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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人
作者：岛田庄司
内容简介
 无论你是第几次见到艾刚马卡特，他都会对你说：你好，初次见面。没错，这位年轻人的记忆出现了问题。 受朋友委托，御手洗洁决心帮艾刚找回记忆。唯一的线索是艾刚写的一本书《重返橘子共和国》。 书中的情节实在离奇，里面有直通天际的巨型橘子树，树上建有村庄，还有脚上装着轮子的小熊、长着翅膀的小女孩和与人等高的向日葵最可怕的是，书中女主角的身体各部位是用螺丝安装在一起的！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完全幻想出来的童话故事。然而御手洗却说：书中描写的所有事情，全都真实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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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刚·马卡特
A
初次见到艾刚·马卡特，是在深秋的十一月。那天，古城乌普萨拉的天空浓云密布，风也渐渐冷了起来，几片法国梧桐的黄叶飘过，落在了研究室的窗前。
一见面，我就发现艾刚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他的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尽力在周围人中营造一种热闹的气氛，这种心意我马上就察觉到了。这种类型的人，有不少患有心理上的疾病。而据我所知，这类病人大部分都可完全治愈。人的精神生活是建立在与周围人的关系上的，但有些人就是不愿与他人交往，这种孤僻的性格最容易导致患病，而他并不属于那类人。
他的年龄可能比我稍大一点儿，或者和我差不多，总之已经不年轻了。但他的表情反应灵活，动作也相当利索。他身材高高瘦瘦，瞳孔是蓝色的，满头浓密而花白的头发。
“啊，医生，你好，初次见面。”
刚一进门，他就爽朗地说道，同时向我伸出手来。我握住他的手，他也用力地回握。我认为他之所以这么用力，是出于心情愉快的原因。总之，第一次见面，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很不错。我甚至认为，即使为他浪费点儿时间也值得。
我请他坐下，然而他却怔怔地看着我，像是不知道该坐椅子还是该坐沙发。我示意他在沙发上坐下，然后坐在他对面。
“你为什么管我叫医生？”我想先和他聊些轻松的话题。
“不为什么，因为你穿着白大褂。”艾刚笑着回答。
“是这里的海因里希介绍你来找我的吧？”我问道。
“海因里希？哦，不是的。”他说。
“你叫什么名字？”
“艾刚·马卡特。医生你呢？”
“我叫御手洗洁。”我答道。
“你是从东方来的吧？”他马上又问我。
“是的，从日本来。”我发现，听到我的回答时，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惊慌的神色，“关于日本，你多少知道点儿吧？”
他低着头想了半天，像是在努力回忆什么。“嗯，日本是个科技发达的国家。我就是因为沾了日本的光才能活得好好的。”
我“哦”了一声，点了点头，接着问他：“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儿吗？”
他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于是我又问了一句：“为什么说是沾了日本的光？”
艾刚足足愣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说：“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这么觉得而已。”
我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下去。
“这里的东西可真不少啊！”他扫了一眼我的研究室说道。
“有很多东西是别人送的。”我告诉他。
“那幅画是毕加索的吗？”艾刚指着墙上的复制画问道。
“不，是康丁斯基<small>[1]</small>的，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放倒之后画的……怎么了？”
艾刚转过脸去，那一瞬间，他脸上的表情似乎很痛苦。
“哦，不，没什么。这幅画有名吗？我以前没见过。”艾刚说话时并没有看着画。
“这是最早的抽象画。你喜欢抽象画吗？”
艾刚想了想，摇摇头说：“啊，不，我不怎么喜欢，我喜欢比较容易看懂的东西。”
“举个例子，你喜欢哪位画家？”
“比如美国的爱德华·霍普<small>[2]</small>，他的画看着很舒服。还有比亚兹莱<small>[3]</small>、德尔沃<small>[4]</small>……还有，我还很喜欢英国画家查尔斯·道尔<small>[5]</small>的画，虽然他的名气并不大。”
“霍普的《夜鹰》确实很不错。”
“是啊，霍普的作品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幅。”艾刚说。
“虽然有些阴暗，但很好懂，就像希区柯克<small>[6]</small>的电影一样。”我说。与陌生人聊天时，电影往往是最好的话题。
“哦，希区柯克！我可是他的忠实影迷。从他在英国拍摄无声电影起，我就一直看他的片子，上大学时还犹豫过将来要不要从事这一行，那段时期很迷他的电影。但瑞典电影不太合我的口味，我能理解英格丽·褒曼<small>[7]</small>为什么要离开那儿。”艾刚兴致勃勃地说道。
“你最喜欢希区柯克哪个时期的作品？”
“除了他最早期的一些作品外，其他的我都看过。但大都是在放映经典名片的小影院或者在电视上看到的，不是上映期看的。”
“你是哪年出生的？”
“一九四七年。所以我能在上映时看到的，是从《鸟》那部影片开始的，那时我念中学。这已经是他晚期的作品了，但片子真好看，我还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为我本来打算走生物学这条路。当时是在哥德堡的电影院看的首映，从那以后，《玛尔妮》、《破碎的幕布》、《黄玉》和《狂凶记》，都是首映时就看了。我是他最忠实的影迷。”
“那是你看过的最后一部吗？”我问道。这很重要，如果他真是希区柯克的忠实影迷的话<small>[8]</small>。
“最后一部？”
“《狂凶记》是你看过的最后一部他的片子吗？”
“啊，是的，当然了。那是最后一部。”他很肯定地回答。
“那《家庭密谋》你没看过？”
“《家庭密谋》？那是什么片子？”这个问题似乎出乎他的意料，艾刚的眼睛瞪得很大。
“这是希区柯克导演的最后一部作品，你没看过吗？”
“我连听都没听说过。”他说。
“哦。”我只能这么应付，他的回答令人惊奇，我想了想这句话的含义。原想换个话题和他聊，但看来没必要了，因为艾刚找了个新话题。
“这里是医学院吧？”
“不，这里是研究所。”
“那不是差不多吗？医生，您是研究什么的？”
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告诉了他：“我正在研究人的脑组织。”
“哦，难怪！”艾刚似乎十分开心，甚至兴奋地拍了拍沙发扶手，“我早就该猜到了，怪不得！哎，带我到这种地方来，说明我病得不轻，对吧？”说这话时他脸上仍挂着笑容，“我哪儿有毛病？不就是脑子吗？！要做什么？是胰岛素休克疗法？还是要在脑袋上通电？多可怕啊，用这些方法来治我的脑子！”
“你觉得有必要做那些治疗吗？”我问道。
“不，我看完全没必要。”艾刚说。
我从医生的角度问道：“你认为自己能适应社会吗？”
“我认为没问题。”艾刚回答道。
“你了解‘社会’这个词所代表的意义吗？”
“意义？是的，我想我了解。”他点头答道。
“你每天都很高兴吗？”
“是呀，每天都很高兴。”他爽朗地说。对于这一点，我丝毫没有怀疑。
“你生活目的明确吗？没有什么消极的想法？”
“生活目的……这我不清楚，但没有消极的想法。饭吃得很香，也没有什么想死的念头。”
“很好，我不准备给你做那些治疗，马卡特先生。但我建议你做一次核磁共振，检查一下。而且没有人把你带到这里来。”
“是我认为你需要御手洗先生的帮助。”海因里希在一旁说道。
艾刚看了我的朋友一眼，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然后又看着我问道：“你是说，我得了病，因此需要你的帮助吗？”
我想了想，慎重地答道：“虽然你本人认为不需要，但你周围的人都觉得需要。在这种时候，往往大家的判断是正确的。”
“哎！”艾刚失望地叫了一声，肩膀垂了下来，“哎，真让他们说对了。”
看他的样子，像是被关系不错的朋友出卖了，但并没有因此而生气。从这点来看，他虽然多少有些异于常人，不过还是能被社会接受，在人群里生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他此时发起火来，恐怕马上就会被人抓起来。
“马卡特先生，”我告诉他，“并不是我找你来的，是你自己想见我。”
他愣了一下，问道：“啊？真是这样吗？”
我使劲儿点了点头。
“哦，对，还真是这样。”艾刚笑了，挠了挠头，接着说道，“真是糟糕，我都忘了。是这样的，因为我想跟医生说说话，随便聊聊。”
我又点点头，问道：“具体有什么事？”
“之所以来找医生，确实是有些事要麻烦你。”
“到底是什么事？”
“啊，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可能会觉得我不正常，我想找到回去的方法，我想不起来以前我在哪儿了。”
“是你在哥德堡的家的地址吗？”我故意这么问。
“不，那里我知道，我不是指那儿。我听说你有特殊的能力……我的意思是，除了医生的本事……”他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
我接着说道：“怎么说呢？有时候我确实能发挥那种能力。你和海因里希是怎么认识的？”
艾刚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好像有更重要的事情想问：“医生，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像是在做梦。刚才告诉过你，我每天都很快乐，那不是假话，但我又觉得很空虚。不知道为什么……具体的感觉还真说不出来，就像没有生活的目标。我觉得我该回去，我相信我必须回到一个地方去。现在我生活的地方，不是我应该待的。但是，该回哪儿去，我又不知道。”
我对他的话产生了兴趣。
“哦，你想知道该回哪儿去，对吗？”我问道。
艾刚叹了口气，点点头。“是的，我想知道。医生，我真的想知道我该回哪儿去，太想知道了！”
我看着他满脸诚挚的表情，有些感动。
“也许我能告诉你，但我不知道那样做对你来说是不是件好事。”我说。
艾刚惊讶地看着我。
“真的吗，医生？”
我缓缓点了点头。
“你和海因里希是怎么认识的？”我又问了一遍。
“哦，我们是朋友。”艾刚答道。站在一旁的海因里希仿佛想说点儿什么，但我抬手制止了他。
“你们认识多久了？”我继续问道。
艾刚努力回忆着。
“多久啊？这个……海因里希？啊，对，我们是朋友。认识多久了？是啊……海因里希的体重——这我可不知道……”
“不是问你体重，我问的是，你们成为朋友多久了，是问你时间多长了。”我重复道。
“哦，医生，我明白。是长短，时间的长短。”
“对。”为了增强说服力，我又使劲儿点了点头。
“比如说一年，或者两年；一个月，或者一个星期……”
“就是这个意思。”我说。
“对，你问的是时间单位。时间，时间……不过体重……医生，我听说不管体重多少，从高处落下来的速度都一样，这是真的吗？”
他的话题又变了。
“是真的。”我肯定地答道。
“棉花和铁块会以同样的速度往下掉，这可能吗？从很高、很高的橘子树顶往下掉——”
“你说橘子树？”
说完连我自己也不自觉地笑出声来。这时候，我看到海因里希又动了动身子，于是我又一次制止了他。我刚从艾刚的言行中觉察到某种倾向，不希望这时候插进其他话题影响了这种感觉。
“实际下落速度并不一样，因为存在空气阻力。但如果是在真空状态下，下落的速度就一样了。”
“真的吗？”艾刚双眼放光地问道。接着他把视线转向空中，像一位罗马教皇在认真考虑着能否把我提出的科学理论作为正式学说。
“哦，在真空状态下……可是医生，轻的东西比较容易在空中飞，是这样吧？”
这下，轮到我思考他突然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了。
“轻的东西？”我问道。
艾刚表情认真地点了点头。
“怎么飞？”我又问道。
“当然是靠拍翅膀了。”他说。
“拍翅膀？你是说鸟吗？”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海鸥比鸽子轻，因此海鸥大概比较容易在天上飞吧。”
我告诉他：“那是在假设它们的肌肉力量相同的情况下才成立的。肌肉力量越大，体重就会越重，必须把这些条件综合考虑进去才行。有什么问题吗？”
他犹豫着，沉默了好久。我故意提到鸟，其实别有用意。我对艾刚接下来会说什么很感兴趣。
这时，海因里希举起了手，意思是说该轮到我说话了吧。我学着议长的样子指了指他，海因里希打开皮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用纸板做成的大号信封。
“洁，这是他的X光片。”
我接过黄色信封，从里面抽出两张很大的X光片，对着外面的光线看。两张X光片，一张照的是正面，另一张是侧面。
“你看看他肩胛骨那里。”海因里希说。
“中间有些凸起，对吧？”
的确，这样的片子很少见。长成这样的肩胛骨，我从未见到过。
“对不起，请让我看看。”
说着，我起身绕到艾刚身后，摸了摸他的肩胛骨。中间确实有个小包一样的凸起，两边肩胛骨上都有，但凸起的位置并不完全对称。
“有一个很大的凸起。洁，你以前见过这样的吗？”海因里希问道。
“没有。”我边回答边坐回到椅子上。
“医生，你听说过肩胛骨是退化的翅膀这种说法吗？”艾刚问。
“听说过。”
听到我的回答，艾刚沉默了。过了很久，他都没有开口。
“你想说，你的肩胛骨就是翅膀退化后留下的？”
“我不知道。”艾刚摇了摇头说。
“从这张X光片里可以看出他没有装过人造骨头吧？”海因里希问道。
“没有。如果有人造骨头，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人造骨头在X光片里会发白。这个肩胛骨从里到外，全都是他自己的。”我说完点了点头，这一点毫无疑问，“这骨头确实有些怪，你认为翅膀原来就长在这个凸起上吗？”我问道。
艾刚没有回答，而是又问了我一个问题：“医生，重力到底是什么？”
我想了想，告诉他：“重力就是方向朝下的力。”
“那么，重量……”
“对，重量，物体处在空气或水中时，除了向下的重力外，还有向上的浮力，这两股力量相减就是这个物体的重量。”
“可是，要是不在空气……”艾刚边想边说，“如果地点改变了，重量会发生变化吗？”
“重量和地点没关系，有变化的是质量。”我说。
“在地球之外，物体也有重量吗？”
“当然有。在宇宙空间里，有时沙子会像满载的油轮一样重。”
艾刚又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问道：“如果在那种地方，有一个由沙子构成的星球……”
“连光也无法脱离那个天体，那里会变成一个如同洞穴般的黑暗之地。”我说。
“那就是黑洞吗？”
我点了点头。“黑洞，就是处于这种条件下的天体。”
“就像百慕大三角似的宇宙坟场吧……”
我摇了摇头。“不，不是这样的。每个星系都存在一个黑洞，我们银河系里也有。与其说是坟场，不如说是孕育出星球和我们人类的母亲。”
接着，我问道：“马卡特先生，你能从离太阳最近的开始，按顺序告诉我太阳系都有哪些行星吗？”
“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艾刚一口气说了出来。又接着说道：“火星的卫星是福波斯和德莫斯。木星的卫星有十三个，其中欧罗巴卫星上有大量的水，但都冻住了，整颗行星就像一颗大冰球。不过它是目前最有可能发现有生物存在的星球。”
“没错。”我佩服地说。
“我还能背出化学元素周期表，生物学的知识也很丰富。我来说说人类起源的问题吧。一八五六年，在德国的尼安德河谷发现了几十万年前的人类化石；十二年后，法国的克罗马侬又出土了两到三万年前的人类化石；一八九一年，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发现了五十万年前的人类化石。”
“真了不起，马卡特先生。那么，你知道那个吗？”我指着柜子上的小恐龙模型问道。
“那是恐龙。”他用拉丁语答道，然后站起来把模型拿在手中，眼睛发亮地注视着，“哎呀，这是什么龙来着？我非常喜欢恐龙，从小就梦想着能亲手挖掘出恐龙化石，还想过以后从事这一行呢。”
“你看出这是什么恐龙了吗？”
“脖子挺长的，不是梁龙就是雷龙吧？”
“雷龙这个叫法已经被废止了。”我说道。艾刚似乎很惊讶。
“啊？为什么？”他非常吃惊地盯着我。
“原来被认定为雷龙的化石，后来被证实是长颈龙的一部分。”“啊？这些我从来没听说过。”
“它是目前已知的最大的恐龙。”我指着模型说。
“最大……那就是超龙？”艾刚问。
“你连超龙都知道？”这次该我吃惊了。
“当然知道，最近不是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发现了化石吗？”“嗯。”
“我还知道阿根廷龙。”
“哦？是吗？你对恐龙很了解呀！”我更惊讶了。
“阿根廷龙也是出土了化石后人们才知道的，据说个头比超龙还大。但发现的化石只有一小块，所以还不能下结论……”
“恐龙学现在已经变成看谁能发现最长最大恐龙的竞赛了。你手上的这种龙打破了以前的纪录，他叫地震龙。你知道吗？”我说道。
“啊？你说什么？叫什么龙？”艾刚瞪大了双眼。
“地震龙。”
艾刚张开嘴，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以为我知道所有恐龙的名字，但没听说过这种。地震龙是……”
“身长约三十五米，体重达四十二吨，走起路就像附近发生了地震似的，因此得名。不过已经发现的化石只占全部骨骼的百分之三十，所以数据都是推测出来的。以后可能会有更正，没准儿还能发现更大的呢。”
“地震龙……它的化石是在哪儿发现的？”
“美国的新墨西哥州。”
“美国？新墨西哥？哦……”
艾刚看起来有些失落，他把恐龙模型放回到桌子上。他还不知道，其实他对恐龙的了解，已经给我带来不少推理的依据了。
“听海因里希说，你还是个作家？”我换了个话题。
艾刚笑了起来。“我只不过写了一本童话书，医生。那是我的处女作，也是唯一的作品。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完成它的，只是把一直在脑子里想着的故事和风景写下来而已。只有一部作品，怎么能算作家？”
“是这本书吗？”
我站起来，从抽屉里取出海因里希放在这里的那本书，举了起来。艾刚好像有些近视，在看清了《重返橘子共和国》这个书名后，他点了点头说：“对，就是它。”
我把书放在桌子上，又坐回到马卡特面前。
“马卡特先生，你给自己的书取名‘重返’，是什么意思？”
艾刚歪着头想了想，答道：“什么意思，我想不起来了。”
“故事里的主人公，那个少年，最终还是没有回到这个国家，对吧？”
“啊，对，是这样的。”
“也就是说，回国是以后的故事情节。少年也许能回去，也许再也回不去了。”
艾刚默默地点了点头。
“那是你曾经待过一段时间、现在还很怀念的地方。因为想回去的念头太强烈，才想出了这个词，对吗？”
艾刚又点了点头，然后陷入沉思。
“既然这么写，就表示我回去过了……可是医生，真是这样的吗？我的潜意识……你是这方面的专家呀。”
“那就是你的人生经历，同时也是你书中的情节。”我说道。
“是吗？嗯……是吗？或许是吧……”艾刚边想边说道。
“你说你每天都过得很空虚，还说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你要回到某个地方，却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儿？”
“是的，我说过。”艾刚点了点头。
“你说的那个地方不会就是那儿吧？”
艾刚愣了一会儿，说：“这件事我想过很多次，但现实中这种地方根本就不存在啊。”
“你指的不是橘子共和国？”
“不是，那是想象出来的……是理想。”
“也就是说，橘子共和国只存在于你的大脑里，现实中并不存在，对吗？”
“对。”艾刚点了点头。
“而真正想回去的地方还是想不起来，对吗？”
“对，想不起来，怎么也想不起来。”
“那想回去的原因是什么呢？”
艾刚摇了摇头说：“这个也想不起来了。”
“但你努力想记起来，对吗？”
“对，是这样的。”艾刚有些难过地回答。
“你想记起那个地方在哪儿，这个问题你每天都在想，可还是想不起来，所以就写了这个故事，对吧？”
“哦，是的，医生，是这样的。”
“我认为，你写的故事和你的记忆有共通之处。”
“哦……”艾刚轻轻点了点头。
“说得详细些，我认为你的实际经历以及那些也许是错误的记忆，和这个故事有关系。”
“对……我想一定是这样的吧。”
“你的故事里有一些精灵，她们住在哪儿？”我问道。
“她们……哦，对，当然，这个我记得，是我自己写的嘛。她们住在很高很高的橘子树上，有好几百米高，像高楼大厦似的。”
“哦，有那么高吗？”我指着墙上那张巴塞罗那圣家堂<small>[9]</small>的照片问道。
“对！差不多有这么高。旁边那张照片上的是什么？”
“那是建筑师高第<small>[10]</small>发明的研究力学平衡的实验装置。像照片上那样，把沙子装进几个玉米形的袋子，再用绳子吊起来。那是他设计建筑的一种秘密方法，把它倒过来就是他的作品了，他就是这样构思建筑结构的平衡性的。”
“我觉得这张照片更像‘橘子共和国’。有一棵高大的橘子树，树枝向四面八方伸展开去，最顶端有一幢建筑，还有许多围着树干搭建的小屋。高低不同的树枝将这些小屋分成了许多村落，比如A区第十街啦，D区第十一街之类的。这些村落的外观就像德国那座有名的城市……”
“是海德堡吗？”
“不，不是，是另一座……”
“罗腾堡？”
“对！橘子树的树干上有很多外观像罗腾堡那样的小村子，很多房子在一起，每幢都不一样。就像中国人的聚居地唐人街那样。精灵们就住在那种房子里。”
“那要怎样才能爬上去呢？”
“有长长的螺旋形楼梯，像绳子一样绕在树干周围，顺着梯子就能爬到上面的房子那里。树干很粗，树根比一间房子还要大。”
艾刚目视远方，仿佛正望着那条螺旋形楼梯。
“精灵们也爬那种螺旋形楼梯吗？”
“不，她们能飞，可以直接飞回家。”
“她们有多高？”
“一米多一点儿。”
“个子很矮嘛。”
“是很矮。”
“她们一直都住在树上吗？”
“不，以前住在地底下。”艾刚说。
“地底下？还有个地下城？”
“不，是埋在地里。她们一直在睡觉。”
“埋在地里？”
“对，埋在地里。”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道，“《重返橘子共和国》里可没写这些内容。”
“哦，是的。”艾刚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
“嗯，我只是这么认为而已，感觉是那样的。”
“你的故事里还出现了一些很特别的、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我换了个话题。
“是的，我写了一些没有鼻子或耳朵的人。”
“听说你画画不错？”
“我喜欢画画，和写东西一样。”
“你读过艺术类大学吗？”
“没有，我只读过哥德堡大学的生物系。”
“你能画出那些没有鼻子或没有耳朵的人吗？”
“现在吗？”
我点了点头。
艾刚想了想说：“应该没问题。”
“你是不是亲眼见过这样的人？”
艾刚慢慢地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是不是亲眼见过。”
“那些精灵呢？你亲眼见过吗？”
“不知道，不过不可能见过吧。”
“那精灵住的地方呢？”
“你问我见没见过她们住的地方？”
“对。”
“应该没见过。”
“没见过的东西，你也能画出来吗？”
艾刚沉思着。
我接着说道：“我让海因里希把你画的画拿来看了。有好多风景画和静物画，画的全是你见过的东西。有些是现场写生，有些是事后凭记忆画的，总之，没有一幅画的是你没见过的东西，对吧？”
艾刚点了点头。“我不是专业画家，是个外行，因此没见过的东西我画不出来。”
“写东西不也是这样吗？”
艾刚表情困惑地思考了很久，才说道：“哦，对，是那样的……一定是。没见过的地方我肯定写不出来，不知道该怎么写。我只能写闭上眼就能想起来、记得很清楚的东西。”
“大多数作家的处女作都是这样，早期的艺术作品也是如此。每幅壁画、每座石雕，没见过的东西一定做不出来。所以不管多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定都是他们见过的。”
听到我这么说，他马上点着头说：“嗯，对，是那样的。我也一样。”
“你刚才的话非常重要。你只能写‘闭上眼就能想起来、记得很清楚的东西’。对吧？”
“对。”
“但你没有记忆了，对吧？”
“是的。”
“可你写的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不就是你的记忆吗？”
“这……”
“不管那些事情多么离奇，也都是你的记忆。你确实见过没有鼻子或耳朵的人，见过精灵，还曾经去过精灵住的地方。”
“会有这种事？”
“如果不是这样，道理上就解释不通了。”
听了我的话，艾刚苦笑道：“你说我见过没有鼻子的人，还见过比房子还粗的橘子树？树上还住着人，有房子和村庄？在现实生活中？”
“也许某个地方真的有呢。”
“还有三层楼高的向日葵和背上长着翅膀的女孩？”
“你的肩胛骨上不就有长翅膀的痕迹吗？”我说道。
听我这么一说，艾刚停止了反驳。他想了想，轻轻地点了点头。
“啊，说得也是，的确是这样。你说的对，我在那个村子里待过。”
“可是，你不记得它在哪儿了。”我说。
艾刚摇了摇头，道：“真的不记得了。”
“你是怎么到那里去的？”
艾刚眼神迷茫地说：“划小船，我是划着小船去的。”
“经过的是海还是河？”
“是河。”
“你是从哪儿坐上小船的？”
艾刚又摇了摇头。“我记不清了。”
“那个国度的人还有什么重要的特征吗？”
“有，他们的脖子是螺丝式的，脑袋和身子是用螺丝拧在一起的，可以分离。”
“脖子是螺丝式的……”
“对，是用螺丝把脑袋和身子拧在一起的。”
“也就是说，如果把头转几圈，就可以直接拧进身子里去？”
“是这样的。”
“我明白了。总之，精灵住的地方在河边。虽然不知道在地球上的哪个位置，反正是在河边，对吧？”
“对。”
“现在我们要找到那个不可思议的地方，河边是条重要线索。还有，那儿的人脖子是螺丝式的，有些人没有鼻子或耳朵。”
“对，就是这样。”
我站起来，走到柜子边，拿起装有彩色铅笔和蜡笔的玻璃瓶。然后打开抽屉，拿出几张白纸。当我拧瓶盖时，艾刚低下了头，露出痛苦的样子。
“你不喜欢拧盖子？”我问。
“我也不知道，也许吧。看了觉得不舒服。”艾刚说。
“这里有画画用的铅笔，还有橡皮，我想让你把那些没有鼻子或耳朵的人画出来。”
我说完后，他马上就动手画了起来，丝毫没有推托或犹豫。很快，一幅奇怪的老人头像出来了，看起来很像没有肉的头骨。
“他的脸上有皱纹，我想应该是个老人吧？”
“对，是老人。没有耳朵的那些人也是老人。”
“年轻人呢？”
“年轻人都有鼻子和耳朵。”
这真是个很有趣的规律。
“没有例外的吗？”
“你说的例外是什么意思？”
“有没有鼻子的年轻人吗？”
“没有。”
“再请你画一幅精灵的画吧。”
我刚说完，他又熟练地画了起来，但画出来的样子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精灵”这个词，本来会让人想到可爱的少女，但他画的精灵，脸颊和额头都很窄，并且和刚才画的老人一样，也没有鼻子，怎么看都像只黑猩猩。整体感觉和没有鼻子的老人很像，我怀疑他是不是只会画这种脸型。
“让我看看……嗯，看起来差不多嘛。”我看着手里的画说。
“对，真的差不多。”艾刚表示赞同。
“精灵都是这样的吗？”
“不，也有长得漂亮的，但大多数是这样。”他说。
“那故事的主人公长什么样？”
“她长得很可爱，但我画不出来。我画画的水平不高。”
“非常有魅力吗？”
艾刚慢慢地点了点头，说：“是的。”
“再请你画一张我的头部素描，简单点儿就行。”我对他说。“画你的头像？”
“是的。”
艾刚有点儿不好意思。
“这样啊，我那个……这个，这对找到‘橘子共和国’有帮助吗？”艾刚问道。
他可能以为我只是出于个人兴趣，想要一张自己的画像。
“我想应该有帮助，或许很快就会有用。”我对他说。
艾刚只好拿起笔画了起来。虽然花了不少时间，但画得还不错。
“画得真棒！现在，请你在这三张画的右下角签个名。”我边看着画，边对他说。
艾刚照我说的签了名。签好后，我左手拿着这三幅画走到书桌旁，右手拿起他写的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
“请看好，马卡特先生。我把这三幅画放在桌上，再放上你写的《重返橘子共和国》，然后在上面盖上手帕。这条黄色大手帕是我收到的生日礼物，很漂亮也很特别。它很大，上面印着一朵马蹄莲。”
做完这些魔术师似的动作后，我指着摆在旁边柜子上的飞机模型说：“这些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战斗机。”
说完，我把四架飞机模型都拿过来放在桌子上。
“这些都是历史上著名的飞机。这架是德国的梅塞施密特战斗机，这是英国的喷火式战斗机，这是美国的P-51野马战斗机，这是日本的零式战斗机。马卡特先生，你不是喜欢能在空中飞的东西吗？”
他沉着脸说：“不，我不喜欢，我讨厌这些，尤其是旁边那架绿色的。”
“你是说零式战斗机吗？”
“对，我不喜欢它，看到它就觉得讨厌。”
他的回答让我十分意外。
“那我把它收起来吧。”
“好。”
“你是讨厌螺旋桨吗？”我又把四架飞机依次摆回柜子上，问道，“喷气式的你不讨厌吧？”
艾刚想了好久，没有回答。
“那么，靠扇动翅膀在空中飞的东西不讨厌吧？那只海鸥怎么样？”
我指着张开翅膀的海鸥模型问道。
“不，我指的不是那个，我是讨厌机翼上那个红色的圆圈标志。”艾刚说。
“你说的是太阳旗吧？啊……要不我们休息一会儿。马卡特先生，要不要来杯咖啡？”
“好。谢谢。”
“海因里希，你呢？”
“我也来一杯吧。”
“那我去买三杯来。这里没有咖啡机，不远处有家咖啡馆，我马上就回来。”我边说边站起身来。
B
端着三杯拿铁咖啡回到研究室时，距我离开房间还不到五分钟。
我一走进屋，坐在海因里希身边的艾刚·马卡特就站了起来，伸出手向我走来，说：“啊，医生，你好，初次见面！”
我把三杯咖啡慢慢放在桌子上，笑着和他握了握手。他睁大蓝色的眼睛，高兴地用力握了一下，握力似乎反映了他的心情，我能感觉到他心情不错。
“为什么叫我医生？”我问道。
“因为你穿着白大褂呀。”艾刚回答。
“请，这是拿铁咖啡，最近在学生中很受欢迎。纯手工磨制，美国式的。”
艾刚高兴地接过咖啡。“谢谢，你好像知道我要来似的。”
他向我道谢。海因里希在一旁没说话。
艾刚喝了一口咖啡，说：“哦，很好喝。”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艾刚·马卡特。医生你呢？”
“我叫御手洗洁。”
“你是从东方来的吧？”他马上问道。
“从日本来。”
简直不可思议。他的一言一行就像是在重复某种程序，仿佛被卷入旋涡，无法自行摆脱。艾刚听到我的回答后，又露出了恐怖的表情。
“关于日本，你多少知道点儿吧？”
艾刚低着头，想了半天说：“嗯，日本是个科技发达的国家。我就是因为沾了日本的光才能活得好好的。”
“为什么说是沾了日本的光？”
他又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这么觉得而已。”
“你害怕日本吗？”我问。
他露出恐惧的表情，但没有说话。
“你是有什么顾虑吗？”我问道。
艾刚想了好久，说道：“我不知道。”
“你害怕日本，有什么具体的原因吗？比如说日本人欺负过你，或者骂过你之类的？”
艾刚马上摇了摇头说：“没有。”
“所以，这种害怕不是因为以前发生过什么事，对吗？”
艾刚犹犹豫豫地点了点头。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不像是装的。这说明虽然不清楚原因，但提到日本，的确会让他害怕。这样解释似乎有些牵强，但我相信结论没有错。
“那幅画是毕加索的吗？”艾刚指着墙上的复制画问我。
“是康丁斯基的，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
这次他的表情变化没有那么明显。
“那是稻草人……”
“是放倒之后画的。”我解释道。
“哦。”
“这是最早的抽象画。你喜欢抽象画吗？”
“是的，很喜欢。”
艾刚这次的回答和上次不一样。
“你喜欢哪位画家？”
“抽象派里我喜欢的是萨尔瓦多·达利<small>[11]</small>，保罗·德尔沃<small>[12]</small>和马克斯·恩斯特<small>[13]</small>我也喜欢。”
“你爱看电影吗？”
“看电影？为什么？”
可能是觉得我这个问题问得有些突然，他满脸惊讶。
“电影创作和画家的创作不是很类似吗？”
他像是同意了我的说法，答道：“对，的确是这样。我特别喜欢俄国的爱森斯坦<small>[14]</small>和塔科夫斯基<small>[15]</small>。”
“希区柯克呢？”
“希区柯克？哦，他拍的大部分是娱乐电影，我喜欢他早期在英国时的作品。”
“他早期的作品你都看过吗？”
“没有，我很想看，但那些作品已经看不到了。我看的都是他到美国以后拍摄的作品。”
“《鸟》以后的作品看过吗？”
“看过，想放松的时候，就会到哥德堡影院去看。”
“你能说出自《鸟》以后他拍摄的所有作品吗？”
“我想可以。《鸟》、《玛尔妮》、《破碎的幕布》、《黄玉》和《狂凶记》。”
“就这些？”
“嗯，就这些，希区柯克的后期作品我全都看过。”
“《家庭密谋》呢？”
他又露出讶异的神情。“《家庭密谋》？那是什么片子？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我点了点头。虽然他对电影的感觉和评价与之前不同，但他说《狂凶记》是希区柯克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一点没有变化。
“马卡特先生，我们以前见过面吗？”我不得不这么问。
他看着我，很认真地回答：“没有，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
“是吗？”我反问道。
“这里是医学院吧？”他问道。
如果顺着他的想法，话题就会像行星围绕轨道一样，开始不断地重复。
“不，这里是研究所。”
我第二次这么回答。
“那不是差不多吗？医生，您是研究什么的？”
“人的脑组织。”
“哦，难怪！”
他说，并像上次一样用力拍了拍沙发的扶手。动作像电影回放般准确，好像他的脑子里有一部固定的剧本。
“我早就该猜到了，怪不得！哎，带我到这种地方来，说明我病得不轻，对吧？”他笑着说，“接下来要给我用胰岛素休克疗法吧？要通上电源？多可怕……”
“你觉得有必要做那些治疗吗？”我问他。
“不，我看完全没必要。”他肯定地回答道。
“你每天快乐吗？”
“快乐。”
“继续这么过下去会觉得不自在吗？”
他想了想说：“不会啊。”
“生活上有什么发愁的事吗？”
“没什么好发愁的。”
“我并不打算对你进行什么治疗。但是，马卡特先生，不是别人把你带到这里来的，是你自己要来的。”
“我自己要来的？为什么？”
“我想，你是有什么事想和御手洗先生商量吧？”一旁的海因里希说。
艾刚看了海因里希一眼，然后又看着我，问道：“我需要先生的帮助？”
听得出来，他有些不安。
“你不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吗？”海因里希说，“你不是不记得自己以前在哪儿、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吗？不记得这些，你不觉得很不安吗？”
艾刚猛然抬起头说：“医生，没有那回事儿。我是瑞典人，在哥德堡出生长大。我在哥德堡读完小学、初中和高中，后来进入哥德堡大学生物系学习。这些我都记得。”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坐上了船，是海洋生物考察船，去考察海洋里的微生物。然后又换到货船……”
“再后来呢？”
“再后来……就到这里来了。”
“哦。你的职业是什么？”
“刚才说过，我在船上待过一阵子，不过现在下船了。”
“你一直在船上吗？”
“在海洋生物学研究所的考察船上……其实我比较喜欢陆地上的古代生物，但觉得那样的工作太单调了。我喜欢船上的工作，当过普通货船的船员。”
“哦，然后你就到这里来了？”
“是的。”
“你现在的职业不是作家吗？”我问道，“不是写过一本童话书吗？”
“哦，对！我写过一本。我的职业是作家。我和这位海因里希先生就是这样认识的，我们是同行。”艾刚终于想起来了。
“你和他认识多久了？”
艾刚想了半天，这样子我刚才也见过。
“多久了？哦，对……我和海因里希，哦，对，我们是朋友。我们的书由斯德哥尔摩的同一家出版社出版，所以我们认识了。说到我们认识多久了？这个……可是我……”
“你是不是想说不知道海因里希先生的体重？”
我有点着急，抢先说出来了。如此缺乏耐心，如果我真是医生的话，肯定会被解雇。
艾刚听了，瞪大眼睛看着我，他那充满敬畏的神情，让人想起《圣经》中听到神谕的法利赛人。
“不是体重，我问的是时间的长短。我想知道你和海因里希是多久以前认识的。一年？两年？还是一个月？一个星期？”
在我急切的催促下，艾刚变得有些畏缩，陷入了沉默。
“哦，马卡特先生，对不起，请别介意。您的肩胛骨和普通人的不一样，是吗？”
我换了个话题，艾刚才稍微恢复了点精神。
“对，你知道啊？我肩胛骨的中间部分是鼓起来的，鼓得像气球一样。多了块骨头。医生，你想不想摸摸看？”
“不用了。”我说。没必要再摸一次。
“那块骨头都是我自己的，没有人造的成分，完全是天生的。医生，你听说过肩胛骨是退化的翅膀这种说法吗？”
艾刚又问了一遍同样的问题。
“听说过。”我答道。如果人生可以一遍又一遍地重新来过，那每个人都不会有遗憾了。
“你的肩胛骨上原来长过翅膀？”
听我这么问，艾刚吓了一跳。
“我不认为自己长过翅膀。”回过神来后，艾刚说，“也许这是返祖现象？”
“返祖现象？”
“对。你相信人类的祖先是猿吗？”
“你知道尼安德特人的骨骼化石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吗？”我反问他。
“一八五六年。他们是数十万年前的人类祖先。”艾刚说。
“那爪哇猿人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一八九一年。是五十万年前人类祖先的化石。”
“法国的克罗马侬人呢？”
“一八六八年。那是两万到三万年前人类祖先的化石。”
年份和时间都答对了。这部分知识对他而言就和日常用语以及红绿黄三种信号灯所代表的意思一样，已经成为生活中的简单记忆。因此，这些方面的知识他并不存在欠缺和模糊。
“嗯，你记得很清楚。不过克罗马侬人已经和现代人没有什么区别了，如果好好进行训练，也许他们还能开车呢。但爪哇猿人和尼安德特人都属于类人猿，和前者之间的差距非常大。”
“五十万年前的猿人和两三万年前的人类，两者之间存在的巨大鸿沟就像波罗的海一样。不管是时间上的距离，还是智能上的差别，几乎都不可同日而语。但猿人和尼安德特人之间的差距更大，两者就像隔着大西洋。
“人类进化史上还有一个‘缺失的环节’，一直没能补上。那就是目前还没发现从猿人过渡到尼安德特人之间的化石。也就是说，在类人猿和猿人之间，还有一段没有填补上的空缺。尼安德特人和爪哇猿人不可能是突然出现在地球上的，因此全世界都在寻找这一段缺失的环节。对于这件事，所有人都很热衷，甚至还出现过道森所谓‘皮尔当人’骗局的丑闻。医生，你知道这件事吗？”
“我知道，是发生在英国的那桩造假案吧？连柯南·道尔都成了嫌疑人之一呢。”
“对，医生你知道得很清楚。那是一九○九年发生在英国苏塞克斯郡皮尔当砂石场的事。道森公开宣称在砂石场附近发掘出类人猿的头盖骨，三年后又宣布发现了下颌骨。还吹嘘说类人猿头盖骨的脑容量和人类大脑的差不多。然而，一九五三年却被人发现这些全都是捏造出来的，道森实际上是用大猩猩的头盖骨冒充类人猿的颅骨化石。这说明当时人们对这一问题竟然热衷到这种地步。”
“你呢？马卡特先生？”我问。
“我也曾经很热衷，十分投入。总之，医生，从猿人进化到尼安德特人，再从尼安德特人进化到我们，之间的差别这么大，你真觉得是一帆风顺进化过来的吗？从猿人到尼安德特人，再到我们，人类的进化史真是一条直线下来的？我看这里还有很多谜团没有得到解决。”
“哦，什么谜团还没有解决？”
“恐龙时代一般被分为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三个时期。进入白垩纪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鼠类这种小型哺乳类动物，它们不断繁衍，占据了整个地球。也有人说就是它们进化成猿人，最后演化成我们人类的。但从侏罗纪到白垩纪之间，还有一段鸟脚类恐龙时代。鸭嘴龙就属于鸟脚类恐龙的一种，它们全身覆盖着羽毛，可以双脚直立行走，还能在天空中飞翔。其中一些的外观还和人类很相似。”
“你认为它们是人类的远祖？”
“人类的远祖真的是某一种动物吗？记得有一位大概叫丹尼肯的人曾经说过，也许有一个名为神的外星人，在地球上选择了某些他认为有前途的动物，用操控它们DNA的方法，创造出了外貌酷似自己的高级生物。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难道他仅仅用了猿猴一种动物来做实验？如果我是那个远古时代飞到地球来的外星人，肯定会用好几种有前途的生物做实验。不仅是猿猴，鸟脚类动物应该也是一种基本选择吧？”
“哦，所以你的肩胛骨上才会有长过翅膀的痕迹？”
艾刚点了点头，说：“我想也许我就是那个远祖的后代之一吧。”
“马卡特先生，恐龙在相当于白垩纪末期的六千五百万年前就已经全部灭绝了，也就是说，哺乳类动物的天敌在一段时间内不存在了，所以相对弱势的哺乳类才能成为地球的统治者。可那些恐龙为什么会灭绝呢？”
“因为地球上的海水逐渐枯竭，海岸线后退。海水消失了，海岸附近的生态系统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从亚热带气候演变成了严冬期，进入恐龙无法食用的被子植物大量繁衍的时代。缺乏食物导致草食类恐龙首先灭绝。接着，以草食类恐龙为食的食肉类恐龙也跟着灭亡了。”
“哦。”
我听后不由得感慨起来，这是被大部分人认同的常识性说法，听起来很熟悉。可那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的学说，现在早已没了听众。我站起身来，从书架上抽出一张地图递给他，这是用电脑绘制的墨西哥尤卡坦半岛的海底地形图。
“马卡特先生，这是最近在尤卡坦半岛附近海域的海底发现的巨型圆形坑洞。你看，像这样，海底居然隐藏着巨大的火山口。它的中心直径约有两公里，整个坑洞深达一百七十公里，是个相当大的撞击洞。中心地层存在大量铱、石英及碳元素。”
“哦？你是说——”
“这是一个陨石洞，是一块巨大的陨石与地球碰撞后留下的痕迹。这个坑洞很有可能是这样形成的。而那次撞击的时间，正好就在六千五百万年前。”
艾刚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脸色突变，说不出话来，他呆呆地盯着地图，整整沉默了一分钟。
“医生，这不是科幻小说里的情节，而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吗？”他终于开口问道。
“当然是真的了，马卡特先生。这个陨石洞是十二年前刚发现的。而且含有铱和碳的地层的年代，也得到了各国科学家的确认，全是六千五百万年前形成的地层。而在这片含铱的薄层里面，一具恐龙化石都没有。”
艾刚震惊得几乎无法呼吸。
“铱是地球上一种非常稀有的物质。”我解释道。
“我不知道，我根本就没听说过。”
“如果真发生过如此剧烈的撞击，那它掀起的尘埃完全可能遮盖住整个地球，阳光也无法透过，于是整个地球就会进入冰河期。”我说。
“如果撞击地球的陨石体积这么大，肯定会使地球上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恐龙也有可能因此而灭绝……”
“我也这么认为。冲撞之下，首先会引发大地震和大型海啸，海浪的高度起码能达到三百米。毫无疑问，距离海岸数百公里的美洲大陆内陆地区会因此遭受严重的损害，很多物种会因此灭绝。
“巨大的海啸还会穿越大西洋，冲击欧洲大陆。引发的大火烧掉一大半森林，这就是大量煤炭形成的原因。大火持续了很多年，燃烧产生的烟尘和因陨石撞击产生的尘埃遮天蔽日，完全遮住了阳光，使地面长期变得和冰河期一样寒冷。植物遭受灭顶之灾，需要大量食物的恐龙因此而灭绝，于是小型哺乳类动物成了地球的主宰。”
艾刚叹了一口气说：“怎么会这样？我完全不知道有这种解释。简直比科幻小说还让人难以置信，太惊人了！如果这些都是真的，大概全世界的学者都会大惊失色吧？这会引起生物学上的大变革，连教科书都得改写了。”
我毫不理会深受刺激的艾刚，从书架上取出另一张我很喜欢的图片。同时，一股罪恶感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
“马卡特先生，你能从离太阳最近的开始，按顺序告诉我太阳系都有哪些行星吗？”
艾刚花了好长时间才从震惊中慢慢恢复过来，他开口说道：“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
他这方面知识的记忆也很稳定。
“有关木星的卫星，你也知道吗？”
“那是从十七世纪伽利略时代开始才广为人知的。最初是伽利略用他的自制望远镜发现的。至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木星卫星有十三颗，但伽利略当时只发现了四颗。距离最近的卫星叫埃奥，其次是欧罗巴。据说欧罗巴是个有水的星球，水里可能有鱼或其他生物，至少会有细菌类存在。水的表面结着厚厚的冰层。”
“是这样吗？”我这才拿出照片给他看。照片非常清晰，连冰层表面的裂痕都拍得很清楚。艾刚看完后脸上又失去了血色。
“这是什么？”
“这是欧罗巴的地表照片，在其上空二百公里处拍摄到的。它表面温度为零下一百六十度，整个星球都覆盖着冰层，冰层上有无数这样的裂痕。裂痕有一个特征，较大的裂缝会呈现出这样两条线重叠的状况。研究者们认为这是两处山脊，所以把它称为双脊山。”
“哦，这是真的照片吗？”艾刚将视线从图片上移开，抬头看着我。
“对，这是实物照片。”
“但是，医生，如果这样的话，要有人搭乘飞船飞到木星附近才能拍到啊。”
“这是叫做伽利略号的无人太空飞船最近拍摄后传回地球的图像。”
“伽利略号？”
“是艘无人驾驶太空考察船。人类对欧罗巴卫星的研究已经很深入了。据说双脊山是因为冰层定期破裂，水从表面喷出后迅速结冰，反复发生这种现象后形成的。根本原因是木星上存在着巨烈的潮汐活动，所以冰层会慢慢地在地表移动。”
“真令人难以置信，我一点都不知道。我真不敢相信有这种事情发生，完全无法相信。”
艾刚显然又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关于你写的那本童话……”我一边说，一边把欧罗巴的照片放回书架上。
“你是说《重返橘子共和国》吗？那是我写的第一本书，也是最后一本。”他说。
“为什么？”我坐回椅子上问道。
“因为我的脑子里已经没有任何可写的东西了。”
“那个故事是怎么想出来的？”
艾刚听了，双手抱胸，保持这个动作沉默了一会儿后才说：“哎，我想不起来……”他摇了摇头，“怎么想出来的……只不过是情节自己进到我的脑子里来了。”
“你什么都没做？”
“对，什么都没做。”
“不用构思什么的吗？”
听到这个问题，艾刚用力地摇着头说：“没有。我完全没想过要写什么书，也没想过要创作。首先我连书该怎么写都不知道。”
“可你却很自然地把书写出来了，而且写得很棒，马卡特先生。你在无意识中完成了作家才能做到的事情。”
“是吗？医生，但是，为什么我能这么做？这明明不是我所希望做的事啊。”
“不，你希望这样做。作家在构想故事的时候，也会像你一样用脑子努力进行思考。”
“那我怎么能思考得出……”
“你强迫自己想起来，强迫自己想起遗忘了的过去。”
艾刚听了又不说话了。我知道，他的心里又受到了打击。过了一会儿，他嘴里竟然发出声音来，看来大概是想起了点儿什么。
“那时的你很努力，每天都很努力。你启动了自己全部的神经元，拼命地恢复它们的活力，终于有一天，所有的神经细胞都动起来了，你又恢复了记忆，故事就像洪水般奔涌而出。事情不就是这样的吗？”
艾刚抬起头朝上看，沉默不语，好像在拼命思考着，思考我提出的假设是否合理。
我也默默地等着。我必须让他接受我的这个推理，那就是《重返橘子共和国》这本书里，隐藏着他失去的数十年的记忆，这些记忆非常重要。如果他不相信这一理论，便无法产生再努力回忆一次的热情。如果他想寻找到这个梦中之地，一切就都要从这里开始。
过了许久，他叹了一口气说：“哎，也许真是这样的吧，医生——”
“所以你只能想出一个故事。这是当然，因为你的过去只有一回。”
“我丢失了过去，只换来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他喃喃自语道。
“正是如此。如果把你的人生比喻成用石块砌成的金字塔，那么你完全丧失了的二十几年的大量记忆就如同在金字塔上挖了一个大洞，这样金字塔自然会倒塌，你整个人也会因此而崩溃。于是你的大脑急忙想出了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用这块石头临时填补住那个洞。”
他一时说不出话来。接着叹了一口气说：“你是说，我所想出的就是那个故事……”
“是的，马卡特先生，所以这个故事非常重要。如果详细探讨隐藏在这个故事里的要素，再仔细加以分析的话，应该就能找回你过去的一切。”
“唉……”
艾刚又叹气了。他的样子像是在说，听起来根本让人无法相信，要不就是不感兴趣。
“这个故事里隐藏着许许多多的东西。与你的过去相关的各种线索，变幻成各种古怪的情节隐藏在故事里，故事中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细节，却是找出失落的真相最关键的东西。”
艾刚还是不做声。
“记忆并不是简单地一次性完成的。所谓记忆，是存储在一组相同类型的被激活的神经细胞组织里的。其中有些神经细胞会在短时间内发生作用，但不久就会消失。有的则会在组织里慢慢沉淀，储存下来成为长期记忆。人的经验和习惯会被传送到大脑的海马体里，至少能在那里储存两三年。要说是怎么形成的，那是因为海马体被同一内容反复刺激、一再体验，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为就被复制，牢牢地储存在大脑皮层的某个地方。一旦完成，以后就不必借助海马体提取记忆了。”
“哦。”
“这是目前推测出来的行为记忆模式，事件的记忆也要经过同样的过程。另外，记忆在被分解、储存的时候，为了方便提取，每个记忆单元会附有不同的触手。”
“触手？”
“是的。所谓触手，是指触碰到这种物质后，就可以把一连串的记忆单元提取出来。可一旦大脑发生故障，这个过程的某个环节就会出现错误。比如说，对于葡萄酒的味觉记忆和演奏肖斯科塔维奇<small>[16]</small>乐曲时对乐器的音色记忆，这两者触手的颜色应该是不一样的，因为记忆的内容和本质都不同。但出错以后，就有可能使两者附上颜色相同的触手，于是，这两件不同的事物就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同一个记忆内容而被提取。两种记忆的差异被混淆了，结果会造成将味觉记忆和对乐器的音色记忆混同，或把两种记忆弄反。另外，当分管这两种记忆的侧头叶要把记忆内容存储下来的时候，会因很难区分而将它们存在一起，最后变成情节相似，却与事实完全不同的虚构记忆。
“在这种情况下，事后提取出的记忆就会出现无数细节上的漏洞。而人的大脑会再用虚构的细节来填补漏洞，尽量让事件过程符合常理。”
说到这里，我故意停住了，想观察一下他的反应。我想，凭着艾刚的能力，这些说明应该不难理解。
他果然开口了：“医生，也就是说，你认为我写的《重返橘子共和国》就是这么产生的？”
我点了点头。
“所谓事件记忆，其实就是大脑虚构出来的故事，这种假设完全可以成立。”
“你是说，可以找回我的过去？”艾刚问。
“如果你只是想寻找过去待的地方，应该没有问题，马卡特先生。”
“我的过去真的已经失去了吗？”
“还在不断失去，因为你无法留下有关过去的记忆。对你来说，现在发生的一切以后都不能成为过去。你所拥有的过去，只有出生、长大、上大学、毕业、在海洋考察船上工作、看希区柯克的电影，再以后就没有了。
“这是我通过对你的观察得出的假设。在你人生中的某个时期，一定发生过什么事情。而你的记忆从那时起——也许还要再往回几年的某个时刻开始——就完全消失了。从那以后，你无法再制造出记忆，也无法再提取记忆，至少无法以合乎常理的常规模式来提取。”
“唉……”
“你的人生曾遭受过一次严重的暴力伤害，其作用不亚于巨大陨石撞击地球所造成的影响。从此，你就再也无法产生任何记忆了。”
艾刚摇摇头说：“你是说，我的过去从那时起就完全消失了？”
“是的。”
“但是医生，我还是不敢相信。”
我站了起来，走到桌子旁边，问道：“马卡特先生，请告诉我，这条黄色的手帕下面有什么东西？”
艾刚笑了，摇了摇头说：“我怎么可能知道呢？”
“下面有你写的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书下面是你给我画的头部素描，还有你画的精灵和没有鼻子的老人，你相信吗？”
“这怎么可能！”艾刚笑着说，“我们不是刚见面吗？”
“你到这里来，亲眼看一看。”
艾刚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掀开手帕。首先露出的是他自己的书，他把书放到一边，又露出三张他刚才画的画，其中一张是我的头部素描。
“啊！怎么回事？这些都像是我画的，和我的画线条像极了。啊，医生你的脸！可是……这该不会是医生你自己画的吧？”
“请你看看右下角的签名。”
“——艾刚·马卡特，啊，是真的！”
“是你的笔迹吧？”
“的确是我的。”
“如果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我怎么会有你给我画的画呢？”
“这到底怎么回事？”
艾刚的情绪在一天内接连遭受了几次打击，他一言不发地呆立着。这在他看来，无异于出现了奇迹。
“请你回到座位上，我们继续谈吧。”
艾刚把画放回到桌子上，默默地坐了回去。
“我参加了戒酒会。”艾刚无力地说，“是不是和这有关系？”
“有可能。”
我慎重地回答。毕竟目前还不能轻易下结论。
“马卡特先生，你有过癫痫病史吗？”我问道。
“癫痫病？不，从来没有。”
“也没做过癫痫手术？”
“没有。”
如果艾刚患过癫痫病，那么在他读完大学、到影院看希区柯克电影的这段时期内应该会有与得病有关的记忆。而做癫痫手术时，可能会把脑组织的一部分，连同大部分海马体，甚至杏仁体全部切除。要是做过这类手术，艾刚就有可能出现目前的症状。
但这样一来，又会出现几个无法解释的矛盾。如果割除动物的杏仁体，它们就会变得暴躁易怒，把食物误当成异性而做出类似性行为的动作，并且不再害怕天敌。既可能表现得食欲异常，也可能变得特别老实。杏仁体是用来储藏恐惧记忆的地方，人类被切除杏仁体后有可能会变得乏力，也有可能反过来变得情绪暴躁。而艾刚不但没有这些症状，反而会对太阳旗图案和日本这个词感到恐惧。
戒酒会是一个重度酒精依赖者自发成立的组织，聚会时彼此介绍自己的戒酒经验，互相鼓励，寻求摆脱酒精的途径。这几年艾刚一直是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由于这个原因，他相继患上了糖尿病和脏器疾病。
艾刚的推测有一定的道理。因为重度酒精依赖者中，有极个别人会出现乳头体严重受损的现象。这些人会有丧失记忆、逆行性健忘，或对地点、时间等概念记忆失准的症状。这些症状艾刚都有。如此看来，他的病是由这个原因引起的可能性也很大。
目前这种假设是否正确还有待探讨，不过酒精依赖症患者确实经常用很多编造出来的谎话来填补记忆漏洞。虽然不能完全断定艾刚不会如此，但这类患者的谎话内容往往每次都不同，而抛开艾刚所说的话的真实性，就目前听他谈论有关橘子共和国的情况来看，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另外，从他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的记忆来看，他并没有出现逆行性健忘的症状。
如今，对大脑记忆功能的研究还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比如记忆确切存在于哪个位置，怎样与大脑相连等问题，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而艾刚的逆行性健忘症状也许正在发展，现在他的记忆终点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或许过不了多久，他所说的希区柯克的最后一部作品就会变成《黄玉》，或者《破碎的幕布》。甚至有一天，他会一口咬定自己从来没看过希区柯克的影片。
艾刚在斯德哥尔摩重度酒精依赖症康复医院里听海因里希提起我，就提出想和我见面。艾刚想回到过去待过的地方，急切地希望我能够帮他找出来，因此海因里希把他带到我这儿来，而那家医院的院长好像也鼓励他来见我。对海因里希来说，他当然想帮助艾刚，但同时，他也认为像艾刚这种罕见的病例，我一定会感兴趣。
“马卡特先生，你认为人生是什么？”我问。
“所谓人生，就是记忆。如果没有朋友或者熟人，就不能算是人生。”
我看了他一眼，艾刚没有说话。不管见过几次面都说是初次见面的人，是无法交到朋友的。
“你认为自己和海因里希先生是朋友，那是因为他今天一直都没有离开过你的缘故。等到今晚分手后明天早上再见到他，你大概就会对他打招呼，说初次见面吧。”
海因里希在一旁点了点头。
“对你来说，连时间这个概念都不存在了。因为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某个瞬间开始，你的时间概念就消失了。所谓意识，是在连续而不断流逝的时间中形成的。没有记忆，就不会感觉到时间的流逝，进而不会产生意识。没有意识，就没有过去。没有过去，人生就不存在了。没有人生，就如同你压根儿没出生过一样。”
说到这里我停了下来。艾刚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我继续说道：“你大脑中分管记忆的部分，已经不能正确地进行记录和保存，所以也不能顺利地进行回忆。换句话说，就是无法产生过去，再这么下去，你的一辈子就会只剩下短暂的现在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说的话无疑是对他宣布了一个近乎绝望的结论。但艾刚似乎并没有马上明白过来，他对自己目前的处境没有感到任何的不幸或痛苦。
因此，我打算再多做些试验。和他聊了这么久后，我已经对他有了相当的了解，但不了解的部分也非常多。目前我知道，他现在的大脑已不能进行正常的记录，这个推测应该没错。我不认为他存在回想和判断障碍，因为他对从哥德堡大学毕业后几年内发生的事都记得很清楚，他保有这段记忆并能顺利地把记忆内容从脑子里调取出来。他不是完全的健忘，只是从某个时期开始，他的记忆出现了流失。换句话说，如果让他俯瞰并描述自己的人生，他会找不到某段时期的内容。
但也不能因此就认为他的大脑不能进行记录。也许记录和保存都确实已经完成了，只是出于某种原因回忆的开关无法启动；或者是由于这段记录错误百出，导致不能回放。尽管不够完整，但既然能想出“橘子共和国”的故事情节，就不能认为他大脑的记录功能为零。
另外，还存在他的大脑记录深度偏浅的可能性，或是复制时发生了错误。也许正因为记录太浅，才容易发生错误。如果原因只是记录深度太浅的话，只要提高印象的强度，情况就能有所改变。
我从架子上取下所有带旋转式瓶盖的药瓶，摆在艾刚面前的桌子上。药瓶一共有八个。我依次把瓶盖拧开给艾刚看，他慢慢地背过脸去。
“马卡特先生，你不敢看我拧瓶盖吗？”我问。
“是的，看了后有点儿不舒服。”
“如果强迫你看，你会怎样？”
“如果非看不可，我也能看，但会感觉不高兴。”
“哦。”
我停住手，想了想。他的反应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反应程度甚至说不上剧烈，还能坚持看下去。当然，因为他知道这是瓶盖，他的大脑判断我拧的只是瓶盖，因而没有产生出剧烈的反应。但既然看见拧瓶盖就会不舒服，某种程度上也能说明他的抵触性反应已经十分强烈了。
接着我站了起来，取下零式战斗机的模型拿到他身边。我故意把机身向前倾斜，好让艾刚能看清飞机主翼上的太阳旗。艾刚看了一眼，就把视线移开了。我对自己接二连三地对他做出近乎虐待的举动，感到些许自责。
“看到这个标志，你会不舒服吗？”我明知故问。
“会，觉得很厌恶。”艾刚回答。
“和拧瓶盖比起来，哪个更不舒服？”
“两个都不舒服。”
“如果非要你比较呢？”
“应该是看到太阳旗更不舒服吧。”
听到艾刚的回答后，我把零式战斗机又放回到柜子上。自己祖国的飞机让人害怕，心里总有点儿不是滋味，但至少可以说明，他大脑里杏仁体功能欠缺的可能性已大为降低。
“你想在天空飞翔吗？”
“想。”艾刚又做出了和上次不同的回答。
“你喜欢开飞机吗？”
“我向往在天空中飞翔，但这和别人应该没什么两样，谁都有过变成小鸟的愿望，谁都曾盼望能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我和大家一样。你问我喜不喜欢飞机，那倒没有，要说喜欢，我还是更喜欢轮船，因为我喜欢速度慢一些的交通工具。”
“你向往在天空飞翔，可为什么不喜欢飞机呢？”
“可能因为飞机只能向前飞，不好操控吧。我希望成为像童话里的彼得·潘那样来去自如的人。”
“原来是这样。你写的故事里有一个可爱的精灵，她的瞳孔里有一台放映机，眼睛会像钻石或万花筒似的闪闪发亮。马卡特先生，你怎么会构思出这么个女孩的？”
“这个问题别的读者也问过我，可是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我见过她，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孩，我一直忘不了她。”
“你喜欢她，和喜欢像鸟一样飞翔相比，哪个更强烈一些？”
“当然前者更强烈，要比想飞起来的念头强烈多了。一想起她，我就会很难过。”
他痛苦地回答。看着他的这副表情，已经基本可以把他的大脑无法进行记录的可能性排除了。
“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你写不出来，对吧？”
我把他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艾刚没有回答。
“也就是说，你真的见过她？”
艾刚轻轻地摇了摇头，说：“要是真的见过她就好了。可那样也会很痛苦，因为再也见不到她了。”
说完，艾刚又沉默了。
“马卡特先生，能请你做几件事吗？”
艾刚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安，但还是点了点头。我请他用刚才用过的软铅笔在桌上的白纸上写出反写的英文字母。
反写字就像从镜子里看到的字一样，正好左右相反。艾刚歪歪扭扭地写着。但从第二遍起，他就照着前一遍写的来描，速度快多了。就这样，他从A到Z共写了四遍。
写完后，我又让他在纸后面签上名字，然后把这些和那三幅画一起放在桌子上，再把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放在最上面，最后用印有马蹄莲的大手帕盖起来。
“OK，我们休息一会儿吧。”说着，我站起身来，“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说完，我离开房间走到门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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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瓦西里·康丁斯基（Wassily Kandinsky，1866—1944），俄国抽象艺术家，现代抽象艺术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奠基人。
[2] 爱德华·霍普（Edward Hopper，1882—1967），美国画家，以描绘寂寥的美国当代生活而闻名。下文中提到的《夜鹰》（Nighthawks）是他在一九四二创作的作品，在当时引起了巨大反响。画作描绘几位孤独的顾客在午夜时分坐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灯火通明的餐馆里。
[3] 奥布雷·比亚兹莱（Aubrey Beardsley，1872—1898），英国画家，作品风格诡异，外界评论褒贬不一。
[4] 保罗·德尔沃（Paul Delvaux，1897—1994），比利时超现实主义画家，代表作有《熟睡的维纳斯》。
[5] 查尔斯·道尔（Charles Altamont Doyle，1832—1893），英国画家，与弟弟理查德·道尔共同创作以妖精为主题的插画，也是《福尔摩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父亲。
[6] 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1899—1980），著名导演，原籍英国，早期曾在英国拍摄了大量默片，后来到好莱坞发展，尤其擅长拍摄惊悚悬疑片。代表作品有《蝴蝶梦》、《后窗》等。
[7] 英格丽·褒曼（Ingrid Bergman，1915—1982），瑞典女星，后来成为好莱坞巨星，代表作有《卡萨布兰卡》、《东方快车谋杀案》等，曾三次与希区柯克导演合作，是电影《美人计》中的女主角。
[8] 《狂凶记》是希区柯克一九七二年执导的影片，下文提到的《家庭密谋》是一九七五年的，希区柯克在执导该片时已病魔缠身，一九七九年因身体原因不得不放弃电影工作，并于一九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逝世。
[9] 位于巴塞罗那的一座著名天主教教堂，一八八二年开始动工，一年后由高第接手设计，建筑风格也由原先的新哥德式教堂改为加泰罗尼亚现代主义。由于资金原因，至今仍未完工，是世界上唯一一座还未完工就被列为世界遗产的建筑。
[10] 安东尼·高第·克尔内特（Antoni Gaudíi Cornet，1852—1926），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现代主义建筑家，新艺术运动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圣家堂是他最伟大的作品。
[11] 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í，1904—1989），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画家，因超现实主义作品而闻名。他的作品充满魔幻风情，加上个人行为怪异，一时饱受争议。
[12] 保罗·德尔沃（Paul Delvaux，1897—1994），比利时画家，以其超现实主义风格的裸女画著名。
[13] 马克斯·恩斯特（Max Ernst 1891—1976），德国画家，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先锋。
[14] 爱森斯坦（Сергей Михайлович Эйзенштейн，1898—1948），俄国电影导演及电影理论家，犹太人，是电影学中蒙太奇理论的奠基人之一。
[15] 安德烈·塔科夫斯基（Андрéй Арсéньевич Таркóвский，1932—1986），俄国电影导演、戏剧导演、作家及演员，被誉为苏联时代电影史上最具影响的电影制作人。
[16] 肖斯塔科维奇（Дмитрий Дмитриевич Шостакович，1906—1975），前苏联时期俄国作曲家，被誉为二十世纪最著名作曲家之一。

重返橘子共和国
1
我带着一块手肘上的骨头，划着小船离开了家。这块骨头是我从沙漠底下挖出来的，但我不知道它是谁的骨头。为了找到这块骨头的主人，我划着船踏上了旅途。
我把骨头放进口袋就出发了，小船顺流而下，我划一会儿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河水缓缓地流着，就算我不用力划，船也能顺流而下。突然，我看见河岸上开着一朵很大的花，原来是一棵很高很高的向日葵，几乎有三层楼的房子那么高。黄色的花盘和绿色的叶子都像是玻璃纸做的，看起来似乎是半透明的。西边的太阳照在向日葵上，一闪一闪地发着光。
我停下桨，让船缓缓地漂流，望着岸上的向日葵。这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阵呼喊声：“喂，你停一停！”我专心听了听，声音离我越来越近了。我慢慢回过头一看，发现从岸上远处的道路上跑来一只棕色的小熊，它跑得很快，像是在追赶我。小熊没有脚，身子下面是两个车轮。
“太危险了！请别往前去！前面是太阳王的领地，你赶快回头吧！要不就在这里上岸！”小熊高声喊叫着。于是我划着桨掉头向岸边靠去。
我把船靠在沙滩上，抓着缆绳跳上了岸，接着把船拖上沙滩。我把缆绳系在岸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小熊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系好缆绳后也看了看它，这才看清它全身长满棕色的长毛，有一对圆圆的小眼睛，样子非常可爱，很像我所熟悉的泰迪熊。
小熊告诉我，它叫巴尔迪，并问我的名字。我告诉它我叫艾吉。它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告诉它我从瑞典来。虽然我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并不是很肯定，因为我记不起我是从哪儿来的了，住在瑞典像是一百年前的事了。
“咦，你从那么远的地方到这里来啊？”巴尔迪惊奇地问，“你不觉得这里很奇怪吗？来，我给你带路。”
听它这么一说，我只好跟在它后头走。道路两旁长着高高的向日葵，仿佛林荫道旁的树木般整齐。在路的尽头我看见一棵巨大的橘子树。它非常高，树干高耸入云，树梢直指天空。
我走近橘子树一看，发现树干很粗，有一座大院子那么粗，而且特别结实，像一座石头山似的，光是绕着树干走一圈就得用上半天。
树干周围有螺旋形的楼梯，一圈一圈地绕着树干、旋转着向上延展，一直通到半空中。因为楼梯太高了，从地面上根本看不清上面的模样。
树枝向四面八方伸展开来，上面长着茂密的树叶，因此橘子树下有些暗。树叶密密麻麻地重叠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大块云彩，把天空都给遮住了。仔细一看，树枝上还挂着很多橙黄色的橘子。
“喂，你快看。”
我顺着小熊手指的方向朝上望去，看见一个女孩正在树叶之间飘浮着——她正在摘橘子。我仰着头四处张望，这才发现到处都有忙碌的女孩的身影。
她们为什么能飘浮在空中？我很好奇。仔细一看，原来她们的背上都长有一对翅膀。翅膀飞快地扇动着，所以很难发觉。而且距离这么远，听不到扇动翅膀的声音。
她们把摘下来的橘子抱在怀里，怀里装不下了，她们就慢慢地落到地面上，绕到树的后头去。后面有什么呢？我十分好奇，就悄悄地跟在她们后头，我看见树荫下放着一个小房子那么大的瓶子，她们把橘子全都扔进瓶子里，再拍打着翅膀飞到树上。女孩们落下来的时候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但向上飞时会发出拍打翅膀的响声。
瓶子旁边有一张大桌子，有个女人负责把橘子从瓶子里取出来、堆放在桌子上。桌子四周还站着很多女人，她们七嘴八舌地聊着天，有的用手里的布把橘子擦得干干净净，有的用刀把橘子切成小片，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木板上。每隔一会儿，就有另一个女人走过来，把切好的橘子收进筐里，再倒进旁边的大池子。池子里有几个光着脚的女人，她们提着裙摆，边唱歌边用脚踩橘子。
“她们在做橘子酱。”巴尔迪告诉我，“这里是制造橘子酱的户外加工厂。”
池子的另一头还有几个女人，她们用勺子把踩出来的橘子汁舀上来，倒进烧热的大锅里。再用铲子把白糖加进去，用棍子使劲地搅拌着。
还有人负责把做好的橘子酱倒进大瓶子里。有几个女人一边把一种黄色的液体倒进瓶里，一边用木汤匙不停地搅拌着。
“你看，她正在对比橘子酱和晚霞的颜色。她不停地往里面添加柠檬汁，要把橘子酱调成和晚霞一样的颜色。”巴尔迪告诉我。
我抬起头一看，橘子酱一样橙黄色的晚霞成片地挂在天边。一眼望去，只能看见橘子树和橘子酱般的天空。
我们又回到河边，坐在石头上。巴尔迪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些柠檬汁给我喝，我喝了一口，觉得又酸又甜，味道特别好。
“艾吉，你为什么要出来旅行？”巴尔迪问我。
我从口袋里掏出宝贵的手肘骨，回答道：“我正在寻找这块骨头的主人，不知这是谁的手肘骨。它的主人一定正在为丢掉了它而伤心，你知道这是谁的骨头吗？”
巴尔迪说：“让我看看！”说着就把骨头拿在手上仔细地端详起来。
“啊，我也不知道这是谁的。”说完它把骨头还给我，“真对不起，我帮不上什么忙。不过我们村的戴森爷爷也许知道。”
“戴森爷爷是谁？”我问它。
“他是村长，他什么都知道，世界上的事他全都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不同种类的生物？这些他全知道。”巴尔迪告诉我。
“为什么？他为什么都知道？”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在哪儿？”
“他就住在刚才那棵橘子树上面的村子里。你可以去找他，把骨头给他看，和他商量商量。”
“树上还有村子？”我惊奇地问道。
“有啊，那里有很多房子。但是我没上去过。”
“现在去，能找到戴森爷爷吗？”
“能，戴森爷爷一定在家。因为他太胖了，下不了楼，所以每天都在家。不过你也得小心，别从楼梯上摔下来了。”
“你能和我一起去吗？”
巴尔迪摇了摇头，说：“我爬不了螺旋梯子。因为我的脚是轮子，又没有翅膀。我在这儿等你，你一个人去吧。戴森爷爷的家在C区第十一街。”
“C区第十一街？”
“你去了就知道了。”它说，“只要顺着螺旋梯子往上爬，一直往上爬。你就会看到一个路标，顺着路标指的方向走就到了。”
2
我一个人又来到橘子树下，抬头仰望仿佛巨大石塔般的树干。
这棵橘子树好像《圣经》里的通天塔，树枝和树叶遮天蔽日，挡住了整个天空，宛如暴风雨来临前的满天乌云，又像是一个即将撞击地球的天体。很难相信树上居然会有村子，但站在树下一看，又让人觉得上面确实另有一个世界。总之，只要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脚踏在螺旋形楼梯上，才发现原来楼梯是木头做的，而且好些地方已经很破旧了，踏上去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让我有些害怕。楼梯扶手上到处生长着苔藓和蘑菇，还缠绕着一股股的常春藤，可要想到上面的村庄去，只能走这条唯一的通道。
我慢慢地往上爬。树干实在太粗了，绕一圈要花好长时间。但也正因为这样，只绕一圈就能爬到很高的地方。树干黑黝黝的，而且凹凸不平，到处都长着大石块似的树瘤。楼梯有时候从树瘤下绕过去，有时候又架在树瘤上方，与其说是在爬树，更像是在爬一座休眠的火山。
我刚满十七岁，身体还很轻巧，但还是第一次爬这么长、这么高的楼梯。楼梯长得好像怎么都爬不到尽头。我爬得实在太累了，途中好几次坐下来歇脚。
随着高度的慢慢上升，空气也变得新鲜起来了。当感觉到空气里充满了水果的芳香时，我已经爬到最矮的一丛树枝上了。这儿长着很多橘子，旋梯旁边不时飞过几个长翅膀的女孩，她们怀里都抱着一大堆橘子。
刚走进树枝丛，就有一位少女出现在我眼前。她停在高空中，专心致志地摘着橘子。她的翅膀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仔细一看，原来她背上的翅膀是静止的。我正想凑近一点看清楚时，她却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原来她们在摘橘子时，会时而扇动翅膀，时而停下来。女孩们全都在很认真地摘橘子。
有几个从上面下来的人和我擦身而过。他们刚看到我时，都露出了一丝惊慌的神色，也许是因为我的头发颜色和长相与他们不一样吧。不过他们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微笑着冲我点了点头，默默地走过。我当然也对他们回以微笑。
我又走过好几丛大树枝，终于看到树干上钉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第一街区。这时我脚下的已经不再是楼梯，而是一片平地。树干周围有一圈房子，都是背靠树干建的。前面还有一片圆弧形的广场。说是广场，其实就是在屋子外面钉了一圈木板，充其量不过是一条宽一些的通道而已。不过，以这里为中心，沿着树枝又向外伸出好几条放射形的道路。这些树枝很粗，道路和楼梯的两侧还装有扶手，因此还是把这里叫做广场更好些。
沿着树枝上的道路往前走，两边还有许多房子，看起来可能还有别的村庄。道路都建在水平的树枝上，往上长的树枝则保持原状。我抓住路边的扶手胆战心惊地往下看，地面上的橘子酱工厂看起来非常小。
这里的房子是用木头、砖瓦和泥灰盖成的，大都很破旧了。脱落的泥灰下露出里面老旧的黑色柱子。虽然看不见小鸟的踪影，但能听到树叶间鸟儿的鸣叫声，还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我甚至不觉得自己是站在高高的树枝上，而像是在树林间漫步。
穿过房屋前的广场，旋转楼梯又出现了。还得继续爬楼梯，这让我感觉有些扫兴。又爬了一会儿后，来到了另一块平地。树干上挂着的牌子上写着“第二街区”。这里也有一个由许多旧房子围成的广场，或者该把它叫做回廊。据说要到达目的地，我还得再爬过九个这样的“楼层”。
走过广场后，眼前出现几个分别写着A、B、C、D的路标，路标上还画着箭头，标明A、B往这边走，C、D往那边走。树干也在这里分岔，相应的，螺旋楼梯也分为两个，分别通往两边。我要去的地方是C区第十一街区，所以我选择了标注着C、D方向的那条路。
不久，我就到了C、D的第三街区，再往上爬就是C、D的第四街区了。就这样，我一直爬到了第八街区。C和D在这里分开了，树干也有了更小的分岔，螺旋楼梯继续随着道路分成两条。我当然选择了通往C方向的路，又走过C区第九街区和第十街区。
越往上爬，树枝越倾斜，但楼梯还是平的。就在我累得再也走不动路的时候，终于到了C区的第十一街区。这里也有一个由木板铺成的广场，房子也都靠着树干围成一圈。但房子的外观和其他地方的不一样，每间房子前面都有一排木头柱子，柱子之间有一个用木板铺成的露台，露台周围架着充满东方风情的栏杆。
柱子和栏杆大都被漆成红色，每间房子的屋檐下都挂着许多灯笼，门口还垂挂着细竹子编成的门帘。有几家看起来像是餐厅，但好像都还没开门，里头似乎都还没有客人。
其中一户的露台地板上放着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位胖胖的老人。这户看起来像是民宅。老人面前的竹帘垂下一半，屋檐下还并排挂着几个小小的金属做的风钤。
我站在屋檐下，把头伸进竹帘里，问道：“您好，请问戴森爷爷家在哪儿？”
这时刚好刮来一阵风，风钤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老人好像没听清我的话，默不做声。我又问了一遍，老人的身子依旧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动了动肥胖的下巴和嘴唇，说：“这儿就是。”
“您就是戴森爷爷吗？”我问道。
“是的。是谁让你来的？”他说。
我告诉他是巴尔迪让我来的。于是戴森爷爷让我进屋。我从木头柱子中间穿过去，穿着鞋子想走上铺着木板的露台。爷爷让我把鞋脱了，我连忙照做了。
戴森爷爷斜躺在床上，我双手抱膝坐在他旁边的地板上。爬了这么久楼梯，此时双腿才觉得舒服些了。从树枝间刮来的风吹得屋檐下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远处飘来阵阵水果的清香，不知从哪里传来此起彼伏的虫鸣，几乎让我忘了自己正远离地面、置身于高高的树上。
戴森爷爷问我找他有什么事，我从口袋里拿出肘骨给他看。
“我来找这块骨头的主人。你知道这是谁的吗？”
戴森爷爷接过骨头，放到眼前仔细端详着，骨头几乎要碰到他的鼻尖了。
“大概是芮娜丝的。”他说，“她最近一直因为失去右臂而心情不好。如果能把这块骨头装回去，也许还可以长出来。尽管还缺了一部分骨头，但她看到这个一定会很高兴。”
“芮娜丝在哪里？我现在可以见见她吗？”我着急地问道。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骨头的主人。
戴森爷爷咧着嘴想了想说：“很难，这孩子现在谁也不相信，最害怕遇见陌生人。你不是本地人，大概还不知道这里的习惯吧？”
“不知道。”我说。
“芮娜丝是芒扬族出身，芒扬人不是在这里摘橘子，就是到河对岸太阳王住的城里找活做。芮娜丝没有父母，家里还有个上了年纪的祖父要赡养，所以她出去工作了。船大概快回来了，但是——”
“可以的话，我去码头等她，不就能见到她了？”
戴森爷爷过了一会儿才回答说：“如果只是看看她应该没问题。她没有右手，眼睛里有台放映机，一到晚上，眼珠子就会像钻石一样发光。凭这两个特征你应该能认出她来。在这个村子里，只有她一个人长成这样。但是，这孩子自从到太阳王的城里工作后，就变得越来越不愿与人接近了。”
“她会跟我说话吗？”
“可能不会。按规定，芒扬族的女孩子不能和外人说话。你要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就好了。”
“怎样才能成为这个村子的人？”
“只能和这里的人结婚，拿到绿卡才行。”老人告诉我。
“结婚……”
“对，结婚。”
我考虑了一下说：“戴森爷爷，你认识芮娜丝吧？”
“当然认识了，她就住在上面的村子里，是我看着长大的。”
“那么，能请您把这块骨头交给她吗？”
戴森爷爷马上回答说：“那可不行。”
“为什么？”
“有几个理由。首先，按规定不能这么做。”
我吓了一跳说：“怎么会有这么多规定？”
“是啊，这个村子的确很无聊。其次，只有这块骨头还不够。按照村里的规定，如果发生什么事或提出要做什么事，当事人就必须负责到底。”
我歪了歪脑袋，表示听不懂他的意思。
“啊？为什么？”
“我已经老了，负不起这个责任了。所以不行！”
戴森爷爷边说边把骨头丢还给我，我连忙用双手接住。
“可是戴森爷爷，我也负不起这个责任啊。”
“还是你去交给她吧。你还年轻，为了换回她的手，值得冒一回险。”
“啊……”
我考虑了一会儿说：“但是，她不是不肯见我吗？就算我找到她，她也不肯跟我说话。我可怎么把骨头交给她？”
“这事你得自己想办法。”老人回答道。
“听你刚才说的话，好像我对这件事负有责任。真不知道我的责任在哪儿，无论怎么说，这都不是我的事呀。”
“这样吧，我把芮娜丝的秘密告诉你，但你决不能把它用在干坏事上。”
“啊……”
我怎么可能用它做坏事呢？
“而且，只能冲着芮娜丝，不能用在别的女孩身上。现在，我告诉你，秘密就在她左脚的小趾上。”
“什么？”
“那里是她的要害。”
“你的意思是……”
“她小趾的指甲是按钮，用力摁一下，她就会听你的话。”
“啊？这是真的吗？”
听起来真叫人难以置信。
“真是这样的。但这孩子从小吃了很多苦，很难绝对听从你，不过只要摁下她的脚趾，她的态度还是会有所变化。沿河岸往东走一百多码就是码头了。年轻人，再见了，祝你好运。希望你把那姑娘的幸福放在心上。”
戴森爷爷口气严厉地对我说。
3
下楼梯虽不如爬楼梯辛苦，但螺旋梯实在太长，还是花了很长时间。好不容易到达地面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四周慢慢暗了起来，附近的橘子酱工厂也看不见了。幸好巴尔迪熊还在等我，我和它一起往码头走去。
“听说这块肘骨是一位叫芮娜丝的女孩的。你认识芮娜丝吗？她好像缺了一只右手。”
巴尔迪一边滚动车轮前进，一边认真回忆着。
“我不认识。”他说，“我好像见过没有右手的女孩，但也没太注意。”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路旁的向日葵上亮起灯，虽然光线很昏暗，但能看清路。
很快就到码头了。这里行人稀少，非常寂静。疏疏落落的街灯立在路边，把岸边照得通明。栈桥前有个闸门，周围亮着许多小灯。
我在码头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巴尔迪停在我身边。天空上挂着一轮圆月，月亮周围闪烁着无数的星星。
“最近月亮总是圆的。”巴尔迪告诉我。
“哦？真的吗？”我很吃惊。
“嗯，大家都在抱怨，说好久没见到弯弯的月亮了。会不会是月亮出问题了？”
“啊……”
这时候，河对岸的下游方向出现了一团亮光，远远地看不清是什么。光亮越来越近，仿佛一个大烛台正在向我们靠拢。我吓了一跳，原来那是一艘渡轮。
渡轮慢慢驶近，轮廓也越来越清晰了。船上有三层舱房，都亮着灯。船慢慢向岸边靠过来，就像一盏巨大的水晶灯浮在水面上。船体看起来越来越大，这一带没有比它更亮的东西了。我看得目瞪口呆，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渡轮无声无息地靠近，只能听见海浪和一阵阵风吹过的响声。船上的灯把码头照得如同白昼，连站在远处堤岸上的人影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船。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船？这里的人口并不多啊。
我带着这个疑问请教巴尔迪。
“因为有些人得住在船上。”巴尔迪说，“而且太阳王的工厂规模特别大，必须用大船接送工人。太阳王为了便于管理，不准大家使用别的工具上下班，规定所有人都得坐这艘船。在他眼里工人还不如一个小齿轮。”
大船停靠在栈桥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响声。接着，砰砰两声，从船旁边伸出一块木头跳板架在栈桥上。一群脚下装着车轮的熊从船上拥了出来，大声喧哗着来到栈桥上。它们飞快地驶过栈桥，穿过闸门上了岸。
这时，巴尔迪对我说：“我的家人回来了，我得先告辞了。如果你有时间，明天我们再见吧！”
说完，它就汇入那群装车轮的熊里了。
任何装车轮的动物，只要愿意，就能移动得很快。我有些不安，急忙站起来想挽留它再陪陪我，但巴尔迪的动作非常快，一转眼就融进熊群中了。看着一群一模一样的熊，我也认不出哪个是我刚认识的朋友。
装车轮的熊后面，是一群用双脚行走的人。他们慢慢走到闸门，一穿过闸门，就连蹦带跳地往家走。
我心想，这下糟了，人这么多，根本无法从里面找出一个女孩来。我赶快跑到闸门旁，靠在柱子上，睁大眼睛在人群中搜寻那位没有右手的女孩。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每个人都有两只手。但人们的身子挨得很紧，我很难保证不会看漏。时间一点点过去，我也越来越没把握，船上只剩最后一批人了，或许女孩早就过去了。
码头上的人越来越少。最终木头跳板被收回，大船悄无声息地驶离栈桥。我想今晚没希望了，肯定找不到她了。我绝望地往栈桥望了一眼，却发现一个瘦小的女孩正慢慢地往这边走着。她右边的袖子空荡荡的，被风吹得飘来飘去。她没有右手！找到她了！
她的左手提着一个小包。我背对街灯站着，当她从我面前经过时，灯光正照在她的脸上，我几乎惊呆了。因为我看得很清楚，她长得实在太美了。
她有满头乌黑秀丽的卷发，和我的发色完全不同。她温顺可人的脸庞，就像刚做好的人偶。她穿着一条短裙，从裙子下露出白皙匀称的双腿，看起来既漂亮又性感。这位异国美人芮娜丝所拥有的独特的美，是我从来没见过的。
我迈开双腿跟在她身后。她走出码头后向左转，朝我刚才来的方向——也就是朝橘子树——走去。
戴森爷爷住在第十一街区，据他说女孩的家更高一层，看来她是要回到那棵橘子树上去。
当她离开人群，只身一人走在路上时，我走近她身边，打了个招呼：“请问，芮娜丝……你是芮娜丝吧？”
她猛地回过头，惊恐地看着我。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深深地吸引了我。她的脸庞是那样的端庄，身材娇小而妩媚，仿佛是画家用细致的工笔细细描绘出的一般。她吓了一跳，而我却更为吃惊。
我呆呆地愣在那里，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我叫艾吉，有东西要交给你。”
我刚说完，她就转身跑开了，确切地说，是边跑边跳，速度快得惊人。我连忙紧追了上去，但与她的距离越拉越远。
她沿着河畔跑了好久，来到一座石桥边。我追到桥头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前方的她已经跑进了广场，并渐渐放慢了脚步，快步行走着，最后身子靠在旁边的石头上喘息。被我追赶了半天，想必她也累坏了。我也不再奔跑，气喘吁吁地走近她。她可能是实在跑不动了，最后终于被我追上了。
“芮娜丝，你别跑，我有东西要交给你。完全没有什么敌意……”
突然，她“刷”的一声飞快地脱掉上衣。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见啪嗒啪嗒拍打翅膀的声音。等我回过神来，她整个身子已经腾空而起了。
我想糟了，飞奔过去想抓住她，可已经来不及了。我伸直手臂跳了起来，指尖却只能轻轻触摸到她的鞋子。
我抬头一看，原本近在眼前的芮娜丝如今只剩下剪影般的轮廓，漂浮在挂着月亮和星星的夜空。
“芮娜丝，我把你的肘骨带来了。我是问过戴森爷爷才来找你的，他说你缺了右手很不方便，我没有要害你的意思！”
我对着影子大声喊，拍动翅膀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她的剪影无声地飘向东方，消失了。
我非常沮丧，重重地跌坐在泉水边的石头上。我已经尽了力，看来只有放弃了。虽然她并没有完全不理我，但还不愿意跟我说话。
再仔细想想，这块肘骨未必就是她的。戴森爷爷只说有可能，并没有肯定就是芮娜丝的。
做事要有分寸，没必要让她讨厌。我转念一想，干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我起身站了起来，朝下午停船的河边慢慢走去。月光照亮了广场上的石板地，我发现角落里站着几个男人。夜已经深了，他们还骑在木马上玩耍，嘴里吃着馅饼，身子得意地摇晃着。我经过他们跟前时，他们微笑着向我致意。
我离开广场继续向前走去，又来到路旁种满向日葵的林荫道上。这里有很多人在散步，还有人跳着前进。走过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会对我友善地微笑，看来这个村子的人大都非常和气。
我来到河边的沙滩上，突然听见有人在叫我。
“艾吉！你等等！”
我回过头，声音好像是从向日葵后面传来的，但没有看见人影。我刚转过身来，芮娜丝已经带着一阵风落在我面前了，我大吃一惊。接着她又腾空飞了起来，在半空中俯视着我说：“艾吉，请把骨头让我看看。”
我从口袋里掏出骨头，放在右掌心上伸到她眼前。突然有一束白色的光射了过来。我定睛一看，原来这道光是从她的眼睛里射出来的。我想起她的眼睛里有一部放映机。强光直射着我的脸，她的瞳人如同万花筒般闪亮。她慢慢地绕着我仔细观察了一圈。
“让我看清楚点儿。”
说着，她双脚落地，飘然站在我的眼前。
她把手提包和上衣夹在左边腋下，在地上站稳后从我手中拿过骨头，又拍拍翅膀飞上了天空。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我却没有放过这个机会。我用力抱住她的左腿，迅速脱掉她的鞋。她吓得尖声大叫，在半空中拼命地挣扎，上衣和提包都掉到了地上，她也浑然不觉。我看到了她左脚的小趾，于是左手紧紧抓住她的双腿，右手抓住她的脚趾，用拇指按在她的小脚趾上，剩下的四根手指抵住脚心。然后一用力，重重地按下她的趾头。
她“啊”地大叫一声，接着不知从哪儿发出巨大的响声，同时她的身体失去了平衡，重重地跌到了地面。她的身子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过了一会儿才硬邦邦地慢慢缩成一团。我想她一定摔伤了，害怕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罪恶感油然而生，呆呆地愣着没了主意。
过了很久，我才回过神来，赶紧上前抱起她。
“对不起，你摔疼了吧？”我问。
她疼得紧咬着嘴唇，但仍从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按她的小脚趾竟有这么大的作用，连我自己也吓坏了。我在心里暗暗做好准备，已经把她伤害成这样，她很可能永远都不肯理我了。
她僵硬的身体慢慢缓了过来，已经可以开口说话了。
“没事，”她说，“现在好多了。”
“太好了。”我说。
我摊开她的左手，发现那块骨头还被她紧紧地抓在手里。
“你还抓着它，实在是太好了，我以为弄丢了。刚才对不起，我太粗鲁了。但是我听说，不这么做你根本不会理我。你看看，这是你的骨头吗？”
“对，是我的。谢谢你还给我。”
她说话时的态度是那么的温柔，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此时的她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强硬和冷漠，声音细声细气的，听起来非常悦耳。
正如戴森爷爷告诉我的那样，她的态度完全改变了。我赶紧把掉在地上的上衣和提包捡起来，递到她的手里。
“好了，骨头还给你了。”
说完，我站起了身。
“你要去哪儿？”
芮娜丝坐在地上问我。
“把骨头还给你了，我已经没有别的事了。”
“不，骨头还缺几块，光有肘骨还不够。”她说。
我惊讶得呆住了。芮娜丝慢慢站起来，走到我身旁。我仔细打量着她，发现她的身材十分娇小。
“我只有这块骨头，不知道另外的骨头在哪儿。”
“我知道在哪儿。”芮娜丝说。
“啊，你知道？”
虽然我对此并不特别感兴趣，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在太阳王的博物馆里，这我早就知道了。但因为之前没有肘骨，偷出来也没用。不过现在有了肘骨，一切就不同了，只要把其他的骨头偷回来，我的右手就能恢复了。”
原来如此，我点了点头说：“对呀，那太好了！你去向博物馆的人说清楚，把骨头要回来不就行了？”
“不行。就算我向他们说清楚，那些人也不会老老实实地把骨头还给我的。要跟他们搏斗才能夺回来。”她说。
“报警不行吗？”我出了个主意。
“不行，警察和太阳王是一伙的。”芮娜丝摇摇头说。
“总之，你自己想办法吧。这不关我的事。”
我刚说完，芮娜丝马上说：“这件事已经和你有关系了！是你把这块骨头送来的，对吗？所以你不能不帮我。”
她说的话和戴森爷爷说的一样没道理。让我心情很不愉快，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我认为自己是个局外人，是出于善意才把那块骨头送还给她的。
这时，从空中传来低沉的嗡嗡声，旁边的树木和草丛也在飒飒作响。河滩上一下子亮了起来，风吹起的涟漪也显出白色。原来头顶上有盏探照灯，光线慢慢移动着，已经接近我了。
“快跑，艾吉！到这里来！”
芮娜丝突然冲我大喊，同时自己也跑了起来。我急忙跟着她跑。
芮娜丝跑进向日葵丛里，我也跟着跑了进去。
“把身体放低，趴在草丛里！”
就在她说话时，四周突然亮得如同白昼，探照灯在我们头顶上晃动着。我抬头看了看，魔鬼般巨大的飞机影子黑压压地停在我们上方，近得能看见机翼上红色的太阳旗标志。轰隆隆的巨响笼罩着四周，草丛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连头发都感觉到了强烈的气压。
虽然被探照灯直直地照着，但我们趴在向日葵下，身子一动也不动，加上四周的草丛茂密，所以没被发现。不久后灯光消失了，嗡嗡声也逐渐远去。
“那是太阳王的巡逻机。你的小船被发现了，你已经被他们盯上了，很难逃得了。所以你得帮我。”芮娜丝看着我说。
4
芮娜丝叫我到她家去，说要做晚饭请我一起吃。我正好肚子饿了，于是马上就接受了她的邀请。
芮娜丝并不需要走楼梯，在我爬橘子树的楼梯时，她只需轻轻地纵身一跃，就从我旁边直接飞上去了。也许是因为夜深了，一路上没有碰到任何人。从第一街区起，村里的家家户户都亮着灯。第十一街区的餐厅还在营业，经过店门口时，可以听见店内客人们热烈的谈笑声。戴森爷爷已经不在阳台的床上躺着了，大概是睡了。我悄悄地走过住户们的窗前。
突然，芮娜丝穿过枝叶，匆忙飞下来停在我面前。
“艾吉，快躲起来！千万别动！”她落在楼梯上，压低声音对我说，“太阳王的巡逻机又来了。”
说着，她把我的身子紧紧地按在树干上。
我又听见了低沉的嗡嗡声，巨大的机影遮住了月亮。尤其让我不快的是，它居然没有飞走，而是在橘子树边停住了。月光被完全挡住，四周一片漆黑，只听得见橘子树叶被风吹动的声响。巡逻机的探照灯又照下来了，瞄着楼梯从下往上仔细搜寻着。
“你一定是被盯上了。”芮娜丝在我耳边小声说道，“要不就是注意到我了……”
我们俩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一会儿，树叶的沙沙声渐渐消失了，四周又亮了起来。
“飞走了。我们继续往上吧。”
于是我们又开始走。芮娜丝这次也和我一起爬楼梯。
芮娜丝会飞还无所谓，不会飞的我已经累坏了。爬楼梯就像是在爬山，要是每天都这么爬，我肯定受不了。
芮娜丝的家接近大橘子树的树顶，几乎已经是最高处了，路牌上写着“第二十街区”。附近只有两幢房子孤零零地立着，周围枝叶稀疏，几乎没有什么遮挡，站在房子门口就能望到美丽的星空。芮娜丝打开破旧的家门，在烛光照明下，我看见了一位拄着拐杖的瘦小老人。
“爷爷，您怎么还没睡呢？”芮娜丝略带责怪地对老人说。
“我没关系。这个年轻人是谁？”老人看到我后转身问道。
我连忙回答：“我叫艾吉。”
“快请进来吧，艾吉。”老人对我说。
“他是我爷爷，叫荷西。”芮娜丝说。我和老人握了握手，荷西爷爷的手瘦得只剩皮包骨了。
我们走进屋，关上了门。我又仔细打量了一番老人，刚才光线太暗没看清楚，现在才发现面前的老人十分奇怪。三根蜡烛的光照着老人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面居然没有鼻子！鼻孔里露出许多鼻毛，在两眼间形成两道沟。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脸。
“艾吉，你坐到厨房那边吧，随便哪个椅子都行。爷爷，请您到沙发或床上躺着，我马上去做晚饭。”
芮娜丝说完打开身旁的一扇门，左手伸进门内，把上衣和提包挂在里面墙上的什么地方，然后急忙穿上了围裙。荷西爷爷则打开另一扇房门，慢慢地走了进去。看来这个房子虽然小，但除了厨房，爷爷和芮娜丝还各有一个房间。
从这里到厨房还要走三级台阶，我跟在芮娜丝身后进了厨房，在餐桌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望着窗外的月亮，明月又大又圆，低垂在窗口的上方，它离我是那么的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摘到似的。从远处吹来的风穿透微启的窗，掀起了麻布窗帘，窗帘不停地在风中飘荡。今晚的气温宜人，既不热也不冷，是个让人心情舒畅的夜晚。
芮娜丝做的豆子汤中加了很多橘子和火腿，味道很好，我非常喜欢。她虽然年轻，烹饪和家务却都十分拿手。只要看她熟练地使用炊具的样子，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她很能干。
荷西爷爷把面包切成两半，大口地吃起来，又用汤匙把豆子汤里的豆子舀出来，吃得津津有味。他不时问几句芮娜丝工作上的事，不过芮娜丝总是回答得含含糊糊，似乎不想多说。
荷西爷爷虽然不太和我讲话，但看得出来他并不讨厌我，一直让我多吃菜和水果。餐桌上就放着像是树下那家工厂加工的橘子酱。
饭后的茶也是橘子茶。芮娜丝把橘子酱加进茶里调开了喝，我也学着这么做。荷西爷爷仰头把最后一口茶倒进嘴里，跟我们道了声晚安，就回房间休息了。
“艾吉，真不好意思，我们家只有我和爷爷的两个房间……”芮娜丝边喝茶边对我说。
“没关系，我就睡那张沙发上。”我说。反正我本来就做好了今晚睡河滩的准备。
我看到沙发旁的墙上挂着一把旧小提琴，问道：“芮娜丝，你让我留在这儿要干些什么？”
芮娜丝把茶杯放在桌上，回答道：“我要把右手其余的骨头也弄回来，你得帮我。”
虽然我想到了她会这么说，但还是吃了一惊：“你要我怎么帮？”
“我们偷偷潜入博物馆去。”
“什么时候？”
“明天。明晚前我们得做些准备，还要想办法弄到那儿的钥匙。”
“能弄得到吗？”
“应该没问题。因为我认识太阳王手下一位有身份的人。”
“要和他们搏斗吗？”
“应该不用，但我们还是要带上武器。必要的时候就用麻醉枪对付他们，因为我不愿意杀人。”
“能行吗……”
“我一个人肯定不行，但有你帮忙应该能成功。”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许她说得对，可是我一点儿与人搏斗的经验都没有。
芮娜丝往自己的杯子里又倒了些橘子茶，接着又给我倒了些。
“谢谢。拿到骨头后你打算怎么办？”
“和你给我的肘骨凑在一起，拼出我的右手。然后，可能的话，我想改变我身上的扎泽茨基结构。”她一边把茶杯送到嘴边，一边说。
“扎泽茨基结构？”
“对。”
这是一个我从来没听过的词。
“那是什么？”
“我的身体构造。我和别人有些不一样。”
我点了点头，我已经感觉到了。
“你的眼睛里有台放映机，对吧？”
“对。我大脑的一部分和中央管制室的超级电脑连在一起，所以我进行计算时可以用超级电脑。只要是允许公开的材料，我都能用自己的意念来读取，就像这样。”
芮娜丝手上端着茶杯，眼睛看着墙上，一幢河边建筑物的画面映在了墙壁上。
“这是什么？”我问道。
“这就是那家博物馆，我的肘骨就藏在里面。我们可以这样从河面上飞进去。”
画面随着芮娜丝的声音移动了起来，我的身体也仿佛跟着滑过水面，慢慢接近那幢建筑。眼前出现了一条大型隧道，离那家博物馆越来越接近，终于飞进去了。接下来是一段黑洞洞的下水道，不久就到了一处三面有台阶、像是码头的地方。
“这里警戒比较松，如果速度够快，雷达也追踪不到。平常我都是走台阶进去的，但这次我们不能从大门走，而要从这边的侧门进去。”
画面上了台阶、穿过大厅，一直绕到侧面，在一个员工通道的小门前停了下来。
“从这里，或者从那个通风口进去。”
画面往上移动到天花板附近，那里有一个有很多缝隙的通风口。
“你能飞当然无所谓，可是我不行，那里太高了。”
“你也没问题。”
她说话时，墙上的画面一下子不见了。芮娜丝转过身来，放下了茶杯。
“你是机器人吗？”我问。
“不，我是由蛋白质和氨基酸构成的普通生物。”
“哦。”
“但我的关节是螺丝式的，用螺丝或合页固定，都是老古董啦。”
“螺丝式的关节？”我吃了一惊。
“是的，式样很旧了，所以才想改造一番。”
我把她的话思考了好久。真不敢相信，怎么会有这种事？
“这种机械结构就叫做扎泽茨基？”
“这种结构的身体叫做扎泽茨基。”
“为什么要叫扎泽茨基，是发明这种结构的人的名字吗？”
芮娜丝摇摇头说：“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这里的人都这么叫。”
“这里的人都这么叫……对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橘子共和国。”
“橘子共和国里的男人和女人都能在天上飞吗？”
“只有女人能飞。”
“啊！是必须得身体轻才能飞起来吗？太胖的就不行？”
“具体原因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你想的那样。你看我们背上的翅膀，不是都很小吗？”
“嗯，对。”
我觉得这件事真不可思议。
“这翅膀只是用来抵消引力的。其实你也能飞。”
听芮娜丝这么说，我又吃了一惊，“你是在开玩笑吧？”
但芮娜丝的表情十分认真。
“我说的是真的。很简单，只要有点勇气就行。只是大家不知道怎么抵消引力而已，其实每个人都能飞。”
“别开玩笑了。”我说，“如果能像你一样飞，一定很有意思。但是不行，我没长翅膀。”
芮娜丝笑了：“真的很有意思啊。”
说着，她站了起来。我突然觉得有些害怕。
果然，她把厨房的大玻璃窗打开了，对我说：“你想不想试试看？”
“啊，不，我害怕。算了吧。”
“到这儿来，快点！”芮娜丝说。没办法，我只好战战兢兢地走近她。
“你害怕吗？”
“有点儿。”
“别怕。抱住我的腰，抱紧点儿。”
没办法，我只好照做。
“注意别碰到我的翅膀！”
芮娜丝左臂揽着我的背，站在窗台上。
眼前是一些树枝和树叶，再往上就是天空。这里离地面很远，处在半空中。芮娜丝只有一只手，我觉得很不安全。
我对她说：“不行，太可怕了。如果我松开手，就会掉下去摔死吧？”
芮娜丝在我耳边笑着说：“你真是个胆小鬼。”
我有点不高兴，这哪里是胆子大不大的问题，谁不怕死？
“不会掉下去的，你马上就知道了。包在我身上，相信我，好吗？”
说着，芮娜丝挥起了翅膀。她挥动翅膀的声音越来越大，渐渐变得像金属碰撞一样尖厉。
“好了！我们出发吧！”
芮娜丝用力抓住我的后背，双脚蹬了一下窗台。我赶紧抱住她纤细的腰。
我们飞到了半空中。我心里想着，不好，要掉下去了！害怕得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但我发现自己并没有掉下去。我慢慢睁开眼，发现橘子树巨大的树冠就在我的脚下。树顶的枝叶在慢慢地转着——其实旋转的是我们。
呼呼的风声一直在耳边回响，也只听得见风声。我真的在空中飞了！由于太紧张，有好一阵子我什么都没看见。尤其是地面上的东西，完全看不清楚。
过了一会儿，月亮进入了我的眼帘，在朦胧的雾里若隐若现。我盯着月亮看，又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月亮表面居然有不少洞。而且，每个洞口都露出一根黑黑的小棍子，向上伸着，不知道指向何方。
“啊！”我想起来了。
“什么事？”
芮娜丝的声音就在我耳边，我甚至能闻到从她身上散发出的甜甜的香味。
“你背上的翅膀停住了！”
她的翅膀静止着，但我们的身体却还浮在空中，这太令人难以置信了！为什么？芮娜丝偷偷笑了。
“好了，我要放开了啊。”她说。
她的声音很小，但因为四周除了风声之外，没有别的声音，因此我听得很清楚。
“别！”我大声叫着。她要是松手，我必死无疑。
“别害怕，有我在呢！快拉住我的手！”
说完，芮娜丝使劲甩开我抱住她的右手，左手拉着我，并迅速推开我的身体。
“哇！”我大声尖叫。可接下来什么事也没发生，我依旧安然无恙地在黑暗的夜空中飘浮着。
“怎么样？会飞了吧？”
我惊讶地点点头，“我会飞了，我飞起来了。”
“明白了吧？其实所有人都会飞，只是人们大都没有勇气，才没发现自己能飞。”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接着问道：“是因为在这么高的地方，所以才能飞吗？如果下降到低一点的地方，就会掉下去吧……”
“那我们来试试看吧！”芮娜丝说着再次拍动背上的翅膀。我们开始向前飞，从雾里冲了出来。
我倒吸一口气。大地仿佛撒了发光粉末似的闪着光，瞬间映入了我的眼帘。视野中间是一条蜿蜒曲折的黑色小河，河道在月光下就像老旧的玻璃板，发出朦胧的光。沿着河岸，有一条同样散发着朦胧光亮的路。这条路在某一处又分出几条岔道，岔道上有许多房子，每幢房子里都透出灯光。
从高空俯瞰下去，大地仿若一片灯海，比从地面仰望星空还要美丽，仿佛铺满了无数的钻石。
“太漂亮了！”我大叫。
“很漂亮吧？”芮娜丝说。她已经收起了翅膀，我们在离地面不远的地方，近距离欣赏着这片美丽的土地。
突然，芮娜丝的手放开了。“啊！”我又忍不住叫出声来，但再次发现身体没有任何变化。我依然在空中飘浮着，无声地向前移动。
“明白了吧？艾吉，和高度没有关系。”
我点点头问：“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从地面往上看的话，我们其实是在旋转。但从宇宙的高度看下来，我们就是静止的，所以不会掉下去。”
我思考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但没想明白。于是我老实说：“我听不明白。”
“艾吉，我们在飞的时候，不能碰地上的东西。比如说不能碰橘子树的树枝，否则就会掉下去。”
“为什么？”
“原因我也不知道，但事实就是这样。”
“嗯……”
我心想，算了，能飞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好像变成了一只大鸟，和芮娜丝并肩飞行，我的心情非常愉快。熟练了之后，我便一点也不在乎高度了，只是觉得很舒服。甚至有种只要能感受到这种体验，就算摔死了也无所谓的心理。
唯一遗憾的是，我并没有飞翔的感觉。连头发都没有飘动，只是身体浮在空中而已，仅仅如此，完全无法前进。就算像游泳那样双手划动周围的空气，也没有任何效果。不过我能原地扭转身子，也可以翻筋斗，但也只能做到这些。要想前进，还是需要翅膀。
“好漂亮啊。从这里看地面，简直美得像梦境。”我又赞美了一遍。
“是啊，非常漂亮。”芮娜丝说。我看着她，她的眼睛如同钻石一般闪着白光。在月亮的衬托下，她飘浮在星空下的样子简直美得像教堂墙壁上的画。
“那个月亮，怎么像是假的？”我说。
“月亮？”
“是啊，月亮。就是那个。”
“那个是茂朗杭金。”芮娜丝说。
这又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名词。
“不能碰它，那是很重要的东西，是我们生活中绝对不可缺少的。它能制造风和雨，万一坏了，这个世界就毁了，你懂吗？”
“嗯。”我回答。
但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像这样往下看，地面上的道路可真有趣。这个方向的路都是直的，而这个方向的却不是。”
芮娜丝点了点头，说：“是的。东西方向的道路都是笔直的，而南北向的不是，都是弯弯曲曲的。”
“为什么？”
“明天再告诉你。走吧，我们该回家了。这里禁止夜间飞行，虽然像我们这样单独飞雷达应该测不到，但要是巡逻机飞来就麻烦了。”芮娜丝说。
5
第二天早晨，芮娜丝做早饭前给了我一个奇妙的小盒子，那是一个可以放在掌心的小小的灰色盒子，透明的盖子上有弹簧装置，可一直保持半开状态。盖子上持续播放着卓别林的滑稽电影，但听不到对白，应该是无声电影。若用手压下盖子，画面就会立刻停止，可一旦松开手，弹簧装置就会弹回半开状态，卓别林也会继续动起来。芮娜丝告诉我，只要这只盒子发出声音，就说明我可以看到她。我想，这应该是一种用于私人联络的设备。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完早餐，芮娜丝就从厨房的大窗户飞出去上班了。但听爷爷说她只能飞到橘子树底下，然后就必须步行了。从港口离开也只能坐渡轮。这地方似乎限制非常多。
芮娜丝晚上回家之前，家里就只剩荷西爷爷和我两个人。我原想从橘子树上下去，看看小熊巴尔迪在不在。但又不愿意在高高的树上和地面之间来回跑，因此只好作罢。最后，我就和荷西爷爷一起喝茶聊天。
荷西爷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在餐桌上和我面对面坐着时就不怎么说话。不过他看起来也很无聊，或许愿意和我交谈。他只要往下走到第十一街区，应该就能找到人和他聊天。但老人的腿似乎没什么力气，很难走到那里。
我问荷西爷爷，靠墙放着的小提琴是谁的？他说那是芮娜丝的朋友的，还说对方是个小提琴高手。那位朋友还曾教过芮娜丝，所以她也会拉一点儿小提琴。
接着，我们两个人又聊了一些闲话，荷西爷爷跟我说起他童年时玩的游戏。还不到中午时，他站起身，从架子上把装酒的瓷瓶拿了下来，开始给自己倒酒喝。三杯酒下肚后他就开始说起自己的不幸遭遇。他的父亲体弱多病，因此他从年轻时起就一直在太阳王的工厂里干活。他很早就结婚了，婚后很快就当了爸爸，所以只有更努力地工作才能养活得了一家人。
“你一定想问我鼻子的事，对不对？”他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荷西爷爷悲伤地告诉我，和他一样没鼻子的人还有好几个。大家都一样，没有鼻子很痛苦，连擤鼻涕都不行。空气中的飘浮物和尘土会直接进入嘴里，还很容易感冒，感冒时还必须时刻注意鼻涕有没有流出来。
他把装了酒的瓷碗放在桌子上，仿佛下定决心似的说：“这一切都是太阳王害的。”
“啊？为什么？”我吓了一跳，问道。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他们做坏事从来不需要理由。不，他们是想威胁我们族人，逼我们屈服于他。于是把我这个最老实的人挑出来，杀鸡给猴看。只是因为我个子最小，也最好欺负。”
我吓得屏住呼吸，说不出话来。荷西爷爷又往碗里添了些酒，继续说道：“他们简直就是疯子，心狠手辣。他们在众多族人面前反绑住我的双手，把我按倒在地，再用刀把我的鼻子削掉。太狠毒了！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怎么下得了手？我怀疑他们根本就是野兽。我亲眼看到鲜血从我的鼻子里喷出来，那一幕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当时我惨叫一声昏了过去，但至今我还记得削掉我鼻子的凶手的长相！他戴着一副眼镜，长得就像世界上最丑陋的猴子。亲眼见到自己的血从眼皮底下喷出去，你应该很难想象这个场面吧？这根本就是不该发生在人类社会的事，那简直是地狱！
“然后我被丢在村口的马路上。幸好太阳王他们很快离开了，村民们这才敢解开我身上的绳子，搀扶着我回家疗伤。我的妻子好几天不休不眠地照顾我。原以为我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去，但在鬼门关徘徊了几天后，我总算捡回了一条命。我的朋友们给我输了很多血。”
我吓得半天说不出话，身体在不停地颤抖。心想怎么会有人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来？能想出割掉别人鼻子这种酷刑的人，本身就不是正常人。
“也有人被割掉了耳朵。”荷西爷爷说，“太阳王的手下说：‘因为你对我们说了谎，所以我们要替地狱的魔鬼来惩罚你，让你好好反省。’还有人就这样被他们的人按住割掉了舌头。太阳王他们面对这种暴行还觉得很开心，他们看见我们痛不欲生，一个个居然哈哈大笑。他们以此为乐，只要是看不顺眼的，尤其是那些身份低贱的人，就随意伤害。他们以看着我们痛苦来获得满足。”
“太过分了……简直是食人族。”我说，我记得曾在书上看到过这种人。
“唉，我不知道他们吃不吃人，但我觉得他们比食人族更可怕。”老人说。
听了这番话，太阳王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变得越来越可恨了。
“他们信奉的宗教崇拜太阳，因此把圆形的红太阳当做图腾。”
我想起昨天晚上见过的巡逻机，并把这件事告诉了荷西爷爷。
爷爷说：“太阳王想要统治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很早以前就这样。他们相信只要让我们害怕他们，就会乖乖听话，做他们的奴隶。所以他们经常来恐吓我们，这是他们的一贯伎俩。他们毫无理由地认为自己的种族对外族人握有生杀大权，可以残暴地对待外族人。而我们都是爱好和平的人，手中没有任何武器，因此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地藐视我们。他们一向认为，只有飞扬跋扈、敢打骂别人、欺负别人，才算有本事。他们的族人中要是有人同情我们，不跟着作恶，也会受到指责，被说成胆小鬼、软柿子，还会遭到他们的毒打。”
我心想，怎么会有这么不讲理的人？他们越是这么做，越会令人讨厌、让人看不起，太阳王他们难道笨得不懂这个道理吗？
“不过，他们民族的科学技术真的很进步。虽然我不太清楚其中的原因，但似乎这个世界的形成也和他们有关系。”荷西爷爷无奈地说，“不管怎么说，就是由于他们的残暴，我才变成了这副模样。没了鼻子，我不敢站在别人面前，日子过得很悲惨。我连工作时都戴着口罩，工友们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可太阳王他们居然说，戴口罩是对他们的不尊敬，每天都逼我取下口罩，好好向他们鞠躬行礼。他们总是教训我们说：‘我们最了不起，你们得尊敬我们，否则就是不礼貌，是没教养。’没事儿还会找个理由毒打我们，所以我不得不忍着屈辱取下口罩。可他们看到我这副样子又会骂：‘蠢东西，滚一边儿去！’”
我听了气得全身发抖。
“我这张脸变成这样，都是他们害的。可是……所以，如果你见到太阳王的人，最好还是小心点，他们都是禽兽。他们欺负男人，调戏年轻女孩，简直无法无天、无恶不作。他们年轻时并不是都这样，是被那些年长的恶棍们教的，长大以后就全学坏了，变成傲慢、爱欺负人的坏蛋。这全是他们一代一代教出来的。”
老人叹了一口气。我突然想到，芮娜丝在太阳王的工厂里干活，他能放心吗？我都有些担心她在那里不安全了。于是我向老人说出了疑虑。老人回答说，实在没有办法。我们芒扬族出身的人按规定必须在太阳王的工厂里干活，况且这个村子里也没有别的工作机会。芮娜丝没有父母，不干活就不能养活自己。她有很多不如意的事，自己又给她添了很多麻烦。太阳王工厂的工资还说得过去。
我问她的父母怎么了？老人说，都病死了。还说他自己也活不了多少年了。这么一来，芮娜丝就变得无依无靠了，他说这是他最放心不下的事。
尽管自己的脸被太阳王毁成这样，可因为怕惹事，荷西爷爷还是很小心地不让芮娜丝怨恨太阳王。但似乎没有用，芮娜丝还是对太阳王抱有强烈的憎恨，爷爷怕她反抗太阳王，希望我能劝阻她。
说到这里，老人似乎突然犯了酒劲，倒在厨房的沙发上睡着了。我本来还想接着向他打听芮娜丝身体结构的事，问问他芮娜丝怎么会有扎泽茨基结构。这下子可就问不成了。
我看到一条小毛毯，就拿来盖在老人身上。然后独自坐在厨房的椅子上，透过大窗户向外看，从这里看得到的只有湛蓝的天空。此刻我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很难相信自己曾经在空中自由飞翔过。我想那一定是在做梦。
这时，耳边传来了铃声。我一看盒子，发现盒盖上出现了芮娜丝的脸。她让我在太阳下山时到橘子树下等她回来。“嗯，知道了。”我这样回答她。
我想，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不如现在下去找巴尔迪，反正时间还早。于是我出了门，花了很长时间慢慢走下楼梯，到处转了转，最后在河边找到了脚上装着轮子的小熊。
“喂，巴尔迪！”我叫住它，它朝我挥了一下手，神情愉快地朝我挪来。我们坐在岸边的石头上聊了一会儿。
我告诉它昨晚我是在芮娜丝家的沙发上过的夜，它听了似乎有些惊奇。我还说刚才跟芮娜丝的爷爷聊过天，他没有鼻子。巴尔迪说它知道，大概是以前被太阳王割掉的，这件事好像村子里的人都知道。
我说太阳王他们都是很残忍的家伙。它说是啊，那些家伙根本不是人，伤害别人的身体、割掉别人的器官，甚至把人大卸八块，做这些事他们都觉得无所谓，他们根本就是怪物。巴尔迪说它也有好几个朋友被太阳王分尸了。我问巴尔迪为什么不反抗，它说反抗没用，是绝对打不过他们的。
我告诉它芮娜丝想跟他们拼，而且那块肘骨确实是她的，她还要去博物馆把剩余的骨头取回来。巴尔迪听了，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我。
“她叫你帮忙了吗？”巴尔迪问。
“是的。”我点点头，巴尔迪却立刻低下了头。
沉默了一会儿后，他小声对我说：“也许这会发展成村民与太阳王之间的战争。太阳王是可怕的对手，最好别惹他们。”
他看起来好像真的很担心，于是我赶忙向他道了谢。巴尔迪接着说：“哦，芮娜丝！我记起来了。我听到过她的传闻，听说她和一位太阳王工厂的管理人很亲近。”
“亲近？什么意思？”
巴尔迪摇摇头说：“我也不清楚。我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不过大家都说她似乎想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你最好别被牵扯进去。”
我说我知道了。其实老实说，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换了个话题，对它说昨晚我和芮娜丝一起在天上飞过，那是我从来没有过的经历。巴尔迪边笑边看着我说，那是你在做梦。除了背上长翅膀的女孩子之外，没有人能在天上飞。在芮娜丝家过夜，也是你在厨房里做的梦。你是因为看到芮娜丝在天上飞，心里太羡慕了，才会做这样的梦。
我坚称自己不是在做梦。那种在夜空中飘浮的独特感觉非常真实，绝对不是梦境。头发被风吹动、打到额头上的感觉我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我还记得从空中俯瞰这条河时见到的情景。小河弯弯曲曲，在月光下像盖着一层凹凸不平的厚玻璃，反射出微微的光亮。
我还看到了月亮，因为飞得很近，可以看到月亮表面有很多小洞，每个洞口都有一根细细的棍子支撑着。
听我这么一说，巴尔迪终于放声大笑起来。
“你说月亮表面有很多小洞？还有棍子支撑着？如果没有棍子就会掉到地上？棍子固定在哪里？艾吉，你在做梦！看见这么匪夷所思的东西，就说明你在做梦呢。”
他讲得似乎有道理。连我自己也渐渐怀疑起来。我想了想后又提出一个问题。
“巴尔迪，我看见这里东西方向的路都是笔直的，而南北方向的路却全是弯弯曲曲的，是这样吗？”
巴尔迪听了点点头说：“啊，是的。真是这样。”
“没错吧？这是我在天上发现的，这证明我真的飞过。”我说。
“这件事也许是你听芮娜丝说的，她天天在天上飞，经常能看到。”
巴尔迪还是不肯相信我的话。
我干脆不再解释，和他聊起别的话题。“巴尔迪，你知道什么是扎泽茨基结构吗？”
巴尔迪点了点头说：“嗯，是指身体上装着螺丝或合页的关节，对吗？”
“是的。芮娜丝告诉我，她的身体就是扎泽茨基结构。”我说。
“哦，是吗？”巴尔迪似乎一点儿都不惊奇，“我也是扎泽茨基结构。你看！这里，这里，都是螺丝式的。”它边说边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脖子和肩膀。
“原来是这样……”
我看向西方的天空。此时的天空已经变成了橘色，很像橘子酱的颜色。
“艾吉。”巴尔迪在叫我。
“什么事？”我把视线转回来，看到巴尔迪卷曲的毛发下，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
“大家都说要提醒芮娜丝，她已经被人盯上了。那些人认为她是危险分子，很有可能会随便找个借口把她清除掉。”
清除掉？清除掉！我马上想起可能发生的一切，真是太可怕了。我顿时对她充满了担心。
不行，不能只告诉她有危险，快逃！而是要尽力帮她。对我来说，她已经不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了。
6
我在橘子树下等着。太阳下山时，芮娜丝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大纸袋，我不记得她早晨出门时拿着这个东西。一见到我，她就愉快地大声叫起来：“艾吉！”然后向我跑了过来。
我也举起手大喊：“芮娜丝！”
再次看到芮娜丝美丽的脸庞，我感到很高兴。
芮娜丝一跑过来就紧紧地抱住我。我们的身子刚分开，她便笑容满面地抬头看着我。
“我问你，艾吉。”芮娜丝说。
“什么事？”
“你今天都在做什么？”
“和爷爷聊天。”我回答。
“聊得开心吗？”
“嗯，不过他后来喝醉了，睡着了。”
“是吗？他很爱喝酒。”芮娜丝面带愁容，接着说，“艾吉，你有什么打算？”
被她这么一问，我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回答。“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打算坐船到什么地方去吗？”
这个问题我还是答不出来。我努力想了半天，不知为什么，就是什么也想不起来。
“你要去哪儿？”芮娜丝又问了。
“不知道。”我摇摇头，然后说，“我想待在你身边。”
这时，刚才巴尔迪的忠告在我耳边回响了起来——你得提醒芮娜丝，她已经被人盯上了。
“可是艾吉，你五天后就得离开这里了。”芮娜丝说。
“五天？”
“对，外来人只能在这里待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我小声嘟囔着。
“你真的想待在我身边吗？”芮娜丝问。
“是的。”我点了点头说。
“那你就成为这里的人吧。”她说。
“我要怎么做？”
我听见低沉的拍打翅膀的声音。
“太阳王的巡逻机又来了！”芮娜丝压低声音告诉我。
但今晚巡逻机没往这边飞，只是在远处盘旋。
“拿着！”芮娜丝把纸袋塞给我，我接过来拿在手里。
“跟我来！”等巡逻机的声音稍微远去后，芮娜丝马上催促我。说完便拉住我的右手跑起来。
我们一直跑到附近橘子酱工厂的阴影里。芮娜丝躲在工厂的角落，查看四周的动静。
我走到她旁边。抬头仰望夜空，圆月今晚还高高地挂着。正如巴尔迪所说，确实没有一点儿变弯的迹象。
“跟我来！”芮娜丝说完又开始跑起来，跑了三十码，冲进了山毛榉树丛里，这才放慢了脚步。
“我们要上哪儿去？”我问。
“前面有个秘密山洞，现在暂时用来作为橘子酱工厂的仓库。”
刚走出树丛，芮娜丝又开始跑了起来，我也跟在她后面跑。正当我们并肩在草地上奔跑时，突然又传来撼动地面的隆隆声。
“是太阳王！快，我们到那边去。”
芮娜丝喊着，狂奔起来，我也加快了速度。回头一看，一个怪物似的巨大黑色机影像乌云一般遮蔽了天空，并渐渐朝我们逼近，显得越来越大。飞机的声音震撼着大地，强劲的风吹得脚下的草丛东倒西歪。
我朝芮娜丝手指的方向望去，只看到山和树，没看到洞穴。四周被月光照得很亮，再仔细一看，原来真有个山洞，只是洞口被树挡住了。浓密的树叶后面，真有一个隧道似的黑洞。
“是那儿吗？”
“对！”
我们拼命朝那个方向跑去。身体刚刚冲进洞穴，就有一束探照灯的白光照在洞口，紧紧追随着我们。
芮娜丝一跑进山洞，就把背紧贴着洞壁，一面大口喘气，一面探头窥视外面的动静。透过摇晃着的树叶的缝隙往外看，强风依旧刮得很猛，探照灯照得外头如同白昼，耳边充满轰隆隆的拍打翅膀的声音。
我们屏住呼吸，静待巡逻机和探照灯离开。他们发现我们了吗？是因为发现了我们才迟迟不动的吗？我越想心中越觉得不安。
飞机的声音又持续了好久，探照灯也一直照着洞口。不久后，周围又有了些动静。
“他们发现我们了。”芮娜丝小声地说。
“不是我们，是你。你早就被盯上了。”我告诉她。
“他们盯上我了？”
“是的，盯上你了。”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大家都这么说。”
听到我这么说，芮娜丝沉默了。这时外面突然暗了下来，螺旋桨的声音也慢慢远去了。
芮娜丝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思索了一下，弓身看着我的手说：“我的纸袋还在吗？”
我举起袋子给她看。
“太好了，来帮我一把吧。到这里来。”
芮娜丝说完朝洞里走去，我也跟着往里走。
洞壁边有很多木箱，都堆到洞顶了，里头装的应该都是橘子酱。走过木箱堆成的小山，后面还堆放着许多废弃的机器和杂物。芮娜丝蹲了下来，不知从哪里拖出一台奇怪的机器，它前后都有椅子，看样子像个小型的交通工具。
“艾吉，你先把这个东西拖到外面去，我去拿工具箱，随后就到。”
于是我后退着把这个“交通工具”拖到了外面。因为下面装有轮子，所以拖起来并不太吃力。
我刚把它拖到洞口，芮娜丝就拿着工具箱和纸袋从后面追了上来，她说：“再往外拖一些，这里太窄了。”
我先把机器放下，走到外面确认没有巡逻机和其他人后，再回到洞里把“交通工具”拖到了外面的草地上。芮娜丝紧跟上来，打亮手电筒，又拿出扳手，蹲在机器旁。她把贴在机身上的半透明翅膀拉成直角，然后用螺丝紧紧固定住。翅膀左右各有两片，一共四片。
干完这些后，她又把翅膀下面的主翼拉了出来，也紧紧固定住。最后绕到后面，拉出垂直的尾翼，再固定住。
“这是飞行器？”我问。
芮娜丝点点头说：“这是扑翼飞机。以前是太阳王的。坠落在附近后被我拖回来偷偷藏在这里，再把它修理好。这些人工肌肉可以通过邮购买到，我买的是力气最大的，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可即使这样，仅凭我自己的力量它还是飞不上去。”
我很吃惊，问道：“那可怎么办？”
“没关系，我有办法。这是燃料胶囊，我今天从太阳王工厂偷来的。”芮娜丝从纸袋里拿出胶囊，打开侧面的机身，装在人工肌肉旁边。
所谓扑翼飞机，就是翅膀能拍打的飞机，它利用高速振翅产生的能量飞行。使用经操控DNA制成的人工肌肉的扑翼飞机，比起使用内燃动力或者马达的金属机器，不但重量要轻得多，动力也更强劲。这里的飞机全都是扑翼式的，就连太阳王的巡逻机也是大型扑翼飞机。
“等一下。”芮娜丝说完，把工具箱和照明灯拿回山洞放好，然后又返回来，“我想把它拖到山上去，这件事无论如何都需要你的帮助，因为我只有一只手，又是个女孩子，没那么大的力气。”
“好。但拖到山上之后怎么办？不是飞不了吗？”我说。
“到了山上就有办法了。”芮娜丝说。
“好吧。”
我们选择了一个没有树、长满草的斜坡，把这台小型扑翼飞机推了上去。
足足推了一个小时，一路上我一直在担心巡逻机会再次出现，在焦虑中终于把它推到了山顶。这时芮娜丝又示意我将机身做些调整。我依照她的吩咐，把扑翼飞机推到了指定位置。
“到这里就行了，艾吉。谢谢你。”芮娜丝说。此时，我们正站在一个很陡的斜坡的坡顶。
“到这里了，现在你想怎么办？”我惊讶地问她。莫非她想利用这个斜坡？
“昨天你不是看到了吗？这个村子的南北方向没有笔直的道路，一条都没有，是特意做成这样的，因为在南北方向走直线道路很危险。”
“为什么？”
“因为引力会消失。”芮娜丝的话听起来很奇怪。
“引力会消失？”我问。
“对，你等会儿就知道了。南北向的直线道路，只有这一条。现在我们不是面朝北方吗？你看这里，朝北有一条大概一百一十码长的直线道路。”
确实如此。这个方向没有一条路是直的，但没有道路的空地上却有一条直线。
“我准备让机体滑下这条下坡路。因为坡很陡，所以速度会很快，我还会在后面推。你坐在前面的驾驶座上，只要时速表的指针达到二十英里，就拉这支操纵杆。翅膀已经调成全速，应该可以立刻飞起来。可如果时速没有达到二十英里就不行了，因为只靠翅膀的力量是飞不起来的。”
“你呢？”
“我要在后面推，所以没办法操纵。”
“我从来没操作过这种扑翼机，不知道会不会。”我说。
“没问题。只要时速表的指针指向二十英里，你就猛拉操纵杆，就这么简单。你要做的事就只有这一件，其他的都由我来做，怎么样？”
“嗯……”我有些犹豫。
“抓紧点儿，没时间了。巡逻机也许就快回来了。”
“好吧。”我下了决心。
“你坐到前面的位子上，扣紧安全带，然后盯着时速表。能做到吗？”
“可以。”
没办法，我只得坐到狭窄的驾驶座上。前座和后座其实都是驾驶座，两个座位边都有各种仪表、风门、操纵杆等装置。我在位子上坐好，系紧安全带，确认过时速表的位置后，手握操纵杆对芮娜丝说：“好了，我准备好了……”
我刚说到一半，就听到一阵呼啦呼啦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大。原来是芮娜丝打开了扑翼装置的开关，人工肌肉已经带动翅膀开始拍动了。她大声问我：“准备好了吗？”
我点点头，心想，决不能失败，要是弄坏飞机就完了。就算没弄坏，要再把它推到坡顶也很吃力。
芮娜丝开始慢慢推动机体。我觉得很紧张。突然，机体猛地向前方倾斜，顺着斜坡冲下去。我向后一看，发现芮娜丝正扇动着翅膀，飞起来推动飞机。
伴随着刺耳的翅膀震动声，飞机就像公园里的滑车一样开始快速滑行。我差点叫出声来，可还是拼命忍住了。我的眼睛紧盯着时速表。
指针在慢慢往上升，不过要达到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还需要一点时间。机体震动得很厉害，我抬起头，发现一棵柊树近在眼前，再这么滑下去一定会撞到，但又不能刹车。
“还不行！艾吉！”芮娜丝边推边叫，我也一直对自己说着还不行、还不行。可眼看着就要撞上柊树了，我十分害怕。速度还不够，而且斜坡已快到尽头，下面就是平地了。机体剧烈地震动着，我紧盯着指针。指针也在剧烈地抖动，终于指到了二十这个数字。
“行了，快拉！”芮娜丝大喊。我猛地拉起了操纵杆。
震动突然停止了，整个机体浮了起来。
“打向左边！”芮娜丝在后面喊着。
我连忙把操纵杆打向左边，机体大幅度左倾，擦着柊树的树梢飞了起来。
“啊！”我不由得大声叫起来。
飞起来了，飞起来了，扑翼机顺利飞起来了。我再回头一看，柊树已经在我的脚下了。
扇动翅膀的声音渐渐平稳了下来。我看了一眼后面的驾驶座，芮娜丝已经坐进去了，正在猛踩油门。
扑翼机慢慢向左飞去。我往下看，昨晚看到的景色又出现在眼前。月光下隐约可见的发光的河流，宛如无数钻石的万家灯火，好美的夜景啊。
“好漂亮！”我大叫着，“我们再飞高一点吧。”
“不行！”芮娜丝在我耳边大声说道。
由于扑翼机扇动翅膀的声音很响，我不大声说对方就听不到。
“太阳王的雷达能侦测到飞机。我们必须下降，贴着河面飞行，不然太危险了。”
“贴着河面飞？”
“对，这样雷达才不容易侦测到。”芮娜丝说完，就操纵飞机往河流的方向俯冲过去。
机体再次大幅度向左倾斜，疾速往下冲向河面，越来越接近水面了。
“啊！”我吓得大叫。
“没事儿！有我呢！”芮娜丝大声说。
当机体下降到翅膀几乎就要碰到水面的高度时，芮娜丝突然把机身拉平，进入水平飞行状态。我们以漂亮的姿势贴着水面前进，感觉就像坐上了超高速快艇。
“哇！”我大声赞叹着。芮娜丝实在是太棒了。可能是因为她每天都在天上飞，所以能够准确地把握飞行的高度。
“你真厉害！”
“是吗？”芮娜丝说。
接着她把加速器开到最大，扇动翅膀的声音再次高亢起来，机体猛然开始加速。
“速度太快了！”我又害怕得大叫起来。
机体后方升起白色的烟雾。由于贴着水面飞行的缘故，猛烈的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蓬蓬的，橘子树已被我们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我们必须全速前进。这里已经是太阳王的领地了，速度快不容易被雷达侦测到。”芮娜丝大声说。
“我们要上哪儿去啊？”我问。
“博物馆啊。”
芮娜丝回答得若无其事，我却吓了一大跳。我以为今晚只是试飞而已，没想到居然是来真的。
“今天晚上！现在就要去吗？”我大声问。
“是啊！没时间拖拖拉拉的。这架飞机的飞行记录到不了明天就会被送到太阳王手上，所以起飞以后必须马上到目的地去。一方面是因为燃料不够，另一方面是因为如果今晚去，对方的戒备会松一些。”
“钥匙呢？”
“拿到了。给你。”
可她从后面递给我的东西是一把枪。
“这是枪，不是钥匙！”我吓得大叫。
“枪给你。钥匙在我这里，别担心。”
我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真没想到会这样。
“听我说，艾吉，虽然现在说这些不合适……”芮娜丝说。
“什么事？”
“等事情办完，我取回右手后，我们结婚好吗？”
“你说什么？”我又被她吓了一大跳。
“要是不跟我结婚，你就得离开这个村子。跟我结婚，你就可以拿到‘绿卡’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因为我从没考虑过这种事。
“可是，我还只有十七岁啊。”我头也没回地大叫。
“那不是正好吗！我也十七岁。”芮娜丝也大喊。
这时，前方出现了一片高楼。这些伸向天际的建筑群，像昨晚看到的渡轮一样闪闪发光。我倒吸了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壮观的城市街景。它就像一座“光明之城”，似乎夜晚永远不会到来。
扑翼机如同在水面滑行般飞着，快速接近城市的中心。一个半圆形的港湾映入眼帘，旁边还停着好几艘小船。我们向它飞了过去。
就在这时，我又禁不住发出“啊”的一声惊叫。正前方的建筑物正是芮娜丝用眼睛里的放映机让我看的那幢低矮的圆顶建筑。此刻它正变得越来越大。
“博物馆。”我大声喊道。
靠近之后我才发现，这幢看似低矮的建筑其实非常高大，上面有一个四角形隧道，仿佛大张着的嘴巴。随着飞机慢慢靠近，隧道的入口也越来越大。
突然，机体亮起了光，是芮娜丝点的。同时，我们飞进了隧道。机体在发出一阵轰隆隆的巨响后完全安静了下来，原来是芮娜丝踩了刹车。猛然减速导致我们俩的身体剧烈前倾。我注意到扑翼机的翅膀在逆向转动。
终于，我看到了码头和楼梯，就是昨晚在墙上看到过的地方。机体已经在减速了，接着飘浮起来，最后无声地降落在楼梯前的地面上。
“解开安全带，下去吧！”芮娜丝说着自己也站起来下了飞机。
下飞机后我问：“飞机停在这里没问题吗？回程时我们还要坐吗？”
芮娜丝摇摇头说：“不，它已经不能飞了。它靠自己的力量飞不起来，况且刚刚全速飞行过，已经没有燃料了，只能扔在这里。回程我们自己飞回去。”
“啊！我不会飞呀……”
“艾吉，你昨晚不是飞过了吗？你忘啦？”
我顿时哑口无言。
“只不过要多花点时间。快，到这边来！”
说完芮娜丝左手拿起麻醉枪，先冲到了前面，我也连忙跟了上去。
我紧张得心脏都快蹦出嗓子眼了。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这也是无法逃避的。
芮娜丝走到员工专用通道出入口，拿出钥匙插进锁孔。门开了。我设想过开门的那一剎那会警铃大作，但实际并没有发生。
进门之后是条走廊。
“走这边，跟我来。”芮娜丝说完在走廊上小跑起来，我只好跟着她跑。
这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走廊，不仅笔直，而且左右两边一扇门窗都没有。走廊尽头连接着楼梯，芮娜丝跑了上去，一口气爬了两层楼。进入建筑物主体后，又是一条阴暗的走廊，芮娜丝跑在前面，我们就这么跑了很久。这条走廊里同样没有门。跑到尽头后，我们躲在墙角、探出脑袋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前面还有一条很长很长的走廊。于是我们右转，继续往前走。我觉得这个建筑物实在是奇怪。
不久，两边出现了好几扇并排的门，不过四周还是空无一人，这是幢空荡荡的大房子。这时，正前方出现了一道白墙，走近之后才发现其实不是墙，而是一扇两边推开、高度直达天花板的大门。芮娜丝扭开门把手，轻轻地把门推开。
两扇门慢慢打开之后，眼前又出现了一个空荡荡的奇妙空间。整个屋子呈圆形，铺着木地板，如同大剧院般宽阔。抬头一看，天花板上吊着许多圆形的白灯，环绕房间一圈。墙边立着一排奇怪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许多猿人。
毛色极深的半裸猿人并排站着，正好位于从天花板投射下来的细细的聚光灯光束下。
他们从远古时代苏醒，如今全都站在白色的台子上。有的个子高，也有的个子矮，高个子的外观和人类很接近。有的身子前倾，指尖几乎碰到了台子，矮小的身体长满黑色毛发，看起来更像猴子。
大部分猿人都瞪大眼睛直视前方，默默地站着。可当我一靠近，他们就稍微转动脖子和乌黑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好像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只能像在看什么罕见的东西似的盯着我。
这个宽敞的房间里除了这些整齐地站在墙边台子上的猿人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我慢慢地从他们面前走过，一个一个轮流看着他们的脸。他们也纷纷微微转动脖子，视线全都跟着我移动。没有人开口说话，或许他们根本就不会说话。
猿人队伍里还夹杂着一个全身覆满青白色羽毛、长相像鸟的两脚生物。小小的脸上有尖尖的喙，眼睛很大，且目光犀利，表情和感觉就像某些严肃的人类。他的黑眼珠滴溜溜地转个不停，用充满敌意的眼神望着我，似乎想表达自己站在台上动弹不得的愤怒。
猿人前方的地上有几个玻璃柜，同样围成圆形排列着，整体看来就像巨大的甜甜圈。柜子里打着白色的灯光，摆着数不清的骨头，都是从地底下挖出来的褐色化石。
“咦？”边走边寻找自己骨头的芮娜丝突然叫出声来。我走近她，发现她正望着一个柜子里面的东西。
这个柜子里没有骨头，只放了一张写着字的纸。
“这块骨头已经还给芮娜丝了。”
芮娜丝抬起头呆立着，按住右手上臂的地方，衣袖里空荡荡的。
7
荷西爷爷醉倒在第十一街区的店里，这已经是他喝过的第四家了。荷西爷爷很久没下到第十一街区来了，于是很高兴地一家一家喝，根本不打算回去。我搀着他，陪他一家一家地喝，终于体会到芮娜丝皱着眉头抱怨爷爷又喝醉酒时的心情了。
在这家店里，我第一次坐到酒吧吧台前的位子上。由于我未成年，不能喝酒，也一直不敢喝、不敢坐在吧台前。我在这里第一次喝了酒精含量百分之二的橘子酒。橘子酒喝起来像果汁，比想象中好喝得多。
这是间狭窄、破旧又黑暗的店，外面天还亮着时，就亮起了吧台和酒架的灯。店里充溢着浓浓的酒味，天花板和地板都是斜的，吧台是唯一平坦的地方。入口很狭窄，门边还堆满杂物，必须侧着身子才能勉强进入店内。
吧台里有一位看起来和荷西爷爷同龄、名叫范恩的老人，还有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是范恩老人的女儿。
范恩老人的两只耳朵都没有了，据说也是以前被太阳王割掉的。虽然荷西爷爷这么说，但我不敢问详细的情形，范恩老人也不想提。后来不知说到什么，范恩老人才吞吞吐吐地提起有关太阳王的事，然而他说的却是：“我们多亏太阳王才能过活……”接着谈到别的话题时，他又说：“因为创造这个世界的，就是太阳王。”
我实在听不懂他的意思。
“小伙子，你要跟芮娜丝结婚吗？”
荷西爷爷问得很突然，吓了我一跳。
“是的。”我说。因为有点儿不好意思，所以我没再多说什么。
“你喜欢她吗？”
被他这么一问，我只得点点头。
“但她很要强，连男人都敢揍。驯服她需要技巧。”
说完后，荷西爷爷沙哑地笑了起来，接着“咚”的一声，额头碰到吧台，就这么趴着不动了。过了一阵子，才慢慢抬起头说：“这样也好，可要是换做我，才不会这么干呢。不过如果你愿意，我就同意。你们结婚以后，芮娜丝就不必去太阳王的工厂工作，在橘子酱工厂干就行了。”
“可这样日子过得下去吗？”我问。
“你也到工厂工作，两个人一起工作就没问题了。”接着他又补充道，“而且，很快家里就要少一张嘴吃饭了。”
“爷爷，您可别这么说……”
我正想说下去，荷西爷爷用力摆了摆右手，大声说：“好了！好了！你不必顾虑那么多，我一点儿也不怕死，都活到这把年纪了。对不对，范恩？”
荷西爷爷冲着吧台里面的朋友说，里面的老人笑着点了点头。
“死就跟睡着了一样，只是明天早上不再醒来而已。最近每天早上醒来时我都在想，怎么又醒来了？已经可以不必再醒来了呀，我到底要继续醒到什么时候啊？想看的东西都看过了，想做的事也都做完了，已经没什么牵挂了。我问你，干活干了一天以后，晚上会睡得很香，对吧？”
“对。”我说。
“一样的道理。我辛辛苦苦活了一辈子，一辈子都在很努力地工作，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很能吃苦，所以现在我很想好好地睡过去。真想就这么喝醉，然后一直睡下去，不再醒来。真想就这么上天堂。”烂醉如泥的荷西爷爷说。
我觉得要赶快把他带回家，再这么让他喝下去，荷西爷爷或许真的会升上天堂去。而且看起来荷西爷爷就是这么想的。
但要把烂醉如泥的荷西爷爷带回广场可实在不容易。别说带到广场，就连把他弄到店外都挺费劲的。他的腰和腿都伸不直，得先想办法让他通过狭窄的门。可就算出了门，还必须走过一条狭窄的小巷才能到达广场。那条小巷两边都有店面，窄得根本不能两人并肩通过，必须一前一后才行。没办法，我只好转过身，拖着醉醺醺的荷西爷爷倒退着慢慢走。
没想到小巷子里还站着几个女人，这就更狭窄了。空气中还飘着一股腐败水果的臭味，熏得我使不上力——这是醉汉所特有的气味。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荷西爷爷身上也散发着同样的气味。拖着爷爷，让我想起昨晚从洞穴里往外拖扑翼机的事，现在想来，当时可比现在轻松多了。
一到广场就听到了夜鸟的啼叫，四周一片漆黑。芮娜丝马上就要回来了，我得快一点。刚才那家店没有窗户，看不到外面的天色。
然而，现在才是艰难路途的起点。要拖着烂醉如泥的荷西爷爷爬好几层楼高的阶梯，实在是非常吃力的事。如果是在平地，也许他还能勉强行走，但遇到楼梯，爷爷根本连腿都抬不起来。我只能先爬上去，再把他拖上来。爷爷的身体很轻，我还可以应付，只是他会时不时地故意踩空或干脆坐下去，似乎想要加重我的负担。在这个过程中，嘴里还大声唱着难听且语意不明的外国歌曲。
突然，他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停止唱歌，盯着汗如雨下的我看了看，说道：“喂，小伙子，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是谁呢。给你添麻烦了。”
接着又仿佛自言自语地说：“要努力啊。”
然后又说：“艾吉，我是不是说过，想看的东西都看过了，已经没什么牵挂了？”
我点点头，应道：“是的。”
“错，大错特错！”荷西爷爷大声嚷嚷着。
“怎么错了？”
“我还想看一个人，那就是芮娜丝的丈夫。我想看我的孙女当新娘，更想看我的孙女婿。”说完荷西爷爷纵声大笑，“我一直在想到底谁敢爱我那个任性的孙女，原来是你！好啊，也好，你这个外地人。同村的没人敢要啊！”
说完他又唱起歌来，边唱边躺在了楼梯上，还要我跟他一起躺下。我不答应，他就火冒三丈，威胁说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不把孙女嫁给我。
拖着荷西爷爷爬了四层楼后，我已经觉得相当厌烦了。我在心中暗暗发誓，以后绝不跟他一起出门。然后就这样拖着他又往上爬了四层。回到芮娜丝家附近时，夜已经深了，我也累得动不了了。
刚到家门口，荷西爷爷突然说要让我见识一下他的小提琴功底。“进门后我就拉给你听，我那小提琴可不是捡来的，是流浪者的很棒的小提琴。”他说。
我打开房门，屋里一片漆黑，荷西爷爷一边唱着歌一边跟我进了屋。我赶紧先进厨房找到火柴，点燃了厨房里的三根蜡烛。
“啊！”背后传来荷西爷爷的惊叫。
我回头一看，发现他正僵在那里，凝视着房间的一个角落。我急忙追随他的视线，但还没看清有什么，就看见爷爷跑向了沙发。仔细一看，原来芮娜丝躺在沙发上。她闭着眼睛，看起来像是在睡觉。
“芮娜丝！”我大叫。
“怎么了？你还好吧？”荷西爷爷靠近她问道。
芮娜丝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我，然后用沙哑的声音说：“艾吉，你得回来呀，一定得回来。”
我也跑到她身边，说：“当然，我当然会回来。如果你等我，我就回来。为什么要这么说？”
“我等你，”芮娜丝说，“我会一直等你的。”
蹲在芮娜丝面前的荷西爷爷用手指摸了摸芮娜丝的前胸，缩回手看了看自己的指头。他的手指头上沾了一些黑色的东西，虽然房间太暗看不清楚，但沾的应该是红色的鲜血。她中弹了，芮娜丝中弹了……
我惊恐着大声叫喊着：“芮娜丝，你中弹了？是谁开的枪？”
就在这时，我发现了更惊人的事。是右手，芮娜丝有右手了！
“芮娜丝！芮娜丝！”
荷西爷爷一边大声叫喊着她的名字，一边拍打着芮娜丝柔嫩的脸颊，因为她已经不说话了。我看到芮娜丝的脸被拍得微微颤动，还看到她的胸前有一个小孔。
“啊，怎么会这样……这还有什么心思拉小提琴啊……”荷西爷爷说。
我向墙边望去，小提琴依然挂在那里。
这时，不知道从哪儿传来一声巨响，我觉得身体都好像被弹了起来。接着屋子也开始剧烈摇晃。轰然巨响从地下传来，瞬间便充满四周。我还听见到处传来的各种惨叫声，以及东西掉到地上的声音。放在厨房架子上的杯盘碗碟像瀑布般落下，砸在地上摔得粉碎，发出很大的声音。
我有些站不稳，只好摇摇晃晃地蹲下来。原本就蹲着的荷西爷爷也吓得用一只手撑在地上。
“芮娜丝！”我又大喊了一声。
我看着芮娜丝的脸，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在剧烈的震动下，芮娜丝的脑袋慢慢朝后转去。躯体明明还躺在沙发上没动，只有脑袋慢慢旋转着，长满头发的后脑勺已经转到前面来了。
然后啪嗒一声，脑袋离开了肩膀。咚！她的脑袋掉在了地上，慢慢滚到了我面前。
我定睛一看，芮娜丝的脖子里有一枚刻着深刻沟纹的大螺丝。芮娜丝的脑袋是用螺丝固定在身体上的。
我大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艾刚·马卡特
	C
	我站在走廊上，计算着时间。想找出离开艾刚后经过的时间长短和他的记忆缺失程度之间的关系。上次是五分钟，这次我打算把它缩短成一分钟试试。
	整整一分钟后，我推门回到自己屋里。和海因里希坐在一起的艾刚&middot;马卡特马上站起身来，伸出手想和我握手，同时表情爽朗地对我说道：“医生，你是医生吧？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情况还是没有任何改变。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对我说初次见面了。我不免有些懊恼，只冷冷地应了一声，就直接请他坐下。
	“你为什么管我叫医生？”
	我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同时第三次问了这个问题，感觉自己像个蹩脚的演员，因为演技不过关，而一再被导演要求重拍。
	“因为你穿着白大褂。”艾刚还是笑着回答。旁边的海因里希则拼命把已经到嘴边的哈欠忍了回去。
	“你是不是问过海因里希先生了？”我问。
	“海因里希？不，没有。”他带着诚挚的表情否认。但我知道，海因里希不可能没向他提过我。
	“你叫什么名字？”我一边问，一边小心避免自己的口气太生硬。
	“艾刚&middot;马卡特。你呢？”
	“御手洗洁。”
	“你是从东方来的吗？”
	“从日本来的。”我觉得很无聊，心里不免有些焦急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日本这个词和太阳旗怀有深深的恐惧，但他也知道日本是个科技进步的国家。他隐约觉得自己就是因为得到了日本的帮助才能活下来。然后怀疑墙上那幅奇怪的画是毕加索画的。这些事我全都知道，对于这出乡巴佬演的蹩脚戏，我已经感到厌烦了。
	“你想问墙上那幅画，是吧？那是康丁斯基的。”我随着他的视线，抢先一步说道。
	“哦，是吗？我还以为是毕加索的呢。”艾刚说。
	“马卡特先生，你喜欢看电影吗？”我突然问道。我唯一感兴趣的是他这次是喜欢希区柯克还是塔科夫斯基的电影。
	“我很喜欢看电影啊。可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艾刚似乎平生第一次被人这么问，他一脸天真地反问我。
	“希区柯克和塔科夫斯基这两位导演中，你更喜欢哪一位？”
	他听后搓了搓双手，露出欣喜的表情回答道：“医生，你可真了不起，简直可以看穿我的心思，这两位导演我都特别喜欢。问我更喜欢哪个，实在很难回答，因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就像被问到是更喜欢勃拉姆斯<small>[1]</small>还是滚石乐队一样，真的很难回答。在不同的情况下，需求也会不一样，比如和朋友喝酒聚会时，就不想听勃拉姆斯的曲子了。”
	我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回答非常准确，可以肯定，他把握重点和回答问题的能力都是一流的。
	“你能说出《鸟》以后，希区柯克的所有作品吗？”接下来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个。
	“完全没问题。他后期的作品我全都看过。是在哥德堡的首轮影院里看的。分别是《鸟》、《玛尔妮》、《破碎的幕布》、《黄玉》和《狂凶记》。”
	“就这些吗？”
	“他到美国后拍的片子我都看过，就这几部。”他很确定地回答。
	“马卡特先生，我们以前见过面吗？”我问。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好久，然后说：“不，医生，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
	“哦，是吗？”我追问。
	“这里是医学院吧？”艾刚问。
	“是研究所。”我回答。
	“不是差不多吗？医生，你是研究什么的？”
	“人的大脑。”
	“啊，难怪！”艾刚突然大声叫起来，还用力拍了一下沙发的扶手。我缓缓地靠上椅背，等他提出他的脑子是否需要做胰岛素休克或电击疗法的问题。没想到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艾刚是这么问的：“医生，今天我来找你是有个特别的请求。”
	“哦？”我连忙直起身子问道，“是什么？”
	“其实，也许你会觉得奇怪……是关于我想回去的地方。”他说。
	过程被大幅度地缩短了，我心里很高兴。但艾刚的话说到这里又打住了。
	“不过……这很难向你解释。”
	接着是一阵沉默。为了避免他再提到自己的脑子有多不正常，或是又聊到什么胰岛素休克疗法，我连忙往下说：“你每天都感到很迷惘，好像身在虚幻的梦境里，茫然而不真实，没有具体的生活感受。你觉得自己要回到一个地方，却不知道是哪里。”
	听我这么一说，艾刚瞪大了双眼。
	我接着说道：“你想知道自己要回去的地方在哪里，所以才来这里找我的。对吧？”
	艾刚的眼神里一度现出畏惧，接着又开心地对我说：“医生，你太了不起了！对，就是这样的。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心里暗暗觉得好笑，如果我到了一个全是这种人的国度，就简直是预言家甚至上帝了。
	“如果只是想知道你要回去的地方，也许我可以告诉你。”
	听我这么一说，不仅艾刚，连他旁边的海因里希也紧张起来。
	“不过，需要得到你的全力协助才行，马卡特先生。”
	“洁，你该不会要把他送回精神病院去吧？”海因里希问。
	我摇摇头说：“普通医生也许会这么做，但我不会。或许我甚至能指着地图上的某个地点告诉他，就是这里。”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同时“哦”了一声。
	“如果真能做到，那就太神奇了。”海因里希说，“只凭这么一点有限的材料，而且你所知道的跟我们差不多。”
	“甚至还不如你们。事实上，前往梦幻国度的一切线索都在你的脑子里，马卡特先生。”
	“啊？”
	“现在，我们来做几个实验。请你用这支绘图铅笔在这张纸上写下英文字母的反写字，好吗？”
	“反写字？”似乎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字眼，艾刚显得有些困惑。
	“是的。就像照镜子一样，看起来和普通文字一样，但其实是左右相反的文字。”
	“反写字……我没写过反写字，不知道会不会写……”
	但笔一接触纸张，艾刚就写得很流畅。我要求他再写一张，于是他用刚写好的那张做样本，很快就又写好了。
	“马卡特先生，你写这样的字写得很快，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我想弄清他自己都知道哪些故事情节，所以这样问道。除了相当特殊的人之外，一般人是不会正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的，碰到事，就去寻找各种理由，试图编出一套能使自身行为正当化的情节。或者使用手边可以抓到的一切材料，急忙编造一些借口。这种虚构的故事，只会使真实的记忆更加模糊不清。
	“我小时候曾经是个左撇子，长大后改过来了。这也许和会写这种字有关系吧。”艾刚说。
	“我看完全没有关系。”我语气冷淡地告诉他，“原因是刚才你刚做过反写字练习。只不过，什么时候做的、在哪里、练习时旁边还有谁、为什么要做这样的练习、做练习时的心情又是如何，这些细节你已经彻底忘记了。你的大脑里只留下了反写字的写法。从专业角度来说，你只留下了所谓的‘内容记忆’而已。”
	海因里希探出身子，认真听我解释。
	我接着说道：“目前我已经了解到了一项重要的事实，你的大脑在把记忆内容印在脑皮层上时出现了困难。除了被你大脑里的海马体判定为重要事项，并加以反复回忆的内容之外，你对其他记忆都没有任何印象。也就是说，对于与事件有关的其他细节，你的大脑只能留下极为模糊的印象。而真正的事件记忆，是能将事件发生时的所有细节都完整记录下来的，这就自然少不了时间和地点等印象的补充。
	“换句话说，关于一件事的完整记忆，必须要有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作为辅助依据。有时候还需要有‘当时我确实在那儿’，这种当事人的自我印象才够完整，要靠这些内容来使记忆更加充实。通常，一个人在回忆一件事时，当时的心理状态也会被重新唤醒，而你现在缺乏的就是这种能力。
	“所谓心理状态，也就是对世界的全方位认识，把感知、思考、感情、记忆……这些内容毫无缺失地连成一个整体。为了在大脑里留下‘心理状态’，数百万个神经元会协调一致地活跃起来，排列出新的模式，以便适应接踵而来的新情况，并不断作出调整。它们会对事件的核心内容随时进行关注，而对那些次要的神经元反应则渐渐忽略。
	“由于相关神经元的刺激，曾经剧烈反应过的神经元会再次发生化学反应，使其今后在接收相同来源的刺激时能更灵敏，从而更容易喷发，这个过程叫做长期加强反应。这种更灵敏的状态一旦被保留下来，就产生了所谓的记忆。如果事情发生时当事人情绪激动，兴奋性神经传导物质分泌旺盛的话，就容易形成长期的记忆。
	“这类记忆可能被分解成非常细小的记忆片段，并被安上触手，存放在大脑这个容量极大的储藏室的不同位置。在这个人今后漫长的人生历程中，如果需要这段记忆，随时都可以触碰触手，把记忆内容提取出来加以使用。”
	说完之后，我站起身来，走到书桌前。
	“然而你目前的状况是，触手没有被顺利地安在记忆片段上，所以也无法提取出来。你的大脑本身不知道这些片段被保存在储存室的哪个位置，因此才会误以为储存室里并没有这些记忆片段，就像这条手帕下面的东西一样……”我指着黄色手帕对艾刚说，“记忆的回放出现问题了。”
	“手帕下面的东西？”艾刚说。
	“马卡特先生，这条手帕下面有什么？”
	他马上摇了摇头，笑着回答：“我怎么会知道？”
	我也摇了摇头，说：“不，你知道。只是无法将有关它的记忆调取出来而已。”
	艾刚皱了皱眉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露出这样的表情，或许他记忆故事的大脑组织开始发挥作用了。
	我说：“把这条黄手帕看做土地，手帕下面就是地底下。”
	“埋在下面的是猿人化石……”艾刚喃喃地说。
	“正确！”我说，并很快地揭开手帕，露出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我把书拿起，举在头顶。
	“这就是猿人化石，马卡特先生。”
	接着我把书递给艾刚。
	“你知道这块土地在哪里吗，马卡特先生？”
	艾刚思考了一会儿，无力地摇了摇头。
	我告诉他：“在埃塞俄比亚。”
	说话时我的眼睛一直盯着艾刚，但他的表情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接着，我又把他画的画——包括我的头部素描、精灵和缺鼻子的老人——全部递给了他。
	“哦，我画的画。是医生的头部素描，哦，这里还有我的签名！”艾刚十分惊讶。
	“还有，这是你练习写反写字时用过的纸。”我把那张纸也递给他，艾刚露出无法置信的表情。我把手帕叠好，放进口袋，又重新坐回到座位上。
	“咦！洁，你刚才提到的埃塞俄比亚是怎么回事儿？”海因里希问，“只是随便说说的吗？”
	我摇摇头说：“不是随便说的，是真的。”
	“真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推理。”
	“推理？就靠那么少的一点材料？”
	“是的，就靠那么一点。”
	听到我的回答，海因里希笑了。
	“这样就能知道？材料就那么一点……”
	我也笑了，对海因里希说：“那么一点？明明有这么多。”
	我又把《重返橘子共和国》拿在手上，举了起来。
	“读读这个就知道了。只是需要一点专业知识，生物学方面的。”我说。
	“换句话说，艾刚一心想回去的地方在埃塞俄比亚？”
	“不，埃塞俄比亚只是所有事情的起点。虽然我们三个人的邂逅是一个无意的偶然，但艾刚事件背后，似乎隐藏着不少惊人的秘密。”
	“惊人的秘密？能有什么秘密？”海因里希脸色突变，向我问道。
	“现在还不知道，才刚开始探索。也许是桩全世界一直无人知晓的事情。按目前的情况来看，结果很可能会是那样。这太让人惊奇了！至今我都不敢相信。”
	海因里希听了只是呆呆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马卡特先生，你想回去的那个地方，你觉得会是在瑞典的什么地方吗？”我问艾刚。
	他思考了一会儿，回答道：“不，我想大概不是。”
	“是在国外吧？”
	“嗯，我想可能吧。”
	“你为什么这么想？”
	“这……我不知道，只是这么觉得。”艾刚说。
	“刚才你听到我说埃塞俄比亚时，没有什么感觉吗？”我问。
	这对艾刚来说，应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消息。但他好像什么也没想起来。
	他抬起头，说：“没有，没什么感觉。”
	“哦？”
	这下轮到我去深思了，也许是因为事情过去太久了吧。
	“那么，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想的？”我问。
	“什么时候？”
	“对，什么时候开始产生那种感觉的？”
	“那种感觉……”
	“想回到一个地方的感觉。觉得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才是你真正的归属，所以想回去，是这样吧？”
	“啊，是的。”艾刚表示同意。
	“那么，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开始产生的？”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不知道，只是觉得非回去不可。”
	“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在海洋微生物考察船上工作过。后来还上过普通货船。所以……”
	“是船员？”
	“是的。”
	“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到这里来了。”
	“下了船以后，马上就来这里了吗？”
	艾刚笑了：“医生，我可不是刚下船。”
	“那么，是昨天吗？”
	“昨天……不是昨天，但是最近的事。”
	“什么时候呢？”
	“你问具体什么时候，这我不知道。医生，不管是谁，都不会连这种小事都记得清清楚楚的，不是这样吗？每天都在做事，具体几月几号做了什么，没人可以记住这些琐事。”
	“确实如此。但你不是因为患有重度酒精依赖症而一直住在康复中心吗？”
	艾刚听了，突然有些怅然若失。他沉默不语。显然，这个问题是他事先没有料到的。
	“不……不是这样的。”艾刚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你不喜欢喝酒吗，马卡特先生？”
	他的声音越来越含糊：“不，我不喜欢喝酒。不过……”
	“不过什么？”
	“有时候无论如何都想喝，不喝几口就难过得不行。医生，你没有过那样的经历吧？”
	“有，偶尔。”我老实告诉他。
	“医生，看来你的意志力很强。”
	“是吗？只要有了目标，意志就能持久。可是马卡特先生，你不是忘了自己过去待在哪里、又是怎样生活的吗？”
	艾刚听了立即否认：“不，没有那回事儿。”
	我点点头说：“哦？这样啊。”
	“我是瑞典人，在哥德堡出生长大，在哥德堡读完小学、初中和高中，后来进入哥德堡大学生物系学习。毕业后在海洋微生物考察船上工作，但觉得这个工作和我的个性不太相符，于是辞职到斯堪的纳维亚轮船公司的货船上工作。从初级船员做起……就这样干了好多年，船上的活儿没有一件我不懂的。”
	“然后，就到这里来了？”
	“是的。”
	“那你怎么会有机会在你所说的那个梦幻国度里生活呢？”我说。
	艾刚不说话。
	“那么，那些吸引你热切盼望回去的美好经历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
	“那是……”
	“接着说。”我鼓励他说下去。
	“那是……对了，是我在货船上工作的时候。我换乘小艇，离开了那艘船。然后……”
	“马卡特先生，你今年多大？”
	我问了一个一直没有问过的问题。
	“多大？年龄吗？”
	“是的。”
	他听了后不知为什么竟笑出声来。笑的原因着实令人费解。
	然后他挠了挠头说：“我想应该有二十八了吧。”
	他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大概是觉得自己已经不小了。
	“二十八岁，你能肯定吗？”
	我追问道。没想到他的自信很快就消失了。
	“不，也许是二十七岁吧。我没有记自己岁数的习惯，也许才刚二十七岁。你也知道，离开学校后，大家就不再在意自己的年龄了。”
	“是啊，因为没人会问了。”我帮他打了个圆场。
	“就是啊！我今年读高三，所以是十七岁，人们都是这样记自己年龄的。而且，从学校毕业后，周围就几乎没有和自己同龄的人了。”
	“这样就更不记得自己多少岁了，是吧？那么，马卡特先生，今年是公元哪一年呢？”我换了个问题。
	“公元哪一年？哦，这个……不是一九七四年吗？不，应该是七五年吧……”
	我站起来，从抽屉里拿出一面小镜子。
	“请你照照镜子，马卡特先生，请看一下你的脸。”
	头发半白的马卡特不安地接过镜子，提心吊胆地瞧了一眼。
	在这一天我给他的众多打击中，这次大概是最严重的。他显然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手里的小镜子差点掉到了地上。他一脸沮丧，看着他落寞的样子，让人不禁担心他与生俱来的开朗会就此永远消失。
	“哎呀，这是谁？！”
	他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是从心底挤出来的，说完他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坐在面前的我。这一刻，他似乎才真心求我救他。
	“这是谁呀？这个老头……我……这是我吗？我到底怎么了？医生，我究竟……”
	必须对他继续施加压力才能让他认清现实，一直坚持的这个想法瞬间被彻底动摇了。如果此时放弃对他施压，转而和他随便闲聊，心情或许会比较轻松吧。但是这么一来，情况就无法取得任何进展了，我不甘心。他有一段很想寻找到的回忆，有一个想彻底查清位于何处的地方。他来找我就是为了寻求解答。而要想找到解答，就必须让他认清现实。
	“现在是公元二○○三年，马卡特先生。”我告诉他。
	“二○○三年？”他用沙哑的声音重复道，听得出来，他吃了一惊。
	“所以，你今年应该五十六岁了。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某个时候开始，你的人生就停止了。那时你在哪里？过着怎样的生活？没人知道。”
	“二○○三年……好遥远的未来……”
	他缓缓地吐出这句话。这句感叹，说明他的精神也还停留在那个他记忆戛然而止的地方。我不忍心继续给他更为强烈的精神打击，伸手把小镜子拿了回来。
	“我……唉，现在，也许在时间上糊涂了。”艾刚说道。
	这大概是他的真实感受。
	“可是，医生，我在哪里待过，这……这个只要调查一下不就知道了？如果我出过国，看看我的护照就能知道我去过哪里，上面应该有我去过的那个国家的记录。”他说。
	这番话说明他原本的思路是十分清晰的。海因里希告诉我艾刚的情况时，我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一点。
	“可是你遗失了你的瑞典护照。而且你持有护照的时候，世界各国都还未开始采用电脑管理模式，因此你的出国记录已经查不到了，甚至不知道你的护照是在多少年前失效的。你从货船上下来后，已经又过去了将近三十年，可你的这部分人生完全消失了。由于你本身没有记忆，也就没人能帮你把那段记忆找回来。”
	“真的没有人吗………”他小声嘟囔着。
	“是的，谁也没有办法，没有任何线索。或许你通过结婚，已经取得了某个国家的国籍，但那个国家在哪里，没有人知道。”
	艾刚因为太受打击而沉默不语。
	“我们查问了全欧洲各国的移民局，但还没得到回复。”海因里希说。
	“也许不在欧洲。”我说。
	“嗯。”
	“美洲呢？”
	“我们最先查问的就是美洲。好像也不是。”
	“日本呢？”
	“查过了，但很遗憾。几乎全世界都查过了，但都没有得到回复。也许他真的是到哪个存在于另一个时空的国家去了？”海因里希说，“或者，那只是他脑子里幻想出来的国家。”
	我当然也考虑过这种可能，但显然有些问题还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
	“你离开货船后，曾在一个不知存在于哪里的奇妙国家生活过，而且时间还不算短。这个国家的名字叫做‘橘子共和国’，现在你希望能回到那个国家去，意志还非常强烈，可是你自己也不知道那个国家在哪儿。”
	短暂的沉默后，艾刚说话了：“所以我才到这里来找你寻求帮助？”
	我点点头说：“是的。你说希望我帮你解开这个不可思议的谜，希望我帮你寻找到‘橘子共和国’的所在地。”
	“唉……”他长叹一声。又沉默了一阵后，好像下定决心似的问：“那么，到现在为止，我都在做什么？”
	“生活在那个叫做‘橘子共和国’的梦幻国度里……”
	“一直待到昨天吗？应该不会吧……”
	“当然不是。”
	“我是什么时候来瑞典的？待了多久？过得怎么样？”
	没有人想回答。屋子里一片沉默。
	“你以一个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的身份待在瑞典赫尔辛堡市的疗养院里。”最后海因里希告诉他。
	“待了多久？”
	“在疗养院的时间……差不多两年吧。”
	“两年……”艾刚喃喃自语道。
	“在这之前，你好像在赫尔辛堡过着相当困顿的生活。很有可能住过贫民窟，夏天就在公园里过夜。这种日子大概过了三年左右。”
	“三年？”
	“确切的时间我不清楚。是一个照顾过你的男人提出申请，才把你送到国立疗养院治疗的。后来赫尔辛堡市方面不愿继续接收你了，当时正好斯德哥尔摩新设立了一家专门接收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的康复中心，所以你才被送到那里。我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
	“啊，怎么会这样！”艾刚说。
	“人哪，凡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不见得就会幸福。”海因里希说。
	“这么算来，你在那个梦幻国度生活，至少是六年前的事了。马卡特先生。”我说，“因为你在斯德哥尔摩也生活了快一年了。”
	“我是瑞典人吧？幸亏我是瑞典人，万一我生在其他国家，也许就进不了疗养院了。我哪有钱住啊。”
	“事情就是这样。六年前的事，即使是正常人，记忆也已经十分模糊了。你的大脑里一定存有暂时提取不出来的事件记忆，虽然它的真实形态已经完全改变了。”
	艾刚大概又一次受到了打击，迟迟没有回答。
	“这就是你在橘子共和国的经历。你记得吗，马卡特先生？”我问。
	“哦，这我记得。”艾刚说。
	“但正如海因里希刚才所说，无论我们怎么寻找，都找不出橘子共和国这个国家。它不在欧洲、美洲，也不在日本。”
	艾刚摇摇头：“不可能找得到的。”
	“也不在火星上？”
	“不可能在火星上，因为那是虚构的。”
	“你自己也承认那是虚构的？”
	“因为那种事情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发生。”艾刚说，还抬头看了看我。
	“那么，你的意思是，你寻找的地方不是橘子共和国？”
	艾刚摇摇头说：“嗯，是另一个地方。”
	“但是，这个故事是我们手头唯一的线索，马卡特先生。我们的眼睛唯一能见到的，就只有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而已。你懂吗？其他所有东西，全都记在你大脑内的沟回里。”
	艾刚没有点头或摇头，也没有说话。
	“现在我们手上没有别的东西。我们只能利用这本书，挖掘你的记忆，然后探索出这个国家究竟在哪里。”
	听到我这么说，艾刚不由得苦笑起来。
	“你怎么进入我的脑子挖掘记忆？医生，这是不可能的。这只是你的幻想，实际上不可行。”
	“海因里希，你也这么认为吗？”我问海因里希。
	他有所顾忌似的点了点头，说：“这一点上我赞成艾刚的说法。洁，像帝国大厦那么高的橘子树、背上长着翅膀的女孩、有三层楼高的向日葵，还有没有鼻子的老人？地球上不可能有这种地方。”
	“海因里希，那棵橘子树，并不是普通的橘子树。而且，那个村子里只有东西方向才有笔直的道路，南北方向没有。如果面向北方、以时速超过二十英里的速度行驶，飞行器就会腾空飞起来。你不觉得这些都很有趣吗？这些事情听来荒谬，却都巧妙、合理，而且具备理论上的条理性，不像是凭空乱想出来的。这里有完整的科学逻辑，我至今还没看过这么有趣的童话。”
	我一口气说完，艾刚和海因里希都愕然地望着我。
	“你试着想想我刚才说过的话，马卡特先生。你的大脑错误地以为，没有触手的那些记忆片段不存在于储存室里。因此只能通过你自己的力量回忆。这些记忆片段肯定是存在的，当你强迫相关神经元喷发时，因为它们没有安装触手，所以被随便取出、加以组合排列，想方设法拼凑出一个看似合理的奇怪东西给你看，就像这个。”
	我再次将手按在《重返橘子共和国》的封面上。
	“你认为‘橘子共和国’完全是我想象出来的？<small>[2]</small>”艾刚问。
	“不，马卡特先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橘子共和国’确实存在。’”我纠正道。
	“你说什么？”
	“还记得《重返橘子共和国》里的某些情节吗？比如……”我说着把书翻到开头几页，找了找。
	“在这里。你听听这部分。是一个追逐精灵的场景，你是这么写的：‘我追到泉水旁的桥头’，对吧？
	“后来她飞走了，你只好死心，掉头往回走。在回去的路上，你看到了一些奇怪的人，怎么个奇怪法呢？你说‘他们还骑在木马上玩耍，嘴里吃着馅饼，身子得意地摇晃着’，对吧？”
	艾刚不安地点了点头。
	“你继续走着，与许多人擦身而过，书上写道：‘我离开广场继续向前走去，又来到路旁种满向日葵的林荫道上。这里有很多人在散步，还有人跳着前进。走过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会对我友善地微笑，看来这个村子的人大都非常和气。’你还说，那些向日葵有三层楼高。
	“你是这么描写向日葵的：‘黄色的花盘和绿色的叶子都像是玻璃纸做的，看起来似乎是半透明的。西边的太阳照在向日葵上，一闪一闪地发着光。’”
	海因里希仔细听着。然后，他好像开始注意到什么了——我的朗读声伴随着某种节奏，开始抑扬顿挫起来。
	“当太阳西下时，你的故事里写着，那是‘如同橘子酱般的天空’。”
	艾刚没有说话。
	“这里还有更有趣的描写：‘她的瞳人如同万花筒般闪亮。’”
	我盯着艾刚，然后说：“这些词句让我想起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以前和同学一起唱过这些句子。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吗？”
	旁边的海因里希慢慢地点了点头，好像已经知道了答案。
	艾刚也不安地点了点头。
	“你们已经知道了吧？这些句子是一首歌的歌词，就是披头士乐队的著名歌曲，歌名叫做《钻石天空中的露西》<small>[3]</small>。”
	D
	“原来如此，这个故事是来自于《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歌词。”海因里希说。
	“很显然，叶子和花盘都像玻璃纸一样半透明、有三层楼那么高的巨型向日葵树，都是从这首歌的歌词里来的。而《钻石天空中的露西》的歌词，又让他联想出了眼睛像钻石、背上长着翅膀的芮娜丝。”
	“我年轻时虽然不是披头士乐队的忠实歌迷，但我听过这首歌。的确，艾刚写的故事开头的场景，和这首歌歌词中的意境十分相像，还都提到坐着船行驶在河上。”
	“这真是个奇妙的谜题。马卡特先生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这首曲子这么熟悉的？这首歌的第一句歌词是——‘想象你在河上泛舟’，然后是‘你懒洋洋地回答他人的呼唤’。这和《重返橘子共和国》开头的情景一样，区别只是书里是小熊在呼唤艾吉。”
	“我真没注意到。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马卡特先生，你爱听披头士乐队的歌曲吗？”我问。
	艾刚慢慢地点了点头，但他的样子看起来并不十分确定。
	“我也许听过他们的歌，因为我知道‘披头士乐队’这个名字……”他说。
	“那你知道《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吗？”
	艾刚想了很久，最终回答道：“不知道。”
	我确定，他不可能不知道。
	“你的大脑没有给《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记忆片段安上正确的触手，因此无法提取完整的记忆，你才会觉得不熟悉这首歌。然而，当你强迫自己回忆芮娜丝和她所在的国家时，引起了大脑内记忆的混乱，最终在储存室里随便抓取了一些也许能派得上用场的记忆片段，勉强拼凑出一个故事。这些记忆片段的触手也不完整，才被大脑误认为是正确的记忆而提取出来、胡乱套用。于是，你在构思故事情节的时候，原本隐藏在你脑子里的真实记忆和这些被提取的错误片段互相混淆了，纠缠在一起无法分离，至少你自己无法把它们区分清楚。从技术上来说，也需要一些相关的准备。”
	艾刚一直认真地听着，但似乎并没有完全把我的解释听进去。
	“洁，这番话是什么意思？”海因里希问。
	“他把对曾经待过的那个地方有关的记忆，和《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歌词混在一起了，组成了一个新故事。”
	海因里希点点头，想了想说：“怎么会有这种事？”
	“因为这首曲子在他失去的记忆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
	“为什么会占据重要的位置？为什么是披头士乐队而不是别的什么？”
	海因里希表现得十分惊讶，大概在他的人生中，摇滚乐从没占据过那么重要的地位。我瞧了一眼艾刚，发现他还在沉思。
	“为什么不是勃拉姆斯？不是塔科夫斯基？也不是希区柯克？”海因里希问道。
	的确，对现在的艾刚和海因里希而言，这些人或许更熟悉些。
	“这正是我们接下来要研究的。”
	听我这么一说，海因里希开始咬起食指关节附近的皮肤，思索起来。
	“但是，海因里希，这一点真的相当重要。”我说完后站了起来，一边走一边思考着。
	“洁，你的意思是，艾刚其实记得《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歌词？至少以前记得。”
	我点点头，说：“是的，海因里希。他对这首歌所表达的意境，曾经有过相当清楚的记忆。不，其实现在也还有。”
	“只是记不起来了？”
	“是的。”
	“为什么他记不起来了？哦，是因为触手不完整，对吧。可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会有披头士乐队的记忆？”
	“海因里希，他现在是摇滚乐或流行乐乐迷吗？”
	“完全不是！”海因里希马上摇头说道，“他大概连瑞典著名的阿巴乐队<small>[4]</small>都不知道。他只听莫扎特、勃拉姆斯、西贝柳斯<small>[5]</small>和马勒<small>[6]</small>这些人的音乐。”
	“马卡特先生，你在学生时代有没有参加过摇滚或爵士乐队？”
	艾刚马上摇头说：“没有。”
	“那你曾经是流行乐迷吗？”
	“也不是。”
	“有没有哪首热门流行歌曲，你还记得歌词，甚至现在还会唱的？”
	“大概阿巴乐队演唱的《小女孩》或《夏夜的城市》还能记得吧，但是我不会唱。”
	“你曾经买过披头士乐队的唱片吗？”
	“我想应该没有。”
	“你知道一张叫做《帕伯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的唱片吗？”
	“不知道。”
	“那是一九六七年发行的，当时你多大？”
	“二十岁，还是学生。那时我最爱看的是《科学杂志》和《恐龙月刊》，像《默西之声》<small>[7]</small>这样的流行音乐杂志我不怎么看。”
	“洁，你是怎么知道的？”海因里希说。
	“因为以前我爱看《默西之声》。你会演奏什么乐器吗？”
	“不会。”
	“觉得生物学比摇滚乐有意思？”
	“是的。”
	他点点头，我也点点头。换句话说，艾刚根本不喜欢披头士乐队。这方面的记忆不是被隐藏了，而是真的没有。那么，他怎么会对这首歌如此熟悉？歌词表现的情景还能出现在他的大脑里？
	“你刚才提到的那个名字很长的唱片是什么？”海因里希问。
	“是收录了《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披头士乐队的专辑。看起来马卡特先生对披头士和这首曲子都一无所知，可是却将这首歌的歌词准确地反映到了他的故事里，简直就像披头士乐队的歌迷写的一样。这是为什么呢？马卡特先生，是有人帮你写了这个故事吗？”
	“没有。”他立即否认。
	“在你构思故事时，有没有从电影、电视剧、书籍或与谁的对话中得到灵感？”
	“完全没有。”艾刚说。
	“哦。”我点点头。
	“可是，洁，他能记得这种事吗？有没有人帮助过他这件事本身就需要记忆，可他没办法记住。”海因里希说。
	“这么长的故事，不会是一下子突然冒出来吧？马卡特先生，这个故事的情节肯定经常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你会不会把它记在了哪儿？”
	“有可能。但并没有做记录，记录是后来才做的。”
	我点点头。“换句话说，你将自己大脑里的记忆慢慢发掘了出来，就像把化石从地下挖出来一样。”我说，“但你只会把已经成型的记忆挖出来，所以内容不会变化。你应该还记得自己如何坐着小船来到这个国家的吧？”
	“对，我记得。”
	“他的记忆其实很稳定。船是出自于歌词，因此我想这个故事的背景也是他从大脑里提取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实过际到这个橘子共和国去？”海因里希问。
	“可以说对，也可以说错。海因里希，他的确去过某地，遇到了某些人。只是这个某地变成了橘子共和国，而某些人则成为芮娜丝、爷爷，以及那只熊。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是他受了《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歌词的影响，这首歌严重扭曲了他的记忆。”
	“所以，是由歌词引出了故事的背景。而在艾刚的生活中，存在着另一个场景？”
	“你说得对，海因里希。《重返橘子共和国》里所写的事，包括那个国家，都确实存在。只不过对他而言，这一切都不在地图上，而是在流行音乐的世界里。”
	“嗯，那实际是怎样的呢？”
	“我想实际上也存在，它就在地图上的某个地方，否则艾刚不可能对一个离开了六年的地方还如此念念不忘。只是，人和精灵应该并不是住在树上，那是受了歌词的影响，和真正的记忆重叠、糅合后产生的新景象。虽然和真实的记忆十分类似，但又不完全一样。”
	“因为真实的景象已经被替换了？”
	“某些部分确实如此，被歌词里描述的景象替换了。”
	“某些部分？其他的呢？”
	“我想，应该还是有真实部分存在的。”
	“哦，那要怎么区分哪些是真实的呢？”
	“很难吧，因为没有参照物，不过应该还是可以区分出来的。”
	“总之，这个地点和《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有关系？”
	“一定有关系，这是肯定的。”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对他来说，《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一个完全不知道披头士的年轻生物学研究者吗？”
	“是的，海因里希。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这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我边踱步边说。
	“这是个重要却难以解决的问题。既然歌词如此准确地印在了他的大脑里，那这首歌他一定反复听过无数次。”海因里希说。
	“最难解决的问题，往往就是事情的关键。”
	“但是，洁，我看他对流行歌曲并没有多大兴趣啊。”
	“是吗，马卡特先生？”
	“是的。”艾刚点了点头。
	“我不认为他热衷于听披头士的歌，可是不听又不可能记住。”
	“对，这一点很确定。就算大脑这台机器再怎么神奇，也无外乎就是一台转换器之类的东西，没有原料就什么也做不出来。除非给它完整的材料，否则编不出轮廓这么清晰的故事。”
	“换句话说，对这首歌必须要熟悉到能唱出来的程度才行。可艾刚连一首流行歌曲都不会唱啊。”
	“恰恰相反，这更能说明两者之间有紧密的关联性。既然他从来都没有和朋友边弹吉他边唱《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就表示他记得这首歌和音乐兴趣无关，而是我们所探寻的事件中的某个场景和这首歌有着极紧密的联系。”我说。
	“如果和音乐兴趣无关，又会和什么有关呢？”
	“不清楚。无论多么不可思议的事都有可能。他曾经反复听过这首歌，或者是在某个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的背景下听到了这首歌，总之他获得了深刻而重要的记忆。我可以肯定这和兴趣没有关系，这一点毋庸置疑，海因里希。”
	海因里希双臂交抱在胸前，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一个恐怖的故事。这是我采访一位精神科医生时听到的，是发生在美国西海岸的真实案例。有一名年轻的女精神病患者，能准确背诵一首爱尔兰民谣的歌词，但那首歌不是什么名曲，而是在爱尔兰乡下传唱、不为外人所知的古老曲子。这件事一直是一个谜，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她在幼儿时期曾经亲眼目睹母亲被强盗杀害的场景。强盗偷偷潜到她母亲背后，用铁锤杀死了她的母亲。母亲死之前，嘴里哼唱的就是这首爱尔兰民谣。这名女患者对其他事情的记忆都很模糊，唯独对这首歌记得特别清楚。”
	“哦。”我点点头，“原来还有如此震撼而悲惨的解释。”
	“艾刚的状况也许不至于那么悲惨，但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儿。问题是，他是在什么时候，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听到那首歌的？”
	海因里希说完，扭头问艾刚：“艾刚，你还记得吗？”
	艾刚只是摇了摇头。如果他记得，就不会写出这个故事了。这个故事相当于他的大脑因无法运作而发出的惨叫声。
	“他好像不记得了。洁，没有办法的，不管你是个多么优秀的脑科专家，对于艾刚来说，终究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人。即使如你这般聪明，应该也不知道我家书桌抽屉里放了什么东西吧。被隐藏起来的事实在你的学识范围之外，我们这些局外人是不可能了解的。”海因里希说。
	我摇摇头说：“我不这么认为。通过推理，应该可以查找到。”我把我的想法据实告诉他。
	“推理？”
	“是的，推理。”
	听我这么一说，海因里希不禁笑了出来。
	“连我抽屉里的东西也能知道？”
	“如果你希望的话。”
	海因里希笑着说道：“这简直是神话。根本不可能。”
	“我不这么认为。只要合理利用目前掌握的材料，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要真能做得到，我就太佩服你了。”
	“首先要查明的是时间段。他一定在某个时候遇到了什么事，接下来又被卷入到什么事件中，而且，这件事还使他出现了记忆障碍。我说的这些你都同意吧，海因里希？”
	海因里希想了一下，点点头说：“嗯，是的。我同意。”
	“那段时间，极有可能就是他记忆开始消失的时段，也就是他回忆不起来的那段空白。我想，要找出这个时间段，应该不算太难。”
	海因里希望向空中，眼神中带着怀疑。
	“我和他今天见了三次面，他都以为是初次见面。还反复说了好几次听起来十分古怪的话，就像公演前的彩排似的，不过，起码通过这些对话，我明白了好几个问题。这些材料我们要灵活运用起来。”
	“嗯，你说得很有意思。”
	“在和他的几次对话中，有些内容他每次说的不一样，有的却几次都相同，比如希区柯克的电影。尽管他在是喜欢希区柯克还是塔科夫斯基这个问题上的答案有所改变，但希区柯克在《鸟》之后的作品他每部都看过这个回答却一直没有变。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希区柯克电影的上映年份作为一个参照标准。”
	“有道理。”
	“希区柯克的电影他都看过，而且认为希区柯克的最后一部电影是《狂凶记》。对《狂凶记》之后上映的《家庭密谋》这部片子，他完全没有印象。”
	“确实如此。”
	“《家庭密谋》是一九七六年上映的，《狂凶记》是一九七二年。因此，他所经历的那件目前还不清楚的事情，应当是在一九七二年到一九七六年间发生的。”
	“是吗？嗯，这没问题。”
	“除此之外，通过对话，我们还知道了哪些事实？首先，我认为马卡特先生的科学知识相当全面。”
	“嗯，是这样的。”
	“他的知识范围包括天文学、生物学、恐龙及原始人类，内容十分丰富。但有些方面的知识他又相当欠缺，比如抽象画和流行音乐。”
	“嗯，是的。”
	“物理学中重力和质量方面的学识也不够，脑科学方面好像也没掌握多少，天文学的知识也很有限。最了解的应该是恐龙学，因为他曾经是《恐龙月刊》的忠实读者。”
	“嗯，说得对。”
	“可即使如此，他对曾撼动世界的科学发现，即巨大陨石撞击地球导致恐龙灭绝的著名学说却一无所知，也不知道在尤卡坦半岛上发现巨大陨石坑的事。这也难怪，那是一九九一年才发现的。他没见过伽利略太空探测船拍摄的欧罗巴的照片，因为这也是最近几年的事情。这些事实都和我们的推理结果相一致，即他缺乏一九七六年以后的记忆。”
	我走到柜子旁，拿起地震龙模型，说道：“他也不知道这种地震龙的发现。这也正常，因为它的化石最早是在一九七九年发现的。对洛基山脉的正式调查是从一九八五年开始的，论文的正式发表和把此种恐龙命名为地震龙，则是在一九九一年。”
	我把模型放回到柜子上。
	“所以他不知道很正常。他知道超龙和阿根廷龙，这两者的发现，曾让全世界的恐龙迷都异常兴奋，他应该也是其中之一。当初宣布它全长可能超过三十米，但其实这个数字有所夸大……”
	“是吗？”
	“恐龙学这种东西，其实跟好莱坞拍摄的电影《侏罗纪公园》和《怪兽哥斯拉》差不多，学者们都热衷于寻找最大的恐龙，因此世界最大恐龙的名字，每年都在变化。”
	“嗯，是的。”
	“有时是宣布发现某种恐龙的脊椎骨节的数量增多了，有时是尾骨多了一截。超龙是在一九七二年发现的，而阿根廷龙则是次年发现的，马卡特先生知道这两件事，这么一来，时间就更明确了。那件我们还不清楚的事件发生的年份，应当可以确定在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五年间。”
	“嗯。”海因里希点点头。
	“另外，一九七五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有学者宣称所谓的雷龙其实根本不存在。”
	“是吗？”
	“对，最后结论是稍后才被证实的。但在一九七五年初，就有研究者发表论文，主张被称为雷龙的恐龙骨骼化石，其实是已知的迷惑龙骨骼的一部分。而马卡特先生完全不知道这个结论。也就是说，已经可以大致确定，那件事是在一九七四年发生的。”
	“嗯，有道理。”
	“这也和马卡特先生认为自己现在的年龄是二十七或二十八岁相符。二十七岁的话是一九七四年，二十八岁则是一九七五年。”
	“嗯。”海因里希低声应道。
	“这么一来，事件发生的时间就知道了。可是，一九七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接下来就需要我们的分析了。”
	“没错。”海因里希又重新坐回到沙发上。
	“这件事，或许和马卡特先生的兴趣无关，却和《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有着紧密的关系。对吧？”
	海因里希点点头说：“应该是，这就是你总提到的所谓理论上的推演结果。”
	“我们已知的众多信息里隐藏着很多暗示，可也有很多不合常理之处，会混淆我们的视听，因此我们必须慎重选择，去伪存真，才能找出正确无误的加以使用。”
	“哦，这太难了。如果这么想的话，材料确实太多了。”
	“怎么会太难呢？从这些材料中能发现路标啊！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大致的方向。马卡特先生是从哥德堡大学的生物系毕业的，然后上了海洋微生物的考察船，对吧？”
	“对。”
	“但他比较喜欢陆地上的生物，所以后来上岸了。”
	“他确实说过比较喜欢陆地上的古生物。”
	“对，是古生物。”我点了点头，“而且他尤其向往挖掘恐龙化石，还想把它当做一辈子的事业。”
	“这么说，他上岸后就去挖掘恐龙化石了吗？我不这么认为。”
	“为什么？”
	“一九七四年，这个领域最吸引人的地区应该是南美和北美大陆。如果他去了美国，就会获得许多其他领域的知识，无论是地理环境还是实际出土的化石，都与他之前接触的不同，这些都会改变他当初的专业方向。这么一来，吸引他的就不再是恐龙了。”
	“那会是什么呢，洁？”
	“对他来说，熟悉程度超过恐龙、需要具备更深入的古生物学知识，同时又要进行挖掘作业的，显然就只有人类学了。他参与了寻找所谓人类进化史上‘缺失的环节’，他自己也说对这方面十分热衷。”
	“哦。”
	“我之所以能把推理朝这个方向推进，是因为这些暗示都有迹可循，也很合乎逻辑，很多片段都往这个方向集中，仔细找的话需要多少资料都能找到。比方说，有关人类祖先的化石，他可以准确无误地说出尼安德特人、爪哇猿人和克罗马侬人化石的发现年份。在两次询问中，他都回答得非常准确，而且数字和内容完全没有改变。再者，他对一九○九年在英国发生的皮尔当人造假案，也有非常准确的了解，这些都能证明他对这个研究领域有着非比寻常的兴趣。”
	“嗯。”
	我把艾刚画的精灵素描拿起来，递给海因里希。
	“这张图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他画的这个精灵的脸，显然是猿人的脸，而不是现代人。他画的其实就是他自己心中留存的那个所谓的‘缺失的环节’。”
	“嗯，换句话说，故事中的精灵其实就是猿人？”
	“是的。暗示这件事的话，马卡特先生说过许多次。例如，精灵被埋在地底下。”
	“嗯。”
	“他说过，在被他挖出来之前，精灵一直都在地底下休息。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精灵对他而言指的是什么。”
	“嗯。”
	“还有，当我告诉他黄色手帕就是地面，并询问他下面有什么东西时，他马上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答复：‘埋在地下的是猿人的化石。’这也说明他与猿人，以及参与挖掘所谓的‘缺失的环节’有联系。”
	“原来如此。”
	“更多的依据也在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里。”
	“你所说的‘更多的依据’是指什么？”
	“比如说书中的主人公艾吉带着一块肘骨坐上船，然后开始寻找这块骨头的主人。”
	“嗯。”
	“所以我想，这块猿人的化石，也许是胳膊肘部分最先出土。”
	“肘骨……”
	“然后他遇见了肘骨的主人。骨头是一位精灵的，精灵也就是猿人，而且主人公为了让对方的手恢复完整，还潜入到展出大量猿人的博物馆里去寻找整只手臂的骨头。”
	“对。”
	“这可以解释为：得到了肘骨化石的考古挖掘队，先去寻找整只手臂的化石，再继续寻找全身的骨骼化石。这项行动在他的大脑里转化为了这段故事。”
	“嗯。”
	“这么一来，只要将我们目前所知的事实和时间进行交叉比对，就可以推断出事件发生的地点了。时间是一九七四年，事件是挖掘猿人的化石。那一年，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是否有什么划时代的猿人化石被发现呢？”
	说完，我面对电脑坐了下来。“我们来查查看吧。有一个由英国人制作的，有关‘发掘缺失的环节’的数据库，就在这个数据库里找找看吧。首先输入年代，这个现在已经弄清楚了，是一九七四年。地点？还不知道，就在全世界范围搜索吧。发现的化石部位？哪儿都行，但以肘骨为中心。”
	我把这些资料依次输入电脑。
	“接下来开始搜索……”
	海因里希等不及了，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找到什么了吗？”
	“有了！”我说，“是埃塞俄比亚，东非阿法尔地区的沙漠。你看……首先发现了肘骨的化石碎片，外形与狒狒及羚羊的骨头有着明显的差别。考古队又花费数周时间制定了周密的挖掘计划，结果找到了大腿骨。不久后，全身的化石几乎全部完整出土了。身高大约一米，由于身材矮小，考古队原本认为可能是类似一九二四年出土于南非的‘唐宁婴儿化石’那样的儿童化石。但检查了化石的牙齿后发现，智齿已经长齐了，可以确定是个成年人。化石头骨的脑容量也明显和猿类不同，最后由脚部和脚后跟的骨骼结构判断，这是个用两脚直立行走的女性原始人类。
	“这个大约三百万年前的原始人类化石，就‘缺失的环节’来说，是有史以来最完整的。全身的骨头都很齐全，因此被视为史上最大的考古发现，在学界引起极大的震撼。由于当天晚上考古队的帐篷里、收音机正好在播放披头士乐队的歌曲，所以就把这个女性原始人命名为‘露西’。从出土骨骼的完整性来看，‘露西’已被视为目前寻找‘缺失的环节’中最具代表性的发现。”
	我把视线从电脑显示屏上移开，正好看到海因里希脸上失魂落魄的茫然表情。
	E
	“你说的就是这件事！”海因里希说，“这太惊人了，怎么会有这种可能……”
	“当时考古队帐篷里收音机播放的歌曲，无疑就是披头士乐队的这首《钻石天空中的露西》。”
	“是的，”海因里希点了点头，“的确如此。”
	“在埃塞俄比亚夜晚的沙漠里，印象一定格外深刻。”
	海因里希一直将双手交抱在胸前，大概是在想象当时的情景。
	“沙漠确实会让音乐听起来更感人。洁，是否因为那一晚的体验太非同一般了，这首曲子的歌词才会深深地印在艾刚的脑子里？”
	我点了点头。
	“他记住了《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应该就是在那天晚上吧？”海因里希说。
	“你觉得，马卡特先生就只在那天晚上听到过这首曲子，只此一次？”
	海因里希又点了点头，但我摇摇头对他说：“我不这么认为，海因里希。这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你说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
	“你看，《重返橘子共和国》只反映了《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前半部分歌词，后半部分被忽略掉了。歌词的后半部分出现了报纸出租车、领带上镶玻璃的站台服务员和十字转门，但这些东西都没有出现在马卡特先生的故事里。这表示，刻在马卡特先生大脑里的《钻石天空中的露西》的歌词，顶多是从开头到三分之二的地方，后面的三分之一他并没有记住。”
	“嗯，所以我才说他只听过一次。”
	“海因里希，这样反而更不可能。”我说。
	“为什么？”
	“你根本不知道，‘缺失的环节’的发现，尤其是全身完整化石的发现，对这个领域来说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大事。大家一百年来都在拼命寻找这位‘露西’，‘露西’的发现创造了历史。所有人类学和考古学领域的人都因此聚集在一起；古生物学、灵长类研究、古代文明研究、化石学、恐龙学，甚至连动物园、出版社和电影公司都举办了大量宴会，邀请这支考古队的成员出席。当然，他们还召开了记者会，上电视接受采访，同时成为晚会、音乐会和慈善晚宴的座上宾。甚至连政治家的候选演说和百货公司的开业典礼都会请他们去。”
	“啊！”
	“你大概知道当初道森宣布发现所谓的‘皮尔当人’时，英国人有多么疯狂吧？连续几天几夜无休无止的晚会、体育表演、慈善音乐会、戴原始人面具的化装舞会……更不要说演讲会这类的了。百货公司还举办优惠大酬宾、葡萄酒商宣布无限供应葡萄酒、流浪汉可以免费享用最上等的面包和浓汤，业余考古学家查尔斯&middot;道森甚至还被王室隆重地授予爵士头衔。”
	“啊！业余考古学家一夜之间成为贵族？”
	“那段时间人们真是忘乎所以地狂欢，因此在发现这件事是作假之后，你可以想象他们有多么失望吧。虽然时代不同了，但他们所起的‘露西’这个昵称仍十分吸引人。所以马卡特先生一行人，应该也参加过类似的活动吧。连续几天几夜的晚会、餐会、演讲会，还有化石展示活动，大概比《侏罗纪公园》开拍典礼或公开纪念活动还要盛大。海因里希，我问你，这种时候，晚会的主办单位会想到什么？”
	“不知道，什么？”
	“会在会场反复播放《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
	“嗯，有道理。”
	“发现‘露西’的考古队一行所到之处，《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大概都会响彻会场的各个角落吧。谁都会想起这首歌，这个行为无人可以阻挡。”
	“原来如此。所以艾刚才会记得这首流行歌曲的歌词？”
	“现场演奏或业余的妈妈合唱团，都在忘情地演唱《钻石天空中的露西》。可能只要考古队成员受到邀请，刚到车站，主妇们就会在月台列队欢迎，开始合唱起来。”
	“这简直是活受罪呀。”
	“处于这样的环境，他不可能记不住歌词。”
	“这么说，他们不管到哪儿都要受到《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疲劳轰炸。”
	“我想，就算是只听马勒曲子的狗，大概也能背诵这首歌的歌词了吧。”
	“原来如此，很有可能……总之，艾刚当年确实参加了这支发现‘露西’的考古队。”
	我点点头说：“网站上的资料里并没有他的名字，可能因为他不是关键人物。但毫无疑问，我想他就是考古队的成员之一。”
	“你是说，他是寻找‘缺失的环节’这一史上最著名发现的参与者之一？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呢。我连猿人‘露西’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亏我还曾经打算当一名科学记者呢……”
	“因为这和你的兴趣不在同一个领域。不是研究考古学或人类学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艾刚究竟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加入考古队的？他是研究生物学的，专业也有些不同吧？”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挖掘化石和挖掘古陶器不一样，当然两者都需要放大镜和细针，还需要小心翼翼地挪动石头。但在这之前，要先做挖洞、用筐搬运泥土、用筛子筛土等体力的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大批人手。”
	“嗯，也就是说……”
	“因为他想挖掘化石，大概就在离开货船后，去应聘了这种工作。”
	海因里希又点点头，说道：“即使这样也很让人吃惊啊。艾刚，你对参与发掘‘缺失的环节’里那个‘露西’还有印象吗？”
	艾刚听到这个问题，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想不起来了吗？”
	“想不起来了。”艾刚回答。
	“被扭曲了的形象记忆往往更加牢固。”我解释道。
	低着头的海因里希竖起食指说：“但是，等等，洁，有件事还是有些奇怪。”
	“什么事？”
	“发现‘露西’这件轰动全世界的大事到底发生在哪儿？时间是一九七四年，对吧？如果是在瑞典，我应该会知道啊。”
	“所以应该不是发生在瑞典。”我说。
	“如果是英国或者美国，我也会听说。”
	“那就也不是英国或者美国。”
	“德国国内的资讯我也会知道。有可能是领域不同所致，但如果真有这么轰动，我一无所知就太奇怪了。至少我会听说才对呀。”
	“那就也不是发生在德国。”
	“波兰的情况我也知道一些。一九七四年的事就更不在话下了，因为当时的波兰报纸和杂志我都看过。”
	“那么，大概也不是波兰了。”
	“那到底是哪里呢？”
	“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呢？”
	“怎么？洁，连你也不知道？”
	“不知道。到目前为止，我所说的都是想象。”
	“啊？真的吗？”
	“我知道‘露西’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个事件很有名，加上马卡特先生有这种症状，所以我才说如此轰动的大事一定发生在世界的某个地方。这都是逻辑推演的结论。啊！”
	我大叫一声，海因里希好像被我吓了一跳。停下了正要走回沙发去的脚步，回到我身边。
	“你看！海因里希！这个资料库里还有另外一份令人惊讶的资料。队长的名字！因为写在另外一页，刚才没有注意到。这也太巧了！”
	“队长？”
	“队长的名字！”
	“队长的名字？怎么了？怎么巧了？”
	“你知道队长叫什么名字吗？他叫卡尔&middot;扎泽茨基。”
	我刚一说出口，海因里希就又被吓了一大跳。沙发上的艾刚却好像什么也没听到似的一语不发。
	“卡尔&middot;扎泽茨基？”
	“是的。扎泽茨基这个名字居然出现在这里。”
	我双手抱胸。从没想过会有这种事。
	“扎泽茨基、扎泽茨基，我完全没想过。这是什么？在故事里，他是以化名出现的。其实它是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出现在这个地方……”
	“洁，这是人名吗？”海因里希问。
	“对。卡尔&middot;扎泽茨基，捷克人。”
	“是他组织了考古队？”
	“是的。”
	“他是谁呀？”
	“这里介绍说，他是马拉加大学的教授。”
	“马拉加大学？在葡萄牙吗？”
	“不，是西班牙。”
	“扎泽茨基教授，我没听过。他有名吗？”
	我摇摇头：“在人类学和考古学领域或许有些名气吧，毕竟他有过那么重大的发现。但并没有世界范围的知名度，我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他的生卒年份、生平经历，这里都没有介绍。”
	“为什么？在‘缺失的环节’的探索史上，这也算是重大发现之一了吧？”
	“正因为这样‘露西’这个名字才变得十分有名。”我不置可否地回答道。
	“‘露西’啊……是吗？所以你早就知道了？”
	“对，我知道。我之前就听说过‘露西’这个名字。”我回答，“所以当我看到《重返橘子共和国》这本书时心里就有数了，我想也许就是那件事。今天，这样推理得出的结论让我更加确信，这起案件和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露西’有联系。”
	“你说案件……”海因里希问。
	但目前我还无法回应什么，因为我想起了一件更离奇的事情。
	“洁，你这个人可真狡猾。”海因里希说。
	我用力摇摇头说：“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是因为我还不能十分肯定，但事情的方向大概已经清楚了。目前为止我的推理都与事实相符，这点我很确定。不过下面的事我就不清楚了——和你们一样。接下来就只能靠推理和思考，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了。扎泽茨基的事，我当初完全没有想到过。当我看到他在书中提到住在橘子树上的芮娜丝说自己的身体是扎泽茨基式结构时，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现在这里又出现了新的未解之谜，那就是扎泽茨基这个名字，为什么扎泽茨基这个名字会出现在这里……”
	我用食指和大拇指分别按住额头和太阳穴。
	“扎泽茨基……洁，这个人你也没听说过吗？”海因里希问。
	我说：“刚才不记得，但现在我记起来了。我听说他好像是名实业家，也是个充满谜团的人物，在学术界之外的领域倒很有名。他从哪里来，又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有一段时间好像有人认真寻找过他的下落。详细情形我忘记了，只听说他的失踪好像和比利时还是哪个国家著名教堂的祭坛画失窃案有关。”
	“那又是怎么回事？”
	“详细的情形我记不清了，不过我存有相关资料，应该可以查到。当地现在也许还在寻找那批祭坛画的下落。那起事件已经成为有名的悬案，盗贼是怎么偷的画？怎么藏起来的？目前都还没有查清。警察已经束手无策，陷入了困境。我曾想过，若有时间就去调查此事，所以才记住了扎泽茨基这个名字，他是这宗祭坛画窃案的重要嫌犯之一。
	“对了！他是西班牙的实业家扎泽茨基！对了，就是他，捷克裔的西班牙人。所谓扎泽茨基结构指的是螺丝组装式，那就是指他。意思就是他！书里的螺丝组装式就是指他，或者说他就是书里的螺丝组装式结构。可恶！我之前居然没注意到，真是太粗心了，想起了‘露西’，却忘了这位发现者。”
	听我说完，海因里希神色大变，对我说：“等一下，洁，他不是个有名的人啊，这可就怪了，发现‘露西’的事不是大肆宣传过吗？为什么发现者却在学术界默默无闻？而且，你说这是桩案件，你的意思是，艾刚曾经经历过什么案件吗？”
	“发现者失踪了。”
	“失踪了？”
	我点点头，终于想起来了。
	“对，我记起来了。扎泽茨基失踪了，他突然消失了，从学术界、从人间蒸发了，就连警察也不知其下落。慢慢地，连他的名字也被人彻底遗忘了。”
	“他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应该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吧？我已经记不太清了。”
	“在哪里失踪的？”
	“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具体的情况。”
	“在西班牙失踪的吗？”
	“也许是吧，不知道上哪儿去了。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
	“嗯……看起来此人有点儿意思。”
	“他的身世足够写成一本书了，海因里希。这是包括学术界在内、多个领域的多年悬案之一。现在我记起来了，发现人类起源的‘缺失的环节’的人，不久之后自己居然也‘缺失’了。”
	“哦。”
	“不仅如此，此人身上还发生过许多故事。听说这位老兄十分多情。卡尔&middot;扎泽茨基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的生和死都是一个谜——如果他已经死了的话。他的国籍、年龄均不清楚，没有亲友也没有妻子。据说他是个非常善于欺骗的人，还很会赚钱。”
	“怪盗亚森&middot;罗宾式的人物。”
	“差不多吧。所以也挺招人恨的。当然，传言未必都那么准确，就算是我，也有人在背后说一些类似的话。对于不太合群的人，大家都会说他们的闲话。”
	“你是说，也有人说你是骗子，还很会赚钱吗？”
	“哦，也许关于我的坏话不是这么说的，而是其他方面。比如，说我自负、特立独行或者缺乏协调性吧。”
	“可能吧。”
	“总之，你不觉得事情的发展越来越有趣了吗，海因里希？马卡特先生带来的难题，也许和卡尔&middot;扎泽茨基的失踪有关。我觉得，这肯定和扎泽茨基有关，发现‘露西’不可能不引起轰动，而这个发现必定会为他带来巨额的金钱收益。”
	“因此，你觉得事情出在西班牙？所以才会出现荷西爷爷这个名字？”海因里希大声说道，“荷西和范恩，这都是西班牙人爱用的名字。洁，也就是说，这起轰动事件就发生在西班牙了？”
	我点点头：“多半如此吧。”
	“多半？”
	我又点点头。
	“那剩下的一小半呢？”
	“那就是发生在这里。”我拿起艾刚写的书说，“在橘子共和国里。”
	海因里希不耐烦地追问道：“又是那里！那里到底是哪儿？不会就是西班牙吧？”
	我摇了摇头。
	“既不是埃塞俄比亚，也不是西班牙？”
	“没那么简单。那大概也是扎泽茨基目前所在的地方。”
	海因里希听了，有点着急地说：“洁，马拉加大学的教授如果逃到那里，不就很容易找到了吗？你到马拉加大学的网站上看看好不好？那上面应该有教授的名单，也许就写着他现在在哪里，或是他辞掉教职后去了哪个国家的消息。”
	“也许吧。不过，我想事情未必那么简单……”
	我转向电脑显示屏，开始搜索西班牙马拉加大学的网站。进入后调出该大学所有教授的名单，并输入卡尔&middot;扎泽茨基教授的名字开始检索。
	然而，并没有找到关于他的任何材料。
	“没有。会不会是字母拼错了……”
	我换了个拼法重新查找，结果还是一样。
	“去人类学系和考古学系试试看。”
	我尝试了各种方法，但结果都一样。
	“还是找不到。那么，别在马拉加大学的网站找了，我们在人类学和考古学领域搜索这个名字试试看。”
	然而，结果还是一样。
	“还是没有，哪里都没有。和这个名字或该事件相关的材料，通通找不到。”
	“不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要不直接去找当年他在马拉加大学的同事……”
	“这可不大容易，况且那所学校又不像牛津或巴黎大学那么有名。”
	“这倒也是。而且我想，既然有传言说扎泽茨基是个不爱与人打交道的怪人，那么，如果他想刻意隐瞒行踪、独自到哪里去，事前就根本不会对周围的人说。”
	“这么说，我们毫无办法了？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办法只有一个。”
	“什么？”
	我指着艾刚说道：“办法就在他身上。”
	海因里希听了没有说话，只是点了几下头。
	“他，还有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
	海因里希抬起头，看着天花板说：“这……就靠他？这也太困难了吧？”
	“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况且，他见过扎泽茨基本人。”我说。
	“真的吗？你这么认为？”
	“对，一定是这样的。”我语气肯定地说道。
	“你认为艾刚的过去和这家伙有联系？”
	“对。不过我还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联系。”
	“洁，扎泽茨基这个名字，在艾刚写的故事里，指的是身体各部分由螺丝组装起来的人……不，不对，是这种螺丝式结构本身的名称。这个名字是用在这里的，对吧？”
	“对。在马卡特先生的脑子里，人类学学者的名字转变成了螺丝式结构的名称。这究竟是为什么？其中必然存在一个非常奇妙而有趣的谜。”
	“究竟是为什么呢？”海因里希双手一摊问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所以我们现在才要开始破解这个谜呀！唯一清楚的是，包括这个问题在内，书里的每个情节，都是解开这个谜的钥匙。”
	F
	我请正好要开车到镇上去的一位学生把艾刚&middot;马卡特送回康复中心。
	送走艾刚后，我转向海因里希说道：“那么，现在我们就来分析马卡特先生的故事，试着找出橘子共和国的所在吧。”
	“找得到吗？”海因里希问。
	“应该没问题。”我肯定地说，“我一定可以把你带到这个共和国去，但是中途会不会迷路，那可就说不准了。”
	说完，我想了一下，考虑该如何向他说明，确定之后才继续说道：“在他的大脑里，这个故事已经完全取代了记忆。因此，通过仔细解读这个故事，就可以找到通往橘子共和国的途径。按照我的理解，基本想法是，这个相当于记忆替代品的故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层面。”
	“分为三个层面？”
	“是的，三个层面。根据书中的内容混淆进真正的记忆中，并与之产生矛盾的因果关系来分析，可以很自然地分为三个层面。”
	“原来如此。也就是说混淆进去的内容有三个层面。”海因里希说。
	我思考了一下，否定了他的理解，纠正道：“不，不是这样的。如果逐一分析混淆进去的内容本身的话，就有好几层。我想先按性质来分，这样看，混入的内容只有两个，哦，不，是两种。”
	“两种？那么另一种呢？”
	“另一种就是事实。”
	“事实？哦……”
	“最上层、最表面的，不用说，就是《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
	“嗯，这我知道。”
	“而最深层的内容，是摆脱矛盾冲突后遗留下来的事实。也就是说，真正的记忆片段，原封不动地沉淀在这个故事的最底层。”
	“这部分内容应该不多吧？”
	“嗯，对，不多。”我边想边说道。
	“那中间的部分呢？”
	“中间那一层，是马卡特先生身为科学工作者的感受，是大量混入他自身掌握的科学知识——尤其是那些让他印象深刻的信息——而形成的。”
	“让他印象深刻的信息？他是怎么得到这些信息的？”
	“应该是从其他科学工作者的口中直接听到的。”
	“为什么？”
	“因为这些信息并没有写在任何一本书上。”
	“嗯，也许吧……”
	“换句话说，马卡特先生在橘子共和国时，曾长期处在这样的环境里。”
	“怎样的环境？”
	“身边有最优秀的科学家。这也是我推测他曾经待在扎泽茨基教授身边一段时间的理由之一。”
	“洁，这么说来，那不就是美国的某地了吗？”
	“不是，并不需要十几个顶级科学家，有一两位就足够了，所以未必是美国。由这些知识和信息形成的介入物，借着一股让他兴奋、感动的力量，以穿刺的方式侵入这个故事最深处，变成故事的主体架构，同时也把事实排挤出了记忆之外。”
	“嗯。”
	“这和真实记忆层面的道理一样。由于兴奋而使神经传达物质分泌增多，在两种相互矛盾的内容的冲撞和重压下，这种经历被留存在了故事的各个角落。”
	“有道理。”
	“处于中间科学层的科学信息肯定都是最新的。从小听到大的基础性、常识性知识，并不会让马卡特先生特别兴奋，能够产生刺激的应该是足以让他惊讶、感到耳目一新的新构想才对。所以，我想肯定是最先进的科学构想。”
	“嗯。还没有印刷成书本的知识，对吧？”
	我点了一下头，说：“嗯，大致是这样，但并不是说这些想法当时还没有被公之于众。可能在大学课堂上被提过几次，也可能在研究这个主题的同伴之间已被视为既成事实，他们这些学者在聊天时可能经常提及，一部分可能还被写成了论文。或许有一部分早已在网络世界里流传，但还没有成为普通出版物。我的意思是这样。”
	“换句话说，像著名的《自然》、《科学》、《细胞》这些杂志——”
	“也许发表过。”
	“嗯。那么，我们整理一下目前为止的推论。最下面一层，是没有经过任何质变的真实记忆。中间一层，是记忆受到最新科学发现的冲击，改变内容而形成的故事。而最上面那一层，则是记忆受《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的影响后，发生质变而产生的东西。是这样的吧？”
	“是的。从外到内，依次是‘披头士乐队层面’、‘科学层面’和‘事实层面’。我们姑且把它们称为‘B层’、‘S层’和‘T层’<small>[8]</small>吧。我还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那就是B层和S层的特征非常相似。”
	“是吗？”
	“嗯，这也许只是个巧合。它们的性质十分相似，简直就像同胞兄弟……哦，不，还不只如此，应该说就像同一张脸的左半边和右半边。”
	“啊！”
	“并且互相补充、呼应。从S层可以提取B层的内容，从B层也可以很容易地提取S层的内容，两者非常和谐地共存共生着。也许S层渗入了B层的某个部分，B层也从S层汲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它们就这样互取所需，完成了这个故事。
	“所以也可以说，马卡特先生的整个大脑结构是由B+S层和T层，这两个层次所构成的。而B+S层的影响力非常大。马卡特先生毕竟是有科学素养的人，他被披头士乐队的歌词所引导，然后又接触到最新、最珍贵的科学信息，由此决定了故事的脉络。就这样，不必要的部分被删除了，只剩下寥寥无几的真相。”
	“换句话说，S层和B层把T层给掩盖起来了？”
	“确实如此。”
	“也就是说，如果艾刚没有那么多科学知识，T层的内容或许能露出更多。对吧？”
	“不。如果马卡特先生没有那么多科学知识的话，这个故事本身就不存在了。因为S层能引导整体。”
	“是吗？”
	“如果他不具备科学素养，我们就无法获得任何信息。马卡特先生的脑袋里会什么也没留下，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失忆者而已。”
	“有道理。”
	“那么，我们来试试吧。”
	我把《重返橘子共和国》拿在手中，坐到沙发上。
	“故事一开头就提到了一小块肘骨，这是T层。”我说。
	“嗯，明白。这是T层，属于事实。”海因里希说。
	“他把肘骨从沙漠里挖出来，但不知道是谁的。这段情节完全是事实，因此全都属于T层。坐着小船、划着桨顺流而下，不用说这属于最上面的B层。三层楼高的巨大向日葵、叶子和花瓣都像是用玻璃纸似的东西做成的，这也属于B层。不过，刚才我说过，属于B层也就属于S层。
	“有人对艾吉‘喂！喂！’地大声呼喊，这也属于B层。但这里出现的熊有问题。这只熊浑身长满卷毛、很像泰迪熊、用车轮代替腿、名字叫巴尔迪。这究竟属于哪一层？”
	“这属于哪一层？也属于S层吧？”
	“不，不，我看这应该属于T层。”
	“T层？怎么会呢？”海因里希大叫着反驳道。
	“是的，应当属于T层。我看只能这么划分。”
	“这种熊，实际上真的有吗？”
	“这个以后再说吧。他说他的名字叫艾吉，是从瑞典来的，这些应该都属于T层。橘子树，不用说这当然是属于B层的了。它长得太大了，因此和巨大的向日葵一样，这棵橘子树也同时属于S层。树干周围有街道，树枝顶端盖着房子，真是一棵脱离实际的树啊。这部分属于哪儿呢？有点儿意思。
	“我觉得，这部分B层的内容，可能与S层部分的信息交叉得相当深。而《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凑巧和S层的特点非常吻合，尤其是这个部分，几乎可以说两者没有任何差别。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后再做说明吧。
	“背上长着翅膀、停在空中采摘橘子的女孩。这些是从歌词中‘飞翔在空中的露西’这里得到的启发，当然是属于B层了，但同时又可以属于S层。也就是说，这里的B层也是S层，这部分是被S层选中的B层。同时，这部分内容又隐隐折射出猿人的影子，因此可以说也受了T层某些内容的影响。”
	“这么一来，所有事物都不单只属于一个层面了？”
	“有些内容是这样的。《钻石天空中的露西》这首歌所描述的景象，恰巧反映了某些科学景观，而且这三个层面都具备对马卡特先生的神经传导起到刺激作用的条件。也就是说，很多内容都通过了‘他的兴趣’这个过滤网。”
	“哦，好吧，对此所做的具体说明也留待以后再说？”
	“以后再说吧，海因里希。橘子酱工厂，这当然属于B层。”
	“这很显然。”
	“橘子树上位于C区第十一街类似唐人街的地方，以及住在这里的一位名叫戴森的老头。”
	“嗯。”
	“这属于T层。”
	“为什么属于T层？”
	“这一点毫无疑问。下面是高挂在空中的月亮。”
	“这个呢？”
	“书中的巴尔迪熊说过，最近几乎没有见过弯弯的月亮，所以我看，这个可以属于S层。”
	“许多人从船上下来。熊先下船，然后才是人。这些人一穿过闸门，就全都跳跃着赶路回家。这简直就是噩梦中的场景啊！”
	“这很关键。”我说，“很壮观的场面。毫无疑问这又是S层的。”
	“这也属于S层？跳跃着走路的人？简直就像费里尼<small>[9]</small>电影里的东西。”
	“跳跃着走路的人在以后还会出现。接下来就是芮娜丝了，她一蹦一蹦地飞也似的跑着。”
	“因为她会飞嘛。那么，芮娜丝属于哪一层呢？”
	“当然是T层了。因为她正是艾刚久久不忘，渴望回到橘子共和国去的原因。”
	“你说她也属于T层？可是，艾刚真的见过这个女孩子吗？”
	“必须这么认为，因为她明白无误地就是属于T层。”
	“T层……可是，洁，你不是说，划分规律是T层的内容是实际发生过的事实吗？”
	“不，海因里希，事情并不是这样。这里提及的所有内容全都是真实的。”
	“全都是真实的？”
	海因里希的脸几乎变了形。
	我接着说道：“是的。马卡特先生并没有说谎，他是一位精神正常的科学家。只要没被逼到相当的程度，他是不会说谎、也不会乱编故事的，他天生就是这种性格的人。所以这里提到的一切奇妙情景，都有其出现的理由，这在他描绘出的世界里都是正常的景象。”
	“嗯，巨大的向日葵、橘子树、眼睛像万花筒的女孩儿……这些都是吗？”
	“应该都在现实中出现过吧？当然了，是出现在披头士乐队演唱的歌曲的世界里。”
	“是吗？这样啊……”
	“但这里也有恰好属于S层的东西。所以说B层和S层非常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两者几乎合而为一，甚至可以说是同一个层面。因此这个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故事才会写得如此流畅，因为它所有情节的构思都很完整。”
	“嗯。那么，一按芮娜丝的小脚趾，她就会变得顺从这一点呢？”
	“哦，那只是个小问题。”我回答道。
	“啊？是吗？”
	“它大概只是想表现女性的某一方面而已，对于整体的把握并没什么重要的意义，是细枝末节的问题。”
	“是吗……还有一件事，她缺了右手。”
	“这很重要。”
	“艾刚遇见过的女孩里，会不会有人真的缺了右手？”
	我想了好久，然后说道：“这个，我还不清楚。”
	“可是，你不是说芮娜丝这个人物属于T层吗？”
	“不错。猿人‘露西’的发掘，最先出土的的确是右手的肘骨。然后开始寻找这只右手的主人。大概在挖掘现场，扎泽茨基队长或其他挖掘人员随口说出了类似这个意思的话，当时的这段经历就影射到这里了。这点很难下结论。”
	“嗯，太阳王这个人物呢？”
	“这也十分重要。显然他属于T层。”
	“T层？”
	“对，T层，这不会有错。确切地说，是由B层诱导出的T层。因为在马卡特的大脑里，还残留着对太阳王的恐惧感。
	“也许你不知道，海因里希，在披头士乐队的《艾比路》这张唱片里，有一首歌中出现过‘太阳王来到这里’的歌词。歌名是英文，但歌曲大半是用语意不明的西班牙语演唱的<small>[10]</small>。扎泽茨基教授应该会说西班牙语。有人说这首歌是将二次大战中日军偷袭珍珠港的史实故意反着说而编写出来的。由此来看，太阳王这个名字，应该是代表日本和日本人。”
	“嗯，所以它属于B层诱导出的T层内容。然后呢？这又能说明什么？”
	“很显然，这个橘子共和国是一个和日本有关的地方。而且当地人对日本这个国家怀有极端的恐惧。”
	“那个地方还有博物馆？”
	“应该有。”
	“书里提到的太阳王的巡逻机呢？”
	“这个属于S层吧？因为它不是真实存在的。”“荷西爷爷这个人物呢？”
	“属于T层。”
	“等等，洁，荷西爷爷可没有鼻子啊！”
	“这正是他属于T层的依据。”我回答道。
	“也就是说，这种人在现实中真的存在？”
	“和芮娜丝有关的人全都真的存在。她没有右手这件事也极有可能是事实。”
	“所以荷西也真的存在？”
	“是的。”
	“这么说，这位老人的鼻子是被太阳王，也就是日本人割掉的？”
	“身为日本人，我也觉得很惭愧。但不管多么难以置信，这些内容都属于T层，这是逻辑推演的结果。”
	“在众人面前竟能下得了这样的毒手？”
	“事实就是如此。”
	“太残忍了！简直让人无法相信！”
	“是啊，我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可又不得不承认。”
	“芮娜丝的那所房子呢？”
	“当然真的存在，不过应该不是在树上。”
	“她偷偷潜入博物馆的冒险经历呢？”
	“大概有过类似的事情吧，但我认为不一定完全一样。实际发生过什么样的事，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还无法了解。”
	“芮娜丝的眼睛里有放映机，她的大脑还可以和一部分超级电脑相连，能自由读取中央管制室内的信息，并把影像投射到墙上。这些是属于……”
	“也属于S层。”
	“S层？哦，也许吧……两个人在空中飞翔……”
	“这也属于S层。”
	“书里还提到了一次月亮。月亮上开有小小的洞，还被棍子支撑着……”
	“这当然也属于S层。到这个阶段，B层的影响已经完全没有了。他们把这个月亮叫做茂朗杭金，这些都很合理，这部分简直就像科学杂志里的论文。
	“海因里希，其实这部分极有意思。包括这个月亮在内，全都很合理。不仅如此，月亮周围总有雾霭笼罩，这是为什么呢？一飞到空中，芮娜丝背上的翅膀就会停止扇动，她还告诉书中的‘我’，要是不小心碰到地面上的物体他们就会掉下去，这又是为什么？
	“难道是说……这可写得太棒了！而且东西向有笔直的道路，但南北向没有，为什么呢？海因里希，读到这里你不觉得激动吗？感觉这里隐藏着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逻辑？你看这一段，只要朝着北方、以时速超过二十英里的速度助跑，即使翅膀的动力不够，也可以飞起来，这简直难以置信！
	“把通过操控DNA制造出来的人工肌肉放在扑翼机上使用，这些都属于S层，和刚才提到的在地面上跳跃前进的人群完全可以互相呼应。它们都具有完美的科学依据，十分合理且有一定目的。但这些都只是马卡特先生凭记忆创造出来的故事情节。因此我认为，这些内容应该是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者直接告诉马卡特先生的，而且他曾为此兴奋过。”
	“嗯。”海因里希应了一声，随即便陷入了沉思。过了一小会儿，他说：“这些我还是不太懂，被你这么一说……”
	“嗯……我想只要稍微有些科学知识的人都会觉得这些就像小学教科书里的内容一样，这么描写理所应当。”
	“哦，是吗？我以为自己了解的科学知识不算少呢……”海因里希有些遗憾地说。接着，他又问：“但是，洁，我看也不能说这么描写是理所应当的吧？”
	“你指什么？”
	“我的意思是，这属于S层？即使你这么说我还是觉得有点奇怪。你不是说，他这个故事描写的全是真实的东西吗？”
	“是的，全都是真的。”我很肯定地回答道。
	“在故事的结尾，提到一个芮娜丝的螺丝式脖子因地震时的震动而脱落了的情节，那简直是场噩梦啊。这段吓人的描述难道也属于S层？就算是S层，内容也太耸人听闻了吧？这显然不是科学，难道不是吗？人的脖子包含无数完成特定生理功能的管道，把这些管道全部切断，变成螺丝式的，这种结构根本不可能存在。”
	“你说得对。”我点了点头。
	“尤其书中还提到遇到地震就会脱落，这怎么可能呢？这是恐怖的幻想，是非常可怕的恐怖幻想。披头士乐队的歌曲里不会又有类似的歌词吧？如果是这样，它就不属于任何层面，而是一种特殊的内容。你说，这个到底属于哪一层？”
	“所以它才属于T层啊。”我回答道。
	“你说什么！？你竟然说这部分也属于T层？”海因里希几乎是在尖叫。
	“不错，属于T层。”
	海因里希目瞪口呆地愣了整整十秒，接着问道：“你凭什么说它属于T层？”
	“是T层。”我再次确认道。
	“你为什么会把它归在T层啊？什么意思？这一层的划分应该到哪儿为止？”
	“全部都是。书中所写的一切都真实发生过。这是逻辑推演的结论。”
	海因里希又愣了好久，终于说道：“你说的真实的部分，到哪儿为止？”
	“一直到故事的结尾。发生了大地震、芮娜丝螺丝式的脖子慢慢转动，然后整颗脑袋突然掉落到艾吉面前。我认为这一切都曾经发生过。”
	“活人的脑袋也能突然整个儿掉下来？”
	“是的，确实如此。”
	“这一幕在现实中也能发生？”
	“是的，在现实中确实发生了。”
	“怎么会这样？”
	“目前我还不知道。”我回答道。
	“洁，你不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很遗憾，我是认真的。”我告诉他，“看到这里时我也吓了一大跳，但这些内容都是属于T层的，应当是实际发生过的事。书中这部分情节，我们必须认为是完全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写出的。无论觉得多么荒唐，我都认为这部分情节是真实的。”
	“这根本不可能！”海因里希终于忍不住大声叫了起来。
	G
	“的确，芮娜丝螺丝式的脖子突然松动，脑袋掉下来，这段话目前还是个难解的谜题，但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强有力的暗示。”
	“暗示？”
	“是的，带给我们一个带有规律性的启示，这对揭开整个事件的真相十分重要。”
	“整个事件？你指什么？”
	“简单地说，就是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的童话中所提到的整个秘密。这一点，我暂且先不谈。我们继续推演吧，这个问题留待以后再说。”
	“向前推演？”海因里希问道，他似乎已经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我们的目的是揭开橘子共和国的秘密，这一点你可别忘了，海因里希。要达到这个目的，眼下要讨论的事情还很多，你不这么认为吗？”
	海因里希点点头，说：“是的，我当然明白，而且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认为至今还未解决、看不懂的地方太多了。如果你能解答，我希望你能逐一告诉我。”
	“你认为还未解决、看不懂的问题有什么？”
	“实在太多了，数不过来。真没想到艾刚的事能引出这么复杂的问题，简直做梦都无法想象，我根本没想过背后居然隐藏着这么多东西。比如，你提出的属于S层的各个部分我都无法理解。属于T层的那部分内容，我倒大概都能明白，因为那是事实嘛，当然，螺丝式的脖子除外。我最难理解的是，从码头上往家赶的人群，为什么像跳集体舞似的跳跃着奔跑。这听起来就像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你竟然说也属于S层？”
	我点点头，说：“这正是典型的S层内容。我就是凭着这部分，才最终揭开这个故事背后到底隐藏着些什么的。”
	听我这么一说，海因里希歪着脑袋认真地想了半天。
	我接着说道：“这部分内容才是构筑书中所有神秘现象的骨架。你看，三层楼高的向日葵、建在大树顶端的村庄、月亮周围常年笼罩着的雾霭、飞上天后就停止拍打翅膀的精灵，还有精灵所说的，飞行时一旦触碰到地上的东西就会坠落的警示。”
	“你的意思是，这些内容其实都可以用同一个理由来解释？”
	“是的，完全可以用同一个道理来解释。”我肯定地答道。
	“那么，你的这个解释合乎道理吗？”
	“没有比这个更合理、更科学的解释了，海因里希。”
	“如果你做得到，那简直就是魔术了，洁。”海因里希苦笑着说道，“赶快说来听听，我正想知道呢。”
	“你还记得阿波罗十一号月球飞船吗？”我开始解释。
	海因里希点了点头说：“阿波罗十一号？你怎么突然提到阿波罗？这次换成阿波罗十一号啦……这我当然知道，当时我也很兴奋，那是一九六九年的事了吧。‘我迈出一小步，就是人类迈出的一大步’这句名言，是那个十一号飞船的宇航员说过的吧？”
	“是的，就是第一次登上月球的美国宇航员说的。”
	“我记得。这件事和宇航员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海因里希，我问你，宇航员在月球的砂地上是怎么走路的？”
	“怎么走路？不就像平常人一样吗？”他说。
	“那是走得慢的时候，如果想走快点儿的话怎么办？”
	海因里希陷入了沉思，一时没有回答。
	于是我说：“他不是可以跳着走吗？”
	海因里希听了，低声惊叫了一声，说：“确实！确实可以那样走……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要走得快，自然就会变成跳跃式行走，因为跳着走会比较快。‘橘子共和国’里发生的事道理也是一样的。”
	海因里希张大嘴巴，惊讶地说道：“什么……你说什么？这句话什么意思？”
	“听着，海因里希，我问你，阿波罗十一号的宇航员在月球上为什么会跳跃着行走？”
	“因为没有重力……也就是说处于无重力状态……”
	“说得对，不过准确来说是因为重力过小，人在无重力的情况下根本走不了路。月球表面的引力只有地球的六分之一，非常非常小，所以如果想快点儿走，用跳跃的方式更好。因为当人处于失重状况时，引力就无法发挥作用了。当初阿波罗十一号的宇航员们一开始大概是采取三级跳那样的跑法，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不必那么夸张，一步一步跳跃着前进反而比较省力。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学会了这种最有效的移动方式。”
	“哦，原来如此……所以……可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这说明橘子共和国里的引力要比这里小。如果这么想的话，所有事情就都有最合理的解释了。比如，在高大的树木上搭建村庄，这样做既不好实施，又十分危险。就算是建在非常巨大的树木上，也难免会头重脚轻，很不稳定。万一暴风雨来了怎么办？刮大风的时候往哪儿躲？就算没有大风大雨，也有可能因为承重过大而出现房屋倾斜、倒塌的现象。考虑到这些问题，再大胆的建筑师，应该也不敢设计建造树上的房子。
	“但是，这是在存在地球引力的前提下才会有的问题。引力小的话，常识就会改变，这些疑虑也就不复存在，树顶上也可以盖村落了。如果引力和月球差不多小，又没有强风暴雨，的确能在树梢上建造人类的聚居地。”
	海因里希喉咙里低沉地应了一声。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书中提到的那种参天大树也完全有可能长出来，就连向日葵，我看也有可能长到三层楼那么高。只要人的脚部力量足够大，不仅可以跳着走，甚至能跳跃着往前跑。”
	海因里希沉默了一会儿后，终于说道：“好，我知道了。你说的事实在太离奇了，我真的没想到过。这个解释不能说没有道理，可是，为什么你会突然想到引力问题？难道橘子共和国在月球上？”
	我摇摇头说：“这倒不是。如果事情发生在月球上，就有更多问题无法解释了。”
	“无法解释？是吗？事到如今，哪怕你说出更不可思议的事，我也不会感到奇怪了……”
	“海因里希，你还是觉得这个故事是幻想出来的，是吗？”
	“说实话，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你提起《钻石天空中的露西》后，我就更这么认为了。”
	“哦，那只是巧合。”
	“巧合？”
	“是的，正因为如此我才说那部分内容属于被S层选中的B层。那首歌歌词描述的情景是有理可循，完全合乎科学的。”
	“你刚才说，如果事情是发生在月球上，就有更多问题无法解释了？”
	“是的，有些方面无法用科学作出解释。”
	“哦，比如哪些方面？”
	“比如说，月球上没有空气，就算在月球上建造一个密闭式的圆顶建筑，再在里头充满空气也一样。虽然那里只有相当于地球六分之一的引力，但精灵背上的翅膀一旦停止扇动，就必然会掉下来。而且，书中说东西方向有笔直的道路，南北向却没有，这种描述也完全无法解释。”
	海因里希使劲点了点头，说：“是的！那这个故事到底是在哪儿发生的？还有，只要朝北方以时速二十英里的速度前进，扑翼机就能飞起来，这怎么解释？”
	我点了点头，说道：“嗯，有扑翼机这种东西，也能说明那个地方虽然引力很小，却存在充足的空气。今年刚好距离莱特兄弟飞上天空一百年，但如果处在那样的环境里，我看连达&middot;芬奇都能飞得起来。”
	“是啊！那里既有空气，引力又小……”
	“说得对，这就是那种环境的特殊性。如果是在普通天体上，引力过小的话，空气便会逃逸。”
	“是的。”
	“因为有足够的空气，即便不使用螺旋桨或喷气引擎作动力，只要有昆虫式的翅膀，就完全可能飞起来。”我说。
	“昆虫式？”
	“嗯，我想应该不是鸟式的。”
	“那些精灵也是？”
	“是的，精灵们也是。书中提到她们背上的翅膀出人意料的小。就算翅膀小，只要拍打翅膀的肌肉足够有力，在那个环境下也能飞起来。”
	“书中的男主角艾吉也被精灵带着在天上飞过，对吧？”海因里希说。
	“对，他也飞过。而且精灵只要飞上天空，背上的翅膀就会停止挥动。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个……你觉得意味着什么呢？”
	“说明在那个环境里，本来就没有重力。”
	“没有重力？”海因里希叫了出来。
	“对，那是一个失重的世界。”
	“我全弄乱了。你刚才不是说有吗？只是比较小。”
	“这是一个人工制造出来的环境，如果一直处于失重状态就麻烦了。你也知道，人在失重状态下不仅无法行走，还会给身体带来很多障碍。比如，如果空气没有因冷热不同而产生重量差，就不会产生对流，二氧化碳会残留在嘴巴周围。一旦四周全被二氧化碳包裹住，人就有可能窒息而亡。我们能在地球上生存，是因为呼出来的气体温度较高，会向上方移动，含氧较多的冷空气则会补充它的位置，来到口鼻旁边。可以说，是地球上的空气引力帮助了我们。
	“然而，在那种人工制造出来的特殊环境下，即使在每个人身边配备一台不停转动的送风机也不能解决问题。长时间处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将无法避免肌肉的退化。这种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发生，人只需在失重状态下生活几周，就几乎完全无法正常行走了。”
	“是啊，所以在太空站，宇航员必须常常使用运动器材锻炼身体，比如通过模拟骑自行车或跑步来维持肌肉的力量。”海因里希也赞同道。
	“的确如此。此外，在这种环境下心脏也会迅速衰弱。在地球上，人体可以通过心脏的挤压，不断地把脚底的血液抽上来。可一旦没有这个需要，心脏的工作量大大减少，就会变得越来越衰弱。据说人如果躺在床上一个月不动，心脏的肌肉量便会减少一半。”
	“嗯，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海因里希说。
	“因此，在地球上孕育、进化，且从未离开过地球的人类，一旦进入无重力环境，身体就会因为不适应而出现许多问题，这是可以想象到的。当然，经过几代遗传、变异后也许能变得适应那种环境，但如果要完全适应，则可能需要从尼安德特人进化到现代人这么久的年头了。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可以采用人工制造重力的方式来弥补这个不足。具体要怎么做呢？其中最简便、最可靠，且最不容易出现故障的方法就是让这个环境旋转起来。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在圆周壁上制造重力，使人能够站在上面生活。”
	“哈哈，我终于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这个橘子共和国是一个类似于太空站的地方？”
	“规模应该远比太空站大得多。这不是处于小型试验阶段的模型，而是配备有河流和建筑，一种类似于太空居住区的地方。”
	海因里希思考了许久，才好像理解了似的说道：“太空居住区？听起来像是个巨大的圆球形环境，是吗？”
	我点了点头：“你说得对，确实是个圆球形的人工地球。它能一边旋转，一边利用离心力制造人造重力。”
	“为什么需要这种东西？”
	“当然是为了迟早有一天地球不能住人而准备的。剑桥的史蒂芬&middot;霍金曾经预言，地球将在一千年内变得无法居住。原因是全球温室化进程和人口爆炸性增长。全球温室化会使极地的冰雪融化，要是所有的冰雪都融化了，人类的一大半文明就将被水淹没。二十世纪末，人口已经出现过一次爆炸性增长，而气温则在这一百年内上升了六摄氏度。如果以这种速度持续恶化下去，也许用不了一千年，人类就无法在地球上生存了。
	“就算躲避得了这些，太阳的寿命也总有一天会终结。它会逐渐膨胀，使海水沸腾，并从离它最近的水星开始逐一吞噬太阳系里的其他星球，最后收缩成和地球差不多大的白色恒星。如果人类还能生存到那个时候，也必须离开地球。”
	“那搬到火星去住，有没有可能呢？”
	“是的，我们都知道，人类目前有一个叫做‘外星环境地球化’的计划，就是出于这一担忧而制定的。简单来说，就是把使全球温室化的元凶——氟利昂、甲烷等物质转移到火星上去，使火星极地的大量干冰溶化，让整个火星变得更温暖。再从地球把各种植物移植到火星上去，让它们制造二氧化碳。目的是希望火星上有一天能充满植物释放出来的氧气。那样，人就能在那里生存了。”
	“对，这么一来，在火星的赤道附近好像不必穿着宇宙服就能生活下去了。而且似乎实现这个计划不必花费太久的时间。”
	“有人说只要一百五十年左右就可以实现了。经过如此改造后的火星，因为距离太阳比较远，大概可以比地球存在得久一些。不过一旦太阳的寿命终结，火星的灭亡也就不远了。一开始，我也以为书中的这个橘子共和国或许是地球化之后的火星，因为火星上的重力仅是地球的三分之一。但事情并不是这样，很多证据表明，它只是一个圆球形的人工环境。
	“例如，书上提到，在空中飞行时，如果触碰到生长在地面上的树木等物体，就会坠落下来。这是因为一旦飞在空中，人就不受旋转产生的离心力影响了。再说，空中原本就是一个无重力作用的环境，所以在那里可以一直飘浮着不动。可一旦参与了圆球的自转运动，身体就会随之产生重力。也就是说，飞在空中的人只要碰到圆球表面的东西，他的身体就会和这个圆球一起旋转，从而受到离心力作用，产生重力，开始往圆球的表面掉下去。但如果是在火星上，则不必碰到树木，只要背上的翅膀停止不动，瞬间就会以更快的速度掉下来。
	“另外，书中还提到，月亮周围总是有一层雾气笼罩着。那是因为如果没有雾气，就看得见遥远上空、球体另一面的地表了。雾气能遮蔽视线，起到类似帷幕的作用，所以才要不断地制造雾气。”
	“原来是这样啊。所以艾吉在飞起来后，即使没有翅膀，也能一直飘浮在天上……”
	“是的，就是这样，这都是因为那个环境里不存在重力的缘故。精灵们只是在脱离旋转着的地面，以及想改变飞行方向或加速时才必须使用翅膀。她们在离开地面以后，就可以停止拍打翅膀了。”
	“有道理！那么，书中说的向北边方向跑，扑翼机就能飞起来又是怎么回事？”
	“从这段情节的描述来看，这个太空居住区大概是南北向旋转的，而且是从北往南转，所以南北方向没有直线道路。”
	“之所以要朝北方以时速二十英里的速度跑，原因是……”
	“这说明这个太空居住区的旋转速度是时速二十英里，圆球形表面在以时速二十英里的速度从北向南不停地旋转。所以只要以相同的速度反方向运动，也就是说，从南往北以时速二十英里的速度跑起来的话，就可以抵消旋转产生的人工重力，从而飞离地面。”
	“啊！原来如此。”
	“因此只需通过邮购买到力量足以扇动翅膀的人工肌肉，在重力为零的条件下，就可以飘离地面飞起来了。”
	“原来如此！这就是东西方向有直线道路，南北向却没有的道理啊。”
	“就是这么回事儿。在笔直的道路上很容易就能达到二十英里的速度，参加奥运会的短跑选手全力奔跑时就能达到这个速度。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形的发生，才故意把道路弄成弯曲的。在弯曲的道路上，就很难达到这个速度了。
	“而且那里应该没有汽车。燃烧不充分产生的废气会污染宝贵的空气，采用把葡萄糖转换成能量的生物运动设备则要清洁得多。
	“在那里驾驶汽车，只要在南北方向达到时速二十英里，在任何地方都有重力被抵消的危险。那样不仅会引起汽车在空中飘浮的严重问题，还有可能使搭乘汽车的人也在空中飘来荡去，既危险又容易引发混乱。对于管理层来说，他们当然希望所有居民都老老实实地在地面上生活，因此太阳王的巡逻机才有必要经常出来巡逻。”
	“原来如此，的确从道理上都可以解释得通了。我想，这些都绝对不能让这片太空居住区里的居民知道吧？”
	“应该是故意不告诉他们。不过，我想芮娜丝应该知道一些。”
	“那么，这个太空居住区是为了逃离地球而建立的吗？”
	“与其说逃离，不如说是为人类探索一片新天地。荷西爷爷不是说过吗？这个先进太空居住区的形成，与太阳王所拥有的技术和力量有着直接的关系。”
	“嗯。”
	“所以他们才能位居管理者之位，因为这个世界就是他们建造的。”
	“嗯。也就是说，是出于人类探索新居住地的目的……”
	“可以说，这是为了使人类的生命延续而必须面对的难题。化石‘露西’的发现就很能说明问题。从她身上我们可以知道，人类在遥远的太古时代生活在非洲大陆。‘露西’的族人如果全都安于现状，不想离开已经适应了的非洲大陆迁往其他陆地的话，只要遇上一次偶然的天灾人祸，人类就很有可能灭绝了。”
	“是啊！”
	“那样一来，人类的历史便完全终结，不会有我们了。幸运的是，从那时起，人类中就有些爱好冒险、不受束缚的人，他们不听所谓有识之士的忠告而离开家乡，向地球的各个角落迁徙，甚至还有人千里迢迢跑到严寒的西伯利亚去。那种气候严寒、终年冰天雪地，又食物匮乏的地方，到底有哪一点吸引了他们？”
	“嗯。但我们人类的起源，难道就仅限于非洲大陆一地吗？”
	“这一点还未彻底弄清，不过至少根据目前的发现，结论确实如此。总之，正因为人类不安于现状的天性，才有了今天。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人类勇敢和不受约束的本性救了我们。当然，自打出现人类以来，巨大灾难发生的次数相对较少，而使人类得以进化的稳定的自然环境持续的时间较长也是一个重要的外部原因。如果在这段时期连续发生大型自然灾害，那人类的进化史就有可能再次回到单细胞生物，重新开始了。”
	“不是说天体的冲撞也有可能给地球带来新生命吗？”
	“是的。目前科学界的理论是，远古时代，地表大气是以二氧化碳为主的，如果没有从外界进入的氨基酸，生命就无法形成。而且，如果无法持续补充，还会因为现有氨基酸不够供应那么多种生命活动而使发展中断。如果地球上的生命原本就是从外星来的，那么一旦地球面临灭绝，生命也必须回到地球以外去。因此，为了使生命长久地延续下去，总有一天人类要离开地球，在宇宙空间寻找其他适合居住的星球，并移居到那里。这不是娱乐大众的科幻小说，而是迟早要面对的科学探索。”
	“可是，据说人类也有可能是从其他星球移居来的，这种说法是否有根据？”
	“什么？”
	“我听说，人类是在远古时代，坐着类似这样的巨大宇宙飞船来到地球的。”
	“嗯，这种说法我也听说过。他们还说，当时宇宙飞船降落失败了，人类的祖先失去了火箭和电脑，只好抢夺当地尼安德特人用来蔽体的毛皮来穿，并占住了他们的洞穴。不久后，他们连这部分记忆也丢失了，于是只好从原始人开始进化。”
	“对，对，是这样的。”
	“海因里希，你还不赶紧动手写一本有关这个故事的书？可以从挖掘出远古时代的火箭说起，发现地点是隐藏在地表之下一千米处的一座火山口，那里还有几处油田，呈环状连接在一起。”
	“哇，我简直迫不及待了。”
	“我们还是继续说正经事吧。由于宇宙空洞的巨大力量，以及各个星系体积的膨胀，各星系现在都是孤立存在的，恒星的数量也减少了许多。我们所处的银河系直径就有十万光年<small>[11]</small>，地球距离最近的恒星起码也有四点二光年吧？”
	“你说的是比邻星吧？”
	“是的，半人马座的比邻星。其他星球就远得不用说了。据说如果想去比邻星，使用现有的化学火箭推进器，要花上十三万年；使用太阳能火箭推进器则需要一万年；使用离子推进器需要五千年；使用原子能反应堆式火箭推进器需要一百年；使用反物质火箭推进器需要十年；即使使用激光火箭推进器也需要六年。”
	“反物质？”
	“嗯，科学家们声称一定能制造出一种被称为‘反物质’的东西并加以使用。据说制造出百万分之一克的反物质，需要花费的成本高达一千亿日元。目前那还是一种仅存在于理论中的物质，无法实际运用。激光推进器的实用性可能稍大一些，但也要等到遥远的未来，才能被人类所用。原子能反应堆式火箭推进器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就能实现，但使用这种推进器到达比邻星也要花上一百年，比人类的平均寿命还长。况且到了以后，也不能保证那里就一定有适合人类居住的行星。这样，人类只能在宇宙飞船内度过一生，留下遗嘱，交代后代子孙接着去寻找新的生活环境。太空居住区就是出于这个目的建造出来的。所以可以说太空居住区既是一个人造地球，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宇宙飞船。”
	“可以乘坐这个庞然大物在宇宙中飞行？”
	“地球不就是这样吗？地球也是一艘宇宙飞船哪。”
	“处于太空居住区里，引力会变小吗？”
	“这倒不一定，内部引力可以根据自身旋转速度的快慢来调节，既可以和地球的一样大，也可以比地球的更大。但是，我觉得设定得小一些可能比较方便。”
	“这又是为什么？”
	“理由有很多。从居住环境来说，人口的增加可以很容易地把人类的居住空间向空中延伸，这符合所谓的结构力学。就像莱特兄弟的飞行试验一样，是人类和引力之间的斗争。引力小的话，就可以像这个故事中所描述的那样，在树上搭建村庄给人住。而且，如果永远没有强风暴雨，就算在树枝顶端盖房子也不成问题了。这些事在地球环境下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原来如此。引力小的情况下，想要移动或在空中飘浮，也只要很少的能量就够了。对吧？”
	“是的。这样可以降低运行成本，何况空间站内所需的能源都必须取自宇宙空间。就算使用原子能火箭推进器，也会存在无法从周围环境中获得燃料的危险。因为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必须尽可能地将运行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
	“那芮娜丝眼睛里的放映机又怎么解释呢？”
	“这就是引力小的第二个好处，可以在人体内植入机械。”
	“形成机器人体化？”
	“是的。被植入大脑内的微电脑，可以连接到中央管制中心的超级电脑上，还能把内部资料直接输入自己的脑子里。这样，就不必像我刚才那样用手指逐个敲击键盘，使用传统方式费心费力地工作了。同时，只要眼睛里有放映机，就不必像我刚刚那样，从架子上匆忙抽照片了。
	“如果真能这样做的话，当然引力小会比较有利。不，应该说，如果不能把引力变小，就无法实现这些操作。因为在体内植入机械后，身体多少都会变得笨重，实际操作时或许会采用轻金属，但即使这样，身体会比原来笨重这一点还是无法改变的。”
	“嗯。”
	“故事里并没有提到芮娜丝服用了免疫抑制剂，但在把机械植入人体后，依照部位不同，可能会引发不同的超急性排斥反应而使受体猝死。所以我想，她可能一开始就被切除了可能会产生排斥反应物质的细胞了。细胞表面有能制造这种酶的基因，所以必须操控DNA，一开始就把这些细胞切除掉。
	“科学如果持续的发展和进步，最终应该可以采用与动物细胞相同的物质为材料，或许还可以找到让人拥有和电脑或放映机相同功能的方法。如果植入的不是其他物质，人体就不会出现排异反应，这样可以省掉处理免疫抗体这个步骤。同样采用操控DNA的方法，效率会更高些。”
	“嗯。”
	“虽然还有电源的问题有待解决，不过总的来说，利用DNA技术人工制造出像芮娜丝这样的人类，已经不是什么难题了。而这种制造出来的生物，既可以认为是电脑的一部分，也可以说她本身就是一台机器。在未来世界里，人和电脑之间的差别会变得越来越模糊。”
	“原来如此。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反而是在往机械化方向演变？”
	“可以这么说。人类已经寻找到了进化的捷径，并掌握了方法。”
	“就是所谓的扎泽茨基结构吧。”
	“不，不对，据我观察，所谓的扎泽茨基结构，还处于操控DNA的初期，可以说，这一时期的产品还比较类似于机器人。这就是我刚才提到的，从中发现的规律性启示。
	“利用控制DNA技术，并采用人体材料制造新人类的工程如果得以普遍推行，就必须把利用这项技术制造出的人类，与通过旧式机器组装式人体改造、或接受过这种改造的人类区别开来。因此才会把后者称为有扎泽茨基结构的人。从艾刚的故事里也可以看出这样的规则，他称之为螺丝式人类。”
	“已经达到这种程度了吗？在他故事中的世界里？”
	“也许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是吗？”
	“不过，扎泽茨基结构的技术还未完全成熟，是一种还处于研究阶段的科学。就像我们目前毫无计划地大量生产金属和塑料一样，反而让自己吃尽苦头。因为这些东西无法自然分解，也不能还原到自然中去，最终成为大批废物。因此，制造这种生物所使用的材料，还是采用构成这种生物本身的物质更为合理。我想我们迟早也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些物质最终都能回归到自然中去。”
	“原来如此。是不是可以说这种技术能制造人为的、有目的的基因突变？”
	“确实是这样。如果把扎泽茨基结构理解为人为变异的话，就是更领先一步的技术。实际上，如果在婴儿胚胎阶段就采用这种技术的话，就能制造出这种人类来。”
	海因里希一直在思考，然后他说道：“可芮娜丝能在空中飞呀！”
	“是的，她背上长有翅膀，也许是在她体内植入了增强翅膀扇动功能的肌肉吧。”
	“这种功能的肌肉也能用控制DNA的技术制造吗？”
	“我想也许不能，否则就达到所谓的‘凯米拉’<small>[12]</small>技术阶段了。我认为，芮娜丝的情况是，就算扇动翅膀是靠人工肌肉来完成的，大概也是运用机械方式组装进体内去的。
	“在引力不大的太空居住区里生活了不知多少代后，一些具有创造发明意识的人产生了这种设想，并不断进行实际实验和改良。我想最终占有此项技术的人，可能就是太阳王了。最初他们采用的是机械式的添加技术，这项技术成熟后，又探索出通过控制DNA或利用凯米拉技术来彻底进行人体改造的方法。这些已经被写进一些具有一定科学根据的科幻小说里了，并不是什么毫无依据的猜想。”
	“原来如此，所谓的凯米拉技术是指什么？”
	“指提取出不同动物的遗传物质，然后进行基因组合。”
	“比如把人类和鸟类的遗传基因在胚胎阶段混合在一起？”
	“就是这个意思。”
	海因里希又双手交抱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说道：“不过，洁，我还想问问，你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太空居住区？难道艾刚去过那里？”
	“不。”我笑着回答。
	“那么，这部分不属于他记忆的内容了？”
	“我认为这些并不是他亲身体验过的事，这是他在橘子共和国里获取到的知识，但在他的大脑里留下了和亲身体验同样深刻的印象。太空居住区，以及它所带来的发生在新型社会中的虚拟故事，在马卡特先生的大脑里和他亲身体验的记忆混淆在一起了，于是这部分记忆变成了奇妙的怪物，形成像凯米拉那样、由不同内容构成的组装体了。”
	“是吗？”
	“是的。马卡特先生的这个故事，简直就是凯米拉式的记忆混合体。头像狮子，身体是山羊，尾巴又变成了蛇。”
	“哦，这个我知道。可他是怎么得到这些知识的？为什么艾刚能掌握如此复杂丰富的知识？他是生物学家，但并不是研究宇宙的，不是吗？”
	“我想，可能是因为他遇见了一位宇宙生物学家。”我说。
	“你说什么？”
	“对生物学家而言，宇宙生物学这门学科很有吸引力，是最让他们惊奇，也是他们最容易掌握的新知识。因为马卡特先生具有生物学的基础，所以他把这位学者的话当做亲身体验准确地记下来了。”
	“宇宙生物学……你说他碰到了宇宙生物学家？”
	“是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关于这一点我可以和你打赌。至于理由嘛，就是……在T层出现的那些专用名词。通过我们目前的讨论，至少能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所有的专用名词一定有其特殊的含义。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扎泽茨基，这是马拉加大学一名教授的名字，这名教授发现了完整的所谓‘缺失的环节’的化石。同时他也是著名的祭坛画失窃案的嫌疑犯，上世纪七十年代时神秘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这是位能引起人们兴趣的重要人物，他的名字进入到了这个故事里。”
	“上世纪七十年代……那时越南战争已经结束了。”
	“可是柬埔寨还在打仗，某些国家还在探索那种愚蠢透顶却自以为光彩的撤军方式。他们不仅浪费了大量金钱，白白消耗掉许多时间，还害死了无数无辜的生命。有人说扎泽茨基是在被卷入越战后失踪的，还有人说他在某个密林深处建立了一个自己的王国。但这些我全不相信。”
	“为什么？”
	“他的事和这个故事无关。橘子树不过是一个普通名词，但如果一直追究橘子树故事的来历，则可以追寻到那个名叫露西的猿人化石身上。故事里的艾吉当然就是艾刚本人的化身。至于荷西爷爷，我认为也确有其人。这些专用名词都有特殊的含义，而且都属于T层的记忆内容。我得出的结论是、凡是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专用名词都归属于T层，属于S层和B层的一个也没有。也就是说，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专用名词，有可能全都是反映事实的。
	“现在，我们试着选几个例子看看。首先出现的是熊，一只卷毛的、长得像泰迪、下身装有车轮的熊，名字叫巴尔迪；其次是长老，即村长戴森；然后是精灵芮娜丝和她的祖父荷西爷爷；另外还有荷西的朋友，范恩老人。故事里的专用名词大概就这些了吧？
	“其中芮娜丝、荷西和范恩，现实情况可能和书中描写的差不多。比较奇怪的是小熊巴尔迪和戴森，这两个名字中至少有一个可能是宇宙生物学家。这我可以和你打赌。”
	“你的意思是，叫巴尔迪这个名字的不是熊，而是确有其人，还很有可能是宇宙生物学家？”
	我点点头说：“是的，这两个人还把新的太空印象和关于太空居住区计划的设想告诉了马卡特先生。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极大。”
	“啊！两个人？”
	“是两个人。”
	“你确定？”
	我站起来说：“要证明这件事很简单，只要在宇宙生物学范畴里检索一下就知道了。”
	于是我又坐回到显示屏前，输入巴尔迪这个名字进行检索。结果马上就出来了。
	“果然找到了！皮埃尔&middot;巴尔迪，加州理工大学教授，以《破碎的自我》这本著作而闻名于世，是当前宇宙生物学的头号权威。”我说。
	“哦！”
	“这里还有他的照片。戴着眼镜，一头卷发，的确有点像泰迪熊。而且他和霍金一样，也坐着轮椅。”
	海因里希听了，吓了一大跳。“嘿，你也太了不起了，洁，居然真的找到了。原来小熊脚上的轮子是从轮椅上得来的呀！”
	“是的，进展相当顺利吧？”
	“嗯，我们已经达到第一个目的了。洁，你干得太漂亮了。艾刚在某个地方碰到了这位学者，是吧？”
	“是这样的，这我可以保证。”
	“那么，接下来只要打电话给这位巴尔迪教授，问问他艾刚的事不就清楚了？只要知道他是在哪里和艾刚见过面，再问问他是不是说过背上长有翅膀的女孩的事就行了。”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他前年逝世了。”我看着巴尔迪教授的生平介绍说道。
	刚才还满脸期待的海因里希听到后双手一摊，无可奈何地望着天花板说道：“这么不凑巧啊！他死了……那戴森这个人呢？”
	我又开始在网上检索起戴森这个名字，但在这个领域找不着。
	我说：“宇宙生物学这个领域里没有，我再试试宇宙物理学这方面吧。”
	说着，我又在宇宙物理学领域再次检索戴森这个名字，这次找到了。
	“有了！克里斯托弗&middot;戴森，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此人是宇宙理论物理学界的权威，是这门学科的精神领袖，对促进这门学科的发展有相当大的贡献。可是，这位教授的情况更糟，他一九九四年就逝世了。”
	“哦，我的上帝！我还以为终于找到答案了……”
	“戴森教授写过很多有关太空居住区的论文。另外，他对宇宙生物学领域也十分感兴趣，他所撰写的《电磁性生物》这篇论文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文章主要介绍一种由带电荷的灰尘聚积后产生的、拥有思考能力并能飘浮在太空中的新生物。这种生物拥有类似于人类的神经和肌肉组织，也可以繁殖后代。
	“看了这些资料后，海因里希，我记得好像曾经听说过戴森教授这个名字。虽然印象很模糊，但我记得读过他的论文。巴尔迪教授我倒是没听说过。总之我对上述这个推论的准确性非常自信。”
	“嗯。”
	“不过，海因里希，这些问题的探讨现在才刚刚开始。只找到宇宙生物学家和太空物理学家的名字，这一点还远远不够。凭借手头这点信息我们或许可以找到橘子共和国的位置，但目前还只是站在解决这个艰难问题的起点而已。”
	听了我的这番话，海因里希的表情变得不耐烦起来，这让我感到十分过意不去。我这么说并不是有意扫他的兴，这一切都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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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普林斯顿大学和加州理工大学的这两位教授告诉艾刚这些知识时，艾刚不是在美国？”海因里希说。
	“不是。”我说。
	“为什么？”
	“你不是已经通过美国移民署查询过他的签证记录了吗？”
	“哦，对，他确实没去过美国。”海因里希想了想，然后问道，“洁，还有一个问题，我怎么都想不明白。”
	“什么问题？”
	“你认为，这个乍看之下如同纯粹是幻想出来的童话故事，其实背后有正确的科学理论为依据，对吧？”
	“是的。”
	“也就是说，这些事情将来都有可能发生，对吧？”
	“是的。”我说。
	“但唯独有一件事除外，不是吗？”
	“你说的那件事是什么？”
	“芮娜丝那用螺丝固定住的脑袋就在艾刚眼前掉落到地上的那段描述，我看这完全没有科学依据。就算机器人科学在理论上能站得住脚，他们的脖子也不是用螺丝钉装配起来的呀。全世界都在努力开发机器人，在研发可双脚直立行走的机器人方面，目前技术最先进的国家应该是日本。除了这种类型以外，还有很多各种各样模式的机器人。比如迪斯尼乐园里很早就有虽然不会行走，却能与人交流的具有声音和面部表情的精巧机器人了。”
	“是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时就有了。”
	“但不管哪种机器人，脑袋都不是用螺丝拧上去的，不是吗？”
	“好像是吧。”
	“螺丝式的脖子，这种说法简直太荒唐了。为什么一定要做成螺丝式的？做成螺丝式的，是因为经常要卸下来吧。”
	“我也这么认为。”我表示同意。
	“这是一般人偶的制作方法……不，即使是人偶也不会采用这么奇怪的结构。”
	“是的。”
	“所以我就不明白了，我看这段描写根本不是科学，而是一场噩梦。虽然还不到疯狂的程度，却一定是精神不正常的人所看到的幻象。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不可能发生的。洁，你真的认为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里的一切都很合理，连细节描写都无懈可击吗？”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海因里希。”
	“你认为螺丝式的脖子和跳步行走一样有科学依据吗？我觉得怎么看都像费德里柯&middot;费里尼导演的电影《爱情神话》，纯粹是一种恐怖幻想。难道其背后也有合乎逻辑的解释吗？”
	我摇摇头说：“这很难解释，海因里希。”
	“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这种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无法解释的恐怖描写，你却认为是科学——”
	“海因里希，我并没有这么说。只是因为它是T层的记忆。”
	话音刚落，海因里希马上接着说道：“T层？这是你说的？难道这也是事实吗？”
	“是的。”
	“这么说我就更不明白了！事实？这么荒唐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吧？说它是幻想也好，是披头士乐队的歌词也罢，你甚至可以说它是科学，那样你或许可以用我听不懂的什么知识诡辩过去。但你却说它是事实？这我就无法理解了，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海因里希激动地说。
	“通常意义上来说，的确不可能发生。”我笑着说。
	“这就对了嘛，洁。但即使这样，你还一口咬定说它是T层的？”
	“是的。”我肯定地答道。
	“理由呢？”
	“理由就是到目前为止得出的规律。至今出现的专用名词中，所有和此人有关的背景资料、身份和对从事过的各种活动的描述，全部属于T层的内容。所描述的事情已经基本得到证实了，即使不完全一致，起码有与之相似的活动或事实存在。所以，如果这些不是事实，道理上说不通，前后不可能不一致。”
	“胡说！你刚才不是还承认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吗？”
	“我说的是通常意义上不可能发生。它就像马卡特先生的大脑一样，这样的大脑，也是通常意义上不会有的。”
	“那么，这种解释你认为怎么样？有个药瓶子摆在他面前，这个瓶子对他来说十分重要，但这个瓶子的盖子掉到地上了，艾刚则把这个盖子和芮娜丝的脑袋混为一谈了。”
	我摇摇头说：“这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为什么？”
	“这种形式的混淆，在艾刚身上绝不可能发生。瓶子和盖子，性质上与人的身体和脖子根本不一样。而且瓶盖掉到地上，谁也不会觉得吃惊吧？”
	“嗯……”
	“盖子掉到地上和长有五官的人的脑袋掉到地上，对一个旁观者而言，其大脑受到的刺激强度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如果两者都是瓶盖，只是记错了具体是哪个瓶盖的话，则另当别论。可即使如此，这种程度的混淆很快就会被遗忘掉，况且弄错了瓶盖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你说对吧？”
	“所以你认为他不会把瓶盖掉下错记成——”
	“绝对不会。”
	“那么，这种可能呢？芮娜丝撞车了。车祸中有人——也许是芮娜丝，也有可能是其他人——脖子被撞断了。这个事实在艾刚的记忆里被混淆了，就变成这个故事。”
	“这也不可能。”我肯定地说，“绝不可能。”
	“不可能？”
	“是的，不可能。别忘了螺丝这种特殊物品在这里所起的作用，不可能是这种情况。”
	“那会不会是他目睹了杀人分尸？”
	“同样不可能。如果是分尸案，故事中就只会写脖子被砍断的过程，关键是提到了螺丝。螺丝是一种极为具体、完全人工制造出来的物品，在自然界里根本不存在。其外观和功能都很特殊。可以通过旋转螺丝来固定东西，它很难受到其他外来力量的作用。也正因为具备这种功能，它才被设计成机械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的东西不会自然出现，你见过身体的某一部分拧着螺丝的动物，或是树杈上拧着螺丝的树木吗？世界上哪有这种东西？”
	“的确没有。”
	“螺丝，只有在机械里才会出现，螺丝就是螺丝，不是什么别的，世界上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取代它的功能。如果说螺丝的记忆是影射了某个物品，那这个原本的物品也只能是螺丝。这么一来，不管看起来有多么不可能，都只能把那一部分情节设想成确实发生过的事情。”
	“你说螺丝就是螺丝……那么，会不会还有另一种可能？比如说洋娃娃的脑袋被人拧掉了？那种差不多这么高、女孩子常常拿来给它们换衣服的洋娃娃，脑袋被弄掉了……”
	“你见过脑袋是用螺丝拧起来的、衣服可以更换的洋娃娃吗？海因里希？”
	“确实没有，不过……”
	“而且，一个常常用来玩的洋娃娃，就算把它看得和自己的命差不多重要，你觉得马卡特先生会因为看到它的脑袋掉下来就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吗？”
	“这个……说得也对。他已经是个中年人了，不是十几岁的女孩子，早就过了玩洋娃娃的年纪了。”
	“就算他是十几岁的小女孩这也不可能。海因里希，我看你有些搞错了，这个案件不是那种无关紧要的小事情，而是足以毁坏马卡特先生大脑记忆的大事件。这一点你可得记住了。”
	“你说什么？事情有那么严重吗？”
	“是的，你想，一个用来玩换衣服游戏的洋娃娃坏了，怎么可能造成足以损坏他大脑的刺激？”
	“你是说，正是因为这件事情，他的大脑才受了损坏吗？”
	“至少可以肯定这件事在损坏他的大脑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如果说是不是仅仅因为这件事就导致他的大脑损毁，答案也许是NO。”
	“哦。”
	“我也不希望这是真的，但事实确实是这样。他的大脑原本是健全而稳定的，精神状态也很正常。他上过哥德堡大学，从那里的生物系毕业，还以生物学学者的身份生活过一段时间。很难设想他会仅仅因为遇到一件事，就彻底被摧毁得如同病弱的少女般状况一塌糊涂。”
	“对啊，照这么说，他见到的应该不会只是洋娃娃的脑袋掉到地上这么简单。”
	“看到洋娃娃的脑袋掉到地上就大脑受损的人，根本不可能参与挖掘猿人化石的活动。”
	“是的，那样看到化石出土也许他就能昏过去。”
	“我想肯定有比这个更严重的原因，具体说来，比如他受到什么外力的打击而造成了损害，还有就是酒精。”
	“什么叫外力造成了损害？”
	“是指因意外事故或受伤而造成大脑功能严重受损。”
	“你说的意外事故是指——”
	“车祸或剧烈碰撞，或是遭到暴力袭击等类似情况。”
	听我这么一说，海因里希想了想后说道：“你这么猜测的理由是什么？”
	“理由是马卡特先生身上的翅膀痕迹。”
	“什么？你说什么？”
	“就是他的肩胛骨啊。你也知道，他的肩胛骨中间不是有块隆起吗？那应该代表着什么意思才对。”
	“那能代表什么意思？请你说说看。”
	“我目前手头没有任何资料，纯粹是凭一个医生的经验下结论。我既没有他的脑部核磁共振成像图，也没有他的全身透视片。如果让他照一次全身透视，做一个彻底检查，一定会发现他身上有好几处地方有骨骼异常现象，这一点我也敢和你打赌。也就是说——”
	“就是说什么？”
	“马卡特先生的肩胛骨过去曾遭受过严重损坏。不只是骨头裂开这种程度，我想甚至有一部分，也许是中间部分吧，曾经整个粉碎过且无法复原。中间那块隆起就是修补过的痕迹，隆起得那么高，说明手术后已经过了许多年。”
	海因里希听了，默默地想了想，然后说：“可是，洁……”
	“嗯，你想问他有没有使用人造骨骼，对吧？”
	“是的。”
	“我想他的皮肤上一定留有手术的疤痕，见到那块痕迹，他是否做过手术就一目了然了。关于你问的问题，所谓人造骨骼，简单地说，就是磷灰石凝固后形成的，在X光片下它会显现出白色。而金属制作的增强材料，不用说也会显现出白色来。”
	“嗯。”
	“但是，海因里希，人类的骨骼，是由许多直径三十纳米的磷灰石和直径三百纳米的胶原蛋白组合而成的，这两种物质的分子混合排列后形成的结构被称为骨骼。因此，只要混合这两种物质，并给予适当条件，就可以人工制作出类似于人类骨骼的物体。”
	“嗯。”
	“所谓适当的条件，就是容器内压为九个大气压，温度为摄氏三十九度的环境下。”
	“是这样啊。”
	“在这种条件下把两者均匀混合，两种物质的分子就会开始重新排列，形成一种白色纤维状物体。再把它放在模具中固定成型，就能形成成分与真骨骼非常相近的人造骨骼了。”
	“原来如此。你的意思是艾刚身上就用了这种东西？”
	“就是这样。”
	“可如果使用了这种骨骼，在X光片上不会显现出白色吗？”
	“不，不会。”
	“啊？那么……”
	“海因里希，这种新型人造骨骼的优点就在于此。人身上的骨骼，基本平均两年半就要全部更换一遍。”
	“嗯，我听过这种说法。”
	“首先，由一种叫做蚀骨细胞的物质来溶解老化了的骨质，接着成骨细胞会附着在旧骨质被溶解后留下的位置上，形成新的骨质。经过这样的转换，全身的骨骼得以更新换代。不这么做的话，人的骨骼就会迅速老化，人也将在数年内死亡。能进行这样的更新，代表这个人的身体状况正常。结构精密的人体之所以能比汽车保持得更久，也得益于这种功能。”
	“确实如此。”
	“但植入人体内的人造骨骼或金属却会被蚀骨细胞当做异物忽略，这也难怪。因此，被人造骨骼取代的部分会永远保持不变，它触碰到神经时还会产生痛感。”
	“嗯。”
	“之所以会被当做异物，是因为其成分和真正的骨骼不同。但这种新型人造骨骼的成分却和真骨骼极为相近，甚至会被蚀骨细胞误认为是真的。所以它也能被蚀骨细胞溶化，和真的骨骼一样，被溶化后会有成骨细胞附着在上面，然后长出真正的骨头来。”
	“原来如此。”
	“也就是说，以人造骨骼作为过渡，把真正的骨质吸引到这个地方来。如此一来，不就可以完美地修复伤处了吗？”
	“是啊。嗯，艾刚使用的就是这种材料吧？”
	“是的，这种新型人造骨骼的设想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论文中就有提到了。我认为马卡特先生的肩膀上装的很有可能是试验品。”
	“所以那根本就不是翅膀退化后留下的痕迹。”
	“至少马卡特先生的肩胛骨不是。最早提出新型人造骨骼设想的是一位日本医生，所以如果马卡特先生接受治疗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那手术的执刀医生应该是位日本人，地点也可能是在和日本有关的医院，至少是有日本医生工作的医院，这样他才有可能使用日本制造的人造骨骼试验品。”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
	“之所以会有很大的隆起，可不是接骨时留下的痕迹，而是因为这项技术在当时还处于临床应用初期，大多是实验性手术。因为没有相关的手术数据作参考，所以植入的人造骨骼的形状、大小等都还不清楚。因此我推测，为了保险起见，很可能给艾刚植入了一个比较大的人造骨骼。日本有句俗话，说‘傻子娶媳妇，个儿大的总比个儿小的好’。”
	“嗯，他们主要考虑到了手术失败的风险。”
	“是的，一般术后重新开刀，都是植入得太小的情况居多吧。”
	“嗯，也对。”
	“这说明马卡特先生曾经遇到过重大事故，造成他两边的肩胛骨粉碎性骨折。我认为他的脑功能障碍很可能和这次意外事故有关。”
	“这么说，跟什么翅膀啦、酒精上瘾啦，没什么关系了……”
	“不，还是和酒精上瘾有关。他这种情况必须考虑因酒精上瘾而使乳头体受损，受损严重导致目前状态的可能。不过过度饮酒对他大脑所起的作用，充其量也就是压垮了他身边最后的几根稻草而已，就像从背后把一个想投河自尽的人推下水一样。”
	“嗯。”
	“而且，如果是受到猛烈撞击导致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很难想象他的头盖骨会毫发无损。从这里也可以推测出，他遭遇过一次重大意外事故，这一点应该不会有错。这次意外事故极有可能给他的大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个结论是我们一步步推理得来的。问题是，这次事故究竟发生在什么地方？”
	“发生在什么地方，也可以通过推理得知吗？”
	“是的，靠推理可以找到。揭示事故发生地点的关键就隐藏在这些已知材料里，我想就算是缺乏经验的推理者，也应该可以找得到。”
	“真的吗？我怎么就发现不了……那个地方不但有日本医生工作的医院，而且日本对当地的影响力也很强。其他……还有什么条件？对了，那位太阳王又是什么人？”
	“太阳王，大概是象征驻扎在当地的日本军队或战后日本企业，它们限制了该地的经济往来。至于其他条件，海因里希，我想那里还应该有戴森教授和巴尔迪教授的别墅。”
	“啊！别墅？对，有道理。”
	“他们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因此我想那里应该有一个外国人聚居的社区。从英语国家过来的人可以以较便宜的价格在这个社区购置房屋居住。”
	“嗯，是的。”
	“而且，如果扎泽茨基也在那里的话，这个社区应该不是专供有钱人居住的高级住宅，而是一个知识分子聚集地。虽然扎泽茨基或许很有钱，但其他人顶多是手头还算宽裕罢了。这些人希望一年可以聚几次，在这里避避暑之类的。社区内不仅通用英语，也通用西班牙语。我想那些人就算不会说西班牙语，也至少能勉强听懂吧。”
	“听起来好像洛杉矶。”
	“那里可不是洛杉矶，别忘了还有缺鼻子和缺耳朵的老人呢。”
	“真有这种人？”
	“我想应该有吧。虽然并没有多得满街都是，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应该还有一两个活着。”
	“这种地方，真的存在吗……”
	“还有一个条件，就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当地曾发生过大地震。”
	“地震？”
	“是的，发生过地震。因为地震，芮娜丝的头才会脱落下来的，对吧？这是T层的记忆。这样的话，它肯定实际发生过才对。那里一定发生过地震，海因里希，这是确定无疑的。”
	“那么，艾刚受伤也是因为地震吗？”
	我点了点头。
	“这很有可能。我们再来找找看吧。”
	我又开始在网上搜寻起地震的相关资料，找到了世界范围内历年大型地震发生的图表，还顺便调出了标有地震多发点的世界地图。
	“找到了，这里有一份图表，一九七四年以前的可以不看，我们看看一九七四年以后，尤其是那以后三年以内的。”
	“等等，洁，为什么你要关注之后一两年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不行吗？”
	“也行。不过，如果扎泽茨基教授和这个事件有关，并且又在事件中死亡了的话，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这个时间段在各个方面都更符合。如果他是在使用假名的情况下死于大地震，就再没有比这更完美的消失方式了。像他这种不甘寂寞的人，要是从地震中幸存，一定还会弄出点儿新闻。要是以后什么消息都没有，就表示他已经死了。瞧，还真有！海因里希，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曾发生过里氏六到七级的大地震，震源位于民都洛岛附近的海沟。八打雁、海豚湾和葛拉潘等地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八打雁？海豚湾？那是哪儿？是西班牙的属地吗？”
	“据说马尼拉也受灾严重。这两处地方都在菲律宾。海因里希，菲律宾发生过大地震。”
	“菲律宾？”
	“是的，菲律宾。”
	“你好像早就知道似的，洁。”
	“是的，我早就猜到了。因为在我们讨论巴尔迪教授他们的别墅、太阳王和西班牙属地这些事以前，书里还提到过一个词，叫‘茂朗杭金’，你还记得吗？”
	“‘茂朗杭金’？那是什么？我好像听到过。”
	“是出现在‘橘子共和国’里的人造月亮，芮娜丝把它叫做‘茂朗杭金’，是菲律宾语里‘雨和风’的意思。可能是在太空居住区上空的人工月亮上开了一个小洞，使雨滴可以顺着小洞落下来，风也能用人工方式从这个人工月亮里刮出来。也就是说，这个圆球不仅是月亮，同时还能制造风雨，所以芮娜丝把它叫做‘雨和风’。”
	“哦。”
	“其实‘茂朗杭金’这个名字并不是她起的，而是居住在菲律宾的巴尔迪教授或戴森教授起的。名字是谁起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他加禄语，‘芮娜丝’这个名字也是，是他加禄语里‘星期一’的意思，也许芮娜丝是星期一出生的。你知道他加禄语吧？那是菲律宾本土语言的一种。要说它是菲律宾的通用语言吧，又有点儿不像。
	“后来政府以他加禄语为基础创造出一种菲律宾标准文字，并在全国大力推广，希望能在菲律宾普及。据说菲律宾共有一百多种方言，所以需要一种通用语言来统一。而这个国家的英语普及度恐怕也是亚洲第一。
	“总之，这种语言让我猜测橘子共和国就在菲律宾，都不需要调查地震发生地，就可以断定。所以地震发生在菲律宾在我的意料之中。”
	“哦……”
	“书中还提到芮娜丝是芒扬族人。芒扬族其实是民都洛岛上原住民的后代，而菲律宾曾是西班牙殖民地。当地人会说西班牙语的已经不多了，但棉兰老岛上还在说西班牙语，至少岛上的人都听得懂。对在西班牙长期生活过的扎泽茨基教授而言，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
	“还有，那里有许多日本企业，常住的日本人也很多，所以应该能接触到日本医生和日本的医疗技术。
	“菲律宾和夏威夷一样，很早以前就设有美军的海军基地。太平洋战争中日军攻占那里，把美军赶了出去，曾经短暂占领过一段时间。当时部分菲律宾人组织成游击队，以山区为根据地，经常突袭日军，给日军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日军曾对为游击队提供食物等援助的当地人施以严厉的惩罚，惩罚的方式之一就是劓刑。”
	“劓刑？”
	“是的。就是割掉鼻子的野蛮刑罚。这是从封建时代的日本武士中流传下来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他们在受刑者的众多同伴面前割下他的鼻子或耳朵。为了让百姓心存恐惧、乖乖顺从，日军处心积虑地设计出这种野蛮刑罚。更惨的是，当时被他们割掉鼻子或耳朵的菲律宾人中，有许多是无辜的。因为日军的这种暴行，当地人彻底恨透了日本人，并从心底里蔑视他们。”
	“啊！不只日本人，俄国的彼得大帝也干过这种缺德事。”
	“战后进驻菲律宾的日本企业，对菲律宾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但是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日本人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部分日本企业开始协助菲律宾开展保护自然运动，划出一些度假区来扶持当地的旅游业，还建了一些专门给外国人居住的别墅。”
	“哦。”
	“一九七六年一月当地发生大地震。这么看来，菲律宾完全符合所有条件，到这里，我们已经可以毫无疑问地得出结论：橘子共和国就在菲律宾。”
	海因里希似乎听得有些出神，叹道：“啊……真让人吃惊！”
	“我们终于抵达目的地了，海因里希，欢迎你到橘子共和国来。”
	海因里希露出一脸苦笑。
	“但是，这里其实是座地狱。”我说。
	海因里希听了，惊讶地说：“真的吗？”
	“是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菲律宾，正是坏人当道的最黑暗的年代。”
	“哦……但是……你怎么连那里的情况都知道，洁？”
	“我当然知道得很清楚，我连那里一般的家庭电压有一百一十伏和二百二十伏两种都知道，因为当时我就待在那个国家附近，听说了很多从那里传来的消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菲律宾，哎！那是个多么悲惨的时代啊。”
	“真的？”
	“整个国家都处于动荡和不安之中。当时马科斯总统还没被驱逐，周边各国都陷于漫长的内乱中，美国则面临恐怖活动猖獗和毒品泛滥等问题。这个国家就是亚洲的地狱。当时整个世界都在经历最糟糕的年代，菲律宾更是成了各国犯罪分子最理想的藏身之处。”
	“真的吗？”
	“是真的，它因此变成亚洲数一数二的穷国。”我说，“那里简直就是恶棍们的天堂，是各国强盗和骗子们最好的藏匿地。恶人们在这里不仅不受惩罚，还可以终日弹冠相庆。当时在那个国家里，螺丝式脖子的人被杀，这样的事一点儿也不稀奇。”
	海因里希好像在猜测我真正的意思。他静静地看着我，过了一小会儿，说：“洁，你是很认真地说这些话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那是个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年代。”我笑着说。
	“你刚才是不是说，一个活生生的人，脖子是螺丝式的，然后被杀了？”
	“是的。”
	“这也许只是吸毒的人产生的幻觉吧……”
	我摇摇头说：“不，那是事实。”
	“也就是说，艾刚小说里的那件事……”
	“当然可能发生了，而且我敢说一定发生过。”
	“就像书中描写的那样？真的发生过？”
	“真的发生过。”我肯定地回答。
	“洁，我们打个赌吧，就赌我们的晚餐好了。”海因里希说。
	“行啊。”
	“我认为那件事没有发生，而你认为发生过。我说得没错吧？”
	“是这样的。我作为一名研究大脑的学者，得为自己的理论殉道，不是吗？这件事没有发生过，这从道理上说不通，所以我只能推测它确实发生过，这是研究者必须遵守的逻辑。我们就用事实来做检验吧，看看事实到底是会违反脑科学理论，还是会证实理论的正确性。”
	“我知道一家很棒的餐厅，洁，不过价格有些贵。所以，我劝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现在还来得及。”
	“不，我怎么能打消呢。”
	“哦，还是算了吧，这样有些不太好。”海因里希说。
	“这么说你服输了？”
	“喂，这句话该我说吧？我只是觉得明知是你输的赌局，我还坚持，这样对你有些不公平，好像我欺负朋友似的。”
	“别介意，海因里希。那家餐厅有什么好菜？”
	“有腌鲱鱼和鹿肉，还有奶油面包……”
	“不错！能再来点儿葡萄酒就更好了。那我们早点儿揭晓答案，赶快上那儿去吧。”
	“注定是你请客，洁，这点你要先弄清楚哦。”
	“是你请客。”
	“好吧，既然你这么想请客我也不拦你。洁，我们怎么揭晓答案？”
	“我想，警方那里应该留有记录吧？”
	海因里希点点头说：“如果案件确实不同寻常，就应该会有记录，但前提是这件事真的发生过。不过，去问哪里的警察？”
	“先问马尼拉的，没有的话，再去查八打雁。我想肯定能查到。”
	“用电脑可以检索到吗？”
	“先检索一下试试看好了。日期很清楚，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这一点不会错。如果能发现什么头绪，再打电话问问就行了。”我面对着电脑说道。
	“洁，你到底在想什么呀？真要这么做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边敲击键盘边反问道。
	“检索一桩根本不存在的案子，开什么玩笑？你这种举动也太无聊了吧。”
	“那么，你怎么解释马卡特先生故事里的最后那一段？”
	海因里希满脸不屑地笑了笑，然后说：“喂喂！你就别演戏了，洁，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想怎么捉弄我？看看你那张紧绷着的脸，还在那里一本正经地敲键盘，还真想在我面前装到底啊？是想让我看看掉脑袋的米老鼠长什么样吗？”
	“好啊，那就看看吧！”
	“书中的描述也不必全都是事实吧？他就不能只写这么一段属于他自己的、大胆的、艺术家式的情节吗？这难道不行吗？”
	“不，这不是那种性质的内容。既然他能写出来，那件事就必定确实发生过。不管看起来有多么不可能，它都肯定存在。人脑就是这样一种机器。”
	海因里希双手一摊，叹了一口气说道：“唉，看来你是要来真的了！如果真的发生过那种事，就不能只赌腌鲱鱼和鹿肉这点小玩意儿了，我会带你吃遍乌普萨拉市的每家餐厅。还有葡萄酒，我会把乌普萨拉所有的葡萄酒都买下来，带到你家，倒在浴缸里，然后我一个猛子扎进去，把酒喝干了让你看。”
	我听了哈哈大笑，笑完之后我说：“先摸摸你的钱包看钱够不够再说吧。海因里希！你看，有了！”
	我指着电脑液晶屏幕上的某一处，上面写着：
	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弗朗哥&middot;V.塞拉诺螺丝杀人案。
	在八打雁市皮拉尔大道的一幢办公楼里，发现了弗朗哥&middot;塞拉诺（五十六岁）的尸体，死于枪击。弗朗哥的脖子被切断，连着头部的断面上，能看到一个直径九厘米左右的大型螺丝，连着躯体的颈部断面上则开了一个刚好可以容纳螺丝的洞，看得到洞壁上的螺母沟纹。
	我瞄了一眼海因里希，他正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英文。看完之后，他带着一脸复杂的表情仰头望天，接着视线对着我的脸，说道：“把乌普萨拉的葡萄酒全买下来，我的钱估计不够。”
	我慷慨地对他说道：“没关系，葡萄酒下次再买好了，今晚先请我吃顿鹿肉吧。”
	I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桩案子……”海因里希嘟囔道，“这种事居然都能发生！洁，你早就知道了吧？”
	我站起身，来回踱了几步。“不，我以前并不知道。”想了想，我又接着说，“其证据在于……”
	刚说到一半，又突然觉得真的无法清楚地回答这个问题，于是我又踱起步来。海因里希忍不住问道：“你说的证据到底是什么？”
	“海因里希，我刚才说要你请客，但今天的晚饭我们还是各付各的吧。因为我也弄错了。”我说。
	“弄错了？你说你弄错了？”海因里希似乎有些吃惊，他很想搞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
	“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这个人，毫无疑问，应该就是卡尔&middot;扎泽茨基，年龄也相符。可死的人不是芮娜丝，而是扎泽茨基，这和马卡特先生的小说不一样，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啊，原来如此。”海因里希说。
	“所以今天的晚饭你就不必请了，也不用喝光乌普萨拉市的葡萄酒了。”
	海因里希听了点点头，小声地说：“那太好了。”但他的表情看起来却并不高兴。
	他追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洁，这位被害者真的就是扎泽茨基吗？”
	“起码不是马卡特，因为他还活在这个城市里。”
	他点了点头说：“对，这么简单的事我还是知道的。那为什么扎泽茨基的脖子上有螺丝呢？”
	“这个问题我正在考虑。”我说。
	“连你也没想到？”
	“是的，我一点儿也没想到。”我回答。
	合理的解释有好几种，但每种我都无法完全认同。我最不愿意的是用精神病所致来作解释。
	“这样不行，手头的材料太少了。至今还没找到与芮娜丝有什么关系，马卡特本人的消息也还没出现。”
	我又坐回到电脑前，打开八打雁警署的网站，但网站上并没有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螺丝人杀人事件的资料。于是我给菲律宾查号台打了电话，问出八打雁警署的电话号码。
	然后我直接把电话打了过去，找刑事科。接电话的是一名叫做尼可的警官。我向他打听一九七六年一月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螺丝人杀人案的细节，并说如果警署还保留着当年的破案资料，请他寄来让我看看。
	我告诉他，这个电话是从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医学研究中心打去的，这里有位患者由于大脑受过创伤正在接受治疗，该患者可能正是当年这起案件的目击者。而分析弗朗哥&middot;塞拉诺案的资料，可能会对他的治疗有所帮助。
	尼可告诉我，这是将近三十年前的旧案了，资料没有放在他们办公室。因为这桩案件的特殊性，已经作为典型案例被编入警察学校的教科书，资料库里也许有存档。原始档案可能也保管在那儿，不过需要几天时间才能找到。他还说由于他们人手不够，如果我们一定想要的话，只能他亲自过去查找，但能找到的概率很低，他本人并不主张这么做。
	我问他能否让我看看那本教科书，他告诉我可以，而且很可能有英文和西班牙文两种语言的电子文档。如果需要的话，他待会儿就可以去找来发给我，并向我要了电子邮箱地址。为了避免出错，我慢慢告诉他我的信箱地址，又把尼可的电子信箱地址也记了下来。
	接着，我问他当年承办这桩案子的警察是哪一位，他说因为事隔太久，无法马上查到，但这个问题短时间内就能查清。当事警官可能已经退休了，甚至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我请他去查明，然后把对方的电话和住址告诉我。
	我又问他是否也从教科书上学习过这个案件，他说学过，于是我请他把他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以下就是他告诉我的大致内容：
	八打雁市最热闹的皮拉尔大道上，有一幢名为杰森的办公楼，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办公室就设在这幢大楼里。弗朗哥当时刚通过婚姻取得菲律宾国籍，但很快又与菲律宾籍妻子分居。他是一名相当能干的企业家，成功收购了八打雁和葛拉潘两地规模最大的巴拉旺百货公司的几家连锁店。
	这家百货公司是从店面加工开始做起的。后来慢慢发展成设有餐厅的兼售服装和食品的商店，最后成为拥有四家分店的大型百货公司。社长名叫劳鲁&middot;里格尔，他凭一己之力把公司扩大到这种规模。他和弗朗哥&middot;塞拉诺是交情很好的老朋友，大概正是因为这层关系，他才会生出把百货公司整个卖给弗朗哥，自己退休去养老的念头。
	劳鲁的办公室也在皮拉尔大道上的这幢杰森大楼里。一月二十四日晚上，劳鲁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时，发现弗朗哥已经中弹身亡，尸体倒在沙发上。他十分惊恐，上前摇晃尸体，结果弗朗哥的头竟与肩膀分开掉到了地上。仔细一看，死者与头部相连的脖子断面下方有一根螺丝，而躯体上本来应该连接脖子的地方却有一个洞，从洞口往里看，可以看到螺母的沟纹。
	劳鲁当时吓坏了。而此时又正好发生了大地震，整条街一片混乱，电话也打不通。因此等他到警署报案时，已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接到报案的八打雁警署刑事科迅速出动，当晚就逮捕了有重大嫌疑的人。
	案情大致就是如此。
	之后，这件案子成为精神病患者以异常方式损毁尸体的典型案例。它在菲律宾犯罪分子中十分有名，警方和司法机构也对这起前所未见的案子百思不得其解。另外，此案还引起心理学家们的广泛关注，提出了很多解释和见解。他们指出，凶手除了可能先天精神异常之外，还极有可能是生活在幻觉中的瘾君子，或是参加过越战的军人，因心理变态而犯下案子。据说由于此案实在特殊，还被菲律宾警察学校拿来放进教科书，作为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实例，与美国的查尔斯&middot;曼森<small>[13]</small>一案同时作为标准案例。然而，实际上这起案件中罪犯的作案动机至今仍未查明。
	我又问尼可，凶手是否已被逮捕归案，他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答复。他说案件发生时自己还不是警察，因此事件的经过并不十分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起案件已经结案，凶手在司法审判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还在服刑中。
	我问他，凶手有什么理由非要故意割断尸体的脖子，再把螺丝塞进去？尼可说完全没有。我又问，有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某部分被挖走或藏起来了？尼可也肯定地说没有。我的想法是，为了塞进螺丝和螺母，多少都要挖出些肌肉和骨头，于是才问他有没有发现这些东西，但他说应该也没有。
	我进一步问，内脏都还在吗？他说全都在。我原本以为，或许螺丝只是幌子，其实凶手的真正目的是想取走死者的某部分肉体。可即使以这个为目的，也还是想不出凶手非得这么做的理由。这一目的完全可以通过剖开身体来实现，那样尸体上就很可能会留下刀口。同时，如果想从身体里取走什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内脏。既然内脏都保持完好，要塞进螺母，就必须掏出一部分肌肉和骨头。
	我问尼可，对于为什么要在脖子和躯体里塞进螺丝和螺母，凶手自己是怎么说的？他说这些事他一概不知，法庭怀疑凶手可能有精神障碍，所以叫来了许多精神科及相关学科的医生和专家出庭。由于案情过于离奇，据说审判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又问，凶手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尼可说他也说不清，找到教科书后他会马上寄给我，让我自己看看里头是怎么说的。综合别人的说法，尼可认为这件凶杀案不过是一个先天性精神病患者制造出来的，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动机或隐情。
	这个结果在我的意料之中，但这种解释极可能是错误的。所谓精神失常这种说法，往往是警察或司法机构在面对无法解释的案子时的最佳托词。甚至连毒品和受战争影响的理由都搬了出来，这样就可以检方先下结论，然后再找证据定罪。我认为凶手有精神疾病的可能固然存在，但作案时如此大费周章，还用上了螺丝这种不常在凶案现场见到的东西，就不大合乎常理了。
	我问了问巴拉旺百货公司后来的状况，尼可说现在已经倒闭了。在被马尼拉的一家大型百货公司收购后，改造成现代化的百货公司了。
	尼可叙述的整个案件中，还是没有出现艾刚&middot;马卡特。因此我对他说，弗朗哥的尸体被发现时，现场可能出现过一个叫艾刚&middot;马卡特的瑞典人，不知他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尼可说自己不记得听说过这个名字，教科书上好像也没有相关记述。如果这是真的，就非常让人怀疑了。明明当时有艾刚&middot;马卡特这么一位重要人物在场，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有人意识到他的存在。这是为什么？
	我又问了劳鲁&middot;里格尔后来的情况，尼可说他完全不知道。接着说当年劳鲁都已经是要退休的人了，现在应该已经不在了。
	我告诉尼可，我认为弗朗哥的本名叫做卡尔&middot;扎泽茨基，曾任西班牙马拉加大学的教授，是位人类学家，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尼可回答说他不知道。进一步问他名叫‘露西’的猿人化石一事，他也一无所知。这是否意味着这块名为‘露西’的化石现在并不在菲律宾，而是在西班牙？
	我又问，八打雁是否有美国教授聚居的度假村或者别墅区？他说八打雁没有，但在从八打雁乘渡轮四十五分钟可到达的民都洛岛上，靠近瑙汉湖边有个叫做‘向日葵养老村’的地方，里面住着许多美国人。他还说，听说以前那里住过几位大学教授。我觉得从这个名字看来，应该不会错。虽然还不清楚扎泽茨基和艾刚有没有在那里住过，但巴尔迪和戴森这两位教授肯定住过。艾刚也许就是在那里和他们认识的。
	我又问，那位被捕正在服刑的凶手，是不是个独臂的女性？尼可说没错。我又问他，她的名字是不是叫芮娜丝？他说是的，全名叫芮娜丝&middot;席皮特。这下总算找到芮娜丝了，而且她确实少了一只胳膊。
	我估计尼可知道的大概也就这么多了，于是我请他把教科书寄给我，又请他查查当年承办此案的警察是不是还活着。如果还活着，请他告诉我该警官的电话号码和地址，然后才挂上了电话。我不知道尼可是否肯帮我做这些事，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立刻动手，不过从电话里的声音听来，他似乎是个诚实可靠的年轻人。
	我刚放下话筒，海因里希就咄咄逼人地问我：“他说芮娜丝被逮捕了？”
	“是的。”我一边站起身来一边回答道。
	“这么说芮娜丝是凶手了？”他的声音很大，“真是太出乎意料了！那么，掉下来的就不是芮娜丝的脑袋，而是扎泽茨基的了！是这样吧？洁！”
	“对，这一点毫无疑问。”我向他保证道。这样，卡尔&middot;扎泽茨基的失踪之谜就完全解开了。一九七六年，他就长眠在菲律宾的某个墓地里了。
	“芮娜丝是凶手？这么看来，艾刚的故事还是把有些事弄混淆了。”海因里希开始发表看法，“那是艾刚的愿望吧？实际上，芮娜丝是名精神病患者，还是凶手。艾刚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宁愿把她想象成受害者……我的这个看法有道理吧，洁？”
	“这是个不错的想法，海因里希。但我觉得，还有另一种可能……”
	我刚开了个头，海因里希就僵住了，呆呆地等我说下去。
	“另一种可能是什么？”他急切地问道，但这个问题目前还很难回答。
	“海因里希，马卡特先生为什么至今还没出现？”我说，“到处都找不到他的踪影。”
	然而他似乎并不想进一步思考我所提出的问题，说道：“对艾刚来说，芮娜丝不是非常重要的女性吗？在故事里，她聪明活泼，孝敬年老的爷爷，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孩。但在现实中她却是一名杀手，而且是个连查尔斯&middot;曼森都不如的精神病患者，对吧？”
	“她现在正以一名精神病患者的身份一边接受治疗，一边在监狱里服刑。悲惨哪，这太悲惨了。”我边说边踱着步，在脑子里把所有的可能性逐一做着推敲。
	“为什么你说她悲惨？洁，难道会像艾刚说的那样，要被电击或者被迫接受胰岛素休克治疗？”
	我微微点了几下头说：“既然成了凶手，他们应该会毫无顾忌地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嗯……她现在一定惨极了。”海因里希说，“我想这是肯定的。”接着他双手交抱在胸前，考虑了许久后接着说，“可是，不简单，真不简单哪。你能把我引到如此遥远的地方，洁，你真了不起，居然只靠这么一点点材料，就把我们带到这么远的一个世界去了。”
	“现在她应该已经变成一个真正的精神病患者了吧。”我说。
	“真正的？你的意思是说，她本来不是吗？”海因里希问。
	“所以我才说她惨哪，海因里希。”
	“啊？”
	“因为她并不是凶手。”我说。
	“啊？真的吗？”海因里希又大声叫道。
	“真的，她被误认为是凶手了。他们居然说什么是毒品的作用，还说什么受了越南战争的影响。芮娜丝明明是个女人啊！”
	“嗯，你说得对。说什么她是受了越南战争的影响，又说她天生就是精神病，这总让人觉得好像是为了给案件一个交代，随便编个理由信口开河罢了。”
	“说得对，海因里希。遇到棘手案件便时常出现这种事。但在这个案子里，也许是尼可的记忆不准确，或者是他的理解不够充分，他说的都只是最普通的案情而已。因为案子不是他承办的，这也没办法，但凶手的做法也太离奇了。”
	“的确是这样。”
	“不，我要强调的并不是凶手的手法太残酷或太离奇。凶手在作案时带着一根很大的螺丝，那肯定是金属做的吧？为了把它插进脖子里，自然要先掏出一部分肉。但首先还需要切断这根金属。螺丝钉中间也许是空的，但即使这样也需要足够的力气甚至工具。不但要把脖子切成两段，还得使劲把螺丝钉和螺母塞进去，干这些活都需要相当大的力气。
	“要把螺母塞进躯干，其实更加不容易。为了把它插进体内，必须先把相当部分的肉和骨头掏出来才行。这和开膛手杰克以及强奸犯的行为不一样。它就像制作一张桌子或一把椅子，要达到目的不但需要耐心细致的专业技术，还需要坚强的意志与冷静的头脑。精神病患者作案大都不是这样，否则就不会去杀人了。他们只是想搞搞破坏，并非是要创作什么工艺品。因此，我很难想象患有精神病的凶手会如此有毅力。”
	“嗯。”
	“进行这些作业还需要空间，凶手是在哪里进行的？干这种技术活儿还需要力气，单就把尸体搬过来，也不是一个女人能轻易做到的。最后收拾现场还会更麻烦。另外，干吗非得把脖子切成两段？明明在肚子的位置把尸体切成两段搬起来会更省力。总之，这些愚蠢的麻烦事全是一个女精神病患者做的？我实在不敢相信。”
	“说得对。需要气力，是体力活，连男人也……”
	“是的，即使是男性精神病患者也不可能做到。”
	“那么，不是精神病患者就更不会……”
	听海因里希这么一说，我也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的反驳的确有问题。
	“是的，海因里希，确实如此。不是精神病患者，就更不会想做这种事情了。首先，这种对尸体的加工行为，并非出于人类本能的冲动。谁会想到要在别人身上装螺丝？又有谁会因为这么做而感觉神经兴奋呢？
	“通常精神病患者会从杀人行为本身感到愉悦。他们喜欢用刀捅人、把人劈开、把人吊起来、逼人求饶、脱光对方的衣服、给对方穿上奇装异服，或在身体上涂抹什么东西等。也有用枪抵着被害人，逼对方吃东西，一直吃到把胃撑破为止的例子。
	“有的则不是这样，而是表现在性方面的冲动上。性侵害当然是最典型的，如果没有这种能力，这类案犯就会破坏对方的性器官，用异物插入或割断性器官等。女性罪犯也可能犯下这种罪行。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凶手都会选择花费力气最少的方式完成。凶手通常都很傲慢、懒散，而且大多数内心十分胆怯，不喜欢在被害者身上花费太多时间。
	“问题是螺丝。螺丝和精神病患者的冲动相差十万八千里，这种东西根本不合他们的胃口。况且干这些事对他们来说也太勤快、太费劲也太费时间了。他们会选择更省力的方式来满足冲动。如果过程很长，就要求在过程中也能不断获得本能的愉悦，这才是他们的动力。脑子不正常的人如果持续干这种枯燥的事，会感觉很扫兴的。”
	“嗯。”海因里希一直在思考。
	我接着说：“总而言之，问题在于为什么她会被人当做凶手，这得等资料收到后再讨论了。太阳下山了，我们吃饭去吧，今天我看还是各付各的吧。”
	但是海因里希还在思考，一直没有动。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被当做……但是，已经过了三十年了。”
	我点点头说：“所以我才说她太惨了。三十年来没人管她，也没有人能帮她。她是被冤枉的，被逮捕后已经在监狱里关了将近三十年。太惨了，我们必须为她做点什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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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约翰内斯&middot;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浪漫主义中期德国作曲家。一些评论家将其与巴赫（Bach）和贝多芬（Beethoven）合称为三B。
	[2] 原文为英语，下同。
	[3] 原名为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出自披头士乐队一九六七年发行的专辑Sgt. Pepper&#39;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
	[4] 阿巴乐队（ABBA），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瑞典最出名的流行乐乐队，乐队名源自于四名成员的姓名首字母。该乐队已于一九八二年解散。
	[5] 让&middot;西贝柳斯（Jean Sibelius，1865—1957），芬兰音乐家，民族主义音乐和浪漫主义音乐晚期的重要代表。
	[6] 古斯塔夫&middot;马勒（Gustav Mahler，1860—1911），奥地利晚期浪漫主义作曲家，也是当时领先的指挥家之一。
	[7] 《默西之声》（Mersey Beat），是一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早期在英国利物浦创办的音乐杂志。创办人比尔&middot;哈利是约翰&middot;列侬的大学同学，因此披头士与这份杂志的关系十分密切，常常提供珍贵的新闻和照片。
	[8] B、S、T分别是“披头士”（Beatles）、“科学”（Science）和“事实”（Turth）英文的首写字母。
	[9] 费德里柯&middot;费里尼（Federico Fellini，1920—1993），意大利著名电影导演，同时也是演员及作家。他的作品多混合梦境，带有强烈的巴洛克艺术特征，代表作有《大路》、《八部半》等。他曾五次获得奥斯卡奖，对伍迪&middot;艾伦、库布里克等著名导演产生巨大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影响最广泛的导演之一。
	[10] 这里是指收录于Abbey Road的Sun King这首歌。
	[11] 一光年约为九万四千六百亿千米。
	[12] 凯米拉（Chimera），是动物学的一种特殊现象，指不同动物的两颗受精卵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个体并成长。英文名源自于希腊神话中一种狮头、羊身、蛇尾的吐火女怪凯米拉。
	[13] 查尔森&middot;曼森（Charles Manson，1934— ），美国杀人犯，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在加州带领一群仰慕他的追随者，组成一个杀人集团，起名为“曼森家庭”（Manson family）。他们疯狂作案，其中最有名的是在一九六九年残杀了导演罗曼&middot;波兰斯基有八个月身孕的妻子沙伦&middot;泰特。“曼森家庭”一九七一年在加州受审，曼森与他手下的三名女性被判死刑。翌年，加州通过法案废除死刑，对他们四人的判决也自动改为终身监禁。

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
	A
	我的朋友御手洗洁仅仅根据艾刚&middot;马卡特的症状和他所写的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就推断出了这么多事实，抽丝剥茧后呈现在我眼前的情景，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那是个庞大、深奥、离奇、前所未有，像宇宙那样难以到达的高深境界。
	不，这种说法本身就不正确。我由于过于惊讶而失去了冷静，连在艾刚所写的故事背后隐藏着事实依据这个问题都完全没有料到。在被洁一步步引导进的世界里有那么多让我目瞪口呆的事，那个世界里发生的事全都活生生的，呼之欲出，而且事态的发展越来越严重，这着实让我十分恐惧。
	艾刚是从东亚某个国家回来的，这点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在那个国家里遭遇到的异乎寻常的事件，丝毫不比他自己所写的故事逊色。
	这起事件既离奇又诡异，充满了无法解释的谜。如果不能了解凶手这么做的目的，也就是罪犯的作案动机的话，就更无法理解接下来发生的毁尸行为。然而，我们还不知道凶手是谁。艾刚应该和这个案子有关，但他到底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明明与此案有关，他又为何能从警方人员的掌控下逃之夭夭？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是真正的凶手吗？或者正如洁所说的那样，她并不是凶手？既然不是，为什么她会被逮捕？女性被认为是凶手时，一定要有相当充分的理由才行。如果凶手不是她，真凶又会是谁？这个人逃到哪儿去了？为什么没有被逮捕？这一切的一切至今全都是谜。
	之所以成为谜，并不是因为手头没有材料而解不开。后来菲律宾警方把案子的详细记录和说明寄过来了，但我们看了后反而更加困惑不解。虽然终于找到了“橘子共和国”的位置，但在那里等着我们的那个名为“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螺丝事件”的案情，却比艾刚出了问题的脑子写出来的奇幻故事更加令人困惑。为什么这么稀奇古怪的凶杀案会发生在菲律宾的海边小城市？割断受害人的脖子也就罢了，为什么还在脖子和躯体里分别塞进螺丝和螺母呢？这样的凶杀案是我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我总觉得似乎每解决一个难题，就又会带来更多、更复杂的难题。
	菲律宾警方首先寄来了警察学校教科书里描述的案件经过。因为教科书是为培养将来的警界专业人才而编写的，内容相当专业而详细，一般人可能不太容易读懂，所以我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概括，摘录如下：
	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晚九点过后，住在八打雁市经营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的劳鲁&middot;里格尔，陆续在几家经常光顾的酒吧喝过酒后，回到自己位于皮拉尔大道上杰森大楼二层的办公室。
	办公室很宽敞，曾经有六名员工在此办公。但劳鲁已经把巴拉旺百货公司及多家连锁店卖给了老友弗朗哥&middot;塞拉诺，月底前必须将办公室腾出来。他把员工全部辞退了，把办公设备及杂物处理干净，此时房间里显得空荡荡的。由于屋里已经没东西可偷，因此大门也就没有上锁。
	劳鲁有自己的住处，但离皮拉尔大道有一段距离。他喝完酒后，准备先在离酒吧街较近的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躺一会儿，等酒醒了再回家。他已经不打算继续在位于闹市区的皮拉尔大道做生意了，以后能到这里喝酒娱乐的机会也不多了。
	然而，当他打开办公室客厅的大门时，却发现已经有人占据了沙发。走近一看，原来躺在沙发上的是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虽然没有开灯，但在从窗户透进来的闹市灯光下，弗朗哥的脸可以看得很清楚。劳鲁以为弗朗哥睡着了。或许是有事来办公室找他，等着等着便睡着了。
	可是，当劳鲁把灯打开之后，却赫然发现弗朗哥灰色夹克的左胸位置，留有两个带着焦痕的弹孔，透过衣领，可以看见里面的白衬衫已被血染红了。他马上判断弗朗哥中枪了，于是蹲下来靠近弗朗哥，并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摇了摇他的上半身。弗朗哥的身体已经完全冰冷了，但最吓人的是紧接着发生的事：弗朗哥的脑袋竟然从肩膀处松动，咚的一声掉到了地毯上，然后就在地上滚动，一直碰到房间中间的桌子腿才停了下来。
	弗朗哥的脖子被切断了，头部和躯体完全分离。吓坏了的劳鲁正想打电话给八打雁警署报警时，恰巧发生了大地震，周围剧烈晃动着。地震持续了十秒钟左右，厨房里橱柜的门晃开了，盘子和咖啡杯都掉了下来，散落一地；窗玻璃也碎了一多半。幸好劳鲁的办公室里什么都没有，破坏程度仅限于此。杰森大楼的外墙却因剧烈震动而出现多处剥落。
	外面的皮拉尔大道也处于一片混乱中，到处都是玻璃碎裂和墙壁倒塌的声音，还有人们的惨叫和呼喊声充斥着大街。附近的住宅区里有不少房子坍塌，能听见巨大的轰鸣声。窗外尘土飞扬，什么都看不清。不久街上传来警笛声，似乎是警方的巡逻车从大街上驶过，可劳鲁又不能冲出去拦下警车寻求帮助。
	劳鲁想给八打雁警署打电话，但因为地震，线路不通。他认为凶手可能还躲在办公室里尚未离开，于是心生恐惧，赶紧走出办公室，徒步穿过混乱不堪的大街，前往警署报警。
	他走到警署后，却发现八打雁警署也受灾严重，为了紧急救护和整理现场，救援人员和警员都忙得人仰马翻。他们听了劳鲁的报案，却没有人可以立刻前往处理，劳鲁被要求在一旁等待。好不容易等到警察腾出人手赶去，封锁完现场已经十点半左右了，这才开始进行搜查。
	被害人名叫弗朗哥&middot;塞拉诺，五十六岁，企业家，是一名已加入菲律宾籍的外国人。据说此人传闻颇多，曾从事过高利贷业务，各个领域的仇人相当多。死者已婚，无子女，并已与菲律宾籍妻子分居，是个绯闻不断的人物。
	尸体呈异常状态，不但因为其脖子被切断，躯体和头部分离，而且脖子的断面处有一根直径九厘米的螺丝钉。螺丝为金属制成，中空且经过电镀处理，外观呈银白色。更不寻常的是躯体部分，本来应该长着脖子的肩膀中央，开了一个直径九厘米的洞，从洞口处可以看到螺母螺旋状的沟纹。
	螺丝和螺母很显然是配对的，警方人员试着将他们拧起来，证实两者的确完全吻合。这副螺丝的用途则不清楚。
	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遗体穿着深灰色的夹克，里面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死因是遭遇枪击，两发子弹均非常准确地穿透他的心脏，毫无疑问这就是致死原因。但这件案子和其他的枪击案不一样，有很多明显的特点。
	子弹为点三八口径，是由左轮手枪发射的，这一点也毋庸置疑。以下是关于尸体伤口的描述。
	死者上身穿着如前所述，最外面是灰色夹克、里面是白衬衫，以及贴身穿的白色棉质内衣。这三件衣服的胸部左侧，也就是心脏位置都有A、B两个贯穿孔。这两个弹孔在本案中属于重要的证据，详述如下：
	A、B两个弹孔在外衣上都留有焦痕，据此分析，凶手是将枪口紧贴住死者夹克射击的。产生这一论断的另一依据是，夹克上的A孔尺寸约为三点二乘三点四厘米，里面衬衫上的弹孔大小则约为五点六乘四点三厘米，最里面的内衣上的弹孔大小约为五点六乘五点二厘米。也就是说，越靠近身体的衣服，上面的弹孔越大。B孔的数据也差不多，外衣上是三点一乘三点三厘米，衬衫上是四点八乘四点五厘米，而内衣上是五点一乘五点五厘米。与A孔一样，也是越往里弹孔越大。这也是近距离射击的明显特征。
	另外，外衣上的弹孔周围除了残留有火药粉末外，还沾有从枪管中喷射出的黑色附着物，由此可以确定凶手所用的武器是连发式左轮手枪。不久后，进一步证实这把枪为S＆W公司生产的。
	更特别之处是，弹孔虽然只有两个，但留在死者体内的子弹却有三发，都留在脊椎骨附近。由此判断，凶手应该是先用枪口紧贴着死者外衣左侧（从凶手的角度看是右侧）开了一枪，第二枪则是把枪口稍微往旁边移了一点儿，但同样紧贴着死者身体，并接连扣动了两次扳机。第一个位置和第二个位置的前后顺序有可能颠倒。
	两次射击的入射角均为朝下约四十五度。据此可以推断，射出的子弹都是从上向下进入身体，最后三颗子弹均停留在身体下方靠近腰椎的地方。射出的子弹都造成了心脏的严重损坏。至于从A、B两孔射入的子弹中是哪一颗首先致命的，由于体内的破坏程度过于严重，实在很难判断。
	之所以说本案中的射击弹道很有特点，原因之一是，通常情况下极近距离射击的入射角多为接近九十度，本案中向下倾斜射入的情况则极为罕见。从这一点看来，凶手的身材很可能相当高大，因为死者塞拉诺的身高有一百八十二厘米。
	另外，三颗子弹都造成了对心脏的严重破坏，如果凶手的目的只是杀人，开一枪就足够了。尽管如此，凶手还是连开三枪，这也非常少见。
	死者的白衬衫及夹克的领部都比其他部分干净。考虑到领子距离尸体脖子上的切口很近，因此这一点也相当特别。这表示切断死者脖子发生在射杀之后，同时，切断脖子时出血量极少，所以切割和塞入螺丝都应该是在射杀三十分钟后进行的。从沙发上几乎没有沾染血迹，以及切口流出的血很少这两点来判断，死者被杀时并非躺在沙发上。
	此外，如前所述，凶手毁损尸体是在射杀后才进行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可警方鉴定人员在用鲁米诺血液鉴定剂检查现场地板、浴室地面及排水口时，居然都没有阳性反应。这说明这几处都不曾留有血迹。因此无法认定这里就是毁损尸体的现场，但也不能将此可能完全排除。因此凶手切割并毁损尸体究竟是在这里进行的，还是在其他地方，还无从认定。
	还有一点，警方检查房间后发现，挂在墙上的小提琴从上至下被劈成两半，墙上还留有一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这颗子弹也被认定是从杀害弗朗哥的手枪里发射出来的。由于子弹上没有血迹，据分析可能是凶手在射击弗朗哥时打偏了。
	尸体遗失的部分只有位于食道上部的一小块，而其他部分——包括内脏——则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警方为了调查其完整度，迅速将尸体进行了解剖，发现死者曾在下午六点左右吃过一顿饭。推算的死亡时间范围随之缩小到晚上七点至八点之间。
	趁尸体进行解剖和等待鲁米诺血迹反应时，乔乔&middot;拉莫斯和洛贝特&middot;马卡蒂两位警官一同前往死者弗朗哥位于同一幢大楼内的办公室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和死者早有婚外情关系，并在闹矛盾的女子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正躲在办公室里。两位警官要求她一起回警署协助调查，却遭到她的拒绝和激烈反抗。由于没有逮捕令，警官们也不能强迫，没想到她却突然拔枪射击，一枚子弹击中了马卡蒂警官的腹部，造成重伤。由于芮娜丝&middot;席皮特开枪拒捕且企图逃跑，因此拉莫斯警官掏出枪击中了她的脚和肩膀，席皮特倒地后被捕。
	接着，警方在死者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席皮特的右手假肢，并在假肢的指尖处检出硝烟反应。席皮特在日本人开办的制鞋工厂里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把橡胶鞋底粘在凉鞋上。虽然她的右手是假肢，但工作时还是可以扣动装黏结剂瓶子的手柄。因此警方认为，即使她装着假肢，仍旧可以用右手开枪射击，杀死弗朗哥。
	此外，芮娜丝&middot;席皮特用来射击警官的枪，是S＆W公司生产的六连发左轮手枪，子弹与杀死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口径一致。手枪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纹，弹匣内还有一发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如果把打偏的那一发也计算在内，凶手就一共对死者开了四枪，加上对警官开的一枪，子弹数目完全吻合。况且，她如果不是凶手，就不可能开枪袭警。因此席皮特被认定为是杀害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凶手，并立即遭到逮捕和起诉。
	我把菲律宾警方发送来的英文资料打印后仔细阅读了一遍。洁则一直注视着电脑屏幕，看完之后他站起来说：“这篇文章里居然有这么多谜！”
	说完，他照例一边踱步，一边接着说：“但同时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今天我们没有叫艾刚来。
	“比如说呢？”我问。
	“弗朗哥&middot;塞拉诺遗体上的一切状况我都完全无法理解。”他说。
	“你具体指的是什么？他左胸上有两个弹孔……”
	“这也是其中之一。首先是角度，为什么凶手要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击？”
	我回答道：“也许死者弗朗哥是蹲着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对了，就是坐在沙发上的吧，而凶手是站着的。这种可能存在吧，洁？”
	“我们做个实验看看吧，海因里希。你到那张沙发上坐下，”洁边说边朝门口走去，“凶手开门进来，像这样拿着手枪。如果是你，会怎么办？”
	我马上站起来。
	“对了，会站起来吧？”他说，“看见可疑的人进来当然会站起来。这样的话，双方就会面对面站着，子弹射入的角度就不会是从上向下四十五度了。”
	“如果是熟人呢？”
	“对，这样的话，对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增大了。但就算不是熟人也无所谓，凶手可以用枪逼对方跪在地上。海因里希，你跪下来试试看。”
	我照做了。洁径直朝我走来，低头看着我说：“这样子，勉强够四十五度了。”
	“哦。”
	“可是，有必要贴近上衣吗？为什么不能就这样开枪？”
	洁伸长食指，靠近我的左胸说：“现在我和你之间的距离大约是五十厘米，或许凶手担心这样瞄不准心脏？”
	“有可能，因为射击时会有反作用力。”
	“不，左轮手枪的后坐力很小。弹匣式的自动手枪在射击时弹壳会往旁边飞出去，枪身相应会朝相反方向抖动。但就算这样，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后坐力应该不是问题。”
	“嗯，是这样的。”
	“总之，没有必要让枪口抵住上衣，而且凶手根本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样的话，握枪的手就进入对方双手的攻击范围了。虽然持枪者还是占有优势，但万一手被对方抓住，互相扭打起来就更不容易瞄准心脏了。既然打算杀人，我看还是在这个位置早点开枪比较保险。”
	“嗯。”
	“可凶手还是不顾可能会互相扭打的危险，把枪抵住对方的左胸再进行射击。也许是凑巧打中的……”
	“哦，对啊！洁，就是因为凶手冒了这么大的风险，才有一发打偏了。”
	洁听了，默默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这样也挺奇怪的。从这个角度开枪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结果打偏了。能打到墙上去吗？我想应该是打到地板上啊！”
	“嗯，说得对……”我说。
	“莫非凶手也跪着？像这样和弗朗哥面对面？”
	“嗯。”
	“可他没有理由这样做，而且这样的话，入射角又无法保持四十五度了。这个问题暂时先放在这里，接下来才是我不理解的地方。凶手用枪口紧紧抵住弗朗哥的左胸，准确地射穿了他的心脏，对吧？”
	“对。”
	“接下来弗朗哥会怎样？”
	“应该会倒在地上吧，或者沙发上。”
	“你倒下来试试看。”
	洁请求道，于是我仰面躺倒在地上。
	“对，会变成这样。弗朗哥会仰面躺在地上，就像在睡觉的样子。然后凶手又开了第二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凶手又把枪口抵住了他的胸膛，像这样。”
	洁像要跨坐在我身上似的弯下身来，然后用食指抵住我的左胸。
	“你看，是九十度，到不了四十五度。”
	“是的。”我同意。
	如果一枪是四十五度，另一枪是九十度的话，倒还可以理解。因为击发两次，这是很自然的状况。可两枪都是向下倾斜四十五度，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必须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为什么呢？真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嗯……”我躺在地上想了想，然后说，“应该不会有吧。”
	“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的。”洁肯定地说，“因为这是不自然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把时间稍微倒回去一点，凶手为什么非要开第二枪？一枪就足以让弗朗哥毙命了呀。”
	我爬起来说道：“那是因为不放心吧。为慎重起见，再补一枪。”
	“不放心什么？”
	“担心没打中心脏……”
	“那他为什么又要冒风险用枪抵住对方胸口？为的不就是要让他一枪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
	“凭手感就能知道打偏了没有，事实上也没有打偏。凶手根本没必要开第二枪，但他为什么开了两枪？”
	“可是，洁，也没有人说绝对不能开两枪吧？为保险起见，况且凶手当时一定还有时间，开两枪的话，对方就不会有没死透的可能。这样也许不够干净利落，但可以让对方必死无疑。这不算什么问题吧？”
	“不，那里是市中心，多开几枪是很危险的，会发出声音。这些问题暂且搁下不说，自动手枪开两枪和开三枪所需的时间差不多。下一个问题，为什么子弹的射入孔只有两个，但死者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想开三枪就开三枪也无妨，但为什么只留下了两个弹孔？”
	我边往沙发上坐，边回答道：“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么做不行？”
	“我的意思是，凶手似乎有什么非要这么做的原因，但原因是什么呢？”
	“你是说，他有非这么做的原因……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些问题都是由同一个原因派生出来的。子弹有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对吧？死者在中第一枪时就已经毙命了，凶手没必要再开第二枪，但他还是开了，所以才出现了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原因就在这儿！”他不等我讲完，就抢着说道，“开三枪留下两个孔；开一枪就够了，却还是开了两枪。也就是说，这名凶手非得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
	“啊？一个弹孔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弹孔，都必须用手枪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的角度打入才行。”
	“嗯……”
	“但就像我们刚才试验过的那样，当时弗朗哥应该是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在地上的人开枪，射入的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能做到。凶手为什么要弄得这么麻烦呢？”
	“嗯？”
	“为什么凶手非要让枪口贴住对方，打出这种弹孔才行呢？”
	“是的。”
	“为什么？这真像猜谜语。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因里希？”
	我想了想说：“再给我一点时间，也许我能想出来。”
	“那你想想看。”
	我想了好久，却还是只能认输，说道：“不行，现在我脑子里一片混乱。能让我安安静静地慢慢想吗？”
	洁听了说：“行啊，你一定要好好想，我觉得其实线索相当多。”
	“两枪都是枪口贴紧着死者的外衣开的，这也算是线索吧？”
	洁点点头说：“是的。这名凶手一直让枪口紧贴着对方的衣服。准确地说，凶手的枪一直没离开过被害者。”
	“贴紧衣服开枪对凶手能有什么好处？衣服上面会留下烧焦的痕迹，还会沾上火药……”
	“这些倒无所谓。”
	“贴紧衣服射击的话，留在衣服上的贯穿孔就会越接近里面越大，对吗？”
	“对。”
	“那要是远距离射击呢？”
	“就会越来越小，外衣上的弹孔最大。只要枪离衣服有二十厘米，马上就会出现这个结果。”
	“所以说……”
	“但此案跟这方面也没有关系。凶手当时应该是想离开一点的，贴紧的话，因为枪支的结构不同，子弹沾染火药的方式也不同。比如这个案子，很容易就能查出凶器是一把左轮手枪。所以还是和被害者身体保持一定距离为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一旦有距离，弹孔就会变成三个。”
	“变成三个不行吗？”
	“不行。”洁回答得很肯定。我思考了好久，却仍想不出其中的理由。
	“为什么不行呢……”
	“这也是一个线索。你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利用这些线索想一想吧。”
	听洁这么一说，我苦笑着回应道：“我会好好想的。但我还有几个问题，想先问问你这位专家。”
	“哦，什么问题？”洁走了过来，在我的对面坐下。
	我说道：“我很早就存在这个疑问了，一直想找机会问问别人。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不可思议的是当时她身上并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她整个身体内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缘故。凶杀案中尸体上的尸斑往往是破案的关键，这件案子也是，因为被害者是死后才被分尸，所以从尸体里流出来的血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得对，海因里希。你母亲当年是病死的吧？”
	“是的。”
	“病死和突然死亡是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差别的。”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内的血液会迅速凝固。但因为被杀等原因导致的突然死亡，血液就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身体中酶的阻碍。”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凶杀案中的尸体会出现明显尸斑，是因为尸体体内的血液还在流动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就算脖子被砍断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不会喷出来吧？”
	“不会，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血流量的多少还和尸体的摆放姿势有关。”
	我点点头说：“这么说，那次事件中凶手是过了三十分钟后才动手切断死者脖子的，所以血才几乎没有流出来……嗯……但既然身体中的酶能阻碍血液凝固，那从被害者尸体里流出来的血难道永远都不会凝固吗？”
	“不是那样的，血最终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长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的凝固速度一样。”
	“八分钟，这么快？”
	“是的，不需要太长时间。”
	“水和血，哪个凝固得快？”
	“哪个快？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那哪个干得快？”
	“血更快。”洁回答道。
	“血干得快？嗯，那么，干了的话，就不会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指的是沾染在布料这类材料上的血迹在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又沾到别的布料上，对吧？那只能用涂抹的方法了。”
	“涂抹的方法？哦……”
	“就像用红色蜡笔涂上去一样。”
	“是吗？还有一个问题，我刚想起来的，是和四十五度射入角有关的事。如果是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穿透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是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骨头的话，应该会穿透。”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斜着射击，目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死者体内？”
	洁又摇摇头说：“不是这样的。他不是还在墙上留下了一颗子弹吗？就算穿透身体，子弹还是会嵌入地板啊。”
	“对。”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一个线索吗？”
	洁听了马上点头道：“螺丝当然是，那可是最重要的线索。”
	“是最大的谜团也是最重要的线索，对吧？”
	“完全正确。头部装着螺丝钉，躯干里装着螺母，然后做成把头部旋转着固定在躯体上的模样，这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也就是把头和身子连在一起……”
	“为什么弄成那种模样才是他的目的？如果不把脖子切断，死者的脑袋原本不就牢牢地和身子连在一起吗？”我说。
	“对，你说得没错，海因里希。”洁又想了想，然后说，“所以，其目的并不单单是把脑袋和头连在一起，而是使它们处于既连在一起，又可以随时断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并把它拧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凶手真正的意图。可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是做给谁看的吗？可看到的人只有劳鲁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警察。”
	“是啊。”
	“如果是为了让警察看到，原因又是什么呢？为了陷害谁吗？罪名最后落在了芮娜丝身上。那么，在弗朗哥的脖子里装进螺丝，就是为了嫁祸于芮娜丝？”
	“这么做无法嫁祸于人吧？”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厂或机械厂工作的话，那倒说得过去。”
	“这么说，有其他人可以嫁祸吗？不不，嫁祸不了的，因为毫无意义。这是毫无意义的行为，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重体力劳动。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对，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还偏偏要这么做呢？”
	“嗯。”
	“难道真的是精神异常吗？还是为螺丝的这种形状而深深着迷……”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理解吧。”
	“也许凶手在精神上受到‘给尸体装进螺丝’这种愿望的吸引，不管醒着还是睡着，日夜都被这个影像纠缠着，怎么都摆脱不了吧？”
	“说到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这些都让人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她身上发生的尽是些莫名其妙的事。正因为这两个原因她才被捕的吧？否则警方根本不知道凶手是谁。对尸体进行这么复杂的加工她做得了吗？又是在哪里做的？是她独自一人做的吗？工具和材料在哪里呢？动机呢？别忘了，她不但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缺了一只手的女人。”
	“说得对。”
	“她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的？认定是她独自一人作的案吗？真能认定？这太有意思了。总之，尼可是这么说的。马卡蒂警官的枪伤虽然养好了，但可惜已经去世了。不过听说另一名警官拉莫斯还活着，尼可应该会发邮件来，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告诉我。
	“如果能和拉莫斯警官通电话，就能多了解一些这个案子的信息。目前手头的材料还不够。马卡特先生的事也一样，现在连他的影子都还没有出现。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谜题实在太多了，海因里希。在这种情况下，什么结论都很难做。我想剩下的事还是等我跟乔乔&middot;拉莫斯通过电话以后再说吧。”洁说道。
	人形泥偶1
	“一切都是从人形泥偶开始的。”一旁的卡尔&middot;扎泽茨基说。他留着八字胡，啜了一口白兰地，又开始用他那充满自信的说教式口吻教训起我们来。不管是在谈论什么，他总能很快开始炫耀自己的知识，把闲聊变得像是在上课似的。
	扎泽茨基表情很阴沉，总用轻蔑的眼神居高临下地睨视别人。他有张瘦削的马脸，配上一个鹰钩鼻和整天似笑不笑的嘴，散发出令人厌恶的气息。
	“这原本是《圣经旧约&middot;诗篇》第一百三十九章里的描述。大卫对上帝这么说：‘我在暗中受造，在土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未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被造的肢体尚未有其一，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人形泥偶的出处就在这里，用泥土制造人形泥偶的想法就是由此产生的。
	“还有这样一种传说。亚伯拉罕在前往应许之地的途中，遇到了老实人诺亚的儿子闪。两人一起冥想，领会了上帝的旨意。于是他们一起用泥土捏了很多偶人，并把生命吹进偶人里，带到了巴勒斯坦。这是犹太人《创世记》里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据说是亚伯拉罕，但其实是三世纪到六世纪之间的作品。
	“犹太教并不把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视为原罪，反而承认这是与创造有关的冒险，创造才是上帝的工作。这项工作的核心是什么？就是语言和数字。上帝用语言和数字创造了天地和无数的生命。所谓接近上帝，简言之，就是试图去了解神秘的语言和数字。犹太人中之所以出现了众多优秀的学者，秘密就在这种信仰里。
	“犹太教和基督教完全不同。基督教在上帝和人之间设立了教会，但犹太教却不一样，人和神可以直接联系，双方属于一种契约关系。人可以和上帝对话，虽然不能是平等的，但人可以接近上帝。
	“在巴勒斯坦被消灭后，犹太人便步入了颠沛流离的时期。他们在巴比伦附近设立了很多犹太教神学院，在此领悟到自己所遭受的诸多苦难背后潜藏着上帝对他们的考验，并彻底研究出了犹太教的教义。他们还以法利赛派学者的知识为基础，加以系统化整理，从中归纳出一部教典，也就是至今仍然存在的《犹太法典》。
	“同时，这段时期还出现了另一个流派，他们热衷于神秘主义，把自己所受的苦难归结于恶魔发动的攻击，并在此基础上推测、思考造物主创造宇宙的意义。他们认为，身为造物主的上帝，其力量的代表就是能创造出具有生命的偶人。这一派的神学教士，即‘拉比’，渐渐相信只要自己的修行达到一定水平，就也能拥有创造具有生命的人形泥偶的能力。
	“据说一个名为拉瓦的神学教士终于制造出了人形泥偶，但这个人形泥偶无法开口说话。如果能制作出会说话的人形泥偶，拉瓦就也成上帝了。凡人修行者所能制作的最高水平的人形泥偶，也就到此为止了。
	“犹太教的某一派一直在思考怎样才能修炼到拉瓦那个级别，也能制作出有生命的人形泥偶来。他们为了找到创造人形泥偶的秘密，日夜不停地进行修行和自我锻炼。他们日复一日地举行连恶魔都会觉得恐惧的神秘宗教仪式，努力探索能把生命吹进泥偶体内的上帝的启示。这个神秘派别被称为喀巴拉教派。
	“喀巴拉思想最为盛行是在公元一○○○年左右的西班牙南部。当时的西班牙正处于伊斯兰教的统治之下，南部却迎来了喀巴拉教的全盛期。许多犹太教教士在这里修炼、冥想，还有众多自称获得了上帝教诲的教士，在此留下了许多神秘文献。
	“其中有不少文献中记载了把生命吹进尘土或人形泥偶里的方法，许多看似很有道理。这些方法中包括很多咒语、围绕泥偶跳舞的圈数、转圈的方向、舞蹈动作，以及仪式中念的咒语内容，这些组成了当时固定的祈祷人形泥偶成活的仪式。遗憾的是，从来没听说有成功的例子。
	“喀巴拉教的全盛时期十分短暂。公元一一○○年左右，那里进入了十字军时代。人们不惜奉献自己的鲜血，力图夺回上帝的尊严和自己民族的圣地。
	“这也是屠杀异教徒行动的开始。自从夺回耶路撒冷后，基督徒们的情绪就愈加高涨，屠杀异教徒成为激情的表现，这一狂热甚至席卷了整个欧洲。许多被认为罪孽深重的犹太人被军队或武装民众搜捕出来后，被带到远离市街的悬崖上，在民众的鼓掌和欢呼声中，一个个被推落谷底。当他们头朝下跌落悬崖，脑袋被岩石撞得粉碎时，观众掌声雷动，手舞足蹈。还有些犹太人被活活烧死，甚至被当众开肠破肚。”
	卡尔&middot;扎泽茨基走到墙边，掀开白布，露出一座大理石制的人体裸像。乍看还以为是断臂维纳断，但裸像的两只手臂都在。
	扎泽茨基站在石像旁边说道：“你们知道为什么从地底下挖出来的维纳斯像缺了两只手吗？”
	我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以臀部为支点旋转了半周，望着站在我旁边的扎泽茨基。
	这里是个类似大学教室的地方，这尊有手的维纳斯石像就立在黑板前。我回头一看，阶梯式的座位逐层渐高，坐满了学生，但其实他们都是布制的人偶。
	“那是因为石像的双手摆出了表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势，所以希腊人才把她的双手拧掉，就像这样。”
	扎泽茨基说完把维纳斯的右手举到齐肩的高度。石像就像是由柔软的橡胶制成的，弯曲后也没有出现裂痕，可以任人随意摆布。接着，扎泽茨基开始像拧螺丝那样，一圈一圈地拧着石像的手臂。
	不久，石像的手臂和肩膀连接处开始出现裂纹，裂纹越来越深，终于断开了。原来维纳斯的右手是螺丝式的，而她的躯体处露出一个装螺丝的洞。
	“表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势是错误的，所以必须像这样拧下来。”
	接着，扎泽茨基又把手按在了维纳斯的左手上，看来这只手也是螺丝式的。他抓住手臂，毫不费力地转动，轻松地把它也卸了下来。
	“完成这个动作之后，我们就要开始探究生命的秘密了。傲慢的人必须被供奉为科学的牺牲品，这是上帝的旨意。为了让她老实点，最好先放掉她的血。”
	扎泽茨基从讲台后面我这里看不到的位置取出一台电钻。接通电源后，电钻的钻头便发出金属的摩擦声，开始转动起来。扎泽茨基看了电钻一眼，确认它在转动后，就把钻头抵住石像的腹部。电钻的声音沉闷了下来，钻头钻进维纳斯的体内，被他用双手握住的把手部分一点一点地贴近石像。
	扎泽茨基觉得钻进的深度差不多了，便迅速拔出电钻。鲜血染红了石像白色的身体，同时啪地喷射出一道血线。扎泽茨基又从讲台后面取出一个宽口玻璃瓶，放在血喷洒下来的地方把血接起来。鲜血流入瓶里，发出啪啪的声音。
	接下来，他又用电钻在石像的肋部、胸部和下腹部等几个地方打出洞来，等血细细地喷溅出来，再在溅出血来的地方逐个放置玻璃瓶把血接起来。最后，维纳斯石像身上到处都有红色的水柱喷溅而出，就像一座奇妙的喷水装置。
	“认识生命的秘密，听懂上帝的语言，为了制作出人形泥偶，有必要肢解人的身体。唯有经过肢解，人体才会暴露出所有秘密。”
	说完，扎泽茨基又端起了电锯。电源打开，发出比刚才的电钻更尖厉的声音。
	“一切完整的人体，只不过是隐藏上帝秘密的面纱，缺乏变化只会阻碍进步！”
	扎泽茨基把转动的电锯随意地放在维纳斯的腿上，发出“吱吱”的剧烈的金属摩擦声，红色的血像喷雾一样飞散开来。仔细一听，我发现那原来是女人的惨叫声。金属声变成了女人的哭喊声，接着又变成激烈的惨叫。声音越来越大，尖锐得让人想捂住耳朵。
	当我回过神来时，发现白色的维纳斯石像居然变成了芮娜丝。她全身都在喷血。没有双手的芮娜丝正摇摇晃晃地勉强站立着。
	惨叫声停下后，她的一条腿已经从大腿根部被整个锯断，慢慢地掉落在身前。接着，只剩一条腿的芮娜丝站立不稳，缓缓向相反方向倒了下去。
	地板表面早就垫上了蓝色塑料垫。芮娜丝的身体不停地在地上痛苦地扭动着、挣扎着，同时血继续喷射出来。蓝色垫子上的血迹在不断扩大。
	扎泽茨基又把双手插进芮娜丝的头发里，开始用力旋转她的脑袋，就像在拧一个大型螺丝一样。她的脑袋被不停地转动——她的脖子居然也是螺丝式的。终于，她的脑袋被卸了下来，掉在蓝色塑料垫上，然后慢慢滚动，一直滚到垫子边缘才停下来。
	扎泽茨基说：“什么东西可以促进人类科学的进步？是战争。什么东西可以促使医学进步？是死刑和人体实验。”
	听到他的话，我吓得猛地惊醒了过来。
	B
	第二天，我又到乌普萨拉大学找洁聊。我心中有很多疑问，有的当然和案情有关，但也有其他问题。
	“菲律宾这个国家，是说英语的吧？”我问。
	“嗯，可以这么说。”洁点点头说。
	“但菲律宾人的姓名好像全都是西班牙语系的。”
	“嗯，没错。”
	“芮娜丝这个名字是他加禄语，难道没有菲律宾式的名字吗？”
	洁摇了摇头，笑着说：“没有吧。据说目前基地组织的部分分支机构就潜藏在菲律宾。”
	“哦，是吗？”
	“这个国家的背景十分复杂。”
	“你是指历史背景？”
	“是的。十五世纪时伊斯兰教传入菲律宾，当时，棉兰老岛完全被伊斯兰化。只是还没有统一全岛政府，可以说基地组织和伊斯兰教之间的联系就是由此开始的。十六世纪，麦哲伦在环游世界的途中经过宿务岛。他以西班牙国王的名义发动战争，并战死在当地。后来西班牙派远征军攻陷了马尼拉。此后的三百年里，菲律宾沦为西班牙的殖民地。而菲律宾这个名字，是从当时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名字得来的。”
	“原来是这样。”
	“所谓的菲律宾人，原本是指在菲律宾出生的西班牙人。”
	“哦。”
	“西班牙人为了统治全岛，强迫当地居民放弃伊斯兰教而改信天主教，所以现在的岛民中有九成是天主教徒。而且为了加快统治步伐，西班牙人还强迫岛民把名字全改成他们容易记住的西班牙名字。”
	“哦，是吗？后来呢？”
	“当时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天。所以菲律宾虽在亚洲，国民却都取西班牙名字。”
	“嗯。”
	“到了十九世纪，一个名为卡的普南<small>[1]</small>的秘密团体发动武装起义，独立战争从此开始。就在西班牙人对此束手无策时，美国乘虚介入，只用了二千万美元就把菲律宾从西班牙人手中买了过去。”
	“居然还有这种事！”
	“是的。两个大国没有事先告知菲律宾人，就私下里完成了交易。接着美国依靠武力镇压了菲律宾的革命。此后的五十年，菲律宾又沦为美国的殖民地。现在菲律宾人说英语就是从那时留下来的习惯。”
	“嗯。”
	“到了二十世纪，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人赶走了美国人，也曾短暂统治过菲律宾。战后，菲律宾好不容易才获得独立，成立了共和国。这就是菲律宾的历史背景。”
	“原来如此，各国的文化入侵，你来我去，层层相叠啊。”
	“欧洲还有很多这样的国家，但岛国最容易发生这种情形，因为军队可以靠船只运送嘛。”
	不久后，八打雁警署的尼可警官把乔乔&middot;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了我们。洁看了看地址，说他住在民都洛岛的养老村。说罢马上打了个电话过去，对方也很快就接了电话。估计尼可事先把事情告诉过拉莫斯了，他接到洁的电话一点也不感到诧异。但听得出他已经很老了，洁和他对话有些费力。洁说的话他听不大清楚，洁也好像不太听得懂他说的话。
	“你那里是民都洛岛的养老村吧？”洁问。
	为了能让我也听得到拉莫斯的声音，洁把电话切换成免提，只听见老人以很难听清的声音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洁放下听筒，开口说：“你住的那个地方，有没有美国人的别墅？”
	“外国人居住的村子离我这里还有点儿距离。那里都是独栋房子，而我们住的是公寓。”拉莫斯说。
	“弗朗哥&middot;塞拉诺命案发生时，有没有一个名叫米歇尔&middot;巴尔迪和一个名叫克里斯托弗&middot;戴森的美国教授住在那个美国人的村里？他们应该都有别墅。”
	“这我不清楚，等会儿你问问那里的社区办公室好了。只要告诉他们我这个住宅区办公室的电话，他们应该就会知道。那里也知道那个外国人专用社区办公室的电话。”
	老人把电话号码告诉我们。洁一边向他道谢，一边记了下来。
	“我想尼可大概已经告诉你了，我现在是从瑞典的乌普萨拉大学给你打电话的。有关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螺丝杀人事件，我想问你一些细节，可以吗？”
	“怎么又提起那件事？都是好久以前的案子了……”这位老警察说道。
	“无论多小的事情，只要你还记得，就请你都告诉我，好吗？”
	“可是……你想知道什么呢，还是你来问吧。”
	“死者弗朗哥&middot;塞拉诺是一名加入了菲律宾国籍的外国人，对吧？”
	“对。”
	“是通过结婚而取得国籍的，是吗？”
	“是的，当时这种方式比较容易。”
	“你见过他的妻子吗？”
	“在葬礼上见到过。”
	“她是个怎样的人呢？”
	“看上去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但听说好像不太正经。”
	“她的职业是什么？”
	“听说她经营一家餐厅，但我觉得可能是酒馆之类的地方。总之，就是那种类型的。”
	“你调查过弗朗哥的经历吗？”
	“大致上查过。他是被害者，和黑社会没有关系，所以调查很快就结束了。反正案子当时就破了，凶手也已经抓到了。”
	“弗朗哥有钱吗？”
	“嗯，好像挺有钱的，但存款数量也还没到吓人的程度，也就只够买一幢大房子吧。”
	“那些钱最后到哪儿去了？”
	“应该是给他太太了。”
	“调查过她的不在场证明吗？”
	“查过，好像没问题。据说案发时她一直和一群客人在一起。只是弗朗哥的钱有一大半都变成巴拉旺百货公司的股份了，所以那些产权最后也由她继承。”
	“这么说，她后来还是得到了很多钱？”
	“是的，但没过多久，公司就开始经营不善。生意失败后，马上被转手卖给别人。她既没有经营能力，也没有经验。”
	“弗朗哥在菲律宾的产业只有这些？”
	“他还买了很多芮娜丝工作的那家制鞋厂的股票，所以弗朗哥应该也是那里的董事之一。”
	“那些股票也被他夫人拿走了吗？”
	“是的。”
	“巴拉旺百货公司是他从发现尸体的劳鲁&middot;里格尔先生手中买过来的，对吧？”
	“对。”
	“劳鲁这个人怎么样？”
	“应该没什么特别的问题。他工作认真，大家对他的评价都很不错，还白手起家创立了巴拉旺连锁百货公司。”
	“他是菲律宾人？”
	“是的，但我忘了是他，还是他父亲是在欧洲出生的。因此他才和弗朗哥走得很近。”
	“他一开始就是经营百货的吗？”
	“不，一开始只是一家很小的店。餐厅展示柜里不是都有各种食物的模型吗？他原本就是做那种模型的。他曾去日本进修过。生产那种模型的技术，日本是当时最先进的。他从日本学成归来时，菲律宾还没有能做那种产品的公司，所以他一手包揽了所有生意，赚了大钱，扩大了公司规模。接着他又收购了大型餐厅，餐厅赚了钱又开连锁店，然后又在餐厅里附设日用品店，贩卖日用杂货和食品。这又让他大赚了一笔，于是就开办了巴拉旺百货公司。这就是他的发迹史，他是八打雁的传奇人物，在业界人尽皆知。”
	“他是八打雁人？”
	“是的。他开的第一家公司叫做里扎尔食品模型股份公司，就在皮拉尔大道上，他就是从那里开始发迹的。”
	“案发时这家公司还在吗？”
	“不，那时他已经不做食品模型了。我想那里早就变成百货公司的仓库之类的地方了。”
	“他现在人呢？”
	“我不清楚。他从经营第一线上退下来后，过起了隐居生活，大概已经死了吧。反正他退休之后经济上应该也很宽裕。”
	“哦。此案中凶手使用的是把S＆W公司生产的左轮手枪，子弹是点三八口径的，对吧？”
	“对，后来找到那把枪了。”
	“被芮娜丝拿在手上，是吧？”
	“是的。”
	“芮娜丝是凶手吗？”
	这位老警察听了好像很意外，一时竟答不上话来，哼了一声，说：“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当时我只是逮捕了开枪打伤我搭档洛贝特警官的凶手而已，判她有罪的是法庭。”
	“但是，询问口供的应该是你们吧？”
	“那个女人对我们什么都没说。至少在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案子和她之间的关系上只字未提。”
	“在法庭上呢？”
	“在法庭上也一样。”
	“为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
	“她为什么要躲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如果她是凶手，应该会选择逃走吧？”
	“我没有任何想法，芮娜丝&middot;席皮特当年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既然不是凶手，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
	“不就因为她正是凶手吗？至少逮捕她时，我是这么想的。”
	“她当时对你的搭档开了一枪，对吧？”
	“对。”
	“她拿的手枪的弹匣里只剩一颗子弹了，对不对？”
	“对。”
	“预备的子弹呢？”
	“她没带。”
	“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身中三枪，办公室客厅的墙上有一发子弹，然后洛贝特中了一枪。子弹的去向是这样的吧？”
	这位老警察沉默了一下，说：“不，现场墙壁上的子弹，不是那把枪射出来的。”
	他的话实在出人意料。
	“哦？是吗？警察学校的教科书上可是写着，是由同一把手枪射出的。”
	“写错了。口径是一样，可弹道不同。那是另一把手枪射出去的子弹。”
	“你是说，有一把同型号的手枪？”
	“嗯。”
	“同一个厂家的？”
	“有可能。当时那种枪非常常见。”
	“嗯，墙壁上的子弹不一样啊……这么说来，我就有些明白了。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有手枪吗？”
	“没有。”
	“嗯。”洁思考了一下，然后问道，“芮娜丝&middot;席皮特只有一只手，对吧？”
	“是的，没错。”
	“假肢呢？”
	“假肢卸下来了。她自己把假肢卸下来的，夹在腋下。”
	“夹在腋下？”
	“对。”
	“她把自己的假肢夹在腋下？”
	“是的。”
	“为什么？她为什么不把假肢装上去？”
	“我也不知道。总之，她当时只有一只手。”
	“对这件事，她没做什么解释吗？”
	“席皮特什么都不肯说，一言不发就进监狱了。”
	洁听了，沉默了一会儿，接着问道：“我想再确认一次，她在法庭上什么都没说？”
	“对，审判期间一直如此。”
	“逮捕后的审讯呢？”
	“逮捕后暂时无法侦讯，因为她失去了意识。她中弹了，被送到警察医院，是我开的枪。过了三四天她才能开口说话，但还是什么也不说，一句话都没说。”
	“甚至没说自己是无辜的？”
	“没说。”
	“嗯。她保持沉默的理由是什么？”
	“不知道。”
	“她不说，就只能被当做凶手了吧？”
	“是的，她已经被当做凶手了。”
	“她和死者之间的关系呢？听说有过争执？”
	“她是死者的情人。我刚才说过，弗朗哥有个分居中的妻子，也许是为了保留公民权才没离婚吧。总之他有妻子，所以不能娶席皮特。”
	“席皮特呢？”
	“啊？”
	“你们查过席皮特的户籍吗？”
	“席皮特？那倒没有……”
	“没关系，真对不起。还有呢？”
	“我想席皮特当时还未成年。她好像本来是劳鲁&middot;里格尔的女友，而且有传言说，弗朗哥是用钱把她从劳鲁那里买下来的。”
	“用钱买下来？”
	“听起来确实有些不正常，也许弗朗哥认为，即使这么做劳鲁也不会不高兴吧。”
	我一听，想起了菲律宾被西班牙卖给美国的事。
	“劳鲁把巴拉旺连锁百货公司卖给弗朗哥了吧？”
	“是的。”
	“顺便把女人也转让了？”
	“是。”
	“就像百货公司的附属品一样？”
	“弗朗哥这个人似乎做得出这种事。对他而言，凡事都像做生意，用钱就能解决一切。”
	“也许他也付钱给他太太了？”
	“如果结婚是为了取得公民权，那是自然的。”
	“劳鲁当时经济上有困难吗？”
	“这个嘛，不管是百货公司的经营还是个人生活，好像都已经走投无路了。因为事业扩展太快，据说还借了不少钱，不过当年的经济状况的确不太景气。”
	“女人自己也同意吗？”
	“不是正因为不同意，才杀了他吗？”
	“席皮特对劳鲁如何？”
	“你是说喜不喜欢他吗？这我不知道。”
	“你没问过吗？”
	“没有。”
	洁稍微想了想，说道：“我想再问问关于螺丝的问题。对于弗朗哥的尸体上装有螺丝这件事，你认为是出于什么原因？”
	“你问我？我……老实说，我不清楚。”
	“不是你的想法也无所谓，八打雁警署当时的看法是什么？”
	“大家都不清楚，就连心理学家也不能理解。我们还问过美国的心理学家，他们也不知道。大概只有处于精神极端不正常状态下的人，才会这么做吧。”
	“谁的精神状态不正常？”
	“凶手啊。”
	“也就是芮娜丝&middot;席皮特？”
	“应该是吧。”
	“她是什么时候、在哪里动手安装的？”
	老人听了，沉默不语。
	“工具呢？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
	“她什么也没说，所以我不知道。”
	“对尸体进行加工的时间已经知道了，大约是在死亡三十分钟以后。这段时间内，她有不在场证明吗？”
	“没有。”
	“她是在现场动手的吗？那么必须在地上铺一块很大的塑料垫子才行，还要有锯子、刀子、螺丝和螺母，这些都是最起码的必备物品。”
	“我知道做起来很困难。”
	“是否在现场发现了这些工具呢？”
	“没有。”
	“她上班的工厂和螺丝有什么关系吗？”“完全没有。”
	“那个螺丝是哪里来的，查清楚了吗？”
	“有人说那是灯具上使用的螺丝，就是那种展示用的大型白色球形灯。但实际是不是那样，我没有仔细调查过。”
	“是因为案子已经破了，才没有仔细调查吗？”
	“是的。”
	“很多案子都是因为凶手太容易抓到，反而留下了很多疑问。如果真的是她做的，我想也一定得有个男人帮忙。找到这样的男子没有？”
	“什么？”
	“现场找到类似染血的指纹之类的痕迹了吗？”
	“没有，完全没有。不只没有血指纹，普通的指纹也一个都没找到。喷了鲁米纳检测剂，也没有出现血迹反应。”
	“凶手肯定是戴了手套，而且非常谨慎小心。或者，尸体加工的地点不在那里。”
	“也许吧。”
	“而且，在做完这么复杂的事情后，芮娜丝还一直躲在死者的办公室里等着警察来抓她。谁都能猜想到案发后警察会到死者的办公室来，因为就在同一幢大楼里。看到警察来了就开枪射击，这么做的话，即使是女性崇拜者或女权保护团体，大概也会把她当做凶手吧？”
	“她确实太笨了。”
	“那她为什么还要辛辛苦苦地把尸体的脖子切断，再塞进螺丝呢？”
	“是啊。”
	“不是为了逃避嫌疑吧？”
	“说的是。”
	“我有好几个地方不明白。”
	“嗯，我也是。”
	“还有，地震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你问的是……”
	“劳鲁&middot;里格尔发现脖子被切断、里头被塞进螺丝的尸体时，脑袋还在躯体上吧？”
	“对。”
	“然后他拍了拍死者的脸，又晃了晃死者的身子，因此脑袋才脱落掉到了地上。劳鲁因此吓了一大跳，想要打电话报警。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没错吧？”
	“没错。”
	“地震发生在哪个时间段？是劳鲁发现尸体，手还没碰到的时候吗？是手已经碰到了尸体，但脑袋还没掉下来的那一刻？还是脑袋掉下来之后？抑或是在劳鲁离开尸体，想去打电话的时候？”
	“是您最后说的那个，劳鲁离开尸体的时候。”
	“这是谁说的？”
	“当然是劳鲁&middot;里格尔。当时现场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我们只能相信他说的话。”
	洁低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说：“那么，脑袋怎么会掉下来呢？原因是什么？”
	“是里格尔摇晃尸体的缘故吧。”
	“这么说来，当时螺丝并没有拧紧，只要摇晃就会松动，对吧？”
	“应该是这样。”
	“不管是谁，发现尸体后都肯定会上去摇晃。也就是说，这位凶手早就料到那时脑袋会掉下来。换句话说，凶手想让脑袋掉下来。对吧？”
	“大概是这样吧。”
	“看到人头落地，谁都会害怕吧？”
	“那是肯定的。”
	“害怕的话，印象就会深刻。”
	“那就是凶手的目的吗？”
	“只要再把头多转几圈，让它紧锁到躯体里，脑袋就不会掉了，对吧？”
	“是啊。”
	“没有拧紧的原因，是因为螺丝上面有东西吗？”
	“不是。”
	“那为什么不好好再拧几圈呢？”
	“不知道，我也想好好问问凶手。”
	“是不是因为凶手认定劳鲁&middot;里格尔会摇晃尸体，所以故意要让他看到脑袋掉到地上的那一幕？”
	老人沉默着，一时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照理说应该是这样。但如果问我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我看不出来。”
	“看到脑袋掉下来，谁都会吓一跳吧？”
	“这还用说，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不害怕吧。”
	“劳鲁目击了当时的景象，并出庭作证，于是杀害弗朗哥的罪名就落在了芮娜丝身上，对吧？”
	“她开枪打伤了洛贝特，这就够了吧。”
	“那件事大概凶手事先没有想到吧。前提是明知芮娜丝不是凶手，所以凶手才在弗朗哥的尸体上做了手脚，目的就是想把罪名栽赃在她头上。”
	“我想应该不是这样。”
	“为什么呢？”
	“在弗朗哥的头里塞进螺丝这件事，并不会让芮娜丝承担杀人的罪名。”
	“那么，当时会因此获罪的人，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吗？”
	“应该没有吧！”老警察马上答道，“把螺丝塞进脖子，这实在太罕见了。连我们警察都被吓了一大跳。当年我们受惊吓的程度应该和你现在差不多。螺丝，这么一种与凶杀案毫无关系的东西，就这么毫无征兆地突然出现了，谁也料想不到。”
	“以前出现过螺丝的案例吗？”
	“从来没有。所以我们根本没想过这种东西是要给谁看，或是要嫁祸给谁。”
	“除了芮娜丝之外，再没有别人被牵连——”
	“是的。除了芮娜丝之外，谁能和这种案子有关系？应该没有第二个了。”
	“没有吗？”
	“嗯，没有。”
	“那位名叫艾刚&middot;马卡特的瑞典人呢？”
	“艾刚&middot;马卡特？”
	“是的，您对他有印象吗？”
	“没有啊……”
	“查案时没有遇见过？”
	“没有，凶手很快就被抓到了。那以后我也不记得有什么人被牵扯进来啊。”
	“我认为死者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本名应该是卡尔&middot;扎泽茨基，这是他在西班牙时用的名字，您对此有印象吗？”
	“卡尔&middot;扎泽茨基……啊……好像隐隐约约有些印象，这个人好像还有点名气呢。我记得在调查死者户籍的时候，好像见过。哦，等等，艾刚，艾刚……啊！我想起来了。印象很模糊，因为隔得太久了。但是我记得……艾刚，艾刚……对，就是这个名字，没错！”
	“您在哪里见过他？”
	“不，我没见过他。他怎么了？”
	“他到我这里来了，回瑞典了。但他的大脑出了点儿问题，失去了一部分记忆，于是他和他的朋友找到我来寻求帮助。我接手调查这件事，然后找到了您，拉莫斯先生。”
	“哦，失去记忆了？有可能治愈吗？”
	“您问他能不能恢复在菲律宾那段时间的记忆，我想大概很难吧。”
	“是吗？如果他能恢复记忆，或许可以提供一些重要线索。”
	“拉莫斯先生，您想找到一些线索吗？”
	“想啊，我很在意这个案子，虽然已经是退休的人了，可是这桩案子实在太特别了。”
	“算是大案子吗？”
	“对一般人来说也许不是，但对警方来说是。对了，说到那个艾刚……”
	“是的，艾刚怎么了？”
	“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恢复意识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喊他的名字。艾刚&middot;马卡特。现在我突然想起来了，对，就是这个名字。”
	洁听了突然皱紧眉头，表情严肃得吓人，问道：“芮娜丝说过什么有关艾刚的事吗？”
	“什么都没说，一句都没说。只是问艾刚呢？艾刚&middot;马卡特在哪儿？仅此而已。”
	“其他的呢？”
	“没有，当时什么都没说。”
	“她恢复意识时你在场吗？”
	“是的，当时我恰好在场。”
	“是吗？那么，后来她还提到过艾刚的名字吗？”
	“提到过。我记得她后来又提过一两次。记不清是一次还是两次了，差不多就这样吧。其中一次，那是……好像是……命案现场杰森大楼下面停着一辆小型摩托车，放了很久都没人骑走。我起先怀疑那是芮娜丝&middot;席皮特的，但她只有一只手，能骑车吗？于是我就去问席皮特。在警察医院的病房，光是问她这个问题就花了我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最后她承认了，说那是她的。我问她，你只有一只手能骑车吗？她说可以。”
	“嗯，当时她提到艾刚的名字了？”
	老人再次沉默。
	“哦，不，没有。当时她什么都没说。后来，席皮特要求看报纸。不是向我要，是向医院的护士要，这件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护士当然以为她想看当天的报纸，但其实不是。她要的是四五天前，确切地说，是二十四日案发当天的报纸，也就是自己被逮捕那天的报纸。一般凶手是不会想看有关自己被逮捕的报道的，所以医院的护士和我都觉得奇怪。不过席皮特并不是想看有关自己被捕的报道，也不是想看发现弗朗哥尸体的报道，她好像是在找什么别的东西。”
	“她找到了吗？”
	“不，好像没找到。接下来的好几天，她都在拼命看报纸，把整份报纸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大概还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后来她就不再看报了。”
	“这一过程中她有没有提到艾刚&middot;马卡特的名字？”
	“没有。”
	“什么时候才提到的？”
	“什么时候……等等，席皮特完全不配合我们，不回答任何侦讯问题，但是偶尔会问我们几个问题。有一次她问，‘塞拉诺的家怎么样了？’大概就是这样的问题。”
	“塞拉诺的家？”
	“是的，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家在八打雁市郊外的海边。房子盖在悬崖边上，多少有些奇怪。”
	“他的家里是不是有个房间，陈列着人类和动物化石，还有古文书？”
	“对，有，你很清楚嘛。还有手臂和脚的假肢试验产品。”
	“手臂和脚的假肢？”
	“对。总之，那幢房子在地震中遭到了严重的损坏。不仅部分屋顶塌了下来，就连建在外墙上通往二楼和屋顶的楼梯也垮塌了。不过那段楼梯是木造的，早就已经腐朽了。后来我把这些事跟她说了。”
	“哦，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提到艾刚的名字了？”
	“不，这时还没有提到，她只是默默地听我说。后来，我突然生出个念头，就去调查了席皮特那辆摩托车的注册资料，结果发现那部车确实是她的。但在我到她工作的日资制鞋厂打听的时候，那里的很多人却告诉我，其实她自己不常骑那辆车，倒是常常让一个男人骑，自己坐在后头。我就拿这件事去问席皮特，原本以为她还是会什么都不肯说，没想到她却说出了‘艾刚&middot;马卡特’这个名字。而且我还记得，她说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我。”
	“哦。”
	“但也就说了这么多。除此之外，她什么都没说。我问她艾刚&middot;马卡特是谁？住在哪里？和她是什么关系？是哪国人？干什么的？她一概不肯回答。”
	“那他的情况你调查了吗？”
	“我很在意，当然去做了调查。那人的名字听起来很别扭，不像是西班牙人的名字。不过当时的调查还是以弗朗哥为中心进行的。我想，艾刚这个人如果是可疑人物，在调查弗朗哥的人际关系时就一定能找到。但是查来查去都没发现这个人，后来这条线索就不了了之了。”
	“哎呀，实在是太可惜了，拉莫斯先生！”洁说，“如果顺着这条线索彻底查下去，应该就能找出案子的真相了。”
	短暂的沉默后老警察说：“事情发生之后再说，当然再容易不过了。”
	“听了您的这番话，我已经对这个案子知道得差不多了，只是还有几个地方不清楚。只要弄清这些疑点，就能真相大白了。”
	“三十年前的案件，现在还能查清楚？就像上星期才发生的案子那样吗？”
	“只要材料齐备，一千年前的案子都能破。”
	老人听了，发出几声干咳似的声音，感觉像是在笑。然后他说道：“你倒是很有把握啊，先生。但实际破案和你的专业可不一样。”
	“警察学校教科书上的记载，起码有几处错误。”
	“也许吧。”
	“错误的材料无法还原事实，导致我无法对案件有正确的把握。”
	“说的也是。”
	“您刚才说过，凶手的精神肯定处于异常状态，所以才会对在尸体的脖子上安装螺丝情有独钟？”
	“是的，我说过。”
	“凶手是想让里格尔看见这一幕吗？”
	老人突然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把这种按照自己的幻想加工出来的作品展示给里格尔这个外人看，是想借此方式寻求什么共识，还是想用自己的艺术灵感打动别人呢？”
	“我听不懂你说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东西，不是该好好保管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吗？如果不这样，就是想让更多的人欣赏吧？要知道那可是千辛万苦才做出来的东西啊。我无法想象他会用那种粗暴的方式来展示，而观赏者只有一个人，赶来的警察大概很快就破坏了这个艺术品吧？还会毛手毛脚地翻腾几下。如果是个艺术家，他应该绝对不能容忍这么做的。”
	老人沉默了，想了好久才说道：“也就是说，凶手为了制造这个灵机一动想到的画面，宁可牺牲自己吗？”
	“我觉得这也太不合算了，这个制作过程很费体力。做到这种地步，凶手多少总会暂时把作品留在身边慢慢欣赏几天吧？要不就是在制作过程中已经获得满足了。这样的结论，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接受。”
	“那么，先生，你是怎么想的？做成那个样子的确没少花工夫。”
	“费了那么大工夫，却草草把它丢弃在现场，除非这能让自己摆脱杀人的嫌疑，达到保护自己的效果，否则也太不合算了吧？”
	“嗯，我了解。这一点我也考虑过，但是那么做可以嫁祸给谁？谁肯替他顶罪？”
	“不必让谁顶罪，只要能把自己犯的罪撇清就行了。”
	“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您想听听我的想法吗？”
	“想听，请务必告诉我。”
	“刚才您说，你们大家都被塞了螺丝的脑袋吓了一大跳，觉得我也一样，是吧？”
	“是的，我说过。”
	“可事实上，我并没被吓着。”
	“啊！真的？”
	“我已经收集到了很多材料，有必要的话，我会慢慢说给您听。”
	“先生，你可真自信啊！我并不讨厌自信的人，反而很想听听。”
	“全部说清楚还达不到，因为资料尚不完整。装着螺丝的脑袋，完全可以牢牢地固定在躯体上，即使被人轻轻摇晃也不会掉，对不对，拉莫斯先生？”
	“是的。”
	“凶手之所以没有这么做，目的是想借助劳鲁的手把头弄掉。”
	“也许吧……但是……”
	“我的意思是，劳鲁弄掉死者脑袋这件事，对于凶手来说，可以达到保护自己的效果，对吧？”
	“对，大概是这样吧。”
	“所以凶手不能把装有螺丝的脖子和躯体牢牢固定住。”
	“也就是说，在脖子里塞进螺丝后，却不能把脑袋和躯体固定紧，对吧？故意让劳鲁把头弄掉，就能保护自己不被怀疑，有这种可能吗？”
	“我觉得很有可能。”
	“怎么说？”
	“在这之前请先回答我几个问题。拉莫斯先生，您赶到现场时，看到了弗朗哥的尸体，对吧？”
	“当然看到了，还看了很多次。”
	“当时死者的脑袋在什么位置？”
	“滚到了桌子腿旁边。”
	“而躯体躺在沙发上。”
	“是的。”
	“您到达时是几点？”
	“晚上十点左右吧，也可能再晚一点……大概是这个时间。”
	“弗朗哥的躯体上最外面穿着灰夹克，里面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对不对？”
	“对，这不会错。他的样子至今还记在我的脑子里。”
	“裤子呢？”
	“裤子是黑色的。”
	“灰色夹克的左胸位置有两个弹孔，也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出的两个紧挨着的弹孔。是吧？”
	“是的。”
	“弹孔周围有焦痕，旁边还沾着一些从左轮手枪弹匣里喷出来的火药颗粒。”
	“是这样的。”
	“露出的白衬衫上有血迹吗？”
	“岂止血迹，白衬衫红了一片。”
	“嗯。”洁好像在思考似的沉默了一下，说，“那夹克上呢？”
	“夹克上没那么红，可能因为是深灰色的，所以不太明显。”
	“问题是里头，我想问的是，夹克里头的颜色变化大吗？”
	“衬里是黑色的，所以上面的血迹不明显。”
	“血是不是像抹在上面一样？”
	“是的，他夹克内侧绣着名字的那部分，确实有这种感觉。”
	“接触到脖子断面的衬衫领子上，血迹是怎样的？”
	“领子上没沾什么血。和胸部的那摊血比起来，几乎和没有一样。”
	“弗朗哥是不是偏瘦？”
	“他非常瘦，你怎么会想到这一点？”
	“他的脖子长吗？”
	“嗯，应该还算长吧。因为已经被切断了，看得不清楚。”
	“现场是在闹市区吧？那地方很热闹吗？”
	“是的，的确很热闹。现在萧条多了，可当时很热闹。那本来就是个喧闹的时代。街上总是闹哄哄的，声音很大。杰森大楼的住户大都是租来办公用的，但一楼开了几家餐厅和酒吧。地下室里差不多都是大众餐厅，一到夏天，晚上就都敞开门，成了地地道道的低档酒馆。那个时期，商家都喜欢把刚上市的收录机摆在店门口的椅子上，叽里呱啦地大声播放流行歌曲。”
	“哦，是吗？”
	“如果你想问是不是有把手枪就能随便打人，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当时的治安非常差，周边都在打仗，战火一起，大量毒品便会跟着进来害人。”
	“是的，没有毒品，也就不会打仗了。”
	“那真是个令人厌恶的时代。街头常常发生打人、强奸、绑架等恶性事件，还有和毒品有关的争斗。老百姓都在骂警察无能。日本人的公司自己组织了保安队，雇用那些兵痞流氓晚上在街上巡逻，说是要保护自己公司的员工。但他们本身就经常惹是生非，麻烦不断。”
	“当地人对日本人没什么好感吧？”
	“当时……不，就算现在也没什么好感。日本人在战争时期以残酷手段统治我们菲律宾人，现在在八打雁还时不时惹来众怒呢。”
	“最近出什么问题了吗？”
	“八打雁港的扩建问题，也叫甲拉巴松<small>[2]</small>计划。由于马尼拉附近已经无法建造大型港口了，所以想把八打雁港扩建成大型船只可以出入的港口，为此当地居民就必须迁移。可政府并没有事先通知居民，也没和居民商量，就突然强行进行拆迁，甚至直接毁坏了九十户居民的住宅。而居民被强制搬去的地方不但交通不便，土地又很贫瘠。”
	“这跟日本人有什么关系？”
	“这项计划的资金有百分之八十出自日本政府的开发援助资金。反对这项计划的人士称这为日本人的第二次侵略。”
	“嗯。”
	“其实我们的政府也有问题。总之，日本人在当地很招人恨。对不起，话题扯远了。还是让我听听你的想法吧。”
	“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装着钱包吧？”
	“嗯。”
	“里面有钱吗？”
	“有，有不少钱。”
	“嗯，办公室里面有什么吗？”
	“里格尔的办公室里什么都没有。”
	“我是问弗朗哥的办公室。”
	“有不少钱和贵重物品。”
	“这样啊。那么，弗朗哥的外衣里有枪吗？”
	“没有，只有钱包和手帕。钱包里还放了信用卡和驾驶执照。”
	“嗯，这就差不多了。如果你想听，我就说说我的想法。目前的这些材料足够了。”洁说。我也赶紧在椅子上坐好。
	人形泥偶2
	“到了十二世纪至十三世纪，与人形泥偶有关的文献突然开始出现在世界各地。一位叫做哈希德的教士说，自己曾和获得了生命的人形泥偶并肩走过。法国的加昂也说，他终于听到了上帝的秘密启示。创造人形泥偶的仪式正规化了。”
	卡尔&middot;扎泽茨基用他一贯充满自信的口吻，又开始了他卖弄式的夸夸其谈。
	“公元一六○○年左右，当时属于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是世界文明的中心。来自全世界的学者、占星术士、炼金术士、魔术师、思想家、作家和诗人纷纷聚集到这里，竞相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大家都在探寻上帝隐晦的旨意，想重现上帝的奇迹。这些人代表着当时最先进的科学。于是布拉格成为神秘主义者和魔术师的大熔炉，被称为‘一千个奇迹加无数个恐怖的城市’。
	“布拉格拥有最先进的学问，但同时也是‘迫害之城’。在这里，天主教之外的宗教都被认为是异端邪说而遭到严重的迫害。城市里设有犹太集中营，大批犹太人在那里强忍迫害、忍辱偷生。就是在这样的城市里，人形泥偶复活了。因为这个城市所弥漫的气氛非常适合犹太教喀巴拉教派。
	“在布拉格的犹太人制造了很多的人形泥偶，并编造出许多相关的故事。在这个城市的知识分子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名犹太法典学者，同时也是神秘主义者的犹太教士，名叫雷夫。当时的国王鲁道夫，对雷夫和他的思想，尤其是关于人形泥偶的制作技术有着浓厚的兴趣，还曾召他入宫亲切交谈。据说当时雷夫是用流经市中心的一条河的堤坝上的黏土来制作人形泥偶的。
	“人形泥偶在布拉格这个城市中，化身为像耶和华那样凶恶的守护神。面对类似十字军时代的迫害，犹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他们必须奋起保护自己。他们需要一个守护神，一个一旦站起身来，就连武装民众和国王的军队都无法战胜的、拥有压倒性强大力量的守护神。于是，犹太人渐渐依靠人形泥偶，或者说是操纵人形泥偶来保全性命。
	“雷夫使用黏土制作人偶，并用上帝教给他的语言冲它们念咒语，完成把生命吹入黏土的准备工作后，就在人偶的额头上写下西伯来文‘Emet’，这是最后一道工序。这时候，凡是不小心漏写了第一个字母，写成‘met’的人形泥偶就必须捣毁，因为那是泥土的意思，必须让它们回归泥土。
	“然而，雷夫所做的事，真的能让人型泥偶活过来吗？不是他想用这种蛊惑人心的把戏，引诱有权有势的人站在自己一边，拉大旗作虎皮来保护自己吗？
	“人形泥偶的故事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这种传言不管在什么时代都能得以延续。当人类发现了电这个东西的惊人力量后，玛丽&middot;雪莱<small>[3]</small>便声称自己可以不使用神秘咒语，而是借助电击的力量，把生命灌输进人造物的体内，创造出所谓的‘科学怪人’。这就是当时号称使用科学技术制造出来的人形泥偶。当原子能被发现时，又有人站了出来，说自己能够利用原子能创造出别的怪物。
	“其实，犹太人创造的这种古代神秘学说早就揭示了事实的真相。他们认为，上帝使用不同的密码，分别创造了无数不同的生命和天地，就像《创世纪》里所说的那样。不过这些密码被深深地隐藏在细胞核的内部，今天我们才终于发现了这些密码，并试图解读，那就是遗传基因。不久的将来，人类便可以通过改变基因，来制造具有生命的人形泥偶，这种事一定能够成为现实。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形泥偶的故事将越来越向科学的方向靠拢，其成为现实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故事和科学同样都是由人类的大脑生成的。但是，犹太教士们所编造的那一套却完全是谎言，因为无论使用什么咒语，生命都不可能降临到黏土制作的人偶身上。人类身体的结构永远无法克服排斥反应，原子能也无法让人偶的身体活动起来。利用基因置换技术来合成新的动物，并使它们得到永久的生命，也是遥远的未来才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是犹太人的智慧，也是他们的幻想。这件事本身没有意义，他们只是利用人们的幻想，达到延长自己政治生命的目的而已。
	“在关于人形泥偶的幻想中，包括了我们的一切文明，有美、失败和毁灭。我们的科学史，就是人类长期以来对制造人形泥偶的追求历程，就是人类希望了解上帝启示的历史。正是由于我们不断地想制作出更有力的人形泥偶的手、跑得更快的人形泥偶的腿、看得更远的人形泥偶的眼睛，我们的科学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然而，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把泥偶做成人的模样，它只要拥有能发挥不同作用的相关部位就行了。
	“例如，我们用来作战的枪支，开一枪就能让远方的敌人倒下。为了拥有传说中的人形泥偶的神奇力量，我们制造出了手枪，制造出了机枪，制造出了大炮，制造出了导弹，制造出了氢弹。现在我们那些拥有最新装备的军队，实际上已经比传说中的人形泥偶、甚至比耶和华更强大了。
	“制造人形泥偶的幻想，引导着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到当今的地步。人为什么要制造枪？希特勒为什么要制造导弹？那是因为无法制造出神奇的人形泥偶，才想出这些东西来代替的。只有人形泥偶才是万能的，它能用自己的眼睛来观察，用脑子来思考，用行动来进行破坏。现在，我终于寻找到制作人形泥偶的方法了。不过不是用黏土做的，人形泥偶必须使用人的肉体才能制作出来。请跟我来。”
	说完，卡尔&middot;扎泽茨基转过身去，穿着白袍的背部对着我，大步走了出去。那是一条铺着红地毯的长走廊，长得不可思议，似乎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
	右边墙壁上有一排整齐的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被炽热的阳光照射着的战场，到处都是炮弹和导弹落下来后炸出的黑洞洞的弹坑。被炸得血淋淋的、支离破碎的士兵尸体，散在弹坑边和斜坡上。救护兵开着卡车过来，捡起满地的断手断脚，胡乱丢进卡车的车厢里。
	“那些就是制造‘科学怪人’所不可或缺的材料。”扎泽茨基疾步行走，同时若无其事地说道，“但那些就不行了，已经太晚了，真可惜。”
	扎泽茨基突然回头看着我说：“越南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
	“美国人正在蒙受羞辱。在丛林中、沼泽里，水蛭不分日夜地爬满他们的全身，慢慢吸干他们身上的血。他们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忍受让他们生不如死的屈辱。就算背后有苏联和中国两个国家的大力支持，越南也只是个小国。和这种小国交战，泱泱美国居然吃了败仗，真是意想不到。这是美国独立以来首次尝到的奇耻大辱。再这么下去，美国人的面子往哪里搁？怎么办？我想他们肯定会下定决心花钱加强军备，同时努力开发更加骇人的新式武器吧。接下来他们还会做什么？
	“是的，介入中东。因为越南战争本来就是美国介入中东的前哨战。介入中东做什么？当然是要控制石油。然后呢？就是支持以色列，支援那些被阿拉伯人团团包围、孤立无援的犹太人。你懂我的意思吗？美国人就是那些人形泥偶！一边大口喝着石油，一边为守护犹太人的利益而疯狂挑起战斗的、实力强大的人形泥偶！如今，犹太人终于彻底操纵了美国人，把这个新型无敌巨人变成了自己手中的人形泥偶。
	“这就是犹太人的智慧。而越南，则是把美国变成人形泥偶的最后一道工序。”
	扎泽茨基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左边关着的一扇门。
	“来吧，就在里面，我的人形泥偶就在这里面。进来吧。”
	一进门，我就看见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巨大的奇怪鸟笼，明亮的灯光照在鸟笼上。
	鸟笼的形状像一个双手水平展开的人，里面关着一个身穿内衣的亚洲男子，看起来十分年轻。他的意识非常清醒，能看出眼珠还在动。
	“他是俘虏。”扎泽茨基向我解释道，然后发出愉快的笑声。他很少露出笑容，除非真的非常快乐。
	“他说他家里有两个分别为十岁和七岁的女儿在等他回去，她们对他很有感情，非常爱他。”
	关着俘虏的笼子，只有手和脚的部分是用网眼较粗的铁丝网做成的，呈圆筒状，大小仅能容纳手脚勉强塞进去。伸进底部的手脚，又用皮带分别捆住手腕和脚踝。躯体和头的部分，被几根粗大的金属棍子由侧面围着。
	“我想你该知道手臂和腿两种假肢的构造吧？”扎泽茨基回头问我，“知道它们是怎么活动的吗？最早只是一根单纯的木棍。用木棒做出类似于手和脚的形状，完全不能弯曲，就像木偶一样。不过最近的技术已经可以让它们稍微依照主人的脑部指令进行活动了。当然，也只是稍微而已。
	“其实它的构造非常简单。假肢内部的感应器和微电脑连着肢体切断部位的神经，可以接受它所传送出来的电子信号，并进行读取，推测出这些信号代表大脑的什么指令，进而指挥假肢作出动作。怎么读取呢？不是通过电流，而是通过神经脉冲。这样的脉冲一定可以牵动断面附近的某处肌肉，感应器则能读取这些最轻微的肌肉颤抖，然后逆向推测大脑的指令内容。当然目前还是非常原始的方法。
	“断面附近肌肉的细微颤动很难被准确读取，因此需要利用手术，把通往手臂的神经回路连接到胸肌上。因为胸肌的面积较大，颤动就会比较强，这样比较容易读取运动中枢的指令。让传给手臂、手腕和每根手指的信号，全都分布在整个胸部，使胸部表面的各部分颤动，再让肌肉感应器读取这些颤动。使用久了，熟练之后，脑部就适应了，从而机械就会记住较易读取的肌肉颤动方式。”
	说完这番话后，扎泽茨基轻蔑地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继续说道：“芮娜丝的假肢也是这种结构。只要提高感应器的精密度，就算不把神经末梢连接到胸部肌肉上，肌肉感应器迟早也能通过手臂断面周围细微的肌肉颤动，准确读取运动中枢的指令。
	“然而光是这样还不行。运用这种原理制作的假肢，顶多只能做出抓东西、拉操纵杆或扣下扳机这些简单的动作。为了让上下假肢做出与手脚相同的动作，必须将电极插入大脑的运动中枢，以便正确读取电子信息。但是，这项技术要等到遥远的未来才能实现。目前我们仅能依靠残存在身体断面附近的肌肉，读取运动中枢的指令，指挥假肢做动作。为了提高这一技术的成熟度，我想出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扎泽茨基说完，揭开盖在鸟笼旁边的白布。原来是把电锯。他打开电源，圆形电锯发出毁灭式的嗡嗡声，开始转动起来。
	锯子固定在机械的某个部分上，只要控制操纵杆就能使其自如移动。扎泽茨基手握操纵杆，水平向右推了过去。转动的锯子随之慢慢向俘虏的右腿根部靠过去。金属围栏刚好在这里留了道空隙，锯子的锯齿可以从空隙中伸进去。俘虏大声惨叫道：“我说！什么都肯说！饶了我吧！”
	扎泽茨基完全不为所动。电锯切进俘虏的腿部肌肉，那里喷出大量鲜血。随着电锯的持续转动，声音渐渐变得钝浊起来。实际上，我根本无法听到锯子转动的声音，因为俘虏嘴里发出的惨叫声更为响亮。
	电锯切进肉里、切断骨头，声音越来越脆。最终圆形锯子把腿整个切断，装着断腿的笼子摇摇晃晃地垂落下来。斜插在地板上的细木棒撑住了下落的笼子，那条断腿便在空中晃来晃去。扎泽茨基用手把笼子推到后面，笼子以和地板接触的那个点为中心，吱的一声转到旁边去了。
	鲜血像瀑布一样从大腿断面流了下来，落在地板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士兵白色的牙齿紧紧咬住嘴唇，头部激烈地摇晃着，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扎泽茨基戴着口罩的脸上露出微笑，他缓缓戴上橡胶手套，打开一个类似手术台的桌子的抽屉，取出一只透明的假腿。只见他一面操纵着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牙医器具似的手术器械，一面动手往伤者身上安装假腿。这项工作需要花十几分钟时间，而且需要耐性。
	不久，沾满鲜血的假腿安装完毕了。扎泽茨基摘下口罩，用白布仔细擦拭沾满鲜血的假腿。白布很快就被鲜血染红，假腿看起来似乎又变得透明了，里头的结构清晰可见。金属芯棒制成的可动式关节、替代肌肉的油压装置、分布在各处的五颜六色的电线等，不一而足。最不可思议的是，假腿里居然没有血。
	“这样，可动部分的肌肉纤维就连在一起了。如果他能克服疼痛，努力坚持的话，迟早可以依靠自己的意志，正确做出曲膝、抬脚等动作。假腿里的轻型金属芯棒，在骨头上钉了螺丝。但要想自如地使唤这只假腿，这还不够。”
	接着，扎泽茨基又打开了电锯的开关。在士兵再次发出的惨叫声中，他又美滋滋地把士兵的右臂整个锯了下来。锯断的右臂晃动着下垂，在细木棒的支撑下，摇摇晃晃地停留在空中。
	血又从俘虏的右手臂靠近肩膀的位置大量流出。因为失血过多，俘虏的脸色变得苍白，又因极度恐惧而开始呕吐，早已叫不出声音来了。扎泽茨基再次打开抽屉，这次从里面拿出的是一条假臂，他戴上口罩，开始着手进行安装作业。
	漫长而又细致的作业完成以后，已经安静下来的士兵身上已经装上了沾满鲜血的假臂。扎泽茨基和刚才一样用白布擦拭假肢，假肢马上恢复了原先的透明。里面的金属棒、油压装置和彩色电线，全都清晰可见。
	“这样才算完成了！”扎泽茨基拿下口罩，心满意足地说道。
	对于那位可怜的士兵，他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他接着说：“等他康复之后，就能依靠自己的意志，像以前一样灵活地控制手脚，还能抱女儿，多么幸福啊！这是科学给予的恩典。”
	接着，扎泽茨基指着透明假腿里清晰可见的小黑盒子说：“那就是微电脑，有了它，就能从肌肉纤维直接读取肌肉神经的信息。通过感应器，正确读取大脑发出的指令，再传给油压活塞，使关节弯曲或伸展，指挥假腿做出相应的动作。应该注意的是，不能让切断后的断面伤口愈合，否则神经组织会变异，微电脑就无法正确读取肌肉纤维的脉冲了。要是有其他肌肉或脂肪夹在中间，读取到的信号就会变得模糊，并且很难完整读取。目前这种状态下，裸露在断面外的肌肉纤维能和多个感应器末端直接连接，这才是最理想的。
	“而且，如果使用这个方法，最好是同一边的手和脚同时丧失。根据我的理论，这样可以促进左脑的进化，加强其适应能力，很快便能长出特殊的运动中枢神经了。”
	“会变得比以前更好吗？”我战战兢兢地问道。
	“这只假臂和假腿不会比以前的手和脚更有力，大概也多少会比以前的不方便，这是事前设定好的。但这也没办法，因为他是敌军士兵。假臂和假腿所拥有的只是生活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能力而已。但我也可以砍断他的手脚后，不替他安装假肢，让他断手断脚地被弃尸荒野，或者把他的身体磨得粉碎，让他死无全尸。这是胜利者所持有的特权。所以，我的心肠还算仁慈的。
	“这个方法存在许多优点。首先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严刑拷打，或切断手脚以后弃之不理，都会产生道德问题。但只要想到已经有一副先进的假肢准备好了，侦察部队就可以放心地砍断俘虏的手脚。这样从俘虏口中得到的情报，或许可以挽救我军数万士兵的宝贵生命。这是其一。也许你会觉得残忍，但我不这么认为。就算我不切断他的手脚，他也有可能因为美军的炮火而失去手脚。到时候，谁能帮他安装如此先进的假臂和假腿呢？
	“还有一个优点，只要有这种装上微电脑的假臂和假腿，甚至可以把敌军士兵的双手双脚全部砍断。因为就算只剩躯体和大脑，微电脑也可以接收从大脑传来的微弱电流，指挥手脚的动作。只要习惯了就好，人体的适应力很强。依靠这种假臂和假腿，还是可以活下去的。”
	“切断后必须马上安装假肢才行吗？”我问。
	“当然必须这样。”扎泽茨基点了点头，“主要位置的肌肉纤维必须全部连接起来，这项工作必须在肌肉还很新鲜的情况下进行。此外，切断的部位也不是任何地方都行，要选择适当部位的肌肉进行处理。”
	“卡尔！卡尔！”不知哪里传来微弱的呼喊声。我定睛一看，那个因大量失血而脸色苍白、嘴角沾满肮脏的呕吐物，并不断哭泣的人，居然是芮娜丝。她痛苦地咬紧牙关，喘息着呼叫着卡尔的名字。她也被吊在空中。
	“芮娜丝！”我大声叫了一声，心脏似乎要被冻住了。不但右臂，现在的她连右腿也失去了。
	“最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借着安装上去的假臂和假腿，可以把他变成所向无敌的人形泥偶。
	“他可以拥有老虎钳般的握力和哑铃般的拳头，成为无敌的勇士，还能用机关枪代替手脚。不管什么武器，今后应该都能研制出来。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人形泥偶，真正的人形泥偶！”
	扎泽茨基的声音越来越远。“卡尔！卡尔！”芮娜丝边哭边喊着扎泽茨基的名字。这个声音却越来越近，刚要产生进入耳里的错觉时，我猛然惊醒过来。
	C
	“用的是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在死者灰色夹克的左胸上留下了两个弹孔，是吧？”洁问道。
	“是的。”
	“因为手头没有照片，所以我只能用已经了解到的材料做一个描述。如果说得不对，请您指出来。”
	“好。”
	“夹克上留下的两个弹孔周围都有焦黑的痕迹，还都沾有从左轮手枪弹匣里喷出来的薄薄的一层火药颗粒，是吗？”
	“是的。”
	“点三八口径子弹的贯穿孔，从夹克到里面的白衬衫，再到内衣，是越往里越大的，是吧？”
	“是的。”
	“两个弹孔的子弹都是从上往下，呈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进去的。”
	“嗯，是的，是这样的。”
	“弹孔有两个，但留在弗朗哥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是的。”
	“内衣和白衬衫都被血染得通红，但是，靠近脖子切断面的衣领上却相对干净。”
	“嗯。”
	“夹克的衬里上有擦过的血迹。”
	“对，不过由于衬里材质的原因，看得不太明显。”
	“总之，衬里上沾的血并不多。”
	“也有可能不是这样，因为衬里是有光泽、不易沾水的布料。”
	“死者弗朗哥的脖子被切断了，还装进了螺丝。脑袋因为在地震发生前被劳鲁&middot;里格尔晃动，从身上松脱掉了下来。”
	“嗯。”
	“不是因为地震，而是被人晃动才掉下来的，这么说没错吧？”
	“没错。”
	“而当时并没有目击者在场。在现场实际看到并亲身经历了这个情景的，只有劳鲁&middot;里格尔一个人，是吧？”
	“是的。”
	“你们赶到现场后，只是事后追认当时发生过的事情，对吧？”
	“事后追认，嗯，可以这么说吧……”
	“你们认为，从现场的状况看，劳鲁的说法相当合理，于是就接受了，是吧？”
	“嗯，应该是吧。”
	“我得到的全部材料就是这些了。下面我将用这些材料来进行分析。首先，死者夹克上有焦黑痕迹，越往里，衣服上的弹孔就越大，这是近距离射击的特征，因此枪口是抵着外衣射击的。
	“但如果情况是这样，就有些奇怪。极近距离射击，一般是针对倒地后无法抵抗的对手，或从背后射击。这样要让枪口贴紧对方的衣服会比较容易。但在这种情况下，子弹射入的角度一般会呈接近九十度。
	“而弗朗哥是正面遭到枪击的，子弹从上方呈四十五度角向下射进去。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是极近距离射击。如果凶手以站立姿势，面对跪在地上的对手的胸部进行射击，入射角会呈从上向下的四十五度。但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进行极近距离射击了。因为一旦枪身过于接近对方，遇害者就会抵抗。因此，在枪口离衣服数英寸时射击会比较自然。”
	老警察没有说话。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只是会相当困难，凶手却迅速而自然地做到了。并在一枪之后，继续把枪口抵住倒地的弗朗哥胸口，又连续击发两枪。”
	“嗯，是的。”
	“按理说这次射击的角度应该接近九十度。如果凶手采取比较自然的射击姿势，子弹的入射角就不可能是四十五度，因此可以判断，这是有意识动作的结果。
	“换句话说，如果保证入射角呈四十五度开枪，外衣上的弹孔周围就不会留下焦痕，衣服上的贯穿孔会越往里越小。相反，如果外衣上有焦痕，而贯穿孔越往里越大的话，射入角就应该呈九十度。这是相互矛盾的。”
	“嗯，这么想也有道理。只是死者遭到枪杀时的情况有很多种可能，不一定全都合乎道理。”
	“难道没有让这一切顺理成章的方法吗？换句话说，难道没有一种办法，可以把这些疑点都变成基于某种原因所产生的结果吗？我觉得，可以通过把众多不可思议的情节重叠在一起，再进行分析而找出这个办法。”
	“所谓不可思议的情节是什么？”
	“太多了。弗朗哥尸体的脖子被切断并塞入螺丝；衬衫被血染红，而靠近脖子断面的领子却很干净，还有夹克衬里上没有沾到血迹。”
	“并不是一点儿都没沾到。”
	“那是抹上去的。而且，还有一个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那是什么？”
	“劳鲁&middot;里格尔发现弗朗哥的尸体后，晃了晃死者的身子，死者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而发生这一连串奇怪事情时，居然没有一个目击者。”
	“没有一个目击者？这是……先生，你觉得这才是最不可思议的事吗？”
	“是的，拉莫斯先生，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件事不可思议？”
	“拉莫斯先生。这件如此奇怪的难解案子，居然就这么顺利地破案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洁问道。
	可是拉莫斯没有回答。洁等了一会儿，最终接着说道：“那是因为芮娜丝开枪击伤了洛贝特，对不对？而且是用杀死弗朗哥的点三八口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应道。过了一会儿才又说道：“是的。”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明知道你们的下一个搜查地点一定是弗朗哥的办公室，芮娜丝却还在那里待着。如果她待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就会花很多时间。而且她手上还拿着杀死弗朗哥的手枪，竟还用那把枪向警察射击。”
	“嗯。”
	“而且那把枪上只有芮娜丝一个人的指纹。”
	“是的。”
	“只要欠缺其中的任何一项，事情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请你试着假设，如果没有这些事，情况会变成什么样？”
	“没有这些事……”
	“因为凶手应该也是这样考虑的。也就是说，芮娜丝出现在现场，并朝警察开枪等这些对他有利的情节，凶手事前应该并没有指望出现。”
	“你是说那些情节，对凶手而言是预料之外的事？”
	“是的，那些应该都是预料之外的事。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作思考。也就是说如果芮娜丝没有开枪，会怎么样呢？你说说看，拉莫斯先生，结果会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无法抓获凶手，案件会变得茫无头绪……”
	“怎么可能？！我可并没有这么说。只是案情会变得非常棘手吧？而现在的监狱里也会少一个叫芮娜丝的犯人。可到底是谁，又为什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
	“这样思考之后，你们应该会积极按程序开展调查行动，进行侦破，对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按程序进行的侦破。因为凶手很快就找到了，出乎意料地顺利破了案。案件便以一种脱离常规的方式，很不自然地终结了。”
	“嗯……”
	“凶手应该能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那么现在开始，请您设想一下，当初警方可能会采取的行动。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首先你们会怎么办？”
	“先到弗朗哥的办公室去……”
	“你们确实去了，并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没有啊？除了席皮特之外，我们什么都没发现。”
	“不，你们还发现了假肢。”
	“假肢？你是说，我们发现了假肢？”
	“是的。”
	“那是席皮特拿在手里的。”
	“那是因为席皮特先发现了它。如果你们早到一步的话，应该就是你们先发现了。”
	“是这样吗？”
	“是的。还发现了什么？”
	“还能有什么？”
	“手枪。也许你们还会在那里发现一把手枪。”
	“你是说杀死弗朗哥的手枪就放在那里？”
	“芮娜丝向警察开枪是个意外……”
	“等等，那绝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准后开枪的。她是故意开枪的，她想逃离现场。”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承认她是故意开的那一枪。我的意思是，她出现在现场是个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凶手，那把手枪就有可能是她凑巧在那里发现的。”
	“你说她是凑巧发现手枪的？”
	“因为那不是一个年轻女孩平常会带在身上的东西。”
	“嗯，这么说……”
	“如果芮娜丝没有出现在那里，你们就会发现那把手枪，还有假肢。并且会发现假肢的指尖上沾了些开枪时留下的火药。这和假肢曾握过那支手枪的想法并不矛盾。”
	“嗯，这样不就更能确定芮娜丝&middot;席皮特的嫌疑了吗？我们就会立即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后，万一她能拿出不在场证明，你们怎么办？”
	“她有不在场证明？”
	“是的，她有不在场证明。”
	“我看她没有吧？二十四日晚上七点到八点这段时间内，没有人能证明她不在现场。”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捕了。”洁说。
	拉莫斯陷入了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向警察开枪，造成警察重伤才被逮捕的。于是谁都以为她就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有所怀疑，最终也认定她就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能预想得到的，因此没有人敢出来为她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而出，证明案发时见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做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认定，也可以想象那个人会被怀疑，从而给自己惹上一堆麻烦。”
	“嗯，你是说正因为这样，才没人敢为她作证？”
	“是的，有点儿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惹上麻烦，被追查起来谁能保证自己清清白白？”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确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如果这样的话，就应该有人站出来为她作证，但实际上那个人没有站出来。又因为芮娜丝开枪打伤了警察，等于亲口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也就是说，如果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没有向警察开枪，只是被怀疑对象的话，能证明她不在犯罪现场的人还是有可能站出来的。这个能证明她无罪的人也许是熟悉她的朋友，也许是她的亲戚，总之这个人很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办？她是个女人，而且还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脖子，搬动一个一百八十多厘米的高大男人，这种费力的事情，对她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更何况她既没有办法弄到大型螺丝和切割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对尸体进行加工。”
	“嗯。”
	“还有，凶手会把自己沾着火药颗粒的假肢和行凶时用的枪支一起扔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吧。这样，警方就会马上识破这是有意识的造假布置。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提起诉讼。检察官再怎么能说会道，也很难给她定罪。警方则更难把她从关押转为正式逮捕。同时，在这种情形下，法庭也不会轻易下达逮捕令。”
	“嗯。”
	“虽然菲律宾的法庭比较容易签发逮捕令，不过面对这种情况他们会如何处理呢？我想应该不会那么轻易作决定吧？
	“要是在现场发现了她的指纹也行，或者有谁亲眼见到她从现场离去，要不就是在她家地板上找到弗朗哥的血迹。当然了，得是没有添加过抗凝固剂的新鲜血迹才能说明问题。要是真的发现以上这些证据也就罢了，然而事实却不然。在这种情况下签发逮捕令，就表示法庭认为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尚未成年的女孩能独自犯下如此重大的案子。如果你是法官，肯定不会愿意由你来批准逮捕她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没开枪，就很难逮捕她了？”
	“说得对，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过枪，但只要对象不是警察，也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了。也许会以和弗朗哥案子无关的名义起诉她，罪名也会轻些。不过正因为她开了枪，而且是冲着警察，事情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她被当成了杀害弗朗哥的凶手。如果缺少上述情节中的任何一环，她都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朗哥。”
	“我能理解。可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一定要开枪？还是对警察。”
	“这些我们以后再探讨吧。”
	“等等，先生，身为一名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意你的分析。一个不是凶手的人，竟然开枪袭警？这无论如何我都想象不出。”
	“法官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但我认为她也许真的有非这么做不可的理由。”
	“什么理由？”
	洁似乎不大愿意主动说出来，但被问到了，只好回答道：“我想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一个对她来说极其重要的人身受重伤、濒临死亡了，不立刻赶去救助，那个人就很可能会没命了。如果她被警方当成重要嫌疑人带走，就会暂时失去自由，那个人就会死。这逼得她不得不反抗。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这位老警察似乎很诧异，说，“先生，你说得好像当时就在现场一样，对这个案子似乎知道得比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嘛。”
	“你说，当时有个对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负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吗？”老人好像故意挖苦似的干笑了几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那天的地震，当时八打雁不是发生了空前的大地震吗？”
	“哦，对了，地震！你是说，一位对她来说十分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了，快要死了？那这个人会是谁呢？当年她的祖父还在，并且在地震中平安无事啊。”
	“她的祖父是叫荷西吗？”
	“是的，你知道得可真详细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些事我一会儿再告诉你。她祖父在日本占领时期，鼻子被日军割掉了，是吗？”
	“是的。你知道的还真多。”
	“他现在还活着吗？”
	“早就死了。不过听说他生前经常到监狱去探望孙女。”
	“哦。”
	“等等，先生，你说那个人是在地震中负了重伤濒临死亡，但是据我所知，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的房子虽然倒塌了几间，却没有发现任何人受了重伤或者死去。杰森大楼这幢商住两用楼里有人受伤，但也不是很严重。受灾严重的反倒是八打雁警署，因为建筑物的年头已经久了。”
	“那么，那位重伤者所在的位置也许不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可是，她居住的公寓及附近都没事啊。”
	“可能也不在那一带。”
	“那能在哪里？话说回来，这种猜测我们当初的确没想到过。但若果真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到杰森大楼弗朗哥的办公室去？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即使她搬不动伤者，也应该火速赶往医院，告诉警方自己的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想这么做，但在那之前，她还有一件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须要做的。只是，她到达现场的时候，刚巧和你们碰了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在分秒必争的情况下，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无计可施，不得不用手中的枪对准警察射击。”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拉莫斯说：“这真是个很有趣的故事，先生，实在很有趣。隔了三十年，还能从你嘴里听到这个故事，真是很有意思。不过，你的证据呢？”
	“当然有了。”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了。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手上会有那把点三八口径、留有杀死弗朗哥痕迹的S＆W手枪呢？照你刚才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那里拿到这把杀死弗朗哥的手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才认为那把枪是她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大叫起来，接着大笑不止。
	洁也笑了。
	只听拉莫斯说道：“一个十九岁的女孩，通常不会去捡那种东西吧？”
	“也许吧。可是，通常女孩子也不会装假肢啊。”
	“装假肢？说得也对。假肢……为什么提到假肢？”
	“那应该就是她当时着急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取自己的假肢，并且找到了。但假肢的指尖上沾了火药，旁边还有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假肢和枪都捡起来。这和她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没有关系，这只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她当时是想干什么……”
	“来取她的假肢，结果刚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朗哥把她的假肢硬给收走了。”
	“弗朗哥？他把假肢收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假肢的指尖上沾有火药，是为了证明用它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给芮娜丝？”老警察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笑，然后说：“除了弗朗哥之外，还能有谁？”
	“等等，先生，你是不是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是说，弗朗哥想把杀人罪名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
	“先生，你别忘了，被杀的人可是弗朗哥。你的意思是说，弗朗哥要把杀害自己的罪名嫁祸给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正要提醒你，别忘了，杀害弗朗哥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弗朗哥本人。弗朗哥本来想杀的另有其人，他想把杀死那个人的罪名嫁祸给芮娜丝&middot;席皮特。”
	“证据呢？你得出这一结论的根据在哪里？先生。”
	“证据就是打进墙里的子弹。那颗把小提琴打成两半，又飞进墙里的子弹。这枚子弹的弹道和其他几枚不一样吧？”
	“哦，那颗啊……哦，对了，那颗……”拉莫斯似乎想到了什么，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认为那一枪不是凶手打的，而是弗朗哥打的。怎么样？事情就此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老警察说。我也默默同意他的说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弗朗哥其实想把凶手杀掉，所以才到劳鲁的办公室去。但在劳鲁办公室里的凶手，也正想杀掉弗朗哥，而且凶手抢先了一步。他开枪射击弗朗哥时，弗朗哥也几乎同时开了一枪。不过子弹并没有打中凶手，却打中了墙上的小提琴。”
	老人没有说话，洁好像说中了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喃喃说道：“怎么会……怎么会有如此难以想象的事……”
	“这才刚开始，难以想象的事情还在后面呢，拉莫斯先生。”洁说。
	“不，不，我正是有这种预感才这么说的。那么，那把枪，弗朗哥想用来杀死凶手的那把枪，到哪儿去了？”
	“如果不在现场的话，就一定是被凶手拿走了。”
	“拿走了？扔掉了吗？”
	“是的。”
	“扔到哪儿去了？菲律宾海沟的海底？”
	“你大概想不到……”洁有些难为情地说。
	“啊，不管你说出什么，我都不再感到惊奇了。告诉我，到哪儿去了？”
	“我想可能是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吧。”
	“啊……”老人绝望地说，“我无法理解你说的话，怎么可能是这样！”
	“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因为那本来就是弗朗哥的枪。”
	“但是，办公室里根本没找到那把枪啊。”老人焦急地说。
	“怎么会没有，不是被芮娜丝捡到了吗？”
	“什么？你说席皮特捡到了弗朗哥的枪？”
	“是的。”
	“你的意思是，那把席皮特用来射击洛贝特的枪是弗朗哥的？”
	“是的。”
	“喂，你忘了吧？那把枪可千真万确就是射击弗朗哥的枪啊。我敢保证。”
	洁轻轻点了点头，说：“所以我认为凶手搞错了。他把弗朗哥射击自己的枪，和自己射击弗朗哥的枪弄混了。”
	“弄混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弄混？”
	“他的确弄混了，把自己的枪放回去了。那时候凶手已经完全乱了方寸，他大概十分惊慌，也非常害怕，慌乱之下才弄混了。其实只弄错了这一件事，也算是个奇迹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的脑袋糊涂了吧？你说谁乱套了？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弄混？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根据在哪儿呢？”
	“因为你刚才不是说过，那两把枪不仅口径相同，型号也相同，还是同一个厂家制造的吗？你还说过当时那种枪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凶手一直想把手枪带走，却惊魂未定，慌乱中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朗哥的手枪。如果他当时考虑周详，其实把枪留在现场也没什么问题。要是觉得放在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不太好，放在地上就行了。他当时可能太害怕了。”
	“……是吗？也对。因为两把枪完全一样，凶手一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后，把自己的枪放到了弗朗哥的办公室。后来被席皮特捡到，拿着枪的席皮特正想离开现场，早点儿回到那位受伤的重要人物身边。可我们不知道背后的这些事，强迫她留下来。于是她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冲动地举枪射击，打伤了洛贝特。”
	“是的。”
	“可是，席皮特为什么不把这些实情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肯说出来，我们就会设法帮助她呀。”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我想大概有人告诉她，这些事到警署后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为什么她被捕后还是不说呢？”
	“人在昏迷状态下说不出来吧？”
	“苏醒过来后也能说啊。”
	“也许她有什么不能说的苦衷吧……”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还有什么事，导致她无法确定能不能把心里的不安向你们说出来，因为她来不及去问本人。”
	“本人指的是谁？”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拉莫斯似乎惊呆了，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太让人惊讶了，好像你亲眼目睹过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说出这种小说似的情节，总得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middot;席皮特住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想看二十四号那天，还有之后两三天的，总之就是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对吧？其实她想找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消息，但是没有看到，因此她放心了。大概就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消息……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一定表示他已经获救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报纸没登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还不充分，但我能肯定。我想可能那个人所在的地方很特殊，只要死了就一定会有报道。因此，既然报纸没提，就表示已经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得沉默了一会儿，说：“真有那样的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他是在因地震而坍塌的屋子里，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在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地方，要是死了就会被报道出来。”
	“嗯，也对。”
	“她一定是这么想的。她认为那个地方很引人注目，没有报道，应该就是已经获救了。”
	“你认为那个人已经获救了？”
	“是的。”
	“根据呢？”
	“我认为，如果那个人死了，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康复以后，之所以还是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显得焦躁起来。
	“不，我还能拿出另一些根据。好了，拉莫斯先生，你的问题我回答到这里就差不多了吧？我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来解释了。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能够迅速地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枪，然后被你们逮捕了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枪，我认为有她万不得已的理由。”
	“既然你说针对这件事还能拿出根据，并且以后还会告诉我，那么你今天可以先解释到这里。我大致知道了。”
	“您说的知道了，是指您也认为芮娜丝&middot;席皮特很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
	无疑，洁问了对方一个最难回答的问题。这位老警察含混地应了一声。身为退休警官，又是亲手把芮娜丝投入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明确表示同意。
	“我不能同意你的理论，但是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有可能的。”
	洁不再苦苦相逼，说道：“让我们再回到刚才的话题。假设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没有做出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的举动，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或者即使她在那里，也没有举起枪；又或者即使举起了枪，也没有冲洛贝特射击，而是乖乖地把枪交给你，按你们的要求跟你们走。只要那天的情况有一丁点和实际发生过的不一致，那么，你和检察官也许就不会以谋杀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罪名起诉她，我说得对吗？”
	“嗯，可这不是我能决定的。而且，都是因为听了你一步步的说明，我才对以前的做法产生了怀疑。如果事情真像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呢？”
	“拉莫斯先生，这正是我想问您的问题啊。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找出真正的凶手来。”
	“对吧？你们一定会这么做的。那么，你们会先从哪一步做起？”
	“收集前科犯的相片和名单——”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盗窃案这条线索开始查起吧？但这太难了。首先，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有钱包，里面的钱并没有被拿走。当然，也许是凶手没有全部拿走，故意留下一部分在那里。其次，你们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找到了枪，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反抗地把枪交给你，还会老实说这把枪是从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捡来的。
	“如果你们相信她的话，事情就简单多了，就能知道凶手在射杀弗朗哥后，拿着枪故意来到死者的办公室，把枪丢下后逃走了。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还有尸体的脖子断了，以及装在尸体里的螺丝，没有一个强盗肯费这种工夫去抢钱，因此这条线索应该很快就会被束之高阁。”
	“不过，即使不想抢钱，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见过有哪个凶手肯花那么大工夫做出如此离奇的事情。”
	“说得没错，你们只能采取别的行动。接下来会怎么做？还会遇到什么问题？”
	“这么一来……应该会去查劳鲁&middot;里格尔的不在现场证明吧。”
	“没错，是该轮到查劳鲁&middot;里格尔的不在场证明了。”
	“因为也没有其他嫌疑人好查了。”
	“警方所知范围内的人，看来的确是没有了。当初警方之所以不去调查劳鲁的不在场证明，是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的缘故，所以认定没有必要再去筛查芮娜丝之外的人。于是劳鲁&middot;里格尔的不在场证明便没有受到追究。这层因果关系就是这样。不过……”
	说到这里，洁对着电话那头看不见的对方伸着食指，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这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天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森大楼里，劳鲁的不在场证明就一定会被认认真真地追查。难道不是吗？”
	在地球另一端的老警察听后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明显可以感到，事到如今他还是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这背后大概潜藏着当警察的一种通病——面子放不下来。
	沉默良久后，老警察终于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当场抓到凶手，我们的确会像你说的那样做的。”
	“先是发现尸体，然后摇晃了几下脑袋就掉下来了，接着又发生地震，想打电话报警却打不通。这些都只是劳鲁的一面之词，没人可以为他作证。要是当初没有抓到芮娜丝，劳鲁的话毫无疑问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严厉逼问，是你开的枪吧？是你把死者脑袋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慢慢领会洁所说的意思。
	“到底是怎么回事？先生，劳鲁他……”
	“他在案发后还能保持冷静，这说明案发时还有其他目击者。但出乎他本人意料的是，凶手马上就被抓到了，目击者也就不需要了。”
	“你说不需要了？先生，目击者可以如此轻易地创造出一个，不需要的时候又能让他凭空消失吗？”老人问道。
	“是啊，当然可以，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能凭空消失，并不是劳鲁让他消失的。而是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所以劳鲁不必勉强把他拉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不过我好像还是有些难以理解……先生，你说当时还有其他目击者？”
	“对。”
	“你这么肯定？”
	“当然肯定，确实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我不这么认为。先生，话说得这么肯定，不大合适吧？”
	“我可以跟您打赌，想赌什么都行。这一点我敢肯定，否则道理上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理的结论。”
	“真是闻所未闻。万一是你错了，该怎么办？”老警察挑衅似的说。
	“怎么办……”洁抬头望着天花板，想了想后说，“我把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都买齐了，带到您家倒在浴缸里，然后我一个猛子扎进去，把酒喝干了让您看。”
	我不禁叹了口气。老人声音沙哑地笑了一会儿说：“真是了不起的场面啊。那万一我输了呢？”
	“那就请您答应我一个请求。哦，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您让我和那个人通一次电话。”
	“条件还挺优惠的嘛。”
	“这条线索，说到这里大概也差不多了，反正以后肯定还会再提起。还是回到刚才探讨到一半的问题上来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出两个贯穿孔的问题。不过要想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才得出的推论为前提。”
	“哦，好的。那我听你说下去。”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是要了弗朗哥&middot;塞拉诺的命，准确地说，是打穿了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了，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打穿了弗朗哥的心脏，是吗？”
	“是的。”
	“那么，开一枪应该就足够了，一枪过去弗朗哥就已经没命了，是吧？”
	“嗯，是的。”
	“对凶手而言，开一枪就能把想办的事办完了。不管那是个多么动荡的年代，附近是个多么嘈杂的地区，凶手都应该不想让别人听到多次枪声才对。”
	“嗯。”
	“然而，弗朗哥明明已经死了，凶手却又连开两枪。这样的话，只能说明凶手有什么非得继续开枪的理由，而且还是两枪。只能这么认为了，拉莫斯先生，您怎么认为？”
	“你是说，凶手必须继续开枪？而且是两枪？”
	“对，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送进弗朗哥的身体里。您觉得是这样吗？”
	“是吗……你真的这么想吗？”
	“我觉得并非如此，凶手的目的是要在尸体上再留两个弹孔。”
	“再留两个弹孔？但是，最终留在尸体上的弹孔总共只有两个啊。”
	“是的，但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只不过留下来的弹孔是两个。这说明凶手的三次射击有两次准确地击中了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这种精确射击的效果，凶手甘愿冒风险进行极近距离射击。”
	“啊？怎么回事？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你再说得具体一点。”
	“好的，我来具体说明一下。就从若要满足以上所有要求，必须采取什么行动说起吧。”
	“嗯。”
	“好。如果要瞄准被害者胸部，以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就必须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对于凶手来说十分危险。万一被害者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了，所以凶手一开始站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这样的射击，既能保证子弹顺利穿透心脏，又不会在外衣上留下焦痕和火药颗粒。而且贯通孔从外衣到最里面的内衣，越往里弹孔会越小。”
	“嗯。”
	“凶手开枪时，弗朗哥的手应该还在上衣的口袋里，手里也握着枪。他没料到对方会冲他开枪，但却早已做好了开枪的准备。因此他立刻予以还击，只不过打偏了，打到了墙上的小提琴。弗朗哥右手手指上有没有硝烟反应，你们检查过了吗？”
	“没……没有检测过。”
	“因为现场没发现另一把手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吧。”
	“是的。”
	“弗朗哥倒在了地上。这时，凶手瞄准自己开第一枪时留下的弹孔，开了第二枪。接着将枪口稍微挪了一点儿，抵住外衣开了第三枪。这样，死者身上的弹孔数量、衣服上的贯穿孔数量，以及事情的经过，就都能得到解释了。因为最后两枪都是极近距离射击，因此两个弹孔周围都有焦痕和火药颗粒，且贯穿孔都是越往里越大。这样，弹孔虽然只有两个，留下的子弹却有三颗。”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如此。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顺着现场的状况，硬拼凑出一个解释来。”
	“我同意这一点，而这正好也是问题的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担心枪声会招来危险，但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又是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弹孔对不上。”
	老警察和我听了这句话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陷入了深深的沉默。显然，洁的这句话击中了整个事件的要害，我们一时不知该作何回应。
	“弹孔对不上？”老人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弹孔居然会对不上……”他又重复了一遍。
	于是洁继续说：“是的。为了让外衣、衬衫、内衣和身体上留有的弹孔一致，凶手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必须和打死被害人的那枪一样，由上往下四十五度入射角。”
	又是一阵沉默，老警察似乎一直在思索。然后说：“弹孔对不上……怎么会呢？再说，对不上了又有什么问题……”
	洁这次并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反而问他：“嗯，您觉得呢？会有什么问题？”
	“难道第一颗子弹没有杀死弗朗哥？但是，衬衫被血染得通红啊，内衣也是。”
	“是的。所以衬衫和内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对得上。”
	“衬衫和内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对得上？”
	“是的。如果他只穿着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必要再多留一个弹孔了。”
	“也就是说，原来外衣上的弹孔和里头两件衣服上的弹孔对不上，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瞄准外衣上的弹孔位置再开一枪。”
	“原来是这样啊！”老人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外衣、衬衫、内衣、身体，所有弹孔都必须对上，这样外衣上的弹孔才有意义。为了准确地依照外衣上的弹孔再开一枪，凶手不得不进行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可是只有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外衣上还是缺了一个弹孔。衬衫、内衣和身体上有一个一致的贯穿孔，而外衣上却没有，因此他还得在外衣的相同位置上再制造一个弹孔出来。于是，他又把枪口对准外衣下面衬衫上的弹孔，以相同的入射角又补了一枪，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就是凶手采取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有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老警察沉吟着，而我着实被洁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弹孔呈四十五度就足够了。但若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留在外衣上的弹孔，就有可能被人发现入射角度的不同。只要观察衣服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痕迹，以及血迹附着的方式等，就能找到破绽。因此，为了慎重起见，凶手两枪都采取了相同的角度进行射击。”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老警察只得服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先生你说的那样，这样才有可能留下两个弹孔。我终于明白了，你的分析能力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十分感谢，拉莫斯先生。但这只不过是真相的表层，由此牵扯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呢。”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吗？接下来还能牵扯出哪些事呢？我已经老了，脑子没你转得快呀！”
	“拉莫斯先生，我想您应该能看出事情有什么地方不自然吧。为什么外衣的弹孔和贯穿衬衫、内衣和身体的弹孔会对不上呢？”
	“对哦，说得是，为什么会对不上呢？”
	“其实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此。”洁说。
	“那是什么？”
	“对不上的话，就脱掉他的外衣好了。把弗朗哥没穿外衣的尸体丢在现场不就行了？只要衬衫、内衣和身体上的弹孔完全对得上就行了。但是凶手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嗯……”
	“因为无论如何都得让死者穿着外衣，并必须要耍这种不自然的小把戏。”
	“确实如此。可是为什么？”
	“您认为这是为什么呢？”
	“不知道，我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老人的话里充满失败后的扫兴意味。
	“这才是这整个案子的核心。”
	洁似乎若有所思。也许觉得老人已经累了，因此并没有再提出任何问题。
	他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有人看到弗朗哥是穿着外衣死的。除此之外，还能有别的理由吗？正因如此，凶手才必须做那么多看似多余的事。因为一旦把死者的外衣脱掉，那位目击者便会作证说这位死者和自己见过的被害人不是同一个。虽然最终尸体上多了两个弹孔，但目击者应该看不出这点儿差别吧。”
	老人没有说话，大概已经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了。
	洁说：“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确信这个案子里一定有目击者，只是消失了而已。”
	这句话已经没有人愿意再回应了。
	人形泥偶3
	我先用刀割断脖子，露出食道后又把刀子捅进去，拼命把它挖开。每当我把他的身子扶直或放下时，食道深处就会传来微弱的、仿佛压低了的号角似的声音。同时从胃里冒出一股气。那是一种混杂着胃酸、未消化的食物，以及浓浓的血腥味所形成的令人作呕的难闻气息。
	我长时间地抱着这具全身微湿的恶魔的尸体，努力想挖出他的内脏和肉。这个恶魔到底要让我吃多少苦头才肯罢休？他充满自信、口若悬河的长篇大论，总让我像吞了苍蝇似的作呕，只要听上一回，就能让我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心情一直极度低落。
	他身上的血腥味和脏器的气味，像腐烂变色的臭肉一样难闻。明明才刚死，却能发出如此强烈的恶臭，说明他的身体早已腐烂。活着的时候就腐烂，腐烂了以后却还活着，这就是我手中这个恶魔的模样。他那曾经得意扬扬的样子，让我想起喀巴拉教派召唤恶魔的神秘仪式。那个仪式实际就是利用这种腐臭气味来召唤恶魔的。
	据说以前在西班牙南部，喀巴拉教派的神秘宗教仪式曾经相当盛行，穆斯林等异教徒也被允许参加。他们把腐烂的动物内脏丢进锅里，再点燃火咕嘟咕嘟地慢慢熬制。于是宇宙各处的恶魔便会纷纷被这种臭味吸引，聚集到房间里来。恶魔们扇动翅膀，在房间内四处盘旋。仪式的主持者开口发问：“创建这个世界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苦难？为什么歧视和杀戮永远无法终止？为什么疾病、贫困、饥饿和卖淫等现象屡屡不绝？上帝是否通过这些苦难，托付你们传递给我什么信息？”
	“没有。”恶魔马上充满自信地回答，“什么信息也没有。如果看似有，那就是过分期待所带来的错觉。上帝并不高尚，也没有任何想法。他每天忍受着无聊但看似快乐地过日子。”
	恶魔还告诉他们，我们人类称之为上帝的家伙，是多么的好色、多么的傲慢、多么的懒惰；他只会享受民众的痛苦，平民百姓是如何被他欺骗而落入他巧妙设计的陷阱，他们天天受尽折磨，却被他视为消遣和娱乐。
	那个被称为上帝的家伙，大肆吞咽愚蠢百姓奉献的供品，搂着裸女沉溺于奸淫。所谓的世界，只是耶和华他们用做娱乐的棋盘而已，是那个残暴、嗜人类的血甚于一切恶魔所创造出来的，充满欺骗、矛盾和恶意的杀戮游戏。人类就是棋盘上可怜的棋子。这盘棋的设计是，不管怎样，人类终究都要流血。因为不流血就不刺激，就达不到娱乐他们的目的了。
	定期出现饥荒、物资不足或缺女人，如果不从邻国夺取，日子就维持不下去。这都是耶和华设下的陷阱，因此人类必然会互相残杀、流血甚至死亡。这很自然，不这么做的话我们就会灭亡。邻国日后当然也会反攻，反过来掠夺我们的食物和女人。又会血流成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是智者教给我们的巧妙诈术。等下一代长大后，又要去攻打邻国，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定要报仇，然后又要流血。
	魔女们吸干了人民的鲜血，因此人们四处追捕魔女，绑住她们的四肢，把她们和牛马捆在一起，再用力鞭打牛马。牛马吃痛后狂奔，魔女们的身体就被撕裂成八块、飞散开来。魔女的鲜血大量涌出，人们欢声雷动，用面包沾着魔女的鲜血吃下去。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魔女就是恶魔。挟正义之名，必须要把她们彻底打入地狱，让她们万劫不复。然而吃下魔女鲜血的人中又会生出魔女，再来吸食人们的鲜血。
	人们从内心信仰神。但是神太多了，每个神都能命令其信徒去杀掉其他神的信徒。信徒们情绪激愤，连对方的小孩都加以杀害。就这样，杀戮永无休止之日。
	当初上帝创造世界时，就故意将人间制作成一个棋盘游戏，以供他玩乐。落入陷阱里的人们，在激动的情绪中颤抖着互相残杀，这让耶和华看了更是乐不可支。
	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杀人？没有杀人胆量的人，就以看似合理的理由，看着别人被杀。人类怎么会这么爱看这种事呢？难道他们喜欢看着同类被人用极端残酷的方式杀死？
	为什么要把人绑起来，开膛破肚，把取出的肠子缠在树干上，慢慢把人折磨至死？
	为什么要在众人面前割掉女人的乳房？为什么喜欢把人和狼一起装进布袋，再倒吊起来取乐？
	为什么那么想看别人被活活烧死？把活人绑在木头架子上，先割断喉咙让他无法出声，再一片片割下他的肉。割下的肉堆积成山，为什么这样能让人如此兴奋？看着别人在一个活生生的人背部由上而下划上一刀，再把伤口两边的肉和皮掀开，像翅膀一样，并把他长期晒在街角示众，为什么这样能让人获取到快乐？
	因为人类的心灵最初被创造时就如此残忍。人们在大家面前说着看似漂亮的谎言，可一旦剥开谎言的外皮，原来人人都想做那种行为，都想看那种场面。人在被创造的时候本就属于体型较小的恶魔。名叫上帝的恶魔创造了和自己相同的人类及世界。
	所以人哪，不要引以为耻，尽情释放这种内心的欲望吧！互相欺骗、互相伤害、互相侵犯、互相侮蔑吧。所谓人类，就是为了让耶和华愉悦而创造出的棋子。恶魔低声劝道：“做我们的朋友吧。”这就是当年上帝创造世界的真相。
	我割断扎泽茨基的脖子后，只是稍稍从食道往胃里挖了一点，就顿时冒出一股十分难闻的恶臭。这种浓烈的恶臭附着在我身上，也许很长时间都不会消失。这混杂着胃酸、未消化的食物以及浓浓的血腥味所形成的令人作呕的恶臭，就是扎泽茨基恶魔附身的证明。
	尽管他身穿昂贵的衣服，挺直身子、趾高气扬地对学生讲授表面高尚的课，他的肠子却已经腐烂成这副样子，他只不过是一具丑恶又腐臭的行尸走肉罢了。我曾经闻过他打嗝时嘴里溢出的味道，简直令人作呕。
	人们在喀巴拉教的集会上听到的那些恶魔低语，都不是真相，而是陷阱吗？若果真这样，人们为什么还会如此狂热，如此轻易地疯狂膜拜耶和华？你说那是因为长期受到虐待。可为什么会被虐待？你说那是因为土地贫瘠，缺乏食物。如果这样，迁徙到别处后，为什么不能和当地民众好好相处呢？你说因为过于自信，而忽略了对人表示善意。为什么疏忽了？因为你自认为力量比人强大。
	为什么人和人之间会有力量上的差别？为什么这个世界被设计得如此不公？为什么有些力量弱的人反比力量强的人更为嚣张、更喜欢对人挑衅？为什么不嘲笑别人就活不下去？智者为什么不对这些现象加以谴责？为什么人人都希望成为地位更高的领导者，以便嘲笑他人？难道这就是他们努力的原因吗？不是说战争其实不是为了占有这个充斥斗争火焰的危险世界吗？那神为什么还要创造出卡尔&middot;扎泽茨基？
	你说其实他不是被耶和华创造出来的？可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运转，总会有人愤怒，有人不满。难道人们真敢肯定，这不是为了相互杀戮而设计出来的一场游戏？
	不懂，我真的不懂。无论如何，即使上帝说不要毁灭他，我也一定要将他毁灭。就算杀死这个恶魔能让耶和华感到快乐、会违背上帝真正的旨意，我也毫不在乎。因为他是该被毁灭的邪恶之徒。
	脖子的断面露出他暗红色的肌肉，还有包裹这些肌肉的皮肤，以及夹在皮肉之间的黄色环状脂肪。我得把这些多余的脂肪掏出来。不管多么恶臭扑鼻，也不管血腥味会穿透皮肤永远留在身上，我都必须这么做。那是我的使命，也是生而为人的理由。
	恶魔必须毁灭。那些可能被他折磨、被他杀害的生命，必须得到救赎。如果你想享受我的行为，耶和华！就尽情享受吧。
	当我把手伸向扎泽茨基的脑袋时，他的头慢慢转了半圈，脸正对着我。然后眼皮慢慢睁开，眯着眼睛小声哀求着：“住手，救命啊……”
	是女人的声音。仔细一看，眼前这张脸居然变成芮娜丝的了，这个打击一下子让我完全惊醒了。
	D
	到了第二天约定的时间，我又领着艾刚，以及他住院时特别关照过他的斯德哥尔摩酒精依赖症康复医院院长，一起来到洁的办公室。只见洁正在敞开的大门边专心致志地拉着小提琴。
	他是吉他高手，这我早就知道，可拉起小提琴来却实在不敢恭维。听起来，他正拉的似乎是小提琴曲中数一数二的高难曲目——肖斯塔科维奇的作品。可是却拉得反反复复，音调也不准，听不出什么完整的旋律。
	我们走进房间后，他才从这场费力劳神的艰难劳作中抽出身来，愉快地向我们打了个招呼：“哦，各位先生，欢迎你们的光临。”
	说完把小提琴和手上的弓轻轻地摆放在会客室的桌子上。
	艾刚上前一步，抢先和洁握了握手，说道：“嘿，医生，我叫艾刚&middot;马卡特。”
	之所以这次他没有说“初次见面”几个字，是因为事先我已经一再告诉过他了。
	“我叫御手洗洁。”洁愉快地说，并表示等待我们很久了。然后以匆忙的口气继续说道：“如你所见，我是从日本来的。日本是个科技相当先进的国家，但在二次大战期间干了不少坏事，给亚洲许多国家的民众带来了伤害和恐慌，和纳粹一样，犯下了许多严重的罪行。不过我想，我们国家再也不会做那种事了。
	“你想问那张画吗？那是康丁斯基的作品，不是毕加索的。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只不过是横着放的。抽象派绘画风格的历史就是从这些画开始的，就像吉卜赛人在罗马尼亚接触到小提琴后，就完全改变了这种中世纪宫廷乐器的演奏风格一样。另外，我丝毫不打算对你进行胰岛素休克治疗或其他粗暴的疗法，所以请你尽管放心。”
	对于他突然冒出这一番长篇大论的原因，我完全可以理解，但艾刚和院长先生却如坠五里雾中，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些。对他们两个人而言，今天是头一次和洁见面。
	“看来，我脑子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对吧？是不是到了无法治疗的程度……”艾刚悲伤地说。
	这些话我已经听他说过好几遍了，我发现他的大脑里好像有事先准备好的数套说辞。说话时会随机组合，然后再说出来。但在和洁见面时，不管试多少次，每次说出来的都还是那套东西。
	“你觉得自己有必要接受治疗吗？”洁似乎已经接受了这种现状，只是自顾自地念着编好的剧本里自己的台词。
	“啊，不。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三餐吃得很好，日子也过得很快乐。我也喜欢像这样和别人见面、聊天。当然，我常常犯错，但人们愿意原谅我。所以，我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足。只不过……”他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
	“只不过什么？”洁问。
	艾刚沉默不语。我在旁边也想了想让他沉默的理由，但是想不出来。
	“医生，你刚才拉的是什么曲子？”艾刚问。
	“你是问刚刚我拉的那段极难听的曲子吗？那是《流浪者之歌》……”
	“啊？你拉的那是《流浪者之歌》？”
	我不由自主地叫出声来，洁似乎不知该如何回答，应该觉得很受打击吧。
	“哎，你们没听出是那首曲子吧。据说这首曲子是萨拉沙泰<small>[4]</small>在匈牙利听到罗姆人<small>[5]</small>的一段即兴演奏后深受感动，后来以他记下的旋律为基础创作出来的作品。就这样，弦乐史上最伟大的杰作诞生了，这是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结晶。”
	“东西方文化冲突？”
	“是的。只有西洋乐理论的话，绝对无法创作出那样的曲子。但若没有西方的配乐理论，罗姆乐师们即兴演奏的调子也只会消失在空中，留不下任何影子。正因为结合了这两个条件，这支旋律才能流传百世，为世人所欣赏。你想到了什么吗，马卡特先生？”
	“不，小提琴的声音……还有你刚刚说到的东西方文化冲突这句话……我说不上来，非常吸引我，但又让我的脑子一片混乱。”
	“是的，发生在菲律宾的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螺丝杀人事件也正是这样。从各方面来看，这件案子都是东西方文化结合的混合物，是两种文化冲突的体现，若只有东方或西方一种文化，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海因里希告诉我，我想回去的地方已经寻找到了，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
	“还得等一等。要回去还需要做些准备。”洁说。
	听到洁这么说，艾刚露出不安的眼神。
	“洁，你刚才提到的罗姆人是什么人？”我问。
	“他们也曾被称为吉卜赛人，据说目前全世界有一千万人口。据说他们的故乡在印度的西北部，大约一千年前，因为异族的入侵，他们被迫背井离乡，成为流浪民族。欧洲大部分国家境内都有一万名以上的罗姆人，瑞典也有很多。罗姆人数量少于一万名的国家，大概只有挪威、芬兰、立陶宛和爱沙尼亚这几个而已。‘吉卜赛’这几个字，在他们本族的语言里就是‘人’的意思。”
	“你知道得真多。”
	“嗯，因为我有些朋友就是罗姆人。”
	“现在不再使用吉卜赛这个名字了吗？”
	“是的，因为吉卜赛这个名字带有歧视的意味。”
	“啊？真的吗？我还没交过罗姆人朋友，我以为就是指流浪的人。但我觉得吉卜赛这个名字富有诗意，听起来很响亮啊。”
	“部分罗姆人只留给别人不讲卫生的流浪汉或妓女的印象，但是他们的音乐才华非常了不起。如果没有罗姆人和美国黑人，就没有我们现在的音乐。我非常喜欢西班牙的弗拉门戈<small>[6]</small>吉他曲，一些古典名曲的基础旋律也同样出自于吉卜赛音乐。”
	“因为弗拉门戈音乐实际上就是吉卜赛音乐吧。”
	“对。弗拉门戈音乐来源于西班牙南部罗姆人群居的地方。安达卢西亚地区传统的哀伤旋律，与离开北非到达那里的罗姆人欢快的音乐节奏擦出了火花。两者相结合才诞生了优美的弗拉门戈音乐。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的草原音乐也一样，他创作的《流浪者之歌》的歌名，其实就是《吉卜赛人的旋律》的意思。
	“六百年前，罗姆人从罗马尼亚的特兰西瓦尼亚翻越高山来到匈牙利。他们的音乐，在罗马尼亚风格的哀伤曲调中注入了富有热情的节奏，而且他们在演奏时从不用乐谱，从而练就了卓越的即兴演奏技法，也成为爵士乐的雏形。
	“这就是《流浪者之歌》的精华。从即兴的快板演奏中生出的奔放华丽的旋律，它那优雅动人的穿透力，像钻石一样闪亮发光。不知为什么，作者将原始的情感思绪编织进西洋先进的乐谱和技法里的想法，我以前一直无法领会，但今天我居然好像听懂了。我理解了这首曲子。这就和当年罗姆人历尽千辛万苦从北非流落至欧洲南部的西班牙，将自己的乐曲与当地的吉他演奏风格相结合而创造出的弗拉门戈一样。他们用相同的精神，演奏出了相同的音乐。现在我已经完全听懂了。”
	洁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情绪显得特别激昂。
	“这首曲子处处给人以奔放、华丽的感觉，我每次依照乐谱演奏时心里都会涌现一种神奇的氛围，觉得实在不可思议。我想这必须归功于当年匈牙利那位曾打动了萨拉沙泰的无名乐师，他——我觉得应该是位男性吧——即兴发挥的技法和独特的乐感，实在无人能及。
	“这些描写流浪民族受尽屈辱的哀伤旋律，至今仍能打动许多听者的心弦。爵士乐也一样，它表现的是受尽虐待的美国南方黑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深深的惆怅……哦，这样的解释也许太俗气了，不是这样！如果这样理解他们的音乐，就绝不能演奏出他们音乐中的灵魂了。他们的音乐是另一种体育形式，就像篮球一样，是从他们体内自然爆发的节奏感，已经与他们的身体极其自然地融合成一体了。
	“身体内蕴藏着的巨大能量，使他们的演奏热情而豪放，也是催生出一个个独特音符的源泉。至于那些音乐理论如何解释，之后再慢慢思考好了。其实他们的创作仅仅是为了享受快乐。悲伤就像从他们身体里渗出的汗珠一样，再怎么压制也会自然地流淌。人如果长时间地处于悲伤之中，自然就会想追求快乐，因此，他们的音乐所表现的绝不是单纯的伤感。”
	洁说完后，一直呆呆地站着。于是我干咳一声后说道：“喂，洁，音乐的话题说到这里该差不多了吧？这位是艾刚住的那家医院的院长。”
	洁似乎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番不着边际的高谈阔论，在初次见面的陌生人面前显得太不礼貌了。
	“哎呀，对不起，院长先生，我说得太入迷了……”说罢他和陪同艾刚前来的老院长握了握手，“来，请坐。”
	这时洁才请我们坐在沙发上。
	“这没什么，你的话我深表赞同。”院长宽容地说着，一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的岁数已经很大了，让他站了这么久，这和洁刚说的“欢迎”根本沾不上边嘛。
	“我也很喜欢罗姆人的音乐，尤其喜欢他们的小提琴曲。比如《小蓓蕾》和《云雀》，等等，你知道吧？”
	“《云雀》！当然知道，”洁说，“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之一。那才是音乐。那是罗姆人在音乐演奏受到权威人士挑剔、人身安全得不到保护，并被繁多的演出礼仪所约束、被指责态度傲慢等各方面的束缚之前，产生的真正的演出艺术。如果说篮球选手跳起后不能碰触到篮筐、乐队演奏没有乐谱的乐曲、乐师边弹唱边跳舞，这些都被视为不应该、不得体的行为，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话，那么人类的文明早就被这些清规戒律消灭了。我叫御手洗洁，院长你呢？”
	洁一脸天真的表情，简直像一位高中生在初次参加舞会时偶然碰见外校生时询问对方的名字似的。
	“我叫摩尔多万&middot;史蒂芬，很高兴见到你。我常听海因里希先生提到你，听说你很有才华，早就想认识你了，所以今天才一起过来。”
	洁苦笑着说：“才华？这从哪儿说起呢？你也看见了，我对乐器的本事也就这么两下子。冒昧地打听一下，史蒂芬先生是哪里人？”
	“罗马尼亚人。我出生时，那里还是匈牙利的领土。”
	“哦，是被希特勒占领过的缘故吗？”
	“是的。说到罗姆人的小提琴，你听过《神奇之马的回归》这首曲子吗？”
	洁皱起眉头想了想，随后摇了摇头说：“没，还没听过。”
	“是吗？那太遗憾了。我最喜爱的吉卜赛小提琴曲就是这一首。那才是你说的，把悲哀隐藏在心头，一味追求快乐的音乐。
	“说起艾刚的事，我也很担心，他的症状非常独特，我对他的治疗很有兴趣。所以我当初一听闻他的遭遇，就马上把他从赫尔辛堡接到这里，我办的小医院能得到部分国家拨款，我想或许能对他有所帮助。我盼望他能早日痊愈，完全恢复记忆。希望能得到你的指导，因此特地前来拜访。”
	“能得到你的协助，真是太幸运了。欢迎，太欢迎你来了。”洁似乎真的很高兴。
	史蒂芬院长说：“我十分赞同你的看法，认为只要让患者感觉快乐就足够了，没必要冒险勉强做那些会给他们带来痛苦的治疗。治疗也是把双刃剑。再说让患者恢复记忆，不少情况下反而会勾起他们痛苦的回忆。不过我认为，至少必须让艾刚从酒精依赖症中解脱出来，因为酒精能引发各种内脏疾病，缩短患者的寿命。”
	“大脑也一样，现在还不能完全排除他的乳头体已经因酒精影响而损坏的可能。马卡特先生在菲律宾时，摄取过大量酒精吧？”
	“听说他长期待在戒酒中心，以前好像还吸过毒。”
	“嗯。我并不是认为他可以不必接受治疗，只是普通的方法对他已经没有意义了。手术治疗会有副作用，而药物治疗就像用鞭子逼迫不爱学习的学生做功课一样，是无法持久的。”
	“说得对，那先生准备采取何种治疗方式？”
	“只能盼望奇迹发生了。能治好他只能指望奇迹了。”
	“奇迹？等待奇迹出现吗？”
	“是的，只需等待就可以了。无论是大陆漂移学说，还是彗星撞击地球导致恐龙灭绝，都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等待才被证实的。如果某种假设是正确的，总有一天会找到重要根据，获得足够的证明。”
	“我同意。那都是神的旨意啊。”
	“然而艾刚的寿命有限，不像大陆漂移学说不会死亡。他和我们一样，迟早会死去，所以他等不起那么长时间。”洁说。
	史蒂芬院长听了后没有说什么。
	我趁机说道：“洁，可以继续你昨天的分析吗？你只说了一半，很多事情还没弄清呢。”
	洁点点头说：“可以，但时间也许不够。你想弄清什么？”
	“当然是有关弗朗哥&middot;塞拉诺，不，是卡尔&middot;扎泽茨基的螺丝杀人事件啊。昨天晚上我一直在想，之后说给艾刚听时又费尽脑子思考。照你的说法，那件案子中还存在一位目击者，所以凶手必须在扎泽茨基的外衣，不，是扎泽茨基的身体上留下两个弹孔，对吧？”
	“对。”
	“也就是说，凶手事后给扎泽茨基穿上了外衣，对吧？其他都维持原状，只是给他穿上了一件外衣而已？”
	“是的。外衣里面是衬衫，未系领带，那大概是他平常的打扮。还有那条黑裤子，也是他平常的穿着。”
	“你是说，只有那件外衣不是他的？”
	“外衣应该是凶手按照扎泽茨基平常的打扮预先准备好的，但凶手似乎弄错了，所以最后必须让目击者见过的那件外衣穿在真正的扎泽茨基身上。此外，如果扎泽茨基打领带的话，事情就更麻烦了。”
	“这一点我不明白。洁，你说‘预先准备好的’是什么意思？他是什么时候、怎么准备的呢？目击者见到了什么？目击者又是谁？”
	“凶手必须让死者穿上外衣，是因为目击者见过最后留下弹孔的那件灰色夹克。”
	“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使目击者再次见到时——”
	“不，凶手是要让赶到现场来的警察们看，警察们看到的扎泽茨基必须也穿着那件灰色的夹克才行。不然，目击者的证词就有可能和警察们看到的不一样了。”
	“不一样？谁的证词？警察们看到的扎泽茨基的着装会和谁的不一样？”
	“假的那位卡尔&middot;扎泽茨基。”
	“喂，怎么又有假的卡尔&middot;扎泽茨基呀？洁！这个说法我可是第一次听到，快把话给我说清楚！”
	“光靠我说并不能真的解决问题。马卡特先生，你能对我的朋友说清楚这件事吗？”
	但艾刚却摇摇头，无力地回答道：“不，我什么也不知道。”
	“你回想不起来吗？”洁问。
	“是的，我什么都回想不起来。”艾刚又摇了摇头。
	“海因里希已经把事情告诉过你了吧？”
	“在来这里的路上，我才跟他说的。”我补充道。然后问洁：“你说的那位目击者究竟是谁？”
	“当然就是他呀。”洁似乎有些不耐烦地说。
	“他？艾刚？”我吓了一跳，不禁反问道。
	“是的，海因里希。目击者就是这位肩胛骨上有翅膀痕迹的艾刚，不然还会有谁？快，马卡特先生，赶快发动你的记忆好好想想，否则这件事就无法进展了。你记得劳鲁&middot;里格尔这个人吗？”
	艾刚还是摇着头。
	“完全不记得了吗？”
	“刚才听海因里希提到过，所以记得这个名字……不过，并不是我早就知道他，是刚听到的。”艾刚说。
	“那天艾刚见到什么了，洁？”
	“好，让我从头说起吧。艾刚，你和劳鲁&middot;里格尔一起走进杰森大楼二层劳鲁的办公室。对吧？”
	洁说完，一直观察着艾刚的表情。但艾刚的脸上没有出现任何变化，他只是呆呆地望着前方，神情茫然。
	“你记不起来了吗？那我们就从更早时说起吧。你从晚上六点过后，就一直和劳鲁&middot;里格尔待在一起。你们两个在八打雁的酒吧街一家接一家地喝了很多酒，一直喝到杰森大楼劳鲁的办公室前为止。你喝得醉醺醺的，与劳鲁一起走进他的办公室。”
	“喝得醉醺醺的？洁，你怎么连这都知道？”
	洁听到我的问话，马上不耐烦地摆摆手说：“嘘，嘘，我就是知道，海因里希，这个问题待会儿再回答你。”
	“我喝过酒……和劳鲁&middot;里格尔两个人？当天晚上从傍晚一直喝到夜里……”艾刚低着头说。
	“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晚上。马卡特先生，你记不起来吗？”
	“那么久以前了……不，我什么都记不起来。”艾刚痛苦地说道。
	“你跟着劳鲁进入他的办公室。事情具体是这样的：你们从走廊推开大门进去，穿过办公室大厅后来到会客室。劳鲁大概走在你前面。接着发生了什么事？劳鲁怎么了？他在喊叫着些什么？在他的叫声中，你又看到了什么？马卡特先生，在沙发上，就在会客室里的沙发上，你现在坐着的这种沙发上。”
	“不……不，我完全记不起来了。”艾刚垂下眼睛，双手抱着脑袋。
	“洁，算啦，他根本什么也想不起来。他得病了，你这样逼他，只会达到相反的效果。”我看不下去，忍不住劝说道。
	“海因里希，放心好了，我是脑科专家，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这种方法看起来是老套了点，但对他这种情况来说最合适。他可是写出过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啊，所以一定行，完全可以放心。我认为他的大脑里还留有记忆的片段。”
	洁说着，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为了恢复他的记忆，难道就没其他办法了吗？”
	“海因里希，和你说的正好相反。想要治好他的脑子，还有很多其他的办法。但要解决那桩案子，就只能这么做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哦。”
	我双手交抱在胸前，心想，真的是这样吗？想想确实没有错，那毕竟是三十多年前的案子了，除非他能想起来，否则不但摸不清案件的来龙去脉，更无法得到任何证明。
	“你说，他就是那位目击者？那他究竟看见了什么？洁，你已经知道了吧？”
	“我当然知道。”洁说。
	“那就请你告诉我们吧。”
	“不。”洁考虑了许久，然后一口回绝了我的请求。
	“这不是很简单吗？对于你来说，不过是给我们做个说明而已。”
	“是的，是很简单。”
	“那就请你告诉我们吧。”
	“对不起，但我还是只能拒绝你的要求。如果我说出来，我的话就会成为他的新记忆。这样，他也许永远都无法靠自己把事情记起来了。”洁说。
	“为什么非得让他记起来不可？只要你的解释有道理不就行了吗？”
	“这在法庭上不会被采信吧？”
	“法庭？”
	“是的，我的目的是找出审判时能派得上用场的证据。”
	“什么审判？只要能揭开真相，事到如今，何必再去打扰法庭……”
	“海因里希，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地找出真相？如果你认为我揭开真相的目的只是要在这里向你们说明的话，那你真是想得过于简单了。”洁说。
	这时我才明白他如此费心的背后另有深意。
	“但这一切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道。
	“知道什么？”洁瞄了一眼时钟后反问我。
	“他那天晚上经历的一切啊，是靠推理吗？”
	“哦，可以这么说吧。”洁用拳头抵住额头，冷淡地答道。
	“靠推理就能知道？很简单吗？”
	“是的，这很简单。”洁说着又站了起来。
	“对你而言也许很简单，这我知道。但是对我而言，却还没摸着头绪。”
	“为什么？这些内容不都在这里写着吗，还称不上推理。”洁大步走近书桌，从书架上取出一本薄薄的书，说，“都写在这里头了。”
	他冲我们挥了挥手上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接着把书摔在桌上，又开始一边踱着步，一边说道：“所有的一切，都完整无误地写在这里了。我想说的已经说完了，你们自己看吧。”
	“你说他就是目击者，为什么？”
	“因为他的肩胛骨。”他停住脚，说道，“哦，不。要揭开全部秘密，除了期盼奇迹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采用科学或医学的治疗方法，都没有用吗？”
	“对于他这样的病例，科学帮不上任何忙，没有任何科学方法可以唤起特定一段时间，或某一件特定事件的记忆。使用彭菲尔德<small>[7]</small>的电刺激疗法？心理学医生的催眠术？这些都只会引导出错误的记忆而已。即便混杂着一些正确的记忆，也无法得到足以让法庭采信的结果。因此我认为，办法只有一个。”
	“就是你说的奇迹？”
	“是的。”
	“只需老老实实地等待，奇迹就会发生吗？”
	洁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不停地快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洁，你所谓的解决是什么？”
	“解决就是解决，解决一切问题。卡尔&middot;扎泽茨基为什么被杀？是谁杀的？为什么切断脖子？为什么在脑袋和躯体里塞入螺丝？为什么要给扎泽茨基穿上外衣？为什么要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艾刚&middot;马卡特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为什么会受重伤？他明明应该充当目击者，却为什么中途凭空消失了？芮娜丝&middot;席皮特在这之中起了什么作用？她又知道些什么？为什么始终保持沉默？我所说的解决，就是将这所有的谜底完全揭开，让马卡特先生的记忆得以恢复，帮助那些应该得到帮助的人。”
	“你认为这些谜都能揭开吗？”
	“哦，是的，这就是我所说的解决。你所期待的不也正是这个吗？海因里希，我说得对吧？”
	听完洁的话，我又想了想，最终接受了他的说法。这时，洁桌上的电话响了。
	人形泥偶4
	芮娜丝&middot;席皮特从走廊的另一头缓缓走来。她穿着军装似的衣裳，右手拿着手枪。她每次迈出右腿，身体的某处便会发出微弱的机械式的咔嗒声。
	日光灯似的冰冷光线从天花板上洒下来。一旦进入光线的照射范围，芮娜丝的身体就像被X光透视一样变得完全透明。
	光线透过芮娜丝身体的那一刹那，我定睛一看，才发现她的身体有一大半是由机械组成的。头盖骨和里面的大脑呈半透明状，但这部分并不是机械组成的。脖子上钉着一根很大的螺丝，直接插入到躯体深处，牢牢地固定在那里。
	她的躯体内安装了许多用来代替骨头的金属框架，在光线的照射下，闪烁着微弱的银色光芒。躯体里还装有许多用于固定的螺丝和铆钉，在光线下每个钉子都闪闪发亮。甚至能看到存在于她体内各个部分的齿轮似的零件在慢慢地转动着，还有许多真空二极管一闪一闪地发着光。但她还保留着人类的内脏，肺、心脏和消化器官遍布于机械的缝隙之中。
	她的右手和右腿完全是机械构成的。手、脚和躯干上的连接部位都和脖子一样，用很大的螺丝固定着。在光线的照射下，她身体里那些螺栓的沟纹，以及螺母都闪着白光。
	她的右臂和右腿里用轻金属制成的棍子代替了骨骼。她的膝盖和脚踝上都装着机械式的活动关节。活塞式的小型人工肌肉则负责把这些部位连在一起，里面还有数不清的电线穿过。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左手和左脚里却都是纤细的肌肉，和一般女孩的手脚没什么两样。
	当她从光线中走出来，恢复了人类的外观时，我问她：“芮娜丝，你要上哪儿去？”
	“我要杀了他。”她马上用坚定的声音回答。
	“杀了他？你要杀了谁？”
	“那个恶魔！我今天就要杀了他。”芮娜丝说道，“我要和他拼了，要报仇雪恨！我已经打定主意了，请不要阻拦我。我现在就要动手了，就是现在！”芮娜丝说。
	E
	洁拿起听筒，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把电话切换到免提，挂上听筒，朝我们招招手说：“马卡特先生，请到这边来。海因里希，你也过来吧。”
	我诧异地站起来，催促艾刚一起向洁那边走去。
	洁把一把带轮子的椅子拉到艾刚身后，按住艾刚的肩膀，让他坐下。然后指着靠在走廊墙边的折叠椅示意我，于是我拿过折叠椅，打开后和洁并排坐在一起。
	“哈啰、哈啰，艾刚，是你吗？”
	那边传来一个细细的女人的声音。艾刚大吃一惊地抬起头来，两眼死死盯住电话机上白色的扩音器。
	“艾刚，回答我。艾刚，是你吗？”
	“请回答，马卡特先生。”洁说。
	“谁？你是谁？”艾刚问。
	“芮娜丝，芮娜丝&middot;席皮特，你还记得我吗？”
	“芮娜丝？芮娜丝&middot;席皮特？”艾刚小声重复了一句。一旁的我也惊讶不已。
	“二十七年前，我是你的妻子。你还记得吗？”
	“你是我的妻子？”
	“我们常和我爷爷荷西一起吃饭啊。我做的卤肉，你还记得吗？你常夸我做得好，很喜欢吃。还有烤鱼肉串，你也很爱吃。我们常在皮拉尔大道的餐厅里一起吃饭，你总爱点烤乳猪，我就陪着你一起吃。你最喜欢烤乳猪了。
	“你还记得苏禄海的珊瑚礁吗？我时常能记起我们一起在苏禄海里潜水的情景。你总是对我说，‘想在这里一直住下去。’你说过这句话吧？”
	“芮娜丝、芮娜丝……是你，你从哪儿打来电话的？”
	“从马尼拉的监狱，是监狱里的公用电话。按规定我是不能打电话的，是在警方的要求下特别批准的。我是在警方的安排下，用叫什么IP的电话和你通话的。时代真是变了呀。艾刚，喂，艾刚，真的是你吗？真不敢相信，我多么期盼这一天哪。我很好，虽然年纪已经很大了。你好吗？让我多听听你的声音。”
	“快说呀，马卡特先生！”洁催促道。
	“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我很好，我在瑞典过得很好。”
	“你还是回国了呀，我早就知道会这样。也难怪，那是你的祖国嘛。”
	“瑞典是我的祖国……”艾刚喃喃地说。
	“你现在不喝酒了吧？”
	艾刚摇摇头说：“早就不喝了，现在一滴酒也不沾。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听说的。听说你戒了。还知道你后来失去了记忆。不过今天还能这样和你说话，真是太好了。你过得很好，知道这个真是太好了，这就足够了……”女子的声音渐渐模糊了。
	“真没想到，做梦都想不到芮娜丝&middot;席皮特会打电话来。这太突然了，我真的吃了一惊，原来你还活着……我感觉真像在做梦。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二十七年了！真想和你说说话。听说你还没结婚……真没想到，还能和你通话，真不敢相信。他们虽然特批我打电话，但不能打得太久，只有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
	“十分钟，二十七年不见，却只能打十分钟……”艾刚茫然地低声嘟囔着。
	“是啊，不过，这就很不错了。这种事以前还没有过呢。肯定是有什么重要原因吧，他们才肯破例。这座冰冷的监狱，那些蛮横的警察，真难以置信，简直是奇迹。”
	芮娜丝的抽泣声中带着笑。
	“艾刚，有件事，就一件事，你得亲口告诉我。二十七年来，我每天、每天都想问你，无法不去想它。我在想，如果有机会能和你说话，第一个就要问你这件事。关于这个的梦，我已经做了好几回。
	“我问你，二十四号那天晚上，八打雁大地震的那天夜里，你不是赶到我家来了吗？那么大的地震，好多房子都塌了，你不放心还来看我，我多高兴啊！你还记得吗？”
	艾刚没有回答，好像一直在想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他说：“对不起，我想不起来了。”
	“是吗……然后我们两个一起骑摩托车到弗朗哥家去取我的假肢，去他海边悬崖上的家。这你也不记得了吧？”
	艾刚只是茫然地望着前方。
	“还是想不起来吗？那我慢慢告诉你吧。我们进了卡尔家的卧室、客厅，还有他最得意的陈列室，都找遍了，却到处都找不到我的假肢。那天早上，弗朗哥抢走了我的假肢，还把我赶了出来，这种事以前从没发生过。我总觉得他想用我的假肢干什么坏事。我认为他不是放在家里就是放在办公室，想赶快把它要回来。我和他经常吵架，彼此憎恨，我不肯听他的话，他就想惩罚我，毁了我。”
	艾刚一直沉默着，但看得出他的大脑此时正承受着强烈的刺激。
	“后来我说，咱们出去吧，于是你先走出了陈列室，顺着屋外的楼梯往下走。但你刚一踏上楼梯，楼梯就发出好大的声音坍塌了——是地震把地基震坏了。你和楼梯一起滚到悬崖下的岩石上，我大声叫喊，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想用弗朗哥家的电话叫辆救护车，但电话因为地震打不通，我又试着报警，同样也不行。最后决定马上骑摩托车赶往医院。”
	芮娜丝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但艾刚还是没有反应。于是芮娜丝接着说：“那天从你到我家，再到你掉下悬崖，我们没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你怎么了，一点儿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杰森大楼里出了什么事，一点儿也不……当时你太激动，像孩子一样怕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我觉得你好像想告诉我什么事。只是我太着急，现在想起来，当时我真该好好听完你的话才对。我对你说，有话以后再说吧，然后就跑出了公寓。而且那天晚上你似乎还喝了好多酒。你的样子很古怪，好像没人命令你就不会动似的。
	“去医院途中会经过杰森大楼，当时我很犹豫，后来还是觉得上楼一趟比较好。我想也许可以取回自己的假肢，也许弗朗哥办公室里的电话能打得通。
	“弗朗哥不在，门也没锁。假肢很快就找到了，可旁边还掉着一把手枪。假肢的指尖有些脏，我用鼻子一闻，有股火药和汽油味。电话还是打不通，我很紧张，就拿着假肢和枪想到走廊那里，却和刚进门的警察撞了个正着。他们让我跟他们走，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警察什么都不肯告诉我。我说我不能跟他们走，他们就想把我铐起来，情急之下，我就开了枪，打伤了警察。因为我那时想如果不赶到医院找辆救护车，你就死定了。接着我也被警察开枪击中，被逮捕了。
	“在医院苏醒过来后，警察告诉我弗朗哥被枪杀了的事。老实说知道后我很高兴，也明白你那么生气的原因了。弗朗哥对我干了那么多坏事，我恨死他了，恨不得杀了他，这些你都知道。我好几次说过要杀掉弗朗哥，你都听到过。所以我相信，你是为了我才把弗朗哥杀掉的。
	“我躺在病床上，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你能幸运地活下来……啊，我多么希望你能活着啊。如果你能活着，就算我被严刑拷打、被判死刑，也绝不会把你做的事告诉警察。绝对、绝对不会说，我在心里狠狠地发着誓。
	“因为……我觉得就算你获救，也只能躺在病床上，毫无抵抗能力。只要我一说，你就会马上被捕。当时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我没让警察去救你，真是做对了。
	“毕竟我做过那么多对不起你的事。我知道，这通电话一定会被很多人监听，也一定会被录音，但是没关系，我已经不是会害羞的年纪了。除了你之外，我还跟另外两个男人有过男女关系，这一直让你很痛苦。我明知道你很爱我，也知道你心里很痛苦，却还继续同时跟三个男人交往。我明明不讨厌你，相反还很爱你，却还是伤害了你。
	“我这么做是为了钱。我从小失去双亲，我不是在替自己找借口，但在菲律宾，女孩子很容易就会堕落成这样子。对菲律宾人来说，NO有时也会说YES。因为长期被外族统治，已经没有了说NO的习惯，被人追求就回答YES，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同时和几个男人有了关系，问题也严重了。
	“对不起，我也爱劳鲁。只是他的事业遇到挫折，就把我卖给了弗朗哥。你是弗朗哥的部下，他让你做我的丈夫，并加入菲律宾籍。但实际上我还是他的女人，要一直待在他身边。他知道我喜欢你和劳鲁，不过他并不介意。
	“他还把菲律宾当成他的殖民地，他觉得殖民地的女人就跟动物一样，可以用钱买来买去。他把女人看得和猫狗一样，不，或许还不如猫狗。我特别讨厌他，还背着他继续和劳鲁见面。可我明明有了你，真对不起你啊，我知道你一直非常痛苦。
	“我想现在这桩案子已经过了时效期，所以才敢说出来。我自己已经无所谓了，打算就这么在这里过完一辈子。即使出了监狱，外面也没有朋友，祖父死了，也找不到工作，你又在那么遥远的国家。想来想去，出狱后也过不上什么好日子，不如就死在这里算了，在监狱里我还交了朋友。只是，请你一定要告诉我一件事：那就是弗朗哥的案子，真的是我想的那样吗？”
	然而，对于芮娜丝提出的问题，艾刚没有给出任何回答。他只是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点儿什么，但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艾刚，你怎么不回答我呀？”
	“芮娜丝&middot;席皮特，我很痛苦。我的大脑一点用也没有，已经完全损坏了。要是我能回答你的问题那该有多好啊！既然菲律宾的时效期已经过了，我也没有任何理由不回答了。就算时效未到，我被关起来也无所谓。但我失去了记忆。我经历过的事无法记在脑子里。晚上睡过一觉后，第二天就全忘了。所以，我的人生经历已经不存在了。这样的话，不管我活在哪里，都和被关在监狱里没两样。原来我做了那种事啊？我杀人了……我完全不知道。如果那是真的，我要马上去你那儿，然后向他们坦白。”
	“不能这样！”芮娜丝大叫，“如果你这么做，就辜负了我辛苦忍耐到今天的心意了。求求你，千万别这么做。”
	“但是芮娜丝，我连自己怎么会在这里都不清楚了。我只记得，大概一九七○年前我都在这儿生活，但以后的记忆就全没了，就连我曾在菲律宾待过的事还是这位医生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到瑞典的、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都不知道。”
	“原来是这样啊，你一定很难受吧。”
	“但是，我一直觉得该回哪儿去。感觉这里不是我该待的地方，必须要回到哪里去。而且，虽然不记得她是谁，但我总觉得必须和一个重要的人在一起。那里才是我该待的地方，才是我的国家。”
	“谢谢你，艾刚。”
	“可是，我却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在这里，我的双脚好像踩不到地面，轻飘飘的一点也不安稳。现在我知道了，我知道该找的人是谁，那就是你。这样的话，我就非去你那里不可了，不管会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回去，回到自己的国家，那里才是我的祖国。”
	“谢谢你，艾刚。我做了那么对不起你的事，你还对我这么好。但是，我是谁，你真的想不起来了吗？”
	听了她的话，艾刚几乎就要哭出来了。这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了艾刚的痛苦。
	只听芮娜丝接着说道：“没关系，事情没那么简单，这我很清楚。我一直认为，我现在的处境都是我咎由自取，我太傲慢了。我对欧洲人和日本人都怀着满腔的愤怒和报复心，他们一直统治着菲律宾，干尽坏事。现在，日本人还想用钱毁坏八打雁的环境。我自负地认为，我的年轻、我拥有的那点魅力，都是神赐给我用来和他们斗争的武器。然而其实不然，我之所以这么做，都只是为了我自己。
	“哎呀，好像时间不多了。艾刚，谢谢你，能和你说话真是太好了，我真高兴。我忍耐到今天总算是值得了，请替我好好谢谢那位帮我忙的医生。我爱你，爱你高高的身材、蓝色的眼珠、柔软的棕色头发，还有你那颗细致温柔的心。你的一切我都爱。相信我，我真的很爱你。对那时的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一切。
	“劳鲁也是好人。也许你会认为我水性杨花，但我确实也爱他。他为我，为菲律宾做了很多事。他说过，这都是因为菲律宾是他父亲葬身的地方。
	“但我不爱弗朗哥&middot;塞拉诺。他是个聪明人，而且崇拜他的人好像也不少，但我就是不爱他。他像机械一般冷酷，是个真正的虐待狂。他把让人痛苦、折磨别人当做一件高兴的事。我从没见过这种人，这种男人根本不值得女人去爱。
	“在苏禄海和你一起游泳的情景，想起来就像昨天的事一样。那时的每天都像是在做梦，但那些时光是真实的，我应该更加珍惜那些日子才对。我的祖国也有漂亮的大海，真希望它永远不要被污染。海水的颜色和你的眼珠一样，只是不管苏禄海还是你的眼睛，我都再也见不到了。
	“艾刚，也许你记不起来了，但我们曾一起在劳鲁家吃我做的卤肉，一起喝酒、聊天，一起听劳鲁拉小提琴。我记得那首曲子叫做《神奇之马的回归》，你特别喜欢那首曲子。那是一首欢乐的曲子，而劳鲁是天才的小提琴演奏家。小提琴能像他拉得那么好的人，我想没有第二个了吧。
	“啊，再说下去我就忍不住要哭了。再见了，艾刚。也许我们无法再见面，但我仍旧很感谢你。这种感谢，你大概无法体会吧。即使你体会不了，我还是要说。我爱你的蓝眼珠，爱苏禄海的颜色，我会把这些永远记在心里，在铁窗里活下去。你多保重……”
	“芮娜丝！”有人大声喊叫。
	声音是从艾刚身后传来的，是院长在喊叫。
	“我本来打算忍住，但实在忍不了了。我就是劳鲁啊，芮娜丝，我是劳鲁&middot;里格尔。”
	“劳鲁？你是劳鲁？你……你也在那里？”芮娜丝也在遥远的地球那一面大声喊叫着。
	“是的，芮娜丝，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你。我今天就是打算向这位医生坦白一切才来的，因为听说他已经看穿了一切事情的真相。
	“我本来下定决心，在你们对话时完全不插嘴，真的下了很大的决心。但是芮娜丝，你说得那么伤心，让我忍不住叫出声来。听了你的话，我实在无法保持沉默。
	“真对不起，把你害得那么惨。我也活不了多少年了，身体很差，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为了赎罪，我在国家的资助下，办了一家治疗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的医院，打算好好照顾艾刚。但你对我来说更重要，我这就去菲律宾，把我做过的事都说出来，让你离开监狱。我保证！我本该早就去的，但我的工作放不下……不，这只是借口。希望你再等我几天，我一定回去，我死之前一定要去。所以，请你再忍一下。”
	“劳鲁，是你？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很想告诉你，但不是已经没有时间了吗？我们见面之后，有时间再慢慢说吧。”
	“劳鲁，你还好吗？”
	“好，还可以。虽然身体到处都有毛病，但还能勉强活着，也还走得动路，我把酒戒了。你呢？在那里过得不容易吧？”
	“是啊，是不容易，但我还能活下去。你居然也在，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
	“对呀，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居然也在这里。我看你刚才好像要挂电话了，才忍不住喊你。我想如果不喊你，也许永远都没机会再和你说话了，我无法忍下去。”
	“看守先生，拜托，能不能再延长五分钟？”只听芮娜丝对电话旁边的人请求着。
	这时，一直沉默着的洁突然插嘴了：“我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教授。这位女士是蒙冤入狱的，现在我们正在揭开这桩菲律宾最大冤案的真相。我请求你们，在允许的范围内，无限延长这次通话。此外我保证，这个请求也是退休警官乔乔&middot;拉莫斯、尼可警官，以及八打雁警署刑事科所有人员的共同心愿。”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又传来芮娜丝颤抖的声音：“先生，谢谢你！神哪，请保佑瑞典的这位先生吧！先生，你是日本人吗？”芮娜丝问。
	“很遗憾，是的。”洁勉强答道。
	“神哪！感谢日本人！”芮娜丝大声叫了起来。
	洁双手一摊，对着我表情愉悦地说：“我居然意外地为祖国做了点贡献，海因里希。”接着又转向院长说，“里格尔先生，快，轮到你出场了。快拿起那把小提琴吧。”
	“小提琴？为什么？”院长吃了一惊。
	“创造奇迹啊！现在该让我见识见识你演奏吉卜赛小提琴曲的功底了，就缺你这最后的一臂之力了。光是他妻子出来说话好像还不够，你必须再拉他一把。快！快拉那首《神奇之马的回归》！”
	老院长听了忍不住叹息道：“我已经三十年没拉过琴了！何况还是那么难的曲子。当弗朗哥射出的子弹把墙上挂的那把小提琴劈成两半时，我就领会到神的旨意了。当下我就决定，要将父亲留给我的这把罪孽深重的罗姆人的小提琴永远封存起来。”
	“你现在把封条打开吧，令尊也正在天国聆听着呢。所有受尽苦难而死的罗姆人的灵魂也都在天上聆听。现在正是你施展琴艺的时候，这里有你必须拯救的人。他的病已非现代医学所能救治，最后的治愈方法可能只剩下罗姆人的音乐了。你现在不演奏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快！你不也是艾刚的朋友吗？！”
	“我当然是他的朋友，我的所作所为，全都是为了他。我随时都在想着如何让他过得更好。再不采取行动，不仅芮娜丝，连艾刚都会死在那个恶魔手里。弗朗哥那家伙无疑是个天才，但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他在全世界都犯过案。芮娜丝的心出现动摇的时候，其实我也很难过。我一点儿也不想把芮娜丝让给弗朗哥。如果是艾刚的话，我或许可能退出这场感情游戏。”
	“现在能帮助艾刚的只有你了。快！呈现你这辈子最精彩的演奏！”
	“好吧。”劳鲁拿起小提琴，“我已经老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拉。神奇之马太快了。”
	老人把小提琴夹在下巴下，说道：“请允许我拉得慢点儿。这是一曲表现神马全速奔驰的欢快曲子，但现在我已经无法拉得那么快了，就让我慢慢拉吧。”
	说完，老人开始在地上咚咚地踏起步。洁也和着节奏，用力地在地上踏出声音，似乎想跟上某个节奏。悦耳的琴声从老人手中的提琴里流淌了出来，我不由得暗暗惊叫。
	想不到他居然拉得这么棒，光听他说，还以为他只是名普通的业余乐手。老人的换指快得让人目不暇接，富有激情的乐符充满了整个房间，而他只是毫不费力地演奏着。琴声将草原上马匹节奏感十足的奔驰场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他那动人心魄的演奏下，一股雄浑的气势油然而生，让人不由得伴随着乐曲吹起口哨来。洁也在一旁用手打着拍子，我忍不住一边用脚跺着地板，一边晃着脑袋拍着手。老人手里的弓越拉越快，时而轻轻跳动，时而大幅度地摆动。随着老人指尖的跃动，一串串刚劲、明快、悦耳的音符从小提琴里奔腾而出。
	突然，乐音起了变化。明快、活泼的节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阴郁的弦音。节奏也慢了下来，舒缓的慢板会聚成一段段熟悉的旋律。
	高亢悠扬的高音、如泣如诉的低音，一串串仿佛夹带着珍珠粉末般闪亮的、纤细柔和的音符，令人联想起被风吹起的多瑙河上的微波，以及黄昏时分古城小巷里的街灯。
	舒缓的慢板中偶尔会出现一段异常快速的装饰音，快慢结合得十分和谐，丝毫没有破坏乐曲平稳的节奏和流畅性。拉得实在太精彩了。我完全忘了老人下巴下夹着的只是一个小小的木盒子。听他的演奏，仿佛是在聆听人间难得一闻的天籁之声。乐音低沉时，我甚至以为那不是琴弦和弓发出的震颤，而是老人口中的微微叹息。
	一曲奏罢，院长微微点头致意。这个动作带有老年人独有的迟缓。洁在鼓掌，我也开始鼓掌，透过电话线，我似乎也听到了芮娜丝鼓掌的声音。
	“我老了。刚才拉的就是《流浪者之歌》，早就想拉一次这首曲子了。早晨听到你的演奏，我就不禁手痒痒了。”
	“我第一次听到如此美妙的《流浪者之歌》。里格尔先生，不，史蒂芬先生。我眼前似乎浮现出携家带口到处漂泊的旅途中的罗姆人，他们正在悲愤地向人们诉说世世代代所忍受的苦痛。您真是位杰出的演奏家。您本身就是罗姆人吧？”洁称赞过后问道。
	史蒂芬点点头说：“是的。不过和我父亲的演奏技巧比起来，我这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父亲才是真正的小提琴高手。只要给他时间和舞台，他就一定可以闻名世界，只是他的运气太坏了。”
	老人慢慢坐回沙发，将小提琴和琴弓轻轻地放在桌上。
	“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位于特兰西瓦尼亚名叫帕拉托卡的村庄。村子里有一千多人，我们罗姆人大约只有五十个。以前罗马尼亚国王曾准许罗姆人在那里定居，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口。特兰西瓦尼亚是罗姆人通往西方的主要通道，自古以来就有很多罗姆人经过那里，翻过高山流浪到匈牙利去。”
	“难怪特兰西瓦尼亚的政治局势那么复杂。”
	“帕拉托卡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仍属于罗马尼亚，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因为希特勒和匈牙利站在一边，匈牙利便借助纳粹的势力将帕拉托卡村变成了匈牙利的领土，纳粹的军队也驻在村里。在那之前，每当村民举行婚礼，都会请我父亲为他们演奏。我父亲是本地的当红明星，每到一处都会围拢大批乐迷前来听他演奏。事实上，不只在村子里，在国内他也是数一数二的顶尖好手。那或许是我父亲最鼎盛的时期吧。
	“父亲的乐团也为匈牙利和纳粹军队演奏。每当匈牙利打了胜仗，或是出征之前，父亲都会去演奏几曲鼓舞士气。没有我父亲，整个乐团就表演不下去，因此他总是站在最前面。但实际上这不是我父亲自愿做的事，他是被逼的。
	“不久，我们战败了。村子又变成了罗马尼亚的领土。而当时的领导人齐奥塞斯库正一步步走向独裁。我们一家人被视为匈牙利人的同谋，在村里备受虐待。就因为在我父亲演奏的乐曲中被送上战场的士兵，有很多在战场上遭遇死伤，然而这一切并不是我父亲的过错啊。
	“父亲被人随意殴打，母亲也几次遭受暴行，这都是因为嫉妒——战争时，村子里好多女人为我父亲争风吃醋。最终我们被村民们用石头砸着赶到了村外。就像刚才你提到的那样，父母带着我这么小的孩子，把仅有的家当全放上马车，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活。我们在野外搭起帐篷睡觉。只要走过菜园边，马上就会被说成是贼，来偷菜的，然后就朝我扔石头。每到一个地方，父亲就站在街头靠演奏音乐要钱，但根本赚不到多少。那时我还小，丝毫帮不上家里的忙。
	“父亲不肯继续为罗马尼亚人演奏，因此我们逃到布达佩斯，最后流落到西班牙。不管到哪里，父亲都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我们越来越穷。在极度贫困中，母亲病死了，因为没有钱找医生看病。带着一个病人四处流浪的生活有多悲惨，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根本无法体会到的，父亲为此常常独自躲在没人的树下痛哭。
	“母亲的死，使父亲也变得跟死人差不多，他的演奏技巧也因此迅速退步。当年号称罗马尼亚第一乐手的本事早已不见。流浪到西班牙的卡迪兹时，父亲在街上听人说起到菲律宾能挣到钱，于是决定移居到菲律宾去。以前他还打算去非洲，但后来觉得即使去了非洲也没有我们的活路。
	“罗姆人艰辛的旅程并不只发生在中世纪，就在几年前也是如此。啊，我说了这么多无聊的话，影响到你们了吧？”
	洁听了，很快用眼睛扫了一下艾刚的表情，接着说：“没关系，你尽管说下去。对这桩案子来说，这些也是相当重要的消息。”
	“菲律宾也没有什么好工作给父亲做。我在菲律宾长大，一直跟着父亲学拉小提琴。但父亲好像不怎么愿意教我，是我求他教会我的。因为我爱听，也佩服父亲的演奏。
	“父亲几乎每天都会说这么一句话，特别是每次教我拉琴时都要重复一遍：‘劳鲁，就算你拉得再好，也不能靠它过日子，那只会让人瞧不起。而且你记住，音乐一定会被政治和战争所利用。’”
	“你改名字了吗？”
	“是的，用罗马尼亚名字不方便。有一天，父亲说在日本能找到工作机会，于是又带我去了日本。但当时父亲的演奏水平已经远不如从前，过度饮酒使他的手指不再灵活了，就算当一名街头艺人，也是技艺最差的。相反，那时的我已经拉得很不错了，可是父亲坚决不让我跟他一起演奏。原因是他非常讨厌演奏家这个职业，因此不想让儿子成为演奏家。
	“我们走遍日本的各大城市巡回表演。当辗转到九州的时候，在一个四周都是农田的小镇里，我们发现了一家名为‘立花食品模型研究所’的小公司，他们主要生产放在餐厅门口展示柜里的食物模型。我完全被这些栩栩如生的模型所吸引，惊羡不已。如此精致的东西，我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没看到过。于是我当时就打定主意，这就是我将来要从事的事业。当然，这么精良的食品模型制造技术，当时的菲律宾人还没有接触过。
	“以前的食品模型都是用蜡做的，我也曾经见过，但一点也不为之心动。那一次我之所以会被深深吸引住，是因为那是用聚氯乙烯取代蜡作为模型原料制作的。方法是先把硅胶浇盖在食物上，待硅胶凝固后，再把真的食物去掉。接着在完成的模型里注入聚氯乙烯做的仿制食物，凝固后再取出进行着色。有时还会用微波炉将食物模型进行加热。这样做出的模型和蜡制的截然不同，效果非常逼真。这种产品强烈地打动了我。如此加工后完成的模型简直与实物无法区分，尤其是牛排和带肥肉的烤肉模型，几乎可以乱真。不只是外观，触摸到的手感也很相似，它特别柔软，看起来好像真的能吃似的。
	“我当时就告诉父亲，我决定留在九州学习这门技艺，并马上到立花食品模型公司就职。不过，说是就职，由于我无法取得签证，因此不能成为正式员工。我请他们允许我以特别研修生的身份在公司工作一年。从此我吃住都在这家公司，从基础知识开始，系统学习模型制造技术。
	“当时是食品模型的初创期，还处于试验探索和技术开发时代。该在真的食物上浇盖什么东西来制模？给凝固的聚氯乙烯上色时该用什么涂料？聚氯乙烯本身是透明的，很难上色。大家纷纷拿出自己的创意，仿照食品的形状，用各种材料进行试做。首先，必须让聚氯乙烯本身变成不透明的，才能容易上色。而如果制作饮料的模型，则必须维持透明。另外，肉和鱼是白色的，需要上很多白色的涂料，蔬菜的基色又完全不同。我和老板一起开发出各项技术，最后连啤酒的泡沫和蛋糕上的奶油，都下工夫做得很细致，那时的工作真的很有意思。我想，当初他们决定雇用我，绝不是一桩亏本生意。
	“掌握了这项技术后，我回到菲律宾创办了一家公司，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渐扩大，我又遇到几次不错的发展机会。我投资收购餐厅，不久后又扩大成百货公司。这时，我父亲去世了。他死在我为他购置的位于民都洛岛的家里。那栋房子就在海边，附有西班牙式庭院，是一栋很漂亮的房子。父亲生前能有机会在那里享受晚年，对我来说也算是个小小的安慰。
	“然而，在马尼拉人生地不熟的我，最终还是迎来了投资的失败。至今我还在后悔，如果当初不开餐厅，只做橱窗展示产品就好了。也不要去经营我不熟悉、又不感兴趣的女式服饰、女式内衣、食品原料和厨房用品等。我没娶老婆，也没人帮忙。最后，连那些老顾客都离我而去了。在经营餐饮业方面，我认为还是需要天生的悟性。比如意大利人就很在行。另外，由于菜色品种变化得越来越快，许多餐厅都开始不用食品模型了，我的事业也就到头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跟不上时代潮流的变化。
	“就在这时，我在西班牙语系企业家联谊会的餐桌上认识了弗朗哥&middot;塞拉诺。他吹嘘自己是个学者，但其实是个令人讨厌的小人，我听说他在世界各地都有房产和女人。不过，弗朗哥的小提琴和钢琴技艺都很好，而且和我一样，他也想在菲律宾创业，因此想结交在菲律宾生活了很久的白人朋友。加上他和我都有在欧洲各国游历的经历——他出身捷克，我是罗马尼亚人——因此感觉上很亲近。最终我和他交上了朋友，这是我人生中犯下的最致命的错误。
	“通过弗朗哥的介绍，我认识了艾刚&middot;马卡特。我在民都洛岛的房子就在美国人聚居区的附近，可以和美国学者经常交流。弗朗哥是学者，似乎和那些美国学者很熟，但没人比艾刚更热衷于和那帮美国人打交道了，他常常跑去找他们聊天。因为艾刚是学生物出身的，对他而言，美国学者们的思想不受拘束，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有趣。
	“艾刚是个非常可爱的家伙，我把他当儿子看待。他的求知欲太强烈了，因此才会受到弗朗哥的诱惑，只要弗朗哥一谈到新学问，他就眼珠发亮、听得入神。不幸的是，他受伤后失去了记忆，还因为经常酗酒，最终被送进专为外国流浪汉开设的收容所。我实在无法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所以当我准备回欧洲时，决定把他带回了瑞典。我想，一个患有记忆障碍的人，回到自己的祖国总比漂流在异乡要好些。
	“然而，当我结束四处奔波的日子，回到赫尔辛堡时，却发现他仍然过着凄惨的日子。于是我申请了政府的资助，加上我剩余的全部财产，在斯德哥尔摩开设了一家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康复医院，并收留了他。
	“而我这些年还一直过着单身生活，因为我不希望拥有家庭。我从小看腻了父亲的痛苦，也深深领会母亲作为一个女人所忍受的另一种形式的辛酸。我认为，如果没有我这个幼小的孩子，或许他们就不会过得那么苦。
	“况且，如果可能，我宁愿能和像我一样的罗姆人女子生活在一起。我也喜欢亚洲人，但至今还未遇见过能让我狂热地爱上的女人，她们只是比欧洲人更讨我喜欢一些而已。只有芮娜丝不同，我曾考虑过，如果能和她一起生活应该也不错。她有着南亚女子所特有的奔放和无拘无束，而且能歌善舞，我觉得她具备与罗姆女子相似的热情。我对她充满好感。说实话，我发现自己身上的罗姆人血液已经开始骚动。那时我甚至想返回欧洲大陆，去寻找终生的伴侣。我希望能寻找到一位和我同民族、性格类似的女子，但却事与愿违。
	“也许是我在经营上下的工夫还不够，同时错误地判断了潮流的变化。加上越战结束，物流模式瞬息万变。总之巴拉旺百货公司很快就经营不下去了。我则不但没有信心挽回公司，反倒觉得该把它处理掉。
	“因此，我主动开口要把产业卖给弗朗哥。弗朗哥想在菲律宾做生意，但并不想投资百货业，所以他一口回绝了。于是我放弃与他的谈判转而去寻找其他买主，但没有任何买主愿意以我开出的条件买下公司。就在我几近绝望的时候，弗朗哥又主动找到了我，提出可以收购我的公司，不过有一个附加条件。我问他什么条件，他说要连芮娜丝一起卖给他，这就是条件。
	“千不该万不该，我竟然答应了这个条件。因为我察觉芮娜丝的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了，还误以为其原因就在弗朗哥身上。所以我想既然如此，让她跟着弗朗哥倒也好。况且，当时肯依照我提出的条件收购巴拉旺的人，也只有弗朗哥而已。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才渐渐了解了内情。原来，让芮娜丝的心离开我的不是弗朗哥，而是艾刚，因为她爱上了艾刚。另一方面，弗朗哥想投资的产业是四肢的假肢等辅助医疗器材的研究与开发。越南战争造就了大批缺手断腿的残疾人。而且虽然越战已经结束，但战火并没有因此而熄灭。首先是柬埔寨的内战，其次又蔓延到非洲、以色列及中东地区，战况也都有扩大的趋势。弗朗哥看准了这个商机，而开发辅助医疗器材与他自己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也不冲突。
	“这件事本身也无可挑剔，他要从事什么行业，那是他的自由。何况他研制的假肢对那些残疾人也有帮助，变成一项事业同样可以帮助别人。然而，弗朗哥的计划并不止于此，那个恶魔所感兴趣的是芮娜丝——因为她缺了一只右手。她和母亲曾出过车祸，所以从小就失去了右手。
	“她的父母都已过世。唯一的亲人是她的祖父，但祖父不多久也死去了，于是芮娜丝成了一名孤苦伶仃的孩子，在菲律宾孑然一身。弗朗哥的如意算盘是，如果能够把她变成自己的情妇，让她照料自己的生活，就能像对待一只小白鼠一样，把她的生杀大权掌握在手中了。芮娜丝孤苦无依的处境正是引起弗朗哥兴趣的原因。
	“弗朗哥既像是从中世纪黑暗时代复活的恶魔，又像一个以希特勒为靠山的御用科学家，甚至有点像参透犹太教神秘魔法的狂人。布拉格以前就曾经历过这种为所欲为的时代。我原以为那个家伙对芮娜丝感兴趣，只是出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其实不然，他不仅不把她当女人来对待，更不把她当个人看。在弗朗哥的眼里，芮娜丝无异于一只动物，而且还是供实验用的小动物。
	“她没有右手，那家伙欺骗她说，如果再去掉一只右脚的话，她的左脑就会变得异常发达，能具有特殊功能。对科学实验而言，这是极为有意义的尝试。他还说，为了造福那些残疾人，他已经设计好了下肢的假肢，只差试用了。为此，他还曾计划找机会带她到柬埔寨去，借机砍断她的右腿，再假装成被炮火误伤。他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讨论一只从路边捡来的野狗一样冷酷无情，他连截肢的具体位置都告诉过我了。
	“后来，弗朗哥大概是想把芮娜丝设计成杀害我的凶手，才因此改变了计划。总之，从这件事上可以得知，弗朗哥对待芮娜丝是多么的残酷无情，完全不把她当人看。
	“现在我说的这件事，你们都无法相信吧？也许会觉得仿如天方夜谭，然而事实上，当时就是那样的时代。经常有许多缺胳膊少腿的人被从越南运送回来，这些事和情景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是再真实不过的了。
	“我们的邻国从太平洋战争开始，一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都处在持续的战乱中。你们能相信吗？打了将近四十年的仗，也难怪大家都变得不正常了。
	“战争一定会造就一大批恶魔，那些热衷于战争的人，耳边总会不断听到恶魔充满诱惑的低语。弗朗哥就是最典型的想借战争发财的恶魔。他的假肢生产计划并不是为了方便失去手脚的人，那是次要的，不是那家伙真正的目的。他主要的目的是想砍断别人的手脚，拷打战俘，制造出更多的残疾人。砍断他们的手脚才是他的最终目的。手脚被砍断后，可以立刻装上他所生产的假肢。换句话说，他正是为了名正言顺地截断他人的手脚，才愿意投资制造假肢的。所以，他不是为失去手脚的人配制适合他们的假肢，而是为了兜售自己制作的假肢，去砍断更多人的手脚。他还想出了几个合适的截肢部位。的确，如果用这种方法来对俘虏用刑，也许能收到很好的审问效果。但能想出这种方法的人，除了恶魔还能有谁呢？对于芮娜丝，他早就想拿她试试了。
	“我知道这个计划后吓得全身颤抖，同时也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但是事到如今，已经不能把买卖合同收回来了。我想，要终止这个凶残的计划，只有除掉弗朗哥。只帮助芮娜丝一个人逃走不能解决问题，疯狂的弗朗哥迟早会想出下一个计划，再下一个计划，或许会是一些更可怕的方案，并且还会冷酷地执行。这就是他的为人。所以我决定杀死这个恶魔。我的计划是……”
	这时，一直在一旁沉默不语的洁举起了右手。
	“先停一下！”他说，然后又转向艾刚问道，“马卡特先生，你怎么了？”
	在他的催促下，我看了一眼艾刚，只见他双眼闪耀着前所未见的亮光，正坚定地注视着前方。
	“啊，《神奇之马的回归》……”他低声喃喃道，“这首曲子，我常听劳鲁演奏。芮娜丝还会随着小提琴声翩翩起舞，左手抓着裙摆，一直旋转不停。”
	“对，正是这样！艾刚，你想起来了？”从遥远的地球彼端传来芮娜丝激动的叫声。
	“啊，芮娜丝，卤肉，是卤肉，真香！还有一道菜，肉馅加茄子的鸡蛋饼……”
	“那叫蛋包茄子！”
	“对！我最爱吃这些菜了，我总是边吃边问你，能不能一辈子天天做给我吃？那是我认认真真想向你求婚才说的。”
	“对，我记得。艾刚，你记起来了啊？”
	“我记起来了。苏禄海的颜色也记起来了。我搂着你，对你说过好几次，我要在这美丽的地方和你过一辈子。”
	“是的，是的艾刚，你都记起来了！”
	“我记起来了，终于记起来了。芮娜丝，你还在监狱里吗？这太不公平了，我一定要救你出来。啊，芮娜丝，我真想念你啊。”
	“我也想念你，艾刚。”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才好呢？医生，我想救出芮娜丝啊。”
	“你记得他吗，马卡特先生？他就是一月二十四日晚上，一直和你在八打雁的街上喝酒的劳鲁&middot;里格尔。”
	艾刚转过头，注视着劳鲁。
	“我老了吗，艾刚？”劳鲁，不，是摩尔多万&middot;史蒂芬问道。
	“啊，劳鲁，好久不见了……”说着，艾刚站起来走近劳鲁，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两人分开后，劳鲁说：“你终于回来啦！艾刚，欢迎你回来！你终于骑着神奇之马回来了。”
	“是啊，都是你拉的那首曲子的功劳。”
	“其实我们天天见面，艾刚。我非常担心你。我虽然已经老了，但还死不了。来，我们一起去把你妻子救出来吧！”
	洁在一旁插话道：“请你回忆一下一月二十四日晚上见到的事情，马卡特先生。你跟在劳鲁后面，来到了他的办公室。穿过大厅，打开会客室的门走了进去。在那里你看到了什么？”
	艾刚坐回到椅子上，冥思苦想了一段时间。然后说：“我听见劳鲁大喊一声，接着一看，卡尔，不，是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躺在沙发上，仰面朝天躺着。房间很暗，但从窗户透进来的霓虹灯灯光把塞拉诺先生的脸照得很清楚。他像是睡着了，但夹克里面的白衬衫却是鲜红的，夹克上还开了个小孔。劳鲁弯下腰，用手指摸了摸夹克上的孔，说是血。”
	“艾刚……”
	劳鲁刚想说话，洁马上举起右手制止住他：“嘘！马卡特先生，请接着说。”
	“我感到头晕，站立不住，想吐，也许是酒喝得太多了。塞拉诺先生中了枪，已经不行了，从埃塞俄比亚开始我就一直和他在一起。我想到这里，就蹲下来想呕吐……啊，不行，我现在也想吐了。医生，能用一下厕所吗？”
	“那个门后面就是……”
	“哦，我没事了……不要紧，只是有点儿不舒服。”
	“你还好吗，艾刚？”从远方传来芮娜丝的声音。
	“啊，芮娜丝，我没事，只要能听到你的声音——”
	“马卡特先生，如果你想救出席皮特，就得更努力。你再想想，那是发生在几点钟的事情？”
	“我想还不到八点。”
	“里格尔先生是一开始就伸手去摸弹孔的吗？”
	艾刚认真思索了一阵，接着说：“哦，不，不是的。他先是靠近塞拉诺先生的尸体，摇晃他的身子，然后又拍了拍他的脸。”
	“对。于是脸上的肉就微微颤动了起来，对吗？”
	“洁，为什么连这种事都要问？”我问道。
	洁没有回答，只是用手指了指《重返橘子共和国》那本书，催促道：“接着说，马卡特先生。”
	“然后他又用手指摸了摸夹克上的弹孔说，是血。”
	“里格尔先生是这么说的？”
	“是的。”
	“嗯，这是相当重要的事。马卡特先生，”洁说，“塞拉诺先生胸口处留下的弹孔有几个？”
	艾刚继续回忆，然后说：“我不知道，记不得了。我那时喝醉了。”
	“嗯，说得也是。”洁似乎觉得有点遗憾，接着问道，“那么，墙上的小提琴怎么了？”
	“你是指——”
	“是不是从中间被劈成两半了？”
	艾刚看着天花板，说：“不，还没有。”
	“你是说小提琴还好好的挂在墙上？”
	“是的。”
	洁满意地点了几下头，说：“很好，马卡特先生。然后呢？”
	“我想打电话报警，正拿起电话时，大地震就发生了。一开始是轰隆的一声，跟着脚下突然晃动了起来，还发出很大的声响，地下响起了可怕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惊人的晃动，房子摇晃得很厉害，到处传来玻璃和陶瓷品碎裂的声音，还有不知道什么东西掉到地上的噼啪声，大概是墙壁上的瓷砖剥落了吧。然后是人的惨叫、哀号声和车子相互撞击的刺耳声音一起传了过来。同时，房间里突然暗了下来。”
	“是停电了吗？”
	“不，我想不是停电，至少杰森大楼并没有马上停电。之所以会暗下来，是因为窗外扬起了灰尘的缘故。灰尘遮蔽了马路上的霓虹灯和街灯。我看了一眼窗外，厚厚的灰尘使四周一片漆黑。”
	“嗯，摇晃大约持续了多久？”
	“感觉挺久的，实际大概也就十秒钟左右吧……我无法站着，就慢慢蹲下去。总之，摇晃得很厉害。”
	“在摇晃的过程中，你见到了什么？”
	艾刚双手抱着头，发出一阵呻吟，说：“我简直不敢相信。”
	“见到什么了？”
	艾刚却还是一直低着头。
	“你说出来能舒服点儿，马卡特先生，闷在心里可不好。”
	“就在我面前，塞拉诺的脑袋开始慢慢地往后面转，直到后脑勺完全转到前面来。接着，他的脑袋从肩膀上脱离下来，咚的一声掉到了地上。那一瞬间，我由于惊吓过度而昏了过去，那简直是一场噩梦。”
	“真的发出声音了吗？”
	“我觉得我听到了，但也许只是错觉吧。”
	“是因为周围响声太大了吧……后来呢？”
	“然后就在我眼前滚，在地板上滚……”
	“塞拉诺的脑袋？”
	“嗯，是的。它就在我眼前，我觉得自己能活着真是不可思议。”
	“到哪儿？”
	“啊？”
	“脑袋滚到哪儿了？”
	“屋子的正中央有一张像这样的桌子，就滚到桌脚旁边了。”
	“碰到桌脚后才停下来的吗？”
	“是的。”
	“你被吓到了吧？”
	“简直吓破了胆。”
	“嗯，然后呢？”
	“我想打电话报警，这时地震带来的摇晃已经过去了。”
	“屋子里没开灯吗？”
	“没开。但因为窗外的烟尘已经落下去了，因此能隐约看见屋子里的东西。”
	“那间屋子里有电话吗？”
	“没有，电话在隔壁的办公室里。”
	“嗯，然后呢？”
	“我想去隔壁房间打电话，但劳鲁说附近或许有凶手的指纹，叫我最好不要碰。而且，由于刚才的地震，电话大概也不通了吧。”
	“哦。然后你怎么办了？”
	“我说，那我就步行去报警，劳鲁同意了。也许是看见我神情不安，他问我是不是在担心芮娜丝。”
	“嗯，然后呢？”
	“我那时正惊慌失措、魂不守舍，原因自己也不清楚，被劳鲁一提醒，我才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在为芮娜丝担心。我非常非常担心她，简直坐立不安。她只有一只手，又和老年人一起住，万一房子塌了，应该很难跑出来吧。就算房子没事，也一定需要帮助。我为此十分担心。”
	“谢谢你，艾刚。”芮娜丝在电话里说。
	“于是，劳鲁对我说，你去看看芮娜丝好了，这里我来想办法。我会步行去报警，你不必担心，赶快去看芮娜丝吧。我赶快跑出大楼，一直跑到芮娜丝住的地方。”
	“原来如此，这样事情就很清楚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和刚才芮娜丝说的衔接上了。”
	“是的，医生。”是芮娜丝的声音在回答。
	“这便是那位目击者消失的原因。事后他已经无法再返回现场了，因为他发生了意外，随着塞拉诺家墙外面的楼梯一起掉到了悬崖下的岩石上，受了重伤。
	“另外，由于席皮特急于救助马卡特先生，情急之下开枪打伤了警察，并因此遭到警察开枪还击而受伤，无法动弹了。
	“现在轮到你了，史蒂芬先生，对于你来说，目击者回不来了会对你更有利。原因是，为了掩饰这场意想不到的事故，你需要时间。事实上，为了完成这一切，你花费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正因如此，马卡特先生目击到弗朗哥尸体的时间和你前去报警之间，出现了很长的间隔。就算其中发生过地震。”
	史蒂芬院长默默地点了点头。
	“对警察来说，他们已经不需要目击者了。而你的不在场证明，也无须再有人替你证实。因为凶手很快便现身，并被立即逮捕了。因此你改变了说法，说是你一个人单独发现了弗朗哥的尸体，还把发现时间往后挪了一些。杀人案的发生时间应该是在八点之前，你领着艾刚到现场的时间则更早。但你却说发现尸体是在九点过后。而且，你把尸体脑袋掉落说成是发生在地震之前，并说是你用手晃动尸体的结果，并不是地震造成的。”
	院长又点了点头。
	“这么说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你不想把尸体的头颅掉下来说成是意外。你想把它虚构成凶手有意为之的结果。”
	“嗯。”院长终于应了一声。
	“其实那完全是意料之外发生的，极有可能是你的一个失误导致的。然而这件事如果被发现，真相便可能因此而败露。”
	院长又点了点头。
	“马卡特先生掉到悬崖下的岩石上，两边肩胛骨都发生了粉碎性骨折。如果真的是这样，他的伤势应该非常严重，可能连后脑、背部和脊椎都受伤了。那下面是海边的岩礁，对吧，席皮特？”
	“是的，从大路上很难看到，所以我才非常担心。”芮娜丝说。
	“可从海上反而容易看到，是吗？”
	“是的。”
	“楼梯塌陷后，艾刚掉到了岩石上，他一定是被经过的船只发现，并获救了。”
	“我想一定是这样吧，现在我也这么认为。”
	“救助他的人，把他送到了一家有日本医生的医院，他们为他紧急进行了手术，并在他的肩胛骨上安装了当时还处于试验阶段的人造骨骼。安上的骨骼在马卡特先生体内依照理论设想发挥了作用，经同化吸收后伤口得到了完全的康复。但马卡特先生虽然伤势痊愈，却出现了记忆功能障碍。
	“史蒂芬先生，对于你来说，他的受伤是个很好的转机，使你幸运地得以逃脱。现场只剩下你一个人，也有足够的时间慢慢考虑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和处理。”
	“说得对。然而，我当时的心情并没有特别轻松，因为事情的进展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惊慌失措，觉得自己失败了。”
	“你的失误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弗朗哥的手枪放回到了他的办公室里。既然有一发子弹已经留在墙上，你干脆就把枪放在地上好了。”
	“但是，这样的话——”
	“你还把枪拿错了，因此才让芮娜丝背上杀人的罪名。所谓的凶手突然现身，你的不在场证明也就不会被警方追查，因此，你费尽心机设计的艾刚这个目击者也不需要了。你得逞了，对于你而言，整件事并没有失败，只不过制造出了一个不幸的替罪羊而已。”
	“哎，是啊，所以对我来说还是失败了。医生你说得完全正确。”
	“不，我被逮捕是因为我开枪打伤了警察。”芮娜丝说。
	“芮娜丝，谢谢你。听你这么说，我心里好受多了。”
	“你那天知道弗朗哥在加班吗？”洁问。
	“我知道。那段时间他每天晚上都在办公室待到很晚，为了和巴拉旺百货公司的客户交涉，他天天加班。我熟悉百货公司的业务内容，因此我很清楚，他每天都独自一人在办公室待到深夜。”
	“洁，你说他费尽心机设计了一个目击者，这是怎么回事？是指史蒂芬先生的不在场证明吗？为什么设计一名目击者就能使他的不在场得到证明？”我问。
	“凶手要让马卡特先生扮演的重要角色，并不是和他一起发现弗朗哥被枪杀的尸体，而是要让他证明两人在发现尸体之前，已经一起喝了几个小时的酒。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嗯，然后呢？”
	“史蒂芬先生从傍晚起就一直和马卡特先生待在一起，从没有离开过，一直到八点左右一起在办公室发现了弗朗哥的尸体。这样，史蒂芬自然就可以逃脱嫌疑了，对吧？”
	“当然。”我说道。
	“弗朗哥的死亡时间估计在七点到八点之间。而史蒂芬先生从六点刚过就一刻也没离开过目击证人的视线，他一直都和马卡特先生在一起，所以他不可能被怀疑是凶手。”
	“是的，当然是这样。有什么错吗？”我接着问，“这样，弗朗哥还是史蒂芬先生谋杀的吗？”
	“这怎么说呢？总之，海因里希，对你说也没什么用处，要出庭的人又不是你。马卡特先生，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理解的？”
	“你要我揭开谜底？”
	“是的，你是当事人。而且如果你想救出席皮特，就必须把事件背后的真相都说清楚才行。”
	“你是说，是谁、又是如何杀死了塞拉诺先生吗？”
	“是的。你必须知道，这个案子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惊天动地的故事。”
	“首先，我绝不是凶手。”艾刚说。
	“嗯。”
	“因为我是事件的当事人，我知道自己没有杀过人。”
	“嗯，还有呢？”
	“里格尔，不，史蒂芬先生也没有杀人。因为他从傍晚起就一直和我在一起，一秒钟也没有离开过。”
	“嗯，但是，马卡特先生，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话，本案就不存在凶手了。席皮特也没有杀人。”
	“我没有对他开过枪。”芮娜丝说。房间里一片沉默。
	“那么……人到底是谁杀的？”
	“我认为，这里面有线索，”洁把《重返橘子共和国》这本书高举在手上，继续说，“一切都在你写的这本书里。解开谜题的钥匙，确实就在这里。”
	艾刚还是没有出声。
	洁翻到书的最后一页，又往前翻了几下，说：“这其实非常简单，答案也显而易见。这里是这么写着的，请允许我读出来：‘因为荷西爷爷这么说，我看了看墙上的小提琴。小提琴依然好好地挂在墙上。’怎么样？”
	“是的，这段你说过了。”
	“还有这里：‘我看着芮娜丝的脸被拍得微微颤动，也看到芮娜丝的胸前有一个小小的洞。’对吧？”
	“啊，原来如此。”艾刚说。我也终于明白了。
	“我不是受了伤重吗？到塞拉诺那座海边房子后的记忆全都失去了。现在才好不容易记起来，至于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是一丁点儿也想不起来了，一片空白，甚至连楼梯坍塌时的记忆都没有了。但后来我住进医院后的事情，倒是记得很清楚。我没有机会再见到塞拉诺先生的尸体，不过，我当时看到的情形，的确好像和海因里希以及医生说的不一致。
	“我见到尸体时，脖子是被砍断了，颈部被装进了螺丝。听起来似乎一模一样，但我见到的和警察发现的，确实有几处地方不同。首先，我和劳鲁一起发现塞拉诺先生的尸体时，墙上的小提琴还没有损坏。这是事实，我记得十分清楚，因为这是我亲眼见到的。其次是子弹在夹克上留下的弹孔，这一点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但我仿佛记得弹孔只有一个，而不是两个。”
	洁听了拍了拍巴掌，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然后露出会心的微笑说：“对！这才是问题的关键，马卡特先生，你太出色了，事实正是如此！你所发现的弗朗哥的尸体，和之后到现场的警察们见到的尸体，不同之处只有这一个。当然了，如果加上房间里的，不同之处就一共有两处了。一处是墙上挂着的小提琴，另一处是夹克左胸处弹孔的数量。换句话说，你所发现的尸体，和警察见到的尸体几乎是完全一样的，但其实是不同的两具。”
	房间里顿时陷入一片沉默。
	F
	“所谓不同的两具是怎么回事？是另外一个人的尸体吗？”我紧张地问道，“你是说，还有另一具尸体，脖子里也被塞进了螺丝？”
	“不过，那可千真万确就是塞拉诺先生。”艾刚说。洁慢慢挥了挥手，似乎是在鼓励他往下说。
	“医生，那的确是弗朗哥&middot;塞拉诺先生，这一点我看丝毫没有怀疑。我从在埃塞俄比亚发掘化石起，就一直和他在一起工作。他的脸型和体态，我太熟悉了。”
	“可你当时喝醉了，马卡特先生。”洁说。
	“我想，即使我当天喝得烂醉如泥，也应该不会看错。我和他非常熟悉。”艾刚说。
	“洁，弗朗哥有孪生兄弟吗？”我问。
	“医生，你的意思是，出现的是和弗朗哥&middot;塞拉诺长得一模一样的另一具尸体？”艾刚也不解地追问道。
	所有的人都沉默着。
	洁看了看四周，或许是认定大家把困惑都完全说出来了，才开口说道：“你们的意思是，卡尔&middot;扎泽茨基有个双胞胎兄弟，而且，凶手同时杀死了他们两个人？”洁冷冷地笑道，“这么说，这桩案子里就有两个人被杀了，凶手的罪行更严重，也更难制造不在现场证明了。可是，另一具尸体到哪儿去了呢？再说，扎泽茨基有双胞胎兄弟这种说法，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更难制造出不在现场证明？”
	“是的，马卡特先生。凶手原本想巧妙地利用这个诡计来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然而在计划实行中途，却发生了一起完全无法预料的重大事件，他所制定的周密计划也随之失败了。但这个偶然的失败，却让整桩案子看起来更加扑朔迷离。如果从整体上把握这桩事件，大致情形就是如此……”
	“你所谓的‘无法预料的重大事件’是指什么？”
	“当然是地震了。”
	“哦，原来是地震。”我说道。艾刚也点了点头。
	“我想和马卡特先生说几句话，海因里希。”洁扭头冲我说道。
	“哦，没有问题。”我说。
	“不，你可以提问，想听听我们的谈话也可以。但是你如果有什么发现，请不要说出来，我希望这些问题都由马卡特先生亲自来回答。希望你先记住这一点。”
	“可是，艾刚已经恢复记忆了，不是吗？还需要这么费心吗？”
	洁听了，摇了摇头说：“很可惜，事情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他目前的状态还相当不稳定，也许到了明天，他又失去所有的记忆了。”
	“啊？真的吗？”
	“很遗憾，确实如此。不过既然今天他的记忆能恢复到这个水平，那么明天至少也可以回到今天的状态。今后也许还需要多次反复这样的过程。但只要能逐渐取得进展，我想最终肯定可以完全恢复。况且我们手里还有一件强有力的武器没用，你乐观地静待好消息吧。”
	“什么武器？”
	“罗姆人的小提琴。当然，如果能再加上席皮特的声音，效果就更好了。这个条件也许法律上很难实现，但只要有这把小提琴，就可以慢慢地撬开他记忆的闸门。所以，史蒂芬先生，你还得更勤快地练习你那首神奇之马的曲子才行啊。”
	“怎么会有这种事……”我扫兴地说。
	“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以后无论提到什么事，都要努力加深马卡特先生的记忆。光听别人说一遍，他大脑里的神经元物质喷发量很少。一旦记忆被逐渐风化，记下的东西很快就又被遗忘了。
	“席皮特，你也听到了吧？请你也加入我和马卡特先生的对话。你可以自由提问，但我希望对话主角由马卡特先生来担任。”
	“我知道了，医生。地震让凶手失算了，对吧？”
	“是的。”
	“他的失算主要体现在哪里呢？”
	“马卡特先生，你认为凶手做过什么失算的事？”洁问艾刚。
	“你是说，由于地震的突然发生，让凶手在什么方面失算了，对吗？”艾刚再次确认道。
	“是的，因为发生了凶手无法预料的情况，事先必须隐藏起来的东西被人发现了，你认为那是什么？”
	艾刚仔细想了想，但还是回答不出来。
	“马卡特先生，推理的原则之一，就是必须站在凶手的立场上来分析问题。他原先的计划是什么，又打算如何实行？”
	“你想问的是，凶手想让我看到些什么，是吗？”
	“就是这样，马卡特先生。”
	“然而，他却无法如愿让我看到……”
	“是的。”
	“因为地震来了……”
	“是的。就是这样，你慢慢想，马卡特先生。然后呢？”
	“如果地震没来的话……”
	“对！如果地震没来，将会看到什么？”
	“谁会看到？”
	“当然是你呀。看到尸体的人，只有你而已。”
	“你刚才说过，弗朗哥的脑袋之所以会掉下来，并不是因为身子被人晃动过？”
	“是的，因为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这个变化，过程便被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里，是完全按照凶手设想的原始剧本在演戏；可到了第二阶段，凶手向警察做出的说明却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漏洞。那事实是什么样的呢？”
	“晃动尸体，并拍他的脸颊时，脑袋并没有掉下来……”艾刚说。
	“那么，脑袋掉下来，是在什么时候？”
	“地震的时候，因为地震带来的摇晃才掉下来的。”
	“哦，那么，如果没有地震的话？”
	“脑袋就不会掉下来……”
	“对！就是这样！马卡特先生。那么，如果没有地震，你会看到什么？”
	“这个……塞拉诺先生被枪杀的尸体？”
	“是的。你只能看到弗朗哥&middot;塞拉诺被枪杀的尸体而已。换句话说，这才是凶手预期的事态发展。”
	“是吗？”
	“凶手没想到会有地震。这是当然的，毕竟地震并不是常有的事。如果没有地震，事情会如何进展呢？”
	“我会打电话报警吧，因为看到了遭到枪杀的尸体。”
	“到哪里打？”
	“隔壁的办公室。”
	“如果有人说，那里可能有凶手的指纹，让你到别的地方打，你会怎么办？”
	“大概会到外面找公用电话吧。”
	“附近有吗？”
	艾刚认真地想了想，说：“没有，公用电话离那儿挺远的。”
	“那你还会去打吗？”
	“应该会的。”
	“如果有人告诉你，打完电话后，就待在大楼门口等警察，然后把警察带上来，你会怎么办？”
	“这样……我也许会照做。”艾刚说。
	“那么，就有十分钟或更长的时间了。如果再事先把最近的公用电话弄坏，或直接在电话亭外面贴上‘故障’的字条，就可以赢得更多时间了。”
	“赢得更多时间？什么时间？”
	“在会客室里和尸体单独待在一起的时间。”洁说。
	“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艾刚问。
	“你觉得凶手打算在这段时间里做什么？”
	艾刚沉默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凶手的行动会是这样：你一离开，他就迅速跑到弗朗哥的办公室去。因为就在同一层楼里，他很快就能到。然后对着弗朗哥大喊：‘快到我办公室来，有件奇怪的事！’他把弗朗哥带到犯罪现场会客室里，指着弗朗哥的尸体让他看。弗朗哥被自己的尸体吓着了，想凑近看清楚是怎么回事，于是蹲了下来，凶手趁机一枪打中弗朗哥的左胸。”
	“啊！”艾刚和我都惊呼了一声。
	“接着，凶手会把假的尸体从沙发上拉开，再把真正的尸体放在沙发上，摆出完全相同的姿势。然后迅速拆解假尸，装进袋子，从后窗扔到大楼后面的巷子里，要不就暂时先藏在一楼的垃圾桶里。”
	这段话太出人意料了，吓得我魂飞魄散。
	“开枪射击并不需要太多时间，有五分钟就足够了。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
	“原来如此……”
	“你是说，当时弗朗哥还没死，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吗？”
	“我们必须反过来想一想。我们太在意脖子里的螺丝了，那情形太惊人、太特殊，导致大家误以为那是凶手故意做的。其实不然，那个螺丝并不是要给人看的，是想藏起来的。事实上，本来别人也看不见。”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怎么会是这样！”我忍不住惊叫出声。
	“等等，医生。”艾刚说，“那么，那个是人偶还是什么？”
	“没有脖子上有螺丝的人。既然装着螺丝，就一定是假人。”
	“你是说人偶吧？”
	“用这个词应该也可以。”洁冷静地说。
	“但是，我明明看到了弗朗哥的脸被劳鲁拍得微微颤动。”
	“聚氯乙烯是软的，被拍打的话，应该是会颤动的。”
	“聚氯乙烯……对了，做食品模型的那种原料！”艾刚说。
	“是的。”
	“但是，医生，他的身体也是软的呀，不像橱窗展示用的模特儿那样硬邦邦的。不管是扶起上身摇晃他，还是把他扶起来，全身都相当柔软、自然啊。”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马卡特先生。”
	艾刚想了一下，马上说：“哦，是假肢吗……”
	“弗朗哥不是正在研究那些东西吗？”
	“他家的确有很多假肢的实验品。他还曾叫我试试看，我也试着戴过几次，正好我没有右手。”又传来芮娜丝的声音。
	“那么，试戴的结果如何？”
	“有些部位硬得没法儿动，但大部分都能弯曲，很柔软，做出的动作也很自然。”
	“那天使用的应该就是那种了。”
	“那么，凶手是……”
	“就是你身边的这位史蒂芬先生。”
	“是劳鲁？”
	“是的。弗朗哥曾让我看过几次他试做的辅助器材，还有仿真面具。他早就做了一个，还把它挂在卧室的墙上。”史蒂芬说。
	“哦，确实，我也见过。”芮娜丝也说。
	“我把他的那个仿真面具借来，往里头注入硅胶，套出一个模子，然后再把聚氯乙烯倒进模子里，按照以前制作烤牛排模型的方式，仿制出了一张他的假脸。那是我花了很大工夫做出来的空前杰作。把死人失血的皮肤、每条细细的皱纹，以及一根根胡子，都逐一精心雕琢得几乎可以乱真。我还在假脸的鼻子里放了根芯棒固定住，这样鼻子就不会因为太软而乱晃了。即使把整个假脸拿在手上使劲摇，感觉也会像真人一样。我对自己的制作技巧很有信心。即便如此，我还是在每个细节上推敲了又推敲，唯恐存在什么漏洞。那天晚上把艾刚灌醉，也是为了能让事情更保险。因为若不以喝酒的名义拉他陪我乱逛，就实在找不出别的什么理由和他长时间待在一起了。
	“至于头发，我本来是从巴拉旺百货公司的橱窗展示模特那儿找了些和弗朗哥头发相似的灰白色假发，但戴上去后发现并不像，所以又专门跑了趟假发店，购买了一顶中老年男子的假发。躯体部分本来也想使用橱窗模特的身体，但也不合适，因为弗朗哥太瘦了。橱窗模特里没有与弗朗哥相似体型的。而且，就像刚才医生说的，让艾刚看过假的凶杀现场后，必须赶快把假人拆解成小部件。而弗朗哥做的辅助器材里找不到这类东西。即使有，我也不能开口向他借呀。
	“况且，橱窗模特的头部太大，无法把做好的聚氯乙烯假面具套在上面。于是，我用展示用的灯具和灯架做框架，自己制作了躯体部分。这样，头部大小可以随意调整，身体的胖瘦也可以控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把下巴和脖子做得很柔软，摇晃时就不至于因为太僵硬而被看穿。
	“因为人偶是用灯具加工制作的，所以脖子只能用螺丝来固定，这样既容易拆解，也可以调整脖子的长度——弗朗哥的脖子比常人要长出一截。接着再装上假手和假脚。
	“没想到完成后一看，发现明明已经刻意做得长一些的脖子，看起来还是短了点儿。弗朗哥的脖子真是长得罕见，因此我只能把螺丝松开几圈，这样能让脖子看起来更长一些。然后我朝假人的左胸位置开了一枪，还故意在衬衫上涂了点儿红色染料佯装血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天衣无缝了，实际完成后，才发现还有太多的地方没做好，一度心都凉了半截。对不起，我一口气说了这么久，可以吗？”
	洁听了，伸出右手，做了个“请继续说下去”的手势。
	“因为我把脖子上的螺丝拧松了几圈，所以螺丝没有固定紧。这我心里有数。所以当我拍打他的脸颊，晃动他的上身给艾刚看时，故意把假人的脑袋向后仰，小心不让脑袋掉下来。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做得几乎没有什么漏洞。
	“不料，地震发生了。屋子实在晃动得太厉害，这一晃，螺丝松开了，脑袋掉了下来。说实话，我当时都想放弃杀死弗朗哥的计划了。我计划得如此周密，花大工夫精心制作出那家伙的脸，又配上手和脚，准备好那家伙平常穿的服装，一番苦心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刹那间全打乱了。我心想这家伙真是命大，简直是奇迹，我甚至觉得那场地震是恶魔为了救他而故意制造的。
	“但是我发现，艾刚好像并未察觉那是假人，他似乎认为沙发上躺着的就是脖子上装了螺丝的弗朗哥的尸体。
	“大概是喝醉了的关系，也可能是由于脸做得太逼真了吧。要不是艾刚已经信以为真，这个计划可能当场就终止了。我当时在脑子里飞快地想了一遍，最后认定，如果接下来一切顺利的话，计划就可以继续进行。
	“但我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仓促之间修改出的计划，实行下去肯定多少都会有些破绽。再说如此一来又会多花不少时间，很难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原定必须在五分钟内完成的，否则就会失败。
	“可再仔细一想，也许地震反而可以让我争取更多的时间。只要让艾刚去找芮娜丝，就会多出很多时间来。于是我向艾刚提议，问他要不要去找芮娜丝，万一他说不去，这个计划也得终止。
	“艾刚还是非常担心芮娜丝的安全，他说想去，所以我就让他去了。我还告诉他，我一个人能想出办法，让他不用回来。这样，我就可以彻底完成我想做的事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就非得把事情做到底不可。艾刚已经看到弗朗哥的尸体了，因此在他的意识里，弗朗哥已经死了。何况弗朗哥要是活着，不止芮娜丝，今后还会有更多的人惨遭他的毒手。
	“我依照计划，右手戴上手套，去了弗朗哥的办公室。没准因为地震他已经离开办公室了。如果他不在，这个计划还是得终止。不过他在，而且是独自一人。于是我把事先计划好的话告诉他，‘跟我过来一下，我的办公室里有一个奇怪的东西。’
	“弗朗哥很感兴趣，这和我预料的一样。但当弗朗哥走到亮着灯的走廊时，我又吓了一跳。他没打领带，穿着白衬衫、黑裤子，这些都还好办，可是外衣换过了。上午我才确认过，他却又换了件衣服，他从来没有这样过。
	“我准备了几套弗朗哥的外衣，但是太迟了，艾刚已经看见尸体穿着灰色外衣，那是既成事实，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事到如今，我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
	“他乖乖地跟在后头，这是好事，其实那是因为他也想杀我。他预先准备动手杀死我的地方，不是他的办公室和走廊，而是我自己的办公室。
	“走进会客室后，我让弗朗哥看了看尸体。他被吓了一大跳。看来他虽然聪明透顶，但我的计划更显高明。我在心里暗暗大喊‘太棒了！’瞅准他蹲在尸体边的那一刻，我拔出口袋里的手枪，毫不犹豫地对他开了一枪，直接命中他的心脏。我反复练习过无数次，不可能打不准。
	“然而这时，又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原来他也握着口袋里的手枪，在被击中的一刹那，他正想掏枪打死我。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子弹从我身边擦过，打中了墙上的小提琴，小提琴从中间裂成两半。那一瞬间，不知道怎么，我想起了父亲，想起我们一家漫长而艰辛的流浪岁月，还有罗姆人的历史。
	“弗朗哥被一枪毙命，倒在地上。但接下来的事还很麻烦。我击中弗朗哥的弹孔位置和假人身上的一样，这和计划相符。尸体胸口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白衬衫，于是我赶紧把人偶拖到地上，再抱起真的尸体放在沙发上。然而弗朗哥那时穿的夹克是深蓝色的，不是灰色的，艾刚应该已经记住了吧。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变得不踏实起来，深蓝色和深灰色，艾刚能分得清吗？当时我得出的结论是，管他呢，也许没关系吧。
	“接着，我赶紧把假人拆解开，捡起桌脚旁的脑袋，通通塞进衣橱里那个事先准备好的大袋子，提着袋子跑出了房间。当然，我还必须时刻注意不被人发现。我考虑了一下，最终把门锁上，来到了弗朗哥的办公室。惊慌失措之下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我把枪放在办公室的地上，然后从楼梯下了楼，穿过被地震弄得乱七八糟的马路，回到自己公司的仓库。那是我最早开办食品模型公司的地方，当时被用作百货公司的仓库。
	“我从里面锁好大门，打开袋子，从袋子里取出假的脑袋，用锯子把脑袋的螺丝部分锯断，再找出喷涂颜色时用的塑料垫子，和刀子、锯子、手套一起装进袋子，打算再返回现场。这时，我又开始对弗朗哥身上穿的外衣担心起来，觉得不换不行。因为深蓝色和灰色毕竟相差太远了，我觉得艾刚应该记得很清楚。于是我把假人身上穿的、绣有塞拉诺名字的灰色夹克脱了下来，一起带回现场。到了现场，我发现死者的血已经有些干了。我十分后悔当初没有立刻把夹克换过来，因为刚换上的灰色夹克大概没办法沾上血了。
	“我锁好门，打开大袋子，取出塑料垫铺在地板上。接着戴上手套，把尸体从沙发挪到垫子上，再用锯子锯断弗朗哥的脖子。血已经流不出来了。然后，我用刀子从靠近肩膀的断面往里挖，只挖出少许肉和骨头，再用力把螺母硬塞进去。这真是件令人毛骨悚然的工作，但又非做不可。因为那具假的、带有螺丝的弗朗哥的尸体已经被艾刚看到了，必须制造出相同状况的尸体才行。我不得不像一个恶魔似的拼命加工尸体。
	“连着脑袋的脖子也是，我把刀从脖子下方的断面伸进去，切开皮肤和肌肉组织，挖出一圈环状的肉和脂肪。散发出的味道非常臭，现在有时做梦我都还能闻得到，经常半夜吓得跳起来。挖好后，我把中空的螺栓硬塞了进去。
	“于是，割掉脖子、装有螺丝的尸体就做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外衣了，非换不可。我脱掉尸体身上的深蓝色夹克，换上灰色的。我知道弗朗哥的尺寸，所以衣服很合身。但外衣上的弹孔和里面衬衫上的位置对不上。这是当然的。因此有必要再补一枪，在尸体身上开一个新的弹孔。我把枪口对准夹克上的弹孔，以倾斜角度向下射击，然后又小心翼翼地瞄准衬衫上的弹孔位置，在外衣上再开一枪。当然，两枪的射击角度一样，如此处理，弗朗哥应该会被视为身中两枪。
	“干完这些后，我把没头的尸体放回沙发，把塞了螺丝的人头放到桌脚旁边，弗朗哥的尸体终于呈现出艾刚见过的样子了。然后我赶紧收拾，把所有的工具用深蓝色的外衣包起来，再用塑料垫卷着装进大袋子，脱下的手套也放了进去。这次我没有锁门，一路跑到马路对面的仓库。当然，这次也得时刻小心不被人发现。
	“我在仓库的洗手间用肥皂仔细洗了好几遍手，还用钢丝刷子刷过。开枪时虽然戴着手套，但手指上还是有可能沾上火药。如果警方使用鲁米诺试剂检查，我手上还有这个洗脸池恐怕都能测出血迹反应。但既然戴了手套，手上的问题应该不大。
	“把沾着血的工具放在仓库我还是不大放心，说不准找不到线索警方会找到这儿来。而且万一自己被带走询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要是把善后处理的事交给别人做，也可能会出事。再说我也不相信任何人。现在开船出海把这些通通丢进海里已经来不及了，太晚报警也会引起警方的怀疑。没办法，我把沾了血的刀子等工具先用水清洗了一遍，就藏在自己车子的踏板垫下和座位底下，枪也放在一起。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赶紧跑到八打雁警署报了警。
	“警署也因地震遭到了严重损坏，他们让我坐着等，一直等了很久。这段时间因为心里害怕，我差点歇斯底里起来。早知这样，地震发生时就该马上终止计划！我简直后悔死了。那么奇形怪状的尸体被人看到，一定会使全国哗然，警方肯定会全力侦破，这样我的计划也一定会败露。自己怎么会干下这种蠢事，这下完蛋了。我那时已经彻底绝望了，甚至在认真考虑是否该马上逃离这里。还有气味，我突然发现身上穿的衣服上沾有浓浓的血腥味，应该换件衣服再来的，事先根本没料到要干那些活。
	“这就是我当天犯下的所有罪行。我带警察看过现场后，他们出人意料地根本没有怀疑我。我的仓库没有被检查，也没人问我的不在场证明，甚至连衣服上的血腥味都没有遭到怀疑，实在想不通究竟是为什么。其实那是因为芮娜丝被捕了。但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这件事，每天没心没肺地混日子。
	“我甚至没怎么被警察盘问。警察自以为是地说这说那，我只需随声附和就能应付过去。我装出被吓得精神恍惚的样子——不过当时也确实如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就都认为我是单独一人发现弗朗哥的尸体的。
	“而且，放在弗朗哥办公室的手枪，竟然是我打死弗朗哥时用的那把。因为两把枪型号相同，惊慌之下我拿错了。虽然枪上没有指纹，但会有哪个凶手笨到把枪扔在现场附近？我为此担惊受怕，以为彻底完蛋了。没想到尽管错误百出，作案手段也根本算不上高明，却不知因为何种原因，竟没人对我有半点怀疑。”
	“这是因为席皮特被捕了。”洁说。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因此，我趁案件还没追查到我头上，赶忙逃离了菲律宾。我去了欧洲，在我还拥有国籍的罗马尼亚找了个地方躲起来。我在布加勒斯特租了间普通公寓，过了一段不引人注意的日子。大概一年后，我又开始关注菲律宾的消息。当我得知芮娜丝被捕的事情后，怎么也不敢相信。芮娜丝被捕的消息当时并没有被马上公之于众，也许是因为她受了伤，住进了医院的缘故吧。
	“艾刚下落不明，我很担心。为此我又独自辗转回到八打雁，四处打听他的消息。后来终于在一家收容所里找到了他。他已经失去记忆了，名字被改成杰克&middot;约翰逊，被当成了美国人，因为他始终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他后来可能交了些坏朋友，整天喝酒、吸毒混日子，身体也越来越差。我想尽办法帮助他，但我本身也没什么能力，顶多只能以朋友的身份，从收容所里把他接出来，带他回到瑞典。我在赫尔辛堡租了间房子让他暂住，自己又到处漂泊去了。
	“但我一直没有找到什么好机会，每天都过得很失落。我想那是我杀人应得的报应吧。后来我又悄悄回到赫尔辛堡，发现艾刚独自流落在公园，全身脏兮兮的，路上的主妇们看见他全都掩鼻而过。再这么下去，我想他很快就会病死。于是我想尽办法让他进了赫尔辛堡的一家康复机构，并为他预付了部分费用。把他安顿好后，我就来到斯德哥尔摩，办了一家重度酒精依赖症患者康复医院。
	“在瑞典，创办这类社会福利机构可以向政府申请资助，即使外国人也可以。而且这么做能更快申请到永久居住权，没有医生资格也能开设。最终我把艾刚从赫尔辛堡接来，让他住进那里。这就是至今为止的全部经过。”
	院长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没有搭话。他又接着说道：“我想对于艾刚来说，这样总算像个人过的日子了。但是，随着年龄一天天变大，我心里越来越惦记芮娜丝。每天晚上都会梦见她，醒来后心里特别难受。就在这时，我听说在朋友的介绍下艾刚认识了御手洗先生，还听说你已经彻底揭开了案子背后的秘密。我想，审判我的时候终于到了，于是就和他们一起过来，想对医生坦白一切，希望能救出芮娜丝。这样做的话，我心里的包袱也能卸下，可以安心离开人世了。我非常感激先生给我这个机会。
	“卡尔&middot;扎泽茨基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杀了他我一点儿也不后悔。如果再回到那个地方、回到那个时候，我还是会杀掉他。但是芮娜丝真的很可怜，如果上帝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杀了扎泽茨基，而决不连累芮娜丝，我向上帝发誓。
	“这番通话应该有录音吧？我明天准备一下，后天就去菲律宾。我不再潜逃、也不再藏匿，我会带着艾刚一起去。无论要做笔录还是出庭，我都完全配合。我只希望警方能尽快释放和本案无关的芮娜丝&middot;席皮特，希望八打雁警署能尽量给她提供帮助。
	“那么，我这就去为前往菲律宾做些准备，先告辞了。这是我认真考虑后的决定，绝不反悔，大家尽可放心。谢谢你让我痛下决心承认一切，御手洗教授。你拥有超凡的智慧和能力，请你今后不仅要帮助患有脑疾的病人，也要帮助因背上犯罪包袱而精神崩溃，或即将精神崩溃的人。这是我的请求。”
	“我会尽我的绵薄之力的。”
	说完两人握了握手。
	接着，洁对着电话扩音器说：“席皮特，我想你很快就会被释放了，请再忍耐几天。马尼拉监狱以及八打雁警署的各位，谢谢你们的协助，这次通话可以结束了。摩尔多万&middot;史蒂芬先生和艾刚&middot;马卡特先生后天会去菲律宾，请你们做好案件重审的准备。”
	“御手洗先生，谢谢你。”芮娜丝叫道。
	等洁从椅子上站起来，艾刚马上喊道：“御手洗医生！”然后一把抱住他，哭着说，“医生，谢谢你，我第一次遇到像你这么好的人。”
	“艾刚，我们会见面，我们还能见到，我真不敢相信。啊，感谢上帝！”芮娜丝说。
	“芮娜丝，等着我，我马上过去找你，把你从监狱里救出来。你出来后，我们就在一起生活，我们是夫妻啊。”艾刚说。
	“好，如果你不嫌弃我的话。啊，我真担心，我已经老了。”
	“我也老了啊，芮娜丝。”
	“御手洗医生，我该怎么感谢你才好？”芮娜丝说。
	洁只是淡淡地说道：“下次请我吃顿卤肉就行了。”
	“没问题，那么我要挂电话了。真的非常谢谢你。”
	电话挂断了，房间里一片沉寂。
	“医生，我该说些什么好呢？”艾刚蓝色的眼睛里噙满泪水，“我无法表达我的谢意，我很穷，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钱，连记忆也没有。”
	“你有更棒的东西。”洁说，“后天，你终于要回到橘子共和国去了。然后，你要继续编写你的故事，出本续集让我看。”
	“好。”艾刚笑了。
	“然后我们一起吃卤肉。请你先告诉席皮特一声。”
	“走吧，艾刚。”摩尔多万&middot;史蒂芬站在门口催促他。艾刚走到门口后，摩尔多万朝洁挥了挥手道别。
	“史蒂芬先生，还有一件事。”洁说。
	“什么事？”
	“卡尔&middot;扎泽茨基涉嫌偷盗比利时还是哪儿的教堂里的祭坛画，这件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院长说。
	“是在哪里偷的呢？”
	“比利时，根特市圣巴夫教堂里《神秘的羔羊》中的一幅，名为《士师图》。那幅油画可是凡&middot;艾克兄弟花了二十年时间才完成的杰作。只是一直不知道是谁盗走的，怎么盗走的。”
	“原来是圣巴夫教堂啊。扎泽茨基承认是他偷的吗？”
	“不，他提到过这件案子，但也只是得意地笑了笑而已。我想大概就是他干的，他当时的表情像是在挑衅，好像在说有本事把这件案子破了给我看看啊。”
	洁点了点头。
	“你对那件案子感兴趣？”
	“是啊，很早就感兴趣了。”
	“如果是你的话，一定可以破案，那是目前为止无人能破的悬案。那么，我们就先告辞了。”
	摩尔多万&middot;史蒂芬微微欠身行了个礼，转身离开房间走到了走廊上，艾刚也跟着离开了。
	“祝你们一路平安！”洁对他们说。然后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小声地说：“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旅行了。”
	房间里只剩我和洁两个人，我终于解脱似的叹了口气，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累是有点累，但心情很不错。
	“洁，你简直太神奇了，瞧瞧你这次破的案子。”我由衷地赞叹道，“我们始终都待在这里，感觉上却好像环游了世界一周似的。不，比环游世界还要来劲。你赶快把这次的破案经历写成书吧。”
	“是吗？”洁说着笑了笑。
	“当我领着艾刚走进这个房间的时候，做梦都没想到会引出这么稀奇古怪的故事。好像坐了一趟过山车，起起伏伏，净是出人意料的结果。”
	洁点了点头。
	“螺丝原来是起那个作用的啊，洁，完全想象不到。”
	“逻辑推理本身就有说不完的故事。”洁说，“足够你写好几本书了。”
	“是啊，这下我完全能理解了。”我说。
	“现在，作为工作之余的消遣，这件事该结束了。该回头做点本职工作了。偷懒也不能太过分。但在恢复工作以前，我们再去吃顿鹿肉和腌鲱鱼好不好？那道菜味道真不错。”洁说。
	“当然可以。今晚让我请客吧。听了一段如此感人的故事，理应有所回报。”我说。
	“这样的话，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完，洁站起身来，伸手从衣架上取下大衣。
	人形泥偶5
	“啊，我已经处置了那个恶魔。”芮娜丝说。
	“是你亲手处置的吗？”我感觉有些意外，于是问道。
	“是的，是我。”芮娜丝肯定地回答，“他已经回到地狱去了。他不是该待在这个世界的人，他不是人，他没有感情，只靠大脑活着。在他眼里，除了自己，其他人都是动物——昆虫和爬虫类动物。”
	“你也知道这些了？”我问。
	“是的，我早就知道了，一直都知道，所以我根本不爱他。看见他，我才相信恶魔真的存在，原来真有恶魔混杂在我们的世界上。但是，有恶魔就有上帝，这我也知道。”
	这个回答，让我知道自己还在做梦，因为这个回答是我一直追求的答案，我一直期待她会这么回答我，但她的感知始终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不过，我并没有因为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而失望，反而心里非常高兴。我朝四周望了望，发现我们正坐在一艘大船上，航行在湛蓝色的苏禄海。
	“不管怎样，你能重获自由，真是太好了。”我满含深情地对她说。
	“是啊，太好了！多亏你救了我。”
	芮娜丝迎着海风紧紧地抱着我。我闻得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同时也能感觉得到她硬邦邦的右手。她的右手是假肢。
	“啊，劳鲁，我多么地爱你啊！”她在我耳边说，“我希望能和你过一辈子。和你一起住，生孩子，做孩子的父母，然后一起变老。”
	接着她又放开我，说：“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已经老了，无法再生孩子了。”她又说，“你就像我失去的右手，虽然和我的生命一样重要，却不会再回来了。不管多懊悔也没有用。”
	“四季总是会更替的。”我说，“万物皆有自己的循环，都在变迁、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这是亚洲人的思想。随波逐流也罢，不为所动也好，都是人的生存方式。”
	“是的，一切都变了。”芮娜丝说，“动荡的亚洲终于平静了、和平了。”
	“是啊，我们一直希望生活能变得平静。战争只会让人发狂。”我说，“战争就是恶魔们的盛宴。”
	“是的，但还是会有人被愚蠢的战争所吸引，白白断送自己的性命。”
	芮娜丝说完，低头偷偷笑了起来。我看着她，知道提问的机会来了。
	“你爱艾刚吗？”我问道。
	“爱。”芮娜丝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的心里没有嫉妒，只有高兴。
	“我是你的右手，艾刚的眼睛是你喜欢的苏禄海。”我不知道自己心里为何感到如此的愉悦。我能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甚至比艾刚更重要。
	“我已经旅行很久了，几乎环绕了地球一周。今后，我想以父亲的身份守护着你们。然后像罗姆人那样，在旅途中结束我的一生。请你们多保重，希望今后你和艾刚能幸福快乐。”
	我早就想这么说了，差一点来不及说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能在有生之年说出口，我非常满足。
	涉及其他作品关键内容，请谨慎阅读！
<hr />
	[1] 卡的普南（Katipunan），菲律宾反西班牙殖民统治的爱国志士于一八九二年建立的革命团体。
	[2] 甲拉巴松（Calabarzon），菲律宾的一个政区，位于吕宋岛南部，首府奎松城。
	[3] 玛丽&middot;雪莱（Mary Shelley，1797—1851），英国小说家、剧作家、传记作家及旅游作家。因创作《弗兰肯斯坦》（也称《科学怪人》）而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
	[4] 帕布罗&middot;马丁&middot;梅利顿&middot;德&middot;萨拉萨蒂-纳瓦斯库埃斯（Pablo Mart&iacute;n Melit&oacute;n deSarasate y Navascu&eacute;s，1844—1908），西班牙小提琴演奏家、作曲家，他创作了很多颇具西班牙特色和吉卜赛风情的小提琴独奏曲，其中流传最广的是《流浪者之歌》（Zigeunerweisen，Op. 20）。
	[5] 罗姆人（Roma）是起源于印度北部，散居在全世界的流浪民族。罗姆人与跟他们有密切关系的辛提人又被合称为“吉卜赛人”（Gypsy）。他们曾自称是罗马帝国国民的后裔，所以叫罗姆人。
	[6] 弗拉门戈（Flamenco），是一种源自于西班牙南部安达卢西亚地区的艺术形式，包括歌曲、音乐和舞蹈。弗拉门戈的形成深受安达卢西亚地区的摩尔人和犹太人的影响，同时吸收了大量罗姆人的艺术元素。当代著名的弗拉门戈舞蹈家大都是罗姆人。
	[7] 怀尔德&middot;格拉夫斯&middot;彭菲尔德（Wilder Graves Penfield，1891—1976），美裔加拿大籍神经学科学家及内科医生。他使用微电刺激法，全面而详细地绘制出了大脑皮质的分工图。

曼哈顿的故事
	这篇文章与本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把它放在最后多少有些不合常理。也许有些读者会觉得不太协调，所以我只想把它作为附录，希望读者有空时可以慢慢阅读、消遣。写这篇散文的时间是在二○○三年的九月一日，我刚去了一趟曼哈顿回来。回顾这次旅程，我认为那座城市给人的印象可以给日本的建筑界带来一点启发，于是动笔写下这篇文章。我想看完这篇文章的读者，应该就可以理解我这么做的理由了。
	我并不是第一次去曼哈顿，但能这样沉下心来走走看看，这还是第一次。这次去的目的是想仔细走遍中央公园的各个角落，把我想看的建筑好好看一遍，可以说，这次出行算是所谓的巡礼吧。下面我要简单回顾一下建造高层建筑的先进技术的发展和变迁。
	摩天大楼孕育并诞生于美国，是最能代表美国文化特色的产物。它凌驾于其他领域之上的艺术创造力，也象征着资本主义的胜利和美国人的乐观心态。不过十九世纪初的美国建筑师们可绝对没有引领世界建筑潮流的野心和自信。他们也和日本人一样，始终致力于模仿历史悠久的欧洲，尚未寻找到自己独特的发展途径。
	始建于一八二一年的纽约市政厅是带有文艺复兴时代特征的法国式建筑。一八四二年建造的联邦纪念会堂则属于爱琴海式风格，也称为希腊复古式风格的建筑。而一八四六年落成的华尔街三一教会则是中世纪欧洲哥特式建筑。曼哈顿岛的建筑业界，就像是一锅汇集欧洲各种风味的大杂烩。
	摩天大楼真正的发源地是芝加哥。之所以能在曼哈顿得以快速发展，是其独特的地理条件使然。曼哈顿是座四面环水的小岛，根本没有向四周扩展的余地。要盖更多的办公室和住房，除了向空中发展外别无他法。而且这座小岛的地下是岩石结构，可以让高层楼房打下更坚实的地基。但是要想让高层大楼成群地出现，还得有其他几个必要条件，其中有些条件是日本人根本想不到的。
	如果高层楼房与地面道路之间只靠那条又陡又长，让人看了就不想爬上爬下的楼梯来连接，那根本没人想在上头设置一个办公室，更别说在那里居住了。建造高层大楼的最大障碍，就是高度本身。既然大家都没有鸟一样的翅膀，要想让居民们能够接受高楼大厦，电梯技术的实用化就成了最大的前提条件。
	电梯是艾利莎&middot;奥的斯<small>[1]</small>发明的，一八五三年在纽约万国博览会上首次展出。一八五七年，第一座载客电梯在纽约的一幢大楼里启用。看起来发展高层大楼的条件到这里已经齐备了，然而还有几个奇怪的现象。当时日本还处于江户时代，这就够令人惊讶的了。更让人吃惊的是，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泡是在一八八八年开始销售的，那是电梯启用三十年后的事了。而普通百姓普遍使用电，则是一八九○年后的事。那么，最初开动电梯使用的动力到底是什么呢？
	世界上的第一座摩天大楼，是一八八五年建于芝加哥的家庭保险大楼，这也是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那么，当年这幢大楼内部的照明又是如何解决的？
	正确答案是，电梯的动力是蒸汽机，而大楼内的照明当然还是使用煤油灯。因此办公室全都设在阳光可以直接透进来的窗户旁边。因为这个缘故，初期的高层大楼的窗户毫无例外都开得很大。像牙科医生诊室的窗户，高度甚至达到三米，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光线看清楚患者的口腔。
	由此可知，摩天大楼的建造，实际上在电灯问世之前就已经开始酝酿。不久后电梯的动力改用电力，大楼内的办公室也亮起了电灯。十九世纪末，建设大批高楼大厦的各种条件已经基本完善了。
	建筑摩天大楼另一样不可或缺的东西就是钢筋结构。建筑需要先用铁条制作好类似于人体骨架的楼房框架，周围再砌上石头让它更牢固。这种施工方式和奥的斯发明的蒸汽动力电梯同时出现，使大楼的强度迅速增加，楼房越盖越高。以前的建筑物都是用石头堆砌而成的，建筑底层的墙壁厚达三米，并不适用于建筑高层大楼。
	但这种强力钢筋骨架早期使用的是杂质含量很高的生铁，容易弯曲、断裂，无法承受太大的负荷，因此大楼一旦超过十二层，危险性就增强了。
	但是，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同一时期，钢铁冶炼技术也得以开发。人们发明出一种新技术，将空气强制输进炼铁炉内，以去除铁中的杂质，再加压锻造出柔软且承重量更大的熟铁。至此，建筑高层楼房的技术条件已经全部具备。剩下的就只是经济方面的问题了。
	想让摩天大楼这种漂亮的建筑发展，电梯、电力、电灯、钢铁、制造钢筋骨架的施工方法，这五项科学技术缺一不可。另外还有岛上的地层条件牢固和当时所处的泡沫式经济繁荣两个必要条件。相比起这些，美国人想在自己的土地上竖立一座世界最高层建筑的自尊心和自我表现欲似乎显得更为重要。战后，日光灯取代了灯泡，空调设备更让高楼大厦和安全、普通的低层建筑没什么两样。不过摩天大楼文化在这些出现之前就早已经实现了。换句话说，摩天大楼的酝酿，并不是等待这些辅助科学条件都齐备之后再去进行的。江户时代的美国人，就像被什么魔力吸引着一样，在上述条件还在完善的过程中，便已急不可待地着手尝试各种创新和开发了。
	即使进入这样的时代，纽约的建筑师们还是没能寻找到自己的风格。和十九世纪初一样，希腊式、罗马式、埃及式、中世纪哥特式的建筑风格，掺杂在每座高层大楼里，争奇斗艳。
	为这种状况画上休止符、让美国的摩天大楼统一成一种风格的，是一九二五年举办的巴黎万国博览会。博览会上推出了一种叫做“装饰艺术”的新型设计方法。对于摩天大楼这种前所未有的最新科学，以及由这些楼群所形成的景观，它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最好的解决办法。“装饰艺术”为纽约建筑师们的灵感带来了决定性的影响，他们从这里汲取了巨大的能量。因此，从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在曼哈顿一下子诞生了很多以“装饰艺术”风格为主的摩天大楼。诞生于美国的摩天大楼设计技术，至此才有了其特有的形象，形成了一种文化风格。这个时期，纽约建筑界以稳健的步伐陆续推出了许多杰出的建筑，如克莱斯勒大厦、帝国大厦等都是登峰造极之作。
	“装饰艺术”设计方式，实际是受日本浮世绘的影响而产生的。其中采用了很多仿生物的有机曲线，而“新艺术风格”则是出于对“装饰艺术”的修正而产生的。这种风格的建筑中大量使用可大批量用统一制图方式生产出来的预制铁板、玻璃、石材等建材，使用最简单的形式批量生产，以此让各种材质达到最大程度的有效利用。因此，设计中使用的线条，都是标准的直线或用圆规画出的圆弧，而由这些图形所构成的机械设计图似的端端正正的空间，又由使用统一制图方式设计出的装饰图案来装修，堪称工业化生产在高层建筑里的运用，实施后很快就能达到熟练的地步。
	这个方法，以现今的眼光来看，仍然大有充分发挥各自装饰风格的空间，每个艺术家的自我主张仍可以在其中得以实现。高层大楼不能装饰得像凡尔赛宫一样，所以即使把设计线条，比如窗户的曲线等做了统一处理，房间内部的装饰图案本身还是可以凭个人的喜好自由发挥，装饰出丝毫不逊于巴洛克式或洛可可式的贵族风格来。此间还产生了一些被认为是多余的装饰。在制图式的统一结构中，又适量安排一些可自由发挥的空间，甚至允许过度装饰，这种方式我想很多本格派推理作家在写作中也都深有体会吧。
	进入三十年代后，以“装饰艺术”设计方式为核心建造出大批摩天大楼的风潮，终于告一段落。这时曼哈顿岛已经变成一座世界任何城市都望尘莫及的、充满庄严神圣之美的花园城市。先进的地下铁路、中央公园、百老汇歌剧院，再加上四处林立的摩天大楼，让曼哈顿成为世界上最先进，最美丽，其他城市根本无法相比的，展示挑战者胜利的乐园，成为一个灿烂辉煌的大都会。
	这是我个人的观感，但这个时代的曼哈顿，的确是最能引起我思乡之情的美好城市，也是曼哈顿最美好的时代。当时这座岩石岛上的摩天大楼甚至成了全世界的轮船航行中的方向标。岛上一座座高耸入云、代表着“装饰艺术”成就的高层建筑，宛如一根根巨大的石塔直指天际。对于这种成就，日本过了半个世纪才开始慢慢追赶。然而二十一世纪的某个夏天，来自日本的我走在此地，却发现原本我们心目中辉煌无比的未来偶像早已古色苍苍。眼前这些曾令我深深憧憬的古老建筑，让我产生了终于回到心目中的“未来”似的奇妙错觉。
	二十世纪初，地下铁是远比马车进步得多的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因此当时还没有出现时刻表。以今天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当时的列车简陋得就像爬在平地上的缆车，充其量只是用来装人的手推车罢了。满眼涂鸦的车厢和站台一样狭窄、阴暗。想要转乘对面站台上的车辆，还要走上站台横穿马路再下来才行。当时也没有空调，地下站台闷热不已，到处充满刺鼻的尿臊味，熏得人受不了。
	早在巴黎的万国博览会开始之后，“装饰艺术”就已经在曼哈顿落伍了。美国建筑师密斯&middot;凡&middot;德罗<small>[2]</small>在二十年代就主张使用钢铁和玻璃来建造摩天大楼，此时钢筋的骨架结构已经足够坚固，不再需要石头堆砌的墙壁来增加强度了。
	同时，欧洲建筑师科比西埃<small>[3]</small>也针对纽约市提出了“可容纳三百万人的现代都市计划”。
	计划中所提倡的建筑风格，修正了美式思想中过于彰显的自我，并在其中融入许多欧洲并不出名的建筑样式。不再以建筑物本身为主进行设计构思，而是尽可能地保留更多的绿地，同时兼顾整座都市的风格，对高楼建筑进行有计划的配置。这和密斯&middot;凡&middot;德罗提出的设计开放空间的思路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一九五八年，密斯&middot;凡&middot;德罗和菲利普&middot;约翰逊共同设计，采用钢铁和玻璃建造的西格拉姆大厦终于屹立了在曼哈顿。西格拉姆大厦仍保有“装饰艺术”的样式，但去除了一切多余的设计，看起来像是个只由直线和面构成的巨大玻璃盒。
	由于摩天大楼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一般市民开始对日照问题出现了危机感，因此市政府制订了一部叫做“区域划分法”的法规，来控制日光射线不受阻挡。然而这个法规仅适用于占满全部所购地皮的大楼，若建筑用地只占地皮的四分之一，则不受此限。密斯只使用地皮的四分之一盖了玻璃大楼，借此躲避法规要求的楼房超高后建筑平面必须逐步后退的规定（即外墙面必须呈阶梯式缩进）。因此该玻璃大楼的外墙从地面到屋顶呈一条垂直的直线，其余的地面则作为广场供市民使用。
	这种极力控制自我所表现出的极限美感，私密度高又有气派，同时还能给市民提供一个活动空间的建筑，让纽约的建筑师们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此后，曼哈顿的高层建筑业界在一夕之间起了巨大的变化。
	西格拉姆大厦和密斯&middot;凡的设计理念——“少即是多”以及“魔鬼在于细节”同样有名——在纽约的高层建筑行业掀起一股巨大的变革热潮。后来，这个变化与接下来出现的简约化理念设计出的一批高楼被称为“现代式的设计”。
	耗工费时、堆砌石块式的“装饰艺术”被束之高阁，而外观细长、造型简单、如水晶般闪亮的“现代式”玻璃盒子，像水牛群一样很快充满了曼哈顿岛。
	“装饰艺术”流派原本是为修正过度装饰这个误区而产生的潮流，但之后却渐渐发展到另一个极端，把构筑大楼的各种要素统一到最小必要程度，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之后，恐怕就连施工的方法也会被统一设置，为节省无谓的浪费，连细节部分都规定得死死的。虽然密斯所提倡的方法颇具革命性，却也可以说是时代大环境下的必然结果。
	虽然也是不得已的事，但这样的建筑方式在材料方面，除了钢铁和玻璃外并没有新的创造性。在市场竞争和淘汰法则的作用下，随之出现的必然是大批量生产。这样还可以使原材料成本降低，并有利于推动施工合理化，也缩减了施工天数和工资成本。所以建筑界越来越无法离开这种高明的方式，及其所带来的美好前景。结果，外观极为相似、毫无个性的作品大量涌现，不久后区域划分法的斜线限定被废除，更加剧了这种情势的发展。
	密斯&middot;凡的作品无疑是无与伦比的杰作，但他追随者的设计作品中，却混杂进一些构思草率、毫无创意的无聊的东西。这使得曼哈顿的高楼虽然高度比进入“现代式设计”阶段之前更高，却丧失了以往气势磅礴的贵族气质，开始淹没于其他各国采用同样方式模仿造出的新兴现代都市的平庸之中。
	面对这种情况，建筑界又开始了新一轮反省。一九六三年旧泛美大楼出现了，这是一幢八角形的建筑。一九七三年完工的世贸中心大厦，则舍弃了传统的钢架结构，采用在墙面排列无数支柱来分散重量的划时代结构。一九七七年落成的花旗银行中心再次采用了这种建筑结构，但支柱立在中央，而不是在四个角落，屋顶部分则坡度极大。
	也就是说，密斯&middot;凡的主张受到了部分挑战，同时平等主义带来的平庸性影响已大为减弱，建筑师们企图恢复以往创造性和自我主张的艺术性设计运动再次展开。这就是所谓的“后现代方式”。然而后现代派建筑中，目前尚未出现评价高于西格拉姆大厦和克莱斯勒大厦的作品。
	这次我在曼哈顿走完一周得到的感觉是：“现代派”和“后现代派”的大楼群，因为在东京已经司空见惯，所以并没什么新鲜感。然而这是因为东京也采用了相同的施工方式所致。如果我来自非洲的某个国家，感觉可能就大不一样了。
	那么，“装饰艺术”的建筑之中有能让我感动的吗？当我远眺克赖斯勒大厦和帝国大厦时，那高耸的屹立感，让我感受强烈。只是走近一看，也许是受外墙面阶梯式缩进的影响，只看得到最下面部分的墙面，其余部分则和附近其他大楼混杂在一起了。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仍然是二十层到三十层楼高的中等高楼，少了墙面阶梯式缩进，却保留着古典式石砌的装饰艺术和希腊复兴式的过度装饰，尤其是那些令人感怀的古老技法，给我带来无以名状的感动。对我来说，这才是纽约，这才是真正建筑艺术创作的原点，和我的工作有着许多相通之处，给人带来某个特定时代的异国情怀。我终于发现，我专程到这里来，想看的也许就是这个。
	“装饰艺术”方式流行之前的大楼，以及“现代”、“后现代”派的建筑，每个都有缺点。若有人问我哪个才拥有不易被时代风化的艺术性，我的答案应该是“装饰艺术”。但是，这点密斯和科比西埃应该早就了解了。他们主张既反对华贵到俗不可耐的艺术，也反对从平等主义角度出发而完全不重视建筑物的观赏性。
	但是这次，我对曼哈顿的景观感到最为不满的并不是这点，而是“装饰艺术”、“现代”和“后现代”这三种流派的建筑无序地四处林立。原本应该像贵族们那争奇斗艳的宝石般屹立的哥特式尖塔的背后，居然矗立着更简约、更高的冷冰冰的大厦。那些庞大的由钢铁和玻璃打造的巨人，冷冷地俯视着那些经过精美装饰的尖塔，似乎在嘲笑它们无谓的努力，讥讽它们的幼稚和落伍，这种场景看了实在让人欷歔。如此这般，这些老旧大楼的结局似乎只有一个，等待着它们的只能是被摧毁后铲平的命运。这样漫无计划地建设，我感觉已将曼哈顿举世无双的、最具艺术性的部分被破坏殆尽。
	“装饰艺术”在单独一幢建筑中即可完整体现，但密斯&middot;凡的玻璃摩天大楼，却要在楼群集合体屹立时才能发挥它真正的价值。如果能好好组织，发挥它们的整体功能，将可以打造出一座水晶般闪亮的城市，为曼哈顿带来第二个黄金期。那些玻璃建造的并不出名的一幢幢大楼，不仅仅是建筑师或其所有者的私人物品，而是属于都市的一部分。就像科比西埃所提倡的，因为有了绿地和广场的衬托，才能发挥出它真正的价值。
	我个人认为，“装饰艺术”以前的古董大楼和密斯&middot;凡之后的现代化楼群，是不是应该分开更好些？既然有“区域划分法”存在，我觉得就有必要作这种考虑。还有，就算推崇密斯&middot;凡的杰作，也不该一窝蜂地模仿他。他先驱性的杰作西格拉姆大厦坐落在哪儿，我甚至都无法在那些楼群中找到。
	对我来说，“摩天大楼”这个字眼，具有特别的意义，它指的是密斯&middot;凡建筑革命之前的大楼。它代表了人们想一步登天的理想，而不是那些千篇一律的设计和尽量多的楼层。把设计理念和思想完全不同的两类高层建筑毫无章法地混在一起，这种无知，是曼哈顿这座珍贵的先进都市之岛在艺术方面的最大败笔。
	我觉得，如果说这个现象对日本的正统建筑界有所启示，可能会让人感到难以接受。我并不打算具体说那个问题中的哪一点对我们有何参考，只要有读者跟我一样，了解曼哈顿岛建筑史的教训，或是理解我写的许多批判现实的作品中隐含着的意思，剩下的只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曼哈顿岛曾经是个新天地。十七世纪，荷兰人为了摆脱欧洲的诸多限制与拥挤，远渡大西洋，发现了这座“小丘之岛”，并用一百美元买了下来。当时谁也没想到这个地方会如此重要，能成为世上独一无二的通往未来城市的出发点。
	迈入二十一世纪后，我也渡过太平洋，在异国四处寻找一块土地，期望能构筑一个拥有先进科学的新王国。我不知道这部作品所说的地方将来是否可以成为另一个曼哈顿，但我期待探索曼哈顿的发展能成为它将来的一个参考。
	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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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艾利莎&middot;奥的斯（Elisha Otis，1811—1861），生于美国佛蒙特州的哈利斯法克，一八五二年开始在美国纽约扬克斯一边工作一边研发电梯，并于一八五四年全部完成。
	[2] 路德维希&middot;密斯&middot;凡&middot;德罗（Ludwig Mies van der Rohe，1886—1969），德国建筑师，最著名的现代主义建筑大师之一。
	[3] 勒&middot;科比西埃（Le Corbusier，1887—1965），瑞士建筑师，现代建筑运动的主将和激进分子，被称为现代建筑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