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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颜
作者：匪我思存
内容简介
 从古代到都市，所有荡气回肠的故事里，离爱情奥秘最近的一本书。自清雅的古代背景到俏皮的现代风格，既有都市白领的办公室恋曲，也有传奇女子柳如是的别样人生。那些让人心心念念的黑涩会大哥，又开始谈起别扭的恋爱。而《东宫》和《千山暮雪》中未完结的思念，也在《花颜》中抵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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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钻石就是爱
　　宝咏走进VIP室的时候，Leslie趁机朝她使了个眼色。宝咏于是不动声色的朝前走了两步，客人是一男一女，灯光映着他们面前的黑丝绒，上面全是熠熠生辉的克拉钻。女客人非常年轻，手指柔白娇细，把偌多戒指逐一试戴，挑了半晌似乎不甚合意，径直问：“还有没有更好一点的？”
　　宝咏微笑着柔声说：“我们还有五克拉以上的裸钻，不知道您对Color和Clarity有什么要求？”
　　年轻的女客人半是犹豫半是娇嗔的望了男伴一眼，他仿佛漫不经意的点点头：“拿来看看。”
　　宝咏镇定自如，她入行不到五年升到做店长，什么样的客人会买什么样的钻石，一早心里有数。
　　最后客人定了一颗3.5克拉的裸钻，虽然不大，但D色全美，价格自然十分可观，选了指环的样式约好镶嵌。宝咏亲自送客人出去，递上自己的名片：“谢谢王先生，如果有任何需要请您直接联络我们。”
　　听到宝咏说话的声音，男人才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一刹那宝咏只觉得他双目如电，仿佛能劈开暗夜，但那犀利地目光只在她脸上一绕，就立刻收敛。
　　后来王励一直觉得她机智：“你怎么知道我姓王？”
　　宝咏微笑，并不答话。
　　那天他在店里只是陪在女伴身边，几乎没说几句话，虽然看上去衣着似乎寻常，宝咏却知道他那套看着毫不打眼的西服，是出于伦敦savilerow的某间百年老店，因为那间拿了三个ROYALWARRANT店里出来的西服，站得笔直的时候会显出特有的贴丝合缝。
　　一个肯去伦敦试身三次、穿需要等待三个月手工缝制西服的男人，会送女伴什么样的钻石？
　　所以宝咏毫不犹豫向他推荐了价值百万的全美裸钻。
　　至于最后她大胆的那一猜，纯粹因为他西服手工钉缝的扣子上有姓氏的缩写。那家百年老店，素来不吝为客人订制有家族徽章或姓名缩写的纽扣。
　　猎头公司来游说宝咏跳槽的时候，宝咏曾有过犹豫。她喜欢这个行业，或者说她喜欢钻石。小时候听外公念《基督山伯爵》，她最喜欢里面描述的宝藏，大颗大颗的红宝石与大颗大颗的钻石，仿佛收割后的葡萄一样盛在箱子里，朦胧的珠光宝气，一切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神话。
　　在安特卫普总行实习的时候，人人都觉得辛苦，只有她不。从原石开始，标记、切割、成形、抛磨……亲眼目睹平淡无奇的石头变成璀璨夺目的裸钻，她一直兴味盎然。而猎头公司开出的薪水实在可观，宝咏思量再三，觉得不能免俗。
　　很多时候，人为了金钱不得不将就。
　　宝咏的新工作是王励的私人助理，负责王家人的生活起居，听上去似乎只是管家样的角色，但却是比店长更有挑战性。她需要管理北京、上海、成都、深圳和香港的多处房产，协调二十多人的家务班底、四个司机、园丁以及家庭教师。王励离婚多年，至今单身，膝下只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小瑾，而小瑾有着严重的自闭症和先天性心脏病，常年由私人医生和家庭教师照顾。
　　当王励在国内的时候，宝咏经常需要跟着他一起飞。有时候早晨在北京，下午在上海，晚上回到香港的大宅里吃饭。宝咏总能妥贴地安排好一切，大到在家里举行几百人的狂欢Party，小到什么时候安排牙医上门来给王瑾做窝沟封闭。
　　除了王励的秘书，她可能是与王励每天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人。偶尔得闲与Leslie通电话，Leslie大胆问她：“新工作怎么样？你有没有爱上那枚钻石王老五？”
　　宝咏很直截了当：“爱上他？算了吧，爱上这种人会比打磨3000克的原石还吃力。”
　　在外人面前王励是低调的神秘富豪，在下属面前王励是要求严格的老板，在合伙人面前王励是精明的拍档，在女伴面前王励是风度翩翩的绅士。
　　而在宝咏面前，王励就是一个偶尔有起床气的挑剔男人。领带与手帕事先要搭配好，煎蛋要单面三分熟，不喝咖啡，爱喝红茶，每个周六既使再忙，也得抽出时间陪女儿去看海豚。
　　很单调很乏味很严肃很无趣的一个男人。
　　王励却渐渐似乎离不开她，这种离不开也仅止于像他离不开他的秘书——宝咏有次见过他发火，是因为陈秘书因为高烧请了一天假，而临时借用的董事秘书又弄错了一个重要的合同。
　　对一个出身和事业都如此优越的男人而言，操纵着复杂庞大的商业机构，所有的人最好都像是颗精密的螺丝钉，兢兢业业，永不生锈，永不犯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他身边呆得长呆得久。
　　他换女伴的周期大约在半年，抛开中间出国、开会等等被公事占用的时间，其实每个女人大约也就相处三个月左右。每次倒也是好聚好散，宝咏不动声色的想，大概每个女人他都会慷慨的送一颗昂贵的钻石。
　　他倒也不是花花公子，只是工作多压力大，又受不了女人的不聪明。
　　小瑾出事的那一天，王励在东京，赶回来的时候已经迟了。宝咏一直守在医院的急救中心，看着他沉默而又疲惫的站在女儿病床前，眉宇间竟然是一种茫然无措。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有这样的神情，脸色苍白的近乎吓人，嘴唇紧闭，连下颚的曲线都似坚硬。陈秘书朝她递着眼色，她悄悄走出去病房外，他说：“回来的飞机上就知道不好了，一直都没有说话，麻烦你多费心，不要让他太伤心。”
　　可是一位失去女儿的父亲，怎么会不伤心欲绝？
　　宝咏尽职尽责的安排葬礼等一切后事，却不敢去打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的王励。
　　半夜的时候她还在核对细节，他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工作室的门外，嗓音透着沙暗的疲惫：“怎么还没睡？”
　　橙色的光透过虚掩的门，有一尺多宽的光正好投在他的身上，他的脸有一半掩在黑暗里，另一半在灯光下，却只能看出倦容。
　　她说：“还有一些事没有做完。”
　　“宝咏，陪我聊聊天。”
　　如果不是太难受，他大约也不会找她聊天。宝咏在他面前向来不多话，此时也不过倾听。渐渐知晓这个出色男人心中最隐痛的一切，青梅竹马的爱侣，一帆风顺的婚姻，却因为小瑾的出生而毁灭。
　　“我们互相怨怼，互相敌视，都觉得是对方的错，才会给小瑾造成这么大的痛苦。虽然我们双方家族都没有心脏病史，可最后她忍不住崩溃，抛下孩子和我离婚，她说她再也受不了了。医生断言小瑾活不到三岁，我想了一切办法，找到这世上最权威的心外专家，会诊后确认无法进行心脏移植。医生说幸运的话她可以活到六岁……”
　　他的眉宇间有倦色：“然后医生又发现小瑾有严重的自闭症，我觉得我也垮了。我从出生到长大，样样都做到这世上最好，可是我的孩子，为什么会有这样多的缺憾……”
　　宝咏没有安慰他，只是任由他说下去。那天晚上他说了很多话，大部分是关于孩子，关于小瑾，关于他觉得最遗憾的一些事情……他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喃喃的述说着，宝咏只是很认真的倾听。
　　天已经发白了，他似乎筋疲力尽，就那样倚在沙发上睡着了。宝咏没有惊动他，上楼去拿了条毯子来给他搭上。
　　葬礼上宝咏见到他的前妻，果然是非常出色的女人。站在墓碑前，美丽的面孔亦是苍白悲恸。
　　宝咏自作主张在葬礼后安排了一点时间，让王励与她单独见面。宝咏不知道王励会不会觉得她多事，但她想这两个人需要这样一次见面，毕竟是他与她的女儿。
　　春季到来的时候王励交往了一位新的女朋友，姓周，在博物馆做研究工作。安静详和仿佛旧时代的女子，可是又娴然优雅，有一种从容淡定的气质。王励对她印象十分良好，宝咏也觉得这位周小姐是难得的女子。不拘小节，懂得进退，而且容貌美丽，处事大方。
　　有天晚上宝咏陪王励从上海飞回北京，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他忽然想起来问她：“如果我要结婚，你觉得怎么样？”
　　宝咏微笑：“您自己觉得开心就可以了。”
　　这答案不卑不亢。王励想了想：“有空你陪我去挑戒指，我相信你的眼光。”
　　宝咏第一次陪着王励出国，去安特卫普的加工厂挑钻石。安特卫普被誉为“世界钻石之都”，来自全世界的钻石原石有80%以上在这个城市加工，被打磨成裸钻，而有50%的裸钻在这里被直接交易。宝咏陪王励在霍文尼斯街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挑中了一颗钻石.
　　试指环的时候珠宝店经理忍不住对宝咏说：“Vousêteslapluschanceusefilledumonde。”
　　宝咏微笑，这世上最幸运的女子？周小姐见到这枚戒指的时候，一定也会觉得幸福吧。
　　选好钻石后留给珠宝商去镶，王励显得很轻松：“走吧，我们去游历一下安特卫普。”
　　宝咏很尽责的充当了导游，不能免俗的带他去了市集广场和大教堂。大约因为故地重游的缘故，她也显得比较轻松活泼。天渐渐黑下来，她大胆地问王励：“想不想试试这里的美食？”
　　结果王励还真跟她去吃鲑鱼和羊腰，餐厅的气氛是闹中取静，坐落在小小的广场，坐在露台上，仰首便可以看到满天璀璨的星空。
　　王励问她：“从前来过？”
　　“跟前男友，”宝咏很大方的告诉他：“一个很帅的比利时人。”
　　她的神情惆怅而微妙，仿佛是唏嘘又仿佛是怀念，目光如水，倒映着餐台上的烛光，让王励想到今天看到的那些钻石，璀璨夺目，光影敛滟。
　　夜风吹拂着她的额发，妆容不似平常那样无可挑剔，唇彩褪了一点点，唇角还有一点点鲑鱼的酱汁，并不显得失礼，反倒似有种小女孩的稚气。
　　他似乎听到自己在喃喃自语。
　　“王先生？”她没有听清楚他的话，所以很谦谨的追问。这是她的职业习惯，习惯了不错过他的任何一句话，因为他发号司令，向来都只讲一遍。
　　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俯身，非常温柔的吻住她。
　　比时利的凌晨三点是国内的上午十点，Leslie刚上班不久，躲在洗手间接她的电话，窃窃私语的安慰：“谁让你们单独去那么浪漫的餐厅，也许他觉得你有暗示。”
　　宝咏觉得头很痛，仿佛时差没有倒过来。她不愿意失去开给她这么高薪水的上司。他连男秘书都不用，最反感
　　宝咏将这件意外当成职场危机来处理，幸好王励的态度很配合，在回国的飞机上，她已经若无其事，仿佛在比利时漫天星光下的一吻，根本就不曾发生。
　　周小姐当晚订了餐厅，说是替王励接风，宝咏觉得这是求婚的好时机，所以提醒王励：“王先生，您看要不要订花？”
　　“玫瑰吧，香槟色那种。”
　　宝咏暗自松了口气，去工作室吩咐助手打电话给花店。谁知没过一会儿，助手很为难的来告诉她：“方小姐，花店说因为航班延误，今天没有香槟色玫瑰。”
　　“其它店呢？”
　　“都没有。”助手是她一手教出来的，十分机灵的问：“要不要给上海那边相熟的花行打电话，问问有没有这种花？”
　　“来不及了，有也没有用。”宝咏很沮丧，任何工作到她手里她都可以做到最好，所以王励最信任她，把整个家都交给她打理。没想到这种关键的时候偏要功亏一篑。
　　宝咏走上楼去书房，门没有关，看到王励站在露台上吸烟。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偶尔会抽一支烟。
　　宝咏觉得雪上加霜，他最讨厌心情不好的时候又知道坏消息。“王先生？”
　　他转过脸来看她，后里还攥着天鹅绒盒子，宝咏知道里面是戒指。
　　“宝咏，陪我聊一聊。”他平常都叫她“方小姐”，只有小瑾走的那天他叫过她的名字，她很谨慎的坐下来，听他说话。
　　但他很长时间没有开口，坐在那里很久，又重新拿起烟盒，彬彬有礼的问她：“可以吗？”
　　在女伴面前他从来都是这样绅士，宝咏却有点微妙的心慌。他点燃烟，吐出淡白的烟雾，过了许久才说：“你这样子，会让我没有自信。”
　　宝咏笑得有点茫然，他把盒子打开：“你自己挑的，应该是很喜欢。”18克拉的全美钻石，在灯光下光芒璀璨。她亲自陪他在珠宝店取出来，光保险费就花掉四万欧。这样一枚戒指放在任何一个女人面前，她应该都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宝咏一动没有动，过了很久才轻声说：“周小姐应该会喜欢。”
　　他是聪明人，只有几秒钟神色很复杂，渐渐变成失落地怅然：“为什么？”
　　“这世上没有女人不爱钻石，可是我希望的那一颗，并不是18克拉的全美，因为它太大，戴在手指上我会觉得不安。”“辛德瑞拉之所以会被王子看中，是因为她并不是灰姑娘，而其实是伯爵的女儿。这世上的婚姻，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才能应对婚姻的千难万险。”宝咏有些歉意的微笑：“我自认没有那个实力和勇气。”
　　过了很久，王励才笑起来：“宝咏，你真是我见过最有勇气的女人。”
　　宝咏知道他终于放弃，于是坦然微笑：“拒绝18克拉的全美钻石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
　　其实真正需要勇气的是等待真爱，在滔滔浊世，物欲横流的时候，保持一颗自己的心，不偏不倚，等着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人。
　　就像钻石，颜色、净度、切割、镶嵌……每一颗都与另一颗不同。并不是最大、最闪、切工最好的那颗，而只是你一眼看中，最喜欢的那一颗。
　　仿佛爱情，注定独一无二。

倾城之恋
　　任年说："顾却却你是个笨蛋！"
　　顾却却也觉得自己是，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却跟别人领了结婚证，而这一切，全世界她是最后一个知道。
　　顾却却失恋之余就向任年要求出差，任年没好气地说："没出息！只会临阵脱逃！"任年是顾却却的青梅竹马，是顾家父母给她树立的表率。顾却却念高中那会儿，父母经常在饭桌上说："你看隔壁的任年哥哥，多能干，学习多好。"听得耳朵起了茧。那会儿在顾却却眼里任年根本不是人，是数学能考满分的怪物。后来她名校他海归，等到她念研究生的时候，他就已经自己创业了。顾却却就死乞白赖地嚷嚷："任年我以后跟你混吧！"
　　顾却却毕业后就真的去了任年的公司上班。虽然两人私交不错，但任年这个老板却公私分明。那会儿公司刚起步，条件艰苦得不得了。顾却却虽然是女孩子，却一样天南地北地出差，上要应付精明的供应商，下要应付难缠的加工厂，面面俱到，竟然也让她啃硬骨头似的一步步挨下来。一同招进公司的几个男生早吃不了苦头走人了，倒是顾却却从业务员到业务经理最后到营销总监一路坚持下来。公司业务早上了正轨，顾却却在这一行里头也薄有微名。
　　任年常常说："公司有今天多亏了你啊，却却。"
　　顾却却于是谄笑说："老板，那你给我分点股份吧。"
　　任年于是顾左右而言他。
　　这世上的资本家，都是狡猾得不能再狡猾了。顾却却偶尔也发牢骚，但年底任年总封给她一个超级大红包。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看在那么高的花红的分上，顾却却也就不再抱怨资本家了。
　　托运行李的队伍排得很长，巨大的空港里充斥着各种肤色的旅客。排在顾却却前面的是个红头发的英国小子，正不耐地抖动着轻薄的平板电脑，上面的电子书配图摇摇晃晃，一只花瓶正跌下来，显得很有趣。她知道任年随身的包包里也塞着一只苹果公司新出的ipad，是这次出差买的。顾却却觉得自己跟任年的这次出差像是一场煎熬。虽然出差是她自己要求的，但是跟老板出差，那不就是当免费的助理，替他安排行程、机票、住宿一系列琐事？太悲摧了。
　　队伍一步一步朝前挪，说话声、远处飞机起降的轻微噪音、广播里的航班讯息……嗡嗡地响成一片，使得整个法兰克福机场像个硕大无朋的蜂巢。顾却却几乎每个月都要飞欧洲，通常在法兰克福换机。这个机场哪里有咖啡店哪里有洗手间，她基本上烂熟于心，本来她自告奋勇去买咖啡，但任年说："还是我去吧。"
　　他和她的行李都放在她的脚边，箱子很轻巧。也许是她心情的缘故，她觉得今天机场的气氛似乎有点微妙的不同，到底是哪里不同，她又说不上来。
　　队伍起了轻微的骚动，她看到值机柜台那个德国大妈在跟同事交头接耳，队伍的蠕动变得格外缓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顾却却抬起头，发现屏幕上很多航班变成了延误。
　　半个多小时后，顾却却才知道是因为冰岛的Eyjafjalla火山爆发，所以造成了大规模的航班延误。科技越来越发达，世界越来越小，密集的国际航班飞越白天与黑夜，喷气客机将人们从地球的这一边，运送到地球的另一边，可是面对自然与大地，其实人类还是束手无策的。顾却却想起前阵子看过的一部电影《UpintheAir》，简直是心有戚戚焉。这种飞来飞去的日子过得实在腻烦了，一年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出差，满世界地乱飞，从北美到欧洲，从印度到上海，一次又一次地穿越日界线，国际航线混沌的机舱，醒醒睡睡，吃着难以下咽的航餐，每换一个地方都是倒不完的时差。每次出差回到家中，她都可以倒头大睡十几个小时，觉得自己像是被压扁的棉花糖，半晌不能恢复原形。如果不是这样频繁的出差，也许也不至于竟然发现不了崔博的出轨。
　　顾却却觉得自己很倒霉，失恋不说，还陪老板出差；出差不说，还遇上火山爆发。她腿一软就坐在了行李箱上，只差没有哭出来。上次这样心力交瘁，似乎还是见到崔博的时候。全球的客户大佬飞过来开会，各路人马都已经从酒店出发，直奔会议室。会议室的投影仪却临时出了问题，顾却却急出一身冷汗，一边派人去借投影仪，一边叫人去通知IT部门。双管齐下，只求在大老板们莅临会议现场之前，能够搞定这场意外事故。顾却却站在门口望眼欲穿，却望来了崔博。看到他的时候她怔了一怔，他问："投影仪故障？能不能让我看看？"
　　顾却却不知道崔博是打哪里凭空冒出来的，可是还记得他的专业是电子设备，来不及多想她点了点头。他二话没说，脱下西服，卷起袖子，三下两下排除了故障，紧赶慢赶，赶在各位洋鬼子到场之前调试完毕。在会议开始之前，美国大客户操着带有浓重口音的英文向她介绍："我们新的采购主管，崔博。"顾却却耳中嗡嗡乱响，仍旧能够笑靥如花地伸出手去，同崔博握手说："你好。"崔博已经重新穿上西服，衣冠楚楚地与她握手，好像这会议室里任何一位高级主管。当时她心里在想，命运这个东西到底诡异，兜兜转转，毕业之后，竟然还能够再次相见。
　　从那次相见之后，顾却却一直觉得这就是缘分，于是鼓足勇气去追求崔博。后来她一直在想，到底是不是自己一厢情愿，才会导致崔博终于放弃了她。可是明明相爱过啊，她生平第一次那样爱一个人，爱他的眉与眼，爱他的白衬衣，爱他微笑时抿起的嘴角，爱他开车时专注的样子。
　　人传欢情负，我自未尝见。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
　　也许真像任年说的，她神经太迟钝，竟然迟到她坐在法兰克福机场里，才觉得伤筋动骨。
　　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她回头一看，原来是任年。他递给她咖啡，还有一支烟。她老实不客气地点上了，吞云吐雾。
　　顾却却工作烦心时喜欢到楼梯间抽一支烟。有次她又从办公室偷偷溜出来，摸出烟来却怎么也找不着打火机，正打算回身去办公室拿火柴，突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咳嗽声，回头才发现任年竟然站在楼道里，把她吓了一跳。任年倒也没说什么，反而掏出打火机来替她点上一支烟。那会儿她就不怎么避讳了，虽然任年也轻描淡写地说过："少抽烟，坏身体。"
　　云烟，过滤嘴很短，还是当年崔博抽惯的牌子，其实非常便宜，当年崔博是穷学生。那时候顾却却常常看到崔博叼着一支烟，她一直觉得那支烟一定是世上最好最宝贵的东西，后来她也学会了抽烟，抽崔博习惯的那个牌子，然后戒不了，一直那么多年。
　　自从点烟事件之后，顾却却觉得好似隐私无端被人窥破了似的，有种恼羞成怒的感觉。于是越发觉得耿耿于怀，然后又唯恐这种耿耿于怀很快会被任年觉察。
　　直到她和崔博的恋情稳定下来，顾却却才觉得天地豁然开朗，连最后那点心虚也没有了。当着任年的面，她也敢理直气壮地提起崔博。崔博长崔博短，崔博的一切都是好的，令她喜欢。
　　一杯咖啡喝完，显示屏上的延误已经统统变成了取消。任年那杯咖啡放在行李箱上，一滴也没动。他去柜台问询了，回来的时候告诉她："航班取消了，航空公司的人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改签。"
　　机场逗留的人越来越多，一直等到夜深，仍旧没有航班能够起飞的消息。顾却却困得前俯后仰，任年拿出ipad，拆掉包装递给她，"解个乏吧。"
　　百无聊赖之时，似乎这也是唯一的消遣了。顾却却想到自己的第一台Notebook，也是苹果的产品。十年前的笔记本电脑贵得简直近乎奢侈，她拥有一台，崔博曾经帮她重装过系统。他的电脑水准在同学中最有口碑，她可以正大光明地找他帮忙。其实完全可以去专卖店的售后重装，但他丝毫没有起疑。顾却却还记得他当时说："这机器真好。"崔博夸奖物品到了一个极致，都是说"真好"。
　　事过境迁，想起来不是不心酸的。从此在珊瑚的宫殿里过着幸福的生活，那些都是哄小孩子的童话。顾却却知道自己不是公主，永远也等不到王子屠龙来救。
　　顾却却玩着游戏睡着了，其实并没有睡多大一会儿，也许只是几秒钟，她就醒了。在恍惚的刹那，她像是回到了青葱校园，还是崔博送她去医院的时候，他的肩头平平的，宽宽的，让人有一种异样的安全感。当时她就伏在他的肩头，情愿一辈子被他背负着。这是她心里最大的秘密，却从来没有对崔博说过。她慢慢清醒过来，靠着的并不是崔博，而是任年。任年的身上有好闻的气息，是沐浴露与阳光的味道。任年自幼丧母，什么事情都习惯了自己做，家里收拾得干净利索，他洗出来的T恤，真的是雪白雪白的，每次公司的女员工提到任年，都是啧啧赞叹。顾却却挺不好意思地坐直了身子，任年却浑若无事，"我看我们还是去酒店吧，看来一时半会儿是走不了了。"
　　到酒店看到新闻才知道这个决定如此明智，原来火山喷发的情况进一步加剧，火山灰开始向四周弥漫，大部分航班都已经取消。由于火山灰的进一步扩散，可能整个欧洲都要停飞了。
　　他们被迫在酒店滞留，每天打电话去航空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停飞。到了最后，整个机场干脆关闭了。
　　回不去，急也没有用，再便利的欧洲之星也无法跨过广阔的大洋，整个欧洲收起了翅膀。国内的同事在电话里同她开玩笑："实在不行坐船回来好了。"
　　顾却却苦笑，唯有苦中作乐。任年大方地说："就算休年假。"顾却却故作紧张地问任年："那是不是代表公司将不报销酒店费用？"
　　任年哈哈大笑起来。
　　他笑得真好看，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仿佛十年前那神采飞扬的少年。顾却却还记得当初他给自己讲数学题，她解出最复杂的方程式，他就会这样笑，开心得仿佛没心没肺。
　　说是休假，其实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处理公事。每天照例电邮来往，通过网络与电话。不过还是有些微区别，有些事情到底不能远程去做，多少比在国内显得闲暇。任年在德国待过多年，趁闲便带着她去莱茵河边走了走，又去看了歌德故居。
　　从歌德故居出来，外面下着小雨，冷雨萧萧，城市倍觉沧桑。顾却却心不在焉地走着，正巧有辆飞驰的车子驶过，任年眼疾手快地抓住她，"小心！"
　　他的力气极大，几乎将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顾却却的脚背上溅了些微雨水，凉的，像是薄荷涂抹过的感觉。任年牵着她的手走过了马路，然后才放开。顾却却有点讪讪的，觉得自己想多了。
　　路边的摊贩在卖热狗，德国人特别喜欢吃的煎肠，夹在小面包里面。任年问她："吃不吃？"
　　煎肠非常香，咬在口里又烫又香。任年突然说："中学那会儿，你常常买巷口的炸火腿肠。"
　　那时候女孩子都有点嘴馋，常常在自习课后买根炸火腿肠当做夜宵。顾却却差点没被噎住，看着他说："你怎么知道？"
　　他笑着说："那时候从我家窗口望出去，正好看到那家小铺子。每次你买完火腿肠，我就该做听力训练了，然后看着你从林荫道上走过去。"
　　那条路开满了马缨花，是城市里有名的情人大道。一穗一穗淡粉色的合欢花开在夜空里，她曾无数次地踏着澄金般的路灯灯光，走回家去。
　　忽然觉得十年岁月，变得轻浅，前尘往事拨开时光的浓雾，仍旧清澈如昔。
　　在异国他乡的街头，两个人想起那段青葱岁月，竟然都宁静得令人怀念。
　　因为淋了雨，顾却却当天晚上就发起烧来。她有多少年没生过病，一病便如山倒似的。昏昏沉沉里只记得任年将她送进医院，急诊室里人声嘈杂，蓝色的帘子隔开了整个世界。隔壁床位是位车祸的伤者，一堆医生围在那里抢救，仪器的蜂鸣声里是急促而短暂的德语，兵荒马乱如同末世。隔了很久没有人来看他们，她滚烫的掌心里只有他微凉的手指。她想起来小时候发烧，非得闹着要吃西瓜，于是父母将西瓜用热水泡了泡给她吃了。
　　真难吃啊……她迷糊着就睡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不知道是白天还是夜里，头顶上的灯仍旧亮着，任年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睡得很香。但她微微一动他就醒了，他下巴上冒出了青青的胡茬。顾却却开着玩笑，说："别对我这么好啊，任年，我要喜欢上你可就惨了。"
　　任年这次却没顺着她的话调侃，反倒瞧了瞧她点滴管中的药水，像是随口问："你为什么就喜欢崔博呢？"
　　其实，刚上大一军训的时候她突然生理期提前，眼前一黑就栽在地上了，后来听同学说是崔博和另外几个男生送她去的医院。那时她昏昏沉沉，就记得他背着她，一路飞奔向医院。他的背宽而广，踏实得令她觉得心安。到了医院后据说他还给她垫付了医药费，但等不到她醒来，他已经悄悄走了。
　　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一见误了终身。
　　任年沉默了很久，终于说："原来是这样……当时确实是崔博和几个男生将你背出了校门，但正好在校门口遇见了我，是我送你去的医院。那时我急着去大使馆面签，没等你醒就走了。"
　　顾却却半晌合不拢嘴，过了好久才说："我不信。"
　　任年淡淡地说："一百四十七块二毛，那天的医药费。"
　　顾却却再说不出任何话来，确实是一百四十七块二毛，单子她还留着，藏在日记本里，从来没有别人见过。
　　任年说："却却，等了这么久了，我不想再错过你。"
　　他还说了一些别的话，顾却却觉得自己彻底傻了。对，崔博跟别人结婚了。当年不是崔博送她进的医院，当年是任年。任年一直喜欢她。
　　这也太戏剧性了。
　　也许这十年，兜兜转转，只是因为这一刻。也许这十年，上天冷眼旁观，终于千回百转，慢条斯理，清出了那条原来就该有的红线。
　　缘分需要多久来证明？竟然是十年。
　　顾却却终于恍然大悟，在十年前的擦肩而过之后，柳暗花明。
　　回到北京总部，顾却却就直接递了辞呈。任年说怕影响不好，还是先辞职再结婚吧。顾却却本来想反对，但资本家这次很大方，给了她不少股份。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顾却却也没那么矫情非要坚持。
　　同事们纷纷诧异，因为众人眼里任年大抵是个钻石王老五，没想到竟然落在顾却却手里。
　　有人说，是因为那场火山爆发，他们滞留在法兰克福，朝夕相处结果生出的情愫。所有人都赞叹不已，亦有人觉得顾却却真是太好运。
　　张爱玲说，香港的陷落成全了白流苏。
　　也许冰岛的火山爆发，令得整个欧洲收起翅膀，也只为了成全顾却却。
　　传奇里倾国倾城的人物大抵如此。
　　用十年，来成全一段美满姻缘。

爱情，别来无恙
　　半杯咖啡喝完，颖隽的胃又开始隐隐作痛。并非是害怕也并非是气愤，相反却像是一种四顾茫然，像是力气瞬间都被抽得光了，只是浑身发软。她不是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好久之前便传得沸沸扬扬，说上面打算抽调另一组人马过来帮忙。说是帮忙，人人心里都十分明白。毕竟IPO项目最具有战略资源性，只要成功之后几年内的审计就算全拿下了。
　　Vivian对此颇不以然：“突然空降，简直比第三者插足更可恨！”
　　颖隽没有安慰她，事实上她需要定一定神，才能去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
　　会议定在上午10点，颖隽在9点50分看完最后一遍PPT，各种数据准确，图形分析一目了然，描述性文字深入浅出，语法单词用法精确，一切都似乎无懈可击。
　　10点整的时候Partner带着其它高级经理出现，颖隽与同事起立欢迎。Partner是个马来西亚裔老头，一口流利的英文带着东南亚特有的口音，向他们介绍自己身后的大队人马，尤其是为首的那人：“Mr.Song”
　　高大挺拔的男子向她伸出手，声音低沉悦耳：“宋朗。”
　　颖隽的指尖发凉。仿佛是喝醉了酒，有些头重脚轻，软绵绵像踩在了棉花上，连心跳都变得格外急促。其实她从来没有喝醉过，她的酒量很好，当初大学毕业的时候吃散伙饭，桌子上的男同学们都全倒下了，她还能清醒地凑份子结帐，不枉当年宋朗一直夸她是天生的会计师。
　　在会议中，宋朗的普通话依旧字正腔圆，带着好听的北方口音：“我希望两个团队从此后变成一个，然后只有‘我们’的概念。”
　　颖隽无端端觉得耳根发热，真是荒唐。他根本没有多看她一眼，也许他早已经忘记，落落大方得可以公私分明。
　　晚上安排有欢迎餐会，她到餐厅楼下已经稍迟，正巧又遇上他。两人独自在电梯逼仄的空间里简直是受罪，命运巧合得就像是场恶作剧。任谁告诉她她只怕也会嗤之以鼻，觉得是又俗又滥的八点档荒缪桥段。兜兜转转，宋朗竟然会成为她的同事，未来的合作拍档兼竞争对手，从今天开始要各率一队人马打拼。虽不至于你死我活，但总需要步步为营。
　　出电梯的时候他绅士风度的按住纽，示意她先走。
　　她目不斜视的道谢，刚刚走出两步，却觉得颈上一凉。原来戴在颈中的那条MIKIMOTO项链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断裂，珍珠顿时如同烈日下劈开豆荚的豆子，哗啦啦撒落一地。
　　没等她反应过来，宋朗已经蹲下去一颗一颗拾起，她于是也蹲下来，电梯门无声阖上，重新下降，但谁也没心思管它。两个人只是专心致意找寻着撒落的珍珠，终于把一条项链渐渐找齐，只有最后一颗怎么也找不到了，不知道滚落到哪里去了，也许掉进了电梯的缝隙里。
　　颖隽说：“算了，不要找了，到时候我去专柜配一颗。”
　　他凝视她，颖隽看到他眼底的自己，非常小的一簇影子，似是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声，她并没有听得清楚，或者是她听错了，宋朗从来不叹气，因为在他的人生里，只有精彩，不应该有遗憾。
　　她捏着只余银扣的链子，只觉得十分沮丧，仿佛当初猝不及防，恩爱中道绝。
　　总归是任性，几年前的自己。那时她刚从校门里出来，一切都要重新学习，优等生的骄傲早被现实磨砺殆尽，只觉得辛苦。一个项目做下来她再也不用减肥，深夜回到酒店房间，连敷面膜的力气都没有，首先倒在床上，舒展开疲倦的四肢和颈椎。
　　那时候两人根本见不着面，她在成都做项目，宋朗在香港实习，两个人都忙到连通电话的时间都弥足珍贵，有很多个晚上她躺在床上听着电话，竟然可以睡着。"
　　身体与精神的负荷都已经到了极限，再不容许有任何的雪上加霜，只是很小很小的争执，她便赌气说：“不如分手吧。”
　　她很清楚记得电话那端的他顿了顿，声音似也精疲力竭：“那就分手吧。”
　　电梯重新上升，天花板投下明净温暖的灯光，与远方迷离的灯海交相辉映，室外电梯仿佛一只偌大剔透的水晶匣子，缓缓在夜空中升腾而起，而他的侧脸依然英俊的不可思议。
　　颖隽想起当初和宋朗约定结婚的时候去日本度蜜月，因为小时候看多了日剧，总觉得那是个浪漫的地方。和他分手一年之后她才有假期，独自去了日本，不能免俗的站在333米高的东京塔上，看夜色渐渐苍浓。
　　东京和上海其实很像。
　　一样的灯火璀璨摇曳繁华。
　　只是没有了他，再繁华的底色也是苍凉。
　　第二天在茶水间，Vivian忽然问：“方师姐，宋朗和我们是校友？”
　　颖隽看着这位进入公司刚刚一年的师妹，点头微笑：“知己知彼。”
　　Vivian莞尔：“百战不殆。”
　　仿佛硝烟弥漫针锋相对，其实也只是暗流汹涌。毕竟大家最后的共同目标还是一致，而宋朗能力卓越，做事情一丝不苟，渐渐觉得服众。最后连Vivian都钦佩：“人家都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宋师兄难得表里如一。”
　　颖隽看着她笑靥如花，只觉得十分怅然。
　　工作中宋朗对Vivian十分照拂，但并不出格。颖隽一直觉得是自己过于敏感，直到有天晚上在企业现场做审计，加班又是深夜，人人脸色惨白双眼通红，颖隽觉得胃痛，喝了一杯咖啡又一杯，仿佛只有籍着那点热量，可以把胸口的痛意压下去。
　　Vivian一边做事一边喃喃：“这时候如果有碗白粥吃，我宁可少活十年。”
　　她不说还好，一说颖隽更觉胃痛难忍。白炽灯亮如白昼，从堆积如山的数据中抬起头来，都好似没有回过神来。宋朗已经说：“我知道有家粥品店，这个时候还可以送外卖。”
　　只差没有全场欢呼，等粥送来了一看，软糯香甜，食指大动，所有人全抛下数据去吃粥。宋朗似是随意，将一份元藿瘦肉粥递到她面前：“方小姐。”
　　颖隽很客气的道谢。
　　“我要的八宝粥呢？”Vivian把盖子都揭开来：“八宝粥快出来！”因为年轻，这样的举止并不显得轻浮，反倒活泼。正当好的年华，熬夜到现在眼角连丝细纹都没有。颖隽想，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肯定早成了大熊猫，顶着两只黑眼圈在做事。
　　有人找到了八宝粥，递给了Vivian，颖隽没过一会儿就听到她的笑声：“呀，宋师兄你也吃八宝粥？”声调愉悦，似乎是什么意外的惊喜。
　　勺子里的元藿细嚼有苦味，颖隽一口口咽下去。
　　这个项目没有做完，颖隽就因为胃出血住进了医院，万丈雄心也挡不住病来如山倒。下属和同事们来医院看她，都觉得无限惋惜，这个IPO项目当初是她一力争取下来，这一病，算是全都拱手让给了宋朗。"
　　她躺在病床上，还能跟同事们开玩笑：“这次是真的累到吐血了。”
　　有人告诉她，Vivian和宋朗去东京出差了，所以没能来看她。
　　颖隽面不改色，淡然将话题扯到别处。
　　在医院要住两周，所有的电话和电邮终于不用回覆，再不必半夜三更被火烧眉毛的急召，告之哪个关键数据有误。
　　颖隽休了入行以来史无前例的大假，每天吊完了点滴就躺在病床上玩PSP。玩来玩去她只会玩老套的祖玛，成串的弹子像是五颜六色的珍珠项链，有时候机缘巧合，整条珠链都会消失在碰撞中。+y;L&M.x7?&d
　　渐渐麻木，病房里的时间仿佛凝固，只有手中游戏机发出砰砰砰的声音，黄昏的时候她终于打到通关，原来也不过如此。
　　只是没想到宋朗回来后会独自到医院来看她，拎着花篮，还特意买了一份元藿瘦肉粥。她像招待其它同事一样招待他，客气地削水果请他吃。苹果皮在指下渐渐旋出细长的圈儿，两个人却都是沉默无言，大约她的疏远令他也觉得无趣。
　　他走后，她打开那份粥，气息微苦，她从来不爱咸粥，他只怕早就已经忘了。
　　她把粥放到一旁。
　　护士进来给她量体温，看到粥后倒赞了一声：“咦，元藿粥？这个最养胃了，你的病就该多吃点这个。”
　　一瞬间颖隽有些不知所以的震动，加班那晚，白炽灯下他的手指修长，从外卖的袋子里挑出那碗来给她。明明知道她并不爱这个，可是他也知道她从大学就有胃疼的毛病。
　　元藿细嚼有苦味，虽然粥已经快凉了，但颖隽一口口咽下去。
　　重新上班正好遇上跟Sponsor开会，Vivian抱着本本哀叹：“我宁可做两个审计项目也不愿意同Sponsor打交道。”
　　宋朗并没有说话，颖隽觉得他瘦了一些，神色显得憔悴，她不在的时候整队人马都由他带领，跋山涉水千难万险，难为他扛下来。项目做到最后人人都是这般歇斯底里，恨不得明天Sponsor就可以签字好将这烫手山芋推出去。
　　不知什么时候起加班宵夜吃粥已经成了传统，照例有人打电话叫外卖。Vivian捧了一碗八宝粥递给她：“方师姐你尝尝这个。”
　　颖隽还没来得及说话，只听宋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想吃八宝粥，这个给我吧。
　　Vivian立刻重色轻友的把粥转递给了宋朗。颖隽没有作声，屏幕上MSN上宋朗的头像是灰的，签名却是不知所云的一句话：“上海已经是夏天。”
　　上海已经是夏天？
　　季节邅递，写字楼里却永远由中央空调控制为23℃，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亮得日夜不分，颖隽永远穿裙子，披件薄薄的开司米外套。外面是什么季节，她早就不知道。
　　她回头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宋朗，他正在专心致意的讲电话。这家粥品店的勺子非常别致，并不是那种常见的一次性塑料勺，而是竹子剜成的竹勺，打磨得十分光滑，握在手里仿佛触手生凉。
　　大学时代他经常在操场上等她，那时候她就喜欢西门外的八宝粥，他拿饭盒买了，大冷天一路急跑，她坐在看台上吃到的时候，通常还是微烫的。那时候他们有一对竹勺，一模一样，勺柄上画着憨头憨脑的熊猫，是暑假一起去青城山的时候买的。
　　她想了想，把自己MSN上的签名改成了“元藿其实挺好吃。”
　　宋朗仍是离线状态，可是没过一会儿，他的签名竟然改成了：“胃病不宜吃甜粥。”
　　没想到他竟然在线，也没想到他会特意解释，她有一点窘，也有一点乐，就像小时候和小伙伴住在一栋单元楼里偏还要打电话，而现在明明近在咫尺，却借着MSN的签名来遥遥相对。她抬起头来，他正好转过脸来，对她微笑。
　　从那天起颖隽更加留意，常常看看他的签名。忙起来昏天暗地，她的签名是“越战越勇”，而他把自己的签名改成“无往不胜”，这八个字配在一起令人精神抖擞，幸好谁都没发现他俩的小秘密
　　两位Sponsor签字的那天正好是宋朗的生日，大家借机起哄要宋朗请客，连Partner都跟着凑热闹，宋朗自然爽快答允。
　　项目算是圆满结束，每个人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彻底放松。自助餐果然吃得很饱，席间Vivian半开玩笑般向Partner要求休假，被Partner慢条斯理的驳回，马来西亚老头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中国字：“结婚，可以，生小孩，可以，生病，可以，休息，不可以。”
　　Vivian却转过脸来，望着颖隽，乐呵呵的学着Partner的语气：“结婚，可以！生小孩，可以！越战，越勇，无往，不胜！”
　　众人哄然大笑起来，Vivian再也绷不住乐：“师姐你连我都瞒着，太没义气了，大家早都说好了，这次一定要让你和宋师兄请客！”
　　没想到那点小秘密全被大家看在眼里。
　　颖隽喝了一点点红酒，不知为什么却有了薄醺的醉意，双颊发热，竟然有点心虚的不敢反驳。也许动过一次手术后，她的胃终于开始吸收酒精。
　　吃完自助餐出来，天早就黑了，这城市夜色最美，琼楼玉宇，灯光璀璨。颖隽立在街边等计程车，没想到宋朗从地下停车场开车上来，就停在她身旁。
　　两个人在路上都没有说话，仿佛语言已然多余。
　　他一直将她送到楼下，最后才对她说：“有样东西一直忘了给你。”
　　她心里一跳，他唇角弯弯，摊开掌心。
　　洁白的珍珠躺在他偌大的手掌中，浑圆饱满，正是上次项链断掉后，怎么也没找到的那颗。
　　她轻轻的“啊”了一声。
　　他笑得有点腼腆，仿佛那个大学时代在操场上等她的大男生，数载光阴，流年轻浅，重新又站在了她眼前，让人恍惚而迷离。她听见他说：“后来我又回去电梯找了一次，最后终于在地毯缝里找着了。”
　　一瞬间她几乎不知所措，想了半晌却问了他一句毫不相干的话：“上海已经是夏天，你很久之前的签名，那是什么意思？”
　　他怔了怔，最后笑：“这城市的春天特别短，我以为春天已经过去了。”
　　爱情何尝不是如此，稍纵即逝。
　　幸好还有机会再来一次。
　　他伸手握住她的手：“你想休假吗？”
　　“嗯？”
　　他说：“我想休假了。”
　　颖隽微笑。
　　为什么不呢？

西瓜子和东京塔
　　章畅说分手的时候，韩多多气得浑身发抖：“把西瓜子给我，我马上走！”
　　韩多多生平第二次失恋，上一次还是在高中的时候。暗恋比自己高一届的帅哥学长，鼓起勇气向对方告白，结果学长说：“我们年纪都还小，学习第一。
　　这位帅哥学长后来直接去了美国读书，多少年后韩多多想起他来还觉得是五月杨梅刚上市时的滋味，酸是酸得来，甜是甜得来。
　　韩多多是乖囡囡，帅哥学长说了学习第一她就真的一心向学，大学时代父母说不要在学校谈恋爱，现在的男生哪里靠得住毕业肯定要分手，韩多多就真的没有在大学谈恋爱。等读完了小硕踏出校门回头一看，二十余年的感情竟然寒怆的只有一个高中学长，而且还是单恋。
　　进了公司虽然是女少男多，但韩多多性格并不活泼，除了做事勤奋没有别的优点，她是踏实的工科女生，从本科到直研做惯了项目和实验，上司交待下来的事，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完成。公司把她招进来本来是做高工的助理——当时那位高工还有点不乐意，女孩子娇滴滴，哪能那么如意地随意使唤。结果没一年功夫，那位高工就处处离不开韩多多，最后临跳槽还想鼓动韩多多一起，被韩多多婉言谢绝。韩多多父母给她付首付买的那套小公寓房离公司很近，步行只要十分钟，韩多多就爱早晨赖床多睡一会儿，要是上下班得跋涉半个市区换两次地铁线，哪怕拿再高的薪水，韩多多也觉得没有幸福感。
　　韩多多没有跳槽却升了职，技术总监的秘书回家去生危机宝宝了，HR经理于是列了一个名单给总监，被总监一笔否决，亲自指定了韩多多。从此韩多多从二十三楼的格子间，一下子跳到了二十五楼的风水宝地。
　　韩多多爱二十五楼，因为这里是公司高层的办公区，茶水间里的红茶是汀布拉，洗手间的洗手液是L＇occitane，连从走廓的窗子随意望出去，都是这城市最幽静的旧建筑。高大的法国梧桐隔开一幢幢别墅，俯瞰仍可想见当初的繁华，数十载沉淀下来，从金粉黯淡里生出一种浑然天成的优雅。韩多多虽然一直念工科，骨子里却有着小女人特有的执着和细腻，文秘工作也被她做得如项目管理一般井井有条，再加上技术上她本身就是科班，大得总监的赞誉。二十五楼的忙是水飞河静，韩多多跟着技术总监成天不是开会就是出差，更没了功夫谈恋爱。
　　韩多多能和章畅认识，多亏了西瓜子，西瓜子是韩多多养的哈士奇。韩多多升职后忙碌不少，回家通常都在晚上九点以后，幸好住得近。韩多多一般当成散步走回家，然后再带西瓜子下楼遛达。有天韩多多一个没留意，刚出楼栋就被它挣脱了绳子，西瓜子狂奔而去，一头就撞在了章畅腿上。
　　韩多多回家后就摘了隐性眼镜，小区的路灯光线并不亮，她眼里的章畅就是个很高很大的黑影，就算戴了隐性眼镜韩多多也不认识章畅，她看这人差点没被西瓜子撞个趔趄，然后西瓜子已经扑上去，没头没脑兴高采烈的舔了章畅一身的口水。
　　韩多多连声呵斥也叫不住西瓜子，西瓜子无限亲热伸着舌头仍旧扒在章畅的西服下摆上，最后韩多多挺窘迫的对着章畅笑：“我赔您干洗费吧。”
　　章畅只觉得这女孩子挺有意思，一脉斯斯文文的样子却偏偏养条哈士奇这样的雪橇犬。
　　“没事，都是邻居没必要见外，再说我也挺喜欢狗的。”
　　章畅是挺喜欢狗，他自己也养了一条拉布拉多，名字叫“东京塔”，倒是和韩多多的西瓜子相映成趣。后来韩多多遛狗的时候又好几次遇见他也在遛狗，西瓜子每次见了他就亲热的一塌糊涂，他也爱逗西瓜子玩，一来二去就挺熟了，闹得韩多多每次见了章畅都不好意思不打招呼。
　　没过多久韩多多的表姐给韩多多介绍了个男友，让她去相亲。韩多多虽然有十二万分的不乐意，可是父母自从她开始上班后就开始催她谈恋爱，一催催了这几年，韩多多明知道是父母托了表姐，只得打起精神前去敷衍。
　　约在一间西餐厅，对方条件确实不错，可是韩多多在生人面前本就木讷，那人从波尔多的红酒一直讲到海顿的弦乐四重奏，韩多多插不上嘴也搭不上腔。最后终于熬到甜品上来，韩多多也没胃口吃了，一抬头却看见了章畅，难得韩多多戴了隐性眼镜，老远就认出他来。他似乎是和女朋友来吃饭，两人不知道起了什么争执，那女人端起杯子就将一杯红酒全泼在他身上。
　　韩多多二十余年的人生头一次见着这么电视剧的场面，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看着章畅，没想到章畅一转头也看到了她，远远就冲她招手：“有没有纸巾？”
　　韩多多江湖救急给他一大叠纸巾，还把自己的手帕也借给了他。
　　相亲自然没了下文，章畅去还她手帕的时候还特意向她道歉：“不好意思啊，那天打扰你和你男朋友吃饭。
　　韩多多说：“没关系，他不是我男朋友。”
　　章畅似乎踯躅了几秒，就问：“那你觉得——我当你男朋友怎么样？”
　　韩多多很意外，章畅并不是所谓帅哥，可是人长得高大挺拨，诚心诚意的看着人时，很让人觉得心动。
　　韩多多觉得很滑稽，几乎是对章畅一无所知的时候，自己就答应了和他交往。大约是父母给的压力已经到了她承受的极限，果然父母在她带章畅回家吃饭后齐齐松了一口气，尤其是韩多多的母亲，听说章畅虽然不是本地人，可是家在北京，而且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音乐教授，喜孜孜立时便将章畅看作半个儿子，再三叮嘱韩多多不要任性，要好好珍惜感情。
　　韩多多对感情其实一点也不任性，这个时代相爱太难能找着个不讨厌的人已经实属不易，她对感情的要求少，章畅觉得她心平气和不粘不腻实在是难得的女人，不像前任女友他一出差就狂打电话，动辄一点小事就指责他不爱她，章畅起初还有耐心哄，哄到最后就觉得累了。而韩多多压根就不需要他哄，她上班下班，回家遛狗，和单身生活并无多大改变。偶尔他约她就一起出去吃饭，他如果出差她很少主动给他打电话，章畅起初觉得很自在，后来就渐渐生了疑惑，出差在外打电话回来，问韩多多：“还好吗？”
　　“挺好啊，就是东京塔老爱和西瓜子打架，我都管不住它俩。”
　　章畅很想问一句你想我吗？可是三十出头的大男人，早没了毛头小伙子腻歪的那个劲儿，话没到嘴边就忍回去了。
　　其实韩多多觉得恋爱还是有好处的，比如有时候卧室灯管坏了，就省得麻烦物业，章畅在家就替她换了。有时候她出差，也不用把西瓜子送回父母家受虐，可以搁在章畅那儿。
　　两个人第一次争执是因为休长假，韩多多哪儿也不想去就想在家睡觉，而章畅早就计划好了和驴友一起自驾去甘南，章畅坚持要韩多多与他同行，他的理由是难得放假两个人当然要一起出去玩，而韩多多听说一路上连洗澡都不能保证，更是兴趣缺缺。最后章畅带着失望独自驾车上路，而韩多多在家睡到天昏地暗。
　　有了第一次争执就有第二次，章畅赫然发现自己和韩多多兴趣爱好全都不一样，当初自己眼中她的可爱却渐渐不足以支持感情的继续。就像东京塔和西瓜子，平常在外面还无所谓，可只要被关在一间屋子里就会打架。他失望之余不免有些心浮气躁，而韩多多待他还是那样子不愠不火，摆在他面前的选择似乎只有一个，等韩多多出差回来，他终于说：“我们性格不合适，还是分手吧。”而韩多多难得气得连脸都红了：“西瓜子给我，我马上就走。”
　　两人虽然分了手，可是住在一个小区，楼幢又相近，抬头不见低头见，章畅还是能遇上韩多多遛狗。西瓜子见了他仍旧也十分亲热，老远就拼命挣着绳子想要冲他飞奔。韩多多也并不翻脸，和从前一样跟他淡淡的打个招呼。
　　章畅觉得总像是欠了什么，仿佛意难平。
　　有天半夜韩多多突然给他打电话，原来西瓜子突然上吐下泄，又发高烧，韩多多急得没了主意，大半夜的一时抓忙只能想到他。他穿了衣服下楼开车，送了韩多多抱着西瓜子去看宠物急诊，最后西瓜子打上了点滴，韩多多才打了个呵欠，头一歪就靠在长椅上睡着了。
　　章畅看着她的小脑瓜一点一点往椅背外斜去，终究不忍心，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她的头最终滑落在他肩上，沉沉睡得很香。
　　西瓜子打完点滴已经是凌晨三点，韩多多坐在副驾上揉着眼睛向他道谢。他终于忍不住问她：“你一个女孩子，怎么想起来养这种雪橇犬？”
　　韩多多挺不好意思的告诉他实话：“我特别懒，什么锻炼都不爱，人家说养小哈吧，小哈特别活泼爱动，遛狗又特别减肥，所以我就养了……”她慢慢抚摸着西瓜子的头，语气温柔：“起初真不习惯，觉得狗狗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每天累得要死还要遛它，最后就想把它送人了之。可是时间长了就不一样，回到家再累再懒也觉得它在家关了一天，该带它出去遛遛，不知不觉就成了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她的笑意隐在车厢的黑暗里：“这大概就是所谓动机不纯，最后却日久情深。”
　　没过几天，早晨章畅要赶早班飞机，匆忙赶着出门，结果把钥匙和东京塔一块儿给反锁在家里了，等请了开锁公司来把门打开，眼睁睁就要误机了。他只得打了个电话给韩多多，好在她刚起床还没去上班，二话没说过来就把东京塔带走了。
　　他一出差就是一个礼拜，惦记着西瓜子一直和东京塔合不来，而韩多多工作也挺忙的，照顾两条狗肯定很辛苦，所以每天晚上都打电话给韩多多。韩多多仍旧是那种心平气和的口气：“没事，它们早不打架了，看来是习惯了。”
　　“真是麻烦你。”
　　“这么客气干嘛，你忙你的吧。”
　　她素来都是这样直截了当，章畅却觉得有种异样的亲切，她拿他并没有当外人。做朋友的时候才蓦得明白过来她与人相处的方式，就像她平常对待西瓜子，看着接触不多，其实她尽了自己最大的心意。
　　有些风景是远了觉得好看，有些风景是走近才知道，而有些风景你离开后才会发现它的美。章畅认真的反思，自己是不是错过什么。
　　他出差回来后，去韩多多那里接东京塔，两条狗同吃同住，早就好得似伙伴。西瓜子见着他照例亲热，弄得他一身口水，而东京塔则在一旁摇着尾巴，似乎乐见其成。韩多多蹲在那里抱着东京塔笑：“一住几天，还真有点舍不得了。我每天牵着两条狗，东京塔往西，西瓜子就偏要往东，两个我都拽不住，连物业的保安都笑我……还问我为什么两条狗都取这么奇怪的名字，一个叫东京塔，一个叫西瓜子，真是不搭调。”
　　他牵了东京塔回家，一手搬着睡篮一手还拿着食碗，结果腾出手按密码开楼门的时候东京塔突然一挣，他一下子没拉住，东京塔掉头就跑了。原来是韩多多牵了西瓜子下来，东京塔很无知无畏的直奔西瓜子，和它玩在了一处。
　　韩多多见他站在那里哭笑不得的样子，忍俊不禁。她笑起来非常好看，脸颊上有深深的酒窝，章畅觉得奇怪，以前自己怎么没有发现？
　　东京塔和西瓜子在草坪上撒欢，章畅和韩多多等得累了，索性坐到一旁的长椅上，章畅跟韩多多聊了聊出差地的风景特产，而韩多多说了说这些天来东京塔和西瓜子在一起的趣事，天色渐渐暗下来，物业里的保安巡逻路过，跟他们打招呼：“韩小姐，你男朋友回来了啊？”
　　韩多多还没来得及答话，章畅已经答：“嗳，回来了。”
　　保安走得远了，韩多多这才转过头来看了章畅一眼。章畅说：“我承认我动机不纯，可是希望你能再给我个机会。”.
　　韩多多说：“你不是说我们性格不合适吗？”
　　“连西瓜子和东京塔都能日久情深，为什么不试试？”
　　西瓜子和东京塔，或许，为什么不试试？

幸福时光
　　幸福一边打电话一边走下人行道，正打算拦辆出租车，忽然听到身后摩托车的引擎声，似乎是从背街的胡同里笔直窜出来。摩托车的大灯照得幸福有点睁不开眼，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唰一下子从她面前掠了过去。幸福一个趔趄摔在了地上，手机也摔出去老远，本来她还以为自己是被摩托车撞到了，等挣扎着站起来才发现没撞到，原来是包被抢了。摩托车早就不知踪影，幸福脑子发木，半天都没反应过来，传说中的飞车抢劫竟然就这样发生了。
　　包里头现金并不多，重要的也就是几张信用卡和几份资料。幸福只觉得胳膊肘火辣辣的疼，衣服早就蹭破了，拉起袖子一看，原来小臂上蹭出一长条口子，正往外渗着血珠。幸福惊魂未定，把手机捡起来一看，还能开机。她打电话报警，警车倒来得特别快，带她去派出所，例行公事般录了口供，签完字警察就说：“行了，你可以走了。”
　　幸福从来没经历过这种事，看着人民警察轻描淡写的样子，不由觉得疑惑：“这就行了？”"
　　“当然，抓到抢匪的话，我们会打电话给你。”
　　站在派出所外头，幸福一看表，已经是凌晨时分。她本来只穿了件风衣，被夜风一吹，冷得只发抖。身无分文还得回去，幸福在通讯录里翻了半天，一堆所谓朋友的名字，可愣是找不着合适的人，可以在这个时间来接自己。
　　幸福没有法子，只好给常墨打电话。
　　一听他手机里背景声音，就知道常墨在哪里。她忍不住：“哟，又在纸醉金迷呢？”
　　“怎么？”常墨的声音带着些微酒意，低沉里仿佛能让人听出笑意：“想我了？”
　　幸福没好气：“是啊，想你想的不得了。”
　　“那我得赶紧，你千万等会儿啊，我正找翅膀，马上就飞过来。”
　　幸福知道他贫起来就能没完没了，赶紧截住他的话：“你能不能让你司机过来一趟，把我送回家。”
　　“原来不是想我，是想我的司机啊？你怎么越混越惨，大半夜的都没个男人送你回家。”
　　幸福懒得再和他计较，直截了当的说：“我被人抢了，现在在XX派出所门口。”
　　常墨像是一下子酒全醒了，“啊”了一声，说：“你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过来。”
　　等远远看见常墨那辆银灰色车子，幸福觉得欣慰，关键时刻，常墨还是挺靠谱的。
　　常墨下车来替她开车门，她说：“你又酒后驾驶？”
　　常墨却看到了她的胳膊，顿时大惊小怪：“怎么弄成这样？”
　　“摔了一下。”其实幸福自己都没弄明白当时是怎么摔的，可能是抢匪抓着包带，把她给带摔着了。一切都发生的太快，简直是电光火石，她到现在都还有点不知所措。
　　“上医院去吧。”
　　“没事，一点小口子。”
　　常墨坚持把她拉到医院去了，急诊医生果然说没事，就让护士领她去清洁了一下伤口，然后涂了点消炎的药。
　　“不用包扎，主要是表皮擦伤，不过要是怕弄在衣服上，可以用创可贴处理一下。”
　　在路上，常墨就数落了她一路，从孤身女人不应该半夜独自去僻静的地方一直说到要学会别吃眼前亏，抢匪抢包把包给他就得了为什么还要弄得自己摔倒……
　　然后又数落她：“你怎么连车都不开，你要是自己开车能出这种事？”
　　幸福总算能找着个理由表示反抗：“我的车牌尾号今天限行。”
　　谁知常墨继续数落：“你就这么老实这么听话？说限行你就真把车歇在停车场？我的车牌尾号今天也限行呢，怎么没见到人拦我？”
　　说到车牌她倒想起来，两个的车牌当时是一块儿办的，除了头一个字母，后面的号一模一样。就这事当初被常墨一堆损友不知笑过多少回：“瞧瞧这俩人也太肉麻了，竟然连车牌都用情侣号。”
　　其实这事根本都不关常墨和她的事，是当时办车牌的人特意巴结，拿了两个这样的号来。
　　车都快开到了，幸福想起来：“糟了，钥匙也在包里，我回家也进不去。”
　　常墨从后视镜里瞥了她一眼，漂亮的桃花眼眯起来：“要不送你回家去？你爸妈看到我一定觉得惊喜。”
　　“是惊吓吧？”幸福又好笑又好气：“我知道你的窝点多着呢，快点，江湖救急，随便找个地儿让我窝一夜，明天我再找锁匠去开锁。”
　　江湖救急，常墨还真够仗义，二话没说掉转车头。
　　开大门之前，常墨还特意回头对她说：“别介意啊，这地儿我也是偶尔住住，可能比较乱。”
　　打开门一看，那可不是比较乱，而是太乱了。地毯上全扔着黑胶碟，茶几上还有杯不知道什么时候的茶叶水，沙发上也横七竖八散放着杂志。常墨一边开窗子通风，一边开暖气：“等会儿温度就起来了。”
　　常墨下楼去替她买洗漱用品，幸福实在看不过去，把散落一地的黑胶碟和杂志全都收起来，然后把那茶叶倒进洗手间，随手把杯子洗了搁到厨房。说是厨房，冰箱里除了一堆饮用水，什么食物都没有。
　　幸福是真的饿了，晚饭是和甲方吃的，那个叫食不知味。光顾着听对方说什么了，还要应付一大桌子的人，面面都要俱到。到现在已经凌晨两点，她才觉得胃里空得发虚。
　　有杯泡面吃也好啊……
　　就在这样想的时候，常墨已经回来了，除了毛巾牙刷，竟然还给她带了一大盒香喷喷的粥：“那个毛巾就在附近便利店买的，没有你用惯的牌子，牙刷也是，你委屈一下。”顿了一下又说：“看到有卖粥的，就带了碗回来，你尝尝怎么样。”
　　“随便，我现在也能屈能伸了。上次在甘肃，连洗澡水都没有，我也过来了。”她尝了一口粥，真是香，落到胃里觉得连五脏六腑都妥贴了，心情不由大好：“这粥哪儿买的，还真不错。”
　　常墨看着她吃粥的样子，不由问：“你晚上没吃饭？”
　　“吃了，跟一堆人吃的，那哪叫吃饭啊，简直是受罪。我新换的助理完全不行，简直教都教不会，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我明天得跟HR发飙，拿什么人来糊弄我啊。趁着我不在国内，随便就招了这么个人进来……”
　　常墨忽然叫她：“幸福。”
　　他一叫她的名字她就莫名的紧张，没办法，都成惯性了。她坐直了身子，警惕的看着他：“干嘛？”
　　常墨看着她的样子，把到嘴边的话硬生生咽下去，只说：“你快吃吧，粥都要凉了。”
　　吃完粥，常墨去衣帽间里给她找了件衣服当睡衣：“你睡主卧，我睡沙发。”
　　“啊！”幸福非常反感：“你就不能上别处睡去？”
　　“这都几点了？还赶我开车出去。”常墨似乎动了气，整张脸都冷下来：“你要不相信我，把门反锁上不就得了！”
　　幸福有点讪讪的，毕竟是自己鸠占鹊巢，还把他当贼一样的防。
　　等洗了澡出来，幸福还真的没好意思反锁，把门关上就睡了。
　　大约是太累了，幸福睡得特外沉，一觉醒来抓起枕旁的手表一看，几乎吓了一跳。马上跳起来去叫常墨：“常墨快起来！快点！收拾了开车送下我，我今天早上有个很重要的约会，不能迟到！”
　　常墨掀开毯子，揉着眼睛还是一幅惺忪的样子：“你约了谁这么火烧眉毛的？”
　　“大客户，说了你也不知道。”幸福只顾着催他：“快点起来！你磨蹭半天又要刮胡子，我知道你好半天出不了门，快点啦！”
　　常墨慢腾腾的揉了揉鼻子：“我先去流鼻血……”
　　幸福有点莫明其妙的看着他，常墨不怀好意的对着她直笑，幸福顺着他的目光低头一看，自己就穿着他的一件衬衣当睡衣，虽然衬衣对她来说很宽很长，可是也只到大腿根，只能勉强遮住内衣。她光溜溜的腿在他眼前晃，简直是春光大泄。
　　幸福尖叫一声，冲回房间去“砰”一声反锁上门，气得大骂：“色狼！”
　　常墨在外头敲门：“喂，别这样小气，再说我又不是没看过。”
　　幸福气得连太阳穴上的青筋都跳起来。
　　偏偏常墨还不识趣，敲着门说：“幸福，你快把门开开。”
　　“滚！”
　　“喂，蒋幸福，我要洗澡。浴室在里面，衣帽间也在里面，你不开门？那我回沙发睡觉了啊……”他作势要走，幸福已经狠狠拉开门：“给你三十分钟！”
　　“30分钟怎么够？”他抱着双臂斜倚在门边，唇角的微笑几近邪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实力……”
　　“常墨！”幸福终于镇定下来：“你觉得这很好玩是不是？”
　　她真的拉下脸来，常墨倒也不敢造次了，不再贫嘴拿了衣服去洗澡。
　　约的人是上午十点，幸好酒店旁就是购物广场，早上刚开门，顾客都还没有几个。幸福找着相熟的品牌专柜，挑了一套衣服换上，然后又临时在专柜买了管口红，涂上就算是化完了妆。常墨说：“行了，反正你扑不扑粉都看不出来。”
　　这倒也是，幸福引以为傲的就是皮肤，肤色好到几乎如钧窑细瓷，白晰中透出自然的红晕，细腻得让人常常惊叹终于知道什么叫肤若凝脂。中学时代几乎所有女生都长痘，只有她冰肌玉骨，清凉无汗。等进了大学，初学化妆的女生都曾好奇过她用什么粉底，其实她根本就不用粉底。
　　常墨问：“要不要买个包？”
　　常墨一路负责刷卡，反正她身无分文。既然他刷卡，她乐得宰他一笔：“买！”
　　等买完东西出来，常墨跟着她往酒店走，幸福觉得奇怪：“你跟着我干吗？”
　　“充一下你的助理啊，见大客户你不带助理？”
　　“行了别捣乱了，该干嘛干嘛去。”“你就不怕职场性骚扰？我告诉你，有个男人在场比较好。”
　　“大庭广众，”幸福又气又好笑：“除了你还有谁会骚扰我？”
　　“我什么时候骚扰过你，说话是要讲证据的……”
　　一边斗嘴一边都已经进了大堂，幸福老远就看见了约好的人，顾不上常墨了，连忙走过去打招呼：“对不起王总，我迟到了。”
　　“呦！”王总满面笑容，却是朝着她身后：“常墨，你怎么在这儿？”
　　“原来是你丫大清早约了我老婆。”常墨没好气：“我能不来吗？”
　　幸福只想回头瞪他一眼，王总看了看幸福，恍然大悟：“这就是嫂子啊？早说啊！嫂子你也是，你让常墨给我打一电话不就完了，多简单的事，还转好几个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幸福还没说话，常墨已经打断他：“别话痨了，什么合同拿出来赶紧签，我和你嫂子还要赶着去吃早餐。你约人也不看看时间，哪有早晨十点谈合同的？害得我大清早爬起来当司机……”
　　王总听得直笑：“签什么合同啊，回头我签好了让秘书安排人送到嫂子办公室去。现在我请你和嫂子吃早餐，当赔不是，行不行？”
　　“这还差不多。”
　　幸福很郁闷，一顿brunch吃完，出门上车才质问常墨：“你为什么说我是你老婆？”
　　常墨一脸的无辜：“难道你不是我老婆？”
　　“前妻！”常墨似乎是笑出声来：“行行，下次再见着王燔宇，我一定告诉他你是我前妻。”
　　幸福懒得理会，冷着一张脸任由他把车开到地方：“行了，就停这儿吧，我走过去。”
　　常墨没有搭腔，幸福知道他是真生气了，可是这人，不噎得他生气，他就没完没了。所以幸福也不管不问的，到地方下车，连声再见也没说，就径直扬长而去。
　　没想到没过两天，倒又遇见王燔宇了。他过来跟美国人谈事，美国人请吃饭，席间王燔宇一见了幸福，就咋咋呼呼：“呦！嫂子！这两天可真没见着常墨，怎么，被嫂子您关了禁闭？”
　　幸福看着几个同事都面面相觑，一边在心里大骂，一边还得满脸笑容：“王总，您又在开玩笑了。”
　　王燔宇也不是笨蛋，但一时实在急转不过来，只好对着她呵呵干笑。幸好一旁的副总裁虽然是马来西亚人，却是个地道的中国通，说中文和中国人一样利索，马上把话题扯开，这事才算揭过去。
　　没过两天，上头把那件最棘手的并购案扔下来，美其名曰让她去负责协调工程方面的的问题，指派了总工给她当助手，然后调走原本负责的副总裁去日本出差，实质上把她推到负责人的风头浪尖上。
　　美国人玩借刀杀人这一招，竟然也用得出神入化。幸福气得半死，越跨国的公司其实人事关系越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幸福不愿意让美国人当枪使，又不愿意被马来西亚人看扁。想来想去一口恶气全记在了常墨身上。
　　这当头接到常墨的电话，幸福当然没好气，尤其他叽叽歪歪，讲了半晌也没讲出句正经话来。幸福不由得怒极反笑：“大少爷，你要是真的闲了，上八达岭爬长城去，再要不行，您上天安门数方砖去，反正别让自己闲着，别拿我来打发时间行不行？”
　　常墨还在吊儿郎当：“你这是怎么了？”
　　幸福听到他这腔调就气不打一处来：“我怎么了？我怎么了关你什么事？我们都离婚三年了，我拜托你，别再来烦我行不行？”
　　常墨那脾气，一时哪里下得了台。在电话那端就冷笑：“行！我以后再不烦你！”
　　常墨把电话“啪嗒”扣了，幸福也没放到心上。只是事情却是越来越复杂，到了最后几乎陷入僵局。几个烂摊子都铺在面前，处处焦头烂额，幸福只觉得心力交瘁。
　　周末回家吃饭，不过几天不见，蒋妈妈看到幸福的样子只觉得心疼：“哎呀，怎么瘦成这样了？你看看你这气色，你都这么瘦了，还减什么肥？吃什么都怕多吃一点儿，年轻人不吃东西怎么会有精神？你看看你这样子……”
　　蒋妈妈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幸福一时忍不住说了实话：“妈，我没减肥，这两天有点累，回头补一觉就好了。”
　　蒋妈妈终于不罗嗦了，可是到了晚上，幸福都上床睡觉了，蒋妈妈却敲着她的房门：“幸福，是妈妈。”
　　蒋幸福只好下床来开门，蒋妈妈坐在床边，拍着她的背，问：“幸福，你是不是有心事？”
　　“没有。”
　　“那就是工作上不顺心？我知道你不爱听，妈妈都是为了你好。要不你说出来是什么事，我和你爸爸说说去，总能帮着你一点儿。虽然当初我就反对你换工作，你原来的工作不是挺好吗？你非要折腾。从小到大，你就没听过我的一句话……”
　　“妈！您就别添乱了！”
　　“看看，我还没说呢你就不耐烦了。你就是这样我行我素！大人的话你一丁点儿都听不进去，当初我和你爸爸都反对你离婚，你非要离。当初我和你爸爸都反对你换工作，你非要去外企，现在受了洋鬼子的气，回家来还闷着……”
　　幸福把被子拉起来蒙住头，蒋妈妈看到她这样子，更是恨铁不成钢：“人家都说儿女债儿女债，我上辈子真是欠你的，到现在还操不完的心……”
　　幸福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反正最后可能还是让父母知道了。因为许多问题突然不成问题了，连美国人对她都格外和颜悦色。幸福反正也就无所谓了，事情到了这种地步，解不解释已经没必要。上
　　公事渐渐顺手起来，让幸福郁闷的是另一件事。她遇上了滥桃花。
　　虽然是桃花运，可是滥桃花就不怎么美了。
　　说是滥桃花，外人眼里可觉得挺不错的。对方也是一表人才，又是甲方的负责人之一，怎么也算是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起初只是有意无意的在工作中与她接触，后来单独约她吃饭，幸福这才觉得有点不妙。可是合作还在继续，工作中怎么也难免打交道。对方的追求不紧不慢，可是步步为营，渐渐有同事也看出来，言谈间稍有点开玩笑的意味，幸福就觉得忍无可忍。
　　幸福向朱然然抱怨的时候，朱然然噗得一笑，说：“人家在追求你，又不是在追杀你，你到底在怕什么啊？你啊，你是叫常墨给毁了。”
　　朱然然对常墨从来没有好气，大约是当初结婚之前，幸福抱着她嚎啕大哭。那时候幸福觉得这一辈子都完了，和一个不爱的男人，勉勉强强过了两年。后来终于离婚的时候，朱然然特意请蒋幸福大吃了一顿，两个人开了一瓶红酒喝得酩酊大醉，用朱然然的话说，庆祝蒋幸福新生。
　　其实幸福觉得常墨也没朱然然说的那样糟，作为一枚青梅竹马，他太合格了。作为一枚酒肉朋友，他太合格了。甚至作为一枚前夫，他也是非常合格的。离婚后幸福遇上什么事还可以放心的给他打电话，常墨自然会鞍前马后安排得妥当。朱然然看不惯常墨很多年了，就是对他的风度还觉得满意：“前夫做到这份上，也算是不错了。”
　　“那是因为他闲。”幸福不以为然：“再说他们家老太太天天逼着他跟我复婚，他敢对我不好吗？”
　　用常家老太太的话说，常墨和幸福几乎算得上指腹为婚。当时两家人都还在青海援建，西宁那时候条件特别差，常家老太太总是说：“你妈怀你的时候啊，就想吃杨梅，可是跑遍了整个西宁，哪有杨梅卖？最后还是一个原籍江浙的工程师回老家探亲，托他捎回来一点儿，杨梅都成杨梅干了，你妈妈一口气就吃完了。我当时就心想，坏了，酸儿辣女，你妈肯定也怀着个小子呢，这下子我只能认干儿子了。”
　　老太太只有常墨一个儿子，这辈子就惦记想要个闺女，后来蒋妈妈生下幸福，老太太喜得比自己生了儿子还高兴，不由分说约定要长大后要娶作自己的儿媳妇。
　　那时候也只是两家父母的一个玩笑，谁知道最后二十多年过去，竟然硬生生把他们按捺到一起。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常墨，常墨比她大几岁，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挺能闹腾，闹腾了多年，眼看快到三十岁的人了，他父母觉得约束不住，只得逼他结婚。幸福觉得这一切都非常滑稽，但那时候蒋妈妈正巧要做心脏手术，拉着她的手死活不肯进手术室，口口声声说不见她结婚成家，万一眼一闭死也不瞑目。幸福最后终于没能架住双方父母的压力，仓促间就匆匆嫁给了常墨。匪我
　　其实常墨对她也不错，幸福就觉得有些别扭，多年的朋友突然成了夫妻，怎么都觉得别扭。偶尔在应酬场合遇见常墨，照样笑嘻嘻开玩笑：“哟，这次的女朋友比上次的那个漂亮啊。”一群狐朋狗友顿时起哄，她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跟常墨结婚了，这种话不能再说了。
　　常墨跟她促膝长谈了几次，可她就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到了最后，常墨也由她去了。那时候她刚换了工作，新的环境，新的竞争，一切都十分困苦。她觉得孤独，没有人理解自己，这种孤独是无法排遣的。
　　离婚的导火索是因为常家老太太逼着他们生孩子，幸福那时候一心扑在新工作上，每天忙得恨不得有三头六臂，成天飞来飞去的出差，跟常墨十天半月都见不着一面。常家老太太难免有点微辞，逼着常墨来跟她谈。结果谈着谈着两人就谈僵了，本来她也经常和常墨吵架，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睡觉的时候非要和她睡一个枕头，比如不准她顿顿吃梅干菜扣肉……常墨的脾气素来不好，她更好不到哪里去。可是两个人从小到大，都是吵过就忘了。那天却不知道为什么吵得下不来台，她气得浑身发抖，脱口说：“你愿意跟谁生孩子就跟谁生去，反正我要离婚，我要和你离婚！”
　　说完她就摔门而去，搬回自己的公寓去。常墨也去接她，也低三下四的道歉，她知道是常家老太太逼他来的，心里越发觉得可恨。一拖再拖，拖到她的父母也出面施压，幸福终于爆发了：“你们逼着我嫁一个我根本就不爱的人，现在你们又逼我生孩子，你们到底把我当成什么？我是你们的女儿，不是你们的私有财产，我有思想有血有肉，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你们把我生出来，难道就是为了强迫我过我不愿意的生活？”
　　一番话说得蒋妈妈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最后还是蒋爸爸叹了口气：“既然你觉得你和常墨真的不合适，那就算了吧。”
　　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离婚后的日子是真正幸福的好日子。
　　当然了，她对常墨的气也消了，只要不做夫妻，她就和常墨没有私人恩怨。
　　幸福一边对青年才俊的追求觉得无可奈何，回家之后又被另一个消息轰炸。蒋妈妈以百感交集的语气告诉她，常墨只怕要结婚了。他带了一个女孩子回家见常家二老，常老太太等人一走，就绷不住给蒋妈妈打了电话。
　　“你妈在电话里都哭了，说怎么也接受不了别人当她儿媳妇。你这气性也太大了，气了三年了，这下好，常墨不等你了吧？”
　　幸福只觉得哭笑不得：“妈，你以为这三年常墨是在等我啊？那是他的借口，借口！他还没玩够呢，怕他爸妈又逼他结婚，他能不拿我当挡箭牌吗？”
　　“你成天就会瞎说，常墨哪点不好了？你妈又那么喜欢你，把你当亲闺女一样疼……”&#039;
　　幸福只想捂耳逃走，三年来这样的话已经听得滥熟。她叹了口气：“妈，您跟我说实话，到底我是您生的，还是常家妈妈生的？要不常墨是您生的，我是她生的？我和常墨又不是同年，不应该有在医院抱错了的问题啊！”
　　老太太被她气得够呛：“你这丫头！不识好歹！”
　　过了大半个月，蒋妈妈又告诉她常墨的事只怕成不了了。原来常墨这新女朋友是文工团跳舞的。据说原来的经历很复杂，光曾经同居过的男友就有好几个。常家妈妈那脾气，哪受得了这个，何况还一心惦记着要重新撮合儿子和蒋幸福，于是立马出面棒打鸳鸯。常墨跟父母闹翻了脸，干脆跑到外边躲着不回家了。
　　幸福知道常墨生病，还是常墨迷迷糊糊给她打的电话。她跑过去一看，吓了一跳，常墨都快人事不醒了，她急得满头大汗，叫了物业的保安上来帮忙，才把他弄上车送到医院里去。"
　　急诊结果是急性阑尾炎，医生说再迟半个钟头就危险了。幸福在手术室外头等，难免有点紧张，可是又有顾虑，犹豫不决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没有通知常家父母。
　　等常墨从手术室被推出来，幸福都觉得他挺可怜的，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平常狐朋狗友一大堆，病倒了却都没人知道。要不是他给自己打一电话，说不定今天这命都送掉了。
　　幸福一觉得谁可怜，就会真心实意的对谁好。比如朱然然，当初在国外的时候，朱然然被所有同学欺负，幸福打抱不平，就和她最好。幸福对谁真心实意的好，就恨不得掏心掏肺。
　　常墨一睁眼睛，就觉得幸福忙进忙出，办完了一堆手续不说，又每天都来医院看他。最后他可以出院了，幸福把他送回窝点，还特别殷勤的问他：“我没敢告诉你爸妈，要不要通知你女朋友，让她过来照顾你？”
　　“什么女朋友？”
　　“就是那个……你为了她据理力争跟你爸妈叫板那个，这次你真让我刮目相看。”幸福觉得搞笑，极力的安慰他：“你别不好意思啊，我是站在你这边的，真的！”
　　常墨脸色发青，幸福还挺注意察颜观色：“哎呀，你看看你，平常太沉湎于酒色了吧，做个小手术脸色都差成这样！”
　　常墨几乎没被气死：“我要上洗手间！”
　　“你自己去呀。”;
　　“我是病人我动得了吗？”
　　最后幸福只好扶他去洗手间，好在就只几步路，就这几步幸福都被他压得气喘吁吁：“你怎么这么沉啊你！”
　　常墨哼了一声。
　　等进了洗手间，幸福只差没尖叫：“你干嘛啊你！”
　　常墨没好气：“叫什么叫，又不是没见过。”
　　“流氓！”&#039;
　　常墨觉得她太吵，所以很干脆的想办法让她不能说话了。
　　幸福觉得这事太出人意表了，太乌龙了，太不可思议了。
　　她和常墨——虽然也不是没有过，可是离婚三年，再说他连伤口都还没有好……还在洗手间里……
　　幸福一想到这事，就觉得恨不得能挖个地洞钻进去，好好思考一下自己当时是中了什么邪。
　　更中邪的是，常墨竟然打蛇顺竿上，搬到她那里住着，不肯走了。
　　幸福觉得有必要和他促膝谈心，可每次刚开个头：“常墨，我有话跟你说……”
　　“我要洗澡，你帮下忙，我手举不高。”
　　幸福觉得太郁闷了，好端端的，怎么自己就和常墨成这种暧昧关系了。他连洗澡都没办法自理，她还得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她一加班常墨就给她打电话：“我快饿死了，你下班顺便带点吃的回来。”
　　幸福一想他连伤口都还没长好呢，乖乖买了营养餐拎回去。
　　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他还没有伤筋动骨。常墨住到第三个月，幸福开始赶他走：“你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吧？老住我这儿像什么话啊？”
　　“行，我明天就搬。”他答应得非常干脆，干脆得幸福都觉得疑惑了。
　　果不然第二天一早，睡眼惺松的两个人，被双方母亲齐齐堵在了屋子里。
　　幸福狠狠瞪了常墨一眼，他穿着睡衣还一脸的无辜：“妈，你们怎么都来了？”
　　常妈妈笑得嘴都合不拢：“没事，我们就来看看你们。”
　　蒋妈妈也和颜悦色：“幸福啊，还是和常墨回家吃饭吧，看看你们这冷锅冷灶的，哪里像过日子的样子……”
　　常墨搂着幸福，答应得特别响亮：“妈！我们明天就回去！”
　　等两个妈妈一走，幸福只差没有狠狠踹他一脚：“你到底什么意思你？”:
　　常墨苦愁眉脸：“我怎么知道她们大清早会突然过来？”
　　幸福狠狠瞪了他一眼：“你现在就给我搬，立刻！马上！”
　　常墨硬是又赖了三天，三天后终于成功的没有搬走，因为蒋幸福发现自己怀孕了。
　　幸福都要哭了，觉得这件事简直是乌龙到了极点。只有常墨兴高采烈：“愁什么呀，赶紧的，咱结婚！”
　　“我不要和你结婚！”幸福一腔怨气，终于爆发：“第一次嫁给你，第二次又嫁给你！”
　　“这有什么不好啊！两次嫁给同一个人，多好啊！多喜庆啊！多始终如一啊！”常墨一贫起来就没完没了：“亲爱的，别生气了，气坏咱儿子不好。我得给我妈打电话去，她肯定要喜极而泣。还有咱妈，你说要不要先给我爸打一电话？我怕老爷子一激动，高血压都犯了怎么办？还是不要了，先告诉我妈，然后让她缓缓儿告诉我爸……”
　　“你再说！”
　　“怎么？你不喜欢儿子？那咱生一闺女吧，再过二十年，嘿嘿，我就成天挑剔那帮臭小子，想追我闺女，没门儿……”
　　幸福气得哇一声就哭了，常墨搂着她：“别哭啊，要不生一对龙凤胎，有儿有女，多好啊……”
　　幸福也许还在懵懵懂懂，可是其实幸福已经不远了。
　　就这样吧，就这样幸福吧。所有的人，就这样幸福吧，一直到永远。

我爱黑社会之麦定洛+唐少波
　　钟瑞峰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将烟头弹出车窗外，轻描淡写的说：“哥，后头有雷子。”
　　麦定洛埋头看报纸，完全无动于衷。那是一部红色捷达，他早留意到了，跟了有大半个钟头，从他们出机场，就不远不近的跟着。他们上高架，它就上高架，他们超车，它也超车。他们减速，它也减速。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张前志取下墨镜，往上头哈口气擦得锃亮，然后举起来，眯起眼睛看着镜片反光出捷达的倒影：“他们怎么就越来越不长进了，看看人家香港皇家警察，还晓得隔半个钟头换辆车再跟，他们倒好，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合着怕咱们看不出来啊。”
　　“香港都回归多少年了，还皇家个屁。早和后头那帮孙子一样，叫人民警察了。”钟瑞峰咧咧嘴：“要不咱们逗他们玩玩，上立交兜一圈去？”
　　“甩掉他们还用得着上立交？你开的是不是大奔啊？想当年你拿北京吉普就能27分钟跑完二环。”张前志连连摇头：“老九，你老了，不中用了啊，怪不得你的宋晓颖成天跟你吵架。”
　　钟瑞峰笑骂：“X你妈！”
　　麦定洛终于抬起头来，瞟了钟瑞峰一眼，钟瑞峰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的目光，心里直发毛，赶紧认错：“哥，我错了，我这臭嘴就是他妈管不住。”
　　麦定洛一手扯开领带，一手翻看晚报的社会版新闻，随口问：“说吧，你们手下那帮人又干了什么好事？”
　　张前志与钟瑞峰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张前志开口：“哥，我们真的没干啥，你走的这大半个月，大伙儿老实着呢，都跟猫冬似的，谁也没惹事生非。就连那帮东北孙子踩过界，老十三都只请他们喝了顿茶，好说好商量，大家握手言欢，真的。”
　　麦定洛还是心不在蔫，埋头看报：“那后头的人民警察为什么特意来接我下飞机？”
　　“他们闲呗，”张前志讨好的笑：“再说你今天回来，就咱们接机，多单调多没劲，有他们就热闹多了。”
　　麦定洛依旧埋头于报纸中：“珠宝城的持枪抢劫怎么回事？”
　　“是两个新疆佬，耍单帮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磨磨蹭蹭最后还打死一保安。不过溜得挺快的，早跑出十万八千里外去了。”张前志嘻嘻一笑：“这不忙得满城的条子跟孙子似的，进城出城国道高速火车站码头机场，全设了卡子。我猜后头那雷子就是因为最近这风声，所以照例来看看咱们的动静。”
　　下了高速车流密集，红色捷达跟踪就不能亦步亦趋了。钟瑞峰又有意使坏，时快时慢，超车时欲超不超，凭着他的技术，将那红色捷达弄得进退不得。张前志吃吃的笑：“这雷子一准新手，真他妈初生牛犊，敢跟咱们老九开的车，他也不打听打听去，咱们老九十八岁就号称飙王，这全城的大马路上，就没一个人敢超老九开的车。”
　　转弯应该减速的时候钟瑞峰却突然加速，等捷达也加速，钟瑞峰却猛然压速，捷达一时没把握住，跟得太近了，钟瑞峰忽然吹了声口哨：“是个妞儿！”
　　张前志也瞧见了：“真是个妞儿，可惜瞧不清脸。哟，今天对咱们挺好的呀，连女警都给咱们安排上了。”
　　麦定洛终于抬起头来，瞥了一眼反光镜，就这么一眼，突然嘴角一沉，将手中的报纸狠狠摔下：“逼停它。”
　　“啥？”钟瑞峰一时没反应过来：“哥你说啥？”
　　张前志见麦定洛眼角轻跳，这是他生气到了极点的表现，赶紧对钟瑞峰重复麦定洛的话：“哥叫你把那车给逼得停下。”
　　钟瑞峰也察觉麦定洛正在盛怒中，不敢再吱声，一脚踩下油门，速度直加而起，等捷达刚刚加速追上来，便一脚踩下刹车，奔驰车身整个打横，将后头的捷达逼得刹车不及，最后在尖锐的急刹声中，仍直直冲向奔驰。
　　钟瑞峰却喃喃低数：“五，四，三，二，一！”
　　刹车声越来越近，在最后咫尺之间，捷达堪堪停止了滑行，硬生生停滞不前。后头的车全在紧急刹车，一刹那只听到此起彼伏的刹车声。而隔着车窗玻璃，犹可以看见一双黑亮如点漆的眼眸，有几分惊惶失措。
　　钟瑞峰与张前志突然同时倒抽一口凉气。
　　麦定洛打开车门，张前志赶紧跟下去，张瑞峰骂了一句娘，也跟了下去。麦定洛不由分说拉开捷达车门，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把就将那女人拎出了驾驶室。半边车道上早塞成了一条长龙，所有的车全在按着喇叭，震天响的鸣笛声中，麦定洛狠狠盯着那张娇柔的面庞。
　　过了半晌，他终于问出一句话，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平心静气：“你在干什么？”
　　“你放手，”她竟然比他更平心静气：“再不放手我告你性骚扰。”
　　他的嘴角绷得紧紧的，声线如渗了冰：“你是我老婆。”
　　“前妻。”
　　事隔多年他仍只想一把掐死面前这个女人，声音里透出连他自己都不明所以的阴狠：“那你跟着你前夫干嘛？”
　　“你不让我看小嘉，我不跟你跟着谁？”
　　他冷笑：“我他妈就不让你看儿子。”
　　她扬手就欲扇，被他轻轻一扭，双手就被牢牢的固定，风吹起她的长发，纷乱纠结，丝丝拂在他脸上，四周汽车喇叭按得轰轰烈烈，有沉不住气的司机已经破口大骂。钟瑞峰沉不住气，傲然环顾：“谁？谁？再敢吱一声我听听！”司机们被他的样子吓倒，一时噤若寒蝉。那样嘈杂纷沓的声音里，他突然恶狠狠的吻下去，她的嘴唇仍然柔软的不可思议，带着蜜样的芳香与清甜。在制服她激烈的挣扎过程中，他咬破她的唇，他近乎贪婪的舔吮着那腥甜，最后她却不再动弹，麻木的放任他。
　　他放开了她，冰冷的唇凑在她嫣红的耳垂，刻意用了最粗鄙的字眼：“你再陪我睡一次，我就让你见小嘉一面，怎么样？”
　　她紧紧咬着牙。
　　他恢复了平日的从容儒雅，冲她微笑：“好好考虑，趁我还没改主意。”
　　他扔下她扬长上车，剩了张前志与钟瑞峰面面相觑，最后钟瑞峰对她挤出一个笑脸：“大嫂……”她的目光泠泠如浮着碎冰，他想，这女人到底还是有地方与麦定洛十分相似，比如这冷得直叫人哆嗦的眼神。张前志赶紧改口：“小……小白姐，我们先走了啊。”
　　上车之后张前志与钟瑞峰都像钳子钳住了嘴，半声也不敢吱，麦定洛倒浑若无事，继续看他的报纸。回到别墅后，留在家里的唐少波早安排人张罗了一大桌子的菜，麦定洛淡淡说句：“不饿”，就上楼洗澡去了。唐少波一脸茫然的问钟瑞峰：“老九，哥这是咋啦？”
　　钟瑞峰苦愁眉脸：“英雄难过美人关，咱哥啥都好，就是太儿女情长。”
　　唐少波问：“哥又想着江欣白了？”
　　“这回更糟，江欣白竟然开车跟在咱们后头，这女人，胆贼大，害咱们还以为是条子呢。把哥给气的啊，只差没掐死她。”
　　“那怎么不干脆掐死了她，一了百了。”
　　钟瑞峰直翻白眼：“他舍得么？”
　　唐少波点头：“他舍不得。”寻思了半晌：“要不咱们想想办法。”
　　“老十三，你少添乱了！”一直没作声的张前志终于开腔：“上次过生日就是你出的馊主意，把江欣白骗到东方君悦的套房去，还说给他一个惊喜。结果呢？哥整整半个月没露笑脸。”
　　唐少波喃喃说：“这女人，心真是铁打的。”
　　麦定洛洗完澡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拿起手机，看上头有一个未接电话，号码陌生，想了一想，拨回去。对方刚刚喂了一声，他拿毛巾的手突然停顿，江欣白却说得极为简短：“我答应。”
　　他仿佛是刚才在密闭的芬兰浴室里蒸得太久，有一丝神思恍惚，脱口问：“你说什么？”
　　她以为他是故意，咬牙重复：“我说我答应你的条件，只要你让我看看小嘉。”
　　他长久不作声，她以为他反悔，于是急切起来：“麦定洛！你是不是男人？你到底说话算不算数？”
　　他终于说：“今天晚上九点，东方君悦我的套房。”
　　她只顾追问：“我什么时候能看小嘉？”
　　他声音里透出笑：“今晚上你要是叫我满意了，明天你就能看到儿子。”
　　她咒骂：“麦定洛你这个混蛋！”
　　“九点，你知道我从来不等人。”
　　她把电话挂了，长久而空洞的忙音，响得人心里空落落的，一分四十六秒，通话时间，他觉得闷，随手撂下手机，推开窗子。
　　花园里种着大片英国玫瑰，开得正好，浓香馥郁。
　　他从抽屉里翻出一包烟来，点上一枝，站在窗前才吸了两口，唐少波正好进来看到了，说：“哥，这玩艺儿虽然不像白面儿，但也伤身。”
　　他不理他，唐少波也没辙：“要不咱们晚上出去玩吧，老五念叨多少回了，说等你回来，大家一块儿热闹热闹。天上人间新来的一批小姑娘，一个比一个正点。”
　　“晚上我有事。”大麻的味道令人放松，他像是平和下来了，懒散而漫不经心：“你们去玩吧。”
　　唐少波笑容可掬：“要不——晚上找个妞来陪陪你？”
　　麦定洛终于瞥了他一眼，指了指房门：“滚蛋！”
　　唐少波悻悻的下楼去，张前志在客厅看球赛，嘲笑他：“又碰了钉子了吧？”
　　唐少波在嘴边比了个抽烟的手势，张前志怔了一下，叹了口气，说：“让他抽吧，他心里难受。都多少回了，只要江欣白出点什么花头，他一准就抽上，那女人，祸水。”
　　麦定洛到了酒店的房间之后，看了一次手表。
　　八点五十。
　　花瓶里有大捧的雪白玫瑰，气息香甜。
　　他没来由觉得头痛，也许是飞机机舱里闷得太久，然后刚才又抽多了大麻。
　　出门之前他重新洗过澡，以免身上有大麻的味道。
　　他还是不愿意她知道一些事情，包括，他很想念她。
　　电视里选秀节目正紧张，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们哭成一团，因为要PK。怕自己离开，至于是否真的担心旁人离开，那真是未知。
　　有人按门铃，他以为是她，结果是客房服务。
　　送进大捧的鲜花和香槟。因为他长期包住这间套房，服务生十分熟稔的问：“麦先生是否需要音乐？”
　　他摇头，随手给了小费，又看了一次手表，八点五十五，还有五分钟。
　　他打开香槟，给自己倒上一杯。
　　酒气清凉。
　　他想起那次自己生日，就在这套间里，她被唐少波派人骗来，结果见到他，扬手就将整杯香槟泼在他脸上，然后转身就走。
　　脾气还是那样火爆，唇际不由露出一丝微笑，小嘉就是像她，性子倔，恨不得一个月换两个保姆，统统都拿那孩子没辙。
　　九点钟，门铃响起来，他起身开门，是她。
　　她瘦了一点点，脸还是只有巴掌大，穿着一袭长裙，长发全部绾起，露出光洁的额与颈。
　　她颈中有绒绒的碎发，灯光下越发显得颈间白腻如脂，他拼命抑住自己想要抱住她，狠狠亲吻她颈窝的冲动。
　　或许是真的太久没有女人了。
　　“坐。”
　　他指了指沙发，她没吭声，反手拉下拉链，脱下裙子，然后是内衣。然后抬起乌沉沉的大眼睛看着他：“你喜欢哪里，沙发？床上？”
　　他压抑着熊熊的怒火，庆幸没带枪出来，不然自己没准真会一枪杀了这女人。
　　“要不要？”她肆无忌惮：“不要我就走了。”
　　“江欣白，”他气极反倒笑了：“你犯不着这样，我告诉你，今天你让我不痛快，明天你一样见不着儿子。”
　　她紧紧抿着嘴，过了片刻，终于踮起脚来，搂住他的脖子亲吻他。
　　他全身绷得紧紧的，隔着单薄的衬衣，他能明显感觉到她滑腻的肌肤，曲线的起伏，还有那熟悉的体香。
　　他觉得难过，只有用这样的方式，他才可以亲近她。可是他舍不得不要，就是这样可悲。
　　她还在很努力的亲吻他，挑逗般将手插进他的衣内，按在他的胸口。
　　她的手很凉，他想起很久以前，冬天里的时候，他去学校接她，替她暖手，就那样捧着，替她细细的揉着，看雪白的指端，一点点泛起红。
　　他终于回吻她，两个人滚倒在地毯上，他动作激烈，像是要将她一口吞下去。
　　她艰难的挣扎出一口气来：“套子。”
　　他在情欲里完全蛮横：“不！”
　　她冷冷看着他，眼中又浮起那种寒冷的疏离，唇中只鄙夷的吐出一个字：“脏。”
　　这个字便如一把刀，生生的劈入他心头，她嫌他！她嫌他脏！
　　他的瞳孔在急剧的收缩，最后一丝理智也被彻底激怒：“我今天就让你看看，我偏就让你也脏一回！”
　　她反抗，激烈挣扎，但不是他的对手，她一直不吭声，头被重重的撞在茶几柱子上，亦一声不吭，只是反抗着他的侵犯。地毯被她蹬得在身下起了褶，她抓伤了他的背，而他狠狠的咬伤了她。他试图以疼痛来唤起她的回应，但她死死的不肯发出任何声音，哪怕是最低弱的一句呻吟。这种麻木刺激着他，令他更疯狂的伤害她。
　　最后一切都结束了，他在短暂的虚空里有一丝恍惚，整个人的身心就像被彻底掏空。
　　他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事。
　　她额头肿了一个包，肩上有他啃噬出的齿痕，那样深，一圈青紫的痕迹。可是她根本不在乎，慢慢的捡起衣服，说：“你说话要算数，明天你叫人把小嘉送出来让我看看。”
　　他闭上眼睛，只觉得疲倦极了，连声音都透出深重的倦意：“你给我滚！”
　　她穿好衣服走掉了。
　　他在那里躺了很久，才摇摇晃晃爬起来去洗澡。
　　把她残留的气息，一点一点的洗去，再不留一丝一毫。
　　花洒喷出的热水浇在背上的伤口，引发细微的搐痛，他突然一拳狠狠捶在墙面的瓷砖上，砖咔喀一声裂开微小的细纹，血顺着拳头往下滴，渐渐融入脚下的水流。并不觉得痛，因为身体里有另一个地方，更椎心刺骨的疼痛着。
　　“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aremysuperstar……”唐少波一边跟着车内CD荒腔走调的哼唱，挂住倒档一踩油门，几乎斜穿半个街面，将车子稳稳的倒停。
　　副驾驶座上的小嘉拍手夸赞：“帅！”
　　“来，十三叔抱。”
　　刚刚抱了小嘉下车，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对不起，这里不能停车。”
　　大清早的就遇见条子，真他妈点背。
　　他忍住往地下啐口水的冲动，大喇喇的瞥了她一眼，身材倒是真不坏，穿起制服胸是胸腰是腰，脸也漂亮，白里透红，整个人仿佛有一种明亮，像是一道光。看在这么漂亮的份上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懒洋洋指了指自己的车牌：“你自己看。”
　　她认真的看了一眼，往罚单上填：“00013”
　　“靠！”唐少波终于忍不住了：“妹妹，你新来的，耍我呢？”
　　她停笔看了他一眼：“嘴巴放干净点，还抱着孩子呢，怎么就没一点当父亲的责任感？”
　　唐少波一手抱着小嘉，腾出一手指了指自己的脸：“你认得我不？”
　　她又认真的看了他一眼：“不认得。”
　　“你哪个中队的？不认得我也该认得我这车。”
　　她又认真打量了一眼那部十分骚包的宝马750，一百多万的车，倒真是不便宜，可是宝马就了不起啊？这大街上的奔驰宝马海了去了，于是平心静气的告诉他：“这里不让停车，不管是什么车都不让停。除非你在执行公务，如果是执行公务的特殊情况，请出示证件。”
　　这下唐少波相信她是真不认得了，于是坦言相告：“我是唐十三。”
　　“你是唐十四也不行，不让停就是不让停，你再不开走，我就呼叫清障车拖走。”
　　唐少波哭笑不得：“狠！今儿算你狠，妹妹，不过拖车之前，我建议你打个电话回去问问你们队长，告诉他我唐十三把车停这儿了，你看他怎么说。”
　　她写完罚单，往车身上一拍：“记得到中队去取车。”竟然真的毫不犹豫按对讲机呼叫清障车。
　　小嘉在他耳边悄悄的说：“十三叔，这妞儿比你还帅！”
　　“重色轻友的小混蛋！”唐少波扬起大手在小嘉屁股上作势一拍，看看手表已经九点过五分，没功夫再耽搁下去了，朝那女交警比了比中指，呲出一口白牙：“你丫给我等着。”
　　抱了孩子进了大厦，搭电梯上楼，张前志站在走道里抽烟，看到他问：“怎么才来？”
　　“今儿不星期六吗？堵车，你以为我跟老九似的，堵车也能四十分钟就从城西跑到城东？”
　　小嘉童音琅琅的嚷：“还有还有，我们遇上一个女交警开罚单，帅！把十三叔给噎得，真帅！”
　　唐少波气坏了：“卖友求荣，小坏蛋！”
　　张前志哈哈大笑：“老十三，还有交警敢开你的罚单，竟然还是一女警？我今儿算开了眼界了，哈哈哈，哈哈哈……”
　　唐少波悻悻：“我连招牌都亮出来了，丫的就一菜鸟，东南西北都不认得。连我的名字都没听说过，也不知道她师傅怎么教的。这回我要不叫她认清楚我是谁，我就把这唐字倒过来写。”
　　“别胡扯了，进去吧，嫂子一直等着小嘉呢，你再不来，她又得跟哥吵起来了。”
　　唐少波想想即将出现的场面就头痛，苦愁眉脸：“这俩人，怎么和冤家似的。”
　　其实屋子里气氛还是挺不错的，江欣白安静的坐在沙发里，麦定洛则在窗前走来走去讲手机，茶几上放着大袋小袋的衣服玩具，想是江欣白买来的。
　　“妈妈！”
　　小嘉清亮的声音穿透了整间屋子，扑入江欣白怀中，乌黑的大眼睛泪汪汪：“你怎么老不回家？”
　　江欣白蹲那里抱着孩子立刻就哭了，唐少波见势不妙，马上逃之夭夭。
　　张前志坐在安全通道的天台上抽烟，唐少波也走过去坐下来，接过他的烟，点上一枝。
　　“嫂子这一哭，回头咱哥准又得受气。”唐少波仰起头来看天，这样高，仿佛伸手就可以摸到那纯净的蓝，风呼呼的从耳畔刮过：“真他妈一物降一物，你说咱哥那样的人，咋就拿这个女人没辙？”
　　“这就是伟大爱情呗。”张前志轻描淡写的说。
　　“狗屁爱情，”唐少波发了狠：“我要遇上这么个狠不得凶不得就拿她没辙的女人，我丫的就先掐死了她，省得零零碎碎的受气。”
　　张前志哧哧的笑：“真有那么一天，我还看你还说不说出这种狠话。”
　　“哎，你帮我想想，怎么整整那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丫头？叫一帮人全到她辖区里违章停车，丫的我给她停个大街小巷全满。她不是会开罚单吗？我叫她天天抄到手断！”唐少波口沫横飞，兴奋的比划：“要不每天早上划她警车轮胎，让她丫天天早上爬起来就得去补胎！再不然就叫一帮人，天天晚上堵她下班，吓也吓死她！”
　　张前志拿手捂住脸：“老十三，我不认得你，太丢份了，跟个毛丫头一般见识。”
　　等到中午大家下楼打算去餐厅的时候，隔着大马路都能听见唐少波的怒吼——那小丫头片子真的把他的车给拖走了。
　　张前志拍着他的肩安慰他：“被这种眼都没睁开的毛丫头辣一下，不算丢份儿，是艳遇。”
　　“艳遇个屁！”唐少波咬牙切齿：“我要不整得她认得我是谁，我丫的就不是唐十三！”
　　“啊嚏！”
　　小毛丫头交警打了个喷嚏，不由自主揉了揉鼻子。同组的师兄不怀好意的笑：“卓卓，你行啊你，上班第一天，就将十三少的车给拖回来了。”
　　韩卓卓又打了个喷嚏，她的鼻子一到春秋就过敏，今天巡逻正好整条道上的梧桐全在飘绒，害得她涕泪交加，痛不欲生。再加上她拖回的这牌号为13的宝马车，一回到中队，整队的师兄都慕名前来瞻仰她，个个夸她够狠够犀利。害她不停的拿着纸巾擦啊擦，都没听清人家在讲什么。
　　一直到下班时分，她才有机会逮住同组的一位师姐，悄悄问：“那个唐十三是什么人啊？”
　　师姐倒也不动声色：“十三少啊，什么叫总瓢把子你知道不？”
　　卓卓十分老实的反问：“港片里那种？”
　　“咱们整个城东就是他了。”师姐语气轻松：“别那么黑白分明，有时候办起案子来，咱们还要和人家警民合作呢。”
　　“阿嚏！”卓卓又打了一个喷嚏，握着纸巾顿时眼泪汪汪，师姐以为她害怕，连忙安慰她：“没事没事，回头请咱们赵队给他打个电话，十三少其实人挺好的。”
　　人——挺好？
　　打死她也不相信这三个字能跟那头黑社会恐龙连起来！
　　她含泪看了看手表，已经六点了，男朋友何志融怎么还不来接她下班？
　　“你主宰，我崇拜，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爱你，youamysuperstar……”唐少波拿着咪筒唱得如痴如醉，一旁的小姐们又笑又闹，噼哩叭啦胡乱的拍着巴掌，姬娜端着酒直发嗲：“十三少，润润嗓子再唱嘛。”
　　“去去，”唐少波直努嘴：“没眼色，大哥坐在那里呢，怎么不先给大哥去敬酒？”
　　姬娜撅起嘴：“人家不敢嘛！”
　　麦定洛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四肢完全舒展开来，可有可无的瞥着巨大的背投屏幕，看起来懒散无任何表情，但他四周仿佛罩有无形的气，一片森冷肃杀，所有的小姐都避出他三尺开外，知趣地躲得远远的。
　　钟瑞峰对唐少波靠了一声，感叹：“咱哥哪像是出来玩啊，简直像是来砍人的。”
　　唐少波说：“早上你没看见，嫂子脸上还带着伤呢，这两个人，到一块儿就动手动脚。临了咱们要抱小嘉走，嫂子那个哭啊，跟发了疯似的，要不是我跟老五拉着，准又要动手。我就闹不明白了，咱哥最见不得她哭，她一哭就够他难受十天半月的，干嘛偏又要惹她，连小嘉都不让她看，两个人见一次闹一次。”
　　“所以啊，女人可以哄可以玩可以骗，就是别宠，一宠她就蹬鼻子上脸。”钟瑞峰无限感慨的拿起杯子：“我跟哥喝一杯去。”
　　唐少波喝多了酒，有点上头，一个人出去上洗手间，正好看到一个年轻女人蹲在走廊里，大约是喝醉了。他没在意走了过去，等从洗手间出来，却见那女人被两个人围着，却在呵呵傻笑，瞧那样子醉得神智都不清了。
　　“妹妹，哥带你去个好地方，保管你快活！”路人甲一边哄骗，路人乙就一边上来搀她。那女人踉踉跄跄就被他们架着往外走，他本来丝毫没在意，忽然那女人回过头来冲他嫣然一笑，他猛然一激灵：毛丫头交警！
　　烧成灰他都认得她，瞧瞧她身上那件小吊带，露胸又露背，还跑到这种地方来喝得烂醉如泥，像个人民警察吗？
　　“站住！”他脱口叫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还没教训教训她呢，怎么能让别人先给架走了？
　　“怎么着？”路人甲喷出一口酒气：“少管哥哥的闲事啊。”路人乙则十分配合的开始捋袖子，露出上臂的虎头刺青，炫耀一般：“你混哪边的？”
　　遇上这种人真叫人舒心，比遇上那东南西北都不分的毛丫头要舒心一万倍，唐少波连眉光都懒得抬：“知道我谁吗？”
　　“哥哥我还真不知道。”
　　“十三连波青天碧，”他一字一句：“趁着老子还没发飙，快他妈滚！”
　　那两个人先是吓傻了，紧接着真的抱头鼠窜，滚掉了。
　　于是就剩了一个脸红得像苹果的毛丫头，傻乎乎笑着扑到他怀里来。
　　我靠！
　　唐少波一瞬间软玉温香抱满怀，触感倒真是不坏，起码也是个C吧，看不出来这毛丫头，真有内涵啊有内涵。
　　没想到下一个瞬间，毛丫头抱着他，哇一声放声大哭起来，音量惊人，吓得妈妈桑都从走廊那头赶过来，一瞧见这场面，吃吃的笑，拿扇子敲着他的肩：“哟，十三少，这阵子改吃酸了？怎么把人家小妹妹弄成这样，哭得真叫人心碎啊。”
　　“心碎你个头。”唐少波懒得多说，冲着那小毛丫头吼：“给老子闭嘴！”瞬间耳畔一静，唐少波刚刚缓了口气，谁知那小毛丫头哇一声，哭得更大声了。妈妈桑笑得花枝乱颤：“十三少，女人要用哄的。”唐少波喃喃骂了一声，随口哄了小毛丫头两句：“别哭了，别哭了。”谁知真奏效了，小毛丫头抽泣着停止了嚎啕，他一时高兴就揽着小毛丫头往包厢里走，心里只在盘算，该怎么样收拾这丫头。
　　最好把她捆成粽子，然后往郊外一扔。不过瘾不过瘾，应该把她剥光了拍裸照，然后发色情网站，可这也太损了，不符江湖道义，换一样换一样。他绞尽脑汁的想，结果进了包厢一看，小姐们差不多全喝得东倒西歪了，麦定洛却依旧清醒无比的坐在那里跟钟瑞峰划拳。
　　钟瑞峰都喝高了，舌头都大了：“你怎么又弄了个妞来，这屋里的你还嫌不够多啊？”
　　“你喝成这样等会儿怎么开车？”唐少波问，倒是麦定洛回答他：“我自己开车回去，老九，跟我走。”
　　钟瑞峰摇摇摆摆跟着麦定洛往外走，还冲他挤眉弄眼：“老十三，悠着点啊，明天还有事，别整得爬不起来。”
　　唐少波拿脚虚踹他，他笑呵呵闪了。唐少波看看一屋子的醉美人，摇了摇头，拥着毛丫头也往外走。妈妈桑追上来：“十三少，好歹交待一声，你这带出去的是哪一个啊？”
　　“反正不是你的人。”唐少波捏着那张红扑扑的苹果脸：“瞧清楚了？”
　　妈妈桑笑着推攘他：“没良心，都不肯给咱们一个面子。”
　　“下回，下回。”唐少波心不在焉的敷衍。
　　出了KTV让夜风一吹，唐少波彻底清醒了，可小丫头却彻底迷糊了，抓着他的衣襟就是不肯撒手。他哭笑不得，到底该拿这丫头咋办，总不能真捆成粽子扔郊区去吧？
　　“喂！”他捏着那张苹果脸：“你住哪儿？”
　　“你说我有什么不好？”苹果脸上泪痕满面，死死揪着他的衣襟：“你说我到底有什么不好？”
　　真醉得连人事都不醒了，晚上的风吹得人透心凉，他忽然想起他的宝马被她拖中队去了，而麦定洛与张瑞峰已经开车走了。
　　竟然得打的回去。
　　靠！
　　想起这件事就恶从胆边生，他得把她弄回去，然后把她身上的钱搜得一毛都没有，还有手机也不给她留，最后再叫人拿车把她扔到城外最偏僻的乡村公路边去，方才解恨！
　　拦了一辆出租，他就将她塞车上去了。
　　没想到这丫头看起来苗条，喝醉了竟然死沉死沉。他抱着她按了半晌的门铃才有人来开，气得他恨不得踹人窝心脚：“都干什么吃去了？”
　　“在打牌。”开门的人怯怯的打量了一下，发觉十三少气短喘急的，连忙闪开，让他抱着人先进去。
　　终于到了，将她往沙发上一扔，卷起袖子就开始搜她的衣袋。钱包，留下，证件，留下，手机，留下……
　　正翻检着呢，她忽然唔了一声，伸手抱住他，酒气夹着她身上一种幽幽的香气，直往鼻端沁来。
　　他的身子一僵，手指下是她雪白的肌肤，突然觉察出指端那种凝脂样的滑腻，叫人心猿意马。
　　见他妈的鬼！
　　他口干舌燥的抬起头来，突然发觉偌大的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了，那些人看他抱着个女人进门，全都知趣的作鸟兽散，撤了个干干净净。
　　她半睁开眼睛看着他，喃喃：“你说，我有什么不好？”
　　又来了！他哭笑不得，这丫头一准是失恋了，所以借酒浇愁呢，谁知喝成这样。
　　他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她再这样抱着他，可真要出事了，于是扯她的手：“你放手！”
　　“我不放！”这下好，她整个人都缠上来，还哭得如梨花带雨：“你说！我是长得没她漂亮？还是胸没她大？腰没她细？”
　　这几句话问得他汗出如豆，只觉得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他今天看来也喝高了，明明是个毛丫头，为什么……脑子里还没转过弯来，突然看到她吃吃的笑，学着他的样子，细小的舌尖舔过樱唇，笨拙得可笑，仿佛浑然不知这种情况下这种动作有着多大的诱惑性。他再也忍不住了，低吼：“你放手！再不放手我就亲你了！”
　　她将脸一扬，突然就吻在他的唇上，很软，很香。竟然跟他吻过的女人统统都不一样，仿佛有电流，一下子击中了他。
　　他觉得脑中嗡得一响，就像是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然后就猛烈而狂乱的吻回去了。
　　钟瑞峰叼着烟，一边洗牌一边骂：“我靠，老十三你怎么魂不守舍的？老五明明是清一色你还喂他万字，你是不是存心呢你？”
　　唐少波连眼皮都没抬：“少惹我啊，烦着呢。你怎么不说说老五，他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听，是打牌呢还是在当接线员？”
　　“烦啊？找个妞出出火不就不烦了？”钟瑞峰突然笑起来：“我还没问呢，你那脸上的伤怎么回事呢？是哪个妞真够猛的啊，没把你给抓瞎了？”
　　唐少波终于将脸一沉，啪一声将手里的麻将子拍在桌上：“你有完没完了你？！”
　　“十三！”张前志终于挂了电话：“老九，你也少说一句。”
　　“我有事，不玩了。”唐少波将筹码拿出来，胡乱的算一算帐，将剩下的钱随手塞给桌后看牌倒茶的小弟：“拿去抽烟。”起身拿了车钥匙就走了。
　　“这人……”钟瑞峰莫明其妙：“怎么突然变这狗脾气了？”
　　“我看老十三有心事，”张前志清理着筹码：“瞧瞧他那别扭劲儿，都快赶上咱哥了。”
　　麦定洛终于笑了一声：“扯淡！”
　　钟瑞峰叫起来：“我靠！我怎么输了这么多？”
　　张前志问：“你输的能有我多？你输了多少？”
　　“二十多万，你呢？”
　　“十七八万。”
　　“十三是平手，那谁赢了？”
　　“咱哥赢了。”
　　“我靠！”钟瑞峰喃喃：“想赖账都不行，我又打不过他。要不咱们一块儿赖吧，他一个人不一定能打赢咱俩。”
　　“想赖账啊，”张前志腾出手掐熄了烟头：“我得想想法子，叫他没功夫揍咱们。”
　　麦定洛慢条斯理的开始卷袖子：“我有的是功夫，这两天正手痒呢，要不咱们来练练。”
　　张前志笑容可掬：“哥，君子动口不动手——”看着麦定洛的手已经伸过来，立马叫：“等一下，前两天你不是叫我派人盯着大嫂吗？刚刚他们打电话来，说大嫂今天没上班，请假上医院去了。”
　　如愿以偿看到麦定洛的手定在了那里，张前志整了整衣领：“五分钟前他们打电话来，说大嫂挂了妇产科的号，正排队呢。后头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麦定洛气得拿手指着张前志：“你！在这儿等着！回头我再跟你算！”
　　回头就找车钥匙，钟瑞峰赶紧抛给他：“哥，开我的车去！”
　　“是XX医院！”张前志最后吼了一嗓子，麦定洛早就出了大门了。
　　剩了钟瑞峰与张前志两个，捧腹大乐。
　　—————————————————————————————
　　另一间烟雾缭绕的牌室，麻将正搓得如火如荼，电话忽然响了：“超哥，十三少来了。”
　　超哥叼着烟，含混不清的问：“来了有啥事没有？”
　　“开着车在街上转呢，不像是有啥事。”对方有点迷惑：“超哥，你说十三少这两天怎么天天过来转悠？”
　　“靠！老大愿意过来转悠，那是给你们面子。”超哥摸了一手臭牌，越发上了火：“你好好盯着就成了，别他妈给我丢人。前两天十三少的车在咱这儿被条子拖走了，害得我被隔壁区的孙胖子笑了足足几天，笑话咱们没处理好警民关系，竟然连一部车都看不住。我告诉你，要是再出这样丢人现眼的事，你也不用跟我混了。”
　　刚过了不一会儿，电话又响起来，这次对方有点急了：“超哥，来了个巡逻的女交警，不知道为啥，十三少把她给拦着不放，两人吵起来了。”
　　“靠！”超哥把烟给啐出来了：“怎么回事？”
　　对方气急败坏：“坏了坏了！超哥！那女交警动手了！”
　　超哥倒不急了：“动手？这世上还没哪个女人能打赢十三少，你们别去掺和，让十三少舒展舒展筋骨。可给盯好了，别让那女交警叫帮手来。”
　　“超哥！”对方更气急败坏了：“不知为啥十三少没还手，那女人真狠，连擒拿手都使出来了，专往要害处踢。十三少只怕是受了什么伤，要不就是病了，蔫蔫地光挨打不还手，这怎么办？”
　　“我操！”超哥冲着电话吼：“你还不滚过去帮忙！”转头就叫人：“兄弟们操家伙！”
　　电话那头忽然悄然无息，过了片刻才叫：“超哥！”
　　超哥气得直吼：“还罗唆个屁！去帮忙啊！咱们的人马上就到！”
　　“俩人没打了。”
　　“啊？”
　　“十三少抱着那女交警，正亲她呢……”
　　超哥脱口骂了一句娘，过了好一会儿，才改口问：“那咱嫂子呢？”
　　“啊？”对方半晌才反应过来：“那女交警——啊，不，嫂子在哭呢。”
　　“那你滚远点，别碍着十三少跟嫂子亲热，还有，仔细瞧瞧嫂子的脸，把人给我认准了。下回见着嫂子，记得让兄弟们叫人。”

乐俊凯
　　后街拐角的那家店卖的米粉涨了价，涨成一块八了，操一口四川话的老板娘说：“都涨了，没得法。”
　　本来就只20分钟吃饭的时间，夜子一般趁着客人不多，躲在后街巷子里啃两个馒头。今天生意着实不好，乔洁拉着夜子一块去吃米粉：“反正没有活儿，吃点热的。”
　　夜子听到老板娘说米粉涨到一块八了，就在心里默默的算，馒头四毛一个，如果自己只吃馒头，省下的一块钱可以买把小菜，和面条一煮，够自己和天天吃一顿的了。热腾腾的米粉端上来，上面浇了一层油泼辣子，红彤彤的油浮在汤上，香气直冲鼻子。
　　乔洁把粗糙的一次性筷子掰开，问：“你咋不吃？”
　　夜子喝了口汤，辣，在这寒冷的冬日黄昏里，让胃部有了一团融融的暖意。比起躲在穿堂风的巷子里啃冷硬的馒头，果然舒服很多。
　　吃完了米粉回店里去，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起来，路旁很多店的招牌也亮起来。来往行人的嘴里都呼出大团白雾，乔洁喊冷，拉着她一路小跑，乔洁的高跟鞋答答敲着人行道的地砖，那劲头像只鹿一样。夜子跟不上，被她一路拖得踉踉跄跄。
　　进了店里，暖气带着湿乎乎的香气扑到脸上来，夜子忙着把棉衣脱下，露出里面的工作服。外头已经在叫：“32号！”
　　夜子忙整了整衣服，从更衣室出去，看到迎宾引着客人进来。乔洁朝夜子使眼色，是生客，可是穿着整齐，又年轻，看样子仿佛周围公司的白领。附近有几幢写字楼，这种客人是店里最欢迎的。不挑剔，又大方，烫染师们最喜欢。洗头师也喜欢，因为熟了后通常会叫号，夜子满脸堆着笑，走上去：“先生这边请。”
　　在洗头台上躺了下来，夜子戴好口罩，然后调着水温，低声询问客人：“水温合适吗？”
　　客人仿佛有点心不在焉：“不烫。”
　　夜子很细心的将客人的头发冲湿，然后上洗发水，揉出泡沫，冲洗。
　　然后再问：“先生今天烫染头发吗？”
　　“就吹一吹。”
　　夜子于是又上了护发素，等头发洗好，拿干毛巾包好。那客人似乎这才看了她一眼，夜子倒没有在意：“先生请到这边。”
　　一直送到外边椅子前，自有发型师接过去，吹理染烫都是别人的事了。乔洁也有了活干，帮一位女客洗头发。
　　那女客头发又长，烫得很卷，很不好洗，乔洁弄了好久才洗好。等客人去吹头发了，乔洁走过来向她抱怨：“手都皱了。”
　　夜子不作声，每天被洗发水、护发素、热水泡着。十根手指永远都是皱的，恨不得搓一搓，手上的整张皮都要蜕下来。
　　店里生意清淡，可陆陆续续一直有人来，到十点钟才下班。夜子等了很久的78路没有等到，急得心里发慌，最后来了一辆空调车。夜子咬了咬牙，终于还是上去了，又得多掏一块钱。/
　　夜子下了车更觉得发慌，已经十一点了，不知道天天晚上吃了什么没有。家里连饼干都没有一包了，夜子走进黑乎乎的巷子，步子越来越急。
　　过道里堆满了东西，夜子走得熟了，不会被绊着。是隔壁住的那对老夫妻的物什。老俩口卖烤红薯为生，顺便拾荒，所以屋檐下永远堆满了各色各样的瓶子箱子。一堆纸箱上有一对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夜子定了定神，才发现是只猫。
　　流浪猫悄无声息的跳下纸箱，消失在了夜色中。夜子摸索着掏出钥匙开门。因为没有暖气，屋子里和外头一样冷。床上被子全都拉散了，包括她的那床，一层层厚厚捂着。夜子小心的把被子揭开，天天额头上全是汗，却睁开了眼睛，奶声奶气：“妈妈你回来了。”
　　“你怎么把被子都盖在身上，冷吗？”
　　天天小声的说：“妈妈还不回来，我怕……”
　　夜子心里一阵痛，把孩子搂在怀里，问：“天天晚上吃了什么？”
　　“吴婆婆给我一个红薯，好甜。”天天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用肮脏的手背揉了揉眼睛：“妈妈我给你留了一半。”
　　她在窗下的桌子上看到半个烤红薯，小小的，早已经冷得像石头一般硬。她不能想三岁的天天是怎样把这么硬的东西一口口吞下去的，就这样还舍不得全吃完，要给她留一半。她站起来去煮面，因为再想的话她就要哭了。
　　她煮了半锅面条，打开桌上的罐子，用筷子挑了一点猪油搁在天天的那只碗里，和着面条拌均了。太冷，拿报纸垫在碗下，就让他在床上吃。
　　“妈妈，我想上幼儿园。”
　　天天拿着筷子，有点怯怯的不敢看她，低着小脑袋：“张爷爷说幼儿园有暖气，还说小朋友们都上幼儿园。”
　　夜子摸了摸天天的头发，孩子柔软的发梢扫在夜子满是皱皮的手心里，痒痒的，她放柔了声气：“等妈妈发工资了，就送天天上幼儿园。”
　　她本来攒了一笔钱，打算给天天去幼儿园报名，结果天天得了一场肺炎，住了大半个月的医院，攒下的钱全花光了不说，还向店里预支了500块工资。
　　小脑袋一下子仰起来，脏乎乎的小脸上笑容灿烂：“真的啊妈妈。”
　　“等妈妈发了工资，就可以送你去幼儿园，还要带天天去吃麦当劳。”夜子把天天搂在怀里，像是安慰儿子，更像是安慰自己：“等妈妈发了工资，就快要过年了，到时候妈妈给天天买新衣服，包饺子吃。”
　　“包饺子吃！”天天亮晶晶的眼睛有了神采：“大饺子，好多肉！”
　　“嗯，好多肉。”夜子把面条又拨了一筷子到天天碗里：“快点吃，吃了好睡觉。”
　　洗完了碗，夜子十根指头早冻得失去了知觉。天天已经窝在被子里重新睡着了，夜子拿开水瓶，兑了点温水，把毛巾拧了，给天天擦了擦脸，他都没醒。大约是吃饱了，又真的困了，毕竟是孩子。给天天擦脚的时候，夜子发现天天左脚小指上长了冻疮，夜子揪心的想，等拿到工资，还是先租间有暖气的屋子吧，这样下去不行。
　　等拿到工资……要用钱的地方太多，可是钱太少了。天天的棉袄也短了，去年就是拿毛线织了袖口，凑合了一年，今年不能再凑合了。夜子筋疲力尽的倒在床上，到哪里去弄几千块钱就好了。
　　大约是冷，夜子做了梦。梦见自己站在露台上，睡袍被深秋清晨的风吹得贴在身上，那些风像凉凉的小手，无处不在的探进衣袖里，带走她的体温。有人伸出手从后面抱住她，她没有回头，也知道是谁，所以放心的将自己整个人都让他揽入怀中。
　　有一只白色的鸥鹭展开硕大的翅膀，从弥漫着淡淡晨霭的湖面飞过，惊掠起一串水花。
　　风更冷了。
　　她把脸藏在他温暖的怀里。然后就醒了。
　　夜子翻了个身，天还没有亮，屋子里一片漆黑。天天睡得很香，用后脑勺对着她。黑暗里也可以看到发顶正中那个清晰的双旋，乌黑的头发像是围着这双旋生出来似的。夜子心里酸酸的，伸出手替天天掖好被子。
　　这天是上午班，早晨九点开店门，开门后全体人员要在店前的人行道上跳舞，说是跳舞，其实和做广播操差不多。冬季寒风凛冽的早晨，偶有行人也只顾低头匆匆赶路，没人张望。$
　　跳完舞还要背店训，夜子机械的跟着领班一个字一个字念着，忽然乔洁捅了捅她，小声窃语：“夜子，有帅哥在看你。”
　　夜子只当她是开玩笑，没有理睬乔洁，乔洁急得朝她直努嘴，夜子转过脸去一看，还真有人在看着她。
　　挺标致一个男人，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站在一部黑色的车子前头，看到夜子望过来，他也并没有躲避夜子的目光，反而对她笑了笑。
　　夜子认出他就是昨天晚上来洗头的那个客人，心想难道这么早又来洗头？
　　结果这客人还真是来洗头的，他点了夜子的号码，夜子不好说什么，默默引他到洗头台边，很仔细的帮他围好脖子里的毛巾。
　　“中午要见一个重要的客户，所以来吹下头发。”
　　夜子没吭声，很仔细的替他洗好了头发，再交给发型师去吹干。
　　乔洁因此留了心，这客人果然隔天又来，没过几个星期，店里都知道这位先生来，准要点32号的夜子洗头。这事倒也寻常，因为老板娘开过玩笑，方圆十里所有的美发店，就数夜子是最漂亮的洗头妹。
　　乔洁因此对夜子说：“喂，他是不是看上你啦！”
　　“那客人看着就是有身份的人，怎么会看上洗头妹。”夜子很平静的咽下馒头，乔洁听得直翻白眼：“洗头妹咋啦！我原来
　　呆的那家店，有个和我一块儿干活的洗头妹，因为长得漂亮，还嫁了个大款呢！”
　　这世上到处都有灰姑娘的传奇，总会有王子举着那只鞋，满世界找寻他的公主。
　　夜子笑了笑，不跟乔洁争辩。
　　这天下班仍旧已经是十点，夜子拖着疲惫的脚往公车站走，忽然有人从身后冲上来，扯下她肩上的包就跑了。
　　夜子被扯得一个趔趄，愣了愣，还没反应过来，却又有人从她身后追上去，夜色茫茫中看着那人揪住抢匪，动作利索干净，几下就把抢匪踹在了地上，把包夺了回来。
　　夜子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直到那人把包递到她面前，她才认出原来就是常来洗头的那位客人。
　　“谢谢。”
　　“小毛贼！”他还微微喘着气，忽然又看了她一眼：“你没事吧？”
　　夜子摇头，默默的接过包，他说：“我有车，要不我送你回家？”
　　夜子摇头：“不用了，谢谢。”
　　他咧嘴笑了：“励小姐，您不记得我了吧，我姓高，原来在三哥手底下做事。”
　　夜子神色冷淡：“你认错人了，我不姓励。”
　　“励小姐……”
　　夜子没理会他，径直走到公交站，夜子上了公交车，隔着车窗还看到那个人站在寒风里，若有所思的看着她。夜子一直狠不下心来辞工，毕竟快年底了，到处都不景气，只怕工作不好找。天天那场大病后，她手头一点积蓄都没有，
　　实在不敢轻举妄动。一天天又拖到拿工资，一共1400块，扣去预支的500块欠款，还有900。
　　生活费、天天的新棉衣、天天要打的流脑预防针、水电费……
　　夜子发愁的想，余下的钱恐怕不够再找间有暖气的屋子，现在的房东都要付三押一，随便算算就得两三千块，她上哪儿弄那么多的钱。
　　天天默不作声在屋角玩着一块三角型的泡沫，是隔壁吴婆婆拣回来的，天天把它当成玩具，一会是手枪，一会是小船，总是玩得很高兴。但这时候也安静下来了，每当她数钱的时候，孩子总会识趣地躲得远远的，知道她肯定又在着急。+
　　数来数去，也不可能把钱可以数得多出一张来。夜子叹了口气，把钱放进贴身的衣袋里。
　　走一步算一步，她已经无能为力，还是就这样把头埋进沙子里，当一只驼鸟吧。
　　这天刚上班没多大会儿，上午客人通常都不多。她和乔洁无所事事坐在椅子上，乔洁忽然指着窗外，满脸惊喜：“快看！大奔！”
　　乔洁只认识两种车，一是奔驰，二是宝马，因为她的梦想就是找个开宝马或者奔驰的男朋友。
　　夜子看着那部缓缓停在店门口的黑色奔驰，心里忽然有些发慌。
　　迎宾已经拉开了玻璃门，笑容可掬的弯腰：“欢迎光临。”
　　为首的黑衣男子径直朝里走来，收银台后的老板娘似乎也觉察到什么，堆着笑迎上来。那人说了几句什么，老板娘脸色似乎都变了，转身直着嗓子喊：“夜子！出来一下！”
　　乔洁诧异的看着她，夜子还能勉强对她笑了笑。
　　来人她根本就不认识，语气恭敬而客气：“励小姐，三哥想见见您。”
　　她还很镇定：“那麻烦等一下，我把工作服换下。”
　　她换了衣服出来，才发现有两个人守在更衣室门口，不声不响似两尊铁塔，难道还怕她借换衣服逃掉？
　　又能逃到哪里去？
　　当她站在偌大的办公室里，不禁带着近乎自嘲的微笑。穿着职业套装的女秘书给她端了茶，然后就退出去，小心的关好了沉重的双门。
　　办公桌后整面墙壁皆是偌大一幅油画，画的却是中国龙，腾在云雾间，若隐若现。龙首上半睁半阖的眼睛，露出的瞳仁竟是金色。隔得这么远也看得清那淋漓的金粉，仿佛狰狞。
　　乐俊凯坐在紫檀的大书案后头，眼睛亦是半睁半阖，仿佛懒得抬眼。
　　她还记得第一次被叫到这间办公室来挨骂，难受了许久。乐意安搂着她：“喂，别跟我哥计较好不好，他成天就会装腔作势，跟他背后那条龙一样，张牙舞爪，其实是画的，唬人。”-
　　等第二次乐俊凯又把她叫到这办公室来大骂，她一边挨骂一边偷眼看着墙上的油画，想着乐意安说的话，便在心里偷偷的乐。
　　今天乐俊凯却没有对着她破口大骂。
　　紫檀大书案上放着许多照片，看着就知道全是偷拍的，离她最近的一张是她带着天天去买菜，她一手牵着天天，一手拎着装豆腐的塑料袋。因为天气冷，她把自己的围巾包着天天的脸，照片上的天天只露出双黑色的眼睛，秀气得像个女孩。"
　　她的心蓦得沉到最冷最深处，看着那满桌的照片，忽然明白即将发生什么。
　　乐俊凯睁开了眼睛，指了指沙发：“坐。”
　　这倒是从来不曾有过的礼遇，她却没有动。乐俊凯说：“这几年辛苦你了。”
　　她抿着嘴不说话。
　　乐俊凯说：“你一个人带着孩子熬到现在，也不容易。有什么条件你尽管提，要多少钱都可以。”
　　她的牙齿狠狠的咬着下唇，才没有出声。
　　“没关系，”乐俊凯似乎很放松：“只要你开个价，我会好好补偿你。”
　　她把手掐得自己都觉得疼了，过了好久才语气平静的说：“你弄错了，孩子不是你的。”
　　乐俊凯嗤笑了一声，把一叠医院报告扔在案上，她匆匆的扫了一眼，才知道是上次天天住院的病历，不知道怎么被他弄到了手。
　　乐俊凯眯起眼睛：“你这种死心眼的女人，当初我费了那么大的周折才把你踢走，你会跟别人生孩子？”他下意识用手指摩挲着照片中天天的脸庞：“血型、出生日期都对得上。不过你放心，把孩子接回来后，我会去做一次亲子鉴定。”
　　她开始发抖，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你别想把孩子抢走，我是孩子的母亲。”
　　“我是孩子的父亲。”乐俊凯淡然的拿起雪茄：“这是我们乐家的骨肉，我不会让他流落在外。”
　　“我不会放弃孩子，随便你出多少钱，我不会放弃他。”
　　乐俊凯笑了笑，喷出淡白色的烟雾：“励夜，我好像对你说过，这世上如果有任何人胆敢阻挠我，我一定会让它粉身碎骨，死不足惜。”
　　“就算是死，我也不会让你把孩子从我身边夺走。”
　　“五十万怎么样，你考虑一下。”
　　“你不用痴心妄想了。”
　　“三十万，如果你再不答应，我就一毛钱也不给你。”
　　她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不把手里的茶杯向他脸上砸去：“乐先生，我不会出卖我的孩子，我希望你别再来打扰我们的生活，就这样。”
　　“给脸不要脸，”他轻描淡写的把雪茄扔进烟灰缸：“那你就等着吧。”
　　她心里很慌，在大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就赶回家去。车子开不进巷子，她心急火燎，匆匆塞给司机钱，连零头都没有要，就一路跑回家去。
　　平常上班的时候，她就把天天反锁在家里。虽然无奈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越是着急越是心慌，老远却听见天天的哭声，她本来以为是错觉，可是还没进院门就听到天天的嗓子都哭哑了，哭一会儿叫一声妈妈。她急得连钥匙都找不着在哪儿，吴婆婆站在屋檐外窗子底下，正急得团团转，一见了她直拍大腿：“作孽哟！你可回来了！”,
　　等她开了锁进去，才看到天天坐在地上，开水瓶打破碎了一地，孩子的一只脚被烫得看不出样子来。
　　她疯了一样抱起天天往外头跑，进了急诊科，医生一边责备她一边用剪刀剪开孩子的裤腿，护士看着她在一旁泪流满面，忍不住骂：“现在倒知道哭了，把这么小的孩子锁在家里，你干什么去了？”
　　她声堵气噎，根本答不上来话。!
　　急诊手术花了460，又挂了两瓶消炎的点滴。医生坚持要住院，她的钱不够付押金，医生打量了她和孩子寒碜的衣着，对她们母子的状况了然于心，终于叹了口气：“算了，你先抱孩子回去，明天记得再来换药，照这情况看还得挂几天抗生素。千万别去小诊所，万一感染了，孩子这只脚可保不住了，你这当妈的，也不怕后悔一辈子。”-
　　她抱着孩子出了医院，天天嗓子都哭哑了，缩在她怀里无声抽泣。
　　她站在冷风里头，眼泪成串的往下掉。
　　天天一见她哭，就吓得瞪大了两只眼睛，哑着嗓子说：“妈妈别生气……你教过我不能碰开水瓶，可是我冷，我想把热水袋的水换了……妈妈别生气……”
　　她觉得筋疲力尽，孩子很瘦，抱在胳膊上都不觉得沉。每次去打预防针，社区防疫站的医生都说孩子体重偏轻，怕会缺钙或者贫血。她想尽了办法，本来一直买奶粉，可是后来奶粉出了事，进口奶粉贵得她负担不起。她省下自己那口给孩子吃，但再怎么省，每个月的开销在那里，她挣的钱，永远不够花。
　　她抱着孩子坐公交车回家去，有好心的人让了座位给她，不用她教，天天很乖的道谢：“谢谢阿姨。”漂亮的阿姨摸了摸天天的脑袋：“这孩子真可爱。”看天天脚上包的纱布，又逗他：“怎么把脚弄伤啦。”
　　天天耷拉着脑袋，没有吭声。
　　下了公交车还要走很远，她抱不动天天了，只好把他背在背上。天天软软的小手搂着她的脖子，她低着头只顾往前走。
　　一直走到巷子口，才看到乐意安。
　　乐意安是自己开车来的，下车来叫住她：“夜子。”
　　励夜转过身，有些发怔的看着乐意安。一别四年，她几乎没有任何改变。穿着靓丽时尚，仍旧像个小姑娘。
　　“哟，这就是天天吧。”乐意安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睡着了。”
　　孩子大约是哭累了，不知什么时候伏在她背上睡着了。小脸上脏乎乎的，被泪水冲得一道道的印子。脸颊上已经哭得红红的皴了。
　　乐意安车里头有暖气，天天在柔软的座椅上睡得很好，偶尔在睡梦中抽搐一下，是因为哭得太久了。
　　乐意安说：“你这又是何苦呢，你明知道我哥那个脾气，你要再拗下去，保不齐他会做出什么事来。他要孩子，你把孩子给他不就完了。反正他有钱，让他花钱养去呗，你正好省心。”
　　励夜低着头：“我不会让天天离开我。”
　　“你养得起他吗？”
　　励夜麻木而机械的重复：“我不会让天天离开我。”
　　“就凭你在美发店洗头？一个月你能挣多少？一千五？一千七？这里最便宜的房租就得三四百，你和孩子要吃要穿，你拿什么送孩子去幼儿园？你拿什么送孩子去上学？你拿什么把他养大？”
　　“我是他妈妈，我不会放弃他。”
　　“我就不知道你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乐意安说：“你到底在想什么啊？跟我哥都一拍两散了，还生个孩子，你当这是拍电视剧？你生了养得起吗？你看看你现在，你看看这孩子，他跟着你真是活受罪，你到底在想什么？”
　　励夜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掌心，因为长时间浸在热水里，手心永远在脱皮，一层层皱皱的皮脱掉，再长一层新的出来。红嫩的肉，像是天天的脸蛋，每次亲吻的时候，就会有柔软的感动。&#039;
　　“你实际一点行不行？你看看孩子现在这样子，他跟着你有什么前途？你供得起他上学吗？现在幼儿园的赞助费要多少你知道吗？”!
　　乐意安从包里取出一张支票：“我哥都火了，冲着一堆人发脾气，要叫人直接把孩子弄回去。是我拦住了，我说我来劝你。这钱也不是我哥的，是我的私房钱，你拿着吧，明天我来接孩子。”
　　励夜看也没看那支票一眼，只是重复的说：“我不要钱，我不会把孩子给你们。”
　　“你到底在想什么？我哥那么讨厌你，你还偷偷摸摸生个孩子。你知不知道我哥要是真毛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要不是我拦着，你没准昨天晚上就被人打黑枪了。再不然被人一闷棍，扔集装箱卖到马来西亚去。你要真为了孩子好，就让孩子过点好日子行不行？他跟着你有什么好处？”
　　励夜心里直发酸，可是哭不出来，她好像只会说一句话了，颠来倒去：“我是他妈妈，我不会把他给你们。”
　　乐意安终于火了，把支票摔在驾驶台上：“你到底有没有自知之明？你能不能别把自己当圣母。你带着孩子能有什么好下场？你不要钱，行，明天我哥的人来，一毛钱也不会给你，照样能把孩子弄走。你自己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你别拖着孩子跟你一块儿受罪，我在这儿等你，听邻居都说了，你把孩子一个人反锁在家里，结果孩子把脚烫了。哪天要是失火了呢？这孩子不被活活烧死在屋子里？你是他妈，你是他妈就应该给点好日子他过。”/
　　乐意安越说越激动，声音越来越大，后座的天天终于被吵醒了，睁开眼睛来有点惊慌的找寻母亲的存在：“妈妈……”
　　她不吭声，下车打开后车门，抱起天天就走。
　　乐意安气得冲下车，摔上车门，狠狠得冲着她的背影嚷：“我不管了！你等着我哥来收拾你吧！”
　　励夜起得很早，起来了就在屋檐下生炉子，呛得直咳嗽。三年了，她生炉子还是笨手笨脚，也许有些事情她永远都学不会。
　　最后还是去吴婆婆那里借了个底煤，才把峰窝炉生起来，然后坐上水壶。
　　等天天醒了，她已经兑了一大盆温水，拧了毛巾，给他洗脸、擦澡。
　　冬天太冷，屋子里没暖气，她都没办法洗澡，更不敢让孩子洗，何况现在天天又烫了脚。天天被她围在被子里，被热热的毛巾擦拭得很舒服，眯起眼睛来冲她笑。
　　孩子缺钙，牙齿长得稀稀落落的，一点也不像乐家的人。
　　乐家的人都是一口整齐的白牙，像乐意安，像乐俊凯。
　　只有头发像，孩子跟着她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偶尔买点排骨回来炖汤，算是好的了。就这样还长了一头浓密的头发。在发顶有着两个旋，和乐俊凯一模一样。
　　他睡着了老是背对着她，有时候她朦胧醒过来，就只能看着他发顶的两个旋。他总是很短的平头，所以发旋清晰可见。
　　她一直想伸手摸一摸，可是又不敢。他很讨厌人碰他，尤其是她。
　　有时候他也会主动抱抱她，可是太少了，她就只记得两回。一回是他宿醉未醒，她站在露台上，他出来从后面抱住了她，很温柔，很温柔，她记了很久。
　　还有一回是他很高兴，把她抱起来扔到床上去，笑得像个小孩子。他很少对着她笑，所以她也记了很久，久到她想起来都觉得发怔，以为不曾有过，是自己记错了。
　　她给天天穿好衣服，然后坐下来数钱。天天怯怯的坐在床上看她，还有两百多块钱，她得省着点花。
　　她抱着天天出门，先搭公交车去了商场，挑了很久，才挑了一件特价打三折的童装新棉衣，正好两百块。自从有了天天，她从来没买过这么贵的衣服，哪怕是给天天。
　　天天穿上新棉衣，越发像棵豆芽菜。头大身子瘦，细长细长的。
　　她带天天去了商场楼下的麦当劳，给天天买了一份儿童套餐，还送了一个小玩具。
　　天天从来没有进过快餐店，也从来没有玩过玩具，高兴的两眼都放光了：“妈妈，这都是给我的？”
　　她耐心的帮他撕开汉堡包的纸：“慢慢吃，都是给你的。”
　　天天很高兴，咬了一大口，然后发现新大陆一样：“妈妈，有肉！是瘦肉！”
　　牛肉要将近三十块一斤，她从来没舍得买过。孩子的一句话让她又想掉眼泪了，孩子长到这么大，从来没有吃过牛肉。他把汉堡举到她面前：“妈妈，吃！”
　　她说：“妈妈不饿，你吃吧。”
　　天天固执的举在那里不动，她只得勉强咬了一口，孩子很高兴，一手拿着玩具，一手拿着汉堡。
　　她帮他吹凉果汁，慢慢的说：“天天，待会儿妈妈送你去上幼儿园，好吗？”
　　“妈妈你发工资了？”
　　“嗯。”
　　“太好了！幼儿园里小朋友多吗？”
　　“嗯。”
　　“幼儿园的老师会教我唱歌吗？”
　　“嗯。”
　　“幼儿园里有暖气吗？”
　　“嗯。”
　　“妈妈你工资够用吗？”
　　“嗯。”
　　……
　　“妈妈你怎么老是嗯啊！”
　　她笑了笑，理了理孩子的衣领：“到时候天天要听话，不要惹老师生气。”
　　“去幼儿园我怎么回家呢？”
　　“妈妈晚上就去接你啊。”
　　“要在幼儿园吃晚饭吗？”
　　“要在幼儿园吃晚饭，反正你乖乖听话，妈妈下班了就去接你。”
　　趁着孩子吃东西，她把孩子托付给麦当劳的服务生，然后匆忙出去，就在外边的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隔着大玻璃，远远看着天天老实的坐在那里，听着麦当劳的大姐姐在唱什么歌，一边听一边拍手，很是欢喜的样子。她只觉得哽咽：“你来接孩子吧，我想通了。”
　　乐意安松了口气：“就是，为了孩子好，你也别钻牛角尖了。”
　　励夜回来的时候眼圈红红的，天天看出来了：“妈妈，你怎么又哭了？我脚不疼了，真的。”
　　励夜勉强笑了笑：“妈妈没哭。”
　　天天认真的看着她：“妈妈是钱不够吗？我不上幼儿园了，我等妈妈发工资。”
　　“傻话。”励夜笑了笑：“妈妈都和幼儿园说好了，妈妈发工资了，妈妈有钱了。”
　　乐意安这次带了司机来，一起来的还有保姆，她说：“别瞅我哥那大老粗，连保姆都找好了，你就放心吧。”
　　励夜却一直低着头，看也没看那保姆一眼，只是说：“孩子脚上的烫伤，医生昨天说要住院，我没钱没有住，你最好带他去好点的医院看看。”
　　“我知道。”
　　“天天怕黑，要是晚上他一个人呆着，一定要开灯。你别吓唬他，他会害怕的。”
　　“好。”
　　“他喜欢吃瘦肉，扁桃体老发炎，要是他说嗓子疼，你给他炖点排骨汤，不然他吃不下饭的。”
　　“好。”
　　“要是他哭，你们哄哄他，就说我下班了就来接他。”
　　“我知道。”
　　“我本来想给他买套新衣服，可是钱不够了。这外头的棉衣是新的，你们先让他穿两天，别就这么扔了。”
　　“行。”
　　励夜抬起头来，目光似乎有些迟钝：“意安，你以前那样帮过我，我什么都不能给你。我欠你的多，再多欠一份也无妨。麻烦你跟乐先生说，我不好，但别怨在孩子头上。别因为我的缘故，不喜欢这孩子。孩子没妈妈了，凡事请他多担待些。”
　　“你说这些干嘛呀？”乐意安嗔怪：“我哥还会对他不好吗？你放心吧。”
　　励夜狠了狠心，转身去抱了天天，把他交到乐意安怀里：“跟着阿姨去幼儿园，妈妈过会儿再去接你。”
　　天天有些仓促的对着乐意安笑了笑，又有些担忧的看着励夜：“妈妈你下班就来？”
　　“妈妈下班就来。”
　　车窗慢慢的升起来，天天的脸贴在车窗上，仿佛突兀的猜到了什么似的，带了哭意，张着嘴在喊着什么。隔着密闭的车窗玻璃，什么都听不到。励夜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儿子在车内哭喊。孩子苍白的小手拍在车窗玻璃上，徒劳的像是在挣扎。
　　“天天别怕，妈妈下班来接你。”她喃喃的站在那里，像是在对孩子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
　　“天天别怕，妈妈每天都会想你……”
　　车子早就走的没了影子，她慢慢的在马路边蹲下来，终于哭出声来。
　　乐意安迷迷糊糊刚睡着没多大会儿，忽然有人砰砰的似乎在用力捶门，她一下子被吵醒了，正想要发脾气，却听到佣人在房外轻声叫她：“乐小姐！”
　　天天折腾了大半夜，一直哭着要妈妈，她和保姆轮流抱着，怎么哄都哄不好，孩子最后终于哭得筋疲力尽的睡着了。她在旁边守了大半个钟头，确定天天睡沉了，这才回自己房里，才刚躺下没多久，没想到佣人又来叫。
　　乐意安挣扎的爬起来，一脸疲惫的打开房门：“孩子又怎么了？”
　　佣人却怯怯的告诉：“不是小少爷……是乐先生回来了……”
　　“回来了就回来了，他哪天不是三更半夜才回来。”乐意安打个哈欠：“管他做什么。”
　　正在此时，又听到楼上“砰”得一声巨响，跟着“哗啦”一声，像是什么东西倒下来，重重砸在地板上。乐意安吓了一跳，这才想起孩子房间也在楼上，这样大的动静不会把孩子吵醒吧，如果吵醒了再重新哄他睡着，自己可没那本事。!
　　她怒气冲冲跑上楼，阿炳站在走廓里，有点尴尬的对她说：“三哥喝醉了。”
　　乐意安怔了怔：“他不是早戒酒了吗？”
　　阿炳脸色更尴尬：“今天几位大哥作东，说是恭喜三哥添了个儿子，结果就喝高了。
　　乐意安懒得再生气，问：“那他人呢？”
　　阿炳远远指了指房门，乐意安这才发现客卧的门被踹开了，门扇耷拉在一旁。里头灯火通明，乐俊凯整个人大剌剌横在床上，浑身酒气熏天，竟然已经睡着了。
　　乐意安看了看那扇坏掉的门，还有摇摇欲坠的锁头，叹了口气：“就让他在这儿睡吧。”
　　乐俊凯这一觉足足睡到天大亮才醒。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手脚都发麻。这才发现自己连西服外套都没脱，脚上还穿着皮鞋，就这样直挺挺睡了一晚上。到底不像当年了，当年蜷在水泥管里，也能睡得香甜。
　　房间窗帘没拉上，太阳正好照在他脸上，更加难受。他一边揉着酸涨欲裂的太阳穴，一边挣扎着坐起来。
　　或许因为阳光太灿烂，一刹那他都有点恍惚，仿佛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床罩被他睡得皱了，大半个枕头从底下斜斜的露出来。红缎子绣着金线鸳鸯，很俗气的花样。这枕头本来是一对，是励夜带过来的嫁妆。本地的规矩，结婚的时候床上的东西都是新娘准备的嫁妆。
　　他还记得那天她的脸色，煞白煞白的像没了半分血色，根本没有看他怀里搂着的女人，而是站在主卧那扇华丽的雕花门前，整个人呆呆的看着他，就像真的不认识他似的。
　　她声音很小，仿佛是企求，又仿佛是绝望：“别带回家里来。”
　　他冷笑：“这是老子的家，你不乐意就滚。”
　　她紧紧抿着嘴唇，站了大约有一两秒钟的样子，终于转身，慢慢走到床边，抽出她平日睡的那一边的枕头。
　　他这才明白她的意思，不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把另一边的枕头抽出来，就往露台外头一扔。
　　她还紧紧攥着她自己那个枕头，像是受惊的傻子一样站在那里，红缎子绣鸳鸯，那样俗气又喜气的花样，映得她的脸色更显得苍白。他以为她又会哭，只要她敢哭，他会有更难听的话开骂。结果她并没有哭，只是慢慢的低下头，悄无声息的走到客卧去了
　　一直到离婚，她都把她自己关在客卧的房间里，静悄悄的，仿佛一缕幽魂般安静。
　　离婚之后客卧就被锁起来了，再没人进来，底下人都知道他嫌弃，她住过的房间，她用过的东西，他都嫌弃。
　　自从离婚后，他也没进过这间屋子，没想到昨天喝得酩酊大醉，醒来却会是在这里。D3
　　阳光太好了，无数金色的细尘在阳光中打着旋。他爬起来在床前站了一会儿，走到窗子边想抽支烟，却看到窗下梳妆台上落了一层灰，被人用手指写着两行字。
　　不知写了有多久，想必还是几年前她住在这屋子里时写的。字迹上也落了薄薄的一层灰，只是比其它的地方稍淡。
　　他认出她的笔迹，像她的人一样纤细娟巧。
　　“弃捐□□中，恩情中道绝”
　　一共才十个字，前面一句就有两个字他不认识。但后面一句五个字他全认识，凑在一起的意思他也明白。
　　一时间只觉得怒不可抑，他伸手就将灰上的字全抹掉了，恶狠狠的想，恩情，她有什么资格要求恩情？
　　谁都知道他有起床气，早上的时候脾气最大。所以在餐厅吃早餐的时候，一帮人大气也不敢出，全都站得老远。等他把一盅参汤喝完，却听见外头玄关处一阵闹哄哄。佣人过来告诉他：“小姐带小少爷回来了。”
　　乐意安抱着孩子，后头跟着保姆拿着一堆东西，见着他了也没好气：“你怎么不干脆醉死了？”
　　他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乐意安偏偏就在他对面坐下来：“瞅瞅你儿子，真是可怜，一只脚都肿了。医院说不住院也可以，就是每天都得去打针换药。”然后又低着头哄孩子：“天天最乖，今天打针都没哭。”
　　他这才抬眼看了眼孩子，其实照片中已经看过，比照片里显得更瘦，小脸瘦得仿佛就剩一双眼睛了，睫毛很长，像女孩子一样秀气，有点呆呆的看着他。
　　他面无表情看着孩子，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长得一点都不像我。”
　　“谁说不像你了？”乐意安更生气，把天天的小脑袋转过来：“你看看这后脑勺，这俩旋，就跟你一个模子里出来似的。”
　　“这世上两个旋的多了，过两天去做个亲子鉴定，省得替别人养儿子。”
　　乐意安真的生气了，抱着孩子站起来，大声说：“你神经病啊你！非要把孩子抢过来，抢过来了又在这里说三道四。就算励家一千一万个对不起你，你折腾励夜也折腾够了。她从这家里出去的时候，可没有拿一分钱。她带着孩子过的什么日子，受的什么罪你知不知道？如今要不是你逼着她，她会把孩子给你吗？”
　　他怒极了，语气反倒冷静得可怕：“那是她活该。父债子还，励家欠我的，就该她还。”
　　乐意安气得把孩子往他膝盖上一扔：“行，父债子还！你这么混蛋，活该你儿子命苦！”说着就曲起手指，用力在天天额头上狠狠一敲。
　　她大怒之下下手没有分寸，只听“咚”得一声，天天脑门往后一仰，孩子疼得眼泪都快流出来，却睁大了眼睛看着她，咬着嘴唇没有吭声。
　　“怎么不哭？”乐意安看着孩子的额头渐渐发红，又气又急：“你就跟你妈一样，没半点出息，挨打也忍着，挨骂也忍着！”
　　天天像只刚出壳的雏鸟，泪眼汪汪，仓惶的揪着自己的手指，看着这两个剑拔弩张的大人。
　　乐俊凯把孩子往餐桌上一放，径直走了。
　　乐意安倒心里过意不去，连忙把孩子又抱起来，揉着他额角刚才被自己敲红的地方，满心歉疚：“姑姑不好，姑姑不是故意的，天天还疼吗？”
　　天天摇了摇头，最后终于忍不住，眼巴巴的看着她：“姑姑，我妈妈什么时候下班？她说下班就来接我。”
　　乐意安勉强笑了笑：“再等一会儿，等会儿妈妈就下班了。”
　　天天慢慢的把头低下去，小心的问：“妈妈是不是没有钱，不能来接我了？”
　　“瞎说！你乖乖听话，过会儿你妈妈就来了。”
　　“嗯，我听话。”天天像是在安慰自己，又像是在安慰乐意安：“我不疼，真的，姑姑。”
　　乐俊凯站在隔扇后面，花木扶疏，从这里看出去，只能看到乐意安似乎揉了揉眼睛，又重新堆起满脸笑来敷衍孩子。孩子皮肤很白，从衣领后面看，越发显得脖子那里细细地。或者是因为脑袋大，圆圆的小脑袋，头发很黑很密，在头顶正中有两个旋，真的很像他。
　　但脖子还是像他妈妈，在他面前，她低头的时候多。有时候就看到衣领后面，雪白一截脖子，肌肤细腻，不像是真的，倒像是什么瓷器。只要轻轻一触，就会碎裂不可收拾似的。
　　其实她没他想的那么娇弱，虽然自幼是千金大小姐，什么事情都不会做。大一那年就被迫辍学嫁给他，她也没有过多怨言。哪怕他成心羞辱她，在外面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她还是学着理家，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什么时候回来，总是十分整洁。
　　连每天早上预备的那一盅参汤，也还是她在的时候教厨房立下的规矩。他从小过的都是苦日子，后来又忙着挣钱，哪懂得什么参汤。
　　家里佣人们叫她“太太”，他手底下的那些人都懂得看他的眼色，只叫她“励小姐”，她也没有计较过。跟他结婚的时候她还一团孩子气，成天跟意安在一块闹喳喳，后来就渐渐安静了。每次他回家，她总是一个人蜷在沙发里看DVD。那套片子不知道她看了多少遍，而且翻来覆去，总是那几集，连他都撞见了不止一次。
　　是个古代的片子，一个挺可爱的小姑娘，一边哭一边揭开一个面具。面具后那个男人倒是挺帅的，每次都是那句台词：“小姐，你认错人了吧？”
　　连他都快把这段背熟了，也不知道这套连续剧有什么好看的，值得她一遍一遍的看。有一回他半夜才回来，影碟机还开着，偌大的屏幕上满是被风吹拂的红纱，而她已经歪在沙发里睡着了。
　　音晌里还回荡着少女柔嫩娇悦的嗓音，娓娓说着：“他有弘哥哥的鼻子，高高的，直直的，像山脊一样。眼睛像贤哥哥，长长的，大大的，像一潭深水。他眉毛可漂亮了，是那种剑眉，透著英气。他的嘴像显，不，像旦，厚厚的，嘴角还微微往上翘。下巴上还有一道儿，就在这儿，很威武的样子。噢，对了，他的牙齿像显，雪白整齐，泛著轻轻的品色……他笑起来的样子啊，好像春天里最明媚的一束阳光……”.
　　只有她这样傻不啦叽的女人，才会成天在家看这种傻不啦叽的电视剧。
　　他第一次提离婚，她还是那样傻不啦叽的看着他：“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腻了。”他无所谓的坐在沙发里，带着几分惬意的痛快：“所以不玩了。”
　　那时候她的样子，就好像刚才挨打的天天，犹带孩子气的大眼睛里饱含着眼泪，可是并没有哭，咬着嘴角看着他。
　　他最讨厌女人哭哭啼啼的样子，所以她都很少哭。
　　她死活不肯离婚，直到他带女人回家来。
　　他还以为是这个原因，她终于松口答应离婚。现在才知道不是，是因为她发现怀孕了，所以跑了。_
　　想到这个他就怒不可抑，进了办公室还借机发作骂哭了秘书，连阿炳都溜到一边去躲起来了。人人都知道他宿醉后的起床气厉害，所以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刚签了两份文件，乐意安却来了，抱着天天气冲冲一直走进来，秘书也不敢拦她。她把孩子往他办公桌上一放，大声说：“父债子还，我可不欠你什么，你的儿子你自己管！”
　　说完扭头就走了。&#039;
　　乐俊凯被她气得不轻，兄妹俩自幼相依为命，这个妹妹他宠惯了，但没想到会来这么一着。他气得发抖，秘书在外头也不敢进来，就不出声替他把门关上了。他看着办公桌上的那个小人儿，才三岁的孩子，却显得格外懂事，带着怯意似的看着他。孩子一只脚上穿了拖鞋，另一只脚却没穿，露出包扎的纱布，早上乐意安刚带他去医院换过药，所以孩子身上还有一股烫伤药的味道。
　　看着他皱眉盯着自己的脚，天天似乎有点不安，很短促又似乎很期盼的问：“叔叔，我妈妈什么时候下班？”
　　他冷笑了一声：“你妈死了。”
　　孩子的脸色都变了，抿着嘴忍了好久，终于没忍住，豆大的眼泪噼叭噼叭就那样砸下来，掉在紫檀的桌面上，一个接一个圆圆的水印。
　　他觉得头疼欲裂，太阳穴里突突直跳，像是宿醉之后刚醒的那一刹那，四肢百骸都发硬，仿佛身不由己。而心里空洞洞的，仿佛有个地方被钻子钻着，酸凉酸凉地疼得发紧，就像撕心裂肺。
　　上次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在医院里头，主治医生跟他讲了很长很长一段话，长得他似乎都没听懂医生到底说了些什么。1
　　最后是他亲手拨的氧气管，他的小采，和他一起长大的小采，陪他捱过苦受过穷，却没有陪他享过福的小采。他早就决定要爱一辈子的女人，就那样在他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小采死的时候已经怀孕三个月了，他没能看到他和小采的孩子。没有人知道心爱的人死在自己怀里是什么滋味，没有人知道眼睁睁看着最爱的女人离开这人世是什么滋味，没有人知道他留不住自己和小采的孩子是什么滋味。在拨掉小采的氧气管那一刹那，他就发誓要报仇。
　　他用了八年，不惜一切把整个励家逼到走投无路。只是太便宜他们，他不会太便宜他们。他受过的一切，他会让整个励家以十倍来偿还。他还记得励冒辉在自己面前强自镇定的样子，而他气定神闲：“听说励先生有个独生女儿，长得很漂亮，今年刚刚考上了大学。”.
　　励冒辉愠怒的看着他，他从容的说：“我虽然是个大老粗，可是一直想娶个大学生做老婆。要是励先生您肯答应这门婚事，我想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令千金。”
　　励冒辉怒斥：“你痴心妄想！”
　　“别那么大火气。”他轻描淡写拿起雪茄烟，身后有人上前来替他点燃：“我手下有一帮兄弟，也很仰慕令千金的才貌双全。当然了，现在他们是碍着我的面子，不敢去跟令千金交往，要是励先生你看不上我这个女婿，我想他们肯定会去找令千金交朋友的。”-
　　励冒辉明知道他打的是什么算盘，却再不敢翻脸回绝。
　　他反正也不急，猫逮到了耗子，都不会马上吃掉，逗一下，玩一下，再逗一下，不急。
　　没想到却是励夜主动来找他，连阿炳都被吓了一跳，吞吞吐吐告诉他：“三哥……那个……底下的前台说……励小姐想见见您。”
　　胆子还挺大的，这丫头,
　　其实他之前根本没见过励夜，照片也没找过一张，什么才貌双全都是他在随口胡扯，等励夜真的走进来，才觉得还真是个挺漂亮的小丫头。
　　小丫头眼睛亮晶晶的，脸上甚至还有婴儿肥，红嘟嘟的脸颊更显得孩子气，很单刀直入的问：“你为什么要跟我结婚？”&#039;
　　他故意说：“我看中你们家码头了。”
　　“我爸爸可以把码头给你。”小丫头果然天真，笑起来还有点孩子气：“生意上的事我不懂，但是如果我们家真的欠了你很多钱，你想要什么，我爸爸都会给你的。”
　　真是一朵温室的小花儿，他正好闲着，于是逗她：“我什么都不要，就想要你。”
　　他还记得她脸红的样子，像是熟透了的桃子，粉粉的红慢慢的从桃尖洇开来。她被他这句话噎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红着脸就走了。"
　　励冒辉最后还是被迫把女儿嫁给他。小丫头还是一团孩子气，他坚持不允许她继续读书，她只得辍学回来结婚，可是也并没有对他说过什么怨言。
　　乐意安对此很不以为然：“就算当年是励家害死了小采，你也不该这样对励夜。”
　　而他只是笑笑：“我对励夜不好吗？”
　　有很多事情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新婚之夜他就借着酒劲，换着花样把励夜折腾得差点没进医院。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他晚上一进卧室，励夜都会发抖。乐意安就只知道励夜早上起来的迟，有时候要睡到下午，一般都不吃早餐。
　　后来他觉得腻了，就开始在外头玩，宠得一些女人很嚣张，谁都知道他不把励夜当一回事。心里不痛快的时候他就把励夜叫到办公室去骂一顿，拿她出气，回家就更没好脸色对她。那时候励夜不过十八九岁，这样的日子也不觉得难过，有时候还很高兴的跟乐意安一起去上街，买东西看电影。他在外头玩得再凶，她似乎也没觉得有什么。
　　直到励夜意外怀孕，他从来不用套子，都是安排励夜吃药，励夜太年轻，做什么事都粗枝大叶，有时候吃有时候忘，怀孕都快四个月了才发现。励夜还不敢跟他说，最后是求了乐意安，支支唔唔的来跟他讲，他连眉毛都没抬：“叫她去打掉。”
　　乐意安当时就发火：“你神经病啊，自己孩子都不要！”
　　“我的孩子跟小采一起死了。”他安然又冷漠的看着自己的妹妹：“你忘了吗？”
　　乐意安气冲冲的走了，他从书房出来，却撞见励夜躲在楼梯栏杆的后面，偷听他们兄妹的谈话。
　　雪白的大理石栏杆，她的脸色却比大理石还白，他转身下楼梯，她却站起来，哀求似的叫他：“俊凯……”
　　他连头都没有回，冷淡的纠正：“我没允许过你这样叫我。”
　　她垂着头站在那里：“我不想去医院……我害怕……”
　　他走上来，重新打量她。那时候她也还没有二十岁，穿着睡衣拖鞋，一直很瘦，所以腰身那里根本都不明显。他伸手将她拉到楼梯口，轻描淡写的对她说：“你要是不愿意去医院，就在这儿站好，我只要把你往下一推，效果是一样的。”"
　　她惊恐万状的抱住了拦杆，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他，全身都在发抖，就像根本不相信他在说什么。
　　后来是乐意安陪她去的医院，因为月份太大，折腾了几天还要住院。乐意安从医院回来后就大骂：“你到底还是不是人，励夜疼得死去活来，昏过去好几次，孩子都成形了，还逼着硬打下来。你这是杀人害命！”
　　他冷静的反驳：“他们杀了小采和我的孩子，一报还一报。”
　　励夜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才回家，脸上那点嘟嘟地婴儿肥早就不见了，连脸颊的那点红晕都失去了，从那之后她就非常安静。安静得不再让他觉得烦，她也不再和乐意安说笑上街了，总是一个人呆在家里看电视。那套DVD她翻来覆去的看，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厌烦。
　　他却觉得厌烦了，不管他怎么给她难堪，不管他怎么折磨她，她不仅不会笑，连哭都很少了。所以他越发不回家，就有一次，他喝醉了，被阿炳自作主张送了回去。睡到半夜他口渴醒了，下楼去喝水，才发现她又坐在沙发里看DVD。
　　音晌的声音调的很低，回荡着少女柔嫩娇悦的嗓音，屏幕的光线映在她的脸上，一会儿明，一会儿亮。他听见她的声音，慢慢的伴着音响里的台词一起娓娓：“他有弘哥哥的鼻子，高高的，直直的，像山脊一样。眼睛像贤哥哥，长长的，大大的，像一潭深水。他眉毛可漂亮了，是那种剑眉，透著英气。他的嘴像显，不，像旦，厚厚的，嘴角还微微往上翘。下巴上还有一道儿，就在这儿，很威武的样子。噢，对了，他的牙齿像显，雪白整齐，泛著轻轻的品色……他笑起来的样子啊，好像春天里最明媚的一束阳光……”
　　他站的很远，晦暗的光影里只能看见她嘴角弯弯，仿佛小孩子吃到糖，欢天喜地的模样。她明明是笑着的，脸颊上却有很大的眼泪，一颗接一颗无声的滚落下去。:
　　第二天早上醒了，就看到她站在露台上，只穿了一件睡袍，孤伶伶看着湖面上的水雾。晨风把她宽大的衣袖都吹得飞扬起来，就像每次她看的那个电视剧里，那个古代的小姑娘。她一定是觉得冷，站在那里还缩着脖子，像只可怜兮兮的猫。
　　没等他自己明白过来，他已经做了他后来一直觉得可耻的事情，他从后面抱住她，把她搂进自己怀里。后来他一直想，在那恍惚的一刹那，他是把她当成小采了，所以才觉得她可怜。当他俯身亲吻她的时候，她惊怯的紧闭着眼睛，连换气都不会，他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来没有吻过她。
　　一瞬间仿佛欲望贲然，难以抑制。他觉得可耻，为什么会吻她，为什么会觉得她可怜，他明明就只爱小采，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小采，他娶她也不过是为了给小采报仇。
　　他却像中了邪似的，惊艳于她异样的温柔，无法停止这种吸引的沉溺。他在犹豫和矛盾间徘徊，每天晚上总是在回家与不回家之间拿不定主意，阿炳却像猜透了什么似的，从来都不问他，总是一声不吭就把车开回家。
　　因为他常常回家吃饭，励夜仿佛回到新婚时代，重新活泼起来，她渐渐敢对着他笑，甚至笨拙的想在床第间讨好他。
　　他很快就惊觉的醒悟，决定中止了这一切。
　　他逼着她离婚，他带女人回家，他走的每一步都又准又狠，不给她任何机会，更不给自己机会。而她总是怔怔的看着他，就像不明白为什么他一转身一切就变了。
　　他最后逼着她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一分钱也没有给她，就将她赶出了家门。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自己应该做的，他替小采报了仇，清明节他去给小采扫墓，墓碑照片上的小采笑得很灿烂，就像从未从他身边离去过一般。
　　这辈子他都会只爱小采，永远。
　　天天哭了大半天，最后终于哭累了。时不时总是闭住了气，小小的身子会抖一下，他大约明白哭也没有用处了，所以隔一会儿，总是仰起脸来，嘤嘤的哀求：“叔叔，我想回家。”
　　乐俊凯不理他，只是一支接一支抽雪茄，把一盒雪茄烟都抽完了。天天还在那里嘤嘤的像蚊子哼哼：“我想回家。”
　　连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格外讨厌这个孩子，或许是因为励夜偷偷摸摸把他生下来，让他觉得愤怒。或许就是因为这孩子跟励夜简直是一个德性，动不动就泪眼汪汪的看着人，一幅委曲求全的样子。"
　　他不要，他什么都不要，这个世上关于姓励的一切最好都灰飞烟灭。他发过的誓，他把整个励家都赶尽杀绝，他把励夜玩够了又抛开，他不要自己和励家的血脉相融，硬生生再多出这么个小人来。
　　他看着孩子额角上红彤彤的那一块，还是早上乐意安敲的，突兀出现在孩子雪白的皮肤上，令人恨不得揉一揉。他冷冷的说：“以后不准说要回家，不准要妈妈。”.
　　孩子泪眼汪汪的看着他，只让他觉得愤怒，又来了！母子两个都是这德性！
　　他全身的汗毛都乍了，忍不住咆哮：“听到没有？不然我把你从窗子里扔出去！”
　　孩子吓得几乎闭住了气，一直躲在外头的乐意安终于忍不住冲进来，抱着孩子就冲他大骂：“你简直没人性！这么小的孩子他懂什么？你这样吼他。你不喜欢他，不喜欢他为什么非要把他弄回来？我还指望你是真想要这孩子，我还帮你去找励夜。你不就是逼励夜，你不就是想让她难受。你折腾她还不够吗？你吼孩子算什么？励夜欠你什么了？就算当年励家欠着小采一尸两命，励夜也早就还够了！我再也不帮你这大混蛋了，你不喜欢这孩子，行！我把孩子还给励夜，你愿意怎么着怎么着吧！”
　　他怒不可抑：“你敢！”
　　乐意安看着他，同样怒不可抑：“就算你拿枪抵着我的脑门子，我也要把孩子还给励夜！”
　　他气得急了，甩手就是一巴掌，“啪”一声打在乐意安脸上。把乐意安和他自己都打怔住了。这么多年来兄妹相依为命，不管他做什么，乐意安哪怕不赞成，最后却总还是站在他那一边。他宠这个妹妹更是众所周知，许多时候旁人不敢说的话，都央求她来跟他说。没想到今天就为这个，他打了她一巴掌。
　　他满怀歉疚看着妹妹：“小安……”
　　乐意安脸上青白不定，最后竟然笑了笑。乐俊凯以为自己都把她打傻了，越发觉得难过，又叫了一声：“小安。”
　　乐意安却像是慢慢平静下来了：“哥，你在急什么？我要把孩子还给励夜，你为什么急。当时你为什么非逼着夜子和你离婚？你根本没把她当回事，你为什么非逼着她走，她在家里碍着你什么了？她从来不管你在外头玩，外头都没人知道她是你老婆。她碍着你什么了，你非把她逼走了你才安心？昨天晚上你喝多了，为什么把客卧的门给踹开，锁了四年你为什么把它踹开了？酒壮怂人胆，你终于敢进去了是不是？当初她把她自己关那屋子里的时候，你怎么连楼都不上去？你怕什么？你到底在怕什么啊？你这个胆小鬼！”
　　她用尽力气对着乐俊凯吼：“你就是怕你自己喜欢夜子，你就是怕你自己喜欢她！你拼了命折腾她，你就是心里害怕！你就是怕她看出来，你就是怕别人看出来！别以为我不知道，夜子走了之后，你天天在家看那套《大明宫词》。你看了这么多遍，你都没明白你自己在想什么？你把夜子往绝路上逼，你把你自己往绝路上逼，你这个胆小鬼！我告诉你，哪天要是夜子死了，你才知道后悔！”
　　她眼睛红红的，抱着孩子往外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你是我哥哥，我什么事都站在你这边，可是这次我不了。因为你错得太厉害，我不能再帮着你。夜子恨你是你活该，你就等着后悔一辈子吧。”
　　她昂着头往外走，孩子伏在她肩头，睁大眼睛看着原地一动不动的他。门被她反手狠狠的摔上，砰得一响。
　　周围的一切重新寂静下来，他站在那里仍旧没有动弹，面前桌子上还有浅浅的水痕，是刚才孩子哭的眼泪。
　　薛绍迎着太平的剑撞上去，剑锋深深的透过他的身体，他就觉得，那一剑仿佛早已经透过了他，将他五肺六脏都刺透了过去，然后，就不觉得疼了。
　　他记得那个幽幽的嗓音，带着少女娇嗔的欢喜，仿佛冬夜的细雨，慢慢在沙沙的背景中回响起来。
　　“他有弘哥哥的鼻子，高高的，直直的，像山脊一样。眼睛像贤哥哥，长长的，大大的，像一潭深水。他眉毛可漂亮了，是那种剑眉，透著英气。他的嘴像显，不，像旦，厚厚的，嘴角还微微往上翘。下巴上还有一道儿，就在这儿，很威武的样子。噢，对了，他的牙齿像显，雪白整齐，泛著轻轻的品色……他笑起来的样子啊，好像春天里最明媚的一束阳光……”/
　　他还记得她泪光盈然的双眼，她纤细白晰的手指，慢慢摩挲着照片中他的脸。

鱼饼饼二
　　钟瑞峰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酒猛得全喷出来，张前志横了他一眼：“98年的拉菲，有多贵你知道不知道？”
　　钟瑞峰被呛得直咳嗽，完全顾不上酒有多贵，一边咳还一边指：“咳咳……咳咳咳……老八……咳咳……你不会……咳……还是童……”
　　余秉秉还没听明白，张前志已经挟起条海参，狠狠塞进钟瑞峰嘴里：“吃菜！”
　　钟瑞峰被那条海参噎得直翻白眼，好容易把它嚼烂了吞下去，还忍不住翻白眼：“你是不是存心想噎死我？这么大一条，你就往我嘴里硬塞！”
　　“我那不是心疼你么，你看你都没顾上吃菜，这海参煨得多好啊，又酥又香。”
　　钟瑞峰咂了一下舌头，觉得回味确实不错，于是兴兴头头也替余秉秉挟了一条：“尝尝，这个真不错，不比那些五星级饭店的手艺差。”一边看着余秉秉吃，一边数落他：“不是我说你，老八啊，瞧瞧你这饥一顿饱一顿的，连吃的都弄不上嘴，你妈也不管你……我那是没妈，所以打小就没人管，你倒好，有妈比我这没妈的还要惨……”
　　余秉秉一边吃一边说：“这也不能怪我妈，要过年了，太忙了。”
　　“你那小女朋友呢？她也不做饭给你吃？”
　　“她前几天考四级，这两天在期末考试……再说平常她都要上课，很少到我那儿去。”
　　钟瑞峰一下子想起来刚才说起饭岛爱，余秉秉压根不知道饭岛爱是谁。于是兴冲冲勾着他的肩：“喂！老八，来来，告诉我句实话，你不会还是……”
　　话刚说到一半，忽然唇上一软，原来是张前志又挟了一大块鲜鸡枞堵住了他的嘴。这次他可不干了，拍了筷子就指着张前志大骂：“你一会喂我这个一会喂我那个？我又不是孩子，还让不让我说话了？”
　　张前志却一脸的坦诚：“别介啊，老九，我这不是有事求你吗？”
　　“啊？”钟瑞峰搔了搔头发，倒有些脸红了：“自家兄弟还有啥求不求的，有话你直说不就得了。”
　　“别提了，我新买的那车，昨天在路上被人别了一下。别完了不说，那龟孙子还油门一轰就跑了，差点没气死我！”
　　“是哪个小兔崽子，竟然敢别你的车？”
　　“我哪儿知道啊？也没看清楚车牌，对了，回头你帮我把我那新车改改，还德国的四个缸呢，连个小日本车都搞不过，叫它丫的跑了。”
　　一提到车，钟瑞峰就眉飞色舞：“行，回头我替你看去。保证把你的车改得比兔崽子的还快。我告诉你，我刚替我家晓颖改了辆甲壳虫。从发动机到轮彀到悬挂到尾翼，全给她换了，就留了一个甲壳虫的壳。没法子，女人就爱那个壳。那天她的甲壳虫一上高速，正巧超了部法拉利。把那开法拉利的女人给气得……硬追了几百公里，都追到山东了还没赶上，一直只能跟在咱们家晓颖的后头，看她的尾灯……”
　　他只管滔滔不绝的讲起改车来，一直讲到这顿饭都吃完了，张前志掏卡结帐，又被他拦着了：“咱们好容易跟老八一块儿，用得着你买单？”抽出钱包来，随便拎了张金卡给服务员。
　　一直到车上，他还谈兴正浓，从丰田的发动机一直讲到本田的喷嘴，直到把余秉秉送到了地儿。车上只有他和张前志了，他才想起来问：“对了，你那新车到底想怎么改？”
　　“改什么车啊！”张前志把烟头往窗外一弹，闭目养神：“咱们好好琢磨一下，想想怎么送老八一份大礼吧。”
　　钟瑞峰莫明其妙：“好端端要送老八什么礼？再说他缺什么了？他什么都不缺，咱们还送他啥？”3
　　张前志嗤笑了一声：“动动脑子！”&#039;
　　钟瑞峰一脸的委屈：“你这不是为难我吗？连晓颖都不让我动脑子，她说一个人不动脑子最快活。”
　　“你就把你们家晓颖当圣旨！”
　　“那你还把你们家梅梅当天仙呢！”
　　“滚！”
　　“哼！”
　　张前志又点了一支烟，慢吞吞的说：“你也不想想，今天咱们说到饭岛爱，老八连她是干嘛的都不知道。可见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二十啷当岁了，搞不好连女人的滋味都没尝过。”
　　钟瑞峰猛的一拍大腿：“着啊！我刚才就一直想说这个，几次都让你拦住了没说成，我就想问问老八，你还拼命的往我嘴里塞东西，你看看你这不耽误事吗？”
　　张前志瞪了他一眼：“你才耽误事呢！你也不想想老八那脸皮有多薄，跟大姑娘似的。你要当着他面胡说八道，还不把他给吓跑喽？这事咱们得慢慢计划，从长计议。好好送他一份大礼，让他终身难忘，一辈子都惦记咱哥几个的好。然后每次一想起来咱们的情谊，就保管忍不住感动得要流眼泪。”
　　钟瑞峰见他笑得一脸诡异，忍不住说：“老五，我怎么觉得咱们是在算计老八？”
　　“我会算计自家兄弟？”
　　钟瑞峰挠了挠头：“那倒是……”
　　张前志又问：“那你会算计自家兄弟？”
　　“我当然不会！”
　　“那不就得了，咱们是在帮他！帮他体验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对了，回头给老六打个电话，配点药，配点猛药！”
　　钟瑞峰吓得一哆嗦：“我不给老六打电话……要打你给他打……上次拉得我……简直要虚脱了……”
　　“谁让你上次笑话老六的女朋友，他能不往你的杯子里头搁泻药？”
　　钟瑞峰想了又想，终于还是忍不住问：“让老六配药去害老八拉肚子……跟咱们帮他有什么关系？”
　　张前志忍无可忍：“谁说要让老六配泻药了？”
　　“行动之前，按惯例先跟大家开个会。现在对表，15点32分。”
　　“对好了！”
　　“好了！”
　　“目前按我们的第一套方案，16点30分，林小枫应该考完最后一门，从考场出来。如果情报没有错，老八会去学校接她，然后两人去‘阿童木火锅超人’吃晚饭。地图你们应该都背熟了，这个店在淮海中路，人很多，四周环境复杂，非常方便我们撤退。”
　　“万一第一套方案失败，那就启第二套方案。不过关于第二套方案的风险性，我要再次提醒一下大家。根据我们对林小枫的性格分析，她看到小偷一定会追上去的。可是毛子你一定要注意，她是空手道黑带四段，你腿脚放麻利点儿，万一真被她捉到你，估计你这胳膊肘都要不保了。”
　　“还有千万盯好了老八，别告诉我你们不知道八哥身手是什么样的，人家6岁跟着大内总教头练散打，正宗的明师嫡传。要让他发现你们想干嘛，你们就甭想再来见我了。”
　　“五哥，您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
　　“五哥放心，不成功则成仁！”
　　“滚！老子叫你们去下药，又不是叫你们去杀人！
　　林小枫含着棒棒糖，百无聊奈的坐在那里，手里拿着叫号的牌牌。她拿是60号，而现在才叫到32号。
　　服务员又拿了一把棒棒糖过来，笑咪咪的说：“同学，先吃根棒棒糖吧！”
　　余秉秉于是又拿了两支，一支分给她：“给！”
　　“我不吃了。”
　　"于是他剥了根棒棒糖，一边吃一边告诉她：“其实我昨天就打电话订了位置，可是刚才你去洗手间，我看有一大家人来过生日，还带着小孩子，就把位置让给他们了。”
　　“那你刚才不早说？”
　　“我又不知道你在为这个生气。”
　　7林小枫狠狠瞪了他一眼：“谁说我生气了？”
　　“那你现在干吗又生气？”
　　林小枫狠狠把棒棒糖塞进自己嘴里，男人都是猪！
　　猪！
　　好在终于排到了，两个人点了鸳鸯锅底，菜刚上来，邻座的小女孩在走道里玩汽球，一不小心汽球被扔到了他们桌子底下。小女孩很大方：“姐姐帮我捡一下，谢谢！”
　　林小枫弯下腰去捡，谁知汽球太轻，轻轻一触就跑到余秉秉那边去了，正巧小女孩的妈妈也过来了，连忙抱起孩子，又挺不好意思的连连道谢，余秉秉早就弯腰去拣，终于把汽球拣起来了，还给了小朋友。
　　不待自己妈妈教，小姑娘已经甜甜的笑：“谢谢叔叔。”&#039;
　　等那母女两个走远，林小枫才郁闷的问：“她为什么叫我姐姐，叫你叔叔？”
　　“你还小嘛！”
　　“我今天都二十岁了！”
　　“哦什么哦……生日礼物都没有一份……”林小枫狠狠吃下块肥牛，男人都是猪！
　　猪！
　　“今天是你生日啊！”余秉秉这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忘了。”
　　“今天你请客。”林小枫毫不客气的叫：“服务员，再来份肥牛。”
　　看着余秉秉皱着眉头咽下梅子茶，连漂亮的丹凤眼都眯成了一条线。
　　“不乐意？”
　　“不是！”余秉秉说：“这梅子茶好难喝。”
　　林小枫端起来闻了闻：“梅子茶都是这个味啦，大少爷！”
　　“哦……”余秉秉又喝了一杯，仍旧酸得直眯眼：“你要不要？”;
　　林小枫正吃得一头细汗：“那给我倒杯。”
　　一顿饭没吃完，余秉秉已经去了两次洗手间，林小枫觉得有点奇怪：“你肚子不舒服？”
　　余秉秉皱着眉，似乎真的肚子疼，却气若游丝的小声说：“不是。”
　　林小枫看他脸涨得通红，额头上全是汗，于是伸手摸了摸：“怎么了？感冒了？”
　　“别碰我！”
　　林小枫被他凶巴巴的语气吓了一大跳，于是没好气的缩回手：“狗咬吕洞宾！”
　　余秉秉重重的将头抵在桌子上：“你吃饱了没有？”
　　“怎么了？”
　　余秉秉恨不得以头抢桌：“我想……回家。”
　　“你又要拉肚子？”林小枫一边叫服务员一边说：“咱们还是上医院去吧，服务员，麻烦买单！”
　　“不去医院……”
　　“为什么不去医院？”
　　余秉秉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反正不去医院。”
　　上了出租车，林小枫才发现他把T恤都汗湿了，不由问：“你到底哪儿不舒服？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回家！”
　　林小枫闭上了嘴，她不跟一个生病的男人计较，再说男人都是猪！
　　猪！
　　一下出租车，余秉秉就说：“我先上去了。”掏出一百块塞给司机，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对林小枫说：“你到家给我打电话，路上注意安全。”
　　林小枫看他站在那里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似乎全身都在往外头冒汗，整个人跟从蒸笼里捞出来似的，只差没有头顶冒白汽了，于是说：“要不我送你上去吧。”
　　“不要！”
　　他几乎是用吼的，砰一声把车门摔上了，然后掉头就跑了。
　　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林小枫一眼，劝她：“小姑娘，跟男朋友吵架闹别扭，其实男人也是要哄的呀。”
　　林小枫只觉得满心都是委屈，什么跟什么啊？他从来记不住她生日，记不住倒也罢了，今天真是莫明其妙，还冲她吼。
　　认识以来，就没见他这么凶过。
　　车子开出去好几钟了，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司机掉头，总觉得今天余秉秉怪怪的，自己是不是应该跟上去看看。正犹豫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来，她还以为是余秉秉，一看号码，原来不是：“九哥。”
　　“小枫，老八跟你在一块儿吗？我打电话他干嘛不接？”
　　“他回家了。”
　　“座机也没人接啊。”钟瑞峰似乎有点急了：“不会出什么事吧？”
　　“啊？”林小枫吃了一惊，想着这家伙不会一进家门就晕倒了吧，或者干脆就晕在了电梯里？他父母都不在本地，他一个人租房子住。如果真晕了连管的人都没有，那可真坏了。立刻说：“九哥你别急，我马上去看看，我就在他家附近。”
　　钟瑞峰把电话挂断，车子里的一堆人都憋坏了，全都捧腹狂笑起来。只有张前志拍着座椅竖着指头：“嘘——小声点——”
　　没一会儿，果然看到出租车又载着林小枫回来了，林小枫下了车，匆匆忙忙就进了公寓的门厅。
　　林小枫倒没想太多，出了电梯就按门铃，果然没听到回应，接着又拍门，还是没人答应，这下她真急了，幸好这里的大门密码她知道，于是直接输密码开了门进去。
　　屋子里没开灯，黑漆漆的，她记得开关在玄关的墙上，所以伸手去摸索。手还没碰到灯掣，忽然被人拦腰从后面抱住，她本能的一个过肩摔，那人反应却比她还快，将她胳膊一扭，狠狠将她箍住了。她张嘴要叫，却被一个温热的东西堵住了嘴……
　　她张嘴要叫，却被一个温热的东西堵住了嘴，原来是一个人的手掌，一下子就掩住了她的嘴。仿佛能烫人的呼吸就喷在她耳朵底下，她越挣扎这人就将他箍得更紧，他终于凑在她耳根说：“别出声。”
　　他的手仍旧捂着她的嘴，她呜咽了两声，他终于听懂了，悄悄移开了手指。
　　林小枫在他耳边耳语：“怎么了？”
　　“外面有人。”
　　“我刚才上来之前，有辆车停在下面花坛旁。”
　　“看到车牌了吗？”
　　“遮住了，最后一个号码好像是9。”
　　“9？是辆什么车？”
　　“黑色奔驰。”
　　“果然是他们。”
　　“他们是谁？”
　　“还能有谁，老九和老五呗！”
　　“他们想干吗？”
　　“笑话咱们啊！”*
　　林小枫一激灵：“他们为什么要笑话咱们？”
　　“他们以为我们……反正老九肯定是被老五忽悠的，老五最小气，上次他结婚，我们在洞房里装了二十几个针孔摄像机，所以他早就想看我们的笑话了。”
　　“你们装针孔摄像机！”,
　　“嘘！小声点！”
　　“我要告诉梅梅！你们这群流氓！”
　　“小声点！”
　　“你用什么东西抵着我？啊！流氓！”
　　“不是……我……”
　　“你这个流氓！”
　　“你别乱动！"
　　“啊！”
　　“生日快乐！”
　　“谢谢！”
　　“哈哈，昨天的短信今天才回，老实交待，昨天干什么去了？”
　　“没干什么，跟前男友吃饭。"
　　“嘎？前男友？你你你……你和鱼饼饼分手了？”
　　“是啊，分手了。”
　　“不会吧？这种帅哥你也舍得甩？你简直是暴殄天物！做人不要太浪费！会被雷劈的！”
　　“我心情不好，别惹我。”
　　“不会吧，是真的呀？”
　　“真的。”
　　“啊？到底出了什么事？他做错了什么了？”
　　“罪无可恕，死不足惜，千刀万剐！”
　　“抱抱，默，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呃，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一点也没有！让他去死！去死！去死！”
　　“可怜的，摸摸，别生气了。”
　　“嗯。”
　　“我错了。”
　　“我不是故意的。”
　　“去死！”.
　　“我真不是故意的。”
　　“去死！”
　　“你别这样。”
　　“去死！”
　　“我爱你。”
　　“去死！”
　　“我死了你怎么办？”
　　“去死！”
　　“你要和我一块儿死？”
　　“去死！”
　　“要死也要和你一起死，你还没死我不能死！”
　　“去死！”
　　“小枫……”
　　“去死！”
　　“小枫……”
　　“去死！”
　　“好吧……”"
　　“砰！”
　　“有人跳楼啦！”
　　“不得了了！”
　　“哎呀有人跳楼啦！”&#039;
　　“39楼有人跳楼啦！”
　　“快叫救护车！”
　　“打110！”
　　“哎呀呀这么年轻怎么这么想不开！”
　　门终于开了，林小枫直奔安全梯平台，一边哭一边骂：“叫你去死你就去死啊……你就这么听话啊……”
　　余秉秉慢吞吞的跟在她后头：“听老婆话是传统。”
　　“就是。”
　　只有张前志摇头：“老九，你又输了。”
　　“输了就输了呗，回头我买十打玫瑰花送你和五嫂！”
　　“滚！”
　　“嘿嘿，嘿……”
　　道貌岸然的某作者：“要知道，二处的船就是一场灾难。我实在不忍心向大家直播某灾难片，所以中间一些镜头就省了。”
　　大大咧咧的钟瑞峰：“二处？哪个二处？刑侦二处？他们处长我最熟了！昨天还在一块儿喝酒呢！”
　　林小枫：“来人啊，把这个低级趣味的作者拖下去！”
　　鱼饼饼：“喳！”

青衫磊落离歌黯
　　月亮又大又圆，每逢十五的时候，粼粼的月色倒映在湖面，湖畔的涵碧、探秋二楼桂华流瓦，如若浴在月光中的楚楚佳人。每逢此时，阿爹会命人放了小舟，伎者坐在舟首吹箫，箫声在月下更显宛转，而隔水听来，飘渺迥然如同仙乐。我不过陪阿爹吃一杯酒，伏在楼头看月，只觉得醺然欲醉。每逢此时，阿爹便会笑我：“南蛮子。”
　　哥哥也叫我“南蛮子”，这三个字可是骂人的话，我每每变了脸色就对他拳打脚踢。我的功夫虽然不好，可是绝不会吃亏，因为哥哥总不敢还手。可是阿爹叫我“南蛮子”，语气怅然而无奈，似带着一种宠溺。我从不对阿爹生气，因为朝中也有人暗讽阿爹是“南蛮子”。
　　因为阿爹对汉人的那些事儿都很精通，他会说汉话，写汉字，还会作诗。
　　我一点也不喜欢作诗，府里请过好几位老夫子来教我，都被我气跑了。
　　老夫子摇头晃脑的念：“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
　　而我摇头晃脑的答：“老对少，拙对巧，腹饥对馋虫！”
　　老夫子气得吹胡子瞪眼，我一脸无辜看着他：“我饿了，我要吃点心！”
　　几次这么捣乱，老夫子再也教不下去，每每愤然辞馆：“学生才疏学浅，恐耽搁了小郡主前程，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拂袖而去。
　　我躲在阿爹身后扮鬼脸。
　　阿爹倒从来没有骂过我，他待我总是和颜悦色，府里的人都知道，阿爹宠我宠得哪怕我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摘给我。
　　那时我也不过六七岁，夜里我喝得很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箫声萦耳犹未停歇。阁中却空无一人，阿爹不知去了哪里。那箫吹得真好听，我想着府里什么时候又来了新的伎者？
　　我起身四处寻找，箫声却不是从湖上传来。我推开窗子，抬头却远远望见涵碧楼顶，竟然有人坐在檐头吹着箫。
　　青衫磊落，月下分明。
　　原来是阿爹。
　　我从来不知道阿爹也会吹箫。
　　涵碧楼的飞檐，在月下如巨大的翼，而阿爹就坐在那一角翼尖，明亮的满月被他遮在身后。我看不清他的脸。而箫声凄清如水，似乎将眼前的一切渐渐浮起。
　　我大声叫：“阿爹！”
　　阿爹没有理我，我昏头涨脑，伏在那里听着箫声，渐渐又睡着了。
　　那之后我也再没见过阿爹吹箫，我一直疑心那夜是我记错了，又或者是喝醉了做梦。可是梦里那轮满月如此清晰，月光映着阿爹的影子，落落寂寥。
　　阿爹从来不是这样子，他统辖重兵，权倾朝野，连陛下都忌惮他三分。
　　有一回阿爹带我去围猎，我带着几个卫士追一只小鹿，一直追到了密林深处，却不料惊动了一头熊。那是头母熊，还带着幼崽，顿时狂性大发，一巴掌就将挡在我身前的卫士拍得脑浆迸裂。
　　我都吓得傻了，眼睁睁看着高大的巨兽伸着黑乎乎爪子又朝我拍过来。
　　“咄！”利箭破空的声音几乎是擦着我的耳畔过去，劲风竟令得脸颊隐隐生疼，我只觉得眼前血雾迸散，后面的连珠箭几乎是瞬息并发，那头熊最终咆哮着摔倒在我马前。
　　是阿爹赶过来救了我，大队的卫士此时才跟上来，阿爹摔下弓，远远就朝我张开双臂：“敏敏！”
　　我扑到阿爹怀里，才知道害怕。
　　后来那头熊的皮被剥下来，做成了熊皮褥子，就铺在我住的屋子里。
　　阿爹虽然射了十余支箭，却支支都攒在熊心窝处，整张褥子没有其它的箭洞，哥哥每次看到，都羡慕得要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练成和阿爹一样的箭法。”
　　天潢贵胄虽多，却难得有阿爹这样的盖世英雄，所以连陛下都如此倚重他，令他统领天下兵马。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独自坐在月下楼头，寂寞的吹着箫管？
　　我决意自己是记错了。
　　当我把第七个老夫子气走的时候，阿爹终于对我叹了口气：“你要是学不会作诗，我怎么向你娘交待呢？”
　　这是阿爹第一次提到我娘。
　　他有王妃侧妃，府里还有不少美貌的姬人，可我知道那些女人都不是我的娘。
　　我娘是个南蛮子。
　　哥哥第一次对我这样说的时候，我气得眼睛都红了，一把将他推进了湖里。阿爹自幼延请名师教我武学，哥哥虽然比我高，又比我力气大，可是竟不是我的对手。他不会游水，在水里呛得没顶，被府里的亲随卫士捞上来的时候，差点没被淹死。哥哥很讲义气，既没有向阿爹告状，从此也不再拿这种话惹我。
　　我不知道作诗和我娘有什么关系，可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阿爹的眼神那样伤心，我不愿意让阿爹觉得伤心。
　　阿爹又请了个老夫子，据说是什么博学鸿儒，学问特别的大，脾气特别的好，我不愿意再惹阿爹烦恼，所以老实跟着他念书本儿上的话。我的汉文突飞猛进，连律诗也能写得像模像样了，老夫子摇头晃脑的拈须微笑：“郡主天资聪颖，悟性极佳，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成什么大器？我朝又没有八股科举，还学那些陈酸腐调作甚？
　　幸好我学会了作诗，阿爹就不再在读书上为难我，任由我成天带着人围猎游乐。自从那次遇熊之后，阿爹便将他身边箭法最好的八个卫士调给我驱使。这八个卫士都取的汉名，分别叫赵一伤，钱二败，孙三毁，李四摧，周五输，吴六破，郑七灭，王八衰。都不是什么好名字，我问过阿爹，他也只是笑了笑。
　　十四岁的时候我领着神箭八骑和梁王世子打了一架，梁王世子飞扬跋扈，贪财好色，竟在街头当众欺凌弱小，我一时看不过去，就出手多管闲事。虽然对方人多，可是我身边的八骑连珠箭发，逼得对方狼狈不堪，落荒而逃。没过几天梁王府里就遣人上门来，我和哥哥成天在外头跟人打架，阿爹见得惯了，并不当回事。谁知梁王此次竟然是遣人来替世子提亲，送走使者后哥哥偷偷溜到后面告诉了我，我立时就想要藏起双刀，打算去梁王府割掉那个胆大包天登徒子的耳朵。
　　哥哥急急拉住我：“阿爹托辞说你还太小，早把人拦回去了。”
　　还是阿爹知道心疼我。
　　那天晚上，我陪阿爹在湖畔听箫饮酒，阿爹没有提到这件事，不过他说：“你也长大啦，以后再在外面走动，还是穿男装吧。”
　　穿男装会少很多麻烦，阿爹慢慢的叹了口气，似乎是自言自语：“一转眼你都已经成大姑娘了。等你嫁了人，阿爹也就放心了。”
　　“我才不要嫁人呢。”不知为何我觉得好生难过：“我一辈子陪着阿爹。”
　　“瞎说，女孩子家哪有不嫁人的。”
　　“那些皇子、世子看着就讨厌，我才不要嫁给他们。”
　　阿爹哑然失色：“那你要嫁什么样的人？”
　　“我要嫁就嫁给盖世英雄，”我只觉得憧憬：“统领雄豪，莫敢不从。”
　　阿爹笑了笑，隔了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他的眼睛望着湖边上迷朦的水雾，月色如乳白的轻纱，浸得楼台馆阁都似浮在雾气中隐隐绰绰。他的声音也似隐隐绰绰：“你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你……”
　　我拍手笑起来：“阿爹说的是！”
　　阿爹没有答话，我转过头来，才发现阿爹看着湖面，那眼神既像是惆怅，更像是伤心。
　　我叫了他一声，他才转过脸来，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发，柔声说：“敏敏，你真的长大啦。”顿了一顿，又似是叹喟：“和你娘那样像。”
　　女儿像娘难道不好么？
　　阿爹断不会嫌弃我娘是南蛮子，我就是知道。
　　阿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说：“你娘嘱咐过，若是以后你遇见一个叫张无忌的人，可要仔细提防他。”
　　我心下大奇：“张无忌，他是什么人？”
　　阿爹说：“我要是知道他是谁，我早就派人去将他杀了。”一瞬间阿爹眼中锋芒毕露，如同乌云移开而金光夺目：“这世上若有人敢对你不利，阿爹一定杀了他！”
　　我没追问我娘还说过什么话，因为每次提到我娘，阿爹都会很伤心。
　　府里来了位苦大师，是花刺子模送给阿爹的勇士，武功绝世，可惜就是个哑巴。我成天缠着他学武，天下盗贼渐起，爹爹带着哥哥常常征战在外，再顾不上约束我。
　　苦大师对我着实不坏，这个哑巴虽然面目丑陋满脸剑痕，可是教我武功的时候总是倾囊相授，从未藏私。
　　而且私下里他也待我着实不坏，我最爱吃街头拐角那家小铺的蜜饯果子，府里下人都不愿担责，怕我吃了拉肚子，只有他肯偷偷替我买来。
　　每当我坐在墙头吃蜜饯果子的时候，苦大师就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我。
　　那眼光和阿爹还真有几分像。
　　我觉得苦大师也怪可怜的，他虽然是一代高手，可是容貌尽毁，又不曾娶妻生子，每日总是孤伶伶一个人。
　　如果他有个女儿，也会如我这般年纪吧。
　　中元节的时候府里出了一件大事，阿爹最心爱的一柄宝剑被人盗走了。
　　那剑名“倚天”，我曾见过多次，确是世上无双的利刃，阿爹珍爱无比，每每携在身边，亲为拂拭。
　　王府禁卫森严，倚天剑竟然被无声无息的盗走，查不到任何痕迹，显是绝世高手所为。阿爹震怒无比，斩掉了卫士队长的头，又出重金招揽高手，想寻回倚天剑的下落。
　　府里出入的江湖人物渐多，各式各样奇怪的人都有，这些人总在议论江湖事，我听他们讲了许多故事，不由得兴致勃勃，想要闯荡江湖。
　　阿爹忙于军务，也没有阻止我，只是嘱我多带人手，以策万全。
　　我让阿爹放心，我有神箭八骑、玄冥二老、阿大阿二阿三，最重要我还有苦大师，有这些高手在我身边，谁敢找我的晦气？
　　我行走江湖很开心，江湖比王府有趣的多，天天有人对我说江湖险恶，我可一点也不觉得。
　　我带着人夺回了倚天剑，喜孜孜交还给阿爹。阿爹拿着这柄绝世利刃，轻拂良久：“故剑情深……”他似是微笑：“我原是想把这剑带到坟墓里去……”
　　那天晚上我睡得迷迷糊糊，又听到箫声。披衣起来，侧耳细听那箫声却又没有了。
　　如果吹箫的人是阿爹，他一定又是想起我娘了。
　　第二天阿爹将倚天剑交给我，说：“你独自在外闯荡，拿着这剑防身吧。”
　　阿爹终归是最疼我，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留给我。
　　我建了绿杨山庄，在北地甘凉之地，却筑起江南娟丽的水榭亭台。我知道我的血脉里有一半是大漠的苍凉与骄傲，有一半却是南蛮子的精致小巧。我每日耽在绿杨山庄中，开始徜想我的母亲，她会是怎么样一个人呢？
　　我并没有耽搁正事，江湖似小小的池塘，我平静的观察我投下的颗颗石子。
　　明教新任的教主，名叫张无忌。
　　明教乃天下第一大教，数十年前人才辈出，极是声名显赫，自从前任教主失踪之后，方才一蹶不振。这次竟然选了个少年来做教主，而且这个少年的名字叫张无忌。
　　我娘在十几年前就曾叮嘱过，让我千万小心这个人。阿爹郑重其事的说出来，绝计不会有错。
　　莫非我娘在张无忌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见过他？可是那时候张无忌年纪应该还小，就算我娘能看出他是个练武的奇才，又怎么知道他可以平安长大，且对我有不利之心？
　　我生了好奇之心，决计一定要会一会这个张无忌。
　　在甘凉道上，我带着神箭八骑，坐在柳树荫底，摇着扇子，漫不经心等着那个张无忌。
　　谍报绝不会有误，他带着明教教众，一定会从这里路过。
　　远处马蹄腾起烟尘，赶路的人行色匆匆，在骄阳下匆忙奔着前程。
　　来了。
　　从甘凉道上回来，我觉得妹妹似有心事。虽然她从不对我说起，但我也知晓一二。闲暇的时候她坐在湖边看水，云影倒映湖面，日头照在湖中，粼粼的波光反射她衣袍上，她袖上刺金的绣花灿然生光，而她只是托腮沉静，若有所思。
　　以前她很爱闹，小的时候又特别爱哭，真是一点也不像她娘。
　　不过她娘长得可没有她漂亮，那时候我还挺小，那个女人成天就爱捏我的脸，一边捏还一边笑：“宝宝好可爱，真是像苹果！”
　　我顶讨厌那个女人，虽然是她把我从死人堆里救出来，虽然是她给我东西吃，给我衣服穿，可是苹果是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
　　每次她捏我脸的时候就笑得贼兮兮，我就想苹果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那时候妹妹已经快要出生了，她成天挺着大肚子，一边做小衣服，一边跟我讲好吃的。说实话她的手艺挺差的，给我做件衣服针脚都歪歪扭扭，跟我娘比差远了。每次我这样说的时候，她总是懒洋洋的说：“凑合穿嘛，我又没当过娘。”
　　她给妹妹做衣服的时候，针脚也歪歪扭扭，真不像就要当娘的人。
　　只有讲起吃的时候，她才不会是那幅懒洋洋的样子。
　　“那时候学校西门外的烤鸡翅可好吃了，我一个人能吃五串特辣，号称医大无敌。”她一边说一边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不住的叹息：“可惜这里连辣椒都没有。”
　　有时候她说的话我不大懂，比如特辣，医大、辣椒什么的，她提医大提的最多，每次提到就神色怅然，我想那一定是世上最好的地方。
　　有时候我替她去镇上买东西，她总是叮嘱我：“别理漂亮女人啊，这世上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次次都要交待，说得我都烦了：“你还不是女人？”
　　她笑嘻嘻：“我又不是漂亮女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笑得像只小狐狸。
　　后来我才知道，虽然她不是漂亮女人，可是也会骗人。
　　有天夜里她肚子疼得紧，是我去请的产婆，我在灶下烧热水，听到屋子里响起孩子的哭声，然后产婆笑呵呵来告诉我：“你添了个小妹妹啊。”
　　我一点也不喜欢小妹妹，我宁可她生个男孩子，这样长大了我可以跟他一块儿玩。不过抱到小妹妹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挺有意思，她只一点点大，穿着她娘亲手做的丑丑的衣服，脸红红的，张着嘴只会哭，像只小猫儿。
　　妹妹满月的那天，镇上来了很多人，那些人都带着刀剑，一齐聚在镇上最大的那家客栈里吃酒。我从客栈门前过，见着那群人里头甚至还有和尚尼姑，真是令人好生奇怪。我回去当作一桩稀奇事告诉了她，她怔了怔，然后进去房中，拿出来几十个铜板，对我说：“宝宝，帮我去隔壁镇上买条活鲫鱼，我突然想吃鲫鱼汤了。”
　　她一直很馋，成天不是想吃这个就是想吃那个，我想是因为妹妹要吃奶的缘故，她才这么能吃。
　　没想到她竟然把妹妹交给我：“抱着妹妹一起去吧。”
　　我不肯：“妹妹这么小，吹了风会着凉的。”
　　她说：“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才不会着凉，你抱她一起去。”
　　我骂她懒，说：“没见过你这样当娘的！孩子离不了娘，过会儿妹妹醒了，见不着你一定会哭。”
　　她怔了怔，忽然慢慢叹了口气，说：“是啊，孩子离不了娘，让妹妹留下来陪我，你先去吧。”
　　有时候她就是这样奇奇怪怪，我换了草鞋出门。她照例叮嘱我不要招惹漂亮女人，不要贪便宜，还有走路的时候别东张西望，上山时要留神脚下，别又磕伤了膝盖。我觉得她很烦，一点小事都这么罗嗦，不过看在妹妹的份上，我还是拿着铜板去替她买鲫鱼。
　　隔壁镇子很远，要下山走很久，才能走到河边。
　　河边其实就是个码头，所以市集上才会有鲜鱼卖，卖鱼的小贩用柳条将两条鱼串好，我将鱼拎在手里，一路小跑回家。
　　活鲫鱼煮汤才好吃，我一路飞快的跑着，只盼到家之前鱼不要死掉。
　　上山有条很隐秘的小路，连那个女人都不知道，如果她知道她肯定不会让我走了，因为那条路在悬崖边，而且时常还有蛇出没，那个女人平常见着蚯蚓都要大呼小叫，更别提蛇了。有很多事她都不让我去做，她老说小孩子要远离危险，可是说实话，只是抄个近路，有什么危险？再说我七岁了，早不是小孩子了。
　　我从小路爬上山，比平日回家可以节省大半个时辰，两条鱼还在柳条下挣扎摆动，远远已经可以见着山坳里升起的炊烟。
　　山坳里只住了我们一户人家。
　　我心里很高兴，寻思待会儿她要是问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就说山下的大叔正好也在隔壁镇上赶集，让我顺便搭了他的大车。
　　我手里的鱼挣断了柳条，啪一声落在地上，我也顾不得去拾，因为我已经看到那不是炊烟，而是屋顶上冒出的火光，山坳底下整个屋子都烧着了。我跌跌撞撞狂奔着，被树根绊得摔了一跤，尖利的石头狠狠硌着了我的膝盖，我也不觉得疼，爬起来又朝着家里狂奔。等我奔到山坳中，整个房子已经烧塌架了。屋前的谷场上死了很多人，都是被箭射死的，地上横七竖八的丢着好些刀剑，血水浸润了谷场，连稻草垛都落满了箭。我不明白为什么突然会有这么多的人死在这里，那个女人呢？她难道也死了？还有妹妹，我的小妹妹……我的眼泪噼里叭啦的往下掉，就在这时一只大手拎起了我，我看到原来还有好多人活着，他们都背着弓箭，个个凶神恶煞。
　　我听到有人唤我：“宝宝……”
　　我回过头来，才发现她原来躺在青石下，胸口插着一柄剑，一个陌生的男人抱着她，她正对着我笑。
　　谢天谢地她没有被烧死，可是血正顺着那柄剑缓缓渗出来，那个男人一手抱着她，一手抱着小妹妹。看着我的时候他神色黯然，似是对我说，又似是对自己说：“我来得太迟了。”
　　抓着我的人放开了手，我不知道怎么才扑到她面前，她伸手握着我的手，说：“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她的声音和平常一样，带着责备的语气，可是气息微弱，我路上想好的那篇谎话一句也说不出来，因为我忽然明白过来，原来山下那群人是冲着她来的，她把我支开了，她骗我。
　　她没理会我的指控，只是很开心的笑了笑，然后指了指抱着她的那个男人：“这是干妈的大哥，快叫舅舅。”
　　她一直要我叫她干妈，我总是不肯。
　　我这才看了那个男人一眼，我压根都没心思听她说话，我要到镇上去，请潘大夫来给她看伤。可是她摇了摇头，说不必了。
　　我大声的骂她不听话，上次我伤风不肯喝草药，她就是这样骂我的。
　　她笑眯眯的听我骂，小妹妹也醒了，一直在哭，因为那个男人抱小妹妹的姿势一点也不对，我把小妹妹接过去，哄了一会儿，小妹妹就不哭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她对那个男人说：“我把两个孩子托付给你了，你带他们走吧。”
　　我大声说：“我哪儿也不去，我和小妹妹就在这儿，和你在一起。”
　　她先是笑，然后就咳起来，嘴里有血流出来，我伸手去替她拭，却有更多的血从她嘴角涌出来，怎么拭也拭不完，我忽然恐慌起来，可是她还在笑：“我是不成啦，你带着妹妹，跟舅舅去吧。”
　　我哪儿也不肯去，我伤心到了极点，大声叫了她一声：“娘！”
　　我娘死后，我本来是不想再叫任何人为娘，可是她待我比亲娘更好，我怎么能不认她。
　　可是她不再理我，那个男人也拦着我，他只是对她说：“我带你去治伤。”
　　可是她摇头不肯：“不成啦，就算是胡青牛在这里，他也救不了我的伤，你把孩子们带走……”
　　那个男人紧紧咬着牙，可是他抱着她，她柔声说道：“大哥，我真的很快活，没想到你还会赶来救我，是我对不起你，你别这样伤心。”
　　她一说话就急促的喘气，然后更多的血从伤口里流出来。那个男人声音暗哑：“别说傻话了，我说过了，这一世我要护你周全，是我没有做到。”
　　日已黄昏，她望着天上漫天的紫霞：“可是你是被我骗了，从前的事我都是骗你的，我骗了你很多次啊，结拜的时候我就是骗你，连同那次放杨逍走，我也是骗你的。”
　　“别提这些事了。”
　　她笑了笑，然后剧烈的咳嗽起来，很多血从她嘴里涌出来，她指了指我怀里的小妹妹，对那个男人说：“大哥，你替我把她好好养大……要是你真把她当成你自己的女儿看待……千万要记得，让她提防张无忌……提防张无忌那小贼……”
　　她的眼神渐渐涣散，精神也委靡下去：“她要是长大了，要教她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文韬武略……这样才不会被她所爱的人瞧不起……”说到这里她忽然又笑了笑：“大哥，他从来瞧不起我，可是他不知道，在我们那个地方，我可是高考的状元……一直念到了博士……”
　　他紧紧抱着她，她的气息渐渐微弱，精神撒漫，似乎已经神色恍惚：“我要回去啦，说不定还能见着我的爸爸妈妈……大哥，你一直问我俗家的名字，我都不肯告诉你，因为我叫赵敏，我不乐意你占我便宜，虽然你不会知道……好巧是不是，我姓赵，我出生的时候爸爸翻《论语》，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所以给我取名叫赵敏……我爸爸他可从来没有看过《倚天屠龙记》……”
　　我根本不知道她最后说的这段话是什么意思，那个男人只是紧紧抱着她，她眼睛微闭，喃喃的说：“这里真黑，我好怕……”
　　“敏敏别怕，大哥在这里，”他紧紧抱着她，喃喃的说：“我在这里……”
　　她的手落在血泊的泥泞里，一动再也不动。
　　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又轻声的唤她：“敏敏……”
　　她不应声，神色安详，似乎是睡着了。
　　“敏敏……”他抱着她，只是一遍遍唤她：“敏敏……”可是她不应声，而那个男人抱着她，一直没有撒手。
　　天色渐渐黑下来，小妹妹饿得哭起来，我怎么哄也哄不好了，我终于走过去牵动他的衣袖：“舅舅，妹妹饿了。”
　　有两颗眼泪噗的落在我的手背上，原来是他哭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哭，也是最后一次。
　　舅舅带着我和小妹妹回到大都，我才知道原来他是蒙古人，而且是朝廷很大的一个官。镇上也有蒙古人，总是凶巴巴的，但是从前她教过我：“别岐视少数民族，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牢牢记得。
　　府中锦衣玉食，什么都有，奶娘将小妹妹照顾得很好，舅舅每天都会来看我们。
　　小妹妹抓周的时候，府里来了很多客人，都是达官显贵，舅舅和很多汉官都十分要好，大家涌出来看小妹妹，还有人问舅舅：“不知郡主有了汉名没有？”
　　舅舅微笑：“赵敏。”
　　我蓦然睁大了眼睛，看着舅舅。
　　他也回过头来看我，只有我知道这名字原来是属于谁的，舅舅对着我笑。
　　后来朝廷敕封妹妹为绍敏郡主，据说就是从这个乳名上来的。
　　舅舅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他将我和妹妹视若己出。我十二岁时他上书朝廷，将我立为世子，从此我不再叫他舅舅，改口称他为阿爹。
　　其实阿爹更疼妹妹，尤其他唤妹妹乳名的时候,总是那般宠溺：“敏敏……敏敏……”
　　每次我都想，阿爹一定是想起妹妹的娘了。
　　说实话，我也真的很想她。
　　虽然她说话老是奇奇怪怪，做事又懒懒散散，可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她将我骗出去买鱼。
　　妹妹渐渐长大了，她生得眉目如画，真是个美人，可是长得并不甚像她娘，而且特别聪明，只是十分淘气。有时候我偶尔逗她玩，她总会用阴谋诡计找回场子，还让我抓不着把柄。
　　果然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我走过去跟妹妹说话，问她：“你怎么把绿杨山庄烧了？”
　　妹妹手里折了一支垂柳，她把杨柳叶子都揉碎了，忽然对我说：“哥哥，我见着张无忌了。”
　　我吓了一跳，忙问她：“他有没有欺负你？你有没有受伤？”
　　妹妹摇了摇头，她转过脸去望着湖水：“原来就是个寻常小贼而己。”
　　我知道妹妹在撒谎，她平常撒谎我都看不出来，可是今天她脸颊晕红，眼波微微闪动，我觉得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才会教她这样心神不宁。
　　我也心神不宁，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只会哭的婴儿就长这么大了，原来她成天烦我，跟我打架，欺负我，骗我，可是现在她有了心事，都不对我说了。
　　晚间的时候我去向阿爹请安，我告诉阿爹妹妹遇上张无忌的事情，我打算暂且不回到军中去，我要留在妹妹身边保护她。
　　阿爹看着我好久没有说话。
　　我忽然觉得心虚。
　　最后，阿爹叹了口气，对我说：“她只拿你当哥哥，你就只能是她的哥哥。”
　　我捏紧了拳头，忽然觉得心底有个地方隐隐作痛。
　　阿爹说：“她和你本来就不是一样的人，勉强不来。”
　　我大声说：“总要试一试！我要在她身边，照顾她，保护她！”
　　阿爹看着我，似是怜悯，又似是叹息：“再大的本事，再多的荣华富贵，又怎能护她一世周全？”
　　他的脸色黯然，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那个漫天紫霞的黄昏，他抱着那个赵敏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当时他的神色悲恸，就像是现在一般。
　　我忽然就觉得气馁了。
　　阿爹那样厉害，比我能干一万倍，他都没能做到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做得到？
　　我去看妹妹，她果然还没有睡，坐在涵碧楼头的一角飞檐上，看着月亮。
　　她就爱爬高上房，简直和阿爹一样。
　　我坐到她身边，陪着她。
　　湖中倒映着月光，水面月色闪动，仿佛有万千条银蛇。妹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从这么高望下去，只见琉璃鳞鳞，一片迭着一片。
　　妹妹忽然对我说：“哥哥，小时候你常常唱的那首曲子，你说是我娘教给你的？”
　　“嗯。”
　　“那你再唱一遍给我听好不好？”
　　我转过头来看着她，她也正看着我，目光竟似湖水般温柔，我忽然有点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其实那首曲子根本不是她娘教的，只是原来我总听见她娘唱，所以偷偷学会了。小时候我常常唱给妹妹听，长大后我觉得那词不太好，所以再没有在人前唱过。
　　但在这世上，无论妹妹要我做什么事，我都会答允的。
　　我开始唱那首曲子，这么多年没有唱过，我还是没有忘了那古怪的调子和词。
　　“走在你的面前
　　回头看看你低垂的脸
　　笑意淡淡倦倦
　　仅觉有种女人的怨
　　想起了很久没有告诉你
　　对你牵挂的心从未改变
　　外面世界若使我疲倦
　　总是最想飞奔到你的身边
　　是你给我一片天
　　是你给了我一片天
　　放任我五湖四海都游遍
　　从来都没有一句埋怨
　　是你给我一片天
　　是你给了我一片天
　　就算整个人间开始在下雪
　　走近你的身旁就看到春天。”
　　我唱了一遍又一遍，歌声回荡在偌大的湖面，妹妹听得入神，她托着腮的样子真美，银色的月光在她的睫毛上跳舞，我知道她肯定是想起了那个叫做张无忌的小贼。
　　或许我永远也不会告诉妹妹，我是心甘情愿让她来烦我，跟我打架，欺负我，骗我。
　　我永远也不会告诉妹妹，走近她的身旁就看到春天。

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第1章
　　午后的蝉声隐隐，阳光透过窗上的格眼透射进来，隔了玻璃，车水马龙都成了无声的默片电影，连小猫儿也伏在窗下睡着了。博山炉里焚着檀香，淡白的青烟逸出，店里静得似乎连空气都成了凝固。白月用一只玳瑁钗簪起长发，方松松挽个了髻，忽听里间传出一声尖叫。
　　她不禁喟叹一声，在心里开始倒数计时：“一、二……”还未数到三，红云果然已经从里间窜了出来，说是窜一点也不过份，就像是只小箭一样“嗖”得射到了眼前。照例是穿着热裤小可爱，火辣辣惹人注目的粉颈之上扣着银链，链坠上的铃铛兀自叮铃乱响。
　　白月柔声问：“气急败坏的，见鬼啦？”
　　红云将漂亮的大眼睛一翻，虽是双胞胎姐妹，和白月如出一辙的外表，但白月是静静的碧涵秋月，红云便是这静月映在水中的倒影，波光潋滟，飞光流云。一开口就是亦怒亦嗔：“见鬼有什么稀奇，走过路过哪天不见着十只八只鬼？”将手一扬：“阿姊，你瞧瞧这个。”
　　红云手中是一只形致小巧的玉臂搁。臂搁是文房用具，又名秘阁，原来古人写字，是自右向左。为了防止手臂沾墨，就产生了枕臂之具臂搁，作书挥毫时枕于臂下，就既防墨迹沾臂，又防夏天臂上汗水渗纸，亦可代纸镇，是书案常置的器物。白月见那臂搁玉质细腻，莹然光润，通体无瑕，乃是上佳和阗白玉，其上只疏疏浅镂几枝柔柳，淡雅可人。
　　白月微蹙了眉，挥开红云斜剌伸来的禄山之爪：“拜托，这可是明代陆子岗的琢玉，市值不菲，千万别毛手毛脚打碎了。”红云道：“这上面附着一个女鬼。”白月淡淡瞥了她一眼，红云理直气壮的将脸一扬：“是我唤醒她的，人家一睡几百年，好容易遇上咱们生有灵异，可以见着她，大家说说话解解闷多有趣。”
　　白月轻轻叹了口气，说：“你就会惹事生非。”忽听幽幽亦是一声长叹，其声娇柔婉转，说不出的入耳动听，只叹喟道：“这世上，不惹事亦是生非。”白月不觉问：“你是谁？”那女声幽暗，如泉如咽，说不出的风情旎旖，却只怅然若失一般：“我……我是谁？”
　　我是谁？
　　铜镜里一张芙蓉秀脸，两颊敷了淡淡的胭脂，红晕却从肌理里透出来，只衬得一双剪水双瞳，眼波欲流。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比起那老大嫁作商人妇的琵琶女，到了如今，未尝不是个好结果。……行结郦礼于芙蓉舫中，箫鼓遏云，兰麝袭岸，齐牢合陛，九十其礼……我要的，他一一都给了我，如今还有什么不满意？
　　瓦砾落在船舷之上，篷篷有声。明媒正娶我这风尘之人，真的就这样不见容于世间？岸上的人义愤填膺连辱带骂，向船上投掷瓦砾，他却吮毫濡墨，笑对镜台，赋催妆诗自若：“鸳湖画舸思悠悠，谷水香车浣别愁。旧事碑应衔阕口，新欢镜欲上刀头。此时七夕移弦望，他日双星笑女牛。傍曳歌阑仍秉烛，始知今日是同舟。”
　　人间若问章台事，钿合分明抵万金……我回过头去盈盈浅笑，他以嫡配之礼待我，我不嫁此人，却要嫁与何人？
　　暮色四起，一钩新月映照江面，烟笼寒水，舱外终于渐渐寂静。推开舱窗，凉风袭来，冷沁骨髓。
　　天气那样冷，周家人将我赶出来时，身上只一件翠色单衫，三寸金莲踯蹰而行，却不知要去向何处。风尘女子的身世多如浮萍，十岁那年我便被卖入娼寮，既入得这门，便是永世不得翻身。琴棋书画，诗词曲赋，每日五更起来练嗓，妈妈吸着水烟，烟筒嘟噜噜的响着，她喷出一口轻烟，声音也悠悠似那烟缕散入空中：“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我们这门子里，一样要艺有专精，才好衬得一张脸子锦上添花。光凭个脸子，那是下三滥的站街妓。”稀奇，不稀奇，连妓亦分三六九等，但一样是倚门卖笑背人弹泪，到底倚仗天禀过人，在姐妹里也算得个拨尖儿，犹憧憬一个出淤泥而不染，只盼遇得良人，赎得此身。
　　到底，是叫我跳出了娼门。十四岁那年，他是大学士周道登，妈妈做主，将我卖与这位白发苍苍的权臣贵人。周家门庭显赫，规矩森严。当家的主母听说买得我这风尘女子回来，进门之后便在上房诫饬训斥半晌，又命婢女执家法来，打我三十棍“规矩杖”。血肉模糊，痛苦辗转，我只咬了银牙一声不吭。那张皱纹千沟百壑的脸上，却只有漠然的冷淡，如看着毫不相干的一出戏。
　　已知这里，没有我的活路。
　　五更即起，至上房站规矩，夜里挟了铺盖，睡在主母床前，递茶侍溺，一唤便要醒起。哪里还能沾半分文墨，筋骨疲至力竭，再无心思想着书画吟唱。每日青衣素鬟，偶然那日在鬓畔簪了朵红绒花，主母便冷笑一声：“果然是狐媚子，成日爱着花儿粉儿，想着勾三搭四。”便命婢女往脸上一口啐来。
　　那唾沫不许擦，腻在脸上一点点干，一点点涩，皮肤一分一分的发紧，只觉得奇痒钻心，方知是痛不可抑。几乎已经绝望，想过一索子吊在那房梁上，替老爷点烟的小厮看在眼里，那日饿饭罚跪，他悄悄袖了只馒头来给我，低声相劝：“姐姐，你这样年轻，不为旁的，忍着总有条出路。”那只雪中送炭的馒头，一两句关爱的话，我心里微微一酸，这府里唯有他还将我当人，当成弱质可怜的女人。足以将我的心又慢慢缀连起来，顽强而执着的活下去，苦熬着没有未来的明天。
　　惭惭觉得一丝温暖，如果能够看见他。只是将他当成个希望，当成是自己唯一的回护，是这如海侯门里唯一的慰藉。挤着功夫背着人绣了双鞋垫，眼瞅着主母出门上香，偷偷约了他在后园里，方递在了他手上，却双双叫总管拿了个正着。
　　主母上香回来，一听得此事，冷笑一声：“早瞧着你们眉来眼去，原来早就勾搭成奸！”不无得意回头瞧了老爷一眼：“我就说这娼门里皆是烂货，迟早不守妇道。”那个老爷，满脸的白胡子气几乎都要翘起来。我却只有绝然的痛快，这糟老头子凭什么就霸了我一生？他怒喝一声：“撵出去！”主母晒笑：“还算便宜了这污滥货。”
　　撵出了周家门，天宏地广，我却只如飞絮浮萍。流落吴江街头，几成乞丐。栖身庵堂，做些洒扫粗活，那些尼姑见不得我吃一碗闲饭，每日只是冷嘲热讽。原来佛门亦不是清净之地。这日却遇上贵客来上香，布施了五十两雪花白银，师太当即眉花眼笑，让入后堂用素斋。那贵客却是二八年华的娇饶艳姝，扶着小鬟迤逦而来，正执帚打扫中庭的我惊呼失声：“徐姐姐！”
　　这一声终于改变了我的命，有同门之谊的徐佛，将我接回她的寓舍。庭院深深，绿柳垂杨掩映粉垣红楼，好个雅娴之地，却是吴江人尽皆知的胭脂境、销魂窟。我净身洗发，换过身干净衣衫出来拜谢徐姐姐，却只见她惊艳的目光：“影怜，真真是我见犹怜。你不若重操旧业，必有所成。”必有所成？我脸上不禁浮起笑容，这勾栏院里，风尘之中，能求何所成？不过挣一口饭，舍得这身子罢。兜兜转转，原来到底逃不开这软红轻偎的生涯。
　　徐姐姐一手操持，引路搭桥，宴请了吴江名士。我一阙诗成，轰动席间，从此才名不胫而走。却原来世上人贪图附庸风雅，青楼卖笑，能诗能画，倒替我博个花魁名头。从此我改姓为柳，易名为隐，辗转吴越，寄居松江，秦淮河的桨声灯影，绮光年华，时人将我与七位才名卓越的姐妹，并称秦淮八艳。
　　功成名就，往来无白丁，这日复社首领，大才子张缚设宴相邀。我青衣素服，只命小鬟抱了琵琶，款款步入齐楚阁内。席间诸人惊艳的目光，早已是见怪不怪，微微一笑，便叫了张缚的字：“西铭，今日诸多贵客，我却来得迟了。”旁的人哪里肯等闲饶过这一句，定要罚酒。我只淡然道：“诸位公子皆是雅量，隐雯不才，献丑一曲，为诸位公子佐兴。”接了琵琶，轻拢慢捻便一纾歌喉：“拂衣欲走青珊瑚，澒洞不言言剑术。须臾树杪雷电生，玄猿赤豹侵空冥。”琵琶铮铮，嘈嘈切切，却掩不住那骤生的肃杀之气，席间人不由停箸置杯，侧耳凝神。
　　“寒锋倒景不可识，阴崖落木风悲吟。吁嗟变化须异人，时危剑器摧石骨。”琵琶声渐激越，如一线凌空，渐拔渐高，西首那位公子，正自斟酒，此时早已瞠目结舌，手中酒壶兀自汩汩流倾，那杯中早已注满，只流得半席皆是，却无人注目理会。
　　“我徒壮气满天下，广陵白发心恻恻……”琵琶声嘎然而止，席间仍是一片沉寂，过了半晌，张西铭方轰然一声：“好！”诸人这才似回魂一般，击案鼓噪。我缓缓放下琵琶，忽听得个醇厚的嗓音道：“柳姑娘真是色艺双绝，只不知此诗何名，为何人所作，如此佳作，理应是奇才高士手笔。”
　　我淡然一笑：“此首《剑术行》，乃不才覆瓿之作，有辱公子清听了。”他的声音不卑不亢：“姑娘才思敏捷，品格豪拓不让须眉。抑何其凌清而瞯远，宏达而微恣与？大都备沉雄之致，进乎华骋之作者焉。”张西铭大笑道：“轶符，你素来自负诗名，今日得见柳姑娘奇才，竟如此甘拜下风？”
　　我竦然一惊，回首只见剑眉宇轩，他那双乌沉深邃的眼睛突然一亮，朗然若星。他竟然就是陈子龙，松江第一才子的陈子龙。他的目光柔和，像是能望入人心里去，我突然无端端又是竦然一惊。名士风流，他也不过是个走马章台的少年公子，想要赢得青楼薄幸名罢了，却为何在他清亮的目光之下，双颊微微的发起热来，只是万分的不自在？
　　只讲些场面话，十指纤纤捧了杯盏：“隐雯素仰公子才名，今日得见，实三生有幸。谨以薄酒一杯，聊表敬意。”他的脸骤然微微一红，赦然还礼。他竟然会脸红，来这销金窟里的豪客，故然有一掷千金的措大，亦有久负才名的浪子，但人人视我，不过一介玩物，风雅玩物。我这才名也不过博得他们啧啧向旁人炫耀：“那能诗能赋的柳隐，我也曾做过她的入幕之宾。”娼女便是娼女，这世上并无出淤泥不染的神话，人家看到你袅袅凌波，仍不忘记提点的是你根下的腐臭。再欢愉的笑颜里亦带了一丝微妙的揶揄。虽不在脸上，但隐在心里，我知道。
　　他居然会脸红，如履薄冰的惶然神气，仰面将酒一饮而尽。我心里忽悠悠一轻，想起周府那送我馒头的小厮。他一字不识，只因着我是个女人，便倾心相授。他——这才高八斗的陈子龙，原来在他心里，我亦能抛开那些个虚名才气，单纯只是个女人。
　　一盏女儿红慢慢咽下去，先苦回甘，微辣入喉，我心思冗杂，突然呛住，忙取了手巾子掩着轻咳不止。小鬟轻抚着我的背，无意中向他一瞥，他却正正望着我，那目光中甚是关切。一对上我的目光，却又连忙转脸向一旁。我心里突然回过神来，那酒的辣里便泛上一缕甜。
　　夜凉如水，席间诸人早已是酒酣耳热，我酒意沉突，趁人不备去向廊上，倒是一轮皓月，寒浸浸的月光映得我衣如白雪。风里传来茉莉花香，隔壁院中的歌吹之声隐隐绰绰，醉意迷朦，拔下金钗击柱轻唱：“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余音犹自缈缈，突然见那青砖地上，倒映淡淡人影。
　　蓦然转过身来，是他，果然是他。他的眼睛在月色之下，温和如水：“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姑娘异禀过人，却原来所求不过如此。”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所求不过是一个情字，至真至诚的情字。他的眼中似流露千言万语，我只觉酒意上涌，人却微微有些眩晕。
　　他一字一句的曼声吟哦：“应有江南寒食路，美人芳草一行归。”美人芳草一行归，我急急的睁开眼睛，他不闪不避，只是那样瞧着我，四周夜虫唧唧，花香浓郁，我却似置身怒海狂涛之中，只是不信，不肯信，不能信，害怕信……
　　我求了这么多年，等了这么多年，却原来，等得竟是他。
　　描金花烛成双插在堂上，烛焰轻漾，照得一室洋洋的春意暖人。忽而如痴，忽而如醉。他执了笔替我描眉，那笔尖柔若无骨，似舌尖轻舔在眉端，又痒又酥，叫人浑身失了力气，再也没有了支撑。他低低的在我耳畔昵喃稼轩的名句：“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爱儿，你这一双眉妩，叫人想见春山。”
　　我的眼波似流，仿佛要连自己也要化成水一下子全泼出来。我回眸浅笑：“那么——我从今后易名如是，柳如是。”他不答话，只吻在我眉间，那滚烫的唇烙在我额上，烙在我心上。我只觉得自己身似那描金花烛里的芯，慢慢融，慢慢焚，慢慢燃，散如无尽的光与热来，明亮璀璨。天与地豁然开朗，仿佛一切皆是五彩流离的光华，我竟然能再世为人。
　　逍遥不问红尘事。每日只是填词作曲，两相唱和。幽静的闺阁只有风光旖旎春风无限，只羡鸳鸯不羡仙。他虽家有妻子，可是他以赤诚待我。他不诳不骗，不许不愿，却令得我百折千迥，一往无回。
　　他赠我一只臂搁，因我性好书法，此物日日相伴，贴于肌肤。他说：“我要你最亲的人是我，最亲的东西亦是我的。”翻心一想直如蜜甜，自然是他，当真是他，也唯有是他。世界便只是一个他。越是美好越是惶然，从来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一切太甜美，所以叫人有梦境一样的恍惚，只怕醒来失去。
　　那一日，终究还是来了。他接得家书，浓浓的眉头便微微皱起。我知他由祖母抚养成人，事祖母至孝，这家书，必是老人家想念孙儿。我劝他：“公子离家已久，家人必然记挂于心，公子应返家探望为宜。”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那眼神一如初见：“如是，我怎么能抛下你。”我微微一笑：“我与公子两心相悦，是为情也，公子与家人骨肉至亲，亦为情也。如是安能存一己私心，以与公子之情，夺公子骨肉之情？”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心里直如万箭穿心。不能以己情夺彼情，可奈，会否那彼情会来夺己情？直一昧安慰自己，不会，不会……
　　桃叶渡，夏日阳光如碎金，斑斑斓斓散下来，照在我的裙裾之上，江风盈袖，吹得我衣袂飘飘若飞，近处林木间皆是蝉声，声嘶力竭的鸣叫，叫得人心里隐隐生出烦躁。这一别，山长水远。他执着我的手：“如是，你好好保重，我会来接你的。”
　　“虽知己而必别，纵暂别其必深。冀白首而同归，愿心志之固贞。”薛涛笺上写出密密的簪花小楷，将一颗心细细揉进每一笔划里，臂搁熨贴在肘下，触肤生温。搁下笔后，只是细细摩挲。上好的和阗白玉，通体无瑕，出自琢玉名家陆子岗，当值千金。
　　可是在我心里，何止万金？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我那梳奁里，虽及不上杜十娘怒沉的百宝箱，但凡世上奇珍，珍珠翡翠，猫眼夜光，何物没有？可是那些珠光宝气只是冷冰冰的死物，散发着铜臭的腥咸，是叫人唾弃的俗物。
　　这臂搁却是活的，如一颗篷篷跳着，我将它抵在胸口上，那里也是一颗心在篷篷跳着。
　　山长水阔知何处，渐行渐远渐无书。他不是薄幸，可他是孝子，他的妻子张氏“生而端敏，孝敬夙成”，被“三党奉为女师”。我这样的女子，实在不能见容于他的高堂。我知他苦衷，语意婉转，只求能与他厮守，哪怕只是作妾。但只要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名份又算什么？他无限凄苦，只言道堂上祖母不许他三妻四妾。
　　香君前来探我，方转过泥金屏风便讶然：“姐姐怎么瘦了如许多？”瘦了么？梳妆台上的镜子已是多日不曾细细端详。他不在，我簪花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珠翠满头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画眉与何人看？他不在，我穿那些绫罗绸缎衫子给何人看？
　　香君忽然喟然轻叹：“姐姐真痴子也，只盼陈公子待姐姐，亦是如是。”
　　如是，如是，他自然亦是如是，怎么会不是如是？
　　许久之后才知道，香君并不是一语成谶，而是欲语又止。
　　那一日终究知道，他竟新纳了蔡氏为小星，却原来，并不是不许纳妾，而只是，不愿纳我这风尘女子。
　　天崩地裂亦不过如斯！往昔之言历历在目：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于君绝！海枯石烂言犹在耳，到了如今，竟然是闻君有二意，故来相绝决……
　　他与我来往，是风流韵事，是一段佳话。可是不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能是堂堂正正，立于人前。我到底是错了，他没有勇气去打破那世俗枷锁。他读的是圣贤书，求的是科举功名，他是“清流”的中流砥柱，要有忠，要有孝，要有节，要有义，独独与我的这情，是孽情丑陋，只能视作浮云。
　　案上的臂搁冷冷散发润泽的珑光，我伸手举起，便欲向案上击碎……
　　手到底还是缓缓垂下，到了如今，玉碎又有何用？盈盈一滴泪，终于堕在臂搁之上，泪痕宛然，渐渐干去，如许多年前在周家被啐在面上的那唾沫，腻在脸上一点点干，一点点涩，皮肤一分一分的发紧，只觉得奇痒钻心，方知是痛不可抑。倾尽了一颗心，却原来不过如是。栏外暮色苍茫，青山妩媚，却只不过如是。
　　月还是那轮好月，皓然圆满。我依着薄醉徘徊月下，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总赖东君主……凭什么要总赖东君主，难道我自己的命运，我自己不能去掌握？
　　我从此依旧是秦淮河上婉转的一声娇叹，引了生张熟魏朝秦暮楚客似云来，却只冷眼旁观。仿佛赌着一口气，一定要三书六聘，明媒正娶，嫁了出去，他是才高八斗，我就嫁学富五车！
　　终于等到我要的人，东林领袖、文章宗伯、诗坛李杜……不知那赫赫的才名之下，是怎样一个人。我却托词密友，言道：“吾非才学如钱学士虞山者不嫁。”这句话令得钱谦益心旌神摇，我亲赴半野堂拜访于他。幅巾弓鞋，著男子服，自称“女弟”，他已年过五旬，我却在他眼里看到摄人的光芒。我不以色事他，而惑其以文采风流，世人谓我此举“神情洒落，有林下风”，他是一等一的当世大才子，见我如是惊才绝艳，如获至珍。
　　夜风吹来有一丝寒意，他将大氅披在我肩上，笑容满面：“夜寒露重，夫人要珍重身体。”我握了他的手，微笑着的眼里却恍惚要落下泪来。从此我是钱夫人，明正言顺的钱夫人。我求仁得仁，从良得良人。
　　这良人虽是鹤发鸡皮，比我大上三十六岁，但确是一颗真心待我，任旁人说他“亵朝廷之名器，伤士大夫之传统。”他仍肯以嫡娶之礼相迎，旁人视若惊世骇俗，他却只是执了我的手，在物议沸腾中默然一笑。
　　他在虞山为我盖了壮观华丽的“绛云楼”和“红豆馆”，富贵繁华，安逸闲适，早早叮嘱过了家中上下，人人皆是客气待我。他自更是温存有礼。还有什么不知足？闺房之乐，甚于画眉，他道：“我爱你乌黑头发白个肉。”我脱口相答：“我爱你雪白头发乌个肉。”他仰面大笑，我亦是言笑晏晏。旁人眼里，是才子佳人，宛若天成罢。
　　我终于有了家，可是，却失了国。
　　清兵铁蹄长驱南下，山河破碎，烽烟四起，京城失陷，大明朝在天旋地转中颠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一力支持谦益变卖家产，装备义军反清。
　　大势已去，节节败退。
　　乙酉五月之变，兵临城下，我劝谦益殉国。他静默片刻，携我的手至西湖之畔。
　　五月天，杨柳丝丝弄轻柔，榴花初燃，风老莺雏。一勺西湖水，百年歌舞，百年沉醉。那李易安有不肯过江东的豪气，我安能摧眉折腰任见河山受鞑虏蹂躏？湖水青碧如幽幽一方翡翠，泛着黛色的涟漪，远处隐隐一带青山如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熟悉而淡远的呼声，生死大劫，却原来不曾忘却，根本不曾忘却那个男子。却原来嫁与旁人，并不是得偿所愿，只是赌一口气，为着他赌这一口气。惊痛里不能再想，不敢去想，不愿去想。他被清兵俘虏后慷然赴死就义，惨烈至于众口皆碑，而我今生与旁人相携赴幽泉。
　　卧子，我只能待你来世。
　　谦益已缓缓步入水中，我脸上只有宁静和熙的微笑。
　　卧子，卧子，你是否在奈何桥上等着我？
　　谦益突然回过头来，道：“如是，水凉。”
　　我胸口突然一窒，他已经步步退却，直退上岸来。
　　我突然觉得无穷无尽的悲哀，我千挑万选，所择的良婿，却原来是这样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到底是逊色于他，到底是争不过他。
　　我猛然掉过头去，奋身欲沉池水中。他能逊色于陈子龙，我却万万不能！
　　衣袖却被人死死拉住，谦益哀哀的看着我，目光中的了然与通透，却突然令我竦然一惊。
　　我以为他不知道，或者，他仍旧是不知道，嫁他之后，他肯让我着儒衣出闺门会客，甚至替陈子龙的诗集作序。他知道？他不知道？可是他目光中只有无尽无际的悲哀，我急促而紧迫的喘息着，像是要窒息的一尾鱼，只想跃回水中。
　　他一字一顿：“如是，千秋骂名我来背负。”缓缓道：“史阁部一意孤行，全城苦守，结果如何？是屠城十日，血流成河。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我声音凄厉：“任你如斯诡言，亦不过替腼颜出降狡辩，叛国贰臣，你背负得起，我背负不起。”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瞧着我，良久，突然道：“莫若说，你恨我不如陈子龙。”一语中的，我全身的气力突然一松，却原来家国只是一个籍口，我这铮铮的一身傲骨，只是一个籍口，我软软晕倒。
　　这一病缠绵数月，病榻之上只闻夜雨凄清，隔着窗儿点滴到天明。窗外是大株的芭蕉，漱漱有声。松江我那小红楼前，亦是植有大株芭蕉，每逢夜雨，卧子总伴我静听那淅淅雨声。我发着高热，那个名字噎在胸口，每次呼之欲出的最后一刹那，总有理智能及时拦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一碗碗的苦药喝下去，高热却总是不退，我昏昏沉沉睡着，仿佛灵魂已死。
　　颊上突然传来一阵清凉，我用仅存的力气睁开双眼，却是那只臂搁静静放在枕上。谦益却远远立在床前：“如是……”
　　我终于落下泪来，争不过，争不过，这许多年来还是争不过一个他，那陈子龙是我命中的魔障，避无可避，无路可逃。我慢慢伸手握住臂搁，像是想握住梦中的过去，谦益只是望着我，一刹那像是老了十年。
　　我的身子渐渐起复康健，山河早已变色。谦益奉了满清的诏书，北上为官。
　　我盛妆相送，却身着一身朱红。谦益变了脸色，那些来送他的新朋故友也变了脸色。朱红，不忘朱明，如清脆的一耳光括在他脸上。我痛意而绝决的看着他，他的目光反倒安静下来，仍是那种了然的淡定通透。
　　我从心里憎恨这目光，说不清道不明的憎恨，我错了，他错了，我们两个都错了。既不能为国，亦不能为家，这俗世令人厌倦得透了。
　　我开始放浪形骸，甚至公然当着他儿子的面与人调情。钱公子气得要鸣官究惩，我只幸灾乐祸着瞧着归家未久的堂堂钱尚书。
　　谦益淡淡告诫其子：“国破君亡，士大夫尚不能全节，乃以不能守身责一女子耶？”
　　轰然便是一败涂地尽失城池——我终究不是他的对手，割袍断义也不是他的对手。他不是我想的那样，我亦不是他想的那样。
　　家还是徒有虚名的家，国却是早就亡了。我倾尽妆奁之资献与南明朝廷，只盼能唤回东风。谦益不言，我亦不语。这是为国，还是为着陈子龙，他早已经不再问，我更不会再提。那个国寄托了我全部的信念，因为那曾是陈子龙的信念。那个国是我全部的过去，见证过我今生的唯一。
　　山河寂廖，残梦终醒，南明朝廷苟延残喘，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麻木的瞧着谦益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终于撒手人寰。
　　钱公子在灵前嚎啕痛哭，所有的人都是素白的衣衫，屋内皆是白汪汪的帷幕，四处挂着丧幡，我披在头上的孝布生硬摩挲在脸畔，粗糙如砾，我竟然没有哭。
　　钱家上下皆道我没有良心，谦益，你视我为至爱，我只能待你为知己。我终究是有负于你，这灵堂之上，连泪已干涸，半生就这样遥迢无望的去了。
　　那些旧日的诗句，还言犹在耳，你荫蔽了我半生，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现世安稳，你却撒手去了，抛下我继续留在这尘世受苦。
　　尸骨未寒，族人却已经寻上门来，挽了太叔公出来说话，言道钱家家产，不能再掌控于我手中。
　　家产？
　　我漠然望着披麻带孝的族人，他们如一群狼，眼里幽幽发着噬人的光芒。七嘴八舌搬出了祖宗家法，嘿，祖宗家法，甚至说我多年来并无生子，要撵我出门。太叔公坐在堂中上首的大圈椅上，只嘟噜噜抽着水烟，我突然微微有些眩晕。极小的时候院子里的妈妈也是抽这样的水烟，我在堂前咿呀学着唱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一个词转吐不过来，妈妈顺手用烟杆打过来，火辣辣得痛，却忍住不能吱一声，从头再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终究是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终于缓缓道：“太叔公，此事等过了头七，我请阖族公议就是了。”
　　太叔公慢条斯理的磕磕烟袋，说：“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只要今天大家说个齐全，也是个了结。”
　　我瞧着他泛着烟黄的牙，只是一阵恶心。
　　这样的腌臜气如何受得？
　　谦益，方知你素日里曾替我抵挡了多少风吹雨洗。我到底是负了你，如今难道竟保不住你身后这点产业？
　　我淡然道：“好极，就请太叔公宽坐，我命人去请阖族长辈，还有近支子侄们来公议。”回首便吩咐婢女，叫厨房预备素宴。
　　他们松了口气，大约没想到我如此知趣。
　　我走回房中，暗暗写了封书信，命人送与知县，再出来亲自执壶斟酒。
　　阖族人都放下心来，我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孀妇，最后还不是任他们宰割？酒过三巡，我陪笑道：“众位侄子陪太叔公坐坐，我上去开箱子取地契帐簿。”
　　房里金碧箱笼，高柜抽斗，这一切，楼下那群人垂涎欲滴罢。我缓缓打开抽斗，一条长长的素色寒绢，轻盈若雪。轻轻抛过房顶的大梁。
　　谦益，我负你良多，今日便全还了你。
　　卧子，你答应过我，会来接我。
　　我派人寄与知县的信——夫君新丧，族人群哄，争分家产，迫死主母。
　　楼下酒宴正酣，那些人浑不知，一个也逃不了牢狱之灾。
　　唇边终于浮起一个浅淡笑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白月长长的睫毛如蝶翼忽闪，柔声问：“你为什么不去投胎转世？”
　　那声音却静默片刻，方道：“俗世纷扰，那一世我有如花之貌，林下之才，事国节烈之名，到头却只是枉然，何必再生受一番煎熬？为人其苦，不若为鬼。”
　　红云咭得一笑：“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情形可不一样了。”正说话间，忽见有人推门进来，白月小心将臂搁放回锦盒中，起身迎客。
　　却是一男一女，男的年可五十许，大热天里全身的名牌西服，粗肥的脖子上若不是系着领带，真叫人怀疑他是否还有脖子。女的却是韶龄妙女，身材妙曼，姿色过人。将嘴一撇娇嗔道：“答应人家买钻石，却带人来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
　　那男子道：“听人说这种地方才有好东西呢。”四面环顾，只见店堂洁净如茶舍，几把明代的鸡翅木椅，线条简洁明快。他伸手摸了摸那椅子，说：“好是好，就是样子太简单了点，要是雕上富贵牡丹，龙凤图案，这椅子就好看了。”
　　那女子在他臂上轻轻一拧：“这种地方的东西，全是些破破烂烂的老古董，只好配你们家那个黄脸婆吧，正好一样又旧又破。”一转脸却看到锦盒中的臂搁，咦了一声：“这个倒是真漂亮。”
　　“漂亮就买。”肥油的一张脸上绽出笑颜，趾高气昂问：“老板，多少钱？”
　　白月淡淡一笑，缓缓道：“前阵子拍的清乾隆粉彩御题诗文竹节臂搁，以71万元成交。这只是明代子岗所出的和阗白玉臂搁，曾为名妓柳如是所有，我们目前叫价210万人民币。”
　　红云好笑着瞧着对方瞠目结舌，从她手中接过了臂搁，轻轻放回锦盒中。笑得一脸灿烂如同窗外的阳光：“店小本薄，概不赊帐，请付现款或刷卡。”捉狭的挤一挤眼睛：“先生，要不要包起来？”
　　饶是白月，也忍俊不禁，微笑瞧着那两人急急仓惶离去。
　　红云扮个鬼脸：“他们两个怎么一幅活见鬼的样子？难不成他们和我们一样，异禀过人，可以瞧见这臂搁上的柳如是？”
　　臂搁上隐约传来一声轻笑，而后低低一声喟叹。声音几乎轻不可闻：“原来几百年过去，却原来情形亦不过如是罢。”
　　青衫磊落离歌黯
　　才入了夏，草原上的伏耳草就已经长过了人膝。远远望去，视线里广阔得无边无际的绿，一直接到蔚蓝的天际。风一吹草浪起伏，仿佛绿色的大海，荡漾着星星点点的乳白色——那是牧人们的羊毡帐篷，仿佛海面上漩起的白沫，望久了会令人觉得眼晕。
　　中午的日头已经有点儿火辣辣的意味，阿罕被太阳晒得发了热，卸下了大半件袍子，匆匆将袖子往腰间一系，在颠簸的马背上，模糊的想，只怕自己这模样倒似个吐蕃人了。
　　果然王帐的游哨远远已经看见阿罕，便尖起嘴唇打个唿哨，还未等阿罕应答，四面已经有数十骑围奔过来。艳烈的日头下，遥遥已经可以看清王帐卫士特有的虎皮袍子，竖起的精钢弯刀仿佛折月山上的新雪，反射着炫目的日光。
　　阿罕往地下吐了口唾沫，放开了嗓子就骂：“巴雅尔你这个狼崽子。”
　　初夏的风挟着青草特有的香气，将他的声音送得远远的，为首的卫士首领一骑当先，远远就直向他冲过来，隔着老远就滚下了鞍子，行了最恭敬的拂地大礼，额头一直点到草地上去：“阿罕王爷，怎么想到会是您。”
　　阿罕说：“起来吧。”王帐的卫士们已经纷纷赶到，都下马行礼，阿罕问：“大单于怎么样了？”
　　巴雅尔皱着眉头说：“今天连马奶都没能咽一滴下去。”
　　阿罕的眉头也不禁皱起来，随着巴雅尔沿着山坡疾驰，平静的河水在山脚下缓缓转了一个大弯，在河畔平坦广阔的草原上，伫立着金碧辉煌的大单于王帐，四周散落着星星点点无数羊毡帐篷，如众星捧月一般，又如一朵盛开的雪莲，千重洁白的花瓣，簇拥着金黄的花蕊。
　　走至帐外，就已经隐隐闻见一种皮肉腐烂的恶臭，掀开沉重的羊毡，大帐中密闭四合，一丝风也透不进来，大白天还点着酥油灯，灯油的气味混合着那种奇异的恶臭扑面而来，阿罕的眉头不由皱得更深些，他解下佩刀交给卫士，跟随着巴雅尔走进王帐，已经听到熟悉的声音：“是……阿罕……”夹着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仿佛破风箱。
　　阿罕行礼，以额点地，一边回答：“是我，大单于。”
　　狼皮褥子上的额尔纳直挺挺的躺着，两个奴隶拿着细布替他擦拭胸前伤口渗出来的脓血。他转动灰黄的眼珠看到阿罕，倒是笑了：“你来得真快，看来我是真的要死了。”
　　阿罕说：“收到大单于的信，我一个人骑着快马就上路了。”他在火盆旁的狼皮褥子上盘膝坐下，如小儿仰望父亲一般仰望着额尔纳。
　　先大单于活到成年的共有七个儿子，在征战中死了五个，余下两个，便是额尔纳与阿罕，阿罕与额尔纳年纪小了二十多岁，自幼便十分崇敬这位兄长。后来额尔纳继位大单于，阿罕便成了名正言顺的青木尔王。
　　额尔纳说：“叫你来……问……格萨与占登……哪一个……大单于……”他每说一个字，胸口的伤口就涌出更多的脓血，只是呼哧呼哧的喘着气，两个奴隶吓得都不敢再动弹，缩到了一旁。
　　格萨是额尔纳与大阏氏扈尔特氏的长子，今年三十五岁，正当壮年，亦是闻名草原的彪悍勇士，在历年征战中颇多战功。而占登是额尔纳第六个儿子，今年才十七岁。
　　阿罕知道额尔纳素来不喜占登，成年的儿子里，也只有占登如同未成年的弟弟们一样，仍旧跟在额尔纳身边，没有分到自己的部落与草场。没想到额尔纳竟会将他挑出来，与最有资格继承单于之位的格萨并列为继承人。
　　额尔纳沉重的呼吸：“占登……吐蕃……”
　　贺仳与吐蕃交战多年，起先是吐蕃与贺仳诸部为了争夺水美草丰的牧场，双方各有死伤。后来积怨渐深，达穆格王在位的时候，吐蕃集结重兵，由达穆格王率领亲征，渡过秋水河，那一役贺仳大败，只余下不到两万老弱病残，退往折月山北。
　　一直到达穆格王的孙子普木加善王在位，贺仳仍是折月山北的孱弱部落，年年向吐蕃进贡牛羊。后来被贺仳后世称作“日祗大单于”的东菘呼延，一统折月山北诸部落，而吐蕃国力渐衰。东菘大单于以精骑八万，大败吐蕃于纵石滩，一雪贺仳百年之辱。从此后浩瀚的颚尔达草原再次成为贺仳人的牧场。
　　近年来吐蕃国势渐振，出了位中兴之主次仁嘉措，贺仳数次与其交手，却都没能占到上风。最后额尔纳亲率大军绕道西南，试图奇袭吐蕃重镇定则，却不想反遇吐蕃伏击，额尔纳身受重伤，幸得部族勇猛，急撤数百里，退至金水河畔重驻王帐，这才派了快马急报，传讯给青木尔王阿罕。
　　阿罕从王帐中出来，问守侯在帐外的巴雅尔：“占登呢？”
　　巴雅尔也不知道，最后还是找来了平日侍候占登的小奴隶呼都而失，呼都而失哆哆嗦嗦的说：“小……小……王子……到河边饮马去了。”
　　阿罕在河畔果然找到了占登的马，那马饮饱了水，自顾自的在低颈吃草。碧蓝的天空下，四处静悄悄的，唯有风吹过草尖唰唰的轻响，还有马嚼着草叶的声音。占登在草丛中枕着鞍子睡得正香，初夏青草丰茂，碎金子般的阳光透过草芒照在他年轻的脸上，乌黑浓密如女孩子的长睫在脸上投下两圈绒绒的影子，衬出沉酣香甜。
　　阿罕心头火起，伸足便踢，口中大喝：“敌人来了！”
　　他年轻时是草原上有名的摔角好手，出足极快，这一招“鹰扑”还未用老，疾风已经荡起大片柔软的草茎，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占登已经倏得睁开眼睛，却没有躲避，也不知是吓傻了，还是来不及，已经被阿罕重重踢在胫骨上。
　　阿罕哼了一声，占登痛得直吸气，挣扎站起来弯腰行礼：“叔父。”
　　阿罕道：“你父亲都快死了，你还在这里睡觉。”
　　占登却笑了一笑：“人总是要死的。”
　　阿罕瞪着他，占登自幼分外白皙的脸庞不似贺仳汉子惯有黝黑壮实，反倒有一种南蛮子似的俊朗之美，仿佛折月山上的积雪反射着月光，柔和却清冷。
　　阿罕呵斥他：“谁教你说这种混帐话？”
　　占登又笑了笑，漫不经心的说：“我五岁的时候发高热快死了，那时大单于不就是这样说的？”
　　阿罕倒一时说不出话来，远外山坡上传来牧马人的歌声，依稀可以听出，唱颂的正是颚尔达草原上最美的乌云珊丹，悠远的歌声随风飘荡：
　　青翠的松树是那太阳的光彩啊哈嗬，美丽的荷花儿是那湖水的光彩嗬性情温柔的乌云珊丹姑娘哟啊哈啊哈嗬，是那情人金平哥哥心中的光彩哟苍劲的檀香树是那月亮的光彩啊哈嗬……阿罕听得出了神，碧蓝的天空上，一朵朵白云缓缓流过，天地间寂静无声。
　　他最后出了长长一口气，说：“既然如此，那前日在乱军中，你为什么拼死救出你的父单于？”
　　占登眨了眨眼睛：“我没有想救他，我只是自己想活命，所以才拼死冲出去。”
　　阿罕又瞪了他一眼，说：“嘉措用兵极佳，既成合围之势，那必如铁桶一般，你如何能够带着几千骑全身而退，给我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讲一遍。”
　　占登还是漫不经心的模样：“叔父来了总有大半日了，怕早已经听旁人讲过，何必我再来罗唆。”
　　阿罕见他总是这幅腔调，不由发狠道：“混小子，死到临头了都还不自知！”
　　占登“嗯”了一声，说：“如果格萨继位，他忌惮我此次对付吐蕃人的法子，迟早会寻衅将我杀掉。”
　　阿罕没想到他竟然一语道破，不由偏了头，打量这个自幼看起来最为孱弱庸碌的侄子，竟然觉得前所未有的迷惑与不解。
　　最后他搔了搔头发，问：“你打算怎样做？”
　　占登仰起脸，望着天上缓慢的流云，淡淡的反问：“大单于他打算怎样做？”
　　阿罕咧开嘴高兴的笑了：“他要将大单于的位子传给你。”
　　奉裕九年丙辰，单于额尔纳薨，其六子占登继位，长子格萨乱，未几卒于乱军。奉裕十一年甲戊，占登破吐蕃于大非川。次年，陷火鲁城，吐浑国亡。贺仳军逼小稷城，吐蕃遣使割乌籍、厉屈、久义普、罗金、闰康五郡求和，自此罗素汗山北诸部皆臣于贺仳，时年占登二十一岁，始称颚海汗。
　　——《陚史列传第二百十四外番七贺仳》
　　七月间的弥勒川仿佛连空气中都流淌着蜜汁，野花正是开得漫山遍野，无边无际的花海仿佛硕大无比的一张巨毯，织满五彩缤纷的颜色，一直铺到如天屏耸立的雪山下。
　　呼都而失等得不耐烦了，顺手折了一根草茎在嘴里嚼着，胯下的黑驹也打着喷鼻，弯下颈去啃长得正肥嫩的折耳草。他啐掉口中嚼碎的草渣，望了望西边深蓝天际上雪山的高大影廓，自言自语：“不会白等一场吧？”
　　五百骑都因这句话起了轻微的焦躁不安，紧紧跟随呼都而失左右的阿诺先沉不住气：“宁可多挨三十杖，我也不回去。”于是年轻的卫士们七嘴八舌，皆聒噪起来。呼都而失回首瞪了他们一眼，才终于安静下来。
　　静下来，忽然听到风里传来隐约的鸾铃声。
　　极清脆，虽然隔得远，可是像被风逐着的鸟儿，忽隐忽现。
　　众人精神不由一振，除了那些南蛮子汉人，草原各部的人都不会在马脖子上系那种累赘的玩艺儿。
　　几个从未上过战场的年轻人，不由得伸手按了按虎皮腰带系的箭壶，那里面插着密密实实的白翎箭。
　　虽然只有五百骑，但皆是最英勇的战士，素来以一当十，别说是南蛮汉人的区区三千护军，就是草原强部的三千精骑，他们也不会放在眼里。
　　五百骑仿佛饿狼嗅到血腥，一个个精神抖擞，连马儿都仿佛按捺不住，不断的摆头扯动缰绳，跃跃欲试。
　　呼都而失呼出一口气，反手摘下了弓：“再说一遍，先用急箭，射他们个措手不及，别失带第一队向左，我带第二队从右边包抄，乌维接应。”
　　视线里山坡下已经出现蜿蜒的一条黑线，渐渐近了，可以看见五颜六色的旗旌，还有迎风高掣的旄节，甲胄鲜明的护卫，簇拥着华贵的车驾，缓缓而行。阿诺喘了口气，低声说：“那车里的是不就是公主？”
　　呼都而失没有理他，突兀得在马背上直起身子，又尖又利的哨声响彻云天，阿诺血脉贲涨，无数快箭已经擦着耳际，似急雨般直向山坡下射去。阿诺本能已经挽圆了弓，箭似连珠，尖锐的破空声令得他什么都来不及多想，只是抽箭、搭弓、拉圆、射箭……重复这再娴熟不过的动作。但见飞蝗如雨，山坡下的队列已经乱作一团，但很快有护军镇定下来，拥着藤牌勉强围住阵势。
　　呼都而失长啸一声，两队骑兵左右包抄，但闻蹄声若雷，挟着滚滚烟尘扑向坡下，护军们被冲乱了阵脚，疏疏放了些箭。前锋的骑兵早已经插入阵间，厮杀起来。
　　阿诺偏头躲过一枝冷箭，随手砍倒了一个护军，他年轻气盛，一心想要立下战功，所以一路劈瓜砍菜一般，直往车驾前杀去。车驾本来被护兵们持藤牌团团围住，但哪里禁得住骑兵居高临下长枪长刀横拉斜砍，一层接一层的人倒下去，后面更多的人涌上来。阿诺杀得性起，终于拼出一条血路，眼看离车驾不过三四尺许，顿时暴喝一声，长鞭击出，啪一声卷去了大半车帷，却见车中空无一人，不由一怔，旋即放声大嚷：“公主跑啦！”
　　呼都而失战至正酣，忽然听到叫嚷“公主跑啦！”心中一沉，举目四望，果然见往西北方向，一骑如芥，去得远了。他来不及多想，高声大嚷：“别失！带上一百骑去追！”别失脸上溅满了血，胡乱伸手拭一拭，唿哨一声，率着人策马便向西北追去。阿诺从阵中杀出来，拍马也急追上去，高声叫嚷：“要让那娘儿们跑了，咱们这脸还不如给狼啃了……”远远已经驰出老远去了。
　　他们的马快，逃走的那匹马却更快，一口气追出了三十余里，终于赶上了。马上的骑者被七手八脚的拖到别失的面前，却是个年轻的侍卫披着公主的锦袍，阿诺眼见上当，不由大怒，逼问公主的下落不得，拨剑便杀了此人，一百骑拨转马首，又往回赶去。乱军阵中，哪寻得到公主的影子，想是早就趁乱走脱了。
　　到得黄昏时分，三千护军已经溃不成军，死的死，伤的伤，降的降。呼都而失不见公主，自然十分郁闷，只得捉了吐蕃派来迎接公主的使节，系在马尾后头，一路怏怏的回营。
　　正是一年中颚尔达草原最美的季节，五百骑押着俘虏，拨营向西北走了三天。这日渡过了金瓶河，放眼望去，一马平川，皆是水草丰美的草地。眼看着离大营愈近，众人愈觉得面上无光，只是无精打采，正垂头赶路的时候，突然草丛中一阵怒吼，众马群嘶，惊恐得连连后退。众人方在呵斥坐骑，草丛间突然跃出一只吊睛斑斓的大虎，朝着众人直扑过来。一片慌乱里，呼都而失已经箭如连珠，连连向那猛虎射去，那虎负伤，越发怒吼如狂，钢尾如鞭，啪一声就扫向呼都而失的坐骑，那马长嘶一声，奋力向前跃去。只听“嗖嗖”连声，却是阿诺放箭，众人亦纷纷拨箭抢射，那猛虎顿时被射得如刺猬一般，这五百骑皆是顶尖的骑射好手，箭箭射中猛虎要害，更兼所用箭簇皆是精钢特制，虎皮虽厚，亦深深透其骨肉。猛虎负痛之下咆哮跃起，方在半空，终于力竭，重重的摔在地上。雪白肚皮不断直伏，过了一会儿，终于气绝而亡。
　　这么一阵大乱，好几个俘虏便趁乱挣脱绳索，钻入草丛。阿诺回头看见，拍马追上去，一箭一个，尽皆射死。他射得起了兴，不由哈哈大笑，看着前面还有一个俘虏，踉踉跄跄的跑着，抽了枝箭，刚刚瞄准了那人的背心，正待放箭，忽听得呼都而失远远的叫喊自己的名字：“阿诺！阿诺！你这个疯子！到河边了，到河边了！”
　　阿诺心中一凛，这才发觉自己已经追赶到金瓶河畔，就这么一错神，那个身材瘦小的俘虏已经钻进了河边的芦苇丛，顿时不见了踪影。呼都而失拍马追上来，一鞭子挥掉他手中的箭，放声大骂。阿诺被他骂得垂头丧气，呼都而失责骂了片刻，终觉得大错已成，只得重新押解了俘虏上路。待沿着金瓶河又行了半日，终于遥遥望见一望无际的万顶毡帐。
　　呼都而失从怀中摸出号角，鼓腮吹响，号角声沉静悠远，一直传出数里。过不一会儿，大营中响起号角，驰出一队人马。年轻的同袍数日不见，分外亲热。一见面就纷纷抱腰行礼，领队的翁和木又见过呼都而失。呼都而失说道：“有个南蛮子汉人半路跑掉了，你带两百骑，沿着金瓶河往上搜。汉人没有马跑不快，若是捉到了就带到远些的地方杀掉，可别弄脏了河水。”
　　翁和木便点了两百骑，答应着去了。
　　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最后让冰冷的河水一呛，又醒过来，两只脚让河底的碎石划破了，伤口的血早就凝住，被水泡得泛白，翻起两条极阔的白花花皮肉，挪半步便疼得钻心。
　　认命的坐在河滩上，看月亮升起来，四处一片洁白的银光，草芒在夜风中唰唰的响着，河水急而浅，在月色下像一弯水银，粼粼无声。
　　肚子饿得咕咕叫，真的在咕咕叫，上次吃饭还是今天早晨，那些穷凶极恶的贺仳人扔下硬得像石头似的馕，啃了几口，实在咽不下去。但现在想想那馕，更觉得腹饥如火。
　　坐以待毙四个字，用在这里再好不过了。
　　轻轻的叹了口气，把衣摆上的白绢撕下两条来，将脚上的伤裹了，咬着牙又往前走了几十步，忽然被什么东西绊到，重重又摔了一跤。借着月光看一看，草丛里竟然横着个死人，月色下一对乌黑的眼睛还大睁着，直吓得魂飞魄散。
　　更叫人惊恐欲绝的是，那死人竟然还眨了眨眼睛，吓得只想狂奔而逃，可是腿脚酸软，全身没有半分力气，寂静的旷野里，只听到自己的牙齿在格格作响。又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死人是不会眨眼的，惊恐之下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只说：“你……你……你是死是活的？”
　　那人转过脸来，月光照在他的脸庞上，显得十分年轻俊秀，他的样子似是十分惊讶，过了好一会儿，才语调生硬的回答：“我是活的。”他话说的很慢，几乎是一字一顿，仿佛小孩子初学大人说话。听到他能说汉语，心里不觉一松，借着月色仔细打量，觉得他不似那些贺仳人的蛮横模样，更生亲近之意，不由得问：“你会说汉话，也是汉人吗？”
　　他的神色仿佛一震，脸上神色极是错综复杂，过了好久，才慢慢说道：“原来这是汉话。”低下头去，在月光下，只看见他嘴角微动，似是想到了什么，过了一会儿，转过脸来，忽然对她一笑：“你穿着男人的衣服，在这里做什么？”语速仍是极慢，音调也不甚准，可是她听懂了。其实月光皎然，照见草地低洼处，积水如镜，倒影清清楚楚，只见自己衣裳尚整，可是篷头散发，赤着双足，雪白的足踝在月色下被人看得一清二楚，不由面上一红，慢慢将脚缩进草深处，说：“那些贺仳人要杀我。”
　　他想了一想，没有作声。
　　她又问：“你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他淡淡的答：“我在这里睡觉。”随手拍了拍当作枕头的马鞍，又躺下去了。她心中焦急惊恐，说道：“这里四处都是贺仳人，怎么还能睡觉，如果被他们发现，一定会一箭射死我们，还是快快逃走吧。”
　　他闭上眼睛，不理不睬。
　　她无可奈何，只得自己先逃命，走出了十几步，忽然又回转过来，对他说：“你是不是不认得路？要不我带你一块儿逃吧。”
　　他睁开眼睛望了她一眼：“你认得路？”
　　她想了半晌，终于气馁：“不认得。”
　　他终于哧一声笑出声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儿，这才显出一种少年的稚气。
　　他说：“走吧，我认得路。”随手摘了一片草叶，放进嘴里，只听唿律律一声，哨音清亮，不远处传来一声长嘶，但闻蹄声答答，一匹极是高大神骏的白马踏月而来，顾盼自若。她不由喝了一声采，夸赞：“好马！”
　　那马仿佛通灵一般，越发骄矜，昂首月下一动不动。
　　他说：“你别夸它了，它和我一样，经不住夸。”
　　她忍不住笑道：“你的汉话是越说越流利了，连油嘴滑舌也学会了。”
　　他脸上掠过一丝阴影，旋即说：“我本来就会说，只是很多年没有人对我说过，于是我自己也以为忘了。”
　　她这才留意到他的服饰与贺仳人无二，她曾听驿使言道，贺仳成年男子襟上皆缀毛皮，只是地位高下，所缀之兽皮也尽皆不同。他襟前亦缀着一缘兽皮，黑白斑斓，月色下瞧不出是什么毛皮。不由退了一步，问：“你被捉到这里来很多年了？”
　　他淡淡的说：“是啊，很多年了。”
　　那马极是高大，她足上有伤，不由踌躇。他虽然身材并非十分魁梧，但气力极大，轻轻一提，就将她拉上马去，两人共乘一骑，在月下沿着河岸漫然向南。
　　夜间草原间一片寂静，仿佛墨黑无际的海，在月光下偶尔反射银光，那是金瓶河在默默流淌。
　　她自出生以来，未尝与男子共骑，虽是父兄，亦未曾如此亲近过，只觉得心中砰砰乱跳，可是身处险境，只得从权。只是腹饥如火，忽然咕噜一响，静夜之中极是分明，不由大窘，他轻笑一声。她少女心性，面皮极薄，不由涨红了脸：“你笑什么？”
　　他说：“是，是，我不应该取笑姑娘。”
　　她见他有意唯唯喏喏，不禁也笑了，说：“我真是饿了，可有什么吃的？”
　　他说：“这可难了，我没带干粮出来。”
　　她叹了口气，说：“我从没有这么饿过。”想了想说：“要不咱们说话吧，或许说说话，就不觉得饿了。”
　　他问：“那要说什么？”
　　她道：“说什么都可以呀，我小时侯睡不着，便拉着乳母说话，她不敢说我聒噪，只好陪着我，说到困了，自然就睡着了。”
　　他说：“你要是待会儿说得困了，跌下马去，我可不管你。”
　　她回眸一笑，月光下但见明眸如水，光亮照人。
　　两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天边就透出了第一缕霞光，不过片刻，大半个天空便映满朝霞，一轮红日喷薄欲出。无边无际的草原上绿草萋萋，露水清新，令人精神大振。草丛间忽然飞起一双极大的蝴蝶，她不由“啊”了一声，又惊又喜：“蝴蝶！”
　　他没有多想，旋身下马，长臂轻舒，已经将一双蝴蝶拈在指尖，送到她面前。
　　其时朝霞如彤，映在她的脸上，愈发显得面庞如玉，一双眸子似宝石般流动着霞光，那种欣喜直从眸中透出来，可是渐渐的，那丝喜悦就不见了。他见她神色怅然，不由问：“怎么了？”
　　她说：“还是放了吧，让它们自由自在的飞，多好啊。”
　　他于是将手指微松，两只蝴蝶振翅飞去，缠缠绕绕，终于远了，两人望着蝴蝶飞去，皆是静默无语。过了好一会儿，他说：“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你顺着河往南走，总得三四日，才能到铁齿关。”
　　她心下大惊，问：“你不跟我一块儿走么？”
　　乌云珊丹
　　他仍旧只是摇了摇头。
　　她说：“那些贺仳人要是知道你救了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我们还是一块儿走吧。”
　　他淡然问：“你怕我对别人说出你的行踪？”
　　她脸涨得通红，大声道：“我虽然是弱质女流，也知道恩义二字，你于我有救命大恩，我怎会忘恩负义，疑心于你？”
　　他将马缰绳递到她手中，说：“走吧。”又说：“这马脾气不好，你不可鞭打它。”
　　她大吃了一惊：“你要将马送给我？”
　　见她这般模样，他反倒笑了：“你一个女人，要是没有马怎么走得出去？”轻抚着马鬃，说道：“这马儿是草原上最快的，连闪电也追不上它，若是遇上追兵，你快快逃走即是了。”
　　她反倒一时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倒极认真想了想，方才道：“因为你叫我想起了一个人，你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她。”
　　不知为何，她倒有点闷闷的，垂头不语。他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了看鲜红的朝阳，在马股上拍了一把：“走吧！”
　　那马儿清嘶一声，一跃而出，但闻蹄声答答，瞬间去得远了。
　　草原空旷，万芒起伏，一人一骑直迎着朝霞而去，过了好久她方才回首，但见那人仍立在原处，四周草海茫茫，便如汪洋大海一般，波浪起伏，他孤伶伶立在草原深处，渐行渐远，最后马儿驰过丘坡，再也瞧不见了。
　　太阳晒在人脸上，有一种微烫火辣，既没了马，他便慢慢走回去。
　　顺着金瓶河往北，沿着河滩一直走了大半日，倒出了一身汗，索性脱了羊皮袍子。但听河水哗哗，远处牧人还在放声唱着长调：
　　青翠的松树是那太阳的光彩啊哈嗬，美丽的荷花儿是那湖水的光彩嗬性情温柔的乌云珊丹姑娘哟啊哈啊哈嗬，是那情人金平哥哥心中的光彩哟……他拨了一茎芦苇的嫩茎含在嘴里，新鲜的草叶清香，就像刚才她的笑容，微带甘甜，仿佛缓缓的沁入齿间。哗啦哗啦的芦苇沿着风势倒伏下去，露出河滩那头的马队，领头的骑手望见他，不由得欢呼起来。别失早就纵马直奔过来，近前来下了马，行了最恭敬的伏地大礼，满脸都是欢喜的样子：“大汗，要是再找不着您，可真要急死了。”一旁的奴隶早就扯着缰绳跪下来，让他踩着自己脊背上了自己的马，年轻的大汗却似乎有点漫不经心，问：“忽都而失呢？”
　　别失道：“没能捉到公主，大伙儿都觉得不甘心，大统领又亲自带着人往南搜去了。”
　　占登于是笑了笑：“那个公主真的很漂亮么？”
　　别失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白齐整的牙齿：“听捉到的俘虏讲，公主是他们南蛮子的什么第一美人，我想就像咱们草原上的乌云珊丹一样，一定长的好看得不得了。”
　　好看得不得了么，其实也不见得，只是比草原上的女子要显得纤细，却有一种奇异的疏静，即使是在惊恐慌乱万分的时刻，仍旧皎皎清明，仿佛折月山头的新雪。占登想起她的笑容，那笑容也仿佛山头新雪反映的月色一般，淡淡的几乎要溶入夜色中去，他不由自主又笑了笑。
　　只是没想到还会再见到她。
　　黄昏时分帐外一阵喧哗，兴高采烈的卫士们簇拥着一涌而入，将一团柔软的东西推攘伏倒在地毡上，所有的人都在哄笑，她双手双足都被缚着，仿佛一只幼兽，落到最深的陷阱里，绝望般抬起头来。
　　当看到他时，她的目光忽然像是风里的火把，忽的一下子便蹿起很远的火舌。
　　忽都而失笑着行礼：“大汗，这女人凶得很，仔细她咬伤您的手。”然后不待他说话，便开始轰人，不一会儿便将金帐里拥挤的卫士们全都轰得干干净净，自己躬身行了礼，也退出去了。
　　她伏在地上盯着他，警惕而绝望，胸口剧烈的起伏着，可是仍旧很安静，安静到几乎可以听见她转动自己眼珠的声音。
　　她的眼睛非常黑，像是亮泽的宝石，又黑又亮。
　　他没有动。
　　她说：“请你放我走。”声音里带着柔软的恳求，却有一种坚定的执着。
　　天色渐渐暗下来，奴隶们不知为何一个也不进来点灯，于是他自己拿了火镰，嗒嗒的打燃，点着案上小臂粗的牛脂巨烛，偌大的帐内顿时充盈着明亮而柔和的光线，帐顶上金粉彩绘的那些花儿，在微微摇曳的烛光下更显得金壁辉煌。
　　“请你放我走。”
　　她又说了一遍，声音里已经透出绝望的恐慌，因为他开始解她的衣带，她开始挣扎，尖叫，试图反抗，然后咬伤了他的手。
　　他稍稍停顿了一会儿，说：“你不跟我，就得跟帐外任何一个男人，你自己选吧。”
　　她衣襟凌乱，大半个雪白肩膀都露在外头，她的整个人都在发抖，眼眸里的光却渐渐散了，那黑亮的瞳仁似乎也黯淡下去，渐渐成了灰烬。
　　最后她只说了一句话：“我的名字叫李云珊，你叫什么名字？”
　　“占登。”
　　奉裕十三年丙辰，颚海汗长子达拉额额诞，占登珍爱无比，日必亲为扶掖，须弥不离左右，襁褓即封敕青木尔王，位在诸王之上。其母李氏，慧黠貌美，称珊丹大阏氏，独宠金帐。

冬至的故事（海上繁花番外）
　　太阳真好，隔着航站楼偌大的玻璃窗晒进来，再加上暖气的威力，身边有不少人昏昏欲睡。
　　我可一点睡意都没有，难得可以拿着PSP玩得正过瘾，却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然后那人坐在我旁边的空位置上。"
　　我都懒得抬头，一点也不奇怪他的出现。
　　我妈把我送到安检区外就回去了，临走还眼泪汪汪的，好像挺不放心我一个人上飞机，我都懒得戳穿她。其实她最狠心了，我三岁的时候她就把我一个人扔上飞机，让我独自从美国飞到中国，虽然她告诉我会有人去机场接我，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我连去洗手间都只能求助漂亮的空服姐姐，实在对我幼小的心灵造成极大的伤害。
　　对着空服美女你还嘘嘘得出来么？虽然那时候我只有三岁，可我也是个男人啊！
　　SO，我都懒得理她。
　　“别成天玩游戏机。”
　　我只想翻白眼，好容易我妈走了，又一个说教派来了。
　　他们俩个在某些方面还真是天生一对。
　　他又伸出手摸我的后脑勺，像我平常在家摸Hate。可是Hate是狗，我又不是狗。我妈最讨厌狗了，但拗不过我终究还是收养了Hate，连这名儿都是她取的，她说狗讨厌，只有猫才可爱，可我又不喜欢猫。"
　　“长高了。”他变本加厉，把我的头发都快要揉乱了。虽然我头发很短可是我还是有发型的好不好？
　　我终究怒目而视：“你又到波士顿来开会？”
　　“啊，来谈一个项目。”他很悠闲的靠在椅背上，修长的身材显得很潇洒，典型的东方美男子，虽然我见过的东方人不算太多，可好歹我在北京生活过几个月，知道像他这样的帅哥还是不多的。虽然我一直没弄明白他和我妈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但自从我懂事开始他似乎就是这样神出鬼没，每次我妈把我一个人丢下的时候他就会奇迹般的出现。
　　第一次好像是两岁多，如果我模糊的记忆没有出错，我应该是和邻居家的Eamon打架，Eamon比我大又长得比我高，当Eamon用石子扔到我的头时，保姆正巧去了厨房，于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哇哇大哭，然后他就从天而降，抱起头破血流的我飞车去了最近的医院。
　　我在医院缝针并且哭个不停，他把所有的招数都使出来也没有哄好我，最后被迫答应带我去吃冰激淋。后来他不仅带我去吃了冰激淋还带我去看海鸥，后果就是我在他车上睡着了，等我眼睛一睁，已经是在家里自己的小床上。
　　我根本就没向我妈提过这事，那会儿我觉得他是我幻想出来的，要不就是我做梦。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就叫他阿拉丁，因为我觉得他是神话里才有的人，擦一下神灯他就出现了，然后就可以满足我的种种愿望，要是那些愿望不太离谱的话。
　　我向他提过的最离谱的一个愿望是在去年的圣诞节前夕，他问我要什么圣诞礼物，我一整年都渴望有匹自己的小马，于是我告诉他我想要匹小马。
　　“哦，这个礼物可太大了，圣诞老人塞不进你的袜子。”他笑咪咪的捉狭的说，我就知道这礼物没戏了，每次我妈不想给我买什么的时候，她就这样敷衍我。"
　　后来他想法子买通了保姆，趁我妈不在家，他偷偷带我去马场玩了大半天，我很快活，我太快活了。那匹栗色的小马让我爱得赖在上头不肯下来，我知道我每次只要耍赖他就会没辙，果然最后他说：“好吧，这匹马是你的了，不过只能暂时寄养在这里，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我又惊又喜半信半疑，最后他不忘了叮嘱我：“别告诉你妈。”
　　当然，不要告诉我妈。
　　阿拉丁是我一个人的阿拉丁。
　　“妈妈让我回去看爷爷和大伯。”我朝他扮了个鬼脸：“还有外婆和外公。”
　　外公外婆最疼我，爷爷更疼我，虽然我成天欺负元元姐姐，拿毛毛虫吓她，弄死爷爷养的金鱼，把院子里枣树上的枣子全敲下来，还拿着水枪在假山上玩特工队的游戏……但是爷爷是最爱我的，不管我怎么调皮捣蛋。
　　他会找出专门给我留的巧克力，笑眯眯的给我：“爷爷在瑞士买的，好吃吧？”
　　我塞着一嘴的巧克力，含含糊糊的点头。
　　爷爷买的巧克力最好吃。
　　晚上吃饭的时候会有特意给我包的饺子，因为我最爱吃饺子。奶奶一边给我往碗里挟一边说：“你大伯都多少年不下厨房了，还专门给你包饺子。”
　　确实，大伯他忙得很，但我最喜欢缠着他玩，和元元姐姐一起跟他玩老鹰抓小鸡然后把我们俩都举得晕乎乎的，比在公园坐飞碟还好玩。
　　所有的人中间，最伤感的就是奶奶，她有一次跟我算，她每年才可以见到我多少次，每次一共才多少天？
　　每次我要走，她都要哭的样子。
　　这时候元元姐就会挺身而出：“奶奶，我天天陪着你！”
　　而我就安慰她：“奶奶，我放暑假马上回来，马上……”
　　外公外婆有时候会来美国看我，爷爷奶奶一次也没有来过，所以每到放假我妈就打发我回去看他们。
　　阿拉丁说：“我正巧跟你一个航班，我们一块儿回去。”
　　正巧？
　　算了吧，我又不是小孩子。
　　不过和阿拉丁坐一个航班的好处是，他买了很多好吃的给我，还有新的故事书念给我听，在半途我睡着了，他还给我搭毯子，把我照顾得很好。
　　我睡了差不多两小时，起来时他帮我叫了橙汁，我一边喝橙汁一边问他：“你和我妈什么时候复婚？”
　　他的脸色变了变。
　　说实话很久之前我就预谋对他说这句话了，每次稍微接近此类话题他就会顾左右而言它。这次我们在飞机上，他想跑也跑不了，而且还有好几个小时呢，我可以好好盘问他。
　　“小孩子不要多管闲事。”他开始摆大人的臭架子：“尤其对你不了解和不知道的事情。”
　　“难道我不是你生的？”
　　我扔下第二个炸弹，不出所料看到他尴尬的脸色。我妈在到底我父亲是谁这个问题上一直对我含糊其词，一个人有爷爷奶奶大伯堂姐怎么可能没有父亲，我妈一贯就是这样天真，把我当小孩子。
　　他看了我好长时间没说话，我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你和我妈不会没结过婚吧？”
　　如果他们是离婚了，这事就好说一点，可是如果他们压根没结过婚，这事可就比我想的复杂太多了。
　　他终于答非所问的说了一句话：“你妈妈太难追。”
　　“不就是个女人，还是个不怎么聪明的女人。”我快要吐血了，我决定拒绝再肖想此人就是我的生父，我这么聪明的小孩怎么可能是他生出来的，简直太笨了这男人，我真的要吐血了：“别告诉我你努力了八、九年还没有追上她。”
　　“这是我和你妈妈的私事，你不要掺合，OK？”
　　爱面子的男人开始恼羞成怒了。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爷爷教我的。
　　我开始喝橙汁：“好，那我以后都不帮你了。”
　　这男人开始思考，最后他问我：“你能帮我什么？”
　　只好说有些男人一遇上恋爱这种事就智商下降，比如我的阿拉丁生父。
　　“那就太多了，”我兴致勃勃：“我妈最爱谁？当然是我，只要我站在你这边，难道你会赢不了？”
　　这个男人买给我一匹小马，这个男人教会我打棒球，这个男人带我去公园看小北极熊，这个男人教我学游泳，这个男人抱我去医院，这个男人会蹲下来替我系鞋带，这个男人是我的爸爸。
　　我不帮他谁帮他？
　　我已经八岁了，再说我是男人，男人不帮男人天理难容。
　　至于我妈——哼，两个聪明的男人加起来，还收拾不了她？
　　才怪!

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千山暮雪番外）
　　一、
　　今天是实习的第九天，手机丢了。因为没接到大老板电话，被叫到办公室骂了半天。他说：“应届生我见得多了，像你这么笨的也罕见！今天丢手机，明天是不是把公司文件也丢了？”
　　Blblblb……足足有大半个小时。
　　回到座位上后，同事小昭很同情我。
　　我也觉得他小题大做。可是没办法，这次进公司的所有实习生中，我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
　　没过一会儿他的秘书又给我打电话，叫我到老板办公室去。
　　我想他是骂上了瘾，所以进门我就想，他要再开骂我就拍案而起，反正是实习，大不了就不干了。
　　结果他没再骂我，反而给了我一个新手机。
　　仍旧臭脸，一幅凶巴巴的样子：“你要是再把手机弄丢了，马上开除你！丢手机跟开除有什么关系啊？.
　　我还是觉得他小题大作。
　　二、
　　我的手机找到了，不知什么时候掉在了客厅沙发垫子后的空隙里。兴冲冲拿着手机跑到浴室去，结果献宝也没落到一句好话
　　人家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说：“只有你成天丢三落四，好意思！”
　　我真的生气了，真的
　　于是说今天晚上你睡书房果然他很不高兴，说他不睡书房
　　正在心中暗喜，结果他又慢腾腾补了一句：“我睡客房。”
　　三、
　　莫绍谦是大坏蛋！大坏蛋
　　他说他昨天晚上睡客房，可没说我也得跟他睡客房
　　他说，没说你难道就不能自觉点？当初结婚的时候答应过我什么？我在哪里，你就得在哪里
　　我答应过么？
　　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四、
　　吃午饭的时候小昭跟我八卦，她听人说老板结婚了。小昭十分艳羡的说：“不知道什么样的天仙，才搞得定我们老板啊！”
　　我说肯定不是天仙。
　　小昭瞪我，说，那也肯定不会是你这样的猪八戒
　　自从回国后，我一向吃饭都是风卷残云。每次悦莹都讽刺我，说你真不像从美国回来的，真像是从非洲回来的。小昭天天跟我吃饭，她觉得我吃起来就像是猪八戒。
　　小昭又问我，你说老板的太太平常都怎么叫老板，叫绍谦？谦谦？想想真甜蜜啊！可以这样亲昵的叫他。
　　甜蜜啥啊！
　　我平常都叫他禽兽。
　　五
　　老板出差，还带走我们的顶头上司，大家于是都偷偷摸鱼。我和小昭正在开心网上偷菜，忽然我的手机响了。
　　“又偷菜呢？”
　　“没有！”
　　“胡说，你开心网的头像都亮着。”
　　我大惊，一边下线一边叫小昭也赶紧撤。
　　撤完了小昭问我，谁发现咱们了。
　　我脱口说是我老公。
　　小昭说那怕啥啊，你老公难道还管你在公司摸鱼我一想也对，于是又大摇大摆上去种人参。
　　六
　　小昭问我，为什么大学刚毕业就结婚。是不是那个人特别好？
　　我仔细总结了一下。
　　脾气坏，动不动摆个臭脸，把我当三岁小孩，不尊重我。特别小气，我偶尔接男同学电话他都会旁敲侧击，从来不陪我逛街，每个月签帐单的时候，总挑剔我不会当家。嫌我笨，不准我留在国外读硕士。在家总是他说了算，还从来不准我在他同事面前说自己是他老婆。
　　小昭大惊失色，问，这种JP你到底看中他什么啊？
　　我想了半天，只好说我看中他会挣钱。
　　七、
　　小昭这个大嘴巴，公司同事全都知道了我老公是个JP，最后风声终于传到某人耳朵里去了。
　　害得我第二天上班都爬不起来，迟到了，全勤奖自然也泡汤了。
　　小昭安慰我说，没关系，今天老板也迟到了。
　　可是他又不用打考勤！
　　八
　　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我很高兴，跟小昭一块上街买东西。转了半天就买了一条领带，贵死了，正好我一个月工资。
　　第二天小昭一脸陶醉的说，老板是她见过最有品味的男人。然后夸我眼光不错，替自己老公买条领带跟老板今天的领带一模一样。
　　小昭又说，老板今天心情真好，容光焕发，出电梯还在笑呢，他是万年难得笑一回，大家都快受宠若惊了。
　　我可笑不出来，一个月工资买他老人家笑一笑，这是千金买笑。
　　九
　　我们部门组织活动唱KTV，可以带家属。
　　有家属的都带了家属，就我没带。小昭还问我是不是跟家属吵架了，我说人加班。
　　唱到一半的时候接到电话，他问：“我来接你，还是司机来接你？”
　　我幸灾乐祸的告诉他，我只能打车回去，原因叫他自己想。
　　跟小昭一块拼出租车回家，小昭突然惊喜的指着后视镜：“快看！老板的车诶！”
　　小昭说那天晚上是她最幸福的一个晚上，因为老板的车跟了我们一路。
　　10
　　孙姐怀孕了，大家都特别照顾她。
　　我在复印机那儿遇上老板，他自己拿文件过来复印。
　　于是我谄媚的拍他马屁，顺便列举了一下怀孕的种种不便。
　　说了半天他也无动于衷，最后把我手里的文件拿过去复印完，才说：
　　“你就算讲到天花乱坠，最迟明年，咱们一定得要孩子。”
　　靠！什么世道！
　　竟然看别人生孩子也眼馋。
　　11
　　生日的时候同事们凑份子买了蛋糕送我，还有花和好大一只绒毛玩具。
　　我幸福的抱着花和玩具回家。
　　有人什么都没送给我。
　　我觉得他真小气，真睚眦必报。
　　就因为上次他生日，我送他一打那啥啥。
　　12
　　某人还是送我生日礼物了。
　　我很没出息地在看礼物时哭了。
　　他送给我的是机场的监控录像带。
　　录像里面我拿着个手机哭得惨兮兮傻兮兮。
　　而他就站在通道玻璃后面。
　　我从来不知道那时侯，他也哭了。

让我们结婚吧（海上繁花番外）
　　“每当想要流泪的时候，我就会抬起头来看星星，这样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又转，终于“嗒”的一声轻响，落了下来。她吸了吸鼻子，只觉得连呼吸都不通顺了。想要说什么，可是嗓子眼里堵得难受，就是说不出话来。心里更是酥酥痒痒，说不出是难过还是好受……就在这时候，拿着盆子去晾衣服的李博尧正好经过，忍不住冷嘲热讽：“这种滥俗的文艺小说，只有你这样低级趣味的人才会成天捧着看！”
　　“你说什么？”涂逸逸忍不住白眼：“你玩魔兽就不低级趣味了？”
　　上个星期公会搞聚餐，李博尧一时冲动带着涂逸逸去了，没想到聚餐上不仅没有人妖还有好多美女，结果回来后涂逸逸只差没让他跪主板，当晚就让他睡沙发不说，还每天清晨六点就叫他起床，排队去替自己买粢饭团和豆浆，连续买了三天的粢饭豆浆之后才原谅他。所以一提到魔兽，李博尧就不由得恼羞成怒：“不讲道理的张江女！“
　　“你呢？张江男！”
　　李博尧瞪了她一眼，径直上阳台去晾衣服，涂逸逸虽然是刀子嘴，其实却是典型的豆腐心。再说家务说好了要两个人一起做，所以她也把小言扔到了一边，到阳台上帮忙晾衣服。正抖开李博尧的一件衬衣，忽然听到他说：“这个长假跟我回去见见我爸妈吧。”
　　涂逸逸一哆嗦，也不知道是衣服没甩干水珠溅到了脸上，还是因为李博尧提出见家长。丑媳妇都怕见公婆，虽然涂逸逸长得一点也不丑，虽然理工女生的神经大部分都是大条的，虽然涂逸逸平常咋咋呼呼号称胆大包天，可是见公婆这种事情，涂逸逸还是本能的觉得，有多远闪多远，捱得一刻是一刻。`
　　“博尧……”涂逸逸扯着他的胳膊，开始起腻：“我觉得太突然了……再过阵子好不好？”
　　李博尧仿佛丝毫没有受到糖衣炮弹下的影响：“就这么说定了，我去定机票。”
　　“买机票多浪费啊！”涂逸逸开始心疼，前两个月他们一直在看房子，这年头房价一天一个样，蹭蹭往上涨，再不下手只怕住房公积金都白扣了。涂逸逸算了又算，目前以他们两人的收入，付完首付后，每个月顶多能承受5000左右的月供。涂逸逸开始后悔刚开始跟李博尧谈恋爱的时候，花钱太没算计，没能多攒些钱好交首付。涂逸逸还是实验室培养出来的认死理，随手做了个小软件计算每日的生活成本，算完之后倒吸一口凉气，所以开始处处留意。以前李博尧的衬衣都是送到洗衣店干洗，现在她学会了熨衣服，李博尧除了西服之外所有衣服她都在家洗，一个月能省不少干洗费。
　　“咱们都要结婚了，不能不回去见见我爸妈啊！”李博尧把所有的衣服晾完，有点好笑的瞥了她一眼：“你不会是害怕吧？”
　　“谁害怕了？”涂逸逸被他这一激，果然上当了：“又不是老虎，难道能吃了我？”
　　第二天涂逸逸吃午饭的时候，想起这件事来，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杜晓苏看她愁眉不展的样子，忍不住问：“怎么啦？”
　　杜晓苏跟她同一个部门，俩人在办公室的格子也紧挨着，所以关系最好。涂逸逸有什么心事都愿意跟杜晓苏说说，杜晓苏也不是本地人，从国外刚到上海的时候，涂逸逸非常照应她。一来二去，两个人就成了好朋友。
　　涂逸逸叹了口气：“李博尧要我回去见家长。”
　　“见就见呗，又不是老虎，难道能吃了你？”
　　“话是这么说，”涂逸逸还是苦愁眉脸：“可是我跟他爸妈又不熟，我怕他们不满意我。”
　　“博尧满意你就行了，你跟他过一辈子，又不是跟他爸妈。”
　　“你不上天涯啊？万一遇上极品婆婆怎么办？”
　　“少上天涯多吃饭。”杜晓苏不由得好笑：“极品婆婆哪儿那么容易遇上。”
　　其实涂逸逸认识李博尧，还真跟天涯有点关系。起初是涂逸逸逛论坛，看到有人发贴抱怨说张江女如何如何，涂逸逸一时冲动，忍不住反击，噼哩叭啦数落了一通张江男。后来不打不相识，楼主站短了涂逸逸，约她出来吃饭。涂逸逸正好闲着，爽快答应赴约，拖着杜晓苏一块儿去了，这才认识了郑州。
　　说到郑州，以涂逸逸挑剔的眼光，也觉得他是典型的小言男主。要钱有钱，要貌有貌，追杜晓苏追得那叫惊天动地。连电视剧的狗血都用上了，在写字楼玻璃幕上挂横幅示爱，送999朵玫瑰，订华丽丽的蛋糕送到办公室……这些轰轰烈烈的手段，杜晓苏竟然连眼角都没瞥一下，搞得所有旁观者都唏嘘不己。就在郑州下班时分前来纠葛非要请杜晓苏吃饭的时候，杜晓苏打了一个电话，于是李博尧出现了。涂逸逸还记得当时李博尧闪亮登场的样子，那个玉树临风啊，那个谈吐斯文啊，那个淡定镇静啊……在场所有人包括涂逸逸都相信了，他确实是杜晓苏的男友，只不过之前杜晓苏没有公开示众而己。
　　结果郑州失魂落魄踉跄而去，李博尧带着杜晓苏和涂逸逸去吃扬州菜，涂逸逸才晓得李博尧压根不是杜晓苏的男友，而是她临时搬来的救兵。不过李博尧从此后天天带着她和杜晓苏去吃饭，吃来吃去，杜晓苏渐渐就不去了，只剩了她和李博尧。那时候涂逸逸就觉得李博尧挺闲的，竟然每天跑来同她策划吃什么。不过张江男都是这样，一个人孤身在外地，朋友大多是同学或者同事，所以人际关系很简单。
　　以涂逸逸的迟钝，直到某天吃小龙虾太辣，她灌了一杯冰水还辣得在那里直吸气，结果李博尧竟然把她下巴一捏，凑上去，叭！
　　涂逸逸保存了二十余年的初吻，就这样没了！
　　她一时惊恐万状惊慌失措惊魂未定，结果又便宜了李博尧，把她的脸扳过来，狠狠吻了一通。
　　吻完了，涂逸逸才终于明白过来，原来李博尧不是天天闲着才约自己吃饭，原来他是在追求自己呢！
　　可是没有鲜花没有表白，这算什么追求啊，小言里头的追求多么滴轰轰烈烈……
　　小言归小言，涂逸逸清楚的知道自己也挺喜欢李博尧，而且等到她过生日的时候，李博尧也偷偷给她买玫瑰了，还是特别贵的那种，涂逸逸抱着玫瑰，觉得很开心。
　　感情稳定后涂逸逸发现李博尧有一切理工男人的毛病，比如不会理财，比如经常加班，比如其实还挺孩子气，比如有点忌惮她在上班时间打电话去他办公室……两个人个性虽然有差异，可是步调却渐渐一致。
　　真正促进两人感情飞速发展的，还是一个偶然事件。有天半夜李博尧给她打电话，问她见着杜晓苏没有。
　　涂逸逸睡得迷迷瞪瞪的，揉着眼睛说：“下班她就走了啊……不晓得她到哪里去了……你打她手机……”
　　“她手机关机，”李博尧在电话那边很是焦急的样子，问：“她还有没有别的朋友？”
　　“别的朋友……有时候她会出去跟同学吃饭……不过我只晓得她同学住在浦西……”涂逸逸慢慢有点醒过神来：“大半夜的，你找她干嘛？”
　　“不是我找她……”李博尧显然怕她有所误会，脱口就解释：“是我的一位朋友病了……病得很严重……”
　　涂逸逸脑子里还有点乱七八糟，没想明白他的朋友病了跟杜晓苏有啥关系，不过她是天生的热心肠，没太多想就帮着李博尧四处打电话。李博尧借了朋友的车来接她，两个人到浦西去找杜晓苏的同学。凌晨两三点钟，除了寂寞的路灯，整条大街上车辆稀疏。涂逸逸直犯困，硬撑着跟李博尧说话：“你别太着急……你朋友怎么样？”
　　“不太好。”李博尧嘴角微沉，脸色似乎有点沉郁，倒和他平常的样子不太一样。涂逸逸心里觉得奇怪，问：“到底是什么病啊？”
　　“败血症。”
　　涂逸逸不晓得该怎么安慰他，车窗外一盏盏路灯跳得飞快，涂逸逸还是稀里糊涂的，所以又问：“那咱们找晓苏干嘛？”
　　“药在她那儿。”
　　涂逸逸明白了，可是一琢磨又不对了，败血症得赶紧送医院，药怎么会在杜晓苏那儿呢？她又不是医生，可是李博尧的脸色真的很难看，涂逸逸很干脆的不再惹他心烦。
　　他们到底把杜晓苏找着了，原来她过江跟同学吃饭，太晚就住在同学家了。李博尧一见着杜晓苏就要拖她去医院，杜晓苏却很奇怪的犹豫了一会儿，才说：“我就不过去了。”
　　李博尧气得大骂：“你怎么这么狠啊？非得他死在你面前你就觉得遂心？”
　　杜晓苏的脸色也很难看，不过她最后还是到医院去了。涂逸逸大半夜的跟着杜晓苏进加护病房，看医生护士乱成一锅粥，病床上的人插着一堆仪器管子。杜晓苏在病床前站了一会儿，涂逸逸觉得她的脸色也挺难看的，气色并不比病床上的人好。涂逸逸看她好像要哭，却又硬忍住的样子，她就算再笨也明白了几分，这病床上的男人，肯定跟杜晓苏有说不清道不明如同小言一样狗血的不寻常关系。
　　后来抢救结束了，病情稳定了，病床上的男人眼睛睁开，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怎么来了？”
　　他这句话不说还好，一说杜晓苏扭头就走了。涂逸逸不放心追到走廊上去，杜晓苏却已经进了电梯。回去的路上，李博尧仍旧板着一张脸，涂逸逸很是惴惴不安，但到了楼底下，她本来已经下车了，李博尧突然拉住她，狠狠的将她亲了一通，最后说：“咱们结婚吧，我可不想像那两个活宝一样，成天误会来误会去，别扭得叫人难受。”
　　涂逸逸被这个求婚吓了一跳，最后冷静下来后，她断然决定，先不结婚。
　　“为什么？”李博尧眼巴巴看着她，如同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咱们了解的还不够，谁知道适不适合一起生活？万一结婚后发现处处不合拍，我可不愿意离婚！”
　　“那还要怎么了解才够啊？”
　　涂逸逸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要不咱们试婚吧。”
　　李博尧差点没当场喷鼻血晕过去，不过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他当然不会反对，所以一力赞成。
　　试婚了大半年，涂逸逸觉得跟李博尧的日子还是可以过下去的，比如他也有一切理工科男生的优点，虽然挣的不多，可是花得也少。虽然情商不高，可是智商很高。虽然对她称不上千依百顺，可是她发脾气的时候，他还是拉得下面子哄人。李博尧先是催她领自己回家见未来的岳父岳母，等见过两位老人之后又借口房价上涨催她看房子，最后又催她见自己父母，眼看着就要一步步逼婚了。
　　涂逸逸无端端有种背上发毛的紧张感，老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头。
　　杜晓苏安慰她，说她这是婚前恐惧症。
　　结果到了国庆节前，机票都已经订好了，涂逸逸却临时被安排加班，因为大老板突然莅临上海，所有高管中层干部及技术人员，统统没了长假。
　　涂逸逸小心翼翼告诉李博尧这个消息，果然不出所料他似乎有点生气，不过没冲她发脾气，而是悻悻地：“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要选长假的时候来。”
　　涂逸逸嘀咕：“我又不能安排老板……”
　　李博尧捏了捏她的脸：“算了，等春节吧。”
　　一号其实还是放了假，涂逸逸睡得昏天暗地，被李博尧拖起来看了阅兵。二号的时候大老板从北京飞上海，全体人员加班。涂逸逸倒没意见，因为有300%的加班费。加班加到一半，李博尧突然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他很少在上班时间给她打电话，涂逸逸听他连声音都变了，不由问：“怎么了？”
　　“我肚子疼。”
　　“啊？”她猛吃了一惊，早上出门他还是好好的，在家拱着被子睡得跟小猪一样，怎么突然就说肚子疼。
　　“你回来一趟吧……我肚子疼得好厉害……”
　　“不行啊大老板马上就要来了，这时候我哪能走……”
　　“5555……”?
　　涂逸逸觉得有点好笑，明明比自己还大两岁，有时候竟然像小孩子。看来是没有多大的事，所以随口哄他：“乖，你先打车去医院挂个急诊，老板一走我马上回来。”
　　他的声音还带着哭腔：“要是急性阑尾炎怎么办？”
　　“你先去医院，会不会是昨天鱼头吃坏了？”
　　昨天晚上他们出去吃湖南菜，剁椒鱼头特别辣，李博尧偏偏吃了许多。
　　“你不爱我。”他满腔委屈：“我肚子疼你都不回来看我……”
　　有人咚咚的敲她桌子，涂逸逸抬头一看，正是顶头上司。他说：“老板已经进电梯了，还讲私人电话。”
　　涂逸逸吓了一跳，连忙把电话挂上了。
　　果不其然，前呼后拥的大队人马在五分钟后进了办公室，涂逸逸第一次见到大老板，据说是上市公司的CEO。家财N贯，名校海归，一表人才，气宇不凡，标准小言男主配置。
　　涂逸逸觉得大老板还挺和气的，跟大家见面握手，听主管简单介绍了一下部门情况，然后说了几句辛苦了之类的客套话。就在这时候，大老板的手机响了。他转身出去接电话，一堆人都跟着退了出去。涂逸逸悄悄对杜晓苏说：“哎，还是挺帅的。”
　　杜晓苏头也没抬：“没有博尧帅。”
　　涂逸逸也觉得。
　　大老板一走，涂逸逸就给李博尧打电话：“你到医院了吗？”
　　“没有。”
　　涂逸逸听他声音都有气无力，不由得有点乱了阵脚：“怎么？疼得挺厉害？要不我马上回来，老板刚走了。”
　　“不用了。”
　　“怎么了？”
　　“我肚子不疼了。”
　　涂逸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似乎有点怏怏不乐：“我哥来了，他说晚上要请咱们吃饭。”
　　“啊？”她知道他有个哥哥，比他大很多，跟他是同父异母。他父亲的原配在很多年前就病逝了，他父亲过了很多年才续弦，所以他和他大哥年纪上差很多。当时涂逸逸也没多问，只知道他这位大哥非常能干。
　　那会儿涂逸逸非常心疼李博尧，因为她有个堂姐也是一路名校读到博士，在海外做研究工作，她爸妈成天拿堂姐作榜样鼓励她，鼓励得她都快自卑了。有这样优秀的哥哥在前，想必李博尧跟她一样，有童年的阴影。
　　涂逸逸想了想：“要不咱们请你哥吃饭吧，哪有让他作东的道理。你要觉得外边吃不好，我下班后带点菜回来，自己做得了。”
　　“还是我现在去买菜好了。”李博尧叹了口气：“他不吃的东西太多了，比我还挑食。”
　　李博尧不太会买东西，尤其买菜，她教了多少回他都不太会挑。所以涂逸逸还是有点不放心，下班后特意绕到超市去，正好大闸蟹上市，她想清蒸大闸蟹总不会出错，所以挑了几大只团脐拎回家。
　　刚进门就发现李博尧已经把地板拖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杂物也收拾一空，虽然称不上窗明几净，不过也算是整洁美观。涂逸逸看他系着围裙在厨房洗菜，不由得打趣：“还是你哥狠啊，平常我让你拖个地多难啊。”
　　李博尧苦愁眉脸：“他比我爸还狠呢……我是我爸的老来子，小时候不听话，我爸根本舍不得教训我，只有他把我一拎，关在阁楼上，不检讨错误不准出来。”
　　看看，果然有童年的阴影。
　　涂逸逸工作后一直是自己学着做饭，跟李博尧在一起后手艺更是上了一层楼，因为李博尧吃饭很挑嘴。不好吃的菜，他连筷子都不伸，涂逸逸没办法，从网上下载菜谱学起，竟然进步神速，做得一手好菜，连杜晓苏没事都上他们家来蹭饭。涂逸逸利索炒的炒炖的炖，李博尧在一旁打下手，正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门铃响了。
　　李博尧推她：“你去开门。”
　　“没出息！怕你哥也能怕成这样！”
　　涂逸逸揩了揩手，匆匆忙忙去打开门，做梦也没想到，下午刚刚仰望过一眼的大老板，独自拎着红酒水果站在门外头。
　　涂逸逸眼珠子都快掉地下了，回头看了看自家的门牌号，正纳闷大老板是不是找错了，他倒笑咪咪的说：“小涂是吧？博尧呢？”
　　涂逸逸生平只想一口鲜血喷出来，这剧情太BH太狗血了，简直不属于她二十多年平淡的人生，正想掐自己一把，看看是不是在做梦，李博尧已经从厨房一步挨一步似的蹭出来：“哥……你来啦……”
　　“站着干嘛，进去坐。”李博尧拉了拉涂逸逸：“去看看鸡汤，别糊了。”
　　鸡汤肯定还没糊，不过涂逸逸趁大老板不备，狠狠瞪了李博尧一眼，转身进了厨房。她关上厨房门就给杜晓苏打电话，简直要哭了：“你都介绍什么人给我啊？”
　　杜晓苏一向自诩是她和李博尧的大媒，这时候却脱口问：“啊？东窗事发啦？”
　　看来她也是明明知情的，涂逸逸一腔悲愤不知道该向谁控诉：“你们怎么能这样啊？”
　　“哎呀，他们家除了有钱点之外，又没有别的缺点。”
　　“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杜晓苏振振有词：“从前你还天天说要嫁有钱人，现在人家真有钱，你又叶公好龙。”
　　涂逸逸真的要哭了：“突然冒出一上市公司的CEO，还是我们大老板……竟然是他大哥……”
　　杜晓苏哧哧直乐：“你还不晓得他爹是谁吧？”_
　　“啊？！”

太液芙蓉未央柳（东宫番外）
　　“阿穆！”我拉了拉他的袖子，却又改了称呼，低声唤道：“殿下……”
　　阿穆抬起头来，有点茫然的看着我。他穿着便袍，素色的袍子，衬得他的眼珠越发黝黑，神色间仿佛还带着点孩子气似的。
　　本来依照宫规，我并不能直呼太子的乳名，但是进宫那年，我七岁，阿穆比我更小，他才五岁。我们两个要好似兄弟，我比他大，处处都护着他。他背不上书的时候，我在太傅眼皮底下替他作弊，他被罚的时候，我模仿他的字迹惟妙惟肖，可以替他写一厚迭字帖交差而不露破绽。我们一起在御园中打弹弓，斗蟋蟀，爬树，捉弄那些一本正经的宫女们……
　　我们渐渐的长大了，可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交情是丝毫没有变的，阿穆有任何烦心的事，都会告诉我。而我呢，总愿意替他想出办法。
　　阿穆烦心的事情很多，陛下只得他一个儿子，自然寄予重望。可是在陛下那样英明的帝皇面前，任何人都平凡得几近渺小。
　　阿穆曾经问过我：“我怎么样才能像父皇那样。”
　　我答不上来。
　　陛下能征善战，曾四征西域，平定南夷，攻下了大小无数城池，创下万世不拔的基业。站在皇朝堪舆图前，任何人都会觉得热血沸腾。开国百余年来，我朝的疆域从来没有如此的浩瀚。每年岁贡之时，万国来朝，众夷归化。我曾经陪着阿穆跟随陛下，站在承天门上，听万岁山呼，声震九城，连我们这样的无知小子都觉得山摇地动，气血澎湃。而陛下却连一个微笑都吝啬给予，他常常不过在城楼上略站一站，连一刻功夫都不肯停留，便会命人放下帘子，径直回西内去了。仿佛这一切世上的无上繁华，在君王骄傲冷漠地眼底，不过是过眼云烟。
　　有这样一位父皇，我觉得阿穆也不是不可怜的。
　　陛下弓马娴熟，我朝自马背得天下，对贵家子弟的教育，皆从骑射启蒙，文课功夫倒还在其次。我是父亲亲自教出来的，士族子弟里，我的功夫算不错的，可是跟陛下一比，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曾经见过一次陛下出手，那天我与阿穆陪着陛下在花园中行走，枝上一对鸟儿叫得甚欢，陛下接过阿穆手中的弹弓，捏了一颗金丸，就将那一对鸟儿打了下来。所谓一箭双雕亦不过如此，一颗金丸便将两只鸟儿的头打得血肉模糊，几乎碎成齑粉，可见劲力惊人。
　　陛下不怎么喜欢成双成对的东西，历朝历代，宫中太液池出了并蒂莲，都以为是祥瑞之兆，少不了宣召翰林学士，有题咏之词赋。可是钦和二年，太液池中出了并蒂莲，却没有人敢禀报陛下，最后是王内侍胆大，命人悄悄将那朵莲花折毁才罢了。
　　因为陛下这古怪的脾气，在修筑西苑的时候，连配殿的间数都是奇数，工部郎中张敛是个最小意的人，却在这件事情上特别大胆。礼部虽然认为此事有违祖制，可是西苑毕竟只是皇家的苑林，算不得正经的宫室，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模糊过去。
　　礼部如此的识趣，也是因为陛下的脾气一年比一年暴戾，可是没有人敢谏劝。
　　陛下并非昏聩，仍旧知人善用，朝政井井有条。
　　后宫中连宠妃都没有一个，陛下不怎么亲近女色，偶尔围猎，也称不上沉溺。群臣对这样无欲无嗜的君王，只是束手无策。
　　据说曾经有臣子十分担心，因为陛下只得一个儿子，对皇室来讲，这样单薄的子息，自然是不免有隐忧。
　　无数谏章雪片般飞往西内，似乎陛下不再生十个八个儿子，便对不起这天下一般。
　　而陛下只是置之一哂。
　　钦和四年，贤妃李氏终于怀孕了。朝野之间都盼望她能再给陛下添得一子，谁知李氏难产，挣扎着生下一位公主后便香消玉殒。
　　这便是朝阳公主。
　　陛下以正殿朝阳殿的名字给公主赐作封号，可见有多么宠溺这个女儿。
　　朝阳公主确实生得粉妆玉琢，十分可爱。或许是怜她出生丧母，陛下每每亲为扶掖，甚至携了她上朝堂。将她置于膝上，仿佛逗弄稚女，比这世上一切国家大事还要重要。
　　群臣先是不忿，后来却渐渐发现朝阳公主的好处。
　　比如陛下震怒，无人敢再逆违天颜的时候，只要让保姆抱了朝阳公主来，便是一场弥天大祸亦可消弥于无形。
　　朝阳公主总是格格笑着，朝陛下伸出手，扑到他的怀中。
　　而陛下抱起她时，必然已经是满面笑容。
　　在朝阳公主四岁的时候，就拥有食邑万户、奴仆无计数。陛下甚至为了她，不惜在骊山大动土木兴建宫苑，只因为朝阳公主有咳喘之症，御医建议她要多泡温泉。
　　天下所有人都知道，被陛下视作无上珍宝的，只得朝阳一人。
　　阿穆常常对我说，仲安，不知将来是谁有福气娶了朝阳。
　　我懂他的意思，谁娶了朝阳，谁就会拥有这天下的一切。
　　朝阳一天天长大，比幼时更加可爱，亦更加顽皮。
　　在整座皇宫里，唯有她是无忧无虑的人。
　　我常常听到她的笑声，像银铃那样清脆，又像是这世上最会唱歌的鸟儿，可是她不就是一只灵巧的鸟儿吗？
　　长大后的朝阳很喜欢同阿穆一起，因为陛下只得一子一女，他们是唯一的手足兄妹。她常常穿了男装同我们一起混出宫去玩耍，反正这宫中没有任何人敢阻拦她。我们三个人常常去街头的茶肆喝茶，看杂耍，听说书的艺人讲故事。
　　那段时光快乐、纯净、明粹。
　　现在回想，那是我一生经历过最开心的时候，有阿穆在身边，还有朝阳。
　　朝阳死的时候，我和阿穆的心都碎了。
　　真正伤心欲绝的人是陛下，不过一夜之间，他的头发就全部白了。
　　他独自坐在朝阳殿里，沉默的不再理睬任何人。
　　阿穆在殿外跪了很久很久，也并没有得到他的召见。
　　陛下下诏将朝阳葬在裕陵。
　　那是他自己的陵寝，一切都是按照帝王的礼制来兴建，因为工程浩大，所以一直都还没有完工，可是现在他只能用来埋葬他最疼爱的小女儿。朝野哗然，争执不己，最后陛下只将陵寝前的翁仲撤去一些，又将神道减短数丈，以略示意平息评议。
　　辍朝十日，百日国丧，陛下用了一切礼制允许或者不允许的方式来祭奠朝阳，实际上真正的辍朝远不止十日，因为从那之后，陛下就不怎么视朝了。
　　百官的奏疏堆积在中书门下省，太傅忍不住对着阿穆长吁短叹，阿穆数次进宫，都并没有得到陛下的召见。我知道阿穆十分担忧，只能宽慰他：“等陛下这阵子伤心过了就好了。”
　　只是宫中谁都知道，陛下这般伤心，是永远也不会过去的。他就像是彻底换了一个人一般，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再有丝毫的兴趣。如果说从前他是个冷漠雄心的帝王，那么现在他只是一个心冷成灰的哀恸父亲。
　　陛下的身体也一天一天衰迈下去，有一段时间他病得很重，并且一度遣人召来了西凉的特使。
　　西凉是天朝辖下最为奇特的属国，国小力弱，又屡受沙化之苦。其它的藩属之国皆遣了王子在上京，名义上是学习中原的礼仪，实质上是作质子。可是唯有西凉是没有质子的，不仅没有质子，西凉国主还甚为傲慢无礼，常常不来朝贡。
　　奇异的是，陛下待西凉，却是青眼有加。四征西域，平定万邦，却唯独留下了一个西凉。
　　我曾经隐约听宫中老人咕哝过一句，说或许是因为明德皇后的缘故。
　　阿穆和我都知道，明德皇后是天大的忌讳，万万不能提的。
　　明德皇后乃是陛下诸位东宫时的原配，可惜命薄福浅，早在元庆十二年、陛下继位之前就病薨了。陛下待这位早逝的太子妃似无多少情谊，一直到了钦和九年，在礼部的一再提醒之下，才不情不愿的下了道诏书，追封她为明德皇后。事隔二十载，这个追封亦是草草了事，因为明德皇后葬在定陵，陛下并没有下诏依皇后礼制重建陵寝，也没有下诏说待自己万年之后让这位追封的皇后陪葬裕陵。
　　在追封皇后之前和之后，陛下亦一次没有去祭奠过这位早逝的原配。
　　宫中传说，陛下十分不喜这位原配，概因为当年和亲，被迫册封番邦女子为太子妃，一直视作皇室之耻。所以史书上也是廖廖一笔代过，不过十余字，就交待了这位明德皇后的一生。
　　阿穆牢牢记得此事为忌讳，是因为有次朝阳公主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套胡服，十分得意的穿在身上去见陛下。结果陛下勃然大怒，破天荒地大发雷霆。下令将朝阳身边的人全部杖死，朝阳吓得哭得背过气去，就此受惊吓过度，一直病了十来日。而陛下自然是悔痛不己，一直守在她身边，直待她痊愈。
　　陈贵妃因此被废黜，据说是她挑唆公主身着胡服。
　　我陪着阿穆去看望朝阳的时候，年老的保姆窃窃告诉我们，陛下最忌讳有人肖似明德皇后，陈贵妃撺掇公主身着胡服，其心可诛。
　　阿穆胆子真大，他竟然问保姆：“那么，阿凰像不像明德皇后呢？”
　　朝阳的乳名叫作凤凰，阿穆叫她阿凰。
　　保姆木着脸直摇头，说道：“一点也不像，明德皇后哪有公主这般美貌。”
　　我也觉得不可能相像，番邦女子，能有什么好容貌？
　　保姆又说：“明德皇后肤色白晰，身材瘦小，虽然有股机灵劲儿，可不似中原女子这般花容玉貌。”她说到这里，突然叹了一口气：“一晃都快三十年了，没想到……”
　　她没有说没想到什么，我看着阿穆，他似乎在静静想着什么似的。
　　那是陛下第一次对朝阳发脾气，亦是最后一次。
　　阿穆曾经说过，在世上，陛下唯一真正心爱，只得一个朝阳。
　　我在心底深处，默默的以为然。
　　可是朝阳却死了。
　　自从朝阳死后，陛下对政务的厌倦一日胜过一日，他的身体也一日坏过一日，他似乎在厌倦朝政的同时也厌倦了生命本身，他不再游猎，亦不再宴乐，通常自己独自处在殿中，既不饮酒，亦不沉溺于女色，然而身体还是一日日衰败下去。
　　朝阳仿佛带走他生命里的全部活力，他不仅仅头发白了，甚至连心都已经死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个样子，阿穆同我也非常伤心朝阳之死，可是似乎仍及不上陛下之万一。
　　父亲亲自入宫来劝解陛下，父亲的身体亦一直不好，多年的征战让他留下无数内伤，他一直病得起不来床，可是他执意要进宫来。
　　家里人拗不过他，只得用轻辇将他抬进宫中，殿中的众多内侍宫人皆被摒退，唯有我服侍他在陛下面前跪下，感觉他全身都在发抖，我无法松开扶持父亲的双手，我知道自己一旦松手，他随时就会倒下去。我知道自己亦应该回避，可是父亲如此虚弱，我根本没有办法回避。陛下待父亲终究是不同的，他亲自伸出手，想将他搀扶起来。
　　父亲微微喘着气，他攥着陛下的手，就像我平日攥着阿穆的手一般。他说道：“五郎，她已经死了。”
　　父亲的声音在发着抖，吐字亦非常轻，我几乎听不见，可是陛下整个人却像呆了似的，我看着陛下斑白的双鬓，还有浑浊的双眼，陛下握着父亲的手亦在微微发抖，什么时候，陛下已经是这样颓唐的一个老人？
　　父亲又喘了一口气，说道：“三十年前，她就已经死了。”
　　父亲眼底似乎有泪光，他说：“五郎，你醒一醒吧，她早就已经死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陛下有那般神色，他一直待父亲温言和色，唯有此刻几近狰狞，连脸上的肌肉都扭曲了，一把揪住父亲的衣襟，我看到陛上手背贲胀的青筋，他的声音因为凶狠而几乎嘶哑道：“你胡说！”
　　父亲抖得喘不过气来，我亦连大气都不敢出。殿中只有父亲喘息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像是破败的风箱。陛下的声音却缓和下来，他甚至笑了一笑：“阿照，你也晓得，她是回西凉去了。她可将咱们都骗过去了，连你这么精明的人，也被她骗过去了。”
　　父亲咳喘着，低声叫了声：“陛下……”他的眼神悲怆而无望，他的声音亦是：“朝阳公主不是她的女儿，公主亦没有半分像是她的模样，你明明心里也知道。公主乃是贤妃李氏所出，太子妃已经故去三十年了……十几年前我去看过，她坟上的青草，都已经长满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陛下流泪，很大颗的眼泪，无声的涌出来，滚落在他胸前的袍襟之上。他胸前的袍子绣着细密的花纹，那颗明亮的泪珠就噙在龙首上，似坠非坠。父亲抱住陛下的双膝，仿佛是哄劝，又仿佛是安慰，更仿佛是怜悯。陛下像个小孩子，终于嗬的哭出声来。

远近天涯（海上繁花番外）
　　雷宇峥在家住了两天，等到了周日晚上，他打电话让秘书订机票，邵凯旋却突然对他说：“多订一张。”告诉他说：“你陈伯伯的女儿回来了，就是宜珈那丫头，明天也要去上海。陈宜珈在国外十几年，人生地不熟的，到了上海你陪她多走走。”
　　他怔了一下，韦泺弦躲在邵凯旋身边就冲他扮鬼脸，笑得无比灿烂，他只得陪笑：“妈，我还有工作呢……”
　　“那就工作结束后请人家去吃顿饭什么的，带人家转转，好好玩玩。”邵凯旋问：“你就忙得这点功夫都抽不出来？”
　　雷宇峥怕她动气，连忙说：“行，行。”
　　他已经有六七年没见过陈宜珈，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很多年前的圣诞节，她回国度假。那时她不过十五六岁，只记得她把头发染得通红，活像个小太妹，他一想起来就觉得头痛。结果在机场等了半晌，没等到记忆中的小太妹，他想，该不会是迟到了吧。这种大小姐最没有时间概念，自己又不能不等，好在机票还可以改签。匪
　　他正打算去改签，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雷宇峥！”
　　很清脆的声音，回头一看几乎认不出来了，毕竟这么多年不见，虽然陈宜珈轮廓没大变，但眉眼都长得舒展开来，短发大眼，又穿仔裤T恤，几乎俏皮得像个小男生。只是笑起来明眸皓齿，明显有一种女孩子的甜净，陈宜珈倒落落大方：“安检是在那边吧？”
　　两人都没什么行李，安检倒是很快，陈宜珈十分兴奋，又爱说话，一路上都只听她叽叽咕咕，从国航的空姐漂不漂亮一直夸到还是北京的蟹壳黄烧饼好吃。她嗓音清脆婉转，像古人形容的，大珠小珠落玉盘，可是大珠小珠没完没了的落了一路，雷宇峥就觉得隐隐头痛了。
　　出了机场有司机来接，他正烦恼如何安置这位大小姐，陈宜珈倒是毫不矫情：“送我去首席公馆吧，我在那边订了房间。我同学还等我一起逛街呢，你忙你的吧，不用管我了。”
　　他不由得松了口气：“那我明天晚上替你接风吧。”
　　她很干脆的答应：“行！但我不吃西餐！”
　　他把这句话告诉了秘书，单婉婷很是尽职尽责，专门在一间新开的本帮菜餐厅替他们订了位置。结果一进去，他就看到了上官博尧。陈宜珈也看到了：“那不是上官？咦，他带女朋友来吃饭？还带两个?真厉害啊!”
　　上官博尧大约是说了什么笑话，逗得他对面的一个女孩子笑起来，另一个则在低头喝茶。陈宜珈走过去在他肩头一拍：“上官！”
　　上官博尧回头一见是她，又惊又喜：“是你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半个月了，成天在家彩衣娱亲，我妈终于肯放我出来玩玩。”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不过给我指派了个监护人。”
　　“监护人？”
　　陈宜珈一努嘴，上官转脸一看到雷宇峥，不由得哈哈大笑：“雷二，你如今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雷宇峥笑了一声，并没说话。倒是陈宜珈很好奇上官的女伴：“这是……”
　　“我朋友，杜晓苏、邹思琦。”上官转过脸又对杜晓苏和邹思琦介绍：“陈宜珈，我学妹。”
　　陈宜珈笑容可爱，跟她们打了招呼，又对雷宇峥说：“要不我们就跟上官他们一块儿吃吧。”
　　上官十分高兴：“来来，一起吃多热闹。吃完了咱们打麻将，谁输了谁请宵夜。”
　　陈宜珈大喜：“好！我自从跟室友学会了打麻将，就没痛快打过一回，好容易搬家遇到位邻居太太也会打，可惜却是个日本人，只会打日本麻将。这倒也罢了，三缺一，哎哟郁闷死我了。”一边就招呼服务生：“拿菜单来，赶紧的点菜，吃完了咱们好打牌。”
　　雷宇峥这时才说：“打什么麻将。”
　　陈宜珈大眼睛一转：“那唱歌也行啊，我是麦霸，就怕你们抢不过我。”
　　结果一帮人吃完了去唱K，上官是夜店的常客，于是由他挑了地方。一进店中真是风光八面，咨客全都认识他，一路走一路还有无数副理跟他打招呼：“您来啦？”所以一进包厢，陈宜珈就说：“上官，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我怎么不知道你江湖地位这么显赫？”
　　上官一脸的郁闷：“别提了，我也不知道。
　　“你一看就是少爷模样嘛！”陈宜珈笑容可掬：“用你们广东话怎么说来着？”努力学着粤语发音：“官仔骨骨。”
　　上官正好端起杯子，差点没被冰水呛死：“你还知道这个词啊？”
　　“我的室友是香港人，跟她学的。”陈宜珈开玩笑：“大家今天不要点粤语歌啊，有岭南世家的细少爷在此，唱不好会被他笑的。”
　　杜晓苏有点意外，跟上官认识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他是广东人，因为日常他都是一口地道的京片子。上官大约也看出了她的疑惑，因为音乐声有些吵，所以侧过身去对她解释：“我妈妈是北京人。”偏偏陈宜珈看到了：“喂！不许说悄悄话啊！”冲上官眨了眨眼睛。上官在她头上敲了一记，说：“就你眼尖嘴快。”陈宜珈揉着被敲疼的地方，凑到雷宇峥耳边小声嘀咕：“我看杜小姐一定是上官的女朋友，他这么照顾她。”
　　雷宇峥没有说话，上官已经叫起来：“喂喂！不准说悄悄话啊！”
　　陈宜珈冲他扮个鬼脸：“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雷宇峥将话筒递到她手中，说：“唱歌吧。”陈宜珈果然是麦霸，拉着邹思琦一起，话筒在两个女人手里转来转去，把两个男人撂在一旁。上官是个坐不住的人，就拉着雷宇峥出去透气。从走廓出去就是很大的空中花园，有露天的泳池和躺椅，靠近栏杆的一侧有藤椅，正对着繁华的夜色。喧嚣市声被隔在了咫尺之外，倒显得闹中取静。两个人靠在栏杆上抽着烟聊了会儿，上官忽然想来：“对了，我有个朋友想买你们公司一个什么楼盘的房子，给个优惠价吧。”
　　雷宇峥随口说：“叫他拿你的名片去找我秘书吧。”
　　“行。”上官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谢了啊。”
　　雷宇峥第二天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他公事既多，幸好陈宜珈活泼好动，在上海朋友又多，他不过抽空陪她吃饭购物，或者偶尔负责接送，还算是好应付。等到周末，他在办公室加班，单婉婷忽然想起来问他：“对了雷先生，上官先生的朋友拿了张名片来，指名要买一品名城的房子。就是原来杜小姐名下那套，因为您专门交待过，这套房子由您亲自处理，所以我只把他的联络方式留下来，没有立刻回应他。”
　　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老板的脸色，其实看不出来什么来，雷宇峥平常永远是山崩于前不色变的样子，天大的事情也顶多只皱皱眉，而今天他连眉头都没有皱，语气也很平静：“我知道了。”
　　晚上回家后他考虑了片刻，才给上官打电话，手机响了好久没人接，正打算挂掉了，终于有人接了，却是个女人：“您好。”
　　他没有说话。
　　“喂！”她又问了一遍：“请问是哪位？”等了几秒钟没有回应，于是她的声音似乎离远了些：“上官，没人说话，要不你来接吧。”
　　他把电话挂断了。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听出她的声音，有两秒钟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坐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手机却忽然震动起来，嗡嗡的蜂鸣，在安静的室内显得格外突兀。
　　他坐在那里不动，电话在手心里震个不停，像是一颗心，一直震，一直震，震到他手心发麻，最后终于接了。
　　“雷二，”上官的声调显得很轻快：“刚才是不是你给我打电话？”
　　他顿了一下：“哦，找你出来吃饭。”
　　“我在湖边呢。”上官似乎非常惬意：“过来玩儿吧，我们又在烤肉呢，你闻闻这香……啧啧……”
　　雷宇峥知道他在太湖边有座豪宅，还是原来民国时期一位耆耄的别墅，解放后一度被没收为公用。几年前辗转拍卖被上官购得，不久后又斥巨资重新装修。在花园假山上头硬生生造出个泳池，号称可以在游泳池中欣赏湖光山色。上官经常呼朋唤友去那里度周末，大队人马就在花园里支了架子烤肉，因为经常烟熏火燎，把一架据说是清末光绪年间名士手植的古紫藤，竟然都给熏死了，于是多次被叶慎宽称赞是“焚琴煮鹤花间晒裤清溪濯足的典范”。说归说，一堆人照样经常过去吃烤肉喝酒，想必上官又是在这豪宅的花园里烤肉。
　　“好，拜拜。”
　　他拿了车钥匙出门。
　　也没有什么目的，路边的霓虹不停的掠过视线，或紫色，或红色，滟滟的流光，一直映到车前玻璃上来。这城市正是歌舞升平，繁华到了顶点，热闹到了极处。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意兴阑珊。
　　最后他把车停下，随便挑了个记事簿上的号码打出去。
　　对方大约没想到他会主动打电话，所以连声音里都透着几分惊喜，亦娇亦嗔：“是你呀？”
　　“你在哪里？”
　　“我还在片场。”大约是怕他挂断，急急又说：“不过已经收工了，要不我过来找你？”
　　“那我在酒店等你。”
　　“好。”隔着电话线亦可以想见她喜孜孜的样子，连声音都似甜美了几分：“我马上就过来。”
　　身体极度疲倦之后，脑中有短暂的空白，但涌起的却是更空虚的感觉，只觉得乏力。任凭花洒的水流打在身上，仿佛是麻木，更多的是倦怠，就像是整个人都缺了一块，怎么也填不起来。
　　大约洗得太久，许优隔着门，俏皮的声音：“要不要我进来帮你擦背？”
　　他没有回答，把花洒关掉，拿浴巾拭干身体上的水珠，然后换好衣服出去。
　　许优知道他的习惯，所以虽然失望，但看到他湿漉漉头发，温柔的问：“帮你把头发吹干了你再走？”
　　“不用了，谢谢。”声音疏远而客气，仿佛有一点心不在焉。房间晕黄的灯光下只见他薄薄的唇，微抿的弧线透出冷漠的气息，相法上说薄唇的男人薄幸，许优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素来铁石心肠。相处已经差不多两年，她却几乎无法理解他的任何一面，何况今天晚上他似乎情绪有些微的反常，虽然不易觉察，但她很敏锐的感知了。所以没有再多话，拿过外套帮他穿好，然后目送他出门，说：“开车小心点。”
　　他的手已经触到了门钮，忽然顿了一顿，转过身来看着她：“前阵子你不是说想换车？保时捷的911不错，也挺衬你，就买那个吧，提车的时候记得打电话给我的司机，有人会去结帐。
　　她欢喜不胜，踮脚勾住他脖子，盈盈的笑：“真的吗？为什么突然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你想图谋什么不轨？”撅起嘴来想要亲吻他，但他脸微微一仰，避了开去，说：“你素来聪明，应该明白。”
　　她的手本来搂住他的脖子，可是胳膊渐渐发软，像是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十指都开始发冷，一直冷到手心，她终于撑不住，手从他肩头滑落了下来，她几乎是失态，怔怔的站在那里，只是看着他。
　　“以后照顾好自己，如果不是拍戏就别熬夜，也别相信朋友就随便投资。”他嘴角微微抿起，其实他这样子最迷人，可是以后她再也看不见了。
　　“遇上困难给我打电话。”他最后一次亲吻她，如蜻蜓点水般吻在她脸颊上，只是一触，几乎不带任何温度，他已经打开门径直离去。
　　在电梯里他看到自己的脸，空洞而疲倦，凌晨时分，喧哗的城市终于渐渐睡去，电梯里更是寂然如灭。
　　并非厌倦，他只是不再想维系这种关系，虽然许优十分漂亮，又几乎从不给他找麻烦，她曾是一朵他很满意的解语花。但不知为什么，今天晚上他只觉得倦怠，所以选择了离开。
　　或许适当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可以好过些。
　　第二天早晨起来，雷宇峥先去打了一场网球，看看时间还早，于是给陈宜珈打电话：“要不一起吃午饭吧。”
　　陈宜珈很高兴：“行啊，我在和同学逛街，你来接我。”
　　她在广场的一角等他，他开车看到她站在路旁，因为不能停车，他把车速减下来，正打算让她过马路去等。谁知她拉开车门，飞快的上了车。
　　“很危险的！”
　　“有时候做点危险的事也很有趣呀。”她笑嘻嘻系上安全带：“又带我去吃什么好吃的？”
　　“烤肉怎么样？”
　　她说：“那要自己烤才有趣。
　　“那带你去一个地方。”
　　出了城她也没有问去哪里，就看着他把车开上高速，于是掩口打了个哈欠，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其实她眉目间还有点小孩子的稚气，睡不够，他并没有妹妹，但觉得有妹妹应该就是这样子吧。
　　他开车很快，等快到了她正好醒来，上官别墅的位置非常好，隐在一湾湖畔，仿佛海边，但湖水比海水显得更宁静。行道两旁皆是梅花树，这时节只见枝叶扶疏，可以想见花开时定是香飘十里。她见着这么好的风景，不由问：“你的湖景豪宅？这也太阔绰了！”
　　“上官的。”
　　她眉眼弯弯的笑：“原来是上官那个资本家。”
　　镂花铁门已经缓缓打开，上官亲自出来接他们：“哟，可真没想到，大老远的，真给面子。”
　　“不欢迎？”
　　“欢迎，当然欢迎！”上官仍旧是笑嘻嘻：“不欢迎你，我还欢迎宜珈呢。”
　　司机上来替他去停车，他和陈宜珈和上官说着话，一路绕过假山，远远看到草地上果然支着烧烤架子，一堆人欢声笑语，热闹非凡。虽然隔得那样远，但他一眼看到她。
　　杜晓苏坐在桂花树下一张躺椅上，正侧过头和邹思琦说话。这样远远看过去，她侧影落落，眉宇间仍旧是那般寂寥。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奇异般安静下来，仿佛只要见着她，便觉得放心了。
　　可是这么近，仍旧是那样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