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杂色收入(第15/21页)
他的解决方案本质上是放松国内市场的某些限制,加强对边境的控制。茶马司的运作更像海关,50%的税收事实是一种出口税,它反过来就是一种保护性的关税。对于茶商的民间贸易知之不多。可以猜测他们是中茶易马,因为有资料表明除马匹以外再没有什么有意义商品可以从游牧民族获得〔193〕。同时“卖放私马”〔194〕也不断被提到,因为私马不缴纳进口税,商人在上缴半数茶叶之后仍能从中获利。杨一清制定规定,虽经几次修订,仍延续到16世纪末。1571年,又制定法规要求每名茶商将货物分为两个部分,由茶马司拈阄对分〔195〕。
16世纪茶马贸易几乎没有需要政府的投资。1507年,杨一清提到他已经囤积了450000斤茶叶,足够二年贸易之用〔196〕。尽管向陕西的茶园征收的总课额从1503年的26289斤增加到1505年的37195斤,1506年又达到50965斤〔197〕,但这个数量还是不多。很明显,杨一清囤积的绝大部分来自于对茶商的征收。
同边境部族每三年进行一次贸易。马匹被估价为三等,而平均兑换比率保持为每匹马兑换70斤茶叶,与洪武时期相近。16世纪前期,政府每年通过这种方法获得3000至4000匹马〔198〕。
尽管西北边境局势不稳,但在16世纪晚期,茶马贸易还是得到发展。1536年,废除了三年一次的贸易周期,此后官方贸易每年一次,农历六月开始,持续大约60天〔199〕。整个16世纪,茶叶看起来不再短缺。而且官员们不断抱怨有过多的茶叶需要储存。民间贸易额也有所增加,兴贩私马也从未销声匿迹。1591年一篇奏疏提到茶马司每年可得到马6500匹〔200〕。根据地方志的一条记载,从1588年开始每年为12000匹马。1600年左右,这一水平开始下降。17世纪,锐减到每年3040匹马〔201〕。这可能有许多原因。莫里斯(Rossabi)认为这种衰退还要更早。他指出16世纪早期纳马部族受到了蒙古首领易卜拉(I-Pu-La)和穆斯林首领曼苏尔(Mansure)的压迫,使他们的贸易活动受到长期影响〔202〕。16世纪90年代,万历皇帝派遣的税使对贸易活动也有影响,因为税使的过分征索妨碍了各省之间的贸易。
毫无疑问,茶马贸易的衰退造成了17世纪早期陕西的经济萧条。这种贸易在全盛时期有很复杂的情况,包括官员、商人、茶叶生产者、军官和士兵都卷入其中,其重要性不能仅用官方记录中的数字来衡量。1589年,陕西巡按强调茶马贸易对陕西的地方经济十分重要〔203〕。
纵观16世纪的贸易政策,可以发现主要问题是国内市场茶叶过剩,而边境出口有限,税率固定,各级官员又从中谋取私利。16世纪的最后25年中,湖广取代了陕西成为茶叶的最主要供给地。1577年,俺答汗开放北方边境易茶的要求被拒绝。明朝认为一旦蒙古直接得到茶叶,他们将以此种方法对西方部族进行控制。北方和西方游牧民族之间的这种关系对中国毫无利益。市场已经饱和,茶叶过剩,户部被迫于1585年同意将税率降到30%〔204〕。至迟到1595年,陕西的御史要求将湖广茶叶全部排除于边境贸易,借口是湖茶质量低劣〔205〕。然而其真正原因可能是由于地方日益增大的对于湖茶的憎恶情绪,湖广茶以低廉的价格在过分饱和的市场中取得优势〔206〕。最终户部采取一个折衷的方案:湖广茶不再被禁,但另设了一个检验部门以控制其质量。
16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政府每年通过茶马司可以得到大约10000匹马。平均每匹马值银10两,每年通过茶马贸易可以得到10000两收入。虽然这一数目很大,但其财政上的重要性也不应被夸大。马匹被解送到宁夏、固原、延绥和甘肃四个军镇[1],然而为了孳生马匹而将一些种马留在陕西苑马寺〔207〕。16世纪晚期,苑马寺被奏告工作无能,因为其管理的马匹数量没有增加。苑马寺至多不过是马匹被分配给军镇之前的中间机构。其运作与北京太仆寺没有关系。茶马贸易也不应该同北边和辽东的“马市”相混淆。后者由太仆寺提供资金,由边境督抚管理。他们收购商品,吸引地方部族,同他们交换马匹。〔208〕在16世纪晚期,这项事务每年花费政府300000两白银。1594年,为了同入侵朝鲜的丰臣秀吉作战,中央政府仅拨给辽东的马价银就达550000两〔209〕。换言之,这仅仅是开支项目。