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比秩”的性格、功能与意义(第17/18页)
(63)日人大庭脩指出“上述诸校尉的秩从西汉时期起就可能是比二千石”,其说甚是。不过他是从字形讹误上论证的,先指《百官表》郡丞“秩皆六百石”的“皆”字应是“比”字,进而判断“司隶至虎贲校尉,秩皆二千石”的“皆”字也是“比”字。见其《秦汉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5页。
(64)按,西汉司隶校尉还可能一度秩比六百石。《汉书》卷七七《盖宽饶传》:“家贫,奉钱月数千,半以给吏民为耳目言事者。身为司隶,子常步行自戍北边。”事在汉宣帝。王鸣盛谓:“宽饶为司隶校尉,奉钱月数千,司隶校尉秩二千石,而云月数千,则又与《贡禹传》所言不同,存疑备考。”《十七史商榷》,台湾大化书局1984年版,第293页。陈梦家先生云:“而《百官表》司隶校尉秩二千石,奉当为万二千,是升司隶校尉为二千石当在宣帝以后。”见其《汉简所见奉例》,《文物》1963年第5期。这推测是有道理的。《汉书》卷二《惠帝纪》惠帝诏:“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按此诏推测,吏六百石及故吏二千石以下,其家除军赋之外,是要承担戍边之徭的。盖宽饶所任司隶校尉,可能秩比六百石,所以其子要承担徭戍。西汉比八百石的谏大夫月俸9200钱,比六百石、六百石月俸约3000—6000钱,说司隶校尉秩比六百石,也符合盖宽饶“奉钱月数千”的情况。刘文瑞先生根据盖宽饶由比千石的太中大夫迁司隶校尉一点,判断其时司隶校尉千石。见其《西汉官俸杂考》,收入《陈直先生纪念文集》,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3页。但这与其子徭戍不合,与其俸额不合。汉代官僚能上能下,秩级可高可低(参拙作《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第4章),所以从仕历判断秩级不一定可靠。朱绍侯先生说西汉司隶校尉比二千石,汉哀帝绥和二年变成二千石,但未能提供可信证据。见其《西汉司隶校尉职务及地位的变化》,《史学月刊》1994年第4期。许树安先生径断司隶校尉二千石,也嫌粗略。见其《汉代司隶校尉考》,收入《揖芬集——张政烺先生九十华诞纪念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65)朱绍侯先生认为司隶校尉来自绣衣直指使者,见其《浅议司隶校尉设置之谜》,收入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编:《秦汉史研究》第6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78页。司隶校尉称“奉使”。见《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设官到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去节”,司隶校尉一直是“持节”之官。参看廖伯源:《使者与官制演变——秦汉皇帝使者考论》,台湾文津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页以下。“持节”的意义,参看大庭修:《秦汉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52页以下。
(66)西汉王国内史,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废罢,事见《汉表》。安作璋、熊铁基先生因云:“成帝时罢内史官,以后不见复置。”《秦汉官制史稿》,下册第252页。吴树平先生看到《东观书》上文有内史,推测“可能东汉初年一度恢复,亦未可知。”《东观汉记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页。然东汉有内史,不止于东汉初年。邓太后曾为清河王国特置内史,事见《后汉书》卷五五《章帝八王传》。《续汉书·百官志五》叙王国官不及内史,但刘昭注云:“《东观书》曰:其绍封削绌者,中尉、内史官属亦以率减。”又《续汉书·礼仪志下》记诸侯王薨,“诸侯王傅、相、中尉、内史典丧事,大鸿胪奏谥”。可见东汉仍有内史,但系特置。
(67)吴树平:《东观汉记校注》,第150-151页。
(68)对秦楚之际形形色色的将、校、尉,可参陈直:《汉书新证》,第147-148页,《附录二·秦楚之际官名》。
(69)《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
(70)《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王国“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同书卷四四《淮南王刘长传》薄昭与淮南厉王书:“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为军吏者,中尉主。”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陵曾发现了7枚“中尉”封泥,是为中尉的职权凭证。见韦正等:《江苏徐州狮子山西汉墓的发掘与收获》,《考古》1998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