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杂色收入(第9/21页)

我们假设输纳的粮食每石值银0.5两,那么每年渔课总收入将超过58000两。与番舶抽分相比,这是颇为可观的收入。

第二节 管理收入

(j)开纳事例

因为管理收入的非道德性质,明朝的资料通常对此讳莫如深。例如出售官衔称为“开纳事例”,字面意思是“根据先例纳捐”。实际上,这项非正规的收入比较稳定,在16世纪如果没有此项收入政府运作几乎难以维继。

虽然经常出售官衔,但是从未正式制度化。一般的做法是授予捐献者名誉头衔,例如监生或者武官。这样他就可以得到役的优免,有时这种优免可以扩大到其家中一位以上成员。通常被授予与所购买官衔相当的冠带,但在正常情况之下他们没有俸给,没有实职。当然,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吏胥不经过考试而获得提升,平民变成某些部门中不拿薪水的吏书,合格的学生能够优先得到任命,停职的官员有时能够重新起用。所有这些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费用〔112〕。开纳事例由户部或工部监管,有时吏部也协同管理。这笔收入由省直官员、边镇督抚以及各部官员使用,用于工程营建、救济灾荒以及紧急的军事补给。到16世纪晚期,它更常用于修建陵寝和宫殿。捐献通常是现金,有时也有实物捐纳,诸如马匹、砖块等。数额变动很大。最低的官衔,20两就足够了。从16世纪一些富商的墓志铭中可以看出他们被强迫购买卫所军官之衔〔113〕,其数目很大。徐贞明于1575年记述了监生的头衔要费银350两〔114〕。1596年营建寿宫,开纳进银以500两或1000两为标准〔115〕。

现在没有开纳事例的官方记录,事实上也不可能公布。但是在官方和私人著述中却不时地透露出这项收入的水平。1508年开纳事例银为430000两〔116〕,1565年户部尚书高耀(1560—1567年在任)报告当年事例银为510000两〔117〕。张居正在一封私人信件中揭示出从1570年到1580年国家每年由此得银400000两。很明显,这一收入水平稳定不变,成为国家正常预算的一部分。虽然张居正个人憎恶这种做法,但他强调这项收入也是不可或缺〔118〕。每年总计达400000两白银的收入实际上比任何一种工商业的收入都要多。

但是这项收益的代价极高。所谓的生员实际上很少进入学校。他们利用这种官方身份妨碍司法,逃避税收(参见第三章第一节)。帝国灭亡之前,在一些富裕的县里生员多达1000名,地方管理很大程度上受到他们的束缚〔119〕。当时,许多不合格的人购买官职、吏胥职位,这些人充斥地方政府。他们获得挂名差事,诸如“知印”、“承差”等,通过这些头衔来获得违法收入。

(k)僧道度牒

帝国早期,僧道度牒费用并当成国家收入的主要的来源。洪武时期,三年登记一次,每次发放300至500张度牒。永乐时期,每五年给度牒一次,每次多达10000人。此后,一直到15世纪中期,间隔被确定为10年〔120〕。但是15世纪60年代以后,这一办法发生了变化,政府常以此作为筹措紧急赈灾资金的手段,礼部准备好空白的度牒,分发到各省和各府。购买度牒的费用通常为银12两。这样登记作为僧道就不必经过例行的宗教考试。1485年,据说仅当年就发放了70000张度牒〔121〕。但是由此得到的收入还不清楚。当政府急需资金时,每张度牒减至七八两。另一方面,在这一交易中,购买者要付给中间人的钱数高达白银100两〔122〕。因为他十分渴望获得僧道地位以豁免徭役〔123〕。

还见不到16世纪出售僧道度牒的记录,但是张居正在1578年的一篇奏疏中证实了这种做法还在继续〔124〕。1508年进行过两次度牒,其中一次卖牒15000张,得银130000两〔125〕。如果这具有典型性,那么这种做法至少每年能为财政提供200000两白银。可能只有1585年曾经停止过,当时是担心佛教的影响过于强大。这一行动是由户部尚书王遴(1583—1585年任职)奏请,并在检查僧道数量膨胀时得到了礼部的协助〔126〕。

度牒费用及其收入主要由户部监管,当然,有时礼部也使用这笔收入用来支付管理开支〔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