会料到他家的泥包里面能长出芝栭？难道是什么神术不成？
嬴启像端着金山一样，用珍视的态度端着这个泥包，仔细观察。一、二、三、四……十七、十八，泥包上足足长了十八个小芝栭！
梁王妃芈氏站在一旁，眉飞色舞地讲述这个泥包的神奇之处。
“今天是把泥包领回来的第七天，在第三天的时候，泥包上面好像长了一层白色的霉，我还以为它是坏掉了。幸好我懒，没有处理它，又过了几天，白霉上又长出来这些小小的芝栭！我派人往宫中打听过了，陛下说这个叫冬菇，是芝栭的一种！”
怕梁王瞧不真切，芈氏还特意把长出白霉的几个地方指了出来，心里十分得意。
哼，要不是她机智，家里这傻男人就要错过陛下的赏赐啦！
明天去豆记喝下午茶，她得好好问问，说不定姐妹们嫌脏，都把陛下赐下的泥包给扔了！
果然，不出芈氏所料，贵妇姐妹团里面的大多数人，都把陛下所赐的泥包随意一扔，根本都长不出来冬菇。
只有她和太尉夫人，认真伺候这个泥包，长出来小小的冬菇。嘿嘿，她家的冬菇比太尉家里的多，太尉家里的只有五个，梁王府里的足足有十八个！
这个小小的冬菇菌包，在咸阳的贵族圈内掀起了一个种植热潮。
“你家的泥包长出来冬菇了吗”成为了贵族们见面打招呼的第一句。他们不仅流行邀请别人去自己家里欣赏冬菇种植，贵妇们还喜欢攀比各自冬菇菌群的长势。
一些把菌包随意放置的人家，心里都后悔死了。谁知道里面是珍贵的冬菇呀？现在好了，朋友圈里，人人都有，就她们没有。她们身为潮流前端的网红贵妇，当真是丢脸啊。
半个月后，贵妇们派下人们捧着一个个泥包，走进了豆记。
今天，是大家的冬菇评选大会，会选出长势最茂盛、菌伞最肥厚的冬菇菌包。谁家的菌包里面，冬菇长得最好，谁就是冠军！
就像种花国的兰花观赏大会一样，贵妇们怀着紧张的心情，都希望自己的冬菇菌包能成为冠军。她们约好了，谁要是获得冠军，姐妹团就请谁吃一年的免费下午茶！
花了一个时辰，这近百个菌包才评选完毕。有些夫人的菌包上面，只有两个指头大小的冬菇，在第一回合就被筛下去了，别提多丢人了。
而梁王妃芈氏的菌包，凭借冬菇长势繁密的优势，在一众菌包中突破了重围，杀进了最后的前三名。只可惜，她的冬菇前期长得好，后期营养却跟不上，不如太尉夫人的冬菇肥厚。只能惜败，获得了第二名。
没能得到冠军，本来信心十足的芈氏心情有点失落。就差那么一点，那么一点，她的冬菇就输了……
为了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芈氏在今天的下午茶上，足足吃完了三个酸甜酥脆的樱桃小挞，又喝了两杯甜甜的茉莉蜜茶。片刻后，她的心情舒坦多了。果然，甜食是最治愈的！
没有什么不开心，是一顿甜食解决不了的。如果还有，那就再吃一顿！

第28章
冬天到了，亲，不来吃一口麻辣鲜香的火锅涮肉吗？
火锅作为种花国独创的美食，深受大江南北人们的喜爱。无论是东北的大老爷们，还是海南的小姑娘们，只要是在冬天，都想要吃上一口热气腾腾的火锅。
三五知己围在火锅旁边，现吃现烫，浑身冒汗，当真是酣畅爽快。若是配上自己心仪的干碟和油碟，酥香咸辣，那就更加法力无边，赛过神仙！
来了大秦那么久，嬴静早就馋着想吃火锅了。冬天没有火锅的人生，仿佛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但是，在这个冬天，她的火锅梦想迟迟未能实现。
为何？
宫人在小厨房里面找出来的青铜炉子，底下虽然能加热，但是一烧起来，烟味就向四周快速扩散。呛人的烟味都能盖过热辣的火锅味，会让人吃火锅的同时，十分扫兴。
为了能赶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实现自己的梦想，嬴静向秦宫里面的工匠提出，要打造一批黄铜锅子：不仅要能底部加热、传热快、更重要的是要烟味小！往里面塞一回碳，能咕噜咕噜地燃烧近一个时辰。
匠人们辛苦研究了近一个月，也满足了嬴静的要求，打造出数个黄铜火锅炉。在秦朝，黄铜价格昂贵，在民间还被称作是“金”（黄金就直接叫“黄金”，不一样），也就是嬴静这种封建统治阶级，能使用上如此奢靡的炉子。
这些火锅炉子，和后世的老北京火锅铜炉十分相似。炉子的上方配有长长的排烟通道，方便把烟气排出。而炉子的底部，则可以放入烧红的木炭，锅内还能随时加汤。
比后世的炉子更精巧的是，匠人们在火锅锅沿上雕刻了狻猊（与“酸泥”同音）和饕餮这两种瑞兽，或躺或坐，十分活泼。狻猊喜烟，饕餮贪食，每逢加热之际，炉子的温度上升，这两种瑞兽的眼珠就会灵活转动，尾巴轻轻摇摆，好像是真的一样。
这种高超的工艺，让嬴静这个老土帽看呆了。千言万语说不尽，脑子里只剩下一句“卧槽”来形容。
黄昏
华灯初上，明华宫里面灯火通明，宫人们都带着一脸喜意。嬴静和嬴荣两个，打扮得像仙童一样喜庆，站在小季氏身前，给母亲鞠躬行礼。
今天是小季氏的生辰。她不是皇后，自然也没有后宫众人都为她祝寿的权利。她本来做事低调，也不乐意听众人奉承，于是就决定不摆宴席，和自己的孩子们一起团聚，吃顿好点的就行。
适逢火锅炉子做好，嬴静提议要吃一回热辣逼人的火锅。虽然小季氏和嬴荣都不知道火锅是什么，但这不妨碍他们对火锅的味道产生兴趣。
女儿（妹妹）一向会吃，这一定是一道难得的美食！
片刻后，好几个年轻力壮的宫人，抬着一个精美的黄铜炉子上前。
这种黄铜炉子是他们都没有见过的样式，上面有一条长长的管道，边沿有好几只小巧的铜制瑞兽。而另一个宫人往炉子的底下，加入了已经燃红的木炭，又往炉子里面倒入熬好的豚骨汤底。
与平常喝的豚骨清汤不一样，这锅豚骨汤底里面，加入了炒好的花椒、茱萸、大蒜、姜片、葱白、豆酱等调料，又添入米酒去腥。随着炭火的燃烧，这锅底汤闻起来香辣非常，锅边的狻猊和饕餮也仿佛被香气所吸引，像馋嘴的小狗一样，眼睛转圈，摇着尾巴。
难道今晚就喝这个豚骨汤配主食吗？
小季氏心里好奇，但也有些疑惑。虽说这锅肉汤瞧着不错，但也不至于女儿引之为傲。
不过，她的疑惑没有维持太久。紧接着，宫女松儿对着主子们行了一礼，带领着一群年轻宫女，端上来十多盘生的菜蔬和肉类。
“姝姝，我们要吃生的吗？像鱼脍一样吗？”
嬴荣看到菜品全是生的，以为要像吃生鱼片一样吃。他正夹着一块薄薄的羊肉片，蘸着调料，就要往嘴里塞。
“别，别！”嬴静大声制止，“要在锅里面烫一下再吃。”
闻言，嬴荣把快到了嘴巴的羊肉片，拐了个弯，放到了锅子里面。眨眼间，涮羊肉熟了，泛出诱人的粉红色。
嬴静用漏勺把那块羊肉一把捞起，又蘸了放有香油和蒜末的油碟，放到嬴荣的碗里。
“吃吧，尝尝，可好吃了。”
“唔，的确鲜嫩无比。娘，你也吃，好吃呢！”
感受到火锅的好滋味，嬴荣一连下了五片羊肉，又放了些薄可透光的鱼片。烫熟后，他模仿着刚才嬴静的手法，不仅蘸了油碟，还在干碟里面滚了一圈，夹到了小季氏的碗里。
小季氏享受着儿女的孝心，心里异常满足。女儿聪明，儿子孝顺，华衣美食，何不快哉。至于自己一个月之前，居然因为陛下疑似出轨而失恋了一回，真是太天真了。来与不来，她的日子不也一样逍遥快活嘛！
“你们正在吃什么？”
刚被小季氏在心中念叨的皇帝嬴礼，正踏入了明华宫的正殿里面。他记得今日是小季氏的生辰，特意过来看看她。
与往日不同，明华宫里面的温度好似上升了一点，一股霸道热辣的香气扑鼻而来。
这是他平生没有闻到过的香气！有鱼香，有肉香，好像还有鸡肉的味道？
嬴静和嬴荣两个，正等着鸡大腿烫熟。鸡腿肉嫩滑，久煮不老，他们两个都很爱吃。在火锅底汤里面翻滚后，鸡腿上沾满了辣油，味道更加浓郁。再蘸一下放了芝麻和花生的干碟，又香又脆，滋味十足。
瞧着子女们吃得兴起，皇帝嬴礼也坐下来，想要加入了这场火锅战斗。小季氏知情识趣，立刻给他递上碗筷，夹上了几颗烫好的丸子。
这几颗丸子是用猪肉糜打成的，宫人们还根据嬴静“一咬就会爆汁”的描述，研制出了会爆浆的猪肉丸！和后世港片的濑尿牛肉丸差不多，这种大秦猪肉丸里面有猪皮熬成的馅心，煮熟后不但弹牙，还会迸溅出浓浓的肉汤，十分鲜美！
“哇！”“哈哈！”
皇帝嬴礼猝不及防，一口咬在了爆浆猪肉丸上，喷出来的汤汁足足有近一米远！
这样好笑的一幕，引得嬴静和嬴荣两小哈哈大笑。小季氏虽然没有笑，但是她的肩膀轻微抖动，可见她在竭力忍笑。
被子女嘲笑，皇帝嬴礼并没有心情不悦，反而挽起了袖子，继续投入战场。在冬天围着炉子，吃着热腾腾食物的日子，实在是太舒服了。
不仅里面烫熟的肉片和丸子又香又辣，蔬菜也很好吃哇。被高汤烫熟的菘菜（大白菜的前世），十分柔软，还吸足了肉味。这比平时吃的白煮菘菜，强上何止百倍啊！
他决定，明后两天，他要继续吃这个火锅！这种切得薄薄的雪花羊肉片，他一个人要吃二十盘！
吃到后面，一家子的额头上都热得冒汗，十分痛快。快要结束战斗之际，嬴静还在火锅里面下了一碗面条，端给了小季氏。
今天是给亲娘做生日，嬴静和嬴荣俩人在吃饭前，就偷偷做好了长寿面，想要亲娘一辈子都长寿安康。做面的面粉是嬴荣磨出来的，揉面是嬴静负责的。
嬴静参考了后世陕西扯面的做法，成功抻出了一条近两米长的面条。为了成功做出今晚的扯面，她已经偷偷练习了将近一个星期。
煮了一晚上的火锅底汤，味道已经非常浓郁了。煮好的整根长寿面上挂满了汤汁，光滑筋道，油香扑鼻。不用再添加任何的调料，这碗面条已经是十足的美味。
小季氏接过这碗生辰礼物，感动得泪水都要掉下来。从小到大，她不是嫡女，又非正妻，很少有人如此重视她的生日了。
今晚，她能得到子女全心全意的孝顺，还能被陛下记住自己的生辰，当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啊！
豆记三楼
在这个冬天的最后半个月，豆记的三楼被装修得光洁一新，投入了营业。咸阳城的贵族和官员们纷纷预定，都想要吃这个新推出的“火锅”！
听说，陛下最爱吃这个火锅。每逢官员们留在咸阳宫加班，陛下必定会宴请大家吃火锅。
在冬天的冷空气，吃一口麻辣的火锅，感觉心里有火在燃烧啊！又痛又爽！
薄薄的羊肉片一烫即熟，蘸过了茱萸的辣，鲜香无比，最适合急性子的人吃了。而且豆记这几日，吃火锅还送小酥肉。炸过的五花肉条，香酥嫩滑，肥而不腻。往小酥肉上浇上一勺浓稠的汤汁，使得它更加入味，味美汤醇。
什么？你不爱吃辣，不想来吃火锅？
亲，你可以选择清香滋补的菌菇土鸡火锅！还能吃一半辣，一半不辣的鸳鸯锅哦！
和王妃一起吃鸳鸯锅，是梁王嬴启最大的让步。作为一个天生爱吃辣的咸阳人，在梁王的心中，麻辣火锅的NO.1地位不可动摇。可惜，梁王妃芈氏不爱吃辣，每次来豆记都要必点清爽鲜美的菌菇火锅。
唉，不能吃辣的人生，该少了多少乐趣啊！
连吃十盘羊肉和五盘鱼片的梁王，拍了拍鼓鼓的肚子，热得后背都快湿了。他剔了剔牙，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要是这冬天再长点该多好啊，他就能天天吃火锅了……
一向畏寒的他，头一次希望冬天的脚步能走得更慢一些。火锅的热辣滋味，他还没吃腻呢。都怪嬴连这个不孝子，光顾着和自己这个老父亲抢羊肉吃。
不然，他能吃二十盘羊肉！二十盘！

第29章 大饼卷万物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桃花渐渐爬上了枝头，玉兰花的花苞也微微绽放。嬴静身处宫中，也能隐隐看到孩童们放飞在天上的纸鸢，种种生机的景象，这让她想起了一样食物。
春饼！
春天到了，当然要吃春饼呀！
以前每逢春天，隔壁邻居的陈阿姨都会烙上好些荷叶饼，再夹上红亮酥脆的烤鸭和切得细细的葱丝，抹些甜面酱，热情地邀请她一起吃。
她自己一个人居住，朋友不算太多，在陈阿姨家中吃春饼，是她记忆中难得的温馨一幕。
为了怀念一下昔日的时光（其实就是馋），嬴静决定——今晚，就要吃荷叶饼！配上烤鸭的那种！
最近明华宫小厨房里面的宫人们，开始解锁了“面食”技能，从各类馍馍、包子到一些烙饼，他们都已经做有模有样。嬴静和他们描述了荷叶饼的样子“饼薄如纸，绵软筋道，可用于卷着各类肉食一起吃”，他们就大致摸索到荷叶饼的制作方法。
荷叶饼不难，难的是烤鸭的制作。
宫人们按照嬴静的吩咐，选来了一只五斤的健康白鸭，宰杀拔毛后，等待嬴静的下一步指导。嬴静看着宫人们的动作，一步一步地给出了指引：
“做烤鸭，最重要的是打气这一步。你们把芦苇管插进去鸭子的脖子皮下，吹气，使鸭子皮肉分离。”
“用针线把鸭子封好，用开水烫皮，不要太久，眨几下眼的时间就行。”
“然后，你们把鸭子浸泡进糖水里面，在挂起来风干。”
“进炉子烤制，大约三刻钟或者一个时辰的时间。”
宫人们专注地竖起了耳朵，默默把嬴静说的每个字都刻在了心里，生怕错过了一丝一毫。烤鸭这种制作方法，对于他们而言，是新奇的。秦人爱吃炙肉，但是习惯选用最鲜嫩的豚肉、羊肉、鸡肉和鱼肉。
鸭肉？
鸭肉还不算餐桌上的肉食主流。
一个小时后，炉子中的火光熄灭，烤鸭在众人期待的眼光中出炉了。只见烤鸭带着深红色的光滑脆皮和醇厚的肉香，引得宫人们的心情都很激动。
嘿嘿，成了！肯定会十分美味！
一位强壮的宫人把烤鸭挂在架子上，进入了明华宫的正殿内。而另一位手持小刀的年轻宫人，刀工极好，把酥脆的鸭皮连带鸭肉一起片下。
随着他手起刀落，烤鸭皮在分割下发出咔咔咔的声音，散发出来的肉香味越来越浓。这不仅给小季氏一家带来是很强的视觉享受，还引得众人唾液快速分泌，恨不得马上就能吃到嘴里。
嬴静伸出小手，在荷叶饼上抹了些甜面酱，又添上少许葱丝和一片烤鸭，卷起来递给了亲妈小季氏。
小季氏笑着接过卷好的春饼，认真品了品，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
烤鸭肉质细嫩，又含有丰富的油脂，配上清爽的葱丝和薄薄的春饼，味道层次十分丰富。她能感受到，被烤得发亮的鸭皮脂肪在唇齿间融化，但在葱丝的搭配下，一点也不显油腻。
嬴荣学着嬴静的样子，想要卷着春饼，尝尝这美好的滋味。可惜，他太贪心了，在荷叶饼上足足放了三片烤鸭，还没等卷好，手里就已经握不住了。一条条调皮的葱丝，顺着他的指缝掉了下来，还蹭得他一手的甜面酱。
“哈哈哈哈哈哈哈！”看到兄弟出糗，嬴静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姝姝！”
嬴荣见妹妹嘲笑自己，不好意思地别过头。第二次他吸取了经验，终于吃到了春饼卷烤鸭。小厨房做的荷叶饼很有韧性，刚出炉不久的烤鸭皮脆中带甜，让嬴荣发出来愉悦的咀嚼声。
哇哦，脆皮哦！他最喜欢吃脆皮了！
嬴荣卷着春饼，像个小老鼠一样吃个不停。这顿饭，真的很合他的心意呢。
吃过烤鸭，宫人们把还带着些许鸭肉的骨架撤了下去。他们把鸭架熬成了奶白色的浓汤，只放了姜丝、葱花和盐加以调味，但味道也很鲜美可口。
这碗鸭架汤，嬴荣足足喝了两碗。嬴静胃口没那么大，但也喝了一碗，给饱足的肠胃溜溜缝。
吃过这道春意盎然的特色饭食，嬴静摸了摸饱饱的小肚子，走到院子里面慢慢散步，好消消食。
这时，宫女松儿走到她的身边，行过礼，说：“公主殿下，小厨房里面有位宫人说要求见您，他已经跪在那里好久了。”
哦，有人要见她？有什么事吗？
嬴静快步走到小厨房里面，见到有一名年轻宫人跪在了那里。瞧着，是刚才做春饼的那名宫人啊。她让松儿把那名宫人扶了起来，询问他有什么要事求见。
不料到，这名宫人不肯起来，还一边拼命磕头，一边说：
“回禀公主，奴婢有一事想要请求公主，想要在出宫后卖这种用春饼卷着的餐食，不知道公主能否开恩，允许奴婢私自用您的方子。奴婢知道，这些做膳食的方子都十分珍贵，不能轻易流传。
可是前些日子，有同乡跟奴婢说，奴婢的爹爹在田里摔断了腿，需要大量的银钱来治疗。无奈之下，奴婢申请过几日就要离宫了，想通过卖这个春饼为生，赚钱买些好药，来给爹爹治腿。求求公主了，求公主开恩，允许奴婢用您的方子卖春饼吧。”
这名宫人想起宫外的父亲，心中十分悲痛，五官都皱在一起，哭得鼻涕都要出来了。他怕嬴静不同意，磕头的力度更加大了，额头很快就鼓起来一个大包。
“快快起来，我同意便是了。”
听到这名宫人的遭遇，嬴静也很同情他。这名宫人已经如此的艰难，只是想做个摊贩养家罢了，根本就没有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想到要帮助这名年轻人，嬴静还提了一些经营上面的建议：
“春饼里面，不一定要拘泥于什么食材。你可以往里面卷烤鸭，也可以往里面卷些酱肉、卤蛋、豆芽、萝卜丝等等。你如果能腌得什么好酱菜，也可以切丝，往里面加点。
而且，这种东西，你可以薄利多销。每个卷饼赚得不多，但你一天卖成百上千个卷饼，加起来就很可观了……”
想想前世各种卖小吃的小摊，只要东西好吃，老板勤劳，月入一万不是梦啊。嬴静拍了拍这名宫人的肩膀，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加油吧，少年！
咸阳
最近，咸阳城的人们，发现闹市的街上多了一个小吃摊。摊主刘小羊是一个白净的年轻小伙，他天天会推着木车来，卖的是一种薄薄的饼子。别人问他怎么吃，刘小羊说：
“这叫大饼卷万物，什么都可以卷。”
这种饼子虽然薄可透光，但是很有韧性，能包着各种馅料。刘小羊的木车上有很多种馅料，有卤五花肉、卤豆干、卤蛋、咸蛋黄、豆芽、葱丝、酸豆角和各种咸菜。
只要顾客点什么，他就卷什么。他的手很大，能把厚厚的馅料都卷在一起。有路人不喜欢他店里面的馅料，特地买来西域食铺的烤羊肉。他也很乐意，在春饼上裹上羊肉，认真地卷好。
等刘小羊的爹治好了腿，刘小羊的手上开始攒了些闲钱。他盘下来一家店面，扩大了卖卷饼的买卖。如今的“大饼卷万物”，在咸阳城里面小有名气。
刘小羊还记得公主喜欢在春饼里面卷着烤鸭吃，他便特意新增了烤鸭这一味卷饼馅料，推广了春饼卷烤鸭这一吃法。酥香鲜嫩的烤鸭，每每出炉不到一刻钟，就能立刻卖光。这样，他的生意更加好了。
十年后，刘小羊的“大饼卷万物”已经开成了连锁店，不仅供应卷饼，还供应了颇受好评的肉夹馍。
肉夹馍是刘小羊的在“大饼卷万物”的基础上改良的，本来是叫“馍夹肉”，但是公主建议改名叫做“肉夹馍”。有些男性顾客反映，春饼太薄了，他们吃不饱。于是，刘小羊改用更加厚实的面团，做成了白面烤馍，劈开两半，往里面塞入多汁肥美的五花肉。
此时，刘小羊不仅因为“大饼卷万物”连锁店名声大噪，还是一位乐善好施的慈善家。他把赚来的大把金钱，投入到公主经营的慈幼院中，帮助老无所依的孤独老人和被遗弃的幼儿。
刘小羊的儿子一直不太理解，父亲这种把钱往外泼的行为。但是刘小羊一直记住，在他十五岁那年，公主传授他很多方子，鼓励他在宫外开店营生。
那天的阳光有点暖，公主的侧脸在阳光下，真的很好看啊。
公主是多么温暖又善良的人啊，既然公主想要帮助有需要的人，那他就助她的心愿实现吧。

第30章 闹市称王
春游好哇，春游棒，连孔子都十分推崇，“暮春者，春服既成……风乎舞雩，咏而归。”
暮春三月春光好哟，穿上春衣美得很，在舞雩台上吹吹风，快活的歌声伴我回家。
这一天，又是一个难得的旬休日，天气和煦，晴天无云，窦原便邀请公主在城里逛街游乐，嬴静也欣然同意。
而且，对于窦原而言，最美妙的事情是——三皇子嬴荣被陛下捉去上一对一精英辅导课，少了个电灯泡，多棒啊！
他今天的安排是这样的：早上，他会先带公主上豆记溜达一圈，让公主感受一下他的经营成果；然后，他会陪着公主横扫咸阳的首饰店和成衣店，只要公主看上什么，他都统统买单！
昨天，他虚心地向他爹请教，怎样才能赢得公主的芳心。
他爹窦庆抬了抬眉毛，故作高深地说：“爱她，就要给她花钱！如果她对你爱得不够深，那就再花一个亿！女人什么时候最感动？收到礼物的时候最感动！爹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
话毕，窦庆还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拍了拍他还不是很宽厚的小肩膀。
这番话给了窦原很深的启发，他决定按照这个方向，来争取公主的爱意。公主什么都不缺，但是他愿意为公主奉上她想要的一切，公主应该会很感动吧……
大概，也许，能成吧。
窦原的小算盘打得很好，他还多次幻想，公主带着那么多礼物回宫，会不会嘴角含笑，感动得拉着他的手。公主的手他只拉过一次，好白，好软，这种触感他一直都记得。
不过，可能是老天看不惯窦原这个心机BOY，今天他的计划并没有实现，反而大大跑偏。
当他和嬴静走出豆记，正准备去逛街的时候，却看到一位皮肤黝黑的中年大叔，在街上默默地抹着眼泪，好不伤心。他的喉咙一抽一抽，显然已经哽咽了好久。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哟，仔细一瞧，还是认识的人啊。窦原认得，这位大叔是豆记指定的豆腐供应商，人称赵豆腐。
每天一早，赵豆腐都会送近百斤豆腐到豆记。今天早上窦原没有看到这位大叔，还纳闷呢，以为他家里出了什么事儿。
嬴静也察觉到这位神色哀伤的大叔，心中不忍，便关切地开口问：“大叔，有什么事情吗？如果有困难，说说，说不定可以找到办法呢。”
赵豆腐常来豆记，认得嬴静和窦原俩人，擦了把脸，又手足无措地向公主行了礼，开始讲述这事情的经过。
他叫赵长生，做的豆腐一向细腻嫩滑，豆香浓郁，在咸阳城里颇有名气，因而人们不爱叫他的名字，反倒喜欢叫他赵豆腐。昨天傍晚，他如往常一样，做好了近百斤豆腐，打算一早起来，就用扁担挑来豆记交货。
谁知到半夜，邻居家中的黄狗吠个不停，把他吵醒了。他本来睡得正香，就骂骂咧咧地嘟囔了几句，也没放在心上，蒙上被子继续呼呼大睡。狗嘛，哪天晚上不是叫的，不叫还不正常哩。
第二天一早，他像往常一样走到做豆腐的小作坊，他才发现，一切都糟了。昨晚的狗不是无故乱吠，分明是在示警！天杀的贼人，昨晚竟然摸进来他的豆腐作坊，破坏了他的营生！
不知道是哪人眼红他的买卖，还是说他得罪了些什么人。只见他辛辛苦苦做好的豆腐上面，被撒上了一堆干稻草。他又气又恼，把稻草弄开一看，啊，全长毛了！
天下行业有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他赵豆腐日日起早贪黑，赚的都是辛苦钱，没想到遭来暗算，竟然把他做的豆腐全毁了！
“我的买卖看着红火，实则赚得也不算太多，豆子都是赊来的，正等着卖完豆腐就把豆子钱还上。可如今，豆腐毁了，我买豆子的货款，可怎么还呀……”
越说越气，赵豆腐最后蹲在了地上，眼泪不住地往下掉。他后悔自己的大意，若是犬吠的时候他出去喵一眼，事情就不会发展成这个样子了。
嬴静一听，在心里琢磨着，是否有挽救的办法。放了稻草，豆腐长毛？这好像和臭豆腐的做法有点像哦。
不过她没有轻易下结论，决定先去赵豆腐家里看看，她开口问：“那你那些长毛的豆腐都丢了吗？我可以去看看吗？”
“没丢，没丢，我家婆娘不舍得，打算下午用来喂牲畜。”
赵豆腐听到公主的语气，似乎是有些转机，心中立刻升起了一丝希望。他连连点头，领着嬴静和窦原往他家里走去。
到了赵豆腐家的作坊中，窦原瞧着这一大片的豆腐上，布满了白色的霉丝，还带着浓郁的臭味。窦原脸上不忍，别过头去了。这豆腐都坏成这样了，还能吃吗？神仙都救不回来吧？
反观嬴静，却是一脸兴奋。这些豆腐，没错，正是臭豆腐炸之前的模样！在前世，她的高中生物课上，老师带领过大家动手实践，发酵做臭豆腐，就是这个样子的。
她向赵豆腐借用院子里的厨房，要把臭豆腐炸出来让大家尝尝。在众人难以置信的眼光中，嬴静用小火把油烧热，慢慢把臭豆腐炸熟炸透。
一旁的窦原虽然很嫌弃这臭臭的豆腐，但他为了心爱的姑娘，还是硬着头皮，还是按照嬴静的吩咐，剁好了蒜蓉、葱花、茱萸，又加了少许豆酱，作为调料。
炸好的臭豆腐味道更加浓郁了，赵豆腐家里都弥漫着这股令人窒息的臭味，好像粪坑爆炸了一样。赵豆腐十分疑惑，如此恶臭之物还可以吃吗？唉，公主帮他做的，即使很难吃也得说好吃啊。
赵豆腐怀着一种即将牺牲的悲壮心情，忍着臭味，把一块臭豆腐塞进了嘴里。
他本来打算囫囵吞下去的，突然，闻起来极臭的豆腐，居然在他的口腔中爆发出一股浓烈的鲜香味！炸过的臭豆腐，就好像新鲜捕捞的鱼肉一样鲜美，在霉菌的作用下，清淡的黄豆味被转化成一种似臭却香的浓烈气味！
赵豆腐吃得眼珠子都瞪圆了，眼眶中滑落下激动的泪水。
他的近百斤豆腐有救了！原来，还能改造成这般美味！
窦原见他这样的表情，也忍不住夹起了一块臭豆腐尝尝，一尝，他对嬴静的崇拜之情更是直线上升。
公主实在是太厉害了！公主的手艺，能变废为宝，何止一个亿啊！他估计得花十个亿，才能把公主娶回来吧。
嬴静享受着众人惊奇的目光，也端着一碗臭豆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嗯，赵豆腐家没有芝麻和香菜，若是撒上这两味，还能更香呢。来到大秦之后，太久没有吃到臭豆腐了，她还真有些想念啊。
咸阳闹市
今日，咸阳城的人们，发现赵豆腐居然推着小车在闹市中摆摊。不知道他的车上是不是放了些什么，怎么如此恶臭难闻，好像是倒洒了恭桶一样。
只见赵豆腐搬出来一个小釜，开火，往里面添了些油。片刻后，油热了，赵豆腐在釜中认真地摆上一块块长毛的豆腐，小心翼翼地用筷子翻面，煎香。
随着锅中温度的升高，往来的人们都发现，赵豆腐身边的臭味越来越浓了。臭味是从他的小釜里面传出来的。
一个身穿白衣的年轻小伙，被这股臭味熏到了。他捂住了鼻子，大声控诉道：“赵豆腐，你穷疯了吧，居然把都臭了的豆腐卖给大家，想吃死人啊！”
“是呀，这都臭了，怎么能卖给别人吃呢？”
“我看呐，这赵豆腐也开始没良心了，卖坏豆腐，坑人呗。”
“正是，这都不能吃了。”
众人围在赵豆腐的小摊附近，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指责他卖变质食品的行为。
赵豆腐笑了笑，并没有急于为自己辩解，而是继续煎着他的臭豆腐。他知道，臭豆腐煎好后，滋味可好着呢。
一会儿后，软嫩的臭豆腐披上了酥脆金黄的表皮，用浓浓的臭味，向整个闹市的人们宣告它的存在。
赵豆腐抬头看了看众人，清了清嗓子，提高了音量说：“这就叫做臭豆腐，是豆腐的一种新吃法，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大家来尝尝，头三位客官，不要钱，不要钱！”
不要钱？免费吃？
那就尝尝呗。
虽然这豆腐闻起来很臭，但是在不要钱的诱惑下，还是有三个年轻人愿意品尝。不尝不知道，一尝，真香啊！
“赵豆腐，给我再来一份！”
“我，我要两份，回去带给我爹娘尝尝！”
“赵豆腐，明天你还来摆摊吗？我明天还想买。”
这几个年轻人三两口就把臭豆腐吞了下去，还没细细尝出是什么滋味呢，只知道比家里亲娘炖的豆腐还要好吃！
看他们三人表情不似作假，便又多了几个围观群众，向赵豆腐买来几份臭豆腐，想要一探究竟。
不料，在种花国各大美食节，征战多年的臭豆腐战斗力十足，没两下子，就把他们击倒了。
今天，臭豆腐以它无形的体味，迅速统治了整个闹市。站在迎风口，它骄傲地看着满街的手下败将，无声而又霸道地说：
它，就是这条街唯一的王！不服来战！

第31章 懒汉改造记
黄昏时刻，赵豆腐卖完那近百斤的臭豆腐，带着一身的臭味，推着小车回家了。半路上，他还打了一壶浊酒，笑眯眯地唱起了小调。遇到有相识的百姓和他打招呼，他便逢人就说，他今日卖臭豆腐赚了好大一笔钱呢。
昨日半夜来捣乱的贼人，没想到歪打正着，居然让他的营生更加红火。若是那贼人知道，肯定会不甘心，继续想法子来搞鬼。
赵豆腐心想，今日臭豆腐的生意这般好，几乎在整个咸阳都闻名了。那个贼人起了坏心，今晚半夜肯定会按耐不住的。
他决定了，今天整晚他就不睡觉了，他要瞪大眼睛，好生瞧瞧到底是谁，敢来坏他赵豆腐的生意！
不出所料，三更之时，邻居家的大黄狗又大声吠叫。赵豆腐蹑手蹑脚地起来了，还拎起一条足足有二十斤的粗木棍，正要捉贼！他轻身来到豆腐作坊，里面没有点灯，只能借着月光，隐隐约约看到是一个成年男子的身影。
“是谁！”赵豆腐用木棍挥向贼人，大声喝道。
那个偷偷摸摸的身影被这么一吓，做贼心虚，双腿一软，瘫在了地上。瞧着赵豆腐的棍子都要打到他的身上了，他连忙结结巴巴地大喊：
“别，别，是我啊，赵小六。三哥，我来你家借点盐，对，借点盐。”
半夜来借盐？骗鬼吧！
赵豆腐扯着那个身影的衣领，把那人拉到院子里面去。一瞅，嘿，还真是赵小六这个懒汉。
赵豆腐和其他的赵姓亲戚都住在赵家巷一带，赵豆腐排行第三，赵小六在堂兄弟中排第六。近年来，赵豆腐和赵小六来往不多，平日里也没有口角矛盾。赵豆腐就想不明白，这堂弟为何要来害他。
赵豆腐气不过，拿着木棍站在一旁，质问赵小六：“那你说，你为何半夜到我家中，鬼鬼祟祟地干些什么？”
“我，我家婆娘骂我，说我懒，没本事。”赵小六见事情败露，低下了头，瓮声瓮气地说。
“她本来骂我懒就算了，偏生她还整天拿你举例，说我同是一宗的兄弟，怎么就处处不如你。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被婆娘指着说不行？我气急上头，又说不过她，一时鬼迷心窍，便想要让你的生意也完蛋，看她还怎么说我……”
赵小六这会儿被捉，声音越说越小。在这一刻，他有点清醒起来，他都干了些什么事啊！做贼进人屋中，被捉住了，说不定是要丢掉性命的！
按照《二年律令&#183;贼律》，赵小六这种“无故入人室宅庐舍，欲犯罪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赵小六看到堂哥严肃的神情，心里害怕，不住地磕头求饶。“三哥，三哥，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求求您了。我再也不敢了，我给您推石磨，给您当驴儿使唤，您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
一边说着，赵小六眼泪都流了下来，万分后悔，抱着赵豆腐的腿拼命哀求。他怎么就让猪油蒙了心，居然那么想不开，去害人。还有他的婆娘啊，才刚娶不到一年。若是他死了，岂不是白白便宜了别人。
赵豆腐无奈，没想到今晚捉贼，倒是搞来了这样一出。自家堂弟来搞事，他还能把他杀了不成？
他故作凶狠地用木棍敲打几下赵小六的大腿，喝道：“滚，今天老子放过你，以后要是敢再来，我可饶不了你！”
“谢谢三哥，祝您生意兴隆，长做长有啊。”赵小六看事情有转机，立刻止住了哭声，拖着那条有点疼的大腿，飞快地跑走了，生怕赵豆腐反悔。
豆记
近半个月来，每逢赵豆腐出摊，咸阳城的闹市里可谓是臭气飞扬，臭飘十里。经过多次反复试验，赵豆腐发酵臭豆腐的手艺已经很娴熟了，每每能让豆腐上长出漂亮的白霉。
经过一番考察，嬴静判断，开腐乳作坊的时机到了！
腐乳的制作方法比臭豆腐麻烦上一些，但是发酵原理都是一样的，通过微生物分泌的各种酶，让豆腐的蛋白质转化成另一种更加香醇的风味和鲜味。
对于贫苦人家而言，腐乳可是一味下饭的好菜！小小的一方腐乳，无论是抹在馒头上还是用来拌饭，都是十足的美味。而稍微富裕的家庭，用腐乳来炒菜炖肉，更是能鲜香提味，回味无穷。
若是开上这样一个作坊，嬴静不仅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还能赚来无数的小钱钱，丰富百姓们的饮食，何乐而不为！
听过嬴静对腐乳作坊的美好憧憬，窦原在心里也打着小算盘。
嗯，这个作坊成本不高，走薄利多销的平民路线，应该是能赚钱的。大秦的市场那么广阔，吃馒头的北人和吃米饭的南人都来买腐乳，多棒啊！
于是，他们俩人找到了赵豆腐，打算和赵豆腐合作开腐乳作坊。
“这个作坊用于生产腐乳，你负责出臭豆腐的技术和平时的质量把控，占一成的利润。我负责出作坊的房子、材料、人工和销售各个环节，占比九成，你可乐意？”
窦原面对赵豆腐席地而坐，一脸认真地提议。他虽然还是个少年，但是在生意场上气势一点也不输。
这个分成比例，是他考虑了很久，才提出来的。对于这个作坊的经营，他承担了几乎一切风险，分得九成，并不过分。
赵豆腐听到窦原的话，十分惊喜，连连点头。
天呐，公主和窦公子居然肯带他一起做生意！有一成他也很满足啦！
谁人不知公主有点石成金之手，她看好的生意，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赵豆腐心中乐意，和窦原签订了契约文书，笑得连牙龈都露了出来。不过，他寻思着半个月前发生的那一幕，想了想，开口说：
“窦公子，小人有一个堂兄弟，他叫赵小六。他年纪不小了，但是如今还一事无成。小人想让他也到腐乳作坊里面工作，赚几个钱糊口，绝不贪心。我保证，他一定会卖力干活不偷懒的！”
窦原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原来是赵豆腐想帮兄弟要一个工作机会啊。这不算什么，他“嗯”了一声，表示答应了。
这天晚上，赵豆腐提着一壶酒，到了赵小六家中。
赵小六这会儿正因为没本事，被婆娘数落着。他耷拉着脑袋，看着好不可怜。
“小六媳妇，别骂他了，来，我给你们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坐下来聊聊。”
赵小六以为赵豆腐要跟他算账，吓得往后一缩，就要往外跑。不料，被自个儿媳妇揪住了耳朵，把他拉到了桌案前面。
“哟，三伯怎么还带酒来，可是赚了不少吧。我下去给你们整两个下酒的好菜，你们兄弟俩好好聊聊，也教教我们家小六。”
小六媳妇看到自己的偶像提着酒过来，心里十分高兴，希望他能帮帮自己的丈夫，也好赚点钱养家。她瞅着赵小六，有点恨铁不成钢，又瞪了他一眼，把想要逃走的赵小六按了回去。
赵豆腐拍了拍赵小六的肩膀，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笑容，说：“没事，小六，我给你找了一个好营生，能赚钱，不过得认真干才成。你就给我个实话，能不能卖力好好干！”
原来不是来找自己算账啊？还能赚钱？
赵小六问也不问是干些什么，就答应了下来。他最近老被婆娘念叨，早就想找个机会证明自己的能耐。可是最近城里，哪儿也没有招人的，让他空有一腔抱负，没法子施展。
三天后
赵小六穿上最干净的衣服，又把自己的头发梳整齐，来到腐乳作坊上工。他很珍惜这次到腐乳作坊工作的机会，虽然他本性懒惰不爱出力气，但是他也咬咬牙坚持下来。
这几天他有了营生，家里的婆娘别提多高兴了。她笑得跟朵花似的，早上起来还给他的衣兜里塞了个煮鸡蛋，让他好好补补。
赵小六摸摸还带点温热的鸡蛋，想想家里的婆娘，就觉得浑身都是劲。他擦了擦额头的汗，又呼呼地推起了石磨。乳白色的豆浆顺着石缝里往下流，几刻钟后，就接了满满一桶。
路过的管事看到赵小六如此卖力，没有说些什么，只是在心中暗暗记住了这个年轻人。
又过了半个月，腐乳做好了，被装进了一个个小坛子里，准备在咸阳城中开始售卖。窦原在城内新开了一家豆记杂货，专卖川式酸菜、卤水、火锅底料、腐乳等各种调味酱料。
为了一举打开腐乳的市场，窦原让腐乳作坊的管事举荐一位相貌端正、口才不错的年轻员工，作为杂货铺里面的腐乳推销员。
而管事举荐的人选，正是赵小六。
为何啊？
黄昏下班后，赵小六就虚心向堂哥赵豆腐请教，怎么把控好做腐乳的细节。经过半个月的学习，赵小六做出来的腐乳，品质极高，和赵豆腐做出来的，已经相差无几了。
而且腐乳作坊里面中午包餐，他猛吃了半个月，人也白胖了一些，看起来精神了不少。打扮一下，赵小六居然还有点俊秀小哥的感觉。
腐乳推销员这份工作，对于赵小六而言，比在作坊里面轻松多了，陪人聊天讲几句就能卖出去。赵小六十分喜欢这份工作，如今见着谁都挂着笑呢。
“来哟，这个客官，瞧着您真气派啊。我们豆记杂货新推出的腐乳，都是用豆腐最精华的部分做的，香得能吃两碗饭。”
“夫人您最近天热胃口不好？可得尝尝我们新推出的腐乳了，特别开胃！配饭吃也行，配馒头就更行了，香得神仙都馋嘴哩。”
“老太爷，您说您口味重，喜欢吃咸的？来，尝尝我们的腐乳，咸香味儿，特别正！”
赵小六在还没有进作坊之前，就是个喜欢吹牛的懒汉，能把人忽悠得上天去了。推销员这份工作，简直就是给专门给他设职的。
在他的大力推广下，腐乳的名气渐渐地上去了。天气变热，家中总有人胃口不好，大家都喜欢找赵小六买腐乳，蘸点腐乳在馒头上，又是一顿了。
渐渐的，人们都不爱叫他赵小六，给他取名叫赵腐乳。嘿，别人喊他赵腐乳，他都会满脸笑容地应答，心里特别高兴。
如今，家里的婆娘天天都把他挂在嘴边，逢人就夸。他赵腐乳，比赵豆腐还闻名呢！昨天，从南阳郡过来的商人，都听闻过他赵腐乳的大名！

第32章 强壮一个民族！
近日来，明华宫附近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牛奶味，好像一条无形的丝线一样，把人的馋虫都勾了出来。
往来的宫人们也常常被这股甜香的味道吸引，忍不住把脚步都放慢了，深吸一口气，砸吧砸吧嘴。他们吃不到，闻闻味儿也好哇。
因为夏天天热，牛奶容易变质，最近皇苑那边送来的牛奶尤其多。为了防止浪费，嬴静天天都变着法子做牛奶吃，连带之前对牛奶不太喜欢的小季氏，也多吃了两口。嬴静和嬴荣俩小，天天喝奶茶，吃双皮奶、窝蛋奶、炒牛奶、牛奶布丁、炼乳蛋糕……
这日子过得啊，当真是有滋有味！
嬴荣作为坚定的咸党，最喜欢的牛奶吃法，不是甜甜的奶茶和奶制点心，而是咸中微甜的虾仁炒牛奶。
炒牛奶是广东顺德的一道名菜，口感细腻嫩滑，奶香浓郁。其中富含大量的蛋白质，最适合像嬴荣这个年纪的小伙伴。
在嬴静的指导下，宫人用蛋清和牛奶混合，起锅烧油，中火慢炒。顺着锅铲慢慢移动，牛奶在蛋清的陪伴下，渐渐凝固。为了让菜品的味道更加富有层次，嬴静还往里面加入了现剥的河虾虾仁，使得牛乳的浓香中，多了一层虾的鲜甜。
可惜，再好的东西也抵不过天天吃呀，连吃一周，嬴静有点腻了。
宫中排得上名号的妃嫔皇子并不多，有资格享用牛奶的主子们自然也很少。况且，如今皇苑的母牛，并非后世那种专门培育的乳牛品种，牛奶本身带的膻味就更重了。
因为这个原因，有资格享用的妃子们都把牛奶拒之门外。喝完之后一嘴的膻味，还怎么亲近陛下啊！
眼瞅着牛奶喝不完，放着就要变坏了，这样太糟蹋东西了。嬴静找到了皇帝嬴礼，又想申请一个新项目。
咸阳宫
“父皇，最近天热，宫中的牛奶太容易变质了，不如成立一个‘咸阳乳业’，把牛奶卖给宫外的小朋友吧，他们家都没有牛，喝不上牛奶，多可怜啊。”
嬴静抱着父皇嬴礼的胳膊，装模做样地把眉头皱了起来，以表达自己内心的同情。怕皇帝嬴礼看不上卖牛奶这几个小钱，不同意这个新项目，她还特意加了把火。
“父皇，我听说那些北边常来掠夺的匈奴人，之所以那么高大，是因为他们从小都有喝牛奶，所以才会长得像牛犊一样壮实。父皇，我们秦人的小朋友也要喝牛奶，要长得比他们还高！还壮！”
听了女儿的一番话，皇帝嬴礼陷入了思索。北边的匈奴人一直都是他的一块心病，每逢冬日草原上下大雪的时候，他们找不到吃的，便会南下掠夺。
尽管秦人热血好武，屡屡把他们击退，可是每年冬天他们都来上那么几回，实在是跟阴沟里的臭老鼠一样恶心。
秦人不如匈奴人高大，马上功夫也不如他们，作战时候也常常因此吃了大亏。若是大秦的男儿都能如他们一样高大……
到了荣儿那一辈，不，只要再给他十年，他肯定能扫平北方，把草原变成他大秦的马场！
第二天一早，大秦集团董事长嬴礼就忍不住宣召秘书窦庆，讨论推广咸阳乳业的事宜。
对于老板的提议，窦庆也是连连点头，举着双手赞成。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北方的情况了，他在匈奴人的草原上，好几次连命都几乎丢掉。
他顿了顿，回想着数年前的一幕幕场景，深吸一口气，说：
“微臣认为，此时十分可行。臣在出使西域的途中，路过匈奴地界，其人作风十分彪悍，垂髫小儿都喝牛奶，吃牛肉，能在马背上如平地一般。若能我大秦也习得一二，则长城之内无忧矣。”
几天后
农历四月的天气越发热起来，在咸阳宫的大殿上，大臣们穿着整套朝服，热得汗流浃背。即使大殿里面放置了好几个冰盘，也只是杯水车薪。
大臣们为政事争得面红耳赤，心火烧得更旺了，室内的气温也似乎闷热了几分。
这时，瞅着大臣们争了半天，还没有得出来实质性的进展。皇帝嬴礼有些倦了，他朝贴身侍从黄柯眨了眨眼，给了个眼神。黄柯会意，行过礼后，退了下去。
不一会儿，黄柯领着一小队宫人，回到了咸阳宫的大殿。这样大的动作，引得大臣们频频侧目。
只见为首的那名宫人手中，捧着一个红陶小盅，边沿还泛着白色的水雾。这似乎是从凌室（冰室）里面拿出来的，应该是些解暑的吃食。
跟在他身后的一队青衣宫女，分别托着一个个红陶小碟，里面是各色水果切块。大臣们细细分辨，不仅有熟悉的樱桃、杏子、桃子、甜枣，还有从西域引进的甜瓜和无花果。
陛下要请他们吃东西吗？这是什么新吃法？
在大臣们期待的目光中，皇帝嬴礼打开了那个冰凉的红陶小盅，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酸奶。而且，他还用勺子，特别豪爽地给自己撒了好几勺水果粒。珍贵稀少的甜瓜和无花果，他足足加了两勺！
把水果和酸奶略微搅拌后，皇帝嬴礼舀了一大口，慢慢享受这份凉爽甜蜜。牛奶的酸甜和水果的清新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带着一股凉气，把嬴礼身上的疲倦一扫而空。
感受到大臣们羡慕的眼神，吃完这一口，皇帝嬴礼不舍地放下了小碗，故作体贴地对大臣们说：“天热暑重，爱卿也享用一下这个酸奶的吃法，凉快凉快也是好的。”
听到可以开餐的口号，大臣们也卷起袖子，跃跃欲试了。虽然红陶小盅里的酸奶剩下得不多，但是好歹也能凉凉舌尖啊。
他们每人舀了三勺酸奶，又给自己添了些喜欢的水果粒，拌匀，开吃。嗯，这个酸奶被冰过，外表和白嫩的豆腐差不多，味道也很特别啊。有点像西域食铺的马奶酒，但又少了那股酒味，只剩下可口的酸甜。
果然，陛下是天底下最会享受的人！
看着大臣舔着嘴边的奶渍，一脸满足，皇帝嬴礼还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透露出自己“近日来，多吃牛奶后，力气变大了一些，睡觉都睡得更香了”。
哇，这是真的吗？
大臣们听到这个劲爆的消息，纷纷抬头往皇座上看，陛下的力气有没有变大，他们看不出来。不过陛下的脸色好像真的变得红润了不少，黑眼圈也淡了一些，想必陛下最近休息得不错。
这个牛奶，难道真的有如此奇效吗？
他们也想要试试，天天喝牛奶哇。
咸阳城中
“酸奶，酸奶，酸甜可口的酸奶。还有纯牛奶，咸阳乳业的牛奶，喝了长个儿，喝了身体好！”
“咸阳乳业开业了，连续订一个月的牛奶，能多送两斤！”
“陛下说了，每天半斤奶，强壮一个民族！能长得比匈奴人还要壮！”
近十名年轻小哥身穿统一的白色工服，推着送奶的木车，在咸阳城里面大声叫卖。
他们家里不算富裕，陛下的咸阳乳业一招人，他们就报名求职。幸运的他们经过重重考核，终于获得了这个宝贵的职位，每人被分配负责五条的街道，每天进行牛奶推销。
作为员工福利，他们每天能领到半斤牛奶或酸奶，这可把他们美死了。家里的爹娘每晚吃一盅纯牛奶，晚上睡得更香了，能一觉睡到鸡啼。小侄子也爱喝，他爱喝酸奶，因为这个是甜的！
陛下仁慈，待他们可真好啊。他们一定会卖力推销，争取把牛奶卖进咸阳城的每一户家庭里面！
“酸奶，酸奶，酸甜可口又解暑哩……”
远远听到送奶小哥王小明的叫卖声，周大嫂子看看家中熟睡的幼子，连忙打开了家门，大声喊道：“小明，小明，这儿要买酸奶！”
送奶小哥王小明闻言，把装满牛奶的木车推到了周家门口，停了下来。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薄汗，一脸笑容地说：“周大嫂子，早上的牛奶最新鲜呢，你这会儿买正好！家里的三娃吃着还好吗？陛下说这个酸奶，最养人，孩子和老人家吃都很合适哩。”
“好着呢，要不是三娃天天都爱吃，我也不舍得花这几个钱啊。”
一想到要花钱，周大嫂子可肉疼了。这酸奶不便宜啊，一斤酸奶能顶两斤粟米的价钱呢！
幸好家里还有两个钱，不然还真负担不起。三娃爱吃酸奶，天天都闹着要。她看着三娃吃了半个月，的确是胖了不少，小脸蛋肥肥的，手感别提有多好了。
周大嫂子心疼钱，想要省省，便开口问：“小明啊，这酸奶能不能优惠一点啊，你看我都算是大客户了，每天都买呢。”
“陛下说了，连续订一个月牛奶，可以多送两斤！”
“真的有这样的好事？不骗人？”
“陛下骗你干嘛，骗你那两个钱，然后跑路？”
“那倒是。陛下肯定不会骗人。”
得知有优惠，周大嫂子当机立断，和王小明约好，要连订一个月的酸奶。她心算天赋极好，一下子就算出，一年下来他们家能多喝二十四斤牛奶呢！这可是一笔大钱！
自觉赚了不少，周大嫂子哼着歌儿，用陶盆装着酸奶，回屋去了。
而送奶小哥王小明，今天做了这样一个大单子，月底能得不少提成，脸上也是笑咪咪的。他推着木车，慢悠悠地走在街道上，不过他的好心情却没有持续多久。
只见前面街上有一个小子横冲直撞，跑步都不长眼睛，险些就要把他的木车撞翻。幸好王小明及时躲避，才躲过这一撞，不过木车上的牛奶却是洒出来一圈，足足有一斤啊！
天呐，一斤牛奶就这样洒了。他王小明今天辛苦忙了一天，全白干了！
王小明心中有气，把木车推到一边后，连忙揪着那个撞他木车的小子，大声责骂：“喂，你是谁，居然撞我的送奶车！你瞧瞧，奶都洒了，你赔我呢，赔我！”
这个穿着破烂的小子见自己闯了祸，自知理亏，他垂下了头，羞愧地说：“我叫刘小猪，是从沛县来咸阳寻亲的。刚才有一个偷儿，他偷走了我的钱袋，我要去追，却不小心撞到了你的木车。
真的很对不起，对不起你，我找到我堂哥后，一定会赔你的牛奶的。我，我现在一文钱也没有了。”
刘小猪想想自己的窘困，肯定是赔不起这位小哥的牛奶的。他的脸烧得火辣辣，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小。刚来咸阳不久，还没找到堂哥，就欠下了这样一笔债，这叫他怎么还啊……

第33章 冰淇淋小哥
“什么？你没钱还？”一听这小子还不起牛奶钱，送奶小哥王小明的心里更生气了，当真是飞来横祸。他瞪了刘小猪一眼，语气很冲地问：“那你想怎么办？”
刘小猪低着头，有点心虚地说：“我堂哥真的在咸阳里头，我想要先找我堂哥，看看他有没有办法。如果堂哥肯借我一点钱，我立刻就还给你！”
如今堂哥在哪儿，他还不知道啊。堂哥一家从沛县出来都有六七年了，当年他们的确说是要往咸阳这边来。可那么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堂哥还在不在咸阳，刘小猪心里也没有底啊。
王小明看这小子不敢直视自己的双眼，有些狐疑地问：“当真？你可别骗我。”
“我说的句句是真话。”刘小猪怕对方不信，拼命地点头，就差对天发誓了。
“那你说说，你堂哥一家叫什么名字。我王小明天天送奶，跑遍咸阳城的大街小巷。要说城中的百姓，十个里面有五个，我都是认得的。但若是你小子敢骗我，看我不给你好看！”
“我堂哥叫刘小羊，我大伯忘了叫什么了，我小时候只知道喊他大伯。”刘小猪斩钉截铁地回答，这会儿他抬起头，紧张地盯着王小明的反应，也希望能借此能找到堂哥一家。
“刘小羊，刘小羊，这名字有点熟悉啊。”王小明念叨着这个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啊，这个名字的主人一定是他认识的人。
突然，王小明猛一拍大腿，想起来了，“刘小羊，那个卖大饼卷万物的老板，就叫刘小羊！对，那个卖卷饼的！”
两刻钟后，王小明拿着刘小羊赔的钱，推着木车，从卷饼小摊上离开了。
刘小羊和他爹见到了家乡来的刘小猪，都很高兴，要把刘小猪留下来。刘小羊对堂弟的遭遇十分同情，他亲自做了一个卷饼，往里面塞了满满的卤肉和卤蛋，笑着递给了刘小猪。
瞧这堂弟，一路上从沛县独自过来，肯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唉，堂叔别的本事不强，生孩子的本身倒是顶呱呱。小猪在堂叔家里排行第十，上不是寄予厚望的长子，下不是备受宠爱的幼子，在家里也活得很艰难吧。
若不非如此，他小小年纪，也不会被赶出来混生活。
刘小羊想了想，摸摸堂弟黑瘦的肩膀，开口说：“小猪，你别见外，留在堂哥家里住着，想住多久住多久。等你休养好之后，我再看看咸阳乳业里面还收不收人，那儿干活给的银钱多，也不折腾人！”
听到堂哥的话，吃得狼吞虎咽的刘小猪，嘴里被肉塞得说不出话来，只好连连点头。
咸阳果真好啊，遍地是金子，瞧瞧堂哥一家，都做上能吃肉的买卖了！
黄昏，为了庆祝刘小猪的到来，刘小羊他爹还开口让儿子上豆记买点好吃的，刘小羊无所不应。小时候，刘小羊他爹只有他一个儿子，家里冷清，因此对常来家中的侄子刘小猪十分疼爱，刘小羊和刘小猪也玩得最好。
这顿晚饭，是刘小猪有生以来，吃得最满足的一餐。即使家里过年，也没有这样大口吃卤肉的机会啊。
蒸得扎实筋道的杂粮馒头，劈开后，夹上一块肥美的卤五花肉，吃得刘小猪头都不抬。还有那卤肘子，猪皮软糯至极，肉质滑嫩，刘小猪含在嘴里都快要化了。吃肉不吃蒜，滋味少一半。饭罢，刘小羊打了个带着蒜味的饱嗝，心满意足地帮堂哥收拾碗筷。
明华宫
“哇！”“啊啊啊！”“神仙哇！”
一向守礼慎言的宫人们，一反常态地围成一圈，纷纷大声惊呼起来。一旁的小季氏和嬴荣更是惊讶得嘴巴都张开了，丝毫不顾仪态，上前一把抱住了嬴静，生怕她被神仙的仙术带走。
片刻之间，公主（姝姝）一挥手，就把一盆水变成了冰。
天呐，这可是什么仙术！居然能点水成冰！
皇帝嬴礼在宫中耳目众多，“公主会点水成冰的仙术”这个消息，瞬间就被传到了他的耳中。刚好他处理完政事，心里好奇，便驾临明华宫一探究竟。
他来到的时候，嬴静正把这个制冰的方法教给嬴荣。她递给了嬴荣一个小包，里面装着白色的结晶粉末。
“对，就是这个消石粉末，哥哥你把它往水里撒上一些。”
按照她的话，嬴荣洒了一些粉末在水盆中，一会儿之后，水盆中的水果然也泛上了一层冰霜。嬴荣看自己也能制冰成功，明白了这并非是仙术，而是消石粉末的功劳。
回头一看，哟，父皇来了。嬴静和嬴荣两人十分兴奋，端起了水盆，向皇帝嬴礼展示自己的成果。
嬴静扶着父皇嬴礼的胳膊，笑眯眯地解释：“父皇，我放了些消石的粉末在水里，水就能凝结成冰了！”
消石？这个嬴礼倒是知道。
始皇帝为了求仙问道，召集天下异士，企图炼出长生不老之药。神丹没有炼出来，消石倒是在炼丹过程中出现了。据说消石炼之如膏，久服轻身。
皇帝嬴礼对于炼丹没有兴趣，没想到，这消石原来是能制冰的好物。看完第二次制冰过程的皇帝嬴礼，摸了摸孩子们的头发，笑着和他们一块儿进入了明华宫的内殿。
小季氏看他们高兴，内殿的气氛也很好，便命宫女翠儿把鲜奶冰淇淋端上来，让陛下也享受一下这个冰凉醇香的甜点。
“哦，这是何物？”看到是自己不认识的点心，皇帝嬴礼挑了挑眉，用小勺子挑了一口，满口都是奶香甜味。
“我知道，这个是姝姝下午用冰做的，叫做鲜奶冰淇淋，可好吃了。而且吃起来凉凉的，又香又软，夏天吃这个真的很舒服。父皇，我能再吃一盏冰淇淋吗？”想要蹭吃冰淇淋的嬴荣抢先回答，夏天吃冰淇淋实在太爽了。他虽然下午已经吃过，但还想再来一盏。
一听儿子还想吃，真&#183;慈母小季氏当然要阻止：“不行，你下午已经吃过了，吃多了会肚子疼。”
“哦。”没能吃到自己心爱的冰淇淋，嬴荣耷拉着脑袋，十分失望。
“今天不算，今天父皇过来，你能再吃一盏。”有心想要逗逗儿子的嬴礼，笑了笑，摸摸儿子的小脑袋，“不过你今天要多背一篇书，能做得到吗？”
“耶！太棒了！”背书算什么？能多吃一口都好啊。嬴荣乐得跳了起来，想要抱着父皇的手撒娇，又觉得不好意思。自己都是个男子汉了，还撒娇，多难为情啊。
嬴静看着这一幕，开心地笑了。前世她是孤儿，一直羡慕别人有家庭的温暖。来到大秦之后，有父母有兄弟，上天待她真好。
咸阳城中
“鲜奶冰淇淋，樱桃冰淇淋，桃子冰淇淋，哟，各种味道都有哇，冰冰凉凉！”
“冰淇淋，冰淇淋，一个球一文钱，解暑又美味！”
“来看看哟，咸阳乳业的冰淇淋，咸阳乳业的冰淇淋，入口即化，冰凉胜雪！”
在大热天里，推着木车沿街叫卖，热得刘小猪浑身是汗。这咸阳的夏天真热啊，跟蒸笼似的，比沛县的夏天要热多了。
虽然热，但是刘小猪想要留在咸阳的决心，一直没有改变。
咸阳多好哇，有吃不尽的美食，还有肤白腰粗的咸阳姑娘。人们来往之间，脸上大多露出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街上的商贩也特别多，叫卖声络绎不绝，特别繁华。据说冬天冷了，人们会在屋子里面烧炕，能暖和得跟春天一样。
刘小猪来到咸阳的时候正值夏天，没能体会到冬天烧炕的温暖，但这不妨碍他喜欢上咸阳这个地方。堂哥刘小羊说了，只要他卖力苦干，在咸阳就能吃饱，说不定还能买上大房子。
吃肉！买房子！生孩子！
怀着这个伟大又朴实的愿望，刘小猪的叫卖声更加响亮了。他婉拒了刘小羊一家的盛情挽留，到陛下的咸阳乳业，应聘冰淇淋推销员这一个职位。
冰淇淋是什么？他听都没听说过。
但他对陛下开的咸阳乳业抱有很大的信任，陛下肯定不会坑人的。咸阳乳业这种大型国企，对于员工总是十分优待。若是被录用成为冰淇淋推销员，不算额外的福利，他一个月能拿三十斤粟米，足够他吃得饱饱的了。
老天爷似乎听到了刘小猪的心声，身为一个对咸阳一知半解的外乡人，刘小猪居然也有幸获得这一个职位。今天他负责到章台街（歌舞伎一条街）一带叫卖冰淇淋，可把他乐坏了。
少年慕艾，刘小猪当然也不例外。章台街的网红小姐姐们多好看啊，能歌善舞，能多看两眼，赏心悦目啊。而且网红小姐姐们手里不缺钱，最喜欢吃零嘴了，给钱买冰淇淋也十分爽快。
盘算着今天的营业额，刘小猪嘴角弯弯，走起路来轻快了几分。看着天色不晚了，冰淇淋也几乎卖光了，刘小猪推着木车，准备离开章台街回咸阳乳业。
“这位大哥哥，大哥哥，我要买冰淇淋！还有冰淇淋吗？”半路上，一个脸色黄瘦的小丫头跑到他的木车前，拦住了他。
“卖光了，没有啦！”桶里只剩下大约半个球的冰淇淋，不够卖啊。
一听卖完了，小丫头一脸失望，水汪汪的眼睛都快要落下泪来。
隔壁乐户家里的姐姐们都说冰淇淋好吃，她没吃过，但想买一个给弟弟吃。今天是弟弟的生日，她瞒着姑姑攒了好久的钱，才攒够买一个冰淇淋的钱。
开乐户的姑姑总嫌她姐弟俩吃白饭，连客人给的赏钱都要收上去。为了这个冰淇淋，她挨了好几次打，还差点被姑姑发现攒钱的事。越想越委屈，小丫头的眼泪不住地掉了下来，眼睛哭得红红的，好像一只小兔子一样可怜。
刘小猪心中不忍，他掀开裹着木桶的厚被子，拿出来那些装有冰淇淋的木桶，用木勺在上面搜搜挂挂，凑出了大半个冰淇淋球。因为是硬凑出来的，这个冰淇淋球有着牛奶冰淇淋的白，樱桃口味的红，还带点桃子口味的粉，有点出奇的好看。
“这个冰淇淋球，我给钱给你吧。”看到又有冰淇淋，小丫头止住了眼泪，笑着把钱递给了刘小猪。
“不用了，这个是边角料，我送给你吃吧，不要跟别人说哦。”
刘小猪看着她干枯的头发和黄黄的小脸，肯定她不是富裕人家的孩子，过得应该很艰难吧。她那么瘦，像他家里吃不饱的小妹妹一样，干脆请她吃算了，反正就只剩下那么两口，也卖不出价钱来。
小丫头见不用给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过冰淇淋球，飞快地跑了。
刘小猪自认为今天做了件好事，赠人冰淇淋，手有余香啊。他吹着口哨，心情颇好地推着木车，越走越远了。

第34章
小丫头捧着小碗，看着里面白里泛红的冰淇淋，馋得咽口水。这冰淇淋散发出浓浓的奶香，还可以看到暗红色的樱桃果肉和粉红色的桃子果肉，吃上一口，肯定会很好吃吧。
想到家中的弟弟，她摇了摇头，蹑手蹑脚地走回到后门。把头往里一探，很好，没有被人发现。她一路上提心吊胆，终于顺利地回到他们睡觉的下房，弟弟青儿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耽搁了那么久，她手上的冰淇淋球已经开始化了，青儿凑了过来，一脸期待地看着姐姐。小丫头取来小竹勺，把勺子插在冰淇淋球上，看着弟弟吃得满嘴奶渍，笑得十分开心。
青儿把冰淇淋含在嘴里，一直舍不得吞下去。嘴里凉凉的，甜甜的，还有果子的酸甜味。
哇，这个冰淇淋就像大姐姐们说的一样，果然很好吃！
青儿和姐姐从小寄居在开乐户的姑姑家，一直都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一个冰淇淋球，使他第一次对“美味”这两个字，有所理解。
青儿笑得甜甜的，今年这个生辰是他过得最好的生辰了。他每一口冰淇淋都含到化了才咽下去，只剩下最后两口的时候，他不肯再吃了。
“姐，你也吃，也尝尝这个冰淇淋是什么味道的。等我以后赚钱了，我们天天都要吃冰淇淋。”
小丫头接过弟弟推过来的小碗，见弟弟坚决不肯吃，便自己端起碗来细细品尝。这种甜蜜的味道，是她近年来难得的美好体验。姐弟俩看着对方的嘴上都挂着一圈奶渍，捂着嘴小声地乐起来。
小丫头把偷来的小碗洗干净后，放回去厨房，舌尖上砸吧砸吧，好像还有一点甜味。对于她而言，今天真是快活的一天啊，遇到了好心的大哥哥，不收钱请她吃冰淇淋。
第二天，小丫头前往大姐姐们的房间，她不但要给大姐姐们收拾房间，还要把大姐姐们的衣服都洗干净。姑姑说了，这就是她的工作，她若是不做好，姐弟俩人就都没饭吃。
她像往常一样，推开落霞姐姐的房门，不料正碰上姑姑在大声训斥落霞姐姐，说落霞姐姐接待客人不用心，吃白食。
而无辜的小丫头被殃及池鱼，姑姑生气之下，连她也一块儿骂，光骂还不解恨，姑姑动手就往小丫头的身上掐，掐得她浑身青紫，疼得喊不出话来。
小丫头无声地哭着，不值钱的眼泪一直往下掉。她知道，大姐姐们能给姑姑挣钱，姑姑再生气也不会打她们的。而她不一样，打伤了也不会有人替她出头，姑姑一生气准会打她。
带着这一身伤和脸上的泪痕，小丫头被其他好心的大姐姐扶回了下房。
弟弟青儿看到姐姐遍体鳞伤，心疼得都快要哭了。姐姐就是他世界的全部，姐姐都疼得说不出话来，只能躺在床上流泪，他得想想办法啊。再在姑姑这儿呆下去，恐怕姐姐命都得没有了。
青儿虽然年纪小，但也不是愚笨之人，相反，他很聪明。他联想到在咸阳里面名声响亮的豆记，听说公主经常会到那里看看呢。全城的百姓都说公主聪慧又善良，如果他能遇到公主，公主应该会帮助他们脱离姑姑这儿吧……
只要公主肯收留他和姐姐，他什么都愿意干，吃半碗饭就行！
这几天，青儿帮看门的大叔端水洗脚，装作对外面一脸好奇的样子，打探豆记和公主的消息。
大叔剔着一口发黄的烂牙，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眉飞色舞地说：
“豆记酒楼啊，是全天下最好的酒楼，那儿的卤肉自助餐香得很那，给了一份钱，随便你吃多少都行。肥肥的五花肉，随便吃，大肘子也随便吃。那儿的酸菜鱼也特别好吃，老子和我爹吃过一回，豆腐还免费送。听说那儿冬天的火锅也很好吃，不过那是贵人们才吃得起的。
公主呢，听说是个天上的仙人下凡来的，公主会的本事可多啦。豆记的菜式都是公主设计的，公主还常常会到豆记里面察看。如果运气好，能在路上遇到公主。除了豆记附近和博文侯大人的府上，公主很少逛别的地方。”
公主会出现在豆记附近！
青儿耐着性子，听到最后关键的两句，眼神都亮了起来。秦宫到豆记那段路程，他知道怎么走，若是公主出行也走那条路，那他就有很大的概率能遇到公主了。
这一天中午，青儿偷偷溜了出去，想要碰碰运气，能不能遇上公主。大概是老天可怜他，快要走到豆记的时候，远远瞧见一架青色马车。
别看这辆马车与一般无异，青儿认了出来，这马车上的窗纱可是好货色，轻薄透亮，应该是从南边运来的。青儿自小生活在章台街，那儿的人们迎来送往，青儿也跟着练就一双富贵眼，看东西的准头不差。
隐约看到马车里面坐着是个女孩子的身影，青儿决定不再等了，他纵身往马车前一冲，在马腿下打了个滚，险些就要被骏马踩死。
“驭——”侍卫大喝一声，拉紧缰绳，连忙把马车勒住，“你到底是何人，竟敢拦公主车驾？”
嬴静坐着车中，被这突然而来的急刹车吓到，差点就要掉到马车外面去。她缓了缓气，坐直了身子，只听到马车外传来了一个男孩的哭声。
青儿为了博取公主的同情，一边哭，一边抹着眼泪，大声地说：“公主殿下，我叫卫青，住在章台街的姑姑家中。请公主救救我们吧，救救我们吧。我姐姐每天都早起给姑姑干活，但还是吃不饱饭，要挨打，姐姐都被打得站不起来了。”
他对着马车中的嬴静不停地磕头，小小的身板，看着十分可怜。
怕公主不相信，他磕头的声音更重了几分，说：“我的姐姐正躺在姑姑家的下房里面，我求姑姑给姐姐买药，姑姑不肯。姐姐如今连水都喝不进去了，天天躺在床上等死啊。求公主救救我姐姐，救救姐姐！”
卫青？这个名字有点熟悉，难道是个历史名人吗？
历史文盲嬴静想了想，没记起来是哪一号人物，便不再纠结。让她难过的是，卫青话里面的内容。
虐待童工？还毒打？
嬴静一听，心里面不是滋味，看着这咸阳城一片太平，十分美好。但在她看不到的地方，还有黑暗，还藏着苦命人的哭声。她在侍卫不同意的眼神中，下令让马车拐弯，前往章台街，一看究竟。
公主万金之躯，怎么可以去章台街那种地方？
侍卫们心里不乐意，但也只好听命行事。他们对于卫青话里面的姑姑更加埋怨了，吃人不吐骨头啊，毒打侄女还不给人治伤，对待侄女比家养的驴子还差呢，起码家里的驴子不舍得随意就打。
一刻钟后，嬴静的马车停在了卫青姑姑的院子前面，一队穿着便衣的侍卫涌上前来，把这院子都封住了。嬴静没有下车，只让侍卫把卫青的姐姐带上马车，动作轻点，避免再伤到她。
卫青姑姑看到一队人闯进来院子，都要吓坏了。她在章台街干了那么久，眼色不差，自然看出来这群侍卫都不是普通人。她以为自己得罪了什么人，鸵鸟一样躲在房间里面，一动都不敢动。
侍卫们也没有多说废话，在卫青的领路下，把小丫头抱了出来。只见小丫头的脸色极坏，本来就瘦的小脸变成了皮包骨头，再在这儿多呆几天，她可能都要断气了。
卫青看着姐姐疼得十分痛苦，心里一抽一抽，忍不住“哇”地大哭起来。嬴静让姐弟俩上了她的马车，恨恨地把车帘甩得作响，便下令离开章台街，回宫去了。
回到宫中，嬴静把姐弟俩安置在皇苑附近的废弃宫殿内，又请来了太医为小丫头疗伤。皇苑在秦宫的边缘，安置他们两个闲杂人员，不算什么大事。若是他们治好后想要离宫，没有宫籍的约束，走得也方便。
一刻钟后，太医抱着药箱来了。他摸了摸小丫头的脉搏，又察看了她身上的伤处，叹了一口气，说：“不知道谁下这么重的狠手，掐得她身上大片大片的淤青。幸好，她除了腹中有少量的淤血，并没有伤及心肺。我给她开点祛淤活血的药，只要把淤血散掉，人就能好过来了。”
他向小丫头身边的卫青招手，又嘱咐道：“你每天早上，要帮你姐姐按一下这几个穴位，这样能好得快一些，对她身体有好处。不过在按压过程中，你姐姐会很疼，你能做得到吗？”
卫青点点头，大声地回答：“做得到，太医你就教教我吧，我想姐姐快点好起来。”
只要姐姐能快点好，他什么都肯做。
嬴静看着他们姐弟安顿好，又交待皇苑附近的宫人，对他俩照顾一些。宫人们对姐弟俩的经历十分同情，都拍着胸脯，答应好生看护他们。
“我平日的菜蔬肉蛋份例不少，你们从我这儿抽一部分，直接送来这儿吧。卫青，你会做饭吗？你可以照顾自己和你姐姐的饮食起居吗？”嬴静拉着小丫头的手，转头向卫青询问。
“没问题的，我年纪小，但也会做饭，我能把姐姐照顾好的。今日公主之恩，我卫青永生难报，我这辈子的命就是公主救的，我什么都愿意干！”说罢，卫青匍匐在地，郑重地向嬴静行了个大礼。
他和姐姐终于脱离了姑姑那儿了，公主真是善良的好人啊。今夜，他和姐姐都能踏踏实实地睡个好觉了。

第35章 将军与皇后
修养了大半个月，小丫头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不错，小跑起来都没问题了。姐弟俩感念公主的恩德，常常都会到皇苑帮宫人们干活，一点也不怕吃苦受累。
宫人们嫌臭嫌脏，不乐意清理牛马居住的草棚，姐弟俩看见了，便抢着干清理草棚的活计。这对于他们俩人而言，并不算苦差，日日在公主这儿有吃有喝，给牛马打扫一下，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卫青最喜欢就是给皇苑里面的马儿洗澡喂草，在他看来，这多有趣啊。
马群似乎对卫青格外亲昵，每逢卫青靠近，它们都会热情地用粗糙的舌头舔舔卫青的脸，惹得卫青哈哈大笑。在马棚呆了不到三天，温顺的马儿居然肯让卫青爬上马背，坐得像在平地上自如了。
宫人们啧啧称奇，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能驯服刚烈的马儿。皇苑里面的马儿都是各地上贡给皇室的骏马，脾气可不小。
“好！好！”
“骑得那么稳，你这小子真是太厉害了！”
“哟，估计匈奴人也没这本事吧！”
卫青稳稳地骑在马背上，马儿跑动起来，带起来一阵风，使他看上去潇洒极了。宫人们看到这样一幕，纷纷拍手叫好。这个卫青，年纪轻轻就精通骑术，若是以后在军中发达了，说不定能成为一名小将啊。
难得来到皇苑的嬴静，顺着喧闹的人声，看到在草地上驰骋的卫青。如今他的脸上没有了哀伤，而是散发出自信的光芒。
卫青？卫青！
嬴静看着马背上是身影，终于想起来了，她以前追的电视剧汉武大帝，里面骁勇善战的卫青大将军，抗击匈奴，给她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莫非，眼前这个孩子就是那个卫青？
眼尖的卫青发现了公主的身影，他心里紧张，连忙拉紧缰绳，下马向嬴静行礼，不好意思地说：“公主，我只是一时兴起，才会偷偷骑皇苑里面的马儿，我愿意做公主的骑奴，给公主牵马拉绳。”
天呐，被公主发现他骑马了，多不好啊。皇苑里面的马儿都是皇室的，按理，他是没资格骑的。
年少的卫青此刻的心愿也很简单，他喜欢马儿，又想回报公主的恩情，那就给公主当骑奴好了。公主善良，从不为难人，给公主当奴仆可算得上是一件好差事啊。
嬴静看了看卫青认真的表情，回想起那部电视剧里面的剧情，卫青小时候是干什么来着？
骑奴？
似乎，卫青少年时候就是当骑奴出身的！剧情人物和眼前的小身板慢慢重合，嬴静笑了笑，自己好像捡到了宝啊。
“我不用你给我当骑奴，你多吃饭，长高长壮，给我当侍卫就行。”嬴静打算，先把卫青塞进去侍卫队伍，好好学习武艺。秦人和匈奴年年交战，卫青这种有勇有谋的帅才十分难得啊。
“我，我能当侍卫吗？”卫青一脸惊喜，没想到公主居然给他许下了这样一门差事。侍卫大人天天穿着铠甲，佩挂着青铜宝剑，走起路来威武非凡，可把他羡慕坏了。
嬴静瞅瞅卫青难以置信的表情，心里偷笑。没想到，日后统帅千军的大将军，此刻能做个小侍卫就很满足了。她想逗一逗他，故意板着脸，装作严肃地继续说：
“但你要向其他侍卫们学好本事，学会认字，也看看兵书。要是你武艺不好，脑袋也不聪明，我可不要你这样的侍卫。”
卫青激动得握紧了拳头，向嬴静表承诺：“我一定能做得到的！”
他要好好学！他要当侍卫！
一会儿后，嬴静和卫青回到了姐弟俩暂住的偏僻宫殿。小丫头正在宫殿里打扫卫生，看到公主和弟弟，她激动得跪了下来行礼，给公主连连磕头。
“奴婢感谢公主相救，愿意给公主做牛做马，回报公主的大恩大德。没有公主就没有奴婢，奴婢求公主赐名，愿一辈子都服侍公主。”小丫头最近和宫女们聊天多了，仪态十分恭敬，说话也一套一套的，生怕自己给公主丢脸。
她经过大半个月的修养，皮肤不再蜡黄，脸蛋圆润了一些，头发也更加柔顺，看上去十分可爱。嬴静仔细观察，小丫头长得一双大大的杏眼，垂眸看人的时候，好像幼兽一样楚楚可怜。她的鼻子小巧圆润，牙齿洁白整齐，若以后长开了，应该算得上是□□分姿色的美人。
难怪在汉武帝时期，小丫头能从一众舞姬中脱颖而出，当上皇后。
可惜咯，这儿是大秦，汉武帝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小丫头应该也没机会当皇后吧。
嬴静确定，这个小丫头应该是历史上的卫子夫吧，她如今还没有名字，等着自己取名呢。嬴静点了点头，故作高深地说：“《诗经》上有这样一句，执子之手，夫复何求。你不如就叫卫子夫吧，希望你能找到待你好的人，一辈子都过得开心快活。”
卫子夫？她有名字啦！
小丫头拉着卫青，高兴得眼睛都弯了起来，不住地跟嬴静道谢。公主说的诗经，他们没听懂，不过最后的那句话，他们都听懂了，这个名字就是开心快活的意思。
卫子夫的小脸上露出了光彩，卫青也替姐姐高兴。他们的人生是新的了，在大秦，还有这般的活法哩。
……
盛夏的太阳高高地挂在了空中，烤得这咸阳城都快要融化掉了。再过十天，就是公主嬴静的生辰，窦原想到公主的笑脸，眼中也露出了一丝笑意。
公主爱吃，他特意在城外建了一座二十多亩的葡萄园，种上他爹从西域带回来的葡萄藤，还向龟兹来的萨比尔咨询葡萄的种植方法。
他窦原别的没有，钱特别多。他想把这座葡萄越园作为生辰礼物，送给公主。
“公主那么爱吃葡萄干，一定会很喜欢这件礼物吧。”葡萄架下的少年托着自己的下巴，陷入了美好的幻想。万一公主特别感动，想要以身相许，那他就可以高兴地牵着公主回家。
在太阳的照料下，藤上的葡萄越来越饱满，一颗颗绿色的葡萄好像上好的玉石一样，呼噜呼噜的一大串，瞧着就知道，味道肯定多汁香甜。窦原每天放学后，都会来葡萄园里面逛逛，只要有熟透的葡萄掉了下来，他都要心疼好久。
这不是普通的葡萄，分明是他对公主的心意啊！
明华宫
嬴荣代替窦原，给嬴静发来了葡萄园一游的邀请：“姝姝，窦原说他在城外建了一座葡萄园，种满了西域那边的葡萄。最近葡萄熟了，正好采摘，他邀请我们明天去玩玩。你想去吗？我们一块儿去玩！”
有机会出游吗？那肯定要去啊！
嬴静呆在宫里那么多天，无聊得都快要发霉了。她眨了眨猫儿似的眼睛，懒洋洋地笑了笑，“行啊，我们一起去呗，人多热闹。”
采葡萄，多新鲜啊，她两辈子都没有去葡萄园玩过呢。
嬴静想要好好乐呵乐呵，多叫几个小伙伴一起去玩。想了想，嬴静不但派人往皇苑那边去一趟，问问卫氏姐弟要不要一起去，还向萨比尔夫妇发出邀请，请他们也来赏葡萄。
在皇苑里，卫子夫和卫青收到公主发来的邀请，心里别提有多激动了。公主不但没有忘记他们，还带着他们一块儿游乐！
卫子夫连忙换上整齐干净的衣服，把自己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小姑娘爱美，可她没什么首饰，便在发间戴上一朵粉红色的紫薇花，衬得她小脸十分红润。而卫青则跟着公主的侍卫队伍，牵着马车的缰绳，身上挂着一把青铜匕首，瞅着可精神了。
嬴静拉着哥哥嬴荣，向他介绍新的小伙伴：“哥，这位姑娘是卫子夫，前头那位是她的弟弟卫青，都是我从在城里救回来的。他们被姑姑毒打，我看不过去，就带回来宫中。”
嬴荣好奇地看着卫子夫，嗯，是个长得不错的小姑娘，比他妹妹差上了那么几分。他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唉，他的妹妹真是心太软了，看不得别人受苦，总想要伸出援手。
嬴荣对于小姑娘没什么兴趣，他和擅长骑术的卫青倒是很聊得来。“哇，你骑马很厉害啊，你学了多久啊？”嬴荣看着在马背上镇定自若的卫青，眼里很是欣赏，大秦边关的建设，就需要这样的好男儿！
“没人教我，我自学了大概半个月吧。”卫青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学习的时间不长，三皇子会不会认为他没本事啊。
“半个月？那你算是天才了！你会认字了吗？学了些什么呀？”嬴荣发现这新来的小伙伴是个难得的人才，问得更加深入了。
“我，我刚会认字，写得不好。”卫青心虚地低下了头，眼神不敢直视嬴荣。
他只认得自己和姐姐的名字，写字？算了吧，他连笔都还不会握。他如此没用，三皇子肯定是嫌弃他了。
嬴荣看出了卫青的窘况，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从妹妹那里得知姐弟俩的来历，心里也有几分同情卫青，他以前过得那么苦，不识字也是很正常的。
他想把卫青培养成自己的心腹，便拍了拍卫青的胳膊，笑着说：“卫青，以后你来跟着我，当我的侍卫吧，我派人教你读书，教你识字。”
给三皇子当侍卫？那他还怎么回报公主的恩情？
卫青这个老实孩子，一心想要报答嬴静，委婉地拒绝了嬴荣抛来的橄榄枝，表示自己想要留在公主身边。
一旁的嬴静听着，捂着嘴笑了，没想到卫青这会儿跟个榆木脑袋一样，死认理啊。
她拉着嬴荣的衣袖，对着卫青柔声说：“卫青，我哥哥和我是一体的，你效忠我哥哥，就如同效忠我一样。不如你以后就上哥哥那儿学习吧，若能学成，那也算是你的造化了。”
卫青闻言，对着嬴荣磕头便拜，大声地表忠心：“三皇子殿下，以后我卫青就跟着您学本事了。只要三皇子需要我，我肯定往前冲，不怕累不怕死！”
马车里面的几人，有说有笑，气氛好极了。过了将近一刻钟，马儿踢踏踢踏，走进了窦原的葡萄园。
今天一早，窦原就在葡萄园里等着了。为了和公主度过美妙的时光，窦原把葡萄园里面收拾得很整洁，还派人把土地上的小碎石都翻出来，生怕硌到了公主的双脚。
想想嬴荣这个特大电灯泡，窦原咬咬牙忍了，谁叫嬴荣是大舅子啊。要是他以后娶上公主，他再也不要带嬴荣一起玩了！
满心都是公主的窦原，看到宽敞的青铜马车远远过来，眼中满怀着期待。他正准备走到马车前面，把公主扶下来。
没想到，一个不认识的小子，从公主的马车上跳了下来，气得窦原直瞪眼。
喂，你是谁呀？竟敢和我抢公主？

第36章 葡萄美酒琥珀光
“窦原，窦原，我和你介绍一下，他是卫青，是我新收的侍卫。这位是他的姐姐卫子夫，他们都是姝姝救回来的，身世十分可怜。”
一旁的嬴荣见好友脸色不对，以为窦原不喜欢陌生人，连忙拍着好友的肩膀解释一番。
嬴静这会儿也下车了，今天可以出来玩，她可真高兴。她亲热地拉着小伙伴窦原的手，兴致勃勃地说：“走，窦原，带我们逛逛你的葡萄园吧。我都没见过葡萄长什么样子呢！”
嬴静没见过葡萄？骗鬼吧！
但一向机灵的窦原确实被骗到了，他露出爽朗的笑容，心里美滋滋的。
公主拉着他的手耶，公主肯定也喜欢他的葡萄园！
窦原此刻也不嫌人多了，他带领着一群小伙伴，慢慢走进葡萄园的深处。在阳光的照射下，架子上的葡萄绿油油的，叶子底下挂着一串串嫩绿色的葡萄。每一串葡萄都挤满了果子，一串起码有两三斤重，还隐隐散发出一股诱人果香味！
哇，这就是葡萄吗？
对于秦人而言，葡萄是新奇的。除了嬴静和窦原，一群小伙伴都没有见过新鲜的葡萄，更别提尝尝滋味了。
窦原赚足了大家羡慕的眼神，带着骄傲的笑容，做了个“请”的手势，邀请嬴荣和嬴静率先品尝葡萄。
嬴荣看着满园子的葡萄，早就跃跃欲试了。他用剪子剪下一串向阳处的葡萄，有阳光照着生长，应该更甜吧。
“三皇子殿下，让奴婢洗洗吧。”身后的卫子夫端来了一盆清水，接过这一大串葡萄，仔细地洗干净上面的灰尘。
其实不洗也是可以的，在嬴静看来，这可是无公害有机葡萄啊，怎么吃都不怕。窦原递过来一小串洗好的葡萄，嬴静用掌心接过，吃了一颗，甜甜地笑了：“谢谢窦原，你的葡萄真好吃。”
“你喜欢就好。”只要你喜欢，这座葡萄园就是你的。
“我们中午不如就在这葡萄架子下野餐吧，我想用葡萄做一道点心，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嬴静嘴里含着葡萄的果汁，站在架子下感受到一阵阵清风，暑气都散了不少。
她想起前世超市门口那家西饼屋，卖的葡萄奶酥，酥香酸甜，做得可地道了。每次那家西饼屋开烤炉，她远远地就能闻到那股夹杂着果香的奶香味。
她一提议，众人立刻积极相应。尤其是卫子夫姐弟俩，更是大声叫好。他们俩人早就听说过公主做的美食连仙人都馋嘴，却一直没机会尝过，如今公主提议做好吃的，他们当然要尝尝是什么味道啊。
宫人们端来了葡萄干、鲜奶、黄油、鸡蛋等材料，准备按照嬴静的指示，做这个葡萄奶酥。不过嬴荣一时兴起，想要体会一下自己做吃食的乐趣，小伙伴们自然纷纷配合，各自分工。
“哥，你在融化的黄油中加入饴糖和牛奶，进行搅拌。对，继续搅动，要把这黄油混合液打到变蓬松，颜色变浅。”
在这个没有电动打蛋器的年代，不到一刻钟，嬴荣的手臂就开始发酸。他以往看宫人们做得简单，以为这做点心就是小事一件。没想到自己动起手来，光是第一步，就把他折腾得不轻。
卫青很有眼色，看嬴荣手上没有力气了，连忙把陶盆接了过来，“殿下，让我来打这个黄油吧，这多有意思啊，我也早就想试试。”
最近卫青好吃好喝，还勤学武艺，别看他人不高，力气可不小。卫青又搅打了将近一刻钟，才把黄油混合液打成浅黄色的絮状。
“然后子夫，你把蛋黄打散后分次加入，继续搅拌均匀。”
“窦原，你把面粉筛进去，再加入葡萄干，用擀面杖擀薄。”
嬴静看着窦原的动作，满意地点了点头。窦原做得真不错，擀出来的面团不但厚薄均匀，还被切得方方正正。几撮调皮的面粉飞到了窦原的脸上，给他涂上了一个白鼻子。
“嘻嘻！”嬴静不厚道地笑着，伸出小手，把窦原鼻子上的面粉晕开，看起来更滑稽了。
窦原被心上人嘲笑，脸都红了，双手不知道往哪儿放。嬴荣等人也发现了这一幕，笑得更乐了。
“哟，都在笑什么，我们来迟了。”
一道洪亮的男声从远处传来，嬴静定神一看，是萨比尔和梁玉儿俩人。
萨比尔推着一个烤架向众人走来，上面挂着一只洒满调料的烤全羊！嬴荣被这股肉香吸引住了，他大吸一口气，肯定地判断，里面不但放了花椒和小茴香，还涂了蜂蜜，会有他最喜欢的脆皮！
梁玉儿因为来迟了，不好意思地提出，甘愿受罚。
“那就挑个你最拿手的舞蹈吧。”嬴静知道她爱跳舞，就顺着她的心意说。
“诺。”
片刻后，充满异国风情的音乐响起，萨比尔拍打着手鼓，给梁玉儿伴舞助兴。夫妻俩人在葡萄下旋转，抖肩，扭腰，好不快活。梁玉儿的腰肢柔软，舞动起来，裙角飞扬，就像一只翩跹的蝴蝶一样美丽。
卫子夫沉浸在梁玉儿的舞姿中，目不转睛，深深地着迷。玉儿姐姐好美啊，她也想要像玉儿姐姐一样，跳出优美的舞姿。
舞毕，萨比尔夫妻向大家鞠躬，获得了一片热烈的掌声。卫子夫坐到了梁玉儿身边，轻声地说：“玉儿姐姐，你跳得好美啊，我能向你学舞蹈吗？我能帮你干活，你教教我吧。”
梁玉儿看着卫子夫渴望的眼神，好像看到了昔日的自己。她摸摸卫子夫的肩膀和双手，嗯，骨架还没有长定，现在拉筋学习也不算晚，如果子夫努力学，也能有所成就。
她拉着卫子夫的小手，温柔地说：“我和夫君开了家西域食铺，日常是在卖些吃食。如果你愿意来帮一下忙，我可以教你舞蹈，你每旬来三次学习，平日里也要勤练才行。”
卫子夫一听，梁玉儿愿意教他舞蹈，嘴角乐得往上翘，眼神也亮了起来。她又望了望嬴静，她不舍得离开公主，公主的恩情她还没有回报啊。
嬴静看出卫子夫的心思，含笑地对她点头，说：“你还不快喊师父，定下这师徒的情谊。我不缺伺候的人，你上西域食铺那儿，把自己照顾好了，就算是对我最大的回报了。”
渐渐，葡萄奶酥的香味也从烤炉中传出来，这代表着，开饭的钟声敲响啦！
小伙伴们拿着腰刀，片着烤全羊，吃得一脸满足。一口烤全羊，一口葡萄奶酥，当真是美得很呐。烤全羊的外面金黄发亮，上面是嬴荣最爱的酥皮，下面是滑嫩绵软的羊肉。萨比尔烤羊肉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堪称咸阳一绝！
还有那被烤得金黄酥脆的葡萄奶酥，散发出浓郁的奶香，令人食指大动。酸甜的葡萄干中和了黄油的油腻感，只剩下满嘴甜香。每次一口，都要会酥得掉渣。萨比尔沾得满胡子的饼渣，惹得几小哈哈大笑，连梁玉儿也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吃过午饭，萨比尔给大家介绍制作葡萄酒的方法，宫人们听得十分认真。他先取来数十个用开水烫洗过的红陶小坛，然后洗干净双手，把葡萄去核榨成汁。
“这一步一定要干净，不然做的葡萄酒就要坏掉了。动作一定要快，葡萄皮留下，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葡萄的香气。”他看着宫人们的动作，再三嘱咐道。
在他的指导下，宫人们迅速将榨好的果汁装入一个个坛子中，萨比尔亲自给坛子用湿泥封坛。剩下的工作，就是时光的酝酿了。
豆记
“琥珀光葡萄酒一坛，二十文第一次，二十文第二次，还有没有出价更高的客官？”
“三十文第一次，三十文第二次，哦，四十文第一次！”
“四十文第三次，这坛琥珀光，就属于您的啦！”
这是豆记第一届葡萄酒拍卖会，各地富商云集而来，想要一尝这以往天子才能享用的西域佳酿。
从汉中郡来的富商陈二爷，一脸骄傲地向身边的老爷们拱拱手，捧过属于他的那一坛葡萄酒。他以四十文的高价买一坛酒，却一点儿也不嫌贵。
这不是普通的米酒，是西域产的葡萄酒啊，因为琥珀色的酒液，而被公主命名为“琥珀光”。
全大秦，也就是在豆记这儿能买得到葡萄酒。看到桌上的那一大串绿葡萄没？在外面有价无市呢，只有他这种富甲天下的巨贾，才配坐在这儿，吃上这么一颗葡萄。
陈二爷吃着甜美的葡萄，盘算着，待会儿结束后他要问问小二，能否打包一些回去。他的孙子正在客栈里面住着呢，小孩子爱吃甜。若是他吃上这样的大葡萄，一定很开心吧。
还有，这豆记的下午茶，他也想要再买一些，不来咸阳，不知道自己胃小啊。
这咸阳里面的一样样吃食，他都想买，街边叫卖的冰淇淋和酸奶、大饼卷万物、大葱肉馅的馒头包子，样样都好吃哇！若不是他的商业重心都在汉中郡，他也想要在咸阳买房，住上几个月。听说，咸阳的房子里多了叫“炕”的玩意儿，冬天能特别暖和呢！
嬴静和窦原站在三楼的栏杆前，看着楼下拍卖会的盛况。他们人小不能喝酒，便喝着淡黄色的葡萄汁，吃着葡萄干蛋糕卷，庆祝这次拍卖会的顺利举行。
“干杯！”“干杯！”两人端起了青铜朱雀酒樽，笑得像狡猾的小狐狸一样。
黄昏，嬴静捧着一坛新制的葡萄酒，转手送给父皇嬴礼。二次分坛后的葡萄酒，撇去了上层浮起的葡萄皮，只剩下醇香甘甜的酒液。皇帝嬴礼很高兴，特意命侍从上几个小菜，就要开坛品酒。
“咦，这是什么？”
随着他的动作，一个油纸包着的小包从坛子边缘滑了出来。嬴礼打开，仔细一看，哟，是城郊葡萄园的地契！
哎呀，肯定是好臣子窦庆不好意思献葡萄园，才用这个法子，拐着弯给他上贡呢。以后朕要对他好点，有机会多赏点好东西给他。
人在家中的窦庆，在陛下的念叨下，猛地打了一个打喷嚏。坐在他身边的窦原，没有理会自己的老父亲，反而看着天上的月亮，想象着公主如今的心情。
公主这会儿看到他送去的地契吧，她会很开心吗？葡萄园是她的，我也是她的。

第37章 [最新]陛下大阅兵
在咸阳商贩的叫卖声中，多了酸奶和冰淇淋，这个夏天并不算难熬。天气开始转凉，秋意渐浓，还有一个月就是皇帝嬴礼的生日。
皇帝嬴礼端坐在咸阳宫中，享受着嬴静的捶背按摩。嬴静和嬴荣商量好了一个计策，想要给父皇的生辰送上一个大惊喜。
一旁的嬴荣看父皇表情放松，便向大秦集团董事长大胆地提出了一个新项目：“父皇，父皇，你借我些一万士兵吧，我想要干一件大事！”
“噗！”
正在喝茶的皇帝嬴礼惊呆了，直接把口中的茶水都喷了出来。他本以为孩子们又想搞什么新作坊，没想到儿子平日里不声不响，一上来就要搞事情啊。
一万士兵？你想造反还是逼宫？
“不成，不成，给你那么多士兵，你想干嘛？”他摇了摇头，拒绝了儿子的请求。咸阳城周围驻扎着三万秦军，是为了保护历代秦皇的。儿子一开口就要一万士兵，想上天啊。
身边的嬴静见父亲不同意，连忙给兄弟帮腔：“父皇，我们不干坏事，我们想给你送份大礼呢。我用九族担保，我们绝不干违法杀头的事！”
她拉着哥哥嬴荣，对着父皇举手就要发誓，两人表情十分认真，不像是在玩闹。
皇座上的嬴礼斜着眼睛，扫了两人一眼。哟，还用九族担保？这帮熊孩子，你九族不就是我九族吗？
“求求父皇啦，我们一定能给你一场大惊喜！”
“对对对，史无前例的礼物，能闻名天下的！”
嬴静和嬴荣俩人一人拉一边，拉着皇帝嬴礼的胳膊就是不肯松手。为了达成目标，嬴静还假装急得都要哭了，她的眼眶里含着泪水，随时都要掉下来一样。
天呐，乖女都快要哭了，当然是答应她啊。
宠女狂魔嬴礼看着女儿，心疼得不行。一队士兵而已，借了就算了。
“行，我给你们五千士兵，你们可得好好管着，不能出差错。滚吧，你们这些小兔崽子！”
作为一个皇帝，借兵一万太多了，五千士兵是他最后的底线。皇帝嬴礼瞅着儿子和女儿的小脸上立刻阴转晴，哭笑不得。他往嬴荣头顶上呼了一巴掌，一脸不耐烦地把两个小孩赶走了。
离开了咸阳宫，嬴荣和嬴静相视而笑，能借到五千士兵可大大超出了他们的预料。他们想给父皇送来一场壮观的阅兵仪式，本来只想借两千，如今有五千士兵，真是大大滴好啊！
校场
这几天，嬴荣晒得脸都黑了，他拿着妹妹写给他的练兵建议，大声喊着口号，在校场上训练士兵。他握着竹简的手，沁出细细的汗珠。这一卷不算太粗的竹简，是妹妹从天上偷来的练兵之法，太珍贵啊。
嬴荣的左手提着一个竹制扩音器，看着面前一群身高参次不齐的士兵，喊道：“你们，先排成一列，按照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二三四五六七□□十的规律报数，数字相同的人，站在一起。”
“一！”“二！”“三！”……“九！”“十！”
士兵们洪亮的声音迅速响起，秩序井然，没一会儿士兵们就被分成了十个小组。
秦兵一向军法严明，他们虽然不理解陛下为什么派年幼的三皇子指挥他们，但良好的服从性使他们严格遵守嬴荣的命令。
“听好了，这是第一方阵、第二方阵、第三方阵、第四方阵……第十方阵！大家认清自己是哪个方阵的，按照高矮，横排二十人，纵列二十五人，进行排阵！听清楚了没，给我大声地回答，是！”
“是——”
士兵们的声音再次响起，但是因为气温越来越高了，他们汗流浃背，回答的声音淅淅沥沥，也不如之前一样精神抖擞。
嬴荣瞧着大家状态开始松懈，有几个还在挠痒痒擦汗呢，这怎么行？他心里焦急，决定使出关键一招，来激励士气。他清了清嗓子，对着排列好的各个方阵大声地喊：
“每天训练结束之后，我会根据大家的表现，进行排名！第一名的方阵每天可以加餐一头羊，最后三名的方阵，必须绕着校场罚跑十个圈，不跑完不许吃饭！”
嬴荣的话，就好像溅入油锅的一滴水，在士兵中引起了一番轰动。
第一名有肉吃？最后的要惩罚？
天呐，一头羊有一百多斤，排名第一的方阵每人能分几两羊肉啊！虽然不多，可也算沾沾荤腥！
刚才还低垂着头的士兵，瞬间昂首挺胸，想要争得这第一名的荣耀。能吃上肉，他们干什么都行。
今天一整天，陈小虎所在的第三方阵，喊得嗓子都哑了。短暂的休息时间中，陈小虎大口大口地往喉咙里灌水，又用冷水洗了把脸。
他不认识字，记性也不好，便和同伴一起互相指导，复习着三皇子传授的口令，“向左转！”“齐步走！”“向前看！”。三皇子说了，得了第一名请吃烤羊，还是最有名的西域食铺招牌烤羊！
西域食铺的烤羊不便宜，穷苦人家出身的陈小虎自然没吃过。但他经常路过这家店，每次大口闻闻味儿，回到家他能多吃两个馒头哩。若是能吃上，该多好啊……
天道酬勤，陈小虎和他的同伴们，因为动作做得有力，口号喊得响亮而被嬴荣评为了今日训练的第一名。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陈小虎掏出小刀，开心地给自己割了一块烤羊肉！
这烤肉太香了！一咬，里面还能冒出肉汁来，鲜嫩的羊肉上洒满了昂贵的西域香料，再配合着木炭的熏烤，吃得陈小虎满嘴都是肉香。陈小虎割的那块烤羊肉，刚好是羊身上最嫩的腩肉，他珍惜地吃了两口，剩下大约有一手指长的羊肉，准备带回家去给娘亲尝尝。
爹在他很小时候就死了，娘辛苦操劳地把他带大，可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看着校场边沿被罚跑圈的方阵，陈小虎和他的同伴张石子不厚道地哈哈大笑起来。张石子最坏了，他故意捧着一条香喷喷的羊腿肉，往其他方阵的跟前凑。
受罚的方阵士兵跑不动了，瘫在地上像死狗一样喘着粗气。他张石子倒好，坐在别人边上美滋滋地吃肉，嘴里夸张地发出“叽吧”的声音，引得那倒数几名方阵的成员，恨不得揍他一顿！
好不容易等张石子吃完肉，受罚的士兵长吁了一口气。有得看没得吃，比跑圈更折磨人啊。张石子把嘴上的油往手上一抹，拍了拍裤子上的泥土，和陈小虎一起朝城南的家走去。
“小虎，我们明天一定要继续努力训练，这肉多香啊！我手上还有油呢！”
“那是当然，肉肉肉肉肉！”
……
《秦史》记载，元启十七年，秦宣帝生辰之日，于咸阳城中阅兵近万人。其威极盛，声震十里，四海之内，无有不服。
按照嬴荣和嬴静的安排，在父皇嬴礼生日这一天，这五千士兵将以方阵的形式，从咸阳南门而入，途径南武大街和三庙街，以近乎走中轴线的方式，横穿咸阳城，于北门外的校场最终集合。
这条路线，走的是咸阳城内最宽敞的街道，可以供百姓们围观欣赏，感受秦兵的矫健英姿。今年不同以往，丝绸之路打通之后，又有数十个西域小国派来了使臣觐见。为了宣扬大秦的国威，嬴静和嬴荣想了阅兵这一出，想给父皇一个惊喜。
今日，嬴荣邀请皇帝嬴礼和众臣登上北门最高的城楼，启动阅兵大典。随着陛下在青铜编钟敲响的第一声，古朴苍凉的号角声接连响起，一阵阵沉稳有力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
啊，这么整齐响亮的脚步声，听起来起码有三万多士兵！
陛下什么时候有如此大的手笔了，竟然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调兵演练！
城楼上的大臣面面相觑，陛下藏得可够深的，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调兵。看来他们以后要安分守己才是，不然什么时候被陛下灭了都不知道。西域而来的使臣们也暗暗心惊，没想到这大秦的兵力居然如此雄厚，惹不得，惹不得。
“哼，这算什么！秦人就喜欢耍些这样的诡计！”站在角落里的一名使臣脸上虽然震惊，心里却还是不屑。他是从匈奴来使臣，这次匈奴单于派他过来，想要从大秦这儿捞上一笔呢！
皇帝嬴礼前几天收到儿子给的阅兵计划书，内心十分欣慰，儿子会干大事啊，看来平日的一对一皇帝辅导小课班没白上！他对这次的阅兵也十分重视，听着阵阵的脚步声，却未见人影，他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问：“秦兵还有多久能走到？”
“应该是快到了。”嬴荣紧张地搓搓手，这是他第一次组织阅兵啊，千万不能有差错。
话音未落，拐角处便出现了打头的第一个方阵。只见他们身披深棕色的铠甲，脚步整齐划一，昂首挺胸地向前行进。快走到路中央时，领头的那名小兵举起泛着寒光的青铜宝剑，高声喊道：“陛下万寿无疆！大秦千秋万代！”
“陛下万寿无疆！大秦千秋万代——”他身后的兵团爆发出狮吼般的口号声，震得天上的云朵都仿佛要散开。大臣们哪见过如此有威慑力的场景？被第一方阵的威势所摄，纷纷后退了一步。
皇帝嬴礼脸上保持得体的微笑，但心中却无比激动，这就是他的大秦，这就是他的秦兵！他无师自通地挥舞着双手，朝正在前进的方阵大喊：“秦军勇武！秦军勇武！”
“为陛下死战！”“为陛下死战！”经过反复训练的方阵成员，想起了嬴荣的教导，条件反射地喊着口号，来回应陛下。
伴随着士兵前进的脚步声，雷鸣一样的战鼓声也阵阵响起，引得众人的情绪更加激昂了。在街边围观的百姓们，看着陛下和士兵们，眼中泛着兴奋的泪水，拍得手掌都通红了。这就是他们的国家，他们为强大的大秦而自豪！
十个步兵方阵走过，带给人们强烈的震撼。看完这一阵，即使那位心中不服的匈奴使臣，也忍不住承认，他们匈奴人可没有这么整齐有力的兵团。不过，嬴静设计的惊喜，可不仅如此呢。
士兵们退场之后，数百个十岁以下的孩子如同散沙一样，从四面八方冲了出来。只见片刻之间，孩子们组成了一个巨大的方阵，占据了咸阳街道的所有位置。
大臣们十分好奇，伸长着脖子张望，这群孩子们能干些什么？瞧他们那些小胳膊小腿，啥也干不成。
“第三套全国广播体操，舞动青春，现在开始！预备节，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
熟悉的口令声响起，大臣们颔首会意，哦，原来是孩子们在展示陛下传授的神功啊。
只见孩子们排队比刚才的那些士兵还整齐，他们小脸红扑扑的，充满了健康和活力。能在陛下面前练功，是他们几辈子才能盼来的荣幸呢！孩子们如同一只只幼狮一样，踢腿，出拳，下腰，跳跃，动作有力，神采飞扬。
这会儿，那位十分自傲的匈奴使臣，终于有点害怕了。没想到大秦的小孩并非温顺的绵羊，而是如幼狼一般凶猛，拳脚功夫一点都不差。若是再过十年，他们长大了，匈奴人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大河村的张娃子和张铁蛋，站在儿童方阵的前排，挥舞着小拳头，打得非常起劲。他们是大河村唯二被选进方阵的孩子，这可算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大河村的其他人家，羡慕得眼都红了，只恨自己没生个这样的好儿子。
张铁蛋回头望了望，弟弟狗娃被娘亲抱着站在外围，拍着小手，一脸向往地看着他练功呢。

第38章 三合一剧情大章
章节一：保卫公主
今日因为阅兵仪式封路，国营企业咸阳乳业干脆给全部员工都放假一日，共贺陛下的生辰。刘小猪不用干活，便站在街道的外围，和咸阳群众一起观看阅兵大典，为士兵们鼓掌喝彩。
“天呐，这兵卒看着太勇猛了！”
“娘，我以后也要像这些大哥哥一样，去当兵！”
“嘿嘿，姐姐，你瞧那个左侧的兵哥哥多俊啊，不知道他定亲了没有。”
秦兵走着正字，大踏步过来，以极强的视觉冲击力，抓住刘小猪的眼球。只见一个个士兵方阵，步伐一致，动作笔直得好像用尺子量度出来的。他们以自信的姿态和坚定的眼神，展现出大秦男儿的刚强和毅力。
如此震撼的一幕，是士兵们用多日的汗水和努力换来的。他们在太阳的暴晒下，不怕苦，不怕累，只为在这一刻，宣扬大秦的国威！
刘小猪看着秦兵的挺拔的身姿，心生向往，不由得跟着挺直了身板，低声呢喃，“我若是其中的一员该多好啊，爹娘和兄弟都肯定会为我而骄傲吧。”
这个投身参军的想法，在刘小猪的心上一瞬而过，开始扎根发芽了。
中午，阅兵仪式完毕，皇帝嬴礼趁着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在校场上设席宴客。身穿青衣的宫人们端着佳肴往来不绝，还有美丽的宫娥载歌载舞。
大臣们轮流向陛下说祝寿词，献上自己的贺礼。一向深得圣心的博文侯窦庆更是走炫富浮夸风，送来一樽半人高的粉色珊瑚，映射出满堂光华。他瞟了众人一眼，满意地看到别人惊叹的眼神，故作谦虚地一笑，大声说：
“陛下，这是微臣偶尔得来的东海珊瑚，献予吾皇，福寿无双。”
西域来的使臣也随后献上礼物，大月氏的使臣带来一座玛瑙红石榴雕件、库车的使臣献上一块脸盆大小的白玉，乌孙的使臣送上天山上的雪莲花，等等。他们带来了自己家乡的特产，衷心地向皇帝表达祝福。
皇帝嬴礼坐拥四海，这些宝物他都不缺，不过他都笑着接受大家的心意，并赐下价格不菲的回礼。
大秦集团董事长嬴礼收到那张葡萄园的地契后，趁着这个葡萄成熟的季节，大力生产葡萄酒，把“琥珀光”美酒的名声传遍大秦。这个夏天，他赚得盆满钵满，手上有钱了，赏下回礼也十分爽快。
但没多久，他就笑不出来了。
那个从匈奴来的使臣於单大步向前，取出匈奴单于书写的羊皮卷，傲慢地昂着头，高声说道：“本王名唤於单，乃匈奴军臣单于之子，听闻公主貌美，特来向陛下求娶大秦公主。望陛下以九原郡为公主的嫁妆，与匈奴百世修好。”
他此话一出，就如同捅破天一样，在众人中砸下了一个大雷。皇帝嬴礼脸上的表情立即晴转暴雨，大臣们的笑容瞬间凝固，欢乐的气氛也消散无踪。
什么？这匈奴人居然想娶公主？还想抢夺他们大秦的土地！
皇帝嬴礼死死盯住於单，把手中的青铜酒樽重重摔在地上。如果眼神能杀死人，这个匈奴人已经死了千百回了。此等小人，居然敢肖想他的乖女！
武将们气得脸色发青，这是欺他大秦无人不成？只有像战国时期即将灭亡的越国，才会把西施那样珍贵的美人献于敌国，以求苟安。
公主是何等神仙似的人物，为大秦带来种种好处，怎么能容他匈奴人羞辱？
使臣於单察觉到不妥，但依旧死鸭子嘴硬，生性傲慢的他不肯轻易认输。他转了转眼睛，故作体谅地说：
“听闻大秦的三皇子武艺非凡，上能骑马领兵，下能手搏猛虎。刚刚的那场阅兵仪式，当真让本王佩服。本王愿与三皇子赛马一场，若三皇子输了，本王便叫三王子一声大舅子，若三皇子赢了，本王就当与公主无缘，如何？”
嬴荣本来就已经怒发冲冠，如今被人点名赛马，又怒又气。他从小牵着妹妹的手长大，妹妹与他同命同根。他又怎么舍得放开妹妹的手，让她去匈奴草原上吹冷硬的风沙？
他气急了，涨得满脸通红，可他心知自己的骑术不精，怎么办，就要输掉妹妹吗？嬴荣咬紧了牙，准备拼死一搏，一定要保住妹妹。正当他要上前时，身后的卫青一把拉住了他，摇了摇头，替他走上前去。
卫青挺直了腰，先向陛下郑重地跪拜行礼，然后他转向使臣於单，掷地有声地说：
“大人不必向三皇子殿下比试，与我比试不就得了。我名叫卫青，是三皇子的随从，三皇子向我传授武艺，如同我的恩师一样。你且先与我比试，若是连我都胜不了，那你肯定是三皇子的手下败将！”
说着，他又向皇帝嬴礼磕头，恳求道：“陛下，公主救了卫青的性命，我才得以活到今日。卫青愿代表大秦，血战到底。”
皇帝嬴礼看着嬴荣身边冒出来的卫青，心中沉思，这小子神色不似作假，那就姑且让他试试吧。若是不成，再另想办法。荣儿眼光不差，能呆在他身边的人皆有所长，既然卫青敢认下这场比试，那肯定骑术在荣儿之上。
“大善。”皇帝嬴礼点头，让人给卫青挑选一匹好马。
卫青在皇苑混迹了一段时间，对马儿们都很了解，早就知道哪匹马爆发力强，哪匹马擅长负重。他选择了一匹通体黑毛的壮年雄马，耐心地摸了摸马儿的鬃毛，小声地说：“好马儿，快快跑，若是今日赢了，我把我攒下的饴糖都给你吃。”
大黑马好像听懂了，用舌头舔着卫青的脸，还打了个大大的响鼻，显然十分兴奋。有糖！它最爱吃糖了！
瞧见使臣於单已经骑马过来，卫青不甘落后，如燕子一样轻盈地跃到马背上，看得众人眼前一亮。
“好小子！”
“功夫不错！”
“干他的！为了大秦！”
皇帝嬴礼看着，满意地点了点头，卫青应该没说空话，这小子的确是个人才。嬴礼看俩人都拉紧缰绳，准备妥当后，他深呼吸了一口气，拿起木槌重重地敲响了铜锣。
“铛——”
刺耳的铜锣声响起，卫青驾着大黑马，一脸无畏地冲了出去。他人小轻盈，双腿夹紧马腹，驮着他的大黑马兴奋地飞奔起来。
这次比赛的赛程是绕校场赛马五圈，相当于三里地的距离。在前三圈的时候，卫青和於单速度不相上下，但大黑马丝毫不显疲态，始终和隔壁的骏马齐头并进。
到了第四圈的时候，卫青大吼一声“驾”，把马鞭往马臀上一抽，激得大黑马跑得更快了。大黑马鼻孔里呼出白色的雾气，奋力朝前冲刺，隐隐占据了上风。难得有奔跑的机会，大黑马身上满是劲儿，像一团黑色的火焰在燃烧，四蹄快得好像在凌空飞翔。
眼看就要到达终点，大黑马长啸一声，卫青以大半个马身的优势，伸手扯得代表着胜利的红绸。使臣於单见自己居然在最擅长的骑马上输给了一个秦人，下马后愣在地上，脸色发白，丝毫不敢再提迎娶公主的婚事了。
此刻，没有人再席地而坐，没有人再举杯换盏。大家都站起来了，把全部心神投入到赛场上，连眼皮都不敢眨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皇帝嬴礼直到卫青夺得红绸那一刻，才长吁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
卫青赢了匈奴人！乖女保住了！
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响彻云霄，皇帝嬴礼亲自下去，把卫青扶起。这样的人才，一定要重赏！他脸上挂着笑容，开口说：“卫青年少得力，骑术非凡，堪为大秦之光。封郎中，享三百石，赐咸阳别院一所。”
皇帝嬴礼刚刚向随从打听过卫青的身世，得知他出身不好，就赐下这些，让卫青姐弟好在咸阳安居过活。
西域食铺
“那无礼之极的匈奴人，嚣张一笑，狂妄直言：吾欲娶大秦公主，何人敢拦？众人面面相觑，不敢言语。唯有一名年轻小将，挺身而出，大喊一声：吾名卫青，与你死战，愿护公主一世平安……
说时迟，那时快，且看那卫青身骑黑马，飞驰出去。只见那马儿四蹄疾奔如飞，卷起阵阵秋风，转眼便到了终点！匈奴人见此，脸色发白，喷出好大一口血，如丧家之犬般仓皇而逃！”
一名身穿褐衣的年轻说书人，双手比划着骑马的动作，眉飞色舞地描述那一场赛马过程。他表情十分丰富，似乎亲眼所见一般，把观众们的心神都吸引住了。
听得入迷的少年们大声叫好，不仅为这名说书人送上一盏马奶酒润喉，还请他吃西域食铺的招牌烤羊肉串。
说书人深深地鞠了个躬，向少年们表达谢意。他接过羊肉串，喝了口马奶酒，美滋滋地笑了。
最近这几日，这场比赛的过程被变成一个个说书版本，从咸阳的各个食肆茶摊广为流传，传入了万千百姓的耳中。一时间，卫青不但成为了少年偶像，也成为了咸阳九亿少女的梦。
这种激动人心的故事，有家国，有奋斗，有青春，有守护。不但热血好武的男生爱听，连女生也爱听。虽然大秦的女生还不懂“忠犬”这个梗，但不妨碍她们自动代入公主嬴静的身份，公主应该十分感动吧，然后恨不得对卫青以身相许！
在西域食铺附近卖冰淇淋的刘小猪，听到卫青赛马的故事，心中也燃气了熊熊斗志。他想，若是自己身处卫青的位置，肯定也会奋力一搏，击败匈奴人。
保卫国家，保卫公主是每个大秦男儿的责任。他刘小猪愿与匈奴人为敌，为陛下荡平四海！
章节二：从军行
“报！启禀陛下，边关急报！”一位身披铠甲的小兵急匆匆地跑进咸阳宫，他神情十分焦急，把云中尉史写下的竹简双手举高，奉予陛下。
皇帝嬴礼一把接过急报，一目三行迅速扫完，气得他把书案一把推翻。这军臣单于岂敢！岂敢辱他秦人！
在这短短半个月里，北方草原气温骤降，匈奴军臣单于带着十万骑兵，一路攻陷边关的城池。不但抢夺粮食牛马，还掠夺妇女，屠杀男子和幼儿。一时间，秦兵准备不及，边境的云中郡一带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怒火狂烧，嬴礼气得把佩挂的青铜宝剑一把拉开，重重地掷在大殿之上，“来人，召集百官议事，朕要征兵三十万，与匈奴不死不休！”
征兵处
咸阳城中，不少在街上玩耍的孩童摇头晃脑，拍着小手，哼唱起征兵处宣传的一首长短句：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吉光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真不负此生。”
这首长短句，是嬴静根据前世辛弃疾的词改编的。随着边疆战事爆发，父皇下令征兵，为了调动大秦男儿参军的积极性，她建议在大秦各地设立征兵处，大打征兵广告，鼓励男儿离家从戎。
因为句意易懂，传递出建功立业的热血理想，激起众人的爱国热情，所以这首词一出现，就在城中爆红。不仅孩童们爱唱这首词，连街上的大老爷们也能哼上两句。一时，大秦与匈奴的战事饱受关注，很多血性男儿都怀着“参军救国”的梦想，纷纷前往征兵处报名。
“姝姝有心了，父皇一定会保护好大秦，保护姝姝的。”皇帝嬴礼握住女儿的小手，满腔感动，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女儿身居高处却不失赤子之心，他当然要大力支持，说不定有奇效呢。
天气转凉，冰淇淋小哥刘小猪改行送牛奶，他一路推着木车，被征兵处附近的征兵广告吸引住了。这几名青年一脸激动地在一卷竹简中写下什么，然后在征兵处领了一个小木片，意气风发地在路边比划着拳脚。
其中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一拳挥来，差点打到后面的刘小猪。他顿时又羞又愧，连声道歉：“小哥，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撞到你的。都怪我，刚刚报名成功，我太兴奋了。”
报名当兵吗？像阅兵仪式上那样的秦兵吗？
刘小猪一脸好奇，朝着这位青年走前一步，“这位兄台，最近这几日，到处都是这首歌儿，和征兵有关的吧？你能和我讲讲当兵的事情吗？”
白衣青年正在兴头上，一把拉过刘小猪，把他带进去征兵处。青年眉飞色舞地说：“那首歌描述的意思就是，将士们在军营中吃着烤肉，听到塞外的乐曲。战马跑得飞快，弓箭像雷电一样。男儿们为陛下收复失地，换得军功光宗耀祖，没有虚度年华。
我的理想是像这首歌讲的那样，驱逐匈奴，报效陛下，挣下功名。最近边疆战事紧急，无数百姓亡于匈奴人之手，正需要我们这样的男儿奔赴前线！卫郎中小小年纪都敢与匈奴人一比，我等成人怎能躲于人后！”
卫青赛马的事情，刘小猪还没有忘记。此刻听着青年这样一说，胸中瞬间燃气熊熊战意。是啊，卫青能在匈奴人面前挺身而出，他刘小猪正值舞象之年（指男性15-20岁），应该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才对。
“我也要报名参军！”
刘小猪昂起了头，盯着征兵处的小吏在竹简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小吏发给他一个代表身份的小木片，认真地说：“本月初十辰时，于咸阳北门校场处集合。记住，不得迟到缺席，若是你这小子后悔耍赖，不想去也得去！”
“当然，当然。”
刘小猪连连点头，紧张又期待地接过那枚小木片，牢牢地握在手心。一种叫“野心”的东西，在他的心里蔓延。他想要如歌词那样，赢得身前身后名，让父母兄弟都感到荣耀。
万一他能挣得些军功，他就能像卫青一样，得到陛下的封赏，住上咸阳的大房子。然后，他还可以娶个貌美的咸阳媳妇！生一堆孩子！
军粮作坊
为了支持父皇，嬴静把近年来经商所得，都全部用来购买面粉，做成干粮捐给军队，让秦军的补给也充裕一些。虽然不多，但聊胜于无，若是能有几千将士，因为她的干粮活下命来，那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嬴静思考过，作为军粮，不但要存放时间久，十天半个月不变质，而且最好能够好吃一些。她见过士兵把浸泡过醋和盐的布匹，又酸又臭，直接丢进锅里面当调料。这可把她恶心坏了，简直是黑暗料理啊。
身为种花小当家，她怎么允许这样的东西成为她的军粮呢？
嬴静想起后世的陕西著名小吃锅盔，这可是当军粮的好东西！
锅盔干硬耐放，外脆里酥，而且重达好几斤。一个士兵身上挂着一个直径两尺的锅盔，能吃上好几天呢。尤其是侦察兵靠近敌境，远离补给的时候，只要能多出几天时间，战局的发展就大大不同了。
作坊里面储存着上万斤面粉，宫人们都站成一排，等待着嬴静的吩咐。不同往日做吃食，这些军粮是给将士们的，宫人们都十分谨慎。管事还拿出了竹简，要把嬴静的指导的每一句话都记下来。
制作锅盔首先需要酵母发酵后的面团，这一步不难，前一天嬴静提前吩咐过，今天宫人们都准备妥当。嬴静掀开湿布，看到面团已经发成两倍大小，满意地点点头。
“你们用做死面饼的做法，把面粉和成面团。不用像之前那么多面粉，一半就够了。”
“接着，你们把发好的面团和死面揉匀到一起，这个是锅盔耐放的关键，一定要做好！”
宫人们仔细地听着，卖力地揉面，嘴上还不时发出“哈！”“吼！”的声音。然后，他们把面团分成一个个足足有三斤重的饼子，在釜中点火热油，用小火进行烙制。
“翻饼！”
估摸着有三分钟左右，嬴静一声令下，灶前的宫人们迅速把锅盔翻面。随着时间的推移，锅盔的内部变得更加酥脆，在三翻六转之下，白色的面团外表焦黄，带有浓浓的麦香。
“好香啊。”
“我们这是成功了吗？”
宫人们都闻到了锅盔的香气，看着公主脸上挂着笑，他们也跟着笑了。
宫人们的效率极高，在三天之内，他们把军粮作坊的全部面粉都加工完毕，制成一个又一个香酥耐嚼的锅盔。众人都满怀着希望，收到军粮的将士们，能给大秦带来胜利吧。
离别
在这次征兵过程中，卫青也率先报名了。如今，他是青年们关注的楷模，若他毫无作为，岂不是打了陛下的脸？为了姐姐，为了对他有恩的公主和三皇子，他一定要在战场上和敌人拼命！
临走前，一群小伙伴们都特地为卫青设了一桌火锅，祝福他能平安归来。虽然火锅很香很辣，但是大家都食不下咽，丝毫不见火锅桌上热闹欢乐的气氛。往日里鲜香肥美的羊肉卷和爽滑弹牙的爆浆猪肉丸，都不再受人欢迎了。
嬴静烫了一块鱼片，却没有一点胃口，筷子都把鱼片都戳烂了，她也没有察觉。虽然她早就知道，卫青的一生会贡献在战场上，但相处多日，她也很不舍得眼前的朋友离开。现在的卫青对她而言，不是历史书上的字符，而是活生生的人啊！
嬴静向身后的宫人看了一眼，取来一个油纸卷着的包裹。她把包裹递给卫青，不舍地说：“我别的本事没有，就是会做些吃食，这是我用饴糖做的米花糖，能放一旬呢，特别扛饿，吃一根能顶大半天。你带在身上，万一有粮食供不上的，你就吃这个吧。”
一旁的嬴荣也拍了拍卫青的肩膀，给他递来一把朴素的青铜匕首，“这是我珍藏了好几年的，特别锋利，别看它不起眼，给你防身用的。”
之前看卫青不太顺眼的窦原，这会儿也皱着鼻子，傲娇地说：“如果你到了草原上，遇到窦家商队，你报我爹的名字，他们应该会帮助你的。喏，这是我们窦家标志的玛瑙玉佩，管事的都认得，借给你耍两天，回来你再还我。”
“青儿，你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身侧的卫子夫看着卫青，眼泪不住地落下来了。现在他们生活好过了，弟弟却要离家去打仗。她明白陛下的意思，不敢说不让弟弟去，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在深夜落泪，祈求弟弟能顺利归来。
……
咸阳征集的新兵大多数没有战斗经验，皇帝嬴礼没有让他们直面匈奴人，而是安排他们先作为支援部队，把军粮和其余物资送到前线手中。
卫青身为陛下亲封的郎中，自然不是普通步兵的待遇，而是作为领队，骑着良马奔赴边关。他穿着姐姐为他缝制的战袍，眼神中带着坚定的信念，领着一个运粮小队急速向北进发。
新兵刘小猪正在卫青带领的运辆小队中，他分到了一个厚厚的锅盔，挂在胸前，一刻也不敢松懈。每当他有些累了的时候，他会都埋头，深嗅一口锅盔的味道，即刻便多了些力气。虽然过了将近十天，但锅盔上的麦香味还没有散尽。
昨天睡觉前，他偷偷尝了一口锅盔，没想到，放了那么久还挺好吃的。锅盔外面很硬，但里面却还是酥酥的，带点小麦的甜味，并不难咽。若是他有命回到咸阳，有卖这个锅盔的店铺，他肯定会再买十个回家慢慢吃！吃一个月！
章节三:伪窦家公子
云中郡已失守，卫青按照陛下的政令，带领着运粮小队，日夜兼程，奔赴云中郡后方的雁门郡。他与匈奴人赛马的事迹已经传到了边疆，雁门郡尉陈愈和他手下的武官，敬佩卫青年少勇敢，因他身有陛下亲封的官职，特允他参加小宴，旁听官员们的作战计划。
小宴上，不乏有烤得喷香的炙肉和美酒，但武官们忧心战事，无暇他顾。雁门郡尉陈愈低头思索了一会儿，看了看众人，深吸一口气，开口道：
“我有一个计策，不知道能否可行，大家听完都讨论讨论。近日来，军臣单于藏头露尾，大秦的军队一直都找不到匈奴人的主力，只能在草原上白白空耗。一旦秦军走后，军臣单于卷土重来，那死的就不单是云中，还有我们雁门郡了！
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就越不利。几十万大军每天奔波在战线上，光是吃饭就能把整个雁门吃空。与其等待匈奴人冒头进攻，不如我们去联系窦家商行的商队，混入他们的队伍当中，让他们装作出卖雁门，把大宗货物运至匈奴，从而摸清他们的老巢！”
这是要深入敌营？
若是能干成，这是天大的功劳，足以被载入史册！但一旦出了差错，估计在匈奴人刀下，连个全尸都剩不下来！
众将面面相觑，都保持了沉默。此计是好，但应当保密，最好把知情人限制在他们在座的几个人中。身为武将，正面跟匈奴人搏杀，他们不怕。可是要说到在单于面前演戏，他们那张老脸演不过来啊。
坐在角落里的卫青，看了看大家的表情，心知众人都觉得为难，但又不想放弃这个计策。他咬了咬牙，举起了自己的左手：“郡尉大人，不如让卫青去吧。卫青在咸阳与博文侯独子有交情，对他家的生意也有所了解，应该能骗过匈奴人的。”
话音一落，郡尉陈愈等人的眼光，瞬间聚集在卫青身上。大家打量着他，眼神中透露着一些怀疑。这小子年轻轻轻，嘴上没毛，说话不牢。卫青，他能行吗？
卫青见别人明显不相信他说的话，在怀里摸了摸，把窦原给他的玛瑙玉佩掏了出来，高举着说：“这是窦原借给我的，说窦家商队的管事都认得，应该能证明身份。见到匈奴人，我就说我是博文侯的私生子，富贵险中求，想要来发战争财，这样能行不？”
对不起窦庆，这回您就喜当爹吧。
武将看见卫青的玉佩，和他坚定的眼神，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他鼓劲。能行！咋不能行，人家儿子才有的玉佩都拿上了，匈奴人肯定信啊！
郡尉陈愈点点头，眼神柔和了很多，他接过卫青手上的玉佩仔细观察。只见上面雕刻着两条纠缠嬉戏的大鲤鱼，一条是白色的，一条是血色的。不知道是哪位独具匠心的师傅，在双色奇石上雕刻出两条浑然天成的鱼儿，栩栩如生，肯定价值不菲。
陈愈心想，匈奴单于应该会相信的，这样的好货色，千金难买，估计单于自己也没有几块这样的宝物。他们边关的这些官员，攒几年的俸禄也买不上这样的玉佩，没有谁会舍得下重金来设这样一个局。
陈愈拉着卫青的手，把他带到众人面前，严肃地问他：“卫青，这一趟很危险，有可能连命都丢掉了，你还愿意去吗？现在退缩还来得及。”
“我心意已决，陛下待我这般好，我必为陛下肝脑涂地。”卫青重重地点头，双膝跪地，以表示自己的决心。
年少的卫青想得很长远，姐姐长得越发貌美，若是他没本事，姐姐只能给大官贵族当小妾，一辈子受气。与其这样，他身为男儿能挣军功，更应该拼上一拼！
如今姐姐在咸阳有大房子住，还有公主看护着，万一他真有不测，姐姐也不用流落街头。若是他幸运地立下大功，姐姐的身份就能跟着水涨船高，可以嫁进大官家里当夫人享福。
草原上
数日后，一队装满货物的商队，挎着腰刀，牵着牛马，在茫茫的草原上前行。冬日的草原上还有积雪，阵阵寒风吹来，冷得马儿的鼻孔喷出大量的白气。坐在马车中的少年，头发用鎏金簪子稳住，戴着镶嵌着青玉的发冠，身穿华丽的鹿皮小袄，脚踏厚实的羊皮靴子，俨然一副富家公子的姿态。
车上点着一个铜制小暖炉，散发出昂贵的香料味。一位青年奴仆跪在铜炉前，细心地给炉中点香。确定熏香都点着后，他向少年躬身，恭敬地问：“公子，还有什么吩咐吗，要不要掀开车帘透透气？”
“刘彻，你先下去，看看都到了哪儿了。”
少年眨了眨眼，给了青年奴仆一个眼神。青年会意，立刻下车上马，极目远眺，想要把这路上的一切景物都记住。
要说这奴仆俩人是谁？
正是卫青和刘小猪！
卫青化名窦历，扮作是博文侯窦庆的私生子，跟着窦家的商队深入草原，寻找匈奴王庭及其主力部队的位置。而运粮小队中的刘小猪，因为灵活机智，被卫青一眼相中，佯装成卫青的贴身奴仆，在这次骗局中和卫青相互扶持。
临行前，郡尉陈愈不但给卫青俩人恶补了常识和时局动态，还给刘小猪进行骑马、武术等多方面特训。
刘小猪这个名字不雅，容易穿帮，陈愈便给他换成了“刘彻”这个名字，希望他能彻彻底底地装成另外一个人，骗过匈奴人，顺利归来。
商队又前行了大概一刻钟，刘小猪远远地瞧见远处草原上丝毫有人骑马，看着像是匈奴人的骑兵。他赶紧朝马车里大喊一声：“公子，似乎瞧见有人了，骑着马！不知道能不能和我们做生意！”
坐在马车中的卫青，面无表情地把玩着那块玛瑙玉配。但略微皱起的眉头，暴露出他的内心并不如他脸上那么平静。
终于要来了吗？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吧。
那名匈奴人的侦察兵发现有人，对着商队快速扫视了一眼，就打马离开。又过了一刻钟，一位匈奴小将率领着数百人的小队，迅速将窦家的商队包围起来。
“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的小将用腔调有点奇怪的秦话，向商队的管事发问。哼，这些商队居然敢在这个时候过来，还装满了货物，大概是为了钱连命都不想要了。这是头大肥羊啊，今晚估计他车牙犁能分得不少东西！
为首的管事心里害怕，也强撑着站了出来。他从马背上抽出一匹精美的丝绸，战战兢兢地说：“我们是窦家的商队，想要和单于做单大生意，劳烦将军为我们引见！这是给将军的礼物，希望将军笑纳。”
窦家商队？要见单于？
车牙犁用腰刀把那匹丝绸摊开，上面用鲜艳的丝线绣有大片的牡丹花，看起来跟真花的一样，确实是难得的好货。那么美的丝绸，只有匈奴阏氏（皇后）才配穿上吧。如果他把这匹丝绸献给阏氏，肯定能换个更好的职位。
车牙犁心里满意，朝身后的小队点了点头。虎视眈眈的匈奴士兵松开了商队的人，但这么一只大肥羊，不死也得扒层皮。他们肆无忌惮地搜刮商队的财物，看上什么就伸手要抢。
眼看着好几名士兵奸笑着往卫青的马车上摸，刘小猪挣脱出来，高声大喊：“无礼！居然敢打公子的主意！我们公子是窦大人之子，是特意来和单于谈生意的贵人，怎可受此之辱。”
那几名士兵的手上动作一顿，不过他们听不懂秦人说的话，没有把刘小猪的呼声放在心上。他们一掀开马车的车帘，只见一把泛着寒光的青铜匕首，直直地朝他们刺来。
“啊！”
为首的那个匈奴兵躲避不急，被卫青用匕首刺中了左臂，鲜血汩汩直流，疼得他捂住手臂，在地上直打滚。其余的匈奴兵看同伴被伤，纷纷站出来，要求小将把卫青抓起来弄死。
“呵呵。”
卫青冷笑一声，从衣袖中抽出一条轻薄透亮的绣梅丝质帕子，擦干净匕首上的血迹，然后像扔脏东西一样，把那条昂贵的丝帕丢到了尘土里面。他神色自若地从马车上下来，举着双鱼玛瑙佩，眼睛死死盯住马背上的车牙犁。
“我乃窦庆之子，名唤窦历，特来与单于谈一宗大生意，关乎战事的大生意。事成之后，恐怕将军不止是这数百人的领头，而是统领数万大军的大将军！”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员匈奴小将车牙犁也不例外，他看着卫青打扮通体富贵，在秦人中应该是个贵人。他沉思了一下，决定信这个秦人一回。一旦发现卫青说谎，他砍了此人便是。
车牙犁命手下牵来一匹马，不许商队众人跟着，让卫青上马，单独随他去见匈奴单于。此人年纪轻轻，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在威武的单于面前捣鬼。
“我去可以，但我要带上我的贴身随从。”卫青走到马前，握住缰绳，向刘小猪招了招手。刘小猪心知肚明，提上包袱，小跑上前，俯身弓背，装作骑奴一般，让卫青踏着他的后背上马。
“哈哈！”“哼！”
匈奴人看到这一幕，大声嗤笑。他们还以为这秦人的主子是什么狠货色，没想到连上马都不行。这些秦人，连马都骑不好，就像刚出生的羔羊一样弱小，哪里是他们匈奴人的对手。
这一幕也是卫青故意而为之的，他以善骑闻名，他的事迹可能已经传到匈奴人当中。卫青怕匈奴人会猜测到他的真实身份，便和刘小猪商量好，故意装作不会上马的样子，让刘小猪给他垫脚。
雁门尉史陈愈打听到，匈奴太子於单这会儿忙着和叔父伊稚斜在西边草原内斗，应该不会出现在匈奴王庭。所以，卫青这个伪窦家公子，才敢领着假奴仆刘小猪，肆无忌惮地出入匈奴。
一阵阵北方吹来，马背上的卫青眯着眼，身形一晃一晃，好像坐得不太稳一样。马后的刘小猪大步跑着，生怕跟丢卫青。主仆两人都极目远眺，默默在心里记住路线和方向，快速跟着匈奴人的队伍，向前进发。

第39章 寻找王庭
匈奴队伍朝着东边不断移动，一路上，匈奴小将车牙犁还打算请卫青吃了顿饭。眼看着太阳快要下山了，他命令小队就地扎营，宰杀受伤的战马，要烤马肉吃。
现杀的马肉膻味极大，匈奴人洗都不洗，抹点粗盐，直接就架在烤肉架上烤了起来。不仅如此，他们还把马血灌进牛皮水袋，当补品一样，喝得美滋滋的。
这股夹杂着血腥的浓重膻味，在营地上四处飘荡，熏得卫青捂住了鼻子。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怎么可以吃得下如此粗糙的饭食！
卫青扫了刘小猪一眼，指了指他手下的包袱，嫌弃地说：“刘彻，你取些香料过来，再问将军要些马肉，我们做卤肉吃吧，要像咸阳豆记的那种卤肉。”
如今豆记的卤肉美名远播，大致做法也被聪明的劳动人民破译了。有些人家也开始做卤肉，虽然缺了几味关键调料，不如豆记做的正宗好吃，但味道也还算可以。
刘小猪在咸阳乳业工作的时候，天天走街串巷，经常和咸阳群众闲聊，他也大概明白这卤肉做法是怎么一回事。他点了点头，恭敬地朝卫青行了一礼，便转身问匈奴人讨要卤肉。
“将军，我们家公子胃口不好，吃不下烤肉。小人恰好会大秦最流行的卤肉做法，敢问将军能否赐下些马肉，小人好做卤肉给我家公子吃，大人也尝尝我们秦人的吃法。”
刘小猪笑得一脸谄媚，弯着腰，在匈奴小将面前请示。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为了郡尉大人交待的任务，刘小猪只好在敌人面前低头哈腰。
卤肉是什么？是好吃的吗？
匈奴小将车牙犁虽然秦话说得不好，但他听得懂。马肉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他也十分好奇，这秦人爱吃的肉是什么味道的。
他把手下找来，说了几句匈奴语，又指了指刘小猪。片刻后，一名匈奴士兵拉着刘小猪，把他带到做饭的地方，递给他一块马腿肉，双手还比划着，似乎问他需要什么。
刘小猪找到了一个坛子，打算用来炖卤肉，然后他指着牛皮水袋里的水，又比划洗脸的动作，想要问一下哪里有水源，把马肉洗干净再进行烹饪。
匈奴士兵看了半天，终于明白了刘小猪的意思。他把刘小猪带到一条宽阔的河流边，让刘小猪在那里洗。
刘小猪手上洗着马肉，眼光却飘向左右的植被环境。在郡尉大人给他们恶补知识的那几天，大人说过，要记住路线，河流和山脉就是最有效的地理标志！即使刮风还是下雨，这种路标都不会因此而改变。
刘小猪仔细观察，这条河特别宽，水流很大。而且附近有一座山脉，把水流分成两个流域，山腰上长着的应该是松树，在冬天还能保持苍绿。没想到，出来一趟，他能找到这样的大发现！
一刻钟后，刘小猪抱着装满水的坛子和马肉，回到卫青身边。他本来农村出身，各种粗活都干过，烧火做饭自然难不倒他。火舌舔着坛子，里面的卤汤咕噜咕噜地沸腾起来。马肉渐渐变得软烂，膻味也在风中被吹散，反而从坛子里渐渐透出一股浓郁的肉香。
“公子，卤肉应该做好了，你尝尝咸淡吧。”刘小猪从包袱里拿出一个银碗，又拿出了一双银筷子。他用开水冲了冲碗筷，夹了块卤马肉，递给卫青。
“善。”
卫青尝了一口，滋味确实不错。虽然香料不是很足，在这匈奴的地界，吃起来也别有一番粗犷的滋味。马腿肉脂肪比较少，吃起来不如豆记的卤肘子肥美，但也不算太柴。而且马肉本身带着一股微酸，在卤水的作用下，变成了一种独特的风味。
卤马肉的香味在灶火的帮助下，顺着空气，飘遍了整个匈奴小队。
匈奴的士兵们早就馋得要死，碍于领队小将车牙犁的命令，没敢上前，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啃着干硬的烤肉，嘴上一点滋味都没有。往常爱吃的烤马肉，现在闻起来一点都不香。
唉，要说会吃，还真是这些狡猾的秦人会吃。
卫青给自己和刘小猪留足了自己吃的分量，还没放下碗，那名匈奴小将就闻着味儿，走了过来。卫青抬眸看了看，指着灶上的卤肉，笑着说：“将军不如尝尝我们秦人的烤肉，虽然和咸阳酒楼的卤肉相比，差远了，但也算勉强可以果腹。”
车牙犁毫不客气地提着整个卤肉坛子，也不嫌烫，又小刀直接挑着里面的马肉吃。唔，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这样的肉啊。马肉里面浸透了卤汤，味道层次十分丰富，有点像药香，但又是好吃的肉香。他吃得满嘴都是肉汁，这可比匈奴的烤马肉软嫩很多。
这样好吃的肉，这秦人居然说勉强可以入口？
怪不得单于年年都要抢他们的呢，这些人肯定都很富裕，只有不忧生计的人，才会在吃喝上钻研。
常言道，抓住一个人的心，先抓住一个人的胃。
这一顿饭，让整个匈奴小队的人都知道，这对秦人主仆吃得那么讲究，家中肯定很有钱。而匈奴小将车牙犁更是确定，眼前这人应该是真正的窦家公子。听闻大秦的窦庆，家里都是用金子铺地的，所以他儿子才吃得比单于还好吧。
休整过一夜后，匈奴小队继续上路。他们跨过昨天刘小猪洗马肉的那条河，朝着远方的山脉前进，这条山脉很广，绵延上千里。卫青和刘小猪走近才明白，怪不得秦军一直找不到匈奴的主力部队呢。
匈奴单于的王庭设在山腰处森林的林间空地上，十分隐蔽。没有人带路的话，实在难以找到。而军臣单于的十万骑兵就打散藏在这片山脉中，山中布满植被多，马儿不缺食物，人也能打些野味过活。
黄昏，小将车牙犁带领卫青主仆来到王庭外部，并没有立刻带他们见单于，而是领他们先拜见匈奴阏氏（皇后）。这几日，在卫青的刻意交好下，车牙犁和他的关系不差，脸上笑嘻嘻，心里都想着利用对方。
“阏氏，这是秦人那边来的大官之子，说要和单于做生意。他们送我一匹美丽的丝绸，我想着，全匈奴只有您这样尊贵的美人，才能配得上丝绸做的衣服。所以我不敢私藏，特意拿来献给您。”
小将车牙犁双手举着窦家管事给的牡丹绣花丝绸，走上前去，一脸讨好地躬身说话。阏氏是他的远房亲戚，比起单于，总会好说话一些。女人都爱美，她得了如此宝物，应该会在单于面前替他说几句好话的。
身穿白狐皮袄，神态慵懒的阏氏一听有好东西，一下子就精神起来。匈奴不产丝绸，只能向秦人购买或抢掠。在匈奴能穿上一身丝绸衣服的人，都是顶级的贵族。
“车牙犁，你真是我的好兄弟，做一个数百人的小队长委屈你了。我一定向单于说说你的勇猛，让他提拔一下你。”阏氏细细翻看这匹丝绸上面精致的花纹，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口中也不住夸奖。
丝绸上绣满了牡丹花，在绿叶丛中，各色牡丹竞相斗艳，或鲜红，或粉红，或浅紫，或淡黄。她可以看得出，绣出这副作品的绣娘手艺十分高超，层层叠叠的牡丹花瓣十分逼真，让她仿佛能闻到春日的花香。
阏氏欣赏完丝绸布匹，这才留意到车牙犁身后站着两个人。她微微地抬着下巴，把眼光集中在打扮不俗的卫青身上，檀唇微启，用流利的秦话说：“你们是谁，找单于有什么事？说来予我听听。”
卫青上前两步，朝阏氏深深地俯身行礼，一脸仰慕地说：“阏氏娘娘，您真是我在匈奴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了。秦宫里面的皇后年老色衰，不如您三分美丽。我叫窦历，是大秦博文侯窦庆的儿子，我父亲派我来，是想和单于做单大生意。
我们愿意用雁门郡内部的消息和单于交换，来换取雁门郡三分之一的土地作为窦家马场。单于的骑兵骁勇善战，若是多了这个消息，不出半个月，必能拿下雁门郡！大秦马贵，我们窦家不贪心，只求单于赏我们雁门的一小块草地就好。”
阏氏听见卫青夸自己貌美，别提多开心了，连秦人的皇后也不如她漂亮呢。这窦庆，她听往来的行商说过，据说是天下很有钱的大商人。
但她十分怀疑，这窦家公子千里迢迢过来，就为了要出卖自家的皇帝啊？到哪儿也没这样的道理呀？
她眉头微蹙，指缝间把玩着狼牙手串，不信任地问：“你爹为何要背叛秦人，听说你爹是个大官，富贵不愁了，为什么要和我们匈奴人联手？”
卫青听了阏氏的问话，低垂着头，并没有说话。片刻后，他的双眼含泪，一脸委屈地说：
“娘娘，我爹也是被逼的！皇帝贪得无厌，得了我们窦家的好处，却想要把窦家的血都喝干。娘娘，您喝过大秦的琥珀光葡萄酒吗？我爹辛辛苦苦从西域带回来的葡萄藤，好不容易种得些果子，又酿成了酒，皇帝却直接伸手，把我们的葡萄园夺走了。
我们窦家就是给皇帝赚钱的牛马，哪天老得拉不动车了，就会被杀掉吃肉！这不，我爹被逼得没办法，只能出此下策，希望能在雁门分得个马场，贩马赚钱来喂饱皇帝的胃口。此事重大，我爹不敢让别人知道，只好派我这个私生子来，和单于商量此事。”
卫青控诉得声泪俱下，这三分真七分假的鬼话，听起来十分可怜。他越说越激动，身形都站不稳了。身后的刘小猪连忙将他扶起，也跟着大喊：“求娘娘帮帮公子吧，公子为了此行，已经吃了太多苦头了。”
阏氏听着卫青的声声诉苦，十分同情，谁要是抢她的钱，她估计敢冲上去和人拼命啊！她本是个爱慕虚荣的肤浅女子，最爱的不是单于，而是钱。有钱，她可以穿上美丽的丝衣；有钱，她可以喝着西域的美酒；有钱，她可以戴上满头的首饰！
这位窦家公子说的琥珀光葡萄酒，她也喝过，味道有点像西域那边的葡萄酒，确实十分不错。这酒可不便宜，在匈奴足足要用三匹好马才能换得一坛！
想想一个葡萄园的葡萄酒，都被皇帝全霸占了，能换来多少珠宝华衣啊。她若是那位窦大人，估计晚上恨得睡不着觉吧。看着卫青默默流泪，她感同身受，连忙让人把他扶起。
“车牙犁，你在王庭附近找个地方，把他俩好好安顿下来吧。他们应该说的不是假话，我会让单于见他们的。”
此刻，远在咸阳的皇帝嬴礼和窦庆，还不知道君臣二人，一个背了个大黑锅，一个多了个大儿子。他们在咸阳宫中，被战事搞得焦头烂额，在晚上也得继续加班工作。一阵冷风吹过，俩人都不住地打喷嚏，足足打了五六个才停下来。
“陛下，天气这么冷，要吃点麻辣火锅驱驱寒啊。”
“朕也是这么想的，来人，上火锅。朕要吃三十盘肥羊！再来两坛琥珀光！”

第40章 单于女婿
三天后，阏氏派人找到卫青主仆两人居住的帐篷，通知他们今晚单于设宴，会面见他们。卫青和刘小猪虽然曾多次模拟过面见单于的流程，但是这会儿真走到了这一步，两人还是会忍不住感到害怕。
这可是单于啊！相当于他们秦人的皇帝，能不怕吗？
卫青趁四下无人，小声对刘小猪说：“我估计单于可能会让我们喝酒，很多人喝醉之后，什么事情都会吐出来。章台街的大姐姐们，每逢陪客人喝酒前，都会吃些肥肉，这样不容易喝醉。小猪，你去要点肥肉来，就说你馋嘴想吃。我们先吃点垫垫，再去赴单于的宴会。”
刘小猪明白，卫青说得有道理。他在乡下见过喝得烂醉如泥的大汉，喝醉了之后，连自己偷看别人家婆娘洗澡的破事，都会忍不住抖出来。
他转身出了帐篷，刚好看到匈奴厨子阿布拉。他大喊一声，朝阿布拉挥了挥手，向着那个方向跑了过去。
最近这几日，他为了打探消息，趁着帮奴仆们干活，偷偷学匈奴语。其中，匈奴厨子阿布拉和他最要好。这个红脸的匈奴大叔，吃过他做的卤肉之后，热心地教给他一些匈奴词语，用来换取卤肉的制作方法。
刘小猪天生聪明，学东西都很快。这几天他掌握了好多匈奴词汇，能结结巴巴地表达出简单的意思。他亲热地跟着阿布拉，用不太熟练的匈奴语说着：“阿布拉大叔，肥肥的肉，有吗？我饿。”
阿布拉偷偷地把刘小猪拉到一旁，从锅里捞出来一块牛肚子上的肥肉。刘小猪也不嫌油腻，立刻把肥肉就往衣服里面塞，又朝阿布拉笑了笑，飞快地跑走了。
回到帐篷后，卫青和刘小猪分食了这块肥肉，又继续思考应对单于的对策。刘小猪看着卫青，佩服对方的勇气，但又很担心他年纪小会出差错，担忧地说：“公子，若是你顶不住了，就装醉昏过去吧。还有我呢，我一定会努力周旋的，你就放心吧。”
卫青点了点头，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
晚上
军臣单于特地命人烤上最鲜嫩的羔羊，带上些好酒，叫上几个女奴，要探探这对主仆的真假。之前阏氏对他说过这窦家父子的事情，他半信半疑，不敢轻易下判断，只待面见真人之后，才能做出决策。
酒宴上，军臣单于举着酒樽，对着卫青两人，一脸真切地说：“哎呀，窦公子不辞千里来我匈奴，本汗居然不知，招待不周，理当罚酒。”
说完，他豪迈地把酒樽里的美酒喝净，对着卫青身边的女奴眼神示意。女奴立刻把卫青的酒樽也斟满，恭敬地递给卫青。
卫青连忙笑呵呵地说：“不敢当，不敢当，我窦历能得单于赏脸一见，应当是我罚酒才是，怎敢受单于如此礼遇？”匈奴人的酒樽做得比秦人的大多了，卫青人小酒量也不大，才喝了不到一半，他脸上就开始泛红，傻笑起来，显然有几分醉意。
军臣单于见此，满意地点点头。对付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子，不管他真假，几杯酒下去，不愁他不说真话。还有他那仆人，叫什么来着，也得一并灌醉了，看他俩搞什么主意。
他用小刀割下几片烤肉，指了指卫青身边的刘小猪，开口问：“敢问这位壮士叫什么名字？美人啊，快给给壮士斟酒满上，再给壮士端上只鲜嫩的烤羊腿！”
刘小猪和卫青对视了一眼，果然不出所料，单于不从他们的嘴里掏出些东西来，是不会罢休的。
刘小猪俯身朝单于磕了个头，一脸感激地说：“小人叫刘彻，区区奴仆之躯，在单于这种勇武的英雄面前，哪敢自称壮士。小人感谢单于的赏赐，单于真是大好人！”
说罢，他接过女奴递过来的美酒，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因为喝得太急了，呛得他咳嗽了几声。喝完，刘小猪装作无意的说了句：“单于的美酒真好喝啊，之前小人以为侯爷酿的琥珀光已经是天下最好的美酒了，没想到单于的美酒好像更好喝一些。”
琥珀光？琥珀光葡萄酒？
这个词勾起了军臣单于的兴趣，他眼神瞬间锐利起来，终于要问到些东西了。他可知道，这是从大秦贩来的上好葡萄酒，喝起来果香浓郁，除了贵点，没有别的毛病。
没想到啊，这琥珀光居然是窦家的产业，这窦庆可真是个能人。
“哈哈，是本汗自大了。窦公子家里出产如此佳酿，我却拿此等劣酒，在公子面前献丑。这琥珀光不便宜啊，窦家应该赚了不少吧。”军臣单于嘴上打着哈哈，眼里却盯着卫青，心中的怀疑更深。这小子要搞什么鬼，家中如此富贵，还要来和他谈什么生意，逗他吗？
在军臣单于的质疑中，卫青放下酒杯，眼框中满满湿润。他含着泪，装作坚强的样子，不甘地说：“单于有所不知啊，我们窦家只是给陛下挣钱的工具。天上的大雁都飞走，弓箭就该藏起来了。陛下要走了葡萄园，还想要走窦家一半的生意。单于您评评理，哪有这么贪心的人啊！”
不，我更贪心，我想把你们家里的钱都抢走，再把你们都杀了。
军臣单于佯装出几分同情，好像看着自家最疼爱的后辈一样。他和蔼地把卫青叫到自己跟前，拍着卫青的肩膀，大声说：“那你有什么困难不？不是要和本汗做生意吗，本汗要怎样帮你？”
卫青站到军臣单于的面前，心脏紧张得快要跳出来了。他虽然在咸阳面见过陛下，但也没距离得怎么近啊，单于是匈奴人的皇帝，这种气势压下来，他心中开始发慌。单于嘴里的酒气喷到他的脸上，熏得他差点忘词。
卫青低着头，在那一刻没有说话。刘小猪见事态不对，眼睛一转，在座位上不停地磕头，连声哀求：“公子，您就说吧，我知道你读了些书，讲求什么忠义，不舍得背叛秦人。但你得想想家里的亲娘啊，姨娘还在咸阳等着你回去呢。您要是不说，我来说！”
刘小猪跪着爬到军臣单于的面前，借着几分醉意，激动得眼睛都发红了。
“陛下想要从侯爷身上掏出更多的钱，把窦家的油水榨干榨净。侯爷没法，就想在大秦贩马赚钱。大秦缺草场，马匹的价格也因此降不下来，侯爷看中了雁门郡的草地，打算用雁门郡的消息和单于做交易，换得雁门郡三分之一的土地，作为窦家的马场。
这种事情，被皇帝发现，就是要杀头的！侯爷对外人不放心，便派我们公子前来。公子是私生子，没多少人知道公子和窦家的关系。侯爷用姨娘威胁我们公子，公子无奈，只能出来跑这一趟。一旦被皇帝发现，侯爷就会把所有的事情全推到公子身上！”
刘小猪越说越大声，眼中流下了泪水，连鼻涕都流出来了。他也不怕卫青嫌恶心，就地抱着卫青的腿，眼泪鼻涕都差点蹭到卫青的衣服上。
“我刘彻的性命是公子救的，没有公子，我就是那个在街头讨食的乞丐！我不管什么皇帝老儿，只希望公子和姨娘都能够好好的！”
这会儿，卫青也回过神来，他抬眸看着军臣单于，鼻腔里发出抽泣的声音。刘小猪说得如此动情，他也必须坚持着把戏唱下去！
他含着泪，似乎强忍悲痛，直视着单于的眼睛，说：“我爹派我来和单于交换秦军的消息，单于若是得了这些，不出几日，定能攻破雁门。窦历希望单于能信守诺言，事成之后，把雁门的三分之一土地，分给窦家做马场。”
卫青好像很怕单于不答应，还掏出窦原给他的玛瑙玉佩，递给了单于。“单于，这是我窦家主人才有的玉佩，窦家商队的管家都认得。不信，您可以去向其他人调查。我说的句句属实，请单于相信我窦历！”
军臣单于本想听到一些实质性的东西，没成想，看了一出七点档狗血伦理大片，搞得他脑子有点迷糊了。这主仆两人，好像比惨一样，哭得一个赛一个可怜。
唉，这秦人真是弱，那么容易哭。他老子娘死了的那天，他不仅一滴眼泪都没有流，还颇有兴致地吃了半头烤羊！
军臣单于这会儿有点烦躁了，谁耐烦看你哭啊。美人哭得梨花带雨，还有几分看头，你们这两个哭得鼻涕都出来了，好恶心啊。他挠了挠头，直截了当地说：“你们能带了什么消息，你们说说，我姑且听听。”
卫青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平复下情绪，说：“陛下征兵三十万来讨伐匈奴，这事情单于一定知道。我爹在新兵中安插了几个人，他们作为运粮的队伍，现在就驻扎在雁门郡那里。
雁门郡的兵力看似是最多的，实则是最弱的。他们都是征来的新兵，手上功夫不行。而且雁门屯粮多，武器倒不多。单于若派大军进攻雁门，我们到时候来个里应外合，单于不愁攻不下来。”
原来这雁门郡是头肥羊啊！
单于狐疑地盯着主仆俩人，想要在他们的脸上看出撒谎的痕迹。不过俩人脸上都哭得惨兮兮的，他也没看出什么来。
“当真？”
“当真！”
“若是你说谎怎么办？”
“那我留下来给单于当奴隶，天天吃你的，喝你的。”
军臣单于被卫青这句话逗笑了，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有意思的，居然还敢留在匈奴！他摸摸卫青头上的玉冠，笑了笑，“我可不敢把窦大人的公子留下来当奴隶使唤，你这一身的衣服，足够买几百个奴隶了。”
卫青破涕而笑，也摸摸自己头上的鎏金发簪和玉冠，显得有几分天真。他揉了揉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单于不为难人，挺好的，比我爹好说话。我爹待我，还没有单于待我那么亲切。”
“我待你那么好，你要不要留下来给我当儿子？有吃有喝，管够！”这会儿军臣单于得了个大消息，也多了几分谈兴。
秦人皇帝大征兵的事，他知道。雁门附近都是新兵，还多粮草的事儿，估计这小子说的是真话。作为积威甚重的匈奴单于，他很自信，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没这个胆量在他面前撒谎。
卫青听到单于的调侃，摇了摇头，装出一副商人本色：“那可不成，我娘在咸阳，我不想离开她。单于若看得起我，窦家的商队以后往匈奴这边贩卖货物，单于多给些钱，捧捧场就行。”
“钱钱钱，你这小子果然是你老子的种，眼里只剩下钱了，怪不得你们秦人皇帝揪着你们家割肉。”军臣单于被卫青气笑，往卫青的头上一拍，哈哈大笑起来。
一时间，这宴会上气氛好极了。卫青和刘小猪高悬的心，也放下来几分。
卫青自幼在章台街长大，跟着网红小姐姐们，学了不少讨好人的语言艺术。几句话下来，他以不俗的拍马屁技巧，把军臣单于哄得浑身舒坦。
军臣单于的儿子们，不是高傲如太子於单，就是鲁莽得横冲直撞。匈奴人说话直爽，单于他哪里经历过这样的语言攻势？又吃喝了将近大半个时辰，他对眼前这个窦历，喜爱得更深了，只恨这小子是秦人，不好当他的干儿子啊。
不能当干儿子，但也能当女婿不是？
军臣单于看着卫青，越看越顺眼，这小子五官端正的，长得也不差啊。他有好几个女奴生下女儿，好像是八岁还是九岁来着？配这小子刚好！这小子会赚钱，以后多孝敬给自己这老丈人几个钱，他军臣单于就能像秦人皇帝一样，有好几座大金山啦！
以后他吃烤羊，吃一头，扔一头！
越想越美的军臣单于，给卫青递过去一块嫩嫩的羊腩肉，热切地说：“窦历啊，你有如此本事，不如来给我当女婿吧？我有好几个女儿，和你年龄正当，你想挑多少个都行！”
此话一出，吓得卫青手上的肉都差点掉下来了，身后的刘小猪也瞪直了眼。他们光想着完成郡尉大人交代的任务，没料到还有这样一出啊。
卫青用肉把自己的嘴巴塞得满满的，挤眉弄眼地说：“我们秦人婚事，要由父母商定。我爹不管我，我得回去和我娘说说。再说了，您家的女儿漂亮吗？不漂亮我可不要！”
“哟，还挑肥拣瘦！滚回去找你娘吧，臭小子！”
军臣单于乐了，这小子还真敢应承。酒宴结束后，他和卫青约好了带军进攻雁门的时间，好让窦家的人里应外合。卫青连连点头，拍着胸脯，保证完成单于的任务。
一天后，卫青和刘小猪坐在驶往雁门的马车上，没有说话，只是相顾一笑。在这一刻，他们终于能放松下来，深深喘口气了。

第41章 刘彻谋略
等了快要十天，还没有卫青两人的消息，雁门郡尉陈愈等人急得头发都快挠秃了。窦家的商队早在五天前就回到了雁门，说他们两人跟着匈奴军队，前去找匈奴单于。
这个消息，让陈愈更加担心了。卫青年纪小，刘小猪也只有十多岁，他们两个，哪里是匈奴人的对手。陈愈越想，心里越发揪着，十分后悔。这两人那么多天都没有消息，大概是凶多吉少了。
匈奴人是什么人？那是凶猛的狼，是只会烧杀抢掠的强盗！
陈愈在房间里踱步的脚步越来越急，他并非铁石心肠之人，一想到两个年轻人的牺牲，他就心头苦涩。他提的这个主意的时候，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他们会只身前往匈奴王庭。如今那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他们的消息，唉……
“大人，大人，卫青他们，他们回来啦！”一名武官兴奋得连敲门都忘了，他急匆匆地跑进来，喘着粗气，大声宣告这个好消息。
“真的吗？没骗我？”陈愈被这个消息一惊，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真的，他们在外面候着呢！”武官望外面一指，陈愈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笑意盈盈的卫青和刘小猪。
哟，老天保佑，他们不但能平安归来，脸上除了晒黑了一点，居然还胖了些！陈愈估计他们精着呢，不但没吃什么苦头，还在匈奴人手上讨了些好处。
陈愈喜上眉梢，对着侍卫吩咐道：“你去把诸位大人请来，就说商队主人回来了，今晚大家来我府上吃顿便饭。”
黄昏
卫青和刘小猪因为立下了大功，破例被安排坐于上席，在座诸位皆无异议。今晚这顿饭，他们两人才是主角呢，众将都十分好奇，他们在匈奴人手上怎么活下来的，又获得了哪些重要的情报。
卫青自知年纪小，不急着出这些风头，便拍了拍刘小猪的胳膊，让他和大家说说这一路的过程。刘小猪感激地朝卫青笑笑，喝了口水润润喉咙，朝着在座的众将行了个礼，便开始讲述着这场冒险。
“第一天呢，行至路上，匈奴人请我们俩吃马肉，那肉啊，洗都不洗，又膻又臭。我们卫郎中扮作富家公子，肯定不能吃这些啊。我就寻思着，拿些香料给郎中卤肉吃吧，匈奴人也同意了。大家猜怎么着？我在洗马肉的过程中，有了一个大发现！”
刘小猪刻意在这个关键的情节停了下来，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勾起来了。众将正听得入迷呢，这做饭能发现什么好东西啊？
“小猪，别墨迹，男人说话爽快点。”
“快说，老子等着呢。”
“发现了什么？大金子？单于的军队？”
刘小猪见胃口吊的差不多，清了清喉咙，继续开口说：“这条我洗马肉的河啊，十分宽阔，水流湍急，站在河边远远望去，有一座老长老长的山脉。这个山脉上长满了松树，那匈奴单于的王庭，就住在山腰上的林间空地上！他的十万骑兵，就藏在这山脉上！”
哇！他们这两个好小子，居然就这样发现了匈奴王庭，还发现了匈奴人的主力部队！
这会儿众将都坐不住了，惊得站了起来。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那还等什么？几个大老爷们大喊起来，想要召集数十万大军，直捣匈奴人的老巢。
“别，别，将军们，等我说完。不急着这半会儿，再给我一刻钟，还有更关键的情报呢。”眼瞅着几个急性子的武将都要披挂上阵，刘小猪连忙拉着他们，把他们劝回到座位上。
卫青看着众将激动得要喊人集队，这会儿也开口帮腔，“是啊，各位将军，后面的更精彩呢，且听小猪继续说。”
“后面这几天啊，我们来到匈奴王庭，先拜见了匈奴阏氏，她帮我们引见匈奴单于。面对单于的时候，我们一路哭诉，搏得单于的同情。然后，卫郎中和单于约定了，让单于在下个月十五那日进攻雁门。将军们快快准备吧，只等那天，把匈奴人的大军歼灭！”
见众将都盯着他，刘小猪也不再卖什么关子，轻描淡写地说出了面见单于的经过。他虽然年轻，但还是有几分政治敏感度，知道有些话不该乱说。他和卫青两人一本正经地诬蔑陛下和窦庆的话，被他瞒下来了，没有说与众人听。
刘小猪说完，众人沉默了许久。众人心知，虽然刘小猪嘴上说得简单，但匈奴单于并非善类，他们估计是费尽心思周旋，才换回来了这重要的信息。
至于卫青两人是否投靠了匈奴人，才得以平安归来。关于这个问题，众人倒没有多考虑。他们都知道，卫青是是陛下认证过的少年偶像，品德上应该是过得去的。而且卫青和他们聊天中提过，他的姐姐还在咸阳，那是他唯一的亲人。卫青脑子傻了，才会去真出卖秦人吧。
“如此甚好！”片刻后，雁门郡尉陈愈第一个打破了僵局，他端起酒杯，朝着卫青和刘小猪两人笑笑，“本官敬卫郎中和刘小猪一杯！此时若成，我定会向陛下奏明你们的功劳。”
“老子没佩服过谁，就佩服你们两人的胆量和机智，我也敬你们一杯！”
“我也是，以后你们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尽管开口。”
二月十五日
雁门郡尉陈愈联合边关其余几郡，预先布置三十余万秦军于雁门附近，准备围捕军臣单于，一举消灭匈奴。
匈奴单于按照和卫青商量的那样，亲自率领十万骑兵南下，进入大秦边塞。离雁门还有一百余里的时候，他看到那窦历身边的奴仆刘彻，正骑在牛上，头戴草帽，叼着根草根，在草地上放牧着一大群牛羊。
“嘿嘿，天助我也，这窦历果真守信，派刘彻来接应我。”军臣单于见此，哈哈大笑。他和卫青商量好，进攻之前，卫青会派人到城外接应他的，并告诉他秦军的部署地点。
他朝刘小猪挥了挥手，大呼起来，“喂，刘彻小子，你家公子可好？”
刘小猪看到远处的匈奴大军，手忙脚乱地骑着牛，跑向大军的方向。
一会儿后，他来到大军阵前，笨拙地从牛背上翻身下来，痞里痞气地叼着草根上前，“呸”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故作得意地问军臣单于：“单于，我装得像不像牧童？为了装这个，我可是练了好久。”
“像！真像！草原上的汉子都没你扮得好。”
军臣单于被刘小猪逗乐了，举起拇指，直夸他的演技。“刘彻，那你家公子有没有跟你交代什么，快给本汗说说。”
“当然有。”说到正事，刘小猪的表情严肃起来，刚刚那股不痞气也瞬间散去。他凑到军臣单于的跟前，看了看单于左右的侍从，小声地说，“单于，公子为了保密，只让我告诉您一个人。您是知道的，公子这次可是提着脑袋来谈生意，被多个人知道后，说不定哪天公子就得掉脑袋啊。”
“唉，你们这些秦人，就爱耍这些心眼，一点都不大气。”军臣单于不耐烦地抽了抽鼻子，挥了挥手，他身边的侍卫如潮水一样退了下去。
刘小猪点了点头，军臣单于立刻迫不及待地开口：“这回，你可以放心告诉我了吧。刘彻，你快说说，都秦军的部队都分布在什么地方了。”
刘小猪从怀里掏出了一份用羊皮绘制的假地图，这份地图被他的汗水浸湿了，但不妨碍军臣单于看到上面有几个明显的大黑点。刘小猪用手指着上面的几个地方，说话的声音极轻。
“这儿，这儿，还有这儿……”
军臣单于一边听，一边赞同地点头。他十分感慨，多亏了这对主仆的帮助啊。秦军的布置真的很狡猾，若不是窦家在里面安插了人手，他真的猜不到，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居然埋藏着如此多的伏兵。
“刘彻，你真是太能干了，这真是天意啊，让我大胜这一仗！等我攻下雁门以后，不但会给分马场给窦家，还要封你做天王。”军臣单于自以为得到秦人内奸的帮助，胜利唾手可得，兴高采烈地喊人给刘小猪赐酒。
刘小猪故作激动，跪下给军臣单于拼命磕头。单于心中高兴，不但亲手把他扶起来，还执壶给他斟酒。
刘小猪一脸笑容地喝着酒，看着点兵遣将的单于，嘴角弯了弯。在他眼底的深处，染上一份窃喜和不屑。这就是匈奴单于？也很好骗嘛。
这一步的计策，是刘小猪向郡尉陈愈大胆提出来的。陈愈对此鼓掌大赞，让秦军全力配合刘小猪的计划。埋伏好的秦军，只需以逸待劳，等军臣单于前来之时，来个瓮中捉鳖。
军臣单于当了那么久首领，本性多疑，肯定会多次试探秦军的部署情报。为了引军臣单于上钩，刘小猪决定独自深入敌营，以自身为饵，打出了这虚虚实实的一招，让人看不清真假，从而不自觉地滑进去自己的圈套。

第42章 雁门之围
“杀！杀！杀！”
一阵阵战鼓声响起，雷鸣般的吼声响彻四方。天上的乌云似乎被战场上的气氛感染，笼罩在一起，黑压压的一大片，让人感到十分压抑。
这些声音不是由军臣单于率领的十万骑兵发出的，而是从大军的四周传出来的。按照刘小猪的计划，三十万秦兵早就在此地埋伏好了，就等着匈奴人中计！
“冲啊！杀死匈奴人，保卫大秦！”
领头的秦军将士喊着口号，一窝蜂地从四面八方冲向匈奴军队。大秦等得太久了，无畏的秦军带着一腔的愤恨，想要杀光这些可恨的匈奴人，为边关死去的无辜百姓报仇！那是一村又一村的百姓啊，有的还是襁褓中的婴儿，却被匈奴人无情地杀死了。
只见数以万计的秦军战士，手握专门对付骑兵的钩镰刀，在匈奴大军中势如破竹。他们如砍瓜切菜一样，挥刀砍断无数匈奴战马的马脚。失去了战马的匈奴骑兵，如圆滚滚的饺子一样，骨碌骨碌地马背上跌落，还没从地上站起来，就被秦军补上一刀，结束了生命。
“来人，保护本汗！”
从震天的杀声响起的那一刻，军臣单于已知不妙，想要呼唤侍卫来保护自己。可惜他忘了，刚刚是他让侍卫们远远退下的。匈奴侍卫们离他数米之外，一时救援不及。
军臣单于没等到侍卫的保护，身旁的刘小猪已迅速抽出袖中的匕首，架在他的脖子上。
“你们，想要单于死的，就尽管上来。别怪我没告诉你们，我的匕首上淬过南方那边的奇毒，只要划破点皮，见血即死。”
刘小猪的匕首紧贴著军臣单于的皮肤，吓得军臣单于对着侍卫大喊：“别过来，停下，你们先别过来。”
其实这只是把普通的青铜匕首，什么奇毒，什么见血即死，都是刘小猪随口一说，忽悠人的。但越是高处的人，越惜命，越怕死。刘小猪这种现编的鬼话，偏偏军臣单于相信了。
此刻，军臣单于就像砧板上的鱼肉一样，一动不敢动，任由刘小猪控制住他。
秦人的战鼓擂得更响，战场上的血腥味更加浓重。这次郡尉陈愈联合各郡，集中了三十万秦军。在人数上占上风的秦军士兵充满了士气，几个秦人围着一个匈奴人打，犹如死神过境一样，杀得匈奴人片甲不留。
不到两刻钟，匈奴人的骑兵已经被冲开了好几个大口，变得四分五裂。不少骑兵从受伤的战马上跌落，还没反应过来，就又被失控的战马踩踏而死。在这种情况下，匈奴军队的战力被大大削减，匈奴士兵的人数也仅剩下两万左右。
军臣单于看到这一幕，被刺激得双眼爆红，目眦欲裂。这些都是他骁勇善战的部属啊，居然一下子就死掉了大半。他的匈奴就要这样完了吗？狡猾的秦人，怎么可以这样，竟然敢蒙骗他军臣单于！
“啊！”
军臣单于怒得大叫一声，这会儿他不管那么多了，奋力挣扎起来。
刘小猪没料到在自己的恐吓之下，军臣单于竟敢还动。眨眼间，刘小猪的匕首一松，被军臣单于脱出身来。
之前，四周的匈奴人怕刘小猪伤害单于，一直不敢动手。这会儿，他们看到单于脱困，纷纷抽出腰刀，追着要砍死刘小猪。
刘小猪慌极了，他想挣军功，不代表他想死啊。他仗着身姿比匈奴人单薄，四处乱窜，不停避闪，虽然留得一时性命，但也被追上来的匈奴人砍中了后背，疼得他几乎要倒下来了。
“咻！”
一道白光飞过，弓箭发射的破空声传来。
眨眼间，军臣单于应声倒下，双眼还不甘地朝前瞪着，一根白羽箭正插中了他的胸口。匈奴军队见单于一死，瞬间大乱，士气溃败。匈奴士兵们都慌了手脚，不再恋战，而是向军臣单于的尸体靠拢。
这会儿暂时没人追刘小猪了，他抚摸着胸口，大口喘着粗气。一道熟悉的身影朝他飞驰而来，刘小猪看见来人，神色大喜。哈哈，他有救了！
“来，小猪，上马！”
卫青一人双骑，带着一匹枣红马飞驰而来。卫青的手臂上还挽着弓，刚刚那一箭正是他所射，幸好他准头不错，刘小猪也的确命不该绝，硬是在匈奴军队的深处逃出生天。
刘小猪麻利地翻上马背，从马褡子上抽出腰刀，用刀背敲打着马臀，疾速骑马往外面突围。同时，他朝路上的匈奴士兵挥刀砍去，直到手臂都发酸了，溅得满脸的血，也不敢停止。
在战场上，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敌人死得越多，他们活下来的概率就越大，挣得的军功也越多！
这一刻的刘小猪，不顾后背刀伤的鲜血直流，杀得衣服都染红了。他不再是咸阳那个叫卖冰淇淋的温和小哥，而是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以杀戮的姿态，走向了另一个方向的人生。
这是变得更好，还是变得更坏？
反正雁门之围后，改名为“刘彻”的他，在心里很为自己的计谋和勇敢而骄傲的！
刘彻这个名字，代表了他的军功，代表了他的成就，每逢别人喊他刘彻，他心里都挺美的。他不再是那个被人瞧不起的乡下小子，他是光荣的战士，他为陛下守住边疆！
这一场射死军臣单于、全歼匈奴十万大军的战役，在《秦史》上被记载为“雁门之围”。除了在西边草原上内斗的太子於单和其叔父伊稚斜的部队，匈奴的大部分力量被秦人所灭，给大秦边关换来了长久的安宁。
第二年的夏天，卫青和刘彻，带着咸阳征来的士兵，班师回朝。因为这次战役的大胜，皇帝嬴礼喜悦非凡，不顾酷暑暴晒，亲自出城门迎接众人。
皇帝嬴礼看见新兵队伍中，为首的卫青和刘彻，激动得热泪盈眶。大秦有这样勇猛的男儿，何愁不兴！
他把跪着行礼的两人扶起来，郑重地宣布：“卫青、刘彻于雁门之围，行事智勇，解我大秦之困，当立首功。朕特封卫青为右中郎将，兼五大夫爵位（秦二十等爵中，第九级），享六百石，税邑六百家，赐紫金冠一顶；封刘彻为户郎中将，兼公大夫爵位（秦二十等爵中，第七级），享三百石，税邑五百家，赐咸阳别院一座。”
卫青和刘彻听到陛下的封赏，相视而笑，嘿嘿，他们都是有爵位的贵族了！虽然只是小贵，那也很值钱的！
这次接见仪式结束后，咸阳士兵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卫青因为和刘彻关系特别好，所以邀请刘彻到他家先小住几天，待休息好了之后，再去整理打扫陛下给的新房子。刘彻点了点头，与卫青欣然同行。
近乡情怯，想念姐姐的卫青，走到自己家门前，敲门的手反倒顿住了。他离开了那么久，不知道姐姐过得怎么样了呢？姐姐也有想念他吗？
刘彻看出了卫青的情绪，见他有些迟疑，便替他上前敲门。还没敲几下，大门就打开了，
卫子夫一开门，就见到日思夜想的弟弟。她心里无比激动，一时间竟然喉咙失声，说不出话来。她拉着卫青进屋，扶他坐下，眼中的情绪再也抑制不住，喜悦的泪水都快要涌出来。
一会儿后，她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从头到脚地看着卫青，弟弟长高了，也变黑了。弟弟离家一年多，眉目间也不再有稚气，人变得成熟了很多，多了几分刚强果断。但不管卫青变得怎么样，他都是她最亲的弟弟啊。
看够了卫青，卫子夫将视线转移，终于留意到卫青身边还有个人。她盯着刘彻看了半晌，觉得五官有些熟悉，仔细回忆一番，有点不确定地问：“请问，你是卖冰淇淋大哥哥吗？咸阳乳业的？”
冰淇淋小哥？
这个称呼对于刘彻而言，遥远得像上辈子一样。他如今是大英雄，可不是什么国营单位小员工了。
刘彻无奈地点点头，开口说：“我以前的确卖过冰淇淋，但是后来我从军了，和卫青一起作战，被封为户郎中将，享公大夫爵位。”
哼，我现在当官了，今非昔比啦，吓死你！
卫子夫听完，心里更加确定了。她走到刘彻身边，围着他看了一圈，笑着说：“您以前在章台街叫卖，有一天黄昏时候，请过一个小丫头吃冰淇淋，没收钱，记得不？搜搜刮刮出来的，把全部口味冰淇淋的混在一起，堆成了大半个冰淇淋球！”
刘彻在章台街叫卖的机会并不多，卫子夫这样一说，他慢慢地记起来了。他的确是请过一个小丫头吃冰淇淋，那小丫头瘦得呀，和他乡下里吃不饱饭的妹妹差不多。
“原来是你！”
刘彻打量着卫子夫，惊得眼睛都瞪圆了。
天呐，女人都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没想到一年没见，豆芽菜一样的黄瘦小丫头，变成一个水灵灵、白嫩嫩的貌美小姑娘。她居然变得这么漂亮，比他乡下最好看的王翠花，还要美上四五倍啊！

第43章 子夫待客
“对呀，就是我！去年青儿生日，你免费请我们吃冰淇淋，我还没有好好感谢你呢。正好，这几天你就好好住在我们家，我也请你吃饭，不要钱！”卫子夫调皮地朝刘彻挤了挤眼，笑得嘴角都翘了起来，露出少女特有的古灵精怪。
卫青听了这样一番对话，明白过来，原来刘彻和他们姐弟俩还有这样一段缘分啊，这真是太好了。他喜得拍起手来，恨不得现场就要和刘彻拜把子。这会儿，卫青拍着刘彻的肩膀，眼里带笑，信誓旦旦地说：
“从今以后，刘彻就是我卫青的好兄弟！”
此时的卫青，大概怎么也料不到，几年之后他的脸被打得啪啪的响，都快肿得跟猪头一样。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拿我当小舅子？
“对，好兄弟！”
刘彻按过卫青的肩膀，玩笑似的朝他挥去一拳。刘彻知道，他和卫青出身都不好，想要在咸阳扎根拼命往上爬，并不容易。他们是同一类人啊，有个人一起抱团鼓励，也是挺不错的一件事情啊。
卫子夫看到他们两人关系好，也乐得捂着嘴小声笑了起来。她从茶炉上取下斑驳的铜壶，往茶盏里放上几朵菊花和三四粒枸杞，冲入沸腾的开水，一杯解暑清热的菊花枸杞茶就泡好了。
这是公主教给她的茶饮之一，菊花茶的清香里面，带着一丝丝枸杞甜。公主说了，夏天喝这个养人，对眼睛也尤其好。弟弟去参军之后，她都是呆着公主身边，和公主同进同出，可学到了不少东西。
待茶水变温，卫子夫双手捧着茶盏，微笑着递向刘彻，柔声说：“大哥哥，请喝茶吧。天气这么热，喝点菊花枸杞茶能最适合不过了。”
“谢谢姑娘，我在卫家借宿几日，真是劳烦姑娘了。对了，我还没问改怎么称呼你？”刘彻见这么温柔的小姑娘朝自己说话，又是递茶，真是贴心啊。这卫青的姐姐人真不错，长得也好看，脾气比村里的阿娇表妹好上太多了。
“我叫卫子夫，大哥哥叫我子夫便是。”
子夫，子夫，子夫。这是想要多生孩子，当夫人的意思吗？
真&#183;文盲刘彻在心里把这个名字默默地念了几遍，喝了口茶水，认可地点了点头。看不出这小姑娘的志向还挺远大的，不知道谁以后能有幸娶着她了。
一盏茶后，卫子夫见卫青和刘彻都聊得不错，便起身拿出篮子，“青儿，我出去买点菜，今晚让你们好好补补。你在家里好好待客啊，不许怠慢。”她打算去集市买点好肉，做上几个大菜。
“哎，哎，子夫，我跟你一起去吧。这几天我白吃白喝，不帮点忙，多过意不去啊。”内心还是个质朴小伙的刘彻，挎过卫子夫的菜篮子，提出要帮忙拿东西。
人家小姑娘胳膊那么细，拿那么大的篮子肯定会累坏了。他跟着去，还能提只大肥公鸡回来，炖着吃多香啊。想着锅里炖得香喷喷的鸡肉，还有浮着黄油的鸡汤，刘彻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哟，户郎中将给我提菜篮子，不嫌丢人啊？”卫子夫还记得刘彻刚刚骄傲的神情，横了他一眼，揶揄地问。
“不丢人，不丢人。”刘彻不好意思地笑笑，跟着卫子夫纤细的身影，出门了。
咸阳的夏天依旧是那么炎热，路上还是那么繁华，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但刘彻的心境却大大不同了。
去年他推着木车沿街叫卖冰淇淋，每天喊得嗓子都哑了，热得浑身是汗，内心却知足常乐。现在，他有了大房子，有了官职，有了爵位，但内心还没有得到满足。他想要的东西更多了，他想要登上陛下的大殿，他想要大秦的百姓都知道他的姓名，他想要史书上能写下他的名字。
他想要，百年之后，他刘氏的子孙也依旧以他为荣！
“冰淇淋，冰淇淋，咸阳乳业的冰淇淋！”
“樱桃口味的冰淇淋，甜桃口味的冰淇淋，酸甜可口，冰凉解暑！”
“鲜乳冰淇淋，奶香浓郁，入口即化！”
幻想未来的刘彻，被人拍了拍衣袖，回过神来。只见一个娇憨的少女站在他身前，拿着两个冰淇淋甜筒，可爱的小酒窝里甜甜的，笑起来比琥珀光还要醉人。
“大哥哥，你请我吃过冰淇淋，现在我有钱了，我也请你吃一回。你们从军走了那么久，还没试过新式的冰淇淋吧，快尝尝吧，要化掉了。”
在今年的夏天，嬴静吃腻了用小碗装着的冰淇淋球，又开始怀念带着酥香蛋筒的冰淇淋甜筒。加入了奶油和鸡蛋的冰淇淋蛋筒，又香又脆，吃起来满嘴是香。这种吃法一经推广，就受到了咸阳群众的热烈欢迎。
一时间，街头多了无数少男少女，握着冰淇淋蛋筒，吃一口啊舔一口，多带劲啊！
刘彻接过卫子夫手中的冰淇淋甜筒，不小心碰到了少女白嫩的手指，羞得他耳尖都发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没碰过漂亮小姑娘的手啊。少女的指甲带着红润的粉色，手指像葱根一样白皙，若是戴着他在匈奴王庭抢来的绿松石手镯，一定很好看吧。
刘彻掩饰一般，大口地啃着这个粉红色的冰淇淋，冰凉的口感激得他牙齿一颤，爽得他“啊”的一声长叹。他在舌尖上尝到一丝丝桃子果肉，酸酸甜甜，带着桃子特有的果香。再咬一口加入奶油的蛋筒，在糖分和油脂的双重夹击下，勇猛如战士，也只能举手投降！
“好吃吧？这是公主研究出来的新吃法，和去年的不一样。青儿不在的时候，我跟在公主身边，学了不少好菜的做法，今晚你们可有口福了！”
卫子夫见刘彻沉醉在冰淇淋甜筒的滋味上，骄傲地笑笑，好像是她的功劳一样。跟在嬴静身边那么久，卫子夫就像脑残粉一样，一找到机会就安利，想要别人也知道自己的偶像有多好多好。
哇，今晚能吃到公主研发的菜式！
刘彻在咸阳呆了那么久，听过很多关于公主的传闻，但始终没有见过真人。人人都说，公主是天上善灶的仙子，公主喜欢的菜式应该连仙人都馋嘴吧。
子夫说她学会公主的做菜方子，那他今晚当真要好好尝尝！估计他能吃三个大馒头，不，四个！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了热闹的市集上。咸阳的市集相当热闹，有挑着新鲜樱桃叫卖的婶子，有磨刀宰羊的大叔，有拿着鱼篓子的青年，还有挑着竹笼卖鸡的老伯。
刘彻喜欢吃鸡，经过卖鸡的老伯摊前时，脚步放慢，眼神都亮了起来。叫卖的老伯眼神可尖了，一眼就看出来，嘿嘿，这小子身上应该有钱，是个大客户啊。
“这位年轻后生，要不要买鸡啊，四斤重的大公鸡，肥着呢，都是肉！”
老伯停下来用草帽扇风的手，伸进去笼子里面，掏出来一直花毛红冠的大公鸡，举着鸡向刘彻展示。大公鸡一时不备，被人一把提起，惊得它地挣扎起来，双脚来回猛踢。
卫子夫见刘彻盯着鸡，应该十分意动，就贴心地顺着他的心思说：“大哥哥，今晚吃鸡肉好吗，我们姐弟俩都喜欢吃大公鸡，可香了。”
“行，就吃鸡！我来买吧，你这个小姑娘的钱，留着自己买零嘴吧。”
虽嘴上说是白吃白喝，但刘彻还真做不出让女人掏钱请吃饭的行为。他麻利地从兜里掏出几枚铜钱，放到老伯的竹笼盖子上，接过那只鸡，快快乐乐地带着卫子夫走向市集深处。
一会儿后，刘彻挎着装着青菜和茄子的篮子，提着大公鸡，提出要到他堂哥刘小羊的“大饼卷万物”一趟。平安归来后，他还没向堂哥一家报喜呢。他离开了那么久，堂哥和大伯一定很担心吧。
下午天气热，来买卷饼客人也不多。刘小羊把刚出炉的烤鸭晾了出来，擦了擦手，坐在店里歇了下来。一位高大的男青年带着个小姑娘走进了店铺，刘小羊抬头挂着笑，准备招呼客人。
“哟，小猪！你回来啦，平安就好，我爹整天都念着你呢。”
刘小羊定神一看，发现来人正是堂弟刘小猪，他喜得一手拍到了案板上，把手都拍红了。堂弟不声不响地就报名参军，也不事先和他们商量一番，可愁怀他们了。每逢传来战事的消息，小羊他爹都会竖着耳朵四处打听，生怕漏掉了一丝一毫。
“还带着个姑娘？混得不错啊，你这小子。”刘小羊看到一旁的卫子夫，调侃了一句，害臊得两人满脸通红。
“不，这位是我战友的姐姐，她弟弟封了官，比我品级还高，哪看得上我这种粗人。”刘彻见卫子夫并未直接出言反驳，不知道哪儿来了几分窃喜。虽然口中说着自谦的话，但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时候不早了，刘彻报过平安后，婉拒了刘小羊的留饭。不过刘小羊见到堂弟，十分高兴，用油纸包了一只烤鸭，让刘彻带回去尝尝。刘彻推辞不过，就笑着提着烤鸭走了。
天上的云彩散下红艳的光华，照在卫子夫的脸上，显得她的身影十分窈窕。和小姑娘同行，刘彻的心情也挺好的。他左手提着大公鸡，右手提着装有烤鸭的菜篮子，一路走，他还哼起了自创的小调：
左手一只鸡呀，右手一只鸭，身上就差个小娃娃。小娃娃啊往哪儿跑，跑来爹爹抱一抱。吃碗鸡肉腹中饱，美好的生活乐陶陶，乐陶陶！

第44章 我爱吃鸡
卫子夫听着刘彻那跑调跑到天上的小曲，不由得噗嗤一笑，梨涡浅露。
“大哥哥，你唱得可真好，当真逗死人了。”
“我不但唱得好，我人也很好啊”刘彻看到小姑娘娇俏的笑脸，骄傲得犹如开屏的孔雀。“我家中有房，屋里有粮，身上有官，可厉害了！”
这一番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话，刘小猪一本正经地说着。这会儿他脸皮厚得和城墙一样，一点也不害臊。
回到卫青家中，刘彻为了表现自己英勇的一面(似乎有些不对)，蹲在院子里的磨刀霍霍，“子夫，我跟你说，我杀鸡的功夫可厉害了。你爱吃鸡血不？我保证一滴都不洒！”
话音未落，刘彻的左手用力一掐，扼住了公鸡命运的咽喉。被猛然抓住的花毛大公鸡还没来得及发出求救的“喔喔”声，就被锋利的菜刀一横，结束了它短暂的生命。
带有一点表演成分，刘彻在小姑娘面前杀鸡的动作幅度尤其大，手起刀落，一点也不含糊。他的眼睛里不小心被溅进去一点鸡血，但他在战场上连人血都见惯了，对这小小鸡血当然毫不在意。他麻利地把鸡血灌进去陶碗里面，接过卫子夫递过来的热水，把鸡毛拔干净后，掏出内脏，处理妥当。
这只肥肥的大公鸡，拔过毛后露出丰满的体态，可以看到鸡皮下那层诱人的淡黄色脂肪。鸡腿十分粗壮，咕噜咕噜的全是肉！刘彻看着，都能联想到这只鸡生前在草丛里奔跑吃虫的英姿，以及鸡肉的弹牙和鸡汤的美味。
“大哥哥，我今天打算做的是公主教给我的蘑菇炖鸡，嗯，蘑菇就是芝栭(菌类古称)。你去东面的屋子里摘些蘑菇出来，然后我把鸡砍成小块，就能开火做了。”
卫子夫回想起公主做过的佳肴，今晚的主打菜又是鸡肉，那干脆做个味浓汤鲜的蘑菇炖鸡，让弟弟和刘彻都尝尝她的手艺。
公主之前做过这道好菜，可把她馋得连碗都差点舔干净了。
那酱色的汤汁吸收了蘑菇和鸡肉的精华，带着浓郁的肉香味，不管是拌面还是就着馒头吃，都十分过瘾啊！在宫里吃饭要讲究礼仪，她即便喜欢这个味道，也不好意思多夹两块。如今家里没有外人，她一定要好好吃个够！
刘彻听到卫子夫的那番话，惊得手里的鸡差点就掉到了地上。
房子里面长蘑菇？他没听错吧？他这辈子长了那么大，还没见过房子里能长蘑菇呢。
乡野山水之间倒是有蘑菇，幼时他贪玩，还和小伙伴一起采过几回。虽然这些东西吃着好吃，但只爱生长在潮湿阴暗的林间，没几天就腐烂掉，他能吃上的机会并不多。况且，家贫活计多，恨不得让人当成驴子使唤呢，哪里有空闲的时间让他上山采蘑菇呀。
来到咸阳那么久，刘彻都没有吃过蘑菇呢。今天卫子夫突然说起，他还真有点怀念啊。
卫子夫看出了刘彻的震惊，笑着打开了东面房间的木门。阳光瞬间填满了房间，一个个蘑菇菌包正放在房里的木架上。
这些蘑菇菌包，正是公主嬴静送给卫子夫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培育，如今的蘑菇菌包品种不仅有冬菇这一样，又多了平菇、金针菇、木耳、银耳等品种。
卫家木架上种植的蘑菇菌包是平菇品种，为了享受美味的时刻，卫子夫每天都静心伺候这些菌包。她细细地在上方喷洒水雾，为蘑菇的生长创造湿润阴凉的环境，在几天之后，一朵朵小蘑菇破土而出，好不可爱。
刘彻好奇地摸摸这些生长在菌包上面的平菇，肥厚的菇片长得层层叠叠，上面还带着水雾，吃起来一定很鲜美吧。
“子夫，你可真行啊，居然能把蘑菇种出来！以前我吃这个，得碰到潮湿的天气才吃得上哩。”
“这可不是我的本事，是公主的功劳。公主送给我几个蘑菇菌包，让我种出来耍耍。”
卫子夫谦虚地笑笑，但眼中的得意之色完全掩盖不住。公主是多么好的人啊，她能跟在公主身边，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公主，公主！
刘彻听了，对今晚的餐食更加期待了。公主的本事可真大啊，连这山上的蘑菇都会种出来，难怪百姓都说她生而知之。
卫子夫从灶边的柜子里取来调料和酒坛子，又拿出一袋面粉和一小瓶酵母液。“大哥哥，你会揉面吗，揉做馒头的那种面。这样我们能省些时间，快点吃饭。”
“行，我手上劲大，揉的馒头可筋道了。”刘彻点点头，欣然拿过陶盆和面粉，加些温水就揉了起来。面粉在他的指缝中，形状变换，不到一刻钟，就被和成白软的面团。
一旁的卫子夫，把洗净的平菇焯水，捞出，放入猪油进行浸泡，又浇上了一小勺甜酒。白色的平菇吸足了油脂，变得更加油亮软嫩。
片刻后，砍成小块的鸡肉也下入釜中。在开水中滚过一圈后，卫子夫把半熟的鸡肉盛出，将开水换成两斤甜酒，以酒煨鸡。甜酒带着米香和甜味，在小火的加持下，把醇香的酒味逼入鸡肉当中。再佐以少许茱萸、饴糖和豆酱，金黄的鸡油开始浮到汤中，炖鸡的香味越来越浓郁。
“好香啊，子夫所言果然不虚。我以前总以为，乡下过节吃的鸡汤已经是全天下最好吃的东西。没想到，这釜中的炖鸡比我娘做的还香！”刘彻好像馋嘴的小狗一样，拼命抽动着鼻子，好多吸两口鸡汤的香味。
关中不产米，甜酒的价格不低，平常人家哪里舍得用几斤酒来做菜啊。这种以酒煨鸡的做法，是嬴静前世在清朝美食家袁枚的《随园食单》上学来的，味道的确不俗，嬴静一吃就爱上了。来到大秦以后，这儿的甜酒不如后世的好喝，但也聊胜于无，能使菜式增色不少。
男儿谁人不爱酒？不爱吃肉？
小伙伴赢荣和窦原都对这道菜不吝赞赏，卫子夫自然也认为弟弟和刘彻一定会喜欢这道菜的。
果然，灶边的刘彻就被这道菜的香味，深深地吸引住了。他可以想象得到，这小火慢炖的鸡肉是多么美妙的滋味啊。他的喉咙不由得上下滑动，腹中饿得像在打鼓一样。
“大哥哥，放蘑菇！”见着火候差不多，卫子夫一声令下，刘彻迅速把泛着油光的平菇撒到釜中。
少女的手上也没有闲着，她今天没打算做馒头，而是把发酵好的面团揉成一个个小饼，分别贴在铜釜的边上。
卫子夫看到刘彻惊讶的神情，耐心地解释:“这是公主发明的锅边贴饼，既省柴火，又好吃。如果锅里面炖着些味道浓厚的肉菜，可以在边上贴一圈小饼。这样锅内的肉汤沸腾起来后，会沾到上面的饼子，做出来的饼子比馒头强上几倍！”
哦，原来如此。
刘彻高深地看着釜中的饼子，这吃喝还真是一门学问啊。
黄昏
卫子夫把带着热气的菜式盛出来，搬到吃饭的小几上。主打菜除了浓香四溢的蘑菇炖鸡，还有一道蒜香烤茄子。
烤得发焦的茄子上铺满了蒜蓉，伴上少许茱萸，增添辣味。侵略性极强的蒜香味和浓油赤酱的炖鸡味斗了个你死我活，均以骄傲的姿态，对峙在小几的两侧，无声地大喊:
“吃我！”
“好香啊，姐姐，有什么好吃的”卫家的大门被卫青推开，之前他瞅见姐姐和刘彻都出去了，便也进宫向赢荣报平安。
看着刘彻和姐姐相处得不错，他玩心一起，挤眉弄眼地说:“刚刚三皇子和公主都要留我吃饭，我都推了。要是姐姐做得不好吃，我就进宫里吃去。”
“死小孩，不吃拉倒！”卫子夫瞧见弟弟装模作态，眉毛一挑，伸手在他的额头上敲了个响。
“嘿嘿嘿！”
卫青不洗手也不拿筷子，直接用手在装了炖鸡的陶盆里捞肉吃。粘稠的汤汁散热慢，还滚着呢，烫得他手指头红了，也不舍得把肉丢掉。炖好的鸡翅膀入味极了，还带着酒香，肉质相当细嫩。三两下，一只大鸡翅就被卫青啃得只剩下两根细细的骨头。
啊，在家就是好，姐姐做的饭就是香！
就着香喷喷的饼子，作为客人的刘彻，也吃得停不下嘴。爱吃肉的他，一会儿啃块大鸡腿，一会儿夹块烤鸭胸肉，心情别提多美了。
除了肉，入味的蘑菇和茄子他也爱吃，下筷子的速度丝毫不慢。一时间，雨露均沾，各个爱妃皆有宠幸。
这顿接风洗尘的饭菜，吃得宾主皆欢，人人脸上都挂着满意的笑容。
刘彻年纪最大，吃得也最多，吃饱喝足后，他懒洋洋地躺在院子里的草席上歇凉。一阵阵凉风袭来，爽得他浑身暑气尽散。
天上的云朵似乎也被这阵风吹开了，露出了一轮皎洁的圆月。刘彻瞧着在一旁练剑的卫青，自己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有感而发，即兴进行文学创作:
大风起兮云飞扬，
战得匈奴兮归故乡，
愿为猛士兮守四方！

第45章 夏天要喝冰阔乐
即使身边放置着好几个冰盘，身处明华宫中的嬴静还是感到暑热难耐。这咸阳的夏天实在是太热了，室外温度肯定有三十五度以上。中午时分，太阳烤得青石地板上滚滚发烫，估计打下一颗鸡蛋，不到五分钟都能煎熟了。
她摇了摇绣蝶缫丝小团扇，坐在窗边，外面的热气扑面而来，让她越发怀念肯基基的加冰可乐。学生时代的她，放学后和同学一起上肯基基，吹着二十多度的空调，来杯冰可乐，再啃上两块辣翅，谈天说地，那才叫爽啊！
夏天要说什么什么饮料最解暑？
当属冰可乐排第一！
带着气泡的冰可乐，咕嘟咕嘟地大口喝到肚子里，整个人都被这冰凉的甜味一激，爽得喉咙里打出一个带气的嗝。要是那会儿感冒鼻子不通畅，来杯冰可乐，可乐里面的气泡从嘴里直冲鼻腔，能把鼻子都逼通呢。
但是，在大秦这儿没有小苏打，也做不出冰可乐这种碳酸饮料。宫人端上来冰镇酸梅汤，聊胜于无，嬴静也勉强接受，并怀念地给它改了个名字，叫“冰阔乐”。
有了冰阔乐，又怎么能少了肥宅最爱的辣翅和炸鸡！休闲时候啃上一对香辣的鸡翅，再来个金黄酥香的炸鸡腿，吃得满手是油，满嘴是香。
心动不如行动，馋虫战胜了炎热。这会儿嬴静也不嫌热了，她捧着冰阔乐，把宫人们召集到明华宫小厨房，要开灶做炸鸡，好好地吃上一回。
要做一道美味的炸鸡，说难不难，说易不易。
做炸鸡不需要太高超的刀工和烹饪技巧，但最难又最关键的是，炸鸡的配方和调味。肯基基能在后世开遍种花大地，除了干净舒适的就餐环境，美味的炸鸡和汉堡也是一大助力。
“公主殿下，下一步该怎么调味呢？偏辣还是偏咸甜？”
明华宫小厨房的主管利索地把鸡肉去骨切块，又在鸡翅上划开几道口子，方便入味。他知道公主对于美食味道的要求极高，不敢擅作主张，便躬身向前，询问嬴静的意见。
嬴静在小厨房里面转了一圈，翻找有哪些适合的调料。片刻后，她指了指大蒜、生姜、茱萸、胡椒、芹菜，开口说：“大家先将少许盐、一小勺芹菜汁、两小勺胡椒、一小勺姜汁、四小勺茱萸粉，加入两杯面粉混合。对了，有芥菜籽吗？拿出来给我看看。”
芥菜籽？芥菜籽也能用来做菜吗？
明华宫的宫人们听了嬴静的要求，就七手八脚地到处翻找，但没有在厨房里找到芥菜籽。一个腿脚灵活的小宫女不想让嬴静失望，就拔腿跑到尚食令那儿寻找。
一刻钟不到，她就喘着粗气，提着一个小麻袋回来，“公主，公主，看看是这个不？芥菜籽！”
“嗯，颗粒饱满的芥菜籽，可以用来调味呢。你跟着我身边，待会儿做这个炸鸡调料，成不？”嬴静点了点头，看着这位跑得脸蛋通红的小宫女，做事勤快，决定给她一个出头的机会。
小宫女柳麦儿听到公主柔柔的声线，激动得不住地磕头。“奴婢一定好好干的，保证连眼睛都不眨，就盯着做这个调料。”
这个炸鸡调料配方，是嬴静参考肯基基的炸鸡配方想出来的。原版本还有罗勒、牛至和百里香，不过在大秦这儿没有这几味，那就算了。至于芥菜籽，嬴静打算要来做种花国原产的黄芥末，也好让口味再丰富几个层次。
在二十一世纪，说起芥末，大家通常会想起吃霓虹国生鱼片蘸的绿芥末。其实，除了山葵根茎磨成的绿芥末，还有种花国老祖宗传下来的黄芥末。黄芥末是用芥菜的种子磨成的酱，味道相对柔和，用来蘸肉做菜会很香。
“你把芥菜籽磨碎后，与我刚刚说的那几样调料混合，然后把调料都揉到鸡肉上。如今天热，你再取些冰块来镇着，用半天时间来腌制鸡肉，以免腐败。”
“腌好后，你把烤得酥酥的馒头，弄成细如米粒的馒头屑，再加入鸡蛋、牛奶、大蒜、胡椒、盐，调成糊糊后裹到鸡肉上，不用太多，能挂在鸡肉上就行。裹得太厚，吃起来就一嘴面粉了，不好吃。”
“炸鸡的时候，下锅后不要马上翻动，要等鸡块上面的脆皮结好再翻。火不要太大，不然炸鸡会黑掉。”
小厨房里面的宫人如今都身经百战，拥有很多的烹饪经验了。听了公主这样一说，他们恭敬地点点头，大致明白是怎么样的制作过程。为首的管事拍了拍胸脯，大声地承诺：“厨房里面热，公主就交给我们吧，奴婢保证能吧炸鸡做好！”
黄昏
今日的晚餐，嬴静和嬴荣的小几上，都多了道酥香炸鸡。嬴荣看了一眼，就知道又是妹妹在做好吃的了。怀着对妹妹极大的信任，他也不问这是什么，直接夹了一块炸鸡腿肉，大口咬到鸡肉上。
天呐，是他最爱的脆皮！里面是好吃的鸡肉！
酥脆的面衣在他的口中炸裂，还能听到“咔嗞咔嗞”的声音。牙齿撕开炸鸡后，鲜美的肉汁从细嫩的鸡肉中渗出，让他的口腔中满嘴都是肉香。他一口接一口，完全停不下来，金黄多汁的炸鸡让他发出愉悦的咀嚼声。
啊，人世间最美好的食物莫过于此！
在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了积攒更多能量来生存，形成了热爱油炸食品的天性。这种基因偏好，在嬴荣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最喜欢的肉食，都是带有脆皮、富含大量脂肪。
脆皮，脆皮！油炸，油炸！
嬴静看着哥哥吃得不抬头，贴心地奉上一杯冰阔乐。冰镇酸梅汤自带的酸甜味儿，很好地缓解了炸鸡的油腻感。褐色的茶汤上，漂浮了一些黄色的桂花，清幽的桂花香在嬴荣的鼻腔前萦绕。
赢荣捧着茶盏，喝了一口，冰凉爽口的滋味一路冲刷到肠胃里，引得他“啊”地长叹一声！
咸阳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被高温烤得懒洋洋的咸阳群众，发现闹市中多了家“肯基基”食铺，正在装修。
据说，这家肯基基是公主和博文侯家的窦原公子一起开的，里面卖的吃食，是三皇子最爱吃的炸鸡！
炸鸡？把鸡丢进去铜釜里直接油炸吗？
每逢店里的小二和娘子（女性服务员），练习炸鸡的时候，传出来的那个味道好香啊！
咸阳富商李五爷带着儿子路过时，孩子闻到诱人的炸鸡味，就当场闹着要吃。五岁大的小胖子是李五爷的老来子，平日里在家中千娇万宠地养着。这会儿他闻到这股咸香的炸鸡味，都走不动了。他往地上一坐，撒泼打滚，就是要吃！
这可把李五爷愁得不轻。乖乖，这可是公主的店铺，店铺还没开业，他李五爷虽然在咸阳名头响亮，也不敢撒泼讨吃啊。
“乖儿啊，咱们回家去吧，家里的更好吃呢。公主的店铺还没开业，开业了咱们再来吃啊。到时候爹爹给你叫一桌，满满的一桌炸鸡，请上和你玩得最好的张家闺女一块吃，好不？”
李五爷千哄万哄，说尽好话，终于把馋哭的孩子拉回家。他立即命家中的仆妇做了炸鸡，可盘子里面的炸鸡一端上来，李五爷就知道——
完了，孩子又得哭了！这炸鸡不如公主店里的那么香啊！
小胖子有点失望地夹起来一块炸鸡，小小地吃了一口，眼里的泪珠就要落下来。他明明闻到的是股超好吃的香味，这家里厨娘做的，一点都不好吃，鸡块炸得发焦的，鸡肉还又干又柴！
不过小胖子没有失望太久，七天后，闹市中的“肯基基”开业了。
嬴静听卫子夫说过，在雁门之围立了大功的刘彻正住在她家中，特别爱吃鸡肉，顿顿吃鸡都不腻。嬴静眼珠子一转，决定蹭一波流量，让刘彻这位沙场英雄做肯基基代言人，代言炸鸡。
刘彻？刘彻和卫子夫！
这不就是汉武帝和卫皇后吗！
没想到大秦没有亡，历史上的汉朝不知去向，两人之间的缘分却早就注定了。
为了这波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嬴静给刘彻打造了一副造价不菲的黄铜铠甲。她邀请刘彻在开业那天，坐在肯基基显眼的位置，吃炸鸡喝冰阔乐。
而且，嬴静还把他征战匈奴的经历写成话本故事，让说书人在咸阳城的大街小巷，大肆宣传他智斗单于的英勇事迹:
“且看刘彻握着削铁如泥的匕首，架在了军臣单于的脖子上，他仰天长啸，言曰:犯我大秦者，虽远必诛！军臣单于见此，吓得面如土色，双脚颤抖，如鹌鹑一般瑟瑟发抖。单于身后跟着数百个身强力壮的猛士，被刘彻的勇猛所吓，踌躇不敢向前。
刘彻见此，更加得意，哈哈大笑。他瞅见大秦三十万大军已至，匕首往前一横，军臣单于的脖子瞬间血如泉涌。单于身边的猛士一惊，举着腰刀就要他身上砍。刘彻轻轻一闪，躲过这致命一击，抽出匕首往追击的匈奴兵身上就捅，硬生生从匈奴军队深处杀了出来！”
咸阳的孩子们听到这样刺激惊险的故事，张大了嘴巴，发出阵阵惊叹。他们心生向往，刘彻户郎中将私闯匈奴，真的好厉害啊。他们长大后也要参军，做这样的大英雄啊！
听说肯基基开业那天，大英雄会来和大家一起吃鸡呢。他们要去看偶像，去吃鸡！

第46章 肯基基开业啦
在肯基基开业前一天，孩子们惊奇地发现，肯基基的门前挂上一条鲜艳的红绸。红绸的中心，是一个用红色纱布做成的精美大红花，花边还绣着金灿灿的丝线呢！
“这是什么呀？用来擦嘴的吗？”
在孩子中凭借体重优势，身居C位的富商家李小胖，最是大胆外向。他指着这朵大红花，好奇地向店里走出来的小二询问。他的猜测方向也是很奢侈的，只因他人小受宠，平常在家里吃过饭后，都喜欢拿滑滑的丝绸擦嘴。
小二看着眼前这个打扮富贵的小胖子，手上还戴着镂空小银镯，笑得他小眼睛都眯起来了。嗯，公主说了，这种家里有钱的小孩子，正是肯基基的目标客户。
“不是用来擦嘴的哦，这是开业的一种仪式，叫做‘剪彩’。明天刘彻大英雄会和公主一起，站在红绸后面，剪断这条红绸，寓意生意兴隆。”
“哦，那我明天早上一定要来看看！”
原来是这样，小胖子听到了这个解释，眼前一亮。怪不得他爹总说公主是天底下最会做生意的人啊，这样听起来好有意思啊。他爹以后开店，一定要学公主这样的开业仪式！
一旁的孩子们看到小二如此亲切好说话，不再怕生，也纷纷围上前来，你一言我一语地发问:
“大哥哥，明天肯基基几点开业呀？”
“大哥哥，大英雄真的会来和大家一起吃炸鸡吗？”
“大哥哥，我想要和美丽的公主一起剪彩，可以吗？”
七八个孩子围着小二，扯着他的衣袖，大有他不回答就不放他走的架势。小二哭笑不得，扯回自己的衣服，清了清嗓子，大声地宣布:
“公主会在明天巳时初(上午九点)，在肯基基门口和大英雄一起剪彩。小朋友们可以挎着花篮，在门口给公主送上鲜花哦，公主一定会很高兴的。另外——”
说到关键之处，小二玩心一起，故意停顿了下来。他深吸一口气，迟迟不说话，急得孩子们围着他打转。
“明天会有一个超好玩的游戏哦，你们可以带着爹娘来参加。获胜的那一位小朋友，可以得到红绸中心的那朵金边大红花！”
此言一出，引得孩子们“哇”地惊呼起来。
天呐，明天来肯基基不但有得吃，还有得玩。那朵大红花绣着昂贵的金线，居然也可以带回家！
一时间，孩子们拍手相庆，乐得又蹦又跳。他们约好，明天一定会准时来的！
次日
刘彻穿着黄铜铠甲，在太阳的照射下，衬得他身上反射出金色的光芒，如神将一样威武。虽然在大夏天穿着这样厚重的铠甲，热上加热，他的后背都快湿透了，但刘彻的心情就像喝了冰阔乐一样爽快。
公主是何等尊贵的人物，竟然瞧得起他这种粗人！
他一定多吃炸鸡，好好给公主的肯基基代言，绝不给公主丢脸。今天早上子夫帮他披上黄铜铠甲，盯着他看了好久，夸他真俊呢。
越想越美的刘彻，脸上不禁露出来一个笑容，惹得前来看偶像的小姑娘们，露出了花痴的神色。平心而论，刘彻长得确实不差，剑眉星目，是标准的美男子一枚。而且他打仗期间，在边关日日风吹日晒，养成了小麦色的皮肤，显得他更加充满了男儿气概。
旁边的窦原瞧见刘彻如孔雀开屏一样受追捧，急得他瞪了刘彻好几眼。
哟，这小子心机真深啊，之前还装什么乡下小子，让他窦原没有防备。这会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大白天却笑得这么灿烂，是不是故意要勾搭他的公主！
公主是他的，谁都不能抢走！
窦原扶着嬴静走下马车，牵着嬴静走到了红绸正后面。他看嬴静没有甩开他的手，就得意洋洋地瞟了刘彻一眼，弄得刘彻有点莫名其妙，不知道哪儿得罪了这位窦家公子。
嬴静的出场，让围观群众都沸腾了。
公主，他们看到公主了，公主果然长得好漂亮！公主的头上没有戴太多的珠翠，只以一支白玉荷花簪点缀，衬得她更加娇美。
李小胖和小伙伴们昨天得了消息，今天特意挎着花篮，要送鲜花给嬴静。小伙伴们都摘来了夏天常见的荷花，唯独李小胖带来了合欢花。阵阵花香扑鼻而来，花朵上还沾着清晨露水，可见小朋友们都很有心了。
“公主，我们要把鲜花送给你，希望你天天都能笑得跟花一样灿烂。”为首的李小胖，提着花篮，给嬴静送来衷心的祝福。
“谢谢，谢谢你们，我很喜欢这些鲜花。”
嬴静看到这一幕十分高兴，她笑得眼尾都翘起来了。她亲手接过孩子们的鲜花，还模仿霓虹国明星握手会，轮流握握他们的手，激动得李小胖和小伙伴们脸蛋都发红了。
“窦原，这篮子合欢花，你帮我拿着吧，我拿不了太多。”
窦原接过嬴静递过来的花篮，脸上的表情瞬间多云转晴天，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
合欢花，有着永远恩爱，夫妻好合之意。公主这是明白了他的心意吗？公主一定也是喜欢他的！
李家小胖子也真是上道啊，懂得送合欢花。以后他拓展生意的时候，可以考虑带李五爷一块挣钱。
美滋滋的窦原，一手挎着花篮，一手举着竹制扩音器，大声地宣布:
“今日是肯基基开业的第一天，除了炸鸡，还会推出各式各样的美食！待会儿，我们将在肯基基门店前举行大胃王比赛。四文钱一位，成人均可报名，刘彻户郎中将也会和大家一起参加。半刻钟内，谁吃的炸鸡最多，谁就能获胜。
获胜者的四文报名费不但可以免除，还能获得剪彩绸带上的这朵大红花。不仅如此，为了感谢他对肯基基的支持，肯基基将送他十天的炸鸡免费券，让他十天内，每天都可以免费领到一份炸鸡。”
哇，和大英雄一起吃炸鸡，还能赢奖励！那还等什么，赶紧报名啊！
围观的咸阳群众一片哗然，虽然四文钱能买到十几斤米，但是还是有很多富户愿意参加大胃王比赛的。
这可不是一般的吃食，而是肉，是香喷喷的炸鸡。做这个成本不低，得配上昂贵的香料和好大一锅油，自家平日哪舍得这么奢侈的烹调之法。况且，今日还能和偶像一起比赛呢，不亏，不亏。
嬴静笑意盈盈地站在中间，旁边分别是窦原和刘彻。她接过小二递过来的新剪刀，干净利落地剪断了红绸，高呼了一声“生意兴隆！”
“生意兴隆！”
“生意兴隆！”
窦原和刘彻也跟着大喊，现场的气氛更加火爆。剪彩过后，大胃王比赛即将开始，围观群众中，足足有二十多个壮汉报名呢。陪着李小胖来的富商李五爷，虽然不壮，但也扭不过孩子对奖励的渴望，随着众人报了一个名。
片刻后，身体健壮的侍卫们搬出长条的案几，小二们随之摆上一筐还冒着热气的炸鸡。嬴静为了让气氛更热烈一些，特意安排小二们把铜釜搬出来，在路边现场做炸鸡，让浓郁的炸鸡味飘得更远！
“咚！”
嬴静举着木锤，在众人期待又紧张的目光中，往铜锣上使劲一敲。肯基基第一届大胃王比赛，正式开始！
坐在长桌正中心的刘彻，左右开弓，双手都握着炸鸡，嘴里面狼吞虎咽。公主卖的炸鸡真好吃啊，内里咸香滑嫩，外面炸的面衣还特别香。他如果有空又有钱，会每天都想来的。
刘彻年轻胃口好，最近名气又响亮，正是夺冠的热门人选。人群中不少年轻姑娘，都是盯着刘彻，喊得嘶声裂肺，大声地给他加油鼓劲。
“大英雄，加油啊，我看好你！”
“刘彻大英雄，我爱你！”
“大哥哥，慢慢吃，别噎着了。”
给刘彻加油的姑娘很多，但只有卫子夫在劝他放慢速度。刘彻的眼神落在卫子夫身上，纤细的小姑娘站在后排，几乎被狂热的女粉丝挡住了身影。
刘彻朝卫子夫那个方向，挥了挥手，惹得女粉丝们传出阵阵惊呼:
“哇，大英雄在看我啊。”
“胡说，哪里是在看你，他分明是看我。”
而另一个方向，坐在角落里吃炸鸡的李五爷也不甘落后，他大口咀嚼着香酥的炸鸡，对自己信心十足。他虽然年近四十了，但胃口依旧不错。年轻的时候，他能一口气吃四斤死面饼，在城里算得上是鼎鼎有名的大胃王。如今面对着比死面饼好吃千倍的炸鸡，他肯定能吃上更多！
况且，昨天晚上胖儿子回家之后，叽叽喳喳地说了半天，心心念念就想要那条红绸上面的大红花。李五爷作为爹爹，肯定不能让孩子失望啊。这条老命就拼一回吧，把大红花赢回来，孩子肯定会乐翻天。
嬴静看见大家都吃得热火朝天，诱人的炸鸡味笼罩住全场，站在场外的小孩子们馋得口水都滴到衣服上了。她数了数，时间快到了，便引导着围观群众，与大家一起齐声倒数:
“十，九，八，七，……三，二，一，停！”
一声令下，还没来得及吃完的参赛选手，把嘴巴张得大大的，往里面死命塞肉。训练有素的小二们蜂拥上前，一对一地站在参赛选手桌前，统计他们的成绩。
“李五爷，吃得的炸鸡数是一，二，三……四十九，五十，五十一。李五爷吃得五十一块炸鸡，总重量是五斤一两！”
站在李五爷身旁唱票的小二，兴奋地拉着李五爷的手举高。那激动的表情，好像是他自己获奖一样。
五斤一两！李五爷吃了五斤一两，比刘彻吃的炸鸡重量还多了二两呢！
凭借着过人的大胃天赋，年纪最长的李五爷战胜了一群年轻壮汉，获得了“肯基基大胃王冠军”的光荣称号。
“爹，你赢啦，你好棒哦！”李小胖从人群中冲了出来，抱着李五爷鼓鼓的肚子，笑得一脸自豪。
哇，他爹比刘彻大英雄还厉害呢。他爹就是他心目中的英雄！
嬴静认得刚刚给她送花的李小胖，见李小胖的父亲获奖，她也替他们一家高兴。她把一张木刻镶铜的小卡片递给了李小胖，又给李小胖的头顶戴上那朵大红花。
“李小胖，这是十天的炸鸡券，你要保管好哦。从今天开始算，十天之内，你带着这张炸鸡券，可以每天在肯基基免费吃一份炸鸡。”
李小胖摸摸头顶的金边大红花，高昂着头，活像一只神气的红冠小公鸡。在小伙伴羡慕的目光中，他牵着长得最可爱的张家闺女张萍萍，呼朋唤友，走进了肯基基的门店。
“今早所有的消费，由我李公子买单！”

第47章 青梅竹马
“哇哦！”
“这里看起来，和豆记不一样啊。”
李小胖引领着一群小伙伴，进入肯基基店铺后，忍不住发出声声惊叹。这种简约便捷的装修风格，是他们都没见过的新花样！
和普通的食肆不同，肯基基设置了一排半人高的前台，后面的木架上摆满了香喷喷的炸鸡和各种吃食。好几个身穿蓝白制服的帅气大哥哥，挺拔地站在前台后面，面带笑容，向他们挥手。
李小胖没有急着找大哥哥点餐，而是四处张望，怀着极大的好奇，打量着店里的环境。
“哇，小胖你看，这里的案几特别高，旁边的不是我们平常坐的蒲团！”
张家闺女张萍萍眨着大大的眼睛，惊奇地拉着李小胖往就餐区跑。肯基基里面吃饭的案几特别高，座位上放的不是孩子们熟悉的蒲团座垫，而是一个四条长腿的木制家具。
“这是什么来的呀？我们都没有见过。”
“好奇怪哦，坐在这里吃吗？”
小伙伴们纷纷伸手往家具上摸，不知道该怎么坐才好。为首的李小胖晃着小短腿，扶着椅子靠背，腿上一蹬，就坐到了椅子上。
李小胖坐在凳子上扭了扭肉墩墩的身子，感受一番后，给出来肯定的评价:“嗯，挺有趣的。”
坐得高之后，他的视野一下子开阔了不少。虽然两腿半空吊着，离地还有几寸，但脚上晃啊晃，感觉也挺好玩的嘛。
从后面进来的嬴静，看到李小胖向小伙伴们推荐椅子的新坐法，心里十分喜悦。
她要改变跪坐的想法，已经存在了很久了。长期跪坐下，她的小腿都快要变成O型腿了，跪着的时候血液不通畅，对身体发育也不好。
但是在大秦，传承了上千年的跪坐文化十分浓厚，人们对于跪坐的礼仪十分看重，并不会轻易改变。
就如《论语》中有描写到，孔子有一次上朋友家里拜访，一进门却骂的老朋友原壤“老而不死，是为贼”。
为何？
只因原壤跪坐的时候把双腿分开，坐姿极其不端正！
这次趁着肯基基开业，嬴静决定把“推广桌椅”这个想法，付诸于行动。肯基基的目标客户，大多数是家里有钱的年轻人。年轻人头脑灵活，思想不易被禁锢，应该会接受椅子这种新事物的。
在椅子上玩过一轮后，李小胖牵着张萍萍，带着七八个小孩子，向点餐的前台发起进攻。身穿制服的小二早就笑着站到那里，指着餐单，等待着他们点餐。
“小朋友们，我们这儿不仅有金黄酥脆的炸鸡，还有好多美食呢。吃炸鸡的时候，点上一杯冰阔乐，最是酸甜解腻。如果你们点一份儿童套餐，除了有炸鸡和冰阔乐，还多了又脆又香的炸藕条、香滑绵软的栗子泥和一个泥塑小玩具。”
冰阔乐？炸藕条？栗子泥？还能得玩具？
这些小吃名字，李小胖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公主开的店，卖的吃食一定都很好吃！
李小胖向吃撑的亲爹李五爷挥手，指了指餐单上面花花绿绿的图案，又看向身后的一群小伙伴们。
“爹，餐单上的，我全部都要。我还要点七，不对，八份儿童套餐。”转头，他对着右侧的张萍萍，讨好地附耳询问，“萍萍，你想吃点什么？我爹有的是钱，你随便点。”
四岁半的张萍萍见大家都瞅着她，有点不好意思，小脸蛋红红的就像桃子一样。她摸摸头顶小揪揪上的玉珠，又拉了拉李小胖的手。
“我吃个儿童套餐就行，不用太破费了。小胖，你爱吃肉，我把我那份的炸鸡都给你吃。”
“哈哈，你吃好就行，不够再点！”
下单后，另一个小二用两个木制大托盘，捧着一堆油炸食品，从厨房端到了前台。李小胖指了指刚才他们坐的桌椅，想要到那里去享用美食。
坐下来之后，小伙伴们看到满满一桌好吃的吃食，一双双小眼睛都瞪得圆溜溜的，十分期待。出人意料的是，李小胖没有先吃主打菜炸鸡，而是把手伸向炸藕条和栗子泥的方向。
炸藕条和栗子泥，都是嬴静在大秦的改良菜。薯条和土豆泥，在种花国的肯基基，那可是明星产品！少了这两样东西的肯基基，仿佛失去了美味的灵魂。
在大秦，没有土豆，嬴静只好想尽办法来进行替代。她就用富有淀粉的莲藕条来代替薯条，用甜香绵软的栗子泥代替土豆泥。经过几次尝试，口味都还挺不错。
至于担当调味C位的番茄酱？
宫人们用梅子汁混合饴糖，成功研发出完美的酸甜味。
李小胖捏起好几根炸藕条，蘸了些梅子酱，大口地咀嚼品尝。这清新中带着微酸的味道，仿佛把他带到了夏日郊外的黄河边，那个和张萍萍一起游船采莲的午后。浅粉色的荷花衬得张萍萍的皮肤又白又嫩，眼睛还很大，比他爹小妾生的小妹妹好看多了。
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晴天，游船后，他还带着张萍萍去他家的庄子上。他挥着小木棍打下来几颗酸溜溜的青梅，啃了一口，那唾液急速分泌的滋味，他还记忆尤新。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这藕条蘸梅酱，是酸甜的味道，也是初恋的味道！
十几年后，娶了张萍萍的李小胖，经常带着自己的儿子，李小小胖来肯基基吃东西。
戴着大金链子小挎包的李小胖，身材从小胖变大胖，俨然一代土豪。但他对儿童套餐的深厚感情，一直没有改变。他习惯直接用手抓起一把炸藕条，蘸满了酸甜的梅子酱，再一根接一根地细细品尝。
不过，如今，两个人还是很好的小伙伴关系啦。
张萍萍用竹勺舀起一勺栗子泥，嘴里瞬间充满了奶香和甜香。“小胖，这栗子泥好好吃哦，甜的！”
陶碗中的栗子泥被磨得很细腻，与奶油融合后，入口即化，吃起来一点颗粒都没有。而且经过冰镇，这道甜品吃起来凉凉的，和夏日圣品冰淇淋有异曲同工之妙。
“真的吗？我尝尝。”
李小胖朝张萍萍长大了嘴，天真单纯的张萍萍立刻从自己的碗里挖了一大块，喂进去好朋友的嘴里。
李小胖在嘴里含着一大口栗子泥，舌尖上都是栗子的香甜。唔，果然像萍萍说的那样好吃呢。
正当孩子们吃着的时候，抚尺一拍，一道洪亮用力的男声在用餐区中心传了出来。只见一个说书人，穿着蓝灰色的长衫，在中间站着，准备给大家说书。
有得吃，还有得玩，哪有不应之理？
“好！”
“说得好的，我请你吃炸鸡！”
一时间，吃喝的客人们都鼓掌大乐，李小胖和小伙伴们也很高兴。小孩子嘛，最喜欢听故事了，这样的好机会可不多。
年轻的廖小雨挺直了腰板，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相传，在上古时期，天地合为一体，宇宙混沌一片。这时，诞生了一个叫盘古的巨人，他见周围黑漆漆一片，就大喝一声，抡起巨斧，朝前方的黑雾一把劈去……
盘古死后，他的肌肤，变成了我们大秦的土地，他的血液，变成了奔腾汹涌的大河，他的汗珠，变成了滋养万物的雨露。前几天不是下过一场雨吗？这就是盘古大神的恩泽，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清凉！”
盘古大神那么伟大啊，牺牲了自己，创造出天地！
小朋友们被故事吸引住了，好多双小眼睛都盯着说书人，希望他能讲更多关于盘古大神的传说。
廖小雨感受到孩子们的热切的目光，喝了口冰阔乐润润喉咙，走过来李小胖这一桌。他看了看桌上的儿童套餐，笑了。
“小朋友们，你们的儿童套餐中，送的泥塑小玩具，就是造的盘古大神模型哦。”
小伙伴们后知后觉，这才手忙脚乱地翻开儿童套餐，找出来一个最小的油纸包。
哇，这个泥塑的盘古大神好威武哦！
这个小小的泥塑人物，是一个混身肌肉的男性形象。他的袒露出结实的胸膛，双手持着一只青石大斧头，正是用力向前劈砍的姿势。他的双臂和肩膀上，露出一条条青色的血管，可见他绷着一身的力气，就待这破天一击。
张萍萍把玩着这个栩栩如生的泥塑人偶，摸了又摸，爱不释手。李小胖看出来她很喜欢这个故事，便拉着廖小雨，开口说:“大哥哥，我们很喜欢这个故事，我请你吃肯基基，你就再给我们讲一遍盘古大神吧。”
廖小雨点点头，洪亮的声音再次响起:“相传在上古时期，天地合为一体……”
他加入自己的肢体语言，模仿盘古开天地的动作，让整个故事更加引人入胜了。更多的小朋友被他的故事所迷，也吵着要买儿童套餐，要得盘古大神的泥塑玩具。
见此，廖小雨说得更起劲了，表情越发生动投入。
这些泥塑人偶，都是他村里的老师傅们用心捏制的。公主为了让他们村里的人脱贫致富，安排在肯基基里面点餐送玩具。每卖出一份儿童套餐，他的村人们能分得两分利呢。
今晚肯基基关门时，廖小雨的嗓子都快说哑了，但他心里甜滋滋的。他踏着月光，快步向村里跑去。
短短的一天内，肯基基就卖出去五十份儿童套餐。今年的冬天，村里卖泥塑分得些钱，孩子们应该就能穿上厚厚的冬衣吧……

第48章 珠宝商人
就在肯基基在咸阳爆火的时候，一个小麦色皮肤的中年商人，带着装满货物的马队，悄悄靠近了咸阳城的北门。
北门靠近皇帝的校场，远远隔着几里地，都能听到秦军训练的声音。那一阵阵山呼海啸般男儿吼声和整齐的脚步声，让商人的内心隐隐作痛。
坐在车里的他，额头上分布着几条细纹，一双炯炯有神的鹰目显示出他谨慎又傲慢的性格。他唇上蓄着寸长的胡须，身穿整洁干净的青色长袍，拇指和食指都长着厚厚的茧子。他紧紧握着一卷竹简，衬得他有几分儒雅。
“来者何人，下车检查户籍！”
守城的士兵们大声呼喝，伸出青铜长矛，拦住了要进城的商队。
缓缓行进的马车停了下来，商人深吸了一口气，放下竹简，躬身下车。他像读书人一样，含蓄地笑着，朝守城的士兵礼节性地点了点头。
“哎，好的，我们这就接受检查。”
他朝身后的商队挥了挥手，跟随他的众人纷纷从怀里掏出户籍文书。商人把自己的那一份文书向领队的士兵递过去，户籍中夹着一条细细的绿松石手串。
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仿佛见到好友一样，亲切地说:“这位官爷，我叫郎诞，来自西边，听说咸阳生活好，专门来咸阳卖珠宝的。西边特产绿松石，在我们那儿不值钱，也请您赏玩一下。”
年轻的领队瞅了手串一眼，哟，这人是想收买他！
还别说，这条手串真好看！他守门了那么久，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宝物。
这条绿松石在阳光的照射下，看起来绿莹莹的，好像上好的陶瓷一样光滑。这种成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整个咸阳城，应该只有公主那样尊贵的美人，才配得上这抹浓艳的绿色。
领队甩了甩头，把绿松石手串递回去给商人，挺着胸膛说:“别的地方如何，我不知道。但在咸阳要走银钱开道这一套，可不行。陛下治理最是公正严明，你要是没问题，我们不会为难你。但你要是怀着坏心，即便送一车的宝物，也难逃秦律的审判！”
商人听此一言，手上一紧，脸上继续保持着得体的笑容，赞同似的朝士兵们点点头。
“是在下做得不好，怎可用此浊物来污了诸位的眼。该罚，该罚。”
士兵们检查了商队带的货物，又查看了众人的文书，均没有什么异样。
领队的士兵接收到同伴的眼神，再次严肃地盯着商人看了几眼，也没看出什么不妥来。半刻钟后，他把指着商队的武器收了回来，朝同伴大喝一声:“放行！”
商人坐回到马车中，摸摸自己手中的绿松石手串和指腹上的茧子，无声地笑了。
半个月后，咸阳群众发现城北开了一家珠宝店，专卖西边的珠宝首饰。
老板姓郎，人称郎三爷。他的柜台里，摆放着风格大气粗犷的玉佩、耳坠等物。与秦人常用的白玉和青玉不同，他卖的是关中地区罕见的绿松石和玛瑙石。
他的珠宝店不是咸阳城内最大的，但依旧很受欢迎。不仅夫人们喜欢逛他的店，老爷们也喜欢来他的店坐坐。
大家都说，这位老板的本事可不小。除了卖夫人们喜欢的女性饰品，他还卖狼牙、熊牙做成的配饰。
“李大人，你瞧瞧，这可是郎三爷最新的熊牙挂件，是不是显得我很威武！”
“切，这算什么，您再瞧我的，狼牙手串，这路足足有六颗狼牙，比你那个好看多了！”
“啊？还有这玩意？郎三爷没有和我说呀。不行，明天旬休，我得再去那儿掏件好货。”
老板是个健谈的中年男子，来到他的店里，不买东西也没关系。他会笑着给你递上一盏茶，听你讲讲你的故事。如果你不喜欢说话，只想做个安静的听众，他也会把他的经历，对你娓娓道来。
“我想想，该是五六年前吧。那时候，草原上的匈奴人真多啊。我远远瞧着，有一大片呢，几乎占据了半个草原！他们都骑着健壮的骏马，马尾一甩一甩，在黄昏的夕阳下，影子拉得很长。
我和手下的兄弟们，瞄准了一头将近百斤的雄鹿的，正想一鼓作气，捉住这一猎物。没想我们追着追着，迷失了方向，距离匈奴人的军队竟然越来越近！”
郎三爷说着，眉毛一条一挑，语气辗转起伏，让听众们随着他的声线，仿佛站在了那片黄昏的草原上。这种面对匈奴大军的经历，让听故事的咸阳贵妇们，顾不得礼仪，惊得嘴巴都张开了。
“天呐，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匈奴人都是强盗啊，会杀人的！”
郎三爷低头喝了口茶水，谁人都看不清他的眼神。当他再抬起头时，脸上又挂着温和的笑容，俨然一中年美大叔。
把听众的心神都勾起来后，他朝贵妇们拱了拱手，讨好似的眨着眼，“欲知后事如何，那就请光顾一下小人的生意吧！”
贵妇们这才发觉自己被这老板耍了，她们用帕子捂脸而笑，却舍不得起身离开。
郎三爷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说话又风趣，比家里的臭老头子养眼多了。况且他这儿的首饰价格公道，稀奇有特色，她们都喜欢上这儿谈天说地。
盛夏的暑气渐渐散退，最近这几日，咸阳城中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初秋的雨虽然不大，但却持续的时间极长，经常一下就是一整天。
因为天气，咸阳群众都没那么爱出门了。尤其是贵妇姐妹团，这会儿都选择窝在家里，不来郎三爷的珠宝店了。下雨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的，走路多难受啊，精美的绣花鞋都湿透了。
郎三爷给自己泡了盏茶，围着小炉，百无聊赖地看着门外的雨。没客人来了，他的表情一松，反倒露出几分锐利的锋芒。
一阵阵急速的追逐声在雨中传来，郎三爷听着，大概是五，六个人。其中的一个人的脚步声比其他人轻，他听出来了，这应该是个女人。
没等他多想，一个穿着破烂，浑身湿透的年轻姑娘跑进来他的店里。年轻姑娘蹲在了他的柜台后，尽力把自己的身体缩小，求救似的拼命向他眨眼。
唉，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郎三爷一时不忍，他最大的女儿，应该和这姑娘差不多大吧。可惜一招差错，他的妻子儿女都已经死了。
门边的雨水好像洒进了他的眼睛，化成一滴苦涩的泪水。郎三爷对着这位陌生姑娘点点头，拿起店里的一块干布，把姑娘带进店里的水渍擦掉。
擦了不到一半，五个邋遢的小混混就追到了珠宝店的门前。他们看到了擦地的郎三爷，这大雨天，整条街就只有这个人还开着店。
该不会是他把那小娘们藏起来了吧？
几个小混混越想，越觉得真相就是这样。他们提着木棍，毫不客气地倚在门边，骂骂咧咧地开口:“小爷我问你，刚才有个臭娘们的，穿得破破烂烂的，在这条路上，你看到没有？”
郎三爷面无表情地回答:“没有。”
“你眼睛是瞎了不成？整条街就那么长，你跟我说没有？嗨，大叔，该不会是你把她塞进去你被窝了吧！”
小混混看着郎三爷这盐油不进的样子，气得把木棍重重地敲在了门框上，嘴上都是骂人的荤话。
十天前，他们这群流氓在咸阳城捉了个没户籍的姑娘。这小娘们除了黑点，五官长得真不差。若是将她卖去章台街的乐户，把这身皮肤再养白一点，嘿嘿嘿，能值好多钱呢。
眼看这姑娘都能换成一把钱了，不成想这女的性子烈，关了那么多天，都还没放弃逃跑。今天趁着大雨，看守她的老头子就打了个盹儿，竟让她给跑了出来了。
“你说没有就没有？兄弟们，进店去搜！要是搜出来那女的，咱们把这多管闲事的给废了！”
“你敢！”
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指着鼻子骂他，要把他给废了。郎三爷一手夺过小混混的木棍，趁其不备，用力锤在了几人的腿筋上。他从小练的是杀人的功夫，要不是在咸阳不好杀人，他准会把他们的头盖骨敲得粉碎！
小混混们没想到这大叔怎么猛啊，一上来就动手。幸好大叔不是打在腿骨上，不然他们肯定得变成一群瘸子。他们疼得在地上左右打滚，纷纷磕头求饶。
“大叔，您是真壮士啊，小的不懂事，请您不要计较啊。”
“对对，大叔您想干嘛就干嘛，小的打扰了。”
“大叔，我们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郎三爷的眼中露出几分威势，好像野狼盯着猎物一样，目光死死地锁定这几个倒地的小混混。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提起木棍又在小混混的身上重重敲了几下，大喊一声:“滚！再让我看到你们，打死你！”
小混混们听到这一声动听的“滚”，好像得到赦免一样，拖着残腿飞快地爬到了街上。他们相互扶持着，一瘸一拐地跑远了。
几人离开后，又过了半刻钟，躲在柜台后面的年轻姑娘，战战兢兢地探出头来。来了咸阳那么久，她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安全。她抬起头，拨开了被雨水打湿了碎发，终于看清楚救了她的恩人。
她对着郎三爷，一声又一声，重重地磕在青石板上，把她的额头都磕红了。
“恩公，我叫阿娇，您救了我，让我干什么都行。”

第49章 真假公主
明华宫
青春靓丽的卫子夫发间插着白玉簪，脖子上戴着一个精致的银项圈。她挽着嬴静的手，和嬴静靠得很近，叽叽喳喳地说着最近城里发生的趣事。
“公主，听说最近城北开了一家珠宝店哦，里面卖的东西很不错，我们去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吧？”
如今卫家发展势头正好，弟弟又得三皇子的看重，谁都不敢小觑他们姐弟俩。人靠衣装嘛，卫子夫开始把心思放在打扮上了，想要让大家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
女人哪有不爱珠宝首饰的？嬴静身为公主，但也不例外啊。初一到十五，每天换着不同花样的首饰佩戴，多美！
嬴静听了卫子夫的提议，顿时来了几分兴趣。她放下了手中的冰阔乐，兴致勃勃地问:“哇，是吗？都卖些什么了？”
“听说是绿松石！您看看，我手上的这只镯子，就是绿松石做的。不过，我的镯子不是在那里买的。”
卫子夫一把撸起手腕上的衣服，一只蓝绿色的手镯衬得她的手腕又细又白。
嬴静握住她的手仔细看看，这镯子好美哦，本身带有一圈圈水波纹。在窗边的阳光下，镯子发出水润的光泽，好像流动的湖水一样。嬴静以封建贵族的眼光来判断，这只镯子，应该是价格不菲吧。
她前世在种花国的时候，喜欢各种小饰品，也花过几张毛爷爷买过一对小小绿松石的耳坠。可惜，那对耳坠大概是染过色的，戴了大半个月后，原本鲜艳的绿松石就变得就暗哑无光。
卫家姐弟居然也有这样的好东西，以前他们家贫，怎么也有这样的宝物？
嬴静看着闺蜜手上的绿松石镯子，心里没有嫉妒，只是好奇。她朝卫子夫挤了挤眼，调侃地问:“子夫，这样的好东西，谁送你呀？”
卫子夫闻言，顿时羞得脸蛋一红，喏喏地说:“这是刘彻大哥哥送给我，他在我家借住了几天，硬要把这只镯子塞给我。我推辞了好多回，他都不肯收回去，最后他气急了，说我不收，他就把镯子砸了……”
“哦——”
嬴静揶揄地笑笑，一脸“我懂”的神情。
没想到她一不留神，刘彻和卫子夫之间的姻缘红线又拴牢了几分。她摸了摸卫子夫的手，闺蜜的手好白好软，手指纤细真好看啊。
嬴静托着腮，看着窗外成双对的鸟儿，陷入了对未来的幻想。
她的Mr.Right呢？你在哪里呀？来找找我呀。
一刻钟后，嬴静和卫子夫坐上了出宫的马车。嬴静吩咐随从，她要到城北新开的那家珠宝店好好逛逛。
这一回，嬴静想起了电视剧里皇帝微服私访的桥段，玩性大发，决定让卫子夫扮公主，自己扮跟班，在城里溜达一圈。
嬴静的头上梳着两个小花苞，没有多余的装饰，只用两条红绳扎着，却显得她像年画上的娃娃一样可爱。这次她没有穿显眼的水红丝质曲裾，而是换成了质朴无华的灰色曲裾。
说实话，在公主的衣橱里，哪里有不起眼的衣服？
虽然在白天，这件曲裾看起来灰扑扑，但其实是难得的珍品。它采用了极其复杂的染色工艺，在月光的照射下，这件衣服能泛出银白色的光华，让人仿若神仙妃子一样。
不过在白天逛街，这件衣服对于扮跟班的嬴静而言，就最合适不过啦。
“公主，你瞧瞧，就是这家店铺，对不对？”玩cosplay正在兴头上的嬴静，看着车窗外的店铺，兴奋地开口问道。
陪着公主一起玩角色扮演的卫子夫，为了让嬴静开心，也很投入地演了起来。她身穿橘红色的绣花曲裾，用青纱团扇挡住脸，矜持地微笑点头。
“嘿嘿，真有趣！”嬴静见一向爱说话的闺蜜装成个闷葫芦，逗得自己捂着嘴巴，小声偷笑。
马车停稳后，嬴静率先跳下马车，然后再把车厢里面的卫子夫扶了下来。她们两人都不爱拘束，便挥退了要跟着的随从，相互扶着走进了店铺。
嬴静看到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姑娘坐在店里发呆，就向她跑了过去，柔声询问:“这位姑娘，请问郎三爷在吗？我们公主想要看些首饰。”
“哦，大叔出去了，待会儿应该会回来的。公主？公主来啦！我，我，我还没给公主行礼！”
阿娇正在想着郎三爷呢，没想到一眨眼，小小的店铺里，居然迎来了公主这样的贵客！阿娇手忙脚乱地朝衣服最华丽的卫子夫跪地行礼，一脸激动。
来了咸阳那么久了，她终于见到传说中的公主啦！公主皮肤白皙，遍体绫罗，真的跟大家说得那么美。
阿娇身边的嬴静朝卫子夫眨眨眼，卫子夫心领神会。她模仿着嬴静往日的样子，伸出白嫩的手，摆了摆，说了声“免礼”。
嬴静对卫子夫笑着点点头，把地上阿娇扶了起来。阿娇拍了拍膝盖，脸上越发激动。
公主真的很和蔼，不爱为难人，比来店里买首饰的贵族夫人好相处多了。她跟在大叔身边好多天了，见识了很多贵族夫人的面孔。有些夫人抬着下巴，最爱吹毛求疵，眼睛都瞪得要上天了。
阿娇引着卫子夫和嬴静走近了柜台，从腰上取下一把小钥匙，打开了最底层的抽屉。她捧出一个红色的匣子，讨好地笑着，向卫子夫躬身。
“公主殿下，这个匣子里的款式是最好的。您仔细瞧瞧，这些首饰，都是别人还未挑过的好花样呢。”
一对镶金绿松石耳坠混着其他首饰，静静地躺在红漆匣子中。嬴静看一眼，就喜欢上它，这比她前世买的假货耳坠好太多了。耳坠的宝石上带着一条水波纹，看起来十分灵动。
卫子夫和嬴静相处了那么久，又会察言观色，嬴静眼神落在那里，她瞬间就看出来公主的心思。卫子夫丹唇微启，温柔地说，“这对耳坠很好看，我想认真看看，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阿娇猛地点头，公主喜欢店里的东西，真是太好啦。
一旁的嬴静见这年轻的售货姑娘答应得那么痛快，想要逗她一逗。她拍了拍阿娇的肩膀。
“这么贵的东西，你私自拿出来给我们看，郎三爷会不会怪你呀？”
阿娇以为公主的小跟班怀疑她的忠心，表情一肃，立刻认真起来。“我的性命是大叔救的，为大叔做什么都行，大叔不会怪我的。”
虽然相处的日子不长，但在她的生命中，大叔是最重要的人。
她娘为了十斤肉，想要把她卖给死了三任老婆的张屠户。这怎么行？那张张屠户就是打老婆的，把三个老婆都打死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就把自己的户籍文书收起来，偷偷从村里逃了出来。天大地大，听说国都咸阳最是繁华，她就往咸阳来，想要投奔表哥刘小猪。
一路上，她抹黑了脸，把身材束起来，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少年男孩。她天天都恭头哈腰，替行商的老板们跑腿做饭，好不容易才混进了队伍里，来到了咸阳。
谁知，进入咸阳没多久，她的文书连同几枚铜钱被可恶的小偷摸走了。咸阳的夏天好热啊，阿娇被太阳晒得晕乎乎的，躲到一条巷口乘凉。一位眼尖的老婆婆看出了她的女儿身，对着穷困潦倒的她招手。
“姑娘，你是一个人吧？来我这儿喝口水吧，这天多热啊。”
“谢谢，谢谢婆婆，您真是好人。”
阿娇以为在他乡遇到了好心人，她又饿又渴，大口地喝着碗里的清水，却没有留意到身后有一道影子离她越来越近。
“嘭！”
一道闷棍敲在了她的头上，阿娇再次醒来时，就被人关进去一个柴房……
“阿娇，来客人啦？你怎么不去提醒我？”
郎三爷富有磁性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阿娇回过神来，羞涩地笑了笑。大叔除了开店，好像每天都有什么事情要忙。看店这种事情，由她来负责就好，不必打搅大叔。
“公主看上了我们店里的一对耳坠，我正托着给公主看呢。”
阿娇把拿着耳坠的手伸向郎三爷，郎三爷定神一瞧。啊，是这对！
以前戴过这对耳坠的人，已经不在了。他很宠爱那个女人，曾命令工匠选用最好的绿松石，给她打了一整套华美的首饰。出征前，女人希望他平安，就把小巧的耳坠脱下，连带着祝福的彩带，一并装进他身上的锦囊。
呵呵，他真的如女人祈祷的那样，平安了。只是女人连带着他的孩子们，都死了。
没想到，阿娇会从匣子里把这对耳坠拿了出来。
卫子夫把绿松石耳坠衬到自己的耳旁，举手间露出了手腕上的绿松石手镯。巧合的是，手镯上蓝色的水波纹好像漫到了耳坠上，相互映照之下，浑然一体。
“郎三爷，好看不？您要是说好看，公主就买下来这对耳坠了。”
嬴静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耳坠真好看。这家珠宝店的确名不虚传，卖的东西也挺不错的。
郎三爷盯着卫子夫的手镯瞧了许久，眼神一暗，磁性的声线好像变得有点沙哑。
“好看，真好看呐。”

第50章 会吃人的礼物
“公主若是买下这对耳坠，真是再恰当不过了。这对绿松石耳坠，衬得公主肤白胜雪，全咸阳也找不出这么美的女子了。”
郎三爷看着这原本是一套的镯子和耳坠，脸上笑嘻嘻，说着恭维的话。但他心中却痛如刀割，昔日的时光好像还在他眼前。
那时候，他的父亲是全匈奴最尊贵的军臣单于，而他也还是那个骄傲的太子於单。记忆中的女人还坐在他身边，用小刀割下烤得最鲜嫩的羊羔，喂给三岁的小儿子吃。
小儿子最是调皮，伸出肥肥的小手，一晃一晃，总想要抓她耳边的绿松石耳坠。女人没有办法，只好把头抬高一点，躲过那双小爪子，也露出天鹅一样美丽白皙的脖颈。
越想，郎三爷越难压抑住自己的情绪。他对着对着嬴静和卫子夫深深地俯身行礼，动作极慢，礼仪无可挑剔。在无人看见的地板上，他落下了一颗极小的泪珠。
深吸了一口气，起身后，他又是那个风趣幽默的郎三爷。他给了阿娇一个“你办事，我放心”的信任表情，用不带一丝感情的声线，笑着对阿娇说:
“阿娇，你这傻丫头，还不快去给公主泡盏茶。你可得好好招待公主，不能出一点差池！”
他的一双鹰目笑得弯了起来，看起来眼型细长，好像带着商人的狡猾和讨好。他站在离卫子夫还有两臂的地方，却没有直视卫子夫的眼睛。
“公主，请稍等，小人取了宝物这就回来，望公主给小人一个献宝的机会。”
献宝？有好东西！
嬴静听到郎三爷的话，眼睛里的兴致更加浓厚了。今日这偶然一行，没想到还能长长见识，她还真想看看有什么宝物呢。
扮作公主的卫子夫以扇遮面，瞄了嬴静一眼，矜持地对郎三爷点了点头，“好的，三爷速速取了便是。”
“好的嘞。”
郎三爷掀开通往后屋的布帘，独自一人回到了书房中。他慢慢从脖子上解下来一把钥匙，手上微微发抖，将楠木大柜上的一把铜锁打开。
“哐当。”
大锁应声而落，郎三爷拉开柜门，里面正是一块半人高的老虎下山绿松石摆件。他吹了吹上面并不存在的尘埃，摸了摸雄虎的眼睛。
雄虎作咆哮状，嘴巴张开有男子的拳头那么大，看起来十分威猛。它的眼睛是用血红色的玛瑙石镶嵌而成，不知道当年的师傅用的是何种工艺，雄虎眼眶中的玛瑙石竟然可以自由转动。
此时郎三爷的双眼，也如同雄虎的眼睛一样发红。他站在雄虎身后，屏住了呼吸，用长着厚茧的拇指，一手按在雄虎的左眼珠上，一手把雄虎的尾巴的尾巴使劲往下压。
“咻！咻！咻！”
三道薄如柳叶却锋利无比的小刀，从虎嘴中射出，深深地插到门框的木头上。郎三爷把刀片拔了出来，看着门框上好像疤痕一样丑陋的凹陷，阴森森地笑了。
店铺中
三个女人能顶一千只鸭子那么吵，等待着郎三爷回来的嬴静和卫子夫，看遍了店里的首饰后，觉得有点无聊，便拉着阿娇一起谈天说地。
嬴静察觉到，这个年轻售货员姑娘，每逢讲到郎三爷时，都会仿佛初恋的少女一样。她的眼睛中泛有光，整个人都变得温柔起来。
啧啧啧，有情况啊。
在没有微博资讯的年代，嬴静对所有的感情绯闻类消息都很感兴趣。她一脸八卦地凑近了阿娇，想要探出些什么。
“阿娇，你来了咸阳那么久，有想要干的事情吗？有喜欢的人吗？”
“我……我没有，我看店就好。”
阿娇见公主和她的小跟班都盯着她，羞得把头深深地埋下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面孔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喜欢的人？
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时候，表哥刘小猪扮新郎，她也总是扮新娘子。在旁边拍着手装作婚宴宾客的小伙伴们都说，他俩以后肯定会在一起的。她看了看表哥的侧脸，笑得和真正的新娘子一样开心，年幼的她，对伙伴们的话深信不疑。
再后来，她逃婚来找表哥，不料陷入了狼窟。
在她被人关着的日子里，在她逃命的脚步中，她心心念念的表哥一直没有出现。她跑啊跑啊，多么希望在转角就能撞进表哥的怀里，可惜，她依旧没有找到她的表哥。
“难道我要被人控制住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吗？这就是对我逃婚的报应吗？”
阿娇在心里都哭出来了，嘴上却闭得紧紧的，不敢发出一丝声响，就怕引来追逐她的混混。这家在雨中开门的店铺，于她而言，比神仙居住的天宫还要美丽。
是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男人，用有力的双手赶走了一群小混混，并且收留了身无分文的她。他待她很好，喜欢她骄傲地笑着。他说，她这样昂起头笑着的时候，有点像他的女儿。
他会给她买新衣服，还会割下很大块的肥嫩羊腩肉，笑着递给她。她隐隐察觉到他是不爱笑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要挤出虚假的笑容。
他总会夜里对着北边坐着，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在回忆些什么。他那么好的人，应该是在回忆他故乡的妻子吧？
万一，万一他不回去呢？阿娇想要在他身边陪着，看着他就好了。
嬴静瞅见阿娇的表情千回百转，时而憧憬，时而害怕，时而欣喜，便也明白了几分少女的心思。虽然她前世到如今都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以前她看了那么多疼痛青春神剧，恋爱理论也是相当丰富的。
如今眼前这姑娘，准是看上了郎三爷这帅大叔了。以前网上不是流行大叔控嘛，大叔有三好，成熟，隐忍，好推倒。
嬴静越看，越觉得是这个味儿。她鼓励地握了握阿娇的手，露出了慈祥的姨母笑。
加油，少女，我看好你哦！
卫子夫这会儿也跟不上嬴静的脑电波了，她看了看笑得怪怪的公主，又看了看阿娇，心里莫名其妙。正当她疑惑时，一个成年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地上。
右侧的阿娇也留意到地上的倒影，她惊喜地回头，从蒲团上站了起来。“大叔，你回来啦！哇，这摆件我也没看过啊，太好看了！”
阿娇利索地在柜台上抽出一块羊皮，半蹲下来，垫在了猛虎摆件的下方，生怕把这珍贵的宝物磕到了。郎三爷抱着约摸近百斤的摆件，脸上十分轻松，显然他觉得毫不费力。
他轻轻地把摆件放下，有点不好意思地对着卫子夫拱了拱手。
“公主，这是郎诞在西边淘换来的猛虎摆件，用的是顶级的绿松石石料，深蓝色的摆件无一点瑕疵，恍若美玉一样光滑。听闻陛下生辰将至，小人愿为吾皇献上此物，只求亲眼见一见陛下。小人，小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陛下的英姿啊”
郎三爷说着，激动地搓搓手，露出向往的神态，好像要去偶像见面会的小粉丝一样。他笑得牙帮子都露出来，没有了商人的市侩之气，显得有点傻傻的。
嬴静扶着卫子夫走近这块绿松石摆件，猛虎上血红的眼珠瞬间吸引住嬴静的视线。嬴静伸手摸了摸，惊奇地发现，这玛瑙眼珠子会转动的。
“哇，郎三爷您这摆件真是巧夺天工啊！猛虎栩栩如生，本就是上上之品。但最妙的是，这眼珠子居然会动的！”
嬴静这会儿被摆件所迷，忍不住出言大声称赞。郎三爷见嬴静看上了这座摆件，嘴边的笑容更深了，好像会吃人的漩涡一样。
“是啊，这摆件的确是妙呢。”
阿娇见着郎三爷的笑容，不觉得有往日的温暖，只觉得莫名想要后退。
大概是她多心了吧？
这天下午，自认为大有收获的嬴静心情极好，坐上了回宫的马车。她把玩着掌中的绿松石耳坠，在脑海中组织着语言。她准备去父皇办公的咸阳宫，帮郎三爷申请一个父皇寿宴的席位。
人家粉丝想要见偶像嘛，她当然要成全啦。
而且，那座猛虎摆件那么美，摆在父皇的宫里，一定很好看吧。不过，即使贵为公主，她也不能空手拿别人家的东西。
嬴静在脑子里认真地思索，想要还给郎三爷同样价值的回礼。一边想着，她的手中还缠绕着那对绿松石耳坠。马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颠簸了一下，不成想，这对耳坠的耳钩居然扎到了她的食指上。
“嘶，好疼！”
鲜红的血珠瞬间冒了出来，让嬴静疼得泪花都快要飙出来了。
穿越之后，她的运气犹胜锦鲤，感冒发烧这样常见的小儿病症，她是从未得过。流血是什么？她听都没听过。来了大秦这么多年，今天这一回，是她第一次流血。
想想，似乎有点不对劲？
嬴静把带血的指头含进了嘴里，眼神放空，努力想要回忆今天发生的一切。可是她怎么想，也没有发现今天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吃饭睡觉买东西，老板亲切，服务良好，商品优质。
这，到底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啊……

第51章 结发为夫妻
咸阳宫
嬴静现在已经长大了，皇帝嬴礼也不好再抱着她来几个爱的魔力转圈圈。不过见到心爱的乖女，皇帝还是很高兴的。他朝着身边的侍从大手一挥，笑着把嬴静拉到跟前。
在四个孩子当中，皇帝嬴礼对嬴静可谓是千依百顺，最是宠爱。就连一母同胞的赢荣，也不如嬴静受宠。
谁叫自家有三个小子，却只有一个香香软软的小闺女啊？对着贴心小棉袄，当然是宠宠宠啊！
“快，来人，给公主赐座，上些公主最爱吃的点心。”
“诺。”
嬴静知道父皇的好，自然待嬴礼如寻常人家的父亲一样亲近。她无拘无束地坐在皇帝嬴礼的身边，扶着父皇的手臂，跟他讲述这这一天的经过。
“父皇您瞧瞧，我这双耳坠好看不？”
嬴静特意晃着脑袋，耳坠上的绿松石，在空气中划过一道蓝色的波光，发出沙沙的声音。嬴静自认为这样极美，在皇帝面前还抬高了下巴，像一只臭美的小孔雀一样。
皇帝嬴礼瞅着乖女这傲娇的小模样，大乐，举手鼓掌。他摸了摸嬴静头顶浓密的黑发，文绉绉地赞叹道:“吾儿应为世间第一人，宝石不如吾儿十分之一矣。”
“哼，那是当然！”
嬴静见全国主席嬴礼都夸自己美呢，故作矜持，以袖遮脸，颔首微微一笑，装出一副淑女的姿态。其实啊，她心里正开心呢，她那隐形的翅膀都快要飞到天上去了。
乐着乐着，嬴静一拍脑袋，猛然记起郎三爷想要来寿宴的事情。她把蒲团往父皇那儿靠过去，想要撒娇:
“父皇，我今天去买首饰的那家店，老板郎三爷真的超好人啊。他搬出来一座十分威武的绿松石猛虎摆件，想要在您的寿宴上献给您呢。不如您就让他来嘛，我看，这郎三爷也的确是相当诚心了。”
为了增强自己的说服力，嬴静伸出了双手，向皇帝嬴礼不停比划，那座猛虎摆件究竟有多好看。这摆件大概要一米长，上面雕刻着一头正在咆哮的雄虎。
“嗷——”
嬴静模仿着老虎的样子，哇哇地叫了起来，手指化作爪子，表情还极为夸张。她这逗趣的一面，引得皇帝嬴礼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到了案几上，颤得肚子都疼了。
“行行行，你就让他来吧，我命人给他留个座位便是。我倒想要看看，能把姝姝都迷住的宝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嬴静得到父皇的许可，心里非常得意，以为自己办成了一件好事。又聊了一会儿后，她知道父皇政务繁忙，不好多作打扰，就起身回明华宫了。
直到嬴静的身影看不见了，皇帝嬴礼愉悦的表情渐渐收敛起来。他朝贴身的侍卫点了点头，把侍卫队长叫到了跟前。
“你带几个人，去查查那个郎三爷到底是何种人物，定要把他的九族都给我挖出来。呵，我倒要看看，此人是真献宝，还是要打什么歪主意！”
皇帝天生都是多疑的，嬴礼也不例外。俗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每逢寿宴，想要通过献宝，获取高官厚禄的人不少。如果此人是有才之士，他自然会委以重任。但如果这人心怀不轨，想要把主意打到他的乖女身上，那就别怪他的雷霆手段了。
珠宝店
送走了嬴静和卫子夫之后，郎三爷的心情一直都挺好的，好像身上轻松了几分。他哼着母亲教给他的歌谣，不用多久，他就可以为一家子报仇了。
一想到那秦人皇帝死不瞑目的神态，他就格外痛快，好像在大热天喝了冰水一样。他从衣袖中取出了一串铜钱，递给了阿娇，笑着说:“阿娇，你拿钱去买些酒肉回来，今晚我们吃顿好的，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这，这也太多了吧。”阿娇数了数手中的铜钱，足足有几十枚呢，这可以买几百斤粮食了。
“你拿着吧，买些好吃的吧，不用担心钱。”反正再过几天，他肯定会死在秦宫里，那时候想吃也吃不成了。
阿娇见郎三爷不肯改变主意，便把铜钱贴身收好，挎上篮子，准备去闹市里转转，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她来咸阳好多天，还没吃过豆记的吃食呢。
别人总说，豆记的卤味和下午茶点心堪称天下一绝。她听得多了，也很想去试试。可不知道为什么，大叔不爱往那个方向逛，她也不好提起去豆记吃上一回。
两刻钟后，阿娇还没走到豆记的门口，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她深深地吸了一口，这味道，啊，真香啊！
本来她中午吃得饱饱的，但闻着这一阵阵香味，肚子就好像三天没吃饭一样饿。这肉味儿多香啊，她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肉啊。
她想，如果村里那张屠户有这样一手做肉的本事，她应该就不会逃婚了。
“姑娘，请问您要吃些什么呢？我们豆记的下午茶时间还有一刻钟就还结束了，如果您想吃下午茶点心，最好现在就要下单了哦。”
一位身穿青色制服的女服务员见阿娇在豆记门口左顾右盼，一副不知所措地样子，就热情地把阿娇拉进来豆记，微笑着给阿娇奉上一盏热茶。
“不，我买完就走，你不用给我茶水的。”阿娇哪里享受过这样殷勤的服务，惊得她连连摆手，“你们这儿有好吃的点心吗？给我装上六七个吧，嗯，卤肉我也要买上两斤，不，三斤吧。”
“没事的，来者就是客，姑娘您坐下喝口茶，我们这就给您把吃食包好。”服务的娘子见阿娇这副模样，心知阿娇肯定是第一次来豆记的。豆记在大秦的名气很大，每天都有各地的食客慕名前来，这样的情况她见得多了。
“今天供应的下午茶点心，分别是牛乳蛋挞、蜂蜜小蛋糕和仙桃包子，每样点心限买三个。”
阿娇抬起了头，认真地听娘子讲解。娘子说，牛乳蛋挞外酥里嫩，奶香醇厚。而蜂蜜小蛋糕口感绵软，吃起来格外香甜。哦，还有仙桃包子，里面是粉红色的桃子果酱，和陛下的寿宴里的仙桃包子，是一样的。
阿娇听着，内心暗暗称奇，原来，这点心还能做到那么精细的口感啊！她以为刚出锅的甜馒头，已经是最好吃的点心了。直到来了豆记，她才知道，这世间的点心，居然有如此多的新鲜花样。
她认真想了想，打定了主意:“那就要三个牛乳蛋挞和三个仙桃包子吧。”
大叔有喝牛乳的习惯，牛乳蛋挞应该会符合他的口味吧。阿娇也希望大叔能够长命百岁，无痛无灾，吃个陛下指定的仙桃包子，蹭蹭陛下的福气也好啊。
黄昏，阿娇提着满满一篮子吃食，还打了壶好酒，回到了珠宝店的后院。她买了好多东西，手上的钱还剩下大半。大叔知道后，会不会夸她会持家呢？
手中的篮子不轻，阿娇虽然不是娇生惯养的贵族小姐，但也累得脸红红的。唉，来了咸阳那么久，没有干农活，她的力气都不如以前大了。
郎三爷接过阿娇的篮子，一股点心的甜香扑鼻而来，他笑了笑，随口说了句:“你们女人嘛，总爱吃甜的。”
总？
阿娇听到这个“总”字，眼睛有点涩涩的。大叔对女人那么了解，以前对他的妻妾一定很好吧。也是，大叔那么好的人，在他故乡的家中，一定有人在等待着他吧。
她别过头去，眨了眨眼，双眸中尽是苦涩。阿娇抬手揉了揉眼，想要掩饰自己的窘况。大叔喜欢她骄傲地笑着，那她就不要再落下一滴泪来。
郎三爷留意到阿娇的不对劲，拨开阿娇的手，四目对视，“阿娇，你眼睛怎么了？是不舒服吗？”
“没，没什么，眼睛进了风沙罢了。”
“我帮你看看吧。”
郎三爷的手蹭过阿娇的脸，带着厚茧的指肚按在了阿娇的眼部肌肤。他呼吸中喷出的男性气息，带着霸道的侵略性，覆盖在阿娇的心上。
“你再眨眨眼，我看看，你的眼睛很红啊。”
闻言，阿娇纤长的睫毛轻颤，男人的整个身影都倒影在她的眼底，直射在她的心底。“没事，我眼睛不疼了，应该是在街上被风吹到吧，过会儿就好。”
“嗯。”
见阿娇说没事，郎三爷也松开了阿娇脸前的手，没有再继续。他把篮子里面的吃食全部取出，和阿娇面对面地吃了起来。他太寂寞了，全家只剩下他一个活着，今晚吃过这顿饭后，连阿娇，也要被他赶走。
刺杀秦人皇帝，即使成功了，他也逃不出秦宫，只能是必死的下场。阿娇跟着他过了大半个月，明天一定不能再留了。她的青春正好，人生才刚开始，会嫁给疼爱她的丈夫，生下好多个健壮的孩子。
他这种将死之人，又何必连累她一起死呢。
想到明日的死局，郎三爷接过阿娇递过来的点心，嘴里是甜的，心中却是苦的。他用衣袖擦了擦嘴边的点心碎，直接把铜壶里面的酒液对着喉咙就灌。
“好酒，好酒！”
身为匈奴太子的他，以前哪里看得上这等平民喝的浊酒。但在此时，只要能麻痹他的心神，给他带来片刻虚无的快乐，那就是最上等的好酒。
在醉人的酒气中，他看到了无边无际的草原，看到了成群飞奔的骏马，看到了他在匈奴王庭中的家。
记忆中的女人好像在朝着他笑，但脸又有些模糊。他抓住女人的手，就像以前那样。女人对于匈奴男人而言，那就像羊羔，是等待被征服的猎物。
阿娇的双眼泛红，千言万语在她的脑海中飞速转过，只能化作一声叹息。她紧紧地回握住大叔的手，想要说出安慰的话，抚平他内心的伤痛。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她想，她的下半辈子，就许给他吧。
不论贫穷，不论富贵。
窗外的雨丝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烛花噼哩哗啦地燃烧着。倒映在窗纱中的影子，晃了晃，大概是红烛有心，替人垂泪。
按照成婚的习俗，阿娇把自己的头发和男人的头发绑在了一起。听说这样的发结，能把相爱的两人绑在一起，三生三世，永不分离。
她贪婪地向上苍祈求，在下一辈子，她想要一个好的出身，最好家里能有一点钱。
这样，她陈阿娇就能骄傲地笑着，带上一大笔嫁妆，名正言顺地嫁给他，做他的结发妻子。
“沙沙，沙沙……”
大片树叶被突然打落，卷起一阵旋风，仿佛是天神在回应阿娇的恳求。
秋天的夜风吹到阿娇的脸颊上，让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她抓住那双救过她的大手，眼角的那颗泪珠，终究是落了下来。
她想起了小时候，玩过家家唱的歌谣。印象中的小新郎已经记不清模样，只剩下眼前人的轮廓：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52章 情到深处就是渣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做什么？
半夜，郎三爷眯开了双眼，又迅速合上。他身上的醉意还没完全褪去，脑子里面一片混乱。
他翻了个身，头皮被扯得发疼，便要抽出匕首，把这碍事的头发割掉。半阖着眼，他的手往腰间一模，想要像往常一样抽刀。不料，他没有摸到那把冰冷的金属，却摸到一只柔软的手。
他手中握住的东西传来了温热的触感，惊得他立刻睁开了双眼。他想要坐起来，动作一大，鬓边的一小束头发扯得他更疼了。
“嗯，疼。”
结发的另一端，阿娇也被他的动作牵扯到，发间缠绕得更深，带来的丝丝痛感，让睡梦中的她忍不住小声地呢喃。阿娇好像梦到一些害怕的事情，她双眼紧闭，光洁的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
“别，别，别追我。救命，救命！”
郎三爷看着身侧的阿娇，这会儿他什么都记起来了。沉默了半晌后，他眸色一暗，低下头，好像抱着孩子一样，把阿娇抱在了怀里。怀中的阿娇还在颤抖，手脚微微挣扎，显然还是陷入在梦魇当中。
他轻轻拍打着阿娇的后背，低声在她耳边说着:“别怕，有我呢，害你的人都打走了。”
阿娇似乎听到了他的声音，紧皱的眉头也渐渐松开。她又好像似乎梦到了什么好事，嘴角弯了起来，殷红的唇色显得有些妩媚。
像逃避的鸵鸟一样，郎三爷把头埋在的阿娇脖子上，嗅到了少女乌发间皂角的清香。他的下巴靠在了阿娇泛红的肩膀上，嘴中想说些什么，但又说不出来，徒留一声微不可查的叹息。
“阿娇，阿娇……”
阿娇那么年轻，那么明媚，就像草原上即将绽放、还带着露水的鲜花。在他最后的这段时光中，阿娇于他，无异于是黄泉路上的一丝微弱的光明。自私如他，在走向灭亡的过程中，终究是舍不得手中的光，借着酒意，拉着阿娇一起沉沦。
是他对不起阿娇，明知自己要走下地狱，却把阿娇拉进了黑暗。
第二天清晨，阿娇看到身旁睡着的男人，回想起昨晚发生过的事情，羞得满脸通红，好像抹了胭脂一样。她一起身，睡眠极轻的男人也跟着悠悠转醒。
郎三爷从阿娇的后背把她抱住，几乎把阿娇整个人都覆盖住了。他的眼里含着笑，用鼻尖蹭着阿娇粉红色的耳垂，试探着问:“阿娇，你有什么想要得到的东西吗？”
如果你想离开我，现在还来得及。我私库里面的金银珠宝，只有你想拿，你都可以带着远走高飞。
“我，我想给大叔生个胖儿子，长得和你一样的小娃娃。”
阿娇昨晚在抱住对方的那一刻，就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喜欢大叔，却做不出让对方为了她，而抛妻弃子的事。终有一天，大叔会回到他的家乡，笑着牵过他妻子的手。然后忘了她，转身回到美满的家庭里。
她是骄傲的陈阿娇，不愿与别人共侍一夫，也永远都见不得自己心爱的男人对别人好。既然留不住大叔，那作为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结局，她想留下他的孩子，然后亲手把孩子养得又高又壮。
“孩子，孩子。”
听到阿娇的话，郎三爷愣住了。他以为女人所求，除了金银珠宝、锦衣华服，就是对爱情的渴望。没想到，阿娇居然只想留下他的血脉。
只是，阿娇想要的，他注定给不了。
他的孩子都死在了匈奴王庭，一个半月后，他也将会在秦宫赴死。然后，匈奴王族这一脉，就没有然后了。
阿娇期盼的眼神看着他，像一泓清澈的泉水一样美丽。他不忍让阿娇失望，侧过头，躲开了阿娇的目光，低声笑了起来。
“除了孩子呢，阿娇还想再要什么，再提一个吧。”
“我喜欢金色的东西，大叔可以送给我一件黄金首饰吗？不用很大的，店里最小的耳钉就好。”
黄金价格昂贵，只有豪门望族的夫人们，才支付得起黄金首饰的价格。阿娇在来到郎三爷的珠宝店后，见识过不少黄金首饰，看了一眼后，就被这炫目的颜色迷住了。
阿娇想拥有一件黄金首饰，不必太奢侈豪华，小小的也很好。如果她能戴上精致小巧的黄金耳钉，她肯定会高兴得三天都睡不着的。
“阿娇是个傻姑娘啊……”
郎三爷的吻细细地落到阿娇的额头上，过了半晌，才放开了她。以前在匈奴，有很多女人向他献媚，索要的金银珠宝，都是装了满满一大匣子。阿娇这个没见识的小姑娘，居然只想要店里最小的黄金耳钉。
她那么容易就满足，以后他不在，被人骗了可怎么办啊。
一个月后
自从公主送来了陛下寿宴的请柬，阿娇就发现郎三爷的心情开始变得阴晴不定，特别容易发怒。不知道她哪里做错了，大叔在白天里经常眼神复杂地看着她，好几次他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但又没有说出来。
阿娇不太懂怎么安慰人，只好在夜里紧紧地抱住大叔，希望能让对方感到温暖。每逢晚上，男人就好像疯了一样，撕开了儒雅风趣的面具，双眼充血，变得像野兽一样凶狠。
大概是被折腾得不轻，又或者是生病了，阿娇最近总觉得身体不大舒服，整个人有点说不出来的难受。无论是甜蜜酥脆的下午茶点心，还是年轻人最爱的肯基基炸鸡，都唤不起她的食欲。
她偷偷找过医馆里的大夫，大夫说，她的身体很健康，没查出来有什么问题。阿娇不信，平常她能吃大半只豆记的卤肘子，现在她吃几口就不想吃了。她换了好几个大夫，他们都说她的身体没问题。
大夫都查不出来？她会不会得了什么绝症啊！
阿娇越想越慌，脸色变得不自然的白。她这是要死了吗？她不想离开大叔啊。
今日，她和郎三爷在铺子里相对而坐，两人都没有说话，静寂的气氛压得她快喘不过气来。
茶炉中的水沸腾起来，带出白色的水雾，让她看不清对面男人的模样。郎三爷提起茶炉，给阿娇的茶盏中泡了一杯茶，双手递给了她。半刻钟后，他垂着头，终于开口:
“阿娇，我将要回去我的家乡了，你离开我吧。”
他贪恋阿娇的温暖，迟迟不愿赶走眼前的姑娘。不行，不能再拖了。再有半个月就是秦人皇帝的寿辰，阿娇留着他身边，真的只有死路一条。
“是吗？你真的要走了吗？”
阿娇捂着嘴，强忍住眼眶里的泪水，尽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她早就料到大叔会回去家乡，却没想到这几天来得如此之快。
郎三爷紧紧地捏住拳头，他想要把阿娇抱紧怀里，把她脸上的泪水吻干。可是他不能啊！他死就算了，阿娇那么年轻，她应该快快乐乐地活着。
他把一个钱袋丢到了阿娇的怀里，装出一副轻蔑的嘴脸，说着刻薄又绝情的话。阿娇越恨他，就会跑得越远，人也越安全。
“你走吧，我给你足够多的钱，就当是买个干净姑娘过过瘾。你也别嫌少，章台街比你好看几倍的姑娘，也就值这个价位。”
阿娇被他这番话惊住了，难道这多日的情谊，是假的吗？他对她的好，也是假的吗？他安抚的怀抱，都是假的吗？
她不肯相信，往郎三爷身上扑，想要问个究竟。
男人灵活地侧身躲过，顺便把阿娇重重地推到了地上。郎三爷脱下陪伴自己多年的黄金扳指，丢到了阿娇身上，希望这只扳指能代替他，陪在阿娇的身边。
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脸上的神态却对阿娇十分嫌弃。看着阿娇，就好像看到肮脏的垃圾一样。
“你不是喜欢黄金吗？大的戒指，我都脱下来给你。求求你，不要再缠着我了，好吗？大家好聚好散，都要点脸吧。”
阿娇被他这一推，腰间一阵一阵地扯着，钻心地疼。往日体贴的男人却背着手，好像看好戏一样，对她的痛苦视而不见。她盯着男人鄙夷的神情，气自己认人不清，气自己深情错付。
阿娇恨自己傻，她举起了巴掌，没有打到郎三爷身上，反倒扇在了自己的脸上。她对着男人“呸”了一声，跺了跺脚，什么也没拿，不顾男人的呼喊，就从店里跑了出去。
阿娇跑啊跑啊，如同数月前在那个雨天一样，在咸阳无处容身的她，像丧家之犬一样狼狈。一步又一步，她的身上好疼啊，她的呼吸也喘不过气来。
阿娇顺着大路，跑到了豆记附近的闹市。这儿有公主开的多家店铺，是咸阳城区治安最好的地方。她停了下来，放慢了脚步，想好生歇歇。
“姑娘，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一名摆摊的咸阳大婶见阿娇脸色苍白无血色，脚步虚浮，随时都好像要倒下的样子。她一把抓住阿娇的胳膊，再喊来几个身强力壮的大妈，一人扶一边，好心地想要帮助阿娇。
按照秦律，百步之内，见死不救，应当重罚。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咸阳群众都是很热心的好市民。豆记的伙计们看到这一幕，也接过手来，把阿娇背进去豆记酒楼的店内。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楼下如此吵闹？”
今天，嬴静来到豆记，准备研发父皇寿宴的新菜式。不料，她还没想好餐单，就被楼下的动静打扰到了。
豆记的管事立即上前，对着嬴静行礼，恭谨地回答道:“回禀公主，豆记附近的街上有一个姑娘晕倒了，还没醒过来。奴婢自作主张，让伙计们把姑娘抬回来歇着。”
有人出事了？
嬴静还哪里坐得住啊，身为良好市民的她，理应伸出援手。她顾不上礼仪，提起裙子就提提踏踏地跑到楼下，看到了躺在包间里的一位年轻姑娘。
咦，这姑娘不就是珠宝店的年轻售货员吗？
嬴静推了推阿娇的肩膀，又让小二取来冷水，拍到了阿娇的脸上，想要把她唤醒。阿娇被冷水一激，人倒是醒了。她蜷缩成一团，双手抱住腹部，疼得青筋都出来了。
“好疼，肚子好疼！”
前世看多了后宫绿帽传的嬴静，见着这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台词，吓得整个人都快要跳起来了。

第53章 陛下推测
“快，快，传太医。你们把太医接到这儿来，这姑娘急需诊治！”
嬴静生怕这姑娘不行，连忙手忙脚乱地向侍从下命令。她人小没经验，以前看多了后宫神剧，只觉得这姑娘像是要流产，但又不敢胡乱断定。
嬴静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偏生她又不是学医的，也不懂怎么治疗。她憋了半天，不知道该干啥，只好给阿娇倒了杯热水。
“多喝热水吧，应该能舒服点。”
“谢谢，谢谢公主。”
一刻钟后，一位头发斑白的太医抱着药箱，气喘吁吁地从侍卫的马背上下来。他听说这儿有个姑娘晕倒了，连忙上前，看见了疼得冒冷汗的阿娇。
“快，太医，你给她治治，她都流血了！”
嬴静把阿娇的手摆在了诊脉的布垫上，站在太医身后，十分焦急。就在几分钟前，她转到了阿娇的身后，发现阿娇的裙子上竟然开始染上一片鲜红的血迹。
天呐，这当真是要流产了吗？
伙计们抬来嬴静平常休息的床铺被褥，扶着阿娇，让她躺下来。太医从药箱中抽出了针灸的工具，迅速把细长的银针扎在阿娇身上的穴位，以激发她的生机。
阿娇瞧见这一整排银针，畏惧得想要往后缩。站在一旁的嬴静看出阿娇的害怕，她握住了阿娇的手，用衣袖挡住阿娇的眼睛，柔声地说:“别怕，一会儿就好，你闭上眼睛就不疼了。”
“我，我这是怎么了？”
周围的嬴静和伙计们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让阿娇察觉到太医下针时的谨慎。
她这不是简单的肚子疼吧？她果然是得了绝症？她还能活下去吗？
半个时辰后，嬴静把挡住阿娇视线的手拿开，阿娇眨了眨眼，害怕地盯着太医的脸，生怕他宣布她活不长了。
太医瞧着阿娇这副年轻不知事的模样，叹了一口气，收回阿娇身上的银针。
“这位姑娘最近休息和饮食上都有所欠缺，精神本就不好。今日早上你应该是受到了刺激，又剧烈运动，所以才会濒临流产。”
流产？她怀孕了？
太医接过伙计们熬好的药汤，亲口尝了尝，确认无误后才递给了阿娇。他看着阿娇这精神恍惚的模样，很是心疼。
这姑娘大概是被负心人抛弃了吧。
“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爱折腾自己。你才刚怀上一个月，经此一劫，腹中的孩子只能说暂时保住了。若是想平安生下孩子，唉，除非用上陛下宫中珍藏的药材制作保胎散，否则，否则……”
这种保胎散是大秦皇室的秘方，药效极好，只要胎儿还没流下来，就有五成以上的概率能保住。但是这种奇药造价昂贵，选用的药材来自大秦南北各地，要想凑齐一副药，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
当年皇后大季氏同样濒临流产，陛下也曾下令制药，但因为缺了一味北边的药材，所以救不回秦宫中最尊贵的龙裔。
太医说话的声音越说越轻，他知道，阿娇的孩子估计是留不住了。
阿娇摸了摸肚子，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她曾经万分期待过的孩子，在她不经意的时候，已经来到了她身边。
“孩子，我的孩子……”
阿娇想到明日未卜的胎儿，无声地抽泣，心中悲痛异常。她一路勇敢地逃到咸阳，却什么都没有得到。亲情没有了，爱情也没有了，她只剩下腹中这个小孩子。可如今，连孩子都要离她而去。
咸阳宫
皇帝嬴礼看着跪在地上禀报的暗卫队长，面无表情，双手在书案上一敲一敲，沉浸在思考当中。
“陛下，微臣查明了，那郎三爷的户籍文书是真的，但人应该是假的。在一年前，真正的郎三爷领着商队，前往西边的草原进行贸易。商队的其他成员，无一例外，全部死在草原上，只有‘郎三爷’侥幸逃脱。
按在时间来算，那时候，匈奴太子於单和他叔父伊稚斜正在西边草原上争斗。微臣估计，不知道是哪一方的势力，让相貌相似的匈奴人，冒充郎三爷的身份，想要在陛下的寿宴上，行不轨之事！”
哦，那就是说，此人是先蒙骗她的乖女，然后处心积虑想搞事？
皇帝嬴礼翻看着暗卫呈上来的证据，内心并没有翻起太大的波澜。他早就料到，匈奴人在雁门之围吃了这样一个大亏，死了几十万骑兵，肯定是不会轻易认输的。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那么强悍的外敌，又怎么会就此罢手？
皇帝嬴礼听完暗卫的汇报，眼中神色变换，他想了无数的方案，还是决定观察一段时间再说。杀了这假商人不难，难的是要永绝后患。直接杀了“郎三爷”，以后很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张三爷”、“李三爷”、“潘三爷”……
“你先退下，继续派人监视那家珠宝店。还有，都别打草惊蛇，装得像点才好。”
“诺。”
暗卫退下去没多久后，皇帝的贴身随侍黄柯上前，“陛下，公主殿下在咸阳宫外求见。”
“快传，快传。”
乖女这回被人骗了，皇帝嬴礼正愁着该怎么和女儿解释。
姝姝本性纯善，没接触过外面的险恶，看谁都像是个好人。他不可能陪着姝姝一辈子，以后女儿还这么容易相信人，那可就遭了。
要不，给女儿找一个精明的驸马？
不，不行，驸马太聪明，把他乖女耍得团团转怎么办。
嬴静不知道老父亲为自己都快愁白了头，她快步跑进来咸阳宫，想要为阿娇求药。阿娇裙子上鲜红的血迹，触目惊心，只要嬴静一合上眼，就仿佛看到阿娇疼得撕心裂肺。
尽管父皇不太可能给平民赐下价值万金的保胎散，但嬴静还想试着求上一求。
“父皇，阿娇姐姐真的太惨了。珠宝店的郎三爷哄着阿娇和他好，却转身又抛弃了阿娇姐姐。今天要不是她晕倒在豆记附近，她还不知道自己怀了一个月的身孕呢。我亲眼看着，阿娇姐姐的裙子上都是血，真的太吓人了！”
被人抛弃又流产的狗血恋爱八点档剧情，皇帝嬴礼一点都不感兴趣。不过这事情里面牵扯到那个“郎三爷”，那就复杂多了。
他把眉头皱起来，似乎是对嬴静今日的见闻十分同情。“那姝姝想要父皇怎么帮阿娇姑娘呢？阿娇姑娘现在还好吗？”
嬴静以为求药有望，拉着父皇的手，眼中还含着泪，可怜兮兮地说:“父皇，我暂时把阿娇姐姐安置在豆记。太医说大秦皇室有一种很昂贵的保胎散，能救阿娇姐姐腹中的胎儿。可是，可是这药太难得了……”
嬴静越来越说不下去，这种保胎散需要的药材太珍贵了，估计整个秦宫，也不一定能凑齐一副药。
皇帝嬴礼的眉毛挑了挑，原来女儿这是想要替人求药？
当年皇后大季氏流产过后，他在短短的一年内，就命人凑齐了配保胎散的所有药材。可惜，在嬴静兄妹出生之前，他宫里连个怀的都不见，更别提流产了。
以他男人的思维，他觉得这郎三爷不一定像表面的那样无情。既然这人想搞事，若这阿娇是他心爱之人，他一定不愿阿娇被他牵连致死。万一阿娇的胎儿没出事，阿娇又离开了咸阳……
那这个匈奴人的孽种就能留了下来！
越想越对劲，越想就越觉得这是真相。皇帝嬴礼兴奋地搓了搓手，眼神放空，认真地思考对策。
男人最看中什么？儿子！
他年轻的时候为了求个健康聪慧儿子，不知道拜了多少神佛，许下了多少誓言。如今这个匈奴人还没出生的儿子，弱小性命能否保住，就全由他嬴礼决定。
这个狡猾的匈奴人，会怎么选呢？会继续搞事，还是为了儿子求药，俯首称臣？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嬴礼觉得，他如果身处假商人的处境，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和将要流产的孩子，他应该会为了孩子而妥协的。
起码，是暂时的妥协。
“姝姝啊，别人之间的感情，都是劝合不劝分的。你听父皇说的，派人好生把阿娇姑娘送回去珠宝店。郎三爷知道阿娇姑娘怀了孩子，一定会待她比以前更好呢。”
皇帝嬴礼拉着嬴静的手，一本正经地说着。他这副渣男本渣的样子，可把嬴静气得不轻。
什么叫怀孕了，就待阿娇更好，这是把女性当作生育工具吗？直男癌的思想要不得！
嬴静翻了个白眼，一脸不乐意。“父皇，我不想把阿娇姐姐送回去，我派人在豆记照顾她行不行？”
“不行，你又不是阿娇姑娘，说不定人家还念着那薄情郎的好呢。你让人跟郎三爷说，朕这儿有救他儿子的保胎散，只要他还有半点情意，定会替阿娇亲自来求。”
嬴静听了父皇的解释，勉强点了点头，同意把阿娇送回去珠宝店。感情这种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若是阿娇过得不好，她把阿娇再接回来便是。

第54章 婶子助攻
珠宝店
自从阿娇跑了之后，郎三爷把自己关在了店里，一句话也没有说。一想到阿娇离开时决绝的眼神，他的心就像被活生生剖开一样，比在战场上身中数刀的时候，还要痛。
他之前一直以为，无意间闯入的阿娇，是他黄泉路上的一丝光亮。现在他发现他错了，阿娇不是一丝微弱的光亮，而是照在他心头的太阳！
他好像草原上的野草一样，失去了温暖的太阳，一天也不想活下去。有无数次，他想要追出去，把阿娇找回来，但是还没走到门边，他就停了下来。
他是匈奴太子，他想杀皇帝报仇，他给不了阿娇未来。
“阿娇，阿娇，阿娇……”
你在哪里啊，我好想你啊。
他默默地念着阿娇的名字，站在店里的柜台后，阿娇以前经常站着的地方。他打开了底层的柜门，拿出了一个珠宝匣子，把阿娇曾经把玩过的一件件首饰，都拿了出来。
“大叔，这只镯子很好看啊，镶在上面的宝石一定很贵吧。”
“大叔，这对金步摇上的珍珠好晃眼啊。”
“大叔，这支发簪上面的凤凰好像在飞啊，我戴着好看不？”
他透过这一件件黄金首饰，好像看到了那个雀跃的姑娘。他见过那么多的女人当中，她戴的首饰不是最多的，她的衣服也不是最华丽的。
但是，她的笑容是最灿烂的，她合该是最美的。
如果匈奴没有灭亡，他一定会把她抢回去草原上，让她成为他的阏氏(皇后)。
阿娇那么喜欢黄金，他想要用全匈奴的金子，给她造一间富丽堂皇的金屋。然后，他会把她小小的身躯藏进去，日日夜夜，只让他一人能欣赏到她的美。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传来，他回过神来，用袖子擦了把脸，又挂上了习惯性的虚伪笑容，变回那个风趣幽默的郎三爷。他打开了店门，抬头一看，愣住了。
一队披挂着铠甲的侍卫围在了他的店前，唬得他以为自己暴露了身份。为首的队长走到他面前，打量了一番，终于开口说:“你就是那个郎三爷是吧？”
“是的，是的。不知道官爷有何要事吩咐。”郎三爷半躬着腰，讨好又胆怯地低头笑着。
“你家夫人今日晕倒在街上，公主好心救她，太医也暂时保住她一个月的身孕。太医说，这胎儿要想顺利诞下，必须要有陛下宫中的奇药安胎。”
队长面无表情地传达着这个消息，让健壮的仆妇把阿娇抬回去后院的房间里。在他看来，眼前这老板那么怂，怎敢去陛下面前求药？这可怜的小妇人，腹中的胎儿肯定是留不住的。
这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把郎三爷一下子炸懵了。
阿娇怀孕了？阿娇要流产？孩子岌岌可危？
这会儿他也装不下去了，他推开了面前的侍卫队长，跑到了阿娇的床前。阿娇静静地看着他，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昔日眼神里的光亮也变得黯淡。
“阿娇，阿娇，阿娇。”
郎三爷紧紧地揽着阿娇，右手颤抖着，轻轻地摸到阿娇的腹部上。他千算万算，只想着让阿娇平安离开，却没料到在短暂的日子里，阿娇会怀上他的孩子。
孩子，孩子……
他把侍卫队长的话反复嚼着，心中满是后悔。
他好恨啊，若是他那日没有碰过阿娇，他便可以毫无牵挂地去刺杀皇帝，不连累任何一个人。可如今多了个孩子，阿娇也走不掉了，他又怎么忍心，让这孩子和阿娇陪着他一起去送死呢。
郎三爷看着阿娇平坦的腹部，抚摸着阿娇头顶的乌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阿娇，我们有孩子了，你高兴吗？”
“既然留不住，还不如不来。”阿娇抬起双眸，发白的唇色中吐露出绝情的话语。
想到今天早上的那一幕，阿娇的嘴角露出讽刺的笑容。她陈阿娇还没那么贝戋呢，替个不爱自己的男人生孩子。她猛地双手握拳，绷紧力气，就要往肚子上捶。
这孩子本就是个错误，不该来到她身边，就像她不该来到咸阳一样。
郎三爷见阿娇神色不对，大呼:“不好！”
他扑到阿娇的身前，挡在了阿娇的肚子上，任凭阿娇的拳头砸到了自己的后背。身体虚弱的阿娇力气并不大，打在他身上并不疼。但这一下又一下，却重重地敲在他的心头，把他的心也敲碎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娇累了，松开了拳头，陷入了沉睡。她的眼周肿得泛红，眼泪却早已流干。睡梦中的阿娇全体蜷缩成一团，秀气的柳眉紧紧地皱着，就像一头无家可归的幼兽一样可怜。
郎三爷愧疚不已，他抱着阿娇的身体，轻声哄着，直到她睡着，才稍微放心。他爱怜地亲了亲少女的脸颊，深深地再看了阿娇一眼，依依不舍地关上门，转身出去。
“笃笃笃。”
他敲响了隔壁邻居家的木门，打算请勤劳能干的陈婶子替他照顾阿娇。陈婶子这一辈子生了六子一女，照顾怀孕的阿娇，应该有经验吧。
陈家的大儿子打开了门，见到郎三爷站在他们家门口，十分意外。他们家的日子算不上富贵，只是温饱有余，和身家不菲的珠宝商人之间，一向没什么交情啊。
陈家大儿子挠了挠头，有点不解。“郎三爷，不，郎老板，您找我们家有什么事情吗？”
“请问陈婶子在家吗？阿娇怀孕了，我想请她替我照顾阿娇的起居。”
郎三爷笑容很亲切，手上提着一大把铜钱。只不过在他深棕色的眼底里，存在着深深的担忧。
“哦，快，娘，郎三爷找你有事呢。”
陈家大儿子朝院子里大喊了一声，正在洗衣服的陈婶子放下了捣衣锤，从院子里面小步跑了出来。她把手甩干，摸了摸脑袋，一脸疑惑。
这有钱人找她？她啥也不会啊。
郎三爷看了看陈婶子粗壮的胳膊，满意地点点头，这女人看着是做惯粗活的好手，应该能照顾好阿娇。
“婶子，您的为人我是最信得过的，街坊们都夸您会照顾人呢。我家妇人刚怀孕，脾气不太稳定，我想请你料理她的饮食起居，行不行？”
“咋不行？肯定行的！我铁定把你家夫人照顾得白白胖胖！”
陈婶子接过郎三爷给的铜钱，眉笑眼开，信誓旦旦地承诺把事情办好。伺候一个孕妇而已，比伺候家里一大家子轻松，还能拿钱呢，多美的事。
当天下午，陈婶子住进了阿娇房间旁边的耳房。为了给雇主郎三爷展现自己的价值，她也不嫌热，把炉子搬到阿娇的房间门口，一边熬鸡汤，一边远远看护着床上的阿娇。
炉子不大，小铜釜里面也只能放下约两斤鸡肉。陈婶子把最滑嫩的鸡大腿砍了下来，只放了些姜片，慢火熬了起来。
铜釜里面的汤水在沸腾，把鸡皮上的脂肪熬成了鸡汤上的那层黄油。慢慢地，小炉上的白烟中多了股鸡汤的肉香，顺着空气，飘到了阿娇的床前。
阿娇本来就是个善良的姑娘，即使此刻她恨着郎三爷，但也不好对着无辜的陈婶子发脾气。她闻着这这股鸡汤的味道，瞧见门口看火的妇女，心里一抽一抽，鼻子有点酸酸的。
她想家了，她娘熬出来的鸡汤就是就股味道。她娘也会像陈婶子一样，穿着褐色的衣服，把木头簪子插在头上，坐在门槛上给炉子扇风。
如果她当初没有离开家，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样了。
鸡汤的香味越来越浓，陈婶子撒下了粗盐和葱花，进行调味。又继续闷了半刻钟后，她盛了满满一大碗鸡肉，浇上一勺鸡汤，端到了阿娇的床边。
“夫人，喝点鸡汤吧，对身体好呢。”
“我不是什么夫人，我身体好点就会离开的。”阿娇红着眼，抗拒情绪十分严重。她别过头去，似乎是不想看到和郎三爷有关的一切。
陈婶子看着这一幕，急了。
郎三爷雇她来照顾阿娇，阿娇不肯吃饭，那可怎么行。她得了郎三爷的银钱，自然是要替他说好话的。她想了想，叹了口气，决定试试走知心大妈的路线。
“你这孩子，怎么不用自己的心去看看呢。”陈婶子把鸡汤放到一旁，语重心长地说，“眼睛看到的东西是会骗人的，但内心感受的一切是不会骗人的。你扪心自问，相处了那么久，郎三爷待你好不？”
好？算好吧……
阿娇没有回答，但她把视线转到了陈婶子的脸上，显然是把对方的话听了进去。
深感有望，决定再加把火的陈婶子，表情更加慈爱，好像看着自家的闺女一样。
“婶子我瞧着啊，郎三爷对你的担心是真的，一看到你过得不好，他就心疼得跟什么似的，都快要哭了。他有必要在我这个外人面前做戏吗？看完我给他打赏不成？”
“他真的是在担心吗？”阿娇忍不住开口，想要在旁人的口中得到自己期盼的答案。
陈婶子为了增强说服力，运用了夸张手法，紧紧地皱着眉头，抿着嘴唇，把五官都挤成一坨。
“那还能假？他今天上我家拍门去请我，就这鬼表情。你看看，丑不？本来人就不年轻，看着更丑！”
“咳咳咳。”
阿娇被陈婶子怎么一逗，呛得咳嗽了起来。这么一咳，她好像把憋在肚子里的闷气咳了出来，对郎三爷的恨意也减少了大半。
陈婶子见时机正好，端起陶碗，要喂阿娇喝汤吃肉。阿娇这回愿意接受她了，捧着热乎乎的汤水，身上的郁气渐渐被唇齿间的鲜味所化解。
“慢慢喝，别急，还有好菜呢。”陈婶子擦了擦手，把阿娇快垂到汤里的头发拨开。她女儿喝汤的时候也是这样，头发老掉到汤里。
阿娇朝陈婶子感激地点点头，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微笑。她看着对方跑去厨房继续做饭的背影，多了些期待呢。
陈婶子说还有好菜呢，那会是什么呢？
像豆记卖的卤鸡翅？还是像肯基基的招牌炸鸡？
陈婶子没有让阿娇等太久，一刻钟后，她快步走进来，手上捧着一个大陶碗。只见陶碗的上方放着两个浅黄色的馒头，阿娇拿起捏了捏，触感十分松软，婶子发面的功夫的确不俗。
拿开两个馒头后，阿娇看到碗底铺了满满的肉。刚出锅的鸡肉还带着热气，闻起来不同于炖汤的清淡柔和。添加了花椒、茱萸、蒜蓉进行调味后的鸡胸，被快速爆炒，变得富有攻击性，引得阿娇咽了咽口水，唾液快速分泌。
陈婶子对阿娇的反应很满意，脸上十分得意，眉尾都翘起来了。
“尝尝吧，婶子研发的秘方，做的鸡胸肉可嫩了，一点都不柴。”

第55章 猪出栏了
月上梢头后，郎三爷独自一个人坐在书房，看着那座猛虎绿松石摆件，沉默不言。
他伸出右手，摸到了雄虎血红的双眼，摸到了雄虎锋利的牙齿，摸到了雄虎背上结实的肌肉，再摸到雄虎半垂着的尾巴。
他谋划了那么久的心血啊，只待那么一击，真的要放弃吗？
他不甘心！
可不甘心又能怎样，阿娇和腹中的胎儿正等着秦人皇帝的药救命啊！难道要他眼睁睁地看着阿娇流产，再把阿娇也毁了吗？
“我做不到啊……”
他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阿娇和孩子。
他输不起。
郎三爷的呼吸越来越重，在这秋天的凉意中，竟冒出汗来。眼前开始模糊，他颤抖地按着雄虎的左眼，把雄虎的尾巴往下用力一压，如往常一样，三道带着寒光的刀片，深深地插在了木门上。
他把刀片拔了下来，握在了手中，任凭刀锋在把手掌划破。一滴眼泪落在手心，混合着血液，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异常的艳丽。
“我一定，一定还有机会的……”
郎三爷看着窗外的月亮，想起自己读过的一个故事，喃喃地说着。
听说有个越国皇帝战败被俘，给敌国皇帝当奴隶。几十年后，被放回去故国的他，率领自己国家的军队，终究把敌国征服了。
第二天
清晨，一阵阵秋风吹着，夹杂着冰凉的雨滴。郎三爷深深地看了眼阿娇的房门，把手放在门边，听到阿娇在睡梦中的呓语。
他没有推开门，站了半晌后，转身离去。
他没有穿蓑衣，任凭雨水落在他的脸上。身骑着一匹枣红马，他发泄一样用鞭子不停地抽打马臀，让马儿一路飞奔到秦宫门口。
水珠顺着他的眼尾，流到了嘴里，有点咸，有点苦。秋雨打在他的背上，让他感到刺骨的凉。
下了马后，他的手颤抖着，高举着父亲军臣单于留给他的虎符，直直地跪在宫门前的石阶上。
“吾乃匈奴太子於单，求见陛下，望陛下恩准。”
咸阳宫
全副武装的侍卫们把手按在宝剑上，站在大殿的两侧，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匈奴人。只有他敢有一丝不轨的举动，他们立刻会上前把他砍成肉酱！
皇帝嬴礼捧着微微烫手的茶盏，吹了吹里面的茶汤，低垂的双眸似乎想把杯中的茶叶看出个花来。
“求陛下开恩，赐下保胎的奇药！臣愿为陛下效劳，万死不辞！”
郎三爷，不，应该称呼他为匈奴太子於单。他一下又一下，重重地把额头磕在了殿内的青石板上。青石板上开始沁出了血色，整个大殿里没有人说话，只听见有额头被重击的咚咚声。
两刻钟后，青石板上的血色变得流动，皇帝嬴礼终于抬起来眼睛，正眼瞧着面前的匈奴人。
看，不可一世的匈奴人低下了头颅，向他求饶呢，真是美妙啊。
“朕可赐下保胎散，并封你为涉安侯，唯一一个条件，你今生不可再踏出咸阳。”
“陛下隆恩！”
匈奴太子於单一脸感激，磕头的力度更加重了。鲜血从额头流到了他的脖子上，再染红了他的心脏前衣服。
只要他的孩子能平安长大，然后他就可以……
待於单离开后，皇帝嬴礼坐在内殿，单独召见负责配置保胎散的老太医，他有几句话想要嘱咐。
他富有四海，配这样一副药，去换草原上的稳定和民心，还是能支持得起的。但匈奴人狼子野心，想要这般顺遂地生下孩子，未必是想得太美了吧。
野狼的幼崽不可能变成绵羊，若是健康的小狼长大了，变成凶猛的头狼，那他反扑起来，将会给大秦带来巨大的祸事。
“朕听说你医术非凡，你若是将保胎散的剂量，减至五分之四，不，三分之二，让胎儿在七个月的时候刚好被生下，是否可行？”
“可行，可行的。”
老太医跪在地上，看着陛下严肃的表情，回想起几天前他救治过的那个年轻姑娘，心中有些不忍。也许她要空欢喜一场，最终却什么都得不到。
七个月的早产儿，能否养活长大，他自认在秦宫里医术数一数二，也不敢拍着胸脯做担保。
十天后的傍晚，於单捧着好几个精美的红漆盒子，心情颇好地推开阿娇的房门。
经过陈婶子多日的开导，阿娇对眼前的男人已经不再恨了。她抬了抬眼眸，平静地问:“请问涉安侯有何贵干？”
她并不是一个笨女人，相处了那么久，现在知道男人的真实身份后，她隐隐猜到男人是在谋划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大事。
这件大事会带来灾难，可能会害死很多人。
“我向陛下求来了珍贵的保胎散，你每日按时服用，我们的孩子会平安的。”
於单打开了上方最小的盒子，里面一个白瓷小瓶正躺在正中。他把瓶口的木塞拔开，一股淡淡的药香散发了出来。
阿娇一把抢过小瓷瓶，平淡无波的眼神中瞬间恢复了光彩。她的嗓子哽咽着，显然十分激动:“真的吗？我们的孩子有救了，他有救了！”
是的，他有救了，用我的臣服去换取了他的性命。
於单看着重新恢复光芒的阿娇，在心里叹了口气，把剩下的几个盒子递给她，笑着说:“你再瞧瞧，这里面都装了些什么，听说是皇后娘娘赐给你的好东西。”
“啊！”
阿娇打开盒子后，捂着嘴巴，十分惊喜。皇后娘娘送给她绣着红边的玄色婚服，还有镶嵌着宝珠的发簪、步摇等首饰。
陛下和娘娘都承认她的婚事吗？以后她陈阿娇就是涉安侯夫人了？
阿娇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把脸蹭在了绣工精致的嫁衣上，舍不得放开。片刻后，她头也不梳，直接把玉簪子插到了发髻上，又戴上华丽的金步摇。
她微微抬头，满头珠翠衬得她如豪门夫人一样高贵。
“我美吗？”
“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了。”
於单环抱着阿娇的身子，浅浅地笑着，他也很期待阿娇做他的新娘子呢。
穿上嫁衣的阿娇，一定很美吧。
同一时刻的明华宫中，皇帝嬴礼看着天真单纯的嬴静，摸了摸乖女的头顶，无声地说了句:
“我也想做个善良的好人呐。”
他不想害人，七个月的胎儿，能不能活，那就让老天爷决定吧。
若是老天爷留他一条生路，也还是能活下来的。不过估计长大后的孩子，拉不开大弓，也骑不了烈马。
……
那个孩子是幸运的，在阿娇怀孕七个月时，他就呱呱落地。虽然他体重比正常婴儿轻了几斤，小眼睛紧紧地闭着，但小胳膊小腿都长全了，没看出有哪里异常。
於单和阿娇见孩子顺利产下，都很高兴。他们没有怀疑到皇帝嬴礼的身上，只以为是自己初期怀得不好，才让孩子早产。
阿娇抱着睡得甜甜的孩子，轻声哄着，眼中柔得都能滴出水来。唱过一曲哄孩子的小调后，阿娇转过头，甜蜜地看着於单，问:“大叔，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
“叫雨生吧。”
雨生，遇生，他希望孩子能抓住难得的生机，健康地活着。
阿娇听到这个名字，看着像小猴子一样的儿子，十分赞同:“大叔在那个雨天救了我，没有那场雨，就没有后来的他。小雨生，小雨生，你听到了吗？你要快快长大哦。”
襁褓中的小雨生，似乎是听到父母的话，鼻子里打出一个可爱的小泡泡。
初为人母的阿娇看到儿子这可爱的一面，乐得噗嗤一笑。养个小孩子真好玩，真逗。若是她手头有种花国的拍照手机，肯定会拍下来，转发到朋友圈，配上文字:
看好你们家的白菜，猪出栏啦！

第56章 番外:嫁人要嫁忠犬男
自打从娘胎出生以来，小雨生的胃口比怀胎十月生产下的婴儿还大。他每次喝奶，必定要吃得小肚子圆鼓鼓的，才肯罢休。
刚开始的时候，阿娇为此愁得觉都睡不好，因为她一个人的母乳完全不够小雨生吃。她为了儿子，天天吃味道寡淡的清炖猪肘子，吃得都快吐了，但供给的乳汁还是喂不饱他。
阿娇抱着因吃不饱而哭得小脸涨红的小雨生，心里一抽一抽，急得头顶都快冒烟了。
“大叔，这怎么办啊？小雨生怎么还是吃不饱？”
“别急，别急，肯定能解决的。”
於单见自己的儿子能吃，本来内心是真的很高兴。孩子能吃，长得就会又快又壮，这多好啊！
可是，这孩子认生，不爱喝奶娘的奶，一喝就哭，不知道赶跑了多少奶娘。他日日夜夜只缠着要阿娇要喂，吃得阿娇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活像被妖怪吸了精气一样。
雨生再这样吃下去，他没垮，估计阿娇要垮了。
为了儿子和阿娇，这一天，於单在整个咸阳逛遍了所有集市。直到太阳快下山，他才在郊区的农户那里终于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牵着两头刚生产过的母羊回到家里，他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阿娇，你别喂了，试着让雨生喝羊奶吧。草原上牧民家的孩子，都是喝这个长大的呢。”
阿娇瞧着小雨生，再照着铜镜看到自己憔悴的脸，咬了咬牙，点头答应:“那好，你就让小雨生试试喝羊奶吧。万一他吃得不好，我再继续喂便是了。”
“咕嘟，咕嘟，咕嘟。”
小雨生含着勺子里面的羊奶，大口喝着，并没有抗拒。阿娇有时舀得慢了，他还不乐意，撅着小嘴表达不满。
吃饱后的小雨生特别乖，也不哭闹，只用圆溜溜的小眼睛瞧人。於单把他往暖炕上一放，轻轻地拍着，还不到一刻钟，小雨生就甜甜地睡着了。
连续观察了好几天，见小雨生吃过羊奶后都没有不良反应，精神头足足的，於单终于放心地长吁一口气。
趁着阿娇不在，他看着襁褓中的胖儿子，不由得感叹起来:“唉，以前我在匈奴王庭养了那么多孩子，哪里有雨生这么烦人啊。”
这句话他不敢在阿娇面前说，只敢对着牙齿都没长全的雨生说说。要是让阿娇听见了他曾经有很多儿子，家里准是又醋海翻腾了。
总体而言，小雨生是个幸运的孩子。
因为他特别能吃，所以很快他就长得和寻常孩子一般高，对比咸阳同龄儿童，他的体重还超出了不少。
在他三岁的时候，他没有如皇帝嬴礼所愿，长成一个体弱的孩子。相反，他的小短腿上都是肉，有力极了，往阿娇的腰上使劲一蹬，能把亲娘的皮肤弄得一片淤青。
於单见儿子身强体壮，被压下去的野心又开始燃烧起来。夜里，他独自坐在书房里，把玩着三道锋利的刀片，眼里闪过一丝疯狂。只要他的雨生长大，年轻的头狼就可以带领着狼群，重新展开一场血腥的捕猎。
“只要再等十年，我匈奴就可以……”
天不遂人愿，他没等到十年，只过了一年半，他就察觉不对劲了。
小雨生身体壮壮，小短腿跑得飞快，能追着阿娇满院子跑都不带歇。他的小手和胳膊特别有劲，能拉开老父亲於单特制给他的小弓。
如果没有意外，单于的王位不敢说，但小雨生最起码会是草原上一等一的勇士。
可是，於单崩溃地发现，儿子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记性差。
不是一般的差，是特别差，只比傻子好一点。
这个缺点随着小雨生的长大，暴露得越发明显。
别人刚跟他说过些什么，他都会听话地点点头，但只要一转眼，他就记不住了。他的小脑袋中，目前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只有三个人:亲爹、亲娘和他自己。
看到儿子懵懂不知事的笑容，於单摸了摸儿子的头顶，强忍着眼泪，转身离去。连续好几晚，他都把自己关进了书房中，痛苦地大哭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好悔啊！
若不是他当日故意刺激阿娇，阿娇怎么会濒临流产，雨生又怎么会七个月就早产？是他害了儿子！若是雨生在娘胎中多待三个月，他的脑子肯定是能发育好的，他的记性也不会差到这种地步。
让儿子光复匈奴的梦想，碎了。
为了记性奇差的小雨生，老父亲於单操碎了心。他托在匈奴的旧部，给他送来了一只刚出生的草原獒。
这种后背披着黑色长毛，额前有两个黄色小点的大型犬种，吃得多，脾气凶，并不适合养在咸阳城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个可贵的优点——记性好。
起码，是比小雨生好。
这种草原上奔跑狩猎的犬种，能记住几十里的路程，能轻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时候，於单就会把狗链子的另一头，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记不住路，狗总会带他回家的。
瞧着小雨生和新来的狗子亲密地滚在一起，笑得一脸满足。於单长叹一声，很是心疼。
“被人说是遛狗的富家子，总好过被人骂是傻子吧。”
阿娇很喜欢家里的这个新成员，因为黑背小狗在夜里好像隐身一样，她给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乡下的邻居，家里养了条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羡慕死了。小时候的她眼馋了好久，可是陈家连人都快养不起了，哪里有剩饭能养狗？
傍晚，阿娇敲着狗子吃饭的陶盆，引得狗子连带着小雨生，都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夜生，夜生过来，娘给你准备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馋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来，吃得喷香。小雨生见着小伙伴的吃相，他也馋了，伸着小手，想要在狗饭里捞肉吃。
多了只小狗后，小雨生的记忆力有了进步，他的脑袋里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变成了:亲爹、亲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饭饭啦！”阿娇见儿子的傻样，无良地大笑起来。
於单看到这一幕，老泪纵横，不忍直视。有了个傻儿子还不够？现在又多了个狗儿子。
夜生是一条聪明的小狗，阿娇给它做了个精致的小书包，穿过夜生的两只前腿，让它背在背上。阿娇在包包里放上些铜钱，教了几个月，终于教会了它上街用钱换东西的道理。
当小雨生再大点的时候，他拒绝了要跟着他的仆人们，喜欢和夜生一起单独上街。每逢见着卖吃食的小摊，闻着浓郁诱人的香味，馋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动了。
这时候，夜生会用流着口水的大嘴，拱几下摊贩的大腿，再扭头，往背上的小书包看。然后，摊贩会解开夜生的小书包，按照吃食的价格，取出相应的几枚铜钱，再将书包合上，把美味的小吃递给小雨生。
“这臭豆腐超好吃的，夜生，你也尝尝！”
小雨生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臭豆腐，闻着这股霸道的臭味，陶醉得心都有化了。他也不嫌脏，把臭豆腐递过去，想让夜生也吃。
“汪汪。”
夜生摆着尾巴，开心地嚎叫起来，惹得行人纷纷侧目。小主人最好了，总是给它东西吃，它也最喜欢小主人。它大嘴一张，一口气吃掉一整碗臭豆腐。
小雨生看到空空如也的小碗，和夜生满嘴的调料酱汁，有点想哭。
他嘴巴一撇，大声地控诉身边的狗子:“我还没吃呢，你怎么可以吃那么多！”
小雨生含着泪，用小手绢给夜生擦嘴。但他的情绪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他的记性实在是太差。擦完之后，他看了看依旧是空着的小碗和干干净净的狗子，以为自己单独把臭豆腐吃完了。
小雨生满意地点了点头，摸了摸狗头:“哦，我已经吃完啦。夜生，我们走，回家去。”
“汪汪。”
一人一狗，在夕阳的余晖下，高高兴兴地走上回家的路。
这样的情况，在咸阳城里，三天两头就可以见到一回。
咸阳的小吃摊贩都知道，涉安侯家的公子和小狗最是嘴馋，特别喜欢买零嘴。他们和夜生交易的心态，也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变成了后来的热烈欢迎。
要问摊贩们有没有贪心地多拿银钱？
这还真没有。
那涉安侯是谁？以前是匈奴人的太子啊！匈奴人杀人如麻不讲理，你平白惹他，他捅你两刀，那是眼都不眨啊。他们这些平民老百姓，惹不起，惹不起。
至于说惹得起的贵族？
梁王嬴启八岁的小儿子，有次看上了夜生这只聪明的草原獒，带着两个同龄小书童，想要夺狗。六岁的小雨生毫不畏惧，不断出拳还击，小腿还向对方踢去。两刻钟后，他和夜生一人一狗，硬是打得对方三人哇哇大哭，回家找爹去。
“你让我去找陛下论理？你还嫌脸面没丢够？”
梁王嬴启看着抱着小儿子哭诉的小妾，气得眼皮子直跳。一群大孩子抢小孩子的东西，那就算了，居然还抢不过来？
一群八岁的大秦小孩打不过一个六岁的匈奴崽子？
丢脸至极！
从那时起，小雨生在咸阳算是一战成名。比他身份低的，自然不敢惹他，比他尊贵的，更不敢惹他了。於单为此还挺乐的，虽然儿子脑子不行，但是这股勇武之气，不愧是他的好儿子！
这时，站在冰淇淋小哥的木车前，小雨生对外界的传闻浑然不觉。他吃着奶香浓郁的冰淇淋，笑得十分灿烂。
五年后，十一岁雨生长成了一个高壮的小伙子，但他的内心还像多年前一样纯真。他学会了不少常识，但除了家人以外，他谁都记不住。
他依旧喜欢牵着夜生，去逛咸阳的小吃摊，然后去吃好吃的冰淇淋、臭豆腐、酸奶、大饼卷万物……
一个玉雪可爱的女童见雨生要把第四个冰淇淋往嘴里塞，连忙出言制止:“大哥哥，你已经吃了三个冰淇淋啦，再吃就要肚子疼啦。”
“哦，是吗？那我不吃了。”
雨生疑惑地挠了挠头，对于自己连吃三个冰淇淋的事实毫无印象。不过他很感谢这个提醒他的小女孩，他露出感激的笑容，打开夜生的背包，拿出了几文钱。
“谢谢您提醒我，我记性不好。你想吃冰淇淋吗？我请你吃哦。”
偷偷出来玩的小女孩没带钱，在卖冰淇淋的小摊上站了很久，早就馋了。这个傻大个请她吃东西，那真是太好了！
“我要吃桃子味的冰淇淋，粉红色的这个！”
她嘴小来不及吃，融化的冰淇淋流到她的手腕上。夜生这只小馋狗，伸出舌头去舔女孩的手腕，尝到了些甜味，引得小女孩噗嗤一笑。
小女孩喜欢狗，一双大眼睛期待地看着雨生，开口说:“这大狗狗好好玩啊，大哥哥，我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可以，夜生最喜欢和人玩了。”才怪，陌生人要摸夜生，它都是呲牙咧嘴，凶得一逼。不过这种事，雨生从来都没记住。
得到别人的允许后，小女孩抱着夜生，足足吸狗吸了有一刻钟。她的撸狗功力不错，摸得夜生躺在地上，把黄黄的肚皮都露出来了，四肢一踢一踢，十分放松。
性感猛犬，在线撒娇。
看着时候不早了，小女孩拍了拍曲裾上面的尘土，准备回家了。临走前，她依依不舍地摸着雨生……旁边的夜生，大声地和新认识的好朋友们告别:
“我叫刘妍，大哥哥你明天也要带着夜生，来这儿找我玩哦。”
雨生用力地点点头，挥着手，真诚地回答:“会的，我会来找你玩的。”
好像有魔力一样，直到第二天同样的时候，雨生还记得这句话。他牵着夜生来到同样的小摊，看到了那个笑靥如花的小女孩。
十年后，已经二十一岁的雨生，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因为他的差记性，转眼就会把相亲的姑娘们忘了。於单和阿娇为了这儿子的终身大事，愁白了头。
他们对于儿媳妇的挑选标准，只有四个字:女的，活的。
他们盼啊盼啊，从满怀希望，到变成绝望。儿子这记性，估计硬要他娶媳妇，他会把自家媳妇当成入屋盗窃的小偷，大揍一顿。
於单看着大概要孤独终老的儿子，重操旧业，把珠宝店开了起来。儿子没媳妇，他这把老骨头就为他多赚点钱吧。起码花钱买吃的，儿子还是挺擅长的。
一天晚饭过后，雨生砸下了一个大雷，把於单和阿娇都砸蒙了。
“爹，我想要娶刘妍做媳妇！她人好，特别好！”
阿娇吓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发出了惊喜三连问:“那姑娘叫刘妍？你们认识了多久啦？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於单:“……”
你知道你儿子记性差不？他能记住人家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就谢天谢地啦。至于那个姑娘的家世背景，他找人慢慢打听便是了。
同一个月亮下，另一个爹。
刘妍拉着父亲的肩膀，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自家父亲的神情:“爹，我有喜欢的人了，我想嫁给他。”
“哦？你姑且说说，我姑且听听。”刘彻看着眼前亭亭玉立的女儿，他面上云淡风轻，实则内心气得咬牙切齿。谁家的小兔崽子，居然敢勾引他的乖女！
刘妍见父亲没有太大的怒色，勇敢地开口:“他，是咸阳贵族家的世子，人挺好的。”
哦，家世还行，勉强配得上他的乖女。
刘彻坐直了身子，眼神专注地盯着女儿，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刘妍深受鼓舞，深吸了一口气，直截了当地说:“他叫雨生，是涉安侯的独子，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知道爹您跟他家有仇，但我还是喜欢他，我想要嫁给他。他说他家的生意他不管，我进门就能当家做主！”
这一连串的暴击，把刘彻气得，整个人差点要多出来一个心脏病。“不行，我不准，不准你不许嫁给他！”
那涉安侯是谁他还不了解？
那是匈奴太子，他在匈奴王庭的一家子都是死在他刘彻手上的！两家之间的血海深仇，讲三天都讲不完。
“对，这肯定是匈奴人的阴谋。害不了我，他就想害你！”刘彻一掌把案几拍碎，下令命人把刘妍关在房间里，严加看管。
“不，爹，不是这样的，雨生他肯定不会害人……”
刘妍一路喊着，希望自家父亲能回心转意，同意她的婚事。她知道雨生记性不好，谁都记不住，但却记住了她。这个会笑着请她吃冰淇淋的青年，会揍跑调戏她的小混混，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听她哭诉。
别人说的话，雨生转眼就忘，她说的每一句话，雨生都记住了。
这难道不是天赐的缘分吗？
为了这段婚事，汉武侯府的刘妍用生命来做了最大的努力。她每天都不吃饭，只靠喝水来维持生命。在四天之内，她硬生生瘦了十五斤，熬得面黄肌瘦，让刘彻和卫子夫都心疼坏了。
家长总拗不过孩子，刘妍的抗争得到了回报。刘彻站在刘妍的床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边的泪花，说了一句:
“你想嫁就嫁吧，若是涉安侯府敢待你不好，你就回来吧，你永远是我最疼爱的孩子。”
三个月后，二十二岁高龄的雨生，终于脱单了。他穿着玄色的婚服，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头顶大红花的夜生跟在他的马侧，屁颠屁颠地跑得欢快。
夜生已经变成了一条老狗，它早就儿孙满堂，生下了好几窝小狗。不过看到最爱的小主人终于要结婚了，它很高兴，老得秃毛的尾巴，飞快地不停摆动。
手持团扇、盛装打扮的刘妍，远远看到马背上英俊帅气的雨生，笑得眼睛都眯起了。她回头看了看汉武侯府的一切，心里有些不舍。
“我今天就要出嫁了，我一定要幸福啊。”
虽然刘妍是死敌的闺女，但在这场婚事中，於单并没有阻挠。光看脸，这刘家闺女确实能打，在咸阳城里能排得进前五。自家儿子这种情况，只要能娶上媳妇，长得跟母猪一样的，他也会同意。
儿子成亲以后，作为公爹的於单把珠宝店的账本丢给刘妍，就撒手不管了。刘妍看着大胃王老公，摩拳擦掌，她一定要挣大钱，一定要让老公吃好喝好！
结婚后的刘妍，以管理珠宝店为乐。每逢她出去巡查店铺，雨生必定会像一只忠心的大狗一样，跟在她的身后，给她打伞遮阳，拎包扇风。
“好羡慕妍妍姐啊，她老公特别听话。”
“是啊，妍妍姐指东他不敢往西，妍妍姐要打狗，他不敢撵鸡。”
“人比人，气死人。我家那混蛋，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哪像妍妍姐的老公，整天要保护她。”
因为御夫有术，刘妍在贵妇姐妹团里面出名了。由于雨生跟在老婆身后的体贴表现(其实他不跟着媳妇，他就会走丢)，咸阳的女人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忠犬”。
“忠犬吗？挺好的。”
别人用这个称号来调侃雨生怕老婆，雨生一点都不介意，还跟着乐呵呵地笑。亲爹老是说他没用，连夜生都比不上。这回得了这个“忠犬”的外号，他总能和夜生比一比了吧。

第57章 番外:我的皇后
结婚后的第二年，刘妍就为雨生诞下了一个近八斤的儿子，这让於单非常高兴。他抱着像红皮猴子一样的孙子，手上沉甸甸的，激动得脸上的褶子都挤出来了。
在产房外等了半天的雨生，看到刚出生的儿子，吸了吸鼻子，有点嫌弃地说:“爹，他好丑啊，像个小怪物一样，真难看。”
“你才小怪物呢，你刚出生的时候比他还丑！”於单恨铁不成钢地给傻儿子赏了个脑瓜崩，看了看孙子，笑得十分得意，“这孩子多壮，俊着呢。”
“嘎……嘎……”
於单抬头往天空上看，只见一群大雁排成人字形，正往北边飞去。他瞧见这一幕，内心的喜悦被冲淡了几分，多了几分惆怅。这鸟儿多自在啊，能飞往北方的草原。可他呢？这一辈子都只能困在咸阳了。
不过，他还有孙子。
“你就叫大郎吧，方便你爹记住。”於单看着孙子，给初生的他取了个小名。
大郎，大狼。
他这辈子是回不到匈奴的土地上了，但他希望健壮又聪明的大郎能代替自己，做草原上的狼王。但愿有一天，年轻的头狼会带领着部下，成为北方的霸主。
如他所愿，大郎是个健康聪慧的孩子。六岁的大郎继承了匈奴男儿强健的体魄，骑射弓马的功夫比当年的雨生还强上一些。
放学后，大郎唱着音乐老师教的《马铃薯之歌》，一蹦一跳地跑回了家。
“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马铃薯，烤起来不会苦，吃了能填饱肚肚……哦，可爱的马铃薯！哦，可爱的马铃薯！我们齐心合力开动脑筋，打败了大风浪，我们吃马铃薯快乐多欢喜！”
这首歌是大秦长公主嬴静根据前世的“蓝精灵”歌曲改编的，为了鼓励年青一代，去探索神秘富饶的美洲大陆。那片土地上好东西真不少，她思念已久的马铃薯、西红柿、辣椒、土豆、南瓜等等，还在那儿静静地待着呢。
今天上地理课时，大郎听老师讲美洲大陆上的种种奇观，心神向往非常，他那对隐形的翅膀，已经飞了太平洋，将要降落到对面的大陆上。
晚上，於单在院子里乘凉，监督着大郎在一旁打拳练功。半个时辰后，他拿着帕子亲自给孙儿擦汗，试探性地问:“大郎啊，你长大之后想干什么呀？想不想去北方的草原上看看？”
小脸红扑扑的大郎眨了眨眼，认真地想了半晌，一脸憧憬地说:“大父(爷爷)，我想去美洲，去看看那些神奇的蔬果作物。听说那儿的马铃薯特别好吃，能烤能炸，能煮能炖。放些肥肥的五花肉进去啊，撒上大料，小火慢炖，十分绵软入味。还有那西红柿，做成果酱，特别开胃呢……”
於单:“……”
他选择放弃治疗，指望着小孙子光复匈奴，还不如指望自己在下辈子重新投胎回草原吧。
五年后
七十三岁的於单，终于病倒了，再也站不起来。
他本就比阿娇年长了近二十岁，尽管他一直锻炼运动，以保养自身，但日渐年迈的他终是敌不过病魔的侵蚀，被一场普通的风寒击倒了。细菌蔓延到他的肺部，引发重度肺炎，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他没有关注床前围着的一群子孙，而是伸出骨瘦如柴的手指，指了指阿娇。
不再年轻的阿娇哭得眼睛都肿了，以往乌黑浓密的头发白了大半，但她的五官依旧姣好，可见年轻时候的动人之姿。身后的雨生把她扶着，生怕亲娘因悲伤过度而倒下。
阿娇看着床上的丈夫，眼泪把衣襟都湿透了，她万分悲痛地哭喊着:“大叔，你别走啊，你走了，我也不要活啊。”
於单吃力地把手举高了些，阿娇会意，把脸蹭到了丈夫的手中。於单抹干阿娇眼角的泪珠，断断续续地说:“别哭，我喜欢你笑着，要活着。”
阿娇强忍着泪，痛苦地点点头，笑得比哭还难看。
於单知道自己要走了，他紧紧地拉着阿娇的手，浑浊的双眼死死地盯住阿娇的脸，想要把妻子的模样刻在心中。听说在黄泉路上要喝一碗汤，喝过之后，就会把前尘尽数忘却。
可他不想忘记，他想记住阿娇，他想要让阿娇做他的阏氏(皇后)。
半刻钟后，於单感觉身体好像松快了很多，视线中阿娇的眉眼变得十分清晰。他看着阿娇，笑了，用子孙们都听不懂的匈奴语轻轻地说:
“阿娇，如果有下辈子，我要让你当皇后啊。”
於单安静地阖上眼，在那一刹那，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漆黑的世界。他走啊走啊，走了半天，终于看到前方有一处光亮。
他走到这处光亮附近，察觉有一股很强的力量把他往里面扯。他停下来，谨慎地站着观察。不料一阵飓风把他卷进去光亮的中心，他整个人都感到一阵剧烈的刺痛。
“太子，太子你醒啦？身上还好点没有？”有一个说匈奴语的女人，察觉到於单的眼皮在动，惊喜地大喊。
啊？说匈奴语的？他这是回到草原上了！
於单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女奴们端来清水给他洗漱，於单透过水面的波光，看清楚了自己的样子。这是一张他自己的脸，年轻的面孔中还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这个年轻人没有感受过战争的失败，眉宇间意气风发，地位尊贵。
“啊！”
於单捂着脑袋，那种在白光中经历过的刺痛又向他袭来，硬是让他疼晕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这一辈子，匈奴还是匈奴，但让他臣服的大秦却换成了大汉。父汗军臣单于还在，匈奴的一切都好着呢。前几日匈奴贵族们讨论给太子娶亲，让青年娶汉朝的和亲公主。青年不乐意，就赌气独自外出。
这个二十几岁的青年，没想到他在草原上会遇到了一群野狼。他勇敢地战胜了群狼，但自己也身受重伤，晕过去了。
再然后，他就来了。
於单把玩着手上的熊牙手链，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他望着往南边飞去大雁，喃喃地说:“阿娇，阿娇你在南边吗？我不想娶汉朝的公主，我想娶你啊。”
对于娶和亲公主这件事，於单保持了沉默。但他以相看公主的名义，跟着匈奴使臣往长安去了。长安是大汉的国都，不知道他能不能打听到阿娇的消息。
来到长安后，於单很失望。
这儿不像大秦的咸阳那样繁华，没有美味的豆记酒楼，没有小贩们热情的叫卖声。长安的孩子们不喝牛奶，也不练秦人皇帝推行的神功，他们很瘦，不像咸阳儿童那样强壮。於单还尝了据说是长安最有名的酱肉，感觉还不如前世邻居陈婶子做的饭菜好吃。
大汉皇帝的宫宴，吃得於单味如嚼蜡，这和秦人皇帝的寿宴根本没法比。他爱吃的酸菜鱼、脆皮烤鸭、蘑菇炖鸡通通没有，更别提精美的奶油小蛋糕和牛乳流心蛋挞。
哦，为了照顾匈奴使臣团队，烤羊肉倒是有的。
“啧啧啧，这没撒胡椒啊，还要涂上一层薄薄的蜂蜜才好呢。关键是，这烤羊肉有一个致命的缺陷，烤肉的火候过猛，鲜美的肉汁都全烤干了……”
於单百无聊赖地用小刀割着烤羊，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宴席上的主菜，俨然是一名孤独的美食家。吃过饭后，他趁侍卫们看守不严，换上汉人侍从的衣服，在汉宫中肆意溜达。
“公主殿下，您看我家彻儿怎么样，他整天都说喜欢阿娇表妹，肯定会对阿娇哄着疼着的。”一道女声殷勤地说着。
“刘彻这小子？他也喜欢阿娇？我本想着把阿娇许配给荣儿呢，只恨那栗姬眼高于顶，居然还看不上我的阿娇！”另一道女声的主人好像回忆起什么恼怒的事情，说话的声音中夹杂着火气。
刘彻和阿娇？阿娇！
於单偷听到这儿，激动地捂着嘴巴，差点要喊起来了。他在长安多番打听，都找不到阿娇的行踪，没想到在汉宫中，居然得到了她的线索。
他有很大的把握肯定，这两个女人口中说的阿娇，就是陪他走过后半辈子的爱人。因为上辈子他与阿娇成亲后不久，阿娇在街头上认出了表哥刘小猪，那个改名叫刘彻的刘小猪。
於单探出头去，记住了阿娇生母的打扮。几日后，顺着这条线索，他终于查明了，如今的阿娇是汉人皇帝的外甥女，是馆陶公主的女儿。
深夜，於单在灯下回忆着阿娇的笑脸，想着公主府的卫队，自言自语地说:“阿娇，你出来吧，我想把你偷回去匈奴，这样我天天都能见到你了。”
三天后，在热闹非凡的庙会中，小阿娇被仆人抱着，看着精彩的杂技表演，小脸兴奋得红扑扑的。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她求了娘亲好久，娘亲才允许她出来逛一逛。
到了吃饭的酒楼包间内，小阿娇的小嘴巴还叽叽喳喳地说着今天的表演。她扯着仆妇的衣袖，眼神亮晶晶地说:“嬷嬷，你说今天的表演好看不？尤其是那吞长剑的，多神奇啊！他一点都不怕受伤吗？”
“好看，是好看。”仆妇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回答着。奇怪了，怎么今日她如此困倦，明明也没干什么苦力啊。
包间里的人们，接二连三地犯起困来，谈兴十足的小阿娇也不例外。当有三两个仆人察觉不对劲，想要喊人时，他们的眼皮子在药效的作用下，已经沉沉地闭上了。
“哒哒，哒哒，哒哒……”
坐在马车内的太子於单，抱着小一号的阿娇，生怕疾驰的马车把阿娇颠得不舒服。他已经把阿娇偷到手了，只要再过十天，他们就会进入匈奴境内，无论谁都不可以把阿娇从他的身边夺走。
千年之后
“欢迎来到SSTV-10的百家讲坛，今天由我陈鸣给大家讲讲一代皇后陈阿娇的传奇人生。要说这位皇后，大家一听名字，可能想不起来她是谁，但如果说‘金屋藏娇’这个成语，大家肯定都知道了。
这位匈奴皇后为匈奴和汉朝两国，带来了长达数十年的安宁。陈阿娇深受於单单于的宠爱，为了讨她的欢心，丈夫於单用了整个匈奴国库的大半黄金，给阿娇造了一个真&#183;金碧辉煌的黄金小房子。
哇，我听到台下是观众朋友们一片哗然，都不信是吧？
那我再说说司马迁写的《史记》上关于她的记载吧，书上有这样一句，“闻於单单于甚爱其妻，终其一生，仅此一人”。在那个三妻四妾的朝代，一生一世一双人，台下的女性观众们听完，估计都酸成柠檬精了。
在她去世之后，她的表外甥女卫长阏氏，也就是汉武帝的长女卫长公主，把这份和平继续延续了下去……”
台上的专家侃侃而谈，眉飞色舞，仿佛看到千年以前，这对帝后相拥在一起的画面。这种爱江山爱美人的故事，在种花国历史上，是相当罕见的。
台下有一名观众是周大宝珠宝店的设计师，他本是无聊才来听这期百家讲坛，没想到从“金屋藏娇”的故事中获得新的设计灵感。他潜心设计出一款精美的项链，其中小而精致的黄金吊坠，就是一间金屋的造型。
这款小金屋项链，在七夕情人节那天一经推出，就一炮而红。每个戴着这条项链的女生，都希望找到那个深爱自己的男人，把自己捧着心上，珍藏一生。

第58章 牛气冲天
初冬的天气有点冷，呼啸的北风刮到嬴静的脸蛋上，冷冷的，有点干燥，让她想吃点热乎乎的吃食暖暖身子。
之前她连涮了好几天咸香热辣的火锅，天天都是这样油腻腻的，吃得她都提不起劲来。
今天该吃什么好呢？吃肉吗？
嬴静坐在柔软的垫子上，托着腮帮子自言自语:“我想吃清炖羊腩、汽锅鸡、红焖驴肉、烧猪蹄……爱妃那么多，燕瘦环肥，各有特色，我每个都想要宠幸啊！”
没等她思考太久，贴身侍女松儿就走进了内殿，眉眼弯弯，显然是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宫女松儿恭敬地向嬴静躬身行礼后，挤眉弄眼，非常激动地说:“公主殿下，最近皇苑那儿有头黄牛摔断了腿，不能干活了。今日尚食令杀牛，特意派人来跟您请示，问明华宫要留下哪块好肉呢！”
哇，居然有罕见的牛肉！
嬴静听了这个消息，坐直了身体，猫儿一样慵懒的眼睛瞬间睁大，十分兴奋。
自周朝以来，牛因为是耕地开荒的好帮手，是相当珍贵的劳动力。只有天子才能在祭祀的时候杀牛，祭祀完了能吃到一口牛肉。其余的时候，杀牛是重罪，即使嬴礼贵为皇帝，也不能随意杀牛吃肉。
当然，如果皇公贵族们想要吃牛，家里养殖的牛数量很多，那么有一两只牛“病死”、“摔死”，也是很正常的。他们本着不浪费肉的原则，偷偷在家吃一回，皇帝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说些什么。
“把牛的内脏都留给我吧，再要一些牛腱子就行。”嬴静眨了眨眼，对今天的菜单已经有了计划。
“诺。”
半个时辰后，尚食令派出四个健壮的宫人，抬着上百斤的牛杂和十斤牛腱子肉，来到了明华宫的大门外。刚杀出来的牛杂还带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臭味，这种混合性气味极富有穿透力，把在内殿里绣花的小季氏都逼出来了。
如今身为地位高贵的季夫人，小季氏是个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致girl。内脏这种臭臭的食材，从不在她的食谱中。
她看着还滴着血水的牛杂，嫌弃地捂着鼻子，有点埋怨地看了嬴静一眼:“姝姝啊，这多臭啊，又脏，不好吃的。”
“娘，我想试试嘛，说不定做出来会好吃啊。”嬴静挽着亲娘的手臂，想要撒娇。她以种花小当家的身份担保，她做的牛杂肯定会好吃哒！
小季氏无奈，只好吩咐明华宫的宫人们全力配合嬴静。嗯，万一女儿做出来的新菜不好吃，让宫人们吃掉罢了。
“那你就试试吧，如果做出来不好吃，你可不许哭鼻子。”
“一定好吃！”
要来那么多牛内脏，嬴静想做的是萝卜牛杂，一道在岭南地区名气不小的粤菜小吃。前世嬴静在羊城吃过大名鼎鼎的阿婆牛杂，绵软入味的萝卜和弹牙鲜香的牛肚牛肠，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与北方的香辣牛杂口味不同，这款小吃香中带甜，入口并无辣味，适合不爱吃辣的朋友。自觉吃多了麻辣火锅，有点上火嗓子发干的嬴静，今天不打算再吃辣了。
明华宫小厨房的管事看到这一筐筐牛杂，心里直发愁。那么多，他们怎么吃得下啊。内脏的味儿那么重，很难做好。
不过他没有把内心的情绪带到脸上，他依旧挂着笑容，耐心地向嬴静询问:“公主殿下，这个牛杂要怎么做好呢？奴婢还从来没有做过呢。”
嬴静让人把所有牛杂都倒出来，指了指其中的牛肚、牛肠、牛心、牛肝、牛百叶，开口说:“我要做这几样，其余的不要了。清洗的过程不可以马虎，要用盐、醋、面粉分别揉洗一边，再用开水把内脏里面的血水逼出来，你们可以做到吗？”
“能！”
这一步不难，宫人们拍着胸脯答应下来，回答的声音也很洪亮。他们以前都是只用井水和盐来清洗，洗了好几遍，也难免还有些味道。这回按照嬴静的要求，他们用醋揉一遍后，再用面粉细细地搓一边，牛杂本身的臭味就大大减少了。
见到被洗得很干净的牛杂，领头的管事对烹调牛杂的信心大增。他本着开发新菜谱的实践精神，亲自在开水中放入姜片，正要去除牛杂中残留的血水。
“你们把牛杂剪成小块，这样应该会更加方便焯水，也好入口。”他转过头去，给身后的小宫女们交代工作。
做了那么多年饭，又被嬴静指导了好几年，厨房管事对做菜有了更深的理解。想了想，他试探着往滚烫的锅中放入些干橘皮，公主并没有阻止他。
嬴静瞧着管事的动作，十分赞赏。秦人的学习能力也是很强的，现在已经都无师自通，摸到了烹饪的门路。
她朝管事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不吝夸赞:“你做得很好，本来是要在开水里加一味陈皮的，我刚才忘了说，幸亏你记得，把陈皮放进去。”
听到公主夸他，管事手足无措，兴奋得连汤勺都差点丢了。公主懂得无数的菜谱，他能学上十分之一，那就是他的造化了。
待宫人们把牛杂处理干净后，嬴静又让一个嬷嬷取来一个小布包，放入八角、三柰、草果、桂皮、甘草、大蒜这几种香料，叫她缝上口子。
“奴婢的针线活不差，请公主务必放心。”当惯了小透明的黄嬷嬷，被嬴静cue了一下，心情非常激动，拼命点头称是。
人到中年的她没想到公主会派她干这种关键的差事，她密密地缝着，针脚极为紧密，生怕一出差错，坏了公主的好菜。
热油起锅，炸入豆酱和姜片，胳膊粗壮的宫人挽起袖子，大力翻炒铜釜中的牛杂。在热油的刺激下，被剪成小块牛肠和牛肝迅速变色，收缩，流出美味的肉汤。
嬴静见火候差不多了，一声令下:“加水，放白萝卜！”
灶前的青年宫人立刻舀了好几瓢清水，深深没过釜中的牛杂。小宫女们把洗净切块的白萝卜倒进去，然后嬴静伸出白皙的双手，做完关键一步:
把香料包丢进去锅里！
两个时辰后，皇帝嬴礼应乖女的邀请，来到明华宫用午饭。他离着明华宫还有一段距离，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嗯，他以一位美食家的嗅觉来评价，这道美食里面的香料一定不少！
他心情颇好，好奇地望明华宫的方向张望:“这是什么味道？有点像卤肉，也有点像羊肉，但又好像都不是？”
随侍黄柯见陛下面上很和煦，便笑着附和:“奴婢也不知是什么肉，不过奴婢想，这道美味中肯定都是公主殿下对您的孝心。”
“那是，吾儿最是贴心孝顺。”皇帝嬴礼笑得更加开怀，以他厚达几米的宠女滤镜来看，自己的女儿当然是千好万好。
在今日的午饭中，为了欢迎父皇的到来，嬴静不仅摆上了满满一大碗萝卜牛杂，还多做了一道藤椒牛腱。藤椒是青花椒的一种，香气比花椒更浓，而且味道相对柔和一些。
与藤椒混合后的牛腱，只有三个字:香、鲜、麻！牛肉的回味中带着藤椒特有的清香，与红花椒又是不一样的风味。麻麻的痛感刺激着嬴礼的舌尖，让他忍不住大喝一声:
“痛快！”
虽然入口即化的萝卜牛杂很好吃啦，但皇帝嬴礼觉得这种软趴趴的菜式，是女人和孩子们吃的。他是个习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关中汉子，自然更加喜欢吃嚼劲十足的藤椒牛腱。
“陛下，要下点面条吗？粗的还是细的？”小季氏看到皇帝嬴礼吃得很起劲，体贴地柔声询问。
“要，要粗个那周。”皇帝嬴礼嚼着一块牛肉，含糊不清地说着。
不到一刻钟，小厨房的宫女捧着一海碗面条，放到了皇帝嬴礼面前的案几上。皇帝嬴礼拒绝了厨房的骨头面汤，而是舀了一勺萝卜炖牛杂的浓汤，均匀地浇到了面条上。
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盖浇面的吃法，把藤椒牛腱满满地铺了一碗。然后用筷子搅一搅，拌一拌，大口地把面条吸进腹中。
“啊！”
嬴礼以一碗牛气冲天的盖浇面，风卷残云般结束了今日在餐桌上的战斗。饭罢，他摸摸有点凸出来的肚子，满意地剔着牙缝里面的牛肉丝，傻乎乎地笑了。
待皇帝嬴礼离去后，汤鲜味浓的萝卜牛杂还剩下不少，嬴静留下了一大碗，打算晚上和皇兄赢荣一起吃夜宵的时候用来拌面。其余的一大锅肉菜，被她分给了明华宫的宫人们，大家都忙了一早上，也该犒劳犒劳。
黄嬷嬷因为今天负责缝香料包，做得不错，所以管事给她分得了满满一陶碗的萝卜牛杂。虽然萝卜多，牛杂少，但她也吃得很开心。
萝卜在牛肉汤的浸泡下，染上了酱色，变得柔软。黄嬷嬷牙口不好，肉吃着费劲，咬萝卜就舒坦多了。不对，都不用咬，轻轻一抿，萝卜就在她口中化成一股浓汤。
从小到大，她还是第一次吃这么香的白萝卜呢！晚上睡觉前，黄嬷嬷用手擦了擦嘴巴的牛油渍，砸吧砸吧嘴，还在回味着今天吃到的好滋味。她躺在床上，默默许下了一个愿望:
“若是我天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饭食，叫我少活十年也甘心。”
也许老天爷被她的诚心感动，不到半个月，她就过上了这样的生活……

第59章 妖怪的住所
要说天气寒冷的时候，一个人孤独地走在街上，吃什么最温暖？
除了偶尔遇到的卖烤红薯小摊，莫过于便利店里的那一大锅关东煮！
浓郁的汤汁咕噜咕噜地沸腾着，把各式食材的美味充分融合在一起，包罗万有。鱼丸的细腻鲜美，白萝卜的入味清甜，贡丸的筋道咸香，还有魔芋的Q弹嫩滑，味道之丰富，难以一一道来。
烤红薯不常有，而关东煮常有。得益于开遍种花大地的各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前世每逢嬴静饿了，即使餐馆打烊，她也能在楼下小区的便利店内，买到一碗热气腾腾的关东煮。
要说好吃吗？以嬴静挑剔的口味而言，它不算最好吃。
但胃口不小的她回到家中，在小锅里煮上一个方便面，就着四五串关东煮，那么这又将是满足的一餐了。
这辈子吃惯了好饭好菜的大秦公主嬴静，回忆起前世便利店里的小吃和零食，又有点馋了。
她把舌尖顶在了牙齿上，好像能回味出关东煮的滋味，小声地说:“我想吃关东煮，尤其里面的魔芋豆腐……”
“公主，关东煮是什么来的？好吃吗？”侍女松儿留意到嬴静在说话，十分好奇地问。公主是最懂吃的人，引得公主馋嘴的吃食，应该是相当美味吧
嬴静点了点头，向往地回答:“嗯，还挺好吃的，好吃不贵，我们今天就来做关东煮吧。对了，有魔芋吗？这么大的，圆圆的根茎，上面有一根叶柄。”
嬴静用双手比划出一个扁球形，直径大概在三四十里面左右。她在大秦那么久都没吃过魔芋豆腐，可能秦人还不会食用魔芋吧。
宫女松儿在脑子里拼命思索，想了想，不确定地问:“公主说的是妖芋吗？那玩意儿有毒的，吃了会死人的，只有太医那儿会用一些来入药。”
魔芋？妖芋？
大概，也许，应该是一样的吧……
两刻钟后，宫人从太医那儿要来一个“妖芋”，嬴静仔细地看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这应该就是后世的魔芋了。
她以前就特别爱吃用魔芋做成的魔芋豆腐，不仅关东煮里爱放，川菜里面也会加入。裹上酱汁后的魔芋豆腐，酸辣鲜香，或焖或炒，味道都十分可口。
嬴静让宫女给取来羊皮，做成手套，给小厨房的一名年轻宫人戴着。见宫人有点不解，她耐心地解释道:“你要把妖芋洗干净后，去皮加水磨碎，磨成浆水，越细越好。记住，接触生妖芋的过程一定要戴手套，不然你的手会红肿发痒。”
“公主仁慈，奴婢一定认真做这个妖芋的。”年轻宫人一脸感激，磕头称是。公主让人专门给他准备手套，真是善良的人儿啊。
生魔芋在宫人的手下，渐渐变成了好几盆浅褐色的浆液。嬴静摸了摸脑袋，尽力回忆起做魔芋豆腐的步骤。原本是要用碱水的，但大秦这儿没有碱，啊……用草木灰也行！
在旁人惊讶的目光中，嬴静取来少许草木灰，加入清水，兑成了碱水。好像小孩子玩耍一样，她让宫人顺时针方向搅拌魔芋浆液，自己往盆中缓缓加入碱水。
之后的时间，就是等待魔芋豆腐凝固。
一个时辰后，宫人们发现这盆不起眼的魔芋浆液，居然凝固起来，变得富有弹性。他们鼓掌大乐，认为此物和黄豆豆腐相差无几。厨房里的一名小宫女，用勺子挖了一小口魔芋豆腐，正要往嘴里送，尝尝味道。
“住手，别吃！”
刚从屋里出来的嬴静看到这一幕，吓得伸出了尔康手，大声制止。魔芋豆腐虽然凝固了，但还没做最后一个步骤，毒性还没祛除，是不能吃的。
小宫女听到公主的喝声，吓得连忙跪下，把勺子都丢了。嬴静见小宫女害怕得脸都白了，把她扶起来后，神神秘秘地说:“还有一道工序哦，做完这道工序，才可以把妖芋上的妖气去除，你若是此时吃了，定会被妖气所袭，生病腹泻。”
这番话让众人都瞪大了眼睛，把目光聚焦在嬴静身上。天呐，公主居然连驱除妖气的法子都会！信公主，得永生！
假神棍嬴静享受着大家崇拜的眼神，命人开火煮魔芋豆腐。煮了超过半个时辰，魔芋豆腐的制作才算是大功告成。厨房管事在嬴静的指导下，重新开锅烧油，亲自做了一大锅酸辣魔芋。
刚刚那位小宫女有幸分得两根魔芋豆腐条，慢慢品着，小鼻子一吸一吸，好像馋嘴的小狗一样。魔芋豆腐上沾着肉沫，又酸又辣，满嘴是香。如果吃饭的时候有这道美味下饭菜，她肯定能吃上三个大馒头！
多了魔芋豆腐，准备了好几道新菜的嬴静向父皇嬴礼发来晚饭邀约。可惜，被政务弄得焦头烂额的皇帝嬴礼，今晚要加班，没空来明华宫吃饭。
“那好吧，我们自己吃便是。”嬴静没能顺利和父亲分享美味，心情有点失望，看着桌上的关东煮和红烧魔芋，感觉索然无味。
小季氏看出了女儿不开心，摸了摸嬴静的额头，安慰地说:“陛下不能来，姝姝可以去看看陛下呀。姝姝做的好菜如此美味，陛下吃夜宵的时候，一定会品尝到的。”
“是哦。”嬴静笑了笑，同意亲娘的说法，继续快快活活地投入到食物的怀抱中。关东煮里面的鱼蛋非常嫩滑，这可是无添加无公害食品。还有，那魔芋吸足了高汤的味道，好吃低热量，多吃点还不会胖哦。
父亲是天子，忙些嘛，当然要理解。
咸阳宫
皇帝嬴礼看着西南那边传来的信息，蜀郡一带爆发洪水，百姓们躲进山中，缺粮的情况十分严重。冬天的山里猎物不多，数万百姓肚子饿得嗷嗷叫，如果再不做出措施，易子而食的惨状就将要发生。
而且，更另他担心的是，民间居然人散播一些恶毒谣言，言之“秦皇无德，天降大灾”。他当皇帝容易么？冷了怪他，旱了怪他，太晒了又怪他，饿了更加怪他。
皇帝嬴礼揉了揉眉心，看着在座讨论了一晚上、都没说出个所以然的大臣们，挥了挥手，让他们先退下去吃点夜宵。
想了半天，他也饿了，吃点东西治愈一下自己的心灵，再看看怎么办吧。
“咦，这是什么？”皇帝嬴礼指了指碟子里的灰色块状物体，有点好奇地像随侍黄柯询问。他用筷子戳了戳，软的，尝了尝，不难吃。
“回禀陛下，这是公主殿下研发出来的，是用妖芋做成的豆腐。奴婢听说，公主用法子驱除了妖芋中的妖气，用一只几斤重的妖芋，做出来几大盆妖芋豆腐。”
黄柯比划着魔芋豆腐的制作过程，向陛下细细讲解，仿佛当时亲眼目睹一样。他本是蜀郡人，小时候因家乡受灾，才一路往北逃命。妖芋在蜀郡的山上有不少，若是公主的法子可行，那百姓们都不用饿肚子了！
他看着陛下的侧脸，跪了下去，低声对嬴礼说:“按道理，朝廷的政事，不该奴婢插嘴的。陛下，奴婢是蜀郡人，知道那儿的山上有很多妖芋，恳请陛下把公主做妖芋豆腐的方子传给灾区的百姓，让他们都填饱肚子吧！”
黄柯含着泪，期盼地看着陛下，生怕他说一个“不”字。
皇帝嬴礼审视地盯着眼前这个跟随多年的侍从，没有开口说话。半晌，他长吁一口气，终于开口说:“你说的事情，朕会派人调查，若是妖芋豆腐的推广可行，朕自然不会吝啬这一个方子。”
十天后，咸阳多了一个关东煮的作坊，嬴静借此机会，推广妖芋豆腐的吃法。年纪到了，被放出宫去的黄嬷嬷成为了作坊里面的一面小管事，天天吃高汤炖煮的白萝卜，吃到她快吐了，暂且不提。
不过为了符合大秦国情，公主嬴静把“关东煮”改成了“关中煮”。咸阳群众们对这种小食的名字，表示欣然接受。
蜀郡
梁二发和十几个壮年的男人一起，用力把女人们采摘的妖芋洗干净，添上些清水，磨成三十几盆褐色的浆液。这是他们整个村子的口粮，也是他们整个村子的希望。
感谢陛下，教会了他们这个妖芋豆腐的吃法，让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都能吃个半饱。吃过妖芋豆腐之后，他们察觉到，饱腹感只能维持一时，没过半天就又饿了。
只有一时的满足也好哇！嘴巴过过瘾，受灾的日子里也有盼头啊。
六岁的梁小花看着父亲梁二发劳动的身影，高兴地拍着小手，甜甜地笑着。她知道月亮出来的时候，妖芋豆腐就能做好。她吃完豆腐，肚子就不饿啦，弟弟也吃，弟弟也饱。
因为爹爹梁二发去磨生妖芋，她家能多分一巴掌的妖芋豆腐。小花想着滑滑的妖芋豆腐，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饿了那么多天，小花连泥土都啃过，只加点粗盐的妖芋豆腐，在她的心里，已经是顶好的吃食了。
“姐姐，你给我讲讲公主赶跑妖怪的故事吧，关于妖芋豆腐的故事。”五岁的弟弟牵着小花的手，渴望地看着姐姐，希望姐姐能把故事再讲一遍。
小花咳了咳嗓子，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清脆声线开始讲了起来:“我们之所以会受到这样的洪灾啊，是因为有妖怪在捣乱。它们很坏，每逢陛下派人去捉它们，它们都躲进了山里，让勇敢的士兵们找不到他们。
公主听闻我们因为妖怪害人而饿着肚子，她很伤心。她哭啊哭啊，眼泪变成了洁白的珍珠，堆满了整个宫殿。天神被公主的诚心感动，他告诉公主，妖怪喜欢藏身于山里的妖芋中。只要我们把妖芋吃掉，妖怪没法子躲，就会被士兵们捉住，洪水也就会退了下来。
美丽的公主又问:‘妖芋因为有妖怪居住过，沾染了妖怪的妖气，吃了人会中毒，这可怎么办啊？’
天神回答:‘你可以把妖芋磨成浆糊，加入草木灰兑开的清水，让妖怪再也没法子居住在那儿。妖怪怕火，你再用灶火把妖芋豆腐煮熟，妖气就可驱除。’
公主听了，学着做妖芋豆腐，果然成功。所以我们要天天吃妖芋豆腐，只要妖怪都没房子住了，他们肯定会被逼出来的。”
山里的妖芋不少，还没等大家吃绝，洪水就退了下去。小花他们村子里的幸存者不少，一传十，十传百，这个故事竟然被听故事的孩子们传开了。
几年后，从灾难中缓过来，安居乐业的蜀郡百姓为了感谢公主嬴静的恩德，钻研出不少妖芋豆腐的吃法，有一个读书人也听过这个故事，他作诗言道:
妖芋本是山中饭，
无奈精怪持作瓦。
公主求来豆腐餐，
驱得洪水冬不寒。

第60章 庶人之糖
因为西南洪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嬴静身为公主，即使自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也不能对千里之外的灾情视而不见。
她想了想，把自己做生意获得的分红装满了三个匣子，一分不剩，都带过去咸阳宫。
钱没有了，可以再赚，人命没有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她捧着几个匣子，眼角有点湿润，对着皇帝嬴礼盈盈一拜，说:“父皇，你把这些钱拿去吧，帮帮蜀郡的孩子们，儿臣都希望他们能好好的。”
“姝姝有心了。”皇帝嬴礼拉着女儿的手，心中感慨良多。
朝中那么多大臣喊着口号，列出百千种救灾方案，但却没有一个人，像乖女那样，肯拿出自己的全部身家，大力救援。他接受了女儿对灾区的祝福，喉咙有点发干，说:“朕不白拿姝姝的钱，姝姝以后出嫁，朕把这些银钱都添回去做嫁妆。”
出嫁？
对于自认为是单身狗的嬴静而言，这像是下辈子的事情一样遥远。
公主捐款这个消息传到了宫外，咸阳群众们为了和偶像看齐，也跟着慷慨解囊，自发举行捐款活动。他们在豆记酒楼的门口放置了一个竹筐，纷纷在里面放下铜钱。
或一枚，或两枚，或三枚，积小成多，集腋成裘。一天之内，咸阳群众们就把一个竹筐填满。窦原足足派了两个身强力壮的伙计，才抬得动这筐沉甸甸的铜钱。
他目送着伙计把善款送去秦宫门前，想着宫墙内的公主，心疼地喃喃:“公主把她的钱都捐出来了，那我把自己的钱给公主花吧。公主喜欢的首饰和包包，哪样不用钱啊……”
三天后，窦原把嬴静约到博文侯府玩，准备把自己的私房钱上供给公主。他知道公主爱吃甜的，还买来南边产的柘(读音通“蔗”)，想要搏公主一笑。
屈原大夫的《楚辞》中有这样一句，“胹鳖炮羔，有柘浆些”。大意是，烤羊羔肉的时候啊，涂些柘浆会很好吃。
窦原听说，抹了柘浆的烤羊肉，就像加了蜂蜜一样甜呢。
头一天晚上，他仔细地查看地窖里面的柘，摸到植物绿色的硬皮，却没有偷吃一根。他仿佛看到了公主笑得很灿烂，还亲热地拉着他的手。
待了一刻钟后，他离开了石窖，月光下的影子拉得好长。他想象着明天的情景，憧憬地说:“公主爱吃美食，如果她得了甜甜的柘，一定会很开心吧。”
第二天，嬴静应约前来博文侯府，不过窦原最痛恨的电灯泡嬴荣同学，也跟着一起来了。当嬴荣发现堆在院子里面的柘时，惊讶地喊了起来:“窦原，这就是楚地的柘吗？看起来绿色的，有点像竹子！”
嬴静没想到在这儿能看到甘蔗，眼睛瞪得圆圆的，惊喜地把目光转向好朋友窦原。窦原把南方的甘蔗运到咸阳来，肯定花费了不少钱吧。有了甘蔗，就能有红糖！要做无色透明的冰糖有点难，但熬个红糖，嬴静还是知道大致原理的。
想想滑嫩香甜的红糖豆腐花、越嚼越甜的红糖馒头、满嘴蜜浆的红糖糍粑……嬴静笑得合不拢嘴，直夸窦原:“窦原，你居然送甘蔗给我，我真是太开心了。除了直接吃柘浆，我们还可以把柘浆熬成糖，比饴糖还好吃的糖！”
糖？柘浆炼糖？
窦原没料到自己买给公主当零嘴吃的柘，居然有如此大的用处。他被公主夸得脸都红了，拍了拍胸脯，大声地许诺:“公主，你想要多少柘，我都给你寻来。南郡那边有些许柘田，我再派人去请个会种柘的农人，看看在咸阳附近能否种柘，可好？”
“好极了，窦原你人真好！”小伙伴如此得力，嬴静很高兴。她挽着窦原的手臂，要带着他一起炼糖。
嬴静先让侯府的下人把甘蔗全部榨成汁水，放在陶罐里备用。另一边，她让宫人们在院子里砌出五个灶眼，准备连开五口大锅，同时炼糖。
第一口大锅的火力最猛，温度也是最高。当锅里被烧开后，在氧气的作用下，原本绿色的柘浆慢慢变成了褐色。窦原听着嬴静的指挥，拿出长木勺，把柘浆上层的杂质撇去。为了公主的制糖事业，他忍着热，站在大灶前满头大汗地干着。
“窦原，你歇歇吧，让宫人们来干吧。”嬴静静瞧见他额头的汗水都快滴到锅里了，体贴地劝着，还拿出小手帕给他擦汗。
窦原摇了摇头，瞅着锅里面的柘浆都没有杂质了，才停了下来。柘浆炼好的第一批糖，公主肯定会很珍惜，用来做好吃的甜品。他想亲自动手，让公主以后吃甜食的时候，都会想起他。
“我不累，我还能继续干呢。这炼糖的过程真有趣，我想学学。”他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拿着长勺，敲打着过滤柘浆的木桶，好像心情十分愉快。
嬴静被窦原骗到了，以为小伙伴当真喜欢制糖，所以她详细地向他传授红糖的制作方法。柘浆需要在五口大锅里面依次熬煮，经过反复除杂、搅拌、过滤的工序，使红糖浆的浓度越来越高。当第五只大锅中的工序完成后，被倒入模具的红糖就会慢慢凝固，变成一块块红糖。
嬴静靠在窦原身旁，耐心地讲解。两人的肩膀挨得很近，窦原看到公主白里透粉的脸颊，感受到对方呼吸出来的热气。他紧张得耳朵都泛红了，支支吾吾地点头称是。
嬴静瞧着小伙伴只会“嗯嗯”地应答，以为他身体不舒服，关心地摸了摸他的额头，问:“窦原，你不舒服吗？脸好红啊，是不是发烧了？”
“我，我有点热了而已，站在灶边热。”窦原感受到公主摸着他额头的手，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事。
“那你不舒服就要休息一下哦，我帮你干。”一旁的嬴荣也拍了拍窦原的肩膀，他挺身而出，希望能减轻好友的负担。
熬糖是辛苦的，但收获是甜蜜的。两个半时辰后，嬴静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挑起一点糖浆浸入凉水中，糖浆变得凝固，不再流动了。
“姝姝，这是要成功了吗？”嬴荣拿出一双筷子，把凉开水里面的糖块夹起来，含进了嘴里。他砸吧砸吧嘴，舌尖上尽是醇香温润的甜味。这种味道带着柘的清香，甜度浓郁，隐隐还有些像蜂蜜味儿。
“嗯，关火，把糖浆倒进去陶碗里面吧。”嬴静把刚做好的红糖舀了一汤匙，递给了窦原尝尝。她怕发胖，就只用筷子沾了一点，细细品了品。唔，不错，是纯正的红糖味。
在嬴静下午回宫之前，大秦的第一批红糖做好了。窦原拿出几个密封性最好的坛子，把自己今天的劳动成果装进去，送给嬴静。
“窦原，谢谢你今天的招待，我很开心哦。”坐在马车里的公主，掀开了车帘，笑得嘴角弯弯，朝他招手。
窦原忙了一天，他强忍着胳膊的酸痛，对远去的人儿不停招手。直到马车看不见踪影，他才放下手来。突然，他拍了拍脑袋，想起原先的计划，很是懊悔地嘟囔:“我光顾着熬糖送糖，我的私房钱还没有交给公主啊！”
回到宫中后，嬴荣和嬴静兄妹两人没有直接回明华宫，而是去了父皇的咸阳宫。嬴静打开了装着红糖的坛子，把一小块红糖敲碎，用热水冲开，递给了父皇。
“父皇，我和姝姝今日去博文侯府一聚，偶尔发现这柘浆制糖的工序。饴糖价格不低，蜂蜜更是不菲，此红糖与两者相比，口味上并无劣势，十五斤柘便可熬一斤红糖。儿臣认为，若是在南边多种柘取糖，让当地百姓们能多一样进项，也算是一件好事……”
嬴荣对着父皇，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提议。在他看来，种柘、熬糖、运货、卖糖，这通通都需要人手。如果红糖产业发展起来，买卖之间，能创造出不少岗位，也能养活很多个家庭了。
嬴静听着哥哥说的话，点头如捣蒜，跟着附和道:“父皇，这事能干啊。若是百姓们都能吃起糖来，那这可是父皇的功劳呢，足以被载入史册。”
“你老子还没死呢，就想着进史册？”皇帝嬴礼被这兄妹两一唱一和，逗笑了。他往两人的头顶各糊了一巴掌，把他们赶了出来。
今天儿子能这么对他说，他感到很欣慰。孩子们长大了，懂得为百姓着想。百姓们想要富，就得开源节流。钱不光是省下来的，还得是通过劳动赚出来的。制糖一事谋划得好啊，百姓有吃有喝，国家就能安定了。
一年之后，大秦集团董事长嬴礼下令，新增“咸阳糖业”子公司，专门管理全国红糖的制作及推广工作。作为策划部主管的嬴荣，为了把这项事业做大做强，他在嬴静的建议下，造了一个“蔗”字，以取代“柘”。
蔗者，柘也，能造庶民之糖。
跟着父皇上了那么久一对一精英辅导班，他的眼光看得很长远。经过调查实验，赢荣知道红糖对体虚的老者和产妇，能有很好的滋补作用。生病过后的百姓们买不起补身的药材，若是吃些红糖，那也能好过不少。
他希望能造出物美价廉的红糖，让全大秦的平民百姓，都能品尝到这份甜蜜。若是在他有生之年，孩子们都能含着糖块在路上嬉戏，那将是和尧舜一样伟大的功绩呢！

第61章 千金红枣汤
嬴静收了窦原的红糖，打算用冰糖葫芦来做回礼，请他尝尝。在冬天吃冰糖葫芦，又酸又冰，引得人吸溜着口水，停不下来。果子上蘸过糖稀之后，多了一层脆脆的糖衣，咬下一口，唇齿间发出“咔呲咔呲”的声音，能把隔壁小孩都羡慕死了。
现在是冬天了，山楂的收获季节已经过去了，只剩下山楂干，嬴静也做不成山楂口味的冰糖葫芦。不过，她找到了冬枣，用冬枣也是可以做冰糖葫芦的。
“你们先把枣子洗干净，对半切开，去核。”嬴静在铜釜里面熬着糖浆，扭头给宫人们安排任务。
果子上面酥脆的糖壳，是一根冰糖葫芦的灵魂所在。这一步最为关键，所以嬴静决定亲自动手。熬糖浆本来是用冰糖的，但是嬴静暂时还做不出冰糖，那就用红糖代替。
她把水和红糖按照一比二的比例，进行加热。红色的火舌舔着锅底，巴掌大的红糖渐渐被火的热情所融化，瘫软了身子，化成了一滩浓浓的甜浆。
眼看着锅里的糖浆咕噜咕噜地冒着气泡，嬴静沾了一些糖浆，浸到了凉水中。冷却后的糖块吃起来好像水果糖一样，脆脆的，一点都不粘牙，这让她满意地点点头。
“唔，火候刚刚好，我熬的糖浆真是棒极了，你们的枣子串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奴婢这就拿过来。”
管事端着木制大托盘，每根竹签上都穿着八个枣子。嬴静抽出其中一串，把冬枣在锅里薄薄地蘸了一圈。同时，她为了糖衣能均匀地包裹果子，还拿着勺子，往上面浇上一勺糖浆。
宫人们紧紧地盯着嬴静的动作，直到糖浆在冷空气下凝固，变成深红色玛瑙一样美丽的外壳，包住绿底泛红的冬枣。在阳光的照耀下，一串串冰糖葫芦好似珠宝，流光溢彩，好不漂亮。
管事对嬴静的本事彻底是服了，他自言自语地轻声说着:“奴婢把红糖揉进去馒头里面，做出红糖馒头，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没想到，红糖还能做成这样子，比珠宝还好看哩。”
大功告成之后，嬴静按照惯例，把一根根冰糖葫芦插到木桩子上。
在去往豆记的路上，一名健壮的侍卫左手拉着缰绳骑马，右手扛着一大捆冰糖葫芦，嘴角微微翘起，好像得胜归来的勇士一样自豪。
“公主说了，回宫之后，也请我吃这样的果子呢。”他在心里默默地想着，已经打算好了，把今天分得的冰糖葫芦留给家里的女儿。
兰兰一定会笑得咧开了嘴，把漏风的牙齿都露了出来，跳着要抱一抱他，再举着冰糖葫芦，跑到街上去玩耍。小孩都爱吃甜的，她得了这样的新奇美食，肯定会得意洋洋地去她的小伙伴们面前炫耀，昂首挺胸，骄傲得像一只大鹅一样。
一路上，咸阳街上的孩子们发现了侍卫手中的冰糖葫芦，好奇地跟在嬴静的车驾旁边，一路追逐。他们闻到了水果的香味，还带着诱人的甜味。
天呐，这肯定是公主做的美食！
咸阳孩子们都知道，公主是天底下最会做美食的人。城里推广的好多美食，都是公主发明的。最近卖的得很火的关中煮里面，他们爱吃的白萝卜，就是公主用高汤慢火煨出来的。
其中，跑得最快的陈小宝，他娘总骂:“你们这些小兔崽子，老娘炖的白萝卜不爱吃，偏要吃关中煮里面的。一小碗萝卜的价格，都买整整一斤生萝卜了。”
“这哪一样啊？公主卖的萝卜，是肉味的。娘，肉啊，肉啊！”五岁的陈小宝大声地反驳，气得他娘又要脱鞋打他。见势不对，小宝提起小短腿，一溜烟地跑出来了。
在街上闲逛的小宝，难得遇上了公主的马车。他呼朋唤友，追着公主的人马，想要去看看公主的模样。当然，公主如果能把侍卫手里的果子，分些给他，他会更喜欢公主的。
……
嬴静在豆记门口下车，看到了已经等了她许久的窦原。少年的双眼含着笑，一张白净的娃娃脸让人忍不住亲近。窦原的相貌不是走型男风格，以秦人的审美观来看，不够阳刚，不够强壮。
但见惯了种花国各式小鲜肉的嬴静，却认为好朋友的颜值也很高啦。他穿着淡黄色的绸衣，领子上是白绒绒的雪狐毛，衬得他气质十分温柔。窦原舔着一根冰糖葫芦的样子，唇红齿白，让嬴静好想去捏一捏他的脸蛋。
“谢谢公主的冰糖葫芦，我很喜欢。”窦原嚼着一颗冬枣，腮帮子鼓起来，甜到了心里。以他的推测，正在上一对一辅导班的赢荣，都还没吃过公主做的冰糖葫芦！
他是第一个吃的，第一个！
真是美好啊，路边的小朋友们都盯着他吃，快要馋哭了！
陈小宝和一群小朋友，看到这一对玉人儿，伸出有点脏的小手，往嬴静的旁边凑去。公主的冰糖葫芦还没分完呢，他努力一下，说不定公主会请他吃的！
他吸了吸鼻子，擦了把脸，讨好地对嬴静说:“美丽的公主，我很乖的。我可以吃一根这种果子吗？”
七八个小孩子围着窦原和嬴静，渴望地看着木桩子上的冰糖葫芦。嬴静没有直接答应，而是看向身边的少年:“窦原，这些冰糖葫芦我打算都送给你的，你愿意和小朋友们分享吗？”
“除了你和钱，别的我都不在乎。”窦原在心里默默地说，点点头，笑着把冰糖葫芦分给孩子们。
“谢谢大哥哥，你和公主很般配。”四岁的林乐乐分得一根冰糖葫芦，一向嘴甜的她，笑眯眯地对窦原说着好话。在她的小脑瓜里面，大哥哥和大姐姐站在一起，那就是要结婚的人，说这句肯定是没有错的。
哟，这小女娃有眼光！
窦原乐了，别人也觉得她和公主天生一对呢！他心情高兴，又再分了一根冰糖葫芦给林乐乐，哄得林乐乐的好话跟不要钱一样，一句接一句的，说个不停。
“大哥哥你真好看，公主肯定也会喜欢你的。”
“大哥哥你真善良，像公主一样善良。”
“大哥哥你以后和公主在一起，肯定会幸福的。”
嬴静见小女孩这样说，羞得头都抬不起来了。她低垂的眼眸斜斜地看向身边的少年，只见少年的嘴角弯弯，并未反驳。
“窦原的性格挺好的，目前来看也洁身自好，我要是把他养成……哇，我这老阿姨吃嫩草，真是不要脸啊。”自以为多活了一辈子，是阿姨的嬴静眨了眨眼，别过头去，不敢再看向窦原了。
究竟是谁养成谁，天知道啊。
……
林乐乐分得了两串冰糖葫芦，别提有多开心了。因为有邻居陈小宝护着，其他的孩子并没有抢她的零嘴。待公主的车驾离去后，这群孩子们手里的冰糖葫芦还没吃完，他们品着舌尖上的酸甜味，有说有笑，各自回家了。
林乐乐双手高高地举着冰糖葫芦，飞快地跑回家中，去到娘亲的床前。“娘，你瞧瞧，这是公主赐给我的果子呢。公主把它叫冰糖葫芦，是甜的，娘吃吧！”
乐乐想着家里的娘亲，并没有像其他小孩那样大口啃着冰糖葫芦。娘自从生下小妹妹后，就一直郁郁寡欢，愁眉苦脸。乐乐每次吃甜的，都会很开心，所以她想让娘多吃甜的冰糖葫芦，这样娘就会快活起来。
“娘吃吧，公主给了我三串呢，我吃过一串了，剩下两串给娘。”林乐乐为了让娘多吃甜食，还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
徐氏拗不过女儿，便咬了一口冰糖葫芦。冬枣的甜味很浓，带着一丝丝果酸味，降低了外层红糖的甜腻感，使得味道十分清爽。对于在月子里天天轻盐饮食的她而言，这是极为丰富的味觉体验。
原本因为又生了个女儿，担心被丈夫嫌弃，而患上了产后抑郁症的徐氏，她在甜食的安慰下，感到内心的郁气消散了一些。小女儿刚生下来，大女儿就获得了公主赏赐的点心，这难道就不是一种福气吗？
人人都说公主是有大福气的人，她吃过公主做的点心，应该也蹭到不少好运吧。
徐氏摸了摸乐乐的小手，露出了月子期间的第一个笑容，温柔地说:“娘吃过了，真好吃哦。乐乐要不要留些给爹爹吃呢，爹爹还没吃过呢。”
“要的，爹也吃，我们一家都吃。娘，妹妹能吃吗？我想妹妹也吃。”大方的乐乐见娘亲的眉头舒展开来，看着小被子里面的妹妹，在床边一蹦一跳。
“妹妹现在吃不动，等她长大些，家里就有钱，乐乐牵着妹妹一起去买冰糖葫芦，好不好？”
“好！”
也许是因为蹭到了公主的福气，生过第二个女儿后，不到一年，徐氏又怀孕了。这回她怀的是双胞胎，诞下了一对健康的男婴。如此辉煌的战果，让乐乐他爹喜得嘴巴合不拢，在街坊邻居里一跃成为明星人物。
这次徐氏是在夏天坐月子的，她记起来公主送给乐乐的冰糖葫芦，想要再吃一次那个口味。可惜，夏天不产冬枣，她只好拿红枣代替。
已经长成小姑娘的乐乐自告奋勇，要做冰糖葫芦给娘亲吃。但她水放多了，做砸了，硬是熬成了一锅大枣红糖汤。她把红枣汤端到了娘亲的床边，不好意思地说:“娘，对不起，是我逞强了……”
徐氏瞧了瞧在厨房了忙了半天，热得满头大汗的女儿，安慰地说:“没事，娘正想喝汤呢。喝汤好哇，下奶呢，你弟弟也能多吃。”
应了徐氏这句话，她吃过大枣红糖汤后，浑身的力气多了一些，奶水也足了一点。从此之后，每逢有人向她请教育儿经验，她都必定把这个汤水当作秘方，只推荐给亲近的姐妹。
小剧场
“姝姝，这是我千金买来的神秘方子，补身养人的，你现在喝着正好呢。”结婚后的窦原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炖盅，要喂给床上的嬴静。
公主挣扎了大半夜，为他生了个臭小子，真是太辛苦了。窦原看着嬴静憔悴的脸色，心疼坏了。他四处打听针对产妇的养身方子，想让妻子多恢复元气。
“花了千金？”
闻言，嬴静来了点兴趣，她撑着坐直了身子，好奇地掀开了炖盅的盖子。只见——
一大盅红糖水里面，泡着六颗红枣。
以为能见识古代中医秘方的嬴静，难以置信地看着老公期待的笑脸。窦原得意洋洋，好像做了什么厉害的大生意一样，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嬴静哭笑不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大傻子，花了几千万，就给她买了个大枣红糖水？！
气死她了！

第62章 谁偷了我的肉
也许因为那天在豆记门口，被林乐乐祝福过“要在一起”，这几天嬴静都有点不好意思，没有出宫和窦原玩了。
窦原等了差不多一旬，都没有见到公主纤细的身影。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辗转反侧，心里想得跟被猫爪挠似的，“公主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在想我呢？我好想她啊，我都好多天没有吃过公主做的点心了。”
又等了三天，窦原还是没有等到公主。他决定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公主不来找他，他去找公主便是。公主爱好美食，他便打算带着最好的食材，进宫去寻找公主。
“你这头猪多少钱？是真的吃豆渣长大的吗？”窦原看着眼前弓着身的中年汉子，对猪圈里面的大胖猪很感兴趣。
他听闻城南有一家卖豆腐的富户，豆腐的买卖做得大，每日剩余的数担豆渣，人吃不完，便拿来养猪。每逢这家的大猪出栏，不到一上午就被一抢而空。大概是因为猪吃得好，它的肉质软嫩无膻味，隐隐还带着一股豆香甜味，远胜于普通猪肉。
汉子见自家猪肉的名气那么大，笑得露出一口黄牙，十分得意，“那是，我家的猪都是从小吃豆渣拌猪草长大的，这是我们家的秘方。别人家也有学着喂豆渣的，但猪吃了容易腹胀拉稀。我们家的可不一样，我特意加工过豆渣，才喂给猪吃的，瞧瞧这母猪，屁股厚实啊，都是肉！”
怕窦原不相信，汉子一巴掌糊到了母猪的屁股，肥肥的猪肉在他的手下，颤了两颤。母猪不满地“哼哼”叫了两声，见是熟悉的主人，就没有生气。它直接翻了个身，扇了扇一对招风耳，换了个姿势，又继续睡觉了。
窦原看着草堆里面呼呼大睡的母猪，确实浑身都是肥膘。他对别人的母猪护理不感兴趣，只希望能买到好吃的猪肉，让公主能够美餐一顿。
“那行，你这头猪我要了，今天就杀了吧。”窦原想象着公主在厨房里做出一道道美味佳肴，笑着对母猪宣布了它的噩耗。
不知道自己被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母猪被叫了起来，高高兴兴地地随着汉子走出了猪圈。它真开心啊，主人这是要放它出去溜达了吗？
“嗷嗷嗷！”
一阵阵嘶声裂肺的嚎叫声响起，两个时辰后，窦原推着一辆装满猪肉的木车，冒着刺骨的寒风，走在秦宫的青石路上。
因为天气寒冷，木车上的猪肉被冻得变硬，如果掀开猪肉上盖着的褐布，你就会看到鲜肉有着如大理石一般的纹理。红如玛瑙，白如美玉。尤其是肥美的五花肉，上面的脂肪分布如雪花一样美丽，像窦原这样的烹饪手残人士，也能预知到它甘香多汁的口感。
“公主一定会喜欢这样的好肉！咳咳咳……”窦原低声说着，喉咙不小心被呛进去一股冷空气，涨得他脸都红了。
他看着不远处的明华宫，心情激动，脚步也加快了很多。公主就在里面，她肯定在等着他。
明华宫
侍女翠儿向小季氏躬身行礼，抬头请示:“回禀夫人，博文侯世子到了宫门外，亲自推着木车，说要求见夫人和公主。”
哦？博文侯世子，那就是窦原？
小季氏对于儿子的伴读一向是以礼相待，走亲切路线，也不爱摆架子。她坐直了身子，理了理衣服和首饰，吩咐道:“快快请他进来，上些好茶和点心，要伺候周到些。”
“诺。”
一旁捂着手炉看书的嬴静，没想到窦原会找上门来，回忆起好多天之前的情景，心里怦怦直跳。
她知道，在这个三妻四妾的年代，她想要过上“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那就是极难的。她不可否认，除了哥哥嬴荣，她最了解的男孩子，就是窦原了。窦原大方有钱家世好，要是放在种花国那会儿，是全国首富的独生子啊。
以她在现代的那张脸，还有那么平庸的身份，估计她只能去窦原的公司应聘个小文员，完全够不到窦&#183;总裁的身边。
嬴静无奈地承认，这辈子她全靠投了个好胎，外加美人娘亲给的优秀基因，她才可以成为窦原的好朋友。如果，等到十年以后，窦原还是那么好，那她和窦原的友谊升华一下……
好像也挺不错的！
想通了的嬴静，不再逃避，她跑到明华宫的门口，看到了穿着青色羊皮袍子的少年。少年的衣服上绣着青竹，乌发间系着青玉发带，身上挂着白玉莲花佩环。他举手投足之间，玉石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衬得人如玉一样俊朗。
他朝她挥手，眉目间的充满了暖，他一笑，嬴静就觉得院子里变亮了许多，北风刮来的寒意也减少了。
嬴静想起《诗经》上的文字，轻声念了出来:“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
瞧瞧我的心上人啊，仪表出众美如玉，美如玉，比皇族公子还要好看呢。
且见前方的如玉公子，伸出洁白的双手，把木车推到了嬴静跟前，“公主，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呢，你看看喜欢不？”
闻言，嬴静以为是什么珍贵的宝石摆件，让窦原如此费心，亲自给她送来。她一脸期待，屏住呼吸，用力掀开木车上的褐布，只见:
一个狰狞的猪头，正死不瞑目地瞪着她！
嬴静:“……”
浪漫温馨的气氛，顿时消散无踪。什么公子人如玉？骗鬼的吧。原本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秦宫廷剧，瞬间变成了送人就送大肥肉的乡村爱情故事。
打算把悲愤化作食欲，嬴静指挥着窦原打下手，要做道好菜，吃个满嘴流油。要论猪肉的吃法，在种花国的大江南北，最受大众喜爱的菜式，红烧肉自称第二，没有菜敢称第一！
炒出糖色的红烧肉，香甜软糯，肥瘦相间，唇齿留香。还有红烧肉的汤汁，那也是精华。汤汁上层浮着油脂，沉淀着浓郁的肉香，往白米饭里面一拌，能使每一粒米饭都裹上晶莹的光泽。这碗喷香喷香的热饭，看着不起眼，但嬴静能吃三碗。
嬴静把一大条五花肉洗干净，看着在一旁手足无措的窦原，喊道:“窦原，你找来小葱、八角、桂叶、红糖、姜，还有料酒，待会儿要用。”
“收到！”窦原大声回应，在小厨房里面翻找出一大堆调料坛子，细细的地分辨。他开了豆记酒楼那么久，并非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各式调料的样子，他还是认得的。
嬴静把锅里的清水烧开，整块五花肉放进去焯水，去除血沫。半刻钟后，她把肉切成三四厘米见方的块状，改小火煎肉定型，锁住肉汁。
透明的肉皮变成了金黄色，有点香，但距离红烧肉还早着呢。嬴静转头，看着窦原递过来的调料，“要红糖，该是炒糖色的了。”
“哦哦，这是红糖。炒糖色？糖还能炒着吃吗？”窦原好奇地伸长了脖子，靠在嬴静身边，想看看炒糖的步骤。
其实炒糖色该用冰糖的，但这会儿没有冰糖，嬴静就用红糖代替。红糖炒糖色容易糊锅，会发苦，嬴静就放多了水，准备把红糖熬成浓糖浆，挂在五花肉上。
她起锅烧油，放入香料爆香，直到高温把八角姜片的辛香味逼出来，才接着倒入五花肉翻炒。五花肉在加热下变得半熟，嬴静倒入浓糖浆，让每一块五花肉都裹上糖色。
“公主，我帮你吧。”瞧见嬴静的手都炒酸了，提不起精神，窦原接过来心上人的锅铲，站在灶前挥动着右臂。
这一顿红烧肉，窦原算是花了大力气。因为想要好好表现，他在后半程都握着锅铲，按照嬴静的指导烹饪。直到嬴静拿起水瓢，往锅里面加水炖肉，他才有机会坐下来，歇上一会儿。
“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按照孟子的理论，窦原今天这种杀猪做肉的行为，算不上是君子。
但窦原闻着铜釜里面传出来的香味，觉得今天进宫找公主这一趟，真是值了！
公主会做好吃的肉，长得又好看，这样的美人去哪里找啊？
他想把公主娶回家，然后天天吃好吃的肉，炸的、炖的、焖的、烤的！他打算赚钱买好多肉，把公主养得肤白腰粗，珠圆玉润……
幸亏嬴静没有听到窦原的心声，不然她肯定会让宫人把窦原扔出去，再也不让他进来。锅里的肉已经炖了一个时辰，嬴静掀开锅盖，一股带着诱人的肉香扑鼻而来。
“好香啊，我好饿。”窦原抽了抽鼻子，好像一只馋嘴的小狗一样，尾巴一甩一甩，就等着主人赏他肉吃。
“我做的菜嘛，肯定是好吃的！”嬴静大火收汁，取了一双碗筷，把一块最大的红烧肉夹出来，再浇上一勺浓稠的汤汁，“窦原，尝尝，这是你今天的劳动成果呢。”
窦原喜笑颜开地接过，公主这是让他第一个试吃呢。刚出锅的红烧肉好烫，他吹了吹，一口咬下去，软糯香甜的口感瞬间征服了他。
这红烧肉有点像豆记的卤五花肉，但比卤肉还好吃！
因为材料好，火候足，这块红烧肉的味道十分令人陶醉，入口即化，却不见肥腻。鲜嫩多汁的红烧肉非常酥软，好像奶油布丁一样，颤颤巍巍，只用筷子轻轻一戳，就能陷进去肉里。
在窦原的人生所吃过的肉食中，这块方方正正的五花肉，绝对能排得进前五。烧牛肉勉强可以与之匹敌，清炖羊肉输得十分彻底！
今天傍晚临走的时候，窦原捧着一个红陶坛子，里面足足放了七八块红烧肉，还有美味的汤汁。他腆着脸跟公主说了很多赞美的话，只求公主能多浇两勺红烧肉的汤。
他已经计划好了，天气冷，肉放久了也不坏。他每天吃两块红烧肉，能吃好几天呢。汤汁也不浪费，他可以热一热，蘸着馒头吃，也老香了。
临睡觉前，他特意把坛子放在了床边，回味着红烧肉的滋味，做了一夜好梦。
第二天放学后，窦原回到房间，放下了书包，准备吃两块爱心红烧肉，再去写作业。可当他兴冲冲地走到床边时，他的笑脸渐渐凝固。
“我的坛子呢？我的肉呢？谁偷了我的肉，站出来！”窦原发出绝望的呐喊，势要把他的肉找回来。
亲娘李氏闻声而至，进门就骂:“你这熊孩子，我说了你多少次，不要在房间里吃零食，你偏不听，偏不听！今天我进来打扫才发现，啊，你长能耐啦，不吃零食吃上肉啦，还那么大块的肉，也不怕放坏变臭？我给你爹丢去了，让他教训一下你……”
肉在爹那儿！
窦原拔腿就跑，跑去父亲窦庆的书房中，想要救回来他的红烧肉。可惜他晚来了一步，只能看到父亲满嘴的油光，连坛子里面的酱汁，也被他眼睁睁地看着，让窦庆拌着面条吃完了。
窦原:“……”好恨啊，夺肉之仇，不共戴天！
如果这时候能给窦原截个图，做成一张表情包，那估计是:
蓝瘦，香菇.jpg

第63章 腊肠大亨
吃过一顿红烧肉之后，窦原送来的猪肉还余下不少。天气冷，北风也刮得紧，嬴静打算把剩下的好肉都做成腊肉，送给亲朋好友尝尝。
不吃腊肉，那还叫冬天吗？
在大秦也有腊肉，都是直接抹盐风干，味道不算特别惊艳，通常只会出现在贵族的餐桌上。盐价不便宜，肉也不是普通人家能顿顿吃的。百姓们肚子里油水少，爱吃肉，冬天里现杀的猪肉，几餐下来都吃完了。哪会有多余的肉，用来做腊肉呢？
嬴静这次打算做的是四川腊肉，会加入大量的盐和花椒。咸阳人都爱吃咸辣味，应该会喜欢这种四川腊肉的味道。和偏甜的广式腊肉不一样，四川腊肉经过烟火熏制，拥有一股特殊的烟熏味，经常令食客垂涎三尺。嬴静就很喜欢这股烟香味，使腊肉咸鲜可口，切开后肉质红白分明。
小厨房的宫人们把一大扇猪肉铺到了案板上，站成一排，等待着嬴静的吩咐。小季氏没什么事情干，也捧着个黄铜手炉，好奇地看着闺女，期待着会做出来何种美味。
“大家要先在铜釜里面放盐，添入花椒和八角，一起小火慢炒，直到盐略微发黄。”嬴静说着，往锅内撒下几大瓢粗盐，指挥着宫人大力翻炒。
“姝姝，这样不会太咸了吗？”厨房手残党小季氏看见满锅的盐，仿佛看到了咸到齁人的腊肉。
“娘，你放心，盐不会多了的。”嬴静自信的昂起头，种花小当家的手艺不容质疑，“盐放多点，腊肉能吃到开春都不坏，而且我们做饭之前会把腊肉先焯水，那就不会那么咸了。”
不到半刻钟，盐就炒好了，又等了一会儿，一位年轻宫人把手放在锅边，感觉已经不烫了。嬴静点点头，对着灶前的那位宫人说:“你把肉放进去，抹盐，要涂得均匀一点，每个地方都要涂上。”
“姝姝，这样就好啦？我们今晚可以吃腊肉了吗？”瞧着挂满盐花的猪肉，小季氏吸了吸鼻子，闻到鲜肉在腌制过程中散发的调料香味。她有点馋了，想要在晚餐就可以吃到。
嬴静拉过亲娘的手，俏皮地眨了眨眼，“还早着呢，腊肉腊肉，就是要在腊月里，挂上一段时间啊，那滋味才叫绝呢。”
“哦……”小季氏有些失望，今晚吃不到啊。
等到腊肉做好的时候，她要炒着吃，炖着吃，蒸着吃，就着面条和馍馍吃。她盯着房梁上的腊肉看了好久，猪皮下的脂肪足足有半指厚呢，白花花的，到时候一咬下去，肯定满嘴流油，都是油香肉香！
因为需要时光来把美味转化，这几天是吃不到腊肉了。风干了三天的腊肉，就可以进行烟熏的步骤。出于某种奇特的炫富心理(好像又不太对？)，嬴静把烟炉砌到了宫墙上，让每个往来于秦宫的人，都会看到她那一排腊肉！
“松柏树枝？”
“有！”
“柑橘壳？”
“有！”
“胡桃壳？”
“有！”
松柏树枝、柑橘皮、胡桃(核桃)壳，是燃烧出美妙青烟的三剑客，能使腊肉的风味更加浓郁迷人。自从嬴静燃起炉子熏肉以来，不仅吸引了宫人们的注意力，连进宫议事的大臣们也留意到了。
他们看着那一大串油亮亮的腊肉，明明早上吃饱的肚子，好像又饿了。腊肉炒蒜苗、腊肉焖饭、腊肉炒萝卜干、腊肉炒豆角……他们的口中不住地分泌唾液，望着往下滴油的腊肉，啧啧称奇:
“哇，陛下今年肯定赚到不少了吧？这里面有大半扇猪吧，真肥。”
“看着很好吃，我都闻到了那股肉味呢，不行，我今晚回家一定得吃整整一碗肉！”
“是啊，那么多熏肉，肯定花了不少钱。我家里穷啊，今年只做了几只腊猪耳朵。对了，博文侯您家里那么有钱啊，今年做腊肉了没？”
被无意中cue到的博文侯窦庆，也看到了架子上的熏肉，摇了摇头，“我家里没有做呢，今年我都没有吃过腊肉。”片刻后，他又笑了，咧开了一口整齐的白牙，“不过，陛下和我说了，过几天会送我几斤腊肉。我估摸着，应该就是架子上的这些肉吧。”
啊，此人炫耀陛下送肉给他！
打死他吧！
这一群官员，瞬间把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投向博文侯窦庆。本以为大家都一起没肉吃，谁想到居然出了个叛徒。
“可恶，此等炫富之徒，陛下居然还赏肉给他，不公平啊。”众大臣脸上笑嘻嘻，却在心里默默地吐槽着。
陛下，你的宝宝也想吃肉啊！爱我，你怕了吗？
……
嬴静没想到，这一条条长长的腊肉，居然变成了大臣们是否得到父皇宠信的判断指标。
也许是炫耀陛下对自己的信任，每一个收到腊肉的贵族们，都会把腊肉悬挂在大门前，展示出来，好像小学生贴奖状一样，生怕别人看不到。
而那些没有得到陛下赐肉的官员，为了追星，吃偶像同款，也纷纷向宫里打听腊肉的制作方子，跟着在院子里晒起了腊肉。在今年的冬天，一阵阵吹过咸阳城的北风，夹杂着肉鲜味，吹进了咸阳群众的鼻子里，也吹动了人们的心。
“秦宫腊肉”、“陛下恩赏”、“新型炫富”等几个标题，爬上了微博实时热搜榜的前几名。不清楚来龙去脉的百姓们，把涂满香料和粗盐的腊肉，作为一个家庭是否富裕的评判标准。
只有家里有两个余钱，百姓们都想跟风买肉，做腊肉。要说这腊肉比鲜肉好吃？那不见得。但是陛下和贵族老爷们都晒腊肉啊，自己不做上两回腊肉，那就out啦。
譬如，咸阳群众何大宝，正带着四个儿子，闻着一股腊肉香，对着路边的腊肉指指点点，评头品足。
“瞧瞧这家啊，这挂的都是五花肉，特别肥美，是好肉啊。这是有钱人家，咱们比不了！”在一间青砖大房子前，何大宝瞅着肥瘦分明的五花肉，想到香喷喷的腊肉炒芹菜，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水边种着的野芹菜啊，摘上一把，再配上切成薄片的腊肉，猛火快炒，那味道别提有多下饭了。香气浓郁的芹菜茎杆，吸收了腊肉的油脂，变得更加清香美味。而肥嫩的腊肉，在他的口中迸发出肉汁，让他陶醉地闭上了眼睛。
唔，这就是生活啊。
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越嚼越香的腊肉和微微烫口的面汤。
“爹，爹，那这家呢？这家的肉好大块！”大儿子何铁柱看见另外一家的窗户中，挂着好大一块猪肉。这块肉估计有三四斤，比长条形的五花肉厚实多了。
何大宝顺着儿子的手指，看向那个方向，嫌弃地皱了皱眉，张嘴就评:“儿啊，这家没有前一家富呢。看着肉虽然大，可都是猪屁股肉啊，这个部位的肉太瘦，吃着塞牙，不如五花肉好吃。”
“哦——”几个孩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敬佩地看着何大宝。爹真厉害，要是他们选，他们肯定会以为第二家晒的肉更多，是更有钱呢。
年纪最小的小四，拉着何大宝的手，望着父亲的双眼，渴望地询问:“爹，那我们家呢，我们家晒腊肉吗？我们家有钱吗？”
没钱啊……
刚才正在指点江山的何大宝，顿时语塞，说不出话来。他看着孩子们亮晶晶的眼神，不好意思说出这个尴尬的现实。
他摸了摸衣兜里面的几枚铜钱，思考了半晌，叹了一口气，笑着摸摸小四的头顶，“我们家也晒腊肉哦，不过我们做的和他们不一样。我们做腊肠，爹带你们去买些碎肉，也能做，更好吃，更入味呢。”
小四等了好一会儿，见亲爹没有说话，以为自家没钱晒腊肉。嘿嘿，峰回路转，原来他们家也是能晒得起腊肉的大户人家！
“好哦！”
“太棒啦！”
“我们家也有腊肉啦！”
小四和哥哥们瞬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举着双手，又蹦又跳，在街上大声地欢呼起来。何大宝看着孩子们开心的笑脸，握了握拳，眼神中多了一丝坚定。
他要努力多赚钱！终有一天，他家肯定能晒得起最贵的腊五花肉！
几天后，何家的屋檐下就挂起了一串串腊肠。何家四兄弟因为家里熏了腊肉，别提多骄傲了。他们四处向小伙伴们炫耀，大赞腊肠的美味，惹得每个来他们家玩耍的孩子们，都站在屋檐下口水直流。
“爹，我想吃腊肠，何家的腊肠挂了那么多，那么长！”
“娘啊，我们家也做腊肠吗？何铁柱天天吃腊肠，好香啊。”
“大父(爷爷)，你咋不会做腊肠啊，我想吃，想吃。”
吃不到嘴里的，才是最美味的。这个社区的孩子们在何家玩了一天，回到家后，都不约而同地馋肉了。他们这附近的居民们不算富有，不舍得吃肉，何大宝一家，算是街坊邻里中晒腊肉的第一人。
谁家的孩子谁心疼，因为小孩都馋哭了，所以附近的家长们，或取十枚鸡蛋，或用半斤饴糖，或提一篮子冬枣，与何家换腊肠，来哄哄家里不肯吃饭的熊孩子。
“好吃，好吃啊！”被揍了一顿，又吃上了腊肠的邻居小孩，一边擦着鼻涕，一边嚼着肉，笑得可开心了。
无心插柳，在这个冬天，何家因为卖腊肠，居然发家了。何大宝的味觉天赋不错，他研发出来的腊肠方子，麻辣可口，还带一丝微甜，不仅孩子们爱吃，爱喝酒的男人也喜欢。汉子们收工回家后，打上一两浊酒，蒸上几片腊肠，这小日子啊，美滋滋的。
本想着赚钱买五花肉来做腊肉的何大宝，这辈子腊得最多的，却是一根根腊肠。
他做的腊肠因为口味好，被送入宫中，公主嬴静品尝过后，也点头夸赞。除了麻辣口味的腊肠外，他有幸获得公主的建议，研发出酒味醇厚、甜味更足的广式腊肠。
这款新腊肠，咸阳人不太喜欢，但是南方那边的客户却很喜欢。何家四兄弟抓阄，分别负责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腊肠生意。
其中何小四抓的是南面，常常接待南越那边的商人。这不，机灵的何小四，还学会了南越那边的白话，和前来的商人洽谈生意呢。
“阿四，腊肠有未啊？几时可以发货啊？我等左好耐啦。”
“等阵先啦，快啦，仲要晒几日就得啦。急咩啊，晒多两日仲轻称啊，你赚左啦。”
“哈哈，我就等多几日啦，鬼叫你地滴腊肠最正咩！”

第64章 元宵约会
这天放学后，窦原并没有直接出宫回家，而是提着一小袋粮食，和赢荣一起回去明华宫。
袋子里不是关中人熟知常见的五谷(麻、黍、稷、麦、菽)，而是形状细长、颜色粉白的糯米。窦原和南方的商人有生意往来，别人也大方地送给他一些当地特产的糯米。
“不知道公主会不会喜欢糯米呢？”窦原挠了挠头，有点期待能看到公主的笑脸。他没吃过糯米，对其滋味不甚了解。他只听商人说过，此米吃起来黏黏的，和五谷的口感都不一样。
不过，公主懂得那么多，应该会知道吧。
“哥哥，你回来啦！哦，窦原，你怎么也在这儿？”在院子里闲着看天空的嬴静，看到赢荣和窦原，心情非常惊喜。
冬天没什么有趣的文娱活动，她怕冷又不爱出门逛街。这时候每逢有人来上门探访，她都会很高兴的。
“哥，窦原，喝点热茶。”嬴静隔着麻布，提起小炉上的茶炉，特意取出两个茶盏，亲自给兄弟和窦原泡茶。冬天养生饮料，呼声最高的，当属保温杯里泡枸杞！
在大秦，保温杯没有，但枸杞是有的。湛湛露斯，在彼杞棘，显允君子，莫不令德。夜深的露水，打在了枸杞树和酸枣树上，坦荡的君子啊，无不具有美好的品德。
“啊，舒坦啊……”
窦原捧着热乎乎的枸杞茶，整个人都暖了。公主敲了点红糖粉，融进去枸杞茶里，使茶水变得红褐色，好像如鲜血一样富有活力。他吹了吹滚烫的茶水，小口喝着，甜甜的，还带有枸杞的清香。
公主真是贴心，会泡这样的茶。不像他娘，只会叫他多喝开水。
喝过茶后，窦原靠着公主递给他的小狗抱枕，把脚下的麻袋打开，逢给端坐着的少女，“公主，这是别人送给我的，叫做糯米。我都给你，让你尝尝。”
“哇，是糯米！”嬴静惊奇地接过麻袋，瞧见里面还沾着一点稻壳的糯米。来了大秦那么久，她还没吃过糯米呢。
糯米这种神奇的食材，是除了豆花以外，能引起甜咸两党大战的导火线！在每年端午节，天南地北的种花人民，都会用泡好糯米，搭配着和其他材料来包粽子。
粽子的口味多种多样，有的是放了鲜肉和咸蛋黄的，有的是放海鲜瑶柱的，有的是放豆沙大枣的，还有的是放燕窝鱼翅的。
咸粽子or甜粽子，你会pick谁呢？
嬴静这种花心渣女，无论是豆沙甜粽子还是五花肉咸粽子，她都想拥有，享齐人之福哇。可惜，窦原送的糯米不是太多，用来包粽子，估计也只有十来个左右。
这太少了，不够吃啊。
嬴静想了想，她希望能多做几样美食，粽子以后再包吧。她打算改做体积小一些的汤圆，也是挺好吃的。
“窦原，今天是吃不上了。再过几天吧，我请你吃一个又软又甜的吃食！”嬴静心中有了盘算，眉眼弯弯，朝窦原俏皮地笑了。
“大善！”窦原装模作样地握着竹简，摇头晃脑表示答应。
用糯米做的小吃，大概是白色的吧。它会比公主的脸蛋软吗？会比公主的笑容更甜吗？
博了公主一笑，窦原喝完枸杞茶，又吃了碗公主亲手做的双皮奶，满意地离开了明华宫，“唉，我什么时候才能把公主娶回家啊？我家的厨房更大呢，公主肯定会喜欢的。”
只要公主肯到他家里来，他愿意为公主花几千万，买来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做一盏精美的琉璃灯。万一哪天公主要做夜宵给他吃，他就提着灯，用荧荧的灯光照亮整个厨房，照亮公主美丽的侧脸，这该是有多好看，多浪漫啊。
(嬴静:并不，黑漆漆的厨房里闪着一丝绿色的诡异荧光，大兄弟你确实不是在拍鬼片吗？)
窦原越想越美，心动不如行动，他想要立刻就为公主做一盏镶嵌着夜明珠的灯。回到家后，他捧着自己迟迟送不出去的私房钱，估摸着造灯的费用，然后亲自在羊皮纸上画下了一朵朵合欢花的图样。
“公主在肯基基开业那天，送过我合欢花，我真是太高兴了。投我以合欢花，报之以明月珠。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在咸阳城的另一角，嬴静指挥着宫人把糯米洗净，泡开，准备做成糯米粉，用来包汤圆。一夜之后，糯米变得膨胀柔软，一位年轻宫人推着石磨，把白花花的糯米变成顺滑的米浆。
“公主，下一步该怎么做呢？”宫人刚推完磨，出了一身汗，被北方一吹，又冷得有点哆嗦，嘴唇有点发白。
嬴挥了挥手，让他先退下，怕他着凉了。她唤来贴身宫女松儿宫女，指了指刚才的宫人，柔声吩咐:“茶房里面有熬着的姜汤吗，你让人给他盛一碗，多放点姜，让他驱驱寒，歇一会儿。”
“公主真体贴人，奴婢们有福了。”松儿和嬴静关系好，知道主子心善，发自内心地笑了笑，躬身退下。
这次包汤圆，嬴静想吃流沙蛋黄馅和鲜肉馅两种。流沙馅虽然是用咸蛋黄做的，但吃起来是甜的，一咬下去，黄沙一般的馅料会流动出来，又沙又甜，另人十分惊喜。它和网红双蛋黄雪糕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更胜一筹，蛋黄味更加浓郁。
而鲜肉馅的汤圆，则是走温润咸鲜路线。白糯的面皮下，包裹着小巧可爱的猪肉馅，在冬天吃上一口，舌尖上都是肉汤，暖暖的。也许有朋友不爱吃甜的，那来一碗咸汤圆吧，鲜甜不腻人，越嚼越香，越嚼越鲜。
做好糯米粉的时候，还差三天就是正月十五，但大秦并不过元宵节。嬴静想起了种花国的元宵节，便在和窦原商量着，在肯基基推出了元宵儿童套餐，给每一个点餐的儿童，送一个竹制小花灯。
“公主这是想要玩灯吗？我正打算给公主做一盏呢。”窦原听完嬴静的打算，十分惊喜。公主和他当真心有灵犀，他用夜明珠做灯的事情，连他爹都不知道呢。
“用竹子做框架，编成莲花的形状，里面放上蜡烛，让孩子们提着玩，应该会很开心吧。”嬴静点点头，元宵节嘛，当然是该灯笼的。不过这时候纸还没有造出来，用竹条做灯，意思意思，也差不多啦。
“行，我让人安排下去，那天准备好大量竹灯。”竹子几乎是无本生意，雇些村子里的手艺人就可以做完。窦原想象着公主提着昂贵的琉璃灯，在一路的竹灯中行走，肯定会特别引人注目。
……
正月十五那天，窦原用一个精致的楠木匣子，把琉璃灯包裹得严严实实。他下了马车，冒着小雪，快步走进肯基基的门店。他和公主约好了，今天公主会在这儿请他吃汤圆。
“窦原你来啦，尝尝我的手艺，看行不行？”嬴静捧出了两碗汤圆，坐到了窦原的身边。用红陶小碗装着的是流沙馅甜汤圆，用白陶小碗装的则是咸的鲜肉汤圆。
“行，当然行。”窦原还没品尝，就举起拇指，大拍彩虹屁。心上人请他吃东西啊，别说是汤圆，就算是屎，他也大吃一斤。
连屎都不敢吃，你还敢说爱她？
陷入爱情的漩涡，窦原吃啥都是美的。他舀起碗中的白团子，轻轻的咬上一口，金黄如沙子的馅料瞬间流了出来。他防备不及，差点被馅料滴到了衣襟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嬴静不厚道地大笑起来，拿出手绢，递给了窦原。
“谢谢。”窦原接过，擦了擦嘴，又继续向汤圆进攻。
这一位对手很狡猾啊，使出了“流沙阵”这一招，差一点把窦原的兵马都陷进去了。窦原反应过来后，立即使出“吞天巨嘴”的必杀技，把剩下的半颗汤圆直接吞了。
一嚼一嚼，对手的血肉化成了一滩香甜的蜜浆。窦原看着公主递过来的鲜肉汤圆，一口闷了，又投入到新一轮战役当中……
他们两人在这边吃着汤圆，肯基基的门口处，全天下最尊贵的客人也走了进来。
“陛下，肯基基的炸鸡最是美味，吃儿童套餐还能送礼品呢。不如微臣给您点一份儿童套餐，咱们也尝尝？”小秘书窦庆压低了声音，向下基层考察的大秦集团董事长嬴礼请示。
嬴礼看着吃得正香的孩子们，手里都提着竹灯，心里有点意动，“这，这行吗？我们那么这两个大男人吃儿童套餐，会不会有点尴尬啊？”
小秘书窦庆看出了老板内心深处的渴望，笑着说:“当然行啊，每卖出一份儿童套餐，咸阳郊区的贫困村子能得两分利呢。陛下，这是行善之举啊。”
哦，还有这一说法？那就点两份儿童套餐吧。
董事长点点头，找好了座位，就等着小秘书窦庆把美食端过来了。他有点无聊地喝着冰阔乐，四处张望，想要看看食客们都在吃些什么。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东边屏风附近，那个穿红色曲裾的、头戴珍珠发簪的，不正是他的乖女吗？姝姝也坐这儿，她正端着碗，对着一个男的笑得跟朵花似的。瞧着那个男的背影，瘦不拉几，穿着锦缎，人模狗样，怎么配得上他的姝姝！
心中燃起一把怒火的老父亲嬴礼，扯过小秘书窦庆，使了个眼色，就要捉人。他的儿童套餐也没心思吃了，只想把这个勾引他乖女的小子，捉来好好审问。
愤怒的嬴礼带着窦庆，大步向前，一把扯过那小子的肩膀——
“父皇，你怎么来了？”
“爹，你怎么来了？”

第65章 荔枝考验
博文侯府
皇帝嬴礼把炸藕条蘸上一些酸梅酱，在嘴里大口大口地嚼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在嚼人骨头一样。他嘴里的炸藕条十分酥脆，配上酸酸甜甜的梅子酱，本该是一道开胃可口的小吃。
但他却吃不出滋味来，口中味同嚼蜡。乖女给他端上了一杯冰阔乐，也难消他心中的怒火。
“你说，你想怎么办？”他看见跪着的窦原，好不生气。斜眼瞅着这小子，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怎么看都配不上他的姝姝。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他体贴臣子，本想赏窦家一门富贵，让窦原进宫读书。呵呵，没想到人家有大志呢，居然瞧上了他的乖女！
窦原瞧见自家那缩成鹌鹑一样的亲爹窦庆，还有眨着眼睛给他鼓励的公主，心中憋着一股冲劲，大声地喊:“陛下，我是真心喜欢公主的。我愿把我的身家都献给公主，让公主天天花钱打扮，比天上的明月还耀眼。”
“啧啧，你有多少钱？口气倒很大，你养得起朕的乖女吗？”啪的一声，皇帝嬴礼把冰阔乐重重地放在了案几上，“朕的公主是千娇百宠养出来的，朕能为姝姝的发髻上，戴上东海的明珠，也能在姝姝的手腕上，套上西域白玉的手镯。”
这小子能吗？比他有钱吗？
窦原低垂着头，不敢反驳。他心知现在的自己肯定不如陛下，能用全国之力来供养公主。但他不想放弃，他会努力挣大钱，他想要把公主带回家。
片刻后，窦原抬起来头，盯着陛下的双眼，坚定地说:“陛下，我现在是不如您有钱，但我会用尽我的一生，把生意做大做强。公主爱吃美食，我便为她寻来天南地北的食材，让公主吃好喝好。”
哟，这小子还想继续勾引他的乖女！
皇帝嬴礼不太开心，他一想到养了那么多年的乖女要嫁人，他就不想同意这门亲事。虽说窦庆是他的得力助手，窦原为人也不差，但他就是不乐意啊。
嬴静看着父皇紧皱的眉头，左手拉着父亲的衣袖，右手提着窦原给她做的琉璃灯，“父皇，你看看，窦原用夜明珠给我做的灯，多好看啊。父皇你就给他出个难题，考考他呗，他要是诚心，肯定能做到的。”
无奈，皇帝嬴礼瞧着被礼物收买了的女儿，叹了口气，转头看向跪得笔直的窦氏父子，绞尽脑汁，给窦原出了个难以完成的题目:
“朕听闻南越有果，名为离枝。其色艳红，丰美多汁。果若离枝，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四日不可食也。你若是能让朕的公主，身处咸阳，也能吃上甘甜的离枝，那朕就同意你和公主的婚事吧。”
要让公主吃到南越的鲜果？这样太难了！
嬴礼提出这样的考验，分明是想让窦原尽早离开，打退堂鼓。
窦原感到为难，但也不肯放弃，他跪下大力磕头，“臣谢陛下出题，臣必定会认真完成的。”
……
三月里，枝头的枇杷逐渐成熟了。嬴静向窦原提议把枇杷制成水果罐头，看看是否可行。她不想做杨贵妃，也不愿别人快马加鞭地给她送荔枝。
在咸阳这儿，要想吃到荔枝，估计除了水果罐头，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了。如今枇杷开始上市了，窦原新建了一个罐头作坊，打算先做枇杷，来研究水果罐头的制作工艺。
要使罐头内的水果长期保存，高温杀菌是关键。嬴静提议把处理好的枇杷放入小坛子中，添入糖水，烧开加热。
“这应该可行，姝姝放心，我一定会成功的。”窦原听到公主的建议，心里非常感动。公主为了帮他完成任务，估计在夜里想法子，都快愁哭了吧。
(嬴静:并不，我只是馋水果罐头而已。)
窦原洗干净手，亲自取了一斤枇杷，削皮去核。他见公主盯着他手里的枇杷果肉，知道她是馋了，挑了一块大的，喂到了嬴静嘴边。
“嗯，有点酸，不够甜啊。”嬴静砸吧砸吧嘴，也不害臊，一口把果肉吞了下去。如今大秦的枇杷不是后世那些专门培育的良种，果实体积小，味道偏酸，但胜在果香味挺浓的。
“待会儿放水泡着枇杷的时候，就多加点糖。”窦原的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公主的嘴唇，让他羞得耳朵都红了。他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用那根手指又捏了一块果肉，放到了自己的嘴里，舔了舔。
有点酸，但还是甜的。
嬴静吩咐下人把灶火烧起来，她用热水把小坛子逐一烫过，再把枇杷果肉放入坛子。然后，窦原往里面倒入微甜的糖水，把全部坛子都盖好，上锅蒸。
这种坛子是特制的，嬴静画出了现代罐头上的螺旋纹瓶盖，让工匠模仿着，力求提高坛子的密封性，倒着放置也不漏水。古代工匠的能力也是很强的，他们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满足了嬴静的要求。
“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再蒸枇杷会化掉了。”半刻钟后，窦原掀开了锅盖，用抹布隔热，把一个个小坛子取出来。
罐头制作是否可行，就要等待时光的考察了。他希望在两个月后，他再次扭开坛子的时候，能吃到甜美的枇杷果肉。
明华宫
两个月后，窦原用篮子提着三坛枇杷罐头，进宫来献宝了。也许是老天爷同情他，他前几天开了一个水果罐头，其中的果肉没有腐烂，味道比刚摘下来的枇杷还更胜一筹。
“夫人，听闻您近日喉咙不舒服，吃些枇杷果肉，最是化痰润肺的。您尝尝，这是我做的枇杷罐头，比新鲜枇杷还好吃三分呢。”
想走丈母娘路线的窦原，让宫女取来一只小碗，从罐头坛子里舀出了四五块枇杷果肉，恭敬地递给了小季氏。
小季氏笑着，把陶碗接过来，闻了闻，嗯，还是枇杷的清香，没有变质。她试探着咬了一小口，惊喜地说:“唔，这枇杷比新鲜的还甜呢！这是怎么保存的？竟然能久置不腐。”
她是过来人，窦原喜欢嬴静的事情，早就被她看出来了。博文侯深受陛下宠信，家里有钱，姝姝万一要真嫁过去，不会吃苦的。
岳母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她吃着窦原送来的枇杷罐头，心里十分舒坦。这孩子能知道她嗓子不舒服，特意把果子送进来宫里，也算是有心了。
枇杷的收获季节已经过去了，要想再吃上一颗枇杷，那可比金子还贵啊。吃人嘴短，小季氏笑得越发温柔，她指了指小厨房的方向，对着窦原说:“姝姝在那儿不知道捣鼓些什么呢，你过去找她玩吧，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愿夫人身体安康。”窦原有礼貌地对着丈母娘行礼，脚步轻快地去找心上人了。
小厨房中的嬴静，正在一个小铜釜前，用木勺子搅拌着锅中的黑紫色糊糊。窦原还没走近，就闻到一股酸甜的果香。
公主又是在做好吃的，是甜食！
他玩心一起，猛地一拍嬴静的肩膀，吓得嬴静差点把勺子都丢了。
“你吓死我了，不许再这样胡闹。”嬴静被着突然一吓，惊得心脏怦怦直跳。人吓人，吓死人啊。这人怎么那么坏，无声无息地，跟个鬼似的。
窦原见公主不高兴，挠了挠头，真诚地道歉:“对不起，我只是想和你玩玩，不是故意吓你的。”他把篮子里面剩下的枇杷罐头递给嬴静，想让公主也品尝一下。
“待会儿再尝，我正熬着桑葚果酱呢。”嬴静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把注意力转回到锅里，“你先别走，我的果酱熬好后，你带些回去，拌些酸奶，可好吃呢。”
在小火的烘烤下，锅中的果酱沸腾起来，越来越浓稠，散发出来的果香味变得更甜了。嬴静用干净的筷子挑起来一些，细细尝了尝，满意地点点头，关火了。
果酱冷却后，装了两个罐头瓶，还剩下一点，窦原便向宫人们要来两碗嫩嫩的酸奶，打算按照公主推荐的吃法，尝一尝桑葚果酱拌酸奶。
紫黑色的果酱被倒在了嫩嫩的酸奶上，一搅拌，就让原本乳白色的酸奶染上了艳丽的紫红色。窦原舀了一口酸奶，含在了嘴里，酸酸甜甜的果酱使酸奶的味道更加丰富了。
果酸和乳酸的激烈碰撞，摩擦出爱的火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的舌尖上，还能感受到小小的桑葚果粒，在旋转，在跳跃！
“窦原，好吃吗？这罐果酱你带回去吃吧。”嬴静拉着少年的手，把他从陶醉中唤醒过来。
窦原举着拇指，大声称赞:“好吃，真好吃。”他的嘴边都是红红的果酱酸奶渍，显然他说的都是真话。
公主送给他的桑葚果酱，他吃得很珍惜。每天他放学回来后，都会买一碗咸阳乳业的酸奶，浇上一勺果酱，撒上一些水果粒，细细地品尝。吃到第三天后，他入往常一样，准备吃酸奶时，他藏在书桌下的罐头瓶——
居然不见了！
有了上次他爹偷吃红烧肉的经历，他的直觉告诉他，肯定是爹又偷了他的果酱！
他怒气冲冲地跑到窦庆的书房，果不其然，他爹正笑得一脸猥琐，把果酱抹在馒头上，吃得一嘴都是。窦原气急了，他要大声质问时，窦庆收起了猥琐的笑容，含着泪，可怜兮兮地开口了:
“儿啊，人到中年，力不从心啊。桑葚补肾有奇效，爹自从吃了桑葚果酱后，整个人都充满了活力啊。你把这坛果酱给我吧，体谅体谅爹，行吗？”
窦原:“……”
行行行，你肾亏，你有理。

第66章 杏子黄了
枇杷罐头的成功，让窦原看到了希望。天气开始变热，夏天来了，各种各样的水果也渐渐上市。六月的杏子变得黄澄澄的，汁水越发充盈，咬一口，满嘴都是酸甜的滋味。早熟的桃子也不甘落后，渐渐披上了粉红色的毛衣，露出孩儿一般天真的笑容。
“一次偶然，并不能算成功。若是杏子和桃子罐头都能做成，那我娶公主这件事儿，就十拿九稳了吧。”
窦原闭上了眼睛，在心中盘算着这几天收购杏子和桃子的价钱，以及罐头作坊的人工。他坐在并不起眼但足够舒适的青铜马车里，走在了去往三水村的道路上。
遇到全天下最霸道的岳父，他还能怎样？
凉拌呗！
咸阳附近的三水村种有大片的果林，因为靠近连绵不绝的秦岭山脉，所以有着天然的种植优势。这里产出的杏子是金黄色的，毛绒绒的，拥有鸡蛋一般的大小，看起来很有食欲。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单靠卖果子，这里的农户早就能富起来了。
但如今，三水村的百姓们还是那么穷，孩子过冬的麻衣薄得风吹就能飘上天。树上的杏子熟透了，掉到地上，行人不小心踩到了，也毫不可惜。偶尔嘴馋的小孩捡起来，啃了一口，又“呸”的一声，吐掉了。
光看外表，任何人都难以想象出这杏子有多酸。
除了满地跑的几只母鸡会啄食杏肉，这一村的杏子，连狗都不吃。
“踏踏踏踏……”
四匹高大的枣红马拉着马车，走进了这个贫穷的村庄。壮年的男人和女人都下田干活了，只剩下几个孩子和老人留在村子里。瘦弱的孩子们挥着手，好奇地望着窦原的方向。他们太穷了，村子里只有一头老牛，和一架破破烂烂的牛车。
马车是什么？他们见都没见过。
“敢问贵人来我们村子，有什么事情呢？我叫林二，是三水村的里正。”窦原还没下车，就听到了车外有一道中年男声响起。
一个身穿短褐的黄脸汉子弓着身，不知所措地站在马车旁。
他们村子里穷得响叮当，从来没有结识过富贵人家，贵人无缘无故上他们村子里，没什么可图啊。难道是他们村里有人犯事了？被人找上门来了？
越想越慌，他的腰弯得更低了。他的嘴唇哆嗦着，在这炎炎夏日里，竟然害怕地打了个寒战。
这时，一双年轻有力的手把他扶起来，“大叔请起，我们是咸阳窦家的商队，想要来和三水村做生意的。”
这句话犹如天籁一样，把林二从慌张中解救了出来。他鼓起勇气地抬起头来，见扶他的是一个穿着鹅黄色丝衣的年轻后生。后生的教养很好，没有嫌弃他身上的汗味和不洁，正含笑地看着他。
做生意？他们三水村除了一堆酸得没人吃的杏子，啥也没有。
林二猜想这富贵后生是被人骗了，到时候闹了个大乌龙，贵人脸上可不好看。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试探地问：“这位公子啊，我们村子里面什么也没有，怎么和你做生意啊？”
“哦？怎么没有？”窦原笑着，抬头看着枝头上的杏子，用手指了指，“这不就是了？我想和你们做杏子的生意。”
听了这话，林二更加确定了，这后生是被人蒙骗了。别人是故意整他的吧，让他买一堆不能吃的杏子。林二怕这后生买完酸杏，回头吃不好又闹，他们三水村可折腾不起。
他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委婉地说：“不，公子，我们村子的杏子酸得很呢，根本吃不了，您这……不如算了吧。既然都来到了，您不如看看我们三水村猎户打来的猎物，在秦岭打到的，尾巴特别长的雉鸡、还有几只鹧鸪，都好吃着呢。”
哦？这里正在劝他不要买杏子，是个老实人啊。
窦原对林二的印象更好了，他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坦诚地说：“我知道你们村子里的杏子酸得吃不了，但我有办法，能让杏子变甜，所以才特意来和你们做生意。我打算把杏子做成水果罐头，哦，罐头是什么？就是这个，不过这个里面放的是枇杷。”
说着，窦原向侍从使了个眼色，让他从车里拿出来两个罐头。在林二惊奇的目光中，窦原扭开了罐头，露出了里面橙红色的枇杷果肉。
“你先尝尝吧，尝过这水果罐头的滋味，再谈谈这生意能不能成。”光说不干假把式，为了证明自己的计划可行，窦原并不吝啬这几罐枇杷罐头。
他笑着把罐头递给了林二，也对着围观的孩子们招手，让他们也尝尝。
“嘿嘿，二爷爷，我带了勺子来，分我一块呗。”
“二爷爷，我的碗，我有碗。”
“二爷爷，我还没吃呢，我想要。”
一听有得吃，早就瞅着这边动静的孩子们一哄而上，他们有的端来家里的破碗，有的拿出自己吃饭的小木勺。其中还挂着鼻涕的林五娃，他也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小手想要摸摸窦原的衣摆讨吃，但又有点害怕惹怒了贵人。
窦原出来做生意那么久，这样脏脏的孩子，他也见多了。他的面上依旧很和煦，从罐头里舀了一块枇杷果肉，蹲下来，笑着递给了林五娃。
林五娃见这贵人请自己吃东西，吸了吸鼻子上的鼻涕，大声说了句“谢谢”，和小伙伴们一起跑到树荫下，认真地品尝美味了。
“唔，要说枇杷，三水村也有，但这么甜的枇杷，我还没吃过哩。”林二用勺子给自己舀了一大块果肉，吃进嘴里之后，满嘴都是枇杷的清甜，酸甜可口。
橙红色的果肉吃起来比平常的枇杷软一些，不如新鲜的果肉爽口，但甜度的大幅度提升，足以弥补口感上的不足。
“大叔，不如您再尝尝这罐头里面的汤汁。”窦原见众人吃得一脸陶醉，心知火候差不多了。他捧起坛子，把泡着果肉的糖水给林二倒上半碗。
“这……这……”林二砸吧砸吧嘴，喝了一小口淡黄色的汤汁，这味道甜滋滋的，怪好喝的。
林二不是笨人，他看着窦原自信的笑容，脑袋瓜子转过来了，明白了这水果罐头的奥秘，“难怪公子说这生意能做，原来是全靠放糖把果子煨甜的！”
“是的，我窦原不才，不能把树上的果子变甜，但却可以浇以糖浆，增其香甜。我愿在三水村建一个罐头作坊，卖杏肉罐头，不知村民的意思如何？”窦原信心十足地笑着，对于这盘生意胸有成竹。
杏子能治咳嗽痰多，能止咳平喘，吃些杏肉比吃药好过多了。冬日干燥，小儿和体虚之人多会咳嗽。他若是能把夏天成熟的杏子保存到冬天，卖给贵族大官们，那这些果子就不再是水果了，是金子啊！
身为里正，林二知道这单生意的好处，但他嘴皮子动了动，也没有立刻应承下来。他是个念着村民的人，漫山遍野的杏子，不是他自个儿的。此事需要村民们都同意，他才能答应下来。
窦原看出了林二的心思，他笑了笑，并没有着急。这种关乎一个村子的大事，若是这个里正一眨眼就答应下来，他还不放心呢。挥了挥手，窦原又留下了一罐枇杷罐头，和林二约好了再次见面的时间，就坐着马车离开了。
这天晚上，从田里收工回来的大人们，听闻有贵人要与他们三水村做杏子生意，惊讶之余，又不敢相信。
他们都知道，自家的杏子有多难吃，比醋甜不了多少。这贵人要卖杏子，该不会是耍他们的吧？
里正林二公布了这个消息后，相信的村民并不是很多。因为这太突然了，他们世代都穷惯了，又没啥本事。突然间有个人跑过来，说给你一万块钱一个月，问你干不干，那人肯定是骗子啊！
林二磨破了嘴皮子，村里的汉子和婆娘都不怎么相信他，这可把他气得不轻。
这时候，早上吃过水果罐头的孩子们站出来了，枇杷果肉甜甜的滋味，他们还记得呢。贵人打算在他们村子里做这个买卖，孩子们可都高兴着呢。
“爹，是真的。早上贵人请我吃过那个叫什么来着，对，水果罐头，特别好吃。”
“爹，我和林小苗，林小花还有林五娃都吃了，贵人亲自把果子舀给林五娃呢。”
“对，我是吃了，爹，你闻闻我的嘴巴，看还有果子味不？”
脏兮兮的林五娃见小伙伴说到自己，为了证明大家没有说谎，他凑到他爹跟前，张开了漏风掉牙的小嘴。
唔，这没刷牙的嘴真臭啊！
五娃他爹别过脸去，差点没忍住要扇儿子一巴掌，“好好好，我知道了，今日贵人商量生意是真的。要不是诚心想来干，看着五娃脸上的鼻涕，估计别人早就跑了。”
此言有理，旁人瞅着挂着鼻涕的林五娃，听了孩子们都这样说，那就点了点头，姑且答应了这一门生意。
人没有理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呢？一个致富的梦想在众人的心里扎根了，说不定，这事能成呢！
如果他们赚了些钱，他们就能去咸阳请施工队，为每一家每一户都盘上暖暖的火炕了。然后，如果银钱还有剩余的话，孩子们在冬天就能穿上暖和的兔皮小袄，女人们能戴上鲜艳的红色头绳，男人们吃饭也能倒上一两浊酒。
这日子，啧啧啧，想想都觉得美啊。

第67章 旅行必备方便面
“什么，你在下个月初十就要南下？”
嬴静坐在明华宫里，听到窦原带给自己的这个消息，十分震惊。
嬴静知道窦原会为了她前往南越开荔枝罐头厂，来完成父皇的考验。但她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如此之快啊，杏子罐头才刚刚在豆记推出售卖，窦原这就要离开了吗？
她有点不舍得地拉着窦原的手，心中转过很多念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窦原看出了她的沮丧，有力地回握住她的手，强忍住内心的不舍，故意笑着说：“别担心，我带上一队强壮勇武的侍卫同行，会安全回来的。”
只是，不知道何时才能够回来。从咸阳到南越，道路艰辛难行，他再次回来的时候，估计公主已是豆蔻年华。
公主会等他吗？一定要等着他啊。
“如果我看到有好吃的特产，我会给公主带回来的。”窦原笑得很温柔，只是在眼底藏着对旅途的担忧。
他瞧着公主闷闷不乐的样子，有点心疼。他想转移公主的愁绪，便提出了一个建议，“公主，如果能做些适合在旅途中的吃食，那就算帮了我大忙了。”
嬴静闻言，双手一拍，点了点头。窦原要去长途出差，不给他备下一些方便简易口味好的食物，那怎么行呢？
要说旅行必备食品，方便面自认第二，连火腿肠都不敢认第一！
方便面可以算是现代最伟大的食品发明了，每逢春运等大型人类迁徙活动，都少不了它霸道的身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煮上一壶开水，往干面饼上一倒，撒上粉包、油包、蔬菜包，焖一小会儿，即可享受美味。
多种口味的方便面，红烧牛肉味、老坛酸菜味、香菇炖鸡味、海鲜鱼虾味……各有特色，有辣有不辣，足以满足大江南北人们的需要。只要在飞驰的火车上泡上一碗方便面，相信她，这股侵略性的味道弥散开来，吃面的人肯定会收获同车人羡慕嫉妒恨的眼光！
“我希望能把面条做得比较细，嗯，比豆芽菜还要细一点。然后面团卷成弯曲的，波浪形的，一个面饼大概有二两重，不，四两重。最后，你们用油把面条炸一炸，定型，可以做到吗？”
嬴静在明华宫的小厨房里，按照现代方便面的模样，对着灶前的宫人们描述，希望能把方便面做出来。她知道咸阳人胃口大，一个普通的方便面肯定是吃不饱的，所以她特意把方便面的重量变成两倍。加上配菜，窦原吃四两方便面，应该能吃饱吧。
“能行的，这个不难。”管事点点头，带着手下的宫人们研究着方便面的做法，“请问公主还有什么要求吗？”
嬴静想了想，有了泡面，调料包也不可少。好吃的粉包是方便面的灵魂所在，散发着浓郁香气的泡面汤底，全靠调味的粉包撑起来。
她不知道调味包是怎么做的，只好指了指现有的香料小坛子，对着等待着吩咐的管事，不太确定地说：“能做出来耐放的混合调味料吗？我想要麻辣口味的，咸香味儿能下饭，在开水里能融开，放上几个月都不坏。”
味道可口，还要放得久？
这可把小厨房里面的宫人们难住了，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想不出法子。
嬴静见此，决定重赏，以鼓励大家的研发热情。
她摸了摸随身佩带的锦囊，从里面拿出三颗金豆子，放在了灶台上，大声地宣布：“谁要是在一个月内，做出了我需要的混合调味料，这几颗金豆子就是他的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为了得到公主的青睐，小厨房里面的宫人们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尽力研发调味包，力求达到“好吃、耐放、开水里化”的要求。嬴静只说了成品大概的样子，但没有说怎么做出来，这可把大家都难住了。
好在窦原还是挺幸运的，在他离开之前，方便面的调料包也算是做出来了。一大块调料包被装进一个小坛子里，凝结成块状，好像炒熟了的芝麻糖一样坚硬。
检验成果的那天，嬴静用小锤子敲下来一块调料，和方便面一起用开水泡开。她闻了闻面汤的香气，又尝了一口，认真地点评：
“嗯，很好，是香辣的味道，很像红烧牛肉面。你是放了牛油去熬吗？肉味挺足的，就是膻味有点大，但也不错了。”
年轻的黄小竹低垂着头，躬身站在嬴静面前。他用余光瞄着公主的脸，观察着她的表情，直到听到嬴静给他肯定的评价，他才笑得露出了牙齿。
“这次多亏你了，感谢你的努力。”
嬴静很满意地给黄小竹赐下赏金，又用自己的份例让人给他做了条酥脆喷香的烤羊腿，乐得黄小竹重重地磕头，得到了旁人嫉妒的眼神。
……
在窦原临行前三天，嬴静把窦原喊来，给他装满了满满一车吃食。有点囤积控的嬴静，看见一车的成果，十分自豪。
她指着一堆系着红布小坛子，仿佛打下了一大片江山：“这些红布条的，都是我给你做的下饭菜。盖子上有‘一’字的，是我腌的油焖笋，又嫩又鲜，咸香可口。”
笋衣有毛扎手，笋肉处理得不好，还又会有一股涩味。秦人嫌麻烦，不太爱吃春笋，但嬴静没有放过这一道山中的美味。这一坛坛油焖笋，都是嬴静花心思煨了几个时辰，才做好的。鲜嫩的油焖笋条滋味十足，配粥吃也好，配馒头吃也行。她给小季氏和嬴荣留了几坛，两人吃得满嘴是油，却一点都不嫌腻。
窦原见公主心里记挂自己，感动得眼睛都红了。为了掩饰住内心的情绪，他转过头去，擦了擦眼睛，然后装作好奇地捧起另外两个小坛子，笑着问：“那这两个呢？不是写着一啊？”
“写着二的小坛子，装的是我烤的香辣小鱼干。写着三的那种，可就厉害了，是方便面的混合调料块！”说到调料包和方便面，嬴静非常得意，抬起来下巴，露出自信的笑容。
方便面是什么？窦原不知道。
但他从公主的笑容中，不难理解到，这个东西一定是最好吃的。
“来来来，我拆一个给你示范一下，让你领会一下方便面的威力！”嬴静见窦原一脸无知，不服气地搓搓手，誓要让小伙伴感受到方便面的魅力。
她命宫人烧来滚烫的开水，取来碗筷，示意窦原揭开用油纸密封住的方便面。
“哇，这面条是干的，吃起来脆脆的，挺好吃的。”
窦原在公主期待的目光下，掰了一小块方便面，按照干脆面的吃法，大口嚼着。油炸过的面条很酥脆，微咸有油香，如果味道多点香辣，他会更喜欢的。
嬴静点了点头，嘴角微微翘起，“干吃也行的，但加了调料泡开吃，那滋味才美呢。”
她把方便面放进去陶碗中，用开水没过，又敲了拇指般大小的调料块进去，用碟子盖上。
几分钟后，嬴静掀开碟子，面汤中浮着一层诱人的油花，散发着浓郁霸道的红烧牛肉味。窦原看到这样简单的烹饪过程，大感惊奇。他尝了一口面汤，惊讶得眼睛瞪得圆圆的，然后迫不及待地伸出筷子，夹了一大箸面条。
“烫，烫，但是很好吃呀。”刚泡好的面条还带着热度，差点把窦原的上颚烫到了。
嬴静连忙给他递过去一杯凉水，他一饮而尽后，把面条吹了吹，再次向方便面发起进攻。
面条筋道，波浪一般的形状能使它挂住更多的汤汁，变得格外入味。窦原虽然肚子里不饿，但在浓香汤底的引诱下，也大口地吃着，没有抬头。十几岁的少年胃口特别大，不到一刻钟，整碗加量版方便面就被他吃完了。
窦原用手帕擦了擦嘴，不绝夸赞：“公主，这方便面确实方便，味道还好，我太喜欢了。”
要是说有什么不足，大概是红烧牛肉面没有牛肉吧。如果能来上七八片牛肉，他会吃得更香。
“你喜欢就好。”嬴静眨了眨眼，看着面前的人儿，有点不舍得。
之前还察觉不出来，自从窦原向父皇挑明心迹后，她细细回想，窦原为她做过的事情真是太多了。
她后来才知道，在前几年她生日的时候，窦原打算把城郊一整座葡萄园都作为礼物，送给了她。可惜她在感情上懵懵懂懂，随手把酒坛子丢给了父皇，让葡萄园的地契，也到了父皇的手中。
算上前世，她活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有男生，在她的身上花费这么多的心思。
“窦原，我想为你也做些什么呀，我希望你过能够得快活。”
这天晚上，嬴静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以来，都是窦原在讨她开心，这次他就要远行了，她要有很久都见不到他了。
她再去给下课的嬴荣送下午茶的时候，不会再看到那个娃娃脸的陪读了。她再去豆记研发新菜的时候，身边也不会再有人笑着给意见了。她走在咸阳的首饰店里的时候，也不会再有人大方地给她买单了。
窦原特别有钱，也特别舍得给她花钱。只要她多看一眼那条项链，窦原都会心领神会地让人包起来。就冲着这一点，嬴静心想，她会思念他的。
她在大秦活了这么久，从未感觉到离别的滋味有如此难受，好像失去了几个亿一样。她握了握拳，咬了咬牙，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第68章 黄河有美
今日是要出发的日子。
天蒙蒙亮，窦原就不舍地从被窝里钻了出来，穿好衣服，打算吃上一碗咸豆花作为告别的早餐。作为公主最忠实的粉丝，公主发明的每一种美食，他都非常喜欢。其中，他早膳必吃的，就是一碗咸香嫩滑的豆花。
吃了好几年亲娘每天早上做的咸豆花，他没吃腻，反倒是养成了习惯。一天不吃，心里就好像空落落一样，缺了些什么似的。
亲娘李氏也舍不得窦原离开，但儿子自己选择的路，她不应该去阻拦的。
她的满腔慈母之心，都融在了那一碗热腾腾的豆花里面，只想儿子吃好喝好。一大早，她就点好了豆腐，把香葱、榨菜、蘑菇、蒜头细细切碎，炒香后撒在嫩嫩的豆腐上面。然后，再浇上豆酱、茱萸、花椒水、醋调成的卤汁，一道爱心早餐就这样出锅了。
窦原大口大口地吸溜着豆花，举着大拇指称赞：“娘，好吃哩，你的手艺又有进步啦。”
他要离开那么久，不知道下一次再在家里吃上这碗咸豆花，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
“好吃就多吃点，在外面可没有这一口。”亲娘李氏揉了揉眼，别过脸去，用帕子擦干眼角的泪水。儿行千里母担忧，她为了这事，好几天都睡不着觉了。
“娘，我走了之后，你闲着无聊就生个小妹妹玩玩呗，别像东街那个龅牙妹那么丑就行。”
“嗨哟，你这熊孩子，你妹妹怎么可能龅牙？肯定比你的公主还美。”
“我不信，公主是最美的！妹妹说不定是个丑八怪呢。”
这话让李氏气得不轻，哪有做哥哥的说自己妹妹长得丑。
虽然这窦家闺女还不知道在哪儿，但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说不定哪天自己就会再怀上呢。对自己还有点信心的李氏，被窦原这一插科打诨，挑眉瞪眼的，离别的气氛也少了几分。
她看着上车的窦原，挥了挥手，直到儿子的马车看不见了，才转身回屋。
窦原一上车，就被车上坐着的人惊呆了。
“嘘，别叫，我是偷偷来的。”嬴静把食指放在嘴唇边，做了个“安静”的动作，示意窦原不要高声叫唤。
行路难啊，难于上青天。在古代交通不便，舟车劳顿，去一趟长途旅行连命都没有了，并不是一句玩笑话。她认可了窦原，不放心他独自远行，便偷偷地从宫里出来，摸上了他的马车。
窦原看到乔装打扮的嬴静，又惊又喜，但为了公主着想，他还是劝了一劝：“公主，你怎么来了？快回去吧。”
公主在宫里待着享福多好啊，夏天有冰，冬天有炕，不比在外面劳碌强吗？他爹跟他讲了很多外出的注意事项，外面的山上有狼，甚至还会有强盗。虽然他带着几十名侍卫一起同行，但也怕出什么事故啊。
嬴静摇了摇头，小声地说：“你瞧瞧，我都特意扮成男装了，我给你当小书童，让你吃得好点。你别忘啦，我是从天上投胎下来的，生而知之，学来的本事比你还强呢。”
为了让小伙伴放心，假神仙嬴静还吹嘘起来，吹的牛皮都快能飘上天了。
“那好吧，公主，我一定会把你照顾好的。”窦原见嬴静意志坚定不肯走，自己也不舍得和她分离。
他握了握拳，暗暗下定决心，就算自己受伤流血，也一定要把公主保护好。
同一时间，明华宫中的嬴荣已经看到了妹妹留下来的书信。他恨恨地咬了咬牙，叹息了一声：“姝姝啊，你这叫我该如何是好啊？”
他知道妹妹一向好说话，但决定了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他召来了跟随他的卫青，把自己身上的信物递给了对方，郑重地说：“公主此行南下，你带着些士兵们快马追上，一定要保证好公主的安危。”
他又想了想，停顿了片刻，面无表情地说：“还有，你们把窦原看好了，别让他和公主独处。”哼，多年的伴读居然看上了他的妹妹，这是头狼啊，肯定想把他的姝姝叼走！
“诺。”卫青接过令牌，恭敬地跪下行礼，退下去了。
……
因为照顾嬴静，怕马车太颠簸，所以行驶的速度并不是太快。他们一行人来到黄河的边上，打算乘船往东，走一段水路，再直线南下，直至南越。
如今的黄河并不是黄色的，水流清澈湍急，河面上盛开着大片的荷花，与后世的景象有很大差异。河边生长着翠绿的竹林，偶尔传来几声鸟鸣，颇有几分江南水乡的风光。
来到河边，自然是要吃河鲜的，嬴静吩咐侍卫们去打来三斤左右的草鱼，就地取材，准备做一道荷叶软蒸鱼。
荷叶软蒸鱼是一道湖南美食，鱼肉鲜嫩，清香扑鼻。做法和寻常的蒸鱼相比，大为不同。嬴静指挥着厨子将打来的草鱼处理好，刮鳞，从鱼脊处开刀去除内脏，再剔下鱼骨，只取两边带皮的鱼肉，片成大约两只手指宽的鱼块。
“姝姝，我采来的荷叶，你看可以吗？”出门在外，嬴静不爱别人称呼她为公主，便让窦原喊她的小名。
嬴静点点头，接过洗净的荷叶。她看到其中还有朵盛开的荷花，一时臭美，把荷花戴到了头上，得意地在窦原身边转了个圈，问：“我好看吗？请叫我荷花仙子。”
“大河之坡，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窦原，哪里会说不好看。
他模仿着《诗经》里面的句子，大赞心上人的美貌：黄河四周有堤坝，长满了蒲草和荷花。那边有个美人儿，让我爱得愁断肠！
“谢谢你哦。”嬴静被哄得捂住嘴笑，乐得不停。
她把荷叶垫在蒸笼内，让厨子把鱼块放在荷叶上面。然后加入浊酒、盐、豆酱、茱萸、花椒、猪油拌匀鱼肉，又在上面再盖一张荷叶。看着锅里的水烧开后，她把蒸笼放到了锅中，添柴，以猛火蒸鱼。
十分钟后，鱼肉和荷叶的香气弥漫开来，嬴静把荷叶掀开，撒上些葱末和少许芝麻油，再盖着荷叶焖几息的功夫，这道荷叶软蒸鱼就做好了。
嬴静蒸鱼的时候没有避开厨子，所以商队里面的厨子一直都盯着嬴静的烹饪过程。
窦原带的侍卫不少，一条草鱼自然是不够吃的。嬴静知道厨子学了这道菜，心中跃跃欲试，她端着鱼，回头对厨子说：“今日的午饭，你就做这道菜给侍卫们尝尝吧。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可以问我，火候多练习几次，肯定能掌握好的。”
“好的，好的，小人肯定认真去做。”厨子学到了新菜，主人还肯指点他，别提多高兴了。
有了鱼，主食还没着落呢？嬴静看着河岸上茂密的竹林，打算再做一个竹筒饭。
侍卫们知道有好吃的，都十分卖力干活。他们挥刀砍下来一根竹子，按照嬴静的要求，破开成一个个竹筒，去河边清洗干净。窦原也有分工，他负责最关键的一步，淘米！
“姝姝，我把米都洗好了。”半刻钟不到，窦原就从河边跑了回来。他体会到带着媳妇的好处了，不仅有肉吃，还有热饭吃呢，真好。
“把米分别倒在竹筒里面吧。”嬴静指着地上的七八个竹筒，“对，就是放这么多米，这样就够了。”
她把冬天熏的腊肉焯水，再切成小块，又让厨子挑去虾线，剥了一碗虾仁。这两种肉和大米混在了一起，能给竹筒饭增添可口的咸鲜味儿。
还别说，现在的黄河水产资源非常丰富，荷叶底下游着歇凉的大虾，每一只都足足有手指那么长。侍卫捉虾的时候，它们轻盈的身子一蹦，能跳出一米多远。嬴静瞅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这么能跳的虾，这肉质肯定特别弹牙！
材料都放好后，嬴静把竹筒塞紧，放在火堆旁烘烤。待竹筒烤得稍稍变色后，她抽去两根柴，转成小火，避免火舌把竹筒烤裂。两刻钟后，竹子的清香混合着饭香，幽幽地传开了。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嬴静这种俗人，当然是两者都要有。她捧起还烫手的竹筒饭，既能闻到竹子的香味，又能吃到猪肉的油脂和虾肉的鲜甜。晶莹的米饭吸收了肉汁的精华，她用勺子舀了满满一大口，多赞啊。
再夹上两块嫩滑的软蒸鱼，在多重美味暴击之下，嬴静沮丧地向美食势力低头——
对不起，是在下输了。
既然输了，那就再吃一口吧。反正自己还在长身体呢，减肥不可怕，吃少了长不高，那才可怕呢。
自认为应该多吃的嬴静，喝着窦原给她泡的菊花茶，埋头吃着。虽然她吃饭的速度不慢，但就餐的礼仪极好。
“踏踏踏……”
一队人马从远处飞奔来，只见为首的少年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头戴青纱发冠，面容俊秀，身材修长。他的身后跟着大约四十人，骑着马，赶着三四辆马车，沿着窦家商队的车轮印一路前进。
马背上的少年看到嬴静一行人正在河边大吃大喝，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彻底放下心来。幸好公主还没过黄河，要是他们过了河，要想再追上，那就更加困难了。
“喂！”他朝着前方的人群挥了挥手，大声呼喊着。然后他从马背上跳下来，跑到了窦原和嬴静的跟前，摸了摸肚子，不好意思地说：“还有饭吗？我也饿了。”

第69章 鱼羊鲜
“有的，卫青你怎么来了？”
嬴静见到追上来的卫青，十分意外，难道是哥哥要把她捉回去吗？她往窦原的身后躲了躲，不想回去宫里。
卫青指了指身后的队伍，道：“公主，三皇子知道您出来了，担心您的安危，特意派我来一路保护您呢。”
嬴静一听不是要她回宫，也安下心来。她给卫青拨了两个刚烤熟的竹筒饭，又叫厨子给卫青继续做荷叶软蒸鱼。厨子的手艺不如嬴静那么好，但卫青也不在意，一下子就吃完了半条鱼肉。
正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卫青穷苦人家出身，对于饭菜的要求不高，能吃饱就成，他也不刻意追求味觉上的享受。填饱肚子后，他拿着嬴荣给自己的令牌，向咸阳令寻来三条官船。这官员听闻公主要出游，也非常配合，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还调来了几名精通水性的船夫和水兵。
官船比窦家商队准备的船还大，窦原借着嬴静的身份，享受到更好一档的服务，瞧着公主在船窗边的侧脸，他嘻嘻地偷笑着。
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夏天的黄河水流极大，即使官船比普通的渔船行驶平稳，但第一次走水路的窦原还是晕船了。他有气无力地躺在船舱中，脸色渐渐发白，胸中越发郁闷难受。
嬴静察觉不对劲，贴心地问：“窦原，你这是怎么啦？是想吐吗？”
窦原点点头，忍住腹中的翻滚绞痛，低声地说：“是有点难受，姝姝拿个木盆给我吧。”
还没等到嬴静把木盆递过来，他就“呕——”的一声，一哗啦地吐到了地板上。
“喝口水，顺顺气吧。”嬴静给窦原递来一杯凉开水，又用帕子帮他擦了擦嘴。
她非常理解窦原的感受，她不晕船，但偶尔也会晕车。她被颠簸得厉害时，脑袋一晕，憋着一股气在肚子里，想吐不吐的，那滋味别提有多难受了。
船上没有医官，对于路边大夫的三脚猫水平，嬴静不是太信任。在大秦这个朝代，巫医还没分家，有些百姓生病了，个别治病的大夫也会来两手跳大神的那一套，看得嬴静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在箱子里找找，看有没有什么能治这个的吧。”
嬴静拉开了自己的箱笼，翻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个红陶小罐。她把罐子一扭开，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就扑鼻而来。
她找来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从小罐里面夹出来两颗黑油油的果子。这是她加了藿香腌渍的梅子，她往日里晕车就爱吃这个止住，含在嘴里酸酸甜甜的，在舌尖上还带点微微凉意。
要说舟车劳顿、头晕胸闷，那该是喝藿香正气水或者吃藿香正气丸，效果最好。但嬴静不会做，让御医研发新药，时间上又来不及了，所以她只好腌了一罐藿香梅子，聊胜于无。
藿香除了是一味药材，也是一味食材。藿香的叶片可以用来泡茶、炒蛋、蒸鱼或者做成煎饼。嬴静问过御医，用藿香叶子包着的梅子，可以和中止呕，缓解胸闷不舒、鼻塞头痛的症状。
嬴静献宝一样，用白陶小碟装了两颗梅子，递给了斜倚着的窦原，“尝尝吧，含着，看好点不？”
脸色苍白的少年从善如流地张开了嘴，让嬴静把梅子喂到了嘴里。
他的舌尖先是感受到包裹住梅子的叶子，吃起来有一股独特的香味，有点像薄荷和紫苏，但又不一样。他用牙齿撕开内里的果肉，酸溜溜的梅子让他的唾液快速分泌。
窦原十分惊喜，他懒洋洋的眼睛睁大了一圈，很喜欢这个味道，“姝姝，这个好吃，吃了这个好像精神了一点。”
嬴静拉着他的手，见他好受了一点，抿着的嘴角也舒展开来，“你喜欢就好，吃这个爽口呢，那股郁气散一散，就不难受了。”
她知道晕船的人胃里难受，她伸手轻轻拍打着窦原的后背，想让他打个嗝，把肚子里的气都散出来。窦原也感觉有人拍着，的确舒服了一点，他把身体往嬴静的方向挪，靠近了一些。
如果有人从门外经过，肯定会看到少年和少女交叠的背影，就像是交颈的鸳鸯一样亲密。
“公主！”
正想问问晚上吃什么的卫青走进了门，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得捂住了眼睛。
乖乖，他一个不留神，这两人就抱上了！
怪不得临行前三皇子千叮咛万嘱咐，要他看好窦原，不让两人独处呢。他不能再偷懒了，不然几年后公主挺着个大肚子回宫，他没法跟嬴荣交代啊。
（嬴静：不不，我们只是个单纯的晕船，好吗？）
“咳咳。”卫青装模做样地咳嗽了两声，等两人回过神来，向嬴静询问，“公主，我们上船之前带了一扇羊肉和一条猪腿，船夫也随时能打些鱼虾，请问公主晚膳要吃些什么吗？”
“有羊，有鱼。”嬴静点头沉思了一会儿，“那就做一道鱼羊鲜，是孔夫子都称赞过的美味呢！”
据说，孔子带着弟子在周游列国的过程中，有时穷困潦倒，吃不起饭来，就只好向农户讨得些碎肉做羹汤。他们一路沿街讨食，从东户讨到了羊肉，又从西户要来了半条鱼肉。
他们太饿了，就把羊肉和鱼肉混在一起，炖了一大锅，发现味道竟出奇的鲜美。
“鲜”这一字，相传就是这样得来的。
羊肉费火难煮，嬴静就指挥着厨子，先把羊肉洗干净，下锅慢炖。她看船上厨房的菜筐子里有白萝卜，也叫人一块去皮切丝，放在一旁备用。
船夫下网捕鱼，一拉上来后，网中的鱼鳞反射出银白色的光。嬴静只取了数条一斤半以上的鲈鱼，因为鲈鱼肉厚刺少，适合片成鱼块做汤，不用担心掉落鱼刺散进了汤水中。其实如果不怕鱼刺，改用鲫鱼，味道还能更鲜。
“把处理好的鲈鱼肉块擦干水分，小火慢煎至两面金黄，待羊肉半软后移入羊肉汤中。”嬴静瞧着厨子麻利的动作，十分满意。
她看着汤锅中奶白色的羊肉汤，以及上下浮沉的羊肉块，对今天的晚饭有点期待。
一个时辰后，变软的羊肉大小收缩，汤汁变得浓稠了许多。嬴静看着差不多了，眼神示意，厨子便把萝卜丝和鲈鱼肉块加入羊肉汤里，让陆地和大河的鲜味进行融合。
“开饭了吗？”
窦原见嬴静端来小炉，又用砂锅把鱼羊鲜慢慢煨着，只撒下少许蒜末、姜丝和盐调味，心中的馋虫也被渐渐勾起。
吃过藿香梅子后，他打了几个嗝儿，舒坦了很多，现在精神有了，胃口也有了。他今天吐了一回，腹中早就空空如也，如今闻到香味，哪里还忍得住啊。
“窦原，给。”大号电灯泡卫青把碗筷递给了窦原，看着入座的嬴静，也准备开饭了。
女士优先，同行的小伙伴都让嬴静先吃，第一个品尝这一道鱼羊鲜。嬴静先给自己舀了一碗浓浓的汤汁，小口喝着，鲜得眉毛都要掉了。
秦人吃惯羊肉，即使这回她没有放花椒，以去除羊肉的膻味，也没不觉得难吃。相反，她认为羊肉的膻味被转化成一种极妙的肉香味，这是大地给人类的馈赠，浸入了汤水里，变成了精华。
而且，鱼肉的鲜香也化在了锅中，它的味道不像羊肉那样横冲直撞，它是柔和的，但却让人难以忽略它的存在。
如果说羊肉是一位火辣直爽的大美妞，那鱼肉就是一位低头轻语的丁香花姑娘吧。
作为渣男的砂锅，当然是两个都要泡啊！
喝完汤后，嬴静的后背冒出一层薄汗，好像蒸了桑拿一样舒服。她朝看着自己的卫青和窦原笑了笑，得意地说：“还不快尝尝，我做的鱼羊鲜，先喝汤，再吃肉！”
“哇哦。”
卫青给自己舀了一大碗，一口就干了半碗，烫得他说不出话来。他不舍得吐掉美味的汤汁，只好含着，小口小口地咽下去。
砂锅下的炉子还燃着呢，浓稠的肉汤咕噜咕噜地冒起了泡，窦原见卫青烫得呲牙咧嘴，不厚道地弯起了嘴角。
哼，叫你打扰他跟公主的二人晚餐，活该！
窦原给自己夹了块鲈鱼，又浇了半勺汤，他把发酵得蓬松柔软的馒头撕成了小块，泡在了汤里。馒头的小孔吸收了醇香的汤汁，沾了肉味，变得软乎。
他连汤带饼地吸溜地吃着，十分爽快。
“羊肉也好吃呢，这块羊腩嫩，窦原你要尝尝吗？”嬴静见他恢复过来，夹了一块嫩嫩的羊肉，开口问着。
“要的，谢谢姝姝。”
心上人给自己夹菜，傻子才拒绝呢！
窦原连忙把碗递过去，笑得美滋滋的。羊肉炖得很软，清淡却不寡淡，它不像平日里吃的烤羊肉那样风味浓郁，但吃出了羊肉的原味和肉香。
窦原仿佛能感受到这只羊生前的活力，这肯定是一只不羁放纵爱自由的羊。它在草场上跑啊，跳啊，腹肌瘦而不柴，皮下还带有一层薄薄的羊油。
当窦原吃得痛快的时候，外面的船板上传来的一阵阵惊呼之声：
“这是什么？”
“快，我们救救吧！”
“真可怜啊。”
嬴静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她赶紧丢下碗，跑到甲板上去，正要问问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她顺着船夫的手指，只见一个湿哒哒的小脑袋无助地看向众人的这边，用小手紧紧地抓住一块烂木头，在湍急的河水中上下漂浮着。

第70章 金丝猴豆豆
“吱吱吱……”救救我！救救我！
这是一只陕西金丝猴的幼崽，它抱着木头，尖声地向官船这边求救。一个浪花打过来，河水呛进了它的口鼻，让它的叫声变得更加慌张。它瞪大了双眼，眼中尽是无尽和绝望。
“快，把它勾过来吧，它快不行了。”嬴静瞧着金丝猴快要撑不下去，大声唤来侍卫，甩出绳套，把木头绑住拉过来。
小猴子似乎明白这是在救它，它没有躲开挥来的麻绳，反而更加紧紧地抱住木头，抓住这唯一的救命稻草。夏秋之间的水流很猛，折腾了老大一番功夫，它终于被侍卫抱上了船。
有常走黄河这一路的船夫，看了看可怜的金丝猴和附近的群山，说：“这是被山洪冲下来的吧，每年下雨这会儿，有些动物就被冲下来了。”
金丝猴不知道有没有听懂这话，但它把小身子蜷缩着，瑟瑟发抖，显然是被这场经历吓得不轻。
一夜之间，它失去了妈妈，族群里的其他兄弟姐妹也不见了。它一时不察掉进了水里，幸好爬到了一根木头上，才保全了性命。
这一路，不仅有青蛙想要抢占它的木头，还有山鼠和菜花蛇想要爬上来。它拿出妈妈给它砸果子的小石头，狠狠地把它们打跑了。它被蛇咬了爪子，它有点疼，手上冒出了血珠，但也不敢松开身下的木头。
嬴静让侍卫端来一盘温水，拿来洗头的皂角粉，温柔地给小猴子洗了个澡。金丝猴知道谁对它好，它乖乖地抬起手臂和胳膊，让嬴静轻轻地揉搓它打结的毛发。
她摸到了小猴子的胃部，瘪瘪的，怜悯地叹道：“小可怜啊，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这只金丝猴幼崽很瘦，和嬴静前世在动物园看到的小胖猴不一样。它的肋骨上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肚子上一点肉都没有。它的金毛全部被水打湿之后，贴在瘦瘦的身躯上，让它看起来小了一大圈，只有两三个月的人类婴儿那般大小。
洗过澡后，嬴静接过干爽的帕子，给小猴子擦干身上的水珠。稍微恢复了神采的小猴子，好像把嬴静认作是妈妈了，它缩在了嬴静的怀里，攥住嬴静的头发，轻声地“吱吱”叫着。
窦原见她满心里都是小猴子，他对于这个新来的小家伙也不讨厌。他好奇地摸了摸小猴子头顶的金毛，问：“姝姝，这该怎么养啊？它要吃些什么呢？”
应该和人吃得差不多吧？吃水果吗？
嬴静没养过猴子，船上也没有新鲜的水果，她只能估摸着说：“窦原，给我盛碗鱼羊鲜的汤汁吧，把上面的浮油撇去，我怕它拉肚子。”
“好的，你先抱着它玩一会儿吧，汤很快就好。”
一刻钟后，窦原把汤碗递给了嬴静，他怕小猴子烫着，还放凉了好一会儿。嬴静细细地抿了一口汤，感觉温度合适，就喂给了怀里的小猴子。
“吱吱，吱吱。”我要吃，我要吃。
小猴子见有吃的，它张大了嘴巴，看着小碗里面的肉汤。它长这么大，还没喝过这种白色的水呢。这水真好喝，咸的，还有一股香味。每逢嬴静喂汤的动作慢了，它就舔了舔唇边的汤汁，催促着叫了起来。
吃了一碗后，小猴子别过头去，嬴静摸了摸它的肚子是鼓的，就不再喂了。它有点困，窝在嬴静的怀里睡着了，好像一团毛绒绒的大金子。
嬴静颇有兴致地抱着小猴子，压低声音和窦原聊天，“窦原，你说它叫什么名字好呢？它好小，好可爱啊。”
窦原看着嬴静抱猴的样子，仿佛看到公主日后也会这样抱住他们两人的小娃娃。他浮想联翩，嘴角露出了一丝神秘的微笑，“叫豆豆，希望它能长得像豆子一样又胖又圆。”
豆记、豆豆，他和公主之间的羁绊越来越深，他一定能把豆蔻年华的公主娶回了家。
嬴静对这个名字没有反对，听起来还挺萌的。她伸出手指点了点金丝猴的额头，温柔地说：“豆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啦。”
窦原挺着胸膛，站在嬴静旁边，大胆地搂住了她的肩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家三口，中间抱着个小娃娃呢。
豆豆是个小机灵鬼，自从认了爹妈，有了名字以后，它在官船上的日子就快活起来了。嬴静让下人给豆豆准备了一副专用碗筷，还耐心地教会它吃饭的道理。几个月后，豆豆不仅学会了拿勺子喝汤，还能端着碗自己吃饭了。
“豆豆，吃饭啦！”
每逢饭点，这都是豆豆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在新妈妈这儿没有嫩叶、也没有水果，但是有好吃的汤和软软的饼子。它乖巧地坐在吃饭的案几前，即使有点饿，也没有接过卫青递给它的小碗。
“吱吱吱。”
豆豆指了指外面，又拉着卫青的衣袖，叫了几声。卫青想了一会儿，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你看我这记性，豆豆要洗手呢。今天它还没洗手，自然是不该吃饭的。”
他认命地给豆豆端来水盆，给豆豆揉了揉小爪爪，又取来豆豆专用的小帕子给它擦手。生怕他洗得不干净一样，豆豆张开了指缝，反复检查，还对着嬴静和窦原吱吱地叫着，仿佛投诉洗手小工服务不好，可把卫青气得不轻。
连猴子都知道柿子挑软的捏，在座的三人中，卫青地位最低，豆豆不敢使唤爸爸妈妈，就经常扯卫青的裤腿，把他当作家中的苦力。
“哈哈，豆豆肯定是最喜欢你，所以才叫你给它洗手的。”嬴静捂着嘴，不好意思地笑了。
“就是，豆豆跟你最亲。”窦原不厚道地帮腔，瞧着卫青吃瘪真是爽啊。
好像一个小孩儿一样，洗过手后，豆豆接过卫青给它盛的饭菜。只见它的小碗里装了三勺嫩黄色的炒蛋，嬴静美名其曰——“赛螃蟹”。
赛螃蟹是一道山东菜，原是以黄花鱼为主料，配上鸡蛋来炒制，因为味道鲜美嫩滑如蟹肉，所以被人们称呼为“赛螃蟹”。在黄河上没有海里的黄鱼，嬴静就做了个快手简化版本，鲜味上是差了一截，但豆豆也欣然接受。
嬴静先把生姜磨成蓉，又在另一个碗里打了三个鸡蛋，填入两勺醋、一小勺盐和一小勺糖。然后筷子把蛋黄戳破却不打匀，倒入锅中，加上姜蓉快速翻炒。
她炒的时间不长，鸡蛋还是很嫩的，有了些许醋酸味和姜味，吃起来竟有几分蟹黄的意思。豆豆以前在山上吃过生鸟蛋，但它没吃过炒蛋。香喷喷的炒蛋把它迷住了，它用小勺子一口一口地挖着，吃得异常珍惜。
金丝猴吃着赛螃蟹，有滋有味，嬴静等人吃着真螃蟹，也有滋有味。
秋天的雌蟹有着最肥美鲜甜的蟹膏，刚蒸好的雌蟹热气腾腾，红彤彤的摆在陶碟上，能给人带来极致的鲜味体验。每次选螃蟹都是一场赌局，蟹黄的具体质量和味道，都只有在打开之后蟹盖、进入口中的那一刻，才能被人知晓。
怀着一种拆礼物的期待心情，嬴静忐忑地掀开蟹盖，看到里面橙红色的蟹黄，仿佛中了头彩一样惊喜，“哇，这只蟹的蟹黄真饱满啊，油亮油亮的。”
整只蟹盖都被黄橙橙的蟹膏填满，好像一个珍宝盆一样，闪耀出诱人的光泽，富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嬴静大吸一口气，鼻尖尽是蟹肉的鲜味，她用勺子挖了一口蟹黄，含在了嘴里，尽是甘美，她以食客最崇高的敬意，对这只伟大的雌蟹致敬！
感谢它，带来了舌尖上的美味。
它在丰美的水草里生长、游动，捕捉到小虾和小鱼，壮大自身，才成就出这份惊人的美丽，让嬴静折服在它的毛毛腿下。万千般滋味，凝聚在嬴静的舌上，流向她的肠胃，只徒留一丝回味的鲜甜，让人爱而不得，愁断肝肠。
为了让蟹黄的美妙滋味发挥得淋漓尽致，嬴静把剩下的蟹黄搜搜刮刮，浇在了晶莹的米饭上。热乎乎的米粉遇到了蟹黄，浓郁粘稠的黄色膏状物瞬间把它包围住了。它们热烈地拥抱、相爱、永不分离，蟹汁渗透到白色的米饭上，让它变成绝佳的淡黄色。
它们坠入爱河后，又在嬴静的口中，双双殉情了。
米香和蟹香相互融合，比世界上最昂贵的香水更让人着迷。
吃过蟹黄，该轮到柔软雪白的蟹肉了。
嬴静被蟹腿的粗毛不小心扎了一下，但她毫不在意。蟹肉一丝一丝，没有蟹黄的丰腴感，但却更加清甜。嫩白的蟹肉，有着与鱼肉不一样的鲜味，它带点甜味，令人尝之忘俗。
如果说蟹黄是个丰满美艳的大美人，那蟹肉就是个梨涡浅笑的白莲花小姐。
要说谁更美些？
可能第一眼都会选大美人吧，但再看上几眼，两者皆美啊。嬴静沾了点醋，喝了一口温热的黄酒，沉醉于美人的好颜色中，好像痴汉一样，嘻嘻地笑了。
豆豆看到爸爸妈妈都吃得兴起，它偷偷伸出了小爪爪，也想要拿个螃蟹尝尝。突然，一双大手比它更快，把它近在咫尺的螃蟹，抢走了！
“吱吱吱。”我的，是我的！
豆豆不满地尖叫起来，指着大手的主人，愤愤不平，大声责骂。它拉着新妈妈的衣袖，想要嬴静帮它讨回公道。可沉浸在蟹肉之中的嬴静，无暇他顾，没有理睬。
卫青得意一笑，打开了蟹盖，故意把小山一般的蟹黄露出来，让豆豆看到。他挖了满满一大勺蟹黄，在豆豆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下，大声称赞：
“啊，真香！”

第71章 松塔大作战
又走了几天水路，嬴静抱着豆豆，远远看见前方有座陈旧的木头堤岸，后面好像还有几户人家，隐隐能看到树木枝叶遮挡住的屋顶，还有几升袅袅的炊烟。
有熟悉路线的船夫瞧见不远处的陆地，欢呼起来：“前方便是三川郡，还有半个时辰就可以到达！”
三川郡位于后世种花国的河南省，是此行水路的终点。窦原打算带着嬴静从三川郡走陆路，一路南下，再去看看南越山林里的荔枝。
三川郡的的郡治在洛阳，嬴静没来过洛阳，对这座历史上的十三朝古都也很感兴趣，窦原提出这条路线之后，她举起双手表示大力支持。
“吱吱，吱吱。”
一群人到达三川郡后，豆豆再次踏上陆地了，它兴奋极了，尖声叫着，用小爪子指着路边高大的松树。
它离开了嬴静的怀抱，抱着树身一窜，就跃上了松树的枝头。它知道这种树上的果子，吃起来香香的，就是吃起来比较麻烦，要用小石子砸开。
嬴静见金丝猴一眨眼就跑了，她有点慌，以为豆豆不要她了，大声地呼喊起来：“豆豆，快下来，你在这儿干什么呀？下来呀——”
她喊着，豆豆反而爬得更高。豆豆再聪明，也不过是个小猴子罢了，它没听懂嬴静话里的紧张心情，指着松枝上的大松塔，激动得手舞足蹈。
“吱吱吱。”这是好吃的。
它这副高兴的模样，在嬴静眼里，就跟脱离牢笼的喜悦表现差不多。嬴静的鼻子有点酸，她养了那么多天的小猴子，原来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一转眼就不要她了。
她用力地剁了剁脚，恨恨地说：“我再也不要养猴子了！”
窦原见她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也跟着附和：“对，我们再也不养它了，它不乖。”
“啪啪——”
“疼——”
嬴静正在气头上，突然被什么硬硬的东西砸到了，疼得她抱着脑袋，眼眶里的泪水瞬间飚了出来。她朝地上一看，正是一个拳头大小的松塔。
“啪——啪——啪——”
这一阵脑瓜疼只是拉开了序幕，接二连三的，越来越多的松塔掉下来，朝着嬴静站着的位置攻击过来。
窦原一把将公主抱在怀里，替她扛下来大部分攻击。旁边的卫青也同样受到波及，他迅速地抽出青铜宝剑，把飞来的松塔逐一打下。
侍卫们抬头，看到扔松塔的罪魁祸首，正是个相处多日的豆豆。豆豆站在枝头上，一打一个准，连声叫着，好不得意。
这是公主的爱宠啊，怎么反倒打人来了？
侍卫们不敢贸然还击，只好在树下大叫起来，企图把豆豆吓下来，但收效甚微。
片刻后，树上的松塔都被豆豆丢下来了，它再三确认过没有剩余的，才麻利地顺着树干溜下来。它跑到嬴静的身前，按照往日里的习惯，跳进了嬴静的怀里。它指着地上的松塔，眉开眼笑，自认为立下了大功。
“吱吱吱。”
看，这都是朕给你打下的江山！
嬴静这会儿抱着胖乎乎的金丝猴，脑袋还被砸得有点疼，哭笑不得。原来这豆豆是想给她送松塔，不是要离开，更不是想打人。
她赏了豆豆额头一记爆栗，故意做出严肃的表情，教育它，“豆豆，以后可以摘果子，但不可以砸人脑袋，明白了吗？脑袋被砸到了，就是这样疼，好疼的。”
“吱吱吱。”
不知道豆豆明白了没，反正它是疼得呲牙咧嘴，回应了几声。但它好像知道自己做错了，抱住新妈妈的胳膊，可怜巴巴地看着嬴静，企图用眼神来换取原谅。
窦原见嬴静早就心软了，开口道：“姝姝，那就原谅它吧，它也不是故意的。”
刚才要不是豆豆扔松塔，他还没机会当众抱着公主，宣示主权呢。虽然窦原也被砸得脑瓜疼，但他心里挺美啊。
要是豆豆隔三岔五都来这样一出，那他天天都可以英雄救美，抱得公主！
窦原瞅着豆豆这满脸金毛，越看越顺眼。他怕嬴静抱着小猴子累了，还主动伸手，要做豆豆的人肉座驾，“姝姝，我来抱它吧，它越来越重了，别累着你。”
嬴静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好哦，它真的胖了好多，超重的。”
爬上窦原的肩膀，豆豆对新爸爸的关爱，受宠若惊。它抱着窦原的脖子，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队伍，咧开了嘴，对着一旁的卫青叫了起来。
“吱吱吱。”我的果子，我的！
“知道啦，今晚都给你吃。”
被豆豆点名做苦力的捡果小工卫青，叹了口气，只好拿着麻袋了，装了满满一袋松塔。豆豆不放心地盯着，直到卫青把松塔扛在了肩上，才止住了叫声，满意地靠着窦原的肩膀睡觉了。
这都是些什么世道啊，猴儿精得跟鬼似的。
来到了三川郡的首府洛阳，卫青拿着三皇子嬴荣的令牌，先拜访了三川郡守李印。
早在几天前，咸阳那边快马传来消息，说公主一行人会路过此地。李印从来没有接待过这等贵人，便赶忙派人收拾好府中的房间，备好宴席歌舞，准备好好招待公主。
卫青知道公主喜欢美食，不讲究这些富贵排场，宁愿去乡间吃到最甜美的水果蔬菜，也不想留在这郡守府中。
他点着头，装作认真地听了一大段恭维的话语，待郡守终于把口水说干的时候，才提问：“李大人，这洛阳附近哪儿风光比较好啊？有特产的，或者有好吃的瓜果肉类。”
李印以为卫青想索要土特产，他谄媚地笑着，说：“哪儿用卫大人费心，有好东西，下官自会派人送来。要说特产，孟津的梨子特别好吃，细脆无渣，清甜无比。至于风光，嵩县那边的平仲林是最美的，这会儿秋天，树上的叶子是金色的，扇形的，遍地金黄，灿烂无比……”
“那就找人带路吧，先去孟津，再去嵩县。”
听了半天，终于有点收获，卫青放下了手中的茶盏，打断了李印的话。以他对公主的了解，若孟津的梨子真如郡守说的那样好，公主吃到水果，一定很高兴的。
李印见卫青起身想走，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己哪儿说错了。他怕惹恼了咸阳来的贵人，不敢多问，只好吩咐下去，备好几辆最宽敞舒适的马车，给公主领路去孟津。
……
马车的颠簸，让窦原肩膀上的豆豆睡醒了，它探出头去，看到车窗外的梨林，激动地尖叫起来。
“吱吱吱。”果子，果子。
秋风飘过，带来了一阵成熟梨子的香气，豆豆就知道，这果子肯定甜！它跟了新妈妈那么久，都没有吃到果子，早就馋死了。
如今看到黄灿灿、沉甸甸的梨子挂在树梢上，它那里忍得住啊。
它挣开了窦原的怀抱，嗖的一下，就爬上了枝头。它瞄准了树顶那个最大的梨子，这个果子沐浴着最充沛的阳光，一定是最甜的。
它伸手把果子摘下来，看着嬴静的方向，就要丢下去。有了早上那场闹剧，卫青这次早有准备了，他身手最好，侧身一跳，就把空中飞来的果子接住。
“吱吱吱，吱吱。”你怎么抢我给妈妈的果子！
豆豆生气了，它以为卫青把它留给嬴静的果子抢走，气愤地指着他，破口大骂起来。猴语八级的卫青见豆豆气急败坏，无奈地耸了耸肩，把梨子塞到嬴静的手上，豆豆的骂声终于停下来了。
一个，两个，三个。
豆豆接连抛下三个梨子，它的小脑袋不笨，它想着自己和爸爸妈妈，一人吃一个，所以它总共摘了三个。
嬴静见小伙伴卫青还没有果子呢，她过意不去，就朝豆豆喊着：“豆豆，再摘一个吧，卫青还没有呢。”
说完，她就把手里的梨子递给了卫青，豆豆见妈妈没有梨子，“吱吱”地叫了两声，抱着个最小的梨子，从树干上滑了下来。
回到地面，豆豆扯了扯卫青的裤腿，硬是想用小梨子把卫青的大梨子换过来。它紧紧地攥着卫青的裤子，大有“你不换，我就把你裤子扒了”的意思。
卫青：“……”
握着小了一圈的梨子，卫青看了看公主一家三口都美滋滋地啃着大梨子，仿佛感受到对单身狗最大的恶意。
他把梨子在衣服上擦了擦，一口咬了上去，暗暗吐槽：“小气鬼，喝凉水。”
酸甜的梨汁流入到他的舌尖，带着馥郁的香气，滋润了他的喉咙。奔波了一天，他的嗓子有点发干，如今吃到润肺清心的梨子，整个人的热气都消散了不少。
郡守没说谎，孟津梨真的好吃，不仅味道好，个头也大。他手中的小梨子，说是小，只是和嬴静的梨子对比，显得个头小，但也有足足半斤的重量。
若是这样大的梨子，还没孟津梨好吃，在咸阳的街头，能卖上三文钱一个，可以抵一斤粮食了。
豆豆挑给嬴静的梨子是最大的，卫青瞧着，估摸有一斤重。虽然豆豆整天“欺负”他，但它对嬴静，绝对是最关照的，这让他很是羡慕。
“吱吱吱。”这果子好，要多摘。
豆豆吃着芳香可口的梨子，看着树上还挂着累累硕果，它有点贪心了。它把啃了两口的梨子往窦原手上一塞，就再次爬上树，想多摘几个。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
它抛下来的梨子越来越多，窦原和卫青都提着麻袋，瞅准了半空的梨子，帮它来个空中接力。正当一行人摘得兴起时，一道声音大喝起来：
“天杀的，你们这群人，竟然带着猴子偷梨子！”

第72章 口水能怀孕？
“天杀的，你们竟然带着猴子偷梨子！”
只见一个驼背的老伯，指着嬴静一行人，大声地指责。
他叫李有田，是孟津李家庄的村民，这片果林都是他的，满树金黄饱满的梨子，是他盼了一整年的收成。今日白天他早早来到林子这里，正要摘些梨子去镇上卖。
他看到林子里来了生面孔的公子和小姐，遍体绫罗，溜着猴儿玩，摘了几个梨解渴，他也并不说些什么。几个梨子，吃了也就罢了。
但谁知他们越摘越多，竟用麻袋把他幸幸苦苦种得的果子都装起来，他气不过，便出言阻止。
嬴静见果林的主人出言制止，她缩了缩手，低声道歉：“对不起老伯，我们摘梨子前没有过问主人，我们把梨子钱都赔给你，可以吗？”
窦原闻言，从怀里掏出了钱袋，抽了几十枚铜钱，递给了李有田，“老伯，这里够了吗？我们打算摘四五筐梨子，带着路上吃。”
“够了，够了。”
李有田伸出一双黝黑的老手，掂量着铜钱的重量，笑得把一口烂牙都露了出来。
他原以为是遇到了偷梨的，谁曾想，这年轻后生出手大方，给的价钱比自己去镇上卖的，还强上一些。
他眨了眨眼，瞧着眼前这群出游的公子小姐，人也不坏，兜里的钱又不少，分明就是上天给他送钱来的。
来游玩的人嘛，肯定是要吃住的，他家里婆娘做菜好吃，若是能招待好客人，说不定能得几个钱呢！
“姑娘，想摘好梨子，去我家院子里吧。那儿有口甜水井，种的几棵梨树的果子水份更足，更好吃哩。”
他没有直接把自己的意图说出来，而是拐了个弯儿，想把嬴静等人往家里带。他老眼不花，看得分明，这群人里面，不是以公子哥儿为首的，反倒是那个纤细的小姑娘拿主意。
嬴静回头看了看窦原和卫青，两人都没有反对，便点了点头，“行，那就麻烦阿伯带路了。”
“哒哒，哒哒，哒哒……”
李有田在前面指路，嬴静逗着窦原肩上的豆豆，坐着马车来到了李家庄。
宽敞的马车在李有田的院子外停下，老伯以不符合他年纪的敏捷身手，从车辕上跳下来，拍着自家的木门，“老婆子，开门呐，家里有客人哩！”
“是谁？”
没一会儿，门栓被抽开，老伯的妻子黄氏从门缝里探出头来。
她打量着门外的一群人，神情非常疑惑，眼前这几个不认识的姑娘和小伙子，她记得家里没有这门亲戚啊。
“是远方来买梨子的客人呢。”李有田把院门打开，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邀请嬴静等人进入他的院子里面。
不等他邀请，豆豆早就窜上了梨树的枝头，好像它才是这儿的主人一样。它的嗅觉极佳，一闻，就乐得手舞足蹈起来。这儿的梨子香味比刚才更浓呢，满树的芳香，肯定更好吃。
“吱吱吱。”要，要果子。
它毫不客气地把树上的梨子摘下来，瞅准了哪个大，哪个香，才下手。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豆豆乐不可支，索性在树丛中站了起来，为了能勾到更远处的果子。
啊，它来自陕西秦岭，你来自河南孟津。
轻轻地尝上一口，芬芳的果汁，让猴儿直立行走！
这一幕，让院子里的黄氏看呆了，她的手颤抖着，指着自己的梨子，差点要高声阻挠起来，“这猴儿，正摘梨子呢！”
李有田把自己的老妻拉到一旁，拍了拍她的肩膀，压低着声音说；“别，让它摘。这是上门买梨子的富贵哥儿养的猴子，不白拿你的。”
他怕妻子不信，还指了指门外的马车，拉车的马儿各个膘肥体壮，比村子里耕地的瘦牛还壮实。这是什么，这就是实力啊！
黄氏懂了，她听话地点点头，还进屋给烧水，要给嬴静端茶。
自家老头子说话，总是没有错的。她跟了老头这么多年，从一穷二白，到有了院子和果林，全是多亏了老头子赚钱的好眼光。
“姑娘，喝口水润润喉吧，我们这儿也没有什么好茶，就是家里这口井比较好。”
黄氏怕城里来的贵人们喝不习惯，还切了半个梨片进去，忍痛舀了半勺自家的蜂蜜，泡起来甜味很足，她往日里都不舍得这样喝呢。
嬴静见这老婆婆笑得褶子都露出来，很是亲切，她也很喜欢这样的农家小院，不大，却足够温馨。她尝了一口淡黄色的梨水，当浓稠的蜂蜜遇上清甜的梨子，喝起来十分滋润。
“真爽啊！”甜甜的滋味让嬴静笑眯了眼，她惬意地舒了一口气，转而又问，“婆婆，我可以借一下您这儿的灶台吗？看着天色不晚了，我们的晚饭还没着落呢。”
“能成的，这天晚不好赶路，我家还有几间空的房子，我收拾一下，姑娘还可以住在这儿呢。”
“那敢情好，劳烦婆婆了。”
嬴静有礼貌地朝黄氏作揖道谢，黄氏也早就盼着这一句了。贵人要借自家的灶台，总会买吃喝的食材，这都是钱啊。
这顿晚饭，嬴静看上了院子里面散养的大肥鸡，准备做一道藤椒鸡。她之前连吃几天河鲜，吃得都有点腻了。她想吃肉，吃香香辣辣的鸡肉！
藤椒鸡在川菜中，不算特别辛辣，这道菜既能吃到鸡肉的原汁原味，又能品尝到青花椒的麻辣和清香。刚炸好的藤椒油拌入蒜泥和葱花姜末，哗的一声，淋在黄色的鸡皮上，瞬间给它披上了一层油亮的外衣，香辣扑鼻，让人垂涎欲滴。
“想想都要流口水啊……”嬴静回味着记忆中的味道，眼神都亮了。
她让商队的厨子把母鸡处理干净，放入锅中，加入姜片和葱段，待水开后煮大概十分钟。鸡肉煮好后捞出，放入一个大碗，倒入冷水，让鸡肉更加紧实，鸡皮吃起来也会更弹牙。
此时，鸡肉的功夫完成了大半，该是轮到藤椒鸡酱汁的制作了。这是一道好吃的藤椒鸡灵魂所在，不能马虎。
嬴静从马车上取下香料匣子，看着站在灶前的厨子，吩咐道：“这些茱萸，你都把它切碎吧，要用。你在另一个碗中加入青花椒和红花椒，把热好的油倒进去这个碗里，然后再把茱萸加进去，再次倒入油，这碗花椒油就做好了。”
“好的，没问题。”
厨子拍着胸脯答应，没一会儿，烧得滚烫的油就撞入花椒当中，噼哩哗啦的，榨出浓郁的清香。青花椒的麻辣劲儿没有红花椒那么大，但它有一个优势，就是清香扑鼻！
旁观的黄氏闻着这股香气，口水都要溢出来，喃喃地说：“这油一炸，我都以为可以吃了。好香，就算没有鸡，我都可以吃三碗饭呢……”
这般香气对于嗅觉灵敏的豆豆而言，如暴击一样厉害。它推着窦原的手臂，看着新爸爸，想要从他怀里跳出来，把碗里的油往嘴里倒。
窦原深嗅一口，安抚住馋嘴的豆豆，说：“别看我啊，还没好呢，我也想吃啊。”
当嬴静完成最后一步，把藤椒鸡的汤汁往鸡肉上一泼时，众人大吸一口气，这比刚才更香了。
花椒油的香味和鸡肉的香味混合在一起，黄色的鸡皮晶莹剔透，能看到下面嫩白的鸡肉。汤汁上浮着满满一层的油花，点缀着绿色的葱粒，勾得大家都喉咙滚动，恨不得端起碗就大吃一顿。
大家的馋相，嬴静看在眼里，得意非凡。她对着窦原和卫青发号施令，高声地说：“拿上碗筷和婆婆蒸的饼子，你们先坐一会儿，我再做个小葱拌豆腐，就成了。”
“好嘞！”
小葱拌豆腐吃起来清爽鲜香，吃藤椒鸡太辣，用这道凉菜清口，最是合适。
嬴静接过侍卫递过来的篮子，这是他们在村子里买来的豆腐，把它切成大小差不多的方块。
锅中的水烧热后加盐，她倒入豆腐块，大火煮一会儿捞出。过凉水后，她把豆腐放在盘子上沥干水分，码好，再切葱花，用豆酱加芝麻油、糖、盐，调个酱汁淋面即可。
双手端着小葱拌豆腐，嬴静走到了大厅，看到座位上的小伙伴们。豆豆这会儿刚洗完手，吱吱吱地叫着，指使卫青倒水。
它见新妈妈来了，连忙坐好，用毛绒绒的小爪握住碗筷，就等着开吃呢。
“饭菜都好了，大家起筷吧。”
嬴静话音未落，豆豆就指着最瞩目的藤椒鸡，大声叫了起来。它想吃这一道菜，这个香，但卫青知道金丝猴不该吃辣，就给它舀了两勺小葱拌豆腐。
豆豆失望地看着碗里的豆腐，这个没那么香，它想要反抗，但嬴静一个眼神横过来，它就不敢了。
它闻了闻，小口吃着，砸吧砸吧嘴，尝了两口，才发现这道菜也挺好吃的。
豆腐软嫩爽口，配上略带甜味的酱汁，和它前几天吃的赛螃蟹不相上下。它不喜欢吃葱，偷偷摸摸地伸出勺子，把葱都舀到卫青的碗旁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卫青挑食呢。
“唉哟，卫青你什么时候，多了个不吃葱的毛病，我怎么不知道？”窦原挑了挑眉，看到脸上写满了“囧”字的卫青，心情格外畅快。
好心情都是衬托出来的，这个电灯泡天天被豆豆捉弄，比七点档合家欢剧场还好看啊。
嬴静也捂住嘴，忍不住偷笑起来，“哈哈，豆豆真逗儿。”
她夹了一块藤椒鸡，把婆婆做的厚饼子用小刀破开，塞入鸡肉，自制成藤椒鸡版的肉夹馍。
她在藤椒鸡汤汁的诱惑之下，舀了一大勺浮着花椒油的鸡汤，浇在了肉夹馍上。一口咬下去，浓郁的鸡肉香味弥补了饼子不够松软的缺点，又鲜又辣又麻，刺痛了她的舌尖，但是痛并快乐着啊！
“咳咳，咳咳，这……辣啊。”
鸡肉和饼子咽下去后，花椒的麻劲开始漫上来，嬴静招架不住，呛得脸都红了。窦原递过来一杯蜂蜜梨子水，她一口喝尽，缓过来了，继续吃饭，却没留意到窦原发红的耳尖……
今晚，没上过生理课的窦原留宿在这处农家小院，他裹着锦被，在硬硬的木板床上辗转反侧，他寻思了大半夜，才把孩子的名字想好了。
“这杯梨子水我喝过的，公主喝了我的口水，是不是就会怀上宝宝？”
他想，公主如果生个女娃，就叫窦芝，芝兰香草。如果生个男娃，就叫窦包，腰包鼓鼓有钱。
要是嬴静知道他的想法，估计一耳光扇过去吧。
口水能怀孕？还有豆汁和豆包？亏他想得出来！

第73章 秋梨润燥
“喔喔喔喔……”
太阳渐渐从地平线上升起，院子里的公鸡高声地叫着，唤醒了床上的人们。它跳上了树梢，竖着通红的鸡冠，好像英勇的国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嬴静洗漱完后，又给豆豆递过去它专用的牙粉和猪毛小牙刷，监督着小金丝猴的卫生清洁工作。豆豆是个听妈妈话的小姑娘，牙粉里面加入了薄荷和竹炭，十分清凉，还有点甜味，它也不讨厌这股味道。
“吱吱吱。”
它刷完牙后，又用小爪爪在木盆里洗了洗手，把水往脸上扑，揉了两把脸上的金毛，勉强算洗完脸了。它摸了摸肚子，扯了扯嬴静的衣袖，知道该是吃早餐的时候了。
灶上的汤汁咕噜咕噜地沸腾着，豆豆看惯了嬴静做菜，还指了指厨房里的柴堆，想要烧火帮忙。嬴静笑着随它，看着它递过来的柴枝，夸了一声，“好孩子！”
今天的早饭，是她昨天睡觉前就准备好了的，种花国早餐摊子上的实力选手——茶叶蛋。好吃不贵的茶叶蛋，在上学上班的路上买上两个，再加杯牛奶或豆浆，不知陪伴了多少人赶公交赶地铁的路上。
茶叶蛋的制作并不算复杂，主要材料就是鸡蛋、茶叶还有各味香料。嬴静从村子里买来了一大筐鸡蛋，洗干净后，冷水下锅，加入茶叶、花椒、八角、桂叶、糖、盐等一起大火烧开。
待鸡蛋煮熟定型后，嬴静和厨子合力把鸡蛋倒出来，把鸡蛋壳敲开，但却不敲烂。这样的关键一步，可以让锅中浓郁的汤汁，顺着蛋壳的缝隙，渗透进去，使整颗鸡蛋染成酱色，也变得更加可口。
等到第二天，才是吃这锅茶叶蛋的最佳时机。这种东西和卤蛋差不多，要隔夜，才够入味，里面的蛋黄也会更加香醇绵软。
嬴静想着自己和窦原、卫青，还有豆豆，她捞起了十枚茶叶蛋当早餐。豆豆肚子小，吃一个就好了，其余的三人，每人三个，肯定是够吃的。
这次她足足用了近百枚鸡蛋，剩下的茶叶蛋还有很多，她给商队的伙计侍卫们，每人派了两个后，还剩下几个。嬴静见这家的主人黄氏起身了，正在院子里喂鸡，她就朝婆婆招了招手，喊了一声：
“婆婆，要尝尝我做的茶叶蛋吗？我做多了，还有几个多出来的，您也一起吃吧。”
有得吃，不答应才是傻子呢！
黄氏放好手中的簸箕，闻着锅里的香味，双眼放光，笑得像朵盛开的大菊花，“这敢情好，我活了那么久，还没见过这样的鸡蛋做法呢，姑娘真是个善心人。”
她昨晚见这小姑娘在厨房捣鼓，做出来的饭菜比镇上最好的酒楼还香。懂这门手艺的人，肯定家里吃穿都非常富贵吧。
昂贵的大料啊，小姑娘一把一把地放，一点都不心疼钱，自然那饭菜味道也真是香，她估计镇上的大官都不舍得这样吃。
黄氏的眼神盯在了锅里的茶叶蛋上，自家不算特别富，存了几两茶叶也不怎么舍得喝。这鸡蛋是用茶叶熬得，肯定好吃。
“婆婆，这几个鸡蛋，你就端回去吃吧，小心烫。”嬴静给她舀了四枚鸡蛋。
黄氏咽了咽口水，嬴静的这句话犹如天籁之音一样，她当场不嫌烫地尝了一个，大口嚼着，一下子就吃完了。
什么味道？
没尝清楚啊，知道是好吃！
她带着幸福的表情，十分赞赏嬴静的厨艺，还夸道：“姑娘如此善厨，就凭这一手，以后的夫君肯定会对你特别好的。”
是吗？
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嬴静脸红红地回到了大厅，看到了等着开饭的小伙伴们。今天一早，窦原就从村子里买来了新鲜榨好的豆浆，他用个小茶炉煮好，还放了糖，喝起来香甜顺滑。
“尝尝我的手艺，茶叶蛋，还是第一次做呢。”
嬴静看着窦原递过来的豆浆，想起婆婆的话，有点害羞地点头道谢。好像掩饰一般，她顺手给窦原的碗中放了一个茶叶蛋，然后自己低下头去，默默地吃早餐了。
窦原把酱色的鸡蛋剥开，闻了闻，带着茶水的清香，不错。去除蛋壳后，原本嫩白的蛋白变成了浅褐色，他轻轻地咬上一口，茶叶蛋的味道和豆记的卤蛋有点像，但是茶香更浓，口味更加清爽，不像卤蛋有种油腻感。
他以美食家的舌头来品尝，吃到了咸中的一点微甜，公主肯定放糖了，以这种方式，来突出鸡蛋的鲜味。
吃完一个茶叶蛋，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蛋黄，是嬴静递过来的。
“窦原，这个蛋黄我吃不下了，你也吃了吧。”
这鸡蛋有公主的口水啊，他吃了会不会怀孕啊？
窦原迟疑了两秒，但还是两三口把蛋黄也吃了。他在心里安慰自己，一次而已，肯定不会中标的。
“吱吱吱。”
豆豆见窦原狼吞虎咽地吃着，以为新爸爸吃不饱，它犹豫了一会儿，也把自己的茶叶蛋贡献出来。它伸出了毛绒绒的小爪爪，神情很是不舍，将啃得黏糊糊的蛋黄，举到了窦原身前。
窦原：“……”
有句卧槽，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怀公主的孩子就算了，吃你这猴儿的口水，他疯了才干呢！
最终，窦原肯定是拒绝了豆豆的蛋黄，这让它很高兴，又乐呵呵地吃起饭来。他们吃过早饭后，在院子里走两步消食，嬴静留意到，院子的木门外有个青年，在探头探脑地打量着他们。
她朝那个人招了招手，问：“请问，有事吗？”
“我……我……”李高三揉了揉衣角，犹豫了一会儿，终是鼓起勇气开口，“我叫李高三，我听闻你们是商队的人，想问问你们还买梨子不？我家里也有梨子，卖不出去了。我娘病了，我想用卖梨赚钱给她买药。”
哦，果农滞销？
窦原瞧了两眼，没有一口答应，决定看看再说。梨子再好，他买那么多，在路上也吃不完，只能浪费。若是有法子让这小孩找到销路，授人以渔，不比授人以鱼强多了吗？
嬴静闲着没事干，也跟着窦原，一块儿去李高三家里看看。她有点好奇，高三是不是还有几个兄弟，叫高一和高二？
李高三把一行人领到他家的屋后，他家住在山边，是村子里最偏僻的位置了。这个位置正处于下山的风口处，呼呼的秋风特别大，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李高三有点羞愧地低着头，试探着说：“公子，这儿就是我们家的几颗果树，还有这几筐都是我们摘好的梨子，别看它外表坑坑洼洼，甜着呢。”
因为风大，他家的梨子在生长过程中，特别容易被枝桠碎石刮破皮，所以外表看起来都不如别家的好看。
同样的价钱，差不多的口味，别人家的梨子光滑好看，容易卖出去，他家的梨子丑丑的，顾客都不爱买。平日里，他降价把梨子卖出去，也勉强图个温饱。
不过最近入秋，他娘病重了，急需要钱治病，家里的存款捉襟见肘，没几日就花光了。所以他就想向远方来的商队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卖出多些梨子。
“这样啊……”嬴静看着这些梨子，卖不出去也怪可惜的。
她想了想，既然这家的新鲜梨子不好卖，那把它加工成别的食品，看不到外表，不就可以了吗？
她自信地微微一笑，问李高三：“请问可以借厨房一用吗？我恰好懂一道方子，可以把梨子做成别的吃食，应该比你挑着扁担卖梨，更好卖呢。”
“可以，可以。”
李高三疑惑地挠了挠头，这是天上掉馅饼吗？不过他选择相信眼前的姑娘，他一穷二白，没啥好图的。
嬴静从筐里取出五斤梨子，打算做成秋梨膏。讲究一些的秋梨膏都会加入川贝、无花果、麦冬、百合等药材，但这样药性重一些，偏寒，不太适合幼儿或者老人长期吃。
她打算传授给李高三的方子，是简易版秋梨膏，吃起来滋润，治病的效果不如前者那么好，但是也不怕吃坏身体。
这个简易版本，主要是针对大部分群体，连宝宝都可以喝，嗓子不舒服的时候，可以把一两勺秋梨膏用水化开，喝下去甜甜的，喉咙非常舒服。
李高三看嬴静挑了梨子，准备忙活起来，连忙虚心地请教：“姑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什么都能干！”
“帮我把这些梨子洗干净，不用去皮，都榨成梨浆吧。”嬴静指着地上的梨子，也不客气地给他安排了工作。
在没有榨汁机的古代，给一堆梨子榨汁，可不是轻松的活计。但李高三心里有盼头，想要赚钱，动力是足足的。他先把梨子切丝，再放到石臼上碾碎，十分卖力。他用了两刻钟，就把梨肉全部打成泥了。
另一边，嬴静取来一块巴掌大的生姜，切片，再从自家的马车上取来枣子，把枣子去核剪碎。纯是梨子的秋梨膏性凉，加入姜和枣子能去除这寒气，中和一下，更适合大多数人的身体。
再接着，嬴静用纱布把梨浆过滤，只取汁水，倒入锅中。她吩咐李高三把铜锅里的梨汁大火烧开，添入姜枣，再转小火煮一个时辰。
锅里的之水变得有些浓稠，嬴静瞅着差不多了，开口说：“时间到了，你把浮沫撇去，再把姜枣渣都捞出来，梨汁过滤一遍。”
“好的，然后下一步该怎么做？”
“下一步就是再大火熬一个时辰，收汁，再加入蜂蜜，不停搅拌防止糊锅。”
在李高三期盼的目光中，随着时光的推移，梨汁变得粘稠，香甜味道更加浓郁。
他屏住呼吸，看嬴静把勺子里的秋梨膏滴到一碗凉水里，琥珀色的粘液没有散开，这证明秋梨膏熬好了！
“太好了！成了！”
他捧着坛子里的秋梨膏，跪在地上，激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好像看到了母亲病好的样子。泪水糊住了他的眼睛，他用了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
他正要向嬴静道谢，没想到却找不到恩人的身影了。
“人呢？人去哪儿了？”
他在院子里来回张望，也找不到嬴静和窦原的影子。但灶上还冒着热气的铜锅，告诉他之前的情景都不是幻觉。
他叹了一口气，翻开梨筐，打算继续做秋梨膏。没想到，在梨筐的底部，他找到了一颗金豆子。
“天不亡我，这肯定是恩人留给娘治病的！”
李高三用力地握住这颗金子，指甲重重地嵌在了肉里。他不是个没志气的男人，他决定了，他一定要把秋梨膏的买卖做大，赚好多钱，然后再像恩人这样，帮助有需要的人。
十年后，孟津的梨子传出了名声，被誉为“贡梨”，运到了咸阳的宫中。这让孟津的人们都非常自豪，他们的梨子，陛下和公主都能吃到呢！
三川郡守李印在一次庆祝梨子丰收的秋收大会上，大肆吹嘘，当年是他极力向公主推荐孟津梨，公主才来孟津品尝的。
李家庄的人们看着台上侃侃而谈的郡守，回忆着几年前的事情，摸不着头脑。
公主来过孟津？公主来吃过梨子？
他们怎么不知道哇！
老得驼背更严重的李有田，第一个想起来了，他重重地拍了大腿，“哇”地一声，尖叫起来。
“我记得了，有个带着金猴儿的商队，有着好几辆马车的，领头的两男一女，我之前还以为他们偷梨子呢！”
他这样一说，村子里的人开始模模糊糊地有点印象了。
猴儿不多见，金黄色的小猴子更是稀少，他们依稀记得，在某一年的秋天，有只金毛小猴子在村子里四处玩耍。这猴子特别机灵，也爱吃梨子，但那个年轻姑娘一喊，它就乖乖回去姑娘的怀里。
开了三家秋梨膏作坊的李高三，听了李有田的话，十分震惊，喃喃地说:“原来当年的恩人，就是公主吗？”
公主身处咸阳，太远了，他即使想报答公主的恩情，也难以再有面见公主的机会。
但后来，公主提倡的慈幼院开到了三川郡，此时，李高三已经成为了孟津有名的商人，还研发出棒棒糖模样的秋梨膏。
每逢六一儿童节，他领着手下的员工，推着好几辆木车，带着秋梨膏棒棒糖，来到慈幼院的门口。没爹娘的孩子本就可怜，夏天干燥，小儿容易咳嗽，含着些秋梨膏，能好受不少。
一看到李高三扛着的木桩子上，插满了棒棒糖，慈幼院的孩子们都眉开眼笑，拍着小手，围了上来。
“李叔叔，你带糖来啦，我好想吃啊！”
“李叔叔，你真是大好人。”
“李叔叔，你的生意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第74章 凤凰投胎
离开孟津后，公主的马车驶往三川郡的另一个游览景点，嵩县。
听三川郡守李印说，秋天的嵩县，景色特别美，村庄里遍地都是金黄色的叶子，在夕阳的照射下，好像在泥土上铺满了黄金一样。那儿最多的是平仲树，平仲树的叶子是扇形的，看起来十分美丽。
平仲树是什么？
嬴静也不知道。她问了领路的小吏，他挠了挠头，只说：“这种树的叶子好看，但是果子有毒，吃了拉肚子。”
既然难得来一次长途旅游，窦原见嬴静有点意动，开口决定：“那就去看看吧，果子有毒，不吃就行了。那儿应该有农户，这会儿该是杀猪的时候，我们买上几斤好肉，就成。”
那就走呗！
用了小半天的时间，侍卫的甩鞭声“啪啪”的响起，领头的骏马被勒住马身，长啸一声，停了下来。
嬴静掀开车帘，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犹如油画的明艳画面。
整个村庄变成了一片金黄色的世界，村中一棵棵银杏树在秋风的吹拂中，飘下来黄色的落叶。如此风光，不是秋天的萧索，反而充满了大自然的生机之美。高大挺拔的树木十分耀眼，亭亭如盖，像金色的大伞一样，保护着这个寂静清幽的小村。
“原来这平仲树，就是银杏树呀！”
嬴静惊喜地喊着，跑到银杏树下，拾起一片落叶，细细地把玩。她长那么大，还没有看过秋天的银杏林呢，天地间一片金黄，伴有一声声鸟儿返巢的鸣叫。
窦原见她高兴，走到她身边，看她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秋风和煦，吹落一片银杏叶，掉到了少女的发髻上。窦原伸手，摘下了这片叶子，在鼻前不经意地晃过，叶片上还留有少女独有的香气。
淡淡的，甜甜的，让人心里痒痒的。
他的喉咙有点发紧，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为了掩饰自己内心汹涌的情思，他半晌之后，吐出了一句：
“今天吃什么？”
嬴静像看着个大傻子一样，看着窦原，她往地上指了指，示意窦原看看早就落下的银杏果。这遍地的果实，还用问吗？
“当然是吃银杏！就是这平仲的果子。”
听了这话，窦原皱了皱眉，不太同意：“可刚才小吏不是说，这果子有毒吗？吃了会腹泻肚子疼的。”
“银杏一次性吃太多，或者生吃，才会中毒，但是煮熟少量吃是没关系的。”嬴静怕窦原担心，就摸了摸豆豆头顶的金毛，加了句，“你要是不放心，让豆豆先吃，我们过会儿再吃，那就行了。”
豆豆以为是有什么好事情，举高了小爪爪，“吱吱”地叫着。
窦原见有豆豆试毒，也不反对了。猴子体重轻体质差，要是出事，豆豆早就倒下了。
嬴静取来竹筐，带上一对羊皮手套，弯腰捡起地上的银杏果。这个时节，银杏果早早地落到地上，外皮已经腐烂掉了，用手一揉，就刚好露下里面的核。
把这个核夹开，里面的浅黄色种子，就是后世常吃的银杏。
收获的喜悦是很强大的，嬴静低头弯腰捡银杏果，丝毫不觉得累。她不仅自己捡，还动员起窦原和手下的侍卫，在地上搜搜刮刮，争取不放过一个落单的果子！
“吱吱吱。”
豆豆见大家都忙起来，也积极地加入劳动大队当中。每捡到一个银杏果，它都邀功似的，凑到嬴静的脸前，把这颗外皮腐烂的臭东西举给嬴静看一看，把她都差点熏吐了。
“行行行，豆豆好棒。”
好不容易把豆豆打发走，嬴静扶着树，过了好几分钟才缓了过来。
生活不易，美食之路非常艰难啊！
足足收拾了一背篓的银杏果，嬴静满意地停了下来，让侍卫们去附近找找水源，清理干净，只取里面的核，用来做菜。
“欸，你们去洗银杏的时候，顺便看看水边有没有野芹菜。”侍卫还没走远，嬴静就把他们喊住了，“还有，这儿是几副手套，你们戴着吧，不然手痒。”
侍卫没想到公主还顾着他们，跪下接过手套，心里默默地宣誓，要用一辈子效忠公主。
小事见人品，别的贵族总爱把他们当奴仆来使唤，不，甚至还不如身边的一条猎犬。只有公主愿意顾及他们这种小人物的感受，从不为难人。
嬴静不知道，她随口一说，又多了几个脑残粉追随她。她这会儿打听到村里屠户的位置，张屠户今天杀猪，她牵着窦原，迈进了他的院子里。
猪血把土地都染红了，院子里是暗红色的泥地。张屠户和家里婆娘看着案板上卖剩的猪内脏，打算收拾一下，放点盐炖了，自己吃吧。
嬴静踮着脚尖，提起裙子，小心地避开地上的血迹，探头望了进去，“这位大叔，请问还有猪肉吗？我们是来村子借宿的，想买些猪肉。”
“卖完了，卖完了。”张屠户摆了摆手，有点后悔自己卖得那么快。
要是早知道村子里来了富贵人家游玩，他肯定把好肉都留下，卖个好价钱呢。他提着一桶内脏，一股脑地倒到地上，打了点井水，随便冲了冲。
这猪内脏啊，就是有股臭味，怎么洗都还是老样子。张屠户也放弃治疗了，只打了一桶井水，胡乱搓了几下。
嬴静见地上有个厚厚的猪肚，想着在村里见过的走地鸡，心中有了成算，朝蹲着的屠户挥了挥手，“大叔，这猪肚子可以卖给我吗？我想要尝尝。”
这有钱人吃猪肚？里面全是臭臭的渣滓，都是猪昨天吃下去，还没消化的食物。
张屠夫有点不解，但别人送钱，不赚白不赚啊。
他用一根草绳把猪肚绑了起来，迟疑地说：“这玩意儿不好吃啊，当真要这猪肚吗？姑娘你吃不好，不会带人来闹我家吧？”
“不闹，绝对不闹。”
嬴静左手递过去几枚铜钱，右手接过足足有三四斤重的大猪肚。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显然是今晚能做一道美味的大餐。
他们一行人，今晚借宿在村子中的一位寡居的婆婆家，婆婆姓陈，只有一个儿子。陈婆婆的儿子和媳妇，都上镇里做工去了，她家里冷清，听闻有远方来的队伍找地方居住，她便第一个站出来，邀请嬴静到她家里去。
陈婆婆是个爱收拾的妇女，她把自家小院整理得很干净，嬴静也乐于在这儿歇上一晚。她花钱在村里买了只小母鸡，和提着猪肚，决定今晚炖一锅“凤凰投胎”。
凤凰投胎，又名猪肚包鸡，在秋冬时节喝这道暖和的汤水，最是养胃。嫩白的猪肚中被塞入一只整鸡，再缝合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一颗巨大的鸟蛋一样。食客喜欢用鸡比作凤凰，这道菜也因此得了个“凤凰投胎”的美名。
厨子在水井边处理猪肚和鸡肉，这是他第一次处理内脏，因此学得格外用心。他按照嬴静的指导，把猪肚洗了四次，前两次用盐揉，第三次和第四次用面粉搓。
经过这一回合，猪肚本身的膻臭味大大减轻，仔细闻还是有一些，但让人不反感了。
“窦原，你帮我从包袱中，取来姜、红枣、胡椒、还有酒。”嬴静转头看向身边的少年，说道。
“好嘞。”
窦原麻溜地跑出去，没一会儿，就捧着一大个纸包回来。他想帮忙，还把这些配料都洗干净了。
嬴静趁没人注意，笑着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逗得他脸都红了。
食材处理好，就该是让“凤凰”投胎了。嬴静把鸡肉和所有胡椒都塞进去猪肚里，再问陈婆婆借来针线，细细把猪肚缝了起来。她让人端来最大的砂锅，把这个圆滚滚的“蛋”放进去锅里，添水，大火烧开后改小火焖，炖了足足两个时辰，才再次揭开锅盖。
“哇，汤汁让猪肚更加充盈，更圆了，真的很像凤凰蛋！”
牛奶一般浓稠的汤汁咕噜咕噜地沸腾着，窦原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肉香，摸了摸肚子，有点馋了。学着他的动作，豆豆也伸手抱着肚子，一人一猴都伸长脖子，动作一致地盯着灶上的砂锅，让嬴静乐得捂着嘴，哈哈大笑。
豆豆不知道新妈妈在笑什么，但这不妨碍它知道今晚能有好吃的了。对它而言，惊喜还有更多呢，新妈妈今天做了道银杏炒芹菜，它是第一个吃到哒！
不知道自己在试毒的豆豆，以为自己深受宠爱，它端着自己的小陶碗，炫耀地在卫青面前转了一圈。生怕卫青看不到似的，它扒着卫青的裤子，高声叫了起来。
“吱吱吱。”我有，你没有。
卫青看着这个金毛小傻子，之前还同情又心疼它，万一豆豆中毒了可咋办？
呵，现在他收起了自己的同情心。这种爱炫耀爱欺负人的家伙，打死吧。
吃了银杏的豆豆，过了一刻钟还活蹦乱跳，嬴静证明了银杏的食用安全性，就在小伙伴期待的目光中，宣布:“开饭啦！”
一整锅猪肚包鸡的精华，在于猪肚中的那一碗汤。这碗汤被猪肚包裹着，是最浓郁的肉汁。嬴静心悦窦原，自然把这碗汤留给了他。
窦原深受感动，他用勺子舀了一口浓汤，闭上了眼睛品尝。刚入口，是胡椒的辛辣，刺激着他的味蕾，唤醒了他的味觉细胞。秋天的傍晚有点冷，但这汤一入口，他整个人都暖了。
第二口，他尝到了鸡肉和猪肚的醇香，奶白色的汤汁上浮着薄薄一层黄油，看起来十分滋补。肉香在他的口腔中四处流淌，富有力量，但却不野蛮。这股味道极鲜，调料不多，但让他吃到了肉的原味，为他补充了能量。
第三口，让他的嘴唇快粘起来了。一个时辰，把这锅汤中的蛋白质都熬出来了。风一吹，温度一降，汤中的蛋白质开始凝固，黏黏的，促使他加快喝汤吞咽的动作。
“啊！”
这碗汤，窦原几口喝完，十分满足。他又盛了一碗汤，把馒头细细地掰碎，浸入到汤汁当中，大口吸溜起来，还自得地对嬴静说:“姝姝，这样的好汤，配细碎的馒头，才好吃呢。”
嬴静见他的吃相，哭笑不得。
几百块的凤凰投胎，让他吃成了泡馍，也是很棒棒哦！

第75章 采蘑菇的小姑娘
在三川郡停留了几日，拉车的骏马养足了精神，呼啸一声，踢踏着马蹄，又开始继续南下，直至南阳郡的随县。
随县是后世的湖北随州一带，那儿群山绵延，夹有少许的平原，以低矮的丘陵居多。土地肥沃，有多条河流经过，水草丰美，据说还是炎帝神农的故乡。
嬴静站在涢水边上，看着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河面，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少数民族姑娘唱的火辣情歌，有感而发，也高声地唱起她前世在KTV必点的金曲：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小妹妹啊坐船头，哥哥你在岸上走，我俩的情我俩的爱……”
如此直白的歌词，听得窦原脸皮都烧起来了。哎呀，公主真是热情，对他爱得那么深啊。
“这个女人，真是该死的吸引人！”
小窦总裁摸着自己怦怦直跳的心脏，激动得快要晕厥了。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能让男女坐上爱情的小船，一个浪打过来，就无悔地相拥着，坠入爱河中沉沦。
窦原含情脉脉地看向公主的侧脸，酝酿了一大堆“死生契阔，与子成悦”的土味情话，想要说出口。
他鼓起勇气，站在嬴静的身后，想要一把揽过公主的肩膀，让公主斜六十度躺在他的怀里，眼神相触，火花四射，他再低下头去……
不料，在下一刻，公主像灵敏的兔子，仿佛后背长着眼睛，一个箭步跑开了。
【对不起，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窦原伸出去的手掌一下子落空，他默默地把双手在身前晃了一圈，装作在拍打空气中飞舞的蚊子。
“啪——啪——”
蚊子有没有打到，别人都不知道。但是窦原知道，这打脸的声音，真响，真疼。
另一边，嬴静跑到河岸边，唤来好几个侍卫，把水中漂浮着的麻衣女人捞起。
她刚刚看到水里漂着一个人，都快吓死了，这是死人了？浮尸？
看多了志怪小说的嬴静，脑子里转过无数的鬼故事，脸色刷的一下，变得苍白。幸好这是大太阳的白天，有鬼也不会这会儿出来。
“公主，这人还有气！没死呢！”
侍卫伸手在麻衣女子的鼻子前一晃，感受到微弱的气息，大声喊着，长舒了一口气。没死人就好，能活着，总还有希望。
嬴静按照体育课老师教的救溺水者方法，先清除女子口鼻中的堵塞物，再用手掌连续拍打她的肩后背部，让她的呼吸能够顺畅。
打通女子的呼吸道后，嬴静让一个身强力壮的侍卫把女子扛到肩膀上，缓缓来回跑动，保持女子头足低垂的姿势，以吐出口鼻中的积水。
“咳咳，咳咳——”
几声轻微的咳嗽声响起，身穿单薄麻衣的胡二娘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女围在她的身边。胡二娘微微一惊，蜷缩起来，眼角流下了泪水。
眼前的人儿真好看，皮肤白皙细腻，穿着葱绿色的缎面披风，耳边戴着血红色的宝石耳坠，比她这辈子见过的所有女人都好看。
自己是死后来到天上，遇到天宫中的仙子吗？
不像自己，又瘦又黑，新嫁的丈夫嫌她丑，总是打骂自己，还不让她吃饱。那天她气不过，用力把那男人一把推开，谁知他的头撞到柜子上，流了好多血。
胡二娘又惧又恨，以为自己杀了人，就在逃跑的路上不小心掉进河里。
她抬头看着眼前的少女，嗫嗫嚅嚅：“敢问仙子，我这是死了吗？我要做些什么呢？”
少女一愣，用一双柔软的手摸了摸她的脸，说：“我的手是热的，你的手也是热的，你还没死呢，是我们救了你。”
自己这是没死？！
胡二娘抱着脑袋，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就算不死，她自己一个孤苦的女人，还能干些什么呢？她看不到希望，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不过别人救了自己，总该要感谢的。
胡二娘朝嬴静俯身地拜了下去，磕了几个头，道：“我叫胡二娘，对于小姐的救命之恩，铭记在心。小姐若是有什么活计，我都能干，吃得还少，只求小姐暂时收留我几天。”
她观察了一下，眼前的少女带着侍从，应该是贵族家里出来游玩的人吧。跟着这群人，是安全的，待她想好法子，再离开不迟。
“那行，你就好好休养吧。”嬴静摆摆手，表示同意。
对于苦命的古代妇女，她总是很宽容的。女人地位低下，被丈夫动辄打骂，被逼得自杀的女人，也并不是没有。嬴静做不到救尽天下的女子，只能见一个帮一个吧。
胡二娘只对嬴静说，自己的丈夫身亡，她是悲痛之下，是失足掉下水的。她低着头没有看人，小声啜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思念亡夫。
嬴静对于这番话，保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她刚刚在救治女子的过程中，看到她胳膊和手腕上的大片淤青，还没散去，是有人长期虐打出来的。古代妇女多围着家庭，接触旁人的机会不是太多，她相处的最多的人，是她的丈夫……
“你们看胡二娘有什么困难，就帮帮她。”嬴静在留宿的小院中端着茶盏，吹了吹有点烫口的茶汤，加了一句，“多留个心眼，看看有什么不对劲。”
“诺。”
侍卫抬了抬眉，行了个礼，转身离去。
这次他们一行人住宿的地方，处于大洪山的山脚处。嬴静跟胡二娘打听到，这儿盛产香菇，在随县都很有名，便带着人马，来这儿逛一逛。
窦原知道嬴静想上山采蘑菇，就雇了个熟悉大洪山的年轻猎户领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
带上侍卫，有几十号人呢，这样的大部队，在村中是少见的。
有路过的老头子看到那么多人，吓了一跳，问：“这么多人，你们进山干嘛呀？”
“香菇，采蘑菇去。”嬴静挥了挥手，举起手中的竹篮，笑着解释。
“那好哇，我在这儿住了几十年，这山里在路，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要是你们不嫌老头子话多，我和你们一块去，这时候的香菇最肥，我也想摘点。”
老头子的兴致也来了，他匆匆忙忙地回屋找背篓，想要跟着一块儿。
多个熟悉地形的帮手，嬴静求之不得。年轻猎户也笑了，他朝老人高声呼喊：“三壮叔，带上你的弹弓呢，你那手打鸟绝活，我今天还想再见识见识。”
“嘿，知道啦！”
屋中传来老人沙哑的声音，但中气十足，可见他身体状态不错。
年轻猎户徐小兔向嬴静介绍，老头子大名叫做徐三壮，当年是村里响当当的猎户，身手不凡。他家里的肉多得吃不完，只凭一把弹弓，他能把山中的野鸡打下来，指哪儿打哪儿。
只是这几年他人老了，慈悲之心也多了些，不怎么打猎杀生，所以名声不显。
今天嬴静运气好，老人愿意出手，还肯带路，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秋天的大洪山，地上铺上了厚厚的落叶，踩在鞋下吱吱作响。林中的有些鸟儿听到人们的行踪，扑腾着翅膀，躲了起来，又好奇地露出一双绿豆大小的眼睛张望。
“你们如果看到不认识的蘑菇，就不要采，先问过我再做决定。”老头子怕嬴静等人误食毒蘑菇，还好心地再三叮嘱。
嬴静和窦原都虚心地点点头，好像学生遇到老师一样。术业有专攻，他们在辨别蘑菇上，认识得不多，确实不在行。
嬴静提着小竹篮，目光在地上搜寻着，力图发现草丛中的菌子。但她的技术实在太差，用了近半个时辰，才看看采到两朵香菇，收获比豆豆都不如。
“吱吱吱。”这儿，这儿。
豆豆发现了一棵腐朽的槐树，里边都被虫子蛀空了。树干的背阴处长满了大朵肥厚的木耳。它刚才瞧着，那个老头子把这种东西摘到背篓，这应该是有用的。
它指了指这棵树的枝干，把嬴静拉过来，似乎在用眼神询问。
“豆豆好乖，这个能吃，摘下来。”嬴静笑得乐开了花，摸了摸豆豆的脸蛋，这真是个幸运的小猴子。
“能吃”这个词，豆豆是听懂了的。它知道新妈妈会把“能吃”的东西，做成好吃的饭菜。
“咻”的一声，它三两步就窜到了树上，用爪子把大片的木耳抠了下来，往嬴静的身边扔。
虽然它的小手不知轻重，把好几朵木耳直接抓烂了，但嬴静也不在乎，在树下兴奋得又蹦又跳，为它加油鼓励。
那么高的枝干，还是棵腐朽的老树，也就它这样身轻如燕的小家伙能摘到木耳。若是找个成年人来摘，蛀空的树身必定承受不了近百斤的重量，别人摔个狗吃屎，那都是轻伤。
老头子徐三壮看的羡慕极了，本以为这姑娘倒霉，要空手而归，没想到别人身边的猴儿是个福星，给她送木耳来了。他在山里打猎了那么多年，有灵性的动物，也不是没见过。但如此聪明听话的猴儿，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小金丝猴就摘到了将近半麻袋的木耳，拿到县里去，能换好多斤肉呢。

第76章 女人是老虎
嬴静掂量着豆豆摘的半袋木耳，眉开眼笑。天色还早，她想继续找找，看能不能寻摸到多些香菇。可她的运气好像用光了，她在林子里转悠了半天，她和豆豆都再也没什么收获了。
“小姑娘，你这样不行啊，捡的比你身后的随从还少。”老头子见嬴静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翻，打算指点她一下。
侍卫们人手一个袋子，跟着嬴静后面都捡漏了不少，反观她一人一猴，采蘑菇的效率太低了。
嬴静挠了挠头，有点小郁闷，“我很认真了，可总是找不到。”
“那是你没找对地方。”老头子徐三壮指了指一旁的松树，在树下鼓起的地方用手一拨，露出了一个个可爱的松菇，“看到没？落下的松针会盖住菌子，外表上很难发现。你如果看到有这样的鼓包，拿根树枝翻一番，说不定会有收获呢。”
“哦……”
嬴静高深地点点头，好像明白了一些，这采蘑菇也真是一门学问啊。
“还有这儿，你看到了木头上的香菇吗？”
“看到了。”
“你把木头翻过来，下面还有呢。菌子都是一窝窝的，看到一个后，附近肯定还有。还有，鸟儿或者虫子吃过的蘑菇，大多数是可以食用的，动物都不吃的，说不定就有毒了。”
老头子徐三壮一脚把木头踢开，摘下三四朵香菇，放进嬴静的竹篮里面。他是个特别能侃的人，嬴静也喜欢和这样开朗的长辈相处。
她最甜会哄人，一路上喊着徐爷爷长，徐爷爷短，逗得老头子心情舒坦。见这可爱的小姑娘那么捧场，老头子徐三壮挽起了衣袖，还给大家表演了一回神射手。
“咕咕……咕咕……”
大概过了一个多时辰，天色开始变暗，离巢的鸟儿陆续望家里赶了。老头子徐三壮竖起了耳朵，细细地分辨各个方向的声音，他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正在离这儿不远。
“徐爷爷，这是有发现吗？”嬴静见老头子的手握住了弹弓和石子，压低着声音说话，让音量保持在双方能听到的大小。
她的心情也分外紧张，生怕把猎物惊走了。
“咕咕……咕咕……”
徐三壮没有说话，神态一下子专注起来，变成了潜伏在林中的猎手。他拿出了弹弓，瞄准了树梢上的一双蹦跶的黄色小脚丫，“嘭”的一声，嬴静还没看清，一团灰色的东西就掉落到草丛中。
嬴静跑出去，也不怕脏，拨开拦路的草丛，钻进去树下，捡到了一只断腿的野鸽子，“哇，徐爷爷真的很厉害！”
不比竹签粗多少的鸟腿，老头子徐三壮居然能瞄中，用石子打断。看热闹的侍卫们心中敬佩老人，也对自己感到羞愧，他们正是壮年，但目力不如眼前的老者。
嬴静把半死不活的鸽子递给了老头子，但他摆了摆手，把鸽子推回去给嬴静，“我不缺吃的，一只鸽子没几两肉，我回去还要宰杀清理，费工夫呢。”
“徐爷爷，今晚我们那儿做好饭后，给你送上两道小菜，再请你尝一下我家里酿的酒。您别嫌弃，都是自家产的，不值钱。”
嬴静收了别人的猎物有点过意不去，她盛情相邀，想给老人送点吃的。徐三壮不馋肉，但特别喜欢喝酒，有免费酒喝，他自然也乐意答应。
采够了蘑菇，老头子从背篓中抽出一把小铲子，瞅准了位置，开挖。两刻钟后，他从地里挖出来两根小儿胳膊大小的植物根茎，他抖了抖上面的泥土，塞进了背篓。
嬴静觉得这根茎的样子有点熟悉，但没认出是什么来，请教道：“徐爷爷，这个是什么呀？你挖这个有什么用处吗？”
“这是葛根，家里的老婆子有点上火，用这个煮汤能下火呢。”
哦，这个就是葛根！
嬴静看着这跟细细的玩意儿，难以把它和后世那种大腿那么粗的葛根联系起来。这是个好东西啊，不仅能煲汤炖肉，还能磨葛根粉，加水泡成葛粉羹，变成清凉降火的甜品。
她朝身后的侍卫招了招手，下了命令：“这种葛根，我有用，你们挖几筐吧。”
……
黄昏将近，嬴静带着一群侍卫，回到了山脚下的小院。留守的胡二娘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帮着厨子早早地蒸好米饭，等众人回来吃饭。
“小姐，怎么有这么多木耳，要怎么处理啊？”
胡二娘看到麻袋里倒出来那么多木耳，有点吃惊。菌子难采，大家都知道的。别人家辛辛苦苦采几天，也不一定有这么多木耳呢。
嬴静抱起胖乎乎的豆豆，与有荣焉，直夸：“这不是我的功劳，都是豆豆摘的。它抓烂的那些，你就洗干净，我们今晚吃吧。形状完好的木耳，不用洗，就用簸箕装起来，晾开晒干吧。”
“嗯，明白了。”胡二娘蹲下来，仔细地把木耳分拣开。
今天的晚餐，嬴静准备做得丰盛点，两菜一汤。为了提高效率，嬴静打算先做花费时间最长的葛根鲫鱼汤和酱鸽，待锅里炖下后，她再快炒一道木须肉。
侍卫们去到附近的小河中，捕来巴掌大小的鲫鱼。鲫鱼的味道极鲜，但小小的骨刺让人烦恼。嬴静让胡二娘缝制一个纱布袋子，用来装着鲫鱼，避免熬汤的过程中鱼骨脱落，在喝汤的过程中刺伤食客的喉咙。
胡二娘的针线活不错，起码是比嬴静好，不到一刻钟，她就把纱布袋子递过来：“小姐，袋子做好了，你看看合适不？”
“合适，你把其他的材料端过来吧。”
处理好鲫鱼后，嬴静把削皮切块的葛根块和两条排骨垫在最底下，容易熬化的鱼肉放在最上面，舀进去两瓢清水，大火烧开。
沸腾的水汽没过煎好的鲫鱼，把鱼肉中的蛋白质逼出来，化成奶白色的汤水。葛根鲫鱼汤煮下了，嬴静让胡二娘看着火候，转身瞧商队的厨子做酱鸽。
除了老头子徐三壮送的那只灰鸽子，侍卫们又用弓箭射下了两只，勉强凑够了一锅。嬴静跟厨子说，和咸阳豆记卤肉的方法差不多，他就大致明白是怎么做了。
他把鸽子处理好，焯水除去血水和浮沫。再在锅中放水烧开，加入八角、桂皮、姜片、葱段、豆酱、浊酒和三只鸽子，中火焖煮。
两刻钟后，厨子将鸽子翻面，让鸽子的全身都能染上可口的酱色。嬴静满意地看着厨子的动作，又递过来红糖调味，打算再卤一会儿。
厨子和胡二娘都有任务了，嬴静负责最快手的一道菜，木须肉。这儿没有黄瓜和胡萝卜，她只好做简化版的木须肉，清爽可口，也不错。
木须肉又名“木樨肉”，木樨是桂花的别称，是人们将金灿灿的碎炒鸡蛋比作桂花的黄色花蕊。这道菜简单快速，是种花国一道很受欢迎的家常菜。
嬴静准备的肉片是里脊肉，瘦而不柴，入口爽滑。她先把猪肉用少许盐和浊酒腌一会儿，放在一旁备用。接着她敲了两个鸡蛋，打散后加入一勺酒和一勺水，用来炒滑蛋。
“噼哩哗啦——”
乳白色的猪油在锅里化开，嬴静倒入鸡蛋慢煎，成型后用锅铲搅碎，再盛起来。她又加了一块猪油，油热后爆入姜丝，放入肉片和木耳，添入少许盐和提味的糖，大力翻炒。
材料都半熟后，她最后把之前煎好的鸡蛋碎加进去，又炒了几分钟，这道菜就算做好了。
“开饭啦！”
嬴静还没出声，众人都已经入座坐好。豆豆是今天采木耳的大功臣，大家都让它先吃，把它兴奋得差点要蹦跳起来。
它的小碗里装满了嫩滑的木耳和鸡蛋，还有几片里脊肉。往日里怕金丝猴拉肚子，嬴静可不敢给太多肉它吃。今天得了三片肉片，可让它乐坏了。
“吱吱吱。”好吃，好吃。
豆豆是个懂吃的小猴子，它用木须肉拌着两小勺米饭，吃得喷香。它用勺子把木耳和鸡蛋碾碎，让每颗米饭都浸透了炒菜的香气。
至于肉片？
它不舍得吃，在嘴里含了半天不咽。卫青故意恐吓它，装作要抢肉的样子，它才乖乖吃完。
（卫青：为什么做坏人的总是我？）
同一片天空下，在近百米处远的一户人家中，也有人吃着这样的美味。
“老婆子，今天我上山帮了个小姑娘，人家给我送来好菜呢。”老头子徐三壮喝着小酒，夹了两口木须肉，神情十分得意。
这是嬴静路过孟津时，用梨子发酵的果酒。与其说是酒，更像是梨子酒味的果汁饮料，喝起来很是甜蜜，非常好入口。不过在大秦这儿，所有酒的度数都很低，嬴静认为的酒味果汁，在时人的眼里，已经算是一坛好酒了。
老头子品到酒中的果味，甜口的，女人应该也喜欢。他给自家老妻也倒了一杯，劝酒道：“尝尝吧，这个好喝。”
“当真好喝？”老妻陆氏狐疑地接过酒杯，她一向是不爱酒，这些让人变糊涂蛋的东西，有啥好喝。
但老头心情好，老婆子也不好扫他的兴。她小小地抿了一口，决定意思意思就算了，口中先尝到的不是讨厌的酒味，而是清甜的梨子果香。淡黄色的酒液味道甘甜，滋味浓郁，比蜂蜜水还好喝。
再喝一口吧……
她忍不住再喝了一口，滋味更让人陶醉了。她被成熟梨子中凝聚的糖分给深深吸引，却没有防备甜蜜后的酒意。她大口大口地喝着，被醉意侵蚀，双眼朦胧，看人都自带滤镜起来。
眼前的老头子的皱纹都变少了，变成了几十年前的帅哥样子，她好像回到了十几岁恋爱的时候，那段青春的岁月中。
“三壮哥，我要喝这个汤，你帮我盛嘛——”
“三壮哥，这条鱼有刺呀，你帮人家挑刺好不好？”
“三壮哥，你怎么可以吃鸽鸽，鸽鸽那么可爱！”
老头子徐三壮看着撒娇的老妻，一把年纪还撅着嘴说话，让他浑身都冒起了鸡皮疙瘩。偏生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只好悄悄把院门关上，随着她发酒疯。幸好没有别的人看见，不如他俩的老脸都要丢尽，没法见人了。
天呐，他以后都不让女人喝酒了。
喝醉的老婆子，比山上的老虎都要可怕！

第77章 山中的淀粉
“哎呀，居然不知道该吃什么……”
一觉睡醒，难得没什么胃口的嬴静，看了看自己从咸阳带来的方便面和腌菜罐头，决定今天早上做得简单点。她吩咐厨子烧一大锅热水用来制作早餐，再给每人煎上两枚溏心鸡蛋。
商队的厨子没吃过方便面，也没见识过这种开水泡面的烹饪方法。他勉强答应了下来，丈二摸不着头脑。
他见嬴静走后，有点不解，小声地嘟囔着：“光喝热水能饱？咋不喝西北风呢？”
嬴静摸了摸豆豆的一脸金毛，指了指外面的树梢，示意它先自个儿去玩吧。
从厨房里帮工的胡二娘见她醒了，自觉代入了侍女的角色，给她打来温水洗漱。嬴静坐在那盆清水前慢慢地梳头，在农村山间也不需要打扮得像孔雀一样耀眼，干净清爽就行。
她今天梳了个简单的花苞头，用一根宝蓝色的绸带绑起来，再戴上一根打了个小铃铛的银簪子。
“叮铃叮铃……”
或走或坐，她发间的铃铛晃动，发出清脆的声响，衬得她好像一只娇养的小猫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抱着她吸猫。
半个时辰后，小伙伴们陆续都醒来了。嬴静见人齐了，便把油纸包着的一大袋泡面拆开，放入一个个陶碗中。她从红烧牛肉味的混合酱料中，敲下指头大小的分量，放在了面条上。
卫青没见过方便面，伸长了脖子张望，正想开口问问这是什么吃食。
嬴静笑而不语，让胡二娘提来一大壶开水，“哗——”的一声，滚烫的热水被冲进碗里，再盖上个碟子就行了。
“卫青，这是我发明的一种面条，叫方便面。不但能保存几个月，而且用热水泡开就能吃了，便捷简单。”
焖了几分钟后，原本硬邦邦的红烧牛肉味酱料渐渐化开，油炸过的面条吸收了水分，也变得柔软。方便面浓郁霸道的味道四散开来，飘到了院里，把在外面玩耍的豆豆都引回来了。
“吱吱吱。”我的呢？
金丝猴伸手指了指案几上的汤碗，发现只有三碗，没有自己的份儿，顿时生气地尖叫起来。
馋虫勾得它抓心挠肺，它眼珠子一转，见妈妈爸爸都不分给它，就想把卫青的那碗泡面抢过来，占为己有。可刚泡过方便面的汤碗还是很烫的，它毛绒绒的小手一碰碗边，就被烫得赶紧缩手。
“吱吱吱！”
它被烫到呲牙咧嘴，反倒让卫青有点心疼。他从自己的箱箧中取来清凉治伤的膏药，给这个小傻子涂了一手。
胡二娘虽然来的时间不长，但她知道小姐尤其宠爱这只金毛的小猴子。她从厨房里端来煎蛋，在嬴静同意的眼光中，在豆豆的专用饭碗中放了一个，哄它到外面吃鸡蛋。
“豆豆，走哩，有鸡蛋吃。”
豆豆看到煎得两面金黄，满是油香的鸡蛋。回头看了看案几上的泡面，跟着往外走的胡二娘，决定还是把眼前的煎蛋先吃了。
“唉，豆豆终于走了，我们来吃面吧，不吃就都泡烂了。”嬴静招呼着腹中空空的伙伴，大方地开了一罐油焖笋，又给每人的面条上卧了两个煎荷包蛋。
早上来了这么一遭闹剧，她早就饿了，她豪迈地一嗦，嘴里都是香辣筋道的面条。虽然缺了泡面搭档火腿肠，但也不差！
腌了数月的油焖笋入味极了，又嫩又辣，腌渍的过程中她加了点米醋和芝麻油调味，别提有多香了。酸辣可口的嫩笋被泡面汤浸过，风味更足了。
嬴静用筷子把荷包蛋划开，露出橙黄色的美丽溏心。甘甜的爆浆蛋黄留到了面条上，让方便面的口味更加香浓。
为了煎出恰到好处的溏心蛋，厨子废了老鼻子劲了。但当侍卫们吃了好几天焦黄、过老的煎蛋后，他煎蛋的手艺也练出来了。
吃完面条、腌笋和一枚煎蛋后，嬴静饱得打了个嗝，她喝了一口浮着牛油的香辣泡面汤，作为早餐的结束。
“窦原，这个鸡蛋我不吃了，给你吃吧。”
“谢谢姝姝。”
窦原美滋滋地递过自己的面碗，张嘴就把荷包蛋的蛋黄咬下。他对溏心蛋十分喜爱，但又和嬴静不一样，他不喜欢让蛋黄流出来，他喜欢把流动的蛋黄一口闷下去。
公主给的鸡蛋，绝对是格外美味的！
窦原几口把鸡蛋吃完，笑得很是得意。不知道他哪儿来的优越感，吃完早餐后还朝卫青斜了一眼，翘起了小拇指，端着茶水清口。
卫青：“……”
有对象了不起啊？
吃饱喝足后，嬴静让侍卫把昨天采来的葛根都倒出来，她准备把这些土褐色的根茎都磨成葛根粉，做成清甜降火的甜品。
（嬴静：其实是因为听说葛根粉能丰.胸美容！）
她瞄了一下自己和后背一样平的前方身材，心中充满了干劲和希望。在这一刻，她立下了宏大的志愿，一定要变成S型曲线的万人迷！
胡二娘和众人一起负责给葛根去皮，另外嬴静派近十个臂力好的侍卫，把清理好的葛根切碎捣烂。
“咚咚咚……剁剁剁……”
一行人干得热火朝天，用了大半天时间，才把整块葛根变成糊糊。嬴静用一个干净的纱袋，把葛根糊糊中的汁水过滤出来。
接下来，就是时间的工作了。
一天后，胡二娘惊讶地发现，浅黄色的汁水变得清澈了许多，沉淀下一层细腻的粉末。她估计嬴静要的大概就是这些东西，连忙找到房间中的嬴静，“小姐，浆水出粉了！”
嬴静走了出去，捻了捻手上的细粉，道：“把上面的水倒掉，盆地的粉晒干，就是葛根粉了。”
五天后，秋日的艳阳很给力，把簸箕上的葛根粉烤成一片片，嬴静把片状的葛根粉磨成细腻的粉末，要做成甜品，给大家尝尝。
她准备做两道，红糖葛粉羹和水馒头。
红糖葛粉羹的制作步骤很简单，手残也能做。嬴静在锅中烧水放入红糖块，再取另一个碗，用凉水把葛根粉调匀。当锅里的红糖融化后，她撒下几颗枸杞，又把葛根粉水倒入锅里，不断搅拌，小火再煮一会儿，然后放凉就可以食用。
“尝尝够甜不？”
嬴静见胡二娘若有所思，一直盯着自己的动作，就以为胡二娘是馋嘴了，给她盛了一碗。
胡二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连声道谢，低下头尝了一口。不用嚼，顺滑的甜羹滑到了她的喉咙，十分清甜。
这是她的人生当中，第一次吃到甜食。
“甜得刚好，真好吃！”胡二娘擦了擦嘴，突然心里有些触动。
不管以前如何丈夫待她有多糟糕，但现在，她想要好好地活下去。她想要老天再给她一个机会，遇到一个对她好的良人，然后天天都能吃到这样甜美的葛粉羹。
别人待她不好，并不是她的错误，她不应该用别人的罪来惩罚自己。她要勇敢地走出来，追求自己的人生。
她渴望有一段新的爱情，还有一段新的生活。
吃完红糖葛粉羹，她把陶碗放到一旁，笑得十分灿烂，继续给嬴静帮忙。嬴静看她的气质一下子开朗了那么多，有点疑惑，但也没有多问。
她接下来做的是一道高颜值的霓虹国小吃，水馒头。因为晶莹剔透的外皮，圆滚滚的，看起来犹如水滴一样，所以它深受少男少女的喜欢。
嬴静准备好材料，对身旁的人说：“二娘，你去给我选个碗底最圆的陶碗，我有用。”
“好的。”
圆底的小碗，是水馒头定型的必备工具。嬴静把熬化的葛根甜羹继续小火加热，直到变成浓稠的透明膏状，才关火。
她将小碗的底部沾少许水，先把浓稠的葛根膏倒一点进去，再放入小团红豆沙，再继续倒葛根膏，把碗中的缝隙填满。
秋天的下午风大，气温也开始下降，嬴静把做半成品放到通风干爽处，进行冷却。两刻钟后，碗里的水馒头对着盘子，她伸手倒扣脱模，一颗吹弹可破的水馒头就做好了。
“小姐，这点心真好看呀！”
胡二娘盯着透光可见的水馒头，发出赞叹。她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精致的点心。如果这些点心果子拿到县里去，肯定会大卖的。
葛根粉是淀粉的一种，除了做甜口的点心，还能做成咸口的凉皮。嬴静嘴馋，想吃好多的凉皮，就在大洪山下的小院多停留了半个月，挖葛根做粉。
这儿的葛根资源太多了，出粉率又高，让嬴静十分欢喜。但怕竭泽而渔，她也再三交代过侍卫，一窝葛根丛不要全挖光，得留下一点做种。
侍卫们点头答应，另一边，胡二娘做葛根粉的功夫也有了很大进步。
在嬴静准备继续南下的前一天晚上，胡二娘朝嬴静感激地磕了好多个头，向嬴静提出要离开了。
“小姐，二娘在这儿打扰了那么久，终于找到了归宿。他说过会对我好的，我也愿意再相信一次，求小姐成全。”
胡二娘想到脑海中那个男人的身影，脸色泛起了红霞，好像热恋中的姑娘一样。她跟着嬴静吃好喝好，养了将近一个月，皮肤变白了一些，脸上也多点肉，勉强能算是清秀。
“哦？是谁呀？”
嬴静还以为这胡二娘要跟着他们一路呢，没想到别人有别的志向，居然还提出离开。她把跪着的胡二娘扶起来，八卦之火熊熊燃起。
胡二娘的恋爱对象，究竟是谁呀？
胡二娘见小姐问她，抬起了头，大大方方地承认：“是第一天来这儿，带路的猎户徐小兔。他虽然穷点，但是爹娘都死了，人也勤劳能干，我过去就能当家作主。”
哇，这样听起来，徐小兔也算是经济适用男！
嬴静认同地点点头，赞成对方的选择。没有公婆的约束，胡二娘只要和徐小兔相处得好，日子也能过得容易一些。
多年媳妇熬成婆，在大秦这个年代，可不是一句假话。
相处一场，嬴静知道，胡二娘虽然对过去有所隐瞒，但也勤劳能干，算是个好人。她在自己的收拾盒子里翻了翻，挑了一对小而精致的耳环，塞到了胡二娘的手里。
给得太贵重的东西，反倒可能会给身份平民的胡二娘带来祸事。这样的小银饰不起眼，可对于百姓而言，也是很体面了。
“我的这对银耳环，算是给你的新婚礼物了。希望你的这段姻缘，能过得快活。”
嬴静许下祝福，真心希望两人能幸福。

第78章 番外：小兔崽子
胡二娘和徐小兔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山林间的泥地上。她正在把挖出来的葛根放到背篓里，她知道，这是能做成吃食的好东西呢。
“嘭……嘭……”
她弯腰捡起一条条葛根，也不怕手脏，目光精准地往后面丢。刚下过雨的泥土上有点滑，加上因为挖葛根，土地变得疏松，她一下子就踩了个空，往后面扑去。
她挥了挥手，朝一旁的人大声求助，可侍卫们都在远处挖葛根，顾不上她。
离她最近的，是十米远的猎户徐小兔。
徐小兔见她要摔倒，当即一个箭步冲上去，想要把她斜四十五度托住。但人类的爆发力是有限的，他不是偶像剧男主角，追不上地心引力的速度，只好看着胡二娘——
直直地摔下去，摔了个狗吃屎。
胡二娘在地上一磕，摔得满嘴都是泥，黄褐色的泥土糊了一脸，看起来跟吃了翔差不多。
这狼狈的样子，让徐小兔忍不住嘴角翘了起来，但他毕竟是个厚道人，知道嘲笑别人不好，所以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
在胡二娘回过神来之前，他调整好表情，把她扶起来，问：“胡姑娘，你还好吧？”
“疼，脚上有点疼。”胡二娘想要站起来，但在摔倒那一下，她膝盖磕到了一块小石子，让她感到钻心的疼痛。
哦，疼痛不能走路？
那就抱起来吧。
怎么抱？
当然是跟麻袋一样扛啊！
钢铁直男徐小兔把散落出来的葛根，逐个捡回到胡二娘的背篓里，让她拿好。然后他举着女人的腰一用力，就把她跟一麻袋粮食一样，扛到了肩膀上。
一路上，两人只闲聊了几句，就没再说话了。他们在心里互相地吐槽着对方，她/他真是太瘦了！
徐小兔：唉，这人真瘦，比粮食硌肉。
胡二娘：啊，这人真瘦，肩膀跟刀子一样硌肉。
这次关于对方身材的共识，给他们婚后的幸福生活，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因为瘦，所以胡二娘回忆着从嬴静那儿学来的做菜方法，天天做好吃的，想要把丈夫养胖。因为瘦，所以徐小兔也拼命去打猎，想猎来好肉，想要把小妻子养胖。
最初胡二娘找上徐小兔处对象，其实有点“混日子”的意思。她一个女人长期单身，没有男人或家族的庇护，在这个世道上，是会活得异常艰难。
她不傻，也不想跟着小姐离乡别井，所以她看中了娶不上媳妇的穷猎户徐小兔，想要试试。
“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再糟，还能比现在过得更惨吗？”
她不是没瞄过商队里面健壮的侍卫，但她听说别人都是来自国都咸阳的人，心里微弱的火苗就瞬间熄了。他们那么骄傲、健壮、年轻，怎么可能看得上自己这个嫁过人的妇女呢？
反倒是那个见她摔伤了，来送治伤草药的徐小兔，好像争取成功的机会比较大一些啊……
结婚那年的冬天，胡二娘搬进去大洪山下徐小兔的土房子中。房子很小，家具也不多，但足够温暖，能给她遮风挡雨。
胡二娘对如今的生活很满足，因为徐小兔经常能给她猎来肥肥的灰毛兔子，不仅能让她吃饱，还能给她做一身保暖兔皮袄子。她爱惜地摸着顺滑的兔毛，拿起铲子和背篓，出门了。
天气变冷了，但夫妻两人并没有因此闲下来。
靠着祖传的猎兔手艺，徐小兔隔三岔五都进山打猎，专打兔子。因为兔子的繁殖能力最强，数目最多，在山林外围就能猎到，危险性不算大。
而胡二娘在山中继续寻找野生葛根，她有一个想法，打算趁这个冬天制作大量的葛根粉。她懂得怎么用葛根粉制作美味的吃食，待开春后，说不定她就能……
春季是动物繁衍的季节，山上的兔子也开始陆续怀孕了。徐小兔闲下来了，收起了打猎的工具，胡二娘见此，就劝说丈夫到县里开个食肆，卖几样点心吃食。
徐小兔想要上进，想要赚钱养老婆孩子，也点点头答应了。
他们在冬天制作的葛根粉，是他们开食肆的底气。他们没钱买多余的粮食，就努力劳动，从大山中获得食材。
开店前一天，徐小兔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上一秒，他担心生意做不来，下一刻，他又担心会亏本，把几乎没有的家底也填进去。
枕边的胡二娘看出了他的心思，就劝道：“就算赚不到钱，也不过是亏些力气罢了。”
是啊，他也没什么可亏的。
妻子的话让徐小兔恍然大悟，他握了握拳，决心把买卖做好，让胡二娘和孩子都吃好穿好。
他的孩子在哪儿，如今还见不到影子呢。但第二天开门，客人的影子，他们倒是见到了。
“凉皮，凉皮，酸辣可口的凉皮！”
“水馒头，水馒头，用水做的馒头！”
胡二娘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曲裾，还在身前系了一条围裙，打扮得整齐干净。她记得小姐说过，做吃食的厨子，一定要自个儿收拾得整洁，食客吃得才安心。
小姐是个有本事的人，不仅教给她做食物的方法，还给她讲了很多注意事项。
怀念着秋天遇到的那位好心小姐，胡二娘叫卖的声音越发清脆响亮。大山养人，她在大洪山脚下生活了近半年，皮肤白净了很多，脸色红润，身上也多了些肉。
和她逃命那会儿的黑瘦样子，相差极大，估计以前认识她的人，再见到她，都认不出哩！
所以胆子极大的胡二娘，才敢在县里抛头露面地叫卖。
一位年轻的公子走累了，正好经过徐家夫妇的食肆，见这儿比较干净，就坐下来歇着。
他娇生惯养，对于路边的小吃一向是看不上的，但见老板娘高声地热情推荐，他推脱不过，就点了一份凉皮，还有一份水馒头。
他好奇地问：“凉皮是什么？水馒头真的用水做的吗？”
“公子片刻就能知道了，不会让您失望的。”
胡二娘卖了给关子，没有直接回答，把年轻公子的兴趣都勾起来了。
她从坛子里取出小半碗葛粉，再加凉水把粉化开成糊状，将少量的糊糊倒到一个盘子上。
“小兔哥，水烧开了吗？”
“烧开了。”
胡二娘把盘子递过去，让徐小兔放到锅中，让水汽把葛粉蒸熟。大约过了一会儿，徐小兔将盘子从锅里取出，用凉开水冲一下，就揭下来一张凉皮。
如此几回，他蒸了三次凉皮，大致是一人的分量。他把凉皮切好，码到另一个碟中，浇入胡二娘配好的料汁，递给了等待的年轻公子。
“这就是凉皮？薄可透光，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公子夹起一条凉皮，闻了闻，是加了浓郁的蒜汁和米醋，应该不难吃，是开胃爽口的。他不客气地大口吸溜起来，吃到了凉皮爽滑弹牙的口感，这和他吃过的面条不一样，但相比之下，一点也不逊色。
晶莹的凉皮上浮着炸过茱萸和花椒的辣油，在阳光下反射出光芒，特别诱人。年轻公子在这样的香辣攻势下，节节败退，连衣襟上不小心沾上了油渍，也丝毫不在乎。
吃完了凉皮，他用帕子擦了擦嘴，点评道：“看来这样的小店，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原以为是花钱找个歇息的地方，没想到还能品尝到意外的美味。
惊喜在继续呢，在他的翘首以盼中，胡二娘给他端来了一碟鲜花水馒头。
胡二娘在嬴静传授的水馒头方法中，进行创新。她了解世人的猎奇心态，特意在冬天采下可以食用的梅花，盐渍起来，保留住它鲜艳的娇媚姿态。
只见一个个透明圆润的水馒头中，盛开着朵朵红梅。随着胡二娘走路的步伐，这些可爱的小胖子微微颤动着，好像随时都要被戳破一样。
这样惊人的美丽，让公子屏住了呼吸，生怕大口呼气，把这精致的点心吹破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碟中的水馒头，决定拿回去跟好友炫耀。
“大姐，这个水馒头，我连着碟子拿回去，可以吗？”
胡二娘微微皱了皱眉头，显然不喜欢别人叫她“大姐”。但一眨眼，她又恢复了笑脸，“可以的，公子吃得好，记得帮忙介绍一下哦。”
远去的年轻人挥了挥手，表示听到了。他在桌上放下几枚铜钱，比胡二娘定下的价格，还多了两钱。
胡二娘把银钱紧紧地攥在了手里，对于未来，充满了信心。
……
他爹叫徐小兔，他娘叫胡二娘。
他是他们的爱情结晶。
所以他小名叫小兔崽子。
“小兔崽子”有四个字，是全街小孩中字数最多的，这让他十分骄傲。他是整条街的孩子王，连隔壁杀猪场老板家的猪崽子，都比不过他。
小兔崽子从五岁起，就开始继承家里祖传的杀兔技术。他爹说了，这门技术不能丢，要认真学。
“万一那天家底败了，你凭着这手猎兔杀兔的功夫，回到大洪山下的老房子里，也饿不死。”徐小兔如是说。
听话的小兔崽子点点头，握着徐小兔配给他的小刀，把一只活兔的喉咙划破。鲜红的血液迸溅出来，洒了他一脸。兔子猛地踢腿，想要挣扎，它的眼睛更红了，死死地盯着他。
但他一点都不害怕，因为娘亲说了，他杀好兔子后，今晚给他做自贡冷吃兔。
自贡在哪儿？为什么叫冷吃兔？
这些问题的答案，小兔崽子都不知道。但他知道，这是一道特别好吃的，放了好多香料的肉菜。
香辣的兔肉特别入味，他用牙齿撕开，能吃到一丝丝鲜嫩的兔肉。他不小心咬到了一颗花椒，嘴里一凉，浓烈的花椒味窜到了他的鼻腔，让他忍不住想咳嗽。
胡二娘给他递过来一杯水，“小兔崽子啊，吃慢点，没人和你抢。”
娘亲的话，他充耳不闻，因为他两眼瞅着，他爹徐小兔吃得比他还快！
他要是再吃慢些，肯定得少吃两口，不，三口！
小兔崽子咕噜咕噜地把凉开水喝完，一鼓作气，又继续投入到与冷吃兔的战斗当中。他夹了一块兔腿肉，这儿的肉最嫩，也最大块。一口咬下去，尽是油香肉香。
六岁那年，小兔崽子的杀兔技术，有了很大提升。一刀下去，温热的兔血不再喷了他一脸，即使偶尔会沾到他的手腕上，也算是有突破性进步了。
在和隔壁杀猪场老板的儿子，猪崽子的街头争霸中，小兔崽子认识了猪崽子的妹妹，小绵绵。
小绵绵，人如其名，是个软绵绵的可爱小姑娘。她胆小，爱哭，说话细声细气，几乎不像是杀猪场老板的女儿。
当她哥和小兔崽子打架的时候，她被吓哭了。但两刻钟后，她吃着小兔崽子给的豆沙味水馒头，又甜甜地笑起来，露出了两个软绵绵的小酒窝。
作为街头小霸王的小兔崽子，认可了小绵绵的颜值，想让她做大佬的女人。
他爹说了，男人要征服一个女人，就得展示自己的力量。
喝醉了酒的徐小兔吹嘘；“当年，我杀了十只兔子，剥皮给你娘凑了一件兔皮袄子，你娘就死心塌地爱着我啦。”
小兔崽子把这句话听进去了，他记住了父亲的追女秘笈，想要把自己的武力展示给小绵绵看。
第二天，他提着一只胖胖的白毛兔子，去到了杀猪场老板家，找到了小绵绵。
他以一个很帅的姿势，提刀朝兔子挥去，让它一下子就断气了。然后，他满手是血，“撕——”的一声，把整张兔皮剥了下来，再捧到小绵绵的眼前。
“小绵绵，喜欢吗？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小兔崽子真诚地笑着，他观察过，这只兔子的白毛，足够给小绵绵做一条雪白的围脖呢。
小绵绵一动不动，吓呆了。在她的眼里，这个男孩子跟魔鬼一样，拿着血淋淋的兔皮，逐步逼近。他狰狞地笑着，好像在下一秒，就要把自己的人皮剥掉！
翻了个白眼，年仅四岁的小绵绵一下子就吓晕过去了。
软绵绵的小姑娘倒了下来，小兔崽子也懵了。
这跟他爹说的不一样啊！他明明按照爹说的，剥兔皮，来展示自己的力量，怎么小绵绵就晕了？
小兔崽子想把小绵绵扶起来，手上的兔血也流到了小绵绵的脸上，远远看着，跟变态杀.人犯差不多。
“住手！你对绵绵干了些什么！”
绵绵他爹看到这一幕，气得浑身发抖。他举起一把杀猪刀，朝小兔崽子这边大步追来。
小兔崽子快步跑开，爬上院墙边的老树，飞身一跳，窜回自家的院子里面。
隔着一堵墙，他还听到杀猪场老板的叫骂声，紧张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他爹只教他追女，却没跟他讲，女生会晕掉，而且后面还有个拿杀猪刀的爹啊！

第79章 让我们荡起双桨
自北朝南地穿越过三川郡，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商队来到了南郡，也就是后世的荆州一带。听闻此地洈水的风景特别优美，山水秀丽，嬴静自然是有兴趣来看看的。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感谢九年义务教育和老师的辛勤教导，让嬴静看到一湖娇艳的荷花时，除了一句“卧槽”，还能想起别的好词好句。
此刻她穿着一身白色的纱裙，绣着水红色的花边，头上只松松地梳了个田螺髻，用一根乌木簪子别起来。她坐在一艘可能不太牢固的乌蓬木船上，手中拿着条鸳鸯游水的帕子，cosplay大美人西施。
她本来想叫窦原扮吴王夫差的，可他嫌弃不吉利，就改扮地主家的船工，穿着灰布短褐，只用一根布条把头发束起，挽起袖子，卖力地划动船桨，带她欣赏这夏日的洈水风光。
假船工：“夫人，那儿的风景更好，要去看看吗？”
假西施：“好吧，就去那儿玩玩。”
一眼望去，粉红色的荷花随风而动，香远益清，亭亭而立。灰毛的水鸟飞翔其中，捕捉湖中躲藏的小鱼，饱餐一顿。
湖中坐落着几处零星的小岛，远处山峦叠嶂，的确美不胜收。
为了能满足嬴静湖中游乐的想法，窦原跑去学开船，已经学了好几天了，原本他白皙的娃娃脸，也晒得跟黑炭头一样。他寻来船夫教学，天天顶着大太阳，亲自在湖中练习划船，终于把原地打转的木船，开向了荷田深处。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
少女清脆悠扬的歌声越飘越远，她撑着一片宽大的荷叶作伞，脱下鞋子，把洁白的脚丫泡到水里，享受着湖水的清凉。
流水清澈，竟然引来一群鱼儿，啃得嬴静双脚痒痒的。她仔细一瞧，这种鱼体型不大，最大的也只有手指那样长，最小的也就硬币般大小。它们啃食着脚上的死皮，也挺舒服的。
“啊，这算是鱼疗吧？”嬴静啧啧称奇，晃动着小腿，让脚丫子在水中转悠。
一群鱼儿跟着她的脚，也来回游动，让她好不得意，她继续搜索着脑海中的种花小曲库，唱起了“贝加尔湖畔”：
“在我的怀里，在你的眼里，那里春风沉醉，那里绿草如茵。月光把爱恋，洒满了湖面，两个人的篝火，照亮整个夜晚……”
少女的声线十分娇美而俏皮，把这首略带忧伤的歌曲，唱出了活力和对爱情的憧憬。徐徐的水流声随波而起，仿佛在为她伴奏一样。
唱到兴起，湖中又传出来“嘻嘻”、“哈哈”的笑声。
荷田的另一角，水石听到这奇怪的歌声，皱了皱眉头。这是他完全听不懂的调子，也不是他熟悉的土话。
但这歌声，该死的吸引人。
好像山里的精怪，蛊惑人心的话语一样。
洈水原属于楚地，楚人传说，山水之间有美貌的神女，名曰山鬼，她的身上佩戴着薜荔，一旁有赤豹为她驾车，身后跟着奔跑的花狸。
山鬼不老不死，她一直在寻找她的心上人。若是她看上了你，那就——
把你也变成鬼，永远地陪着她吧！
水石想起了祖辈流传下来的故事，晃了晃脑袋，用竹竿撑起一叶扁舟，提起鱼篓，快速离去。他想要快点回到寨子上，寨里人多势众，即使那是山鬼的歌声，她应该不会跟来的。
……
在湖上玩够了，嬴静采下几个莲蓬，取出新鲜的莲子，打算做道甜羹。岸上的侍卫也猎来的新鲜的野味，厨子把肉先处理好了，就等待着她指点。
“主子，这是今天刚打的野山羊，要怎么做好呢？”厨子指着案板上的羊肉，腆着脸问。
嬴静翻了翻这数十斤羊肉，这是只年轻的雄羊，膘肥肉嫩，皮下有半寸厚的油脂，正是做烧烤的好食材！
她回答道：“做成烧烤吧。”
吃了好几天炖肉炒肉，她闻到羊肉的膻味，看到红白相间的鲜肉，就联想到泛着油光、烤得酥脆的羊肉串。
在夜市烧烤摊上，花上一张粉红色的毛爷爷，她自己一个人，就能吃得饱饱的了！孜然味的烤羊肉串、筋道柔软的烤面筋、蒜香四溢的烤茄子、气味霸道的烤韭菜……
再开上一瓶冰过的啤酒，那滋味，又凉又爽，给个神仙之位都不换啊！
在今天的晚餐中，烤面筋和烤茄子是没有的，但他们可以有烤羊肉串和烤韭菜。
厨子把羊肉切成小的滚刀块，按照嬴静的吩咐，加入葱丝、浊酒、盐、茴香粉、茱萸粉、花椒粉、豆酱一起腌渍。因为想缩短烹饪时间，他还把手洗干净，抓拌均匀，争取把调料味儿都揉进去肉里。
侍卫们砍来竹子，削成细长的竹签，依据肥瘦相间的搭配方式，把腌好的羊肉串到竹签上。
“还要烤多久呀？好香呀！”窦原看着烤架上的羊肉串，一滴一滴地往下流油，馋得腹鸣如鼓。
他今天撑了一天爱情的小船，早就饿了。
每一次厨子给羊肉串翻面，他都以为要好了。暗红色的羊肉渐渐染上了金黄，他肉眼可见上面的油花，炸得滋滋作响，烤出来酥脆的外皮。他忍不住地咽着口水，两眼发光，不要怪他仪态太差，实在是这烤羊肉串太香了。
羊肉的膻味在烟火中，变成了诱人的肉香。嬴静把小茴香和茱萸磨成的香辣粉往烤肉上一撒，这股香味变得更加突出了，如同一个明艳美人，披上了一身华服装扮，更让人移不开眼。
“窦原，多吃点。”嬴静知道他已经饥肠辘辘，抓了足足十串羊肉，递了过去。
窦原接过后，不怕烫嘴，立即用门牙把竹签上的羊肉撕了下来。外焦里嫩的羊肉入口，让他感慨全天下的美味也不过如此。一根烤串上有几两羊肉，又香又辣，居然还带着微微的甜味。
一串羊肉中，肉中夹筋，油肉相连，在火上一烤，全化成一汪鲜香的肉汁。窦原吃得满嘴流油，让等待吃饭的侍卫们羡慕死了。
已经点亮了采集技能的侍卫们，不但带回来羊肉，还割了一大把野韭菜。野韭菜的外观和平常种植的韭菜有一点区别，野韭菜叶片更宽，长度短些，味道也更加浓郁。
嬴静闻到野韭菜的浓香，联想到烧烤的美味，陶醉地闭上了眼睛。豆豆看见她这般模样，也模仿着她的动作，跟着深深一嗅。
“吱吱吱。”好臭！
它不喜欢这个冲鼻的味道，撒开了爪子，把韭菜一下子全丢了，可把厨子气得吹胡子瞪眼。
嬴静怕豆豆再捣乱，就指着山脚下郁郁葱葱的树林，打发豆豆上那儿去，“豆豆乖，去林子里玩一会儿吧，饭还没好呢。”
“吱吱吱。”好吧。
豆豆走了之后，嬴静开始着手准备烤韭菜。她把地上的韭菜捡起来，洗干净后铺在一个稍微平坦的石板上。抹油，撒盐，涂上大量的茴香粉和茱萸粉，调味的工作就基本完成了。
为了提香，她还滴了少许芝麻油，看见油汪汪的韭菜，众人都可以预测到烧烤后的风味了。
她以石板为烤盘，在低下烧火加热，烤着石板上的韭菜。窦原见她被火烤得红扑扑的脸，给她喂过来一串羊肉串，这样撒狗粮的动作，亮瞎了大家的钛合金狗眼。
众侍卫两眼瞧着，心中都默默升起这样的愿望：
“等我回到咸阳，一定要娶媳妇！一个做饭特别好吃的媳妇！”
几分钟过去了，野韭菜独有的味道越来越浓，嬴静尝了一口，咸香鲜嫩，韭菜的汁水还没烤干，吃起来又香又臭。韭菜的香味，爱者谓之香，厌者谓之臭。
嬴静当然是喜欢韭菜的那类人，她不怕牙齿上沾着韭菜，也不怕口臭，给自己夹了半碗韭菜，感觉比羊肉串还香呢。
开了坛甜蜜顺滑的梨子酒，左手握着羊肉串，右手捧着烤韭菜，有酒有肉，何不快哉！
吃完烧烤，再来碗滋润清甜的莲子羹溜溜牙缝儿，嬴静赞叹地“啊”了一声，又是美妙的一餐。
厨子炖了将近一个时辰，粉甜的莲子都快熬化了，一抿下去，莲子就化成软烂的莲蓉。因为加了少许葛根粉，所以甜羹格外粘稠香浓，给人一种吃胶原蛋白的错觉。
莲子和葛根都是清热的食材，以这样一道甜品收尾，能中和羊肉和韭菜的热气，让人享受烧烤的同时，又不会因此上火。
嬴静捧着小碗，美滋滋地吃着糖水。碗中的莲子羹见底了，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身边少了豆豆吱吱吱的声音。都开饭了，怎么豆豆还不回来？
“豆豆，你在哪儿呀？”
“豆豆，快回来呀！”
“豆豆，豆豆，豆豆！”
她一想到豆豆在山里遇到凶猛的食肉动物，“刷”的一下，脸色都发白了。她跟着侍卫跑进去林子里面，大声呼唤着豆豆的名字。
“吱吱吱。”这儿，这儿！
林子的东边隐隐传来金丝猴的尖叫声，众人连忙跑过去，只见豆豆正和一只花毛的小猫在争斗，被对方揪住头顶的毛，打得好不激烈。林间的土地上散落着几条薄薄的小鱼干，是嬴静特意给豆豆做的零嘴。
要说这场战斗，还真是豆豆挑起的。
它拿着嬴静给的零食，在狸猫面前耀武扬威地炫耀。狸猫本来晒太阳晒得好好的，豆豆偏凑上来，还带着好吃的小鱼干，不抢它抢谁啊？
作为林子里混了许久的狸猫大哥，能用打架解决的事情，绝不多话。它使出一记连环喵喵拳，就往豆豆的脸上挠去，伸出爪子就要掏豆豆的小鱼干。
豆豆见势不好，立即尖叫着上树躲避。
可山间的猫儿，也会上树啊！狸猫一个箭步冲到了树上，和豆豆又继续大战起来。两只毛绒绒从树下打到树上，又回到地上接着打。
遍地战火熊熊燃起，直到嬴静来了，还没有停止。
“吱吱吱。”坏蛋，坏蛋！
见嬴静来了，豆豆自觉有了帮手，跳回到妈妈的怀抱里，指着狸猫破口大骂。它气极了，头上耀眼的金毛掉了一大撮，看上去都秃了，比地中海好不了多少。
狸猫舔了舔爪子，分辨着众人的气味，毫不胆怯地冲到嬴静面前，“喵喵”地叫了起来，声音又奶又凶。
它闻到了，这个两脚兽身上有好闻的肉味！她身上的好东西肯定比那个金毛怪还多！
要是她肯包.养它，那它牺牲一下自己的色.相，也是可以的！

第80章 狸猫先生
这只半大的狸猫突然蹦出来，嘴里“喵喵”地叫着，一双妖异的黄瞳在傍晚的夜色下闪闪发光。
嬴静抱着豆豆，被这突然出现的小猫吓了一跳，差点要喊出声来。
没有了猛烈的阳光，狸猫的眼睛里好像闪着金黄色的光，瞪得圆溜溜的。它死死地盯着她，如山里的精怪一样，看到了可口的猎物。
这是谁家的猫？或者说，它是野生的山猫？
嬴静试探着把手里的半串羊肉串丢出去，只见地上的狸猫一个侧身，飞快地扑到肉上。
它很聪明，懂得避开肉串里的竹签，只用锋利的牙齿撕咬开旁边的烤羊肉。这样有充分咸味的肉，对它而言，是难得的美食！
吃完肉，它叫得更加嗲了，“喵——喵——”的声音里，好像掺了半斤蜜糖一样。它跑到嬴静的脚边，躺下，露出了毛绒绒的肚皮，小脚脚一动一动的，在地上翻滚，仿佛在说：
“摸摸我，摸摸我！”
这只猫是怎么回事？它一点也不怕我呀？
这个想法在嬴静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她试探着伸出手，这只狸猫慢慢地走上来，用鼻子闻了闻，又蹭了蹭她的指尖。
（狸花：这只两脚兽的手上都是羊肉味！她的窝里肯定有很多肉！）
“它这是想跟着我吗？”嬴静小声嘀咕着，手递得更长了，想要进一步摸一摸狸猫。
谁知这只傲娇的小猫，快速地跳到树上，躲开了。等她带着侍卫们离开，它又慢吞吞地跟着人群后面。
嬴静见狸猫暂时没有捣乱，就没有管它。豆豆以为狸猫想争宠，还狠狠地朝狸猫呲牙咧嘴，想把它恐吓走。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露水让空气十分潮湿。商队驻扎的营地位于洈水的山水之间，环境清幽，还能听得到脆脆的鸟鸣。
嬴静伸了个懒腰，取出昨晚还没吃完的野羊肉，打算做烤包子吃。不远处树梢上缩成一团的狸猫，见她的案板上有几十斤暗红色的羊肉，眼神一亮，壮起胆子，走了过来。
“喵喵。”可以分点给我吗？
“喵喵。”我超乖哒！
“喵喵。”我吃少少的就可以，真哒。
嬴静还没有到达猫语八级的水平，但她顺着那双黄瞳的视线，看到案板上的鲜肉，就明白是羊肉吸引住了这只馋嘴的小猫。
也不管狸猫听没听懂，她轻声地说：“现在还没好哦，要等做熟了，你才可以吃。”
狸猫前进的脚步停了下来，它站着离嬴静只有一米远的地方，盘成一个大毛球，继续眯着眼睛，似乎在打盹睡觉。
但只要嬴静手下的动作慢了一些，就会有一道道“喵喵射线”发射过来，好像严厉的教导主任在监督学生考试一样。
考核的内容，就是早上的饭食是否美味。
“看这个样子，这狸猫还真傍上我这个长期饭票啊。”嬴静摸了摸脸，自恋地说，“要是有我这样好的白富美大款，我也想去傍一下哩。”
嬴静想吃的是新疆烤包子，与平常多见的发面包子不一样。这种包子的揉面过程中不放酵母，顶上也没有十多道精致的褶子，吃起来不是松软的面团，反倒是酥脆的外壳。
一掰开金黄的烤包子，羊肉汁会瞬间喷涌而出，烫到了舌尖，也烫软了人们的心。沾了肉汁的薄薄表皮，又脆又香，让人在咀嚼的过程中，咔嗞咔嗞的，发出悦耳的声音。
忙碌的厨子正把揉面，年轻的侍卫们在营地的后方垒灶。
他们都充满了干劲，用努力来迎接这美好的清晨。
主子会的菜式可多了，他们这一路过来，没有感觉到路途的艰辛，反倒是在公费旅游。各郡的美食特产，甜的咸的，土里的和水里的，飞的或跑的，他们都一一品尝过。
这样的光辉经历，当他们老了的时候，还能跟孙子们讲呢!保证那群臭小子听了，馋得嗷嗷直叫，晚上都饿得睡不着。
嬴静把羊尾巴上的肥肉切成拇指大小，锅里先不放油，而是直接把肥肉丁在锅中炼油。羊尾巴油在高温下，噼哩哗啦地迸溅开来，闻起来有点膳，可是却不让人讨厌。
处理完肥肉之后，她将瘦点的羊肉同样切丁，把盐、小茴香、瘦肉和不太烫的羊油拌在一起。其实种花国的新疆烤包子该是用孜然的，但是如今的孜然还在西亚，嬴静找不到，只好用和羊肉也挺搭的小茴香代替。
馅料里缺了洋葱，嬴静洗干净侍卫们寻来的野蒜，细细剁碎了加进去，聊胜于无。
厨子端来了陶盆，里面放着一个光滑的巨大面团，“主子，面醒好了，下一步是？”
“你把面团分成一个个小剂子，有点像饺子皮一样，中间厚边上薄，做成方形的面皮。”
嬴静示范地擀了一张包子皮，舀了一勺羊肉馅，放在包子皮中间较厚的地方。前叠，后叠，两个角也折到中间，再翻了个身，光滑的一面朝上，一个生的烤包子就被摆在当作烤盘的石板上。
“明白了吗？同样的方法，把馅料包进去就行。”嬴静说着，手上的动作丝毫不慢。
……
太阳渐渐升起，爬得越来越高，晒得狸猫舒服地化成了一张猫饼。它舔着爪子，好像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盯着灶火上烤着的食物，馋得百爪挠心。
昨天的小鱼干它没吃到，今天的羊肉，它势在必得！
冷漠的猫眼瞧着烤包子出炉，又瞧着那个雌性两脚兽分包子，再瞧着一群两脚兽吃包子。
它的心情跌宕起伏，每次都以为轮到自己吃了，可就是没人喊它。
它气得黄瞳都眯成一道细线，锋利的猫爪把脚下的泥土抓烂，恨不得扑到两脚兽的族群中，大肆狩猎，把羊肉都抢出来。就在它的后腿快要用力一蹬时，下一秒，一道温柔的两脚兽声音在它的耳边响起：
“小猫，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这是你的烤包子，应该是凉了的。”
雌性两脚兽端来两个破碗，左边那个碗中，放了两个她特意做的轻盐版本烤包子，右边的陶碗里，装了半碗清水。她正在蹲下身体，恭敬地邀请高傲的猫先生吃饭。
“喵喵。”
服务不错，那我暂时原谅你这个饭票的失职。
狸猫低下头来，径直把包子的外皮撕开，先吃里面的羊肉馅。它闻了闻，这个肉把它平时吃的生肉不一样，香香的，有点咸味。
它把肉舔食干净后，又啃掉酥酥的包子皮，嘴里有点干，就喝了两口碗里的凉开水。
肚子饱饱的，它慵懒地眯起眼，凑到了嬴静的身边，愿意舔舔她的手指。直到商队启程，它依旧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看样子是想跟嬴静回家。
“姝姝，我们要一路把它带上吗？”窦原陪着嬴静，看见她身后跟着这只灰毛虎斑的野猫，笑着问。
他有钱有粮，别说多了只猫儿，即使是多了只豹子，也是养得起的。
只要公主开心就行！
“它可能见我好看善良，就认我当主人吧。”嬴静招了招手，狸猫便小跑着过来，让她好不得意。
她朝后方扔过去一条小鱼干，狸猫立刻来了个空中飞扑，人的眼睛还没看清，它就接住了鱼干。
“喵喵喵。”
“吱吱吱。”
豆豆原本被窦原抱着，正开心呢。可突然它看到妈妈把自己的零食分给了一只野猫，瞬间火大，尖声地叫骂起来。
昨天的一战，它还记着呢，它头顶都秃了，怎么可以放过这个害它丢脸的家伙！豆豆猛地跳出了窦原的怀抱，弓身站了起来，大叫着扑过去，要和狸猫决一死战。
狸猫见此，“喵呜”了一声，飞快地爬到嬴静的肩膀上，探头探脑地瞧着地上的金丝猴，把嬴静当作自己的靠山。
这可把豆豆彻底惹怒了，抢它的肉，还想抢它的人！
它趁狸猫不备，一把抓住对手的尾巴，把这个狐假虎威的坏蛋扯了下来。它是个会用火的猴儿，死死拖住狸猫，就要把它往灶台边上带。
烧死你！烧死你！
野生的狸猫还是怕火的，红色的火舌快舔到它的脸上，高温触手可及，把它吓傻了。它全身僵住了，一身灰毛都竖起来，前爪失去了往日的威力。
“豆豆，把它放开吧。”
嬴静哭笑不得，她温声细语地把豆豆哄回来，顺便把脸毛烤卷的狸猫也拯救过来。
被这么一折腾，狸猫好像明白了谁才是家里的老大。它不再对豆豆凶了，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跟着大队伍。不时地“喵呜”一声，刷一刷存在感，生怕人们把它遗弃。
嬴静无奈地摊摊手，当即让厨子烤了更多小鱼干，分给豆豆和狸猫做宠物零食，叹道：“都是些磨人的小妖精啊。”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啃着小鱼干，狸猫对众人的反应也亲切了许多。没几天，它就比豆豆更受人们欢迎，成功压过豆豆的风头，连厨子都喜欢他！
为何呀？
因为它明白交伙食费的道理！
或几只灰毛山雀，或几枚浅蓝色的鸟蛋，或是一只小小的野兔，或是几只肥硕的山鼠……
懂事的孩子有肉吃，它每天都会给厨子上交猎物，可让大家很是意外。厨子盛猫饭给它，自然也格外大方，特意给它做了不加调料的鱼肉，腥气十足，但对于猫科动物而言，就是足够的美味。
侍卫们对这种行为也十分稀奇，每天都跟猜谜一样，猜狸猫会带来什么样的肉食。
侍卫甲：“我猜今天狸猫会带回来山鼠！这儿山里的老鼠肥，还特别多！”
侍卫乙：“我猜是斑鸠蛋，我昨天听到斑鸠的叫声了。”
侍卫丙：“不，可能是小野兔，我昨天发现附近有一窝灰兔子，刚下崽呢。”
但他们都猜错了，嬴静看着狸猫叼来的小豹子，目瞪口呆。它薄薄的眼皮子还没睁开，体型不比一只老鼠大多少。
乖乖，狸猫想吃豹子？
厉害了，我的老哥！

第81章 冒牌山神
要不是看到小豹子身上像黑芝麻一样的斑点，嬴静差点就以为狸猫叼了只小猫咪回来。都不知道它在哪儿找来“猎物”，居然能躲过母豹子，把人家的崽偷回来了。
狸猫先生抬头看着嬴静，围着地上的小豹子，骄傲地“喵喵”叫着。
女人，对我的礼物满意吗？
“小心，不知道它会不会咬人。”窦原见嬴静伸手想要把豹子抱起来，担心地提醒了一句。
这可是豹子啊，森林里面嗜血的霸主。虽然现在它体型还小，但凶猛早已被灌注在它的天性中。
嬴静挥了挥手，爱怜地把小豹子抱起来，用干净的帕子擦干净它身上的草屑碎叶，“不怕，它眼睛还没睁开呢，还小。”
小豹子触摸到嬴静的体温，温顺地凑过去舔了舔她的手背，好像在跟母亲撒娇一样。它有点饿了，吐了吐粉红色的小舌头，吮.吸着嬴静的拇指，想要找母亲喝奶。
它舔了半天，都没有喝到甘甜的乳汁，开始不满地低声吼起来。它发出的声音很粗，有点沙沙的，和小猫嫩嫩的喵喵叫有很大区别。
嬴静用竹篮把又饿又困的小豹子装起来后，对商队的厨子说：“大叔，可以给我熬点米汤吗？什么都不要放，给小豹子喝的。”
“行，大半个时辰就行。”厨子点点头，当即淘米下锅，无所不应。
队伍驻扎的营地上没有羊奶或牛奶，小豹子饿得都睡着了，灶上的米汤还没好。嬴静心疼地摸摸它扁扁的小肚子，又捏了捏它褐色的肉垫。
小豹子无奈地踢了踢小爪爪，但也没有多做反抗。它这会儿落到人类的手上，一点都不知道害怕，嬴静的手指凑到它嘴边，它也很给面子地舔了两下。
过了好久，空气中的米香味越来越浓，沸腾的汤水变得如牛奶一样粘稠。一朵朵米花都煮开了，还熬出厚厚的米油，若是配上一碟爽脆酸辣的腌菜，准会是早餐的绝佳搭配。
窦原给小豹子盛了一碗米汤，吹了吹，直到放凉了，才递给嬴静，“米汤来啦！姝姝，你给它喂点吧。”
小豹子饿极了，没有奶瓶，只用小勺子来喂食，它也一点不嫌弃。它大口舔食着勺子里的米汤，吧嗒吧嗒地，没过多久，就吃了小半碗米汤。
吃饱后，它露出了白花花的肚皮，瘫在了竹篮里睡觉，好不惬意。嬴静看着它这一身性感小豹.纹，给它起了个特别新潮响亮的名字：
二花！
狸花猫来得早，是“大花”，小豹子来得迟，自然是“二花”。
土到尽头就是潮嘛！
一个大花，一个二花，听着跟同胞的兄妹一样，多亲切呀。嬴静刚才仔细地瞧了瞧，二花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呢。
一切都往着美好的方向发展，然而还没到下午，嬴静就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二花消化不良，拉稀了……
大概是豹子幼崽娇弱的肠胃只能消化乳汁，它喝米汤的时候很积极，但过了没多久，二花翻了个身，一声闷屁就从竹篮中传了出来。
黄色的山洪一泻千里，夹杂着难闻的气味，把看热闹的金丝猴和狸猫都熏跑了。
“吱吱吱。”
“喵喵喵。”
两兽躲避不及，被这强大的生化武器击中，失去了战斗的能力。豆豆首先反应过来，它找到了熟悉的卫青，扯了扯对方的衣袖，指着小豹子的竹篮，高声尖叫着，仿佛在说：“还不收拾？臭死了！”
卫青：“……”
好事没轮上，干活总是我！
毕竟身有官职，给二花洗尿布的工作，还是有侍卫干的。卫青目力极好，他被嬴静吩咐了另一个工作——登高远望，寻找山中的炊烟和灯火。
小豹子吃不得米汤，那就只能喂羊奶或者牛奶。嬴静想看看附近有没有村庄，试着寻些产奶的母羊或者母牛。
……
赤豹奔作马，
花狸是随从，
薜荔为新衣，
桂花做点缀。
她是谁，
是美丽的山鬼娘娘呀。
她是谁呀，
是伟大的山鬼娘娘呀。
太阳快要落山，天色渐渐变得阴沉。土族的成年人都收工回家，村落中升起青色的炊烟。
孩子跑到了寨子的神树下，这是他们的玩乐的时间。他们唱起了祭祀山神的歌谣，拍着小手，十分欢乐。他们还根据古老的歌词，玩起了过家家。
只有最美丽无暇的女孩子，才有资格扮演山鬼娘娘，享受小伙伴们的簇拥。
山鬼娘娘是他们祖辈信奉的山神，孩子们对于传说中的山鬼娘娘，又惧又喜。
听闻山鬼娘娘法力高强，山间的猛兽都是她的奴仆，她挥一挥手，就能让山里产出丰富的粮食和肉食，帮寨子里面的族人吃饱。
但山鬼娘娘从不会停留在某一个寨子中，她驾着马车一路奔波，只为寻找她的心上人。若是她爱上了你，那……
你就会变成鬼，堕入黑暗，和她永生永世地在一起吧！
提着鱼篓的水石看见孩子们的游戏，心里“咯噔”一下，后背脊骨发凉，突然会想起几天前在洈水湖中听到的女人歌声。
若那是山中的精怪在鼓惑人心，那就应该是山鬼娘娘了。
他们的先人为了躲避秦末的战乱，住进这深山之中。洈水流经的荒郊野外，尽是蛇虫猛兽，哪儿会有过路的行人？
况且，山中有几个同是土族的寨子，他都是知道位置的。他们的女人唱歌，高亢，热情，特别响亮，恨不得几个山头都能听到。
和湖中的幽幽歌声相比，完全不一样。
越想越怕，水石打断了孩子们的玩耍，大声阻止道：“快开饭了，你们回去吧，小心山鬼娘娘把你们抓走。”
“嘿嘿，水石叔怕吗？”四头身的臭蛋正玩得开心，不乐意回家，他还反过来嘲笑人高马大的水石，“水石叔那么好看，要抓也是抓水石叔当丈夫，山鬼娘娘不会捉我们的。”
身为村中小霸王的臭蛋这样说，其余的小伙伴们自然一呼百应，他们指着水石的脸，纷纷调侃：
“是呀，水石叔长得俊呢。”
“哇哦，娘娘来捉水石叔！”
“哈哈，水石叔也变成鬼啦。”
心里害怕，水石的脸色越发苍白，他听到了“哒哒哒”的马蹄声，仿佛是山鬼娘娘要将他带走的丧钟。越想越慌，他两眼一闭，就晕过去了。
商队的马车一进入寨子，嬴静就见到地上晕了一个人。她下车摸了摸青年的脉搏和心脏，见有力地跳动着，让侍卫们将他抬到一边，唤来寨中的村民，就不好再管了。
嬴静朝树下的孩子们招了招手，温柔地问：“请问我们可以在村子中留宿吗？”
臭蛋：“￥%##*&@￥6$&*……”
从小长在寨子中的臭蛋只会土话，他见到村中来了客人，震惊得跪下就拜。眼前的女子穿着浅红色的丝衣，皮肤白皙没有毛孔，头上戴着的宝石比明月的光华还要耀眼，好看得不像真人一样。
华丽的青铜马车和一群护兵在她身后，她的左侧是蹲着金黄色的猴子，她的右侧趴着灰色虎斑的狸猫。
她提着一个精巧的竹篮，里面居然是一只赤豹的幼崽！
重点是，她比过家家中扮演山鬼娘娘的水灵儿，还要漂亮上百倍！
“赤豹奔作马，花狸是随从……她是谁，是美丽的山鬼娘娘呀。她是谁呀，是伟大的山鬼娘娘呀。”
臭蛋敢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想起刚刚唱祭祀山神的歌谣，眼珠子都快要蹬出来了，他该不会真把山鬼娘娘召唤过来吧？！
嬴静见这个小男孩突然跪下，正纳闷呢。只听见这群孩子们说着她听不懂的话，高呼一声，片刻间，寨子里的人们都从屋子里出来了。
“爹哇，山鬼娘娘来啦！”
“娘，快来，山鬼娘娘来啦！”
“哥，救我，真的是山鬼娘娘！”
一群孩子们吓得哭爹喊娘，寨子中的人们倾巢而出，让侍卫们差点都要把刀剑抽出来，窦原和卫青也紧紧地把嬴静护在身后。
要是这些人敢对公主不利，他们即使战斗到剩下最后一口气，也要保护好公主！
寨中的大祭司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他看着张牙舞爪的金丝猴和狸猫，听到篮子中赤豹的吼声，一双老眼瞬间睁大，难以置信。
这……这……
难道真的是山鬼娘娘来他们的寨子吗？
琢磨不透这异常貌美的少女，是人还是山神，大祭司也只好以友好的态度，对待少女和她的仆人。
他摸了摸花白的胡子，为了让族人镇定下来，用土话大喊：“别怕，我们平时没有做坏事，山鬼娘娘是来给我们带来好运的。”
族人们将信将疑地慢慢退了下去，远远地打量着商队这一行人。大部分人的目光都粘在了嬴静身上，不舍得挪开，好像她比黄金还珍贵一样。
天呐，他们活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山鬼娘娘呢！
“真的吗？山鬼娘娘会带来福气吗？”
“山鬼娘娘能让我们家今年吃饱吗？”
“山鬼娘娘会来我们寨子找丈夫吗？”
好几个族人凑到大祭司的身边，你一言我一语地发问，大祭司嘴皮子动了动，但并没有说什么。
年老的大祭司做了个手势，把商队一行人引到了寨子里最好的房子中。口头的语言不通，但不妨碍他用肢体语言来跟嬴静比划。
他让人杀来肉质最嫩的半大黑猪，又带上最甜美的李子和杨梅。他严肃地跪了下来，点燃祭祀所用的草木，要献给山鬼娘娘。
大祭司：“#￥&……*&#@#%”
山鬼娘娘啊，请尽情地享用祭品吧！

第82章 美味的祭品
幸好嬴静没有听懂寨子里的土话，不然她肯定会吓得跳了起来。
山鬼娘娘的祭品……
只有死人和鬼神才吃祭品吧。
感谢语言障碍，让不知情的嬴静愿意继续呆在寨子里。她看着眼前的老者，一副神神叼叼的样子，有点疑惑。这人在寨子中应该是首领的地位吧，他不仅给自己送来新鲜的肉食和水果，还为众人点了好闻的香木，甜甜的，沁人心脾，有一股清幽之感。
“这儿的人待客都是这么热情而又严肃的吗？好生奇怪呀！”她小声嘀咕着，笑着谢过老者递过来的食材。
笑容是全世界人类的通用语言，代表着善意和喜悦。年老的大祭司见这少女露出了动人的微笑，晃了晃神，用土话继续问：“请问山鬼娘娘，还需要什么祭品吗？”
嬴静没听懂，但她猜到老者是想给他们提供帮助。她指了指竹篮里的小豹子，又把双手举到头顶，扮作羊角，嘴里“咩咩”地模拟山羊的叫声。
她想要找来山羊，看有没有羊奶。
老者脸色顿了顿，恭敬地点了点头，然后他朝着寨子里的族人大喊了一句。本就好奇的族人们立刻蜂拥而出，争先恐后地打开家里的羊圈，把自家饲养的山羊都赶到嬴静的面前。
能让山鬼娘娘享用自家的羊，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呢！
山鬼娘娘吃完羊，肯定会把福泽赐于自己家的。
“咩咩——”“咩——”“咩咩咩——”
十多只脏兮兮的山羊在族人的鞭子下，朝着嬴静奔腾，对着她咆哮，声势浩大，一拥而上，让她还能闻到羊毛之间臭臭的味道。
窦原把嬴静护在身后，看着这群族人热情的样子，一言难尽，“这，这也太夸张，太疯狂了吧。”
卫青也跟着摇了摇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他从小到大，遇到过很多坏心的人，但如此好客的土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大祭司把山羊都围起来，指了指其中最肥壮的公羊，又指了指嬴静，叽里呱啦地说着土话，似乎在问少女：“随便挑，随便选，都给你吃。”
“这多不好意思啊。”嬴静迎着老者期盼的眼神，只选了一头瘦瘦的母羊，“多谢你们的款待，你们都是好人。”
不管别人听不听得懂，总该是要真诚地感谢一番。
大祭司见她没选最高大的公羊，十分意外，他朝人群里看热闹的臭蛋招了招手，让小男孩过来。
他趁嬴静不注意，小声地对臭蛋嘱咐：“我见山鬼娘娘跟你说过话，她对你的印象应该是极好的。你这几天都别去玩耍了，就做娘娘身边的童子，伺候娘娘的衣食住行，可以吗？”
“当然可以，祭祀大人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招待娘娘。”
老人的这一番话，让臭蛋的心中升起了一股豪情壮志。他拍着胸脯地答应下来，给山鬼娘娘当童子，可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呢。
四头身的臭蛋牵着假&#183;山鬼娘娘选的母羊，凑到了嬴静的身边。嬴静只以为小孩子好奇，也对他笑了笑，还摸了摸他头顶的碎发，这可让他乐坏了。
臭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山鬼娘娘是在给我赐福吗？她真好。”
被发了张“好人”卡的嬴静，让厨子把羊奶挤下来，加热后才喂给小豹子喝。二花饿了一天，早上又拉肚子，腹中早就饥饿难耐，不时难耐地低吼着，饿得快要在篮子里打滚。
微甜的羊奶一凑到二花嘴边，它抽了抽鼻子，就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小嘴还死死地咬住勺子。直到舔完每一滴乳.汁，它才稍稍松开嘴巴，等待下一次投喂。
“山鬼娘娘好厉害，居然能打败凶猛的母豹，抱来豹子的幼崽。等这只小豹子长大了，就能给娘娘拉车了。”
臭蛋瞧着小豹子渐渐鼓起来的肚子，看向嬴静的目光，越发敬佩。
山鬼娘娘在他心中的形象是如此高大，比他崇拜的父亲，本事还大哩！
……
吃饱的二花翻了个身，身下垫着一块干爽的麻布，舔了舔嬴静的手心，又甜甜地睡着了。
伺候好这位小祖宗后，嬴静细细翻看了土族人送来的肥嫩黑猪肉和新鲜水果，对于今天的晚餐，又有了新的想法。
有肉有果，不如做一道甜香酥脆的果汁炸猪排吧！
想要炸好的猪排酥脆可口，西餐中的面包糠是灵魂配方，用馒头屑来代替，也是可以的。嬴静把馒头掰成拇指大小的碎块，放在石板上烤干，烤成薄薄的脆片，再用木槌碾碎至米粒大小，便成了和面包糠相差无几的脆粉。
至于主角猪排，先是被厨子切成大约半寸的厚度，再用刀背捶打至松软。他加入了浊酒、盐、黑胡椒进行腌渍，再拍上少许面粉（淀粉还没苏出来），沾上黄色的鸡蛋液，裹上馒头屑，在油锅中炸至金黄色。
巴掌大的猪排掉进了铜釜中，被滚烫的热油一淋，瞬间让旁观的臭蛋都馋哭了。
好香，好饿，好想吃呀。
幸好他还记得这是山鬼娘娘的祭品，不如他肯定敢把手伸进油锅里，捞肉吃！
这种肉比他过节吃的水煮大肥肉香很多，以前他总以为祭祀后分得的一口大肥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可是现在，他发现他错得离谱，山鬼娘娘才是最懂吃的人！
一块块猪排的面衣上，都在油脂的刺激下，变得金黄酥松。厨子的筷子和猪排之间发生了碰撞，“喀嗞喀嗞”，一听就特别诱人。
臭蛋的眼神粘在了外酥里嫩的猪排上，舍不得一开眼。他直直地盯着猪排，瞧着它从锅里移到了盘子上，又被裹上了红色的调料，砸吧砸吧了嘴，叹了一口气。
即使他吃不到，多看两眼，多吸两口炸肉的香味，也是好哇！
他虔诚地祈祷着，希望他今晚的梦里面，能收到山鬼娘娘的赏赐，吃到这种美味的炸猪排……
臭蛋是个幸运的小男孩，不用到等到深夜，他的愿望就实现了。
“小朋友，要尝尝果汁炸猪排吗？”嬴静见这个小孩子都快要馋哭了，好心地分了一块猪排给他，用小碗装着递了过去。
估计孩子们都爱吃甜的，她还特意浇了两勺用李子和杨梅调成的果味酱汁，酸甜可口，非常开胃。
臭蛋看着眼前笑得亲热的娘娘，给他吃肉，激动得又要跪下来。
山鬼娘娘真是太好了，居然听到了他的心声，真的把这种好香的炸肉赏赐给自己！
臭蛋：“@#￥%&*#￥……”
山鬼娘娘，我臭蛋，将是你一辈子的虔诚信徒！
嬴静见到这小孩子又跪了下来，嘴里念念有词，觉得有点怪怪的。她疑惑地想，跪下这个动作，是土人日常交往的礼节吗？
没等她多想，臭蛋就接过了那碗果汁炸猪排，好像大臣接到父皇的圣旨一样郑重。他直接用手抓起那块猪排，小小地尝了一口，立刻就被这酸酸甜甜的滋味迷住了。
半大的散养黑猪提供了肉质细嫩的猪排，一块猪排足足有巴掌那么厚实，却一点也不柴。上面的红色酱汁中，果香浓郁，有着夏日水果的清新果酸味，加了少许糖调和，还多了一层醉人的蜜意。
伴随着愉悦的咀嚼声，小男孩的衣角上掉落了不少炸过的馒头屑，带着一股油香味。一肚子鬼主意的臭蛋想了想，忍住馋虫的滋扰，特意让这些碎屑都挂在衣服上。
当山鬼娘娘吃完祭品，准备休息时，臭蛋看了看娘娘往外指的手势，才离开了商队驻扎的这间大房子。
和他猜测的一样，回到自己的家后，寨子里的族人都还没睡觉哩。不仅有自己的爹娘，族中其他的男女老少都围着他，想让他讲讲今天和山鬼娘娘相处的过程。
臭蛋清了清嗓子，被簇拥着，坐在了人群的最中间。往日里脾气暴躁的亲娘还给他端来了一杯蜂蜜水，坐在他的身后，挺直了腰板，与有荣焉。
“山鬼娘娘是个很好的山神，她今天给我赐下了她的祭品，香喷喷的炸肉，有这么大块!”臭蛋伸出了自己的小巴掌比划着，画了一个圆圈，比篮球还大！
“啊”
“哇!”
“真的吗？”
臭蛋的夸张手法，一下子震住了族人们。他们想象着那么大的一块炸肉，馋得肚子里咕咕直叫，只恨去伺候娘娘的怎么不是自家小子。真大的肉啊，该是把肚皮都撑破吧，臭蛋肯定吃得很饱。
臭蛋见此，很是得意，他见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的身上，又继续说:“山鬼娘娘做的炸肉，是带果子味的，甜甜的，肉的外面特别脆，一咬就掉渣，太香了……”
似乎怕大家不信，臭蛋还指了指自己衣服上的零星馒头屑，装模做样地感慨:“唉，这炸肉吃到后面，就是有点腻啊。要不是那果子味的酱，酸酸甜甜，我还真吃不下去哩。”
哦？有人在炫耀吃山鬼娘娘的祭品！
打死他吧！
族人们都羡慕嫉妒恨，看着中间侃侃而谈的臭蛋，恨不得把这臭小子吊起来，大揍一顿。连臭蛋他爹都不例外，他也想打孩子啊。
这臭屁崽子，自己有得吃都不懂得孝敬爹娘，该打！
听了一肚子“跟着娘娘有肉吃”的故事，族人们摸了摸有点饿的肚子，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臭蛋的家。自以为表现得极好的臭蛋，拉着爹娘，还想在继续说说自己的那块果汁炸猪排，是多好吃多好吃。
谁知，臭蛋他爹从墙上取下一根细细的藤条，狞笑着朝他走来。紧接着，臭蛋他娘也脱下了脚下的草鞋，一把揪住了臭蛋的衣角。
臭蛋见势不对，连忙躲到了床底下，大声地说：“爹，娘，我错了，我再也不去山鬼娘娘那儿了，也不吃娘娘的祭品了。”
臭蛋年纪还小，他以为不该靠近美丽的山鬼娘娘，立刻就瘪了瘪嘴，哭了出来。
一道瓮声瓮气的男声响起，把他从床底下拖了出来：
“你以后吃娘娘的祭品时，记得带点回家，老子也饿啊。”

第83章 采集小分队
赤豹奔作马，
花狸是随从，
薜荔为新衣，
桂花做点缀。
她是谁呀，
是美丽的山鬼娘娘呀。
她是谁呀，
是伟大的山鬼娘娘呀。
一大早，臭蛋就哼唱着祭祀山鬼娘娘的歌谣，背着一个小竹篓出门了。他天蒙蒙亮就起床，和小伙伴们约好，准备为娘娘采来新鲜的薜荔和桂花。
虽然娘娘比寨子里所有女孩子都好看太多，但他想用薜荔和桂花，装扮山鬼娘娘的容颜，讨娘娘的欢心。
六岁的水灵儿手特别巧，她还用红艳的扶桑花编了个的花环，想要献给山鬼娘娘，“娘娘会喜欢这个花环吗？”
“会的，娘娘特别好。”臭蛋回答道。
“臭蛋，我摘了点茉莉花，想要给娘娘做香包，可以吗？”另一个小女孩问。
臭蛋翻了翻她口袋里面的白色茉莉花，芬芳怡人，嫩白的花朵上还沾了昨夜的露水。一只黑色的大蚂蚁好像感受到震动，从花蕊中爬了出来，臭蛋一手把它掸开，严肃地说：“茉莉花不错，但是你要把上面的虫子都弄走，再献给娘娘，不然就是不敬。”
“好的，我再看看有没有虫子。”小女孩点点头，听话地再次检查那堆花朵。
小伙伴们逐一把自己的袋子打开，让臭蛋过目。臭蛋同意后，他们才敢把采来的东西拿过去给山鬼娘娘。
一时间，臭蛋恍若成了山鬼的代言人！
直到太阳升到半空，采集小分队才把他们想要的东西都搜寻到。太阳有点猛烈，他们的小脸都晒得红扑扑的，背上都湿透了，但孩子们一点都不在乎。
就像得了一件新玩具一样，他们见到了好看的山鬼娘娘，整天都想和她玩，给她打扮，又怎么会嫌累呢？
临近中午的时候，孩子们终于来到了寨中最宽敞的那座房子，也就是嬴静借宿的地方。
他们还没进到门口，一个小女孩就发现了墙头上行走的狸猫，指着这只毛绒绒的身影，高声大喊：“你们看，这是娘娘的随从吗？它嘴里还叼着一只鸡！”
大花丝毫没有偷鸡被发现的羞耻心，它见孩子们都盯着自己，只给了众人一个高冷的眼神，就跳下墙头，进屋了。
它知道主人爱干净，就在门口的石头上蹭了蹭前爪上的血迹，才撒娇着跑到嬴静身边。它把那只两斤多的小母鸡放到地上，又凑到嬴静脚边，“喵喵”地叫着，甜到忧伤。
嬴静一看，这只小母鸡是黄毛花尾的，明显是别人家养的鸡。大花倒好，不去山里捕猎，直接偷家养的鸡充数，让她打又不得，骂又不是。
她叹了一口气，揉了揉大花身上的虎纹短毛，恨恨地拍了一下它的大屁屁，“唉，吃了别人的鸡，都不知道该怎么还啊。偏生这里还是以物易物的老寨子，连铜钱都用不上。”
嬴静的余光留意到，门口有一群小朋友探头探脑地往里看，大花是偷了这些孩子家里的鸡吗？
她不好意思地朝孩子们招招手，让他们进屋，给他们一人分了一根梅子糖。
这是用黑糖和咸话梅做的棒棒糖，外层甜蜜的糖壳中，包裹着一颗比指头还要大的梅子。嬴静有时候坐车无聊，就习惯含上这样一根棒棒糖，嘴里酸溜溜的，能让人的心情也变好不少。
臭蛋和小伙伴们第一次见过这样的吃食，他们学着山鬼娘娘的样子，拆开外面防潮的油纸，把小竹棍上的黑色糖块塞到了嘴里，瞬间就尝到了甜甜的滋味。
水灵儿舔了舔这根梅子棒棒糖，惊奇地叫了出来：“哇，这个是甜的，好吃！”
另一个小女孩也抬起了头，很是羡慕地说：“天呐，山鬼娘娘吃的祭品，都那么美味吗？”
“那是自然，山鬼娘娘是最会吃的！”臭蛋用小小的门牙刮过外层的黑糖，舌尖上都是甜味。他环顾着身边的小伙伴们，为山鬼娘娘而骄傲。
在孩子们的人生中，除了山间熟透的水果，这是他们第一次品尝到如此甜美的滋味，对“糖”这一字，开始有了深刻的印象。
土族的寨子与世隔绝，他们并没有吃过外面开始流行的蔗糖。而且这洈水流经的山里潮湿多雨，不适合种植小麦，用麦子做的饴糖，他们自然也没有吃过。
除了珍贵的野生蜂蜜，这根梅子棒棒糖，这是他们尝过最甜的东西。
孩子们吃得很珍惜，爱不释口，差点把此行的目的都忘记了。臭蛋啃了半天，晃了晃小脑袋，把棒棒糖重新用油纸包好，解下了背上的小竹篓。
臭蛋：“@#￥%*&#@*……”
山鬼娘娘，这是我摘的薜荔果实和桂花！
他从背篓中掏出来半个鸡蛋大小的薜荔果，掰开里面，是粉红色的籽，闻着有一股清香。这果子外观和无花果十分接近，但嬴静仔细瞧了瞧，里面的籽摸上去黏黏的，并不是她吃过的无花果。
是一种能做成凉粉的果子，也叫凉粉果。
虽然听不懂臭蛋说了些什么，但嬴静得到这样难得的食材，让她非常高兴。夏天到了，冰凉甜爽的凉粉，真是消暑的一大神器啊！
想到滑嫩甜蜜的凉粉，一弹一弹的，浇上一勺金黄色的蜂蜜，那滋味啊，让嬴静的嘴角就忍不住翘了起来。虽然凉粉一时半会儿吃不到嘴里，要把薜荔果的籽晒干，取果胶，冷却才能做好。但是明天就能吃到了，也很不错啦。
孩子们见眼前的少女露出了微笑，又接着唱起来祭祀山神的歌谣，乐得拍起了小手。同行的水灵儿鼓起胆子，把自己编的花环举到了嬴静面前，指了指她乌黑的发髻，示意她戴上。
“这是送给我的吗？”嬴静弯下腰来，让水灵儿帮她戴上花环，臭美地转了一个圈，“真好看，我很喜欢。”
另外一个小女孩打开了一个用麻布缝成的小口袋，在里面塞满了茉莉花，腼腆地笑着，递给了嬴静。她的眼神中满是期盼，生怕嬴静不喜欢这一份礼物。
她仔细挑选了，里面的虫子都被她赶走了。只有这样纯白无暇的茉莉花，才能配得上山鬼娘娘白皙的皮肤。
嬴静闻了闻香包透出来的幽香，是她喜欢的茉莉花味道，系上腰间之后，仿佛整个人都仙了好多。她笑着地揉了揉小女孩的脸蛋，又拉了拉她的小手。
“好香啊，谢谢你。”
嬴静瞧见了果实和鲜花上的露水，估计这群孩子早饭都没有吃，就给她摘来的吧。她温柔地逐个抱抱这群祖国的花朵，把他们带进了厨房，打算要给他们做些点心，垫垫肚子。
“你们先别走，一会儿就能吃呢。”她看着有点手足无措的孩子们，指了指灶上烧开的沸水。
母羊的鲜乳除了用来喂小豹子，还剩下不少，她打了四个鸡蛋，准备做羊奶布丁给孩子们吃。奶香甜香的布丁，好消化，不费牙，他们肯定会喜欢吃的。
鸡蛋是加热后凝固的绝佳食材，能替代吉利丁片做成布丁。她打蛋的过程中将蛋白和蛋黄分离，只取蛋白和羊奶打匀，加糖，上锅蒸熟。在心中默默数数，估计有五分钟了，嬴静就把锅盖掀开，顿时一股浓郁的奶香味从灶边飘开。
数只小碗中盛放着白色的固体，这是一种和双皮奶形似味似的蛋奶布丁。白嫩的羊奶布丁还冒着热气，让围观的孩子们发出阵阵惊叹。
“哇，这是山鬼娘娘的祭品，好香！”
“我头一次见到这样白色的糕呢，应该是甜的。”
“臭蛋，山鬼娘娘会把她的祭品分给我们尝尝吗？”
臭蛋站得最前，闻到的奶味也是最浓的。他的擦了擦嘴边的口水，眼神闪闪发光。平常他们土族人都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好想吃东西呀。
“一定是山鬼娘娘施展了神力，让我变饿了。”臭蛋在心底暗暗说着。
一刻钟后，羊奶布丁变得没那么烫手。得到了嬴静的允许，孩子们都捧着黑陶小碗，尝上了吹弹可破的羊奶布丁。嫩嫩的布丁一入口，就把他们都迷住了。
舌头轻轻一抿，嘴里的布丁就化成了醇香的羊奶，浓浓的甜味比刚才吃的梅子糖还好吃呢！香滑二字，难以描述出这道甜点的美好，孩子们舍不得吞下去，每一口布丁都含了半天。
他们都是孝顺的小孩子，不约而同的，只吃了半碗羊奶布丁。
征得山鬼娘娘的同意后，他们好像捧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捧着剩下的半碗羊奶布丁，回到了各自的家中。山鬼娘娘太大方了，她还给他们的布丁上加了一层暗红色的果酱，可以看到其中诱人的果粒。
这天中午，这几个孩子都成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人！全家的亲人都一人一小口，分食着这道特别的美味。因为这道从未见过的甜点，不仅爹娘都笑眯了眼，连往日里更喜欢孙子的阿尤（爷爷），也对孙女水灵儿刮目相看。
年老的阿尤牙齿都掉光了，他颤抖的手舀了一小勺羊奶布丁，绵软的布丁滑过他的舌尖，带着果酱的酸甜和羊奶的甘甜，唤醒了他沉睡已久的味蕾。他太老了，没了坚固的牙齿，什么都啃不了。没想到一把年纪，他居然能获得山鬼娘娘的恩赐。
“娘娘，肯定会保佑我们的！”老人的嘴边还挂着奶渍，他激动地落下泪来，指着右手边的小孙女水灵儿，沙哑地说，“娘娘是个好的，你们一定要听话，争取娘娘的信任啊。”

第84章 新相亲大会
第二天早上，臭蛋像昨日一样，来到了嬴静居住的地方，在门口探出了个小脑袋，四处张望。寨子里今晚会为山鬼娘娘举行篝火相亲大会，大祭司特意嘱咐他，一定要把娘娘请来。
在臭蛋的心中，以往过年才会进行的篝火大会，是最隆重最好玩的事情。不仅有壮年的男人光着膀子跳舞，展示原始的雄性力量，还会有女人们高亢的歌声，与山间的鸟儿斗歌。
对于寨子里未婚的青年男女而言，这是一个相看对象的重要机会。他以前参加过好几次篝火大会，还想着长大后一定要对着水灵儿跳舞，用自己的魅力，把她的心征服。
但今晚相亲大会的主角是山鬼娘娘。
山鬼娘娘会看上寨子里的男人吗？
山鬼娘娘会在篝火大会上挑选她的丈夫吗？
山鬼娘娘的丈夫会变成鬼吗？
山鬼娘娘找到丈夫后，会留在寨子里吗？
怀着这样一系列的疑问，臭蛋敲开了院子的木门。给他开门的，是山鬼娘娘的仆从，一只金毛小猴子。
“金毛大人，早上好。”臭蛋恭敬地对着豆豆鞠躬。
“吱吱吱。”
跟着金丝猴，臭蛋找到了在院子里晒着薜荔籽的嬴静。臭蛋的小手上下比划着，用夸张的肢体语言，努力描述出篝火大会的盛况。末了，他还给娘娘送来了大祭司亲手制作的请柬，上面写着土族的文字，可谓是诚意满满。
……
嬴静看着手里的鬼画符小木片，沉吟了半晌，托着下巴，“这小男孩是邀请我参加什么活动吗？似乎有点好玩？”
来了这座村寨中那么久，土族人都异常热情好客，对她十分照顾。虽然没弄懂族人们在举办什么活动，但对方极力相邀，她自然要大力支持的。
况且，这是个见识当地少数民族民风民俗的好机会呢！
所以说，无知是幸福的。要是小公举知道这是专门给她办的相亲大会，估计她笑不出来吧。
人多热闹，如果嘴里能吃上一些小吃，那就更能延续欢乐的气氛了。
作为客人，嬴静看了地上晒干的薜荔籽，想要请土族人吃冰凉甜爽的凉粉。孩子们给她采来的薜荔果和桂花，借花敬佛，也算是一道特别的美味了。
除了凉粉，再做些什么好呢，要数量大，做成一口吃掉的大小最好，尽可能让大家都能品尝到。
“吱呀——”
正寻思着菜谱，古老的木门再次被推开，嬴静回头，原来是出去打猎的侍卫们回来了。他们的护甲上沾有暗红色的血迹，带着一股新鲜的血腥味，可见经历过一场激烈的搏斗。
但他们的脸上都挂着笑容，还有力气把小野猪扛在肩膀上，士气很足，仿佛得胜归来的战士。
“公主，我们今天运气好，在设下的陷阱里，捉到了一窝野猪呢，一头大的两头小的。您看看，能做什么吃食吗？”
哇，有好几百斤野猪肉！
嬴静瞧着野猪嘴边露出两只锋利的獠牙，足足比她的手指还长。堆在地上的一只野猪尸体，渗出来血水，好像肉山一样雄伟。
这真是一堆可爱的肉肉啊，她会感谢这个猪猪家庭的杰出贡献。
她决定了，今晚的活动中，她会准备荠菜猪肉馅饺子、烤乳猪和凉粉这三样美食！有咸有甜，有热有凉，主食肉菜甜品都齐活了。
厨子和三个有下厨经验的侍卫，负责的工作是揉面，擀面，做饺子皮。要做那么足够一寨子人吃的饺子，估计得能放满近十张簸箕。男人力气足，他们各自占领案板的一角，嘴里“哼哼哈哈”地喊着，手指下的面团被拉长按压，仿佛在施展厨房中的艺术。
自从咸阳人知道陛下爱吃的饺子，他们为了追明星同款，家家户户都学着揉面擀面。而且经过旅途中的多次锻炼，众人制作面食的技艺娴熟，男人的手上有劲，比嬴静还好上几倍。
其余的侍卫们也忙碌起来，他们拿出剔骨和剁肉的菜刀，给野猪剥皮、分割、剁肉。成年的野猪皮毛上沾着泥巴，非常坚硬，如同厚重的铠甲一样。今天处理的时间不够，嬴静干脆让他们把整张猪皮都放着，只取其他部位的好肉，细细剁成肉泥，来做饺子馅。
“剁剁剁……”
“嘭嘭嘭……”
一时间，厨房里人人都有活干，连卫青和窦原也不例外。他们陪着嬴静摘荠菜，再把这种鲜嫩的野菜清洗干净。
荠菜可以算是野菜中的珍品，因为味道鲜美，带有一股清香的味道，而深受种花国大妈们的喜爱。到了春夏荠菜生长的时节，好多喜欢荠菜的大妈都会挎着小篮子，到郊外采来肥嫩的荠菜，做成一顿好菜。
除了特别吸油，要放多点油之外，荠菜没有别的毛病！
嬴静一边摘着，一边小声念叨：“荠菜饺子、荠菜包子、荠菜馄饨……”
窦原听到了，笑着挺起了胸膛，大声地许诺：“姝姝，回到咸阳之后，我给你包几个山头，专门种荠菜给你吃。”
少年的目光炯炯有神，仿佛若有光，他回到咸阳后，一定要在都城的南边画下一个圈。
女人，这都是我给你打下的荠菜！
全程当路人甲的卫青：“……”
行行行，你有钱，你说了算。
一个时辰后，侍卫们都站在装着荠菜猪肉馅的陶盆前，嘴上唠磕着，尽是些东边偷鸡啊，西边摸狗的狗屁倒灶事儿。他们的手指灵活地舞动着，眨眼睛一个元宝形的饺子就包好了。
看这谈天说地的架势，跟嘴里都是小区八卦新闻，手上包饺子的大妈们没什么两样。
如果不是他们热得撸起撸起袖子，露出古铜色的皮肤和结实的腱子肉，那就更像了。
……
天色渐渐变暗，黄昏即将到来，族人们都高举着火把，聚集在篝火大会的广场上，神情激动。年老的大祭司眯着眼睛看向远处，见山鬼娘娘还没有出现，急得白花花的胡子都一抖一抖。
他内心深处有个隐秘的想法，若是山鬼娘娘选了寨里的男子当丈夫，那肯定会多眷顾寨子吧。
风调雨顺？粮食丰收？
大祭司的愿望很淳朴，又很难实现，他希望族人都能吃饱，穿暖。
爬到树上的臭蛋站得高，也看得最远。他看到山鬼娘娘的仆从们终于推开了院子里的门，大喊一声：“来啦，来啦!”
侍卫们声势浩大，不仅推着木车，上面装着好几个大锅，还扛着两只烤到半熟的乳猪。
族人们瞧见烤到表皮发红的乳猪，隐隐味道一股肉香味，目光都粘在那里移不开了。
肉！肉！
这是好吃的肉啊！
每个人的灵魂都被这只乳猪吞噬了，被强行施加了降智光环，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想吃！”
要不是还顾念着山鬼娘娘的威信，他们早就围着上去，把肉扯下来塞到嘴里。他们除了过年那顿水煮大肥肉，整一年都难得吃一趟肉。如今看到喷香的肉块，他们早就馋得灵魂在颤抖。
“山鬼娘娘是要请我们吃她的祭品吗？”
“我看是的，我听隔壁屋的小崽子说，娘娘最大方，还请他吃酸酸甜甜的糖。”
“哇，是水泥娃子吗？他居然吃上糖！”
嬴静让侍卫们现场点燃了一个柴堆，继续烤乳猪。几个月的小野猪肉质比土鸡还嫩，表皮被烤得焦红油亮，透出一阵阵馋人的香气。为了享受到完美的麻皮乳猪，嬴静趁猪皮变色前，用锥子扎过猪皮，形成一个个小孔。
火焰把皮下的油脂都烤化了，渗出的猪油在小孔中噼哩哗啦地跳动，形成一种近似炸肉的效果。被油脂一逼，原本光滑的乳猪表面好像起了麻子，变得更加酥脆。
臭蛋抽了抽鼻子，闻到了风中的烤肉香味，明明吃过晚饭的肚子，又变饿了。山鬼娘娘待他一向很好，他也顺着杆子往上爬，凑到了娘娘身边，想要讨吃的。
臭蛋：“@#￥%&*&#￥……”
山鬼娘娘，可以赐下些祭品，给您的忠实信徒臭蛋吗？
嬴静看到这个眼熟的小男孩，嘴边已经挂着口水，知道他肯定是馋了。
因为烤乳猪还没好，所以她没有动架子上的烤肉，反而打开了一个大锅，从里面舀了一碗水饺给他。除了饺子，她还盛了一小碗凉粉，浇了一勺金黄色的桂花蜜上去，又示意臭蛋拿着。
“尝尝这荠菜猪肉馅饺子，对味不？”她捏了捏臭蛋的小脸，又说了句，“多亏你给我送来的薜荔果和桂花，才能做了清甜的凉粉，真是谢谢你啦。”
山鬼娘娘把两碗点心都推到自己面前，这让臭蛋惊喜得蹦了起来。他人小拿不了两个陶碗，连忙回头喊来人群中的父母。
“这都是给我的吗？爹，娘，帮我拿一下啊！”
瞬间，人群中钻出来一对年轻的男女，他们挺直了腰板，在族人羡慕的眼神中，捧着两个陶碗，意气风发。
他们家的臭蛋，是第一个得到山鬼娘娘赏赐的人！
臭蛋用勺子舀了一个圆鼓鼓的水饺，小口咬破后，鲜美的汤水立刻流到了他的舌头上。他吃到了，这个面皮包着的东西，是肉馅的啊！肉馅的！
借着火光，他看到了馅里面有些绿绿的东西，没有难闻的青草味，却把野猪肉自带的膻味降低了不少。野猪肉偏瘦，包出来的饺子馅更有嚼劲，有点费牙，臭蛋嘴巴一动一动的，过了半晌才咽了下去。
“臭蛋好吃吧？分个给老子吧？”臭蛋他爹见儿子吃得欢，早就心痒难耐了。
“行，爹娘，这个是肉的，你们吃吧。”臭蛋大方地挥了挥手，捧起了另一碗透明的凉粉，“我想尝尝这个。”
臭蛋是因为祭祀山神的歌谣，“薜荔为新衣，桂花做点缀”这一句，才决定摘薜荔果和桂花，送给嬴静的。
他的小脑瓜里，大概没想到，自己送出去的礼物，又以这样的方式，回到了自己的嘴里。
用蜂蜜腌渍过的糖桂花，带着馥郁的香气，铺在了凉粉的上面。小孩子更爱吃甜食，臭蛋吃了一口凉粉，嘴角上还沾着蜂蜜，严肃地点点头，认为这个比刚才那道肉馅的点心更好吃呢！
嫩滑的凉粉中有着蜂蜜的甜香，又有着桂花的芬芳，一路顺着喉咙，落到肠胃中。它把熏人的暑气尽数消灭，让臭蛋从头到脚都凉快起来。他在篝火大会上，前后左右不少人都举着火把，热气逼人，他早的身上早就冒出了一层汗。
在凉粉的加持下，臭蛋这会儿也不嫌热了。如果天天都有这样甜甜滑滑的点心吃，让他在火堆旁睡觉，也不足为惧！
不知道怎么了，这场本是大祭司为山鬼娘娘设计的篝火相亲大会，居然变成了吃吃吃大会。
老祭司捧着一碗凉粉，看着族里埋头猛吃荠菜猪肉饺子的壮丁们，惆怅地叹了一口气。
他本是想让山鬼娘娘挑丈夫，然后把娘娘永远地留在寨子里的。可瞅瞅这群吃得像猪一样的臭小子，他决定放弃治疗。
“老人家，吃烤乳猪吗？嫩嫩的，不难咬的。”嬴静见这个担任领导者的老人发呆，朝他指了指，又递过去一块最多汁软嫩的烤猪腩。
山鬼娘娘啊……
老祭司闻到异香扑鼻的烤乳猪，感动得老眼模糊。
哼，这群不识货的臭小子。要是他回到十几岁的时候，肯定自荐，要去给山鬼娘娘当丈夫！
娘娘会做那么多好吃的，他要是天天能吃到那么多美味，变成饱死鬼也值得啊！

第85章 好大一坨屎
在昨晚的篝火大会上，看着土族人在火光中的笑脸，本来没打算多吃的嬴静，被这样浓烈的气氛所感染，也跟着胡吃海塞了一顿。
一大碗荠菜猪肉馅饺子和烤乳猪，鲜嫩多汁，美滴很呐！
尤其是外脆里嫩的烤乳猪，她咔嚓咔嚓地啃着，满嘴流油，比吃红烧大肘子还满足。本来按照粤菜烤乳猪的吃法，应该蘸点白砂糖和甜面酱吃的，但是她都没有这两样，蘸了点蜂蜜，也挺不错的。
快凌晨的时候，她还灌了半碗甜甜滑滑的凉粉溜溜缝儿，撑得她打了个饱嗝。
这样暴饮暴食的后果，就是直到半夜里，她都眼睁睁地躺在床上，饱得睡不着觉。
一晚没睡好，早上鸡啼的时候，她打着哈欠迈出了院子的木门，绣花鞋下没有踩到结实的泥地，只闻到一阵阵异味传来。
嬴静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
卧槽！谁那么缺德，拉了好大一坨屎在她门口！
她这么美的小仙女，今天居然踩屎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嬴静崩溃地尖叫着，把方圆几里的人都唤醒了。
窦原和卫青以为出了些什么事，一个箭步纷纷往前冲，只见娇花一般的小公主，她可怜兮兮地站在一堆牛屎中，一动不敢动，鼻子红红的，眼看都快要哭了。
旁边还有三四只闻香而来的苍蝇，不知疲倦地扑腾着翅膀，“嗡嗡嗡”地飞舞着，好像在为公主加油鼓劲。
卫青：“……”
不知道为什么，好想笑肿么破，哈哈哈哈哈哈。
强忍着笑意，卫青面无表情地打来了一盆干净的井水，端到了嬴静的面前。
另一边，窦原像拔萝卜一样，把插在牛粪上的公主，给拔了出来。
窦原知道公主爱干净，让她直接把那双踩屎的绣花鞋脱了，又拿出柔软的丝绸给她洗脚。仿佛捧着世间罕见的宝物一样，他捧着公主白皙的脚丫子，虔诚地单脚跪下，认真地洗着。
少女细嫩的皮肤在阳光下，泛出白玉一样的光泽，莹润美丽。她俯身挽起了的裙角，小腿纤细笔直，在微凉的井水中划动着。
调皮的水珠顺着她的脚背往下流，滴答滴答，眨眼间又回到铜盆里面。
如果不是周围飘荡着牛屎的臭味，这该是多唯美的一幕啊！
可惜，这坨起码几斤的牛屎，威力甚大，覆盖面积更广。给这美好的一幕，蒙上了一层浓郁霸道的芬芳。
一天的好心情就这样毁了，清理干净后，嬴静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全民拣粪堆肥，提高作物产量，共建卫生家园！
之前看到寨子里遍地的牛羊粪便，甚至还有人的xx，她还想着忍忍就算了。可今天来了这么一遭，她不想再忍了，她决心要把这些令人恶心的东西变废为宝，做成农家肥，也好让寨子变得更加美丽卫生。
她观察过了，土族人世代在山中生活，已经开发出梯田种植水稻的技术。但由于长期耕种，又不懂得休耕追肥的原理，所以地里的绿色稻谷有一半都是瘪的，估计一亩地产出的稻米，还不到两百斤，并不够全家老小吃饱喝足。
嬴静望见寨子里黑瘦的孩子们，他们的饭碗里都是稀粥，她内心想要培育农家肥的信念，变得更加坚定了。
土地的肥力是有限的，如果人类只懂得索取，那土地回馈的粮食将越变越少。再肥沃的黑土地，如果完全不施肥，十多年后，将会变成贫瘠的黄泥。
“你们把寨子里的粪便和落叶、麦秸都收集起来，我有用。”嬴静对着侍卫们吩咐道。
整天跟着公主收集食材，侍卫们第一时间的反应，都惊讶得目瞪口呆。他们掏了掏耳朵，并没有行动起来，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难道公主要把热翔做成吃食，那真是太可怕了！
似乎觉得描述不妥，嬴静看了看大家惊讶的表情，又补充了一句：“是用来做肥料，浇到土地里，能让蔬果水稻的收成变多一些。”
“哦，原来如此——”
侍卫们回过神来，心神一松，点点头表示答应了。
早说嘛，他们差点以为得罪了公主，今晚要吃屎啊啊啊啊啊。
……
侍卫们放下手中的刀剑，宽厚的肩膀上背着一个竹篓，手中拿着一个铲子，如同觅食的苍鹰一样，目光四处扫射，把见到的所有粑粑，都铲到了篓子里。
秦兵的良好服从性，使他们精准地执行公主的任务，没有质疑，没有反驳。
年老的大祭司和族人都看到这样反常的场景，非常疑惑，山鬼娘娘的仆从这是在干什么呀？
那么臭的东西，不能吃不能喝，他们居然都捡到背篓里！
但基于对山鬼娘娘盲目的信仰，族人们也没问什么，除了寨中的几个懒汉和懒婆娘，大多数人都自发地跟着，拿出自家的钳子铲子，甚至徒手，把臭烘烘的粪便都投入到嬴静让人挖好的沤肥坑里面。
（土族人：跟着娘娘有肉吃！昨晚的肉，好香哇！）
在大家的配合下，长宽数米的大坑被渐渐填满。全程指挥的嬴静忍受着臭味，在其中添入了草木灰、枯枝落叶、麦秆进行发酵，直到快天黑了，她才拍了拍手，满意地看着大坑。
看，这都是朕给你打下的江山！
刚发酵的农家肥不能立刻使用，不然会烧掉农作物。她在大坑旁边竖起了一个小木牌，在上面深深地刻了十道杠，比划了半天，终于让大祭司明白要在十天后，把这里面的东西浇到土里。
大祭司：“@#&*%&*##￥&*……”
这是娘娘的法术吗？娘娘终于要施法帮助寨子吗？
他高深地皱起了眉头，揣摩着这道“法术”的功效。作为一个资深神棍，大祭司对于理解不了的新事物，接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只要跟神力扯上边嘛，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一切皆有可能。
这天晚上，老祭司的羊皮日记本上，被写下这样的几行字：
【这是山鬼娘娘来寨子的第五天，她挖了一个大坑，往里面丢进去好多屎，估计有超过五百斤，以人的xx最多，其次是羊屎和牛屎，最少的是猪屎。她又加了大约八斤草木灰、二十斤落叶、二十斤麦秆等物。
山鬼娘娘吩咐了，要我在十天之后，把这些东西，均匀地泼洒到地上。
这是山鬼娘娘第一次施展法术，不知道会出现什么神奇的事情呢？】
为了犒劳大家今日的积极配合，嬴静让厨子把昨晚的野猪皮处理干净，打算给族人们做一道凉凉滑滑的肉皮冻，消消暑气。
据说肉皮冻是满族人发明的美食，其中的丰富蛋白质比猪肉多两倍，但脂肪含量却只有猪肉的两分之一。它的胶原蛋白对人体特别滋润，能防皱防瘪，延缓皮肤的老化。
物美价廉的它，最适合精致的猪猪女孩了。
吃了不怕胖，吃了能美容，吃了皮肤好!
那还等什么，心动不如行动哇！
野猪的毛又硬又长，有些地方还反向长在肉里，在去除猪毛的过程中非常困难。但胜在寨子里人多，见山鬼娘娘好相处，有四五个年轻姑娘主动凑了上来，帮忙给猪皮拔毛，也顺利完成了第一道工序。
洗净的猪皮被嬴静放到水里煮熟，因为是野猪皮不像家猪那么柔软，所以烹煮的时间比往日长了两倍。
过了两刻钟后，嬴静抽了一根筷子，往肉皮上一扎，筷子丝毫不费力就穿过去。
“嗯，可以了。”她把灶下的木柴抽开，关火。
接下来该是把猪皮下的肥膘刮掉的，因为野猪肌肉多，比较瘦，肥肉不多，所以这一步很轻松就完成了。
去除脂肪的猪皮被厨子切成细丝，堆满了四个大盆，后又被分别投入几个锅中。嬴静给每个铜锅里加了三瓢清水，刚好没过猪皮两指的高度，大火烧开，开始慢炖……
太阳快要下山了，洒下一片红霞，把地上的人影拉得好长。寨中飘起了淡淡的炊烟，水二娘照样在家里熬着滋味寡淡的白粥，能顿顿吃上稀粥，已经算是收成不错的年景了。
她回想起寒冷漫长的冬天，有时候一天只能喝一顿粥水，新生的娃子饿得哇哇直哭，可是当娘的她没吃饱，奶水自然少，只好抱着饿昏过去的孩子一块儿痛哭。
那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啊！
他小小的身躯越来越冷，最后他死在了那个冬天。
这次山鬼娘娘来了，她只祈祷了一个愿望，希望她以后的孩子都能吃饱养大。
“笃笃笃——”
正想着，一阵敲门声响起，水二娘以为是自家汉子，立刻把门推开。
出乎意料的，门外站着一个老人，是寨子里德高望重的大祭司。
没等她说话，老者就把一碟透明的凉菜递了过来，沙哑的嗓子像个破锣一样，说：“这是山鬼娘娘的恩赐，叫肉皮冻。娘娘今晚给族人们都加菜，每户一份，她说加上葱姜碎味道更好。”
这是能吃的？！
有得吃，谁会拒绝呀！
水二娘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惊喜，她连忙把吃食接了过来，嘴里都是“感谢娘娘”的话。大祭司挥了挥手，没有多停留，他又继续推着木车，给剩下的人家送菜去了。
按照娘娘的神谕，水二娘在厨房中取来了一大块生姜和小葱，细细切碎了，调好了酱汁，淋在了这盘晶莹剔透的吃食上。
家里的男人还没回来，她偷偷地捏了一块肉皮冻，蘸了些酱汁，塞到了嘴里，顿时幸福地眯起了眼。
软软弹弹的肉皮冻，入口即化，是她没有吃过的好味道！
这种吃食的味道好鲜啊，虽然看上去不是肉，但是有一股肉味，凉凉的，用来下酒或者配粥吃，肯定滋味很美。
水二娘控制住自己想再吃一块的欲望，用一只盘子把这诱人的肉皮冻盖上。想着等男人收工回来，再一块儿吃。
眼不见，就不馋了吧……
这天晚上，寨子里几乎每一个人，都品尝到山鬼娘娘带来的美味。这道弹弹弹的皮肉冻，不费牙，除了吃奶的婴儿，连六七十岁的老人和三四岁的孩子，都能吃得动。
在美食攻略下，族人对山鬼娘娘的信仰值，又大幅度提升。就连白天不耐烦拣粪的那些人，吃人嘴软，也竞相说起了赞美山鬼娘娘的鬼话。
“山鬼娘娘能在我们寨子里待多久，我喜欢娘娘！”
“我要是男的，我就去给娘娘当丈夫！”
“山鬼娘娘会在我们这儿留到冬天吗，我想冬天也能吃饱！”

第86章 土族鸡王
十天之后，大祭司带着族人把沤肥坑挖开，站在前面的嬴静探出头去，认真地闻了闻，堆肥变成了黄褐色，已经没有明显的臭味，这应该是已经发酵完毕了。
大概，也许，应该是吧？
嬴静挠了挠头，不太确定地眨了眨眼，只希望老天爷这次能保佑她，弄出真正可行的农家肥。
嬴静对于农事的少许了解，仅来自于前世偶尔收看的SSTV7“每日农经”栏目，以及高中生物书上的片言只语。术业有专攻，要她像袁爷爷一样培育高产的超级杂交水稻，即使她长了十个脑袋，也做不来。
要不是这回不小心踩屎，她才不会心血来潮地想要做农家肥。
估摸着这农家肥沤好了，嬴静选了大祭司家里大约三亩的田地，把肥料细细地洒在土里。如今正是水稻从抽穗到成熟的关键时期，进行追肥，可以使水稻颗粒更加饱满充实。
而且，之所以选择这位老人的田地，是因为嬴静了解到，这个年老的领导者家里情况比普通的族人好上许多。即便这次失败了，他也负担得起，不至于冬天饿死。
大祭司见山鬼娘娘选择在自己的田地里“施展法术”，激动地跪了下来，虔诚地说：“@#%&**￥%#&……”
山鬼娘娘，请眷顾你忠诚的信徒吧！
可能老天爷听到了大祭司的祈求，又或者天道确实是钟爱小公主的。之后的几天里，追加了肥料的稻田，并没有出现烧苗发黄等异常情况。
嬴静见此，松了一口气，只要水稻没有种坏就好。
水稻能增产，自然万事大吉，合家欢喜。不好不坏的，顶多就亏了一些人工，徒劳无功罢了。
她也是第一次实操做农业，在大秦这儿没有手机和度娘，她没处去问，什么都只能凭着前世模糊的记忆，摸索着来。
风吹过去，绿油油的水稻舞动着，好像卷起了绿色的波浪，一起一伏。放眼望去，这片并不广阔的田地，饱含着全寨人们的希望和期盼。
每日太阳升起的时候，土族人都会跑到大祭司的稻田里，好奇地观察山鬼娘娘施法后的田地，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
最早发现不同的，是山鬼娘娘的二号铁粉臭蛋。
孩子们的眼神都是最尖的，臭蛋以前经常在田里捉青蛙和蚱蜢，什么时节的水稻，该是长什么样子的，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夏秋之际，水稻开始快速生长，为结出金黄的稻穗而用尽了全力。臭蛋发现了，大祭祀的水稻好像长得比自家的好，植株更高，稻子的颗粒也更饱满一些。
他带着好几个小伙伴，偷偷地摘了几根大祭司家的水稻穗子，和各家的水稻穗子摆在一起对比。孩子们都清楚地看到，前者的重量更高，稻粒的形状大了一点点。他们想象着，如果没有其他的意外，大祭司家这片田地的亩产，会比其他人家的更高，能收获更多的白米！
这还了得？
如此劲爆的大发现，被孩子们呼喊着，传遍了寨子里的每一个角落。
闻声而来的族人们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把那几根水稻穗子传阅着，仔细对比其中的差距。他们冲到了大祭司的田地上，盯着一棵棵水稻移不开眼，发出阵阵羡慕的叹息。
只恨自己对娘娘的信奉不够虔诚，山鬼娘娘不是对着自家的稻田使用神力！
不然自家今年也能跟大祭司一样，获得更多的稻米……
粮食是每一户每一家的根本，错过水稻追肥的最佳时期，人们想要再恳求山鬼娘娘给水稻“施法”，不料遭到了嬴静的拒绝。
“这个时候，不适合给水稻施肥了。”她摇了摇头，在人们失望的神态中，接着说，“不过你们种植的瓜果，可以适当添加肥料。”
她见寨子里的人刚开始播种白萝卜，就在每垄萝卜的土地上，施足了底肥，希望这些只有几根手指粗细的白萝卜，能变得更加肥壮。
同时，她还看上了屋前屋后的柑橘树，给每棵果树都加了一点农家肥，仿佛看到日后满树皮薄汁多的柑橘，才满意地点点头。
“嗷——喵——”
快要戒奶的小豹子二花蹭了蹭嬴静的裙边，斜四十五度歪着头，撒娇卖痴。它不仅会豹子的吼声，还天天跟着狸猫大花，多学会了一门外语。
如今的它跟最初瘦弱的惨样完全不同，因为被土族人认为是山鬼娘娘的随从，无论走到那儿，它都享受着极高的礼遇，狐假虎威，好不得意。
它新长出来一嘴小巧的乳牙，能啃得动软烂的肉糜。它不再喝羊奶了，它喜欢吃肉，爱好是跟着大花哥哥，学习爬树抓鸟的技能。
嬴静把肥肥的小豹子抱起来，心中默念着，这该是离开寨子的时候了。
当她向大祭司比划着，表达过几天要告别的意思时，老人浑沌的双眼中落下泪来，很是不舍得。
“#%&*%#@%*￥……”
山鬼娘娘啊，终究是要离开，继续去寻找她的丈夫吗？
他一直都知道，娘娘没有看上寨子里的男子，终是会驾着马车离开的。但他没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他以为娘娘会留到冬天的，然后领着族人们过好日子。
（嬴静：什么鬼？我找什么丈夫，我可是有对象的正经人！）
临行前，和嬴静相处时间不少的臭蛋，也难过得哭了。他喜欢美丽的山鬼娘娘，娘娘笑的时候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漂亮，她不仅会给他好吃的点心，还会对土地使用神力。
年幼的他甚至暗暗想过，如果十年后娘娘还是这么好看，他就不要喜欢水灵儿了，他要嫁给娘娘！
嬴静见这小男孩拉着她的手，哭丧着脸，连忙取出一块褐色的梅子糖，想要哄哄他。
可惜这会儿，酸甜的糖块也拯救不了臭蛋的心情，他眼睛和鼻子都红红的，不争气地流下了两条鼻涕。他努力吸了吸鼻子，反倒在鼻尖上打出了一个泡泡。
“臭蛋啊，我送你一个礼物呀。”
嬴静回到里屋，从阴凉处捧出了一个编织紧密的竹篮，她掀开了上面的旧布，拿了跟小木棍翻了翻篮中的泥土，只见一条条比手指还长的蚯蚓，一钻一钻，在泥里蠕动着。
她打算把蚯蚓喂鸡的方法传授给寨子，给母鸡增加营养，下的鸡蛋自然也能更多更好。
臭蛋接过山鬼娘娘递过来的篮子，以为是能吃的美食，用右手抓起一条蚯蚓，就想要往嘴里扔。
“住手啊啊啊！”
嬴静吓坏了，她瞬间把臭蛋的手中的蚯蚓打落，院子里的母鸡好像闻到了味道，扑腾着翅膀，争着把这条三寸有余的虫子吞入腹中。
它们“咯咯咯”地叫着，两下子就把蚯蚓分食了，还意犹未尽地瞅着臭蛋的竹篮，不肯离去。
用肢体语言描述了大半天，嬴静终于让臭蛋明白了，这是一项新的“法术”。他如果把这些虫子都养起来，用来喂鸡，鸡下的蛋就会变多。
“感谢娘娘赐予我神术！”臭蛋的小脸兴奋得发红，之前的哭脸完全不见了。
他保证，他一定好好学习这道法术，争取做寨子里的“鸡.王”！
……
这年秋天，收割水稻的时候，族人都把目光聚焦在大祭司身上。大家都知道，他最得山鬼娘娘的欢心，娘娘给他赐福，使他的土地增产。
“两百，两百五十！祭司大人的亩产是两百五十斤！”给稻谷称重的男人尖声叫着，大祭司的水稻亩产量，比别人家足足多了近五十斤！
老者的手颤抖着，笑得咧开了嘴，露出两只黄牙。他希望自己的稻田能多产点粮食，但没想到，山鬼娘娘竟然如此关照他，给他多送那么多白米。
“娘娘啊——”
大祭司流着眼泪，俯身伏到了地上，朝向娘娘离开时的方向，拜了一刻钟有余，他才在族人的搀扶下起身。
为何他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他把族人们都聚集起来，严肃地说：“这是娘娘教给我们寨子里的法术，我们要心怀感激，诚心跪拜娘娘，才配使用这道法术。”
他扫了一眼人群里面的几名懒汉，又继续给道：“农家肥这等能增产的神物，以后家家都要出力来拣粪。我要是知道谁家不出工，又来偷肥的，那他就不要在寨子里待了！”
合该是这样，族中的男女老少都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多了肥料的助力，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大雪前，寨子里收获的萝卜比往常大了几圈，有臭蛋的手臂那么粗了。而且臭蛋多次试验过后，成功学会了蚯蚓的养殖技术，让母鸡即使在严寒的冬日，也能坚持一天下一个蛋！
这可是了不起的成就，全寨子的人都再次震惊了。
往日里冬天太冷了，母鸡别说下蛋，连存活都成了问题。
这次母鸡居然能天天下蛋，果真是山鬼娘娘在赏饭吃。虽然娘娘离开了，但是娘娘的神力依然还眷顾着寨子！
众人纷纷向臭蛋讨教，学习这项让母鸡下蛋的“法术”。臭蛋不藏私，都大方地传授出去，一时间户户养鸡养蚯蚓，结出来的善果，就是今年冬天的寨子里，再也没有新生儿死亡了。
十年后
寨子的发展越来越好，老祭司在临终前，选中了眉清目秀的臭蛋，让他继任下一任祭司。
他这辈子牢记山鬼娘娘的神谕，带领着族人们沤肥增产，让大家一天能吃上两顿干饭了。
“不知道我死后化作鬼，娘娘愿不愿意收我作仆人呢？”老人吃力地说完这句话，好像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他如孩子一般天真地拍着手，快乐地唱起了那首古老的歌谣：
赤豹奔作马，
花狸是随从，
薜荔为新衣，
桂花做点缀。
她是谁呀，
是美丽的山鬼娘娘呀。
她是谁呀，
是伟大的山鬼娘娘呀。
歌声的最后一个字落下，老人的眼睛也静静地合上了。
臭蛋擦了擦眼里的泪水，接过代表大祭司的头冠。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寨子里新一任首领。
这场权力的交接，并没有在寨子中掀起了反对的波澜。自从当年臭蛋听到山鬼娘娘问话的那一刻，他的人生轨迹就仿佛注定了。
“请问我们可以在村子中留宿吗？”那个美貌的少女问。
娘娘的面容在臭蛋的心里，已经变得有点模糊。但他一直记得，山鬼娘娘比所有人都好看，比他现在的妻子水灵儿还好看。
当然，这话他只敢默默地在心里说，不然又将会是一场家庭风波。
致力于做“鸡.王”的臭蛋，除了养好多蚯蚓外，他还研究母鸡身体的体温，探索人工孵蛋的技术。
如今的寨子里蛋多了，但是孵出来的小鸡还不够多。臭蛋有个伟大的梦想，就是能让家家户户都吃鸡吃到腻！
白米饭是不缺了，可是肉还是缺的。若是鸡生蛋，蛋变鸡，鸡生蛋，蛋变鸡，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他水蛋的鸡和蛋，就能占满整个山头！
哦，对了，成为了大祭司的臭蛋，改了个大名，叫做水蛋。
臭蛋他爹，一直都为自己给儿子取的小名而骄傲！
臭蛋水蛋，都是蛋。因为他的名字取得好，儿子才能有那么大的机缘，得到山鬼娘娘的青睐，被赐下令母鸡下蛋的神术！
当臭蛋上台之后，族中新生儿取名，刮起了一片蛋蛋风的热潮。
鸡蛋、鸭蛋、鸟蛋最常见，懒蛋、坏蛋、傻蛋也经常有。
又过了十年，大秦的发展程度仿佛坐上了火车，一路往前奔。同时，臭蛋也从山上下来了，他去到了南郡的县里，了解外界的风土文化。
学习了秦人的文字和语言，回到寨子后，臭蛋的战略目光看得更加长远。他把附近山头上的几个土族寨子都团结起来，互惠互利，招商引资，让族人的生活又好过了几倍。
大家都渐渐有几个闲钱了，能给孩子买零嘴，能给孩子穿花衣。大人们不再为冬天而发愁，冬天的时候，孩子们穿着厚厚的衣服，在雪地里打雪仗呢。
当臭蛋五十岁的时候，他居然成为了少数民族优秀代表，去到了咸阳拜见陛下，还参加过年联欢晚会。
他看到了相貌和嬴静极为肖似的窦家幼子，几十年前的记忆一下子涌上来，把他惊讶得下巴都合不上了。
天呐，那么多年，山鬼娘娘还是貌美如昔啊！
只是这回，娘娘怎么变成了个男人？！

第87章 霸王别姬
辞别了热情好客的土族人，嬴静带着一猴、一猫、一豹又继续南下。
多了这几个小家伙，整天追猫撵猴的，商队里面的气氛也热闹不少。豆豆机灵，爱给嬴静采来树上的野果；大花擅长捕猎，每天都会捕获几只小猎物。
年纪最小的二花，最是没用，上一刻想学金丝猴摘李，下一秒又想学狸猫扑雀。这样的后果，自然是如小猫钓鱼一样，一事无成。
当然，二花豹子年纪小本事小，捣乱的能力可不小。这不，它跟着大队伍旅行，总能惹出事儿来。
途经洞庭湖的岸边时，一位头顶草帽的老翁在岸边站了超过半个时辰，他手中的钓线才开始悠悠颤动。
湖中泛起了一圈圈水波，几朵水花渐渐从水底下涌出。这让老翁猜测到，被鱼钩挂住的生物，并不是一个性情温柔的主儿。
很可能是大货！
老翁的的神情十分紧张，他直直地盯着湖面，把手里的钓线一扯一扯。他在消耗着猎物体力的同时，也为自己的最后一击积攒力量。
时机已到。
“嗬！”
老翁绷紧了手臂，口中大喝一声，腱子紧梆梆地鼓起，手背上青筋暴露，终于把水下的猎物扯了上来。他睁大了眼，用手掂了掂这只水中霸主，沉甸甸的重量十分喜人，他的脸上也随之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是一只足足有四斤多重的老鳖！
它瞪着一对绿豆眼，拨动着四条灰绿色的小短腿，居然咬断了钩线的桎梏，躲到岸边的草丛里，妄图一线生机。
就在这是，旁观了许久的二花，尾巴一甩，纵身一跳，挺身而出！
它把粉红色的鼻头凑到了老鳖的面前，咧嘴露出了一排小嫩牙，“嗷嗷”地叫着。
它，超凶哒！
二花想得不错，这灰绿色的丑八怪比它体积小，肯定会被它吓走的。以为它在寨子里，它只要这样凶，连那些庞大的两脚兽都吓得跪在地上。
它还以为自己是土族人口中，威武无比(幼小可爱)的“赤豹大人”。
那只四斤多的老鳖少说也活了快十年了，它年岁大经验多，装起了缩头王八，一动不动。待二花再次靠近时，它，猛地一伸脖子，一口咬住二花的爪子！
“嗷——嗷嗷——”
小豹子尖叫起来，脚上被挂住了一只老鳖，一瘸一拐地逃回了嬴静身边。
“哎，我的鳖，我的鳖！”
这会儿，老翁也发现了老鳖的踪迹，他追着小豹子，直奔商队的方向……
“二花，你何苦惹它？”嬴静见老鳖打死都不松口，叹了一口气，“老鳖咬人，叼住不放啊。”
小豹子吃痛，越发大力挣扎，想要把这可恶的猎物甩开。它嗷嗷直叫，不停踢动小腿，谁知老鳖咬得更加紧了。
“剁剁剁——”
声起刀落，卫青抽出长剑，把老鳖的脖子砍了下来。死了的老鳖嘴巴还紧闭着，一双绿豆眼死死地瞪着众人，似乎不相信自己这十年来保命的一招，居然成了自己丧命的导火线。
卫青伸手把鳖嘴掰开，让二花顿时轻松地跳出来。
“我的鳖，我的鳖啊！”
老翁也赶过来了，他看到地上的王八尸体，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他自知老鳖是从自己的手里挣脱的，又成了无主之物，如今甲鱼被砍死，也怪不得别人。
他本来还想着把活的老鳖卖钱，给家里的小孙孙扯两匹布做冬衣的。
可惜啊……
嬴静见这老头子垂头丧气地蹲了下来，心下便明白了，这老鳖应该是老人家捉的。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王八咬到了二花的前掌，才被一路拖到了自己这边。
“老人家，我们是外乡来的，这儿有人家可以供我们留宿吗？”嬴静走到了老翁的跟前，“我们也不白住，您帮我们找到好地方落脚，我们会付您几个钱的。”
她盘算着，用这个蹩脚的借口，把老鳖的钱给付给老翁吧。人家在湖边晒了半天也不容易，她看不上眼的几枚铜钱，足够别人全家吃好几天饱饭了。
老翁看了看商队的一群人，摆了摆手，摇头说：“不用给我钱了，老子没运气，捉不到老鳖，不怪你们。你们不介意，可以跟我去龙阳县旁边的小洞村，从这儿过去没多久。”
嬴静回头看了看窦原和卫青，他们都没意见，那就都去吧。
龙阳县，属于大秦的黔中郡境内，即是后世的湖南汉寿县一带。它处于洞庭湖的西滨，水域宽广，盛产各种鱼虾水产。
老翁今日来到湖边，也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捉到什么大货。
他提着鱼竿，在前面给商队的马车领路。嬴静见老翁热得满脸是汗，邀请他坐到车辕上，给他倒了碗清热解暑的凉茶，也好歇歇腿脚。
“谢谢这位女娃了。”
老翁瞧着这褐色的茶汤，端起碗闻了闻，笑了。
这是一股金银花的味道。
他家的婆娘也爱熬这个，不过是煮给小孙孙洗澡用的。孩子夏天火气大爱长痱子，用金银花汤淋身，能让痱子消下去不少。用了这个汤水，孩子晚上睡觉也香，不再痒得直哭。
一碗简简单单的凉茶，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当老翁回到村里的时候，看着嬴静的眼神，也亲切了好多。
多好的女娃子哟，人美还体贴！
他要是有个孙女，有这般俊俏模样，他做梦都会笑醒哩！
一刻钟后，嬴静的马车就来到了小洞村外围。村里的孩子们第一次看到好几辆马车进村，都惊奇地喊叫起来。在这个年代，能有马车的都是富贵人家，他们村可没有这样的贵人。
“爹，有人进村啊！有车的！”
“哥哥，你看，那个拉车的大马好壮啊。”
“不得了哇，还有好大一群护卫呢，有贵人带着护卫来了！”
冲在前头的洪小宝，揉了揉眼睛，居然看到了自家大父（爷爷）坐在了马车的车辕上。他难以置信地指着大父，高声叫着：“大父，你怎么在车上啊？是我们家的客人吗？”
哇，要是他家有这样的贵客，他洪小宝肯定能在村子里吹嘘一个月。
不，是一年！他能吹一年！
洪老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摸了摸自家小孙孙的小脑袋，给他递过去一块糖。这是刚才那女娃子给他的，他没舍得吃，特意留给洪小宝。
“哇哦，是甜的。”
洪小宝迫不及待地把外层的油纸揭开，在小伙伴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一口把糖块含住。香甜的梨味让洪小宝眼前一亮，他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口味的糖！
清甜如蜜的梨膏糖，吃起来没有饴糖那么粘牙，反而是又松又酥，充满了果香。洪小宝很少吃梨子，也很少吃糖，这样的好滋味，足够他回味好几年了。
小口地吞咽着嘴里的糖汁，洪小宝学作大人的样子，皱起了眉头，惆怅地道：“唉，吃过了这么好吃的糖，我今晚可怎么吃得下大母（奶奶）做的饭啊。”
他大母每天准备的饭食，无外乎是白水煮鱼，或者是白煮菘菜。
洞庭湖畔鱼多，小宝每天吃鱼，都吃到腻了。
原本想着今晚节食的洪小宝，直到睡觉前，小肚皮还是撑得圆滚滚的。
无他，盖因新来的贵人，做的肉肉实在是太好吃啦啦啦啦啦啦！
……
提着早上那只四斤重的老鳖，嬴静让侍卫去村子里买来一只肥嫩的小草鸡。有鳖有鸡，她可要大展身手，做一道名菜——
霸王别姬！
霸王别姬（王八和鸡），又以“鳖”同“别”，用“鸡”为“姬”，故得其名。这道大菜费时费火，花的功夫很多，味道自然也不俗。浓郁醇厚的汤汁，肉质酥嫩的鸡、鳖，都让食客们为之深深着迷。
厨子将处理好的嫩母鸡斩大块，火腿蒸熟切片。隔壁的灶眼上，嬴静煮开了一锅水，关火后将杀好的老鳖放入，水没过后迅速捞起。
这么一烫，是为了将鳖身的皮膜褪去，吃起来更加嫩滑。
然后，她把鸡肉和鳖肉再次入冷水锅中，焯水，洗净。做完这一步，这场戏的男主霸王和女主虞姬就该进同一个“舞台”——砂锅。
有小火慢炖着，一股浓浓的肉香逐渐从汤水中爬了出来，它翻过了院墙，混进了空气中，钻进了小朋友的鼻子里。
洪小宝住的房子离嬴静借宿的院子最近，他嘴里的糖块刚吃完，就闻到了这个诱人的味道，使得他的口水再次急速分泌。
他悄悄地溜到了贵人住的院子旁边，吃力地钻过不足半米高的狗洞，躲过了侍卫们的防护圈，直接摸到了嬴静的厨房里面。
“好香啊——”
熊孩子一下子窜出来，趴在了灶火边，陶醉地深嗅一口。
突然间冒出来一个人，让没有防备的嬴静吓了一大跳。她定了定神，见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就放心下来。
锅里的汤水还没炖好，她本是在无聊地看火，看到这个闯进来的小客人，也来了几分谈兴，“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怎么没见过你？”
“漂亮姐姐你好，我叫洪小宝，今天马车上的老爷爷，是我的大父呢！”小男孩如是说。
被夸奖容貌漂亮，嬴静的嘴角微微翘起，说不得意，那都是假话。她纤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姿态非常动人。
如果不是蹲在烟熏火燎的厨房里，肯定会以为，这是某家的大小姐，在捧着竹简品诗呢。
她伸手摸了摸洪小宝的脸蛋，指着砂锅里慢炖的霸王别姬，温柔地道：“汤现在还没好呢，你等上一会儿，留在这儿吃饭，也尝尝我的手艺，可好？”
“好呀！”洪小宝闻着风中的肉味，拼命点头。
这个漂亮姐姐做的汤羹，比他大母的白水煮鱼，香好多哇。
洪小宝摸了摸肚子，瘪瘪的，有点饿。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待会让他肯定能吃下好多肉肉！
除了霸王别姬这道大菜，嬴静今天不打算蒸馒头了，她准备的是用马齿苋烙的菜饼。
马齿苋是郊野乡村常见的野菜之一，它的身影遍布在荒地和田间、乡下的屋前屋后。嬴静识得这种叶片肥厚、呈圆卵形的野菜，吩咐侍卫们挖来好几篮子。
马齿苋有个最厉害的特点，太阳晒不死。无论空中的阳光有多猛烈，天气越晒，它长得越旺。
夏天火气大，吃点马齿苋，能清热利湿、解暑止渴！
洪小宝见漂亮姐姐要用这种野菜做饭，伸手要帮忙，“姐姐，我很能干的喔，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干的吗？”
“嗯，你就帮我把马齿苋摘出嫩叶，再洗干净可以吗？”
“可以！”
嬴静给洪小宝端来一个陶盆，给他打了一盆井水，让他蹲在那儿淘洗。等洪小宝洗干净后，她把菜里的水分控干，切碎，加入三个鸡蛋和少许盐，拌匀。
厨子揉的面团也醒好了，他把面团擀成面皮，包入嬴静调好的馅料，捏好月牙形的封边。
一小块猪油在热锅中化开，响起噼哩哗啦的声音。厨子把手放在锅的上方，感受到油温热了，再缓缓把菜饼放入锅中。
“小子，添把柴吧。”他对四处张望的洪小宝说。
菜饼翻了个面后，火中加入了木柴，饼皮渐渐变得焦脆、金黄。熟透的面皮变得更薄，隐隐透出里面绿色的马齿苋馅料，高温还逼出了汁水，在菜饼内流动着。
洪小宝见马齿苋菜饼被盛出来，口水都滴到衣服上了，“好香呀，漂亮姐姐，我可以尝尝吗？”
“来，小宝，吃吧。”
嬴静将一块巴掌大的菜饼，切开，自己吃一半，分给了洪小宝一半。
刚烙好的菜饼外脆里嫩，不断地往外流汁。洪小宝也不客气，他用筷子把菜饼插起来，咬了一口，立刻烫得嘴皮子起泡。
“啊，好烫——”
热乎乎的野菜馅很清香，里面还拌入鸡蛋，更加鲜香嫩滑。洪小宝使劲忍住烫，把嘴里的菜饼咽下去。
漂亮姐姐真是有法子，平常随处可见的野菜，这么一拌一煎，就能变得好吃。
就是有点费油，大母不会答应在家里这么吃的。
洪小宝心想，他学会了这个菜饼的做法，回家让大母蒸着吃，她应该会同意的……
多了个小客人，嬴静心情特别好，侍卫们又买来了好多洞庭湖特产的湖鲜，她也做了满满一桌好菜。紫苏炒黄鳝、糖醋鱼、霸王别姬、还有作为主食的马齿苋菜饼，摆了满满一桌。
每一道菜都分量十足，把红陶小盆都填得满满的。
借住的那座房子里，客厅不大，窦原就把吃饭的小几都挪到院子里。院子里偶尔还有几阵夏风，空气流通，凉快不少。
多了个洪小宝吃饭，他也没有意见。
而且，他见到公主对小男孩的亲近，还挺高兴的。
公主喜欢小孩子，他以后一定要生好五六个男孩，带着好多个儿子一块儿吃饭！
（嬴静：五六个？你当我是母猪啊？！）
等饭菜端上来后，位于C位的霸王别姬，瞬间夺走了众人的注意力！
四斤多重的老鳖，浑身都是肉，透明肥厚的裙边是鳖肉的精华。嬴静尝了一口裙边，这种饱含胶原蛋白的Q弹口感，仿佛使她的皮肤变得白嫩了许多。
美容是一个女人一生的事业，她继续向着鳖肉的裙边发起进攻，又给自己舀了勺醇香的汤汁。
她顺手给洪小宝盛了一碗霸王别姬，这孩子见到陶盆中飘浮的老鳖壳，舔了舔嘴唇，“煮老鳖啊，肯定很补吧。”
他还小，大父偶尔捕捉过老鳖，却从来没有给他吃过。
老人家说了，小娃子年纪轻轻，没病没灾的，吃老鳖太补了，浪费。所以之前家里的老鳖，都是拿去卖钱的，他一次都没吃过。
这回刚好趁着贵人们的小宴，居然炖老鳖吃，洪小宝好想尝尝鳖肉的滋味啊。
漂亮姐姐给他夹了三块肉，乐得洪小宝甜甜地笑了，连声道谢。他的筷子飞快地在碗中掠过，再抬起时，鳖肉已经到了他的口中。
他先吃到的，是一层老鳖的皮，很厚，特别软糯。
“哇，这个比鱼皮好吃多了！”
洪小宝经常吃鱼，在他的记忆中，薄薄的鱼皮一划就烂了。可当碗里换成了肥厚的鳖肉，肉皮很有嚼头，肉味还足。他嚼了不下四五下，才舍得把软烂的鳖肉咽下。
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吃得高兴，忘了礼仪。他还站起来好几回，给自己夹肉吃。
另一道糖醋鱼，也同样让洪小宝惊喜！他吃过那么多鱼，还没吃过这种炸透了，连骨头都酥脆可吃的鱼。
厨子把一条手臂长的鲤鱼处理好，在漂亮姐姐的指导下，给鱼肉裹了一层炸粉和调料，整条鱼入锅油炸。
熟透的鲤鱼尾巴高高翘起，仿佛想要跳出水面，越过龙门。嬴静拿出一碗调好糖醋汁，“哗——”的一声，浇到了鲤鱼身上，给它披上了一件暗红色的衣服，看起来更加喜庆了。
鱼肉上的酱汁，散发出浓郁的酸甜味，诱人食欲，也让洪小宝馋得含住筷子。他刚才吃了一大碗霸王别姬的肉汤，又啃了半块菜饼，肚子已经有点饱了。
但看到暗红色糖醋汁汁覆盖下，嫩白的鱼肉，他觉得，他还能吃上两碗……
“喀嗞喀嗞——”
“鱼骨头吃着酥哇！”
卫青大口大口地嚼着鱼骨头，竖起了大拇指，对着嬴静赞不绝口。
公主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连扎嘴的鱼骨头，都能变成腹中的美餐。
坐在他一旁的洪小宝，也不住地点头，表示同意。
洪小宝本来在家里，第一口都是吃鱼脸肉的。但是出来做客，他不好那么放肆，朝着鱼头的筷子拐了个弯，向下夹了一大块肥厚的鱼腩肉。
往日里有点肥腻的鱼腩，遇到了解腻的糖醋汁，迸发出惊人的美味。油脂和酱汁都在他的嘴里化开，让他吃到了极鲜的鱼香味。
是鱼香味，不是鱼腥味。
大母做的鱼肉只放盐，有点腥，洪小宝吃几口就不爱吃了。今天认识的漂亮姐姐，可有钱了，她在肉菜里放糖放醋，味道新奇又好吃。
相比占据正中央的霸王别姬和红红火火的糖醋鲤鱼，黑糊糊的紫苏炒鳝鱼，因为颜值问题，就有点受到冷落。
窦原身为公主的头号骨灰粉，当然对着这道菜夹个不停，不想让公主失望，“虽然看起来黑糊糊的，但是紫苏炒鳝鱼风味也不差呀。”
紫苏叶子的特殊香气霸道，却不蛮横，它环抱住每一块黄鳝肉，是个去腥增香的好伴侣。
“是吗？我也尝尝。”松了松变得有点紧裤头带，洪小宝闻言也夹了一块鳝鱼，“确实是呢，这位大哥哥比我会吃！”
“那是当然。”
窦原笑了笑，神情十分傲娇。他看了看嬴静的侧脸，立志陪着公主吃遍天下美食，做一名特别有钱的美食家！
众人正吃喝得尽兴，洪小宝他大父，洪老头的声音一路远远地传过来。
“小宝，小宝，你在哪儿呀？”老人扯着沙哑的嗓子，高声呼喊着。
“我，我在这儿呢！”
洪小宝听见大父找人了，连忙放下筷子，站起身来，大声回应。
洪老头找上门来，见着小孙孙正在院子里陪贵人大吃大喝的，气得头上的白发都一抖一抖。
这孩子，偷偷来别人家吃上了，也不回家留个口信。急得他哟，满村子找人，差点都以为他落水了。
平日里洪小宝最爱跑到洞庭湖里游泳，夏天热了，他更爱在水里呆着。洪老头在小孙孙常去的湖边喊了几回，都没听到孩子的声音，差点都急昏过去了。
“大父，大父我错了，我应该天黑就回家的。”
洪小宝自知做错了，缩起来像个鸵鸟一样，小脑袋垂了下去，不敢看人。
嬴静不忍看到这小男孩被家长训斥，挤了挤眼，对着窦原使了个眼色。
窦原将洪老头一把拉开，表情真切地劝道：“老人家，是我们主动留小宝吃饭的。我们劝了好几次，他才肯留下来。这孩子孝顺，还说想要端两块老鳖肉，回去给您补补身子呢。”
“这多不好意思啊。”
洪老头挑了挑眉，嘴上很是抱歉。但嬴静拿海碗盛了满满一碗鳖肉，递了过去，老头也没有拒绝。
他知道，这些佳肴对于贵人而言，也不算什么。可鳖肉难得，又特别滋补，家里的老婆子吃了，对身体好着哩。
这回他就贪小便宜吧，腆着一张老脸，蹭着吃一回吧。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洪老头端着碗一整碗肉，身后跟着吃得饱饱的洪小宝，面容也柔和了许多。
他回到家里，老婆子都还没吃饭，她正焦急地等着丈夫和小孙孙。见到洪小宝回来，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她脱下脚下的草鞋，让洪老头夹住这个调皮的小孙孙，往他的屁股连抽了好几下。
“啪——啪啪——”
“以后还敢不敢捣蛋？还敢不敢天黑不回家？”
老婆子的力气不算大，打在洪小宝的小屁屁上，压根不疼。片刻后，洪小宝从大母的膝盖上翻下来，指着洪老头拿回来的鳖肉，对着老婆子就哄：
“大母，我可想着你了。贵人们请我吃饭，我还带了一碗肉给你，老鳖肉，你吃了肯定会变年轻的！”
老婆子探头一看，这碗里都是肉啊，能值不少钱啊。这贵人家也是舍得吃了，她嫁给洪老头那么多年，只在新婚那几天吃过一回。
吃着鳖肉，老婆子似乎回忆起当年的时光——
黑瘦黑瘦的洪大湖，提着一只比碗口大的老鳖，趁着夜色躲着村民，兴冲冲地就往家里跑。
他挤眉弄眼，笑得非常猥琐。
“媳妇，今晚我们炖老鳖吃，这玩意儿大补，吃了红光满面，保证你补得嗷嗷叫。嘿嘿嘿，晚上叫得村里都能听见呢！”
“死鬼，你才叫呢。你不给我好好表现，小心我把你踢下去！”
一夜好眠。
第二天一早，洪小宝洗了把脸，就赤着脚跑到湖边，把前几天放下的虾篓子起出来。
睡觉前大母对他千叮万嘱，要送些虾子过去，给贵人们尝尝鲜。
大母说了，他们家不算富裕，但也是有骨气的人。吃了别人家的，也该还回去的。
“不知道漂亮姐姐会不会喜欢吃虾子呢？”洪小宝提着虾篓子，里面有一斤多河虾。
洪小宝送来的河虾，让嬴静很是欢喜。她今天打算在上午包馄饨，原本打算吃鲜肉馄饨的，现在可以升级为美味加倍的鲜虾馄饨！
“小宝，留下来吃馄饨吗？软滑鲜美的，用猪肉和虾仁包的。”
“好呀！”
嬴静给小宝分了一根牙签，先教他挑去虾线。她从虾头开始数到虾的第三个关节，用一根牙签插入，轻轻一挑，就抽出来一条黑色的细线。
“看懂了吗？这个就叫虾线哦。”嬴静又捉住另一只河虾，挑线去壳，“这样吃起来，泥味腥味会轻很多。”
洪小宝听话地点点头，他试探着用一根牙签，一插一挑。他的力道把握得不好，两寸长的河虾差点被他抓烂。
“没关系的，小宝已经很棒了。”嬴静笑着鼓励道。
洪小宝埋头处理虾仁，嬴静吩咐厨子把荸荠削皮切粒，又找了个臂力好的侍卫剁肉馅。
“剁剁剁——”
“咻咻咻——”
另外一个善做面食侍卫，被嬴静叫来做馄饨皮。馄饨皮和饺子皮不一样，是方形的，较水饺皮更薄些。煮熟后的馄饨是透明的，隐隐约约透出里面的馅料。
剁好的材料在同一个陶盆中混合，多了荸荠的甜，又增了虾仁的鲜。嬴静用勺子在肉馅中一挑，手指灵活一动，一个元宝形的馄饨就包好了。
“烧水，我要下馄饨了！”
一排圆鼓鼓的鲜虾馄饨滑入锅中，在沸水的拍打中上下浮沉。
洪小宝也学着包了好几个馄饨，可他贪心，塞的肉馅特别多。馄饨皮薄，他的馄饨还没漂几下子，就连里面的虾仁都爆了出来。
“唉……”
洪小宝挠了挠头，怪不好意思的。他想给漂亮姐姐帮忙，没想到反倒浪费了材料。
嬴静见这小男孩情绪低落下来，怪可怜的。她想哄哄他，就回忆起了前世看到的趣闻，一脸神秘地说:“小宝，我教你一种馄饨的包法。吃一年的馄饨，割肉的土猪，还没受伤呢！”
“怎么可能？猪早就死了吧！我们今天用了五六斤肉啊。”
洪小宝被这个话题吸引住，瞪大了眼睛，不肯相信。
“怎么不可能，你瞧瞧我的。”嬴静胸有成竹地抬起下巴。
她用牙签挑了一点点肉沫，涂在了馄饨皮上，把面皮攒成一团，从外形中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洪小宝被这一手惊呆了，“这和刚才的包法不一样，骗人的，这里的肉还不够塞牙呢！”
聊了这一阵子，锅里的鲜虾馄饨也熟了。豆豆这小机灵鬼，也闻着味儿去到了厨房。二花紧随其后，一双兽瞳瞅着嬴静身旁的洪小宝，小豹子学着猫语，“喵喵”地叫着。
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两只小兽紧盯的目光看得洪小宝心里发毛，吞又不是，咽又不对。他求救似地看向嬴静，只见漂亮姐姐一巴掌糊到猫咪的头顶，原本气势汹汹的动物军团，瞬间如潮水一样退下去。
这孩子眼拙，看见最爱撒娇的小豹子，也不害怕，只以为是猫咪。
他不敢摸贵人的猴子，倒是朝着二花招了招手，把勺中的鲜虾馄饨吹凉，放到了地上。
“呼——呼，我请你吃馄饨，你可以给我摸一下吗？”
“嗷——喵——”
二花舔了舔爪子，毫不客气地把馄饨拨到自己的面前。它喜欢馅料里的虾仁，怪好吃的。
它低头小口吃着，勉为其难，愿意让这个幼小的两脚兽摸摸自己。洪小宝的手放在了它的背上，它的背毛一竖，有点紧张，但也并没有反抗。
“吱吱吱。”我的呢？
老大哥豆豆见小妹妹二花都吃喝上了，它有点焦急。它在水盆里洗完手，又抓起自己的专属碗筷，正等着呢。
嬴静注意到了这个心急的小家伙，她知道豆豆不爱吃葱，还特意装了碗没有葱花的面汤，“有豆豆的，别急。”
豆豆人模人样地也端着小碗，用小勺子把汤中的馄饨舀出来，逐个吃掉。
大概是对鲜虾馄饨的味道很满意，豆豆“吱吱”地叫着，长大了嘴巴。
洪小宝啧啧称奇，他似乎从猴子的一脸金毛中，看到了开心的笑容！
这猴子真像个人，吃喝还那么讲究，村子里肯定供不起它。光是吃饭前洗手这个习惯，他们这儿可没有那么爱干净的小孩。
“别瞧它们啦，你的馄饨都快要糊了。”嬴静看着小男孩好奇的眼神，提醒了一句。
“哦哦，是哦。”
回过神来，洪小宝大口把自己的那份吃掉，皮薄肉大的馄饨让他吃美了。
馄饨的面皮又嫩又滑，一抿就要化开了。浅黄色的肉汁在唇齿间迸溅开来，虾和猪肉的结合，是陆地和湖中的双重鲜味。还有清甜爽脆的荸荠，给肉馅中带来了一丝清爽，降低了猪肉的油腻感，也多了一分极致的鲜甜。
“好吃，我还能再吃两碗！”他在心底默默地说着。
洪小宝的胃口大开，他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嬴静看穿了这孩子的情绪，包了一大盘生的馄饨，对他道：“小宝，这是姐姐请你吃的，你可以带回去家里，和大母大父一块儿分享哦。”
“这多不好意思啊。”洪小宝虽然嘴馋，但是祖母的话还记在心中，“今天的虾仁，是大母嘱咐我送过来的。她说吃了你的鳖肉，要我给你带些河虾尝尝。”
这样不贪小便宜、有进退的品质，在嬴静眼中，是质朴又珍贵的。
她喜欢这样性子的人，她看到小男孩认真的表情，希望他到长大之后也能保持这样的可贵品质。
“今天的不算，是姐姐要送给你的。”嬴静停顿了一下，把装着馄饨的盘子塞到了洪小宝手里，“小宝要是过意不去，以后捉了老鳖，便宜卖给姐姐就行啦。”
洪小宝低头瞧着手里生的馄饨，预见到它烹饪后的美味。他想了想，郑重地许下了一个诺言；“姐姐，我跟我大父学本领，我不白吃你的，以后捉了老鳖还你。”
那天的小厨房里，小男孩炯炯有神的目光，仿佛照亮了一室。
嬴静不知道，她的这盘生馄饨，改变了多少人的人生。
捉老鳖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洪小宝把那天的诺言记住了，即使商队离开了村子，他也没有忘记。
钓上来的老鳖，经常折腾得一身伤，没养几天就死了。洪小宝琢磨了几天，天天去湖边观察，看能不能活捉上岸的老鳖。他这样的异常，在村子里惹出了不少风言风语。
“嗨，这洪小宝啊，傻了吧唧的，天天去湖边寻宝。”
“不是，我听说啊，他去湖边淘金，摸金沙呢。”
“你们都没说对，他是去湖边摸鱼的，那天他还差点捉了个老鳖，可惜那大王八跑了。”
旁人的闲话，洪小宝没有理会，也没有解释。有一天晚上，他再次去湖边蹲守的时候，听到微弱的“沙沙沙”的声音，从湖边传来。
他以为是风吹叶落的声音，他竖起耳朵凝神静听，可是声音并没有停止。
“沙沙——沙沙——”
洪小宝借着白色的月光，他看到黑暗中有只盘子大的老鳖，它瞪着一双绿豆眼，谨慎地观察着环境。它爬两步看两步，确定没有天敌后，才挪到了草丛里，用两条小短腿扒拉着沙土，挖了个小坑。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洪小宝数着，老鳖足足下了十三个白花花的鳖蛋，才用沙土把蛋坑填回去。它慢悠悠地转过身去，打算返回到湖里。
此时不捉，更待何时！
洪小宝立即跑上去，一脚把老鳖的大壳踩住，防止它逃跑。这只母鳖伸长了脖子，想要反咬一口，小男孩早有准备，用手把它的鳖盖一扣，将它丢到木桶里，再无翻身之处了。
当然，那窝鳖蛋，洪小宝也笑纳了。他脱下衣服，小心翼翼地将鳖蛋逐个拿出来，准备埋到了家里的泥土中。
月光下的男孩光着身子，左手抱着鳖蛋，右手提着木桶，踏上了回家的路。
“如果这些鳖蛋能孵成小鳖就好啦，那我就可以有好多的老鳖。不仅以后给漂亮姐姐送一只，还可以给大母炖汤喝！”
他向贵人的护卫打听过了，漂亮姐姐是国都咸阳人。他也想去繁华的咸阳游历啊，听护卫大哥说，那儿的豆记酒楼特别好吃，初一十五的自助餐，酱香肥美的卤肉随便吃，吃多少都成！
还有那甜的点心，叫什么樱桃夹心蛋糕，牛乳流心蛋挞的。护卫们说，咸阳的点心，比那天他吃的梨膏糖，还好上百倍呢！
“真叫人向往啊……”
十五年后
洪小宝因为研究出了老鳖养殖的技术，渐渐成为了整个小洞村，甚至龙阳县都鼎鼎有名的富户。作为一种极为珍贵的食材，肉质细嫩鲜美的老鳖给洪家带来了一大笔财富。
二十岁的洪小宝有胆识，也有眼光。他带领着乡亲们养殖老鳖，把老鳖发展为龙阳县的一种特产。与其他地方的老鳖相比，龙阳县的老鳖体薄片大，裙边特别肥厚，腹中还有蛋黄色的脂肪，是富人餐桌上一道昂贵的美食。
无数食客趋之若鹜的龙阳老鳖，被记载入《龙阳县志》的“物产”一章。县官大人说了，连陛下都听说过它的美名呢。
趁着打响了名气，洪小宝带着几个同村的兄弟，一路用水养着龙阳的老鳖，把老鳖带到了国都咸阳，并在那儿开了一家老鳖专卖店。
“终于来到国都啊，诚不欺我，果然繁华无双。”
洪小宝嘴里吃着一支樱桃味的冰淇淋，酸甜的樱桃味在他的舌尖融化，使他身上的暑气尽消。这位龙阳首富，如同乡巴佬进城一样，看啥都是新鲜的。
大饼卷万物，买！
咸阳乳业的酸奶，买！
肯基基炸鸡，买！
“买买买”这三个字，高度概括了洪小宝在咸阳的生活。
当然，花钱多了，自然得努力赚钱。洪小宝的龙阳老鳖，被他打造成了一个养生高档奢侈品，好像富贵人家吃甲鱼，不吃龙阳老鳖，就低了一个档次似的。
“公主，你慢点啊，小心门槛。”
又怀孕的嬴静听说这儿开了家店，专卖老鳖，闲着无事，便来转转。身侧的窦原把她护着，他这人呀，把老婆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又怕碎了。
看店的洪老板见走进来一位前簇后拥的美妇人，露出了商人惯有的微笑，这又会是一个大客户了。
他细细打量着眼前着两个人，奉承的话还没开口，脚步顿时停了下来。
“这，这漂亮姐姐，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洪小宝啊，龙阳县小洞村，吃了你一盘鲜虾馄饨的小宝啊！”
还漂亮姐姐？
窦原听到这男人的话，差点想要打人了。当着我的面，还盯着我媳妇，找死啊？！
“漂亮姐姐，哦，还有当年的大哥哥啊。我当年说好用老鳖换馄饨的，你们今天来，随便挑，不要钱，都大补呢！”
家财万贯的小窦总裁拉着一副臭脸，他也不客气，挑了一只最大的老鳖。人生头一次，他不给钱，却把别人的东西拿走了。
哼，比锅盖还大的老鳖，公主吃了养人，他的孩儿肯定身体棒棒哒！

第88章 蟹黄灌汤包
“哥，这夹人虫又咬人啦，妹妹被它夹了！”
“夹人虫上岸啦，大家快打死它们！”
“呜呜呜，我，我害怕夹人虫……”
沿着洞庭湖的河岸，商队一行人路过益阳县大通湖附近的小村庄。远处孩子们哭爹喊娘地尖叫着，有个脏兮兮的小女孩一路跑，一路哭，还吓得摔了个狗吃屎。
嬴静好奇地掀起了车帘，抬头张望。
夹人虫？
这么玄幻的生物名字，难道是来了外星人侵略地球的片场吗？
小女孩的手指被夹人虫夹住了，她疼得直哭，用力把手臂甩开。“啪嗒”一声，那只将近一斤重的“夹人虫”在空中划过一条抛物线，顺路掉进了嬴静的车厢里。
“哇哦，超大的螃蟹！”
窦原猝不及防地抽出匕首，把飞来的大家伙打落到地上。
只见对手举起了一双毛绒绒的大钳子，横着走路，耀武扬威，好像在说：“你打我啊，有本事就来干一仗，别怂！”
嬴静看到这凶名赫赫的“夹人虫”，立刻双眼放光，唾液激素分泌。
这，不就是膏肥肉鲜的大闸蟹吗？还是特别大的大闸蟹？！
她从座位上窜了出来，果断从大闸蟹的后背按住它，躲过那双粗壮的大钳子，将这只大家伙一把举起。
嬴静凝神一看，大闸蟹的肚脐是圆的，表明了这是一只成熟的母蟹！
如今农历九月，正该是吃雌性大闸蟹的时候。若是再迟一点，到了十月就该吃肚脐尖尖的公蟹了。
“嘿嘿。”嬴静笑得眼睛都眯起来，“窦原，我跟你说，今晚用这个大闸蟹，做出来的螃蟹宴，包你一辈子都忘不了！”
“哈哈，一年没吃螃蟹，早就馋着那滋味啦！”窦原舔了舔嘴巴，也激动地说。
大秦贵族有吃蟹的习惯，不过他们吃的大多是青州海蟹做的蟹酱，称作“蟹胥”。
《周礼》有言：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鲜薨之物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
记载中的“荐羞之物”，指的是荆州的鱼，和青州的蟹胥。
窦原作为混圈又不缺钱的咸阳子弟，造价昂贵的海蟹酱，他也是吃过的。要说滋味如何？咸鲜十足，倒也真不错。
可自从离了咸阳，他再也没吃过海蟹腌的蟹酱，他吃河蟹的机会，也仅仅在去年当季的时候，吃过两三次。
回想着金黄色的蟹膏，窦原的肚子有点饿了，“姝姝，我们今天吃蟹粉灌汤包，蟹黄豆腐羹，清蒸大闸蟹，可以吗？”
“都有，都有！”
嬴静看着河滩上爬上来的大闸蟹，眉眼弯弯，笑得真开心啊。
她让侍卫们取来几个木桶，带着大队人马到河滩上捉蟹。秋天蟹肥，她透过螃蟹薄薄的肚脐，还能够隐隐约约看到诱人的蟹黄。这种将近五两重的大闸蟹，在数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可有钱都不一定吃得到呢。
侍卫甲：“嘿嘿，这次蟹多，我们也能跟着尝尝味儿。”
侍卫乙：“可不是嘛，一饱口福的机会到了，那蟹黄，流油啊。”
侍卫丙：“南边河多湖多，蟹也多，在咸阳要找这一口，难咯。”
撸起袖子的侍卫们，一捉一个准，木桶里的大闸蟹一个叠一个，垒成了一座灰绿色的小山丘。它们还不知道死期的到来，嘴里吹着小泡泡，仿佛自己还是那个横扫大通湖的水族将军。
“你们，你们居然不怕夹人虫！”一个孩子发现了侍卫们捉蟹的身影，惊讶地尖叫起来。
“啪嗒——”
又有大闸蟹落入了桶中。
“哈哈，非但不怕，还喜欢得紧。”一名侍卫们抬起了头，解释说，“你们叫它夹人虫？这是一种螃蟹，蒸着吃，好吃着呢。”
见孩子们似乎不相信，侍卫继续得意地说：“今个儿我们主子最是大方，你若是帮忙捉些螃蟹，又搬来些柴火，商队的厨子给你们做几道好菜，保证能馋得你们嗷嗷叫。”
夹人虫叫螃蟹？
夹人虫也能吃吗？
“能吃”这两个字，对于吃得不太饱的孩子们而言，有着天大的吸引力。他们快步跑回家里，从家里拿出来竹篓或者木桶，这会儿他们见到“夹人虫”也不怕了，嘻嘻地笑着，通通把它们都捉起来！
其中有两个七八岁的男孩，带着四岁的小妹妹，也加入捉蟹的队伍中。
男孩子都有仰慕强者的天性，即使刚刚小妹妹被大闸蟹夹到手，但他们见身强体壮的侍卫们都说这个可以吃，两兄弟也愿意相信一回。
“三丫，你别哭啦，等会儿分了好吃的，我们都给你吃。”双胞胎哥哥异口同声地安慰道。
小女孩用手擦了擦眼边的泪珠，奶声奶气地说：“夹人虫坏，真的很痛痛！我要吃一大口，一大口！”
“好，三丫吃最多，三丫吃一大口！”哥哥们答应道。
有了孩子们的帮忙，商队足足收获了几十斤大闸蟹。嬴静想象着汁多味美的蟹黄小笼包和鲜香嫩滑的蟹粉豆腐，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要是时间足够，她还想吃到更多，口感松软的蟹粉狮子头、外脆内嫩的蟹肉生煎、色泽诱人的蟹粉金盏、酒香浓郁的醉蟹、温润丰腴的秃黄油拌饭……
清蒸大闸蟹，耗费的功夫不多，厨子之前做过几次，也很得心应手。
嬴静把她的注意力，主要放在了更高难度的蟹黄灌汤包和蟹粉豆腐上。她让厨子把一部分大闸蟹蒸熟，再剔壳拆肉，将橘黄色的蟹黄都细细挖出来。
一对双胞胎兄弟最胆大，他们没有和同村的孩子们一起回家，而是牵着小妹妹，跟着商队中长得最好看的大姐姐，好奇地溜到了厨房里面。
嬴静看到有陌生的小孩子趴在厨房的门框上，她也不在意，友善地笑了笑。
三丫没想到这夹人虫里面有流油的黄膏，咽了下口水，“哥哥，这个看上去比大肥肉还香……”
双胞胎兄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好像真的是可以吃的，比鸡屁股还香！”
一只大肥鸡只有一个鸡屁股，在三兄妹的心中，一人都分不上一口的鸡屁股，甘香肥腻，是人世间最好吃的东西。
蒸熟了的螃蟹是红彤彤的，还冒着热气，看起来极富有食欲。兄妹们闻到一股河鲜特有的味道，眼巴巴地盯着嬴静的动作。
“都尝一下吧。”
嬴静瞧着眼神都粘在灶台上的小女孩，以及她身后的两个小兄弟的馋样，不由得扑哧一笑。她先给孩子们洗干净手，再让厨子拿来三套碗筷，给三兄妹每人都分了一点蟹黄和蟹肉。
三张相似的小脸露出同样快活的表情，仿佛复制粘贴一样，真逗啊。
“谢谢姐姐。”三兄妹异口同声地道谢。
三丫拿勺子舀了一点蟹膏，仔细品尝着夹人虫的味道。她年纪小，还不会太多的词汇，但不妨碍她表达吃到美食之后的喜悦之情。
“好吃，比鱼好吃！”
吃完了蟹膏，她又尝了一丝丝雪白的蟹肉，惊讶地叫着：“这个白的肉，比大块的鸡胸肉好吃！”
她单方面宣布，这个夹人虫，不，大闸蟹，是她心目中最喜欢吃的东西啦。
“这还不算什么，还有更好吃的呢！”嬴静看见三兄妹都一脸陶醉，会心一笑。
她先把现炸的猪油和蟹黄混合，小火翻炒，熬出了色泽鲜艳的蟹黄油，出锅备用。然后，嬴静在侍卫剁好的肉馅中，加入鸡蛋、豆酱、盐、糖、浊酒、小葱、姜蓉和蟹黄油，慢慢搅拌均匀。
因为嬴静想要做出汤鲜味美的蟹黄灌汤包，所以她还机智地在馅料里放了不少猪皮冻！
刚蒸好的蟹黄灌汤包，每个都有碗口那么大。薄薄的包子皮下都是热烫的汁水，一晃一晃的，好像随时要流出来一样。
一笼笼带着鲜香的包子，一经出炉就汇聚了众人的目光。土生土长的三丫和双胞胎兄弟，何时见识过这样精致的点心？
双胞胎哥哥的小眼睛都睁得圆溜溜的，小声地对着弟弟妹妹说：“这个厨子好厉害哦，我数了这个叫灌汤包的东西，有十八道褶子呢！他的手指那么粗，面皮那么薄，居然都没有捏破！”
“哥哥，包子可以吃了吗？”听到大哥的话，三丫更馋了，“我想吃呀，我看到了，面皮里面都是肉啊！”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哇……
双胞胎哥哥还算懂得点礼貌，主人家不发话，他是不该伸手拿吃的。他不好意思开口问，只好用期盼的小眼神，看向在厨房里张罗的大姐姐。
嬴静卖了个关子：“还等上一会儿呢，差一样吃灌汤包的神秘工具，还没有。”
话音刚落，窦原捧着一把芦苇管子，跑到了厨房。他知道灌汤包要趁热吃，气喘吁吁的，别提跑得多急了，“姝姝，你要的芦苇管子，我折了不少呢。”
“就等你呢，快尝尝。”嬴静小心翼翼地把芦苇管子插到了蟹黄灌汤包上，有少许调皮的汤汁流了出来，她都惋惜了半天，“慢点喝里面的汁，先喝汤再吃包子，小心烫哦。”
窦原小口喝了一口汤，美得他发出了一声叹息。
醇香的蟹黄融入到肉皮冻中，化作了一泓浅黄色的浓汤，让他吞咽的动作无法停止。姜蓉不仅中和大闸蟹的寒性和腥味，还给汤汁增添了一丝辛辣，升华了水陆之间鲜味。
“好呲，姝姝滴搜艺太棒勒！”埋头吃喝的少年含含糊糊地夸道。
一人吃一个，第一锅蟹黄灌汤包也很快就分完了。小孩子嘴馋，嬴静怕三兄妹狼吞虎咽烫到舌头和喉咙，等到放凉好多才给他们分包子。
三丫吃到了有自己小脸大的灌汤包，笑得乐开了花，丝毫不介意自己是最后一个吃的。
半肥瘦的猪肉本来就是香，又多了满满一碗蟹黄的混合，这般奇异的滋味，让小女孩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
含着芦苇管子，她把汤吸完后，学着大姐姐的样子，把包子连皮带肉一起吃下去。
“嗝——嗝——”
双胞胎弟弟吃得太快，一时岔气，打了个嗝儿。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捂住了嘴巴，怕主人家笑话他吃相不好。
食客捧场，嬴静哪有嘲笑的道理。她体贴地给小朋友们都冲了一盏桂花茶，加了几勺野生蜂蜜，芬芳清甜，他们应该会喜欢的。
“谢谢大姐姐。”双胞胎弟弟大口喝着，打嗝的声音也止住了，“这个又香又甜，大姐姐，你喜欢桂花吗？我们明天去给你摘过来，秋天的金桂开得正旺啦。”
“那敢情好，我谢谢你啦。”
连续蒸了六锅蟹黄灌汤包，众人还吃得意犹未尽。忙活捉蟹的侍卫和七八个孩子都没有吃饱，但也暂时过足了嘴瘾。
为了延续这欢乐的气氛，孩子们摘了些平日里当零嘴的甜草根，分给了商队的大哥哥们。侍卫们乐意尝尝，叼着根草根，还互相之间比划了几下，打了三四套拳脚功夫，看得孩子们拍手叫好。
“好功夫，这臂力能有过百斤吧！”
“我也想成为这样的英雄，一拳打死大老虎！”
“踢腿啊，踢腿扫他，那才够劲呢！”
一时间，黄土飞扬的泥地变成了擂台，本领了得的两名侍卫出拳格斗，打得难分难解。孩子们更是瞧得聚精会神，生怕一眨眼，就错过了紧张精彩的瞬间。
这样喧闹的阵仗，惊动了村里的人们和里正，他们低声询问过商队的伙计，得知了缘故，就镇定了一些，只远远瞧着。
别人自己掏腰包请孩子们吃东西，只要不出什么事故，吃就吃吧，也没啥害处。
还没到晚饭的时间，另一道蟹粉豆腐也做好了。金黄色的浓稠汤汁中，漂浮着软嫩的烩豆腐，看上去好不诱人。
见此，双胞胎哥哥灵机一动，对着弟弟耳语了几句，就赶紧往家跑。他喊过爹娘后，端着一大碗米饭回来了。
“弟弟，三丫，我们用把这道菜浇在米饭上，热乎着，肯定特别好吃！”
他把米饭和弟弟妹妹分了，又甜甜地谢过大姐姐的蟹粉豆腐，才吸溜着吃了起来。还别说，这样做出来的蟹粉豆腐盖浇饭，滋味十足，配上品质良好的晚稻米，吃得孩子们肚儿滚圆。
三丫年纪小，刚刚吃过了一个汤包，双胞胎哥哥也没敢给她分太多米饭。只有两勺，堪堪盖住碗底。
“大哥——二哥——”
小女孩不乐意，想要撒娇，但哥哥们不为所动。瞧着两个哥哥都只顾着埋头吃，都不理会自己，三丫抽了抽鼻子，眼睛红红的，有点想哭。
“三丫，你叫三丫是吗？”嬴静看出来这个小女孩情绪不高，安慰道，“还有好菜呢，三丫要留着肚子哦。”
好菜……
这两个字吸引住三丫的心神，她揉了揉眼睛，不再纠结那几勺米饭，情绪来得快也散得快。
“吱吱吱。”
“喵喵喵。”
“嗷嗷喵。”
仿佛闻着味儿，知道压轴的清蒸大闸蟹要出锅了，去附近山里玩耍的动物军团也回来了。豆豆和大花、二花有着亲近自然的本性，三只小兽同行，安全系数挺高，嬴静也由着它们去了。
今天，它们在山林深处遇到了两棵山楂树。豆豆咬了一口果子，酸酸甜甜，把它乐得手舞足蹈。
满树红艳艳的山楂，对着猴子有着超强的吸引力！
三兽身上各系着一个小布包，是放着零嘴肉干的。豆豆最聪明，它把肉干都掏出来和大花二花分食，又摘了一大捧山楂，塞回去布包里。
它不仅给自己的包里猛塞，还给狸猫和小豹子的布包里装山楂。
谁叫它来得最早，是懂得用火的豆豆大佬！
两只猫科动物没有怨言，也驮着这些山果回来了。
金丝猴找到了嬴静，看到七八个陌生的儿童面孔，也不惊奇害怕。它是个爱炫耀的猴儿，当着孩子们的面，打开了鼓鼓的布包，一个个酸溜溜的果子瞬间滚到了地上。
“吱吱吱。”
羡慕不？这都是我的，你们没有！
如它所愿，孩子们瞧见这山里的野果，眼露羡慕，都惊讶地叫起来：
“猴楂！大姐姐，你家的猴子摘了猴楂回来！”
“哇，好红的猴楂，我们去摘总被猴子打。”
“哥，我也想有一只替我摘猴楂的猴子。”
猴楂是山楂在村子里的叫法，盖因猴子们爱吃这种果子，被取了这样的名称。小村庄里没有精致的甜食，微甜的猴楂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野果之一。
可惜，山楂树生长的地方多有野生猴群看守，它们会用石子砸人，很疼的。孩子们很难摘到成熟的果子，吃到的机会很少。
豆豆享受完炫耀的过程，拉了拉卫青的裤腿，示意他帮忙把野果都收拾起来。
它围着这些陌生的小孩转了一圈，抢过厨子端出来的那盘清蒸大闸蟹，模仿着嬴静的样子，给孩子们分蟹。
豆豆的脑瓜不笨，它明白一人一只的道理，分配的螃蟹体型相差无几，十分公平。孩子们头一次从猴子的手里接过东西，心里忒激动的。
这么有趣好玩的猴子，他们都没见过。不但会摘果，还会分东西给他们吃！
有一个胆子大的男孩子，借机“揩.油”，摸了两把豆豆身上的金毛。
“吱吱吱！”
色.狼，有人非.礼，我可是个正经母猴！
金丝猴顿时不干了，它指着那个小男孩破口大骂，让众人哭笑不得。
“行了，你们都回家去吧，爹娘肯定都想你们了。”嬴静打着圆场，让小男孩和其他人都散了。
今天傍晚，村中的孩童都捧着一只清蒸大闸蟹，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他们学会了螃蟹的吃法，还指点着家长，该怎样吃蟹。
蟹嘴、蟹腮、蟹心、蟹胃、蟹肠都是不能吃的，这几个地方首先被剔除。然后开斗，把蟹盖下缘用力朝上一掀，就能看到里面肥美的蟹黄。
“爹，娘，这个黄色的东西，顶好吃，顶好吃了。”三丫瞅见鲜香的蟹黄，拉着两个哥哥，大声推荐。
这对年轻夫妇见三个儿女都盯着他手里的“夹人虫”，也挖了一勺蟹黄，试探着含到了嘴里。
不吃不知道，一吃吓一跳！
多少年来，他们竟然活活错过了这样的美味，仿佛端着一个金盆子，天天要饭哇。
“唉……”一家之主的男人叹息了一声，对着孩子们下了个命令，“明天你们继续捉几只夹人虫，不，捉几只大闸蟹。要大的，还没吃够哇。”
不仅他们没吃够，嬴静也没吃够。
她又坐着南下的马车，和窦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要是我们回到咸阳，还能吃到这样好的螃蟹吗？还没走远呢，我就又馋了。”
“这还不简单？我派人给你采买就是了。”窦原不以为然地说。
“这这样浪费钱啊，一只大闸蟹得多贵啊。这还要快马运回咸阳，太折腾人了。”
嬴静想起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典故，皱了皱眉头，拒绝了少年的提议。
有钱也不能这样糟蹋人力物力，她还没那么大的脸。
窦原心疼公主，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公主的爱好不多，就喜欢吃这一口，他想要满足公主的心愿，想要公主吃到天南地北的美食。
他暗自琢磨着，想要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增加就业岗位，为公主送来各地最新鲜的食材。
这样，公主就不会拒绝了吧……
嬴静没想到，十年后，在开始在大秦席卷而来的淘金网，最初的建立初衷，是给她送来全国各地的美食。
窦原根据他这趟旅途的见闻，不但创建了“原通快递”运输公司，还建立多处营业网点，兼具配送快递和下单购物功能，派遣快递小哥们在线销售并送货。
“你好，请问是‘我媳妇天下第一好’吗？您的原通快递到了，请出来取一下快递。”
网名‘我媳妇天下第一好’的匿名网友，在公主府门口取了快递，就迫不及待地往回走。他直接手撕快递包装，从箱子中取出来七八只正吹着泡泡的大闸蟹。
“嘿嘿，买了姝姝爱吃的大闸蟹，她总不会再要我剁手吧。双十一光棍节快要到了，这个月的宣传单上的好东西可不少，都想买啊啊啊啊！”
昨晚才审核过促销宣传单的男人，看见琳琅满目的商品，“买买买”的想法，更加蠢蠢欲动。
沉迷网购，无法自拔。
即使是霸道总裁也不例外呀！
淘金网一经推广，就受到了贵族官员们的热烈欢迎。以往，吃到西边沙漠的甜瓜和南边大湖里的活螃蟹，那是周天子都没有的待遇啊。
陛下都说了，这季的大闸蟹刚上市，他第一个尝过，正值肉肥黄厚。
特，别！香！
有着机会吃到偶像同款？还不往前冲鸭！
一块小木片从快递箱子中滑落，匿名网友将卡片捡了起来：
【亲亲，你的快递已送达，如果喜欢“兄妹家的大闸蟹”，欢迎在各大网点登记、收藏、并评论，下次购物可享三文钱红包哦。正宗大通湖大闸蟹，你值得拥有！】
“呵呵。”匿名网友邪魅一笑，把玩着这枚小卡片，“我是为了那三文钱，就好评返现的人吗？”
是的。
作为一个勤俭持家的好男人，他思索了片刻，提笔写下了一首小诗，派人送去淘金网的营业网店登记。
青衣美妇人，
身段三两三。
入我竹帐眠，
出来披红衫。
此女何处寻，
秋情醇且甘。
一个多月后，益阳县大通湖。
一个快递小哥骑着马，瞧见湖边站着的苗条姑娘，连忙朝她挥手，“喂，三丫，你家店铺又有好评啦！还有这个月的新订单，你过会儿打完包，喊我一声，我帮你送去网点。”
“好嘞！”
明年就要出嫁的三丫，是“兄妹家的大闸蟹”的股东之一。她的双胞胎哥哥待她极好，愿意分网店的一成半股份，作为三丫的嫁妆。
近年来网点发展越来越火爆，“兄妹家的大闸蟹”因为螃蟹个头足，又生猛，从不骗称，也打响了名头。三丫的收益分成虽不足两成，但她也是村中女子羡慕的对象了。
“一年下来，三丫能得近五十文分红呢，相当于多了两百斤白米啊（秦朝三文钱一斗米）。”
“那她哥相当于替她夫婿养媳妇？天呐，一年两百斤米，够三丫天天吃干饭了。”
“依我看，这家两兄弟都傻呢。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把钱留给自家儿子，才是人间正理。”
去你的人间正理！
三丫瞪了那几个长舌妇好几眼，那几个婆娘面露尴尬，也不敢再嚼舌根。她回屋找来捉蟹的工具，喊来哥哥们打包发货。
双胞胎兄弟撑开一艘小木船，起开湖里的螃蟹笼。三丫翻看着这个月收到的顾客好评，朗声给两个哥哥念评语。
托家中兴旺的福，爹娘开明，让双胞胎到县里交了一笔束脩，识得许多常用的文字。
看到店铺收到各地寄来的好评，是三兄妹最高兴的时光。
虽然偶尔会有几个差评，但总体而言，买家的好评都让人欢欣鼓舞。
“青衣美妇人，身段三两三。入我竹帐眠，出来披红衫。此女何处寻，秋情醇且甘。”三丫越念的声音越小，脸蛋也羞红了，“哥，这人也太不要脸了，写这样的诗，肯定是个登徒子！”
即使知道这人写的是雌蟹被蒸熟的过程，但怎么这脑海中的情景，浮想联翩，就怪难为情呢？
“哈哈，好诗，好诗！明年写的宣传单卖母蟹，一定要加上这首诗！”
两兄弟异口同声地笑起来，乐得手里的蟹笼都差点掉到湖里。他们都是娶了媳妇的男人，嘿嘿，哪儿不懂这字面上污污污的画面啊。
可偏偏，要说这诗是在形容母蟹的极致美味，还真没错呢！
如今十月以至，正当吃公蟹的好时节。双胞胎哥哥摇了摇头，可惜啊，这诗暂时是用不上了。
他们把一篓篓公蟹打包好，每只螃蟹的体重都超过四两，蒸熟后会有白色粘稠的蟹膏。这时候的公蟹蟹膏最厚实，口感胶粘微甜，会在人的口中慢慢融化，产生一种特殊的香味。
送走了快递小哥，双胞胎弟弟提醒道：“三丫，那个叫‘我媳妇天下第一好’的买家，是不是也下单了十月份的公蟹？你记得在记账的时候，给他减三文钱。”
“知道啦。”
十月末
“你好，请问是‘我媳妇天下第一好’吗？您的原通快递到了，请出来取一下快递。”
“好的，谢谢你啦。”
匿名网友接过快递箱子，想着公主惊喜的表情，男人的娃娃脸上不由自主浮出一丝红晕。
果不其然，这天晚上，嬴静吃到了当季的雄性大闸蟹，细腻绵密的蟹膏和蟹肉让她十分满意。她的食指上沾了点半透明状的蟹膏，她不舍得擦走，也舌忝食干净。
她吃得高兴，却没有留意到男人眼眸一暗。
次日早上，嬴静累得腰酸背痛，比做好几桌大宴还辛苦。反观一侧的窦总裁，带着温柔的笑容，神清气爽地跑去上班，还贴心地在桌上留了一张小卡片：
【小宝贝，网购的食材还满意吗？双十一快来了，需要我帮你清空购物车吗？】
要，要吧……
看着购物车的面子上，嬴静默默向金钱势力低头。哼，她在购物宣传单上，多勾了几项想买已久的零食大礼包，还下单了七八个同款不同色的手工刺绣真皮包包。
对了，满一百五十文减十文，更划算啊。她要凑单，那就再来两箱可爱多冰淇淋，冬天窝在热炕上吃雪糕，多舒坦啊。
回到办公室，心情颇好的匿名网友，回味着昨晚的好味道，想着红包返现的事儿，又为“兄妹家的大闸蟹”店铺的公蟹写下了好评小诗：
青甲小侯爷，
英武世无双。
横行无人敌，
四海通行畅。
入得娇龙宫，
献浆心飞扬。
两个月后，益阳县大通湖
忙活了一个秋天，“兄妹家的大闸蟹”的营业销售，也告一段落了。
难得闲下来，三兄妹围在泥炉旁烤手，暖和暖和，念一念收到的顾客评价。窗外飘着纷飞的雪花，这几个年轻人挣了钱，底气很足，心中火热，也不再畏惧寒冷。
听说北边那里有一个叫做“炕”的东西，躺上去舒坦极了，连脚趾头都酥了。双胞胎兄弟商量着，再攒一年的钱，就给家里弄个“炕”，让爹娘都享受享受。
爹娘帮忙着养蟹，泡在水里的时间最长，不幸患上了风湿病。天气一冷，两老的双腿就刺骨地疼，好几天都难受得睡不着觉。
双胞胎兄弟都看在了眼里，可当他们劝父母不要下水干活时，两个老人都拒绝了。
“我们这把老骨头，还能干几年。雇人？雇什么人，嫌钱烧手啊？”
“难得家里有这样的好营生，越忙越开心啊，这都是钱！”
可怜天下父母心，其实最关键的一点，两老都没有讲：他们多干一点，儿女就能少干一点。
谁不想做享福的老太爷老夫人？
可看见儿子在湖里晒得快脱皮，三丫也成了黑皮姑娘，他们怎么忍心在房里歇息？
“唉，别想这些烦心事了。”双胞胎弟弟叹了一口气，转向小妹问：“三丫，那个‘我媳妇天下第一好’吃了公蟹，有没有给好评？”
这一位网名奇葩的买家，因为出手大方，经常下单买蟹，全家人都把他记住了。
“有的，我给你们读一下。”三丫念完一首小诗，疑惑地挠了挠头，“哥，这人是写错字了吗？应该是蛟龙的“蛟”吧，怎么他写成“娇俏”的娇？”
双胞胎兄弟对视了一眼，一本正经地说：“你不懂，此人大才。好诗（好湿），好诗（好湿）！”

第89章 夜宵麻辣烫
吃过了大闸蟹，公主的马车跋山涉水，翻过了南岭，商队的一行人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南越地区的南海郡。
想要早日娶上媳妇的窦原，激动地搓了搓手，大感成功在望。
他看着外面与中原不一样的自然风光，极目远眺，脑海中又响起了陛下的话。
“朕听闻南越有果，名为离枝。其色艳红，丰美多汁。果若离枝，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四日不可食也。你若是能让朕的公主，身处咸阳，也能吃上甘甜的离枝，那朕就同意你和公主的婚事吧。”
离枝是荔枝的古称，别说窦原，就是权倾天下的陛下，也没有吃过。
皇帝开出这样的条件，本是想让这臭小子知难而退。
可谁曾想，窦原不仅想去南越建荔枝罐头厂，还把他乖女给拐跑了！
远在咸阳的皇帝嬴礼，思念女儿的笑脸，恶狠狠地骂道：“窦家小儿，当真可恶！可怜朕的姝姝识人不清，竟看上此等狡猾之徒。”
“哈啾——”
窦原的鼻子痒痒的，打了个大喷嚏，瞬间吸引了南海郡尉赵婴齐的注意力。
赵婴齐是秦将赵佗之后，也是如今的赵氏族长。赵氏在南越三郡的势力盘根错节，被说是南越的“土皇帝”，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遇到自咸阳而来的公主和候爷世子，郡尉赵婴齐的姿态，也摆得足够低了。
他少时在咸阳求学，呆过一段时间，不仅会说南越的白话，还学了北边的咸阳话。
他说着流利的咸阳口音，体贴地问道：“小侯爷可是感了伤寒不成？要不要喝点南越特产的凉茶，头疼头晕，鼻塞咳嗽，喝这个正好呢。”
“有劳赵大人了。”窦原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有清热的，对皮肤好的凉茶吗？”戴着面纱的公主高冷地问了一句。
赵婴齐顿了顿，思索片刻，“有的，公主可以试试罗汉果茶，清甜如糖，一点都不苦。”
罗汉果是桂林郡的特产，成熟风干后呈褐色，果型如鸡蛋一般。此果有清热润肺的功效，而且泡水后特别甜，比蔗浆还甜上几倍。
赵婴齐心想，罗汉果茶能益颜嫩肤，甜丝丝的，很好入口。即使这味茶治不了公主的症状，也不会喝坏身体，惹公主生气。
“甜的？”
怕苦的公主打算一试。
她点了点头，答曰：“甚好。”
天呐，嬴静这辈子在北方拼命吃辣都没事，可进入南越地界没多久，她就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她长痘了！
她的鼻尖上长了颗超大的痘痘！
也许这是青春期正常生理现象？又或者因为南越气候湿热，导致水土不服？
强忍住挤痘痘的冲动，这几天的嬴静，都戴着面纱，情绪低落，也不爱说话了。
刚才听到郡尉赵婴齐推荐凉茶，好像效果很好，包治百病，要是能治好她的痘痘，那就再好不过了……
公主的人马大驾光临，除了凉茶，郡尉赵婴齐自然要设宴款待。夜间的郡尉府中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啪啪——”
赵婴齐拍了拍手，一群训练有素的仆人立刻排成两列，捧着各式菜肴上前。
他早就吩咐过，今晚的宴席只有六道当地菜色，分别是两道肉菜，两道主食和两道甜点。另外，酒水是荔枝酿造的果酒和甜米酒。
这样的规格不够奢华，但足够朴素安全，不会引起朝廷对“土皇帝”的忌惮。
“不知道微臣这样安排，公主是否吃得惯？”赵婴齐谦逊地道。
“吃个新鲜与食材本味就行，无须太繁复昂贵。”公主摆了摆手，不太在意那些弯弯绕绕。
嬴静对于南越的特色菜也十分好奇，不知道千年之前的南越菜，和后世种花国的粤菜，有什么区别呢？
她对身边的窦原和卫青笑着说：“你们吃慢些，也好尝尝这南边的风味。”
话音未落，好几个眉目清秀的仆人躬身布菜，先摆上了一碟姜葱鸡。
肥厚的黄色鸡皮看上去分外诱人，淋在上面的姜葱油，带着清新的香辣味扑鼻而来。超过半年的走地鸡，肉质细嫩微甜，肥瘦正宜。连嚼碎的鸡骨，都有着浓郁的肉汁。
胜过后世的饲料大肥鸡，岂止是三四倍！
嬴静尝了一口，满意地点点头。虽然厨师烹调的火候不是特别出色，但鸡是好鸡，调味恰当，是能卖两张百元大钞的水平。
“如果把姜蓉和葱丝铺上鸡面，在溅以滚油，应该会逼出鸡皮的浓香，也让葱姜味渗透到鸡肉。”美食家嬴静点评道。
“公主所言甚是。”郡尉赵婴齐微笑着附和，心里也高兴。
公主肯评价几句，证明是对这场席面，她是不讨厌的。
他最怕的情况就是，主子吃得好与不好，都一言不发。若是吃食不合口，惹公主不快，她不说，那自己真是得罪了人，还都稀里糊涂的。
“接下来，有一道大菜，微臣也不知道公主喜不喜欢。”
只见两名健壮的仆人扛着一个大木架上来，上面挂着超过五十斤的五花肉。猪肉的外皮被烤得香脆赤红，极具有视觉冲击力。
“姝姝……”
窦原见厨子当场用刀切肉，下意识地挡到了嬴静的身边。古有荆轲刺秦王，看见有人动刀，小心点总没有错。
好在，他的顾虑并没有发生。
不到一刻钟，小山一样的脆皮烧肉，被分割成恰好入口的小块。危机解除，只剩下美味。
香脆，是烧肉给窦原的第一口印象。下一秒钟，脂肪的温润和瘦肉的咸鲜，让人食指大动。
少年人哪有爱吃肉的，窦原也不例外。他一口一块脆皮烧肉，嘴里都是“咔吱咔吱”的咀嚼声。
唯一可惜的是，这些南越风味的肉菜都不太辣，也没有放花椒胡椒等辛香料。吃过些肉食，垫了垫肚子后，从咸阳来的一行人，有点吃不惯了。
百密一疏，郡尉赵婴齐也没考虑到这一点。
他见众人下筷的速度越来越慢，只以为国都的贵族都是这样，讲究用餐礼仪。
“公主，听闻陛下爱吃饺子，微臣准备了三鲜饺子，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味儿。”
“可。”
“公主，听闻北边爱晒腊肉，微臣也跟风晒了一点，放在了米饭上一起蒸。”
“可。”
“公主，这是马蹄晒的粉，蒸出来的马蹄糕，晶莹剔透，清甜可口。哦，马蹄就是荸荠。”
“可。”
“公主，这是用绿豆煲的绿豆沙，清热下火。微臣放了点臭草，香气独特。”
“可。”
用过晚饭后，郡尉赵婴齐早就探听到博文候世子的来意。他让人呈上一大盘刚摘下的荔枝，亲自捧到了嬴静和窦原的面前。
“南海郡无甚宝石美玉出产，微臣只得了些新鲜果子，让公主和小侯爷见笑了。”他腆着脸笑了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无妨，我们正是为了这离枝而来。”
窦原擦了擦手，给公主剥了一颗荔枝。绿中泛红的小甲被解开，露出如琼脂白玉一样的肌理。
莹润的荔枝入口，甜蜜的滋味顿时让少女笑弯了眼。千年前的荔枝不如后世的品种优质，原始荔枝的果核还不小，但滋味确实不俗。
嬴静观察着，果皮整体发绿，带上一抹抹红色，果肉脆爽清甜，成白蜡色。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香甜的果汁。
这应该是妃子笑荔枝。
“好甜呀，真好吃。”
她接连吃过窦原剥好的三颗荔枝，大声称赞。身旁的少年还要喂她继续吃，嬴静摇了摇头，不吃了。
“听闻离枝热性大，贪食可能不美。”公主拒绝道。
郡尉赵婴齐见她高兴，也露出了微笑，“公主莫怕，用离枝核煮水喝，便可抵消这离枝的热症。”
“哦，还有这等方子？”窦原挑了挑眉，显然很感兴趣。
他想卖离枝水果罐头，这样的注意事项，不可忽视。尝过了离枝，窦原也谈到了自己来南越的目的——离枝罐头厂。
他打开了一罐雪梨罐头和一罐黄杏罐头，请赵婴齐试试，“光说无凭，赵大人也尝尝我们带来的罐头，若是吃着好，再谈不迟。”
“恭敬不如从命。”
郡尉赵婴齐学着窦原的动作，先敲开罐头瓶封口的黄泥，后握住罐头盖子，左右一旋。他感到手下一松后，便听的“咔”的微响。
他早已听闻过咸阳有种保存水果的新技术，可路途艰难，在此之前，他还没见识过水果罐头。
他掀开盖子，不多时，一股水果的清新香气便弥散开来。周围的仆人也伸长了脖子，想要瞧瞧这等新奇事物。
“左边的是梨子？右边的是黄杏？”
“正是。”
窦原笑了笑，从仆人的手中接过勺子和小碗，从罐头里舀上来一块晶莹如雪的贡梨果肉。众人瞧得真切，这果肉，都没有变色，应当是尚未腐.败的。
“北边的梨子吗？！”有一个仆人低声说道，面露惊讶之色。
“梨子？这叫梨子？”另一个仆人连梨子是什么，都不知道。
南越不产梨子，除了在咸阳留学过的赵婴齐，郡尉府的人们都没吃过梨子。他们眼巴巴地盯着赵婴齐，见他接过贵人递来的陶碗，一大口啃了半块雪梨。
这位郡尉大人的脸上露出怀念的神态，似乎想起了些什么。半晌后，他伸手在另一个罐头中，舀出了橘黄色的杏肉，大吃一口。
“那该是很好吃吧……”
仆人们咽了咽口水，只期望宴席结束之后，能分上两勺水果罐头的汤汁。即使吃不到果子，沾沾味儿，也好啊，
“好多年了，微臣都没有吃过梨子和杏子。”赵婴齐捧着陶碗，非常感概。
自始皇帝以来，从中原迁来南越的居民，除了是贬谪的官员，大多数是商人。自此南越经商的风气浓厚，郡尉赵婴齐手下的生意，也走遍了南越的很多地方。
他从水果罐头的质量和味道中，看出了发达的商机。他暗暗地对自己讲，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
当然，在公主面前，是不能表现得太爱财的。
“此事可行，公主和小侯爷不如在南越呆上几日，也可到离枝园里游玩一番。再过些时日，离枝吃完了，龙眼果子也上市了。”
……
有了共同的挣钱目标，这顿饭吃得宾主皆欢。
赵婴齐把公主的人马都安排在自己府上，他听说了公主善厨，还特意选了一个有小厨房的院子。
待他走后，又等了大概半刻钟，窦原脸上的职业假笑也慢慢褪去。
少年人摸了摸肚子，可怜兮兮地看向嬴静，“姝姝，有好吃的吗？麻辣咸鲜的，我今晚都没有吃饱，他这儿饭菜都不辣，没劲。”
嬴静：“……”
哦，省.长请吃饭，你居然没吃饱？
厉害了，我的大兄弟！
“我也没吃饱……”卫青弱弱地加了一句。
“你们都想吃麻辣的？”嬴静问了一句，两人连忙点头，“那就吃麻辣烫吧，绝对够麻够辣，超入味的！”
便宜味道足的麻辣烫，满满一大碗，不知道安慰了多少人的肠胃。它，是外卖美食中的主力军，是大江南北人们都爱的国民美食。
君不见十家外卖，起码有两家，都是卖麻辣烫的！黄焖鸡米饭不能与之匹敌，xx奶茶也得甘拜下风。
前世，嬴静每次走过麻辣烫的小店门前，都会被这股浓香麻辣的味道吸引。
一份不到二十元的麻辣烫，足够把她的胃口填饱。汤上浮着一层红红的辣椒油啊，汤底里的蒜蓉骨汤味十分香浓。还有那一颗颗爽滑弹牙的牛肉丸，真是又香又鲜啊。
“好，我们就吃这个麻辣烫。”
听着这个名字，窦原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
这让他联想到麻辣火锅，刚烫熟的肥羊呈粉红色，裹上一层辣油，又嫩又香，他一个人能吃五六盘肉……
走到小厨房里，嬴静逐个掀开了厨房的大锅，又翻开柜子，看看都有些什么食材。
只见案上放着大约四五斤猪肉，水缸里还养着两条青鱼。鸡蛋和菜蔬都是充足，豆腐也有，还有两节新挖的莲藕。
嬴静想了想，心中有数。她让窦原拆来方便面的红烧牛肉味调料，勉强能充作麻辣烫的汤底。
她挑了大约半斤五花肉，让厨子切成薄片。开火热油，加入葱姜、茱萸、花椒和胡椒粒炸香，再倒入五花肉煸炒出油。
猪肉和辛香料的味道都炒出来后，她往里面加了两大瓢水，放入红烧牛肉味调料块，中火熬煮汤汁。
一时间，灶间开始飘出香辣味。
“好香啊……”一个小帮厨喃喃地说道。
他是郡尉大人调来伺候贵人的，北边来的人们说话，他一句也听不懂。
但美食的吸引力是相通的，他闻到了和平日本地菜不一样的香味，很刺激，很辣，但又好像很好吃。他伸长着脖子，想要偷师，若是能学上这一手，也许他在郡尉府上就能出头呢！
然后，嬴静再叫来两个臂力好的仆人，立刻杀鱼剁肉，制作猪肉丸子和鱼肉丸子。
厨房里只有这两类猪肉和青鱼，牛肉丸没有，虾丸也没有，只能做这两样了。
“剁剁剁……”
“啪啪啪……”
仆人们挽起衣袖，挥动着胳膊，大力搅打着盆里的肉糜。他们看着厨房里面四处转悠的公主，还有帮忙摘菜的小侯爷，几人眉眼横飞，只敢低头干活。
天呐，小侯爷把公主娘娘都宠到天上去了，居然还下厨帮忙，端水洗菜！
“吱吱吱。”
金丝猴豆豆见人人手里都有活计，就它坐着等吃，举起了小爪爪，想要帮忙。
大花和二花两个猫科动物，对于麻辣烫不太感兴趣，只瘫成一张猫饼，不时扫视着众人。
豆豆就不同了，它对于人类饭菜的接受程度很高，浓香四溢的麻辣烫对于小猴子而言，诱惑力是极强的！
嬴静给它擦了擦手，又拿来一头大蒜，温柔地说:“豆豆看好了，这样一剥，蒜皮就没有啦，豆豆负责剥蒜就好。”
“吱吱吱。”
豆豆是个聪明的小姑娘，它毛绒绒的指头一搓，就把蒜皮搓没了。它举着一瓣大蒜，跑到嬴静的跟前转悠，得到了新妈妈的爱心抱抱一枚。
不过满手浓郁的蒜味，渐渐把豆豆吸引住了。它试探着咬了一口大蒜，咦，怪香的。
越吃越乐，连麻辣烫都被豆豆抛掷脑后。嬴静交代它的任务，被它忘得一干二净。还没吃面条，一头大蒜就被金丝猴啃了大半。
“唉，果然不能把吃的东西，交到猴子手里。”
嬴静哭笑不得，把丸子和方便面都烫进去汤里。不到一刻钟，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麻辣烫就做好了。
“唔，这个丸子好吃！”窦原饿得狼吞虎咽，连塞了三颗鱼肉丸子，又吸溜了一大口泡面，“吃到麻辣味的，我又活过来的！”
用鱼肉现做的丸子，裹上了麻辣的浓汤，又鲜又辣，比后世的淀粉丸强上何止百倍。方便面筋道爽滑，吸足了肉味和辣味，也让窦原停不下来。
嬴静见窦原爱吃，还从自己的陶碗中，舀了颗猪肉丸子给他。窦原吃得一嘴都是，把腮帮子都塞满了。
“你多吃点，我晚上吃太多会胖的。”嬴静笑着，看着少年吃宵夜的样子，觉得他十分可爱。
可惜这儿没有照相机，不然她真想把他的馋样，拍下来留念。
他们在这儿吃香喝辣的，麻辣烫的香味越飘越远。
郡尉赵婴齐回想着公主和小侯爷说的话，也还没睡着。他突然闻到了这股陌生的香气，推开了书房的门，好奇地走了出去。
顺着风中的味道，他迈步走到了公主的院子附近。深嗅一口，嗯，的确是这个味儿。
“喵喵喵。”
“嗷嗷喵。”
冷不丁的，他站在院门外的样子，被墙头上的狸猫大花和豹子二花发现了。
两双的兽瞳在黑夜里发出荧荧的光，分外瘆人。它们死死地用目光锁住他，仿佛把他当成了小偷，随时都会把他挠个满脸花。
赵婴齐挠了挠头，进又不是，退又不是，索性鼓足勇气，走到了公主的院子里。
这会儿，嬴静也看到他了，她手中的筷子停了下来，看到面前还冒着热气的麻辣烫，突然气氛有点尴尬。
赵大人请吃饭，自己晚上还开小灶吃夜宵，这让主人家多没面子啊！
要是赵婴齐多思敏感，肯定会以为自己嫌弃他招待不周了。
好在，这位郡尉大人的脑瓜不笨，他装作送凉茶的样子，对众人面前的麻辣烫视而不见。
赵婴齐：“小侯爷，要喝凉茶吗？清热降火的，一点也不苦，能治伤寒咳嗽呢。”
窦原：“那多谢了。”
郡尉赵婴齐离开后，一个仆人提着黄铜茶壶，给窦原倒了满满一大碗凉茶。
这碗黑色的茶汤，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药味，和秦宫中太医开的药汤，似乎有异曲同工之感。
“赵婴齐说不苦的，应该不难喝吧？”
窦原捏着鼻子，狠狠灌了半碗进肚，苦涩的味道立刻冲击着他的味蕾，奔向他的全身经脉。
他敢肯定，凉茶比太医开的药，还苦哇！
“好苦啊——”他用帕子把茶渍擦干净，又用清水漱口，半天才缓过来，“可恶的南越人，我不就是吃顿夜宵嘛，竟用此等苦茶诓我！”
嬴静喝着甜滋滋的罗汉果茶，瞅见窦原苦得五官皱成一坨，想起前世听过的一个梗，不厚道地笑了。
世间有一种谎言啊，四川人说火锅不辣，广东人说凉茶不苦。
赵婴齐：苦吗？不苦啊！我每天都靠凉茶续命呢！

第90章 豆豆做生意
也许是凉茶的功劳，一夜过后，嬴静的痘痘就消了大半，只剩下一个红红的印子。她摘下了面纱，心情变好，多了几分玩乐的兴致。
今天，窦原和郡尉赵婴齐继续商量水果罐头的生意，视察罐头厂的建址等事宜。
而嬴静和卫青等人，则带着三只小兽，在当地人的领路下，去山间的香蕉林逛逛。
香蕉古称甘蕉，来到南越，又怎么可以错过呢？
香蕉，与荔枝、菠萝、木瓜并称岭南四大佳果，因为果肉软绵甜糯，带有特殊的香气而受人喜爱。除了直接吃，外脆里嫩的香蕉派、印度风味的香蕉薄饼、柔软微甜的香蕉松饼，都是嬴静喜欢的甜品。
但！请！记！住！
香蕉不能用来煮的糖水甜汤，不然会看起来会像水中浮起黄色的XX一样恶心……
“唉，可惜啊，木瓜和菠萝还在美洲呆着，无缘得见。”嬴静小声嘀咕着。
“木瓜和菠萝是什么？”卫青耳朵竖起来，捕捉到这几个字眼。
“没什么，这儿没有。”嬴静摆了摆手，表示遗憾。
马车的车轮骨碌骨碌地转动，金丝猴从车窗外探出头去，瞧见一丛丛香蕉树上的果实，乐得纵身跳出窗外，直接窜到了树上。
“吱吱吱”好香的，好吃的！
猴子对于水果，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偏执。它手劲小，又贪心，扯了扯那超过三十斤的香蕉果丛，没扯动，急得在大片的蕉叶间上蹿下跳。
“嘿嘿，你还是得靠我啊，跑那么快干嘛？”
卫青见它整个猴挂在树上，又偏吃不到嘴里，好不可怜。他抽开青铜宝剑，挥剑一砍，香蕉的主干断开大半，一名侍卫立刻上前把那丛香蕉扛到了肩上，卸力后再轻轻放到了地上。
“吱吱吱。”你办事，我放心！
金丝猴豆豆顺着卫青的裤腿，爬到了他的身上，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胸膛，眉开眼笑的，正在夸他呢。不过它沾了满手蕉树汁液，尽是揩到卫青的衣服上，弄得别人身上黑糊糊的一团，看上去脏兮兮的。
卫青看到豆豆递过来的那根香蕉，又瞧了瞧衣服上的污渍，无奈地笑了笑，“你啊，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才好。”
“别说它了，它总是这样顽皮。”
嬴静把豆豆喊下来，让人给它打水洗手，又示意它给众人都分香蕉。
分东西是豆豆最爱干的事情，它把香蕉逐根掰下来，递给队伍中的每一个人。
当然，嬴静在它心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别人都只有一根，豆豆特别大方地给了嬴静两根！两根！
一丛果实足足有一百多根香蕉，一行人分食都能吃得饱饱的。嬴静瞧见金丝猴这个小气鬼，只给别人分一根，故意皱着眉头说：“不够，不够，豆豆再分。”
“吱吱吱。”
豆豆装作听不懂，别过脸去，朝着大花二花的方向跑了。它的小脑瓜里有私心，别人少吃点，它豆豆大佬就能多吃点！
要是它怎么想，那真是太天真了。
肘子，嬴静给这年轻的猴子上一课去！
嬴静细细品尝着手里的古代香蕉，味道不如后世的香甜，略带点酸味，吃起来有点像酸甜的粉蕉和大蕉。而且这香蕉里面是有籽的，黑色的小籽有点咯牙。
“挺好吃的。”卫青对古代香蕉赞不绝口。
他喜欢吃绵软的点心，这酸甜味的香蕉简直就是天然的甜点啊！他伸手又给自己掰了一根，片刻后又露出了陶醉的笑容。
嬴静见众人都开心地笑着，她眉头微蹙，突然有种“众人独醉我独醒”的感觉。她以前的经历，大概只是一场漫长的梦吧。
不知道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她想得入迷，一时间没有留意到，草丛中传来微弱的沙沙声音。不及脚踝高的细草颤了颤，是风动，草动，还是人心在动？
都不是。
是蛇在伺机而动。
一条头部椭圆形，颈部有白色斑纹的蛇直立而起，吐着艳红的蛇信子，似乎看到了猎物。同时，它的嘴里发出“呼呼”声，为自己壮声威！
“饭铲头——”
当地人害怕地高呼出声，这可是有名的毒蛇。被它咬上一口，肯定会没命的！
“妈呀，是眼镜蛇……”嬴静吓得一动不动，生怕惹怒了这条毒蛇。什么矫情，什么惆怅，什么感怀自身，都一下子不见了。
这一秒钟，她只想有人杀死这条毒蛇！
离她几丈远的卫青和侍卫们，都静悄悄地抽出了武器，屏住呼吸，把注意力集中在毒蛇身上。他们背对着眼镜蛇，一步步靠过去，试图从背后击毙它。
不料，这条蛇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一样，蛇身一歪一扭，从另一个方向，又对着嬴静接近了许多。
“天要亡我吗？这儿可没有蛇毒血清啊。”
嬴静的后背都沁出了细汗，她紧紧地攥住掌心，脸色发青，脑袋里一片空白。
“喵呜——”
就在这时，一个毛绒绒的身影从另一棵树上飞扑而来，经验丰富的狸花猫看准了毒蛇的七寸，利爪一掏，直接把眼镜蛇的心脏抓烂了。
“嗷嗷喵——”
第二个毛绒绒也接着从树上跳下来，直接压在了蛇的后半段。小豹子将近二十斤的体重，把眼镜蛇的最后一口气，都活生生压断气了。
狸猫大花叼起了毒蛇，远远地放着。回头它蹭了蹭嬴静的绣花鞋，喵喵地嗲着，仿佛在安慰她不要害怕。
“麻麻爱你！”嬴静的眼都红了，狠狠地撸了一把猫头，这群小宝贝实在是太棒了。
我呢，我呢？
二花也蹭到了她身侧，用爪子挠了挠她的裙边。它如今看起来比狸猫还要胖，但它不觉得自己是凶猛的豹子，它以为自己和大花一样，是一只爱撒娇的猫咪。
“都乖，都乖！”
……
此地有蛇，惊魂一场，众人也不敢久留。
他们又砍下了一大丛香蕉，去到山下的农户家借个厨房，准备做丰盛的午饭。
大花叼着眼镜蛇的尸体，也不嫌重，走在队伍的前面，好不得意。当地人见到它嘴下的“饭铲头”，都纷纷投来诧异的眼神，夸它厉害呢。
“只猫仔好犀利喔！”
“真系大胆，连蛇都够胆捉！”
“讲到我都想要养番只猫。”
村里的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他们说的白话，咸阳来的一行人都听不懂。不过瞧着好几个孩子羡慕的眼神，应该都是些好话。
“有蛇，我们去农户家买只母鸡，来做个龙凤煲吧。”嬴静提议道。
龙凤煲是一道又名的粤菜，主料是老母鸡和草蛇。以蛇比龙，用鸡喻凤，故得此名。蛇肉有祛风湿，治疗肢体疼痛的效果，而母鸡的滋补养人，让这道菜除了美味之余，对身体也有很大的好处。
百越之地有吃蛇的习惯，当地人帮嬴静把毒蛇处理干净。他们大胆地比划着，问嬴静要不要蛇胆和蛇血，嬴静表示不要后，他们都开心地把蛇胆和蛇血取走了。
“蛇血酒强身健体呢，喝了可补了！”一位老翁瞧见这贵人们不要这些好东西，偷偷地乐了。
有个年轻后生搭话：“贵人什么好药都有，人参啊什么的，哪里看到上这个。”
“那倒是，嘿嘿，便宜了我们……”
蛇血蛇胆泡酒的功效，嬴静也曾听说过，但她怕有寄生虫，都不要了。
厨子把蛇肉和老母鸡都斩成小块，洗净放到砂锅里。嬴静在锅中倒入没过食材的清水，后加入浊酒、盐、糖、姜块和蒜瓣，大火烧开，去除浮沫。
蛇肉韧性，要炖好久才软，吩咐好旁人看火，嬴静又着手制作下一道甜点。
有了成熟的香蕉，那就再来一个软绵浓郁的香蕉蛋糕吧。
蛋糕的松软，在于蛋白的打发。打发好蛋白和面糊混合，翻拌，只做蛋糕最关键的步骤。这决定了蛋糕的蓬松程度，它会是一个高个子，或是一个矮塌塌。
在大秦，这个没有打蛋器的年代，要打出倒扣大碗都不倒下来的蛋白，得付出手臂酸死的代价。
不过，别的不多，人多！
郡尉赵婴齐派来的仆人有一大群，他们干活卖力，嬴静示范了两下子，他们都明白过来，抢着打蛋白。
生怕公主不满意，他们把胳膊抡得跟风火轮似的，看上去比打蛋机还快呢。
“嗯，不错，”
瞧着流动的鸡蛋白被打出两大陶盆，嬴静喊停了仆人的动作。泡沫一般的蛋白，被她拌进去香蕉面糊里，填到模具里，放到火上烘烤。
远远地，有四五个当地的小朋友看到这边的阵仗，不敢过来，但又好奇地张望着。
听说这些贵人都是郡尉大人的客人，连赵大人都要听他们的话呢。
孩子们对于“官”这个概念，有着很深的畏惧和敬仰。他们打算再瞧上两眼就走的，但一阵越发浓郁的甜香味，把他们的心勾住，再也走不动了。
“好像是甘蕉的味儿！”
“不，是鸡蛋味，好香的鸡蛋味。”
“都有，还放了糖，甜甜的，好饿啊……”
浓郁的果香味，闻着都特别馋人。他们知道这肯定是甜的，很好吃的东西，应该放了甘蕉和鸡蛋。再有些什么，他们也说不清楚。
一个字，香！
“大哥哥，贵人们在做些什么吃呀？”一个年岁大点的男孩子，找了个面相老实厚道的仆人，低声地问着。
“我也不知道，贵人说北边的话，我也听不懂。但是放了鸡蛋、牛奶、面粉和甘蕉，糖也放了好多呢！”
仆人咽了咽口水，看见公主做得那么复杂，用料又精细，肯定特别很好吃吧。他刚才偷偷瞄了一眼，不得了哇，那个火上烤着的小甜点，变得越来越高了，体积增大了好几倍！
莫非是什么仙术不成？！
仙术是没有的，但是蛋糕快出炉了。
蛋糕放凉，倒扣，脱模后，一个个非常绵软的香蕉蛋糕才可以吃到嘴里。仿佛棉花一样松软的口感，入口香浓，带着水果的芬芳，让人停不下来。
卫青一下子撕下大半个蛋糕，大声叫好：“好吃，这个比刚才光吃香蕉，香甜多了！”
金丝猴豆豆也爱这个，它双手捧着一块蛋糕，还跑到外围的孩子们面前晃悠。它这种爱炫耀的性子，真不知道跟谁学来的。
“吱吱吱。”我有，你们没有。
这是贵人家的猴子，孩子们嘴馋，也不敢抢它的糕点吃。有个机灵的小男孩想了想，从兜里掏出当零嘴的龙眼干，剥开，试探着递给猴子。
“小猴子，我有龙眼干，可以和你换着吃吗？”
金丝猴闻了闻他掌心里的果实，抓了一把尝了尝，嗯，甜的，豆豆大佬很满意。
小男孩见猴子吃了他的龙眼，立刻从豆豆的爪子里撕下来半块蛋糕。豆豆瞧了他一眼，也没有挠他。
“辉仔，好吃吗？”那些小孩子里面，有人问那个小男孩。
“好吃呢，特别软，像天上的云朵一样软，比娘蒸的水蛋还要嫩。”小男孩珍惜地小口吃着，他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东西，见也没见过。
“那好，我也回家去拿龙眼干换吃的！”
这群孩子们都快被馋坏了，一看到能换到美食，都赶紧往家里跑，想要和猴子做交易。
猴子手上的蛋糕是有数的，迟了可就换不到了！
“吱吱吱。”
不到一刻钟，豆豆又来找嬴静要香蕉蛋糕。它这回捧着整整一个香蕉蛋糕，大约有半斤的重量，它自个儿做生意，换来了三四斤龙眼干。
当然，别人孩子想空手拿蛋糕，豆豆呲牙咧嘴的，会挥舞着拳头打人！
哦，有人想拿坏的果子换，也被豆豆用石子砸走了。
“豆豆，豆豆，你在干嘛呀？”嬴静后知后觉地，往外走去，找到了被孩子们围住的金丝猴。
豆豆犹如大明星一样，身居C位，被孩子们簇拥着。它身旁的一群小男孩小女孩，人手一块小蛋糕，或多或少，嘴边都沾着嫩黄色的蛋糕碎碎。
“吱吱吱。”
豆豆指着地上的龙眼干，手舞足蹈的，嘴巴都笑得咧开了。
看，这都是朕给你打下的江山！

第91章 初尝蛇肉
“吱吱吱。”
回到府中，金丝猴豆豆见到窦原，神情十分高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它热情地递给窦原一把龙眼干，得到了主人的爱心拥抱。
晒干的龙眼肉呈褐色，手指一捏，果壳就碎了。果实的水分被蒸发掉，龙眼的糖分被高度凝聚在一起，甜蜜的滋味和葡萄干有得一拼。
“不赖嘛，你们今天出去逛，得了不少好东西吧。”窦原挑了挑眉，有点嫉妒卫青今天可以陪着公主游玩。
“别这样看我，窦原，这是公主中午做的好菜，特地让我带回来给你加餐。”
卫青深知窦原的醋意，还咬字加强了“特地”两个字。他把一个食盒放到了窦原的脚边，继而挑起了长剑，在庭院中舞剑练功。
“嗝儿——”
一个饱嗝从卫青的喉咙里涌上来，打断了他潇洒的动作。中午吃得太饱，三人小分队少了个人，他一人吃了大半锅汤，又啃了好几块香蕉蛋糕，撑得慌。
“真好，姝姝时时都记挂我呢。”
窦原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散发着一股恋爱的酸臭味。他从食盒中取出来一个红陶炖盅，又掀开了房间里的茶炉，干脆把汤水都倒到茶炉里热着吃。
炖了超过两个时辰的龙凤煲，把蛇肉和鸡肉的精华都融到汤汁里面。茶炉里的汤水开始咕噜咕噜地冒烟，肉香味渐渐散开来了。
窦原：“这是什么肉？白白的，有点像鸡脖子？”
他留意到除了有一只大鸡腿，还有四五块长条状的肉，漂浮在汤里。在卫青“友善”的微笑下，窦原不疑有他，把这几块“鸡脖子”都吃完了。
汤水中的油花不多，口味清淡，应该是公主把鸡油撇去了。那几块“鸡脖子”都炖软了，带点微甜，肉一丝一丝的，有着鲜味和和野味独有的骚味。
“可这鸡脖子也太长太.粗了吧？”啃了半天鸡脖子，窦原向一旁的小伙伴询问，不敢相信这是公主对他的情谊，“姝姝把全部鸡脖子都留给我？！不挑几块好肉吗？”
“哈哈哈哈哈……”
卫青再也绷不住表情，哈哈大笑起来，“这不是鸡脖子肉，是蛇肉。对，毒蛇的蛇肉，是大花捉来的，公主说特别滋补呢！”
蛇肉？！
咸阳贵公子的窦原，何时吃过这样的山野肉食？
就算是打猎，他也大多吃獐子肉、野兔肉、野鸡肉。嗯，蛇肉，暂时还没有出现在他的食谱当中。
“这……这……”
窦原动了动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是公主对他的一番心意，蛇肉，对，蛇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蛇也是肉嘛。
自我安慰了一番，窦原慢慢接受了吃了蛇肉的事实。
卫青见他表情缓过来了，还顺口提了一句；“公主用南越产的香蕉，做了香蕉蛋糕。可好吃了，她留了一块给你呢。”
有甜甜软软的蛋糕？
他怎么没有见到！
窦原再三翻过食盒，也没有找到蛋糕的影子。他在盒子的最底层，只看到了芝麻粒大小的蛋糕屑，证明过它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是谁偷了我的蛋糕？”窦原将视线转向了饱得打嗝的卫青。
卫青擦了擦嘴，连忙摆手，“不，不是我，朋友糕不可糕嘛。”
他转了转眼珠子，回忆着白天的事情，斩钉截铁地说：“一定是豆豆偷吃的，它今天拿了好多香蕉蛋糕！”
为了证明自己此言不虚，卫青在食盒的底部，找到了三根金色的细毛！
“可恶的臭豆豆！”
窦原跺了跺脚，没有吃到公主做的爱心蛋糕，好失望哦。怪不得金丝猴一回来，就对他那么好呢，“肯定是它偷吃我的蛋糕！才心虚把龙眼干塞给我的！”
卫青见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嘴角偷偷地上扬，“你别怪豆豆，它学了你做买卖的本事，今天拿香蕉蛋糕，换来了一大筐龙眼干呢。”
窦原（面无表情）：哦，怪我咯。
……
咸阳
皇帝嬴礼手执邸报，一脸喜色地驾临明华宫，“快快免礼，爱妃，姝姝离咸阳不远了，五天内必然回来！”
“当真？”小季氏顾不得行礼，一把抓住陛下的袖子，激动得双眼含泪。
她太想念女儿了，女儿离开了宫里那么久，她日日都祈祷着上苍，生怕她吃不好穿不暖。
这孩子，怎么那么倔，说走就走呢。
可怜陛下，好几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和自己聊着姝姝小时候的趣事。后宫的那些嫔妃，以为自己天天勾着陛下不放，可谁知道，两人都是盖着被子纯聊天，思念着远方的女儿。
“当真，朕难道还骗你不成？”皇帝嬴礼把小季氏扶起来，拉着她的手走到内殿，“姝姝回来了，这些摆饰都是几年前的，你都去朕的私库里，挑些新的给姝姝吧。”
“嗯，还有姝姝和窦家小子的婚事，等乖女回来，你就约上博文候夫人，交换庚帖吧，不要让人有闲话。”
“诺。”小季氏温柔地笑着，都应了下来。
陛下仁厚，女儿又受宠，她一定把明华宫装点得堂皇华丽。
哼，后宫的妃子，谁还敢嚼舌，说她的姝姝不好？！气死她们！
这几日，皇帝私库里的好东西，如流水一样搬进了明华宫里，把内外都装点一新。少府的主管把小季氏拿走的珍宝一一记录下来，递给了陛下过目。
半晌，陛下皱着眉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难道是季夫人位份不够，拿的东西又太多？”主管在心里默默揣摩着，不敢作声。
唉，都怪这季夫人贪心，现在陛下不乐意了，倒弄得他们这群宫人里外不是人。
“嗯，青玉雕鸾摆件太素净了，划去。”陛下终于发话了，“公主年华正好，得用些鲜艳一点的，小姑娘衬些红的紫的，才好看嘛。而且朕的公主不该用鸾鸟，得用凤凰才对！”
“是的，是小人疏忽了。”主管的心思百转千回，跪在地上磕头认错。
没想到啊，陛下对于公主竟如此宠爱。连那座价值千金，重达百斤的青玉雕鸾摆件都不满意。
他以为，那座好几位娘娘都想要的青玉刻雕鸾摆件，已经足够贵重了。
主管想了想，试探着说：“还有一座东海红珊瑚凤凰摆件，红艳如血，恍若有海光，当配公主。”
“那就换成红珊瑚的吧，其余的都尽数搬去明华宫，切不可再怠慢公主了。”陛下终于满意，挥了挥手，让他退下。
离开了陛下面前，少府的主管趁四下无人，长吁了一口气。
唉，那座红珊瑚凤凰摆件被皇后看上了许久，陛下一直不发话，没想到，这次却赐给了公主。
“这宫里，不知道又要惹出多少是非呢……”
两日后
“哞——”
一头重达千斤的大象，架着足有两层楼高的象车，一步一步地走向咸阳城的城门。
雄象壮壮似乎感受到主人的喜悦，翘起了鼻子，高声吼叫。
它的脚步重达千斤，叫声如打雷一般响亮。这样罕见的阵势，把咸阳的百姓都吸引出来了。
“天呐，这是什么动物？居然像房子一样大！”
“哥哥，我害怕，它会不会吃人啊？”
“这，这是象啊！”有识货的读书人，抚了把胡子，摇头晃脑地说道。
“象？象是什么动物？”有人好奇地朝那个读书人问。
“《吕氏春秋》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以师逐之，至于江南。（商朝的人驯服了大象，在东边的部落逞威风，周公用部队驱逐他们，把大象赶到了江南）”
“哦——”
周围的人都似懂非懂地点头，反正这种叫“象”的动物，应该是从南边来的！
象车里面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嬴静和她的小伙伴。
郡尉赵婴齐送来被驯服的大象，造了结实华丽的象车，让公主和窦原、卫青三人，不用再忍受马车的颠簸。大象行走的步子平稳，而且背部极宽，铺上丝被后，嬴静还能躺下睡觉。
当然，这会儿她也睡不着。
想到咸阳的一切人和事，嬴静的眼眶都红了。
虽然在外面也吃香喝辣，看尽大好河山，但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家的草窝啊。
（皇帝嬴礼：草窝？不行，朕要给乖女再来一千万的豪华装修！）
陛下早早就收到消息，说公主今早会来到咸阳城门。他领着小季氏和嬴荣，在城楼上极目远眺。他瞧着那座巨大的象车，好像移动的小房子一般，老父亲的心里也放心了许多。
还懂得享受，证明姝姝没有受到什么委屈。
“父皇！父皇我回来啦！”
嬴静对城楼上第一排C位的皇帝挥了挥手，大声地呼喊着。她离去了好几年，父皇的身姿依然威武不凡，是一个好看的帅大叔！
“哎——小心啊——”
瞧着嬴静顺着梯子，一下子就从象车上蹦下来，皇帝嬴礼的心都提起来了。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真真是吓死家长啊。
“没事，我稳着呢。”
嬴静冲到城楼下，被父皇嬴礼和母亲小季氏一人拉着一边，都是不肯松手。
哥哥嬴荣站在一旁，眼睛也红了。他和妹妹一母同胞，妹妹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他老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缺了一角似的。
窦原也下车了，他跪着向皇帝行礼，得到了陛下的冷眼一枚。
卫青喏喏地站在一旁，这会儿也不好为朋友求情。
嬴荣看到窦原也气，不过他和窦原相处了好几年，感情也深。他一把抓过窦原的肩膀，把他从地上拉起来，重重地给了他两拳，“啊，叫你拐走姝姝，我揍死你！”
“行了，行了，小孩家家的，胡闹什么。”
过了半刻钟，窦原被打出两个黑眼圈，未来岳丈嬴礼的心气才顺了，制止了儿子的“胡闹”。
嬴静也不好说些什么，她偷跑出来，父皇确实很生气。见窦原被打，她灵机一动，挽着父亲的胳膊，转移话题：“父皇，要不上去我的象车坐一坐，可舒服了，还能看得远！”
“陛下，臣妾也想上去看个新奇。”小季氏劝道。
那就去呗。
扶着梯子，皇帝嬴礼带着媳妇子女，坐上了离地大约五米的象车。他见小季氏探头张望，眉眼弯弯地瞧个不停，他也有样学样，伸出头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伴随着大象的行走，一晃一晃的，陛下望向街边的行人，一阵阵晕眩的感觉袭来。
权倾四海的陛下，居然畏高了！
皇帝嬴礼紧紧地握住小季氏的手，低垂着眼，不想让别人看出自己的不适。昔日黄帝架象车于西泰山之上，他嬴礼虽比不上远古的三皇五帝，也不能认怂啊。
偏生，老天还不打算就此放过他。
“哇，我叫绿宝，早上好，早上好！”
怪模怪样的尖细声音从嬴静的衣袖中传出，一只绿毛红嘴的鹦鹉跳了出来，它也是郡尉赵婴齐送给嬴静的礼物。
它得意地在车内飞了几圈，落在了身高最雄伟的陛下头顶。
如同往日嬉戏一样，不怕生的绿宝，用小嘴啄了啄乌黑的头发，表示亲昵。但这回不一样了，它不小心将一束假发掀了下来。
人到中年，容易谢顶，陛下的发冠里掺了些假发，也是可以理解的事。众人面面相觑，不敢多言，嬴静拼命打着眼色，想要小鹦鹉飞回来。
可绿宝还不过瘾呢，它落到了陛下的肩膀上，张开了小嘴，慷慨激昂地放声歌唱：
“绿宝我坐船头哦，秃子你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小绿宝我坐船头，秃子你在岸上走，哦哦……”
陛下：女儿脱单我脱发。（＃￣～￣＃）

第92章 灵囿动物园
《诗经&#183;大雅&#183;灵台》中有言：
“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於牣鱼跃。”
君王建造了个大园子，树荫下的母鹿懒洋洋地趴着。母鹿的皮毛油光水亮，白鸟的羽翼洁净纤长。君王在还造了个大池子，满池的鱼儿跃出水面。
嬴静这次南下归来，带回来好几只宠物，虽说宫里养个金丝猴、狸猫、鹦鹉甚至小豹子，都是可以的。
但雄象壮壮那么庞大的体型，破坏力又强，养在秦宫之内，就有点为难了。
“姝姝，不如朕在咸阳城边圈个园子给你，你把壮壮安置在那儿，可好？”皇帝嬴礼提议道。
“好吧。”嬴静点点头，表示答应。
光是一个园子养一头大象，也太浪费了。
嬴静问皇苑要来四对梅花鹿、五只白鹤、三对雉鸡、四只狐狸、两对鸳鸯和一些锦鲤鱼苗，统统搬进去了园子里，美名其曰——灵囿动物园。
尽管，以嬴静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这动物园实在是太寒酸了。
窦原为了配合心上人的事业，还把葡萄、甘蔗、甜瓜、无花果这样的新奇作物，种了不少在园子里。虽然暂时还结不出果实，但好歹一片绿意，也显得生机勃勃。
这几日，秦氏集团和豆记集团的员工们，都趁着招揽客人的时候，给公主的动物园大力宣传。
“灵囿动物园即将开业，六岁以下的儿童免票！”
“每日都会抽取幸运游客，获得与大象玩游戏的机会！”
“灵囿灵囿好风光，与象共舞游乐爽！”
偷偷坐在豆记包厢里的公主嬴静，听到伙计们这样自卖自夸的广告词，脸都烧红了。毕竟她养的大象实在吃得太多了，不赚点小钱钱，都养不起壮壮啊。
好在，咸阳群众都是很给面子的。
众人对于新开的动物园热情高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灵囿动物园”就排到了咸阳实时热搜榜的第一位。
街头好多孩子们都相约着，只待开园那天，就结伴去游玩。他们听说了，园子里有好多小动物，都是从陛下的皇苑里出来的，不是谁都能养的！
……
灵囿动物园开业那天，一群小孩子都围在了园子的门口，他们瞧见刻在大石头上的“灵囿”两个字，莫名地激动着。
“听说有小鹿，我昨天想了一晚上，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黄黄。”一个小女孩拍着手，兴高采烈地说。
“黄黄不好听，该叫露露。”另一个扎着小辫子的女孩反驳道。
“嘿嘿，露露好听多了，听说有白鹤，我给它取名叫乐乐。”一个小男孩道。
“呜呜呜，你偏袒阿秀，你都不帮我……”最开始的那个小女孩撅着嘴，不高兴了。
这样吵吵闹闹的景象，让孩子们对于动物园中的一切，更加好奇了。他们吱吱喳喳地和同伴聊着天，讨论着园子中，会有什么样的奇景。
唯独有一对身穿锦袍的兄弟，站在这群普通孩子们中，似乎鹤立鸡群。
“啊哈——”
梁王世子嬴连打了个哈欠，满脸不情愿。要不是父王要他来支持堂姐的事业，他才不愿意来这破烂动物园呢。
他从小都可以进去陛下的皇苑玩耍，什么狐狸梅花鹿，他不仅看过，还吃过，有啥好稀奇的。
“哥哥，今天的动物园，跟他们说的那样好玩吗？”小弟弟嬴丘拉着世子的手，他有点怕生，不敢去和别的孩子们玩，只好一脸期盼地像嬴连询问。
“应该是吧。”世子懒洋洋地回答道。
其实，嬴连对这个同母的兄弟而言，关系实在算不得太好。当了那么多年父母疼爱的小霸王，突然多了个弟弟，分去父母的宠爱，谁能接受得了？
不过，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在梁王和王妃的面前，他从来没有露出过厌恶兄弟的眼神。只有在和小弟弟独自相处的时候，嬴连才会翻几个大大的白眼，冷冷地不爱说话。
“哥哥，门开了，可以进去啦！”嬴丘拉着嬴连的手，兴冲冲地就要跟着人群往前走。
他人还小，人又单纯，理解不了兄长的白眼，只当是哥哥眼神不好，对待哥哥也一直很亲热。
所以说，梁王世子这些年的白眼，都抛给瞎子看了。
“别，别扯我。”嬴连皱了皱眉头，小声地嘟囔着。
只不过人声鼎沸，小弟弟嬴丘并没有听到哥哥嫌弃的声音。
“哇哦，这是猴子吗？!”最前面的一个小女孩尖叫起来，小脸都涨得通红。
嬴静点了点头，笑着回答：“是的，它叫豆豆，是一只金丝猴。小朋友们排好队，有序地接过豆豆手中的门票，不要弄丢哦，待会儿可以抽奖。”
还可以抽奖？抽奖和大象玩吗？
小女孩乖巧地笑着，伸出小手，接过猴子递过来的小木片。
“吱吱吱。”
豆豆穿着红色的小马甲，带着顶瓜皮帽，看起来滑稽又精神。今天的金丝猴是一名小小售票员，每逢一个小朋友经过，它都会递过去一张小木片，吱个声儿，仿佛在说“欢迎光临”。
当然，成人过去了，是要给钱的，想要从豆豆的手里骗走门票，没门！
轮到嬴丘的时候，他眼神闪闪发光地盯着豆豆，会帮人干活的猴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谢谢猴儿。”接过门票，他小声地朝金丝猴道谢。
嬴静没认出来这位年幼的堂弟，不过嬴丘身后的嬴连，她笑着眨了眨眼，认出来了，“是叔叔家的连儿吗？”
“公——”
“公主”两字没有被喊出口，嬴连的话被嬴静用眼神制止了。他看到公主身上质朴无华的曲裾，明白她今日是不想以公主身份示人。
“堂姐。”嬴连有礼貌地笑了笑，牵着弟弟走过，宛如谦谦公子。
金丝猴售票员，是动物园给众人的第一个惊喜。当然，为了带给游人最佳的赏玩体验，嬴静也绞尽脑汁。
走到园子中，按园林风景来论，是不错的。但是按动物的数量和品种而言，的确是有所欠缺。
讲解人员陈亮，心情忐忑地在脑海中背着稿子，领着小朋友们走到园子里，参过一个个动物的饲养区域。
“这是白鹤，是一种候鸟。它们喜欢在球季飞去南方，当气候暖和的时候，它们才回到北边。白鹤以苦草、苔草、荸荠等植物的根茎为食，当然啦，如果有螺、蚌的肉，他们也是吃的……”
陈亮嗓音洪亮地讲解着，从饲养员的手里接过一个小筐子，撒到白鹤面前的地上，顿时惹得它们竞相抢食。
“大哥哥，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喂鹤鹤吗？鹤鹤的羽毛好白哦。”一位小男孩举起小手，发问道。
“不可以哦，白鹤先生的脾气不太好，不喜欢生人靠近。”陈亮微笑着拒绝，“不过待会儿，你们可以去看新出生的狐狸宝宝，给狐狸妈妈送吃食，补营养哦。”
“好哇！”
孩子们欢呼着，一道琴声渐渐响起，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只见一名身穿短褐的健壮青年跳了出来，站在了白鹤的旁边，他打着一套武术拳法，看起来好不威风。
青年和白鹤的关系不错，几只白鹤扇动着翅膀，围在他的四周，似乎想跟他比划两拳。
陈亮和打拳的张石对了个眼神，对着小游客们鼓动道：“各位小朋友们，这位大哥打的是鹤拳，根据白鹤的动作设计的，你们想跟他学习吗？”
秦人尚武，哪有不乐意的。
白鹤的数量不多，只有五只，陈亮和张石拉着几个饲养员，把孩子们安排距离白鹤约两米的圆圈内，学着打鹤拳。
白鹤的翅膀展开，长度超过一米，似乎触手能碰到孩子们，让他们的小脸又惊又喜。陈亮和同事们站在前头，保证每一只白鹤的附近，都有熟人看管着。
“第一招，白鹤亮翅！”
“哈——”
“第二招，鹤鸣湖上！”
“哈——”
“第三招，飞鹤衔羽！”
“哈——”
几套鹤拳下来，甭管学得好不好，男孩女孩的脸上都是红扑扑的，出了一层细汗。之前孩子们精力旺盛过头，左顾右盼，这儿摸摸那儿摘摘，搞得陈亮头都大了。
这不，打拳好啊，动一动，孩子们的体力散了一点，专注度提高了不少。
“哥哥，鹤鹤真可爱，我们家可以养吗？”嬴丘不停地舞着白鹤亮翅的招牌动作，脸蛋好像红苹果一样，看起来十分乖巧。
“我回去问问父王。”
养个鹤儿陪着练武，多带劲啊，父王说不定肯答应的。嬴连回头看了看站在人群最后的堂姐嬴静，被迫来动物园游玩的怨念全部消散了。
果然是皇帝的女儿啊，会玩，会玩。
别的贵族遛大狗，公主都会让白鹤陪着打拳了。
看完了白鹤先生的表演，陈亮带着游客们逐一参观剩下的景点。
在水面成双对的鸳鸯，最受女孩子的喜爱，好几个小女孩拉着自己“钟爱”的垂髫小男孩，指着这爱情鸟，许下了“山盟海誓”。
“鸡崽，你说，你爱不爱我？”
“小花，我当然是最喜欢你啊。”
“我不信，怎么今天没开门的时候，鸡崽你帮着阿秀说话！”
“没有，我不喜欢阿秀，小花，我爱的是你啊。”
嬴静暗暗看着那小男孩被迫挤出来的笑容，哭笑不得，“看着不知道他长大之后了，想起这许下的诺言，会后悔还是会窃喜呢？”
白得了个年轻小媳妇，这是后世的男人，做梦都想要得到的美事啊。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
君子万年，福禄宜之。
鸳鸯在梁，戢其左翼。
君子万年，宜其遐福。
嬴静笑了笑，希望他们数年之后，无论在不在一起，回想起幼时的这一幕，都能露出会心的微笑。
除了鸳鸯，毛绒绒的赤狐也很惹人喜爱，赤狐妈妈刚生产完，讲解员大哥哥说了，可以喂点生鸡蛋给它补补。
因为通风，狐狸身上的臭味也不太明显。讲解员陈亮按照门票号码，抽了三个幸运的小朋友，来抱一抱爱亲近人的狐狸，并给狐狸妈妈喂生鸡蛋吃。
嬴丘没有被抽中，可怜巴巴地耷拉着脸，羡慕地看着在别的小朋友手下躺着的小狐狸。
红毛赤狐看起来和小狗很像，但嗓音尖细很多，它在地上打着滚，沾着些草屑，还舔了舔那个小朋友的手指。
“哥，以后我不要狐狸围脖了，它好可爱哦。”他拉着嬴连，小声地说着。
以前臭美的小屁孩喜欢颜色鲜艳的衣服，喜欢赤狐毛的领子。但现在嬴丘不想要父王猎来狐狸了，比起大衣领子，他更喜欢活着会撒娇的小狐狸。
“没出息。”嬴连低声骂道，可他眼巴巴地看着狐狸妈妈身下的一排小狐狸，出卖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好软好可爱的小狐狸，他好想偷回家哦……
看过了那么多小动物，该是看大动物的时候了。讲解员陈亮领着游客，来到动物园的最后一站，雄象壮壮居住的草屋。
茅草搭建的大房子前，有一个用石头制成的跷跷板，打磨得十分光滑。
“哇哦！”
有孩子发现了这个跷跷板，立刻蜂拥着上前，霸占跷跷板上的座位。在没有游乐园的年代，这个能晃能坐人的好东西，吸引力是无穷的。
“啊，这几位小朋友们请先下来哦，我们请壮壮来和大家一起玩，好不好呀？”
“壮壮是谁？”
“壮壮是草屋里的那头大象呢！”陈亮指了指草屋里伸出来的长鼻子，说道。
听到能和大象一起玩跷跷板，孩子们都乖乖地下来了。
照例，门票小木片发挥了作用，讲解员陈亮按照门票抽取了八个幸运的小朋友，邀请他们一起和壮壮玩跷跷板。
“哥哥，抽到我啦，我可以和壮壮玩咯！”
这回，嬴丘被念中了门票号码，让他乐得蹦跳起来，冲到了前面。不过梁王世子嬴连仍然没有被抽到，他拉着一张臭脸，不太开心。
“小朋友们准备好了吗？壮壮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和大家玩游戏哦！”陈亮看好了坐在跷跷板左边的八个小朋友，摸了摸壮壮的大耳朵，示意它上前，踩另一端的跷跷板。
“我，我害怕，我想要哥哥陪着……”壮壮还没靠近，坐在跷跷板前面的嬴丘就哭了，他指着人群里的嬴连，“哥哥，我要哥哥——”
陈亮瞧见了这位挂着泪珠的小公子，头发上系着玉珠，衣着富贵，他的哥哥也同样如此，应该是一对娇生惯养的豪门兄弟。
多一个瘦弱少年，以壮壮的力量，也是承受得住的。
人群最后面的公主朝他点头，陈亮也不犹豫，擦干了嬴连的眼泪，温柔地说：“小兄弟，你哥哥是谁，要不和我们一块儿玩跷跷板吧。”
“壮壮愿意多加一个人玩游戏吗？”
“哞——”
大象的叫声震天响，仿佛在答应了似的。嬴连被这巨响震动了心神，抱住小弟弟嬴丘，坐在座位上，瞧着大象一脚下去，就让九个小孩子的那端跷跷板都翘起来了！
“哇，我们真的起来了！”
“壮壮的力量好大啊！”
“壮壮拉车，应该能拉几千斤吧！”
一下又一下，足足踩了八九下，壮壮才停下了步子。跷跷板上的孩子们尖叫着，这样近距离和大象接触的机会，刺激极了。
结束了这最后一程，参观动物园的小游客都渐渐散开，意犹未尽地走到别出去观看。
梁王世子嬴连，作为公主的亲戚，他接受了堂姐的盛情邀请，还坐在壮壮的象车上，游园一周！
壮壮的背上铺了昂贵的绣花小毯子，还放了一张红木小几，摆着几碟时兴的下午茶点心。风吹过象车四周的帷幔，显得奢华又神秘。
这会儿，才是人民币玩家的游园时间！
“哥哥，这儿的牛乳流心挞，和豆记酒楼的一个味儿呢！”嬴丘吃得满嘴是酥皮碎，笑得非常满足。
浓郁的牛乳馅料，还流动着，嬴丘连忙把小嘴凑上去，吸过又甜又香的挞心，生怕弄脏这公主的宝车。富含油脂的酥皮入口就化，几口吃完流心挞，嬴丘的小胖手，又伸向陶碟里的红豆抹茶麻薯。
浅绿色外皮的麻薯能拉得好长，糯糯的面皮里包着柔软的蜜红豆，十分小巧可爱。
抹茶的微苦解掉了红豆的甜腻，给嬴丘一种错觉，他还能再吃一个！
“哥哥，”嬴丘见没有旁人，笑得像只小狐狸一样狡猾，“我一哭，哥哥就能一起玩啦！”
嬴连：“哦……”
高冷的世子揽过身边的小团子，他这蠢弟弟哟，似乎还有点可爱。
感谢堂弟的热烈（被迫）支持，嬴静特意找了个画师，在白色的丝布上，用不易掉色的颜料，画出当日两兄弟在跷跷板上和壮壮玩耍的情景。
只见前面的小男孩脸上挂着一滴泪珠，后面的少年一脸恍惚。
这件礼物，世子嬴连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但他把这块丝布用珍贵的檀木框子镶起来，挂在了书房里。
直到他成为下一任梁王，也还挂在那儿。
二十年后
“大伯，这儿的两个人是谁呀？”侄女嬴玖指着发黄的丝布，好奇地问。
时光的飞逝，使得颜料褪色不少，人物也变得模糊，看不起模样。这样的旧东西，和大气豪华的梁王府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这是你爹和我呀。那年啊，长公主的灵囿动物园刚开张，我们两个去给公主捧场，和大象玩游戏，画师画下的情景。”
“大伯，阿玖也想去动物园玩，听说最近食铁兽欢欢生下了小食铁兽，超可爱的，我好喜欢食铁兽啊！”
“那行，大伯带上你，还有大伯家里的璀哥儿，一起去动物园。”
“好耶，大伯最好了！阿玖也想世子哥哥了！”

第93章 牵丝戏
灵囿动物园里的动物不多，为了保持游客的热度，动物园开放的时间仅为每旬两次。
当然，光看动物没什么意思，为了带来更多的人气，嬴静联系了西域食肆的梁玉儿和萨比尔（第二十章人物），希望这对夫妻的徒子徒孙，能到灵囿动物园里参加选秀表演。
这几年里，本就擅舞的梁玉儿因胡旋舞闻名，不仅收了卫子夫做入室弟子学舞，还向章台街的网红小姐姐们传授舞艺。
当她得知公主想要举办一个叫做“明日偶像”的节目，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成。
“这个主意太棒了，肯定会有好多喜欢跳舞唱歌的姑娘，来表演参赛的！”梁玉儿信心十足地说。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比赛每周举行一次，观众可以凭借入园的门票票根给选手投票，一人一票。而且，每轮比赛优胜的选手，可以获得很多商演的机会。”嬴静捧着热茶，喝了一口润润喉。
“哦，什么是商演？商业演出，就是商家雇佣一些好看的姑娘们，到店门唱歌跳舞打广告，广而告之。”
“公主，那第一轮商演，由我们西域食肆赞助吧。”绿眼睛的萨比尔拉着媳妇的手，笑得像个和蔼可亲的大胡子叔叔。
他来到了咸阳那么多年，从食肆的开张和吃食方子，公主都给了他许多宝贵的建议。如今他的小吃店已经开了四家分店，公主想要举办节目，他一定要大力支持！
“那就谢谢二位了！别忘了宣传，明日偶像的冠军选手，不仅有奖金，还有数十个商演机会呢。”
“记得，都记着呢。”
卫子夫作为梁玉儿的弟子，学舞多年，从师父那儿听闻有这个选秀比赛，心里也跃跃欲试。
她不在乎钱，但她渴望拥有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
“可如今，弟弟做了官，我去给大家表演，弟弟会不会不高兴啊？”月光下的美貌少女皱着眉头，纠结万分。
一身黑衣劲装的刘彻看穿了卫子夫的心思，摇了摇头说：“卫青的性格，你还不了解吗？他不是会在乎别人意见的人，他在乎的是你呀。”
“况且，你平日里跳舞，真好看啊。我觉得你去参加明日偶像，肯定比清风楼的林姗姗厉害，你一定能得冠军的！”他怕卫子夫不自信，还加了一句。
“当真？”
“当真！”
“那你什么时候偷看我跳舞的？还去清风楼看林姗姗？”鹅蛋脸的少女挑了挑眉，一双杏眼瞪圆，似乎有些恼怒。
刘彻心中暗暗叫苦，不好，居然暴露了！
“我就看过几次嘛，卫青不是拜托我，在他南下的时候照顾你吗？好几次我帮你买了东西，你在院子里练舞，我就瞧了两眼。”刘彻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地说。
反正，在墙头上偷看小姑娘的，肯定不是他！
对，不是他！
卫子夫狐疑地看了他两眼，姑且算是相信了这套说辞。她的脸颊泛起一丝红晕，秋水般的双眸低垂，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那我去参加比赛，你一定要投我一票哦！”
刘彻轻笑了一声，露出几分青年人的痞坏痞坏，这傻姑娘，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练习的时候，跳给我看看，我认为你跳得好了，自然会给你投票的。”
“好，好的。那过两天，你旬休的时候，可以给我提点改进的建议吗？”
“行。”
……
要举办“明日偶像”选秀节目的风声已经放了出去，章台街每家乐户的当家小姐姐们，都攒足了劲儿，想要夺得冠军，成为咸阳城里公认的第一美人！
一想到以后能以第一美人的身份自居，获得无数王孙公子的支持欢呼，她们的内心都无比火热。
呵呵，我这回铁定一展风采，把那些平日里看不起我的小.婊.砸，通通比！下！去！
各怀心思的姑娘们，脸上笑嘻嘻，心里都恨不得和隔壁乐户的当家花旦，战上三百回合。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各路美人，每天都来到西域娱乐有限公司集合，都唱着“选我选我兮，选我选我兮”的主打歌曲，排练队形，一点都不怕苦怕累。
节目主办人萨比尔，手提竹制扩音器，指着方阵里的姑娘们，大声地喊着：
“第一排第三个，你的手太低了，抬高点！”
“最后面那个穿黄色衣服的，对，你的动作有力点行不行？早上没吃饭吗？”
“对，对，就是这个节奏，大家跳起来，活力一点！”
咸阳的最近咸阳的气温不低，半天下来，跳舞的姑娘们都香汗淋漓，萨比尔更是热得袍子都能滴水了。
“再说最后一遍，你们好好瞧着你们玉儿师父的动作，跳得精神点，别耷拉着脸，要笑好吗？！”
乐声再起，导师梁玉儿面露自信的笑容，画着精致的妆容，风采依旧。她抬起了手腕，舞蹈动作柔软连贯，却不乏力量和韵律，她扭腰踢腿，活力堪比年方二八的真少女。
台下的卫子夫随意用布条把头发束起，目不转睛地盯着师父的动作，不敢有一丝分心。
弟弟卫青对她来参加歌舞选秀比赛，也很是支持。
但他笑着说过：“要是姐姐得不到冠军，那就回家安心呆着，等着嫁人吧。嫁妆我都替姐姐挣好了，肯定能装满几辆大车，风光又体面的！”
一想到，不努力就要回家待嫁……
卫子夫的心中冲出了一股豪情，她想要的冠军，她不想被困在这小小的房子里！
大概是近朱者赤，和公主嬴静做了闺蜜，卫子夫的心态变得有些“离经叛道”。要是放在在二十一世纪，说不定，她还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女明星呢。
“公主，你说我个人表演的节目，该是演什么好啊？跳舞还是唱歌？”卫子夫向嬴静虚心地请教。
要论歌舞表演，没有谁比皇族更有鉴赏能力了。卫子夫带上自己的舞衣进宫，找到了在家喝下午茶的公主。
嬴静知道卫子夫想要参加“明日偶像”，她都惊呆了。
天呐，大汉的卫皇后要选秀？还是刘彻鼓励的？！
那就去呗。
“你等等，我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嬴静梳理一下回忆，讲起了一个适合改编成歌舞剧的故事……
小时候，有位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少爷，因为他的八字轻，鬼邪精怪都爱往他身上咬一口。吸了他身上的精气，鬼怪们就仿佛喝了补汤一样，功力大增。
有一只活了一千岁的槐木精，它听闻有此事，就钻进了卖艺人的匣子中，扮作傀儡戏的木偶，企图混进去少爷的府上。
“嘶，好疼！”
经过门口的时候，一对青铜神兽似有所觉，它们张大了嘴巴，朝槐木精的脸上喷火。槐木精的脸上瞬间焦黑一片。
它揉了揉脸，很不高兴。
少爷是个好奇心重的，看过了卖艺人演的傀儡戏，还偷偷去翻卖艺人的大匣子。他的眼睛很尖，一眼就瞧见了那个半脸焦黑的娃娃。
“真丑！”少爷拍了拍木偶上面的灰尘，“不过要是你乖乖听话，我就让你做天底下最幸福的姑娘。”
那个被少爷握住的木偶人面容呆滞，看不出高兴还是不高兴。
这时候，府里还是挺有钱的，少爷让人用最华丽的红绸，给木偶娃娃做了一身新衣裳。手艺最精湛的绣娘，给小衣服绣上了金线，打扮得它像个神仙妃子一般。
“你那么丑，我再给你画张好看的脸吧。”
少爷的画技不错，他用上好的白珍珠磨成细粉，涂在了木偶人的脸上，然后又用炭粉，给它勾勒出动人的眉眼。最后，他用指腹点了少许朱砂，给它细细染上红唇。
这一道道工序，繁琐极了，但少爷把玩着手里的木偶娃娃，还是不满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这人，在我脸上都涂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么折腾妖怪，看我今晚不吃了你！”不懂世事的槐木精暗暗抱怨，使出一丝妖力，把少爷的手指扎了一个孔。
暗红色的鲜血涌出来，带着一股只有精怪闻得到的奇异香气，比千年人参精还香，馋得槐树精口水直流。
“快，血快掉下来，我要先吃一口血！”
眼看着这大补的精血要落到木偶人的嘴里，少爷的手晃了晃，那滴血反倒滴在了它的眼角边。
少爷抚掌大笑，“妙极！”
“啊啊啊啊，气死我啦，吃不到啊啊啊！”槐木精差点翻了个白眼，眼边的鲜血闻得到，吃不到，馋死妖精了。
半夜里，气急败坏的槐木精活动着僵硬的身子，想要在少爷的心脏狠狠咬上一口，报白日之仇。
可当它路过房间的青铜镜时，它瞧着镜子里的人物，吓得往后一跳。
“这是我？”
它摸了摸脸。
“我变得这么美了！”
它又摸了摸脸。
“嘿嘿，我修炼了千百年，都修不出这样的好相貌哇！”
她在镜子前又蹦又跳。
是的，它变成了她。她身穿红色丝质曲裾，是个娇贵鲜艳的女孩模样。她的五官妩媚柔美，眼角挂着一滴血泪，衬得她的神态栩栩如生。
槐木精挤眉弄眼，做着各种表情，又哭又笑，都是极美的姿态，惹人怜爱。
玩闹了大半夜，她瞧着床.上的少爷，又躺回去木匣子里，还给自己盖好小被子，“哼，姑且就饶了他吧，看在我的新脸那么好看的份上。”
她饶了他，可其余的妖怪不会饶了他。
前来吃他的妖怪法力越来越高，连府上的青铜神兽都挡不住了。为了保护少爷的性命，槐木精吃了他的一魄，变成了一个大妖怪，专门赶跑每个觊觎他的妖怪。
“哼，他是我的！要吃也该我吃！”槐木精带着少爷，逃到别的县城里去。
少爷是人，也要吃饭，为了养活因少了魂魄变得呆呆的少爷，一路上，他俩演起了牵丝戏，卖艺求生。
一个穿着旧衣的青年傻傻地笑着，手里扯着几根丝线，嘴上哼着歌儿，槐木精应声而舞。
打扮精致的木偶姑娘与旧衣青年毫不般配，仿佛是他偷来的。但她一点也不嫌弃，舞呀舞呀，不知疲倦似的，舞尽这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曾经不谙世事的槐木精，也懂得演感情戏了。
或者说，她有了感情。
走过了千山万水，旧衣青年慢慢变成了破衣老头，但他怀里的木偶姑娘，还眉眼如画，似乎刚描绘上去一样。她穿着大红的绣花衣裳，衣角的金线还闪闪发光。
一个寒冷冬夜里，曾经的少爷终于熬不下去了，槐木精希望他能好起来，便把吞到腹中的一魄还给他。
少爷眨了眨眼，唱着人生的起起落落，又演了一出木偶戏。伴随着沙哑的歌声，翩翩起舞的木偶姑娘美得让人心惊。
丝线牵着她举手投足，她都听话地相随。纵然知道这是一个木偶，但还是让人想要抱着她，拭去她眼边的泪珠。
一曲完毕，少爷笑了，又哭了，他破口骂道：“都怪你，让我在这儿受尽饥寒，连冬天都要熬不过去！要你何用？不如烧了！”
他手一扬，木偶姑娘就掉进了火堆。
火舌舔过木偶身上华丽的衣衫，烧断了灵巧精细的骨骼。忽而，火光中的木偶似乎动了动，少爷睁着一双模糊混沌的老眼，隐隐约约地看到见有个姑娘从火中走来。
她身穿大红的曲裾，袖间绣着金色的花朵，她的眼角有一滴血泪，都是他熟悉的模样。
她妩媚又端庄地对他笑了笑，俯身盈盈一拜。她眼边的血泪滑落下来，流到火上，瞬间就蒸发掉了。
那一夜的火烧了好久，明明没有太多柴火，却一直燃至天亮。
“假如你舍一滴泪，假如老去我能陪，烟波里成灰，也去得完美……”卫子夫轻声哼唱着公主教给她的新曲，鼻子酸酸的。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想哭。

第94章 选我选我兮
“是你吻开笔墨，染我眼角珠泪，演离合相遇悲喜为谁……”
深情婉转的歌声从明华宫传出，卫子夫身穿大红的舞衣，眉眼微蹙，似乎含着万千情思。她挥舞着水袖，舞姿柔软连贯，娇艳得如盛开的鲜花一样。
嬴静坐在小凳子上，认真地捧着脸看她练习。
虽然眼前的少女颜值足够高，跳舞也很好看，但嬴静总觉得子夫演得不像牵丝戏的木偶姑娘，倒像是宫中的舞姬。
“我想想，还缺点什么？”嬴静想象着恐怖故事里，木偶娃娃那种诡异感，突然间对卫子夫的妆容有了新的灵感。
她给卫子夫的脸上先拍了一些花露，又抹了一层薄薄的香膏保湿。然后，她在少女的脸上扑了大量细腻的米粉，营造惨白的肤色。
赤红的胭脂涂在了唇上，眉梢用青黛轻轻地勾勒出一双柳眉。为了凸显木偶姑娘的惊艳之美，嬴静用小刷子沾了细细的金粉，轻轻地涂在卫子夫的眼睑上，当作眼影。
用小珍珠粘在眼下，放大眼睛之余，多了种风.流韵味。
眼边再饰以一颗大红的泪痣，用胭脂晕开眼周，眉目间仿若是桃花仙子一样，欲语还羞。
“真好看，你瞧瞧。”改了妆容后，嬴静把青铜镜子推向了卫子夫，对于这次的化妆作品还算满意。
“这个是我？我都快认不出我自己了！”
皮肤的白和触目惊心的红，产生了巨大的碰撞，有点让人不适，但又有种说不出的艳丽之感，该死的吸引人。
少女的一双柔荑想要碰碰脸上的妆容，但她想到什么，手指又缩回去了，“这样好看的妆，好难画哦，我碰坏了就不好了。”
“没事，我教你化这个妆，你在家里多练习练习。”嬴静把化妆工具都装到一个红木妆盒中，大方地递给卫子夫，“别省着东西，有空多化妆，表演那天你一定是最美的。”
“嗯！”
卫子夫暗暗握拳，眼神非常坚定。公主这么支持她，她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不，不是在贴花黄，是在贴上眼下的小珍珠。
晚上的卫子夫闲着无事，练过舞蹈后，就拿出公主送给她的妆盒，模仿着公主的手法，给自己化妆。
一看就会，一做就废。
瞧着公主给自己化妆简单轻巧，怎么工具到了自己的手里，就这么难呢？
好不容易贴好了珍珠，卫子夫拿起黛笔画内眼线。公主说了，那个所谓的内眼线要画在睫毛根部，好几次她都手滑画成了一条毛毛虫，还扯得眼皮子红肿发涩。
“天呐，你在干什么！”卫青恰巧推开了姐姐的房间，见姐姐握着笔就要戳到眼球上，吓得冷汗都冒出来了。
“我，我这是在化妆呢，你有没有觉得我的眼睛更有神啦？”卫子夫转过头去，自认为很美地朝弟弟微笑。
“你这……”卫青瞪大了眼，凑到姐姐跟前，一把搓掉她眼下的珍珠，“姐，你今天的眼屎好大一颗啊！你的脸苍白无血色，眼圈都一片青黑，你肯定是生病了！”
卫子夫：“……”
死小孩，你不懂得欣赏本小姐的时尚！
唉，今天的化妆练习，就到此为止吧，
被钢铁直男卫青的审美气到了，卫子夫打了一盆热水，把脸上的脂粉通通洗掉。卸妆之后，她给脸上涂了一层薄薄的羊脂护肤，又变回那个皮肤白皙粉嫩的少女。
卫青挠了挠头，瞧着姐姐的脸跟变戏法似的，“姐，你没生病啊？”
“没呢，我在学化妆呢，你不懂。”
卫青：哦。
这学的都是些什么呀，画得跟个女妖精似的。
他倒没猜错，卫子夫的确在演槐树精呀（无奈摊手）。
明日偶像比赛前一天
趁着婆娘出去洗衣服，江老三喊住准备出去玩的儿子，“鸡崽，爹明天带你去灵囿动物园玩，好不好？”
“爹，我前几天就已经去过啦。昨天我刚过六岁生辰，进去动物园要收钱啊！”
“没事，爹请你再去一回，当作你的生辰礼物，好不好？”江老三笑得不太自然，紧张地盯着儿子的小脸。
鸡崽乐呵呵地笑着，父亲难得有这么阔气的呢，他好幸福哦，“爹真好，动物园里的雄象壮壮，比我的房间还大呢！”
“嗯，明天爹带你去动物园玩，也看大象。”
动物园里的大象体型有多大？江老三不感兴趣。
但听说“明日偶像”会在动物园里举办歌舞选秀比赛，清风楼的林姗姗也会去参赛呢！
江老三在章台街卖货的时候，见过一次出门逛街的林姗姗。风吹过林姗姗的裙角，飘来一阵好闻的熏香，让江老三看直了眼。
正值妙龄的美人回眸一笑，玉指轻抚云鬓，理了理头发，又走远了。
那一瞬间，他的心脏怦怦直跳，仿佛触电了一样。
天呐，这姑娘也太好看了吧！前后左右怎么看，都好看极了！
从此之后，江老三作为一名隐形粉，默默地关注着林姗姗的传闻。他没钱，不能到章台街那儿为美人一掷千金。但是如果林姗姗真来比赛，他肯定会为她投上一票！
你一票，我一票，美丽的姗姗能出道！
像江老三一样心思的粉丝不少，听闻偶像要来参赛了，少男少女们都摩拳擦掌，只待在明日偶像开赛那日，给心爱的偶像投上一票。
卫子夫不是乐籍人士，平日里也没有粉丝基础，临近比赛的前几天，她越发患得患失。
一想到没有人给自己投票，她就更加忐忑不安了。
“没事，你跳的女妖精多好看呐，我投你一票！”刘彻拍着胸膛承诺道，“我在军中结交的兄弟不少，我都放出话去，让他们也给你投一票呢。”
“这多难为情啊，别人也不认识我，凭什么给我投票。”卫子夫的眼睫毛垂下一片阴影，穿着红色的舞衣，妆容的那滴红色泪痣，衬得她更美了。
“就凭你跳得好！你最好看！”
刘彻挑起少女的下巴，逼着她和自己对视。他的眼底里都是这个娇艳女孩的影子，怎么甩都甩不掉。
“你瞧，我都被你迷住啦，台下的观众肯定也会喜欢你的。”青年的耳朵红红的，他的呼吸喷到了少女的脸上，热热的。
远远看去，身姿挺拔的青年和妩媚动人的姑娘，映成一幅美丽的画。他们的头挨得很近，似乎在说着撩.人的情话……
这天早上，江老三拉着儿子鸡崽，来到了灵囿动物园门口。他还没说话，儿子就冲到了售票室门口张望着，然后失落地摇摇头。
“鸡崽，咋啦？找谁呢？”江老三见儿子情绪突然低落，还揉了揉儿子头顶的几根碎发。
“上次有金毛猴子做售票员，这次没有看到……”
卖票的小哥哥听到鸡崽的话，露出了微笑，“这位小兄弟，金丝猴豆豆今天也来了，它给新开的猫咪点心屋当店员呢。”
“是吗？”小男孩惊喜地瞪直了眼，“那我一定要去那个猫咪点心屋瞧瞧！”
又向售票员小哥询问了选秀比赛的地点，江老三拉着儿子，一脸期待地往那个方向赶。他平日里卖货走街串巷，认识的咸阳百姓很多，他人缘不错，一路上都有很多人跟他打招呼。
父子俩来得早，占了个好位置。后面来看比赛的人越来越多了，跟一窝蜂似的，摩肩接踵，好不热闹。
“哟，江老三，来看明日偶像啊？”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瞧见熟人，挤眉弄眼地调侃道。
“别这样说，我家鸡崽吵着要来灵囿动物园，我最疼这幺儿了，就随他一回吧。”江老三摆了摆手，憨厚地笑着。
要是给家里婆娘知道他来看美.女，那还得了？以她那暴脾气，铁定是要大耳刮子扇过来了！
江老三心虚地眨了眨眼，握住儿子的小手，怕他走丢。周围人头攒动的，后台乐声隐隐传出，在这样热闹的氛围中，第一届明日偶像选秀比赛，正式开始了！
先是有健壮的男儿抡起膀子打鼓，沉重的鼓声让台下的观众都安静下来。
“选我选我兮，选我选我兮。吾之梦境，与君共醒，这双眸将要因你亮起。不可取代，吾愿成花一开，以君之名赐我光，喊出我的名字……”
一群身穿齐胸襦裙的青春姑娘们，如飞向天空的黄鹂一样，洋溢着青春与活力。她们笑得灿烂，跳着统一整齐的舞步，高唱着节目的主题曲。
为了让舞台效果更加灵动飘逸，嬴静特意把参赛服装改成唐朝的齐胸襦裙。轻盈的裙角随着姑娘们的动作飞舞，比传统的秦式曲裾又多了种不一样的风采。
清风楼的林姗姗因为在民间呼声最高，人气最旺，所以她暂时占据了主题曲的表演C位。她的腰肢很柔软，跳起舞来婀娜多姿。清.纯无辜的瓜子脸与火.辣的身材完美结合，让她成为了无数宅男的梦想。
“林姗姗我爱你！姗姗最厉害！”一位狂热的公子哥儿挥舞着双手了，嘶声力竭地大喊出来。
因着他带头，也受到了现场热烈气氛的感染，其他粉丝也反应过来了。类似“林姗姗我爱你！”“舒珍珍我喜欢你！”“刘小雨最美！”这样的口号声，不绝于耳。
“林姗姗我支持你！”江老三也忍不住为偶像喊了一句，话音刚落，他又转过头去看着儿子，“鸡崽，回家别对你娘说啊，不然你娘肯定得抽我。”
小男孩狡猾地笑着，谈起了条件：“那爹，待会儿能给我买点猫咪点心屋的点心吗？”
“买，只要你乖乖的，爹给你买！说好了，是你非要来看表演的，不是老子。”能近距离看到偶像跳舞，江老三心情好，也难得大方了一回。
“那肯定啦，我又不笨。”
另一边，跳完开场舞，卫子夫刚从舞台上退下来，她的笑脸一下子就散了。她很努力地跳完舞步，可都没有人在台下为她喊口号支持，这让她有点灰心丧气。
“别，你的比赛才刚开始，子夫快振作起来。”嬴静帮她检查着牵丝戏的道具，又为她披上大红的舞衣，“观众都不了解你，自然是保持观望态度的。你等会儿演好了槐树精，他们肯定会为你喝彩！”
“是真的吗？”妆容精致的卫子夫弱弱地问。
“当然是真的！”另一道男声响起。
刘彻刚和同事交了班，就急匆匆地赶过来表演后台这边。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对金镶红宝石步摇，小心翼翼地戴到了卫子夫的发髻上。
“你要演个娇贵美人嘛，怎么能缺了好看的头饰？戴点金灿灿红艳艳的，多富贵啊。”
冰冷的宝石沾染了他的体温，似乎变得温润有光。虽然这对步摇不便宜，花了他一大把积蓄，但刘彻看到卫子夫的笑容，又觉得着一切都值了。
青年没有说的是，她收了他的礼，就是他刘家的人了。
“嘿.嘿，你真美啊。”

第95章 猫咪点心屋
“加油，你是最胖的！”快轮到卫子夫上台表演了，嬴静握了握拳给她鼓励打气。
卫子夫：“胖？？”
“哦，说错了，你是最棒的！”嬴静尴尬地笑了笑，“我们都会在台下喊口号，支持你呢。”
刘彻也趁公主不注意，拉了拉子夫的手，痞帅痞帅地笑道：“我看好你哦，你会是冠军的。”
“嗯，谢谢公主，谢谢大哥哥。”
红衫少女鞠了一躬，脸烧得有点热，头也不回地走向舞台。
这一出歌舞剧，是从槐树精进府的情节开始。刚进场的卫子夫在外面披了一见褐色的斗篷，挡住了满头珠翠。她的脸上戴着焦黑粗犷的面具，脚踩足有十厘米的木屐，让观众分不清这身型是男是女。
“这是十号选手卫子夫？怎么跟个男人一样高？”有观众发现了这一幕，摇了摇头，“就这汉子似的身材还想来选秀？不够女人味儿啊！”
“我看她悬了，一定会被淘汰掉。”另一个人也叹了口气，评头品足。
看了好几位美人咿咿呀呀的唱歌表演，突然来了这么个男人婆，有点审美疲劳的观众们突然间活跃起来了。他们议论纷纷，有人为十号选手的勇气感慨，有人说她在自取其辱，有人甚至说她是男扮女装来参赛。
嬴静在席上听到这些话语，不但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愚蠢的凡人们，尽情地嘲笑吧，爸爸会让你知道打脸有多疼！
隔着透光的轻纱屏风，台下的众人看到两个人的身影，分别是少爷和槐树精。少爷的影子握着笔，好像是在槐树精的脸上作画。伴随着轻柔的音乐，交叠的影子，勾得人心痒痒的。
“不知，画眉深浅入时无？”少爷唱道，他抬起槐树精的下巴，轻笑一声，“穿上华衣美服，你会是天下最美的姑娘。”
最美的姑娘？
切，就刚才那男人婆，她能美到哪儿去？
观众的好奇心被瞬间勾起，只间一群青衣仆人们把屏风抬走，被“画脸”后的槐树精也露出了容貌。
“哇！这，这没换人吗？”有位坐在前排的观众看得最仔细，他瞪直了眼，惊叫起来。
他的同伴揉了揉眼，确定自己一直盯着，“没换人，影子都是那个人。”
“可她一直没动过啊？怎么连衣衫和面容都换了呢？”
嬴静嘴角微微翘起，对木偶姑娘的前后反差很是满意。在观众看来，一动不动的木偶人突然间变了个样儿，十分神奇。
其实，这是嬴静把换衣魔术和变脸术结合了。有了屏风和影子的阻挡视线，卫子夫又练习多日，手上动作极快，自然让人看不出破绽来，就把衣服鞋子都换好了。
解开斗篷和面具后的卫子夫，从粗糙的木偶人摇身一变，成为了娇贵的美人。她的肤色很白，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她的唇很红，她的一双柳眉微蹙，眼波流转之间，仿佛有光华。
呆呆的木偶姑娘坐着没动，也没有说话，但这已经是一道足够惊艳的风景了。
群众演员拉起了黑布，扮作是夜间的场景。少爷躺在榻上似乎睡熟了，遍体绫罗的槐树精终于动了。她伸了个懒腰，路过镜子，先是为自己的容貌所惊叹，挤眉弄眼地做各种表情，后又如蝴蝶般欢快地旋转，跳跃。
她踮起脚尖，不停地飞速旋转，动作轻盈，倒有几分异域舞蹈的韵味。
有识货的公子哥儿看过梁玉儿的胡旋舞，一眼就认出来了，“这莫不是西域食肆老板娘的招牌舞蹈吗？十号选手也会？”
“真的？这是梁氏的成名之舞？她丈夫是个龟兹人的那个？”
“是极，没想到她如今不爱献舞了，倒也有姑娘学得这般好。”
西域食肆的胡旋舞在咸阳城中，可堪称为一绝，不知道有多少王孙贵族，想要以千金搏得美人一舞。只可惜，近年来梁玉儿忙于开办舞蹈培训班，她登台表演的时间，也少了很多。
有了师父带来的粉丝基础，和刚才容貌上的反差，卫子夫成功地从一群小花当中吸引了一波流量，牵丝戏的剧情也发展到高.潮。
“你褴褛我彩绘，并肩行过山与水。你憔悴，我替你明媚……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愿谁记得谁，最好的年岁。”
木偶姑娘带着少爷，一路卖艺，吃尽苦头。好几次她赶跑觊觎少年的大妖怪，却因此受了重伤，但她咬咬牙，依旧跳着舞，只为挣来一个铜板，给少爷买馒头。
“我好感动啊，希望这槐树精和少爷都能好好的。”一位妇人的眼眶都红了，她从槐树精联想到自身，自己为了家里一直忍耐坚持，女人都不容易啊。
“可惜了这情深义重的槐树精啊，她要是跟了本大爷，一定能吃香喝辣的。”哦，这个是看上卫子夫颜值的。
有孩童骑在父亲的肩膀上，也被迷住了，“槐树精真好，爹，我们家里的木偶也会变成槐树精吗？”
因为人设立得好，相貌好重感情的槐树精受到了男女老少的喜爱。瞧着这红衣美人，把冷硬的馒头捂暖了才递给少爷，多感人哇。
好多人都发自内心地祈祷，希望槐树精和少爷能幸福一生。
见此，编剧兼导演嬴静摇了摇头，“自古套路得人心，悲剧比喜剧更容易让人铭记。”
刘彻也很认同她的看法，要不是这剧本是公主写的，他都想给编剧寄刀片了！盖因风雪夜槐树精死掉的结局，哽得他心里一抽一抽。
舞台中央燃起一个火盆，卫子夫借位装作跌入火盆的样子，瞬间引起了阵阵惊呼。
在烟雾笼罩中，人们看到一身红衣的槐木精对着公子俯身一拜，就再也没有起来了。
“呜呜呜，槐树精死了，她死了！”
儿童的感情是最充沛的，坐在父亲肩膀上的鸡崽，小手把江老三的头皮扯得生疼。江老三皱了皱眉头，松开儿子的手。
老子也心疼啊，多好的妖精啊，气得他肝都掉啊。偏生自己还要哄这崽子，等会儿给他买猫咪点心屋的吃食。
“唉，这少爷恩将仇报啊，槐树精救了他，他却烧死了槐树精。”有年幼的小姑娘来看表演，太入戏了，双眼都落下泪来。
片刻后，所有音乐都停下来，火盆也被工作人员撤下去。卫子夫拉着饰演少爷的演员，面带微笑地朝台下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好哦，槐树精没有死。”有孩子大哭之后，看到卫子夫站起来，又开心地笑起来了。
这一出《牵丝戏》因为剧情的反转，赚了一波眼泪和关注，大获成功。加上卫子夫的舞蹈、唱腔、服装、化妆统统到位，颜值够高，当然为她赢得了不少粉丝。
“十号选手”、“卫子夫”这样的词条，开始进入咸阳群众的视野了。
忙完闺蜜的表演，趁着节目还没有结束，嬴静马不停蹄地赶到了灵囿动物园里的猫咪点心屋。
这是她新开的西点店，也算是一间猫咖。
店里的装潢主题自然是猫，餐盘上刻着猫咪的图案，饰品架子上有着小巧可爱的猫咪木雕。休息区的几个抱枕上也绣着不同姿态的猫。暗红色的抱枕上是一只小花猫在扑蝶，它的一双猫眼睁得圆溜溜的，小爪爪似乎正要一掌拍到半空的蝴蝶。
浅蓝色的抱枕上是大黑猫在捕鱼的图案，另一个则是胖橘猫在睡懒觉。
不像秦人的面条形人物的审美，嬴静画的绣稿偏向日式的卡哇伊风格，着重描绘猫咪或专注或慵懒的神态。猫咪点心屋的服务员小姐姐都喜欢极了这些抱枕，趁她不注意时摸了又摸。
嬴静：“……”
姑娘，虽然你侧身对着我，但我还是看到的呀。
她打算着，等店员生日那天，她会把这种抱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她们的。
今天她的几只爱宠都齐聚在猫咪点心屋站台，金丝猴豆豆戴上了一顶小红帽，而狸猫大花和豹子二花的脖子上，分别挂着一条红绳，吊着编有它们名字的绳结。
爱飞的鹦鹉绿宝没有穿戴衣服和饰品，但它是迎宾小标兵。因为它会说字正腔圆的“欢迎光临”、“恭喜发财”、“美女你好”！
“喵呜——”
角落的篮子里有三只乳猫爬了起来，它们通体白毛，看起来跟个雪团一样可爱。这会儿它们都有点饿了，张着小嘴，喵喵直叫。
它们都是猎户在秦岭捡到的一窝野猫，估计是没有母猫了，起初被饿得瘦骨嶙峋。好心的猎户把三只小猫送来了动物园，园主嬴静也收养了。
“来啦，有香喷喷的羊奶哦。”
戴着猫耳朵头饰的小姐姐端来热过的羊奶，放至不烫手后，才一勺一勺地喂到猫咪的嘴里。
秋玲原是咸阳郊区的农户之女，她的父母没有生养儿子，父亲过河时不小心跌断了手，不能干活，生活的压力就压在她两姐妹身上。她得知公主招工时会照顾家贫的百姓，就努力争取来这一个职位，对待工作格外细心认真。
公主说了，这些小猫养大后能招揽客人，给点心屋带来钱哦。
资本家嬴静：“管它黑猫白猫，能挣钱的，就是好猫。”
后厨有阵阵烘焙食物的香气传出，嬴静回头望去，秋玲的妹妹秋菊正捧出来一大盘曲奇，小心翼翼地摆到架子上。
刚烤好的曲奇还不够酥脆，需要先放一会儿。刚好一口一个的小曲奇是做成了猫咪的样子，有一对用蜜豆镶作眼睛，也十分可爱。
这次主打的曲奇口味很多，有撒葡萄干的、有抹茶味的、有牛乳味的、还有海盐味的。
嬴静分别尝了一块，也对秋氏姐妹招招手，“你们都过来试试吧，知道了曲奇的味道，才好对客人们介绍呢。”
“谢谢园主。”
清秀的姐妹花各自取了一块曲奇，秋玲选了绿色的抹茶曲奇，秋菊则挑了一块有葡萄干的。尽管口味不一样，但都给她们带来浓郁醇香的味觉享受。
酥脆的饼干入口即化，全是诱人的甜香味。只用了鸡蛋、油、面粉和糖，加上辅料，居然就能做出这样新奇的点心！
秋菊吃得眼睛都眯起来，酸甜的葡萄干为曲奇增色不少。果酸味非常清新，葡萄干有些许嚼头，使曲奇的口感更加丰富了。
“呀，我都忘了，皮蛋酥和蛋黄酥都该出来了！”
猛地想起什么，秋菊拍了拍脑袋，擦掉嘴边的曲奇碎，正要往后厨跑。
天呐，她光顾着吃，都忘了时间，估计要烤焦了……
“我就知道你不靠谱，替你从烤箱里取出来了。”姐姐秋玲刮了刮妹妹的俏鼻，指着架子上一排排的点心。
约有小孩拳头大小的酥点，被涂上蛋黄，烤出了金黄色的表皮。嬴静掰开一个皮蛋酥，最外层的馅料是掺了姜沫的莲蓉，里面则是半只琥珀色的皮蛋。
没错，皮蛋也被小公举苏出来了。
她用草木灰、石灰粉、盐和茶水和成了泥浆，裹在鸭蛋上，再滚上一层稻壳。试验过好多次，足足浪费了一筐鸭蛋之后，她才制出了糖心浓稠、味道纯香的松花皮蛋。
琥珀色的蛋白上，长着白色的花纹，看起来怪可爱的。
嬴静舌忝了舌忝嘴唇，意犹未尽地啃了半个皮蛋酥，“嗯，皮蛋好香啊，这种独特的滋味是无法替代的。”
高温下的猪油噼哩哗啦，让白色的面团分离出空隙，烤出了千层酥皮。细腻软糯的莲蓉引出了的皮蛋蛋黄的微甜，Q弹的皮蛋蛋白也让人喜爱。姜蓉的辛辣几乎难以察觉，但它微微刺痛着舌尖，给这道点心带来了难忘的风味。
“秋玲秋菊，打开大门吧，选秀应该结束了，客人们都会涌过来的。”

第96章 来撸.猫啊
“欢迎光临！你好你好！”一道清脆的女童声响起。
鸡崽牵着父亲江老三的手，还没踏进猫咪点心屋，就被着突然的声音吓了一跳。
回头看看，没人啊？是谁在和他们打招呼？
难道是鬼邪精怪不成？
刚看完牵丝戏的槐树精故事，两父子的脑补能力也是很神奇的。正当他们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时，戴着猫耳朵的秋玲发现了他们。
“欢迎来到猫咪点心屋，客观，请进来看看吧。”清秀的少女微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继而她又唤了一声，“绿宝，来客人啦！”
架子上的绿毛红嘴鹦鹉在店里飞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鸡崽的肩膀上。
“欢迎光临，你好你好！”绿宝用红嘴轻轻地啄了啄小男孩的耳垂，逗得他耳朵痒痒的，小脸都发红。
没想到来点心屋，能遇到这么有意思的鸟儿！
见鸡崽没有赶它，绿宝更加得意了。它舌忝了舌忝小男孩的头发，好像给他梳头，一缕一缕地整理，认真极了。
鸡崽怂了怂肩膀，绿宝又跳到了他的手臂上。
绿毛红嘴鹦鹉扇了扇翅膀，摇头晃脑地唱起了拿手金曲：“妹妹你坐船头哦哦，哥哥我岸上走哦哦。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小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在岸上走，哦哦……”
“这鸟儿会说话？不会是成精了吧？”江老三挠了挠头，他长那么大都没见过会说话的动物呢。
“不是哦，这是南越那边的一种鹦鹉，擅人言，爱吃五谷、水果、谷类及蔬菜。”嬴静伸手摸了摸绿宝的小脑袋，对着小男孩说，“绿宝是我们店里的小员工，如果你喜欢绿宝，可以给它的服务打五星好评哦！”
“一定的！”鸡崽用力地点头，表示答应。
走进了店里，扑鼻的甜香味馋得江老三哈喇子都要流来了。以前，他认为家里婆娘做的甜馒头已经是最好的点心了，没想到和猫咪点心屋的一比，光是香味上就输了一筹。
他是成年人，还能忍得住，儿子鸡崽就忍不了了，小男孩整个人都走不动道啦。
“我怕控制不住我寄几啊！”
“走，老子今个儿心情好，儿啊，想买啥就买啥，爹最疼你了。”江老三一把牵住了儿子的小手，指着体积最大的戚风蛋糕问，“这个多少钱？看起来应该比馒头好吃。”
他瞧见了黄灿灿的点心上有许多小孔，散发着浓郁的奶香蛋香，引得他抽了抽鼻子。江老三总听说豆记的点心最好，但也最贵，如果这点心屋的价格不高，却和豆记的一样好，那他也愿意试上一回。
“这位客官，戚风蛋糕最是松软，比馒头软上千百倍呢，三文钱两个。”秋玲温柔地回答着，内心有点忐忑。
三文钱？能在大秦买上十几斤粮食了，足够让一家人吃好几天饱饭了！
秋玲两姐妹是家里穷惯了，换做是她，可不舍得买这样的点心吃。第一回招待客人，也怕别人拒绝，猫耳朵小姐姐又加了一句，“放了好多牛乳和鸡蛋做的，孩子吃了营养特别好！”
“嗯，”江老三思考了一会儿，瞧见儿子闪闪发亮的眼神，“那就要两个吧。”
“爹，哇，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爹！”乐得鸡崽拍着小手，在原地又蹦又跳。
“请问客官是在这里吃吗？还是带走呢？”秋玲收过钱，让妹妹秋菊把蛋糕端出来，“那边是用餐区，可以在那边休息吃东西。今年夏天我们还推出荔枝绵绵冰，味道特别清甜，客官要尝一下吗？”
不了吧……
你们这儿的蛋糕已经挺贵的，什么绵绵冰？一听就知道是更贵的东西。
这样想着，江老三的脸上露出了拒绝的表情。全咸阳的人都知道，公主从南边回来，没有带昂贵的金银珠宝，只带了一车车荔枝罐头。
一日变色三日变味的荔枝，在此之前，连陛下都没有吃过呢！
这南边的水果，一定很贵，自家不富裕，还是不要吃什么荔枝绵绵冰了。
正当他想要说不要时，旁边的另一个更加美貌的服务员小姑娘开口说话，“客官你是猫咪点心屋开业的第一个客户，这两杯荔枝绵绵冰是免费的哦！您吃着好，多给我们宣传一下，多谢啦。”
“肯定，肯定。”鸡崽抢着回答。
他知道又有得吃了，笑得露出了满嘴漏风的牙齿。
哇，天上掉馅饼！免费的当然要吃！
荔枝绵绵冰会融化，父子俩带不走，只能在店里的用餐区品尝。江老三靠在了猫咪抱枕上，自觉领悟出葛优躺的姿势，含着一口果香十足的冰沙，呼出一口凉气，别提多爽了。
“鸡崽，老子活了那么久，才知道什么叫享受呢。”
“爹，别说那么多，冰要融啦！”
口感松化的荔枝绵绵冰，混合了大颗白嫩晶莹的荔枝果肉，以水果为魂，用冰雪为心。软、滑、细、薄、绵这五个字，足以囊括住它的优点。
嬴静还在绵绵冰的表面浇上了一层炼乳，更加甜香浓郁，衬得它仿佛是用白玉雕成一样，冷冷的冰雾瞧起来仙气十足。
“咕噜，咕噜。”
父子俩享受的表情，让新来的客人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他们吃的是什么？我也好想尝尝啊！”一位刚进店的小姑娘紧跟着大哥，目光在烤得金黄的酥点上来回游动。
蛋黄酥、皮蛋酥、核桃酥、杏仁酥、红豆酥、叉烧酥、奶油蛋挞、葱香蛋卷、芝士小挞……
哦，这是哪里，是天堂吗？！
苏酥是个家里有钱的主儿，人如其名，她经常跟着娘亲上豆记喝下午茶，最爱吃各式热量超高的酥皮点心了。只可惜豆记的点心每样只能买三个，她想多吃两口都不好意思。
“你好，这儿的蛋黄酥该不会只能一次买三个吧？”苏酥带着希冀地看向服务员小姐姐。
“不会的哦，客官您喜欢哪样点心，都可以尽情挑选。”
“小妹，就多挑几样吧，哥知道你最爱吃这些了。娘也爱吃，你多买一些。”兄长苏猷对甜食一向不感兴趣，但他和煦地笑着，陪着苏酥看点心。
“好哦！”
苏酥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钦点了四个蛋黄酥、两个红豆酥、三盏芝士小挞和两个杏仁酥。大哥不爱吃太甜的，她又给大哥选了几条咸甜味儿的葱香蛋卷。
“皮蛋是什么？皮蛋酥好吃吗？”苏酥好奇地问。
“皮蛋是一种新吃食，也叫琥珀蛋，因为蛋白是迷人的琥珀色。它是用鸭蛋和多种西域香料腌制而成的，风味很独特。”嬴静一本正经地胡扯道。
琥珀是昂贵的宝石，西域来的香料更是价格不菲。这样乱攀关系，黑黝黝的皮蛋一下子就变得高档大气上档次！
“真的吗？那就先要一个试试吧。那个是什么冰？我们也要两杯。”苏酥点了一个皮蛋酥，抱着软绵绵的猫咪抱枕爱不释手。
一只白色的小乳猫蹭了蹭她的鞋子，绿色的猫瞳比她簪子上的宝石还要清澈透亮。它半歪着头，好奇地探索着外面的世界。
“小猫咪店员，你好哦，你是来招待我用餐的吗？”
苏酥轻柔地抱起小白猫，顺了顺它后颈的毛，引得它舒服得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她手上的动作停下来，小猫还回头看了看她，似乎不乐意呢。
片刻后，猫耳朵的服务员小姐姐用白陶小碟盛了一个皮蛋酥，又送上来清凉解暑的荔枝绵绵冰。苏酥看了看吃食，又看了看撒娇的猫儿，在吃东西和撸.猫之间，左右为难。
“小妹，你吃东西吧，我帮你抱着猫儿。”苏猷托着白猫的肚皮，体贴地接过小猫。
“喵呜——”
小白猫正被按得放松极了，突然间被换了人，不满地叫唤了一声。苏家大少爷模仿着洗脸的动作，搓了搓小白猫的脸蛋，有点紧绷的猫儿瞬间又放松下来，瘫成一张猫饼。
这猫好像有点好玩？
苏猷的手又捏了捏粉红色的小肉垫，软嫩的手感让他停不下来。圆润的小爪爪肉感超棒，弹性十足。还不知道撸.猫会上瘾的，他的嘴角微微翘起，心情显然不错。
“嗷嗷喵——”
豹子二花瞅了很久，见这边的猫族同胞有两脚兽按摩，好像还挺享受的，它也跑过来了。脖子上的大红色绳结随着它跑动，一晃一晃的，想要人注意不到都难。
正细细品尝点心的苏酥发现了它，惊奇地喊了起来，“大哥，这只猫好大啊，还很听话呢。”
小姑娘的手扫过二花的背脊，让它乖巧地躺了下来。长大的豹子体格不小，一下子就占据了大半个座位。二花微眯着眼睛，用湿润的鼻头蹭了蹭苏酥的大腿。
苏猷：“……”
天呐，这是豹子，不是大猫！
比起呆在后宅见识较少的小妹，苏猷是和同伴去过打猎的富家公子，他见过豺狼，也远远遇到过山间的赤豹。他的身子猛地一僵，紧盯着二花，吓得说不出话来。
猫咪点心屋是在动物园里的？！莫非这豹子是园里畜养的猛兽？
越想越慌，苏猷看着小妹快要伸到豹嘴旁边的手，眼前一黑，急得快要晕过去了。
“二花，回来，别打扰着客人用餐。”嬴静见这年轻公子表情不佳，连忙把豹子喊回来。
二花正被顺毛摸着，正开心呢。嬴静喊它，它装作听不见的样子，甩了甩尾巴，赖在苏酥身边不肯走。
“原来你叫二花？”苏酥也不舍得这只超大的“猫咪”，她摸了摸它头顶的软毛，“下次我再来猫咪点心屋，能看到你吗？”
二花咧了咧嘴，缩起利爪，用肉垫拍了她一下。
我也不知道哦。
“你这般大，肯定吃好多饭吧。我多买些点心，老板挣了钱，她应该会给你吃点肉吧？”
为了新认识的“大猫”朋友，苏酥一掷千金，把店里的另外几种点心也买了几样，直到苏猷都拿不动了，她才停下来。
“再见啦，大猫二花！”
出来的时间不短，该回家了，苏酥和神情恍惚的兄长走到了猫咪点心屋的门口。她挥了挥手，依依不舍地和二花告别。
“嗷嗷喵——”
二花坐在地上，举起右爪招了招，和传说中的招财猫动作一致。直到瞧不见苏氏兄妹的身影，它才甩了甩尾巴，回到了点心屋里。
主人说了，它是个大豹子了，要学会卖.身养活自己。它今日挣得这样的大单子，肯定有很多提成，能吃三只超肥的大母鸡！
为了吃饭，它都豁出去了，不仅要抢小奶猫的单子，还要卖萌。
唉，赚钱真的好难哦。

第97章 时尚小豹纹
一传二，二传三，全咸阳的百姓都知道，灵囿动物园里有家新开的猫咪点心屋，和豆记酒楼的一样好吃。
关键是，它那里有猫！有猫！有猫！
在猫狗还没有成为家庭新宠的年代，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有灵性、爱撒娇的猫咪，是神奇的动物。它们会用脆嫩的嗓子的喵呜着你，用清澈无邪的绿色眼睛瞧着你。
客官，不进来玩一下吗？
“好啊……”
无数少男少女的心脏，就从初见的那一刻，沦陷在了氤氲的烘焙香气和温热的猫身肉.体中。
那滋味，妙不可言。
时时撸.猫时时爽，日日吸猫更加爽。
顾客增多，秋氏姐妹花忙不过来，嬴静又给猫咪点心屋招聘了一批贫苦人家的女儿，让她们的生活能好过一些。
“天下的人太多啦，我能帮一个就一个吧。多一个人能吃饱饭，总该是好事。”公主如是说。
姑娘们勤劳肯干，手工也巧，嬴静建议让她们做些关于猫咪的小饰品和小玩具，作为点心屋的周边，她们都认为这个主意棒极了。
“我们的猫耳朵发箍多可爱啊，好多小姐都想要呢！”
“对哦，我们可以用白兔的皮毛，仿着大白的耳朵来做发箍，还能做小猫玩偶。”哦，大白是一只小白猫的名字。
“我们可以请来银匠吗？如果做猫咪耳坠啦，配上个小铃铛，走路叮当响，一定很好看的。”
说干就干，嬴静让人采买来竹子和兽皮等材料，新建了一个小作坊，专做猫咪点心屋的周边饰品。姑娘们把竹子染成黑色，又削成细条掰.弯，缝上裁剪好的三角形小耳朵，一对可爱的猫咪发箍就做好了。
当然，这是普通款的，还有用金银做的VVVIP款，镶有粉红色的轻纱做花边，卖给有钱贵族家的小姐。
咸阳的姑娘最爱美，也最时尚。猫耳朵发箍和猫咪耳坠一经推出，就引起了一波时尚界的浪潮。
在国都的街道上，行走的猫耳朵娘，轻挪莲步，佩环叮当，耳畔的银色小猫，衬得她们俏丽动人。好些路过的少年，都忍不住停下脚步，调皮地吹声口哨。
即使有个别山寨出来了，但大部分爱面子的姑娘们，也会到猫咪点心屋买上一个，让嬴静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次全民cosplay的风潮，远远不止这些，还因为一起事故，波及到男生群体内。
带着猫耳朵的苏酥又来到猫咪点心屋了，一进门，她就毫不客气地抱着二花的大脑袋，揉个不停。
她和豹子的脸几乎都贴到一起，深深地吸口大猫，感觉比吃上一斤芝士小挞都强，“二花，我又来啦，你这几天有想念我吗？”
“嗷嗷喵——”
想啊，太想了！
眼前的小姑娘手松又阔气，买点心都是五斤起步，豹子二花最喜欢这样的大客户了。她每次来，它都能加餐吃大肥鸡呢。
二花学着小奶猫的叫声，想要撒娇，可偏天生的大嗓门条件不允许，它“喵”起来的声音沙哑无比，跟个老猫似的。
苏酥也不介意它的公鸭嗓，她解开一个荷叶包，从里面拿出来一块足有半斤的肉干。“我就知道，二花也想我了。我给你带了肉干呢，店员小姐姐说你不能吃咸的，我都没放盐。”
二花抽了抽鼻子，凑上前去，闻着这肉有点香。它再轻轻地啃了一口，嗯，鸡肉味嘎嘣脆。
“二花你慢慢吃，我先去买点心啦。”苏酥见二花肯吃，放心下来，开心地笑着跑到点心架子前血拼。
“秋菊小姐姐，我要核桃酥和红豆酥各半斤，曲奇每个口味都要半斤，嗯，大哥爱吃抹茶曲奇，半斤太少了，抹茶的要一斤吧。奶油小蛋糕一个，加一杯蜂蜜咸金桔水，在这里吃。”
“好的，总共十五文。”
正当苏酥把荷包掏出来，要付钱的时候，旁边一个人突然冲出来，把她手里的荷包一把扯走了。
“啊，抢劫啊！”秋菊比苏酥更快反应过来，“快追，那人穿着灰色衣服，把苏小姐的钱包抢走了！”
众人回过神来，看向门口那个狂奔的身影，三四个年轻小伙子见义勇为，拔腿追了上去。
苏酥从来没有想过，今天出门这么倒霉，还能被人抢劫。
刚刚那歹人一下子将她撞开，她跌倒在地上，手都磕破皮了。细嫩的手掌火辣辣的疼，沁出了血珠，小姑娘的眼睛含着泪，超疼的。
“希望好心人能把我的荷包拿回来……”
苏酥家里富有，不在乎那几个钱，但那是她亲手绣的荷包。若是落入其他男人的手里，万一别人拿去干些见不得人的事，这真是太糟糕了。
苏酥欲哭无泪，小声地啜泣着。情绪低落的她，甚至看着猫咪点心屋，都觉得有些讨厌了。
“嗷嗷喵——”
别哭，我帮你呀。
绕着苏酥闻了一圈，一道棕红色的身影从苏酥脚边，“咻”地一声，就窜了出门。无论身后的店员小姐姐和苏酥怎么呼喊，它都充耳不闻。
狂奔的豹子速度极快，它顺着那个人的味道，一路往前冲。那名歹人专往人多的地方跑，都快跑出了动物园，强壮的小伙子们挤不过拥堵的人群，眼睁睁地瞅着距离越拉越远。
二花体型没人那么高大，它直接灵活地翻过墙，跳到园子外面的大街上，一个飞扑把歹人拉倒了。
“嗷嗷喵——”
你有本事继续跑啊，和豹子比跑步，你傻了吧？
近百斤的冲击力让歹人狠狠地摔在地上，凶猛的豹子呲牙咧嘴，一掌往他脸上拍去。这回二花没有收回利爪，锋利的指甲让他疼得屎尿都出来了。
“灵囿动物园的豹子杀人啦！救命！救命！”那歹人混淆视线地乱喊，企图让不知情的百姓帮帮他。
有两三个附近的咸阳群众听到呼声，脸色一变，豹子是会吃人的！他们小心翼翼地抄起家伙，从豹子的后背包围起来，想要把“受害者”救出来。
二花见势不对，叼起苏酥的荷包就跑。它跳上了墙头，居高临下，对着歹人不停地大声咆哮。
“嗷——嗷——”
他是坏人，坏人！
好心的百姓把那人扶起来，正要关怀几句时，捉贼的小伙子们也追上来了。他们扭住歹人的胳膊，几个人同时把他按倒在地。
“你们，你们捉他干嘛？豹子吃人，你们该去打豹子！”一名全程围观的大妈高声骂道。
“婶子，这人刚才抢劫呢。”一位青年擦了擦汗，解释道，“豹子是猫咪点心屋的员工，替一个姑娘讨回钱包。要不是它跑得快，这人真要逃脱了。”
“是这样啊……”
“我们错怪它了……”
“幸好我们没有打豹子……”
咸阳群众们对二花的表现啧啧称奇，野兽吃人的故事听得很多，原来还有好豹子会帮人捉歹徒的，今个儿真是大开眼界。
他们看向墙头，想要再次目睹豹子英雄的风采。可惜做好事不留名的二花，衔起荷包早就跑远了。
它回到了猫咪点心屋，把精美的绣花荷包放到苏酥的脚边。
“嗷嗷喵——”
你的东西，我替你拿回来了。
苏酥揉了揉眼睛，不可置信地捡起地上的荷包。没错，这上面的梅花，都是她亲手绣上去的。
她张了张嘴，想要说出感谢的话来，却因激动过度，竟然暂时失声。
苏酥抱住二花的大脑袋，哭了出来，半晌后才在它的耳朵边道：“谢谢你哦，大猫二花。”
它真好，比好多人都要好。
它会哄她开心，还会替她追回来被抢的荷包。
豹子打算安慰她，想要舌忝舌忝她的脸，可是想到自己舌头上扎人的倒.刺，凑过去的大号毛绒绒又缩回来了。
一战成名的豹子二花，它英勇矫健的身姿，被好多青年看在了眼里。
坊间关于二花的故事越来越多了，好多不爱吃甜食的男生，都慕名前来猫咪点心屋，喝上一杯夏日特饮，一睹灵兽二花的风采。
多了千百粉丝的二花，应接不暇，忙着抢单要提成的豹子，对着这个人蹭蹭，对着那个人闻闻，无师自通了“雨露均沾”的技能。
连招呼苏酥的时候，它都要分出半个身子，横在了邻座少年的身边。
它的尾巴甩到了隔壁少年的大腿上，引得他乐呵呵地笑着，又继续点了一杯荔枝绵绵冰。
苏酥：哼，二花你变了，你居然当众出轨！你再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二花了！
很有赚钱头脑的裁缝李十针，他从二花的受欢迎程度中，看到了商机。他特意买票去到灵囿动物园，在猫咪点心屋里面，近距离地观察过二花的毛皮。
几天后，他新进了一大批黄褐色的厚实布料，再用黑色的染料在上面点染出小圆点，模仿出豹纹的图案。
然后，他把这匹新布裁成了紧身成衣，专向男生们推销，“这个新款式能显出男性肌肉的形状，像豹子二花一样，具有无穷的运动爆发力哦！”
于是，趁着天气还没入秋，不用裹成一只大熊，街上的少男们渐渐都穿上了时尚的豹纹紧身衣。
这不仅是潮流，还是好身材的象征！
没有两块胸肌和八块腹肌的，都不好意思穿出来呢！
好多天没有出宫的嬴静，终于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这样惊奇的一幕。满街性感豹纹肌肉男，大家都是穿了品如的衣服吗？
嬴静：“……”
没看出来，大秦人民那么潮啊，都穿上豹纹了!
嬴荣见妹妹盯着别人的衣服移不开眼，以为她也想要一件。他不好意思地轻声说：“我也有一件豹纹新款呢，只是在宫里不好意思穿，姝姝喜欢吗？我们出宫可以穿兄妹装哦……”
嬴静：“不了，谢谢。”

第98章 公主的“葬礼”
近日里，咸阳城里的实时热搜排行榜上，除了举办得如火如荼的明日偶像选秀比赛外，“猫咪点心屋”和“豹纹紧身衣”都排上了前几名。
爱新潮的贵族哥儿们，谁不喝上一杯南越特产的荔枝特饮，穿上一件勒得紧梆梆的豹纹上衣，那就要落伍啦。
不过，这都和窦原没有关系，他既没有去猫咪点心屋吃下午茶，也没有买什么紧身衣。
他的心里忙活着更重要的事情——准备和公主订婚。
陛下已经放出话来，他母亲李氏也多次进宫，拜访皇后和季夫人商量订婚的事宜。传统的礼节当然是不能少的，窦家不缺钱，珍贵的器具宝物也送进去宫里，代表他们对公主的重视。
但是，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他还想凭借自己的实力（财力），争取公主的心。
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小公主，终于快要吃到嘴里了，窦原想要给她送一份礼物，给她一场惊喜。
秋天到了，他在咸阳城郊有百亩的甘蔗园，能收获大片的甘蔗。窦原一路逛着，用门牙咬掉绿色的蔗皮，鼓着腮帮子，嚼着甘蔗的甜汁，再“呸”地一声吐掉残渣。
他想把这座园子作为礼物，送给公主。甜蜜的蔗浆，就如同他的心情一样。
他希望公主喜欢他的这份礼物，她往后的日子都如吃了蔗糖一样甜。
他盘算着，想要在甘蔗园里腾出一片空地，请来几位好友，见证他对公主的求婚仪式。虽然大秦没有求婚这个习俗，但公主曾经提到过，男子要单膝跪地，奉上礼物，问一句：“你愿意嫁给我吗？”
然后，心爱的姑娘会激动得落下眼泪，回答道：“我愿意。”
他记得，公主聊到这儿的眼神，充满了渴望和憧憬。
真好啊。
为此，他还找来公主的闺蜜卫子夫，虚心地请教：“卫家小姐你好，请问公主喜欢什么样风格的装潢呢？”
卫子夫仔细地回想了一番，“公主的床幔是粉红色的轻纱，风吹过来，飘啊飘啊，挺好看的。她说这叫什么来着，对了，叫浪漫唯美公主风！”
“哦……”窦原点了点头，明白了。
原来公主喜欢粉红色的薄纱，那就先买三十匹！
至于求婚仪式上送出去的首饰，窦原看遍了全咸阳的珠宝店，珊瑚、绿松石、玛瑙和田玉，都满足不了他的需求。这些宝石别的贵族都有，不够有新意，他想要弄一套别人都没有的头面，让全咸阳的人都羡慕他的小公主。
“公子，要不要看看西域阿尔泰产的蓝石？”一位大胡子鹰钩鼻的西域商人，见他开价高，想要碰碰运气。
窦原点了点头，那就姑且看看吧。
商人把他从家乡带来的胡杨木匣子打开，解开一个羊皮小包，掏出来一块海蓝色的矿石。宝石如深蓝海水般的色泽，明洁无暇，在阳光地照射下反射出粼粼波光，极雅又极艳。
窦原眼前一亮，这样的蓝石，他在咸阳从来没有见过呢！若是公主戴上一套这样的首饰，肯定会有无数女子羡慕的。
小窦总裁花起钱来眼都不眨，“包起来吧，这样的蓝石你有多少，我都要了！”
“还有些天蓝色的，颜色稍淡一点，但也很好看。”大胡子商人笑得眼都眯起来，“我在阿尔泰山下冒着风雪捡的，公子要是不嫌弃，浅色的不要钱，也一并送与公子。”
“那多不好意思啊？”窦原挑了挑眉，天下可没有白食的午餐，“风雪天多危险，这可是把性命拴在裤.头上的买卖。”
胡商挤眉弄眼地笑着，“公子是送给心爱的女子吧？若是美人高兴，公子替我打个广告，说是在我这儿买的就成。”
他都听说了，这博文候要和天子做亲家呢，窦家公子肯定是买宝石送给公主的。前段日子的猫耳朵发饰卖得多火啊，多少姑娘都瞅着公主的打扮，在模仿呢，这波买一送一的绝对不亏！
“那行，到时候请你去喝喜酒啊。”
“哈哈，谢谢啦。”
珠宝首饰有了，窦原就放下一半的心，专心布置求婚场地。他买来了时令的鲜花，把甘蔗园布置一新。最后，他亲手在丝帛上画上了公主的样子，特意用楠木镶嵌起来，越看越美，自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公主一定会喜欢的，我这次非常有信心。”
三日后
“姝姝，窦原的甘蔗园要收割甘蔗啦，他约我们去玩玩，卫青和他姐姐也一同去呢。”三皇子嬴荣替好友发来邀请，他看上去兴致勃勃的，很想去呢。
求婚这事儿窦原没跟他说，嬴荣这个当哥哥的只以为是出去玩一趟。
“那就去呗，”嬴静也乐得出去郊游，“秋天天气好，又不热，不过你那豹纹新款就别穿啦，辣眼睛。”
“不穿了，不穿了。”
第二天早上，窦原派来的马车早早在宫门外等候，嬴静上了车，过了两刻钟后，终于来到城郊的甘蔗园。
“欢迎来到我的甘蔗园！”窦原笑得有点神秘，他耳朵泛红，目光快速地瞟了嬴静一眼。
和往日总是爱谈天说地的模样不一样，走向甘蔗园的深处这一路，窦原都脸红红的，很少说话。秋风吹来，直立的甘蔗轻轻摆动，窦原也没给大家介绍。
有点奇怪哦。
嬴静摸了摸脑袋，今天这是怎么了啦？
正当她想问出来时，一阵低沉的古琴声传了出来，窦原的脚步加快了，几人紧跟着上前，只见前方的空地上，搭了一个粉红色的大棚。
木头上扎着粉红色的纱布，一飘一飘，伴随着略带哀伤缠绵的音乐，让嬴静浑身不得劲。走进了这个大棚，她看到了好几个菊花花圈，两旁蜡烛高烧，一条长案上摆放着时令果品和几样点心，仿佛参加电视剧里的葬礼那般。
左右两边的白布上，高挂着小篆写的对联，“望此生大路同行”、“愿来世黄泉共赴”。
哦，正中央的“死者”是谁？
是她的画像。
她的画像下，还有一个镶着云母的精美盒子，像个骨灰盒一样的东西。
嬴静：“……”
你想杀死我，继承我的蚂蚁花呗吗？
“哀乐”演奏得更加响亮，富有情感爆发力，仿佛死了亲爹一样，让人忍不住潸然泪下。嬴静面无表情地看着始作俑者，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红漆小盒，单膝跪地，一脸真诚地递上超过十克拉的海蓝宝戒指。
深蓝色的宝石被打磨成鸽子蛋形状，闪耀出极美的光华，像是海神的心脏一样，亮瞎了嬴静的钛合金狗眼。
“公主，我特意为了布置的求婚仪式，有鲜花有音乐有红烛，还有你最喜欢的粉红色哦。”
粉红色的葬礼，是想祭奠我吗？
“公主，你愿意嫁给我吗？”
嫁你个大头鬼哦！
嬴静哭笑不得，心里憋着一团火，又不好意思发作。偏生一群小伙伴，连她亲哥嬴荣，都用热烈紧张的眼神盯着她，仿佛在大喊：“答应他，答应他”。
唉，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嬴静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了一丝笑容，“我愿意。”
“愿以我姓，冠汝之名。七岁见汝，此生相顾。有女驾车，颜如皎月。不离不弃，不死不灭。”
窦原高兴地站直身子，给公主戴上了硕大的海蓝宝戒指。戒指很合身，宝石很好看，这是唯一让嬴静高兴的地方。
他又打开了画像下的“骨灰盒”，递给了嬴静，里面是一套海蓝宝的首饰头面，用蓝色宝石为主，配以透明无色的白水晶，制作的三支发梳，一对钗和一对步摇。他小心翼翼地将这些宝物插到公主的发髻上，惹得卫子夫非常眼热。
嬴静昂起头转了转，询问道：“好看吗？”
“太好看了！”众人齐声回答。
好看就原谅窦原吧，差点都以为她死了一回。
嬴静牵起对方的手，让窦原把这些“灵堂”的东西都撤下去。
“你的心意到了就行，不用弄这些虚礼。”
你再搞这些骚操作，我就和你分手！
窦原没有听出嬴静的题外话，感动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公主对他真好啊，都不讲究排场，肯定是爱惨他了。
“那中午吃什么？”嬴荣见妹妹和好友结成一对，积极地鼓掌，还颇有感触地摸了摸肚子，“甘蔗可以做什么菜吗？”
“甘蔗，炖个甘蔗羊肉煲吧。”
秋天的天气开始转凉，羊肉性热，炖羊肉对身体颇为温补。但吃多了羊肉又容易上火，这时加上甘蔗来焖煮，不仅可以缓解羊肉的燥热，还能降低羊肉的膻味，汤汁也更加浓香甘甜。
“吃羊肉好哇，姝姝，你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吗？”窦原求婚成功，很自觉地跟着进了厨房，要给媳妇打下手。
“你去砍三节甘蔗来吧，洗净削好切成小段。”
“收到。”
嬴静选了两斤多羊腩肉，在锅中放少许油，烧热后煸香姜片、八角和葱，再放羊肉爆炒。当羊肉从暗红色变成半熟的粉红色时，她接着倒入两勺米酒，以保持羊肉的鲜嫩。
没一会儿，窦原就捧着处理好的甘蔗跑进来厨房。嬴静把炒好的肉重新倒出来，冲掉血污和过多的羊油，在砂锅里重新码上甘蔗在底，加了几个清甜的荸荠。这样既能防止羊肉粘锅，又能让火候把大自然的甜味熬出来。
炖煮了一个多时辰，在炉火的作用下，羊肉香味渐渐出来了，窦原吸了吸鼻子，这是和烤羊肉串和火锅涮羊肉都不一样的香味！
少了那种火辣辣的霸道香料味，但是也挺不错的。
“这媳妇，有这一手，娶得值了！”

第99章 明日偶像总决赛
今天心情好，吃过饭后，窦原开了一坛两坛琥珀光葡萄酒，让人拿出他珍藏的青玉酒杯，非要跟嬴荣和卫青拼酒。
“大舅子，敬你一杯，感情深，一口闷，我先干了！”窦原一口气喝了一升酒，举起酒杯给嬴荣递过去，“以后缺钱了找我，这世间没有什么事情，是钱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是你钱不够多！”
嬴荣（面无表情）：“……”
对不起，身为皇子零花钱太少，我给大秦丢脸了。
“当然，你别问我借太多钱，我还得养公主呢。你没媳妇要养，我可是有的！”
嬴荣（一言不发）：“……”
脱单了不起啊？信不信我打死你啊？
脱单了，就是了不起！
卫青和嬴荣没有喝多少酒，窦原自己抱着酒坛子，反倒是他几乎全喝光了。喝醉了的小窦总裁脸红红的，一直傻乎乎地笑着，仿佛中了失智光环一样，扯着嬴静的衣袖不放。
“美人儿，你昨晚非礼我了，咋不负责啊？你这个狠心的贼女子，骗财骗色，呜呜呜呜呜……”笑着笑着，他又哭了，“说好的做彼此的大宝贝呢，你怎么跑了哇？”
大宝贝嬴静的脸色一抽一抽，无奈地撸了一把他的狗头，掐了好几下他的脸蛋，想要他清醒一些。要不是大家都知道自己最近都待在宫里，那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和喝醉的人，是没法讲道理的。
窦原见“美人”不理会自己，火焰更嚣张了，他掐着嗓子生气地唱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好你个负心汉，居然弃我不顾，我好苦啊——”
负心汉嬴静：“？？？”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发生了些什么？
卫青看不过去，在嬴荣的示意下，一个手刀把窦原劈晕，空气终于又恢复了宁静。
“天呐，喝醉酒的窦原真是太可怕了。”嬴静摊了摊手，拉着卫子夫去一旁唠磕，“明日偶像的总决赛半个月后就要举行了，你准备了什么节目啦？”
“总决赛的主题是‘侠’，我最近都打听到好多关于侠客的故事，想要演个少侠大战采花大盗的歌舞剧，最近在练剑，希望能习得几丝神韵。”
谈到自己的舞台，卫子夫的眼神中都迸发出自信的光彩。和一个月前患得患失的状态不一样，她因为牵丝戏的槐树精演得好，人气急剧上升，民间都有好多支持她的粉丝了。
“哦，是少侠打败了采花大盗，最后美人感恩，以身相许的故事吗？”嬴静随口一说，谁知卫子夫瞬间瞪大了眼。
“公主，你怎么知道的？我还从来没有对人说过我的节目哇！”
“那是你的套路太简单嘛，一眼就知道结局了。可以这样改一下，保证你大卖呢……”嬴静凑到卫子夫的耳边，跟她讲如何反套路，如果抓住观众的心理，听得她啧啧称奇。
片刻后，卫子夫笑得合不拢嘴，抽得肚子都疼了，“就按公主说的改，这样的结局，肯定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明日偶像总决赛
清风楼的林姗姗是争夺冠军的有力选手，她找来全咸阳手艺最好的裁缝师傅，量身定做了一套青绿色的侠女装。她亲自操刀剧本，设计了大量的打戏动作，讲述的是一个女侠仗剑走天涯的故事。
“啊——”
“贼人，吃我一招！”
苦斗了三百回合，邪恶的反派终于被她一剑斩于马下，一身劲装的侠女救下来孤苦的百姓，百姓们都非常感激她，围了上前，要给恩人磕头。
但不图名利的女侠潇洒地行了个抱拳礼，迎着夕阳，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剧终，帷幕落下。
观众们站起身来，热烈地给她鼓掌，比起慢悠悠的舞蹈和唱歌，身材劲爆的美人动手打架，更加带劲呢！
贴身侠女装勾勒出她美好的曲线，虽然有舞蹈功底，但林姗姗的武打动作消耗极大，不是一般人能舞得来的。她的脸上都是晶莹的汗珠，微微打湿了她的鬓边，衬得她如出水芙蓉一样美丽。
“卫子夫……”走下舞台后，林姗姗的嘴边嚼着这几个字，“不知道你的好运气还在吗？冠军，只会属于我一个人。”
当帷幕再次拉开时，一张雕花木床被放置在舞台的中间，透光红色的帷幔和露出来的一角绣花鞋，隐隐能看到里面坐着个女子。
“这里面的是卫子夫？不是要演侠客吗？”一位宅男粉丝焦急地看着，“她是不是节目跑题了呀？这可怎生是好？”
“莫慌，再看看，我估计她不是这样的人。”另一位同伴安慰着。
目光转回到舞台上，只见大床的旁边有两个扎着双髻的丫鬟，她们看守着小姐，谈论着最近城里发生的采花事件。
圆脸的丫鬟望帷幔里瞧了瞧，确定小姐睡熟后，才轻声地说：“听说最近有个采花大盗，可坏了。他专门糟蹋好人家的小姐，隔壁赵家的二小姐惨遭毒手，如今整天都要寻死上吊呢！”
“真的？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啊！那我们小姐可怎么办啊？”另一个鹅蛋脸的丫鬟吓得差点喊出声来，她捂住了嘴巴，生怕说话声把采花大盗引来。
床边的烛火动了动，房间的窗户被突然打开了。
一个身穿红色上衣，绿色裤子，头戴鲜花的精瘦男子跳了进来。他举着一把弯刀，狞笑着朝两个丫鬟走来。
“嘿嘿嘿，两位小美人，你们真是想念我啊！本来今晚还不打算来的，但是不来嘛，岂不是辜负了我与你家小姐的好姻缘？”
“保护小姐！”“保护小姐！”
两个忠心的丫鬟脸色瞬间发白，她们没有退缩，手无寸铁地和采花大盗对打。长得跟豆牙菜差不多的瘦小丫鬟，哪里是个成年男子的对手？
还没熬过三秒，她们就被打晕在地，“小姐，小姐……”眼皮子一翻，两个丫鬟晕过去了。
就当采花大盗要掀开帷幔，行不轨之事时，一位身穿白衣的俊美少年持剑而来，从淫贼的后背砍来。
这个白衣少年自然是卫子夫反串的。她向弟弟卫青和刘彻请教了剑术，日日闻鸡起舞练习武术，比林姗姗的花架子功夫，看起来还厉害上几分。
采花大盗险险避过，床帐被白衣少年砍掉了半边。大盗不甘心就此落败，握刀与少年对战，他脸上绷紧了青筋，双眼泛红，仿佛被激怒的野兽一般。
嬴静还设计了，让后台好几位配音演员拼命拉布磨刀，刀戈相鸣之声不断撞击，让舞台上的打斗效果格外逼真。
“铿铿锵——”
白衣少侠快速出剑，打伤了采花大盗的胳膊，眼看着他胜利在望，台下的观众们都纷纷叫好。英雄救美的桥段，多棒啊！
就在这时，那淫贼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瓷瓶，用们牙飞速拔掉木塞，把里面的粉末朝少侠撒去。
“哈啾——”
白衣少年没有防备，一时吸入了不少软筋散，他的双脚发软，跌落在地，只能用宝剑强撑着自己的身体。
“哈哈，跟大爷我斗？”采花大盗用阴招击败对手，得意得长啸一声，“今日的小姐，是做定我的新娘啦！”
“不，不要——”
在少侠愤怒又无力的泪水中，淫贼用弯刀挑开了床边的帐子，还大声唱道：“掀起你的帷幔来，让我看看你的眉，你的眉毛细又长啊，好像那树梢的弯月亮，你的眉毛细又长啊，好像那树梢的弯月亮……”
他伸出罪恶的双手，把床里的美人一把拉了出来。
“哇！”“天呐！”
观众们眼都看直了，这“小姐”穿着半透明的粉红色纱衣，丰.乳.肥.臀，脸上涂满了惨白的脂粉和一大坨胭脂。
“她”有一双铜铃般的大眼，不羁飞扬的眉毛，她的唇上还能看到黑糊糊胡茬，坑坑洼洼的橘子鼻，长得比门口的石狮子还粗糙几分。
“公子，你终于来迎娶如花了吗？如花盼了不知道多少年了，终于把您盼来了！”
人高马大的小姐一把搂住了精瘦的采花大盗，因为动作过于激烈，脸上的粉不停地往下掉，胸口塞的一个大馒头也滑了出来，滚落到舞台下。
有个不懂事的孩子看表演，见有馒头掉出来，将它捡起，啃了一大口，“爹，馒头好吃哦，又甜又软，还热的呢。你平日夜里最爱吃馒头了，要吗？”
“不吃了，不吃了。”周围奇奇怪怪的目光都转了过来，他爹恨不得打死这贪吃的崽子。
观众们（目瞪口呆）：“……”
原来馒头还能这样用的？会玩，会玩。
这年头，还有没有诚信了？举报，连胸都能造假！
哈哈，从原本的采花大盗奸污小姐，变成了小姐要对采花大盗霸王硬上弓。采花大盗一看这小姐这么丑，挣扎着想要逃跑。
可惜，这小姐比他力气还大，一把将他扯到木床上，就要洞房！
“救命啊，少侠救我！少侠救我！”采花大盗这时候想起房间里还有个人，连忙大声地呼救。
“哦？”白衣少侠掏了掏耳朵，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呀。”
“啊！啊！”
木床上传出来一声声采花大盗的惨叫，众人捧腹大笑。
终日采花，被花采了，也挺好的。
这样的喜剧结尾，让观众们爆发出阵阵笑声，冠军投谁？一定要投这场采花大盗的戏！
第一届的明日偶像选秀比赛，凭借着一部喜剧，卫子夫以几票的优势，击败了劲敌林姗姗。当卫子夫春风得意地捧着奖杯时，林姗姗不甘地路过她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我明年一定会继续参赛，打败你的！”
“不会的，你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卫子夫幸福地笑着。
凭什么？！
林姗姗气鼓鼓地走了，这人一朝得志，也太狂妄了吧。
又过几天，她总算知道卫子夫说这句话的缘由了，因为“女明星下嫁户郎中”的新闻，传遍了咸阳的大街小巷。
明日偶像的热度还没过，炙手可热、拥有无限商演机会的冠军，居然把挣钱的机会让给第二名林姗姗。
卫子夫要嫁人啦！要嫁给农村出身的刘小猪！
刘彻：是哪个缺德的狗仔记者，为什么又把我的小名挖出来(￢_￢)
一举成名天下知，有好多贵族公子看上了卫子夫，想邀她泛舟啊约会啊。可是她的心底早就放下了一个人，那年的冰淇淋小哥，送给她的大半个冰淇淋，好甜呢……

第100章 原通速递
这一年，大秦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是公主订婚，二是大秦的太子诞生了。
和设想的一样，群臣对于嬴荣被陛下立为太子，感到一点也不意外。毕竟矮子里面挑将军，大皇子身体差，二皇子不着调，稍微正常许多的三皇子，自然成了太子之位的最终人选。
新官上任三把火，嬴荣戴着太子的金冠，胸中也升起了几分豪迈之情。
他想要带着大秦走向繁华盛世，他想要在《秦史》上刻下重重的一笔，他想要子孙后代都铭记他的功绩！
尽管他现在没有媳妇，也没有儿子，但这些迟早都会有的。
天气入秋，温度降低了许多，该是吃锅子的时候了。太子嬴荣和窦原、卫青几人，在偏殿里猫着，围着小火锅边吃边聊。
热辣的火锅咕噜咕噜地冒着烟，给大气庄严的秦宫染上了烟火味，温暖了不少，也多了几分人情味儿。
红油中飘出的香辣味迷了人眼，嬴静知道哥哥在议事，让厨房熬好浓浓的排骨汤做底，还吩咐宫人切了几盘好肉放在中间，剁好鲜嫩的虾滑、鱼滑和各式肉丸子，配上新鲜菜蔬和菌菇，让他们涮着吃。
布满雪花的肥羊入口即化，蘸上干料，那滋味美得嬴荣的眼睛微微眯起。他特意放多了小火炒过的芝麻，焙出的芝麻香气使得羊肉的口感更加浓郁。
“卫青，匈奴虽然已经变成了大秦的马场，但是那么多草原上的马和秦兵，在没有战事的时候，也是一个负担啊。”
刚上任，太子嬴荣就想要搞一件大事，他不想削减大秦的兵力，但光养着不打仗，几十万张嘴都要吃饭。
他首先想到北方的隐患，决心要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卫青刚塞了一嘴鸭肠，见自己被点名，立刻挠了挠头，“这……这，我也不懂啊。太子你派我打仗，也许还行，计策什么的，我想不出来。”
“唉，这又有何难的？”窦原捞起两块虾滑，鲜甜爽滑的口感让他满足地叹了一声，“马多，人多，就可以搞快递行业啊，还能赚钱呢！”
“快递？”
“快递嘛，就是快速传递的意思。”
不小心咬到了花椒，舌尖一凉，窦原连忙剥了一个贡橘，把果肉丢到嘴里，压一压那股麻意。随手地，他将橘皮丢到火盆里，青烟中瞬间多了一股清新的气味。
酸甜的橘子汁流到了喉咙，窦原半阖着眼，终于又缓了过来。
不愧是进贡的果品，每个橘子都有男儿拳头大，他把剩下的几瓣橘子递给了卫青尝尝，又接过宫人端过来的水盘，把手指间的果汁都洗干净后，才认真地说：
“我们可以把马匹投入到运输当中，不单止是运国家的物资，也可以给私人运货，就是和商队带货有点像，但又不一样。”
“先在关中地区建立二十个网点，譬如，咸阳城东的张婶子要给她儿子寄一套过冬的被褥，她到我们的网点做好登记，付了钱，我们就把她的东西送去汉中郡的儿子那儿。”
嗯，这是个赚钱的好法子。
“这样啊……”嬴荣低着头沉思，“钱积少成多，这就很客观了，而且这还能大大方便百姓的生活，退下来的兵卒也有工作了。”
“关键的一点是，草原上的马能卖个好价钱，匈奴人都去当牧民，不出三代，吃饱穿暖了，就再也握不动刀了。”
年轻的太子看向了北方的方向，虽然匈奴人暂时降服了，但这还不够。他知道自始皇帝修建长城开始，匈奴这个大患不除，大秦的皇位就一日难安……
刘彻因为是卫青的姐夫，嬴荣有心拉拢，就派他先去与草原建立关系，运来大批马匹入关。
这其中有很大的油水，也是嬴荣故意给他的外快机会。
水至清则无鱼，人都是追求利益的动物。只要不过分，中间倒腾赚点差价，嬴荣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次年春天，刘彻终于顺利回到了咸阳城，也和太子商量后，在关中地区设置了二十个原通速递的个网点。
这笔生意在贵族圈内知道的人不少，有人观望，有人暗讽，也有人跃跃欲试，想要参上一股。
嬴荣把它挂在妹夫窦原的名下，美名其曰信任他的人品和能力。
“孤是太子，怎么可以与民争利，锱铢必较呢？”他拍了拍朋友的肩膀，“你办事，我放心。获利分红嘛，不要很多，要五成就行。”
窦原：“……”
敢情我这个总裁，也是给你打工的？！
好吧，谁叫这人是大舅子，又有个当皇帝的爹呢？
窦原捏着鼻子认了，找到自己心爱的小公主，不住地抱怨：“赚钱真的很辛苦哦，我最近忙着搞原通速递的事情，都没空约你出去玩了。听说城外有片桃花极好，姝姝想要去赏花吗？过几天，我看看能不能抽空带你去逛逛……”
“圆通速递？”
大兄弟，莫非你也是穿越过来的？
嬴静惊讶地张大了嘴，轻声地试探着问：“窦原，原通速递的‘圆’是方圆百里的意思吗？”
“不，是我名字的‘原’呢。”窦原可怜兮兮地眨着眼，拉着公主的小手，真滑真嫩啊，“太子怕影响不好，把这生意挂在我头上。其实啊，我看他是怕挨骂，钱他拿了，骂名我得了，好多人都骂我是守财奴呢。”
嬴静：“哦……”
窦原：“姝姝，你不安慰一下我吗？”
“加油干，以后你媳妇想吃天南地北的瓜果特产，全靠你啦。”嬴静勾了勾小手，似乎看到了手撕快递包的熟悉场景。
快递都有了，淘宝网购还远吗？她想象一下快递发展起来后，也顺便发展一下网购事业，那这大秦生活，当真是完美了。
“为了公主，我会努力的！”
半个月后，汉中郡
“原通速递关中地区包邮，只要一文钱！”
“想给儿子寄套新衣服吗，来原通速递吧！”
“原通速递，使命必达！”
今日，萧大娘买菜时路过了市集，见前面新开的铺子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她也跟着去瞧个新鲜。
原通速递是什么？是一个商队吗？
她还没走到里面，就遇到了一位面熟的老街坊，正朝她打招呼呢。
“萧大娘，萧大娘！”那人热情地挥了挥手，“没看出来你那么新潮啊，都来原通速递寄东西吗？也对，你儿子在咸阳里当了好几年掌柜，肯定是想念极了。”
“啊？是呀，是呀。”萧大娘打着哈哈，混过去了。
她还没搞懂原通速递是什么呢，走进去一看，只见铺子里排起了好长的队伍，不少人手里都提着东西，说要寄快递。
她在队伍的末端，找了一位看起来老实憨厚的年轻人，询问道：“这位小哥，请问这原通速递是做什么生意呀？大家排队都是在等什么？”
“听说这是咸阳的贵族开办的生意，专门帮人运送货物传递东西。你若是在别的地方有亲戚朋友，最少只需要花一文钱，就能把东西送过去。若是超过两斤的，好像运送的费用又贵一些。”
“应该的，应该的。”萧大娘听闻了有这样的事，又惊又喜。
她老想她的大儿了，这个儿子本事最高，也最有出息，说是在咸阳给大财主看铺子当掌柜呢。若是能给儿子寄点东西，也给在咸阳的小孙孙送套小衣服，那真是太好了。
以往她托人往咸阳送东西，得瞅准谁家有去咸阳的同乡，欠下一大个人情，请人喝酒吃肉，才能把事情办好。
如果这原通速递靠谱，她以后就不用再花那些冤枉钱呢！
“大娘，您也是想要寄东西吗？”年轻人好心地提醒道，“快回家取了要寄的东西吧，等会儿人可能越来越多，不知道天黑前能不能寄出去哩。”
是哦！
萧大娘来不及道谢，拔腿就往家里跑，那奔跑的速度，跟个风火轮一样，和后生相比不遑多让！
“现在的大妈啊……”
年轻人笑着摇了摇头，又继续提着东西，跟着队伍往前挪了两步。
两刻钟后，萧大娘提着满满一个包裹，继续回到了原通速递的铺子里，等待着寄快递的队伍又长了一大截。
幸好，在天黑之前，总算轮到她了。
有工作人员问她：“里面有液体吗？酒啊水啊之类的？”
“没有呢，就是些腊肉和衣服，可以寄吗？”萧大娘忐忑地问，刚才她瞧见好几个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又垂头丧气地提着东西回去了。
“可以的。”工作人员点了点头，又登记下萧大娘大儿子的住址，才耐心地解释道，“酒水之类的液体不让寄，第一是因为容易泼洒，把其他包裹弄湿，第二是因为酒容易燃烧起来，发生火灾了就不好。”
“明白了，谢谢小哥。”萧大娘也认同这样的道理，追问道，“那还有什么不可以寄的呢？”
“体积太小的、价值很高的、容易遗失的，都不能寄。像女子的银戒指、银耳环之类的贵重物品，那么小一个，丢失了我们上哪儿找去？”
“哦哦，合该是这样的。”
萧大娘之前还想给大儿媳生的小孙子寄一只小银镯，但怕让家里的二儿媳知道，才没有出手。她听小哥说，最快一个月，她的大儿就能收到她寄过去的包裹啦。
不知道，她给小孙子做的衣服，合不合身呢？
咸阳
“萧多金，萧多金，你的快递！原通速递，请你签收一下。”
奔驰的马蹄声踏踏而来，一个矫健的身影从马背上翻下来，举着一个旧布包裹来到了南武大街的一处民宅门前。
附近有玩耍的孩童都聚集过来，他们最爱看别人拆快递了。因为多了原通速递，好些人家都收到了老家寄过来的特产，可馋死他们了。
“胖墩，他是在喊你爹的名字吗？”有个小男孩推了推身边的同伴，这附近就他们一家姓萧的。
“是哦，我爹就叫萧多金。”
一个身穿红色小袄的小胖子连忙跑到隔壁街的饭庄，找到了当掌柜的爹爹，“爹，家门口有人找你呢，是原通速递的，说找萧多金。”
“既然有快递，多金就快去签收了吧，反正太阳也快要落山了，今日早点下班就是了。”老板大方地摆了摆手，表示理解。
“哈哈，那就谢谢老板了，您就是我的贵人呐。”
今天傍晚，萧家的饭桌上，就多了一碟蒸腊肉。
好几年来，萧多金都没有吃过老家的腊肉，回想起年幼时，娘亲把腊肉都让给兄弟几人吃，自己却不舍得吃一块肉的情景，男人的眼眶都快要红了。
“不知不觉啊，我都已经离开娘那么久了……”
自家婆娘把馒头破开成两瓣，塞上一片肥润的五花腊肉，浇上一点肉汁，吃得儿子胖墩满嘴是油。蓬松的馒头吸收了腊肉的油脂，又甜又香，越嚼越有味。腊肉腌足了时间，咸香微辣，娘的手艺又有进步了。
萧多金一吃就知道，这是用家乡的黑猪肉晒的，比咸阳的猪肉好吃多了。
“爹，好吃呢，这是谁寄来的腊肉啊，真好！”
“这是你大母（奶奶）给你寄的，她还给你做了套衣服呢，待会儿试试合身不？”
“哇，大母最好，我最喜欢大母了！”
欢笑声从萧家小院里传了出来，有了好吃的肉肉和新衣服，虽然没有见过面，但胖墩决定喜欢老家的大母了。
这样类似的情景，在好多个家庭中，同时发生了。
相隔千里的亲情，不但没有变淡褪色，反而在踏踏的马蹄声中，越发浓厚。

第101章 沉迷网购
太子嬴荣要走了原通速递的五成收益，不为自己的私库，而是把钱投入到新设的路政司，力争三年内把全国的官道修好。
姝姝说过，想要富，先修路，多生孩子多种树。
嬴荣高深地点点头，深以为然。路通了，快递的运输速度能更上一筹，能给他挣来更多的小钱钱，他又能继续修路啦。
这样的良性循环，会让天下的财富流动起来，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百姓们说不定能富裕不少。
于是，在太子和他的小伙伴们的合力推动下，只用了三年的时间，淘金网就应运而生。
窦原出了一大笔资金，算作两成淘金网的股份。他心里也打着小九九，他要借着这个网站，给公主搜罗来全国各地的美味食材。
多处原通速递的营业网点，兼具配送快递和下单购物功能，派遣快递小哥们在线销售并送货。
每一季度，快递小哥都会把一卷卷写满商品宣传的竹简，送到了淘金网用户的家中。若是你想买哪一样，在快递小哥那儿登记付款就成。
皇帝嬴礼作为全国最会享受的人，他也迷上了淘金网。
“荣儿真棒，不愧是朕的儿子。”他手里拿着刚拆开的快递，试了试一文钱包邮的四双草鞋，在地上走了几步，透气凉爽，满意极了。
陛下丝毫不觉得，简朴的草鞋和他身上用金线绣成的冕服，十分不搭。
在皇帝嬴礼的眼里，一文钱能买到东西，那真的是超划算啊！
只要一文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沉迷网购的皇帝嬴礼，不好意思让大臣和妃嫔们知道他买买买的事情，在实名制登记付款的时候，他还用了嬴静的身份，取了个特别中二的网名——“全大秦我最美”。
那谁是去取快递的人？
自然也是嬴静了。
“姝姝，你就帮帮朕嘛。”一把年纪的老父亲可怜兮兮地眨着眼，“要是让人知道，朕最喜欢买一文钱包邮的小商品，那多没面子啊！”
嬴静：“……”
大家都知道公主最爱买一文钱包邮的山寨包包，就很有面子吗？
面对着全天下权势最大的男人求她办事，她还能怎么办？
凉拌呗！
“行行行，东西都是我买的，快递也是我去拿。”无奈地挥了挥手，嬴静再三强调，“便宜的不一定是好货，父皇，再买你就该剁手了。”
“不要，网购一线牵，珍惜这段缘，能买到远方的东西，多有意思啊。”陛下据理力争，拒绝剁手。
嬴静（面无表情）：还珍惜这段缘？听起来怪耳熟的。
父亲沉迷网购怎么办？在线等，急！！！
她偷偷和嬴荣商量过几次，都没有等来答案。父皇倒是很大方，大手一挥，给明华宫又扩建了一座两进的院子，专门放他网购的战利品。
隔三岔五的，皇帝嬴礼都会驾临明华宫，拆开他的一大堆快递包裹，这是他痛并快乐的时候。
买到物美价廉的好货，他都会高兴得眉开眼笑。但陛下也不小心踩过几次雷，买来的李子酸得牙疼，连金丝猴豆豆都不吃。
嬴静：用价值千万的豪宅，放他那堆九块九包邮，也是有钱任性了。
不过，大多是时候，拆快递的皇帝嬴礼都是很高兴的。在这个古早的年代，实诚的商家还是很多的，今天他收到的板栗，重量比宣传单上规定的，还多了半斤呢。
一个时辰后，皇帝吃到嬴静做的糖炒栗子，又粉又糯，一口一个，真好吃啊。
棕红色的栗子壳上，都被裹满了浓郁粘稠的糖浆。嬴静开小火炒出了焦糖，甜蜜的焦糖香气沁到了栗子肉里，又混合着几缕青烟，散在风中，惹人垂涎。
皇帝嬴礼特别喜欢焦糖的甜香味，每吃一颗栗子，他都要在嘴里含到没有甜味，才咽下去。
可惜有好多宫人和侍卫看着，他都不能把栗子壳上的糖都舔干净，好浪费哦。
“嘻嘻，嘻嘻——”
多得了半斤糖炒栗子，自觉占了大便宜的陛下，离开明华宫的时候，一路都笑得合不拢嘴。
这样的一幕，在这个月里，已经发生了好几次。
有心人看在了眼里，不出几天，“季夫人宠冠六宫”的八卦新闻，秦宫里人人都听说过了。
不知情的妃嫔，还以为陛下有多宠爱季夫人。她一把年纪了，居然勾得陛下为她大兴土木，扩建宫殿。
半个月不到，陛下就去了明华宫六次，足足六次！
“肯定是她施了什么邪术，迷了陛下的眼。”有个年轻的妃子手上用力扯坏了一条帕子，躲在一处荒凉的偏殿里恨恨地骂着。
她心中急得上火，自己比季夫人年轻了十多岁，居然还不如这老女人得宠。她也想要住大宫殿，想要呼奴唤婢前簇后拥，想要穿着华衣吃着美食。
可是陛下不来看她，她什么都没有。
“陛下，臣妾的心里都是您啊，您怎么就看不到臣妾呢？”
这样的风言风语，连皇后大季氏都惊动了。她忍住内心的苦涩，把小季氏唤到了玉坤宫里，不轻不重地敲打了一番。
“妹妹，姐姐知道你受宠，也替你高兴，但也要有个度啊。我们身处后宫当中，劝着陛下勤俭立政才是正理，切不可贪图个人享受。”
小季氏：？？？
我啥也没干啊？怎么就成了妖妃？
小季氏哭笑不得，别人都以为她受宠，可陛下每次来都是喝个下午茶，吃点东西就走了。她隐隐察觉乖女网购了一大堆东西，都是和陛下有关。
但既然皇帝不说，她就不应该知道。
“哦，臣妾多谢姐姐的教诲，一定铭记在心。”小季氏恭敬地对着皇后行礼，才退了下去。
皇后大季氏本以为她提过之后，小季氏肯定会收敛一些的。可谁知，这个庶妹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回去后竟然变本加厉！
七月份上旬这几日，陛下往季夫人的明华宫跑得更勤了。
为何啊？
还不是因为淘金网搞了个六一八大促销，商品的价格比往日更低了。皇帝嬴礼摩拳擦掌，疯狂扫货，立志割商家一把韭菜！
【软绵绵牌袜子，吸汗柔软，亲人最爱。】
哇，这个便宜，两文钱十对袜子，买！
【绿油油牌草帽，绿色纯天然，防晒指数九颗星。】
想要生活过得去，就得头上戴点绿，买！
【甜蜜蜜牌蜂蜜，养颜滋润，采集日月之精华而成。】
嗯，最近嗓子有点干，来罐蜂蜜泡水喝，买！
【滑溜溜牌杏仁油，防皱嫩肤，女士之选！】
女人用的？不管啦，朕的年纪大了，也要好好保养，买！
……
【硬.梆.梆牌起阳草，给你活力，男儿当自强！】
陛下拿出批改奏折的精神，一目十行，看到最后一栏的商品时，他的瞳孔突然收缩，仿佛受到了重击。
起阳草？！
这是传说中的仙草吗？
真的能让朕的阳气和活力都回来吗？
上了年纪的男人，力不从心，是常有的事情。没想到，这回在淘金网上，他竟然能遇到这样的好东西！
屏退身边的宫人侍从，坐在咸阳宫里的嬴礼捂着嘴偷笑出声，“嘻嘻，嘻嘻，淘到宝咯！”
这等仙草，只要五十文一斤，那真是太值了。肯定是哪个偏僻地方的小商家，不识货，没敢开高价呢。
若是始皇帝那时候有淘金网，还去啥蓬莱求仙药啊？他如今坐在宫中，都能买到山中的仙草，多棒的事儿啊。
心怀着隐秘的期待和憧憬，皇帝嬴礼望星星望月亮，盼着运快递的马儿能跑得快些，再快些。这样，他就能早一天吃到起阳草，大战三百回合……
大半个月后，七夕节
“全大秦我最美女士，原通速递，请来签收一下你的袜子！”
“全大秦我最美女士，原通速递，请来签收一下你的绿帽子！”
……
“全大秦我最美女士，原通速递，请来签收一下你的起阳草！”
全大秦我最美女士，哦，就是公主嬴静，开着一辆牛车，面无表情地把老父亲六一八那天买的网购商品，通通搬回去明华宫。
正午的阳光太晒了，她拆了老爹买的草帽，绿油油地戴在头上，确实挺遮阳的。
嗯，如果父皇下单的时候，买黄色的帽子，那就更好了。
皇帝嬴礼一听她回来了，连忙一脸神秘地赶过来明华宫。和往日里不一样，他这次没有拆快递，而是捧着那个装着起阳草的包裹，一溜烟跑了。
“起阳草，我的起阳草！”
他让宫人们都退下去，迫不及待地用剪刀破开包装，只见一股恶臭扑鼻而来，一斤晒得蔫蔫的韭菜，耷拉着滴水了，在跟他打招呼。
“什么？这韭菜就是起阳草？！”陛下难以置信地瞪直了眼，他花了五十文的高价，就买了一把韭菜？
想着网购割商家一把韭菜的皇帝，这回割了一把真&#183;韭菜。
“呜呜呜，我再也不买了，我要剁手——”
失望极了，皇帝嬴礼让宫人把韭菜丢下去，下定了决心，从此剁手，远离网购。
尽管，他的决心只维持了几个月，到双十一那会儿，他又忍不住买了一大堆东西。
公主快要出嫁了，嬴静把这个取快递的重任，交给太子嬴荣。陛下用嬴荣的身份重新开了个号，在淘金网上大杀四方。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原通速递，请来签收一下你的零食大礼包。”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原通速递，请来签收一下你的小熊杯子。”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原通速递，请来签收一下你的鹿编片。”
继承了嬴静的牛车，嬴荣把一堆网购商品都拿回了东宫。太子妃苏氏跟他感情不错，见丈夫手里都提满了东西，赶紧上前去，帮他分担一些。
下一秒，她不小心踩到了一个小石子，手里的一个盒子也因此掉落。
太子妃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看清楚了快递盒上的字，惊叫出声：“鹿编片？”
天呐，太子那么年轻，就要吃这种东西吗？
嬴荣板着脸，顶着苏氏怪异的眼神，没有解释。鹿编片这种东西，肯定又是老头子悄悄买的。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说了要剁手，快递路上走。
皇帝苦被网购累，春去秋来老将至。
每天宝贝多如狗，咸阳吃上洞庭藕。
百年大秦能几何，请君听我剁手歌。
七夕小剧场
“听说公主那天戴着一顶绿色的草帽拿快递呢，真好看呢。”
“绿色？不愧是公主，绿色清爽，在夏天戴这个颜色的帽子，最是时尚啦。”
刚好进宫找太子议事的窦原，听闻公主喜欢绿帽子，离宫后火速去到城里最好的绸缎庄，选了宝绿色的丝绸，让绣娘赶工做一顶女士帽子。
他怕不够奢华大气，还在帽子的正中心，镶了一颗祖母绿的玉石，有两根手指那么宽，看上去耀眼极了。
亮瞎眼的绿……
七夕这晚，他约了公主出来一起玩，等公主走近的时候，他反手就是一顶绿帽子，妥妥地扣在嬴静的头上。
“嘻嘻，今天过节，送你一顶绿帽子，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第102章 今天我要嫁人啦
舍不得把女儿嫁出去的皇帝，把公主在手里一留再留，直到在嬴静十八岁的那年，都成“老姑娘”了，才将秦宫里唯一的公主嫁了出去。
“朕的姝姝啊，就要离开家了。”
皇帝嬴礼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女儿出生的那一幕，还历历在目。仿佛一眨眼，十多年一下子就过去了，又甜又软的小白团子就长大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他又回头问近侍黄柯：“绣娘为公主准备的嫁衣呢？都拿上来让朕看看。”
“诺。”
宫中集结了近百名绣娘，又从民间征来了一批女工极好的、福寿双全的妇人，专为公主的大婚制作衣裳。皇帝一声令下，掌管制衣的女官立刻带着几名宫人，把十几件黑红相间的礼服抬上来。
衣服上绣满了各种吉祥的瑞兽，衣领上以东海的珍珠和红珊瑚为饰。这十几套礼服的式样大同小异，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看上去昂贵极了。
“嗯。”
皇帝嬴礼指着其中的一套，满意地点了点头。女官会意，立刻让人把其他没被陛下看上的衣服都撤下去，销毁了。
“这套衣服的后摆，再加上一些凤凰翎羽的花纹，用金线参杂着孔雀羽绣吧，朕记得南越进贡了一些孔雀羽，流光溢彩，就用那个……”
“诺。”
女官带着宫人们深深地俯身行礼，又听取了陛下的诸多建议，暗暗记下，才长舒一口气，退了下去。
年轻的公主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儿，刚进去咸阳宫找陛下商议。她的余光还瞄到了，陛下吃下午茶的时候，把一块核桃酥掰了一半，递给了公主。
如此尊贵的两人，居然还分食一块点心。
同样是女人，会投胎就是不一样啊。公主是什么命？天生的好命！
这一年的十月，全咸阳的姑娘都会羡慕公主的。这才是真正的白富美，谁都没有她幸运。
想着快要把媳妇娶到手了，窦原的内心也是无比火热。虽然近日来不能和公主见面，但皇苑里的石榴结果了，公主亲手酿了好几坛石榴酒送给他，来信说滋味颇好。
石榴是西域来的新玩意儿，早些年种下的石榴树，终于结出了累累硕果，比男人的拳头还大。
亭亭如盖的石榴树上挂满了石榴，嬴静带着宫人摘了好几筐果子，里面深红色的果粒如最好的玛瑙一样，一按就爆汁，晶莹剔透，非常有食欲。
然后，她又把石榴一颗颗剥出来，用糖和石榴一同放入坛子中，倒入少许无色的酒液，密封保存。
每隔几日，她就把酒坛子拿出来晃动，加速糖分的融化，也让石榴的果味渗透到酒里。
两周之后，她酿的石榴酒变成了红色，就可以喝了。透亮迷人的果酒，保留了石榴的甜、酸、鲜和少许的涩味，度数不高，很好入口。
连嬴静在睡觉前，都喜欢小酌几杯，似乎能美容呢。
“石榴多籽啊，公主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同一片夜空下，白玉的酒杯里晃着暗红色的酒液，窦原喝着酒，心里兴奋得快要跳出来了。
喝了酒，做个好梦，梦里有公主呢。公主朝他招了招手，他左手一个娃，右手一个娃，后背还有一个娃，都在叫霸霸……
一想到以后的日子，嘿.嘿嘿，真美啊。
生孩子！生孩子！生孩子！
生得跟石榴一样，咕噜咕噜全是籽儿！
嬴静：还咕噜咕噜，你以为生儿子跟放屁一样？
十月初一，这天的咸阳宫中铺满了公主的嫁妆，让皇亲国戚们都看清楚了，陛下对这个女儿究竟有多疼爱。
按照惯例，嬴静算庶出的公主，在皇后的玉坤宫里出嫁，就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可皇帝嬴礼偏不，他让出了天子的咸阳宫，给乖女的脸上添光彩。
天子嫁女，他给嬴静准备了一百八十台嫁妆，塞满了半人高的红木大箱，给公主抬嫁妆的卫队，超过千人。
这样的规模，比太子嬴荣大婚，还要盛大几分。
不过嬴荣一点也不介意，他也希望妹妹过得好哩。
或贫或富，多给女子一些嫁妆，总没有错的，这将会是姝姝在夫家生活的底气。
嬴荣要派人去西域寻来一整块羊脂白玉，让手艺精湛的匠人给姝姝做了一整套首饰。从白玉发簪、花枝步摇、摇叶耳坠，到项链和镯子，都齐活了。
清薄温润的白玉被雕成叶子的式样，在白皙的脸庞边轻轻摇曳，衬得公主如芙蓉花一样纯洁美丽。
而梁王那些隔了一辈亲戚们，则送来了精美的镂空龙凤漆盒，透过一个个挑花的小洞洞，众人都瞧见了，里面装着金灿灿的东西。
应该是金子和珠宝吧。
算上公主原本的一百八十台嫁妆，加上皇亲们添妆的，估计抬出宫门的时候，有近两百抬好东西呢！
这要是花钱买来，说不定价值超百万了！
“这可太多啊……”
有些观礼的大官和夫人们震惊得不敢说话，天子嫁女，竟然豪奢至此。
他们都听说过陛下极宠爱这个女儿，比儿子更甚。可之前没有亲眼见过，他们也只当是趣闻，听过就算了。
在好多人的心里，女儿嘛，多整两套漂亮衣服，买几套好看的首饰，那就是疼爱啊。可谁成想，陛下竟然让公主带走这么大一笔财富。
公主嫁人，这不都便宜了窦家吗？
“哎呦，早知道这样，我肯定让幺儿从小缠着公主玩耍。”有个马脸的贵妇人瞅得眼热，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多好的机会啊，若是自家儿子当了驸马，这那么大一笔钱，都要落在他们家里。虽说是嫁妆算女子的私产，但公主带着那么多金银珠宝嫁人，夫家总能沾上点光吧。
“还是那博文候精明啊，不仅让儿子进宫给太子当伴读，还瞄准了公主下手。”有个夫人羡慕极了，低声地说。
“是这样的理儿。”同伴伸长了脖子，看见给公主抬嫁妆的长队，都从咸阳宫排到宫外了。
博文候又得了座大金矿啊，果然是最会挣钱的商贾！
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出了宫，带着公主的花轿，绕了咸阳城一圈。
城里的百姓好多都驻足观看，数十个孩童们一路追着，这样的大事，比过年还热闹几分呢！
宫中的厨子们忙活了一周，做了数十筐喜饼，由貌美的宫女派给街上的孩子们。
喜饼的外层是用猪油揉好的中式酥皮，用天然的果蔬染成了黄、白、红、橙四种颜色。
黄色的喜饼是以豆蓉为馅，白色的喜饼包的是咸甜味的瓜子仁和火腿粒。红色的喜饼最贵，用的是细腻顺滑的红莲蓉，橙色的喜饼里面，则是香甜的红豆沙。
五岁的鸡崽和女朋友小花，也加入了小伙伴们的行列。他们得个饼子吃，算是意外之喜了。
鸡崽拿了个白色的喜饼，小手一掰开，就“哇”地一声，惊叫起来：“里面有肉呢，是咸鲜的肉粒。”
“是吗？我这个饼是甜的，没肉。”小花凑了过来，望着小男孩手上的饼子，有点馋哦。
肉的味道多香啊，还沾着油，大家都爱吃。
“小花，我这块跟你换吧，我想吃甜的。”鸡崽把白色的喜饼塞到了小女孩的手里，拿过她啃了一半的饼子，不嫌弃地吃了一大口。
他也想吃肉，不过女朋友更重要，吃个小甜饼，也挺好的。
“鸡崽，你最好啦，我最喜欢你！”
这次的喜饼，让两个垂髫小儿都记住了滋味。结婚要吃喜饼的习俗，也从公主大婚这儿，流传了开来。
吃完了香酥甜软的喜饼，小男孩和小女孩们都非常高兴，他们又蹦又跳，拍着小手，吉祥话像不要钱一样，说了一堆又一堆。
“祝公主和博文候世子百年好合！”
“祝公主天天都顺心安乐，吃啥都香！”
“祝公主要早生贵子！儿子生个十几个！”
坐在十八人抬的豪华大花轿里，嬴静正偷偷啃着半块喜饼，听到孩子们的话，都有点惊呆了。
嬴静：十几个儿子？当我是母猪啊！
无独有偶，窦原也是这般的想法呢。生儿子，养儿子，再买几栋大房子！
他接过一段红绸，红绸的另一端是他心爱的公主。
大秦还不流行夫妻拜堂的仪式，嬴静和窦原两人相对而坐，行了“同牢”礼，吃过同一头羊肉，寓意着夫妻同心，福寿同享。
往日婚礼上的羊肉都是白水煮肉，不太好吃。窦原让人换成了西域食肆的烤羊肉，外酥里嫩，浓香四溢，让嬴静都忍不住多吃几口。
如此，婚礼的流程算是走了大半，公主被送入洞房，窦原则继续留在前院，招呼着来吃喜宴的众人。
“今天我要嫁人啦……”
有点饿了的嬴静瞧见天上的月亮，心情极忐忑又激动。活了两辈子，这才把自己嫁出去，想想真有点百感交集。
她离开了熟悉的父皇、娘亲和哥哥，来到了新的转折点上，但她有信心，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婚姻不是一路的吃糖，也不会是满路荆棘，她想站在窦原身边，陪他走过之后的人生。
只要他不离，她就不弃。
招呼完府上贺喜的宾客，他带着微醺的酒气和醉意，回到了新房中。公主正坐在房间里，等着他呢。
在昏黄的烛火照耀下，盛装打扮的姝姝真是美极了。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鼻子，和她的嘴巴，全都长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他前世一定会是个虔诚的信徒，向神仙求了不知道多少回，才把她求到手吧。
他要努力挣钱，挣好多好多的钱，给公主买来她想要的一切，让公主每天都快快乐乐地笑着。
“姝姝，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窦原将一个葫芦剖成两半，盛出苦酒，和嬴静分着喝完了。
同甘共苦的合卺酒啊，苦在嘴上，甜在心里。

第103章 新妇作羹汤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纱，微微照进了房间。
嬴静揉了揉眼睛，碰到隔壁有条胳膊，差点吓得要喊出声来。懵了半晌后，她才清醒过来，对哦，昨天她嫁人了。
“醒了？”
察觉到身边有人在动，窦原迷迷糊糊地将公主揽住，睁开了眼睛，他的眼光果然没错，早上素颜的公主还是这么好看。
“嗯，早上好哦，夫君。”嬴静往他的臂弯上靠了靠，半眯着眼，像一只慵懒的猫咪一样，“今天早上要吃什么呀？刚嫁来的第一天，新妇不是要给公婆做羹汤的吗？”
夫君？！
这一声，喊得窦原的心都要酥掉了。
“别管他们，让他们吃个白粥就行。”不孝子窦原抱着软绵绵的媳妇，根本不想起床。
爹娘吃啥？没喝西北风就算好的了！
他懒洋洋地把玩着公主的一头乌发，深嗅一口，嗯，是他送给公主的桂花头油。正当有点力气，又要翻过身时，公主抱着他的手臂，把他拉起来了。
“窦原快起来，去陪我做早餐，我可不想让人诟病。”
“哦……”
既然窦原说了喝粥，那今天早上就用砂锅煲粥吧。虽然人家儿子说的是白粥，但嬴静可不敢只给公婆吃白粥。
不如，吃皮蛋瘦肉粥？
以前在学校念书的时候，嬴静早餐最爱吃上一碗六块钱的皮蛋瘦肉粥了。实惠便宜的大学饭堂里，满满一大碗粥里，饭堂阿姨大方地放了一整个皮蛋！
足足一整个皮蛋啊！黝黑的皮蛋蛋黄味道醇厚，棕色的蛋白Q弹爽口，再吸溜一大口生滚粥，那滋味绝了！
这算是嬴静每天早上，最开心的时刻了。
离开了二十一世纪那么多年，好多记忆中的人和事都变得模糊了，但唯有“吃”这一味，嬴静还记得。
用一支银簪把头发盘成妇人的发髻，简单梳妆过后，清爽打扮的嬴静就拉着窦原来到了博文候府的厨房。
知道公主善灶，窦家厨房里的厨具和食材都准备充分，一应俱全。四五个的厨子早已洗干净手，躬身排成一列，虚心地等着公主指点。
他们都听说了，公主会的新菜式可多了，豆记酒楼和猫咪点心屋的菜品点心，都是公主研发出来的。若是他们能学上两手绝活，这辈子都能靠这个吃饭呢！
嬴静：“有白粥吗？”
“有的，今早刚熬好的。”韩老二殷勤地笑着回答，“公主这是要喝白粥吗？我立刻给您盛。”
他麻利地从柜子里掏出一个红陶小碗，伸手揭开了砂锅盖子。
“不，大叔不用给我盛，我是打算用白粥做粥底，煮皮蛋瘦肉粥的，这样速度能快些。”嬴静谢绝了韩老二的好意，从厨房的篮子里拿了两个皮蛋。
她指挥着厨子把皮蛋切成拇指大小的块状，放在一旁备用。然后她选了半斤瘦肉切片，加入姜丝、盐、浊酒、少许淀粉和一个蛋清拌匀，等肉片腌入味后，先放皮蛋熬粥，等皮蛋蛋黄快要熬化的时候，再放肉片烫熟。
“好吃吗？”
等皮蛋瘦肉粥一煲好，嬴静就舀了一小碗给窦原先试试味儿，也不知道合不合博文候夫妇的口味。
“好吃，又鲜又嫩，皮蛋还特别香呢。”窦原三两口就吃完一碗，双眼眨巴眨巴地瞧着嬴静，像只馋嘴的大狗子一样，把碗递给媳妇，还想再喝。
“那就好，还有更香的呢！”嬴静好笑地戳了戳他额头，让他再等上一会儿。
“好哦。”
窦原听话地搬了个小凳子，仿佛看门的神兽一样，乖乖地坐在了房的门口。他托着腮帮子，瞧着在烟火中忙活的公主，真美啊。
闻着食物的香气，在他的眼里，公主的轮廓更加温柔了，从高不可攀的仙子变作了他的妻子。
哦，下凡的天仙在干啥？
在炸油条呢！
案板上涂了一层油，再把醒好的面团擀成薄片，切成长条。两条面团重叠在一起，用筷子稍稍按压中间的位置，待油热后下油条，炸到金黄色即可。
铜锅里的热油噼哩哗啦地爆着，给油条披上酥脆蓬松的衣裳。嬴静用筷子给它翻面，油香面香扑鼻而来。炸到两面金黄时，她才把油条夹起，沥油。
“好香，看着好脆，可以吃吗？”窦原悄悄地伸出爪子，谁知被嬴静一把打了回去。
嬴静摇了摇头，牵着他的手要回屋，“刚从油锅里出来，烫着呢。等我再打扮一回，去正院和爹娘一块吃。”
这儿的爹娘，自然指的是博文候夫妇。
他们两人一大早就起来了，梳洗妥当，穿上体面的衣服，备上给新人的礼物，就等着儿子和公主儿媳过来用饭。虽然按例应该是儿媳妇做早餐的，但博文候夫人李氏对上皇帝的女儿，一下子就怵了。
她生性有点胆小，不敢摆婆婆款，已经命人准备了一大桌合口的膳食，只等公主和儿子过来吃饭就行。
“这臭小子怎么还不过来？”
等了半天，都没见到儿子的人影，窦庆的脸色有点不好看。公主的教养和人品，他还是很信得过的，这么磨磨蹭蹭的，肯定是他那个不孝子的锅。
窦原：好冤呐，我今天早上起床可迅速了！媳妇都不让我赖床！
“来啦，来啦——”
博文候窦庆刚想开骂，儿子就扶着公主进来了。呵呵，他儿子都快贴到公主身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媳妇刚怀上了呢。
嬴静第一次见公婆，给足了面子，恭敬地俯身行了大礼，才慢慢起身。她是皇帝的女儿，比博文候夫妇地位还尊贵，顶多行个平礼就行，但她念及这是窦原的父母，还磕了头，感谢父母之恩。
“好孩子，快起来吧。”
夫人李氏受宠若惊，连忙把公主扶起来。公主这么一拜，心中一丝儿子被抢走的醋意，完全烟消云散了。多么有礼谦虚的姑娘啊，嫁来他们家，她一定会好好待公主的。
李氏打开了一个精致的匣子，从里面取出来一条暗红色的玛瑙手镯，亲自戴在了公主的手腕上。年轻就是好，暗红色的宝石衬得公主的手更加白皙娇嫩，让她羡慕极了。
嬴静看出了她的心思，灵机一动，提议道：“娘，我最近新研发了一个七白粉的方子，调了些白芷和白术这些敷在手上，可好了。没几天，手掌就变得又白又嫩，娘陪我一起做嘛，”
“有这样的方子？当真那么神奇吗？”
“娘试试就知道呗，反正试一下又不坏。”
“还有哦，娘在每天睡觉前喝一杯蜂蜜水，对皮肤好好哦！”
“哇，蜂蜜我那儿有一罐了，今天就可以试试！”
两个女人聊着美容经，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许多，一通下来，李氏学习了不少美容小秘方，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公主的脸每天都要涂这些东西，公主的手要做手膜，公主的睫毛又长又翘，据说是抹了个什么油？
她若是都学着公主的秘方，她是不是也能变得和公主一样美貌？
李氏不贪心，她现在都快四十了，要是能皮肤再嫩一点，白一点，皱纹再少一点，她就很满足了。
婆婆折腾儿媳有什么好的？公主说得对，美容才是女人一辈子的事业……
女人在这边聊得热火朝天，幸好嬴静没给李氏说什么节食瘦身的套路，不如她肯定连早餐都不吃了。窦原和窦庆插不上话，两父子各自捧着一个大碗，手里拿着半根油条，喝粥蘸油条吃。
皮蛋的特殊香味，能让粥变得非常绵软香浓。搭配上用淀粉抓过的肉片，又滑又嫩，粥的味道更加鲜美了。秋天的早晨天气微凉，众人喝上一口微微烫口的热粥，再惬意不过。
而且，宣软的油条中间都是大面积的气孔，泡在粥面后外软里脆，咸香十足，更让人停不下来。
博文候窦庆吃得连连点头，儿媳的手艺还是很棒的。接连吃了两大碗粥，他又空口吃了半根油条，问：“儿啊，旁人都说成家立业，你如今成家了，打算怎么立业啊？”
在他的心里，是偏向儿子入朝为官的。他当初从商挣钱，就想着拐个弯儿，攀上还没登基的陛下。
儿子做了驸马，有天然的优势，混个一官半职，前途一片大好啊。
“立业啊，不急。”窦原含着半口粥，含含糊糊地说，“我要和公主出去度蜜月，哦，就是出去游玩大概几个月吧。”
昨晚公主和他商量了，想趁着还没有怀孕生孩子，出去旅游一趟，他也答应了。公主说想去看海，到海边的沙滩上走一走，还要在海里游上几圈。
想象着媳妇穿着那个什么基尼的样子，窦原耳朵都红了，“嘿嘿”地笑着。
窦庆：“……”
玩玩玩，整天就知道玩，你带着公主不干正事就啃老，陛下知道吗？！
没过几天，陛下也知道了。
进宫回门的那日，嬴静向大秦集团董事长嬴礼提出请假，要到东越闽中郡玩上一圈。
“姝姝，怎么又要出去了？海边有什么好玩的？去附近的秦岭看看大山森林多好啊。”陛下依依不舍地瞧着乖女，企图改变嬴静的决定。
“父皇，海边有好多好玩的呀，那么大的螃蟹，鲜甜无比，壳里都是蟹黄，一个人都吃不完呢。”
嬴静用手比划着螃蟹的体积，使劲地忽悠皇帝。原本打算说是男人手掌那么大的，但她觉得不够有说服力，又比划了更大的一个圈圈，比吃饭的盘子还大。
“这么大？该是好多斤肉吧……”
皇帝嬴礼只吃过河蟹一类的，顶多就半斤一只。联想到几斤重的大螃蟹，蟹钳子上都是肉，还有橙红色的蟹黄，能吃个满嘴流油，他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行，朕派一队人护送你出去游玩吧，姝姝记得哦，吃到了大螃蟹，要用原通速递寄回来给朕也尝尝。”
嬴静：“哦……”
她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上哪儿找一只几斤重的福建大红蟫啊！

第104章 赶海啊，冲鸭
“螃蟹啊八条腿，大海啊全是水！”
听到浪花拍打沙滩的声音，蔚蓝色的大海泛出了银色的波光。嬴静舒展了双手，对着大海展开了怀抱。
在路上颠簸了超过半年，她和窦原这对新婚夫妇终于来到了他们度蜜月的目的地——闽中郡，也就是后世的福建省。
大秦的渔业不如后世的发达，极目望去，海边只有两三艘旧木船，不知道是烂了还是被丢弃在这里。
这时候的晋江岸边没有大轮船，也没有热闹的港口，景色不甚繁华，但却有着大自然惊人的美丽。
太阳把沙滩晒得暖洋洋的，嬴静赤着脚踩在沙子上，软绵绵的，非常舒服。她目光扫过大块的礁石，提着木桶和铜钳，脸蛋兴奋得发红，“冲鸭，我们赶海去！”
以前看了那么多赶海视频，这回终于能用上了！
感谢互联网时代，嬴静认真学习过阿烽、阿波、老四等多位老师的视频，储备了一大堆理论知识，可惜一直没有实操的机会。
这次她难得来到海边，不搞几只大货，又怎么甘心呢？
窦原瞧见媳妇那么高兴，他也莫名地兴奋着。他也是第一次赶海呢，虚心地向公主请教：“姝姝，我们要怎么捉海货啊？”
“嗯，大石头的底下翻一翻，说不定会有青蟹，你用钳子去把它们夹出来。还有另一种螃蟹叫兰花蟹，壳带蓝色的，在水里游得极快，你如果看到了就用脚踩住它，手从她后背把它按住！”
“哦，我明白了哦。”窦原听话地点点头。
至于跟着来的三十个侍卫们，嬴静把他们分成两队人，十个人去把大坑里的水舀干，看里面有没有大货。其余的二十个人，在岸边拿着铲子在石壁上的生蚝凿下来。
如今的人们没有吃生蚝的习惯，嬴静围着岸边走了一圈，看到比鞋子还大的蚝肉，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蚝肉肥美，富含蛋白质，对人身体有着极佳的滋补效果。不仅能生吃或炖汤，还能晒成蚝豉，延长它的保存期限，带回去给亲友品尝。
所以，侍卫采来的生蚝，当真是多多益善！
“姝姝，这个能吃吗？”窦原看到刚开出来白花花的生蚝，黏糊糊的，没什么胃口。
“能吃，味道鲜美，非鱼肉和熊掌可比。”
嬴静让侍卫把蚝壳撬开，双手捧着鞋底大的生蚝，脖子稍向前伸，然后嘴唇飞快一嗦，就把汁水和蚝肉都吸进腹中。
片刻后，她潇洒地把蛎壳扔回海里，对着开蚝壳的侍卫说：“再来一个！”
“我也试试，挑个小点的给我。”窦原见媳妇吃得津津有味，也跃跃欲试。
他一口闷了一只生蚝，砸吧砸吧嘴，似乎真的很不错呢。凉凉的蚝肉带着大海特有的咸鲜味，吸溜到嘴里，回味微甜，口感很特别。嫩滑的蚝肉比生鱼片的味道更足一些，入口清爽，让人欲罢不能。
“好吃，熬汤应该很鲜美，会有奶白色的汤汁。”美食家窦原评论道。
嬴静见他连吃了三只生蚝，怕他拉肚子，就不再让他吃了。她瞧见一个小水坑里有泡泡冒出，快速伸手一抓，浑水摸鱼，居然真让她抓到了。
“窦原，我捉到一条石九公，估计有三两呢。”
“姝姝真棒，这么快就捉到鱼了！”
见媳妇有收获，窦原也提着木桶不甘落后，按照嬴静的赶海套路，他趴在地上望石缝里望，只见昏暗的石底下正藏着一只青色的大蟹钳。
是螃蟹吗？
赶海和在山里打猎不一样，但同样会令人感到收获的兴奋。窦原怕惊走青蟹，不敢高声呼喊，他悄悄地抽出特制的长钳，在石头地下不停的捅，好把青蟹赶出来。
“哈，它夹住我的钳子了！”
趁着青蟹攻击钳子，窦原用力往外一抽，把这只躲躲藏藏的家伙带出来了。他捏着青蟹的后腿两侧，把它捉了起来。
“姝姝，我捉到了一只青蟹，比大闸蟹大多了！”
另外一边，嬴静也捉到了一只，可惜是很小的石头蟹，比硬币大不了多少。她无奈地石头蟹放生，又瞅了瞅别人筐里的大青蟹，羡慕极了。
超过一斤重的大青蟹挥舞着大钳子，还对着她耀武扬威。嬴静把它翻起来一看，圆圆的肚脐，还是个母蟹呢。
要是她也能捉到大货，该多好啊，除了一条鱼，她今天还没什么收获呢。
嬴静又继续往前寻找着海货，一路盯着地上，被浪花打湿了双脚也毫不在意。
“螃蟹？蛤蜊？大海螺？再不行来个皮皮虾也好啊！”
也许是听到嬴静的祈祷，走了一大段路之后，她捡到了三个扇贝和一小筐花蛤，还用网兜捞住了十多只皮皮虾。每只皮皮虾都比筷子还长，一弹能蹦出好远，它的壳下能看到橘黄色的虾膏，让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样的战绩，虽说不上辉煌，但嬴静也很满足了。
用来炒海鲜，能炒一大锅呢。
开心的公主打算收工了，可她路过另一个水洼时，她似乎看到里面有些黑色的东西在动。仔细一瞧，还真的是一条鱼尾巴在动，在浅浅的水面上荡起一圈圈波纹。
哇，要捉鱼！
嬴静连忙放下桶，走到了水洼旁边，这儿的水不深，她缓慢走进去时，水只没到她的脚肚子。她小心翼翼地靠到那条鱼的旁边，屏住呼吸，用网兜立刻向它抄去。
刚碰到鱼的身体，公主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可下一秒钟，她重心不稳，脚下的石头一滑，猛地扑到了水里。
“哈哈哈哈哈哈……”
扎到水里的嬴静被淹了一口海水，苦咸苦咸的，不仅没有捉到鱼，连头发和衣服上都进了沙子。窦原远远瞧见了这边的动静，还不厚道地哈哈大笑。
还有那几个捂着嘴的侍卫，别以为你们在偷笑我看不到。
说好的，做彼此的天使呢？
你就这样嘲笑你的天使吗？
嬴静恨恨地瞪着笑得最大声的窦原，可惜她现在这个落汤鸡造型毫无杀伤力，反倒像是一只被水淋湿的猫咪一样，可怜兮兮。
她刚才虽然没有捉到鱼，但发现了一个好东西呢。一个个黑色带刺的小球躺在了石头的缝隙里，似乎异常锋利，扎人肯定好疼。
她用钳子把海胆都弄出来，装作没事一样，在路过窦原身边的时候突然发动，飞出一个个黑球球。
“哇，姝姝你这是在谋杀亲夫啊？”窦原不停地望四周跳开，躲过了这一波海胆攻击。
“让你笑我啊？继续笑啊？”
“不笑了，不笑了。”
说是来赶海，其实单靠嬴静和窦原两人，恐怕所有人都要饿死了。这时候，嬴静最初挑选的大坑也被侍卫们舀干了，两人停止了打闹，都好奇地凑了过去，想要看看有哪些好东西。
窦原：“哟，这个是蛇吗？好像又不是。”
“不是，是鳗鱼。”一个水坑里居然有两条鳗鱼，把嬴静乐坏了，“这个能做成鳗鱼饭，烤鳗鱼，在火上烤熟了滋滋冒油呢。”
“那还真要尝尝，我都没吃过海鳗呢。”窦原舔了舔嘴。
除了两条鳗鱼，侍卫们又接着从石头底下翻出了两条黑鲷鱼和一条石九公。他们细心极了，又两只躲藏在沙里的兰花蟹也被他们捉出来。
至于生蚝小分队？
他们已经挖了几担子生蚝了，只等用小刀把肉撬出来，就能品尝。
天色快要黑了，火红的太阳在天空中缓缓下沉，嬴静让侍卫找一找附近有没有人家，若是有的话，她就不用跑回去县里住宿了。
住在海边多棒啊，明天还能看日出呢！
大约过了两刻钟，出去打探的侍卫回来了，他有点犹豫地说：“这附近只有一户人，房子有点旧，人有点奇怪。”
“哦，是歹人吗？”嬴静也怕遇到黑店啊。
侍卫接着说：“不是，人很老。”
很老？那户家里有老人吗？
嬴静也不介意这些，不用风餐露宿，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已经很不错了。她让侍卫领路，带着众人走到了那户人家门前。
她轻轻敲了门，没想到破旧的木门没有阖上，她手上没使劲就开了。
“谁呀？”一道苍老的声音从里面响起。
“阿婆，我们是来借宿的，请问您的灶头和房间可以给我们借用一下吗？我们可以补偿你的。”
“进来吧，不要钱。”
得到了主人家的允许，嬴静提着木桶里的海鲜，跨进了那个小院子里。院子不大，但却生机勃勃，还种了好多她说不上名来的花儿，粉嫩嫩的花瓣在风中摇曳，挺好看的。
有七个老婆婆坐在院子里，草席上放着蒲扇，歪在席子上躺着，似乎刚刚在聊天。
七个老婆婆？
这家人还真有点奇怪。
嬴静凑上前去，想要送些海鲜给这几位老人家，感谢她们的收留之恩。
“婆婆，这是我们在海边打的生蚝和鱼，你们要不要尝尝鲜？”
其中的三个婆婆回头了，她们低垂的头抬起，一双双白色的瞳孔死死地盯着嬴静。
“姑娘，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第105章 男人加油站
“唰”地一声，嬴静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抱住一旁的窦原。
老婆婆的白色瞳孔，浑浊布满血丝的眼珠，跟个鬼似的可怕。要不是她带了一大队人马，她还真以为是撞鬼了。
“大姐，二姐，三姐，”后面有一个婆婆拍了拍前面的那几人，“你们把姑娘吓到啦。”
“哦，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三个白色瞳孔的老婆婆低下头去，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不是鬼就好。
嬴静长舒了一口气，牵着窦原的手不放，试探着问：“婆婆，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呀？家里的后生还没有回来吗？”
刚才解围的那位老婆婆咳了几声，“我们，我们都是采珠女。”
一个木桶，一条绳子，就是她们年轻时候的全部装备。木桶上的绳子很长，她们一跃进入水中，在海面上深深吸足一口气，就纵身潜入海底。
盐分极高的海水刺痛了她们的双眼，但她们早已习惯了。没一会儿功夫，她们就鱼跃出水面，采到了一个比手掌更大的珍珠贝。
有时候，在海里遇到鲨鱼也是常有的事，但为了挣钱，她们长年累月都活动在水中。
在冰冷的海里泡久了，她们的身体中都是寒气，再也生不出孩子。她们的眼睛也坏掉了，见风就落泪，病情最严重的大姐二姐和三姐，甚至眼前多了一层白雾，彻底看不清了。
就这样，她们失去了价值，变成了负担。
也因为各种理由，被丈夫赶出来了。
这里的七个婆婆，原本是来自不同的家庭，但同样的，她们都是采珠女，得到了同样的结局。
最年轻的六姐和七姐是一对姐妹，她们留了个心眼，私藏了几颗珍珠，偷偷建起了这间海边的小院，作为自己的养老之所。然后，她们两人又捡到了要投海自尽的大姐等人，住在这儿的老婆婆越来越多，变成了现在的七人。
要说他们的丈夫知不知道老妻住在这儿？
应该是知道的。
但他们没有来追回被拿走的珍珠，姑且就当作是虚伪的怜悯吧……
“婆婆们好可怜哦，”听完几人的故事，嬴静的眼眶红红的，又瞪了窦原一眼。
都怪你们这些臭男人！
窦原莫名奇妙地摸了摸头，不知道自己那儿做错了。见媳妇对老婆婆们很同情，他转移话题地说：“婆婆，我们今晚借一下你们的灶台，请你们赏脸吃个饭，可以吗？”
“可以，可以。”婆婆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多少年来了，居然有年轻小伙子请他们吃饭哟，真稀奇啊。
为了照顾老婆婆年迈的肠胃和身体，嬴静没有让她们吃现开的生蚝，而是把生蚝做成牡蛎汤。
蚝肉不仅味道鲜美，还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
君不见，好多夜宵大排档上，还挂着“男人加油站，女人美容院”的广告牌吗？据说吃多了蚝肉，男人更自信，女人更美丽呢！
拿破仑曾说，蚝是我政府女人和敌人的最佳食品。
《圣经》中的生蚝，被誉为“海中牛奶”，而且好多西方国家的贵族也把生蚝当作圣品，男人最爱在睡觉前吃上几十只生蚝，当即活力充沛，从白天一条虫，能变成晚上一条龙！
嬴静晃了晃脑袋，脸有点红，不想这些了。
她把侍卫开出来的蚝肉都放在一个大盆里，用清水洗掉蚝肉上的的沙子和异味，一根白萝卜切丝，放在一旁备用。然后，她在铜锅里倒入适量的油，爆香姜丝后，加入萝卜丝继续翻炒。
等萝卜发软后加水加蚝肉，稍煮片刻，这道牡蛎汤就快要做好了。
出锅前，嬴静加入少许盐和胡椒粉进行调味。今天大家都在海边玩了好久，喝点胡椒能祛寒。
“哎呦，原来这些蚵仔（蚝，虫子的意思）壳里面的肉还可以吃，我们都不知道哩。”
老婆婆中视力最好的七姐围到了灶台旁边，见到汤羹中的蚝肉和地上蚝壳，惊奇地叫了出来。
她们祖辈居住在海边，还没吃过蚵仔肉呢。
以往她们见到海里的蚵仔，都远远地避开，这些东西的壳可锋利了，能把脚划破，说不定还惹来伤病。
“婆婆，试试这味道如何？”嬴静舀了一碗汤，递给了七姐，“放了白萝卜和蚵仔，有一点点辣。”
刚出锅的汤羹有点烫，七姐吹了吹，才大口地喝下去。奶白色的汤汁看起来非常香醇，极微的辛辣味让她的身体暖和起来。她用筷子把萝卜丝扒到了嘴里，软烂鲜香不费牙，正合她这样的老婆子吃呢。
“姑娘把萝卜炖得那么软，真是有心了。”
下一口，七姐瞅准了肥厚白嫩的蚝肉，还不用怎么咬，就在她嘴里化作一汪浓汤。这是大海的味道，非常鲜甜，又嫩又滑，还带点海盐的滋味，比猪肉还好吃哩。
嬴静见这个老婆婆喜欢，也很高兴。她给每位婆婆舀了一碗牡蛎汤垫垫肚子，“待会儿，还有更好吃的呢。”
更好吃的？！
七位老婆婆对于今天的晚饭，更加期待了。
清蒸海鱼刺比较多，不适合老婆婆们吃，兰花蟹和皮皮虾有壳，容易扎嘴，老人家吃这个也太麻烦了。
嬴静问了婆婆，能吃得动干饭后，她就盘算着做一道海胆炒饭，和婆婆们一起分享。
她先蒸好一锅米饭，放在旁边放凉，把姜蓉和海胆肉混合，也放在一旁备用。然后，她将一个鸡蛋打散，在铜锅中倒鸡蛋，把鸡蛋炒碎后，用碟子盛出来。
婆婆家里种了半亩青菜，嬴静询问过后拔了两棵，洗净切成了小段。
再次热锅烧油，放入葱段炸出葱油，捞出干葱段后，嬴静将混合好的海胆和姜蓉炒成膏状，加入鸡蛋、青菜和米饭不停翻炒。最后撒上少许盐，这道海胆炒饭就做好了。
香喷喷的海胆炒饭，是婆婆们没有尝试过的。
葱油和姜蓉把海胆的腥味去掉，海胆肉包裹住每一颗米饭，让白色的米饭变得金灿灿的。柔润的炒饭特别香，婆婆们都说，不用其他菜，她们干吃这个一人能吃半锅。
七姐看了嬴静做饭的过程，绘声绘色地和六位姐姐们描述，引得她们声声惊呼。她们活了一辈子，都不知道黑色如板栗壳的海胆撬开后，里面黄黄的肉是可以吃的。
“姑娘，你懂得真多，比我们海边的都知道得多呢！”完全看不清的大姐拉着嬴静的手，夸奖道。
她们要是早知道蚵仔和这个叫海胆的东西可以吃，谁还去当采珠女啊？
在海边捡一下生蚝和海胆就能养活一家，这是多容易的事情啊。
可惜，人生没有早知道，她们的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吃过了晚饭，嬴静问婆婆借来了几个簸箕，用来做生晒蚝豉。她的家人都远在咸阳，吃不上新鲜的蚝肉，她就想做晒干的蚝豉，作为礼物送给他们。
蚝豉也就是牡蛎干，是广东一带的海味，能保留生蚝的风味和营养。蚝豉分生晒和熟晒两种，生晒的口感更好，嬴静也偏好这一种，能保持全味而不散。
在大秦这个年代，时人没有吃蚝的习惯，海边的生蚝资源极其丰富，公主下令只选取最大的生蚝，每一只连壳重都超过一斤。
侍卫们开壳取出大量蚝肉，用大木桶装着海水，人手把它们清洗干净。等清晨的时候，他们将待晒的蚝肉搬到太阳底下，靠阳光的热力和海风让蚝肉收缩变小。
等蚝肉晒至八成干的时候，嬴静满意地点点头，这该是密封保存的时候了。
她用蚝豉煲过粥，这样做出来的成品带有蚝肉特有的温润，而且比新鲜的蚝肉，更多了一种嚼劲和甘醇。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终于把这条海岸边上的大蚝都一网打尽。窦原让侍卫把蚝豉打包好，附上他的书信，送往最近的原通速递网点，用特快专递，寄给远在咸阳的陛下、太子和自己亲爹。
一个月后
踏踏的马蹄声来到了秦宫门口，捧着大包的快递小哥翻身下马，脸上晒得都是汗珠，直直地站在宫门口等着。这样的一幕，镇守宫门的将士们都见怪不怪了。
专门负责给秦宫送快递的小哥们，绝对根正苗红，家里或多或少都有秦氏集团的股份。别小看他们，身上可都是有爵位的富二代。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请来领取你的原通速递包裹，闽中郡蚝豉一份。”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请来领取你的原通速递包裹，闽中郡蚝豉一份。”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请来领取你的原通速递包裹，闽中郡蚝豉一份。”
等他将要喊到第四遍时，一辆豪华的牛车悠悠地赶来，太子嬴荣打了个招呼，签收了包裹，直接又赶着牛车前往陛下的咸阳宫。
“寄件人，闽中郡泉州府晋江县窦原？这是姝姝寄过来的！”
皇帝嬴礼惊喜地手撕快递包裹，乖女给他寄礼物啦，不知道是什么好东西呢。拆掉包装后，他看到盒子里有一大排半个巴掌大的物体，好像是肉？有点咸咸的味道。
窦原的书信也被陛下打开，竹简上写着这样几段话：
【陛下啊，这是用海边的生蚝晒干制成的蚝豉。用它来煲粥，滋味极好，若是配着冬菇焖煮，味道更佳。陛下吃着好，千万不要和别的贵族官员说啊，因为这个东西当真能令人精力旺盛，效果极好。
不信？
公主已有喜一月有余！臣大喜，愿与陛下同乐……】
“哈哈哈哈，若是如此，这蚝当为贡品！”
皇帝嬴礼兴奋地搓了搓手，这当真是双喜临门。他下令让膳房按照窦原写的方子，立刻烹煮蚝豉。
陛下仿佛看到了光明的未来，啧啧啧，他若是能恢复十年前的精神状态，该多好啊。
为了给自己增加信心，陛下拿起窦原寄过来的书信，反复阅读。当他读到第三遍时，突然间眉头一皱，细思极恐。
“嘶，这女婿年纪轻轻，竟然要吃此等东西，才能让女子受孕……”
莫非，窦原中看不中用？
天呐，朕的姝姝可怎么办才好哇！

第106章 白雪王子和七个女人
也许这辈子只有这一次看海的机会了，嬴静原本打算在海边多待上一段时间的。但在某一天清晨，她发现了一个悲催的事实。
面对着香喷喷的海鲜砂锅粥，她居然吐！了！
“反胃……恶心……我吃不下去啊……”
吃不下去？
众人疑惑的目光都落在了嬴静身上。
明明这海鲜砂锅粥的味道鲜美异常，还有一股浓郁的米香味！
以对虾、膏蟹、梭子蟹和扇贝为主料，把大米用油拌过，再用砂锅温火慢煲，还放入了少许糯米，让粥的口感更加香浓。
海鲜的营养都被熬出来了，化在粥里，还微微透点甜味。
虾肉弹牙，蟹膏浓郁，扇贝肉还带着一弯月牙形的黄，吃起来又嫩又香。
最后再撒上一把葱花，细葱的清香，唤醒众人的味蕾。多棒的早餐啊，窦原已经接连吃了三碗了，可嬴静就是没有胃口。
七个的老婆婆们面面相觑，六姐擦了擦嘴边的粥渍，摸了摸嬴静的肚子，轻声地说：“姑娘，你该不会是怀孕吧？”
“怀孕？”
窦原惊喜地尖叫出声，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他这是要当爹了吗？公主怀上了她的孩子？他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哇？
和窦原的反应差不多，嬴静也懵了。她这才二十岁不到啊，就这样怀上宝宝了吗？
她轻轻地摸了摸平坦的肚子，这感觉真神奇呢！
宝宝如今应该比花生还小吧？
心情激动的窦原亲自驾着马车，到县里最好的医馆找到大夫。白胡子的老头摸了摸嬴静的脉搏，当即挤出一丝笑脸：“恭喜了，夫人这是有喜了！”
得到了专业人士的确认，嬴静也不敢在海边继续停留了。她想要回家，回到咸阳的公主府上。
毕竟在这个没有输液和剖腹产的年代，生儿子就像跨过鬼门关一样。秦宫里有技术高超的御医，对她的生产又多一重保障。
临行之前，她收拾了好东西，和七位老婆婆告别。前一天，侍卫们摸来四五个珍珠贝，嬴静没有带走，都留给老婆婆了。
“婆婆，说不定这里面有珍珠呢？”
“哪有那么容易啊，这几个珍珠贝太小了，即使有珠，也不大。”
“小的好啊，我听说有个人工养珠的方子，把贝壳磨成米粒大小的种核，塞到珍珠贝的肉里，过一段时间，就能孕育出珍珠呢。”
“哟，若是这样能有珠，那真是神奇啊……”
七位老婆婆摇了摇头，只当这姑娘在说玩笑话。珍珠的价格极高，若是能人造出来，那这方子该值多少钱啊！
一群年轻的客人离开后，海边小院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七位老婆婆的生活又继续像古井一样，平淡无波。她们老了，看不到希望，只能在这里等死。
直到有一天……
五姐和四姐正在海滩边捡海带，打算用做些凉拌菜的。之前来作客的年轻姑娘露过这一手，海带切丝拌点醋和豆酱，剁点蒜蓉进去，就足够好吃了。
爽口的海带丝沾着蒜香味，酸酸的很开胃。海带有着大海的鲜味，比吃青菜强多了。
这样几乎不用花钱的好菜，七位老婆婆都爱吃。
五姐慢慢地捡起被冲到岸上的海带，突然，她瞧见前方的沙滩上，有个大木盆也被冲上来了。
“四姐，这个木盆看着挺结实的，我们搬回去能用哩！”
“好啊，我这就过来。”
两个老人以为这是无主之物，凑到了大木盆的旁边。她们伸头一看，天呐，这木盆里竟然有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
浪花打湿了婴儿的被褥，这小宝宝难受极了，张大了小嘴，哇哇大哭起来。
四姐抱起这个婴儿，小幅度地晃着手臂，温柔地哄着他睡觉。她刚才掀开了被褥，这是个男娃娃呢。
“这可怜的孩子，大概是被爹娘遗弃了吧。”五姐轻轻地摸了摸婴儿的小脸，真嫩啊，“四姐，我们不如养着他吧，让他给我们当儿子。”
儿子，儿子！
这两个字戳中了四姐的心，她们姐妹几人，都因为在水里泡太久，生不出孩子，被赶出来了。
如今，是老天爷给她们送儿子吗？！
四姐的内心火热火热的，若是老天爷垂怜，让她还能再熬十几年，说不定她还能看到儿子娶媳妇，生孙子呢。
她和五姐对视了一眼，在对方的眼里都看出了同样的想法。两人连海带都不采了，抱着这个小婴儿，径直回到了海边小院。
寂静的海边小院，因为多了男娃娃的哭声，充满了生机。
以往，七个老婆婆只想着苟延残喘，可现在，她们巴不得都能活到一百岁！
这几个“娘”，谁都不想死了，她们都想看到儿孙满堂的那一天。
只因，捡来的儿子实在是太可爱了。
他的皮肤长得白里透红，像冬天洁白的雪，又透出血一样的红润。他头发如乌木一般又黑又亮，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仿佛会说活似的。
尽管这个男娃娃还处于“咿咿呀呀”的阶段，但他已经人见人爱，可见长大后的相貌之美。
大姐、二姐和三姐都眼睛瞧不见了，但她们用手摸到这个软绵绵的白团子。老人的脸蹭了蹭男娃娃，逗得他乐呵呵地笑了声。
“他喜欢我哦！”三姐笑得很开怀。
这三人轮流抱着儿子，在家里给他洗尿布换衣服，乐此不疲。其余视力稍微好一点的老婆婆，则到海滩上转悠，寻找些海货，以此赚钱来养儿子。
七个老婆婆都爱极了这个儿子，给他取名为“白雪”。
她们把他当作尊贵的王子一样，用微薄的积蓄买了一头奶羊，用煮熟的羊奶喂养白雪。
她们还在市集上买来了一大匹麻布，回家用手把布搓软后，才给白雪做衣裳。
要养儿子，是要花很多钱的。
年迈的大姐想起那个年轻姑娘说过的话，提议道：“不如，我们也试试养珠，看能不能人工养出珍珠来？”
“那就试试呗，要是不能成，我们就也没什么好失去的，亏了些时间和精力罢了。”
其余的姐妹都同意了，老婆婆们说干就干！
七姐年纪最小，身体也最好。她在海边游了一圈，捡回来六个珍珠贝。
三姐的手最巧，她把贝壳磨成了小粒，作为种核。
二姐的动作最快，她把种核快速植到了贝肉里面。
六姐力气大，她到附近砍来了好些水泡不烂的藤条。
四姐会用植物藤曼编织器皿，她用藤条编成了饲养珍珠贝的笼子。
五姐会划船，她撑着一艘小木船，把装着珍珠贝的笼子栓到大海的礁石上。
至于最年老的大姐？
她伺候着姐妹们和儿子的吃喝拉撒，算是后勤队长。
“我希望这珍珠能养成呢？”
“我也是啊……”
“这样，白雪就能穿上更多好看的新衣服啦！”
“说不定我们还能供养白雪上学堂，识字呢。”
为了这个儿子，七个老婆婆算是操碎了心。她们不舍得吃喝，偶尔捡到被海浪拍晕的鱼，都炖成了浓浓的鱼汤，细心挑出鱼刺，给白雪补营养。
“娘，好吃，饭饭香。”
吃完了一碗鱼汤泡饭，小男孩露出了纯洁的笑容。他瞧着七个娘忙活，跟着上前，想要给娘亲们帮忙。
别人都有一个娘，他有七个，真好啊……
人老了，能承受的劳动强度也一日不如一日。虽然老婆婆们捡来的海货能换到一些钱，但又过了三年的时间，家里的钱越来越少。
老婆婆们的生活开始捉襟见肘。眼看着买不起米了，五姐划着小木船，把当初种下的珍珠贝都收回来了。
这是她们目前唯一的希望。
在姐妹们期盼的眼神中，六姐把珍珠贝全杀了，只见肥厚的贝肉中，都镶嵌着四五颗圆润的珍珠！
“乖乖，这可不少了——”七姐瞪直了眼，这养殖珍珠的事儿，算是成了吧。
她们都是做了大半辈子采珠女，好多时候，一只野生的珍珠贝里面，只有一颗珍珠，甚至还可能完全没有。
“大娘，这个好看哦，我可以拿来玩吗？”白雪凑了过来，对于漂亮的珍珠感到很好奇，“我都没见过这个。”
“儿啊，这个不能给你。四娘和五娘能用这个给你换肉肉吃，吃香香的五花肉。”
一咬就流油的五花肉吗？
白雪听到这儿，对珍珠的兴趣立刻降低了许多。这些东西不能吃，他还是更想要肉肉。
“娘，我不要玩这个了，我想吃肉，肉啊，肉啊。”
小男孩对于虾蟹鱼肉不稀奇，但他很少有机会吃猪肉。每次娘亲炖五花肉，放点大料焖几个时辰，入口即化，馋死人了。
闻着味儿，他都能吃多半碗饭呢！
为了保险起见，四姐和五姐扮作一对年迈的夫妻，辗转了附近几个县城，终于悄悄把珍珠都卖了。
足足过了半个月，白雪才吃到了他心心念念的五花肉了。但他也不计较啦，毕竟红烧肉盖浇饭真的很好吃。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软糯香甜，入口即化，堆在白米饭上方。二娘给儿子的饭上浇了一勺炖肉的汤汁，拌匀之后，吃得白雪非常满足。
每一口米饭都吸足了肉味，裹满了肉汁，再配上肥而不腻的红烧肉，真的太好吃了！
七个娘亲看到白雪吃得圆滚滚的肚子，非常开心。她们把肉都留给白雪，自己用汁拌饭，对付两口就成。
靠着这手养殖珍珠的技术，这个温暖的家，不知不觉地发达了。
十多年后，快二十岁的白雪长成了一个容貌艳丽的小伙子。他的皮肤很白，完全不像在海边被暴晒的人，他的头发乌黑亮丽，如深海的海藻一般，比精心保养的姑娘们还漂亮。
他生得一双桃花眼，看人的时候，仿佛对你有情。
他在海里常年游泳，身材修长，还练出了八块腹肌。
白雪代替了娘亲们的工作，还在海边建起了养珠场。他的头脑灵活，成了附近有名的珍珠商人。
镇上好些姑娘都爱慕他，因为他的好容貌，家里又有钱，她们暗中还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白雪王子”。
“这般俊朗的面容，高贵的气质，白皙的皮肤，和迷人的声线，只有王子才能是这样吧。”某个花痴少女评价道。
可是爱慕归爱慕，到了二十岁了，还没有人愿意和白雪王子在一起。白雪的相亲之路，可谓还是屡战屡败。
到了第十次相亲的时候，本来和姑娘聊得好好的，当谈到家庭背景时，白雪首先发声：
“我有七个娘亲，我很爱她们，我希望以后的妻子也能对我的娘亲好……如果要是吵架了，我肯定是帮我的娘亲们的。”
对面的姑娘吸了一口冷气，“对不起，打扰了。”
天呐，嫁人后要伺候七个婆婆？
这真是太可怕了！

第107章 驴肉火烧
来度蜜月的时候，公主的队伍走的是陆路。回来的这一趟，因为嬴静的肚子月份越来越大时，不好颠簸，后半段路程便改走水路。
窦原和嬴静先是一路北上，从闽中郡去到东郡的东阿县后，他们的马车在这里停下来了。
这里南临黄河，可以乘船回到咸阳，比在陆上坐车舒坦一些。
东郡东阿县是后世的山东省聊城市一带，县令听闻公主要借官船回咸阳，差点都吓得手忙脚乱。他虽说是当地的小贵族出身，但和陛下最宠爱的公主相比，地位有着云泥之别。
“要不，我们大排筵席招待公主，再给驸马送上几个美人儿，让他替我们多美言几句？”县令的师爷猥琐地笑着。
“你傻啊，公主怀孕了，你给驸马送女人？”县令吹胡子瞪眼地看着老搭档，“我听说公主爱美食，我们县里有什么特色的好酒好肉，都送些给公主。”
“大人，公主有孕，酒就别送了吧。”
“是哦，那就送些肉过去，送个几百斤的，别小气。”
于是，住在驿馆里的嬴静等人，就收到了一只活生生的东阿黑毛驴。
“哞——哞——”
全身通黑的公驴驴体格匀称，四肢有力，阔头立耳，眼大有神。它的蹄子在泥地上踢踢踏踏，似乎遇见了自己的悲惨结局，嘴上不住地大声嚎叫着。
嬴静怀孕了容易犯困，好不容易睡着了，突然被这打雷一样的驴叫声吵醒，皱了皱眉头，非常不高兴了。
嬴静：心里有句M.MP，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惹恼了公主的下场就是，这头驴子被县里的屠夫，分割成一块块好肉。
屠夫潘老黑知道这次是给贵人杀驴，心里忐忑又激动，但贵人性子极好，还给他赏钱呢。他的手艺不错，把驴肉都从骨棒子旁剔下来，以十斤左右为一份，分好一块一块。
腱子肉、腩肉、里脊、腿肉……满满当当地，摆了一厨房。
见那年轻夫人好像很好相处，洗掉了刀上的血迹后，潘老黑腆着脸开口，“夫人，那小人就把这些驴皮和内脏都清理掉，可好？”
他想要把驴皮和内脏拿回家，青菜同驴皮、内脏煮成一大锅，算是很不错的荤菜了
他的婆娘刚怀上，多吃点肉，身体才好。
“内脏你拿走吧，”嬴静挥了挥手，“不过驴皮你要留下来，我要做一种补药，对孕妇身体极好。”
她下意识摸了摸肚子，想要做些阿胶补补身体。虽然孩子还很小，但她已经很注重保护他了。
“当真吗？这驴皮比得上补药吗？孕妇也能吃？”屠夫潘老黑睁大了眼，似乎是不相信。
在他的思维中，补药极贵，放了几根山参须的一剂药，就能花掉他一年的积蓄。
“是真的，不过还要进行加工，才能发挥出滋补的功效。”嬴静见这大叔很感兴趣，还邀请道，“大叔可以留下来看看。”
“那敢情好，我一定不会把夫人的方子透露出去的。”潘老黑信誓旦旦地说。
“那大叔下午再过来，我们吃过了午饭，才熬制驴皮。”
“好嘞。”
等屠夫走了之后，嬴静指挥着驿馆里的厨子，要做驴肉火烧吃。卤好的驴肉香而不柴，被夹到酥脆的火烧里面，浇上一勺浓汤，比吃什么美国三明治强多了！
卤驴肉用的时间最长，嬴静也先处理驴肉。
她让厨子先把驴肉洗过后焯水，捞出再冲掉血沫。然后，她在砂锅中放入豆记的卤水香料，烧滚后加入驴肉，小伙慢炖一个时辰。
八角、丁香、小茴香、甘草、干姜、豆蔻……
多种香料的味道都被熬出来了，融入到驴肉的肌理中，又把肉的精华，释.放到卤汤之中。
褐色的卤汤咕噜咕噜地沸腾着，把驴肉的香味升华了一层。渐渐飘出来的肉香，越发浓郁，顺着空气，越飘越远。
驿馆里的小二往来之间，掀起了堂前的那道草帘，在大堂里吃饭的众人，只问的一股奇香钻进了鼻腔，馋得人心痒痒的。
有外地来办事的官员，抽了抽鼻子，不住地嚷嚷：“这是什么肉的味道，那么香？小二，我也要来一道这种菜！”
有些嗅觉反应慢一点的，这会儿也闻到了，听着同伴这么一说，也闹着要吃。
前台的掌柜打着哈哈，说等会儿给大家都上好菜，才把这群官员都劝了下来。他擦了额头的冷汗，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腿脚麻利的小二刚刚跑来，说是一个非常貌美的年轻夫人，在厨房指点厨子做菜呢。别人不知道，他是县令的小舅子，他可是知道的。
驿馆里暂住的那位年轻夫人，是从咸阳来的公主啊！
嬴静不知道，自己卤了一锅驴肉，竟然在这小小的驿站了，掀起了那么大的波澜。这里不是咸阳，豆记的卤肉方法也还没传过来，卤肉的香味对于吃惯了白水煮肉的人而言，无异于心灵暴击。
不过，她即使知道了，只会笑一笑。
卤肉在锅里炖着，嬴静开始让厨子制作火烧。
厨子虚心地询问：“夫人，已经有发好的面团，用那个吗？”
“不用，火烧用的是死面。”嬴静摇头。
火烧的饼子和日常的烧饼不一样，用的是未发酵的死面。嬴静让厨子只用淡盐水和面，醒过一会儿后揉匀，分成一个个小份。
然后，厨子在每一份面团上面抹油，两份叠加，再包在一起，擀成小饼，在铜釜上烘烤。
因为加了不少油，遇热膨胀，饼子变得蓬松，一层一层地，外酥里嫩。趁热用刀破开，塞入热腾腾的卤驴肉，一份驴肉火烧就做好了。
“姝姝，可以吃了吗？”
“好啦，这个给你。”
窦原吃过嬴静做的肉夹馍，感觉驴肉火烧和肉夹馍不相上下，味道都棒极了。驴肉被炖得极入味，咸香鲜浓，被夹在层次极多的火烧里，又脆又香啊。
他几口塞完，又伸手拿了一个。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像个攒食的松鼠一样。
嬴静见了他这副模样，好气又好笑，仿佛有人和他抢食一样。
“我给你留上四五个，今晚夜宵还能吃呢。锅里卤了几十斤肉，吃过之后，你也给侍卫大哥都分分，让他们也尝尝味儿。”嬴静指了指门外的一群壮汉。
“好耶！”“哈哈！”“太好啦！”
侍卫们最喜欢跟着公主出游了，不为别的，跟着公主有肉吃！
公主为人大方，有好吃的也分他们一份，要不是晚上打拳练功活动量大，他们早就长出来小肚腩了。
每个侍卫都手持一个驴肉火烧，厨房里热，留下几位兄弟保护公主，其余的几十人都被嬴静赶到大堂里吃饭。
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他们大口吃着，发出满足的咀嚼声。火烧里的驴肉塞得特别多，有肉碎不小心掉下来，引得一阵叹息。
“好可惜哦，”陈小牛犹豫了一秒钟，又把肉碎都捡起来吃掉，“好吃，太好吃了！”
大堂里那股馋人的卤肉味，本来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可这几十张嘴同时吃着驴肉火烧，那股肉味和面香味传播开来，比之前重了十倍不止。
之前在驿站里吃饭的官员，这会儿还有人没有离去。一个嗅觉灵敏的中年男人深深嗅了一口，惊叫出声：“你们吃的，跟我刚才闻到的肉香味，是一样的！”
转身，他对着驿馆掌柜投出了质疑的眼神。
怎么滴？欺他是外地人不成？
怎么别人有这样的美食吃，他没有？
掌柜这会儿都站不住了，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公主的行踪不能对着别人大肆传播，他总不能让公主当厨娘，给官员们做饭吧。
“这……这……这是客人们自带的，不是我们店里的吃食。”掌柜结结巴巴地憋出了这一句。
“哦。”路志远没有再追问。
路志远平生最好美食，他这次来到东阿县办事，没想到能遇到这样的新鲜吃食。他看着那群壮汉吃得喷香，他越是觉得饿，肚子都能打鼓似的。
天呐，明明他刚才吃过了午饭，可是他瞧见那个塞肉的饼子，灵魂深处只蹦出两个字。
“要吃！”
天呐，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好香啊！
为了蹭到吃的，路志远抖了抖袍子，坐到了侍卫那一桌，笑着问：“小兄弟，你这吃食卖吗？我有钱！”
“有钱也不卖，这是我们侍卫队才有的福利。”陈小牛拒绝道，没有一丝犹豫。
这是公主给的东西，他怎么会卖给别人呢。就好像粉丝得了偶像的亲笔签名一样，宝贝还来不及呢。
“福利”这个词，也是跟公主学的。侍卫队的一群兄弟都知道，跟着公主，福利比外面打工好多了。听说婆娘生孩子，还能回家休个什么产假。
虽然，他不太明白女人生孩子和男人有什么关系。但是能带薪休假，是难得的美事呢。
“福利？这样的好处有很多吗？”路志远第一次听到福利这个词，但他也理解到大意。
真稀奇啊，居然有大财主给下人吃好喝好？
“当然啦，我们刚从海边回来，前段时间我们吃得可好了，有清蒸大螃蟹、鱼肉饺子、铁板八爪鱼、茶炒虾仁、海鲜砂锅粥、还有……二牛，还有什么来着？”
被点名的陈二牛舔了舔嘴，非常怀念地说：“还有麻辣鱼头、爆炒小螃蟹、油焖大虾，膏蟹糯米饭。”
“嘶——”
路志远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这当侍卫能吃得这么好？这家主子真有钱啊，能供得起这般吃喝。
起码他在家里，妻子最爱做的是豆芽菜煮汤，切上几两大肥肉，这样的家常菜就算是有荤了。
唉，现在辞官去当侍卫，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呢？
好饿啊——

第108章 女人最爱
“嗝——”
吃了一顿满足的午餐，连打嗝时候哈出来的气息，都带着驴肉火烧的味儿。嬴静晃了晃头，打起精神来，准备制作阿胶了。
吃完饭的侍卫们干劲十足，他们主动接过一大张驴皮，用小刀把上面的驴毛刮走。若是时间来得及，他们把驴皮浸在清水里泡几天，就会好刮很多。
可惜，公主要赶着回咸阳生产，他们不能在路上多耽搁。
“夫人，有我需要帮忙的地方吗？”屠夫潘老黑如约而至，他见侍卫们都忙活着处理驴皮，不好意思站着光看着。
要知道，贵人免费让他学习这个补身的方子，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别的地方还要拜师收礼，才给人透出一两手。
嬴静：“大叔，这儿有黄酒吗？”
屠夫潘老黑：“有的，我速速去打来。”
话音未落，屠夫就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了，没过一刻钟，他捧着一大坛黄酒进来。这坛酒花了他不少钱，但他也不在乎，贵人们家大业大，总不会骗他一坛酒的。
“这黄酒啊，是制作阿胶必不可少的原料。”
嬴静打开酒坛子，闻了闻，酒香味很浓，好像还行。她对窦原招了招手，让他喝一口酒尝尝，得到了肯定的评价。
“阿胶？黄酒？”潘老黑竖起了耳朵听着，生怕漏了半点细节。
“是的，我们这是用驴皮加上黄酒，熬制成胶。”嬴静回答道。
几十个侍卫一起上，一整张驴皮很快就处理好了。刮掉驴毛后，新鲜的驴皮进锅小煮大约一刻钟，把皮下的脂肪和其他杂质煮软，捞起来刮掉肥肉。
然后，重新加水煮沸，驴皮再放到锅里小火熬煮。灶边的一名厨子用锅铲缓缓搅动汤汁，防止糊锅。
连续熬上三四个时辰，当整张皮子都彻底融化，锅里的胶汁变得粘稠时，就可以倒入备好的黄酒。
“夫人，加了黄酒是为了去腥吗？”潘老黑抽了抽鼻子，驴皮的腥味淡了好多。
“是的，但也不止是去腥。”嬴静打了个哈欠，“黄酒可以促进阿胶的药效，还能延长阿胶的保存时间。”
“我这次时间不够，若是把驴皮在水里泡上五六天，再进行熬制，腥味就几乎闻不到了。对了，阿胶不可以用马皮，用了马皮替代驴皮，孕妇吃了可能会流产。”
“多谢夫人提点。”潘老黑听到最后一句，额头隐隐冒出冷汗。
自从原通速递在县里也有了网点，马蹄的踏踏声就没有停过。马匹的损耗变大，他也偶尔被人叫去宰马，得了些马皮和内脏，也是常有的事儿。
幸好这夫人提醒，不然他真有可能把得来的马皮也用来熬制阿胶。
眼看着锅里的胶汁粘稠得很，厨子搅动的动作也越发吃力，嬴静让人把灶下的火熄了，取出铜筛把阿胶细细地过滤一遍，倒到模子里冷却。
一个时辰后，做好的阿胶呈红褐色，算是成了。
“大叔，你出来那么久，快回家吧。”嬴静抬头看了看外面的月亮。
外面的天都黑了，嬴静也不多留。潘老黑出了一坛子黄酒，嬴静分给他两斤阿胶。
“这多不好意思啊，我都没有帮上什么忙。”潘老黑嘴上说着拒绝的话，双手却很老实地接过包好的两斤阿胶。
临走前，他又谦虚地请教：“夫人，这个阿胶要怎么吃啊？”
“可以炖汤喝，也可以用黄酒化开服用。若是不嫌麻烦，加些红枣、枸杞、核桃仁和芝麻一起搅拌，做成阿胶糕，当零嘴吃，对女人的身体有着极好的滋补效果。”
哦……
潘老黑认真地点了点头，最后，他轻声试探着问：“夫人，我可以做这个阿胶卖钱吗？”
嬴静挑了挑眉，一时没有说话，让潘老黑的心里紧张极了。
他知道自己的要求太过分了，但是年纪越来越大，他将会提不起屠刀，养家也越来越困难。十几年了，婆娘才刚怀上，为了尚未出生的老来子，他的脸皮都豁出去了。
“可以。”嬴静顿了顿，“但你用了我的方子，每年冬天要给吃不起饭的孤儿，捐上一百个馒头。”
一百个馒头？
潘老黑脸上一喜，立刻答应下来，还当众向神仙们发誓，一定能做到。
他一顿饭吃三个馒头，每天少吃一个，一个冬天下来，就能省下来一百个馒头。他相信，若是这阿胶效果好，他肯定能挣好多钱的。
到时候别说是一百个馒头，就算是两百个馒头，他也愿意捐……
月明星稀的时候，潘老黑回到家了，媳妇杜小娟瞅见这熟悉的身影，终于松了一口气。
“死鬼，你今天上哪儿野去了？这么晚还不回家，我这肚子啊，一抽一抽地疼！啊，啊！”杜小娟挺着个大肚子，装模做样地嚎了起来。
她的危机感很强，自己现在怀孕变丑了，就怕外面的野花勾走了自家男人！
不为什么，就为了老黑杀牲畜得了几块肉，不知道有多少女人饿得眼都绿了。
“娟儿，我今天在贵人那里学了个方子，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哩。”潘老黑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包裹，“这叫阿胶，你身体不舒服，我今晚给你炖汤喝了。”
“这么好？别给人骗了吧？”杜小娟斜着眼，不是很相信。
“骗你干啥，人家戴的簪子和手镯，都是金的，金的！”潘老黑撇了撇嘴，“再说，这东西我亲眼瞧着用驴皮做的，喝不好你，也吃不死人。”
潘老黑剁了一小块阿胶，把瘦肉切成小块，切了点姜丝，放到小锅里加水炖着。
想了想，他又把婆娘当零嘴吃的红枣，丢了几枚进去。
过了一个时辰，在杜小娟混混欲睡的时候，阿胶瘦肉汤终于炖好了。
“娟儿，喝汤！”潘老黑好像献宝一样，把炖汤盛出来，端到炕上。
他看一看碗里的汤，又瞅一瞅婆娘的大肚子，希望杜小娟喝了阿胶之后，身体能好好的。
杜小娟难得享受丈夫的体贴，一口喝尽，又把碗推过去，“再来一碗！”
“好嘞。”
杜小娟胃口不算大，喝了两碗汤，剩下的瘦肉就不吃了。她知道老黑在外奔波辛苦极了，就吩咐他把肉吃完。
“就知道娟儿疼我……”潘老黑嘿嘿地笑着。
他吃完了瘦肉，见锅底还有小半碗汤，见媳妇已经睡着，就干脆自己喝了。
第二天早上
杜小娟昨晚睡了个好觉，伸了个懒腰，睁眼看到身边熟悉的男人，吓得她差点从炕上蹦起来。
“老黑，你怎么流鼻血啦？你是不是生病啦？”她用力把丈夫摇醒。
“没啊，我身上有劲，没病啊。”潘老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小娟你的脸色变好了，往日里脸皮发青，今天就红润了好多。”
“是哦，我昨晚手脚没有冰冷了。”杜小娟想起身体的异常，“莫非真的是你带回来的那个阿胶？比药店里的补药还好哩。”
“阿胶这么滋补吗？”潘老黑起身洗脸，他在水盆里，瞧见了自己鼻孔下的两条血迹。
也许，是太补了，让他补到流鼻血？
一定是这样的！
潘老黑握了握拳，对于做阿胶的生意，充满了信心。
靠着阿胶的安胎作用，杜小娟以接近四十岁的高龄，顺利诞下了一个又黑又胖的儿子。夫妻两人高兴极了，给他取了个具有纪念性意义的名字——“驴皮”。
等驴皮满月后，潘老黑就买来了红枣、芝麻、核桃和枸杞，带着媳妇在家里熬阿胶糕。
纯阿胶炖汤的效果太明显了，比药铺的补药效果还好，太惹人注目了。潘老黑有心眼，怕别人抢了他的方子，就没敢做阿胶卖，只把阿胶混进去糕点里。
因为加了各种干果，他家的阿胶糕富有果仁的香气，又醇又甜，最受女人的喜欢。他的阿胶糕在县里都出名了，不仅能吃到酥脆的核桃仁，还能吃到枣肉的甜味。
夜宵吃两片阿胶糕，不但没有胖，睡醒之后气色还变好呢。
女人们把这个惊人的变化记在了心里，县令夫人连吃了一个月，往日在小日子里的一些毛病，居然好转了许多。
“莫非，这是阿胶糕的功劳？看来我要每天都吃上一些。”县令夫人暗暗猜测。
就这样，潘老黑的阿胶糕生意越来越红火。
如今，屠夫对他而言，只算得上是兼职。他不爱去杀牛杀羊杀猪，他只杀驴，雇主问他要什么报酬，他只要那一张驴皮。
“要什么驴皮，要两块后腿肉不好吗？”有人嘲笑他傻，不知道拿块好肉。
哼，你才傻呢！
潘老黑挠了挠头，笑得很老实，“我家那崽子，叫驴皮。他最爱吃炖驴皮，天天吃都不腻。”
“嘿，我家的崽子就不一样，他爱吃鸡，吃大鸡腿。”
所以我家崽子比你家的厉害，你家的那个，只懂得吃下脚料。
潘老黑继续笑着，没有反驳。
反正“爱吃驴皮”的一口大锅，就妥妥地扣在了潘驴皮的头上。
虽然他才三岁，说话都不利索。
当驴皮长大几岁后，他能忙着娘亲杜小娟干活了。制作阿胶糕的家庭小作坊，规模都扩大了一些。
驴皮细心地把红枣的核去掉，再把核桃的壳砸碎，取出来核桃仁，才出门和小伙伴们玩。
“驴皮，驴皮！”一个小男孩对他招手，“我看到你爹今天又去杀驴啦，你今晚有驴皮吃，是不是胃口特别好啊？”
驴皮：“……”
我叫驴皮，但我不爱吃驴皮。
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驴皮抬起了头，说：“是啊，今晚能吃一顿大餐了，我能吃两碗饭呢！”
“哇，驴皮你爹对你真好，我爹从来都不记住我爱吃什么！”
驴皮：呵呵，那个糟老头子，坏滴很呐。

第109章 家有孕夫
秦宫
“踏踏踏踏……踏踏踏踏……”
一个身形矫健的男子骑着快马，一路飞驰到秦宫的门口。宫门的侍卫对他都见怪不怪了，只见他从背上解下来一个包裹，高声呼喊着：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请来领取你的原通速递包裹，东郡东阿县阿胶一份！”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请来领取你的原通速递包裹，东郡东阿县阿胶一份！”
“全大秦我最威男士，请来领取你的原通速递包裹，东郡东阿县阿胶一份！”
一刻钟后，用玉簪束发的太子赶着牛车从宫里出来，他朝快递小哥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然后太子接过那个沉甸甸的包裹，看到寄件人是窦原，就直接来到了皇帝居住的咸阳宫。
父皇日盼夜盼能收到姝姝的消息，他若是收到姝姝寄回来的礼物，肯定会很高兴的。
咸阳宫内，最爱拆快递的皇帝嬴礼，三两下就把快递包裹打开。他看到一个质朴无华的木盒中，装着一大板红褐色的块状固体。
闻一闻，有点腥臭味儿啊，瞧着就难吃。
他的姝姝最爱美食，怎么会寄这种东西给他呢？
带着这个疑惑，他打开了姝姝写给他的书信，只见在竹简上写着：
【这是儿臣在东阿县用驴皮熬成的阿胶，对于女子而言，有着极好的滋补功效。
或是用来炖汤、或是用黄酒化开服用、或是加上红枣、枸杞、芝麻、核桃仁制成阿胶糕，不仅能滋阴补血，还能安胎。
时间不够，熬的阿胶不算特别好，请父皇不要见怪。若是宫中父皇瞧着谁顺眼，就赏赐给谁吧。
父皇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儿臣已经在黄河的大船上了。愿父皇日日顺心，万事如意。】
“黄河？姝姝再过些时日，就能回到咸阳了吧？”皇帝嬴礼读完信，思念之情更加浓厚，恨不得下一秒钟，就能和乖女相见。
姝姝有心了，出去游玩还记得给家里寄东西。
虽然他是男人，这个什么阿胶的对他没啥用处。但是乖女记得给他写信，比吃大补汤还强！
“来人，把这个阿胶分成三份，一份送去给皇后，一份送去给季夫人，再一份送去给太子妃吧。”
“诺。”
贴身内侍黄柯捧着公主寄来的一大盒阿胶，躬身退了下去，分装后前往各宫。
东宫
太子妃苏氏摸着自己鼓起的肚子，捧着一盏安胎茶，笑得非常幸福。
也许是公主寄过来的蚝豉立了大功，她派人做过几回蚝豉炖冬菇，太子吃着好，没多久，她就怀上孩子了。
盼着怀孕的这段时间里，谁都不知道她有多难熬。
嫁给太子一年多，朝堂和后宫中人人都盯着她的肚子瞧，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怀上。父母和族亲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甚至提议让她的陪嫁堂妹，替她生育太子的子嗣。
“我呸！”家教极好的苏氏暗暗地骂着。
她不甘心，让别的女人在她的前头，生下太子的长子。太子宽厚仁慈，又会体贴她，是她见过最好的男人了。
她的心很小，她喜欢太子，尽管他不止是属于她。她不愿看到别的女人给他生儿子，也不愿别人的儿子继承太子的一切。
别的不说，就像太子的生母季夫人一样，生了一对儿女，活得比皇后还要滋润！
对于亲婆母小季氏，苏氏一直都羡慕极了，儿女孝顺，又得陛下的宠爱。若是她这一胎也生个龙凤胎，那该多好啊……
侍女翠桃见自家小姐又陷入了沉思，轻轻地咳了两声，低声说：“回禀太子妃娘娘，陛下身边的黄内侍求见。”
“快快请他进殿。”苏氏回过神来，理了理衣裳，到正殿里接见黄柯。
见她进来了，黄柯先是恭敬地行礼，然后打开了一个精美的木盒，露出了笑脸。
“太子妃娘娘，这是公主在东郡得来的阿胶，对女子身体极好，用来炖汤喝能安胎养身，加上些干果做成糕点，效果也不错。”
“那可真要多谢公主了。”苏氏惊喜地收下阿胶，又接过黄柯送来的方子，当即派侍女按照方子烹调。
今晚吃饭的时候，太子嬴荣见案上有一盅鸡汤，腹中饥饿，掀开盖子就要尝尝。
“太子，不可。”苏氏轻轻地按住他的手，不让他喝这鸡汤。
嬴荣皱了皱眉头，有些不乐，“为何？”
难道他贵为太子，连一盅炖汤都喝不得吗？
“其中放了阿胶，是公主从千里外送来的。”苏氏柔声地解释，“这是女子的补品，男人喝了，恐怕会太补，受不了的。”
“哦？是姝姝送来的？”说到妹妹，嬴荣一下子就打起精神，也不介意太子妃不让他喝汤的事情。
他的姝姝多棒啊，自己怀着孩子，还送东西回来。
“真是太谢谢公主了，臣妾正怀着，这安胎的好东西来得真及时。”苏氏知道太子最宠爱这个妹妹，特意聊起了这个话题，“太子，宫里为我们的皇儿准备了好多物件。”
“不如，等公主回来，臣妾挑些好的，送去公主的府上？公主的身孕应该也好几个月了吧。”苏氏建议道。
换做是旁人，敢用太孙的东西，那是僭越。
但苏氏相信，以太子和公主之间的感情，恐怕送一车东西过去，太子还嫌少呢。
“芷兰最知我心！”嬴荣满意地点了点头，当着宫人的面，给苏氏夹了几筷子好菜，羞得她脸蛋通红。
这会儿气氛正好，嬴荣放松下来，一边吃饭，一边跟苏芷兰聊起了自己和妹妹之间的趣事。小时候，光是姝姝每日在他下课后送去的下午茶点心，讲三天都讲不完呢。
“以前每次吃下午茶的时候，我最讨厌窦原了。”太子恨恨地骂道。
苏氏好奇地眨了眨眼，“为什么呀？”
“因为他年龄比我大几岁，每次吃东西，都以此为由，多吃一块点心！说要长身体呢！”嬴荣无奈地摊摊手，“可是姝姝就吃他这套，每次都给他多留一些。”
苏芷兰：“……”
想不到，为了一口吃的，太子居然能记恨那么久。
太子妃：“要不，我们今晚夜宵，来几个蜂蜜小蛋糕，上面挤满奶油的那种？驸马如今在外，肯定吃不到那么好吃的点心！”
“大善！”想到窦原吃不到宫里的小蛋糕，小心眼的太子一下子就乐了，“不对，他带着姝姝，肯定会吃到更好吃的……”
那在黄河上乘船的窦原，腹中装了什么美味佳肴？
还真没有。
他太惨了，这次他晕船的惨状，比上次还严重，吃梅子都压不住那股恶心的劲儿。
对比起嬴静，他更像是那个怀孕想吐的人。上午三小吐，饭后一大吐，他抱着个木桶，胃里翻江倒海，难受极了。
反观嬴静这个大肚子的妇人，她怀了四个月，一次孕吐情况都没有，能吃能睡身体倍儿棒。
她摸着老公瘦了一圈的脸，非常同情，“窦原，看来是你替我受难了，你这是孕夫反应啊。”
“我，我没事的，到了咸阳就好，呕——”窦原连忙抱住木桶。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呕——”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呕——”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呕——”
嬴静的诗也念不下去了，窦原在一旁这么配音，把黄河澎湃汹涌的气势全搞没了。她捏了捏窦原的手指，温柔地问：“中午想吃什么，我都给你做。”
“吃个酸甜口的，开胃一点，可以吗？”
“当然可以。”
官船在河上途径砀郡睢阳县，也就是种花国的开封。侍卫们在黄河里捕来了好大的鲤鱼，这使嬴静想起来酸甜可口的鲤鱼焙面。
鲤鱼焙面，是河南开封当地的一道传统名菜，就是在糖醋熘鱼的基础上，再用油炸过的龙须面，盖在鱼身的上面。这两者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又能吃鱼，又能用炸面蘸汁，风味十足，让人停不下来。
黄河鲤鱼细嫩鲜美，肉质肥厚。遇到这样的好食材，怀孕的公主难得挽起了袖子，决定大展身手。
她先让船上的厨子把鱼宰好打鳞，然后在鱼身的两侧划开一道道瓦楞花纹，等油锅烧热后下锅油炸。
另一边，她腾出手来，把白醋、糖、盐、姜末、葱花和料酒等调料放入碗中，兑入少许开水，配上大火热油，在另一个锅里熬糖醋汁。
油温越来越高，口味酸甜的酱汁和熟油渐渐融合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酸甜味，非常诱人食欲。
不多时，厨子的炸鲤鱼也做好了，嬴静让他把鱼移到熬汁的这个锅里，厨子用大汤勺将糖醋汁泼到鱼身上，让鱼的两面都能入味。
最后，看着火候差不多了，嬴静冲入一小碗湿淀粉，吩咐厨子进行收汁的工序，将鱼带汁装盘。
还有做面食的师傅，已经把面条拉至细如发丝，炸成金黄色捞出。只待糖醋熘鱼做好，他把龙须面覆盖在其上便成。
从厨房里出来后，嬴静提着食盒，把今天的晚餐摆到了窦原面前的案几上。
“姝姝，是吃糖醋鱼吗？”
扑鼻的香味让窦原精神一振，他的唾液急速分泌，好像能吃上两碗饭。
一条炸过的鲤鱼被淋满了酱汁，平躺在碟子上。不过和往常的糖醋鱼不一样，这条鱼的上面铺了一层蓬松的面团。
这像什么？
“好像死得板直的咸鱼一样，盖着烂草席，该收尸了。”窦原评价道。
说完，他又抱着木桶，“呕——”
嬴静：“……”
你这还要不要人吃饭啊？
好气哦，自己努力做的大菜，被人说是咸鱼。

第110章 豆包出炉
十一月初十这天，一艘官船在咸阳附近的黄河流域上，靠岸了。
皇帝嬴礼早早收到消息，带着太子嬴荣，微服来到码头上，要给乖女接风洗尘。
人还没下船，陛下就联想到乖女面黄肌瘦的样子，心疼得眼眶都湿了，“离开了那么多天，还怀着孩子，姝姝肯定吃不好，人都熬瘦了′з
“可不是吗？太子妃在宫中怀孕，都瘦了一圈。”嬴荣握了握拳，心里又盼又气。
妹妹太任性了，搞什么说走就走的旅行。现在搞出了人命，肯定身体难受极了。
对了，始作俑者窦原，待会儿也得揍他一顿！
这对天家父子交汇了眼神，同时表达了这个强烈意愿。
“咚……咚……”
“哗……哗……”
“咔……咔……”
一群侍卫们把公主的行李都从船上搬下来，扬起了阵阵灰尘。领头的侍卫队长认得皇帝，连忙要跪下行礼，被嬴礼一个眼神，止住了动作。
“公主最近过得怎么样？”陛下低声地询问。
“自然是极好的。”侍卫队长回答。
哟，还极好？
皇帝嬴礼和太子嬴荣都摇了摇头，一点也不相信这个答案。他们都见过女人孕吐，吐得昏天黑地的，连肝肠都差点吐出来了。
近日来，太子妃苏氏挺着个大肚子，连吃饭都不香，睡眠也不好。
太子嬴荣挑了挑眉，心想，这个侍卫队长信口雌黄，不能要了。
直到，他看到了嬴静从船上下来——
她穿着纯白的兔皮袄子，脚踏镶着明珠的绣花鞋，裹得跟一个糯米团子一样，圆滚滚的。她的四肢纤细依旧，只腹部突出了一个圆润的弧形。
公主的脸上气色粉嫩，没有用脂粉，只用炭笔描了弯弯的眉毛，还自制了纯天然口红，殷红的唇色衬得她非常动人。见到了亲人，嬴静的脸上瞬间绽放出笑容，一时间，这冬日的气温仿佛变得温暖许多。
“父皇，哥哥！”
她朝岸上的两个男人挥手，还像着孩童时候一样，就要冲过去往前抱。
她笑得灿烂极了，嘴角带着几分少女时期单纯，可见窦原把她保护得很好。
“看到姝姝这样，朕就安心了。”皇帝一把扶住了乖女，见女儿在素颜之下，还皮肤红润，也放心了许多。
嬴静一手牵着一人，故作小儿女姿态，“父皇，我好想你，也想哥哥。”
她好久没有回家，想念极了。她怀念在咸阳的日子里，有皇帝和太子两个大.佬同时罩着，每天只要当个懒虫，简直什么都不用操心啊。
父皇看起来老了许多，嬴静目测他的头顶也更秃了。咸阳宫里的陛下不苟言笑，看起来比朝堂上的大臣们还要勇武威严。
但嬴静知道，他对着子女，永远都是最疼爱的。
在她身后拎包的窦原也出来了，恭敬地朝两人行礼，“臣见过太子，陛下。愿太子日日顺心，愿陛下福寿绵长。”
嬴荣留意到妹婿，一瞅，不由得眼皮子跳了一跳。
他戳了戳窦原的脸，确定这的确是昔日的小伙伴，惊讶道：“你，你估计瘦了二十斤不止？”
皇帝嬴礼也是，他见着女婿的小腰瘦得跟杨柳似的，非常不满意。
莫非这女婿真的不行？
为了生儿子，硬生生把自己榨成人干？
“我这算孕吐？”窦原摸了摸自己瘦了一圈的小脸，调侃道，“公主怀孕至今，从来没有吐过。反倒是臣，日日难受，都吃不进东西。”
“臣也瞧过几个大夫，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许公主生产过后，臣这毛病就能好了。”
说着，他站到了嬴静的身旁，挺直了小腰身，还似乎觉得自己挺光荣的。
我能替我媳妇承担怀孕的痛苦，你们能吗？！
不能。
嬴礼和嬴荣同时瞳孔一缩，想到自己身边怀孕的女人，似乎感到肚子里隐隐绞痛。
对不起，是我输了。
……
回到了咸阳，嬴静和窦原两人都搬进去公主府，打算哪儿也不去了，平稳度过这剩下的这段怀孕时光。
嬴静的肚子已经将近十个月了，她推测预产期可能在腊月。
宫中送来了经验丰富的接生稳婆，还有好多新生儿该用的器具和衣服。亲哥哥嬴荣送来两大车宫中为皇孙准备的好东西，比公主本身的分例又好上一个档次。
嬴静吩咐下人把车上搬下来的一个个箱子打开，顿时满室的珠光宝气，快把她的钛合金狗眼亮瞎了。
这原本是为太子妃怀着的孩子准备的，各种各样孩子喜欢的玩具，小拨浪鼓、小帕子、小金镯、还有用白玉雕刻的十二生肖小动物。除此之外，因为太子希望这胎是个儿子，还送来了小金刀、小靴子、小弓箭和小马鞭。
“都先收起来，好好放着。”窦原瞧见这些宝物，非常高兴。
他虽然有钱，但是按照惯例，总不该越过皇家的规制。太孙用的东西，不但是最好的，而且还是最豪华的。
“姝姝，你想吃什么，我派人给你做吧？”看过这几箱东西，窦原把嬴静扶着，不让她再进厨房了。
他特意向御医请教过，都说公主怀胎已久，瓜熟蒂落，胎儿随时有可能破水而出。他要多加注意，不要使公主再操劳。
“我想吃豆包，粘豆包。”嬴静看着外面的雪花，想起来这种东北地区冬天吃的美食。
黄色的粘豆包是用黄米磨成面，做成鸡蛋一般的大小，包上豆馅，放在室外冻得硬梆梆。
等到要吃的时候，再把豆包蒸开，锅里会飘出一阵阵馋人的香味。熟了之后，热乎乎的豆包蘸着糖吃，非常粘牙，又香又甜。
越想越馋，嬴静都要流口水了，“我不要吃山珍海味，我就要吃这豆包！”
窦原以前经常跟着嬴静进厨房，次数多了，理论经验也非常丰富。他听完嬴静的描述后，大致知道是怎么做的，直奔膳房，力求要厨子做出令姝姝满意的豆包。
这时候厨房里有两口灶眼都没熄，预备着公主和驸马叫膳。一个打杂的小工正利索地往灶眼里加柴，没料到驸马会亲自过来，手足无措，连连磕头，以为厨房里有人犯了些什么大事。
厨房里的管事也脸色一白，勉强镇定住心神。他朝窦原行礼后，恭敬地问：“驸马有什么吩咐，小的一定竭力办到。”
窦原的目光在多个厨子的脸色扫过，说：“有谁擅长做面食点心的？公主想吃豆包，立刻要做。”
“小人不才，会做些面食包子。”一个瘦高个的厨子站了出来。
“还有我，我熬的豆沙最好，绵软丝滑。”另一个驴脸的师傅也站了出来。
“哦，就你们两人为主吧，其他人都要尽力配合他们。”
窦原点了点头，继续说，“公主要吃的豆包，不是豆沙包，是用黄米做成的……豆馅不放糖，不用熬成泥一样的豆沙，要有颗粒感，听懂了吗？”
“听懂了！”众人都高声回应。
他们都是做菜的好手，在豆记酒楼里历练多时。豆包的制作不难，他们很有信心，能让公主吃得开心！
厨房里有黄米，三四个力气大的小工撸起袖子，顶着呼呼的北方，把石磨推得飞快，用最快的速度，把黄米面磨出来。
另外一边，驴脸的厨子占据了一个灶眼，在专门熬红豆。而瘦高个的厨子，把黄米面和少许面粉掺在一起，试验了好几种混合比例，也达到了公主要求的“粘牙粘手，入口丝滑”。
一个时辰之后
“姝姝，好吃吗？”窦原捧着一盘豆包回来，他刚才尝了一个，挺好吃的。
嬴静见到了心心念念的豆包，啃了一大口，十分开心。
黄色的豆包下垫着一片苏子叶，别具清香。她夹起一个香喷喷的豆包，蘸着糖吃，豆包上带有的一丝丝甜意，让她笑眯了眼。
其中的红豆馅没有放糖，沙沙的，能明显吃到红豆颗粒和豆子的微甜。嬴静手里捧着半个豆包，让下人把其他的豆包都拿下去煎香，外脆里软的豆包，煎得金黄焦香，也很好吃哦。
正想着再吃一口时，她突然感觉到腹中扯着一阵剧痛。
“好疼，好疼！”她把半个豆包放到盘子上，只见裙子底下，隐隐有血水冒出。
“来人啊！”窦原看到有血，心里一慌，又快速反应过来，“请稳婆，请御医，公主估计要生了！”
天呐，终于要生了吗？
其实越到后面的日子，窦原就越害怕，但他都一直瞒着，不给嬴静知道。他听闻过不少妇人生产的事例，其中一尸两命的案子，也并不在少数。
好几次夜里，他瞧着姝姝的肚子，眼睁睁地躺到天明，手心里都是汗。
他害怕姝姝突然间生产，他害怕自己保护不了她。
他，害怕失去她。
“神仙呐，求你们保佑公主吧！”他望着产房里的端出来的一盆盆血水，腿都软了，“我只想要公主好好的，我不想公主死。”
产房里传出来嬴静痛苦的呼叫声，窦原的心也一扯一扯地疼。宫里的太子收到消息，立刻骑马来到公主府里。
嬴荣手持宝剑，眼睛也红了，他的妹妹流了那么多血，会不会死掉啊。
于是，年轻的太子放出狠话来，若是公主不活，产房里的一群人，也别想活了。
产房门外，好几名御医的头上都是汗，生怕自己这遭要人头落地。他们熬好了老参汤，若是公主失去了力气，就把汤端进去。
万幸，这参汤没有排上用场。
两个小时候，产房里传出来婴儿的哭声，嬴静的第一个孩子终于落地了。
这是一个健壮的男宝宝，体重有七斤半，抱在手里沉甸甸的。稳婆们都连声道喜，说接生了那么多年，在娘胎里养得这么好的婴儿，见得不多。
嬴静躺在床上，头发都被汗水打湿了，脸蛋也因为用力而变得通红。窦原不顾太子的阻拦，也不怕产房的污秽，执意进来看她。
“姝姝，你看，这就是我们的儿子！”他抱着刚出生的婴儿，把儿子的小脸转向嬴静的方向，让她一眼就能看到。
这位新手爸爸的手上根本不敢用劲，窦原害怕自己手重，不小心把儿子的小胳膊小腿伤到了。
“说实话，他真丑啊。”嬴静仔细盯着宝宝的五官，没看出什么优点来。
初生的婴儿像个红皮猴子，光.溜溜的，眉眼还没长开，一点也不好看。
“我瞧着他挺俊的啊……”窦原抱着儿子，怎么看都是好，“对了，姝姝，你说儿子该叫什么名字呀？”
嬴静瞥见自己吃剩的半个豆包，随口一说：“小名叫豆包，好吃又好记！”
好可惜哦，她的豆包没吃完，都冷了，不好吃了。
“那他大名也叫窦包？”窦原在她的手心里，写下了儿子的名字，“儿子腰包鼓鼓，装满了钱，多好哇！”
嬴静：“……”
儿砸，是我对不起你！
想象着以后的窦氏集团总裁，天天被人喊“豆包”、“豆包”的样子……
那画面太美，她不敢看。

第111章 儿子很奇怪
总体而言，豆包是个很听话懂事的孩子。
除了刚出生时，被稳婆一巴掌拍了他的小屁屁，哭了一声之后，他就很少哭啼吵闹。
活了两辈子，都是第一次生养孩子，嘴上说嫌弃他丑，但嬴静对于豆包这个小宝宝，疼到了骨子里了。
白天，她整天抱着豆包，给他唱着《诗经》里的歌谣，哄他睡觉。晚上，她让奶娘住在她坐月子的房间隔壁，好让豆包发生了什么事情，她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而且，她还打算自己给豆包喂奶。
自己这可是放心奶，纯天然无添加无公害！
“让我给豆包喂嘛，我的奶特别好……”公主骄傲地挺起胸膛，“我吃得比奶娘好，母乳肯定比别人的奶强！”
“这……”窦原瞧着身材劲爆了许多的媳妇，咽了咽口水，“别了吧，哪有贵族娘娘给孩子喂奶的。姝姝，我们家不缺钱，奶娘大大的有啊。”
“可是，可是我涨得疼嘛，让豆包来喝了，就不疼了。”公主嘤嘤嘤地撒娇，手指勾着窦原的手掌，就是不肯放开。
窦原的心神一晃，在温柔的攻势下勉强稳住了阵脚，“那行白天你就喂喂豆包吧，不过——”
“不过什么？”嬴静追问道。
“姝姝，晚上就让奶娘喂吧。豆包这孩子半夜要吃三回，你这样折腾着，晚上都不用休息了。”窦原心疼媳妇操劳，转而又红着脸，低声地说：“喝不完，我也可以帮忙的。”
嬴静：“哦。”
这人耍流氓哦！
也许是刚吃奶还不适应，豆包凑到嬴静的身前，哄了两刻钟，肚子瘪瘪的，却怎么也不肯张开小嘴。
嬴静有点着急了，她见豆包迷迷糊糊地半睁着眼，没有哭，“来人，让外面的几个奶娘都进来，伺候小公子。”
听到了公主的吩咐，从门口进来了六个奶娘。她们都是宫中挑选出来的，身材高大丰满，也洗漱过一番，讲究饮食，保证能提供最优质的奶源。
最重要的是，她们都生育过三四个孩子，相比嬴静这样的新手妈妈而言，是真材实料的育儿专家。
“你先试试给公子喂食。”嬴静先指着站在最左边的奶娘.
“诺。”
冯小兰接过侍女递过来的热帕子擦身，才轻柔地抱过小公子，用手扶住小公子的颈部和头部。她的身体往前倾，带出一股奶腥味，可是小公子咿咿呀呀地别过脸去，不为所动。
“你，和你，还有你，都试试。”嬴静继续下令。
“诺。”
可是，嬴静换了好几个奶娘，和之前一样，豆包还是没有张开嘴巴。
“莫非是嘴巴有些什么问题？”嬴静疑惑极了，轻轻地掰开儿子的小嘴。
豆包的嘴巴没问题啊，有舌头有小喉咙，牙齿还没长出来，正常得很。
她又唤来宫中的御医，老御医抱着药箱气喘吁吁地来了，给豆包诊了脉，又检查了身体，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你们都下去吧。”嬴静挥了挥手，双手抱着儿子，非常烦躁。
既然儿子身体没毛病，为什么不肯喝奶？
大概是心理有问题吧。
嬴静想到自己的来历，“唰”地一声，站了起来。
她小时候也是不爱喝奶的，奶娘天天喂她吃饭，把她愁得哟，恨不得快快长大！
莫非豆包……
这时众人都退了下去，房间里只有她和豆包两人。她把门窗都关好，确定说话的内容不会透露出去后，才捏了捏儿砸的小脸：“豆包，醒醒。”
豆包闭着眼睛睡得正香。
嬴静还不放弃，握住儿子的小手，压低了声音，“豆包，你投胎的时候，是不是孟婆汤不好使啊？”
小孩猛地睁开了眼，下一秒钟，他打了个哈欠，又闭上了眼睛。
“唉，看来豆包是个真小孩。”嬴静的语气非常失望，“还是特别蠢的那个，连奶都不会喝。”
“我把你爹喊来，让你好生瞧瞧，到底该怎么喝奶。真蠢，喝奶都要别人示范！”嬴静继续嘀咕着。
别，别了吧……
那画面这太劲爆了……
豆包又睁大了眼睛，这会儿他没敢再睡觉了。
虽然刚出生的婴儿视线还看不清，但这也太难堪了吧。
让他瞧着父亲上阵喝奶？杀了他吧！
“哇哇哇哇——”小孩大哭起来，仿佛在抗拒嬴静的提议。
嬴静得意极了，要你装小孩，有本事继续装啊，“你爹不来，只要豆包乖乖喝奶，我就不叫他，可以吗？”
这么长的句子，新生的孩子哪里听得懂？
分明是说给他听的！
小孩意识到自己被嬴静诓了，哭声顿时止住了。他别过脸去，闭上了眼睛。
“唉，我也没喝孟婆汤啊。”嬴静继续说，“儿砸，现在流行不喝孟婆汤就投胎，这叫穿越！”
穿越？
小孩又瞬间睁开了眼。
嬴静笑了，“不装了？你还带着上辈子的记忆吗？记得的话，就给娘亲笑一个。”
小孩露出了天真无齿的笑容。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不知道的话，再给娘亲笑一个。”
小孩再次露出职业假笑。
“豆包，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谁当皇帝吗？不知道的，就继续笑。”
小孩又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
终于，在豆包的小脸笑僵之前，嬴静结束了这次特殊的母子“对话”。
她没有再继续发问，而是解释道：“豆包是不是很想知道自己的身份？现在的朝代是秦朝，就结束了战国之后的秦朝！而我，是大秦的公主，你，就是我的儿子。”
那岂不是咱们很快得完蛋？
小孩的表情非常担忧。
他知道秦二世而亡，难道几十年之后，大秦，就要亡了？
但想到些什么，小孩突然间又打起精神来，眼珠子一转一转，似乎在盘算着什么。
嬴静看出了他的心思，把小孩的皱眉抚开，道：“这一辈子的历史，和以前的不一样。始皇帝之后，扶苏继承了皇位，传到如今，大秦的江山还算稳固。当今陛下是你的外公，太子是你的亲舅舅，只要你别干杀头造反的事，这一辈子的富贵无忧。”
这样吗？
小孩张大了小嘴，难以置信。
继而，他叹了一口气，仿佛觉得自己失去了些什么。
“而且我估计，这个平行的世界，和历史上的汉武帝时期，应该是差不多的。”嬴静放出大雷，“你不知道吧？卫青是你太子舅舅的心腹，刘彻的官位比他低上一级。”
啊！
小孩的眼睛睁得滚圆，即使他看不清。
嬴静见此，就确定豆包是汉朝之后的人了。她仔细观察过豆包的表情，他得知自己是秦朝贵族之后，先是担忧后是窃喜。当他得知了大秦不亡了，又失落叹气。
这和她刚穿越时的反应，完全不一样！正常的穿越者，谁不希望自己身处在一个太平盛世啊？！
他对于荣华富贵，已经习以为常。
他是个胆子很大的投机主义者。
嬴静得出了这样的判断。
若是给他秦末的乱世，豆包绝对有“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勇气！
想到儿子的志向，嬴静有点脑壳痛，“你前世是皇帝的儿子，但你肯定没有登上皇位！”
小孩露出嘲讽的笑容。
他直勾勾地盯着嬴静，想要把眼前的这个女人看透。
“知不知道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嬴静在小孩耳边轻轻地说，“你的情绪太复杂了，压根不像个小孩。别看你是公主的儿子，但是秦朝，也有流行巫文化的，万一你被人捉出来，那就麻烦大了。”
小孩认真思索着，几秒后，他露出了天真的笑容，伸着小手要娘亲抱抱。
“乖，这就像真小孩了。”嬴静点头称赞。
既然知道儿子被穿了，嬴静也没有讨厌他。相反，她这个懒货，觉得这真是棒极了！
起码在教育儿子上，省心多了。她能和婴儿期的儿子沟通，儿子也听得进去。
说不定，她的豆包就能变成三岁能诵、七岁作诗、八岁满嘴“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起点爽文男主！
想想有个大佬儿子，也挺美的！
嬴静提醒道：“对了，你爹是原装的秦人，叫窦原。豆包记住哦，在你爹面前，别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
小孩乐呵呵地笑着，表示听到了。
嬴静让人把乳汁装进小碗里，她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喂给豆包。这次，他再也没有拒绝了。
他饿坏了，先是来到这样一个地方，接着又被逼着喝人奶，最后还被娘亲掀了半个老底，真是心力交瘁啊。
“咕噜，咕噜，咕噜……”
小孩大口地喝着，足足喝了两小碗，才停了下来。
肚子有货，整个人暖洋洋的，舒服极了。他的小嘴还沾着一点奶渍，没等娘亲给他擦干，他眼皮子一合就睡着了……
下午的时候，总裁窦原挂念着媳妇和儿子，难得上班早退，回到了公主府中。他走到了公主坐月子的房间外面，见伺候的侍女和嬷嬷都在屋檐下坐着，无所事事，儿子的奶娘们也被赶出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问道，“你们都在外面干什么？”
“小人给驸马请安。”众人俯身行礼。
“公主和小公子都在里面？你们都是这样伺候人的？”窦原有点生气了，这些人趁他不在，就欺负她的姝姝。
“是公主让我们都出来的，说里面人多，会闷热。”一位嬷嬷怯懦地说，“公主让奶娘把奶水挤下来，装到碗里喂小公子喝。小公子用了两回，吃得不错。”
“那我进去看看吧。”窦原皱了皱眉，轻轻地推开房门。
房间里点了一些熏香，把奶腥味和血腥味驱散了很多。窦原放缓了脚步走进去，看到他心爱的公主正斜靠在榻上，睡得很沉，连他进来都不知道。
她的眼底下有点发青，大概是为了孩子，一直都没有休息好。
窦原心疼极了，温柔地抱过榻上的儿子。
这小子本来也睡着，突然被人一抱，膀胱没忍住，就顺势撒了好大一泡尿。
豆包：“……”
我，我不是故意的！
他先是臊得脸上一红，后立刻记得娘亲的话，露出了无齿的笑容，装作好奇地摸摸窦原的大手。
小孩咿咿呀呀地叫着，仿佛想要和窦原玩耍。
玩你个大头鬼啊！
窦原忍住恶心，先把儿子的屁屁擦干净，又给他换上一套干净的小衣服。然后，他才快速地脱掉自己的衣服，光着屁股在房间里转悠，好不容易才从角落的一个衣箱中，取出了自己的旧衣换上。
“呀呀呀呀……”
豆包看到亲爹狼狈的样子，开心地笑着，小手一动一动，似乎还想要和他继续玩。
来呀，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

第112章 床头守护者
嬴静记得，前世有些砖家说过，和宠物一起长大的孩子，因为有过接触宠物皮屑或者其他过敏原的经历，能拥有一个更强大的免疫系统。
这些孩子患上过敏和哮喘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因此，豆包满月后，嬴静就打算把从灵囿动物园里带回来几只小宠，让它们陪着豆包。
趁旁人不在，她悄悄地和豆包商量过这件事，豆包虽然不太理解“过敏原”这些概念，但他知道，有些人闻到花粉或者皮毛，就会突然打喷嚏、出红疹、呼吸不畅甚至晕厥。
他们的这种怪病，怎么都治不好。
“呀呀呀……”我和畜牲一起养，我就不会得这个病吗？
小孩的表情严肃又认真。
“应该吧。”嬴静也不太确定砖家的研究是否可靠，“豆包就试试呗？也不坏，我让奶娘看护着你和小动物接触，一旦出现什么意外，能大声呼救。”
小孩思考了很久，足足一刻钟之后，才露出了微笑。
嬴静知道儿子这是答应了。
动物园的几只小可爱中，雄象壮壮体积太大，肯定不适合带回来公主府。狸猫大花泡上了猫咪点心屋里的三只白猫小姐，左拥右抱，子孙满堂，瞅它这般享福的样子，估计也不爱回来。
至于豹子二花，它是点心屋里人气最高的服务员，每日的销售提成已超过三只大肥鸡！
适合陪伴豆包长大的，就只有金丝猴豆豆和鹦鹉绿宝了。
猴子通人性，鹦鹉会说话。它们的智商，接近五六岁儿童的水平，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豆包“小朋友”一起玩耍，再合适不过了。
嬴静进入到灵囿动物园没多久，空气中就飘来一道清脆的声音。
“美女您好，美女您好！”
这是谁敢调戏本公主？！
嬴静左顾右盼，没找到人啊。
绿毛红嘴的鹦鹉见到了嬴静，眼前一亮。它虽然不太记得和嬴静相处的时光，但这样好看的人，它在园子里见得不多。
习惯性地，它飞到嬴静的肩膀上，用嘴巴蹭了蹭她的脸蛋，表达自己的喜爱。
“原来刚才是绿宝吗？”嬴静削了一小片甜瓜递给了鹦鹉，“绿宝真乖。”
红色的鸟嘴立刻叼走了甜瓜，鹦鹉的小眼睛一眨一眨。
哟，这人真大方，给它吃瓜呢。
嬴静给的甜瓜是西域传过来的品种，甜度极高，果香浓郁，和后世的哈密瓜有几分相似。浅橙色的瓜肉看起来很诱人，鹦鹉的硬喙一咬下去，满嘴都是甜瓜的清香，饱满的汁水都流到它胸前的绿毛上。
啃完那片瓜肉后，绿宝兴奋极了，它摇头晃脑的，不住地高喊：“好吃，好吃!”
要是这个人天天都给它吃瓜，那它就跟定她了！
接走了绿宝，嬴静又径直来到了猫咪点心屋附近。这是动物园中人气最旺的地方，因为烤着点心在卖，整天都会飘散出浓郁的甜香味和奶香味，馋得豆豆也爱在这儿玩。
她还没走近店里，在门口玩耍的豆豆就认出她来了。
“吱吱吱。”主人，你终于来找我了！
豆豆见到了阔别多日的主人，高兴极了。它还记得嬴静，是这个人从湍急的黄河中把它捞起来，还给它做好多香香软软的糕糕和好吃的饭饭！
虽然来到动物园里，好多人都喜欢它，还有专门的饲养员给它送吃食。
但是他们做的，哪有主人做的好吃？
别骗猴，猴也是有味觉的。
嬴静给豆豆新做了个小挎包，它立刻兴奋地把包包挎在肩膀上。
在动物园里呆了那么久，它攒下了不少好东西，通通都要装进去挎包里带走！有小朋友给它的草编蚂蚱、有姑娘们送给它的帕子、还有其他游客送的杂七杂八的礼物……
“吱吱吱，吱吱吱！”
对了，差点漏掉了它！
金丝猴豆豆一拍脑袋，又跑进去猫咪点心屋里面。没过多久，一只白底的小狸花猫就跟着它出来了。
白狸花：“喵喵喵。”
干娘，这个两脚兽家里真的有好吃的吗？
瘦小的白狸花紧紧地跟着金丝猴，对于眼前的嬴静，不是很信任。
它都不认识她……
豆豆：“吱吱吱。”
那当然，你爹都跟过她呢，不信你找大花问问去！
金丝猴豆豆裂了咧嘴，一个爆栗敲到了白狸花的头上，对于它质疑自己的决定，很不满意。
要不是这瓜娃子认了自己当干娘，这等找大款包.养的美事，它咋会找上这只乳臭未干的小猫咪！
白狸花：“喵喵喵。”
干娘，我爹也找这个人包.养过？他对得起我的三个娘吗？
白狸花瞪大了一双绿色的猫瞳，似乎难以置信。
天呐，它发现了父亲大花的秘密！
原来它爹在结婚前，居然是靠着吃软饭过活的！
豆豆：“吱吱吱，吱吱吱。”
咳咳，别想那么多了，干闺女你跟着我走，到时候肯定吃好喝好的。
它们这对母女花一起上，肯定能把其他争宠的小妖精通通打败！
金丝猴揪住小猫脖子的薄皮，直接把它提起来，放到了嬴静脚边。白狸花是狸猫大花最小的女儿，吃饭抢不过哥哥姐姐，总是饿着，体型上也瘦了一大圈。
大花见这孩子活得太艰难，就让它认豆豆做干娘，从金丝猴手下捡点好吃的。
豆豆手松，漏出来一两口肉，就足够白狸花吃饱了。
“喵喵喵。”
白底的小狸花猫听从干娘的指导，伸着小舌头蹭了蹭嬴静的绣花鞋，又袒露出柔软的白肚皮，把嬴静的心萌得都要化掉了。
“好可爱的小猫，你叫白狸花，对吗？”嬴静一把将它抱起，顺着猫咪的背脊，撸到了它的尾巴，“公主府上有好吃的猫饭哦，加了鱼肉的，管够。”
“管够”这两个字，对于总是吃不饱的白狸花而言，有着超强的吸引力！
它在嬴静的膝盖上伸了个懒腰，余光看到了旁边的金丝猴豆豆。
嗯，干娘说的没有错，它一定要跟着干娘努力地争宠……
公主府的一切，对从没离开过动物园的白狸花来说，都是新鲜的。
这里有可以爬高高的假山（虽然它现在爬不上去）。
这里有一大群两脚兽伺候它，争着给它做了软软的窝，还做了好看的小衣服（虽然穿着小衣服不舒服）。
更关键的是，这里吃的米饭是鱼汤味的，每一颗米粒都吸足了鱼味，特别香！还拌了肥美的鱼腩肉在里面！
白狸花:“喵喵喵。”
干娘啊，这种日子过得比神仙都好哇。
白狸花吃了个肚皮滚圆，瞧见拿着筷子吃饭的金丝猴豆豆，更加心生敬佩。
干娘的眼光真好，找到了这样一个能大吃二喝的地方。
嗝儿——
小猫咪打了个饱嗝，都是鱼味儿的。
真好啊。
豆豆：“吱吱吱。”
这才到哪儿啊，还有更好的呢。
金丝猴豆豆对于这种封建主义阶级的腐败生活，不以为然。
它毛茸茸的爪子指着着案几上的大橘子，“吱”了一声。下一秒，就有美貌的侍女帮它把橘子剥好，递到了它的手边。
侍女：“豆豆大人，请慢用。”
金丝猴一口啃掉小半个橘子，吃得非常满足。橘子汁顺着它的指缝流到了地上，等它吃完之后，又有侍女捧来水盆，给它洗手擦嘴。
全程看下来，豆豆过得比大老爷还享受哩。
豆豆：“吱吱吱。”
白狸花，看到没，这才叫生活！
白狸花：“喵喵喵。”
干娘真厉害，为了生活，我会努力争宠的。
白狸花争宠的成果就是——
好几天晚上，婴儿床上的豆包半夜醒来，一双绿色的兽瞳死死地盯着他，把他差点吓个半死。
这猫不声不响地瞅着他，跟个鬼似的。
唉，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豆包无奈地闭上眼睛，又沉沉地睡过去了。
……
绿宝、豆豆、白狸花三只宠物自觉排班，它们居然还懂得三班倒，按照不同的时间段来守护在豆包的小床前。
从清晨直到吃过午饭，是鹦鹉绿宝的工作时间，鸟儿起得早，每日太阳刚亮，它就会给豆包高歌金曲“妹妹你做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绿宝挥舞着翅膀，身体左右摇摆。
生怕豆包听不清，它的爪子牢牢地抓住婴儿床的雕花，在豆包的头顶大声唱着。
被吵醒的小孩面无表情。
等他长大点，他一定要把这只绿毛鸡炖了！
“哈啾！哈啾！”
在绿宝的劲歌热舞之下，一根羽毛掉到了小孩的鼻子上，痒痒的，谁帮他把这只傻鸟赶走啊！
到了下午，该是金丝猴豆豆上班的时间。猴子不唱歌，但它爱给人捉虱子。几个月大的娃娃，在它的眼里，跟一只没有毛的小猴子差不多。
“吱吱吱。”
我瞅瞅，你的身上干净不？
于是它朝着豆包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被摸醒的小孩面无表情。
等他长大了，一定要炖猴脑吃！
突然，他被猴子摸到痒痒肉，生理上笑得停不下来。
豆豆以为自己争宠成功，更得意了，嘴上吱吱地叫着，就差没唱十.八.摸了。
瞧，小主人笑得合不拢嘴呢，肯定是最喜欢我！
晚上直到半夜，轮到白狸花守护小主人了。白狸花不唱歌，也不捉虱子，只会用绿得发光的眼睛盯着豆包。
在黑夜之中，移动的绿眼睛就像幽幽的鬼火。
被吓醒的小孩面无表情。
算了，它爱看就看吧，也少不了一块肉。
看着看着，白狸花觉得小主人的婴儿床，似乎有点舒服？
“喵喵喵。”
我就睡一会儿，睡一会儿就好。
“喵喵喵。”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啦。
白狸花蹑手蹑脚地钻到了小孩的被窝里，柔软又舒适的小床，让它忍不住瘫成一张猫饼。
它舔了舔小孩的脸蛋，他睡得多香啊，他的梦里一定有很多鱼吃。
等到白狸花秒睡后，小孩一下子睁开了眼。
这只臭猫躺得四仰八叉的，占据了他大半张床！
小孩把头埋在它的脖子上，报复性地吸了好几口猫。
唉……
算了，他都已经习惯了。

第113章 拒绝联姻
第二天一早，两个嬷嬷来到小公子的婴儿床附近，准备叫豆包起床。白狸花正蜷缩在豆包的被窝里，五个月大的小孩搂着狸猫，睡得正香。
听到有脚步声，白狸花警觉地抬起头，盯着两人。见是经常伺候小主人的仆妇，它便没有叫出声。
但它也没有挪窝，一直呆在豆包身边。
王嬷嬷侧过身去，低声对着同伴说：“其实养个猫儿也不错，夜里陪着小公子睡，不怕他着凉。”
“是这个理儿，你快去把小公子叫起来吧，公主今天要带他进宫呢。”李嬷嬷道。
“那你怎么不去？”王嬷嬷翻了个白眼。
“这不是有猫嘛。”李嬷嬷道。
白狸花最是护主，只要豆包没睡饱，它就不让别人打扰小孩休息。上一次有个嬷嬷直接过去把豆包推醒，大概是手上没个轻重，白狸花恼了这人，上去就是一顿抓。
可怜那个人咯，脸都破相了。
公主赔了些钱，不让她再继续伺候，放她回家了。
李嬷嬷和王嬷嬷都知道这事儿，两人面面相觑，等了小半刻钟，见外面的天空越来越亮了，才试探地继续往前走，“白大人，小公子该起床啦，太阳晒屁股啦……”
白狸花舔了舔爪子，继续盯着两人。
两人擦了把汗，不敢再上前了。
万一被猫挠得破相，可就得丢了公主府的金饭碗。
她们也没有想到好对策，只好去请示公主身边的侍女姑娘。侍女们也没有办法，才去把这件事报告给公主。
嬴静吃过早餐，还补了妆，听到白狸花阻挠豆包起床的事情，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些什么。她走进了豆包的婴儿房里，被窝里的白狸花见了她，立刻跳下了小床，坦露出了柔软的白肚皮，想要撒娇。
嬴静撸了一把猫，再来到了豆包的床前，一把掀掉了他的被子，大声地喊：“豆包，该起床了！外面都是巳时（上午九点）了，你怎么不起？”
小孩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巳时了？他睡了那么久吗？
前天还说好了，今天要进宫的呀！
天呐，他第一次进宫就要迟到了！
因为“时间紧迫”，所以豆包对于出门前的准备工作都非常配合。
他急赶慢赶地让嬷嬷给他洗脸，刷牙（只长了一颗牙），然后又狼吞虎咽地喝了两碗奶。他尿了一回，重新换上小衣服后，才被公主母亲抱着出门。
咸阳城里的叫卖声还没有太热闹，外面的天空也没太亮。豆包以他上辈子活了几十年的经验来说，现在绝对不到辰时！
小孩愤怒地看向嬴静。
娘，你骗我！
“嘻嘻，骗你又不用给钱。”嬴静完全无视儿子的眼神，“有一种起床，是妈妈叫你起床。”
明明才早上八点，妈妈最喜欢偏说是中午，然后叫你起床！
嗨呀，好气啊！
生气也没办法，豆包别过脸去，又继续睡了个回笼觉。
过了不到一刻钟，嬴静又把他叫起来了，“豆包，快醒，别睡了！”
你又咋回事啊？
小孩不耐烦地睁开眼睛。
只见青灰色为主色调的秦宫映入了他的眼底，让豆包再也移不开眼。
“呀呀呀……”
原来这秦朝的宫殿，是这个样子的。
他以一种考古的心态，看着千年以前的皇朝。青色的宫墙是真的，守卫皇宫的秦人将士是真的，往来的宫娥和宫人是真的。
他，窦包，也是真的
他不得不承认，前世的京城在这座古都面前，差了些韵味，就像是一个年幼的小弟弟。
咸阳宫里的陛下见到了乖女和外孙，高兴极了。虽然他也有好几个孙子，但疼爱女儿的皇帝嬴礼，瞧着外孙的小脸，怎么都觉得可爱。
嬴礼用胡子扎了扎小孩的嫩脸，“哟，豆包快笑一个，开心吗？”
“呀呀……”
小孩露出了天真的笑容。
即使，这老头的胡子扎得他有点脸疼。
他以前见人就露三分笑，但他今天的笑容倒是挺真心的。
皇帝外公送给他好大一只通体碧绿的玉麒麟，让他随意砸着玩。外祖母小季氏也很疼他，她把太子嬴荣小时候用过的好东西装起来，全部送给他。
是的，他是用太子同款的人！
虽然这辈子当不上太子，但捧着太子的小金碗吃饭，能稍稍安慰一下他幼小的心灵。
“太子……太子……”
豆包暗暗嚼着这两个字，前世，他做梦都想要当上太子！
可惜棋差一招，他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太子妃刚出了月子，谢天谢地，她生的是个儿子。新手妈妈太子妃正想着找人聊聊育儿经呢，她对于公主和小公子的拜访，表示热烈欢迎。
一见到豆包，太子妃苏氏就抱着不愿撒开手，“给我抱抱，豆包长得真壮实啊，小臂跟藕节一样呢。”
她生了太孙，近日来最喜欢看到长得胖乎乎的小男孩了。
似乎看到长得极好的小孩，她就能预见到，她的儿子也能变得这般好。
“呀呀呀……”
豆包露出了乐呵呵地笑着，小手摸摸太子妃的琥珀手串。
“豆包是喜欢吗？舅母给你哦。”苏氏大方极了，把手串脱下来，绕了两圈戴到了小孩的手腕上。
“呀呀呀……”
拿了你的东西，多不好意思啊。
豆包笑得咧开了嘴，口水都流到小衣服上。
苏氏用帕子帮小孩擦掉下巴的口水，动作轻柔，比嬴静这个母亲还尽心。
当然，嬴静这个懒人也不在意，有人抢着抱她儿子，证明她的豆包太可爱了。
像她！
用过几盏茶，吃过了几块香软浓郁的牛乳糕，苏氏见气氛正好，就试探着提起，“豆包那么好，以后等我有了乖女，豆包来我家当女婿，好不好呀？”
这是太子妃思考了好几日的盘算。
公主圣眷正浓，和太子关系又好，窦包若是娶了自家的女儿，那么太孙的战车就更加稳固了。
况且，光论人品和相貌而言，苏氏相信公主的儿子是不会差的。
“哟，豆包也想娶公主表妹吗？”嬴静笑着抱着儿子，似乎对太子妃的提议也挺满意的。
但趁着别人看不见的角度，嬴静重重地掐了他的小屁屁，疼得小孩的眼泪直流。
“哇哇哇哇……”
下一秒钟，豆包放声大哭出来，小鼻子一抽一抽，连带鼻涕都出来了。
“皇嫂，豆包哭得那么厉害，肯定是尿了。”嬴静表情非常抱歉。
小孩听到了娘亲的话，立刻尿了一大泡。
“没事，偏殿里有皇孙的小衣服，好几套是让他长大穿的，快给豆包换上吧。”苏氏挥了挥手，没有再聊下去。
“谢谢皇嫂。”
等豆包换好了小衣服，嬴静顺势抱着儿子向太子妃告辞，就从宫里离开了。
马车上，趁着四下无人，豆包的小手一抓一抓，表情非常疑惑。
“呀呀呀……”
你为什么不愿意我娶公主呢？
娶得贵妻，相当于少奋斗二十年啊！
前世他娶了宗室之女，还长期独守她一人，不就是为了妻子家族的助力吗？
可惜，一招差错，他和婧芝都完蛋了。
“哟，你还真想当驸马啊？”嬴静挑了挑眉，解释道，“你的公主表妹和你成亲，就叫做近亲结婚。因为你们的身体里，都流着一部分陛下和小季氏的血脉，若是你们两人结合，生下子女患遗传病的概率会很高。”
“遗传病是什么？就是天生就得来的病，比如天生智力低下啊，体质特别差啊……”
“更严重者，近亲结婚甚至生不出孩子，或者生一个死一个。”
嬴静的表情很严肃，小孩确定她没有撒谎。
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
小孩突然想起，他前世的皇阿玛娶了好几个表妹，但是无一例外，这些表妹们都没有子嗣。
哦，孝懿仁皇后倒生了个女儿，但是她的女儿出生不久就死了。
“莫非，除了宫中的斗争以外，近亲结婚就是她们生不出孩子、子嗣虚弱的原因？”豆包认真地想，“这还真有可能，小格格没有威胁，害她的人应该不多。”
唉，他不想娶公主表妹了。
他前世子嗣不丰，这辈子最想要的就是多生几个儿子！
若是公主表妹和他一起生不出娃来，他找谁哭去？
嬴静见小孩思索了很久，终于松开了眉头，也安下心来。
天色还没晚，她让赶车的侍卫去掉头去豆记酒楼。她最近新开发了一项生意，还没来看过呢。
“呀呀呀……”
娘，我们去哪儿啊？
这是豆包第一次出门，他还没去过公主娘亲的产业，好奇地抓住嬴静的衣袖。
小孩还没长个，不能透过车窗看到外面的街道。但他听到外面的叫卖声越来越热闹，马车似乎来到了闹市之中。
嬴静掀开了车帘，一股食物的香气一下子涌进了豆包的小鼻子里，馋得他口水直流。
这是肉的味道。
应该是猪肉，放了很多香料卤的！
大吸一口气，小孩准确地判断出，这锅肉起码卤了超过一个时辰，皮烂肉酥，入味极了。
卤好的肉应该是酱红色，用筷子一戳，猪皮连带下面的五花肉一颤一颤的。
吃上一口，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越想，小孩就越馋，口水把他的下巴都淹了，幸好娘亲帮他擦了好几回。
喝了好几个月的奶，嘴巴都淡出鸟来，他好想吃大鱼大肉啊！！！
嬴静抱着娃走进豆记酒楼里，她没有靠近卤肉味最浓的大堂，而是转向了另一个吃饭的大厅。
眼尖的掌柜认出了公主，立刻迎上前来，“主子，另一边的自助生意真不错。来吃饭的客人，比去卤肉自助餐的还多。”
“那是，自助火锅的威力，谁能挡得住啊！”嬴静骄傲地点点头。

第114章 自助火锅
这个大厅中飘散的味道，和小孩之前闻到的卤肉味不一样，而是热辣四射的火锅味，不知道是谁在涮羊肉，羊肉味很足。
豆包瞪圆了小眼睛，看到了一排排座位上的铜炉，立刻眼前一亮。
这个他熟悉，跟京城火锅炉子差不了多少！
以往他和几个兄弟一起吃火锅，最爱用肉嫩味美的飞龙鸟和玉竹、枸杞、麦冬、党参熬的药膳汤做底。一旁有下人现切十余盘牛肉和羊肉，再者就是产于海拉尔草原的鲜菇菌子，或是冻上的豆腐、粉丝。
主食是一碟羊奶饽饽或者满人的烤饼，算是齐活了。
“怎么，你认识我的锅？”嬴静见豆包目不转睛地盯着炉子，“你是清朝人？”
之前她试探了好几次，豆包都不肯说自己是谁，可把她憋死了。
偏生这小孩平日里滴水不漏，从来没有透露出他前世身份的线索。
今天她见豆包望着老北京火锅铜炉沉思，总算猜到一些了。嬴静一说到清朝，豆包的小嘴就紧紧地抿着，心情非常复杂。
“乾隆？”嬴静轻声地问。
钱笼？
小孩一脸茫然。
“雍正？”嬴静继续问。
小孩的眼神中闪过厌恶。
“那康熙？”嬴静盯着儿砸的表情。
小孩的脸上露出一丝不甘和惆怅。
“不用问，你肯定是四爷的兄弟了，还是过得比较惨的那种。”嬴静抱着儿子，轻轻地哄着他，“你那么爱笑，下意识地讨好别人，莫非是老八不成？”
小孩的眼中流出了泪水。
相处了那么多天，他早就知道，公主娘亲的前世应该出生在清朝之后。她很奇怪，有些时候活得像个平民老百姓，不拘小节，一点都不像个受过优质教育的贵女。
但是她懂得不少，很多不该出现在秦朝的东西，都是被他的娘亲造出来的。
“呀呀呀……”
后世的人都知道八爷吗？他们是怎么平价我的？
小孩的手指一抓一抓，表情非常感慨。多少皇帝勤勤恳恳，就为了流芳百世，让后人都记住他的姓名。
他没当上皇帝，但后世的人也记住他了。
“因为人人都爱……”四爷啊。
这句话嬴静没敢说出来，她怕豆包难过。
作为四爷的老对手，九龙夺嫡的主要成员，八爷的名字和生平也被人略知一二。他不仅被人写进了影视剧本，也被无数晋江作者写进了小说。
“豆包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大家都说你很厉害，特别厉害！”嬴静不要脸地拍着儿子的彩虹屁，“以后我们窦家的生意，就全靠豆包发扬光大了。崽啊，娘以后吃香喝辣，就全靠你了！”
豆包：“……”
好吧。
从皇子到总裁？这落差有点大啊。
不过这辈子也不差了，坐享富贵，使奴唤婢，算是投了个好胎。
豆包握了握小拳头，立志要建立一个覆盖全大秦的商业帝国！
大厅的左侧有三个大木架，上面盛放着好多个大盆。嬴静抱着豆包逐个看过去，这里都放着自助火锅的食材。一大群食客都围在这里夹菜，生怕自己吃不回本。
正对着人高，能够最顺手拿到的第一个架子上，是各式蔬菜和新鲜水果、和豆制品。
这些东西便宜又涨肚，在辣锅上涮上几块吸满汤汁的冻豆腐，再烫棵菘菜，胃口小的女子和小孩就已经吃个半饱了。
至于手擀面、饺子、烙饼、馒头等主食，顺着人流走动的方向，被放在下一个架子中。
吃顿好饭，不来点主食，就好像没吃过饭一样。
于是好多拿完蔬菜的食客，忍不住拿了半斤面条下在锅子里。
在火锅中滚过几圈后，面条上挂满了鲜香无比的火锅汤汁，还沾着红色的辣油，带点汤底的肉味。男人们大口吸溜面条，筋道味道足，比家里婆娘做在白水煮面，好吃多了！
嗝儿——
他们就更饱了。
再走几步，在最靠里面的架子里，放着各类肉食。在秦朝，牛肉是肯定没有的，但是羊肉、猪肉、鱼肉、家禽、河鲜都有。
正对着视线的一排，是有肉糜做成的好多种丸子，筋道弹牙，软嫩多汁，不用吐骨头，是孩子们的最爱。
鱼丸、猪肉丸、虾丸、羊肉丸……
一个五岁的小女孩牵着爹爹的手，说：“爹，我想要吃虾丸，帮我夹多点！这个有虾，肯定是最贵的！”
白色的虾丸中透出一点点红色，这是虾肉煮熟之后的颜色，瞧着这外表，人们都联想到它该是何等的鲜美。
嬴静:其实红色的“虾肉”是用植物色素染的，虾丸里没有虾，鱼肉和淀粉更多。
蟹柳没有蟹，同理可证，虾丸也没有虾。
“行，爹给你夹虾丸，妙妙要拿好哦。”男人先拿了一陶碗虾丸，又向淡黄色的鱼丸伸出了手，“这个鱼丸也不错，没鱼刺儿，妙妙也能吃。”
小女孩笑得十分灿烂，“好哦，都吃，都吃！”
而在肉食架子的旁边，还有一个大师傅在专门熬羊杂汤。那锅汤也是用羊的心、肝、肺、肠、胃等熬得，汤汁呈奶白色，每次大师傅的汤勺转动，都带出来一大勺羊杂和浓郁的香味，馋人得紧。
本来想多拿几碟肉的食客，闻着这股味儿，架子上尚未煮熟的生肉，似乎没有这大锅汤好吃。
于是，他们都走到了大师傅的面前，要上一碗放了姜和胡椒粉的羊杂汤，喝到嘴里，整个人都发了一身薄汗，舒坦！
“好饱呀，吃不下了。”
“我再去拿个果子解解腻吧，肚子太涨了。”
“涮两根青菜吧，腻得慌。”
“汤好喝，我要多喝碗羊杂汤！”
这样一轮吃下来，好多食客的肚子都圆鼓鼓的，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都下了好几盘饺子，吃了碗面条，拿了好多肉丸子，还喝了好几碗肉汤，连哈口气都是带肉味的！
他们相约着，过几天再来这自助火锅大吃一顿，太划算了！
那猪肉剁成丸子得多少功夫啊，要剁到手臂的酸了，家里的婆娘可不爱做这一味儿。
还有那鱼丸，得把鱼刺都仔细挑去，取那块鱼肉剁成泥，做一回鱼丸比吃鱼还麻烦。
所以怀着这样的心态，众人其实对于鲜肉吃得不多，反倒青睐于各色的丸子。
但二十一世纪的人都知道，吃火锅多吃丸子，那才是真傻子呢！
谁都知道这些是淀粉丸啊。
但大秦的人们还真不知道。
嬴静做鱼丸的方子里，一斤鱼肉足足放了三两淀粉，再用两个蛋清，少量盐和胡椒粉调味。厨子用手把鱼肉泥抓出粘性后，一直大力摔肉泥，摔打超过两刻钟后，才用勺子挤出一颗颗鱼丸。
鱼丸这个小崽子啊，不打不成器，不打不Q弹。
在火锅中煮熟之后，丸子还会吸水变大一些，这样吃到嘴里的鱼丸，重量接近两斤！
比供鲜鱼还便宜！
嬴静压低着声音，把这其中的原理和豆包解释，听得小孩的小脑瓜一晃一晃。
没想到，他的公主娘亲真是抠啊，为了挣钱挖空心思，骗过了那么多食客。
不过他喜欢。
小孩甜甜地笑着。
笑着笑着他就流口水了，在火锅店里坐了那么久，小孩有点馋了。
今天难得去了酒楼里，嬴静也没让儿子继续吃奶，而是让他吃点辅食。她吩咐厨子炖了个雪梨，润肺解燥，给豆包这样的小孩吃着正好。
蒸透的梨子去除了寒性，变得更加容易消化。在灶上加热超过半个时辰，梨汁都被蒸出来了，嬴静吹凉了喂给豆包，微甜的滋味让小孩笑眯了眼。
“呀呀呀……”
要，还要，这个好喝。
吃了那么久的奶，难得喝上一口清甜的梨汁，让曾经的八爷感动得差点哭了。
等小孩喝完了梨汁，梨肉也放凉了许多。嬴静用勺子把软烂的梨肉压扁，捣成泥，一口一口地喂到豆包嘴里，乐得他咯咯直笑。
吃着梨肉，小孩想象着这是火锅里的大肥肉，吞咽的速度更快了。
往日里他看不上的大肥肉，白色的脂肪足有一指宽，吃着该是多香啊！
他正看到远处有个身材瘦小的汉子，连续拿了八碟大肥肉，一股脑烫进火锅里，没几下就全部捞起，风卷残云般吃完了。
紧接着，牛小壮又冲向了爆浆猪肉丸和鱼丸，各拿了两大盘，又顺手抓了近一斤饺子。
烫熟之后，一口一个小丸子，他没有防备，被爆浆猪肉丸里面的汁水烫到了上腭。
滚烫的肉汁差点烫得他嘴巴掉皮，但他进食的速度一点也没有放慢。金元宝似的饺子都浮在火锅汤里，筋道的面皮沾着红油和肉味，辣得牛小壮直叫爽快。
“真奢侈啊。”他满脸笑容。
牛小壮从小胃口就特别大，别人吃一碗麦饭就饱，他吃三碗麦饭勉强半饱。
他住在咸阳郊区的一条村子里，幸好家里有几亩地，靠着土地吃饭，这些年他也混了个半饱。
地里的产出全被牛小壮吃了，劳作了大半年，他一个子儿都没有挣到。
别人嘲笑他吃得多时，牛小壮也不在意，“爹娘死得早，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听闻城里的豆记酒楼能吃自助餐，只要交一份钱，就能放开肚皮随便吃，从来没有吃饱过的牛小壮心动了。
犹豫了好几天，他拿出了爹娘留给他娶媳妇的钱，走到了城里。
“我都吃不饱，还娶什么媳妇呀？”牛小壮默默说服自己，“媳妇张嘴就要吃饭，还要我养她，不好，不好。我还想找人养我，供我吃饭哩！”
豆记酒楼的自助餐，分为卤肉自助餐和火锅自助餐两种。
当得知火锅自助餐的价格低一些后，牛小壮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要吃火锅。
“火锅？以前听说是贵人们流行吃的。”牛小壮高深地点点头，“今天我就开个荤，尝尝这贵人们吃的，都是啥滋味吧。”

第115章 咸阳有个大胃王
走进去自助火锅的大厅里，牛小壮闻着霸道刺激的火锅味，看到琳琅满目的食物，仿佛自己来到的天宫之中。
这里光是肉都摆满了一架子，重量肯定超过了几百斤，随便吃随便拿。一旦被食客拿空了，服务周到的小二们立刻会添上新鲜的食材。
还有橘子、樱桃、杏子等当季的水果，十几种时兴菜蔬，数种豆制品，各种各样的主食。
若是渴了，还有年轻的服务员小姐姐给你满上一杯酸甜可口的酸梅汤，加冰的哟！
牛小壮在火锅的海洋里畅快地游着，心里开出了幸福的花儿。
真的，太太太太太奢侈了！
他的几亩薄田里种植小麦，平日里他都是吃麦饭为多，加些槐花和苜蓿，拌了一大锅，蒸熟了吃，算是香甜了。在没有槐花的季节里，他就去河边摘点野芹菜，或是弄点榆钱，也凑合是一顿。
他何时吃过如此精美的伙食？
就算在梦里也没有吧。
牛小壮先拿了两大碗樱桃，果子的甜味让他的心情格外舒畅。
除了爹娘还在的那会儿，他好久没有吃过樱桃了。
“呸……”几颗樱桃核掉到了他手边。
牛小壮一口嚼着三四颗樱桃，牙齿轻轻一咬，甜美的樱桃果肉就着他的嘴里化开了。他又继续往嘴里塞了一把果子，暗红色的果汁流到了他的嘴边，旁人经过，说不定还以为他口吐血沫。
吃完了两碗樱桃，开了胃口，牛小壮更饿了。
他眼冒绿光地冲向装满食材的架子，他的目标是先吃各种肉馅的大饺子，再吃一盘一盘的鲜肉！
近年来流行吃各种精制面食，咸阳人都知道，陛下过年必吃大葱肉馅的饺子。
但牛小壮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不会包饺子，所以除了邻居大娘在节日里送给他一碗的饺子以外，平日里他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圆鼓鼓的面食。
那么一小碗饺子，顶多就四五个。
还没有尝出味道，牛小壮一眨眼就全吃完了。
应该是好吃的吧……
这回来到火锅自助，他一定要仔细尝尝，陛下爱吃的饺子到底是什么味儿的！
“韭菜鸡蛋饺子、酸菜猪肉饺子、大葱猪肉饺子、三鲜饺子，哇哦，还有鱼肉饺子！”
牛小壮将各种口味的饺子都拿了半斤，又抓了一大把手擀面，才回到了座位上。
其实他想各拿一斤的，但他身后站着另外几个食客，他多拿了，别人可能就不够吃了。
善良的牛小壮只拿了大约三斤主食。
好心的服务员小姐姐见他拿得多，还主动帮他调了蘸饺子的酱料，先放了香油、豆酱。
“客官，能吃醋和蒜泥吗？”
“都能吃，蒜泥可以多放点。”
牛小壮没煮过饺子，但听着隔壁食客说要什么“三起三落”，他照着做，也顺利把饺子煮熟了。
为防止面皮粘锅，他用筷子搅了几下锅底。
煮好的饺子因为吸了火锅的汤汁，变得更大更圆。牛小壮迫不及待地夹了一个透出绿色的饺子，吹了吹，一口塞到嘴里。
唔……是韭菜鸡蛋馅的！
满嘴的韭菜汁特别香，鸡蛋嫩嫩的也很鲜。其中的饺子馅儿不多不少，吃起来非常爽口。这家厨子还在馅里放了少许虾皮提鲜，这样就更美味了。
牛小壮一口气吃完十几个韭菜鸡蛋饺子，摸了摸瘪瘪的肚子，“虽然挺好吃的，但下一个饺子我想吃肉馅的。”
他又夹了一个饺子。
饺子一进嘴里，牛小壮就吃到一股酸味。
“这个是酸菜猪肉馅的，不错，不错。”
酸菜缓解了猪肉的油腻感，口感非常清爽。和他娘亲以前腌的咸菜是不一样的风味，这是用菘菜做的，配上半肥瘦的猪肉做成馅，又酸又爽，简直是绝了。
幸福就像吃饺子，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个是什么口味。
其他的饺子煮熟之后都是一个样的，牛小壮怀着惊喜的心情，每一口饺子都是不一样的体验。
吃完了一大锅饺子，他舒服地叹了一口气，“猪肉饺子好吃，鱼肉饺子好吃，鸡蛋饺子好吃，连没有肉的手擀面也好吃。”
“但是我还没吃饱呀。”
三斤主食下肚，牛小壮的肚子满足了许多。他悄悄松开了一点裤头，该是火力全开的时候了！
所以——
让服务员、食客、还有豆包，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牛小壮直接拿了五盘五花肉，不到一刻钟就吃完了。紧接着，他又继续回到放置肉食的架子前，问小二要了一个筐子，每一样火锅丸子都拿了一斤。
天呐，这可是有五六种火锅丸子啊！
这人能吃得下这么多吗？！
“饺子也没吃够，我还想再吃几个饺子。”牛小壮不好意思地朝其他食客们笑了笑，又伸手拿了差不多一斤饺子。
年轻的服务员小姐姐怕他吃坏了身体，温柔地问：“客官能吃得下那么多吗？要不要我帮你在火锅里烫熟再捞出来？”
“能的，我从小就忒能吃。”牛小壮腼腆地解释了一句，“多谢姑娘，你真是个好人，豆记酒楼也真好。”
于是，服务员小姐姐在炉子旁边烫菜，牛小壮坐在座位上吃得贼爽。
一口两个肉丸子，美得他哟，都差点忘了自己姓啥来着。
店里的食客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看向牛小壮这边，那么大一个装满肉的筐子，放在他那边非常显眼。
除了还不会说话的豆包，众人都忍不住小声议论起来。
“这个汉子太能吃啦，我刚看到他吃了好几斤饺子，这会儿又吃了四五斤肉！”
“可不是么，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吃那么多的。”
“娘亲，那个叔叔拿了一筐，我也想要吃一筐！”
“崽啊，别学他拿那么多，娘敢肯定，他肯定吃不完的。”
掌柜留意到这一幕，还走到了嬴静的这一桌，向公主请示该怎么办。
“公主，这人太能吃了，我们要不？”掌柜指了指门口。
“这么小家子气的行为，不可取。”嬴静摇了摇头，“开饭店的，哪有怕大肚汉的？别人能吃是他本事，只要别吃出个毛病来就成。”
她前世看了那么多大胃王吃播，每个人都能吃上近十斤东西呢！
这才到哪儿啊，在嬴静的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
“这运作得好啊，他就是给我们店里打活广告呢。”嬴静对着掌柜继续说，“下午茶的点心给我准备一份，我等会儿送给这个汉子。”
“诺。”掌柜恭敬地退了下去。
“豆包，我做得对吗？”没有人打扰后，嬴静轻声地和儿子说话。
小孩笑得露出了一颗小乳牙。
做得对！
大部分食客都是很难吃回本的，即使有大胃王吃得太多，也不会影响酒楼的总体盈利。
而且为什么这个吃这么多，不就因为豆记的东西好吃又划算吗？前世的豆包最懂得操作舆论了，他知道，水军请得好，豆记还能因为这个大胃王，又红上热搜。
嗯，“水军”、“热搜”这些词，都是公主娘亲教给他的。
“豆包想要去认识大胃王吗？”
“呀呀呀……”
去，去看看。
小孩继续笑得很可爱。
幼儿的肠胃弱还不吃肉，他正馋肉得紧。他吃不到，过去瞅着人家吃饭，闻闻味儿也解馋。
牛小壮吃相不错，但速度却极快，而且进食的节奏还非常平稳，丝毫没有慢下来。平常人都是越吃越饱，越吃越慢，但他连续吃了半筐肉丸子，还是一脸享受的表情。
“这人厉害啊，不得不服！”
“我们一家三口吃的，还没有他的多呢！”
围观的食客瞪大了眼睛，十分震惊。牛小壮吃得好香，他们也被勾起了食欲，也跟着去拿了些肉。
但可惜，他们没有这种天生的大胃，没吃两口，就塞饱了肚子，徒留一地叹息。
“唉，我们要是像他这样该多好啊，吃自助餐肯定能吃回本。”
“你傻哟，你若是吃那么多，家里都被你吃空啦！”
“那倒是，不过这样的好胃口，真是让人羡慕啊。”
别人好奇的目光，牛小壮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保持着自己的速度，一路向肉食进攻。吃了差不多半个时辰，他终于把筐子里的肉都吃完了。
帮他烫丸子的小姐姐早就在火锅边热得满头大汗，她在豆记工作了那么久，还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客人。
嬴静抱着豆包坐到了牛小壮不远处的座位上，一路看着他吃饭。
嬴静吃着豆记的下午茶甜点，还算比较好。小孩就惨了，他的口水流了一次又一次，嬴静帮他擦好几回，打湿了两条帕子。
嬴静：好久没有看吃播了，真爽呀。
豆包：我要吃肉肉肉肉肉肉啊！
等牛小壮彻底吃完后，他打了个饱嗝，坐在座位上傻傻地笑着。
吃饱的感觉真好！
突然，他的面前出现了一盘奶香浓郁的点心。
“我，我没叫点心啊？”牛小壮摸不着头脑，“点心要钱，我不吃点心。”
点心的馅儿又白又嫩，散发着牛乳的浓香，肯定还放了不少糖。外面是松脆的酥皮，被烘焙出一层一层，看起来非常精致。
牛小壮摇了摇头，这不是他吃得起的。
“客官，这是豆记送给你的牛乳流心挞，不要钱的。”嬴静笑着走上前，“我是豆记的老板，客官若是吃着好，多跟别人说说豆记的好吃食，那就再感谢不过了。”
“一定，一定！”牛小壮重重地点头。
这老板人美心善，还请他吃点心，他一定会多讲豆记的好话的。
于是，咸阳城里渐渐刮起了一股自助火锅的热潮。
“听说了吗？豆记的自助火锅特别好吃，有个人去吃了近十斤东西呢！”
“吃那么多！老板不赶他出来吗？”
“老板可欢迎他了，还请他吃点心，下次再来呢。”
“我吃不了十斤，但我能吃五六斤吧，能放开肚皮吃，真好啊。”
“走呗，今天咱们都去尝尝，争取吃回那个价！”
这一波大胃王广告，打得真是极好的。等下一次牛小壮再来豆记吃自助餐的时候，居然积攒了几十个粉丝，大家都专门来瞧瞧偶像吃饭呢。
别的老板从中看到了商机，也请牛小壮到他的店里吃东西，打广告。
吃馒头、吃包子、吃羊肉汤的、还有吃豆腐脑的……
牛小壮都欣然接受，吃东西还有钱拿的美事，上哪儿去找去？
就这样，连续吃了好几个月，瘦小的牛小壮吃得饱饱的，人长高了一些，身上的肉也多了。
和他的名字一样，他变得个小壮的汉子。
咸阳里有好事者，把牛小壮编进了打油诗里，街头玩耍的小孩子们都会唱：
咸阳有三宝，
自助吃得肚皮饱，
快递马儿路上跑，
小壮大胃吃不少！

第116章 新店河底捞
近年来，咸阳城中跟风开了不少火锅店。
但在豆记的一波成功的营销当中，豆记稳坐咸阳火锅的头把交椅，其他的火锅店与之相比，只能勉力维持生意。
再加上进入了酷暑时节，咸阳群众多爱吃清淡爽口的饭菜，旁人热辣辣的火锅生意就更加惨淡了。
孟裕叔是一家自助火锅店的老板。
如今，他店里的盈利入不敷出，来吃饭的客人越来越少。他不仅赚不到钱，连他多年的积蓄都赔了大半。
“再这样下去，过两天我就把铺子关掉吧。”中年男人的眉头紧皱着，“每天开门就在亏，做不下去啊。”
孟裕叔在自己的自助火锅店里站了许久，他粗糙的手掌摸过店里的墙壁和桌椅，久久不能回神。
“也许再过几天，这就是别人的东西吧。”
他已经做好打算，把火锅店卖掉。
他要养家，他还有子女和婆娘，他不能做生意赔了个底朝天，然后让一家子都跟着他喝西北风啊。
孟裕叔站在门口，他放眼望去，咸阳的街上还是那么热闹，人来人往的。
只可惜，大家都不进来他的店里吃自助火锅。
“屎蛋啊，今天你过生辰，爹带你去豆记吃自助火锅吧。”
“哇，爹太好了！前几天大虎去吃了，跟我们说了好几天呢！”
一个年轻男人把儿子架在肩膀上，小男孩知道能去豆记吃自助火锅，乐得笑个不停。
豆记？豆记！
孟裕叔听到父子俩的对话，心里不甘之余，又非常疑惑。
豆记的自助火锅真的那么好吃吗？
为什么别人宁愿去吃更贵的自助火锅，也不来他的店里呢？
“也许，我能找到答案。”孟裕叔喃喃道，“说不定，我能找到救回火锅店的方法。”
摸了摸怀里瘪瘪的钱袋，中年男人头一次进入豆记的火锅自助大厅。
他没有急着拿一大堆食材，而是选了一个座位，认真地看着眼前的鸳鸯锅底汤。
一边是麻辣的，一边是菌菇汤。
“嗯，这火锅汤底好香，是比我的强。”他深深地嗅了一口，舀了一勺汤，吹了几下，“唔……应该是用骨头熬的，肉味很足。”
火锅咕噜咕噜地沸腾着，麻辣的那边味道醇厚，略带刺激，给舌尖带来轻微的刺痛感，很是痛快。孟裕叔吃得出来，这红色的汤中放了许多香料，花椒和姜片没少放，应该还有肉蔻和桂皮。
但剩下还有哪几味，他没有品出来。
另外一边的菌菇汤中，放了几枚大枣和枸杞，淡黄色的汤水看起来滋补又养生。孟裕叔又尝了几口，味道鲜美，清单却不寡淡。
婆娘裴氏和女儿的口味轻，她们肯定会喜欢这个菌菇汤的。
要问他喜欢哪个口味？
孟裕叔喜欢麻辣味的，带劲儿。但如果是孩子和女人来吃，她们会可能更适合吃菌菇汤。
“这是别人的秘方，学不来。”他摇了摇头，“不过我可以学着提供两种汤，有辣有不辣。”
他的火锅店里只提供一种底汤，偏辣口的，放了不少花椒和茱萸，不如豆记的麻辣锅味道丰富，这场输得不冤。
紧接着，孟裕叔怀着探索学习的心情，站在了放满食材的架子前。
这里光是肉类都有近二十种，最为抢手，好多食客都是冲着肉来的。
另外，其余的架子上，还放着十多种菜蔬、三四种水果和五六种主食。
微笑的服务员小姐姐朝他招手，“客官，要来杯冰镇酸梅汤吗？清热解暑，喝了特别舒坦。”
老实憨厚的师傅也热情递过汤碗，“客官，要尝尝我熬足的羊杂汤吗？吃饭前喝完汤，养胃补身！”
于是，第一轮出击，孟裕叔什么吃的都没拿，只拿了喝的。
酸梅汤很好喝，羊杂汤也很香醇。
然后，孟裕叔发现自己的肚子，有点饱了。
“这肯定是豆记老板的策略！”他把这一点记了下来，“这样喝水多了，食客们就吃少了。”
又学了一手，孟裕叔满意地点点头。
他转头看看四周，发现食客们都爱吃肉丸子，他也跟风去拿了一些。
豆记自助的肉食品种很多，不仅提供鲜肉，还提供丸子。
而他的火锅店里没有丸子，只有普通的肉。
“我的店里多做几种肉丸子，会不会成本更高？”孟裕叔担心地计算着，“咦，我卖不出去的肉可以做成丸子啊！这样食客应该看不出来，成本不但没升，还能降下去一些！”
这样的大发现，让中年男人瞪大了眼。
原来这就是豆记自助火锅的奥秘吗？
他若是跟着学，他的火锅店能不能起死回生呢？
越想越急，他恨不得向豆记的老板再请教一下经营的秘诀。但他明白，大家是竞争对手，别人哪会把赚钱的法子告诉自己啊。
孟裕叔有点沮丧地垂着头，豆记是公主和驸马的产业，这样的贵人是他接触不到的。
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突然留意到，豆记的掌柜跟在一个非常貌美的夫人身后，表情异常恭敬。
那位夫人的头上戴着有乌木做的簪子，不太起眼。但她簪子上的珠子熠熠生辉，闪着天蓝色的光泽，一看就知道是价值千金的宝物。
她身上的曲裾是浅黄色的，绣工精致，在暗处看着和普通绸缎差不多。但当太阳光照到这位夫人身上时，她的衣服上反射出柔柔的光泽，似有月华流动。
这样的一身打扮，不是普通的富贵人家能供得起的。
“莫非这位夫人就是公主！”孟裕叔差点叫出声来。
天呐，他遇到公主了吗？！
试探着上前行礼，孟裕叔磕了几个头，“小人拜见公主，愿公主日日顺心，事事如意。”
果不其然，年轻的美貌妇人先是一愣，后轻轻地说，“不必多礼，这位客官快快请起。”
“不知道这位客官，有什么事情吗？”公主询问道。
“我，我，我的自助火锅店快要做不下去了，所以我特意来豆记学习一下……”孟裕叔的声音越说越轻，同行是冤家，他知道自己偷师的行为，非常不耻。
“那你学了什么了吗？”嬴静好气又好笑，良性的商业竞争，她并不反对，只要别耍什么恶心人的手段就成，“可以给我说说吗？”
“做自助的，第一，要品种多口味好；第二，食客们多喝水，吃的东西就少了；第三，肉可以加工成丸子，这样能节省成本。”
孟裕叔不敢抬头，怕公主责怪他。
“其实啊，你还可以多提供一些附加服务，譬如女子们来吃火锅，你就给她们做指甲。”嬴静提点道，“这样她们的手不方便吃东西，消耗的食物自然就更少了。”
做指甲？
孟裕叔一脸茫然，指甲不是天生的吗，还要做？
嬴静伸出了自己的手，“你瞧瞧，指甲染得红红的，多好看啊。”
中年男人的脸上一红，公主真是不拘小节啊。
公主的手又白又嫩，比自家婆娘的手好看百倍。她的指甲不知道是用什么染红了，近乎鲜血一样红。
指甲的红和纤手的白形成了强烈对比，有种妖.艳诱.惑的美感。
孟裕叔仔细地看了几眼，就移开了眼。公主的手真美啊，就冲着这个，他想驸马肯定很宠爱公主吧。
“公主，请问这个是用什么染的吗？”
“是用凤仙花捣碎染的，包在指头上两三个时辰，对人的身体也没有危害。”
“公主，请问我还可以从哪些方面，改进我的自助火锅呢？”
“你可以让小二都带着微笑，给顾客们提供最热情体贴的服务。譬如提供擦手的热帕子啦、送些小零嘴啦、主动帮客人续酸梅汤啦、帮客人烫菜啦、送木簪子帮姑娘们把长发暂时盘起来……”
哦……
孟裕叔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学到了那么多招。他兴奋极了，公主不但不介意他来学习（偷师），给他提了那么多好建议！
告别前，中年男人又重重地朝嬴静磕了几个响头，“小人贪心，求公主给我的店赐名，可以吗？”
“常人在河中淘金，你的店就叫河底捞。愿先生能在大浪中淘得真金，财源广进。”
“河底捞？”孟裕叔眼前一亮，“是个好名字！”
数日之后，咸阳群众发现了，往日里一家快关门的自助火锅店又重新开门了。
门口还换了个牌匾，名曰“河底捞”。
好多年轻的姑娘和妇人都从这家店里走出来，她们的脸上都挂着满意的笑容。若是遇上熟人，她们还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在别人的面前晃。
“春花姐姐，你不是去吃火锅吗？怎么十根手指头都包成这样了，是受伤了吗？”邻居家的小姐妹担心地问。
“我没受伤，这叫美甲！听说是公主也做了美甲呢，指甲红艳艳的！”蔡春花得意地笑，“去河底捞吃火锅，免费送美甲服务，除了指甲，你看我的手和往常有什么不同？”
小姐妹轻轻地抬起蔡春花的手，又摸了摸。
她看了看自己黄黄的手，羡慕地说：“你的手变白了一点点，还滑嫩了一些。”
“这是做过了手部保养，也是在河底捞做的！”蔡春花伸直了手指，“有专门的姑娘给我的手按摩过，还用了杏仁油熬的美人膏，能嫩肤美白。”
“这么好？！那吃火锅会不会不方便啊？”她可是清楚，春花姐姐超爱吃火锅涮肉的。
“不会啊。”蔡春花的脸上浮起了一丝红晕，“有俊俏的小二哥哥，一直给我烫菜吃。”
嗨呀，为了好看的小哥哥，她会再去河底捞的！

第117章 我们是一家人
天蒙蒙亮，孟裕叔就推开了河底捞门店的木门。
远处的街上有四个半大小子，见中年男人来了，他们都殷勤地迎了上去。
其中一个约莫十二岁的少年，一进店里就熟门熟路地打扫卫生，“孟伯，今天您怎么早就来啦。我刚遇到卖羊肉的林大头，他还得过一会儿才来送货呢。”
中年男人挥了挥手，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做吃食这一行，从来都是起早贪黑。出来晚咯，好食材都被人挑完了。”
“那倒是，做火锅的不能懒。”另一个少年搭话。
这几个少年都是孟裕叔新招聘的，因为之前店里维持不下去，伙计们都跑了大半。
善良的公主给孟裕叔出了那么多主意，唯一的要求就是：要他雇佣一些家贫的半大孩子。
嬴静知道，因为种种的原因，这些少年家中贫困，都生活得很艰难。他们不如成人力气大，吃得还多，商户自然不爱雇佣他们。
在大秦这会儿，可没有什么童工的说法。
什么是王道？
能填饱肚子就是王道！
若是少年们得不到工作，吃不饱穿不暖，估计会走上偷鸡摸狗的歪门邪道。长久下去，他们的人生不会变得更好，只会变得更烂。
所以在河底捞开业的第二天，嬴静就派人送来了四个少年。
“这是白小毛，林木木。”
“这是杜十万，张狗蛋。”
“我是河底捞的老板孟裕叔，你们可以称呼我做孟伯。我的婆娘姓裴，你们见到了就叫她裴婶子。”
双方做了简单的介绍后，孟裕叔给这几人安排了简单的工作，然后就站在一旁偷偷地观察。
对于这个工作的机会，这几个少年都非常珍惜，干活卖力极了。
白小毛和林木木个子稍矮，被安排去后厨当帮工。白小毛在井边打水洗菜，林木木则跟着厨子处理肉食，负责给猪肉和羊肉刮毛。
一大块五花肉被铺在炉子旁边，火舌燎过猪皮，把扎手的猪毛烤焦，散发出一种类似烤肉的味道。然后林木木拿起小刀，在猪皮上用力一刮，再用清水洗过一遍，黑色的猪毛就全部消失不见，只剩下嫩白的猪皮。
“你闻闻，我手上都是肉味呢。”林木木把手凑在白小毛的鼻子前。
一股生猪肉的膻臭味直冲鼻腔，让白小毛羡慕极了。
他可不觉得臭，反而，白小毛认为这种味道香极了。
往日里，他们家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手上想要有这种荤腥的味道？
拉倒吧。
林木木见伙伴盯着自己的手，他得意极了。趁着厨子不注意，他还在切肉的案板上揩了一手油，然后握住白小毛的手。
“小毛，你的手整天湿着洗菜。我给你涂点油，你的手就不会皲裂啦。”林木木很真诚地说。
白小毛瞧见自己满手油腻，感动极了，“木木，你真好。”
少年人的友谊就是这么简单。
暗中观察的孟裕叔也露出了微笑。
不忘同伴，相互扶持，这两个孩子的心性不差。
另一边，杜十万和张狗蛋的相貌清秀，长得高一些，被安排在大堂里干活。
杜十万负责擦桌子和收拾碗筷，张狗蛋则跟着扯面师傅学做扯面。
张狗蛋是四人中相貌最好的，他皮肤白净，眼睛水润，唇红齿白，看着是个略显害羞的乖孩子。
他的长相非常讨人喜欢，尤其是中老年女性。
本来扯面这种独门技艺，是轮不到张狗蛋学的。但老板娘裴氏觉得这样的好小伙就应该是门面担当，让他在门口给大家表演扯面，铁定吸引人啊。
裴氏发话：“就这么定了。”
孟裕叔无奈地笑了笑。
咸阳人爱吃面食，河底捞的扯面一向是大热之选，供不应求。
用盐水和好的面团醒过之后，先擀成较厚的宽面片，然后用手捏住两端，不断地拉扯旋转，在空气中飞舞出炫目的弧度。
扯到一定程度后，师傅把面条对折，继续重复拉扯的动作。反复几次后，面片被拉得极长，他才把扯面放入食客的火锅汤中煮熟。
“小子，看懂了吗？”扯面的师傅大声地问。
“应该，应该是懂了。”张狗蛋怯怯地回答，“我可以试试自己扯吗？”
“当然可以。”
张狗蛋学着师傅的动作，取了一个小面剂子，按扁后用擀面杖擀宽，再伸手揪住两端拉长。
第一次做扯面，他手上的力度没有掌握好，拉到一半长的时候，面条就断了。
“小哥哥，加油啊，下一次肯定回拉得更长的！”有来吃饭的小女孩好奇地看着他，“虽然这次的扯面不成功，但可以给我尝尝码？”
“当然可以。”张狗蛋腼腆地笑了笑。
收到了食客的鼓励，少年的心情好了许多。他认真地模仿着师傅的手法，还添加了自己的理解，扯面的动作更加花哨，视觉观赏性强了不少。
“乖乖，我果然是捡到宝了。”老板娘裴氏骄傲地挺起胸膛。
看这小子多受欢迎啊，长得俊俏，一群小孩子都围着他看呢！
在这个缺少娱乐的年代，吃自助火锅还能欣赏到扯面表演，当真令人赏心悦目。
等到下午的时候，过了饭点，大多数食客们都散去了。孟裕叔和妻子裴氏把新聘的四个少年聚集在一起，给他们各开了一个小火锅，让他们都填填肚子。
“干我们这一行的，午饭都吃得晚，你们早就饿了吧，多吃点。”孟裕叔笑着招呼着几人，亲切得像邻居家的大叔。
“都尝尝河底捞是什么味儿的，到外面说不出个滋味来，就是给河底捞丢脸。”
几个半大孩子有点拘束，迟迟不敢动筷子。
他们自幼家境不好，根本从未上过馆子，更别提吃火锅了。
“吃啊，吃啊。”裴氏端来了一大锅菜，“你们这个年纪，最是能吃了。”
她本是个善良的女人，店里能赚到钱，她也乐意待这几个孩子好点。
“谢谢孟伯，谢谢裴婶子。”性格张扬的林木木头一个拿起了筷子，涮了一棵青菜，“好吃，真好吃呢。”
他说的不是假话。
经过孟裕叔的多次调味改进，河底捞的底汤虽不如豆记的浓香，但也能称得上一句“味美汤鲜”。他放了几十斤棒子骨，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熬的汤，把骨头的精华都逼到了汤里。
烫熟的青菜裹满了汤汁，肉味很足，比平日家常的白水煮菜好吃十倍不止。
被林木木这一带动，其余的少年都吃喝起来了。刚开始的时候他们都不敢拿太多食材，怕老板和婶子嫌弃自己吃得多。
但渐渐的，在火锅的畅快攻势下，他们哪里还顾得上这些？
每人都吃了小半斤肉，这还是他们克制住自己的情况。张狗蛋还给伙伴们表演了几次扯面，他刚上手，扯得不算太好，但少年们都很捧场地吃完了面条。
吃完了这顿饱饱的饭，四个少年又勤勤恳恳地工作了几个时辰。等到月亮渐渐爬上了杨树梢头，这几人才结伴回家。
“今天吃得这样饱，真是快活的一天啊。”
“可不是吗？我从小都没吃过这么好呢。”
“嘻嘻，我想今晚梦里还吃火锅。”
“木木，你闻闻，我的身上都是火锅味，好香。”
林木木回到家里的时候，爹和后娘都已经歇下了，只有他和妹妹一起住的小房间里有隐隐约约的灯光。
“草儿，是我。”林木木轻轻地推开房门，“我回来了。”
顿时，有个六岁的小女孩扑到了少年的身上。
“哥，你今天去哪儿了？后娘不让我给你留饭，说你在让你在外面野着去。”小女孩的脸上十分委屈，“她好坏，我不喜欢她。”
林木木蹲了下来，抱起瘦小的妹妹，给她讲自己今天在外面打工的事情。
林草儿惊喜地捂住小嘴，“那岂不是哥哥很快就能挣到钱了？”
“是啊，等我拿到了工资，就给草儿买一条扎头发的红绳，你不是眼馋很久了吗？”少年笑着摸摸小女孩的头发。
妹妹的头发枯黄分叉，都是因为吃得不好。明明是六岁的小姑娘了，但林草儿瘦瘦小小的，像个四五岁的小孩子一样。
“不，我不要红绳，后娘会拿走的。”小女孩拒绝了林木木的提议，“我要吃的，吃到肚子里，谁都抢不走了。”
“好，都给草儿买吃的。”
少年抱着妹妹，眼神中尽是苦涩。
娘走了之后，他和妹妹都再也没有吃饱过。可怜的草儿，在家里受尽那个女人的磋磨，后娘稍有不如意，就发泄在草儿的身上。
林木木的指甲把掌心划破了，他要努力挣钱，他想带着草儿过好日子，让她天天都能吃饱。
打了盆水，稍作洗漱后，林木木就带着妹妹草儿一同休息。
别问为什么没有兄妹分房居住，连饭都没得吃了，还想要单独的床？
做梦吧。
草儿凑到了林木木的身边，抽了抽鼻子，闻到了一股好闻的味道。
这比隔壁家烧肉的味道还香呢！
“哥，你给我带了好吃的吗？你身上都是肉味。”
“没有，你今天吃什么了？”
“我就吃了半碗粥，好稀好稀的。我想要多盛点，后娘就瞪我。”
“我明日求求孟伯和裴婶子，看他们能不能让你也去上工。”少年闭着眼，“你人小做得不多，就别要工钱了，只要能混一顿饭就成。”
“好哦，谢谢哥。”
均匀的呼吸声渐渐传出来，没多久，两人都睡着了。
第二天，林木木和老板说了自己妹妹草儿的事情，孟裕叔不是个小气的人，也答应让林草儿跟着来了。
这兄妹俩，在河底捞一呆就是十多年。
十年后，河底捞因为服务特别好，味道也不差，在关中地区开了四五家分店。
当初被嬴静推荐过来的四名少年，被培养成可以独当一面的店长。他们忠心耿耿，带着手下的伙计，为孟裕叔赚来大把的银钱。
好些火锅店的老板看得眼热，模仿着河底捞的模式，想要大捞一笔，却总是学得不像。
他们也试着挖走河底捞的店长，但白小毛等人压根不理睬他们。
“哥，前几天那个谁，黄记火锅店的老板来挖你呢。”经理林草儿调侃道。
“我不去，你想去？”店长林木木翻了个白眼，“别忘了，你没饭吃的时候，是孟伯和婶子收留你的。”
“嘻嘻，我怎么会忘？开个玩笑嘛。”林草儿吐了吐舌头，“我病了的时候，后娘不肯给我治，还是婶子到回春堂买了五剂药给我喝的。”
是河底捞，给了兄妹俩一个家。如果没有河底捞，他们两人可能早就死了。
他们又怎么舍得离开家人呢？
当年，裴婶子就像娘亲一样，连夜熬好苦药，抱着高烧不止的草儿灌下去。孟伯怕她嫌苦不喝，还拿着饴糖在旁边逗她。
“小草儿，喝完药就有糖吃哦。”
“好哇。”

第118章 拉屎有纸
当豆包长到一周岁的时候，因为他的声带发育完全，终于不用再咿咿呀呀，能叫爹娘了。
其实，他还能说出长句子来。
但怕别人觉得他是妖怪，所以他才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蹦。
“会说话之后，就该是启蒙吧？”儿童床上的小孩抱着白狸花，只敢静悄悄地对猫儿说话。
“我又能学到很多东西了，你说呢？”小孩深深地吸了口猫。
白狸花用爪子轻轻地拍拍小孩的小手，绿色的兽瞳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反正无论他说什么，白狸花都不会泄露出去，当真是世间上最好的倾听者。
小孩叹了口气，又继续说：“开始启蒙之后，这日子就有意思多了。我能学写字学看书，甚至上外面玩，看一下这千年之前的咸阳，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尽管，在公主娘亲的改造之下，这咸阳肯定不再是历史上的咸阳了。
但是能出去逛逛玩耍，多快活啊！
豆包的愿望，没多久就实现了。
等他过了两岁生日后，说话流利了，亲爹窦原就拿出了竹简，父爱爆棚地要给儿子开蒙。
“爹，我们这是学认字吗？”
“豆包要好好学哦，今晚学会这两个字，就给你多喝杯奶。”
豆包：“……”
其实我真的很讨厌喝奶。
但是，小孩没有表现出来，他坐在父亲的怀里，小脸笑得非常开心，似乎对父亲的奖励很是期待。
“豆包真乖。”窦原揉了揉儿子头顶的小啾啾，“豆包看好咯，这两个字，就是你的名字。”
然后，窦原在竹简上，写下了两个小篆字体：
豆包。
小孩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几秒，前面这个笔画简单的字，怎么看都不太对劲啊。
对不起，他姓窦，不是豆。
他这傻爹，整天豆包豆包地叫他，现在可好了。
连自己儿子姓啥都并不知道了！
偏生窦原还认为自己没写错，儿子刚学字嘛，窦字笔画复杂又难写。他小时候写功课，都是写作“豆”字的。
窦原见儿子盯着自己，耐心地问：“豆包学会了吗？”
小孩摇了摇头，一脸不解，“没懂，爹再给我讲讲。”
于是，父子俩一个认真教，一个假装学，相处甚美。直到嬴静喊吃饭了，窦原才意犹未尽地结束这次一对一小课班。
还没走进饭厅，豆包就闻到好香的肉味。
他眼神一亮，如小炮弹一样扑到公主娘亲的怀里，“今天吃什么呀，我想吃肉肉肉肉肉啊。”
“今天吃铁锅炖大鹅。”嬴静笑着擦干儿子额头的汗珠，“快去洗手，洗完手就可以吃了。”
跟着进来的窦原也为饭菜香味心醉，“姝姝真棒，会做那么多好菜。”
“那是！”嬴静骄傲极了。
农户饲养的土鹅膘肥肉厚，一只大公鹅就接近十斤，肉质格外鲜美。嬴静心中欢喜，就把它做成了东北特色菜“铁锅炖大鹅”。
虽然铁锅被换成了铜锅，土豆被换成了芋头。
但父子俩都没有意见，吃得很香，夸赞的话儿多得像不要钱一样。
一个大铜锅被直接端了上来，酱色的鹅肉还冒着热气，一阵阵浓香扑鼻而来。慢炖了接近一个时辰的鹅肉，软烂入味，酒香味被融进去酱香味中，越发醇厚。
大锅的边缘被贴了一圈薄薄的饼子，饼子上沾了不少炖鹅的汤汁。被焖熟后，每一个饼子都透亮筋道，看起来非常诱人。
“饼饼，我要饼饼。”豆包指着一个饼子。
嬴静夹了一个饼子出来，等到放凉之后，才放到了豆包的小碗里，“蘸点鹅汁，更香呢。”
“好吃，比馒头好。”小孩小口吃着，吃相非常文雅。
贴在锅边的饼子上面软糯，下面酥脆，小孩一口下去，能吃到两种口感。而且饼子上蘸着炖鹅的肉汁，肉香浓郁，就更美味了。
饼好汤浓，豆包一下子就吃完了一张饼。
小孩继续表达自己的意愿，“我还想再要一个饼饼。”
这饼真香啊，吃着带劲，比御膳房里加了茯苓粉还是淮山粉的饽饽好吃多了。
“再吃饼子你就该饱了，”嬴静这次夹了最滑嫩的大鹅腿，用剪子剪碎了鹅肉，“儿啊，多吃肉，长得高。”
“嗯，谢谢娘亲。”
小金碗里装满了肉，小孩灵活地用筷子夹了一块，嗯，肉烂酥香，火候炖得够够的。他看到有一小块芋头，也尝了一口，芋头吸走了鹅肉中多余的油脂，口感绵软滑润。
但还是肉最好吃！
小孩一口接一口，吃着香嫩可口的炖鹅，吃得满嘴流油，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油腻。
“娘，好吃，好吃呢。”
小孩的眼神不住地望锅里瞄，让嬴静觉得非常好笑。
“你这叫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嬴静摸了摸小孩的肚子，嗯，鼓鼓的应该是吃饱了，“豆包吃这么多就够了，明天再吃啊。”
“好吧。”
小孩听话地点点头，让嬷嬷给他擦嘴洗手。
吃过了晚饭，趁着亲爹窦原在书房处理事情，豆包捏了捏公主娘亲的手，小眼睛一眨一眨，似乎有话要说。
“你们都先下去吧。”嬴静挥了挥手，侍女们立刻如潮水般退了下去，“豆包，有什么要跟娘亲说吗”
“娘，我想造纸！”豆包炸出了一个大雷，“爹让我在竹简上学写字，我不习惯啊。”
“儿啊，我也不习惯啊。”嬴静摊开了手，“但我不会造纸啊。”
以前她都是在文具店买纸的，哪里会想要有朝一日要自己造纸。
豆包胸有成竹地举起了手，“我会！我会造纸！”
一想到自己以后都要在竹简上写字，小孩就觉得头疼。他在纸上写了几十年，用纸写字才顺手嘛。
说起来，前世他写过的纸，估计都能堆满一个房间了。
太子是嫡子，功课最好，皇阿玛总会问他几句。直郡王是长子，骑射最好，皇阿玛也总会关心他。
而他呢？
非嫡非长，亲娘还不受宠。所以他小小年纪，就故意把字写丑，来博得皇阿玛几句关爱。
“胤禩，你这字还得多练练。”
于是，他总是练字，写得多了，对纸质的要求极高，对宣纸的制造过程也了解不少。
回过神来，小孩抬起了头，自信地说：“娘亲，我肯定能造出光洁如玉、不蛀不腐的宣纸！”
“豆包说说这纸是怎么造的，我帮你在竹简上记下来。过几天我们开个造纸作坊，看能不能成功。”
嬴静非常高兴，大力支持儿子的造纸事业。
纸的用处太大了，若是能造出纸，这将会在文化上带来一次巨大的变革。
几天后
作坊里的沈小五和洪小六，终于迎来了神秘主人。
这主家给的待遇极好，比外头的高上好几倍。但主家还跟他们签订了契约，说不能透露出作坊里的一切。
“小六你说，这是让我们来干什么的呀？”
“我也不知道呢，只要不是犯法的，我都肯干。”
沈小五和洪小六都是咸阳城里的年轻匠人，他们的名字相近，关系也好。不知道的人，还经常以为他们是兄弟俩。
这一天，他们见到了一位年轻美貌的夫人，抱着一个小童，在好多人的簇拥下过来了。
管事朝他们两人指了指，谄媚地说：“主子，就是找来这两个人，应该是能干的。”
“哦，那就试试吧。”
嬴静让下人在作坊中搭起造纸用的棚子，又给这两人添了几个帮手。她把造纸的大致过程，详细地讲解给沈小五和洪小六听。
两人神情专注，生怕漏了一个字。
“都听懂了吗？”嬴静询问道。
“听是听懂了。”洪小六瞧着主家的脸色，试探着说，“但这个叫纸的东西，我们没有做过，不知道能不能做成。”
嬴静挥了挥手，不太在意，“没关系，我这也是大致过程，具体怎么操作，还要你们慢慢摸索。”
“还有，你们需要什么材料，跟管事说一声，会给你们送来的。”
大约一个月后，作坊这边传来了消息，说这个造纸取得了很大进展，应当是造出来了。
“真的？”豆包的小脸上露出了笑容，“我再也不想在竹简上写字了。”
“我们去看看吧。”
嬴静抱着儿子，给他换了一套薄点的衣服，带上小孩的汗巾，就出门了。
来到作坊后，这对母子两人放眼望去，见纸被分割成正方形，贴在墙上晒干。
因为天气热，新造的纸被晒得很干了。沈小五把纸揭下来，递到嬴静的面前，一脸笑容地说：“主家，这个就是纸吗？我们做出来了。”
“是，是吧……”嬴静很牵强地点点头。
只见这张纸是黄灰色的，摸上去手感粗糙，用水滴上去，一下子就化开了。
额，她的手上稍稍用力，这张纸就被扯开了。它一点都不像质地绵韧、洁白稠密的书画用纸。
她看到儿子的小脸上，都是饱受打击的表情。
说好的高级宣纸呢？！
怎么做出来是擦屁屁的草纸？还是七八十年代用的，特别粗糙的那种。
“没事，草纸也挺好的。”嬴静摸了摸儿子的头发，“以后你拉屎，就有纸了。”
豆包：“……”
好吧。

第119章 好兄弟啊
尽管刚开始造出来的是草纸，但经过沈小五和洪小六的多次改良配方，终于用麻皮和树皮为原料，做出了能书写记录的宣纸。
豆包还不甚满意，但也勉强能用。
嬴静心知，这样重要的东西不该让她拿在手里的。
于是，找了个天气晴朗的日子，她带着豆包进宫了。
咸阳宫
趁着陛下批改奏折的空隙，侍从黄柯轻声地说：“启禀陛下，公主和小公子正在殿外候着，说是有什么事情商议。”
“快快让他们进来，赐座，备点心！”皇帝嬴礼听到乖女和外孙要来了，精神顿时一振。
乖女最近过得好吗？驸马有没有欺负她？
外孙豆包快三岁了吧，不知道他长高了没？
还没等到乖女进来，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就径直冲了进来，“外祖父，我好想你啊！”
小男孩的头顶扎着一条小辫子，系着小金珠和小玉珠为饰。他的五官和嬴静有三分相似，却继承了窦原的娃娃脸，一身红色的小袄衬得他分外可爱。
“哦，朕也想豆包啊，不如豆包进宫住吧，别回家了。”皇帝嬴礼用力地抱起这个小胖墩，让他坐在自己的膝盖上。
小男孩摇了摇头，认真地说：“不行，我要回家照顾娘亲，娘亲刚怀上小弟弟了。”
他的小胖手拍了拍胸膛，信誓旦旦地跟陛下承诺，要当一个好哥哥。
“真的？姝姝这是怀上了？”这样的好消息，让嬴礼睁大了眼，他也为乖女高兴呢。
或贫或富，女子多生育几个孩子，在婆家总是更容易立足的。
“是的，大夫刚诊过脉，说有三个月了。”嬴静慢悠悠地走了进来，伸手摸了摸肚子，“还不知道这胎是男是女，我还想要个贴心的小女孩呢。”
“男孩女孩都一样好，像你母亲一样，生一对龙凤胎就更好了。”皇帝嬴礼摸了摸胡子，大腿还颠了颠豆包，“豆包啊，你喜欢弟弟还是妹妹？”
“都稀饭……”豆包啃了一嘴杏仁酥，含糊不清地说。
娘亲总说蛀牙什么的，不给他多吃甜食。这次逮着皇帝外公这个冤大头，他总算能多吃几口点心了。
烤好的杏仁酥色泽诱人，被做成一口一个的尺寸。金黄色的小酥饼上放了一颗杏仁点缀，又混合了黄油和鸡蛋进行烤制，充满了果仁和蛋奶的混合香气。
每咬下一口，酥脆甜香的口感都让人感到满满的幸福。
嗯，我就再吃一口。
小男孩又伸出了手。
当他第三次伸手的时候，公主娘亲一个眼神瞪过来，小男孩终于想起了今天的正事。
他拍了拍小手，笑得一脸天真，“外祖父，我最近写的功课，给你看看嘛，好不好？”
小男孩一脸期盼地看着皇帝，仿佛在说“夸夸我，夸夸我”。
“好好好，都呈上来吧。”
皇帝嬴礼也乐意逗一逗外孙，他微微点头，内侍便呈上来一卷东西。
这是功课？不该是写在竹简上的吗？
陛下好奇地伸长了脖子，亲手解开了那卷东西。只见这是一张白色的东西，上面用墨水写满了鬼画符一样的“字”。
皇帝嬴礼凝神一看，勉强能认出是字吧。
“人口手、水火土、大小车……”
嗯，都是幼儿初识的字儿。
看到那么丑的字，陛下先是一愣，然后他想到了更多，陷入了思考。
半晌后，他才回过了神来，指着案几上的这卷东西，“姝姝，这个东西叫什么？”
“儿臣给它取名为宣纸，可以用来书写作画。还有这个，叫做草纸，可以用来擦嘴擦手。”
说着，她朝豆包招了招手，用草纸帮他擦干净嘴边的饼屑。
“宣纸，可以用来广而宣传，当真是好物！”皇帝嬴礼抚掌大乐，有了它，繁重的竹简就可以被替代了。
毕竟，每天的奏折都要有好几担竹简，让两个健壮的宫人抬着上殿。
别人抬得辛苦，他看着也辛苦。
嬴静挥了挥手，让宫人把一刀没有写过的宣纸拿上来，“父皇，这是我用狼毫制成的毛笔，您试试题几个字呗。”
“哦？好好！”
他抓起笔杆子，蘸了浓浓的墨水，在纸上写了四个大字——国泰民安。
嗯，第一次写没有把握好，墨水蘸得太多，都化开了。
再尝试几次，他找到了窍门，在纸上落笔的字就像模像样了。
“外祖父写得好好哦！”豆包使劲地拍着马屁“外祖父，可以送给我，回家裱起来吗？”
皇帝嬴礼摸摸小男孩的头，眼神非常慈爱，“不给你，给谁呀？”
“好哇，外祖父最好了！”小男孩乐得一蹦一跳，比刚才吃到了点心还高兴。
纸这种神器，能涉及的行业太多了。皇帝嬴礼向嬴静详细询问了制造过程，又把这个小造纸作坊和一系列人员收归国有。
拿了乖女的东西，肯定是要补偿的。
陛下心情颇好，问：“姝姝，你立了如此大功，想要什么奖赏？”
“父皇，儿臣什么都不缺，您就给我肚子里的孩子，赐个名字吧。”嬴静摸了摸肚子，有了皇帝亲赐的名字，这孩子就相当于多了张免死金牌。
她昨晚和豆包商量过，豆包和她都不稀罕什么金银玩器。两人别贪心，以退为进，说不定还能有意外收获。
“就一个名字？姝姝要的太少了。”皇帝嬴礼摇了摇头，“咸阳旁边有一处几百亩的园子，产出颇丰，能跑马能打猎的。朕送给豆包，给豆包平日里玩耍吧。”
“姝姝别推辞，这是朕给外孙的。”
豆包知道自己得了好处，小眼睛都笑得眯起来了，“谢谢外祖父，我们有空一块儿去玩。”
前世，他眼馋畅春园和圆明园很久了，可惜到头来什么都没捞到。没想到重来一世，他的皇帝外公就给他一座大园子。
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皇帝嬴礼又招来御医，确诊了公主此胎安健，才安心地放母子俩离去。
他给嬴静腹中的孩子取名“窦融”，融者，火光融融，有长远明亮，通达昌盛之意。
而且“融”也有和乐融洽的意思，皇帝希望这个小孙子能和豆包好好相处，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离宫后
“窦融？豆蓉？用来包点心不成？”
马车上的嬴静忍不住小声嘀咕，“儿砸啊，别怪你娘，要怪就怪你外公，给你取了个这样好吃的名字。”
身侧的小男孩一脸幸灾乐祸，“嘻嘻，这孩子比我还惨。我是粘豆包，他是红豆蓉，他比我还少了个黄米面皮呢！”
在怀胎的十个月里，豆蓉都是个挺乖的孩子。
他从不折腾，连翻身都少。好长的一段时间里，这肚子安静得过分，嬴静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怀了个死胎。
“没事，公主腹中的胎儿很健壮。他不动，大概是因为不爱动吧。”好几个老御医都这样说。
哦，肚子里怀了个超级懒货？
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诊断，嬴静也放心下来了。
终于，在来年冬天的夜里，嬴静正睡觉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被窦原用力推醒。
“姝姝，醒醒，快醒醒。”窦原急得头顶都快冒烟了，“你的肚子破水了，床上湿了一大片。”
“哦，哦，是要生了吗？”嬴静揉了把眼睛，脑子清醒了一些，这才隐隐感觉到肚子的阵痛。
窦原披上了衣服，用厚被子把媳妇裹好，连忙把她抱到产房的床上。伺候的侍女和嬷嬷都陆续反应过来了，她们把屋子的灯点亮，炕也早就烘暖了。
“来人啊，公主要生了！”
“快，热水给我端来！”
“厨房的，快给公主准备好入口的膳食，急要！”
府中的脚步声不绝于耳，人来人往的，一刻都不敢疏忽。若是公主生产出了什么事故，他们是个脑袋也不够赔啊！
上回太子都放下狠话，公主若是不好，就叫人给公主陪葬。
王嬷嬷和李嬷嬷心有余悸地对视了一眼，幸好这会儿她们是给小公子守夜，不用去管接生的事。
这样的大动静，把幼儿房里的豆包吵醒了。
小男孩抱着猫儿，自己穿上了鞋子出来，“嬷嬷，是出了什么事儿吗？外面怎么那么多人行走？”
“哟，小祖宗你可别出来，外面冷。”王嬷嬷赶紧给小男孩穿上保暖的鹿皮袄子，“公主娘娘在生产，小公子再睡一会儿吧，等你睡醒了，小弟弟就出来了。”
“娘在生产？我想去看看!”
小男孩的眼神里闪过几丝担忧，女子生育就犹如跨过鬼门关一样，这个娘亲对他很好，他不想失去她。
李嬷嬷把他抱了回去小床上，给他盖好了被子，“不行，这么冷的天，公子睡吧。”
“好吧。”
小男孩抱着白狸花，闭上了眼睛。
等两个嬷嬷都在门外守着的时候，小男孩又起来了。他悄悄地穿好衣服和鞋子，打开了窗户，爬上了椅子和桌子，从窗户上跳了出去。
“扑通——扑通——”
一个小胖墩落到了地上，手脚麻利地闪到了阴影处。
“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掉了？”有两个仆人路过这边。
“喵呜……喵呜……”
白色的狸花猫大摇大摆地从旁边走出来，还对着人呲牙咧嘴地吼着。
“没事，原来是只猫儿。”同伴轻笑了一声，“你胆子真小，猫儿都能把你吓到。”
“是哦，接生的嬷嬷要我们拿东西去，我们快走吧。”
这两人急急忙忙地走着，却没有注意到身后跟着两个小尾巴。
小男孩撸了把猫头，暗暗赞赏这只聪明的狸猫。要不是白狸花一路掩护着，他很有可能就露馅了。
跟着前面“带路”的人，豆包终于来到了产房门外。亲爹窦原急得在院子里四处转悠，他眼尖地发现了两个小身影，冲上前去把大儿子一把抱住。
“豆包，你怎么来的？”窦原脱下自己的披风，把小男孩抱紧，“快裹着，别着凉了。”
“爹，我想娘，嬷嬷不让我来，我偷偷来的。”小男孩看到门外的血水，小脸都落下了泪珠。
“娘肯定好疼，我不要弟弟了，我要娘！”
窦原也心疼啊，偏生还要哄着这小崽子，气得肝都疼了。“没事，弟弟很快就出来了。我保证，太阳出来的时候，弟弟肯定出来了。”
“好吧。”
小男孩擦了擦眼泪，他也希望弟弟快点出来。
巧合的是，太阳初升的时候，产房里传来了一声婴啼，这二孩终于是出来了。
接生的嬷嬷报喜道：“恭喜驸马，是个小公子呢！”
哟，是个弟弟！
豆包笑得咧开了嘴，他已经做好了很多准备，给弟弟念诗，教弟弟学字，以后带着弟弟一起去骑马打猎。
他的弟弟，肯定会是天底下最听话的！
只是，不到一天，他就听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豆蓉不愿意喝奶!
公主娘亲把奶装到小碗里，一勺一勺地喂，豆蓉才喝了下去。
莫非，豆蓉和他的来历一样？都没喝孟婆汤？
等到娘亲出了月子的时候，豆包见到他的好弟弟了。
小男孩抱着猫，凑到了婴儿的身边。这个白白嫩嫩的婴儿板着脸，见到狸猫一脸嫌弃。
“呀呀呀……”
快走开，臭猫！
白狸花想要和婴儿玩，它趴在婴儿床的旁边，想要逗宝宝开心。但床里的宝宝皱着眉，非常抗拒猫儿示好的行为。
看得出来，豆蓉很讨厌白狸花。
豆包死死地盯着豆蓉的小脸，想到了什么。小男孩不屑地笑了笑，抱着白狸花走了。
没想到啊，你也有今天。
确认过眼神，是很讨厌的人。

第120章 我爱狗狗
我是谁？
我在哪儿？
我在干什么？
这是豆蓉睁开眼的第一个反应。
他什么都看不清楚，只听得附近吵吵闹闹的。有人在他的身上拍了一下，他正想骂人，却哭出了声来。
有个女人温柔地抚摸着他，道：“豆蓉是个健壮的男娃娃，娘亲爱你哦。”
娘亲？
豆蓉愣了一下，他这是重新投胎了吗？
过去事如奔马一样，飞快地在他脑子里闪过，最后定格在明黄色的床帐中。
是吧……
他该是死了的。
“希望这辈子的娘，靠谱一点。”豆蓉默默地想着，“只要娘亲对我好一点，再好一点，我愿意当个听话乖巧的孝顺孩子。”
“公主，小公子该是饿了，老奴先抱下去吧。”旁边有人说话。
“去吧。”年轻女人点点头，“喂完就把孩子抱来我的床边，我要看护着他。”
接着，他就被抱到奶娘的身前。
好几个奶娘都敞开心扉，鼓励地说：“二公子，快喝，快喝。”
生怕他饿着，她们步步紧逼，他的鼻尖上都是一股奶腥味。
但这多难为情啊……
豆蓉别过脸去，不喝，不喝！
“这可怎么是好？二公子也不爱喝奶？”年轻的奶娘们皱着眉，把他抱回到娘亲那儿。
片刻后，公主娘亲端起了一个小碗，用勺子给他喂奶。
“儿砸，你这也是有来历的啊。”公主叹了口气，“喝吧，跟你大哥一个样儿。”
我哥也是这样的吗？！
豆蓉的心中震惊非常，莫非他的大哥也是没有喝孟婆汤？
怀着这样巨大的疑惑，豆蓉咕噜咕噜地咽下了奶水。吃饱了肚子，他半眯着眼，脑子里转得飞快。
不知道原身的大哥，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
一个月后
“喵呜，喵呜——”
一阵猫叫声把豆蓉吵醒了，他睁开了眼睛，只见一只白色的狸猫趴在他的床头，一双绿色的眼珠子死死地盯着他。
知道他醒了，这只猫还变本加厉，伸着爪子就想来挠他。
“呀呀呀呀……”
走开，臭猫！
他最讨厌猫了，瞧着这双猫眼，跟个鬼魅似的。
豆蓉严肃地板着脸，别过头去。
他喜欢狗，忠厚又听话，一路无畏地往前冲，能为主人打来凶猛的猎物。养狗好，养狗棒，养狗养得哇哇叫！
狗党的内心坚定不移！
“豆蓉，我是你大哥啊。”
一个小男孩抱起那只猫儿，他笑得非常可爱，但豆蓉总觉得这笑容有点熟悉。
豆蓉板着脸，在努力回忆着在哪儿见过对方。
他保留着前世的习惯，下意识地摩挲着扳指的位置，即使他的小手上什么也没有戴。
小男孩留意到豆蓉的动作，往后退了一步。
“哼，你也有今天。”片刻后，小男孩轻笑了一声，“弟弟啊，这一辈子，我们肯定会兄，友，弟，恭。”
这一辈子？
莫非这个大哥认识他的前世？
他……
他是老八！
豆蓉总算想起来，这个笑容是像谁了。老八这个笑面虎，见人总露三分笑，但是他的笑容不及眼底，虚伪到了极点。
“唉……”豆蓉无奈地叹了口气。
天道好轮回，这次他投胎做了次子，除非这大哥死透了，不然他只能继承少数家业，看着兄长的脸色过活。
宫廷权谋斗争剧突然变成了狗血争家产大戏？
朕，不玩了！
那他和兄长怎么相处？
随意吧。
豆蓉打算不再纠结往事，但豆包可没打算放过他。
“娘亲，弟弟尿裤子了！”
“娘亲，弟弟拉臭屎了！”
“娘亲，弟弟流口水了！”
“娘亲，弟弟放臭屁了！”
每逢豆蓉出糗的时候，豆包总是准时的出现，像装了监控器一样，向嬴静汇报。
嬴静：“……”
大儿砸，你好幼稚哦。
这种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的打击报复行为，让嬴静哭笑不得。能让豆包这么讨厌的人，她早就猜到是谁了。
别管你是谁！反正都是我的儿子！
嬴静挺直了腰板，觉得自己的肚皮牛逼哄哄的。
她真是厉害，她的儿子们都是响当当的大佬呢！
为了让豆蓉开心，嬴静特意派人去了涉安侯府（第48-58章相关人物），讨了一只胖嘟嘟的草原獒幼崽。
不到两个月的小狗崽一身奶膘，毛发蓬松像个球儿，还不认生，非常可爱。它的一双眼睛似棕色的玛瑙一样，前额有两个黄点，咆哮的时候颇有几分威武之气。
虽然它现在咆哮的姿态，奶萌奶萌的。
豆蓉一见到这个小伙伴，就撒不开手了。他搂着比他还大的狗子，笑得口水都要流下来。
“公主，这狗这般大，吃肉又猛，万一磕伤二公子的身体，反倒不美。”有嬷嬷劝道，“等二公子长大点，再养吧。”
豆蓉一个眼刀瞪过去。
哪个刁民不让朕养狗？
“没事，豆包养猫，豆蓉养狗，这才算不偏不倚。”嬴静摇了摇头，“若是豆蓉没有宠物，看着旁人都有，他该多伤心啊。”
配合着嬴静的话，豆蓉和狗子粘得更厉害了。
每日里，他和狗子寸步不离，连吃辅食糊糊的时候，都要给狗子分上半碗。到了晚上，趁嬷嬷在门外守夜，他就哼哼几声，让狗子跳到他的小床上一起睡觉。
“真舒服啊。”抱着暖乎乎的大狗子，豆蓉睡得很香。
这比暖炉还好使呢，无烟无公害！
就是狗毛有点臭臭的味道，但他也不介意啦。
这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了好久，可惜前世里人人都盯着他，要是他敢跟狗子一起睡觉，估计那狗子会被人贴上“蛊惑圣心”的标签。
不当皇帝就是爽，天天养狗更加爽！
虽然嬷嬷不太乐意让狗和二公子一起睡，但豆蓉总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每天半夜的时候，大狗子都溜到婴儿床上，越长越大的狗子，差点把豆蓉都挤下床了。
嬷嬷们没有办法，把这件事向公主请示。
嬴静沉思了半晌，终于定下了基调，“百福忠心又听话，是条好狗，不怕。”
是的，豆蓉的小手指蘸了茶水，写下了“百福”这两个字。
百福？百福！
百福的大名都传到了宫里，连陛下都听说了，他这个小外孙最喜欢养狗，连吃块饼饼，都要分半块给狗子。
“孩童之乐罢了，何必忧心。”
皇帝嬴礼微微一笑，没有把这种趣闻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小外孙富贵一生，只要不是杀人放火，有一两个爱好，都是可以支持的。
听闻窦融爱养狗，陛下还派人用最上好的木料，打了一张巨大的婴儿床送过来，让他和狗子同起同卧。
“真好啊。”
躺在近两米宽的大床上，豆蓉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坦。虽然这张床不如明清时期的拔步床雕工精美，但他能站着睡，躺着睡，打着滚睡，还能倒立着睡。
说实话，这比他前世的龙床还好。
真的！
皇帝都讲究什么长寿，紫禁城里的龙床也都是“长瘦”，又长又窄，不够宽敞。
这会儿得了这样大大大大大的床，真是太奢靡了。
百福趴在他身边，伸长着舌头，也是一脸兴奋。
“百福，你喜欢我们的新床吗？”
“汪汪，汪汪！”
它已经忍不住在床上打了滚儿，掉落无数狗毛。虽然它喜欢和小主人一起睡，但是到了夏天还挤在一起，真是热得受罪。
嬴静和豆包走进来，看到两个团子在床上比赛翻跟斗，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没想到啊，她还能看到豆蓉这么幼稚的一幕。
“哎，百福过来，试试你的新衣服。”她朝狗子招了招手，毛孩子立刻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
她亲自画了一幅Q版的绣稿，让绣娘们给百福做了一套老虎的套头衫。黄底的丝绸被染上了一条条黑色的横纹，裁剪成宽松的样式，里面还有两个小兜兜，能装些小零嘴。
“嘻嘻，嘻嘻。”
豆蓉看到换上衣服的百福，笑得可开心了。被装扮成小老虎的百福，看上去很威风哦。
他抱着狗子，摸了摸狗头，“百福，你真好看呢。”
“汪汪，汪汪！”
我也觉得是。
百福使劲地摇着尾巴，在屋子里疯跑转圈。直到跑累了，它才回到豆蓉的身边，轻轻地舔着他的小手。
“豆蓉，你也有衣服哦。”豆包不怀好意地笑着，指着娘亲身边的另一个包裹。
我，我也有吗？
豆蓉乖乖地走到娘亲的身前，伸出了小胳膊。
“豆蓉真乖，娘亲最喜欢乖孩子了。”
嬴静抱了抱小儿子，给小孩换上了绣工精致的老虎套装。小孩的屁股上系着一条毛茸茸的老虎尾巴，衣领后还缝着老虎帽子，还有两只毛耳朵哟。
“豆蓉，转个圈儿，让娘亲看看合身不？”
豆蓉听话地转了一圈，裤脚有点长，差点把他绊倒了。
幸好百福垫在他身下，他一点儿也没摔疼。
“好看，好看哦。”豆蓉笑得很天真，“哥哥不穿老虎装吗？”
“我不穿，这是小孩穿的，我比你大！”
豆包笑得很奸诈，前几天他从娘亲那儿学了一首儿歌，正好这时候唱出来：
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
跑得快，跑得快!
一只没有眼睛，
一只没有尾巴，
真奇怪，真奇怪！
豆蓉：“……”
真是见鬼的兄友弟恭。

第121章 恐怖田鸡
听了这首“两只老虎”的儿歌，豆蓉的小脸瞬间就不高兴了。
小孩的眼眶都快落下泪来，大声地控诉：“娘亲，大哥欺负我。”
“是是是，是你大哥不好。”嬴静往豆包的脑瓜上敲了一下，“说，你这小子撺掇我做老虎装，是不是就想着欺负弟弟？”
“哈哈哈哈哈，打不过我吧，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哈哈哈哈，追不上我吧，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哈哈哈哈，被我打败啦，全部一起上吧我根本没在怕……”
小男孩做着鬼脸，唱着歌儿，跑得比狗还快。配合上蛇形走位，连百福都追不上他。
欺负了弟弟，真是开心的一天啊！
嬴静：“我，我……”
我再也不要在孩子面前乱唱歌了。
为了安慰小儿子受伤的心灵，嬴静抱着豆蓉哄着：“儿砸，你想吃什么尽管说，娘都给你做，满汉全席都行！”
“真哒？”小孩一脸期盼。
“当然是真的，娘会做的大菜可多了。”嬴静深吸了一口气，拿出了报菜单的绝活。
“蒸羊羔儿、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儿、什锦苏盘儿、熏鸡白肚儿、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罐儿野鸡、罐儿鹌鹑、卤什件儿、卤子鹅、山鸡、兔脯、菜蟒、银鱼、清蒸哈什蚂……”
豆蓉：“……”
没看出来，娘亲比御膳房的大厨还厉害。
坐在娘亲怀里的小孩笑得很满足，“前面的太多了，就吃个清蒸哈什蚂就行。”
嬴静的笑容瞬间凝固，她就说说而已，哈什蚂是啥，她根本不知道哇。
豆蓉这会儿也看出娘亲是骗他的，他有点失望，他想了想，又提了一个，“吃个紫苏叶子包饭吧，这个简单，包点米饭、葱段和豆酱就行。”
“韩剧里的包饭是吗？”
这个嬴静听懂了，人家欧巴约会就常吃这个。他们拿出一片紫苏叶子，抹点酱，再夹上一片烤五花肉、一块泡菜、塞上一口米饭，然后张大了嘴巴吃下去的。
“什么韩剧包饭？”豆蓉疑惑地看着娘亲，“这是太.祖发明的包饭！”
小孩拉着娘亲的手，详细地解释给她听：
传说这种吃法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发明的，又叫做太.祖吃包。努尔哈赤与敌军大战的过程中，军队的粮食都吃绝了，情况非常危急。幸得附近的百姓送来了粮食，战场上没有碗筷，将士们就用山野的野苏子叶包着吃。
为了铭记先祖创业的艰难，这个吃包饭的习俗，就在他的子孙后代中延续了下来。
“所以说，娘亲会做这个包饭吗？”
“会啊，当然会。”
听完儿砸的解释，嬴静觉得这个平凡的紫苏叶包饭瞬间变得高大上了！这样的小吃和名人挂钩，不再是街头的低级风味，而是变成了国宴的大菜。
这得吃出龙肝凤髓般的御膳味儿？
嬴静感到一丢丢压力。
不过儿子想吃，她便做来尝尝吧。为了哄儿子开心，她还打算做萨其马和驴打滚这两道老北京小吃。这两个儿子成长的时候，应该都吃过这两种点心。
平日里她不太允许孩子们吃糖，这会儿吃到了甜食，他们会很高兴吧。
应该吧……
他们都不是真小孩了，她也没有参与过他们的成长。
嬴静失落地叹了口气，仿佛失去了好多东西。
譬如，失去了带孩子的烦恼！
“豆包，过来。”嬴静朝大儿子招了招手，“我问你个事儿。”
“什么事儿？”小男孩远远地站着。
他刚欺负了弟弟，怕被娘亲揍啊。
“我不打你，就问你一个满语词是什么意思。”嬴静还记着小儿子想吃的菜，“哈什蚂是什么意思？清蒸哈什蚂大概怎么做的？”
“哈什蚂？”豆包一听就知道是那人说的，“哈什蚂是东北的一种林蛙，肉质细嫩，腹中有油如粉条。清蒸哈什蚂就是取其腹油做羹，用鸡汤和火腿煨熟，口感如蟹膏一般。”
小男孩舌忝了舌忝嘴唇，面露怀念之色。
清蒸哈什蚂真的非常好吃！
只有在祭祀或者吃宫中大宴的时候，才会上这道菜。
哈什蚂的腹油被炖透了，入口即化，极其肥美。半透明的膏状物体吸收了汤汁的味道，变得非常浓郁温润。都不用嚼，这股鲜美的味道就顺着喉咙滑下去了。
这……
嬴静摸了摸头，终于搞明白这个道菜用的主要材料，和后世女人美容吃的雪蛤，是同一种东西。
她无奈地摇摇头，这东西她可整不到，“我给豆蓉吃个清蒸田鸡.吧，反正都是蛤.蟆四条腿，差不了多少。”
豆包笑着点点头，“也挺好的。”
兄弟，别怪我坑你，是你自己坑自己的。
……
今天吃下午茶的时候，两个小孩都期待地坐在一起，娘亲说给他们做了好吃的呢！
“哥哥，你说娘亲会做什么？甜咸口的？”
“不知道啊，我想吃甜的。”
不多时，年轻漂亮的侍女姐姐给他们端来了两盘糕点。
左边的那盘是金黄色的方块点心，沾着些桂花蜜，传出了香甜有人的桂花香味。年幼的小童拿了一块，还带点奶香味儿，松软酥脆的萨其马立刻征服了他的心。
豆蓉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选了一块糖浆最多的递过去，“哥，你尝尝这萨其马，好吃哦。”
他第一次遇到这人的时候，这人正偷瞄着太后身边的糕点。顺着这人的视线，他看到金黄色的点心上浇了一层琥珀色的糖浆，肯定是又香又甜。
那时候，他就知道，这人是爱吃甜的。
只是，他从来都没有机会哄哄这个兄弟。
这一辈子，没有被那么多人逼着往前走，有个兄弟也挺不错的。
“谢谢弟弟。”小男孩接过萨其马，大口啃着，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甜啊，是世间上最美好的滋味了。
小孩嘴小，特意为他们做的萨其马也不大，顶多就比一块麻将宽一圈。豆蓉尝过了萨其马的味道，稍作怀念，又把小手伸向了驴打滚。
入口绵软的黄米面皮别具风味，有点粘牙，面皮上沾满了黄豆面，先是带出一股有诱人的豆香味儿。紧接着，里面的红豆馅清香细腻，不会甜到腻人，恰到好处。
“哥哥，驴打滚。”豆蓉又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给你，这块豆面最多，肯定香。”
“弟弟啊，你今天怎么对我那么好？”接连得了两块点心，豆包有点受宠若惊。
豆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他改了性子不成？
不过，这点心也真好吃啊。美食当前，这弟弟也不可能在他眼皮子底下投.毒，小男孩也没有想那么多。
“哥哥，再吃一块吧。”
“好。”
“哥哥，这块儿好甜，你吃哦。”
“好。”
“哥哥，我饱啦，都给你。”
“唉，看着你是我弟的份上。”
兄弟俩相处甚美，联手干完了两碟点心。豆蓉胃口小，大多数点心都是他递给哥哥，让哥哥吃完的。
自觉有个兄控弟弟，豆包的心情挺不错的。写完作业后，豆包哼着歌儿，顺路走到了厨房，看看娘亲的简陋版“清蒸哈什蚂”做得怎么样了。
“崽啊，你这衣服是上那儿蹭了？怎么都是油渍和糖渍？”嬴静让人拿衣服给大儿子换上。
小男孩的肩膀处都是一个个小巧又显眼的手印，沾着油和糖，还有些许黄豆粉，黏在上面很难洗掉。瞧着脏脏的这样子，估计这件衣服是不能要了。
豆包扭过脖子一看，小脸气得发红，他就说呢，豆蓉那个缺德鬼怎么会对他那么好？
这弟弟是装作请他吃点心，行不轨之事！
“豆蓉！你是不是把你吃过点心的手，偷偷擦到我的衣服上！”
小男孩气呼呼地跑出了厨房，这人太坏了，实在是太坏了。
直到今晚吃晚饭前，豆包心中的闷气还没消，不过他想起娘亲做的“大菜”，又看着弟弟不怀好意地笑了。
豆蓉被他笑得心里发慌，“你笑啥？”
“没笑啥。”豆包的嘴角微微翘起，“娘亲最疼你了，给你做了清蒸哈什蚂。”
“真的吗？！”豆蓉不疑有他，乖乖地坐在座位上。
“当然是真的，娘特意为了你做的，开心不？”豆包挑了挑眉，“除了有清蒸哈什蚂，还有紫苏叶子包饭。”
“真好啊，我喜欢娘。”
不多时，有仆人捧着托盘上前，里面装着十几个小陶碟，有洗干净的紫苏叶子、各式的酸菜腌菜泡菜、炒熟的鸡蛋、烤五花肉、还有一大碗米饭。
调料有大蒜、小葱、香菜、豆酱、还有嬴静刚炸的鸡蛋酱。
“真是传统的口味啊。”豆蓉闻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包饭味道，眼神有点恍惚，“往日里我都不稀罕这味儿，没想到现在还真有点想。”
“更传统的还在后头呢。”豆包指着娘亲端过来的那道大菜，“宫廷八珍清蒸哈什蚂——”
哇哦！
在哥哥鼓励的眼神中，豆蓉掀开了扣在上面的盖子：
只见一只只剥了皮的田鸡，仿佛五马分尸一样，被剁成一块块。它们在浅黄色的鸡汤中浮沉着，因为汤汁在晃动，它们粗壮的大腿似乎还在有力地弹跳着，展现出生前的活力。
哦，这不仅是分尸，还是浮尸和诈尸啊！
小孩清楚地看到，田鸡爪子上的五个指尖形状分明，仿佛恐怖片里勾魂小.鬼的手指一样。
豆包：“弟弟，喜欢吗？你点名要吃的清蒸哈什蚂！”
豆蓉：“……”
朕，朕，朕真的不害怕！对，不害怕！

第122章 男扮女装
要论吃喝玩乐，豆包和豆蓉两兄弟，都认为他们的公主娘亲最会玩了。
比他们这些腐朽的封建阶级还会玩！
第十届明日偶像的比赛又将要开始了，光是报名现场的排队盛况啊，比皇帝选妃子还要热闹。在灵囿动物园的报名处里，好多年轻的姑娘们怀着一鸣惊人的梦想，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都想着在华丽的舞台上展现自我。
前一位报名的姑娘刚拿到了参赛证，工作人员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又喊道：“下一个。”
“哎，”一个身段苗条的少女上前，她有点怯懦地说，“我叫李妍莲，家住城南，今年十三岁，是来报名参赛的。”
“行，我把你的具体信息记录一下。”工作人员在纸上迅速地写下几行字，就把一个用硬纸做成的卡片递给了少女。
“别弄丢了，参赛的时候要带着这个证的。”
“嗯嗯。”少女不停地点头，临走的时候又问了句，“小哥，参加比赛后露了脸，真的能获得商演的机会吗？”
登记的小哥认真瞧着这姑娘的脸，哟，她长得可真漂亮啊，面容像花儿一样娇美。今天他在这里工作了大半天，长得比这个少女好看的姑娘，他还没有见过。
“姑娘你这么好看，肯定能获得很多商演机会的。”她的眉眼都媚得滴出水来，即使在台上表演一根木头，都会大受追捧的。
“承您吉言。”少女开心地笑了，比冬日里的鲜花还动人。
成功报完名，她没有像别的参赛者那样，留在动物园里逛园子。她急急忙忙地离开了，步子有点大，看起来还挺活泼的。
两刻钟后，她回到了城南一处破败的小院。
一推开门，她就直奔房间，抱起床上的小女孩，摸到小女孩的额头不烫后，她才放心下来。
“延年，我刚给寿儿喝药了。”一个穿着灰衣的少年端着碗走进来，“我给她熬了点粥，你喂寿儿吃点东西吧。”
“我回房间换下这套衣服，就过来了。”
少女走到了另一个小房间里，麻利地脱掉身上的女装，换上了家常的短褐麻衣。她把头上的簪子和耳环摘了下来，只用一跟布条把头发束起来。
再出门时，俨然一个家贫的美少年。
“她”其实是他。
他接过灰衣同伴递过来的粥，用勺子一口一口地舀着，喂给病重卧床的妹妹。
小女孩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哥哥，你回来啦？我今天早上没看到你，只看到霍哥儿。”
“哥哥出去挣钱了，”李延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霍哥儿对你那么好，寿儿要谢谢霍哥儿。”
小女孩对着灰衣少年感激地笑着，“谢谢霍哥儿，霍哥儿真好。”
“不用谢，寿儿也是我妹妹嘛。”灰衣少年大方地摆摆手。
霍哥儿和李家兄妹都是在章台街长大的可怜人。
很小的时候，霍哥儿就被病重的娘亲卖进来章台街。说是卖，其是也没要钱。他的娘亲只求乐户家的妈妈给他吃口饭，养活他就行。
而李家兄妹的娘亲是乐籍人士，兄妹俩都不知道父亲是谁。等娘亲去世之后，李延年就带着妹妹在乐户家干杂活，东混一顿西混一口地过日子。
同是天涯沦落人，霍哥儿和李延年差不多大，玩得最好，关系就更铁了。
李延年的妹妹寿儿也喜欢霍哥儿，她整天“霍哥儿长”、“霍哥儿短”地跟着两人后面跑。
按照这个轨迹的话，长大的霍哥儿很有可能会成为章台街的杂工兼打.手，而长大的李家兄妹大概只能靠着皮相吃饭。
直到有一天，一个富商看上了五岁的寿儿，说要带走她。
五岁的小女孩皮肤白皙，脸上还露出天真的笑容，可见两个少年都把她保护得很好。她的五官长得很标志，黑玛瑙似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小巧的鼻子和粉红色的小嘴衬得她可爱极了。
若是她再长大十年，估计起码是花魁级别的美人。
那个富商盯着寿儿的小脸，心中升起一股隐秘的想法，伸手就要摸过去。
小女孩的脸真嫩啊，眼神还是那么干净，比二十几岁的老女人好看多了。
“住手！”霍哥儿喊住那人，“你想干什么？”
那个富商丝毫不怯，还很理直气壮，“这个小女孩叫什么名字？我要买走她！”
“她叫梅儿，是后面那家百花楼的人。”霍哥儿灵机一动，指着另一个方向。
“哦哦，谢谢小哥啊。”富商冲着百花楼的方向，走了。
等那人走了之后，霍哥儿长吁了一口气，他在章台街见的人多了，那种偏好小女孩的腌臜事儿也不是没有。
他一直当寿儿是妹妹，怎么舍得看着她掉进去火坑里面？
少年连忙找上李延年，让他赶紧收拾一些值钱的东西，三人趁着夜色钻狗洞跑了。
“哥哥，我们去哪儿玩啊？”寿儿还一脸天真，“我们不回去吗？”
“不回去了。”
“我们是有新的家吗？”
“对，新的家。”
两个少年望着彼此，都露出了坚定的信念，为一个属于自己的新家而努力。
咸阳居不易，霍哥儿先是用了一部分积蓄，找上三九流的朋友办了个假身.份证，落了个“霍去病”的名字。
然后，他们用剩下的积蓄，以假.证上“霍去病”的身份，在城南赁了一套破旧的小房子。
“霍哥儿，以后你大名就叫霍去病了吗？”寿儿惊讶地张开了小嘴。
“是呀，”少年抱起了小女孩，“去病这个名字寓意多好啊，以后再也不要生病哩。”
寿儿眨巴眨巴眼睛，“那我呢？我名字的寓意是什么？”
“寿儿就是李益寿，能长命百岁，活成个小老太婆。”
“哇，我就是李益寿了！但我不要变成老太婆！”
好景不长，逃出来没多久，寿儿就生病了。为了给寿儿挣钱买药，两个少年的脑袋都快挠秃了。
“要不，要不我去借点？”霍哥儿低声地说。
“借？问谁借？”李延年一把将他按住了，“你是想偷吧？偷了一次又一次，不行，被人抓住了你就得死。”
霍哥儿无奈地垂下头，“那你说怎么办？”
“明日偶像快要开始了，一旦参赛很可能出名，能商演挣钱。”李延年咬了咬牙，“我穿女装去试试，我长得不差，说不定能红呢。”
“这，这样不好吧？”
“但寿儿的身体需要长期吃药，这是唯一挣快钱的方法了。”
“好吧……我去给你借……借些服饰钗环回来。”
这一回，李延年没有拒绝霍哥儿去“借”的行为。但是他逼着霍哥儿承诺，以后再也不能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好，我都答应你。”少年憨厚地点点头。
几天后，霍哥儿带回来一个大包裹，里面装着好些舞衣和女装，还有一些首饰，是他从刚过世的歌舞伎那里“借”的。
反正，已经死掉的人，也不可能问他要回来。
“顶多，等延年挣完这笔钱，我就把衣服烧回去给她得了。”霍哥儿喃喃道。
他在房门外问，“延年，穿着还行吗？”
“还行。”房间里的李延年回答道。
除了后背脊骨凉飕飕的，没毛病。
半刻钟后，一位婀娜的少女推开了房门。她的腰身纤细，面若芙蓉，青黛勾出她的一双弯眉，胭脂把她的双唇染红。微微一笑之间，仿佛整个世界，都因她而亮。
除了手和脚长得大点，她和寻常女子相比一般无二。
“厉害啊，当真美人也。”霍哥儿看直了眼，没想到日日相处的兄弟，竟能变成这般模样。
当真眼睛一眨，母鸡变鸭。
“咳，咳，”李延年掐着嗓子，努力调整出最像女子的伪音，“公子，来呀，快进来玩玩呀……”
她的眉眼灵动，配合上手上的动作，和章台街揽客的小姐姐们很像了。
“对，就是这个柔柔的调儿。”少年大声夸赞，“真的是个女郎了。”
“谢谢，我会努力参加比赛的。”假少女温柔地笑着，还不忘做女子姿态，以手掩面，只露一双笑眼美得动人心魄。
“对了，我叫李妍莲，霍哥儿别喊错了我的新名字。”
“李妍莲”的参赛作品是他自己设计的，名曰《佳人曲》：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她身穿大红色的舞衣，在院子里旋转、跳跃，她伸出纤细的双臂，用绝美的舞姿，讲述出一个绝代美人的爱恨情仇。
嗯，这部歌舞剧的剧情也是李延年编的，大致情节就是《皇帝将军爱上我》、《大佬们都对我求而不得》、《绝色小皇妃》等众多晋江优秀作品的混合体。
有狗血、有天雷、有爽点、有撒糖！
这是一部不仅女生爱追，连男生也爱看的青春偶像剧。
“与其相见，不如怀念——”
病入膏肓的绝代美人唱完最后一句词，关上宫门。她拒绝了爱人的探视，咳出来的鲜血染红了帕子。
望着零落的花瓣，她的人生也走到了尽头。
剧终
“啪啪啪——”
霍哥儿看完李延年的排练，鼓起了热烈的掌声，“延年，你演得真是太好了！你比我在章台街见过的所有女人，都好看呢！”
“献丑了。”李延年捂着嘴轻笑，“霍哥儿，你要不要来当个配角儿，陪我一起上台演一下。”
“什么角儿？不是英明神武的，我不演！”
“演个暗恋我的将军好了，小女子见过霍将军——”
“将军好啊，我小时候就想当一名大将军，去杀敌报国！”

第123章 老师你好
北国有一位美人啊，
她的容貌简直是举世无双，
她不屑与众女为伍，
像一朵独自盛开的鲜花。
她只要对守城将士瞧上一眼，
既可令古老的城池失守；
倘若她再对着君王看上一眼，
国家就要遭受灭亡的灾难。
但即使是倾城、倾国，
也不要失去获得佳人的良机，
因为她是世所难逢的啊！
盛装打扮的美人在舞台上跳着舞，可是她的脸上却闪着泪光，似乎装着无限心事。她心中的恋人本是那少年将军，可造化弄人，她无奈走进了冰冷的皇宫中。
强颜欢笑的美人，多了几分琉璃般脆弱的美感，让人忍不住想要把她捧在手心。
明日偶像节目的观众们，看到这美人垂泪的一幕，都心疼坏了。一边骂着少年将军不懂得争取爱情，一边骂着狗皇帝见色忘义、夺人所爱。
“一刻钟内，我要那个美人的所有联系方式。”这是看上“李妍莲”颜值，想邀美人共进晚餐的。
“姐姐，那个演将军的小哥哥真的好帅啊！”这是见着霍去病舞刀弄枪就花痴的。
“但是我觉得皇帝也很好啊，他对这女子多体贴啊。”嗯，这是喜欢霸道皇帝爱上我的。
台下的观众都沉浸在剧情当中，聊着《佳人曲》的几个角色，唯有三人格格不入，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小男孩只听了开头几句，就知道舞台上的人是男扮女装的假少女，“佳人曲？李延年？”
“这多有意思啊。”小孩牵着哥哥的手，“没想到我们还能见识一下千年以前的名曲，李延年长得这么好看，怪不得受宠多时。”
“你……”豆包拉住弟弟，压低着声音，“我警告你，你可别学那汉朝皇帝，玩这一套！”
“那是自然，我又不喜欢男的。”豆蓉挺直了小身板，力证自己是响当当的钢铁直男。
钢铁直男这个词，也是他跟娘亲学的。娘亲说了，男儿的意志就要像钢铁一样坚硬，无坚不摧，这个词是在夸他呢。
嗯，钢铁直男就是他！
而评委席上的卫子夫，盯着扮演将军的霍哥儿，陷入了回忆当中。
“那个孩子，长得好像大姐啊。”她还记得大姐被娘亲卖去当奴婢，若是大姐有了孩子，也该是这般大了。
几十年前，卫青尚在牙牙学语，家里养不起姐弟三人，就先卖了大姐。
卫子夫还记得，大姐在临走那天还笑着，“小丫头，家里就靠你了，要照顾好青儿。”
“嗯，我一定会的！”瘦小的小丫头抱着弟弟承诺。
大姐摸了摸她的头，抱了她很久，直到太阳下山才离开家的……
“好多年了，我都没有找到大姐。”卫氏姐弟发达后，卫子夫想要找回大姐一起团聚，但大姐的消息总是石沉大海，“我等会儿问问那孩子，也许他和大姐有关系呢。”
表演结束后，卫子夫走到了后台，想要找那个演将军的少年聊聊。她无意中走进了更衣间，撞见了选手李妍莲正在换回家常的衣服。
她白皙的脖子上，分明有个小巧的喉结！
“这……这……”卫子夫惊讶地捂住了嘴巴，“你是男的？”
李延年也惊呆了，他没想到突然间有人进来啊。他特意瞅着其他选手都走了，才进来换衣服的。
“不，我不是男的！”李延年拼命地摆手，想要解释。
但情急之下他忘了伪音，说话的声音变回清脆的男声。
卫子夫（面无表情）：“哦……”
李延年这会儿也回过神来，他心知的确是瞒不下去了，低着头站着那里不敢说话。他怕评委取消他的参赛资格，他怕挣不到钱。
他怕治不好寿儿的病，怕失去妹妹。
“延年，延年……”外面有人呼喊着他的名字，肯定霍哥儿见他不出来，急了。
“你要不要找一下你的同伴吧？”卫子夫指了指外面，“是那个演将军的少年吗？”
“是的。”
“那带着我一起呗，我找他有事。”
李延年：？？？
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霍哥儿和评委有交情呢。卫子夫是第一届明日偶像的冠军，还是一名官员的夫人，怎么看都和章台街出身的他们，扯不上关系。
等了半天，霍哥儿终于看到了同伴，“咦，延年你身后怎么跟着个人？”
“哦，是明日偶像的卫老师啊，有什么事情吗？”霍哥儿挠了挠头，礼貌性地笑了笑。
卫子夫没有说话，她站到了这个少年的身前。这会儿靠得近了，她仔细地盯着少年的面容，发觉这人长得和大姐真的好像。
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鼻子都和大姐是一样的。
她伸手想要继续向前，少年有些疑惑，往后退了一步。
“像，真是像啊。”卫子夫的声音有些颤抖，“请问，请问这位小哥，你认识卫大丫吗？”
卫大丫？
卫大丫！
他那死了很久的娘亲，好像是叫这个名字的。
霍哥儿点点头，说：“我娘亲好像是叫卫大丫，但我也不太确定，娘亲去世的时候我太小了。”
大姐已经死了吗？
卫子夫先是失落地垂着眼，又追问道：“你娘亲是在富贵人家当奴婢的吗？”
“是的，听说她伺候过一个姓霍的小吏，然后就有了我。”霍哥儿讽刺地笑了笑，“但是我爹不认账，然后我娘病重的时候，就把我送到章台街，只求妈妈施舍我一口饭吃。”
“你受苦了，姨母来迟了。”卫子夫一把牵着少年的手，就要把他往家里带。
霍哥儿：“……”
姨母？我哪儿来的姨母？
李延年也一脸好奇，霍哥儿这是和有钱人做亲戚吗？
真好啊。
一番解释下，霍哥儿终于相信了自己生母和卫子夫的关系。认了个有钱的姨母之后，他和李延年也支支吾吾地解释清楚，他们男扮女装来参赛的事儿。
“这样啊……”卫子夫低头沉思了一下，才开口说，“延年，这样扮下去，迟早会被揭发的。我知道新开了一家慈幼院，你不如去那里当音乐老师，教孩子们唱歌跳舞，不但包吃包住，每月的工资也不低。”
“我可以先借你一笔钱给寿儿治病，等你赚了工资，再还我不迟。去病，你不如跟着卫青，到军中去历练一番。”
两个少年对视了一眼，点点头答应下来。
他们品性不坏，只要能治好寿儿，再有个遮风挡雨的的地方落脚就行。
就这样，曾经名动一时的《佳人曲》，在明日偶像的舞台上昙花一现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很多观众不明所以，为选手李妍莲退赛而深感惋惜。但他们不知道，咸阳的一家慈幼院中，多了一位教习音乐的李老师。
秦军在战场上战斗力极强，难免有死伤，家中没了男人，无家可归的孩子就多了。
官府本来也开了慈幼院，来收养这些牺牲兵卒的孩子。但大多数管吃不管教，这些孩子没学到什么东西，长大后容易变成一群小混混。
嬴静看不过去，就建议父皇在慈幼院中聘请一些老师，教给孩子们一些烹饪、算术、纺织、木工等技能，孩子们有了一技之长，总饿不死的。
“姝姝赤子之心，朕不如也。”皇帝嬴礼叹了一声，批准了乖女的请求。
这一天，被改造一新的慈幼院，迎来了第一位音乐老师。
“除了学习，也要有音乐课放松一下。”嬴静听儿子们说历史上有名的李延年来教音乐，可高兴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啊，最喜欢上音乐课了。”
刚开始，打扮朴素的李延年有点拘束，他是会唱歌弹琴，但他没教过人啊。
几十双小眼睛都盯着他。
“咳咳，同学们。”李延年清了清嗓子，“我们今天来学一首关于祭祀的歌，大家跟着我一起唱啊。”
他白皙的手指拨动琴弦，松沉而旷远的琴音随之响起。
练时日，侯有望，爇膋萧，延四方。九重开，灵之斿，垂惠恩，鸿祜休。灵之车，结玄云，驾飞龙，羽旄纷。灵之下，若风马，左仓龙，右白虎……
少年的歌声似流水击石，清明婉扬，在教室里回荡着。他的面容娇若好女，比慈幼院里最好看的女孩子还要美丽。上课的孩子们都非常兴奋，他们喜欢这个李老师。
李老师会唱歌，会弹琴，据说还擅长舞蹈！
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李老师是最有才华的人了。听说他们的音乐课本，都是李老师编的！
“练时日，侯有望，爇膋萧，延四方。九重开，灵之斿，垂惠恩，鸿祜休……”
孩子们不明觉厉，跟着音乐老师的节奏，都快活地唱起歌儿。本是庄严肃穆的祭祀歌，平添了几分孩童的活泼与朝气。
下课后，好几个孩子还围着李延年，吱吱喳喳地不想走，“李老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上你的课啊？”
一个小女孩摸摸李延年的衣袖，“李老师，我不想学针线，我想学音乐呢。”
“是啊，李老师我不想上木工课，木工老师超凶啊。”
从小到大，李延年第一次受到这样的追捧，他心情颇好地和学生们聊了一会儿，又哼了几首歌。到了快要吃午饭的时候，孩子们才心满意足地散去。
慈幼院一天给孩子们供三顿饭，教师团队亦是这样。
嬴静知道李延年带着个生病的妹妹，特准他带着寿儿一起住进教师宿舍，还免了寿儿的伙食费。
“寿儿，你看今天有你最喜欢吃的炒鸡蛋呢，还有猪油渣炒青菜，多香啊。”打完饭回来的李延年看到妹妹，心中也安稳。
“哇，我最爱吃炒鸡蛋！猪油渣也好吃！”
寿儿的身体好了许多，她提早给哥哥烧了壶茶，给哥哥倒了杯水，给他润润嗓子。虽然茶叶是最便宜的粗茶碎茶，但兄妹俩吃着午饭，喝着微微烫口的茶水，对现在的生活十分满意。
在章台街，他们可吃不到鸡蛋这样的好东西！
在富人眼里不值钱的鸡蛋，对于穷人而言，是顶好的营养品了。
吃完饭，点上驱蚊的艾草，李延年才躺在榻上稍作休息。没多久，房间中就传出均匀的呼吸声。
在光怪陆离的梦里，他梦见自己和长大的寿儿都在不停地跳舞唱歌，取悦高高在上的人。他看不清楚旁人的脸，但他感觉到自己和寿儿都很不开心，却依旧在笑着。
后来，他们都住进了很大的房子里，穿上了昂贵的丝衣，一大群奴仆服侍着他们，寿儿还生了个儿子。寿儿抱着新生的婴儿，对着所有人都笑得很灿烂，但他清楚地看到，寿儿的眼中藏着忧虑。
好多女人都羡慕他和寿儿，她们来祝贺寿儿喜得麟儿，但他都看到女人的笑容里，都是深深的恶意。
再然后啊，他死了，寿儿也死了。
榻上的少年皱着眉，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他紧紧地闭着眼睛，低声呢喃道：
“如果有下一辈子，我再也不想做玩物了。”
几年后
在漠北草原残余的匈奴势力，终于被秦军尽数歼灭。在卫青、刘彻、霍去病等多位将军的进攻下，全部的匈奴国土，都被拼入了大秦的版图中。
曾经喧赫非凡的匈奴帝国，只在史书上留下了只言片语。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很幸运的是，大名叫做“霍去病”的霍哥儿，在尸横遍野的沙场上活了下来。
因为打仗有勇有谋，他还被封了官。
阔别数年，皮肤黑黢黢的青年回到了咸阳。
他卸下了战袍和宝剑，换上朴素的衣衫。他来到童声琅琅的慈幼院，对着阳光下唱歌的秀美青年招手。
“延年，我回来了。”
“嗯，我们回家吧。”
“好。”

第124章 十年之后
十年光阴，一眨眼就过去了。
豆包和豆蓉都长成了健壮的青少年，他们接管了父母的生意，力争让窦家的商业帝国发展壮大。
有了这么能干的大佬儿子，嬴静别提多高兴了。
大海啊全是水，咸鱼啊没有腿。咸鱼公主整天窝在家里吃吃喝喝，不然就是约上闺蜜喝喝下午茶，过得十分悠闲自在。
可怜的豆包就没有她那么舒坦了。
他的后背被汗水湿透了，脸蛋也被晒得发红。在太阳的暴晒下，他灌了好几碗凉开水，用麻布衣袖糊掉脸上汗，又继续扛起了大袋食材，搬到了豆记的厨房。
化名赵包的青年从小弓马娴熟，身体也棒，他被嬴静安排到豆记酒楼当一名搬运工人，美名其曰：到基层锻炼！
不用想，这样坑爹的主意又是弟弟豆蓉提出的。他还振振有词地说：“不到底层历练过，又怎么能发现问题呢？总是高高在上，会跟老百姓脱节的。”
豆包：“……”
哦，我还当真要谢谢你呢。
这个道理豆包自然明白，但当他真正成为最底层的工人之后，他才发现，往日里他的生活实在是太奢靡了。他本以为自己不算膏粱子弟，应该能很快适应群众的生活。
但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工人们平日吃的馒头是粗面的，不是公主娘亲做的那种豆香微甜的豆面馒头，而是掺了过多豆渣，都卡嗓子的粗粮馒头。
工人们家里的婆娘爱采野菜给一家子吃，不像公主娘亲做的加了香油、蒜蓉、肉末的凉拌野菜，他们吃的野菜略带苦涩、很难入口。
工人们下班后聚会常吃的下酒菜是什么？
辣炒猪大肠！爆炒猪肝！卤水猪耳朵！
这种算是猪下水的食物，活了两辈子的豆包都从未碰过。不过，在基层和工人们混迹了一段时间后，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夹起一块猪大肠了。
还别说，真的还挺香的。
在豆记里忙活了一整天，收工之后，几个年轻的工人凑在一块儿喝点小酒，还拜托厨房的李师傅炒上一盘猪下水解馋。他们聊聊东家的大姑娘，说说西家的寡妇，算是难得的娱乐消遣了。
猪大肠不值钱，是豆包和工友凑钱买的。他们每日都在屠户那里拉猪肉回酒楼，屠户也乐得给他们优惠，只花了一个铜板，他们就把屠夫卖剩的肥肠和猪肝包圆了。
“嘿，小子们，你们就等着尝尝我老李的手艺吧！”李师傅挽起了袖子，锅铲在灶上敲出富有节奏的韵律，姜葱下油锅爆香，又炸入茱萸和花椒，放些豆酱和糖减少内脏的膻味。
他的大手抓起一大盘洗净切好的肥肠，豪迈地撒到锅里，再稍稍把肥肠里的油脂煸炒出来。等每一块肥肠的表面裹上酱汁，肉质略带焦脆和咸香，就可以出锅了。
“香吧？”李师傅笑着把下酒菜端出来，“你们这群小子有福啦，我年轻的时候可没吃得这么好。”
豆包夹了一块肥肠，这种街头的小炒风味对他而言是新奇的，“香死了，李师傅的手艺又进步了！”
在调料的作用下，肥肠的膻味被转化成一种特殊的香气，和臭豆腐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闻着还是有点臭，但吃着别提有多带劲了。满嘴的肉汁爆发出来，外脆里嫩，还沾满了香辣的酱汁。
一个字，爽！
豆包喝了一口浊酒，瞄准了最肥美的那块大肠，下筷子的速度丝毫不慢。这群工友都是特别能吃的小子，脸皮厚的吃个够，脸皮薄的可吃不着。
“赵包你吃慢点，我还没吃几口呢！”一个小伙子抱怨道，这新来的赵包吃得忒快的，就数他最能吃。
“嘿嘿，要是小芳能炒出这一手，我立刻去提亲哩！”一个圆脸的青年笑得有点猥琐。
“你吃个肥肠就满足？”豆包轻笑了一声，大言不惭道，“我理想中的媳妇，起码能烧得一大锅羊肉，我才娶她！”
“哟，吃得起羊肉的，那个姑娘的家底得不少啊。”圆脸青年朝豆包竖起了大拇指，对于穷人来说，这目标挺高的。
但梦想还是要有的，说不定能实现了呢？
第二天，豆包早早在家里洗了把脸，抱住白狸花吸了几口，换上了不起眼的麻布短褐，才离开了家。
白狸花太老了，不爱动弹，不然他能把猫儿带到豆记去捉老鼠。
不过，豆记酒楼里也有捕鼠小奴，是白狸花的曾曾孙女。那只猫儿和白狸花长得很像，遗传了它白花花的肚皮和绿色的眼睛。
“早哦，白蛋花。”豆包偷偷从怀里拿出来几根小鱼干，朝屋顶上的白底狸猫招了招手。
见到熟人，白蛋花立刻身手敏捷地跳了下来，它喵呜着上前，蹭了蹭豆包的裤脚。它闻到了超好吃的味道，有鱼的腥味，还非常香。它舔了舔豆包的手指，把小鱼干都笑纳了。
青年摸了摸狸猫后背淡黄色的花纹，如同蛋花汤一样好看，“白蛋花是个能干的好姑娘，对不对？”
“喵喵喵。”
对哒，我超好哦，捉的老鼠又大又圆！
有工友看到豆包又在喂猫，友善地跟他打招呼，“赵包，来得这么早？”
“是啊，我爹娘都叫我好好干，别砸了饭碗。”豆包露出了洁白的牙齿，憨厚地笑着。
“那倒是没错，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我们，能在豆记干活呢！”一个小伙子挺直了胸膛，非常骄傲。
豆记这种福利好、人工高、从不欠薪的大型企业，在咸阳城每次招工都很抢手的。
豆包认同地点点头，嗯，公主娘亲说了，这叫企业荣誉感。
“哎，店里今天要进一批上百斤羊肉呢。赵包你跟着我，我们一块儿去拉肉。”
“好的，我这就来。”
推着木车，两人一路有说有笑，来到了一户杀羊的屠户家门口。同伴对着院子里喊了一声，“敬大叔，敬大叔，我们是豆记酒楼来拉羊肉的！”
“唉，来啦！来啦！”
和豆包设想的扣脚大汉不一样，是一个声音脆生生的姑娘在院子里说话。
不多时，一个年轻姑娘用脚踹开了门，她一手提着一只羊蹄，“喝”地一声，就把一头大公羊甩到了门外的木车上。
“嘶，这么肥的羊起码超过七十斤啊。”豆包抽了一口冷气，小声嘀咕着，“这姑娘真彪悍，力气那么大！”
他以往见惯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贵女，哪里见识过力大无穷的姑娘？
“你说谁彪悍呢？”年轻姑娘毫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你这个小白脸，白长那么大的个子，是你太弱了！”
这一眼的风情，把豆包看呆了。
婧（读音同“敬”）芝？婧芝！
眼前的姑娘和婧芝长得有七成相似，她大概晒得阳光更多，皮肤比婧芝黑了一些。因为常年帮家里杀羊搬肉，她的手臂和肩膀比婧芝粗壮了一些。
其余的一切，都仿佛婧芝站着他面前一样……
年轻姑娘看到这个小白脸像个呆头鹅一样，心知这又是一个为自己美貌着迷的人。
嘻嘻，不是她自夸，在这条街里，她绝对是长得最靓的崽！
和长相粗犷的敬大叔不一样，敬芝的眉眼艳丽，像朵带刺的花儿一样，又美又狠。她自小力气就大，还跟父亲学了一手杀羊的本事，她每日里坐在家门口嚯嚯地磨刀，不知道吓跑了多少求亲的小伙子。
敬大叔也不急，如是说道：“我们的敬芝是该享福的人啊。”
他的女儿那么美，即使不做官太太，学着他杀羊也不缺肉吃呢！嫁给那些吃不起肉的穷鬼，有什么好的！
于是，美貌极富有攻击性的敬芝，就一直留在了家里，十五岁都嫁不出去。曾经有一个不着调的富二代见敬芝美貌，想要收她当小妾，结果被敬芝握着杀羊刀，追着他砍了两条街。
从此，敬芝的“坏名声”就传得更远了。
“婧芝，你是婧芝吗？”豆包一把握住年轻姑娘的手，死死不松开她。
敬芝也懵了，豆记酒楼这个拉羊肉的小子，怎么是个登徒子？
不过，这种泡妞套路，倒是别出新意。
难得的，这个彪悍姑娘的脸上泛起了朵朵红霞，衬得她更美了，“我是叫敬芝啊，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哩。”
婧芝，你喝了孟婆汤，忘了我吗？
豆包的眼里划过了失落，但没关系的，这辈子谁也不能再把他和婧芝分开了。
青年真诚地笑着，略带几丝害羞，“我叫赵包，我在豆记工作，有车有房有咸阳户口。我听说过你很久了，我很爱慕你，希望能和你在一起。”
敬芝：“……”
一上来就告白，是不是发展得太快了？
不过还别说，这小子长得挺俊俏的，从小到大，她见过比他长得好的，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敬芝寻思，若是这样的小白脸和她在一起，她负责杀羊养家，他负责貌美如花，倒也挺不错。她能管他顿顿吃肉，羊杂汤管够！
即使她煮的羊杂汤不算太好喝，还膻味特别重。
心中有些欢喜，年轻姑娘问道：“那你听说过我什么名声呀？”
“说你柔嘉维则，温恭笃于天性。进退攸娴，显雅化于闺闱，表芳型于海宇……”
没什么追女经验的豆包，按照册封皇后的套路，大赞特赞婧芝的人品啊性格啊美貌啊，有多好多好。前世他总想这样夸夸婧芝，可是熬了一辈子，他都没有给她挣来风光。
敬芝：？？？
这人莫不是个傻子吧？他都说些啥来着，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第125章 番外：凤凰涅槃
【传说，凤凰背负着世间的所有不快和情仇恩怨，当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它会在熊熊烈火中起舞自焚。只有在身心经受了巨大的痛苦之后，它才能得以更美好的躯体得以重生……】
五岁的郭络罗婧芝第一次踏入紫禁城的时候，她的小手中冒出了汗珠，紧张得都不敢大口喘气。
奶嬷嬷说了，皇上是真龙天子，他住的皇宫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地方。为了这次进宫，奶嬷嬷要她练习了好久的礼仪，跪得膝盖都酸了。
“皇上比我外祖父还要厉害吗？”年幼的小女孩好奇地问。
在她的记忆中，外祖父安亲王在府中说一不二，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外祖父是她见过最厉害的人了。
“我的好格格哟，以后可不要再说这样大不敬的话。”奶嬷嬷捂住了她的嘴巴，“皇上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了，您进宫见了娘娘和阿哥们，都要谨言慎行。”
“嬷嬷，我知道了。”小女孩听话地点点头。
和长大后的样子不一样，这时的郭络罗婧芝性子并不张扬。相反，她还有一点胆怯。
一群宫女和太监引着她和安亲王妃，先是去承乾宫拜见了贵妃娘娘，在那儿用了一盏茶后，才去翊坤宫拜见宜妃娘娘。
宜妃娘娘是个大气明艳的年轻女人，身段苗条，还带有几分满人姑奶奶的大气和爽朗。她想着小孩子都爱吃甜的，还特意吩咐膳房的大师傅，给进宫的小格格做一碟牛乳饽饽和千层枣花酥。
小女孩一板一眼地道谢：“谢过宜妃娘娘的点心，真好吃呢。”
其实婧芝不太爱吃点心，她最爱吃烧得酥烂的羊肉，但面对娘娘赐下的点心，她吃了两块。
宜妃亲切地拉着婧芝的手，先是赞了她的乖巧和懂事，后又提议道：“本宫生的九阿哥顽皮极了，这会儿应该是下学了，婧芝不如去找表哥耍耍？”
“我正想找表哥玩呢。”婧芝笑着跟着宫女姐姐走了。
尽管她连九阿哥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但奶嬷嬷教过，她这会儿应该顺着娘娘的话往下说。
但来到阿哥所后，婧芝并没有看到宜妃娘娘生的九阿哥。她听小太监说，九阿哥不知道上哪儿玩着，说是去采花来作西洋画。
宫女姐姐牵着她，提议道：“格格，不如我们去御花园找九阿哥吧？那儿花多，九阿哥肯定在那儿。”
“可以哦，劳烦姐姐带路。”
“当不得，当不得，格格折煞奴婢了。”
皇帝的御花园，自然是极美的，胜过安亲王府的花园许多。婧芝不但找到了九阿哥，还遇到了和他同行的八阿哥。
双方行过礼，打过招呼后，见太阳有点晒，就去亭子里歇凉。
九阿哥玩性大坐不住，见有蝴蝶飞过，也不嫌热，嚷嚷着要拿网兜来抓蝴蝶作画。八阿哥见这会儿作客的小格格还在，九弟就跑了，他若是也跟着走掉，那郭络罗家的小格格得多尴尬啊。
善解人意的八阿哥就留在了凉亭里，陪着小格格聊天。
“这位妹妹我曾见过。”小男孩露出了微笑，“难怪如此眼熟呢，原来是姑姑家的女儿。”
婧芝的外祖父安亲王是太.祖努尔哈赤的孙子，这样算下来，婧芝的确算是八阿哥的表妹。被他这样一说，婧芝自认为和八阿哥的关系瞬间拉近了许多。
“表哥，你好哦。”婧芝凑了过去，眼前的男孩算是她在皇宫里的熟人啦。
这一句“表哥”，让八阿哥非常受用，从来都没有可爱的小表妹来拜访他呢。他看着小女孩无处安放的小手，似乎还有些紧张，便夸赞道：“你长得这么好看，应该抬起头来，自信地笑着。”
“是吗？”小女孩怯生生地笑了，露出了白珍珠一般的牙齿，“是这样笑吗？”
“对啊，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啊，你是宗室之女，就像是飞在天上的青鸾。”
“青鸾是什么呀？”
“就是天上的鸟儿，比凤凰差一点吧。”
凤凰？
这个婧芝是知道的，故事里都说，皇后娘娘就是凤凰，是地位最尊贵的女人。皇后娘娘的衣服上用金线绣满图案，皇后娘娘的发簪也是最复杂华丽的。皇后娘娘的宫中，会摆满了各地进贡的神奇宝物。
这天晚上睡觉前，郭络罗婧芝默默地想着，“我想成为凤凰，凤凰的日子过得多滋润啊。”
故事里对凤凰的描写，让年幼的小女孩羡慕极了……
十六岁那年，郭络罗婧芝与八贝勒成婚。
成亲之后，婧芝和八爷如胶似漆，感情极好。于他而言，婧芝背后的安亲王府和宗室是一大助力，于她而言，胤禩的温柔和体贴，就是她人生中少有的光。
两个骄傲的可怜人，相互依偎着取暖。
八福晋在妯娌面前笑得张扬肆意，仿佛自己是活得最好的那个女人。因为她知道，他会站在自己的背后，给她撑腰。
“只要有胤禩，这就足够了。”
知道有人疼爱的孩子，总是笑得最大声的。
当然，也会哭得最大声。
当婧芝知道张氏怀孕的时候，她跌坐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她的嗓子哭哑了，双拳重重地锤在自己的肚子上，“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不争气？”
她想生下胤禩的孩子，就这么难吗？
成婚数年，她不知道喝了多少苦药，拜过多少神佛。胤禩几乎每晚都进她的屋子，陪着她，呼唤着她的名字，她应该是这座府上最幸福的那个女人。
“是我不知足吗？”
“可是我就是不想把胤禩让给别人。”
“胤禩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闻声而来的八爷准备了满腹的解释，他本是能言善辩之人，但望着这样的婧芝，他心疼极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是的，是他对不起婧芝。
他抱住地上哭泣的女人，只能声声喊着她的名字，“婧芝，婧芝，婧芝……”
婧芝呆呆地看着他，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片刻后，她又笑了，擦干了眼泪，变回了那个骄傲得体的八福晋。
但八爷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把他和婧芝隔开了。婧芝站得很远很远，他再也走不进她的心里了。
“婧芝，”他温柔地抱着她，在她的耳边安慰道，“你喜欢什么？喜欢点翠嵌珠宝五凤钿吗？我替你拿好不好？”
“好。”
精美的钿子上缀着五只金累丝凤，流动着宝蓝色的光华。这顶发冠镶嵌的珍珠用了近千枚，各色宝石用了两百多块，是皇后才有资格佩戴的东西。
但终究，婧芝都没能戴上八爷承诺的五凤钿……
“呵呵。”
婧芝看完宫中传出来的圣旨，一把将那明黄色的丝帛丢到火盆里。
她已经被革去八福晋的名分，连代表身份的福晋朝服也被收走，她被迫和胤禩分开，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她还藏起了一套嫁衣，不是内务府准备的那套，是好多年前她自己亲手绣的。
“我永远都是胤禩的妻子，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
大红的嫁衣已经变得有些褪色，但婧芝换上这件衣服，身段依然像当年那样纤细苗条。没有人伺候，她就取了一块黑炭，描出两道弯弯的月眉，又用杜鹃花的汁液，染红了双唇。
她仔细地把鬓边的头发梳得整齐，把指甲细细地修剪了一遍。
“我好看吗？”
没有人回答。
“胤禩肯定觉得我好看。”
没有人回答。
烛火映照她的脸庞，一滴泪珠划过她的下巴，有点咸。婧芝怯生生地笑了，就像第一次进宫的那个样子。
她怕啊，她怕下辈子遇不到胤禩，她怕她下辈子没能给胤禩生个孩子。
谁都不知道，胤禩是多么温暖的人啊。若是胤禩娶了别人，是不是就不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了？
婧芝一阵恍惚，似乎看到了来世胤禩儿孙满堂的样子。但他的身边，没有她。
“不行，我不允许！”
她嘶喊出声，把微亮的烛台打翻在地上。很快，烛火迅速地舔过阁楼中的一切，变成了熊熊烈火。
婧芝站在火中，褪色的裙摆被火舌燎过，但她一点都不觉得疼。她穿着大红的嫁衣，仿佛回到了新婚的那段日子，和胤禩日日谈天说地，快活极了。
“若有来世，我不要做那九重天上的凤凰，也不要那富贵的出身。我只想要一个健康的身体，然后给胤禩生个孩子，好多好多孩子……”
女人的身影在火光中晃动，有种舞蹈的奇特美感。大火把她的喉咙灼伤，她喊不出来胤禩的名字，就咬破了指尖，用鲜血在墙上疯狂地写着心中的他。
这股冲天的大火烧了很久，照亮了半个黑夜，整个京城的人都看到了。
八爷的心头一阵剧痛，似乎被生生撕开一样。他若有所感地跑去关押婧芝的地方，那里只剩下一片火海。
“婧芝，婧芝……”
他想要冲进去阁楼里，但被十数个看守的侍卫们拦腰抱住。皇帝说了不让八爷死，他便是连自己的生死，都做不了主。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处阁楼，连瓦砾都烧化了，什么都没有留给他。
婧芝，你在哪里啊？
好几日后，八爷的日子又恢复了以前那样。他坐在院子的凉亭里，温了一壶酒，石桌上摆了一大碗羊肉。
婧芝最爱吃红焖羊肉了，他学了好多次，都烧不出往日的那个味儿。桌上的这碗羊肉有点烧糊了，还放多了酱油，咸得齁人。
不过，他相信婧芝不会嫌弃的。
他抱着酒壶，狠狠地灌了自己一大口。醉眼之下，他仿佛看到了那个他亏欠最多的女人。
“婧芝，这是你爱吃的红焖羊肉，多吃点。”
他把碗推过去石桌的另一侧，举起了酒杯。

第126章 恋爱进行时
凭借着满腔的真心(俊郎的外表)，在豆包死皮赖脸的追女攻势下，敬芝的心房开始松动，终于答应和他交往了。敬芝这姑娘也是实心眼，以恋爱之名，行包.养之事，总拿家里的羊肉给男朋友吃。
唉，看赵包这小身板，腹肌那么小，不多吃点不行啊。
嘻嘻，她趁着青年不注意，还上手摸过，肚子挺结实的，没赘肉。
眉眼妩媚的姑娘握着血迹未干的杀羊刀，把头靠着青年的肩膀上，笑盈盈地问：“你喜欢我什么呀？”
克制住想要把她抱紧的冲动，青年轻轻地牵着她的手，生怕自己再把她弄丢了，“我喜欢你的一切，真的。”
豆包笑得很真诚，敬芝在他的眼里看不到一丝虚假。他的眼眶早已湿润，似乎她不答应，他就会立刻哭出来。
活了两辈子，这是豆包少有想哭的时候。为了自己，也为了敬芝。
无论是大清的郭络罗婧芝，还是大秦的婧芝，这都是她啊，一个活生生的她啊。
也许在最开始的时候，他是贪恋婧芝身后的权势，但到了后来，是他亲自牵着婧芝的手，走进彼此的心里。这一辈子，敬芝没有高门豪族的出身，但他一点也不嫌弃。
只要有她在，就足够了。
不依靠权势，不依靠钱财，他想凭借这自己的真心，再把敬芝追回来。
为了能增加和心上人相见的机会，豆包专门接管了去敬家搬羊肉的工作。年轻人日日扛几百斤的羊肉，累得腰酸背痛，双腿发软。而杀羊的敬芝每回都瞒着敬大叔，偷偷给他留上几块好羊肉，让他多吃点补补身子。
或是半斤羊腩，或是一段羊里脊，或是巴掌大的羊腿肉。
这一回，敬芝发现豆包搬运的动作有些僵硬，她捏了捏他的肩膀，疼得他快跳起来了，“赵包，你这身体不行啊，一点都不够强壮？”
是男人，怎么能不行？
豆包死撑着，不想在姑娘面前表现自己的不足。他咬着牙，想用力把整扇羊肉搬到木车上。敬芝看出他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单手揪着羊屁股，一抬就上去了。
“唉，你力气真小。”敬芝嫌弃地摇了摇头，“我给你留了几个羊蛋，你拿回去吃哩。”
她趁着敬大叔不注意，从屋里拿了一个陶碗，装着两个鸡蛋大小的球形物体。
羊蛋……
豆包接过碗，眼睛都瞪直了，活了两辈子，他都没吃过这种壮.阳的食材。他无奈地苦笑着，“好，好的，敬芝你真好呢。”
自认为关爱(包养)了男朋友的敬芝，笑得像朵玫瑰花一样，又美又艳。她心情极好，顺手之下，有力的巴掌糊到豆包的腰上，疼得他呲牙咧嘴。
但豆包不敢说，他怕他再喊疼，敬芝连那对羊腰子都塞给他了。
离开了敬家之后，青年笑得欢喜，又长叹了一口气。
唉，他还没把敬芝娶回来，怕自己火大上头啊。
因为在基层干活，豆包在酒楼附近租了间小房子，当作临时的歇息之所，平日里也可以和工友聚一聚。趁着每月两次的休假机会，他买了五斤好羊肉，打算做红焖羊肉。
“她呀，活了两辈子，都爱吃羊肉呢。”
前世的婧芝就最爱吃这一口，今生他向公主娘亲请教了许久，又在家里炖了好多次羊肉。终于在浪费了数头肥羊之后，他总算能烧出像模像样的红焖羊肉了。
没有胡萝卜，他就要白萝卜代替，口感也还行。
青年把白萝卜切成滚刀块，把一整只羊腿肉切块焯水。然后，豆包趁着油锅烧热，把葱段和姜片煸香，接着放羊肉块一起翻炒。他下了两汤匙豆酱，加料酒、糖翻炒上色，又撒入八角、香叶、花椒、小茴香等香料。
豆包舀起一瓢清水，没过羊肉慢炖近半个时辰。等到肉块半软的时候，他把白萝卜加进去，继续小火焖煮。
在柴火的作用下，锅中慢慢飘出的肉香味越来越浓，羊肉的膻味被转化成一种鲜味，让人恨不得连汤汁都喝了。
豆包陶醉地吸了一口气，赞叹道：“真香啊，敬芝肯定会喜欢的。”
又花了一刻钟，羊肉被焖得酥烂，灶下的火也熄了。豆包把小房子的门锁好，徒步走去敬家。
远远地，他就看到一个美貌的姑娘在门口等着，豆包朝她挥了挥手，“敬芝，敬芝！”
“哎呀，你终于来了！”
敬芝笑得张扬，没有珠宝首饰，发髻边的杜鹃花衬得她娇美无双。得知今天要去赵包住的地方，她昨晚还特意洗了头，今天一早就起来梳妆打扮，唇上抹了半点胭脂，显出少女的娇俏动人。
走了一刻钟不到，她跟着青年来到出租屋里，她并不嫌弃房子破旧，反倒有些拘谨，“赵包，你的爹娘呢，你没有兄弟姐妹吗？”
“爹娘带着弟弟上街上耍，今天不会回来的。”豆包撒起谎来，脸皮一点也不红。
敬芝瞬间脑补出赵包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同情地问：“他们不带着你，只偏心弟弟？你真可怜啊。”
啊，多么悲惨的身世啊！
她的娘死得早，但她爹待她好极了，每次烧羊肉都给她盛一大碗。
“别说这些了，我今天做了红焖羊肉正入味呢，你快尝尝。”豆包笑笑，不好意思再胡说八道，“敬芝，你尝尝好吃不？”
他掀开了锅盖，一股鲜香扑鼻而来，让敬芝的眼神更加期待了。豆包夹了一块炖得酥烂的羊肉，亲手喂给了敬芝。
姑娘咬住青年的筷子，把羊肉扯了下来，唇上沾了些许酱汁，引得青年的眼神一暗。
现在，现在还不到时候……
“真好吃，你炖的羊肉真香啊！”敬芝惊奇地夸赞道，没想到男朋友还有这样的手艺呢。
羊腿肉被焖足了火候，咸香酥软，酱汁透点甜，把羊肉的鲜味都引出来了。还有和羊肉一起烧的白萝卜，吸足了肉味，鲜嫩微甜，几乎是入口即化。
要说这道菜还有不足之处，就是缺了面条和馒头。若是多了这两样，蘸着红焖羊肉的汤汁吸溜一大碗面条，或者劈开一个馒头，塞上两块羊肉，大大地咬上一口，那该多美啊！
就冲这一手又香又浓的羊肉，这个男朋友交得值了！
公主娘亲说了，要拴住一个人的心，先要拴住一个人的胃。
豆包看着敬芝的吃相，自得地笑了，此言果然不虚。他足足炖了五斤羊肉，吃得敬芝肚皮滚圆，大喊吃不下了。
“唉，好可惜啊，我一下子就饱了。”敬芝摸了摸饱饱的肚子，眼神就没有从锅里的羊肉上移开过。
豆包瞧着她这可爱的举动，不由得笑了。他用食盒给她装了一大碗，“没事，最近天气转凉了，你带回去家里吃也是一样的。”
“可是我家里有老鼠。”敬芝摇了摇头，“这羊肉拿回去啊，老鼠肯定顺着味儿偷吃。”
“你知道我家杀的羊肉，为啥是咸阳城里最新鲜的？”
“因为家里有老鼠，存不住！”
这样啊……豆包寻思了一下，开口道:“敬芝，你在这里再坐一下，我出去外面一趟，很快就回来了。”
“好哦，你要注意安全。”
“收到！”
不多时，豆包抱着一只大白猫，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婧芝，我给你送只猫儿，它捉老鼠可厉害了。”
这只猫儿是白狸花的曾曾孙女，混入了西域胡猫的血统，通体白色的蓬松长毛，还有一双站蓝色的眼睛。豆包最喜欢它那一双眼睛了，纯净似水，仿佛大海一样。
“好漂亮的猫儿！”敬芝第一次见过这样的猫，有点胆怯不敢伸手去摸。
豆包把猫儿递到敬芝的怀里，“送给你的，喜欢吗？”
这只灵性十足的大猫似乎知道这会是女主人，乖乖地窝在少女的怀里，还“喵呜”了一声，把敬芝的心都喊化了。
“喜欢！我太喜欢它了，它有名字吗？”敬芝把脸在猫儿上蹭了蹭，柔软的触感让她爱不释手。
豆包摇了摇头，“没有呢，你给它取个名儿吧。”
“那你叫天宝，好不好？你的眼睛像天空一样蓝，又像宝石一样漂亮。”敬芝想了想，抱着大白猫，爱怜地说，“我们家里是杀羊的，你叫羊天宝，日日吃羊杂碎管够！”
羊天宝？豆包摇了摇头，听起来有点奇怪。
他也不在意，只要敬芝能高兴就行。
白毛蓝眼的猫儿把小爪爪搭在敬芝的掌心里，似乎同意了这个名字。
第一天来，羊天宝还没有熟悉地形，它闻了闻敬芝和敬大叔的气味，在院子中到处转悠，暗中观察了许久，没有下手。
敬芝有点失望的摇摇头，她想着猫儿抓老鼠呢。
第二天来，羊天宝还是在熟悉地形，它跳上了房顶左顾右盼，又在院子的角落里四处扒拉，一无所获。
敬芝继续失望地摇摇头，这猫儿不中用啊。
直到第三天，清晨的阳光透进去闺房中，敬芝刚刚睡醒，就迷迷糊糊地闻到了一股血腥味，还有些臭味。
“爹那么早就杀羊了？不喊我帮忙吗？”
以为父亲已经起来忙活了，敬芝连忙睁开了眼，只见一只还流着血的死老鼠，鼠腿肌肉还在小幅度抽搐，被放在她的枕头边。
女汉子敬芝发出了人生第一次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啊……”
羊天宝自觉地跳上她的床，爪爪指了指那只还带有余温的死老鼠，仿佛是个大功臣一样自豪。
“喵喵，喵喵。”
刚杀的早餐，还热乎呢，快吃，快吃！

第127章 过继儿子
事实证明，白毛蓝眼的羊天宝的确是一只捕鼠小能手，文能撒娇摸爪爪，武能抓得鼠胆寒。
半夜里，猫儿弓着脊骨，它躲在灶间的阴影处，暗中偷窥在厨房里狂欢的老鼠们。一只，两只……
一对又大又圆的老鼠夫妻吱吱地叫着，它们闻到空气中食物的味道，乐得忘乎所以。这是米饭的味道，应该还有些焦香的锅巴，它们带回去给孩儿们当夜宵正好呢！
母老鼠窜上了锅边，对着底下的另一只老鼠发号施令，“吱吱吱，吱吱吱。”
老公，快点上来，这儿有饭！
羊天宝冷眼看着老鼠夫妻的行动，它舔了舔爪子，蓝色的兽瞳里反射出既兴奋又冷漠的光芒。直到两只老鼠都艰难地爬上来，它隐藏在黑暗中的身影终于动了——
嗯，开始动手吧。
恍如猛虎下山，大白猫一个飞扑冲了出去，“喵呜”地叫了一声，声音又尖又狠。它一掌把母老鼠拍晕过去，朝着公老鼠张开了大嘴。
毛绒绒的猫头用力甩动，只听得轻微地“咔嚓”一声，公老鼠的颈椎就断了。
啊，这是老鼠的末日丧钟。
母老鼠刚醒过来，就看到这伤心欲绝的一幕。它来不及逃跑，又被羊天宝追上来，一巴掌打晕过去了。
“喵喵喵。”
猫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凭借着种族优势，在保卫米饭的这场战役中，羊天宝赢得毫不费力。它叼着两只死老鼠，在夜色的掩盖下，把它们丢到了敬大叔的房门前。
来了两天，它渐渐明白了这个中年男人在家中的地位，连好看的芝芝都要听他的话呢！
“喵喵喵。”
我是个乖孩子，我也听话。
所以，羊天宝大方地贡献出自己的猎物，决定把死透了的老鼠上交给敬大叔……
这天清晨，敬大叔醒来后一出房间，就差点一脚踩到两只死老鼠上。这老鼠的尸.体都放了一夜了，发出阵阵臭味，还有几只苍蝇在上面飞舞，恶心死了。
中年男人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大声地骂道：“呸，晦气死了，一早就看到死老鼠。”
“喵喵喵。”
主人不喜欢吗？
白猫蓝眼的猫儿以为敬大叔是在骂它，怯怯地从屋檐下跳下来，喵呜了一声，不解地想要撒娇。
“是你捉的？”敬大叔粗鲁地撸了把猫，把它的长毛都揉乱了，“嘿，你这猫还挺行的。”
女儿不知道从哪儿抱了只猫回来，捉老鼠的本领真不赖。有了它，家里的老鼠都少了许多，隔夜的饭菜都没有被老鼠偷吃了。
敬大叔用冷水洗了把脸，又进去厨房里，把砂锅里冷掉的隔夜饭扒拉出来。他又从柜子里摸了两枚土鸡蛋，打算炒上一锅香喷喷的蛋炒饭。
他在铜釜中放少许油，倒入米饭，先是把结成一团的米饭打松炒开。然后他又把加了盐的鸡蛋液淋在米饭上，使得蛋浆均匀地包裹住每一颗米饭，让每一口饭中，都充满了浓郁的蛋香。
炒至米饭颗粒分明、颜色金黄的时候，敬大叔撒了一把葱末来增香，再翻炒几下，这样的蛋炒饭就可以装盘出锅了。
他知道女儿爱吃羊肉，昨天晚上还卤了几只羊蹄子，虽然不及豆记的卤肉好吃，但味道也还算可口。他把装着卤肉的砂锅搬到灶上，用大火煮开加热，沸腾的卤汤中滚着满满的羊蹄子，酱香浓郁，香得羊天宝都嘴馋了。
可怜的大白猫用爪爪蹭了蹭中年男人的裤腿。
“喵喵喵。”
好香，给我吃一点点，可以吗？
“想吃？”敬大叔盛出一碗卤羊蹄，还浇了一勺滚烫鲜香的肉汤，“你咋想得这么美？”
这是他给女儿做的爱心早餐，哪里舍得给畜生吃啊。
不过，他也不是虐待宠物的人。敬大叔抓了把炒干的鱼鳃，倒了些开水，拌了点冷饭泡了一小碗。
“快吃，这才是你的。”
“喵喵喵。”
抗议，我要吃肉肉，好吃的肉！
抗议无效，敬大叔把饭菜搬到桌子上，丝毫没有分一点给猫儿的意思。羊天宝失落地别过了头，就着蛋炒饭的味道，吃着腥气十足的鱼鳃拌饭，其实也挺好的。
“爹，你那么早就出来了哇，还有蛋炒饭和羊蹄子吃！”
这会儿，敬芝也起床了，她梳洗妥当后，干脆把头发梳成一条麻花辫。她惊喜地坐到吃饭的案几前，用勺子舀了一大口蛋炒饭。
隔夜的冷饭偏硬，但用来做蛋炒饭却是最合适的。上面点缀的葱花清香扑鼻，激发出鸡蛋香味的同时，也去除了的蛋腥味。只用加少许盐来调味，这盘炒饭已经足够美味了。
蛋炒饭的口感很清爽，一点儿也不油腻。敬芝吃了一口之后，就捧着碗停不下来了。
吃了大半碗炒饭，年轻的姑娘又夹了块羊蹄子啃着。这儿没外人，她直接用手抓着吃，沾得脸上都是酱汁，像只嘴馋的小花猫一样。
“吃慢点，别噎着，我们的敬芝是该享福的人哩。”
趁着女儿吃饭，敬大叔装作随意地问起养猫的事情。他不傻，这样品相的漂亮猫儿，他在咸阳见得可不多。如果羊天宝被卖去富贵人家当宠物，比一头大肥羊还值钱呢！
敬大叔：“这猫儿这样好看，是谁送你的呀？”
“这，这是我朋友送来的。”敬芝结结巴巴地说。
她恋爱的事情还没有跟爹爹提过呢，若是爹爹知道她喜欢一个家徒四壁的搬运小工，肯定会不同意的。
“呸，那些穷鬼哪里配得上我的敬芝！”敬大叔总是这样说。
敬芝的心情有些慌张，只好埋头吃着不说话，怕爹爹不同意她的恋情。
敬大叔追问：“哪个朋友？男的，女的？”
他十分了解女儿，别说是男性朋友，敬芝连个女性的朋友都没有。他的女儿长得这般貌美，这条街的小姑娘们都嫉妒她的容貌，哪里会和她玩啊？
敬芝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女的，女的……”
“真的？”敬大叔不信，“哪里来的有钱小姐和你玩耍？”
他想继续追问，但敬芝再也不说了。
同一片天空下，另一个妈。
这段时间里，嬴静就隐隐察觉不对劲，怎么儿子的天天抹药酒，肩膀酸痛直不起来？他是在基层工作被人欺负了？和旁人打架了？
刚开始嬴静的猜测方向也是很奇葩的，单位霸凌啦，同事排挤啦，长得丑被人打啦……
但转念一想，她的儿子可是很厉害的大佬耶！豆包每天放工回来，嘴角都挂着笑呢。
嬴静不放心，摸了摸儿子的肩膀，问：“崽啊，你莫非生病了不成？要不要传个太医给你治治？”
“没事，真没事。”豆包摆了摆手，打死不认。
他还没真真切切地敬芝追到手，所以他不想让家里人知道他谈恋爱的事情，尤其是那个人。
嬴静狐疑地看了他好一会儿，见豆包的确不想说，她就没有再问了。大儿子不是单纯的小孩子，两辈子加起来他活得比自己还长，是知道轻重的人。
“唉，这些青春期的孩子啊，都开始有小秘密了。”嬴静装模做样地感慨一番。
她不问，但不代表豆蓉不疑心。
他听闻大哥最近接过了搬运羊肉的工作，天天抬着木车去拉肉。大哥每天回来的时候哟，混合着一身羊骚味和汗臭味。一阵凉风吹过，飘来的味儿别提多酸爽了！
“他这人无利不起早，爱上拉羊肉了？”豆蓉打死都不相信。
这天下午，他问豆记的伙计要了地址，去到了豆包每天拉羊肉的那一户人家，轻轻地敲了敲门。
“谁呀？”一个脆生生的姑娘声音传了出来。
是个姑娘？
豆蓉挑了挑眉，他哥这是被这姑娘勾住魂了？
这个人两辈子都过着堆金积玉的生活，他们的娘亲更是百里挑一的美人。若说那个姑娘光靠着三四分运道、五六分才情和七八分姿色，就能勾住豆包的心，他可不信。
不多时，一个年轻姑娘推开了门，她抬起头来，见是一个年轻公子站在外面。
他大约和自己差不多大，面容英俊不凡，个子比她高出两个头，但眉眼间的冷峻让人觉得难以靠近。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狐皮袄子，整件衣服没有一根杂毛。他的头上戴着青玉的发冠，腰间也缀着青玉的瑞兽佩环。
好家伙，这一身打扮可值钱了！
敬芝探出头去，语气有点冲，“你找谁呀？我不认识你。”
莫非又是贪图我美色的富二代？这儿可不是他们寻欢作乐的地儿。
我可是有男朋友的正经人！
豆蓉盯着这个姑娘的脸，瞳孔瞬间收缩，心中恍如雷击。
原来是她，难怪了！
他开口就骂：“郭络罗氏你还扯着老八，还嫌害他不够吗！”
前世他就瞧不起这个女人，自己生不出，还拘着老八不和旁人亲近。
身为男儿，怎么可以受制于妇人之手？
于是，他就把这个女人从老八身边赶走。他从八旗中选了好些品容出色的贵女，样样都不比郭络罗氏差，打算赐给老八的。
只是他没想到，老八也倔，为了郭络罗氏打死也不肯低头，没多久就跟着去了。
“什么果落落柿？什么老八？”敬芝一脸疑惑，“啪”地一声把门关上，“神经病，不知道从哪儿跑来的。”
豆蓉见到姑娘这幅表情，顿时明白她没有前世的记忆了。
呵呵，没想到重活了一辈子，这两个人的红线还是绑得那么紧。
他深深地朝这座院子看了一眼，转身走了。
下午，豆包快乐地推着木车，又来到敬家搬运羊肉了。敬芝趁着敬大叔没看着这边，就和男朋友说着上午遇到一个神经病的事儿。
她一说，豆包就知道是那个人来过了。
“别担心，有我在，我不会让人再伤害你了。”他搂过姑娘的肩膀，近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赵包，你真好啊。”敬芝脸红红的，神情非常感动，“没事，他再敢来捣乱，我拿刀砍他两条街！”
豆包:“……”
想象着那人狼狈逃窜的画面，真是莫名解气！
“砍人不好，不文明。”他摸了摸敬芝的头顶，闻到她发间的香气，“他下次再来，你让猫儿挠他几下就好。”
他还记得，豆蓉小时候让狗撵他的事儿，他可是很记仇的！
敬芝点点头，夸赞道：“这个法子好，你真聪明！”
“不算什么。”豆包谦虚地笑了笑，表情特别欠揍。
晚上，豆包吃过晚饭后，特意去了豆蓉的书房，要和他聊聊白天的事情。
青年的眼睛有点红，他想起以前的事情，内心的愤怒和委屈难以压制，“我的事情，你别管了。敬芝就是我的命，你要是再敢害她，别怪我跟你拼了！”
“如果你和前世一样绝嗣，你也要娶那个女人？”豆蓉质问道。
他这辈子真当豆包是兄弟，他不愿意大哥再娶郭络罗氏，就怕他没生出儿子。这辈子他不想争了，这窦家的一切就让这个人拿着吧。
但大哥若是没有儿子，死了连个摔盆的都没有，那叫什么事儿啊！
豆蓉揪住豆包的衣领，压低着声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是嫡长子，你有考虑过爹娘的感受吗？”
“我？我若是这辈子儿女缘浅，”豆包讽刺一笑，“你就再把你的蠢儿子过继给我便成。”
“弘时那回子事儿，我不是故意恶心人的。”豆蓉想起自己做的错事，说话没了底气，“谁叫你老是和弘时走得那么近，我不就成全你好了。”
“所以说都怪我？”
“难道怪我？”
“切，那就全都是我的错。”青年想着敬芝的笑容，眼神非常坚定，“我若是儿女缘分浅，我也认了，大不了就从你这儿过继一个儿子呗！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回这样干了。”
“看在你是我哥的份上。”
豆蓉重重地锤在大哥的心口上，眼睛也红红的，算是勉强答应了。

第128章 岳父威胁
天气入秋了，咸阳城里的树叶也飘落满地。这几天秋风吹得人凉飕飕的，敬大叔杀完羊，就把卖不出去的杂碎收拾一下，准备给女儿炖一锅羊尾巴补补。
白色的油脂包裹着每一根羊尾巴，又鲜又嫩，吃起来满嘴是油，比其他部位的羊肉好吃多了。焖足了火候，酱香浓郁的羊尾巴一出锅就被啃得干干净净，连神仙都馋嘴呢！
“一根，两根……咦，还差一根羊尾巴，怎么不见了？”敬大叔皱起了眉头，“敬芝，你把羊尾巴放哪儿去了？”
“我没动过羊尾巴，是不是老鼠偷吃了？”
才怪，她把羊尾巴送给男朋友了。
“真的吗？”
敬大叔狐疑地看着女儿，一点儿也不相信这套说辞。自从羊天宝来了敬家之后，它把附近几户人家的老鼠都被捉绝了，老鼠们听到猫儿的叫声，哪里敢来偷肉吃啊？
他已经隐隐察觉到，最近几日，家里卖剩的羊肉总是少了一些。大前天少了一个羊头，前天少了两只蹄子，哦，今天是少了一根羊尾巴。
这些肉加起来，喂饱一个壮年汉子都足够了！
“算了，不找了，我先去炖肉。”敬大叔把洗干净的羊尾巴切块焯水，“敬芝你收拾一下，就来吃饭了。”
敬芝大声答应：“哎，行。”
中年男人一边煮着肉，一边悄悄盯着女儿的动作。敬芝不知道想起什么，不时地偷笑着，脸蛋红扑扑的非常可爱。
这一切看在敬大叔的眼里，分明是女儿被勾住了魂啊！
哼，不知道是哪个臭小子，骗走了他女儿的心。他得好好把关，若是那小子穷得吃不起肉，他肯定不让女儿嫁过去受苦。
是的，敬大叔就是这么现实的霸霸。
他默默地给女儿热了两个馒头，又炒了两棵菘菜，看着敬芝蘸着羊肉汤吃馒头，脸上都是满足的神情。
“爹，你炖的羊尾巴真好吃啊，百吃不腻！”
“行，你爱吃就多吃点。”
“嗯嗯，我的爹爹天下第一好呢。”
敬芝夹起了一块后端的羊尾巴，粗粗的尾巴上都是一圈肉。丰富的羊油给它增添了温润的口感，又醇又香，配上去腥的黄酒，在柴火灶上炖出了棕红色的酱汁。
“爽！带劲儿！”
年轻的姑娘嘴上一吸，一圈肉连带着酱汁就着她的舌尖上化开了，回味无穷，让她快乐地眯起眼睛。孝顺的敬芝伸手捞了一块肉，放到了父亲的陶碗里。
“爹，你不喝点酒吗？羊尾巴下酒最好。”
“不喝，不喝了。”敬大叔摆了摆手，心中有了盘算。
吃过了晚饭，天还微微亮，艳红的夕阳还洒在地面上。敬芝三两下就把锅碗瓢盆都洗干净，然后在衣摆上擦了擦手。她抹了一点羊油膏在手上护肤，整理一下头发，淡淡地涂了一点胭脂在唇上，又换了一套整洁的衣裳。
“爹，我出门去耍耍，一会儿就回来了。”
“好嘞，注意安全。”
敬大叔嘴上答应得爽快，但眼神一直瞄着敬芝出去的方向。等听到女儿的脚步声走远后，他赶紧把家里的门拴好，悄悄地尾随在敬芝的身后。
“嘿，我今天就要看看，到底是谁骗走我的敬芝！”中年男人小声地嘀咕着。
他不远不近地跟着，一路上还遮遮掩掩，怕被女儿发现。其实，敬芝一心想要去会情郎，哪里留意到有个大尾巴跟着后面？
跟踪这一趟，对于敬大叔而言，造成了极大的心灵伤害。
东街杀猪的那个，口口声声地说看到婧芝跟着一个帅小伙出去耍，一个月里至少逛了三次街！
西街卖果子的那个，言之凿凿地说看到敬芝拿着食盒给小伙子加餐，隔天就过来一趟！
还有那个卖脂粉的，绘声绘色地说敬芝最近爱打扮了，昨天一个俊小子送给敬芝一盒高档胭脂，带梨花香味的那种……
“妈的，我的女儿谈恋爱了，满大街的人都知道，就瞒着我一个？”
敬大叔跺了跺脚，心中又酸又涩，嘴上恨得咬牙切齿。他就说呢，女儿怎么抱了一只大白猫回来，肯定是那个臭小子送的。
也不知道那个穷小子去哪儿拐来这么好看的猫，别是他从有钱人家偷来的就行。
一个时辰后
年轻姑娘推开了门，头上还多了一根细细的银簪子，“爹，我回来啦，你睡下了吗？”
“哦，回来就好。”敬大叔面无表情地从女儿身边路过，脸上云淡风轻，心里波涛汹涌，“是谁送的簪子呀？这可不便宜。”
“是，是我朋友送的。”敬芝低着头撒谎，“是个有钱的小姐呢。”
有钱人家的小姐？
骗鬼吧！
敬大叔跟了女儿一路，亲眼瞧着女儿进了一处破旧的小房子里，然后出来的时候，女儿的头上就多了一根簪子。是豆记那个搬运羊肉的小子送着敬芝出来，两人那个黏糊劲儿，看得他都脸红害臊。
呸，肯定是那个坏小子引着敬芝不学好！
和很多霸霸一样，敬大叔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千好万好，错的都是别人家的。
这天深夜，趁着敬芝睡熟了之后，敬大叔悄悄地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提着用了多年的杀羊刀。
他把尚未凝固的羊血浇在刀上，饮足了鲜血的大刀反射出一弯血月，瘆人得紧。中年男人冷笑着，惨白的月光映照在他黝黑的脸上。
怕被人认出，他还在自己的脸上系了一块破布。
一路躲着人，敬大叔顺利地摸到了豆包住的出租屋里。说得也巧，今天豆包上夜班，干活累极了，就没有回公主府，直接在出租屋里躺下了。
“喂，起来！”蒙面男子一巴掌把豆包拍醒，“小子，我就知道你住在这里，你以后别再和敬芝联系，知道吗？还有别想试图凭借你的小白脸勾搭敬芝，不然，哼哼！”
蒙面男子摆弄着手上的刀，上面的鲜血滴到了豆包的脸上，又咸又腥。
青年睁大了眼，清楚地看到自己在刀锋上的倒影。在这一瞬间，他被吓得毫无面无血色，万分后悔自己来基层体验生活。
救命，有刁民想要害我！
这是豆包的第一个反应。
但下一刻，当他听到蒙面人提到“敬芝”，又盯着蒙面人的体型看了半晌后，豆包长吁了一口气，放松下来。
别以为你蒙着脸，我就认不出你来。
没想到，我还有被未来岳父威胁的一天(/=_=)/
床.上的青年面无表情地看着岳父的表演，他的内心甚至毫无波动。
敬大叔看到这个臭小子的表情，以为对方被自己吓傻了，说不出话来。蒙面男人满意地点点头，自认为守护住女儿的幸福，在豆包的床边砍了一刀作为威胁，才踩着月光走了。
豆包：“……”
哦，您走好，再见。
快中秋节了，嬴静在家研发一款柿子形状的月饼，谐音“心想柿成”、“柿柿如意”。她把这打算作为豆记酒楼的新款点心，送给众多vip客户，回馈他们的多年支持。
虽然在大秦这儿没有中秋节，但在前世，她和儿子们都是习惯过中秋节的。母子三人合计一下，想要吃个月饼意思意思。
豆蓉咬了一口月饼，大声地夸赞：“哇，娘亲做的柿子月饼真好看，我就没见过这样的。”
“真的吗？比御膳房的还要好？”得到大佬的夸奖，嬴静隐形的翅膀都快要飞到天上了，“小意思啦，也不算很精巧。”
“我喜欢里面的咸蛋黄流心和奶黄流心，御膳房做的太甜了，我不喜欢。”
豆蓉掰开了一个“小柿子”，黄色的馅料瞬间流动出来，带出一股诱人的甜香味。月饼的饼皮是用橘子汁和糯米粉混合而成，再加了少许樱桃汁，终于调出了和真柿子皮一样的橘红色。
算是一种流心的冰皮月饼，外皮软糯，内馅凉凉的，吃着非常清爽。
在吃下午茶的时候，配上一杯微微烫口的茶水，吃两个“柿子”月饼，甜而不腻，真是难得的享受啊。
一块小巧的“柿子”三两口就吃完了，少年嘴馋，想伸手再拿一块月饼时，就被嬴静一下子打了回来。
“娘，娘……”
“别喊娘，青春期最容易发胖了。你的骑马练了没？射箭正中靶心了吗？你知不知道，晋江的小天使们都知道你骑射不好？还有脸吃那么多？”
豆蓉：“……”
哪个史官说他骑射不好，拉出去砍了！
还有，那个晋江的小天使是啥来着，也砍了，砍了！
和在家里吃点心的弟弟不同，今天的豆包正骑着马，去往城中的各处府上派送点心。送完那么多家之后，他快活地调转马头，骑着马向敬家飞奔而去。
他多拿了一盒，打算送给敬芝。
“敬芝这样好，我也希望她柿柿如意呢。”
不多时，年轻的姑娘推开了门。在青年期待的眼神中，她打开了食盒，看到了四个柿子外形的点心，圆滚滚的看着就喜人，连柿子的叶蒂都模仿得很像。
虽然她不爱吃甜，但见到如此精美的点心，还是吃了一惊。
“赵包，这点心不便宜吧？你莫不是从豆记拿的？”敬芝担忧，怕心上人为了自己偷点心，被人发现就不好了。
“没事，这是做坏了的，不能送给客户了，就我们几个小子分着吃。”豆包微笑着，指了指月饼底部的裂缝，“饼皮裂了，不美。”
敬芝瞪大了眼，才发现那条比指甲缝还细的裂痕。
“哎呀，你们酒楼可真讲究，怪不得卖那么贵呢！”
这饼子的品相多好看啊，如果赵包不说，她都看不出来。
豆包见她喜欢，擦了擦手就要喂她吃月饼，“来，吃个柿子月饼吧，吃了心想事成呢！”
“贫嘴，就会油嘴滑舌。”敬芝横了他一眼，但也没有拒绝，长开了小嘴等着投喂。
和城中流行的酥皮点心不一样，她先是吃到软糯的饼皮，微甜，还有一股清香味。然后第二口，她咬到了黄色的夹心，咸甜口的蛋黄味，又酥又沙，非常奇特。
馅心还在流动着，饼子还有一点儿凉，敬芝觉得比冰淇淋还好吃。她不舍得自己全吃了，就把剩下的半块饼子递给了豆包。
“赵包，你吃吧，我吃半块就行。”
她的手指上沾了一点流心的月饼馅，连带着半块月饼，送到了青年的嘴边。豆包也不客气，他张大嘴巴，一口把饼子吞了，还舔了舔她指头上的咸蛋黄酱。
“这人真不要脸。”敬芝默默地想着，脸皮都比天上的红霞还艳丽几分。
两个有情人共吃一块饼，气氛甜蜜得能滴出糖来。
突然，上街打酒的敬大叔回来了，他小心翼翼地看着两人，进又不是，退也不对。
“哦，打扰了？你这臭小子，还敢来纠缠我的女儿！”
两人没想到会被抓住，敬芝和豆包都垂下了头，好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
敬大叔指着豆包，质问道：“你，你来干啥？”
“叔，我来给你们送点心，是豆记新出的款式，可好吃了！”青年把食盒推了过去，腆着脸凑上去，“我喜欢敬芝，想着敬芝也许爱吃。”
“哼，算你懂事。”
敬大叔拿了一块柿子月饼，三两口就吃完了，浓郁的奶黄流心蹭到了他的胡子上，甜香奶香的滋味还真不错。看在味道挺好的份上，他勉强原谅了这个小子和女儿私自来往的事情。
他正眼瞧着站得笔直的青年，严肃地问：“你能给敬芝幸福吗？你能让敬芝顿顿吃肉吗？”
豆包的表情很坚定，他握了握拳，承诺道：“我能，我把工资都交给敬芝，让她买肉吃，买花戴。”
“没骗人？”
“没骗人！”
“那我姑且允许你追求敬芝，但是——”敬大叔拿起杀羊的宝刀，对着一头大公羊一刀砍下去，鲜血四溅开来，一对羊蛋应声落地。
“你要是敢辜负敬芝，我就砍死你！”
顿时，豆包感觉胯.下一凉，“不敢，不敢。”

第129章 入骨相思
“想要追求我的敬芝，哪里有那么简单？”敬大叔看着豆包害怕的样子，还故意拿着杀羊刀在豆包面前虚晃了几招，他提出了一个要求，“包子，你要送给敬芝一份独一无二的礼物，让我和敬芝都满意才行！”
豆包弱弱地举了举手，提醒道：“叔，我不叫包子，我叫赵包。”
敬大叔：“管你是肉包还是菜包，反正都是包子！”
豆包：“……”
其实我不是肉包和菜包，我是粘豆包。
唉，算了，包子就包子吧。只要能把敬芝娶到手里，敬大叔喊他小笼包都行。
离开了敬家，这一路上，豆包都在思索着应该送什么东西给敬芝才好。
独一无二的礼物？还得敬芝和敬大叔都满意？
那就是说他不能送镯子、簪子这种常规的女子饰品，他要送一样特别的礼物，来代表自己的真心和情意。
“特别的礼物啊……”豆包回忆着以前和婧芝在一起的日子，心中一阵苦涩漫了上来。
他现在才发现，他从来没有为婧芝仔细挑选过礼物。他曾经让人把好多金玉宝器都送到福晋的库房里，以为这就是喜欢，就是宠爱。但这些冰冷的玩物，他从来没有仔细看过、摸过。
更没有思考过，婧芝真的会喜欢这些东西吗？
除了一碗红焖羊肉，他对婧芝爱好的了解，真是少之又少。
他理所应当地享受着婧芝的爱意，却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职责，去了解婧芝的内心，了解她的一切。直到失去了她，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个最了解他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没有人会知道，他最爱吃甜得发腻的蜜三刀。
没有人会知道，他读书时候习惯点上一盏虎魄香。
没有人会知道，他早上喜欢吃清淡的蔬菜粥。
没有人会知道，他晚上喜欢喝浓茶，却常常失眠。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青年叹了一声，心中有了盘算，他想到该送什么东西给敬芝了。
最近这几日放工之后，豆包都在忙着给敬芝制作礼物。他捏住被削成方块的牛骨，在砂石上细细地打磨光滑，黄色的牛骨被磨去棱角，变成象牙一般的白色，多了一种温润的美感。然后他握住最小的凿子，在牛骨的六个平面上钻出数量不一的小孔。
好几次豆包都不小心砸到自己的手，流血了。
第二天搬运羊肉的时候，他手上的伤被敬芝察觉了，眉目艳丽的姑娘非常关心，“你的手怎么啦？怎么划开了一道口子？”
“鲁多了，就伤了。”他随口回答。
“……”
哦，说得好像是真的一样。
熬了好几晚，豆包的牛骨骰子终于被做好了，他吹了吹上面的骨屑，试图把一颗艳红的相思豆按进去。
“咕噜”一声，红豆就滑进去骰子里面。
青年把骰子作为吊坠，系在一条红绳上面。他还跟公主府里嬷嬷请教，在红绳上编了几个代表福寿如意的绳结，希望敬芝能够平安长寿。
在摇曳的烛光下，骰子中晃动的红豆发出清脆的声音，富有节奏和韵律之感。
豆包把红绳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心脏的温度温暖着这颗牛骨骰子。
这哪里是一颗普通的牛骨骰子？
这分明就是他的心。
他爱了两世的心。
明天，他会把这条朴素的项链送给敬芝，把她牢牢地拴住，然后再也不要分开了……
第二天
远远地，看到青年的人影，敬芝就挥着手朝他冲了过去，“赵包，你终于过来啦，我等了你好久了！”
得到了父亲的许可之后，敬芝的恋爱终于不用再遮遮掩掩了。她挎着青年的手臂，牵着他进去自己家里，给他倒了杯凉开水歇息一下。
“给，喝口水润润嗓子。”年轻姑娘捏了捏豆包的肩膀，邀功地说，“我给你放了点糖，甜丝丝的，好喝。”
豆包捧着水，笑得非常灿烂，“敬芝这般体贴，真是全大秦第一好的姑娘。”
“哪有你说的这样好？我是顺手而已。”敬芝害羞地低下了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对了，送给你的礼物，我已经准备好了。”豆包把脖子上的红绳解了下来，递到了敬芝的手里。
骰子上还占有他的体温和气息，暖暖的，敬芝握住了那一颗骰子，羞得她的脸蛋变得更红了。
“这是什么呀？”
“这是我的心啊。”
“你就爱油嘴滑舌。”敬芝把玩着这一颗象牙白的骰子，虽有几分精巧，但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这是什么呀？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豆包：我忘了，在秦朝的时候，骰子还没有发明出来，红豆也没有相思的寓意。
“这叫骰子，它的六个面上有不同数目的小孔，你看，这是一、二、三、四……六。”青年挠了挠头，打着哈哈，“你可以用它来玩乐行酒令，比如摇到了六，就是大，摇到了一，就是小。”
他凑到了敬芝的耳朵边，像魔鬼般诱惑道，“要是我摇了大，我就可以亲你一下，要是你摇了大，我就允许你亲我一下。”
男人的声音带着一股侵略性，靠得极近，一步步攻开她的心房。
“不要脸！”敬芝一把将他推开，娇声骂道，“你这人好不守礼！”
“嘻嘻，嘻嘻。”豆包嬉皮笑脸的，晃动着里面的那颗红豆，“这是南越那边的相思豆，还有一段故事呢。”
“什么故事呀，你给我讲讲。”
豆包清了清嗓子，牵着姑娘的手并排坐着，娓娓道来——
相传，在南越有一男子被强征戍边，他的妻子整天都念着他平安归来。年轻的女人站在村口的树下，极目望去，想要看到心上人的身影。
她等啊等啊，和丈夫一同去参军的人都回家了，旁人家里一片和乐，但他没有回来。
她盼啊盼啊，村口的大树落叶又长出新芽，四季变换，刮起了寒风，但他也没有回来。
她哭啊哭啊，把青丝都染上了白霜，吐出的心头血把树下的黄土染红，但他还没有回来。
女人终于等不下去了，她的寿命终结了，却依旧没有看到心中的他。在她倒在树下的那日，村口的大树突然结出一排排豆荚，其籽半红半黑，艳丽如血。
人们都说，这是女人的一生相思凝结而成的……
听完故事，敬芝的眼前早已被泪水模糊了视线，明明只是一个杜撰的故事，为什么自己就哭得那么伤心呢。
“真难过，我好想哭啊。”
好像曾经有过这样一刻，她深深地爱过一个人，疯狂地念着他的名字，用鲜血来记住他。
“别哭，我们都会好好的。”豆包把敬芝搂进了怀里，轻声地安慰道，“我在这儿呢，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嗯，我们一定会幸福的。”
敬芝低着头，让青年把这条红绳系到她的脖子上。小巧的牛骨骰子和她的心脏贴得很近，心脏每跳动一下，她都觉得爱他多了一分。
真好啊。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她知道了，他应当是爱她的。
小剧场
收工之后，豆包提着一碟糟鹅掌和一壶好酒，打算和未来岳父联系一下感情。用好酒和卤汁糟好的鹅掌，软嫩入味，鲜香无比，几乎脱骨化开。他心知敬大叔爱喝酒，肯定会喜欢这一口的。
青年推开了敬家的大门，一点儿也不把自己当外人，
“敬芝，我过来找你啦！”他在院子里唤了一声。
和往日不一样的，敬芝没有回应他，敬大叔也没有出来。
莫非都是出去了？可屋子里亮着灯啊。
豆包提着东西，悄悄地走到了屋子门口。他往里面探头，只见敬大叔翘着二郎腿，脸上被贴了好多张小纸条，他和敬芝一起摇着骰子，噼哩哗啦地，玩得正在兴头上。
“两个三！”
“两个五！”
“顺子，顺子！”
“哈哈，敬芝你又输啦。”
“不怕，我有羊天宝呢。”
父女两摇着骰子取乐，规定了谁输了就得在脸上贴纸条。可怜的大白猫，被敬芝抱住不许走，敬芝这个臭美的姑娘不肯贴纸条，她输了的那几局，纸条全贴在了羊天宝的脸上。
听力最敏锐的猫儿听到有人靠近，它“喵呜”了一声，跑到豆包的脚边，似乎在诉苦。
“喵喵喵。”
主人啊，救救孩子吧。
它的长毛和纸条耷拉在一起，变得丑不拉叽的，看起来好不可怜。湛蓝色的大眼睛看见青年的面容，仿佛看到救星一样，都快哭出来了。
为了这个家，它牺牲了许多！
豆包把它塞回到敬芝的怀里，轻声哄道：“乖，羊天宝最乖了，再忍忍啊，他们再玩两局就不玩了。”
“两局哪里够啊？”敬大叔正开心呢，对着青年招呼道，“包子，过来一块儿玩，你这骰子做得太少了，不够玩啊。”
豆包：“……”
老子做的定情信物，就是给你赌纸片玩的？！
算了，他都已经习惯了。
豆包无奈地叹了口气，坐到了敬大叔旁边，陪着他玩骰子。然后青年输得一塌糊涂，俊脸上被贴满了好多小纸片，比可怜的羊天宝还惨。
敬大叔赢了好多局，左手抓着糟鹅掌，右手握住酒壶，喝了个半醉，“嘻嘻，包子你的技术不行啊，真差！老子该是赌神，赌神！”
“是的，不如您厉害呢。”豆包带着职业假笑，极力奉承着。
但是岳父，你知不知道你前世因为赌博被皇阿玛砍头的事？
看敬大叔的这个样子，肯定是不记得了。

第130章 马甲掉了
谈了几个月恋爱，该是见家长的时候了。虽然豆包对敬芝一家了解得透透彻彻的，但是敬芝还没了解过他的一家呢。他的公主娘亲不爱摆架子，肯定能和敬芝相处融洽的。
装了那么久打工仔，窦&#183;副总&#183;包决定恢复自己的真实身份，给女朋友一个惊喜。
虽然，也有可能是惊吓……
这天把羊肉搬上木车后，豆包拉着敬芝的手难舍难分，“敬芝，明天我家里有空，你要不要去见一下我爹娘呀？”
明天？那么快吗？
敬芝没有一点点准备，就被这个大雷砸中。她得知要去拜访豆包的爹娘，手心里紧张得冒出细汗。
她有些担心，眉头微微皱起，“天呐，我要怎么打扮才好？你爹娘和弟弟爱吃什么爱玩什么的？我要不要都准备一下？”
豆包抚开了姑娘的眉头，笑得有些神秘，“不用，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明天早上你在家里等着就行。”
敬芝点点头，答应道：“听你的。”
嘴上说是这样，但敬芝还是想亲自为未来公婆准备礼物，来表示自己的诚意。她的针线活不太好，绣的荷包歪歪扭扭的，太糟糕了。她的厨艺也不算精通，炖的羊肉还不如敬大叔做的好吃入味。
她唯一的优点就是，手上力气大，比普通男子还胜过几分。
敬大叔见女儿如此慌张，就提议道：“那就揉个花馍吧，你揉面筋道好吃。”
行，那就做个花馍吧！
近年来，咸阳流行吃馒头面食，百姓们吃出了花样，他们在馒头的基础上研究出外观更加好看的花馍。手巧的妇女会把馒头揉成水果动物等形状，在里面填上枣泥或者豆沙作馅，也算是一道香甜松软的点心了。
敬芝打算做的是柿子形状的花馍，灵感来源于男朋友请她吃过的柿子月饼。
“柿柿如意，多好啊。”她在陶盆里倒了一斤最好的白面粉，掺了两个鸡蛋和一个柿子的果肉，“这样应该能更香，是吧？”
细腻的面粉从她的指尖划过，很快就被姑娘揉成一个橘黄色的面团。敬芝在陶盆上盖上一层湿布，趁着面团发酵的时间，她抓了一把红枣，想要熬至枣泥。
这会儿已经是冬天了，枣子大量上市，价格也不算太高。敬芝平日里爱买枣子当零食吃，听说能补血养人。
她撩起额边的碎发，把每一颗枣子的核和皮都去掉，先放在一个锅上煮软，再把枣子捞出来控干水份，剁碎成泥。然后，她把油烧热，倒入枣泥煸炒，把枣泥中多余的汁水慢慢烘干，盛出来晾凉之后，就能得到包花馍了。
得了一大碗枣泥，陶盆里的面团也发酵好了，只是缺了其他的植物色素，蒸出来的花馍好像没有成熟的柿子一样，黄黄的，不够红。敬芝小心翼翼地把锅里的花馍都捡出来，放在纱布上晾一晾。
趁热掰开，里面的枣泥清香扑鼻，不会甜得腻人，花馍混合了面粉的麦香，不爱吃甜食的敬芝也能连吃两个！
年轻的姑娘吃着花馍，心中也颇为满意，这是她第一次做这么精致的点心呢。和豆记的柿子月饼当然不能比，但味道也算不错。
“这样的点心，去别人家拜访应该不会失礼吧。”
敬芝回味着柿子花馍的味道，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二更天才沉沉睡下。
第二天，四匹膘肥体壮的枣红马拉着马车，径直在敬家的门外停了下来。赶车的侍卫们高大威武，一看就知道是受过严格的训练。
“主子，到敬家了。”
不多时，一个英俊的公子从马车中下来，就是皮肤晒得有点黑。
他裹着一件熊皮大袄，看上去既保暖又昂贵，也许是因为身上的肌肉不少，衬得他像头大熊一样壮实。他的头发上束着一顶白玉发冠，颇有点风流倜傥的意味，行走之间佩环作响，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他在敬家的门前敲了三下，不等人应答就直接推开了门。
“敬芝，我来啦，你都好了吗？”
“你，你是赵包？”
他的这副模样，敬芝都快认不出他来了。她的男朋友明明是个穷小子，怎么会突然变成了这副有钱公子的模样？
他是发大财了？认了个有钱的干娘？还是从事了什么违法犯罪活动？
敬芝的脑补能力也是很强的。
“敬芝，是我。”青年对她伸出了手，笑意盈盈。
敬芝往后退了一步，反倒有些害怕，“这是怎么了？你怎么变得这么有钱”
“这件事，等会儿我慢慢和你说吧。”青年牵着她的手，让人把他带来的东西，搬进去敬家的院子里，“外面那么多人瞧着，多尴尬啊。”
“好吧。”敬芝点点头，暂时饶过了他。
豆包把一个包装精美的大匣子递给了姑娘，敬芝一拆开，就惊讶得“哇”了一声。
里面放置着一套粉红色的衣裙，光滑的丝绸上面绣着点点桃花，已经用淡雅的香料熏过，裙上艳红的花朵仿佛都是真的一样。匣子内还有一件白狐披风和一套粉色珍珠制成的头面，豆包指着这些东西，像个孩子似地邀功。
披风用的白狐皮是他亲手猎来的，首饰上的每一颗珍珠也是他仔细挑选过的。
“敬芝，喜欢吗？穿上这些，你会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姑娘。”
“赵包，这都是给我的？没有送错人吧？”
敬芝瞪大了眼，难以置信。这些东西得花多少钱啊，把家里的羊全杀了都不够。
“是的，这都是给你的呀。你看看这对步摇，多衬你啊。”
豆包帮她带上一支用粉色珍珠镶嵌的步摇，粉红色的珠光衬得她的气色好极了，又娇又嫩。
“但是，你不是在豆记打工的吗？你哪儿来那么多钱呀。”敬芝不解地摇了摇头，不敢收下这些东西。
“额……我的确是在豆记打工的，还是一名免费的工人。因为我忘了说，豆记是我爹娘的产业。”
“豆记是你家的！那你……”
“我真名叫做窦包，公主是我的娘亲。”
“天呐，我这是要和皇亲公子结亲不成？”
敬芝被这幸福的风暴击倒，都快要晕过去了。这当真是天上掉馅饼不成？她原以为和一个穷小子谈恋爱，没想到她还能和陛下成为亲戚呢！
“那我是不是可以去拜见公主？拜见陛下？”
“是的，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去看看我的外祖父，他是个很好的糟老头子。”
糟老头子……
敬芝撇了撇嘴，陛下可是她从小粉到大的偶像，即使是个老头子，也肯定是最帅气英武的那个！她接过了男朋友手里的匣子，回到了自己的闺房里面，重新打扮一番。
当窗理云鬓，对镜饰红妆。
换上了华衣美服的敬芝，豆包认为，比他见过的所有贵女们都要好看。排除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因素以外，敬芝本身的颜值也的确能打。
她的容貌偏向艳丽的那一挂，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花似的，不易让人靠近。她的美富有攻击性，很容易惹人嫉妒，因此她从小和姑娘们的关系都不算太好。豆包为她挑选的粉色套装，降低了她的锋芒，让她的气质温婉了许多，变成了一个活泼又英气的姑娘。
哦，是麻麻们会喜欢的那一款。
白色的狐皮领子衬得她的皮肤白皙极了，敬芝看到豆包眼中的惊艳，得意非凡。
“我漂亮吗？”
“你肯定是最漂亮的！”
拿上给未来公婆做的柿子花馍，敬芝跟着豆包上了马车。驾车的侍卫甩了个空鞭，马儿们踢踢踏踏地走远了，徒留下一群住在附近的围观群众。
他们看到敬芝穿着那么昂贵的衣服，被英俊帅气的公子扶上马车，打扮得像个贵人一样。不少姑娘们羡慕极了，只恨那个有钱公子看上的不是自己。
其中，曾经败坏过敬芝名声的大妈，语气酸溜溜的，好像喝了半斤米醋一样。
“这么神骏的马儿，估计是大官家里的吧？”
“我看是的，肯定是敬芝搭上了哪一个富贵公子呢！”
“富贵人家的哥儿？她不是很清高的吗？现在觉得钱好了？”
“肯定是她贴上去，要给人家当小妾呢！”
远去的马车已经看不见了，只有地上的车辙印证明有人来过的事实。出去买菜的敬大叔还没走到家门，就被一群街坊迎了上来，众人纷纷都向他道喜。
“敬叔，你家的女儿真厉害啊，今天早上有个公子来接走她了。”
“可不？敬芝打扮得真俊啊，我一直都说，她肯定会有大出息的。”
敬大叔摸了摸脑袋，听了街坊们的话，脑子里一片茫然。他打着哈哈，提着一篮子青菜进门了。趁着家里无人，他在厨房里放下篮子，抱着猫儿小声地嘀咕着：
“莫名其妙，我的敬芝不是泡了个小白脸吗？”
“要是敬芝能嫁入豪门，我做梦都能笑醒呢！”
而此时，外面的风言风语，敬芝并没有关注。听着马车一步步行驶，她的心情有些紧张，不停地问着关于公主和驸马的爱好习惯。
天呐，公主那样尊贵的人会成为她的婆婆？
她会不会刁难自己啊，自己根本不懂大户人家的规矩。
“没事，别紧张。”豆包握住她的手，柔声地安慰道，“我的娘亲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也不爱为难人。”
“我爹听我娘亲的，只要我娘亲同意，他就没什么意见。”
豆包这样一说，敬芝就更紧张了。一想到男朋友家中是公主婆婆掌握大权，她的脑海里就忍不住浮现出一个骄纵富贵的妇人形象……
“给你一千个钱，从我儿子身边滚蛋！”贵妇训斥道，“就你这样的杀羊女，一身羊骚味还想嫁给我儿子，做梦吧！”
“阿姨，我和窦包是真心相爱的，求求你不要拆散我们。”
“一千个钱不够是吧？我出两千个钱，你一定要离开我儿子！”
“两千个钱？两千个钱就能侮辱我们之间的真情吗？起码要五千个钱！”
“成交，你拿了钱就要走。”
“行，阿姨再见……”
这一幕幕狗血家庭剧的剧情在敬芝的脑子里飞速闪过，她晃了晃神，马车一颠簸，她差点甩了出去。
豆包连忙把她扶住，“敬芝，你没事吧？”
“没事。”她心虚地摇了摇头，不好意思说自己脑补用五千个钱就把男朋友卖掉了。
嬴静听说大儿子今天要带着女朋友回来见家长，一大早就翘首以盼了。
她早早就拉着窦原起来，选出一套粉红色的曲裾。裙摆上绣着几星桃花的花瓣，极妍极俏，靠近的时候仿佛还能闻得到花朵的清香。
至于今天的钗环首饰，她戴的是窦原亲自送给她的海蓝宝头面。如天空一样澄澈的蓝色珠宝，让人感觉非常纯净舒服，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款首饰。
况且，自古红蓝出CP，这样的搭配，嬴静自认为挺美的。
她对着镜子，露出一个亲近的笑容，“窦原，你看我这样打扮还行吗？会不会太装嫩不够成熟呀？”
窦原斜躺在炕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媳妇梳妆打扮，真是赏心悦目啊。
他起身拿过青黛，给嬴静描出一对柳叶眉，两人的身影映在铜镜上，分外和谐。男人从嬴静的身后抱着她，在她的耳边轻轻地呢喃。
“什么装嫩呀，明明就是嫩，你一直都是我心中最爱的小公主呢。”
嗨呀，都老夫老妻了，还说些甜言蜜语作甚。
嬴静心中美滋滋的，理了理发髻，准备出去见儿媳妇了。

第131章 谁丑谁尴尬
自从上了马车，进入了咸阳城贵族居住的那片宅子，透过车窗，敬芝看到了处处青砖大园子，里面不知道种植了何种不畏寒冷的树木，隐隐有绿色的枝叶从墙头上伸出。
马车又行走了一会儿，她看到有一处门面豪华的府邸，蹲着两只用巨大的神兽守护着。这家房子连门把手都是金（黄铜）的，看起来真是有钱啊。
青年牵着敬芝的手，把她扶下马车。“到了，欢迎来到我的家。”
“这就是公主娘娘住的地方吗？好气派啊！”
敬芝步步跟着豆包，有一名老练的嬷嬷引着他们前往正堂。第一次来贵人住的地方做客，这位姑娘紧张极了，连喘气的声音都压低了许多，生怕别人耻笑她不懂礼仪。
“姑娘，你可是我们公子第一个带回来府上的人呢。”王嬷嬷笑起来一脸色斑，跟街头聊八卦的大妈没什么区别，“我当年就是带着大公子长大的，瞧着他从这么小一个豆丁儿，长成现在这个样子。”
原来窦包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啊，我是第一个吗？
敬芝想到这一点，暗自窃喜，嘴角不自觉地微微翘起。她看到嬷嬷的笑容，放松了许多，搭话道：“是吗？窦包小时候一定很听话吧。”
“大公子小时候皮着呢，整天追猫斗狗的。”王嬷嬷仿佛聊起自己家的子侄一样，“二公子喜欢养狗，有一次大公子被狗撵着，摔了个狗吃屎，满嘴是泥，哇哇直哭……”
敬芝脑补了一下，哟，那画面太美她不敢看。
四五岁的小男孩啃了一嘴泥巴，真是哈哈哈哈哈哈哈！
当着豆包的面，她不好意思笑出来，但是她弯弯的嘴角和微微耸动的肩膀，泄露了她此刻的心情。
“嬷嬷，你就别揭我的短了，多丢脸啊。”
“是是是，老奴多嘴了，我不说，等会儿公主会说的。”
听了一耳朵男朋友的童年糗事，敬芝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了。原来贵族的家里也和他们平常人一样，也会吃饭打嗝，也会拌嘴吵架。
她紧跟着王嬷嬷穿过一道道游廊，去拜见公主，而豆包则是去书房里找窦原聊聊。去到了正堂，首先吸引到敬芝注意力的，是坐在上首的一个美妇人。
她看起来年纪不大，容貌极美，是她见过最好看的女人了。她的步摇上镶嵌着天蓝色的宝石，手上带着同款的宝石手链，尤其是玉指上那颗鸽子蛋一样大的宝石戒指，散发出金钱的冲击力，看起来真是个贵人啊。
最重要的是，她穿的粉色衣裙上开满了艳红的桃花，居然是和自己身上这套是同款的！！！
在这座府中打扮得这样漂亮体面的女人，绝对是公主无疑了。
敬芝瞄了一眼，不知道该行什么礼仪，只好在距离公主几步距离的地方站好，给嬴静磕了几个响头，恭敬地说：“小女敬芝，祝愿公主青春永驻，福寿安康。”
然后，她的视线看着自己的绣花鞋，不敢说话了。
天呐，她第一次拜访公主，居然和公主撞衫了？
这样多失礼啊！
敬芝在心中不停地埋怨男朋友，引得书房里的青年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
都怪他，都不打听一下他娘穿什么？现在好了，多尴尬啊，不知道实情的，还以为她是来挑衅未来婆母呢！
嬴静看清了面前的姑娘，松了一口气，她也是第一次接待儿子的女朋友，就遇到撞衫这种事情，真是谁丑谁尴尬。
不过，她也不是小气的人，她亲自把跪着的敬芝扶起，微笑着把她拉到身旁坐下，“快快请起，快给敬姑娘上一些好茶果子。”
她观察着儿媳妇的脸，还带着一点稚气，放在后世，其实就是个校花级别的中学生，脸蛋长得足够漂亮，肤色有点黑，身材还像个平板似的。
不过嘛，不如她漂亮。
嘿嘿，不是她自夸，她和这个姑娘相比，她的女性魅力更足，身体的曲线也美丽得多。
第一局，公主完胜！
嬴静昂首挺胸，认为自己在同款之下还是更胜一筹。她学着七大姑八大姨的对话套路，拉着敬芝的手，对着她关心地问：“敬姑娘，今天中午就留在这里用饭吧，爱吃什么爱玩什么，都有呢。”
“我什么都爱吃的，不挑食。”敬芝乖巧地回答，不好意思说自己不爱吃甜食。
听闻豆记的点心都是公主研发的，公主肯定很爱吃甜点吧。
“那行，我们中午吃个涮羊肉火锅，烫点新鲜菌子，豆包和他弟弟都爱吃这一口味呢。”
嬴静早就和大儿子打听过了，这姑娘爱吃肉啊。她挥了挥手，立刻有下人把一张大圆桌摆到了大厅中间，桌子上有个大转盘，摆满了几盘鲜红的羊肉和当即蔬菜菌菇。然后，有健壮的仆人抬着两个精巧的小铜炉上前。
小铜炉分为两边，一边是熬好的奶白色浓汤，一边是红色的麻辣牛骨汤，都是大师傅足足熬了几个时辰的，把大骨棒里的骨髓都熬化了，滋味十足。
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看见热乎乎的汤汁在炉子里沸腾着，敬芝有点馋了。她早上忙着打扮，只吃了一个馒头，腹中早就消化一空了。
嬴静察觉到这姑娘老是偷瞄火锅的底汤，估摸是饿了。她引着敬芝坐到饭桌前，又给这姑娘舀了一碗不辣的鲜汤，“饭前喝碗汤，养胃呢。敬姑娘要不来上一碗？”
“谢谢公主，肯定很好喝吧。”
捧着汤碗，氤氲的热气让敬芝整个人都暖了，她小口喝着汤，斯文极了，若是敬大叔瞧见了，肯定认不出这是日日竖着腿吃饭、唾沫横飞的闺女呢。
今天算是第一回见面，嬴静没让老公和儿子们一块儿过来用饭。毕竟人家姑娘头一次来，她怕自家人太多，给对方有压力。
“公主，这是我给您带的礼物，是我亲手做的花馍……”敬芝喝完了汤，才想起自己昨晚做的柿子花馍，有些难为情地说，“做得有些丑，不知道合不合您的胃口。”
放了一晚上，这几个馍都冷掉了，活像几个还没有熟透的黄色柿子，干枯的果蒂耷拉着，看起来怪可怜的。
以嬴静的高级吃货的眼光看来，这道点心做得确实不够完美。
但她是找儿媳妇，又不是招点心师。
嬴静笑着接过点心，让嬷嬷把花馍拿下去热一热，“就着这个吃火锅，正好呢，我就爱吃甜的。”
刚开始吃火锅的时候，敬芝还有些拘束，嬴静和她一边吃着，一边聊起豆包小时候的趣事，嬉笑之间，气氛也渐渐热烈起来。
大转盘上摆了十多个红陶盘子，里面放着洗干净切好的菘菜、冬笋、木耳和香菇。另有数个直径超过一尺的大盘子里，铺满了切得极薄的肥羊，鲜红的羊肉上布满了白色的雪花脂肪，还没吃到嘴里，就知道它该是多么的鲜美多汁。
嬴静让人调了蘸料，她不知道敬芝爱吃什么口味，只给她放了少许蒜末、花生碎、香油和豆酱。
“这儿还有几味调料，敬姑娘爱吃什么的，都可以加，当时自己家里就行。”
“已经很好吃了，谢谢公主。”
敬芝学着嬴静的样子，夹了一块肥羊在辣汤里烫了几下，羊肉就变成了粉白色，熟得刚刚好。她把羊肉在调料里蘸一下，吃到嘴里，肉鲜味美，满足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她连吃了几片羊肉，忍不住夸赞道：“这肉鲜香肥嫩，还沾了麻辣的汤汁，比我在家里吃过的都好吃！我家里自小吃羊肉最多，还没尝过这种滋味呢。”
嬴静烫了半盘肉，正是胃口大开的时候，她也喜欢敬芝这样胃口好的姑娘，一点儿也不扭捏，大气爽快！
“冬天就该吃涮羊肉，热辣痛快，当真是绝了！”嬴静笑着让人把主食端上来，“尝尝这羊肉大包子好吃不？放了些葱，不知道你吃不吃。”
“吃，怎么不吃？”
敬芝最爱吃羊肉了，公主府的羊肉大包子足有男人的拳头那么大，里面肯定塞了很多肉吧。刚出炉的包子还有点烫手，她把包子掰开，鲜美的肉汁差点流到了她的掌心里。
美食当前，这会儿敬芝也顾不上礼仪了。
她一口咬掉半个包子，把馅料里的羊肉汁都吸到了嘴里。肉馅中放了少许葱花调味，膻味少了一些，倒多出了一股清香，吃着不腻。外面的包子皮也吸收了羊肉馅的味道，软绵可口，非常好吃。
“真香啊，我就爱吃这一口。”
敬芝吃了个满嘴流油，连吃了两个大包子，和男人的饭量相比也差不了多少。她还干掉了两盘肥羊，饱得打了个嗝儿，才放下筷子，不好意思地朝公主笑了笑。
嬴静眨了眨眼，看着儿媳妇吃得欢喜，她的心情也高兴。
“还有呢，等会儿敬姑娘回去，多带一点给你爹尝尝。鸳鸯锅也带回去，在家吃锅子方便味美。”
“谢谢公主，您真是个好人。”
怕敬芝吃多了积食，嬴静用过了午饭，让人上了两盏山楂茶，喝了消食。有侍女们在前面引路，嬴静带着敬芝在公主府里散步溜达，聊聊美容减肥心得，气氛融洽和谐。
“公主，你的手好白啊，比我的手好看呢。”
“这样呀，是要敷手膜来保养的。我教你一个简单的方子，把面粉和鸡蛋清混合，涂在手上一会儿就行……”
“这样啊，我还以为您的好皮肤是天生的呢！”
“哪来那么多天生丽质，我瞧你的皮肤细腻，就是晒得太多了，做一下防晒肯定会变得又白又嫩。”
“真的？我也想变白呢，白皮肤的人真好看。”
也许嬴静点亮了“亲和力”技能点，聊了一会儿，敬芝就喜欢上这个公主，恨不得当场喊娘。她自幼没了娘亲，外面的小姑娘也不爱跟她玩。她的父亲是个大老粗，哪儿会跟她聊什么女子的心事啊。
好久了，她都没有和同性聊得如此畅快。
从背影看，两个穿着粉色桃花曲裾的女子，勾肩搭背的，仿佛姐妹一般。
至于谁丑？
姝姝肯定不丑！

第132章 你是单身狗
下午的时候，看到有马车停在敬家门口，街上的孩子们都追逐呼喊着：“芝芝姐回来啦！芝芝姐回来啦！”
住在附近的几个的小男孩都听说了今天的事儿，早上还伤心地哭了一回，难过得午饭都吃不下了。他们见敬芝生得好看，都想要快快长大，然后娶敬芝当媳妇呢。
谁知，一个不察，敬芝居然被有钱人家的公子抢走了！
一个小胖子摩拳擦掌：“若是那个坏人对芝芝姐不好，我们一定要把她抢回来！”
另一个小朋友回应道：“行，算我一个，我跟着你一路打过去！”
长得像豆芽菜的瘦弱小男孩也举起了手，“我，还有我，我也要去拯救芝芝姐。”
一群小男孩把敬芝想象成被恶棍霸占的弱女子，他们集结在一起商讨对策，誓要把芝芝姐抢回来。
在他们的小脑瓜中，敬芝肯定非常痛苦，哭得梨花带雨。她是多么清高的人啊，当年她追着富二代砍了两条街的光辉事迹还记忆犹新，又怎么可能看上那几个臭钱呢？
可当他们看到敬芝从马车上下来，笑得无比灿烂时，他们的少男心，碎了。
“芝芝姐，是自愿的……”
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她，居然向金钱势力低头！
好几个健壮的仆人从车上搬下来一大堆礼物和好几个食盒。敬芝在家门口打开一个精致的红漆食盒，瞬间有一股点心的甜香味道飘了出来。
“这是好吃的点心吗？”豆芽菜指着婧芝的食盒，馋得都要流口水了。
“不，这肯定是那个坏人给敬芝的，我们不能吃！”小胖子拉住了一个瘦瘦的孩子，“我们决不能向金钱势力低头！”
豆芽菜委屈巴巴的地说：“可是那个点心真的很香嘛，肯定放了好多糖，超好吃的糖。”
“不，吃了这些点心，我们就要失去芝芝姐了。”
“一块点心太少了，芝芝姐起码值两块点心。”
“这……似乎也有点道理啊。”
小胖子摸摸脑袋，认真地思考着，如果能吃到两块点心，芝芝姐也不是那么重要嘛。
但是，他也真的喜欢芝芝姐啊……
就在小胖子犹豫的时候，敬芝朝他们招手了，“胖墩，树桩，豆芽菜，都过来吃点心啊，都是豆记的招牌点心呢！”
芝芝姐……
既然她都叫我们吃了，那我们就吃吧。
嗯，不是我们主动伸手要的，只怪金钱势力太强大了，居然迷住了我们的心智。
以小胖子为首的几个小男孩围了过来，敬芝给他们一人分了一块蜜三刀，她自己也拿了一块尝尝味道。
虽然不爱吃甜食，但公主说这是豆包最爱吃的，敬芝也想学会这道点心。
这块糖棕色的点心上有三道浮切的刀痕，吃起来甘甜如蜜，故被命名为蜜三刀。外皮上洒满了芝麻，浆亮不粘牙，还透出浓浓的芝麻香气。面团在油锅中被炸得透透的，非常蓬松，所以再在蜜锅中翻滚一圈后，入口格外香甜绵软。
这种高糖高油的点心，在物质尚不充裕的年代，无疑难以想象的美味。
“真甜，真好吃。”豆芽菜吃得连连点头，“一咬好像流了一嘴饴糖，太好吃了！”
“是啊，芝芝姐，你能给我多一块点心吗？”曾经义正言辞说不吃点心的小胖子，吃得眉开眼笑。
敬芝正被这股甜到忧伤的味道打倒了，回屋喝了好几口水才缓了过来。公主人好又大方，送了好几盒点心给她，她留下一盒给爹爹吃，其余的都分给小朋友们了，乐得他们又蹦又跳。
“芝芝姐你真好！”
“芝芝姐，我最喜欢你了！”
“芝芝姐，你今天就是去吃这种好吃的点心吗？”
“不是哦。”敬芝摇了摇头，在孩子们好奇的目光中，干脆坐在自家门口。
有几个爱听八卦的街坊大妈也凑了过来，敬芝因为无意中泡了个有钱男朋友，也颇有几分炫耀的意味，乐于和他们讲讲今天的经过。
“敬芝，你今天是去哪儿了？我们都看见你上了马车呢！”该不会是去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吧。
敬芝昂起了头，像孔雀开屏一样骄傲：“我今天是去了公主府，对，就是开了豆记酒楼的公主！”
“真的假的，公主见你？”旁人都抽了一口冷气，在他们看来，公主是神仙似的人物，距离他们的生活太遥远了。
“当然是真的！”敬芝把好几个礼品盒子打开，里面装着的绫罗绸缎让人眼红，“这些都是公子送给我的，还有我手上的镯子，也是公主给我戴上的。”
因为天气冷，人们都习惯性把手缩在衣袖里面。敬芝故意挽起少许衣袖，一只温润细腻的羊脂玉镯子立刻露了出来。
“乖乖，这可值不少钱吧。”
“敬芝，让阿婶瞧瞧，这是西域来的吧？”
“哇，一千钱都买不到这样的好东西吧。”
敬芝看到众人的反应，满意极了。之前是谁说她是母老虎，铁定嫁不出去的？如今她不但找到了对象，还比谁都要嫁得好！
之前她还怕干活弄脏了镯子，不舍得带，是公主硬要她带上去的。
嬴静如是说：“带了我家的镯子，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想到成亲后的日子，敬芝心情颇美。人啊，有时候就是想要对比，越把自己捧得高，心中就越高兴。
“公主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亲切极了。她见了我就笑，让人上茶上点心。我做了一盘花馍送给她，她也不嫌弃，尝了一个直夸好吃。”敬芝被追捧得飘飘然，非常兴奋，“中午我和公主吃了羊肉锅子，不知道公主府的大师傅是怎么做的，竟然比我们家的羊肉还好吃！”
前几年，敬芝曾经推着木车去其他酒楼里卖羊肉。有些掌柜的眼睛都快翻到天上去，还不如公主待人和气。
在院子里杀羊的敬大叔一路听着女儿吹牛，也觉得与有荣焉。他的敬芝就是厉害，眼光就是好，捞得个女婿还财貌双全。
（豆包：不知道是谁晚上蒙脸吓唬人呢？要是换作旁人，我早就分手了！）
不过，无论敬芝变成怎么样，也依旧是他的女儿。
中年男人把一头满身肥膘的公羊绑住，大喝一声：“敬芝，还不过来杀羊！”
“爹，我今天穿得多好看啊，你自己一个人杀羊好不好？”敬芝看到自己身上的漂亮衣服和漂亮鞋子，还不舍得换。
“哟，你还上天了？你咋不去喝西北风饱？”敬大叔挥刀把羊的喉咙割破，鲜血四溅，“不是靠着这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你有活得这么滋润？能顿顿吃肉？”
“好吧。”敬芝让门口听八卦的人群都散开，回屋杀羊了。
其实，敬大叔想得很周到，女儿若是不杀羊，天天向未来女婿伸手要钱，多难堪啊。趁着女儿还没嫁出去，多杀几头羊，多卖点钱，敬芝的嫁妆能丰厚一些，嫁入豪门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二娘开春的时候，敬家和窦家交换了庚帖，定好在年底成婚。
其实按照传统结婚的流程不该那么快的，但是敬芝过完年都十六了，再嫁不出去，就真耽搁成老姑娘了。
咸阳无数少女听闻公主的大儿子要娶个杀羊女，哭得肝肠寸断。这是多好的金龟婿啊，家里有钱，又有着皇族的血统，长得英俊，性子也不差。
偏偏，这窦家公子就是瞎了眼，看不上她们的诸多好处。
“肯定是那狐狸精，不，是山羊精迷住了公子的心。”一位姑娘恨得撕破了帕子。
“我肯定她是使了什么巫蛊之术，才让公子喜欢她的。”另一位姑娘恨得牙齿都快咬崩了。
这件事情，传到秦宫之中，连太子和皇帝都惊动了。他们都没想到外甥（外孙）没看上贵女，居然选了一个这样身份的媳妇。
太子嬴荣：要不要我给你送几个美人？保证颜好能生崽！
皇帝嬴礼：宫中的美女，随便挑，挑几个都行，朕准了！
豆包哭笑不得，他谢过了舅舅和外公的好意，又郑重多次地表达自己对敬芝的爱慕之情。
“外祖父，我就是想娶敬芝，她人长得漂亮，杀羊的时候特别帅气。我就爱这款爽利的，娇滴滴的那些姑娘们，连只鸡都抓不住，我看不惯啊。”
“哦？”皇帝嬴礼看了外孙一眼，没想到这小子白白净净的，口味这么重啊。
皇帝嬴礼：“那要是你遇到一个杀猪的姑娘，特别好看的呢？”
“猪那么重，杀猪的姑娘通常会四肢比较发达。”豆包认真地说，“她手臂跟我大腿一样粗的，我不喜欢。”
皇帝嬴礼：“……”
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幸好，在秦朝这个古老的年代，门第之见还没后世那么严重。看对了眼，地位低下的女子当皇后，也是可以的事情。君不见，始皇帝的母亲赵姬是歌女出身，比敬芝还不如呢。
公主府中张灯结彩，豆包为婚礼忙碌着，跑前跑后，四处张罗。下人们捧着结婚要用的物品，也往来匆匆，生怕怠慢了新嫁的大少奶奶。
孤零零的豆蓉抱着巨大的草原獒，看着这一切，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说好一起当单身狗，你却偷偷脱了单。
“百福，娘亲说我们是单身狗，真可怜啊。”
“汪汪汪。”
你是单身狗，我可不是！
百福把爪爪搭在少年的大腿上，用力地推了推，表示强烈反驳。它下的种多得数不清，狗儿子估计有几十只吧。
百福非常自豪地挺起胸膛，它的崽崽们围着公主府，可以绕两圈！

第133章 人设崩了
百福是条老狗，还是一条特别馋嘴的老狗。
老狗的消化不好，它吃的烤羊肉多了，总爱上火。每天早它都结了一大坨黄褐色的眼屎，狗嘴也有口气，臭得要死。
“百福，别吃那么多烤肉啦。”豆蓉忍着恶心，亲自用帕子给它擦掉，“我让厨房不给你吃烤肉，看你的症状会不会好一些。”
“汪汪汪。”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不知道自己当了回绿王八的豆蓉，听见百福回应自己，以为它是听懂了。他抱着毛绒绒的大狗，满意地撸了把狗头。
养狗就是好，又乖又听话！
但是，厨房断了百福的烤羊肉之后，它还是上火，眼屎和口臭症状并没有改善。
偏生它爱靠着主人睡觉，每天早上都会把豆蓉舔醒。那个熏人的臭嘴，还有那堆油汪汪的眼屎，都快掉到少年的脸上了。
叔可忍，婶不可忍了！
豆蓉仿佛一个拔叼无情的负心汉一样，一把将百福推开。百福无辜地眨眨眼，还用爪爪扒拉这少年的衣袖，撒娇着要抱。
近距离之下，那坨眼屎就显得更恶心了。
豆蓉揪住狗脖子的皮毛，质问道:“你说，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偷着吃肉！”
“汪汪汪。”
我不说，我不说。
百福歪着头，斜向四十五度望天，来了个卖萌的姿势。嗯，偷吃烤肉的那条狗，肯定不是它。
豆蓉也没指望能从百福的嘴里问出答案，他打湿了帕子，在老狗脸上胡乱搓了一把，总算把它清理干净了。从此之后，他多次郑重地宣布，禁止百福再上他的床。
“你是个大孩子了，该学会自己睡觉了。”
“汪汪汪。”
我小，我小。
抗议无效，百福心情沮丧地走了。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它钻过了狗洞，熟门熟路地来到了西域食肆。
一股烤肉撸串的浓烈肉香味从店里飘了出来，真香啊。黑色的狗鼻子用力地深嗅了一大口，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绿眼睛的漂亮少女看到狗子来了，对它招招手，大声地呼喊:“大狗来了，大狗要吃羊肉吗？”
百福朝她快活地摇着尾巴，一人一狗之间感情不浅。
显然，百福是这里的熟客，而且还是光吃不给钱的那种。
曼丽坎木是萨比尔的女儿，店里几根羊肉串的钱，她还是能做主的。她看到大狗趴在店门口，就在它专用的陶碗里倒了半碗凉开水，推了过去。
“大狗，先喝口水。”苗条的少女把串好的羊肉架在火上，“羊肉串一会儿就好了。”
火舌燎过羊肉上的脂肪，烤化了羊油，烤出一股诱人的焦香味。果木的熏烤，也给羊肉串增添了一丝清香。因为狗不能吃太多调味料，曼丽坎木只撒了少许盐，保留了羊肉的原汁原味。
虽然羊肉串还有点膻，但对于百福而言，是极佳的美味！
老狗的口水都流下来了，滴滴答答地落到地上，逗得曼丽坎木噗嗤一笑。
“来吧，大狗。”她把木签上的羊肉剥下来，放到一个小碗里，“还有点烫，慢着吃。”
“汪汪汪。”
百福不蠢，等羊肉放了半晌之后，它才把羊肉都吃到嘴里。在家里主人不许它吃烤羊肉，可把它馋个半死。
机智如它，幸好在外面有人。
这个姑娘真好，天天都给它吃肉，它有些喜欢她哦。
曼丽坎木摸着百福的脊背，轻声地哄着:“大狗，别流浪了，跟我回家吧，有好多羊肉吃呢。”
这傻姑娘，以为百福是附近的流浪狗，连饭都吃不上，多惨啊。
“汪汪汪。”
你人真好，管我吃肉呢。
百福想要挤出一些眼泪出来，熏染一下可怜悲情的气氛。可惜用力过猛，它挤出了一坨眼屎。
曼丽坎木:“……”
你走，肉也吃过了，滚吧！
不过，在百福临走前，她拿出了一个红色的小布包。打开，里面是一件红色的小衣服。
百福凑了过去，闻了闻，似乎很喜欢这件衣服。
曼丽坎木把百福的四肢穿过衣服，给它系好扣子，“百福，我给你做了一件衣服，喜欢吗？”
“汪汪汪。”
喜欢！
老狗穿着新衣服，绕着漂亮的姑娘转跑了几圈，肥肥的身躯一扭一扭，非常臭美。曼丽坎木的绿色眼睛中都是笑意，她握了握百福的爪爪，教了它几个“坐”、“行”、“卧”的指令，老狗都听话地执行了。
百福:这些压根难不倒我，小意思啦。
吃饱喝足的老狗，穿着有点紧的新衣服，摇了摇尾巴，走了……
然后，百福在外面有人的出轨事件，也因此暴露。
“百福！”豆蓉拽住老狗的耳朵，“你说，这件衣服是谁给你做的”
“汪汪汪。”
一个好看的姑娘给我的呀。
百福说的话，豆蓉自然是听不懂的。但他派人看住百福，终于发现了它每天下午都会钻狗洞出去偷吃。
豆蓉恨得牙痒痒的，骂道:“我就说呢，它怎么这么容易上火，肯定因为它总是出去偷吃！”
前去“捉奸”的豆蓉，气冲冲地去到西域食肆，打算来个捉奸成双。不料，捉到百福的他还没有发问，就被看店的曼丽坎木揪住了。
“你，说的就是你！”绿眼睛的美貌姑娘瞪着他，“大狗是你家的吗？你怎么不给它喂饭呀，瞧它饿得眼都绿了！”
豆蓉:“……”
你的眼睛才绿呢。
无奈地摇摇头，少年把流连忘返的老狗拉回来，解释道:“他叫百福，每天都能吃一大碗饭。最近它上火了，不能吃烤肉。”
百福舔舔他的手，一副讨好的模样。
“原来是我错怪他了吗？”
曼丽坎木有些羞愧，自己反倒成了不问青红皂白的恶人。老狗见她不开心，也趴到了她的脚边，蹭了蹭她的鞋子。
“百福你真好呢。”娇俏的少女摸了摸老狗的肚皮，对着少年道歉，“对不起，我不该私自给百福吃烤羊肉串的，幸好没有吃出什么大毛病。”
“没事，没事。”豆蓉摆了摆手，不再跟这个姑娘计较。
人家也是好心请百福吃肉，豆蓉在西域食肆留了一笔钱，为百福出来的消费买单。
谁知那个姑娘是个实诚人，她一路追着出去，“你这钱太多了，太多了。”
“多的钱，就给你买果子吃吧。”
玉树临风的少年头也不回，拉着老狗，潇洒地走了……
看着对方高瘦的背影，曼丽坎木收起了钱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个人长得俊，他的狗也听话，似乎家里也不缺钱。
她捂着钱袋，遐想无限:“他把那么多钱给我，是不是想泡我呀？”
话本里都说，男人喜欢一个女人，都爱给她花钱呢。
曼丽坎木的长相吸收了萨比尔和梁玉儿的优点，五官深邃，一双绿眼睛富有异域风情。咸阳城中不知道有多少年轻公子，为了追求她，天天到西域食肆吃烤串。
少女不蠢，也不瞎，她在那些人的眼中看到了欲望和觊觎，但却唯独没有看到爱。
百福的主人，是她见过的，少有没有为她的容貌而惊讶的人。他见了她的脸，似乎只是看到了普通的东西，没有激起任何波澜。
“突然想要他为我脸红！”
“想想都觉得好刺激啊。”
青春期的少女都怀揣着一个中二的梦，下一次豆蓉遇到曼丽坎木的时候，发现她正被一群地痞流氓围着，那些人渣想要非礼她。
富有正义感的少年挺身而出，把可怜兮兮的少女挡在身后，大喝一声:“住手！”
那几个小流氓难得见着美人单独出行，哪里肯罢休，骂骂咧咧:“小白脸，滚一边儿去，少管老子的好事！”
“我今天还非得管上一管！”少年不是个话多的人，他轮起拳头就往那几人身上砸，打得几个人哭爹喊娘。
感谢公主娘亲的监督，他自小练的弓马功夫非常娴熟，虽然不算是武林高手，但是收拾几个小流氓还是绰绰有余的。他这人心眼也小，专往要害处打，什么猴子偷桃，海底捞月的招式都使出来了。
这些欺负妇孺的男人，他最是看不惯的，他出手废了几个社会败类，一点儿也不手软。
见坏人都被赶跑了，曼丽坎木才怯怯地从豆蓉身后出来，她紧紧地抱住少年的手臂，似乎惊魂未定。
“别怕，你安全了。”少年轻柔地把少女的手掰开，也许是因为她太害怕了，所以还不肯放手。
她的鼻子红红的，一副想哭的样子，“我害怕，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家呀。”
“可以。”
难得见义勇为，豆蓉强忍着别扭的感觉，任由少女扯着他的手，一路往前走着。在太阳的照射下，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好长，几乎重合在一起。
走在前面的少年没有留意到，身后的少女仿佛得逞一般，偷偷地笑了……
四年后
绿色眼睛的小男孩坐在一位年轻妇人的怀里，好奇地问:“娘，你会耍弯刀吗？外祖父耍的弯刀可好看了！多威武啊！”
萨比尔很疼这个外孙，他最爱给小外孙表演耍弯刀。他的动作流畅又惊险，不熟练的人，肯定会伤着自己。
曼丽坎木骄傲一笑，“当然会啊。”
她自小跟着父亲习过西域的弯刀，攻击性极强。她抽出了一双锋利的弯刀，手腕舞动起来，刀锋逼人，出手利索果断。看着这手功夫，十几个成年男子都不是她的对手。
突然进门的豆蓉看见虎虎生风的媳妇，还有拍着小手一脸兴奋的儿子。
“……”
对不起，您的弱女子人设崩了。

第134章 大结局
敬芝嫁进来不足半年，就怀上了孩子。熬了不到一个时辰，她的第一胎就生下来了，是一对可爱的双胞胎男宝。
这样惊人的好消息，让所有人都高兴极了。豆包尤其兴奋，他心中多年无子的心结，也终于解开了。
他抱着刚出生的婴儿，笑得合不拢嘴:“娘，我有儿子呢，我有两个儿子！”
“是呀，你看这两个孩子多俊啊，以后肯定是个美男子。”嬴静摸了摸孩子的小手，真软啊，“等他们长大一些，我带他们进宫拜见父皇。”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嬴静也是有私心的人，父亲当家和哥哥当家，总是不一样的。趁着父皇疼爱自己，她也想为小孙孙争取一下福利待遇。
豆包和豆蓉都是大佬，她一点儿也不担心。只有他们两个的脑子不昏，大秦不亡，孙砸的未来十分可期。
咸阳宫
“父皇，你看着两个孩子多好看啊，像个小面团一样白净。”嬴静推着一辆双座婴儿车上殿，眉宇间皆是自豪。
年老的皇帝睁大了眼睛，他吃力地把一个孩子抱出来，摸了摸他的小脸，“孩子像你，好啊。”
婴儿柔软粉嫩的皮肤和皇帝苍老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嬴静第一次发现，父皇老了。
和她印象中威武的父皇不一样，他的手瘦了许多，脸上的肉少了许多。她四五岁的时候，父皇还能抱着她转圈圈，但现在的父皇，连几个月的婴孩都抱得很吃力……
嬴静第一次意识到，人是会老的，也是会死的。
她有些伤心，来了大秦活了那么久，前世对她而言，已经是一场虚幻的梦了。她是一个真真实实的秦人，她叫嬴静，她是嬴礼的女儿。
“父皇——”嬴静说话的声音有些哽咽，一想到亲人离世，她就觉得难过极了。
皇帝嬴礼察觉到乖女的心思，他笑着拉着嬴静的手，问：“你小时候嘴馋，好几次你说梦话，都说要去美洲大陆吃那个土豆、辣椒和玉米什么的。朕知道姝姝和别人不一样啊，姝姝说的美洲大陆，是真的吗？”
“是真的。”嬴静不想瞒他，“在海上一路往东走，就能遇到一片大陆。上面有些土人，但没有城池，比我们差了许多。”
“姝姝想要去那里看一看吗？”
“父皇要去，我就陪着父皇一起去吧。”
三年后
刘彻、卫青和霍去病带着出海的船队，终于回到了大秦的海岸边。这趟探索之旅可谓是九死一生，海船上的好多兵卒都生病死了，也许他们三人命不该绝，都熬过来了。
他们按照公主画的地图，找到了传说中的美洲大陆，不仅带回来好几种珍贵的农作物种子，还带回来一个惊人的消息——那里不但有一望无际的肥沃土地，还有一大片金矿！
皇帝嬴礼重重嘉奖了刘彻等人，让史官把他们载入史册，赞其为“大秦之勇”。然后，他宣布了一个更劲爆的消息：他要退位给太子嬴荣，并且去美洲大陆。
一山不能容二虎，一国也不可能有两个君主。
战国时期的赵武灵王退位后，被大臣困于沙丘宫，直至饿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相信嬴荣是个孝顺儿子，做不出饿死父亲的这种事情。但他不相信大臣，也不相信人性。作为一个政治家，嬴礼知道人心剖开都是黑的。
他怕自己有一天糊涂了，成为了有心人手里的工具，以此来攻击自己的儿子。
太上皇嬴礼拒绝了儿子和大臣们的挽留，道：“趁朕这把老骨头还有点力气，就替荣儿，也替大秦出去走一走吧。若这美洲大陆是好的，我们大秦的疆土将会扩大许多，人口也能翻一番。”
人心难测，嬴礼不放心让别人去掌管这么一大块肥肉。老虎老了还是能吃人的，他打算自己熬一熬，亲自去把美洲管控好，然后留给荣儿一片更广阔的江山。
新上任的皇帝嬴荣拉着长公主嬴静，都哭红了眼。于他们而言，嬴礼是天底下最好的父亲，也是最伟大的皇帝。
谁都知道，海上风浪灾害特别多。他们的父皇老了，极大的可能会死在船上，或者死在万里之外的美洲大陆上。他们的父皇是在探路，也是在为了嬴荣而自我流放。
嬴荣不敢想，年迈的父亲也许会死在异乡，魂魄回不了故国。作为一个皇帝而言，他的父亲该是下了多大的勇气！
不过，在太上皇嬴礼登上大船的那一日，好几辆马车都跟着他的身后，嬴静带着老公和儿子们，提着大包小包行李和装备，都赶上来了。
老人的眼睛有些湿润，想让他们都回去：“姝姝，你们都来这里做什么呀？”
嬴静：“父皇，你说过要带我一起去的呀。”
豆包和豆蓉：“外祖父，我们兄弟俩没本事，来蹭你的公费旅游啦！”
一群小豆丁：“外曾祖父，豆面，豆粉，豆豉还有豆瓣，都想跟着您一块儿去挖金矿呢！”
野史有传闻，大秦的种种变化，皆因公主嬴静而起。
公主好享乐，饮食极豪奢，其父秦宣帝带人探索美洲大陆，只为了她吃一口热辣辣的水煮鱼；其兄秦睿帝派兵镇守西域之乱，只为她吃一口甜如蜜的哈密瓜；其夫窦原一掷千金打通全大秦的商路，只为她吃一口南海边的大螃蟹。
甚至到了她的侄子秦文帝在位之时，也对着这位皇姑千依百顺，让她活得逍遥自在。
每一部史书对这位公主都评判不一，有人认为她是祸水，大秦掌权的几个男人，尽倾国之力来供养她。有人认为她是神女，引领着这个皇朝发展，创造出无限生机。
那真相究竟是怎样？
那已经不重要了。
反正，这个皇朝没有亡！

第135章 番外：庄周梦蝶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夏天，一个老婆婆和老爷爷牵着手，坐在樱桃树下，看着树上鲜红欲滴的果子。旁边有几个小孩子在玩耍着，窦原患了老花眼，记性也下降，他都记不清这些是豆包还是豆蓉的孙子了。
不过，他们肯定都是他和姝姝的子孙。
“曾祖父，我想要吃樱桃。”
“我也要，我想吃一大碗。”
“樱桃熟了，该多好吃呀。”
因为两个老人爱在樱桃树下乘凉，所以孩子们对着树上的果子觊觎已久，也不敢轻举妄动。他们见窦原心情似乎不错，胆子最大的那个小男孩就凑了过来，吵着想要吃果子。
“姝姝，你爱吃樱桃吗？我给你摘吧。”老头子伸了伸腰，他忘了好多人，眼睛也花了，连豆包和豆蓉两兄弟的模样都分不清了，但他还记得他的姝姝，他的小公主。
“吃吧，正该是吃樱桃的时候。”嬴静点点头，对孩子们招招手，“你们喊人过来，给你们摘樱桃。不许爬树，要听话。”
“好哦！”孩子们一下子都跑开了。
嬴静轻笑一声，握住了窦原的手。她其实不是很爱吃樱桃的，但窦原很爱吃这种酸甜的滋味，尤其爱吃樱桃果酱夹心的小蛋糕。蓬松柔软的小蛋糕里，涂了一层暗红色的果酱，即使老头子掉了牙，也一样能吃得动。
为了让窦原开心，嬴静捶了捶老腰，洗干净手，打算给他再做一回樱桃夹心小蛋糕。她老了，手上的动作也没有那么利索，近年来几乎不怎么下厨了。
今日难得兴致上来，就做一回吧。
公主府的厨子像是对待着珍稀动物一样，生怕年迈的公主在厨房里出事。他们帮着嬴静打蛋白，和面粉，做果酱，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烹饪过程。
不过，调味这种轻松又关键的步骤，是嬴静做的。
然后，她一个手抖，把糖放多了好几倍。
“窦原那么爱吃甜的，应该不怕吧。”嬴静心虚地捧着刚出炉的小蛋糕，“反正偶尔吃一次啦，即使是太甜也不会有糖尿病。”
乖乖等待的窦原看到嬴静带着点心过来，他笑得像个孩子一样开心。他伸手就拿了一个小蛋糕，啃了一大口，大声夸赞：“好吃，和我第一次进宫伴读，你做的那个樱桃夹心小蛋糕一样好吃呢！”
“骗人！”嬴静疑惑地问，“我放了那么多糖，你没有吃出来吗？”
窦原的表情瞬间一愣，一脸茫然。
嬴静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原来老公的味觉，早因为年老就失去了。窦原是怕她担心，才一直装作吃得很香的样子吗……
她有点想哭，摸了摸窦原满是皱纹的脸，“你傻啊，你为什么都不跟我说？”
老头子握住她的手，笑得一脸天真：“姝姝喜欢看到别人吃饭时，幸福的样子呀。我想要姝姝高兴呢，姝姝差点就被我骗了一辈子。”
“别吃了，都不好吃了。”嬴静赌气地把小蛋糕拿开，“你对我太好啦，要是我下辈子遇不到你，该怎么办呢？”
换作她在现代的普通人身份，想遇到窦原这种全国首富之子，比登天还难啊。他这种顶级高富帅，又怎么可能看得上她呢？
一想到这个悲催的事实，嬴静就不高兴了。多亏这辈子投了个好胎，有了个好爹，她才可以顺理成章地嫁给窦原。那下辈子呢？要靠玄学来抽一个好的身份卡吗？
“没事，我把姝姝记住就行，我去找你呀。”
“一言为定哦，不许把我弄丢。”
“放心，我打死都不喝那一碗孟婆汤，生生世世都要把姝姝记住。”
“嘻嘻，我也要把窦原记住，我还想要嫁给你呢。”
两个老人依偎在枝繁叶茂的樱桃树下，听着蝉儿的叫声，睡着了。等玩耍的孩子们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两人的鼻息已经全无，但双手依旧紧紧地握住，难以分离。
已经头发发白的豆包和豆蓉两兄弟，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他们嚎啕大哭，比上辈子给皇阿玛哭丧还伤心。他们这辈子都没有得到权势，但是得到了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
那就是爱。
没有被人疼过的孩子，长大了也不懂得怎样疼人。
是公主娘亲和驸马爹爹教会了他们，一个家该是怎么样的。他们两兄弟模仿着，体贴妻子，关心子女，如今都儿孙满堂，过得比前世开心多了。
“希望娘亲和爹爹能再次相遇吧。”
“一定会的。”
千年之后
“滴，滴，滴，滴……”
医院病房里的仪器似乎检测到什么，发出尖锐的声响。查房的护士小姐姐立刻从307病房跑了出去，找到最近的值班医生，大声地喊：“307的秦小姐醒了，秦小姐要醒了，快去通知秦先生！”
秦小姐？什么秦小姐？
嬴静迷迷糊糊地听到周围有人呼喊着，一睁开眼，她看到一堆护士和医生都围在自己身边。
“我这是怎么了？”她的头有些疼，“这里是哪儿啊？我不是秦小姐。”
她打量着四周的环境，见到都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医疗设备。她的重新穿回来了吗？还是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咳咳，”医院里最德高望重的教授挤了过来，解释道，“刘静小姐，或者是可以称呼您为秦小姐？你小时候是走失过的？在你昏迷的时候，你的亲生父母终于找到了，我们已经通知了你的父亲秦先生，等会儿他就会过来看你。”
教授看向嬴静的目光，还带着羡慕。这位小姐的生父秦先生是个厉害的人物，一手创立了秦氏集团，身家早就近千亿。
秦先生？大秦？嬴静？刘静？
嬴静依稀想起，她第一世的名字，就是叫做刘静。她没有父母，感谢党和国家把她养大的。
小时候，她特别羡慕同班的小朋友们，因为他们的爸妈会给他们买零食吃，带他们去吃肯德基和麦当劳。但她住在孤儿院里，靠着国家扶持和好心人的捐赠，哪里能这样奢侈地消费啊？
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嬴静长大打工后，就特别爱吃，特别想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嬴静穿着病号服，看着周围的护士小姐姐对着自己嘘寒问暖，就知道自己这个生父的社会地位肯定很高。
“不知道这个秦先生，会是父皇的下一世吗？娘亲和哥哥，会不会也在这儿呢？”

第136章 番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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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贴：芒果台即将推出大型古装连续剧《嬴静传》，与苹果台热播的《大秦公主》同台叫板！[345]
收藏该贴
№0☆☆☆==|2637ee9f于2019-09-10 05:57: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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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芒果台的这部剧是根据历史改编的，由鱼妈亲自指导，讲述公主嬴静如何带领着大秦百姓发展致富，期待！
我放一下主要演员的名单，女主角是林薇演的，简直是美到炸裂！男主角和其他男配角都好帅，演皇帝嬴礼的帅大叔张烈真是人间极品啊啊啊啊啊！
（图）（图）（图）
№1☆☆☆==|2637ee9f于2019-09-10 06:10: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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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屏，林蔚的扮相真是太美了，服化道都很棒，感觉鱼妈这次真的是超常发挥，终于摘掉他那红红绿绿的阿宝色滤镜了。
话说这次他是用什么滤镜来着？好有那种古代的质感，壮哉我大秦！
№2☆☆☆==|839967f5于2019-09-10 07:15: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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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蔚演嬴静？谁给她那么大的脸？
一个白莲花的脸来演我的小公举，真的好吗：）
№3☆☆☆==|6004dd97于2019-09-10 07:16: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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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觉得刘子怡演女主角更合适，霸气十足，演公主没毛病！
№4☆☆☆==|6004dd97于2019-09-10 07:17: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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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三楼的那位，有上过历史课吗？
史书记载的公主嬴静，分明是个被大佬们团宠的软妹子……爸爸宠哥哥宠老公宠儿子宠，甚至连侄子都宠着她，快快活活地过了一辈子。
这位公主就爱吃喝玩乐，应该是又甜又萌的。来个女王范的演嬴静，杀了我吧！
№5☆☆☆==|82343775于2019-09-10 07:18: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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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中的公主，应该是超美的，可盐可甜，不接受反驳！
她的闺蜜卫子夫是公认的美人，但她曾多次对别人说过，“我不如公主远矣”。
№6☆☆☆==|8b0f9336于2019-09-10 07:19: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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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孩子，卫子夫是在拍马屁啊，懂不？
话说卫子夫也很厉害啦，她嫁的刘彻是美洲大陆的第二任总督，弟弟卫青是大将军，外甥霍去病也是打仗超厉害的。卫氏姐弟都是小时候都是在章台街长大的，能混成这样太牛逼了。
№7☆☆☆==|04d6190a于2019-09-10 07:23: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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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台街是啥？
№8☆☆☆==|qw51b8e5于2019-09-10 07:25: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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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红.灯区，歌舞伎兼大保.健一条街。
№9☆☆☆==|2348ee9f于2019-09-10 07:27: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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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那卫子夫的人生真是好苏啊！苏破天际！
№10☆☆☆h890v2375|e94e27da于2019-09-10 07:30: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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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上还说有个异人给卫子夫相面，说她是皇后命，但是最后一朝成空，子孙破亡之相……
№11☆☆☆h890v2375|e94e27da于2019-09-10 07:31: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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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们上历史课的时候，老师还调侃过，因为这件事情，卫子夫揪着老公教育了很久，说不要造反，不要造反。
№12☆☆☆==|8e2778c0于2019-09-10 07:33: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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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古代女子都那么苏的吗？
№13☆☆☆==|4ab23f9c于2019-09-10 07:35: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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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苏莫过嬴小静！
№14☆☆☆==|9b0732e1于2019-09-10 07:37: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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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苏莫过嬴小静！
№15☆☆☆==|8c014acd于2019-09-10 07:39: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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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苏莫过嬴小静！
№16☆☆☆==|7715f696于2019-09-10 07:43: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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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苏莫过嬴小静！
№17☆☆☆==|z202a54a于2019-09-10 07:45: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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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
№18☆☆☆==|94vb75a3于2019-09-10 07:46: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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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19☆☆☆==|78bf4swa于2019-09-10 07:47: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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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咪咪地问一句，我历史不好，嬴静究竟是哪里苏了？
№20☆☆☆==|67454spa于2019-09-10 07:48: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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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那位，你不是种花人吧？天呐，你居然不知道嬴静？没读过九年义务教育吗？
№21☆☆☆==|5043de32于2019-09-10 07:50: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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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from Europe.
№22☆☆☆==|67454spa于2019-09-10 07:52: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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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难怪了，原来是外国友人！
№23☆☆☆==|cd45678y于2019-09-10 07:54: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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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读小学的时候，都学过的那一篇《吃火锅》，就是根据公主嬴静的故事写的。
我们今天用的老北京黄铜火锅炉子，据说就是她发明的！黄铜在那个朝代是很贵的，当时的工匠为了多生产这种锅，还改良了冶炼金属的技术！
嬴静吃个火锅，都能间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4☆☆☆==|67sn8i912于2019-09-10 07:57: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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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学那篇课文，都读得肚子好饿，好饿！还要全文背诵，可以说很遭罪了。
描写公主和皇帝一家涮火锅，我看着都馋了，弹牙爽滑的爆浆丸子啦、肥羊啦、大鸡腿啦、鱼片啦，还有超多好吃的。
文章最后一段，写公主还要下一把面条烫着吃，我……我踏马上的是什么语文课啊，饿啊！
№25☆☆☆==|23i89b53于2019-09-10 07:58: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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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以为上了初中，就可以逃过公主的魔爪吗？
并不。
初二的生物课本写公主在造酸奶，又滑又嫩，整个咸阳城都是卖奶小哥们叫卖酸奶的声音。
嗯，然后我们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如何用乳酸菌发酵酸奶的原理。
№26☆☆☆==|hs4b5421于2019-09-10 08:00: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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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高中，你会发现这个可怕的女人还在┑(~Д~)┍
高中生物课讲腌制食品里的亚硝酸盐，课本上写公主在腌酸菜，她在窦家摆了好多个酸菜坛子，放了二十天，然后叫我们计算里面的亚硝酸盐超标了没……
我：“……”
我有一句MMP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那天晚上我化悲愤为食欲，和同学一起溜出去吃了一大盘酸菜鱼！
№27☆☆☆==|62345c786l于2019-09-10 08:02: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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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提了，我没钱读高中，读了个新东方厨师学校，也一样遇到了这个女人！
课本上写发酵做面食，说种花国的包子和馒头都是公主发明的……
公主用葡萄干做酵母，老师也叫我们做一回，结果我的那瓶葡萄干发着发着，就臭了！臭了！
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全班同学都用葡萄干发酵的酵母菌种做了馒头，唯独我做了一个硬得连狗都不吃的死面饼子……
我还记得交作业那天，同学们和老师目瞪口呆的表情w(゜Д゜)w
№28☆☆☆==|2345g76n于2019-09-10 08:05: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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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番外：再遇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一个面容英俊的中年大叔就带着老婆和儿子，急匆匆地跑过来嬴静的病床边。他们的情绪都非常激动，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嬴静看到这几人的相貌，就笑了。
大概是有缘，这位秦先生长得和父皇有七分相似，只是眉宇间少了那种帝皇的霸气，显得更加内敛沉稳。秦夫人听说是姓季，是个泼辣的大美人，嗯，和娘亲也长得很像，就是给人感觉更加硬气直爽了。
可不是么，娘亲的这一世当了大老婆，气场都不一样了！
而在他们身边站着个二十几岁的阳光大男孩，是哥哥嬴荣的模样。不过也许是当了安逸的富二代，他的身上气质温润，就是在校园里迷倒万千少女的校草学长类型。
“姝姝……”那个帅大叔一看到病床上的嬴静，又兴奋又惭愧，直接哭出来了，“姝姝，你受苦了，都怪爸爸不好，带你出去玩却没有抓紧你的手。”
秦礼还记得，那天他和老婆季筱筱都像个疯子一样，不知道派了多少传单，到处去问别人有没有见过他们的女儿。儿子秦荣见形影不离的秦静不在，早就害怕得哭了，一路闹着要妹妹。
“没有，没有看到。”一个人路过。
“唔，我好像没看到。”两个人路过。
“额，我会留意一下的。”三个人路过。
……
其实秦氏集团的成立初衷，就是秦礼想要把女儿找回来的。他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太少了，他想要赚钱，赚大钱，然后才能把更多的人力物力都投入进来，去找他的姝姝。秦氏集团在民间的声誉极好，是个有名的爱心企业。董事长秦礼成立了大秦慈善基金会，设了助学金和爱心补贴，专门帮助贫困家庭和孤儿院里的孩子。
“也许姝姝会得到基金会的帮助，在外面过得好一些。”四十多岁的秦礼眼睛红红的，“或者我帮了人，积了德，福气能回馈到姝姝的身上吧。”
秦礼是幸运的，在他将近五十岁的时候，他终于接到了医院打过来的电话，说秦小姐找到了……
接下来的事情，嬴静都知道了。
“爸爸，妈妈，哥哥。”嬴静看着熟悉的面孔，喊得非常顺口，“我想要回家，不想呆在医院里了。”顺便她还想看看能不能找到窦原。
一句等了二十多年的“妈妈”，让季筱筱落下泪来。她哭得仪态全无，一直拉着嬴静的手，不舍得再放开：“好，回家呢，我们都回家去。”
“姝姝，你有什么东西要带的吗？我都帮你搬吧。”阳光大男孩秦荣非常热心，找到了妹妹，他也高兴极了。
“我……我也没什么行李。”嬴静有点不好意思，她记起自己的第一世，好像把工资都花在吃吃喝喝上，压根没攒下什么家底。
秦荣哪里会听不出她的意思，他的鼻子有点酸酸的，妹妹在外面是吃了好多苦！从他记事起，家里就不穷，后来老爸做生意，家里的经济就更富裕了。他过着富二代的生活，跑车名表应有尽有，但他的姝姝在外面吃糠咽菜，连件漂亮衣服都没有哇。
额，他按照电视剧的夸张手法，直接把嬴静脑补成连饭都吃不饱的小可怜。
其实嬴静也能是赚到钱的，她就是吃得太饱了，所以才又变得家徒四壁。
“姝姝，我们走，我带你去置办一套全新的，保证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秦荣牵着嬴静的另一只手，“姝姝是我们秦家的小公主啊，要开心快乐才对。”
跟在后面办出院手续的秦礼，看到走在前面的老婆和儿女，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好啊，真好啊。”
……
回到豪门生活的嬴静，总而言之，适应良好。她对着亲人们还带着前世的记忆，对待爸爸妈妈和哥哥都格外亲热，一点儿也不见外。他们一家和和美美的，有说有笑，弥补了失散二十年的珍贵光阴。
她的身份证上改名叫做“秦静”，但若是见到第一世的朋友们，她们喊她“刘静”，她也回头应答。
无论是刘静、嬴静还是秦静，这都是她啊，是她的人生。
不知道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她感觉这里和她的第一世很像，但又有些不大一样。她上网查过历史，这儿的大秦第二任皇帝是扶苏太爷爷，秦宣帝嬴礼和秦睿帝嬴荣都是历史上有名的贤明君主。
他们开创了大秦的一代盛世，在种花国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穿插在他们的人生当中，历史学家都会提到一个女人——嬴静。
历史学家们对于她的争议有很多，有人认为这位公主生活奢靡无度，比唐朝的红颜祸水杨贵妃生活还奢侈。SSTV上的砖家当着观众们的面，一路逼逼。说什么为了让公主吃一口荔枝，大秦皇帝从北边的匈奴草原上调来了数万马匹，把新鲜的果子从南越一路运输过来。
砖家绘声绘色地讲着，似乎是他亲眼所见一样：“那些荔枝运到了长安，上面的叶子还是绿色的！荔枝这种水果不耐放，摘下来不到三天，叶子就变色了，可见这位公主的生活有多奢侈！”
电脑前的嬴静：“……”
行行行，您随便说，说对了算我输。
她明明吃的是荔枝罐头，不是新鲜果子！而且那些马匹是用来做淘金网的快递运输，不是只供给她一个人吃喝的啊啊啊啊啊啊啊！
当时已经打下来的匈奴草原水草丰美，马儿太多了，兼退役下来的秦兵人数不少，所以大秦才会推出这样的政策。
“唉……”嬴静叹了一口气，合上笔记本电脑，不再看了。
这些无知的后人，错把吹牛当真相，她真的是好冤呐。
几日后
闺蜜陈思思发来一条微信：静静，最近有一家豆记酒楼超网红啊，你要不要也一起来试试？
嬴静回复：好哒，我们今晚在店门口六点钟见面，可以吗？
陈思思：OK.
“豆记？豆记？”嬴静看着车窗外，眼睛有点湿润，喃喃道，“是我想的那个豆记吗？窦原你在哪里啊，你说了不会忘记我的。”
下了车，来到了豆记酒楼的门口，见闺蜜陈思思还没有到，嬴静就在酒楼大堂转悠着，四处瞧瞧。这个时候正是该吃晚饭了，往来的客人挺多的。她见大堂有一处架子前有好多人围着，就凑过去看看。
“天呐，这老板真有钱，居然敢把秦朝的古董摆在这儿！”一个小青年非常惊讶地说。
“可不是吗？这套秦朝的珠宝首饰那么好看，估计得值不少钱吧。”一个姑娘盯着首饰上的宝石移不开眼。
“我是在拍卖行干的，如果不是赝品的话，这套首饰是秦朝公主嬴静的物品，听说是她最钟爱的首饰之一。”一个中年男人似乎懂得不少。
嬴静看清楚红木古董架子上的物品，眼睛一下子就被泪水模糊了。这是在求婚仪式上，窦原送给她的那套海蓝宝首饰。蓝色的宝石历经千年，依旧闪耀出耀眼的光彩，它拥有如深蓝海水般的色泽，仿佛是情人的眼泪一样。
其中，那只鸽子蛋形状的海蓝宝戒指，被窦原套上她的手指后，她几乎戴了一辈子。
嬴静早已泣不成声：“窦原……窦原……”
“静静，你这是怎么了？哭得这么惨？”闺蜜陈思思终于来了，她从背后拍了嬴静一下。
“没什么，就是想起一个小说情节。”嬴静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强颜欢笑，“你知道的，我爱看网络小说，入戏有点深。”
陈思思给她递了一片纸巾，就拉着嬴静进去找座位点菜吃饭。
这顿饭，吃得嬴静味同嚼蜡。
菜单上的每一道招牌菜，都是她爱吃的。或者说，都是大秦公主嬴静爱吃的。又香又辣的豆花烤鱼，软糯可口的红烧肉，还有酱香浓郁的卤肘子……
甚至，菜单上的牛乳流心小挞，都是她爱吃的。
嬴静低头吃着，心思压根没放在饭菜上。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豆记酒楼的老板，然后问他一句：你还记得我吗？
去买单的时候，嬴静看到前台有一个高大的男人站着那里。他身高大约超过一米八，比她还高出一个头，他的皮肤很白净，长的一张娃娃脸衬得他有几分可爱。他的眉眼弯弯，看着人的时候好像总带着笑……
“窦原，是你吗？”嬴静一把抓住了那个男人的手，她终于要找到他了。
“这位小姐，你是在叫我吗？”男人一脸疑惑，眼神放空似乎在回忆，“我叫窦原，但是我不认识你啊。”
说好一起结婚三生三世，你却偷偷忘了我？
嬴静愣了一下，这个人是窦原，也不是窦原。但是也没关系，他们还有时间和机会，她相信自己一定能把窦原拿下的！
“小哥哥，我今天忘了带钱，你可以先帮我付了吗？我加你微信，几分钟就还钱给你。”身家过亿的集团千金嬴静装起了穷鬼，就为了把窦原的联系方式要到手。
“行，没问题。”男人替她买了单，刷出了微信二维码，“你有钱就要立刻还我，我可是等着用钱的！”
知道啦，你这种死要钱的性格还是没有变。
添加好友，转账成功。嬴静借此机会加了窦原的微信，偷偷笑着，感觉自己真是个小机灵鬼！
只是，她没有看到在她转身之后，男人眼中的笑意，再也控制不住了。
这一世，让姝姝来追我一回，感觉真棒啊！
超级无敌棒！
全文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