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队的编成及其使用(第7/9页)
不管行军时所采取的形式是哪一种,都不过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罢了。目的是决战,歼灭敌军、摘取胜利的果实。对于敌人的行军纵队,另一方可以进行空中突袭,破坏其行军纵队。
一个坚定果敢的防御者通常会紧盯进攻者的薄弱部位,然后集中优势兵力,发动进攻,并取得决定性胜利。
陆战中,部队的行动非常缓慢,而海军和空军则由于飞机和军舰的快速度,行动非常迅速。不过,在和平时期,为了节省燃料,飞机和军舰往往不是全速飞行或航行,它们只有在作战时才发挥最快速度的优势。但是,尽管如此,飞机的最低时速也已达到125公里,军舰最低时速为20~25公里。
虽然海军和空军具有速度快的特性,但是它们要经过远距离机动和在战前展开部署,并要遵守和陆军一样的原则:在战场的关键地段集中优势兵力。当然,海战和空战只有进攻,没有所谓的“防御”,而且因为双方飞机的高速度,其战斗进程要比陆战快得多。至于海军,可以在远距离进行迟滞作战,也不违背这个观点。
通信器材性能的改善对大部队的作战及其统一指挥提供了便利条件,指挥官通过通信器材能够和军队取得联系、下达命令。在陆战、空战和海战中都可以使用无线电报和飞机;陆军可使用电报、电话、汽车;海军可使用信号;等等。但是,使用无线电报可能会造成上级指令被敌人窃取的局面。所以,使用密码迫在眉睫[13]。
不管陆上还是海上和空中,只要进攻获得胜利,就应当马上进行追击战,让敌人的失败变成溃逃。这是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真理。虽然,“追击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口气”的指令是正确的,但是在实践上往往难以实现。
事实上,迄今为止,在陆地上,战败方逃跑的速度往往比战胜者的速度快,战败方可以借助少量器材来阻滞追击方的追击,为其主力撤退争取时间。跟以往相比,现在的军事装备条件非常有利于追击方采取追击行动,飞机可以轰炸战败方的部队,摩托化部队和装甲部队可以超越敌人,从翼侧或正面攻打敌人。
当然,战败方也可以设置障碍,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动用摩托化部队,甚至在国内展开人民战争,最终迫使胜利者没有办法彻底享受胜利的果实。
也因为这样,想要通过追击战而取得全面胜利,就要投入更加巨大的人力、物力,直到摘取胜利果实为止。
对海上和空中而言,要发挥军舰和飞机的最大速度的优势,歼灭敌人,为决战获得胜利。
关于战斗和战斗中兵力的运用,我就讲到这里。至于登陆等特殊作战行动,我不想细述,但是,我还是想谈谈空、海军在作战行动中的运用,因为它们的行动取决于总体战的本质,是总体战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空军和海军的作战行动,一定不能影响整支部队集中优势兵力的发挥,影响整体作战行动。所有的作战行动都要服务于总体战,除非某个民族在战争爆发时便陷入分裂之中,或者某个被敌人围困的要塞因为弹尽粮绝投降敌人,但是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空军的特种作战行动要针对敌人后方进行,比如破坏敌人前线与后方联系的道路、铁路,其他和作战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重要设施,以及在这些设施中劳动的工人,还有居民区。
破坏敌国军事经济是战争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行动,但是这种任务不能妨碍空军获得制空权或与陆、海军的协同作战。空军的任务由最高统帅部下达。对于空中、陆上或海上的决战,军事当局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一定要将最强大的空军兵力投入到战争中。
如果敌国的防空力量较为强大,那么袭击敌国居民的意图就难以实现,而且敌国人民会为了生存,全力配合政府参与防空。但是,如果我方空军拥有空中优势并将敌军击溃,那么空军便可以肆无忌惮地在敌国领土上空飞行。
由于袭击敌国领土上的设施和居民是空军的特殊任务,所以,保护自己的领土和居民不被敌军轰炸,也成了空军义不容辞的一项义务。当然,这种任务肯定是局限于某些重要的目标的,比如,装卸车站、大型工业中心、重要军工厂、大型仓库以及大城市,空军部门还要在这些目标上装备防空器材,设立通信勤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