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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柯南·道尔
内容简介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其主人公福尔摩斯成为大侦探的代称、众人崇拜的英雄，一度令众多侦探小说的主人公黯然失色，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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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福尔摩斯：世界侦探小说的鼻祖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的侦探作品，原著全文共包括4部长篇及56个短篇。小说不仅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形象，而且以离奇曲折的情节、缜密严谨的推理吸引读者，从而开创了侦探推理小说的先河。小说的文学成就，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福尔摩斯探案集》具有高度的社会性。系列小说中，柯南·道尔善于把社会犯罪与社会现实结合起来，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这不仅突显了作品的社会性，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其次，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的文学形象，为世界文学宝库增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典型。再次，《福尔摩斯探案集》创立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柯南·道尔的6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最后，《福尔摩斯探案集》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
出于这个原因，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在西方，除了《圣经》之外，阅读量最大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全世界，《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销量，更是稳居第一位。目前，它已被译成70余种文字，其作者柯南·道尔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李学斌

第一章 血字的研究
<h3>第一节·初见福尔摩斯</h3>
我叫华生，是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役中受了重伤，幸好我的勤务兵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出来。可没想到大难不死后，我又染上了伤寒，只好被送回国内，得到了九个月的修养假期。
回到英国后，我无亲无友，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我先在伦敦的公寓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积蓄。后来我实在撑不下去了，便决定换个地方居住。就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小斯坦弗。
“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个人跟我说房子的事了。”他嚷嚷说。
他说的那个人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实话，小斯坦弗并不看好我和福尔摩斯合租房子，他说：“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是一个思想古怪的家伙，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冷血到无情的地步，我曾经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呢。”
“他精神上有问题吗？”我忍不住问。
“不，不，据我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这就没问题了。我愿意和一个好学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在我的坚持下，小斯坦弗带我去找福尔摩斯。
走过一个窄窄的胡同，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又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才看到走廊尽头的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无章地摆着无数器皿。一个瘦瘦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立刻抬起头来，兴奋地喊：“我发现，我发现了！”那种神情似乎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他现在显得更高兴。
“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沉淀，别的都不行。”他兴高采烈，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似的，让我们看他的惊人发现。
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在水中，向我们解释说：“这点鲜血放在一升水里，占不到溶液成分的百万分之一，看着，好戏就来了！”说着，他加了几粒白色的结晶进去，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很快，溶液变成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在瓶底上。
“看到了吗？这种新试剂比以往的方法好多了，不论血迹新旧都可以发生作用。”福尔摩斯依然很兴奋。
我们都向他表示祝贺。然后，小斯坦弗给我们相互做了介绍，福尔摩斯热情地和我握手，俏皮地说：“看得出，您到过阿富汗。”我听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福尔摩斯没有理会我的吃惊，嘟嘟哝哝地说：“如果我早点发现这个方法就好了，它差不多可以在二十多个案件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说着，他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我看到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趁机观察了一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瘦瘦高高的个子，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福尔摩斯听到我想和他合租房子，似乎非常高兴，立刻和我约好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走出实验室，我忍不住问小斯坦弗：“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小斯坦弗意味深长地一笑说，“他在了解别人方面，几乎比所有的人都高明得多。”
<h3>第二节·血字的研究</h3>
第二天，我们到贝克街221号看了房子。房子很舒适，有两间整洁的卧室，一间宽敞明亮的起居室。我们都很满意，当即租了下来。
我们很快搬到一起同住。我整天没什么事做，福尔摩斯成了我最好的观察对象。他是个非常有规律的人，每天早睡早起，把多数时间消磨在化验室或是解剖室里。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精力旺盛，懒散的时候则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动不动。
他的知识面非常广博，化学、解剖学、植物学、地质学、惊险文学、法律等等相当精通，但对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又几乎一无所知，令我惊叹又好奇。
我原本以为福尔摩斯和我一样孤独，没想到他的拜访者竟然有很多很多，而且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有。有衣着整洁的绅士，有时髦的年轻姑娘，还有邋遢的老妇人……每当这些人光临我们的房子，福尔摩斯就会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说那些都是他的顾客。天知道，这让我对他的职业好奇到何种程度。
我们逐渐熟识起来，在一次闲聊中我坚持说肯定是有人事先告诉了他我刚从阿富汗回来，或者是他瞎蒙的。福尔摩斯急切地分辩说：“嘿，那是我用观察力和直觉分析力分析出来的！”
“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个军医，华生。虽然你的脸很黑，但手腕处却露出黑白分明的皮肤，这说明你的皮肤本来是白的，脸上、手上都是在热带晒黑的。而且，你憔悴的面容，僵硬的左臂，都可以看出你刚刚经历了战争。从国内目前的战状看，在热带参加的战争肯定是在阿富汗。这就是我对你的判断。”
原来如此，听完他的解释，我心中豁然开朗，忍不住对他所谓的直觉分析法稍稍表示了一些兴趣。这令福尔摩斯异常兴奋起来，他带着点孩子式的得意告诉我，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葛莱森、雷斯垂德、麦克唐纳等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来找他帮忙。
世上还有这种职业？我觉得他在吹牛皮，可又不想与他争辩，就转脸看向窗外。这时，街面上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正在焦急地寻找门牌号。我想换个话题，就随口说：“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
福尔摩斯跟过来，看了一眼，立刻说：“你是在看那个退伍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暗发笑，这个狡猾的家伙，明知道我无法取证，就顺口胡说八道。我正在心中遗憾不能揭穿福尔摩斯的阴谋，让他出丑，刚巧，那人竟然走进了我们的房子，把一封信交给了福尔摩斯。
哈，机会来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得意，走过去问：“请问您的职业是什么？”
“当差的，先生！”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端正身体回答说。我看向福尔摩斯，故意提高嗓音问：“您过去是做什么的呢？”“军曹，先生。”他高声简单地回答说。
福尔摩斯的理论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心中大吃一惊，忍不住向他请教：“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隔着一条街我就看到他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再看看他的军人的姿态，军人式的络腮胡子，还有他自高自大、发号施令的神气。从这些都不难判断他做过军曹。”
“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称赞。
“这算不上什么。”福尔摩斯说着给我看刚收到的那封信，“这件事才看起来不寻常呢。请你好好看一下吧。”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巡警在深夜两点钟，在一长期无人居住的房中看到了灯光，他们前去查看时，发现一男子死在了房中。房间中有几处明显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明显的线索，更不知道凶手的情况，所以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葛莱森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是伦敦警察厅的侦探，他们两个相互不服气对方，常常因案件的处理方式而争吵，都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侦探。不过雷斯垂德比葛莱森更踏实、肯干，也肯听取别人的意见，所以他和福尔摩斯合作的机会多一些。
“他们只会等我解决案子后再宣扬为他们的成绩。”福尔摩斯讽刺地说，但他仍然招呼我动身去凶案现场。
距离凶案发生的空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福尔摩斯就坚持下了马车，在泥泞不堪的路上走来走去，两眼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蹲下来比较马车的痕迹，一会儿检查地上的脚印，忙得不亦乐乎。我冷眼旁观，认为他纯粹是在装模作样。因为那泥泞的路上即使有凶手的脚印也早已被踏乱了，根本分辨不出什么。
葛莱森从房子里跑出来迎接我们，他是一个头发浅黄、皮肤白皙的高个子。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欢快地说：“你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现场保持得很好，一切都没有动。”
“可是那条小路除外。”福尔摩斯说，“我想你肯定是觉得从那里找不出什么线索了才没有保持现场吧。”
葛莱森躲躲闪闪地说：“我负责房子里的事，外面的归雷斯垂德先生管。”
福尔摩斯嘲弄地笑了一下，问：“你没有坐马车来吗？”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房子里没有任何摆设，空荡荡的，由于长久没人居住，灰尘堆积了很厚，光线也很昏暗。餐厅里光光的地板上僵卧着一个男子的尸体，约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黑黑的卷发，留着短硬的胡子。死者紧握着双拳，两臂伸张，两腿死死地蜷在一起，僵硬的脸上露出龇牙咧嘴的可怕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福尔摩斯在尸体前跪下来，检查尸体。他神情很严肃，这里摸一摸，那里按一按，还抬起死者的头嗅了嗅他的嘴唇。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宣布尸体检查完毕。
葛莱森派人进来抬尸体，“叮咚”，从尸体身上掉下一枚戒指。葛莱森把它捡起来，看了一眼，立刻大喊：“哈哈，被我发现了。一定是有个女人来过这里，这可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哟。”
没想到福尔摩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弯下身去检查死者的随身物品。葛莱森闹了个没趣，只好嘟嘟囔囔地自己把戒指收了起来。
死者名片夹上的名字叫锥伯，是个相当有钱的家伙。他身上的两封信是一家轮船公司通知开船时间的，一封是寄给他的，另一封是寄给约瑟夫的。从信上通知的时间相同不难看出，他们是约好要一起到纽约去。
福尔摩斯又仔细询问那些警官几个问题，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到这里来！”伦敦警察厅的另一个侦探雷斯垂德欢喜地跑了过来，他身材矮小，结实有力。
“到这里来看，朋友们！”他兴奋地领着我们来到前厅，在壁炉的位置附近停下来。他点燃火柴，照亮墙面，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词，“拉契（RACHE）”！
“你们有什么看法？”雷斯垂德得意得像马戏班的班主似的炫耀着自己的把戏。
“这算什么发现，没有任何意义。”葛莱森嘲弄地说。
“那是因为你妒忌我的发现！我认为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这应该是一位女子的名字，‘瑞契儿’！不然，请福尔摩斯先生说说看。”雷斯垂德激动地反驳说，他们两个人立刻面红耳赤地争吵了起来。
福尔摩斯兴奋地吹了声口哨，不理会他们的吵闹，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镜检查这个血字，他有时测量墙壁，有时趴在地上放大一些尘土。我在一旁看着他的行动，觉得他像一只猎犬在丛林中活动，跑来跑去，寻找属于它的猎物。
福尔摩斯一直折腾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又把血字的每一个字母都仔细查看了一遍，这才满意地把工具收了起来。
“别再吵了，伙计们。”福尔摩斯点燃了他的桃木烟斗，轻松地说，“这是一件毒药谋杀案。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男人，穿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发现，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如呆头鹅一般听得目瞪口呆。
“哦，顺便说一声，不要再白费力气瞎猜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女子出现过。血字的意思是‘复仇’，而不是什么‘瑞契儿’！”说完，福尔摩斯就带着我离开了现场。
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福尔摩斯：“你是怎么得来的那些信息？”
“观察。”福尔摩斯咬着烟斗笑着说，“我发现有两道马车的痕迹，其中一道很深，证明是昨天晚上的痕迹，因为这里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下雨了。巡警们说案发后再没有马车经过，这就说明车痕是凶手和死者一起来时乘坐的。”
“至于新的马蹄铁嘛，”福尔摩斯嘿嘿一笑，“那是因为新换的马蹄印特别清晰。只是一般人不注意这些细节罢了。”
“喔。”听了福尔摩斯的解释，我一下明白了许多，忍不住又问，“凶手的身高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呢？”
“一个人的身高是可以从他的步子的长度来测量的，另外从他站在那里在墙上写字的高度也可以判断出来，因为一般人都会写在与自己视线平行的地方，现在字迹距离地面是六英尺，证明他身高是不会低于六英尺。”
哎呀呀，真好，听福尔摩斯分析案子真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如同看魔术表演一样，让人觉得精彩不断。
第二天刚吃完早饭，过道里和楼梯上就传来杂乱的脚步响，还有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站起身来张望，“发生什么事了？”
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没事，是我的侦缉队贝克街分队。”
说话间，六个孩童冲了进来，他们看上去又脏又坏，像是六条小泥鳅，站在那里扭动不停。
福尔摩斯站起来，冲他们喊：“立正！”六条小泥鳅立刻像一条线似的站成了一排。
福尔摩斯又喊：“队长维金斯出列汇报。”
一个看上去十分精明的小男孩向前跨出一步，高声喊：“报告，没有找到让找的马车夫。”
福尔摩斯点点头，拿出一些先令来：“继续寻找，不找到不算完喔。现在把工资拿上继续去找吧。”
小孩子们高兴地上前领到了自己的“工资”，嬉闹着像一窝小耗子一样跑下楼去。
“别小看这些孩子。”福尔摩斯严肃地说，“他们搜索消息的能力要超过几打警察呢。他们可以到处乱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事情都可以想法打听到。别看他们淘气，他们很机灵，像针尖一样，无孔不入，可以做很多重大的事情呢。”
“向我道喜吧，我已经找到凶手了！”葛莱森突然闯进房来，抓住福尔摩斯的手晃个不停。
原来，葛莱森从死者锥伯的遗物中看到他的帽子很新，就拿着帽子找到了他买帽子的商店，又从商店的记录上找到了死者以前租住的房东。在和她们的谈话中，他发觉两位女房东很不自然。他抓住这一线索，顺藤摸瓜，终于追问出死者在她们这里租住时曾多次调戏房东的女儿，昨天他的恶行被女孩的哥哥看到了，曾拿着木棍追打锥伯，而且当晚很晚才回来。所以房东母女听说锥伯死了，还以为是女孩的哥哥做的呢。葛莱森喜出望外，立刻去找女孩的哥哥，可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杀了锥伯，说他追到门口时，那家伙已经逃上一辆马车跑了。而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朋友拉去喝酒，所以才回家很晚。葛莱森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直接把他拘捕了。
葛莱森正在得意扬扬，雷斯垂德也来了，不过，他是垂头丧气地来的。因为他追查的约瑟夫.斯坦节逊，也就是被害人的秘书，昨天晚上也在旅馆被人杀害了。
有个送牛奶的小孩路过那里，曾见过一个红脸膛的高大男子，正沿着梯子从三楼窗户上下来，不慌不忙的，那小孩还以为是个木匠呢。
葛莱森听完，脸都臭了。因为这个消息无疑证实了他找到的凶手是不对的。
案情越来越复杂了，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相信，这肯定是某个集团组织有规模、有组织的暗杀行动。福尔摩斯却轻轻摇摇头，微笑着说：“案子已经结束了，再也不会有什么暗杀出现。”
“结束了？”我们都着急地问他到底发现了什么。福尔摩斯狡猾地眨眨眼睛，说：“你们一会儿就会知道的。”
这时，门外传来喊声，“先生，马车已经来了。”我听出来了，是那个贝克街侦缉分队的队长维金斯。
“好的，请他进来帮我搬东西吧。”他站起身来，到卧室里拖出了一只大箱子，我非常纳闷儿，福尔摩斯要出远门吗？他怎么没跟我提起这事呢？
维金斯带着马车夫进来了。那马车夫身材很高大，看上去十分强壮。他很不乐意地走向福尔摩斯，伸手去搬福尔摩斯刚从卧室里拖出来的大皮箱子。
突然，福尔摩斯迅速跳起来，用手铐铐上了那人的双手。
“先生们，”福尔摩斯带着胜利的微笑宣布，“他就是杀死那两个人的凶手，杰弗逊·侯波先生。”
我们都被眼前的戏剧性变化惊呆了，有点不知所措。马车夫趁机从福尔摩斯手中逃出来，冲向窗户，一拳击碎了玻璃，准备从窗子跳出去逃走。
幸好我们都回过神来，一拥而上抓住他，用绳子把他的手脚都捆得结结实实的。那车夫十分凶猛，被捆上后还在奋力挣扎，最后等他完全明白了眼前的情况后，才放弃了逃跑的想法，靠在墙上喘息。
“没想到我会被困在这里。不过，也许你们愿意听一下，我为什么要杀掉那两个恶棍。” 他不等我们发表意见，就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二十年前，杰弗逊·侯波是个十分英俊的小伙子，他聪明能干，和几个伙伴一起到一个山谷寻找银矿。在六月的一个温暖的天气，他偶然遇见了美丽的露茜·费瑞厄小姐，被她的美丽和温柔深深吸引，热烈追求她。而露茜小姐也欣赏他过人的才能，愉快地答应了他的追求，两个年轻人就这样深深相爱了。不久，侯波为了他们将来的幸福，到遥远的峡谷寻找银矿去了。
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幸福之路灾难重重。露茜和她的义父约翰因为曾经得到一支摩门教徒的援救，从此就一直生活在摩门教的控制范围内。
尽管老约翰完全是凭自己的能力开辟了一片沃田，从不依靠惨无人性的摩门教，但他的行为却依然被摩门教徒所左右。他们允许他不去掠夺别人的财产，不去抢夺附近的女人，却不允许他单身，一定让他多娶上几个妻子，扩充摩门教徒的人数。
摩门教义规定，摩门教徒的女儿必须嫁给摩门教徒，约翰漂亮的女儿露茜绝对不允许嫁给摩门教徒以外的人。
露茜是当地最美的姑娘，早就有很多人看上了她，最有势力的两个是摩门教中两个首领的儿子伊瑙克·锥伯和约瑟夫·斯坦节逊。他们以三十天为期限，逼迫姑娘选出其中一个来和她结婚。露茜深爱着侯波，不肯答应嫁给那两个恶棍。老约翰也不想宝贝女儿失去幸福。
可是摩门教徒们的势力太大了，他们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暴徒，杀人如麻，他们父女两人怎么反抗得了呢？
为了女儿的幸福，老约翰决定冒险试试逃亡。他托人给侯波带去消息，请他赶快回来帮助他们父女。
侯波得到消息后立刻飞奔回来，一路遭受了多次劫难，直到期限的最后一天夜晚，他才像蛇一样爬进了约翰的家。因为摩门教徒们封锁太严了，他一直这样爬了三天三夜才爬到了这里。
约翰父女俩在侯波的安排下，躲过守卫他们的人，悄悄向山边走去，那里有侯波准备好的三匹马，可以让他们逃亡远方。
他们艰难地逃到山谷，骑上马，快速奔跑，奔跑。他们不停地跑啊，跑啊，一直跑了一天一夜，终于逃进深山里，离摩门教徒们越来越远了。
眼看逃出了虎口，三个人都很高兴，他们决定在一个小山洞里躲一躲，歇歇脚。侯波点起火堆来，让他们父女俩取暖，安心休息，自己出去为他们打些猎物来充饥。
那天，似乎猎物特别难打，侯波不知道跑了多远，费了好半天时间，才打到一只猎物。他扛着猎物回到山洞，天哪，火还在燃烧，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就在他们歇息的地方，一座新坟立在那里，“约翰·费瑞厄，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1860年8月4日”。
侯波发疯般找遍了整个山谷，都没有找到露茜的坟墓。他想一定是那些摩门教徒杀死了老人，抢走了露茜。侯波跪在约翰老人的墓前发誓，他剩下的这一生只为复仇而存在，他一定要亲手杀掉那些仇人！
后来，侯波打听到，果然是斯坦节逊杀死了老人，锥伯强娶走了露茜。可怜的露茜结婚后不到一个月就忧伤地死去了。侯波偷偷去看她，取下她手上的结婚戒指，他要让锥伯看着那枚戒指死去！
这时，锥伯他们也发现了侯波的行踪，带人四处追捕他。侯波避开他们的追捕，住进大山里，过着原始的非人的生活，寻找一切机会报仇。锥伯和斯坦节逊多次带人到深山里去杀他，但都被他巧妙地逃掉了。
侯波顽强地活着，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报仇，好几次都差点儿把他们杀掉。锥伯他们害怕了，就悄悄变卖了家产离开盐湖城，期望能够摆脱掉侯波。
可是他们想错了，侯波没有一丝犹豫，立刻追了出来，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寻找他们。
有一次，侯波在一个城市发现了他们，可还没等他采取行动就被他们溜掉了。然后他们就开始更加频繁地东奔西跑，想把侯波拖垮。因为他们知道侯波根本没有钱和他们这样赛跑，他必须得靠替别人工作，挣钱来维持他的生活。
可是他们再次失望了。坚强的侯波忍受住了这一切苦难，像最忠诚的猎犬黏着猎物，终于在伦敦又一次发现了他们。
得知他们会在伦敦停留几天的消息，侯波兴奋极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他在伦敦找了一份马车夫的工作，紧紧跟踪他们。一连两个星期过去了，侯波终于找到有利的时机，亲手杀死了他们。
复仇计划完成后，侯波原本计划再赶几天马车，攒点钱回去守候露茜，没想到却被福尔摩斯派出的维金斯带到了这里。
侯波的故事讲完了，他的生命也快要完结了。现在对他来说，回不回美洲见露茜都不重要了。因为长期的艰苦生活让他患了动脉血瘤，早已到了晚期，每当他激动的时候就会喷血。锥伯的死亡现场出现的鲜血就是侯波找到仇人时，太过激动而流出来的，当然那个血字也是他用自己流出来的血即兴写的。
完成了一生的复仇计划，侯波再无牵挂，他在被捕的第二天就带着微笑死去了。
整个案件结束后，报纸上又开始吹嘘两位官方侦探的破案才能，并称福尔摩斯在这两位侦探导师的培养下，已经逐渐开始在侦探方面有所进步等等一类黑白颠倒的话，真让人气愤不已。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经过这次案件都对福尔摩斯非常敬佩，不敢再猖狂，雷斯垂德还衷心地说福尔摩斯完全可以去做警察局局长的职位。
福尔摩斯淡然一笑，对我说他只关心案件的离奇程度，至于功劳最后会被吹嘘给谁，他从来不会考虑。我现在已经彻底被福尔摩斯征服了，决定以后跟随他侦查所有的案件，当然，我也会把他的功劳忠实地记录下来，公布于众。

第二章 四签名
<h3>第一节·六颗神奇的大珍珠</h3>
福尔摩斯好动不好静，喜欢刺激的活动，给他一个难题，让他破解深奥的密码，或做最复杂的分析工作，这就是他追求的精神上的兴奋。
福尔摩斯除了醉心于离奇的案件外，还喜欢一些技术性的研究，例如，他曾写过一篇《各种烟灰的辨认》，一口气列举了一百四十多种烟灰，并详细说明了它们的区别和各自的特点。作为他个人的喜好我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对我一个外行来说，一大早就被他的这些枯燥的烟灰理论折磨，可真是有些残忍了。
于是，我拿出我的怀表递给福尔摩斯，带着一点捉弄的想法说：“喏，你不是常说任何一件日用品上留下的痕迹，你都可以辨认出使用者的特征吗？这是我新得来的表，看你能不能找出它原主人的性格和习惯。”
福尔摩斯接过来，先看看表盘，又打开表盖，看看里面的机件，最后又拿高倍放大镜观察了好大一会儿。看着他有些沮丧的神态，我有点报复后的快感。
“这块表上几乎没有遗留的痕迹，因为它最近才擦过油泥，把那些痕迹擦掉了。”福尔摩斯说。
“是的，它的确是擦过油泥后才到我手上的。”我淡淡地说着，心中不免对福尔摩斯用这个借口掩饰他的失败有些轻视。
“虽然留下来的痕迹很少，不过我还是观察到了一些东西。”福尔摩斯眯着眼睛，靠在躺椅上说，“这只表是你哥哥的，而且是你父亲留给他的。它差不多是五十年前制造的，表上刻的代表你姓氏的‘W’和制表的时期差不多，因此，我断定这是上一辈的遗物。你父亲已经去世多年，按照习俗，珍贵的东西多数传给长子，所以它应该归你哥哥所有。”
“是的。”
“你哥哥的性格放荡不羁，他原本有很好的前途，不过他很爱喝酒，结果生活潦倒，最后因为好酒而死。”
听了这话，我难过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福尔摩斯，你可真不够意思，你一定早知道了我哥哥的境况，竟然还用这样的手法来嘲弄我。”
“亲爱的华生，我只是依据观察这只表推测来的啊。要知道，我连你有一位哥哥都不知道呢。”福尔摩斯和蔼地说。
我想想果真如此，便又忍不住问：“那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
“你看，这只表上有很多伤痕，说明他经常把零钱、钥匙什么的随手和它放在一起，对这么一只价值五十多英镑的表这么不在乎，说他放荡不羁毫不过分吧？一只表已经这么贵重，那他得到的遗产一定更丰富。
“但是，看这里，这是当铺的用针尖刻的号码，每当一次就会多一个号码。这里至少有四个，说明你哥哥经常会陷入窘困，不过他境况一好就会把表赎回来的。”福尔摩斯分析说。
我忍不住点点头。
福尔摩斯接着说：“再看看这个给表上弦的里盖，围绕孔部有上千个痕迹。这说明他经常喝醉，才会手腕抖动，留下这么多痕迹。顺便说一句，醉汉的表没有不留下类似痕迹的。”
“真是对不起！”我诚恳地向福尔摩斯道歉，为自己误解他而道歉。
福尔摩斯挥挥手，耸耸肩，表示一点都不会放在心上。
这时，房东太太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张名片。福尔摩斯接过来看一下说：“喔，梅丽·摩斯坦小姐，好像没听说过。不过没关系，赫得森太太，请她进来吧。”
很快，摩斯坦小姐迈着优雅的步子进来了，她有一双蔚蓝的大眼睛，非常灵活，一看就是一个有智慧的姑娘。
她嘴唇颤抖，双手无措，看起来非常不安。她说：“您好，福尔摩斯先生。我是一个家教老师，我的女主人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介绍我来找您。”
“很好，请说说您的案情吧。”福尔摩斯搓着双手，兴致勃勃地说。
“是这样的。”摩斯坦小姐说，“多年来，我一直有个困惑，因为每年的同一时间都会有人给我寄一颗珍贵的珍珠，目前已经送了第六颗了。所以我的女主人建议我来找您。”
福尔摩斯听了，双眼炯炯有神，问：“这真是怪事，您认为谁会寄来这些珍珠呢？”
“我是个孤儿。”摩斯坦小姐叹口气说，“世上唯一的亲人，我的父亲，早在十年前莫名地消失了，但是除了他可能会给我这些宝物外，我再也想不出别人了。”
摩斯坦小姐说，她父亲是一位驻印度的军官，由于她母亲去世很早，所以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往爱丁堡读书。1878年的一天，她父亲忽然从伦敦给她发封电报，约定在伦敦的朗厄姆旅店相见。
但摩斯坦小姐赶到那里，并没有见到她的父亲，旅馆的人说她父亲的确订了房间，但是当天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
摩斯坦小姐在旅馆里等了一天，还是没有一点消息。没办法，她只好报警，在各大报纸上登寻人广告。可是，仍然一点消息都没有。看来父亲确实已经在人间消失了，直到六年前有人给她寄珍珠，又让她燃起了希望：父亲应该还活着，只是不方便出现。
“你父亲失踪的日期还记得吗？”
“记得。1878年12月3日，差不多有十年了。”
“他的行李当时还在吗？”
“在旅馆里，有一些衣服和书籍，哦，还有不少安达曼群岛的古玩，他从前是那里监管囚犯的军官。”
福尔摩斯打开记事本记了一下，又问：“他当时在伦敦有没有朋友？”
“只有一个。舒尔托少校，我父亲在安达曼群岛的一位同事。我们当时去问他，他说他连我父亲回到英国这件事都不知道呢。”
“珍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寄的？”
“1882年5月4日，大约六年前，我在《泰晤士报》上发现一则广告，征询我的住址，还说会对我有利的。不过广告下面没有署名和地址，我猜想是父亲在找我，就在广告栏里登了我的地址，当天就有人寄给我一颗大珍珠，以后每年都会在同一日期收到一颗同样的珍珠。”
说着，摩斯坦小姐拿出她带来的一个扁平盒子，里面有六颗我从未见过的上等珍珠。她又拿出一封信，说：“这是今天早上收到的。”
福尔摩斯接过来，认真查看了一番，“嗯，邮戳是伦敦西南区，信纸非常好，看来写信人非常讲究。唔，‘今晚请到莱西厄姆剧院外左边第三个柱子前等我。您如怀疑，可以带两个朋友一起来。您是被委屈的女子，一定会得到公道。另外，请不要带警察来，否则就不能相见。您不知名的朋友。’哈，真有意思！”
“福尔摩斯先生，您认为我应该怎么做呢？”
“去，咱们一定得去！”
“好的，我晚上六点再过来。”摩斯坦小姐文静地笑笑，告辞走了。
刚刚送别摩斯坦小姐，早上原本还精神蔫蔫的福尔摩斯立刻像刚睡醒的狮子，愉快地吹着口哨，出门去了。
<h3>第二节·四个签名的故事</h3>
一直到晚上五点半，福尔摩斯才兴冲冲地回来了。“嘿，这个案子没什么神秘的。”他兴奋地对我说。
“什么，你已经把真相搞清楚了？”我惊叫起来。
“嗯哼，我发现了一些细节。瞧，《泰晤士报》刊登前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的舒尔托少校在1882年4月28日去世的讣告。”
“这是什么意思？”
“很明显！摩斯坦上尉在伦敦最可能去拜访的只有舒尔托少校一个人，可他竟然说毫不知情，这不值得怀疑吗？另外，四年后舒尔托死后不到一个礼拜，摩斯坦上尉的女儿就收到了珍珠，还说她是‘被委屈的女子’。这说明什么？很有可能舒尔托的继承人知道一些秘密，要来补偿她。”
“可那继承人为什么现在才写信，何不在六年前还她公道呢？”
“嗯，这其中肯定还有一些问题。”福尔摩斯说着，拿一把手枪放在口袋里。看来，他预见到今晚的行动有些冒险。
晚上六点，摩斯坦小姐来了，她听了我们的疑问，说：“舒尔托少校和我爸爸都是安达曼群岛驻军的指挥官，我爸爸经常会提起他的。喔，福尔摩斯先生，您看，这是我从我爸爸的皮夹里找到的，不知道有用没有，我还是把它带来了。”
那是一张旧纸，福尔摩斯用双层放大镜看了一遍，说：“这是印度的土产纸，似乎是一所大建筑的建筑图。哦，纸的左上角有一个神秘的怪字，还有几个文字，‘四个签名——琼诺赞·斯茂、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唔，我要好好想一想……”
说完，福尔摩斯就陷入了沉思中。这一路上，他就一直沉默不语，借助怀中手电筒的灯光，不时在记事簿上写着什么。
那是九月的傍晚，天气阴沉，浓郁的大雾笼罩了整个伦敦。街道上一片泥泞。很快，我们来到了莱西厄姆剧院，只见两旁入口处的观众拥挤不堪，双轮和四轮马车川流不息。
我们刚刚走到第三个柱子前，一个身材短小、面部很黑的男子驾着马车来到了我们身边。他先向摩斯坦小姐打了招呼，又追问我和福尔摩斯是不是警察，等得到了否定回答后，他才让我们上了马车。
马车开始快速奔跑起来，街道上雾气很大，令人感觉神秘而沉闷。我发觉摩斯坦小姐有些紧张，于是就竭力说一些我在阿富汗冒险的故事，希望能消除她的紧张和不安。其实，我当时的紧张并不亚于她，所讲的故事也乱七八糟，至今她还记得，我如何在黑夜里用一只小老虎打死了一支钻到帐篷里的双筒枪。
马车一直在奔跑，我很快迷了路，只知道走了很远，很远。福尔摩斯却丝毫没有受影响，车子每经过一个地方，他都能喃喃地说出我们的方位。
忽然，马车转入一个灰暗的区域，这里是郊区扩建的新区域。灯光昏暗，一片寂静。马车停下来，另一个仆人开门把我们迎了进去。
这是一个奢华的房间，窗帘和挂毯都很考究，软软的地毯，踏上去像走在草地上一样。房间的装饰富有东方风味的华丽，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一位身材不高的秃头男子站在那里，看上去三十岁左右。他打量一下我们，不安地站在那里，显出一副紧张又可怜的神态。
“您好，摩斯坦小姐。”男子紧张地自我介绍说，“我是塞迪厄斯·舒尔托，您父亲的朋友舒尔托少校的儿子。”
“您好，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华生医生。”
“医生？”他听了兴奋地喊叫起来，“太好了，快帮我听听我的心脏吧。我觉得它好像出大毛病了。”
我帮他听了一下心脏，“心脏很正常，您只是有些紧张罢了。”
“是的，我是有些焦虑。”他说着，不安地看了一眼摩斯坦小姐，遗憾地说，“您父亲是死于心脏病发作，否则您还能见到他呢。”
摩斯坦小姐一下苍白了面孔。她喃喃地说：“我，我心里明白，永远见不到我父亲了……”我爱怜地看着她，怒视塞迪厄斯，生气他的话太直接伤了摩斯坦小姐。
塞迪厄斯没看懂我的脸色，反而更激动地讲起了去世的摩斯坦上尉。原来，摩斯坦上尉失踪那天的确来找过舒尔托少校，他们在分宝物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摩斯坦上尉突发心脏病，摔倒在地上，撞破了头，不一会儿就死了。
舒尔托少校非常害怕，因为他们当时正在激烈地争吵，他害怕警察会认为是他害死了这位老朋友，就和仆人偷偷把他埋掉了。他一直隐瞒着这件事情，直到他病得快要死去的时候才告诉他的两个儿子，并要儿子们找到摩斯坦小姐，给她一部分宝物，因为那是她父亲应得的。
塞迪厄斯的双胞胎哥哥巴索洛谬并不同意把宝物分给摩斯坦小姐，塞迪厄斯竭力劝他哥哥，最后他终于同意每年寄一颗珍珠给摩斯坦小姐。当然这些珍珠只是宝物的一部分，因为其他宝物在舒尔托少校突然死去后就不知去向了。
“你父亲从哪里得来的宝物？”福尔摩斯突然问。
“我不知道。但父亲似乎对这些宝物很紧张，唉，我也很紧张，瞧，我都成了病人了。”塞迪厄斯说着，穿上厚厚的大衣。虽然那天晚上天气闷热，他还是穿得厚厚的，而且戴上了一顶兔皮帽子。
舒尔托少校一生都被恐惧缠绕着，他平时每次出门都要带着保镖，做任何事都万分谨慎小心。尤其是他去世前收到一封从印度来的信后，大受打击，本来就有病的身体更加糟糕，而且对装有木腿的人特别敏感，有一次他还打伤了一个装有木腿的英国商人。
就在他去世的那天晚上，塞迪厄斯兄弟俩都在身旁守着他，突然，舒尔托少校惊叫一声，手颤抖着指向窗外。塞迪厄斯兄弟俩急忙回头，看到窗子上有一张被拉长的、凶狠的脸。舒尔托少校受了惊吓，没来得及说出宝物的下落就去世了。
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父亲卧室的窗户开着，所有的柜子、箱子都被翻动了，在箱子上还钉了张破纸，上面写着“四个签名”。
“‘四个签名’？”福尔摩斯感兴趣地挑挑眉毛，让塞迪厄斯继续说下去。
塞迪厄斯和哥哥知道那个神秘人在寻找父亲的宝物，他们当然也没闲着，花费了几个月时间把家中各个角落都挖了个遍。可是连财宝的影子都没找到。塞迪厄斯有些失望了，他哥哥巴索洛谬不肯放弃，还在一直寻找。
“最终找到了吗？”我忍不住问。
“找到了！”塞迪厄斯兴奋地说，“我哥哥是个聪明人，他觉得宝物应该是藏在房间里，于是，他把整所房子的容积都计算出来，连每个角落也都准确测量了。最后，他发现，楼房高度是七十四英尺，可他测到的所有高度只有七十英尺，这差出来的四英尺肯定在房顶。于是，他在最高一层房屋的房顶上打了一个洞，真的，那个宝物箱就在那里！”
“你们能猜得到吗？”塞迪厄斯依旧兴奋地说，“那批珠宝的总值不下五十万英镑！摩斯坦小姐，你应该得到一半，以后就不用再做家庭教师了。”
我和福尔摩斯不禁对这个小个子的男人有一些敬意，面对大笔的宝物竟然这么坦然，而且在摩斯坦小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宝物还给她，真的是非常可贵。我们都向他表示了敬佩和谢意，他毫不在乎地挥了挥手，说是谁的就是谁的，他不愿意霸占别人的钱财。
“宝物现在在我哥哥的住处，咱们必须得赶到那里才能要回属于摩斯坦小姐的那部分财宝，因为我哥哥性格比较像我父亲，他并不想把财宝分给摩斯坦小姐。”塞迪厄斯有些扭捏地说。
于是，我们重新登上了马车，前往塞迪厄斯·舒尔托哥哥的住宅，樱沼别墅。
天哪，他哥哥竟然住在一片荒凉的空地里。在静悄悄的月光下，这片空荡荡的大房子显得阴森可怕。开门的仆人审问了我们半天，才引导我们走进了院子。
院子里很黑，一片狼藉，不难想象他们兄弟在六年中几乎把这个大宅院翻了个遍。院子里几乎所有的屋子都是黑的，只有楼房门口的一间房子里闪烁着一盏孤灯。
忽然，一阵阵尖锐的女人的叫声从房子中传来，我和摩斯坦小姐吓得缩成了一团，紧紧地拉着手站在一起。
塞迪厄斯·舒尔托告诉我们说那是他们女管家的声音，他壮着胆子喊了一声，女管家哭着跑了出来，“塞迪厄斯，您来了，太好了！您快去看您的哥哥，他好像出事了。”
我们把摩斯坦小姐留下来陪伴女管家，我、福尔摩斯和塞迪厄斯立刻进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塞迪厄斯紧张得牙齿打战，两腿哆嗦，我只好扶着他行走。福尔摩斯已经率先走在了前面，边走边搜索一些痕迹。
来到房子门前，福尔摩斯敲了敲，没有回应，他趴在钥匙孔上向里看了看，立刻跳了起来，“华生，这的确有点可怕。”
我凑上去一看，立刻倒吸了口冷气，喔，房子里面的人仰面坐在椅子上，面带僵硬的微笑，在月光照射下十分恐怖。
我们撞开房门，房子的主人已经死去多时了，在他身旁的桌子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四个签名”！
塞迪厄斯仍然站在门口哆嗦，忽然他指着天花板上的一个大洞喊，“宝物丢了！当时我和他就是从那里把宝物拿出来的！”
“天哪，这可怎么办！”他发疯似的喊叫，“警察一定会怀疑是我杀了他，我该怎么办？”
福尔摩斯走过去安慰他，让他不要害怕，等他稍微镇定点儿后，又让他快去警署报案。塞迪厄斯一脸茫然地去了。
福尔摩斯开始检验尸身，他从尸体的耳朵上发现一根黑色的长刺，“瞧，就是这个东西，不出我的所料啊！”
我伸手去拔刺，福尔摩斯说：“小心，刺上有毒！”真是令人惊奇，刺刚刚拔出，伤口就完全合拢了，很难再找出刺伤的痕迹。
“你摸摸他的身体有什么变化？”福尔摩斯说。
我摸了一下，嗬，肌肉硬邦邦的，像木头似的，“这是怎么回事？”我惊叫。
“那是中了植物性生物碱的剧毒！哈，我再弄清几个环节就完全可以搞懂了！”福尔摩斯激动地搓着双手说，“好了，华生，我们开始工作吧！先来想象一下，那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他说着，提着灯往前走着，并不期望我的回答，“瞧，窗户是关好的，窗框也非常牢固。嗯，附近没有雨水漏管，离房顶也很远。喔，看到了，窗台上有人站过。看哪，华生，这有一个脚印，还有一个圆泥印，嗯，那边也有。真是太好了，这些都是很好的证据。”
我看了看，说：“那好像不是脚印……”
“是的，是一根木桩的印痕，瞧，这旁边的是一只后跟镶有宽铁掌的厚靴子的痕迹。嘿嘿，他一定是那个右腿装有木腿的人！”
我也赶紧跟着伸头去看，“福尔摩斯，人不可能进来啊，门锁着，窗子没开，烟囱又太窄了。”
“这里！”福尔摩斯得意扬扬地指着屋中一个通向天花板洞口的梯子，他边说，边爬了上去。我也跟着爬了上去，哇，积满灰尘的地板上竟然全是小小的赤脚印！
我吃了一惊，大叫：“是小孩子吗？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摇摇头，掏出来卷尺和放大镜开始细心检查，他皱起眉毛，“未必是，华生。你看他的脚印和我们的脚有什么不同？”
“他的脚趾全是分开的！”
“是的。这是一个小生番，所以才有不同于我们种族的脚印。哈哈，他踩翻了木馏油，华生，让我们顺着找下去。”
福尔摩斯动作敏捷，像一只熟练的猎犬，收获着猎捕后的喜悦。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埃瑟尔尼·琼斯警长来了，他喘息着在房间里转来转去，立刻说：“不用问了，肯定是塞迪厄斯和他哥哥发生争吵，然后杀了他哥哥，带着珠宝逃走了。”
“我们来的时候房门是关着的，难道说是那个死人细心地爬起来把门反锁上的？”福尔摩斯讽刺地问。
“嗯，这个倒是个问题，不过，他们哥俩的确有过争吵，现在哥哥死了，珠宝也丢了，他自然逃脱不了干系。”说完，琼斯警长就要人把塞迪厄斯带回警局。这个可怜的矮子沮丧地喊：“瞧，我就知道会这样的！”
“放心吧。我会为你洗脱冤屈的。”福尔摩斯说。
琼斯警长嘲笑地说：“得了，大理论家先生，不要随便答应别人。”
“我不是随便说的，我相信这是琼诺赞·斯茂和他的同伙做的。琼诺赞·斯茂是个中年男人，皮肤晒得很黑，曾经是个囚犯。另外，他右腿装了一只木腿，左脚的靴子下面有一块粗糙的方形前掌，后跟上钉着铁掌。”
说着，福尔摩斯把我喊到一旁，让我把摩斯坦小姐送回家，顺便帮他去借一只名叫透比的狗来。
等我回到樱沼别墅，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可怜的塞迪厄斯和整座房子里的所有仆人都已经被带回警局。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等我回来呢。
福尔摩斯让透比闻了闻浸过木馏油的毛巾，透比就汪汪狂叫起来，我们跟在它后面跑。它一直把我们引到紧靠水边的地方，看着我们用鼻子哼哼。
“看来他们上船了。”福尔摩斯说着，绕着那个租船的小砖房转了一圈。这时，一个妇人追着一个小男孩从房中跑出来，福尔摩斯很巧妙地从这妇人口中打听出那装了一个木腿的人正是租的她家的汽船，“曙光”号，船身黑色，有两道红线，黑烟囱上有一道白线。
我们回到家中，福尔摩斯立刻招来他的“侦探小分队”，让他们开始去寻找“曙光”号的下落。
消息陆续传来，都说没有找到那只船。福尔摩斯有些着急了，他换上水手的衣服亲自出门去寻找线索，直到晚上才兴高采烈地回来。
“有消息了吗？”我催问。
“当然，”他得意地说，“我后来想到，那个人绝不可能让他的同伴在白天被人看到，否则很容易暴露，那么，他就只能暂时把船停在船坞处修理，等到天黑才能走。”
正在这时，琼斯愁眉苦脸地来了，他当初意气风发地抓走了那么多人，结果，证据表明他抓的人是无辜的。福尔摩斯安慰了他一番，让他立刻去联系一条警察快艇，等待在“曙光”号停留的船坞附近。
晚上，“曙光”号果然开出了船坞，一路跑得飞快。我们紧紧追赶，好不容易才向它靠近。可以看到那个木腿人正站在船头，他的腿边有个黑色的东西在蠕动，远远看去像是一条狗。这时，灯塔上的灯光照了过来，可以看出那个黑色的东西原来是个小黑人!他长着畸形的大头，乱蓬蓬的头发遮在脸上，两个小眼睛闪闪发光。他翻着厚嘴唇向我们粗鲁地喊叫，像一只野兽在发狂。
福尔摩斯悄悄告诉我：“留心点，华生，小黑人一抬头我们就开枪。”
我点点头，一眼不眨地盯着小黑人。忽然，他从身上掏出一根圆木棒，准备放到嘴边。说时迟那时快，我和福尔摩斯同时开枪，小黑人高举着双手跌进了河里。
木腿人突然拨动船柄改变了方向，差点和我们的船撞在一起，搁浅在南岸的旷野。木腿人从船里出来，竭力向前跑，可他刚跑几步就被泥沼陷住了木腿，站在那里动弹不得。他大声喊叫着，愤怒地想提起木腿，可是徒劳无功，反而被泥沼越陷越深。我们把船靠了过去，扔出绳索，套住他，像拖鱼一样把他拖了回来。
木腿人坐在我们的船舱里，满脸怒气，他说：“这可是怪事情，原本我可以轻松享受这五十万英镑，可是却在安达曼群岛修筑了半生的河堤。也许是天在作怪，从我接触这阿格拉宝物的第一天起，所有与它有关的人都倒了霉，不过，现在谁也别想得到宝物了，我已经把它们全部扔进了海里！先生们，你们想听听四个签名的故事吗？”
没等我们回答，木腿人就开始讲起了他的故事。
木腿人名叫琼诺赞·斯茂，他原本是个流浪汉，在步兵三团调往印度的时候当了兵，随团队到了印度。令他痛心的是刚到印度不久，就在一次游泳中被鳄鱼咬掉了一条腿，他只好退伍了，到一家白人开的庄园做监工。大叛乱爆发后，他投靠的庄园主死了，他只好又一次入伍去攻打叛军。因为弹药缺乏，他和战友们就躲进了阿格拉城，就是在那里他遇到了另外三个知道阿格拉宝物的人，原来那是一个印度土王派人偷偷带出去的宝物。
他们四个人，琼诺赞·斯茂、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一起签名宣誓，杀死了那个带宝物的人，得到了宝物，并把它藏了起来。
他们原本认为在这个动乱时代不会有人追究这件事，没想到他们的行动被土王派来的另一个跟踪者发现了，他向司令告发有人杀了带宝物的人，于是带宝人的尸体被发现了，司令追究了他们杀人的罪行，四个人最后都被判了终身监禁，被送到安达曼群岛去受苦刑。奇怪的是没有追究那笔宝物，也许是告发他们的人不敢提起那些宝物，所以宝物就一直留在了他们当时藏起来的地方。
琼诺赞·斯茂在服刑中非常不甘心，他一想到他们有大笔的财富可以享受，却留在这里受苦，就万分恼火。于是，他找到了爱赌博却又没钱的舒尔托少校，告诉他说：“先生，我想请教您，我藏有五十万英镑的宝物，如果上交政府，是不是可以减刑呢？”
舒尔托少校一下就惊呆了，结结巴巴地说：“五，五十万英镑？”
“是啊，您觉得我应该报告总督吗？”
“别着急，斯茂，你不要着急。我来帮你想办法。”
当晚，舒尔托少校就找来了他的好朋友摩斯坦上尉。大家经过商量后达成协议，舒尔托少校和摩斯坦上尉想办法放四个人走，他们分给两人一部分宝物。先由舒尔托少校去找到宝物，再由摩斯坦上尉和四个签名中的人一起去分宝物，由摩斯坦上尉给他带回他应得的一份。结果，舒尔托少校去了之后就没了消息，因为他一个人把宝物独吞了！知道这个消息后，琼诺赞·斯茂决心在他有生之年一定要杀死舒尔托少校！
他心中有了这个信念，觉得吃什么苦都无所谓了，一心想着怎么能从群岛逃出去，寻找现在正在享受幸福生活的舒尔托少校，他发誓不但要追回宝物，还要把舒尔托少校杀掉。在他当时的心里，杀掉舒尔托少校成了头等大事。
那个群岛四面环水，没有船根本就逃不出去。琼诺赞·斯茂坚持等待着。终于有一天，他用学到的医药知识救了一个当地的小生番，小生番非常感激，终日守在他的身边做仆人。小生番叫童格，是个很能干的船夫，还有一艘很大的独木舟。琼诺赞·斯茂发觉童格对他很忠诚，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就想到了让童格帮助他逃跑的计划。童格立刻答应了他。于是，在忠心的童格的帮助下，他们顺利地逃出了群岛。
琼诺赞·斯茂逃出来之后就到处去找舒尔托少校，终于打听到他的地址，知道宝物还在他手中，当然，也知道他有两名贴身保镖保护着。但是，仇恨让琼诺赞·斯茂疯狂，他在舒尔托少校临死的那天晚上，冒险去了他的房子，亲眼看到他咽了气。
舒尔托少校死后，寻找宝物又成了他的头等大事。可是他搜遍了舒尔托少校所有的房间都没有找到宝物。他深信宝物肯定还在，就和童格在伦敦住了下来，每天靠童格表演吃生肉、跳生番战舞来维持生活。就这样过了几年，他得到准确的消息说宝物找到了，就在舒尔托少校的化学实验室的房顶！
他立刻带童格去查看。可是地势很是不利，他的木腿无法爬进楼窗。幸好他又得到一个消息：屋顶有个暗门可以进去。于是，他就在巴索洛谬吃晚饭的时候带童格去了。他在童格的腰上系了长绳，让童格爬上去后系好绳子让他拉着绳子上去。童格进去后发现巴索洛谬正在房中坐着，就把他给杀了。他们取出宝物后立刻去找早已租好的快船，没想到还是在途中被抓获了。
琼诺赞·斯茂讲完他的经历，警官琼斯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要把罪犯带回警局才能享受同事们对他的称赞，也能够得到上司的奖赏。
事情终于结束了，我不好意思地告诉福尔摩斯，我已经和摩斯坦小姐订了婚。福尔摩斯不太高兴地苦哼了一下，说：“我早已料到了。我是永远不会结婚的，因为爱情这种情感方面的事情只会影响到我冷静的思考。”
我笑了笑，不管怎么样，我想福尔摩斯还是祝福我的。

第三章 身份案
一天，我和福尔摩斯在贝克街寓所的壁炉前对坐，悠闲地聊天。忽然，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站在窗口，拉开窗帘朝下张望，“嘿，华生，又有委托人来了，希望这是一个有趣的案件。”
我从他的肩膀上朝外望去，只见一位女士站在人行道上，她身材高大，穿着时髦，正迟疑不决地窥视我们的窗子。最后，她急匆匆地穿过马路，朝我们的寓所走来。不一会儿，门铃就刺耳地尖叫了起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走了进来，她是玛丽·萨瑟兰小姐。
福尔摩斯请她坐下，然后以他特有的神态把她打量了一番，轻声说：“你眼睛很近视，又要打那么多字，不觉得有点费劲吗？”
萨瑟兰小姐还没有缓过气来，喘息着回答：“开始时确实有点费劲，但是现在不用看就知道字母的位置了，也就不觉得费劲了。”
突然，她脸上露出了惊奇的神色。“福尔摩斯先生！”她叫道，“您听说过我吧，不然，您怎么能知道这一切呢？”
福尔摩斯笑着说：“了解别人所忽略的地方就是我的工作，你这样匆匆忙忙地离开家，一定遇到了什么麻烦事，我会尽量帮忙的。”
萨瑟兰小姐有些茫然若失的脸上又一次出现惊讶的神色。她说：“是的。我父亲温迪·班克先生对安吉尔先生的失踪一点都不关心。他不肯去报警，也不肯到这里来。我只好自己来找您了。”
“你的父亲一定是继父，”福尔摩斯说，“因为你们不同姓。”
“是的。”
她有些伤心地说。她现在的父亲的确是继父，生父刚死后不久，母亲就重新结婚了。继父比母亲几乎年轻十五岁，比她也只大五岁。生父给她遗留了一笔不少的财产，疼爱她的伯父也给她遗留了二千五百英镑新西兰股票，所以她每年至少可以提用一百英镑的巨款。但她不愿意成为母亲和继父的负担，每年都把这笔钱交给母亲，作为家里的公用金，自己只花费靠打字挣来的一些钱。
接着，萨瑟兰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抚弄着外衣的镶边说道：“安吉尔先生是我的新婚丈夫，我们是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的。”
舞会后第二天，安吉尔先生就到她们家来访，表明要追求萨瑟兰小姐。然后他们就开始频频约会，直到她继父从法国回来，安吉尔先生就不再来找她了。
“他为什么不来了？”我在一旁惊奇地问。
“因为继父不喜欢我和人交往。”
福尔摩斯问：“那么安吉尔先生呢？他没有设法来看你吗？”
“因为继父在一星期内还要去法国，安吉尔就来信说，在父亲走之前我们最好不要见面，这样更保险。哦，他每天都有信来的。”
“你这时候和那位先生订婚没有？”
“啊，是订婚了，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在第一次散步后就订了婚。不过，可能太仓促了，我甚至对他的很多情况都不太了解，只知道他是莱登霍尔街一家办公室的出纳员，而且……我根本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办公室，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天哪，那你的信寄到哪里呢？”
“寄到莱登霍尔街邮局，留待本人领取。他说怕同事嘲笑他和女人通信。我很尊重他，也就按他说的去做了。”
福尔摩斯说：“我们来说说安吉尔先生的一些生活细节好吗？”
“好。他是一个非常腼腆的人，从不愿意在白天和我一起散步。他举止文雅，说话的声音很柔和。哦，对了，他的视力也不好，总戴一副有色眼镜，遮挡炫目的亮光。”
“那你继父再去法国后又发生什么事了呢？”
“安吉尔先生又开始来我家了，他和母亲商议我们的婚事，后来订在一星期内举行婚礼。他说他这么着急结婚正是说明他是爱我的。我提出要告诉父亲，他们都说不用。但是，我不想偷偷摸摸的，就写封信给父亲，寄往他公司驻法国的办事处。可就在我结婚的那天早晨，这封信被退了回来。”
“为什么？”
“因为信寄到时，他刚好已经动身回英国了。”
“哈哈！可真不巧。你们的婚礼是在教堂举行的吗？”
“是的。我们准备到教堂举行婚礼，然后到饭店进餐。早上，安吉尔乘了一辆双轮双座马车来接我和母亲。他让我们两个登上这辆马车，他自己坐另一辆马车。我和母亲先到了教堂，四轮马车随后到达，可等了好久都没有见他从车厢走出来。车夫发誓他是亲眼看着安吉尔走进车厢的。从此后，我再没有听到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你母亲是怎样对待这件事的呢？”
“她很生气，对我说，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福尔摩斯温柔地拍拍姑娘颤抖的肩膀，说：“萨瑟兰小姐，不要再为安吉尔先生担心，让他从你的记忆中消失。”
“这个，我做不到。他一回来我就要和他结婚的。”萨瑟兰小姐涨红了脸，把一小束文件放在桌上就悄悄离开了。我好奇地开始查看那些信件。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的。”福尔摩斯回答，“你看有日期，地址却十分含糊。好像怕别人发现什么。”
“是的，看来那位安吉尔先生还很神秘啊！”
“我想这不是什么难解决的问题，让我写两封信确认一些事情。嗯，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小姐的继父，邀请他明晚六点钟来跟我们见面。”
不巧，第二天刚好碰到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我忙碌了一整天，将近六点钟时才得到空暇，赶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处于半睡半醒状态。
“解决了吗？”我一进门就问。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懒懒地回答，“我昨天说过，这个案子没什么神秘的地方。唯一让人遗憾的是，我担心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惩处那个恶棍。”
“他是谁？抛弃萨瑟兰小姐的目的何在？”我着急地问。
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楼道里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接着“嗒嗒嗒”，有人敲门。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福尔摩斯边说边去开门。
不一会儿，一个男人走进门来。他中等身材，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肤色淡黄，一双淡灰色眼睛炯炯精神。他询问地扫视了我们俩一眼，微微鞠个躬，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晚安，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打字信是出自你的手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很抱歉萨瑟兰拿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来麻烦你，怎么可能找得到安吉尔呢？”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可以的！”
温迪班克先生听了，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手套掉在地上，不自然地说：“那可真是太好了！”
福尔摩斯说，“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除非打字机是新的，否则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是不会一模一样的。有的字母会比别的字母磨损得更厉害些，有的字母会只磨损一边。温迪班克先生，请看你自己打的这张短笺，字母‘e’总是有点模糊不清，字母‘r’的尾巴总有点儿缺损，当然，它还有其他十四个更明显的特征。”
“我们的来往信函都是使用事务所里这台打字机打，没有人注意过它的磨损。”温迪班克先生说着，用眼睛迅速瞥了一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继续说，“很巧，我这儿还有四封信，就是那个失踪的男人寄给萨瑟兰小姐的打印信，每封信中的字母‘e’都是模糊的，字母‘r’都是缺尾巴的。”
听到这里，温迪班克先生迅速从椅上跳起来，捡起手套，说：“我想我是在浪费时间，假如你能抓到那个人，就抓他好了。”
福尔摩斯抢先一步把门锁锁上，说：“我已经抓到他了！”
“在，在哪里？”温迪班克先生喊着，吓得嘴唇发白，眨巴着眼睛看着福尔摩斯，像一只掉进了捕鼠笼里的老鼠。
“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最自私、最丧心病狂的鬼把戏了。”
福尔摩斯接着说：“让我讲个故事来揭穿你这个鬼把戏吧。”
温迪班克先生无力地缩在椅子里，垂着头听福尔摩斯冰冷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
“有个男人贪图金钱跟一个年龄远比他大的女人结了婚。那女人的女儿有笔相当可观的钱财，如果她嫁人的话，他们就意味着要损失掉这一大笔收入。她的继父想尽办法把她关在家里，禁止她和同龄的朋友们交往。可不久前，女儿竟然一定要去参加舞会。这么一来，那诡计多端的继父想出一个毒辣的妙计：利用女儿的深度近视，在妻子的默许和协助下，把自己伪装起来，以安吉尔先生的名义出现在舞会上。他自己向女儿求爱，免得她去爱上别的男人。”
“我当初只不过是跟她开玩笑，”那人哼哼唧唧地说，“我们根本没有想到她会那么痴情。”
“这根本不是开玩笑！你曾让那姑娘按着圣经发誓永远忠于你！结婚那天，你从马车的这扇门钻进去，又从那扇门钻出来，悄悄溜走了。而她是那么的真诚，仍带着一份忠诚的心在痴痴等待着。”
那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苍白的脸露出讥诮的神态。他说道：“但我没有干什么足以构成起诉的事情。倒是你，把我锁在这里，我可以去起诉你‘攻击人身和非法拘留’。”
看到那男人脸上刻薄的冷笑，福尔摩斯愤怒得涨红了脸，他快步走去取鞭子，鞭子还未到手，楼梯上就响起没命的噼里啪啦的脚步声，我们从窗子看到温迪班克先生拼命在马路上飞跑。
“萨瑟兰小姐怎么办呢？福尔摩斯？”
“她还需要时间来遗忘这件事，假如我们现在把事情真相告诉她，是很难让她接受的。”福尔摩斯说，“我记得波斯有句谚语：‘打消女人心中的痴想，险似从虎爪下抢夺乳虎’。”
我无话可说，只能对可怜的萨瑟兰小姐发出一声同情的叹息。

第四章 五个橘核
九月份的一个晚上，天气糟透了。狂风中夹杂着暴雨，疯狂地袭击伦敦城。相信任何没有急事的人都是绝对不愿跨出家门一步的。我和福尔摩斯也不例外，窝在房子里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情。
那段时间，我妻子回了娘家，于是，我又回到贝克街，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福尔摩斯坐在壁炉一端，编制罪案记录的索引，我坐在另一端，读一本有关海洋的小说。
房间里很静，我沉浸在海洋的世界里不能自拔。忽然，门铃激烈地响了起来。我抬起头来，问：“会是谁呢？会不会是你的朋友？”
“我除了你哪里还有朋友？”
“那是不是出什么大事了？这种天气也有人来？”
正说着，房门开了，一个浑身是水的年轻人带着一股暴雨的味道冲了进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问：“请问哪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这个年轻人大约二十岁左右，穿着十分讲究，举止大方，彬彬有礼。他边说边焦急地朝我和福尔摩斯来回打量。借着灯光，我看到他脸色苍白，神经紧张，一副被某种巨大的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神态。
“我就是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请来客坐下休息。
他打量了一下来客，说：“您是从西南来的吧？”
“是的，我从霍尔舍姆来。”来客惊奇地问，“您是怎么知道的？”
“不用惊奇，我是看到您粘在鞋尖的黏土和白垩，从那里看出来的。”
年轻人惊奇而敬佩地点点头，热切地望着福尔摩斯说：“啊，您果然像传说中的那么神奇，我是专诚来向您请教的。”
福尔摩斯吐出一个烟圈，静静地说：“我很愿意效劳。”
“那我就放心了！”年轻人长长地舒了口气，“这几年，我的家族中接连发生了一些神秘事故，使我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我能感觉到危险的存在，但不知道怎样才能摆脱它。”
“我对您说的很感兴趣。”刚才还萎靡不振的福尔摩斯立刻像猎犬发现猎物一样，调动了全身的精力，急切地对年轻人说，“赶快说说是怎么回事。”
年轻人叫约翰·奥彭肖，他所说的那些奇怪神秘的事情是由他的上一代遗留下来的，确切地说是他的伯父遗留下来的。伯父的经历很复杂，他年轻时曾侨居美国，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个种植园主。他非常有经济头脑，把庄园经营得很不错。后来南北战争期间，伯父上了战场，在杰克逊麾下作战，屡立战功，被升任为上校。等南军统帅投降后，他就离开部队，重新返回了种植园。
大概在1870年前后，他伯父忽然回到英国，在偏僻的霍尔舍姆附近购置了一小块地产，稳定下来。伯父是个性情古怪的人，凶狠，急躁，喜欢发怒，又极为孤僻，常常几个星期足不出户，所以他很少有朋友来往，甚至和他唯一的胞弟——约翰的父亲也不来往。
1878年的一天，伯父忽然央求约翰的父亲，让小约翰同他一起来住。父亲看到伯父一个人的确很孤独，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从此，小约翰就与伯父生活在一起，伯父用他自己的方式来疼爱小约翰。他让小约翰代表他跟用人和一些生意人打交道，让他掌管所有的钥匙，随心所欲到家里的任何地方，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所以，约翰十六岁时，已俨然成为伯父的一个小当家的了，他对伯父所有房间里的东西都了如指掌。不过，有一间房子是例外的，那就是阁楼那间堆存破旧杂物的房间。这间房子常年锁着，伯父严禁任何人入内。
后来，就发生了一系列奇特的事情。第一件奇特的事情就是有关伯父的，事情发生在1883年3月。
一天早饭时，一封贴有外国邮票的信放在了伯父的餐盘前。约翰好奇地盯着那封信，心想：竟然会有人给伯父寄信？他可是一向什么朋友都没有的。
“从印度来的？”伯父一边拿起信，一边诧异地说，“盖的是本地治里的邮戳！这是怎么回事？”
他急急忙忙撕开信封，忽地，从信封中蹦出五个又干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在盘子里。约翰差点哈哈大笑了，是谁竟然敢和冷漠的伯父开这样的玩笑？
他正想张嘴发问，忽然，伯父咧着嘴唇，双眼突出，脸色如死灰一般，直瞪瞪地看着颤抖的手中拿着的那个信封，尖声喊叫：“K、K、K！天哪，罪孽难逃呀！”
约翰赶忙过来搀扶他，感到伯父双手冰凉，全身都在颤抖。伯父站起身来推开约翰，喃喃地说了句，“这是死亡的象征哪！孩子！”就回他的房间了。
约翰吃惊地看着伯父离开，顺手拿起信封看了看，发现信封口盖的里层，有三个用红墨水潦草写成的“K”字。信封里除了那五个干瘪的橘核外，别无他物。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伯父吓得魂飞魄散呢？
约翰边想边上楼去看伯父，刚走两步，正好碰见伯父走下楼来，一只手拿着旧得生锈的钥匙，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像钱盒一样的小黄铜匣。
他边走边赌咒般说：“他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我一定会战胜他们的。”
然后，他吩咐约翰，让女仆给他房间里的壁炉升火，再派人去请律师来。
约翰看着伯父神态失常的样子很害怕，赶快照他的吩咐去做了。很快，律师来了，约翰也被召唤到伯父的房间里。他一进房子就发现炉火在熊熊燃烧，炉栅里有一堆黑色蓬松的纸灰烬。那黄铜箱匣放在一旁，敞着盖，里面空空如也。匣子盖上印着和信封口盖里层一样的三个“K”字。
就在那天晚上，伯父立了遗嘱，把他所有的产业，都留给了约翰的父亲。他告诉约翰说：“孩子，这是一份具有双重意义的遗产，有金钱也有危险，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应该把它留给自己的死敌。”
伯父从此后举止异常，把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他的卧室里，甚至在室内上了锁；有时他像酒后发狂一样，从屋子里冲出，握着手枪，在花园中狂奔乱跑，尖声叫喊；有时他又像一个内心深处渗透了恐惧的人，即使在寒冬腊月，也是冷汗淋淋。
终于有一天晚上，他又突然跑出去，再也没能回来。当约翰找到他时，他正面朝下摔跌在花园一端的污水坑里。由于没有发现任何施行暴力的迹象，再加上他平日的古怪行径，陪审团一致断定那是“自杀”事件。
约翰说到这里停了一会儿，低沉地说：“我知道伯父是个怕死的人，但他绝对不会去自寻短见。况且那坑水也不过只有两英尺深。”
“是哦。”福尔摩斯遗憾地搓着手说，“我从您所说的情况中可以明显感觉到，你的伯父绝对不是自杀。”
他顿了顿，打开记录本接着说：“请您把伯父接到那封信的日期和他死亡的日期告诉我。”
“收到来信是1883年3月10日。他的死是在七个星期后的5月2日。”
“谢谢。请您说下去。”
约翰的父亲接收了那座霍尔舍姆房产，他和约翰一起仔细检查了那间长年挂锁的阁楼。发现那个黄铜匣子仍在那里，匣内的东西早已被毁掉了。匣盖的里面有个纸标签，上面写着“KKK”三个大写字母。下边还写有“信件、备忘录、收据和一份记录”等字样。
阁楼上还有一些散乱的东西，有些是关于战争时期的情况和伯父恪尽职守荣获英勇战士称号的记述，还有些是战后南方各州重建时期与政治有关的一些记录。从这些记录中明显可以看出伯父当时曾积极参与反对那些北方政客，也就是现在的美国执政党。约翰隐隐觉得伯父可能得罪了美国现在执政的一些政客。
就在约翰费力猜测的时候，家里又发生了一件大事。那是1885年1月4日，一家人正围着桌子吃早餐，父亲忽然发出一声惊叫，举起一个刚刚拆开的带有敦提邮戳的信封和五个干瘪的橘核。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父亲结结巴巴地喊。
约翰大吃一惊，赶快接过信来，查看信封的内层，果然有“KKK”，他又看了一下信的内容：“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
“这是什么东西？什么文件，什么日晷仪？”父亲问。
“我想已经烧掉的那些文件，至于日晷仪，只有花园里有。”约翰思考了一下说。
“真是莫名其妙，一定是谁的恶作剧！”父亲气愤地说。
“我们报警吧。”约翰提议。
“不，我才不会让那些人的计谋得逞，在背后讥笑我呢。”父亲固执地不肯报警。他坚持认为那不过是一个荒唐的恶作剧，伯父的死也只是个巧合。
自从接到信以后，约翰一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让父亲最近小心一点，千万不要到处乱走。可是，父亲根本就不当回事，还是照样按照他的生活习惯，没有多加丝毫防范。约翰没办法，只好提心吊胆地等待着。
果然，在接到来信的第四天黄昏，父亲就出事了。他在去看望一个朋友的途中跌进一个白垩矿坑里，坑很深，父亲摔得又重，一下碎了头骨，当时就去世了。乡间的道路都很乱，白垩坑又没有栏杆遮挡，四周也没什么明显的痕迹，于是，验尸官毫不迟疑地做出了“意外致死”的判断。
说到这里，约翰握紧拳头，激动地说：“我知道父亲肯定是被人谋杀的。虽然现场没有暴力迹象，没有脚印，也没有陌生人出现的记录。可我能感觉到是有人在他的周围策划了某种卑鄙的阴谋。”
这次事件发生后，约翰认为灾祸应该与上一代人的死亡而一起告终了。他继承了遗产，开始了平稳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就在昨天早上，他又收到了那些象征死亡的橘核！说着，他从背心的口袋里取出一个揉皱的信封，走到桌旁，摇落出五个又小又干的橘核。
“这就是那个信封，”他指着信封上的邮戳说，“是从伦敦东区发来的，因为邮戳是那里的。”
信封里还是那几个字，和他父亲收到的一模一样，“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
“您采取回应措施没有？”福尔摩斯着急地问。
约翰为难地搓着手说：“我去找过警察，可他们认为这些信纯属恶作剧，我两位亲人的死，也完全是意外。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帮我。可是，可是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可怜的兔子，无法抗拒的掉进了一条毒蛇的陷阱里。”
“天哪，这些人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愚蠢！”福尔摩斯激动地喊着，“唔，你接到信件已经过两天了，一定要采取点行动才行啊。”
“警察们答应派一名民警保护我。”约翰说。
“那名民警呢？”福尔摩斯问。
“他奉命只待在房子里，所以我只能一个人来了。”约翰沮丧地说。
“真是太令人不可思议了。”福尔摩斯气愤地挥舞着拳头喊。
约翰感激地看了看福尔摩斯，那是一种被理解的内心激动。然后，他又掏出一张褪色的蓝纸，说：“这是当年在伯父焚烧文件的纸灰堆里发现的，是伯父的字迹，不知道能不能说明一些问题。”
我们都弯下身来看那张纸。纸边参差不齐，上端写有“1869年3月”字样，下面是一些莫明其妙的记载，内容如下：
4日：赫德森来，抱着同样的旧政见。
7日：把橘核交给圣奥古斯丁的麦考利、帕拉米诺和约翰·斯温。
9日：麦考利已清除。
10日：约翰·斯温已清除。
12日：访问帕拉米诺。一切顺利。
福尔摩斯看了那张纸后，对约翰说：“您现在必须马上回家，一分钟都不可以耽搁。赶快把给我们看过的这张纸放进那个黄铜匣子里，然后放进去一张便条，说明所有其他文件都已经被你伯父烧掉了，这是仅剩的一张。最后把黄铜匣子按信封上所说的放在日晷仪上。听明白我说的了吗？”
“听明白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抓紧时间消除你迫在眉睫的危险，至于报仇，”福尔摩斯说，“那是以后的事，你不必担心，我一定会帮助你的。”
“谢谢您！”年轻人站起身来，精神比来时好了许多。他边穿雨衣，边感激地说：“您给了我新的生命和希望。我一定遵照您的指点去做。”
约翰冒着风雨走了。我和福尔摩斯看着窗外，狂风还在呼啸，大雨如瓢泼一样，簌簌不停地敲打着窗户。
福尔摩斯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目光凝注在壁炉内红彤彤的火焰上。随后他点燃了烟斗，背靠座椅，望着蓝色烟圈一个跟着一个袅袅地升向天花板。许久，他喃喃地说：“华生，我想我们经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哪一件的作案手段比这个更为隐蔽和高明了。”
我赞同地点点头，“除‘四签名’外，应该是这样。”
“嗯，除此之外，在我看来，约翰面临着比舒尔托更大的危险。”
“那你要帮帮他呀，福尔摩斯。”
“那当然。”
“可是现在一点头绪也没有，你要从哪儿查呢？”
“你发现那几封信的邮戳有什么特点没有？”
“唔，第一封是本地治里，第二封是敦提，第三封是伦敦。这有什么特点？”
“你没注意到吗？这些地方都是海港。”
“唔，的确。”
“所以，写信的人一定是在船上。这是第一个要点。”
“然后呢？”我兴致勃勃地问。
“本地治里发出的那次恐吓信，前后经过七个星期。而敦提发来那封恐吓信，只过了大约三四天。这说明什么？”
“一次远，一次近呗。”
“不，不，”福尔摩斯说，“信件也需要一个运输过程的，而信号总是在出发之前发出的。你看本地治里那封信，如果他们从本地治里乘轮船来伦敦，那么他们应该与信件同时到达。但是，事实上，一直过了七个星期他们才实施行动。所以，我怀疑他们乘坐的是一条帆船。”
“听起来很有道理。”我说。
“当然，我认为事实就是如此。你看这次的信件是从伦敦发来的，所以时间更加刻不容缓。”
“这么说来约翰非常危险啊。”
“是啊，这伙人很不简单，他们必然不是单独的一个人，否则不可能接连害死两条人命，而且可以瞒过验尸陪审团的眼睛。嗯，我想他们一定是个团伙，有勇有谋。而那些文件显然对他们中的一个人或一伙人有着生死攸关的重要性。这个‘KKK’必然是一个团体的标志。”
“这个‘KKK’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它要一直纠缠着这个不幸的家庭？”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跳起身来翻找出美国百科全书里“K”字头的书，边翻书边神秘地说：“你没有——”他忽然警觉地停下，朝四周看了看，向我俯近身体，放低声音说：“你从来没有听说过‘三K党’吗？”我惊奇地看着他认真的模样，使劲摇了摇头。
福尔摩斯抱着书坐近我的身旁，低声讲，“三K党”是一个恐怖组织。它来源于想象中扣枪射击钢铁的声音。这个可怕的秘密团体是南方各州的前联邦士兵在南北战争后组成的。它的势力主要被用于实现一些人的政治目的，例如对黑人选民使用恐怖手段，谋杀或驱逐反对他们观点的人们。有趣的是，他们在施加暴行以前通常会先向受害者发出警告，寄给他们某种形状古怪的东西，例如，一小根带叶的橡树叶、几粒西瓜籽或几个橘核。受害人接到警告以后，可以公开宣布放弃原有观点，或逃奔国外。如果置之不理，则必将会被某种意料不到的方式杀害。这个团体的组织和杀人计划是非常严密的，几乎从没有哪个与它抗衡的人能够幸免于难，也从没有人能够追查到实施暴行的作案人。直至1869年，不知出现了什么原因，三K党突然垮台了。
福尔摩斯放下手中的书，说：“你一定可以看出，这个团体的突然垮台和约翰的伯父带着文件逃出美国是同时发生的。这两件事很可能互为因果。看来，这个记录和日记可能牵涉到美国某些头面人物的隐私，所以，他们不找到这些对他们有损害的东西是不会罢休的。”
“那么，幸存的那一页……”我想起那张蓝色纸片，那些莫名其妙的话。
福尔摩斯点点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上面写着‘送橘核给A、B和C。’那就是把警告送给他们。后面写：A和B已清除，访问过C，证明A和B已经被杀害，还在继续追杀C。好了，华生，请你把小提琴递给我！让我们轻松一下吧。”
第二天清晨，福尔摩斯一大早就开始吃早餐。我起来时他已经精神抖擞地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去查约翰的案子了。我坐下来准备吃早餐，顺便看了一下桌上还没有打开的报纸，漫无目的地浏览了一下，突然，一个标题把我的目光锁住了，我失声高喊，“福尔摩斯，你晚了！”
“啊！”他停住脚步，有些激动地问，“我担心的正是这样。是约翰出事了吗？”
是的，约翰已经遇难了！报道中说他可能是急于搭乘从滑铁卢车站开出的末班火车，匆忙间在黑暗中迷了路，误踩一个小码头的边缘而失足落水。尸体上没有任何暴力痕迹，验尸官已经断定约翰是意外遇难。
福尔摩斯看了报道后非常伤心，悔恨地说：“他跑来向我求救，而我竟然把他打发走去送死……”他难过地甩甩头，忽然下定决心似的跑了出去。
接下来这一整天，我都忙于医务工作，很晚才返回贝克街。这才发现福尔摩斯竟然也已经出去一整天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一直快到十点钟时，福尔摩斯才面色苍白、精疲力竭地回来。他一走进房间就跑到碗柜边，撕下一大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你饿了？”我关心地问。
“饿极啦！一直忙着忘记了吃饭。”
“案子进展如何？”
“不错。”
“有线索了？”
“他们已经在我的掌握之中了。小约翰的仇肯定能报。嘿嘿，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神秘地冲我眨着眼睛，笑了笑，从碗柜里拿出一只橘子，掰成几瓣，把橘核挤出来，从中选了五个，装进一个信封里，在信封口盖的反面，写上“S.H.代J.O.”，最后在信封上写了“美国，佐治亚州，萨凡纳，‘孤星号’三桅帆船，卡尔霍恩船长收”等字样。
“哼哼，当他进港时，这封信已经在那里等他了。”福尔摩斯得意地说，“这封信将使他夜不成眠，天天感受死亡预兆的恐惧，正如约翰一家从前所遭遇到的情况一样。”
“这个卡尔霍恩船长是什么人？”
“是那帮家伙的头头。我要先收拾他，再除掉别的成员。”
我敬佩地望着他，“这么短时间，你是怎么追查出来的呀？”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拿出一张纸，上面尽是些日期和姓名。他得意扬扬地说：“这是我花了一整天的功夫，查阅了本地船只的登记簿和旧文件的卷宗得到的结果。”
“怎么查的？”
“喏，我就是依据三封信的本地邮戳地址来追查那个美国船只的下落。我发现1883年初在本地治里港停靠过的船只中，其中有一艘叫‘孤星号’，这是用美国一个州的名称命名的，一定是一艘美国船。随后，我又查阅了敦提的记录，发现有1885年1月三桅帆船‘孤星号’抵达那里的记录。这样，我就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接着，我又对最近停泊在伦敦港内的船只情况进行了查询，证实果然有‘孤星号’上星期到达这里的记录，并且从给他们装货的码头工人那里了解到，船上三个人昨晚曾经离船上过岸。你看，这些资料足以证明凶手肯定就在‘孤星号’上。”
“可是，我们能做些什么呢，福尔摩斯？”我急切地问着。
“我们要去逮住他们！船长和那两个副手，据我所知，他们是那艘船上仅有的三个美国人。其余的是芬兰人和德国人。他们今天早晨已经趁着早潮顺流而下，返航到萨瓦纳港去了。放心吧。等他们到达萨瓦纳港时，邮船也应该把这封信带到了。是的，我要先让他们惊慌一阵，然后萨瓦纳的警察会解决他们的。”
“那些警察会抓他们吗？”
“当然，因为我已经通知了警察，说这三位先生是这里正在通缉的、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的杀人犯。”
福尔摩斯的计策堪称天衣无缝，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谋杀约翰的凶手并没有受那些橘核的惊吓，因为他们再也收不到那几个橘核了。那年秋天的风暴特别厉害，他们在航行途中遇到大暴风雨，船沉人亡，远远消失在大西洋的某处。
我们一直等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终于得到消息：有人曾在一次海浪的退潮中看到一块破碎的船尾柱，上面刻着代表“孤星号”的字母。

第五章 歪唇男人
艾萨是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莱亚斯的兄弟，他在读大学时读了德·昆西对梦幻和激情的描绘后突发奇想，将烟草在鸦片酊里浸泡后来吸，就是这样一个实验让这个优秀的青年从此沉浸在毒瘾里不能自拔，令爱他的亲友们既厌恶又怜悯，没人愿意再与他交往。
一个夜晚，艾萨的妻子哭着跑来向我和妻子求援，请我到她丈夫常去的一个鸦片馆去找他，他已经两天多没回家了！因为我是他的药物顾问，又是他的朋友，当然是最有资格去带他回来的人。
于是，我乘了一辆双轮小马车向城东疾驰，很快就找到了我要寻找的那家烟馆。借着门口闪烁不定的油灯，我走进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屋里到处弥漫着浓重的棕褐色鸦片的烟雾，看不清里面的情形。我边向里走边喊，“艾萨？你在吗？”
许久，我的右边有人蠕动，并发出喊声：“天哪，是华生！几点了，华生？”
“快十一点了。”
“十一点？哪天的十一点？”艾萨面色苍白地嘟哝着。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
“你吓唬人干吗？明明是星期三嘛，我刚抽了三锅、四锅……我记不得了。”他把脸埋在双臂中，放声痛哭。
“好了，我来扶你回家，凯特已经等你两天了。”我走过去，把抽泣着的艾萨扶进马车，然后回来找掌柜付账。
当我走过一个炭火盆前时，忽然感觉有一只手猛拉了一下我的衣服下摆，一个声音低低地说：“走过去，再回头看我。”
我惊奇地打量一下周围，直觉告诉我应该是身边炭火盆前那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在说话，可是他和我有什么相干？
带着满腹疑惑，我向前走两步，回头一看，大吃一惊，那老头满脸的皱纹已经消失，昏花无神的双眼变得炯炯有神，转眼之间，福尔摩斯魔术般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暗示我到他身边，而他又变回了那个哆哆嗦嗦、随口乱说的龙钟老人。
“先打发走你的那位瘾君子朋友，在外面等我五分钟。”福尔摩斯低声说。
我点点头，出去替艾萨付账，又写了张便条让他带给我的妻子。
刚办好这一切，福尔摩斯装扮的老人已经驼着背、东摇西晃地出来了。我们一起默默地走了两条街，他都一直保持这种状态。
“华生，在那里见到你我真吃惊。”转过第三个路口，福尔摩斯终于舒展开身体，开口讲话了。
“见到你我更是吃惊不小，你在那里做什么，福尔摩斯？”
“我在寻找我的敌人。”
“敌人？”
“对啊，我最近在进行一件案件的调查，事情就发生在这家店里。我曾在一次调查中得罪过店主无赖印度阿三，如果我在烟馆里被人认出来，顷刻间就会没命的。”
“怪不得你要化装，这次是件什么样的案子？”
“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我怀疑他已经被这里的黑暗吞没了。”福尔摩斯神情略微有些凄凉地感叹。
他一边吹口哨招来一辆马车，一边向我详细解释。
原来，内维尔·圣克莱尔是个有钱人，他在李镇的郊区购置了一座大别墅，和妻子、两个孩子过着十分豪华的生活。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里都有投资。所以，他每天早晨进城办事，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坐火车回来，每天如此。
上周一，圣克莱尔先生早早进城办事，临出门，还答应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他出门后不久，妻子就收到一封电报，有个贵重的包裹已经到了，需要她到伦敦的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去取。
圣克莱尔太太一直都在焦急地等着这个包裹，所以她吃过午饭就赶到城里去，到亚伯丁运输公司去取。她在街上逛了一下，取完包裹回来，走到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
天鹅闸巷就是印度阿三的赌馆所在的位置。天气很热，圣克莱尔太太一边慢慢走，一边期望能雇到一辆马车。
她正走着，突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喊叫声，她立刻抬头一看，天哪，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户向她招手！正当她惊讶的时候，却看到她丈夫在刹那间被他身后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猛拉了回去。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圣克莱尔太太却清楚地感觉到丈夫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她确信，丈夫一定出事了！
她便飞奔过去，要闯进烟馆，可是刚跑到楼梯口就被印度阿三和他的助手推了出来。她害怕极了，立刻跑出胡同去寻求援助。幸好，她在弗雷斯诺街头遇见了值班的巡官和巡捕。
他们陪着圣克莱尔太太来到她发现丈夫的那间屋子，可屋子里只有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根本没有圣克莱尔先生存在的迹象。印度阿三一直强调圣克莱尔太太眼睛看错了，巡官也几乎相信了他的话，可是圣克莱尔太太没有放弃，她的眼睛在屋内逡巡着，忽然，她大喊一声，扑向桌子上的一个小松木盒，打开盖子，倒出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她哭着说这正是丈夫答应给小儿子带的玩具！
这一发现，再加上那个瘸子的惊慌失措的表现，使巡官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们开始仔细地搜查，结果在里面的小卧室内发现窗框上有斑斑血痕。最可怕的是，他们竟然在帷幕后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了一件上衣。
从衣服上并没有发现什么暴行，可屋子再没别的出路，看来圣克莱尔先生只能是从窗子消失的，但是窗子后面的河水正是涨潮的顶点，再加上那些血迹，明显表明圣克莱尔先生有受伤的可能，看来他能从水中逃生的机会几乎等于零。
房间中那个阴险的瘸子最为可疑，因为圣克莱尔太太看到丈夫后几秒内，印度阿三和助手就已经出现在楼梯口把她拦住了，那么最有时间作案的就只有那个瘸子。
那个瘸子名叫休·布恩，一向以乞讨为生，虽然他坚决否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只承认窗框上的血迹是他的左手不小心被划破造成的。可是，他无法解释圣克莱尔先生的衣服为什么会在他的房间中。所以，巡官没理会他的大声抗议，就让人把他带回了警察局。
巡官在房子里留下来，他想等退潮后寻找些新的线索。结果，退潮后他真的找到了线索，不过不是圣克莱尔先生的遗体，是缺少的那件上衣，因为那件上衣口袋中塞满了硬币，所以它才没被潮水冲走。
“不对呀，福尔摩斯，圣克莱尔先生的衣服全在屋子里，难道他只穿了一件上衣？”
“不，不，很可能是那乞丐把人推出去后要消灭那些泄露真相的衣服，然而巡官们很快就来了，所以他只来得及扔了一件上衣。”
“但是，圣克莱尔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赌馆？他和休·布恩是什么关系？”
福尔摩斯说：“是啊，还有很多疑问存在，圣克莱尔先生现在在哪里？是死是活？我觉得这次的案件看起来简单，却又困难重重。”
这时，马车已经来到李镇的郊区，一位白皮肤金发的小妇人迎了上来，不用说，她就是圣克莱尔太太。
“先生，有什么好消息吗？”她一见到福尔摩斯就着急地问。
福尔摩斯摇摇头，耸了下肩。小妇人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又问：“那有坏消息吗？”
“也没有。”福尔摩斯说。
“哦，那太好了，你们辛苦了，快进来吧。”
我们回到屋里后，圣克莱尔太太盯着福尔摩斯认真地问：“福尔摩斯先生，请您坦率地说，内维尔是不是还活着？”
福尔摩斯似乎被这个问题难住了，他坐在椅子中一动不动，半天才说：“老实说，我不这么认为。”
“那您觉得他死了吗？”
“我想是的。”
“您觉得他是哪一天去世的？”
“星期一。”
“那么，”圣克莱尔太太微笑着举起手中的小纸条，“请您解释一下他今天的来信，好吗？”
“什么？”福尔摩斯惊奇地站了起来，“我能看看吗？”
“当然！”
福尔摩斯急切地接过那张纸条，在灯光下看了起来，我也跟过去看，这是今天发来的信，盖有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不难看出信封的纸非常粗糙，字迹也很潦草。
“这肯定不是你丈夫写的。”福尔摩斯说，“你看，这些字不是一次写成的。这个人先写了人名，等人名干了之后才写的地址，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
“是的，信封不是，可信的确是他写的。”
“你确定是他的笔迹？”
“是的，是他的笔迹，我完全认得出来。而且，您看，这里还有他的图章戒指！”
福尔摩斯不说话了，专心看那封信。
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变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这也许需要费些时间来加以纠正。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嗯，这是用铅笔写在一本书的扉页上的，信封是用胶水粘的，这个人还在一直嚼烟草。”
“这是不是可以证明内维尔还活着？”
“我不敢肯定，太太。”福尔摩斯说，“这封信也可能是他星期一写的，今天才寄来啊。谁知道这几天之内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哦，福尔摩斯先生，不要浇灭我的希望啊。”圣克莱尔太太立刻激烈地反驳说，“我们两人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同感力。星期一早上，内维尔在卧室割破了左手，我在餐室立刻就感觉到了，如果他有什么不测的话，我怎么可能毫无感觉呢？”
我觉得很奇怪，插进话来，说：“既然他活着，为什么到现在不出现呢？”夫人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星期一那天，您感觉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没有。”
“那当天你看到他时，他是什么表情？”
“他大吃一惊。”
“您感觉他在向您呼救？”
“是的，他挥舞着双手。”
“哦，那也可能是因为惊奇而举起的双手啊。”
“我不知道，他一下子就不见了。”
“您看到房间里还有别人吗？”
“没有，我们上去的时候只有那个乞丐在。”
“对了，顺便问一句，圣克莱尔先生抽过鸦片吗？”
“没有，从来没有。他也从来没提过那个地方。”
福尔摩斯不再追问。
回到家，默默吃了饭。饭后，福尔摩斯盘腿坐在沙发上，叼着烟斗，陷入了思索之中。我知道这又是他的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福尔摩斯就笑嘻嘻地把我喊醒了，“我已经找到开启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儿？”
“盥洗室里。”
我在万分惊讶中随着精神焕发的福尔摩斯上了马车。马车飞快驶进巡捕房。我们很快就得到了巡官的热情接待。
“您要我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要见休·布恩。他在监狱里老实吗？”
“非常规矩，但是他实在太脏了，我们没办法让他洗澡。”
巡官领我们去见休·布恩，一路抱怨他太脏了，没人愿意和他在一起，只好把他关进了单人牢房。
“没关系，警官，很快我就可以让你们看看他的真面目了。”福尔摩斯说着，拍了拍他带来的一个包，又咯咯笑着说：“我已经想到一个可以让那家伙清洗的好主意了，而且还自作主张带了些东西。”
我和巡官都吃了一惊，没想到福尔摩斯这么能开玩笑。
牢房里的那个囚犯蜷缩在墙角，睡得正香，浑身肮脏到让人难以容忍的地步，可怕的面容污秽不堪。他脸上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伤疤，伤疤牵住上嘴唇，微微向上吊起，露出三颗牙齿，像一只在嗥叫的野兽。
福尔摩斯从包里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悄悄走进牢房，就着水罐沾湿海绵，在囚犯的脸上使劲擦了两下。天哪！奇迹出现了，休·布恩的脸像剥落的树皮一样剥下了一层皮！转眼间由面目可憎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
“天哪，”巡官叫道，“他就是失踪的那个人，我见过照片。”
那囚犯睡眼蒙眬地打量着我们，忽然明白事情已败露，尖叫着扑在床上，哭喊起来：“上帝，我怎么办？我不能让我的儿女为他们的父亲感到耻辱！”
福尔摩斯和蔼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只要你能够让警务当局相信这件事不足以提交法庭，那就没有必要把案情公之于报纸了。”
那囚犯立刻高兴地跳了起来，“只要能不把污点留给孩子们，怎么做都行。”
没有了后顾之忧，他坦然给我们讲了事情的真相。他青年时候是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每天忙于采访，写稿，生活得很辛苦。
有一次，为了编辑城市中乞丐生活的真实面貌，他向主编申请去寻找素材。就是这次经历改写了他以后的生活。他以前喜欢演戏，学过一些化妆技术，而且曾经以精湛的化妆技术闻名于剧场后台。
他知道做乞丐一定要能引起别人的同情心，于是，他用肉色橡皮膏做了一个非常自然的伤疤，再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然后，他带上红头发，配上适当的衣服，选定了一个地方开始乞讨起来。
由于他的妆化得很像，口才又好，很快就获得了许多人的同情，仅仅一天的收入竟然超过他辛苦工作一星期的酬劳。他从没想到乞讨>的收入竟是这样的好，于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放弃了记者的生活，在那间烟馆高价租了间房子供他早晚更换面目使用。不久他就积聚了一大笔钱财，买了房，娶妻生子，过上了奢侈的生活。家里人只知道他在城里有投资，却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营生。
上周一，他刚刚结束了一天的乞讨，正在租来的房子里换衣服，随便向窗外望一眼，竟然看到他的妻子就在楼下！他大吃一惊，忍不住惊叫起来。后来，他看到妻子向烟馆跑来，一下清醒了，赶忙让印度阿三去阻拦她，自己又赶快装扮成乞丐的模样，然后手忙脚乱地把硬币塞进衣服里扔出窗外，哪知刚扔一件上衣，警察们就冲了上来，不过令他欣慰的是竟然没有人认出他来。
“那么给你妻子的那封信也是你写的喽？”福尔摩斯问。
“是的，我害怕妻子担心，就趁警察不备的时候偷偷写了那几句话，连同戒指一起交给印度阿三，让他寄给我的妻子。”
“可惜，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哦，天哪，我可怜的妻子。”
“因为警察看住了印度阿三，所以他只得把信转交给了一个当海员的顾客，没想到那家伙忘了这回事，几天后才寄出去。”
“对了，那些血迹是怎么回事？”巡官在一旁追问。
“哦，那天早上我划伤了手，当我往窗外扔衣服的时候不小心碰破了伤口流的血。”
福尔摩斯点点头，“我相信事情就是这样，但休·布恩从此就要彻底消失掉。”
“我发誓！”囚犯郑重地举起右手。
这件离奇的失踪案就这样圆满结束了，巡官惊奇地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可真有你的，这么离谱的事情你也能找出答案。”
“没什么。”福尔摩斯微笑着说，“这全靠抽了一晚上烟。”
瞧，福尔摩斯就是这么谦虚，他只享受破案过程的快乐，至于胜利的果实，他从来不那么看重。

第六章 蓝宝石
圣诞节后的第二个早晨，我去探望老朋友福尔摩斯。他正穿着睡衣，懒散地靠在沙发上，旁边放着他的放大镜，还有一顶破毡帽，显然他刚刚检查完毕。
“嘿，福尔摩斯，希望我没有打搅你。”
“当然没有，我正希望你能来和我一起讨论呢。”
“这顶帽子是怎么回事？”
“那是看门人彼得森路上捡来的，一同捡到的还有一只大肥鹅呢。”
“在哪里捡到的？”
“彼得森参加完一个欢宴，大约凌晨四点钟的时候，他着急往家赶。路上，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摇摇晃晃走在他前面，那人肩膀上背着一只白鹅。就在古治街拐角时，突然蹿出几个流氓，和他争吵起来，并把他的帽子打翻在地。高个子很生气，抡起棍子自卫，没想到一下把身后商店的玻璃橱窗打碎了。这时，警察来了。高个子和流氓全都吓跑了，彼得森就把这两样战利品带了回来。”
“不要把它们还给主人吗？”
“这是个难题啊，华生，你瞧，鹅的左腿上系着一张小卡片，写着‘献给亨利·贝克夫人’，帽子的衬里写着姓名缩写‘H.B.’可是，仅有这些是无法找到失主的，整座伦敦名叫亨利·贝克的恐怕要数以千计。”
“那怎么办呢？”我忍不住问。
“推测。”福尔摩斯眨了眨明亮的眼睛，“从这顶帽子上去推测。”
“哦，福尔摩斯，你可真会开玩笑。”
“不是玩笑，来，这是放大镜，你试试看能推测出什么。”
我把那顶帽子拿在手上，说实话，它就是一顶普通的旧帽子，圆形黑毡帽，原来的红色丝绸衬里已经褪色，一侧潦草地写着姓名缩写字母“H.B.”，再有就是帽子上有几块褪色的补丁，为了掩饰，用墨水把它们涂黑了。
我看了又看，把帽子递回给福尔摩斯，“我看不出什么来，福尔摩斯。”
“不，不，”福尔摩斯说，“其实你什么都看到了，只是你还不太相信自己的推理能力。简单点说吧。从这顶帽子上可以看出来，这位亨利·贝克先生是个学识渊博、很有远见的人，在过去三年里生活相当富裕，目前则是家道中落，精神颓废，但还保留一定程度的自尊。”
“你从哪里推断出这么多东西？”尽管已经见识过福尔摩斯奇特的推理，我还是对一顶帽子能得出这么多结论表示怀疑。
“你看，这帽子在三年前买的，是当时一流的帽子，他戴了三年却没再买新帽子，说明他现在的景况大不如以前。再来看，帽子中钉的防止风刮跑的松紧带，这并不是帽子附带的，是他自己添置的，说明他很有远见。而帽子上用墨水涂黑的补丁则说明他还有一定程度的自尊。”
“说他学识渊博呢？”
福尔摩斯把帽子扣在自己头上，帽子把他整个前额罩住，并且压到了鼻梁上，“有这么大脑袋的人，必然会有些货色。”他俏皮地说。
这时，门忽然被大力撞开了，看门人彼得森跑了进来，他满脸涨得通红，喘着粗气喊：“福尔摩斯先生，你看，我在鹅嗉中发现了什么。”
他伸出手，手心中有一颗蓝宝石，闪烁着夺目的光辉，晶莹洁净，光彩耀人。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说：“天哪，彼得森，这可不是一颗普通的宝石，这就是那块名贵的蓝宝石啊！”
彼得森一脸迷茫地望着他，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你们不知道？”福尔摩斯边翻弄报纸边嘟嘟囔囔地解释说，“这就是伯爵夫人悬赏一千英镑的那颗蓝宝石。”
“一千英镑！”看门人震惊地跌坐在椅子上。
“瞧，在这里。”福尔摩斯翻出了那张《泰晤士报》。
报道中说：
“‘世界旅馆’宝石偷窃案，旅馆侍者领班詹姆斯和伯爵夫人的侍女凯瑟琳指控是管子工霍德偷走了伯爵夫人的宝石。据查霍德确实有过类似的盗窃行为，因而霍德已被捕入狱，但可疑的是宝石现在仍然下落不明……”
“不，不，我认为这个盗窃者一定不是他。”福尔摩斯看着手中的宝石，吹了声口哨，“我来替可怜的霍德先生寻找真相吧。”
他边说边拿起纸笔，写下了一则启事：
“兹于古治街拐角拣到鹅一只，黑毡帽一顶。亨利先生请于晚六点半到贝克街221号询问，即可领回原物。”
“那个人会注意到报纸上的启事吗？”我担心地问。
“当然会，对一个穷人来说，这笔损失也算是惨重了，况且，认识他的人看了启事也会提醒他的。”他边向我解释，边吩咐彼得森立刻把启事送到广告公司，刊登到今天的晚报上，并让他顺便买只肥鹅回来。
彼得森把宝石交给福尔摩斯去办事了。福尔摩斯凝视着那颗宝石，看着它独特的蔚蓝色美丽动人的光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然后小心翼翼地锁进了保险柜里。
晚上，我来到贝克街的时候已经过六点半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正在寓所门口徘徊，我走到门口，刚好门开了，我们一同走了进去。
“您好，是亨利·贝克先生吧？”福尔摩斯一边热情地招呼我们坐下，一边问。
客人点点头，坐了下来。我趁机在一旁观察他。他的头颅很大，有一张宽阔而聪明的脸，说话断断续续，措辞谨慎，一副时运不济的文人学者形象。
“您的东西在我们这里保留了好几天，您怎么没登个寻物启事呢？”福尔摩斯问。
“我已经不像过去那么有钱了，而且觉得找回帽子和鹅都不太有希望，所以就不想再多花钱了。”亨利·贝克先生不好意思地说。
福尔摩斯观察着客人的表情，小心地说：“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已经把那只鹅吃掉了。”
“吃掉了！”客人激动地喊，脸上流露出失望的神色。
“别生气，贝克先生，我们会拿同样大小的一只鹅赔给你，”福尔摩斯说，“而且，我们还为你保留了那只鹅的羽毛、腿、嗉囊等东西。”
听到这里，客人失望的神色立刻消失了，流露出一丝惊喜，腼腆地笑着说：“我想，我所关心的只有餐柜上那只美妙的鹅，现在生活的穷困让我不得不对它很在乎。至于你说的那些零碎，它对我毫无用处。”
福尔摩斯飞快地瞄了我一眼，耸了耸肩，转头对贝克先生说：“你的那只鹅真是好看，能不能告诉我你从哪儿得来的它？”
“当然，”贝克先生说，“我是博物馆附近阿尔法酒店的鹅俱乐部成员，那只鹅就是俱乐部发给我的圣诞礼物。”
客人走后，福尔摩斯说：“看来贝克先生对这件事一无所知，我想我们应该顺藤摸瓜去了。”
我们俩穿上长大衣，走出房子。外面非常寒冷，嘴里呼出的热气瞬间就变成了冷雾。我们一路穿街过巷来到那所阿尔法酒店。这是一家小酒店，福尔摩斯没费什么工夫就向店主打听到了那只鹅的来历，原来是店主从考文特园市场买来的。他从一位叫布莱肯里奇的推销员那里一下买了二十四只鹅，当作圣诞礼物发给了会员们。
我和福尔摩斯又毫不迟疑地追踪到考文特园市场，找到了布莱肯里奇的店铺。布莱肯里奇是一位长脸、留络腮胡子的人，他冷冷地看着我们，对福尔摩斯追问他卖给俱乐部的二十四只鹅的来历十分恼火。
“哦，是这样的，”福尔摩斯毫不理会他的不耐烦，“我与人打赌，我吃的那只俱乐部的鹅一定是在农村喂大的，我坚持我的看法，而且赌了五个英镑。”
“那你就输掉了，它们是在城里喂大的。”布莱肯里奇幸灾乐祸地说。
“我不相信，在研究鹅的成长这方面我是专家，咱们可以打赌，一个英镑。”福尔摩斯固执地说。
“好，让我来教训一下你这个狂妄的小子，比尔，把账本拿来。”店主狞笑着打开账本，指点着说，“这里，奥克肖特太太，布里克斯顿路117号，鸡蛋、家禽供应商。”
“再看这里，12月22日，二十四只鹅，收价七先令八便士。”
“哦，下面还有注释，卖给阿尔法酒店，售价十二先令。这下你还有什么可说？”
“唉，真遗憾，你赢了。”福尔摩斯装作十分懊恼的样子，从口袋掏出一个英镑给他，然后带着一种高深莫测的厌恶神态走了出来。
他一走出店主的视线，就靠着路灯柱子，以他特有的方式得意地笑了起来，“哎呀，多么好笑，对络腮胡子的倔强人，打赌是让他们说出机密的最好的方式。”
“我们现在怎么办呢？”我问。
“嗯，我想我们得考虑是今晚到奥克肖特太太那里去，还是明天再去……”福尔摩斯还没说完，忽然一阵吵闹声把我们吸引了过去。
一个獐头鼠目、身材矮小的男子正可怜兮兮地站在布莱肯里奇面前，布莱肯里奇暴怒地向他挥舞着拳头，嚷嚷着：“别再用那些蠢话来纠缠我，去让奥克肖特太太自己来找我，我是向她买的鹅，与你毫不相干！”
“可那里面确实有我的一只鹅。”
“快滚开，否则，小心我放狗咬你。”
小个子男人不敢招惹强壮的布莱肯里奇，只好无可奈何地走了。
“哈哈，有线索了！不用我们去布里克斯顿路了。”福尔摩斯长腿一迈，很快追上那小个子，在后面拍了他一下。那人立刻回过头来，面色在灯光下极其苍白。
“伙计，我刚才听到了你和布莱肯里奇先生的谈话，我想我能够帮助你。”
“但是，”那人疑惑地说，“你对这件事情知道些什么呢？”
“我全知道！”福尔摩斯说，“你在拼命找那几只鹅，而那几只鹅呢，先由奥克肖特太太卖给了布莱肯里奇先生，又被他转卖给了阿尔法酒店，店主又把它们当作圣诞礼物送给了他的会员们。”
“哎呀，您正是我渴望见到的人。”那人激动万分地握着福尔摩斯的手喊。
“嗯，我可以为你效劳，不过，请问你尊姓大名？”福尔摩斯问。
“我，我叫约翰·鲁宾孙。”小个子迟疑了一下说。
“不，不，我是问你的真实姓名。”福尔摩斯温和地说。
“詹姆斯·赖德。”那人低声回答说。
“一点不错。”福尔摩斯愉快地说，“‘世界旅馆’的领班！詹姆斯·赖德先生。”
詹姆斯·赖德乖乖跟着我们回到寓所，福尔摩斯用愉快的声音说：“我想您要找的那只鹅是白色的，尾巴上有一道黑，是吗？”
“是的，是的，先生，”赖德激动地喊叫说，“您能告诉我它的下落吗？”
“是的。它到我这里来了，并且下了个世界上罕见的、最美丽、最明亮的蓝色的小蛋。”福尔摩斯从保险柜中取出蓝宝石，高举着它，走向赖德。
赖德一下瘫倒在沙发上，眼睛翻了白眼。我连忙给他灌了两口白兰地，他才缓过气来，用恐惧的目光盯着福尔摩斯。
“说，你是怎么得到莫卡伯爵夫人的蓝宝石的？”福尔摩斯威严地问他。
“是凯瑟琳给我的。”
“哦，伯爵夫人的侍女。你们两个利用管子工霍德有过盗窃的历史，就把你们盗窃的嫌疑扣在了他身上，使他被抓去坐牢，是吗？”
“是的，先生。”詹姆斯一下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福尔摩斯，“看在上帝的分上，千万别把我送进法庭，那样我的父母会伤心死的，我从小就是个乖孩子，从没干过坏事，求您了！”
“现在你倒知道磕头求饶了，你有没有想过可怜的霍德将会因他不知情的罪名而被送上被告席？”福尔摩斯厉声责备他说。
詹姆斯更加恐慌，连声说：“我离开这个国家，福尔摩斯先生，这样对他的控告就会因我的逃亡而被撤销了。”
福尔摩斯冷哼了一下，“你还是交代清楚事情的真相吧。”
詹姆斯舔了舔他干裂的嘴唇，开始讲述他所做的事情。那天，霍德被捕后，他立刻带着宝石假装受人差遣逃了出来，因为他觉得“世界旅店”里所有的地方都不安全。后来，他想到了姐姐奥克肖特太太，决定到那里去静静心。
当他在姐姐家闲坐，思考如何处理宝石时，刚好看到鹅群从身边走过，于是他立刻想到了一个好计策。他挑了一只尾巴上有一道黑边的大白鹅，把宝石塞进它的喉咙里，并且摸着宝石被它吞到嗉子里。
白鹅受了惊吓拼命挣扎，姐姐听到声音出来了，“你在干什么？赖德。”
“哦，我在挑鹅。你不是说要送我一只肥鹅做圣诞节礼物吗？”赖德赶紧说。
“喔，我早就给你留好了，在那边的笼子里放着呢。我养了二十六只鹅，一只给你，一只我们自己吃，剩下这二十四只要送到市场去呢。”姐姐说。
“我只想要这只白鹅。”赖德说。
“什么？我给你留的要比这只重得多呢，是我特地为你喂肥的。”姐姐不高兴地说。
“可是，我很喜欢这一只，而且已经抓住了它，你就让我带走吧。”赖德恳求说。
姐姐答应了。可是就在赖德和姐姐说话的时候，那只白鹅突然从他手中挣脱，拍着翅膀飞进了鹅群。他大吃一惊，赶紧又抓住了那只尾巴有黑羽毛的白鹅，高高兴兴去找一个朋友商讨销路去了。
可是，他们打开鹅的胸膛，找遍了嗉囊，竟然都没有找到那颗宝石！赖德吓得心都凉了，他立刻跑回去找姐姐，可是，姐姐的鹅笼已经空了，原来那些鹅已经全部卖给了考文特园的布莱肯里奇。
“姐姐，那些鹅里有没有一只尾巴有黑道的白鹅？”
“有啊。我有两只尾巴带黑道的白鹅，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楚呢。”
赖德一听，顾不上向姐姐解释，立刻赶到布莱肯里奇店，可是店主根本不肯告诉他鹅卖到哪里去了，他接连去了三次，都被店主粗暴地赶了出来。
说到这里，赖德用手捂着脸抽搐起来，“天哪，我已经是个打上窃贼烙印的人了，愿上帝宽恕我，尽管我并没有得到我为此出卖人格的宝石。”
很长一段时间，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赖德的抽搐声和福尔摩斯用指尖敲打桌面的声音。“滚出去吧！”我的朋友忽然把门打开，厉声喊。
“什么，先生，哦，愿上帝保佑您！”赖德恐慌地跑了出去。
“这个家伙不可能再出头露面控告霍德了，案子将会不了了之，既然无辜者并没有什么危险，而肇事者已经吓得失魂落魄，我们何必把他送进监狱，让他成为一个终生的罪犯呢？”
“你说得很对，福尔摩斯。”我称赞说。
福尔摩斯点燃了烟斗，俏皮地说：“瞧，华生，这就是我和警察侦探不同的地方，我可以量情定罪。”
我微笑着朝他伸出大拇指，福尔摩斯开心地笑了，孩童般纯真。
后来，蓝宝石物归原主，看门人为此得到了丰厚的酬谢。从此，他更加崇拜他心目中的“神探”福尔摩斯。

第七章 斑点带子
八年来，我潜心研究我的朋友福尔摩斯的破案方法，记录的七十多个案例，没有一件是平淡无奇的，全是一些离奇古怪，甚至荒诞无稽的案情。那件格里姆斯比医生的死亡案件曾引起众说纷纭，至今仍流传着各种谣言。
事情发生在1884年4月初，我早上醒来，发现福尔摩斯正穿戴得整整齐齐地站在我的床前，“对不起，华生，吵醒了你。有位女士有紧急的事情要我帮忙，我想你一定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当然！”我边回答边利索地穿好了衣服。我那时最大的乐趣就是观察福尔摩斯的专业性调查工作，欣赏他敏捷而严密的逻辑推理。
我们一起来到起居室，一位身着黑衣服，蒙着面纱的女士正在焦急地等待着。
“福尔摩斯先生请您帮帮我，”她颤抖着边说话边掀起了面纱，露出苍白的小脸和惊惶不安的双眸，“我紧张得快要发疯了。”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我们的客人，果真，她的神情十分萎靡憔悴，看上去也就是三十来岁，可是头上却已经有了几缕银丝。
“先喝杯热咖啡，慢慢说。”福尔摩斯温柔地安慰她，“你放心，我们很快就能把事情处理好，不耽误你及时赶回去的。”
“谢谢，您怎么知道我要赶时间？”女士惊奇地问。
“瞧，你左手的手套里露出一张回程车票，而且你应该是很早就动身，经过一段泥泞的道路来到这里。”福尔摩斯继续说。
“是的，是的。您说的全部都正确。”女士连声说，“我早上六点钟就从家里出来了，先生，我实在太害怕了，但又求助无门。我现在非常害怕，但又不知道自己害怕的到底是什么，只是感觉自己像在被死亡追逐，您能理解我的感受吗？”
“我能理解。”福尔摩斯坚定地说，“而且，我会尽我的能力来帮助你。”
他的态度让那位女士舒了口气，谈吐也不再那么紧张了，她轻声说：“我的名字叫海伦·斯托纳。我现在和继父住在他家古老的庄园里。他是英国最古老的撒克逊家族之一——格里姆斯比家族的最后成员。”
“嗯，这个名字我很熟悉。”福尔摩斯说。
“这个家族曾经非常富有，但是，他的后代子孙都不争气，到第五代的时候，家产几乎被败落得差不多了。我继父是独生子，他借钱出去学医，后来到国外的加尔各答行医。他在那里挣了不少钱，可惜，他脾气很坏，打死了管家，被判了长期监禁，等他回到英国的时候，已经穷困潦倒了。”
继父名叫罗伊洛特，他在印度时娶了海伦的母亲。母亲当时是孟加拉炮兵司令的遗孀，带着一对当时只有两岁的孪生姐妹。母亲当时有一笔相当可观的财产，每年进项不少于一千英镑，和继父结婚后不久，母亲就立下遗嘱把全部财产都遗赠给他，唯一的条件是两个女儿结婚后必须拨给她们每人一定数目的金钱。
他们一家人回到英国伦敦，不久，母亲就去世了。继父也放弃了在伦敦重新开业的意图，带着两个女儿回到了他们家族的古宅。
回家后不久，继父的性情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和所有接触到的人穷凶极恶地争吵，这种近乎癫狂的暴戾脾气据说是他们家族遗传的，而继父长期旅居热带地区更加剧了他的这种性情，因而他在村上没有任何朋友，只有一些到处流浪的吉卜赛人是他的至交。他允许他们在他的土地上扎营，经常到他们帐篷和他们聊天，甚至随同他们一起去流浪数周。
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对印度动物有着强烈的好感，养了一只印度猎豹和一只印度狒狒，让它们在他的土地上自由跑动，村里人对它们退避三舍，经常绕道而行。
海伦小姐说到这里，忽然哭了起来，“你们可以想象，我和姐姐整日过的是什么生活，没有人愿意和我们做朋友，我们孤独而恐惧。而我可怜的姐姐两年前去世后我更加孤独了。”
“你姐姐怎么去世的？”沉默的福尔摩斯忽然问。
“她是在她结婚前两周突然死去的。”
“她要结婚了吗？”
“是的，要知道我们俩很难遇到同龄的人，幸好我母亲有一个关系好的姐妹，我和姐姐偶尔可以去看望她。我姐姐就是在那里认识了一名海军陆战队少校。”
“你继父当时有什么反应？”
“他没有反对，可是，可是，我姐姐竟然突然死去了，真是让我难以承受。”
“你姐姐是怎么去世的？”
海伦小姐露出惧怕的神情，说：“那可怕时刻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里，我永远都无法忘记。”
在发生不幸的那个晚上，继父格里姆斯比医生早早就回房休息了。姐姐住在他的隔壁，被他那强烈的印度雪茄烟味熏得痛苦不堪，只好到妹妹的房间里逗留了一段时间。
十一点钟，姐姐起身准备回房，忽然问：“告诉我，海伦，你有没有在夜间听到过口哨声？”
“没有，怎么了？”
“这几天清晨三点左右我总听到有清晰的口哨声。”
“可能是那些讨厌的吉卜赛人吧。”
“可能吧，晚安，海伦！”
姐姐回房间去了，过了一会儿就听到她反锁门的声音，海伦也安心躺下了。
“你们有反锁门的习惯？”福尔摩斯突然问。
“是的。我说过，继父养的猎豹和狒狒都是自由的，而我们房间的窗户都开向草坪，所以我们总觉得不安全。”福尔摩斯点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那天晚上，她总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模糊感觉，因为孪生姐妹之间总会有些血肉相连的微妙同感。
那是个暴风雨的夜晚，狂风怒吼着让人不得安宁。海伦在朦胧之际忽然听到一声女人惊恐的叫声，是姐姐！她立刻从床上跃起，冲向姐姐的房间。就在她走出房门的时候，听到一声清晰的口哨声，还有“哐啷”一声，金属物品掉在地上的响声。
姐姐的门锁已开，房门正在缓缓移动。海伦吓呆了，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出现。过道里的灯光照过来，她看到姐姐摇摇晃晃地出现了。姐姐面色苍白，双手摸索着，似乎在寻求救援。海伦立刻冲上去抱住了她。
姐姐颓然倒在地上，四肢可怕地抽搐着，忽然，她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喊，那声音让人一辈子也忘不了，“天哪，海伦，是那条带子，带斑点的带子！”姐姐把手指向继父的房间，抽搐得再也说不出话来。
海伦大声叫喊继父，继父匆匆跑来，给姐姐灌下白兰地，并请来了医生，可是所有的一切努力都没让可怜的姐姐再苏醒过来。
“你肯定确实听到了口哨声和金属碰撞声吗？”福尔摩斯问。
“是的，因为姐姐事先问过我，所以那给我的印象很深。”
“你姐姐当时有什么异常？”
“她穿着睡衣，手中拿着一根烧焦了的火柴棍。”
“嗯，这说明出事的时候她划着火柴向四周看过，这很重要。验尸官得出了什么结论？”
“他并没有找出任何能说服人的死亡原因。房子是反锁的，窗子由老百叶窗护着，墙壁、地板做了搜查后，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缝隙，因而可以肯定在遭受不幸时，只有姐姐一个人在房中。再说她身上也没有任何暴力痕迹。”
“会不会是毒药？”
“医生检查后说没有发现中毒迹象。”
海伦叹口气说：“我觉得姐姐的死因纯粹是由于恐惧和精神上的震惊。”
“哦，对了，那个斑点带子，你觉得会是什么？”
“我想或许是姐姐太紧张而说的胡话。我们种植园里的吉卜赛人经常会在头上戴着带斑点的头巾。”
“不，不，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福尔摩斯愣了一下，严肃地说，“请您继续讲下去。”
姐姐去世后，海伦小姐的生活更加孤单寂寞。不过，一个月前，一个偶然相识的青年来向她求婚，继父也没有表示反对，他们就决定在四月中旬举行婚礼。可是两天前，继父突然找人对房子西边的耳房进行修缮。这样，她的卧室被钻了许多洞，她不得不搬到姐姐住过的房间去住，睡在她睡过的床上。
昨天夜里，她忽然听到了预兆她姐姐死亡的口哨声，她当时被吓傻了，许久才跳下床，点亮灯，在房子里四处查看，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她不敢再继续睡，就呆呆地坐到天亮，悄悄出来向福尔摩斯求援。
“你做得很对！”福尔摩斯称赞了海伦小姐这个聪明的做法，提出想要去检查一下那个房间。
海伦小姐说：“刚好继父今天要来城里办一些很重要的事，可能一整天都不在家。我可以乘中午十二点的火车赶回去等候你们。”
福尔摩斯答应她我们午后就会赶到。海伦小姐点点头，悄悄走出了房间。
“华生，你有什么感想？”福尔摩斯靠在背椅上问我。
“我感觉那里好像有一个什么可怕的阴谋。”
“是的，一个阴险毒辣的阴谋。”福尔摩斯点头称赞了我的观点，又说，“我们要尽快赶去阻止更坏的事情发生。”
正在这时，突然，外面传来一阵喊叫声，不一会儿，一个彪形大汉走了进来，他穿着长礼服，却又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面貌十分凶狠，看起来像一只残忍的猛禽。
“你就是福尔摩斯？”
“是的。你是哪位？”
“我是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
“哦，您好。”
“得啦。我知道海伦到你这里来过，她胡说了些什么？”
“华生你看，这些花可开得真不错。”
“福尔摩斯，你这个爱管闲事的家伙，告诉你我可是不好惹的……”
说着，他抓起一把火钳，猛力把它拗弯了。然后，他气呼呼地走出了房间。福尔摩斯哈哈大笑起来，他拿起那把火钳，用力把它弄直，“真是个野蛮的家伙，不过，他可不知道我的手劲并不比他小。”
“希望海伦小姐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受到他的折磨。”我担心地说。
“所以我们要尽快赶去。现在我们赶快吃早点，我一会儿还要到医师协会去寻找一些资料。”福尔摩斯说。
直到下午一点，福尔摩斯才拿着一张记满了数字的蓝纸回来，“瞧，华生，海伦母亲的遗产现在只剩下七百五十英镑，每个女儿结婚就有权索取二百五十英镑，如果两个女儿都结婚，咱们这位罗伊洛特医生的生活将会十分尴尬，所以他有最强烈的动机阻止女儿结婚。华生，快，带上你的左轮手枪，我们要尽快去搭救海伦小姐。”
我们顺利到达罗伊洛特医生的古老庄园，与迎接我们的海伦小姐会合后，福尔摩斯立刻开始了搜查工作。
“哦，房屋正在修葺，可是这座山墙好像没有迫切修葺的必要吧？”
“我也这么认为。”海伦小姐低声说。
“既然你们晚上都是反锁门，从门口进去是不可能的。请您回到房间去闩上百叶窗。”海伦小姐照做了。福尔摩斯在窗外用尽办法都没能打开窗子，甚至连一条能容进去一把刀子的裂缝也没有发现。他又用放大镜检查了一下合叶，发现全是铁制的，牢牢嵌在石墙上。
“看来这百叶窗关上后没人能钻进去，我们还是去检查一下房间吧。”
他们所住的庄园极其古老，只有一侧的耳房可以住人。卧室的第一间是继父罗伊洛特医生的，第二间是姐姐的，第三间是海伦小姐的。这些房间彼此不相通，但房门都朝向同一个过道。
我们穿过过道，直接来到第二间房子。房间的陈设十分简陋，福尔摩斯细致入微地对房间的每一个细节都做了认真观察。
忽然，他指着悬挂在床边，绳头的流苏正搭在枕头上的粗粗的铃拉绳问，“这个铃通到什么地方？”
“管家的房子。”
“看上去很新，你姐姐要求装的吗？”
“不是。那是继父一两年前新装的。姐姐从未用过它，我们要什么都是自己去取。”
福尔摩斯目不转睛地打量它一会儿，忽然使劲拉了一下。
“怎么没响？”我在旁边惊异地问。
“当然不响，它上面甚至没有接线，你看，绳子刚好是系在小小的通气口上面的钩子上的，这本应该朝向户外的通气孔竟然是两个房间的通气处。”福尔摩斯说。
“非常奇怪，”他喃喃地说，“这房间里有两个特别的地方，摆样子的铃绳，不通风的通气孔。它们是同时安装吗？”
“是的，这几处改动是继父当时一起做的。”
我们又一起来到罗伊洛特医生的房间。这个房间的摆设同样十分简朴，一张行军床，一个小书架，还有一把木椅和圆桌。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圆桌上的大铁保险柜。
福尔摩斯走过去，敲了敲保险柜，“这里面是什么？”
“可能是我继父的一些文件。”
“看看这个，有没有可能关着的是一只猫？”他说着，从保险柜上拿起一个盛奶的小碟子。
“没有，我们从未养过猫。”
福尔摩斯没有答话，用放大镜开始研究桌子旁那把椅子的椅子面，“唔，果然是这样。”
然后，福尔摩斯的目光落在床头的一根小打狗鞭上，“啊，就是它，我就知道会有它。你看到了吗？华生？”
“看到了，不过我很奇怪，为什么它要打成结？”
福尔摩斯的脸色一下变得很阴沉，气愤地说：“这真是个万恶的世界，聪明人的脑子总是用在为非作歹上。”
我们退出屋子，又一次来到草坪上，福尔摩斯严肃地对海伦小姐说：“事情太严重了，不容许有片刻犹豫，否则你的性命不保。你一定得按照我说的去做。”
“我一定照做！”海伦小姐说。
福尔摩斯让她等罗伊洛特医生回来后一定要假称头痛，尽早回房休息。晚上，她听到罗伊洛特医生就寝后，要赶快打开窗户的百叶窗，解开窗户的搭扣，把灯摆在那里给我们做信号。我们会到能够看到他们窗子的克朗旅店去住。海伦小姐紧张得连连点头。
安排好一切后，福尔摩斯和我来到克朗旅店，很快就订到了想要的房间。房间在二楼，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对面的托克莫兰庄园。
黄昏时分，我们看到罗伊洛特医生驱车回来了。他大声咆哮，训斥动作稍微迟缓的男仆，同时挥动着他巨大的拳头。后来，马车在咆哮声中消失了。
福尔摩斯回过头来问我：“华生，你有没有考虑到这种种巧合，在同一时间凿了通气孔，挂了一条绳索，而绳索下床铺的主人送了命，你能发觉这之间的联系吗？”
“我还是有些不太明白。”
“那你注意到那张床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床，似乎没有特别啊。”
“它是用螺钉固定在地板上的！”
“啊！这就有些古怪了，好好的为什么要固定在地板上？”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那位小姐无法移动她的床，换句话说，那床必须保留在既对着通气口又对着铃绳的位置。”
“福尔摩斯，我似乎领悟到了一些阴谋！”我激动地叫嚷起来。
“是的，一个可怕的阴谋，希望我们能够及时阻止。”福尔摩斯严肃地说。
这时，树丛中透过来的灯光熄灭了，庄园邸宅那里一片黑暗。
时间缓缓地过去了，十一点时，我们的正前方亮起了一盏孤灯，这是我们的信号灯。我和福尔摩斯迅速走出旅店，翻越长年失修的山墙，顺利地到达了庭院。
我们脱下鞋子，悄悄钻进了第二间卧室。福尔摩斯关闭了百叶窗，小声告诉我，“千万别弄出声响，更不要睡着，这关系到我们的性命安危！”
我点点头，掏出左轮手枪放在桌子角上。福尔摩斯则把带来的一根又细又长的藤鞭、火柴、蜡烛等放在身边的床上，悄悄吹熄了灯。
百叶窗把可能照到房子的最小的光线都给遮住了，我和福尔摩斯就在这漆黑中静静等待可能发生的危险。
漫长的钟声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忽然，从通气口方向闪出一道瞬刻即逝的亮光，接着涌进一股燃烧煤油和加热金属的强烈气味，气味越来越浓。
我清醒了，似乎听到什么物体轻轻地挪动声，正在努力猜测时，又一种柔和轻缓的声音，像是烧开的水壶嘶嘶的喷气声，越来越近地涌入了我的耳朵。
就在这声音响起的同时，福尔摩斯跳了起来，划着火柴，用那根藤鞭猛烈地抽打铃绳，并大声嚷着：“看到了吗？华生！”
突如其来的亮光照花了我疲倦的眼睛，我并没有看见福尔摩斯拼命抽打的灯绳上有什么东西，只看到福尔摩斯满脸憎恶、恐怖的表情，还听到一声清晰而低沉的口哨声。
忽然，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为可怕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这声音交织着痛苦、恐惧和愤怒，令人为之毛骨悚然！
“发生了什么事？”我忐忑不安地问。
福尔摩斯已经平静下来，点燃了灯，轻声说：“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华生，带上你的手枪，我们去看看。”
我紧张地跟着福尔摩斯来到罗伊洛特医生的住房，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奇特的景象：桌子上的遮光灯的遮光板半开着，灯光朝着保险柜，罗伊洛特医生穿着睡衣坐在木椅上，膝盖上横搭着那根鞭子。他的下巴翘起，面部恐怖、目光僵直地呆望着天花板的角落，额头上缠着一条异样的带有褐色斑点的带子。
“带子，带斑点的带子。”福尔摩斯小声说。
我们悄悄走进房间，罗伊洛特医生好像睡着了，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忽然，他头上那条异样的头饰蠕动了一下，竟然从头发中钻出一条又粗又短、长着钻石型头部和胀鼓鼓脖子的毒蛇！
“快躲开！这是沼地蝰蛇！印度最毒的蛇。”福尔摩斯喊着，猛地用长棍把蛇甩进保险柜中，并迅速上了锁。
真是恶有恶报，阴谋家掉进他为陷害别人而挖的陷阱里了。罗伊洛特医生阴险地布置了一切：通气孔，悬挂在床头的铃绳，被螺钉固定在地板上的床，保险柜，通气孔下经常站立的椅子，那碟牛奶和鞭绳的活结……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那条毒蛇爬进养女的房间，咬死躺在床上的那个人。
他多次在认为合适的时机把毒蛇通过气孔送到养女的房间，毒蛇顺着绳子爬到床上，一到天亮就被他用口哨召回。当然，毒蛇没有意识，可能一次，两次，三次都不会咬躺在床上的人，但她迟早都会送命的。
不过，这次是罗伊洛特医生自己送了命，他在被咬后不到十秒就死去了。
警方在调查后得出结论：罗伊洛特医生是在不明智地玩弄他豢养的宠物时不幸丧生的。其实，那是福尔摩斯对铃绳上的蛇进行抽打，激发了它的毒蛇本性，狠狠报复它所遇到的第一个人，这才是医生丧命的真正原因。
不过福尔摩斯说，“我是不大会为此感到内疚的。”我想我也是这种心理，绝不会为一个恶棍的如此遭遇而内疚的。

第八章 工程师的大拇指案
在1889年的夏天，我结婚了，而且开始开业做医生。当然，我从贝克街的寓所搬了出来，把福尔摩斯一个人丢在那里。不过我经常回去看他，也经常邀请他来我家里做客。
我的新住处离帕丁顿车站不远，有几个我治疗好的铁路员工大肆帮我宣扬，招揽来许多顾客，几乎所有的铁路员工都到我这里看病。
一天早晨，刚刚七点左右，我就被女用人吵醒了。她惊叫说：“先生，从帕丁顿来了一个病人，警察先生也在诊室里等着呢。”
我听到她的声音发颤，知道病人情况不好，立刻起床，匆匆来到诊室。我刚一出来，我的一个老朋友，铁路警察，就把我拉到一旁，低声说：“伙计，问题很严重啊。”
“怎么了？”我赶紧问。
“这个病人很奇怪，所以我才亲自把他送来，你尽量帮他治疗吧。”说完，他就匆匆回去值班了。
我走进诊室，看到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坐在那里，一只手上裹着一块手帕，鲜血已经渗了出来。他脸色苍白，看上去非常痛苦。不过，他还是克制着，彬彬有礼地跟我打招呼：“您好，大夫，不好意思，这么早就打扰您。”
“没关系的，我来看看您的伤好吗？”我说。
“我遇到严重的事故，乘火车到达这里，打听到哪里可以找到医生。那位先生把我带到了这里。”
“是的，他是我的老顾客，老朋友。”我说，“我看你很疲惫，晚上坐那么久的车，一定很累、很单调吧。”
“喔。对我来说这一夜一点也不单调，简直是惊心动魄啊。”说着，他尖笑起来，我赶紧倒了一些水给他，可这根本没用。他在用这种方式发泄，那是一种经历过巨大危难后的歇斯底里。
于是，我不再阻止他，在一旁静静地等待着。终于，他不笑了，气喘吁吁地说：“喔，对不起，大夫，我可真是出了洋相了。”
“没关系的。”我把掺了白兰地的水给他喝，他毫无血色的脸颊终于红润起来，“我感觉好多了，大夫，请给我瞧瞧我的大拇指吧。”
天哪，那情景真是太可怕了。只见四根突出的手指和一片鲜红可怕的海绵状断面裹在手帕里，那根大拇指似乎被连根剁掉或硬拽下来了。
“真可怕。”我一边帮他处理伤口，一边说。
“是的，我流了不少血，还昏迷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醒来后，我看到它还在流血，就把手帕的一端紧紧缠在手腕上，并用一根小树枝把它绷紧。”
“您做得好极了。”我称赞说，“简直像一名外科医生做的。”
“我是一名水利工程师。我是按我的专业知识范围去解决的。”
我趁机看了看桌子上的名片。“维克托·哈瑟利先生，水利工程师，维多利亚街16号甲（四楼）”。
“这是一种非常沉重、锋利的器具砍的。”
“是的，非常残忍。”
“是意外吗？”
“不，是有人蓄意做的。”
“啊，这太可怕了。”
我帮他把伤口处理好，这个过程自然非常疼痛，但是，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咬着牙，用自己的意志尽力克制着自己。
“你好点了吗？”
“好多了，不过，我很想向别人聊聊我的遭遇。不知道警察会不会相信我，帮我主持正义，因为我能提供的线索非常有限。”
“哦，如果您想解决问题，我要大力推荐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他一定可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的。”
“噢，我听说过他。”年轻人说，“如果他能帮我处理这件案子，那可再好不过了。您能帮我引荐一下吗？”
“当然，”我说，“我会陪你一起去的。”
“太感谢您了。”
“没什么，我很乐意这么做。”
五分钟后，我就交代好家中的一切，带着哈瑟利向贝克街而去。我想我们应该能赶上和福尔摩斯一起吃早饭呢。果然，福尔摩斯正在读《泰晤士报》，抽早餐前的烟斗。
他见到我们非常高兴，吩咐人拿来早餐和我们一起享用。我们饱餐了一顿后，福尔摩斯立刻让哈瑟利躺在沙发上，还给他在脑后放了一个枕头，尽量让他能舒服一点。
“您觉得好点吗？朋友。”福尔摩斯问。
“好多了，谢谢您，福尔摩斯先生。”哈瑟利感激地说，“我现在就给你们讲讲我奇怪的经历吧。”
维克托·哈瑟利是个孤儿，孤身一个人住在伦敦。他是一名水利工程师，曾在格林尼治的一家著名的文纳和马西森公司做了七年学徒。两年前，他自己开业，在维多利亚大街租了几间办公室。
没想到，他的生意非常惨淡，两年中，只受理过三次咨询和一件小活儿。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他都在办公室里期待着，直到最后心灰意冷为止。
昨天，正当他再次失望地想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有位先生来了，递给他一张名片，上面印着莱桑德·斯塔克上校。这位上校上等身材，大约四十岁左右，身材极其瘦削，步伐轻快，衣着简朴。
“哈瑟利先生，听说您是孤身一人。”斯塔克上校说，他的腔调中有些德国口音，“而且，我听说您对业务非常精通，为人也谨慎，能够保守秘密。”
“是的。”哈瑟利说，心中有几分小小的得意，“不过这和我的业务能力似乎没任何关系。”
“不要着急。”斯塔克上校说，“我有一份工作想委托给你，但是，我们需要对方严格保守秘密，所以，你就会理解，我们找一位独居的人远比和家属生活在一起的人更能保密。”
“这一点我绝对可以保证。”
“那再好不过了。”斯塔克上校说，“我希望您能够做到这一点。”
说着，他突然跳起来，闪电般打开房门，跑到过道上去，巡视一圈后，回来说：“嗯，还不错，我知道有一些员工总是对老板的事情很好奇的。”
这个人的古怪举动让哈瑟利有些厌烦，他不耐烦地说：“先生，您到底有什么事情，我的工作还很忙呢。”
“一个晚上五十个畿（ji）尼，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不错。”
“说是一个晚上，其实可能一个小时就可以了。只是有一台水力冲压机齿轮脱开了，您只要指出毛病在哪里就可以了，我们自己就可以把它修好。”
“可以啊。”
“那么今天晚上可以吗？那是伯克郡的艾津，一个接近牛津郡的小地方。帕丁顿十一点十五分左右有一班车。”
“我可以赶到那里的。”
“那太好了，我坐马车在那里等你。”
“那里离车站还有很远的距离吗？”
“是的。那里离艾津车站还有七英里的路程。”
“这么说我到那里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我们会给你安排住宿。”
“那极不方便啊，我不能换个时间去那里吗？”
“对我们来说，这个时间刚好。您看这个价格对您这一行最高明的人士来说也足够了，它就是为了补偿您的不便之处。当然，如果您想推辞这笔业务也无所谓。”
哈瑟利想想他惨淡的生意，想想那些钱可以有多少用途，就同意了。
“事情是这样的。”斯塔克上校说，“您知道吗？漂白土是一种非常贵重的矿产。”
“我好像听说过一点。”
“我买了一小块地，恰好发现了漂白土矿床，它连接了左右两个比较大的矿床，可惜那两个矿床都在我邻居的地里。我想把那两块地买下来，可惜又没那么多钱。所以，我的朋友们都说我应该秘密开发那一小块矿床，再用得到的资金购买邻居的土地。我们操作了一段时间后，不幸水压机坏了。所以，我们希望您能为我们保守秘密，否则邻居们知道这个消息，我的计划就全完了。”
“哦，我明白了，不过，似乎水压机对你挖漂白土没什么用处啊，漂白土应该是从矿坑里掏沙砾那样挖出来的吧？”
“哦，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方法。”斯塔克上校说，“我们得把土碾压成砖坯，搬运的时候就比较方便，不易被人发觉了。好了，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
“好的，我一定准时到达。”
谈定了生意。哈瑟利挺高兴的，虽然他觉得那个上校看上去令人不愉快，但是丰厚的报酬，还是给了他足够的勇气。他遵循约定，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去向，吃过晚餐后就出发了。
他来到车站，刚好赶上开往艾津的最后一班火车，十一点钟到达一个昏暗的小站。他是唯一一个下车的乘客，车站上除了一个发困的搬运工，一个人都没有。他走出检票口，还好，斯塔克上校正在那里等他。非常奇怪，上校一见到他，一句话也不说，抓住他就上了一辆马车，然后敲敲马车的木板，那匹马儿就飞快跑了起来。
“请等一下，只有一匹马吗？”福尔摩斯突然问。
“是的。一匹栗色的马。”
“看上去精神状况如何？”
“毛色光润，非常精神。”
“然后呢？请接着讲吧。”
马车在路上一直行走了大约十二英里，车子颠簸得厉害，他们一路上一句话也没说，哈瑟利总感觉上校似乎一直在紧张地盯着他看。他不敢说话，只是努力向外张望，但马车上的窗户是毛玻璃的，所以他几乎看不到什么东西。后来，道路似乎平稳了，马车刚一停下来，上校又一把将哈瑟利拽进了一个敞开的大门。那速度快极了，哈瑟利感觉自己似乎一下子就从马车跨进了大厅。
“啪！”他们身后的门重重地关上了。然后，吱吱嘎嘎的车轮声，逐渐远去了。房间里一团漆黑，上校嘟哝着寻找火柴，这时，突然有一道光亮射了进来，原来一扇门打开了，一个女人拿着一盏灯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她穿着华丽的衣服，似乎说着德国话。上校粗鲁地回答了她的问话，女人吃惊极了，手里的灯差点掉了下来。上校朝她走过去，把她推回她刚刚出来的那间房子里，举着灯朝哈瑟利走来。
然后，他把哈瑟利带进另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张圆桌，桌子上放着几本德文书。上校让他稍等一会儿，自己转身出去了。
哈瑟利走到窗子跟前，想看看外面的景色，可惜百叶窗死死地遮住了窗子，什么都看不到。哈瑟利有些模糊不安了，这些德国人在这穷乡僻壤干些什么勾当呢？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就在这时，房门突然慢慢打开了，那个女人走了进来，她似乎非常惊恐，哆哆嗦嗦跟哈瑟利说了几句洋腔怪调的英语，“快走吧，留在这里对您没一点好处。”
“可我还没看机器啊，夫人。”
“哦，天哪。现在逃你还来得及，否则就太迟了。”她低声催促说。
哈瑟利天性有些固执，他想他走了这么远路，就是为五十畿尼的酬金来的，怎么可能就这么无缘无故偷偷跑掉呢？于是，他摇摇头，态度坚定地表示要留下来。那女人还想再劝他，这时，楼上传来响亮的关门声，还有沉重的脚步声，女人举起双手，做了一个绝望的姿势，又悄悄退到黑暗中去了。
不一会儿，上校和一个矮胖的男人走了进来，上校介绍说他是弗格森先生，也是他的秘书兼经理。而后，上校看了看房门，问：“我记得房门是关着的啊，我担心有风吹到您。”
“哦，是我自己把门打开的。”哈瑟利说，“我觉得房间有点闷。”
上校看了看他，似乎有些怀疑，但他没说什么，招呼哈瑟利说：“走吧，我们去看看机器。”
哈瑟利跟着他们上了楼，一路上，他们绕来转去，似乎那是一座迷宫似的。他们穿越了许多走廊，又走过许多过道，还有无数狭窄的盘旋式楼梯。哈瑟利暗暗起了戒心，他虽然倔强，但还是记住了那位夫人的警告，处处小心在意起来。他发觉那座房子明显已经非常古老，墙上的灰泥已经斑驳脱落。那个弗格森很少说话，不过哈瑟利还是听出来了，他是一位英国人。
最后，他们终于在一扇矮门前停住了。那是一间小小的方形房间，甚至无法容纳三个人同时进去。弗格森被留在外面，上校带哈瑟利走了进去，他解释说：“知道吗？我们现在就站在水压机里，这个天花板是下降活塞的终端，它下落到这个金属地板上时会带有几吨的压力。再看这些横向的小水柱，里面的水受压力后会传导和增加所受的压力。不过，现在它们运转不灵活了，浪费了许多压力，请你查看一下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哈瑟利提过灯，彻底地检查了那台机器，最后终于发现因为传动杆头上的一个橡皮垫圈皱缩了，不能塞住在其中来回移动的杆套，这才浪费了一些压力。他向上校提出了这一点，上校耐心听着，用心记着。
哈瑟利讲完问题，又提灯查看了一下这间机器房子，显然关于那个漂白土的故事全是瞎编的。这个房间的墙壁是木头做的，地板是一个大铁槽，上面积了一层金属积屑。哈瑟利忍不住弯下腰去，想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在干什么？”上校在背后猛力喝了一声。
哈瑟利因为受了骗，很生气，就讽刺地说了一句，“我在欣赏您的漂白土。难道您不想让我知道这台机器的真正用途吗？说不定我还可以提供更好的建议给您呢。”
上校的脸立刻变得难看至极，他狞笑着说：“好啊，非常好。”说着，他向后退了一步，关上小门，又用钥匙在锁孔里转动了一下，彻底锁上了门。
哈瑟利大吃一惊，急忙拼命去拉门，又踢又推，可是门丝毫没动。他害怕极了，大喊大叫起来。突然，他听到杠杆的铿锵声，原来上校已经开动了机器！
哈瑟利眼看着房顶缓慢地向他压下来，可怜他就要在一分钟内碾成肉酱了。他惊恐极了，拍打着门，哀求上校放了他，又拼命用身体撞门，用手抠门锁，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很快，房顶离他的头只有一两英尺了。可怜的哈瑟利拼命开动脑筋，想办法。突然，他看到两块墙板之间透过来一线微弱的黄光，然后，一小块嵌板被往后推去，亮光变得越来越亮，显然那是一条生命通道！他立刻冲了出去，滚落在房间的另一侧。这时，只听那个房间里传来沉重的撞击声，以及那盏灯被压碎的声音。他失魂落魄地躺在那里，几乎要昏睡过去。
这时，他感觉有人发狂地扯他的手腕，“快醒醒，快醒醒。”一个女子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正是那位好心的夫人。她惊恐地喊着：“快走，快走，他们很快就会发现你不在那里的。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哈瑟利蹒跚地站了起来，跟着她拼命跑了起来。他们刚刚跑到一条宽阔的过道，就听后面传来叫嚷声，还有沉重的脚步声。那位夫人惊恐极了，四下张望了一会儿，推开一间卧室门，指着窗户说：“这是您唯一的机会了，虽然很高，但也许您可以逃生。”
就在这时，过道那头灯光闪烁，很明显上校他们已经追来了。他手中拿着一把闪亮的切肉刀，在灯光中闪烁着凛冽的光芒。哈瑟利不敢再犹豫，拼命向窗户跑了过去，爬到了窗台上。不过，他担心自己的救命恩人会被虐待，所以，他在窗台上犹豫了一下，回头来观望。他看到那位夫人拼命拦着上校，把他往外推，“弗里茨！请你想想上次的事，想想你答应我的诺言。放过他吧，他不会说出去的。”
“伊利斯，你疯了！”上校咆哮着，推开那位夫人，拿着大刀朝哈瑟利砍去。哈瑟利急忙往下跳，可他的双手还抓着窗台。猛然，一阵剧痛传来，他松了手，掉在花园里。这个可怜的人没敢停留，又拼命跑了起来。他一直跑到一片矮树丛中，才停下来，看看手指，天哪，他的一个大拇指已经被砍掉了，鲜血不断地涌出来。顿时，他感到一阵晕眩和恶心，晕倒在蔷薇的花丛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哈瑟利醒来了，他看到太阳已经缓缓升起来了，衣袖也被鲜血浸透了。他东张西望了一番，发现他竟然躺在紧挨着公路的一片树篱的角落里。前面不远有一座长长的建筑物，赫然是昨天晚上的那个火车站！
哈瑟利感觉自己像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他游魂般走进车站，打听仍然是昨晚看到的那个搬运工，“请问附近有没有一位莱桑德·斯塔克上校？”
“没有听说过，先生。”
哈瑟利沮丧极了，他坐上火车，听从那位铁路警察的话，到华生医生那里处理手上的伤口，最后又来到了福尔摩斯的公寓。
福尔摩斯听完哈瑟利的讲述，没有说话，停了一会儿，他从架子上拿出一个贴剪报的大本子，说：“这里有个一年前的信息你们一定会感兴趣。‘寻人：杰里迈亚·海林先生，现年二十六岁，职业水利工程师，于本月9日晚十时离开寓所后下落不明……’”
“这，这……”哈瑟利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是的，这肯定是上校上次也找过一名水利工程师对他的机器大检修。”
“天哪，怪不得那位夫人说‘上一次的事件’。”
“很明显，这个残忍的上校正在进行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们决不允许任何妨碍他们行动的东西。”福尔摩斯说，“好了，我的朋友，你的身体还能支撑吗？我们最好立刻去苏格兰场报案。”
三个小时后，我们一行人已经在赶往伯克郡的途中了。苏格兰场的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和一位便衣侦探陪同我们前往。途中，布雷兹特里特在地图上以艾津火车站为中心，十英里为半径画了一个圆。
“是十英里吗？先生。”布雷兹特里特问哈瑟利。
“我想是的，马车足足跑了一小时。”
“那么您又是怎么出现在火车站附近的呢？难道被他们送回来的？”
“有可能吧。我陷入昏迷之中，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什么事情。”
“真是奇怪。”我插嘴说，“难道那些坏蛋会听那位夫人的求情，饶了昏迷中的你吗？”
“我也认为不大可能，那位上校看上去冷酷极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布雷兹特里特嘟哝说，“看来我们必须把这个圆圈内的地方全部小心搜索一遍。”
他思索了一会儿，又说：“我认为是在南面，因为那里更为荒凉。”
“我觉得在东面。”哈瑟利说。
“我说在西面，”便衣侦探说，“那一带的几个小村子都非常平静。”
“我认为在北面，”我说，“要知道，那一带没有山，哈瑟利也说他注意到马车没有上过坡。”
“嘿，大家的意见还真不统一啊。”布雷兹特里特笑了起来，“福尔摩斯先生，您把决定性的一票投给谁呢？”
“你们全错了！”福尔摩斯说。
“不可能！”布雷兹特里特说，“我们猜测了四个方向，总有一个是正确的啊。”
“不，不，只有这里才是正确的。”福尔摩斯把手指放在圆圈中心，“就是这里！”
“什么？”哈瑟利喊，“那十二英里的路程呢。”
“嗯哼，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去六英里，回来六英里。”
“这怎么可能？”
“想想看，你看到那匹马的时候，它精神饱满，毛色光润。想想看，如果它奔驰了十二英里路，而且颠簸难走，它还会那么精神抖擞吗？”
“唔，的确如此！”布雷兹特里特敬佩地说，“这帮人可真够狡猾的，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勾当。”
“毫无疑问，他们在大规模地伪造货币。那台机器就是用来铸造合金代替白银的。”福尔摩斯说。
“啊，太妙了！”布雷兹特里特喊，“我们的确发现一些家伙在做这样的行当，每次我们追踪到雷丁附近就找不到任何线索了。嘿，这次我们一定要捉住他们。”
我们乘坐的火车刚刚驶进艾津车站，只见一股巨大的浓烟滚滚升起。我们都朝那片小树丛张望，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一下火车，布雷兹特里特就问车站站长，“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开始着火的？”
“昨天夜里着起来的，现在已经烧得很厉害了。”车站站长回答说。
“这是谁的房子？”
“比彻医生的。”
“比彻医生？”工程师急切地问，“他是不是个德国人，特别瘦削，有一个又长又尖的鼻子？”
“不，先生，他是英国人，非常讲究穿戴。”站长笑着说。
我们没听完他的话，匆匆忙忙朝那个失火的大房子跑去。这条路一直通到低矮的小山顶上，那里有一座高大的房屋。火苗从每一扇窗户向外喷射着，三辆救火车正在前面的花园里忙碌着救火，但火势很大，似乎根本不可能压下去。
“啊，就是这里。”哈瑟利激动地喊叫起来，“瞧，那条沙石路，我躺过的蔷薇花丛，还有那扇我跳出来的窗户。”
“哈，看来您为自己报了仇。”福尔摩斯说，“我想一定是那盏被压碎的油灯烧着了木板墙。他们太着急追赶你，以至于没有发现火灾，等他们察觉到的时候已经无法挽救了。”
“那他们人呢？会不会全烧死在里面了？”哈瑟利问。
“我想，他们早就跑远了，现在至少离这里一百英里了。”
果真如此，我们找遍了附近所有的地方，都没有发现那个漂亮善良的女人，阴狠的德国人，还有那个同伙的英国人。不过，我们遇到一个农民，他说，那天早上，他看到一辆马车，带着几个人和几个沉重的大箱子，飞快地朝雷丁方向跑了。从此后，再也没有了他们的消息。
大火终于扑灭了。消防队员们发现这座房子里面的布置非常古怪，烧成废墟的房屋里发现了一些弯曲的气缸和铁管子，还有大量镍锭和锡锭。尤其令他们不安的是，三楼的一个窗台上竟然发现了一截大拇指，很明显是被利刃砍下来的。
福尔摩斯在外面松软的泥土上找到一些足迹，给我们解释了哈瑟利如何从花园里被送到他恢复知觉的那个地方。显然，是两个人抬他过去的，一个脚印非常娇小，另一个脚印大得出奇，看来，很可能是那个英国人帮助善良的女人把哈瑟利抬离了危险境地。
这下事情完全闹清楚了，哈瑟利沮丧地说：“我可真倒霉，不但失去了五十畿尼的酬金，还失去了大拇指。”
“不用这么难过。”福尔摩斯笑着说，“你从这件事中获取了许多经验啊，等这件事情宣扬出去，你的事务所很快就会出名的。所以，间接地说你还是得到了一些利益。”
哈瑟利听了，终于咧嘴勉强笑了一下。

第九章 绿玉皇冠
二月的一天早晨，天气寒冷。我早晨起床后，站在窗前观望街景。前几天下了大雪，今天虽然天气晴朗，地面上还是铺着一层很厚的积雪，街道已经被打扫过，可看上去仍然很滑，路上行人也非常稀少。
忽然，我看到一个可笑的场面，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正在街面上奔跑。他穿着奢华时髦，身材魁梧，仪表堂堂，衣着剪裁也相当考究。真是奇怪，这样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竟然在大街上做出如此令人瞠目结舌的动作：他拼命奔跑，偶尔还夹杂着小小的蹦跳，双手痉挛般上下挥动，脸色显得特别难看。于是，他那端庄尊严的衣着和滑稽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嘿，福尔摩斯，你快来看啊，有个疯子正朝这边跑来呢。”
福尔摩斯懒洋洋地站起身，朝窗外看了一眼，说：“喔，他正在查看门牌号码呢。”
“是吗？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激动成这样，真是可怜。”
“我相信他是到我们这里来的。”福尔摩斯一反刚才萎靡不振的神态，搓着手，一副看到猎物跃跃欲试的表情。
果然，刚过一会儿，门铃就被拉得响彻整座房屋。片刻之后，那人已经站在我们房间里了。他气喘吁吁，两眼充满忧愁和失望，一时之间，他还说不出话来，只是颤动着身子，抓着头发，坐在椅子上摇晃。突然，他猛地跳起来，把头向墙壁用力撞去，我和福尔摩斯赶紧拉住了他。
福尔摩斯将他按到一张安乐椅上坐下，轻轻拍着他的手，用轻松宽慰的语调和他聊了起来。
“我相信，你到我这儿来是希望我能帮你一些事情，”他说，“现在，你跑累了，休息一会儿吧。等你喘过气来，我会帮你分析任何问题的。相信我！”
那人终于稳定下来情绪，用手帕擦了擦前额，有些窘迫地说：“你们一定以为我疯了吧？”
“我看你准是遇到了十分麻烦的事情。”福尔摩斯说。
“哦，天晓得，我遇到了什么麻烦！事情不止和我个人有关，如果得不到解决，这件可怕的事情连我国最尊贵的人都有可能受到牵连啊。”他用颤抖的声音回答着，又开始发疯般叹息。
“先生，请镇静一下，”福尔摩斯说，“现在告诉我们你的身份，还有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我的名字，”客人喘息了一下说，“也许你们是熟悉的，我是针线街霍尔德-史蒂文森银行的霍尔德。”
唔，这的确是一个显赫的名字。霍尔德是伦敦城里第二家最大私人银行的主要合伙人。看来这次的案件非常不同寻常，否则堂堂一个伦敦第一流的公民怎么会沦落到当街狂奔的可怜境地呢？
“我太心急了，所以，当我听警厅的巡官建议我来找你时，立刻就赶来了。”霍尔德平稳了一下气息说，“因为马车在雪地上行驶太缓慢，我又迫不及待地想得到支援，所以我只能拼命跑了过来。”
“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福尔摩斯问。
“你们知道，银行常常要为自己的资金找到有利的投资。所以，我们经常在绝对可靠的担保下，以贷款的方式将钱放贷出去。近年来，许多名门贵族用他们珍藏的宝物做抵押，向我们借贷款额。昨天就发生了这样一件抵押物品借贷的事情。”霍尔德说。
昨天上午，一个在英国最崇高最尊贵的人来找他，开口说：“我听说你们经常办理贷款业务。”
“是的，只要抵押品值钱，都可以办理这种业务的。”霍尔德回答说。
“我目前非常需要五万英镑周转，当然我可以随便从朋友那里借到这笔钱，但是，我不想随便接受别人的恩惠，宁愿自己来解决这件事情。”那人说着，拿出一只黑色的方盒子，取出一件华丽珍贵的珍宝，那是帝国最贵重的公产——绿玉皇冠。
皇冠上有三十九块绿宝玉，镂金雕花，光彩夺目。霍尔德一下看傻了眼。他结结巴巴地说：“您，您要贷款多长时间？”
“四天。四天就足够了。”那人说，“下周一我会收回一大笔款项，完全可以归还这笔贷款。利息随便你提，只是我当紧用这笔钱。”
霍尔德终于稳住了心神，他按照银行的手续给那个人办理了贷款。临走前，那个人叮嘱说：“霍尔德先生，我充分相信你才会把皇冠交给你保存，希望你不要让它丢失或者受到任何损坏，否则就会成为一起众目睽睽的大丑闻。放心，周一上午我一定会来取走的。”
“好的，我一定妥善保管。”霍尔德承诺说。
然而，那人离开后，霍尔德捧着这个万分贵重的宝物，一下傻了眼。他有些后悔接了这样一个巨大的责任，但是事实已经来不及做任何变通了，他只好把宝物暂时锁在他的私人保险箱里。可是，晚上他是绝对不敢把这个宝物留在银行的保险箱里的，因为这个保险箱曾经被人撬过，所以，他想来想去，决定在往后几天里，他来来去去都随身带着这只盒子，和它寸步不离。
霍尔德的家庭成员非常简单，他是个鳏夫，只有一个名叫阿瑟的独生子。家里有六个仆人。马夫和听差是睡在房子外面的，房子里的四个女仆，其中三个已跟随他多年，绝对可靠。只有一个名叫露茜·帕尔的侍女，才刚来几个月，她非常漂亮，招引了周围许多爱慕者。不过，她的人品还是值得称赞的。
他家里还有一个重要成员，那就是他的侄女玛丽。玛丽自幼是个孤儿，霍尔德收养了她，把她看作亲生女儿一样抚养。她美丽可爱，文雅恬静，很会管理和操持家务。霍尔德和儿子都很依赖她，尤其是阿瑟，非常爱玛丽，他曾两次向她求婚，但都被她拒绝了。
说起他的儿子阿瑟，令他万分痛心。他是个放荡而又任性的孩子，举止风流潇洒，经常和一批挥霍成性的富家子弟玩耍，年纪轻轻已经是一家贵族俱乐部的会员。他常常在牌桌上下大赌注，在赛马场上乱花钱。霍尔德对他很不满，努力管束他。可是，每次阿瑟试图和他那帮害人的朋友断绝关系，都会被他一个名叫乔治·伯恩韦尔爵士的好朋友拉回去。乔治爵士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但他风度翩翩，很容易迷惑周围的人。
收到宝物的那天晚上，霍尔德忍不住把这件事的经过讲给阿瑟和玛丽听，还告诉他们那件贵重的宝物就锁在他起居室的大柜橱里。玛丽和阿瑟听了都很感兴趣，嚷嚷着要见识见识这顶著名的皇冠。为安全着想，霍尔德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嘿，爸爸，那个大柜橱并不安全。”阿瑟耸耸肩说。
“胡说，怎么可能不安全。”霍尔德训斥说。
“真的不保险，随便什么旧钥匙都能打开，我小时候就用厨房食品橱的钥匙打开过。”阿瑟说。
霍尔德狠狠瞪了儿子一眼，没有理他。
晚饭后，阿瑟来到霍尔德的房间，垂着眼皮说：“爸爸，我需要二百英镑。真的非常需要。”
“不行，我已经太纵容你了。这个月你已经第三次要钱。”霍尔德严厉地说。
“求求你，爸爸，”阿瑟喊，“如果没有这笔钱，我就没脸再进那家俱乐部了。”
“那可太好了。”霍尔德说。
“如果您不给我钱，我只能去试试别的法子。”阿瑟嚷嚷说，“我总不能这么丢脸地离开俱乐部吧。”
“那是你的事。”霍尔德说完，不再理他。阿瑟也只好离开了父亲的卧室。
临睡前，霍尔德再次打开大柜橱，查看宝物是否安然无事，然后他又到各个房子巡视了一圈。平常这个工作是玛丽做的。但霍尔德当晚心神不宁，要亲自巡视一遍才肯放心。当他下楼的时候，看到玛丽正站在大厅的窗户边。她看到霍尔德走过来，急忙把窗户关上并插上了插销。她神情有些慌张地告诉霍尔德：“叔叔，我看到侍女露茜刚从后门进来，可能是到边门去会情人去了。”
霍尔德说：“哦，告诉她以后要注意安全问题，各处的房门、窗子都关好了吗？”
“是的，叔叔。”
“很好。”霍尔德说完，就上楼睡觉了。
当天晚上，霍尔德睡得非常警觉。大约在深夜两点钟的时候，他听到隔壁房间里传来清晰的、轻轻走动的脚步声。有贼吗？他满怀恐惧地悄悄下了床，从门角向内张望，哦，天哪，他的阿瑟只穿着衬衫和裤子，正站在灯旁，脸色苍白，使尽全身力气扳着那顶皇冠！
“阿瑟！”霍尔德大声尖叫起来，“你这个败家子，你怎么敢碰那顶皇冠？”
阿瑟听到喊声，吃了一惊，手一松，皇冠便掉落到了地上。霍尔德赶快把皇冠抢到手里，仔细一看，天哪！有三块绿玉不见了！
“你这个浑蛋，竟然敢偷宝石，快点交出来！”霍尔德差点疯了，愤怒地吼叫起来。
“偷？”阿瑟也叫了起来，“你说我偷了这宝石。”
“不是你还有谁？”霍尔德用力摇着阿瑟的肩膀，“快说宝石哪里去了？”
“你竟然这么侮辱我，我再也忍受不了啦，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这里，到别处去谋生。”阿瑟气呼呼地喊。
“你想得美，我要把你交给警察。”霍尔德气急败坏地喊。
“好啊。你愿意叫警察就去叫吧。”阿瑟说。
两个人的激烈争吵惊动了一家人，玛丽第一个奔进房间。她一看见那顶皇冠和阿瑟的脸色，就觉察到了全部情况，立刻尖叫一声，昏倒在地。
霍尔德恼怒地派人找来警察，阿瑟说：“好吧，就算你要让人逮捕我，至少给我五分钟时间，这样对你我都有好处。”
可是，霍尔德不肯相信他，认为那不过是他要逃跑的一个手段，他沉痛地说：“咱们还是遵循法律行事吧。”
警察们到来后，立刻把阿瑟看管起来，搜查了他的全身，找遍了他可能藏匿宝石的每一个地方，可是根本没有发现任何痕迹。警察们用尽了劝诱和恐吓等各种询问手段，阿瑟始终一句话都不肯讲，于是，今天一大早他被送进了牢房。
“天哪，一夜间我失去了我的信誉和儿子，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霍尔德说完，双手抱着脑袋，满脸的痛苦和绝望。
福尔摩斯静静地坐了几分钟，皱着眉头，两眼凝视着炉火，说：“你家中平时来往的客人多吗？”
“很少，除了我的合伙人和他的家眷，就是阿瑟的朋友乔治·伯恩韦尔。”
“玛丽平常有什么社交活动吗？”
“没有。她生性恬静，经常和我待在家里，只有阿瑟经常出去。”
“唔，对一个年轻姑娘来说，这可不太寻常啊。”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已经过了爱热闹的年龄。”
“对了，你刚才说，玛丽非常震惊？”
“是的！她好像比我更为震惊。”
“那么，你们俩人都肯定认为阿瑟有罪吗？”
“不，玛丽一直在为阿瑟分辩，说绝对不是他做的。可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福尔摩斯托着下巴沉思了一下说：“嗯，你是否想过，他或许是要把扭曲的皇冠弄直？” 霍尔德不理解地摇了摇头。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说：“也许在你们看来，这只不过是一桩简单的案件，但在我看来它非常复杂。你们的分析是站不住脚的，你猜想你的儿子冒着很大风险取出那顶皇冠，再用力从上面扳下一小部分，到别的什么地方，用任何人都无法发现的巧妙办法藏起来，然后又带着其余的三十六块回到房间里来。这是不是不太可能？”
“可是，”霍尔德失望地喊叫着，“要是他没有不良动机，为什么不解释清楚呢？”
福尔摩斯沉思了一下，回答说：“这正是我们要做的工作，把事情弄清楚！”
随后，我们一起来到银行家的住所。那是一所用白石砌成的房子，一条双行的车道沿着一块草坪通到两扇大铁门前，右面是灌木丛，左边是一条小路，一直通到马厩。
福尔摩斯在门口下车，慢慢绕着房子一周。他来回走了很长时间，霍尔德先生索性和我先走进房子，坐着等他。这时，一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进来，她脸色苍白，看上去非常忧伤。我感觉她的痛苦似乎更甚于早上的霍尔德先生。
“叔叔，您让警察释放阿瑟了吗？”
“那是不可能的，孩子，我必须追查到宝石的下落。”
“噢，相信我，叔叔，一定不是阿瑟做的，他不过是想看看罢了。”
“不，不，孩子，你不了解事情的严重性，我已经请了一位侦探先生来调查此事。”
“他在哪里？”
“就在马厩那条小道上。”
“那里？”玛丽扬了扬眉毛，“他想在那里找到些什么呢？我希望他能确信我说的话，阿瑟是无罪的。一个女人的直觉往往是很准确的。”
“你说得很对。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这时，福尔摩斯已经回来了，他一边在擦鞋垫上蹭脚上的积雪，一边说，“玛丽小姐，我想和你聊两个问题，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希望能够帮忙澄清这件可怕的事。”
“昨天夜里你听到什么动静了吗？”
“没有。一直到我听到叔叔和阿瑟的争吵才出来的。”
“昨晚的门窗都闩好了吗？”
“是的。”
“今天早晨门窗也是闩好的吗？”
“是的。”
“我记得你告诉你叔叔，有个女仆约会情人去了？”
“是的，她曾经在我们吃饭谈话的时候进来过，说不定她听到过我们谈论皇冠呢。”
“喔，你的意思是她告诉了她的情人，然后密谋来盗窃皇冠。”
“也许吧。”
“你当时看到女仆是从厨房附近回来的吗？”
“是的。我还看到了那个男的。他是送蔬菜的菜贩，名叫弗朗西斯·普罗斯珀。”
“嗯，他是一个装有木头假腿的人，就站在门的左侧，远离进入这个门的路上，是吗？”
“你可真像一个魔术师啊。”玛丽露出害怕的神情，惊叹说，“你说得完全正确。不过，请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呢？”玛丽满面笑容地看向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没有笑也没有回答她的问话，只是淡淡地说：“我想，我还需要查看一下楼下的窗户。”
说着，他就挨个检查起窗户来。当他走到那扇从大厅可以张望到马厩小道的大窗户前，停了下来，拿出随身携带的高倍放大镜，仔细地检查窗台。
查完窗台，我们又一起来到银行家的起居室。这是一间非常简朴的小房间，地上铺着灰色地毯，显眼的地方放着一个大柜橱。福尔摩斯走到大柜橱前，看看上面的锁，问：“盗贼是用哪把钥匙开的锁？”
“就是阿瑟说的那把贮藏室食品橱的钥匙。”霍尔德先生回答说。
“这个钥匙一向放在哪里？”
“就放在那个化妆台上。”
福尔摩斯拿过钥匙，打开柜橱，说：“喔，难怪没有声音，这是一把无声锁。”说着，他从柜橱里拿出装皇冠的黑盒子，取出那个华丽的皇冠。这可真是一件精美的工艺品啊，那三十六块绿玉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是我平生见过的最精美的玉石。皇冠的一旁有一道裂口，三块绿玉被扳掉了。
“唔，这个边角和丢失的绿玉的边角是对称的，我们来试着掰一下吧。”福尔摩斯说。
“哦，天哪，我做梦也不敢做这样的事情啊。”霍尔德惊恐地说。
“我来试试吧。”福尔摩斯说着，用足力气猛然掰了一下皇冠，皇冠纹丝不动，福尔摩斯点点头，说：“我的手非常有劲，但还是不能掰开它，这说明一个普通人想把它掰开是非常困难的。况且，即使真的掰开了它，也一定会发出像枪响一样的声音。想想看，如果宝石是在这里被损坏的，近在咫尺的霍尔德先生肯定是能够听到的。”
“我想是的。”霍尔德喃喃地说。
“好了，我还想问一下，当你看到你儿子时，他是不是没有穿鞋？”福尔摩斯问。
“是的，除了裤子和衬衣，他什么都没有穿。”
“太好了，我已经清楚了不少案情。”福尔摩斯兴奋地搓着手，说，“我想，我还需要到外面去继续调查一番。”
我们都留在房间里耐心等待着，大约一个多小时后，福尔摩斯一脸神秘地回来了，脚上满是踩踏的积雪。
“我想我需要看的都看过了。现在我要回到我的住所去了。”
“可是，那些绿玉呢，”霍尔德急切地问。
“目前还说不好。”
“啊，那可怎么办，我的绿玉，我的儿子……”
“放心吧，如果你明天九点到十点左右到我的住所来，我想我会把事情给你解释清楚的。”
“好吧。”霍尔德无可奈何地应答。
“对了，我想知道，如果我能帮你找回那些绿玉，是不是可以不受限制地支取一些款项数目？”
“那当然，我愿意为它倾家荡产。”
“好的，那么我们明天见。”
我感到福尔摩斯已经对这个案子胸有成竹了，但是回去的途中，我怎么问他都不肯透露一点信息给我。大概下午三点左右，我和福尔摩斯回到住所。他没有歇息，急急忙忙走进他的房间，几分钟后，他把衣领上翻，穿着一件破外衣，打着红领带，脚上套了一双破旧皮靴，活脱脱一副流浪汉的打扮。
“怎么样？我打扮得很像吧，华生。”他对着镜子照了一下，带上干粮，吹着口哨出发了。
过不多久，他就兴高采烈地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只旧靴子。我从他发亮的眼睛，红晕的面颊看出，他对这次调查非常满意。他没有和我多说话，匆匆忙忙换下那身流浪汉的衣服，重新穿上他那上等人的衣服，再次出门去了。
晚上，我一直等到半夜也不见他回来，只好回房休息去了。第二天早晨，当我下楼吃早餐时，却发现他已经坐在那里吃早餐了，而且精神饱满，衣着整洁。
过了一会儿，霍尔德先生准时来了。这个可怜人在一夜之间发生了巨大变化，宽阔结实的脸庞瘪了下去，头发也比以前更灰白了。他带着一脸倦容，万分痛苦地走进来，瘫倒在椅子上，难过地说：“先生们，真是祸不单行啊，我的侄女玛丽竟然抛弃我，不见了！”
“不见了？”我惊叫起来。
“是啊，今天早晨我才发现她已经人去楼空了。”霍尔德痛苦地说，“也许是我昨晚说话语气太重了，我忧伤地告诉他，如果她以前答应和我的阿瑟结婚的话，这些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瞧，她给我留了张便条，就这样离开了。”
我接过便条，看到内容如下：
我最亲爱的叔叔：
我感觉我给你带来了苦恼，真是太对不起了。如果我采取另一种行动，也许一切都会不同。我将永远离开你了。请不要为我担心，也不必找我，那只会帮我的倒忙。无论我是生是死，我会永远想念你的。
你亲爱的玛丽
“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先生，”霍尔德迷惑地问，“难道她要自杀吗？”
我也惊奇地望着福尔摩斯，咦，他竟然毫无特别的反应，似乎一切都是他意料之中的事。
果然，他对霍尔德先生说：“也许，这是最好不过的解决办法。我相信，霍尔德先生，你的这些苦恼事很快就要结束了。”
“真的吗？福尔摩斯先生，你有什么消息？那些绿玉在哪里？”
“我想，你不会认为一千英镑买一块绿玉的价钱有些太大吧？”福尔摩斯明显在压抑他得意的语气。
“当然不会！”银行家激动地喊叫，“我情愿付出一万英镑。”
“这没有必要。三千英镑就够用了。”福尔摩斯笑嘻嘻地说，“另外，请加上一笔小小的酬金。这样，你给我开一张四千英镑的支票就行了。”
银行家神色茫然地如数开了支票。福尔摩斯走到他的写字台前，取出一个小小的三角形的金纸包，取出里面的三块绿玉。
霍尔德先生发出一声喜悦的尖叫，像捞救命稻草一样，猛地一把将小纸包抓在手中。“你弄到手了！”他急促地说，“哦，我得救了！我得救了！”他将这几块重新获得的绿玉紧紧地贴在胸前。他夸张的喜悦反应和他以前的愁苦一样激烈。
“不过，你另外还欠了笔债，霍尔德先生。”福尔摩斯严肃地说。
“欠债！”霍尔德立刻拿出笔和支票，“欠多少，我这就偿还。”
“不，这不是钱的问题。你应该为你儿子的绅士风度感到骄傲，因为他勇敢地把事情揽在了自己身上，而你却深深误会了他，你是不是欠他一份道歉呢？”
“这么说不是阿瑟拿走的？”
“当然不是，我一直都在坚持不是他！”
“啊，太好了，我们快去告诉他吧。”
“不用，他已经知道了。”福尔摩斯说，“我搞清楚一切问题后，立刻去找他核实一些细节。开始他坚决不肯承认，后来，我讲了自己推理的事情的经过，他听了之后只好承认我说的是对的，还另外补充了一些细节。”
“我的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霍尔德急切地问，“到底是谁要偷走皇冠？”
“是你的侄女玛丽和乔治爵士。”
“什么？这不可能！”
“这是事实。乔治爵士是个恶棍，这点可能你和你的儿子阿瑟都不太清楚。他是英国最危险的人物之一，是个潦倒的赌徒，无耻的流氓。他花言巧语欺骗了玛丽，几乎每晚都和她幽会。那是他骗人的把戏，而你的玛丽却自鸣得意，以为只有她才能俘获他的心。那天晚上，他偶然听玛丽讲到绿玉皇冠，就强迫她服从他的意愿，帮他盗出了皇冠。现在他们两人已经一块逃走了。”
“我的玛丽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银行家脸色灰白地嚷道。
“不幸的是它不只是可能，而且是肯定的事实。让我来告诉你，前天晚上你家里所发生的一切吧。”福尔摩斯悠然地抽起烟斗，开始讲述他的破案成果。
“那天晚上，玛丽确定你和阿瑟入睡后，悄悄溜到那扇朝向马厩小道的窗口，和她的情人约会。他们聊了好长时间，这点可以从他的脚印印透了地上的积雪看出来。她聊到了那顶皇冠，那个恶棍听了，立刻起了贪念。他哄骗她去偷来那顶皇冠。他们的话还没说完，你下楼来了。于是，她急忙把窗户关上，告诉你女仆约会情人的事，这件事情倒是事实。”
“当晚，阿瑟因欠俱乐部的债而难以入睡。半夜时，他听见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就起床向外探视。这下不得了了，他竟然看到他的堂妹玛丽正走向你的起居室。他急忙跟上她，站在暗地里查看。不一会儿，他发现玛丽拿着那顶珍贵的皇冠，偷偷地从窗户递出去，交给了窗外的一个人。”
“阿瑟是爱玛丽的，他不愿暴露他心爱的女人的可耻行为。但是玛丽一走开，他马上意识到这件事将会使你，也就是他的父亲遭受不幸。于是，他急忙奔下楼，打开那扇窗户，跳到外面雪地里，捉住了正企图逃跑的乔治爵士，两个人争夺起来。他们的行动惊动了不远处正在约会的女仆和她的情人，因为我发现了女仆留下的脚印前深后浅，明显她是受惊后跑回来的。而那个装木头腿的人显然又在那里呆立了一会儿才离开。”
“我绕着花园转了一圈，只发现一些杂乱的脚印。但是，在通往马厩的小路上，我发现了一段很复杂的脚印。有两条穿靴子的人的脚印，还有两条打赤脚的人的脚印。穿靴子人的脚印是来回走动的，打赤脚人的脚印是跑着的，有些覆盖在穿靴子的脚印上，显然是追在他的后面。我跟着脚印，看到那个穿靴子的人曾经回转身，然后地面上凌乱不堪，肯定经历过一场搏斗。然后，我又发现几滴血，还有穿靴子的人逃跑的痕迹。他的脚印一直延续到大路上，然后消失了。”
我和霍尔德先生听了，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福尔摩斯继续说：“阿瑟用力打伤了乔治爵士的眼部，抢到了皇冠。当他回到起居室内，察看被扭坏了的皇冠，并用力想把它弄正时，你被惊动了，走出来，狠狠责骂了他，并且认定他就是那个盗贼。”
“这是可能的吗？”霍尔德震惊地喊。
“当然可能，阿瑟不能既说明实际情况，又不至于出卖他心爱的人，所以就只有不开口，将她的秘密隐藏起来。”
“哦，天哪。怪不得她一看到那顶皇冠就尖叫一声昏了过去。”霍尔德先生大声嚷着，“阿瑟曾要求过我让他出去五分钟！看来，他是想到争夺的现场去寻找那皇冠的丢失部分。而我竟然粗暴地拒绝了他，我真该死！”
“你是怎么找回那些宝石的呢？”我在一旁忍不住问。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昨天下午，我打扮成流浪汉，来到乔治爵士住处，从他的贴身仆人口中，得知他的主人前天晚上划破了头，然后，我花六个先令买了一双肯定是他主人扔掉的那天晚上的旧鞋。再然后，我带着那双鞋来到霍尔德先生家通往马厩的小路，证实它和那脚印完全相符。”
“哦，原来昨天晚上，我在那条小路上遇到的那个流浪汉就是你啊！”霍尔德先生忍不住说。
“是啊。那就是我。我完全确定了要调查的人后，立刻回家换了衣服，登门拜访他。开始，他矢口否认一切，但是，当我指出他每一步犯罪细节，他恼羞成怒了，拿出一根护身棒企图威胁我。嘿嘿，我早就料定了这一切，立刻掏出手枪对着他的脑袋。最后，他交代说他已经把那三块绿玉以六百英镑的价格卖给了别人。我又立刻追查到那里，以一千英镑一块的价格把绿玉赎了回来。最后，我又找到你的儿子，核实了一些细节，一直忙活到深夜两点，这才算办妥了一切。”
“福尔摩斯先生，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感谢你。”霍尔德先生再次起身表示感谢，“现在我必须飞快地去找我亲爱的儿子，为我冤枉了他向他道歉。哦，对了，我想再问一下，我那可怜的玛丽现在哪里？虽然她让我伤透了心，我还是想关心她。我想，恐怕你也无法知道吧？”
“我当然知道，”福尔摩斯回答说，“乔治·伯恩韦尔爵士在哪里她就在哪里。而且，不久他们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个案件就这样结束了，霍尔德先生和儿子阿瑟和好如初，只是他们共同牵挂的玛丽不知道流落到了何方，遇到了何种坎坷的命运。

第十章 银色马
最近，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一向喜欢怪异案件的福尔摩斯却对此毫不在意，整日皱眉思索，吸了一袋又一袋的烈性烟叶，对每日必读的报纸也有些意兴阑珊。
突然有一天早晨，我们吃早餐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华生，我想我要对这件案子做些什么了。”
我听了非常高兴，最近人们对这个案子议论纷纷，我也一直期待着福尔摩斯有所行动呢。不一会儿，福尔摩斯就让我带上双筒望远镜，跟他一起到帕丁顿乘坐火车，赶往埃克塞特了。
途中，福尔摩斯问我：“华生，你知道银色白额马？”
“不是很了解，不过我知道它是一匹名马。”
“是的。”福尔摩斯说，“它是索莫密种，它的祖先相当有名。那匹失踪的名驹就是银色白额马，它今年五岁，每次在赛马场上都能为它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此外，它还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所以，它是赛马嗜好者最爱的名驹，从来不会让热爱它的人落空。这次比赛许多人押了巨款在它身上。我想，显然会有人为了某种目的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唔，他们的计划成功得逞了，是吗？”
“目前来看是这样。星期二晚上，我就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我惊叫起来，“今天已经星期四了，福尔摩斯！”
“是的。”福尔摩斯说，“我只是不相信一匹名驹可以隐藏得那么久，再说达特穆尔北部是个特别荒凉的地方，我想那匹马很快就会被找到的。没想到两天过去了，除了捉住一个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外，没有任何消息。”
“怎么会丢呢，我觉得对这样一匹名驹应该有很多安全保护。”
“那当然。罗斯上校有四匹马和一个赛马骑师。赛马骑师名叫约翰·斯特雷克，也就是这次案件中死亡的那个人。他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他手下有三个小马倌，其中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
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还没有孩子，他和妻子以及一个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住在一座小别墅里，离马厩大概二百码左右。那是个很荒凉的地方，附近仅有几座别墅，专供病人疗养或者其他喜欢呼吸新鲜空气的人居住。穿过荒野，大约二英里外，还有一座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
那天晚上，马被训练、刷洗后，九点钟就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剩下一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多一点，女仆伊迪丝给内德送饭来了，饭食是一盘咖喱羊肉。因为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饮料，所以她没有带任何饮料。
当伊迪丝走到离马厩三十码时，一个男人叫住了她。那个男人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看穿戴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他大概三十多岁，穿着一套灰色花呢衣服，一顶呢帽，脚上蹬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子，还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那人似乎非常紧张，脸色苍白。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东张西望地问。
“这里是金斯皮兰马厩。”女仆说。
“啊，太好了。”他惊喜地喊，“我终于找到了金斯皮兰马厩。我知道每天晚上只有一个小马倌睡在这里，是吗？你是来给他送饭的吧，可不可以把这张纸给他，我会给你报酬的。”
伊迪丝吓了一跳，立刻跑开了，跑到马厩的窗户下，刚想把刚才遇到的事情告诉给亨特，那个人追上来了，从窗户对亨特说：“我知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能透露确切的消息给我吗？我听说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是这样的吗？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伊迪丝注意到他的手里握有一张小纸片。
“你这个该死的赛马探子！我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亨特说着，跳起来去放看守的那只猎狗。伊迪丝赶紧朝家里跑去，她边跑边回头，看到那个陌生人还站在窗口。不过，等到亨特带着猎狗追出来时，那个陌生人已经不见了。
“啊，福尔摩斯，我发现了一点问题，那个马倌出去的时候肯定没锁门。”
“我开始也这么认为。华生。”福尔摩斯说，“我昨天特地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关于锁门的事。结果马倌说他离开的时候把门锁上了，而且，他说门锁上之后，剩下的那个小窗户根本不可能钻进人来。”
不久，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了，亨特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然后他们又派人告诉了驯马师。驯马师听完，似乎惊慌不安。他妻子发现他在半夜一点钟起了床，说：“我很担心那几匹马，要过去看看。”
这时，外面下起雨来，妻子恳求他不要去，可是他还是穿上雨衣，离开了家。
第二天早上七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觉丈夫还没有回来，赶紧起床，喊上女仆一起奔往马厩。此时，马厩大门敞开着，亨特缩在椅子上，完全昏迷了。马厩内的银色白额马不见了，驯马师也没了踪影。
斯特雷克太太赶紧叫醒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他们两个睡得很死，好不容易才叫醒，至于亨特，却是怎么都叫不醒。他们只好丢下他不管，一起出去寻找驯马师和名驹。他们站到附近的小山丘上四下张望了半天，什么都没有看到。
就在这时，斯特雷克太太发现不远处，似乎隐隐约约看到斯特雷克的大衣。于是，他们急忙跑过去，果然，那里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驯马师就躺在那里，脑袋被砸得粉碎，早已经死了。他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液一直凝聚到刀把上，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正是头天晚上那个陌生人戴的领带。后来亨特也证实了这一点。
名驹就这样失踪了，现场的痕迹表明，当时搏斗的时候它肯定也在场，但是后来就不见了踪影。尽管罗斯上校重价悬赏，仍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经过化验，亨特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其他人当晚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任何反应。他认为就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给他的咖喱羊肉下了麻醉药。这点女仆也可以作证，因为当时那个人的确独自站在窗口待了一会儿。
警长格雷戈里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出事地点，找到了那个嫌疑犯。那个人就住在附近那些小别墅里，他就是那个被捕的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很多钱财，不过他现在已经落魄，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维持生活。
经过调查，他的赌注记录本上清楚显示，他把五千英镑的赌注压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他自己交代说：“我去特穆尔不过是想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同时也想了解一下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梅普里通马厩里的名驹，由赛拉斯·布朗照管。
格雷戈里审问他那天晚上的事，他全都承认，但坚决不承认投放麻醉剂，还有杀死斯特雷克的事。他反复强调：“我真的没有恶意，不过是想得到第一手情报罢了。”
当他看到那条领带的时候，脸色苍白，但想了半天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来。被捕时他的衣服仍然很湿，证明他当天晚上曾经冒雨外出，而他那个沉重的圆头手杖完全可以当作杀人的武器。不过，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根据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和他搏斗的凶手身上应该受到刀伤。从这一点看，辛普森似乎又不是凶手。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插了一句，“会不会是斯特雷克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
“这个倒也有可能。”
“警察们怎么说呢？”
“警察们一定认为这一切都是菲茨罗伊·辛普森做的。他们会这么设想：辛普森把小马倌麻醉倒后，用事先复制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偷偷牵了出来。因为马辔头没了，他只能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牵走了马。半路上他遇到了驯马师，两个人起了争执，斯特雷克用小刀自卫，却被辛普森沉重的手杖打碎了脑壳。至于那匹马，要么被他藏了起来，要么在他们搏斗的时候，脱缰逃走了。”
“这个说法似乎有些牵强啊。”
“是的。我想我们到达现场后会找出事情的真相的。”
傍晚时分，我们来到了塔维斯托克小镇。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已经在车站等着我们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到来表示欢迎，罗斯上校更是激动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请你尽一切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帮我重新找回银色白额马。”
“我会尽力的。”福尔摩斯说着，转向格雷戈里警长，“目前案件有什么新进展吗？”
“收获很少。”警长抱歉地说着，带我们坐上一辆敞篷四轮马车。一路上，警长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意见和发现。福尔摩斯偶尔问几句话。我在一旁感兴趣地听着，果然，格雷戈里的意见几乎和福尔摩斯的预言完全一样。
“我想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凶手，他对那匹银色白额马相当在意，又有给小马倌下毒的机会和动机。更何况他那晚还曾经冒雨外出，那根沉重的手杖，握在死者手中的领带都完全可以作证。”格雷戈里说。
“但是，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驳倒这些。”福尔摩斯摇摇头说，“他为什么要偷马？如果要害它，为何不在马厩内动手？如果藏起来了，他一个外地人会把一匹名驹藏在哪里？那个复制的钥匙有没有找到？烈性麻醉剂的来源有没有搞清楚？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是怎么回事？”
“哦，那张纸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钱包里也的确有一张这样的钞票。另外，他对这一带并不陌生，因为他每年夏季都会来住上两次。麻醉剂嘛，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至于钥匙，他用完后肯定随手就扔掉了。那匹名驹也许就在荒野中的某个地方，要知道这里实在太大，太荒凉了。”
“那条领带呢？”
“他说他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格雷戈里说，“不过，有一个新情况。”
“什么新情况？”福尔摩斯问。
“星期一夜晚，一伙吉卜赛人曾在距离凶杀案地点一英里的地方停留，星期二就离开了。会不会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他把名驹交给了那些吉卜赛人。”
“唔，这倒也有可能。”
“目前，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还把周围十英里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都检查过了。”
“对了，听说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是的，是梅普里通马厩。他们的德斯巴勒正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银色白额马出事的话，对他非常有利。”
“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有没有利益冲突？”
“完全没有。”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穿过不远处的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然后，再往西看，荒原上有一群房屋，那是梅普里通的马厩。
我们都跳下了马车，福尔摩斯还坐在那里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惊醒，双眼散发出异样的光彩，看上去兴奋不已。我知道，他一定是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现在就到犯罪现场去吗？”格雷戈里问。
“不，我想先停留一下，查清一两个细节。”福尔摩斯说，“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吗？”
“是的。”
“我想去看一看，另外，他衣袋里的东西列了清单吧？”
“是的。都放在起居室里。”
“太好啦。我们先去看看吧。”
我们在前厅一张桌子旁坐下，警长打开一个方形锡盒，一堆东西出现在我们面前：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几个字。
福尔摩斯拿起那把小刀，细致地看着，又递给我说：“唔，这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华生，你应该对这种刀子比较熟悉吧。”
“是的，这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刀。”我说。
“想想看，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下暴雨的黑夜外出，而且没有把它放在衣袋里，这真是太奇怪了。”
“他的尸体旁有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他妻子说这把刀原本在梳妆台上放着的。”
“这些纸是怎么回事？”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发票，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有时一些信件会寄到他那里。”
“唔，一件衣服要花二十二畿尼，真够昂贵的。”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
这时，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走了过来，她问警长：“警长先生，抓到坏人了吗？”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警长说，“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来帮我们了。”
“哦，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你，你当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您认错了，先生，我从来都没有那样的一件衣服。”斯特雷克太太说。
福尔摩斯道了声抱歉，就跟着警长来到出事的地点。他看了看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说：“那天晚上似乎并没有大风吧？”
“是的，不过雨下得很大。”
“嗯。那么大衣一定不是被风吹到这里，而是有人放在那里的。”
“应该是这样的。”
“我发现这里有很多脚印，是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到过这里。”
“我们当时在尸体旁放了张草席，大家都站在席子上的。哦，这里还有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长筒靴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希望您能用得上。”警长拿出一个袋子说。
“做得非常好。”福尔摩斯赞叹了一声，接过袋子，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伸长脖子查看泥土上的痕迹。
“哈，你们看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高喊了一声，快活地从泥土里捡起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火柴上裹着泥，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小木棍呢。
“唉，我怎么把它忽略了呢。”警长懊恼地说。
“当然，发现它并不容易。”福尔摩斯说，“我之所以看得到，是因为我正在找它。”
“您在说什么？”警长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不用吃惊，我会向你们解释清楚的。”
说着，福尔摩斯拿着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比较起来，他看过坑边，又找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周围一百码之内我们都仔细检查过了，我想你很难有新的发现。”警长说。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我还是到荒原上转悠一圈吧。对了，这块马蹄铁可以让我带着吗？”
罗斯上校对福尔摩斯的工作方法有些不耐烦了，对警长说：“警长先生，我们要不要把银色白额马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掉？”
“不必。”福尔摩斯说，“我一定可以让它参加比赛的。”
“太感谢您了，福尔摩斯先生。”罗斯上校说完，和警长一起返回斯特雷克家去了。
我和福尔摩斯在荒原里慢慢散步。夕阳西下，晚霞洒落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呈现出一片绚丽的景色。
“华生，我们来设想一下那匹马的下落吧。”福尔摩斯说，“假设悲剧发生后，马脱缰而走，它会到哪里去呢？我想，马很爱合群，它一定会回到金斯皮兰马厩或者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那些吉卜赛人是不会招惹它的，因为这样一匹名驹带在身边太显眼了，他们一向不喜欢和警察纠缠。”
“有道理，那么马会去哪里呢？”
“按照刚才的假设，马不在金斯皮兰，一定在梅普里通。你看，这里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但是通向梅普里通地势越来越低，再加上那场暴雨，我想，那匹名驹一定会在那边潮湿的地面上留下痕迹的。”
我们边走边聊，不一会儿就走到了那片洼地。福尔摩斯让我向右走，他向左走。我刚向右走了不到五十步，他就喊我过去。原来他已经发现了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且那些蹄印与马蹄铁完全吻合。
“哈，这就是设想的魅力。”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格雷戈里就缺乏设想的能力。”
我们顺着蹄印继续往前走，约有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上，马蹄印消失了，再往前一个斜坡，马蹄印又出现了。就这样断断续续，我们跟着马蹄印一直来到梅普里通附近。这时，马蹄印旁明显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
“嘿，看来马来到这里被人牵走了。”我喊。
“是的。”福尔摩斯欣喜地说，忽然，他又惊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那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了。我们正要跟过去，我偶然向旁边一看，“嘿，福尔摩斯，快看哪，脚印又折回来了。”
“太好了，华生！你让我们少跑了许多冤枉路。现在我们跟着走吧。”
我们跟着痕迹走了没多远，足迹在沥青路上中断了，那个方向是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我们刚走近马厩，一个马夫就跑出来拦住了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
“没关系。”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捏着一块半克朗的金币说，“我只问一个问题。如果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这里，会不会看到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
“当然，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哦，先生，他来了。如果他看到你给我钱会赶我走的。如果您真的愿意给我，请稍等一会儿。”
这时，一个可怕的老人出现了，他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粗暴地高喊：“走开，道森，快赶他们走开，否则就放狗出来。”
“哦，我只想和您聊十分钟，先生。”福尔摩斯说。
“我没有时间，快走，快走！”老人不耐烦地喊。
福尔摩斯靠近他，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老人立刻跳了起来，面红耳赤，激动地高喊：“胡扯，胡扯，全是胡扯。”
“也许您愿意让我到您的客厅谈，我倒不介意在这里当众争论，您说呢？”
老人立刻蔫了下来，请福尔摩斯到房子里去。福尔摩斯跟我打了声招呼，就跟着老人走了进去。
大约二十分钟后，他们重新出现了。老人的面色变得灰白，大汗淋漓，他的双手颤抖着，霸道的神情一下全无。他唯唯诺诺地跟在福尔摩斯身旁，像一条忠实的猎狗，口里嘟哝着：“我一定照办，先生。我一定让它出场。”
“记住，千万不要出错。”福尔摩斯严厉地说。
“是的，是的。”他战战兢兢地说，“一定不会出错，不过，我还要改变它吗？”
福尔摩斯想了想，大笑着说：“不用了，不过，记住，不许耍花招，否则……”
“放心，放心，我一定不会的。”
然后，福尔摩斯和我就转身向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路上，我好奇地问：“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那样一个霸道的人瞬间变得那样服服帖帖？”
“嗯哼，你也看到了，他的鞋头是特殊的方头鞋，和马蹄印旁的脚印一模一样，再加上他每天最早起床。很明显，他早上起床的时候，看到了那匹名驹。开始，他想把马送回去，可是后来一想，他为这次比赛下了不少赌注，何不把马藏起来，等到比赛结束再说呢？当然，他不会承认这一点的，但是我把这些细节说得清清楚楚，他相信我当时真的就在一旁看着他，所以，他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才不得不认输。”
“为什么搜查马厩的时候没有发现那匹名驹呢？”
“那当然是那个老马混子耍的奸计喽。”
“可是，现在马在他手上，他会不会伤害那匹马？”
“不会，他会像保护眼珠一样保护它，因为他还期望得到马主人的宽恕呢。”
“唔，我们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罗斯上校吗？”
“不用。”福尔摩斯说，“你也看到了，罗斯上校对我非常傲慢，我要给他开个小小的玩笑。”
“好的，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
“况且这件事情现在已经无足轻重了。”
“我们要去追查约翰·斯特雷克的案件吗？”
“不，我们今晚就回伦敦。”
他的回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不用说，警长和上校更觉得不可思议。警长听了目瞪口呆，上校则轻蔑地撇撇嘴。因为我们刚刚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还没调查出结果，就要这样撒手回去了。
福尔摩斯似乎没看到他们的表情，仍然轻松地说：“你们达特穆尔的空气真是太新鲜了。哦，对了，警长，可以给我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拿了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给福尔摩斯。上校略带讽刺地问：“怎么？你对捉拿凶手没有任何信心了吗？”
福尔摩斯耸耸肩说：“那当然有一定困难。不过我可以确定你的马完全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哦，好了，我要去问女仆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刚一离开，上校立刻就对警长说：“我看你找来的这个顾问并不怎么样。”
“但他至少已经向你保证马可以参加比赛。”我在一旁说。
“但愿他能找到吧。”上校耸耸肩说。
就在这时，福尔摩斯回来了，他喊我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就在我们上车的时候，他忽然问给我们开门的小马倌：“你们围场里的绵羊平常由谁照料？”
“是我，先生。”
“它们最近有什么毛病吗？”
“除了有三只变成了跛脚，没什么毛病。”
福尔摩斯满意地搓着手，咧着嘴笑了，他笑呵呵地对警长说：“格雷戈里，注意一下羊的这种奇怪病症吧！”
警长说：“这点很重要吗？”
“是的，很重要。”
“还有什么重要问题吗？”
“那天晚上狗有什么奇怪反应？”
“没任何反应啊。”
“嗯哼，这还不够奇怪吗？”
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来接我们，一路上，他的态度非常冷淡。
“我的马还是没有任何消息。”上校说。
“您确定看到它可以认出它吗？”福尔摩斯说。
“真是奇怪之极。”上校恼怒地说，“我已经在赛马场二十年了，谁不知道我的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很快，我们来到了看台，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已经近在眼前。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
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撤出了比赛，可是，你的话……”上校焦急地说，“哦，什么，银色白额马？它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呢？”
“已经跑过去了五匹，我想下一匹一定是你的。”我说。
正说着，一匹栗色马迈着矫健的步伐跑了过来，背上坐着身穿红色上衣，头戴黑帽的骑师。
“那怎么可能是我的银色白额？”上校喊，“马身上一根白毛都没有，福尔摩斯先生，这到底怎么回事？”
“不要着急啊，上校，看它跑得怎么样再说。”福尔摩斯说着，拿起双筒望远镜张望起来。
赛马一路狂奔，场面壮观。梅普里通马厩的赛马德斯巴勒开始跑在前面，可是不久，它就没了力气。罗斯上校的银色白额马却一跃而上，跑到了最前面，很快，它就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哦，看它矫健的身姿真的是我的那匹马，可是它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福尔摩斯先生，你把秘密保留得太久了。我简直摸不着头脑。”上校激动得气喘吁吁地说。
“这很简单，上校，你只要用酒精洗一下马脸和马腿，就明白了。”福尔摩斯说，“我从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就让它保持当时的原状参加比赛了。”
“哦，这可太令我吃惊了。”上校热烈地说，“它被保养得非常健壮，我想它还从来没跑得这么好过。真是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以前对你有所怀疑，请你不要见怪。不过，如果你能帮我找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就更完美了。”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我已经找到了它。”
“在哪里？”我和上校都大吃了一惊。
“就在这里！”
“在这里？”上校气得满脸通红，“难道你怀疑我吗？这对我可真是一种侮辱。”
“不，上校，我绝对没有把你和罪犯联系在一起。”福尔摩斯说着，走向他背后的那匹马，说，“真正的凶手就是它！”
“它！”我和上校同时惊叫起来。
“是的。”福尔摩斯说，“不过，它并不是有意杀人的，而是为了自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上校彻底傻眼了。
“你的驯马师斯特雷克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福尔摩斯说，“我当初也以为辛普森就是罪犯。可是，当我坐在马车上，来到驯马师房前时，突然想到了咖喱羊肉的事情。要知道，麻醉剂弄成粉末会有一些气味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觉，但是咖喱刚好可以掩盖这种气味。难道辛普森会带咖喱到驯马人家中？或者是刚好那天晚上遇到这种菜？这种巧合显然有些勉强，于是，我的注意力就放到了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因为只有他们可以决定晚餐吃什么，而且，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吃了同样的菜后并没有任何反应。”
“我又想到，马厩中有一条狗，有人进来把马牵走，狗竟然没有吠叫。这不能不让人想到，狗对这个来客非常熟悉。由此，我几乎已经确定，这个深夜来客正是约翰·斯特雷克。”
“约翰·斯特雷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上校惊叫起来。
“以前也有一些驯马师为了获取大量的赌注，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福尔摩斯说，“所以，我去检查斯特雷克的口袋，希望有所发现。”
“你是说那把小刀吗？”我问。
“是的，你知道的，那是一把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福尔摩斯说，“那天晚上，斯特雷克正是要给马做手术。上校你肯定知道，如果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地伤痕，足以使马跛足，但从外面绝对是看不出来的。只会被人当成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但它的速度肯定会大打折扣。”
“啊，这个坏蛋！”上校气愤地喊。
“马受到刀刺一定会嘶叫，所以他才会把马牵到荒野去做那个手术。”
“怪不得他会带蜡烛和火柴呢。”上校又喊。
“是的。我检查了他携带的物品后，不但想通了他的犯罪方法，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
“什么，”上校又惊叫起来，“那么他的犯罪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你们还记得他口袋里的账单吗？”福尔摩斯说，“咱们都知道，没有人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
“一般是这样的。”我说，“不过，斯特雷克太太不是说德比希尔先生是他先生的好朋友吗？”
“那是编造的，华生。”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我看到那些债务，就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他肯定另有一处住宅，而且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你们也许还记得我曾经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那件花费二十畿尼的衣服，她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记下了账单上服饰商的地址，又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去核对，果然，服饰商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个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他有一个爱打扮的妻子，特别喜欢豪华的服饰。”
“这个家伙竟然还做出这样的事情。”上校差点咬牙切齿了。
“我查到这里，一切都清楚了。斯特雷克为了那个奢华的女人背上了满身的债务，他为了摆脱这些债务，才铤而走险的。”
“可是，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呢？”上校着急地问。
“他把马牵到一个荒凉的坑穴里，脱掉大衣，挂在一旁。然后，他点起蜡烛，左手握着辛普森逃走时不小心丢掉的领带准备绑住马腿，右手握着那把刀，准备给马做手术。没想到，蜡烛的亮光让马受了惊吓，它本能地预感到有人要害它，于是，它猛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刚好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斯特雷克立刻倒了下去，小刀顺势划破了他的大腿。”
“啊，太妙了！”上校称赞说，“你简直就像亲眼看到一样。”
“哦，福尔摩斯，我记得你曾经提醒格雷戈里警长留意羊群，和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呢？”我问。
“喔，那是一个大胆的推测。”福尔摩斯说，“斯特雷克诡计多端，我想他不会毫无把握就在马腿上做手术的，所以我猜测他肯定会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当我看到绵羊的时候就有了这个大胆的推测，还好，小马倌的话证实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所有的问题都清楚了。”上校说，“可是，你能告诉我马失踪后到底被藏到哪里了吗？”
“它自己脱缰逃跑了，被你的邻居精心照料了几天，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宽容他。”福尔摩斯说。
“好的，我完全接受你的意见。”上校说。
这就是那件离奇的银色马案件，福尔摩斯奇迹般解决了这个轰动一时的难题。

第十一章 黄面人
早春的一天下午，福尔摩斯突然心血来潮，邀请我到公园去散步。这可真是破天荒的一件事。要知道，他很少为身体健康而运动，虽然他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拳击家，但除了与他职业相关的项目外，他只会觉得锻炼是浪费精力的一种表现。
福尔摩斯的生活需求非常简单，当没有案件可查的时候他宁愿求助麻醉剂，也不愿意过单调的生活。那天就是他刚好清闲的日子，我们两个老朋友一起不言不语地在公园漫步了近两个小时，回到贝克街时，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
“您终于回来了，福尔摩斯先生。”房东太太说，“下午有一位绅士来找您，他等了半个小时，似乎还有急事，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真糟糕，错过一个案件，早知道我就不出去散步了。”福尔摩斯走进房间，依旧抱怨着，“我正需要一个案子呢，这个人这么着急，说不定是一件很重要的案子，希望我不要错过了。”
他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个烟斗，高兴地说：“这一定是那个人留下的。唔，这是一只很好的欧石南根烟斗，来客竟把珍爱的烟斗遗忘了，说明当时他一定是非常心烦意乱。”
“你怎么知道他珍爱这只烟斗呢？”我问。
“你看，这烟斗已经被修补过两次了，而且每次都用的是银箍，这比烟斗的原价要高得多。这人宁愿去修理烟斗，也不愿花同样的钱去买只新的，这还不能说明他对这只烟斗的珍爱吗？”
“还有别的吗？”我又问。
“这是一个经济富裕的人，身强力壮，习惯用左手，而且有一口好牙齿。”
“这又是从哪儿看出来的？”
“这是昂贵的格罗夫纳板烟，比一般的上等烟丝还要贵上一倍。你看，烧焦的烟斗只有右侧，自然是用左手在油灯上点烟斗时火焰经常侧过来的缘故。至于身强力壮嘛，看看这个咬穿的琥珀烟嘴就知道了。”
这时，我们的房门忽然开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走进来，手中拿着一顶帽子，窘迫不安地说：“我想我应当先敲一敲门的，哦，应该先敲门的。可是我太心烦意乱了，请原谅。”他把手放在额上，扭身倒在椅子上。
“我可以看出你已经一两夜没有睡觉了。”福尔摩斯亲切地问，“请问我可以帮你什么忙呢？”
他苦恼地说：“这真是一件令人棘手的事，和两个完全陌生的人来商议自己妻子的行为，真是令人难堪。可是，我已经智穷力尽，实在没有办法了。”
“不要着急，亲爱的格兰特·芒罗先生……”福尔摩斯说。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客人激动得一下跳了起来。
“呵呵，如果您想隐瞒自己的姓名，最好不要把名字写在帽里上，而且，最好不要在拜访别人的时候，把帽里冲着对方。好了，这只是小问题，说说你遇到了什么大麻烦吧。”
格兰特·芒罗先生结婚三年了。在这三年中，他和妻子非常恩爱，彼此忠诚，从不怀疑对方。可是最近，他们中间突然产生了一些问题，逐渐疏远了对方。
妻子小时候生活在美国的亚特兰大城，在那里有过丈夫和孩子，可惜他们都得黄热病死去了，这使她对美国产生了厌恶感。三年前她回到了英国，与格兰特一见倾心，相识几个星期后就结了婚。婚后她把前夫留给她的相当多的遗产，全部转到了格兰特的名下。可见她对格兰特的充分信任。
婚后，他们在诺伯里租了一座小别墅，生活得非常舒适。大约六个星期以前，妻子找他要了一百英镑，而且不愿意告诉他要钱的用途。这是结婚三年来妻子第一次向他要钱，格兰特不愿意伤害妻子，也就不问用途给了她。
上星期一傍晚，他发现他家旁边的那所小别墅也租出去了，就走近去打量，想知道邻居是些什么人。突然，他感觉到别墅楼上一扇窗户里有一张面孔也正在看着他，而且这张面孔很不自然，甚至不像人脸。他心里很不安，更加想了解一下新邻居。他敲了敲门，立即有一个身材高大、体态消瘦的女人把门打开。
“你要干吗？”
“我是您的邻居，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
“不需要。”说完，她就关上了房门。
好意帮忙反而遭到粗暴的拒绝，格兰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他并没有告诉妻子，害怕她会担心。由于生气，他睡得不像平常那么死，模模糊糊中觉得室内有什么人在走动。后来他逐渐意识到妻子穿好衣服，并且披上斗篷，戴上帽子，悄悄溜了出去。
他从床上坐起来，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妻子这个时候出去，究竟要去干什么呢？他呆坐了二十多分钟，脑中一直翻腾着这件事，设法寻找一些可能的解释，可越想越觉得奇怪。
正在这时，妻子走上楼来。“你半夜三更到哪里去了，艾菲？”他忍不住问了一句。
妻子突然听到他说话，猛然尖叫了一下，显然非常意外。格兰特听了有些伤心，知道妻子一定有事情在瞒着他。
妻子勉强笑了笑，解斗篷纽扣的手指在不住颤抖，“呃，我，我觉得好像有些气闷，特别想透一透新鲜空气，就在门外站了几分钟，现在已经完全恢复过来了。”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始终不敢看丈夫一眼，声音也完全不像平常的语调。格兰特把脸转向墙壁，非常痛苦，心中充满了千百种恶意的猜测和怀疑，一夜都在辗转反侧。
为了缓解心情，第二天一大早，格兰特就出去散步，回来时已经是一点钟了。路过那所小别墅，他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望望那些窗户，看是否能见到昨天看到的那张面孔。就在他站在那里时，小别墅的门突然开了，他的妻子走了出来。
他看到妻子，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而妻子显得比他更加激动。霎时，她似乎想再退回到那所别墅中去，后来，可能是意识到隐藏已经没有什么用了，便走上前来，目光惊惧，脸上勉强露出微笑。
“啊，杰克，”她说，“我刚才来看看是不是能给新邻居帮点忙。你不会和我生气吧？”
“这就是你昨夜来过的地方？我要进去，把这件事弄个一清二楚。”格兰特恼怒妻子的隐瞒，要立刻冲进别墅去。
“不，杰克，不要进去。”她激动地喊着，一把扯住他的袖子，拉他回家，并且保证过几天一定把一切都告诉他。她紧紧地缠住他，疯狂地哀求着。
看到她的态度如此诚恳，又如此绝望，格兰特犹豫不决地站在了门前。妻子趁机拉着他的衣袖，把他从小别墅引开。他临走时回头看了看，还是那个窗户上，一张铅灰色的面孔正在向他们张望。
妻子和这个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那天他看到的那个粗野而又丑陋的女人和妻子又有什么瓜葛？这真是件怪事。他知道，在解开这个疑团之前，他的心不会平静了。
事情发生后，格兰特在家待了两天，妻子一直陪着他，一步都没有出去。第三天，他有事到城里去了，但这次他留了个心眼，没有像往常那样乘三点三十六分的火车回来，而是乘两点四十的火车返回了家。他一进门，女仆就面带惊慌地要跑出厅房。
“太太在哪里？”他怀疑地问。
“可能在卧室。”女仆慌慌张张地回答。
他立刻跑到楼上去寻找，无意间向窗外一望，刚才和他说话的女仆正飞一样穿过田野，朝那所小别墅的方向跑去。他立刻明白了，妻子又到那里去了！
他气坏了，跑下楼来，直奔出去，正碰到妻子和女仆沿着小路赶回来。格兰特没有站下来和她们说话，胸中的怒火燃烧着他，他没有敲门，直接冲进了那所别墅里。
房中一个人都没有，楼下一片寂静。厨房里炉灶上的水壶在咝咝作响，一只大黑猫盘卧在篮中打着呼噜。他跑遍了所有的房子，都同样空无一人，整个别墅竟是空的！室中的家具和图画都极为平常粗俗，只有他从窗户看到奇异面孔的那间寝室舒适而讲究。
忽然，他看到那寝室的壁炉台上竟然悬挂着一张妻子的全身照片！他的全部疑团燃烧起强烈而痛苦的火焰，那是去年他为妻子拍摄的最美的一张照片。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回了家，进屋时，妻子正站在前厅。可是他心里特别烦恼，不愿和她说话，就从她身旁冲进书房去了。
关门的时候，他听到妻子在轻声哭泣。格兰特不忍心她受委屈，就又走出来，对她说：“如果你不告诉我，你送给相片的那个人是谁，我们就不能再互相信任了。”说完，他径直从她身旁走开，离开了家。
讲完了事情的经过，格兰特先生渴望地看着我们，似乎答案就在我俩的脸上。我看了看福尔摩斯，我的伙伴正一只手托着下巴，静静地坐在那里，陷入沉思。
“请告诉我，”好久，福尔摩斯终于开口说，“你能保证你在窗户上看到的是一张男人的面孔吗？”
“不能肯定。因为我每次看到这张面孔，距离都比较远。”
“你妻子什么时候向你要的一百英镑？”
“大约两个月前。”
“你见过她前夫的照片吗？”
“没有，在他死后不久，家里着了大火，所有的文件都烧掉了。”
“那你见到过她前夫的死亡证吗？”
“是的，在这场火灾后，她拿到了副本。”
“结婚后你遇到过在美国认识她的人吗？”
“没有。”
福尔摩斯拿出烟斗抽了几口，拍拍痛苦的格兰特先生，说：“现在我要把这件事情稍微想一想。我想很可能昨天你进别墅前，里面的住户得到警告躲开了，现在应该又回去了。你现在就回家，再观察一下那所别墅的窗户。如果肯定里面有人居住，你不要硬闯进去，给我拍个电报，我和华生会在一小时内赶到的。”
福尔摩斯把格兰特先生送到门口，回头对我说：“我担心这件事情不妙，华生。”
“怎么不妙？你猜到了什么？”
福尔摩斯坚定地说：“我认为这女人的前夫就住在小别墅里。”
我大吃一惊，“她前夫不是已经死了吗？”
“但并没有其他人的证词。你想，她那样惊惶不安、坚决不让现在的丈夫进去的举动怎样解释呢？照我想来，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这个女人在美国结了婚，她前夫沾染了什么不良的恶习，或者说，染上了什么令人讨厌的疾病，她终于抛弃了他，回到英国，想开始新的生活。现在结婚已经三年，她深信自己的处境非常安全了。可是她的踪迹突然被她的前夫发现了，他们来威胁她，她要了一百英镑设法去摆脱他们。他们却仍然来了，她只好把他们安置在旁边的别墅里，晚上等丈夫熟睡以后，跑出去设法去说服他们离开。由于没有成功，第二天早晨她又去了一次，出来时不巧碰上了她的丈夫。两天以后，她又去进行了一次尝试，并带上他们向她索要的照片。女仆跑来报告主人回来了，她知道他必定要直奔别墅而来，就让室内的人赶快从后门溜到附近的树丛里去了。所以，格兰特看到的是一所空房子。但如果他今晚再去，房子还空着才怪呢。你觉得我的推论如何？”
“有点道理，可这完全是猜测。”
“事实往往和我推论的差不多的，华生！”福尔摩斯嘟哝了一声，“目前它是符合所有事实的。好吧，我们安心等待他的电报吧。”
格兰特的电报很快就来了，他说别墅内依旧有人居住，又看到窗内那张面孔，请福尔摩斯和我乘七点钟火车来帮忙。
我们准时到达了车站，格兰特早已在月台上等候了。借着车站的灯光，我看到他面色苍白，忧心忡忡，浑身颤抖。
“他们还在那里，福尔摩斯先生，”他紧紧拉住福尔摩斯的衣袖说，“我经过别墅时，看到有灯光。”
“你想怎么做？”
“我想闯进去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好吧。弄清楚真相总比胡乱猜疑好些。”
那晚天色异常昏暗，我们从公路转入一条两旁全是树篱的狭窄小路，天开始下起毛毛细雨，格兰特急不可耐地向前狂奔，我们在他身后跌跌撞撞地快步走着，竭力跟上他。
“那就是我家的灯光，”他指着树丛中闪现的灯光，低声说，“这就是我说过的那所别墅。”
这时，我们已经在小路上拐了弯，马上就走到那所房子跟前。那所房子门前的地上映着黄色灯光，门是半掩着的，楼上的一个窗户被灯光照得异常明亮。我们抬头张望的时候，一个黑影从窗帘上蹿了过去。
“这就是那个怪物！”格兰特喊道，“请你们做个见证，我们马上就可以把一切弄明白！”
这时，一个漂亮的少妇从旁边出来拉住格兰特，恳求他不要进去。格兰特把妻子推到一旁，厉声说：“艾菲，放开我！我一定要进去，彻底解决这件事！”
我们一起来到门口，格兰特刚把门打开，他见过的那个老妇人就跑到他面前，想阻拦他。可是恼怒的格兰特一把将她推开，带我们走进了楼上的卧室。
这是一间暖和、舒适的卧室，桌上点着两支蜡烛，壁炉台上也点着两支。房间的一角，一个小女孩正俯身坐在桌旁，她穿着一件红上衣，戴着一副长长的白手套。
我们走进去，小女孩听到声音，猛然转过头来，我不由得惊骇得叫出声来。那是怎样一副面孔啊，奇怪的铅灰色，僵硬得完全没有丝毫表情！
不过，只一瞬间，这个谜就揭开了。福尔摩斯把手伸到女孩耳后，从她脸上摘下一个假面具，原来她是一个小黑炭一样的黑人女孩！
小女孩看到房间里这么多人，高兴得露出了一排白牙齿。看到她那滑稽的样子，我和福尔摩斯都忍不住大笑起来。格兰特惊呆了，傻傻地站在那里。
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大声喊：“我的天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他妻子面容坚定而自豪地说，“她是我的孩子，她还活着。”
夫人说她的前夫确实死了，可是他们唯一的孩子，露茜还活着。当时夫人怕换了水土对露茜有伤害，就把她交给他们以前的仆人，一个忠诚的苏格兰女人抚养。
夫人说着眼睛中有了泪花，说她爱格兰特，怕孩子会影响他们的感情，没敢把孩子还在的事告诉他。三年过去了，她虽然经常从保姆那里得到消息，知道露茜一切都很好，但她总想见见她，哪怕能在一起几个星期也好。于是，她给保姆寄去一百英镑，告诉她这里有所小别墅，她可以带露茜来住。为了怕别人看到，她们白天不敢让孩子到外面去玩，并且把她的脸和手都掩盖住。
夫人说完，搂着小露茜问：“现在你已经知道真相了，打算怎样处置我和孩子？”
刹那间，屋子里出奇的安静。这样过了十几分钟，格兰特打破了沉默。他抱起孩子，吻吻她，然后，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挽着妻子，转身回了他们的家。
我和福尔摩斯也默默地回来了，直到要回卧室时，福尔摩斯才忽然说：“华生，如果以后你觉得我过于自信我的能力，或者在办一件案子时下的功夫不够，请提醒我格兰特先生的宽容和爱心。”

第十二章 住院的病人
那是七月里一个闷热的阴雨天，福尔摩斯蜷卧在沙发上，把早晨接到的一封信读了又读。
我曾经在印度服兵役，早已养成了不怕冷不怕热的习惯。不过，一大早的，一直读报纸也很无聊，于是，我就把枯燥无味的报纸扔到一旁，闭上眼睛休息。
“你想得很对，华生。”福尔摩斯突然说，“用这样的方法解决争论，实在太荒谬了。”
“是的，实在太荒谬了。”我随口说。突然，我想起福尔摩斯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忍不住惊叫起来，“福尔摩斯，你是怎么看出我的想法的？”
福尔摩斯看到我惊奇迷茫的神情，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你还记得爱伦·坡写的故事吗？我曾经给你读过的，他讲到一个严密的推理者可以察觉同伴没讲出来的话。当时，你还说不相信呢。”
“我是有些不相信啊。”我嘟哝说，“你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很简单，”福尔摩斯笑嘻嘻地说，“我从你的神态和行动中看出来的啊。我看到你扔下报纸，就开始观察你。”
“我根本没动啊。我记得那个故事中，推理者是看到那个人被一堆石头绊了一下，然后抬头看星星啊，还有做别的什么动作。那样才观察出来的思想。”
“不，不，人的五官是最能表达感情的。我就是从你的五官变化中推理出来的。”
“哦，你说说看。”
“你扔下报纸之后，茫然坐了半分钟左右，眼睛凝视着那张新配上镜框的戈登将军肖像，开始想事情了。不过，你想的事情并不远，因为你很快就把目光转到书架上那张没装镜框的亨利·沃德·比彻的画像。然后，你又朝上看了看，那表示你一定在想，如果这张画像也配上镜框，和戈登的像挂在一起，也挺不错呢。”
“啊，你说的一点没错。”
“然后，你又把目光转到比彻身上，你想起了他的命运，对他的遭遇表示强烈愤慨。所以，你不再皱眉，而在沉思。然后，你转移了目光，双手紧握，目光炯炯，我想，你一定在想激烈的战争，想起那些英勇气概。再然后，你一只手摸你的旧伤疤，双唇露出一丝微笑。这表明，你认为这样解决国际问题的方法实在荒谬。”
“太正确了！”我激动地喊，“福尔摩斯，你真是让我惊讶。”
“嗯哼，我只是为了让你相信你那天的怀疑是错误的罢了。好了。华生，今晚天气不错，我们不如到伦敦街头散散步吧。”福尔摩斯提议说。
我欣然同意，和他一起去舰队街和河滨遛了三个小时。我们返回贝克街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一辆四轮轿式马车正等候在我们寓所的门前。
“哈！这是一位普通医生的马车，”福尔摩斯高兴地说，“应该是刚开业不久，生意还不错。我想，他是来找我们商量事情的！”
与福尔摩斯朝夕相处，已经让我善于领会他的推理。我知道，福尔摩斯是根据车内灯下挂着的柳条篮子里医疗器械的种类和新旧状况，迅速做出的判断。
回到寓所，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正坐在壁炉旁。他大概三十三四岁，面容憔悴，穿戴朴素，穿着暗淡的黑礼服大衣，深色裤子，戴着一条暗色的领带。他的手像艺术家似的，细瘦白皙。
“晚安，医生，”福尔摩斯爽朗地说，“我很高兴只让你等了我们几分钟。”
“你和我的车夫谈过了？”他礼貌地站起来和我们打招呼。
“没有，我是从旁边那张桌子上放着的蜡烛看出来的。你有事情要找我？”
“是的，我叫珀西·特里维廉，住在布鲁克街403号。”
“珀西·特里维廉？您是《原因不明的神经损伤》那篇文章的作者吗？”我忍不住问。
“啊，太让我激动了，我还以为没人会注意到它呢。”特里维廉惊喜地说。
“我是一名退役的外科军医，曾经看过您的大作。”
“是的，我对神经学非常感兴趣，我很希望能够对它进行专门研究。哦！最近在我的寓所里，发生了一连串非常奇怪的事情。今晚，这些事情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关头，所以我不得不来请你帮忙。”
“好啊。”福尔摩斯高兴地坐下来，点起烟斗说，“请把那些使你感到不安的事情，详细地讲给我听吧。”
“好的。”特里维廉点点头，说，“我曾是伦敦大学的一名优秀学生，获过很多奖章，毕业后在皇家大学附属医院工作。我一直专心于强直性昏厥病理的研究，那篇这位医生朋友提到的关于神经损伤的专题论文，还获得了布鲁斯·平克顿奖金和奖章。”
特里维廉获奖后，忽然有一天，一位绅士来找他，“您是最近获奖的珀西·特里维廉先生吗？”
那位先生就是布莱星顿，他接着问特里维廉：“您为什么不自己开业呢？”
“资金，”特里维廉说，“先生，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我准备节衣缩食，用十年时间攒钱，然后再自己开业。”
“唔，没必要等那么久，特里维廉先生。”布莱星顿说，“我可以帮你在布鲁克街开业。”
“什么？”特里维廉惊喜地喊。
“是的，我可以帮你开业。条件是赚的钱四分之三归我，剩下的四分之一才是你的。”
特里维廉听了非常高兴，他立刻答应了布莱星顿的要求，并尽快搬进了他所提供的寓所，按他所提出的条件开始营业。有意思的是，布莱星顿先生自己也搬来同医生住在一起，做一个住院的病人。因为他的心脏很衰弱，需要经常治疗。
他们的合作非常成功。因为特里维廉医生的医术很好，很快他们就开始盈利了。布莱星顿也因此变成了一个大富翁。他们两个相处得也不错，只是布莱星顿先生的脾气古怪，深居简出，平时根本就不和人交流。特里维廉觉得自己根本猜不透他。
几星期前，布莱星顿先生忽然下楼来找他。他心情异常激动，几乎大吵大嚷地喊：“你知道吗？伦敦西区发生了一些盗窃案，咱们必须把门窗加固闩牢，预防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唔，必须马上去做，一刻都不能耽搁。”
在这一星期里，布莱星顿先生坐立不安，不断向窗外张望，就连晚饭前习以为常的短暂散步也停止了。他似乎在对什么事或是什么人怕得要死，可特里维廉医生问到这件事时，布莱星顿先生立刻暴怒起来：“我警告你，医生，不要多管闲事。”
于是，特里维廉医生就不敢再和他谈论这件事了。过了两三个星期，什么意外事件都没有发生，布莱星顿先生终于从恐惧中走出来，恢复了他的正常生活。
不过，几天前布莱星顿先生又发狂了。他似乎再次发现了什么不利于他的蛛丝马迹，整天可怜兮兮地窝在家里，又吵着要特里维廉医生找福尔摩斯，于是，他只好来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
“两天前，一位病人写信给我，约好第二天晚上来看病。他们走后，布莱星顿先生就又变成那副胆小谨慎的样子了。”
那天，特里维廉医生收到的信是这样的：“一位侨居在英国的俄罗斯贵族深受强直性昏厥病的折磨，听说特里维廉医生是医治这种病症的专家，特地准备明晚六点一刻左右前往就诊，届时敬请特里维廉医生能够等候治疗。”
特里维廉医生对那封信很感兴趣，因为这种病症十分罕见。在约定的那天晚上，一位身材瘦小的老人和高大的年轻人如约来了。老人举止比较拘谨，那个年轻人面色黝黑，漂亮得惊人，只是带着一副凶相。他们两个看上去无论如何也和俄罗斯贵族搭不上关系，不过医生只顾关心强直性昏厥病，并没有留心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年轻人搀着老人走进诊室，体贴地把老人扶到椅子跟前。特里维廉医生感觉那个年轻人真是难得的孝顺。他说：“您这么体贴您父亲，一定愿意陪着他全程治疗。”
“哦，不！”年轻人喊，“我可忍受不了父亲疾病发作时那可怕的样子，我宁愿留在候诊室里等候。”
“好吧。”特里维廉医生同意了。然后，他开始对那位老先生进行检查。老先生的智力一般，回答问题常常含糊其辞。过了一会儿，就在医生给他写病历的时候，老先生突然停止了回答，笔直地坐在椅子上，面部毫无表情，肌肉紧绷，两眼发直。
这是典型的强直性昏厥病，医生曾经使用烷基亚硝酸吸入剂，取得过良好的疗效。于是，他赶紧去楼下的实验室里取这种药。大约五分钟后，他拿着药回来了，却发现病人已经不见了。他又立刻跑到候诊室去看，结果那个儿子也不见了。医生询问新来的接待病人的小听差，他回答说：“我什么都没有看到，先生。”于是，那件事情就奇怪地结束了。
今天晚上，还是在那个时候，父子俩又来到了诊室。那位父亲为昨天的事情道歉，他说：“真是对不起，医生，我每次清醒过来，对犯病时发生的一切事情，总是模模糊糊的。昨天当我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单独在一间陌生的房子里，便昏头昏脑地走了出去。”
“是的。”年轻人立刻接着说，“我看到父亲从候诊室门口出来，还以为父亲已经诊治完了呢。所以，直到我们回家后聊天，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特里维廉医生听了也觉得很好笑，就把这件事情放在一边，开始和那位老绅士讨论他的病情。约有半小时，特里维廉医生给老人开了处方，看着他在儿子的搀扶下走出了诊所。
他们刚走，布莱星顿先生就散步回来了。他没有和医生说话，就直接上楼了。不一会儿，他就从楼上跑下来，发疯似的冲进诊室，冲特里维廉医生叫喊：“是谁？谁到我的屋子里去了？”
特里维廉奇怪地说：“没有人去啊。”
“什么，你竟然说没有人去？”布莱星顿先生听了更加恼怒，他吼叫着让特里维廉到他的房间去看，并且把浅色地毯上的几个脚印指给他看。很明显，那些脚印肯定比布莱星顿先生的要大得多，显然是不久前刚刚留下的。因为今天中午曾经下过大雨，病人只有刚才来过的这父子俩。那么，一定是候诊室等着的那个人，出于好奇或某种目的，趁医生忙于给老人诊断的时间，上楼进了布莱星顿先生的房间。
尽管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布莱星顿先生却显得出人意料的激动不安。他不断叫喊，疯狂地在房中走动，最后又提出要找福尔摩斯。特里维廉医生被他闹得没有办法，只好来找福尔摩斯。
特里维廉先生的话说完了，我在一旁发觉福尔摩斯的双眼眯缝得更加厉害了，从他烟斗中袅袅上升的烟雾也越来越浓，看来这件事情已经使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果然，几分钟后，福尔摩斯就站了起来，把我的帽子递给我，又从桌上抓起他自己的帽子，“走吧，华生，我觉得我们应该随特里维廉医生去一趟。”
不到一刻钟，我们便来到了这位医生寓所的门前。一个小个子听差领我们进了房子，我们正准备走上宽阔的楼梯，突然发生了一件怪事，使我们停了下来。楼顶的灯光突然熄灭了，一个尖细的、颤抖的呼喊声从黑暗中传来：“我警告你们，我有手枪，再往上走我就开枪。”
“布莱星顿先生，是我！”特里维廉医生高声喊道。
“啊，原来是你，医生，”那人明显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说，“其他两位先生是不是冒充的啊？”原来他已经在暗中对我们进行了一番仔细地观察了。
“他们是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布莱星顿先生！”特里维廉医生说。
“不错，不错，是福尔摩斯先生，”那个声音终于说道，“好了，你们可以上来了。真不好意思，我刚才太无礼了。”
他说着把楼梯上的汽灯又点着了，灯光亮了起来，一个面貌奇特的人出现在我们面前。他手中拿着一支手枪，脸色苍白，面部因消瘦而松弛，稀疏的土黄色的头发由于情绪激动而竖了起来。
“我非常感激你到这里来。没有人比我更需要你的指教了。我想特里维廉医生已经把有人非法闯入我房中的事告诉你了。”他朝福尔摩斯迎上来说。
“是的，布莱星顿先生，”福尔摩斯一边回答他的话一边留意看着楼梯上的地毯，“你能告诉我那两个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有意捉弄你吗？”
“唉，唉，”布莱星顿先生不安地说，“这很难说啊。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我也不太清楚。”
“你的意思是说你也不知道吗？”
“唔，请到我房间里来谈吧，请吧。”
说着，布莱星顿先生把我们领进他卧室。房间很舒适，也很宽敞。他嘟嘟哝哝说：“特里维廉医生应该告诉你们了吧，先生们，我不是一个富有的人。我所有的积蓄都在这只箱子里。你们可以想象到有人闯进我的房子令我多么恐惧吧。”
福尔摩斯望着布莱星顿先生，摇摇头，用厌恶的口气说：“如果你想欺骗我，我是没什么好建议给你的。”
“我已经全说了啊，福尔摩斯先生。”
“那么，晚安，特里维廉医生。”福尔摩斯转身向特里维廉医生打了声招呼，向门外走去。
“求你给我一些指教啊。”
“我对你的指教就是讲真话！”
福尔摩斯和我很快来到街上，往家走去。路上，福尔摩斯说：“这个顽固的布莱星顿，真是好笑，不过这个案子也算是蛮有趣。”
“哪里有趣？”我问。
“显然，至少有两个人，也就是那两个患者，他们为了某种原因来找布莱星顿。老人装病拖住医生，年轻人则闯入了布莱星顿的房间。”
“可是，那老人明明患有强直性昏厥啊？”
“那是骗人的，华生，要装这种病是很容易的。我自己也这样做过。”
“那么，他们是有计划、有目的地来这里了？”
“当然，你看他们来看病的时间，刚好是候诊室没有别的病人，而且是布莱星顿散步的时间。这说明他们早已对布莱星顿的日常生活习惯十分了解。而且，他们绝对不是为了偷盗。你发现了吗？布莱星顿已经被吓坏了，所以，我说他一定认识那两个人，而且很可能他们是仇敌。”
“那他为什么不说出来，得到你的保护呢？”
“我想，可能他自身有什么原因吧。也许他明天就会说了呢。”
“我想，福尔摩斯。”我在一旁说，“有没有可能是特里维廉医生编的那些故事，因为他对布莱星顿分配收入有意见，自己闯进了布莱星顿的卧室呢？”
“你提的这个设想我也曾经有过，”福尔摩斯微笑着说，“不过，我在地毯上已经看到了那个脚印，鞋头是方的，比医生的长出一英寸三，而布莱星顿的鞋头是尖的。所以，的确有那个年轻人存在的。我想，明天早晨一定会有消息再传来。”
福尔摩斯的预言很快就实现了。第二天早晨七点半，福尔摩斯就把我喊醒了，告诉我外面有一辆马车正在等着我们，然后他让我看了一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条，上面用铅笔草草写着：“请看在上帝的面上，立即前来帮帮我！特里维廉。”
不到一刻钟，我们就来到了医生的寓所。他惊恐地跑出来迎接我们，大声喊叫：“布莱星顿先生自杀了！”我惊异地愣在了那里，福尔摩斯却打了一声呼哨，似乎早已预料到了。
医生把我们引进候诊室，依旧惊恐地说：“真是太可怕了。每天早上大约七点钟左右，女仆都要去给布莱星顿先生送茶。今天她刚进门口，就发现布莱星顿先生已经吊死在房屋中央了。”
福尔摩斯决定上楼去看一看，我和医生紧跟在他后面也上了楼。一进卧室，一个可怕的景象就扑面而来。那个肌肉松弛的布莱星顿，正摇摇晃晃地悬挂在钩子上。他的脖子被拉长了，像一只拔了毛的鸡脖子，身体的其余部分堆在一起，变得更加肥大。看上去，他是把一根绳子绑在平常挂煤气灯的钩子上，然后从箱子顶上跳下去吊死的。
这时，警察们早已经到了。一位非常精干的侦探，正在作记录。他一看到福尔摩斯就亲切地说：“福尔摩斯先生，有您来指导就更好了。”
“早安，兰诺尔，”福尔摩斯答道，“情况怎么样？”
“我看，这个人是自杀的。他曾在这张床上睡了好一阵子，因为床上有很深的压痕。可能是他经过再三考虑后才决定这样做的。时间大约是早晨五点钟左右。”兰诺尔警长说。
“根据肌肉僵硬的情况判断，他已经死了大约三个小时。”我检查了尸体后说。
“屋子里有什么异常现象吗？”福尔摩斯问。
“很奇怪，我在洗手池上发现一把螺丝起子和一些螺丝钉。哦，我还从壁炉上拣来四个雪茄烟头，似乎他在夜里抽过不少烟。”
“嘿！”福尔摩斯看着烟斗，兴奋地问，“你找到他的雪茄烟嘴了吗？”
“没有看到。”
“烟盒呢？”
“找到了，在他的外衣口袋里。”
福尔摩斯把烟盒掏出来，打开闻了闻里面的雪茄烟，又用放大镜把那四个雪茄烟头检查了一番，欢快地说：“哈，他抽的是哈瓦那烟，而壁炉台上的这些是荷兰从它的东印度殖民地进口的特殊品种。你们看，这些雪茄通常都包着稻草，比别的牌子的都细。”
他一边说一边给我们展示那几个烟头，“看，这两支烟是用烟嘴吸的，这两支不是。这两个烟头是用一把不太快的小刀削下来的，这两个烟头是用尖锐的牙齿咬下来的。嗯，很明显，房间里曾经出现过至少两个人，所以，这不是自杀，而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案。”
“什么？”警长惊叫起来，“怎么可能会有人要用吊死的笨办法来进行谋杀？”
“这点，我们会调查清楚的。”
说着，福尔摩斯开始调查了。他走到门口，把门锁检查了一番，然后把插在门背面的钥匙取出来，也做了一番检查。接着，他又对床铺、地毯、椅子、壁炉台、死者的尸体和绳索依次进行了检查。最后，他终于表示调查完毕。大家一起动手把布莱星顿摘下来，放在地上。
“咦，这条绳子似乎是从哪里割下来的。”福尔摩斯抓住那条绳子头说。
“这里。”特里维廉医生从床底下拖出一大卷绳子，说，“布莱星顿先生自己准备的，他很害怕火灾，总是把绳子备在身边，万一起了火灾他可以从窗户逃出去。”
“哦，这倒是让那些罪犯们省了不少事。”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好了，案情已经差不多清楚了。现在我要把壁炉台上布莱星顿的照片拿走去调查一些事情。我想下午回来我就可以告诉你们答案了。”
“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警长嘟哝说。
“是啊，”特里维廉医生也跟着喊，“福尔摩斯先生，您至少要告诉我们一点什么啊。”
福尔摩斯看着我们都一脸期待，就停下来解释说：“好吧，我简单说一下案情。这个案件里有三个人：那个年轻人、老人和第三者。他们假装病人来查看布莱星顿的情况，然后伺机行动。”
“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呢？”警长问。
“当然是从前门进来的。”福尔摩斯说。
“可是我们早上来的时候门是锁着的。”
“门应该是他们走后锁上的。”
“您怎么这么肯定？”
“我从一些细节判断的，我想，放他们进来的人肯定就是那个小听差。”
“这个小家伙已经找不到了。”特里维廉沮丧地说。
“我想也是。”福尔摩斯耸耸肩，接着说，“你们看，这三个人是踮着足尖上楼的，那个老人走在前面，年轻人走在中间，第三个人走在后面。”
“您怎么知道这么清楚啊？”警长着急地问。
“这点从那些脚印上摞的脚印不难看出来。”福尔摩斯停顿了一下说，“他们上了楼，来到布莱星顿的门前，发现房门已经锁上了。其中一个人就用一根铁丝去转动里面的钥匙，你们瞧，钥匙榫槽上的划痕完全可以说明这一点。”
“布莱星顿先生难道毫无反应吗？”我忍不住问。
“是的。所以，他们进到室内，一定是抢先把布莱星顿先生的嘴给塞住。当然，也可能他已经睡着了，或者是吓瘫了。这里的墙很厚，即使他喊了一两声，也没人能听到的。他们把他绑起来后，就开始商量怎么处置他，而且一定是商量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点又从哪里看出来的呢？”警长问。
“因为他们吸了这几支雪茄烟。喏，那位老人就坐在那张柳条椅子上，他抽烟时用的是雪茄烟嘴。年轻人坐在远处，他把烟灰磕在了衣柜的对面。至于第三个人，一直在室内来回踱步。
“商量到最后，他们决定把布莱星顿吊起来。我想这是他们早就安排好了的，因为他们随身带来了某种滑轮用作绞刑架，那把螺丝起子和那些螺丝钉就是为了安装绞架滑轮用的。不过，当他们看到吊钩后，就省了许多麻烦。”
福尔摩斯讲完之后，警长忙着跑去查找小听差，福尔摩斯则拿着照片去查找整件事情的原因。于是，我们一直到下午三点三刻才又重新聚在一起。
“怎么样，警长。”福尔摩斯问。
“我们已经捉住了那个小听差。”
“太好了，我也已经完全搞清了他们的底细。”
原来，那个所谓的布莱星顿和他的仇人们，正是抢劫沃辛顿银行的那一伙。这案子发生在1875年，比德尔、海沃德、莫法特、萨顿和卡特赖特五个人，杀害了银行看管员托宾，抢走了七千英镑。后来，这五个人全部被抓获了，但由于证据不足，定不了案。其中最坏的那个萨顿，也就是布莱星顿，在狱中告发了他们。由于他的证词，卡特赖特被判处绞刑，其他三个人每人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前几天他们被提前数年释放后，就来找布莱星顿，为他们死去的同伙报仇。前两次他们没找到布莱星顿，直到第三次，也就是昨天晚上才成功报了仇。
医生恍然大悟，说：“怪不得那天他那么惶惶不安，原来是他在报上看到了那几个人被释放的消息。”
“是的。所以他说的什么盗贼想偷他的钱全是谎话。”福尔摩斯说。
我在一旁提出疑问，“他为什么不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呢？福尔摩斯？”
“亲爱的华生，他一直尽量向所有人隐瞒自己的身份，因为他害怕那几个同伙的报复。再加上他的秘密是可耻的，他当然不可能自己泄漏出来。”
这就是关于那个住院病人和布鲁克街医生的真实情况。这件被称为布鲁克街疑案的案件，至今都没有详细报道过。因为案件的真正结束是在数年以后，警方发现了当年那三个凶手乘坐出逃的那艘“诺拉克列依那”号轮船，它在葡萄牙海岸距波尔图以北数十里的地方沉船了，那三个凶手也随着船上所有的人员遇难了，消失在茫茫大海之中。

第十三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这次探险在福尔摩斯所进行的侦探案件中的确是十分惊险的一次，福尔摩斯差点被泥沼吞没，和他热爱的侦探事业永别，幸亏我们在旁边及时拉住了他。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还对这件事情后怕不已。
那时，我还和福尔摩斯一起在贝克街住着。有一天，我的一位同行，一位和蔼的乡村医生匆匆忙忙来找福尔摩斯，急切地说：“福尔摩斯先生，我遇到一件非常紧急、非常严肃、但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恳请您的帮助。”
这名德文郡的乡村医生叫杰姆士·摩梯莫，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年轻人，瘦瘦高高的个子，衣着朴素，具有贵族般慈祥的风度。
“说说看。”福尔摩斯听了立刻来了精神。
“我带来一份手稿。”摩梯莫医生说。
“我看到了，它从你的口袋里露出了大约两英寸，”福尔摩斯随便瞄了一眼说，“那是一份18世纪初期的手稿。”
“您怎么知道的？”摩梯莫医生惊叫。
“如果一个专家估计不出一份文件的时期，那可真是一个蹩脚的专家了。”福尔摩斯吐一口烟圈，耸了耸肩。
“的确，它是1742年的，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传家书。”摩梯莫医生说着，把那封家书递给福尔摩斯。
那是一张褪色的黄纸，顶上写着“巴斯克维尔庄园”，最下面有一个潦草的数字“1742”。
“瞧，”福尔摩斯指着给我看，“这里长S和短S的换用，就是让我确定年代的几个依据之一。”
这封家书是摩梯莫医生的病人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交给他>的。爵士是他的病人，也是他的朋友。
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是德文郡一位非常有名气的富翁，他心地善良，为人慷慨、大方，经常帮助一些贫困的弱者，在当地被村民们称作大慈善家。可是，就在三个月前，这位慈善家不幸去世了，而他的死亡事件非常离奇。
“是的，非常离奇！”摩梯莫医生重复着这句话，目光有些惊恐，身体也微微颤抖。福尔摩斯细心地给他倒了一杯白兰地，医生喝了一大口，精神好了许多。他指着那封家书说：“我认为老爵士的死和这封家书有莫大关系，所以，我把它带来给您看。”
这封家书是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一位祖先，修果·巴斯克维尔的直系后代写的。提起这位修果，在他们巴斯克维尔家族十分有名，因为他是整个噩梦的起源，也是引出那只复仇猎狗的人。
修果生活在大叛乱时期，他天性残忍，特别贪婪、无耻。忽然有那么一天，这个恶棍看上了附近一家农户的女儿，扬言要把这个女孩娶回家！女孩的家人都知道修果是个标准的恶棍，坚决不同意把女孩嫁给他。这下惹怒了这个恶魔，他趁女孩的父亲和哥哥都不在家的时候，和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把女孩抢了回来！
这些坏蛋们回来后，得意扬扬地疯狂喝酒来庆贺。他们猖狂的喊声很高，可怜的女孩听到后非常害怕。后来，被吓坏的她竟然做出了惊人的举动，她悄悄从窗子爬出来，沿着墙上的藤蔓逃跑了！
修果和他的朋友们一直在疯狂地喝酒，他喝得东倒西歪，提着酒上楼来找女孩。可是，那女孩竟然不见了！到手的猎物还能够逃跑！这对修果是极大的讽刺，他立刻狂怒了，跳到大厅里的餐桌上大呼小叫。
一个特别凶恶、卑鄙的家伙提议用猎狗去追。这让修果清醒过来，立刻高呼着让人把所有的猎狗都放出来，然后把姑娘的头巾丢给它们。那些猎狗嗅了之后，一窝蜂地跑了出去。修果也跳上他的黑马，狂奔而去。那些狐朋狗友们大约十三个人，也都醉醺醺的，各自骑马跟了上来。
那天的月光很好，他们在月光中喊叫着，追逐着。修果的马快，早已不见了踪影。他们顺着马蹄印追赶。路上，他们碰到一个放牧的人，追问他修果的去向。
牧人结结巴巴地说：“我看到女孩跑进沼泽地去了，修果老爷也骑着他的黑马追了过去。不过，”他咽了口唾沫，惊恐地说，“我还看到一只很大的魔鬼似的大猎狗，一声不响地跟在修果老爷的后面。”
“胡说八道！”醉鬼们甩给放牧人几鞭，打马继续向前追。
不一会儿，他们听到急促的马蹄声，修果的黑马口里吐着白沫跑了过去，奇怪的是马鞍上并没有人。“哈哈，他一定是抓到美人了！”醉鬼们笑着喊叫着，继续向前走。
很快，他们看到了那群猎狗，奇怪，这些平日凶狠的家伙们竟然正挤在一起哀鸣。肯定是出事了！他们中一些人有些害怕了，不愿再向前走，不过还是有三个人，也许是醉得太厉害了，也许是太坏了，仍然骂骂咧咧地催马向前，要去看个究竟。
穿过山沟，来到一片宽阔的平地。当时，月光特别亮，他们清晰地看到那个可怜的少女躺在地上，旁边就躺着修果的尸体。这些本已够他们吃惊了，但最让他们惊恐的是：修果的尸体旁边有一只极大的、黑色的东西，正在撕咬他的喉咙！
那东西黑漆漆一团，像一只庞大的猎狗。他们呆呆地站在了那里，没有任何反应，当然也许是吓呆了。突然，那只猎狗转过头来，眼睛在月光下闪闪发光，雪白的牙齿，鲜红的舌头，流着口水的大嘴！啊！三个家伙惊恐地大叫一声，拨马就跑。当天晚上，其中一个吓死了，另外两个也成了精神失常。
这就是那只猎狗的传说。据说，从那时起，那只可怕的猎狗就一直追逐他们家族的人。这个家族的近几代人全部神秘地悲惨死去，他们的遭遇把这个传说笼罩得更加恐怖。因而，这本家书的书写者严重警告他的子孙：千万不要在黑夜去那片沼泽地。
我和福尔摩斯听完后都有点不以为然，不认为这封家书和那位老爵士的死真的有什么关系。
摩梯莫医生尴尬地笑了一下，说：“先生们，我也知道我说的根本说服不了你们，但是老爵士的死的确和猎狗有关。他在死亡前一段时间精神极为紧张，因为他认为家族传说的那只猎狗要来报复他了。而且，他不止一次问我有没有在夜晚看到过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听到过类似猎狗的叫声。”
三星期前的一天，摩梯莫医生去看望老爵士。碰巧爵士就站在前厅，医生下马车向他打招呼，可爵士却好像没有看到他一样，眼睛只管直直地盯向他的身后。医生猛地回过身，模模糊糊看到一个像牛犊一样大小、黑色的东西跑了过去。
老爵士看上去惊慌得要命，摩梯莫医生不得不一直陪着他熬了整整一晚。就是在那天晚上，老爵士让他看了这封家书，并托他代为保存。摩梯莫医生知道老爵士心脏不好，现在神经如此紧张更会对他的身体不利，就建议他到伦敦住上一段时间，调节调节心情。他们共同的朋友，生物学家斯台普吞先生听说后，也同意医生的这个建议。
老爵士考虑了一下，决定尽快去伦敦。可没有想到，就在他收拾好东西，准备走的前一天晚上，灾难发生了！老爵士神秘地死在他家通向沼泽地的那条路上，在此以前，晚上他是从来不靠近那条路的。老爵士的管家第一个发现了他的尸体，立刻报了警。
摩梯莫医生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发现老爵士趴在地上，两臂长伸，手指深深插在泥土里，面部肌肉紧缩在一起。警察们并没有查出什么，因为附近并没有什么痕迹，据他们说只有一些踮着足尖的脚印而已。
说到这里，摩梯莫医生忽然靠近我们，害怕人听到似的，悄声说：“我相信真的有猎狗存在，因为我在爵士的尸体旁发现许多极大的猎狗爪印！”
我和福尔摩斯都被这消息惊得愣住了，福尔摩斯咬了一会儿烟斗，问：“你真的看到那些爪印了吗？”
“真的，清楚得就像我现在看到你们一样。”
“那些警察们没有看到吗？”
“那些爪印距尸体约有二十码，如果不是我知道这个传说的话，也不会留意的。”
“会不会是看羊狗的？”
“不，不，它们大极了，绝对不是看羊狗的爪印。”
“那天晚上天气如何？”
“又潮又冷，不过并没有下雨。”
“那么，既然查尔兹爵士对那封家书很在意，而且相信那猎狗的存在，为什么他会晚上独自一个人出去，而且在那个让他害怕的沼泽地停留呢？”
“我感觉爵士好像在等什么人，因为那里有爵士两次掉下来的烟灰，还有他到处踱步的脚印。”摩梯莫医生说。
“哈，太妙了，简直是咱们的同行。”福尔摩斯欢呼一声，随后又遗憾地抱怨说：“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现场早就没办法查出什么了啊。”
“不，不，福尔摩斯先生。”摩梯莫医生连连摇手说，“我并不是请您去查这个案子，而是爵士的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事情。”
“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
“是的。亨利是查尔兹爵士现存的唯一继承人。查尔兹爵士弟兄三个，二哥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留下一个孩子，就是亨利。他的三弟罗杰是个坏蛋，据说他长得和老修果一模一样，在家里混不下去了，逃到了美洲中部，听说1876年生黄热病死在那里。”摩梯莫医生说，“亨利一直在加拿大务农。我通知他回来接受遗产，暂时安排他先住在伦敦的诺桑勃兰旅馆。”
“为什么不直接回巴斯克维尔庄园？”
“因为每个巴斯克维尔家的人，只要到那里，就会遭到可怕的命运。我不想让这位年轻的继承人遭到不幸。但是，庄园又不能没有主人，所以我请您来帮帮我们。”
“嗯，我要好好思索一下，明天上午十点，您带着亨利爵士到这里来，我才能告诉您我的计划。”
“好的。谢谢您，福尔摩斯先生。”
医生站起来，准备离开。福尔摩斯突然又问：“对了，医生，您说查尔兹爵士死前，曾有几个人看见过那个怪物？”
“三个。”
“后来还有人看见过吗？”
“我没再听说过了。”
“好的，谢谢。”
福尔摩斯又窝在椅子中，开始抽着烟，思索起来。我不想打扰他，就走出房间，到俱乐部里消磨了一天。
晚上九点多，我回到寓所。天哪，房间里浓烟滚滚，福尔摩斯就在浓烟中靠在椅子上冲我微笑，身旁放着一张地图。
“天哪，福尔摩斯，你做了些什么？”
“我的灵魂已经飞往德文郡转了一圈，我已经对那里的地形了如指掌。”
“那里如何？”
“很庞大，也很荒凉。”
“关于查尔兹爵士的案子你想出了什么？”
“他是吓死的，华生，什么踮着足尖的脚印，那是他在奔跑，边跑边呼叫，可是他跑去的方向根本就不可能得到救助。”
“好奇怪，他怎么会在那样的天气出现在那个他害怕的地方呢？”
“医生说得很对，他是在等人，很有可能有人预谋让他在那里等。要知道，那是他去伦敦的前一天晚上。”
第二天早上十点，摩梯莫医生带着亨利爵士准时来了。亨利爵士是一个短小精悍的年轻男子，一副坚强好斗的面孔，大约三十岁左右，看上去颇有绅士风度。
“好奇怪啊，福尔摩斯先生，我来到伦敦之后发生了好多怪事，最离谱的是今天早上竟然收到这样一封信。”亨利爵士说。
他把信放在桌子上，那是一封很平常的信，字迹潦草，地址却非常准确，正是亨利爵士住的旅馆和房间。
“有谁知道你们要住这家旅馆？”福尔摩斯问。
“没有，我们碰面后随便找了一家。”
“唔，看来有人很关注你们的行动啊。”
那封信很奇怪，是用铅印字贴成的句子：“若你看重你生命的价值或还有理性的话，远离沼地。”其中“沼地”两个字是用墨水写的。
福尔摩斯感兴趣地反复看着，忽然说：“昨天的《泰晤士报》呢？”
我递给他，他直接翻看到评论版，突然兴奋地喊：“哈，快来看，‘可能你还会被花言巧语哄得相信，保护税则会对你的本行买卖或是工业具有鼓励作用，但若从理性出发，由长远来看的话，此种立法命定会使国家远离富足，减低进口总价值，并降低此岛国的一般生活水平。’”
“你们看到了吗？”福尔摩斯兴奋地喊，“信中的字都是从这个长句中抽出来的啊。瞧，‘你’‘你的’‘生’‘命’‘理性’‘价值’‘远离’。因为没有‘沼地’两个字，所以它们是手写的。”
“啊，您可真是太聪明了！”亨利爵士忍不住赞叹说。
“您竟然能看出这些字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还能找出这段话，这真是太了不起了。”摩梯莫医生也跟着赞叹。
“研究细节是我的癖好啊。”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报纸与报纸之间的纸张、字号、字体，都有很大差别的，所以我很容易判断它是什么报纸。而这封信是昨天晚上发的，当然可能用的是昨天的报纸。很多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的。”
“啊，您太厉害了，福尔摩斯先生。”亨利爵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了，我丢了一只靴子您可以帮我查一下吗？”
“喔，爵士，有可能放错了地方啊。咱们回去再找找吧。”摩梯莫医生说。
“好吧。”亨利爵士嘟哝说，“那是我新买的靴子啊，连一次都没穿过呢。”
“在哪里丢的呢？”福尔摩斯问。
“就在门外，还没上过油，我就把它们放在门外了。”
“唔，这值得注意。”
我们聊了一会儿，他们就告辞走了，约定好下午两点我们一起午餐。
他们刚刚走出我们的寓所，福尔摩斯就如一只慵懒的豹子发现猎物似的，猛地跳起，迅速换好了衣服，喊我一起跟了出去。
亨利爵士和摩梯莫医生在前面慢慢走着，我们在后面跟着，忽然，福尔摩斯轻轻地碰了我一下，我注意到他让我看一辆原本停在街对面的马车，这会儿那辆马车正在缓缓移动。忽然，我从马车的侧窗看到一张男人的面孔，浓密的黑须和一双炯炯逼人的眼睛。他好像也发现了我们，冲马车夫说了些什么，那辆马车突然狂奔而去。
还好，福尔摩斯记下了马车号，NO.2704。
下午两点，我们来到诺桑勃兰旅馆。福尔摩斯查看了旅客登记簿，昨天在亨利爵士和摩梯莫医生住进来后，又来了两拨客人，一拨是新堡的肖菲勒斯·约翰森一家，另一拨是来自奥吞州亥洛基镇的欧摩太太和她的女用人。
“我想这位约翰森是律师吧？我认识他，头发花白，脚有点跛。”福尔摩斯说。
“不，先生，约翰森先生是煤矿主，他和您的年龄差不多大，是我们的常客。”
“哦，这一定是我认识的那位欧摩太太，她家似乎离这里不远，怎么住到这里来了？”
“喔，她也是我们的常客，丈夫曾做过葛罗斯特市的市长。”
“真不好意思，看来是我记错了。”
福尔摩斯满意地丢下登记簿，和我一起上楼，他低声说：“看来监视他们的那个人并没有住在同一家旅馆。”
我们正说着，只见亨利爵士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手里还提着一只旧皮鞋。我们赶忙迎了上去，“怎么了，亨利爵士？”
“昨天我丢的鞋子还没找到，今天竟然又丢了一只鞋子，真是太欺负人了。”
我们安慰了他，一起走回房间里去。福尔摩斯说：“朋友们，你们知道吗？今天早上你们被人盯梢了。”
“啊，什么人？”
“一个长着又黑又长的胡子的人，你们邻居中有这样的人吗？”
“唔，只有查尔兹爵士的管事白瑞摩有黑胡子。”
“那最好查查他。”福尔摩斯说，“嗯，我们发封电报给他，请邮局局长帮忙，派人把电报交给他本人。”
“这个白瑞摩人品如何？”我问。
“很好。查尔兹爵士很相信他，还留给他们夫妇每人五百英镑遗产呢。”
“喔，查尔兹爵士是否非常富有？”
“那当然，他的总资产约有一百万英镑。”
“嚯，数目如此庞大啊。”福尔摩斯吃惊地说，“我想问一下，假如亨利爵士遇到不幸，要有谁来继承遗产呢？”
“只有远房的表兄弟杰姆士·戴斯门了，不过他早就谢绝了成为查尔兹爵士家财的继承人。”
正说着，突然，亨利爵士欢呼一声，从屋角拉出一只棕色的长筒靴，“这就是我丢失的那只新靴子啊！”
“昨天你们找这个方位了吗？”
“找了，全房子都找遍了。”
“一定是侍者干的。”
可是，那个侍者对此一无所知。唔，这么多奇怪的事情堆积在一起，福尔摩斯的神情严肃了起来，“我想，亨利爵士最好不要单独回去。”
“摩梯莫医生会和我一起啊。”亨利爵士说。
“不，摩梯莫医生工作忙碌，离你家也有一段距离，一旦出什么事情也来不及。”福尔摩斯说，“这样吧，请华生医生陪你一起回去，保护你住一阵。”
亨利爵士听了很高兴，立刻热情地握着我的双手，连声说：“太好了！太好了！”
晚饭后，试探白瑞摩的电报回来了，说他的确在庄园里。
这时，那辆马车也查到了，马车夫说：“那位客人说，他的名字叫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我和福尔摩斯相对望了一下，都吃了一惊。
“好吧，说一下那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什么面貌？”
“四十多岁吧，中等身材，脸色苍白。我想就这些了。”
周末，我陪着摩梯莫医生和亨利爵士上了火车，赶往巴斯克维尔庄园。上车前福尔摩斯交代我一定要注意巴斯克维尔庄园周围的邻居们，留意他们对爵士的态度，随时向他报告新发现。我愉快地接受了任务。
“亨利爵士，找到您另一只高筒皮鞋了吗？”
“没有，真是令人生气。”
“的确。好吧，亨利爵士，记住那句传说中的话，‘不要在黑夜降临、罪恶势力嚣张的时候走过沼地’。我相信你会懂得它的危害，千万不要一个人单独行动。”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我一定牢记您的嘱托。”
火车开动了，一路上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很快进入德文郡地界，亨利爵士看到熟悉的风景，激动得叫了起来。沿途我们看到许多德文郡的美丽地貌，无数的田野，低矮的森林，青葱的草地，漂亮的建筑，还有枣红色的牛群，一派诗情画意的美景。
火车到站后，马车已经在等我们了。我们登上马车，沿着宽阔的灰白色的大道一直往前行走。小路上铺满了枯黄的树叶，马车走在上面，发出辚辚的响声。
前面出现了一块坡地，在沼地边缘最高的地方，有一个骑在马上的士兵，正在监视我们所走的这条道路。
“他干什么，波金斯？”摩梯莫医生问马车夫。
“王子镇逃走了一个犯人，他们正在追捕他呢，先生。”
“是什么犯人？”
“他叫塞尔丹，是个凶残的杀人犯。”
我们都不说话了，那个古老的传说，再加上这个恐怖的杀人犯，这里越发令人觉得恐怖。
很快，我们来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这是一片古老的住宅，虽然看起来很庄严，可由于年代的久远，已经显得比较破落。查尔兹爵士正在修建新建筑，可惜，才建了一半，他就已经不在了。
进了大门，是一道阴暗的拱道。走到末端，道路通向一片宽阔的草地，穿过草地，是一所阴暗的房子。这是一座坚实的楼房，楼顶有古老的塔楼，开有枪眼和瞭望孔。
管家白瑞摩夫妇已经在门口等候了，摩梯莫医生没有跟我们进来，他着急回家去了。我和亨利走进房屋，喔，这真是一座高大的住宅，非常华美。这是一座居住了五百年的大厅，富丽堂皇而又充满尊贵的气息。
房间里摆放着一排排祖先的画像，在灰暗的灯光下，给人以沉重的压抑感。亨利爵士感叹说：“怪不得我伯父生活在这里会心神不宁了。”
我们吃完饭，聊了一会儿，互道晚安，早早睡去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深夜里，我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突然，我听到一阵压抑的哭泣声，我立刻坐了起来，留神聆听，是的，那是妇女啜泣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空气清新，我们看到了庄园美丽可爱的一面，都觉得心情舒畅。我提起昨晚听到女人的哭声，亨利爵士说：“我也听到了，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他喊来白瑞摩询问，白瑞摩保证绝对没有女人的哭声，房子里只有一个女仆和他的妻子，肯定不是她们在哭泣。
这让我很奇怪，因为我明明看到白瑞摩的妻子两眼红肿，精神颓废，他为什么要撒谎呢？我到邮局给福尔摩斯发电报，报告我来这里后的情况。没想到竟然意外得到一个消息：福尔摩斯试探白瑞摩的那封电报并不是他亲手接到的，而是他的妻子代收的。
回来的路上，我一边思索，一边四处溜达，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这时，忽然听到有人从背后喊我。我回头一看，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正对我微笑。原来他就是摩梯莫医生提到的他和老爵士共同的朋友，生物学家斯台普吞。
他挎着植物标本匣，拿着绿色的扑蝶网，一副很专业的打扮，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您好，华生医生，很高兴见到您！”
“我也很高兴见到您，您这么爱好生物啊。”
“其实，这并不是我的最爱，我以前曾经在北方办过一所学校呢。后来学校发生传染病，死了三个男孩，学校就垮了。”
而后，他话题一转，跟我谈论老爵士。他惋惜地说：“我从摩梯莫医生那里知道老爵士有心脏病，不能受刺激，所以一直很担心老爵士的健康，没想到他最终还是死于心脏病。”
“你们听到那个关于猎狗的传说了吗？”
“是的。”
“哦，我们还都担心亨利爵士听说后不会到这里来呢。”
我们边说边走，远远看见一片嫩绿的草地。“真美！”我由衷地夸赞了一句。斯台普吞笑了，说：“那根本不是什么草地，而是那片出名的沼泽地！”我有点不太相信，因为看上去那些绿色植物要比其他地方的更为鲜美。
正在这时，一阵痛苦的吼声在旁边响起，斯台普吞惊呼：“又一匹小马陷进沼泽地了。”
我急忙向前走了两步，真的看到一匹棕色的小马在泥沼中挣扎，它的头绝望地向上仰着，脖子不停地扭来扭去要摆脱那些泥沼，可惜，它的挣扎只是加速了沉陷，很快它的整个身体就都陷下去了。
我看着这可怕的一幕，吃惊地张大了嘴巴。斯台普吞安慰地拍拍我，和我聊一些别的话题才使我逐渐缓过神来。
他看我还是对沼泽地心有余悸，就非常得意地告诉我：“别看沼泽地这么可怕，我就能安全走进去，而且能够活着走出来，因为我在那里发现了一条别人不知道的小路。”
我正想问他是什么样的小路，突然，清晰地听到一个又低又长的凄惨的声音在沼泽地里回荡。
“这是什么声音？”我赶忙拉着斯台普吞问。
“那只猎狗！华生医生。”他压低嗓子神秘地说，“村里人都说是传说中的那只大猎狗在寻找它的食物。”
晚上，我回到家，和亨利爵士聊到很晚，我们讨论了那只猎狗的传说，讨论了周围的邻居，不知不觉讨论到凌晨三点钟。就在我们相互道别，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发现管家白瑞摩正在窗前晃动一盏灯，窗子正对着那片沼泽地！
我和亨利爵士猛地跳过去，管家吓得浑身哆嗦起来，在我们的追问下，他只好说：“沼泽地里藏着的那个逃犯，塞尔丹，是我妻子的弟弟。先生们，我们没办法，总不能看着他冻死，饿死，所以约好用灯发信号去给他送东西。”
这时，沼泽地里果然有一束灯光在晃动，管家说他每次看到她弟弟返回的信号就去给他送些衣服和食物。然后，他带着哀求的声调请求爵士不要报告警察，因为这个逃犯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去南美了。
亨利爵士沉思了一下，答应了他的要求。管家很感激，似乎是作为回报，他告诉我们，查尔兹爵士去世那天确实是在那个通向沼泽的栅门前等人。
“什么？”我们都惊奇地望着他。他有些恐慌地说：“前几天，我妻子在收拾老爵士书房时发现一封被烧掉的信，只有信的结尾还可以看得到，‘您是一位君子，请千万将此信烧掉，晚上十点到栅门那里相见。’署名是L L。”
因为从笔迹上看像是一位女士写的，妻子怕影响老爵士的声誉就没有告诉他们。
这位署名L L的女士是谁呢？她和老爵士是什么关系？我决定去向摩梯莫医生请教。他告诉我：“可能是那位被她的父亲和丈夫都抛弃了的莱昂丝太太，她被亲人抛弃后失去了生活的来源，一向很贫困，善良的老爵士曾多次帮助过她。哦，还有那个生物学家也曾帮助过她。”
看来接下来只要找到这位莱昂丝太太事情就会有些眉目了。我一边给福尔摩斯写信报告情况，一边暗自得意，自己现在也能进行侦探分析了，总算没有白跟福尔摩斯学。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摩梯莫医生来看我们，年轻的爵士一直拉他玩牌，趁机向他打听生物学家的妹妹，因为生物学家和妹妹的几次拜访已经使爵士深深地爱上了那位姑娘。我知道他的心事，所以知趣地退在一旁，实在无事可做就和管家聊天。
管家告诉我，他的那个逃犯弟弟说，沼泽地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住在山坡上的一个小石房子里，那人看上去像是很有身份，有人天天为他送吃穿的东西，他已经在那里待了几天了，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我听了这番话后不禁想去看一看，至少了解一下这人会不会对亨利爵士造成什么威胁。我回头看看他们还在打牌，就没有吭声，交代了管家几句，一个人出了门。
当我爬上山顶的时候，太阳几乎完全落山了。没费太多周折，我就找到了那间石屋，按捺住心中的狂喜，我小心翼翼地接近石屋，拿出左轮手枪，像生物学家捕捉蝴蝶一样悄悄走进石屋。
石屋里没有人！我惊奇地看着屋里的一切摆设，这里全是一些新石器时代的人用过的东西，不难想象他在这里的艰苦生活。桌子上有一些食物，还有一张纸条。我急忙跑去查看，天哪！那上面竟然是对我一些行踪的记录！我一下惊呆了，这个人在监视我！他为什么在监视我呢？是不是在针对亨利爵士呢？我不禁在房子中坐下来，陷入了沉思。
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被一个冰冷、尖锐的声音惊醒了，“真是一个可爱的黄昏呀，华生。”天哪，竟然是福尔摩斯！一时之间真是让我接受不了。
原来，福尔摩斯已经在这里调查好几天了，我不觉神情有些沮丧，抱怨福尔摩斯让我写了那么多报告全都作废了。
“不，不，亲爱的华生，它们全在这里！对整个案件非常有用。”福尔摩斯热情地从口袋里掏出我所有的报告。
为了安慰我沮丧的心情，福尔摩斯说：“我看到你的报告书上说生物学家曾在北部做过校长的消息，根据这些已经查出生物学家兄妹关系是假的，那位妹妹其实就是他的妻子！”
“什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福尔摩斯？”我惊奇地问。
“可能是为接近某些人的必要吧。”他淡淡地说。我想到亨利爵士对那位妹妹的痴情，不知道该不该替他可惜。
“而且，这位斯台普吞先生和你要调查的那位L L太太也有着亲密的关系。”福尔摩斯边说话，边把那些报告重新揣进了怀里，“所以，他们都是单身的身份可以给他们带来很多好处。”
从石屋出来已经是夜幕降临了，我正准备和福尔摩斯道别，突然一声尖叫划破了夜空，也阻止了我的步伐。那叫声越来越近，在这空旷的山谷产生了巨大的回音，我觉得我的血液都快被凝固了。
“在哪里？”福尔摩斯着急地问，我惊慌地向左边指了一下。
“不，不。”他否定了我的观点，分辨一下声音，向右跑去。
这时，又传来新的咕咕哝哝的声音。“快听，福尔摩斯！”我边跟着福尔摩斯跑边叫喊。
“是猎狗！快，我们得赶上它。”福尔摩斯说着加快了步伐。突然又传来一声绝望的喊声，还有人栽倒的咕咚声，然后，再没有任何声音了，空谷一片寂静。
我和福尔摩斯跌跌撞撞地赶到那人近前，那人正趴在地上低声呻吟，在月光下依稀可以看到他的头在一块石头上窝着，撞了一个很大的口子，鲜血流了一地。我们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从他的衣着上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亨利爵士！
我们俩相互看了看，都没有说话，月光中我看到福尔摩斯脸色苍白，“这下全完了，华生，我们竟然没有保住他的性命，我真是不能原谅自己。”
“我也一样，福尔摩斯，我不应该离开他的，可是谁又能想到他会到这里来呢？”伤心、惭愧让我们打不起一点精神来，呆呆地立在那里。
最后我们决定把亨利爵士的尸体抬回去，以免让他在这个令他惊恐的地方不得安宁。多日的相处我已经和亨利爵士有了很深的感情，看到他惨死的样子禁不住流出伤心的眼泪。福尔摩斯理解我的心情，直接走过去抬死者的头，可是，他刚扶起死者的头来就大笑起来，“胡子，华生，他有胡子。”
我惊疑一下，也跟着喊叫起来，“那就不是亨利爵士了！他没有胡子。”
福尔摩斯兴奋地搓了搓手，“我知道了，他是那个逃犯，我在石屋的时候见过他。”
我把管家和逃犯的关系告诉了福尔摩斯，并猜测是管家把爵士给他的衣服转送给了这位亲戚。啊，一定是这套爵士的衣服给逃犯引来了灾难，这个可怕的猎狗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它平时都躲在哪里？真的是传说中的那只吗？
就在我们疑虑重重的时候，山谷中又传来脚步声，我们抬头一看，正是那位生物学家斯台普吞先生迈着轻松的脚步朝这里走来。
他看到我们，吃了一惊，“华生医生，您也听到了动静？”
“是啊，”我强压住心头的气愤说，“我和我的朋友在散步，听到声音就跑了过来。”
“怎么回事？”他故作吃惊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天哪！这不是咱们的朋友亨利爵士吧？我今天晚上还约了他一起吃饭的。他不会在这里遇难了吧？”
他边说边凑近去看，“这是谁？”他失望地喊叫起来，脸色变得苍白。
福尔摩斯淡淡地说：“可能是逃犯太害怕了，在沼泽里乱跑，结果撞到了石块。”
“我还以为是猎狗又一次现身了呢。”斯台普吞说着，转向福尔摩斯，热情地打招呼，“哦，您是福尔摩斯先生。自从华生医生来了，大家都说您迟早也会来的。”
“是，我刚来，不过马上又要走了。”福尔摩斯说，“对这里的事情我也无能为力，我还有别的急事，明天就要回伦敦了。”
我看到斯台普吞脸上明显露出了一丝惊喜。
既然斯台普吞已经见到福尔摩斯，他也就不再躲起来了，我们一起回到庄园。亨利爵士非常欢迎福尔摩斯的到来。他告诉我们：“今天，斯台普吞曾经给我写了一封信，邀请我晚上到他家去吃饭，不过我考虑到曾答应过你们绝对不单独外出，所以，华生不在身边，我就没有去。”
我和福尔摩斯对望了一眼，都在心中暗自庆贺：幸亏你没去！
晚上，我们一起在庄园的饭厅吃饭，谈论一些话题。亨利爵士坚决相信沼泽地里一定有猎狗的存在，因为他曾经养过一阵猎狗，能够听出它们的叫声。
福尔摩斯安慰他说：“放心吧，这只猎狗就快被抓到了。”
亨利兴奋地想问一些细节，可惜福尔摩斯的眼神早已被墙上悬挂的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画像吸引了。亨利注意到这一点，立刻放弃原来的话题，向我们介绍他的祖先们。我注意到福尔摩斯对那张引发猎狗来源的修果的画像特别感兴趣，我也认真看了看，除了觉得老修果看着果然十分残暴外，倒没有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等庄园的人都睡着之后，福尔摩斯悄悄把我叫起来，带我回到餐厅，让我再看看老修果的画像像谁。我说：“他的下巴有些像亨利爵士。”
福尔摩斯摇摇头，把他的手臂弯过来，遮住画像中的宽檐帽和下垂的长条发卷，“天哪，斯台普吞！”我脱口而出。
福尔摩斯得意地笑了，说：“我的眼睛是经过特别训练的，绝不受附着装饰的影响。这是一种返祖遗传。由此看来，斯台普吞应该也是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后代，显然他是冲着老爵士那巨额的财产而来，已经吓死了老爵士，再害死亨利爵士就可以继承那一大笔财产了。”
“唔，真是太可怕了。”
“不要担心，华生，我们就要收网了。”福尔摩斯喜悦地搓着手说。
第二天，福尔摩斯告诉亨利爵士：“抱歉，爵士，我和华生有点急事必须回伦敦。今天晚上你只能一个人去斯台普吞家中吃饭了。哦，华生，你应当写封信给斯台普吞，对你不能赴约表示一下歉意。”
“好的，我这就去做。”我说。
“对了，爵士，你去的时候可以乘坐马车，但必须把马车打发回来，让斯台普吞相信你晚上要一个人步行回家。”福尔摩斯吩咐说。
爵士着急地说：“那不是要我一个人经过沼泽地吗？岂不是很危险？”福尔摩斯严肃地向他再三保证他的安全，爵士才不情愿地答应照办。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的整个计划是什么，只有盲目地服从他，充满歉意地向不高兴的亨利爵士道别。
福尔摩斯和我乘坐马车到了火车站，那里有一个小孩正在等我们。福尔摩斯吩咐他立刻坐这趟火车去伦敦，到了之后以他的名义给亨利爵士发封电报，以加深我们已经去了伦敦的可信度，相信他肯定会向斯台普吞抱怨这件事的。
打发走了那小孩，福尔摩斯告诉我：“我已经约好了那位公家侦探雷斯垂德，他晚上就会来到庄园。”
然后，我们两个来到劳拉·莱昂丝太太家，福尔摩斯说：“我是为已故的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来的。”
“我什么都不知道。”莱昂丝太太冷冷地说。
“唉，现在我们确定这是一宗谋杀案。不但你的朋友斯台普吞先生卷了进去，就连他的妻子也要被牵连呢。”
“他的妻子？”莱昂丝太太一下跳了起来。
“是的。瞧，这张照片是他们夫妇在约克郡拍的，后面写着‘凡戴勒先生和夫人’，您如果见过他太太，是不难认出来的。”福尔摩斯说着，又拿出一些资料说，“这是三份关于凡戴勒先生和太太的材料，他们曾经开了一所私立小学。”
“哦，天哪，这个骗子。他告诉我只要我和丈夫离婚，我们就结婚的。哦，天哪，一切都是他让我做的。是他让我写信约查尔兹爵士，可我不知道会给老爵士带来不幸……”
“我明白。那应该也是他阻止你去赴约的吧？”
“是的。”
“他还叫您发誓，绝不说出您曾经约过查尔兹爵士。”
“是的，是的。现在想来，一切都是他预谋好的。天呐，这可真可怕。”
“不，不，您应该感到庆幸。”福尔摩斯说，“几个月来您都在死亡悬崖边徘徊，还没被他害死已经是万幸了。”
晚上，从伦敦发过来的快车进站了，雷斯垂德从车厢里走了出来，他和我一样都不清楚福尔摩斯的计划，只能老老实实听他吩咐。这是福尔摩斯的特点，计划实施之前，不愿意把他的计划告诉任何人。
黑乎乎的夜晚，冷风呼呼地吹着。我们坐着马车来到了斯台普吞家附近。福尔摩斯早早让我们下车，打发走马车。然后，我们踮着脚尖，轻手轻脚，趴在一块石头后面朝斯台普吞家张望。
房间里只有斯台普吞和亨利爵士两个人，他们抽着雪茄，在谈论什么东西，不过亨利爵士显然有点心不在焉，也许是为自己一会儿要走过沼泽地而担心吧。
一会儿，斯台普吞站了起来，走向另一座小房子，他用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里面发出奇怪的扭打声，然后，他又出来了，锁上门，回去和亨利爵士继续聊天。
那天晚上的月色很好，星星在我们的头顶闪烁，不称心的是雾慢慢大了起来。我们怕大雾会影响我们观察，不安地又等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亨利爵士出来了！
我们从隐藏处看到他心神不安地向四周观望着，急匆匆地迈开大步向前走了。福尔摩斯低声让我们准备好手枪，因为紧接着又有噼里啪啦的声音越传越近了，我听到雷斯垂德惊恐地喊了一声就趴下了身子。
我瞪眼一看，天哪，那是只什么样的猎狗呀，它全身黑得像煤炭似的，大张着的嘴里向外喷着火，全身都闪烁着忽隐忽现的光芒。它径直从我们身边跑过去追亨利爵士了。
亨利爵士有危险！我们终于回过神来，一起向那个东西发射了几发子弹，只听它痛苦地怒吼了几声，但并没有停住脚步，仍旧凶猛地向亨利爵士扑去。
我们急忙跳起来去追他们，月光下，我远远看到亨利爵士听到响声回过头来，面色如纸，惊恐得快要倒下了。我们尽力跑，必须抢在猎狗扑上他之前救出他！福尔摩斯“刷”地从我身边飞过，我从来不知道他竟然能够跑这么快。
他最先跑到亨利爵士身边，在猎狗扑倒亨利爵士，咬到他脖子的一瞬间，把枪里的子弹全部射进了猎狗的身上。猎狗朝天狂叫了一声，不甘心地倒在地上，死了。
亨利爵士早已失去了知觉，幸亏雷斯垂德随身带有白兰地，我们给他灌了好几口才让他缓过神来。
我把目光转向那个可怕的东西，它好像是一种巨大的獒犬，嘴角似乎还在向外嘀嗒着蓝色的火焰，我伸手摸了一下它那发光的嘴巴，抬起手来，突然发现我的手指竟然也在发光！“磷，是磷！”
原来，斯台普吞在猎狗身上涂了许多磷，使它在黑暗中闪光更让人恐怖，这个狡猾的家伙连这些鬼把戏都想得到，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我们匆匆赶往斯台普吞家，要抓住这个恶棍。可是，我们四处搜寻都没有找到他，看来他听到枪声早已经逃跑了。我们在那个发出厮打声的房子里，救出了被他捆绑在那里的妻子，因为她不愿意参与他的害人计划，被他毒打了一顿，甚至捆绑起来，以免她向亨利爵士报信。
“天哪，他真是一个恶棍。”她喊叫起来。
“您知道他逃到哪里去了吗？”
“他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泥潭中心的小岛上，猎狗平时就是藏在那里的。”她朝窗外看了看，大笑了起来，“哈哈，他逃不掉了，这么大的雾，他怎么能看清楚那些木棍路标呢？”
我们也看向窗外，雾越来越大了，显然，雾散之前，我们只能放弃追捕，等明天再想办法。
第二天，雾散了，斯台普吞太太带我们去沼泽地，去寻找那个罪恶的人。我们沿着木棍插成的小路一直向前走，感到一旦离开木棍小路，随时都有陷下去的可能。
“嘿，那是什么？”福尔摩斯看到旁边一堆棉草中有一个黑色的东西，立刻向旁边迈一步要去拣回它，就这么一步，福尔摩斯的腿立刻陷进了泥沼里，身体也迅速下沉，眨眼间已经淹没到了腰部。
我和雷斯垂德连忙伸手去拉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重新拖回到小路上。这时我们才看到，他手里一直抓着那个黑色的东西，是一只靴子，亨利爵士在旅馆丢的那只靴子！一定是斯台普吞让猎狗闻了那只靴子，才去追赶亨利爵士的。而他，听到枪声，手中握着这只靴子，匆匆跑向这个小岛，大雾遮住了这个带有标记的小路，他身边可没有人正好拉他出来。
后来，斯台普吞太太帮我们揭示了谜底：斯台普吞正是巴斯克维尔家的人，他就是查尔兹爵士的弟弟罗杰·巴斯克维尔的儿子。罗杰在南美结了婚，并有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和罗杰同名，因为贪污公款被追捕，就改名凡戴勒逃到英格兰，办小学失败后，又改名斯台普吞，逃到英格兰南部。
斯台普吞是个贪婪的家伙，他在生活困顿的情况下，曾经四次作案，盗窃别人家的财产。后来，他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竟然有机会从伯父查尔兹爵士那里得到一笔庞大的遗产。于是，他开始布局了。
他带着妻子来到德文郡，要求妻子和他以兄妹相称。然后，他接近查尔兹爵士，得知了那个猎狗的传说，也得知了老爵士的心脏很衰弱。这样，一个罪恶的计划就在他脑子里产生了。他原本想利用他太太吸引查尔兹爵士，毁灭查尔兹爵士，可是他太太不肯这么做。无奈，他只好利用了莱昂丝太太。
可是，查尔兹爵士死后，他从摩梯莫医生那里得知，加拿大还有一位继承人，这让他大为恼火，决心要害死新来的继承人。他带着妻子来到伦敦，寻找机会动手，那封警告信就是他妻子发的。他让人偷亨利爵士的鞋子，第一次偷的竟然是一只新鞋，没办法，只好又偷了第二次。就是这件事让福尔摩斯确定：他们面对的是一只真正的猎狗。
现在，那个冰冷心肠的人已经永远躺在了污浊的黄泥浆下，没有人会对他表现出伤心和怜悯，因为他留给人们的只有对他的厌恶与憎恨。

第十四章 恐怖谷
<h3>第一节·一封密码信</h3>
一天早晨，福尔摩斯没吃早餐，他正凝望刚从信封里拿出来的一张纸条。他拿起信封，举到灯前，细心研究着，看完它的外观，又检查它的封口。
“唔，这是波尔洛克的笔迹。”福尔摩斯说，“瞧，这里希腊字母ε上端写成花体，这是它的特色。虽然我只见过两次他的笔迹。”
“波尔洛克是谁？”
“这不过是个假名，他比狐狸还狡猾。”
“这是个可怕的人物吗？”
“不，他背后的莫里亚蒂更可怕。”福尔摩斯说，“那个阴险至极、残忍至极的莫里亚蒂教授简直是一个怪物。他有良好的声誉，却又是许多罪恶的总策划人。”
“真期盼你早点制服这个可恶的家伙。”说着，我伸头去看福尔摩斯摆在桌子上空盘子里的那封信，信上写着一些稀奇古怪的文字。
“534 C21312736314172141 DOUGLAS 109293537 BIRLSTONE 26 BIRLSTONE 947171”
“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我问。
“这是一份密信。”
“有密码本吗？怎么破解这些消息呢？”
“当然需要我们动脑子啊，华生。显然它是指某本书中某页上的某些词，不过如果咱们找不到那本书，就无法破解密语。”
“可是，DOUGLAS，道格拉斯，BIRLSTONE伯尔斯通，这两个字会出现在哪本书中呢。”
“唔，我们再等等看吧，华生。一个机智狡猾的人不会把密码信和密码本放在同一封信里的。我想第二封信差不多也该到了。”
果然，不一会儿，小仆人送来一封信。福尔摩斯兴高采烈地打开信，不过刚读了几句，他又皱起了眉头，“唉，太不幸了，我们的期望又变成了泡影。”
我接过那封信看了看，内容如下：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这件事我无法再做下去了。他已经开始怀疑我了。当我准备把密码索引寄给你的时候，他突然进来了，我看出了他不信任的眼神。请你把上次寄去的密码信烧了吧，没有索引，它也将毫无作用了。
弗莱德·波尔洛克
福尔摩斯很沮丧，他一口早饭都没有吃，一直在思考那封密码信。“华生，我们来简单推理一下这个问题吧。”
“从哪里开始呢？”
“假想一下，这个人编写密码信的蓝本是一本书。唔，534，如果这是密码出处的页数，这得是一本非常厚的书。那么C2呢？”
“应该是说第二章。”
“不，不，已经列出了页码，章节显然无关紧要了。再说，如果534页是第二章，那第一章一定长得惊人了。”
“哦，我知道了，代表第几栏！”
“太对了，太对了，华生。唔，我们现在再想想，一本很厚的书，每页分两栏排印，每一栏都相当长，你肯定注意到后面还有一个数字293。”
“可是，这能推理出什么呢？”
“再想想看啊，华生，再想想看。这应该是一本常见的书，因为他并没有打算寄那本书给我，只是想寄索引给我。这就表明这本书相当常见，是一本很普通的书。”
“听起来的确如此。”
“好了，我们可以归纳一下。一本很厚的书，分两栏排印，而且相当常用。”
“圣经！”
“太对了。”福尔摩斯赞叹说，“不过，圣经的版本太多。显然，我们需要一本版本完全统一的书。”
“那还有什么书呢？”我想了想说，“萧伯纳的著作。”
“不，不，华生。萧伯纳的著作文字简洁，词汇量有限，很难传递普通消息，一定不是它。同样，字典也一定不合适。”
“年鉴！”
“太对了，华生！”福尔摩斯高喊着，拿出一本年鉴，开始寻找起来，“第534页，第2栏，唔，帮我记一下吧，华生，第13个数字‘马拉塔’，第127个字是‘政府’，这些是什么意思啊？唔，下一个字，‘猪鬃’。唉，这太离谱了。我们失败了，华生。”
福尔摩斯沮丧极了，带着失望和恼怒的表情看着炉火。我也无可奈何地坐在那里。突然，福尔摩斯欢呼一声，跳起来，从书橱里拿出另一本黄色封面的年鉴来。“嘿嘿，华生，今天是1月7号，很可能波尔洛克使用的是旧年鉴。让我们来找找看吧！”
“快看，快看，534页，第13个字是‘There’，第127个字是‘is’”福尔摩斯激动得手指颤抖，他欢呼着让我把内容都记录下来，最后拼出一句话，“有危险即将降临到一个富绅道格拉斯身上，此人现住在伯尔斯通村伯尔斯通庄园，火急。”
“哈，太好了，华生，我们终于把这封密信破解了。”福尔摩斯激动地喊。
“是的，不过他表达的方式真够古怪和勉强啊。”
“不，不，他干得妙极了，华生。”福尔摩斯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那样，对自己成功的作品万分欣喜地欣赏不已。
这时，苏格兰场的警官麦克唐纳走了进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男子，看上去身材健壮，敏捷有力。他不太爱说话，但是做事一丝不苟，经手的案子都办得很出色，因此在侦探界赢得了一些名气。福尔摩斯不讨厌这个苏格兰人，曾帮他成功办了两起案子。
此时，福尔摩斯无论在才能上和经验上，都是欧洲独一无二的侦探。麦克唐纳时常来向福尔摩斯求援。福尔摩斯不求任何回报，只是享受用智力解决疑难后的快乐。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麦克先生，又有什么案件发生了吗？”
“福尔摩斯先生，我马上就得走，您知道案件发生后，最珍贵的时刻是在案发后最初的时间。喔，这是什么？……”麦克唐纳惊叫起来。他看到了我记录密码信的那张纸。
“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结巴起来，“道格拉斯！伯尔斯通！福尔摩斯先生，您从哪里得到的这两个名字，哦，天哪，这简直像在变魔术。”
“这是我们俩偶尔破译出来的一封密码信，怎么了，这两个名字有什么问题？”福尔摩斯问。
“今天早晨，道格拉斯先生在伯尔斯通庄园被人残杀了！”麦克唐纳喃喃地说。
<h3>第二节·伯尔斯通惨案</h3>
伯尔斯通是一个很小的村落，位于英国北部边缘地区。近年来，那里风景变得异常优美，位置也变得优越起来，因此吸引了一些富户来这里修建别墅。这里有一座三百多年的古老庄园，它就是伯尔斯通庄园。
伯尔斯通庄园的建筑有许多山墙和小格玻璃，两道宽宽的护城河环绕着它，外河已经干涸，做了菜园，内河还存在，虽然水深只剩几英尺，但宽度达四十英尺。庄园大楼底层的窗户就离水面不到一英尺的距离。
进出庄园的必经之路是一座吊桥，所以每当吊桥吊起，整个城堡就变成了一座孤岛，再没有人可以随便出入。这原本是封建时代城堡的习俗，但城堡的新主人特意修好了吊桥，恢复了这个习俗，每天晚餐的时间都要把吊桥吊起，早晨再放下去。
道格拉斯就是这座城堡的新主人。他五十多岁，头发灰白，留有浅灰色的胡子，一双灰色的眼睛特别敏锐。他为人慷慨，对人和蔼可亲，举止有礼，但不拘礼仪，似乎曾经体验过一些底层社会的生活。
他是个高明的枪手，每次狩猎都很勇敢。最令人称道的是有一次教区牧师的住宅起火，本地的消防队已经宣告无法扑救，他仍然冲进火窟，抢救财物。他勇敢的行动赢得当地村民的热烈称赞。所以，道格拉斯虽然搬来伯尔斯通仅仅五年时间，已经深受当地人的爱戴。
道格拉斯的家庭成员非常简单，只有他和年轻的妻子。这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比他年轻二十岁，身材苗条，美丽大方。不过，道格拉斯有一位关系密切的好朋友，名叫塞西尔·巴克。巴克比道格拉斯年轻得多，相貌英俊，膀大腰圆，是个相当迷人的单身汉。他经常来伯尔斯通庄园。如果道格拉斯不在，他就和年轻的夫人一起驾车出游。看起来两个人关系非常亲密，道格拉斯还曾经不止一次为此不高兴呢。
庄园里还有几个人，大管家艾姆斯老实能干、拘谨文雅，艾伦太太是女主人治理家务的好助手。至于其余六个仆人都和这件事情没什么关系。
惨案发生在夜里十一点四十五分左右，警察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到现场。此时，吊桥已经放了下来，整座城堡灯火通明，惊恐的仆人们站在大厅里。只有巴克比较镇静，他打开出事的书房门让警察、医生和管家进来。
房间里景象恐怖，道格拉斯四肢摊开，躺在房子中央，头部被炸得粉碎，全身浸在血泊之中。他怀中抱着一支火枪，那支火枪形状非常奇怪，枪管从扳机往前一英尺的地方锯断了，两个扳机用铁丝缚在一起。
乡村警察看着那个可怕的头颅，有点惊慌失措，“我看，我们还是等长官们来吧。”
“这里什么都没有动，我最早发现的时候和现在一模一样。”巴克说。
“准确时间是什么时候？”警察问。
“大概十一点半，我正坐在卧室壁炉旁取暖。枪声并不响，似乎被闷住了枪口。我急忙跑过来，大约半分钟时间吧。”
“门是开着的吗？”
“是的，门开着，他就倒在那里。蜡烛仍然在桌子上点着。”
“你看到有什么可疑的人吗？”
“没有，我什么人都没有看到。我从房间出来的时候看到道格拉斯太太走下楼来，就立刻拦住她，让艾伦太太陪她回房去了。”
“吊桥呢？整夜都是吊起来的吗？”
“是的。”
“那凶手不可能逃出去啊。我看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自杀。”
“我也这么想。”巴克说着，拉开窗帘，“可是，你看这里。”
窗帘一被拉开，立刻露出了墙角处长筒靴的痕迹，窗台上还有血迹和一个血脚印。警察看了看说：“看来这个人逃出去前曾在这里停留过。”
“是啊，是啊。”巴克说，“如果我当时到窗户附近看看就好了。不过你们也可以看到，这里被窗帘遮住了。另外，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下楼的脚步声就立刻出去阻止她了，这场景太悲惨了，实在不适合女士看到。”
“实在太可怕了！”医生看着那个被炸碎的头颅说。
“吊桥是几点吊起来的？”警察问。
“六点。”管家说，“我亲手吊起来的。”
“我听说你们庄园的吊桥通常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吊起来，在这个季节应该是四点半左右吧？”
“是的，不过，昨天太太请客，所以客人没走之前我不能吊起吊桥的。”
“看来，那个人必须在六点前溜进来，而且藏到十一点钟，直到杀死道格拉斯先生。”
“一点没错，道格拉斯先生每晚都要亲自巡视庄园的。”
这时，警察从死者身旁捡起一张卡片，上面潦草地写着大写字母V.V.，下面是几个数字341。
“这是什么？”警察问。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巴克好奇地瞅了一眼说。
这时，医生发现了一个疑点，他指着死者身上的一个标记说：“好奇怪，这是个什么记号？”
大家围过去一看，死者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上有一个褐色的烙印，那是一个圆圈，里面有个三角形，而且每一条痕迹都是凸起的。
“这个好像是烙印，”医生说，“真是奇怪，这根本不是针刺的花纹，怎么会有人在身上做这样牲口似的烙印呢？”
“我们也不知道。”巴克说。
“唔，也许和这件案子没什么关联吧。”警察说。
突然，管家指着死者惊叫起来：“主人的结婚戒指不见了！他本来带着三枚戒指，结婚戒指一直戴在左手小拇指上，外面又戴了枚天然纯金戒指，现在这枚纯金戒指还在，另一枚宝石戒指也在，单单少了那枚藏得很严的结婚戒指。”
看来这不是一件单纯的盗窃案，因为另外两枚更值钱的戒指还在，为什么凶手只取走那枚结婚戒指？更有趣的是凶手还耐心地把剩下的两枚戒指给死者重新戴上去，他怎么有这么充足的时间来做如此细致的事情？因为巴克先生在不到一分钟内就赶到现场。乡村警察决定封锁现场，请伦敦有经验的侦探来处理这件案子。
苏格兰场的麦克唐纳警长正是接到急电后，来到福尔摩斯的寓所的，所以，他看到“道格拉斯”和“伯尔斯通”两个词震惊不已。他立刻邀请福尔摩斯一起去伯尔斯通看看，福尔摩斯欣然答应了。
我们沿着幽静的乡村小路，走进一座古老的英国乡村庄园。寒冬的阳光下，护城河的水像镜子一样，闪闪发光。阴沉沉的房屋，暗淡的窗户，给人一种沉闷、凄惨的感觉，似乎再没有比这里更适合发生惨案的地方了。
福尔摩斯来到护城河边，检查了突出的石岸和它后面的草地，突然问：“护城河水总是这样浑浊吗？大概有多深？”
“河水不深，两侧大约两英尺左右，中间大概三英尺深。”
“唔，看来如果那个人过护城河，是不会被淹死的。”
“那是当然。”
我们穿过吊桥，走进那间出事的书房，福尔摩斯看了一眼道格拉斯身上的那杆枪，说：“唔，这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小型武器公司制造的。瞧，它的扳机被绑在一起，只要稍微一碰，两个枪筒就会同时发射。看来，使用这把枪的人非常残忍，或者是对死者万分仇恨，一定要一枪把他毙命。”
福尔摩斯的话令警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不过，他并没有理会大家的反应，立刻跪下来检查死尸，“嗯，我听说了这个奇怪的标记，它一定是块烙印。哦，他的下巴上有一小块药膏，管家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那是他昨天早晨刮脸时刮破的。”
“他以前刮破过脸吗？”
“我没见过，先生。”
“唔，这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是他已经预知危险要来临。你注意到他这几天有什么反常吗？”
“是的，他好像坐立不安，有些激动。”
“哈，看来他对这次袭击是有所警觉的。”福尔摩斯说着拿起那张现场发现的卡片，“嗯，‘V.V.341’。这是一张粗纸硬卡片，是你们那庄园里的卡片吗？”
“应该不是。”
福尔摩斯不再说话，走向写字台，把每一个墨水瓶里的墨水都洒一点到吸墨纸上，“哈，这张卡片不是在这里写的。卡片上的字略带些紫色，是用粗笔尖写的，而这里的都是黑墨水，细笔尖的笔。”
“我觉得这应该是某个秘密团体的名称。”麦克唐纳警长说，“也许和他前臂上的标记有某些联系。”
“嗯，我们可以做这样一种假设。这个团体派来一个人杀死了道格拉斯先生，然后 过护城河逃跑了，他留下这张卡片就是为了借助报纸上的信息，通知他的同伙，道格拉斯先生已经被处死了。”福尔摩斯说。
“这个假设很有可能啊。”
“不过，他为什么要选这样一个古怪的武器，又为什么要取走那枚结婚戒指呢？”
“唔，是啊。”
“另外，天亮之后，方圆四十英里内都在搜寻那个浑身湿淋淋的外来人，为什么没有找到呢？是他有藏身之处，还是事先准备了替换的衣服？”
福尔摩斯的一串问话困住了现场一帮人，他自己却没有停留，径直走到窗台前，拿出他的放大镜观察起窗子上的脚印来。他一边观察一边嘟嘟囔囔地说：“鞋印很宽，鞋底的质量看上去还很不错。哦，这显然是个八字脚。”
“是谁第一个赶到现场的。”福尔摩斯扭过头来问。
“巴克先生，他在枪响后不到一分钟就赶到现场。”
“唔，不到一分钟内取走死者的结婚戒指，墙角留下脚印，打开窗户，做这么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咦？”福尔摩斯看了一会儿，又把视线转向桌子下面的哑铃，问：“这哑铃怎么只有一个？”
“不知道啊，可能它本来就是一个吧。”管家说，“我很久没看到过它了。”
福尔摩斯摇摇头，陷入沉思之中。就在这时，巴克先生走了进来。他看上去有四十岁左右，长相颇为英俊，神情相当傲慢。他进来后，迅速扫视了众人一圈，说：“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了，那个坏蛋的自行车找到了。”
“在哪里找到的？”
“就藏在离庄园不远的树丛中。”
我们一起去看那辆自行车，那是一辆很旧的车子，溅了许多泥浆，看来一定是骑了相当远的路程。
“虽然看不出什么眉目，不过总算是有了点线索。”麦克唐纳说着，立刻派人去调查自行车的编号，查找车主的信息。
“没有眉目？我看倒不一定。”福尔摩斯嘟哝说。
而后，我们重新回到屋中，管家给我们讲了案件发生当天的一切情况。道格拉斯先生是个特别大胆的人，可是，他在被害前一天到滕布里奇韦尔斯市回来之后情绪特别激动，显得有些紧张和恐惧。
当天晚上，管家正在收拾东西，忽然听到铃声响了起来，他急忙跑了出来，刚好碰到艾伦太太，他们一起跑到前厅，看到道格拉斯太太正从楼上走下来，他感觉太太走得并不是很急。太太刚到楼下，巴克先生就从书房冲了出来，劝太太回楼上的房间去。他喊：“可怜的杰克已经死了，你没必要看到那凄惨的景象，快回到楼上去吧！”
太太没有尖叫，也没有吵闹，就在艾伦太太的陪同下，回到楼上的卧室去了。而后，管家和巴克先生一起回到书房，等待警察的到来。
艾伦太太的说法和管家差不多，不过，她说她有点耳聋，并没有听到枪响，只是在警铃响的半小时前她好像曾听到一声沉闷的关门声。后来她和管家一起赶到前厅，看到太太。巴克先生让她陪太太回了卧室。太太浑身发抖，抱着头一直呆坐在卧室壁炉边，再没有离开卧室。
巴克先生证实了管家和艾伦太太的话，他确信凶手一定是从窗户逃走的。巴克和道格拉斯是在美洲的加利福尼亚州认识的，他们在该州合伙经营矿业。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道格拉斯突然把矿场变卖，来到英国这个偏僻的地方。不久，巴克也把产业变卖了，迁到伦敦。
“你和道格拉斯在加利福尼亚州待了几年？”麦克唐纳警长问。
“五年。”
“你觉得他这个人是不是和某些秘密团体有联系，或做过一些犯罪的事情。”
“不，不，他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个。”
“他在生活上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吗？”
“嗯，他不喜欢到人多的地方去，似乎总有一种迫在眉睫的危险在威胁着他。那次他离开矿区，走了之后不到一星期，就有五六个人来打听他的行踪。”
“你知道他去矿区之前曾经做过些什么事情吗？”
“不太清楚。”
麦克唐纳警长停住了问话，福尔摩斯在一旁说：“我还有一个小问题，当你走进这间屋子的时候，桌子上只点着一支蜡烛吗？”
“是的。”
“然后你立刻按铃求援了？”
“是的，他们一分钟内就赶到了这里。”
“可是，他们来的时候蜡烛已经灭了，油灯已经点上，是吗？”
这次，巴克犹豫起来，没有立刻回答。他思考了一下才说：“蜡烛的光线很暗，我看到桌上的油灯，就顺手点亮了。”
“那么是你吹灭的蜡烛？”
“是的。”
于是，福尔摩斯的询问也结束了。
而后，我们又去拜访了道格拉斯太太。她比道格拉斯年轻二十几岁，身材颀长，美丽而有气质，只是脸色苍白，似乎受到了严重的惊吓。令我吃惊的是，她没有一点我想象中的悲伤，看到我们后的第一句话说：“你们发现什么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语气中充满惊恐，没有一点期望的意思。她对麦克唐纳警长的提问非常惊慌，她说她听到枪声后立刻就走出了房间，可是刚走到楼梯口就遇到了巴克先生，他让女管家拦住她，告诉她道格拉斯已经死去。然后，她觉得自己像在做噩梦一样被女管家搀回楼上去了。
福尔摩斯问：“您有没有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平时有没有什么惧怕的仇人。”
道格拉斯夫人叹了口气，说：“他从来不肯讲以前在美洲的经历，只是偶尔会感叹自己被恐怖谷困扰了一生。有一次他在发高烧说胡话的时候不断说一个人的名字，麦金蒂，身主麦金蒂。”
“那你后来问过他‘恐怖谷’的意思吗？”
“他不肯说，不过我想那个恐怖谷和身主麦金蒂可能就是他噩梦的根源。”
“哦，我想问一下，你认识道格拉斯之前有没有男朋友，”麦克唐纳问，“你肯定也知道，他的结婚戒指被拿走了。”
“哦，这我可就说不清楚了。”道格拉斯夫人说，“这可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道格拉斯夫人的唇边似乎闪过一丝微笑。
随后，我们告别夫人，来到大厅，福尔摩斯沉思了一会儿，叫来男管家，向他询问有关巴克先生的情况。
管家说这位巴克先生是主人最好的朋友，只有他对主人的过去比较了解，他们已经相识十几年了，和主人感情很好，跟夫人关系也不错。主人不在家的时候他就和夫人一起聊天，驾车郊游，两个人看上去都很开心。主人对这种情况非常生气，曾不止一次地和巴克先生吵嘴，但每次又总挽留他住下来。
福尔摩斯点点头，问：“你记不记得昨晚巴克先生穿的是什么鞋子？因为我们查找脚印时得分出哪些是他的脚印，哪些是可疑的脚印。”
“那里。”管家指着一把椅子下的拖鞋说，“那就是巴克先生昨晚穿的鞋，因为书房里血流了一地，连他的拖鞋也沾上了鲜血。”
几分钟后，我们拿着拖鞋来到了书房，福尔摩斯在窗前亮光处仔细查看了一下鞋底，忽然把拖鞋放在窗台的血迹上，天哪，鞋底和血痕刚好吻合。顿时，我们都兴奋起来，看来巴克肯定逃脱不了嫌疑，至少他知道当时的情况。
这几个侦探去调查案件的细节了。我独自一个人返回我们居住的乡村旅馆。我边走边欣赏庄园里的美丽景色。忽然，我看到那座花园很漂亮，便决定到花园里去散散步。
花园四周点缀着一排排紫杉，形成一道美丽的树篱。当我走到树篱后面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男子低沉的谈话声，还夹杂着女人的娇笑。我忍不住悄悄走了过去，哦，那两个谈话的人竟然是道格拉斯夫人和巴克先生！
他们看到我，大吃一惊，都流露出慌张的神情，他们原本欢笑的脸想尽力装出一些严肃来，可是，我已经看到了他们虚伪的一幕，不愿意和他们虚伪应酬，冷冷地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就准备走开。
“哦，华生医生，请等一等，如果我们有一件秘密事情告诉福尔摩斯先生，他会不会告诉那些警察呢？”道格拉斯夫人恳切地问。
她的声音那么诚恳，令我不忍心拒绝，于是，我说：“福尔摩斯是独立的侦探，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处理问题。”
下午五点多，福尔摩斯回来了。我把下午在花园看到的情形告诉了他，他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含含糊糊地回应了我一句，“他们根本没什么秘密的，华生，也许咱们会以同谋和谋杀的罪名去逮捕他们呢。”
福尔摩斯吃完了面前的食物，点燃起他的大烟斗，说：“我发现了另外一个哑铃的去处。华生。”
“哑铃？”我惊奇地喊，“它和这个案件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很大关系。”福尔摩斯调皮地说，“你想想，如果一个运动员只有一个哑铃，会有什么危险，嗯哼，脊椎弯曲的危险。你不觉得这很不正常吗？华生。”
“可是，我还是觉得哑铃和这个案件没任何关系啊。福尔摩斯。”
“小事往往有它的特殊重要性。这点你们都没有注意到。”福尔摩斯说，“我认为巴克在撒谎，道格拉斯夫人也在撒谎。按照他们的说法，凶手必须在一分钟内把道格拉斯手上的戒指摘掉，再把两个戒指给他戴回去，这肯定是做不到。所以，他们说的时间有问题。”
“时间有什么问题？”我吃惊地问。
“相差半小时的时间差。”福尔摩斯说，“下午我曾经做了一些试验，在餐具室，根本听不到书房里的声音。但是，女管家的卧室离书房距离近一些，书房里有动静她是能够听得到的。你还记得吗？她曾经提到警报发出前半小时，她曾听到一声沉闷的关门声。我确信这个声音才是真正的枪声。所以，他们足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布置凶杀现场。”
“这么说，一定是他们两个偷情，合谋杀害了道格拉斯先生！”我急切地插话说。
“不，不，华生，这样说太武断了。”福尔摩斯耐心说，“我已经调查过了，道格拉斯夫妇十分恩爱，她根本不可能会与人合谋杀害道格拉斯先生。不过，她肯定知道整件案情，因为她在讲述案情的时候根本不像被害人的妻子，哪会有妻子听到丈夫死亡了，看都不去看一眼的？一个和丈夫感情很好的妻子，丈夫去世后，竟然没有哀号和悲痛的凄惨表现，这可真是让人吃惊啊。”
“那你认为是怎么回事呢？”
“我想，很可能是道格拉斯先生的第一次婚姻中得罪了什么人，有人来寻仇，并要取走那枚结婚戒指。道格拉斯太太和巴克先生赶来后，他们一起商谈了合适的方案后，放走了凶手。凶手逃走后，巴克匆匆布置了凶案现场。你觉得我的推理怎么样，华生？”
“我觉得非常合理。”
“不过，我想我还得再寻找一些细节，华生。”福尔摩斯说，“哦，我记得你有一把大雨伞。借我用一晚好吗？”
“你要做什么用？”
“我准备独自在书房呆一晚上，找找那只失踪的哑铃。”
“我陪你一起去吧，福尔摩斯，雨伞算不上什么得力的武器啊。”
“谢谢你，华生，不过没任何危险。否则我一定会邀请你一同去的。”
说完，他正准备出门，麦克唐纳高兴地回来了，兴奋地说：“我已经查到自行车主人的下落，一个旅店的经理认出了车子，说车主叫哈格雷夫，两天前曾到旅店来登记房间，他当时就带着这辆自行车和一个手提箱。”
“那找到哈格雷夫的下落了吗？”
“经理说他昨天吃过早饭就骑着自行车出去了，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我去搜查了他房间，不过只找到一张本部的自行车路线图。”
“你们查到哈格雷夫的外貌特征了吗？”
“当然有。”麦克唐纳打开笔记本，说，“他大约身高五英尺九英寸，五十岁左右，头发灰白，留有浅灰色的胡子，另外，他有一个突出的鹰钩鼻子，还有一张让人害怕的凶残面孔。”
福尔摩斯点点头，说：“这简直就是道格拉斯的翻版，真是巧合啊。还有什么情况呢？”
“他穿一身厚的灰色的衣服，一件双排扣夹克，披一件黄色的短大衣，戴一顶便帽。”
“那支火枪有什么消息吗？”
“应该是方便放到他的手提箱里，或者是放在他的大衣里，带在身上吧。”
“没错，你认为目前的案件怎么样呢？”
“我想，这个哈格雷夫前两天来到本地，寻找机会来到庄园，把他的自行车藏到树丛里。然后，他潜伏在书房里，等待道格拉斯的到来。行凶后，他 过护城河逃跑了。唔，只要抓到哈格雷夫就可以结案了。”
“那可真是恭喜你了。”福尔摩斯笑了笑，拿着我的雨伞独自去书房了。
半夜，我在睡梦中感到房间里有人在活动，原来是福尔摩斯回来了。我迷迷糊糊地问他事情怎么样了，他举着蜡烛站在我床头，低声说：“哦，华生，我现在精神几乎失常了，不过我想我终于发现了整个事情的秘密。”
第二天，我们一起到当地警察局去，麦克唐纳和警察们正在忙碌地商议着什么，身边堆满了电报和信件。福尔摩斯用愉快的口吻问：“搜查得怎样了？”
麦克唐纳指着满堆的信息，失望地耸了耸肩。
“我想，你们不用再费心思寻找那个骑车人了。”福尔摩斯说，“我建议咱们一起联名给巴克先生发一封信，告诉他我们要抽干护城河的水来寻找一些可能找见的东西。如果你觉得可以，咱们现在就出去欣赏一下乡村的美景，等到晚上自然就可以得到圆满的答案了。”
麦克唐纳惊奇地看了福尔摩斯一会儿，最终同意了他的提议。
晚上，我们早早守候在护城河外面。天气很冷，护城河里升起一股股寒气，我们又冷又困，等得极不耐烦。突然，护城河对面书房里的灯亮了，一个人影从窗户上探出身子，张望了一番，从水中捞上来一个又大又圆的东西，拖进了书房里。
“快，快跟我来。”福尔摩斯立刻跳起来，带我们朝吊桥跑去。管家打开门，吃惊地望着我们，正想说话，福尔摩斯一把推开他，冲向书房。
书房内，巴克正拿着油灯站在书房内，他看到我们闯进来，一脸愤怒，“你们要干什么？”福尔摩斯也不吭声，很快在房间的写字台下找到一个湿漉漉的包裹，一打开，里面有一个哑铃，一套衣服，一件黄色的短大衣。
“这些衣服是怎么回事？”麦克唐纳吃惊地问。
福尔摩斯得意地拍了拍包裹，“昨天我已经找到了它，不过我又把它放了回去，因为我想知道是谁把它放进水里的。巴克先生，你说呢？”
巴克紧绷了嘴拒绝做任何解释，房间里的空气立刻紧张了起来。就在这时，道格拉斯夫人从外面走了进来，说：“你已经帮我们够多了，塞西尔。”
“我想，”福尔摩斯说，“还是由道格拉斯先生来说明这一切吧。”
我们都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道格拉斯夫人则忍不住惊叫起来。这时，只见一个人好像从墙里冒出来一样，从黑暗的墙壁处走了出来。道格拉斯夫人扑过去和他紧紧拥抱，巴克也走过去和那男子用力握手。
我们都惊奇地看着这一切，不明白为什么道格拉斯先生怎么死而复生了，那么死去的那个人是谁呢？
道格拉斯说：“死去的那个人是个职业杀手，名叫鲍德温，是我在美国时的一个仇敌。前天我外出时看到他，就知道危险要降临了。”
昨天晚上，道格拉斯照例在睡觉前查看各个房间的灯火，当他跨入书房门口的瞬间，突然感觉有一丝危险。他立刻放下灯，小心翼翼地观察房间的每一个角落，终于发现窗帘下面有一双脚！霎时，他绷紧了神经，悄悄抓起一把刀，突然使劲劈向那里。
窗帘后的人一个闪身跳了出来，他就是鲍德温。鲍德温狞笑着，调整火枪口指向道格拉斯。道格拉斯扑上去争夺火枪，经过一番争斗，最后道格拉斯的力量占了上风。后来，不知道他俩谁碰到了扳机，就听到一声闷响，鲍德温的头部被轰碎了。
枪响后，巴克迅速赶到书房，他没有多问一句话，立刻帮道格拉斯整理现场。在处理尸体时，道格拉斯看到那人手臂上的烙印，想到自己也有烙印，而且，这个人的身材、年龄都和自己相仿，于是，他和巴克商量了一下，迅速脱掉那人的衣服，把他打扮成了自己，摘下了结婚戒指。
然后，巴克把那人的衣物放进包裹，又放了一个哑铃进去，使它能够沉到水里。当他开窗子的一瞬间，猛然突发奇想，踩了一个血脚印，造成凶手从窗子逃走的假象。
道格拉斯讲完事情的经过，说：“请问，英国法律将会对我做怎样的惩罚？”
“英国法律是公正的，绝不会让你受冤枉。但是，”福尔摩斯严肃地警告他说，“我想，那些美国杀手们是决不会放弃的，以后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危险追随你。”
疑案终于结束了，可道格拉斯的危险境地并没有消除，因为道格拉斯夫人所提到的那个恐怖谷是真实存在的，那里就是指挥杀手对道格拉斯进行暗杀的总营地。
<h3>第三节·恐怖谷</h3>
在1875年的时候，道格拉斯不叫道格拉斯，他曾化名麦克默多，到维尔米萨山谷去做工。他在去维尔米萨山谷的火车上故意显露自己佩带的手枪，以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邻旁一个工人模样的小伙子向他打招呼说：“嘿，老兄，你从哪儿来？”
“芝加哥。”
“来这儿干吗？”
“找活儿干。”
“你在这里有朋友吗？”
“没有，不过，我是自由会的会员，相信这里一定会有它的分会。”
那个工人立刻和他热烈地握了握手，然后，他举起右手，放到右眉边。麦克默多立刻举起左手，放到左眉边。
“黑夜是不愉快的。”工人说。
“对旅行的异乡人，黑夜是不愉快的。”麦克默多回答说。
“欢迎你，我是维尔米萨山谷三四一分会的斯坎伦兄弟。”
“我是芝加哥二十九分会的约翰·麦克默多兄弟，要到维尔米萨去。真幸运，我刚到这里就遇到了一个好弟兄。”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不过做了一些让那些家伙不高兴的事罢了。”麦克默多说着，朝不远处的两个警察抬了抬下巴。
“喔。你到维尔米萨，一定要去拜访身主麦金蒂。他是维尔米萨分会的首领。”
不久，小伙子到站了，他临走时又强调千万要先去拜访身主麦金蒂！麦克默多不在乎地笑了笑，热情地和他道别。这时，两个铁路警察看到这一幕，好心地告诫麦克默多不要与那小伙子交往。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麦克默多凶狠地与警察吵起来，愤怒地发泄所有对警察的不满，临走，他又冲警察们喊：“我叫杰克·麦克默多，想找我的话随时来吧，我就住在维尔米萨谢里登街的雅各布·谢夫特公寓。”
于是，麦克默多还没安顿下来，他的名字已经传遍了整座维尔米萨山谷。
麦克默多到维尔米萨山谷后暂时居住在谢夫特家里，谢夫特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名叫伊蒂。麦克默多看到她，立刻爱上了她。
麦克默多是个天生热情的人，他幽默的谈话总是能够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他对法律和执法人员的排斥，使那些与他一起谈话的矿工们非常高兴，因为他们都是一群无法无天的狂徒。他的行为使谢夫特父女非常难过，因为在维尔米萨山谷自由会等于就是暗杀组织，所有的成员都是残酷无情的。他们讨厌、惧怕那些人，而看上去很正派的麦克默多却正是那种人。最糟糕的是麦克默多的热烈追求已经深深打动了伊蒂，姑娘的父亲对此非常担心，因为还有一位当地自由会的成员，死酷党的一个首领鲍德温在追求伊蒂，他们父女惧怕他，不敢拒绝他的追求。
一天，烦恼的老谢夫特告诉麦克默多：“年轻人，我不想再让一个自由会的人加入进来，因为死酷党的一个首领鲍德温也在纠缠伊蒂。”
麦克默多暴怒地喊：“不管他是什么人，我是不会退缩的。”
很快，麦克默多就遇上了鲍德温，两个人争斗了一番，没有占上风的鲍德温怒气冲冲地走了，临走时说他是不会罢休的。伊蒂非常害怕，劝麦克默多赶快去找身主麦金蒂，这里归他管辖，只要他发了话，鲍德温就不敢再有什么行动了。
于是，麦克默多去找身主麦金蒂，以他的机智和勇敢赢得了麦金蒂的好感，答应由他出面来处理这件事情。麦金蒂果然厉害，他对前来寻找支持的鲍德温说，伊蒂自己有权来选择鲍德温和麦克默多中的任何一位，因为麦克默多也是他们的会员，大家都是自己兄弟。鲍德温虽然恼怒，但不得不服从了身主的决定，从此他对麦克默多始终充满了仇恨。
麦克默多就这样在维尔米萨山谷住下来，他聪明能干，又很勇敢，还能制造假币，这些都让这里的暴徒们大为敬佩，就连身主麦金蒂也表示对他很欣赏。于是，他们为他举行正式加入维尔米萨三百四十一分会的仪式，在他的右臂上烙上团会的标志，一个圆圈内套个三角形。麦克默多一声没喊，坚强忍受了烧烙的痛苦，赢得围观会员们的啧啧称赞。
接下来的日子，麦克默多很快就搞明白了，他所加入的团队的确是一个杀人组织，他们的成员大多数道德败坏，以干坏事为荣耀，以能够冷血杀人为真正的本领。这是一个到处充满恐怖的山谷，杀手们可以在白天，在人群中杀人，然后在法庭上又会有许多人为杀手们作证，证明他们当时根本不在现场。他们有的是钱，可以请出最厉害的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多年来大家默默忍受着这些人的统治，根本没有办法反抗，暗地里都称这里是恐怖谷。
麦克默多亲眼看到他们殴打白发苍苍的报社老主编，正义的老主编被打得头破血流，到处翻滚，这群杀人狂们却丝毫不可怜这位足以做他们父亲的老人；他还看到这些狂徒们枪杀了两名警察，因为他们维持正义在追捕他们；还有拉贝太太被枪杀，因为她的丈夫被人打的半死，她去阻止人打她的丈夫；丝绸店的老板被弄得肢体残废，因为他说了几句不满这些人的话；一个矿主全家被炸，因为他没有乖乖交纳他们索要的钱财。死亡的威胁一直笼罩在这里，可怜的人们在心惊胆战中生活着。
麦克默多在这些恐怖事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在自由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成了会中的执事，也是麦金蒂身主的继位候选人，大家都愿意在行动时征求他的意见。
有一天，一个向来胆小的会员偷偷来找他，说：“麦克默多先生，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平克顿私家侦探公司已经派了最有名气的侦探爱德华来到这里，我们马上就要有危险了，我该怎么做？”
麦克默多考虑了一下，说：“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会帮你处理这件事情的。”
不久，麦克默多在会上向头领们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的一致意见是干掉他！可是，谁都没有见过爱德华，怎么去杀掉他呢？
过了一会儿，麦克默多说：“我曾经见过爱德华，知道他现在化装成了记者。我想，我可以假装向他出售自由会的信息把他引进来，然后咱们采取一些巧妙的措施就可以轻松抓到他了。据说爱德华这个人非常的勇猛，这样做可以减少咱们自己人的损失。”
“那再好不过了！”首领们都同意了麦克默多的提议，决定由身主带领最有名的六位弟兄去等候爱德华。
他们约定好十点钟准时碰面。麦金蒂带着六位冷血兄弟早早等候在麦克默多的住所，他们商量了无数条对付爱德华的计策。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紧张的时刻终于到了。门外重重响了三声，麦克默多走出去，说了好大一会儿，然后，他又一个人转回来了。
麦金蒂着急地问：“麦克默多兄弟，爱德华呢？他来了吗？”
“来了。”麦克默多沉静地看着他们，不紧不慢地说，“爱德华在此，我就是爱德华！”
这帮人立刻面容惨白地呆坐在那里，房间里一片吓人的寂静。忽然，麦金蒂发出一声怒吼，跳了起来，另外六位兄弟也都拔出了手枪，不过他们很快就把枪放下了，因为从窗子外伸进来无数支闪闪发光的长枪。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好放弃了反抗。
在准确的证词和公正的法律面前，这些死酷党人企图进行的各种抵赖全都白费了。麦金蒂在绞刑架上结束了生命，其他一些首领也都被处死，另外有五十多名党徒被判处了各种徒刑。可是鲍德温和另外几个凶残的党徒却侥幸逃脱了绞刑架，只被判了十年的监禁。他们出来后到处寻找爱德华报仇，发誓不管他跑到哪里都要把他找到。
爱德华只好隐姓埋名到处逃命，他钟爱的妻子伊蒂在逃亡中生病死去了。他一个人化名道格拉斯，来到一个人迹稀少的峡谷，在那里和巴克合伙经营矿业，不料，那些匪徒竟然又很快追踪到了那里。道格拉斯无奈，只好离开那里，来到英国一个边远的小村庄，不想还是被他们找到了。
<h3>第四节·尾声</h3>
看了恐怖谷的故事，不难知道，那张卡片“V.V.341”正是代表维尔米萨三百四十一分会。鲍德温新旧仇恨加在一起，对道格拉斯，也就是爱德华恨之入骨，所以才会这么锲而不舍地追寻他的踪迹，立誓杀之而后快。
后来，经过英国法庭的审判，道格拉斯被判为自卫杀人，被无罪释放。福尔摩斯警告道格拉斯说：“英国对你来说危机四伏，你最好尽快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落脚。”道格拉斯接受了福尔摩斯的劝告，和妻子一起离开了英国。
两个月过去了，我们已经淡忘了这件案子。可是有一天早晨，我们突然收到一封信，信上断断续续地写着：“天哪，福尔摩斯，天哪！”福尔摩斯看了，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晚上，巴克突然来到了我们的住所，他看上去十分悲伤，“我收到道格拉斯夫人的电报，说他在圣赫勒纳岛附近不幸落海身亡了。”
“我想这一定是有人在幕后周密安排的。”福尔摩斯转头对我说，“华生，还记得我们最早破译的那封密码信吗？一定是莫里亚蒂做的，他看到鲍德温暗杀失败，索性自己动了手。”
“这帮该死的死酷党人。”巴克愤怒地喊，“福尔摩斯先生，你不能视而不见啊。”
“我知道，我知道，不过，我需要时间，必须得给我时间。”福尔摩斯喃喃自语，炯炯有神的眼睛凝望着天空，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第十五章 爬行人
我结婚后就从和福尔摩斯一起租住的房子搬了出去，自己开了间诊所，生意还挺不错，只是不能再整天陪着福尔摩斯，看他精彩的探案比较遗憾。福尔摩斯理解我，每到有惊险的案子都会叫上我。我好比是他智慧的磨刀石，刺激他的思维，激发他的灵感。
一天，我又到贝克街去看望福尔摩斯。他正窝在沙发里，抽着烟斗，皱着眉头在思考。我走过去，亲切地喊：“福尔摩斯。”
“是你啊，华生。”福尔摩斯抬起头来，冲我打了个招呼，随即他又皱起了眉头，“你对于狗有什么了解？”
“狗？”我愣了一下，“呃，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
“是的。狗能够反映一个家庭的生活状态。快乐的家庭就有快乐的狗，忧郁的家庭就有忧郁的狗。”
“啊，这个理论有点牵强吧。”
福尔摩斯没有吭声，继续抽烟。过了一会儿，他自己嘟哝说：“你说，普莱斯伯利教授家养了多年的狼狗为什么会咬它的主人呢？”
“一定是狗生病了。”我说。
“有这个可能，但是，它并不咬别人，只咬普莱斯伯利教授一个人，这是不是非常古怪呢？”福尔摩斯对我说。
我正想说些什么，楼梯上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不一会儿，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大约三十岁左右，衣着讲究，举止之间带有一种学者的温婉。
“这是伯内特先生，也是普莱斯伯利教授的女婿。”福尔摩斯给我介绍说。
伯内特先生看到我在，非常惊讶，着急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这件事情很敏感，请您考虑教授的声誉。”
“放心吧，华生是我最忠实的助手，他是个非常谨慎的人。”福尔摩斯说。
“好吧。华生先生，请不要介意我这么谨慎。”伯内特先生向我说，“我现在就来讲一下这件事情的原委。”
普莱斯伯利教授今年六十一岁，是位非常有名气的教授，多年来，他一直过着严谨的学者生活。可是最近一段时间，他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因为他爱上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并且想和她订婚。
那位小姐既聪明又漂亮，对教授古怪的脾气也不讨厌，看上去应该是挺不错的恋爱。但是令教授顾虑的是，两人的年龄差距太大，而且女郎太出色，她身边还围绕着有很多年龄相当的追求者，女郎要嫁给他的态度也并不太坚决。
教授是个十分固执的人，他狂热地爱着那位小姐，坚持不肯放手。于是，原本生活非常有规律的教授开始做出了许多奇怪的事情。首先是他突然独自出去了两个礼拜，不告诉任何人他去了哪里，这是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要知道，他一向是最坦率、最彬彬有礼的学者。
最奇怪的是，教授回来后变得神秘兮兮的，他抱着一个小木匣子，小心翼翼地放在工具橱内。伯内特扫了一眼，那是一个雕刻精巧的木匣，好像是德国的手工艺品。
教授交代他说：“记住，看到有从伦敦来的，邮票下画十字的信要特别留意，一定要交给我亲自拆看！”
伯内特非常奇怪，在此之前，教授所有的信件都是他帮着处理的。一天，伯内特到工具橱找插管，无意中拿起那个匣子，仔细看了看。教授看到了，立刻大发雷霆，用最难听、最粗俗的话骂他。这可是伯内特做他的助手以来，头一次这么挨骂。而且，教授似乎对这件事情特别重视，整整一个晚上，他都用恶狠狠的眼光盯着伯内特。
“那大概是什么时候？”福尔摩斯突然问。
“7月2日。”伯内特先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日记本，查看了一下说。
“你可真有心啊。”福尔摩斯称赞说，“这些怪事全都记录了日期吗？”
“是的。”伯内特先生说，“我跟教授学过系统方法，所以，自从发现他行为反常之后，我就记录了他每次出现怪异状态的时间。”
“太好了！这些对我大有用处。”福尔摩斯说。
“还是7月2日那天，罗依咬了他。而且7月11日、7月20日都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为了教授的安全，我只好把罗伊关了起来。”伯内特先生说着，抬头解释说，“罗依是一条听话懂事的狗，以前从来没有咬过任何人。”
福尔摩斯听到这里，陷入了沉思之中，他盯着头顶的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喃喃地说：“奇怪，真是奇怪。”
他转过头来，对伯内特先生说：“还有什么新情况？”
“可怕的新情况。”伯内特先生说着，脸上流露出惊恐的神态。
9月4日夜里，伯内特先生刚躺到床上，忽然听到房门口有动静。他赶快走出房门，竟然看到楼梯里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在爬！他被吓呆了，就在他愣神的工夫，那黑乎乎的东西已经爬到了他的门口，借着房间门口的灯光，他发现那黑乎乎的东西竟然是教授！
这可真让他大吃了一惊，赶快弯下身子问：“教授，您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我扶您起来？”
没想到教授迅速从地上一跃而起，狠狠地把他大骂了一通，生气地走开了。
“你觉得怎么回事，华生？”福尔摩斯问。
“我想是不是风湿性腰痛？我有一个病人，病情严重，就是这样爬着走路，而且脾气暴躁。”
“哈，华生。”福尔摩斯叫了起来，“你没留意他说的‘一跃而起’，一个风湿性腰痛的重症病人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动作的。”
“是的，教授一向身体很棒。”伯内特先生说，“所以，我们不知道他到底得了什么怪病，我和他女儿易迪丝都很担心。”
就在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位美丽的小姐跑了进来，扑向伯内特先生，“杰克，我吓坏了，我必须得来找你。”
“怎么了，别害怕，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他应该可以帮助我们的。”伯内特先生安慰她说。
“哦，先生，求求你，帮帮我可怜的父亲吧！”易迪丝叫道。
“我会的。”福尔摩斯说，“把你发现的新情况告诉我好吗？”
“好的。”易迪丝说，“这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昨天一天，我父亲都很古怪。感觉他整个人像在做梦似的。”
昨天晚上，易迪丝被狗的声音吵醒了。她想一定是可怜的罗伊被关得不舒服了，她正想起床看看，忽然发现她的父亲出现在窗外！
由于窗帘没有拉上，她清楚地看到父亲的脸正贴在窗户上，直直地望着她。他的一只手扶在窗框上，不知道是不是在试图打开窗子。易迪丝顿时被吓得僵在了床上，因为她的卧室是在三楼，从来没有什么梯子能够通向她的窗子，可以想象，她父亲的突然出现是多么令她吃惊！
第二天，她以为父亲会解释一下昨天晚上的事情，可是他什么都没说，而且脾气十分暴躁。
“我实在太害怕了，所以，我就找了个借口，溜出来找杰克了。”易迪丝说。
“昨天，也就是9月5日。”福尔摩斯喃喃地说，“伯内特先生，你能把日记本留给我，让我核对一下日期吗？我相信这位小姐的直觉，教授应该是有一段时间对自己做的事情没有印象的。”
“您准备怎么做？”伯内特先生问。
“我想，我们可以在他迷糊的日期去拜访一下他。从近处观察他，侦查这些怪事的来源。”福尔摩斯回答。
“好的。”伯内特先生说，“不过，教授脾气很大，你们要小心一点。”
“没事，我就是要看看他目前的状态。”福尔摩斯说。
于是，我们约定好碰面的日期和时间。伯内特先生就带易迪丝小姐离开了。
星期一早晨，我和福尔摩斯来到著名的大学镇。我们在旅馆安顿好后，福尔摩斯翻看了一下伯内特先生的日记，说：“唔，教授在8月26日这段时间比较躁狂。咱们可以这样假设，也许他那段时间脑子是不太清楚的，咱们趁机说有人约咱们来拜访他，说不定能糊弄过去呢。不过，这可能会有点尴尬，你觉得怎么样，华生？”“没办法，我们只好试试了。”
“好的，我们可以在午饭前找到教授。他今天十一点有课，中午应该在家休息。”福尔摩斯说着，召唤马车带我们到教授家去。
我们来到一排古老的学院建筑，在一座漂亮的住宅门前停下。很快，我们就见到了教授，他是一个体格高大的人，看上去仪态很庄重，一副大学教授应有的派头。我对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眼睛，犀利而锐敏，似乎流露出一股狡猾的神气。
他看了我们的名片，警惕地说：“你们有什么事？”
“哦，这应该是我问您的，教授。”福尔摩斯沉稳地说。
“问我？”教授犀利的眼神扫向我们。
“难道搞错了？”福尔摩斯装模作样地喊，“我听说，剑桥大学的普莱斯伯利教授需要我的效劳。”
“是吗？你听谁说的？”
“哦，也许我搞错了，真是对不起。”
“不，我很感兴趣，我希望你可以拿出条子、信件或电报之类，可以说明你来意的东西。”
他说着，按下身边的电铃，召唤来伯内特先生。
“你登记过寄给一个叫作福尔摩斯的人的信件吗？”
“没有，先生。”
“好了，这就证明你在撒谎。说吧，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
“哦，对不起，我们白打扰你了一趟。”
“不说清楚，你们别想离开。”教授立刻变了一副嘴脸，狂暴地阻拦着我们的去路。幸好伯内特先生走出来，拦住了他。
天晓得，这是多么狼狈的事情。我非常不高兴，福尔摩斯却觉得这件事情非常好玩，一直在沉思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伯内特先生跑出来，气喘吁吁地向我们道歉说：“真对不起，我实在太抱歉了。他以前从来没这样过，最近越来越蛮不讲理，越来越凶恶了。”
“没关系。”福尔摩斯说，“看起来他太清醒了。”
“是的，完全清醒，所以我和他女儿才这么担心。”
“唔，让我们去看看易迪丝小姐的卧室。”
伯内特先生带我们穿过灌木丛，来到楼的侧面，指着三楼说：“就在那儿，左手第二个窗子。”
“这么高！”我惊叹说。
“是啊。连我都爬不上去呢，不知道教授是怎么上去的。”
“嗯，只有藤条和水管可以攀登。对任何人来讲，这都是一项危险的运动。”福尔摩斯说。
“哦，福尔摩斯先生，您看，这是教授和那个伦敦人通信的地址，他今天早上似乎写了信，我从吸墨纸上发现的。作为秘书做这种事真是可耻，可我实在没有办法。”伯内特先生沮丧地说。
“太好了。”福尔摩斯接过那张地址，细心收了起来，“放心吧，伯内特先生。事情很快就会得到解决的。下周二应该是比较危机的时刻，你尽量让易迪丝小姐留在伦敦，等危险过去后再回来。”
“好的。”伯内特先生答应了一声，突然轻声惊叫了一下，惊慌地说，“你们赶快先走，福尔摩斯先生，教授来了。”说完，他跑过去阻止教授朝我们追来。
我和福尔摩斯从容离开了，福尔摩斯说：“你发现了吗？华生，我觉得教授的头脑特别清晰，特别有逻辑。说不定，他已经猜出了我们的行动。”
我们边说边走，路过邮局的时候，福尔摩斯发了一封电报，让人查找伯内特先生提供的地址。当天晚上，电报返回了。福尔摩斯看了一眼，随手交给我，“你看，华生，有点眉目了。”
我看看那封电报，内容是这样的：
已走访商务路，见到了多拉克。他是一个和蔼的波希米亚人，略上年纪，开一家大杂货店。
麦希尔
“麦希尔是谁？”
“哦，他是照管日常事务的杂务工。你离开贝克街之后来的。”福尔摩斯说。
“狼狗咬人和这个波希米亚人有关联吗？”我问。
“当然有，华生，我怀疑他从波希米亚经销商那里购买了一种奇怪的药物。”福尔摩斯说，“今天你注意到教授的状况了吗？他的精神状况出奇的好，而且关节十分粗大，这一点非常奇特。”
“这点我倒没留意。我只看到他脾气很暴躁。”
“我看到了。”福尔摩斯说，“从现在的情况看，我认为教授是在服用一种烈性药物，九天服用一次，因而会隔九天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你看，从7月2日起一直到9月3日，除了一次例外，完全符合九天的规律，我想，这绝不是简单的巧合。”
“可是，”我着急地问，“这怎么解释狗咬教授，还有他在楼道里爬行呢？”
“我想很快就有结果的，下周二我们再去一次。”福尔摩斯说。
第二天早上，伯内特先生偷溜出来，说：“那天真是好危险，他发了好大的脾气。不过今天早上又好了，他精力充沛，做了一个非常成功的演讲呢。”
“嗯，照时间上分析，9月15日他必然会再次服药。这一个星期之内，应该没什么问题。”福尔摩斯说，“你注意教授的动静，每天给我消息，我们9月15日再去观察他。”
接下来几天，伯内特先生每天都向福尔摩斯汇报情况，说教授这几天很安静，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唯一让人惊奇的是教授好像越来越有精神了，而且思路清晰，上课状态也很好。
9月15日很快到了，我们又一次来到教授家附近的小旅馆，等着晚上去观察教授的动静。伯内特先生偷偷来看我们，听从福尔摩斯的吩咐。
福尔摩斯说：“今天晚上你最好不要睡觉，把家里强壮的男人聚在一起等着吩咐。”伯内特先生答应照做。
晚上午夜时分，我们在教授家客厅对面的小丛林里安静等待着。那天晚上，天气有点冷，白云在空中飘忽，半圆的月亮忽隐忽现。
一会儿，教授出来了，他穿着睡衣，动作怪异。就见他向前倾着身子，低垂着双手，模样类似某些动物的姿势。忽然，他弯下身子，在地上用手脚爬起来，还不时跳跃一下，看上去有点得意扬扬。
很快，他就沿着房子下面的小路飞快地爬远了，我们连忙跟在后面，转过墙角，看到他正抓着墙上的春藤玩，从一根藤跳向另一根藤，看上去非常轻松惬意，似乎他一直都是这样生活的。
忽然，他以惊人的速度向上爬行，迅速爬到了三楼顶，玩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朝临时锁在马厩里的那条狗爬去。他先是抓起一把石子砸狗的脸，又拿根棍子捅狗的身子，狗狂怒不已，冲他大声咆哮。
教授看到狗生气非常高兴，把自己的手在狗的嘴前晃来晃去，身体像蛤蟆一样跳跃不定，想尽办法逗弄狗发怒。最后，狗好像狂怒到了极点，使劲向前探着身体要接近教授，脖子上锁的铁链子被绷得直直的。忽然，意外发生了，狗的脖子滑出了皮套！因为临时给它用的是大狗的皮套。
狼狗一得到解放，立刻向教授冲去，接着人和狗滚成了一团，都发出异常的尖叫。
我们急忙冲过去，看到狗正咬着教授的喉咙，牙齿已经咬得很深。伯内特先生赶快呵斥狼狗，让它松开教授。我们把教授抬出来，送进他的卧室。我赶忙对教授的伤口做了处理，喔，实在不得了，伤口很深，差点被咬断颈动脉。
福尔摩斯和伯内特先生趁机对教授的那个神秘匣子进行查看，匣子里并没有什么惊人的秘密，两个小瓶子，一个空了，另一瓶子还满着，旁边是一个注射器。此外全是一些国外来的信件，信封上都有十字记号，上面写着商务路的发信地址，并有“多拉克”的签字。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清单和收据。
突然，福尔摩斯发现一封特殊的信件，字迹没别的信件潦草，看上去像比较有文化的人写的，而且贴的是奥地利邮票，盖的是布拉格邮戳。就是这封信给我们的疑惑带来了解释。
亲爱的朋友：
对于您要求的特殊治疗，我再三考虑，决定用类人猿的血清比较好。现在我们选用的是黑面猿，它是爬行及攀缘类，比较接近我们人类。不过以往有人使用曾带来危险的后果，希望您能谨慎使用。
此致
敬礼！
H .洛文思坦
“H.洛文思坦，”我惊叫着，“报纸上曾报道他在研究返老还童和长生不老药，他的药是被医学界禁止使用的。”
伯内特先生说，“天哪，这下可找到根源了。”
“不，真正的根源是教授的恋爱让他渴望能够重获青春。”福尔摩斯感叹说，“人一旦要超越自然，就会回到自然的后面，变回动物。为了避免更多惨案的发生，我要写封信告诫这位H.洛文思坦，他这么做无疑是在散布毒药，是一种犯罪行为。”
“黑面猿是什么？”我问。
“黑面猿是喜马拉雅山麓大型黑面猿猴，也是最大型类人的爬行猿。”伯内特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动物学手册，查出了黑面猿的资料。
“是的。教授注射那些药物后，发生了接近黑面猿的变化。狗的鼻子很灵，很早就发现了这种变化，所以，它才会咬教授。不过，它可不知道咬的是自己的主人，在它看来咬的是猿猴。”
“这么说狗也是出于本能才咬教授的。”我说。
“是的，教授逗狗，攀缘，这些都是猿的一种本能游戏。当然，他探头到女儿窗口，那不是恶作剧，纯粹是偶然罢了。”

第十六章 狮鬃毛
福尔摩斯退休后居住在苏塞克斯的一处小别墅里，过着真正的乡村生活。而我由于在医学事业上已经很有起色，不得不留在伦敦经营诊所，只能每个周末到福尔摩斯的别墅来看望他。
福尔摩斯的别墅接近海峡，到处都可以见到海滩。那里的海滩上有很多凹地，海浪过后积满了水，是很好的天然游泳池。
距离他的别墅半英里，有一所著名的私立大学,有几十名青年学生和几名教师居住在那里。校长哈罗德·斯坦赫斯特年轻时是有名的剑桥大学的划船运动员，福尔摩斯很快就和他交上了朋友。
1907年7月底，海上起了一场大风，将海浪冲击到峭壁底部，退潮后留下了一个大咸水湖。晨风吹拂，海滨的空气异常清新，福尔摩斯和我早早起了床，一起沿着海滩小路散步。
我们正沿着峭壁走向海滨，忽然背后有人喊福尔摩斯，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斯坦赫斯特。
“你准备去游泳吗，斯坦赫斯特？”福尔摩斯亲切地向他打招呼。斯坦赫斯特拍拍他鼓囊囊的衣袋，笑着说：“瞧，华生医生，他的推理又来了。”
“呵呵，那是他的职业病。”我们都一起大笑了起来。
“你一个人去游泳吗？”
“麦菲逊一大早就去了，我正要去找他。”
正说着，弗茨罗伊·麦菲逊从小路尽头的崖顶上出现了。他是学校的一名科学教员，虽然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却是个运动爱好者，也称得上是个运动健将，不论春夏秋冬他都坚持游泳。
以前我和福尔摩斯时常看到他带学生一起去游泳，今天他看起来很奇怪，摇摇晃晃地像喝醉了一样，边走边发出痛苦的喊声。当他快走近我们的时候，突然双手向前一伸，大喊一声，仰面倒下了。
我们急忙跑过去，扶起他。但是，我看到他双眼呆滞下陷，两颊呈现可怕的铅色，知道他已经不行了。
这时，麦菲逊突然又睁开眼睛，手臂前伸，嘴里含混不清地说了“狮鬃毛”这几个字，然后，他就侧身倒下来，死了。
我们一下都惊呆了。麦菲逊倒下的时候，围在肩上的柏帛丽雨衣滑落下来，露出他的身体。天哪，他的背上布满了暗红色的条痕，像是被细小的鞭子狠狠地反复抽打过的鞭痕，又像是被烧红的线网放在背上烫出来的带血的网点。他的嘴唇都被咬破了，仍然在滴着血，可以想象他当时遭受的痛苦是多么难以忍受。
这时，一个身影跑了过来，他是学校的数学教员，名叫伊恩·默多克，是一个皮肤黑黑的瘦高个子。他性情古怪，平时不爱与人交往。有一次麦菲逊的小狗惹恼了他，他抓起小狗就扔出了窗外。这件事让很多人都对他有意见，认为他这个人太过冷血。
“可怜的人，可怜的人，我能帮忙做些什么吗？”默多克看到死者的模样非常伤感，急切地询问他能帮什么忙。
“你刚才和他在一起吗？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福尔摩斯问。
“不在一起，我刚从学校出来，还没到海滨呢。”
“好吧，你赶紧到伏尔沃斯分驻所去报案。”
他答应了一声，立刻飞奔着去了。
我们沿着海滨的路到麦菲逊洗澡的地方去查看，沿途只看到同一个人的脚印，说明今天早上除了麦菲逊，还没有人到过海滨。一路上，我们看到手掌按在地上的痕迹，还有一些圆形的小坑，看来麦菲逊曾不止一次跪下来。
他的毛巾还在那个退潮后的大咸水湖边的石头上，仍然是干的，证明他还没有开始游泳。而地上赤足的脚印，说明他已经脱了衣服，准备下水。到底是什么人对他的痛打，让他又套上衣服跑了回来呢？
“唔，这里地势非常平坦，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隐藏人啊。”福尔摩斯看了一会儿，喃喃地说。
我们回到死者身旁时，警察们已经到了，他们正在检查现场。福尔摩斯搜查了麦菲逊的口袋，找出一块手帕，一把大折刀，还有一个纸条，纸条上明显是女性的笔迹。
我一定去，请放心。
莫德
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位美丽的莫德小姐，是当地出名的美人。斯坦赫斯特带我们去找她。
那是一座青石瓦房子，我们刚走到附近，只见山庄的花园门开了，那个数学教员默多克走了出来。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斯坦赫斯特问。
“这是我的私事，我完全可以不回答。”默多克气冲冲地说。
“你真是太放肆了，请你明天就另找地方高就吧。”
“我早就想走了，今天我失去了唯一让我愿意留在学校的人。”
说完，默多克扬长而去。斯坦赫斯特强压着气愤，带我们走进莫德小姐家中。莫德小姐的父亲和哥哥都是性情暴躁的人，根本不让我们去见她本人。
“请不要打扰她，我们都认为麦菲逊对她的追求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侮辱。”
就在这时，莫德小姐自己走了出来，她真是一个出色的美人！她坚强地走到我们面前，用低沉的声调说：“我已经知道麦菲逊死了，我希望我能为他做些什么。”
“嘿，你没必要牵扯进去！”她哥哥朝她吼叫。
“这是我的事情。”莫德小姐挑战似的瞟了父亲和哥哥一眼，“如果有人犯了罪，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福尔摩斯拿出那张纸条问：“这个条子怎么回事？”
“这没什么可保密的，”莫德小姐说，“我们俩是订了婚约的，只是一直在保密。因为如果他不按他叔叔的意愿结婚，他叔叔就会取消他的继承权。”
“瞧，”她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揉成一团的条子，“这是我给他的回信。”
条子上写着：
亲爱的：
星期二太阳落山时，我们在海滨老地方见！
F.M
福尔摩斯翻看了一下字条说：“这不是邮局寄来的啊，你是怎么拿到的呢？”
“哦，这和案件无关，我也不愿意回答。”
“那么，我想问一下，默多克先生是你的追求者之一吗？”
“刚开始是，后来，他知道了我和麦菲逊的关系后就不是了。”莫德小姐涨红脸，神色慌乱地说。
看来福尔摩斯已经开始怀疑默多克先生了。我记得斯坦赫斯特曾告诉我们，本来有几个学生要和麦菲逊一起去游泳的，但是默多克非要把他们留下听他讲解代数，才导致麦菲逊独自去游泳，遭到不幸。
于是，在斯坦赫斯特校长的帮助下，福尔摩斯搜查了默多克的房间，但并没有发现什么。
我因为诊所有急事当天就离开了那里。等我再次来到这里是一个礼拜之后了，大家仍在努力寻找新的证据。
这天晚上，福尔摩斯的老管家忽然对我们说：“麦菲逊的狗因为思念主人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吃东西了，今天有人发现它也死在了海滨，和它的主人死在同一个地方呢。”
福尔摩斯听到这里立刻跃起来，招呼我一起去看小狗。
我们很快来到学生宿舍。这只忠实的小狗躺在一张毯子上，它的四肢僵硬，眼珠凸出，四肢扭曲。大家都感叹这个凶手真是残忍，连一条忠实的小狗都不肯放过，到底是谁和麦菲逊有这么大的仇恨呢？
“会不会‘狮鬃毛’这个发音我们没听清？”斯坦赫斯特说。
“对啊，是不是‘狮’是‘伊恩’？”我也在一旁疑惑地问。
“可是，后面的字根本就不像‘默多克’啊。”福尔摩斯说。
“会不会是莫德小姐的父亲和哥哥呢？他们不喜欢麦菲逊，又都是那么粗壮。”办案的警察也提出了他的怀疑。
“目前还都没有合理的证据，我想我们还是到小狗死亡的咸水湖边去看看吧。”福尔摩斯说。
我们一路走去，沿途发现了小狗的足迹，最后完全消失在主人生前放毛巾的那块石头附近。
福尔摩斯围着这里，低着头观察着，思索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觉周围的阴影越来越浓，一种压抑得让人窒息的痛苦环绕在周围，一切都像在噩梦里一样，令人恐惧而又无能为力。
忽然，福尔摩斯惊叫一声，跳起来就跑。我在旁边吓了一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立刻紧紧地跟着他跑。
福尔摩斯一直跑向他的别墅，毫不理会为他开门的老管家，径直跑上了阁楼。我在后面跟上来，长长松了口气。我知道阁楼里存放的全是他的一些古怪的书籍，刚才的惊叫一定是他发现了什么线索。
他一直在里面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他捧着一本褐色封皮，嵌着银字的书嘟嘟囔囔地走了出来，“应该就是这个。”
“什么，福尔摩斯？”一直在等待的我开口问他。
他抬起头来朝我笑了笑，“别着急，华生，我们明天去做个实验就真相大白了。”我知道他的脾气，不再问下去，带着满腹的疑虑去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福尔摩斯就把我叫醒吃早点，我知道要去做实验了，立刻爬起来收拾一番，期待着奇迹出现。
还没等我们出门，门外就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只见默多克摇摇晃晃地冲了进来，他面色苍白，衣服零乱，一路痛苦号叫着“白兰地，白兰地”，倒在了沙发上。
斯坦赫斯特随后跟了进来，他也是衣冠不整，边走边喊，“快救救他，他只剩一口气了，一路上他昏过去了两次。”
我连忙给默多克灌下半杯白兰地，他一只手撑着身子坐了起来，“快拿止痛的东西来，我受不了了。”
此刻，他的衣服滑了下来，赤裸的肩膀上交叉着布满了红肿的网状伤痕，伤痕竟然和麦菲逊身上的一模一样！
我用浸过菜油的棉球为他涂伤口，福尔摩斯不停地给他灌白兰地，以免他停止了呼吸。
他看上去非常痛苦，双手抓着胸口，大口喘着粗气，好几次，他的脸色转青，呼吸中断。我们忙活了好大一阵，终于，他把头窝在沙发垫子里，沉沉地睡去了。
“你是在哪里发现他的，斯坦赫斯特？”我惊慌地问。
“就在麦菲逊出事的地方，我当时正在那里散步，听到他的喊声就冲了过去，天哪，这究竟是怎么了？福尔摩斯！为什么接二连三地发生这种事情？”
“我会有办法处置凶手的，你们跟我来。”福尔摩斯坚定地说。我们把默多克交给老管家照料，一起随福尔摩斯来到了那个致命的咸水湖边。湖边还放着默多克留下的毛巾和衣服，福尔摩斯绕着湖边慢慢地走，我们紧紧地跟在后面，虽然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但我们深信他是在湖水里寻找东西。
“看，氰水母，”他指着水中的一个东西喊，“这就是麦菲逊说的狮鬃毛。”
我们都跑过去看，果然，在水下三英尺处有一团黄色的束状物，颤悠悠，毛茸茸的，的确像狮子身上扯下来的一团鬃毛，而且还有一些银色的条纹，它的触角又细又长，在缓慢地收缩着。
“就是它！可恶的凶手。我们来一起把它除掉吧！”福尔摩斯喊着，指挥我们一起把一块大岩石砸在那东西身上，水中迅速升起一阵油脂液体，那块大石头彻底把“凶手”消灭了。
“怎么会有这东西，我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斯坦赫斯特叫喊起来。
福尔摩斯看了看这里的地势，说：“很可能是西南风把它从别处刮过来的。”
我们回到别墅，发现默多克已经可以坐起来了。他说：“我刚进水中，突然感到头晕目眩，浑身疼痛，拼了很大力气才爬到岸上。”
“喏，这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户外》。”福尔摩斯拿出那本他从阁楼翻出来的书，说，“作者是著名的自然观测者，他说这种动物的毒不亚于眼镜蛇。我来读一段给你们听听吧。
“如果游泳者见到一丛蓬松圆形的，像大把狮鬃毛和银色纸片的东西，要特别小心，这就是可怕的蜇刺动物氰水母。它能把看不见的危险的丝状物延伸五十英里，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所有生物都将有生命危险。这些数量很多的丝状物会在皮肤上留下红色的条纹，受伤者的剧痛可扩散到胸部，心跳会不时中断，心脏几乎要冲出胸腔。
“作者当时也触及了毒丝，不过他离得非常远，中毒后他整张脸变了形状，狂吞了一瓶白兰地，才算救了自己一条命。”
大家听了，全都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只有默多克强忍着痛楚笑了，他调皮地说：“这下可洗刷我的嫌疑了。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呢？福尔摩斯先生？”
“我经常读一些乱七八糟的书，”福尔摩斯说，“当我听到麦菲逊说‘狮鬃毛’这个词后就一直在脑海里搜寻。我相信麦菲逊看到氰水母的时候，它一定漂浮在水面上。如果当初我知道麦菲逊是在水里遇到的危险，也许立刻就会想到这一点。但是，麦菲逊顾不上擦干身上的水就跑了回来，所以看到那条干毛巾，一直以为他没下过水，是在岸上遭受的袭击。直到看到小狗的尸体，才突然想通了这一点。”
“我很高兴，我终于可以洗脱嫌疑。”默多克说，“我承认我曾经爱过莫德小姐，但当我知道她选择了麦菲逊后，就一直真心祝福他们，帮他们送信。所以，那天我得知麦菲逊死亡的消息后，立刻赶去告诉了她，我唯恐别人突然用冷酷的方法告诉她，伤害了她。”
“哦，对不起，默多克。”斯坦赫斯特向默多克伸出手说，“这两天我误会了你，请你原谅。让我们和好如初吧。”
默多克握住斯坦赫斯特伸过来的手，两个人就这样友好地拉着手，走了出去。这件离奇的案件也就这样顺利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