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美国有助于维护民主制度的主要原因[1](第11/28页)

当一个宗教的唯一目的是将它的统治建立在触及所有人心的向往永生的愿望上时,它便能够获得普遍性;但是,当它与一个政府结合的时候,它必须采纳仅适用于某些人的箴言。因此,通过与一种政权结盟,宗教将增加某些人的权力,而失去支配所有人的希望。

只要宗教依靠能够抚慰所有苦难的感情,它就能够吸引人类的内心。而当宗教与世界上的苦难情感混为一体时,它有时被迫维护那些不是要求爱而是要求利益的盟友;而它必须将那些往往仍在继续爱它,但在反对它的盟友的人视为敌人而拒之千里。因此,宗教不分享统治者的物质权力,就不会承担统治者所引起的一部分仇恨。

表面上看起来最巩固的政治权力仅作为一代人的观点或一个时代的利益的持续存在的保障,往往会比一个人还要命短。法律能够改变看上去最稳定和最坚固的社会状态,而且在改变社会状态的同时也改变一切。

社会权利大都稍纵即逝,就像人生在世那样;它们迅速更替,犹如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至今尚未看见一个政府依赖于始终不变的人心的支持,或者能够以一种不朽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基础。

只要宗教在情感、本能和激情中汲取力量,而这些情感、本能和激情在所有的历史时期是以同样的方式反复重现的,那么宗教就能够蔑视时间对其所造成的影响,或者至少不会被另一个宗教所消灭。[政权不能反对它。]但是,当宗教想依赖于这个世界的利益时,它几乎同世界上的一切权力一样脆弱无力。独善其身的宗教有希望永垂不朽,而与短命的政权相结合的宗教,循着这些权力的命运,往往随着昔日支持这些权力的激情的消失而灭亡。

因此,通过与不同的政权联合在一起,宗教只会使自己承担起繁荣的联盟义务。宗教不需要依靠政权的帮助而存在,而给予政治权利以帮助,则会导致宗教走向灭亡。

我刚刚指出的危险存在于所有时代,但其并非总是表现得那么明显。

在某些时代,政府似乎是永垂不朽的,而在另一些时代,你可以说社会的存在比一个人的生命更加脆弱。

有些政体使公民处于沉睡之中,而另一些政体则使公民保持兴奋状态。

当政府显得十分强大且法律制度显得十分稳定的时候,人们没有注意到政教结合所带来的危险。

当政府显得十分软弱且法律制度相当多变的时候,这种危险是有目共睹的,但这时往往已经没有时间避免这种危险了。因此,你必须学会很早就能够预见它。

就一个处于民主社会状态的国家而言,你会发现社会本身倾向于共和[52],政教结合的危险性也必定逐渐加强;当政权不断易手,政治理论相互更替,当人事、法律和制度将要消失或日新月异,而且不是仅在一段时间内,而是长期如此的时候,时机已经到来。激动和不稳定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质,就像固定性和昏睡是专制君主制度的法则那样。

既然美国人每隔四年改选国家首脑,每隔两年改选新的立法者,而且每年改选地方行政官员;既然美国人将政治世界交给革新者做实验,而将宗教置于政治世界之外,那么宗教在动荡不定的舆论之中依靠什么呢?在政党的斗争之中,宗教在何处寻找它应当享有的尊重?当周围的一切都走向毁灭,宗教还能保持永垂不朽吗?

美国的神职人员已经早于所有人认清这个事实,并根据这一事实采取行动。他们已经认识到,如果想要获得政治权利,就必须放弃宗教的影响力,而他们宁愿失去政权的支持,也要分享国家的盛衰荣枯。

在美国,宗教也许不像它在某些时期和某些国家那样强大,但它的影响力更为持久。它只依靠自己的力量产生影响,而这种力量是谁都无法夺走的;它仅在一个范畴内发挥作用,但它完全覆盖了这个范畴,并且毫不费力地支配着它。

在欧洲,我听见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人们对缺乏信仰感到遗憾,并且呼吁赋予宗教其原先享有的某些权力。

在我看来,在今天,我们首先必须仔细找出人们在宗教方面的自然状态应当是怎样的。随后,只有知道了我们可以寄予何种希望以及我们应当害怕的是什么,我们才能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应当努力达到何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