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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专列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内容简介
 本书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短篇悬疑恐怖小说集。一趟专列会莫名其妙地失踪，刷着日本漆的匣子里到底隐藏着什么？养着巴西大猫的庄园里，会发生什么令人吃惊的事情呢？ 这些故事看似匪夷所思，却又入情入理。这些故事中没有福尔摩斯，但与福尔摩斯的故事一样精彩，具有很强的悬念和可读性，每篇小说都有非常强的画面感，其冲突设置集中，情节跌宕、引人入胜。 与福尔摩斯故事不一样的是，这些故事展现出来的社会背景，更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有些篇目被作者认为比福尔摩斯更重要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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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集
<h2>失踪的专列</h2>
被判死刑的赫伯特·德·勒纳克所做的供状，现在就放在法国马赛的警局里，他的口供让这个世纪最难以解释的罪行和案件最后得以真相大白于天下——这个案子，我认为，在任何一个国家的犯罪史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尽管在官方的圈子里讨论这个案子还有那么一丝勉强，加上官方向报纸和媒体披露的信息也十分有限，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对这个头号案件的报道和陈述，经由最后能够得以确认的各种事实做支撑，我们最终还是能够对这个骇人听闻和离奇特殊案子的真相予以一种科学的解释。案发时间距离现在已经有八年时间了，这个重要的案子，由于受到了那时旨在转移公众注意力的一次政治危机的影响，案子的重要性就被冲淡了，于是我在陈述案件事实的同时，还要对这些事实的重要性进行确认，这样才显得比较合适。事实材料是在整理那个时期利物浦的各种报纸上的报道而得到的，包括警方在现场对机车司机约翰·斯拉特所做的调查询问记录，伦敦警方以及西海岸铁路公司的各种记录，这些材料最后都经过了本人有节制的使用和重新梳理。简要说来，案情是这样的：
1890年6月3日，一位绅士，他本人提供的名字是路易斯·卡拉塔尔先生，卡拉塔尔先生非常希望能与詹姆斯·布兰德先生进行会晤，布兰德先生是伦敦和西海岸铁路公司伦敦以及利物浦地区中心站的总督办。卡拉塔尔先生个子不高，时至中年，肤色略黑，他看上去很明显驼背了，他的脊柱有些缺陷和变形。陪同卡拉塔尔先生的是他的一个朋友，那位朋友体格魁伟，从他对卡拉塔尔先生的恭顺态度以及时刻对外界环境保持警惕的样子可以看出，他是依附于前者的。是朋友也好，是同伴儿也好，这个人的名字始终没有泄露，但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外国人，从他那浅黑色的皮肤判断，他很可能是一个西班牙人，或者是一个来自南美洲的人。这个人身上有一点很奇怪，他的左手拿着一个黑色的皮制公文包。西海岸铁路公司中心站办公室一位眼睛非常尖的秘书注意到，他的这个公文包是用一条皮带拴在他的手腕儿上的。当时，没有人理会这个事实，也没有人觉得这有多重要，可是后来发生的事件却赋予这个事实以特别的意义。卡拉塔尔先生被人引领到布兰德先生的办公室里，他的同伴儿则在办公室外面等他。
卡拉塔尔先生的事情很快就被安排好了。他那天下午刚刚从中美洲来到英国。他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而他此刻应当在巴黎，他一小时也耽搁不起。他错过了伦敦开往巴黎的快车。他要求铁路公司向他提供一趟专列。对他来说，钱不是问题。而时间却意味着一切的一切。如果铁路公司能够让他以最快的速度上路，那么他们之间就可以达成合作的协议了。
布兰德先生摁响了电铃，他把交通部经理鲍特·胡德先生喊来，并且在五分钟之内就把全部事情给安排妥当了。这趟专门安排的列车将于四十五分钟后开出。列车需要足够长时间来完全保证铁路沿线已经全部清除完毕。这趟列车强大的引擎叫作罗克戴尔（公司注册编号为247号），连接有两节车厢，最后还挂有一节保卫车厢。机车所挂的第一节车厢纯粹是为了消除机车带动车厢前进时所产生的摆动现象给列车乘客带来的不适，主要起一个缓冲作用。第二节车厢被分隔成四个独立的小房间，按照过去列车分隔的惯例，一个一等房间，一个专门用来吸烟的一等房间，一个二等房间，以及一个专门用来吸烟的二等房间。按照这样的安排，那个一等座是最靠近机车的，是专门分配给游客使用的。另外三个房间则是空的。专列的守卫是詹姆斯·麦克弗森，他在铁路公司服务有好些年头了。司炉工威廉·史密斯则完全是个新手。
卡拉塔尔先生谈好了专列的事情，就马上离开了铁路总督办的办公室，他和自己的同伴儿会合后，两个人都表现出一种极其不耐烦的神情，一个劲儿地只想马上离开此地。卡拉塔尔先生为这趟列车支付了铁路公司要求的价格，总计五十英镑又五先令，折合下来，也就是说平均五先令一英里，这趟列车坐下来可是价值不菲啊，尽管铁路公司一再向他说明，至少还需要将近一小时时间才能确保他选择的行驶路线上没有其他车辆运行，也只有用那么长的时间才能保证清理铁路沿线完毕，卡拉塔尔先生和他的同伴儿还是要求现在就要看到专列的车厢，最好马上就能让他们坐在开动的列车座位上。就在他们焦急等待专列驶出的当口儿，一件非常奇特的巧合事儿在卡拉塔尔先生刚刚离去的铁路总督办的办公室里发生了。
对于一个富有的聚拢着巨大人气的商业中心来说，客户向铁路公司提出专列服务，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但是，在同一个下午，紧接着又有人提出要求铁路公司提供专列服务，那就有些罕见了。然而，这样的事儿它竟然就发生了，布兰德先生刚把第一位客人给打发走，没过一会儿，又有一位客户提出了相似的要求。这位贺拉斯·穆尔先生，外表很像一位军人，很有绅士风度的一个人，他宣称自己住在伦敦的妻子突然患了非常紧急的疾病，现在他心急火燎一刻儿也不能拖，立刻就要坐上专列驶向伦敦，救人如救火，情况就搁在那儿了，确实耽误不起。穆尔先生的不幸遭遇和焦急是如此明显，布兰德先生决定尽一切可能也要帮助他摆脱危机。但是，在同一时间再安排一辆专列是没可能的了，因为当地普通的列车服务由于要给第一辆专列让道已经有些耽误自己的时刻表了。当然，还有一个替代方案，那就是穆尔先生可以分担卡拉塔尔先生专列的费用，如果卡拉塔尔先生拒绝和他乘坐同一个一等房间，那么他可以乘坐专列中的另一个空着的一等房间去伦敦。对于铁路公司这样的安排，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拒绝的，可万万没有想到，当交通部经理鲍特·胡德先生刚一向卡拉塔尔先生提出这样的建议时，就被无情地拒绝了，卡拉塔尔先生明确表示，这样的事儿他连考虑都不会考虑。他说，这辆专列是属于他的，所以他一定要坚持主张他的专有使用权。胡德先生好说歹说，就是不行，尽管卡拉塔尔先生在这件事儿上表现得有欠风度，不是那么厚道，拒绝的理由也是那么牵强，但是，到了最后，这个同乘一辆列车去伦敦的计划还是泡汤了，计划最后不得不放弃。贺拉斯·穆尔先生神情悲伤地离开了火车站，后来得知他唯一的选择是乘坐晚六点由利物浦开出的那趟去伦敦的慢车。于是，下午四点三十一分，火车站的钟表精确地显示着时刻，上面提到的那辆专列载着有些跛脚的卡拉塔尔先生，还有他那大块儿头的同伴儿，呼啸着驶出了利物浦火车站。在此之前，铁路线路都已经为专列让开了道路，也就是说，专列在到达曼彻斯特之前是一路不停直接向伦敦开进的。
按照列车调度表的安排，伦敦和西海岸铁路公司在这条通往伦敦的铁路线上还经营着另一家公司的业务，调度表显示，这家公司的列车应当至少在晚六点之前就应当被专列给追赶上了。而时间已经到了六点一刻钟，利物浦站的管理人员正在纳闷的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是，让人感到相当惊讶甚至惊慌失措的事情发生了，他们收到了一封来自曼彻斯特车站的电报，说专列现在都还没到呢。利物浦车站立刻给圣海伦斯车站发去电报问询，该站位于利物浦至曼彻斯特之间三分之一路程的位置，结果很快得到了回信儿——
“发给伦敦和西海岸铁路公司伦敦以及利物浦地区中心站的总督办詹姆斯·布兰德先生——专列于下午四点五十二分经过本站，准点运行。——圣海伦斯车站，多伊斯特。”
这封电报是晚六点四十分收到的。晚六点五十分曼彻斯特又发来了第二封电报——
“你们所提示的专列未发现有到站的迹象。”
十分钟后，又收到了第三封电报，电报内容看上去更加让人感到糊涂了——
“假设预定行驶的专列发生了某种故障导致延误。下午从圣海伦斯车站发出的当地普通列车是紧随专列之后的，已经准时到达我站，并且沿路没有看到专列。提请注意查询其中问题。——曼彻斯特。”
现在已显示的情况指向一个非常惊人的不好的方面，尽管从某些方面看来，最后来的一封电报对利物浦火车站方面来说还是一种安慰。如果专列在路上出了事故，那么后面跟进的那辆当地的普通列车不会在经过的时候看不到，这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儿。那么，还有什么其他可能性吗？那辆专列跑哪儿去了？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性，为了让那些跑的很慢的普通列车先驶过去，结果把专列给导入侧线了呢？利物浦方面开始一封一封地拍发起电报来，从圣海伦斯车站一直到曼彻斯特之间的每一个车站都拍发了，问询内容只有一个，专列是否从你站经过，什么时间从你站经过，总督办詹姆斯·布兰德先生和交通部经理鲍特·胡德先生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他们焦急万分地等待着每一个车站的回复，这样他们才能准确地判断出这辆失踪的专列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很快，各站拍发回来了电报，下面是从圣海伦斯车站以后各站次第拍来的电报内容——
“专列于五点经过我站。——柯林斯·格林车站。”
“专列于五点过六分经过我站。——厄尔斯敦车站”
“专列于五点十分经过我站。——牛顿车站。”
“专列于五点二十分经过我站。——肯约中心连接站。”
“没有看见专列经过我站。——巴顿·莫斯车站。”
利物浦火车站的两位高级管理人员看着这些电报，又看了看对方，他们对发回来的电报结果都感到十分惊讶。
“这种情况是我在铁路上干了三十年以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啊。”布兰德先生惊讶地说道。
“是的，先生，从来就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儿，史无前例啊，而且得不到任何有效的解释。专列肯定是在肯约中心连接站和巴顿·莫斯车站出状况了。”
“而且，也没有发生过把列车导向侧道的现象，反正到目前的情形为止，我的记忆里，在这两个火车站之间没有发生这样的现象。专列一定是从铁轨上翻下去了。”
“可是，下午四点五十分开出的国会议员坐的那辆列车走的是同一线路，它又怎么会看不见发生事故呢？”
“胡德先生，没有其他可能了。情况一定是这样的，出事故了。很可能当地的普通列车也看到了事故，这样整个事情就全清楚了。我们给曼彻斯特继续拍电报，询问更多的信息，我们再给肯约中心连接站下命令，一刻儿也不能耽误，马上仔细检查从肯约中心连接站到巴顿·莫斯车站之间的铁轨。”没过几分钟，曼彻斯特方面就回电了。
“失踪专列没有任何消息。后面驶过来的慢车司机和车上守卫都证实，从肯约中心连接站到巴顿·莫斯车站之间没有发生事故。铁轨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迹象。——曼彻斯特。”
“专列司机和列车上的守卫一定是出事之后跑了。”布兰德先生神情阴郁地说道。“一定是有一段铁道线路毁坏了，他们将火车驶过去了却没有发现。后来的事情就非常清楚了，专列从铁轨上整个儿翻下去了，却没有给铁道线造成伤害——当然，这样的事情具体是如何发生的，这已经超出我的理解范围了——但是，情况一定就是这样，我们现在应该给肯约中心连接站和巴顿·莫斯车站各发一封电报，指示他们应该好好在铁道路基下面仔细寻找，一定能够找到出事故的专列。”
但是，布兰德先生所做的预言并没有像他所预料的那样被现实所证实。半个小时过去了，接下来，利物浦方面又收到了来自肯约中心连接站站长发来的电报，电报内容如下：——
“没有找到失踪专列的任何痕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专列曾经驶过我站，但是却没有到达巴顿·莫斯车站。我们接到命令以后已经将机车与货车箱体分离，我本人亲自驾驶着机车巡视了所有的铁道线路，但是，情况很清楚，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事故。”
现在，布兰德先生的脑子乱极了，他不由自主地抓起了自己的头发。
“胡德，这绝对够得上叫作精神错乱了！”布兰德高声叫道。“光天化日之下，一列这么大的火车竟然在英格兰的空气当中消失了？这件事儿实在是太荒谬了。一辆机车，还有挂在机车后面的供煤供水的车，两节车厢，一节货车箱体，五个大活人——所有这么多东西，人和车，就会好端端的从铁道上消失了！除非我们能得到什么有说服力的解释，一小时之内如果还是不能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就要请警察巡官柯林斯介入刑事调查了，我本人会亲自去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接下来，事情终于有了某些正面的回应，某种确定的事情真的发生了。不过，这个事实是从肯约中心连接站以另外一种特别电报的形式发给利物浦的。
“我们感到非常痛心，我们不得不向你们报告以下事实，约翰·斯拉特的尸体，也就是正在寻找中的专列司机，在距离肯约中心连接站二点二五英里的荆豆灌木丛中被发现了。据现场勘察，他应当是从机车上摔下来的，身体翻下了路基，在荆豆灌木丛中滚了好几圈儿。头部有伤痕，应该是从机车上摔下的时候所致，最后造成了死亡。现在该区域正在进行进一步的仔细搜索，但是依然没有发现失踪专列的任何痕迹。”
国家当时正在经历一场政治危机的剧痛，前面已经对这种情况有所交代，公众的注意力都被发生在巴黎的耸人听闻的事情分散了，人们全都开始关注那个重要的政治形势的变化，巴黎在那时候发生了一桩巨大的丑闻，已经威胁到了现政府的存亡，并且足以损害当时在法国的很多头面人物的名誉。报纸上全都是这些事件的报道，专列失踪虽然也属于非常奇特的那一类事件，但因为巴黎所发生的一切，局势显得有些动荡，因此，这个也许在和平时期更能引起轰动的事件当时并没有吸引多少公众的注意力。专列失踪事件性质离奇，特别是专列失踪无法得到科学的解释，本身也消减了它的重要性，因为连报纸媒体都对记者调查得来的信息感到厌烦了，更因为这样的事实没法让人相信。伦敦的报馆，这样的报馆不止一家，他们认为这件事儿就是精心炮制出来愚弄大众的一个骗局，直到验尸官将那位不幸的机车司机的验尸结果公示出来的时候（其实验尸也并没有得出更重要的结论），报纸媒体就更加确信这只不过是一场带有悲剧性质的事故罢了。
布兰德先生，在警察巡官柯林斯的陪同下，顺便说一句，这位警察巡官也是同时为铁路公司效力的高级别探长，在专列离奇失踪的当晚，他们一同去了肯约中心连接站实地查看情况，他们对那里的彻底搜查持续到了第二天整整一天，但是所得结果却都是负面的。他们不但没有找到失踪的那列火车，而且他们在实地查看之后竟然提不出能够解释这一离奇事件的可能性和假设来。与此同时，警察巡官柯林斯的官方报告（这份报告在我动笔写这篇报道的时候，就摆在我的面前）向公众表明，这个事件发生的可能情况要比公众所期待的那种合理解释要多得多。
“在这两点之间分布的铁道，”柯林斯说道，“钢厂和煤矿在这个地区星罗棋布，比较多。这些厂矿当中，有的还在生产，有的已经废弃了。至少有不少于十二条低于标准铁路宽度的窄轨货车在轨道上运行着，这些轨道都跟铁道主运行线相连。这些窄轨货车，当然不用去理会它们。但是，除了这些窄轨货车以外，有七条线路，它们运行的可都是标准轨道宽度，而且它们和铁道主运行线也都是相连的，这样，这些厂矿的产品就可以直接从矿井口儿直接运到产品分流中心了。从长度上来看，不论哪家厂矿，这样的轨道与铁道主运行线相连的线路最多也就只有几英里长。七条这样的线路当中，有四条属于煤矿厂，这些煤矿厂现在都停产了，线路最终连接到矿井口儿，现在也不再使用了。这四家煤矿厂分别是莱德冈特莱特，海罗，斯劳·迪斯庞德和哈特西兹煤矿厂，其中，哈特西兹煤矿厂在十年前可一直都是兰开夏郡的最主要的煤矿矿井之一。这四条支线可以从我们的调查范围中划去了，因为，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这些支线与铁道主运行线相连接的铁轨都已经被拆掉了，所以这些支线现在都和铁道主运行线是分离的。那么，还剩下其他三条支线，它们是通往——（a）卡恩斯托克钢铁厂；（b）比格本恩煤矿；（c）珀西维尔兰斯煤矿。”
“这三条支线中，通向比格本恩煤矿的这条支线不足四分之一英里长（译者注：一英里约等于一点六公里），末端就是这个煤矿的矿井口儿，现在那里还堆着一座小小的煤山，就等着最后清理了。在那儿没有看到或者听到任何关于专列的消息。通往卡恩斯托克钢铁厂的这条支线自6月3日起就用相当于十六货车赤铁矿矿石给封闭起来了。这是一条单线，火车根本就不可能从这儿通行。至于说到通向珀西维尔兰斯煤矿的支线，它在建设的时候就是一条规模巨大的复线，可以承载相当大的运量，因为这个煤矿的产量是非常巨大的。6月3日这天，这条线路像往常一样正常运行：上百号煤矿工人，还包括一支铁道养路工队伍都在沿着这条二又四分之一英里的铁道线工作着，这条线路的总长也就这么多，所以说如果有列车出了事故或意外翻出铁轨，是不可能不被人发现的。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可以从中得出有益的结论，就是这条铁路支线离圣海伦斯车站的距离，要比专列司机尸体被发现的那个地点与这条支线之间的距离短，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专列在厄运降临到它的头上之前就已经通过那里了。”
“至于说到专列司机约翰·斯拉特的情况，从他的外观以及身体受伤害的情况来看，目前还无法得到什么明显的线索。我们现在只能这样说，我们目前从他的身上能看到的，他死亡的原因是他从专列上摔了下来，那么他为什么会从专列上摔下来，以及他摔下来之后专列发生了什么样的情况和变化，在目前还是一个无法解释的问题，我本人尚不具备资格对此予以评价。”在发布完这样一份报告之后，警察巡官柯林斯向铁路公司的董事会递交了自己的辞呈，因为当时伦敦的各大报纸对他的无能提出了严厉的谴责，柯林斯不胜其扰，最后他不得不选择辞职了事。
很快，一个月时间就晃过去了，在此期间，警方和铁路公司方面都各自在进行着自己的调查工作，但是没有任何成功的迹象出现。出于有可能是刑事案件的判断，警方和铁路公司方面都进行了悬赏，同时宣布可以对自首的犯人予以宽恕，但是一直无人出头认领赏金，于是，专列失踪就成了一件悬而未决的公众事件了。公众每天打开报纸，都期待像这样一件离奇特殊之事最后会得到圆满的解释和解决，但是，一周又一周的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任何结果，看来对此事的合理而圆满的解释似乎是遥遥无期了。光天化日之下，六月里的一个下午，在英格兰最为繁忙和人口如此集中的区域，一辆火车，还有它载着的乘客，就这样神秘地消失了，就好像这列火车被某些神秘的掌握着化学秘法的大师在空中一挥手，列车就消失在一片烟气之中了一样。实际上，在公众媒体提出的各种推测和臆说中，的确有一些人很严肃地断言，这就是超自然的力量在起作用，某种神秘的组织在暗中活动，身体残疾、腿脚有毛病的那个卡拉塔尔先生很可能是一个闻名遐迩的人物，他使用的是化名，而他本人的真名就不那么中听了。有些公众则将目光聚焦在卡拉塔尔先生那个肤色黝黑的同伴儿身上，认为他才是这场悲剧的真正的始作俑者，但是他是如何制造了这样一场悲剧，这些公众就无法用言语来有效地解释和回答了。
各种报纸媒体，还有许多个人，都提出了对这一事件的解释，其中也不乏有一两位说得像模像样，颇能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其中一篇文章，出现在《泰晤士报》上，文章署名是当时一位还颇有些名气的自称是业余用理智进行推理的人，他试图带着一种批判的眼光和半科学的立场来解释专列失踪案。我在这里呈现他的观点，文章摘录就可以满足需要了，如果还有好奇的读者想要看他给《泰晤士报》的来信的全文了，尽可自行查询7月3日那一天的报纸。
“实际运用理智进行推理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位名人评论道，“就是所有不可能发生的情况，全部不剩地被排除之后，那么剩下的事实部分，不管它看上去有多么不可能发生，一定包含着真相。可以确定的是，专列离开了肯约中心连接站。还可以确定的是，专列没有到达巴顿·莫斯车站。那么，尽管看上去非常不可能，但这种情况仍然是有可能发生的，那就是专列驶向了七条它能够驶向的铁路支线当中的一条。对一列火车来说，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是它可以在没有铺着铁轨的铁道上行驶，因此，我们就可以把我们探寻的范围缩小到那三条铁路线上，也就是官方报告中提到的通往卡恩斯托克钢铁厂，比格本恩煤矿，以及珀西维尔兰斯煤矿的那三条铁路线。是不是存在着一个由煤矿工人组成的秘密社会组织，比如说，英国的卡莫拉（译者注：卡莫拉秘密组织，是1820年由意大利那不勒斯人组成的一个秘密组织，以不择手段实施暴力和敲诈而臭名昭著。），能够毁灭整列火车以及车上的全部乘客呢！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也就是说，它不是不可能的。我承认，除此之外，我本人是无法想出其他解释来的。我明确提出建议，铁路公司应当集中他们的全部调查力量，将调查重点放在这三条铁路线上，还要同时注意在这三条铁路线上工作的那些工人们。与此同时，严密监视这个地区的典当行的生意和买卖，也很可能对揭开本案谜底有重大的作用。”
这番提议由于来自对这类事项素有研究的权威方，因而在公众中间引起了极大的兴趣和关注，很快，报纸上就出现了言辞极为激烈的反对方的意见，认为上面的陈述纯粹是对煤矿工人这个真诚且值得尊重的群体所做的完全荒谬绝伦的诽谤和中伤。对于这种批评所作的唯一回应就是，那些对此提出异议的人受到一个挑战，即他们必须在公众面前能够摆出更加合情合理的解释。对此先后有其他两派分别又提出了自己的解释（见《泰晤士报》7月7日和7月9日的报纸）。第一种解释说，专列或许从铁轨上翻了下去，隐身在兰开夏郡和斯塔福德郡之间的沟渠里了，这条连接两个郡的沟渠和铁路线之间彼此平行，平行的这段有好几百米长。这种新提出来的解释很快就被认为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因为报方公布了沟渠的深度，根本就不足以隐藏住像专列这么大个儿的物体。第二种解释在报上也刊出了，要求公众特别注意专列的乘客随身所携带的唯一的行李，也就是卡拉塔尔先生和他的同伴儿带的那个黑色公文包，说这个黑色公文包里一定藏着某种稀奇古怪的具有极大爆炸威力的烈性炸药。然而，这种解释的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既然烈性炸药能把整辆专列都炸成粉末，那么铁轨却完好无损又当如何解释呢？于是，这种解释就成了一种滑稽闹剧了。对专列失踪展开的调查遂陷入了一种毫无希望的僵局，就在这时候，让人感到最没有想到的事件发生了。
谁也没有想到，麦克弗森夫人收到了一封由她丈夫寄出的信，她丈夫就是詹姆斯·麦克弗森，也就是那辆失踪的专列上的守卫。这封信封皮上显示的日期是1890年7月5日，是由美国纽约寄出的，麦克弗森夫人是于7月14日收到这封信的。有人对这封信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但是麦克弗森夫人非常肯定，这就是她丈夫的亲笔笔迹，而且，信中除了信本身之外还随信寄来了一笔款子，五张二十美元的纸币，总计一百美元，这就充分说明这不是什么人在搞恶作剧了。信件没有留下任何地址，信是这样写的：
“我亲爱的妻子：
我思前想后想了很多，我觉得还是割舍不下你。还有我的小姨子，你的妹妹丽兹，我同样也舍不得。我曾经与这样的结局努力抗争过，可还是难逃这样一种命运的安排，我随信给你寄了些钱，这些钱可以换成二十英镑。这样你和丽兹就可以穿过大西洋了，你们会发现，停在南安普顿哈姆伯格港的船都是一些非常不错的船，而且船费要比利物浦便宜得多。如果你们能来到这儿，来到约翰斯顿旅馆，我就会告诉你们下一步我们在哪儿碰头，但是，目前我的处境实在是太艰难了，而且我一点儿也不高兴，我真得无法割舍你们姐俩儿。希望眼下这种糟糕的情况很快就能过去。
你亲爱的丈夫，
詹姆斯·麦克弗森。”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众们都满怀信心地认为，这封信的出现将很快将专列失踪的谜团彻底解开，特别是后来发现的事实就更加让公众对此期待甚深了，有人证实，在专列失踪之后，的确有一名男子，长相和失踪专列上的守卫十分像，这名男子于7月7日在南安普顿哈姆伯格港乘坐一艘开往美国纽约的远洋客轮离开了英国，不过，这名男子用的名字是萨默斯先生。后来，麦克弗森夫人和她的妹妹丽兹·道尔顿按照她丈夫信中的指示，坐船去了美国，到了纽约的约翰斯顿旅馆住了下来，一连住了三个星期，却再也没有收到那个失踪男人的任何音信。很有可能是当时报纸媒体上的评论显得太不明智了，报纸评论说警方是把她们姐妹俩儿当作诱饵使用的，这样就引起了麦克弗森的警觉。然而，后面发生的事实表明，麦克弗森既没有再写信，本人也没有来见他妻子，最后，这两个女人只能被迫又从纽约返回了利物浦。
于是，这个事件就这样悬而未决地撂在那儿了，并且这种状态一直令人难以置信地延续到了1898年。这辆载着卡拉塔尔先生和他同伴儿的专列就这样神秘失踪了，谁都无法相信这样的事实，可是它毕竟发生了，而且在过去的八年时间里，再也没有任何新的信息透露出来。对这两位专列乘客展开的仔细调查只是表明，卡拉塔尔先生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人物，他的身份是中美洲某国的著名金融家，同时他还是一个政客，从他的欧洲行程上来看，后来暴露出来的那部分只是显示出，当时卡拉塔尔先生急于赶回巴黎办什么紧急事情。他的同伴儿，在专列乘客名单上登记的是伊都尔多·戈麦兹，经过仔细的调查，此人有过暴力犯罪史，名声不太好，是个典型的亡命徒，干过敲诈勒索和欺凌弱小的勾当。同时，还有足够证据表明，戈麦兹倒是对卡拉塔尔先生的利益是绝对忠诚的，也就是说，身材矮小还略有残疾的卡拉塔尔先生雇佣了戈麦兹，作为他的个人保镖和保护神。还需要补充的就是，从巴黎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可以说明卡拉塔尔先生这样急匆匆地赶往巴黎是要处理什么紧急事项。下面将要跟大家见面的内容就是后来被判死刑的赫伯特·德·勒纳克所做的供状，最近已由法国马赛的警局向公众开放报道，德·勒纳克被控一级谋杀，他是因为谋杀了一个名叫波瓦洛的商人而被判死刑的。不过，他在马赛所做的口供却让专列失踪案终于真相大白，我把相关部分翻译如下：
“我在这里公开披露这些信息，绝不是仅仅为了荣耀或夸耀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吹嘘我自己，原因很简单，如果这是我要实现的目标，那我可以列举一打儿以上我做过的事儿，它们同样干得十分漂亮；我这样做的理由是，要让巴黎的那些绅士们明白，我，赫伯特·德·勒纳克，既然能够在这儿揭开卡拉塔尔先生的命运之谜，同样也能说出专列失踪这件奇案是应谁的要求干的，以及案件背后代表了谁的利益，除非我得到我一直在等待的对我下达的死缓执行令，要不然我一定会说出全部真相。先生们，你们可要想好了，我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要不然到时候就太晚了！你们可是认得赫伯特·德·勒纳克的，我这个人可是说到做到，言出必行，你们一定要搞清楚这一点。那么就加把劲儿吧，要不然最后输的一定是你们！”
“现在，我要开始我的叙述了，但是，在我的叙述中，我不会提到那些人的具体名字——如果你们听到了那些名字，你们会怎么想这个世界！——我只是想说说这件事儿我干得有多巧妙！我在干这件事儿的时候，对我的雇主是多么忠心耿耿啊，那么，毫无疑问，他们现在对我将和我一样保持忠诚。我希望如此，不过，如果让我知道了他们已经背叛了我，那些名字，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把它们说出来，哈哈，那将震动整个欧洲，现在，当然是不能说的了。但是，要真是有那么一天……嗯，好了，废话少说！”
“总之一句话，那时候，也就是1890年，巴黎出现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审判，是和一桩有些离奇古怪的政治和金融丑闻相联系的。这个丑闻有多么离奇特殊，除了像我这样的局内人才能知晓内情以外，世人哪能想象得到。总之，丑闻一旦公布出来，那么法国政坛的许多头面人物的荣誉啦前程啦就岌岌可危了。你们玩过九柱球戏吧？九个球柱整整齐齐地摆在那儿，一个个显得很刚强，很干净，一副宁弯不屈的正人君子相。可是当那个自身有些重量的圆球滚来的时候，你们瞧见了吧，砰，砰，砰——你们看见结果了吧，它们全都应声倒在了地上。好了，你们想象一下，法国的一些大人物就像这九个球柱一样，而那个卡拉塔尔先生就是那个有重量的圆球，远远的，你就能看见这个圆球向巴黎滚过来了。如果他按时抵达巴黎，那么到时只会有一个结果，砰，砰，砰——那些貌似刚强的头面大人物就全得玩儿完。于是，事情最后定下来了，卡拉塔尔先生，他不能去巴黎。”
“在此，我不想谴责所有对即将发生的事儿都一清二楚的那些人。事情明摆着呢，正如我刚才说过的那样，巨大的政治利益，以及与金融有关的金钱利益受到了威胁，正岌岌可危，很快，一个报业辛迪加，也就是一个报业集团就形成了，它们来操办这件事儿。有人向辛迪加提供了些情报，但是辛迪加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情报是针对谁的。但是有人对这些情报理解得很透彻，他们能够借助这些信息大捞一笔，他们的名字我从来就不会忘记。他们发出的预警绝对够及时，早在卡拉塔尔先生动身离开南美洲时，他们就早早地发出了预警，说卡拉塔尔先生马上就要来了，他们知道只要卡拉塔尔先生手中的证据在法庭上一公布，那就意味着他们所有的人将面临末日的审判。这个辛迪加手中掌握着巨量的金钱，简直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财富——确实是无穷无尽，你们能理解吗？无穷无尽。他们现在最需要寻找一个代理人，能够很好地调动和使用这笔巨大的财富。运用金钱的力量来随心所欲。这个最后被选中的代理人必须性格坚毅，具有伟大的创造力，并且还能随机应变——这样的人必须万里挑一。他们最后选中了我，赫伯特·德·勒纳克，而我向他们证明了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我的职责很明确，首先选择我的帮手和手下，然后自由使用金钱所赋予的无穷力量，最后一定要确保卡拉塔尔先生无论如何都不能抵达巴黎。我具有过人的精力，收到指令之后，我在一小时之内就开始执行我的使命，为了达到目的，我采取的措施是最佳的，任何人都无法想出比我更好的主意来阻止卡拉塔尔先生前进的步伐了。”
“我立即将一个我信任的人派往南美洲，目的是让他与卡拉塔尔先生一起回国。如果他早到一步，那么卡拉塔尔先生坐的那条海轮最后肯定到不了利物浦；但是，唉，真让人遗憾！我派出的手下没赶上卡拉塔尔先生坐的那趟船，等他赶到的时候，船已经开了。我又组装了一条小型武装双桅船，想要拦截卡拉塔尔先生乘坐的海轮，但是我又一次遭遇了不幸。然而，我就像历史上所有那些伟大的组织者一样，总是在为行动失败做着准备，而且总是准备好了一系列作为替换的补救措施，这样的补救措施中的一个或几个最后总能成功。你可不能低估了我的使命完成的难度，或者幻想，搞一次普普通通的暗杀就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全部问题。我们不但要保证摧毁卡拉塔尔先生，还要保证摧毁卡拉塔尔先生手中的文件，还有，如果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卡拉塔尔先生已经把秘密告诉给了他的同伴儿，那么，我们也要把那个与卡拉塔尔先生形影不离的同伴儿干掉。你们必须记住，他们早已听到了风声，对任何一种暗杀或者是类似的举动都保持着一种高度的警觉。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个使命都是为我设计的，因为我就是那个能让对手感到惊异不已并且总是能让人感到耳目一新的行家里手。”
“我做好了一切在利物浦迎接卡拉塔尔先生的准备，我有些急切，因为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卡拉塔尔先生也已经做好了去法国的准备和安排，一旦他抵达伦敦，那么他很快就会有一大帮侍卫二十四小时地守护着他，那时候再动手就难了。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必须在他的双脚踏上利物浦车站之时与到达伦敦之间完成，具体地说，也就是他乘坐西海岸铁路公司的火车到达伦敦火车终点站之前。我们一共准备了六个方案，就精致程度而言，哪一个都不比别的差；至于说到最后采用哪一个方案，那要视卡拉塔尔先生的行为而定。反正他干他的，我们则准备好了一切，到时候在那儿等他。如果他继续待在利物浦，我们也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不管他乘坐普通列车，快车，还是专列，我们都做好了一切准备。总之一句话，所有的可能性都被预见到了，所有的应对措施也已经做好了。”
“你们会想我一个人怎么能做这么多事情。我怎么会对英格兰的铁路线的情况这么熟悉？可是，你们要晓得，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让全世界的人悉心听命于你，所以很快，我就得到了全英格兰最好使的脑子来协助我工作。我当然不能提他们的具体名字，但是如果把所有这些成绩全都算在我一个人头上，很显然是有失公允。我在英格兰的这些同事们就好比是我在英国的一支强大的同盟军。他们清楚地知晓伦敦和西海岸铁路公司的所有铁路线路，并且这些人手上掌握着一帮训练有素的铁路工人，他们都具有良好的声誉值得信任，并且干起活来既聪明又机智。主意其实是他出的，而我的判断力仅仅只用于考虑一些细节而已。我们买通了好几个官员和办事的职员，他们当中最重要的一位应当说是詹姆斯·麦克弗森先生了，我们事前已经得到了比较准确的消息，这个长期在火车上担任守卫的人，很有可能会被此趟出行的专列雇佣。威廉·史密斯，就是那个新工作的司炉工，也被我们临时雇佣了。机车司机约翰·斯拉特，我们已经派人进行了接触，但是发现此人思想比较顽固，并且很危险，于是我们就打消了继续接触的念头。卡拉塔尔先生会选择乘坐专列吗？我们对此还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会很大，因为专列的速度最快，当时对他来说，对他所担负的使命来说，他应当没有任何耽搁直驱巴黎，是为上策。正是因为考虑到这种偶然性的存在，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附带事件，因此我们专门为此准备了一个专列方案——这个方案，在卡拉塔尔先生乘坐的专列还没有在英格兰海岸线的铁路上上路之前，就已经把各种细节全都考虑到了。如果你们知道，正是我的一个手下，坐在领航艇中把那辆火车机车带到铁路线上的指定位置停靠，那么你们就会对我们的工作成绩感到无比欣喜了。”
“卡拉塔尔先生从一抵达利物浦就怀疑身边有危险，于是加强了他的保卫工作，这个我们当然也知道。他随身带了一个贴身保镖，一个非常危险的家伙，名字叫戈麦兹，这个家伙随身带着武器，并且随时准备使用它们。同时这个家伙也负责看管卡拉塔尔先生的秘密文件，总之，这个危险的人物，是既负责保管文件，同时也负责保护他的主人。很有可能卡拉塔尔已经听取了戈麦兹的建议，所有要消灭卡拉塔尔却不动戈麦兹的想法，纯粹是浪费能量的行为，要端就把他们两人一起端掉。他们两人最后的命运，应当搅得跟普通人的命运一般，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假戏不妨真做，为此，我们所制订的准备计划十分及时，当得知他们要求乘坐专列的消息时，我们感觉我们的行动犹如得到天助。在那辆专列上，你们将会理解，我们所雇佣的那两三个对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员，我们在他们的身上可是花了天价的，花的这笔钱足以让他们逍遥一辈子都不止。我讲这么多，不是想说英国人要比世界上的其他民族更为诚实，而是我发现，要买通英国人，价钱的确十分辣手。”
“上面我已经提到了我的英国帮手——他是一个拥有无比辉煌前程的男子，只是他在取得这些辉煌前程之前，因为稍有怨言就把自己的前途给毁掉了。这个人负责安排利物浦的一切，而与此同时，我驻扎在肯约中心连接站的小酒店里，在那儿，我静静地等待着他从利物浦发来的秘密信号以采取后续行动。当卡拉塔尔先生的专列安排停当之后，我的英国帮手立刻给我拍发了电报，并且警告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一切，因为专列的速度很快，说到就到。他本人则以贺拉斯·穆尔的化名，也想为自己在这辆专列上申请到一个座位，希望能和我们的目标卡拉塔尔先生一起出发，这样如果情况有变，或者出现了什么意想不到的情况，他好随时在一旁策应。比如说，如果，我们大队人马的这记砰然而巧妙的一击万一失手，那么他就会毫不留情地射杀卡拉塔尔二人，并且毁掉他们随身携带的文件。然而，卡拉塔尔实在是很警觉，他拒绝任何乘客乘坐他的专列。于是我的英国帮手，就离开了火车站，又从另外一个入口返回，进入到专列守卫的车厢里，和詹姆斯·麦克弗森待在了一起，顺便说一句，守卫车厢距离座车席最远。”
“那么在这段时间里，你们一定会非常感兴趣，想知道我在做什么。所有事情，在几天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卡拉塔尔先生这股东风吹过来了。我们所选定的那条铁路支线，本来就和铁路干线曾经连接着，不过后来又把连接部分给拆掉了。我们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重新铺设一小段铁轨，再把它与干线的连接恢复过来罢了。铺设铁轨也很容易，只是不要引人注意就可以了，我们最终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就好像这条支线和干线本来就连接在起来似的。连接那部分的铁路枕木原本就没有被彻底清除掉，轨道，鱼尾板，固定铁轨的铆钉，我们应有尽有，因为我们早已经从另一条废弃的铁路支线上把这些玩意儿全部准备停当了。我们雇佣的那帮铁路工人，人数虽少，但是却精明强干，素质过硬，我们在专列到来之前就全都准备到位了。当专列到达时，它会自动驶入经过我们连接之后的支线，列车甚至连一丝摇晃都不会产生，所以，可以这样说，我们的两位大乘客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落入我的彀中了。”
“我们的计划是，威廉·史密斯，就是那个新工作的司炉工，用氯仿把机车司机约翰·斯拉特麻醉，所以，斯拉特本来也是要和我们的目标人物一起消失的。在这个细节上，也仅仅在这一个细节上，我们的计划失算了——那个罪犯，那个满脑子愚蠢念头的家伙麦克弗森，竟然会给他家中的妻子写信。还有，我们的司炉工活儿干得也有点儿糙，斯拉特被麻醉以后竟然挣扎着从机车上摔了下去，尽管最后幸运还是落到了我们这边儿，他在摔下去的时候摔断了脖子，最后还是死了，但是，这仍然是我一手策划的这个完整的杰作的一个不能忽略的污点，否则，这次完美的行动将会让人们永远带着默默的敬佩，持续陷入毫无头绪地思考当中。犯罪专家也就只能在约翰·斯拉特的身上发现我们这个令人叹服组合的唯一瑕疵了。应当坦率地讲，一个在过去的人生中已经取得过许多次胜利的人，就像我这样的人，我可以坦率地承认这次我的确是栽在了约翰·斯拉特身上，他是我这次完美计划当中的一个瑕疵。”
“现在，我已经成功地让这辆专列在我们的支线铁道上行驶了两公里距离，或者说，要超过一英里距离以上（译者注：一英里约等于一点六公里），这条支线通往，或者这样表述，过去这条支线通往的是那个已经废弃了的哈特西兹煤矿，该煤矿一度是全英格兰最大的煤矿。你们也许会问，怎么会没有人看到专列在这条早已不使用的支线上行驶呢？对此我将这样回答，在这段短短的支线上，列车将会驶过一个巨大的断裂带，因此，除非有人就站在这个断裂带的边缘处仔细地观看，否则他是根本看不见这列火车的。在那个时候，千真万确，的确有人就站在那个大断裂带上观看。那个人就是我。现在我将告诉你们我亲眼看到的一切。”
“我的英国助手时刻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这样他就能实时监控将专列导入支线了。他身边带着四个全副武装的壮男子，这是预防万一，万一列车出轨——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铁轨的连接处到处显得锈迹斑斑——我们就仍然可以指望用手中的装备将列车矫正，让它继续行驶。我的助手在亲眼目睹专列顺利导入支线之后，他就已经尽到了责任，下面的事情就将由我负责了。我站在那个可以俯瞰整个矿井入口的地方等着，我也带着全部装备，就像我预备要侍候两位贵宾一样。你们来亲眼看看吧，我总是未雨绸缪，让自己永远有备无患。”
“专列快要驶入支线的那一瞬间，威廉·史密斯，就是那个司炉工，减缓了一下机车的速度，以便顺利入轨，然后就又全速行驶，他和麦克弗森，以及那个化名贺拉斯·穆尔的英国助手，一起跳下了专列，如果再不跳，那就太晚了。也许，就是这么一减速的动作，最先吸引了专列上两位乘客的注意力，他们忍不住探头透过窗户玻璃向外看，可是列车又再次全速行驶了，这打消了他们的疑虑。这种情形，让我不禁莞尔一笑，想想吧，他们该有多困惑啊。把你和卡拉塔尔先生换个位置想想，如果此刻你从自己乘坐的豪华车厢突然向外看，你猛地意识到你所乘坐的火车正全速行驶在一段生锈了的铁轨上，那是一段饱受岁月侵蚀的铁轨，铁轨又黄又红，早已朽烂不堪，你会做何感想呢！他们谈笑风生之间，在他们的脑海里一定会闪过一个念头，尽管很快，只是一闪而过，但一定会有这样的念头出现，在这条邪恶的铁路终点，不是曼彻斯特，而是死神，死神就在铁路的尽头等待着他们。但是此刻，专列像发了疯一样，全速向前行驶，在这条已经朽烂不堪的铁道上全力奔跑着，而列车的车轮在严重生锈的铁轨表面擦出可怕的尖利呲呲声和摩擦声。此刻，我离车上的乘客距离最近，我甚至能清楚地看到他们脸上的表情。看样子，卡拉塔尔正在那儿祈祷，我认为他是在祈祷——我看见他的手上正在摆弄着一个念珠。另外一位乘客则像一头闻到了屠宰场腥味的公牛，在大声咆哮着。他发现我们正站在岸上观景，就像疯子一样朝我们不停地招手。接着，他就解开手腕上的手铐，顺着我们这儿的方向，把他的公文包从车窗里扔了出来。当然了，看到这一幕，他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这里就是证据，如果他们能留下自己的一条命，他们将会承诺永远保持沉默。本来达成这样一种协议也无可厚非，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也是可以这样做的，但是，你们也清楚，生意就是生意，谁也不能破坏生意场上的规矩。况且，此刻火车已经脱离了我们的控制，当然，也超出了他们所能控制的范围。”
“当火车轰隆轰隆地驶过弯道，他们看见自己的前面，看见矿井黑洞洞的大嘴正在前面打着哈欠，戈麦兹停止了号叫。我们已经把覆盖矿井的厚木板全部清除干净了，矿井的入口处，我们也清理得十分干净，以备迎客。过去为了方便装煤，以前的铁轨本来就离矿井的入口非常近，所以我们不需要费很大的力气就铺好了支线铁轨的延伸段，这样专列就能直接和矿井的嘴顺利接吻了。实际上，因为这段距离还不是很合适，我们还有意在矿井口儿又多延伸了三四英尺长的铁轨。我们看见车窗上出现了两个脑袋：卡拉塔尔的脑袋在下面，戈麦兹在上面；但是他们二人都被眼前的一切吓得目瞪口呆。同时，他们已经无法收回他们的眼睛不住地向外面看。因为眼前的一切似乎已经让他们全身瘫痪了。”
“我非常奇怪，全速行驶的专列会怎样掉进我为它专门设计好的大陷阱里，于是我带着浓厚的兴趣观看着眼前的一切。我的一个同事认为，专列肯定会出轨，而实际情况是，专列差点儿就脱轨跑偏了。然而，幸运的是，专列突然一头扎了下去，机车的缓冲器以巨大的冲击力撞上矿井坑道的一边。火车的烟窗飞上了天。脆弱的车厢箱体，以及专列的货车部分，全都挤压成了混乱的一团，机车剩余的那部分，就像人噎住了一样，在矿井口儿又停了一分钟时间，然后就掉进了深深的矿井。接着，整辆专列，前面的部分逐渐让位给中间的部分，中间的部分又逐渐让位给后面的部分，全都掉到矿井下面去了，构成整辆火车的所有部件，绿色铁皮车厢啦，燃烧着的煤块儿啦，列车上的黄铜构件啦，车轮，木质构件，还有软包箱，你压着我，我挤着你，最后全都报销了，整个专列就像是被一条大蟒蛇的嘴给吞噬了似的。我们耳边不停地回响着轰隆隆的声音，不绝于耳，你还可以分辨出火车残骸擦着墙的声音，到了最后，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从地底下传来了一阵低沉的闷响，这是火车残骸真正撞击到地面传来的声音。蒸汽锅炉好像是爆炸了，因为在这声巨大的闷响之后，又传来一声巨大的声响，很明显是冲击波在向我扩张，一层厚厚的水雾以及烟气慢慢地从矿井口向外扩散，等到尘埃落定的时候，我们的身体周围就像是下了一阵儿雨。接着，那些水蒸气就变得稀薄起来了，渐渐地被夏日的阳光蒸发得无影又无踪了，哈特西兹煤矿又再一次恢复了它死一般的沉寂。”
“现在，我们的计划执行得如此顺利和成功，那么只剩下一件事要完成了，那就是清除一切痕迹。我们负责出力的铁路工人小分队在铁路的另一端已经把铁轨撬下来了，并且掐断了与主干道相连的铁路支线，将铁路完全恢复成先前的模样。我们在矿井这边儿的人也同样忙碌。我们把机车烟囱还有其他东西的各种碎片都扔到矿井下面去了，我们把竖井用厚木板盖住，样子就跟它过去一模一样，通往竖井的各条铁路线也都被挖掉了，拆下来的东西一律带走。然后，我们不慌不忙，当然我们也没有慢慢吞吞，总之，我们全都从从容容地离开了这个国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去了巴黎，我的英国同事们则去了曼彻斯特，麦克弗森去了南安普顿，他从那儿出发移民到了美国。让那个时候出版的英国报纸连篇累牍地深入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吧，报道我们是怎样把他们英国最聪明的侦探们扔到火车下面去的吧。”
“你们还记得，戈麦兹当时把他的文件包扔到了火车窗户的外面吧，不用你说，我当然要保证拿到那个文件包，并且最后把它带给我的雇主们。现在，这个文件包已经到了我的雇主们的手里，然而，你知道吗，我从那个文件包中抽出了一两份小小的文件作为对本次行动的纪念品。我可没有打算公布这些文件的内容；但是，你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在为自己打算的，如果我在需要朋友帮忙的时候他们没能赶来帮我，那我还能做些什么呢？先生们，你们会认为赫伯特·德·勒纳克在跟你们做对的时候面目是极其可憎的，对不对？可是当他和你们一路前行的时候，他就不再是那个走向断头台的人了，他早就看穿了世间的一切，你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疾驰在奔向新加勒多尼亚（译者注：加勒多尼亚是苏格兰古时或者是古诗中的别名）的幸福路上。先生们，好好想想你们自己的前途吧，先不用考虑我的，要快啊，让我给你们说说吧，某某先生，某某将军，还有某某男爵（当你们读到这些内容的时候，你们自己把这些空儿填上去吧）。我向你们承诺，下一期，就没有空儿让你们填了。”
“（信的）附笔——我把我的陈述又看了一遍，我看出来只有一件事儿被遗漏了。就是那个不幸的麦克弗森，他可真是够蠢的，竟然给他的妻子写信，还和他的妻子约好在纽约见面。完全可以想象到，当我们大家遭遇到危险，我们大家伙儿的共同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像他这样一个社会阶层的人是否会把他知道的秘密泄露出来，讲给他的女人听呢？我们不会拿这样的问题开玩笑，我们更不会在赌桌上押宝。他曾经发过誓，可是他现在自己打破了他的誓言，他给他的妻子写信，那么我们也就不再信任他了。因此，我们采取了各种措施来保证，不能让麦克弗森见到他的妻子。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应该给他的妻子写封信，其实我这是在做善事哪，信中就想让她放心，告诉她如果她想再嫁人，那么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现实的障碍了。”

甲壳虫捕者
这是一种奇特的经历吗？汉密尔顿医生问自己。是的，我的朋友，我曾经有过一段非常奇怪的经历。我当然不想再有一次这样奇怪的经历了，因为这和所有关于偶然性的学说和理论都是冲突的，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像这样奇怪的经历不可能发生两次。你可以相信我，当然，你也可以不信，但是这件奇怪的事儿，真的就像我给你讲述的这样在我的身上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那时候，我刚刚成为一名医生，但是我还没有开始正式执业，当时我住在哥沃大街。那条大街从那以后又重新编了路牌号码，我那时就住在一间临街的房间里，那个房间只有一个弓形窗，如果你从大都会车站出发，一直顺路往下走，在你的左手边儿，你就能看到了。我的房东是个寡妇，名字叫默奇森，她一共有四个房客，三个是医学院的学生，还有一个是工程师。我租住的房子是最高一层的那间，也是房租最便宜的那间，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常常觉得这房租我负担起来很有困难。我的财力很有限，天天缩水，所以每个星期我都得找点事儿干才能维持生存的需要。然而，我又不情愿开那种什么病都能看的普通门诊，因为我对科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可以说都抱有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动物学研究，我对这门学问的研究兴趣最大。那时候，我几乎就要放弃开诊所的想法了，我不想做一名医生，也不想开门诊执业行医了，我宁愿立志成为一个终身踏踏实实献身于医学研究的人，就在这个时候，我竟然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的征途上，碰到了我生命之中奇妙的转折点。
一天早上，我拿起一份《规范报》，浏览其中的内容。我没看到什么有意思的新闻，正准备把报纸放下，突然我被个人专版的一则广告吸引住了。这条广告是这样写的：
“需要一位受过正规医学训练的男性外科医生提供连续几天的服务。该医生必须体格健壮，性格坚强，并且具有果断行事的能力。该医生必须同时还是一位昆虫学家——最好是鞘翅目昆虫学家。本人亲自前来面试，布鲁克大街77号B。面试必须在今天上午十二点之前进行，过时不候。”
我刚才说过了，我已经下定决心要献身于动物学研究了。动物学的各个分支的研究我都很有兴趣，其中，昆虫研究对我的吸引力是最大的，而所有的昆虫里，我对甲壳虫这个物种的研究是最熟悉的。蝴蝶标本收集者不计其数，而甲壳虫的种类比起蝴蝶来要多的多，在英伦三岛上捕捉甲壳虫也要比捕捉蝴蝶更方便一些。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这门学问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本人也捕捉了一些甲壳虫，收集到的标本少说也有几百种了。至于说到广告里提到的其他要求，我非常清楚，我的神经绝对没问题，是强大可靠的，我性格坚韧，体格也颇为强壮，我曾经在医院内部举行的运动会上的负重比赛——也就是扔重比赛上得过奖。显而易见，我是这则职位征召广告的最佳人选。读完这则广告之后的五分钟内，我就出发了，我叫了一辆出租马车，直奔布鲁克大街。
当我驱车前往的时候，我脑子里始终转着这样的念头，我试图理出个头绪来，什么样的人会出钱雇人，而且还提出这么奇怪的用人条件呢。体格强壮，性格坚毅，受过正规的医学训练，还要对甲壳虫十分了解——这么多显得十分奇怪的要求捏合在一起意味着这之间会有什么样的联系呢？还有更让人伤心沮丧的事情在后头呢，就是这个活儿还不是个长期固定的活儿，根据广告上的内容，这个活儿可能随时都会结束，说不定什么时候。总之，我对这事思考得越多，我就愈发搞不清楚这事情背后的来龙去脉；但是，我思虑再三，最终还是打定了主意，管它呢，去看看情况再说，反正对我来说，我又不会损失什么，更何况我现在已经到了山穷水尽揭不开锅的地步了，于是，我做好了一切准备，准备去冒险，什么险都行，不管情势有多糟糕，我都可以一试，相信怎么着都会给我现在瘪瘪的钱包里添上几块儿大洋。害怕失败的男人注定要为他的人生失败埋单，好运气不会平白无故地随便降临到我的头上，但总不至于反过头来罚我的款吧。此时的我，就像是一个口袋儿空空如也的赌徒，却得到了上天的允许，就凭着现在这副德行，还能继续上桌和别人继续玩上几把。
布鲁克大街的77B是一栋饱经岁月沧桑的豪宅，那是已经褪了色但同时又让人难忘的颇为壮观的豪宅，暗褐色的外表，外观很齐整，带着一种浓重的，要向人示以敬意的坚韧顽强的氛围，豪宅凸显出明显的乔治时代的建筑风格。我从马车上走下，一个年轻人正从这座宅子里出来，快步地走上大街。当这个年轻人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对我投来好奇的一瞥，目光中似乎包含着一种恶意，而我却不这样想，我把这种目光看作是我的一种好兆头，因为从他的外表上看去，很显然他是一个刚刚遭到雇主拒绝的候选人，如果他对我有所怨恨，那只能意味着报纸广告上的那个职位还是空缺着的。我信心满满，走上了宽阔的石阶，轻轻地叩了叩大门。
一位身上撒了香粉的男仆很利索地打开了门。很显然，我即将要打交道的屋子主人既时尚又富有，而且很有品位，很讲究生活质量。
“先生，能为您效劳吗？”男仆问道。
“我是来——”
“明白了，先生，”男仆说道。“林奇密尔勋爵立刻会在他的书房与您见面。”
林奇密尔勋爵！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这个人的大名，但是就在那一刻，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这个名字。男仆在前面引路，我跟在他后面。我们进入了一个非常大的房间，房间里到处都是书，写字台后面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他的脸刮得很干净，面目和善，和颜悦色，头发很长，黑中有白有灰，一律整齐地梳到脑后。他一言不发，上下打量了一下我，目光精明，且带有一种穿透力，好像能一下子把你看穿似的，此刻他的右手拿着男仆递给他的名片。接着，这个男子突然和善地笑了起来，我突然有了一种感觉，最起码从外表上看，我好像已经具备了他要求的那些条件。
“汉密尔顿医生，你是看到报纸上的广告之后来应征的吗？”
“是的，先生。”
“那么你符合广告上所提到的各种条件吗？”
“我想我是具备那些条件的。”
“我从你的外表上也能看出来，你的身体的确很强壮。”
“是的，我认为我绝对够强壮。”
“那么你性格坚毅吗？”
“我认为我的意志力很强。”
“那么你对突然逼近的危险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不知道，我想我还没有经历过你说的那种情况。”
“那么如果你处于一种这样的情况之下，你能保证自己沉着冷静并且迅速应变吗？”
“希望如此。”
“嗯，我认为你能。我现在对你越来越有信心了，因为当你面对一种新的突发情况的时候，你并没有装出一副肯定的样子。我对你的印象很好，到目前为止，你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方面，我觉得全都通过了，你正是我要寻找的那种人。这些问题解决了，我想我们可以进行下一个环节的测试了。”
“什么测试？”
“请你跟我谈谈甲壳虫的情况。”
我的目光穿过了写字台，看看勋爵是否是在跟我开玩笑，不，根本不是开玩笑，恰恰相反，此刻他身子前倾，几乎都要趴倒在写字台上了，看来是非常急于听到我的回答，他脸上的神情和眼睛里的目光都说明了他内心有多么急切。
“恐怕你对甲壳虫是一无所知啊。”我还没开口，勋爵倒先高声喊叫了起来。
“恰恰相反，先生，这个科研领域恰恰是我最熟悉的，我可以自信地讲，我对甲壳虫知之甚多。”
“听到你能这样说，我非常高兴。那么就请你给我说说甲壳虫吧。”
我开始侃侃而谈。关于这个研究领域，我并没有说到那些原创性的研究观点，我首先为勋爵简单勾勒了一下甲壳虫研究领域的概况，然后说到了那些最为常见的品种，还间接提到了我自己的小小收藏，我还提到了我曾经向《昆虫科学杂志》投过稿，文章的名字是“论甲壳虫的掩埋”。
“什么！你还是个收藏者？”林奇密尔勋爵高声喊道。“你的意思是说，你本人也是一位甲壳虫收藏者吗？”听到这儿，他的眼睛中立刻闪起光来。
“你就是我要在伦敦寻找的那个人啊。我本来以为只有五百万分之一的机会，才能寻找到这样的人，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能找到你，我可真是万分幸运啊。”
勋爵摁响了桌上的铃，男仆立刻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请罗西特夫人移步，到我的书房里来。”勋爵吩咐道，没过一会儿，罗西特夫人就被男仆引领到了书房里。罗西特夫人个头不高，是一位中年妇女，长相上酷似林奇密尔勋爵，也是灰黑色相间的头发，脸上也带着一种颇为警觉的神色。然而，据我的观察，勋爵脸上那种颇为焦虑的神色，倒是十有八九在牵挂这位罗西特夫人。这位夫人的眉宇之间似乎藏着深深的隐忧，揪着她的心，让她无法释怀。当林奇密尔勋爵向罗西特夫人介绍我的时候，她将身子转过来第一次和我照了个正面儿，我当时大吃一惊，因为我发现在她的右眉之上，有一块延展约两英寸长的伤疤，看上去这还是一块儿新伤，尚未痊愈。尽管伤疤上面涂着石膏可作掩饰，虽然如此，我仍然可以看出这处伤其实还是蛮严重的，而且是新伤未愈。
“伊芙琳，汉密尔顿医生是我们所能找到的最佳人选，”林奇密尔勋爵说道。“他本人恰好就是一位甲壳虫标本的收藏者，并且他还写过这个领域的文章呢。”
“是吗！”罗西特夫人说道。“那你一定听说过我丈夫的名字了。了解甲壳虫的所有人一定听说过托马斯·罗西特爵士的名字。”
听到她这样说，我感觉头一回儿，好像我对整件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有了些了解。原来，这里的一切，包括所有人在内，都和甲壳虫有着某种联系。托马斯·罗西特爵士——他是世界范围内甲壳虫研究领域里的权威中的权威。他把自己毕生的精力献给了这项科学研究，并且写出了一部内容极其详尽的关于这个领域的大部头著作。我立刻向罗西特夫人表示我已经拜读过罗西特爵士的著作了，并且万分敬佩。
“你见过我丈夫吗？”她急切地问道。
“没见过。”我回答道。
“你一定见过，”林奇密尔勋爵带着极其肯定的语气说道。
此刻，罗西特夫人站在书桌的旁边，她把手举起来放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我立刻看出，她和并排站着的林奇密尔勋爵一比较，就知道他们二人肯定是亲兄妹无疑了。
“查尔斯，你真的准备这样做吗？你宅心仁厚，但是你这个想法还是让我内心充满了恐惧。”罗西特夫人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发颤，明显带着一种忧惧的心理，而林奇密尔勋爵虽然极力克制，想要掩饰自己内心的骚动，但我还是能看得出他和自己的妹妹一样大受触动。
“是的，是的，亲爱的，全都已经准备好了，不是都已经决定了吗？事实上，我看，也没有其他什么更好的法子了。”
“确实是别无良方了啊。”
“是的，是的，伊芙琳，我绝不会放下你不管的——绝不会。这样做是正确的，是可行的——我们现在全指望它了；绝对会管用的，尽管看上去这样做是侵扰了神意，好在天意深不可测，神在眷顾着我们，最终把这件利器交放到我们手中。”
我当时就在书房中听着他们兄妹二人说这番话，听上去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感觉他们二人早已经忘记了我的存在。但是，林奇密尔勋爵突然又跟我说起话来。
“汉密尔顿医生，我需要你的帮助，那就是你要将你完全置于我的控制之下，无条件地服从于我。我要你跟我跑一趟短途，跟我形影不离，并且你要向我承诺，不论我让你做什么，你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不管我下达给你的命令显得多么不近情理，你都必须服从。”
“哦，那可得说道说道了。”我回答道。
“很遗憾，我也不能一时之间把它说透，因为包括我本人在内，都不知道事情会演变成什么样。然而，你可以得到保证，你绝不会被要求去干那些你的良心无法接受，或者是你的良心都不允许干的事儿；这一点儿，我可以向你保证，当所有事情处理完毕，你一定会为自己干了一件大好事儿而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的。”
“如果事情的结局美妙的话，”罗西特夫人补充道。
“对极了，如果事情的结局美妙的话，”林奇密尔勋爵重复了一句他妹妹说过的话。
“那么报酬呢？”我问道。
“一天给你开二十英镑。”
我被开出的薪酬数目惊呆了，我想，当时我的面部表情一定将这种惊讶显露无遗。
“当你第一次看见广告上登载的应征条件，你肯定会觉得这样一种奇怪的要求真是少见吧，”林奇密尔勋爵说道，“这样一种看似奇怪的要求，是因为这次行动会导致很高的回报，我也不瞒你了，你的职责是艰险并且费劲的，甚至有的时候，还很危险。除此以外，也许只需要花费一两天时间，就可以顺利把事儿办完，这种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上帝啊！”勋爵的妹妹叹息道。
“那么现在，汉密尔顿医生，我可以得到你大力的协助吗？”
“没有任何问题，你说怎么干就怎么干，”我回答道。“你只需要告诉我我的职责是什么就行了。”
“你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先回一趟你自己的家。简单收拾一下，带好一切你需要的东西，我们要往乡下走一趟。今天下午三点四十分，我们坐火车从帕丁顿车站出发。”
“我们会走很远吗？”
“我们最远也就走到潘格博恩。我们三点半在帕丁顿书店碰面。到时候我会把票买好。再见了，汉密尔顿医生！顺便说一句，有两样东西，如果你能把它们带上，我会感到非常高兴的，当然，首先你得有这两样东西。一个就是你的甲壳虫标本收藏箱，另外一件东西就是一根手杖，越重越好。”
你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我从布鲁克大街勋爵的府邸里出来，一直到我出发去帕丁顿书店与勋爵会合这段时间里，我的头脑中都是浮想联翩的。整件事儿在我的头脑里就像看万花筒一样，这样看一个样儿，那样看又是另外一个样儿，我脑子里想出了至少一打儿以上的解释，层出不穷，可是下一个解释总是要比上一个解释离奇得多。我感觉全部事实的真相也一定是非常离奇刺激的。最后，我放弃了寻找一种合理解释的尝试，只满足于完全按照雇主对我的要求，我精确地照做就是了，其他事儿无须多想。我拿着一个行李箱，一个甲壳虫标本收藏箱，还有一根加重了的坚硬的手杖，在帕丁顿书店再次见到了林奇密尔勋爵。他看上去要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矮小——瘦小，憔悴，虚弱，神态看上去很不自然，有些紧张，最起码比早上见面的时候更紧张些。他上身穿着一件长而宽厚的适合旅行穿的外套，我还注意到了，勋爵的手中拿着一根分量不轻的黑刺李短棍。
“我这儿有车票，”勋爵说道，在月台上，他走在前面引着路。
“这就是我们要乘坐的车。我预订了一节车厢，因为我们一会出发的时候，我想让你看一两样东西。”
然而，引起我注意的也就是他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而已，我这时才想起，我跟他在一起的任务就是保护他本人，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应该离开他的身边。他跟我反复强调了这一点儿，说了一路，直到我们的火车快要到达目的地，这种情形充分说明，勋爵的神经一直是绷得紧紧的。
“是的，你判断得不错，”勋爵最后说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与其说是回答我的提问，倒不如说是看了我好奇的表情之后所做的一种反应。“汉密尔顿医生，我是非常紧张。其实我一直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你看，我的体格太瘦弱了，这就是我胆子小的原因。但是，我的灵魂是坚强的，我可以鼓起勇气来面对真正的险境，而有些不那么紧张的男子碰上这种事儿的时候一准歇菜。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并非出于一种强制，而完全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实际上，毫无疑问，这其实是一次冒险，绝望的孤注一掷的冒险。如果最后事情搞糟了的话，那么我很有可能就会得到烈士称号了。”
勋爵的这番表白，就好像是对我们神秘之行目的的一种严肃的解读，不禁让我为之动容。我感觉我必须对此有所反应，我不能像个一个木头人那样坐在勋爵旁边。
“先生，如果你能完全信任我，我觉得事情就一定会好办些的，”我说道。“当我不知道我们行动的目标是什么，或者不知道我们最后要达到什么目的的时候，想让我干好这件事儿是不可能的。”
“哦，我们现在要去哪儿，要干什么，倒没有什么必要对此保密，”他说道，“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戴拉米尔庄园，托马斯·罗西特爵士就住在那儿，他的著作你是非常熟悉的。至于说到我们此次拜访爵士的目的嘛，目前在这个阶段，我还不清楚我们会有什么收获，不过，汉密尔顿医生，有你做我的助手加入此行，我感到心里面非常踏实。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们这次的行动——我说‘我们’，是因为我妹妹，也就是罗西特夫人，与我的看法一致——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一桩能够影响到家庭声誉的丑闻发生。你现在能够理解了吧，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解释这件事儿的时候吞吞吐吐的原因了，因为这实在没有什么必要全都说得一清二楚。当然了，汉密尔顿医生，如果我要征询你的意见和建议，那就又要另当别论了。至于这件事儿本身，我需要的就是你大力相助，为了很好地完成我们的任务，我会随时向你下命令，以便你全力做好这件事儿。”
勋爵说完这些，就再也不言语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一个穷人是不会跟一天二十英镑的报酬过不去的，但是，我还是在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林奇密尔勋爵对我的这种做法不免有些粗鄙。他希望把我变成一件温驯的人肉工具来使用，就跟他手里拿着的那根短棍一样。我都可以想象得出来，勋爵表现出那么一副敏感的样子，那桩丑闻一定与他这样身份的人格格不入，并且我意识到，如若不是勋爵实在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他是不会那么倚重我的。我必须依靠我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多长个心眼儿，才能解答萦绕在我心头的谜团，但是我觉着自己当时还特别自信，那就是我应当有所保留，不应该无条件地信任他们。
戴拉米尔庄园距离帕丁顿车站足足还有五英里，我们下了火车又立刻坐上马车赶往那里，这个地方给人的感觉是苍蝇奇多。这段时间，林奇密尔勋爵早在马车上陷入了沉思，一直到我们要去的庄园之前，他再也没有开口说话。可是当他一开口，当他向我说出某些有意义的内容的时候，却一下子把我吓住了。
“或许你还不知道，”勋爵说道，“我跟你一样，也是有医师资格的人。”
“哦，先生，这我的确不知道。”
“是的，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具有贵族身份的人，曾经尝试过许多种有意思的生活方式。尽管我一直就没有获得过机会去实际执业行医，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发现医学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教育。我对我年轻时对医学研究所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一点儿也不后悔。哦，到了，这就是戴拉米尔庄园的大门。”
我们下了马车，来到两根高高的廊柱跟前，廊柱的顶端是用代表家族纹章图案的那种怪兽装饰着的，廊柱下面就是一条林荫道。路两旁的月桂树和灌木丛上点缀着许多北美杜鹃花，花丛掩映下，露出许多尖顶屋两旁的山顶墙，墙体绵延的距离不短，我一看就知道这府邸一定规模不小，墙体周围也都环绕着常青藤，这古老的砖型建筑带有一种暖暖的气息，给人一种想自觉亲近的柔美与纯熟的感觉。我情不自禁地带着十分艳羡的目光欣赏起这幢古色古香的建筑来，这个时候，我的同伴儿紧张不安地拉了拉我的袖子，示意我们该进去了。
“托马斯爵士就要来了，”勋爵低声说道。“请你一直跟他聊那些与甲壳虫有关的话题。”
一个身材又高又细、有棱有角同时又瘦骨嶙峋的人出现在了月桂树丛旁，样子看上去有些古怪。他手里拿着一把小锄头，手上戴着一双园艺工人常戴的那种手套。他的头上戴着一顶帽檐儿宽宽的灰色帽子，遮住了他的大部分脸，但是乍一看去，他一脸冷酷严峻的样子，脸上的胡子也未见好好地侍弄，总之是个不太修边幅的人物。苍蝇飞了过来，林奇密尔勋爵赶忙挥手拍打。
“我亲爱的托马斯，你过得怎么样啊？”勋爵一面拍打苍蝇，一面热情地向爵士打着招呼。
可是，勋爵这边儿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没收到相应的反应。庄园的主人透过他大舅哥的肩膀向我这个陌生人看过来，然后我耳边就听见非常零碎的回答，根本就拼不成句子，只听爵士如此这般说道——“良好祝愿……痛恨陌生人……不合道理的侵入……根本无法原谅。”这就是这位庄园主人对我们来访行为所做的解读，我们两个立刻与主人之间产生了距离，苍蝇飞上来又把我们包围了起来。
“汉密尔顿医生，让我给你介绍一下托马斯·罗西特爵士，”林奇密尔勋爵说道。“你们一定会有非常多的共同话题和兴趣。”
我上前向爵士鞠了一躬。托马斯爵士身板儿挺得直直的，一动也不动，只是隔着他那宽宽的帽檐儿，神情冷峻地盯着我看。
“林奇密尔勋爵跟我讲，你知道不少关于甲壳虫的事情，”爵士突然开口问道。“那么，你知道多少关于甲壳虫的事情？”
“尊敬的托马斯爵士，我是从您关于甲虫类的著作知道这些知识的。”我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那么你就说说英国金龟子科甲虫中最有名的几个种类的名字。”爵士继续问道。
我本没想着会被爵士诘问，但是，幸运的是，我对此早有准备。我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我一番颇为潇洒流利的回答似乎让他很满意，因为我发现爵士刚才还非常严峻的脸部表情似乎有一丝缓和的迹象。
“先生，看来你研读我的著作很有心得和收获啊，”爵士说道。“对我来说，遇见一个对这个领域有学术兴趣的人，还真是一件稀罕事儿。人们总是能找出时间，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比如体育，比如社交活动，然而，甲壳虫大大地被人们忽略了。我敢向你保证，在英格兰的这片乡村土地上，绝大部分的人，或者说，这帮白痴，根本就不知道我还写过这样一本关于甲壳虫的大部头著作呢——我，是第一个阐明甲壳虫的翅鞘之实际功能的第一人。先生，见到你我很高兴，等会儿，肯定没问题，我一定会向你展示我的甲壳虫标本和其他一些收藏，我相信里面一定会有你感兴趣的品种的。”爵士说完，跨步上前踏入包围着我们的苍蝇阵，和我们一块儿驱赶起苍蝇来，然后带我们向他的府邸走去，他兴致勃勃地向我们解释起他最近开展的昆虫研究来，他说他已经成功地将瓢虫进行了解剖。
我在上面已经说过，托马斯·罗西特爵士头上戴着一顶帽檐儿很宽的帽子，帽子压得很低，一直压到他的眉毛那儿。他一进屋子，就脱下了他的帽子，我立刻发现爵士身上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特征，而这种征象在他戴着帽子的时候都被掩盖起来了。爵士的前额很高，再加上他前额和头顶的头发已经不多了，因此，他那种奇怪的特征就更加明显了，也就是说，他的前额部分老是在间歇性地抽动。他肯定患有神经衰弱之类的病，面部肌肉也老是抽动，有的时候会猛地一抽，有的时候则是从面部到额头部分，此起彼伏，能上下抽一圈儿，这种病人的情形，我以前多次见过。进入爵士的书房以后，他转过身来，他的这种病象看得就更加明显了，病灶在身，更显得爵士那双灰色的大眼睛里透着一种冷酷的平静，因为面部肌肉的抽动，爵士的眉毛一上一下地忽闪着。
“十分抱歉，”爵士说道，“罗西特夫人此刻不在舍下，不能来迎接客人了。顺便问一下，查尔斯，伊芙琳说她几时返回庄园了没有？”
“哦，她预备在城里待一段时间，”林奇密尔勋爵回答道。“你知道的，女士们一般在乡下待久了，突然一下回到城里，社交活动通常总是很多的。我妹妹在伦敦可是有好些个朋友的。”
“好啊，让她自己做主吧，我可不想让她改变自己的计划，不过，我下次见到她，一定会格外高兴，因为没有她的陪伴，我在这儿的日子稍显孤独。”
“恐怕情况正如你刚才描述的那样，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来庄园的原因了。我年轻的朋友汉密尔顿医生，对你一直专注的研究领域有十分浓厚的兴趣，我想你不会介意我把他一起带来吧。”
“汉密尔顿医生，我现在已经退休了，我对陌生人的厌恶只是出于我个人性格上的原因，”庄园的主人说道。“我有时候在想，也许是我的神经不如过去那么好了。我在年轻的时候，为了寻找甲壳虫，去过许多瘴气肆虐和环境不太安全的地方。但是，像你这样一个同样喜欢研究甲壳虫的人，那就像我的兄弟一样，对你的到来，我非常欢迎，等会儿，你一定要看看我的个人收藏，我想你一定会很高兴的，知音难寻，有你这样的行家鉴赏，我也非常高兴，我可不是吹，我的藏品在整个欧洲都要算得上是第一流的。”
爵士说得一点儿也没有错，他的藏品绝对一流。他有一个巨大的用橡木做的壁橱，上面都是一个个小抽屉，里面整齐地摆放着各种甲壳虫的标本，抽屉上贴着标签，进行过仔细的分类，爵士的甲壳虫来自全世界各地，有黑色的，褐色的，蓝色的，绿色的，还有杂色带斑点的。在给我们看他藏品的时候，他细心地抚摸着甲壳虫标本，特别是那些稀有罕见的品种，他小心翼翼，带着无比的敬意，就好像那是一件宝贵的古代遗物，他对进入自己藏品柜的每一个甲壳虫标本都万分珍视，对它们的出处如数家珍。爵士显得十分兴奋，因为遇到像我这样一位同样喜欢和研究甲壳虫的行家里手，遇见像我这样一位虚心好学的听众，也不是一件想遇就遇得到的事儿啊，爵士一讲开就刹不住车了，他滔滔不绝，春天的夜晚很快就给庄园笼罩上了一层浓重的夜色，时钟显示该是用晚餐的时间了。吃晚饭的时候，林奇密尔勋爵一言不发，他只是老盯着自己妹夫的眉毛和面部仔细地看，顺着他的目光，我看了看托马斯爵士，好几次都瞧见爵士脸上的表情也有些异样，好像是心里拿不准什么事儿似的，像是在找寻什么问题的答案一样。我侧过头来再看看林奇密尔勋爵，发现勋爵脸上的神情有异，显示出他的内心此刻正暗潮涌动，忧伤，恐惧，同情，期待，各种情绪都有，总之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这些我都尽收眼底，不禁想起此行未知的艰巨使命来。我敢肯定，林奇密尔勋爵正在害怕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同时他又在等待着这件事情的发生，但究竟是什么事情呢，我就无从知晓了。
夜晚静悄悄地来了，晚上我们在一起过得很愉快，如果不是受到身旁的林奇密尔勋爵紧张情绪的影响，我本来感觉是很惬意的，而我的雇主一紧张，心有隐忧，我作为雇员也就不由自主地跟着紧张起来了。至于说到庄园的主人，他和客人也熟络起来了。他不停地说起自己对现在不在他身边的妻子和小儿子的爱和思念之情，他的小儿子最近刚刚被送去寄宿制学校读书了。据爵士说，这座庄园缺少了女主人和小主人之后，他就感觉这里大不一样了。如果不是有自己的科学研究活动填补自己空缺的精神天地，他简直都不知道该怎样打发每天的日子了。晚餐之后，我们在台球室里吸了一会儿烟，打了一会儿台球，就互道晚安，早早地准备睡觉了。
就是在这个时候，也是头一回儿，在我的脑海里蹦出了这样一个念头，我在想，林奇密尔勋爵会不会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当庄园的主人起身去睡觉，我们也回到卧室的时候，勋爵没有去他的卧室睡觉，而是跟着我进入了我的卧室。
“医生，”勋爵神情严肃地说道，他说话的声音低而急促，“今晚你必须跟着我。你必须在我的卧室里待着。”
“你什么意思？”
“我现在不愿意解释。但是这是你的职责。我的卧室就在你卧室的旁边，在明天早上仆人打扫你的房间之前，你才可以返回到你的卧室。”
“可是，这是为什么呀？”我不解地问道。
“因为我一个人待着就会感到紧张不安，”勋爵说道。“这就是原因，既然你现在需要一个原因。”
看起来事情有些不太对劲，但是一想到那二十英镑的报酬，那么任何反对意见也都被推倒了。我跟着勋爵，来到了他的卧室。
“哦，”我说道，“房间里的床只够一个人睡啊。”
“一次只睡一个人。”勋爵说道。
“那么另外一个人呢？”
“另外一个人必须担任守卫守候着。”
“为什么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认为今晚会有人要袭击你吗？”
“也许吧，不过，我的确这样认为。”
“既然是那样，你为什么不锁紧你卧室的门呢？”
“那是因为，或许，我希望自己被人袭击。”
种种古怪，越听越迷惑，我觉得这不就是精神错乱的表现吗？然而，事已至此，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我只有服从的份儿。我晃了晃自己的肩膀，一屁股坐在了空空如也的壁炉旁边的一张扶手椅上。
“那么由我来负责守候吗？”我问道，心中带着一丝悔恨，后悔来到这里。
“我们今晚分班守候。你来选吧，如果你守候到凌晨两点，那么下一班由我来。”
“这样安排很好。”
“那么，两点钟叫醒我。”
“好的，谨遵吩咐。”
“把你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如果你听到有任何声响，你要立刻叫醒我——立刻叫醒，你明白吗？”
“你绝对放心吧。”我努力让自己的神情严肃起来，认真地回答道。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可千万别睡着了。”勋爵说道，然后他就上床睡觉了，不过，他只脱下了自己的外套，和衣而睡。
这可真是一个忧郁的夜晚，作为这漫漫长夜的守夜人，我越想越觉得这真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于是，忧郁的情绪就更加浓烈了。想想这里面的逻辑，实在有些可笑，万一林奇密尔勋爵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自己的妹夫，也就是托马斯·罗西特爵士，会在卧室里袭击他本人，那么勋爵究竟为什么就不能锁好自己卧室的门以保护自己的安全呢？勋爵自己给出的答案，说他还期待着袭击发生，那就显得愈加荒谬了。勋爵究竟为什么还希望对他的袭击发生呢？还有，有谁会袭击勋爵呢？很明显的，林奇密尔勋爵得了幻想症，他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想，而结果就是，仅凭他一个低能的借口，就剥夺了我一晚上的休息时间。而且，不管这种情况有多么荒谬，我现在注定要执行他的命令，只要我还是他雇佣来完成某种特定使命的雇员，我就必须这样做。于是，我只好坐在那儿，旁边是那个空空如也的壁炉，夜晚很静，我都能听见走廊里不知什么地方挂着的时钟指针的敲击声，那个时钟每过一刻钟就会自动报一下时。看起来，这样的守夜工作好像是永远没有尽头一样。除了那个时钟之外，整个府邸里再无其他声响，因而这座巨大的房屋就愈发显得宁静，地上掉根针都能听见。在我眼皮底下的桌子上，放着一盏非常袖珍的油灯，只能在我的椅子周围放射出微弱的光晕，但是卧室的其他角落，就丝毫看不到它的影响力了。林奇密尔勋爵在床上睡得很平静，呼吸很均匀。我十分妒忌他能睡得那么香，而我的眼皮渐渐地就开始向下耷拉下来，但是每当我快要睡过去的时候，我的责任感就立刻上来帮我驱走睡意，这时候我就站起身来，用双掌用力搓我的眼睑，有时候甚至会用手掐自己，我下定决心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白拿人家的钱，同时也想亲眼瞧瞧到底会不会发生勋爵既担心发生又期待发生的事儿。
我就这样一路忍耐，一路坚持。终于等到了走廊里的时钟报时，凌晨两点了。我把我的手放到了熟睡中的勋爵的肩膀上，轻轻摇醒了他。他一下子就醒了，立刻坐了起来，脸上的神情表现出一种非常浓厚的想要知道实情的样子。
“你听见什么动静了吗？”
“没有，先生。现在凌晨两点了。”
“很好。现在由我来守候。你现在可以睡觉了。”
我也和衣躺在了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我最后的一点儿记忆是那盏袖珍油灯发出的灯光，还有林奇密尔勋爵瘦小的身形，已经有些弯了的背，以及他脸上的那种十分焦虑的表情。
我到底睡了多久，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突然一下子被人用力地摇醒了。现在，勋爵的卧室伸手不见五指，但是，在屋子里可以闻到一股浓浓的油灯的味道，我立刻明白了，这是勋爵刚刚把油灯掐灭了。
“快！快！”林奇密尔勋爵在我耳边急速喊道。
我从床上跳了起来，勋爵的胳膊依然挽着我的胳膊。
“在这儿！”勋爵低声道，他把我拖到卧室的角落里。“安静！听！”
在黑暗中，一片宁静，但我分明可以清晰地听见有人正从走廊里向我们这里走来。脚步声很轻，微弱而又断断续续，就好像是有人每走一步就停下来，然后又蹑手蹑脚地走动一样。有时候，过去了将近有半分钟，你也根本听不到任何声响，然后当你细心倾听，又可以听出来其实这个人又在继续前进了。我的同伴儿明显很激动，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他的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袖口儿，不停地哆嗦着，就像风中的一片树叶。
“会是谁呢？”我低声问道。
“是他！”
“托马斯爵士？”
“是的。”
“他想干什么？”
“安静！干什么我会告诉你的。”
我清醒地意识到，有人正在开我们卧室的门。门把手发出微小的呲呲声，最后门开了，接着我在黑暗中看见一丝光亮，可以分辨出，是一盏非常小的灯发出的光亮。原来，是在走廊的深处，有人在那儿放了一盏灯，灯光的光亮正好可以让入室人从外面看到我们卧室里的动静。灯光映出一个灰色的人影，这影子越来越大，渐渐地，尽管他的动静很小，我还是看清了这是一个人。他弓着腰，弯着背，从身体的侧面看过去，就像是一个畸形的侏儒在行进，还带着神秘并且不祥的恐怖气息。这个黑影移动到卧室的中间，突然，他像一头猛虎一样向床的方向扑去，砰，砰，砰，传来了三下沉重的击打声，好像是用很重很重的东西砸向床上。
我当时惊讶得就像瘫痪了一样，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也不敢大口喘气，就那样呆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切，直到我的同伴儿向我发出求救的呼声，我才醒过神来。借助敞开的卧室门透进来的光，我现在完全可以看清楚眼前发生了什么，我看见身形矮小的林奇密尔勋爵的胳膊正紧紧地扼在他的妹夫托马斯爵士的脖子上，就像一只专门用于捕猎的叭喇狗用它的牙紧紧地咬住一只憔悴的猎鹿犬一样。而托马斯爵士，身形高大而又瘦骨嶙峋，身子向前突着，前后左右拼命翻腾着，用力地想摆脱他的攻击者对他实施的人身控制；而另一方，林奇密尔勋爵，则从后面死死地贴住爵士，想要把爵士从后面摁倒，但是从他嘴里发出的带着惊恐的尖叫声听来，很显然在这场与爵士的竞赛中他渐渐落了下风。我赶忙上前解救，我们两个合力，想办法一定要把正在拼命挣扎着的托马斯爵士放倒在地板上，我感到爵士的牙齿都已经碰到我的肩膀了。尽管爵士的反抗强烈而又疯狂，但是毕竟我们这方在人数、年龄、体力以及力量上占有一定优势，爵士的挣扎看来已是困兽犹斗了；最终，我们把爵士摁倒在了地上，然后我们又用爵士身上穿的睡袍上的腰带紧紧地捆住了他的双手。我用力压住爵士的双腿，而林奇密尔勋爵起身去点亮卧室的油灯，这时候，走廊里传来了一阵杂沓的脚步声，男管家和两个男仆出现在卧室门前，他们也是听到屋内传出的喊叫声才惊醒冲到这边来的。有了他们的协助，我们就不用那么紧张啦，我们几个很轻松地控制住了我们的囚徒，爵士现在躺在地板上，眼睛向我们怒视着，嘴里面吐着白沫儿。只消瞥一眼他脸上的神情，你就完全清楚了，他俨然就是一个危险的躁狂症患者，而床上搁着的一把分量不轻的短锤向我们显示，他今晚的目的明显带有谋杀性质。
“请不要使用任何暴力！”当我们把这个还在挣扎着的男子抬离地面举起来的时候，林奇密尔勋爵高声喊道。“他在兴奋过后会在一段时间内不省人事。我认为他现在已经不省人事了。”果然，正在勋爵说话的时候，他全身的抽搐已经变得不那么剧烈了，这个刚才还在发疯的男子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他的脑袋向前胸耷拉去，就好像他已经睡着了一样。我们抬着他的身体穿过走廊，然后把他放在他自己的床上，他呼呼大睡，毫无知觉，呼吸又粗又重。
“你们两个看着他，”林奇密尔勋爵说道。“现在，汉密尔顿医生，请你跟我去我的房间，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解释，我主要是害怕这桩丑闻传出去，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也许正因为如此，才耽搁了，没有向你解释。来吧，听我解释，对于你今晚所做的工作，我向你保证，你不会觉得后悔的。”
“其实，要想说清楚这里面的情况，只需要几句话就行了，”当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的时候，林奇密尔勋爵继续说道。“我的这位连襟儿啊，是个可怜的人，他是这个星球上的精英人物，一个忠于自己家庭的好丈夫，同时还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父亲，但是他祖上的家系血统是有严重问题的，他本人就遗传了家族性精神错乱的毛病。这种严重的精神错乱，表现在他身上就是嗜杀行凶，这种病他已经发作过不止一次了，让人感到更加痛苦的是，他的病症的倾向性还特别明显，他总是攻击那个与他关系最密切的人。他儿子被打发住校了，就是为了躲避开这种危险，然后他又试图攻击我妹妹，也就是他的妻子，她好不容易逃脱了，但是受了伤，你在伦敦见到她的时候或许已经注意到了。你必须理解，在他思维清楚不犯病的时候，其实他对此根本一无所知，他甚至还会嘲讽那些对他有所暗示的人，像他这样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去伤害那些他所深爱着的人。你应该了解，其实这就是这种可怕疾病所表现出来的一般情形，对于深受这种疾病危害的病人来说，要让他本人相信自己就患有这种病，那是绝对做不到的。”
“当然，我们这些做亲属的，要实现的目标，就是要在他犯病的时候，也就是在他的双手有可能沾满亲人的鲜血之前，就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但是这件事实际做起来其实有很大的难度。他又是一位隐士，习惯于隐遁的生活，还不愿见医生，什么医生都不见。除此以外，我们认为这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的目的，包括应当有一位医生能够让他本人确实相信他有精神错乱的毛病，除了这些发作的时刻，他和你我一样，都是神智正常的人。好在还有一种情况，非常幸运的是，他在对亲人进行攻击之前，他的症状表现出来一种固定的模式，那就是危险到来的信号，在提醒我们要警惕了。你也许已经注意到了，他的前额之上会出现神经严重扭曲的现象。在他展开疯狂攻击之前的三天或者四天，他都会表现出这种扭曲现象。只要一出现这样的情况，他的妻子就借口要到城里办什么事儿，然后就跑到我布鲁克大街的房子里避难。”
“对我来说，我要做的，就是要找到一位医生，他可以确认托马斯爵士的确精神错乱，如果没有这样一位医生的协助，要把他安置在不能伤害他人的地方那也是绝无可能的。但是，第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才能让一个医生进到他的房子里去。于是我想到他对甲壳虫的爱好和兴趣，他喜欢任何一个和他有一样爱好的人。因此我就在报纸上登了广告，并且非常幸运地找到了我要找的人，你就是那个最符合条件的人。在处理这件事儿上，一个体格健壮勇敢坚定的同伴儿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我知道，精神失常这种疾病的存在，只能在一次真正的带有谋杀性质的攻击行为中得到证明，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样一种攻击的对象应该就是我本人，因为他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对我的接待是最热情的。而你的智力，我认为，足以解决其他所有问题。我并不知道攻击行为一定会在晚上发生，但是我想，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这种疾病发作起来的最紧要关头通常都是在天亮之前的那几个小时里。我本人就是一个十分神经质的人，但是我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把我妹妹从这种十分可怕的危险中解救出来。我现在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在精神病人确认意见书上签名。”
“我愿意签，不用有丝毫怀疑。但是，意见书上至少需要有两个医生的签名。”
“你忘了，我自己也获得过医学学位。我把文件放在旁边那个桌子的抽屉里了，那么，如果你好心帮助这个病人，现在就愿意在意见书上签名的话，那么我们今天早上就可以把病人转移了。”
这就是我对托马斯·罗西特爵士的造访，这位爵士是一位著名的甲壳虫捕者，还是这方面研究的真正专家，这次造访也成为了我踏上成功阶梯所迈出的第一步，因为罗西特夫人和林奇密尔勋爵事后证明，他们都是我忠诚可靠的朋友，他们从未忘记在他们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我所提供的一点儿绵薄之力。托马斯·罗西特爵士在那个早晨被人带走进行治疗，后来据说他的病好了，恢复了正常，但是我仍然认为，如果还要让我在戴拉米尔庄园住一晚上的话，我一定会把我的卧室门从里面锁上，并且锁得紧紧的。

戴手表的男人
许多人一定还记得1892年春天发生的那个离奇事件，报纸对它进行报道的时候，使用的标题是“鲁格比车站奇案”，当时，各类日报都在自己的专栏版面予以特别报道。对这个案子的跟踪报道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人们发现，除了案子本身有些稀奇以外，其实也无甚可讲，同样使人感到烦闷的是，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尽管有点言过其实，那就是，与其说这个案子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还不如说这个案子让公众产生了强烈的刺激感，要知道，一个神秘的案子，到最后都没能破案的案子，既离奇古怪同时又充满了悲剧性质的案子本身，就会对一般公众的想象力产生一种绝佳的刺激。警方经过了几个星期毫无结果的调查，发现最终无法对收集到的各种事实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而且从一开始这个悲剧事件就显得扑朔迷离，恐怕要归入那种无法解释的悬案一类了，于是公众对此案的兴趣大为降低。然而，最近这个案子的一些最新进展（当然，事实的真实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核实和查证），给破案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同时也让案情明朗了不少。在将案情真相和盘托出呈现在公众面前之前，也许，我首先应当做的就是让公众重新了解一下这些奇特的事实到底是怎样一种情况，然后再据以对案情进行相应的评论。下面就简要叙述一下这些离奇的事实：
三月十八日下午五点钟，年份在上面已经说过了，有一列火车离开欧斯顿火车站，开往曼彻斯特。当时天下着雨，还刮着大风，列车在行进中，风雨大作，愈加猛烈，十分阴冷，在这样一种天气状况下，除非确有此必要，或者是不得不外出，应该没有人会想着在此时出行旅游。然而，这列火车在曼彻斯特的商人圈儿里却颇受欢迎，他们急着赶回曼城，而这趟列车行驶速度快，全程只需要四小时二十分钟，而且沿途只停靠三个站。因此，除了当晚天气十分恶劣以外，所有的事情都能和我下面要讲述的一切很好地连接在一起。列车上的守卫是一名很有经验的铁路公司雇员——他是一位已经在铁路公司服务了二十二年的老警卫，工作记录没有任何瑕疵，铁路公司也从来没有收到乘客对他的投诉。这个列车守卫的名字叫约翰·帕尔默。
火车站的时钟刚刚指向五点钟，列车马上就要开了，列车守卫约翰·帕尔默正准备像往常一样向列车司机发出信号，示意可以离站了，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月台上急匆匆地跑来两位乘客。其中一个是名男子，个头儿特别高，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外套，外套的衣领和袖口都是用阿斯特拉罕羔羊皮做成的。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当晚的天气十分恶劣，这个高个儿乘客穿着长长的带翻毛领的外套，一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喉咙被阴冷的三月风给吹着。尽管列车守卫对他只是匆匆一瞥，却也能看出这是一个年纪在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的男子，他保养得很好，行动敏捷，依然保留着年轻人的那种精气神儿和活力。这名男子手里提着一个棕色的格拉德斯通皮包。他的同伴儿是一位女士，个儿也很高，身子挺得很直，脚步要比她身边的那位绅士走得更快，更有活力。她穿着一件长长的浅黄褐色的防尘罩衣，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无边儿女帽，帽子前面有黑色的面纱遮住了她的大部分脸。这两位乘客看起来就像是父亲和女儿一样。他们两人快速地走进列车车厢，眼睛贴着窗户向外看着，列车守卫约翰·帕尔默在一旁注视着他们。
“现在，先生们，当心，火车就要开了。”约翰说道。
“一等列车席。”那名男子回答道。
列车守卫打开了最近的车厢大门。从打开的车门里可以看到，那里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嘴里叼着一根雪茄。他的这副样子似乎给列车守卫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就好像是那个男子有意准备好似的，以便让列车守卫确认或者描述他的外貌。这名男子年龄大概在三十四五岁上下，身着一身灰色外套，鼻子很尖，目光充满了警觉，他面色红润，稍微带点儿风霜之色，长着黑色的小胡子，胡子经过仔细的修剪，当列车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他向外瞥了一眼。这时候，车外面的那个高个儿男人正准备上车，突然他停了下来。
“这是一节吸烟车厢。女士不喜欢烟雾。”高个儿男人说道，然后转身看着列车守卫。
“好吧！先生，您这边儿请！”约翰·帕尔默说道。约翰用力地把吸烟车厢的大门关上，接着，他打开了隔壁车厢的门，这个车厢里没有人，于是，这一男一女两位乘客就立刻上了车。就在这个时候，约翰也上了车，同时吹响了示意发车的哨子，火车的车轮开始移动起来。那个刚才嘴上叼着雪茄的男子，此刻正在车厢里靠近窗户的地方坐着，他正在与经过他身边的火车守卫说着什么，由于刚发车，一片嘈杂，约翰也没能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约翰·帕尔默跨进列车守卫的车厢，今天由他当班，一切正常，看不出有什么状况。
列车开出了十二分钟之后，到达威尔斯登连接站，在这儿，火车只短暂地停靠一会儿，已经检过票了，可以肯定，这个时候，既没有人上车，也没有人下车，月台上也看不见一个乘客。5点14分，列车又出发了，继续向曼彻斯特行进，于6点50分到达鲁格比车站，此时列车显示，已经晚点了五分钟。
在鲁格比车站，车站工作人员的注意力被一个情况吸引住了，他们注意到一等车厢有一扇车门竟然是开着的。他们立刻对这节车厢，以及它的相邻车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结果发现了让人感到十分惊讶的事实。
那节吸烟车厢，也就是那个身材矮小，面色红润，长着黑色小胡子的男人现在已经不在车厢里了，车厢里空空如也。车厢里除了找到一支吸了一半的雪茄之外，就根本没有乘客在这里待过的任何痕迹了。这节车厢的门也被锁死了。在相邻的下一节车厢里，车站工作人员的注意力再次为车厢里的事实所吸引，那名外套衣领是用阿斯特拉罕羔羊皮做的高个儿乘客，以及他的同伴儿，就是那位年轻的女士，现在都不见了。这三位乘客消失得无影无踪。另一方面，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在这节车厢的地板上——就是那个高个儿乘客与那位女士所在的那节车厢里——一个面目俊朗、穿着时尚的年轻人死在了那里。他的脑袋靠在车厢与车厢之间连接的门上，腿是弯的，膝盖向上，整个人都靠在车门上，一只胳膊肘搭在车厢的座位上。死亡原因是受到了枪击，一颗子弹穿透了他的心脏，可以判断他在遭到枪击之后，人立刻就死亡了。奇怪的是，根本没有人看见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进入车厢的，在他的衣服口袋儿里，也没有找到火车票，他的亚麻布衬衣上也没有任何标志，他的身上也没有找出任何证件或物品，没有什么能够证实他本人的身份。这个年轻人到底是谁，他什么时候上车的，他又是因为什么遭到了枪击而致命，这些都成了鲁格比车站奇案中需要查证的谜团，还有，火车从威尔斯登连接站出发，到抵达鲁格比车站当中的一个半小时里，这两节相连的车厢内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三个失踪的人到底去哪里了，他们会不会是杀死这个年轻人的凶手，这些都无从得到合理的解释，因而就使这桩奇案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奇上加奇了。
我刚才在前面已经说了，没有什么个人物品可以帮助我们确认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但是这个不知姓甚名谁的年轻人身上却存在着不少蹊跷的地方，集中了很多疑点，在案发的时候值得说道说道。在这个年轻人的口袋儿里，找到了不少于六块儿价值不菲的金表，三块儿放在他上身穿的马甲口袋儿里，一块儿装在外套的兜儿里，一块儿装在他衬衣口袋儿里，还有最小的一块儿表，装在一个皮套里，这个皮套是穿在裤子皮带上的，表的位置就在他的左腰位置。由于发现了这些物品，很显然，最普通的解释就是这个年轻人是个小偷，这些表都是他从别人那里偷来的，都是赃物，但是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因为经过仔细辨认，这六块儿表全都是美国制造的，都是美国牌子的表，其中一款在英格兰根本就很少见。有三块儿表的标牌显示，制造商是罗切斯特手表制造公司生产；一块儿是梅森制表厂生产，制表工匠的名字叫艾米拉；一块儿没有任何标志；体积最小的那块儿表，价值也最高，上面镶满了珠宝，是由纽约的蒂芙尼制表厂生产的。他的口袋儿里还有如下物品：一把象牙手柄的折叠刀，上面连着一把由罗格斯厂生产的螺旋开塞钻，折叠刀的生产厂商是谢菲尔德；一面非常小的圆镜子，直径只有一英寸（译者注：1英寸=2.54厘米）；一张莱西厄姆大剧院观剧的许可证；一只打造精巧的银盒子，里面装的全是维斯塔牌火柴，一个褐色的专门用来装雪茄的皮制烟盒，里面还剩两根方头雪茄烟——除此以外，就是两英镑十四先令的钞票。清点完这个年轻人的随身物品后，情况就很清楚了，不管这个年轻人的死因是什么，劫财致死的原因是可以排除在外了。正如上面所述，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的亚麻布衬衣是新的，但衬衣上没有任何标志，他的外套上也没有裁缝的名字。从外表上看，这个人很年轻，个头不高，脸刮得很干净，打扮穿着得体。还有，他嘴里有一颗前牙是镀金的。
在鲁格比车站发现了凶案后，警方立刻对列车进行了检查，所有乘客全都要主动配合出示自己的车票，列车上的乘客数量也进行了仔细的清点。结果发现，全列车正好有三张车票未经清点，这恰好对应那三位失踪了的乘客。于是，这辆快车就被放行了，可以继续行驶，但是列车上增加了一名守卫，而原来列车上的守卫约翰·帕尔默被警方留了下来，因为他最熟悉那三个乘客的长相。另外，发生凶案的那两节车厢也与列车脱钩，从支线上导轨，这两节车厢停在了鲁格比车站等待进一步的检查。来自苏格兰场的警察巡官维恩，以及隶属于铁路公司由公司雇佣的探员汉德森先生来到了鲁格比车站，他们到了以后，对凶案现场的一切展开了全面的调查。
这里的确发生了凶案。凶手射出的那颗子弹，是从一支小手枪，或者是一支左轮手枪当中射出的，并且可以肯定，是从近距离射出的，因为子弹在伤者的着弹部位没有更多的延伸烧伤，这一点警方认为很重要。在车厢里也没有找到其他武器（于是，凭借这一点，有人认为这是自杀行为），也没有找到那个棕色的格拉德斯通皮包，也就是守卫看见那个高个儿男人手里拿的那个包。警方还在行李架上找到了一柄女用阳伞，但除此以外，两节车厢里就再也没有发现任何新的物品，再没有发现什么跟乘客有关的物品。且不说这起凶案，就说这三名乘客（其中一名是女的）吧，他们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列车，以及他们是怎样离开这辆高速行驶的快车，还有，那个被杀死的人是怎样在威尔斯登连接站与鲁格比车站之间上车的，要知道这期间火车并没有停靠过站台，这些疑问引起了公众对此案的高度关注与兴趣，对此，伦敦的媒体刊登了许许多多对案情的猜测。
列车上的守卫约翰·帕尔默，在警察问询期间，提供了一些证词，给这个案子的侦破提供了一些启示。根据约翰的陈述，在特林站和切丁顿站之间，有一个地点，因为被设定为铁道线维修临时堆栈，这里堆放了大量物资，因此快车在经过这里的时候，要减速行驶，不得超过时速八英里或者是十英里。就在这个地方，在火车减速的时候，对于一名男子，甚至是一名体力比较好的妇女来说，都有可能比较从容地从快车上跳下，而不至于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当发生凶案的快车经过这里的时候，那儿正好有一帮铁路工人在干活，据他们说，他们什么也没看见，而这些铁路工人干活的习惯是站在两条通车的铁道中间，而车厢打开的那扇门却位于火车的另一端，所以即使有人从那扇门跳下车也是不会被发现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当时天色已黑，说不定是夜色掩盖了跳车人的踪迹。铁路的路基还是有一定坡度的，有人从车上闪身而下，是很容易逃过铁路工人的视线的。
列车守卫约翰再次做证，在威尔斯登连接站停靠的时候，当时月台上确实比较忙碌，但是他绝对肯定，在这一站，快车上既没有下车的旅客，也没有上车的旅客，但极有可能有乘客在列车上的各车厢之间走动，这是列车守卫看不到的。再说，一个乘客，在吸烟列车席抽完一支雪茄，然后来到一节客车厢换换空气，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啊。想象一下，长着黑色小胡子的那个乘客，在抽完了雪茄之后来到了相邻车厢，当时很可能火车恰好经过威尔斯登连接站（地板上抽了一半儿的雪茄似乎就很能证实这种猜测），这样他就很可能与这场戏中的两位重要人物碰面了。那么，这场戏的第一场就宣告结束了，我们用不着花多大气力，就可以猜出，在第二场中一定有好戏看。但是，这第二场戏到底是怎么演的，这个死去的年轻人又是怎么中枪身亡的，那三个乘客到哪儿去了，他们是怎么走的，那个年轻人又是怎么来的，这些都是列车守卫约翰和办案经验十分丰富的探员和警长无法回答的了。
警方对列车从威尔斯登连接站到鲁格比车站经过的铁路进行了仔细的搜查，结果还真找到了些东西，只是他们仍无法进一步确定这些东西到底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在靠近特林站的地方，也就是火车经过堆栈必须减速慢行的铁路附近，在路基下面，办案人员找到了一本袖珍版的《新约圣经》，书已经非常破旧了，磨损得很厉害。这本《新约圣经》由伦敦的圣经协会出版，内封上还题着字儿：“约翰送给爱丽丝。1856年1月13日。”同一页的下面还写着字儿：“詹姆斯。1859年7月4日。”这一行字儿的下面还有一行字儿：“爱德华。1869年11月1日。”可以看出，所有这些字儿，都出自同一人之手。这可是警方获得的唯一线索，如果这就是线索的话，而验尸官的结论——“死者为凶手所杀，究竟系何人所为，正在调查。”对这桩离奇的案子而言，断然不是给人能够满意的回答。广告，悬赏，以及各种询问，最后都无疾而终，没有任何结果，什么有效的结论都无法做出，整个调查始终找不到一个重心，没有什么能够有力地支撑起案件的侦破工作。
然而，如果你认为没有人会关注这个案子，没有人对这个案子的案情提供有价值的分析，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恰恰相反，报纸媒体，不论是英国的，还是美国的，在各类媒体上都出现了连篇累牍的文章，试图对本案进行猜测和推理，当然，这其中的大部分是不太着调的荒谬想法。凶案现场出现的手表，都是美国牌子，还有死者那个非常引人注意的镶金的前牙，这些都可以表明，死者应该是一个美国人，尽管他穿的亚麻布衬衣，衣服和靴子是英国产的。因此，有人推测，当时这个年轻人藏在车厢的座位底下，最后被人发现了，因为某种原因，很可能是因为他偷听了跟犯罪活动有关系的谈话内容，因此，他的同伴儿乘客就将他处死了。当这些臆测与一些普遍情况夹杂在一起的时候，诸如什么无政府主义者的凶残与狡诈，以及其他一些秘密组织什么的，这个推论就和其他流行的猜测一样比较让人信服了。
这个年轻人没有车票，这和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倒能保持一致，众所周知，妇女在无政府主义者的宣传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这已经很清楚了，从列车守卫的陈述来看，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在其他人到来之前，就已经隐藏在那儿了，可是，那些同谋者正好进入一个藏有间谍的车厢里密谋，这样的巧合也实在太不可能了吧！而且，这种解释忽略了那个在吸烟车厢抽雪茄的男子的存在，这种解释无法解释抽雪茄男子失踪的理由。警方很容易就证实，以上这种解释无法有力地解释凶案现场的一切，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证据，警方在否定了上述解释的同时，自己也无法提出一种更为有力的解释。
当时在日报上刊载过这样一封公开信，这封信的署名作者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刑侦案调查专家，他在信中对这个案子有过较多的讨论。这位专家对案情真相进行了大胆假设，至少，他的假设蛮精巧的，请恕我嘴拙，我干脆就用他登出来的公开信原文为大家介绍他对案情所做的假设吧。
“不论案情的真相为何，”这位专家写道，“这案子一定建立在一些奇异罕见的事件同时发生在一起这个事实基础上，所以，在我们对案情的解释中，不要再有什么犹豫，我们必须假设这些事件同时发生了。在目前缺乏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丢弃掉分析的方法或者所谓的科学调查方法，取而代之以一种更流行的综合调查法。总之一句话，不是拿着已知的事件，从中推断出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儿，而是我们必须建立一种充满了想象力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将和我们已知的各种事件严丝合缝，并且丝丝入扣。然后我们就可以用任何新得到的事实来检验这种解释。如果新发现的事实，全都在这种解释中合适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那就说明我们的解释是在正确的轨道上行进，那么随着每一种新发现的事实都找到了合理的解释，这种解释的本身正确的可能性就大大地提高了，这完全符合几何学的证明进程，这种解释和证明的过程，一直持续到最终可信的证据证明这种解释是正确为止。”
“现在，有一个非常显著，并且非常有建设性的事实，还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而我们本不应该忽视这个事实的重要性。当时有一辆当地列车，穿过哈罗和金·兰格莱，我们查看它的行驶时刻和行驶速度，就会发现，发生凶案的那辆快车一定会赶上并超过它，但是由于快车在经过那个堆栈区的时候要放慢自己的速度，只能以时速八到十英里的速度行进。于是，这两辆火车就将在相互平行的两条铁路上，以相同的速率朝着相同的方向行驶。那么，根据我们每个人乘坐火车的经验，每辆火车上的乘客在各自的车厢里，都能够看清楚对面车厢里的乘客。在威尔斯登连接站，快车已经点亮车灯了，每节车厢里都是灯火通明的，火车里的人都能够看清楚对过火车里的人。”
“现在，我所提出的假设中，也就是我所重新构造出各种事件的发生将会这样展开。这个身上装了好几块儿表的年轻人，当时正一个人孤独地坐在慢车的车厢里。他的车票，他的证件，手套，以及其他一些东西，都在，据我们推测，应该都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了。他很可能是一个美国人，并且，很可能是一个智商不怎么高的美国人。怎么看出来的呢？他随身带了这么多珠宝招摇过市，就是这种症候的早期症状和外在表现了。”
“这个年轻人，坐在自己慢车的座位上，这时看见快车的速度也慢下来了（由于当时火车要经过堆栈的时候不得不减速），就和他坐的慢车一样以同样的速度行驶，突然，他看见对面车厢里有个他认识的人。根据我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推测出，这个年轻人看到的人是一位他深爱的女人，还有一个他非常恨的男人——当然，这个男人也因此恨他。这个年轻人立刻激动起来，并且表现得很冲动。他打开自己车厢的车门，冲下了车，又飞身冲向快车，并且成功地让自己出现在二人面前。当然，我们在这儿必须讲清楚，这个年轻人跳下火车再跳上火车的技艺（我们只能假设，两辆火车以相同的速度向相同方向开出），实在是危险至极，但是，它毕竟是发生了。”
“这个年轻人一登上快车，他当然没有车票了，他在车厢里见到那个上了年纪的男子和那个年轻女子一起旅行，我们不难想象，一场火药味儿非常浓的大戏随后就开锣上演了。很可能那两个人也都是美国人，那个上了年纪的男子身上带着武器——这在英国是非常罕见的。如果我们对躁狂症的初始症状理解正确的话，这个冲动的年轻人攻击了那个上了年纪的男子。在激烈的争吵中，那个上了年纪的男子拿出手枪击中了那个闯入者，然后就从车厢逃跑了，当然，他还把他的女友，那位年轻的女士，也一起带走了。我们可以推测，说时迟，那时快，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得很迅速，那辆快车在枪击发生之后，仍然以低速度行进着，因此他们二人从容下车并不是什么难事儿。一位女士也能够在火车以每小时八英里的速度行驶时跳下火车。据我们所知，这位女士的确就是这样下了火车。”
“那么，现在，我们必须给那个在吸烟车厢里的男子找个合适的位置，来解释他的失踪了。让我们姑且假设，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这个凶案的发生之重构都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在这名男子身上就找不到什么原因来重新考虑我们的结论是否准确了。根据我的理论，这名抽雪茄的男子，他看见对面火车上的年轻人打开车门，然后又迅速冲上自己乘坐的这辆火车，他也听见了枪击声，也看见了两个逃亡者跳下火车，沿着铁路线飞奔，他清醒地意识到这里发生了凶案，于是他也纵身跳下火车，追踪那两个亡命徒去了。为什么自此再也没有听见他的音讯——他是否在追踪过程中丧身殒命，或者，这种可能性极大，他意识到了，自己根本就没有介入此事的必要性——到目前为止，这位男士的一切仍是我们无法恰当解释的一个环节。我承认，的确存在着某种解释上的困难。打眼看去，在这样的一种时刻，一个开枪杀了人的凶犯，在逃跑的路上，会让自己承受着那个棕色的格拉德斯通皮包的重负。对此，我的解释是，凶犯此时很清楚，一旦棕色包被发现，那么他的身份就暴露了。所以，不论多沉，他也必须带着这个包逃跑。其实，我的理论就建立在一点上，并且我已经要求铁路公司方面，立刻对那辆于3月18日穿过哈罗和金·兰格莱的慢车进行严格的搜索。如果找到了这样一种车票，那么我的解释就会被证实。如果没找到，我的理论依然是正确的，因为很有可能，这个年轻人根本就没买票，他是混上车的，或者他买了票而把车票丢了，这两种可能性都是有的。”
对这样一种似是而非和颇为精致的假说，警方和铁路公司方面的回应是，首先，没有找到这样一张车票；其次，假说当中提到的那辆慢车根本就没有和快车相互平行行驶过；第三，那辆慢车停靠在金·兰格莱的时候，发生凶案的快车正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飞驰电掣般开过去。于是，那个由著名的刑侦专家提供的，看上去颇具解释力的理论最终消亡了，随后，五年时间像是长了翅膀一样，飞一样地就过去了，再也没有人对这桩发生在快车上的凶杀案提供新的解释了。而到了今天，人们终于等来了一纸声明，它提到了人们所知道的所有事实情况，这张声明中所陈述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声明是以信件的形式公布于众的，是从纽约寄出的，声明直接寄给了那位我们熟知的刑侦案专家，就是曾经对此案提出过假说的那位著名刑侦案专家，他的理论我曾经引述过。关于这份声明，我将在这里全文照录，以便让关注此案的公众最终放下自己心中的那块儿石头，声明的开头几段我略去了，主要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考量：
“你首先应当原谅我没有写我的名字，我的名字说出来不太方便，所以干脆我就不说了。比起五年前，把事情的起因说出来的压力要小多了，因为我的母亲那时候还活着。但是说起这件事儿，我希望尽我所能，能够涵盖全部事实。但是我欠你一个解释，因为你对于整个事件的解读首先就错了，事实上，这件事儿完全可以说是非常精巧的。要想把整件事儿讲清楚，我不得不回溯一段往事，这样你才会理解得更容易一些。”
“我们家族来自英格兰的巴克斯，在五十年代初期移民到了美国。最先定居在纽约的罗切斯特，在那儿，我父亲经营着一家非常大的专门从事干货生意的商店。我们家只有两个儿子：我，詹姆斯，还有我的弟弟爱德华。我要比我弟弟年长十岁，在我父亲去世之后，一定程度上我就接替了我父亲对我弟弟的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那句话，长兄如父。我的弟弟爱德华是一个非常聪明，生气勃勃的青年，他的天赋条件很好，简直可以说是非常漂亮的一个人物。但是，我弟弟这个人也有一个弱点，一个很明显的弱点，就好像奶酪里的霉菌一样，他身上的弱点会一点儿一点儿地扩散，不论你怎样阻止，你总是无法阻止它扩散。在这一点上，我母亲要比我看得清楚的多，但是她还是对我弟弟很溺爱，对他总是很娇惯，因为我弟弟就是有这样一种脾气，或者说是性格，你看到他那个样子，你根本就不会想着拒绝他。我尽我的全部力量想要把他拉到正道儿上来，但是他却不体谅我的好心，一再怀恨在心。”
“最后，我弟弟终于还是昏了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没能阻止他往邪路上走。他先是去了纽约，变得更坏了，而且变坏的速度很快。最开始他只是小偷小摸，后来成了罪犯；再到后来，只用了短短不到两年的工夫，他竟然成了全纽约臭名昭著的年轻千手之一了。他和麻雀迈克考伊建立了友谊，迈克考伊是纽约当地流氓无赖的头子，麻雀是他的诨名，除此以外，他还是纽约骗子行当的黑老大，伪造、诈骗、欺诈行当的总老板之一。他们还在一起玩纸牌诈骗，他们经常光顾纽约这座大都会里最好的旅馆和饭店，是那里的常客。我弟弟在麻雀一手策划的诈骗案里面是一个十分出色的演员，（说实话，我弟弟原本可以靠他的演技为自己赢得一个正当的名声，如果他选择演员这个行当的话。）他会扮演成一个刚从西部来的心地淳朴的小伙子，或者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他还经常带着英国贵族小伙子的头衔招摇撞骗，总之，每一次他都能恰如其分地完成麻雀迈克考伊交给他的任务，遂了迈克考伊的心愿。有一天，他给自己化了妆，把自己打扮成小姑娘的模样，竟然把人骗得一愣一愣的，他就这样一步一步地在邪路上越走越远，最后，诈骗竟成了他的乐趣和他喜爱的一种游戏，而他后来也成为了诈骗骗局中专门引诱猎物上钩的诱鸟。他们一伙人后来径直加入了坦慕尼协会，（译者注：坦慕尼协会，又称哥伦比亚团，1789年在美国建立，最初是美国一个全国性的爱国慈善团体，后来则成为纽约地方的一个政治机构，有证据表明，当时美国的许多重大刑事案件都与该协会有关，1934年该协会垮台。）他们和纽约警方的上层也有勾结，所以，看起来，似乎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要知道他们横行不法的时候，美国的莱克斯沃委员会还没有建立起来呢，那时候，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
“本来，如果他们这伙人只是玩玩纸牌诈骗，只是在纽约行骗，也就罢了，可是，他们非要走他们所谓的罗切斯特路线，也就是在支票上动手脚，伪造签名。我弟弟恰好就是干这个的，尽管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一切都是麻雀迈克考伊操纵和指挥的。我把我弟弟伪造签名的那些支票都买了过来，可是花了不老少的钱。然后我就找到我弟弟，我把那些由他亲手伪造的支票摆在他面前，并且向他发誓，如果他不离开这个国家，我就会利用法律的力量来惩罚他。刚开始的时候，他在那儿一个劲儿地笑。他笑着对我说，我不会惩罚他的，因为我怕伤了我母亲的心，并且他非常清楚，我不会出手惩罚他的。然而，我最终还是让我弟弟明白了一件事儿，那就是，不管我母亲的心会不会因为我惩戒了自己的弟弟而伤心，反正我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态度是绝对坚决的，我宁可看着自己的弟弟在纽约的罗切斯特监狱里服刑，也不愿看着他在纽约大都会旅馆里行骗。他看我的态度如此坚决，最终他屈服了，并且向我发了一个庄严的誓，说他再也不会见麻雀迈克考伊了，他要去欧洲，然后请我为他选定一个正当职业，他会以此作为自己的营生。发完誓之后，我径直带着我弟弟去找了我们家族的一个老朋友乔·威尔逊，他是向美国出售手表和钟表的出口商，我为我弟弟说情，让威尔逊为我弟弟在伦敦的机构里找了个差事，薪水不高，但是干得好能拿到百分之十五的提成，这绝对是正当生意。我弟弟的外表和风度是那么好，他立刻就赢得了这位老人的好感，没过一星期，我弟弟就被派往伦敦，并且为他效劳的新公司带去了满满一箱手表样品。”
“我原本以为，伪造支票这当子事儿，真正给我弟弟上了一课，对他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他从此以后就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走上一条光明的人生大道。我母亲也和他谈了一次话，她讲的话打动了我弟弟，因为对我弟弟来说，我母亲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而他却成了自己母亲最担心的祸害。但是，我心里面很清楚，麻雀迈克考伊这个坏蛋对我弟弟的影响力很大，我让弟弟走上正路的唯一希望就在于能否切断迈克考伊和我弟弟之间的联系。我在纽约侦探圈儿里有个朋友，通过这个人，我一直监视着麻雀迈克考伊的动静。我弟弟远度大洋去欧洲后的两星期，我听到了一个消息，说麻雀迈克考伊已经到了意大利中部的埃特鲁斯坎并盘踞在那，由此判断，我敢肯定迈克考伊会去英国，引诱我弟弟重新再搞诈骗那一行。一瞬间我就下定决心，我决定立刻出发到英国，在那儿，我要用爱护弟弟的赤诚之心，与麻雀迈克考伊一决雌雄。我明知道自己成功的希望不大，但是我想，我还是应该去，我母亲也认为，这是我这个当哥哥的责任。我和母亲度过了最后一晚，同时祈祷着我此行能挽回我弟弟的心，让他回心转意，我母亲亲手交给了我一本她读了多年的《新约圣经》，那是她和我父亲在古老的欧洲大陆结婚时父亲送给她的礼物，所以她总是把这本圣经随身携带，一刻也不离她左右。”
“我和麻雀迈克考伊一起上了去英国的汽船，我成了他的旅行伙伴儿，我的心里还是挺满足的，因为我正在做的事儿，就是要暗中破坏他此次英国之行的目的。我来到了船上的吸烟室，发现迈克考伊正坐在赌桌的头把交椅上，与他玩牌的是六七个钱包鼓鼓和头脑空空的年轻人，他们此行是要去欧洲的。迈克考伊正准备收获自己的战利品，那原本应该是很丰厚的一笔战利品。但是，我出现了，很快就改变了局面。”
“‘先生们，’我说道，‘你们清楚此刻与你们玩牌的是谁吗？’”
“‘关你什么事儿？你管好你自己的事儿！’他说道，带着恨恨的口气。”
“‘是谁啊？’周围玩牌的这些纨绔子弟当中的一个问道。”
“‘他就是麻雀迈克考伊，全美国声名狼藉的纸牌诈骗高手。’”
“听完我这句话，话音未落，迈克考伊就跳将起来，手中拿着一只空酒瓶子，不过，他很快就记起这里是古老的欧洲大陆，这里不是美国，也不是纽约，这里有自己的法律和秩序，坦慕尼协会的势力也够不到这儿。监狱和绞刑架随时在等着那些敢于使用暴力和进行谋杀的家伙们，而且在越洋客轮上，出了事儿也不好溜走。”
“‘怎样证实你说的话，你——！’迈克考伊说道。”
“‘我会的！’我回答道。‘你把你右胳膊的衬衣袖子卷起来，我就会证实我说过的话了，如果不是，我把我说过的话吞下去。’”
“迈克考伊脸上变得煞白，一言不发。你看，我是了解他们的一些做法的，他这样的纸牌诈骗玩家，在手腕儿到胳膊的袖子底下都藏着一个橡皮筋连着的夹子。正是通过这个装置，他们在玩牌时就可以把他们不想要的牌用夹子夹走，然后再从他们藏牌的地方把需要的牌换出来。我料定他把夹子放在了那儿，果然如此。迈克考伊心中诅咒着我，他晃出了棋牌室，这以后的整个旅程当中，我就再也没有看见他的身影了。不管怎么说，起码有一次，我竟然和迈克考伊打了个平手。”
“但是很快，迈克考伊就开始报复我了，因为说到对我弟弟的影响力，他可从来都是在我之上的。爱德华在伦敦走正道儿只走了几个星期，他做着向美国出口手表的生意，可是迈克考伊这个流氓头子一来，爱德华就立刻故态复萌，重操旧业了。我已经尽了我的全力，来挽救我的弟弟，但是最后我的努力还是打了水漂。就在我抵达伦敦不久，我就听说了一桩发生在北阿姆兰德饭店的丑闻：一个旅客被两个联手行动的纸牌诈骗者骗了一大笔钱，这个案子已经交到苏格兰场的手上了。我最先知道这个案子是通过读报纸，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我弟弟又和迈克考伊搅在了一起，又开始玩起他们的老把戏了。我立刻去了爱德华在伦敦的住所。那里的人说，爱德华见过一个高个儿男人（我一听就知道那个人是迈克考伊），然后爱德华就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一下，随后和那名男子离开了。房东太太听到他们二人给出租马车的马夫指示方向，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欧斯顿火车站，她还无意中听到那个高个儿男人几次说到曼彻斯特。房东太太认为他们去的终点站应该就是曼彻斯特。”
“我瞥了一眼列车时刻表，上面显示5点有一趟去曼彻斯特的列车，但是他们也可能乘坐4点35分那趟。我只能赶上5点那趟列车，我赶到火车站，却没有发现他们二人的踪迹。他们很可能已经乘坐了更早的那趟车，于是我决定大不了跟着他们一起去曼彻斯特，然后在那里的旅馆里找到他们。我还存有最后一丝希望，我希望我弟弟看在我母亲的面上，还能够回心转意，重新挽救自己的前途。我当时头脑里思绪万千，心潮澎湃，真是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在车厢里点了一支雪茄，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就在这个时候，车厢门打开了，麻雀迈克考伊和我弟弟出现在了月台上。”
“他们二人都化了妆，他们这样做有十分充分的理由，因为他们知道，伦敦警方正在四处追捕他们。迈克考伊穿着一件衣领和袖口都是用阿斯特拉罕羔羊皮做成的黑色外套，衣领竖得高高的，这样人们就只能看见他的眼睛和鼻子，而他的脸部却几乎全被遮起来了。爱德华则装扮成了一位女士，黑色面纱罩住了他的脸，但是这骗不了我，我一眼就认出了我弟弟，其实我哪里知道，过去我弟弟经常扮作女人去进行诈骗。我扬起头来看着他们，迈克考伊也立刻认出了我。他嘴里说了什么，列车守卫关住了车厢的门，他们从另一个车厢门上了车。我本想阻止火车开动，想立刻跟上他们，但是列车已经开动了，我已经来不及跟上他们了。”
“当快车在威尔斯登连接站停下来的时候，我立刻上了他们所在的车厢。看上去没人注意到我的存在，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当时火车站上挤满了上车的人。迈克考伊当然也在期待着我的到来，他显得有恃无恐，他已经充分利用从欧斯顿火车站到威尔斯登连接站的这段时间，把他所能想到的话都跟我弟弟说了，以强化他的心理，让他跟我这个做哥哥的作对。这也是我可以预料到的，果不其然，我弟弟变得一点儿也不通情达理，好说歹说，都不能让他回心转意。我试了这个不行试那个，左试不行右试也不行；我说你这样下去，等着你的就是英国的监狱；我向我弟弟描述着当我把消息带到美国，我们的母亲该有多么伤心；我说了所有我能想到的话，劝说他改邪归正，可是都无济于事。他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只是一张英俊的脸上带着一种嘲讽的神气，而迈克考伊则时不时地奚落我一通，或者用话语鼓励我弟弟跟着他走，强化他继续犯罪下去的罪恶心理。”
“‘你为什么不开办一所主日学校呢？’迈克考伊对我说道，然后他会用相同的腔调和口吻对爱德华说道：‘他觉得你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主心骨。他觉得你还是那个半大孩子，永远长不大，只有他为你选的路才是你应该走的路。他直到现在才发现你跟他一样，竟然是个大人了。’”
“迈克考伊这些充满了罪恶的话，让我说的话变得尖刻起来。我们的快车驶离了威尔斯登连接站，你能理解，劝服工作花了些时间。看着爱德华根本没有回心转意的迹象，我的脾气上来了，我实在压不住我心头的火了，在我的一生中，我第一次让我的弟弟看见了我粗暴的那一面。也许，我早就应该在我的弟弟面前表现出这种强烈的粗暴才对，并且，要经常表现出来效果才会好。”
“‘你能像个男人吗！’我说道。‘好吧，我非常高兴，有你的朋友在一旁为你做见证，因为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儿，当他们看到你的时候，就好像看到了一所寄宿学校里的校花。同时，我也认为，在这个国家里，简直就找不出第二个像你此刻那副丑陋粗鄙样子的人了，特别是你现在坐在那儿，扭捏作态，手中还拿着一个围着围裙的洋娃娃的时候。’我弟弟的脸立刻红了起来，因为他毕竟是个人，尽管有些虚荣，但他还是能听得懂我的冷嘲热讽的，在我的嘲讽面前，我感觉他已经开始向后退缩了。”
“‘这只不过是一个挡灰尘的斗篷而已，’爱德华说道，说着他就扔开了那个洋娃娃。‘人们都不想让警察找他们的麻烦，可是我却没有办法不让警察找我的麻烦。’他取下戴在头上的那顶无边女帽，女帽上还连着黑色面纱，接着他把女帽和洋娃娃一起塞到了他的棕色包里。‘好了，我不需要戴着它了，除非列车员来检查车厢。’爱德华接着说道。”
“‘就是列车员来你也不需要它，’我说道，然后拿起那个棕色包，使尽全身的力气把它扔出了窗外。‘现在，’我说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你就不能把你自己打扮成玛丽或者露西的样子。这种乔装打扮只会把你送进监狱，我敢肯定，最后你去的地方，一定是监狱。’”
“我看到对爱德华的训斥渐渐管用，心中暗喜。我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优势，我不再胆怯。爱德华的性子太软，原来，他的性格是，只向那种粗暴服软，你好言好语恳求他反倒没用。此刻，他已经感到了羞耻之心，脸蛋儿红得像个红苹果，他的双眼中满是泪水。但是，迈克考伊看见我现在占了上风，铁了心地不能让我最后劝服成功。”
“‘他是我的伙伴儿，我不允许你欺负他。’迈克考伊高声叫道。”
“‘他是我亲弟弟，我不允许你毁了他的前途，’我也高声叫道。‘我认为，让你在大狱里蹲上一阵儿，对你来说，是最好的隔离方式，你应该蹲大狱，可是你记住，这可不是我的错。’”
“‘你开始激烈抗议了。对吗？’迈克考伊再次高声叫道，说着，他从自己的外套下面取出一把左轮手枪。我立刻冲上去夺他的枪，但是等我上去已经太晚了，于是我就跳到一边闭起眼睛想躲开枪弹。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一瞬间，迈克考伊手中的枪响了，那本该打向我的子弹却意外地击中了我那不幸的弟弟爱德华的心脏。”
“爱德华哼都没有哼一声，身子就软绵绵地倒在了车厢的地板上，迈克考伊和我一样惊恐万分，我们跪在爱德华身体的两边，同时将他扶起，我们想要从他身上找回一些生命的迹象。迈克考伊的手中仍然拿着那把装满子弹的左轮手枪，但是枪响之后，他对我的怒火，以及我对他这个人的憎恨，在那一刻，在这个意外的悲剧发生之时，消融得无影无踪。还是迈克考伊机灵，立刻意识到了周围环境的变化。快车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时候的速度放慢了，迈克考伊当即看出这是逃跑的好机会。他只用了一秒钟就把车厢的门打开了，那时候我跟他速度一样快，我跳到了他的身上，而他本来已经往车下跳了，最后，我们两个人胳膊缠在了一起，一同从车上滚下，从倾斜的路基落到地面。就在接触到地面的时候，我的头撞在了一块儿石头上，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当我苏醒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离铁道不远的低矮的灌木丛中，有人正在用一块打湿了的手帕在我的额头上进行冷敷。这个人竟然是麻雀迈克考伊。”
“‘我觉得我不能把你留在这里，’迈克考伊说道。‘我不想在一天之内让你们两兄弟的血都流淌在我的手上。你爱你的兄弟，这我一点儿也不怀疑；但是我爱你兄弟的程度，一点儿也不会比你爱他差一丁点儿，尽管你会说，我是用一种邪恶的方式去爱他。唉，现在再说什么都晚了，他的生命已经逝去了，万事成空，这个空虚巨大的世界于他还有什么意义呢？你现在就是把我交到刽子手的手里，我也一点儿也不会介意了。’”
“迈克考伊在跳下火车时扭了脚脖子，暂时走不成路了，而我的头撞到了路基上的石头，脑子受到了震荡，刚刚清醒过来，我们两个就坐在那儿，渐渐地，我们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起来，我们交谈了很久，最后，我的痛苦慢慢缓和了下来，渐渐地转变成为一种像是同情的情愫。为了死去的弟弟向这个男人报复有什么意思啊？这个男人在我弟弟死去的刹那也和我一样万分惊异啊。最后，当我恢复理智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不能伤害迈克考伊，况且，那样做对我和我的母亲都没有什么好处。因为，要想证明迈克考伊有罪，而又不把我弟弟的罪行公诸于众，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啊——这也正是我们愿意牺牲一切都要保守的秘密啊！保守这些秘密不仅是我们的想法，也是迈克考伊的意思，于是，我发现自己从一个严惩罪犯的复仇者变成了一位阻碍司法公正的同谋者。当时，我们发现自己正处于那种欧洲大陆上很常见的雉鸡养殖基地里，就在我们互相搀扶着走过那片土地时，我发现自己不住地询问杀死我弟弟的凶手，问他怎样才能把这些事情隐瞒下去。”
“我很快就从他讲的话里意识到了一个事实，只要我弟弟身上没有什么能够证明他身份的证件，当然，我们知道他身上没有这些证件，那么警方就无法知晓他到底是谁，更不会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我弟弟的车票在迈克考伊的口袋里，他们留在火车站的行李票据也在迈克考伊这里。像所有美国人一样，我弟弟觉得与其从纽约带上一套衣服，还不如就在伦敦买全套的服装，在那里买衣服更方便，而且价格也便宜，因此，他穿的亚麻布衬衣都是崭新的，而且没有标牌。至于装着棕色外套的那个箱子，我已经扔到火车窗外去了，箱子现在恐怕已经躺在哪片荆棘丛中睡大觉了，应该不会很快被人发现，或者，箱子现在也许已经被哪个流浪汉捡走了，或者已经被警方找到了，但是警方还没有公布而已。不管怎样，我在伦敦报纸上没有看到关于箱子的报道。至于那些手表，都是出于生意的需要委托给我弟弟代管的。也许是出于同样的目的，他需要把这些表带到曼彻斯特，但是，唉，现在说这些都太晚了。”
“我不怨警察先生在办案时出错。我实在看不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是人就会出错，谁还没有个出岔子的时候。不过，警察先生如果细心的话，其实现场还是留下了一条小小的线索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帮助，但是这条线索实在太小了，警察们就把它给略过去了。我指的是在我兄弟口袋儿里找到的那面小圆镜子。对于他这样一个年轻人，随身携带这么个玩意儿绝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对吗？警察先生们却对此不予理会，一个真正的赌徒会告诉你这样一面镜子，对一个以诈赌纸牌为生的赌徒意味着什么。在赌桌上，如果你坐得稍微靠后一些，离桌子稍远一些，你把镜子朝上放，放在你的大腿上，在发牌的时候，你就能清楚地看到给你对手发出的每一张牌。当你清楚地知道你对手的牌，你也知道你自己的牌，那么，什么时候出牌，什么时候跟牌，这都不是什么难事了。这面小镜子就像是刮脸师随身工具箱里的一个物什，也像是麻雀迈克考伊藏在胳膊里的弹簧小夹子。把小圆镜子这层因素考虑到，再将近期旅馆里发生的欺诈案联系起来，警察先生原本可以很轻松地掌握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我认为我已经把整件事儿解释清楚了。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庄，村子的名字叫阿莫沙阿姆，我们两人以两个旅行者的名义现身乡间，后来，我们静悄悄地回到了伦敦，自此，麻雀迈克考伊去了开罗，而我则返回了纽约。我母亲在半年之后去世了，我没有告诉她这之前的故事，一直到她老人家去世之日，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是我一直感到稍许安慰的一件事儿。我母亲心中还老是抱着一种幻想，那就是爱德华在伦敦过着一种正直的人应该过的那种日子，凭本事挣钱，做人真诚，我始终感觉内心有愧，不敢告诉她老人家全部真相到底是什么。我弟弟从来不给家里写信；可是，从那以后，他永远不会给家里写信了，可是，到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区别呢。到我母亲去世的最后一刻，挂在她老人家嘴边的还是她的小儿子爱德华。”
“先生，还有一件事儿我想要求你帮忙，现在，我已经把整件事儿解释清楚了，如果你能帮我这个忙，我会将此视作是一种回报。你还记得吧，你们在现场捡到的那本《新约圣经》。我总是把它揣在衣服口袋儿里，想必是我在跳下火车时从我口袋儿里掉出来了。我把这本圣经看得很重，因为这本圣经是我家传的圣书，我一出生这本圣书就陪伴我左右，是我父亲传给我的，上面也有我兄弟留下的一些印记。我希望你们能把它保存好，然后把它还给我。这本书对其他任何人可能谈不上有什么价值，但对于我来说却意义非凡。如果你们能把它寄往‘美国纽约市百老汇大街巴萨诺图书馆某某收’的话，那我肯定能收到，对此我将感激不尽。”

刷着日本漆的匣子案
这件事儿真是蹊跷无比，家庭教师私底下这样嘀咕着；一个人哪，活在这世上，总会经历一两件这样的事儿，离奇古怪，古怪离奇，让人怎么想也想不透啊。身处其中，总有一种云山雾罩无法看清这世间情势的苦衷，我呀，是内心十分渴望能看清，却总也看不清。不过呢，我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我去了索普小镇，我还是有收获的哟——好吧，下面我就讲讲我的见闻，你们就明白我最后到底收获了什么了。
我不知道你们对英格兰中部埃文河畔那个地区熟不熟悉，那是埃文河流淌过的地方，后来河水退去河床渐移遂成丘陵。那可真是算得上英格兰的真正中心啊。莎士比亚，这位实至名归的英格兰民族之花，就出生在埃文河畔。那里的土地适合经营牧场，牧场绵延起伏一路向西，逐渐高高隆起，最终一直绵延到位于它西部的马尔沃群山。这个地区没有什么市镇，却有着数不清的众多村落，每个村子中都有那种以灰色调为主的诺曼式教堂。你从伦敦出发到这个地区，一路走来，你的身后是英格兰东部和南部的砖瓦世界，到了这儿，你打眼儿看上去却全都是石头——用石头砌的墙，布满苔藓的厚石板做成的屋顶。这样用石头盖出来的房子呀，给人一种坚硬，结实，还有一种非常顽强的感觉，这样的房子也许最能体现这个伟大民族本身的坚韧和顽强。
就在这个地区的中心，离伊夫舍姆镇不远的地方，那就是索普小镇了，约翰·波尔拉莫尔爵士就住在这里，他住在自己先祖留下来的房子里，我就是来到这儿给爵士的两个儿子做家庭教师的，我教他们读书认字。约翰爵士是个鳏夫——他的妻子三年前去世了——给他留下了两个男孩儿，一个八岁，另一个十岁，还有一个年纪只有七岁的可爱的小女孩儿。维塞顿女士，她现在已经成为我的妻子了，她是这个小女孩儿的家庭教师，而我则负责管教那两个男孩儿。我和维塞顿女士的结合难道不是我下面所要讲述内容的最佳序幕吗？她现在是管着我的那个人，而我除了给东家照看两个小孩子以外，我还要照看我本人的两个小孩儿呢。不过，就是这儿，我刚刚提到过的这个地方——我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就在索普小镇这个地方，我终于有所收获！
这座古老的住宅可真是够老的，的的确确，是那种难以置信的古老——这座宅子的有些部分，甚至可以追溯到诺曼王朝时期了——波尔拉莫尔家族宣称，在诺曼征服以前他们这个家族就已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了。起初，我刚来到这儿的时候，心里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看着这些由巨石堆砌而成的灰色厚墙，再看看这些石料上苍老古朴的纹路，再闻闻构成这座古老建筑的一部分的石膏灰泥渐趋分解之后发出来的那种味道，你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对面正躺着一只受了伤的动物，而你正在闻它喘出来的粗气呢。不过，这座古老的宅子后来又加盖了一部分，新盖的部分堪称现代，明亮而宽敞，至于原先宅子的花园部分，保存得也算是很好了。可是，这座古老宅子的女主人已经过世，只留下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儿住在这里，面对着房前花园里盛开的玫瑰，总不免有些凄惨。
这里负责照看宅子的各色仆人齐备，除此之外，就要说到我们四个人了。维塞顿女士，那时候还只是二十四岁，长得非常漂亮，就和——现在的克勒默尔夫人一样漂亮——而我呢，弗兰克·克勒默尔，我那时候三十岁，还有女管家斯蒂文斯夫人，一个瘦瘦小小不怎么爱说话的女人，还有理查兹先生，他个头儿很高，长得像个军人，负责管理波尔拉莫尔先生的家产和整个庄园。通常情况下，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吃饭，约翰爵士本人大部分时间里则是一个人待在他的图书室里。有时候，爵士也会加入进来，跟我们一起吃饭，但是，总的说来，我们四个人更希望他别来。
原因嘛，因为他是一个人人感到畏惧的人。想象一下，一个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的高个儿男子，雄伟的体格，威严的身形，鼻梁高高的，十足的贵族气派，满头金黄色的头发，又黑又粗又浓的眉毛，小胡子向上翘着，显得冷酷、阴险而又狡猾，他的眼窝深陷，和他眉毛的线条配合在一起，整张脸就好像是用一把小刀削出来的一样棱角分明，冷峻无比。他眼睛的颜色是灰色的，目光里透着一种对人生的疲倦，好像很绝望的样子，他有自豪的一面，但同时又惹人怜悯，这是一双透着深情的大眼睛，眼中的目光像是在要求你给予他同情和怜悯，并且要求你立刻向他本人表示出这样的情感来。他的背有些弯了，那是由于长年坐在书房里书桌前的缘故，如果不是背弯了，其实从他的年龄上看，他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英俊的男子——他才五十五岁，或许——这个年龄，其实是一个男人最成熟的年纪，任何女性一看到他，准保都会对他心生爱慕之情的。
但是，他的外表却谈不上有什么风采，总是让人感觉有些颓唐的样子。他总是表现出谦恭有礼的样子，很有教养，却又很节制，总是一副沉默寡言、郁郁寡欢的神态，他对社交不感兴趣。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遇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周围的与他处于同一阶层的人对他知之甚少。如果他待在家里，那么他不是待在古宅子东塔楼那边儿的小书房里，就是待在宅子新盖的图书室中。他的行动和作息规律是如此单调和整齐划一，以至于庄园里的每一个人几乎都很清楚，都知道在任何一个时间点里这座庄园的主人在干什么。一天当中，他会去书房两次，一次是在他吃过早餐之后，还有一次，大概是在晚上的十点钟。你甚至可以通过他打开书房那扇重重的门时发出的声响来给你的表校定时间。至于一天当中的其他时间，他总会待在图书室里——除了在下午时分他会外出散步或者骑自行车一到两个小时左右，当然，即便是散步或者是骑自行车，他也总是单独一人，没有人陪着，就如同他平时的风格一样。他很爱他的孩子们，并且对孩子们学习上的进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来，但是由于这位做父亲的外表实在是太酷了，说实话，孩子们对这样一个沉默寡言、总是眉头紧皱的人物是心存敬畏的，所以孩子们也总是尽量避免与他见面。事实上，我们也和孩子们表现得一样，也总是躲着他。
我对我的东家约翰·波尔拉莫尔爵士的生活也就了解这么一点儿，实际上，就是了解这么一点儿情况也用了我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呢，因为这座庄园的女管家斯蒂文斯夫人和负责为爵士打理地产的理查兹先生，都是道德高尚、守口如瓶的人，他们对自己的雇主是绝对忠心的，所以他们绝口不谈也绝不在背后议论自己的雇主。至于说到那位女家庭教师，告诉你吧，她还不如我知道得多呢，我们两人共同的特点就是对别人的家事和背后的事情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也不喜欢打听，这种共性其实也是最后促使我们两个人走到一起的原因之一。然而，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儿，让我同理查兹先生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同时我也对我雇主的生活增添了一层新的理解。
这件事儿的起因无非同我本人的工作有关，我的小主人珀西，也就是我作为家庭教师所带的那个年纪最小的学生，不小心掉到磨坊下面去了，结果卡在水槽里了，这很可能会要了他的小命啊，同时也就是要了我的命啊，于是，我不管不顾地要把他给救出来。我也跳了下去，浑身都被水打湿了，同时我也感到自己已经精疲力竭——因为我作为大人消耗的体力要比一个小孩子大得多啊——就在我正准备做最后尝试的时候，约翰爵士听见了大伙的嘈杂喧闹声，他打开小书房的门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儿。我立刻告诉了我的主人发生事故了，但是我同时向他保证，他的孩子现在肯定没有生命危险，他认真地倾听着我的叙述，已经有了些皱纹的脸上面无表情，看得出他正在试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然而，他双眼之中的紧张神色和拉得很紧的嘴唇都可以表明，其实他的内心之中是无比紧张的。
“等一下！你进来！让我先把情况搞清楚！”我的东家说道，然后他转过身去，他的书房门为我敞开着。
于是我就进到了书房里面，置身于这么隐秘的圣所，我确实感到这里面充盈着一种神秘感，后来我才了解到，除了每天负责打扫这里的那个老仆人和我的东家之外，近三年来，这还是第一次有外人踏进这个书房的大门呢。书房是圆形的，这和它所在塔楼的外形是一致的，书房的天花板距离地面很低，书房里只有一扇非常窄小的窗户，窗框上面爬满了常春藤，书房里还有一些非常简单的家具。书房里的地毯非常陈旧，这里只有一把椅子，一张松木桌子，一个很小的书架，还有上面摆满了的书。在桌子正中心放着一张被放大了的照片，这是一张女人的照片——女人长什么样，有什么特别之处，时间关系，我没看太清楚，但是这个女人的整张照片向外发散出一种非常大的影响力，我猜这应该就是我们的女主人吧，她的气质高雅华贵，具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温柔的母性气息，尽管我没来得及细看照片，但她的气质还是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照片旁边摆着一只黑色匣子，这是一只巨大的刷着黑色日本漆的匣子，匣子旁边则是一些用有弹性带子捆扎着的信件或者是文件。
我们在书房里的会面极其简短，因为约翰·波尔拉莫尔爵士意识到我浑身上下全湿透了，而且事情也容不得我们有任何耽搁。接着，约翰爵士对负责看管整个庄园的理查兹发号施令，指示该如何把孩子从水里救出来，然后我就从书房里出来了，于是，这个突发事件只是让我有机会进入到我的东家的小书房，而在以前，这样的机会理查兹却从未获得过。孩子最后被救上来了，一切无恙，只是受了些惊吓。就在那个下午，理查兹跑来找我，他充满了好奇，我们一起沿着花园小径走到草坪那儿，之后，我们开始打起了网球。
“你一定还没有认识到你今天享受到的那份尊荣，”他说道。“那间屋子一直以来都被视为神秘的禁区，整个庄园都知道这件事，约翰爵士每天准时去那儿，从来就没有变过，庄园里对于那个小房间的议论和猜疑可多了。我向你保证，如果我把庄园里流传的关于他的书房的神秘访客的故事给你讲一遍，再描述一下仆人们听到的从书房里传来的声音，那么你一定会怀疑约翰爵士肯定是旧病复发、故态复萌了。”
“你们为什么会说是旧病复发呢？”我问道。
听到我这样发问，他十分惊讶地看着我。
“这么说，”他说道，“约翰·波尔拉莫尔爵士以前的个人历史你是一点儿也不知道啊？”
“确实一点儿也不知道。”
“你真让我吃惊。我还以为全英格兰的人都应该知道爵士先祖的历史呢。其实，我不应该提那件事儿，如果你现在不是我们当中一员的话，可是，如果我不对你说出来的话，我怕别人告诉你这件事儿的时候就会别有用心、添油加醋，那样的话，听到你的耳朵里的内容还不知道有多吓人了。我总是把它当作理所应当的事实，也就是说，你本人是清楚自己在为‘魔鬼’波尔拉莫尔工作着的。”
“为什么把约翰爵士称为‘魔鬼’呢？”我好奇地问道。
“啊，你还年轻，这个世界变化得也快，但是，二十年前，‘魔鬼’波尔拉莫尔这个名字在伦敦可是叫得很响的呦。约翰爵士二十年前可是伦敦那帮顽主的头哩，他们是一群死党，总是厮混在一起，他们膘肥体壮、喜欢打斗，驾车疾驶，都是些赌徒、酒鬼——约翰爵士本人就是这种旧式人物当中的幸存者，而且他本人比起他那个圈子当中最坏的人还要坏上一百倍。”
我惊愕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这与我现在看到的约翰爵士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什么！”我高声叫道，“那个看上去那样安静，那么勤勉用功，一脸悲伤的老男人就是你说的那种人？”
“是他。全英格兰最坏最放荡的家伙！克勒默尔，这个，我们下面的人全都知道。所以我说从他的房子里传来女人的声音会引起人们多大的猜疑了，现在你就明白我什么意思了吧？”
“但是这与事实不符啊，是什么把他改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呢？”
“是可爱的贝里尔·克莱尔，当年她可是冒着极大的风险嫁给了约翰爵士，成为了他的妻子。与贝里尔·克莱尔女士结婚，成为了约翰爵士生命中的转折点。他在那条放荡的路上走得实在是太远了，他以前玩的那些个玩意儿几乎快要把他毁了。克勒默尔，你要知道，一个喝酒的男人，和一个惯于酗酒的男人之间，那可是有天壤之别的。当年他们那些人都喝得很厉害，而他最后喝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大酒鬼——一个没有任何希望和任何人都救不了的大酒鬼。然后，她闯进了他的生活，她看到了如何拯救一个人的希望火花，一个正在毁灭中的人，于是，她按照自己的主意和计划嫁给了约翰爵士，尽管看起来她所冒的风险大得令人难以想象，成功的机会就如同骆驼穿针眼儿一样大，成功的希望看起来是微乎其微的，然而，她介入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行动，婚后，克莱尔把她全部的生命都奉献给了拯救她丈夫的伟大事业，她全力以赴地要让她的丈夫成为一个有尊严的充满男子气概的男人。你或许已经注意到了，在整个庄园里是看不见一滴酒的。自从这位女主人跨入庄园的大门那一刻起，就不允许庄园里留存一滴酒了，并且从此以后就成了规矩和铁律。而现在尤其如此，因为，一滴酒不啻一头饿虎看见了一滩鲜血。”
“那么，她对爵士的这些影响还存在吗？”
“这就是奇迹所在了。我们的女主人三年以前去世了，我们这些当下人的都害怕约翰爵士又重新走回到他原来的老路上去。女主人在去世前对这种情况比我们更担心，她至死都抱着这样的想法，甚至把这种想法变成一种十分恐怖的情形，她认为她对自己的丈夫而言就是一位上天派来守护他的天使，而她活着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守护他。对了，顺便问一句，你在爵士的书房里看到一只刷着黑色日本漆的匣子了吗？”
“是的，我看见了。”
“我估摸着那只匣子里放的都是她给自己丈夫写的信。我多次看到过，每每爵士要离开庄园的时候，他就显得十分焦虑，哪怕只是离开庄园一个晚上，他也总是随身携带着那只刷了黑色日本漆的匣子。好了，好了，克勒默尔，或许我今天跟你说得的确有些多了，我本不应该这样做，但是，其实我是指望你能给我说一些你知道的新鲜事儿的。”
我能看得出来，众人对于这位受人尊敬甚至敬畏的人其实是充满好奇心，而对于我来说，按照他们的理解方式，我不过是一个新来的人，而我却意外地成为头一个进入主人书房的人，而此前这间书房是他们作为下人根本没有涉足过的地方，这不免激起了众人的些许愤懑。但是，这个事实也提醒了我，我不应该信口开河，而应当守口如瓶，今天发生的一切，说明我的东家是充分尊重我的，所以，从那个时候起，我觉得自己有必要自觉保守东家的一些秘密，至少，应该与我的东家保持一致。
现在，对我而言，我的东家，这位整天沉默寡言的尊贵人物，在我心目中成了一位非常神秘的人物，我对他的兴趣也变得越来越大。我开始理解他双眼中充满神秘的目光，对他那经历岁月沧桑、满布皱纹的容颜有了一种新的理解。他是一个不停地与敌人作战和搏斗着的战士啊，这场战斗无休无止，或者说，至死方休，这场战斗让他整个人一天从早到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个可怕的对手总是想把他放翻在地，结果了他的性命——他的对手想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不光是要把他的肉体和灵魂一同摧毁，同时还要再次将自己的魔爪伸向他，将其控制为自己爪下的猎物反复玩味、戏弄、折磨。当我目睹着我的东家神情忧郁地弓着背从走廊里走过，或者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我觉得，这种隐形的危险似乎时时都有可能变成具体的危机，将他攫住，同时，我似乎也能感觉到，我几乎就要看见这个令人厌恶的危险魔鬼和敌人了，它们化身为东家朋友的样子，其实自己却悄悄地躲藏在阴影之中，就像一只已经吓破了胆的猛兽，蜷伏在它的主人身旁，但却伺机行动，就等着一个非常合适的时机，一下子跳出来咬断主人的脖子。那个已经去世了的女人，她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了出来，就是要为自己的丈夫抵挡这种危险，在我的想象天地中，她也化身为一道光影，但她的化身显得很美丽，总是陪伴在她心爱的男人身边，用胳膊托举起他的胳膊，在他心神动摇之际及时地拉他一把，以免他重蹈覆辙，掉入那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对东家的这种同情竟然被他神秘地感知到，他甚至对我表示出的同情回报以黯然神伤来，于是他用自己的沉默向我表达感激之情。他甚至邀请我下午一同散步，当然，在这种场合下，我们之间谁也没有言明此刻正在发生什么，这其实是我的东家一种自信的标志，本来也无须说什么或者表达什么。同时，我的东家还开始邀请我为他的图书馆藏书进行编目的工作（他的藏书可以说是全英格兰最好的私人藏书室了），于是，到了晚上，我就和我的东家在图书室里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如果他在外面没有应酬，他就那么待在图书室里，抱着一本书坐在书桌前阅读，而我则坐在室内一角靠近窗户的地方，在他众多的藏书中忙碌着编写图书目录。除了这种由于编目工作而形成的密切关系之外，我也没有提出私自来到这儿的要求。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事儿，我的感情突然发生了激变。就是发生的这件事儿彻底地将我对东家的那份同情击得粉碎，我开始厌恶我的雇主了，因为，这件事儿让我意识到，我的雇主仍然保持着他过去一直有的那种不良习惯，而表面上却装出一副无辜和若无其事的样子，这只能给他的外表涂抹上一层伪善的面纱。下面我要讲的就是接下来发生的那件事儿。
有一天晚上，维塞顿女士去庄园临近的一个叫百老汇的村庄参加一个慈善晚宴，而我答应做她的保镖，陪着她一路走回庄园。回庄园的那条小路蜿蜒曲折，一直通到庄园府邸东部塔楼的下面，我们一路走着，我注意到自己非常熟悉的那间圆形屋子的窗户里面亮着灯。当时是夏天的夜晚，那扇窗户就比我们两个人的头顶高出一点儿，窗户大开着。我们那时恰好也正在热烈地讨论着什么事情，当时我们就站在离塔楼不远处的草坪上，我们正说着，这时好像有什么东西突然打断了我们之间的谈话，于是，我们两个人的注意力立刻就被吸引了过去。
那是一种声音——毫无疑问，无可置疑，那是一个女人发出的声音。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在那种静静的夜晚我们才能听见的程度，但是，由于当晚就很安静，所以再也没有任何疑问了，那的确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那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急切，好像还有些气喘吁吁，只说了几句话而已，接下来就沉默了——是一种充满了哀怨，上气不接下气，带有祈求语气的声音。在那一刻，维塞顿女士和我面面相觑，站在那儿不知所措，大眼瞪小眼。然后我们两个人谁也没说话，不约而同地向着庄园府邸的大门走去。
“那声音是从窗户里传出来的。”我说道。
“我们不能偷听人家的谈话内容，”她回答道。“我们都应该把听到别人谈话的事儿彻底忘掉才对。”
我感觉她的反应方式有些异样，似乎对这件事儿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于是在我的脑海里，我忽然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
“这么说你以前听到过这声音。”我提高嗓门问道。
“我没法不听见。我自己住的屋就在塔楼的同一个位置，楼层高些罢了。里面经常传出声音来。”
“那么那个女人会是谁呢？”
“我不知道。我的意见是，我们最好不要讨论这件事儿了。”
她说话的声音突然很大，这足以表明她是怎么想的了，很显然她的确不愿意再讨论这事儿了。但是，今晚听到的声音也已经说明了我们的雇主与他平日标榜的大不相同，看来他一直都过着一种双重生活，他的行迹十分可疑，说话的那个女人会是谁呢，为什么那个神秘的女人会在古老的塔楼里陪伴着他呢？我曾经观察过那间屋子，我清楚地知道，那是一间孤零零的，显得十分凄凉和孤寂的屋子。很显然，那个女人绝不会住在那儿。那么，这种情况下，那个女人是从哪里来的呢？反正她肯定不会是庄园里的人，这我敢肯定。庄园里所有的女人全都生活在斯蒂文斯夫人那双随时保持高度警惕的双眼监视之下。她一定是庄园里的神秘来访者。会是谁呢？她又是怎么躲开众人的目光进入到庄园里来的呢？
突然，我想起了这座古老宅邸的来历，这座古建筑物可是大有来头啊，说不定在这古堡里面还真有中世纪以来就存在着的秘密通道呢。过去的古代城堡哪个没有秘密通道呢，很显然它们都有自己的秘密通道。那间看上去非常神秘的房间不正好就位于塔楼地下室的正上方吗？如果城堡内真的有秘密通道之类的话，那一定是通向地面的神秘通道。可是，庄园附近的小村庄实在是数不胜数。那个秘密通道的另一端一定会是极其隐蔽的，也许就藏在附近的灌木丛里，比如野生草莓的叶子丛中。想到了这层，这话我谁都没说，但是我已经在内心相当确信，我东家的秘密已经被我掌握了。
我对自己掌握的情况越是确信，我对东家隐藏他真实本质的本领就越是感到惊讶。每当我看着他那种在操行上一丝不苟的样子，我就暗自思忖，难道世间真得有人能够生活在两副面目之下，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拥有双重人格的人，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试图说服自己，也许我所有的怀疑都是建立在不真实的猜测之上的。但是我们，我和我的妻子，确确实实听到了有女人的声音啊，那是不容抹杀的事实，就在塔楼的那个房间里，千真万确，夜间就有秘密约会在发生——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还能奢望躲过相关的质询，去解释自己的无辜吗？我越想越感到沮丧，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啊。人性是有弱点的，我内心当中对于东家的激愤和憎恶与日俱增，特别是我一想到他还装模作样地亮相于世人面前，我一想到在他那伪善的面具下面潜藏着怎样龌龊的嘴脸，我就觉得十分恶心。
在过去的这几个月时间里，我只看到过一次他没有表现出忧伤的样子，而平时他总装出一副内心忧伤动容的样子。就在那一次，在那一瞬间，我瞥见了他在内心当中积聚了已久的愤怒像火山一样爆发了。不过，这次偶然爆发的事件其实微不足道，因为他发泄愤怒的目标不是别人，正是前面我已经提到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得到了他本人的允许，可以进出他的神秘房间，那个上了年纪的女清洁工。那天，我正好在通向塔楼的走廊里走着，从那儿经过——因为我自己的房间就位于那个方向——我突然听到一声怒吼，犹如晴天霹雳，一个喉咙发干、嗓子沙哑的男性声音怒吼着，咆哮着，带着一种巨大的能量。这是一种盛怒下野兽嚎叫的声音。我听到东家愤怒至极，冲着那个女清洁工大声吼道：“你也敢！”“你敢不服从我的命令！”几秒钟之后，那个为他打扫书房的女清洁工从我身边灰溜溜地走过，朝着走廊外面一路小跑，她脸色煞白，神情紧张，浑身战栗，而那个可怕的声音仍然在她身后继续咆哮着。“找斯蒂文斯夫人领你的钱去吧！永远不要再踏进我的索普庄园半步啦！”说实话，我实在是无法拗过自己的好奇心，于是我就跟在这个被主人骂了一通的女清洁工身后，当我转过走廊，我发现她正待在角落里哭呢，她靠着墙壁，浑身上下颤抖着，就像一只受了惊的野兔。
“布朗夫人，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啊？”我问道。
“主人发火了！”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哦，呃，都快把我吓死了！克勒默尔先生，如果你看到主人的那种目光，你就明白了，先生。我想他现在把我杀死的心都有了。”
“可是你到底做了什么事儿不对了？”
“先生，我什么都没做！真的，我什么都没做。至少我做的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刚才，我只是把手放在那只刷着黑色漆的匣子上了，那是他的——我根本就没有打开，我只是把手在上面放了一下，这时候他就进来了，然后就是你看见的那样了。我丢了我的差事，说实话，现在我还有些高兴呢，因为我也不敢保证以后会不会再碰那玩意儿。”
说了半天，还是为了那只刷了黑色日本漆的匣子，那才是东家突然发火的根本原因——就是那只匣子，我的东家从来都不允许那只匣子离开他片刻。那么那只匣子和整件事儿有什么联系，那只匣子和我无意中听到的那个女人的声音，以及那个神秘女人秘密访问塔楼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呢？当天，约翰·波尔拉莫尔爵士盛怒未息，目光始终炯炯有神，他的怒火为此持续了好几天，而那个倒霉的女清洁工布朗夫人，自动地从我们这些服务人员的名单和队伍里消失了，索普庄园再也没有出现过她的身影。
现在，我想告诉你们，我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独特的机会，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契机，我才解开了自己心中所有的疑团，同时我才可以说，我真正地了解了我的东家，也就是我的主人约翰爵士的秘密。下面我要给大家讲的这个故事，你们听完之后，也许会觉得还有少许疑虑挥之不去，也许会觉得我的好奇心也实在是太容易满足了，也许会认为我的好奇心要盖过了我这个人的人品，会认为我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甚至做了一些下作的类似间谍才干得出来的龌龊事儿。如果你一定要这样想，那么我也无话可说，我只能向你们保证，不管听上去这件事儿有多么的难以置信，多么得令人匪夷所思，反正我是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原原本本地向你们叙述的。
这个故事结局的第一个阶段是这样展开的，首先事情起因于塔楼的那个神秘小房间，也就是约翰爵士的书房，那里不能再待人了，更不能住人了。房间里支撑天花板的橡木房梁被虫子蛀空了，结果有一天房梁塌了下来，幸亏没有砸到什么人。经过漫长岁月的侵蚀，一天早上，突然房梁噼啪作响垮了下来，随着房梁的倒下，还带动了一些石膏从天花板上掉了下来。幸运的是，约翰爵士当时不在书房里。他的宝贝匣子从废墟中的各种残骸里给抢救了出来，被立刻送到了他的图书室，自此以后，这个宝贝匣子就被约翰爵士锁到了他的写字台柜子里。约翰爵士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修缮原来的书房，所以我也没有得到任何机会去查证书房里面是否有暗道通往庄园外面，不过，这种猜测始终萦绕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至于说到那位神秘的女士，要不是有一天晚上，我听到理查兹先生问斯蒂文斯夫人那个神秘女人是谁，我还以为书房里的变故会让神秘女人对索普庄园的来访告一段落了呢，原来，理查兹偷听到了那个神秘女人在图书室里与约翰爵士的对话，所以才会有此一问。很遗憾，我没听到斯蒂文斯夫人是怎么回答他的，但是我看得出这不是她第一次硬着头皮回答理查兹的提问了，或者说，这不是她第一次回避同样的问题了。
“克勒默尔，你听到那个声音了吗？”理查兹说道。
我承认我听到过。
“那么你怎么想这件事儿？”
我晃了晃我的肩膀，接着评论道，我说这不关我的事儿。
“哎呀，你快说嘛，其实你和我们所有人都很好奇，不是吗？那到底是不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绝对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从哪个屋子里听到的？”
“就是从塔楼那间书房里听到的，在房梁垮塌之前听到的。”
“我是从图书室里听到的，我直到昨晚才听到。我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就在我经过图书室门口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哭，我还听到有人在祈祷，我听到了女人的声音，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那听起来确实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是女人的声音，还可能是什么声音？”
理查兹目光严肃地瞪着我。
“我们所处的天地宇宙之间什么事情都会发生啊，”他说道。“如果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那么她又是怎么进去的呢？”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但是，如果还有什么其他解释的话——对于十九世纪末的人来说，对于一个有着实际经验的人来说，那样的对话就显得十分荒唐可笑了。”理查兹说完这番话就自顾自转身走了，但是我感觉他话中有话，他一定还有什么话藏在肚子里没有说出来。对于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鬼故事的索普庄园来说，很显然，一个新的鬼故事正在我们眼前形成，并且就要添加到过去已有的鬼故事集子里去了。看来这次的鬼故事将要长久流传下去了，几乎到了永世流传的程度了，不过，幸好我对这件看似神秘的事儿获得了一种新的解释，谁也没有料到，最后，竟然是我对于那个神秘女人的存在做出了科学的诠释和解读。
我是用这样一种方式得到新解释的。我因为神经痛的缘故备受折磨，一夜无眠，到了午夜时分，我服用了比往常剂量大得多的利眠宁来缓解疼痛。你要知道，那个时候我正在为约翰·波尔拉莫尔爵士的图书室编写目录呢，我每天在那儿工作的时间是五点到七点。就在那天，我挣扎着，承受着一夜无眠和服用大剂量安眠药给我的身体带来的双重效果。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了，在约翰爵士的图书室里有一个十分隐密的地方，而我就喜欢窝在那个地方干我的图书编目工作，这几乎就成了我的工作习惯。我像往常一样开始进行我的例常工作，我的身子靠在那把有靠背的长椅上开始工作，没承想竟然不知不觉睡过去了，而且睡得很是香甜。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但是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天已经很黑了。由于这回我服用的安眠药剂量实在是太大了，我醒来之后还有些迷迷糊糊，我坐在那把椅子上，仍然处于半清醒状态。图书室巨大的屋子显得很空旷，天花板距离地面很高，四周的墙壁都是书架，到处摆的都是书籍，而我则置身于所有书籍包围下的椅子当中。当晚的月光透过图书室最远的那扇窗户洒下一丝光亮，正是靠着这一丝光亮，我才猛地看见约翰·波尔拉莫尔爵士此刻正坐在他的写字台跟前。在月光的照耀下，他那好看的男子头型和清晰的侧影在他身后映出一片轮廓来。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他坐在椅子中间，俯下身子做了一个什么动作，接着我就听见一阵儿钥匙拧动开锁的声音和金属碰撞金属的呲呲声。如在梦中，我在恍惚中突然意识到约翰爵士身前的写字台上放着的应该是他那只刷着黑色日本漆的宝贝匣子啊，只见他从那只匣子里取出来了什么东西，好像是一个很敦实的东西，看上去很笨重的样子，此刻就放在他面前的写字台上。我在那时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我那时的脑袋还木着呢，还处于一种麻痹状态，其实我已经侵犯到了爵士的绝对隐私，因为此刻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图书室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就在我头脑中轰的一下意识到情况不妙的时候，就在我都已经从椅子上半坐起来准备宣布我的存在的时候，我的耳朵里听见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有些清脆的，带着金属质感的敲击声，但是可以完全清楚地辨识，当时图书室的空气中传来的已然是人类的声音。
是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对此再也不用有什么怀疑的了。这个女人的声音里充满了爱的渴望，以及亲切的恳求，这种声音我听过一次以后就终生难忘，因为这声音实在是太动人心魄了。尽管这声音像是来自遥远的天国，像是一阵叮叮当当的金属敲击声，但是每个字儿的发音都很清楚，当然有的音节听起来有些喑哑——越来越喑哑，我听出来了，原来这是一个垂死的女人在生命尽头发出的最后的声音。
“约翰，我不是真的走了，”这个声音很明显是气喘吁吁地说出来的。“我现在就在你的眉毛底下呢，我们再次见面之前，我会一直待在这儿。我会高兴地死去，因为我想到不论是早晨还是晚上，你都能听见我的声音。哦，约翰，你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坚强啊，你一定要坚持到我们再次见面啊。”
我刚才说过，我那会儿已经从椅子上坐了起来，正准备告诉爵士我也在图书室里呢，可当我听到匣子里传出来的声音之后，我立刻意识到这个时候起身是多么的不明智。我只能悄悄地躺下来，继续半躺着，身体僵硬地躺着，万分惊愕地倾听着好像是来自天国的美妙声音。而约翰爵士呢——他听得是那样的出神，说实话，即便是我现在站起来说话，他也一定意识不到我的存在。后来，这来自天国的声音渐渐远去，终于消失在了黑暗之中，这时我才缓缓起身向爵士表明我的存在，并且立刻向他道歉，并做出真诚的解释。就在约翰爵士意识到我在现场的当下，他猛然像箭一样穿过屋子，打开电灯开关，图书室里顿时一片光明，我看到爵士满脸怒色，他的目光中满是怒火，他英俊的脸因为激愤过度而歪曲变形，我仿佛从他此时的神情当中读出了几分熟悉，几星期前他对那个倒霉的女清洁工发怒时应该就是这样的神情吧。
“克勒默尔先生！”他高声叫道。“你怎么在这儿！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就说了这么多，现在该我说了，我向爵士解释了我为什么会在这儿，我讲到了我的神经痛，我讲到了我服用的过量利眠宁，我讲到了我前一夜彻夜未眠的痛苦，我还讲到了我刚刚苏醒过来，我最后讲了自己所感受到的心灵震撼。爵士静静地听着，他听得如此专注，慢慢地我发现他那愤怒的目光渐渐淡去，而往日那种悲伤的，面无表情的神态，就像一张面具一样，又渐渐地浮现在他的脸上了。
“克勒默尔先生，现在我的秘密你全知道了，”约翰爵士说道。“我不怪任何人，我只怪我自己放松了警惕。一半儿自信还不如没有自信呢，现在，你已经知道全部真相了，其实你已经知道得够多了。当我跟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你可以随便讲这个故事，但是我要你做出保证，你要对着你作为人的荣誉感发誓，在我活着的时候，任何人都不会从你的口中得知这个故事。我一直到现在，一直到现在，依然很是为自己骄傲——上帝帮助了我！——或者，至少，我有足够的理由感到自豪，我不需要人们怜悯我，可是我对那些听过我以前故事的人转而对我产生怜悯之情会感到无比愤恨。我一直嘲笑那些羡慕我的人，漠视那些仇恨我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可怜我，这是我无论如何无法忍受的啊。”
“你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声音的来源了——这个声音，据我理解，在我的庄园里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心。我当然知道那些四起的谣言是怎么回事儿。人们的那些猜测，不论是带有诽谤性质的，还是带有迷信性质的，都在我漠视或宽恕之列。但是，我永远不能原谅的是那种对主人的不忠实，对主人行为的窥视行径，以及那种有预谋的偷听，借以满足自己好奇心的违法行为。关于这两种罪恶的行为，克勒默尔先生，我现在宣布，你今天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
“当我还年轻的时候，克勒默尔先生，那时候的我可要比你现在还要年轻得多呢，我到镇上去逛，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一个人生导师，只有一只鼓鼓的钱包，于是它为我招来了无数假朋友和假导师。我喝下了太多的人生之酒——如果现在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一个人，他拼命地暴饮人生之酒，我绝不会羡慕他的。为此，我的钱包迅速缩水，为此，我的人格大受折损，为此，我的体质大伤元气，酒精，兴奋剂，竟然成了我生命的必需品，我甚至连最起码的记忆都失去了，最后我竟然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就在我快要完全崩溃的时候，也就是我生命当中最黑暗最堕落的时候，也是我退化到生命极点的时候，上帝给我的生活和生命中派来了那个最温柔最体贴最甜蜜的精灵，让她来拯救我于水火之中，她从仙界下凡，她是我生命中的天使，从此她负责管理我的一切。她爱我，尽管我那时已经体无完肤，污秽不堪，她还是爱我，并且她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这样一种事业，她要让一个男人重新找回自尊，重新活得像一个尊贵的人，而其实那个时候，她要拯救的那个男人已经将自己的生命折腾到了野兽般的程度了。”
“可是，后来，她竟然得了不治之症，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无可奈何地逝去。在她受到病痛折磨的那段日子里，她想到的不是她自己，也不是她所受的种种苦痛，更不是她马上就要死了的这个事实。她想的全都是我。她觉得她的命运给她带来的唯一巨大苦痛就是，她担心自己的生命一旦逝去，她对我的影响就将终结，从此我就会故态复萌，又重新变成我过去那副样子。我向我的妻子发誓，从此以后我滴酒不沾，但是她不信。因为她对酒魔肆意控制我的灵魂后我所表现出的状况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她在生前努力所做的一切就是要让酒魔能稍稍放松一下对我的控制——而现在她就要死了，她临死前的那段日子里，她日思夜想就是要解决好她的身后事，那就是她怎样做才能让我不再重蹈覆辙，怎样做才能使我的灵魂远离酒魔的淫威。”
“她在病床上成天想着这件事儿，有一次偶然从朋友们的闲聊中得知，现在已经有了这样一种新发明——那就是留声机——这个爱意绵长的女人立刻眼前一亮，她当即意识到自己能够使用这个新发明来完成她心中的未了之事。她随即命我马上去伦敦买来一台最好最贵的留声机。她在病床上挣扎着，用尽生命的最后一口气，把那些从此以后让我正直做人的话全都灌录进了留声机里。我孤独一人，我的生命已经破碎，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支撑着我继续活下去？但是，她的话和她的声音就能够做到这一点。感谢上帝，到现在为止，我觉得自己还有脸面对我的妻子，感谢上帝，是上帝让我们夫妻二人又重新团聚了！克勒默尔先生，这就是我的秘密，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希望你能将这个秘密长久地留在你的心底里。”

黑皮肤医生
主教十字村位于利物浦西南方向十英里之外，村子不大。这里住着一位医生，名字叫阿罗西乌斯·拉那，年纪有三十多了。当地人对他的祖先一无所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他最后来到兰开夏郡的这个小村庄里定居了下来。关于这位医生，当地人只了解两个事实；一个是拉那先生是在格拉斯哥获得他的行医资格的，并且他的医术很精湛；还有一个就是，无可置疑，拉那医生先祖的种系一定是来自热带，他的皮肤颜色很黑，黑得简直就和印度人差不多了。然而，他的主要特征表明，他是一个欧洲白人，待人谦恭有礼，殷勤周到，仪表堂堂，这表明他具有西班牙白人血统。他的皮肤黝黑，头发也很黑，粗黑浓密的眉毛下生着一双黑色的大眼睛，目光炯炯有神，这和英格兰乡村普遍的那种亚麻色或者是栗子的那种红棕色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个新落户的人很快就以“主教十字村的黑皮肤医生”之名为当地人所知。最开始的时候，这个称呼代表一种嘲笑和奚落，甚至还有侮辱人的意味儿；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称呼竟然变成了一个荣誉称号了，为整个村子所熟知，这个黑皮肤医生的声名甚至越过这个小乡村的范围，远远地传播开来。
因为，事实证明，这个新落户的人，是一个医术很高明的外科医生，同时他在内科方面的医学造诣也很深。过去这个地区看病都找爱德华·罗伊大夫，罗伊的父亲是威廉姆斯·罗伊爵士，罗伊爵士曾是利物浦的顾问医生，但是遗憾的是，罗伊大夫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天赋，而拉那医生，凭借着他的医术和风度，很快就击败了罗伊大夫，成为这个地区看病的人寻医问诊的首选。拉那医生在社交方面的成功，也和他专业领域里所取得的成功一样快。特别是他在对贝尔顿勋爵的二儿子詹姆斯·罗易议员所做的手术大获成功以后，简直可以说这就等于在当地的上流社会开了一张通行证，他的谈吐又那么风趣有魅力，风度翩翩，挥洒自如，于是拉那医生很快就成为了社交场合最受欢迎的人。拉那医生的先祖世系不明，在当地也没有什么亲戚，反倒成为一种助益，有时候更利于他在社交方面取得进展，而不是成为一种障碍，这位外表英俊的医生以其鲜明硬朗的个性为自己在社交方面很快打开了局面。
拉那医生的病人们在这位医生身上只找到了一个缺点——就找到了一个——在他身上。那就是他铁定现在还是一个单身汉。拉那医生住的房子非常大，那么这个缺点大家就看得更清楚了，而且，众所周知，他在行医方面很成功，这也就让他收入不菲。当地喜欢做媒的人不断地给他介绍符合条件的女士与他认识，但是几年时间过去了，拉那医生依然未婚，最后大家渐渐地都似乎明白了，他一定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必须保持着单身状态。有人甚至想得更多，断言拉那医生早就已经结婚了，他就是因为要逃避他早年的婚姻给他带来的不幸后果，所以他才选择栖身在主教十字村这样一个小地方。就在那些做媒的人绝望地最终放弃了给拉那医生牵线搭桥的时候，这时，拉那医生突然宣布，他与利夫庄园的弗朗西斯·莫顿女士订婚了。
莫顿女士很年轻，她在这片乡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父亲詹姆斯·哈尔达恩·莫顿是当地一位非常有名的乡绅，拥有的财产和土地都很多，还曾经当过主教十字村的治安官。但是，莫顿女士父母双亡，她唯一的哥哥阿瑟·莫顿继承了家族的财产，莫顿女士现在就和她哥哥生活在一起。莫顿女士身材高挑，举止端庄，她以性格坚毅而闻名于乡里，当然，她的性格有时候也很急，甚至显得有些鲁莽。她与拉那医生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相遇，彼此给对方留下的印象甚好，于是这段友谊迅速发酵，双方互生爱意。他们二人彼此都深爱着对方。当然，他们在年龄上有一段差距，拉那医生当年三十七岁，莫顿女士当年二十四岁；除去这个因素以外，这桩婚事实在挑不出来什么毛病了。他们二人于二月正式订婚，按照计划和安排，婚礼预备在八月里举行。
六月三日，拉那医生收到一封从国外寄来的信。在主教十字村这样的小乡村里，当地的邮政局长同时也兼任着闲话传播局局长一职，主教十字村的邮政局长班克莱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局长，他手上可是掌握着不少他的邻居们的秘密呢。关于这封特别来信，班克莱先生只评论过一句，说这封信的信封显得很古怪，信封上的笔迹出于男子之手，邮戳上显示寄信人的地址是阿根廷共和国的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这是班克莱先生所知的第一封信，还有人从国外给拉那医生写信，这也是他在把这封信交给邮递员之前对这封信特别关注的主要原因。这封信在三日当晚就由邮递员准时投递了。
第二日早晨——也就是六月四日——拉那医生去庄园看望了莫顿女士，他们两人促膝长谈了很久，随后人们发现拉那医生离开庄园时的神情十分焦虑和紧张不安。莫顿女士一整天都待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没有出来，她的仆人好几次看到她在抹眼泪儿。在接下来的一星期里，这个变化的情况在整个乡村几乎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他们两人的订婚泡汤了，拉那医生的行为表现得极为可耻，他辜负了这位年轻美丽的女士负心而去，莫顿女士的哥哥阿瑟·莫顿说要用马鞭狠狠地鞭打拉那医生。至于拉那医生到底在哪方面辜负了莫顿女士，详情尚不得而知——大家议论纷纷，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因为这，有人说是因为那，全是瞎议论；不过，众人观察到，拉那医生一定是良心上过不去，感觉自己负罪，因此，他会舍近求远，到几英里之外的教堂去参加主日活动，而不是就近经过利夫庄园莫顿女士的窗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再次见到这位年轻的女士。与此同时，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刊登了一条广告，广告内容是要出售诊所，虽然没有提诊所具体的名字，但是有人立刻看出要出售的诊所就是位于主教十字村拉那医生的诊所，这就意味着拉那医生已经准备放弃他在这个乡村所取得的成功了。这就是当时的情形，然而，就在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一的晚上，整个事情又有了新进展，原本只是乡村里一件丢人的丑闻，却最后演变成为一个惨剧，引起了全国人对此事的关注。六月二十一日当晚发生的一切，也就是引起整件事情起大变化的事实显得颇为离奇，引人注目，要把这件事说清楚，就必须关注许多细节。
经常住在拉那医生房子里的就是他的女管家，一位非常受人尊敬的上年纪的妇女玛莎·伍兹和一个年轻的女仆玛丽·皮林。马车夫和手术室里帮忙的医生助手在外面睡，不住在医生家里。拉那医生习惯晚上在他的书房里坐诊，书房就在手术室旁边，而手术室和书房都位于房子的另一翼，距离仆人住的房间很远。手术室这边有自己的一道门，为的是方便患者出入，因此医生接待患者而不为任何人所知是完全有可能的。实际上，当病人来晚了，拉那医生通常会让病人走手术室的这道门就诊，而女仆和女管家是习惯早早就退下了的。
就在六月二十一日当晚，玛莎·伍兹在九点半的时候走进拉那医生的书房，发现医生正伏案写字。她对医生道了声晚安就出来了，然后她就让女仆睡觉去了，她自己则忙活着一些家务，一直忙到晚上十一点。当女管家回到自己的房间时，整幢屋子的时钟刚好敲响十一点。她在自己的房间里待了大概有十五到二十分钟，突然听到一声尖叫，声音很显然是从屋子里面传出来的。她静静地倾听，可是，尖叫声并未持续。她感到这声尖叫很蹊跷，因而警觉起来，因为这尖叫声实在是太响了，声音凄厉而急促，她披上自己的睡衣，小跑着以最快的速度向拉那医生的书房走去。
“谁在那儿？”玛莎·伍兹敲起书房的门，这时，书房里边有人高声问道。
“先生，是我——我是伍兹夫人。”
“我请你让我单独待着。现在立刻回到你自己的房间去！”书房里面的人高声说道，让女管家感到放心的是，这声音的确是她主人的声音。不过，声调儿有些严厉罢了，不太像她主人平日里的风格，这让她感到有些惊讶，同时也感到有些委屈。
“先生，我还以为是您在叫我呢。”她解释道，但是书房里再也没了声音。伍兹夫人返回自己房间的时候看了一眼时钟，时间刚好是晚上十一点半。
在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伍兹夫人也不是十分肯定具体时间是几点几分），有病人来找拉那医生就诊，可是，病人敲门却无人应答。来找医生看病的人是麦丁夫人，她是村里杂货商的妻子，杂货商患上了十分危险的伤寒症。拉那医生让麦丁夫人随时注意观察她丈夫病情的最新变化情况。麦丁夫人看到书房里的灯亮着，就开始敲手术室的门，可是里面没有人回应，她最后得出结论，医生一定是外出给病人瞧病去了，于是她返回了自己的家。
从拉那医生的屋子通往大路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旁边还有路灯照着亮。当麦丁夫人从手术室的门那儿折身返回的时候，她看见一名男子正在这条人行道上走着。麦丁夫人想这个人或许就是刚刚给人看完病的拉那医生，于是她就待在原地等着医生，可是没想到这人竟然是主教十字村年轻的乡绅阿瑟·莫顿先生，这让她感到十分惊讶。在路灯的灯光照射下，麦丁夫人注意到阿瑟·莫顿当时很激动，他的手里拿着一条狩猎时用的长鞭。莫顿先生走到手术室的门前停了下来，麦丁夫人走上前同他打招呼。
“医生现在不在屋里，先生。”麦丁夫人说道。
“你怎么知道？”莫顿先生声色俱厉地说道。
“我去过手术室看过了，先生。”
“我看见屋子里亮着灯，”这位年轻的乡绅说道，他边说着边抬起头看向通往大路的那条小道儿。“那他就在书房里，对吗？”
“是的，先生。但是，我敢肯定他一定出去了。”
“好吧，他一定还会回来的，”年轻的莫顿先生说道，然后就经过手术室的大门走了，而麦丁夫人就回家了。
凌晨三点的时候，麦丁夫人的丈夫老毛病又犯了，情况很严重，她感觉她丈夫的情形有些不对，于是决定再也不能耽搁了，一定要叫来拉那医生看看。麦丁夫人快要走到拉那医生手术室的时候，让她感到惊讶的是，她发现有人正蹲在月桂树灌木丛里埋伏着。可以肯定，那儿蹲着的人是个男人，麦丁夫人确信那一定是阿瑟·莫顿先生。因为麦丁夫人心里记挂着丈夫的病情，于是没有对这个插曲过多注意，她急急忙忙要完成自己请大夫的差事。
当麦丁夫人走到房子跟前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医生书房里的灯仍然亮着。于是她敲响了手术室的大门。没有人应答。她一连敲了几回，却一点儿反应也没有。麦丁夫人想，看上去拉那医生睡觉去，或者是外出行医都不太可能还把灯留着，麦丁夫人突然想到，或许拉那医生就在他的椅子上睡着了。她敲了敲书房的窗户，屋内同样没有任何反应。麦丁夫人发现，在窗帘和窗户的木框架之间有一个大口子可以看到屋子里面，于是她就顺着这道缝隙向屋里看去。
屋子不大，屋子中间摆着一张大桌子，桌子上方挂着的灯很大，把室内的一切照得清清楚楚，屋子里到处摆的都是医生的书和各种器具。屋子里看不见有什么人，麦丁夫人也没有看到其他什么古怪的东西，除了在桌子另一头儿的地毯上放着一只脏兮兮的白色手套。麦丁夫人的眼睛越来越适应室内的光线，她突然发现桌子另一头儿的地毯上还有一只靴子，尤其让她感到恐怖万分的是，她原来以为是一只手套的东西竟然是一名男子的手，这个男人就平躺在地上。麦丁夫人意识到很可能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于是她就跑到医生房子的前门，叫醒了女管家伍兹夫人，她们两个女人先打发女仆到警察局去报警，然后就一起冲进了医生的书房。
在拉那医生的书房里，在桌子远离窗户的那一边儿，拉那医生面部朝上躺在地上，并且可以断定，他已经死了。一目了然，他死前受到了暴力攻击，因为他的眼睛上面有黑眼圈儿，他的脸部和脖颈处也都有外伤淤血的痕迹。他身体肿胀的情况说明，医生的死因可以基本判定，他是被人扼死的。医生身上穿着他平常穿的那身工作服，但是脚上穿着一双布拖鞋，这是医生全身上下唯一还算干净的地方。地毯上留下的痕迹很明显，尤其是靠近门的那一块区域，可以看见脏靴子的脚印儿，姑且可以假定那是凶犯留下的。情况很明显，有人从手术室的大门进到书房里面，杀死了医生，然后就逃跑了，这一切都没有被人看见。根据地上脚印儿的形状和死者受伤的情况进行推定，攻击者应该是一名男性，这完全可以肯定。但是，除此以外，警察很难再发现什么新的情况了。
没有迹象表明室内发生了抢劫，医生的金表还好好地放在医生的口袋儿里。拉那医生在房间里放了一个非常沉的现金匣子，现金匣子是锁住的，打开以后发现里面是空的。伍兹夫人对此有印象，匣子里通常放着一大笔钱，但是恰好在那天医生要用大笔现金支付所欠下的玉米款，因此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测，匣子里的钱是用来支付了，而不是盗贼所为。房间里只有一样东西不见了——而这件丢失的东西颇能使人产生正常的联想。那就是莫顿女士的肖像，本来是放在一边儿的小桌子上的，但是现在这张照片已经被人从相框里拿了出来取走了。伍兹夫人记得很清楚，当天晚上她在等拉那医生的时候，相框里的照片还在，而现在相片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了相框。而另一方面，在地板上还捡到了一副绿色的眼罩，女管家实在记不起来以前有谁用过。然而，这副绿色眼罩，很可能是一位医生所有，同样也没有迹象表明，它和这桩谋杀案存在任何联系。
那么，最大的嫌疑只能集中在一个方向上了，年轻的乡绅阿瑟·莫顿先生立刻被逮捕了。对他不利的证据虽然都属于间接证据，但是足以导致定罪。莫顿先生深爱着自己的妹妹，那么既然他的妹妹和拉那先生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而且人们一再听到他对于他妹妹的前男友的攻击性言论，那么对拉那先生进行报复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如上所述，莫顿先生还被人看见晚上大概十一点钟的时候走在通往医生住宅的小路上，手里还拿着一条狩猎用的长鞭。那么，根据警方的推论，莫顿先生和拉那先生起了冲突，因为恐惧或者是愤怒的高喊声响亮到足以引起伍兹夫人的注意。当伍兹夫人前来查看动静的时候，拉那医生已经做好了决定要亲自和莫顿先生了结这桩事儿，于是医生就吩咐女管家回房间去了。这场谈话持续了很长时间，双方的情绪变得越来越激烈，最后谈话演变成了武力冲突，在随后的搏斗中医生丧命。尸检结果表明，死者的心脏存在着病变现象——可能是死者生前自己并不知道的一种情况——就死者具体的情况而言，是他的身体在受到伤害之后继而心脏病发作，而这种心脏病对一个身体健康的男子并不构成真正的致命伤。阿瑟·莫顿事后从相框中取出妹妹的照片，然后朝自己的家走去，他蹲在月桂树灌木丛里就是为了避开正在往医生住宅走去的麦丁夫人。这就是检方准备向莫顿先生提起控诉的理由，当然，他们也认为这样处理这个案子，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而另一方面，对于被告一方来说，莫顿先生在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时候有很大的优势。莫顿先生富有激情，性格开朗奔放，他深爱着自己的妹妹，而且几乎受到所有人的尊重，所有人都喜欢他，他天性纯良，本质率真，很难让人想象他这样的人竟然会去犯罪。他本人对这件事的解释则是，他当时急于和拉那医生进行一次正式谈话，讨论一些非常紧急和重要的跟家庭有关的事项（从他最初开始陈述一直到他陈述结束，他都拒绝提到他妹妹的名字）。他本人倒并不否认这次正式谈话很可能涉及一种让人感到难堪的场面。他听一个病人说医生外出了，因此他等医生回来一直等到凌晨三点，到三点钟的时候他还是没能等到医生，于是他就彻底放弃，回自己的家了。至于说到拉那医生的死，他说他知道的情况并不比逮捕他的警官知道得更多。莫顿先生一度是死者生前的密友；但是，情势使然，他这个人又不愿提起这些不为人知的情况，这样就不能不使他的情绪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有很多事实可以证明他的清白。可以确定无疑的是，拉那医生在当晚十一点半的时候还活着，好好地待在他的书房里。伍兹夫人可以发誓，说十一点半的时候她的确听见拉那医生本人在说话。现在已沦为阶下囚的莫顿先生的朋友们为此争辩说，很可能那个时候不是莫顿先生一个人在屋里待着。最初吸引了女管家的那一声尖叫，以及她的男主人异乎寻常地让她迅速离去以保持宁静的不耐烦的态度，似乎都能够证实当时屋内应该不止一人。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那么拉那医生遇害的时间，很可能就在女管家听见他主人的声音和麦丁夫人第一次敲手术室的门没有引起拉那先生的注意之间。但是，如果拉那先生就在这个时间死亡，那么可以确定阿瑟·莫顿就是无罪的，因为，麦丁夫人是在这之后才在医生住宅的大门那儿遇见这位年轻的乡绅的。如果这种假设能够成立，那么在麦丁夫人遇见阿瑟·莫顿先生之前，有人是和拉那医生待在一起的，这个人会是谁呢？还有，这个人想要谋害医生的恶意动机又是什么呢？现在，大家都同意这样一个判断，如果被告的朋友们能够对这一点提供出有价值的线索，就能证明被告是清白的，只是要证明被告的清白和无辜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路。但是，与此同时，公众也可以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正如公众所说的那样——在死者遇害的那个时刻，除了这位年轻的乡绅来过以外，根本就没有什么其他人；而另一方面，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可以说明，阿瑟·莫顿先生去见死者很明显是怀有恶意的。当麦丁夫人第一次敲手术室的门的时候，拉那医生已经离开了书房去睡觉了，或者也有可能，正如麦丁夫人所认为的那样，医生那时候外出了，返回住宅的时候正好发现阿瑟·莫顿先生在等他。而被告莫顿先生的支持者则特别强调以下事实，莫顿先生的妹妹弗朗西斯的照片原来放在书房里，现在却被人取走了，而警方搜查她哥哥的房间时却没有找到这张照片。然而，这个事实实际上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莫顿先生在他被逮捕以前有足够的时间把照片销毁。因此，这个案子里唯一可信的证据——就是那些地毯上留下的泥泞脚印儿了——可是由于这些脚印儿是留在地毯之上的，因而无法进行有效提取，从中也无法得出什么有益破案的结论来。相反，最能肯定的倒是，如果非要说这些留在地毯上的脚印儿一定是被告留下的，这就有些不近情理了，尽管调查表明，被告当晚穿的靴子上确实沾满了泥。因为，出事的当天下午下过一场暴雨，所有在雨中走过的人的靴子上都一定沾满了泥。
以上就是对这个离奇而又颇有些浪漫色彩的系列事件的枯燥无味的陈述，现在，这桩发生在兰开夏郡的杀人案，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了。拉那医生先祖的来历不明，他开朗明达的性格特点又让他显得超凡脱俗，现在被指控为谋杀犯嫌疑人的那位乡绅的社会地位，以及案发之前所涉及的那场恋爱和订婚行为，所有这一切纠结在一起，引起了全国人民浓厚的兴趣。整个英伦三岛的人们都在谈论发生在主教十字村的这桩命案，有许多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对案发事实予以解释；不过，最保险的说法是，对所有这些解读这桩离奇特殊的案件的人来说，他们都没有预料到，案件的结局竟然会是这样，所有关注此案的公众同样也是始料不及，这桩案件的发展和结局在庭审的第一天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在庭审的第二天达到了高潮。在我动笔陈述本案之前，《兰开斯特周报》已经连篇累牍地对本案做了十分详尽的报道，现在这些报纸就摆在我面前，因此我就没有必要再重复叙述了，我在这里只想讲讲这个案子的大略情况，不过，在讲案子之前，我想说的是，庭审第一天，正是被告的妹妹弗朗西斯·莫顿女士给破案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
波洛克·卡尔先生，是这次庭审当中检控方的公诉人，在庭审开始的第一天，用他娴熟的职业技巧列举了大量的事实向被告的辩护律师汉弗莱先生首先发难，庭审局面越来越明朗化，汉弗莱先生想要扭转这种对被告的不利局面看来是很困难的。好几位证人被传唤到法庭之后，宣誓并做证，用明确无误的证词证实，被告阿瑟·莫顿先生，也就是这位还很年轻的乡绅，在拉那医生悔婚之后，对医生曾经有过恶意攻击的言论，还有人证实，莫顿先生对自己的妹妹态度很粗暴，有虐待其妹的恶意倾向。麦丁夫人则在法庭上重复了她的证词，证实现在法庭上站着的嫌疑人莫顿先生在案发当晚很晚的时候去过拉那医生的住宅，还有一位证人做证说，嫌犯是了解拉那医生喜欢独自一人住在他的住宅的一头儿这个习惯的，莫顿先生选择当晚夜深时来到医生的住宅就是因为这个时候他能完全掌握被害人拉那医生的命运。这位年轻乡绅宅子里的一个仆人被迫向法庭承认，当晚他听见动静，可以证实自己的主人大概是在凌晨三点钟回到自己的家，这就和麦丁夫人所陈述的内容联系起来并无二致了，麦丁夫人在第二次去医生家的时候的确看见莫顿先生在这个时候蹲在医生住宅附近的月桂树灌木丛里埋伏着，身旁的小路直接通往医生的家。莫顿先生当时脚上穿的是满是泥泞的靴子，也能和医生书房里留下的靴子印儿对上，二者十分相似，庭审时旁听的公众感觉到，公诉一方对被告的检控已经很充实了，尽管控方所提供的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证据都很真实很完备，是很有说服力的，就此而言，这个法庭上的嫌犯的命运可以说已经被判定了，除非辩护律师还能够提供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证据才足以推翻对被告杀人罪名的指控。检控方罪证呈现和指控完全结束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下午四点半，法庭再次开庭，结果出现了新的意想不到的一幕。我把法庭上出现的戏剧化的这一幕，从我上面已经提到过的那份报纸里摘录出来，只是省略了辩护律师在法庭下午刚开庭时所做的最初的陈述部分。
法庭里座无虚席，甚至人满为患，许多人都跑来旁听，辩护律师在下午请出的第一位证人竟然是嫌犯的妹妹弗朗西斯·莫顿女士，这在人群之中立刻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我们的读者朋友一定还记得，正是这位已经和拉那医生订婚的年轻女士，又遭遇医生突如其来的悔婚，使得她哥哥莫顿先生怒不可遏，于是驱使后者去犯罪杀人。然而，莫顿女士不论是在警察对这桩凶杀案的侦查阶段，还是在后来对嫌犯的审讯阶段，显示出她本人和杀人罪行没有任何直接的介入和牵连，而辩护律师竟然把莫顿女士作为请出的第一个证人，所有在法庭旁听的公众无不感到十分奇怪。
弗朗西斯·莫顿女士，身材高挑，长着一头褐色的头发，实在是一个很漂亮的美人儿，她用一种低沉但却十分清晰的声音在法庭上做证，尽管这样，在法庭旁听的公众还是能很清楚地看出莫顿女士在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莫顿女士在作证的时候，隐隐提到她和拉那医生订婚，又轻描淡写地说到后来拉那医生退婚的事儿，她说其实这没什么，这只是与拉那医生的家庭相关联的一件有关个人的私事，并无不当之处，后面她又说道，她始终认为她哥哥对拉那医生的仇恨是非理性的，是缺乏克制精神的过分行为，莫顿女士这样一番表述，让法庭上的人满座皆惊。在回答辩护律师向她提出的非常直接的问题时，莫顿女士回答道，对于拉那医生悔婚一事，她并没有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也没有感到自己受了委屈，她对拉那医生谈不上有任何的怨恨之情，并且在她看来，拉那医生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足够的绅士风度，彬彬有礼，举止大方，甚至值得赞扬。而她的哥哥莫顿先生，在并不掌握此事背后的全部事实的情况下，看法与她本人大相径庭，莫顿女士被迫承认，尽管她一再恳求自己的兄长别冲动，她哥哥还是对拉那医生发出了涉及人身安全的暴力威胁，随后就在悲剧发生的当晚，公开说出他带有恶意攻击的那句话，说自己一定会“要了他的小命儿”。对此，莫顿女士说，她已经竭尽全力劝说她的哥哥不要冲动，要理性地对待这件事儿，但她哥哥刚愎自用，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就是一心要让医生好看，其实这只不过是他自己的偏见所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罢了。
莫顿女士陈述到此，很明显，她的证词与其说是对她的哥哥有利，毋宁说是做了对莫顿先生非常不利的反面证词。接下来，辩护律师对莫顿女士继续提问，很快又将整个辩护的过程引到另外一个方向上去了，这样的辩护过程同样也是法庭上旁听的公众始料未及的。
汉弗莱先生：“莫顿女士，你认为你哥哥有罪吗？他要对这桩罪行负责吗？”
法官：“汉弗莱先生，我不允许你这样提问。我们现在是在进行庭审，所以我们要根据事实来提问——而不是谈论个人的想法。”
汉弗莱先生：“莫顿女士，你知道你哥哥在拉那医生的死这件事儿上是无罪的吗？”
莫顿女士：“是的，我知道。”
汉弗莱先生：“你是怎么知道的？”
莫顿女士：“因为拉那医生根本就没有死。”
听了这话，法庭上立刻出现了不小的骚动，持续了很长时间，甚至一度中断了辩护律师对证人的提问过程。
汉弗莱先生：“莫顿女士，你又是怎么知道拉那医生没有死呢？”
莫顿女士：“因为我在拉那医生被认为已经死亡的当天收到了他本人写来的一封亲笔信。”
汉弗莱先生：“你还保留着这封亲笔信吗？”
莫顿女士：“是的，但是我不愿意在法庭上展示这封信。”
汉弗莱先生：“那么这封亲笔信的信封还在吗？”
莫顿女士：“是的，我带来了。”
汉弗莱先生：“邮戳上显示的地址是？”
莫顿女士：“是从利物浦寄来的。”
汉弗莱先生：“日期？”
莫顿女士：“6月22日。”
汉弗莱先生：“哦，那正好是宣布拉那医生正式死亡的第二天。莫顿女士，你能发誓确认这封信的笔迹就是拉那医生本人的笔迹吗？”
莫顿女士：“我发誓这是拉那医生亲笔所书。”
汉弗莱先生：“法官大人，我准备传唤另外六位证人，来证实这封信的确是拉那医生本人的亲笔。”
法官：“可以，但是只能安排在明天进行传唤了。”
波洛克·卡尔先生：“法官大人，在此期间，我们公诉方主张我们应该看到这封信，这样我们就能获得专家的意见，以确定这封信是不是拉那医生本人的亲笔，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相信死者就是拉那医生。当然，我在这里不必再次指出，这个突然呈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的事实，会不会是由嫌犯的朋友们有意炮制出来的，借以达到改变庭审进程的目的。我提请法庭注意这样一个事实，这位年轻的女士，根据她本人的亲口陈述，在警方对嫌犯进行侦查和审讯的阶段就已经收到这封信了。也就是说，莫顿女士希望我们相信，她眼睁睁地看着警方执行公务，完成全部司法程序，而她却把这样一封重要的完全可以使调查程序立刻中止的信放在自己的口袋儿里捂得紧紧的。”
汉弗莱先生：“莫顿女士，你能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这样做呢？”
莫顿女士：“那是因为拉那医生本人希望能够保守他本人的隐私和秘密。”
波洛克·卡尔先生：“那么现在你为什么又要把信的事儿抖搂出来呢？”
莫顿女士：“那是因为我要救我哥哥。”
法庭上爆发出一阵儿表示同情的声音，闹出不小的动静来，法官立刻敲起手中的法槌，要听众安静，很快就把公众发出的声音给压下去了。
法官：“汉弗莱先生，我确认你的辩护程序为有效，现在交给你了，你可以继续提问，案情有了新的进展，问题是死的这个人，他的尸体已经经过拉那医生本人的许多朋友和病人的最后确认，证实死者的确就是拉那医生。”
陪审员：“现在，还有人对这件突然发生的事儿表示怀疑吗？”
波洛克·卡尔先生：“我不知道。”
汉弗莱先生：“我们希望能够把整件事情讲清楚。”
法官：“那么，庭审只好推迟到明天进行了。”
案子的最新发展使得一般公众感到极为兴奋，他们对这个案子的兴趣变得更浓了。媒体的评论暂时保持沉默，因为，审判实际上仍然是悬而未决，到处都有人争论这个问题，莫顿女士的陈述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少，这是不是莫顿女士为了挽救她哥哥的生命所使出来的花招儿，或者是什么诡计。新出现的事实使得对这桩命案的判断变得进退失据，拉那医生没有死，他还活着，那么他是用什么稀奇古怪的方法脱身的，拉那医生是不是必须对这个不知名的男子的死负有责任，这个在拉那医生书房里发现的死者到底是谁，他为什么又和拉那医生长得这么像，让那么多确认尸体的人都看走了眼。还有，莫顿女士拒绝向法庭出示的这封信很有可能是一封表示认罪的自白书，莫顿女士或许已经发现她现在处于一种极为危险的境地，她只能以牺牲自己以前的情人来拯救她哥哥的生命了。第二天一大早，法庭内外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当辩方律师汉弗莱先生出现在法庭上的时候，旁听的人群激动不已，许多人窃窃私语，渴望看到下面会发生什么，汉弗莱先生进入法庭时看上去显得意气风发，即使他从业多年早已久经法庭上的战阵，但依然难以掩饰他此刻的激动之情，接着听众们看到汉弗莱先生和公诉人相互交换意见。辩方律师汉弗莱先生只是急促地跟波洛克·卡尔先生说了几句话——但公诉人脸上的神情立刻为之一变，表现出惊讶万分的样子来——接着，辩方律师汉弗莱先生向法官宣布，已经得到公诉人的同意和允许，由于昨天年轻的莫顿女士已经向法庭出面做过证了，今天她就无须再接受传唤了。
法官：“但是，汉弗莱先生，你已经来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让人满意的解决啊？”
汉弗莱先生：“也许吧，法官大人，下一位我要传唤的证人会把全部事实澄清的。”
法官：“那么你就把你下一个证人请出吧。”
汉弗莱先生：“下面我请阿洛伊斯·拉那医生出庭做证。”
这位知识渊博的律师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不知做过多少次动人的陈述，但是今天不同以往，他还从未像现在一样在法庭上动情地说出如此短的一句话。当拉那医生，也就是这桩案件的中心人物，这个集中了所有人紧张关注的关键人物，这个已经被官方宣布正式死亡的人，突然出现在法庭的证人席上的时候，整个法庭上的人们全都惊呆了。那些旁观者，也就是主教十字村对拉那医生再熟悉不过的人，现在又看到了他，拉那医生看上去面容消瘦，神情有些憔悴，他现在的脸上神情凝重，显示出内心对整个事态的深刻关切。所有人都能看出来，拉那医生脸上的神情显得有些沮丧甚至绝望，动作迟缓显得很忧郁，但是，除此以外，所有人在内心也承认，他们从未见过一个如此优雅和如此有风度的人，拉那医生的身上所表现出的风度足以使人倾倒。拉那医生走上证人席，先向法官鞠了一躬，接着向法官问了一个问题，问是否允许他首先做一番个人陈述，他的这个请求得到了法官的同意，当然，法官也适时地提醒拉那医生，他所陈述的一切，都可以用作法庭上对他不利的证据来使用，拉那医生再次向法官鞠了一躬，然后就开始了自己的陈述：
“我多么希望，”拉那医生说道，“在6月21日当晚，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是，坦率地告诉大家，在那天晚上的确发生了一些事情。如果我知道那些无辜的人所受到的痛苦，如果说我知道后来我给这个世界上我所深爱着的人带来了那么多的麻烦，我就应该老早来到这里把这件事说清楚；但是，我并没有这样做，我并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的确是有很多原因的。我真心希望，一个内心不快乐的人，就应该从所有对他熟知的人的世界当中自动消失，但是我却没能预见到我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人。请允许我尽我的全力来对我所造成的麻烦做一些补救工作。”
“对任何一个熟知阿根廷共和国历史的人来说，拉那这个姓是非常有名的。我父亲出身很高贵，他的血统是古代西班牙最纯正的血统，长期以来在共和国占据着高位，本来他可以成为共和国的总统的，但后来他不幸死于发生在阿根廷中西部的圣胡安省的骚乱。再以后，雪上加霜，要不是后来我们家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话，我和我的孪生兄弟厄内斯特本来有着十分光明的前程，于是我们两兄弟就不得不自谋生路。先生们，对此我要抱歉，看上去这些细节似乎与我所述说的主旨无关，但是我刚才所说的一切对我下面要说的内容的确有极大的关系。”
“刚才我说过，我有一个孪生兄弟，他的名字叫厄内斯特，我们两兄弟长得实在像极了，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根本分辨不出我们俩儿谁是谁。甚至最微小的细节上，我们两个都十分相像。随着我们年龄的增大，我们的相貌还是有一些变化，因为我们面部表情和神色不同，但是我们在外部形体和相貌上的差别是极其微小的。”
“对我来说，对一个已经死亡的人苛责过多，我绝对不是这样的人，更何况死者还是我的兄弟，我只有一个弟弟啊，但是，我更愿意让熟悉他这个人品行的那些人们对他做出评价。我只想说——我不得不说出来——我在成年以后，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我曾经搞过一个恶作剧，把我的弟弟吓惨了，所以我弟弟后来对我极端地厌恶和憎恨，他那么恨我，我认为这是有充分的理由的，是可以理解的。由于我们俩儿长得非常像，我弟弟的所作所为让我个人的名誉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为他做的许多破事儿而身背骂名。最后，在一桩极不名誉的生意当中，我弟弟计划用这样一种方式把他对我的憎恶之情全部发泄出来，我不得不被迫从此离开我的故乡阿根廷，在异国他乡，在欧洲寻找一份新的职业。由此，我摆脱了他对我的仇恨，我获得了一种新的自由，这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我不得不离开故乡的内心痛苦。我选择了医学作为我新的职业，我在格拉斯哥完成了我的学业，我有足够的钱用以支付我在那里的一切吃穿花费用度，我最终选择在主教十字村定居，并从此开始执业行医，我之所以选择在遥远的兰开夏郡的小屋里生活，那是因为我坚信，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听到任何关于我弟弟的消息了。”
“就这样，我过了几年顺心日子，我遂了我的心愿，可是最终，他还是找到了我。有些住在利物浦的朋友在去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时候把我的行踪暴露给了他。他的钱财早已败光，他总想分享我的所得把他的老本儿翻过来。他了解到我很怕见到他，于是就想当然地认为我会心甘情愿地收买他。我从他那儿收到一封信，信中说他马上就要来了。这是我个人生活和事务中一个绝大的危机，想也能想到，他的到来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会给我拼死都要守护的那些人带来某种耻辱，让他们蒙羞。于是我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以保证发生的任何不好的事都应当只降临在我一个人头上，这就是”——阿洛伊斯·拉那医生说到这儿，转过身来看着法庭上的嫌犯——“我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而我的出发点被人完全误解了。我唯一的动机，是要将这件事和我最亲爱的人之间彻底隔绝起来，不能让我最亲爱的人蒙羞，或者受到这件丑闻的影响，哪怕是一丝一毫我都不允许。随着我弟弟即将到来，丑闻和让家族蒙羞的极不光彩的事儿也会随之抖搂出来，也就是说，随着他的到来，那些过去曾经发生的丑事儿和所有的不愉快将重新上演。”
“在我收到我弟弟的来信之后不久，他就来到了主教十字村，他是天黑以后来的。我那时正一人在书房独坐，仆人们都已经睡了，门外的石子路上传来一阵儿脚步声，随即我从窗户上就看到我弟弟也正隔着窗户向屋里面瞧呢。他和我一样，脸刮得很干净，我们两人的相貌依然很像，看到他简直就好像是我本人在照镜子一样。他戴着一副绿色眼罩，但是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我们的相貌几乎完全一样。接着，他在窗外干笑了一声，带有一丝嘲讽的意味，这是他从孩童时代就养成的一种习惯动作，看到他这个动作，我太清楚不过了，窗外站着的这个人就是曾经把我驱逐出故乡的同一个人哪，而这个人竟然是我的亲兄弟，正是他不断地让我们拉那家族这个尊贵的姓氏蒙羞啊。我走到门前为他开门，让他进来。那个时候大概是晚上十点钟左右。”
“我的弟弟随我走进书房，在灯光的照射下，我立刻看出他一直在过着十分堕落的日子。他从利物浦赶来，十分疲倦，而且身上有病。我看到他的脸色异样，感到十分吃惊。我运用我学过的医学知识对我弟弟的脸色仔细观察，可以断定他已经罹患非常严重的疾病，病患在内而非在外，都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地步。同时我也可以看出，他长期酗酒，他的脸部和颈部有青肿和瘀伤，那一定是他和船上的水手起冲突扭打所致。他戴着绿色眼罩正是为了掩饰他眼部所受的伤，当他进门的时候就一把将眼罩拿了下来。他穿着一件夹克，里面套着一件法兰绒衬衫，脚上穿的是靴子，一进门他就十分粗鲁地把靴子踢到书房一边儿去了。他现在的贫穷和寒碜只是让他对我更加充满敌意，他的报复心就愈发显得强烈了。他对我的仇恨此刻简直到了一种癫狂的状态。根据他本人的叙述和说法，我在英国挣大钱大把大把数钞票的时候，他却一直在南美忍饥挨饿呢。我简直无法向你们用言语形容他当时对我的各种冒犯，他还用恶狠狠的言语威胁我。我当时在书房里对他的印象是，他受的各种苦以及他本人长期放荡冶游已经完全淹没了他的理性。他在书房里胡乱地走来走去，就像一头野兽，问我要酒喝，问我要钱，嘴里面不干不净，使用的全都是肮脏污秽的语言。其实我也是个火爆脾气，但是我要感谢上帝，我可以堂堂正正地说，那天我控制住了我自己，我甚至对他连一个小手指头都没动。然而，我的冷静和平静却更加激怒了他。他在书房里咆哮着，诅咒着，他在我的脸前面挥舞着他的拳头，就在这时，突然，他的脸上出现了好一阵儿可怕的痉挛，他脸上的肌肉剧烈地抽搐起来，然后高声尖叫了一嗓子就双手合十又立刻散开，整个人就这样瘫倒在我的面前了。我扶起他，把他拖到沙发上，喊着他的名字，但是得不到任何回应，我抓着他的手，感觉他的手越来越冷，最后变得完全湿冷没有了体温。心脏病最终把他完全摧毁了。他用自身的暴力杀死了他自己。”
“我坐在那儿，坐了好长一段时间，仿佛自己刚刚做过一场可怕的噩梦，眼睛盯着我弟弟的尸体。突然，我回过神儿来了，原来是伍兹夫人在敲门查问情况，她也是被我弟弟临死前的那声尖叫吓到了。我吩咐她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又过了一会儿，有个病人在敲手术室的大门，可当时我没有注意，于是那个病人就走了，也不知道来看病的人是男是女。我坐在那儿沉思了好久，渐渐地，一个计划在我的头脑中慢慢地形成了，这个计划的形成过程可以说是完全自动的，简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我从椅子上起身站了起来，下面做的各种动作一气呵成，根本就没有经过大脑就顺利完成了。只能说这是一种生存本能，一种无法抗拒的生存本能，指引着我朝着一个确定的方向前进。”
“自从我的个人生活方面出现了变化以后，尤其是在我退婚以后，主教十字村的人们就开始讨厌起我这个人了。我的生活计划已经完全毁了，人们现在很不友善地对待我，许多人简单粗暴地判断我这个人的人品，而我的内心却在一直期待着人们能够真正地同情我。现在，我弟弟死了，我最担心的事儿，也就是有关他的丑闻暴露的危险已经随着他生命的终结消失了；但是，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呢，我仍然感到心痛，我强烈感到事情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继续下去了。实际的情况是，我个人的感情是过于敏感和脆弱了，并且我对于别人的感受也没有做到真正的宽容和大度，但是这的确就是我的真性情。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现在可以让我离开主教十字村的机会，我希望自己能让这个村子里的每个人都喜欢我。而眼下，就有这样一个机会，这是我从未想过，或者说想都不敢想的机会，眼下的这个机会可以让我同自己的过去做一个彻底的了断。”
“这个已经死亡的人，现在就躺在沙发上，他跟我长得像极了，除了在外形上显得有些瘦小和粗鄙以外，可以说是几乎跟我没有任何分别。没人看见他来过我的房子，也没人会注意到他其实不是我。我们两人的脸都刮得很干净，他的头发的长短也和我的头发差不了多少。如果我给他换上我身上穿的衣服，那么人们都会以为，阿洛伊斯·拉那医生在自己的书房里死了，这就是那个不幸的家伙的结局，他执业行医也就此悲惨地收场结束了。屋子里有大量的现钞，我可以把它们全都拿走，这样就可以保证让我在其他什么地方再重新开业行医。而我则换上我弟弟身上穿的衣服，神不知鬼不觉，今晚就走，去利物浦，没人会注意到这一切，在这座大海港，我很快就能找到船离开这个国家。在我彻底丧失了新生活的希望之后，这种不为人所知的卑微低贱的生存状态对我而言，真是太憋屈了，据我估计，我在主教十字村执业行医，不论有多成功，我每时每刻遇到的这些人和事，其实都是我内心当中希望要彻底忘掉的事物，如果我真能做到忘却这一切的话。于是我把自己的心一横，我决定立刻行动，去迎接我生活中的这个新变化。”
“我真的就这样做了。我不想仔细描述各种细节了，因为回忆这一切，就和经历这一切一样，都会让我感到痛苦无比；在我弟弟躺倒死去之后的一小时里，我给他换上了我的衣服，哪怕是最小的细节我都没有忽略，而我则换上了他的衣服，之后，我偷偷摸摸地溜出手术室，从后面的一条小道穿过村子，选择最佳路线直接奔向利物浦，就在事发的同一个晚上，我就赶到利物浦了。我身上背的行囊里除了现金之外就只有一张照片必须带走，我从屋子里就拿了这些东西，当然，由于走得匆忙，我把我弟弟戴的那副眼罩落在屋子里了。我弟弟的其他一切带来的东西我走的时候全都带走了。”
“先生，我向你保证，在短短一秒钟不到的时间里，我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主意，那就是人们都会以为是我已经被人谋杀了，同时我还想到，如果我被人们认为就此死去，任何人都不会受到严重的伤害，通过这样一个战略，我在这个世界上努力要实现获得新生的目标也就可以实现了。而且，我一直在想，不要对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不能因为我的存在，就对别人构成沉重的心理负担，从那时起，这种想法和念头就一直重重地压在我的心头。恰好就在那天，有一艘船正准备开往阿根廷的克朗那港，我立刻踏上了我的海上旅程，我认为这次旅行会让我有足够的时间重新恢复平衡，仔细地考虑了一下自己的未来。但是在我离开之前，我的这种坚强心理转瞬间又变得软弱起来。我忽然想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我不愿意她为此感到伤心，哪怕是一分钟一秒钟也不行。在这个人的内心深处，她会为我深深地哀悼，不论她的亲戚们心肠有多硬，也不论她的亲戚们是否真的连最起码的一点儿同情心也没有，她都会深深地为我哀悼。她完全理解并且很欣赏我在这件事上的立场和出发点，即便是她家庭中的其他成员诅咒我，最起码还有她，不会忘记我。于是我就给她写了一封密信，用极其隐秘的方式把信送给了她，在信中，我告诉了她事实的真相，以免她为我毫无根据地伤心落泪儿。她打开密信之后，就会发现我所处的境地中承受着何等巨大的压力，她就一定会同情我，并且还会原谅我的所作所为。”
“我也只是在昨天才回到英国，在此期间，很多人都认为我已经死了，而且这件事还引起了这么多意外的事情，对此我一无所知，至于阿瑟·莫顿先生深陷其中并且受到了谋杀指控，我更是闻所未闻。我是在一份晚报上读到报道，才知道昨天第一次庭审的情况，我是今天早上乘特快列车以最快速度赶到这里来做证的。”
以上就是阿洛伊斯·拉那医生所做的重要陈述，他陈述完毕之后，一切真相大白于天下，审判也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接下去警方进行的调查将范围扩大到拉那医生的弟弟厄内斯特·拉那是乘坐哪条船从南美出发来英国的。最后得到确证，船上的医生也能够出来做证，证实厄内斯特的确在整个航行的旅程当中一直抱怨他的心脏有多么不好，这样一来，他的心脏状况和拉那医生描述的他死亡时表现出来的症状就吻合了。
对阿洛伊斯·拉那医生来说，他现在返回了主教十字村重新执业，此前他充满戏剧性地离奇失踪，现在又回来了，拉那医生与主教十字村那位年轻的乡绅莫顿先生完全和解了，莫顿先生承认，此前他对医生退婚的动机完全理解错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两个人的和解行为也发生了，究竟怎样个和解法，让我们还是读一下《早邮报》上登载的重要通知来自行判断吧，下面我摘录了其中最重要的一段，通知是这样写的：
“一场盛大隆重的婚礼于9月19日在主教十字村教区的教堂举行，由斯蒂芬·约翰逊牧师大人主持，阿根廷共和国前外交部长唐·阿尔弗雷多·拉那先生的公子阿洛伊斯·夏威尔·拉那先生，与兰开夏郡主教十字村已故的前治安官，利夫庄园的前主人詹姆斯·莫顿先生膝下唯一的小女儿弗朗西斯·莫顿女士已于当日喜结连理。”

犹太教徒胸甲案
我有一位极特别的朋友叫沃德·莫蒂默，他在与他同时代的考古学家中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他对于东方学考古方面的所有事情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关于这个研究领域，他写了大量的著作，他曾经在西藏的一座古墓里生活过两年时间，也曾经在国王谷里进行过发掘工作，还对埃及北部菲莱岛上的古代埃及的太阳神霍鲁斯的神庙内室里的木乃伊进行过发掘工作，这具木乃伊干尸据说是克丽奥佩特拉时代的，一时之间他的研究工作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莫蒂默只有三十一岁，就取得了这样的成绩，经历又如此丰富，实在有理由说他的前途是无可限量的，因此，他被选为位于布莱莫尔街的博物馆的馆长时也就无人感到惊讶了，与此同时，就任馆长一职还让他获得了在东方学院讲学的讲师资格，只是他的收入和以前相比，可以说是跌到谷底了，但是还算保持在一种较理想的状态，这对鼓励一位学者继续进行探索和研究来说还是足够了，但却也还没有到能让他为此萎靡不振的地步。
只有一个原因，让沃德·莫蒂默在布莱莫尔街博物馆馆长的位置上感到稍微有那么一点儿为难，那就是前馆长的声名实在是太大了。前馆长安德里亚斯教授，是一位学养深厚的大学者，誉满欧洲。安德里亚斯教授进行学术演讲的时候，经常是座无虚席，报告厅里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子，而他一手打理的博物馆馆藏藏品丰富而精彩、让人艳羡，在学术圈儿里也是有口皆碑。因此，这位时年五十五岁的教授，突然辞去了他现有的馆长职位，从他花费了毕生精力去追求以及他的学术兴趣浓厚的这个职业脱离并就此退休，实在让人感到有些惊讶和费解。教授和他女儿从此离开了与博物馆相连的以前作为他办公室的舒适住处，而我的朋友莫蒂默还是一个单身汉，自然就搬到前馆长的房子里住下了。
听闻莫蒂默被任命为新任馆长，安德里亚斯教授给莫蒂默写了一封非常友善的信，信中向他道喜，措辞甚至显得有些过于恭维这个年轻人了。他们第一次会面的时候，我恰好在场，我当时跟着莫蒂默在博物馆里四处转着看，安德里亚斯教授在一旁为我们展示他苦心孤诣搜罗到的那些让人艳羡的珍奇展品。教授漂亮的女儿和一个年轻男子威尔逊上尉也陪着我们一起参观，据我了解，威尔逊上尉很快就要成为教授的女婿了。博物馆有十五个房间，有古巴比伦馆，叙利亚馆，博物馆里的中心大厅还陈列着埃及和犹太教徒的展品，这是整个博物馆中展品最精彩的地方。安德里亚斯教授是位干瘦精干的老人，素喜安静，他的脸刮得很光，风度翩翩，给人印象很深，他认为他的博物馆里藏有许多精品，当他向我们讲解馆内的那些稀有珍品时，特别是讲到那些世间罕有的珍品的时候，他黑色的眼珠就会立刻焕发出神采来，他那干瘦的身体就会立刻表现出热情的生命活力来。他的手充满怜爱地抚摸着那些展品，久久不愿离去，每个人都能看出他对拥有这些展品的自豪感，以及此刻他要把这些展品交给另一个人照看的悲伤之情。
安德里亚斯教授按着顺序一一向我们介绍他的木乃伊藏品，稀有的古代埃及人的纸莎草纸卷轴，古代埃及人的圣甲虫雕像，他收藏的各种碑铭，以及各种犹太人的古物，还有罗马神庙里著名的七宝烛台的复制品，这个烛台是由罗马的提图斯皇帝带回罗马的，有人说真品此刻应该还沉睡在台伯河的河床中。接着，教授走近位于大厅正中心的一只玻璃箱，他带着极其崇敬的心情透过玻璃看着里面的展品。
“莫蒂默先生，对于像您这样的专家，这件展品实在没有什么稀奇之处，”教授说道，“可是我敢说，您的朋友杰克逊先生，会很有兴趣欣赏这件展品。”
我靠近这只玻璃箱，看到里面的展品，大约有五英尺宽，黄金铸成的框架上镶嵌着十二颗珍贵的宝石，展品上方的两边可以看见有两只镀金的吊钩。十二颗宝石的种类和样子没有一颗是一样的，但是宝石的大小却一样大。十二颗宝石的形状，排列方式以及它们色彩浓淡的逐渐变化，让我想起了完整的一盒水彩画笔。每一颗宝石的表面都刻有象形文字的字样。
“杰克逊先生，您听说过土明吗？”
我听说过这个术语，但是我对于这个术语所包含的含义是相当模糊的。
“土明是对挂在古代犹太教大祭司胸前的胸甲的称谓。犹太教徒对土明具有一种非常特殊的崇敬之情——这种特殊的崇敬之情，有点儿像古代罗马人对古罗马的主神殿丘比特神殿里供奉的《西比拉占语集》的崇敬之情。这就是土明，你们看，十二颗珍贵无比的宝石，上面刻着神秘的象形文字。从左手最上面的一颗数起，这十二颗宝石依次分别是光玉髓红玛瑙，橄榄石，祖母绿，红宝石，青金石，缟玛瑙，蓝宝石，棕玛瑙，紫水晶，黄玉，绿柱石和碧玉。”
看到种类如此之多的美丽的宝石，我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副胸甲有什么特别的历史吗？”我问道。
“这副胸甲的年代十分久远，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安德里亚斯教授说道。“现在尚不能够做出最终和最有力的判断，但是我们已经有许多理由认为这副胸甲很可能就是所罗门神庙里最初的那一副胸甲。可以肯定，整个欧洲的博物馆藏品中都找不出这么精美的手工艺品。我的朋友威尔逊上尉此刻就在这儿，他对于各种宝石可是一位真正的行家，他会告诉您这些宝石有多贵重。”
威尔逊上尉脸色黝黑，面容清峻，此刻正和他的未婚妻站在展柜的另一头儿。
“嗯，是的，”他有些敷衍了事地说道，“我从未见过比这更美的宝石了。”
“而且，金匠的金器手艺也是值得一提的。古代人在这方面的技艺是十分精湛的——”很显然，教授正准备向我们指出宝石的镶嵌工艺，就在这个时候，威尔逊上尉打断了教授的讲话。
“你们可以在这个烛台上更好地看到他们金器手艺的水平。”教授说道，于是我们都围了上去，看教授指着的烛台上的精美浮雕，以及烛台上经过精美装饰的用来放蜡烛的枝条，教授悉心为我们讲解，赞不绝口。整个参观过程由这样一位伟大的专家为我们一一讲解博物馆里稀有的展品，这实在是一种独特和非常有趣的经历；最后，安德里亚斯教授结束了讲解，我们的参观结束了，教授正式把这些珍贵的展品交托给我的朋友照看，我情不自禁地对教授产生了一丝怜悯之情，同时又对教授的继任者非常羡慕，因为他要完成的职责让他的生活充满了高雅的情趣。一个星期之内，沃德·莫蒂默就在合适的时候住进他的新居了，他现在是布莱莫尔街博物馆的一馆之长了。
大约两个星期之后，我的朋友举行了一个小型晚宴，把他半打儿以上的单身汉朋友都请来，庆祝他的这次升职。晚宴之后，客人们纷纷离去，这个时候，我的朋友拉了拉我的袖子，示意他希望我能留下。
“你只要走一百多码就能回去，”他说道——我那时正住在奥尔巴尼的公寓里。“你最好再待一会儿，我们可以一起静静地抽抽雪茄。我非常需要听听你的意见。”
我又重新坐回到扶手椅中，顺手点起了一支他珍藏的名贵的马特罗那雪茄。他把最后一位客人送走之后返回到客厅，从他的短夹克的口袋里取出一封信，然后就坐到了我的对面。
“这是今天早上我收到的一封匿名信，”他说道。“我想读给你听，并且听听你的意见。”
“不客气，我自当效劳。”
“这封信是这样写的：‘先生——我强烈建议您细心照看现在由您负责看管的这许许多多的珍贵物品。我认为现在夜间只有一个守卫是不够的。要小心你的保卫工作，要不然你就会犯下无法弥补的大错。’”
“完了？”
“是的，就这么多。”
“嗯，”我说道，“至少有一点是明显的，写信的人一定清楚晚上你在博物馆只安排了一个守卫，知道这个信息的人没几个。”
沃德·莫蒂默笑着把这封信递给我，他的笑容显得有些古怪。“你看看信的笔迹，好吗？”他说道。“就现在，看这儿！”他把另一封信放到了我的面前。“看看这封信里‘祝贺’这个词儿和匿名信里‘负责’这个词儿里面的字母C。再看看这个大写字母I。再看看这个写信的人的写法，他用了一个短横，而不是句号！”
“毫无疑问，这是由同一个人写的——只是在匿名信里他拼命想把自己伪装起来不叫人发现。”
“第二封信，”沃德·莫蒂默说道，“是我在获得任命之后安德里亚斯教授写给我的祝贺信。”
我惊讶地盯着他。接着，我翻过我手中的信，的确，信的末尾署名“马丁·安德里亚斯。”不用有任何怀疑，头脑里稍有一点儿笔迹学知识的人都能看出来，是安德里亚斯教授写了这封匿名信，信里警告他的继任者要当心小偷。这种情况无法解释，但事实就是如此。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问道。
“这也正是我想问你的问题。如果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为什么他不直接找我跟我说呢？”
“你会找他说这件事吗？”
“我很怀疑这样做好不好。他会否认是他写的。”
“无论如何，”我说道，“这种警告是本着一种友好精神所为，要是我，一定会认真对待。你现在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能保证阻止抢劫吗？”
“我觉得可以。公众入馆从上午十点到下午五点，每两间展厅就有一名守卫。守卫就站在两间展厅之间的门那儿，可以同时监控两间展厅里的一切情况。”
“那么晚上呢？”
“闭馆之后，我们会立刻降下一道巨大的铁栅栏，绝对可以保证拦截所有窃贼。守夜的人很能干。他晚上就坐在门房里，但是他会每隔三小时巡视一遍。我们每间展厅里安装的电灯整晚上会一直亮着。”
“很难再提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了——比如，你可以减少白天馆内守卫的力量，把他们的工作调整到晚上。”
“我们无法做到这一点儿。”
“至少，你应该联系警方，在布莱莫尔街周围专门安排一位警官进行巡视，”我说道。“至于说到这封信，如果写信的人希望以匿名方式出现，我认为他有权力这样做。我们相信未来总有一天我们会知道他之所以采取这样古怪方式的原因。”
于是我们不再讨论这个话题，我就返回了自己的寓所，但是，整个晚上我都感到很困惑，安德里亚斯教授为什么会给他的继任者写这样一封匿名信——因为，匿名信的笔迹就是安德里亚斯教授的，这点是毋庸置疑了，就好像我亲眼看见他在写这封信一样。教授在信中预见到馆中藏品会有危险。是因为他已经预先知道这种危险的存在，因而放弃了他的馆长职位吗？但是，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要犹犹豫豫地去警告莫蒂默而不使用自己的真名呢？我想了很久，却思索不出答案，结果晚上我睡得一点儿也不踏实，所以第二天我没有像平常一样自然醒来，而是起得很迟。
第二天，我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唤醒，大概在上午九点钟，我的朋友莫蒂默急匆匆地冲进我的房间，从他脸上的神色可以看出，他有些惊慌失措。通常，他在我的所有熟人中是最为讲究仪表的，可眼下他的上衣领子有一边没有展开，领子上也没有打领结，帽子很随意地戴在后脑勺上。我从他狂乱的眼神中觉察出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肯定是博物馆被抢了！”我高声叫喊道，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恐怕是这样的！那副犹太教徒胸甲！胸甲上的宝石！”他气喘吁吁地说道，因为当时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要去警察局报案了。杰克逊，你赶快去博物馆！再见！”他心烦意乱地冲出我的房间，转身离去，我可以清晰地听见他匆忙下楼时发出的巨大响声。
我没用多长时间就按照他的指示赶到了博物馆，在那儿，我看见莫蒂默已经回来了，他的身边站着一位警察巡官，还有一位上了年纪的绅士，我认出那人应该是皮尔维斯先生，皮尔维斯是摩尔森——康巴尼珠宝公司的合伙人之一，是一位名气很大的珠宝商。他作为珠宝界的专家，总是给警方提供建议和帮助。他们站成一圈儿，围着那个装着那副犹太教徒胸甲的玻璃箱。那副胸甲已经从玻璃箱内取出，搁在玻璃箱的上面，三个脑袋儿正凑在一块儿看着那副胸甲。
“胸甲很显然已经被人破坏了，”莫蒂默说道。“今天早上我在经过展厅的时候，立刻就发现情况有异样。昨天晚上我还对胸甲检查过，所以可以肯定，破坏行为一定是在昨天晚上发生的。”
情况很明显，正如莫蒂默所说的那样，有人对胸甲做了手脚。胸甲最上面一排镶嵌的四颗宝石——光玉髓红玛瑙，橄榄石，祖母绿，红宝石——的周围变得很粗糙，呈现出锯齿状的印痕，就好像有人在宝石周围用力刮擦过一样。宝石还像以前镶嵌在它们原有的位置上，可以说我们前几天刚欣赏过的精美的金器手艺活儿都已经被非常笨拙地动过了。
“在我看来，”警察巡官说道，“好像有人想把这些宝石撬下来。”
“我害怕的是，”莫蒂默说道，“他不但想撬，而且他已经成功了。我认为这四颗宝石一定是精巧的仿制品，用来取代已经撬下来的原来那些宝石。”
很显然，宝石专家也持有相同的怀疑态度，此刻，他正在使用透镜小心翼翼地检查着这四颗宝石。他把这四颗宝石反复进行了好几次检查，最终，他有些兴奋地转身对莫蒂默说道：
“先生，我恭喜你，”他热忱地说道，“我以我的名誉向你保证，这四颗宝石绝对是真的，而且品质绝佳，是最高等级的正品货。”
我那可怜的朋友原来一脸惊恐的样子，现在终于恢复了一点儿生气，他长吁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感谢上帝！”他高声叫道。“那么这个小偷到底想要干什么呢？”
“小偷很可能想把宝石取下来，但在取宝石的时候受到了干扰。”
“如果是那样的话，人们都会认为，他会一次就把所有宝石取下来，可是现在这十二颗宝石的镶嵌全都松动了，更奇怪的是，十二颗宝石还全都在胸甲上。”
“这的确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警察巡官说道。“我记不起有什么案子跟这种情况一样。让我们把晚上守夜的人叫来问问吧。”
守卫被叫来了——一脸诚实，一副军人模样，他在事故现场似乎跟沃德·莫蒂默一样对事态表示出自己的关切。
“没有，先生，我从未听到过响声，”警察巡官向他问问题，他这样回答道。“我跟往常一样，晚上做了四次巡视，可是我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现象。我在这个职位上工作有十年了，但是像这样情形的事情以前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小偷有没有可能从窗户里翻进来呢？”
“不可能，先生。”
“或者说从你的门前经过？”
“不可能，先生。我从来就没有离开我的工作岗位，除了我在馆里巡视的时候。”
“博物馆还有其他入口吗？”
“莫蒂默馆长的房间里倒是还有道门。”
“晚上就锁了，”我的朋友解释道，“并且要进入这道门，任何一个从街上走来的人都必须经过博物馆的门才能进来。”
“那么你的仆人呢？”
“他们住的房间完全和我的房间是分离的。”
“哦，哦，”警察巡官说道，“这就让人感到十分费解了。还有，根据皮尔维斯先生的解释，藏品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害。”
“我发誓这些宝石全都是真的。”
“这么说，这个案子看起来就是有人在搞恶意的破坏。不过，我依然想把博物馆再仔细检查一遍来验证我的假设是否能够成立，看看有没有什么痕迹可以告诉我们这位博物馆的来访者会是谁。”
警察巡官的调查持续了整整一个上午，既小心又周到，然而调查毫无结果。他向我们指出，博物馆有两个入口被我们忽略了。一个是经过博物馆地下室里的活动天窗是可以进到博物馆的走廊里的。还有一处是小偷可以从博物馆里堆放杂物的房间里的天窗进入到博物馆里，这个地方也被我们忽略了。可是，无论是从地下室还是从堆放杂物的房间进到博物馆里都要首先经过那些被锁住的门，因此，这个调查结果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而且，地下室和小阁楼里厚厚的灰尘也向我们表明，根本没有人动过这里的任何东西。最后，我们又回到了调查开始的地方，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向我们指示方向，小偷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把这四颗宝石周围的镶嵌工艺弄坏，他又是怎样弄坏的。
对莫蒂默来说，他只能采取最后一项行动了，而且他立刻就这样做了。他留下警察继续进行毫无意义的搜寻线索的工作，而让我下午陪他去拜访安德里亚斯教授。他随身带着那两封信，预备单刀直入向他的前任直接发问，问教授为什么要给他写这样一封匿名信，为什么要向他提出警告，同时还要让教授向他解释清楚，教授为什么会未卜先知，事先就对后来发生的事情预测得那样精确。安德里亚斯教授一家现在住在诺伍德富人区的一座小别墅里，我们去了以后从女仆那里得知教授现在不在家。看到我们有些失望，女仆问我们是否愿意见见安德里亚斯小姐，于是就把我们带到经过适度装修的客厅里。
我曾经偶然提到过安德里亚斯教授的女儿是非常漂亮的。她满头金发，身材高挑，举止优雅，皮肤光滑细腻，肤色就是法国人最喜欢的称作“小麦色”的那种颜色，也就是那种年代久远的象牙黄白色，或者说是硫磺玫瑰的花瓣的颜色。然而，当她步入客厅，我还是有些吃惊，因为我看到近两个星期以来她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她那么年轻漂亮，可是现在却一脸憔悴，她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明亮的大眼睛也不再焕发出神采了。
“我父亲去苏格兰了，”她说道。“他看上去似乎很累，好像有什么重大的闹心事儿。他昨天才离开我们动身去苏格兰。”
“安德里亚斯小姐，您看上去也有些疲倦。”我的朋友说道。
“我对父亲的事很担心。”
“您能把教授在苏格兰的地址给我吗？”
“可以，他和我的叔叔戴维·安德里亚斯牧师一起去的，地址是阿尔德罗桑，阿尔朗别墅区1号。”
沃德·莫蒂默在小纸条上记下了地址，然后我们就离开了，我们两人对此行的目的一句也没有道及。我们晚上回到布莱莫尔街博物馆，来到早上我们曾经勘察过的同一位置。我们唯一的线索就是安德里亚斯教授的那封匿名信，我的朋友最后下定决心明天动身去阿尔德罗桑，他要找教授把匿名信的事儿彻底问个明白，就在这个时候，事情突然有了新的进展，改变了我们原先的计划。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觉，我的卧室响起了敲门声，我被唤醒了。莫蒂默派来一位信使，给我送来一个纸条儿。
纸条儿上说：“请立刻赶过来，事情现在变得越来越离奇了。”
我立刻遵命赶到博物馆，发现我的朋友正在中心展厅激动地踱着步，那位负责看管这里、长得像军人一样的老守卫站在角落里一动不动，保持着军人一样的姿态。
“亲爱的杰克逊，”我的朋友高声喊道，“你能来这里，我非常高兴，这实在是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
“又出了什么事？”
他冲着装着那副犹太教徒胸甲的玻璃箱挥舞起手臂来。
“看。”他说道。
我向玻璃箱看去，禁不住惊呼一声。胸甲上十二颗宝石的中间一排的镶嵌就跟此前最上面一排一样以同样的方式被破坏了。现在，十二颗宝石中有八颗都被人以同样的手法损坏了。因而最下面的四颗宝石镶嵌显得整齐而光滑。与之相比，其他八颗宝石周围的锯齿状痕迹就显得极其不规则了。
“宝石被调换了吗？”我问道。
“没有，我肯定最上面的四颗宝石和专家鉴定的一样都是真宝石，因为昨天我仔细观察过，那颗祖母绿宝石的边缘有一点点儿褪色。既然他们没有把最上面的一排宝石取走，那他们也实在没有理由会把下面一排宝石拿走。辛普森，你说你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吗？”
“先生，我什么动静都没有听到，”守夜人回答道。“不过，在我晚上巡视的时候，我特意看了一眼这些宝石，我立刻看出有人动过这些宝石了。于是我就立刻把您叫来了，先生，告诉您我的发现。我整晚上都在前后巡视，我一个人影儿也没看到，也没有听到任何声响。”
“和我一起共进早餐吧，”莫蒂默对我说道，他把我领到他自己的房间里。“现在，杰克逊，你现在怎么看这件事儿？”他问道。
“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没有目的，最无意义和最愚蠢的事情。这种事只有偏执狂才能做得出来。”
“你能提出什么理论予以解释吗？”
我的脑子里突然跳出了一个十分古怪的想法。“这副胸甲是犹太人珍贵的古代遗物，对犹太人来说，非常神圣庄严，”我说道。“这会不会跟反犹主义运动扯上关系？会不会有人认为，用这样一种狂热极端的行为可以达到亵渎的目的——”
“不，不，不！”莫蒂默高声喊道。“决不会是这样！也许有人会精神错乱到破坏一件犹太人古代遗物的地步，可是他究竟为什么要在每颗宝石旁边小心翼翼地弄出锯齿痕迹呢？而且他为什么一晚上只完成四颗宝石呢？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更好的解决办法，我们必须自己找出这件事背后的原因，因为我认为我们的警察巡官很可能不会帮我们。首先，你觉得那个守夜的辛普森有没有什么问题？”
“你有什么理由怀疑他吗？”
“我怀疑他的唯一理由是他晚上在看守着博物馆。”
“可是他为什么要卷入这么荒唐的事情里毁了自己呢？而且什么东西都没有丢。他没有动机。”
“他会不会是躁狂症患者？”
“不会，我敢发誓，我保证他神智健全。”
“你还有没有其他什么理论？”
“嗯，举个例子，那就是你本人了。你是一个梦游症患者吧，难道一点儿可能也没有吗？”
“绝无可能，我向你保证。”
“那我只好放弃了。”
“可是，我不会放弃——我现在有了一个计划，实施这个计划我们就可以把一切弄清楚了。”
“去拜访安德里亚斯教授？”
“不，我们不用去苏格兰，我们在这儿就能找到我们的解决办法。我来告诉你我们该怎么办。你知道那个可以俯视中心大厅的活动天窗吗？中心展厅的灯晚上一直开着，而你和我就躲在堆放杂物的房间里在一旁注视，这样我们自己就可以解开全部谜团了。如果我们神秘的访客一次只能处理四颗宝石的话，他还有四颗宝石没处理完，那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他今晚肯定还会回来行动，他要彻底完成他的工作啊。”
“太棒了！”我高声喊道。
“我们要保守秘密，不论对谁都不要说，不管是警察还是辛普森我们一个字儿都不能说。你愿意参加我今晚的行动吗？”
“非常荣幸，我一百个愿意。”我说道，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晚上十点钟，我来到布莱莫尔街博物馆。我看得出，莫蒂默非常兴奋，但很显然他在控制、压抑着自己不要太兴奋，现在就开始守夜为时尚早，于是我们在他的房间里待了大概有一小时，讨论今晚我们有可能遇上什么问题、需要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总之我们一直在探讨各种各样的可能性。最后，街上漂亮的出租汽车发出的呼啸声，和熙熙攘攘的人群的脚步声都渐渐淡去，随后街上传来的是闲庭信步找乐子的人们的脚步声，或者是那些准备回家正在找车站的人们的脚步声。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莫蒂默在前面带路，我们两人一起来到那间堆放杂物的屋子，在这里可以把博物馆中心展厅里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
莫蒂默白天来过这里，摆放了床铺，这样我们就可以很舒适地躺下来休息，同时还可以兼顾到博物馆里发生的一切。活动天窗的玻璃是毛玻璃，上面积满了灰尘，任何人从下往上看根本就觉察不到有人在往下看。我们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清理出一小片区域，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到天窗下面会发生什么。博物馆里的电灯发出阴冷的白光，所有东西都显得坚硬冷酷，在灯下都看得一清二楚，不论怎样复杂的情形，哪怕是一丁点儿细节都不会逃过我的眼睛。
这样的守夜值班是生命中精彩的一课，因为守夜的人别无选择，必须一丝不苟地严格审视这里的一切，而我们通常在看这些事物的时候往往是心不在焉的。我从小观察孔里非常仔细地检视着底下的一切，每分每秒都不敢马虎，从靠墙放着的那个装木乃伊的大箱子一直到引得我们今晚在此蹲守的那些珍贵的宝石我都没有放过，此刻，那些珍贵而稀有的宝石正在我们可以俯瞰到的玻璃箱里闪闪发光呢。博物馆里数量众多的展柜里星星点点地放着许多价值不菲的金器，上面也镶嵌着许多贵重的颇有价值的宝石，可是与这十二颗大小相同却颜色各异的宝石相比，那就显得黯然失色了，镶嵌在这副犹太教徒胸甲上的十二颗宝石向四周闪着光，焕发出一种神采。我按照展品排列的顺序挨个儿审视着斯卡拉的墓穴藏画，卡纳克神庙里的带状装饰品，古埃及孟菲斯的雕像，以及西藏的碑铭，但是我的目光最后却总是注视着这副奇异的犹太教徒的遗物，并且我急于知道围绕着这副胸甲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我思绪万千，正想得出神儿，突然，我的同伴儿呼吸急促起来，他猛地抽搐了一下拽了拽我的胳膊。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立刻明白了下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让他表现得如此激动。
我说过，在墙对面儿——就是进入中心展厅的大门的右手边儿（从我们看的地方说，就是在右手边儿，如果对进入中心展厅的人来说，就在他们的左手边儿）——放着一个装木乃伊的大箱子。令我们感到万分惊讶，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箱子的盖儿竟然慢慢地从里面被打开了。箱子盖儿被人慢慢地，一点儿一点儿地掀开，箱子盖儿和箱子之间的缝隙越来越大。掀盖子的动作非常轻柔，显得小心翼翼，不注意的话根本就觉察不到。我们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箱子，一只白色的干瘦的手在箱子口儿那儿出现了，这只手把刷过油漆的箱子盖儿向后推了推，接着又出现了另一只手，最后出现的是人的一张脸——我们两个人对这张脸是再熟悉不过了，这个从箱子里爬出来的人竟然是安德里亚斯教授。教授蹑手蹑脚地从装着木乃伊的箱子里爬了出来，那样子就像一只狐狸从它自己的洞穴里爬出来一样，他的脑袋忽然向左又忽然向右不停地转着，他向前走几步就停住，看一看之后再向前走几步，然后又停下来，行动诡秘，并且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有时，从街上传来一阵儿响动，他就会立刻停住，一动也不动，他站在那儿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动静，随时准备用飞一般的速度再次返回到他原先的藏身之处。他踮着脚尖儿继续向前行进，动作非常轻柔，非常缓慢，最后来到了中心展厅的正中心，现在他的手终于够得着那只放胸甲的玻璃箱了。接下来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熟练地打开玻璃箱，取出那副犹太教徒胸甲，把它放在箱子上正对着他，然后就开始使用某种非常小巧、亮闪闪的工具开始工作起来。他的身体背对着我们，他低着脑袋把他正在干的活儿全挡住了，可是我们还是能够从他手上的动作猜出来，他正在对那副犹太教徒胸甲做着一件见不得人的勾当。
我能清晰地听见我的同伴儿此刻嘴里发出粗重的喘气声，可以感受到他的内心是何等的愤怒，我和他都万万没有料到竟然是教授干出了故意破坏公共财产的事情，我也攥紧了自己的拳头表示出我的义愤。安德里亚斯教授，就是这个人，两星期之前还虔诚地向我们大家介绍这座博物馆里独一无二的珍藏，让我们欣赏这副犹太教徒胸甲的圣洁之处，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可现在，他竟然干出了这么让人愤怒的、龌龊的事情。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也太让人想不通了——此刻，白色的电灯光照在这位教授身上，他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做着十分肮脏的事情，这个穿着一身黑的家伙耷拉着脑袋，满头灰白色的头发，胳膊肘蜷曲着。多么伪善，又是多么虚伪，简直就不是人，此刻他正在汲汲以求要在夜间完成的邪恶行动的背后，隐藏着对他的继任者多么大的恶意和阴谋啊。想到此就让人感到心痛，甚至看到这一切都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就是我这个冷眼旁观者，虽然对艺术品鉴赏并没有什么特别敏锐的感觉，也都无法眼睁睁地看着有人对年代如此久远的古代遗物故意进行破坏。这一切是那么触目惊心，于是，当我的同伴儿扯了一下我的袖子，示意我跟在他的后面，我们两人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顿时感到轻松了许多。一直到我们两人走进我的朋友的办公室，他才开口说话，从他脸上的神情就可以看出，他和我一样，也是一脸的惊愕，对刚才看到的一切觉得不可思议。
“这个令人厌恶的野蛮人！”他高声喊道。“你相信吗？”
“这太让人惊讶了。”
“他是一个恶棍，要不然就是精神错乱了——反正必然是二者居一。我们很快就会知道是哪种情况了。杰克逊，跟我来，我们一定要把这件邪恶的事情彻底搞清楚。”
过道里有一扇门开着，这扇门是从莫蒂默的房间里直接通向博物馆的秘密入口。莫蒂默轻轻地用钥匙打开这扇门，然后把他脚上的鞋脱了下来，我在后面也照着他的样子脱了鞋子。我们俩蹑手蹑脚穿过一个个展厅里的房间，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中心展厅，那个穿着一身黑的家伙仍然在弯着身子对着展厅中心的那只玻璃箱，不知在干些什么。我们继续蹑手蹑脚地向前走，离他越来越近，可是尽管我们发出的声音很小，我们还是不能真正做到让他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察觉。当我们距离他还有十二码远的时候，他转身看了一眼，嘴里马上发出了一声嘶哑的恐怖叫声，然后他就像疯子一样跑出了博物馆。
“辛普森！辛普森！”莫蒂默吼叫道，离我们还很远的大门口亮着电灯，灯下突然出现了一个老战士模样、身子站得笔直笔直的人物。安德里亚斯教授也看见了辛普森，于是带着一种绝望的心绪停止了奔跑。与此同时，我们也赶上了他，我们两人立刻把教授给按住了。
“是，是，先生们，”他气喘吁吁地说道，“我跟你们走。莫蒂默馆长，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到你的房间去说！我觉得我欠你一个解释。”
我的同伴儿正火冒三丈，我能看出他此刻火气很大，几乎不要指望他会对教授的提议做出任何回应。我们分别站在老教授的两边一同走着，满脸惊讶表情的守夜人紧随其后。当我们经过那个遭到破坏的玻璃箱的时候，莫蒂默停下来仔细检查了一下那副犹太教徒胸甲。十二颗宝石最下面一排的其中一颗宝石周围的镶嵌已经松动了，就和其他被动过的宝石的情形一模一样。我的朋友把胸甲拿了起来，愤怒地看着他的囚徒。
“你怎么敢！”他大声喊道。“你怎么敢！”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教授说道。“我对你此刻的心情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把我带到你的办公室去吧。”
“可是不能让这儿敞着口儿！”莫蒂默大声喊道。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拿起胸甲，而我则警惕地站在教授身旁，就像警察对待一名犯罪分子一样。我们一起走进莫蒂默的房间，展厅里只留下一脸惊讶的老战士模样的守夜人在绞尽脑汁地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安德里亚斯教授在莫蒂默办公室里带扶手的椅子上坐下，他面如死灰，这时我们所有的愤恨最后都变成了对他的关切之情。我的朋友给教授倒了一杯白兰地，教授喝完之后，脸上终于再次出现了生气。
“啊，现在我好多了！”教授说道。“最近这几天可真够我受的。我相信我真的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这是一场噩梦——一场可怕的噩梦——我应当作为一名盗窃犯被抓起来，在我工作了这么长时间的自己的博物馆里。还有，我不能指责你们。你们除了这样做别无选择。我原先总是希望在我被发现之前就把这一切都弄妥当的。今晚是我最后一个晚上要完成的工作。”
“你是怎么进来的？”莫蒂默问道。
“就是从你私人使用的那道门进来的，那可是你非常便利的自由权利。你先别急着愤怒，当你知道了一切事情之后——至少，你不会再对我感到愤怒。我有你边门的钥匙，也有博物馆大门的钥匙。我在离开博物馆的时候没把它们上交。所以你看，对我来说，进出博物馆绝非难事。通常，我会在街上的人群快要散去之前就早早进来。然后我就躲在装木乃伊的箱子里，每当辛普森在馆内巡视的时候我就会躲在那儿。我总是能听见他的脚步声。我离开的时候就跟我怎么进来时采用的方式一样。”
“你在冒险。”
“我不得不冒险。”
“可是为什么？你究竟要干什么——你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莫蒂默问道，语气中带着责备，他还用手指了指放在桌子上的那副犹太教徒胸甲。
“我实在是想不出其他办法了。我想啊想，可是想不出好办法来避免一桩骇人听闻的公众丑闻发生，这件伤心的往事给我们的生活蒙上了一层乌云。我尽了我的全力行动，这对你来说可能有点儿不可思议，我现在只想请求你耐心地让我把话说完，把事情讲给你们听。”
“我会倾听你说的每句话，在我采取进一步必要的行动之前。”莫蒂默神情冷峻地说道。
“我决定一点儿事实都不隐瞒，我要把我的私密事向你们和盘托出。至于你们对我提供的全部事实如何决定，我希望把这种权力交到宽宏大量的你们手上。”
“我们已经得到了最重要的事实。”
“可是你们还没有完全理解这些事实。让我从几星期前发生的一切讲起，这样我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讲清楚了。请相信我所说的是绝对真实的。”
“你们已经见过那个自称是威尔逊上尉的男子了。我说‘自称’是因为现在我有理由相信这根本就不是他的真名。要是让我描述他使用了什么手段与我认识，并且对我讨好、逢迎与我建立友谊，最后和我的女儿谈起了恋爱，将会耗费很多时间。他从我国外的同行那里带来了介绍信，这让我不得不对他有所照顾。接着，他凭借自己的各种手段，说实话，他把这些手段组合起来是很在行的，很有水平，最后他成功地让自己成为了我们家里最受欢迎的客人。当我得知他已俘获了我女儿的感情时，我起初只是想他们之间的感情还很不成熟，所以刚开始我并没有完全在意和感到惊讶，因为他这个人颇有一种男性魅力，尤其是他的谈吐举止很吸引人，这在任何社交场合都很容易看出。”
“他对东方的古代遗物特别感兴趣，并且他在这个领域的知识很丰富，丰富程度简直可以说和他对这个领域的兴趣旗鼓相当。他经常晚上和我们待在一起，他向我请求是否能得到允许进到博物馆里，他想私下里从容地审视馆内各式各样的藏品。你能想象出来，我是个热心肠的人，对这样一种请求我又怎会拒绝呢，于是我对他经常去博物馆观赏丝毫也没有觉得惊讶。在他与艾丽丝正式订婚之后，他几乎每个晚上都和我们待在一起，同时每天晚上都会去博物馆里看上一两个小时。他可以在博物馆里自由出入，就是我晚上外出不在的时候，我对他的行为也不加干涉，他想怎么看就怎么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正式辞去我的博物馆馆长职位和我搬到诺伍德居住以后才终止，我在诺伍德希望能够用退休的闲暇时间写一本著作，那是我早就计划要写的一本书。”
“也就是在这之后——大概在一星期之内——我才第一次真正认识到这个男人的真面目和他真正的性格，就是这样一个人，我竟然轻率鲁莽地把他引到了自己的家里。我在国外的朋友们写信告诉我说，他带来的介绍信是假的。我发现这种情况后惊得是目瞪口呆，我问自己这个不明来路的男子为什么要精心编造谎话来欺骗我呢。我又没有多少钱，任何一个追求有钱女子的男人也不会打我的主意啊。那么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找上我呢？我突然记起来我做博物馆馆长的时候，我手底下可保管着一些全欧洲最珍贵的宝石呢，我同时又记起来这个男人总是会找一些巧妙的借口来大厅看那些用来保管这些宝石的箱子的情况。我该怎样才能一方面不惊动我的女儿，她现在对这个男人已经爱昏了头，另一方面去阻止这个男人去实施他可能早已经制订好了的计划呢？我的计策实在是很笨拙，可是我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我如果用我的真名给你写信警告，你一定会跑来找我问清楚这里面的情况，可有些情况我却不愿意告诉你。于是我就给你写了一封匿名信，对你提出警告要加强博物馆的保安力量。”
“我可以告诉你们，我从布莱莫尔街搬到诺伍德居住，根本就没能阻止这个男人继续到我家来，我认为，他对我的女儿的感情是真挚而强烈的。至于说到我的女儿，就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我简直就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女人会受到这个男人如此大的影响。这个男人身上所具有的那种强烈个性似乎完全主宰了我女儿。我那时还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种情形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存在着的那种默契会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程度，直到那个晚上，这个男人才向我第一次真正展示了他的真实性格。当他来到我家的时候，我对仆人下命令，叫仆人把他领到我的书房来而不是去客厅。在书房里，我很直接地告诉他我对他的情况很了解，并且我已经采取了十分有效的措施能击败他心里打的任何鬼主意，我本人还有我女儿今后再也愿意见到他了。最后，我还补充了一句，我说真要感谢上帝，我在他还没能破坏那些珍贵的藏品之前就识破了他的真面目，那可都是用我一辈子的心血收集来的宝贝啊，我一定要保护好它们。”
“这个男人绝对是一个具有钢铁般意志的人。他对我的评论不置一评，既没有感到惊讶，也没有反抗的意思，只是态度很严肃很认真地听着，一直到我把话说完他的态度始终都是那样。之后他就一言不发地走到房间的另一头儿，拉响了叫唤下人的响铃。”
“‘能否请安德里亚斯小姐移步到楼下来一趟，’他对仆人说道。”
“我女儿进来后，这个男人把门关上。接着他就把她的手拉住了。”
“‘艾丽丝，’他说道，‘你父亲刚刚发现我是个恶棍。他现在已经知道你以前知道的一切了。’”
“我女儿站在那儿，静静地听着。”
“‘他说我们从此以后将永远分开，’他说道。”
“我女儿没有抽回她的手。”
“‘你是要忠实地对待我，还是要将已经进入我的生命中的你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抹掉呢？要知道，你是我生命中最能对我施加美好影响的最后一种力量啊。’”
“‘约翰，’她动情地哭着叫喊道。‘我永远也不会抛弃你的！永远，永远不，即便整个世界都反对你。’”
“我立刻争辩起来，希望我女儿不要一意孤行，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完全没有效果。她的整个生命竟然就在我的面前和这个男人心连心地绑在了一起。先生们，我女儿是我生命当中最爱的人，我立刻感受到一种极大的痛苦，尤其是在我亲眼目睹他正在毁了我女儿而我这个做父亲的却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我当时的无助感似乎触动了这个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尽麻烦的人。”
“‘先生，事情也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坏，’他用他那种平静的但却不屈不挠的口吻说道。‘我爱艾丽丝，我对她的爱强烈到甚至可以挽救像我这样一个过去拥有劣迹的人。就在昨天，我向艾丽丝做出了保证，在我的生命中，我再也不会做让她感到耻辱的事情了，一件也不会。我已经下定决心要这样做了，只是有一样东西我还放不下，我还没有做最后决定。’”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带着一种信念。说完以后，他将手伸进他的口袋儿，随后取出一个很小的硬纸盒来。”
“‘我准备向你出示一个证据，来显示我的决心，’他说道。‘艾丽丝，这将成为你对我产生的影响的第一个最有力的回报。先生，你是对的，你认为我已经盯上了你馆藏中的那些宝石。这样的冒险对我来说的确很有吸引力，这主要取决于所冒风险的大小和目标价值的多少。犹太教徒胸甲上的珍贵稀有的宝石对我的勇气和机智构成了一次挑战。我下定决心要得到它们。’”
“‘我早就猜出来了。’”
“‘只有一件事儿你还没有猜到。’”
“‘什么？’”
“‘就是我已经得到它们了。它们现在就装在盒子里。’”
“他打开硬纸盒，把盒子里装的东西斜着摆放在我书桌上的一角。我一看桌上摆的东西，我的头发就立刻竖了起来，我的全身变得冰凉。桌子上放着的正是那十二颗上面刻着神秘的文字、价值连城的方形宝石。毫无疑问，它们就是镶嵌在那副犹太教徒胸甲上的那十二颗宝石。”
“‘我的天哪！’我高声叫喊道。‘你是怎么逃过守卫的眼睛的？’”
“‘我用另外十二颗宝石替换了胸甲上的宝石，在我的计划之下，真宝石都经过仔细的仿制，肉眼是分辨不出这里面的区别的。’”
“‘这么说现在胸甲上的宝石是假的？’我高声叫喊道。”
“‘它们已经被替换了好几个星期了。’”
“我们都静静地站在那儿，我女儿的脸变得煞白，但是她仍然抓着这个男人的手。”
“‘艾丽丝，你现在知道我的能力了吧，’他说道。”
“‘我唯一知道的是你能真心悔改，将宝石物归原主，’我女儿回答道。”
“‘是的，感谢你对我的影响！先生，现在我把宝石交到你的手上。你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不过，请你记住，不论你做什么针对我的事，最后都是针对你唯一女儿的未来丈夫。艾丽丝，你很快就会收到我的信儿的。这是我最后一次伤害你柔弱的心。’他说完这些话就转身离开了房间，离开了我的家。”
“我心绪大乱，此刻的我左右为难、进退失据。现在，那些珍贵的古代遗物就在我的手上，我该怎样把它们归还而不让这桩丑闻暴露？我对我女儿的本质很了解，她的心思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现在我要让她彻底离开这个男人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她已经把她的心完全交给了这个男人。我甚至都不能确定，既然我女儿对这个男人具有劝善改过的影响力，那么硬让她离开这个男人到底是不是正确呢？我怎样做才能既处置了这个男人同时又不伤害到我女儿呢——尤其是这个男人主动心甘情愿地把这个权力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在处置这个男人的时候我又该把握什么样的尺度才合适呢？我思虑再三，最后我下定决心，这个决定对你们来说似乎很愚蠢，然而如果要让我再做一次决定的话，我仍然会认为这就是我的最佳选择。”
“我打定的主意是要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将宝石归还。我有博物馆的钥匙，我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博物馆，我自信可以避开辛普森，我对他巡视的时间和工作方式非常熟悉。我下定决心绝不把任何人扯到我的行动中来——即便是我女儿——我只是对她说，我准备去苏格兰，到我兄弟那儿转一圈儿。我只需要自由的几个晚上就足够了，没人会打听我的行动去向。为达此目的，到了晚上，我在哈定街租了房子，我向房东暗示我是一个记者，这样我就可以名真言顺地工作到很晚了。”
“那天夜里，我进入博物馆，当晚我换下了四颗假宝石。那可真是艰苦的工作，用了我整晚上的时间。辛普森出来巡视的时候，我总能听见他的脚步声，于是我就藏在装木乃伊的箱子里。我对金器手艺活儿略懂一些，可要是比起那些手艺熟练的小偷来说，那我就差远了。他替换这些宝石的时候连原来的镶嵌工艺都考虑到了，任何人都不会看出破绽。而我的手艺却笨极了，显得有些粗暴。我当然希望没有人对胸甲的变化情况进行仔细检查，镶嵌工艺的粗糙也不会被人注意到，这样我的工作就可以大功告成了。接下来的晚上我就可以替换另外四颗宝石了。今晚本来我预备好要完成剩下的工作，可是很不幸，情况不允许我做下去了，我不得不把实情全部讲出来，我内心是不希望把这些说出来的。先生们，我请求你们，请你们出于同情、怜悯，还有对个人名誉的顾及，我刚才告诉你们的一切，请你们不要再扩散了。我自己的幸福，我女儿的未来，还有一个男人的重生，现在全都取决于你们所做出的决定了。”
“是这样，”我的朋友说道，“结果好，一切都好，我看整件事儿就到此结束了。明天，松动了的镶嵌部分我会请一位专家级的金匠进行修复，这个最大的危险看来已经过去了，神庙被摧毁了，好在胸甲已经被发掘出来了。安德里亚斯教授，我们握个手吧，我只希望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我还能心底无私地尽到我做馆长的责任。”
这个故事讲到这儿就结束了，对了，还要加个脚注。就在这个月，艾丽丝·安德里亚斯嫁人了，出于慎重的考虑，我还是不要提她丈夫的名字了，如果感兴趣，敬请读者们自己去探寻，她丈夫的名字现在可是广为传颂，鼎鼎有名哪。但是，如果这背后的真相为人所知，那么她丈夫所获得的荣誉就不应当归功于他本人的努力，而应当归功于那个温柔的女孩儿，是这个女孩儿最终把他从黑暗的人生道路上拽了回来并让他重新走上了正道儿，要知道，可是有很多人踏上了这条邪恶的不归路之后就再也没有能够回来啊。

恐怖集
<h2>恐怖在云端</h2>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乔伊斯·阿姆斯特朗那所谓的残损日记中叙述的事情是由无名氏精心炮制出来的恶作剧，抛出这样的日记用心险恶，其心可诛，绝对属于人类的反常行为，现在，这样的想法已经被所有仔细研究过日记里面记叙的内容的人们否定了。即使是那些最富有想象力的企图策划制造恶作剧的人们，在杜撰以死亡和恐怖为主题的故事之前，他们也会犹豫不决，因为想要把幻想出来的那些病态、恐怖的事情与那些无可置疑和充满悲剧性的真实事件联系起来是极其困难的。因此，尽管那些荒诞不经的陈述中所下的各种断言是惊人的，甚至有时候是怪诞、恐怖的，却依然可以迫使一般智力水平的人们最终接受所陈述的内容，并且深信不疑那些都是真实的，同时，我们也必须重新调整我们的观念以适应陈述中所描述出来的新情境。看样子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是被一层脆弱的不稳定的云层所包裹起来的，云层外面的险象非凡奇特，让人觉得简直不可思议。我在这里尽力所描述的，是对原始文件的一种复制，必要的时候，某些地方的叙述就是以断简残篇的形式出现的，我向读者朋友呈现的是全部最新的事实，在我展开我的陈述之前，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人还对乔伊斯·阿姆斯特朗所叙述的内容有所怀疑的话，那么与R. N. 莫特尔上尉和海·康纳先生有关的事实就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了，因为，无可置疑，他们都是以乔伊斯·阿姆斯特朗所叙述的那种方式丧身殒命的。
乔伊斯·阿姆斯特朗所写的残损日记，是在一个被人们叫作海科克低地的地方发现的，海科克低地距离肯特郡和苏塞克斯郡交界的维特海姆村有一英里远。去年的9月15日，维特海姆村昌特利农场的农场主马修·道得雇佣的长工，这个人的名字叫詹姆斯·福莱恩，他在海科克低地外围的灌木丛篱笆旁边的小路上拾到了一个石南烟斗。他在几步以外的地方又拾到了一副已经破碎了的双目眼镜。最后，福莱恩在沟渠旁边的荨麻丛中看到一本帆布布面的书，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笔记本，里面的纸页都快要散架了，有些纸已经从笔记本中散落出来，就落在灌木丛篱笆上。福莱恩赶忙把这些散落的纸页拾起来，但是有一些，包括笔记本中的第一页，再也没有找回来，真是让人感到遗憾，这么重要的资料，竟然不能以完璧保存下来。长工福莱恩把笔记本交给自己的雇主，他的雇主又把笔记本交给了哈特菲尔德的J. H. 阿瑟顿博士。这位绅士觉得很有必要让有关专家对这个笔记本里记的内容进行研判，于是，阿瑟顿立刻把这份珍贵的手稿上交给伦敦的航空俱乐部，现在，这本笔记本的原件就保存在那里。
这份手稿的头两页已经散落了。所记内容的最后一页也丢失了，但是这并不影响作者想要讲述内容的完整性。可以从日记后面的内容推测丢失的开头部分记叙的是乔伊斯·阿姆斯特朗先生作为一名飞行员所创下的骄人纪录，这部分内容可以靠其他资料加以证实，事实上，证实的工作已经获得进展，经核实阿姆斯特朗先生作为英格兰的飞行员所创下的纪录至今无人能够超越。多年以来，他都被人们认为是最勇敢同时智商又是最高的飞行员，在他的身上，勇气和智慧完美地结合了起来，他不但发明了许多新装置，而且还进行了成功的测试，包括飞机上最常用的陀螺回转仪附加装置就是他发明的，并且以他的名字命名。手稿的主体部分是用墨水笔写成的，但是最后几行是用铅笔写的，由于写得太潦草，笔迹几乎有些认不出来了——实际上，这些潦草的笔迹恰好能够说明，作者为了急于记下某些十分重要的内容，所以边驾驶着飞机边急匆匆地在笔记本上写着字。还要补充说明的是，笔记本上有好几处污迹，最后一页和笔记本的帆布封面上都有，内政部专家在检查之后已经证实，这些污迹是血——很可能是人血，绝对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污迹的血是哺乳动物的血。在对这些血迹进行分析之后，血迹中含有类似能导致人患上疟疾的生物有机体，也就是疟疾病菌，而大家都知道乔伊斯·阿姆斯特朗平日里经常不间断地发烧，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例证，证明现代科学，尤其是生物化学分析这个新武器，已经能够代替我们的探长进行调查工作了。
现在要说说这份划时代的手稿作者的性格特点了。根据那些真正了解阿姆斯特朗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的陈述，阿姆斯特朗是一个诗人，一个有梦想和有追求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好的机械师和发明家。他颇为富有，他的个人嗜好就在航空方面，他把他的大部分钱财都花在他的这个嗜好上了。阿姆斯特朗拥有四架私人飞机，都存放在靠近戴维兹的私人机库里，据说去年他用这些飞机至少升空飞行了一百七十次。他已经退休，心绪不佳，总是避开社交场合和他那个圈子里的朋友。丹格菲尔德上校，要比其他任何人都更了解阿姆斯特朗，他说阿姆斯特朗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古怪，发展下去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阿姆斯特朗习惯在飞机里放一把散弹枪，这样的习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还有一个对阿姆斯特朗的心灵产生震撼的事件是莫特尔上尉在上天飞行的时候坠机了，可以想见这件事所产生的恐怖效应。莫特尔上尉试图创造新的高空飞行纪录，结果他从三万英尺的高空掉了下来。凄惨的情形实在难以言表，莫特尔上尉的脑袋儿找不见了，只能靠他仅存的身体和四肢来进行辨认。每次在飞行员聚会的时候，根据丹格菲尔德上校的叙述，乔伊斯·阿姆斯特朗都会带着一脸神秘的笑容问大家：“向上帝祷告吧，莫特尔的脑袋儿到哪儿去了？”
在另外一个场合，就是在位于索尔兹伯里平原的飞行学校里，在飞行学校的学员们吃过正餐之后，乔伊斯·阿姆斯特朗挑起了一场辩论，他问大家，飞行员在飞行时总会遇到的永远不变的危险是什么。有人说是遇到让飞机突然下降的向下气流，有人说是飞机上天前没检查出来的机械故障，还有人说是飞机转弯儿时出现翻摆，阿姆斯特朗听完学员们的发言之后只是耸了耸肩，却不愿说出他自己的观点，然而他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是，他的看法要和他的同行们已经提出的所有观点都不一样。
还值得大书特书的是，在乔伊斯·阿姆斯特朗本人完全消失之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从他对自己个人事务的精细安排程度来看，他对这场灾难的发生是有强烈预感的。所以，我现在所讲述的内容，要从笔记本中那三张被血浸透的纸上所记叙的内容开始，这部分是对他的死亡注解最为重要的诠释，这三页纸上写着：
“尽管如此，我在法国兰斯与科塞利和古斯塔夫·雷蒙德兄弟俩儿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二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高空领域还存在着什么特别的危险。我并没有真正说出我头脑里认识到的这种危险，但是我与这种危险离得那么近，如果他们有相应同样的经历和想法的话，他们应该不会不说出来的。然而，他们兄弟俩儿只是脑袋空空、心存虚荣的家伙，除了想要在报纸上看到自己愚蠢的名字的想法之外，他们就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思想的东西了。要注意到这样的事实，这很是有趣，他们两个谁都没有飞到过两万英尺高空以上。到目前为止，人类坐在热气球中，还有那些登山家们，他们所到达的高度都曾超越过这个高度。飞机一定要飞过这个高度才会进入到那个危险区域——如果假定我的预感是正确的话。”
“现在，我们人类操纵和驾驶飞机已经有二十多年时间了，有人也许会问出这样的问题：那么，你所说的这种危险为什么人类时至今日才会遇到呢？对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在过去，引擎的动力还不够大，一百马力的格诺姆或者格林引擎就被认为可以满足各种需要了，飞行受到很大的限制。而现在，三百马力的引擎只是一般标准通用的了，没有人会对此感到奇怪，飞到高空也变得越来越容易，越来越普通。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中的有些人还记得，格罗斯凭借飞过一万九千英尺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巨大声名，而飞越阿尔卑斯山被人们认为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我们现在的标准已经无限制地提升了，仅仅就在去年一年时间里，高空飞行就有二十次之多。这么多次高空飞行也并没有对飞行员的身体产生什么伤害。三万英尺高度的高空飞行一次又一次被飞行员突破，飞行员除了感觉有些寒冷和咳嗽得比较厉害以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适。那么这一切证明了什么呢？一个人访问过这个星球达一千次之多，但从未看见过一只老虎。然而，老虎的确存在，如果这个人闯入丛林偶然碰到老虎，他就会被老虎吞噬。高空之上也有这样的丛林，生活在这片丛林里的生物要比老虎坏得多的多。我认为迟早它们会占据整个丛林。其中一撮儿就位于法国西南部波城——比阿里茨地区。我现在是在英格兰维尔特郡的家中写这些文字，另一撮儿正好就在我头顶上方的空域。我几乎可以肯定，第三撮儿在德国洪堡——威斯巴登地区上方的空域。”
“最初，正是这名飞行员的失踪让我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当然，每个人都说他们最后坠落大海了，但是这个解释根本无法让我满意。首先，法国出事儿的飞行员叫维里尔，他的飞机残骸在法国的巴约讷附近找到，但是他的尸体却没有找到。还有巴克斯特，他也消失了，可是他飞机的引擎和飞机上的铁质构件却在爱尔兰东部的莱切斯特郡被找到了。在那件飞行员失踪案里，埃姆斯伯里地方的米德尔顿医生当时正用望远镜注视着这次飞行，他说就在云层遮蔽他的视线之前，他看见了巴克斯特驾驶的那架飞机，当时飞机飞行的高度很高，突然向上提升，继之以连续的剧烈动作，就好像飞机被什么东西猛地拽住了一样，这种飞行动作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是巴克斯特留在人类视野里的最后形象。各种报纸对他的飞机失事也都有报道，但是不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还有其他好几个案子与此很相似，接着又出现了海·康纳之死。对于这样一桩发生在空中的没有解决的悬案，饶舌闲谈何其多也，那种每份半便士铜币的报纸上的专栏文章又何其泛滥，然而，彻底调查此事真相的实际行动却根本没有人去做！海·康纳驾驶的那架飞机体积很大，他从未知飞行高度上坠落下来。他从未离开过他驾驶的飞机，死在了驾驶员的座位上。他是怎么死的？‘他死于心脏病，’医生们说。一派胡言！海·康纳的心脏就和我的心脏一样结实。维纳布尔斯对此怎么说？海·康纳死的时候，他身边唯一陪伴着他的就是维纳布尔斯。维纳布尔斯说海·康纳浑身上下颤抖不已，就像一个受到了严重惊吓的人一样。‘他死于恐惧’，维纳布尔斯说道，但他无法设想海·康纳到底害怕什么。海·康纳对维纳布尔斯只说了一句话，听起来模糊不清，好像是说‘太恐怖了’。他们在进行验尸的时候没有取得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但是我可以从中得出有价值的结论。怪物！这就是可怜的哈利·海·康纳说的最后那句话。他的确是被吓死的，就像维纳布尔斯所认为的那样。”
“还要说到莫特尔上尉的脑袋。你真的相信——任何人会真的相信——一个人的脑袋会因为下坠的巨大力量与他本人的身体齐刷刷地脱离吗？嗯，好吧，或许，这也许是可能的，但是对我来说，我就坚决不信这就是发生在莫特尔上尉身上的情形。还有他衣服上的那些油脂——‘粘糊糊的令人作呕，味道儿很难闻，’有人在验尸时就这样说过。竟然没有人对此深思，这不是很奇怪吗！而我思考过——但是，那时，我对此想了好久好久。我进行过三次攀升——丹格菲尔德上校过去常常嘲笑我把散弹枪放在我的飞机上——可是我从来就没有飞到那样的高度。而现在，我驾驶着这架新式轻便的保罗·维罗纳飞机，凭借它一百七十五马力的罗伯牌儿引擎，我明天就能轻松地飞到三万英尺的高空了。我将冲击一下飞行纪录。也许，我还会对其他什么东西冲击一下。当然了，这样做很危险。如果一个人想要一边飞行一边还能避开危险的话，那么他还是趁早儿退回到他的卧室，穿他的睡袍和法兰绒鞋面儿的拖鞋去吧。但是，我明天就要去访问那片空中丛林了——如果那儿真有什么东西的话，我就一定会知道。如果我能顺利返回，那么我将立刻成为一个大名人。我的这本笔记本也许能解释清楚我正在试图干什么，以及我又是怎样丢掉我的性命的。但是请你们千万不要对发生在我身上的神秘事故妄下评论，更不要胡说八道，拜托了。”
“我选择我驾驶的保罗·维罗纳飞机来做这件事儿。当你真正决定做这件事儿的时候，你会发现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单翼飞机了。博蒙特很早就发现这种情况了。单翼飞机有个好处，它不怕潮湿，而天气看起来是阴天，似乎我们上天以后就会一直在阴云里面待着。单翼飞机是一种很漂亮的小型飞机，我操纵起来得心应手，就好像是骑在一匹马齿还非常小的马上一样。它的引擎是十气缸旋转式罗伯牌儿引擎，工作起来可以达到一百七十五马力。单翼飞机还经过各种现代化的改造，如封闭机身，有着平滑曲线的起落橇，刹车装置很灵，还有带支架的回转仪，三个档位选择，以及根据软百叶窗原理对机身进行了变更和改造。我在飞机上放了一把散弹枪，配了一打儿弹药筒，里面装的都是大号散弹。你们应该见见我的机械师伯金斯，是我亲自指挥他把枪和弹在飞机上安置好的。我穿得就跟要去北冰洋探险似的，罩衫下面套了两件运动衫，我选择了那种内里有羊毛的雪地靴，脚上还穿了厚厚的袜子，头上戴着那种带护耳儿的风雪帽，我还准备了一副已经用滑石粉处理过的护目镜。天气非常炎热，我的飞机棚外热到让人感到窒息，而我却在准备着攀登喜马拉雅山的顶峰，因此不得不穿成那个样子。伯金斯知道我要准备采取行动了，他恳求我把他一起带上。或许我应该考虑可以这样做，如果我使用的是双翼飞机的话，但是单翼飞机只适合一个人飞——如果你还想从那架飞机上活着走出来的话。当然，我还带着一只氧气袋儿；谁要想到达那个高度、创造纪录而不带氧气袋儿，那他一定会被冻伤或者窒息——或者两者同时发生，既被冻伤同时又陷入窒息状态。”
“在我踏入飞机之前，我再一次仔细地看了看这架单翼飞机，看了看飞机方向舵的脚蹬儿和飞机的上升杆儿。到目前为止，就我所能看到的一切都很正常。然后我拉了飞机的引擎，觉得飞机运转良好。我又放开了飞机的手刹，这架单翼飞机几乎立刻就以最低飞行速度开始飞行起来。我在空中绕着我的飞机棚飞了一到两圈儿，让飞机的各种零部件儿正常运转，做了个热身动作，然后我就对着地面上的伯金斯和其他人挥了挥手，接着就转为水平飞行，渐渐让飞机爬升到更高的高度。这架单翼飞机就像一只燕子那样轻轻地掠过天空滑行了八到十英里，然后我把机头拉起了一点儿，飞机就开始连续上升，向我头部上方的云堤飞去。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翼翼，一定要非常缓慢，要注意让自己的身体慢慢适应大气压的变化。”
“这是九月的一天，对英国人来说，今天还算得上暖和，不过让人感到有些气闷罢了。时不时地空气中会突然刮过一阵小风儿，从西南方向刮过来的——有时候，风突然变得很大，无从预料并且让人措手不及，我立刻顺着风向掉转机头绕上半圈儿避过风头。我突然想起，这种气旋风和大气中让飞机突然下降的气穴的存在，过去常常是造成飞机失事的危险源——后来我们学会在飞机引擎上安装一个能够征服气旋的动力装置，这样就能降低发生危险的概率。就在我到达高空云堤的时候，高度仪显示现在飞机已飞至三万英尺高度，这时候雨下下来了。我简直无法形容，雨下得有多大！雨点儿敲打着飞机的机身和机翼，有些还打在我的脸上，就像鞭子抽在我的脸上一样，同时也把驾驶舱前方的玻璃弄得模糊一片，我什么也看不见了。我放慢飞机的行驶速度，因为在这样的降雨条件下驾驶飞机实在太痛苦了。我飞得越来越高，雨点儿现在变成了冰雹，我不得不掉转机身逃跑。其中一只气缸现在停止了工作——一定是什么地方堵住了，我想一定是这样，但是我依然有很多动力让我继续缓慢地向上攀升。过了一会儿，看来麻烦已经过去了，不管这麻烦到底是什么，反正它已经过去了，我又听到气缸发出的深沉饱满的呜呜声——十只气缸齐声合唱，就像是一只气缸在工作一样。这就是我们现代科技制作的消声装置干的漂亮活儿。我们最终一定能用耳朵来控制我们的飞机引擎。就像人发出的长声尖叫，吱吱声，还有低沉的呜咽之声，这些机器在遇到麻烦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多么像人发出的声音啊！在过去的那些岁月里，发动机发出的这些求救声的能量完全都被浪费掉了，发出的每一种声音最后又都被发动机发出的新的巨大喧闹声全部吞噬。要是过去时代的那些飞行员们，还能够活着回来看到现在飞机上的消声装置精巧的工作原理和完美的工作表现，他们恐怕会感慨万千吧，而这是付出了多少飞行员宝贵的生命代价才换来的啊！”
“现在的飞行高度大约是三万九千英尺了，我正在接近那片云层。在我的身下，一切都很模糊，还在下着大雨，广袤的索尔兹伯里平原隐约可见。我可以看见有六架飞机正在天上，就在我的下面在进行例行飞行，从我这儿看去，就好像绿色背景幕上飞着的六只小燕子。我敢说，他们一定会感到奇怪，我待在这么高的云层里面干什么。突然，我的机身下面形成了一道灰色云幕，密度很大的水蒸气在风力的作用下高速旋转着，有几滴甚至都打到了我的脸上。空气黏糊糊的，十分阴冷，此时的飞行员是痛苦而又可怜的。但是幸运的是，我已经位于冰雹风暴的上方了，某种程度上，这毕竟是一种收获。我周围的云又黑又厚，就像伦敦城里的那种浓雾。我急于让自己的视野变得开阔起来，就开始拉升机头向上飞，一直飞到飞机的自动报警装置的警示铃声响起，然后我才开始让飞机滑行起来。我驾驶的单翼飞机的翅膀上面全都是水，这让我的飞机显得过重了，起码要比我料想的重得多，但是没关系，现在我的飞机碰到的是较小的云团，并且很快我就穿过了这些云团的第一层。还有第二层云团需要穿过去——那种半透明的乳色玻璃状的云，或者说，是那种羊毛状的如絮白云——现在我的飞机的上方，也就是我的脑袋上方，将近四万英尺的高度，是一层白色云团，像是根本无法穿过的白色天花板，而我的飞机下面，是一层黑色云团，像是根本无法穿过的黑色地板，而我的单翼飞机就在这样的天花板和地板之间，费劲儿地一会儿向上一会儿向下打着旋儿地飞行着。在这样的云层空间中唯有死一样的寂静，飞行员则处于一种绝对死寂的孤独状态之中。一大群身体非常小的像是水鸟的东西从我的飞机身边飞过，数量还不少呢，它们飞行的速度非常快，径直向西飞去。它们拍动翅膀形成的快速气旋以及它们嘴里发出的带有音乐节奏的叫声对我来说，不啻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让我感到欢欣鼓舞。我认为这些水鸟样的东西应该是水鸭之类的吧，而我呢，我只不过是一个既倒霉又可怜的动物学家。此刻，我们人类也变成鸟了，我们人类必须学会好好了解一下我们现在眼中看到的这些鸟类同胞兄弟。”
“我机身下面刮过的风打着气旋儿，搅动起厚厚的云团，让云团感到很无奈。一旦云团中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进而就会形成一个饱含着水蒸气的旋涡中心，飞机穿过这个旋涡中心的时候就像是从一个大漏斗的上方通过一样。我看了看远方那个遥远的世界。一架巨大的白色双翼飞机在我的飞机下面飞过，在天空中占据了不小的空间。我认为这架飞机是在布里斯托尔和伦敦之间飞行，专门提供早间邮政服务的那种飞机。它很快就飞走了，我的单翼飞机又开始独自在云层中穿行，这种伟大的孤独状态看来一时之间是不那么容易打破的。”
“就在整十点之后，我的飞机开始碰到那片高空云层的最下面一层的边缘部分。从西面快速飘过来的气流中饱含的水蒸气既透明又精致。风速一直在缓慢地加快，此刻吹起了一阵儿拂面的微风——据我目测，风速大概在一小时二十八米的样子。空气已经变得十分寒冷，尽管我的高度计显示飞机现在只飞到了九千英尺的高度。飞机引擎嗡嗡作响运行得很完美，正处于它的最佳工作状态，我们一起合作慢慢地向上抬升。前方的云堤要比我料想的厚得多，但是最终飞机越过了它，云堤变得薄了许多，在我面前变成了一层金色的薄雾，然后，一瞬间，我驾驶着飞机最终越过了它，我的面前豁然开朗，万里无云，金灿灿的太阳就在我的头顶正上方——我的飞机上方是一片蓝色的天空和太阳光照射出的金色，飞机下方是耀眼的一片银色，我极目远眺，一片巨大的闪着亮光的平原依稀可见。现在是上午十点过一刻，自动气压计的指针显示此时飞机的高度在一万两千八百英尺。我继续将飞机拉升，同时注意力十分集中，耳朵仔细地听着飞机发动机发出的低沉的嗡嗡声，眼睛时不时地瞟着手表，转速指示器，燃油控制杆儿以及油泵。难怪飞行员被人们称为最不怕死的那类人。同时有这么多事情要让你操心，你哪还有时间想到你自己。也就在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当飞机离开地面上升到一定高度的时候，飞机上的指南针是多么的不可靠。在飞机上升到一万五千英尺高度的时候，飞机上的指南针指示着东南方向，这根本就是错的。现在最可靠的，能够给我指示方向和方位的就是风和太阳。”
“我原本希望在这样一个高度上行驶，飞机会处于一种永久的宁静之中，但是随着飞机的爬升，每上升一千英尺，风就变得越来越大。这台人类制造的机器在遇到大风的时候呻吟着，颤抖着，我感觉不论是固定机身的铆钉还是飞机的每个连接处都在颤抖，当我以极快的速度轻轻掠过气流的时候，或是当我将飞机转向的时候，我感觉我和飞机就像是风中的一片纸，也许，这种体验，是人类从未感受过的。我感受着风向，不断地掉头，在风眼中呛风航行，因为，现在这个高度根本不是我追求要超越的那个高度。我经过多次计算，我所说的那片空中丛林，位于英格兰维尔特郡的上方，如果我只是在距离这个空域很远的外层空域兜来兜去的话，那么我所有的努力很可能就会付之东流。”
“当我到达一万九千英尺高度的时候，时间已到正午时分了，风刮得如此猛烈，我带有几丝焦躁的情绪注视着我的飞机机翼，期待它们瞬间突然猛地一下折断，或者是就此松懈下来不再工作。我甚至把我的座椅后面的降落伞的按钮拧松，然后又把降落伞与我的皮制安全带连接的挂钩又固定了一下，以备随时跳伞来应对所发生的最糟糕的情况。这架由机械师草率制作出来的航天器可是非同小可啊，上面系着飞行员的身家性命啊，现在就到了那个时刻，要考验它是否真的稳固。但是，好在它表现得很勇敢，在困难面前没有趴下。每一根绳索和金属支柱就像竖琴上的琴弦儿，不停地振荡着，发出吱吱的声音，但是不管怎么振荡、敲击、碰撞，我欣喜地看到这架飞机仍然是大自然的征服者，是蓝色天空当之无愧的女主人。人类的天性中的确有某种神圣的值得称道的东西，人类适当地超越造物主强加给他的各种限制——升腾于万尺天空之上，就如同此刻这架征服了天空的航天器所展示的那样，显示出一种英勇无畏的无私奉献精神。休要妄论人类的退化和堕落吧！像此刻发生在天际的这样的故事可曾在我们这样一个独特人群的编年史上记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吗？”
“这就是我那时头脑里的各种想法，我继续坐在我的座椅上，驾驶着这架有些倾斜的丑陋的飞机，风有时会吹到我的脸上，有时候又在我的耳边呼啸着，我身下的云团就如同平地一般，距离我的飞机越来越远，层层叠叠，云团中间还有许多个银色小圆丘，最后逐渐变成一马平川闪着光的白色平原。但是，突然，我遭遇了一种以前从未遇到过的可怕的情况。以前我从我的同事那里听说过这样一种情况，他们把这种难以处理的复杂情况称作陶比伦旋转，但是我从未遇到过如此强度的气流旋涡。此刻，我刚才已经描述过的那种巨大的席卷一切的旋涡正像一头怪兽一样张着可怕的大嘴，准备吞噬一切送到它嘴边的东西。没有得到任何警告，我驾驶的飞机被猛地拖进其中一个气旋。飞机顺着气旋流动的方向转动了一到两分钟，速度之快，几乎让我完全失去理智，然后飞机突然下坠，最开始是机身的左翼，随后整个飞机就向着这个真空大漏斗的中心坠落。我就像一块儿石头一样掉了下去，瞬间就下降了将近一千英尺。要不是我座位上的皮带紧紧地扣着我，我早就掉出飞机了，机身剧烈晃动，巨大的冲击以及呼吸不到氧气让我处于一种半昏迷的状态。但是，我总是能够使出我的全部力量——这是我作为一名飞行员的一个了不起的优长之处。我清醒地意识到我下降速度变得越来越慢。此时，气流旋涡是一个圆锥体而不再是一个大漏斗了，我驾驶的飞机现在就位于这个圆锥体的顶点位置。飞机在气旋中经过了一阵儿猛烈可怕的扭动之后，我的整个身体已经被全都推向了飞机的一边儿，我的身体紧紧地贴在飞机一侧，努力地做着驾驶动作让机头避过风头。我的飞机瞬即从气流旋涡中脱离了出来，然后就快速地掠过天际。接着，尽管机身有些晃动，可是我还是很成功地调整了我的飞行动作，机头向上，重新让飞机进入到平稳的上升气流之中。这回我的动作大开大合，尽力避开那些危险的气流旋涡的陷阱，所以我很快就又进入到安全的行驶状态了。就在下午一点钟，我飞到海拔两万一千英尺的高度上了。尤其让我感到高兴的是，我驾驶着飞机快速越过了突然刮过来的一阵大风，飞机每上升一千英尺，空气就变得越来越稀薄。另一方面，高空中的空气也变得越来越冷，我越来越清醒地感受到反胃和恶心，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反应，主要是由于空气变得太稀薄了。我第一次打开我的氧气袋儿的开关，偶尔吸一口袋中的氧气。这种感觉，如饮甘露，我感觉自己的血管中好像是注入了一剂兴奋剂，我感到非常高兴，心情非常愉快，就好像喝酒喝到了那个点儿上，脑子里晕晕乎乎的。我大声呼喊着，嘴里唱着歌，继续驾驶着飞机一路向上，向着那寒冷的更远的外层空间驶去。”
“1862年格莱舍和考克斯威尔乘坐着热气球到达了三万英尺高空，就在这个时候，他们二人突然失去知觉，当时格莱舍休克的情况要比考克斯威尔严重的多，我对他们所遭遇的这种情况非常清楚，这是因为他们操作热气球垂直上升的速度过快了。如果他们能循序渐进，缓慢上升，让他们的身体慢慢适应上升对他们身体的影响，那么大气压力就不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如此可怕的伤害了。我现在就跟他们处于相同高度，我发现由于自己操作得当，我甚至不用吸氧气，也能够不费劲儿地呼吸，而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然而，这里实在太冷了，我飞机上的温度计显示为华氏温度零度（译者注：华氏温度零度为摄氏温度零下17.78度）。在我到达三万一千英尺高度的时候，我的飞机距离地球表面已经将近七英里了，而我的飞机继续缓慢地向高空爬升。然而，我发现，很明显，越来越稀薄的空气对我的飞机企图继续攀升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小了，我屡次调整机头向上抬升，结果却是机头抬升的高度越来越不理想。情况已经很清楚了，即便我的体重不大，飞机的发动机马力强劲，但是在我行驶的前路上仍然横亘着一道线，在这道线面前，我应当有所收敛了。更糟糕的是，我的飞机上的一个火花塞又碰到了麻烦，导致我的发动机时不时地启动不起来。我的心又开始揪了起来，我十分害怕，害怕自己这次会无功而返。”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碰到了最为奇特的事情。一缕烟雾嗖嗖作响从我的飞机旁边掠过，随即爆炸开来，发出响亮的嘶嘶声，并向外喷射出一股水雾。在那一刻，我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我想起地球表面经常会有各种流星陨石从高空坠落，几乎每一次，这些来自外层空间的陨石根本无法保存下来，它们在接触到地球外层大气之后就气化变成水蒸气了。这对正在高海拔高空中驾驶着航天器的飞行员来说直接构成了一种新的危险，因为当我飞到将近四万英尺高度的时候，就有这样两块儿陨石从我的飞机旁边掠过。在地球表面最外层的空间里飞行，这种风险是真实存在着的，对此我再也不会怀疑了。”
“飞机上的自动气压计的指针显示现在到达了四万一千三百英尺的高度，我清醒地意识到飞机再也无法继续向上飞行了。从生理角度上说，我还能够忍受大气压力对飞行员所造成的挤压力，还没有到达一名飞行员所能承受的极限，但是我的飞机已经飞到她的疲劳极限所能承受的最大值了。此时稀薄的空气再也无法对机翼提供任何支撑了，机翼经常翘起，最后机身慢慢地出现侧滑，飞机现在懒洋洋的，行动很迟缓，就好像失去了控制一样。飞机的引擎很可能已经尽了全力，眼看着还可以再往上飞一千英尺，但是发动机老是点不着火，发动不起来，一共十个气缸，其中有两个看起来好像根本就不工作了。如果这趟旅程结束时我还没有到达我准备进行搜索的那个区域，那么今后我再也不想看到这架飞机了。可是，难道我真的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吗？此刻，飞机呼啸着在高空中盘旋着绕着圈子，就像一头怪鹰在四万英尺的高空上飞翔着，我驾驶着这架单翼飞机，同时透过我的曼海姆护目镜观察了一下我周围的环境。天空中此时一片清净，根本就没有出现我想象出来的那种危险，一点儿迹象也没有。”
“我刚刚已经说过，我的飞机在滑翔着绕着圈圈儿。我突然灵机一动，我完全可以进行范围更大的空域拓展飞行，开辟出一条新航道来。进入到丛林深处的猎人，如果想要找到他的猎物，那他一定要穿越整个丛林。我的理智告诉我，使我相信我假定存在的那片空中丛林就在英格兰威尔特郡上空的某个地方。这么说来，那片空中丛林现在就应该在我的西南位置。我通过太阳重新确定了一下我的方位，因为此时指南针已经指望不上了，而且，到了这个高度，地球上的任何痕迹根本就看不到——只能看到远处银色的云团所形成的平原。然而，我还是尽我最大的努力找到了方向，我径直朝着那个方向驾驶着飞机驶去。我估计了一下飞机燃油的存量，大概勉强还能支持一小时的飞行里程，但是我可以把我的飞机燃油使用到最后一滴，这样就足够支撑让我最后到达那片空域了，至于说到返航，对此我是很有信心的，因为，一架制作精良的单翼飞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把我带回到地面。”
“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新的事物。在飞机前方，空气本来像水晶一般透明，现在我却感觉受到了某种物体的遮挡。这种新出现的事物，从外表上看是长得参差不齐的长长的絮状物，现在它布满了天空，我只能把它比作一种非常精致的烟雾。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它悬吊在天空中，像花环一样，有盘绕在一起的长须，在空中转动并扭曲着自己的身体。当我的单翼飞机穿过它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嘴唇上有一层淡淡的油，机身的木制构件儿上也涂上了一层含有油脂的油污。我可以确切地感受到，有某种体积庞大的具有精致形体的有机体正悬浮在这片高空大气之中。那儿没有生命迹象的存在。这种有机体尚未发展完全，在高空中绵延达数英亩，它的边缘部分渐渐融化为远处的虚空。不，它不应该是生命有机体。但是，它会不会是生命的遗迹呢？最重要的是，它难道不会是生物有机体的食物吗？它难道不会是某种怪物的食物吗？就像海洋里漂浮着的那些油污最后竟成为体积庞大的巨鲸的食物一样。这种念头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此刻，我聚精会神，双眼向前看去，我惊讶地看到了一片让人感到惊奇万分的景象，这番景象我敢担保迄今为止人类根本没有看到过。我本人是在今天看到的，对你们来说就应该是上星期四，我现在能够祈求上天，允许我返回地球，把我看到的这番景象向你们诉说吗？”
“你们想象一下吧，就像是水母一样的生物正在夏日的海洋中游泳，它的形体像大钟一样，体积异常庞大——它的体积确实很大，我应当可以这样判断，要比圣保罗教堂的圆顶还要大得多。它体表的颜色是淡淡的粉红色，还微微地掺杂着一种绿色，它的形体在深蓝色天空的映衬下，给人的整体感觉是它的体积极为庞大，但身体的部位却又显得很纤细。它用一种十分精巧的韵律有规律地跳动着。它身体的下摆有两只长长的绿色触角低垂着，前后摇摆着。它体态优雅，无声无臭，在我的头顶上方悬浮着，显得既轻盈又脆弱，就像是肥皂泡儿一样，它就是以这种自身特有的方式静谧地显示着自己的存在，说实话，这番景象颇为动人。”
“我驾驶着我的单翼飞机，轻轻拨动手中的方向杆儿，想转上半个圈儿以便能好好看看这个美丽的生物，不承想就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发现自己的飞机已经置身于由同一物种所组成的飞行舰队的包围之中了，它们的外表都差不多，只不过大小有分别，其他的都没有我刚才描述过的那个体格庞大的家伙大。可以说，其中一些体格特别小，但是它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和一个热气球的体积相仿，顶部长得都很相似，都有一个和教堂的圆顶一样的盖子。它们的身体组织的质地非常细密，颜色细腻均匀，这些都让我想起了质地同样细腻的威尼斯出产的玻璃。粉红色和绿色相间，构成了它们身体组织的基本色调，但是它们都有一种十分可爱的彩虹色，以至于太阳光照射到它们精美的身体组织的时候会闪闪发光。它们大小不一，数量至少有上百个之多，它们就这样从我的身旁飘过，这支由奇怪的无名精灵生物所组成的庞大空中编队在空中启航，真是蔚为壮观——这种无名生物的身体组织和它们的形态与四万英尺高空的纯净状态完全合拍，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了地球表面看到的和听到的一切的人来说，实在无法想象出竟然会有这样一番匪夷所思的景象出现在你的面前。”
“但是，很快，我的注意力就被吸引到下面发生的新现象上去了——外层空间中出现了大量的毒蛇。它们扭动着自己的身体，速度非常快，它们的身体卷曲着，它们的身体是由又长、又细、又薄的像烟雾一样的物质构成，它们在空中旋转着行进，速度之快，幅度之大，匪夷所思，人的肉眼根本无法跟上它们的速度。这些犹如鬼魅一样的生物体足有二十或三十英尺那么长，但是要估摸出它们的腰长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们就像一片烟雾一样弥漫在你面前，模糊一片，就好像它们随时都会融化到空气中一样。这些像空气一样稀薄的毒蛇是烟雾状的，它们是青灰色的，身体上有些黑色的带子，这样才能依稀辨认出生物有机体的体形。它们当中的一条毒蛇迅速移动着正好拂到了我的脸上，我顿时感到脸上好大一片又湿又冷，但是它们的身体构成却好像根本就没有任何实体，所以我也无法想出它们对我展开的这种攻击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生理上的伤害，看起来它们好像与走在它们前面的像大钟一样的生物体一样对我并未产生实际危害。它们柔弱无骨，并无实体，就好像是海上一段破碎的波浪上漂浮着的泡沫一般。”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还有更为可怕的遭遇在等着我呢。从我的头顶上方很高很高的地方飘下一团略带紫色的水蒸气，我最先看到这团水蒸气的时候它的体积显得还很小，但是随着它离我越来越近，它的体积迅速膨大起来，最后一直膨大到有好几百平方英尺之多。构成它身体的物质看似透明，就跟水母的身体一样，其身体的紧致和外形轮廓的鲜明都是我从前根本没有见过的。它似乎也具备了生物体生理构造的外观，尤其是在它身体的上方有两片巨大的圆形凸起的部分，那应该就是它的眼睛了，在这两块儿巨型凸起的中间有一块儿区域弯曲了下去，就像秃鹫的嘴一样，显得凶狠可憎。”
“这种怪物的存在实在是让人感到恐惧万分的，对我的威胁极大，它不断地改变着自己身体的颜色，从最初淡淡的紫红色一直变成暗淡的代表愤怒的深紫色，它飘舞在我的单翼飞机周围，身体的颜色之深，以至于遮挡了太阳光，在我的单翼飞机上投下一道深深的印记。它巨大的身体上部有三处巨大的凸起部分，我只能把这三个凸起的部分叫作气泡，我注视着这些气泡，我确信，这些泡泡里面一定充满了质量特别轻的气体，正是这些气体的巨大作用才使得这些长得奇形怪状和半坚硬的身体得以在空气这么稀薄的空间里漂浮起来。它移动的速度非常快，很轻松地与我驾驶的单翼飞机保持着同样的节奏，它的飞行速度在每小时二十英里以上，它在我的上空盘旋着，就好像是在为我护航，可是这样的护航实在是太让人提心吊胆了，与其说它是在为我护航，倒不如说是空中的掠食者在等待从天而降猛然施以重重一击的机会。它前进的方式——移动速度实在太快，以至于你根本无法跟上它的速度——它的身体先是向前伸出一条长长的带有黏性物质的狭长彩色飘带一样的带子，然后它的身体紧接着相应扭动着向前拉伸。它的身体富有弹性，就像一整块儿凝胶一样，在前后两分钟之内，它的身体绝不会保持同样的形状，然而它身体的每一次变化都让它变得更加面目可憎和让人讨厌，同时也要比上一秒钟对我产生更大的威胁性。”
“我清醒地意识到大事不妙。这个怪物可怕而又丑陋的身体上的紫色红晕每显现一次，就好像在提醒我这样一个可怕的现实。它那好像瞪起来的双眼总是直勾勾地瞪着我，眼神儿冷漠，邪恶，冷酷无情，带着对我的无比憎恨，如果它那对儿凸起还能叫作眼睛的话。我把我的单翼飞机机头降低，径直向地球表面飞去，想要逃出它的势力范围。我正在这样操作的时候，漂浮在空中的这个巨大怪物，突然像闪电一样向我伸出了一只长长的触角，它的触角就像一道光和一条皮鞭一样轻轻地搭上并立刻从前往后卷住了我的单翼飞机。当这个怪物的触角刚一碰到发烫的引擎的时候，它立刻发出了响亮的嘶嘶声，触角一下子赶快又倒卷回空中，它巨大而又扁平的身体缩小了不少，就好像是突然感受到巨大的痛苦一样。我继续降低机头，采用滑翔下降作业，但是这个怪物又有一只触角伸了过来，卷住了我的单翼飞机，但是，这回它的触角却被发动机里的螺旋推进器给剪断了，从飞机的引擎中飘出来一段段类似彩烟的东西。随后，一条长长的，滑动着的，带有黏性的，像一条毒蛇一样的东西从我的身后向我袭来，牢牢地卷住我的腰部，想要把我从飞机的机舱里拽出来。我用拳头猛击卷住我腰部的它身体的一部分，手指尖儿深深地陷进它身体光滑而又黏糊糊的表面，有一刻儿我都成功了，扯开了它卷住我腰部的那部分身体，可是我刚解开这儿，我的双腿立刻又被它身体的另外一部分给卷住了，这样一松一紧，猛地一拉，我的身体倾斜，几乎快要倒在我的飞机座椅上了。”
“当我仰面倒下的时候，我举起我的散弹枪向着这个怪物连续开火，尽管，当时的实际情形看起来就好像是小孩子手里拿着一支玩具枪去攻击一头大象，很难想象人类有什么武器能够给这样的庞然大物造成什么真正的损伤。尽管实力悬殊，我还是开火了，我瞄得很准，打得也很准，比平时的射击不知准了多少倍，因为，随着一声响亮的爆炸，这个丑八怪背部的大水泡被猎兽用的大型铅弹炸出了一个大口子。情况再清楚不过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这些巨大的气泡里面充满了一些能够让这个怪物整个身体漂浮起来的奇特气体，现在这些气体全都放出来了，说时迟，那时快，这个怪物巨大的云状身体立刻就斜向了一边，它拼命地想要重新找回平衡，而它白色的嘴状物则噼啪作响，大大地张开，像是在表达自己的狂怒情绪。但是，我刚才勇敢尝试、开火射击的时候，我的单翼飞机已经是机头向下开始滑行了，尽管飞机的发动机还在工作，但现在发动机的螺旋推进器和地球的重力加速度一起形成合力，我就像一块儿陨石一样一路向地球表面坠落。在我的身后，远远地，我看见一个暗淡了许多的黑紫色的物什在迅速变小，最后融化到那片蓝色天空之中。我已经从那片可以致人死命的外层空间丛林中脱身了，我现在安全了。”
“一旦从险境中脱离出来，我立刻关闭了我的单翼飞机的发动机，原因很简单，飞机开足马力以全速从高空向地面坠落飞行，这么快的速度再加上重力加速度很快就会让飞机散架的。这架光荣的飞机现在正从海拔将近八千英尺的高空一路滑翔着向地面俯冲——首先进入的是高空中银白色的云堤那一层，随后进入的是云堤层下面的风暴云那一层，最后，飞机在四周雨滴包围之中才进入到地球的表面大气那一层。当我穿过云层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了飞机下面布里斯托尔机场的跑道，但是，因为我的油箱里还有一些飞机燃油，我又继续向内陆飞了二十英里，最后燃油耗尽我不得不在距离阿什科姆村还有半英里的地方迫降了。我在那儿向一位骑着摩托车的路人要了三罐汽油，然后重新起飞，于当晚六点十分在德维兹的我自己家的牧场里轻轻着陆，在经过这样一次奇特的旅行之后，此前还没有人类尝试过进行这样的高空飞行，并且能够成功地回到地面来讲述这样一个故事。我欣赏到了大自然的奇景和美丽，我还看到了高空外层空间里的那些可怕景象——我所看到和欣赏到的巨丽之美以及我本人所经历的恐怖情形，都是远远超出人类的知识领域的。”
“现在，我的计划是，在我将自己看到的和所经历的一切告诉全世界之前，我将再到那片空中丛林去一次。我这样做的原因是，在我将这个故事讲给我的同胞们听之前，我一定得取得一些证据，铁的证据，向我的同胞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其他人很快就会跟随我一起去那儿，将证实我所说的全都是事实，这将成为现实，然而我还是希望能成为确证这一切的第一人。那些可爱的彩虹般发光的空中泡泡，要捕获它们，应该说不是很难的。它们有它们自己固定的漂浮轨道，漂浮的速度也不是很快，这样的话，飞行速度很快的单翼飞机就可以在它们悠闲地漂浮的时候，在中途进行截击。当然，很有可能，把它们带回到地球的大气表面的时候，它们会全部消融在大气中，那么我就应当从它们的身体上取出一些没有固定形状的胶状物带回到地球表面作为证据。只要能取得这样一些东西，那么就可以确证我所言不虚了。是的，我一定要去，即便是冒着生命危险我也要去。那种紫色恐怖事物的数量应该不会太多。很可能我一个都碰不上呢。如果我再碰上，那我就立刻驾驶着飞机俯冲。就算碰到最坏的情况，我还备着散弹枪呢，并且我的知识，关于……”
不幸的是，写到这儿，手稿的一页丢失了。下一页纸上写的有字儿，是用很大的字体散乱地写着：
“四万三千英尺。我再也看不到地球了。它们就在我的下面，有三个。上帝帮帮我吧，这样的死实在太可怕了！”
这就是乔伊斯·阿姆斯特朗所陈述的全部内容。关于他的一切信息，再也没有发现任何新的情况。他驾驶的单翼飞机坠毁后的碎片掉落在巴德——卢新顿先生的禁猎区里，该地位于肯特郡和苏塞克斯郡两郡交界之处，几英里之外，就是笔记本被发现的地方，人们把这些飞机碎片都拾了起来。如果这个不幸的飞行员的理论是正确的话，这片空中丛林，就像他所称谓的那样，只存在于英格兰东南部的上空，当时的情形似乎是他以全速驾驶着他的单翼飞机驶离这个空域，却被这些可怕的生物撵上，它们把阿姆斯特朗的飞机吞噬了，出事儿的空域也就是后来飞机残片被发现的地点的上方的外层空间。一想到这样一幅画面，阿姆斯特朗驾驶的单翼飞机在天空中轻轻掠过，那些叫不上名字的可怕生物在单翼飞机下面轻快地飞着，切断了单翼飞机与地表联系的一切可能，然后逐渐地缩小包围圈儿，最后将单翼飞机整个儿吞噬，这对任何一个心智健全，对人类理性看得很重的人来说，都不是一件想去细思详评的事儿。有许多人还在嘲笑我在这里记录下的种种事实荒诞不经，对此我是很清楚的，但是这些人必须承认，乔伊斯·阿姆斯特朗的确是消失了，我在这儿只想用乔伊斯·阿姆斯特朗本人的话来对这些人的态度做出评价：“这个笔记本里所记的内容可以解释我正要尝试做的事儿，以及我在做这件事儿的时候又怎样失去我的生命的。但是有一件事儿你必须明白，这绝不是在对各种事故和神秘的事情胡说八道。”

皮漏斗
我的朋友莱昂内尔·达克赫住在巴黎的瓦格莱姆大街。他的房子很小，从凯旋门那儿顺着马路往下走，你就可以看见他的房子了，就在路的左手边，他的屋子周围有铁栏杆防护，屋外有一小片草坪。我估计这里的林荫大道建好之前，他的房子就已经在那儿了，因为装饰房子外墙的瓷片上面都生满了厚厚的苔藓，墙壁在岁月和各种霉菌的侵蚀下逐渐失去了自己的本色。从街面上看去，他的房子好像不太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的房子临街的那面儿有五扇窗户，其实进到屋子里面你就会发现其实房子很大，有长长的一长溜儿都是房间。就在这些房间里，达克赫建起了属于他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用以保存神秘文学作品的图书馆，对他来说，研究那些充满了幻想，记载着各种稀奇古怪事情的文学作品就是一种享受和爱好，他也常常借此取悦他的朋友们。达克赫就是这样一个有教养、举止高雅的有钱人，性情有些古怪，爱好异于常人，他把自己半生的精力和财富都花在了收集那些充满神秘气息的文学作品的事情上了，不光如此，可以说他的个人收藏绝对是独特的，他的收藏品中包括犹太人的法典《塔木德经》，各种犹太教神秘哲学的著作，以及各种专讲志怪的文学作品，他保存的许多作品都是稀世珍宝，价值连城。达克赫的趣味倾向性是有所偏好的，特别集中在那些讲恐怖怪异和不可思议之事的作品上，我听说他在神秘的不可知物方面所做的各种实验已经越过了社会规范和文明的必要界限。达克赫对他的英国朋友们从不提及这些事情，而是表现得像一位艺术品鉴赏家和一个艺术系的学生一样；但是他的一位法国朋友，就是和达克赫的嗜好趣味相同的那位法国朋友，他向我保证说，他敢肯定黑色弥撒所犯下的那些耸人听闻的罪行就是在达克赫那间又大又宽敞的大厅里发生的，那个大厅里还摆放着达克赫的各种藏书和他私人博物馆的展品箱。
达克赫的外表和长相也很独特，这本身就足以表明他对于跟人类的精神世界有密切关系的事物有浓厚的兴趣，他对那些事物的关注有一种理性的认识和把握，而不是简单地精神层面的皈依与臣服。达克赫脸上的赘肉很多，看得出他无意禁欲和苦行，他的脑门儿就像个圆屋顶，但是在这巨大的圆屋顶般的脑门儿下面可是储存着同样巨大的精神力量，他脑袋上面有几绺稀疏的头发，都向脑袋的一边儿倒去，就像冷杉树上垂下来的冰挂一样。达克赫拥有的知识要比他自己的智慧多，他的体能和智力又远远优于他的个性和性格。他的眼睛很小，却很有神，深深地嵌在他那肉质丰满的脸颊上，他眨巴眼睛的时候，就很能显示出一种超过一般人智力水平的样子，并且透露出他对于生命现象永不消退的好奇心，但是要注意，这双眼睛可是一位喜爱感官享受的感觉论者和一个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眼睛。好了，不要再说他了，因为达克赫现在已经死了，这个可怜的家伙，他死的真是时候，正好是在他非常自信，确定他已经最终发现了能让人的生命无限延续下去的长生不老药的时候。我在这里不想讨论这个人复杂的性格，我只是想说说发生在他府上的那件无法解释、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件，事件发生时正好是1882年的早春时节，就在我到达克赫的府上做客的时候发生了那件蹊跷的事儿。
我是在英国认识达克赫的，当时我正在大英博物馆里主持一个关于亚述人居住房屋的研究项目，而那时候达克赫正在致力于解读古巴比伦王国的那些神秘莫测、深奥晦涩的碑铭，由于专业领域相近，最后我们就走到了一起，成为了朋友。我们最开始是偶尔评论一下对方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后来就发展到每天都要进行谈话，这就越来越靠近真正意义上的友谊的边缘了。我向达克赫承诺，下一次我去巴黎的时候，一定会拜访他。结果有一次，我的合同完成得很顺利，于是我就顺便拜访了一下我的这位朋友达克赫，当时我住在枫丹白露宫附近的一家小农舍里，我乘晚间列车回去十分不方便，于是达克赫就建议我当晚在他家里过夜。
“我只有一个沙发是空的，”他指着客厅里的一个宽宽的沙发说道，顺便说一句，他的客厅很大很宽敞，“我衷心地希望你在我家里能让自己感觉到很舒服。”
这是一间非常奇特的卧室，屋顶距离地面很高，屋子四周放的都是那种一直高至屋顶的大书架，上面满满当当地放的全都是书，这样的家居布置，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书虫来说，简直是惬意极了，闻着这些古色古香的古老书籍散发出的幽淡纸墨味，我感觉世上再也没有一种让人身心愉悦的味道可以与之相比了。我当即向达克赫表示，我不再奢望什么更舒适的卧室了，这间卧室的环境就已经足以让我感到畅情适意了。
“如果这些陈设既让人感到不舒服，同时又让人感到有些不循常规，但最起码，它们是价值不菲的，”达克赫一边四处走着看着卧室里的书架，一边说道。“我可是花费了将近二十五万元才置办下现在环绕着你的这些物件儿和书籍啊。书籍，武器，宝石，雕刻，织锦挂毯，各种肖像——这上面摆放着的每一件东西都有它自己的历史，每一件物什的出处都有说头儿。”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壁炉的一侧坐下，然后示意我坐在壁炉的另一侧。达克赫的右手边放着一个专门用于阅读的桌子，桌子上放着一盏光线很强的灯，灯光射出的光晕把桌子笼罩起来，形成一个个金黄色的光圈儿，显得既生动又温馨。桌子正中央摆放着一轴半卷着的羊皮卷手稿，手稿旁边放着一些既古怪又有趣的小摆设。其中一件是一个大漏斗，就是用来往酒桶里倒酒的那种漏斗。看上去，这个漏斗是用黑色的木头制成的，漏斗边缘还能看见有些褪了色的黄铜部件儿。
“那个东西看上去真是有些古怪，”我评论道。“你能说说那个漏斗的历史吗？”
“啊，”他说道，“这也是我经常问我自己的一个问题。我甚至愿意出大价钱知道它的历史。来，你把这个漏斗拿着，好好瞧瞧。”
我接过了漏斗，结果发现这个漏斗竟然是皮制的，我原先还以为它是用木头做的呢，长久的岁月已经风干了皮革，使它变得干硬粗糙。这真是一只名副其实的大漏斗，堵住漏斗的嘴儿，完全可以盛得下一夸脱的液体。漏斗用来灌液体的大头儿部分都镶着黄铜边儿，下面的漏斗嘴儿也同样用这种金属镶了边儿。
“你说它是用来干什么的啊？”达克赫问道。
“我认为它属于中世纪的葡萄酒商，或者是制造和出售麦芽的麦芽商常用的东西，”我说道。“我在英国见到过十七世纪皮制的大肚子酒壶——‘黑杰克’，那时的人们都这样叫——和这个漏斗的颜色一样，皮子干了以后和这个漏斗一样硬邦邦。”
“我敢说它们的年代应该也差不多，”达克赫说道，“而且，毫无疑问，这个漏斗是用来往容器里灌液体用的。然而，如果我的怀疑正确的话，只有那种非常古怪的葡萄酒商才会使用这样一个大漏斗，另外，我猜想用这种漏斗灌酒的木桶也一定很古怪。你注意到漏斗嘴儿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我把漏斗拿到灯下仔细检查，我观察到皮漏斗黄铜镶边儿的漏斗嘴儿上方五英寸的地方，也就是漏斗颈部被人用一种拙劣、不熟练的手法乱砍过，就好像有人用一把很钝的小刀在上面刻下凹痕。因为这些刻痕的存在，就使得这个失水多年的死物表面显得更加粗糙了。
“有人想把这个皮漏斗的脖子割断。”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
“它的确破了，被弄裂了。或许有人想花费点儿气力在这样一个粗糙的器具上留下个标记，所以也不管这个东西到底是做什么用的。现在，你的看法是什么？我敢肯定，你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呢。”
达克赫笑了笑，他的小眼睛眨着，目光中充满了智慧。
“你很博学，就是不知道你的研究范围里是否包括梦境心理学研究。”
“我甚至都没听说过还有那样一种研究。”
“我亲爱的先生，那个装着宝石的匣子上面的书架上就摆满了关于那种研究的书籍，从阿尔伯图斯·马格努斯以来一直到现在的著作都有，研究的都是那门学问。就其自身而言，那是一种科学。”
“我看像是江湖骗子的科学。”
“江湖骗子从来都是扮演着开拓者的角色。占星家后来变成了天文学家，炼金术士变成了化学家，催眠术师变成了实验心理学家。昔日的江湖骗子变成了明日的大学教授。即便是微妙复杂、看上去难以捉摸的梦境，有朝一日也会被人总结得很有条理，最后终将形成一个非常有效的解释系统。当这样的时代来临之际，摆在那边书架上的我们的朋友们众多的研究著作，就是他们对神秘现象进行解读的著作，将不再仅仅成为人们娱乐活动中的谈资，而真真实实地构成了那门学问的基础了。”
“好吧，就算你说得对，那么你所说的对梦境进行研究的那门学问，和这样一个黑乎乎的镶着黄铜边儿的大漏斗又有什么关系呢？”
“让我来告诉你吧。你知道吧，我雇佣了一个代理商，他的任务就是密切关注古玩珍品以及那些稀奇古怪东西的动向，一旦有所发现就要立刻通知我，以便我随时准备收藏。几天以前，我的代理商听说码头上有个经纪人最近得到了一些古旧垃圾，那些古旧垃圾是在法国巴黎第四区拉丁区的马图兰大街后面的一幢古屋里发现的，它们就那么躺在古屋中的碗橱里，大都是些年代十分久远的东西。那幢古屋的餐厅里有不少装饰物，有盾形纹章，有军人佩戴的臂章等，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原来那是法国国王又被称为太阳王的路易十四的一位高级官员尼古拉斯·德·拉·雷涅尔的盾形纹章和饰物。毫无疑问，碗橱里的其他东西从时间上也都可以追溯到这位法国国君时期。因此，可以推论，碗橱里的所有东西都属于这位名叫尼古拉斯·德·拉·雷涅尔的绅士，根据我的理解，这位绅士十分关注那个时代的执政官是否真的能够做到执法如山，刽子手在施刑罚时是否真的能够到位。”
“那又怎么样呢？”
“现在我请你再一次把这个皮漏斗拿到手里，再仔细检查一下皮漏斗头儿大的那一面包着黄铜的地方。你能辨认出上面刻着的题字吗？”
我仔细一看，达克赫说的那个地方还真的刻的有字儿，只是字儿几乎快要被无情的岁月磨光了。现在，只能依稀辨认出几个字母，最后一个字母看起来似乎像是一个字母B。
“你认为这个字母是B吗？”
“我想是的。”
“我想也是。事实上，我还是有些拿不准它到底是不是字母B。”
“可是你刚才提过的那个贵族，他的姓氏打头儿的应该是字母R才对啊。”
“你说得对极了！这恰恰是这件物品的美丽动人之处。他拥有这件不寻常的物品，然而他却把别人姓氏的首字母刻了上去。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我想象不出。你说呢？”
“嗯，也许，我能，猜猜呗。你注意到这个皮漏斗的边缘部分不远的地方画着一个东西吗？”
“我看到了，应当说画的是一个王冠。”
“毫无疑问，画的的确是一个王冠；但是，如果你在明亮的灯光下好好检视一番的话，你自己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儿画得可不是一顶普通的王冠。那顶王冠可是有来头的，是与纹章学有关系的王冠——那是一种标示等级身份的徽章，你看，这顶王冠图案由四颗珍珠组成，中间还交错画着草莓的叶子，这是一枚标准的侯爵徽章的王冠图案。因此，我们可以推断，那个名字缩写为字母B的贵族曾经得到过侯爵的身份。”
“那么，也就是说，这个用来装灌液体的普通皮漏斗过去是属于一位侯爵了？”
达克赫对此没有回答，只是莞尔一笑，笑容显得很诡秘。
“或者说，它是属于侯爵家族中某位成员的物品，”达克赫说道。“这就是我们从这个刻有字儿和图案的漏斗边缘得到的全部信息了。”
“可是，你说的这些和梦境到底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清楚到底是我看了一眼达克赫，还是达克赫的举止行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微妙的暗示意味吸引了我的目光，总之，当我再次看着手中那粗糙皮漏斗的时候，一种强烈的厌恶心理油然而生，那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厌恶之情，夹杂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恐怖意味。
“我已经不止一次从我自己的梦境中收到过非常重要的信息了，”我的同伴儿用他最喜欢的那种好为人师的口吻说道。“现在，对我来说，这都成为一项法则了，当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我就会在睡觉的时候把那个有问题的物品摆放在我的身边，以期待从我自己的梦境中获得某种有益的启示。这个做法的效果对我来说还不错，梦境中的解释还算清晰明了，并不晦涩难解，我从中受益良多，只是到目前为止，这种做法还没有最后得到正统派科学的承认和认可罢了。根据我本人的理论，一个物品如果同任何一种最伟大的人类感情之突然迸发有着紧密联系的话，那么，不管这种感情是高兴还是悲伤，都会在这个物品上存留一种神秘的气息或者说是保留着一种气场，而这种气场，是很容易被一位生性敏感的人所感知到的。我说的那位生性敏感的人，可不是指的那种精神错乱脑子不正常的人，而是指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和科学训练的人，不论你还是我，我们都是拥有那种敏锐感知力的人。”
“你的意思是说，举个例子讲吧，如果今晚我把挂在墙上的那把剑放在我的床边，那么我就一定会梦到十分血腥的打斗场面，而那把剑就在这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吗？”
“一个绝佳的例子，因为，事实上，我本人就亲自用过那种方式体验过梦境，我把那把剑放在床边，然后在我入睡的时候，我真得就梦见了它的主人是如何在一场小冲突中殒身丧命的，尽管我无法辨识那是什么战役，但是，我隐约感觉那是史前的一场战役。如果你仔细认真地考虑一下这个事实，我们举行的一些惯常的典礼仪式可以表明，托梦传信等事实已经被我们的祖先所认可，尽管我们，用我们那十分有限的智慧，往往把它们视作是迷信。”
“你能举个例子吗？”
“当然可以，人们会把喜饼放在枕头底下以期待用这个枕头睡觉的人会做个好梦。这是在任何一本讲神秘的梦境的小册子里面都会找出的例证之一，我自己在我的书中也曾用过这个例子。但是，我们还是回到问题的原点吧，有一天晚上，我把这个皮漏斗放在我的床边，结果晚上我就做了个梦，这个梦的确对揭示这个皮漏斗的功用和本源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那么你到底梦见什么了？”
“我梦见了——”他突然停了下来，他的那张大盘子一样的大脸上突然呈现出了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该死！我还真得好好想一想，”达克赫说道。“这将成为极为有趣的实验。你本人就是非常合适的精神实验被试者——因为你的神经能够随时对各种映像做出适时的反应。”
“我在你说的那个方面可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测试尝试。”
“那么今晚我们就对你进行一下测试吧。今晚我能请你帮我个大忙吗？今晚就请你睡在这个沙发上吧，你睡觉的时候就把这个古老的皮漏斗摆放在你的枕头旁边，好吗？”
这样的请求对我来说显得有几分古怪；但是我这个人，从我作为人的复杂本质上来说，其实我对那些稀奇古怪和充满梦幻神奇色彩的玩意儿也是特别感兴趣的。尽管我对达克赫的所谓梦境理论一点儿也不信，而且我也对他即将展开的心理实验是否能够获得成功不抱任何希望；但是，让我感兴趣和兴奋的是世间还真有这样的实验。而达克赫还对此深信不疑，只见他郑重其事地在长沙发的一边儿，就是靠近我脑袋的那边儿摆上了一张小茶几，然后他又把那个古老的皮漏斗放在了茶几上。接着，他与我随便交谈了几句之后，就对我道了声晚安，然后转身离去了。
我坐在壁炉前面，看着里面燃烧着的火苗，抽起了烟，过了一会儿，我又重新认真思考了一番，试图把刚才发生的不平凡的情景想个明白，因为一段奇异的经历即将在我的眼前展开。对于达克赫所说的话，我始终保持着怀疑态度，但是达克赫表现出来的那份自信却又说明了什么，此刻我周围的一切陈设都绝非一般的陈设，巨大的屋子里，摆满了各种奇珍异宝，这给我的灵魂注入了一种庄严神圣的感觉。终于，我有些困意了，我脱掉衣服，把灯熄灭，躺了下来。经过了反复多次长时间的辗转反侧，我进入了梦乡。让我尽我所能试着精确描述一番我的梦境。这个梦境中的场景一直到现在仍然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中，甚至比我睁着双眼看到的真实世界还要清晰。首先，我来到了一个有着巨大拱顶的房间。这个房间的四个角落就是四处拱肩，四个拱肩向上的交会处最后形成了一个尖尖的倒扣着的杯子形状的屋顶。很明显，它是一座伟大建筑的一部分。
三个身着黑衣的男子，头上戴着奇形怪状的既尖又重的黑色天鹅绒帽子，齐刷刷地坐在一个铺着红色地毯的高台之上，他们三个人坐成了一条线。三个人都非常严肃，脸上的神情凝重，同时又显得十分悲伤。高台之上，在他们三个人的左边站着两个身穿长袍的男子，他们手中好像拿着盒子一样的东西，那盒子看上去好像装满了纸张。右边，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长着一头金色的头发，她的眼睛不同寻常，是淡蓝色的——那是一种孩子般淡蓝色的眼睛，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这位年轻的女郎已经度过了她人生中第一个青春期，但还不能把她称作中年妇女，她就是那样一个年纪。她的身材已经呈现出粗壮发展的状态，而她的神情却是那种自豪且无比自信的。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但是表面上看上去她显得还是很平静。总之，这是一张看上去显得有些奇怪的脸，清秀，标致，很有些姿色，但是又显得有些阴险狡诈，带有一种微妙的不可言说只可意会的残酷范儿，特别是那张小嘴儿，线条很直，显示出强硬的个性，她的下巴圆圆胖胖的，显得很可爱。她身上披着一件松松垮垮的白色袍子。身边站着一个瘦瘦的牧师模样的人，那人的长相给人一种刻薄的感觉，此刻他正凑在女郎耳边悄悄地说着什么，并且不时地在女郎的面前举起一个刻有耶稣受难形象的十字架，晃来晃去。她转过头来专注地看着那个十字架，其实是透过那个十字架看着那三个穿黑衣的男子，在我看来，我感觉，那三个穿黑衣的男子，很像是正在审判她的法官。
我看见那三个穿黑衣的男子站了起来，他们当中有人在说着什么，但是我辨识不出他们具体在说什么，后来我才看出原来是中间的那个男子在说话。接着，他们三人就像一阵风一样跑出了屋子，后面跟着那两个拿盒子的男子。与此同时，好些个穿着宽短上衣的五大三粗的男子又像旋风一样跑了进来，他们先是取掉了高台之上铺着的红色地毯，然后又把构成整个高台的厚木板全部清除，也就是说，他们很快把整个大厅里的所有东西全都搬空了。当这一幕场景换过之后，我又看见空出来的大厅里仿佛多了一些新的看起来很新奇的家具和家庭用设备。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一张床，床头床尾两边都带有木质滚筒，床头还有一个绞盘，绞盘上面带着把手，可以用来调节整张床的长度。我突然注意到，大厅里竟然还有一匹木马。总之大厅里还有许多新奇的玩意儿，包括可以在滑轮上滚动的滑锁与秋千。现在整个大厅简直就变成了一个体育场。
当整个大厅被清理干净之后，大厅里出现了一个新面孔。这个人又瘦又高，浑身上下一身黑，他骨瘦如柴，面色憔悴，外表冷峻。这个男人的外表让我感到惊恐不已，事实上我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了。他身上穿着的黑衣服满是油污，上上下下都是油渍的斑点。他这个人表现出来的气质显得他好像十分高贵似的，他的一切动作都很慢，从他进入大厅开始，那里的一切好像就由他说了算似的。尽管他外表穿着污秽不堪，举止动作粗鲁无礼，但现在整个大厅都成为他一手遮天的领域，他的任务和使命就是掌控和指挥那里的一切，总之一句话，他就是那里的主人。他的左前臂缠着一卷轻便的绳索。此时，那个女郎用一种带有探寻性质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这个男人，但是自始至终，她的脸部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那是一种自信的表现——甚至可以说那是一种不顺从的淡然。与女郎相比，站在女郎身边的牧师就有很大的不同了。他的脸色煞白可怕，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高高的前额上渗出了不少汗珠，汗水泛出了一片油光。牧师猛地举起双手开始祈祷，然后俯下身子趴在女郎的身边，接着又连续不断地在女郎的耳边癫狂地嘟囔着什么。
就在这时，那个穿黑衣的男子向前走去，他从自己左胳膊上取下那卷绳索，把那个女郎的手绑了起来。黑衣男子捆女郎手的时候，女郎表现出很温顺的样子。接下来，黑衣男子把绳索打了个牢牢的结儿，并且把女郎领到了那匹木马跟前，木马只比女郎的腰部高出一点儿。女郎的身体被男子举了起来，放在了木马之上，她的背贴在木马上，脸朝向天花板的方向，而原先站在女郎旁边的那个牧师，此时已经吓得全身发抖，疾速冲出大厅去了。此时木马上的女人只是快速翕动了一下嘴着，尽管我不知道她此刻在念些什么，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在祈祷着什么。女郎的双脚分开，分别放在木马的两边，我看见刚才出现在大厅里的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们这会儿正用绳索把女郎的脚踝牢牢地捆在地面上固定的铁圈儿上呢，如此一来，那个女人就再也动弹不得了。
看到这样的场景，很明显那些都是非常不祥的预示，看来情势对那个女郎很不利，我的心里猛地一沉，尽管我猜测下面将会出现较为血腥的场面，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总是忍不住用双眼注视着即将发生的一切。这时，又有一名男子进入了大厅，他的双手各提了一桶水。还有一名男子跟在他后面，也提着一桶水。现在，他们两人分别站在木马周围。第二个进来的男子手里还拿着一个木勺儿——其实就是一只木质的碗，上面再装上一个直的长柄——木勺儿在他的另一只手上。接着他就把手中的木勺儿递给了穿黑衣的男子。与此同时，那些五大三粗男子中的一个人走上前去，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物体，尽管是在梦中，可是我仍然可以模模糊糊地感到那个东西我是熟悉的。啊，原来那是一个皮漏斗。黑衣男子接过木勺儿，然后使出浑身的劲儿用力向女郎身上戳了下去——我在一旁看的简直是忍无可忍。我的头发立刻因为巨大的恐惧感而竖了起来。我开始挣扎，我上下翻腾，我突然就从梦境的束缚中挣脱了出来，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开始高声尖叫起来，就在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置身于达克赫巨大的图书室中，因为梦境中残留的恐惧，我还是浑身上下颤抖不已，此时的月光十分皎洁，像流水一样泻过图书室的窗户，在对面墙壁上投下了奇异的银色和黑色的光晕，就如同美妙的窗花一样装点着整个图书室，让这里别具一种特殊的韵味。哦，真是上天保佑我啊，我感到自己重又返回到了十九世纪的人间，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感到心情舒畅，幸福无比的事情啊，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这是一种重获自由后的巨大幸福感——从那座带着拱顶的中世纪宫殿幸福地走出，重新回到了一个最起码自己的心可以踏踏实实地放在自己肚子里的平安世界。我从沙发当中站了起来，仍然感到四肢乏力，似乎还在颤抖，而我的心境仍停留在恐惧与庆幸交替徘徊的起伏状态。想想梦境里那样的事儿是否在历史上真实地发生过呢——也许吧，但是做那样的坏事儿，上帝却没有将那些做坏事儿的混蛋恶棍们用雷劈死。那么，这究竟是在做梦，还是确有其事，真的反映了人类历史上那段黑暗、残酷的中世纪曾经发生过的惨剧吗？我用颤抖不已的双手抱头，陷入了无尽的沉思。突然，我猛地意识到，尽管我的心脏还是好好地在我的胸腔里跳动着，但是我却无法高声叫喊，这时候裹挟着我的恐惧感到达了顶峰。我感受到有某种东西在黑暗的屋子里正在向我走来。
是什么东西呢？是恐怖叠加着恐怖向我袭来，足以摧毁一个人的全部精神世界。现在的我无法用理智思考，也无法祈祷；哦，我只能像一个木头人儿一样傻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黑色的身影从那座大厅中走出去。然后，我又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入月光照耀下的白色小径，渐渐隐去了自己的身影，我这才恢复了呼吸。而刚刚走进图书室的达克赫也是一脸的惊恐，他脸上的神情和我差不多，也是一副被吓破了胆的样子。
“嘿，你怎么回事儿？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到底出了什么事儿？”达克赫说话时嗓子都变哑了。
“哦，达克赫，能看见你我真是太高兴了！我刚刚在地狱里转了一圈儿。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么说，是你在高声尖叫喽？”
“我得说是我叫的。”
“你的高声尖叫传遍了这里的所有屋子。仆人们都被你吓得够呛。”达克赫划着一根火柴，点亮了灯。“我觉得我们应该再把壁炉里的火生起来，”他补充道，接着就往壁炉里的火焰余烬中扔进去几根劈柴。“天哪，我亲爱的伙计，你的脸色可真是惨白啊！看起来你好像碰见鬼了。”
“的确碰见了——还不止一个呢。”
“这么说，皮漏斗发生作用了？”
“我再也不会和这个地狱般的东西睡在一起了，你就是把你所有的钱都给我，我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达克赫听了这话哈哈大笑起来。
“有了它的陪伴，我期待你能有一个美妙的夜晚呢，”他说道。“凌晨两点左右，你大声地尖叫不止，那声音实在是太恐怖了，作为补偿，你应该把你所看到的一切全都告诉我。我从你的尖叫声中可以感到，你看到的一定是非常恐怖的一种景象。”
“什么十分可怕的景象？”
“用水，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一种酷刑——‘一种生死攸关和非同寻常的审问’，这在‘太阳王’路易十四统治时代，人们亲切地把这种审讯方式称为‘人生考验’。你坚持到最后看完整个过程了吗？”
“没有，感谢上帝，我在这种酷刑开始之前就从梦中醒过来了。”
“啊！真遗憾。那本来是非常适合让你观看的。我一直坚持到第三桶水都用光了。哦，那可是个非常古老的故事，好在现如今他们这些人，不论是施行刑罚的，还是受刑的人，都已经进坟墓了，所以，看看他们是怎么死的对你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猜你还不知道你即将看到的是什么样的酷刑吧？”
“不就是对某些罪犯的折磨吗？我梦见的这个女郎一定是一个十分凶残的犯罪分子，她犯下的罪行肯定十分深重，她最后受这种酷刑也是罪有应得的。”
“嗯，我们至少还应当有些人类的怜悯心和同情心吧，”达克赫说道，说完他把自己身上穿的睡袍使劲儿裹了裹，然后俯下身子，离壁炉又靠近了一些。“你的意思是，施行刑罚者是依据她犯下的罪行轻重施以刑罚的。也就是说，如果我要判断这个陈述是否为真，那我就必须首先弄清楚这个女郎的真实身份，对吗？”
“你怎么可能搞清楚这个女郎的真实身份呢？”
达克赫从书架上取下一本用上等牛皮纸包裹起来的看上去很珍贵的书，他用这个动作作为对我提问的回答。
“你听听这一段内容，”他说道；“原文是用十七世纪的法语写成的，我在为你读的时候，会把里面的内容大致为你翻译成英语。你自己判断，看我是否最后真的解开了这个谜团。”
“囚犯被带到议事大厅，也就是图尔奈尔斯议会所在地，这里现在临时充作法庭，对谋杀德鲁克斯·德·奥布里大人和德·奥布里兄弟的凶犯做出了指控，值得注意的是，凶犯就是德鲁克斯·德·奥布里大人的女儿，德·奥布里兄弟的妹妹，德·奥布里兄弟二人均担任要职，一个是负责民事治安的中校，另一个是国会参事。从人性角度来看，似乎很难让人相信凶犯竟然是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她竟然会犯下这样一种弑父杀兄的邪恶罪行，她体格娇小，外表温顺，皮肤姣好，长着一双温柔的大眼睛。然而，法庭并没有被凶犯的外表骗过，还是发现了她所犯下的丑恶罪行，按照程序，最终判决她首先承受‘一种生死攸关和非同寻常的审问’，一定要做到凶犯亲口承认自己所犯下的可怕罪行方可，同时还要通过这种酷刑，让她招认出她犯罪时的同党来，在所有这些程序完结之后，她就会被装进一辆马车运到格雷沃广场，在那儿，刽子手会当众剁下她的脑袋，然后她的尸体会被当局火化，她的骨灰将抛撒在风中，随风而逝。”
“这条记录的时间显示为1676年7月16日。”达克赫继续补充道。
“这条记录很有趣，”我听完之后说道，“但是不够完备。你怎样证明记录里提到的凶犯和梦境中那个女郎就是同一个人呢？”
“我早就想到这一点儿了。这本书里下面的内容讲述了那个女郎接受审讯时的全部经过和所作所为。当行刑者靠近她的时候，她从行刑者缠在手上的绳索认出了这个人，然后她立刻就把自己的双手伸上前去，好让行刑者捆缚，她还把行刑者从头到脚看了个遍，但是自始至终她没有说一句话。你在梦境中看到的是不是这样？”
“是的，这里描述的和我梦见的一模一样。”
“她仰首被放置在木马之上，双眼凝视着苍穹，没有任何退缩和畏惧，捆缚她四肢的绳索缠了好几圈儿，这种用以把她整个人固定的方式本来是会让犯人痛苦得死去活来，叫苦连天的，对吧？可是，当凶犯的双眼看见地上放着的三桶水的时候，她立刻就明白了一切，那三桶水都是为她这个凶犯受罪准备的，就在这个时候，她笑着说话了，她说：‘先生们，想必带到这儿来的那几桶水都是为了把我淋湿受苦用的吧。你们不知道，我却十分坚信，像我这样体格娇小的弱女子，却可以一口气儿把这些水全都喝光。’你是懂得这种酷刑是怎样进行的，下面我还要给你念一下这种折磨人的酷刑具体是怎样进行的吗？”
“千万不，看在仁慈的上帝的分儿上，千万别念。”
“好吧，不念就不念。这里还有一句话，可以明确无误地向你显示，这里记载的就是你今晚在梦境中亲眼看到的那个场景，这句话是这样写的：‘那位善良的修道院院长皮洛特，因为不敢亲眼目睹已经向他忏悔过的悔罪者受此酷刑，他快步逃出了议会大厅。’这个场景想必你还记得很清楚吧？”
“是的，是有这样一幕。这么说，就没有任何问题了，这就说明这本书里所载的内容就和梦境当中发生的一样了。那么，这个女郎到底是谁啊？她的相貌是如此吸引人，而她的结局却又是如此的悲惨和恐怖。”
为了圆满解答我所提出的问题，达克赫手里举着灯向我身边走来，然后他把灯放在了我床前的小茶几上。他拿起茶几上那个显得有些不太吉利的皮漏斗，抚摸着漏斗的铜圈儿边缘，让灯光照在上面。这样一来，铜圈儿边缘部分上面刻的字儿看得清楚多了。
“我们两个都取得了一致意见，认为这个图案是表示侯爵或者是女侯爵爵位的纹章，对吗？”达克赫说道。“这儿，我们也一起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我们都同意，这里刻的最后一个字母是B，是不是？”
“没错儿，情况理当如此。”
“我现在指给你看，从左向右，其他字母分别是M，M，一个小写的字母d，A，一个小写的字母d，然后才是最后那个大写字母B。对不对？”
“是的，我确信你看的是对的。我也看到了那两个小写字母d，很清楚的。”
“我刚才不得不给你读的那段记载，”达克赫说道，“正是官方审讯布兰维耶女侯爵玛丽·玛德琳·德·奥布里的记录，她可是人类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下毒者和犯下令人发指的谋杀罪的罪犯之一啊。”
听完之后我不禁愣在了当场，完全被整个事件的奇特脉络给征服了，原来那个女郎大有来头，同时我也被达克赫提供证据的精准以及他对全部细节的完美解释给征服了，我很佩服他的考据本领。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模模糊糊地记得这位女侯爵的一生当中的一些细节，她的那种风流放荡的生活作风，还有她为了一点儿蝇头小利，就故意折磨她生病的父亲，最终血腥弑父的行径，以及她对兄长们同样血腥的谋杀等等。同时，我也回忆起了这位女侯爵在面对自己生命终止时所表现出的英勇，她在临终之际为自己所制造出来的恐怖而衷心悔罪，当时全巴黎人都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原谅了她，并给予她深深的同情，全巴黎人曾经把她当作最可诅咒的女凶犯，然而没过几天，他们却又为她祈福，把她作为一位殉道者供奉了起来。想到这儿，此时此刻，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疑团还未解开。
“那么她的名字以及爵位头衔又怎么会出现在皮漏斗上呢？可以肯定的是，行刑者应该不会因为想要把他们的崇敬之情专门送给这位后世景仰的女殉道者，而在这样一件用来专门折磨犯人所用的刑具上刻上女侯爵的头衔和名字吧？而且这刑具折磨的对象正是女侯爵本人啊。”我问道。
“我在这个问题上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达克赫说道，“不过，对此有一个非常简单的解释。这个案子在当时那样一个时代氛围下引起了异乎寻常的巨大轰动，所以，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的高级官员尼古拉斯·德·拉·雷涅尔，他是当时法国警察的总头儿，是他把这个皮漏斗作为一件很能显示刑罚残酷的纪念品保存了下来，这倒也不是什么异乎寻常的奇怪事儿。毕竟，一位女侯爵经受过这样一种残酷的刑罚之后死去也不是一种常见的事件。于是，拉·雷涅尔命人将女侯爵的姓氏以及头衔刻在了这个古老的刑具上，专门用以区分这件藏品和自己的其他收藏品，我觉得，对这位警界高官来说，其实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儿。”
“那么这个凹痕你又怎么解释呢？”我指着漏斗颈部那道深深的刻痕问道。
“你可别忘了，她可是一只凶狠无比的母老虎啊，”达克赫说道，说完他将身子转了过去，背对着我。随后，他悠悠地慢吞吞地说道：“我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证据，说明她和所有凶狠的母老虎一样，牙尖嘴利心黑，你看看她把这个漏斗都咬成啥样了啊。”

地下墓穴
“伯格，看这儿，”肯尼迪说，“我衷心希望你能完全信任我。”
在能够俯瞰整条科尔索街的肯尼迪舒适的寓所里，两个研究罗马遗迹的青年才俊坐在了一起，他们两人都已经很有些名气了。夜很凉，他们俩不约而同地把椅子放到了那个不能让人完全满意的意大利火炉跟前取暖，炉子周围的气氛很沉闷，并没有显现出它应有的暖意来。室外已是冬夜，天际挂着几颗星星，点点星光照射着现代化的罗马城，街道两旁矗立着的电气灯整齐划一地排列着，咖啡馆里的灯火璀璨辉煌，街上的四轮马车川流不息，人行道上行走着的人们摩肩接踵，因而道路显得很拥挤。而室内，在这位年轻而富有的英国考古学家奢华的居室里，唯一可以感知到的却是那个已经消逝了许久的古罗马世界。挂在墙壁四周的绒面壁毯，因为年代久远而裂缝斑斑，反倒使人容易生出一种思古之幽情来，而那些摆放在墙角的灰色古旧的古罗马元老院议员和古罗马士兵的半身雕像，则呈现出战斗的姿态，脸上的神情坚毅而冷酷，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房间中心的桌子上，杂七杂八地堆着些碑刻铭片、残片和教堂里的饰品，旁边还摆放着由肯尼迪本人亲自复制出来的罗马皇帝卡拉卡拉的浴室，这个复制品在柏林展出的时候曾经引起许多人的兴趣和羡慕。天花板上悬挂着两耳细颈酒罐，地上铺着豪华的红色土耳其地毯，地毯上面点缀着许许多多的古玩珍品。在所有这些珍品中，就珍奇程度而言，哪一件都是无可挑剔，哪一件都是世间罕有的无价之宝；肯尼迪，尽管才三十出头，却已经在这个特别的研究领域里声名远播，誉满欧洲了，更为引人注意的是，他那硬邦邦的钱袋儿，已经被证明了，绝对是一门心思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学生们的致命弱点，将会耗尽他们一生的精力才能有所发现，而与此同时，富足的财力却能给肯尼迪在这个领域博取声名的竞赛中提供一种无人能比的巨大优势。肯尼迪经常会一时兴起，不是受到他的研究所产生的快乐，就是他头脑里一时产生的念头的刺激或引诱，但是，他的头脑却又具有一种一针见血的深刻穿透力，完全能够承受得住经由长期的精神集中所引起的感官疲倦之后的各种猛烈反应。他英俊的脸庞，饱满而白皙的额头，富有挑衅性的鼻子，以及略显松软、很感性的嘴，是他这个人的本质力量和软弱之间取得妥协的最好明证。
他的同伴朱利叶斯·伯格则完全是另外一种不同的类型。他是一种奇异的混合，父亲是德国人，母亲是意大利人，他具有强壮的北方体质，同时又奇怪地混合着南欧那种松软高雅的气质。条顿民族的蓝色双眼点亮了他那被太阳晒黑了的脸，双眼之上是宽宽的巨大的前额，上面围着一圈儿密密的蜷曲着的黄色头发。他的下巴显得强壮而结实，刮得很干净，以至于他的同伴屡次评价道，他这个人与房间角落里摆着的那些古罗马的半身雕像是多么像。仔细看去，在他那种虚张声势的德国力量下面，你总能品出这个人其实还带着一种来自意大利的狡猾的味道，但是他的笑容是如此诚实，他双眼里的目光是如此坦率，让人立刻明白这只不过是他祖先留给他的印记，对他的个性没有任何实质的影响。就年龄和声望而言，他和他的英国同伴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但是他的人生之旅要艰难的多，对工作要付出的努力也要艰辛的多。十二年前，他只身一人来到罗马，想想看，一个来自德国的穷学生，一直靠着波恩大学授予他的极微小数量的捐助从事着研究，苦巴巴地生活到现在。痛苦、煎熬的生活，缓慢、漫长的上升之路，还有一路奋斗的顽强、执着，他凭着异乎常人的坚韧以及始终如一的心境，在名誉、地位的台阶上一级一级地向上攀登着，直到现如今，他成为柏林研究院的正式成员，并且现在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很快就会得到提升，在德国那些最著名的大学里担任教席。但是，他那始终如一的心境，使他能够得以提升至与他聪明且富有的英国同伴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却使他在他的学术研究之外的人生的方方面面都落了下风。他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之路上从未找到一处可以停歇的地方去培养他在社交方面的优雅习惯。也只有在他谈论到自己的专业的时候，他的脸上才会表现出生机和活力来。很多时候，他选择自动保持沉默，尤其是在社交场合下，在讨论更大范围的生活主题的时候，由于对很多东西不熟悉，并且他本人对自己的弱点又有太清楚的认识而三缄其口，因而在众人面前显得尴尬不已，于是他常常会对社交场上那种没有什么思想、纯粹是逃避生活的琐碎闲谈变得极为不耐烦。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老对手之间由相识到渐渐地产生出一种友谊来。这种友谊的基础和根源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也就是说，在他们各自的研究领域里，他们两人都是拥有足够的知识和热情去恰如其分地欣赏另一个人的那种人。他们共同的兴趣和追求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每个人都为对方所拥有的知识所吸引。这种友谊里又增添了些新东西。肯尼迪为他的对手的坦率和单纯而感到开心，与之对等，伯格曾经被肯尼迪身上所具有的才华和生气而深深吸引，而正是这种品质使得肯尼迪成为罗马人见人爱的对象。我说“曾经”，是因为在那时这个年轻的英国人的头上正被乌云所笼罩。尽管关于这桩风流韵事的细节还没有全部透露出来，然而事实却已表明他在其中扮演的是一个冷酷无情的硬心肠的角色，这让他的许多朋友感到非常震惊。可是，在他最愿意栖息其中的学生和艺术家的单身群体的圈子里，对于这样的事情也并没有十分刻板的评价标准，尽管可能有人会对双宿双飞或者是一方最后单身折回摇摇头表示不赞成，或者是耸耸肩表示无所谓；一般人的情感判断很可能只是感到好奇而已，或许还很羡慕而不是对当事人横加指责。
“看这儿，伯格，”肯尼迪说，一边凝视着他的同伴的那张平静的面孔，“我衷心希望你能完全信任我。”
他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客厅地上铺着的一块地毯的方向挥舞着。地毯上放着一个长条状的浅色的装水果的柳条筐，这种柳条筐在罗马城四周的平原地带很常见，现在筐里杂七杂八堆放着许多物件儿，刻着字儿的瓦片，破碎的碑铭残片，带着裂缝的镶嵌工艺石瓦，残破的纸莎草纸张，生了锈的金属饰物，这些东西对于那些没入门的人来说，就好像是从一个清洁工的垃圾桶里倒出来的一样，可是对一位行家来说，立刻就会辨认出这是他们那个行当里的珍品。这只柳条筐里堆着的零碎的东西很好地填补说明了社会发展过程中业已丢失的联系环节，这对考古专业的学生是极具价值的。这些东西都是这个德国人带过来的，现在，英国人的眼睛盯着它们，目光中透着饥渴的神色。
“你收藏的这些宝贝儿，我不会打它们的主意的，但是我非常乐意听到关于这些宝贝的来历，”他继续说道，而此刻伯格却故意点着了一支雪茄。“很显然，这是一个空前的发现。这些碑铭将会使整个欧洲为之动容。”
“对于这里的每一片碑铭来说，那里还有上万片！”德国人说道。“那里的文物数量不计其数，也许会花费掉一打儿学者一生的心血去研究它们，并且可以借此建立起坚实的如同圣安吉洛城堡一样的伟大声名。”
肯尼迪坐在那儿思考着，他优雅的前额微微皱了一下眉，手指摆弄着他那长长的漂亮的小胡子。
“伯格，你已经把自己完全暴露了！”他最终说道。“你的话只能指向一件事情。你已经发现了一处新的地下墓穴。”
“在你仔细检视这些物件之后，我毫不怀疑你一定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好吧，它们的存在的确指示出这一点，而且你最终的评价更确定了这个事实。除了一个新发现的地下墓穴以外不可能容纳如此巨大数量的文物遗迹，正如你描述的那样。”
“的确如此。对此也没有什么必要隐瞒了。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新的地下墓穴。”
“在哪儿？”
“啊，那可是我的秘密，我亲爱的肯尼迪。它的精确位置，对于想要发现它却又不知道具体位置的人来说，发现的概率是一百万分之一，这样说就已经足够了。它的年代也和现有已发掘的地下墓穴完全不同，而且这个地下墓穴是为了保存那些基督教的高级教士修建的，因此，这个墓穴里的文物遗迹也和此前为人所知的物品大相径庭。我的朋友，如果不是我知晓你的专业知识和了解你有过人的精力的话，在保证一定保密的情况下，我会毫不犹疑，告诉你关于这个墓穴的一切。可是，我认为我在把自己暴露在拥有如此强大竞争力、令人生畏的对手之前，我必须先完成我自己的关于这个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报告。”
肯尼迪喜爱他的专业几乎到了一种狂热的程度——这个年轻人既富有又挥霍无度，在他众多兴趣当中，他对自己专业的爱是真挚的。跟古代的城市和生活有关的一切他都感兴趣，他有野心，但是他的野心同他对古代城市和生活的研究中所获得的那些纯粹抽象的精神愉悦和乐趣相比永远是第二位的。他非常渴望亲眼看看这位对手发现的这座新的地下墓穴。
“看这儿，伯格，”他诚恳地说道，“我向你保证，在这件事儿上，你不用有任何怀疑，你可以完全信任我。在得到你的允许之前，什么也不会引诱我去动笔写下我看到的一切。我非常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并且我认为这是非常自然的，你真的一点儿也不用对我感到恐惧。另一方面，如果你不告诉我，我将对此展开系统的研究，并且极其确定，我会发现它的具体位置。到那时我将使用一切我想使用的材料，因为我对你不承担任何义务。”
伯格笑了，陷入了沉思状态，一边抽起他的雪茄。
“我注意到，肯尼迪，我的朋友，”他说，“每当我需要信息的时候，不管关于什么问题，你总是不准备给我提供信息。”
“你何时问过我而我却没有告诉你呢？你还记得吗，举个例子，我曾为你那篇关于女灶神维斯塔神庙提供过材料。”
“啊，是的，不过那只是不那么重要的事情罢了，如果我问你一些隐秘的事情，你会给我回答吗？我非常怀疑！这个新地下墓穴对我而言是一件非常隐秘的事情，我当然也同样期待同等价值的回报。”
“我无法想象你在期待什么，”英国人说道，“但是假如你想说，如果我回答了你向我提出的任何问题，你就会回答我关于那个地下墓穴的问题的话，那么理所应当我会保证这样做。”
“好吧，那么，”伯格说道，斜着身子在有靠背的长椅上向后坐了坐，然后对着空中吐出一连串的蓝色烟圈儿，“告诉我你和玛丽·桑德森小姐之间的一切吧。”
肯尼迪从他的椅子上一跃而起，愤怒地瞪着他不带任何表情的同伴。
“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叫嚷道。“这算什么问题？你也许只是把它当成一个玩笑，可是你从来就没有开过这么差的玩笑。”
“不，我是认真的，那不只是一个玩笑，”伯格平静地说道。“我对这件事的细节非常感兴趣。我对世界、女人、社交生活以及那档子事儿知之甚少，这样的一个未知事件对我来说很有吸引力。我认识你，我也认识她，看见过——我甚至还和她说过一两次话。我非常愿意听你亲口说出你们俩儿之间发生的一切。”
“我一个字都不会跟你说的。”
“好吧。这只是我一时的念头罢了，我想看看你会不会告诉我一个秘密，就像你期待我会告诉你关于我新发现的地下墓穴的秘密一样。既然你不告诉我，那我也不会勉强你。可是你为什么又会期待我告诉你秘密呢？圣约翰钟已经报时，十点了。是我该回家的时候了。”
“不，等等，伯格，”肯尼迪说道；“这太荒唐可笑了，你太任性了，竟然愿意了解好几个月以前就已经完结了的一桩老掉牙的风流韵事。你知道我们把那种既拈花惹草又到处宣扬的人称作懦夫和恶棍。”
“那当然了，”德国人说道，收拢起他所有的好奇心，“当一个人讲述他此前一无所知的女孩儿的时候他才是这样的人。但是，对这件事来说，也许你自己也很清楚，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成为罗马的普通巷议了，因此，与我谈论玛丽·桑德森小姐与你的事不会对她产生任何伤害。不过，我对你的顾虑仍然表示尊敬，那么我们就互道晚安吧。”
“等等，伯格，”肯尼迪说道，同时把自己的手搁到对方的臂弯里，“我对地下墓穴这件事是很热心的，我不会这么容易就放手的。作为交换，你愿意问我其他一些问题——起码这回不要问这么古怪的问题。”
“不，不，你已经拒绝过了，这件事已经到此为止了，”伯格说，胳膊上挎着他的那个柳条筐。“毫无疑问，你不回答是正确的做法，那么我也同样正确——那么，我亲爱的朋友肯尼迪，晚安。”
英国人看着伯格穿过房间，就在伯格的手快要碰到门把手的时候，肯尼迪一跃而起，飞奔过去，把自己的手按在了伯格的手上，同时脸上带着一种想要在事情无法挽回时还要尽力争取的神情。
“等等，老伙计，”他说，“我觉得你的行为太不可理喻了；不过，还好；如果这是你的条件，我想我必须接受。我讨厌说到任何关于女孩儿的事情，可是，正如你所说，这件事儿已经传遍了罗马，我认为我告诉你的是你已经知道了的。那么你想知道什么呢？”
德国人回到火炉旁边，放下手中的筐子，再一次坐回到椅子上。
“我能再抽一支雪茄吗？”他说道。“非常感谢！我工作的时候从不抽烟，但我在烟草的作用之下非常享受闲谈的乐趣。现在，关于这位年轻的女士，也就是你和她之间进行的小小的历险。后来她究竟怎么样了？”
“她现在和她的家人待在一起。”
“哦？真的吗——在英国吗？”
“是的。”
“英国的什么地方——是伦敦吗？”
“不是，在特维克海姆。”
“我亲爱的肯尼迪，你一定要原谅我的好奇心，还要宽恕我对世界的无知。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劝说一位年轻的女士和你离家出走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尔后再把她交给她的家人，在——你刚才说是什么地方？”
“特维克海姆。”
“千真万确——在特维克海姆。可是，这件事情，完全越出了我本人的经验范围，我甚至都不知道你一开始是怎么想的。就拿这个例子来说吧，如果你爱上了这个女孩儿，你的爱怎么可能在三个星期的时间里就完全消失了呢，所以我假定认为你根本就不爱她。可是如果你根本不爱她，那么你为什么会制造出这么大的一桩丑闻来贬损你同时又伤害她？”
肯尼迪忧郁地看着炉中的火苗，眼睛都红了。
“当然，这倒是看待事情的一种合乎逻辑的方式，”他说道，“爱是一个大词儿，这个词儿代表了感情，而感情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差别和程度。我喜欢她——嗯，你说你已经见过她了——你知道她看上去有多么娇媚。但是我仍然愿意承认，回过头来看，我可能从来就没有真正爱过她。”
“那么，我亲爱的肯尼迪，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件事情在很大程度上与历险有关。”
“历险？你总是对历险这么感兴趣！”
“如果生命中没有各式各样的历险，那么生命的多样性又在哪里呢？正是作为历险，我才开始真正注意到她。在我的生命里，我已经玩过很多追逐游戏了，但是还从未玩过追逐漂亮女人的游戏。这种游戏既刺激又有难度，因为，她是艾米莉·卢德女士的同伴儿，单独与她见面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儿。而其他所有最难克服的障碍，同时这也是最吸引我的事，在我最初追她的时候，她曾亲口告诉我她已经订婚了。”
“我的上帝啊！和谁订婚了？”
“她没有提任何人的名字。”
“我认为没人知道这件事。而这会使这场历险变得更加具有吸引力，不是吗？”
“嗯，的确增加了情趣。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吗？”
“我跟你说过我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
“我亲爱的朋友，你还记得吗，你从邻家果树上偷的苹果的味道要远胜过自家果树上的果子。而且那时我发现她已经关注我了。”
“什么——马上就开始了？”
“哦，不，慢慢接近，小心布置，大概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呢。但是最终我赢得了她的芳心。她也理解，我与我妻子在法律上的分居让我无法对她尽到义务——但是她还是老来找我，我们保持关系的那阵子，我们的确在一起度过了许多欢愉的时光。”
“那么她提到过的另外那个男人呢？”
肯尼迪耸了耸自己的肩膀。
“我想是适者生存吧，”他说道。“如果他是一个比较优秀的男人，她也不会抛弃他。让我们换个话题吧，因为我已经谈得够多了。”
“还有一件事儿。你是怎样在三周时间里把她甩了的？”
“好吧，我们都冷静一点儿，你要理解。她完全拒绝，不论什么情况，回到罗马去面对她认识的所有的人。而现在，当然了，罗马对我来说是必要的，而且我已经准备好重新返回我的工作上来了——这样就有一个分开的理由了。而且那个时候，她的老父亲在伦敦的旅馆里突然出现了，于是上演了一幕，整个事情就变得不愉快起来——尽管最初我想她想得要死——说出这种感觉来真高兴。现在，我要对你说，千万不要再把我说过的话告诉别人了。”
“我亲爱的肯尼迪，我从未想过把你的话说出去。但是你说的全部让我感觉很有趣，因为你给了我一种视野，让我可以深入到你看待事物的方式，这与我的方式完全不同，因为我对人生知道的太少了。现在你想了解关于地下墓穴的情况。由我试着去描述它，这毫无用处，因为你无法通过描述去真正了解它。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让我领着你亲自去看。”
“那太棒了。”
“你愿意什么时候去？”
“越快越好。我真是迫不及待了。”
“嗯，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尽管有一点儿冷。假设我们一小时后出发。我们必须非常小心，这件事仅限于我们两个人知道。如果有人看到我们结伴搜寻的话，他们就会起疑心我们正在进行什么活动。”
“我们未免太小心翼翼了。”
“有几英里呢。”
“走去不会太远吧？”
“哦，不会，我们可以轻松走到那儿。”
“那么我们最好是走去。如果马车车夫在黑夜里把我们一起拉到某处遥远的地方，他会起疑心的。”
“的确如此。我想我们最好子夜时分在亚壁古道入口大门会合。我必须返回我的寓所取火柴和蜡烛以及其他一些东西。”
“太好了，伯格！能让我知晓这个秘密，你实在是太好了，我向你承诺在你发表你的报告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的。那么现在我们说再见吧！晚上十二点你会在古道入口看见我的。”
清凉、透亮的空气洒满大地，城里大钟悦耳的回声在空气中飘荡着，伯格身穿一件意大利式外套，手里拿着一只灯笼，向着约会地点走去。肯尼迪从阴影处跨出一步，上前来迎接他。
“你对工作和你对待爱情一样勤奋！”德国人笑着说道。
“是的；我在这儿已经等了你半小时了。”
“我希望你没有留下痕迹指示出我们会去哪儿。”
“哪有这样的傻瓜！哎呀，我都快冻僵了！快点吧，伯格，我们走快点儿好暖和暖和吧。”
他们踩在粗糙的石板路上发出的脚步声显得清脆而响亮，这是一条令人感到伤心的路，是曾经世界上最为著名的大道留给后世的唯一东西。路上他们唯一碰着的是三两个从酒馆儿里出来回家的农夫，还有一些赶着往罗马城运货的车马。他们一路穿行，夜色中巨大的墓群在他们身边时隐时现，一直延伸到圣卡里斯图斯的地下墓穴，天际挂着一轮明月，他们终于可以看见巨大的塞西莉亚·梅特拉陵墓的外缘了。于是伯格停了下来，手指向他那一边。
“你的脚要比我的脚长，你更习惯走路，”他笑着说道。“我想我们应该转弯儿的地方就在这儿。是的，就在这儿，转过这家小饭馆。这儿的路非常狭窄，也许，最好是我走前边，你跟在我后面。”
他点起了他的灯笼，
“这就是入口了。这就是那个安全装置，我们可以保证任何人都不会发现。”
“这里的业主也不知道吗？”
“他不知道。他只是发现了一两件器物，我从器物上立刻判定他的房子就建在地下墓穴的入口上。于是我就从他那儿把房子租下来了，并且立刻展开了我的文物发掘的工作。进来吧，你把门带上。”
这是一座又深又长的空荡荡的建筑物，给奶牛喂食的牛槽占满了一面墙。伯格把灯笼放在了地上，然后用他的外套把灯笼的四周罩了起来，以免被外人发现。
“如果有人在这个僻静的地方看见灯火，就会引起非议的，”他说道。“来帮我移开这座木板。”
角落处的地板是松动的，这两个大学者把一块又一块木板举起，然后把它们靠在墙上。木板下面出现了一个方形洞口和古老的石头梯级，一级一级向下延伸通向地底。
“小心！”当肯尼迪迫不及待地往下走的时候，伯格喊道。“底下就跟野兔做的窝一样精巧，一旦你迷了路，你再想出来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一。等我把灯拿过来。”
“既然它这么复杂，你是怎样找到路的？”
“刚开始我也是九死一生，不过后来我渐渐地找到了门道儿。这个地下墓穴有一种确定的系统，这个系统对于已经迷了路的人来说，如果他身处黑暗之中，根本就无法走出来。即便是我也走不出去，现在我下去也总是在我身后放出一个线团儿，尤其是我在地下墓穴要走很远的时候。你走上一百码远很快就会明白的，找到这里的路很难，这里的每一个通道都分岔，下面又再分出十几个岔。”
他们从牛棚的地平面已经下降了大约有二十英尺，现在站在从松软的石灰岩上切削出的一间方形居室里。灯笼里射出的烛光晃动着、闪烁着，下面亮而上面黑，烛光照在有裂缝的褐色墙壁上。每一个方向都有黑魆魆的通道入口，这些入口都是从一个共同的中心辐射出来的。
“我希望你能跟着我紧一些，我的朋友，”伯格说道。“在路上看任何东西，不要闲逛，因为我将要带你去的地方到处都是你想看的，甚至更多。这样对我们来说，就可以节省时间直接去那儿了。”
他在前面领着路，走向一处走廊，英国人紧跟其后。通道时不时地就会分岔，但是很明显，伯格根据他以前留下的秘密印记继续前行，因为他既不停留，也从不犹豫。沿着墙壁，到处可以看到存放着古罗马基督徒的遗体，就像移民船上放置的卧铺铺位一样。昏黄的烛光闪烁着，照在这些枯萎的干尸上，灯火摇曳下可以看见圆形的头盖骨，干枯无肉的胸骨上交叉着的长而白的臂骨。
“如果火灭了怎么办？”当他们匆忙地往前走的时候，他问道。
“在我兜儿里，还有一个备用蜡烛和一盒火柴。顺便说一下，肯尼迪，你带火柴了吗？”
“没带，你最好给我一些。”
“哦，那太好了。这样我们就没机会分开了。”
“我们已经走了多远了？对我来说，我感觉我们好像已经走了至少有四分之一英里远了。”
“我认为已经超过了。实际上，这座坟墓根本就没有界限——至少，我还没能找到它的界限。这真是个危险的地方，所以我认为我应当使用我们的线团了。”
他把线团的一头儿紧紧绑在一块儿突出的石头上，手里拿着线团的另一头儿放在衣服胸前的部位，一边前进一边放出线绳儿。肯尼迪发现放出线团并不是不必要的预防措施，因为通道变得比以前更弯曲更复杂了，走廊和通道交错纵横，构成了一张精致的网。这张网的尽头最后收结在一间巨大的圆形大厅，大厅由方形的石灰基座撑起，每个基座的顶部都是一整块厚厚的大理石石板。
“哎呀！”肯尼迪大声嚷道，陷入了一种狂喜状态，伯格晃了晃他的灯笼，照向大理石板。“这是一个基督教的祭坛——很可能是现存最早的一个。在这个角落里刻着一个表示献祭仪式的小十字架。毫无疑问，这个圆形的空间过去曾经被用作教堂。”
“对极了，”伯格说道。“如果我有更多的时间，我非常愿意向你展示在这些墙壁上埋着的壁龛，因为这里埋着的是这座教堂的早期的教皇和主教们，还有他们的主教法冠、权杖，以及全部的宗教法典。我们去那边儿看一个吧！”
肯尼迪走了过去，眼睛紧紧盯住一个可怕的骷髅头看，骷髅头上的主教法冠已经衰朽成一条条碎片了。
“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他说道，他的声音传到深凹进去的穹顶之后隆隆作响。“就我个人经验所及，这是独一无二的。伯格，把灯笼拿近点儿，我想把它们全都看一遍。”
但是那个德国人溜走了，在烛光黄色的光圈儿的照射下可以看见，他现在站到了大厅的另一头儿。
“你知道在这个大厅和那个楼梯之间有多少个错误的转弯儿吗？”他问道。“超过两千个以上。毫无疑问，这是基督徒们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之一。对于一个想要走出去的人来说，成功的希望是两千比一，即便是他有蜡烛；但是如果他身处黑暗，当然了，那就难如登天了。”
“我也这么想。”
“黑暗真是可怕的东西。我曾经做过一次实验。让我们再做一次！”他弯下腰伸向灯笼，立刻，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紧紧地捂在肯尼迪的眼睛上。他以前还从来不知道黑暗是这个样子。黑暗就好像压在他身上一样吞噬了他。那是一种坚硬的障碍物，他的身体立刻蜷曲了起来，不再前进。他伸出他的双手，想要把黑暗击退。
“够了，伯格，”他说，“让我们把蜡烛再点起来吧。”
但是他的同伴开始笑了起来，在那个圆形的房间里传来的声音就好像是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一样。
“肯尼迪，我的朋友，你好像有点儿紧张。”
“快呀，你把蜡烛点起来吧！”肯尼迪不耐烦地说道。
“非常奇怪，肯尼迪，可是我无法判断你所站的方位，哪怕是通过你发出的声音。你能分辨出我在哪儿吗？”
“不能，我的四面八方好像都是你。”
“如果我手中不是拽着一根绳儿的话，我也不知道该走哪条路了。”
“不要这样。好人啊，点个亮吧，快点儿结束这场恶作剧吧。”
“好吧，肯尼迪，我了解你，这个世界上你最喜欢两样东西。一件是探险，另一件是探险中被你征服的障碍。你现在的探险就是找到走出这座地下墓穴的出口。要克服的障碍就是这无边的黑暗和两千个错误的转弯处，这会让你找到出口有点儿困难。但是你也不用着急，因为你有大量的时间去找，在你停下来喘口气儿的当口儿，我想让你想到一个人，玛丽·桑德森小姐，想想你对她做的事儿是否公正。”
“你这个魔鬼，你在说什么？”肯尼迪咆哮道。他绕着小圈子奔跑着，双手挥舞着，紧紧抓着那无边而坚实的黑暗。
“再见了，”那个嘲讽的声音说道，声音从远处传来，显示已经有段距离了。“肯尼迪，我真的不认为，即便如你自己所说的那样，你对那个女孩儿做的事儿是对的。只有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你还不知道，而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桑德森小姐过去的确是和一个又穷又笨又没前途的学生订婚了，那个学生的名字叫朱利叶斯·伯格。”
远处某个地方沙沙作响，还有双脚与石板摩擦的微弱声响，接着就是笼罩着这古老的基督教教堂的寂静——一种厚重的、让一切停滞的寂静包裹住了肯尼迪，并且把他禁闭其中，就像水包裹住一个快要淹死了的人一样。
这之后又过了两个月，全欧洲的报纸上都刊载了这样的报道：
“近年来最有趣的发现之一就是在罗马新发现的地下墓穴，该墓穴位于著名的圣卡里克斯图斯穹顶以东不远处。在最为有趣的早期基督教遗迹中，新发现的墓穴里的藏品显得异常丰富，这么重要的一处墓穴的发现，应归功于年轻的德国专家朱利叶斯·伯格博士的聪明睿智和他过人的精力，他在古罗马研究领域里迅速拔得头筹，确立了自己的权威地位。尽管他第一个公开发表了自己的发现，但事实表明，一个不那么幸运的历险者已经先于伯格博士发现了该墓穴。几个月前，那个著名的来自英国的学生肯尼迪先生，突然从他位于科尔索街的住所里消失了，有人猜想是他与最近的一桩丑闻有关联才迫使他离开了罗马。事实上，现在业已证明，他已经成为狂热迷恋考古学的牺牲品，正是这种狂热使他在还活着的学者中获得了极为尊崇的地位。在新发现的地下墓穴的中心处发现了他的遗体，从他的双脚和靴子上的印记上可以得知，显而易见，他在地下墓穴蜿蜒曲折的通道走廊里来回走动，而这些走廊对探险者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令人费解的是，就目前已发现的情况表明，这位已然逝去的绅士太过匆忙，他既没有带蜡烛也没有带火柴，就钻进了这迷宫一般的墓道里了，于是他的悲剧命运就成为了他鲁莽行为的自然结局了。更加令人感到悲痛的是，第一个宣布发现这个新地下墓穴的朱利叶斯·伯格博士正是逝者生前的密友。伯格博士如此幸运地发现了这个新地下墓穴，而这次重大发现给他带来的快乐，恰恰因为他的同志和同道中人的悲惨命运而蒙上了一层巨大的阴影。”

萨诺克斯夫人案
声名狼藉的萨诺克斯夫人在时尚圈儿里绝对算得上一个聪明过人的人精儿，而与此同时道格拉斯·斯通在精英医生圈儿里那也算是个才智卓越的大腕儿，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那是出了名的。因此，有一天早上，萨诺克斯夫人突然公开宣布，从此以后在什么场合下她都会带上面纱，同时，她宣布自己要与外部世界隔绝开来，很自然的，这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了圈儿内人士的广泛兴趣。这个谣言刚刚传出不久，又有一个谣言很快传了出来，随后谣言得到了确认，就在这天早上，上面提到的那位著名的外科一把刀、就是擅长做外科手术的大拿，同时又是拥有钢铁般意志的男子道格拉斯·斯通，他的贴身男仆发现他双腿盘着坐在他的床边儿，正面对着这个世界乐呵呵地傻笑着，他那伟大的大脑现在就和满满一碗粥一样成浆糊了，这个事件足以让人感到胆战心惊，既兴奋又激动，尤其是那些人的大脑，他们的大脑本已被萨诺克斯夫人的谣言弄得不堪重负，现在他们实在无法消受这样耸人听闻的轰动事件对自己大脑的冲击了。
道格拉斯·斯通正值他人生当中的全盛期，绝对是英格兰出类拔萃的男人之一。实际上，很难说，他已经达到了他的全盛期，因为上述小小的事件发生之时，斯通也只不过才三十九岁。那些非常了解斯通的人清醒地认识到，仅凭他作为外科医生就能获得如此显赫的声名，那么凭借他的悟性和才具，即使在一打儿以上的不同职业领域里，斯通也完全能够迅速成功，成为那个行业的个中翘楚。如果他是一名士兵，那么他会很快抄近道儿获得声名，他也十分适合做一个探险家，同样，他也能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成为一位非常成功的律师，或者居高临下、欺凌弱小，做个法官什么的，他还能把石块儿和钢铁进行组合创造，也是个杰出工程师的料儿。他天生注定可以成为伟人，因为他善于计划，敢于做他人不敢做的事儿，并且能够实施计划去做其他人根本不敢做的事儿。在外科手术领域，无人能出其右，与之比肩。他的意志力，他的判断力，他的天赋直觉，钉儿是钉儿，铆儿是铆儿，他简直可以做到高度的系统化和条理化。在他的手术中，一次又一次，他用手术刀驱走了死神，他让病人的生命再次复苏，他的助手们在现场已经是脸色煞白，就和病人失去血色的脸一样惨白。他的能量，他的大胆，他那融化到血液深处的超级自信——那么，发生了这桩变故之后，他的这些个人品质还能长久地保留在他那些住在南玛丽勒博恩路和北牛津街的朋友们的记忆之中吗？
斯通的各种缺点和他的各种优点几乎一样突出，相比之下，他的缺点还显得尤为特别一些。按理说，他的收入不菲，可以这样说，全伦敦所有靠手艺吃饭的人当中，他的收入完全可以排到前三，他完全可以享受比他现在的生活水平更奢华的生活，但是说到他本人的实际生活水准和生活质量，却远远够不上奢华。要从本质上说他这个人的性格，他实际上是个耽于酒色的角儿，不论各种游戏和娱乐活动，他都愿意一掷千金来满足他的各种感官刺激的需要。眼睛看的，耳朵听的，手可以触摸的，鼻子可以闻的，舌头可以尝的，他都愿意一试，而且各种好玩的他都门儿清。上好陈年葡萄酒的浓郁香味儿，来自异国带着别种风情的稀罕外国玩意儿的独特味道，做工考究的欧洲陶器的奇特造型和独特色彩，他在这些东西上面花的钱儿啊，就像那湍急的流水一样，大笔金钱哗哗哗地从他的手上流走。不知何时，他突然对萨诺克斯夫人产生了一种近似疯狂的热情，这位夫人对他嫣然一笑，单独与他会面，朝他挑逗性地瞥上两眼，或者是在他耳边对他低声耳语一句，就足以使他激动万分，欲火焚身。萨诺克斯夫人是全伦敦最可爱，最迷人的女人，是斯通心目中唯一的女神。斯通是全伦敦最英俊，最潇洒，最风流倜傥的男子之一，但对萨诺克斯夫人来说，他却不是她唯一的玩伴。萨诺克斯夫人最喜欢新奇的经历，越新奇越好，她对所有热烈追求她的男性都和蔼可亲。这或许就是男子们总是围绕她左右的原因吧，也或许是因为她的和蔼可亲才促使周围男伴不断吧，总之，我们看到，萨诺克斯勋爵看上去有五十岁那么老，而勋爵的实际年龄说出来能吓你一跳儿，其实勋爵今年才刚刚过了三十六岁的生日。
这位爵爷是一个天性安静，沉默寡言，个性色彩不是十分鲜明的男子，他有着薄薄的嘴唇，深深的眼袋儿，他将自己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奉献给了自己心爱的园艺活动，以及其他一些非常适合宅男的各种兴趣爱好上。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喜欢上了表演，以至于还在伦敦租借了一处剧院，就在那里的舞台上，他第一次看见了玛瑞恩·道森女士，他为道森女士付出了很多，比如，他向道森女士伸出了自己的手，还顺带递出了自己的身价和头衔，以及将近一个县总收入三分之一那么多的财富。可是，自打他和道森女士结婚以来，他早期的那些兴趣爱好对他而言全都成为了厌恶之事。就连那些私下里进行的艺术表演活动都再也无法使他表现出以往的热情和表演天赋来了，更别说逗引起他对艺术的兴趣了。现在，对他来说，手中拿着一把小锄头，和一只可以用来浇花的小水罐儿，整天置身于兰花丛与菊花丛之间，他可能才会感觉高兴一点儿。
勋爵真的缺少对美的感受吗？或者，他真的是精神天地十分空虚乏味吗？这的确是一个十分有趣的问题。他是否真的切实了解他妻子的生活方式，还是他对妻子的生活方式保持了一种默许姿态，要么他本人根本就是个瞎子，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沉溺于爱情中的糊涂虫？这些问题在他的朋友圈儿里始终悬而未决，在温暖舒适的可爱客厅里，在俱乐部里的落地窗旁边儿，他的朋友们手中惬意地拿着雪茄每每喝下午茶的时候，都很乐意谈论他这样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生活状态。男人圈儿中对其所作所为的议论是充满恶意的，但意见却又是中肯的。但是，这个世界就这么奇怪，什么事儿都有例外，俱乐部里还是有一个人在说他的好，而那个人就是总坐在俱乐部吸烟室里，一向保持低调最沉默，最不爱说话的那个人。他曾在大学的赛马场上看见过勋爵从马上摔下来，那就是勋爵给他留下的最初印象。
可是，当道格拉斯·斯通成为众人议论的热点之后，对于萨诺克斯男爵是否知道这桩风流韵事的所有质疑和议论也随之平息了。因为斯通又没有使用任何狡猾的手段以逃避追查，再说纸又包不住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事儿迟早都会被人知道的。斯通又是那种专横霸道、冲动鲁莽的人，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处理这种婚外恋要小心翼翼和谨慎在意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局面，相反，他表现得变本加厉，肆无忌惮。何况这种事情本来就很容易败露，于是这桩丑闻很快变得臭名昭著起来。斯通本来担任着一个医学研究学术团体的副理事长，但是最近该学术团体已经公开宣布，他的名字已经不在副理事长的名单之上了。斯通有两位挚友，他们已经用近乎祈求的语气恳求斯通，向他建议，劝他好好考虑一下他自己的职业技术声誉。然而，斯通却继续一意孤行，不但诅咒他的两位挚友，还狠狠地咒骂了那个研究学术团体里管事儿的人，然后他径直花了四十畿尼的巨资给萨诺克斯夫人买了一副手镯。斯通每天晚上都在萨诺克斯夫人的房子里过夜，而萨诺克斯夫人则每天下午都坐着他的马车外出。现实的情况愈演愈烈，斯通和萨诺克斯夫人双方都不再试图隐瞒他们二人之间的这种不正当男女关系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事件终于爆发了，那件事在他们两人中间猛地意想不到地插了一杠子。
那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天气很糟糕，阴沉得让人心情感到压抑，而且还刮着刺骨的大风，非常寒冷，风在每家每户的烟囱里和窗格之上无情地呼啸着，肆虐着。一星半点儿的雨滴儿，打在窗户玻璃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伴随着吹过的飒飒的风声，渐渐地在窗户上汇成单调的水流，顺着窗台或者是屋檐滴了下来。道格拉斯·斯通这个时候刚刚吃过晚餐，他正坐在书房里的火炉旁边，他眼前的孔雀石石质桌子上摆着满满一杯葡萄牙波尔多红葡萄酒。他举起酒杯，慢慢地把酒杯凑到自己的唇边，忽然，他将手中的酒杯朝着灯的方向举起，以一位鉴赏家的眼光，开始欣赏起酒杯底红宝石一般的颜色，那是陈年葡萄酒附着在酒杯表面上自然而然生成的一种颜色。壁炉里的火很旺，火舌向上蹿着，不时地将明亮的火光照在斯通那已经有些秃顶了的前额和脸上，同时也照在他那睁得大大的灰色的眼睛上，照在他那厚厚的显得很坚毅的嘴唇上，照在他那既深又宽的下巴上，一眼看去，他的那种下巴有一种罗马人的味道，给人一种很有力量，很有韧性的感觉，显示出某种动物的兽性来。斯通舒服地坐回到他原来的椅子上，他不时地大笑起来。事实上，他是有权力感觉那么惬意的，因为，就在今天，尽管有六位同事齐声反对，他还是毅然决定，最后由自己完成一台很难的手术，这种手术在历史上记录在案成功的目前只有两例，而斯通今天就成功地独自完成了手术，而且手术进行得漂亮极了，完全超过人们和他的同事们的预期。在整个伦敦，还没有人具有如此勇气，更别说有能力敢接手并且实际完成那样的手术了，斯通今天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一位英雄，他敢于在关键时刻像一位真正的英雄一样表现出自己非凡的才能和魄力。
尽管在晚餐之后，他已经很累了，可是，他已经答应过萨诺克斯夫人，今晚他要去看她，吃过晚餐之后，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半。斯通摁响了铃，想去预定一辆马车出发了，就在那个时候，他听见有人在敲门，门外传来阵阵闷响。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大厅外面传来一阵儿杂沓的脚步声，还伴有关门时发出的吱吱声。
“先生，有个病人要看病，现在就在候诊室里等您呢。”斯通的男管家禀报道。
“是病人自己来的吗？”斯通问道。
“不，先生，我觉得他是想请您出诊。”
“天都这么晚了，”道格拉斯·斯通说道，脾气显得有些暴躁。“这么晚我不会出诊了。”
“先生，这是他的名片，请您看看。”
男管家小心翼翼地用一个金质托盘托着名片递给他的主人看，这个金质托盘是首相夫人送给斯通的。
“哈米尔·阿里，士麦那（译者注：土耳其港口）。哼！我猜，这个家伙应该是个土耳其人。”
“是的，先生。他好像是从国外来的。对了，他那个人态度很不好，不太厚道。”
“咄！咄！今晚我有约在身。我必须走了，去赴我的约会了。但是我还是要见见他。皮姆，把他带到这儿来。”
男管家出去了，过了一会儿，男管家推门进来，他领进来一个人，那人个子矮矮的，走路的时候明显表现出他的背已经弯了，而且随着他的步履，他脸上松弛的赘肉上下一颤一颤的，他的眼睛不停地眨着，显得他近视得很厉害。他的皮肤很黑，头发和胡须的颜色也是深黑色的。他的一只手里拿着一个穆斯林经常戴的头巾，白底儿红格子相间的那种头巾，他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只用羚羊软皮革做的包。
“晚上好啊，”道格拉斯·斯通问候道，男管家这时转身退出，把门给带上了。“我想，你会说英语吧？”斯通问道。
“是的，先生。我来自亚洲的土麦那，我可以讲英语，就是讲得慢一点儿。”
“你的意思是想请我出诊，是吧？”
“是的，先生。我的妻子病得很厉害，您一定要救救她呀。”
“我可以明天早上出诊，今晚我已经另有安排了，实在不巧，没有办法去给你妻子瞧病了。”
这个土耳其人的反应很独特。他把手上拿着的那个用羚羊软皮革做的包上扎紧的绳子解开，然后往桌子上翻了个个儿，桌子上立刻堆满了一座像小山一样的金币。
“这儿一共有一百英镑，不多也不少，”他说道，“我向您保证，只耽搁您一个钟头的时间。我在门外已经把马车都租好了。”
道格拉斯·斯通看了看自己的表。一个小时？就是一个小时萨诺克斯夫人的约会也还是要迟到了的。今晚他本来就已经迟到了。可是这笔诊费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在萨诺克斯夫人身上花费得实在有些多，他的手头的确有些紧，他都被债权人追讨起债务来了，眼下送来的这个赚钱的机会他不能白白放过。斯通最后打定主意，他决定走一趟。
“病人什么情况？”斯通问道。
“哦，情况有些糟糕！很糟糕的情况！你可能还没有听说过北非摩洛哥的卡萨布兰卡有个叫奥马哈德斯的地方，那里以出产匕首闻名于世，你知道吗？”
“我从未听说过。”
“哦，奥马哈德斯出产的匕首是典型的东方式匕首，年代和历史可悠久了，样子也很特别，刀把儿是一个马镫形状。您知道，我是一个古玩商人，我经常往来于英国和土耳其的士麦那之间，下个星期我又要去士麦那了。每次我从士麦那回来，我都会带很多东西，离开伦敦时，我带的这些东西就所剩无几了，但是就在这剩下的东西中，让我感到非常悲伤的就是这种我提到过的卡萨布兰卡出产的匕首。”
“先生，你还记得我刚才给你说过，我今晚还有一个约会呢，”这位外科医师有些不耐烦地说道。“拜托你能不能直接说重点。”
“先生，您很快就会明白，我说的这些其实就是重点。今天，我的妻子在家里晕倒了，她晕倒的时候我正在侍弄这些玩意儿，结果她十分不小心，竟然用这种该死的奥马哈德斯匕首把自己的下嘴唇给割到了。”
“我明白了，”道格拉斯·斯通站起身来说道。“也就是说，你现在希望我为你的妻子处理一下伤口，对吗？”
“不，不，情况要比你说的还要糟糕呢。”
“又怎么了？”
“这些匕首都是喂过毒的。”
“什么？喂过毒的？”
“是的，到目前为止，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没人能说清楚这种毒药是什么毒，更搞不清楚该用什么要去解毒。不过，我所知道的，还是算比较多的了，因为我父亲以前就是搞这个行当的，所以我们跟这种喂过毒的武器打过一些交道。”
“那么中毒之后表现出来的症状又是什么？”
“昏睡不醒，然后病人会在三十个小时之后死亡。”
“你刚才说，这种毒没有解药。那你还支付这么可观的出诊费给我干什么？”
“无药可救，但是做手术还来得及，还能够挽救病人的生命。”
“什么？怎么救？”
“这种匕首上的毒药的毒性是慢慢发作的。毒从伤口蔓延还需要一定时间呢。”
“你的意思是清洗伤口，消毒之后再清洗伤口吗？”
“就跟处理被蛇咬伤的伤口一样。不过有些复杂罢了，需要有经验的外科大夫进行手术，搞不好就会弄出人命的。”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切除整个伤口感染毒的那部分。”
“是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手指感染了，就把整个手指切除。我的父亲一直就是这么教我的。但是，要想想现在我的妻子的伤口的位置，而且这是我妻子啊。情形就十分可怕和复杂了。”
对道格拉斯·斯通这样经常同死神打交道，对他这样看惯了残酷的病痛折磨的外科手术大拿来说，他是很容易从一般人的那种妇人之仁的同情心的天地中走出来的。而且对于斯通来说，这个病例是十分有趣的，所以斯通很快就从这位多少有些受到惊吓的丈夫的惊恐情绪中跳了出来，这位外科医师立刻表现出他性格当中刚毅果断的那一面来。
“有条命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吧，”斯通近乎有些粗暴无礼地说道。“嘴唇同一个人的生命比起来，孰轻孰重，我想你这个做丈夫的还是能掂量的出来的。”
“啊，是的，我知道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嗯，好吧，既然上天已经这样安排，那么我们也只好就这样面对了。我已经安排好了马车，那么就麻烦你跟我走一趟，赶紧完成这项手术，再耽搁也许就会出状况了。”
道格拉斯·斯通从他的抽屉里拿出一个装着专门用来做外科手术用的手术刀的匣子，又取出一些消过毒的绷带和一大卷缠绷带用的软麻布。他已经打定主意了，他现在不能浪费一点儿时间，做完手术之后他就立刻赴约，去见他的爱人萨诺克斯夫人。
“我已经准备好了，”斯通穿好自己的外套说道。“那么，你要不要在这么寒冷的天气里在我们出门之前喝上一杯呢？”
这个夜晚来访者晃了晃身子，手里打了个手势，他举起手来示意不用了。
“您忘记了，我是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我是先知真诚的追随者，”他如此说道。“还有，您能告诉我您在口袋里装的那个绿颜色的玻璃瓶，里面装的是什么啊？”
“哦，那是氯仿，给病人麻醉用的。”
“啊，那对我们伊斯兰教徒来说，也是禁用的。那是一种精神，我们穆斯林不用那种东西。”
“什么！你不是开玩笑吧，你的意思是说，你要让你的妻子不经麻醉就直接做外科手术？”
“啊！您放心，她不会感受到任何疼痛的，这可怜的灵魂。她现在已经昏睡好长时间了，这是毒性发作的最初表现。现在我已经给她使用了我们士麦那出产的鸦片做麻醉剂了。好了，先生，请吧，因为一个小时眼看就快要到了。”
当他们走进浓重的夜色的时候，一层细雨立刻打在了他们的脸上，医生府邸前悬挂的灯笼，在大理石女像柱上晃荡过来晃荡过去，猛地一下就突然熄灭了。皮姆，也就是医生家的那个男管家，他用力地推开医生家重重的大门，在风雨中哆哆嗦嗦的，耷拉着自己的脑袋，因为灯笼灭了，两个男人随后在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好在还有马车前挂着的灯亮着微弱的黄色灯光，他们二人很快上了马车。只过了一会儿，马车就动了起来，外科医师和需要救助的病人家属启程上路了。
“路很远吗？”道格拉斯·斯通问道。
“哦，不远。我们家就在厄斯顿大街一个非常安静的小地方。”
外科医师在马车里不停地看着他的怀表，耳边倾听着能够告诉他时间的这个小玩意儿的清脆叮当声。已经九点过一刻钟了。他在马车里计算着距离，同时也在计算着如何用最短的时间完成这样一个对他来说不值一提的小手术。按照他的计算，手术连半个小时都要不了，不就是一个下嘴唇切除缝合手术嘛，这样的话，他在十点钟就能再次见到萨诺克斯夫人了。透过已经起雾了的马车车窗，他看着沿街的昏暗煤气灯一个个地向后闪过，然后猛地一亮，原来是偶然碰到的商店前面点着特别亮的灯光。雨点儿猛击着马车上的皮顶棚，发出不小的声响来，马车的车轮急速地转动着，轧过路上的烂泥浆。车厢里坐在外科医师和病人的家属，他们相对而坐，那人头上戴着一顶带有白色装饰的帽子，帽饰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外科医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儿，他把随身携带的手术缝合用针，绷带，以及安全别针等医用品又重新好好地理了理，以便于他能到了目的地之后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全部手术，他可没时间在这上面耽误工夫。最后，外科医师还是因为这趟出诊耽误了自己的赴约而心情烦躁起来，他表现得很不耐烦，不停地用脚跺着马车的车厢。
好不容易挨到了马车放慢车速，最后终于彻底停了下来。道格拉斯·斯通飞速从马车上跃下，士麦那商人紧跟着外科医师也下了马车。
“你在这儿等着。”病人家属对马车夫说道。
马车停下的地方街道又窄又脏，医师眼前的房子看上去也很普通。其实，外科医师对伦敦这座城市十分熟悉，此刻他飞快地向街道的黑暗处瞥了一眼，想要辨识出什么来，但是，这里没有什么很明显的可辨识标志——这条街道没有商店，没有行人走动，只有一条单调乏味的可同时并排行驶两辆马车的双车道，平板的显得毫无生气的房子，石板路上一块块石子儿在灯光的照耀下泛着黑光，很明显，这里是一处贫民区，雨水下到地面上，在低洼处积聚起来，流水打着旋儿慢慢地从远处的地下水槽排走，发出咕咕的响声。正对着他们的那扇门斑斑点点，也不知道上面涂着什么脏东西，可以看得出原本是刷着漆的，只是现在褪了色，根本辨认不出原来漆的颜色了。墙上有扇窗户，从里面透出昏暗的光来，在这样的光线下，依然能够看出窗户格子里面到处都积满了灰尘，满是污垢也没有人去擦。二层的窗户里也透出同样昏暗的黄色光亮，显得毫无生气，沉闷至极。商人大声地敲着门，他偶尔会转过身来看看医生还在不在，生怕他好不容易请来的医生跑了似的，道格拉斯·斯通在昏暗的灯光下可以看出商人此刻的心情十分紧张而又焦虑。终于，房子里面传出门闩被抽掉的声音，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出现在门口，她手里拿着一根点亮的细蜡烛，她用那粗糙的大手护着手中的蜡烛火焰。
“全都准备好了吗？”商人气喘吁吁地说道。
“先生，在您离开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
“她还是没有说话。”
“没有。她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他们跟着这个女人进了屋子，商人走在最后面，把门关上了，道格拉斯·斯通跟在女人后面走在窄窄的过道里，他边走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越看越感到惊讶。这里没有防雨布，也没有毡子，更没有衣帽架。斯通触目所及之处，到处可以看见厚厚的灰尘，蜘蛛网比比皆是，厚实异常，这地方好像多年都没有人来过似的。他们就这样沿着曲曲折折的楼梯拾级而上，楼梯在他们的脚下嘎吱作响，好像惊扰了这座房子本身的宁静。楼上的地板没有铺地毯。
卧室的确是安排在二楼。道格拉斯·斯通跟在那个老护士后面进了卧室，商人紧跟其后。在卧室里，至少，还有些家具，与楼下相比，二楼的房间也不算小，可以在这稍微伸展一下身体了。这里的地板上依然有些垃圾没有收拾，角落里胡乱地堆着一个土耳其风格的柜橱，一张带着花边装饰的桌子，还有古代战士身上穿的锁子甲，几个奇形怪状的烟斗，以及各式各样的兵器。在墙上的一个凹槽里点着一盏灯，这是室内唯一的一盏灯。道格拉斯·斯通一心只想着如何节省时间，于是，他从墙上取下这盏并不是十分明亮的灯，在卧室里堆满杂物的中间找到一条路，径直向卧室角落里的一个沙发走去，因为沙发上躺着一个女人，她身上的服饰完全是土耳其风格的，脸上蒙着伊斯兰教妇女在公共场合下戴着的那种面纱。女人下半部分的脸露在外面，外科医师上前检视，只见她的下嘴唇上有一道口子，弯弯曲曲，很不规整，血淋淋的口子就是沿着下嘴唇的边际划开的。
“您应该理解，我指的是蒙面的面纱，”土耳其商人说道。“您是知道我们东方人关于女性的传统观点的。”
但是此刻外科医师关心的可不是什么蒙面面纱。严格说来，这个女人对他来说，现在已经不是女人了。她只不过是一个他要进行治疗的病人而已，就是一个病例，冷冰冰的病例，待处理的病例罢了。外科医师俯下身子，开始对伤口进行仔细的检查。
“没有发现病人有发炎和过敏的症状，”医师说道。“我们还是延迟进行手术吧，等到局部症状有所发展再做手术吧，那时候动手术才最合适。”
那个做丈夫的两只手搅在了一起，表现出一副无法控制的焦躁样子。
“哦，先生，先生，”他高声叫喊起来。“别开玩笑了。您不知道，这毒是致人死命的。我可知道它的厉害，我向您保证现在绝对需要一次手术。现在只有手术刀才能挽救她的生命。”
“可是我更倾向于继续等待以把握手术的最佳时机。”道格拉斯·斯通继续坚持道。
“您说够了没有，”土耳其人现在愤怒地高声叫喊起来。“现在的每一分钟都很重要，都很宝贵，我不能站在这儿什么都不做，而且眼睁睁的看着她坐以待毙，我不允许这样的事儿发生。我现在想说的是，如果您不愿意进行手术，那我只能对您说一声感谢，感谢您深夜到此，那么看来我只好再去请其他的外科医师来为我的妻子动手术了，如果现在不进行手术，就实在太迟了啊。”
道格拉斯·斯通听土耳其商人这么说，也犹豫了起来。是进行手术，还是不进行手术呢？病情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情，手术也不是什么难做的大手术，要拒绝这样一笔一百英镑的大买卖实在是一件很纠结和不上算的事儿。但是，情况很明显，如果他现在选择离开，他就必须把人家病人的钱给退回去，退回给它原先的主人，这可是白花花的一百英镑，都是真金白银啊。而且，还有一层情况需要考虑，如果这个土耳其人的判断是正确的话，如果延误了手术，这个女人最后死了，那么可就是要牵涉法律方面的行为交涉了啊，到时候在验尸官面前，他作为一名外科医师的名声和地位可就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啊，到那个时候，他反倒成了尴尬万分、进退失据的角色了啊。
“你确信你曾经有过这种类似的经验吗？”斯通问道。
“我亲眼目睹过。”土耳其商人回答道。
“那么你要向我保证现在手术是绝对必要的。”
“我对天发誓，凭着神灵的名义，这样做绝对是神圣而庄严的。”
“手术由此给你妻子带来的毁容将是十分可怕的情形，这种情况你可一定要清楚啊。”
“我能理解，手术之后的嘴再也不适合亲吻了。”
道格拉斯·斯通横下一条心，猛地转过身子朝着这个男人，好像做了什么特别难做的决定一样。这个男人说的话是非常残忍的。但是，这个做丈夫的土耳其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他自己的一套做事方式，而现在没有时间再去为此辩驳什么了。只有干还是不干，只有退钱归还诊金和接受诊金进行手术这两种选择。道格拉斯·斯通从他随身携带的医疗箱里取出一把手术刀，他从手柄中抽出刀刃，用自己的食指摸了摸刀刃，感受了一下手术刀的锋利程度。然后斯通就把灯放在了靠近沙发的地方以便自己能看得更清楚。面纱的开口处，两只黑色的眼睛此刻也正凝视着斯通。那只不过是眼睛的虹膜，瞳仁基本上已经看不见了。
“你已经给她服用了很大剂量的鸦片，对吗？”
“是的，是的，服用了不少。”
斯通再次看了一眼那双凝视着他的黑色双眼。这双眼睛现在是昏暗无光，没有任何光彩可言的，但是就在斯通继续凝视病人双眼的时候，一丝难以察觉的亮光在病人的双眼中一闪而过，病人的嘴唇开始颤动起来。
“她并不是完全不清醒的。”斯通说道。
“此时她还感受不到痛苦，难道现在不是进行手术的最佳时刻吗？”土耳其商人在一旁冷冷地说道。
外科医师的头脑里此刻其实拥有同样的想法。他用镊子夹住病人那片受了伤的下嘴唇，手起刀落，只用了快速的两刀，他就从病人的下颚部分取出了一条宽宽的血淋淋的V字形状的肉条来，病人的整个下嘴唇被斯通手里拿着的那把锋利无比的手术刀完全切了下来。突然，沙发上躺着的那个女人发出了一声可怕的尖叫，接着，她就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她头上原本罩着的面纱此时已经滑落，露出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这是一张斯通再熟悉不过的脸了。现在这张脸因为下嘴唇已被完全割去，剩下的上嘴唇部分就显得尤为凸出，而嘴里血水直流，这张脸斯通太熟悉了，现在却又太不熟悉了，这个女人现在好像意识到了已经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儿，因为剧烈的疼痛，她捂住了自己的嘴不停地高声尖叫，这尖叫声真是撕心裂肺，让人听得心惊胆战。而此刻道格拉斯·斯通已经吓呆了，他一屁股坐在了沙发角上，手里拿着那把锋利的手术刀和镊子。他感到整个屋子在飞速旋转，同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脑袋上拉了一道儿。如果此刻这屋子里还有一个旁观者的话，那么在这个人的眼中，外科医师的脸已经痛苦地扭曲成了两个部分了，这两个部分拼凑出来的形状因为突然而来的急剧刺激简直已经不能称作一张人脸了。此时的斯通，就好像身处梦中，又好像正在观看着戏剧中的某个场景和片段，斯通现在唯一清醒的是，刚才那个还自称是土耳其商人的小个子男人，此时已经取下了自己的假胡子和假发套，就那样搁在外科医师眼前的桌子上，于是，那个土耳其商人露出了他本来的庐山真面目，原来，他就是萨诺克斯勋爵本人，此刻他正在用手扶着墙壁支撑着自己的身体，静静地不动声色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默默地笑着。高声尖叫声现在已经听不见了，发出可怕尖叫声的那个人此刻已经痛苦地蜷缩在沙发上的枕头上了，她的脑袋血淋淋的，但是，道格拉斯·斯通仍然一动也不动地坐在原地，而萨诺克斯勋爵依旧将手扶在墙上对着外科医师傻笑着，表现得很安静。
“这是绝对必要的，对玛瑞恩来说，这样一个手术是绝对必要的，”勋爵说道，“这个手术对她来说，不是生理上的，而是道德上的，你明白吗，是道德上的。”
道格拉斯·斯通从他坐着的地方摊倒下来，开始玩弄起床单的边缘。他手中拿着的手术刀叮当一声掉在了地上，但是他手里仍然拿着那把做手术用的钳子。
“长久以来，我一直都预备要做出一个小小的示范，”萨诺克斯勋爵貌似谦和地说道，“你星期三晚上的邀请函送错地方了，它现在就夹在我的笔记本里。我心中带着痛，带着无比的痛，在执行我的计划。哦，对了，顺便说一下，那道伤口，原先的那道伤口，不是用什么危险的东西弄出来的，而是我用可以代表我们家族的印章戒指弄的。”
勋爵边说边用锐利的目光看了看沉默着的同伴儿，然后勋爵的手摸了摸放在他外套口袋里的手枪，那是一个已经上了膛的小左轮手枪。但是，道格拉斯·斯通依然在一个人玩弄着床单的角角儿。
“你看见了吧，你毕竟还是按时赴约了的。”萨诺克斯勋爵说道。
就在这时，道格拉斯·斯通开始大声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声音很大，调子很高。但是，现在，萨诺克斯勋爵却不再笑了。勋爵此刻感觉到了一种恐惧，这种恐怖的感觉对他来说，越来越强烈了。勋爵立即走出了这间屋子，而且是踮着脚尖走出了这间屋子。原先给他们开门的那个老女人正在房间外面等着主人的下一步命令呢。
“等你的女主人醒过来的时候，你一定要伺候好她。”萨诺克斯勋爵对老女人说道。
说完，勋爵就下楼去了，他出了门来到了大街上。马车还在门外面等着他呢，马车夫一看见勋爵，就立刻脱下自己的帽子向勋爵行礼致意。
“约翰，”萨诺克斯勋爵说道，“你先把医生送回家。我感觉他现在需要有人扶着才能下得了楼。告诉他的男管家，就说医生在看病的时候突然生了急病。”
“是，先生。”
“然后你再把萨诺克斯夫人带回家里来。”
“先生，那么您呢？”
“哦，接下来几个月我会在威尼斯度假，我的地址是威尼斯的迪奥玛大酒店。你要看好，有我的信件，就全都转到那儿去。还要记住，告诉斯蒂文斯，下星期一，把我养的所有紫色的菊花全部拿出去展览，到时候别忘了给我发电报汇报花展的结果。”

蓝约翰罅隙
下面讲述的内容是在詹姆斯·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私人文件当中发现的，他于1908年2月4日在英格兰南肯辛顿考文垂市的北区公寓36号去世，死于肺结核病。那些非常了解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人，拒绝对这篇奇特的陈述发表任何意见，他们所有人对医生本人的看法倒是并无二致，他们一致断定，哈德卡斯特尔医生一向头脑清醒冷静，始终具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在写任何文字的时候绝对没有一点儿想象的成分在里面，要让他这样一个人去杜撰、想象着写出任何一种离奇古怪的记述那是绝无可能的。这份记述是装在一个信封里的，信封上写有记述内容的摘要，摘要内容如下：“去年春天发生在德比郡西北部阿勒顿女士的农场里事件的短篇记述。”信封是用胶水封死的，信封的背面用铅笔写着——
“亲爱的西顿，——
这篇记述也许会让你感兴趣，也可能会让你感到痛苦，对于我记述的这个故事，你肯定不相信它的真实性，这一点让我本人都感到实在没有再次讲述它的必要了。我死后再公布这份记述里的内容，也许会有陌生人对我所记述的真实性抱有极大的信心，而不是像我的朋友们认为的那样。”
信封背面提到的西顿是谁，人们至今也没有搞清楚。我只想补充一个事实，即死者生前的确访问过阿勒顿女士的农场，他在那里发现的值得人们警醒的事实和情况，除了死者本人所做的离奇的解释以外，都已经被证实的确真实地发生过。我在这里所写的内容权当作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记述内容的前言，下面他本人的记述我原封不动地予以保留。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记述是以日记形式出现的，里面有些内容后来被扩展过，而有些内容则被医生涂抹掉了。
4月17日。——我已经强烈感受到这片神奇的高地清新的空气给我本人带来的好处了。阿勒顿家族的农场海拔高度在一千四百二十英尺之上，因此这里的气候让人感到神清气爽。除了早上我会咳嗽一阵儿稍感不适以外，这里出产的新鲜牛奶还有家中自产的羊肉，让我食欲大开，体重增加了不少。我认为桑德森会对此感到十分开心的。
两位阿勒顿女士迷人娇媚，性格和善，是两个非常可爱的老处女，她们俩儿干起活儿来都很勤快，她们对因为患病而身体虚弱的陌生人随时都准备慷慨地奉献出她们的爱心，就像对待即将成为她们的丈夫和自己的孩子一样亲切。说实话，老处女是对社会非常有益的人群，她们也是社会当中保守力量的代表。人们经常议论说老处女是社会当中多余出来的女人，但是，社会当中如果缺少了她们和善的身影，那些多余出来的可怜的男人们又该怎么办呢？顺便说一句，她们姐妹俩儿单纯淳朴，很快就把桑德森为什么向我推荐她们的农场的原因给说漏了嘴。这位桑德森教授也曾得到过他们两姐妹的大力鼓励，最后从这儿发迹，脱颖而出，我认为，教授在他的青年时代，在这片土地上也曾噤若寒蝉，胆子大不到哪儿去。
阿勒顿女士的农场别无邻居，因而在这里漫步时风景显得尤其独特，高地风光一览无余。整个农场由可以放牧的草地构成，恰好位于一处巨大山谷的底部。山谷两旁都是布满了石灰石的山，风景独特，山上的岩石出奇的软，你甚至能用手把岩石搓碎。这一大片乡村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空洞。如果你有一只足够巨大的锤子，你就可以把整个乡村当作一面鼓来敲，其实，从整体上看，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洞穴，洞穴下面很可能是一片巨大的地下海洋。这个地下海洋的面积肯定不小，因为从四面八方流过来的水最后都流到山里面去了，并且只进不出，再也看不到水的踪迹了。山上的岩石当中到处都是罅隙，当你在岩石中穿行的时候，你会发现岩石当中有许多洞窟，里面蜿蜒曲折，似乎一个个都通往地心深处。我有一个可以别在自行车上使用的小灯，对我来说，时不时地拿着这盏小灯去探访岩石间这些古怪神秘的所在，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儿，当灯光照在这些洞穴里的一个个倒挂着的钟乳石上，看着灯光在钟乳石上产生的银白色和黑色的奇妙倒影儿，确实是一种享受。把手中的小灯灭掉，你立刻就会感到眼前漆黑一片。你再把灯点着，出现的景象仿佛让你身处一千零一夜的奇妙幻境一般。
但是，在这些地球的奇异入口当中有一处神秘罅隙是别具价值的，因为这个入口不是天然形成，而是人工所为。在我起初探访这些神秘洞穴开始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听闻过蓝约翰罅隙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对一种非常罕见的矿物质的称谓，这种矿物质有着十分美丽的紫色外观，据说在世界上只有一两个地方才有。这种美丽的矿物质是如此稀有，以至于普通的蓝约翰矿砂都会以极高价售出。那些曾经在英伦三岛待过一段时间的古罗马人，有着非同一般的奇异本能和眼光，他们发现在这座山谷里就有蓝约翰矿，他们就曾经在这座山里向地底下打过很深很深的地下坑道竖井。古罗马人打下的这个矿在地面上的开口部分后来被当地人称作蓝约翰罅隙，古罗马人在石灰岩石中巧妙地切出了一个拱形的开口，现在这个开口已经长满了灌木丛。这个由古罗马矿工打造出来的拱形开口儿别致精巧，坑道和一些长年被水冲刷过的大的洞穴相连，沟沟壑壑，蜿蜒不绝，所以如果你进入到蓝约翰罅隙之中，你最好记住你自己的脚印，留下记号，还要备上足够多的蜡烛，否则你就有可能再也无法重见天日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深入地进入到里面去看个究竟，但是就在今天，我站在蓝约翰罅隙拱形坑道口儿的前面，向着黑黑的看似无穷无尽的深渊往下张望，我对着这个坑道口儿发誓，当我完全恢复健康以后，我一定会找出一些空闲的时日来对这个地下的神秘洞穴做一番探险，最终由我证实看看古罗马人在德比郡的群山之下到底挖了多深。
这乡村里的人是多么迷信啊！这种情况真让人感到惊讶。相比之下，我觉得年轻的阿米扎就要好得多，因为他受过一定的教育，有着良好的性格，总之他是一个好小伙儿，个性特点也与他现在的年纪相契合。我站在蓝约翰罅隙拱形坑道口儿前面的时候，正好碰见年轻的阿米扎穿过灌木丛向我走来。
“你好啊，医生，”他说道，“看起来您一点儿也不害怕。”
“害怕？”我回答道。“害怕什么？”
“害怕它，”阿米扎说道，同时他伸出手指朝着洞穴中黑色的洞顶指了指，“害怕那些生活在蓝约翰洞穴里的怪物。”
在这样一片孤寂的荒野乡村，传说在当地人中间很容易越传越神，真是荒谬绝伦！我与阿米扎交谈了起来，想要找出他为什么会有如此古怪的想法和念头。情况似乎是这样的，时不时地，羊就会从牧场被叼走，根据阿米扎所说，是整只羊不见了。有一种解释是这样的，说这些羊是自己走失的，然后就消失在这群山之中了，阿米扎不愿相信这种解释。有一次，羊走失后，地上出现了一摊血，还有一些羊毛在跟前儿。对这种情况，我向他解释，说还是可以很自然地解释出这件事儿是如何发生的。而且，羊走失的晚上全都一样，是在天很晚夜很深的时候，总之都是在月黑风高，漆黑一片的夜晚。对这样明显的事实，我立刻反驳说，这样的夜晚对于一个蓄意进行偷盗的偷羊贼来说，一定是他动手偷羊的最佳时机。还有一次，有户人家的墙上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一些砌墙的石头被甩出老远。在我看来，这种情况，仍系人类所为。最后，阿米扎做出最后的结论，他告诉我，他本人亲耳听到过那个怪物的叫声——实际上，所有在蓝约翰罅隙这个地方居住得足够长的居民们都听到过这个怪物的叫声。叫声是从很远处传来的，简直就是咆哮，音量很大。对此我只能一笑置之，因为我知道地下水网系统里从石灰石大裂缝中传来的那种奇怪的回响声确实音量很大。我的怀疑态度，惹恼了阿米扎，所以他径直将身一转，绝尘而去，把我一个人撂下了。
他这一走，就把我一个人搁在这儿了，我现在就在奇怪事件发生的这个最可疑的地点。我现在仍然站在洞穴口儿这个地方，我的脑子里还在想着阿米扎刚刚讲过的各种情况和事实，思考该如何把这些事实连在一起进行解释，就在这时，突然我面前的矿坑深处传来了一种非常奇特的声响，绝对非同凡响。我该怎么描述这种声响呢？首先，声响肯定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可以说是从地心深处传来的。其次，声响除了显示出它传来的地方距离我脚下的位置很远之外，还能听出声响的音量很大。最后一点，声响不是一声轰隆声，也不是碰撞的声音，这样的声响人们总会与流水从高处落下或者是岩石从高处翻滚下来联系起来，这是一种声调儿高亢的悲号，听来让人神经紧张，在空气中久久回荡，很像马发出的悲鸣声。对我来说，这的确是一种称得上非常独特的经历了，我站在原地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我必须承认，亲耳听到这种声响，让我不得不对阿米扎刚才的陈述产生了一种新的，特别的认识。我静静地站在蓝约翰罅隙的矿坑洞口，在那儿又多待了半个多小时，但是矿坑里再也没有传来任何声响，于是最后我就漫步返回农舍了，心中对刚才发生的一切感到神奇莫测。我主意已定，当我的体力恢复之后，我一定要去看看那个洞窟深处里面到底有些什么蹊跷。当然，我仍然认为阿米扎的解释实在太荒谬了，根本不适合讨论，同时我在听过这种奇怪的声响之后，我也认为情况的确很可疑。当我在写上述内容时，我耳边依然回响着那种奇怪的声音。
4月20日。——近三天以来，我对蓝约翰罅隙做了好几次考察，甚至已经几次涉足这个洞穴不太深的地方，可是因为我的自行车灯实在太小了，灯光太弱无法持久，因而我还不敢往里面走得太远。我还是应该把准备工作做得更扎实些更全面些。这几天我再也没有听见任何声响，我几乎就要认定也许是我在和阿米扎交谈之后自己产生了幻觉，因此才听到了那巨大的声响。当然，这样想是荒谬的，而且我必须承认，就是从蓝约翰罅隙的矿坑洞口那儿长着的灌木丛被压倒的痕迹判断，某种体型非常庞大的生物的确从那里走过，因为灌木丛都倒向了洞口的一边儿。我对蓝约翰罅隙的秘密越来越感兴趣。我对两位阿勒顿女士绝口不提此事，因为她们两人已经够迷信的了，不过我已经买了好些个蜡烛，我准备自己对这件事儿展开调查。
今天早上，我观察到，在靠近蓝约翰罅隙的灌木丛上挂着许多羊毛，其中一处的羊毛上还沾染有血迹。当然，我的理智告诉我，如果是羊自己跑进这满是岩石的地方，它们很可能就会被灌木丛挂到、受伤流血，不管怎么说，灌木丛中出现的猩红色突然让我感受到一种恐怖和危险，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想立刻离开这个古老的罗马拱门。我向矿坑里面瞅了瞅，坑道儿深处似乎传出一阵阵恶臭的味道。难道真的有某种还叫不上名字的生物，某种不为人知的可怕怪物，在坑道深处埋伏着准备行凶？难道没有这种可能性吗？此刻我特别想知道其中的真相，我在自己的身体健康还允许探险的时候尚且不能控制这样一种情感，就更别说此刻我身体欠佳了，身体不适更让我急于知道事情的真相，我无法控制住自己，我变得越来越紧张不安，头脑里充满了对未知之谜的幻想，这是人的天性使然。
有一刻，我的决心和意志软弱了下来，并且准备把这座古老的矿井之谜从此丢掉，因为我想，只要人活着，那总有些谜是解不开的。可是，今天晚上，我对矿井之谜的兴趣又来了，我的神经又开始趋于平静了。明天，就在明天，我非常自信，我应该对此事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4月22日。——让我试着先把昨天我奇异的经历全都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我昨天下午动身出发，择路到达蓝约翰罅隙的洞口。我得承认，当我向着深深的黑魆魆的矿坑望去的时候，我心中立刻疑虑丛生，我多么希望我此行带来一个伙伴儿，能和我一起分担探险的危险。最后，我的决心最终战胜了我的疑惧心理，我点着了蜡烛，在石南丛中推开一条小路，就下到布满岩石的矿坑里去了。
向下走大约不到五十英尺就会感觉这里明显和洞口的样子不同，这里的地上全都是碎石。从这儿再往里走就是一条笔直的通道，一条长长的从坚硬的岩石中凿出来的笔直通道。我不是地质学家，但也可以断定这条通道的内壁肯定是用比石灰石坚硬很多的石料铺就的，因为我在通道里的好几个地方看到当年罗马人矿工用切削工具留下的痕迹，那些印痕清晰可见，就好像是昨天刚刚留下似的。走进这古老世界的奇异矿洞里，我脚下磕磕绊绊，手中的蜡烛发出微弱的火焰，在我的身体周围形成一个小小的光圈儿，这光圈儿周围以外的黑暗就显得更加吓人和黯淡了。最后，我来到了一处所在，罗马人修建的坑道到了这儿就到头了，再往里就是一个被水冲刷过多年的大洞穴了——就像一座巨大的厅堂，顶上悬吊着的全都是长长的白色钟乳石。在昏暗的灯光照射下，我隐隐约约可以感受到与这个中央大厅的宽阔区域相连，有好几条被地下河流冲刷出来的通路蜿蜒曲折直通地心深处。我站在那儿，心里拿不定主意我到底是顺原路返回呢，还是就此冒险继续深入，进入到这危险的迷宫深处，就在这时，我看见了脚下有个什么东西，它强烈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这个就像是中央大厅的地下洞穴的地面绝大部分都是被水冲刷过的巨砾，或者是带着硬壳儿的石灰石，但是，此刻就在我的脚下，地面上竟然有一片儿软泥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远处洞穴的顶上才会有这种泥巴。现在，就在这个空旷的洞穴大厅的中心的地面上竟然有这样一块儿巨大的印记——地上的这块儿大斑点是怎样留下的呢，真是难以解释，它的形状不规则，就好像是一块儿巨石把它给敲下来一样。然而，它的周围再也没有松动的石块儿，也没有任何其他什么东西可以解释它现在为什么会待在它不该在的地方。它的体积并不小，被其他什么动物弄到这儿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除此以外，只有这么一块儿泥巴，并且这块儿泥巴不小，什么样的踩踏能带起这么大的泥巴块儿，现在根本不能予以理性的解释。当我起身仔细检查这块儿非常奇特的印记的时候，我朝四下里的黑暗看了那么一眼，我必须承认，我在那一刻心猛地一沉，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手里拿着的蜡烛都在颤抖，几乎快要掉到了地上。
我很快就重新镇定了下来，然而，我忽然想到，实际上，把这样一块儿巨大的，不规则的泥巴印记和任何人类所知的动物留下的印记联系起来实在是荒谬之极。即便是一头大象也不会留下这样的印记。因此，我做出了决定，在我执行我自己制订的探险计划的时候，我再也不会一惊一乍了，再也用不着为这种毫无意义的模糊猜疑而感到害怕了。在我继续前进之前，我在墙上一块儿样子十分独特的岩石上好好做了一个标记，这样我就能在罗马人开辟的通道里辨认出我入口的地方了。采取这样的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个大洞穴，就目前我所能看到的范围而言，里面各种通路交错纵横。确认完毕我自己的位置，我再次检查了一下剩余蜡烛的数量和剩余火柴的情况，接着我就踩着满是岩石的不平坦的路面向洞穴深处缓步走去。
我向前慢慢走着，来到洞穴中一处，在这儿，我突然遭遇了一场足以致我于死地的大灾难。一股洪水，水面足有二十英尺宽的洪水水流向我涌来，我赶快踩着没有被水漫过的干的地方，我好不容易才找到那么一个可以躲避的地方，最终躲过了一劫，没让我的鞋子被洪水打湿。我一路走一路躲着脚下的水，最后，我走到了一个地方，路中间只有一块儿平滑的大砾石，我迈上一大步就能跳上这块儿大石头上。我凭着运气，看准了往石头上跳，哪知道那石头底下被洪水冲过，其实并不是很稳当，我刚跳上去，它就一斜，于是我的身子一歪，整个身体就倒在了冰冷的水里。我手中的蜡烛也脱手了，我在水中挣扎，爬起来后困难地往前走，我现在已经陷入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我的身体摇摇晃晃，我挣扎着振作起来，其实我的内心倒是为这次历险感到高兴而不是感到惊恐。蜡烛刚才已经从我的手中脱落，掉到洪水的急流中去了，可是我的口袋儿里还有两个呢，所以掉了也没关系。我从口袋儿里掏出来一只蜡烛，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取出火柴盒儿想把蜡烛点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搞清楚自己处境。火柴是装在口袋儿里的，就在我掉到急流中的时候，火柴已经被水浸湿了。眼下没办法擦着火柴去点亮蜡烛了。
当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处境的时候，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攫住了一样。伸手不见五指，黑漆漆一片，黑暗显得阴森而恐怖。黑暗就是黑暗，黑得如此彻底，就像有人用手掌重重地捂在你的眼睛上让你动弹不得。我静静地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我努力让自己变得平静下来。我试图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仔细回忆着，就好像我在这黑漆漆的地下迷宫里面能看见路一样。哎呀！你要知道，我在洞穴里所做的各种记号都在很高的位置上，仅凭黑暗中这样一路摸去是根本找不到它们的呀。现在只能凭借我对道路本身的记忆了，我脑子里大致还记得洞穴里那些道路分岔是怎么一个样子，我现在只能希望自己能够一路摸索着找到来时的路，最终能找到古罗马人开辟的矿洞的出口。我在黑暗中开始了我的探索之旅，摸索着前进，行动非常缓慢，路上经常会碰到岩石。
但是，很快我就意识到这样摸索下去我是不可能出去的。周围四下里无边的黑暗，就像是一块光滑的黑色天鹅绒布匹将你死死包裹，一个人很快就失去了方位感。我向前徒劳地走了好几步，立刻搞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了，完全被搞糊涂了。耳边的水流声是唯一可以听见的声音，水流声向我显示着水流的方向和速度，但是，就在我离开岸边的一刹那，我就立刻迷失了自己的方向。看来，在这无边的黑暗之中，想要在这钟乳石组成的迷宫般的地下洞穴中找到清楚的来路是没有可能的了。
我在水边的一块儿大石头上坐了下来，对我目前非常不利的险境认真思考了一番。我想到，这次我独自一人出行到蓝约翰罅隙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因此，希望能有一队人对我的行踪展开搜索是没可能的。所以，我只有一个人可以依靠，那个人就是我自己，我必须绝对地相信自己有能力有办法可以自己排除现在的险情。眼下还有一个希望，那就是希望我随身携带的火柴最后都能变干。当我掉到水里的时候，我只有一半儿身子被水打湿了。我的左胳膊以上部分都还没湿。于是，我取出火柴盒儿，把它放在我的左胳肢窝下面。这样，火柴就会被我的体温暖热，地下洞穴里的潮湿空气对火柴的影响就会被抵消，但是，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清醒地明白一件事儿，就是这样做我也别想指望在几个小时之后我就能把火柴划着。在此期间，我一点儿劲儿也使不上，我只能等待。
但是，我也有我的好运气，我在离开农舍之前，顺手取走了好几块儿饼干。现在，我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伴着地下洞穴里水面上吹过的一阵阵小风，我开始用餐，正是这些地面上流淌着的水造成了我现在的不幸。我在黑暗中摸索着，在岩石中间找到一块儿比较舒服的地方坐了下来，并且还找到了一个可以让我的背靠一靠的地方，我伸了伸胳膊腿儿，静静地待在原地等着火柴变干。我的处境悲惨极了，全身上下又湿又冷，但是我还是在心中为自己打气儿和鼓劲儿，我一想到现代科学认为良好的通风和运动行走对治疗我的疾病是有好处的，心里就感觉能好受点儿。渐渐地，耳边不断的单调的潺潺流水声让我的神经最后都麻痹起来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我竟然睡着了，尽管睡得不是十分踏实。
这种不安定的睡眠状态究竟持续了多久，我自己也不是十分肯定。大概有一小时吧，也许好几个小时也说不上。我突然一下子醒了过来，从我栖身的岩石中间起身，因为我感觉我的每一根神经都在颤抖，我所有的感觉器官都处于一种高度预警的状态之中。毫无疑问，我听到了一种声音——一种与潺潺的流水声截然不同的声音。这种声音已经在空气当中消逝了，但它分明还保留在我的听觉系统中，在我的耳边回响着。是找寻我的搜索队发出的声音吗？如果是搜索队，他们一定会在地下洞穴里大声呼喊的，而这种最后把我惊醒的声音同人的呼喊相比有些微弱，但已经足以把我惊醒了，很明显，这种声音和人发出的声音迥异。我重新坐了下来，忐忑不安，心脏扑通扑通地急速跳动着，我吓得甚至都不敢大口儿喘气儿。地下洞穴里再次传来了那种让我心惊肉跳的声音！真的，又传过来了！而且，这声音由断断续续最后变得连绵不断。原来这种声音是踩踏地面的声音——是的，千真万确，是活着的生物体在地面上发出的踩踏声。可是，这样的踩踏声得多吓人啊！这声音听上去，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只体积异常庞大的怪兽却偏偏长着像海绵一样软塌塌的双脚，踩在地面之后，发出的那种既绵又重的踩踏声，震得人耳膜嗡嗡响。黑暗笼罩着一切，看不到一丝光，可是这踩踏声却越来越响，不由地让人心惊胆战。更可怕的是，没有任何问题，这种踩踏声正是朝着我的方向来的，而且离我越来越近了。
我听着这种既沉重又沉闷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后背不由自主地变冷发硬，头发也全都竖起来了。千真万确，那的确是活着的生物体发出的声音，凭着它向前行进的速度，我虽然眼睛不能视物，但是我凭着直觉也能感受到它的真实存在。我在我栖身的岩石上趴伏了下来，说实话，其实我是想和岩石融化为一体。踩踏声离我越来越近，就在这个时候，这个不知名的怪物停了下来，潺潺的流水声再次出现了。这个庞然大物正在水流边喝水呢。四下里一片沉寂，除了偶尔会传来长长的用鼻子吸气的声音和鼻息声打破这死一般的沉寂，周围越是寂静，越发显得这鼻息声的粗重和有力，显示着这头怪物庞大的身躯和身体里蕴藏着的巨大能量。它闻到了我身体的气味儿了吗？实际上，我自己的鼻孔里先自闻到了一股恶臭，这种气味儿估计是有毒的，让人头痛感到极其厌恶。接着我又听见了踩踏声。现在可以听出来，这个怪物已经走到我的这边了，离我越来越近。随着踩踏，被踢起的石头噼啪作响，距离我藏身的地方只有几码远。我大气都不敢出，趴在岩石中间一动也不动。时间过得好漫长啊，接着踩踏声才渐渐地远去。当这个怪物穿过水流的时候，我能听见水花被溅起的声音，它顺着来路又走了回去，踩踏声渐渐地离我远去了。
我趴在岩石当中趴了好长一段时间，主要是因为心里害怕才不敢动。我想起以前在蓝约翰罅隙洞口儿听到的那声特殊的声响，想起了阿米扎给我描述过的他的恐惧心理，想起了我进到洞穴里面发现的那一大块儿泥巴印记，还有刚才，就在刚才我本人亲身遭遇的绝对真切的那一幕，这一切都表明，在地下洞穴中的确存在着某种尚不为人所知的怪物，它身形庞大无比，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十分可怕，就潜伏在地底的群山之中。这种怪物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长什么样子，我根本无法形成自己的判断，只知道它的体格很庞大，踩踏声很重。其实，我内心当中斗争得很厉害，理智告诉我，世界上竟然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生物，而我的感觉系统却清晰地告诉我，的确有这样一种生物从我的身边经过，还朝我发怒来着。最后，我都几乎快要做好这样的准备了，我准备劝说我自己，我的这段经历只不过是一场噩梦罢了，正是因为我的身体处于一种不正常的精神状态之下，我才会产生这样一种幻想。可是，事情还没有结束，下面我所经历的一切把我脑海中对这样一种生物存在的所有疑虑给彻底打消了。
我从胳肢窝里取出火柴，把火柴放在手里摸了摸。我感觉火柴很结实很硬，已经干了。我俯下身子，在岩石的裂缝中，试着划亮一根儿火柴。让我喜出望外的是，竟然一划就着了。我点着蜡烛，朝着地下洞穴黑暗的深处照去，判明方向后，我急速地向来时的罗马人开辟的矿洞方向跑去。我快跑出矿洞的时候，又再次经过我看到地上散落的那块儿巨大的泥巴印记。我站在那块儿大泥巴跟前，感到十分惊讶，因为除了原先的那块儿以外，现在又新添了另外三块儿，印记的大小和原先那块儿差不多，外形也很相似，泥巴上的印痕显示出留下这块儿印记的生物体的质量一定不小。我看到眼前的这一切，一种巨大的恐惧立刻攫住了我。我手里拿着蜡烛，在那儿看了一会儿，我吓得不行，突然发疯似的一阵儿疾跑，一口气儿跑到了矿洞的入口处，我跑得气喘吁吁，脚步踉跄，冲上了靠近洞口的那段斜坡，最后终于从那一大片石南丛中爬了出来，我当即躺倒在洞口儿旁边一片柔弱的草地之上，感到精疲力竭，此刻满天星斗，万物宁静而和平。当我安全返回到农舍的时候，正好是凌晨三点，在经历了今晚可怕的历险之后，我整个人就跟散了架一样，浑身上下提不起一点儿精神来，时不时地，我全身各处都会颤抖起来。尽管如此，我对别人只字未提我的历险。在这件事儿上，到目前为止，我耗费了太多心力，感到十分疲倦。如果我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告诉了当地人，那么，这两个可怜的孤独的女人，还有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乡巴佬儿会怎么想呢？还是让我去找找其他能理解这件事儿的人，听听他们的建议吧。
4月25日。——自从我在地下洞穴里经历了难以让人置信的险境之后，我卧床不起，一躺就是两整天。我用“历险”这个词儿，是经过仔细斟酌才使用这个字眼儿的，因为我所经历的这一切实在是太可怕了，不光是我，连其他人都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我刚才谈到，我正在找人倾诉，这样的人可以给我一些切实的建议。几英里之外，有一个叫马克·约翰逊的医生在这一带坐诊，桑德森教授认识他，我手头儿还有一封桑德森教授写的介绍信。我坐着火车去看望马克·约翰逊医生，我鼓足勇气，向他讲述了我的全部冒险经历。约翰逊医生听得十分认真，然后对我的身体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尤其是对我的身体所做出的各种条件反射特别重视，还认真检查了我的瞳孔的情况。我的体检结束后，他拒绝同我讨论我的冒险经历，说这已经出了他的认知范围了，不过，约翰逊医生给了我一张名片，他介绍我认识这位住在卡塞尔顿的皮克顿先生，并且建议我立刻与皮克顿先生取得联系，告诉他我经历的所有这一切。据约翰逊医生说，皮克顿先生是现在能够帮助我解释和认识这一切的最佳人选。因此，我继续赶到火车站，坐火车去了卡塞尔顿，这个小镇就在十几英里以外。从外表上看去，皮克顿先生完全就是个大人物，因为他位于镇子郊区的宅邸确实金碧辉煌，宅子的大门上的黄铜名牌儿闪闪发光，赫然写着他的大名。我正准备上前按响门铃，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中突然产生一种疑虑，于是我绕道儿去了他宅子附近的一家商店，进到商店里，我小心翼翼地问起商店老板是否能告诉我一些关于皮克顿先生的个人情况。“你为什么要打听这些呢？”商店老板说道，“皮克顿先生可是德比郡最好的精神科大夫了，那儿就是他开得精神病院。”听了这些，你能想象得出，最后我做出了自己的决定，我一路风尘仆仆刚刚抵达卡塞尔顿就又立刻返回了阿勒顿家族的农场，我诅咒那些毫无想象力的农夫们，他们真是鼠目寸光，根本无法认识到造物主竟然会安排创造出这样一种怪物，让他们一生一世也无法见到，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就说这种生物根本不存在。然而，现在我要比以前清醒和冷静多了，我现在能非常自信地说我对阿米扎的陈述比先前要认识得深刻的多了，最起码要远远胜过约翰逊医生对我的同情和理解。
4月27日。——在我本人还是个学生的时候，我那时候获得的名声就是我这个人非常富有冒险精神，干什么事儿都是勇气十足。我还记得，那时候在科尔特里奇附近据说有鬼魂出没，就是我，一个人儿住在那幢鬼魂出没的宅子里。是逝去的岁月（毕竟那时候的我还只有三十五岁），还是我现在的伤病的困扰让我现在退化了呢？可是，毋庸置疑，我一想到地下洞穴里发生的那些可怕的亲身经历，我就会从内心深处感到一种恐惧，而且我很快就会联想到地下洞穴里的确存在着某种我现在还说不清楚的怪物。那么，我该做些什么呢？我脑子里老思索着这样的问题，于是从早到晚没有什么时段我不在纠结这个问题。如果我什么都不说，那么这桩神秘的事儿就会悬而未决。然而，如果我就此事说出了些什么，那么我就会给这一片宁静的乡村散布非常可怕的骇人消息，一定会引起人们不必要的惊恐，当然，由于拿不出真凭实据，村民们也不会信我的话，而很有可能把我最后送进疯人院了事儿。总的看来，我认为我最好的选择就是等待，或者养精蓄锐，以待时机，为下一次远足探险做好充分必要的准备，下一次探险的自由度应当更加大一些，最起码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考虑得更周全一些。作为准备步骤的第一步，我又去了一趟卡塞尔顿，想法儿获得了一些探险所必需的物品——一只个头儿不小的电石气灯，烧乙炔的，还有一支制作精良的双筒来福枪，专门用来打猎的。说到这支来福枪，我是租来的，但是我却为这支枪配备了足够的弹药筒，有了这支枪，就是一头身形巨大的犀牛我也能一枪把它撂倒在地。现在，我已经为邂逅我的这位史前穴居人朋友做好了准备。现在，让我的身体变得更健康些吧，再恩赐我一些额外的体力和能量吧，这样我就可以和这位史前穴居人朋友好好进行一番对话了。但是，这位史前穴居人朋友是谁呢？他长什么样呢？啊！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安排好我自己的睡眠问题。为了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我不知道建立了多少种理论假说，但是到最后统统把它们取消摒弃了事儿！完完全全，让人不可思议，完全做不到，没有可操作性。还有，那声奇怪的喊声，地上留下的奇怪印记，地下洞穴里的踩踏痕迹——一点儿也理不出个头绪来，我想到以前我听说过的所有古代传说，关于各种龙和其他怪物的传说，都和眼下我经历过的这一切联系不起来。那么，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怪物呢？或许，它们根本就不是我们所能想到的那种神话传说里所讲到的？难道在我们所看到的表象之下，还隐藏着什么别的隐情，我们根本就没有发现的隐情？还有，难道我就是人类当中被挑选出来揭示这个最后秘密的人选吗？
5月3日。——有好几天了，情况都是这样，我被英格兰的春天反复无常的天气给禁锢住了，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事情有了新的进展，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看出其中真正的意义和它险恶的那一面来。我想说的是，根据我的统计和观察，我们为什么总在多云阴沉和没有月亮的夜晚，特别是在后半夜，就在这个当口儿丢失羊呢。是啊，那么多羊，就这样说不见就不见了。阿勒顿姐妹丢了两只，住在凯特沃克的老皮尔森家里丢了一只，还有穆尔顿夫人家也丢了一只。一连三个晚上，丢了四只羊。而且所有丢羊的人家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现在，这片乡村里谣言四起，到处都在流传着流浪的吉普赛人在偷羊的传言。
但是，还有一个情况显得非常严重。年轻的阿米扎也失踪了。他在星期三夜里，也就是刚刚天黑的时候，离开了他位于高沼地的农舍，自此以后就音信皆无了。他是一个还没成婚的年轻人，所以他的失踪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轰动，大家也没有把他的失踪当成一件多大的事儿。最通俗和最简便的解释是他欠人钱了，他在这个国家的其他什么地方找到了某个好差事，等到挣到了足够的钱，到那时候他就会重新现身来处置属于他本人的财产了。但是我对于这样一种说法深存疑虑。最近发生的羊莫名其妙地失踪的事件使得年轻的阿米扎想要弄清楚背后的究竟，于是他采取行动，主动探寻，可是最后他却发生了不幸，难道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吗？举例来说，他也许夜里埋伏在某个地方，等着那个怪物，可是他自己也被那个怪物卷走了，被卷到怪物栖息的群山之下地下洞穴的幽深之处去了。对于一个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一个文明国家的年轻人来说，这该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我越想越感觉这种可能性是有的，而且这种可能性还相当大。但是，在这桩事儿里，我个人对他的死，以及对随后可能发生的不幸灾祸应当负多大的责任呢？是的，凭借我个人已经拥有的知识，这的确是我的责任，我应该来调查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说，是不是应该由我本人亲自涉险来调查此事。现在看来，只能由我本人来亲自做这件事儿了。因为，今天早上，我已经到当地的警察局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警察。警察巡官已经把我所说的一切全都正式记录在案，并且郑重其事向我鞠躬致敬，但是，就在我踏上花园小径准备离去的时候，我清楚地听到我身后的办公室里爆发出一阵儿大笑。毫无疑问，就是那位貌似认真的警察巡官正把我讲述过的内容作为谈资讲给了他的同僚们听从而引起了的一阵儿哄堂大笑。
6月10日。——此刻我正强撑着自己的身体，写下我的日记，距离上次书写日记已经过去了六个星期。我经历了一场可怕的遭遇战，无论对我的心灵，还是对我的肉体，都构成了十分巨大的冲击，我估计我本人这样一段遭遇，绝对是此前还没有发生在人类身上的特殊经历。但是，我却幸运地活了下来。存在于蓝约翰罅隙里的恐怖和危险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至少我的结局还是蛮不错的，我也为当地人们做了些贡献，尽管我断了两根肋骨，左胳膊也骨折了。下面，我就尽自己所能，就要开始叙述此前发生在我身上的可怕的遭遇了。
五月三日，星期五的晚上，天黑如墨，乌云暗集，并且云层很厚——这是怪物最适合出没的夜晚。晚十一时，我从农舍出发，手里拿着准备好的电石气灯和租来的那支来福枪，我在离开农舍之前，在卧室的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儿，上面写着，如果我失踪，那么对我的搜索行动，应当顺着蓝约翰罅隙开口儿的地下洞穴方向展开。我径直奔向罗马人开辟的矿坑，我在蓝约翰罅隙的洞口周围的岩石里隐蔽好身体，我熄灭了电石气灯，将来福枪的子弹推上了膛，做好了一切准备，然后我就在岩石中静静地很有耐心地等待着。
我就这样静静地守着夜，颇感忧伤，甚至有些阴森恐怖。远处，顺着蜿蜒的山脊，我能看见农舍中亮着的灯火星星点点，当地位于山谷之中的小礼拜堂报时的钟声，断断续续地传入我的耳际。星期五有晚祷，我的同胞们所做的这些颇具象征意味儿的举动，只会让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愈发显示出它的孤独无依来，而我也愈发需要调动自身的力量，花很大的气力来克服我内心的巨大恐惧，这种恐惧心理的力量其实是很强大的，几乎强大到要让我打退堂鼓，想立刻抽身返回到农场去，我想我何必要蹚这样一滩浑水去，我何必要舍身犯险呢。然而，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还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自尊心存在着，这种自尊心往往使一个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种自尊心决不会让他在已经选择从事的事业中轻易抽身离去。现在，这种人类尊贵的神圣感，就是我此刻的大救星，正是苦苦支撑着我牢牢地守在原地一动不动的动力，而其实我的内心当中的那种生命本能无时无刻不在催动着我赶快离开眼下的险境。好在这次和上次不同，我不是身处地下洞穴之中，而是在洞穴外面的地面上，最起码我现在一切安好，体力和状态都很不错，这些情况又让我感觉高兴起来，我感觉到身上又有劲儿了。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负面力量带来的负面影响，让我消耗了一些不必要的体力以外，我性格当中男子汉所具有的刚毅一面，最终战胜了我内心之中的怯懦，我继续待在原地值守。
远处的教堂此刻敲响了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了一下，接着又敲了一下。现在是夜晚当中最黑暗的时刻。云层很厚，在天际压得也很低，天空中黑漆漆一片，根本看不见一颗星星。一只猫头鹰在岩石当中大声叫嚣着，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声音了，我能感觉到我的耳边小风呼呼地刮过。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听到了那种声音。从蓝约翰罅隙的洞口里的坑道中传来了那种声音闷闷的踩踏声，沉闷，冗长，听上去很笨重的样子。但是，随着这沉闷的踩踏声，我的耳朵也能很清晰地分辨出这个行动中的怪物脚下带动的石子儿滚动的声音。这种声音离我越来越近。几乎就要挨近我了。我现在可以听见蓝约翰罅隙的洞口的灌木丛被压倒的声音，接着我可以在黑暗中隐隐约约感觉到怪物那巨大的体形朝我涌来，如同鬼魅，感觉是一种进化得还不是十分成熟的怪物，行动既迅速又沉静，就从蓝约翰罅隙的洞口那儿出来了。我被吓瘫了，恐惧和惊讶此刻猛然攫住了我。尽管我在这儿蹲守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看到这个怪物，可现在它真得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对它的到来所带给我的震惊一点儿也没有做好准备。我待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在无边黑暗的笼罩之下，我感觉这个同样黑暗的大家伙正向我袭来，准备张开它的大嘴，将我整个儿吞噬。
但是，现在，我又回过神儿来了。整个荒野都在沉睡，没有任何声响可以显示这无边的黑暗之中竟然隐藏着如此恐怖的一幕。我除了自己作为人类的感觉之外一无所恃，我根本无从判断这个怪物离我有多远，它正在做什么，它准备什么时候才回到它原来待的地方。如果我不做任何反应，那么我恐怕就没有第二次机会可以让我的神志为我效劳了，可以肯定的是，那样的话，我肯定也不会有第二次机会让我自己接受任何挑战了。我把心一横，咬紧牙关，从岩石中间抓过我的那把租来的来福枪。
然而，这一切竟然真的发生了。没有任何警示，现在，这个怪物从草丛中大摇大摆地经过。突然，它好像感觉到了我的存在，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黑色的流动阴影，这个大家伙又一次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可这次不同，它的方向变了，这次它的目标是向蓝约翰罅隙的洞口刚刚它出来的地方奔去。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意志力又一次出现了痉挛现象，我扣在来福枪扳机上的手指几乎都无法打弯了。但是，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最终我还是击发了。低矮的灌木丛沙沙作响，黑暗中我感觉那头怪兽的身子就要隐没在蓝约翰罅隙的洞口儿里了，我正是朝着它撤退的那个方向打去的。在击发的一瞬间，我看到的是一团表面粗糙毛发粗浓杂乱的巨型怪物，它灰色的毛发是竖起来的，它身体的下半部分灰色逐渐褪变为灰白色，整个巨大的身体是由短而粗壮的弯曲的腿支撑起来的。随着枪膛中的子弹射出，我就看了那么一眼，然后我就听见那个怪物闪躲进它的洞穴里去了，它身体的移动带动地面上的石子儿沙沙作响。在那一瞬间，我感到一阵儿自豪，意气风发，平添了几分豪气，顿时，我就把我原先的恐惧心理全都抛洒到风中去了，我揭开我的那盏功能强大的电石气灯的灯罩，同时手里紧握着来福枪，从我隐身的岩石之中跳了出来，立刻尾随着那头怪物，一起冲进了古罗马人开辟出来的坑道之中。
我手中拿着的那盏制作精巧的灯在我的面前射出了一道明亮的光柱，现在一片光明驱散了全部黑暗，坑道中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生动起来，真是鸟枪换炮，中间仅仅只隔了十二天，与这道强大的光柱相比，我十二天前手中举着的那只蜡烛，在通过这片相同的区域时发出的黄色光焰显得实在是太微弱了，其实根本就没办法比。我奔跑着，我看见前面那头巨型怪兽举步维艰，依然向前跑着，它那大块头几乎快要把地下洞穴给占满了。它的毛发看上去就像褪了色的粗糙的用来填塞船缝的烂麻絮，长长的一大绺一大绺垂下来，随着身体的移动，这些烂麻絮也在晃动着。它长得就像一只巨大的等待剪羊毛的大羊，但是要说到它的体积，可要比你见过的最大的大象还要大，它身体的宽度和高度几乎一样长。现在我的确看见这样一头怪物的真实存在了，我惊讶之余就在想，我应该说是有胆量跟着这头怪兽钻到地心深处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时刻，我的热血已经沸腾，想要猎取的猎物就在我眼前飞奔，古老的原始猎杀本能在我的体内被唤醒了，这时候，一切谨慎都被我抛在脑后了。我钢枪紧握，用尽全身的力量，沿着这头怪兽跑过的踪迹就那么一路追了下去。
我看见了，那个怪物行动非常迅速。现在对我来说，就是对我的智力的考验了，看得出来，这个怪物也是蛮聪明的啊。我本来预计我和它的对决将是一场可怕的战斗，而现在我只需要尾随追踪。此刻的我激动万分，哪里还会想到有任何情势翻转的可能。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矿坑通道下面就是一个巨大的类似中央大厅的洞穴了。我跟着怪兽一路疾奔，我就担心我跑得慢一点儿就会失去怪兽的踪迹。可是它在前面突然停了下来，我这才意识到可能它已经跑到它的老窝了，有那么一瞬间，我和这头怪兽突然面对面对峙了起来。
那幅我和怪兽瞬间对峙的画面，特别是在我手中拿着的电石气灯巨大光柱的照射之下，永远刻在了我的心底。这头怪兽，就像一头熊一样，用它的后腿支撑起整个身体，在我面前立了起来，向我发出威胁，真是巨大无比，想象一下吧，我说过，它比你见过的最大的大象还要大——这样一头怪兽，我就是在噩梦中也从未遇见过。我前面说过了，此刻他就像一头熊一样在我面前立了起来，的确有些像熊瞎子的样子——如果一个人能够想象得出一个十倍于熊的体格的巨型怪物的样子的话——它的样子和姿态，它那粗壮的前腿向前伸起，弯曲起来，大嘴张开，露出象牙一般白皙的乳白色的脚爪来，它张开着的大嘴本身就像一个深深的洞穴，洞口儿是一排排白森森的令人胆寒的兽牙。这头怪兽和熊只有一个不同的地方，或者说，它和所有在地球上生活并行走的动物只有一个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它的眼睛与地球表面上生活的动物有很大的不同，对我来说，在这样一个惊险万分的时刻，因为恐惧而感到全身战栗，恐惧现在笼罩了我的全身，我还是注意并且观察到这头怪兽的眼睛，在我的电石气灯的灯光照射下，同样巨大无比，是球形的，就像两个向前凸起的白色电灯泡，是无法看见任何东西的。就在这个时候，它伸出的前爪就要触碰到我的头顶了。然后，它就向我扑了上来，我和我手中拿着的电石气灯一起摔倒在了地上，之后我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当我醒过神儿来，我已经身在阿勒顿姐妹的农庄里了。我在蓝约翰罅隙的地下洞穴里遭遇到了可怕的怪兽已经过去两天时间了。情况似乎是这样的，我在那个阴森可怕的洞穴里待了整整一个晚上，脑部出现了严重的脑震荡现象，最后我失去了知觉，我的左胳膊严重骨折，还断了两根肋骨。我留在农舍里的纸条儿到了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了，十二个农夫紧急集合了起来，组成了一个搜索小组，他们下到罗马人开辟的矿井里，在地下洞穴里找到了我，随后把我运回农舍，我躺在我的卧室的床上，精神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出现了大量的谵语现象，神志完全不清楚。地下洞穴发现我的那个位置周围，似乎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怪兽留下的痕迹，也找不到任何血迹来说明我的来福枪射出的子弹射中了怪兽。除了我本人身体上所遭受到的苦痛和外伤，以及我在地上留下的一些泥巴印记外，再也找不到任何证据和痕迹能够证明我所说的一切是真实的了。
到现在为止，六个星期的时间已经飞驰而过，现在我又能外出晒太阳了。我的对面就是倾斜着的山脚，一眼望去，灰蒙蒙一片，山上覆盖着页岩石，远处，在山脚的另一面，那里很明显可以看出有一个大豁口儿，那儿就是被称作蓝约翰罅隙的洞口儿了。但是，现在那里再也不是人们的恐惧之源了。再也不会有任何长得奇形怪状的怪物或者是怪兽从那个给人带来不祥征兆的矿井中逃离出来，进入到人类世界里来了。那些受过教育的人士，那些具有科学精神的人士，约翰逊医生，以及和约翰逊医生一类的人，会对我的陈述一笑置之，但是，生活在这里的那些更可怜的乡下人却对我的描述坚信不疑。就在我神志恢复清楚的那一天，他们，有好几百人之多，全都聚集在蓝约翰罅隙的洞口儿的周围。当时的情形就像卡塞尔顿·库里尔先生报道的那样：
“不论对于我们的通讯记者，还是那些来自德比郡首府马特洛克，或者是来自巴克斯顿，或者是来自其他世界各地的探险者，要想被得到允许，进入到詹姆斯·哈德卡斯特尔医生曾经进入过的地下洞穴，好好探究一番，以最终确定詹姆斯·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描述是否属实，那都是不可能的了。当地的乡民已经把调查和探险的权利掌握在了他们自己的手中，今天早上的早些时候，他们已经努力工作，一连干了好几个小时，封闭了蓝约翰罅隙的洞口儿。原来矿坑开口的地方，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斜坡，他们集合众人之力，从入口处向矿坑底部推下了无数块儿又大又圆的大石头，一直到整个矿坑几乎被石头填平为止。于是，这样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曾经引起人们巨大轰动的事件看来已经告一段落了。其实在这个焦点问题上，当地人争论得也很厉害。一方面，有人认为，詹姆斯·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身体受到了严重损害，很可能是医生本人大脑损伤，才让他在自己的头脑中产生出幻象来。根据这些绅士们的看法，是一些看事情很偏执的人，引起了医生在矿坑中游荡，最后医生不小心掉落在岩石之中了，这样解释医生最后为何摔断了胳膊、肋骨骨折就已经足够了。而另一方面，关于在蓝约翰罅隙的地下深处的确存在着一个怪物的传说在这个地方已经流传有月余了，当地的村民们把詹姆斯·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个人陈述和他本人在谷底所受的伤看作是怪物真实存在着的确证。所以，到目前为止，这个事件的最终解释悬而未决，而且对此事件的关注还将继续下去，因为，对我们来说，现在就对这个事件给出最终合理的解释是不可能的。由现在已经确知的事实出发，目前还无法对此事件予以科学明晰的解释，而且看起来，要解释清楚所发生的一切，看来已经是超越了人类智力水平了。”
也许，在库里尔先生发表他的这些言论之前，他最好派出记者对我进行专访，这才是比较明智的做法。我认为我已经把所有这些事情都搞清楚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再有机会对此事件进行调查了，这是可能的，我已经把我的个人陈述中最困难的部分解决并且清除了，并且我的报告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到达了一种让科学都能接受的程度。那么，就请允许我写下我对这个事件的所做的唯一一种解释，我的解释包括一系列的事实陈述，有的事实是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我的意见和看法，看起来好象没有经过什么科学训练，不大可能发生，但是在我看来，至少还没人敢站出来大声说你说的根本连一点儿可能性都没有。
我的观点是——从我的日记中可以看出来，这个观点的形成是在我进行私人探险之前就有了的——那就是，在英格兰的地理范围之内，有一大片面积巨大的地下湖泊或者是地下海洋，数量相当多的河流流经石灰石最后注入这个大的湖泊或海洋。那么，既然这个地方存储着这么多的水量，同时就一定会有相应大量的水蒸气的蒸发现象发生，或者是水蒸气蒸发之后形成降水，或者是形成薄雾消散掉，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可以供给整个地区的植被生长所需要的全部水量。这样一来，按照自然安排的顺序，有水就有植被，那就一定会有动物的生命产生，就像世界历史早期阶段植物的生命历程展开一样，先是有种子产生，然后渐趋复杂，有了越来越多的各式各样的植物，这些植物与外部环境的空气接触变得越来越容易。最后这个地方形成了带有自身特点的动物群落和植物群落，其中就包括我曾经看到过的这样的怪物，这种怪物很可能是一种古老的穴居的熊，体格异常庞大，早已适应了它所居住的新环境。经过了上亿年的进化过程，在这个大洞穴里面的生物和洞穴外面的生物已经彼此分离了，各自沿着自己的进化轨迹缓慢地进化着。然后在某个时候，在这座大山的深处发生了某种断裂，出现了一个大裂缝儿，这就让其中一个怪物得以从地底向外蹿出，尔后经由罗马人开出的坑道竖井，最终来到地面之上。就和所有那些长期生活在地下的生命体一样，它们已经失去了眼睛看东西的能力，但是无可置疑，这种能力的缺失从生命本质上说却得到了其他方面的补充。可以确定的是，这种不知名的怪物有很多办法可以找到自己要走的路，它也有能力在山脚下袭击绵羊以饱餐一顿。至于说到它们只选择在夜晚行动，对此，我的部分解释是，对它们巨大的白色眼球来说，白昼的光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它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的光的照射了，只有伸手不见五指漆黑一片的世界才能让它们安生。或许，真的，正是我电石气灯里照出来的光，在那个恐怖可怕的时刻，在我与怪物面对面的时候救下了我的性命。这就是我所说的神秘的令人费解之事。我陈述以上事实，是想在我死后把事实的情况描述留给后人，如果你能解释这些现象，那么就请你解释；或者，如果你选择怀疑以上我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那么就请你怀疑。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丝毫改变不了我陈述的这些事实和情况，也不可能对我产生影响，因为，我认为我本人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了。
詹姆斯·哈德卡斯特尔医生的陈述就到这里结束了。

巴西大猫
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如果他本人的兴趣爱好广泛，而且又对自己的期许过高，同时，他外出郊游和社交应酬也特别多的话，其实那并非什么好事儿，尤其是当他的口袋儿里还没那么多钱，同时他也没有什么本事和手艺去挣很多很多钱，再加上他的爱好还特别费钱的话，那么，情况就更加不乐观了。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是一个天性乐观、性格爽朗，整天逍遥惯了的乐天派，他对自己的单身汉兄长索瑟顿勋爵所拥有的财富以及他兄长乐善好施的品性极其有信心，于是我的父亲就想当然地认为，我，也就是他唯一的儿子，将来一定会继承家族的全部财产，他觉得我根本没有必要自己亲自去打理生计。我父亲还认为，对我来说，如果在掌管伟大的索瑟顿家族财产的位置上暂时还没有空位儿的话，那么最起码，在一向被视为专为我们这个特权阶层所保留下来的外交事务领域里面，也一定能为我找到某个合适的位置干干。唉，谁叫我父亲他老人家死得太早了呢，他老人家没能发现他的这种看法和为我个人所做的盘算有多么错误。我的大伯和国家的有关方面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他们对我不闻不问，对我的个人职业发展和规划更谈不上有丝毫的兴趣了。我大伯去他的农庄打猎回来的时候，偶尔会赏我几只野味儿，或者是给我一篮子野兔，这就是他对我最大的奖赏了，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想起我自己竟然是奥特维尔庄园主的后裔，要知道，这个庄园可是这个国家里最富有的庄园之一啊。平时，我就过着单身汉的生活，浪迹于乡镇之间，我在格罗斯沃纳庄园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没有固定职业，有时候我能在赫林海姆庄园里打打鸟儿，玩玩马球游戏什么的。我的日子就这样一个月一个月过着，但是我也十分清醒地意识到，要让经纪人去更新我的支票本儿，或者是用我的非世袭财产去押后支付我的各种账单，这些事情已经是越来越难办了。再这样过下去，我的人生，我的前途就全完了，再这样过下去，我就注定要走向自我毁灭了，日复一日，我把自己的处境看得愈来愈清楚了，但是却苦于无法摆脱这种窘迫的境遇。
相形之下，让我不断意识到自己非常贫穷的情况还多得是呢，除了我的大伯索瑟顿勋爵以外，我的其他亲戚也是很有钱的。亲属方面最近的一个就属伊沃拉尔德·金了，他是我父亲的侄儿，也就是我的堂兄，他很早就一个人在巴西闯荡了，现如今他返回到自己的祖国定居下来，打理他在国内的产业。我们这些做亲戚的从来都不清楚他是怎么把钱给挣下的，但是从外表上看，以及从他出手阔绰的程度上推断，他挣得钱应该有不老少，因为他一回国就买下了位于苏福尔克，也就是靠近克里普顿湿地的格雷兰兹庄园。我的堂兄在英格兰定居下来的第一年里，就和我吝啬的大伯索瑟顿勋爵一样，这一年里他的眼睛里面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不过，去年夏天的一个早上，让我倍感欣慰和愉快的是，我收到了我堂兄的一封信，他在信里邀请我于收到信的当日立刻动身去格雷兰兹庄园与他一聚。我在收到信的当口儿，正处于最窘迫的时候，眼看着就揭不开锅了，因此，这封邀请函就显得颇为及时和弥足珍贵了。如果我能和这位素未谋面也不太熟的富有亲戚搞好关系的话，那么我兴许还能渡过眼下的难关呢。想必看在整个家族声誉的面子上，我的堂兄还不至于给我许多难堪吧。于是，我立即安排我的贴身男仆为我收拾好行李箱，就在我收到信的当晚，我就直接赶往克里普顿湿地与我的堂兄见面去了。
我在伊普斯维克下了火车，换乘一辆当地的小火车，最后在一个很小很小的看上去好像是废弃了的车站下了车，这里长满了草，触目皆是荒野，一派田园风光，一条河水蜿蜒穿过整个山谷，最后隐没在群山之中，河两岸倒是很高，其实都是些沉淀的泥沙构成的河床罢了，河里的水不紧不慢地流着，处处向我们显示着这里其实正是水流曾经漫过的地方。没有人来接我，也没有马车（后来我发现是我发出的电报被耽搁送晚了），于是我就在当地雇了一辆轻便的双轮马车。驾车的马车夫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对我的堂兄赞不绝口，我从这个马车夫的话语中了解到，伊沃拉尔德·金先生这个名字在当地已经是如雷贯耳了。他在当地学校里招待过孩子们，他还把自己买下的庄园向游客开放，当地的慈善活动他也是没有一场落下的——总之，一句话，他的乐善好施已经是尽人皆知了，我的马车夫对我堂兄的所作所为只有一种解释，当然马车夫只是猜的，他猜我的堂兄很可能是奔着有朝一日自己能成为一名国会议员去的。
我满耳朵里都是这个马车夫对我堂兄推崇备至的颂词，突然，我被一只非常美丽的鸟儿给吸引住了，那鸟儿就驻足在路旁边儿的一个电线杆上。刚开始我把这只鸟儿当成了松鸦，但是这只鸟儿比松鸦要大，羽毛也比松鸦的羽毛更鲜亮些。马车夫也看到了这只鸟儿，他立刻补充说这只鸟儿的主人恰好就是我们正准备去拜访的那个人。这样看起来，我堂兄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很快就入乡随俗了，养鸟儿也成了他的新爱好了，听马车夫说，这次回国，他从巴西带回来了不少鸟啊兽啊什么的，还准备在英格兰大张旗鼓全都养起来呢。当我们驾车经过格雷兰兹庄园的大门时，我们看到了更多的证据，这些恰好都证实了我的堂兄嗜好广泛。他的庄园大门口就有好些个动物待在那儿，比如，当我们驾着马车沿着弯曲的小路向庄园里走的时候，我看见几只身上都是小斑点的鹿，还有一头野猪，那野猪看上去样子有些奇怪，我觉着应该叫作野猪吧，我还看见了一只黄鹂鸟儿，鸟儿的羽毛颜色非常鲜艳好看，另外，我看见地上还爬着几只犰狳，以及一头獾，那獾低着头缓慢地爬行着，它的身体非常硕大。
伊沃拉尔德·金先生，也就是我的堂兄，我还没见过他呢，此刻他正站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等着我的到来呢，因为他老远就看见了我们的马车，一猜就是我。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平常，言语也极其和善，他个儿不高，矮胖，身体很结实，今年大概有四十五岁的样子，他的脸圆圆的，什么时候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露出一脸的皱纹，他的皮肤是褐色的，这是热带的太阳给他留下的印记。他身上穿着亚麻布的衣裳，完全是一副庄稼人的打扮，他嘴里叼着一支雪茄，头上戴着一顶硕大的巴拿马帽。他身后的房子倒是很阔气，全石料砌盖，又宽敞又气派，典型的英格兰式建筑，房屋两翼都有帕拉迪奥柱廊支撑，与主屋相连，而我的堂兄则浑身上下就这样一身儿农人庄稼汉打扮，让人很难把他与他身后的豪宅联系在一起。
“亲爱的！”我的堂兄高声叫道，边喊着边朝我这边看过来。“亲爱的，我们的贵客到了！欢迎，欢迎来到格雷兰兹庄园！马歇尔，我的表弟，见到你我太高兴啦，你能来我这儿，简直就是让这个沉睡的乡间小地方蓬荜生辉啊，你能来实在是太好了啊。”
他的这番言语真是热情洋溢，我立刻放松了许多，感觉自己就好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样。但是，相形之下，他的妻子态度却十分冷淡，我堂兄的这种热情还抵不过他妻子对我的冷淡态度呢，他妻子当时的态度简直可以说是粗鲁无礼呢，我堂兄的妻子是一个形容枯槁、个儿非常高的女人，在我堂兄的连声叫唤下，她终于移步走上前来。她肯定是在巴西长大的，我认为，尽管她的英语讲得非常好，我原谅了她最初的粗鲁无礼，因为看得出来，她对我们家族本乡本土的风俗习惯还不是很熟。然而，我这位嫂子也从不试图去隐瞒或者掩饰她对我的厌恶，无论现在还是以后，对她来说，我都不是格雷兰兹庄园受欢迎的访客。她在交谈中所使用的语言，从社交惯例上说，是称得上得体礼貌的，但是她拥有一双特别富有表现力的黑色大眼睛，我从她的大眼睛里很清楚地读到下面的信息，那就是她发自内心地希望我能立刻离开庄园，回到伦敦去。
可是，我的许多债务实在是太紧迫了，加上我对我富有的亲戚还心存期许，这种期许现在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于是，我嫂子对我的种种冷漠态度我也就顾不上了，我有意忽视她的冷漠，而对我堂兄热情洋溢的欢迎之情表示出格外的喜悦来。好在我的堂兄还没有表现出任何冷脸子来，这让我感到很舒服。我被安排住在一个非常温馨的房间。我的堂兄恳请我告诉他一切可以为兄弟相逢助兴的话。我话到嘴边，就想告诉我的堂兄，说一本由我自由使用的空白支票簿是对我们兄弟之情的最好表示，但是我转念一想，在现在这种情形下，兄弟刚刚见面相认，就提这样的事儿实在显得太不成熟了，于是我就忍住没说。正餐准备得丰盛极了，饭后，我们坐在一起享受堂兄从巴西带来的哈瓦那雪茄和巴西咖啡，后来他告诉我说他正准备专门搞一个像样儿的种植园呢，我们兄弟之间谈话的氛围格外好，看样子，我来的时候那个马车夫对我堂兄的赞美之词一点儿都没错，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他这样心胸宽广和如此好客的人呢。
尽管我的堂兄天性喜欢热闹，但是，其实他是一个意志力非常强的人，而且他这个人爱发脾气。关于这一点儿，我在来庄园的第二天就碰到了一个例子。伊沃拉尔德·金夫人，也就是我堂兄的妻子，她对我表现出的莫名其妙的反感和厌恶是如此明显，她在第二天早上早餐时间对我的行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对我的冒犯了。当她的丈夫离开餐厅的时候，她希望我能马上离开的意思变得越来越清楚不过了。
“今天离开这里的火车是中午十二点一刻的那趟。”她说道。
“可我没想着今天要离开。”我回答道，很坦率——甚至还有些目中无人，因为我此刻已经决定了，决不能被这样一个女人给撵走。
“哦，如果你在这儿歇下的话——”她说道，说到这儿她把话顿了一下，她的那双黑色大眼睛里露出一副傲慢无礼的神色来。
“我肯定会的，”我回答道，“如果我在这儿逗留的时间过长的话，那么，伊沃拉尔德·金先生会提醒我本人的。”
“说什么呢？说什么呢？”室外飘来一个声音，我的堂兄就站在餐厅外面。他一定是听到了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朝我们两人瞥了一眼，就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瞬间，他圆乎乎的脸，刚才还和颜悦色，现在就立刻表现出一副非常生气的样子来。
“马歇尔，你能出去走一走吗？”他说道。（顺便说一下，我本人的名字叫马歇尔·金。）
等我出了餐厅，他就一扭身儿进到了餐厅里，然后，他就把我身后的门关上了，就在关门的那一刹那，我听到他用十分小的声音与他的妻子交谈了起来，说话的时候带着无比的激情和专注。他妻子刚才对我的做法一定是触碰到了他内心当中最敏感的那根弦，要知道，他可是出了名的热情好客啊。我可不想偷听他们夫妻二人之间的秘密谈话，于是我转身到草坪上散步去了。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身后一阵儿极快的脚步声，原来是我的嫂子，她的脸因为激动而显得异常苍白，眼睛红红的，很明显是刚刚哭过的样子。
“马歇尔·金先生，我丈夫让我来向你道歉。”她站在我的面前说道，眼睛盯着地面，并不正眼儿瞧我。
“金夫人，请你千万别这样说。”
她忽然圆睁着她那双黑色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这个笨蛋！”她嘴里嘶嘶作响，情绪再次变得激烈起来，转身径直朝房子里跑去。
面对这种新的侮辱，如此暴烈，如此让人无法忍受，我真搞不懂这到底是怎么了，我满脸困惑地傻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远去。我静静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这时候，庄园的主人来到了我的身边。他的脸圆圆的，永远是一副笑脸。
“我希望我妻子已经为她不合适的言语向你道过歉了。”他说道。
“哦，是的——是的，已经道过歉了！”
他挽起我的胳膊，我们一起在草坪上散起步来。
“你不要太在意啊，”他说道。“如果你因此就缩短你此行行程的话，那会让我感到很伤心的。事实上——在我们亲戚之间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那可怜的妻子呀，就是太喜欢嫉妒。她痛恨任何人——男的，女的，她都恨——哪怕是在我们之间相处那么一小会儿都不行。她的理想家园就是一座荒岛，我和她面对面生活在那儿。这样说你就能明白了，你就能理解她的所作所为了，我必须承认，在这个具体问题上，她离颠狂症不远了。你一定不要介意，好吗？”
“不，我不会介意，我当然不会介意。”
“那就点支雪茄吧，陪我转一转，看看我的野生动物园。”
整个下午我们都在一起游览他的动物园，观赏动物园里的各种动物，有鸟儿，兽，甚至还有从国外运到英国的爬行动物。这些动物，有的是自由放养，有的则是关在笼子里圈养着的，还有一些是住在饲养室里的。我的堂兄很热情地向我介绍他养动物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讲述一些动物的出生以及死亡的情况，他就像一个小学生，讲到高兴处甚至会高声呼喊出来，当我们一路散步一路观赏的时候，有些调皮的鸟儿会扇动着翅膀从草地上飞过，而有些长相很奇怪的兽类则会悄悄地从掩体下面溜走。最后，我的堂兄领着我来到房子侧翼的一处通道前面。在这个通道的尽头，有一扇看样子非常沉重的大门，大门上还有一道可以滑动的百叶窗，另外，大门的旁边，也就是门旁边的墙上有一把钢制把手嵌在那里，钢制把手和一个轮子一样的东西以及一个小鼓连在一起。一个由粗钢管构成的铁栅栏横亘在走廊里。
“我准备向你展示我收藏中的精品，”我的堂兄说道。“全欧洲只有两只，两只啊，而现在鹿特丹的那只已经死了。我说的精品就是一只巴西大猫。”
“那么，这只大猫和其他猫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你很快就会瞧出区别来的，”我的堂兄说道。“你拉一下那扇百叶窗，往里面瞧。”
我按照他说的拉动了一下百叶窗，往里一看，里面竟然是一间又大又空的屋子，地面是石板铺成的，对面的墙上开着一扇小窗户，小窗户上用非常细密的钢丝网紧紧地扣住窗户。在这间屋子的中心，就是在地面上正中间的位置正好有一缕阳光洒进来，那里赫然卧着一只巨大的动物，就跟一头老虎的身形一样大，它的身体就像一截西印度乌木，黑得发亮。看上去它仅仅是一只体型非常巨大和保养得相当不错的黑色大猫，此刻它正舒舒服服地沐浴在那缕阳光下，晒着暖呢。它的姿态看上去优雅极了，肌肉强健有力，其实，那看似温柔的外表下却潜藏着一副凶猛残忍的弑杀本质，但总的说来，它的样子的确很可爱，很吸引人，以至于我从一开始看见它就再也舍不得看别处了，不由自主地想多看它几眼。
“怎么样，它确实很不错吧？”东道主热情地问道。
“确实很有魅力！我还从未见过这样一个稀罕动物呢。”
“有人把它叫作黑色美洲狮，然而，千真万确，它根本就不是什么美洲狮。这个家伙，从头到尾巴根儿差不多有十一英尺长。四年前，它还只不过是一个黑色的，松软的绒毛团，它的眼睛是黄色的，喜欢瞪着眼看着这个世界。我是在阿根廷的内格罗河省上游区域的野生动物区把它买下的，当时它还只是一只刚刚产下的幼崽儿。它的母亲吃了当地不少土人，后来，当地的土人用长矛把它的母亲捅死了。”
“这么说，它属于一个非常凶猛残忍的物种喽？”
“准确的说，是地球上最危险，最不可信任，最具欺骗性和最为凶残血腥且嗜杀成性的物种。你敢跟一个居住在高地的印第安人谈论一下这种巴西大猫试试，你会看见这个印第安人立刻跳将起来。这个物种喜欢以人为自己的猎物。这个家伙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品尝过血腥味儿呢，但是只要机会一到，它就会立即成为嗜血的杀手。目前，在它的窝里，它还只能容忍我一个人待在里面。就是那个马夫鲍德温，也不敢靠近它。对我来说，我既是它的父亲，也是它的母亲，我一人身兼二职，同时扮演两个角色。”
他说着说着，突然打开了门，闪身进到室内，然后立刻将身后的门火速带上。听见他进来的动静，这只巨大的猫动了一下，它柔软的身体立刻直了起来，它嘴里打着哈欠，趴在他的身边，不住地用它那圆圆的黑脑袋动情地摩擦着他，而我的堂兄则轻轻地拍着它的脑袋，用手逗弄着它。
“现在，亲爱的汤米，进到你的笼子里去！”他下命令道。
这只恶魔般的大猫静静地走到屋子的另一头，把自己的身体蜷曲在钢制栅栏之下。伊沃拉尔德·金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手里拿起那把我刚才提到过的钢制把手，他开始转动那个把手。随着他手上的操作，通道里的钢制栅栏从墙上嵌着的一道缝中伸进屋里去，把屋里的钢制栅栏彻底合拢围住了，这样刚好就形成了一个非常结实通风的笼子。当笼子严丝合缝时，我的堂兄这才再次把大门打开，然后邀请我进入室内，室内明显有一种刺鼻的辛辣气味，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看来这是这只巨大的食肉类动物身上才有的一种气味。
“这就是我们照看它的办法，”我的堂兄说道。“我们为它专门准备了空间可以让它练习奔跑，到了晚上，我们就又把它收回到笼子里去。你可以转动通道里的那个把手把它放出来，你也可以，就像你刚才亲眼看到的那样，用同样的方式再把它关进笼子里去。不，不，你不能碰那玩意儿！”
我把手放在了钢制栅栏的上面，想去轻轻拍一拍那光滑而沉重的栏板。他赶忙把栏板又扳了回去，一脸严肃地对我说。
“我警告过你，它很危险，不要以为我能和它耳鬓厮磨，你就想象着其他人也能和它和平共处了。它在选择朋友方面可是很挑剔的——是不是啊，汤米？啊，它听见自己的午餐就要来了！是吗，乖乖？”
走廊上的石板地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这家伙一下子站了起来，焦急地在狭窄的笼子里上下踱步，它那黄色的眼睛里闪着光亮，它张着大嘴，露出一排锯齿状的牙齿，猩红的舌头在齿间颤抖着，一副垂涎三尺的样子。一个男仆走进屋来，他手中的托盘里放着一根血淋淋的肉骨头，接着，他把那根肉骨头扔进了笼子。大猫轻快地跳到肉骨头那里，叼起来就跑到了笼子的一个角落。只见它用爪子抓着肉骨头，开始啃咬起来，它不时地抬起满是鲜血的口鼻看看我们，然后继续进餐。这个场面真是异乎寻常的刺激，让人惊心动魄。
“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特别喜欢这只大猫，是吗？”当我们离开那间屋子的时候，我的堂兄这样问道，“尤其是当你知道，我一直把它养了这么大的时候，你一定很好奇吧。说实话，把它从南美洲的中心带到这里来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啊。但是，不管怎样，现在它在这里是安全的了——正如我刚才告诉你的，在欧洲，这可是绝对珍惜的样本啊。当地动物园的人想它都想疯了，但是，我就是无法和它分开啊。现在，我想我的兴趣爱好已经把你折腾的够呛了吧，那么，我们也学学汤米，去吃午饭吧。”
我的这位南美洲亲戚堂兄，他对于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以及居住在土地上的这些动物们，简直就是着了迷，因此，起先我一直认为他的爱好就是这些了。事实上，他还有其他的一些爱好，或者说是其他的一些紧急事情要应付，我之所以注意到了这一点，就是因为他不断地收到电报。他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都能收到那些电报，而且，他总是带着急切的神情和渴望的神态打开那些电报。有时候，我就猜想，那些电报也许是关于某块地皮的事情，有时候，我又想，也许是证券交易所的讯息吧，但是，不管怎样，看样子，他手头正在处理着什么急事，当然，这事与萨克福马衰落的买卖无关。在我呆在庄园的那六天里，他每天至少要收到三到四封电报，有时候更多，甚至一天能收到七到八封电报。
我在庄园里已经度过了六天的美好时光，而且，我和堂兄的关系也达到了相当熟络的程度。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在台球室里待到很晚，他给我讲述自己在美洲的那些惊险遭遇——那些故事要么是命悬一线的惊险遭遇，要么是破釜沉舟的危险经历，但是，我始终无法把这些故事与眼前的这位棕色肤质，体形敦实浑圆的小个子男人联系在一起。作为回报，我也讲述了一些我在伦敦的往日趣事，他也很感兴趣，而且他还声称要去格罗斯沃纳庄园和我住一阵子。他是那么渴望亲眼目睹一番都市生活的快节奏，当然，毫不谦虚地说，再没有比我更好的都市向导了。直到最后一天，我才大胆地开始实施在我脑海中存留已久的想法。我开诚布公地向他讲述了我的经济困境和濒临破产的窘境，接着，我问他是否有什么好办法——尽管我需要的是更为实际的办法。他仔细地听着，一个劲儿地抽着雪茄。
“但是，毫无疑问”他说道，“你就是我们的亲戚，也就是索瑟顿勋爵的继承人啊？”
“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一点，但是他不会给我任何零花钱的。”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也知道他是个吝啬的人。我可怜的马歇尔，你的处境的确很艰难啊。对了，你最近有没有听说关于索瑟顿勋爵健康状况的新闻啊？”
“从我的童年起，他的身体就一直是那样的，总是岌岌可危，但是总能化险为夷。”
“是的——岌岌可危，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你的继承之路可真是遥遥无期啊。天哪，你的处境简直是尴尬至极啊！”
“我还是有些希望的，先生，你看，你已经知道我的情况了，那么，你能不能屈就一下——”
“别再说了，我亲爱的兄弟，”他大声喊起来，声音里满满的都是诚恳的气息。“我们今晚好好再谈一下这件事情吧，我想对你说的就是，我只要能做到的，我都会尽力而为的。”
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对此，我一点儿也不遗憾，因为，一想到在这间屋子里，有那么一个人很盼望我赶紧离开，我就很不舒服。我对于金夫人那满脸的菜色和严苛的神情简直是深恶痛绝。她不再公开对我无理了——因为她害怕自己的丈夫——但是，她把自己不明智的嫉妒转换成了对我的熟视无睹，她见到我从来不打招呼，她变着法儿地，尽其所能地让我在格雷兰兹庄园里的日子不舒坦。我在那儿的最后一天，她对我简直就是傲慢无礼至极，要不是因为我和男主人的对话又重新燃起了我的信心，而且我们已经约好晚上继续谈谈，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就因为她的恶劣态度一走了之了。
我和堂兄的谈话很晚才开始，因为我的亲戚在那一天里收到了更多的电报，简直忙得不可开交，他晚饭后就去了书房，当全家人都睡觉了之后，他才再次露面儿。我听见他把房间里的门一个个地锁好，然后来找我，因为已经很晚了，我们就一起去了台球室。他那敦实浑圆的身体包裹在一件睡衣里，他穿着一双红色的土耳其风格的平底拖鞋。他在一个扶椅上坐定，然后给自己调制了一杯掺水的烈酒，我忍不住多看了那酒一眼，因为，很明显，这杯酒里的威士忌比水多多了。
“天哪！”他说道，“今晚这是怎么了啊！”
的确，这是一个糟糕的夜晚。大风呼啸，满屋子都能听到打着哨子的风声，格子窗框被风吹得咯吱作响，呼呼啦啦地摇摆不定，像是随时要被风吹垮了一样。与之相比，黄色台灯的亮光此刻显得格外明亮，我们的雪茄好像也散发出了芳香沁人的味道。
“现在，我的兄弟，”我的主人说道，“今晚，整个庄园都是我们的了，没人会打扰我们了。那么，就让我好好了解一下你现在的情况吧，我好想想我可以做些什么，好让你重新回到轨道上去。我希望你把事情都告诉我，原原本本，每个细节都告诉我。”
听到这些话，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于是，我就开始了长篇累牍地说明，我说到了自己的合伙人和债权人，他们中有的是我的房主，有的是我的贴身男仆，我就这么一个个把他们都点名道姓地说了出来。我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上有我详细的记录，我就这么着用一种一本正经的态度介绍了我那一塌糊涂的处境和令人痛心的境地。然而，我开始有点失望了，因为我注意到我对面的这个人眼睛里是一片漠然，他的眼神虚无，他的注意力像是在别的什么地方似的。他也的确不时地抛出一两句评语，但是，那些评语都是些应付差事的话头，或者是些不着边际的客套话，我可以肯定他对我的陈述一点儿都没有听进去。时不时地，他也会向前探一下身子，表现出他很感兴趣的样子，同时请我再重复一下先前的话语，或者请我在说得详细些，但是，很快，他就又陷入到自己的深思中去了。最后，他站起身来，把手中的烟头扔进了壁炉里。
“我得告诉你，我的兄弟，”他说道，“我对数字实在没有什么概念，你得理解。你必须把你说的数字写下来，好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少亏空。我看到白纸黑字会理解的好一点。”
他的建议让我激动不已，我承诺一定把具体数字写给他看。
“现在，我们该休息了吧。哦，天哪，大厅的时钟已经敲响了，都凌晨一点钟了。”
时钟报时的声音穿透了大风的呼啸声。风声像是席卷了河流后发出的，呜呜作响。
“我睡觉前得去看一下我的大猫，”我的堂兄说道，“如此大风会使它兴奋不已的。你也去看看吗？”
“当然。”我说道。
“那么我们就悄悄地去那里吧，不要出声啊，因为屋里的人都睡着了。”
我们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来到了亮着灯的大厅，那里铺着波斯地毯，我们走到大厅的尽头，从那里的一扇门出去，接着我们就到了一段黑漆漆的石质走廊，好在一个挂钩上有一根蜡烛，我的主人就把蜡烛拿了下来，并且点着了蜡烛。走廊的尽头没有任何铁栅栏，因此，我知道，这只大猫现在应该是在笼子里的。
“进来吧！”我的亲戚说道，然后他打开了门。
我们走进门后我就听见了一阵低声的怒吠，看样子今天的大风天气的确刺激到了这只大猫。借着灯笼里的点点光影，我们看到一团黑色的东西蜷缩在兽穴的一角，那个东西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映出一副蹲伏的样子，让人很不舒服。它的尾巴在一堆稻草中愤怒地摇摆着。
“可怜的汤米现在心情有点不佳，”伊沃拉尔德·金说道，他拿起灯笼照了照大猫。“它看上去真像一个黑色的恶魔，不是吗？我得给它弄一点儿晚餐，那样的话它的心情兴许会好些。你能帮我拿一下灯笼吗？”
我从他手中接过了灯笼，他则走向了门口。
“它的食物储藏室就在外面，”他说道，“你等我一下，好吗？”他边说边走了出去，接着我听见铁门咣当一声关上。
那声清脆的关门声使我的内心平静了下来。接着，一股恐怖的气息笼罩住了我。我隐约有一种阴险的，邪恶的念头，这种念头让我瞬间全身冰冷。我一个箭步走到门前，但是门上并没有什么门把手。
“喂！”我大声喊道，“让我出去！”
“好啦！别大呼小叫啦！”我的堂兄在走廊里对我说道。“你不是拿着灯笼吗。”
“是的，我是有灯笼，但是我不愿意被锁在里面，不想一个人在这里待着。”
“你不想吗？”我听到他在咯咯咯地大笑。“你很快就不是一个人啦。”
“先生，请让我出去！”我生气地重复道。“我郑重地告诉你，我不允许你这样恶作剧。”
“恶这个词，你是用对了。”他说道，接着又恨恨地笑了一下。接着，就在大风呜呜呼啸声中，我突然听到门外把手转动的声音，那是铁栅栏吱吱呀呀被打开的声音。天哪，他这是要把大猫放出笼子啊！
借着灯笼的光线，我看见铁栅栏在我的眼前徐徐升起。远处已经有一个一英尺的开口了。我尖叫一声，赶忙用手紧紧抓住那最后一段铁栅栏，我像一个疯子那样拼命地抓住那段铁栅栏。我当时就是一个疯子，我气愤至极，我惊恐万分。一两分钟里，我就那么呆呆地抓着铁栅栏。我知道对方也在死命的抓着把手，很显然，杠杆作用使我很被动。我一步步地失去了优势，我的脚在地板上拖动，我一直没有放弃哀求，我就这么祈祷着，祈祷这个没有人性的家伙能够把我从死神手中拯救出去。我恳求他看在亲戚的情面上放了我。我提醒他我可是他邀请来的客人；我哀求他告诉我，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他。他给予我的回答就是一个劲地拽着把手，不停地搅动把手，尽管我一直在挣扎，我就这么拽着，拉着，但是，还是没有阻止栅栏慢慢打开，最后，铁栅栏就这么一点点地全部开启了。我放弃了无谓的挣扎，就在我放手的那一瞬间，栅栏快速地缩了回去，不一会儿，我听到走道里传来土耳其拖鞋的声音，接着就是一声遥远的关门声。然后，一切都沉寂了下来。
这个时候，大猫并没有挪动身体。它还是那么静静地卧在笼子的一角，只是尾巴不再摇摆。对于这个突然出现在它笼子栅栏边儿的男人，对于这个男人不住的嘶喊，它显然是兴趣盎然的。我看见它的巨大眼睛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我。我抓栅栏的时候灯笼已经掉在了地上，但是此刻，灯笼仍然没有熄灭，就那么在地板上闪亮着，接着，我想要慢慢地移动，想要拿起来那个灯笼，因为，我觉得这灯光也许能保护我。但是，就在我挪动的当儿，这个畜生却发出了一声具有威胁意味的吼声，尽管声音并不大。我于是停了下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的全身上下都在抖，我害怕极了。这只大猫（如果真的有人能用如此家居的称呼来叫这个凶残的动物的话）现在离我也就不到十英尺的距离。它的双眼就像两个磷质的盘子，在黑暗中熠熠发光。它的双眼很吓人，但是也很令人着迷。我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就那么直直地看着它的双眼。在这么一个紧张的时刻，大自然和我们两个开了个奇怪的玩笑，它那闪着光亮的眼睛就那么忽明忽暗地起伏不定。有时候，它们像是一个极小的亮点儿——就像是黑夜中的闪亮电光——这个小亮点儿慢慢地又会变大，直到整个屋子的每个角落都被这束冷峻的亮光覆盖。接着，这个亮光突然间熄灭了。
这畜生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那些关于人类目光的优越性的说法是否存在真实的因素，或者是这只笼子里的大猫只是困倦了，总之，事实就是这样的，看样子它一点儿都没有要攻击我的意思，它那黑色的，圆圆的脑袋枕着前爪，像是睡去了。我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生怕些许动静就会再次把这只生机勃勃的生命唤醒。但是，至少现在我能够清醒地思考问题了，因为那双凶恶的眼睛已经不再注视我了。如今，在这个夜晚，我和一只凶猛的兽类同处一室。我的直觉告诉我，不用说，正是那个能言善辩的家伙设计陷害我，我意识到，这只动物和它的主人一样野蛮凶残。我怎么可能熬到天亮呢？要想把门打开，那是决计不可能的，就算想要撬开狭窄窗户上的栅栏，那也是不可能的。在这间宽敞的石质屋子里，你找不到什么藏身之所。就算你大声呼救，也不会有人听见的。我知道这间屋子是一个外屋，尽管它和走廊通道相连，但是，从通道那里走过来，大约有一百英尺的距离。另外，今夜外面大风呼啸，我的叫声也很难引起别人的注意。我现在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我的匹夫之勇和俗人之智了。
接着，我感到了一股阴冷的气息，此时，我的目光落在了地上的灯笼上。灯笼里的蜡烛歪向一边，蜡烛油已经开始向下流。要不了十分钟，蜡烛就要燃烧殆尽了。我现在只有十分钟可以行动了，因为我感觉，一旦蜡烛熄灭，在黑暗中我就无能为力了。一想到这些我瞬间感到浑身瘫软无力。我无助的环视了一下这死亡之所，我的双眼停在了一个地方，虽然说那里并不能保证我的安全，但是，至少与敞开的笼子大门相比，那里离危险稍微远一些。
我先前说过，这个笼子有一个顶和一个门，当笼子的门被打开的时候，笼子的顶部就竖了起来。顶部的栅栏间的间隙只有几英寸，栅栏间还有结实的铁丝网，另外，顶部栅栏被笼子两端的两根支柱牵引着，很结实的样子。现在，那个地方就是一个绝佳的遮篷，就在那个蜷伏在笼子角落的大家伙的正上方。笼子顶部的铁栏杆与屋顶之间的距离大概是二到三英尺。如果我能爬到那上面去的话，就是躲在笼子顶部和屋顶之间空隙里，那么我就只有一个面会受到攻击了。那样的话，我的下面，我的后面，以及我的四周都是安全的了。只有开口的那一面是危险的，我可能会受到来自那一面的攻击。是的，的确，就是那面，我没有任何的防护，但是，不管怎样，我要是躲在了那里，至少大猫走出兽穴之时，我不会轻易落入它的魔爪。它还得想想办法才能够得着我呢。我要么原地毙命，要么绝处逢生，因为，一旦蜡烛熄灭，我将不可能有机会爬上那里去了。我咽了一口唾沫，纵身跳起，我一把抓住了笼子顶部的边沿，晃荡着我的身体，就那么气喘吁吁地好不容易爬了上去。翻腾了半天的我现在是面部朝下的姿势。我发现自己正好看见下面笼子里的那一双恐怖的眼睛，还有大猫正在伸着懒腰的爪子。大猫口中的恶臭扑面而来，那恶臭犹如一口臭井里升腾出的气味。
看到我在笼子的顶部，大猫并没有愤恨异常，而是饶有兴趣的样子。只见它圆滑的黑色后背上泛起了一丝涟漪，接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黑色躯干往上一跳，身体瞬间就被拉长了不少，它的整个身体就靠着后腿的力量腾空而起，它的一只前爪趴在墙上，另一只则从我身下的铁丝网中伸了进来。然后，照着我就是一爪子，白色的爪子抓透了我的睡裤——我本该告诉读者的，我身上一直就只穿着睡衣裤——它这一爪子下去，我的膝盖上立即就被抓出了一道沟壑。这一下子不是什么攻击，更像是它的一种尝试，因为，就在我痛苦地大叫一声之时，它已经纵身回到了地面，接着又在屋子里轻快地跑来跑去，只是不时地向我这边看一眼而已。而我则再次迅速地缩身向后，直到我的背部紧紧靠在了墙壁上，我蜷缩起身体，尽可能把自己缩得很小很小。我知道，我躲得越远，它够着我的可能性就越小。
它现在看起来有些兴奋，它开始四处游走，不时地还在笼子里悄无声息地快步小跑一番，屡屡经过我所在的那块地方。看着这么一个巨大的身影在下面晃荡，而因为柔软的爪子，底下竟然一点声音都没有，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蜡烛已经快熄灭了，烛光已经相当暗淡了，我都快看不清下面的大猫了。接着，蜡烛发出了最后一丝亮光，然后，彻底熄灭了。这下子，我和大猫就身处漆黑之中了。
当一个人把他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之后，他就能更为平静地直面危险。我现在无计可施，唯一能做的就是静候结果。这种情况下，只有我待的地方最安全了，除此之外，再没有安全的地方了。我稍微伸展了一下我的身体，这样我就能安静地躺在那里，我几乎是屏住了呼吸，因为我希望如果我悄无声息，我就不会提醒它，兴许它能忘记我的存在。我猜想当时大约是凌晨两点钟。因为四点钟的时候，天就该大亮了。我只要再等不到两个小时，天就该亮了。
屋外，大风呼啸声不绝于耳，此时下起了雨，雨点不断地拍打着窄小的窗户。屋里，毒气十足，恶臭难当的气味已经弥漫了整个屋子。我听不见大猫的动静，更看不见大猫的身影。我让自己试着去想一些其他事情——只有一件事情能够让我不再想自己现在的危险处境。那就是我那阴险狠毒的堂兄，他简直虚伪至极，看样子他对我是恨之入骨。在他那和善的脸庞之下潜伏着一颗中世纪暗杀者的心灵。我越想越觉得这整件事情设计得滴水不漏。表面上他和其他人一样回屋睡觉去了。毫无疑问，他有能力让大家认为他是去睡觉了。接着，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又下楼来找我，把我引诱到这里来，并且成功地把我丢在了这个兽穴里。他的说辞会相当简单。他先离开了，因为我在台球室抽完雪茄后才离开。我自己下楼，想要再看一眼大猫。我没有看见笼子是开着的就径直走进了屋子，之后，我就被大猫袭击了。他是怎么想到这个谋杀计划的啊？尽管会有人怀疑，也许会——但是，至于证据，永远不会有什么证据！
那两个小时过得慢极了，恐怖的时间总是很难熬！我一度能听见一种令人焦躁不安的低声簌簌声，我觉得那应该是那家伙在用舌头舔舐自己的皮毛。还有那么几次，那家伙的绿色目光就那么穿过无尽的黑暗，有意无意地向我这边瞄一下，但是，它的目光不曾聚焦于我，因此，我觉得自己生还的希望越来越大了，因为，这样看来，那家伙像是已经忘记了我的存在，或者是已经忽略了我的存在。最后，窗外透进了最为微弱的一丝光线——起初，借助这些许微光，我隐约看到了两个灰色的方形东西映在黑色的墙壁上，接着，这灰色的方形东西变成了白色，这下子我看清楚了，原来我看见的就是我的同室伙伴。与此同时，天哪，它也在看着我。
很明显，我再次看到它的时候，它比上次更危险，也更有攻击欲望了。清晨寒冷的温度使它焦躁不安，暴怒不已。它不断地咆哮着，在屋子里来回穿梭着，尽管它的活动范围离我很远，我还是能看见它一脸的愤怒，它的胡须直愣愣地竖着，它的尾巴不住地摆动，发出啪啪的声音。当它在屋子的一角转弯的时候，它总是不怀好意地恨恨地向上瞥我一眼。那时，我能够感觉到它想要吃掉我啦。然而，就是在那么凶险的时刻，我发现自己竟然还在欣赏那恶魔柔软轻巧的姿态，那是一种波浪起伏般的柔软步态，它黑色两肋的皮毛光泽鲜亮，它那鲜红无比的长舌头垂在黑色鼻头的下面，颤颤抖抖，令人不寒而栗。它持续不断的低声咆哮着，音量逐渐变大，越来越大。我知道，自己的危险时刻来临了。
遭遇这样的死亡情景是痛苦万分，悲惨至极的——这是一种冷冰冰的死亡，这是一种毫无舒适感，且令人发抖的死亡，尤其是我当时只穿着薄薄的睡衣，就那么平躺在铁栅栏的格子上。我试图让自己打起精神，让自己在精神上战胜对方，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已经必死无疑的人，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希望我还能找到什么逃跑的方式。我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如果这个笼子的铁门还能够关上的话，我就能躲到笼子里去，那样的话，也许我还有一线生机。我能把笼子的门重新拉上吗？我根本不敢挪动自己的身体，生怕我这儿的动静会把大猫招引过来。慢慢地，非常缓慢地，我伸手去够笼子大门的边沿，也就是缩进墙壁里的那最后一段笼子铁门的栅栏。令我惊讶的是，我拽了一下那段栅栏，它竟然轻易地被我拉动了。事实上，我要是想把这扇门的铁栅栏全部拉出来的话，我就得倒挂在笼子顶部了。我又拉了一下，这下子，大约有三英寸的铁栅栏被我拽了出来。很显然，栅栏门就在滑轨里。于是，我又拉了一下……就在那时，大猫扑了过来。
它的动作快若闪电，我根本没有看到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是怎样发生的。我只是听到了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瞬间，明亮如炬的黄色双眼，毛茸茸的黑色大脑袋，以及鲜红的长舌头和闪着白光的獠牙就近在咫尺了。这家伙扑过来的动静过大，我想（我当时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了）当时笼子上面的那部分栅栏一定是掉了下去，也就是我借以躲避它的那部分栅栏，竟然哐当一下掉了下去。大猫的前爪在那儿挥舞了一阵子，它的脑袋和前爪已经快够着我了，它的后爪子乱蹬一气，想要在栅栏边儿找到可以踩踏的地方。我听见大猫爪子狂抓栅栏网的声音，它口中喷出的气体让我恶心反胃。但是，它错误估计了自己的跳跃能力。很快，它就无法坚持现有的姿势了。慢慢地，它只得返回到地面，愤恨地张大嘴巴，不住地用爪子挠抓着铁栅栏。又一声咆哮之后，它发起了第二次攻击，再次向我扑过来。
我知道接下来的几分钟是决定我生死的关键时刻。这畜生在一次次尝试中积累经验。它不会再次错误估计形势了。如果我还想有一线生机的话，我必须马上行动，我必须毫无畏惧地开始行动。瞬间我就想好了自己的计划。我脱下自己的睡衣，把睡衣从栅栏的空隙间扔了下去，正好扔在了那畜生的脑袋上。就在同时，我倒挂在笼子的边沿，死命地抓住笼子门的栅栏，拼命地把那铁栅栏门从墙里面往外拽。
出乎我的意料，那铁栅栏门竟然被我轻易地拉出来了。我急忙跳到地上，用尽全身力气拉门。但是，因为我过于匆忙，我竟然站在了相反的位置。如果我跳到了笼子的另一边儿，我本该毫发未损的。由于我跳错了方向，我迟疑了一下子，然后就迅速从只剩下一个小口的门那儿钻进了笼子。这当下，大猫已经摆脱了我的睡衣，我本来是想用睡衣挡住它的视线，这下子也没用了，此时，大猫猛地扑向我。我猛跑进笼子，赶忙关住身后的铁栅栏门，但是，就在我完成这一系列动作之前，大猫已经抓住了我的一只腿。那只硕大的爪子猛地撕扯掉我小腿肚子上的肌肉，那感觉就像是刨子唰地一下刨出一堆木刨花一样。下一秒钟，我眼见腿上的鲜血直流，顿时神情恍惚。我就躺在那一堆脏兮兮的稻草里，四周都是可爱的铁栅栏，它们把我和那畜生隔开了，畜生此时就在笼子的外面，它正歇斯底里地狂跳乱撞。
我的伤势过重，我已经动弹不得，几乎陷入昏迷的我，现在已经感觉不到恐惧了，我只能静静地躺在那里，与其说是活着，倒不如说是已经死了，我就那么朦朦胧胧地睁着眼睛望着大猫。它那黑色的宽阔前胸抵着笼子，钩子般的爪子狂怒地在空中乱抓，想要抓住我似的，这一幕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见过的一个场景，就是一只小猫冲着老鼠夹上的猎物挥动着自己利爪的样子。它已经抓烂了我的衣服，但是，对于躺在地上的我，它是有心无力的，因为它根本够不到我。我听说过食肉类动物造成的伤口会使人产生一种麻醉感觉，现在，我本人就体验到了这种麻醉后的感觉，因为，我已经失去了一切知觉，我像是饶有兴趣地观看着一场游戏，观赏着大猫的成功或者失败。不知不觉中，我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我仿佛进入了梦境，即使在梦里，那黑乎乎的大脑袋和红艳艳的红舌头也挥之不去，就这样，我仿佛迷失在了极度亢奋之中，仿佛置身于天堂之中，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种解脱，这可是众生费尽苦心想要得到的解脱啊。
后来当我再回想起此事的时候，我得出结论，我当时一定昏迷了大约两个小时。把我从昏迷中再次惊醒的正是那尖锐的金属哐当声，那是我恐怖经历的开始。那是弹簧锁咔嗒的一声响声。接着，就在我的神智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就在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这个响声，伴随着这声响动，我的堂兄和善的脸庞从门缝中露了出来，他在查看屋里的情况。很显然，他眼前的一幕惊到了他。大猫正蜷伏在地上。我则仰面朝上躺在笼子里，身上只剩下了睡衣的袖子，我的睡裤已经成了一绺一绺的布条，我的身旁流淌着一大摊鲜血。即使是在现在，我也能想起他那惊诧的表情，清晨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他注目凝视着我，然后又仔细看了我一番。接着他走进屋来，关上了身后的大门，他走到笼子跟前，想要看一看我是否真的已经死了。
我不能很负责地告诉大家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当时是昏迷的，根本无法记录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能说我突然意识到他的脸从我这边转了过去——他正在看着大猫所在的方向。
“干得好，汤米！”他大喊道，“干得好，汤米！”
接着，他走近铁栅栏，他的后背仍然朝着我。
“卧下，你这个蠢家伙！”他大吼道。“卧下，先生！你不认识你的主人了吗？”
突然间，尽管当时我的脑袋里还是一片恍惚，但是我隐约想起来他曾经提到过，鲜血的味道能够使这只大猫变成一只恶魔。我的鲜血起到了这种作用，但是我的堂兄可得为此埋单了。
“滚开！”他大声尖叫不已。“滚开，你这恶魔！鲍德温！鲍德温！哦，我的天哪！”
接着，我听到他摔倒在地，站起来，再次倒地的声音，这声音像是谁在摔打一个帆布袋子。他的嘶喊声越来越弱，直到销声匿迹，剩下的只有那动物的愤怒咆哮声。接着，就在我认为他已经死了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满身是血，跌跌撞撞的身影在屋子里疯狂地奔跑起来，这一切就像是一场噩梦——这就是我再次昏迷之前所看到的一切。
我恢复体力是在几个月之后了——事实上，我不能说我已经恢复了，因为，直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是拄着拐杖的，这根拐杖就是那晚我与巴西大猫共处留下的证据。鲍德温，那个男仆，以及那里的佣人们，他们都说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不知道他们的主人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意外，他们发现我在笼子里，发现主人的尸体——或者说他们后来才发现那是主人的尸体——在他自己所饲养的动物的利爪之下。他们用火烫的铁棍子吓退了大猫，之后，他们从门上的猫眼处击毙了这只大畜生，直到那时，他们才把我解救出来。我被抬到了自己的房间，就在那儿，就在那个可能是谋杀我的杀人犯的家中，好几个星期里，我一直昏迷不醒，游离在生与死的边缘。他们从克里普顿请来了一位外科医生，从伦敦请来了一位护士照顾我，一个月后，他们抬着我上了火车，就这样，我被送回了格罗斯沃纳庄园的住所。
我在卧床昏迷期间只记得一件事情，要不是因为那件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头脑里，我可能都会把它当作是我昏迷时的胡思乱想呢。那是一个夜晚，看护我的护士恰好不在我的床边，就在那时，我的卧室门打开了，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士出现在门口，她身着黑色丧服，一闪身走进了屋里。她径直走向我，当她低下那张蜡黄面孔仔细端详我的时候，我仿佛在昏暗的夜光里认出了她，她就是那个我堂兄娶回家当妻子的巴西女人。她仔仔细细地把我看了一番，她的神情相当和善亲切，这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亲切神情。
“你能听到吗？”她问道。
我微微的地点了点头——因为我当时还十分虚弱。
“好吧。那个，我只是想对你说，你谁都不能怪，你只能怪你自己。我难道没有尽我所能去帮助你吗？从一开始，我就想尽办法要赶你走，让你离开那栋房子。我可是用尽了手段，只要不出卖我丈夫，我试着想办法去救你。我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你请到我们家来。我知道他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们那里了。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因为我受到他的伤害比你们任何人都要多。我不敢告诉你实情。他会杀了我的。但是，我还是尽我所能帮你了。现在看来，你可是我唯一的挚友了。是你让我重获自由，我以前一直认为只有死亡才能让我彻底解脱。我很遗憾，你现在伤得很重，但是，我无须自责。我告诉过你，你是个蠢货——你看看，你的确是个蠢货吧。”说完这些话，她又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房间，这位话语犀利，孑然一身的女人啊，我注定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靠着她丈夫身后的财产，她回到了自己的祖国，我听说她之后一直住在伯南布哥，终身戴着面纱生活。
直到我病愈后回到伦敦，我的医生们才重新宣布我已经恢复了健康，可以继续从事我的生意活动了。这种承诺在我看来并不怎么令人高兴，因为，我害怕这标志着我的讨债者们可以登门拜访我了；但是，最后还是我的律师，就是萨默斯先生给我带来了好消息。
“我很高兴看到阁下您恢复得很不错了，”他说道。“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现在，我要向您表示我诚挚的祝贺。”
“萨默斯，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我可没时间跟你开玩笑。”
“我说得是正事，”他回答道。“在过去的六个星期里，你已经是索瑟顿勋爵了，但是我们害怕你知道此事后，也许会影响您的恢复，所以就一直没有告诉您。”
索瑟顿勋爵！英格兰最为富有的阶层之一！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的耳朵。突然，我想起来了一些什么，那些逝去的时光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想起了在我受伤之时碰巧发生的一些事情。
“那么，也就是说，索瑟顿勋爵就在我受到伤害的那时候快要死了吗？”
“索瑟顿勋爵恰恰就死在那一天。”萨默斯说这话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这下我就彻底明白了——因为他是一个极其精明的家伙——他也彻底搞清楚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清了清嗓子，停了一会儿，就好像是在等我最后的确认一样，但是我实在是瞧不出把这样一桩家族的丑闻暴露出来公之于众可以从中收获些什么。
“是这么回事儿，一个非常奇怪的巧合，”他带着他经常会有的那种表情和神气继续说道，“当然，你是清楚这一点的，你的堂兄伊沃拉尔德·金是索瑟顿勋爵全部财产的第二位继承人。现在，如果是你而不是他被那只老虎撕得粉碎的话，总之就是这样，如果你死了，那么理所应当，你的堂兄现在肯定名正言顺地会成为新的索瑟顿勋爵。”
“毫无疑问，”我说道。
“于是你的堂兄在这上面费了很大的脑筋，”萨默斯说道。“我恰好知道了已故的索瑟顿勋爵的贴身男仆收了你堂兄的钱，于是你的堂兄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每隔几个小时就会收到勋爵男仆给他发去的电报，电报的内容就是汇报勋爵身体的最新情况。同时，那也正好是你去那里的时候。既然他已经知道他本人不是勋爵财产的直接继承人，那么他就不应当费尽心机去打听这么清楚了，难道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的确是很奇怪，”我说道。“现在，萨默斯，如果你能为我取来我的账单和一本新的支票簿，我想我们很快就会让所有事情恢复它原有的秩序了。”

作者小传
亚瑟·柯南·道尔于1859年5月22日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是家里十个孩子中的第三个。他以创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而闻名于世。
道尔在1876年至1881年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期间开始写短篇故事。完成大学学业后，他在一艘去往非洲西海岸的船上做一名外科医生。接下来，他于1885年获得了博士学位，专业是脊髓痨防治。同年，道尔与路易莎·霍金斯结婚，婚后他们有两个孩子。路易莎于1906年死于肺结核。1907年，道尔与珍·莱克伊结婚，他们生育了三个孩子。珍于1940年去世。
1880年前后，道尔在准备开业行医的同时再一次开始写作。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血字的研究》，于1887年出版，大获成功，这是他创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的开山之作。1891年，道尔研究眼科学并且开了一家新的诊所，但没有一个病人到他的诊所看病。好在福尔摩斯的形象大受公众欢迎，道尔才得以维持生计。但是，随着写作生涯的展开，他渐渐憎恶起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来，因为这个人物形象的存在妨碍了他认为的“更为重要的”作品的创作，于是他在1893年“结果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这位侦探与他的老对手莫里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一同坠崖而亡。这绝不是为了吸引公众的注意力而有意为之的噱头，道尔认为他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关系结束了。
公众对福尔摩斯“死亡”的反应非常强烈，震惊了道尔，反响之大让他不得不在1901年出版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把这位侦探召回以使广大公众得到安慰。最终，福尔摩斯出现在56篇短篇故事和四部长篇小说中，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小说人物形象。
在英国与南非布尔战争之后，道尔写了一本非常有影响的小册子，解释并为英国的立场和行为辩护，这本小册子被广泛地散布，并被翻译成外国文字。道尔后来认为这本小册子应该可以让他得以被授予爵士勋衔。他还写过全本的布尔战争史。道尔两次参加竞选想进入国会，但都没有成功。他在刚果改革运动中十分活跃，并且卷入两桩他认为审判不公的案件。最终，由于道尔的干预和他给予的财力支持，这两桩案子的嫌疑犯最后被证明是错判并且被免除了刑罚。
1906年，他的妻子路易莎去世，从那时开始，一系列的死亡，包括他的儿子、他的兄弟、他的两个姐夫，还有他的两个外甥相继离世，这让他非常悲痛。似乎就是这个原因，让道尔加入了20世纪初非常时髦和流行的“唯灵论”运动，这个运动对于想要了解超自然现象的一般公众极具吸引力。道尔创作的关于查林杰教授的小说《薄雾笼罩之地》就涉及了唯灵论，1921年他在《仙女来了》的文章中就使用了当时被认为是真实的柯亭立小镇精灵的照片。可是，多年以后最终得到确证，轰动一时的所谓柯亭立小镇精灵只不过是一场恶作剧。
道尔曾与哈里·胡迪尼建立了友谊。胡迪尼是一位反通灵术的斗士，经常拆穿以通灵为名义的骗局和欺诈行为，而道尔对通灵术信以为真，于是他们的友谊结束了。道尔确信胡迪尼本人拥有神奇的力量，而胡迪尼却始终无法让这位作家相信他的“魔力”只不过是让人产生错觉罢了。
道尔继续他的写作生涯，出版了各类作品，包括短篇故事、非虚构的散文作品。1930年他因为心脏病去世。他身前公开否认自己对基督教的信仰而声明自己是一位“唯灵论者”，死后所葬墓穴位于明斯泰德的教堂外一块不被视为神圣的地域，墓穴上只以一只十字架作为标记，没有任何题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多年以后，整个墓地扩大，道尔的坟墓成了神圣的公墓里的一员，原先的十字架上也加上了题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