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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个故事
作者：戴安娜·赛特菲尔德
内容简介
 从小在父亲的古旧书店帮忙的姑娘玛格丽特，爱好读经典小说和传记。一天，她突然收到著名女作家维达温特的来信。温特性格古怪而低调，常常编造自己的各种离奇故事糊弄记者，但谁也不知道她的真正来历。可她居然写信邀请默默无闻的玛格丽特来为她写传。 好奇，同样深居简出的玛格丽特来到偏僻的温特家。如温特所述，她的母亲美丽任性，哥哥完全听命于她，剩下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却行为怪异。双胞胎日渐长大，越来越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这个怪诞的家中发生。有人看见了鬼！ 玛格丽特对女作家的故事既着迷，又困惑。半信半疑中，她开始调查这个家族，依照自己的调查结果将温特讲述的家族故事拼接起来。然而，寻找真相的过程令人胆战心惊，也彻底改变了玛格丽特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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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作者自序



我们都是“幽灵读者”，在他人想象的世界里游荡



——《第十三个故事》中文版作者自序



亲爱的中国读者：



我现在坐在我家里，约克郡的哈洛格特镇，写着这篇中文版序言。我知道，你我之间相隔着六千英里的距离呢。但我又觉得，如果过度强调英国（《第十三个故事》的诞生地，故事的背景也在此）和中国（你们马上就要在中国读到这本书了）之间的距离，好像又不太对。因为，阅读的美妙之处，就在于能够越过空间，缩短距离；并且在飞越的同时，又能创造出一个无限大的想象空间，让身为作者的我，和身为读者的你，在这想象的空间里相见，相识。



所以，我们现在就已相识。你是否想知道我这本《第十三个故事》是怎么来的呢？别担心，我不会在这篇序言里面透露故事细节，保证不会。如果你是那种想要直接阅读正文、不想读序言的读者，那你就直接略过这里，开始读《第十三个故事》的第一章吧。换了我是读者，一定也会跳过序言，直接读正文的。



如果全世界的时间都属于我们，那我可以慢慢告诉你，我以前做过的一个梦。我梦到图书馆失火了，在图书馆外还可以看见里面有好几个人影在晃动，奋力救火。这个梦，是后来《第十三个故事》的起源。另一个起源则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位年轻学生，他生下来就是双胞胎，可是他的孪生兄弟却死了，而他自己是在十八岁那年才发现这个秘密。我动笔写《第十三个故事》的时候，已经认识他十五年了，但对他的故事记忆犹新，仿佛昨天才听他讲。他的这个故事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进入我的小说里。



可惜，我们时间有限，你身为读者，马上就要翻页去看内文了，而且“故事”本身，会比任何介绍、说明、前言来得更有趣。如果你读到这里感到不耐烦，我也能理解。快去看故事吧。以后再读我的这篇序言也没关系。



但是，如果你愿意先把故事放一边，先读这篇我专门为你而写的文章（还是说，你已经把故事读完，再回过头来读我的序言？），那我愿意在此告诉你《第十三个故事》是怎么诞生的，也告诉你在我的写作过程中与这个故事最密切相关的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对于“童年”和“记忆”的好奇和执著。我先请问你一下：你小时候最早的记忆是什么？和大多数人一样，我对五岁以前的事情一概都记不清了。你会不会觉得很神奇（至少我自己是觉得很神奇），在我们有记忆之前，就已经有一个“我”存在了！我们都以为，“失忆”这个情况非常罕见，但其实，世界上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早期都呈现出“失忆”的状况呢。或许你也注意到了，小孩子都很喜欢听人讲他们出生时候的事情。我写这个故事的最初，心里想的就是这些事情。如果你是先读了书，再回头读我这篇序言的读者（再次向你问好！），那你一定能够理解书中人物玛格丽特、温特小姐、奥里利乌斯等人对自己生命最初那些年的想法。这些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不知道自己生命最初期的情况，因此亟欲解开自己生命的谜团，好让他们能够坦然面对未来。



接下来要谈谈和本书密切相关的第二件事情。虽说是第二件事情，但是各位读者，请别认为它“不太重要”。相反，它正是《第十三个故事》最主要的根源，也是我生命最基础的本质。在全世界所有人之中，你是读者，我只相信你，信任你能理解我要说的是什么。因为，接下来我要谈的，就是“阅读”这件事。



我很久以前就爱上了阅读，读书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肉眼浏览过的白纸黑字，脑电波自动将墨迹转化成文字、段落。这真是奇妙的事情！但是你看，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奇妙呢！文字、段落再度经过转化，变成——一个新世界！太神奇了。真正的爱书人，不管是在英国的约克郡，还是身在中国，都能理解“沉浸书中，忘记自己”这种乐趣。当你沉浸在书中而忘我，无论周围多么嘈杂，心也就安静下来了；无论你有多少忧虑牵挂，也自然消失了。你自然而然就变成一个“幽灵读者”，在他人想象的世界里游荡。我写作生涯中最重要的因素，首推阅读这件事。《第十三个故事》里面的每一页，都是我多年热爱阅读的成果。



出版社请我写这篇中文版序言的时候，还要我介绍下一本书要写什么，但这对我来说太难了，讲不出来。《第十三个故事》撰写的过程一再演进、转化，最后的定稿和我当初的设想已经完全不同。可是，有件事始终没改变，那就是故事中出现的阅读、书籍等主题。这一点，你们应该也不会觉得惊讶吧。我的下一部作品，也一定会与阅读、与书籍相关。



好，我的序言就到此为止吧，亲爱的读者，现在你可以阅读故事本身了。我想要祝福每一位在中国的“幽灵读者”，当你走进《第十三个故事》的世界，窥探书中人物内心时，有一个愉快的“做鬼经验”！

信



那是十一月。尽管时间尚早，可我拐进朗爵斯路时，天已经黑了。父亲已经结束一天的营业，关掉店里的灯并拉下了卷帘门；但为了让我回家时不至于陷入一片漆黑，他没有关掉通往公寓台阶上的灯。透过门上的玻璃，灯光在潮湿的人行道上投射出大页书写纸大小的一片长方形区域。当我站在那片长方形区域，正要转动钥匙开门时，我看见了那封信。另外一个白色的长方形东西躺在往上数第五级台阶上，我不可能不发现它。


我关上门，像往常一样将钥匙放在贝利的《高级几何原理》后面。可怜的贝利。三十年里，没有人想要他写的这本灰色的厚书。有时候，我会好奇，他对自己的书成为书店钥匙的守卫会有什么样的看法。我认为他不会想到自己花了二十年写出的杰作将是这样的命运。


一封信。给我的。这可算是一件大事。带有四个硬角的信封中，塞着厚厚一叠，信封上的字迹一定给邮递员制造了不少麻烦。虽然那些花体大写字母和打圈的字母说明笔迹的风格是老式的，但我的第一印象却是这些字出自孩子之手。那些不平滑的笔画不是突然淡出就是重重地刻进纸里。拼出我名字的那几个字母写得一点也不流畅。字母之间分得很开——MARGARETLEA——又似乎跟前面的名字毫无关系。但是我不认识什么孩子。这时，我认为，信封上的字应该是出自一个残疾人之手。


这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昨天或前天，当我在忙碌时，一个不认识的人——一个陌生人，悄悄地、偷偷地——花工夫将我的名字写在这个信封上。究竟是谁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想着我？


不等脱掉外套和帽子，我便一屁股坐到台阶上开始读信。（在确保自己身处一个稳定的位置之前，我绝不会阅读。这样的习惯源于一次事故，七岁时，我坐在一堵高墙上读《水宝贝》，书中所描写的水下生活让我如此着迷，以至于我无意识地放松了肌肉。我没有被脑海中栩栩如生的水的浮力托起来，而是急速落到地上，摔晕过去。现在我仍能摸到自己刘海下面的疤痕。阅读也可能是危险的。）


我打开信，从里面拉出一叠纸，大概有五六张，每张纸上都是同样费劲的字迹。多亏了我的工作，我在阅读不容易辨认的字迹方面很有经验。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秘诀。它所需要的只是耐心和练习。还有培养内在洞察力的意愿。当你阅读一份被水、火、光照破坏或仅仅是历经岁月的损耗的手稿时，你的眼睛需要审视的不仅仅是字母的形状，还需要观察其他书写痕迹。运笔的速度。笔力。书写过程中的停顿和松懈。你必须放松。什么事情都不要想。直到你进入一种梦境，梦里你曾是一支划过上等纸张的笔，纸面上留下了你流出的点点墨迹。然后你就能读懂手稿了。你将领会作者的意图，他的思绪，他的犹豫，他的渴望和他的意思。一切都会一清二楚，仿佛当笔快速在纸上行进时，你正是照亮纸面的那束烛光。


这封信倒没有像某些手稿那样难读。信以简略的“李小姐”开头，那些象形文字迅速幻化为字符、单词和句子。


我读到的文字如下：


我曾接受《班伯里先驱报》的一次专访。这些天，我必须留意察看报上有没有登我的人物专访文章。他们给我派来了一个奇怪的家伙。实际上是一个男孩。他长得跟男人一样高，但还透着青春期的婴儿肥。他穿着一套西装，显得很笨拙。这是一套为老男人设计的丑陋的棕色西装。领子、剪裁和材质，全部都不合适。儿子从学校毕业开始第一份工作时，母亲或许会给他买一套这样的西装，因为她认为自己的孩子总会长大并适合穿这样的衣服。但是男孩子脱下校服后，并不会马上摆脱稚气。


他的行为举止中有某些特别的东西。一种张力。我的目光落到他身上的那一刻，我就想：“啊哈，他在寻找什么？”


我对热爱真相的人一点儿也不反感。只不过他们都是很无趣的共事者。他们中的一些人总爱探究“说谎”与“诚实”的问题。这自然会让我恼火。但是，倘若他们不打扰我，我也不会伤害他们。


我不讨厌热爱真相的人，但我讨厌真相本身。和一个故事相比，真相里包含着多少援助和安慰作用？在漆黑的午夜，当大风像一只狗熊那样在烟囱里咆哮，真相有什么好处？当闪电袭向卧室墙壁上的阴影，当绵延的雨水拍打窗户时，真相有什么用？没有用。当恐惧和寒冷让床上的你变成一具雕像时，不要指望没有血肉的生硬真相会给予你帮助。在那样的时刻，你需要的是一个故事所能带来的充分慰藉。一个谎言所营造的那种抚慰人心的安全感。


当然，有些作家不喜欢被访问。采访让他们生气。“同样的老问题，”他们抱怨说。好吧，他们在指望什么？记者是受雇佣的文人。我们作家才是名副其实的文人。记者总是提出同样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给他们提供同样的老旧答案，不是吗？我的意思是说，编故事，是我们用来谋生的手段。所以每年我都会接受许多次采访。一生接受了数百次采访。因为我从来不相信天才需要远离别人的视线才能取得成就。我的天才不是一件脆弱的物品，新闻记者的脏手指不会让它畏缩。


早年，他们常常试图挑我的错。他们做调查，口袋里装着一星半点真相来访问我，他们算好时间拿出准备好的资料，指望能吓唬住我，使我透露更多真相。我必须小心谨慎。一步步将他们引向我所期望的方向，用我的诱饵轻轻地吸引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将他们引向一个比他们原来所关注的更美妙的故事。一个精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他们会两眼放光，逐渐放松手中掌握的那一点点真相，最后真相会从他们的手里掉下来，掉到一边，不被理会。我的办法从未失败过。一个好故事永远比一段破碎的真相更为引人入胜。


然后，我一经成名，采访维达·温特便成了检验记者能力的一种仪式。记者们大致清楚他们能从采访中得到什么，假如他们没有听到故事，他们离去时便会深感失望。记者们会先快速地问一遍常规问题（您从哪里获得灵感？您笔下的角色是基于真实人物创造的吗？您笔下的主角和您自己有多少相似之处？），我给出的答案越是简短，他们就越喜欢。（我心里却不是那样想的。和我的回答不一样，一点儿也不一样。）接着，就轮到他们等候的东西了，他们来采访我就是为了听到那些东西。他们的脸上会写满梦幻与期待。他们就像是临睡前等待听故事的小孩子。他们会说，那您呢，温特小姐，跟我说说您自己的故事吧。


于是我便开始讲故事。其实只是简单的小故事，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只是一些经过巧妙组合的小片段，散布着一个令人难忘的主旨和几个亮点。它们只是被我丢弃在破布袋底部的边角废料。这样的故事我还有几百个。它们是小说和故事里被删除的片段，是从未完成的情节，是我从未找到用处的流产的人物和美景。它们是在编辑中被删减掉的碎片。接受采访就是把原本无用的破碎情节经过整合，重新缝在一起，完成时就是一篇全新的人物专访。


记者们走时都是兴高采烈的，他们的手心里紧紧握着笔记本，就像生日派对结束后攥着糖果的小孩子。以后他们会把这当成一件大事告诉他们的孙子孙女：“有一天，我见到维达·温特，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回过头来继续说《班伯里先驱报》派来的那个男孩。他说：“温特小姐，告诉我真相。”哦，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要求？采访我的人往往都会设计各种计谋，处心积虑地引我说出真相，我在一英里之外就能认清他们，但这个男孩的要求算什么？太好笑了。我的意思是说，他究竟指望听到什么？


一个好问题。他期望得到什么？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热火。他紧紧地盯着我。搜寻，探究。他在寻找某种特殊的东西，我敢肯定。他的额头上都是汗。或许他身体有点不舒服。告诉我真相，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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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内心涌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昨日再现。以前的生活犹如潮水一般，在我的胸中激荡，在我的血管里升起一波潮汐，向我的太阳穴送去阵阵涟漪。他的要求异常刺激。告诉我真相。


我仔细考虑了他的要求。我在脑子里反复思量，斟酌可能的结果。他扰乱了我的情绪，这个男孩子，他那苍白的脸庞和充满激情的眼睛让我感到不安。


“好吧，”我说。


一小时后他走了。心不在焉地与我道别，再也没有回头看。


我没有告诉他真相。我怎么可能告诉他真相呢？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乏味、营养不良的小故事。没有火花，没有亮点，只有一些黯然失色的枯燥片段，我将它们粗糙地组织在一起。这种故事听起来很像是真实的生活。或者，更确切地说，人们以为真实的生活是那样的，其实并非如此。对我这样有才能的人而言，创造一个那么无趣的故事并不容易。


我透过窗户目送他。他拖着脚走上大街，垂头丧气，每一步都走得疲惫而费劲。所有的活力、能量和热情都消失不见了。是我杀死了它们。不全是我的责任。他本该更明智，不该相信我。


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但是我的胃里、太阳穴处和指尖所感受到的感觉——却久久挥之不去。想到那个男孩子所说的话，那种感觉就一阵阵向我袭来。告诉我真相。“不，”我说。我一遍又一遍地拒绝。不。然而就是没有办法驱走它。这让我分心。更糟糕的是，这还是一种威胁。最后，我与它达成协议。“现在不行。”它叹气、坐立不安，但最终它平静下来了。那种感觉平息后，我几乎忘记了它。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三十年以前？四十年以前？或许是更久以前。时间流逝的速度远比你想象得要快。


最近那个男孩的要求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告诉我真相。最近我的内心又再度感受到了那种奇怪的悸动。我的体内有一种东西在滋生，在分裂繁殖。我能感知到它，它在我的胃里，又圆又硬，大小和一个葡萄柚差不多。它吸走我肺里的空气，消耗我骨头里的骨髓。长久的蛰伏改变了它。它从一个温顺听话的东西变成了一个暴徒。它拒绝一切谈判，不接受讨论，坚持要求享有自己的权利。它不会接受一个否定的答案。真相，它发出回声，看着男孩离去的背影，重复着他所说的话。然后它转向我，揪紧我的内心，猛地一扭。我们达成了协议，记得吗？


时候到了。


周一过来。你四点半到达哈罗门车站时，我会派车去接你。


维达·温特读完这封信后，我在台阶上坐了多久？我不知道。因为我仿佛被咒语镇住了。信的字里行间蕴藏着某种魔力。这些出自专家巧手的词语，俘虏了我。它们像蛛丝一样缠住你的四肢，当你迷醉其中时，你便无法移动，它们刺穿你的皮肤，进入你的血液，麻痹你的思维。它们在你体内实施巫术。当我终于清醒过来时，我只能猜想自己刚才意识不清时所发生的事情。这封信对我干了什么？


我对维达·温特所知甚少。自然地，我想起了通常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各种头衔：英国最受爱戴的作家；我们时代的狄更斯；全球最著名的在世作家；诸如此类。我当然知道她很受欢迎，但我后来做调查时，有关她的数据依然让我吃惊。五十六年中出版了五十六本书；作品被翻译成四十九种语言；在英国图书馆的出借榜上，温特小姐二十七次被评为最受欢迎的作家；根据她的小说拍摄的电影长片多达十九部。就统计数据而言，最受争论的问题是：她作品的销售数量是否超过了《圣经》？回答该问题的困难倒不在于算出她作品的销量（这个数字成百万地不断变化），而在于获取《圣经》的可靠销量：不管一个人对“上帝”一词持怎样的看法，他的销售数据都是不可靠的。当我坐在台阶的最底端上时，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数字或许是“二十二”。一共有二十二名传记作家因为资料不足，或是缺乏勇气，抑或受到来自温特小姐本人的引诱或威胁，被说服放弃尝试挖掘有关她的真相。但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我只知道一个与此有关的统计数字：我，玛格丽特·李，读过几本维达·温特写的书？一本也没读过。


我哆嗦着坐在台阶上，打哈欠，伸懒腰。回过神来后，我发现，在我精神不集中的时候，思维已经被重组。在被我忽视的记忆的碎石堆中，两则细节被特别挑出来，引发了我的思考。


第一个场景发生在店里，与我的父亲有关。一家私人图书馆拍卖旧书时，我们收进一箱子图书，拆包时发现里面有若干本维达·温特的书。我们书店不经营当代小说。“我会在午餐时段把它们送给慈善商店。”我说，随后便将它们放在桌子的一边。但是上午还没过完，四本书中的三本就没有了，卖掉了。买家分别是一位牧师、一名制图师和一个军事历史学家。我们的顾客——像大部分爱书人一样，外在的苍白脸色掩饰不住他们内心的热情——当他们发现平装本的温特的书、看见它们色彩丰富的封面时，似乎都变得容光焕发起来。午饭后，我们完成了那箱书的拆包、编目和上架工作，店里没有顾客，我们便像往常一样坐下来阅读。时值深秋，外面正在下雨，窗户蒙上了一层雨雾。店里的煤气炉嘶嘶作响；我们对此听而不觉，并排坐在一起专心致志地看书，我们之间的距离既近又远。


“要我弄茶喝吗？”我从书中抽身出来问道。


没有回答。


我还是泡了茶，并放了一杯在他身旁的桌上。


一小时后，那杯茶原封不动地冷了。我泡了一壶新茶，又挨着他放了一个热气腾腾的杯子在桌上。他对我的每一个动作都毫无知觉。


我轻轻地抬起他手中的书，看它的封面。那是维达·温特的第四本书。我把书恢复原位，仔细端详我父亲的脸。他不能听到我，也不能看见我。他正身处另一个世界，我好像是一个鬼魂。


这是我对温特的第一个记忆。


第二则细节是一幅肖像。一幅侧面肖像，明暗对比强烈，巨大的肖像居高临下，使得在它下面等车的上下班旅客都显得很矮小。那只是一张糊在地铁站内的招贴板上的宣传照，但是在我的记忆中，它所刻画的形象却携着一股子庄严和神圣，犹如被遗忘已久的女王和远古文明所雕刻的石像。凝视肖像上眼睛的优美弧度，颧骨明晰流畅的轮廓，鼻子完美无瑕的线条及比例，你会大感惊讶，人类变化的偶然结果却能创造出一件类似肖像中的形象这样完美到不可思议的东西。这样的骨骼，若被未来的考古学家发现，会被视为一件工艺品，不是自然的粗糙产物，而是代表了艺术探索的最高峰。装饰这些骨骼的皮肤像雪花石膏一样泛着一种凝脂般的光泽，与之相比，那头精心设计的金铜色卷发更为光彩夺目，它们恰到好处地散落在漂亮的太阳穴和纤直、优美的颈项上。


仿佛还嫌美得不够，上帝又为她添上了一对非凡的眼眸。在摄影师娴熟的技术下，它们呈现出一种超人类的绿，绿得犹如教堂的玻璃窗，又像是翡翠或绿色的硬糖，它们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下面上下班旅客的脑袋。我不知道那天其他行人是否对这幅图片有着和我一样的感觉；他们读过温特的书，所以他们或许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对我而言，望着那双又大又绿的眼睛，我禁不住想起那句俗话：“眼睛是通向心灵的大门。”可当我凝视她那双不动声色的绿色眼睛，我记得自己认为这个女人没有灵魂。


这些就是我收到信的那个晚上对维达·温特的所有了解。我对她知道得不多。尽管仔细想一想，或许别人也只知道这些。因为虽然每个人都知道维达·温特——知道她的名字、她的脸、她写的书——但是与此同时，没有人了解她。她的秘密和她的故事一样有名，她全然是一个谜。


好吧，假如这封信是可信的，那么维达·温特是想说出有关她自己的真相。这本来就够奇怪的了，但是我想到的第二件事情更为奇怪：为什么她要把真相说给我听？

玛格丽特的故事



我从台阶上站起来，走进黑漆漆的店里。我熟门熟路，不需要开灯。我对店里的熟悉程度就像你熟悉童年待过的地方一样。皮革和旧纸的气味能立刻给我以安慰。我的指尖划过书脊，就像钢琴家抚摩琴键。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独特的注释：丹尼尔的《地图绘制的历史》有一个不平滑的、亚麻包裹的书脊；莱库宁对“圣彼得堡制图学会”会议的记录有一个破裂的皮封面，那是一个收纳着他亲手绘制的地图的旧文件夹。你可以把我的眼睛蒙起来，把我带到书店三层楼中的任何一处，我只要用指尖触摸书脊，就能告诉你我的位置。


光顾我们李氏古旧书店的客人很少，平均每天都不到五六个。每到学生过来买新一年教材的九月以及他们在考试后又把教材拿回来的五月，店里会有一点忙碌。我的父亲把这些书称为“迁徙书”。其他时间里，我们会连着几天都没有一个顾客。每年夏天都会有游客偏离寻常的路线，出于好奇，顶着阳光踏进我们店里，他们一进来就会停下脚步眨眨眼以适应店里昏暗的环境。如果他们厌倦了吃冰激凌和观赏河上的行船，或许会在店里停留，享受片刻的阴凉和宁静，反之就会马上离开。通常，光顾店里的客人都是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听说我们这家书店的，当他们在剑桥附近时，就会特别绕道过来看一下。他们步入店堂时，脸上写满了期待，而且会为打扰我们频频道歉。他们是很好的人，和书本身一样安静而友善。不过，大部分时间，店里只有我、父亲和书。


我们是如何保持收支平衡的？如果你知道往来于店里的顾客这么少，或许会思考这个问题。但是你瞧，就财务方面而言，这家店只是一个副业。赚钱的是别的生意。我们的生计靠的是每年大约五六次的交易。过程大致是这样的：父亲认识全球所有的大藏书家，还熟悉世界上的优秀藏品，你若有机会在他经常参加的拍卖会或书展上见到他，会注意到经常有轻声说话、穿着低调的人走近他，将他拉到一边低语几句。不过他们的眼神决不是平静的。你知道……他们问他，你是否听说过……某本书的名字会被提到。父亲含糊地回答。这样的回答无助于树立希望。此类事情通常都是不了了之。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他听到些什么……如果他还没有那个人的地址，他会把它记在一本绿色的小笔记本上。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事发生。但是随后——几个月或好多个月之后，谁也不知道——在另一次拍卖会或书展上，父亲见到某个人时，他会非常试探性地询问，是否……于是那本书的名字会再次被提及。事情经常就此告一段落。但是有时候，在谈话之后，或许还会有通信。父亲花很多时间在写信上。用法文、德文、意大利文写信，甚至偶尔用到拉丁文。十有八九，回复都是一封礼貌的、两行长的拒绝信。但是有时候——一年中有五六次——回复将拉开一次旅程的序幕。父亲会从一个地方收进一本书，再把它送去另一个地方。这样的旅程极少超过四十八小时。一年六次。这就是我们维持生活的手段。


书店本身几乎不赚钱。它是一个写信和收信的场所。一个用来消磨时间，等待下一次国际书展开幕的地方。在我们的经纪人看来，书店是我父亲的一个嗜好，父亲的成功让他有资格享有这样的嗜好。可是实际上——对我父亲和我而言；我不敢说每个人都会这样认为——书店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它是一个藏书的地方，所有那些满怀深情写出来、现在却似乎无人想要的书都可以在店里得到安全的庇护。


而且它还是一个读书的地方。


字母A代表奥斯汀（Austen），B代表勃朗蒂（Brnte），C代表查尔斯（Charles），D代表狄更斯（Dickens）。我在店里学会了字母表。我的父亲抱着我沿着书架走，一边教我字母的排列顺序，一边教我拼写。我也是在那里学会写字的：我在检索卡上抄写名字和标题，三十年后那些检索卡依然在档案箱里。书店既是我的家，也是我工作的地方。它是我的学校，比我上过的中、小学都要好，之后它又成了我的私人大学。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父亲从没有把一本书塞到我的手中，也没有禁止我读哪本书。他允许我在店里自由地闲逛，任意做出或合适或不合适的我自己的选择。我读描写历史上的英雄事迹的血腥故事，十九世纪的父母认为它们适合孩子阅读；我读肯定不适合小孩子看的哥特式鬼故事；我读老处女旅行的故事，她们身穿带衬架的裙子在充满危险的陆地上历经艰辛；我读给良家少女看的有关礼仪举止的手册；我读带插图的书，也读没有插图的书；我读英语书、法语书，还读那些用我看不懂的语言写的书，我会在自己猜测出的一些词语的基础上编故事。我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


在学校里，我对自己在书店读到的东西保密。我从旧语法书中学到的一些古代法语被我运用到自己的文章里，可我的老师却认为它们是拼写错误，不过他们永远也不可能消灭它们。有时候，一堂历史课会碰巧涉及我通过在店里随意阅读所积累起的一点深奥知识。查理曼大帝？我会想。什么，我的查理曼大帝？我在店里读到的？在这些时候，我会陷入沉默，原本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世界瞬间碰撞在一起，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看书的时候，我会帮我父亲打下手。九岁时，我被允许用棕色的纸把书包起来，并在上面写上离我们比较远的顾客的地址。十岁时，我被准许独自步行将这些包裹送去邮局。十一岁时，我接过了母亲在店里的惟一工作：清洁任务。“旧书”常携有尘垢、细菌和多种有害物，母亲过去常包着头巾，身穿家居服，手持鸡毛掸子挑剔地走在一排排的书架间，她总是紧闭双唇，尽量不呼吸。时不时地，当鸡毛掸子扬起一团虚幻的灰尘时，她便会退后咳嗽。那些装着“危害身体健康”的旧书的板条箱子，总是碰巧被摆在她的身后，于是它们会不可避免地钩坏她的丝袜。我主动要求承担打扫任务。这是一项母亲乐于摆脱的工作；从那以后，她就无须再出门去书店了。


我十二岁时，父亲派我去寻找遗失的书。如果档案显示书在库，而它们却没有在书架的正确位置上，我们视为“遗失”。它们或许是被偷走了，但更有可能是被心不在焉的阅览者放在错误的地方了。店里一共有七个房间，每个房间从地板到天花板都堆满了数千册书。


“你做事的时候，检查一下字母的排列顺序。”父亲说。


这是一项永远也做不完的工作；我想知道现在他把该任务委派给我，态度是否完全认真。不过说实话，这个问题几乎无关紧要，因为我是认真地从事这项工作的。


我把整个夏天的上午都花在父亲派给我的任务上，到九月份学校开学，所有遗失的书都被找到了，每一册被放错的书都归原位。不仅如此，而且回首过去时，还有一件事情显得尤为重要——那就是，我的手指触摸到了店里的每一本书，尽管只是短暂的接触。


等到我十几岁时，我已经帮父亲做了许多工作，以至于我们在那些安静的下午几乎无事可做。一旦我们完成了上午的工作，把新到的书摆上架子，写完信，一旦我们在河边吃完三明治，喂完鸭子，就会回到店里看书。我对书的选择逐渐变得不那么随意了。我越来越经常地在二楼逛来逛去。那里摆着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传记、自传、回忆录、日记和信笺。


父亲注意到了我的阅读兴趣。他从书展和拍卖会回来时，总会带几本他认为我或许会感兴趣的书回家。都是些旧旧的小书，多数时候是手稿，用缎带或细绳系起来的泛黄的书页，有时候是手工装订的。那些书记录的都是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我不是简单地看它们，而是贪婪地读它们。虽然我对食物的胃口变小了，对书的渴望却始终如一。我就此开始从事自己的职业。


<hr/>


我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传记作家。事实上，我几乎根本不是传记作家。主要是为了自娱，我写了若干篇短小的论文，论文的研究对象均为文学史上无关紧要的人物。我的兴趣始终在于为落败者写传记，这些人在世时默默无闻，去世后便陷入了无人知晓的深渊。我喜欢打开已经在档案架上尘封了一百年或更久的日记，发掘出被埋没其中的人生。与别的事相比，复活已经绝版了好几十年的回忆录中的人物，差不多是最让我高兴的事情。


有时，我的研究对象恰好足够重要到能引起当地某个学术出版商的兴趣，于是我就发表了一些属于我自己的作品。它们不是书。不是像书那么庄重的出版物。其实只是几篇文章，装订在纸质封面内的薄薄几页纸。我的一篇文章——《兄弟诗人》，探讨了茹尔·朗蒂埃和埃德蒙·朗蒂埃兄弟以及他们合著的日记——吸引了一个历史学编辑的注意，被收入一本有关十九世纪文学和家族的精装版论文集。一定是那篇论文博取了维达·温特的关注，但是它出现在那本论文集里相当容易令人误解。书中满是学者和专业作家的作品，我的文章位列其中，就好像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传记作家，但其实只是一个浅薄的涉猎者，一个有才能的业余爱好者。


研究人生——已经死去的人的生活——只是我的爱好。我真正的工作场所是书店。我的工作不是卖书——我父亲负责卖书——我的工作是照料书。我常常取下一册书，读一两页。毕竟，说起来，阅读也算一种照料。那些书单从出版年份而言，还没有古老到值钱，也没有重要到会被收藏家搜寻，然而，即使它们往往从里到外都很无趣，我还是珍爱它们。无论内容多平庸，总有一些东西会触动我。因为某个如今已离世的人曾认为那些词语很重要，需要被写下来。


人死后就消失了。他们的音容笑貌和呼吸的温度，他们的肌肉，还有骨骼，所有关于他们的生动记忆，都停息了。这既可怕又合乎自然规律。然而，有一些东西能免于湮灭。因为它们将继续活在他们写的书中。我们能够重现它们。他们的幽默、他们的语调、他们的情绪。通过写下来的文字，他们能惹你生气，也能逗你开心。他们能给予你安慰。他们能让你困惑。他们能改变你。所有这一切，他们都能做到，即使他们已经死了。根据自然法则应该消逝的东西，由于纸上的墨水所创造的奇迹，都能像琥珀里的苍蝇、冻结在冰里的尸体一样，被保存下来。这是一种魔术。


就像守墓人一样，我照管书籍。我清洁它们，对它们做一些轻微的修补，使它们保持良好的状况。每天，我都会翻开一两本书，读上几行或几页，让被遗忘的死者的声音在我脑中回荡。当他们的书被人翻阅时，这些死去的作者是否能感知到？他们身处的黑暗中是否会出现一星半点的光亮？当另一颗心在阅读他们的心时，这种轻微的接触是否会拨动他们的灵魂？我确实希望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人死后一定非常孤独。


尽管我在此谈及了我个人最关注的东西，但我明白自己一直在回避问题的实质。我不喜欢表露自己的本性：更确切地说，看起来我好像是在强迫自己克服习惯性的沉默寡言，其实我写任何东西都是为了避免写到一件要紧的事情。


然而，我要写它。“沉默不是讲故事的自然环境，”温特小姐曾对我说，“故事需要言语。没有言语，它们就会变得苍白，它们会得病、死掉。然后它们会萦绕在你的心头。”


相当正确。所以我在这里写下自己的故事。


十岁时，我发现了我的母亲一直在保守的秘密。此事至关紧要的原因在于母亲所保守的并不是她的秘密。而是我的秘密。


那天晚上，我的父母出去了。他们并不经常出门，外出时他们就会把我送到隔壁，让我坐在罗布夫人的厨房里。隔壁的房子和我们家完全一样，只是布局完全颠倒，反向的布局让我感觉极其头晕，所以轮到父母晚上出门时，我再次坚称自己已经足够大、足够懂事了，可以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待在家里。我没有抱多少希望，但是这次我的父亲却同意了。母亲也被说服了，惟一的条件是让罗布夫人在八点半时来我们家看一下。


他们七点离开家，我倒了一杯牛奶坐在沙发上喝以示庆祝，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玛格丽特·李，已经长大，可以不需要临时保姆，独自待在家里了。喝完牛奶后，我突然觉得十分无聊。该如何享用这份自由呢？我开始漫无目的地闲逛，丈量自己自由的新疆域：餐厅、客厅、楼下的卫生间。一切都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不知何故，我想起了自己孩提时所害怕的一件事，它与大灰狼和三只猪有关。我将吹气，吹气，把你的房子吹倒！它能毫不费力地吹倒我父母的房子。昏暗、通风的房间根本无力抵御袭击；只要大灰狼看它们一眼，脆弱雅致的家具就会崩塌为一堆火柴棍。是的，那头大灰狼只需吹一声口哨，就能吹倒整幢房子，而我们三个将立刻变为它的早餐。我开始希望自己是在书店里，身处书店的我从来不会感到害怕。大灰狼想吹气就吹吧：所有那些书会使墙壁变厚一倍，我和父亲将犹如待在堡垒里一样安全。


我去楼上的浴室照镜子。看看自己作为一个长大了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以求得安心。脑袋先向左偏，然后又向右偏，我从各个角度审视自己，希望能看到一个不同的人。但是我在镜子里只看到了自己。


我自己的房间也不能给予我任何希望。我对它的每一寸都了然于心，它也对我了如指掌；我们是彼此无趣的同伴。于是我推开客房的门。表面没有装饰的衣橱和无遮蔽的梳妆台貌似可以让你在这里梳妆打扮，但是你明白衣橱和抽屉里面空无一物。床上包得紧而平整的床单和毯子也招人讨厌。单薄的枕头看上去毫无生气。这个房间一直被称为客房，可我们却从未招待过客人。它是我母亲睡觉的地方。


我心情复杂地退出房间，站在楼梯口。


就是如此。成人礼。独自一人待在家里。我正迈入大孩子的行列，明天我将可以在操场上宣布：“昨晚我没有去保姆那里。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其他女孩会目瞪口呆。我等待这天已经很久了，现在它终于来临了，我却不知如何应对。我本指望自己会心情舒畅地自动适应这种经历，即我将第一次看到自己注定要成为什么样子。我本指望世界会褪去我熟悉的它那孩童般的外表，向我揭示它的秘密，显露出它成熟的一面。然而，处在全新的独立状态下，我却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感年幼。我是怎么了？我究竟能否找到长大的秘诀？


我胡乱思考着是否要去罗布夫人家。哦，不。还有一个更好的地方。我爬到父亲的床底下。


自我最后一次藏在那里之后，地板和床架间的空间缩小了。一只旅行箱紧贴着我的一只肩膀，在漆黑的床底，它的颜色看起来和白天一样灰。箱子里装着我们所有的夏日装备：太阳眼镜、备用的胶卷、我母亲从没穿过却也从未丢掉的泳衣。我身体的另一边放着一只纸板箱。我用手指摸索着翻开起皱的箱盖，把手伸进去，仔细搜寻。缠结成一团的圣诞树饰灯。装饰圣诞树的天使的裙子上结满了灰尘。上一次待在这张床底下时，我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如今，我不再相信了。这是否说明我有点长大了？


从床底下爬出来时，我移走了一只旧饼干罐。罐子的一半露在床沿挂布的荷叶边外。我记得这只罐子：它一直在床底下。它的盖子上印有苏格兰峭壁和冷杉，以前它盖得很紧，我打不开。我随手尝试打开盖子。我的手比过去大，也更有劲，盖子轻易就被打开了，这让我大吃一惊。饼干罐子里装着父亲的护照和各种各样大小不一的纸。表格，有打印的，也有手写的。有些地方签着名字。


对我而言，我看到什么就会读什么。我总是如此。我轻轻地翻阅那些文件。父母的结婚证书。他们的出生证明。我自己的出生证明——泛黄的纸上盖着红印，还有我父亲的签名。我小心地折起它，把它与我已经读过的其他表格放在一起，接着我开始读下一张表格。它与我的出生证明完全一样。我感到困惑不解。为什么我会有两张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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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看出区别了。同一个父亲，同一个母亲，同一个出生日期，同一个出生地点，但是不同的名字。


那一刻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原有的思维在顷刻间土崩瓦解，我的脑子犹如万花筒般重组出一个不寻常的念头。


我有一个双胞胎妹妹。


我不去理会自己头脑中纷乱的思绪，好奇地展开另一张纸。


一张死亡证明。


我的双胞胎妹妹死了。


现在我知道是什么让我有瑕疵了。


尽管这个发现让我茫然失措，我却不感惊讶。因为我一直有一种感觉。觉得周围有什么东西——这种感觉熟悉得无须言说。我身体右侧的空气总是有点异样。仿佛有一个光影。某样特别的东西能使无人的空间战栗。它是我苍白的魅影。


双手紧压在身体的右侧，头向下低，鼻子几乎碰到肩膀。这是一个老姿势，每当我感觉痛苦、困惑和不情愿时，我就会不由地摆出这个姿势。我对它太熟悉了，所以过去我从未对此加以思考，如今我的发现揭示了它的意义。我是在寻找我的双胞胎妹妹。她本应该在那儿。在我的旁边。


当我发现了那两页纸，当真相大白，一切又重归平静后，我想，正是如此。失落。悲伤。孤单。总是有一种感觉将我和别人隔绝开来——它陪伴着我——贯穿我的一生，现在我发现了两张出生证明，我明白了那种感觉是什么。我的妹妹。


过了很长时间，我听见楼下厨房的门被打开了。尽管小腿发麻，我还是跑到楼梯口，罗布夫人出现在楼梯底下。


“一切都好吗，玛格丽特？”


“是的。”


“你需要的东西都有吗？”


“是的。”


“好，如果有需要就到我家来。”


“好的。”


“你的妈妈和爸爸，他们很快就会回来了。”


罗布夫人走了。


我把文件装回饼干罐中，并将罐子重新放到床底下，便关门离开了卧室。站在浴室的镜子前，我震惊地感受到自己的眼睛被另一双眼睛紧紧锁住。在她的注视下，我的脸感到刺痛。我能摸到自己皮肤下的骨骼。


后来，我的父母走上门口的台阶。


我打开门，父亲在楼梯口给了我一个拥抱。


“好样的。”他说，“各方面都能得到高分。”


母亲看上去苍白而疲劳。出门总会引起她的头痛。


“是的。”她说，“好姑娘。”


“那么，甜心，一个人在家里，你过得怎么样？”


“很好。”


“我就知道。”他说。然后，他不禁又张开双臂给了我一个开心的拥抱，还亲吻了我的额头。“该睡觉了。看书别太久。”


“我不会看太久的。”


之后，我听见父母做上床睡觉前的准备工作：父亲打开药柜，找出母亲的药片，倒了一杯水。他像往常那样说：“好好睡一晚，你会感觉好些。”接着，客房的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另一个房间里的床发出了咯吱声，我听见父亲喀哒一声关上了灯。


我了解有关双胞胎的知识。本应该变为一个人的一个细胞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原因变成了两个同样的人。


我是双胞胎中的一个。


我的双胞胎妹妹死了。


此事现在对我有什么影响？


我躲在毯子底下，手紧紧地压着我身体上的银粉色的月牙形疤痕。这是我妹妹留下的影子。犹如一个肌肉考古学家，我在自己的身体上仔细探寻它古老的历史。我冷得像一具尸体。


我手里握着信，离开店堂，上楼去自己的公寓。每上三层书的高度，楼梯就会窄一点。我一边走，一边关掉身后的灯，开始准备写一封措辞礼貌的回绝信。我可以告诉温特小姐，我不是她要找的那种传记作家。我对当代文学作品毫无兴趣。我没有读过温特小姐写的任何一本书。我觉得待在图书馆和档案室里很安适，我这辈子还从未采访过任何在世的作家。我与死人打交道时更觉自在，坦白说，活人让我感到紧张。


或许没有必要将最后这句话写进信里。


我不愿费劲去做一顿饭了。喝一杯可可就行。


热牛奶的时候，我向窗外望去。夜晚的窗玻璃上映出的人脸是如此暗淡，你可以透过它看见漆黑的夜空。我们隔着冰冷的玻璃，脸颊贴着脸颊。假如你看见我们，你会明白，若不是因为这堵玻璃，真的没有任何东西能将我们区分开。

十三个故事



告诉我真相。信中的词语在我的头脑中打转，它们萦绕在我顶楼公寓的斜屋顶下，就像一只飞入烟囱的小鸟。那个男孩的恳求自然会影响到我；从未有人告诉我真相，我得自己偷偷地去发掘它。告诉我真相。全部。


但是我决心要把那些词语和那封信赶出我的脑子。


快到时间了。我迅速行动起来。我在浴室用肥皂洗脸，刷牙。八点差三分时，我穿着睡衣和拖鞋，等待水壶里的水烧开。快一点，快一点。八点差一分。热水瓶准备就绪，我打开水龙头倒了一杯水。时间就是生命。因为八点一到，世界就会静止。轮到阅读时间了。


晚上八点到凌晨一两点一直是我的魔法时段。在我的蓝色灯芯绒床罩的映衬下，在一轮灯光的照明下，翻开的白色书页就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但是那天晚上，魔法失灵了。前一天晚上悬而未决的情节线索，不知怎么，在今天白天变松了，而且我发现自己不可能去关心它们最终如何被织在一起。我努力全神贯注于一个情节上，但是我刚开始集中注意力，就有一个声音插进来——告诉我真相——它解开结，线索又彻底断了。


我的手在旧爱们的上方徘徊：《白衣女人》《呼啸山庄》《简爱》……


但是没有用。告诉我真相……


阅读过去从未让我失望。它一直是一件确定的事情。关上灯，我把脑袋搁在枕头上，试着睡觉。


回响的声音。故事的片段。在黑暗中，我听到它们的声响越来越大。告诉我真相……


凌晨两点，我起床，穿上一双轻软鞋，打开公寓门，穿着睡衣，蹑手蹑脚地爬下狭窄的楼梯，走进店里。


店堂的后部有一个很小的房间，跟一个壁橱差不多大小，当我们需要包装送去邮寄的书时，就会用到它。里面有一张桌子，几张牛皮纸、一把剪刀和一团细绳放在一个架子上。除此之外，还摆着一个普通的木头橱柜，里面装着大约十几本书。


橱柜里的东西很少有变化。假如你今天打开看，你就会看到我昨天看到的东西：一本没有封面的书靠在橱壁上，它的边上搁着一本人造革封面的书。两本竖放的拉丁文书。一本旧《圣经》。三本植物学书，两本历史书，一本破旧的天文学书。一本日语书，一本波兰语书，还有一些用古英语写的诗篇。为什么我们分开保存这些书？为什么它们没有和伙伴们一起被摆在整洁地贴着标签的书架上？我们把深奥的、贵重的、罕见的书保存在橱柜里。这些书的价值相当于书店里所有其他藏书的总和，甚至更值钱。


我找的那本书——一本4英寸×6英寸大小的精装书，出版至今只有五十年左右——和它旁边的那些老古董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它是几个月前出现在橱柜里的，我猜想它是被父亲随手放在那儿的，那些天我本打算问过他之后把这本书放到架子上。但是为防万一，我还是戴上了白手套。我们在橱柜里存着一副手套，接触书时，就戴上它，因为这里存在一种矛盾：正当书籍因我们翻阅而重获生机时，我们指尖的油脂却会在翻页时毁坏它们。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完好的封面和未被磨损的页角，说明它状况良好，它是一套按相当高的标准制作的通俗丛书中的一本，发行它的出版社已经不存在了。这是一本很迷人的书，也是第一版，但它不是那种你预期能在“珍藏”中找到的书。在杂物拍卖会和乡村游乐会上，那套丛书中其他书的售价只有几便士。


书的纸质封面是乳白色和绿色的：背景是一种有规则的鱼鳞状图案，上面有两块长方形的留白，一处印着一幅美人鱼的素描，另一处印着书名和作者的姓名。《关于改变和绝望的十三个故事》，维达·温特著。


我锁上橱柜，把钥匙和手电筒放回原位，然后重新爬上楼梯回到床上，戴着手套的手里拿着这本书。


我没打算读它。没打算好好读。我只想看几句话。我想用某些足够放肆、足够强硬的东西来平息那封信里的词句，它们在我的脑中回旋不去。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以毒攻毒。看几句话，或许是一页，然后我就能安睡了。


我取下这本书积尘的护封，为了安全起见，我把它放在自己特意空出的抽屉里。即使戴着手套，你也得倍加小心。翻开书，我吸了一口气。旧书的气息是如此强烈，如此清晰，你可以尝到它的味道。


前言。只有寥寥数语。


但是我的眼睛刚扫过第一行，便被锁定了。


所有孩子都会神化他们自己的出生。这是一个普遍特征。你想了解某个人吗？了解他的内心、思想和灵魂？那就让他告诉你他出生时的事情。你获悉的不会是事实，而是一个故事。但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故事更说明问题。


就像掉入水中。


农夫和王子，地主管家和面包店的伙计，商人和美人鱼，所有人物立刻让我感到很熟悉。我之前已把这些故事读过一百遍、一千遍了。它们是人人都知道的故事。但我读着读着，渐渐地，熟悉感消失了。他们变得陌生了。他们换上了新颜。这些人物不是我儿时在图画书中看到的彩色人体模型，他们不是机械地将老故事重演一遍。他们是活生生的人。当公主碰到纺车时，从她的指尖流出的血是湿的，当她在沉睡前舔手指时，血在她的舌头上留下了金属的特殊气味。当昏睡的女儿被送到国王面前时，眼泪中的盐分在国王的脸上留下了痕迹。这些故事里充满了一种新奇的感觉。每一个人内心的渴望都能获得满足：一个陌生人的吻使国王得以让自己的女儿苏醒；野兽被脱光皮毛，成了一个人；美人鱼走路了；但是等他们意识到自己必须为逃脱命运付出代价时，为时已晚。每一个快乐的结局都变了质。命运，起初是如此顺从、如此合理、如此通融，但最后却对幸福实施了残酷的报复。


这些故事无情、尖刻、让人心碎。我喜欢。


读到美人鱼的故事——第十二个故事——我开始感觉到一种与故事本身无关的焦虑。我心烦意乱：我的大拇指和右食指在向我传递一个信息：没剩下多少页了。这个意识一再干扰我，我不得不翘起书来检查。没错。第十三个故事一定是篇幅非常短。


我继续自己的阅读，读完了第十二个故事，然后翻了一页。


一片空白。


我往后翻，又再往前翻。什么都没有。


没有第十三个故事。


我突然觉得脑袋里一阵眩晕，就像深海潜水者过快地浮到海面上时所感受到的那种不适。


屋里的每一部分依次回到我的视线中。我的床罩，我手里的书，在已经开始透过薄薄的窗帘爬进来的晨光里依然暗淡地亮着的灯。


已经是早晨了。


我读了一整个晚上。


没有第十三个故事。


店堂里，父亲正双手托着脑袋坐在桌子前。他听见我走下楼梯，便抬起头，脸色苍白。


“究竟出了什么事？”我飞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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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震惊了，说不出话；他举起双手，打了一个绝望的手势，又慢慢地用手捂住惊骇的双眼。他呻吟了一声。


我把手举到他的肩膀上方，但是我不习惯触碰别人，所以没有将手放在他的肩头，而是放在了他挂在椅背上的羊毛衫上。


“我能做什么吗？”我问。


他的声音疲惫而颤抖。“我们得给警察局打电话。马上。立刻……”


“警察局？爸爸——发生什么了？”


“入室盗窃。”他听起来就像到了世界末日。


我看看店堂四周，觉得很困惑。一切都井然有序。柜台的抽屉没有被开，书架没有被洗劫，窗户也没有被打破。


“橱柜。”他说，我开始明白了。


“那本《十三个故事》。”我定定地说，“它在楼上我的房间里。我借走了它。”


父亲抬头看我似乎松了口气，又带着惊讶。“你借走了它？”


“是的。”


“你借走了它？”


“是的。”我被搞糊涂了。我一直从店里借东西，他知道的。


“但是维达·温特……？”


我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些解释。


我读旧时的小说。理由很简单：我更喜欢传统的结局。婚姻和死亡，崇高的牺牲和奇迹般的复兴，悲惨的分离和出乎意料的重聚，巨大的失败和梦想的实现；这些，在我看来，构成了一个值得等待的结尾。它们应该跟在冒险、危险、威胁和进退两难的局面后面，把一切都收拾得干净利落。和新近的小说相比，类似的结局通常更多地出现在旧时的小说中，所以我读旧时的小说。


当代文学是一个我陌生的世界。在我们日常有关书籍的谈话中，父亲曾多次就该话题批评我。他和我看书一样多，但他的阅读面更广，我非常尊重他的意见。他字斟句酌、精确地描述了自己读完一些小说后所感受到的美丽的忧伤，这些小说传递出的信息是，人类的苦难是无止境的，唯有忍受。他也谈到过那些无言的结局，它们在记忆中回响的时间比喧哗、激烈的结局更长久。他已经解释过，为什么相比我所喜欢的那种尘埃落定的结尾，不确定的东西更能触动他的心灵。


在这些谈话中，我听得非常仔细，还不时点头，但最终我总是继续着自己的老习惯。他倒不会因此责备我。在阅读这件事上，我们有一致意见：世上的书这么多，一个人穷其一生也读不完；你必须在某处划一道界线。


有一次，父亲甚至对我谈到了维达·温特。“目前有一位当代作家可能符合你的口味。”


但是我从未读过维达·温特的书。我为什么要读温特呢？还有太多我尚未探索过的已逝的作家。


我在半夜下楼从橱柜里取走了《十三个故事》，除去这个事实，我的父亲完全有理由想要知道我为何这样做。


“我昨天收到一封信。”我开始说。


他点点头。


“信来自维达·温特。”


父亲抬起了眉毛，等我继续说下去。


“似乎是邀请我去拜访她。目的是为她写传记。”


他的眉毛抬得更高了。


“我睡不着，于是下楼拿了那本书。”


我等父亲说话，可他没有。他皱起眉头思考。过了一会儿，我再度开口。“为什么那本书被保存在橱柜里？是什么使它那么值钱？”


父亲从沉思中分出神，回答我的问题。“部分是因为它是这位当代英语世界最著名的作家处女作的初版本。但主要是因为它的瑕疵。在它之后的每一个版本都叫做《关于改变和绝望的故事》，没有提到‘十三’。你已经注意到只有十二个故事吧？”


我点点头。


“大概原本应该有十三个故事，不过她只交出了十二个。护封设计出了错，书按原来的标题印刷了，但只有十二个故事。于是它们必须被召回。”


“可是你的版本……”


“漏网之鱼。一批书被错发到一家位于多塞特的书店，在书店接到通知把它们打包发回之前，就有一名顾客买走了一本。三十年前，那名顾客意识到了这本书的价值，把它卖给了一位收藏家。今年九月，那位收藏家的财产被拍卖，我就买下了这本书。用的是那笔在阿维尼翁交易的收益。”


“阿维尼翁的交易？”那笔阿维尼翁的交易耗费了两年的时间作协商。它是父亲获利最丰的买卖之一。


“你当然戴了手套，是吧？”他不安地问。


“你把我当什么了？”


他笑了，然后继续说道：“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


“你是什么意思？”


“召回所有那些书是因为标题印错了。可是人们依旧把它称作《十三个故事》，即使半世纪以来它的出版名一直是《关于改变和绝望的故事》。”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名声和秘密相结合所导致的结果。关于她真实情况的信息是如此之少，所以像第一版书被召回这样的零星消息都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这已经成了她个人神话的一部分。第十三个故事的秘密。它给人们提供了一些猜测的素材。”


片刻间，没有人说话。接着，他望着前方，轻轻地咕哝道：“啊，写一本传记……多么出人意料。”他的语气很随意，这样我就可以自己选择，可以仔细听他说的话，也可以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我记起了那封信，记起了自己害怕写信人不可信。我记起了那个年轻男人坚持的话语，“告诉我真相。”我记起了那本《十三个故事》，我一开始读它便被俘虏了，整个晚上都为之着迷。我想再当一回人质。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告诉父亲。


“这跟你过去做的事情不一样。维达·温特是一位在世的作家。去采访她，而不是阅读档案。”


<hr/>


我点点头。


“但是你想了解那个写了《十三个故事》的人。”


我再次点头。


父亲双手放在膝盖上，叹了一口气。他知道阅读是什么。他知道阅读会如何俘虏一个人。


“她想让你何时去？”


“星期一。”我告诉他。


“我送你去车站，好吗？”


“谢谢。还有……”


“什么？”


“我能休息几天吗？我应该在去那里之前多读一些东西。”


“行。”他笑着说，但笑容无法掩藏他的担心，“行，当然可以。”


接下来我度过了成年生活中最愉快的一段时光。我第一次在自己的床头柜上堆满了一摞从普通书店买来的、簇新的、泛着光泽的平装书。《其间与同时》，维达·温特著；《两次即是永远》，维达·温特著；《萦绕》，维达·温特著；《圆弧之外》，维达·温特著；《关于痛苦的法则》，维达·温特著；《生日女孩》，维达·温特著；《木偶戏》，维达·温特著。所有这些书的封面都由同一位装帧设计师设计，洋溢着热力和能量：琥珀色与猩红色，金色与深紫色。我甚至买了一本《关于改变和绝望的故事》；少了“十三”这个使我父亲所持版本身价不扉的量词，书的标题显得有点缺乏修饰。我已经把父亲的那本书放回橱柜了。


当然，当你阅读一位以前从未读过的作家写的书时，你总是希望能读到一些特别的东西，温特小姐的书带给我的震颤就跟我当初读到朗蒂埃兄弟的日记一样。不仅如此。我一直喜欢看书；我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看了许多书，阅读始终是带给我最多快乐的事情。不过，就对我个人的影响力而言，我无法假装自己在成年阶段的阅读能与我儿时所读的书相提并论。我依然相信故事。我依然会在阅读一本好书时忘记自己。但是感觉与儿时不一样了。必须承认，对我而言，书是最重要的东西；我无法忘怀的是，在过去，书尽管比较平庸，但更加不可或缺。在我的孩提时代，书就是一切。所以，我心里始终存着一份怀旧的渴望，想要找回逝去的阅读快感。这不是一份指望得到满足的渴望。这一次，在那些天里，当我没日没夜地阅读时，当我睡在撒满书的床罩下时，当我睡得很沉、没有做梦，一觉醒来又开始看书时——那种逝去的阅读快感再度回到了我的身边。温特小姐使我重新获得了阅读新手所享有的那种快感，她的故事让我着迷。


有时，父亲会爬上楼梯敲我的门。他盯着我看。大量的集中阅读一定让我的样子变得很茫然。“你不会忘记吃饭，是吧？”说着，他会递给我一袋食物或一品脱牛奶。


我愿意永远和那些书一起待在公寓里。不过，如果我要去约克郡会见温特小姐的话，那还有其他一些事情要做。我从阅读时间中抽出一天，去了图书馆。在报刊阅览室，我查阅了温特小姐近期的小说出版几天之内所有的全国性报纸的图书版。每一本新书问世后，她都会召集许多新闻记者去一家位于哈罗门市的宾馆，在那里逐一会见他们，并分别告诉他们她所谓的人生故事。这样的故事一定有几十个，甚至可能有几百个。我没费多少力气便找到了差不多二十个。


《期间与同时》出版后，她自称是一位牧师和一名女教师的私生女；一年后，当她在同一份报纸上为《萦绕》做宣传时，她又说自己是一个巴黎妓女的野孩子。《木偶戏》后，她又在多家报纸上化身为由一家瑞士的女修道院抚养长大的孤儿，来自伦敦东区贫民窟的孩子，出生在一个拥有十个吵闹男孩的家庭里的压抑的独生女。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她在印度意外与身为传教士的苏格兰父母分开了，然后在孟买街头靠讲故事谋生。她在故事里描写了闻起来犹如最新鲜的香菜的松树，像泰姬陵一样美丽的山脉，比在街角叫卖的印度小食帕可拉更美味的苏格兰杂碎布丁，还有风笛。噢，风笛的声音！风笛的声音动听极了，让人难以言表。多年后，她得以回到苏格兰——一个她在很小的时候便离开的国家——回来后，却倍感失望。松树闻起来一点也不像香菜。雪是冰冷的。苏格兰杂碎布丁吃起来味道平平。而风笛呢……


扭曲且感伤，悲惨且严酷，滑稽且虚伪，这些故事每一个都是一部微型的杰作。对其他类型的作家而言，这些故事或许代表了他们成就的顶峰；但对维达·温特而言，它们只是一次性的宣传道具。我想，没有人会误以为它们是真相。


我出发的前一天是周日，整个下午我都待在父母家中。那里没有任何改变；大灰狼吹一口气就能将它变为一堆碎石。


我们喝茶时，母亲嘲弄地微笑了一下，开心地说了几句话。她谈到了邻居家的花园，城里的高速公路，一种瞬间便能让她心情转好的新香水。轻松、空洞的聊天使我们免于陷入沉默，沉默里住着她的魔鬼。这是一场很好的表演：天衣无缝地掩盖了真相，实际上她几乎无法忍受离开家，最无关痛痒的一点小事就会让她偏头痛，她不能读书，因为她害怕自己的情绪受到影响。


等到母亲去弄新茶喝时，我和父亲才谈到了温特小姐。


“那不是她真实的名字，”我告诉他说，“如果那是她的真名，那么就能轻易追溯她的过去。每一个试图这样做的人都因为缺乏信息而放弃了。甚至没有人知道她最简单的相关事实。”


“多么奇怪啊。”


“她好像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在成为作家之前，她仿佛根本不存在。好像她在写出第一本书的同时，也创造出了她自己。”


“我们知道她选择了什么笔名。这肯定会透露出一些信息。”父亲表示。


“维达。源自拉丁语vita，意思是生命。不过，我也不禁想到法语。”


Vide在法语里是空虚的意思。一片空白。一无所有。但是在我父母家里，我们不会用这样的词语，所以我让他自己去推断。


“确实如此。”他点点头，“那温特又透露出什么呢？”


温特。我朝窗外望去，寻找灵感。在我妹妹的鬼魂后面，光秃秃的黑色树枝伸向渐暗的天空，花坛里空空如也，只有黑色的泥土。窗玻璃无法阻隔外面的寒意；尽管生着火，但房间里还是弥漫着一种阴冷的绝望感。“温特”（Winter）Winter在英语中是“冬天”的意思。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它只让我想起一件事：死亡。


我们陷入了沉默。为了让之前的谈话不那么沉重，我必须说点什么，于是我说：“这是一个尖锐的名字。V和W打头。维达·温特。非常尖锐。”


母亲回来了。把杯子放在茶碟上，倒上茶，她继续说下去，声音收放自如，她严格管辖的生活计划犹如一块七英亩的田地。


我转移了视线。摆在壁炉架上的东西大概是房间里惟一可被视作装饰品的物件。一张照片。母亲常说要把它放到抽屉里，不然积尘。但是父亲喜欢看见它，由于他极少反对母亲的意见，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母亲就依了他。照片上是一对年轻的新郎和新娘。父亲看起来还是那个样子：安静、帅气，黑色的眼眸透着思想；岁月没有改变他。照片上的女人几乎让人认不出。自然的笑容，笑意盈盈的眼睛，她注视父亲时，目光里充满了温暖。照片上的她看上去很开心。


悲剧改变一切。


我出生后，结婚照上的女人就不复存在了。


我望着外面死气沉沉的花园。在逐渐昏暗的光线中，我的影子在窗玻璃上徘徊，盯着窗内死气沉沉的房间。我想知道母亲是如何看待我们的？我们努力说服自己相信，这就是生活，我们是在实实在在地过日子，母亲是如何看待我们的努力呢？

抵达



我在一个普通的冬日离家，火车在雾濛濛的白色天空下行驶了很长的一段距离。然后，我换乘另一辆火车，天上的云团开始积聚。一路往北，云团的体积越变越大，越积越厚，天色也越来越黑。我预期自己随时都可能听到第一拨雨点敲打在窗玻璃上的声响。然而，雨并没有下起来。


在哈罗门市，温特小姐的司机，一位黑头发、络腮胡子的男子，不是很愿意说话。我很高兴，因为他的少言寡语正好能让我自由地观察离开城镇后扑面而来的陌生景色。我从未去过北方。因为研究的关系，我去过伦敦，也有一两次穿越海峡去巴黎的图书馆和档案馆。约克郡是一个我只在小说里读到的地方，而且还是上一个世纪的小说。一旦远离城镇，我们就看不到什么当代社会的痕迹了，我甚至觉得自己在驶向乡村的同时，也在奔向过去。教堂、酒吧和石头砌起的小屋让那些村庄显得古雅；然后，随着我们渐行渐远，村庄越变越小，村庄与村庄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孤立的农舍成了光秃秃的冬田上惟一的点缀。最后，我们甚至都看不到农舍了，天色变得很黑。汽车前灯照出一片毫无特色的模糊景致：没有栅栏，没有围墙，没有树篱，没有建筑物。只有一条无尽的长路，路的两边是一片模糊的黑暗。


“这是荒野吗？”我问。


“是的。”司机说，我靠近车窗观察，却只看见一片水汪汪的天空笼罩着陆地、道路和汽车。在远处，连我们汽车前灯发出的光芒都消失不见了。


在一个没有标志的路口，我们驶离公路，沿着一条石头路颠簸前进了好几英里。我们先后两次停车，第一次是司机下车去打开一道门，车通过后，他又下车把那道门关好，然后我们继续赶路，又左摇右晃地前行了一英里。


温特小姐的别墅位于两座起伏和缓的小山之间，黑暗中两座山仿佛融为一体，我们沿着车道转过最后一个弯，才看到一个小山谷和一栋房子。此时的天空呈现出一片深浅不一的紫色、靛蓝色和黑色，蜷缩在天际下的房子狭长而低矮，还非常黑。司机替我打开车门，我下车看见他已经卸下了我的箱子，准备开车走了，我被独自留在没有灯光的门廊前。木制的百叶窗板封住了窗户，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儿有人居住。这个自我封闭的地方似乎无意接待访客。


我按动门铃。在潮湿的空气中，门铃发出的叮当声异常微弱。等待时，我仰望天空。寒气透过鞋底钻进鞋子里，我再度按动门铃。依然没有人来开门。


正当我想第三次按门铃时，我惊讶地发现门突然无声无息地开了。


站在门口的女人职业地微笑着，因让我久等而致歉。她乍一看似乎很普通。整齐的短发和她的皮肤一样稍显苍白，眼睛既不是蓝色的也不是灰色或绿色的。但是，她看起来普通并不是因为身上缺乏色彩，而是因为缺乏表情。我猜想，倘若她的眼神里能包含一点温暖的情绪，它们会闪烁着生气；在我看来，当我们互相打量，她是在努力保持不动声色。


“晚上好。”我说，“我是玛格丽特·李。”


“传记作者。我们一直在等你。”


是什么东西让人们得以看穿彼此的伪装？那一刻，我顿时明白，她很焦虑。也许情绪有气味、有味道，能不知不觉间通过空气的震颤传递。不管怎样，我反正能确定，她感到恐慌，倒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特别，而仅仅是因为我来了，我是一个陌生人。


她领我进去，关上了我身后的门。钥匙在锁里悄无声息地转动，仔细上过油的门闩静静地滑回原位。


我穿着外套站在门厅，第一次感觉到这个地方极其古怪。温特小姐的家彻底寂静。


那个女人告诉我，她名叫朱迪思，是这里的管家。她询问了我的旅程，提及用餐时间，以及使用热水的最佳时段。她的嘴巴一张一合；话音刚落，她的嘴唇就紧闭起来，一切又归于寂静。在她向我逐一展示餐厅、会客室和琴房时，这种寂静吞噬了我们的脚步声，消除了开门关门的动静。


这种寂静的背后并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地方：这是柔软陈设的效果。配备太多丝绒垫子的沙发；装有软垫的脚凳、躺椅和扶手椅；装饰墙壁的挂毯也被用作豪华家具的罩子。每一寸地板都铺着地毯，每一块地毯上又覆盖着小地毡。锦缎的窗帘也是墙上的隔音板。就像吸墨水纸会吸收墨水一样，所有这些羊毛和丝绒织物也会吸收声音，两者的区别之一是：吸墨水纸只会吸收多余的墨水，而这幢房子里的织物似乎吞没了我们话语中的精髓。


我跟在管家的后面。左拐右拐，上上下下，我被彻底弄晕了。我很快失去了方向感，搞不清楚这幢外表普通的房子内部为何如此错综复杂。我猜，这幢房子在过去的岁月里一定是历经改造，东修西补；我们大概是身处某个从房子外面看不见的侧厅或延伸部分。“你会摸清这里的情况的。”看到我的表情，管家无声地说，我几乎是靠读唇语才明白她的意思。最后，我们拐过半截楼梯，停下脚步。她打开一道通往一间起居室的门。起居室里还有另外三道门。“浴室，”她打开其中一道门说。“卧室，”她打开另一道门。“这是书房。”和其他房间一样，这几个房间里也满是靠垫、帐幕和帘子。


“你想在餐厅吃饭，还是在这里吃？”她指着窗边的小桌子和一把椅子问。


我不知道在餐厅吃饭是否意味着和女主人一起吃，也不能确定自己在这幢房子里的身份。（我是客人，还是雇员？）我有些迟疑，不知道怎么做才更有礼貌，是该接受，还是该拒绝。管家猜到了我犹豫的原因，仿佛是不得不克服沉默寡言的习惯，她补充道：“温特小姐一直是一个人吃饭的。”


“如果你也是这样，我就在这里吃吧。”


“我会直接把汤和三明治给你送过来，好吗？你下火车后一定是饿了。你在这儿就可以泡茶和煮咖啡。”她打开卧室角落里的一个壁橱，里面有一把水壶和其他一些准备饮品所需的器具，甚至还有一个小冰箱。“这可以让你不必跑上跑下去厨房。”她加上一句，并给我一个羞愧的微笑，我想她是在为不让我去她的厨房而道歉。


她离开，留我自己打开行李。


我在卧室里，用一分钟便从行李中取出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一些书和洗漱用品。我把茶和咖啡推到一边，用一包我从家里带来的可可粉取代了它们的位置。然后，在管家带着托盘回来之前，我恰好有足够时间来测试那张高高的古董床——它的上面摆满了垫子，无论床垫下有多少颗豌豆，我都不可能察觉。


“温特小姐请你八点去书房见她。”


她尽量让它听起来像是一个邀请，但我清楚，这是一个命令，毫无疑问，她也指望我能明白。

与温特小姐见面



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纯属偶然，反正我到藏书室时，比要求的时间足足提前了二十分钟。还有比藏书室更适合消磨时间的地方吗？对我而言，要了解一个人，还有比通过观察他挑选的书和他对待书的方式更好的办法吗？


我对整个房间的第一印象是，它和这幢房子里的其他房间迥然不同。其他房间里都弥漫着压抑的气息；这儿，在藏书室里，你可以呼吸。和其他布满织物的房间不同，藏书室是一个木头房间。脚下是木头地板，高高的窗户上挂着木制百叶窗，沿墙摆着一排排坚固的橡木书架。


这是一个很高敞的房间，长度比宽度大许多。房间的一面有五扇从天花板几乎一直延伸到地面的大窗；窗槛底下安置着几把椅子。对着它们，有五面形状差不多的镜子，它们的位置可以照出户外的景色，但今晚，镜子映出的是雕花的百叶窗板。贴墙而放的书架延伸出来的部分形成了一个个隔间；每一处凹进去的空间里都摆着一张小桌子，桌上有一盏照出黄色光线的台灯。除了房间尽头的炉火，这些台灯就是屋内惟一的照明了，它们在一排排与黑暗融为一体的书籍边缘撒下了一团柔和温暖的光晕。


我慢慢地走向房间的中央，边走边看自己左右两边的凹进处。粗略扫过一眼后，我便禁不住点起头来。这是一间维护良好的名副其实的藏书室。分门别类，按字母顺序排列，干净整洁，若要我亲自动手，我也会这样做。所有我喜欢的书都在那儿，既有较普通的、被彻底翻阅过的版本，也有许多稀罕、值钱的版本。不但有《简·爱》《呼啸山庄》《白衣女子》，还有《奥特朗托城堡》《奥德利夫人的秘密》《幽灵新娘》。我激动地发现了一本极其珍贵的《化身博士》，这个版本非常罕见，我父亲甚至不相信它还有存世。


我一边朝屋子尽头的壁炉走去，一边浏览温特小姐的书架，她丰富的藏书让我大感惊奇。在右边的最后一个凹进处，隔着一段距离便能看见一个书架：有别于其他旧书那些色彩柔美、以棕色为主调的书脊，这个架子上的书籍是近几十年的，呈现出银蓝色、灰绿色和粉米色。它们是这间屋子里惟一的现代书籍。温特小姐自己的作品。最早写的书摆在架子的顶端，最近写的小说摆在底部，每一部作品都有不同的版本，甚至还有不同语言的译本。我没有看见我在自家书店中读过的、印错标题的那本《十三个故事》，但是不同装帧的《关于改变和绝望的故事》倒有十几本。


我选了一本温特小姐最新写的书。第一页写的是，在某个像是位于意大利的无名小镇中，一名年长的修女来到后街小巷的一幢小房子前；她被带到一个房间里，一个像是英国人或美国人的自负青年有些惊讶地与她打招呼。（我翻到下一页。此书开头几段就把我吸引住了，我每次翻开她的任何一本书都会如此，不经意间就会开始认真地阅读。）一开始，这个青年并没有感受到读者已经明白的东西，即：他的来访者怀着一项庄严的任务而来，将以他完全预想不到的方式彻底改变他的生活。她开始解释来意，耐心地忍受着青年不知天高地厚的轻狂态度……（我又翻过一页；我已经忘掉了自己身处藏书室，忘掉了温特小姐，也忘掉了我自己。）


接着，某样东西干扰了我的阅读，将我从书中拉了出来。我感觉脖子后面刺刺的。


有人在监视我。


我知道被人从背后窥视并不是一种不寻常的经历；但是这样的事情却是头一遭发生在我身上。和许多喜欢独处的人一样，我能敏锐地感知别人的存在，我更习惯于做屋子里的隐身间谍，而不是被人监视。现在，有人在监视我，而且已经注视了我一会儿。这种确凿无误的感觉已经持续了多久？我回忆过去的几分钟，试图在记忆中追溯书后面的人。这种感觉是从修女对青年开口说话时开始的吗？是从她被领进房子时开始的吗？或是更早以前就开始了？我一动不动，仿佛毫无察觉地埋头盯着书页，一边努力回想。


想起来了。


我在拿起书前就已经感觉到了。


我需要时间让自己平静，于是翻过一页，假装继续读书。


“你不可能愚弄得了我。”


专横、雄辩、盛气凌人。


我只能转身面对她。


维达·温特的外表特征鲜明。她是一位古代的女王，一名女巫，一个女神。她像帝王一般僵直地坐在一堆深紫色和红色垫子中。层层叠叠的蓝绿色和绿色的衣料披在她的身上，打着褶垂在肩头，但它们并没有柔化她硬朗的轮廓。她那亮铜色的头发被精心打理成大大小小的发卷。她那布满皱纹、犹如一幅复杂地图的脸庞被搽得粉白，嘴唇上涂着一抹醒目的猩红。她的双手放在大腿上，苍白、骨节突出的手上戴满了镶着红宝石和翡翠的戒指；只有她的指甲未经装饰，同我的指甲一样，修剪得短而方正，显得有些不协调。


最令我紧张的东西是她的墨镜。我看不见她的眼睛，但是记得海报上她那双冷酷的绿色眼眸，黑色的墨镜似乎让她的眼睛变成了探照灯：我觉得她正透过镜片看穿我的皮肤、深入我的灵魂里。


我戴上面纱，也将自己的外表隐藏起来，令人无法看透。


有一瞬，我认为她有些吃惊，面纱让我变得不透明，使她无法看透我，但是她很快恢复了镇静，比我快得多。


“很好。”她尖刻地说，与其说她是在朝我笑，还不如说她是在对她自己笑。“说正经事。你的信让我明白你对我委托的事还持有保留意见。”


“嗯，是的，那是——”


话音又起，似乎并不管我话还没说完。“我可以提高你每月的报酬和最后的酬劳。”


我舔舔嘴唇，搜寻着合适的措辞。不等我说话，温特小姐便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我扁平的棕色刘海、直筒裙和藏青色的羊毛衫。她对我抱以一抹怜悯的浅笑，堵住了我想说的话。“但是追求金钱显然不是你的本性。真奇怪啊。”她语气冷冷地，“我写过不在乎金钱的人，但从没想过真的会遇见一个这样的人。”她向后仰靠着垫子。“因此我断定你的顾虑是关于‘正直’。缺乏对金钱的健康追求的人生是不平衡的，此类人会无法摆脱有关个人诚信的困扰。”


她挥挥手，驱走了我想要说出口的话。“你害怕接受传主的委托写一本传记，因为你怕有损于自己的独立性。你怀疑我想要控制最后成书的内容。你知道我拒绝过很多传记作家，我也惊讶于自己现在改变主意。”她又透过黑色的墨镜注视着我，“最重要的是，你怕我有意欺骗你。”


我张嘴想辩解，却发现无话可说。她说的没错。


“你瞧，你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吧？你对指责我意欲对你说谎感到尴尬吗？人们不喜欢互相指责对方说谎。看在老天的分上，坐下。”


我坐下来。“我没有指责你什么——”我温和地开口说道，但是她立即打断了我。


“不要这么礼貌。假如说有哪件事是我无法忍受的，那就是礼貌。”


她的额头一抽搐，一道眉毛越过了墨镜的上缘。看那一道遒劲的黑色弧度一点都不像是自然的眉毛。


<hr/>


“礼貌。假如说这是一种美德，那它也是可怜人的美德。不冒犯有什么值得赞美的？我倒想知道。毕竟，那很容易做到。一个人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就能做到彬彬有礼。相反，当你一无所成时，惟一可做的事情就是表现得有礼貌。有雄心的人压根不会在乎别人是怎么想他们的。瓦格纳不会因为担心他是否伤害了某人的感情而失眠。但他却是那个时代的天才。”


她继续不带感情地往下说，回忆了一个又一个天才的例子，以及天才的盟友——“自私”，她说话时，身上的披肩一动也不动。我想，她一定是钢铁铸造的。


最终，她总结陈词：“我既不具备礼貌这种美德，也不尊重他人所表现出的礼貌。我们没有必要关注它。”当有关该话题的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她便收声了。


“你提起了说谎。”我说，“那或许是我们要关注的东西。”


“从何说起？”透过黑色的镜片，我只能看见她的眼睫毛在动。它们在眼睛的周围扑扇，颤动，犹如蜘蛛身体周围的长腿。


“仅在过去的两年中，你已经对记者说了十九个不同版本的人生故事。这还仅仅是我快速搜寻的结果。还有更多吧。大概有几百个。”


她耸耸肩膀。“这是我的职业。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我是传记作者。我与事实打交道。”


她摇摇头，那头僵硬的卷发便一起动了几下。“乏味至极啊！我永远也不可能做传记作者。你难道不认为人可以通过讲故事更好地陈述事实吗？”


“不可能通过你至今对这个世界所讲的故事。”


温特小姐点点头，以示退让。“李小姐，”她说，语速比之前慢了一些，“我为自己的过去营造了一个烟幕，我这么做是有理由的。我向你保证，那些理由，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什么理由？”


“人生是一堆肥料。”


我眨眨眼睛。


“你认为这种说法很奇怪，但这是真的。我的一生和我所有的经历，那些降临到我头上的事，那些我所认识的人，我所有的记忆，梦想，幻想，我所读过的一切，都被抛掷到这堆肥料上面，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已经腐烂成一堆肥沃的黑色有机覆盖物。细胞分裂的过程使之变得面目全非。其他人把它称为想象力。我将它视作一堆肥料。我经常把一个念头种在这堆肥料里，然后等待。念头从这堆原本是人生的黑色有机肥料里汲取养分，自给自足。它发芽，生根。如此这般，有一天我便收获了一个故事或者一部长篇小说。”


我点点头，我喜欢这个类比。


“读者，”温特小姐继续说，“是傻瓜。他们相信所有的写作都是自传性的。确实如此，但不是他们想的那种方式。作者的生活在被用来滋养一部虚构作品之前，它需要时间腐烂。必须让它腐烂。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能让读者和传记作者搜查我的过去，一点一滴地再现它，用他们的语言来保留它。为了写书，我要让自己的过去保持平静，让它有时间完成它的工作。”


我思考了一下她的回答，然后问道：“是什么使得现在情况改变了？”


“我老了。我有病。将这两个事实摆在一起，传记家，你得出了什么结论？我想，是故事的结局。”


我咬咬嘴唇：“那你为什么不自己来写这本书？”


“我与它的距离太近了。况且，谁会相信我呢？我喊狼来了，喊得太多了。”


“你打算告诉我真相吗？”我问。


“是的。”她说。但是我听出了她的犹豫，尽管这种犹豫只持续不到一秒钟。


“你为什么想把一切告诉我呢？”


她踌躇了一会儿：“你知道吗，在过去的十五分钟里，我也一直在问自己同样的问题。你是哪一种人呢，李小姐？”


我在回答之前先整理了一下面纱。“我是一个店员。我在一家古旧书店工作。我是一名业余传记作者。你大概读过我写的有关朗蒂埃兄弟的作品吧？”


“没什么好说的了，是吧？假如我们合作，我需要多了解一点你的情况。我总不能向一个我一无所知的人吐露我一生的秘密吧。所以，跟我说说你自己吧。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你的梦想是什么？你爱什么人？”


在那一瞬间，我深感被冒犯了，说不出话。


“好了，回答我！看在老天的分上！难道我要让一个陌生人住在我的家里吗？难道我要让一个陌生人为我工作吗？这不合情理。告诉我，你相信鬼魂吗？”


在某种比理性更强烈的情绪支配下，我站了起来。


“你究竟在干什么？你去哪里？等一下！”


我迈出一步又一步，尽量不要奔跑，我能听见自己朝外走时脚踏在木地板上的节奏，与此同时，她正在喊我，声音里包含着一种恐慌的怒意。


“回来！”她大喊，“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绝妙的故事！”


我没有停步。


“从前有一幢闹鬼的房子……”


我走到门口，握住了门把手。


“从前有一座图书馆……”


我打开门，正要迈出去时，响起了一个略带恐惧的嘶哑声音，她喊出的一句话让我停下了脚步。


“从前有一对双胞胎——”


我一直等到这几个词语在空气中彻底消散后，才勉强地回头看，看见她背朝我，双手颤抖地捂着脸。


我试探地往房间内迈回一步。听到我的脚步声，一头铜色发卷的她转过身。


我大吃一惊。墨镜摘掉了。一双像玻璃一样明亮的绿眼睛恳求似地望着我。我也注视了她一会儿。然后，一个既像温特小姐又不像她的声音颤抖地说：“李小姐，请你务必坐下。”


我不由自主地朝椅子走去，坐了下来。


“我不是在承诺什么。”我无力地说。


<hr/>


“我也没有资格强求什么。”她小声地回答。


沉默。


“你为什么选择我？”我再度问道，这次她回答了我。


“因为你写的关于朗蒂埃兄弟的作品。因为你了解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你会告诉我真相吗？”


“我会告诉你真相。”


这些话意思明确无疑，但是我听到了有损它们的战栗。她打算告诉我真相；我不怀疑这点。她已经决定要说出秘密。甚至，她可能确实想坦白。只是她不太相信自己真会这么做。她承诺说实话既是为了说服我，也是为了让她自己信服，并且像我一样，她实际上也清楚无误地听到了其中的不确信。


于是我提出一个建议。“我问你三件事情。有公共记录的三件事。离开这里后，我可以检验你所说的真实性。假如我发现你告诉我的事情是真的，我就接受你的委任。”


“啊，三件事情……有魔力的数字。王子牵起美丽公主的手之前经历了三次磨难。会说话、懂魔法的金鱼让渔夫许了三个愿望。金发人的三头熊和三头粗鲁的公羊。李小姐，如果你问我两个或四个问题，我或许还能够说谎，但是三个问题……”


我从记事本的螺旋形装订口中抽出铅笔，翻开本子。


“你的真名是什么？”


她咽了一下口水。“你肯定这是开始的最好方式？我可以给你讲一个鬼故事——一个相当不错的故事，我自己都要这么赞美。那或许是追根溯源的更好方式——”


我摇摇头。“告诉我你的名字。”


她戴满红宝石的指关节在大腿上躁动起来；宝石在炉火的映衬下闪闪发光。


“我的名字是维达·温特。为了能合法、正当地以该名字称呼自己，我办理了一系列必要的法律手续。你想知道的是我改名前的名字。那个名字是……”


她停下来，为了克服某个心理障碍，她说那个名字的时候声音里透着明显的中性态度，语调中没有抑扬顿挫，仿佛那个词是来自于一门她从未学习过的外语：“那个名字是艾德琳·马奇。”


仿佛是要消除这名字在空气中引起的任何振颤，她接着机警地说：“希望你不要问我的出生日期。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忘记生日是社交礼节上的需要。”


“我可以不问你的生日，只要你告诉我出生地。”


她恼怒地叹了一口气。“我可以说得好很多，只要你能让我用自己的方式来讲述。”


“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你要告诉我有公开记录的三件事实。”


她撅起嘴唇。“你会发现记录上写着艾德琳·马奇出生于伦敦的圣巴塞洛缪医院。你不能指望我对细节的真实性提供任何个人担保。虽然我是一个特殊人物，但还没特殊到能记得自己的出生。”


我把它记录下来。


现在轮到第三个问题了。必须承认，对于第三个问题，我没有什么准备。她不愿意告诉我年龄，我也几乎不需要知道她的出生日期。我了解她那漫长的出版史，知道她出版第一本书的日期，她至少也有七十三四岁了，从外表来看，尽管疾病和化妆对她的外表有所改变，但她也不可能超过八十岁。有点不确定并不碍事：有了她的名字和出生地，我自己无论如何也可以找到她的出生日期。通过前两次提问，我已经掌握了我需要的信息，它们可以让我确认一个名叫艾德琳·马奇的人是确实存在的。那么，还能问什么呢？或许我是渴望听温特小姐讲一个故事，反正当我可以像出百搭牌一样提第三个问题时，我抓住了机会。


“告诉我，”我缓慢而谨慎地说道（在有巫师的故事里，第三个愿望总是导致几近赢得的一切又被悲惨地夺去），“告诉我一件发生在你改名之前记录在案的事情。”我在想，她大概会说一些她在学业上取得的成功，或是在校时体育方面的成绩。那些小荣誉总是会被记录下来供自豪的父母和子孙后代津津乐道。


在接下来的一阵安静中，温特小姐似乎把她所有的外在自我都收入她的内核，在我的眼皮底下完成了从自己身上抽身而去的过程，我开始明白之前为何无法了解她是怎么回事了。我注视着她的躯壳，惊异于无法洞察她外表之下的内心活动。


然后她又冒了出来。


“你知道为什么我的书这么成功吗？”


“有很多原因，我认为。”


“可能吧。主要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开局，一个中局，还有一个结局。三者的排列顺序正确。当然，所有的故事都有开局、中局和结局；关键是要按正确的顺序排列它们。这就是人们喜欢我的书的原因。”


她叹了一口气，双手烦躁地动来动去。“我会回答你的问题。我告诉你一件有关我自己的事情，它发生在我成为作家并改名换姓之前，它是一件在公开档案内有迹可寻的事情。它是我经历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但是我没想到会这么快告诉你。这么一来，我只能违反自己的某条原则。我只能在讲述我的故事开局之前，先告诉你故事的结尾。”


“故事的结尾？如果它发生在你开始写作之前，怎么可能呢？”


“相当简单，因为我的故事——我个人的故事——在我开始写作之前就结束了。当这一切都结束之后，讲故事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手段。”


我等待着，她深吸一口气，就像棋手发现自己的关键棋子被逼至绝路。


“我又不想告诉你了。但是我已经承诺过，是吧？‘三’的法则。逃不掉。魔法师也许该恳求男孩不要许第三个愿望，因为他知道一切将以灾难收场，但是男孩必定会许第三个愿望，而魔法师必须同意，因为这是故事的规则。你要我告诉你关于三件事情的真相，因为‘三’的法则，我必须这么做。但是让我先向你提出一个要求。”


“什么？”


“从此以后，不能再打乱故事进展的先后顺序。从明天起，我会向你讲述我的故事，在最开始的地方开局，接着是中局，最后是结局。一切都按照正确的顺序。不许作弊。不许超前。不许提问。不许偷看最后一页。”


她已经接受了我们之间的协议，她还有权利提出条件吗？其实没有。可我依然点点头。


“我同意。”


她在讲述时有点不敢正视我。


<hr/>


“我住在安吉菲尔德。”


她嗓音颤抖地说出那个地名，还在不自觉间紧张地抠着自己的手掌。


“当时我十六岁。”


她的声音变得很不自然；说话也不利索了。


“发生了一场大火。”


一字一句艰难、干涩地从她的喉咙里挤出来，犹如石头。


“我失去了一切。”


接着，她情不自禁地爆发出一声哭喊：“哦，埃米琳！”


有些文化相信名字里蕴藏着一个人所有的神秘力量。因此，名字应该只能被上帝、拥有该名字的人，以及其他极少数享受特权的人知道。念出一个名字，无论是某人自己的名字还是其他人的名字，都会招惹危险。看起来，温特小姐喊出的就是这样一个名字。


温特小姐紧闭双唇，但是已经太迟了。她浑身皮下的肌肉都在颤抖。


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和这个故事联系在一起了。我受委托来写这个故事，偶然间发现了故事的核心。那里面既有爱，也有失去之痛。除了丧亲之痛，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人如此悲伤地呼喊？在一瞬间，我看穿了那白色的化妆面具和充满异国情调的服装下的她。有那么几秒钟，我似乎能够进入温特小姐的心里，看透她的想法。我能看清她的本质：我怎么可能看不清楚呢，难道那不也是我的本质吗？我们都是落单的双胞胎。意识到这点后，故事犹如绳索一般紧紧套住我的手腕，恐惧顿时刺穿了我的兴奋。


“我能在哪里找到有关这场火灾的公开记录？”我问，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流露出忧虑的情绪。


“当地报纸。《班伯里先驱报》。”


我点点头，在拍纸簿上记录下来，然后轻轻合上。


“不过，”她补充道，“我现在可以给你看另一种记录。”


我扬起一条眉毛。


“走近点。”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向前迈了一步，将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一半。


她慢慢举起她的右臂，向我伸出一只握紧的拳头，拳头的四分之三都戴满了成爪形分布的珍贵宝石。她费力地将手转过来，摊开手掌，仿佛是要给我一份藏在手心里的惊喜礼物。


但她的手里没有礼物。令人惊讶的是手本身。


她的手掌一点也不像我所见过的其他手掌。她手心里发白的突起和紫色的沟壑，与我手指下面的粉色凸起和白色的凹槽一点也不像。她的手被火烧融，冷却后变得面目全非，犹如一幅被熔浆永久改变的景色。她的手指无法全部展开，萎缩的疤痕组织使她的手变成了一只爪子。她的手心里布满了纵横交错、层层叠加的疤痕，构成了一个怪异的记号。这个符号位于她拳头的最深处，因为它的位置如此之深，以至于在突然的一阵眩晕间，我还在想那些原本该在那儿的骨头到哪里去了。这解释了为何她的手腕和手之间关结看起来是如此奇怪，她的手仿佛是一块挂在她手臂上的无生命的东西。那个记号是她手心里的一个圈，从它延伸出去，对于正常的手而言，原本应该是大拇指底下的那块肉，现在却成了一根简单的线条。


那个记号有点像字母Q，但是当时，温特小姐出人意料的痛苦的揭秘，让我大感惊讶，所以没有看清，而且这个记号仿佛是源自一门难以理解的失传语言，让我深感不安。


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手伸到背后去扶椅子。


“我很抱歉，”我听见她说，“人们总是对自己身上的丑陋之处习以为常，而忘了它们在别人眼中会是什么样子。”


我坐下来，视野边缘的黑影才逐渐退去。


温特小姐握起自己受损的手掌，转过手腕，重新把戴满珠宝的拳头放在大腿上。另一只手握住它。


“很遗憾，你不想听我的鬼故事，李小姐。”


“我下次再听。”


<hr/>


我们的会面就此结束。


回自己房间的时候，我回想她写给我的那封信。我过去从未见过那么不自然、写得那么吃力的笔迹。我还以为是疾病造成的结果。可能是关节炎。现在我明白了。温特小姐，在她的整个写作生涯里，从第一本书开始，都是用左手写的。


我的书房里挂着绿色的丝绒窗帘，墙壁上有一大摊浅金色的水渍。尽管房间里一片肃静，我对它还挺满意，因为宽大的木头书桌和直立在窗户下的朴素椅子缓和了屋内的整体气氛。我打开书桌上的灯，摊开我带来的大量纸张，拿出我的十二支铅笔。铅笔都是崭新的：没有削过的红色圆柱体，我就是喜欢这样开始一个新项目。从包里拿出的最后一件东西是卷笔刀。我像用老虎钳一样在书桌边转动卷笔刀，下面放着废纸篓。


我一时冲动，爬上书桌，摸到精美的帷幔后面的窗帘杆。我的手指够到窗帘顶端，摸到窗帘挂钩和线圈。一个人几乎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窗帘都是落地的长度，带有内衬，它们的重量猛地落到我的肩头，差点把我压倒。但是几分钟后，我还是先后将两条窗帘折好，放进橱柜。我站在房间的中央，审视自己的工作成果。


窗户是一大片黑色的玻璃，在它的中央，我那黯黑却透明的鬼魂，正注视着我。她的世界与我的世界并没有多大的不同：玻璃的另一面，印出一个书桌的模糊轮廓，远处摆着一把缀满饰扣的扶手椅，椅子笼罩在一个落地灯所投射出的光晕里。但是我的椅子是红色的，她的则是灰色的；我的椅子摆在一块印度地毯上，周围是浅金色的墙壁，她的椅子则幽灵似地悬在一片无尽的模糊黑暗中，那片黑暗中还有像波浪一样的东西在移动、起伏。


我们一起收拾书桌，这是我们的一个小仪式。我们把一大堆纸分成一小叠、一小叠，并轻轻弹松每一叠纸。我们一支一支地削铅笔，转动卷笔刀的把手，看着长长的刨花卷曲着晃晃悠悠地掉进下面的废纸篓。削尖最后一支铅笔后，我们没有把它和其他铅笔放在一起，而是握在手里。


“好了，”我对她说，“准备就绪，可以工作了。”


她张开嘴巴，似乎在对我说话。我听不见她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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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速记。在会面中，我只是简单记下一些关键词，寄希望于自己在会面后马上补齐记录，这些词语足以让我回忆起谈话的内容。从第一次会面看，这种做法的效果还不错。我不时瞄一眼笔记本，然后在书写纸的中间填上温特小姐说的话，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她的形象，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的举手投足。很快，我便几乎忘掉了笔记本的存在，温特小姐仿佛就在我的脑袋里说话，我像是在听写。


我留出很宽的页边距。在纸左边的空白处，我记录下温特小姐的举止、表情和姿势，它们似乎使她说的话更具深意。在右边的空白处，我什么都没有写。以后重读这些记录时，我会在这里填上自己的想法、评论和问题。


我觉得自己仿佛工作了好几个小时。起身给自己弄一杯可可喝，但时间似乎停滞了，起身弄可可并没有打断我的创作思路；我回到书桌边，重拾线索，仿佛不曾有过中断。


“人们总是对自己身上的丑陋之处习以为常，而忘了它们在别人眼中会是什么样子。”最后，我在纸张的中间写道，然后我在纸的左边描写了一下温特小姐用另一只手护住受伤之手的样子。


我在最后一行字下面划了两道线，伸了伸懒腰。在窗户的另一边，另一个我也在伸懒腰。她拿起笔尖已被写钝的铅笔，一支一支地把它们削尖。


哈欠打了一半，她的脸开始发生变化。首先是额头正中突然变模糊，像生了一个脓包。另一道痕迹出现在脸颊上，接着痕迹又出现在眼睛下面、鼻子上和嘴唇上。每出现一道新瑕疵，都伴有一声闷响，一个越来越快的敲击声。几秒钟内，她的整张脸似乎就分解了。


但那不是死亡的结果。只是下雨。期盼已久的雨。


我打开窗户，淋湿自己的手，把雨水抹在眼睛和脸上。我打了个冷战。该上床睡觉了。


我让窗户半开着听雨，雨声节奏平稳、轻柔悦耳。我听着雨声，脱衣服，看书，睡觉。雨声伴随着我入梦，就像一台没调好的收音机，整晚都在播放模糊的白噪音，隐约可以听见一些外语和陌生的曲调。

我们就此开始了……



第二天早晨九点钟，温特小姐召我去，我就去藏书室见她。


在日光下，这间屋子显得很不一样。百叶窗是折起来的，天色很浅，光线透过大大的窗户倾泻进来。由于昨晚的倾盆大雨，在晨光中隐约可见的花园依然显得很潮湿。屋内窗边充满异国情调的植物似乎在朝窗外比它们勇敢、潮湿的同胞致意，一张蜘蛛网架在树枝之间，横在花园的小径上方，固定窗玻璃的精致窗框看起来也不比蜘蛛网上闪光的蛛丝牢固多少。与昨晚相比，此时的藏书室显得稍微小一些、窄一些了，仿佛是出现在潮湿的冬日花园里的海市蜃楼。


与淡蓝色的天空和乳白色的太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温特小姐，她身上的颜色依然是那么鲜艳，犹如一株珍奇的温室花朵出现在北方的冬日花园里。今天她没有戴墨镜，但是涂着紫色的眼影，画着埃及艳后式的浓重眼线，睫毛也和昨天一样又黑又厚。在清晰的日光里，我看见了昨晚没有注意到的东西：沿着温特小姐金铜色卷发中的笔直头路，窄窄的发际处的头发却是雪白的。


“你记得我们的协议吧。”我在位于炉火另一边的椅子上坐下，她便开始说道，“故事的开局、中局、结局，都按正确的顺序排列。不许作弊。不许超前。不许提问。”


我很累。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张陌生的床，我醒来后感觉脑袋里有一支乏味、节奏缓慢的曲调在嗡嗡作响。“你爱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开始吧。”我说。


“我从头开始说。当然，开局永远不会在你认为在的地方。我们的生命对我们而言是如此重要，所以我们倾向于认为人生故事始于我们的出生。起初，什么都没有，然后我出生了……可是，事情并非如此。人的生活不是一段段的绳索，可以被一个结一个结地解开，然后笔直地摊开。家庭是一张网。不可能在触及它的一部分时不引起其他部分的振动。不可能在对整体没有概念的情况下理解它的一部分。”


“我的故事不仅仅是我个人的；它是安吉菲尔德的故事。安吉菲尔德村庄。安吉菲尔德宅子。以及安吉菲尔德家族本身。乔治和玛蒂尔德；他们的孩子，查理和伊莎贝拉；伊莎贝拉的孩子，埃米琳和艾德琳。他们的住宅，他们的财富，他们的恐惧。还有他们的鬼魂。人们应该始终关注鬼魂，对吧，李小姐？”


她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我假装没有看见。


“出生不一定是故事的开局。我们的生命一开始并不真正属于我们自己，不过是别人故事的延续。就以我为例吧。现在你看着我，会认为我的出生一定有什么特别之处，是吧？你会以为我的出生伴随着奇怪的征兆，我受到女巫和仙女婆婆的照顾。但事实并非如此。一点也不。事实上，出生时，我只是故事的次要情节。


“但是我又怎么会知道在我出生前的故事呢，我知道你在思考。故事从何而来？来源在哪里？在安吉菲尔德这样的宅子里，消息都是从何而来？当然，是从仆人们那里。尤其是从夫人那里。并不是全都从她嘴里直接听来的。有时，是听她讲的，她会坐在那里一边清洁银器，一边回忆过去，而且说的时候仿佛会忘掉我就在旁边。当她想起村里的流言和当地的闲言碎语时，她会皱眉头。事件、对话和场景从她的嘴里冒出来，在厨房的桌子上再现。可是迟早她会碰到故事中不适合孩子听的部分——尤其是不适合我听——接着她便会突然意识到我的存在，说到一半就停下来，并开始拼命地擦拭餐具，好像要把过去一并擦去似的。不过，有孩子的宅子里永远不可能有秘密。我用另外的方式把故事拼凑起来。夫人和园丁在喝早茶时会聊天，看似无关紧要的谈话有时会突然陷入沉默，我学会了诠释这种沉默的含义。我表现得很不经意，但我注意到某些词语会将他们两人带入沉默。当他们以为没有别人在、可以悄悄谈话时……实际上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在场。我用这种方式弄明白了我的生世。后来，当夫人变得与以往不一样，当她又老又糊涂、口风松动时，她说的话证实了我花几年时间才推测出来的故事。正是这个故事——这个我根据暗示、眼神和沉默推测出来的故事——现在我要把它翻译成语言告诉你。”


温特小姐清了清喉咙，准备开讲。


“伊莎贝拉·安吉菲尔德很古怪。”


她的声音似乎正在离她而去，她停下来，大感惊讶。当她重新开口时，她的口气很谨慎。


“伊莎贝拉·安吉菲尔德在一场暴风雨中降生。”


又来了，那种突然的失声。


她太习惯于隐藏事实，真相在她的体内已经萎缩。她说了一个虚假的开头，然后又说了一个。不过，就像一个才华出众、却多年没有练习的音乐家，当她再度拿起乐器时，她终于摸对了路。


她对我讲了伊莎贝拉和查理的故事。


伊莎贝拉·安吉菲尔德很古怪。


伊莎贝拉·安吉菲尔德在一场暴风雨中降生。


这两件事情是否有关联，不得而知。但是，二十五年后，当伊莎贝拉第二次离家出走时，村里人回顾过去，想起她出生那天雨下个不停。一些人记忆犹新地想起，那天河水泛滥、冲垮了堤岸，医生被洪水耽搁，来晚了。其他人确凿无误地记得脐带绕住了孩子的脖颈，险些导致孩子在出生前便窒息而亡。是的，那确实是一次艰难的生产，因为当时钟敲响六点，正当小孩出生、医生按门铃时，孩子的母亲不就去世了、从这个世界走进另一个世界了吗？假如天气是好的，医生来得早一些，假如脐带没有阻碍孩子的呼吸，假如孩子的母亲没有死……


假如，假如，再假如。这样的想法是没有意义的。伊莎贝拉就是伊莎贝拉，这就是关于此事所能说的一切。


那个婴儿，暴风雨后纯洁的幸存者，没了母亲。而且从一开始，实际上，她就像也没有父亲一样。因为她的父亲，乔治·安吉菲尔德变得越来越衰弱。他把自己锁在藏书室里，干脆拒绝出来。这种表现似乎是过分了；十年的婚姻通常足够磨灭掉夫妻之间的感情，但是安吉菲尔德是一个奇怪的家伙，他就是那么怪。他爱他的妻子——他那懒惰、自私、坏脾气的漂亮妻子玛蒂尔德。他爱他的妻子，甚于爱他的马，甚至比爱他的狗还要爱。至于他们的儿子查理，一个九岁的男孩，从未进入乔治的脑袋，乔治没有思考过自己是更爱查理，还是更爱玛蒂尔德，因为事实上，他压根就从没想到过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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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妻之痛几乎把乔治·安吉菲尔德变成了半个疯子，他整天都坐在藏书室里，不吃不喝，也不见人。晚上，他也待在那儿，躺在躺椅上，不睡觉，只是红着眼睛凝视月亮。这种状况持续了好几个月。他苍白的脸颊变得越发苍白；他变得更为消瘦；他不再说话。人们从伦敦请来专家。牧师来了又走。狗因为缺乏关爱而憔悴，狗死的时候，乔治·安吉菲尔德几乎都没有注意到。


最后，夫人受够了这一切。她把小伊莎贝拉从育婴室的婴儿床上抱出来，抱到楼下。她大步走过男管家的身边，不顾他的抗议，没有敲门便走进藏书室。她走到书桌旁，一声不吭就把婴儿塞到乔治·安吉菲尔德的手中。然后，她转身走出房间，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男管家想进房间，抱回婴儿，但是夫人竖起一根手指，嘘声说：“你敢！”他大感震惊，服从了她的安排。家里的仆人都聚集在藏书室外，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做什么。可是夫人的威信让他们都不敢动弹，于是他们便什么都没做。


那是一个漫长的下午，最后，一个女仆奔到育婴室，说：“他出来了！老爷出来了！”


按照平时的做法，夫人迈着惯常的步伐走下楼去听发生了什么事情。


仆人们已经客厅里待了几个小时，他们在门外听里面的动静，还透过钥匙孔偷看。起先，他们的老爷只是坐在那里，表情呆滞、困惑地望着那个婴儿。孩子扭动着身体，咯咯地笑。当仆人们听到乔治·安吉菲尔德咕咕、咯咯地回应小孩时，他们惊讶地互相看来看去，但是让他们更为惊讶的还在后面，他们竟然听到了乔治唱摇篮曲。孩子睡着了，屋里很安静。仆人汇报说，孩子的父亲，一刻也不曾把目光从自己的女儿脸上移开。接着，女儿醒了，饿了便开始哭。她越哭越厉害，越哭调门越高，最后，门终于猛地被打开了。


我的祖父抱着孩子站在那里。


看到仆人们无所事事地站着，他盯着他们，声音低沉地说：“一个婴儿就要在这幢房子里忍饥挨饿了吗？”


从那天起，乔治·安吉菲尔德便开始亲自照管他的女儿。他喂她吃饭，帮她洗澡，还有其他等等，他把她的小床搬进自己的房间，以防她夜里因为孤独而哭泣，他做了一只背婴儿的袋子，这样他就能带着她外出，读东西给她听（商业书信、报纸的体育版和爱情小说），与她分享他所有的想法及计划。简而言之，他表现得就好像伊莎贝拉是一位懂事而可爱的伙伴，而不是一个无知的野孩子。


可能是她的长相让她的父亲爱她。查理，那个被忽视的九岁孩子，那个比伊莎贝拉年长的男孩举止粗鲁，面色苍白，一头红发，有着一双大脚，表情迟钝。但是伊莎贝拉却继承了父母双方的优点。她的父亲和哥哥的头发都是深棕色的，她的头发却是鲜艳、亮泽的金棕色。安吉菲尔德家族的白皮肤很衬她优美的法兰西轮廓。她继承了父亲好看的下巴和母亲漂亮的嘴巴。她有着玛蒂尔德那样的乜斜眼睛和长睫毛，但她睫毛下的眼睛却是令人惊讶的翡翠绿色，那正是安吉菲尔德家族的象征。她——至少从外表看——是非常完美的。


一大家子人都适应了这种不同寻常的状况。他们遵循着一种默契，都表现得仿佛一个父亲溺爱自己的小女儿是一件完全正常的事情。仿佛他始终把女儿圈在身边不是一件娘娘腔、缺乏绅士风度或愚蠢的事情。


但是查理、女婴儿的哥哥是什么样子呢？他是一个迟钝的男孩子，脑子里只想着几件他感兴趣的事情，无法说服他学习新的事物或有逻辑地思考。他忽略婴儿的存在，也欢迎她的到来带给全家上下的变化。在伊莎贝拉出现之前，夫人会向父母双方汇报他的不良行为，父母双方的反应均不可预知。他的母亲是一位不竖定的纪律维护者：有时候，她会因为他不听话而打他的屁股；但是有时候，她仅仅是一笑了之。他的父亲，尽管严厉，却心不在焉，经常忘记实施对儿子的惩罚。虽然看到儿子时，他会隐约意识到自己应该改正儿子的一些不良行为，于是就会打孩子，他认为就算当时不该打，这也可被视作提前实施下一次的惩罚。这给了男孩一个彻底的教训：他学会了待在父亲的视线之外。


随着伊莎贝拉的降生，一切都改变了。妈妈走了，爸爸则忙于照顾他的小伊莎贝拉，根本无暇去听女佣们歇斯底里地汇报说有人把老鼠和周日吃的肉放在一起烤，或是别针被恶意地深按进肥皂里。查理得以按自己的喜好行事，他喜欢移除阁楼楼梯顶端的地板，然后看着女佣们摔倒，扭伤脚踝。


夫人会责骂查理，但她只是夫人，在这种新的自由生活里，他可以随心所欲搞破坏，因为他知道自己能逃脱处罚。成人一贯的表现据说对孩子有好处，一贯的忽略肯定适用于这个孩子，因为在他半孤儿状态的最初几年里，查理·安吉菲尔德非常快乐。


乔治·安吉菲尔德对女儿的关爱经受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所能施加的一切考验。当她开始说话时，他发现她拥有超自然的天赋，他觉得她是一位真正的哲人，他开始与她商量所有的事情，直到全家上下都被一个三岁小孩的任性指使得团团转。


访客很少，随着整个家庭从古怪沦为混乱，访客就更稀少了。仆人内部开始出现抱怨。孩子不满两岁时，仆役长就走了。厨子多忍受了几年孩子所要求的不规律用餐时间，然后当她觉得压力太大时，她也走了。厨子走时，还带走了厨房里的女仆，最后只剩下夫人来确保蛋糕和果子冻在各种古怪时间的供应。女佣们都觉得自己没有义务去做家务杂事：这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们都认为自己微薄的薪水还不够补偿她们因为查理的虐待试验而遭受的淤青损伤、脚腕扭伤、消化不良。她们纷纷离职，取代她们的是一个接一个的临时帮工，但没有一个人干得长。最后，连临时帮工也不见了。


伊莎贝拉五岁时，整个家只剩下乔治·安吉菲尔德、两个孩子、夫人、园丁和猎场看守人。狗死了，猫们因为害怕查理都逃在外面，天气变冷时才会躲到花园中的小棚里。


即使乔治·安吉菲尔德注意到自家的与世隔绝和家里的脏乱，他也不会感觉痛苦。他有伊莎贝拉：他很快乐。


假如有人想念仆人的话，那就是查理。没有了仆人，他的试验就缺少了对象。他四处物色实施伤害的对象，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他的妹妹身上——这是注定的事情，不过是迟早的问题。


她极少离开父亲的身边，有父亲在场，他不敢把她弄哭，这是查理面临的一个困难。怎么把她弄走呢？


靠引诱。查理对她耳语，承诺给她看魔法、给她惊喜，于是就把她带出房子的边门，沿着布局精致的花园的边缘，走在路边的花坛之间，穿过修剪整齐的花园，走过种着山毛榉的林荫道，走进树林里。那里有一个查理熟悉的地方。一间破旧的小屋，阴冷潮湿，没有窗户，是秘密行事的好地方。


查理寻找的是一名受害者，而他的妹妹，走在他的身后，长得比他小，年纪比他小，也比他虚弱，看起来很理想。但她是一个怪人，她很聪明，于是事态的发展并不完全如他所期望的那样。


查理卷起妹妹的袖子，用一段锈迹斑斑的电线，在妹妹雪白的前臂内侧划了一道。她盯着从青紫色伤口中涌出来的红色血珠，然后又把目光转向他。她绿色的眼睛睁得很大，目光中不但有惊讶，还带着几分类似喜悦的情绪。当她伸手问他要电线时，他便机械地递给她。她卷起自己的另一只袖子，刺破皮肤，然后专心地用电线将伤口几乎划到自己的手腕处。她自己割的伤口比他割的还要深，血立刻就涌出来，淌了下来。她看着伤口，满意地叹了一口气，接着把血舔干净。然后，她把电线递还给他，示意他卷起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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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迷惑了。但他还是将电线扎进了自己的手臂，因为她要他这么做，他痛苦地笑起来。


查理不是受害人，但他却发现自己成了最怪异的阴谋者。


安吉菲尔德一家的生活继续着，没有派对，没有狩猎集会，没有女仆，当时与他们同阶层的家庭视为理所当然的大多数东西，他们都没有。他们不理邻居，任由佃户来管理他们的土地，靠好心、诚实的夫人和园丁来完成当时生存所必需的与外界的日常交道。


乔治·安吉菲尔德忘却了世事，有一度，这个世界也忘记了他。然后大家又记起他来。这与钱有关。


乔治家附近还有其他几栋大房子。是其他几个或多或少算是贵族的家庭。其中一家的男人非常小心地打理自己的钱。他征询最好的意见，将大笔的钱投资在智慧主宰的生意上，用小笔的钱做高风险高回报的投机买卖。大笔钱的投资完全蚀本了。小笔钱的投机买卖赚了钱——也不是很多。他发现自己身处困境。此外，他还有一个懒惰、挥金如土的儿子和一个突眼、脚踝粗壮的女儿。一定要做些什么。


乔治·安吉菲尔德从来不见任何人，因此也从未有人给他提供任何理财技巧。当他的律师寄信给他推荐理财手段时，他总是置之不理，当他的银行发信给他时，他也从不回复。结果，安吉菲尔德的钱没有因为做买卖而变多，倒是因为闲置在银行里而增值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消息传了开来。


“乔治·安吉菲尔德不是有一个儿子吗？”几近破产者的妻子问道，“他现在该有多大了？二十六岁？”


就算乔治家的儿子与他们的女儿希比拉不合适，那为什么不把乔治家的女儿和罗兰配成一对呢？那个妻子想。乔治家的女儿如今一定是到了适婚年龄。大家都知道父亲很溺爱她：她不会空手嫁过来。


“适宜野餐的好天气。”她说，她的丈夫，像多数丈夫一样，没有领会她的用意。


邀请信在客厅的窗台上晾了两个星期，要不是伊莎贝拉，它或许会留在那里直到阳光漂白了墨水的颜色。一天下午，无事可做的她走下楼梯，无聊地鼓着腮帮子，拣起信，并把它打开。


“那是什么？”查理问。


“邀请信。”她说，“邀请我们去参加一次野餐。”


一次野餐？查理仔细想了一想。这似乎很奇怪。但他还是耸耸肩，把它忘了。


伊莎贝拉站起来，走到门口。


“你去哪里？”


“回我房间。”


查理想要跟着她，但被她阻止了。“让我一个人待会儿。”她说，“我心情不好。”


他抱怨起来，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手指伸到她的脖颈后面，找到他上回弄的那个淤伤。但她挣脱了他，跑上楼，锁起了门。


一个小时之后，他听见她下楼，便走到门道里。“跟我一起来书房。”他叫她。


“不。”


“那么到鹿园来。”


“不。”


他注意到她换了衣服。“你穿成这样干什么？”他说，“你的样子很愚蠢。”


她穿了一件本属于她妈妈的夏装，轻薄的白色衣料上有绿色的饰边。她没有穿平时的那双鞋带已经磨损的网球鞋，而是穿了一双尺码过大的绿色绸缎便鞋——也是妈妈的——头发上用梳子别着一朵花。她还抹了口红。


他的心一沉。“你要去哪里？”他问。


“去野餐。”


他抓住她的手臂，手指掐进她的肉里，把她往书房拉。


“不要！”


他更用力地拉她。


她嘘他：“查理，我说了不要！”


他放她走了。当她那样说“不要”时，他知道那是当真的。他过去就认识到了。她会因此一连几天脾气很坏。


她抛下他，打开了前门。


查理气愤异常，试图寻找击打的对象。但是他已经打碎了一切可能打碎的东西。剩下的东西对他的指关节而言都是鸡蛋碰石头。他松开拳头；跟随伊莎贝拉出门去参加野餐。


隔着一段距离看，身穿裙子和白衬衫的年轻男女在湖边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他们拿着的玻璃杯里注满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液体，他们脚下的草地看上去柔软得足以让人赤足而行。实际上，这群野餐者的衣服下正捂着一身汗，香槟也是温的，若有人脱掉鞋子，将不得不踩在鹅粪上面。但他们依然积极地假装欢愉，以期装模作样能催生出真正的快乐。


一个站在人群边缘的年轻人注意到了有人正从房子那儿朝他们走来。一个衣着怪异的女孩和一个大块头男人。她有点不寻常。


他没有对同伴们的笑话做出反应；同伴们去看是什么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随后也依次陷入了沉默。年轻女人永远对年轻男人的一举一动很留意，即使男人们是站在她们的背后，她们也会转身去看是什么导致了突如其来的寂静。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连锁反应，整个派对的参与者都转身去看新来的人，看到后，又全部失语。


伊莎贝拉穿过宽阔的草坪朝他们走去。


她走近人群。他们为她让开一条路，就像大海为摩西辟出一条路一样，她径直穿过人群走到河边。有人拿着一个玻璃杯和一瓶酒朝她走去，但她却挥手让他们走开。阳光灿烂，她走了很长的路，香槟不足以让她凉快下来。


她脱掉鞋子，把它们挂在一棵树上，然后张开双臂，跳入水中。


人群大惊，当她冒出水面时，水从她的身上流下来，那个画面让人想到维纳斯的诞生，大家再度大感惊讶。


几年过去，这个跳水事件，是她第二次离家出走后人们能回忆起的另一桩事。他们记起此事，便会摇头，同情中掺杂着谴责。这个女孩子一直是怪怪的，但她那天的反常举动却被归因为兴致高，人们还很感激她。伊莎贝拉靠一人之力，便使整个派对恢复了活力。


一名金发的年轻男人最为大胆，他大笑一声，踢掉鞋子，解下领带，也随她跃入水中。他的三个朋友也紧跟而上。转眼间，年轻男人便全部跳进了水里，上窜下潜、大呼小叫、互相比试、彼此泼水。


快速思考之后，女孩们明白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她们也脱掉鞋子把它们绑在树枝上，假装兴奋地跳入水中，她们叫喊着，希望显得无拘无束，同时又竭力防止水打湿她们的头发。


她们纯属白费心机。男人们的目光全都落在伊莎贝拉一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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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没有跟着他的妹妹跳入水中。他站在稍远处，观望。一头红发、脸色苍白的他更适合雨天待在室内活动。他的皮肤被阳光晒成了粉红色，从眉毛上流下来的汗水使他的眼睛感觉刺痛。但他几乎不眨眼睛。他无法将目光从伊莎贝拉身上移开。


过了多久，他才发现自己又和她在一起了？仿佛已是来世。由于伊莎贝拉的出现带来了生气，野餐持续的时间比任何人预料的都要长，然而，对其他宾客来说，派对仿佛眨眼间就结束了，假如可能，他们都愿意逗留得更久。派对结束时，大家相约再举行其他野餐活动，许诺邀请彼此，并交换了一些湿润的亲吻。


当查理走近她时，伊莎贝拉的肩头正披着一个年轻男人的外套，还握着那个男人的手。一个女孩在不远处徘徊，不确定自己是否该出现。她身材丰满、长相平庸，但从她和年轻男人的相似点可以明显看出她是他的妹妹。


“快点。”查理粗鲁地对他的妹妹说。


“这么急？我还以为我们可以和罗兰和希比拉散一会儿步呢。”她客气地朝罗兰的妹妹微笑，希比拉惊讶于这种意料之外的友善，也开心地朝伊莎贝拉笑。


查理在家可以对伊莎贝拉为所欲为——有时候——他会伤害她，但是在公众场合，他不敢那么做，所以他会让步。


这次散步时发生了什么？对于在森林里所发生的事件，现场没有目击者。由于缺乏目击者，所以就没有闲言碎语。至少，刚开始没有。但是，不是天才的人也可以从后来的事件推断出那个傍晚在夏日的树荫下发生了什么。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伊莎贝拉一定是找了某个借口把两个男孩支走了。


“我的鞋子！我把它们落在树上了！”她派罗兰去拿鞋子，叫查理去取希比拉的披肩什么的。


两个女孩找了一块松软的地方坐下。男孩走开办事时，她们就等着，天色渐暗，喝了香槟的她们有点昏昏欲睡，呼吸着太阳的余热，森林和夜色都开始变得浓重起来。她们的体温逐渐驱走了衣服上的湿气，层叠的衣料变干后不再贴着她们的身体，使她们感觉痒痒的。


伊莎贝拉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想跟罗兰单独待一会儿。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必须先摆脱她的哥哥。


她们懒洋洋地靠在树上，她起了个话头。“那么，哪一个是你的男朋友？”


“我其实没有男朋友。”希比拉回答。


“但是你应该有一个男朋友。”伊莎贝拉侧过身，扯了一片树叶子，用它轻抚自己的嘴唇。然后，她又用叶子去抚弄同伴的双唇。


“好痒。”希比拉咕哝道。


伊莎贝拉再次用叶子轻扫她的嘴唇。希比拉半闭着眼睛微笑，没有阻止伊莎贝拉用柔软的树叶向下抚过她的脖颈、在她衣服的领口周围轻扫、在她隆起的胸部周围来回游移。希比拉哼哼地傻笑。


当叶子扫到她的腰部以上时，希比拉睁开了眼睛。


“你停手了。”她抱怨道。


“我没有停。”伊莎贝拉说，“只是你隔着衣服感觉不到罢了。”她拉起希比拉的裙边，用叶子轻扫她的脚踝。“感觉好些吗？”


希比拉重新合上眼睛。


沿着有些粗壮的脚踝，那片绿叶子移到了她特别结实的膝盖。希比拉嘴里发出一串含糊的哼哼声，她没有挪动，直到树叶移到了她双腿的根部，她也没有喘息，直到伊莎贝拉以自己温柔的手指代替了那片树叶。


伊莎贝拉敏锐的双眼一刻也没有离开比自己年长的希比拉的脸，当希比拉的眼睛里刚闪过一丝满足时，她就把手抽了出来。


“当然，”她就事论事地说，“你真的需要一个男朋友。”


希比拉不情愿地从未尽兴的高潮中醒转来，反应迟钝。“说到挠痒痒，”伊莎贝拉不得不解释道，“还是跟男朋友一起感觉更舒服。”


希比拉问自己新交的朋友：“你怎么知道呢？”伊莎贝拉早就准备好了答案：“查理。”


当两个男孩拿着鞋子和披肩回来时，伊莎贝拉已经达到了她的目的。裙子和内衣明显有点凌乱的希比拉满怀兴趣地打量着查理。


查理则对这种注视无动于衷，他一直看着伊莎贝拉。


“你有没有想过伊莎贝拉和希比拉有多么相像？”伊莎贝拉随便问道。查理怒视她。“我是指我俩的名字听上去很像。几乎可以互换，你不这样认为吗？”她狠狠地扫了哥哥一眼，迫使他领会。“罗兰和我要再去散一会儿步。但是希比拉累了。你陪着她。”伊莎贝拉挽起罗兰的胳膊。


查理冷冷地看着希比拉，她凌乱的衣服让他印象深刻。她微张着嘴，睁大眼睛回望他。


当他回身看伊莎贝拉去哪里时，她已经走了。只有她的笑声穿过黑暗传到他的耳朵里，她的笑声和罗兰的喃喃低语。他以后会报复的。他会的。她将一次次地偿还。


期间，他必须先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


他转向希比拉。


那个夏天充斥着野餐。对查理而言，则满是希比拉兄妹。但对伊莎贝拉来说，只有一个罗兰。每天，她都会从查理的视线里溜走，逃脱他的掌控，骑着自行车消失。查理始终无法找到这对人碰面的地点，当她溜走时，他总是来不及跟随她，自行车轮子在她身下飞转，头发在她的身后飘扬。有时，她直到天黑才回来，有时甚至天黑都不回来。当他责骂她时，她总是嘲笑他，并转身当他简直不存在。他试图伤害她，让她残废，不过随着她一次又一次地躲避他，像流水一样从他的指间溜走，他意识到他们之间的游戏完全取决于她是否情愿。无论他的力量有多强，她的敏捷和聪明意味着她每次都能从他身边逃走。就像一头被蜜蜂激怒的公猪，他无能为力。


偶尔，她会安抚性地屈从于他的恳求。她会有一两个小时按他的意愿行事，让他享受一种幻觉，即她永远回来了，他们之间一切如故。但查理很快明白，那只是一种幻觉，幻觉过后，她重新失踪，变得更加令人痛苦难忍。


和希比拉兄妹在一起，查理只能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有一度，他的妹妹为他安排好了一切，然后随着她与罗兰越来越热络，查理只得自己安排活动。他缺乏他妹妹的精明；有一件事情差一点就变成了丑闻，恼火的伊莎贝拉告诉他说，如果他打算如此做事，那他就必须选择另一类女人下手。他的目标从二流贵族的女儿转向了蹄铁匠、农夫和护林人的女儿。就他个人而言，他并不能说出她们之间的区别，只是下层社会似乎更加肆无忌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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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某些事情一再发生，但健忘使它们转瞬即逝。震惊的眼眸、淤青的胳膊、血染的大腿，当他转身而去时，便被从记忆里抹除了。一切都无法与他生命中的至爱相提并论：他对伊莎贝拉的感情。


夏末的一个早晨，伊莎贝拉翻着她日记本里的空白页数日子。她合上本子，若有所思地将它放回抽屉。做出决定后，她下楼走进父亲的书房。


他父亲抬起头。“伊莎贝拉！”看到她，他很高兴。自从她越来越频繁地外出，每次她像这样来找他，他都感到特别欣慰。


“亲爱的爸爸！”她朝父亲微笑。他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她有事。


“你在准备什么事情吗？”


眼睛望着天花板的一角，她笑了笑。她的目光锁定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她说她要离开。


起初他几乎都没有搞懂她所说的话。他觉得耳朵里的筋一跳一跳的。视线也模糊了。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却如火山喷发、陨石撞击，突发爆炸。当烈焰渐渐熄灭，他的内心世界变得空无一物，只剩下一片寂静、荒芜的景色，他睁开双眼。


他干了什么？


他的手里攥着一束头发，头发的一端连着一块滴血的头皮。伊莎贝拉站在那儿，背对着门，手放在身后。她的一只美丽的绿眼睛充满了血丝；一面脸颊看上去红红的，还有点肿。一滴血从她的头皮上淌下来，流到她的眉毛上，改变方向才没有流进她的眼睛里。


他被自己的所作所为和她的样子吓呆了，默默地转身不看她，她则离开了房间。


之后，他在那里坐了几个小时，不停地搓着他在自己手里发现的那束赤褐色头发，把它们缠在自己的手指上，越缠越紧，直到它们深深地嵌进皮肤里，直到它们死死地纠结在一起无法解开。最后，当痛苦感终于从手指慢慢地传递到他的意识里，他哭了。


白天查理不在家，直到午夜才回家。发现伊莎贝拉的房间空无一人后，他逛遍了整栋房子，第六感告诉他灾难降临了。找不到自己的妹妹，他便跑去父亲的书房。看一眼那个脸色发灰的男人，他就明白了一切。父亲和儿子相互对视了一会儿，但是他们共同的损失并没有将两人联到一块儿。他们对彼此都无能为力。


查理在自己房间靠窗的椅子上坐了好几个小时，剪影凝固在月光投射出的矩形内。某一刻，他打开抽屉，取出他从一名偷猎者那里勒索来的手枪，有两三次，他举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但每次，枪都会在重力作用下很快落回到他的大腿上。


凌晨四点时，他把手枪放到一边，又拿起了一根长长的针，这根针是他十年前从夫人的针线盒里偷来的，偷了以后就经常用。他拉起自己的裤腿，褪下袜子，用针在皮肤上扎了一个新的标志。他的肩膀有些颤抖，手却很稳，他在自己的胫骨上刺了一个单词：伊莎贝拉。


此时，伊莎贝拉已经离开很久了。她曾回到自己的房间待了几分钟，接着又再度离开，从后楼梯走到厨房。她在厨房里奇怪地使劲拥抱了夫人一下，这样的举动很不像她，然后她从边门溜出去，飞快地穿过菜园，跑到设在一堵石墙上的菜园门口。夫人的视力老早就衰退了，但她拥有了通过感知空气震动来判断人们行动的能力，她感觉到伊莎贝拉在关上菜园的门离去前，有过一瞬间的犹豫。


当乔治·安吉菲尔德清楚地意识到伊莎贝拉已经离开后，他走进藏书室，锁上了门。他拒绝一切食物和访客。如今，也只有教区牧师和大夫会上门拜访了，但他们两人都吃了闭门羹。他们听到的不是一句“让你们的上帝见鬼去吧！”就是“让一头受伤的动物平静地死去，难道这也不行吗！”


过了几天，牧师和大夫回来，叫园丁砸开门。乔治·安吉菲尔德死了。简短的检查足以确定这个男人是死于败血症，引发败血症的正是那束深深嵌入他无名指皮肉内的人类头发。


查理没有死，虽然他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死。他在房子里四处游荡。他在灰尘上留下了一串脚印，然后每天沿着脚印走，从房子的最顶层往下走。很多年没有使用的顶楼卧室，仆人们的房间，家庭活动室，书房，藏书室，琴房，会客室，厨房。这是一种烦乱不宁、永无止尽、毫无希望的搜寻。夜晚，他出去在庄园里闲逛，双腿不知疲倦地前行，一路往前走，往前走，往前走。他把那根从夫人那里偷来的针放在口袋里，一直用手指拨弄。他的指尖是血肉模糊的一片结痂。他想念伊莎贝拉。


查理以这样的状态一直过完了整个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次年的一月和二月，在三月初，伊莎贝拉回来了。


听到马蹄和车轮的声响时，查理正在厨房里沿着自己的脚印溜达。他皱着眉头走到窗前。他不想有任何访客。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马车上走下来——他的心停止了跳动。


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站在马车的旁边，刹那间，伊莎贝拉就在那儿了。


他盯着她看。


伊莎贝拉大笑。“过来，”她说，“拿好这个。”她递给他一个重重的、用布包着的小包裹。她走到马车的后部，取下一些东西。“这个也拿好。”他顺从地把它夹在自己的胳膊下。“哎，我现在最想要的就是一大杯白兰地。”


目瞪口呆的查理跟随伊莎贝拉走进房子，到了书房。她径直走到酒柜前，拿出杯子和一瓶酒。她在玻璃杯里倒了满满的一杯酒，一饮而尽，露出雪白的颈部，接着她又在自己的杯子里重新注满酒，她把第二杯酒递给哥哥。他站在那儿，不能动弹，哑然失语，两手拿着裹紧的小包。伊莎贝拉的笑声在他的耳朵里回响，感觉仿佛是站得离教堂的大钟太近。他开始头晕，泪水涌入他的眼眶。“把它们放下，”伊莎贝拉命令道，“我们干杯。”他接过杯子，压住内心的恼怒。“为将来干杯！”他一口吞下白兰地，酒精陌生的灼热让他咳嗽起来。


“你还没有见过她们，是吧？”她问。


他皱起眉头。


“瞧。”伊莎贝拉转向查理放在书桌上的包裹，拉开柔软的包裹布，然后退后让他看。他慢慢地转过头去看。包裹内是孩子。两个孩子。双胞胎。他眨眨眼睛，隐约意识到自己应该有所反应，但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


“噢，查理，天哪，快醒醒吧！”他的妹妹拉起他的双手，拽着他疯疯癫癫地跳舞。她拉着他转圈，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他头晕目眩，头脑一片空白，当他们停下来时，她用手托起他的脸，对他说：“罗兰死了，查理。现在只有你和我了。你明白吗？”


他点点头。


“很好。那么，爸爸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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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告诉她后，她显得相当歇斯底里。尖叫声把夫人从厨房引了出来，夫人把伊莎贝拉送到她原来住的房间，当她终于再度恢复平静后，夫人问道：“这两个孩子——她们姓什么？”


“马奇。”伊莎贝拉说。


不过，夫人早就知道了。几个月前，她就听说有关伊莎贝拉结婚、生育的消息。（她不需要掰指头算月份，但她还是那样做了，接着便噘起了嘴唇。）几周前她得知罗兰死于肺炎；她也知道罗兰是家里惟一的儿子，他的死击垮了年迈的马奇夫妇，而他们新媳妇神经兮兮的无忧无虑则让他们大感厌恶，如今，他们悄悄地避开伊莎贝拉和她的孩子们，只求静静地面对丧子之痛。


“她们叫什么名字？”


“艾德琳和埃米琳。”伊莎贝拉困倦地回答。


“那你怎么把她们两个区分开呢？”


可是年轻的寡妇已经睡着了。当她躺在昔日的旧床上做梦时，她的种种胡作非为和她的丈夫已经被抛诸脑后，她恢复了婚前的家姓。当她早晨醒来后，她的婚姻就会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两个孩子对她而言也会像不是她生的——她的体内一点母性也没有——孩子只不过是房子里的幽灵。


两个孩子也在睡觉。厨房里，夫人和园丁在小声地说话，两张镇定、苍白的脸凑在一起。


“哪个是哪个？”


“我不知道。”


他们一人一边，在旧婴儿床边观察。两对半月形的眼睫毛，两只撅起的嘴巴，两个毛绒绒的脑袋。然后，一个小婴儿稍微动了一下眼皮，半睁开了一只眼睛。园丁和夫人屏住呼吸。不过，那只眼睛又闭上了，婴儿再度坠入梦乡。


“那个可能是艾德琳。”夫人轻轻地说。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块带条纹的擦拭巾，把它剪成一条一条的。她把布条辫成两段，将红色的一段系在刚才动过眼皮的婴儿的手腕上，将白色的一段系在没有动过的那个婴儿的手腕上。


女管家和园丁注视着双胞胎，两人都将一只手搭在婴儿床上，最后夫人脸色喜悦且温柔地在转向园丁，又说道：


“两个孩子。哦，迪格。在我们这样的年纪！”


他将目光从孩子身上移开，抬头看见泪水模糊了她那圆圆的棕色眼眸。


他把粗糙的手伸向婴儿床对面的夫人。她拭去傻气的眼泪，笑着把自己胖胖的小手放在他的手里。他的手指感受到了她手上湿湿的泪水。


在他们紧握的双手所构成的拱形下，在他们颤抖的凝视下，两个婴儿正沉浸在睡梦中。


当我誊写完伊莎贝拉和查理的故事时，时间已经很晚了。天空一片漆黑，整栋房子都陷入了沉睡。整个下午、傍晚和夜晚的一部分时间，我都俯身坐在书桌前，故事自动在我的耳朵里重述，我的笔则犹如听写一样在纸上写下一行又一行。我的纸上写满了潦草的字迹：温特小姐自己的言语。当她的语调或姿势是构成故事的一部分时，我的手有时会移到左边，在左侧的那栏潦草地写下一条笔记。


现在我推开最后一页纸，放下手中的铅笔，舒展一下疼痛的手指。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温特小姐的声音唤起了另一个世界，让死去的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什么都看不见，眼前只有她用言语打造出来的木偶戏。但是，当她的声音在我的头脑里静止后，她的形象却萦绕不去，我记起那只犹如变魔术般出现在她的大腿上的灰猫。它在她的抚摸下安静地坐在那儿，圆圆的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它若看到我的鬼魂，它若看出我的秘密，也不会显出丝毫的不安，只会眨眨眼睛，继续无动于衷地凝视着我。


“它叫什么名字？”我问过温特小姐。


“影子。”她心不在焉地回答。


最后，我终于躺在床上，关灯，闭上眼睛。我依旧能感觉到手指头因为长时间握笔而凹下一块。我的右肩膀由于书写而造成的肌肉紧张，也没有消失的迹象。尽管周围很黑，尽管眼睛已经闭上，我还是只能看见一页纸，纸上是我自己写的一行行间距挺大的字。纸右侧的空白边距吸引了我的注意。没有字迹、干干净净，白得耀眼，眼睛感觉刺痛。这一栏是我留出来记自己的评论、注释和问题的。


在黑暗中，我的手指握着一支虚幻的铅笔，急速地回答着洞穿我的睡意的问题。查理把自己妹妹的名字刺在骨头上，这个刻在他身体上的秘密文身让我大感惊讶。这样的铭刻会留存多久？活人身上的骨头是否能自我修复？它是否一直伴随他到死？在他的棺材里，在地下，随着他骨头上的肌肉逐渐腐烂消失，伊莎贝拉的名字是否会在黑暗里显现？罗兰·马奇，那个死去的丈夫，那么快就被遗忘……伊莎贝拉和查理。查理和伊莎贝拉。双胞胎的父亲是谁？在我的这些想法之下，温特小姐掌心上的疤痕浮现在我的眼前。代表问题的字母Q烙在人的肉里。


当我开始在睡梦中谱写我的问题时，纸边留出的距离似乎越变越宽。纸随着光线颤动。它逐渐变大，将我吞没，直到我惊恐地意识到自己被纸张的纹路围住，陷在故事内部的空白处无法自拔。整个晚上，我都失重般徘徊在温特小姐的故事里，绘制它的景色，丈量它的轮廓，踮起脚尖站在它的边界，窥视在它界限之外的秘密。

花园



我很早便醒了。醒得太早。一段单调的曲调在我的头脑里回旋。还要等一个多小时，朱迪思才会拿着早餐来敲门，于是我冲了一杯可可，滚烫地喝下便出门去了。


温特小姐的花园有点像迷宫。光是它的规模就可以让刚踏足的人晕头转向。我乍看以为是花园边界的东西——位于布置整齐的花坛另一边的那段紫杉树篱——不过是一堵用来分隔花园的内墙。整个花园有许多类似的隔断——山楂树篱，水蜡树篱，铜榉树篱，爬满常春藤和铁线莲的石墙，光秃秃的石墙，随处蔓延的玫瑰花茎，整齐的由板条钉起来或由柳条编织成的栅栏。


沿着小道，我从花园的这部分漫步到那部分，却无法彻底了解它的格局。结实的树篱看看似笔直向前，有时斜着看却是偏向一边的。灌木丛走进去容易走出来难。我原以为已经走过的喷泉和雕像会再度出现。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一动不动，站在那儿困惑地望着四周摇头。自然把它弄成一个迷宫，然后故意摆在我的面前挫败我。


转过一个角落，我碰到在车站把我接来的那个沉默寡言的大胡子男人。“大家都叫我莫里斯。”他有些迟疑地自我介绍。


“你怎么能不迷路呢？”我好奇地问，“有什么窍门吗？”


“只有靠时间。”他一边说，一边仍旧埋头干活。他正跪在一块被翻起的土壤上，把植物根茎四周的泥土铲平压紧。


我可以感觉到，莫里斯不欢迎我出现在花园里。我孤独的天性让我并不介意他的这种态度。自那以后，每当看见他，我便转身与他背道而行，我想他也和我一样谨慎，因为有一两次，我眼角的余光瞥到莫里斯在某个入口止步或突然绕道而行。就这样，我们成功地维护着彼此的宁静。花园里有足够的空间让我们毫无拘束地避开对方。


那天我去见温特小姐，她又告诉了我一些有关安吉菲尔德家族的故事。


前文提到的夫人名叫邓恩夫人，但家里的孩子们一直只喊她“夫人”，她在宅子里的时间久得仿佛已是永远。这是一桩奇事：因为安吉菲尔德家里的仆人来来去去换得很快，而且仆人离去的频率略高于他们到来的频率，有一天，夫人成了家里惟一的一个内侍。表面上她是管家，实际上她什么活儿都干。她像下人一样刷锅生火；做饭的时间到了，她就成了厨子，要开饭了，她便是负责上饭上菜的仆人。不过，那对双胞胎出生时，她已经老了。她的心脏不好，视力更差，尽管不愿意承认，但她确实有很多事情已无法胜任。


夫人知道该如何带孩子：规律的饮食、按时上床睡觉、定期洗澡。伊莎贝拉和查理在成长过程中被过分纵容，同时又遭到忽视，看到他们最后的样子，夫人的心都碎了。大家对伊莎贝拉生的那对双胞胎的忽视给她创造了机会，她希望自己能打破模式。她有一个计划。在大家鼻子底下，在一切混乱之中，她要培养出两个正常、普通的小女孩。有营养的一日三餐，六点上床睡觉，周日去教堂。


但一切比她设想的要困难。


开始是两个人打架。艾德琳会猛烈攻击她的妹妹，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可能，她就会对妹妹拳打脚踢，猛拉她的头发，突袭她。她会挥舞着夹着烧红的炭块的煤钳追逐她，当她抓住妹妹时，她就会烫她的头发。夫人几乎不知道应该更担心什么：是艾德琳持续、残忍的攻击行为，还是埃米琳始终甘愿接受攻击？对埃米琳而言，尽管她恳求姐姐停止折磨她，但她从未报复。相反，她总是顺从地低着头，等待雨点般掉到她肩膀和后背上的拳头停下来。夫人一次也没看见过埃米琳对艾德琳挥拳。埃米琳身上集中了两个孩子的善良，艾德琳身上则集中了两人的邪恶。在某种程度上，夫人想通了，这样的情况也自有道理。


然后是令人烦恼的食物问题。到了吃饭时间，时常找不到两个孩子。埃米琳喜欢吃饭，可是她对食物的喜爱永远也无法转化为规律的饮食。一日三餐无法解决她的饥饿；她的饥饿是贪婪和反复无常的。她一天会饿十次、二十次、五十次，饿的时候她会急需食物，但只要吃几口东西她就饱了，一旦饥饿感消失，食物就又会变成一样与她无关的东西。埃米琳胖胖的躯体是靠永远装满口袋的面包和葡萄干维持的，这是一顿便携的大餐，只要她想，随时随地都可以吃上一口。只有需要补充口袋里的食物时，她才会来到饭桌旁，装满口袋后她就会离开去懒洋洋地靠在炉火边，或是躺在田间的某个地方。


她的姐姐相当不同。艾德琳瘦得像一根电线，膝盖和手肘就像是打在电线上的结。她维持生命的能量和其他人不一样。她不吃饭。从来没人见她吃过东西：就跟永动机上的轮子一样，她是一个闭合电路，靠某些不可思议的内在能量驱动。不过，永远转动的轮子纯属虚构，当夫人在早晨注意到前一晚盛着一片腌猪腿的盘子空了，或是一块夹着肉的面包不见了，她便叹叹气，猜到了它们的去向。为什么她的两个女孩不愿意像正常孩子一样从盘子里吃东西？


假如她年轻一点，或许她能做得更好。或者，如果只有一个孩子而非两个，情况也会好些。但是安吉菲尔德家族的血脉里蕴含着一种任何儿童食品和严格的规矩都无法改写的遗传密码。夫人不愿意承认这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试图不去考虑它，但最终她还是意识到了。这对双胞胎很古怪，毫无疑问。她们怪透了，她们的内核就是非常古怪的。


例如，她们说话的方式。她可以透过厨房的窗户看见她们，一对模糊的身影，她们的嘴巴动了十九、二十下。当她们走近宅子时，她听见嗡嗡的低语。接着她们走进来，不说话了。“大声地说！”她总是这样告诉她们。但是她正逐渐变聋，她们则很害羞；她们的谈话是说给她们自己听的，不是为了别人。“别傻了。”当迪格告诉夫人女孩子们不能正常说话时，她总是这样回答，“她们说话的时候，没有任何问题。”


直到一个冬日，她才意识到这点。有一次，两个女孩都在屋里；艾德琳在埃米琳的劝导下，待在淋不到雨的温暖炉火边。通常，夫人都犹如生活在一片模糊的雾气中；但这天，她却有幸视力格外好，听觉也十分灵敏，当她经过会客室的门口，听见她们的声音，便停下脚步。声音在两人间来回传递，就像网球比赛里的球；声音让她们微笑、大笑、互相怨恨地瞥视对方。她们的声音刺耳地拔高，又突然低声耳语。隔着任何距离，你都会以为这是两个正常孩子之间活泼、随意的闲聊。但是夫人的心却往下一沉。因为她听到的不是寻常语言。不是英语，也不是法语，乔治·玛蒂尔德活着时，夫人就听惯了法语，如今查理也依旧用法语和伊莎贝拉说话。约翰是对的。双胞胎不能正常说话。


明白这点所带来的震惊让她站在门口呆住了。正如有时事情发展的状况，一个启示会开启通往另一个启示的大门。壁炉架上的钟响了，像往常一样，钟玻璃下面的机械装置会从钟壳内送出一只小鸟，它机械地拍着翅膀绕上一圈后，又从钟壳的另一面缩回去。两个女孩刚听到钟响了一声，便抬头看钟。两双睁得大大的绿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小鸟随着钟鸣转圈，扬起翅膀，放下翅膀，又扬起翅膀，放下翅膀。


她们凝视的目光中没有什么特别非人的冷酷无情。只是孩子望着运动的无生命物体。但是这种凝视却使夫人彻底呆掉了。因为当她责怪、呵斥或劝告她们时，她们正是这样看着她的。


她想，她们没有把我当成活人。她们不知道除了她们自己，别人也是活的生命。


正是因为她的善良，她才没有觉得她们很可怕。相反，她还为她们惋惜。


她们该是多么孤独啊。非常非常孤独。


<hr/>


她在门口转身，慢慢地走开。


从那天起，夫人改变了自己的期望。规律的吃饭时间和洗澡时间，周日去教堂，两个乖巧的正常孩子：所有这些梦想都被抛到窗外。她现在只有一项工作，就是保证两个女孩的安全。


反复思考后，她认为自己明白了情况为何如此。双胞胎，总是在一起，总是两个人在一起。假如在她们的世界里，二人行是正常的，那么其他独自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成双结对的人在她们看来是什么样的呢？我们看上去一定像是残缺的一半，夫人想到。她记起一个词，一个在当时显得很奇怪的词，意思是“失去部分身体的人”——Amputee。这就是她们眼中的我们。Amputee——失去部分身体的人。


正常吗？不。两个女孩子不正常，也永远不可能变正常。但是，夫人安慰自己，事已至此，双胞胎就是双胞胎，或许她们的奇怪只是自然而然。


当然，所有“失去部分身体的人”都渴望成双结对。不是双胞胎的普通人，寻找他们的精神伴侣，选择爱人，结婚成家。因为受到自身不完整的折磨，他们都努力成为一对人中的一方。在这方面，夫人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什么不同。她也有自己的另一半：挖土约翰。


他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对。他们没有结婚；甚至都不是情人关系。夫人比他大十二或十五岁，虽然还没有老得足以做他的妈妈，没错，但是超出了他所想要找的老婆的年龄范畴。他们相遇的时候，她已经到了不指望再嫁给谁的年纪。当时，他正值盛年，期望结婚，不知怎么的却没结成。此外，一旦他开始与夫人一起工作，每天早晨和她一起喝茶，每天晚上坐在厨房的桌子前吃她做的晚饭，他就放弃了寻找年轻女伴的念头。多一点想象力，他们或许能够跨越各自的期望所设下的限制；他们或许会承认彼此之间的感觉：一种最深刻、最恭敬的爱情。在另一个时间，另一种文化下，他或许会向她求婚，她或许也会答应。至少，我们可以想象在某个星期五的晚上，吃过鱼和土豆泥、吃过水果派和奶油冻后，他可能会牵着她的手——或者她牵着他的手——他们可能会在害羞的沉默中一起上了她或他的床。但是这样的想法从来没有出现在他们的脑子里。于是他们成了朋友，老夫老妻就常是这样的状况，他们享有彼此温柔的忠诚，幸运地停留在激情的另一面，而不曾经历过激情。


他的名字是约翰·迪格，对不熟悉他的人，则是约翰·迪金斯。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擅长写字的人，上学的年头一结束（它们其实很快就过去了，因为他本就没有上几年学），他为了节省时间，便开始停用自己姓的最后几个字母。姓的头三个字母（Dig）似乎就绰绰有余了：相比完整的拼写，头三个字母甚至更简洁、更准确地描述了他是谁、他干什么活，不是吗？于是他把自己名字签成“约翰·迪格”，对孩子们来说，他就成了“挖土约翰”Dig(迪格)在英语里是“掘、挖”的意思……


他是一个充满色彩的人。蓝色的眼睛像两块遮在太阳前面的蓝玻璃。白色的头发直直地竖在他的脑袋顶上，像朝太阳生长的植物。当他挖土时，脸颊就会因为用力而变成粉红色。没有人能像他那样挖土。他打理花园别有一套，是参照月相的：月亮渐满时，种下植物，根据月相变化的周期来测算时间。晚上，他凝视着图表，计算做每件事的最佳时间。他的曾祖父这样打理花园，他的祖父和他的父亲也如法炮制。这门学问代代相传。


挖土约翰的家族一直在安吉菲尔德当园丁。过去，在宅子里有一个主理园丁和七个帮手的时代，他的曾祖父在一扇窗户下掘掉了一道长方形的树篱，为了不浪费，他收集了几百根几英寸长的枝条，种在苗床上，长到十英寸时，又把它们种在花园里。他把其中的一些修剪成低矮、尖利的树篱；让另一些自由地乱长，树冠长得足够宽时，他用大剪刀把它们修成球形；还有一些，他看出来，能修成金字塔形、锥形和大礼帽形。为了修剪他的绿色材料，这个有着一双粗糙大手的男人学会了花边制作者的耐心和细致。他不搞动物或人物的造型。你在其他花园里看到的那种孔雀、狮子和真人大小的人物造型，不合他的口味。他喜欢的造型不是严谨的几何图形，就是非常难理解的抽象形状。


在他活着的最后几年里，打理花园成了他惟一关心的事情。他总是急着干完一天里的其他活儿；他只想待在“他的”花园里，一边用手摩挲他修剪出来的那些形状的表面，一边想象五十年、一百年后，他的花园会变得多么完美。


他死后，他的大剪刀就传到了他的儿子手里，几十年后，又传到他的孙子手里。然后，当他的孙子也过世了，就传到了挖土约翰手中，当时约翰已经在三十英里开外的一个大花园完成了学徒期，回到家便接过了这份注定属于他的工作。尽管他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园丁，但造型花园从一开始便是他的职责。怎么可能不是如此呢？他拿起木头刀柄已经被他的父亲握出形状来的大剪刀，感觉到自己的手指与刀柄上的凹槽很贴合。他回到家了。


乔治·安吉菲尔德丧妻后的几年，仆人的数目急剧减少后，挖土约翰却留了下来。园丁们离开后，没有人来替补。约翰还是一个年轻人，便成了默认的主理园丁，也是宅子里惟一的园丁。他需要承担的工作量十分巨大；他的雇主对此却毫无兴趣。假如他申请，肯定能找到其他任何一份工作：你只要见到他，便会信任他。但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安吉菲尔德。他怎么可能离开呢？在造型花园里工作，天色刚黑，把大剪刀放进皮革护套里，他不假思索便知道他修剪的树正是他的曾祖父种下的，他工作的程序和所做的动作和他们家族的前三代人完全一致。所有这些他都太了解了，所以不需要思考。一切都理所当然。和他的树一样，他也扎根在安吉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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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当他走进他的花园，发现花园遭到破坏，他的感觉是什么？紫杉树干上有深深的割伤，树干中心的棕色木头暴露在外面。拖把头都断了，球状的把头躺在柄的边上。被修成完美金字塔型的树冠倒向一面，圆锥形的树冠被砍得乱七八糟，大礼帽形的树冠被剁得七零八落。他注视着散落在草地上的长树枝，它们依旧翠绿，依旧鲜嫩。但是它们还是会慢慢枯萎，逐渐卷曲干燥，走向死亡。


他惊呆了，一阵战栗从他的内心传到他的双腿，又传到他脚下的地面，他试图搞明白发生的一切。是从天而降的闪电毁坏了他的花园吗？但是什么奇怪的暴风雨会悄无声息地袭来？


不对。是有人故意破坏。


他在一个角落里翻出了证据：大剪刀，刀刃大开，被遗弃在带有露水的草地上，大剪刀旁边是锯子。


约翰没有进屋吃午饭，夫人焦急地去寻找他。走到造型花园，她惊恐地抬手捂住嘴巴，接着她用手攥紧围裙，加紧脚步走路。


发现他时，她把他从地上抬起来。他重重地靠在她身上，她温柔地把他扶进厨房，让他坐在椅子上。她煮了甜甜的热茶，他则茫然地凝视着前方。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把杯子送到他的唇边，把滚烫的茶一口口地送进他的嘴里。最后，两人四目相对，她看到他眼睛里的失落，感觉到自己的眼泪涌了出来。


“哦，迪格！我懂。我懂。”


他用手抓住她的肩膀，他的身体在颤抖，她的身体也在颤抖。


双胞胎当天下午没有出现，夫人也没去找她们。晚上她们出现时，约翰依然坐在椅子上，面色煞白，形容枯槁。看到她们，他有点畏缩。她们充满好奇和冷漠的绿眼睛，对他的脸视而不见，就像忽略客厅的钟。


夫人把双胞胎送上床之前，先包扎了她们手上被锯子和剪刀划开的口子。“不要碰约翰工棚里的东西，”她不满地叽咕，“它们很锋利；会弄伤你们。”


尽管不指望被理会，夫人还是继续说道：“你们为什么要那么做？啊，你们为什么要那么做？你们伤透了他的心。”


她感觉到一只孩子的手放在了她的手上。“夫人难过了。”女孩说。是埃米琳在说话。


夫人大吃一惊，赶紧眨眨被泪水模糊的双眼，盯着她看。


孩子又说话了。“挖土约翰难过了。”


“是的，”夫人轻轻地说，“我们很难过。”


女孩笑了。这是一个没有恶意的微笑。也没有罪恶感。这纯粹是一个注意到某事并正确指出后的满意笑容。她看到了眼泪。她有点迷惑不解。但是现在她找到了问题的答案。眼泪是因为难过。


夫人关上门，走下楼梯。这是一个突破。这是交流，这是一个开始，或许这还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有没有可能，这个女孩有一天会明白事理？


她打开厨房的门，走进去，再次加入到约翰的绝望之中。


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在温特小姐的花园里散步，遇见了我的妹妹。


容光焕发的她，张开巨大的金色翅膀，仿佛是要拥抱我，我高兴坏了。但是当我走近，我发现她的眼睛是瞎的，她看不见我。于是我的内心充满了绝望。


我醒过来，把自己卷成一个球，直到身上刺人的灼热逐渐消退。

玛瑞丽和婴儿车事件



温特小姐的房子实在是太与世隔绝了，住在里面的人过着十分孤寂的生活，因此在那儿度过的第一个星期里，听见一辆汽车开到宅子门前的砾石路上时，我大感惊讶。透过藏书室的窗户，我看见一辆黑色轿车的门缓缓开启，一个高大的黑头发男人走下车。他消失在门廊内，我听见门铃响了几声。


第二天，我又看见他了。听见汽车轮胎压过门前的砾石路时，我正在花园里，离前门廊大概有十英尺远。我站着不动，小心地不发出声音。任何人只需留心看一眼就会发现我的存在，但当人们视而不见时，他们就看不到任何东西。那个男人就没有看到我。


他的脸很严肃。浓密的眉毛犹如两道阴影投射在眼睛上面，而脸庞的其他部分却彰显着一种无动于衷。他从车内拿出手提箱，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走上台阶按门铃。


我听见门打开了。不是他就是朱迪思说了一句话，然后他消失在屋内。


那天的晚些时候，温特小姐对我讲了玛瑞丽和婴儿车的故事。


双胞胎越长越大，她们探索的范围离家越来越远，很快她们便了解了这片土地上的所有农场和花园。她们对边界毫无概念，根本不懂什么叫别人的财产，所以她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她们随便开门，有时开了还不关。碰到栅栏挡路，她们便爬过去。她们试着去开别人家厨房的门，打开门后——通常都能打开，安吉菲尔德地区的人家经常不锁门——她们就走进去。只要食品储藏室里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她们就随便吃，如果觉得累，就会在楼上的卧室里睡上一个小时，还会拿走炖锅和勺子去吓田里的鸟儿。


当地的住户对此很心烦。每次发生该谴责的事情，总会有人看见双胞胎当时在另外一个离得很远的地方；至少有人会看到她们中的一个；至少，人们以为他们看到了。于是大家便想起那些古老的鬼故事。没有一幢老房子是没有故事的；没有一幢老房子是不闹鬼的。而双胞胎恰好也是有点怪异的。每个人都同意，她们有一点不对劲，无论是因为这两个女孩子本身，还是其他原因，反正大家都讨厌接近她们住的老房子，成人、孩子都是如此，大家都怕在那里看到什么。


不过，侵犯所造成的不便最终战胜了谈鬼色变，女人们对自家受到的侵犯感到很恼火。有几次，她们当场活捉了正在作案的两个女孩，就大喊起来。愤怒扭曲了她们的脸庞，她们说话时嘴巴快速地张张合合，双胞胎看了便大笑。女人们不能理解两个女孩子为什么大笑。她们不知道正是从她们嘴里一股脑儿涌出的话语让双胞胎感到迷惑。女人们以为双胞胎大笑纯粹是想搞恶作剧，于是喊得更凶了。一度，双胞胎就站在那儿看村妇们发火的场面，然后她们转身走了。


她们的丈夫从田里回家后，女人们就抱怨说必须采取措施，男人们则说：“你们忘记了她们是大宅子里的孩子。”女人们又会说：“不管是大宅子还是小房子，都不该让小孩子像这两个女孩一样胡作非为。这样是不对的。必须采取行动。”男人们坐在他们那盘土豆烧肉面前沉默不语、大摇其头，什么措施都不会被采取。


直到发生了婴儿车事件。


村里有一个叫玛丽·詹姆森的女人。她是弗雷德·詹姆森的老婆，弗雷德是农场工人，玛丽和丈夫及公婆一起住在一间村舍里。这对夫妻是新结婚的，女方婚前叫玛丽·利，这就是为什么双胞胎用她们自己的语言把她叫作玛瑞丽，这个名字倒是很适合她。有时，玛瑞丽会去田里找她丈夫，太阳落山时，他们会一起坐在树阴底下休息，弗雷德还会抽一支烟。他是一个被太阳晒得黑黑的高个男人，长着一双大脚，经常用膀子搂着她的腰，胳肢她，吹她的衣服前襟，逗她发笑。她竭力忍住笑，也去逗他，但她真的想笑，所以最后总是忍不住。


若是没了那种笑，她就是一个平凡女人。她头发的颜色看起来脏脏的，色泽太深了，不是金色的，她有着一个大下巴和一双小眼睛。但是她的笑很特别，笑声太优美了，当你听到时，你的眼睛仿佛是通过耳朵才看到她的，使她脱胎换骨。她扁圆脸颊上方的双眼会一起消失，你会突然注意到她的嘴巴。丰满、红润的双唇，雪白的牙齿——在安吉菲尔德，没有人的牙齿能和她的比——还有那粉红色的小舌头，就像小猫的舌头。她笑的声音是如此美丽，犹如潺潺流水，又如不可阻挡的音乐，像来自地下河流的泉水从她的喉咙里汩汩地流出来。那是欢乐的声音。他为此娶了她。当她笑的时候，他的声音就会变得温柔，他会把嘴唇贴在她的脖子上，一遍又一遍地喊她的名字，玛丽。而他发音时在她皮肤上造成的振动，胳肢到她，就会让她笑啊笑。


反正，当双胞胎在冬天流连于花园和公园时，玛瑞丽生了一个孩子。到了春天，天气刚一转暖，人们便看见她在花园的绳子上晾小衣服。在她身后，放着一辆黑色的婴儿车。天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农村女人通常不会有这样的东西；毫无疑问，它是一件便宜的二手货（尽管看起来十分不错），被他们家买来以示家中第一个孩子、第一个孙子的重要性。总之，当玛瑞丽俯身去拿另一件小背心、另一件小内衣，并把它们夹在绳子上时，她正在唱歌，就像一只欢唱的小鸟，她的歌似乎就是唱给那辆漂亮的黑色婴儿车听的。它的轮子是银色的，很高，所以尽管车子又大又黑又结实，它看上去还是速度很快、很轻的样子。


花园后面向着田野；两者之间隔着一道树篱。玛瑞丽不知道树篱后面有两双绿眼睛正盯着婴儿车看。


有婴孩的家庭总是有许多东西要洗，玛瑞丽是一个不辞辛劳、尽心尽责的母亲。每天她都会走出来在花园里晾洗好的衣服，收晾干的衣服。她一边在厨房的水池边洗尿布和汗衫一边透过窗户注意照看放在户外太阳下的漂亮婴儿车。每隔五分钟，她似乎就会冲到外面去调整一下婴儿车的篷盖，多塞一块毯子进去，或仅仅是唱几句歌。


玛瑞丽不是惟一一个关注婴儿车的人。埃米琳和艾德琳也为它着迷。


一天，玛瑞丽胳膊下夹着一篮子洗好的衣服从后面的走廊出来，发现婴儿车不见了。她突然停下脚步，张开嘴巴，用手捂住脸；篮子摔到花坛上，围脖和袜子都打翻在了桂竹香上。玛瑞丽一次也没有朝树篱和矮树丛那里张望过。她转头左看右看，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看左边，看看右边，再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心里越来越恐慌，最后她发出一声直冲蓝天的尖叫，好像能把天空撕成两半。


与玛瑞丽家相隔三户的格里芬先生从他的菜地里抬起头，走到栅栏边。住在玛瑞丽家隔壁的老太太思多克斯在厨房的水池边皱起眉头，也出来走到门廊里。他们震惊地看着玛瑞丽，怀疑平时笑盈盈的邻居是否真的能发出那样一种声音，玛瑞丽惊恐地回望他们，吓得说不出话来，那声尖叫仿佛穷尽了她一生所能说的全部话语。


最后，她说道：“我的孩子不见了。”


此言一出，大家便行动起来。格里芬先生立刻跳过三道栅栏，挽起玛瑞丽的胳膊，把她护送到家门口，说：“不见了？他跑到哪里去了？”思多克斯老太太的身影消失在她家的后门廊里，一秒钟后她的声音在前花园里响了起来，她大喊着寻求帮助。


接着，叫嚷声越来越多：“什么事？发生了什么？”


“被掳走了！从花园里！在婴儿车里！”


“你们两个走这个方向，其他人走那个方向。”


“派个人快去把她丈夫找来。”


<hr/>


宅子门前充斥着各种声音，一片混乱。


宅子后面一切都很平静。玛瑞丽洗的衣服在慵懒的阳光里轻轻飘动，格里芬先生的铲子静静地插在翻松的泥土里，埃米琳胡乱地抚摸着银色的轮辐，显得非常高兴，艾德琳为了让婴儿车跑起来，一脚将她踢开。


她们给它起了一个名字，把它叫作“轰轰”。


她们沿着房子的背面拖着婴儿车。这比她们想的要难。开始拉时，婴儿车比它看起来要重，而且她们是在非常不平的路上拉它。田野的边缘有点倾斜，使婴儿车与地面形成了一个角度。她们本可以把四个车轮放在一个水平面上，但是新翻的土地比较松软，轮子便陷进了土壤里。蓟和荆棘勾住轮辐，减慢了她们行进的速度，她们在走过最初的二十码后还能继续前进真是一个奇迹。但是她们正在兴头上。她们竭尽所能想把婴儿车推回家，使上了全部的力气，而且她们似乎根本没觉得累。扯掉勾在轮子上的蓟让她们的手指都出血了，但是她们一边走，埃米琳还是轻轻地哼歌给小孩听，不时偷偷地用手指摸摸他，还会亲亲他。


最后，她们走到了田野的尽头，可以看见房子了。但是她们没有直接朝房子走去，而是转向了鹿园的斜坡。她们想要玩玩。她们不知疲倦地将婴儿车推上最长的那个斜坡坡顶，摆好位置。她们把孩子从婴儿车内抱出来，放在地上，艾德琳把自己塞进车内。她下巴贴着膝盖，手抓住车的两边，脸色苍白。她使一个眼神，埃米琳便用尽全力推了婴儿车一下。


起初，婴儿车走得很慢。地面不平，那段路的坡度也不大。但是接下去，婴儿车便越跑越快了。随着轮子的滚动，黑色的车身在夕阳下飞奔。速度越来越快，轮辐的形状也看不清楚了。坡度越来越陡，不平的地面使婴儿车摇来摇去，几近翻倒。


空气中响彻着一声声的叫喊。


“啊——！”


随着婴儿车飞快地冲下山坡，被震得骨头发麻、深感刺激的艾德琳开心地尖叫着。


突然，她停住了，显然发生了什么事。


婴儿车的一只轮子撞到了泥地上凸起的一块石头上。金属和石头的摩擦爆出火星，婴儿车顿时改变方向，没有朝山下走，而是在阳光下飞到了空中，轮子朝天。车子在空中静静地划出一道弧线，然后重重地摔在隆起的地上，发出一声惊心的动静，有东西碎了。艾德琳兴奋的叫喊在空气中回荡之后，一切突然都安静下来了。


埃米琳跑下坡。朝着天空的那只轮子被撞弯了，轮子的一半都扭曲了；另一只轮子还在转动，不过转得很慢，所有的急迫感都消失了。


一只白白的手臂从变形的黑色车身中伸出来，以一个奇怪的角度靠在满是石头的地面上。手上染有紫色的树莓污迹，还有许多蓟造成的刮伤。


埃米琳跪下来查看。变形的车身内漆黑一片。


但是还有动静。一双绿眼睛回望着埃米琳。


“轰轰！”她说，然后笑了。


游戏结束了。是回家的时候了。


除了故事本身，温特小姐在我们会面时很少说话。起初几天，我到达藏书室时还会说：“你好吗？”但她只会用几近生气的口吻说：“在生病。你好吗？”仿佛我是一个傻瓜才会那样问。我从不回答她的问题，她也不指望我回答，于是交流很快就结束了。我会提前一分钟悄悄地走进房间，在炉火一边的椅子上坐下，从包里拿出笔记本。接着，她会不说任何导言，便直接开始从她上次停下来的地方继续把故事讲下去。这些会面何时结束并不是由时钟来控制的。有时候，温特小姐会一直讲到一段情节自然结束。她会讲出最后几个词，她的声音停下来时会有一种明白无误的终结感。随之而来的安静就像一个章节末尾的留白那样明确。我会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最后一段记录，合上封面，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然后离开。在另一些时候，她会出人意料地停下来，在一幕场景的中间，有时是一句话说到一半，我会抬头看看她因为忍耐而抽紧的苍白脸庞。“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我第一次看到她这样时曾问过。但她只是闭上眼睛，示意我走。


当她对我讲完玛瑞丽和婴儿车的故事，我把铅笔和笔记本放进包里，站起来，说：“我要离开几天。”


“不行。”她很严厉。


“我恐怕必须要这么做。我原本只打算在这里留几天，但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周多了。我没带够长期逗留所需的东西。”


“莫里斯可以带你去镇上购买任何你所需要的物品。”


“我需要我的书……”


她向我示意她藏书室里的书架。


我摇摇头。“抱歉，我真的必须走。”


“李小姐，你似乎认为我们拥有世界上所有的时间。也许你有，但让我提醒你，我是一个很忙的女人。我不想再听到任何要走的话。到此为止吧。”


我咬紧嘴唇，一度觉得受到了威吓。但是我重整旗鼓。“记得我们的约定么？三件真实的事情。我需要做一些调查。”


她犹豫了一下。“你不相信我？”


我不理会她的问题。“三件我可以核对的真实事情。你向我承诺过。”


她生气地咬紧了嘴唇，但她同意了。


“你可以周一走。三天。不能再多了。莫里斯会送你去车站。”


我正整理誊写玛瑞丽和婴儿车的故事时，有人来敲我的门。还没到吃饭的时候，所以我有点惊讶；朱迪思之前从未打断过我的工作。


<hr/>


“你到客厅来一下行吗？”她问，“克里夫顿医生来了。他想要跟你说几句话。”


医生抵达时我就看到过他，我走进客厅，他站了起来。我不太擅长与人握手，他似乎也没打算向我伸手，这让我很高兴，但这也让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开场。


“我听说你是温特小姐的传记作者吧？”


“我还不确定。”


“不确定？”


“如果她对我说的是实话，那么我就是她的传记作者。否则，我就只是一个听写员。”


“嗯。”他停顿了一下，“这点要紧吗？”


“对谁而言？”


“对你来说。”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他的问题很无礼，于是我便没有回答。


“我想您是温特小姐的医生吧？”


“是的。”


“您为什么要求见我？”


“其实是温特小姐要我见你的。她希望我能确保你充分认识到她的健康状况。”


“我明白了。”


他以毋庸置疑的专业口吻展开解释。简而言之，他跟我说了正在杀死温特小姐的疾病名称、她的症状、她的痛苦程度以及一天中总共有几个小时药物可以缓解她的病痛。他还提到了折磨温特小姐的其他许多疾病，这些病本身也足以让她丧命，只是他说的第一种病最为致命罢了。他也竭尽所能说明了该病可能的加剧过程，以及为了给之后的治疗留有余地需要控制药物的剂量，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等温特小姐实在需要时，才能用足剂量。


“她还剩多少时间？”他解释完后，我问道。


“我没办法回答你。换其他任何人，应该早就死了。温特小姐很顽强。而且由于你待在这里——”他停下来，这个停顿制造出一种气氛，让人仿佛在不经意间就站到了破坏某种信任的边缘。


“由于我待在这里……？”


他看着我，似乎想要知道什么，接着他做出了决定。“由于你待在这里，她似乎稍微好一点了。她说这是讲故事所具有的麻醉特质。”


我不确定该如何对待这番话。不等我梳理好自己的思绪，医生继续说道：“我听说你要离开——”


“这就是她要你跟我谈话的原因吗？”


“她只是希望你能明白时间是极其重要的。”


我们的谈话结束了，我走时他为我拉开门；当我走过他时，他再次对我说话，声音出人意料的轻：“第十三个故事……？我不认为……”


他的脸在其他时候都没什么表情的，但此时我却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种稍纵即逝的作为读者的焦躁。


“对此她什么也没说过，”我说，“即使她说过，我也无权告诉您。”


他的眼神冷静下来，一丝颤动划过他的嘴角和鼻翼。


“日安，李小姐。”


“日安，医生。”

莫斯雷医生和他的夫人



我走前的最后一天，温特夫人跟我讲了莫斯雷医生和他夫人的事情。


不关门、闯进别人的宅子里是一回事，带走婴儿车里的孩子则是另外一回事。虽然孩子被找到时，人们发现他在短暂的失踪后毫发无损，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事态已经失控了；必须采取行动。


村民们觉得无法直接去找查理说这件事。他们明白查理家的情况很奇怪，他们也有点害怕去那里。很难说清，究竟是查理，还是伊莎贝拉，还是鬼魂让他们与宅子保持距离。他们去找了莫斯雷医生。这不是那个在伊莎贝拉的母亲生产时未能及时赶到、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导致伊莎贝拉的母亲死亡的医生，这是一个当时已经为村子服务了八九年的新医生。


莫斯雷医生并不年轻，尽管四十几岁的他给人的感觉挺年轻。他个子不高，肌肉也不太发达，但看上去很有活力与神采。就身材比例而言，他的腿很长，他常常轻松地迈着大步走路。他可以比任何人都走得快，已经习惯于发现自己在自言自语，然后转身发觉同行者正在身后几码外急走，气喘吁吁地想要赶上他。莫斯雷不但身手矫健，而且思维敏捷。你从他从容、活泼的声音里就能听出他很有头脑，对他而言，在恰当的场合下面对别人说出恰当的话，很容易做到。有力且整齐的眉毛下，他深棕色的眼睛炯炯有神，就像鸟的眼睛，你在他的眼睛里能看到：敏锐和专注。


莫斯雷很善于将自己的热力传播给周围的其他人——这对一名医生而言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当他踏上房前的小径，当他敲门，他的病人就开始感觉好些了。而且相当重要的是，他们喜欢他。他本身就是一剂补药，大家说。他的病人是活下来还是死去，对他来说很是不同，当他们活下来时——他们几乎总是能活下来——他也很关注他们的生活质量。


莫斯雷医生非常喜爱智力活动。疾病对他而言是一个谜，不解决问题他就无法休息。病人们已习惯于他在整晚苦苦思考他们的症状后，成为早晨第一个出现在他们家里的人，因为他还想多问几个问题。一旦他做出诊断，还需要找出治疗方法。当然他会查阅书本，彻底了解所有的寻常疗法，但他很有创新意识，就算是简单的喉咙痛，他也会从不同的角度去看，经常会想方设法搜寻各种细小的知识点，以使自己不仅能治好喉咙痛，还能从完全崭新的视角通晓喉咙痛的现象。他充满活力，聪明伶俐，和蔼可亲，是一名异常出色的医生，比普通人优秀。不过，像所有的人一样，他也有他的盲点。


村民代表包括了婴儿的父亲、祖父和一个凡事都喜欢插一脚、模样让人厌烦的酒馆老板。莫斯雷医生接待了这一行三人，仔细地倾听了其中两个人的描述。这两人从门被敞开说起，说到令人恼火的炖锅失踪事件，说了一会儿后才讲到故事的高潮：婴儿车内的孩子被绑架。


“她们太放肆了。”小弗雷德·詹姆森最后说道。


“不受控制。”老弗雷德·詹姆森加了一句。


“你认为呢？”莫斯雷医生问同来的第三个人。威尔弗雷德·邦纳之前一直站在一旁没有说话。


邦纳先生拿掉帽子，慢慢深吸一口气，吹了一声口哨。“怎么说呢。我不是医生，但在我看来，那两个女孩子不正常。”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郑重其事，然后，为了避免别人没听懂他的话，他还拍拍自己的秃头，拍了一下，两下，三下。


三个男人都神情严峻地看着自己的鞋子。


“让我来处理吧。”医生说，“我会跟女孩家里谈谈的。”


然后三人便离开了。他们已经做了他们可以做的事情。现在，到了村里德高望重的医生出马的时候了。


尽管医生说他会跟女孩家里谈谈，其实他是跟自己的老婆谈了谈。


“我认为她们也不是真的想伤害谁。”他讲完故事后，她说，“你知道女孩子们是什么样子。一个婴儿比一个洋娃娃好玩多了。她们不会伤害他的。尽管如此，还是得告诫她们不能再那样做了。可怜的玛丽。”她将目光从针线活上抬起，把脸转向丈夫。


莫斯雷夫人是一个极有魅力的女人。她有一双大大的棕色眼睛，卷得很漂亮的长睫毛，没有一丝白发的乌黑秀发向后梳起，发型是如此简单，只有真正的美女才会梳得好看。她走路时有一种完美女性的优雅。


医生知道自己的妻子很美丽，但是他们结婚的时间已经太长了，所以他对她的美貌有点无动于衷。


“村里人认为那两个女孩精神有问题。”


“肯定不是！”


“至少，威尔弗雷德·邦纳这么认为。”


她惊讶地摇头。“他怕她们，因为她们是双胞胎。可怜的威尔弗雷德。这只是旧式的无知。谢天谢地，年轻一代人更具理解力。”


医生是一个信奉科学的人。尽管他知道双胞胎精神不正常的概率很小，但他在见到她们之前还是不会排除这种可能性。他妻子的宗教信仰使她不相信有人是坏的，她会想当然地认为传闻是无中生有的谣言，对此他不感到惊讶。


“我肯定你是对的。”他含糊地咕哝道，这种含糊意味着他肯定她是错的。他已经放弃了试图让她只相信真实的事情；她的信仰已经发展到了不承认真实的事情和美好的事情之间存在区别的地步。


“那么你会做什么？”她问他。


“去她们家看看。查理·安吉菲尔德有点像一个隐居者，但是如果我去的话，他总得见见我。”


莫斯雷夫人点点头，这是她表示不同意她丈夫的方式，可是他却不知道。“那么她们的母亲呢？关于她，你知道些什么？”


“几乎不了解。”


然后，医生继续沉默地思考，莫斯雷夫人继续做她的针线活，十五分钟以后，医生说：“或许应该由你去，西奥多拉？她们的母亲大概会更乐意见一个女人，而非男人。你觉得呢？”


于是，三天后，莫斯雷夫人到了她们家，敲敲前门。没人应门让她大感惊讶，她皱起眉头——毕竟她已经敲门表示她来了——然后她绕到房子后面。厨房的门半开着，于是她快速地敲了一下门就走了进去。里面没有人。莫斯雷夫人环顾四周。桌子上有三只又黄又皱、已经开始腐烂的苹果，一块黑色洗碗布躺在水池边，脏盘子在池子里堆得很高，窗户脏得让你在屋里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她用漂亮的白鼻子嗅嗅空气。气味告诉了她她想要知道的一切。她撅起嘴唇，沉下肩膀，抓紧提包的玳瑁手柄，开始“入侵”。她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寻找伊莎贝拉，一路上注意到房子里到处都是垃圾，杂乱不堪。


夫人很容易累，她不太能走楼梯，视力也不好，经常是，她以为洗过的东西其实并没有洗过，或者她打算清洗什么，然后却忘记了，老实说，她也知道没人在乎，所以她把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喂养两个女孩子上，她能做到这些已经算她们走运了。所以家里很脏，满是灰尘，一幅画被碰得摇摇晃晃，它就会一直摇晃下去，一天当查理在书房里找不到废纸篓，就直接把纸扔在地上原来放废纸篓的位置，而且他很快就意识到一年清扫一次比一个星期清扫一次省事。


<hr/>


莫斯雷夫人一点也不喜欢她所见的一切。半合的窗帘让她皱眉，失去光泽的银器让她叹气，楼梯上的炖锅和散布在走廊里的活页乐谱让她惊愕地大摇其头。在客厅，她不由地弯腰拾起一张掉在或被扔在房间中央的扑克牌，黑桃三，但当她环顾房间想要找到这副牌的余下部分时，她不知如何是好，房间里太乱了。她无助地重新看看拾起的牌，发现牌上覆盖着厚厚一层灰，作为一名戴着白手套的挑剔女子，她一心只想把牌放下，只是该放在哪里呢？有几秒钟，焦虑使她无法动弹，她大受折磨，既想立刻终止覆满灰尘、略微有点黏糊糊的扑克牌与她雪白的手套之间的接触，又不愿意把牌放在这样一个不恰当的地方。最后，她的肩膀明显地抖了一下，把牌放在皮质扶手椅的扶手上，走出房间，如释重负。


藏书室的情况似乎好一点。当然，里面也是灰尘密布，地毯磨破了，但是书架本身都摆在应该摆的位置，这点很重要。然而，即使是在藏书室里，正当她准备让自己相信在这个肮脏、混乱的家庭里还藏着一小点秩序感，她看到了一张简易床。它被放在两排书架间的黑暗角落里，上面只有一块布满跳蚤的毯子和一只脏枕头，起初她以为这是给猫睡的床。然后，她又看了一眼，发现枕头下面露出一本书的一角。她把它拉出来。是一本《简·爱》。


从藏书室出来，她去了琴房，那里和她看到的其他地方一样，也是一片混乱。家具摆放得很奇怪，仿佛是为了方便玩捉迷藏游戏。一张躺椅朝墙放着；一个柜子从原来的位置被拖到窗户底下，挡住了一把椅子的一半——柜子后面的一大片地毯上积的灰比其他地方浅一些，比较明显地透出地毯的绿色。钢琴上的花瓶里插着变黑的脆蔓茎，花瓶四周围着一整圈类似灰烬的纸质花瓣。莫斯雷夫人伸手拾起一片花瓣；花瓣碎了，在她戴着白手套的手指间留下一摊黄灰色的污渍。


莫斯雷夫人似乎是跌坐在琴凳上。


医生的妻子不是一个坏女人。她充分确信自己的重要性，她相信上帝其实在看着她所做的每一件事，听着她所说的每一句话，她太忙于发掘易于在自身的圣洁中体会到的自豪感，以至于无法意识到她可能有的其他任何缺点。她是一个不现实的慈善家，就是说她所做的一切坏事，她自己都意识不到。


她坐在琴凳上，凝视前方时，脑子里在想什么呢？这些人都不能保持在花瓶里插满鲜花。怪不得他们的孩子品行不端！枯死的花似乎顿时向她揭示了问题所在，她思绪纷乱、心不在焉地脱下手套，把手指放在黑色与灰白色的琴键上。


在房间里回响起来的声音是你所能想象出的最刺耳、最不像钢琴声的噪音。这部分是因为此架钢琴已经有很多年缺乏保养，没有人弹，也没有调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钢琴的弦震动发出声音后，另一种同样难听的噪音总会即刻跟上。那是一种凄凉的嘶嘶声，一种发怒的、野蛮的尖叫，就像尾巴被你踩在脚下的猫所发出的声音。


它彻底把莫斯雷夫人从幻想中震醒了。听到这种哀号后，她难以置信地盯着钢琴，站了起来，用手捂住脸颊。慌乱中，她只意识到自己不是房间里惟一的人。


那儿，一个瘦小的白色身影从躺椅上站起来——


可怜的莫斯雷夫人。


她没来得及意识到那个穿白袍的人正挥舞着一把小提琴，并且那把小提琴正飞快地大力向下朝她的头敲去。在她意识到这些前，小提琴已经敲到她的脑壳，她昏了过去，失去知觉地摔倒在地上。


她的手臂随意地伸展开来，雪白的手帕仍旧塞在表带里，看上去仿佛没有一丝活着的迹象。她轻轻地向后倒下去，一小片灰尘从地毯上扬起来。


她在那儿躺了足足半个小时，直到夫人从农场上收鸡蛋回来，碰巧瞥了一眼门，看见一个黑影躺在原本空着的地上。


那个白色的人影则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当我记录下记忆里的文字，温特小姐的声音还回荡在我的房间里，真实的程度与我在藏书室听到时无异。她说话的方式能把她所说的刻进我的记忆里，就像拍下的照片一样可靠。但在这点上，当她说：“那个白色的人影则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她停顿了一下，所以记录时我也停顿下来，铅笔悬在纸的上方，我在想后来发生了什么。


我一直沉浸在故事里，所以过了一会儿才把注意力从故事里仰面躺在地的医生妻子身上转到了讲故事的人本身上。我感到很惊恐。温特小姐常态下的苍白为一种丑陋的黄灰色所取代，她一贯挺直的身形缩在一起，仿佛在抵御某种看不见的攻击。她嘴巴周围的肌肉颤抖着，我猜她快要无法维持嘴唇紧闭成一直线的表情了，一个被压抑的痛苦表情几乎得以现形。


我惊恐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温特小姐。”我无能为力地喊道，“那究竟是什么？”


“我的狼。”我想我是听到她这么说，但是她一开口嘴唇就抖得很厉害。她闭上眼睛，仿佛是在努力调节自己的呼吸。我正要跑去找朱迪思，温特小姐恢复了平静。她胸口的起伏慢了下来，脸部停止了颤抖，她睁开眼睛看着我，尽管脸色依旧像死人一样苍白。


“好一点了……”她虚弱地说。


我慢慢地坐回到椅子上。


“我想你刚才提到了狼。”我开口说道。


“是的。那个黑畜生一有机会就啃咬我的骨头。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角落里徘徊或躲在门背后，因为他害怕这些。”她指指身边桌子上的白色药片。“但它们的作用不会永远维持下去。快十二点了，它们的效力减弱了。他在闻我的脖子。再过半小时，他就会把牙齿和爪子钻进我的身体。到一点钟我再吃一片药，他又只能退回到角落里去。我们总是在看钟，我和他。他每天都会比上一天提前五分钟发起突袭。但我不能每天都提前五分钟吃药。因为药的持效时间是不变的。”


“但是医生肯定——”


“当然。每周一次，或每十天一次，他会调整剂量。只是永远都不够。医生不想成为杀死我的人，你懂么。所以当死亡来临时，要我命的一定是狼。”


她看着我，不带一丝感情，然后态度变得温和了。


“瞧，药片在这里。还有一杯水。如果我想，我可以给自己做一个了断。随时随地。所以不要为我感到难过。我如此选择，因为我还有事情要做。”


我点点头。“好的。”


“那么，让我们赶快干吧，好吗？我们刚才讲到哪儿了？”


“医生的妻子。在琴房里。还有小提琴。”


于是我们继续工作。


查理不适应处理问题。


<hr/>


他有问题。许多问题。房顶上的洞，开裂的窗格，顶楼房间里腐烂的鸽子——但他都不去理会。抑或是他与世隔绝了太久，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当水漏得太严重时，他就关闭一个房间，起用另一个房间。毕竟宅子足够大。人们想知道他慢速运转的头脑是否意识到其他人都在积极地维护他们的房子。不过，年久失修的环境对他来说很自然。身处其中，他感觉很自在。


然而，医生的妻子看上去像是死在了琴房里，这显然是他无法忽略的问题。假如死掉的是我们中的一个人……但是死的是一个外人。这就是另一码事了。必须做点什么，尽管他对于该做什么毫无概念，他忧虑地盯着医生的妻子，她用手捂住剧痛的头，呻吟着。他或许有点笨，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灾难要降临了。


夫人派挖土约翰去把医生找来，医生及时赶到了。暂时看来灾难的前兆是没有确实根据的，因为医生的妻子受伤根本不严重，甚至连脑震荡都算不上。她拒绝喝一小杯白兰地，喝了一点茶，过了一小会儿，就完全恢复了。“是一个女人，”她说，“一个穿白衣服的女人。”


“胡说八道，”夫人立刻信誓旦旦且不屑地说，“宅子里没有穿白衣服的女人。”


泪水在莫斯雷夫人棕色的眼睛里闪烁，但她没有动摇。“真的，一个女人，身材瘦小，在那儿的躺椅上。她听见钢琴声，站起来，然后——”


“你看见她很长时间吗？”莫斯雷医生问。


“不，只看见了一会儿。”


“那么好了，你明白了么？这是不可能的。”夫人打断她，虽然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同情，但语调很坚定，“没有穿白衣服的女人。你一定是看见鬼了。”


这时，挖土约翰的声音第一次响了起来。“大家确实认为这个宅子闹鬼。”


聚在一起的这群人看了一会儿被丢在地上的坏小提琴，思量着莫斯雷夫人太阳穴上逐渐鼓起来的肿块，但是不等任何人来得及对这样的理论做出反应，伊莎贝拉就在门口出现了。纤瘦、苗条的她穿着一件浅柠檬黄色的衣服；她随便梳起的发髻乱糟糟的，她的眼睛，尽管很美丽，却透着野气。


“这可能是你看见的人吗？”医生问他的妻子。


莫斯雷夫人将伊莎贝拉同自己头脑中的印象进行了比较。白色和浅柠檬黄的区别有多大呢？瘦小和苗条该如何精确地界定？头被敲了一下对人的记忆会有多少影响呢？她有点犹豫，但接着看到那双翠绿色的眼睛，她发现了和记忆完全吻合的一点，做出了决定。


“是的。这是那个人。”


夫人和挖土约翰避免交换眼神。


从那一刻起，医生忘记了他的妻子，他注意的是伊莎贝拉。他一边一个接一个地问她问题，一边仔细、和善地打量她，他的眼神里透着忧虑。当她拒绝回答时，他没有恼火，但当她费神回答时——调皮、不耐烦、荒谬交替出现——他仔细倾听，在处方便笺上边记录边点头。他握住她的手腕测脉搏，吃惊地注意到她前臂内侧的伤口和疤痕。


“这是她自己干的吗？”


夫人有点迟疑，但还是诚实地咕哝道：“是的。”医生担忧地将嘴唇紧闭成一条线。


“我能跟您说句话吗，先生？”他转向查理问道。查理茫然地望着他，医生拉住他的胳膊肘——“要么去藏书室？”——然后坚定地将他带出房间。


夫人和医生妻子在客厅等待，都假装不关心从藏书室里传来的声音。嗡嗡声不是两个人发出的，里面只有一个人的声音，镇静且有分寸。当声音停下时，我们听见“不”，接着又是一声查理提高嗓门的“不！”，然后又响起了医生低沉的声音。他们去藏书室有一会儿了，我们听见查理一遍遍的抗议，随后门开了，医生走出来，神情严肃，深受震动的样子。从他身后传来一声绝望、无能为力的嚎叫，但医生只是皱皱眉头，拉上了身后的房门。


“我会与精神病院做好安排。”他告诉夫人，“让我来处理交通工具问题。两点钟可以吗？”


夫人困惑地点点头，医生的妻子起身离开。


两点钟，三个男人来到宅子，他们把伊莎贝拉带上车道上的四轮马车。她像绵羊一样服从他们，听话地在位子上坐好，马匹沿车道慢慢地朝大门跑去时，她都没有朝外看一眼。


双胞胎漠然地用脚趾在沙砾车道画着圈。


查理站在台阶上看着马车越变越小。他就像是一个被夺走最喜欢玩具的小孩，他不敢相信——依然不太相信——这真的发生了。


夫人和挖土约翰在大厅里焦虑地望着他，等待他明白这一切。


马车到了大门口，穿过门便消失了。查理继续盯着敞开的门看了三、四、五秒钟。然后，他的嘴巴张开了，呈一个大大的圆圈，抽搐颤动着，露出他发抖的舌头、多肉的红色喉咙、横越黑漆漆的口腔的唾液腺。我们呆若木鸡地看着他，等着他张开的、颤抖的嘴巴发出可怕的声音，但是他似乎还未准备好发声。有好几秒钟，声音仿佛在他的体内酝酿，直到他的全身似乎都充满了被压抑的声音。最后，他跪倒在台阶上，呼喊从他的体内迸发出来。不是我们预期的声响巨大的吼叫，而是一声抑郁的鼻音。


两个女孩把目光从脚趾画出的圆圈上抬起了一会儿，然后又冷漠地看回脚下。挖土约翰咬紧嘴唇，转身回到花园去干活。这里没有什么他好做的事情。夫人走向查理，将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安慰他，试图把他劝回家，但他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只是像一个受挫的男学生那样吸着鼻子尖叫。


事情就是如此。


事情就是如此？这句话奇怪地轻描淡写了温特小姐的母亲的消失。显然温特小姐不认为伊莎贝拉有能力做母亲；确实，“母亲”这个词似乎在她的词典内不存在。这或许也可以理解：在我看来，伊莎贝拉是女人中最缺乏母性的。但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判断其他人与他们的母亲之间的关系呢？


我合上本子，把铅笔插入螺旋形的装订处，站起来。


“我将要离开三天。”我提醒她，“我会在周四回来。”


然后我留她独自面对她的狼。

狄更斯的书房



我誊写完了那天的笔记。整打铅笔现在都被写钝了；我有一大堆铅笔要削。一支接一支，我把铅笔插进卷笔刀。如果你用力均匀地慢慢转动把手，你有时能让一卷呈螺旋形的带铅木屑一路摇晃着掉进废纸篓不断开，但今晚我很累，于是它们不停地在自身重量的作用下断掉。



我思考着这个故事。我同情夫人和挖土约翰。查理和伊莎贝拉让我感到紧张。医生和他妻子的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我怀疑他们对双胞胎生活的干预不会有好结果。



双胞胎本身也让我感到困惑。我知道其他人怎么想她们。挖土约翰认为她们不能正常说话；夫人相信她们不明白其他人也是活的；村民们认为她们脑子有问题。我不知道的是——这不仅是好奇的问题——故事的讲述者是怎么想的。讲故事的时候，温特小姐像一盏灯，照亮了除她自己以外的所有的一切。她是故事中心缺失的那点。她说到他们，最近她又说到了我们；让我感到费解的是我的缺席。



假如我就此去问她，我知道她会怎么说。“李小姐，我们有过约定。”我已经就故事的一两个细节问过她，尽管她有时会回答，但她不想回答的时候，就会提醒我想想我们的初次会面：“不许作弊。不许超前。不许提问。”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让自己忍住好奇，然而，那天晚上恰巧发生了一件事，它在某种程度上解答了我的问题。



我已经收拾好桌子，正准备打包行李，有人敲门。我开门发现朱迪思站在走廊里。



“温特小姐想知道你是否有时间去见见她。”这是朱迪思对一句更生硬的“把李小姐叫来”的礼貌翻译。



我折完一件上衣，就下楼去了藏书室。



温特小姐坐在惯常的位置上，火烧得很旺，但房间的其他地方一片黑暗。



“你要我打开几盏灯吗？”我站在门口问。



“不要。”我的耳朵里传来她隐约的回答，于是我朝她走去。百叶窗开着，窗玻璃上映出布满闪烁繁星的夜空。



我走到温特小姐身边，炉火闪动的光线下，她显得心不在焉。我安静地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注视着藏书室窗玻璃上映出的夜空，炉火的温暖让人感觉很舒适。她沉思着，我等待着，十五分钟就这样过去。



然后她说话了。



“你有没有看过狄更斯在书房里的那幅画？是一个叫巴斯的人画的，我想。我这里有一张这幅画的复制品，我会找出来给你看。总之，在那幅画里，他把椅子稍微推离书桌一点，在打瞌睡，眼睛闭着，络腮胡子贴在胸前。他穿着一双拖鞋。他书里的人物像雪茄烟一样漂在他的脑袋周围；一些人物聚集在桌上的文件上方，另一些则漂在他的身后，或向下浮动着，仿佛他们都相信可以用自己的双脚在地上行走。为什么不呢？表现他们的线条就像作者本身一样坚挺，所以他们为什么不能像作者一样真实呢？他们比架子上的书籍更加真实，书籍勾画出来只是东一条西一条的线，它们淡入某些地方就会成为鬼魅般的虚无。



“你一定会好奇，我为什么现在回想起这幅画。我对它记忆如此深刻的理由是，它似乎就是我本人生活方式的写照。我关上书房的门，与世隔绝，把自己和想象中的人物关在一起。有将近六十年的时间，我一直在偷听那些不存在的人的生活，而没有受到惩罚。我无耻地偷窥他们的内心和浴室的壁橱。当他们写情书、遗嘱和忏悔信时，我倾身站在他们的肩膀后面，追随着他们手中羽毛笔的移动。爱人相爱时，杀人犯杀人时，孩子们玩过家家时，我都在一旁观看。监狱和妓院向我敞开了大门；帆船和驼队带我越过海洋、穿过沙漠；我一声号令，几个世纪和几片大陆就消失了。我监视有权势之人的罪行，也目睹谦和之人的高尚。我俯身观察床上的熟睡者，我的腰弯得那么低，他们大概都能感觉到我在他们脸上的呼吸。我了解他们的梦想。



“我的书房里挤满了等着被我写出来的人物。虚构的人物，他们都渴望被赋予生命，他们扯我的袖子，喊着，‘我是下一个！继续！轮到我了！’我必须选择。一旦我做出选择，其他人就会安静十个月或一年，等我写到故事的结局时，他们又会开始喧哗。



“在写作的这些年里，我常常会从纸上抬起头——在写完一章时，或在写完一个死亡的场景停下来静思时，亦或有时只是在搜寻一个合适的词——我会看见人群后面的一张脸。一个熟悉的面孔。苍白的皮肤，红色的头发，直勾勾地注视着我的一双绿眼睛。我分明知道她是谁，然而看见她总会让我感到吃惊。每一次，她都能趁我不备。她经常张嘴跟我说话，但几十年来，她总是离得太远无法让我听见，此外，我一意识到她的存在，就会移开我的目光，假装自己没有看见她。我想，这骗不了她。



“人们好奇是什么让我如此多产。其实，是因为她。如果我在写完一本书的五分钟后便开始写一本新书，那是因为从桌上抬起头便意味着与她的目光相遇。



“许多年过去了；书店架子上我写的书越来越多，因此漂浮在我书房上空的人物也变少了。我每写一本书，喋喋不休的声音就会变得轻一点，我头脑里的喧嚣感就会减少一些。迫切要求被关注的脸孔变少了，但是她总是在人群的后面，我每写完一本书，她就离我更近一点。那个绿眼睛的女孩。在等着。



“当我写完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稿时，那天终于到来了。我写完最后一个句子，点上最后一个句号。我知道将要发生什么。笔从我的指间滑落，我闭上眼睛。‘那么，’我听见她说，抑或是听见我自己说，‘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我与她争论了一会儿。‘这永远不可行。’我告诉她，‘那是太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我只是一个小孩子，我已经全忘了。’可我只是装装样子。



“‘但我没有忘记。’她说，‘记得当……’”



“连我自己都明白这不可避免。我确实记得。”



空气中的隐约振动平静下来了。我将盯着星星的目光转到温特小姐身上。她绿色眼睛正凝视着房间里的某一点，仿佛恰好在此刻看见了那个绿眼睛、红头发的小孩。



“那个女孩是你。”



“我？”温特小姐将目光慢慢地从那个小孩的幻影上移开，转向我。“不，她不是我。她是……”她犹豫了。“她是过去的我。那个小孩很久以前就不存在了。火灾发生的那个夜晚，她的生命就终结了，她在大火中死了，这点确信无疑。你现在看到的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什么都不是。”



“但是你的事业……那些故事……”



“当一个人什么都不是时，就会虚构。这可以填补空白。”



然后我们沉默地坐在那里，看着炉火。温特小姐时常心不在焉地搓搓自己的手掌。



“你写茹尔·朗蒂埃和埃德蒙·朗蒂埃兄弟的那篇文章。”过了一会儿，她说道。



我不情愿地转向她。



“是什么让你选择他们作为写作对象的？你一定有些特别的兴趣？某些吸引你个人的东西？”



我摇摇头。“没什么特别的，没有。”



接着，只剩下寂静的夜空和噼啪作响的炉火。



一定是过了一个小时或是更久，火苗变弱了，她才第三度开口。



“玛格丽特，”我想这是她第一次用我的名字称呼我，“你明天离开这儿后……”



“嗯？”



“你会回来的，是吧？”



在行将熄灭的闪烁火苗下，很难判断她的表情，也很难说她颤抖的声音究竟有多少是因为她的虚弱或疾病，但在我看来，在我回答“是的，我当然会回来。”之前，温特小姐是害怕了。



第二天早晨，莫里斯开车把我送到火车站，我乘车南下。

年鉴



除了在家，在自家的店里，还可以去其他什么地方开始我的调查呢？


我对旧时的年鉴很着迷。从孩提时候起，只要我一感到无聊、焦虑或恐惧，我就会去那些架子前浏览一页页的人名、日期和注释。在这些书的封面之间，几行直白、中性的文字便概括了过去的生命。这是一个男人们都是准男爵、主教、议会大臣，女人们都是妻子和女儿的世界。它不会告诉你这些男人是否喜欢拿腰子当早餐，不会告诉你他们爱谁或夜晚吹灭蜡烛后他们在黑暗中恐惧什么。里面没有任何私人的讯息。这些对逝者人生的注释很贫乏，那么是什么东西打动了我呢？只是因为他们是人，他们存在过，现在他们死了。


读着这些年鉴，我心中一动。动是在我身体中，而不是我自身。读着这些人名，早已潜伏于我一侧的另一部分我，苏醒了，爱抚着我。


我从未向任何人解释为何年鉴对我这么重要；也从未说我喜欢它们。但父亲注意到了我的偏爱，所以只要拍卖会上出现年鉴，他总是争取买下来。就这样，这个国家上溯各代无数杰出的逝者，都在我家二楼的书架上安度身后的宁静生活，与我为伴。


我蜷缩在二楼窗户边的椅子上，翻阅那些写着人名的书页。我找到了温特小姐的外祖父，乔治·安吉菲尔德。他不是准男爵，不是议会大臣，也不是主教，但年鉴里依然有他的一席之地。这个家族有贵族血统——曾经有过一个头衔，但是在乔治的前几代，家族分裂了：一支得到了头衔，另一个支则拿了钱和地产。乔治属于拿地产的那个分支。年鉴往往会追随头衔的去向，但乔治和取得头衔的那个家族分支关系很近，所以理应享有一个词条，于是他便出现在年鉴里：安吉菲尔德，乔治；他的出生日期；居住在牛津郡的安吉菲尔德宅子；娶了兰斯家的玛蒂尔德·莫尼埃，法国人；一个儿子，查理。我在后面几年的年鉴中追寻乔治后来的情况，我发现在十年之后有一条修正：一个儿子，查理；一个女儿，伊莎贝拉。再翻过几页，我找到了对乔治·安吉菲尔德逝世的确认，往上在“三月份”的条目下，我找到了罗兰和伊莎贝拉结婚的记录。


想到自己一路跑去约克郡听温特小姐讲故事，而其实故事始终就在这里，在年鉴里，年鉴就躺在我床底下几英尺的地方，我一时觉得好笑。但接着我又仔细想了一想。这些记录在案的东西又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证明乔治、玛蒂尔德和他们的孩子查理与伊莎贝拉这些人存在过。不能说明温特小姐没有像我这样通过翻书页发现了他们。这些年鉴可以在各地的图书馆找到。任何人只要想，都可以从头到尾翻阅它们。她大概不会找到一组名字和日期，然后自己围绕它们添油加醋编出一个故事来自娱自乐吧？


除了这些疑虑，我还有另一个问题。罗兰·马奇死了，他死后，年鉴上关于伊莎贝拉的记录就终止了。年鉴里的世界是一个奇怪的世界。在真实的世界里，家族像树一样分支扩张，由婚姻混合的血缘代代相传，编织成一张更为广阔的关系网。另一方面，头衔则是由一个男人传给另一个男人，年鉴只喜欢强调这种狭窄的直线过程。在头衔延续线的两边记录着几个弟弟、侄子、堂兄等至亲，只有关系足够近才能进入年鉴的关注范围。男爵或准男爵可能被年鉴收入。尽管没有说，但有些不是男爵或准男爵的人也可能进入年鉴，如果他们和所发生的一系列惨剧相关的话。但是，家族经过了几代分支后，有些名字就被遗忘了。即使是海难、瘟疫和地震同时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也不足以让这些第三代的堂表兄弟重新回到年鉴的收录范围内。年鉴有其局限性。对伊莎贝拉的记录也是如此。她是一个女人；她的孩子也是两个女孩；她的丈夫（不是一位男爵）死了；她的父亲（不是一位男爵）也死了。年鉴把她和她的孩子排除在外；她们落入了凡人的汪洋，她们的生死与婚姻，就像她们的爱恋、恐惧和早餐的偏好一样，太无足轻重了，不值得被记录下来供子孙后代阅读。


<hr/>


不过，查理是男性。年鉴可以扩展收录范围——网开一面——把他包括在内，尽管他已经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了。有关他的信息很少。他的名字是查理·安吉菲尔德。他没有死。但对年鉴的编写者而言，这些讯息已经足够了。


我搬出一本又一本的年鉴，但一遍遍找到的只是同样粗略的描述。每翻开一册新的年鉴，我就会想，这一年里大概不会有他的记录。但每一年的年鉴里，都有他，依旧是查理·安吉菲尔德，依旧是属于安吉菲尔德，依旧是未婚。我又细想了一遍温特小姐告诉我的关于查理和他妹妹的事情，咬紧嘴唇思索他漫长的单身生活意味着什么。


接着，在他应该是四十五岁后的时候，我在年鉴里发现了一个令我惊讶的记录。他的名字，出生日期，他的居住地，以及一个奇怪的缩略语——ldd——我之前从未注意过。


我求助于缩略语词汇表。


Ldd：法律上的死亡。（Legaldecreeofdecease）


回到查理条目，我皱起眉头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仿佛我只要看得够认真，纸本身的纹路或水印就会解开谜团。


在这一年，他在法律上死亡了。就我的理解来说，法律上的死亡适用的情况是，一个人失踪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的家庭，由于遗产继承的原因，可以被允许认定他已死亡，虽然并没有找到证据和遗体。我感觉，一个人得毫无痕迹地失踪七年后，才能在法律上被宣布死亡。此类人可能在失踪期间的任何时候死亡。甚至，他们可能根本就没有死，只是走开、失踪或漫无目的地闲逛，远离每一个认识他们的人。法律上的死亡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个人真的死了。我很好奇，什么样的人生最后会以这样含糊、不能令人满意的方式终结？法律上的死亡。


我合上年鉴，把它放回到架子上的原位，下楼走到店里去冲可可。


“要让一个人被宣布死亡，你知道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吗？”我站在炉子旁，一边看着锅里正在煮的牛奶，一边大声问父亲。


“知道的不比你多，我认为。”这是他的回答。


接着，他出现在门口，递给我一张卷角的顾客名片。“应该问这个人。退休的法学教授。现在住在威尔士，不过他每年夏天都会来这里看一看，在河边走一走。人很好。你为什么不写封信给他？同时，你可以问问他是否要我替他保留那本《自然正义原则》。”


我喝完可可后，又回去看年鉴，想要找出更多有关罗兰·马奇和他的家庭的信息。他的叔叔涉足艺术，当我翻到艺术史那部分去深究时，发现他画的肖像——现在被认为很普通——当时却流行过一阵子。莫蒂默的《英国地方肖像》一书里收录了一幅刘易斯·安东尼·马奇早期画的肖像，题为“罗兰，艺术家的侄子”。看着一张还未成年的男孩的面孔，在上面寻找他的女儿年老时的面貌特征，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花了几分钟研究他肉感的面容、光泽的金发和慵懒的头部姿态。


然后我合上书。我在浪费时间。我知道即使自己整日整夜地盯着这幅肖像看，也不会在上面找到他所生的那对双胞胎的一丝痕迹。

《班伯里先驱报》的档案室



第二天，我乘火车去了班伯里，找到《班伯里先驱报》报社。


带我去档案室的是一位年轻人。“档案室”一词对于和它接触不多的人来说，可能听起来很不平常，但对我这样一个多来年都把假期花在此类地方的人而言，被领进一间犹如橱柜的无窗大地下室丝毫不让我感到惊讶。


“发生在安吉菲尔德的一起房屋失火。”我简短地解释了一下，“大约六十年前。”


男孩把我领到放有相关年代资料的架子前。


“你要我帮你抬盒子吗？”


“我还需要报纸的书评版，大约四十年前的，但我不确定具体是哪一年。”


“书评版？我不知道《先驱报》还有过书评版。”他移动梯子，取下另一组盒子，把它们放在长桌上第一组盒子旁边，照着桌子的灯很亮。


“这些就是你要的。”他高兴地说，然后就留我一个人慢慢看。


我获悉，安吉菲尔德的那场大火是由一起意外事故引发的。当时，人们普遍在家贮存燃料，正是因为这点才让大火变得如此猛烈。宅子里当时没有别人，只有业主的两个外甥女，她俩都从火里逃了出来，住进了医院。业主本人据信在外国。（据信……我感到很奇怪。我快速记下火灾的日期：火灾发生的六年后，业主才在法律上被宣布死亡。）记录火灾的专栏文章的结尾讲了那幢房子在建筑学上的意义，也提到房子当时的状况不适宜居住。


我抄下故事，浏览了接下去的几个事件的标题，以免漏掉对火灾事故的更新报道，但却没有任何发现，我把手中的报纸放在一边，继续去看其他盒子里的报纸。


“告诉我真相。”他说过。四十年前，《班伯里先驱报》派一个穿着老式西装的年轻男人去采访维达·温特。她从未忘记这个男人所说的话。


那次采访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甚至没有哪页报纸可以被称作书评版。报纸上惟一和文学相关的内容就是那些偶尔出现在标题下面的书评。“你或许会喜欢读……”一位名叫“詹金索普小姐”的评论者写道。我两次在这些段落里看到温特小姐的名字。詹金索普小姐显然读过并喜欢温特小姐的小说；她的称赞热烈而公正，虽然措辞不是学术性的，显然她没有见过作者本人，也不是那个穿棕色西装的男人。


我合上最后一份报纸，将它折得整整齐齐放在盒子里。


那个穿棕色西装的男人是虚构出来的。是诱惑我的一个诡计。是渔夫绑在鱼线上用来引鱼上钩的那只苍蝇。我应该意料到的。我确认了乔治、玛蒂尔德、查理和伊莎贝拉的存在，或许正是这点让我心怀希望。他们至少是真实的人物；穿棕色西装的男人却不是。


我戴上帽子和手套，离开《班伯里先驱报》报社，走到街上。


当我走在冬日的街上寻找咖啡馆时，我回想起了温特小姐先前寄给我的信。我记得那个穿棕色西装的男人所说的话，也记得它们是如何在屋檐下我寓所的椽子间回荡。然而，这个穿棕色西装的男人却是她虚构出来的。我本应该预料到的。她是奇谈的编造者，不是吗？一个讲故事的人。一位寓言家。一名说谎者。那句如此感动我的恳求——告诉我真相——说此话的男人甚至都不是真实的。


这种失望的苦涩，让我无法释怀。

废墟



我在班伯里坐上公共汽车。


“安吉菲尔德？”公车司机说，“不，没有去安吉菲尔德的车。至少目前还没有。宾馆造好后，情况或许会不同。”


“那么，他们正在那里施工？”


“他们在推倒一些陈旧的废墟。将建起一家华丽的宾馆。到了那时，他们或许会为员工开通一班公车，但目前你最远只能坐到切尼路，然后下车走路过去。我估计大概要走一英里吧。”


安吉菲尔德没有多少景致。只有一条街道，木头路牌上也只是极其简单地写着“街道”二字。我走过十几幢联体小别墅。到处都有特别的东西冒出来——一大棵紫杉树，一个给小孩子玩的秋千，一张木质长椅——但大多数住所都有着修饰整齐的茅草屋顶，白色的山墙和艺术风格拘谨的砖结构，彼此就像镜子里的映像一样相似。


别墅的窗户向着外面被篱笆整齐分隔、种满树木的田地。更远一点的地方可以看见牛羊和一片浓密的树林，树林后面，根据我的地图显示，是鹿园。这里没有所谓的人行道，不过这没什么关系，因为这里也没有车辆。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看到任何人迹，直到我走过最后一幢别墅，来到一个既是邮局又是百货商店的地方。


两个穿着黄色雨衣的孩子从商店里走出来，他们的妈妈在邮箱前停下脚步，孩子就在她前面的街上跑着。美丽娇小的她为了不让夹在手臂下的报纸掉在地上，正费劲地往信封上贴邮票。较大的那个孩子是男孩，他朝上伸出手把糖纸扔进马路边柱子旁的垃圾筒。他又想去拿妹妹的糖纸，但她不答应。“我自己能行！我自己会扔！”她踮起脚尖，伸长手臂，不顾哥哥的抗议，把糖纸朝垃圾筒的开口掷去。一阵微风吹起糖纸，把它吹到了马路对面。


“我早就告诉过你！”


两个孩子都转身飞跑起来——接着他们看到我，就停了下来。两人前额上金色的刘海都停止跳动，静止在两双一模一样的棕色眼睛上方。两人的嘴巴也都呈现出同样惊讶的表情。他们不是双胞胎，却如此相像。我止步拾起糖纸，朝他们伸出手。女孩子愿意接过它，于是就向前迈了一步。她的哥哥比较谨慎，伸手拦住她的去路，并喊道：“妈妈！”


金头发的女人从邮箱那头望过来，目睹了这个场面。“没事的，汤姆。让她拿吧。”女孩子从我手里拿走糖纸，却没有看我一眼。“说谢谢，”她的妈妈吩咐。两个孩子拘谨地道了谢，然后带着谢意转身跑开了。这一次，女人把自己的女儿抱起来让她够到垃圾筒，她一边这么做，一边又看了我一眼，看到我的相机时她尽量掩饰起自己的惊讶。


安吉菲尔德不是一个可以让我隐身的地方。


她矜持地朝我微笑。“散步愉快，”她说，然后便转身跟着她的孩子，他们已经沿着大街往回朝别墅跑去。


我目送他们远去。


两个孩子一边跑一边互相嬉闹，彼此间仿佛有一根无形的绳子连着。他们随意改变方向，奔跑的速度也是忽快忽慢，但两人却始终心灵感应地保持着同步。他们像两个舞者，随着一致的内在音乐移动，又像是两片被同一阵微风吹起的树叶。这是一种既神秘又熟悉的感觉。我想要更长久地观察他们，却害怕他们会转身发现我在盯着他们看，于是我走开了。


<hr/>


走了几百码后，宅子的大门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大门不但关着，而且被焊死在地上，每扇门的金属镂空之间都缠满了常春藤。铁门上面有一道离地很高的白色石头拱门，拱门的两边连着两个独立的带窗户的小房间。一扇窗户上贴着一张纸。作为有阅读习惯的人，我无法抵抗阅读的诱惑；我爬过又长又湿的草去看。但是纸上的内容看不清楚。建筑公司的彩色标识还在，但是下面的两段话已经成了两摊灰色的污渍，签名的印迹略深一点，但也深不了多少。纸上留有文字的痕迹，但长时间的日晒已经让文字褪了色。


我原准备好要绕宅子的边界走很久才能找到进去的路，但没走几步便在墙上发现了一扇闩着的木门。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进去了。


车道曾经铺过沙砾，但现在上面已经没什么鹅卵石了，只剩下光秃秃的土壤和短而硬的杂草。转过一个长弯后是一座沙石和燧石砌成的小教堂，接着车道便朝另一个方向延伸至一片树和灌木丛的后面，看不见了。车道的两边都长满了草木；不同树种的树枝都在争夺空间，树脚下也密密麻麻地长满了各类杂草，不见一丝缝隙。


我朝教堂走去。这座教堂在维多利亚时代重建过，但依然保留了中世纪的质朴风格，小巧且优雅，它的尖顶指示了天堂的方向，却没有那种要把天空穿一个洞的突兀感。教堂造在砾石弯道的最高点；当我走近后，我的目光从教堂墓地前有顶盖的门转到了位于我身体另一边的林荫道上。沿着林荫道每走一步，视野就越开阔，最后巨大的石砌安吉菲尔德宅子现身了，我呆呆地停下脚步。


宅子的朝向很怪。从车道走到宅子前，你面对是宅子的一角，并且根本看不清楚哪一面是宅子的正面。仿佛宅子知道应该以正面迎接来访者，但是在最后一刻它却按捺不住以背面示人的冲动，还是转身凝望着鹿园和庭院尽头的林地。访客受到的不是欢迎的微笑，而是一个冰冷的肩膀。


宅子外观的其他方面只会加剧它的不协调感。造得很不匀称。突出在宅子的主体部分之外的三大隔间，每个都有四层楼高，隔间的十二扇既高又宽的窗户是宅子正面惟一看着协调有序的东西。在宅子的其他部分，窗户的布局乱七八糟，没有哪两扇窗户是一样的，也没有哪两扇窗户是对齐的，无论是上下还是左右。在三楼上面，建造者试图用单独一道栏杆将宅子各个完全不同的部分连在一起，但这显然是不可能，因为到处都是突出的石头、游离于主体之外的隔间和怪异的窗户；栏杆的尽头不过是乱糟糟的另一头罢了。在这道栏杆上面是一排塔楼、角塔和高烟囱，它们构成了一道蜂蜜色的崎岖屋顶线。


<hr/>


一片废墟？大部分的金色石头看上去新鲜干净，就像刚开采出来的那天一样。当然，角塔上的石雕看上去有点破损，栏杆的很多地方碎裂了，但它依然不像废墟。此刻，在蓝色天空的映衬下，鸟儿绕着宅子的塔楼飞行，宅子周围绿草环绕，我一点也不难想象这个地方是有人居住的。


接着，我戴上眼镜，一下就看清了。


窗户都缺了玻璃，窗框不是腐烂了就是被烧没了。在我右手边的窗户上，我本以为是光影的东西，原来是大火留下的痕迹。鸟儿也不是在宅子上方的天空中上下扑腾，而是在宅子里面乱飞。宅子没有屋顶。这不是一栋房子，只是一栋房子的躯壳。


我拿下眼镜，看到的又是一栋完好无损的伊丽莎白风格的宅子。假如天空被染成靛蓝色，月亮又突然被云遮住了，人是否会感觉到一种隐隐的威胁？也许会吧。但是今天在万里无云、一片蔚蓝的天空的映衬下，眼前的场景本身很是无邪。


车道上横着一到栅栏。栅栏上贴着一张告示：危险。请勿靠近。我注意到栅栏上有一处连结很松，于是我移动板条，钻了进去，然后又把身后的栅栏复位。


绕开索然无味的宅子侧翼，我来到宅子的正面。在第一和第二隔间之间有六级宽阔的低台阶通向一道钉着板条的双幅门。台阶的两侧各有一个基座，上面各摆着一樽用某种黑色抛光材料雕刻出来的大猫。它们的轮廓被雕得如此生动，以至于我的手指抚过其中一樽时，我以为自己会摸到柔软的毛发，却被坚硬石头的冰冷吓了一跳。


第三个隔间底楼的窗户被火烧得最厉害。站在一块倒下的石头上，我就有足够的高度看到里面的情况。我看到的景象在我的心里引发了深深的不安。就“房间”的概念而言，所有的房间都会具有一些令人感觉熟悉的普遍特点。虽然我在自家店里楼上的卧室，我小时候在父母家的卧室，以及我在温特小姐家里的卧室，每一个都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着某些相同的元素，这些元素对不同地方的所有人都适用。即使是一个临时的露营地，顶上也会有东西遮风挡雨，也会有空间让人进入、活动和离开，也会有东西让人区分室内和户外。但这儿什么都没有。


房梁都掉下来了，有些只掉了一头，于是便将空间对角分割；站在石块上，我看到房间的余下部分堆满了木器和其他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堆得有窗户那么高。角角落落里都楔满了旧鸟巢。鸟儿们一定是把种子带进来了；雪花和雨点像阳光一样洒进屋内，于是在这个被严重破坏的地方竟然长出一些植物：我看到了冬天里呈黄色的醉鱼草枝条，还有朝着光线方向生长的细长的接骨木。常春藤攀上墙壁，就像墙纸上的图案。我伸长脖子向上看，就像看进了一条黑暗的隧道。四面的高墙依旧完好无损，但我没看到天花板，只看见四根不规则布局的粗房梁，它们上面是空荡荡的一片，然后又是几根房梁，如此一路向上延伸。隧道的尽头有光亮。是天空。


连鬼也不可能在此地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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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难以想象这里曾经有过帷帘、家具和油画。吊灯照亮的地方如今只剩下太阳的光线。这个房间过去是做什么用途的？客厅，琴房，还是餐厅？


我眯着眼睛看着房间里乱七八糟的大堆东西。在曾经构成一个房间的这堆不可辨认的杂物中，我注意到一件东西。起初，我以为那是一根掉下一半的房梁，但它似乎不够粗。而且它看上去是和墙壁连在一起的。它的旁边，还有一根和它一样的东西。再旁边，又是一根。每隔一段固定的间距，就有一根这样的木头，而且这些木头上面似乎还有接口，仿佛曾经有其他木头以某个角度和它们连在一起。事实上，在一个角落里，就有一根这样的木头，它的上面还连着其他部件。


我拼命地思考。


这些梁是书架。乱糟糟的残骸的前身是一个藏书室。


我立刻从没有玻璃的窗户爬进屋内。


我小心地四处走动，每走一步都会检验自己的落脚点是否合适。我凝视每一个角落和黑暗的缝隙，但没有看到一本书。倒不是说我指望找到几本书——这种情形下不可能有书保存下来。不过，我还是忍不住要寻找。


有几分钟，我专心拍照。我拍了没有玻璃的窗框，过去用来承载书的木板，以及门框巨大的厚重橡木门。


为了把石头大壁炉拍得最好，我弯下腰，身体略向一侧倾斜，正在这时，我突然停了下来。我咽了一下口水，意识到自己的心跳有些加快。是我听到了什么动静吗？或是感觉到了什么？是我脚下的碎石深处有所移动吗？不是。什么事也没有。一切都没有改变，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房间的边上，那块地方有一个足够陷进一只脚的大洞。


我正位于宅子的主走廊里。我从外面曾看到过这里高高的双幅门。石质的楼梯在大火中得以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楼梯上面的一大片开阔区域里，扶手和栏杆现在都缠着常春藤，然而建筑的线条还是很清晰：一个渐宽的弯道盘旋至底部形成一个贝壳的形状。就像是一个奇特的倒置撇号。


楼梯通向一条走廊，这条走廊过去一定是和整个门厅一样宽。走廊的一边只剩下一些边缘参差不齐的地板，从那里可以看见楼下的石头地板。另一边几乎是完整的。沿走廊的扶手依然在，还可以看见一个回廊。回廊的天花板，尽管污渍斑斑，还是完好无缺；地板也在；甚至还有门。这是我在宅子内看到的第一处逃过火灾大破坏的地方。它看上去像是一个可以住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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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速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小心翼翼地朝回廊走去，每次移动重心前，我都会谨慎地测试脚下地板的承重能力。


第一扇门里面什么都没剩下，只能看见一些树枝和蓝色的天空。没有墙壁，没有天花板，没有地板，只有户外新鲜的空气。


我把门再次关上，沿着回廊的边沿继续前进，下定决心不要因为这个地方的危险而紧张。我一直很小心地移动，走到第二扇门前。我转动门把手，让门自己旋开。


有动静！


我的妹妹！


我差一点要迈步朝她走去。


差一点。


然后我意识到，那是一面镜子。一面失去光泽、覆盖着灰尘、布满了墨迹般的黑点的镜子。


我向下看看我差一点就要踩上去的地方。那个地方没有地板，直接通往下方离我有二十英尺的石头地面。


我现在知道自己刚才看见什么了，但我的心依旧狂跳不止。我再次抬起目光，看见她在那里。有着苍白的面孔和黑色眼眸的流浪者，一个朦胧的身影，一个颤抖的古老轮廓。


她也看到我了。她站在那里，渴望地向我伸出手，仿佛我所要做的一切就是向前迈步握住她的手。总之，迈步向前握住她的手，最终与她会合，难道不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案吗？


我注视着等待我的她，我究竟在那里站了多久？


“不，”我轻轻地说，但她却依然伸手召唤着我。“对不起。”她慢慢放下了手臂。


接着，她拿起相机，给我拍了一张照片。


我为她感到难过。我知道，透过镜子拍的照片从来就看不清楚。我以前试过。


我站在那里，手握着第三扇门的把手。“三”的法则，温特小姐提到过。但我不再有心情思考她的故事。内部漏雨、摆着戏弄人的镜子的危险宅子，让我不再感兴趣。


我要走了。去拍教堂？我连教堂也不想拍了。我要去村里的商店。我要打电话叫出租车。去车站，从那儿回家。


所有这些事情，我立刻就会去做。但此时此刻，我只想这样待着，头靠着门，手指放在门把手上，对门内的一切无动于衷，等待眼泪流过，让心情自己平复下来。


我等着。


然后，我的手指下面，第三扇门的把手开始自动转起来。

友好的巨人



我开始跑。


我跳过地板上的窟窿，三步并作一步跳下楼梯，立足不稳，扑向扶手寻求支撑。我一手抓住一根常春藤，绊了一下，稳住自己，接着又再度摇摇晃晃地向前跑。藏书室？不。另一条路。穿过一道拱门。接骨木和醉鱼草的枝条钩住我的衣服，我踩着破宅子里的碎石前进时，几次差点摔倒。


最后，无可避免，我重重地摔到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噢，天哪，哦，我的天啊！我吓到你了吗？哎呀。”


我透过拱门，望过去。


我靠在走廊的楼梯口，看见的不是我想象出来的一具骷髅或一只怪物，而是一个巨人。他稳当地走下楼梯，轻巧且满不在乎地穿过地上的碎石，来到我的身边，表情万分关切。


“噢，我的天哪。”


他的身高一定有六英尺四或六英尺五，体格很宽，宽得仿佛连他置身的宅子都缩小了。


“我从不想——你瞧，我只是想——因为你已经在这儿待了一段时间，于是——不过这点现在无关紧要，因为关键是，天哪，你有没有受伤？”


我感觉自己的个头相形之下就像小孩子。不过，这个男人尽管体格硕大，身上却也有一股孩子的气息。他胖得不可能长皱纹，有着一张天真无邪的圆脸，秃脑袋上还围着一圈浅金色的卷发。他的眼睛就跟他的眼镜框一样圆。透明的蓝色眸子十分友善。


我一定是头昏眼花的样子，可能还过于苍白。他跪在我的身边，握住我的手腕。


“噢，哎呀，你摔得可不轻。要是我——我不应该——脉搏跳得有一点快。嗯。”


我的脸颊有点刺痛。我伸手去摸裤子膝盖处的裂口，手指立刻就被血染红了。


“天哪，哦。是腿摔伤了，是吗？摔断了吗？你的腿能动吗？”我扭扭脚，巨人的表情变得轻松一些了。


“谢天谢地。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好了，你待在这儿，我去——我只要去拿——我马上回来。”然后他走开了。他的脚灵巧地在参差不齐的木头边缘跳来跳去，很快便跃上了楼梯，上半身则几乎不动，仿佛和脚下复杂的动作毫无关系似的。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等着。


“我把水壶烧上了。”他回来时宣布。他还拿了一个真正的急救箱，雪白的底色上有一个红十字，他从里面取出一瓶消毒水和一些纱布。


“我一直说，总有一天有人会在那个陈旧的地方受伤。我备着这个急救箱已经很多年了。有备无患，对吧？哦，天哪，啊！”当他把沾有消毒水的纱布按在我受伤的胫骨上时，他痛苦地皱起眉头。“让我们勇敢一点，好吗？”


“你这里有电吗？”我问。我感到很疑惑。


“电？这是一片废墟啊。”他盯着我看，对我的问题大感吃惊，仿佛我摔成了脑震荡、神志不清。


“我只是想到你说你把水壶烧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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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明白了！我有一个便携炉子。我过去还有一只热水瓶，不过——”他仰起鼻子，“用热水瓶的水泡出来的茶味道不是很好，不是吗？好了，还疼得厉害吗？”


“只有一点点痛。”


“好孩子。这跤摔得可真不轻。好了，喝茶吧——柠檬和糖，行吗？很抱歉没有牛奶。这儿没冰箱。”


“加柠檬就可以了。”


“好的。那么，让我们把你弄得舒服点。雨已经停了，在户外喝茶好吗？”他走到宅子正面的双幅门前，拔掉门闩。门仅仅旋开了一道很小的缝，我试图站起来。


“不要动。”


巨人跳回我身边，俯身把我抱起来。我感觉自己被抬到半空中，被人稳稳地抱到外面。他坐在我身边的石头黑猫背上，就是我一小时前欣赏过的两只猫中的一只。


“你等在这儿，我回来时，你和我就有好茶可以喝了！”于是他走回宅子里。他巨大的背影移上楼梯，消失在回廊和第三个房间的入口处。


“舒服了吗？”


我点点头。


“好极了。”他笑得仿佛一切真有那么好。“好啦，让我们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拉乌原文中的名字是“Love”，是“爱”的意思……奥里利乌斯·阿方斯·拉乌。请一定叫我奥里利乌斯。”他期待地望着我。


“我叫玛格丽特·李。”


“玛格丽特。”他微微一笑，“好极了。真是太好了。好了，喝茶吧。”


他在猫的两个耳朵之间仔细地展开一块餐巾。里面包着一块黏糊糊的黑色蛋糕，切得很厚。我咬了一口。这是一块适合冷天吃的完美蛋糕：带有生姜的味道，甜而不腻。巨人将茶倒进精美的瓷杯中。他递给我一罐糖，然后又从胸前的口袋里取出一个丝绒抽线袋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把柄上装饰着一个拉长的字母A的银勺子。我接过勺子，搅拌了一下自己的茶，接着又把勺子递还给他。


我吃蛋糕喝茶时，招待我的主人就坐在第二只石猫上，尽管块头很大，他的模样却透出几分出人意料的小猫式的羞涩。他安静地吃着蛋糕，专心地保持整洁。他也会看我吃，焦急地想知道我是否喜欢他提供的食物。


“真好吃。”我说，“我猜是自己家里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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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石猫之间大约相距十英尺，交谈时我们不得不略微抬高声音，这给谈话平添了几分戏剧色彩，好像是一场表演。而我们也确实有观众。在雨后的日光下，在树林边，一只鹿一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好奇地注视着我们。它眼睛一眨也不眨，翕动着鼻孔，保持警觉。发现我看到了它，它也没想要跑开，相反它似乎决心不要害怕。


我的巨人伙伴在餐巾上擦擦手指，然后抖抖餐巾，又把它一折四叠好。“那么，你是喜欢吃这种蛋糕？制作蛋糕的秘方是拉乌夫人传给我的。我从小就开始做这种蛋糕了。拉乌夫人是一个很好的厨师。从各方面看，都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当然，她现在去世了。岁数也差不多了。虽然人们会希望——但不可能都尽如人意。”


“我懂。”尽管我不敢肯定自己一定明白了。拉乌夫人是他的妻子吗？可是他却说自己从小就开始按她的秘方做蛋糕。他肯定不是指他的妈妈？为什么他会叫自己的妈妈拉乌夫人？但有两件事是很显然的：他爱她，而她已经死了。“我感到很遗憾。”我说。


他以一个伤心的表情接受了我的慰问，然后又变得开心起来。“但这是一件很合适的纪念物，你不这样认为吗？我是指蛋糕。”


“当然。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了吗？你失去她很久了吗？”


他想了一想。“差不多二十年了。虽然感觉更长。也可能感觉较短。这取决于你是如何看待它的。”


我点点头。我也不比他更明白。


我们沉默地坐了一会儿。我望着远处的鹿园。在树林的顶端，有更多的鹿冒了出来。它们随阳光一起穿过长满草的园子。我腿上伤口的刺痛已经消失。我感觉好一点了。


“告诉我……”巨人开口说道，我怀疑他是鼓足勇气才提出这个问题的，“你有妈妈吗？”


我大吃一惊。人们一般都不会注意我很久，更不用说问我私人问题了。


“你介意吗？原谅我这么问，不过——我该怎么说呢？家庭是一样——一样……但是如果你不想回答——我向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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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我慢慢说道，“我不介意。”实际上，我是不介意。可能是我经历了一系列的惊吓，或者是这个奇怪环境的影响，似乎我在这里、对这个男人说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都会和他一起永远留存在这个地方，不会和世界的其他任何地方有关系。我对他说任何事情都不会有什么后果。于是我回答了他的问题。“是的，我有妈妈。”


“妈妈！多么——噢，多么——”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强烈的好奇，还有一些悲伤或渴望。“有什么能比有一个妈妈更令人愉快呢！”他最后感叹道。这显然是请我再多说一点。


“那么，你没有妈妈吗？”我问。


奥里利乌斯的脸即刻有些扭曲。“真是伤心——我一直想要——一个爸爸也行，说到这个问题。甚至是兄弟姐妹。有一个真正属于我的人就可以了。小时候，我常常假装自己有亲人。我想象出了一整个家族。好几代人！你一定会笑话我！”他说这些话时，脸上没有任何会让人笑话的东西，“但是说到一个真正的妈妈……一个实际存在、为人所知的妈妈……当然，每个人都有妈妈，不是吗？我明白的。问题是要知道谁是自己的妈妈。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这不是不合理的，对吧？我从来没有放弃这个希望。”


“啊。”


“这是很令人遗憾的事情。”他耸耸肩，想要表现得随意一些，但其实并非如此，“我要是有个妈妈就好了。”


“拉乌先生——”


“请叫我奥里利乌斯。”


“奥里利乌斯。你知道，说到妈妈，事情并非总是如你想的那样愉快。”


“啊？”这似乎对他而言是一个大启示。他仔细凝视我。“争吵？”


“不完全是。”


他皱起眉头。“误解？”


我摇摇头。


“还要糟糕？”他很惊讶。他先是看看天空和树林，最后看着我的眼睛，试图搞清楚问题所在。


“秘密。”我告诉他说。


“秘密！”他瞪圆了双眼，迷惑不解地摇摇头，竭力试图去理解我的意思。“原谅我，”他最后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帮你。我对家庭知之甚少。我在这方面的无知程度比海洋还要深。说到秘密，我只能表示遗憾。我肯定你的感觉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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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让他的眼神很温暖，他递给我一块折得很整齐的手帕。


“抱歉，”我说，“这肯定是你原来没料到的。”


“我想到了。”


我擦眼泪时，他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投向鹿园。天色慢慢变黑了。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一团白色的微光：一头浅色的鹿正轻快地跳入树林。


“当我感觉门把手转动时，”我对他说，“我还以为你是鬼。或是一具骷髅。”


“一具骷髅！我！一具骷髅！”他开心地咯咯笑，整个身体似乎都笑得颤抖起来。


“但你竟然是一个巨人。”


“确实如此！一个巨人。”他揉揉眼睛，停下笑，说，“你知道这儿有一个鬼——大家都这么说。”


我知道，我差点说，我看见她了，但他说的当然不是那个我看到的鬼，“你见过那个鬼吗？”


“没有。”他叹了一口气，“连鬼影子也没见过。”


我们沉默地坐了一会儿，两个人都在沉思自己的鬼。


“开始变冷了。”我说。


“腿感觉好了吗？”


“我想是的。”我从石猫背上滑下来，试试自己的腿是否能走，“是的。现在好多了。”


“太好了。太好了。”


我们的声音在日渐昏暗的天色里听起来很轻。


“拉乌夫人到底是谁？”


“收养我的女士。她给了我她自己的名字。她给了我她的菜谱。实际上，她给了我一切。”


我点点头。


然后我拾起照相机。“我想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赶在天黑前拍几张教堂的照片。太感谢你的茶了。”


“我过几分钟也要走了。遇见你真是太好了，玛格丽特。你还会再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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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并不住在这里，对吗？”我怀疑地问。


他笑了。他的笑很甜，就像那块味道浓郁的黑色蛋糕。


“我的天哪，不。我在那边有住所。”他指指树林，“我只是下午来这里。为了——好吧，不要说是为了沉思，是吧？”


“他们马上就要拆除这里了。我想你是知道的吧？”


“我知道的。”他心不在焉、怜爱地摸着石猫，“这真让人惋惜，不是吗？我一定会想念这个老地方的。实际上，当我听说你时，我还以为你是那些人派来的。勘测员之类的人。但你不是。”


“对，我不是勘测员。我在写一本书，关于曾经住在这里的人。”


“安吉菲尔德的两个女孩？”


“是的。”


奥里利乌斯沉思地点点头。“她们是双胞胎，你知道的。可以想象。”有一会儿，他的眼睛凝视着远方。


“你还会再来吗，玛格丽特？”我拿起包时，他问。


“我一定会再来的。”


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名片。奥里利乌斯·拉乌，为婚宴、洗礼仪式和派对提供传统英式餐饮服务。他指指上面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你再来时，一定打电话给我。你一定要来我家，我会为你准备真正的好茶。”


我们分别前，奥里利乌斯拉着我的手，以一种旧式的从容方式拍拍它。然后他硕大的身躯轻巧地迈上那片宽阔的台阶，关起身后厚重的门。


我慢慢地沿车道走向教堂，脑子里想的全是刚才碰到的陌生人——相遇并成为朋友。这几乎都不像我了。当我穿过教堂墓地前的门时，我想到或许我才是陌生人。这只是我的想象吗？抑或是，自从我见到温特小姐以来，我已经不再完全是我自己了？

墓地



我赶到教堂时，天色已晚，拍照已不可能。于是我拿出笔记本记录我在教堂墓地的所见所闻。安吉菲尔德是一个古老的社区，但规模很小，所以没有很多坟墓。我找到了约翰·迪金斯的墓碑，上面写着为我主花园而奉献一生；还发现一个叫玛莎·邓恩的女人的墓碑，上面写着我主忠诚的仆人，她的生卒日期与我预计的夫人的生卒日期很接近。我在记下墓碑上的姓名、日期和墓志铭。有一块墓碑前摆着一束鲜花，一束色彩鲜亮的橙色菊花，我走近去看是谁让人如此挂念。一看是琼·玛丽·拉乌，永不忘怀。


我到处找都没有看到带“安吉菲尔德”姓的墓碑。不过这一点只让我困惑了一小会儿。这个家族的墓碑应该不会安放在普通的教堂墓地里。他们的坟墓应该建得比较豪华，有雕像，大理石墓碑上应该刻着长长的家族历史。而且他们的墓碑应该是放在教堂里面的。


教堂里光线很昏暗。窗户很古老，厚实的拱形石头窗框内镶嵌着窄窄的绿玻璃，透进来的阴沉光线只能勉强照出苍白的石拱和柱子、黑色顶梁间的白色拱顶，以及磨得很光亮的木头长椅。当我的眼睛适应了周围的环境，我凝视着小教堂里的纪念石和纪念碑。安吉菲尔德家族已经死了好几个世纪了，这里可以看到他们所有人的墓志铭，一行又一行滔滔不绝的赞辞都被不惜工本刻在价值不菲的大理石上。我会改天再回来解读这些关于前几代人的铭文；但今天只是来寻找几个名字而已。


乔治·安吉菲尔德死后，关于这个家庭的闲话就终止了。查理和伊莎贝拉——想来是他们作出决定——不要为后人深入总结他们父亲的生死。免除了俗世的不幸，现在他与耶稣同在，石头上就刻着这么一句简洁的话。伊莎贝拉在世上的角色以及她的离世被总结成一句最常规的套话：深受人爱的母亲和妹妹，她去了更好的地方。但我依然把它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还迅速计算了一下。她死时比我还年轻！虽然没惨到像她的丈夫那样死得早，但依旧没到正常的死亡年龄。


我差点就错过了查理的墓碑。看过教堂里所有墓碑后，我几乎就要放弃了，这时，我的眼睛最后落在了一块小小的黑石头上。它那么小，那么黑，仿佛设计时就是为了不让人看见，至少是想显得无关紧要。墓碑上的字没有镶上金片使之凸出来，因此不可能用眼睛看清它们，于是我伸手去摸这些刻着的字，像读盲文一样，用指尖一个字一个字地摸。


查理·安吉菲尔德


他走进了黑夜。


我们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墓碑上没有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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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打了一个寒战。我想知道，是谁选了这些词语？是维达·温特吗？这些词语背后藏着什么样的心境呢？在我看来，这种表达有些模棱两可。是亲人亡故后的悲痛？还是得胜后的幸存者对一个坏蛋的告别？


离开教堂，我慢慢地沿着沙砾车道朝大门口走去，我感觉有一股轻若无物的力量在审视我。奥里利乌斯走了，那么是谁在审视我？也许是安吉菲尔德的鬼魂？或是房子本身充满血丝的眼睛？最有可能只是一头鹿隐身在树林的阴影下观察我。


“这不应该。”那晚我爸爸在店里说，“你不能回家只待几个小时。”


“我在家了。”我假装无知地抗议。但我知道他是在说我的妈妈。事实是，我无法忍受她把家弄得像锡一样亮堂，也无法忍受她房子里质朴的苍白。我生活在阴影里，习惯了与我的悲伤为友，但在我妈妈的家里，我知道自己的忧伤是不受欢迎的。她可能会喜欢一个兴高采烈、健谈的女儿，女儿的阳光性格会有助于消除她自己的恐惧。实际上，她很害怕我的沉默。我情愿住在外面。“我没有时间，”我解释道，“温特小姐急着要我们加紧工作。毕竟离圣诞节只有几个星期了。那时我会再回来。”


“好吧，”他说，“圣诞节快到了。”


他看起来伤心而担忧。我知道是我引起的，对于自己的无能为力我感到很遗憾。


“我打包带几本书去温特小姐那里。我在索引卡上留了一张条。”


“好的。没问题。”


那天夜里，我床边的一股压力把我从睡梦中拉了出来。骨头的棱角透过被子压迫我的肌肉。


是她！终于来找我了！


我要做的就是睁开眼睛，看着她。但是恐惧让我动弹不得。她会是什么样子？像我？高高瘦瘦，长着一对黑眼睛？或者——我怕的就是这个——她是径直从坟墓里出来的吗？我自己也将与她为伍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我自己要重新和她相聚——去那里？


恐惧消散了。


我醒了过来。


透过毯子传来的压力消失了，只是梦中的虚构的事情。我不知道自己是感觉轻松还是失望。


我起床，重新把自己的东西打包，在萧瑟的冬日黎明走向车站，去赶北上的第一班火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