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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弗斯夫人也这么说。”我告诉他。
他离开窗口,在屋里走来走去,摸摸家具,看看图片,开开衣橱门,抚弄抚弄我那从行李里取出的衣服。
“你跟丹弗斯处得怎么样?”他突然问道。
我转过身去,又对着镜子梳起头来。“她的态度似乎有些生硬。”隔了一会儿我才说道,“也许她以为我要干涉家务事吧。”
“我看她不会介意的。”他说。我抬起头,见他正瞧着镜子里的我。随后,他转身又踱到窗前,低声吹着口哨,以脚后跟为支点把身子前后摇来晃去。
“别跟她计较,”他说,“她在许多地方都与众不同,可能很难让别的女人和她相处。你不必为此烦心,如果她的确让你觉得讨厌,赶她走就是了。可话又说回来,她很有能力,可以操持所有的家务事,省得你费心劳神。她对下边的人有点蛮横,只是不敢在我面前逞凶。她要是放肆,我早就叫她滚蛋了。”
“待她了解了我,我们大概会处得相当好的,”我连忙说,“刚开始的时候对我有点憎恶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憎恶你?为什么要憎恶你?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问。
他从窗口转过身来,皱着眉头,脸上带着古怪的怒容。不知他为何如此计较,我真后悔不该讲这话。
“我的意思是,对于一个管家而言,照料单身汉要省事得多,”我说,“我看她已习惯了这种生活,也许怕我横加干涉。”
“横加干涉,上帝啊……”他嚷嚷起来,“如果你认为……”他话说了半截便停下,走到我跟前吻了吻我的额头。
“不要再提丹弗斯夫人了,”他说,“我怕是对她不大感兴趣。走,我领你去看看曼德利。”
那天晚上我再也没见到丹弗斯夫人,我们也没再谈论她。一旦把她从心里驱逐出去,我便感到快活了些,不那么强烈地觉得自己是个不速之客了。我们在楼下的厅堂里转悠,观赏墙上的油画,迈克西姆用胳膊搂着我的肩膀,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自己如愿以偿,成了梦境中想象的自我,把曼德利当成了我的家。
我的脚步落在大厅里的石板上所发出的声响不再令我提心吊胆,迈克西姆掌着钉子的鞋底发出的声音比我的要响得多,还有那两条狗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也给人以舒适、惬意的感觉。
我心情愉快,还别有缘故呢。那是我们在曼德利度过的第一个傍晚,刚进家门不久便四处观赏油画,用去不少时间,后来迈克西姆看了看时钟,声称天色太晚,吃饭不用更衣了。这一来,省得我受窘。不然,那个叫艾丽斯的使女肯定会问我穿什么样的衣服,还会帮我更衣。那时,我将穿着范夫人施舍给我的一件衣服(那衣服她女儿穿着不合身),裸露着肩膀,忍受着寒冷走下漫长的一段楼梯到餐厅里去。我害怕在那个庄严肃穆的餐厅里正襟危坐地吃饭。现在由于不用更换衣服,情况便显得非常轻松自然了,就跟我们以前在餐馆时别无两样。我穿着舒适的针织裙,说说笑笑,谈论着在意大利和法国的见闻。我们甚至还把沿途拍的照片放到餐桌上,弗里思和那个男仆像侍者一样不足为虑,他们不会似丹弗斯夫人那般用目光逼视我。
饭后我们到藏书室休息,不一会儿就有人拉上了窗帘,并往壁炉里添了柴火。虽然已是五月份,但仍寒气逼人,幸好炉火熊熊,给我以温暖。
饭后像这样坐在一起还是头一遭。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们吃过饭就出去逛大街、散步、开车兜风、上小咖啡馆,或者依在桥的栏杆上观风景。此刻的迈克西姆不由自主地走向大壁炉左侧的椅子,伸手取过报纸。他把头枕在一个宽大的垫子上,燃起一支香烟。“这是他的生活规律,”我暗自思忖,“情况历来如此,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
他没有朝我这边瞧,兀自看着报,由于恢复了原来的生活模式,又当上了一家之主,显出一副安然自得的神态。
我手托下巴,抚摸着长耳狗,陷入了沉思。我心想自己并非第一个坐在这把椅子上的人,以前另外还有一个人也坐过;她在坐垫上留下了印迹,她的手曾经放在椅子的扶手上;她曾经也用这把银质咖啡壶斟过咖啡,还把这只杯子放至她的唇边,她也像我现在一样俯身抚摩过长耳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