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一(第12/13页)

“棜禁。”

按:棜禁上有四周无足者为楕方木槃,当与吾乡茶槃相似。有足者则当与俎相似矣。论形制,则棜无足,禁有足。论等秩,则大夫用棜,士用禁,其常也。然至乡饮乡射,则虽大夫去足者亦得名禁;至此馈食礼,则虽士之有足者亦得名棜。

《少牢馈食礼》:“放于西方。”

放,犹《檀弓》“吾将安放”之放。

“载右胖,髀不升,肩、臂、臑、膊、胳、正脊一,脡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肠三,胃三,长皆及俎拒;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切;肩、臂、臑、膊、胳在两端,脊、胁、肺、肩在上。”

凡牲体有豚解,有体解。豚解者,解为七体:一脊、两胁、两肱、两股也。胁者,肋骨,亦谓之胉。肱者,前胫骨,谓之肩。股者,后胫骨,谓之髀。胁、肱、股三者,各分左右两胖,故为六体,合脊则七体矣。此豚解也。体解者,即七体而折解之为二十一体,折脊骨为三,前为正脊,中为脡脊,后为横脊;折胁骨为三,前为代胁,中为长胁,亦名正胁,后为短胁;折肱骨为三,上为肩,中为臂,下为臑;折股骨为三,上为髀,中为膊,下为胳。胁与肱、股三者各分左右两胖,共得十八体,合脊之三体则二十一体矣。两髀以近窍之故,贱之不升于俎,故凡十九体而牲体之数备矣。此外,正脊之前当颈处谓之脰,亦谓之隘;后足之末近蹄者谓之觳,皆不在正体之数。此秦氏蕙田之说而国藩微有删改。

“主妇被锡衣侈袂。”

《钦定义疏》云:“锡衣当是缘衣。缘字一讹而为,再讹而为锡。”又云:“士妻助祭于公,则服缘衣;自祭于家,则服绡衣。大夫妻助祭子公,则服展衣;自祭于家,则服缘衣。”秦氏蕙田云:“汉乐府云‘曳阿锡’注云:‘细布。言布滑易如锡也,以细布为衣而侈其袂,即缘衣也。’”国藩按:据此二说,则锡衣乃身服之衣,非首服之次也。服缘衣者,首即服次,不必更言首服矣。

“食举三饭。”

此下当有“尸实举于菹豆”六字,经不言者,略之也。《特牲礼》“佐食举干”之上当有“尸实举于菹豆”六字,经不言者,盖叙于举兽干鱼一之下也。

《有司彻》:“次宾羞羊燔,如尸礼,侑降筵自北方。”

如尸礼,亦当横一燔于俎上以进,又横执俎以降也。

“次宾羞匕湆,如尸礼。”

如尸礼,亦当缩执匕俎以升,缩匕于俎上以降。

“司空取爵于篚,以授妇赞者于房东”一节。

主妇献爵,犹初献之主人献爵也。设两铏糗修,犹初献之荐豆笾也。此外如羞匕湆、羞肉湆、羞燔皆与初献相同。其不同者不授几,不载俎设俎耳。

“受爵酌献侑”一节。

于献爵羞糗修之外,有羞豕脀、羞豕燔二节,较之主妇之献尸,则已为少杀,盖无羞匕湆及两铏也。然较之主人之献侑则尚为少隆,盖彼于正俎之外仅羞羊燔,无匕湆并无肉湆也。

“次宾羞羊燔,如主人之礼。”

尸酢主妇,较之酢主人时,少羞匕湆、羞肉湆二节。

“宰夫洗觯以升”一节。

此节六“爵”字,皆宰夫新洗之觯,非上文之酢爵也。

“皆若是以辩。”

谓众兄弟皆由洗东升阼阶上,拜受爵,坐祭立饮也。

“尸作三献之爵”一节。

上文宾三献之礼未毕,即暂停而别行主人酬尸及均神惠之礼,至是乃补三献之礼。又上文初献载尸正俎时,巳历说十,一俎未遽载也。至尸酢主妇时,八俎载毕,尚有三鱼俎未载,至此载之。

“司士羞一湆鱼。”

侑及主人之湆鱼有一字,尸无一字,上文已著五鱼也。

“主人以酬侑于西楹西。”

尸酬主人在东楹东。主人酬侑,侑酬长宾。长宾酬众宾,众宾酬兄弟,兄弟酬私人,皆在西楹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